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原则管理论文

原则管理论文

时间:2022-04-28 22:13:3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原则管理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原则管理论文

第1篇

(一)对管理者的要求

1、“无为而治”的管理原则

老子“无为而治”的思想对管理者如何进行管理提出了要求。“无为”作为一个宏观的管理原则,意味着对私人活动束缚、干预的减少或放松,从而有利于私人活力和积极性的提高。“无为而治”要求管理者在原则和规章的指导下,充分尊重个人的人格和尊严,给每一级部下与其职责相应的充分的自,使每一层次的人在规定的权利范围内能自主决策、自主经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就要求管理者遵循模糊管理和例外原则的管理形式。

(1)模糊管理

模糊管理是指管理者对员工提出不具体、不稳定、不精确、不分明、不清晰的模糊要求,以其独特的人格魅力感染员工,提高企业管理的效益,使得员工有充分的空间施展自己的能力和思考,促进全体员工的全面发展。模糊管理要求有限的规范、不十分清晰的界限以及人际关系。

(2)例外原则

例外原则认为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应该把一般的日常事务授权给下级管理人员负责处理,而自己只保留对例外事项、重要事项的决策和监督权,管理者在决策上要“有所为,有所不为”。随着现代企业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活动多涉及的层面也越来越广、越来越深,管理者无法面面俱到、样样有为。这就要求管理者能够辨别轻重,分清主次,在有关全局和长远利益的大事上有所为,而在无关紧要的琐碎小事上则有所不为。

2、“以人为本”的管理精神。

(1)注重人才的培养

“善人者,不善人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智大迷。”老子十分讲究合理使用人才的策略,主张成功的管理者要做到物尽其用,人尽其才。充分发挥员工的才能,使员工得到工作上的满足感和成就感,要求管理者必须注重人才的培养,制定合理的人才培养发展战略,通过形式多样的培养方式与方法,提高员工的素质,满足员工学习的需求。

(2)倾听员工的声音

“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实行“以人为本”的管理方针,就要求管理者多倾听员工的声音。员工的声音一方面意味着顾客的声音,是企业了解顾客需求,做出市场反应的必要信息来源,另一方面则代表着员工对于组织的评价和其自身的需求。

(3)构建良好的工作环境

“百姓皆注其耳目,圣人皆孩子。”“甘其食,美其服,乐其俗,安其居。”管理者对待员工要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满足他们物质和心理方面的各种需要,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员工的身心健康,提高员工的工作舒适度和工作效率,使员工有一种家的安全感和归属感。

(二)对员工的要求

1、“始于足下”的工作态度。在现代的企业管理中,要想实现组织的高效运作和有效管理,员工必须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和目标,保持自身的发展与组织目标的协调一致。这就要求员工应该怀抱一种“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的思想,秉持脚踏实地的工作态度,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做起,不骄不躁,制定合理的工作目标,不好高骛远,通过完成一些基础的工作来不断地积累经验,持续提高自身的能力和修养,以实现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

2、“不为己”的奉献精神

组织公民行为是一种有益于组织,但在组织正式的薪酬体系中尚未得到明确或直接确认的行为,是个人无条件的行为。它至少包含七个维度:助人行为,运动家道德,组织忠诚,组织遵从,个人首创性,公民道德和自我发展。组织公民行为是“不为己”的奉献精神的体现,是一种完全出于个人意愿,既与正式奖励制度无任何联系,又非角色内所要求的行为。这种行为有助于提高组织功能的有效性,是组织对员工行为的一种期许,同时,它也更是员工在未来的工作中应该努力奋斗的方向。

二、结语

第2篇

无论是与19世纪最后二十五年里的需求,甚或与本世纪前二十年的需求相比,当前法院不参照在先的判决或者相似的案件而自由裁决每个案件,这种需求的强烈程度都毫不逊色,这种比较是有益的。即使是在本世纪的前十年,这种需求依然存在,即法院不应该被准许发展法律的传统要素,法院不应该被准许通过推理发展经验,但在断定判决的事实依据以及调整关系和规范行为的实践手段方面,所有事项均应且只应由立法机关决定。法院应该被限定为对既定规则的机械化的逻辑的适用。若其行为不限于此,即被谴责为越权。也许在一代人以前就已经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当时,一方面,进步的鼓吹者指责,法院未能通过似是而非的解释来修正宪法,另一方面,法院适用真正解释的一般标准,来赋予制定法以合理的意义时,也遭到同一些学者和教师的抨击。通常当人们采取极端的立场时,真理就存在于两者之间。

首先我们必须对背景加以廓清。当前这样一场讨论,在很大程度上必须取决于我们对于法律秩序的观念。我们视为通过采用政治性组织的社会力量进行社会控制的时代已经终结,那就截然不同了。像过去的人们那样,我们可能认为,那种力量的体系化的、统一的和可预期的应用符合通过官方技术形成的权威性决定形式。另一方面,像今天的许多人那样,我们也可能认为,在政治性组织的社会力量调整的关系范围内,没有看起来是同种类型的系统、秩序或者可预期性的必要要素,可以在司法程序或司法和行政程序的范围内定义法律,并且接受法律并非是管理或者旨在管理政府行为的,而政府行为本身是法律。如果那些坚持法律规范是显要的社会和经济阶级利己的规范的人是对的,简单的裁决不可避免地会被阶级利益或偏见强行规定;或者如果那些宣称法官不可能在心理上客观和不偏不倚的裁断的人是正确的,事实上每件案子将被单独处理,而且法律推理和对传统的裁决或者成文法规范的参考是对于凭借偏见的擅断所作的空洞掩饰,那就没有必要讨论遵循先例了。应该把它和被那些自封的“现实主义者”称之为对法律的迷信和神化的所有其他的东西一起扔进垃圾箱。但,有多少持怀疑态度的现实主义者确实相信他们对遵循先例的攻击的那些夸大的言辞,这是意义重大的,不是像假装所标榜的那样,而是作为对司法绝对主义的某种限制和约束,他们实际上也以另一种方式宣称其已经存在。事实上,虽然他们经常拒绝接受社会科学中关于“可能的”任何不科学的观点,看来他们主张,司法绝对主义体系存在的可能性不亚于行政绝对主义。

如果我们和持怀疑态度的现实主义者说,法律无论如何是由官方来运作的,我们不必担心关于它可能如何运作这种无意义的理论,诸如是基于扩展被制定的文本,还是通过由权威的技术形成的过去的判决来发展经验,或者由专家依职权基于直觉来适用。如果出现在所有的经济秩序和人们厌倦了一方服从另一方的专制的愿望之后,确实要求在关系调整中的体系、秩序和可预见性,我们可能会求诸于一个超凡行政领导,来维持官方对秩序和体制进行一些可以容忍的限制。

边沁攻击我们当前所说的法官造法是越权,把法律搞成法规的堆积,使制定法成为法律的一种类型。他坚信,法典编纂应该详细地查明和颁布裁决形式,使法院的作用不超出对于与手中的案件相关章节的一种纯粹的解释,并能通过机械化的逻辑程序把这个案件与相应的法典分类相对应。近期的政治理论令人惊讶的特征是,对于普通法法院的批评,一方面,重复了边沁的观点,指责法院在本应只适用法律的时候未经授权即创制了法律,而且,另一方面,指责他们为适应单一案件的迫切需要而左右摇摆,在不改变法律体系的传统要素的长期存在的规范方面,反对进步,墨守成规。但我们必须记住,在所有的法律史中,人类的实践总是在两个极端之间动摇,一极是将法官束缚在严格的法律的苛刻的规则之下,另一极是让他们根据不加限制的个人的自由裁量来进行裁决。

在19世纪,世界正在对道德和法律的同一化,所有事情涉及的个人原因,以及随之在17、18世纪的衡平法和自然法领域出现的个人正义加以回应。这种回应在19世纪下半叶的美国尤为强烈。在王室统治者和由其委任的议会作为立法机关、最高行政机关和最高复审法院的上议院的体制下,殖民者对个人正义有丰富的经验。他们完全了解,这究竟是为什么,当殖民地独立时,他们依权利法案制定宪法,要求法治政府而不是人治。但是,在欧洲大陆盛行的、对我们形成影响的、舶来的自然法的理念,塑造了这样的观念,只要可适用就接受英国的普通法。司法选择的边界包括“可适用的”和一段时期的探索决定接受什么或者拒绝什么,取代一个世纪以前被TimothyWalker警示的观点,他提出的反对任何司法行为的自由的观点是在下一代人中盛行的观念模式的典型代表。

像TimothyWalker时大多数人反对司法程序那样,今天的很多法律教师反对,在上世纪的后二十五年中强加于美国法律的、将其作为逻辑上独立的规范的主体而对法律分析理论的过度限制。英国的分析法学家们,边沁及其追随者,告诉我们财产规则是典型的法律,而且法学家坚定地努力了相当时间来使所有法律都符合那种类型。五十年前,过失法律被毫无疑义地认为可以被约简为一个规则体系,以致如果一个人上下行驶中的汽车、站在行驶中的车辆的平台上或把胳膊放在车窗外,本质上都是过失。我们的美国大法官中最持自由派立场的几位之一,即便并非是最持自由派立场的那位,也认为法律最终要求人们无论在何时何地何种环境下,在要经过人行横道时,都要停、看、听。

在19世纪,我们对历史有坚定的信念。对于法律,我们像学习其他学科一样,寻求通过研究它的发展来理解它。历史的时代已成往事。尤其是在法律中,不再考虑把习惯和学说的历史作为教学的必要部分。我们教授公法,好像它昨天通过权威的命令而生效,并不存在详细而复杂的、引导性的、历史的需要在先作为这一进程的原因。因此,出现这种趋势,忘记权力分离的历史背后的依据,假想一些哲学理论产生于18世纪之外,我们可能最好抛弃那些当今的较不严格的政治和法律理论。当我们的权利法案被制定时,斯图亚特王朝的行政特别法庭的记忆就消失了。17世纪的英国,在二者之间发生过艰苦的斗争,为了创制新的法律以取代国王的意愿,普通法法院中的法官被免职,在一段时期内看起来普通法法院可能被弱化为王室的行政管理机构。科克(Coke)第二原则宣扬法律的最高权威和这块土地上所有种类和级别的官员均应服从法律。在根据长期议会(LongParliament)的命令公布之后,该原则被奉为殖民者的圣经。17和18世纪美国经历了长期的行政官员集立法、行政和司法权于一身的统治,法院的裁决依据行政主体的行为,且不受法律规则的约束。事实上,殖民地法院通常具有司法和行政的双重性质。只是在独立战争的前夕,一些州才开始建立独立于行政机构的法院。立法机关通常是最终的复审法院。若非如此,总督和议会通常是殖民地的最高法院,英国的枢密院是终审的上诉法院。此外,另一个行政机构,商务和种植业委员会,对于殖民地事务有很大的控制权力。枢密院不是法院,虽然它已具有这种性质。有时枢密院要求检察总长出具意见书。但是通常参与其中的贵族和绅士认为它对于殖民地立法的通过和否决有管辖权,有权向管理行政的王室统治者命令,有权依据自然法复查殖民地法院的判决,而不必有被法律的技术性所束缚的自由裁量的经验。加之,殖民地立法机关相应的并不服从个人的意愿。他们通过成文法剥夺一个人的土地所有权而把它授予另一个人,他们有时不经审讯而是用易于被称为立法的私刑的方式,来裁决人们的罪行,强加惩罚和没收。他们对于败诉的被告人进行新的审判,检验法院不服从其意愿的遗嘱,对于特定财产的行政管理给予专门指导,在法规的范围内运作以豁免特定案件中的特定被告人。在独立战争之后,这一类的立法正义在一些州几乎不存在。但是当我们发现,立法机关被指控在一些被诉诸法院的案件中过于不可靠时,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在1776年独立的殖民地的第一个法案,是构建宣布权力分立的权利法案,而当进行展现公共机构的发展轨迹的历史研究时,为什么美国在19世纪坚持要求法官而不是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统一、稳定、可预期的行为。经验表明这里的坚持甚至有些牺牲。

我重申,作为行政科层制中有效部分,要求法院继续以行政而非司法的方式运作,在世界范围内是绝对主义的总体复兴的一部分。在上世纪,认为法律是一个逻辑上相互依赖的、规范的、整体的普遍理想的人们,坚持按照他们分析的理想方案的要求,判决应该被撤销。当今,撤销判决的要求多半来自那些其理想方案包括基于对当时观念的个人的自由裁量而对每个案件的自由判决。

正确的理解是,遵循先例是普通法审判技术的特征。在这种技术中,或者在我们的法院对该技术的适用中,什么是不当行为,何者被用来支持对这一技术的放弃?普通法技术是基于这样的法律理念,即实践通过推理而发展,推理通过实践来检验和发展。这一技术是从被记录的司法经验中发现判决的基础,通过要求与对过去相同问题的判决的一致性实现稳定,当新问题出现或旧问题以新形式出现时,允许在平级的判例相争的类推之间自由选择发展和变化。在这种技术中,存在有拘束力的判例和有说服力的判例之分。在普通法的管辖权限之内,最高法院的复审判决对于所有的下级法院有拘束力,它本身在将来的案件中涉及该判决的法律问题也受其拘束,至少必须求助于该判决。不仅如此,它还必须提供相似之处,并作为对于由不同事实状况产生的新的、不同的问题进行法律推理的基础。但是通常存在与诸如被认为是说服性判例的另一些相似之处,法院可以根据社会和经济秩序要求而被接受的想法来自由选择。在另一些管辖范围内,判例只是说服性的,在诉诸法院时被认为是法律推理的一个出发点。

在普通法技术中“有拘束力的判例”是如何体现拘束力的呢?一个简单的判决从来不会被认为对所有的案件有绝对的拘束力。但是,另一方面,由于在先的判决确立的规范与法律的规定相悖,以至于对于通过类推推理判决新问题的过程有不利的影响,而且如布莱克斯通所言,其结果是“绝对的”不公平,逐渐公认的首要的信念是,证明司法对先例的否认是合理的。可能因此导致“有拘束力的判例”一词的精确的界限从未被严格的定义过。科克认为,所有引自《查士丁尼学说汇纂》的定义都是危险的。这一学说是对在摆脱行政行为的限制的公众的压力下,司法行为不可能摆脱限制的检查。

但是在该学说所包括的相对狭窄的限度内还要求抛弃什么呢?过去该学说用来反对的一类案件是通过司法裁决确立程序性规则。当前,没有必要通过司法撤销裁决的过程来全面修订程序。如实践所表明,准许法院在可能时改变法院规则的程序性细节,这种必要性已经被排除。另一种引起对这种学说的争议的案件在确认某些成立过失的事实状态的裁决中出现。例如,在机动车道与有蒸汽机车运行的铁路的交叉口适用的停、看、听规则。此时涉及正当注意的适用标准,这与发现和制定法律规范是截然不同的事。法律规范定义了标准,但没有一套详尽的标准可以使每个案件套用。每个案件的事实只是和标准的定义相似,从另一个角度说,案件的事实大致被同一法律规范所调整。当以每小时四十公里快速通过的火车和人们驾驶的马车穿过路口时,如何决定是合理的,并不会被下述事实,即当火车以七十到一百公里时速通过两个车道甚至四个车道的机动车道的路口时,做出同样的决定是缺乏合理性的。

还应注意到的是,当明确的事实状态有显著区别时,法律规范不是类比推理的唯一起点。在绝大多数案件中,对于不同的事实状态使用其他类比可能会获得更加令人满意的起点,讯问可能通过发现区别的常规技术而建立在与时间和场所的紧迫需要相关的基础之上。把确切的、详尽的法律后果和确切的、详尽的事实状态相联系的法律规范通常只有相当短暂的生命,因为他们的适用排除了事实状态的变化,只留下一种类推,本来是有说服力的,而在此处可能已经成为有拘束力的法律规范。

随之,我们也必须区别:对在先前的案件中得出的结论的推理的司法否决,用不同的推理得出的同样的结论,要求不同结论的被改变的裁判过程。可能并无述及这一问题的必要。但当所有的行为是用来昭示,对一种更好的推理方式的接受将有利于维持旧的判决,并导致对首次出现的新案件较好的处理结果时,一个人会面临接连不断的陈述,一种在先的判决方式被同时一种新的判决方式被开创。在上世纪的后二十五年的文本撰写衰落时期,美国的普通法技术被文本撰写者极大地损害了,受雇佣的文本撰写者自以为是地宣称,与在法院精确的语言范围之内的法律规范相比,判决的语言没有仔细考虑案件的处理结果。它通常需要司法包含和除外一个漫长的程序,来制定一个规则或一系列规则以使在法律的某些领域内的一系列新案件可以置于推理的规则之下,使我们有能力构建一个有保证的规则体系。表达方式可能在法院后来的意见书中不得不多次变更,然而如果发展是完善的,我们回顾那一系列判决时,我们可能发现在这一系列之初的案件的判决仍应像当初他们被时那样。在先的案件的表达方式不被接受,则无疑可能依据进一步的经验而被否决。但是得出的处理结果仍然是相同的,通过裁决过程保持延续,最终产生可行的规则。很少听说这类案件被最高法院反复的,他们对这类案件无所作为。如果有的判决或有的规则被,一定是由于在规则仍处于形成中时,鲁莽的文本撰写者或者意见书撰写者敢于基于不充分的材料来提出概括的观点。通常不能坚持认为,我们的普通法技术不能使法律文本具有权威性,而不只是有拘束力。其最终结果是成为法律的一部分。

我没有忽略这些案件,近来被俄勒冈州最高法院了其在先的判决,随之纽约上诉法院在1871年宣布完全拒绝接受的理论,作为一个不诚信者欺骗一个轻信的、可能的不诚信者,以及那些循着Thorogoodv.Bryan案的思路,把抛弃不止一个规则归咎于涌现的这样那样的过失的案件。在布莱克斯通的建议中,这些案件是公正的,并致力于展示,普通法技术非常相称于那些明确要求司法有所行为而非等待立法行为的情形。我也没有忽略诸如美国的McPhersonv.BuickMotorCompany案和英国的Donoghuev.Stevenson案。很多人认为前者了司法独立。当然这些案件确实产生了文本中大量过时的条款。但是关于过失的大致原则长期以来已经被较好的理解,而且这两个判决的价值在于,他们囊括了按照普通法的传统技术发生的发展历程,并依据我们对于过失责任的认定的整体经验沿袭了这一原则,而不是根据在早期的特殊类型案件中对条文的逻辑发展,那些案件试图导出与法律总体不相符的原则,而且不能证明其结果是合理的例外。加之,这些案件大部分得出了我们目前认为正确的结果,可能被放弃的推理并不影响处理结果。这并不背离普通法技术。

人们可能对晚近的案件作类似的考察,在这些案件中一些人极力主张过去的判决并侵犯了宪法的权力分立。其中一部分案件只是认识到,标准的适用可能就司法功能一样像行政功能,因而当行政机关间或被涉及时所担当的执行功能,就好似法院间或被涉及时所担当的裁判功能一样。另一些案件在很久以前已由马歇尔大法官解释过。当权力的分类存在疑问时,例如,对于房地产税的制定,立法机关负责授权给相应的部门。在这些案件中被提出的难题源于无根据的假设,即每种权力只能在一个方位运行而且那里不能有别的权力,现在我们了解,不论是从分析的角度还是从历史的角度,都有很多的权力可以平等的置于不止一个部门之下。于是,法律的文本,而非判决的过程,被再次。

还应述及的是商法,无论如何,合乎规范的技术准许司法在更宽的范围内在先的判决,以便在几个州内实现和保持统一,统一州法律关注这一主题的所有重要问题,如果未被关注的问题出现,即使不求助于任何一般方法方面的剧烈变化,单通过司法判决来实现统一认识,也已足够了。

在司法程序中还存在很多我不故作否认或企图忽略的真实的难题。但是被攻击为由于遵循先例而产生的那些问题,更多的是与宪法和成文法规范的解释有关,与适用标准有关,而不是与随之由司法判决确定的长期存在的规范有关。在判决的有拘束力的资料体系中包括三个要素,一是规范要素,一是技术要素,一是理念要素。在标准的解释和适用中,理念因素是有最终决定性的因素。实际上,这一因素为此时此地的社会秩序描绘出可以接受的理想图景,提供法律秩序的理念。固有价值的可能的解释的问题、合理性问题,总是涉及标准的适用,是参照这幅图景来考量的。在上个世纪,这是显而易见的。这是我们在那个时代的理想图景,先锋的、乡村的、农业化的美国。这并非当今这个城市的、工业化社会的理想图景,并非在这块土地上的所有部分都如此,而是在不同的地方程度不同。但是我们尚未形成对于城市工业化社会的明确的理念,我们对于体现社会在乡村农业化社会和高度工业化社会两极之间的理念的细微差别认识更少。法官将对此做出突破。我们需要对被接受的传统理念的批评。我们需要研究如何重新勾画这幅图景并把它勾画清楚。用一百年前的美国社会的蓝图来实施今天的司法社会工程,是不明智的。但是我们不应接受这一批评,我们不应通过树立详尽的司法供给与转向司法和行政绝对主义来进一步重新勾画或重塑已被接受的理念。

我已经指出,我们的司法供给的悲哀在于我们本应忙于做的事情。但是,不止于此,并非是仅仅因为在英语国家中法院是而且应该是谨慎的这个时代迅速到来,而呼吁抛弃审判技术的必要特征的被认为不明确的文字的部分。法院不愿意随着每次的政治和经济观点的转变长期存在的规范,在这些转变迅速和频繁时尤其如此。这些突然的变化,使立法机关产生作用于将来的新的规则。法院必须牢记,为过去和将来的案件确立类似的规范。事实上,当他们一项过去的判决时,相比其确立和使用而言,对于一项法律规范,就经历了与过去不同的处理或定位。因此,英语国家的人们普遍认为对于司法权的审查是必要的。权利法案寻求阻止适用一些在作为殖民地的美国适用过的有溯及力的法规。司法判决有必要的溯及力。为了将其适用于过去发生的一系列事实,法院制订法律规范或者发现规范。在普通法国家对司法行为的审查建立在法院已确立的实践之上,要求法院对权威性的判决的事实适用权威性的技术,通过这种技术确保和维持稳定和变化之间的平衡。

如果我上述内容被充分认可,导致对遵循先例的不满的原因就不在于这一学说,而在于我们的技术适用标准和在适用标准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法律的理念要素。让我们以普通法的传统方式接近研究对象。让我们考虑旧的法律、不明确的条文和救济。在我看来,19世纪产生抱怨的主要原因源于对于法律的思考模式,使法律成为法律的总和,把法律作为规则的要素,使财产规则成为规则的类型和模式。法律不仅是在有权威性的判决事实意义上的体系,与其说它是联系确切、详尽的事实状况和确切、详尽的后果之间的规则,不如说它是事实体系的规范要素。在今天的法律中,日益增加的重要类型的规范确立和规定了标准。这一规范规定了在行为过程中不能使其他人遭受不合理的损害风险的合理注意,规定了在不符合标准的行为造成损害时的补偿责任,没有制定确切详尽的事实状况,也没有为这样的一个事实状况附加一种确切、详尽的法律后果。法律的正当程序是一项标准。在宪法中有这样的规范,规定了立法行为和实施行为不应是任意的和不合理的。宪法规定了这一标准,但是没有任何规范定义了合理性或者详细的规定了不合理性。没有对这些事物性质的规定,能做的至多是以其与被接受的有权威性的理念的符合程度或不符合的程度来考量行为,而理念本身必须随着社会图景的变化而变化。根据被接受的理念,适用标准必须因时间、地点和环境而宜。对于马拉车构成过失的速度对汽车则并非如此。在乡村农业社会是不合理的事物,在城市工业社会不必然是不合理的。在昨天的情境下不合理的事物,在明天的情境下可能如此也可能并非如此。我重申,法律的观念不过是法律的总和,法律必须是财产规则类型的规则,这是错误的。如果在头脑中发现和产生了在适用这样的规则和适用标准的区别,显然,根据遵循先例原则,除非时间、地点和环境条件均相同,对于过去的条件下发生的任意的、不合理的事件的判决是没有拘束力的。

在司法程序中完美的稳定性、完整的确定性和可预期性,社会和经济秩序中的变化需要的完全持续的适应和完美的灵活性,不可能同时实现。能做到最好的就是在两者之间维持平衡,以使我们可以持续的对二者分别施加影响而不损害另一方。通过发现和确立原则、法律推理的有权威性的起点来实现这一目标,才能依据经验和跳出经验适用的规则来处理新情况。飞行员飞越土地上空的事件可能是这种普通法技术准许的创造性的法官造法的一个范例。如果只在规则的范围内考虑,可能认为违反了上空所有权不明确的古老规则。但是这类交通是新出现的,而这一规则表达的只是过去形成的经验。可利用的、有权威性的判决的素材不只是这一规则,还有被确立的在私人拥有的河床上行船和钓鱼的权利。在根据这一权利的类推发展新的对象的学说时,没有违背任何已经确立的法律规则,对于判决的延续过程没有冲击。

对于旧的法律而言,也即,所有的法律必须按照财产法的规则模式制定和实施,法律的理念要素可以被忽略或排除,不精确的文字,关于适用标准的教义的应用,已经成为当今法律秩序中的重要工具。那么如何救济?除了在一些极端的案件中,对于需要改变的规则和已确立的原则,合乎规范的普通法技术寄希望于立法机关来宣告旧法无效并构建和制定新的法律规范。英国法院一向恪守这一理念。但是在几个月前,并未被工人损害赔偿法所废除的残余的承担雇员责任规则诉诸上议院。Wright勋爵简短总结了上诉法院一致通过的意见,即“上议院不能篡夺立法机关在这一事项上被赋予的权力。”Westbury勋爵和布兰代斯(Brandeis)法官,在普通法法官中位居最开明的一部分,都对此表示了明确的积极的支持,不只是关于财产法,而且还包括调整行为的规范。如霍姆斯(Holmes)法官所定位的,法官造法只是权宜之计。

立法机关在应对法律在调整人与人之间的缺陷时比较迟缓,而且已经越来越不愿为被称为“律师的法律”而自寻烦恼,这是实情。与司法程序和改革一样,立法程序需要仔细而彻底的检查,无论如何法院的改革是迫切的。当对已实现的法律平衡彻底的重新调整,例如,要实现基于应受处罚行为在安全和责任之间的平衡,贯穿了侵权法,不能要求法院一举把司法判决的全过程转向正确。如果他们在新的司法理念的影响下试图这么做,将出现司法无序的局面。在英国,法律修订委员会要求废除简易契约中的原因要件。某个人会要求通过司法判决要求废除它吗?委员会还要求废止成文法中诈骗的部分。在一个案件中的司法废止和在另一案件中对于废止权利的司法承担是否有实质性区别?

由于在法律技术中司法判决是法律推理的起点,与立法相比,在推广关于司法判决的新理念时,谨慎更是有必要的。他们通过类推而及于其他案件。另一方面,成文法制定规则仅限于其范围内的案件。因此,当立法机关提出新的建议时,无论它是如何远离过去的走向,并不触及整个法律体系。但是当一些全新的观念被纳入司法判决中,没有人能预料可能的影响效果。它不仅仅决定了导致裁决的事实的确切状态,对于法律体系中宽泛的不同领域而言,也是潜在的类比推理的起点。一度了规则A的法院,确立了规则B、C和D,规则M和N,规则P和有疑问的Q,因为所有归根到底与规则A相类似的规则看来很可能被取代了规则A的规则X的类比所质疑。

法律改革者应该攻击的不是遵循先例原则。美国法院非常彻底地倾向于根据被使用于经验的推理来纠正明显的、清楚的判决错误。需要纠正的是这些司法习惯,即依照从文本制定者的背景剥离出的文本,符合固定格式而不是判决规则,当条文需要解释时,采用法律语言而不是司法行为。再者,在标准调整的法律秩序的很大的范围之内,遵循先例原则并无责任。在规则和标准之间难以区别,试图减少标准的适用而转向苛刻、快速的规则也是失败的。更有甚者,在当前所有被困扰地认为传承了遵循先例原则的案件中,真正的困难是法院解释法律规范的蓝图、选择法律推理的起点和适用标准。当司法的理想处于不稳定状态时,我们面对这一难题。这导致稳定和变化之间的平衡一直难于维持,非常艰难。但是我们必须考虑到法律中的理想要素,如何批评和组织它,而非深入探讨关于遵循先例的微不足道的事情。

第3篇

关键词:公共财政;城市公共资源;城市公共资源整合

城市化既是经济发展的产物,同时又是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条件。而我国城市化的进程带有浓重的转轨经济色彩,改革开放以来城市人口增加基于以下三个主要因素:城市人口的自然增长,经济发展引致城市人口的迅速增加,以及随着计划经济时期被人为控制在各行政区划的人口的解禁而增加的流动人口。

城市化速度的加快使本来隐性的城市公共资源短缺很快显现出来,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城市公共资源短缺的集中爆发从大城市逐渐蔓延到中小城市,并且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如水务问题、公共交通、垃圾处理、供暖问题、城市管网建设等。各城市在极度被动的状态下开始了“兵来将挡、水来土堰”的城市公共资源供给的攻坚战,但政府很快就发现这是个无底洞,政府的投入永远无法满足城市化带来的公共资源需求膨胀,政府开始寻求其他的途径提供公共资源。在这方面实践走在了理论的前面,如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公私合作体制)模式。在国外比较着名的是英国撒切尔时期进行的私有化改革,在国内较早对这一领域进行探索的是天则经济研究所的公用事业研究。由于转轨经济的特殊性,在我国可参照的经验不多,更无可直接引用的案例,天则的公用事业研究也是边理论边实践,至今已有一些正待检验的案例。因此,可以说在我国城市公共资源的供给从理论到实践尚无比较成熟理论体系和可操作性规范。本文尝试从公共财政的视角分析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目标与原则,而这恰恰是进行城市公共资源整合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本文包括如下三部分内容:城市公共资源内涵(本文所讨论概念的界定);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研究的范围界定;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目标与原则。

一、城市公共资源的内涵

(一)城市公共资源的界定

城市公共资源是指自然生成或自然存在的资源以及由政府作为供给主体,被全体人民共享并具有一般公共物品特征的、城市生存和发展中不可或缺的物品。它能为人类提供生存、发展、享受的物质与条件,这些资源的所有权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享有,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共同所有的基础条件。

(二)公共资源的特点

城市公共资源属全体人员共同享有,一个物品是公共资源,必须有以下特点:

1.公共资源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公共物品是相对于私人物品而言的。与私人物品相比,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所有权不属于某个人,而是属于部分成员和全体成员所有。它同时存在多个使用者,每一个使用者不存在竞争性,具有公共性质。

(1)公共资源的非排他性。一个使用者使用公共资源不会引起另一个使用者的效用减少。公共资源是一定区域内全体人员赖以生存的基础,是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

(2)公共资源的外部性。一旦公共资源遭到破坏时,对其他使用者来说会产生一种额外支出,例如,同使用一条河流的上下游两用户,上游企业排放污水必然会影响到下游居民正常生活。

2.公共资源具有稀缺性。在工业化社会以前,各种资源丰富,人们认为公共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然而随着工业化带来的经济飞速发展,科技的不断进步以及人口的剧增,人们才认识到了公共资源的稀缺也在日益增加。

3.公共资源具有整体性。这就决定了一旦某项公共资源受到破坏,将影响到公共资源的整体价值。如城市的环境污染、水资源短缺等会降低城市的整体价值。

4.公共资源价值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评价公共资源价值不仅偏重于其经济价值的评价,更重要的是偏重于对其公共资源的社会价值的评价,即公益性的评价。

城市公共资源具体包括:

1.城市中的自然资源。如空气、水、土地、森林、草地、湿地、矿产、海洋等资源。

2.城市中的社会资源。主要包括:一是有形资产。可经营资源、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生态环境、文物古迹和旅游资源等;二是无形资产。依附于有形资产的名称、形象、知名度和城市特色文化等无形资产的使用权、经营权、冠名权等相关权益。本文所讨论的公共资源问题主要集中在城市中的社会资源。

二、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研究范围界定

通过上述公共资源的内涵分析,以及考察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对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的沿革,我们将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的研究对象作如下界定:

(一)城市公共资源的提供

城市公共资源的提供主要针对上述分类中的公用事业部分而言。和其他转轨国家一样,我国公用事业也带有较为明显的计划经济的痕迹,因此我们在理论上首先应根据公共财政理论明确哪些是纯公共品,是由政府必须无偿提供的;哪些是准公共品必须由政府有偿提供的;哪些应该由市场提供的;哪些是暂时无法分清的。

(二)城市公共资源建设的融资模式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全部由财政投资的公共资源;财政与市场共同出资的公共资源;由市场融资建设的公共资源。具体融资形式体现在:财政融资,包括财政预算、国债、政策收费等;银行贷款;企业和项目直接融资等。其中近年来表现尤其活跃的是企业和项目直接融资,涌现出很多重要的做法,包括:企业发行“准市政债券”;以信托为工具的“准市政债券”(如国内第一个成功的案例是上海外环隧道项目);保险资金的进入。2003年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投资体制改革方案》,提出鼓励和促进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这些投融资模式应进行操作程序的规范、操作方法的完善,并逐渐将其一般化。

(三)城市公共资源的经营模式研究

在城市公共资源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有偿提供的,这是一笔只要城市存在就永远不会枯竭的收入,现在由于经营城市公共资源的大都是国有企业,国有经济效率低是经济学人所共知的,因此现在经营城市公共资源的国有企业大都亏损。而私营经济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在公众利益与其经济目标发生冲突的时候,难免会发生损害公共利益的事情,伦敦机场由于私有化而一度出现滞留旅客无法登机的混乱局面就是先例。城市公共资源经营模式研究从理论到操作细节的设计,以及适用的条件都应有事先的充分准备,而且需要通过区域试验不断积累经验,最终形成法律规范。

(四)城市公共资源的监管、评价体系研究

城市公共资源的监管、评价体系是城市公共资源正常有序运营的保障,监管、评价体系的不健全是转轨经济的又一特点,因此监管、评价体系的研究与城市公共资源运营模式研究同等重要。

三、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目标与原则

(一)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目标

通过城市公共资源的理论研究,以及对具体城市公共资源提供与管理的现状和背景分析,在借鉴国外和国内先进经验基础上,提出具体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目标:理顺政府对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的责任、地位和作用;规范市场进入公共资源领域的规制及程序;完善城市公共资源监管体系;建立城市公共资源管理评价体系。

(二)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原则

1.以公共财政的理念为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基本理论指导

城市公共资源主要解决城市公共品的提供以及外部性的纠正,因此对现有城市公共资源进行整合的理论基础应是公共财政理论,以公共财政理论为基础,对具体城市的公共资源供给现状进行分析,确立政府对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的责任、地位和作用,确定市场进入城市公共资源领域范围。

2.以经济环境、人文环境和制度环境的区域性特征为城市公共资源整合的基本出发点

城市公共资源管理带有较强的地域特征,不同地区的自然情况、经济发展、文化传统以及制度基础对城市公共资源的管理有较大的影响力,特别是在城市公共资源的经营模式上,在尝试改革之前应做本土化的可行性论证和细节推敲。

第4篇

论文关键词:班级,精细化,管理,思考

 

精细化管理是源于发达国家的一种管理理念,它是社会分工的精细化以及服务质量的精细化对现代管理的必然要求,是建立在以制度建设和民主管理为主要的常规管理的基础上,并将常规引向深入的关键一步。

“用心工作、爱心育人、真心服务”是学校教育思想的具体体现。班级精细化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关键,它要求每一个步骤都要精心,每一个环节都要精细,每一项工作都是精品。“精心是态度、精细是过程、精品是成果”论文提纲格式。要落实管理责任,将管理责任具体化、明确化,这就要求每一个人都要把本职工作做到位、尽到职,对工作负责,对岗位负责教育管理论文,人人都管理,处处有管理,事事见管理。

1 树立班级管理精细化意识,统一思想

“外因必须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班主任作为管理者、策划者和组织者,应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让每个学生都直接参与班级管理上来,让其体验和感受,这实际上就使每个学生都树立了班级精细化管理的意识,让他们觉得我们这样做定会收获很多。同时需要班主任根据本班的实际去落实,也可先召开班委会、小组长会,广泛宣传,逐层强化。

2 以情感拉近师生的距离,感化学生的心灵

教师对学生怀有真诚的感情,尊重学生,关心、体贴学生,学生才会“亲其师,信其道”,自觉愉快地接受教师的教诲。所以,在整个班级管理的过程中,教师要以身作则,要求学生做到的事情自己首先做到,用精益求精的态度去感染学生;时刻要做到责任心、爱心和细心教育管理论文,腿勤、眼勤和嘴勤,真诚、公正的对待评价每一个学生,无论品学兼优,还是品学均差,做到不偏信偏爱。

3 班级管理定量化、精细化、科学化

(1)制定班级管理制度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依托《学生手册》和学校精细化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制定了一整套科学系统的、全面可行的《班级法规》,从班级管理目标、活动、评价、反馈等方面实现了班级事务的组织、管理、教育和控制功能的动态体例,使班级工作做到有章可循,避免了班级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在持之以恒地落实过程中把培养学生的责任心、上进心,增强学生的自控力与形成班级良好的班风协调起来,使班级管理定量化、精细化、科学化。

(2)扩展班委会作用平台,营造精细化管理环境

在学生民主选举和推荐基础上扩展班委会作用平台,细化分工指责,强化监督力度,为班级精细化管理营造“自主、开放、立体”的管理环境论文提纲格式。更突出了班委会的服务理念,为班级精细化管理奠定了学生自主管理的原则和基础。

(3)细化班级公约,严格考核

班级公约是精细化管理实施的基础,使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中有法可依,同时也使班干部在管理班级时有章可循教育管理论文,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如制定学生行为考核表,其内容涉及学生在校各方面的表现情况,如迟到、出勤、课堂纪律等,每项都有一至两个负责人,负责人都是尽心尽责的学生干部。一系列具体而又操作性强的考核表,包括早操考核表、奖分原则、扣分细则等内容的精细化管理制度,是精细化管理的前台,由此调动了全体同学的积极性,增加了责任人责任意识,凝聚了班级集体意识和团体荣誉感,确保了精细化管理实施的力度及针对性。

4构建班级网络式管理模式,实现人人参与

班级管理的精细化在于管理网络化。它不同于规范化,它是在规范化管理基础上形成的一种更为严格细致的管理方式。即“班主任——班委会——值日班长——小组长——每个同学”的管理网络。要求“人人都是管理者”,因此,必须建立一种立体的网络式的管理模式,来充分激发每一个学生的管理潜质,发挥每一个学生的最大作用,从而实现班级管理的精细化。

在班级管理中,通过变传统的“层级化”为“多方位网络化”管理制度,通过班级岗位的多样化设置及动态管理,把班内大小而琐碎的工作分配到每个人,使每个人都是官教育管理论文,都是班内主人,实现前面所说的要求,同时接受监督又是被管理者论文提纲格式。另外,班级管理的精细化还要建立适当的监督体系,做好详细记录,及时表扬先进,鞭策落后,最终落实到期末思品考核等级与个人先进评比上来。

5发挥团队精神,逐步完善制度

管理的精细化必须树立良好的团队精神,建立适当的监督体系,定期反映精细化管理的进度和突况。实施精细化管理,必须发挥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互相补充,协调发展。在精细化管理的大环境下,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原则:①民主性原则,对待学生中间所发生的问题须民主对待;②集中性原则,培养团结的意识、团队精神,必须坚持在民主的基础上进行集中;③加强制度建设,团结是制度控制下的团结,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④竞争性原则,团结并不排斥竞争,竞争是促使班级进步的有效手段。当然教育管理论文,对于实施精细化管理所导致的竞争加剧,应正确引导,避免小集体之间的互相抵触。

总之,班级管理的精细化,体现的是一种管理理念,体现了教育的服务性、实践性和教育的创新性,就是把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都考虑到,通过爱心、细心、宽容地关注每一个学生,最终实现学生的自我完善。只有这样,学生才能一步一个胶印,稳定的提高,成为一个德、才、能兼备的合格人才。

参考文献:

[1]吴翔江.精细化管理的认识与实践[J]. 杭州金融研修学院学报, 2004,(07) .

[2]潘玉堂.实施学校精细化管理的思路与做法[J]. 当代教育科学, 2007,(Z2) .

[3]周俊峰.班级的精细化管理[J]. 科技信息, 2009, (11) :458

[4]马中艳.浅议如何营造良好的班级气氛[J].科技创新导报, 2009, (17):156

[5]肖敬贤,肖东科.浅议中学班级管理的四项准则[J]. 企业家天地(理论版), 2007, (06) .

[6]尹才忠.精细化—-班级管理之灵魂[J].职业圈, 2007, (02).

第5篇

论文关键词:房地产企业成本控制与管理分析—以安徽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例

要做好房地产企业成本控制与管理,要正确认识成本控制,理解房地产企业的特点以及房地产项目的成本构成要素。只有这样才能把握在房地产企业成本控制与管理的过程中有效的提高成本控制效率,降低企业成本,赢得最终的胜利。

(一)成本控制的含义

成本控制是企业根据一定时期预先建立的成本管理目标,由成本控制主体在其职权范围内,在生产耗费发生以前和成本控制过程中,对各种影响成本的因素和条件采取的一系列预防和调节措施,以保证成本管理目标实现的管理行为。

(二)房地产企业的特征

1、房地产企业最本质的特征是综合性

现代城市建设中的房地产企业要求在开发过程中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1],不仅对房屋的建设要有详细的规划,同时对周边的公共设施也要进行全面协调和建设。

2、房地产企业的建设过程具有长期性

房地产企业从最初的资金投入到最终的资金收回,从可行性研究报告到最后的房屋交付使用,要经历好几个阶段,比如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成本管理论文,施工阶段,物业管理阶段,每个阶段都要耗费一定的规划时间,而有时还会出现工期延后的现象。

3、房地产具有很强的地域性

众所周知,房地产是不可移动的,因此房地产商在选择项目开发时,首先要考虑的便是它的地理位置,那么,房地产商的就必须根据市场需求情况以及地方经济发展趋势来进行综合评价,做出最后的判断。

4、房地产企业具有很强的风险性

房地产的风险性便是由房地产企业资金密度高演化而来,每个房地产所开发的项目都要耗费巨额的资金,而筹集资金是有一定的风险,比如银行利率的升降、汇率的变动、政府的政策、市场经济等等这些经济条件的变化都会引起资金实际数额的变动。

(三)房地产企业成本构成要素

图一 房地产企业成本构成要素图

从当前的房地产市场来看,构成房地产企业最为重要的构成要素有:地价、拆迁费用、成本、税费、利润这五个组成部分,要提高房地产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就必需从这五个构成要素出发,压缩开发项目中的地价、拆迁费用、成本、税费,同时,从企业经济效益来看,要扩展企业的利润,来增强企业的整体实力,实现利润最大化的最终目的。

二、房地产企业成本控制与管理的现状

(一)安徽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最新项目——信达· 水岸茗都项目概况

1、项目规划

小区占地167.5亩,规划建筑面积22.3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57万平方米,绿地率近40%,建成后可容纳近1800户居民入住,小区配有停车位1400个,停车率近80%。小区配套设施有:社区幼儿园、五星级洗礼会所、超大露天游泳池、商业街等,十分齐全,让你足不出户及可满足日常的生活、休闲、娱乐所需小论文。

2、项目位置

“信达· 水岸茗都”综合住宅小区位于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翡翠路与习友路交汇处,是安徽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银杏苑”、“花样年华”、“文景雅居”、“格兰云天”等项目后又一高品质综合住宅小区。“信达·水岸茗都”位于新城市中心的地段,南靠十五里河环城公园,向西沿习友路步行十分钟即可到达奥体中心成本管理论文,北距天鹅湖仅一公里之遥。优越的大配套环境及完善的社区配套设施成就了信达·水岸茗都良好的居住氛围,也形成了信达·水岸茗都良好的性价比,让业主们轻松实现了品质居住。

(二)房地产企业项目开发程序介绍以及阶段划分

图二 房地产企业项目开发流程图

根据上图的房地产企业项目开发流程图,我们可将房地产项目开发的整个过程划分成如下几个阶段: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标阶段、实施阶段、后期的物业管理阶段[2]。

1、项目的决策阶段

项目的决策阶段是项目开发能否取得成功的奠基石,房地产所开发的项目经董事会批准初步立项后,转由企业战略发展研究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的目的是实现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减少或避免投资决策的失误,提高项目开发建设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可行性研究按五个步骤进行:(1)项目公司接受委托或集团公司董事会立项;(2)调查研究;(3)方案选择与优化;(4)财务评价和经济评价;(5)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的设计阶段

设计阶段是房地产项目开发成本的一个重要部分,虽然它占整个开发费用的比重只有1.4%-2%,但设计的效果以及它的可行性对整个项目造价的影响力能够达到74%之大,因此,我们也可以看出设计的重要性。

3、项目的招标阶段

招标前,应严格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避免“特级企业投标,一级企业转包,二级企业进场”等不正常现象[3]。选择价格低廉同时质量有所保证的投标公司。

4、项目的实施阶段

工程建设中最让人头痛的事是“三超”,即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这是长期以来都难以破解的难题[4]。这个阶段的所要做的工程量大,经常会出现些变化的因素,工程时间久,因此,这是开发项目成本控制的核心所在。

5、物业管理阶段

物业管理基本上可以分为经营、管理和服务三个方面,它所执行的原则是: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实现管理。

(三)“信达· 水岸茗都”成本控制与管理存在的问题

1、土地成本费用高

费用核算项目

前期估算费用(万元)

实际发生费用(万元)

差额(万元)

土地费用

7500

8400

-900

拆迁补偿费用

7260

8100

-840

基础设施配套费

1420

1470

-50

各项建设手续费

4988

5100

-112

规划、建筑设计费

456

425

31

小区配套设施费

2280

2100

180

财务费用

2660

3100

-440

管理费用

865

645

220

销售费用

1250

955

295

(二)利用套期保值策略来规避材料价格变动

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种原材料价格的升降成为成本控制中的一个难点,在市场经济不断变动的情况下,房地产商可以利用套期保值策略来规避这一问题。套期保值的基本原理是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变化的一致性和到期的收敛性,房地产商应根据套期保值数量相等、时间相同或相近、方向相反、品种相同的操作原则,来进行选择套期保值的操作手法,套期保值策略的选择原则是尽可能冲销风险,当公司损益与现货市场价格波动正相关时,适宜做空头套期保值成本管理论文,反过来,当公司损益与现货市场价格波动呈负相关时,则适宜做多头套期保值,同时,房地产商应将主要精力集中在其主营业务上,并采取有效措施使其面临的价格、利率、汇率等风险最小化。这样,就可以回避现货价格波动风险;发现市场价格的基本动力;锁定产品成本,稳定公司利润;减少资金占用,加速资金周转;有利赢得时间,合理安排储运;有利提升房地产企业的融资能力。

(三)成本核算对象的正确确认

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是:应满足成本计算的需要;便于成本费用的归集;利于成本及时结算;适应成本监控的要求。房地产企业应根据上述原则,参照下列条件,结合项目开发地点、规模、周期、方式、功能设计、结构类型、装修档次、层高、施工队伍等因素和管理需要等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成本核算对象。如下例子:

1、单体开发项目,一般以每一独立编制设计概算或施工图预算所列的单项开发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

2、在同一开发地点、结构类型相同、开竣工时间相近、由同一施工单位或总包的群体开发项目,可以合并为一个成本对象小论文。

3、对于开发规模较大、工期较长的开发项目,可以结合项目特点和成本管理需要,按开发项目的一定区域或周期划分成本核算对象。

4、根据核算和管理需要,对独立的设计概算或施工图预算的配套设施,不论其支出是否摊入房屋等开发产品成本,均应单独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对于只为一个房屋等开发项目服务的、应摊入房屋等开发项目成本且造价较低的配套设施,可以不单独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发生的开发费用直接计入房屋等开发项目的成本。

(四)从项目开发的各个阶段来有效控制工期

1、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前期阶段,应有效控制建筑设计的时间。当出现设计和施工同步进行的情况时,我们要依照工程建设的预定时间,马上向设计部门提交没个时间段所需要的施工图纸和相联系的基础设计资料,以保障施工现场的需要。

2、房地产项目开发的中期阶段,应做好招标工作,同时保证机械设备以及所需材料的事前供应。通常在工程建筑过程中,会由于资金拖欠等一系列的原因导致原料的供应出现脱节,房地产商因事前与供应商达成好协议,此外,还要处理好采购部门与管理部门之间原料采购与发放及时沟通的环节,避免内部出现不可协调性。

3、在签订合同时成本管理论文,需对工期的延期以及延误所造成的经济赔偿和相应的责任进行明确的条款设置,用以避免或减轻所产生的纠纷和赔偿。

4、对施工过程进行一个循环的计划管理。通过把预先设计的总工期计划于现场施工的实际情况想对照,查出施工过程的薄弱环节,对此,提出相应的补救措施,形成一个未完工计划,再将未完工计划结合到总工期计划,不断根据实际的完工情况来更新总工期计划。

图四施工计划管理流程图

四、总结

文章通过对成本控制的含义、原则、意义的了解,以及明确房地产企业成本构成要素,总结当前的房地产企业成本控制存在的相关问题,例如:土地成本高、工程建筑中各类材料的变动、成本核算未能适应项目的需求、工期延误等,并对这四个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第6篇

论文关键词:环境成本,核算,障碍,对策

一、企业环境成本核算的重要意义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经济步入了快速发展轨道,但是,资源环境也日益受到破坏。强化企业环境成本核算与控制对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1 是社会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环境为企业提供了生产的资源,同时环境质量的优劣又影响着企业的生产经营方式。离开了生态环境系统的支持,社会经济活动将无法进行。社会经济在发展中创造大量财富,同时又使生态环境系统发生结构和质量变化。可持续发展是在经济增长、生态环境和资源储备三者间寻求发展的均衡,它以“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为原则⑴。进行环境成本核算,以环境成本为尺度对生态环境系统进行补偿是社会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2 是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的需要

合理准确地核算环境成本是对其进行有效控制的基础。确认环境成本核算范围,对其进行计量,形成成本报告,从而进行严格控制是环环相扣的过程。企业主动追求生态效益,获取绿色比较优势,是企业顺应绿色潮流,扩大出口,参与国际竞争,获得生存和发展的重要途径。环境成本核算不能单纯以降低环境成本来获取“成本比较优势”成本管理论文,亦不能仅仅为了获取“绿色比较优势”而制定过高的环境标准,应当权衡分析二者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最终实现的是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3 是弥补传统成本理论缺陷、完善环境成本理论的需要

传统的成本理论只反映生产中的直接消耗,反映能够以货币计量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耗费,而环境的消耗破坏没有计入成本。这不仅导致了利润的虚增和税收的虚夸,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导向企业注重短期利益、用牺牲环境和透支未来以换取经济的增长⑵。环境成本理论认为,环境资源是稀缺的,理应赋予一定价值并进行损耗补偿。将环境成本理论补充到传统成本理论中,使商品的市场价值较为准确地反映由于经济活动所造成的资源环境的代价,有偿开发使用环境资源将会使资金的流向集中到环境成本较低的方向。

二、企业实施环境成本核算的障碍分析

我国实施环境成本核算己经具有了一定的理论基础,实施环境成本核算不仅是必要的,而且非常迫切,但我国的坏境成本会计实践还非常少,当前我国还存在诸多障碍,制约了环境成本会计在我国的发展与实践。

1 观念障碍

(1)地方政府官员错误的政绩观与发展观

“唯GDP论英雄”是不少地方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绿色GDP没有获得地方政府普遍支持,2004年全国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为5118亿元,占当年GDP的3.05%。绿色GDP作为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需要有微观的企业环境会计核算作为基础⑶。不少地方政府官员认为,经济发展不上去,饿着肚子谈环保就是一句空话,先污染后治理,已经被西方国家反复论证了许多年,要发展工业都逃不过这一劫。这种观点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2)企业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忽视环境生态效益

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经济组织,在收入既定的前提下,成本越低,利润就越大。而如果企业考虑环境成本的话,总成本就会提高,利润就会降低,企业的经营者当然不愿意考虑环境成本了。企业经营者为了保证经营业绩实现,企业的经营者可能也会忽视环境问题。

对实施环境会计核算也缺乏动力。

2 制度障碍

(1)环境资源市场尚未建立

环境资源要充分发挥其价值,就要通过环境资源市场配置于最能发挥其作用的行业。环境资源市场的建立,将为企业获取环境资源提供了最佳场所和途径,同时也为以成本和价值为确认和计量对象的环境会计的推行奠定了基础。但是,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环境资源市场,这与可持续发展战略构想是格格不入的成本管理论文,这不仅有碍于全社会环境资源的合理配置,而且也不利于环境成本核算的有效实施。

(2)环境(成本)会计法律制度还不健全

我国开展环境成本核算的研究起步比较晚,直到20世纪80年代末才引进环境会计理论。90年代,我国逐渐开展了对“绿色GDP”的研究,进而延伸至环境(成本)会计理论与方法。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财务通则、行业会计制度、财务制度以及中国证监会的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执行的信息披露规则和准则,总体看来,这些法规对环境成本问题基本上没有涉及。

3 技术障碍

(1)环境成本的确认障碍

会计核算系统的首要问题是会计确认问题。环境成本基本确认标准可以参考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第5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中对基本确认标准的描述,如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和可靠性等。但是由于环境会计要素自身的特殊性,因此,很难借鉴。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环境会计准则》,资源、环境、生态方面的法律法规也不很很完善,全国范围内只有废水、废气排放物等几项国家标准,虽然有关部委己下达通知要求尽快制定有关环境资源的规章制度,推进“三绿工程”,但这与环境成本核算的要求仍有很大的差距,因此环境成本要素的确认具体标准就是缺失的。

(2)环境成本的计量障碍

会计计量是根据被计量对象的计量属性,选择运用一定的计量基础和计量方法对符合会计要素的事项进行货币量化的过程,其目的是确保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计量属性和计量单位的选择取决于外部经济环境、人们对会计计量作用的认识程度、经济管理对会计信息的需求,以及计量技术手段的发展等条件⑷。在环境会计中,由于环境成本和环境收益不能通过市场进行交易,因此也就没有市场交易价格,所以,单纯以交易价格为前提就不能作为环境会计计量属性。目前环境成本计量的方法有历史成本法、防护费用法、恢复费用法、法院裁定法、比例法等等。由于环境成本计价方法多种多样,计量对象的多变性也使得在计量方法的选择上有时会带有较强的主观性。

(3)环境成本报告的障碍

环境成本披露的模式和内容的不确定形成了环境成本报告的障碍。环境成本报告的模式有两种主要观点:一种是环境成本信息与现行会计报表合并披露,另一种则是编制环境成本报表或者环境成本报告书的方式单独披露环境会计信息。对于这两种披露模式的选择和设计,目前会计界还存在许多争议,尚未达成共识。就内容而言,不论哪种形式,应包含哪些项目,哪些是必须披露项目,哪些是选择披露项目,也未形成统一的标准。

三、加强企业环境成本核算的建议

1 对政府官员加强科学的政绩观和发展观教育

科学的政绩观就是既要看政绩给眼前带来的变化,又要看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影响,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和后人的评判,其实质是用可持续发展的标准评价政绩,对社会和历史负责。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成本管理论文,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单位,要完善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和政策,加快形成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

2 对企业的管理者加强企业的社会责任观教育

社会责任观是以社会为着眼点,企业的目标除了追求经济利益外,还应尽可能地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企业不能因为片面强调社会责任而忽视经济责任,企业也不能因为片面强调经济责任而忽视、逃避社会责任。2000年全球18个跨国公司制定了“社会约束”的生产守则(即社会责任标准),其中保护环境就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中国企业要进入世界经济市场并和国外企业经营接轨,就必须在理性共识的基础上认同该标准所体现的核心理念,并积极参与其中,从而,应对全球范围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所带来的挑战。

3 充分发挥资源市场的调节作用

政府应抓紧建立健全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环境资源市场,彻底改变传统的环境资源使用模式,优化环境资源配置。健全的环境资源市场,可以促使环境资源配置于社会最急需又适合的行业和部门,最大限度地发挥环境资源的价值,促使环境资源自身价值的完全实现和社会价值的增值,最终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4 加强和完善环境会计立法

环境成本核算是环境会计的主要内容之一。要实施环境会计核算,必须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环境会计的地位和作用,使环境会计有法可依,使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有统一的标准。借鉴丹麦等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我们应该采取的做法是:第一,将环境会计核算和监督列入《会计法》,以法律形式确定环境会计的地位和作用。第二,制定环境会计准则,将涉及环境的内容列入会计要素,扩充报表体系。第三,设立环境会计制度,即依据会计准则所规定的有关环境原则设计会计制度,使环境会计具有实际可操作性。

5 明确环境成本的确认标准,合理计量环境成本

环境成本是依照对环境负责的原则,为管理企业活动对环境的影响而采取或被要求采取的措施的成本,以及因企业执行环境目标和要求所付出的其他成本,包括污染补偿成本、环境损失成本、环境治理成本、环境保护维持成本、环境保护发展成本等。从环境经济学角度把环境成本分为外部环境成本(社会成本)和内部环境成本(私人成本)⑸。

环境成本的计量单位不能仅限于货币,必要时可用非货币比,如实物来计量;环境成本的计量基础既可以用传统的历史成本,还可以用机会成本、边际成本、替代成本、公允价值等;其计量方法要考虑环境资源具有效用性、稀缺性、替代性、非交易性等特点。环境成本由于所涉及的内容复杂,其不确定性更为突出成本管理论文,因而要做到绝对精确是比较困难的。环境成本的数据虽然有一定的模糊性,但并不排除它对决策的有用性。随着计量技术的发展,随着它反映和控制的内容性质界定越来越清晰,它提供的信息将会越来越精确。

6 完善环境成本信息披露模式

环境成本信息批露宜采用编制坏境会计报表或者环境成本报告书的方式单独披露环境成本信息,而不是环境成本信息与现行会计报表合并披露的方式。如果采用与现行会计报表合并方式披露环境信息,可能会出现有些企业利用环境信息调整企业利润,以达到避税或者上市等目的,而且环境信息和财务信息合并报送容易引起混乱,导致报表使用者对财务会计信息的错误理解。

四、结束语

我们对企业环境成本的研究,分析环境成本核算存在的各种主观、客观障碍,提出各方面的解决对策,就在于要引导、监督企业自觉地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培养企业环保意识,通过对环境成本形成过程中各因素的控制,合理利用资源、减少资源耗量、减少废弃物排放量,进而减少环境成本,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协调企业发展与环境效益之间的关系,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环境效益的双赢。

参考文献

⑴张薇,环境成本定义辨析---兼论环境成本核算的困境及其出路,[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2)

⑵刘建胜,廖珍珍:略论企业环境绩效评价指标,[J] .企业活力,2010(10)

⑶岳希宇,我国全面实施环境会计的障碍与对策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⑷,李建发:《现代环境会计问题、概念与实务》第一版[M] 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⑸付晓利,企业环境成本核算与控制体系研究,[D].河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

第7篇

论文关键词:中小企业,诚信缺失,治理策略

社会学对社会转型的界定主要包括两个层面:一是经济体制的转轨,即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二是社会结构的转变,主要是指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变,从乡村社会向城镇社会的转变等。本文中的社会转型是指当代中国改革开放所引导出的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它不仅意味着中国经济体制的转变,而且还促使我国伦理道德观念进入了转型发展时期。在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整个社会的运行是依靠权力来维系的,由国家通过指令与服从建立经济秩序,统一对资源进行配置,以克服个体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交易混乱,诚信体现着对党和国家政治上的忠诚和伦理道德方面的正统,并被强化。这时,不存在竞争,也不能追求利润最大化,搞假冒伪劣、损人利已,破坏信用的空间很少,甚至没有。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正处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急剧转型时期,社会政治经济体制以及法律体制仍在改革和完善之中,与此同时,社会转型所带来的各种影响,冲击和瓦解着人们原有的诚信道德观念现代企业管理论文,而新的,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诚信道德观念仍末建立,而恰恰是这种旧破新末立的特殊社会转型时期,构成了中小企业诚信危机产生的契机。因而中小企业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动机的驱使下,他们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了制假售假严重、债务债权纠纷多、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等失信现象,这些行为严重地阻碍了我国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需对其进行治理。

结合我国实际和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一般认为,实现诚信主要是通过两种途径来进行约束的,即法律制裁和道德制裁。所谓的法律制裁主要是通过国家制定的一系列的政策、法律法规、制度来对人民的行为进行限制。所谓的道德制裁主要就是指通过社会的舆论和良心来对人们的行为进行限制。这两者是通过相互作用来对诚信发挥作用的。

第一,加大教育和宣传的力度,实施诚信的思想道德教育

其一,加强中小企业员工的诚信思想道德教育

中小企业要实现诚信经营,必须在企业内部实施诚信教育,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建立自律机制来保障中小企业诚信经营教育的效果。一是,要认真制定诚信经营准则,使中小企业员工明确自己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诚信经营准则有哪些内容,什么是属于诚信经营行为,什么是不属于诚信经营行为,从而使中小企业员工有章可循,能够自觉地接受中小企业诚信经营准则。二是要建立诚信经营的奖惩机制。对遵守诚信经营准则的员工给予必要的奖励,对于违反诚信经营准则的员工要给予必要的处罚,只有这样,才能使越来越多的员工遵守诚信经营准则。正如一石说:“一个社会的道德完善与否,仅靠每个人的内省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有完善的制度。如果有一种机制,能从恶的人的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并让他为这个污点付出沉重的代价,那么整个社会的信用就一定能走上正道论文格式范文。”[1]因此,中小企业员工必须在内部实施诚信经营教育,丰富他们的诚信经营知识,提高他们的诚信经营水平,使他们树立起敬业爱岗、公平竞争、遵纪守法的良好道德风尚。

其二,在全社会范围内倡导诚信价值观教育

由于中小企业目前已经成为我国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但中小企业的诚信缺失已经严重制约其参与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对国民经济各方面作用的发挥,那么,中小企业诚信道德建设显得更是令人瞩目。所以,中小企业应作为诚信道德建设的重点,应首先进行现代企业管理论文,然后以点带面,影响和带动全社会的诚信建设,逐步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让他们形成互动,从而促进中小企业诚信道德建设。

在全社会范围内倡导诚信价值观,需要良好的社会氛围,也需要法律的支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一切思想文化阵地、一切精神文化产品,都要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的心灵、弘扬社会正气、倡导科学精神,大力宣扬体现时代精神的道德行为和高尚品质,激励人们积极向上,追求真善美;坚决批评各种不道德行为和错误观念,帮助人们辨别是非,抵制假恶丑,为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文化氛围”。为达到这种要求,首先,加大社会信用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信用意识。“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治”。培养信用意识是有利于信用制度的建立,是有利于市场主体的自律和对信用资源的开发利用。当前,要广泛深入地开展讲诚信的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的正确引导,向社会宣传诚信是一切道德依赖的基础,是市场经济对中小企业的最基本的要求,要在全社会形成“守信得尊,悖信遭耻”的舆论环境,从而以诚信道德规范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如太仓市在开展诚信建设过程中注重抓好示范点,以点带面,带动全社会的诚信建设。一是在城区商贸最集中的人民路开展创建“诚信经营规范服务示范街”活动,确立了10家诚信服务示范窗口及20家参创单位,通过这30家单位的引导,带动全市商贸流通行业的诚信建设。二是在太仓民营经济最壮大的璜泾镇召开创建诚信企业动员会,选择了四家影响较大的企业作为示范企业,以他们的实际行动带领全市民营企业深入开展诚信创建活动。三是在全市窗口服务单位,开展“诚信服务”示范窗口和示范岗的评选活动,引导更多岗位由“微笑服务”向“诚信服务”提升。四是抓好乡镇示范点,把璜泾镇、新联村作为全市农村创建的示范点。[2]其次,要努力为诚信建设提供法律支持。加强法制教育与宣传,营造社会舆论环境,使人人知法、懂法、守法,使诚实守信成为每个中小企业立足于社会、立足于市场的根本,在全社会形成遵守契约、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目前,我国对违反道德特别是违反诚信道德规范的行为现代企业管理论文,一般只是立足于思想道德教育,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不能给予应有的惩罚,这事实上就是纵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不讲诚信行为,应当改变这种传统的做法,用法律手段解决不讲诚信行为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制止中小企业的不讲诚信行为。

第二,加大信用立法力度,严格依法办事

其一,完善信用制度的相关法律建设

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诚信的基础和依据首先是法律,因而完善信用的法律体系,便是营造和保护讲信用的社会环境的第一要务。信用缺失是一种违约行为,经济学分析表明,经济活动主体是否选择违约,主要看违约成本的高低。当违约行为的预期效用超过的时间及另外的资源用于从事其他活动所带来的效用时,便会选择违约。所以治理中小企业诚信缺失问题,必须立法先行,尽快建立完善的信用法律体系。我国目前有关信用的法律法规涉及《担保法》、《个人信用实名制》、《个人消费信贷实施细则》等。就体系而言很不完整,就立法层次而言,大多属于部门制定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对中小企业的失信行为只能依照《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来处理,制裁的力度明显不够。如《合同法》中对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没有做出具体规定,只是笼统地指出“应承担违法责任”因此,对现有法律法规不完善之处,要通过细化法律来进行调整,提出明确规定和要求,真正做到有法可依。通过立法保护经济主体的交易自由权和财产权,这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性制度。另外还要建立有关社会信用体系的法律法规,其内容应涵盖信用等级评定、资信评估、咨询机构和公共信息、数据的取得与使用程序等。在立法上要充分体现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原则,强化违约责任追究,不仅对逃废债务的单位要处罚,而且对恶意逃废债务的企业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构成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其二,严格依法办事,加大执法力度

由于我国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阶段,更需要严格的法律制度来保障。从司法和执法上落实法律责任,通过加强对失信经营者的打击力度,强化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的执法权,建立有效责任追究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使法律制裁对实行中小企业信用行为发挥有效的作用,实现真正的法治,这也是保证中小企业信用建立的前提条件。如温州的乐清县柳市镇中小企业的转变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在十多年前现代企业管理论文,“柳市黑潮”曾搅得全国不得安定,国务院曾史无前例地为了一个小镇下发了国办【1990】29号文件,开展了毁灭性打假行动。全镇1267家低压电器门市全部关闭,1544家庭生产户全部歇业。十多年后的今天,柳市镇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全国所选用的低压电器,有50%来自这个滨海小镇,仅财政收入一项,就由1990年的几百万元上升到2000年的3、45亿元。同时,柳市已成为国内最大的低压电器出口基地,一年出口创汇3亿美元,居全国之首。今天的柳市是真正名副其实的电器之都,同时也是打假打出的电器之都论文格式范文。[3]

第三,建立和完善符合国家规范的信用体系,以制度约束失信行为

其一,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的产权制度

目前,由于我国中小企业所有权主体缺位,产权关系不明晰,没有明确的最终责任主体。对国有中小企业经营者来说,国有中小企业经营者既缺乏产权所有者从外部进行有效约束,又缺乏一种基于自我财产利益的自我约束,在这种产权约束的条件下,国有中小企业经营者没有必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这就淡化中小企业经营者的责任意识,使中小企业经营者只追求权利而逃避责任,只求眼前利益而不顾长远利益,最终导致其经营行为短期化,而不顾及诚信。私有中小企业不讲诚信的主要原因在于他们的产权缺乏有力的保护,最终导致私有中小企业经营者不可能像真正的所有者那样能从长计议,从而使中小企业追求短期行为是必然的。一旦经营主体不注重对长期利益的关注,信用的基础就会被摧毁,使中小企业追求短期行为是必然的,那么必须严加治理。为此,一方面,政府必须明晰中小企业产权,明确其责任,使中小企业经营者成为真正的所有者。另一方面,政府应制定长期和稳定的保护其发展的政策。使中小企业形成稳定的长远经营预期,做到诚信经营。

其二,不断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信用体系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广义的信用体系包括信用记录、信用征集、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保证以及信用制度、信用管理在内的信用系统。狭义的信用体系指以独立的中介机构为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收集和分析个人和企业的信用资料,为客户提供当事人信用状况等证明资料的社会化的信用系统。中小企业的诚信建设离不开整个社会的支持现代企业管理论文,要使中小企业走上诚信发展之路,关键是要建立一个完整的社会信用体系,同明还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约束中小企业行为,做到让守信者能够得到应有的回报,失信者得到应有的惩罚。这就要求必须建立起一套符合国家规范的信用体系制度。当前,要重点建立企业与个人信用档案、社会信息系统、社会保障体系、任用干部的道德机制等制度,以形成以市场规则为基础,制度健全、手段完备、调控有力、管理有序的社会信用体系,为中小企业创造平等竞争条件,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事实上目前社会和政府也正在做这方面的工作,如国家经贸委等十部门今年5月份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步骤地建立中小企业信用状况评价体系,建立信用风险的防范、信息披露和监督管理系统。”广东提出建立的企业“黑名单”档案制度,江西的“经济户口”管理制度,以及浙江的“企业信用查询系统”都在为这一方面而努力,但相比社会信用制度建设而言,目前的立法工作还有待加快。虽然目前我国现行维护信用有关的法律条款在多种法律中涉用到,但内容都比较零散,至今没有一部完整的规范的信用法律对企业失信行为只能依照《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来处理,制裁力度明显不够,使违法成本远远低于违法收益,使得中小企业的“守信”走向“失信 ”。银行在合法债务工作时,往往陷入“赢了官司赔了钱”的状况之中。“执法难”已经成为治理“失信”行为的顽症,从而加剧信用危机的程度,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还是要靠信用体系的建立。

[参考文献]

[1]一石.关注信用:让我们共珍重[J]. 精神文明导刊,2001,9.

第8篇

论文关键词:企业并购财务风险分析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企业并购也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较为鲜明的主题。企业并购作为一项实现企业战略、促进企业资源优化配置的方法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积极作用。由于各种原因,在并购过程中存在着大量风险,其中又以财务风险最为突出.财务风险贯穿于整个并购活动的始终,是决定并购是否成功的重要影响因素。

1 企业并购财务风险概述

1.1 企业并购的概念

企业并购是企业兼并或收购的统称,是并购企业实现自身扩张和增长的一种方式,一般以企业产权作为交易对象,并以取得被并购企业的控制权作为目的。以现金、有价证券或者其他形式购买被并购企业的全部或者部分产权或者资产作为实现方式。

1.2 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的概念

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是指在并购活动的过程中所存在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导致企业发生财务状况恶化或财务成果损失的可能性,是并购价值预期与价值实际严重负偏离而导致企业财务困境和财务危机。

在某种意义上,企业并购财务风险是一种价值风险,是各种并购风险在价值量上的综合反映,是贯穿企业并购全过程的不确定因素对预期价值产生的负面作用和影响。

2 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分类

2.1 目标企业价值评估风险

所谓目标企业价值评估风险是指在并购过程中,由于对目标企业价值的评估而导致并购企业财务状况出现损失的可能性。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是并购交易的精髓,目标企业的估价取决于并购企业对目标企业未来收益的大小和时间预期。

导致目标企业价值评估风险的因素主要包括:

第一,财务报表风险。财务报表是企业价值评估的重要依据,如果目标企业的财务报表本身不够真实或者经过粉饰美化,那么计算出来的目标企业的价值就没有太大的参考价值。

第二企业管理论文,利润预测风险。目标企业以前年度的财务数据对了解该企业的经营状况有很重要的借鉴作用,但是,并购企业真正关注的是目标企业的未来收益能力,并以此为主来对目标企业进行价值评估。

第三,贴现系数风险。通过预测企业未来价值增值的方法来评估企业价值,贴现率的估计就是一个关键问题,而这种估计由于存在很强的主观性,往往会造成结果的不正确。

2.2 流动性风险

并购占用并购企业大量的流动性资源,将导致并购企业资产的流动性降低。并购后,并购企业可能由于债务负担过重,缺乏短期融资,导致出现支付困难。当并购企业采取现金收购时,首先考虑的是资产的流动性。流动资产和速动资产的质量越高,变现能力越强,并购企业越能顺利、迅速地获取收购资金论文开题报告范例。这同时也说明,并购活动占用了企业大量的流动性资源,从而降低了并购企业对外部环境变化的快速反应和调节能力,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

2.3 融资风险

并购的融资风险主要是指能否按时足额地筹集到资金,保证并购的顺利进行,如何利用企业内部和外部的资金渠道在短期内筹集到所需的资金是关系到并购活动能否成功的关键。并购对资金的需要决定了企业必须综合考虑各种融资渠道。

如果企业进行并购只是暂时持有,待适当改造后重新出售,这就需要投入相当数量的短期资金才能达到此目的。这时可以选择资本成本相对较低的短期借款方式,但还本付息的负担较重,可能会陷入财务危机。如果买方是为了长期持有目标公司,就要根据目标企业的资本结构及其持续经营的资金需求,来确定收购资金的具体筹集方式。并购企业应针对目标企业负债偿还期限的长短,维持正常的营运资金,使投资回收期与借款种类相配合,合理安排资本结构。

2.4 整合风险

在整合期间,财务风险的形成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根据其表现形式可分为:

第一,企业财务组织机制风险。是指并购企业在整合期内由于相关的企业财务机构设置、财务职能、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组织更新、财务协力效应等因素的影响,使并购企业实现的财务收益与预期财务收益发生背离,因而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第二,资本运营风险。并购完成后企业在进行资产经营过程中,要对企业的资产、成本、财务运作、负债、盈利等财务职能按照协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实施财务整合和科学监控,以实现企业的并购目的。但由于宏观环境和具体环境的不可确定性,以及企业内部财务行为的管理失误企业管理论文,而使企业并购后未能实现预期的并购目的,会导致财务风险和财务危机。

第三,盈利能力风险。实施并购后企业资本是否能实现保值增值、能否带来预期的投资回报是并购企业最为关心的问题。企业并购后的盈利能力风险,不仅关系到企业的持续生存问题,同时也关系到管理者和其他股东的未来收益与债权人长期债权的风险程度。

3 企业并购中财务风险的控制与防范

3.1 尽量获取目标企业全面准确的信息,降低企业估价风险

中小企业对并购前财务风险的防范,应采取以下对策:

3.1.1 对目标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查。

目标企业的财务报表是并购过程中首要信息来源与重要价值评估依据。其数据的真实性对评估结果有着重要作用。因此,为了防范价值评估风险,首先就要对目标企业的财务报表审查。对目标企业的各项资产、负债进行清理。评价目标企业的会计计量和确认及会计处理方法是否符合相关准则和规定,财务状况、财务比率是否恰当,是否有人为操纵利润的情况。

3.1.2 采用恰当的估价方法合理确定目标企业的价值。

目标企业的估值定价是非常复杂的.一般需要各种估价方法进行综合运用,采用不同的价值评估方法对同一目标企业进行评估,可能会得到不同的并购价格。并购企业可根据并购动机、并购后目标企业掌握资料信息的充分与否等因素来决定采用合适的评估方法。常用的方法有清算价值法、市场价值法、现金流量法。总之,对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应当根据并购的特点,选择较为恰当的并购估价模型。

3.2 合理确定融资结构

在企业并购中,合理确定融资结构,应当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然后考虑成本最小化。因为一旦融资失败,将会导致企业并购的财务危机,这样成本最小化也就失去了意义。并购融资结构中的自有资本、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要保持适当的比例,但在选择融资方式时要考虑择优顺序。

具体而言:(1)测算企业可利用自有资金的数量和时间。准确预测企业可以利用的自有资金的数量和时间,对于合理使用自有资金,优化企业并购融资结构至关重要。(2)推算企业偿债的能力和负债融资的风险临界规模。准确测算企业的偿债能力,并根据偿债能力确定融资的风险临界规模,对于合理确定负债融资规模和避免财务风险具有重要作用。(3)确定并购的股权融资规模。

3.3 增强杠杆收购中目标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稳定性杠杆

收购的特征决定了偿还债务的主要来源是整合后目标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首先,目标企业必须是经营风险小,产品有较为稳固的需求和市场,发展前景较好,才能保证收购以后有稳定的现金流来源。其次,收购前并购企业与目标企业的长期债务都不宜过多,这样才能保证预期较稳定的现金流量能够支付经常性的利息支出论文开题报告范例。最后,并购企业最好在日常经营中能提取一定的现金作为偿债基金以应付债务高峰的现金需要,避免出现技术性破产而导致杠杆收购的失败。

3.4.整合期财务风险的防范

企业实施并购后,财务必须实施一体化管理。目标企业必须按并购企业的财务管理模式进行整合。中小企业并购后财务整合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财务整合的必要性来自于财务管理在公司运营中的重要作用。任何企业如果没有一套健全高效的财务管理体系,就不可能健康成长。许多中小企业之所以被并购,正是由于财务管理不善企业管理论文,成本费用居高不下,资产结构不合理,反映到产品成本上便是无竞争优势。

其次,财务整合是发挥企业并购所具有的财务协同效应保证。财务协同效应主要是指并购给企业财务方面带来的各种效益。一般表现在:通过并购实现合理避税,预期效应对并购的巨大刺激作用。这些都需要在财务整合的基础上得以实现。

最后,财务整合是实现并购企业对目标企业有效控制的途径,更是实现并购战略的重要保障。并购企业对目标企业的生产经营实施有效控制,并做出及时、准确的决策,重要的前提是具有充分的信息。一般而言,并购双方的会计核算体系、定额体系、考核体系、财务制度等并不完全一致.因此并购企业客观要求统一会计口径,才能实施有效控制。

4 结论

并购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扩张的一个重要工具。对大多数企业来说,并购比内部扩张更能有效地促进企业成长。在并购中,企业财务管理是整个并购过程中重要且关键的一环。在并购中,企业应该重视财务管理环节,要意识到财务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来尽量减少风险。这样,才能为成功的并购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政府与企业都应树立忧患意识,通过促进优势企业并购快速提高我国的整体竞争能力,并在未来开放的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

参考文献

[1]包丽琼,浅谈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及其防范企业管理2008.9

[2]陶学伟,企业并购融资风险控制探讨财会通讯2009.1

[3]王宗光,常文芳,企业并购财务风险及其度量模型探析财会通讯2009.02

[4]游婉瑜,浅析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及其规避财会研究2008:186-187

[5]王会恒,高伟,并购财务风险分析及控制财会通讯学术版2007:78-80

[6]施金影,企业并购中财务风险问题的思考财会通讯2008.12:107-108

第9篇

论文关键词:审计风险,成因,控制

 

审计风险是随着审计应运而生的,有审计就有审计风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审计的期望越来越高,审计职业的责任也越来越大。社会经济生活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增加了审计的难度,审计风险也随之增大。为此,审计人员应正确认识审计风险,增强审计风险意识,积极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审计风险,使审计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起到应有的作用。

一、审计风险含义及其成因

审计风险是指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存在重大错弊而审计人员没有发现,做出不恰当的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审计风险是由经济业务本身的复杂性和审计手段的局限性所决定的。具体来说,审计风险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由于审计主体的因素所产生的审计风险,主要是由于审计人员自身的原因所形成的一种审计风险

首先,审计人员个人综合素质参差不齐,审计经验有高有低,

驾驭审计方法的能力有强有弱,加之当前审计力量的不足,审计任务的繁重,致使审计难以达到社会全部期望,有时甚至被卷入不愉快的责任诉讼纠纷之中。具体表现在:审计人员素质、能力的差别会造成同类审计业务结论不同;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品质的高低决定审计行为的偏差,导致审计结论的偏差;审计人员在取证和选用证据上,都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如果取证不充分财务管理论文,其结论也就不一定合理;审计操作不规范、审计程序脱节、主观臆断、凭经验办事,就增加了审计的失误率;审计方法选择不当,也将影响审计结论是否正确等。

其次,审计人员胜任能力跟不上各单位业务活动发展的需求。随着现代经济的迅速发展,现代经营单位的经营规模越来越大,经营活动越来越复杂,各种高新技术的产业化,经营结构组织的多元化,各种金融创新工具的被广泛运用,使得被审计对象经营活动和财务报表编报和披露的复杂程度远远超出了审计人员传统的审计方法和知识结构。这些发展,大大提高了审计人员审计的难度,而对传统滞后的审计方法和审计人员的胜任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审计人员如果不能及时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包括知识结构和行业经验,将不能满足新形势的需要,从而无法胜任审计工作,审计风险随之产生。

(二) 由于被审计单位的因素所形成的审计风险

1、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导致的审计风险。主要包

括两种情况:第一,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单位应建立而未建立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所形成的审计风险杂志网。如:钱账物应设置3个岗位,而单位只设置了2个岗位,但单位现金业务又相当频繁。因此,在货币资金管理上可能存在一定的审计风险。第二,因被审计单位尚未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所带来的一种审计风险。单位虽然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许多内控制度,但是存在部分内控制度执行不力,一些内控制度形同虚设。

2、被审计单位人为因素的影响而客观存在的一些不确定

性,例如:会计行为和经济错弊,会计人员本身或单位负责人从主观愿望上要求会计人员违规违纪;因被审计单位无意识存在所带来的一种审计风险,

3、被审计单位提供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一些被审计单位对收入、成本支出的会计资料提供得较为完整,执行财经纪律的情况也比较好。而实际上,这些单位的一些其他的收入、下属单位上缴的管理费等并没有纳入财务账,而是入了私设的“小金库”,而这些会计资料通常是不会向审计人员提供的。会计资料的不全面,留下了审计风险的隐患。一些部门、单位为掩盖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在会计资料上大做文章,记假账、报假账的事时有发生,其中个别支出原始凭证的填制存在明显的不真实性问题,例如使用普通收支凭证而无正式的发票、无填制单位或填制人签章,审查起来无从下手,严重影响到审计成果的真伪,这无形中也给审计部门带来了审计风险。 (三)社会环境影响产生的审计风险。 从审计发展来看,人们对审计意见的依赖程度及其影响范围亦是一个不断扩大的过程。当审计产生之初,单位最关心的是诚实性,也就是说早期审计是检查单位的正直性,而不是检查他们会计账簿的质量。然而当社会步入19世纪下半叶财务管理论文,审计人员的职责是审查单位的经济运行以及会计报表管理者编制的正确性,而不仅仅是检查算术上的正确性,对资产负债表质量的重视,表明审计人员的影响开始扩大。到本世纪初期,随着世界资本市场的迅猛发展,证券市场的涌现,广大投资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关心,使人们更加关注已审的财务报表,而且对此感兴趣的人也越来越多,不仅政府、投资者表示了极大的关注,而且潜在投资者也表示了极大的关注,人们对单位财务报表提供的信息的可靠性也日益重视,依赖审计意见的人越来越多。现代审计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它在建立和维护资本市场的完整性方面扮演着一个最重要的角色,社会各界都在关心审计、关注审计、依赖审计,从另一个层面上讲,这种依赖性也给审计部门带来较大的审计风险。/

三、审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审计风险的存在并不可惧,关键是如何防范和控制审计风险,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范围。笔者通过学习审计理论,结合平时审计实践,认为防范审计风险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增强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包括:

转变观念,强化风险意识。随着人们对审计期望值的越来越高,审计人员的责任和风险也越来越大,会计职业界将会更加关心如何采取有效的审计方法和程序,在降低审计成木的同时,高质量地完成审计任务,并有效地避免审计风险及其损失。因此,审计人员要从思想上、观念上深入理解审计风险,并在执行审计过程中,寻求积极有效的方法控制风险。 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是在从事审计工作中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包括在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方面应达到的职业标准。审计人员一定要理解和掌握这些标准,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这样才有可能提高审计质量,一般不会发生过失,至少不会发生重大审计风险损失。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我们处在经济变革时代,我们的业务知识,审计工作、审计范围都受到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的影响。因此,每一个审计人员除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外财务管理论文,还要更多地学习专业知识,包括学习审计基本准则,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工作。首先要在审计程序上合法规避审计风险。其次要学习好专业知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多元化经济成分日益增加,国家宏观调控的法律、法规、规章不断出台,我们要随时学习和掌握这些知识,以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杂志网。

选择适当的审计方法,敢于改进方法,创新手段。审计人员可以根据被审计单位的会计系统会计处理的特点及审计目的等合理配置审计力量,选择适当的审计方法和技术,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在取证时,审计人员绝不能满足于被审计单位自行提供的资料,要获取强有力的外部证据,多角度地取证、印证。在选用适当的审计方法的基础上,还应该敢于改进方法,创新手段。特别是面对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审计对象的经济活动越来越复杂,审计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和应用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的审计技术与方法,是提高审计质量,圆满完成审计工作任务的重要举措。

(二)审计单位应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建立科学的内部运行机制,完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这包括采取措施督促全体专业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审计人员达到并保持履行其职责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审计业务,为此,审计单位应严格人事管理,并不断创造条件,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增加审计人员执行各种类型审计业务的经验,提高其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建立分级督导制度,并要求各级督导人员对各层次的审计工作给予充分的指导、监督和复核,必要时应当聘请相关的专家进行协助;对全面质量控制政策和相应程序的执行情况及其结果适时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不断完善质量控制方针,建立、健全各项质量控制程序,保证审计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把审计风险水平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三)做好内部控制调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水平。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项目时,应当先对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内部控制进行问卷调查和进行符合性测试,对被审计单位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高低做出评估财务管理论文,看其内控是否严密,并找出弱项,以作为实质性测试时的重点。 内部控制问卷调查可以由被审计单位管理部门自我评价,主要评价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内部控制问卷调查,只能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做出初步评价,要真正评价企业内部控制的质量,必须通过符合性测试。在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进行问卷调查和符合性测试后,根据其评价以及对内部控制松弛部分和汇总的弱项,确定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并应当实施详尽的实质性测试程序,以便将检查风险以及总体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水平。

审计风险并不可怕,重要的是提高风险意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控制审计风险,这样审计工作才有可能取得长足的进步。

(备注:增刊)

主要引用文献: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0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审计),北京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年,115-137页

李金华,《审计理论研究》,北京市东城区四十条24号青蓝大厦,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1年,121-142页

第10篇

西方学者认为,行政法的主要作用是控制行政权,行政法是控权法。如美国行政法学家施瓦茨明确指出:“行政法是控制国家行政活动的法律部门,它设置行政机构的权力,规范这些权力行使的原则以及为那些受行政行为侵害者提供法律救济。”在不同的国家存在着社会和经济制度的差异,但行政权的性质是相同的。行政法之所以存在,是因为行政权的存在及运行有可能损害他人的利益,需要行政法加以控制。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我们讲控权就是由人民来控制政府,使政府能依法行政。加之现代行政权扩张倾向的事实,使“控权”必然成为行政法的重心。

强调控制行政权,我们应对行政权的授予和行政权的保障有明确的认识。行政权的授予是一个法律问题。在现代法制国家,所有权力都必须通过法律赋予,否则任何行政机关不能享有和行使任何权力。与此同时,任何权力都必须通过法律来制约和控制。西方学者麦迪森说过:“首先你必须使政府能控制统治者,然后还要迫使它控制其本身。”对于行政权的保障而言,行政权本身就无须行政法加以保障。因为行政机关有足够的力量(这种力量来源于赋予其行政权的其他法律)实现其意志,惩罚违法者。相对一方的个人、组织处于被管理和支配的地位,相对于拥有强大力量的行政机关是弱者,从这一角度看,行政权更不须以行政法加以保障了。明确了控权、授权及保权三者之间的关系,我们可以看出,行政权应是足够强大以管理社会而又必须受行政法的控制。正如西方学者所说:“政府必须强大到足以维持社会安定并抵抗手中掌握的权力的人施加压力,如果政府认为应当这样做的话。但政府不能强大到企图使它的官员不受法律控制的地步。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因此,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否则“公民生命、自由必然要成为滥用权力的牺牲品”。我们认为行政法应当强调对行政权的控制作用,内容上以保护个人、组织合法权益不受非法行政行为侵犯为目标,因此,行政法是控权法。

二、行政法以控权为主,不仅仅是一个平衡的问题

“平衡论”观点认为:行政法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方面,行政法监督和控制行政权,防止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另一方面,行政法保障行政权的运用,防止个人、组织滥用权利。“平衡论”也可称为“兼顾论”,即兼顾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平衡论者认为,在我国,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根本上和总体上是一致的、统一的,这是平衡论的客观基础。在平衡的具体表现上还包括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的平衡以及效率与公正的平衡等,认为平衡是行政法的基本精神,是行政法追求的价值。平衡论者还认为,平衡(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权利义务的平衡)是现代行政法的实质,是行政法的精义。我们认为,当行政权力与相对一方权利发生冲突时,就无所谓平衡的问题了。而兼顾论者所持兼顾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看法,是我国法律普遍的价值准则,并非行政法所独有,故作为行政法的理论基础似乎并无多大的实际意义。行政权具有支配性和强制性的特征,行政机关是权力的主体,而个人、组织是权力的客体,在行政权的行使过程中,双方无平衡可言。在行政关系中,政府和公民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恰恰是以不平衡为特征。从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平衡论”只能是一种理想。中国有漫长的封建历史,人治重于法治,不可能有所谓的平衡。要实现行政法制的目的,做到依法行政,更需要的是控权,而不是所谓的平衡。

三、行政法不仅是管理工具,更重于对行政权的监控

“管理论”者认为行政法是管理行政机关与公务员的法,又是行政机关进行管理的法。“管理论”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却忽视了行政法的本质,无形中强化了政府对社会的控制。以管理论为本位,把法律视为管理个人与组织的工具,这就忽视了行政法保障个人、组织合法权益的功能。

我们认为,行政机关具有实现其意志的人力、物力和国家强制力,总是处于强者的地位,而个人、组织总是居于“弱者”地位。基于这种力量对比,行政法应以监督行政权、保障公民权作为根本目的,致力于控制和约束政府权力,救济因违法和不当行政给个人和组织造成的损害。“管理论”是高度中央集权和计划经济时期的产物,已不适应我国目前的社会发展状况,而加强控权才是我国行政法的发展方向。因此行政法不应是管理法,而应是对管理者进行管理的法,即管理管理者的法。

结束语

行政法作为控权法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在行政机关日益扩张其权力的事实面前,从控权法的价值定位审视行政诉讼法及整个行政法体系,必然要求更积极的保护公民权利,更严格的限制行政机关的权力。因此对行政诉讼法——这个公民保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工具必然提出重大的改进要求。无论受案范围的改变还是规章法律效力的确定,无不是为更进一步保护公民权利并使行政机关权力行使更符合立法者的意图,这将是中国走向法治国坚实的一步。

参考文献:

[1]美B·施瓦茨著:《行政法》,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第一页。

[2]《(联邦党人文集》,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64页。

[3]彼德斯坦等著:《西方社会的法律价值》,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37页。

[4]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张燕生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54页。

[5]罗豪才等:《现代行政法的理论基础》,《中国法学》1993年第一期。

[6]王锡锌:《在论现代行政法平衡精神》,《法商研究》,1995年第二期,第37页。

[7]沈归:《试析现代行政法的精义——平衡》,《行政法学研究》,1994年第三期,第12页。

[8]张尚族主编:《走出低谷的中国行政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694页。

第11篇

论文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成本,述评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兴起与演化

企业社会责任及其成本理论,是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的。从18世纪60年代起,英国率先开始了工业革命,其主要标志就是在纺织业、动力机械和冶金等领域的一系列重要的发明,工业革命使英国的经济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腾飞,也加速了市场的扩大和城市化进程。

当工业革命兴起之初,新生的资本家和经营者对尚无经验的生产经营活动导致潜在的社会危害,并没有充分认识和相应对策。对在工业生产的成本中,所费于社会的代价,资本家既无意识,也不会承担任何责任,仅有少数观察力敏锐,具有远见卓识的经济学家开始提出企业活动的外部不经济性问题。

从工业革命到20世纪末期,尤其是20世纪50年代之后,世界各国经济普遍发展,现代科学技术推动社会生产发生一系列改天换地的伟大变革,第三次工业革命使人类的生产和消费水平达到空前的高度。与此同时成本管理论文,人类对自然无穷无尽的索取而不考虑对自然的补偿,使人类与自然界的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社会关系更为复杂,自然开始向人类实施报复。接连不断的悲剧的发生涉及企业经营管理,环境保护政策,社会经济制度,政治体制以及国际关系等一系列问题。人们开始要求企业约束自身行为对社会的不利影响,试图将其造成的社会损失进行计量并转化为企业成本的内容,归由企业承担使社会成本得到补偿。

企业社会责任(CSR,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这个词组是1924年由美国人谢尔顿提出来的,指企业不能仅仅以获取利润为唯一目的,还应照顾到包括雇员、消费者、债权人、社区、环境、社会弱势群体及整个社会的利益。从20世纪60年代起,许多工业发达国家开始在财务报表中披露企业的社会责任,联合国跨国公司中心所属的国际会计报告准则专家小组于1982年在《联合国跨国公司行为准则草案》中,对社会责任的披露提出了较为全面的建议。

根据社会责任报告在线收录网站CorporateRegister的数据,截止2008年9月28日,该网站已收录全球4609家公司18299份社会责任报告。目前,我国了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主要是进入500强的大企业,包括国家电网、华能集团、南方电网、南方航空、中石化、中石油、中国银行、中移动、中远集团、中钢集团、中化集团、中国平安等。国有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纷纷加入到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行列中。

二、中西方关于企业社会责任成本理论评述

根据近年来国内一些专家学者所做的实证分析显示,企业重视社会责任,并把其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之一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财务业绩,因为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关注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的表现,如果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则利益相关者就会将隐性的要求转化为显性的,从而导致企业的成本上升,因此,只有对企业社会责任成本有正确的理解,才能够健康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成本理论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背景,揭示了工业社会发展的规律,即:社会的工业化程度越高,企业社会成本问题也就越突出,因而,在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研究企业社会责任成本理论是历史的必然。

从人们开始对企业社会责任成本的关注到推动企业社会成本理论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成本管理论文,许多中外经济学家、会计学家对社会成本理论作了积极的探索。

在西方经济学家中,最有代表性的有法国籍瑞士经济学家西斯蒙弟提出的“社会成本”概念,英国经济学家约翰?莫里斯?克拉克的“社会成本簿记”和“社会价值”理论,福利经济学的代表人物A?C?庇古的“外部效应”思想,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剑桥学派创始人,新古典经济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和现代西方微观经济学的奠基者阿弗里德?马歇尔的“外部经济性”理论,还有制度经济学的主要代表W?卡普的“社会损失”理论,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经济学家罗那德?哈理?科斯的“社会成本问题”,以及美国会计学会关于“社会成本”的一系列研究成果。

我国的许多经济学家、会计学家对社会成本理论也做了许多探索,主要有我国著名经济学家于光远的“社会生产费用”论,以许毅、王振之为代表的“社会平均成本”论,以陈今池、刘凤歧为代表的“社会代价”论,还有吴水澎教授的“企业对社会的任何成本”论,谢志华教授的“企业非自愿性支出和耗费”论以及有关学者的社会成本是“国民经济成本”说等等。

在上述的西方“社会成本”理论中,克拉克的“社会成本簿记”和“社会价值”观念,可以说是早期较为完整地研究社会成本的学术成果;庇古的“外部效应”思想为研究社会成本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马歇尔首次提出“外部经济性”的观念,使经济学从单纯分析单个企业组织经济行为,扩展到对单个企业组织经济行为所引发的社会经济效应影响作用的关注;卡普的“社会损失”思想试图用实物和价值指标对环境污染作为“社会损失”即社会成本的实例进行了他的计量研究。而科斯所说的社会成本是私人成本与交易成本的总和,他认为在完全竞争情况下,私人成本就会等于社会成本,社会成本的意义在于揭示交易成本的存在,其社会成本的含义一方面包含产品成本,另一方面又包含交易成本。

我国关于“社会成本”的诸多认识中,最有代表性的其实就是“社会平均成本论”和“社会代价论”两种不同的社会成本观念,尽管二者差异悬殊但彼此并不矛盾,都是对客观存在的社会经济现象的概括和描述,都反映了随着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对社会经济资源耗费管理的社会化程度也应提高的要求。他们涉及不同的研究范畴,从不同的侧面揭示了社会经济资源耗费水平和状况,从而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因而二者不存在取代和替代的关系,而是要以某种形式把二者的研究成果结合起来,互为补充成本管理论文,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资源耗费,提高社会经济运行效益。

企业社会责任成本从萌芽到发展,无论是西方还是我国,都是从不同的方面和不同角度进行的理解。有些是按照政治经济学中的再生产理论去理解社会成本的内容;而有些则是按照企业生产经营对社会造成的损失、浪费去理解;还有的则是从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来理解社会成本。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之一在于:一部分人是站在国民经济的角度看待社会成本,另一些人则是站在企业角度去看待社会成本。由于人们讨论问题的出发点不同,所得出的结论必然有较大的差异。

企业社会责任成本理论的发展告诉我们,经济高速发展的背后往往是以高昂的社会成本为代价的。目前,我国的现状是:人口基数大,年龄结构正趋于老化,城乡人口结构不合理;生态资源破坏严重;资源利用率低下;环境污染严重;经济政策的失误以及社会利益集团的内部经济性和外部不经济性的矛盾,加剧了社会经济资源耗费与补偿的失衡。同时,特大矿难、黑砖窑、三鹿奶粉等社会责任事件引起了公众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广泛关注。严峻的形势告戒我们,忽视从整个社会去研究资源的耗费与补偿,忽视社会成本的存在,最终必将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企业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是企业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基石,企业付出应尽的社会责任成本是企业对未来发展的一种投资。只有正确理解企业社会责任成本,才能准确评价企业社会责任绩效。从而,为企业更加健康地履行社会责任提供有价值的定量信息。

三、企业社会责任成本的实践意义述评

从近年来的一些调查显示:①大多数企业提供的责任竞争力实践表现而言,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已经将企业社会责任提升到公司发展战略的高度;②企业提供的责任竞争力所体现出的社会效益非常显著;③企业能够结合自身专业优势来进行企业社会责任实践;④责任竞争力实践所体现或带来的经济效益排在第五位,比较靠后,还有待提高。同时也发现:①中国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的的同时,能较好地考虑利益相关方的关系和利益;②实践意识比较高,但系统性、战略性、自觉的实施还显不足;③有较好的兼顾履行责任和提升竞争力的关系;④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表现较弱,外资及港澳台投资企业更差;⑤企业在遵纪守法和对股东的基本责任的履行状况较好,但道德和自愿性责任的履行状况有待加强。笔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成本的实践意义在于:

1.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企业社会责任成本理论研究源于其社会实践,实践中,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越来越热门的话题,2004年上半年,我国国内多家媒体报道了企业社会责任标准SA8000。目前,我国企业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内容、范围、作用和如何实施等方面还处在学习、消化、探索的初级阶段,相当多的企业甚至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会导致企业经营绩效的下降,把追求利润当作企业的惟一目的,根本不愿或者只是被动地去承担其社会责任。笔者认为成本管理论文,承担社会责任是企业持续发展的一个长期战略,从客观角度看,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也是其发展的需要,因为企业的发展不是孤立的,它与社会各界有着错综复杂的联系,它需要有雇员、供应商、销售商、社区以及政府的支持,也就是说企业发展的资源是社会给予的,企业也有义务回报社会。当然,承担社会责任,企业会付出一定的短期成本,但从长期看,企业通过向社会证明自身的社会责任感,证明自己能够在经营活动中把公共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放在重要的位置,从而为企业带来社会公众的认同,树立了自己的品牌。好的企业声誉带来好的财务绩效,从而促进企业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

2.可提升企业战略决策的科学性。按照成本层次理论,企业社会责任成本应该属于宏观成本范畴,在分析成本对象的范围时,涉及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政治环境、人文环境以及人力资源等诸多方面,比传统微观成本层次的摘要求相适应。一般来说,人们把企业社会责任成本分为八类:①保护环境成本。是指企业本着对环境负责的原则,为防止环境污染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和为了改善环境、恢复环境的数量或质量而发生的各种支出;②自然资源成本。是指对在我国境内的企业,因其对资源的开采和使用而向资源所有者支付的资源使用费。换言之,是企业因开采和使用稀缺的自然资源,应足额支付维持自然资源再生费用的成本;③人力资源成本。是指企业为发展人力资源所发生的耗费与支出。包括对员工的招募录用费用、劳动报酬、集体福利、教育培训支出、职工社会统筹保障金等;④消费者责任成本;⑤社区公益和慈善成本。是指企业为社区及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和社会福利事业所发生的各项耗费和支出;⑥其他责任成本,如节能产品的研发费用等,也包括企业对政府、股东、供应商、债权人以及顾客等承担的责任成本;⑦土地使用成本。这是对企业因使用土地而应支付的成本,特别应包括企业因过度使用土地而使土地退化、质量下降计量的成本;⑧外部不经济成本。是指一个公司或企业从事谋利经营活动而消耗的并未记入自身成本费用中的社会资源或给社会带来的损失,企业应充分计量这种消极外部效应,并加以内部成本化。

根据现行的成本会计制度,企业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在计算其产品成本时也是相对独立的,一般都以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作为成本核算对象,通过一套相对成熟和完整的成本核算理论,得到比较明确客观的成本计量结果。但是成本管理论文,我们不难发现,如果仅仅使用传统的成本会计工具,将很难对以上的一个或多个成本做出系统的分析和计算,这往往源于企业社会责任成本的特殊性。即:社会性、间接性、模糊性和滞后性。

企业社会责任成本的性质决定了其计量形式的多样性,只能应用一些现代科学的方法对其进行估算,尽量做到相对准确。另外,除了可用货币反映企业的各项社会责任成本和效益外,还可用实物指标和指数,甚至用文字来说明。企业社会责任成本的核算可以借鉴国内外会计机构的经验,采用调查分析法、替代品评价法、支出成本法、设计新型成本信息系统等方法。

3.可加大企业的竞争力。在企业社会责任成本信息与效用关系问题上,美国著名的“竞争战略之父”迈克尔·波特认为:如果企业能够用他们选择核心业务那样的方法和框架来分析CSR的机会,他们就会发现CSR并不简单意味着成本、约束或者是慈善活动的需要,而是企业实现创新和提高竞争优势的潜在机会。当企业在为自己创造价值的同时已经促进了社会的价值,它会因此获得更好的竞争地位。

提升企业竞争力,有很多途径。 但重视企业的社会责任,无疑是一条捷径。因为提倡社会责任不仅仅能提升企业社会形象,更能获得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提升企业的长期盈利能力。事实上,越来越多的企业实践和众多的研究成果充分说明了,在社会责任和企业绩效之间存在着正相关联度,企业完全可以将社会责任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竞争力。具体可在提升财务业绩方面,降低运营成本方面,提高效率方面,提高销售量和顾客忠诚度方面以及降低监管力度和市场壁垒方面都会给企业尤其的跨国公司产生积极的作用。

四、企业社会责任成本研究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目前,在将企业社会责任成本作为研究课题的专家学者较多,研究内容五花八门,但焦点和难点主要集中在试图回答:如何从现有的财务报告评价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如何影响企业的经营绩效,企业的经营绩效如何影响企业对社会责任的履行,如何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应该如何建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成本与效益如何量化,等等。

笔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成本研究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应该有以下三方面:

1.关于企业多元化成本的准确计量问题。不同的目的就有不同的成本,社会责任成本信息的生产应结合使用各种方法,比如成本管理论文,当社会责任成本无法直接决定时,可以通过估计替代品来确定;对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而发生的实际支出,如购买环保设备,可按历史成本计价;有些社会责任成本可以根据恢复原状所需要的成本来进行估计,如废水对河流造成的污染,可通过估算恢复污染之前的状况至少需要多少治理费用来确定。

2.关于企业外部成本的内部化问题。计算外部不经济成本并将其内部化是促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较好做法,在计量社会责任成本过程中,要特别关注外部不经济成本。从经济学分析可知,企业的经济行为可产生两类成本费用:一类是企业自己承担的成本,表现为企业产品成本、营业成本等;另一类是不由企业而由社会承担的企业外部成本。一般而言,企业的成本都是在微观范围内进行最优化选择而付出的代价,但它的活动常常超过自己的财产权力界限,从而发生了一些由社会和他人承担的成本和费用,这就形成了外部性问题。社会责任成本理论的建立就是要求在政府干预等手段下解决外部成本的内部化问题。

3.关于企业社会责任成本信息与效用评估的关联体系问题。企业社会责任与经营绩效的关系,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成本与收益两方面决定。若企业为承担社会责任所付出的成本大于由此所带来的收益,企业就不会很情愿、很主动地去承担社会责任;反之,企业就会很乐意、很热情地去履行社会责任。但是如何科学评估企业在付出履行社会责任成本后所带来的效益,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所在。因此,针对这一问题,在对企业取证调查的基础上,将企业社会责任成本与效用评估的关联体系作进一步的量化考察,将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刘红霞.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成本支出研究.中央财经大学学报(京).2008(6).

2.池祥麟、林怡君.企业社会绩效与企业财务绩效关联性之分析——以道琼STOXX永续性指数为例.ntpu.edu.tw/coop/teacher/hlchih/data/CSR_CFP_link.pdf.

3.任迎伟、陈煦江.解析企业社会责任成本.光明日报(理论版).2008-06-25.

4.宋献中、龚明晓.社会责任信息的质量与决策价值评价:上市公司会计年报的内容分析.会计研究,2007(2).

5.李正.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的相关性研究---来自沪市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中国工业经济.2006(2).

6.刘俊海.2006.对国家电网公司2005社会责任报告的点评,csrnall.com/.

7.Abbott, W. F.and Monsen, R. J. 1979. on the measurement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self-reported disclosures as a method of measuring corporate socialinvolvement. 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 Vol. 22 No. 3: 501~515.

8.Benston, G. J.1982, Accounting and corporate accountability, Accounting, Organizations andSociety, Vol. 7 No. 2: 87~105.

第12篇

能力与知识的关系,相信大家都很清楚。知识不是能力,但却是获得能力的前提与基础。而要将知识转化为能力,需要个体的社会实践。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关于图书馆管理论文。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的进步,尤其是计算机技术和网络的广泛使用,图书馆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人们对知识和信息的需要已经发生巨大的变化。在知识和信息的内容和形式日趋多样化的时代,人们需要快速,及时的找到自己所需要的信息。传统图书馆的文献服务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在这变化的环境下,图书馆也受到深刻的影响,数字图书馆的出现符合了这一变化的要求。数字图书馆是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并以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来方便信息的存取。数字图书馆的出现,使得信息可以以数字化的形式进行存储,并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传递,并使信息得以标准化的组织和分布式的管理。但是伴随着数字图书馆的发展,电子期刊数据库,电子图书馆数据库,以及各种类型的数字资源的出现,数字资源的管理和利用遇到了巨大的挑战。由于这些数据资源是有不同的公司采用了各个不同的系统开发的,就使得这些数字资源的数据结构和系统平台各不相同,以至于,这些数据资源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信息孤岛的形式存在。当用户对信息进行检索的时候,必须面对各种不同的搜索接口和检索方法。随着资源的增加,这个问题变得越来越严重。因此本文的研究重点在于,对这些数字资源进行整合,使得用户可以通过一个简单统一的检索接口访问的所有的资源。

 

1 大学图书馆数字资源的整合的必要性

在网络和数字时代,数字资源在图书馆的比例在逐渐增加。数字资源的优点在于信息检索和分享的便利性。但是随着数字资源的类型和数量的增加,伴随着不同的数据库应用系统,内容的重复,知识之间的无关联,数据格式和存储方法的多样性,都大大的影响了数据资源的应用。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当用户使用不同的数据库和网络资源的时候,他需要进入不同的系统,重复相同的操作,以至于浪费了大量的时间,降低了资源的使用效率。

2 图书馆网络信息资源整合的原则

本节,我们给出资源整合的一些原则,以方便指导资源的整合工作。

1 基本原则

资源整合的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要保持信息资源的完整性。

一个整合的系统应该覆盖各个子系统的内部功能,反映数据之间的内在的联系。

2 标准化原则

标准化原则包括数据格式的标准化,描述语言的标准化,索引语言的标准化以及通信协议的标准化,安全机制的标准化和数据库管理软件和硬件的标准化以确保信息资源可以得到分享。

3 优化的原则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