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31 06:43:4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意外保险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论文摘要:旅游保险是保险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旅游保险的现状,并分析了我国旅游保险发展的制约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发展我国旅游保险的对策和建议。
一、我国旅游保险的现状分析
近年来,我国旅游业蓬勃发展,而作为旅游业软环境之一的旅游保险却严重滞后于旅游业的发展,影响了旅游业的法制化、规范化,对旅游业的发展起到了消极作用。具体表现如下:
1、旅游保险的收入过低。2000年,我国旅游收入超过4000亿元,而旅游保险的收入,以市场份额最高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为例,也仅为5888万元。由此推算,中国旅游保险的保费收入不足1亿元, 仅占旅游收入的0. 025%。2001年,全国国内出游的人数7.84亿人次,旅游收入5566亿元,按每人购买10元的旅游保险计算,一年就该有70多亿元巨额保费收入,而实际的保费收入却只有这一数字的20%左右。2002年, 国内旅游收入为3878亿元,国内旅游人数达8. 78亿人次。如果以现行旅游保险较低价格10元推算,国内旅游保险费总收入可达87. 8亿元.可以清楚地看出,虽然旅游业收入近年来每年都以迅猛的势头增长,但是旅游保险的收入却增长缓慢,与旅游业的发展不相协调, 旅游保险的发展还有很大潜力。
2、旅游意外保险险种少,产品单一。目前我国的旅游意外险险种主要有四大类: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住宿游客人身保险、旅游救助保险。其各自的内容见表1。这实际上是以普通的意外伤害保险来代替旅游保险,旅游保险的自身定位不清。这些险种无法涵盖旅游中遇到的各种风险, 比如旅行中行李遗失、证件遗失、因行李及证件遗失而引起的额外的旅行及食宿费用、对他人的伤害及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等。
3、开办旅游意外保险业务的公司较少,且旅游保险业务得不到重视。我国的旅游保险有旅行社责任保险和旅游意外保险两种,分别属于财产险和寿险,由于我国法律规定财产险和寿险必须由不同的公司经营, 所以它们分属于不同的保险公司。目前,国内只有三家比较大型的保险公司经营旅游意外保险业务,它们分别是太平洋保险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二、我国旅游保险发展的制约因素
1、游客保险意识淡薄,投保积极性低,主要是因为游客的保险意识薄弱,侥幸心理强。这导致热旅游、冷保险的重要原因。游客通常认为,外出旅游就几天的时间,根本不会出事,犯不上自己掏腰包买保险,或者认为买保险不吉利。
2、保险公司对旅游保险业务不重视。由于旅游保险本身具有保险期限短、赔付率高而利润低的特点,造成保险公司对开办旅游保险业务的积极性不高,在旅游保险的宣传、险种的设计开发、销售方式的开拓创新方面都显得不太重视。此外,就是保险公司对旅游风险的控制技术水平较低。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大多数的旅游意外险只针对旅行社团体进行销售,而对于自助游的散客暂不承保。这是因为团体险可以使保险公司通过简单的承保程序为大量具有相同风险因素的人提供保险保障,而自助游旅游者由于身体素质、文化背景、旅行经历、旅游目的地各不相同, 所以在现有的技术水平下为保险公司选择承保对象带来了一定的困难。(2)由于风险控制水平比较低,难以对旅游中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所以很多保险公司旅游意外险产品都将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滑翔、登山、攀岩、探险、狩猎、蹦极运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搏击、特技表演、赛马、赛车作为责任免除条款,而这些风险系数较大的项目正是随着野外生存游、生态游日益流行的今天, 旅游者们最希望得到保障的方面。
3、旅游保险的险种存在问题。在旅行社责任险方面,它的费率是确定的,缴费实行一刀切。没有根据实际情况,如:旅游期限长短、风险大小、旅行社的经营情况而有所变化。由于旅游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大部分旅行社大打价格战,有些短线游的纯利润平均只有人均5元钱左右,甚至更低。因此,规模较小的旅行社有时一年赚不到钱,甚至会是亏损。而旅行社责任险又是强制性保险,至少2 万元的保费对于它们是一个不小的包袱。这就使旅行社陷入了不得不买,可又没钱买的尴尬境地。一些规模较大、收入较高的旅行社就比较愿意购买旅行社责任险,用以转嫁自身的风险。另外,旅行社责任险的条款本身也还存在一些有待完善的地方,如游客自由活动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责任,因为这不属于旅行社的责任。但在实际操作中,究竟是旅行社的责任还是游客的责任,并不是那么容易确定。而责任归属不明确,保险公司就可能拒赔。另外在在旅游意外险方面,险种不够完善,覆盖面较窄。
4、旅行社经营不规范。一是因为旅行社的经营还存在着不规范经营的因素。旅行社为了招揽更多的游客,常常会夸大旅行社责任险的保障范围,当游客发生的事故属于旅行社主观扩大的保险责任范围之外时,保险公司就会拒赔,这就容易引发法律纠纷,从而损害保险公司和游客的利益。二是旅行社应该在理赔中承担及时提供相关证据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在这一点上,一些旅行社认识不足,旅行社出了事故后理赔不积极,直接导致了理赔难。
三、发展旅游保险的对策建议
1、加大旅游保险宣传力度
旅游者对旅游保险的态度冷淡导致旅游保险市场需求方面的匮乏。针对这种状况,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企业及媒体要对游客或潜在的游客进行旅游保险的宣传,既需要保险经营者和政府做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又需要通过大量的风险事故来教育民众, 加快旅游者消费心理的成熟, 强化其保险意识,使其既愿意投保,懂得购买适合出行的保险,又熟悉一旦事故发生后理赔的程序。
2、加强保险公司服务功能。这主要指的是销售服务和售后服务。第一、在销售服务上,主要表现为旅游保险产品销售渠道过窄。大力发展旅游保险,保险公司必须改善与拓宽其销售的渠道。可以让旅游保险产品上银行柜台。现在大多数保险公司都与国内银行签订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多为销售保险公司的分红险与投连险。保险公司完全可以利用这种合作伙伴关系,让银行销售相关的旅游保险产品。银行网点众多,银行销售旅游保险产品,既可以有效地节约保险公司的成本,又方便了游客投保,游客可以在银行办理支付款项时,既可办理旅游保险,同时还可以增加银行的收入,实乃“三赢”之举。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要积极地发展网上投保业务,推进旅游保险产品的销售。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网上投保可以有效地节省营销和广告成本,减少中介环节和由于利益驱动给保险公司和游客带来的风险。24 小时全天候在线作业,可以使游客不受时间地点限制投保。目前,国内各保险公司做出了积极的探索,特别是在网上投保方面,如购买了泰康人寿的“旅游救援保障计划”的游客,出游前只需要登录“泰康在线”填写有关出游信息,公司就会根据客户提供的E - mail 地址将电子保单及时发送到其信箱中。平安保险公司在2002 年9 月推出了旅游自助卡,它将保险产品的外在形态设计制作成为配有账号和密码的保险卡, 游客在出游前, 登录平安“PA18”网站,填写相关的信息。自助保险卡的最大特点是购买与消费相分离,即“平时购买,用时投保”。第二、在售后服务上,保险公司的核损、定损及理赔一定要及时。如果保险公司的这些售后服务跟不上,将会对游客造成损失。游客的出游时间较短,流动性较大。游客可能在一个地方投保而在另一个地方出险;甚至可能是在国内投保,而在国外出险。这些都为保险公司的核损、定损及理赔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个保险公司之间要加强合作,包括国内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国内保险公司与国外保险公司的合作,利用各自的网点优势,快速核损、定损,及时理赔。
3. 加快旅游保险产品研发。现有的旅游保险险种远不能满足旅游者日益变化和增长的需求,只有产品对消费者具有吸引力, 才能从本质上改变供应者的尴尬境地,所以保险公司应在产品开发上下大力气。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改善: ( 1)加大新险种的开发力度,将旅游保险服务延伸到吃、住、行、游、购各个环节,深化现有产品之间的互补性, 形成系统的旅游保险链, 为游客提供全面保障。( 2)扩大旅游意外险的承保范围。保险公司要提高风险管理技术水平,对旅游险市场和旅游险条款进行细分,针对不同的群体,设计出不同的保单,尽可能为所有的游客提供合适的保单,并可以将自助游游客纳入保障范围,针对团体、散客以及公务旅游者的不同旅游特点设计不同的保险条款, 确定不同的费率, 加强风险防范。( 3)针对特定的旅游项目设计单项保障。像过去不提供保险保障的探险旅游、野外生态旅游、漂流、登山、峡谷旅游等,随着人们旅游方式的转变,现在此类项目已日渐流行, 旅游者们对此类项目的保险也是翘首期盼,保险公司可设计此类项目的相关保险,将过去不可承保的风险转化为可保风险, 在满足消费者需要的同时,也为保险公司带来利润。
4.发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职能作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推进我国旅游保险发展中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旅行社办理旅行社责任险的监督与检查,要将旅行社是否开办旅行社责任险作为对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如在向旅行社办理经营许可证的时候、在进行旅行社业务年检的时候,要对于没有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旅行社进行必要的惩罚,以有效地提高旅行社办理旅游保险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要采取措施,依法督促旅行社向游客推荐旅游意外险的责任和义务,使旅行社在普及旅游保险中发挥重要的作用。要尽快制定出一些关于旅游质量评判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这样才能在归属责任时更加明确,节约时间,节省人力物力。
参考文献
[1] 崔连伟.对于发展我国旅游保险业的思考.旅游学刊.
[2] 李红雨.对发展我国旅游保险业的思考.经济师.
内容提要: 医疗技术的发展及其固有的高风险性,使得医疗损害往往超出了理性人标准的行为预期,也超过了侵害人的承受能力;而单纯依靠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分配,无法填补医疗损害。因此,建立以医疗责任保险为主体,以社会医疗保障和医疗意外保险等为补充,由医疗机构、政府、个人等共同分担的医疗损害赔偿的风险分散机制是实现医疗损害赔偿社会化的必然要求,是应对现代风险社会中医疗损害频发的最佳选择。
医疗高风险性特别是新医疗技术的运用带来的潜在风险,使医疗损害的发生几率随之升高。医疗损害填补问题,作为民事赔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目前许多国家已有较为成熟的医疗损害赔偿混合分担体系。但令人遗憾的是,多年来我国医疗损害赔偿填补制度单一,基本上由侵权法担负着分配损害赔偿的“独角戏”,既无法完成对医疗损害的填补,也无法分化医疗机构因医疗损害赔偿造成的巨大经济压力。因此,如何分化医疗损害赔偿及医疗风险,有效填补受害人损害,成为法学界和医务界面临的新课题。
一、我国现行医疗损害赔偿制度的缺陷
现代侵权法的思考方式已经从追求损害填补的中心转为损害赔偿的分散。而我国现行医疗损害赔偿制度及风险分担救济途径不足,体系尚未建立。主要表现为:
第一,单一的侵权责任法填补损害功能很难保障受害者获得实际赔偿。填补损害基于公平正义,在于使受害人获得实质、完整的填补。目前我国医疗损害赔偿也主要通过侵权法救济方式来实现,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承担者(医疗机构)的赔偿能力会直接影响到受害人的受偿结果。其原因在于我国目前侵权责任制度设计上的局限性,即对损害填补制度单一,既不能完全保障受害者获得赔偿,也无法分散医疗机构所应承担的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以及受害者的医疗风险损害。
第二,医疗机构性质及法律地位不同,患者受到损害后索赔的难易程度不同。我国现存的多种医疗机构因其设置主体以及是否营利的性质不同,给付能力也大相径庭。虽大多数医院对医疗损害都以其自有资金给予赔偿,而大部分医疗机构属于公立、公益性非营利组织(2009年3月17日国务院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公立医院要遵循公益性质和社会效益原则。),其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能力受到限制,其他医疗机构规模及经济实力差别较大,很难实现对受害人的公平救济。
第三,侵权法预防功能的有限性,使对医疗损害事件发生的预防作用明显不足。传统侵权法中预防功能仅是损害赔偿功能的“反射功能”,具有间接性,尽管损害预防胜于损害补偿,但因受多种因素影响,预防功能均受有限制[1]。医疗行为固有的侵袭性和高风险性、对人和疾病认识的有限性及患者的个体差异性,使医疗损害的发生难以避免。若科以医疗机构的责任过大,会抑制医师探索新医疗技术,转而采取防御性医疗措施或干脆放弃对损害的预防,其结果不堪想象。
第四,医疗机构难以承担因风险及不确定性因素所致损害而产生的损失,又缺乏合适的分担途径。依侵权法的责任自负原则,医方对其医疗侵权行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填补受害人所受损害。但现阶段医疗体制下,完全由侵权人(医疗机构)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确实不公。实践中,一些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高额判赔脱离了不同性质的医疗机构及其收费特点。这种给付方式造成医方利益的损害,又欠缺分担途径,明显降低了医疗机构创新的内在驱动力,不利于医学技术发展。
第五,医疗保障制度存在诸多缺陷,患者面对医疗风险无任何承受能力和保障。现阶段医疗保障存在诸多缺陷,如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医疗需求之间差距较大,商业医疗保险发展很慢;农村基本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的“人头”缴费方式有失公平;获得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困难;医疗保障制度缺乏规范化和法制化等等[2]。这些缺陷直接影响到患者面对医疗风险的承受能力。
综上,医疗伤害和风险的损害赔偿及补偿问题,不仅事关医患双方之切身利益,且直接影响医患关系的和谐及社会秩序的稳定。故通过社会化风险分化制度达到填补损害和转移风险的双重目的,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二、医疗损害赔偿社会化分担的法理分析
(一)社会化分担的理论基础
传统侵权法是由个人承担风险,损害赔偿最初只在当事人之间分配,采取的是损失移转方式。进入现代高风险社会个人承担风险的能力非常有限,如何应对风险已成为现代社会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现代侵权法已由损害分散的思想逐渐成为侵权行为法的思考方式,认为损害可先加以内部化,由创造危险活动的企业负担,再经由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功能,或保险(尤其是责任保险)加以分散,由多数人承担。其优点:一为使受害人的救济获得较佳的保障,二为加害人不致因大量损害赔偿而陷于困难或破产。此所涉及的,除加害人和受害人之外,尚有社会大众,寻找有能力分散损害之人[1]。换言之,是将集中在加害人身上的损害赔偿通过一定的途径向多个人乃至整个社会分散,是集体化、社会化的损失分担方式。可见,现代侵权法其所关心的基本问题并非是加害人行为在道德上应否非难,而是加害人是否具有较佳之能力分散风险[3]。故现代侵权法在追求损害填补的同时,更加关注损害赔偿风险的分散,思考寻找那个在经济上最有能力将损害的费用加以分散的人。对于高风险的行业和职业而言,具备一定的风险分散机制是至关重要的。
依侵权法损失填补机制,医疗机构应承担因医疗过失所致的损害,因医疗意外以及并发症等无过失医疗行为所致的损害则由患者自己承担。但医疗行业仍有许多不可预防甚至无法预见的风险,医方即使尽到注意义务也无法防止和避免其损害的发生,若由患者独自承受必使患者身心俱损。故依侵权法损害分散的思考方式,寻求医疗损害风险分散机制不仅必要而且可行。
损害的分散需要一定的连接点,处于连接点上的当事人就会成为法律上损害的承担者,而该承担者可继而实现其分散损害的可能性,通过一定途径将损害进一步分散出去[4]。与传统侵权法不同,现代侵权法所承担的损害赔偿功能不再是侵权法的专利,相反,保险法等在很大程度上侵蚀或增加了侵权法的功能[5]。事实上侵权行为法本身却无法直接实现损害的分散,真正能够将损失分散的制度是市场经济本身以及其他法律制度如责任保险制度等。因此,构建医疗损害赔偿分散救济体系,必须厘清侵权法与其他关联部门如社会保障法、保险法等的交叉、补充抑或并行关系,发挥各自的不同功能,并能在分散救济途径方面相互接轨。
(二)分担模式间的相互关系
1。医疗侵权责任与保险
现代风险社会给侵权法带来的冲击突出表现为传统侵权责任的自然人、过错和不法三个基本要素,过渡为现代侵权责任中的企业、合法的危险活动和可保险性三个基本要素[5]。虽然保险法与侵权法各自独立,法官在认定加害人侵权责任时并不考虑保险因素,是否具有保险并不能成为免除侵权责任的事由,即所谓侵权责任与保险区分原则。但保险从产生之初就与侵权责任有着密切联系,特别是责任保险的兴起,对侵权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保险与侵权法的发展具有相互推动、促进的作用。侵权责任的扩张和加重,催生和促进了保险特别是责任保险的发展;而保险的发展和运用,使被保险人因风险损失得以通过成本外化的方式转移给保险人承担,敢于面对更多的危险活动,促使侵权责任采用较严格的归责原则。正如Fleming教授所言,“责任保险对侵权行为法的发展关系属一个隐藏的说服者。”[6]另一方面,保险也对侵权法的预防功能产生影响。被保险人损害风险让渡给保险人承担,使被保险人对损害后果不再有“后顾之忧”,但也导致其缺乏积极防范损害后果发生的激励,减弱了侵权法的预防功能。当然,作为专业的风险控制与防范机构,保险公司会通过风险区分,重新形成激励机制并促使被保险人提高注意程度,转而又提高了侵权法的预防功能[7]。
医疗侵权责任的认定自然也不以是否保险为要素。医疗损害的高额赔偿使医疗侵权人负担加重,通过保险特别是医疗责任保险将损害分化给保险人,保险人再通过其他被保险人缴纳保费将损害分散给社会大众,充分发挥了保险于侵权责任法填补功能之外的损害分散功能。作为受害人的患者通过自身具有的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同样可以将医疗损害分化甚至消弭于保险的损害分散功能中,而且相较侵权责任的认定而言较为简便,因而保险使患者更容易获得损害救济,侵权责任的救济途径自然减少。
2。医疗侵权责任与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来源于社会福利国家思想,以社会连带主义法哲学为基础,采取集体风险分担和无过错的法定损害赔偿的方式,从法律经济分析来看,其事故管理成本远远低于当事人之间损害求偿所发生的成本,而赔偿能力却远远大于侵权法所提供的救济范围[7]。当今社会保障法的突出特点是以国家福利为主,国家、企业、个人共建的多支柱社会保障体制,其贯彻公民权利保障、国家责任、社会伙伴参与责任以及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基本原则[8]。原则上,当人们遭受人身损害时应优先适用社会保障救济途径,只有在法定的社会保障救济不能填补受害人损失时,特别是精神损害赔偿时,受害人才能通过侵权法损害赔偿功能进行救济。可见,社会保障为人们的社会生活风险提供了强有力的国家保障。在医疗服务领域,患者遭受医疗损害时,应优先运用法定社会医疗保险如公费医疗报销、职工或居民医疗保险等救济方式填补,不足部分才能依据侵权法有关规定,通过主张医疗侵权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实现损失弥补。因此,社会医疗保障制度越完善越发达,侵权责任救济功能就越减弱。
3。医疗侵权责任在医疗损害赔偿或补偿体系中的作用
目前各国医疗损害赔偿救济大体分为公法救济和私法救济两类,社会医疗保障如社会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以及医疗福利属于公法上的救济,而侵权损害赔偿以及商业医疗保险则属于私法上的救济。对医疗责任保险多数人认为属于商业医疗保险的范畴,笔者对此持有异议,理由是当医疗责任保险采用自愿投保时,可以作为商业保险来看待,但倘若国家将其纳入社会保障法范畴采取强制保险时,就不再是单纯的商业保险了,增加了公法干预的色彩。此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兼具公法救济和私法救济功能。总之,医疗损害赔偿的有效分化需要公法和私法救济“双管齐下”,相互协力,单靠侵权法无法解决医疗损害与风险的损害问题。
需要强调的是,不论是保险还是社会保障,即使其救济功能再强大,终究不能替代侵权责任法的本质功能。其一,侵权法的认定责任功能于保险法和社会保障法所不能为。医疗保险及社会保障制度虽增强了损害赔偿能力,但当需要实施代位求偿制度时,却无法自己实现责任认定,还需依靠侵权法以最终实现责任的认定。医疗责任保险的救济方式中更以认定是否属于医院及医师责任为保险人承担损害赔偿分散责任之条件。其二,侵权责任对于精神损害的赔偿功能于保险法及社会保障法所不能为。医疗保险及社会医疗保障制度还无法填补受害人所受的精神损害,最终还需受害人依侵权责任法从受害人处获得救济,侵权责任的承担依然担任着损害填补与矫正正义的重要角色。因此,医疗侵权责任的承担不应是填补医疗损害的唯一制度或主要制度,而应与其他损害赔偿救济制度共存,发挥各自不同的损害赔偿补偿功能。
三、医疗损害赔偿或补偿社会化分担的比较法考察
目前,许多国家或地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医疗损害分担救济体系,对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普遍采用医疗责任保险方式进行分散;对于国民(患者)医疗费用及医疗风险损害,则通过社会医疗保障和商业医疗保险来解决;少数国家同时建立了利用政府力量的无过失补偿制度。
(一)医疗责任保险
医疗责任保险属于职业责任保险的范畴,是医疗损害赔偿社会化分散的典型方式,许多国家已将医疗责任保险列入其法定的责任保险范围。
美国采用自保型医疗责任保险模式,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实行强制医疗责任保险。由医疗机构或医师协会向保险公司购买医疗风险保险,由保险公司承担处理和赔偿的责任[9]。原因在于美国医师为自由职业者,具有独立负担保险费用并承担赔偿的能力。英国医师责任保险分两种:一是政府投保型的商业保险。英国医疗服务属于福利性质,医院和医师的医疗责任保险费用由政府支付,医疗损害赔偿费用由保险公司支付,实际上属于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二是医师互责任保险,主要由医师维权联合会,医师保护协会和国民医疗服务诉讼委员会三个机构提供,提供包括责任保险、咨询、辩护及承担辩护费用和责任赔偿在内的全方医疗服务[10]。日本是行业组织投保型医师执业保险的典型代表。法律并不强制医师参加职业责任保险,主要由日本医师会为其会员医师提供职业责任保险,另外还有些商业机构销售职业责任保险给个体医师[11]。
我国台湾地区则采用“医院综合责任保险”,其承保范围既包括医方因医疗过失导致的赔偿责任,且扩及到医疗机构的公共意外责任,如建筑物、电梯、仪器或其他设施,因设置、保管、管理有缺陷或使用不当而发生之意外事故以及供应之食物饮料缺陷,而发生之意外事故[12]。这种保险适合于我国大陆就职于各类医疗机构的医师。
(二)社会医疗保障和商业医疗保险
社会医疗保障和商业医疗保险制度主要用来分散患者所受医疗损害的风险。德国一直推行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法定医疗保险是其主体部分,其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由雇主和雇员缴纳,政府酌情补贴。私人医疗保险作为补充,保障公职人员、私营业主和高收入人群的医疗需求[13]。瑞典医疗保险亦称健康保险,患者均有资格领取由地区社会保险局支付的“医疗费用补助”。其医疗保险基金来源于雇主、雇员和政府三方分担的费用[14]。英国实行全民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由国家税收的医疗基金和强制性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挂号费及少量处方费、医疗费等构成,全体公民免费接受医疗服务[15]。美国实行医疗市场化,其医疗保险主要通过大部分私立医保险和小部分政府医疗计划来实现的,政府提供的公立医疗保险范围很小[16]。但今年3月通过的医疗改革法案,将95%的美国人纳入医保覆盖范围,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次将医保覆盖几乎所有公民[17]。
综上,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都拥有全民医疗保险模式,政府将医疗服务作为确保的消费项目提供给全体公民,医疗服务设施部分隶属于政府,部分隶属于私立机构或个人,医疗费用的支付大多数由第三者(政府)负担,政府通过税收或企业雇主和雇员出资的渠道解决经费问题。这种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目前得到了肯定和推广,也是分散和减轻人们医疗损害风险的有效手段。此外,各国都针对贫困人群以医疗救助制度或其他保障形式来保障其健康权以及医疗风险的分散,其资金大部分来源于政府,社会捐助和慈善机构也提供一些医疗援助。
(三)无过失补偿制度
目前世界上比较成熟的无过失补偿制度有瑞典的病人赔偿保险制度、新西兰的全民意外伤害补偿制度以及美国的Vir-ginia州因生产所致新生儿脑神经伤害补偿制度。
瑞典于1975年开始实施的病人赔偿保险制度,与传统侵权责任并存,构成对医疗伤害赔偿与补偿的双轨制。该保险是对重大医疗伤害给予赔偿的意外险,当属无过失保险[14]。
新西兰是目前世界上唯一对人身伤害意外事件采取全面无过失补偿制度的国家,但与瑞典不同,该意外伤害补偿制度涵盖范围广泛并非只适用于医疗意外事故赔偿,且与侵权责任制度是相斥的,采取补偿单轨制,即受害人尽可能由补偿制度获得赔偿,而无法依照传统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向法院主张[18]。
美国1987年Virginia州“因生产所致新生儿脑部伤害无过失补偿法”确立了适用范围更为狭窄的医疗无过失补偿制度,其限于产科医院及医务人员因生产所致新生儿脑神经之伤害。补偿范围上还要求补偿的是实际医疗上必要且合理之医药费及康复保健费,但应扣除任何受害人得以自其他之医疗保险或救助系统得到之医疗及康复保健补助费[19]。
我国台湾地区“卫生署”于1988年6月30日制定“预防接种受害救济要点”,也属于一种无过失补偿制度,其目的在使因预防接种而导致严重疾病、残障、死亡者能够迅速获得救济[1]。
综上,医疗损害赔偿的分担问题已在世界范围内引起关注并通过采取多种途径的混合填补和分散制度,其中也不乏体现出一些共性因素,如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以及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等,其根源在于各国大都要面对日益增多的医疗伤害和医疗纠纷案件。因此,比较借鉴外国成熟的立法和实践经验,对构建我国医疗损害赔偿的社会化分担体系起着重要的参照作用。
四、我国医疗损害赔偿社会化分担体系构建
笔者认为,应在发挥侵权法损害填补功能的同时,设计其他损害分散制度与之协力配合,构建我国医疗损害赔偿社会化风险分散体系。
(一)建立强制医疗赔偿保险制度
实践证明,保险是最有效的风险转移制度。强制医疗损害保险制度理论上通过找到保险和侵权责任的契合点,发展和完善了侵权行为法理论。要使医疗赔偿保险发挥其应有的损害分散功能,必须完善现行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意外保险制度,并实行强制保险。
1。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即将现行的医疗责任险完善后,要求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强制购买。对因医方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内的损害,适用全面、限额赔偿原则,属非商业性保险;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以外及医患双方有特殊约定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的损害,适用全面、全额赔偿原则,由商业性保险公司运作,属于商业性保险[9]。
对其保险资金来源,笔者认为应区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而采取政府投保和自保相结合的方式,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保险费,由政府作为主要承担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负担较小比例,既利于医疗损害赔偿的有效分散,也不会加重其经济负担。营利性医疗机构则采取医院和医务人员共同缴纳保费的方式,医院可以通过医疗服务产品将保险费分化给其他社会个人。强制责任保险作为公益性保险,国家有必要对其运行进行适当干预,如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范围、费率等,以真正发挥其弥补损害、化解风险的功能。还可借鉴英国医师互责任保险模式,由医疗行业协会等非营利性组织负责,其成员缴纳会员费或接受社会捐助,作为医疗责任赔偿基金,会员因医疗过失产生损害赔偿时,由该组织给予赔偿。这种模式可促使医院和医生加强自律,发挥行业监管的积极作用。
2。医疗意外保险。实践中法院常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判决医方向患者补偿一部分因医疗意外造成的人身损害,将医疗意外的风险分配由医患双方共同承担。虽有法律依据但效果却不尽理想。故笔者认为,可以通过强制医疗服务提供者和接受者购买医疗意外保险,有效分散医疗意外所致的损害风险。保险资金来源可采取政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病人、社会团体多渠道筹集,对医疗意外损害的赔偿应适用限额原则,不应适用于精神损害赔偿。
(二)建立无过失补偿制度
反对无过失补偿制度者认为,“即使于无过失补偿制度下毋需顾虑医疗供给者有无过失,仍须判断医疗行为与病患所受损害间有无因果关系,而此一因果关系的判断与过失责任下过失的判断相同困难,因此,实行无过失补偿制度亦不见得能真正减少诉讼或行政上花费。然若放宽无过失补偿制度之因果关系的认定,则无过失补偿制度可能沦为一般社会保险,致无过失补偿制度将为所有医疗所无法防止或治愈的伤害、死亡负赔偿责任,愈益加重社会大众的负担。”[20]笔者认为,这一观点过于悲观。无过失补偿制度旨在解决患者因医疗行为遭受损害迫切需要得到赔偿,但无法通过侵权救济、医疗保险等获得的情况下,国家通过补偿基金等模式予以及时补偿。因为在现代风险社会,医疗损害已不再是医患双方当事人之间单纯的风险分配问题,而是整个社会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倘若由个体成员单独面对无疑有失公平,而国家作为保障个人生活安全义务的承担者,有义务在国民遭遇医疗风险时“挺身而出”。该补偿虽无需考虑医疗服务者的过失,但补偿范围应是医疗行为所致的、可避免的损害,而非医疗风险所致。故无过失补偿制度本质上应属于国家承担的一种社会责任。
(三)完善医疗保障制度
我国现有的医疗保障体系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患者面对疾病所生之损害及费用的承受能力明显不足。笔者认为应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地区,采取不同的医疗保障形式,构建以全民医疗保障为基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主体、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互助医疗基金、商业医疗保险、老年医疗保障)为延伸、医疗救助制度为托底的“四位一体”医疗保障体系。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每个层次都应有特定的覆盖对象、筹集资金标准以及该层次医疗保障制度建立的目标和职能。
总之,医疗损害赔偿补偿的分担应是多阶层赔偿和补偿体系相互协力,共同作用的有机体系。在该体系建立初期,以侵权法填补损害功能为主要分担途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一分担体系也将随之改进,侵权法损害填补功能会逐渐减弱,医疗保障制度的损害分散功能将日益增强,但始终是各种制度相互配合,公平有效配置社会资源,使受害人获得更加公平、合理、有效的补偿。
注释:
[1]王泽鉴。侵权行为法第一册[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 10, 8, 27。
[2]荏苒,黄志强。中国医疗保障制度发展框架与策略[M]。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9。 12-20。
[3]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2[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8。 165。
[4]叶金强。风险领域理论与侵权法二元归责体系[J]。法学研究, 2009, (2): 51。
[5] [德]布吕格迈耶尔。中国侵权责任法学者建议稿及其立法理由[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9。 32, 30。
[6]转引自王泽鉴。侵权行为法第一册[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 9。
[7]朱岩。风险社会与现代侵权责任法体系[J]。法学研究, 2009, (5): 28,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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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沈思言。医师专家责任保险研究[D]。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5。 46。
[11]杨帆,刘茜,等。日本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J]。医学与社会, 2008, (10): 53。
[12] [台]高添富。医师责任与保险法制之研究[D]。国立政治大学硕士论文, 1999。 58。
[13]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医疗保险分会。赴德国、匈牙利医疗保险考察报告(2005年)[EB/OL]。 http: //www。mib。 com。 cn/zyzx/zztj/200706 /t38316。 htm, 2007-06-17, 2008-01-06。
[14] [台]杨秀仪。瑞典“病人赔偿保险”制度之研究———对台湾医疗伤害责任制之启发[J]。台湾大学法学论丛, 2001, 30(6): 165-194, 167。
[15]徐新燕。中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A]。 [美]斯科特博里斯,申卫星。中国卫生法前沿问题研究[C]。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146。
[16]高芳英。美国医疗保险体系初探[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 (5): 99。
[17]杨晓。美国医改方案险过关创45年来最大变革[N]。北京青年报, 2010-03-23(A15)
[18]曾言,李祖全。医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研究[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9。 227-229。
摘 要:体育教师在日常体育教学工作中会遇到各种意外伤害事故,由此引发的赔偿纠纷、责任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热点;如何正确处理、正确面对,对学校、体育教师都是棘手难题;通过亲身调查体验,分析在体育教学中突发意外伤害事故的责任难题,旨在为减少意外伤害事故在体育教学中的发生提供理论对策。
关键词:体育教学;学生意外伤害;事故责任
中图分类号:G804.3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6-1487.2014.02.000
1 前言
体育课教学是学校体育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体育的基础、前提,近年来由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引发的各种纠纷已引起社会关注,而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大部分都在体育课教学中发生;体育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通过教师与学生的双边活动,达到教学效果。如果在教学中稍有考虑不慎,往往容易造成学生在课堂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一旦发生,责任归属、赔偿、法律途径,对学校、家庭、学生、体育教师都是一种伤害。本文对体育教学中突发意外事故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毕竟上好每堂体育课是每位体育教师的义务、职责,体育教师如果能从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认真,从身边的体育教学工作做起,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完全可以最大限度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2 研究对象与方法
2.1研究对象
广东省佛山市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校学生。
2.2研究方法
2.2.1文献资料法
在论证、设计过程中查阅许多相关论文、体育学院学报、网站进行研究分析。
2.2.2 统计法
将相关的有效资料、数据进行整理、归纳分析。
2.2.3 座谈讨论法
对体育教师、班主任、学生代表及家长进行交流、讨论,获得相关宝贵信息,指导论文的开展。
2.2.4逻辑分析法
以学校实例为依据,结合相关事例、资料进行研究分析,并利用逻辑分析法提出自己的意见与建议。
3 研究结果与分析
3.1 体育课教学意外伤害事故的特点
体育教学是在体育教师和普通学生之间展开的运动技术传学活动,体育课教学意外伤害事故是指学生在参与体育课教学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损害后果事故,构成体育教学意外伤害事故必须具备以下因素(1)受害主体??—学生(2)产生人身伤害后果,主要包括致伤、致残、死亡等,对人体损害而造成精神损害(3)在体育课教学中发生(4)体育教师参与教学。
3.2 体育教学意外伤害事故产生的原因
体育教学意外伤害事故产生的因素主要由学生、体育老师、体育教学内容、教学环境构成,与学校体育最大区别是有体育教师直接参与教学。
3.2.1 学生因素
作为一线体育教师,在日常体育教学过程中,通过研究发现,由学生自身因素造成的运动损伤和伤害事故占意外伤害事故的绝大部分;可以归纳为一先天遗传因素或身体素质差,由于学生面子问题或害羞不告诉老师有遗传病,特别在体育考核中,更容量出事,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二课堂纪律差、缺乏组织纪律性,每个班级都有好几位此类学生,课堂纪律较差,性格活泼,不爱听教师指挥,喜欢擅自行动,此类学生出事机率较大,所以作为体育教师在课堂上还须加强学生思想文化教育、提升学生组织纪律性。
3.2.2 体育教师因素
体育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学生是主体,而体育教师起到主导作用,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与体育教师密不可分;主要表现为(1)责任心不强,责任心是体育教师师德修养的重要表现,体育新课标给部分教师造成误区“放羊”成为部分体育教师的舒服生活、远离教学区、回办公室、玩忽职守,后果将不堪设想,体育教师责任不可推卸。(2)体育教师专业水平不高、业务能力低,体育教师专业水平、文化素质修养本身参差不齐,部分教师潜意识就想混日子,思想上放松自我,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例如教学中,动作讲解不清、不讲,示范运动不规范、练习方法不正确、不做准备活动、不写教案等等,所以,作为体育教师还须经常进修、培训、学习新知识,用科学的理论指导教学工作;随着年龄的增长,体育教师身体素质有所下降,但教学经验会理会丰富,更能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3.2.3 体育教学内容因素
高中体育新课标实施至今,部分教师对新课标理解不一,体育教学内容安排过难,同样容易造成伤害事故。体育教师应遵循体育教学规律,根据学生实际能力科学、合理与制定教学目标,但在实际教学中,部分老师并没有根据学生身心特点规律,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内容、教学步骤组织教学。
3.2.4教学环境因素
体育教学环境好坏,同样影响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作为体育教师必须考虑场地、器材、气候因素。例如某校一天,同节体育课有6位老师上课,一个400米田径场,何其壮观,为了尽可能避免问题发生和减少教学冲突,只能把问题细化、具体化。
案例1:2012年2月13日一高中上午体育课,高一(9)班女生见习,在操场散步,气候恶劣,北方较大,突然此女生呼吸困难,体育老师看后马上送女同学到校医室,最后送学生到医院,为哮喘病发作,此教师先垫费用,最后家长把费用还给体育老师。
3.2.5不可抗拒因素
意外事故是指当事人过失或过失而偶然发生的不可预见伤害,由于体育教学特性,难免会发生各种伤害事故,突发意外伤害事故,有时让体育教师无从下手,对于学校体育教师应有应急预案,与校医密切联系,加强医学常识学习,积累急救经验。
案例2:2011年12月中下旬某校上午体育课,内容是国家体质健康标准1000米考核,男生甲离终点5-6米突然晕倒,体育教师紧急接校医急救,几位体育教师、学生参与急救,后医院到场参与急救无效,最终年轻生命远离他养育的父母、远离他尊敬的老师、远离他可爱的同学,此结果让家长、体育老师、同学永远无法授受,用血的教训告诫我们,赔偿已经于是无补,对家庭、学校、教师谁也伤不起。
3.3体育教学意外伤害事故的责任问题
从我国司法实践来看,体育教学意外伤害事故责任主体与学校责任主体一致,包括学校、体育教师、学生和未成年监护人、第三方责任人,从法律角度分为民事、行政、刑事责任三大类,在体育课中是玩忽职守、违反教学规律、教师不在场,伤害事故一旦发生,都可能涉及这三方面的法律责任。
3.3.1学校责任
我国在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处理中,其责任主体一般追究学校和校长责任,客观而言,责任由校长承担显然不公平;在学校实施体育教学中,学校我负有管理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职责,体育教师在教学中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在赔偿后,可再向教师追偿。
3.3.2教师责任
教师责任问题,本文认为可分为责任心和法律责任,体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能尽心尽责“放羊”远离教学区,回办公室休息等等,伤害事故不发生则相安无事,一旦发生伤害事故,谁也负担不起,体育教师按照伤害的程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3学生责任
体育教学存在一定风险,学生受伤可能性较大,伤害事故的主体是学生,本身不应该追究学生过多责任问题;但学生由于生理缺陷未告诉老师,不能参加正常体育教学,不遵守课堂纪律,不听指挥,擅行动与同学打闹,造成伤害事故,学生自身也难逃其责。
3.3.4 家长责任
我国现在独生子女多,一名学生出事,3个家庭受到伤害。高中阶段,学生有走读和寄宿,经调查发现,部分走读生玩通宵、上网、聊天喝酒等,家长对孩子监管不力,第二天上体育课,往往容易出事,节假日也一样,学生回校,第二天体育课学生无精打采,也容易出事,所以家长的监管问题也值得深究。
3.4防范体育课教学意外事故的对策
3.4.1全面、科学、切合实际安排教学设计
体育教师在备课的过程中,各方面因素都应该考虑周到,做好相应预防措施,课前备好课,写好教案,防止教学目标过高而导致学生受到伤害;同时就遵循体育教学规律,根据学生的实际能力科学合理地制定教学目标,做到心中有数,降低意外受伤系数。
3.4.2全面了解学生的身体情况
体育教师首先要有意识对先天性疾病或不能参加剧烈活动的学生建立档案,上课时区别对待,防患于未然;同时在体育教学中,还要掌握学生心理与生理特点,细致了解学生的病史,合理安排此类学生的教学内容;教师还应对所教学生性格、思想状态、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运动水平有所了解,在教学过程中区别对待。
3.4.3严格规范课堂纪律
开学要先上好室内引导课,规范课堂教育,讲清楚那些不应该做,要学生严格执行。同时还要培养学生的组织纪律性,一切行动听指挥,提高课堂实效性;善于观察、发现,对违规学生进行教育,好的表扬,坏的进行批评教育;培养学生认真思考能力,在课堂教学别是在学习新动作时,教师一定要学生认真看示范,了解技术动作;最后还要掌握学生的性格特点,因材施教,落实重难点。
3.4.4加强课堂准备活动管理
准备活动一定要充分,可以降低学生受伤机率,要学生严格按照教师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练习;还要检查学生着装是否合理,杜绝一切隐患事故的存在;合理安排运动量,组织好课堂,提高课堂实效,有助于预防运动损伤的发生。
4结论与建议
4.1建议
4.1.1 家长要转变观念。当今社会家长一味袒护孩子,没有接受“挫折教育”因为我们要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不应对一些危险不大的体育运动项目顾虑太多,让学生学会保护自己,以减少意外事故发生。
4.1.2 学校领导要正确对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及时处理,减少问题扩大化。
4.1.3 体育教师应该把每堂体育课上好,这是作为体育教师最基本职责,体育教师只有把体育课上好才能胜任更重要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师“放羊”也要放得有艺术,上课期间教师不在岗、不在场,一旦失职,将要负不可推卸的责任,最起码要对得起学生、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4.14建议学校给每位在校学生构买人生意外保险,或者和家长合作建立保险制度,使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所导致的损失和经济补偿有一定的法律保障。
4.2 结论
4.2.1 加强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体育教师应该有这样的意识提醒自己,不要等意外事故的发生才醒悟,血的教训是深刻的,希望体育教师要不断更新教育观念。
4.2.2 体育教学中,作为教师要从思想上重视体育课安全,尽心尽责,完全可以减少或避免学生意外事故的发生。
4.2.3 体育课中不确定因素较多,有时真的很难避免,突发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学生受伤,作为体育教师应该积极施救,避免伤害的后果更严重。
4.2.4 一旦发生伤害事故,按照教师是否履行义务情况,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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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针对高校青年教师积极性的激励问题,从理念、目标、心理、创新等角度进行分析,提出对青年教师采取尊重激励、期望激励、物质激励和综合激励等科学激励的方法,使青年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得以充分发挥。
教师职业是一个高压力职业。英国的调查表明:有1/5~3/5的教师感受到巨大的职业压力。美国的研究显示:有78%的教师感受到职业压力,有37%的教师有严重的精神紧张和焦虑状况。我国的研究者也认为:教师的职业压力比其他职业群体更为严重。与此同时,由于受价值观念、社会思潮、社会地位、利益分配,工作环境等因素影响,一些青年教师业务不精深,不注重知识更新,安于教一本书,照本宣科,对工作缺乏热情,甚至产生厌教、弃教的心理。当现实生活与他们构设的理想化前景不一致时,还会造成心理的不平衡,产生逆反心理,表现出抵触情绪和感情偏激等现象。
外在的竞争压力、高度自我期许带来的持久压力和社会因素影响;以及激励机制建设的滞后导致了当前高校青年教师工作积极性的偏低。如何运用有效的方法对对高校青年教师进行激励,是一个复杂的、多变的动态系统,高校管理者要针对高校青年教师的主要特征灵活运用激励理论,不断寻求激励的新手段、新方法,促成高校青年教师良好的工作态度和激发他们的积极进取热情,进而提高学校管理效能,最终使学校的整体事业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1 树立新理念,进行尊重激励
古今中外的领导者,无不懂得尊重人的需要,他们总是通过尊重人的价值去争取员工的合作,去提高组织的凝聚力。所以对高校青年教师也要给予必要的尊重。一方面要注意研究青年教师在自尊方面的需要和特点,尊重青年教师的人格,设法满足他们的自尊需要。另一方面学校组织、领导、同事和学生要给予青年教师充分的尊重,尊重他们的进取心、好胜心和创新精神,尊重他们在缺点、弱点中埋藏着的优点、长处和闪光点。只有这样,青年教师的优点和长处才能得以更好地发挥,从而更具有进取心和创造性。
高校要树立“以人为本”和“以能为本”的管理新理念。“以人为本”管理思想的实质是尊重人、相信人、理解人。这是现代管理的出发点,也是激励高校青年教师的基本出发点。对于力求学有所成、才有所用、业有所优的高校青年教师层面来说,应对他们给予更多的鼓励和支持。当青年教师在教学或科研做出成绩时,要及时给予表扬和适当的物质奖励;当他们工作发生差错时,领导要主动承担责任,同时寻找解决困难的出路。只有这样,学校才能呈现出真正的宽松和谐的氛围。这是促使高校青年教师钻研业务,努力工作,教书育人取得最佳成绩的关键之处。
“以能为本”是“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的具体体现,进步使“以人为本”的思想在学校管理中变得更具有操作性。尤其要在用人上克服对青年教师的不信任、不重视和不放心的传统观念,按照“选贤任能”原则,大胆地启用青年教师担任教学科研负责人,有意识地把青年教师推上教育管理和教学改革的第一线,引导学有所长、教有特色的年轻人相继走上中层管理岗位,把少数有突出能力的青年人推上校级领导岗位。
2 把握目标,进行期望激励
美国心理学家威克特·弗隆在期望理论中提出,当人们预期他们的行动会带来既定的成果,并且这种成果对他们具有吸引力时,才会做某些事情以达到组织设置的目标。因此,心理学认为,期望是心理需求的一种表现形式,期望本身就是一种激励力量,推动人们的行为向着能满足需要的目标努力。所以,应给青年教师创设既远大又切实的奋斗目标,当高校青年教师对某项活动及其结果的效用评价很高,而且估计自己获得这种结果的可能性很大时,那么领导者用这种活动和结果来激励他就可收到很好的效果。
对高校青年教师使用期望激励时要尽量抓大多数青年教师认为效用评价最大的期望值,不能泛泛抓一般的激励措施。依据心理学的划分,人有3种期望心理即报酬期望、成就期望和机会期望。高校可以通过这3种期望的有机结合,来诱发青年教师的工作动机,激发其内心的积极因素,如建立适合青年教师创新性工作特点的绩效考核制度,根据绩效考核成绩核算工资等以此实现有效的报酬激励。引进竞争机制,引发青年教师强大的行为内驱力,以获得对工作成果中个人贡献的感受,以此实现成就激励。建立青年教师培训、深造、考核和任用制度,使每一位青年教师相信自己通过努力能获得同等的个人发展的机会,形成有效的机会激励。
期望激励过程中要注意:一是期望激励的渐进性。所谓“一年入门,三年懂行,五年成熟,七年显才能”,教师的所有进步都是外在教育和内在进取两大互动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所以应科学地为青年教师设计近期、中期、长期的奋斗目标,同时应强化其每一阶段的使命内涵,以光荣的使命感来驱动其奋发进取;二是期望激励的调适性。倘若期望值过高,盲目乐观,实现不了,会产生心理挫折,如果缺乏信心,期望值过低,又容易产生悲观失望的情绪。所以应及时帮助青年教师调整期望值,采取“大目标、小步子”的方法,以便适应变化了的外界环境。这样有利于潜能发挥,克服消极因素,强化行为动机。
3 调节心理。进行物质激励
人的行为不单纯受思想、观念、立场的支配,还要受到情感、意志、人格等心理因素的影响。激励的过程,实质是通过外部刺激使教师把内在的心理需要和动机转化为实现目标的外在行为过程。青年教师作为一个特殊的知识分子阶层,由于心理、客观外界的刺激因素而导致其严重的角色压力和强烈的内心冲突,加上教师“奉献”应多于“索取”的职业特点,因此,学校管理者必须高度关注青年教师的身心健康,从青年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实际出发,根据青年教师的心理偏失,按照青年教师需求的不同,建立柔性的薪酬制度,比如,设计具有差别化的激励性工资、福利、保险及津贴等项目是提高青年教师积极性的有效方式。可适时增加青年教师的工资,进行工资晋升、晋级;及时给予医疗保险、意外保险、养老保险;准时发放奖金、岗位补贴、津贴等等;可根据青年人的不同需求偏好,采取菜单式福利的办法,由他们自主选择福利项目,各取所需。通过以上方式,不断改善青年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待遇,在提薪、晋级、评奖、评优等涉及青年教师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上务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并且激励要有足够力度,对有突出贡献的青年教师一定要予以重奖。
4 创新手段,进行综合激励
不断寻求多元化的激励新手段、新方法不仅是改进学校管理体制的客观要求,也是调动青年教师积极性的关键所在。在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过程中,除了重视贯彻利益驱动原则,注意发挥物质激励的积极作用外,针对当代青年教师人心思新、人心思上、人心思进的特点,始终牢记列宁同志提出的“少玩弄行政手段、少发号施令”,对知识分子“要手段异常慎重和灵活的态度”地教导,不断地寻求激励机制的新手段。
4.1以“自我实现”激励为前提。满足高校青年教师的自我实现需要,就是创造条件让高校青年教师在教学科研上有所建树,在事业上不断取得新的成就,实现自己的理想或抱负,最大限度地发挥个人的所有潜能。青年教师往往喜欢挑战性的工作和创造性的活动,挑战自我的成功是他们最大的乐趣。
在安排青年教师工作时不仅应考虑他们的能力和兴趣,也要注意使工作的要求和目标富有挑战性,以激励他们最大的工作积极性。如在教学中给青年教师压担子,适时开展教学考查、考核和评优、最佳课堂评比等活动;鼓励青年教师参与科研课题,积极申报科研项目、撰写学术论文,组织学报、校刊开辟专栏为青年教师;对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做出成绩的青年教师及时予以表彰;鼓励青年教师自己组织“青年教师研讨会”等l8J。另外,要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在学校党政工、校级、中层的领导层面中要有一定数量青年教师,在学校教代会、职代会中增加青年教师代表名额,以及设校领导接待日和公开校领导信箱,听取采纳青年教师的一些合理化建议等,使他们得到自我发现、自我价值实现的愉悦,从而更加努力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工作积极性。
应届毕业生实习合同范文一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大学_________________学院/系/部(以下简称乙方),就该院学生至甲方实习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学生(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专业______________;班级、学号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 乙方对甲方的信任,要求丙方到甲方进行实习;
2. 甲方接受乙方要求,并对丙方的实习进行指导。
为保障双方的权益,明确双方的责任,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实习期限:
乙方的实习期限约定为第________种方式
1.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学校开出派遣证后乙方到公司报到之日(但最早不晚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最迟不超过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甲方权益和义务
1.甲方向丙方支付下列有关费用:
基本津贴:__________RMB/月
交通补贴:__________或__________RMB/月(按甲方员工标准发放)
其他:满勤奖__________RMB/月;固定补贴__________元/月
2.在实习开始前,为丙方提供岗前培训。
3.在实习期间,为防止及化解人身伤害风险,为丙方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或类似险种并负责保险索赔事宜。
4.为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5.实习过程中,指导丙方了解甲方的生产环境,掌握生产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
6.配合乙方做好对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向乙方反馈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每月客观如实填写《实习生考评记录表》(乙方每月按时发到学生手中)。
7.为乙方提供实习学生的工作表现和职业发展评估。
8.如果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严重违反公司纪律,或因甲方业务变更,甲方有权取消实习资格。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将立即通知相关学生,并做好相关学生的离开工作,保证不干扰甲方的正常运作。
9.甲方需在丙方毕业前2个月与乙方沟通,确认在丙方毕业之际,如经考核合格是否会将丙方录用为正式员工,如可将与乙方、丙方在当年6月20日前签订《就业协议书》,本协议自动终止。乙方将按照《就业协议书》中甲方地址将丙方人事档案及户籍关系调转。如不可,甲方应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和丙方,以便丙方继续寻找就业单位,如丙方在毕业前找到就业单位经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后本实习协议自动终止。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应确定专人配合甲方做好与实习学生的沟通协调工作:本期实习专管人员为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_老师,联络电话为________________,有效电子邮件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协助甲方做好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遵章守纪,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提供实习学生实习期间的住宿。
4.负责处理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5.不再想其他用人单位推荐丙方。
四、丙方在实习期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遵守规定、程序和协议
丙方在实习期间需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 考勤制度和作息时间;
(2) 保持工作环境的卫生和安静,公司区域内禁止吸烟;
(3) 未经同意不得通过网络在计算机上安装任何软件;
(4) 不得私自转移、复制任何形式的文件及其数据;
(5) 不得将任何公司的文档带出公司。丙方还应遵守甲方的其他各项规定及程序;遵守各种实习规定和实习协议。
2.兼职禁止。实习期间不能再到其他用人单位兼职。
3.保密义务与知识产权保护
(1)无论在协议履行期间还是履行期满后,不得向外界泄露甲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
(2)丙方在实习期间工作成果的所有权全部归甲方所有,并对实习期间接触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3)乙方在所参加的项目中若有特别贡献,甲方将根据项目的效益情况酌情给予奖励。
4.实习结束后应向主管人员交还属于甲方的所有物品和资料。
五、协议的解除与争议解决
1.如乙方或丙方由违反协议之行为,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单方解除本协议;如未经与甲方协商乙方或丙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六、协议份数与生效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实习生所在学院/系/部、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及丙方各一份。
2.本协议自甲方、乙方、丙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学院/系/部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地址: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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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甲方接受乙方在甲方实习和做毕业设计。鉴于乙方目前仍是在校学生,本协议明确甲乙双方在乙方毕业前实习阶段的责任和义务,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实习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实习期限,津贴及实习时间:
1、实习期:本合同实习期为 (自月日起至年)
2、实习期间,不发工资,乙方不享受公司社保与其他福利,但根据实习时间给予乙方适当津贴。
二、实习内容及要求
1、甲方安排乙方在
2、甲方安排师傅和工程师协助丙方导师指导乙方完成毕业论文。
3、甲方免费提供住宿及工作餐。
4、如有夜班实习,甲方提供夜班津贴。
三、实习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1、实习学生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公司规章制度。如违反国家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和终止实习。
2、因实习学生造成实习公司财务损失的,按甲方公司规定处理。
3、实习期间凡接触到公司商业秘密的,需保密,不得泄漏。
四、劳动保护。
甲方需为实习学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实习环境和条件,保证其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进行实习。
但实习期间,乙方由于个人原因所发生的疾病以及伤残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负责;
五、协议解除。
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可以在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向甲方提出终止实习协议,但必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做好工作交接,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实习期间,甲方如发现实习学生不符合实习要求或不适宜甲方安排的实习内容等情况的,可以提前7天向乙方提出终止实习,解除本协议。
双方在该合同生效期间未作其他约定的,在本合同约定结束日期到期时本合同约束自动解除。
六、违约责任
乙方在实习期间,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作息制度上下班、不得擅自离岗,不得缺席。如果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请假,且必须事前征得甲方批准。
七、其他
1、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交的个人信息、学习工作经历及健康状况真实。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式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盖章):
日期:
丙方(签字):
(盖章):
日期:
应届毕业生实习合同范文三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实习人员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为 __________________学院________专业______年___月毕业的学生,自愿要求到甲方实习。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实习期限
乙方实习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实习内容
1、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在________岗位进行实习。实习期间,甲方为乙方指派一名员工担任实习指导,负责指导乙方进行实习,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制定工作规范、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2、乙方在实习期间应该虚心学习,听从指导,发扬认真求实踏实肯干的精神,完成甲方安排的实习任务。
三、实习期间的劳动报酬
乙方在实习期间,甲方按每月_________元的实习补贴给予乙方报酬(每月实发_________元,余额年底结清),实习未满15天的,甲方有权不支付报酬。
四、乙方在实习期间患病或发生意外伤害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实习期间的劳动纪律
1、乙方在实习期间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卫生制度和工作规范;注意自身安全,因个人原因引起的安全问题由其本人负责,公司不承担相应责任。
2、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3、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的,甲方可予教育纠正;违反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甲方可对乙方实习期内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培训成绩等进行综合考核或考评。考核或考评结果符合甲方要求的,经乙方同意,甲方可考虑正式予以录用;否则,双方均可即时解除本协议。
七、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考试、考核或考评,以及对考核或考评结果的处理。
八、其他事项: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或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关键词:旅行社 业务管理 B/S
中图分类号:TP311.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416(2016)05-0000-00
1引言
近来,旅游业蓬勃发展起来,大多数人选择大型旅行社组团出游,其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而大型旅行社的办事处分散在各个县市,在吸引客源、制定旅游计划、财务管理、交通安排、导游管理等业务安排上难以统一,在各部门的协调管理上难以集中,导致内部工作效率低下,办事处之间信息交流不畅,财务管理艰难[1,2]。仅靠传统的手工管理,甚至C/S(客户端/服务器)模式的管理系统,已满足不了业务增长的速度及对新服务模式的需求[3]。
打破传统模式,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设计一个基于B/S(浏览器/服务器)模式的旅行社业务管理系统,对旅行社管理中的各种业务信息流及其运作机制,进行高效的网络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游客和企业服务[4]。通过该业务管理系统,明确责任,协调分工,对供应商实行审核机制,对用户进行权限限制,并提供对经营、管理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及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等。
2需求分析
依照旅行社业务现状,分析主要业务流程。由通过审核的供应商旅游路线产品。各门店、营业点接待游客,销售人员向其介绍已的旅游路线产品,游客选中某产品后,销售人员从质检部领用合同。完善合同内容之后,向供应商提交订单。供应商确认订单后,游客付款,向财务部索取发票。财务部向供应商确认订单付款信息及发票开具信息。游客按照旅游路线计划出行。游客返程后,销售人员向质检部提供相关的核销资料,要求核销合同。质检部工作人员对合同号、订单号、及是否符合供应商管理办法、保险是否与指定保险公司合作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合同核销成功,销售人员可再次领用合同。另外,旅行社内部由管理员管理所有员工,供应商管理员管理供应商,办公室人员公告、通知等。
分析系统角色包括:系统管理员、办公室人员、供应商管理员、供应商、质检部人员、销售人员、财务人员。按旅行社不同的管理层次,主要分为决策层、管理层、业务操作层。业务操作层:主要负责数据采集,录入。管理层:查询、统计、审核订单信息。决策层:根据数据生成分析报表,为决策提供依据。
3 系统设计
3.1实现技术
采用流行的B/S模式实现,由服务器存储和管理系统数据,业务人员通过浏览器在任何地方都可访问系统,实现网络化办公,提高业务处理的时效性,也可降低系统的维护费用。
使用MVC(Model-View-Controller)分层架构模式把系统分为模型、视图、控制器三个部分[5,6]。模型建立系统的业务规则和数据模型;视图处理人机交互的界面元素,使界面操作与后台功能分离,界面操作达到简洁,一致,有效;控制器处理相应的合同建立、财务报销等业务逻辑。各层负责不同的功能,耦合性低,系统结构清晰,有利于功能扩展和二次开发。
采用和SQL_SERVER 2008数据库开发,采用镜像服务器对系统进行数据备份及容错处理,采用带校验的磁盘阵列(RAID 5)来存储信息数据,同时使用具有热备份功能的存储系统。为了提高系统的开放性和可扩展性,采用标准的分层架构技术,方便以后扩展业务和系统改进,来适应企业未来不同的需求。界面上采用统一模式,用典型的树形菜单管理系统界面等,注重功能实用和界面实用的统一,展现出直观、简洁的效果,并体现出实用性,提高实用效率。
3.2主要功能设计
大型旅行社以本系统作为管理工作平台,依照实际工作流程执行,记录相关工作或流转轨迹以供查询。设计系统功能模块结构如图1。
3.2.1供应商管理
登录成功的供应商,依据合同约定的路线,该线路范围内产品,填写线路行程规划、团期,以及针对未团期或已团期不存在订单的产品进行编辑、修改、删除。供应商在收到销售部门提交的订单时,在满足订单约束的前提下,对订单进行确认,完成交易。
供应商管理员可以添加、删除、修改、激活/禁用供应商,只有被激活的供应商才有权限访问系统。删除供应商时,其产品信息一并进行删除。
3.2.2 销售管理
门店、营业网点登录系统,依据客户需求,从产品库中选择线路、供应商、产品、团期等填写订单表,游客出行前购买意外保险,提交订单,供应商收到财务部的订单付款信息后,对订单进行确认。财务管理依据销售部门是否索要发票,对发票字段进行更新,具体流程如图2所示。
3.2.3财务管理
财务部门收到产品订单后,核实销售部门是否上缴款项,发票是否索取,对产品订单付款信息、发票备注信息进行添加更新,更新完成后递交至供应商,供应商对订单进行确认。
3.2.4 合同管理
质检部人员负责审核合同。销售人员领取合同前,检查前一次领取合同是否全部核销,全部核销后,质检部工作人员输入领用人、数量、领用日期,系统自动从合同库中分配合同给销售人员。
销售人员在提交订单时,在系统订单中填写合同编号,已记录该订单所关联合同。
游客返程后,销售人员提供相关的核销资料,由质检部工作人员依据合同号,对是否符合供应商管理办法、保险是否与指定保险公司合作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录入系统核销成功,具体流程如图3所示。
3.2.5系统管理
系统管理包括用户管理和角色管理。
用户管理只允许系统管理员对用户操作,包括对用户的增加、删除、修改、查询、激活/禁用。其中增加用户功能,系统管理员增加系统用户,依据业务需求完善用户基本信息,如登录名、员工工号、初始密码、联系电话等,并赋予用户相应的角色,如:办公室人员、供应商、销售人员等角色。
系统管理员可以增加角色,对角色配置相关权限,删除或修改角色等,用户通过成为适当的角色成员而得到相应角色的权限,也可以很容易地从一个角色被指派到另一个角色。例如:质检部人员只具备与合同管理相关权限,而不具备供应商操作的相关权限。
3.2.6日常办公管理
日常办公主要功能包括公告、通知的、浏览和管理。所有角色都有对公告、通知的查询、浏览权限,办公室人员和系统管理员具有对公告、通知信息的、编辑、删除等权限。
3.2.7报表管理
供应商根据某一时间段的订单进行查询并统计生成报表,报表统计订单次数及总金额。供应商管理员统计供应商列表中所有供应商的订单金额、订单总数,并生成报表。
销售部门根据时段对其已完成订单进行查询统计分析,统计订单总数及总金额,并生成报表。董事长、总经理可分时统计所有的销售部门已完成订单,统计订单总数和总额度,进行对比分析,为决策提供支持,同时也可以统计供应商列表中所有供应商的订单金额、订单总数,并生成报表。
4结语
基于大型旅行社业务繁多,办事处地理分散,内部管理不统一的问题,提出的基于B/S的旅行社业务管理系统,详细分析了大型旅行社业务发展现状,并详细设计主要功能模块,为大型旅行社进行业务流程规范化提出依据,采用MVC架构,B/S模式开发,能够为旅行社提供科学、高效、方便的信息化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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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香茜.旅行社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研究――以内蒙古为例[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1(14).
李志杰.基于WEB的旅行社管理信息系统设计[J].商业研究,2013(126).
姜哲.旅游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硕士学位论文].吉林大学,2014:16-21.
一、专业综合实践模式
“生产实习3周+暑假8周+毕业实习4周”共15周的专业综合实践模式,安排在每年的6~10月,该模式实现了实践教学的三个结合,即学校与社会(校外基地)的结合、学期与假期的结合、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的结合,达到了加强工程应用、突出工程实践能力培养的目的。为确保学生长时间的实习效果,达到预定目标以及保证学生的人生安全,特制定了一套全面、系统、有效的专业综合实习质量安全监控模式:有效动员—严密组织—全程指导—过程控制—风险防范—严格考核。该模式重点保障了学生的实习质量与实习安全,同时培养了学生社会人际交往与协作能力、知识应用与创新意识。
二、专业综合实习情况调查
1.问卷调查内容。为了全面了解学生在专业综合实习过程中的具体情况,问卷调查力求覆盖实习工作开展的全过程,能够让学生做出科学、客观地评判,主要包括实习安排与动员、实习过程、实习效果反馈等,为进一步改进实习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学生实习返校后提交问卷调查,该问卷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实习的联系情况、实习专业分布情况、实习待遇情况、从事实习工作类型、需要的工作技能、实习收获与不足、对今后实习工作改进建议等内容。
2.调查结果分析(1)实习安排情况。专业综合实习的组织形式主要有小集中实习和个人分散实习两种:小集中实习:由指导教师联系实习单位,每个单位安排2~5名实习生,指导教师负责安排指导工程师。个人分散实习:由实习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学生联系工程单位指导工程师。配合学校指导教师根据实纲要求和实习项目的特点制订实习计划,并按计划完成专业综合实习的各部分实习内容。2012—2014年三年中,实习工地联系情况与教师联系比例依次为56.5%、44.4%、38.5%。联系实习单位也是社会人际交往能力的锻炼。调查数据表明: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工地的比例逐年增加,这说明学生人际交往能力逐年在提升。(2)实习专业类型及工作情况。2012—2014年三年中,学生实习专业类型主要分布在道路(35.2%、44.4%、33.9%)、桥梁(27.8%、24.8%、27.5%)、隧道与房建(30.6%、24.1%、29.4%)、科研课题(6.5%、6.8%、9.2%)等四大实习方向。总体上来说道路方向实习占比较大,2014年尤为凸出,占比达44.4%。学生主要在土木工程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实习,从事材料试验检测、测量放样、现场施工技术指导、CAD绘图、概预算编制、工程量计量、资料整理等专业工作,配备“1(指导教师)+1(工程师)”进行全程指导。其中参与科研项目平均约8%,科研课题指参加大学生创新性项目(SIT、SRIP等)或参与教师科研项目。(3)实习效果评价及建议。2012—2014年三年中实习生实习补助的分布情况,可以看出每年80%以上的学生均获取了实习补助,2012年平均约800元/月,2012年平均约1000元/月,2013年接近1500元/月。实习补助的逐年增加表明实习单位对学生能力提高的肯定,有效培养了学生自信、自立的精神,相应的减轻了学生的家庭经济负担。实习中90%以上的学生反馈实习效果优秀或良好,学生结合在工地实习的情况,反馈建议主要有:进一步延长实习时间;加强专业软件(CAD、OFFICE、设计软件、计量软件)的学习;加强全站仪、水准仪等测量仪器的技能训练;加强行业规范的学习;加强专业规范图纸的学习等。
三、专业综合实践模式效果分析
专业综合实践模式通过2012—2014年三年的实施及调研分析取得了显著效果。
1.实习周期长、时段佳、安排易。新实习模式安排在每年6~10月,为土木工程建设集中时段,建设单位用人需求量大,随着劳动力市场紧缺及劳务成本增加,建设单位在有效安全保障下非常乐于接收实习生,并让实习生切实承担一部分专业工作,完全解决了学校因扩招实习学生人数多、集中实习安排困难、实习单位难接收、实习效果难保障等一系列问题,并且确保了学生能到专业对口的单位进行实习。
2.安全监控模式有效保障了学生的实习效果佳和实习安全高。学生主要在土木工程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实习,从事试验检测、测量放样、现场施工技术指导、CAD绘图、概预算编制、工程量计量、资料整理等专业工作,配备“1(指导教师)+1(工程师)”进行全程指导,实习成绩严格考核,有效确保了学生的实习效果和质量。学生实习期间,学生、家长、指导教师、系部、学院、学校均参与到学生安全管理中,通过让学生签订安全承诺协议,学院统一为实习学生购买安全意外保险(实习期间),指导教师定期通过手机短信、QQ信息或Email邮件等方式监控学生的实习安全动态。在该实习模式执行六年期间,取得了实习学生零事故的安全成效。该实习模式完全克服了原有集中实习式走马观花、安全隐患大、实习效果差等一系列问题。
3.有效锻炼了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协作能力、有劳有获意识等综合素质。实习期间,学生不仅学会了如何将理论知识正确运用到工程实际中处理实际工程问题、突发事件,并锻炼了与管理层、指导工程师、工作同伴、农民工等人员的关系处理和工作协作能力,而且实习单位解决了实习学生吃住的同时,会定期给予他们一定的劳动补助。随着劳务成本的增加,实习生劳务补助也从最初的平均800元/月增加到目前的1500元/月,劳务补助的增加表明实习生承担的专业工作越来越多,能力也越来越强,有效培养了学生的工作能力和有劳有获意识,并切实减轻了学生的家庭经济压力。
4.给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就业平台。该实习模式给用人单位与就业学生提供了相互了解的平台,学生可以到心仪的单位实习,用人单位可以对实习生进行切实的综合考查,实习中相互深度了解如果满意可签订就业协议,该实习模式有效提升了学生的就业自信,并在10~11月安排4周就业假,让学生就业更趋合理,就业选择更加多样,就业成功率更高。三年里,我校土木工程专业学生的一次性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一直名列学校前茅。
5.给学生提供了科研创新与探索的平台。结合国家级与省级SIT、校级SRIP等大学生创新项目开展,该实习模式允许学生实习期间进行SIT与SRIP等项目科研实践探索或参与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有效培养了对科研有追求学生的文献学习力、创新意识、试验操作能力、数据处理能力和报告撰写能力等科研素养,三年里平均每年约8%的学生参与科研创新实践实习,实习学生获得科技竞赛国家级奖励6项、省级奖励43项、校级奖励300余人次,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考研率一直稳定在10%以上,并逐年递增。
四、结语
本论文通过对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的和特点、意义和目的及项目成本控制原则的论述,指出了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中目前存在的主要,并对解决这些问题进行了粗浅的探讨。
[关键词]施工企业 项目成本 控制 成本管理
一、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概述
1、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的内容和特点
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指在施工企业项目成本的形成过程中,对生产经营所消耗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费用开支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限制,及时纠正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的偏差,把各项生产费用控制在计划成本的范围之内,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1]。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的对象是工程项目,由于项目是一次性的,而项目成本由于其结构、规模和施工环境各不相同,各项目成本之间又缺乏可比性,各项目随着这个工程的完工而结束其使命,因此工程项目部是施工企业效益的源头。
2、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的现实意义和目的
目前施工企业市场全面开放,全面推行招投标制,管理机制日趋完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利润的空间已经很小,施工企业要想创造效益,唯一的出路就是强化内部管理,苦练内功,向内部挖潜要效益。因此,加强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是目前非常现实的途径。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的目的,在于降低项目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3、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的原则
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原则是企业成本管理的基础和核心,项目部在对施工过程中进行成本控制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成本最低化原则
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成本管理的各种手段,不断降低项目成本,以达到可能实现最低的目标成本的要求。在实现成本最低化原则时,应注意降低成本的可能性和合理的成本最低化。一方面挖掘各种降低成本的能力,使可能性变为现实;另一方面要从市场实际出发,制定相应的措施和方案,并通过主观努力达到合理的最低成本水平。
(2)全面成本控制原则
全面成本管理是全企业、全员和全过程的管理,亦称“三全”管理。项目成本的全员控制有一个系统的实质性内容,包括各部门、各单位的责任和班组经济核算等,应防止成本控制人人无责,人人不管。项目成本的全过程控制要求成本控制工作要随着项目施工进展的各个阶段连续进行,既不能疏漏,又不能时紧时松,应使施工项目成本自始至终置于有效的控制之下。
(3)动态控制原则
施工企业项目是一次性的,成本控制应强调项目的中间控制,即动态控制,因为施工准备阶段的成本控制只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具体内容确定成本目标、编制成本计划、制订成本控制的方案,为今后的成本控制作好准备;而竣工阶段的成本控制,由于成本盈亏已基本定局,即使发生了纠差,也已来不及纠正。
(4)目标管理原则
目标管理的内容包括:目标的设定和分解,目标的责任到位和执行,检查目标的执行结果,评价目标和修正目标,形成目标管理的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循环,即PDCA循环。一个工程项目是由许多个单项工程组成的,每个单项工程也应具有相应的成本目标。因此,应将一个工程项目的总成本目标逐个细化,落实到施工班组,签订成本管理责任书,使成本管理自上而下形成良性循环,从而达到参与工程施工的部门、个人从第一道工序起就注重成本管理的目的。
(5)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各部门、各班组在肩负成本控制责任的同时,享有成本控制的权利,同时项目经理要对各部门、各班组在成本控制中的业绩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考评,实行有奖有罚。只有真正做好责、权、利相结合的成本控制,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
二、 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存在的问题
施工企业全面推行项目法施工管理,项目管理转型后实行了“五项费用包干、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以及“承包责任制管理”等等,项目部在施工生产和队伍素质方面都有长足的进步。但毋容置疑的是只管干活,不管算账的生产模式仍然存在。有的项目部只管生产任务的完成,成本意识淡薄,把成本管理看作可有可无。近两年来在抓项目部达标升级,企业考核项目部的指标时,重点放在生产任务完成上,降低了对施工质量、效益的考核,项目成本控制存在的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百含工资超支严重
项目成本构成主要是由工、料、机三大部分组成,人工成本在招投标综合单价中的比例:大型桥梁一般在10%以内,路基工程一般在16%以内,路面工程一般在10%以内,当然人工费用比例随特定项目的施工环境、机械化程度不同而有所不同,目前,税务、劳动人事等相关部门审定的百元产值含量工资一般在16%左右,并随企业效益等各方面因素而浮动,但这含量系数是包括全企业的总工资开支水平,而不是特定某一项目可实际开支的工资水平,据笔者调查,项目工资开支总额一般都达到15%左右,个别项目甚至达到了25%,有些项目大锅饭现象仍然严重,公司职工放假工资,大量外聘技术人员、农民工、临时工工资,项目部仍承担责任,致使工资居高不下,如某项目完成工程产值为17052万元,实际开支工资总额为2840万元,占产值16.67%,其中负担公司职工放假工资300万元,负担外聘各类技术工、农民工、合同工工资120万元。
另外当前项目部在劳动力使用上,不按岗,不按实际需要配备人员,两人能完成的工作安排三人,可使用低工费的工种却使用高工费的劳力,为了照顾关系、人情,安排一些不对专业的人员上岗,对临时工闲时也留用,职工对生产经营状况可以不闻不问,但每月的工资、津贴、奖金一样不能少拿,从而人为的扩大人工费开支。
2、材料管理制度不健全及不重视材料管理制度
材料费指在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和周转材料摊销等材料费用以及材料租赁费等。由于材料成本在施工企业工程成本中占相当重的比例,一般经验值为55%-65%,特别在桥梁、通涵、防护工程中更为明显,因此它在施工企业项目成本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可以说材料成本管理的成败,就是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成败。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大多数项目部在购入大型结构、施工钢材及各种配件、低值易耗品等时,无计划的采购现象比比皆是,或采购计划非常随意,控制权完全在项目经理及采购员身上,结果往往导致材料的积压、超支;另外项目部未掌握相对合理的价格信息,也不懂采购材料的资金成本,从而使项目部购买了大量的高价材料;采购人员大都是项目经理“信得过”的人,对材料的质量标准知之甚少,甚至购买不达标的材料,从而增大材料需要量;采购人员暗箱操作,抬高材料价格,索要高额回扣,直接导致材料采购成本增加。再者,在材料保管阶段,没有把好用人关,经常出现监守自盗的现象,另外,材料堆放零乱,没有及时清点,变质锈蚀厉害,有效利用率低。在材料的领用上,不按定额发料,施工人员想领什么就领什么,想领多少就领多少,多发的材料就浪费在工地上,材料被盗的现象时时发生。机械配件领用不审查,坏了就换,没有人去修复;在对砂卵石的专项材料管理上,没有安排专人管理,浪费现象非常严重。
3、机械设备完好率、利用率低,使用费高
施工机械费占施工企业项目总成本20%左右,因此,对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是成本管理的重要环节。造成机械使用费成本偏高的原因很多,归结起来有:第一,盲目投资,不能根据市场行情和项目施工需要作可行性来购买或租赁设备,致使投资无法取得实效,无法收回投资设备成本,项目完工后造成设备闲置。第二,设备采购选型盲目,专用性太强,一旦设计变更,花巨资所采购的设备就无使用价值,造成设备投资浪费。据笔者调查的某一施工企业,花费200多万元购买的进口路缘石摊铺机,由于设计变更,致使该设备长期闲置。第三,购买大批设备不实行招投标,不资金成本。第四,企业缺乏计划管理和统筹调配机制,同一企业内部无法实现资源共享。有些项目由于需要不断新购设备,加大对设备的投入,而有的公司或项目设备闲置,设备利用率不高。第五,设备管理不到位,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均不能按操作规程办理,设备使用及操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操作人员不能执证上岗,甚至造成人为损坏等现象。机械设备有了故障不分析主观原因,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坏了有料就换,无料就等的现象经常发生。
4、间接费用控制不力
间接费占施工企业项目总成本10%左右,间接费是指管理人员的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劳动保护费、其他费等,其中最主要的是办公费、差旅费、及业务招待费开支严重失控。办公费开支无计划,办公人员想买什么就买什么,高档的办公用品如手机、笔记本电脑、照相机随意买;项目部差旅费开支无控制标准,不管事情的轻重缓急,一律坐飞机出差,什么样的高档宾馆都敢住;有的项目部领导不顾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员工工资可以欠发,外欠款可以拖延,但小汽车不能不坐,而且讲究档次。如笔者了解的情况看,大型国企只要新接项目一进场,就是项目经理购买小汽车。有的项目部擅自扩大业务招待费的范围及标准,即使是招待内部管理人员也动辄到高档饭店就餐,尤其承接的项目是沿海及经济特区,则业务招待费高得惊人。据笔者调查的某经济特区项目,合同金额4959万元,业务招待费开支的标准,按税法规定,“全年销货净额在1500万元以下的,不得超过销货净额的5‰,全年销货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该部分销货净额的3‰[3]。”按规定该项目可开支招待费17.87万元,实际开支70.92万元,超支53.05万元,仅此一项就调增企业所得税17.51万元。
5、财务管理混乱
财务管理混乱现象具体体现在:一是没有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开支无计划,想怎么开支就怎么开支;二是货币资金管理混乱,开设多个银行存款账号,但又不及时核对清理,导致银行存款和现金账款不符。巨额成本隐匿在银行存款和现金余额里;三是债权债务的确认不准确,结算不及时,导致多付货款,应收款无法收回;四是收入、成本的计算不准确,导致成本不实、盈亏不准;五是基础工作较差,账物不符。上述问题的存在,必然影响到成本信息的准确性,继而造成项目部成本控制不准。
6、安全事故较多
项目的安全、健康管理,就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通过对项目实施安全状态的控制,使不安全的行为和状态减少或消除,以使项目工期、质量和费用等目标的实现得以充分的保证[4]。但大多数项目部均发生过不同程度的安全事故,轻伤影响员工上班,重伤既影响员工上班,又需要开支医疗费,同时还使员工的体质和技能下降,降低劳动能力和劳动效率;特别是死亡事故的发生,既造成巨额抚恤费用开支,又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根据目前对施工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其个人抚恤金的费用已达到十多万元以上。究其原因主要有:一,纪律松弛,管理混乱,有章不循或无章可循;二,现场缺乏必要的安全检查;三,从领导到群众思想麻痹;四,机械设备年久失修,开关失灵,仪表不准,超负荷运转或带病作业;五,缺乏安全技术措施;六,忽视劳动保护;七,工人操作技术不熟练,安全意识差,违章作业;八,领导违章指挥。
7、承包措施不配套
工程项目实行内部队伍承包,其目的是使职工树立主人翁意识,有效降低各项成本费用。但大多数项目部对内部队伍的承包没有相应配套的管理措施,实行承包后漏洞百出,致使成本超支。比如,有的承包方案规定完成多少任务发多少工资,但对材料的消耗和设备的使用、维修没有明确要求,形成包工不包料、包盈不包亏。例如笔者所经历的某大桥由一内部施工队承包,由于没有配套的管理措施,对施工钢材、小型机具、乙炔氧气以及工具等缺乏强有力的管理控制,造成巨大材料成本支出。如钢材领料700多吨,只回收了400吨,氧气瓶丢失42个,小型机具、工具接二连三领用或维修,各种油料、乙炔氧气、钢丝绳等远远超标,所有这些成本都进入了项目成本,而承包工程队照拿工资。有的承包方案虽然合理,但计价不及时,或者不能按照承包方案进行兑现,致使承包无法进行下去。如某大桥顶推梁片区实行承包后,工人干劲十足,工程进度非常快,工人的工资也相应较高,这就造成了另外一些人的心理不平衡。相关部门的人员也提出要加工资,否则就有意怠慢工作,不积极配合施工,等到月末发放工资时,项目经理部为了或是借口平衡相关部门的心理,不足额发放承包工资,这就大大打击了承包工人的积极性,久而久之也就无法承包下去。
8、分包工程存在漏洞
分包就是承包人把从业主那里承接到的工程中的某些分项工程或工作分包给另一个承包人来完成,与其签订分包合同[5]。近几年来的工程实践中,大多数项目部对劳务分包队伍包工不包料,导致材料费用失控;有的项目部对分包队伍施工的部分工序的工程数量存在重复计价现象,导致多拨工程款,最后形成亏损;有的项目部对分包工程的价格非常随意,没有重新按照定额和预算标准进行计算,仅随便定一个提取管理费的比例就万事大吉,最终提取的管理费还不够补偿投标所开支的费用;有的项目部甚至不考虑中标价格,把工程以高于中标价的价格分包出去(并不是中标价偏低的原因),形成巨额亏损;有的项目部大量使用分包队伍,最多的达10多个,导致超拨款,分包队伍欠款等现象不断发生,最后造成巨大损失;有的项目部让多个外部单位挂靠,仅象征性地向挂靠单位收取一点管理费,最后挂靠单位一走了之,而所有的善后费用(如工期、质量、挂靠单位以项目部的名义购买材料所欠的货款等)全部由被挂靠的项目部承担,形成巨额损失。例如在特大桥施工项目里,笔者调查的某项目,将桩基础施工分包给某一基础公司,项目部对其监管不力,支付工程款及代垫备料款900多万元,实际结算才800万元,多付的工程款很难追回,最后只能终止分包合同。
9、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
施工企业必须坚持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工程质量是核心,是生命线。但大多数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从而导致返工、修复、推倒重来等重复施工的现象发生,加大了工程成本。比如,在隧道施工中大的方面存在开挖偏离主线、不按规范施工造成塌方、掉拱、边墙倒塌等现象,小的方面存在超挖、欠挖、边墙衬砌错台、砼强度不够、蜂窝麻面等现象;在桥梁施工中,大的方面存在基础下沉、桥墩歪斜等现象,小的方面存在墩台衬砌错台、砼强度不够、蜂窝麻面等现象。路基施工中压实度不过而导致检测不能过关而重新挖开重来。这些现象的存在,导致了无效的工程量增加,加大了人力、材料、设备的投入,最终 增加了成本支出。
10、合同管理混乱
同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降低工程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但目前大多数项目部合同管理的意识淡薄,对购货、雇用人员、提供服务、分包工程、承包工程等合同知识知之甚少,不理解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基本要素,导致合同管理混乱,企业遭受巨大经济损失。如有的项目部与对方签订的只有小写金额的合同,在对方篡改小写金额诉至法院时,因企业证据不足而败诉;有的项目部与对方签订只有数量没有单价、只有单价没有数量或只有数量、单价而没有总价的合同,致使官司不断,严重影响了企业的信誉;有的项目部甚至与对方签订“一边倒”的合同,对方只有权利没有责任,而项目部则只有责任没有权利,导致项目部出现较大亏损。
三、强化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的措施及对策
(一)近期对策
1、做好成本预测,加强前期成本控制
成本预测就是对影响成本的各种因素在采取相应降低成本措施做出充分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企业施工技术条件和发展目标,运用一定的,对一定时期或一个成本项目的成本水平、成本目标进行测算、分析和预见。成本预测是一个完整的决策过程。通过预测可以为企业降低成本,指明方向和途径,为此选择最优计划方案提供科学的依据[8]。
项目部的成本预测的程度可以分为三步进行:一是掌握情报信息。主要收集、调查、了解、掌握企业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资料,为成本预测提供依据;二是拟定初始目标。根据掌握的情报信息分析、测算后建立初始目标,并发动职工讨论,选择最优的预测目标以及实施目标的方案提到司务会领导层讨论审定;三是确定控制目标。即在司务会领导层讨论审定修改后确定的最终控制要求。
做好成本预测,加强前期成本控制,归结起来有:一是做好投标工作。市场经济的发展使施工企业经常处于找饭吃的紧张状态,僧多粥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企业忙于找信息,忙于搞投标。标价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效益的好坏,投标是一种激烈的竞争。由于建筑市场不规范,施工企业为了找饭吃,受各方面利益驱动,把标价越压越低。投标,要发生多种费用,包括标书费、差旅费、咨询费、办公费、招待费等等。据笔者调查的某施工企业,年发生的投标费用,相当于当年完成产值的0.5%-1%,其中未中标工程的费用占三分之一,这是一项不小的开支。因此提高中标率、节约投标费开支,成为降低成本开支一项重要内容。这就要有专门的投标机构,不断提高投标人员素质和责任心。不能有标就投,而是要进行认真的分析,有一定的把握的才能够投。同时,对投标费用,要进行与标价相关联的总额控制,规范开支范围和数额,并落实到投标责任人进行管理。为了考核投标费用开支情况,建议单列科目并按费用性质进行核算,期终,按费用性质转入管理费用有关科目。
二是中标后的价格分解。各个中标工程,因降低幅度不同,中标价格也肥瘦各异,一个项目,为了统一考核标准,对中标工程,首先要对中标价格进行复核分析,看哪些分项工程价格较高,有利可图或盈利,哪些分项工程价格较低,无利可图或是亏损,然后编制内部预算或是按部的标准及编制办法编制标准预算(标价),根据编制的预算和费用项目,通过对项目工程成本与标价的比较测算,把项目成本价格确定在标价的一定百分比之内。
三是工程成本预测可以依据单项工程投资分割,测算出该项工程应收取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然后再根据公司或项目经理部编制的施工技术组织方案和降低成本措施,对该单项工程逐一测算出实际需要各项成本费用和成本降低额。
2、加强成本的事中控制
成本的事中控制是加强成本管理,降低工程成本的关键环节,除了建立成本控制责任制外,还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实行控制。
(1)人工费的控制
重点是定额定员的控制,项目部一方面要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制订劳动定额、工时定额,认真进行定员配备和劳动力安排,这样既能提高劳动生产力,又可以消除过多占用劳动力的现象。另一方面对生产工人的工时利用也应控制,使实际消耗的工时总数不超过规定工时数。除此之外,对职工的奖金也应加以控制,奖金的发放必须按照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认真,并报劳资部门审批。要彻底打破大锅饭的分配方式,做到按劳取酬。要合理配备民工,加强民工管理,杜绝民工使用上的浪费[9]。
(2)材料费的控制
材料价格控制包括:①买价控制。通过对市场行情的调查,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货比三家,择优购料并公开采用招标方式[10];②运费控制。合理组织运输,就近购料,选用最的运输方法,以降低运输成本;③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减少资金占用,合理确定进货批量和批次,尽可能降低材料储备;⑤工程合同科一定要制定材料计划表,并报项目经理部审批,采购人员凭材料计划表购料,否则仓库人员不予验收,财会部门不予入账。
材料用量的控制包括:①按定额确定的材料消耗量,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各班组只能在规定限额内分期分批领用,如超出限额领料,要原因,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低于定额用料,则可以提取一定比例的奖励;②改进施工技术,推广使用降低消耗的各种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③在对工程进行功能分析、对材料进行性能分析的基础上,力求用价格低的材料代替价格高的材料;④认真计量验收,坚持余料回收,降低料耗水平;⑤加强现场管理,合理堆放,减少搬运,仓储损耗。
(3)机械使用费的控制
主要从六个方面入手:一是项目部根据自己的施工生产特点,从实际情况出发向公司或项目经理部申请配备合理、经济的施工机械,对那些使用时间较短的特种施工机械,可以采用从外部租用的办法,并搞好市场摸底,对一些机械设备,以先进的技术给予改造,使其具有更多的功能,大大提高效率;二是严格机械设备利用定额和油料消耗定额,开展单机、单车等多种形式的内部经济承包核算,从而达到增加机械设备的作业产量和进一步减少配件和油料的消耗;三是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日常性管理工作,平时编制好机械设备运转、维修、保养计划,做好设备管理保养工作,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提高设备完好率、利用率和使用效果,减少大修费用的支出,并在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加强审批与监控,避免“带水”修理。四是加强对设备及配件的采购与管理,大型设备一定要采用招投标,机械配件是机械设备的易损件,更换频繁,对机械设备应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违规作业,保证其正常寿命,对正常机械配件的更换也应加强审批与监控,避免“水分”开支,增加成本;五是实行计划管理和建立统筹调配机制,对内部或项目部的设备实行统一调配,实现资源共享;六是固定资产更新决策,一定要集体决策,计算现金流量。
(4)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的控制
其他直接费是指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二次搬运费、临时设施摊销费、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实验费、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费等费用。这些费用具有较大的弹性,有些可能发生,有些可能不发生。就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而言,发生较多的是临时设施、工具用具、实验检验和场地清理等费用,对这些费用的控制也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桥梁工程大量的小型工具用具须采取领用登记、规定使用时间等措施,出现丢失、毁损等情况应查清责任,区分情况进行处理。
间接费用项目繁多,包括管理人员的工资、资金、办公费、差旅费、电话费、劳动保护费、上级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稍微放松,极易失控,因此要精简项目机构,避免人浮于事,行政办公用品,一律要有计划采购,一律要登卡使用,项目机构的设置要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和工程难易等程度,按照组织设计原则,因事设职、因职选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最好选择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降低管理人员的费用;当前,特别应控制的是项目部的招待费,要根据工作制定招待标准并严格控制[11]。
(5)安全事故的预防及措施
安全工作要预防为主,消除事故隐患.小事故要当大事故抓;别人的事故要当自己的事故抓,险肇事故要当事故抓。另外,不应把搞好安全生产单纯看作技术性工作,而必须从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技术上采取相应的措施,综合治理才能奏效。一,思想上重视。首先是项目部领导要重视。纠正只管生产,不管安全;只抓进度,不抓安全;不出事故,不抓安全的错误倾向。其次,要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思想,使每个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首先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项目部门的各级领导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职工的安全操作责任制,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其次,要坚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堵塞事故漏洞。再次,要坚持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最后,要建立安全事故处理制度。事故发生后,应认真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三,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公路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如针对土石方工程、高空作业、超重吊装以及采用新工艺、新结构工程的特点制订的安全技术规程;机械设备使用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如使用前通过检验排除隐患,按性能使用,超负荷运转应经过验算、加固和测试,以及加设安全保险、安全信号、危险警示和防护装置;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的技术措施,如开展文明施工活动,做到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等。
(6)分包工程的成本控制措施
首先按照确定总成本目标的方式确定分包工程价款。其具体操作过程是:第一,按照确定工程项目总成本的方式和分包单位承担的工程量,确定分包工程的项目直接费和现场经费;第二,按照分包单位的资质等级,将其应当计取的企业管理费、劳动保险费和财务费用的费率降低30%—50%;第三,按照上述确定的项目直接费、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劳动保险费和财务费用总额,把该工程项目的计划利润降低60%以上计取计划利润;第四,按照国家或该工程项目规定的税种、税率,以1—3项的费用总额为基数计取税金;第五,将上述费用相加,即为分包工程的价款。按照此方法确定分包工程价款,其与工程正常预算价值的差额约为18%—20%。
其次严格按照规定拨付和结算工程款。项目部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工程价款结算方式,对分包单位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月进行验工计价,然后结算工程款,不得为分包单位预付备料款和工程款。在结算工程时,必须及时扣除项目部代付的各项费用,要建立结算工程款的联签制度,即在结算工程款时,除验工计价报表外,还要与分包单位有关的业务部门是否扣款加具意见。
(7)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控制质量成本
质量成本是指为保证和提供建筑产品质量而进行的质量管理活动所花费的费用,或者说与质量管理职能管理有关的成本。包括故障成本、预防成本、鉴定成本三部分。项目部一次性完成合格的建筑产品也是降低成本的重要环节,应把工程质量管理当作成本管理的重要来抓,在施工生产中严把质量关,从施工前的测量放样、施工中材料投入以及施工后工程质量养护等,都必须严格按工程质量要求作业,避免不必要的返工损失。
财务人员应进行质量成本核算,质量成本核算方法基本与成本核算方法相同,财务部门要建立质量成本台帐,逐月进行汇总,以便使决策者了解质量成本的情况,并严格质量成本责任制,但在把握施工质量标准的问题上,有的项目一味追求高质量,追求100%合格率等,这样势必降低施工进度,增大施工成本。要避免这种倾向,首先要在施工组织设计时就要对质量目标的确定有一定的前瞻性;其次,对质量目标要有一个理性的认识,不要盲目追求“最新、最高、最好”等目标;第三要定量分析提高质量目标后对施工成本目标的,最大限度地降低质量成本。
(8)加强合同管理
项目施工合同管理的时间应从合同谈判开始,至保修日结束止。尤其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抓好合同管理的攻与守。合同管理,应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工程结算,特别是以分包工程为主的项目部,承包合同的工程价款应以重新编制的施工预算依据进行确定,另外,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管理,除能够及时结算或者处理的事项外,其他的与外单位或个人的经济往来,技术、用工等事项,都必须签订正式的具有效力的合同,不得以口头形式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9)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财务部门是成本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通过审核各项费用的支出,平衡调度资金以及建立各项辅助记录和配合项目经理对各部门成本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等手段,对工程进行全方位的成本分析,并及时反馈到决策部门,以便采取有效措施来纠正项目成本的偏差。
对财务人员要大力开展专业岗位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严格财经纪律,使企业的成本始终处于制度和纪律的约束之下,以适应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成本管理的要求。作为企业只有不断深化财务管理体制的改革,突出成本管理的中心地位,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成本控制,才能不断适应市场竞争的形势,摆脱困境,实现成本控制的目标。
此外,为防止不可抗力给工程带来意外损失,开工之初对工程项目进行财产及其他保险、对员工进行意外保险,遭到不可抗力时,及时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也能使工程成本损失降到最低。
3、加强成本在工程结算阶段的控制
在竣工验收阶段,应抓好每个单项工程的完工清算和整个项目的竣工决算,当整个项目完工后,应按合同要求,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搞好竣工决算,核实项目发生的实际成本,分析目标责任成本的执行情况,加强工程索赔工作及工程计量工作,充分发挥争产创效的潜能,公路施工项目由于其工程规模大,施工条件复杂,工程实施过程中变化因素多,因此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必然面临各种风险。在办理工程竣工决算时,必须认真清理实际计量及实际施工过程中的认证工作。工程计量人员要计算分部分项工程的直接成本并与预算成本对比,以发现是否存在中标定额外还需业主签认的费用,预算人员必须与财务人员进行认真全面的核对,相互补正,以免漏项,确保取得工程结算收入,财务人员应扎扎实实进行材料及固定资的清理,加强对应收质保金的收回,并及时与公司并帐,堵塞成本流失的漏动。同进做好成本的核算和分析工作,为以后新接项目提供成本控制的依据。
(二)远期对策
1、建立一个完善的成本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的成本控制体系
在成本管理依据上,要制定一套符合市场实际的内部施工定额,用来结合已签订的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材料市场价格等相关资料,编制成本计划和下达成本控制指标,同时用来作为成本责任指标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在组织上,首先要确定公司层面成本管理的牵头部门和责任人,代表企业行使成本控制职权。其次要分别明确项目部、施工机组以及各专业成本管理的责任人,下达成本控制责任指标。因为施工项目成本还涉及到其他与施工项目有关的部门、单位及职工,所以要把成本指标分解到所有部门和个人,实行全员控制。要坚决克服责任不落实,成本只在口头上控制的现象。在政策上,要实行责、权、利相结合,这是成本控制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在成本控制过程中,项目经理及各专业管理人员都负有成本责任感,相应地应享有一定的权限,包括用人权、财权等。如物质采购人员在采购材料时,在保证功能和质量的前提下,应享有选择供应商的权利,以确保材料成本相对较低。企业领导对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对各部门在成本控制中的业绩要进行定期检查和考评,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要与工资、奖金挂钩,做到奖罚分明。制订和完善成本管理责任制,制定出一系列规章制度,使成本控制的责任落实到施工管理的每一个角落和每一个人。
2、建立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核算制是当前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中心任务项目部用制度规定成本核算的内容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核算,是成本控制取得良好效果的基础和手段。
工程项目成本核算是项目经理运用经济手段履行职责的前提条件,也是施工企业取得经济效益的直接来源。只有通过严肃认真、切实可行的项目成本核算,才能驱动各方面利益。所以,项目成本核算既是调动企业内部各方面积极性的动力,又是施工企业经济效益的直接源泉。
正确制定项目成本核算的考核目标。企业对项目经理部成本考核的目标应该是企业下达的计划成本。要逐步克服项目部粗放型的承包模式,依据企业的有关管理制度、费用核定的内容和范围,通过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预算,确定施工项目的计划成本。以计划成本作为对项目部成本降低和超支的考核、控制依据。
准确把握项目成本核算的管理重点。项目成本核算的管理重点是项目成本的过程控制。它包括项目部本身为实现成本目标而进行的自我控制和企业为监督项目成本目标的实施情况而进行跟踪控制。其主要管理点有:一是指导思想明确,建章立制,使项目成本控制有制可依,形成项目成本核算的制度体系。二是进一步落实项目成本目标责任制,使目标成本层层分解,横向要分解到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等不同施工部位的费用控制,纵向要分解到施工准备、主体施工、收尾交付等不同阶段的费用控制。三是加大事中检查,事后审计的力度,保证项目成本控制落实到实处。企业必须定期对项目成本进行跟踪分析,无论盈亏,均应做到有理有据,对亏损因素必须找出原因,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项目成本的大起大落。项目完工交付后,必须进行债权债务清理和项目审计,确保项目经营成果的真实可靠。
3、规避客观因素引起项目成本增加的对策
客观因素引起施工企业项目成本增加并不是企业自身的原因,因此,承包商应合理规避风险损失,将风险转移。从施工一开始,就要认真研究设计文件、图纸、合同条款和现场条件等,找准索赔的切入点,抓住机会,及时编制索赔资料,据理力争,把索赔工作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提高索赔效果。索赔是工程项目成本控制一个不可忽视的内容。因此要强化索赔观念,加强索赔管理。
各项目经理部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索赔是经常发生的。项目各参加者属于不同的单位,其经济利益并不一致。而合同是在工程实施前签订的,合同规定的工期和价格是基于对环境状况预测基础上的,同时又假设合同各方都正确地履合同所规定的责任。而在工程实施中常常发生承包商和业主之间索赔纠纷。即索赔是承包商和业主之间承担风险比例的合理再分配。在提出索赔要求时,必须提供索赔证据。
索赔证据必须具备真实性。索赔证据必须是在实际实施工合同过程中出现的,必须完全反映实际情况,能经得住对方推敲。由于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业主和承包商都在进行合同管理,收集有关资料,所以双方应有内容相同的证据。不真实、虚假的证据是违反法律和商业道德的。
索赔证据必须具有全面性。索赔方所提供的证据应能说明事件的全过程。索赔报告中所涉及的问题都有相应的证据,不能零乱和支离破碎。否则对方可退回索赔报告,要求重新补充证据,这样会拖延索赔的解决,对索赔方不利。
索赔证据必须符合特定条件。索赔证据必须是索赔事件发生时的书面包商双方签署,或以会议纪要的形式确定,且为决定性的决议。一切商讨性、意向性的意见或建议均不应算作有效的索赔证据;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重大事件、特殊情况的记录应由业主、监理工程签署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