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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园区环保工作计划

时间:2022-12-20 15: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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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园区环保工作计划

第1篇

各县(区)经信局、市直园区经贸(发)局,各工业企业:

国家环保部将于10月中旬派出专家组对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企业环境治理工作进行检查,为认真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迎检准备工作责任落实

成功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今年市委市府明确的重点工作目标,各区县、园区和各工业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迎检准备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到人员、机构、措施、职责、目标落实,确保迎检各项准备工作事事有布置、有检查、有结果。

二、加强力量,认真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各工业企业要加强人员力量,认真做好迎检人员、设备、资料、环境等各项准备工作。一是要确定至少1名现场汇报(解说)人员,认真做好现场汇报(解说)工作;二是要加强厂区节能减排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各种污染防治设备运行正常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三是要加强节能减排制度、节能减排项目、污染排放设施日常工作数据等有关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资料的收集、整理、完善和归档,确保迎检资料齐全;四要加强厂区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和厂貌的打造提升,创造一个干净、整洁和舒爽的厂区环境;五是要充分利用板报、标语、横幅、多媒体等形式,充分展示企业在节能减排和打造环保企业方面丰富的企业文化,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三、全面清理,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

各区县、园区要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按照省经信委《关于报送2014—2015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组织本辖区内相关产业及工业企业对现有的落后生产工艺、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清查,并督促有关企业制定淘汰计划。要对钢铁、水泥、造纸、平板玻璃等高污染行业和建材、轻工、化工等产能过剩行业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全部列入本地区2014年-2015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进一步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

各区县、园区于2013年10月23日前将本地区2014年-2015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书面上报市经信委。

第2篇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印发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92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环保优先方针,推进全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区创建工作,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期间环保工作总体目标

根据国家和省对环保工作的要求,对照全国生态区考核验收标准,到*年,全区经济、社会、环境指标全面达到全国生态区验收标准;到2010年,全区的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污总量比*年分别削减22.5%和16.5%,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实行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

1、提高建设项目环保准入门槛。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制定武进区制造业产业、产品和技术指导目录和化工企业淘汰目录,严格控制印染、化工、冶金、电镀等污染项目建设。禁止建设国家规定的“十五小”、“新五小”以及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三致)和恶臭气体的项目、禁止新建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有污染的化工项目,严格控制在非工业园区(集中区)外建设有污染的项目,禁止不符合规划的项目。在招商引资中环境准入门槛不得降低。

2、提高环保标准。根据全区工业结构调整意见,每年列出一批环境污染重、安全隐患大、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项目),并认真落实关停和淘汰措施。组织开展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年底前,研究制定全区化工行业整治方案,关停一批、搬迁一批、淘汰一批。从*年起,对园区以外的小型化工企业,不再批准任何形式的改、扩建项目;化工企业全面执行《江苏省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城镇污水厂全面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B标准。到*年底前,全区重点区域、流域的化工污染达到省整治标准。

3、提高排污收费。*年底前,出台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调整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在*年底前,适当提高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开征城市施工扬尘排污费。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到*年,城镇集中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调整到1.3元/吨,保证50%以上的处理费用于管网建设。

4、提高治污奖励。建立排污者付费、治污者受益、管理者奖励机制,对治污投资按照略高于社会平均投资回报率核定价格和收费标准。采用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形式加大支持经营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用地、用电、税收享受国家和省制定的优惠政策。“*”期间,区政府每年落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00万元,作为重点项目建设的引导资金。每年落实100万元,用于奖励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5、严格环保执法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全区区域、流域开发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工业、交通、能源、水利、城市建设的专项规划,所有开发建设项目,都必须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所有工业园区(集中区)、开发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工业园区(集中区)的项目一律停批。对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及水环境功能要求的区域,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对太湖流域的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染料中间体等污染严重、不能稳定达标的生产项目以及居民集中区附近产生刺激性废气的生产工艺或生产线实施强制淘汰。在太湖、湖一级保护区内的化工企业一律实施关停转迁。对偷排、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一律实施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实施关闭。对阻碍和干预环保执法的,依据监察部、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严格生态功能区划保护。根据省环境功能区划,结合武进国土资源实际,将环境容量作为区域生产力布局的重要依据,确定全区优先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根据不同功能的不同要求,制定相应的环境准入标准和门槛。

(二)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1、根据《武进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制定武进区循环经济实施办法,实施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资、价格、财政、税收、收费和绿色采购等政策。设立区级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用于支持发展循环经济重大项目。

2、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地方标准或排污总量超过地方政府核定限额的企业,实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列入区重点污染源的,必须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

3、鼓励企业开展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在*年之前,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省批准的工业小区、4A级旅游区(点)以及国家名胜区要全部通过ISO14000认证,重点出口企业全部通过ISO14000认证。

4、鼓励和培植优势和潜势产业。在一、二、三产业以及企业、区域、社会三个层面开展循环经济实践。重点培养和发展动力机械、现代视听、电子、精细化工和新型材料产业。

(三)着力解决环境突出问题

1、根据常州市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削减指标,制定全区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减排计划和实施方案,并以目标责任制的形式分解落实到各镇、开发区、各部门和重点排污单位,确保削减计划落到实处。

2、区政府每年公布各地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对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地区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3、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对所有单位实行持证排污,禁止无证排污和超总量排污。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水域纳污能力或水功能区水质不达标的地区,禁止新发排污许可证。

4、积极推进尾水资源化工程。尽快研究中心区污水集中处理厂尾水出路问题,重点实施排污口改道和尾水深度处理,减轻对区域水体的污染。

5、改善酸雨控制区大气环境。积极推进禁燃区工作,对禁燃区范围内的燃煤设施实施限期淘汰,逾期未淘汰的,一律责令停止使用或强行拆除。加快禁燃区外锅炉、窑炉的改造,杜绝冒黑烟等超标排污行为。编制全区集中供热方案,已建成的热电联产项目,要不断完善管网建设规划,凡在管网已覆盖的区域,禁止新上燃煤设施。强制建设热电企业的脱硫工程,*年前,所有热电企业必须全部安装脱硫设施。推行清洁能源工程,重点普及天然气使用,凡符合条件使用天然气的,一律不再新批燃煤设施。鼓励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的使用。强化机动车尾气管理,严格执行车辆尾气年检、抽检制度,淘汰和停止使用尾气不达标车辆。严格城区施工场地管理,全面实施持证施工,对施工场地扬尘控制措施不落实的,一律责令停工。

6、切实解决固体废物污染。制定严格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严格把好危险废物产生的源头关、贮存转运的过程关、填埋焚烧的处置关。加快建设印染污泥、电镀污泥的资源化工程,建设危险废物特种焚烧处理厂。高度重视医疗废物的处置,所有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率必须达到100%。探索废旧电子、电器废物、建筑垃圾、工业一般废物的综合利用。对综合利用的废物根据国家和省政策,享受税收优惠。加强核与辐射污染的控制。

(四)积极创建全国生态区

围绕到*年创建全国生态区的目标,区政府制定建设全国生态区实施方案,并列入区年度工作计划。突出抓好全国环境优美镇的创建,突出抓好工业污染防治,突出抓好水污染治理,突出抓好循环经济发展,突出抓好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突出抓好重点环境问题的解决,突出抓好生态创建的细胞工程、亮点工程,使武进的经济、社会、环境在更高层次上运行。

(五)创新环保工作机制

1、建立环境价格机制。依照省市统一部署,在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前提下,逐步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开展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污指标初始权的有偿取得。探索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推行排污权交易。

2、建立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市场化运营机制。全面开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经营市场,降低市场准入条件,鼓励社会资本采取BOT、BT、TOT等形式参与经营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污水处理设施强制实行社会化运营。

3、建立完善环保投入机制。落实“211环境保护”支出科目,将环保投入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逐年加大对环保的投入,到*年,全区一般预算支出中环保类支出比*年增长1.5倍以上,全区环保总投入占GDP的3%以上。全区的土地出让收益、城市建设配套费等,要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重点支持污水收集管网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4、建立环境应急机制。*年6月份前,制定区环境应急预案,建立覆盖各镇、开发区、各单位的环境安全应急防控体系,扩大环境污染监控和事故预警覆盖面,将环境安全责任落实到各镇、开发区、各单位。

5、健全环保考核机制。将环境质量考核和环保工作考核有机结合,实施区与各镇、开发区、各单位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考核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从*年起,把生态建设作为对镇、开发区和部门负责人考核的重要内容,实施单独考核。

6、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定期公布全区有关环境保护指标、环境质量、污染事故、企业环境行为信息,为公众参与创造条件。开展镇环境行为信息公示。建立信息平台,鼓励公众检举和揭发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依法通过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强化社会监督。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新闻媒体要将环保公益宣传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每年编制宣传计划,宣传环保工作的政策措施,宣传环保工作的新进展新经验。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控制增量,削减存量,落实责任,综合推进,搭建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平台,确保完成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观念,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下降4.5%。

(二)辖区内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较上年减少1.0%以上,辖区内排入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较上年减少9.6%以上;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较上年减少1.9%以上。

(三)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300天以上。

(四)遏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大淘汰煤炭等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按时关闭相关企业或生产线。

(五)认真落实《*“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计划》,落实减排项目,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在9月底前完成超标排污的企业治理工作。

(六)深入推进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工作,依据产业政策和排放标准,于年底前关闭辖区内应关闭的小水泥生产企业;加强对科研攻关的黄姜加工企业的监管工作,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或未达标排放的黄姜加工企业,禁止经营性生产,违者依法关闭;加强对已关闭黄姜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和污染物排放未达标的黄姜加工企业,禁止建设或恢复生产;严格环境监管工作。

(七)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保证出水水质达一级排放标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污水处理费征收达到相应标准。

(八)依法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业、餐饮和养殖等污染企业,切实控制面源污染,严禁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大的农业活动。

三、工作职责

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既是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刚性任务的客观需要,也是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抢抓国家产业转移机遇、增强后发优势的必然选择。节能减排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县发改局牵头,县环保局、经济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园区办、招商局、安监局配合,负责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负责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规定,指导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工作。

县建设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发改局、物价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做好新型墙材的推广工作,并依据上级政府有关规定,按程序逐步关闭县内粘土砖厂;负责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保证工程质量,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确保尽快投入使用并保持正常运营;制定污水处理费征收方案,按程序批准后实施。

县环保局牵头,县科技局、园区办配合,负责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督管理,督促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和省市监测平网。负责创艺皂素公司“年产300吨皂素联产2000吨乙醇”科研攻关项目的指导,督办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负责黄姜加工企业的环境监管工作,防止黄姜加工废水超标排放。

县安监局牵头,县经济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全县资源的整合和开发工作。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安监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全县非煤矿山整治和开发工作,保障全县煤矿和非煤矿山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安全生产,提高资源开采综合利用率。

县发改局牵头,县工商局、林业局、水务局、农业局、教育局、卫生局、环保局、龙坝乡、中峰镇配合,负责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其中县发改局负责做好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规划,协调、督办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作职责;龙坝乡政府负责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项目建设的实施、督办和协调工作;中峰镇政府负责做好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陆域一级保护区围栏内耕地的停耕工作;县水务局负责在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内设立围栏、界桩和警示牌,负责对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日常监管,防止水源污染;县卫生局负责加强对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医疗经营单位医疗废水、医疗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的管理,依法取缔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直接污染水源的餐饮业;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制定、修订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县工商局负责对已取缔或关闭的企业做好工商营业执照的变更或吊销工作;县教育局负责督办龙坝学校建设埋地式无动力污水处理装置,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县林业局要对竹溪河水库饮用水源陆域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耕地纳入退耕还林计划;龙坝乡政府、中峰镇政府、县农业局负责禁止水源区范围的农户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大的农业活动,切实控制面源污染。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龙坝乡、中峰镇、发改、经济、环保、建设、科技、安监、工商、水务、林业、国土资源、农业、园区办、教育、卫生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竹溪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环保局,具体负责全县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等工作;各成员单位也要明确专人,组建专班,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节能减排的各项目标任务。

第4篇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环境监管,维护环境安全,提高城乡环境质量

l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试点工作。

1、确定林盛镇5家重点源、1家医疗源、1家学校源和城郊办事处10家一般工业源及湖西办事处诺干生活源为试点普查对象,1月31日前完成了普查表填报和审核和工作总结,并按照规定时间上报市局。

2、区普查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组织了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普查员参加的污染源普查培训班,参加人数190人其中指导员20人;于3月份开始全面开展我区的污染源普查工作。以乡镇和街道为单位进行全面普查,发放普查表,组织普查员深入污染源进行现场核查。组织和督促各乡镇、街道普查员和本局指导员开展相应工作及核查;5月份作为全局的主要工作,加班加点组织开展了普查数据软件录入录入工作,并于5月25日前完成上报。

l20*年减排计划的确定及完成情况。其中包括COD、二氧化硫、工业企业污水的治理减排实施细则。

1、确定并实施了今年水、气污染减排工程水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车辆段、耘垦公司、浑南肉鸡加工厂污水治理工程、“两矿”的污水治理工程及在线监控工程;丰收农药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在线监控工程。气工程:金山电厂3号炉脱硫、圣达12台锅炉脱硫及在线监控工程、红菱煤矿8台锅炉脱硫及在线监控工程、林盛矿2台15吨锅炉脱硫更新在线监控工程及生活区6.5吨锅炉除尘脱硫更新工程、客车厂2台10吨锅炉脱硫工程、特种澳利无缝钢管厂5台窑炉脱硫、鲍家工业园区小炉治理、矿务局建材厂矸石脱硫等工程。同时建立相应的减排工程档案。

污染减排工作进展情况:

一化学需氧量COD减排工作。

1、城市污水处理厂减排工程建设。确保20*年11月前,完成城区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调试运行工作,确保12月份正常运行。

此项目原经过区政府批准决定采用BOT形式进行建设,并已经委托沈阳国际咨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标,在3月份中旬经过初步审查评价,共有3家公司进入第三阶段的谈判。但是,前阶段省环保局提出了由省财政厅出资、省环保局负责建设的新建设方案,同时要求出水标准为一级A。这样,由于原可研报告和项目建议书以及相应的批复的出水标准均为一级B,所以,我区已通过建管局委托省规划院重新做出可研报告及项目建议书。目前正在进行中。建设污水处厂应占用的128亩土地的征地工作也在进行中,由于厂址地处基本农田,目前已报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调规。

沙河镇鲍家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也在按照计划进行中。由于牵扯危废乏酸回收、处理和利用,所以目前正在安监、消防和环保等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做好工业企业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污水治理工程。

其中,车辆段污水治理工程已经于4月末建设完成,5月份开始调试,6月份正式运行。

沈阳市耘垦肉鸡加工厂和浑南肉鸡加工厂的污水治理工程已经完成并调试合格,5月份正式运行。

3、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结合“优化结构年”活动,淘汰一批“四高”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20*年1月,我区已经关闭了沈阳博森纸业有限公司等6家造纸企业;沈阳华兴联合化工厂、氯甲醚厂等2家计划年内搬迁的化工企业已经停产,并开始陆续拆迁。

二二氧化硫减排工作

1、电厂脱硫治理。今年计划对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山热电份公司3#锅炉实施烟气脱硫治理,在保证1#、2#锅炉脱硫设施及4#循环流化床锅炉的正常运行的前提下,1号炉已于4月份完成碱液喷淋装置的安装和调试,目前等待监测验收。以上今年可减排二氧化硫1460吨。

目前该厂正在做2009年拆除本厂和沈阳有色金属加工厂小机组及配套锅炉的相关准备工作。

2、工业燃煤锅炉窑炉烟气脱硫治理工作。

110月底前计划完成沈阳圣达热力供暖有限公司1台80吨和1台90吨锅炉烟气脱硫改造。目前厂方已经将此治理工程列入今年计划,进入脱硫设备论证、选型阶段。

2今年计划完成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菱煤矿2台10以上锅炉、沈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林盛煤矿3台10吨以上锅炉、沈阳铁路局沈阳客车厂3台锅炉、沈阳特种无缝钢管厂2台锅炉和5台煤气发生炉的烟气脱硫治理工程已经分别列入各自企业的计划,并开始进行设备更新,预计10月份完成。

3清洁能源替代工程。今年我局已经对工业园区内20台小燃煤锅炉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

4实施淘汰落后产能。白清水泥厂今年开始一直处于停产并进行资产清算工作,目前清算工作已经基本结束,6月份可实施全面拆除;对22家制砖建材企业实施关停工作,我们已经做了前期准备,在核发开采许可时已经将有效期限定在9月。

5已经完成对沈阳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煤矸石建材厂清洁煤矸替换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清洁生产审计。

l三月份,分别听取了污染减排重点单位负责人关于20*年污染减排和污染治理工作的汇报。

红菱煤矿主要问题:生产废水治理工程落实情况、8台2X15吨、6X10吨锅炉脱硫改造情况、放射源使用管理情况;林盛煤矿:生产废水治理工程落实情况、10吨以上锅炉脱硫运行管理情况及生活区6.5吨锅炉脱硫改造情况;圣达热源公司:12台锅炉除尘脱硫装置更新工程及运行管理、在线监控安装工程;机务段:污水治理中水回用工程、锅炉脱硫装置运行管理及其他环保工作;车辆段:污水治理中水回用工程、锅炉脱硫装置运行管理及其他环保工作;客车厂:工业废气治理工程、锅炉脱硫改造工程、水处理工程运行情况等;沙河镇政府:鲍家工业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工程及园区集中排水系统工程、钢管企业乏酸处理工程、合盛发玻璃有限公司平板玻璃工艺淘汰关闭工程;白清乡政府:白清水泥厂关闭工程。

l开展迎接国家环保部模范城复检环境执法后督察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环保部20*年环境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局环境监察工作方针,迎接国家模范城市复检,我局制定20*年环境监察工作方案,确定了环境监察组织领导和监管责任体系,实施网络区域环境监管。建立了市控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档案。开展了对我区21家市控源的现场环境执法检查,对沈阳市大国肉鸡加工厂等35家4源单位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整治通知书,以区政府名义对古河电缆有限公司、耘垦肉鸡加工厂、伟峰肉鸡加工厂和伟业精细化工厂等4家企业下达了停产整治通知书。开展了对鲍家钢管产业园区各钢管生产企业的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目前,各企业均按照确定的整治方案,积极开展污染整治工作,已初见成效。

通过强化环境监察工作,上半年我科共出动执法人员27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0车次,查处环境违法企业35家其中关停整治12家,限期整治及拟处罚23家。

l奥运期间环境安全执法工作,对区内放射源等有毒有害物质检查、监控。落实污染事故防治应急措施,与危险源单位签订责任状,完善了环境应急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和危险源环境监察档案。对于现场检查中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l加强污染源限期治理工作。对今年的减排工程责任的13家单位下达限期通知书。

l开展了辐射源申报和放射源的手续完善等项工作。

l开展了环境应急演练工作。

l按照省市局建设沈大高速公路和沈丹高速公路无黑烟公路的计划,我们开展了对“两路”两才侧可视范围的燃烧设备进行了一次排查,建立了烟尘儿源清单。

二严把审批关,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l树立服务思想,积极为我区重点项目建设保驾护航

为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进步,更好帮扶企业发展,工作中本着“公开、透明、高效、廉洁“的原则,为我区经济发展、项目建设保架护航。在区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中,苏家屯区环保局都积极提前参与项目中,今年环保局审批办为我区的重点工程项目进行服务,积极协调省环保局、市环保局、市环科院等有关部门办理苏家屯区污水处理厂项目、金钱松路项目及碧桂圆项目的环保办理手续,进行全过程跟踪服务,确保这些关系到我区经济建设发展的重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评估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为我区的经济发展作贡献。

20*年上半年我局共审批140个建设项目,验收100个建设项目,换发排污许可证150个。

l严格把好审批关,控制新污染源产生

在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年253号令,严把审批关,对“十五小”及“新五小”项目及不符合环保“目录”要求的建设项目坚决不批,杜绝了新污染源的产生,按生态城市及节能减排工作要求,对新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估、审批工作程序,全年共否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节能减排等环保有关规定且对环境易产生较大污染和环境风险较大对周围群众生活存在危害的各类项目15个。

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在对三产行业审批中,特别注重周围居民的公众意见,对污染扰民的项目一律不批,直到达到环保标准和居民要求才能预与审批。

l加强软环境建设,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积极开展环保“三满意”活动

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工作的好坏关系到我区经济发展能否顺利发展,应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加强软环境建设,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积极开展环保“三满意”活动,本着“让政府满意、让建设单位满意和让公众满意”的服务原则,树立环境审批为经济建设服务、符合长远环境利益。热情受理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审批事宜,在材料预审、现场勘验,分类认定以及审批办理过程中,应做到耐心、细致,对政策的解释要清楚全面,审批的结论明确,为提高工作效率,应严格按确定项目审批时限办理。

l规范环保审批工作、进一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保证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

审批办进入苏家屯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开展工作,本着“规范、公开、高效、便民、廉洁”工作方针,认真对待前来办理审批事项的人员,做到微笑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办理,在对各类新、扩、改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评法》,保证节能减排工作顺利进行。

今年是节能减排工作的关键年,又是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年,环保审批紧紧围绕节能减排及产业结构调整这一中心开展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控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破坏资源的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的建设项目,对符合要求建设项目严格按《环评法》有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大力开展节能减排评估工作,积极推广先进清洁生产水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设备、工艺,从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积极推进我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使我区的排污总量降低,保证节能减排工作顺利进行。

三、巩固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果,启动生态区建设工作

l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市委、市政府召开创建会议后,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分析形势,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把创建国家生态市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确保完成创建国家生态市的各项任务。

首先,认真查找了工作差距。国家生态区共有5项基本条件和22项指标。目前,我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森林覆盖率”、“单位GDP能耗”等21项指标已经达标。在6项未达标指标中,“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在城市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城镇污水处理率”将会达到100%;“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需要继续加强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增加主要农产品中有机及绿色产品的比重,使主要农产品中有机及绿色产品的比重达到60%以上;“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需要通过加大环境保护投资力度来解决;“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和“农村生活用能中清洁能源所占比例”这2项指标与标准要求还存在差距。上述5项指标要强化工作力度,确保年内达标。在5项基本条件中的“80%乡镇要建成国家环境优美乡镇”具有较大的达标难度,其中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中转站、卫生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我区已作为工作重点进行强力突破。

其次,落实了工作目标。按照“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扎实推进”的原则,分阶段全面推进生态区创建工作。我们制定了为期三年的创建工作计划,行实行“两年达标、三年拿牌”。今年为全面建设阶段。20*年末,生态区创建指标全面达标并通过省局预验收。所有乡镇启动创建国家环境优美乡镇工作,4个以上乡镇建成国家环境优美乡镇,并通过国家环境保护部验收。2009年,22项指标和5项基本条件全部达标,并通过国家环境保护部验收。7个以上乡镇建成国家环境优美乡镇并通过国家环境保护部验收。2010年为巩固提高阶段,继续完善各项工作,最终获得国家命名和授牌。

第三,建立健全了责任保障体系。区委、区政府制定了《苏家屯区创建全国生态区工作实施方案》,于5月19日召开了生态区创建动员部署大会,进行全方位的动员部署。同时建立健全了工作体系、责任体系和考评体系,成立由区政府区长任组长的区生态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全区生态区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区政府将与13个乡镇以及29个相关部门和单位签订目标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对未完成年度任务指标,工作失职或渎职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由区考评办负责,把生态区创建工作作为一票否决性指标纳入全区工作目标绩效考评体系。为确保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生态区创建工作。已申请成立苏家屯区生态保护办公室,负责生态保护日常工作,编制规划,组织协调区内各相关部门完成各项生态保护工作,达到相应指标。

第四,苏家屯区污水处理厂基本概况及进展情况

1、项目概况:为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提升城市品位,区委、区政府拟建苏家屯城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1.6亿元,建设地点为苏家屯区任家店村沈大高速公路以东,占地约128亩,日处理污水能力为近期5万吨/日,远期10万吨/日,采用A2/O加混凝沉淀和过滤组合工艺。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粗格栅、污水提升泵站、细格删及旋流沉砂池、改良型A2/O生化池、深度处理车间、污泥浓缩脱水机房、加氯加药间、生产辅助建筑物及污水截流干管等;按远期污水量设计,排水管网总长度为11.5公里。

2、进展情况:苏家屯城区污水处理厂前期采用的BOT运行模式,进行公开招投标,委托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负责实施,并于20*年3月8日在沈阳市行政审批中心开标,确定了第一侯选人为东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侯选人亚洲环保控股有限公司、第三侯选人优艺亚太北京有限公司。但是,在我们按章程对三位侯选人进行逐一考核过程中,省环保局提出了出资为我区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初步议向。为此我区又按环保局重新要求程序进行申办相关手续,目前,污水处理厂项目土地预审文件正在组建征用土地的听证会已圆满结束,项目建议书及可研报告已完成;污水处理厂立项、环评报告两项组卷、报批工作也在同时进行。

第五,钢管产业集群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概况及进展情况

1、工程概况:沙河钢管产业集群污水处理工程位于鲍家村北,沈丹铁路以南,项目总投资1700万元,计划分二期。一期主要处理酸洗液,综合集中处理钢管企业的乏酸水,年处理能力10万吨,工程占地面积5亩。二期工程集中处理钢管企业漂洗液,占地10亩。

2、进展情况:目前一期工程已建成办公楼400平方米,配备500立方米储存池两座,共1000立方米,有生产设备40立方米,反应罐4个,30立方米浓缩釜1个,已具备生产运营条件。正在办理生产许可证。二期地块已经落实,位置在鲍家村南,工程项目建议书正在制作,预计6月底开工建设,年底建设完毕。

由于项目审批时间过长,个别前期手续如环评等手续现已失效,按照市有关部门要求,在办理安评手续时必须重新办理,所以目前还不能列出时间进度表。

在本月二十二日,我局主管生态工作的人员,特意请来了沈阳环科院生态室的专家,到各个乡镇实地考察选址,设计适合当地的污水处理设施。

另,因我区财政投入有限,希望市局能通过市政府加大对我区生态建设的资金投入,以便我区更好更快的展开生态区建设工作。

四、克服困难,全力完成环境监理和排污费收缴工作任务

l为了做好20*年排污费征收工作,我们按市支队要求作了充分的申报登记准备工作。我们先后对重点区域的排污单位召开6次排污申报登记工作会议。通过培训,提高了排污单位领导对申报工作的认识。能够认真及时按照环保要求如实申报。目前这项工作还没有结束,正在进行中。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申报了350家。其中包括:沈阳有色金属加工厂、沈阳丰收农药厂、中顺汽车、古河电缆等。

l我区共有四家市控排污单位,现已全部申报,根据申报情况,我们进行了认真的核定,核定金额在83万元左右。

l我区有两家供暖单位,已申报,按申报的数据我们进了核定,核定额为259万元,目前这两家供暖单位的排污费还没到位。

l1至5月份,我局共收缴排污费209万元,其中,建筑工地50万元,三产3.9万元,乡镇37万元,城区117万元。

五、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为民排忧解难

人民群众是环保工作的义务监督员,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我们制定了《苏家屯区工作实施方案》,开通了12369环境值班热线,24小时指派专人职守,保证每一件投诉有人接听,在处理上本着热情接待、及时处理的原则,设立环境局长接待日,对大案要案采取领导包案制,努力化解各方矛盾,防止越级上访现象的发生,确保每一件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都能得到妥善处理。1-5月共受理案件29件;其中大气污染14件,噪声污染8件,水污染2件,大气噪声复合污染5件;处理率和回访率都达到100%。今后,我们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和环境处理力度,认真及时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保证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不受损害。

六、提高环境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为环境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根据沈阳市环境监测工作计划要求,以推进标准化监测站建设为中心,以提高环境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为重点,认真履行环境监测的技术支持和技术监督职能,全面开展了各项环境监测工作。先后完成环境空气例行监测、地表水、排污河渠和农灌用水例行监测、工业废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在用的锅窑炉的监测、监测、“三同时”验收监测、核发许可证以及环境噪声等监测工作,目前为止,获监测数据达775个。对18家市控重点区属点污染源企业、7家日排水100吨以上企业的废水,采用多种形式进行监督性监测,增加了采样频次,加大了监控力度,从而掌握我区重点源的排污状况及处理设备的在用状况,为环境保护的管理及监理收费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编制了《苏家屯区二00七年环境质量报告书》,用以综合分析苏家屯区环境质量状况、变化趋势及原因,为我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及经济发展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今年我们还对流经我区的北沙河的纳污水体路径情况,组织全站人员沿北沙河徒步勘察,从而掌握了部分排污废水的途经和排放量等一些实际情况。对氨氮的分析方法进行了更换,不使用氯化汞。同时对我站原有的拿到固废中心进行处置,取消了库。

完成“三同时”验收监测23家,其中噪声15家,废水、噪声6家、废气、噪声1家;锅炉年检监测37家,42台;监测5家。

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工作,增加现场勘察和环境检查,编写勘察方案。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局要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区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重点围绕《沈阳市区县市开发区环保局工作计划分解20*年度》的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污染综合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环境管理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我区“*”污染减排计划,深入开展污染减排工作

1、积极落实计划中的污染减排工程:

120*年,我区五项减排二氧化硫工程计划削减3220.1吨:

*20

3加强监管、实施清洁生产减排工程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建材厂将推

行清洁生产,将原来采用林盛煤矿普通煤矸石为原料制砖工艺改为采用过火煤矸石为原料制砖,采用新工艺后可实现减排二氧化硫499.12吨。

4清洁能源替代工程

20*年我区将继续推广地源热泵建设工程,全年推广面积141.2万平方米,可替代燃煤2.8万吨,减排二氧化硫358.4吨。推进生物质能源替代煤炭工程,严格审批新建锅炉,推广生物质燃料锅炉,替代城区主干道两侧、高速公路沿线视野范围内的所有原煤散烧锅炉和商业浴池锅炉。20*年计划替代原煤散烧锅炉15台,可削减二氧化硫14.5吨。

5实施关闭淘汰落后产能工程

对沈阳市白清水泥厂、沈阳合盛发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沈阳市岩峰红砖厂等22家建材企业实施关停,可减排二氧化硫545.7吨。关闭兴华化工厂、氯甲醚化工厂。

2、积极开展对减排工程的监察、核查工作;

3、建立污染减排工程档案,迎接国家、省市对减排工程的全面核查。

二、继续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

1、进一步核准普查数据,按照省市普查办要求,完成阶段性数据上报;

2、按省市普查办要求建立污染源档案。

三、开展奥运期间安保环境执法工作

1、开展对我区内奥运训练场馆周边环境污染源的整治工作。特别是对周边1公里之内的危险源、黑烟源进行重点检查和整治。

2、对全面范围内的危化企业、放射源单位、产危废物单位等环境风险源进行重点现场检查,增加检查频次,完善现场监察记录。

3、对区内主要流域的涉及排水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4、加强中、高考期间的环境监察工作,按照检查方案开展工业噪声源、建筑噪声源和生活噪声源的现场执法检查。

5、建立、完善环境监察档案和污染源监察档案。

6、加强对医疗垃圾的环境监管,实现我区中医院、中心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中西医结合分院的医疗危险废物的规范化处置。

四、完成半生类放射源的普查工作。

二、环境监理以及排污费收缴工作

1、认真学习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着重领会污染物总量和多因子排污收费的征收政策及核算方法,做到标准统一,计算准确,合理合法,公开透明。

2、做好排污单位的排污申报的工作,建立、健全环境监察和排污收费档案。

3、加强学习,提高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监理站的队伍建设,使得全站人员在新形势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加强环境监察工作,规范执法程序,确保全年工作的完成。

三、环境监测工作

1、按照辽宁省标准化监测站建设要求,细化工作,逐条落实,确保达标。

2、大力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监测质量,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理提供优质服务。

3、完成计量认证复检工作。

4、做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例行监测、验收监测、监测以及其他监测工作,确保全年监测任务的完成。

5、争取在环境监测科研领域和拓宽监测范围方面有所突破。

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生态区建设仍然是我区当前发展的一件大事,必须全心全力做好这项工作,还要加强自身的学习,经常与市生态处及市环科院的专家沟通,请他们到现场指导各乡镇的环境建设工作,经常到现场督促创建工作的实施,尤其是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中转站、卫生厕所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确保各乡镇的各项创建指标能够分阶段全面达到生态区创建标准,也就是从根本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确实是为老百姓办实事,是苏家屯区国民经济发展的头等大事,会获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5篇

以“新兴产业之城,岭南山林水都”为总体定位的高明,在经济崛起、城市腾飞的历程中,越来越绷紧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这根弦,特别是以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国家生态区”为契机,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业污染源防治等系列“动作”,不断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牢牢守住绿水青山。近期,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最新一批“国家级生态乡镇”的推荐名单,佛山有6镇街入围,其中高明就占了3席,包括荷城街道、杨和镇和明城镇。

城乡环境升级带来大变化

荷城街道位于高明的东部,西江之滨,被西江、沧江二水环抱,素有“西江明珠”之称,是佛山市西江组团重要的组成部分,是高明区委、区政府驻地,全区的政治、经济、文化、金融、信息和科技中心。

以创建生态镇为契机,近年来荷城街道推进了环境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共修建各类公园34个,总面积达到168公顷,中心城区主干道绿化道路达41公里,经过建设和改造,街道内的绿道总长度已达到66.8公里。

据荷城街道办负责人介绍,为有效改善河涌、江河的水质,荷城街道加大污水处理厂建设力度,日前共建成污水处理厂4间,实际日处理能力目前达到17万吨,加上后期工程建设,总处理规模有望达到每日22万吨,届时4间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规划将全方位覆盖整个荷城,。

此外,通过全面开展“城乡环境提升计划”,荷城街道着重从城乡清洁工程、绿道网建设、再造沧江、重点污染源整治等工作入手,结合城乡提升工程改善现有环境。

家住荷城街道江美村的梁女士就欣喜地说:“现在再也不用受垃圾臭味的熏染了。”她说,以前村里面垃圾随意堆,天热时苍蝇蚊子乱飞,下雨时污水漫出村道,但现在村里不仅有了密封的垃圾屋,而且还有保洁员定时上门将垃圾清运出村。这是“城乡环境升级计划”给当地农村带来变化的一个缩影。近几年荷城街道共投入170多万元,兴建自然村垃圾屋176间,聘请保洁员对各自然村进行日常保洁,按照“民集、村收、镇运、区协调”的方法,村里垃圾基本做到日产日清。

有赖于诸多措施,2012年荷城街道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地表水源水质均达到环保功能区要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工业危险固体废物的处理率达100%;街道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82.42%;镇内农村卫生户厕建成率达100%,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仅去年,荷城街道的环保投资指数达到2.07%。

生态宜居建设打造好风景

在杨和镇丽堂新村的蔬菜种植基地上,菜农正弯着腰,抓紧为蔬菜除草。绿油油的菜地旁,十几座两层小洋房一字排开,房前的水泥村道整洁开阔。村子四周,山林葱翠,绿水环绕,风景如画。

走进村里,记者看到,村中两条村道都已硬底化,路旁安装了路灯,还专门种植了绿化树,而且每隔十米左右,就有一对垃圾箱,和城市市政道路几乎没什么两样。

丽堂村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通过镇、村两级财政合力投资,丽堂新村不仅增设了垃圾屋、垃圾箱等设施,还聘请了专门的保洁人员,每天定时清理生活垃圾。村民的生活污水则通过新建的暗渠,进行初步沉淀后,再排向河涌,“不像原来那样,排水渠在外,而且直接排放。”

丽堂村美好的生态环境,展示了杨和镇生态宜居城镇建设的成效。近几年,杨和镇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为重点,积极开展生态村创建工作,至2012年,全镇生态村比例达到了100%。普及生态村成为杨和镇建设新村镇、改善镇域人居环境的一条成功途径和一大特色,也为开展生态镇建设工作奠定牢固的基础。

“丽堂蔬菜”、“四季花海”……这些生态观光旅游点让越来越多人记住了杨和镇,这是杨和镇重视生态农业建设带来的效益。自2004年就开始建设的高明区杨和农业观光旅游与休闲度假园区,位于杨和镇中部,规划面积41600亩,覆盖5个村委会,如今已成为一个集观光旅游、休闲度假、生态教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与加工为一体的现代化农业生态园区。接下来,该生态园区将重点打造一批知名的绿色无公害农产品、休闲生态观光旅游点品牌,为珠三角城市群提供优质的农产品、休闲的生态景观。

2012年11月24日,杨和镇将皂幕山景区成功创建为国家4A景区,并利用景区内优厚的生态资源,将自然生态与休闲运动充分结合起来,发展包括登山、滑翔伞、漂流、汽车露营、绿道自行车等系列休闲运动,为杨和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了一种新的尝试。

发达的交通网络则造就了杨和镇物流贸易业的快速发展,加上工业立镇、旅游旺镇的发展定位进一步明确,如今,杨和镇生态绿野小镇的框架日趋凸现。

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发展力

明城镇,工商业发达,享有“建材高地、文化名城”的美誉。目前,全镇共有工商户1000多户,工业以陶瓷、化工、洁具、玻璃制品、不锈钢、金属制品、机械设备、家具制造等行业为主,是国家小镇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

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明城镇严格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估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加强对违法排污企业和重点污染行业的监督检查,严抓企业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废水等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向社会公布环保有奖举报热线。

结合创建国家生态乡镇工作,明城镇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治理。2011年开展了再造沧江河环保整治工作以及锅炉整治工作计划,在整治行动中淘汰了3间企业的在用锅炉,并对全镇的企业进行环保整治提升,加快改善了镇域整体环境,全力打造“宜居、宜商、宜游”的优秀城镇。

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明城镇环保执法力度也进一步加强,各类检查共出动589人次,检查企业611间次。发出整改通知书29份,对于查实的环境违法行为建议立案4宗,建议处罚金额共13万元,使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第6篇

根据全市减排面临的形势,2009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的工作思路是:上大压小、扶优汰劣,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加快推进科技进步,强化全社会的减排意识,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通过合理的产业布局,既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又促使企业能够从长远考虑,加大治污资金的投入,提高治污水平,促进污染减排。

一、减排目标任务

(一)化学需氧量(COD)减排目标。根据《*市“*”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2009年削减量要达到1480吨,比2*年下降0.5%。其中:*县300吨,荔城区280吨,城厢区280吨,涵江区280吨,秀屿区140吨。

(二)二氧化硫(SO2)减排目标。根据《*省“*”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2009年削减量要达到8000吨,比2*年下降8%。

二、减排工作措施

(一)结构减排

1.COD结构减排关停项目。关停能耗高、污染重、效益低的小企业8家,力争实现COD削减量约503吨(具体见附件3)。

责任单位为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SO2结构减排关停项目。大力实施小锅炉淘汰、改造,推行集中供热、集中治理、降耗减污,关停排放非电SO2的小企业(锅炉)9家,力争实现SO2削减量约233吨(具体见附件4)。

责任单位为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加快实施LNG总体项目,按计划投运燃气电厂,争取第二台机组早日投产,借助四月份LNG站线对外供气的有利时机,积极推进城区工业、民用整体煤改气;充分利用相对丰富的水、风能资源,加快*抽水蓄能电厂、石城石井风力发电场建设,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减少煤炭消耗量。

责任单位为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及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工程减排

1.COD减排工程治理项目

(1)加大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新(扩、改)建污水处理厂5座,完善1座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力争实现生活COD削减量约1000吨(具体见附件1)。其中:*县污水处理厂应于2009年9月份建成投运,计划削减170吨;荔城区、秀屿区污水处理厂应于2009年10月份建成投运,荔城区污水处理厂计划削减180吨,秀屿区污水处理厂计划削减120吨;普罗达克森(*)水处理有限公司(即原*市闽中污水处理厂)要加强管理,完善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计划削减530吨,扩建的二期工程一组应于2009年底建成投运,二组应于年底建成主体工程,2010年6月份投运;*经济开发区、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应于2009年底前基本建成投运;城厢区要完成华林、太湖、东海工业园区至污水处理厂污水连接管建设约15公里,2009年底要具备1.1万吨/日的污水收集量;涵江区要完成污水主干管建设约20公里,确保城区2009年底具有6万吨/日的污水收集量。

责任单位为市建设局及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大力推进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实施工业COD治理减排项目7个,力争实现工业COD削减量约106吨(具体见附件2)。督促相关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责任单位为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严格实施工业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涵江高新技术园区要进一步加大配套管网建设,将经预处理合格的工业废水及全部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闽中污水处理厂处理;华林工业园区应尽快完成园区—荔园路污水管道建设,确保园区内的污水通过荔园路污水管道进入污水处理厂;太湖、东海工业集中地要结合地区实际,抓紧配套管网及输送管、提升泵站建设,将污水就近排入秀屿木材加工区及*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责任单位为市建设局及各县、区政府。

2.SO2工程治理项目

*太平洋电力有限公司烟气脱硫工程应于2009年5月份建成投运,争取减排7500吨,英博雪津啤酒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脱硫工程应于2009年4月份投运,争取减排400吨,*佳通轮胎有限公司要加强脱硫设施运行管理,投足脱硫剂,燃烧低硫煤,确保稳定达标排放,节能降耗,争取减排370吨。*市荣兴机械有限公司和涵江医院实施锅炉煤改电改造,分别减排21吨和6吨。

规范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太平洋电力有限公司、英博雪津啤酒有限公司、*佳通轮胎有限公司三家企业要切实加强脱硫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按规定添加脱硫剂,自觉使用低硫煤;要完善生产运行档案台帐,记录发电(供热)机组、脱硫设施、在线监控等主要设备的运行和维护;要配套完善脱硫DCS控制系统,*太平洋电力有限公司DCS相关历史数据要保存12个月以上,并按月打印部分参数历史趋势曲线存档,打印的参数为增压风机电流、机组负荷、进口烟气SO2浓度、出口烟气SO2浓度、烟气量等。

责任单位为市环保局、涵江区政府。

(三)监管减排

1.继续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和联网的工作力度。年底前要完成所有省控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仪器的安装和联网。列入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计划的排污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配合做好联网工作。在线监控设备需要维修、停用、拆除或者更换的,应事先报环保部门同意。对不按要求安装和联网或者擅自拆除、闲置在线监控设备的企业,予以通报,责令改正,并依法查处。

2.强化污染源在线监控的跟踪管理。对已安装并联网的污染源,各级环保部门要继续配备专门力量紧密跟踪,实时监督企业排污情况,做到每日一监控、每周一分析、每月一汇总、每季一通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责成企业整改到位。

3.全面开展污染治理设施核查督查工作。认真执行国家环保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对已建污染减排设施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治理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其确保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对年度减排项目进行全面核查督查,切实推动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围绕污染减排工作,扎实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大环境执法监察力度。

4.严格排污许可证核发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企业排污总量控制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加大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力度,重点加强许可证核发后的监督管理。根据污染减排和促进企业生产技术、工艺优化的需要,重新全面调整、核定各排污单位排放量,督促所有排污单位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依法治理、处置污染物,对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5.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在生产和管理的全过程控制污染。按照*省经贸委、*省环保局印发的《*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试行)要求,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运行原则,对“双超”(超浓度标准、超总量指标)、“双有”(使用和排放有害、有毒物质)企业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大力推动发展循环经济,切实加强循环经济的学习研究和宣传造势,采取综合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四)政策减排

1.严格实行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费同处理效果挂钩政策。根据《*省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标准》的有关规定,对污水处理厂出水COD处理合格率符合要求的,按照规定及时支付污水处理运营费用;对出水COD处理合格率不符合要求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减当月污水处理运营费用2%。连续三个月出水COD处理合格率不符合要求的,责成城市污水处理厂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收回运营主体的特许经营权。

2.严格实行未完成减排任务的限批政策。对不按计划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或管网配套年度任务的县(区)、(管委会),暂停当地排放废水污染物的新扩建工业项目、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设的除污水垃圾产业化项目外的城建项目的立项、用地、环评审批;暂停当地创建环保模范城市、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等的评比;市效能办对当地政府予以效能告诫、约谈。开发区(工业园区)未按时建成投运污水集中治理设施或未将污水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治理的,各级国土资源、环保部门暂停其区内新建、扩建产生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用地、环评审批。

3.严格新建项目源头把关。新上项目新增的污染物排放量必须在区域内通过对原已审批项目的治理实现统筹平衡,对不符合总量减排要求的项目不予批准环评文件,督促企业采取先进技术工艺,节能减排。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艺技术先进、低耗少污的建设项目以及以改善环境和节约资源为主要内容、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项目,要尽量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五)责任减排

1.强化各级政府减排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减排工作负总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建立强有力的项目推进和调度机制,定期召开减排会议,解决实际困难,研究减排举措,加大减排资金投入,健全工作责任制,协调、督促、推进减排工作。要认真实施《*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严格的减排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落实,减排任务没有按时完成的地方政府要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将有关考核情况报送组织部门。

2.强化企业减排主体责任。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管理措施,自觉进行污染减排,通过减排提高企业的生产经营水平,增强综合竞争力。要自觉主动筹措资金,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减排项目。每月要向环保部门报告减排项目进展情况,接受环保部门监督。对未按期完成减排任务的排污企业,要予以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停止审批其新建、扩建项目环评文件,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防止“限而不治、关而不停、拖而不管”的现象。

3.强化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责任。各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共同推进减排工作的开展。要充分发挥减排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沟通配合,协调联动,强化经常性监督检查,进展情况互相通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重大事项共同研究,形成环环相扣、和谐通畅的工作氛围,确保减排政策落到实处、减排项目全面推进、减排成效充分展现。

三、工作机制

(一)健全上下联动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根据全市减排工作总体计划,制定实施本辖区年度减排计划并报市环保局备案。要加大减排项目推进力度,市里重点抓对减排有根本性作用的大项目以及区域性的治理项目,中、小项目由县、区分级抓,形成上下联动、良性互动的减排项目推进格局。

(二)强化减排项目调度机制。排污企业每月4日前要向所在县、区环保局报告减排项目进展情况,各县、区环保局每月6日前要汇总本辖区重点污染源和年度减排项目进展情况并上报市环保局备案。

第7篇

随着各省市实施“工业强市、产业旺市”的战略部署,工业园区的发展被提到了一个更重要的位置。工业园区的发展及项目的建设受到土地指标、基础设施、征地、服务工作力度等因素的影响。在项目征地的过程中,如何更好的加快征地工作进度,笔者认为,征地的工作角色尤为重要。本文通过南宁六景工业园区广西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固废项目”)征地拆迁的例子,研究征地拆迁角色转变后,征地工作如何开展和取得的效果进行简单分析,为如何加快工业园区征地拆迁工作提供一个思路。

1.南宁六景工业园区基本情况

南宁六景工业园区地属南宁市横县六景镇,是自治区级开发区,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17个重点产业园区之一。园区一期规划面积7平方公里,二期13.7平方公里,三期41平方公里,远景概念性规划183平方公里。目前,园区已开发面积达20.12平方公里,入园企业118家,涉及制浆造纸、电力、化工、钢结构制造、水泥钢材等产业。

2.广西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征地拆迁情况

固废项目位于南宁六景工业园区,建设总投资21668万元,占地320亩,处置规模4万吨/年。该项目是《全国危险废物处置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建设项目,已通过了竣工环保监测验收,但由于该项目厂界8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环境敏感点(居民住宅等)涉及到的征地搬迁未得到解决,致使环保验收工作停滞不前。

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服务好企业, 2014年6月,南宁市召开联系重大项目服务重点企业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南宁六景工业园区在固废项目前期征地拆迁工作基础上,6月底完成征地拆迁协议签订工作。

固废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敏感点共16处(16户人居住房)。涉及到征地拆迁的群众,思想动员工作难度大。大部分群众不同意搬迁或持观望态度,征地工作一度处于停滞状态。

3.南宁六景工业园区目前的征地模式

征地角色。园区设置园区征地办,负责园区规划范围内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园区与六景镇政府实行“园镇共建”的管理模式,园区征地办征地工作角色由六景工业园区、六景镇政府共同组成。

征地工作开展方式。园区征地办首先发征地拆迁公告,将征地拆迁安置方案下发到群众,然后进村入户做群众思想动员工作,动员群众配合征地及拆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达成征地拆迁安置共识后,签订征地拆迁安置协议,最后按照协议内容进程安排,逐项进行,完成最终的征地拆迁工作。

征地拆迁工作效果。在工业园区发展初期,群众土地多,少壮劳动力进城打工普遍,村里劳动力欠缺,土地耕种困难。这个时期,群众思想工作易做,征地拆迁工作进展较顺利。

在工业园区发展中期,随着项目引进的增多,园区内群众的土地日益减少。在多年与政府部门征地博奕过程中,群众对征地政策研究更加透彻,对政府征地的思想攻势已存在免疫力,且存在漫天要价的现象,征地工作难于推进。

涉及到搬迁的项目,拆迁安置费用基本都是出自于项目业主,对于群众提出的要求,政府部门需跟项目业主反馈。同时群众思想又容易反复,要求也是变来变去。在循环往复的协调中,政府与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和耐心受到严重考验,消极现象产生。园区征地拆迁工作推进也越来越缓慢。

4.固废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模式

按照工作要求,固废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如何加快征地拆迁工作呢?问题摆在了六景工业园区面前。经过沟通和各种衡量,达成了转变征地拆迁角色,用新方法新思路开展固废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共识。

征地角色。六景工业园区、六景镇政府、固废项目业主

征地工作开展方式。由六景工业园区、六景镇政府、固废项目业主三方共同推进项目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三方挑选精兵强将,通力协作,组成2个工作组,加班加点,进村入户做群众思想动员工作。

工作组通过“多方多点”开展动员工作,不但对被拆迁户进行动员,还做通被拆迁户亲戚、朋友的工作,反过来做被拆迁户的思想工作。加上对群众要求给予快速回应,群众的诉求在高度重视及快速回应中趋于合理,最终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固废项目业主还采取主动出击,通过提供被拆迁户劳动机会,增加被拆迁户收入渠道为突破点,切实解决村民的诉求,把企业的发展和周边群众发展良性关系为发展思路灌输给群众,让群众充分体验到企业发展离不开群众,企业发展有利于群众,拉近了企业与群众的距离,解除企业与群众不能共存的对立立场,使群众快速接受了征地拆迁工作。

征地拆迁工作效果。在征地拆迁工作角色转变后,加入了项目业主元素,使村民从心里上感觉到了他们的诉求得到了全方位的重视,拉近了彼此之间的距离,消除了村民种种顾虑,征地拆迁工作进展顺利。

通过征地工作组不懈地努力,固废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16户户主在规定时间内全部签订了征地拆迁协议,顺利完成了工作计划。

第8篇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推进环境监察执法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为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和环境安全提供坚实的执法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环境问题的整改工作

按照中央第七督察组对我省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有关问题整改的要求,对我县的10个案件对照整改措施,逐一落实,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二)落实重点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1.推进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环环监〔2016〕172号)要求,抓好工作落实。组织开展县境内钢铁、煤炭、污水集中处理等重点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查评估工作,实现对县境内上述行业企业全面排查。

从4月起开展排查;从7月1日起,对重点企业无证排污行为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对于无证排污的企业依法查处,责令停止排污,对拒不执行的,移送公安机关。将重点行业中未安装在线监控的企业列入重点监控范围,加大随机抽查频次。

2.推进建立全国统一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落实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的环境监管执法哨兵作用。列出清单,督促具备安装条件的涉气、污水集中处理等企业依法依规安装和运行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0%以上。组织对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运行、联网、数据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继续严厉打击监控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依据省环保厅公布的在线数据涉嫌超标企业名单,及时核实并依法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三)深入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

用足、用好《环境保护法》赋予的执法手段,敢于碰硬、勇于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切实担负起执法监管主体责任。

1.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继续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故意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超标排污、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以及污染源在线监控、污染防治设施运营维护等领域弄虚作假行为。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一律按照修订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从严查处,并追究项目业主单位违法建设的主体责任。

2.贯彻执行新“两高”司法解释。做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宣传工作,采取面授、研讨等多种方式,对全县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专题解读培训,并在实际执法工作中全面加以应用。

3.强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认真落实环境保护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环环监〔2017〕17号),积极协调公安、检察机关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努力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合力。

4.持续推进《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的执行。加大督查力度,对于符合适用按日计罚、停产限产、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四个配套办法规定,加大处罚力度,力争有适用四个配套办法的案件,行政处罚和适用配套办法案件数量较2016年大幅提升。

5.建立案件信息上报制度。按照省、市环保部门安排部署,开展信息上报工作,每月3日前上报上月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四个配套办法执行情况、查办典型案件情况、以及上级督办重点环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等。

6.加大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在县政府网站设立“环境违法曝光台”等信息公开专栏,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及时公开行政处罚、超标企业名单及处理、挂牌督办等各类监管执法信息。

7、做好环境稽查的准备工作。一是按照年度环境监察工作计划,做好执行工作;二是做好工业污染源现场环境监察工作;三是做好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四是做好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工作;五是做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调解处理工作;六是做好排污费征收工作;七是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八是做好环保法及配套办法应用工作。并准备以上工作的相关资料,迎接市环保局的稽查。

(四)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1.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对连古城自然保护区内破坏资源和环境的活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连古城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是否存在违规建设项目、生产设施及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连古城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开展的建设活动,是否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履行报批手续。

2.开展重点涉水企业污染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重点涉水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各类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推动水环境质量改善。针对涉重金属、危险废物等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行业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落实防范环境风险主体责任,切实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3.开展地下水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按照《关于印发<落实国务院关于地下水污染防治有关问题会议纪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地下水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在日常双随机检查中,将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危险废物堆存场、垃圾填埋场、矿山开采区、化工生产及工业园区作为重点排污单位或特殊监管对象加强监管,严肃查处利用渗井(旱井)、渗坑等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废水等违法行为。

4.开展建设项目执法检查。加强工业园区环境监管,开展建设项目专项执法检查,组织对区域内各类建设项目环境问题进行排查整改,重点排查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情况,依法查处未批先建、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等环境违法行为。

5.开展核与辐射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县核与辐射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核技术应用单位及输变电、光电通信类企业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重点对县医院、中医院、协和医院、城关卫生院、18家乡镇卫生院射线装置和运输公司行李包安全监测射线装置以及广电局、电力局、移动公司分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的电磁辐射设施装置进行检查。

6.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的环境监管,组织对全县的医疗废物产生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废物产生单位执行环评和“三同时”情况,医疗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情况以及关于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八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提升环境监察执法基础性工作

1.全面落实“双随机”制度。按照《县环保局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民环发〔2016〕103号)要求,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将严格规范公开执法、严惩违法行为作为落实“双随机”制度的核心,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对重点监控企业的现场抽查实现“全覆盖”。

2.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督促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业在6月底前按照《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公开其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等环境信息,对拒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的依法处罚并予以公告。

3.做好环境投诉的受理查处。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分类处理环境投诉请求法定途径清单,明确各类问题的处理途径、受理部门、法律法规依据,引导群众依法有效维护自身权益。对首次受理的事项(包括上级转来事项)及时告知、答复,引导群众依法有序。按照环保部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要求,进一步规范网上受理和办信工作程序,落实信、访、网、电等全部事项“网上受理、网下办理、网上回复”新要求,实现信息全录入、业务全流转、数据全生成、办理全公开。积极做好环境矛盾纠纷排查及化解工作,建立工作台账,落实销号制度。定期研究分析环境工作形势,加强科学决策和源头预防,提高环境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4.继续做好排污费日收管理工作。规范排污费征收,加大欠缴排污费的清缴工作,配合财政、发改、税务等部门做好费改税前期工作。

(六)推进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

1.规范环境监察执法行为。按照法定程序规范行使环境监察执法职权,切实履行执法职责,并依照法定职权开展执法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每次执法检查必须制作现场检查文书,所有文书必须建档保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2017〕14号)要求,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逐步建立健全辖区内环境监管“一企一档”数据信息库;完善更新企业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辅助决策系统”的应用,按时将处罚情况录入环保部“12369网站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开处罚信息和整改落实情况,将查处的违法问题和处理情况作为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2.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根据省、市环保部门安排部署,认真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要将大练兵活动和监管执法的实践结合起来,善于发现和培养优秀执法人员,推荐参与市、省环保部门组织的预赛和决赛。

3.配合做好垂改相关工作。积极配合做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加强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和队伍规范化管理,强化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确保队伍稳定、能力不降、平稳过渡。

4.实现环境监察执法队伍统一着装。按照环保部、财政部制定印发的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着装相关规范要求,推进环境执法人员统一着装。2017年7月起,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稳步推进执法人员统一着装工作,力争12月底完成环境执法人员统一着装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当前形势和环境执法工作的认识,确保县委县政府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确保完成全县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任务。

(二)强化协调联动。建立执法监管信息协调机制,对上级环保部门已实施检查的企业及抽查对象,在同一月内原则上不再对同一执法对象、同一事项实施检查,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执法。对重点企业检查存在阻力或困难时,要及时向县政府或市环保局报告。

第9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公路技术状况、规范公路管理和优化路域环境为目标,通过集中整治,全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提升公路管理和综合服务能力,使我县境内国省干线达到“畅、安、舒、美”的标准,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良的交通保障。

二、综合整治范围及内容

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范围包括两部分:一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及综合管理治理;二是公路用地范围外沿线两侧500米可视范围内的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是境内国省干线公路及穿村镇、城区路段的综合治理。

(一)公路基础设施整治

1、路基路面。加强养护管理,路基坚实、边坡稳定、路面整洁、无行车隐患,技术指标达到规范要求。(责任单位:县公路局)

2、桥梁及隧道。加强桥梁隧道的日常监管,及时实施维修和加固改造,做到桥梁隧道外观整洁、结构坚实、附属设施完好。(责任单位:县公路局)

3、交通安全保障。全面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规范完善各类交通安全设施,有效降低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规范公路指示标志设置,加强平交道口的整治,全面提高公路通行条件和安全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公路局)

4、违法占用公路用地及违章建筑物、构筑物的治理。加大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占用公路及用地(包括违章建筑物、构筑物)的查处力度,对未经许可违法占用公路用地的建筑物、构筑物、私设路口等违法行为,依法并给予处罚。(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县公路局、公路沿线乡镇、园区办事处)

5、管理信息化。整合公路管理信息资源,建立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及时路况通阻及气象信息,加强应急救援处置和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县公路局、县气象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

6、路政管理和治理超限超载。加强公路路政管理,继续加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加强公路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公路局)

(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

1、通行秩序整顿。全面加强公路交通秩序整顿,严查超速及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及时疏导交通,避免长时间压车堵车事件发生;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取缔公路集市贸易、占道经营、打场晒粮等违法行为,优化和改善公路通行环境。(责任单位:县法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公路局、市工商局分局、公路沿线乡镇、园区办事处)

2、建筑控制区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强化管理,加强巡查,坚决制止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对公路两侧建筑、穿村路段实施统一整治,全面清理公路两侧垃圾及污染物,保持常年整洁、无污染,展示我县经济发展和文明建设成果。(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县公路局、公路沿线乡镇、园区办事处)

3、非公路标志。严格非公路标志设置管理,合理设置,规范管理,增设展示人文景观和文明安全交通创建的宣传标志。(责任单位:县公路局)

4、公路用地范围外沿两侧500米内荒山、破损山体和生态环境治理。对沿路可视范围内的荒山、荒坡、破损山体、河道、湖泊等生态环境进行整治,做到视觉舒适、无污染、生态环境和谐。(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

5、公路路域绿化。结合公路两侧自然地貌和环境气候的实际、加大种植面积、提升绿化档次、提升公路绿色通道建设。(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公路局、公路沿线乡镇、园区办事处)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月中旬—年月日)。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召开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县公路局根据治理要求和工作标准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查找国省干线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公路基础设施、综合管理和公路两侧环境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治计划、工作标准、考评办法。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月日—年月日)。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实施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整治工作要注重成效,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办法,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实现预期目标。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月日—月日)。对全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年月份进行半年评比,年月进行年终考评,对在全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保障我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专人靠上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明确职责。县公路部门负责全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国省干线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进行综合治理,对公路两侧环境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按照相关标准制订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县交通、公安、公路执法部门要加强公路路政管理,加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确保新修路面不受损,延长境内公路使用期限。县国土资源、建设管理、环保、林业、水务等部门负责公路用地范围外延两侧可视范围破损山体、荒山荒坡、河道等生态环境的修复、绿化、美化工作,停止非法开采山体的石料厂、灰窑和违章建筑,收回被侵占的土地,恢复山体景观。县法院、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执法力度,对在这次活动中出现的扰乱秩序、影响治安、暴力抗法等违法违规事件要从快从严处理。沿线各乡镇政府负责对公路用地范围外延两侧可视范围500米内的路域环境进行集中排查,提出治理措施,制订计划,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履行职责,形成合力,圆满完成综合治理目标。

第10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抓手,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全面加强联防联控,全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向多因子、全方位、区域协同控制转变,进一步提高和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切实保障我市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实施阶段

(一)工作目标

通过5年的努力,区域大气环境管理机制基本形成,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能力显著增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下降,酸雨、灰霾等污染明显减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广大人民群众能呼吸到清洁的空气。

1.全面完成我市"十二五"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5.8%和14.5%。

2.热电、化工、印染、制药等重点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实现排气口与厂界双达标。

3.建设完善城区机动车排气检测和监管体系,机动车年审排气污染同步检测率达到100%,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4.城区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70%以上。

5.城区餐饮业油烟净化装置配备率达到100%,建立运行维护制度;城区所有建筑工地现场施工达到扬尘控制要求。

6.农村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基本杜绝秸秆野外焚烧现象;"烟尘控制区"建成区覆盖率达到100%;完成省下达的绿色矿山创建任务,需治理与修复的废弃矿山治理率达到98%以上。

7.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6.5%,平原地区林木覆盖率提高到18%,城市(城镇)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5%以上。

8.大气复合污染监测和预警体系建成投运,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体系逐步完善。

9.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分别下降11%、10%,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下降10%、5%。酸雨率和酸度均有所下降,灰霾天气出现频率有所下降。

(二)实施阶段

1.启动推进阶段(2012-2013年)。编制蓝天行动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初步建立区域大气环境管理与协调机制,全面开展区域空气污染治理工作,完成年度大气污染物减排任务;编制并实施区域大气复合污染监测体系建设方案,逐步建立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到2013年,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进一步健全,大气环境污染防治能力得到增强,环境空气质量趋于改善。

2.深化成效阶段(2014-2016年)。巩固和深化区域空气污染治理成果,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大气污染重点问题基本解决,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酸雨、灰霾等污染明显减少。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1.优化工业规划布局。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实施"退二进三"、"腾笼换鸟",按照"集聚、提升、淘汰"的调整原则,及时搬迁、淘汰对城市大气污染严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高污染企业。同时,严格限制在城市主导上风向建设热电、水泥、印染、化工等废气高排放企业。

2.加快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废气污染整治。以杭州湾工业园区、道墟化工小区为重点区域,以医化、农化、染化行业为重点行业,推进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有机废气排放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有机溶剂使用量。同时,加强对有机废气的收集,增强废气净化效果,做到污染物排气筒排放浓度和厂界浓度双达标。所有印染企业必须在2012年底前完成定型机废气整治并确保稳定运行,化工、医药、农药、印刷、家具(玩具)制造、喷漆、涂料、塑料、橡胶以及合成革等行业在2015年底前完成有机废气整治。

3.加强热电企业脱硫脱硝设施建设。新建和在建燃煤发电机组、热电锅炉同步配套建设高效除尘、脱硫和脱硝设施。到2014年,现役35吨以上燃煤锅炉烟气完成炉外脱硫、SNCR法(或SCR法)脱硝改造并通过168小时验收,设施投运率达到95%以上,综合脱硫率与脱硝率分别达到80%和60%以上,并完善CEMS仪表、建立健全DCS系统。推广应用工业袋式除尘技术,在城市及近郊,工业锅炉和热电厂采用布袋等高效除尘技术,提高除尘效率。

4.加强水泥行业大气污染整治。到2015年,全市所有水泥厂(含粉磨站)、水泥制品厂生产设备排放的粉尘及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均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

5.控制工业锅炉窑炉污染。所有工业锅炉窑炉使用单位都要配备符合要求的污染治理设施,采取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确保各种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禁止直接使用含硫量超过0.5%的煤炭。鼓励4吨/时(含)以上、20吨/时(含)以下的燃煤锅炉逐步分批进行清洁能源改造或煤气化、水煤浆等其他洁净燃烧技术改造。

6.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结合强制性淘汰改造新三年行动,强化重污染项目淘汰改造力度,进一步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同时,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关闭石灰窑土窑和不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采石生产企业,淘汰工艺落后的生产稀释剂、涂料、油墨、黏合剂等小化工企业和污染严重的铸造冲天炉、单段煤气发生炉等生产工艺及设备。2012年底前,淘汰综合电耗大于200千瓦时/千克的多晶硅产能和窑径3.0米以下的水泥磨机(生产特种水泥的除外)。

(二)实施绿色交通物流工程

1.强化对机动车排气检测站的运行管理,在用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与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同步检测率达到100%,经检测、抽测排气不合格的机动车实行强制维修。

2.2012年底前,完成全市现有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达到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新建加油站、储油库按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建设。

3.按要求做好符合国家第三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的供应,建立完善车用燃油清净剂管理制度,完善油品供应市场监管体系。

4.按国家规定的阶段排放标准开展新车注册登记管理,同步开展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审核发放工作。

5.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域,开展"黄标车"区域限行;制定出台高污染车辆淘汰补助政策,加快黄标车淘汰步伐。

6.构建快速便捷的交通系统。加快建设以城市为中心的快速便捷的交通系统,优先发展大容量的城市公共交通,加强枢纽场站衔接,完善区域交通网络,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减少因道路拥堵造成的机动车排气污染。鼓励发展和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汽车,大力推进公交车、出租车、驾校教练车"油改气"工程,探索建立可持续的电动汽车商业运营模式。

7.发展"绿色"物流。加强对码头货物装卸、物料堆场、化工原料储罐的管理,大力整治相关的粉尘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强化对低速货车和非道路机械的环境管理,督促物流企业使用绿色环保标准的货物运输车,规范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制度,减轻因交通运输及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

(三)实施城区蓝天工程

1.推行清洁能源。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终端能源消费结构。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逐步扩大禁燃区范围,大力推行以清洁能源替代燃煤锅炉。到2015年,完成规划建成区内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城区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70%以上。

2.防治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建立协调监管机制,强化城区扬尘污染控制,城区所有建筑工地实施封闭化管理,严禁敞开作业,采取洒水、覆盖以及工程车辆出入口设置冲洗设施等防尘措施;建筑拆迁必须采取边拆边洒水作业方式,及时清运拆迁建筑垃圾等防尘措施。

3.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城区内排放油烟的所有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建立运行维护制度,按要求定期对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清洗,确保油烟达标排放。油烟排气筒朝向和高度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城区内的居民住宅或者以居民居住为主的商住楼内不准新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

4.开展服装干洗业污染治理。从事服装干洗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洗染业管理办法》。新(改、扩)建干洗店应当使用具有净化回收干洗溶剂功能的全封闭式干洗机。现有洗染店使用开启式干洗机的,必须限期更新为全封闭式干洗机或进行改造,增加压缩机制冷回收系统,强制回收干洗溶剂,实现达标排放。

5.整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废气。采取适当方式对工业企业的污水治理设施和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所产生的恶臭废气进行收集和净化。逐步开展垃圾填埋场废气治理,采取气体导排、处理和利用措施及除臭措施,并达到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加强垃圾焚烧设施的废气治理设施建设,确保废气治理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并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6.大力控制地面和道路扬尘。积极开展植树造林,提高城乡绿化水平,减少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地面。加大道路和地面的改造投入,逐步改造低质材料路面,减少道路扬尘。建立城乡一体的道路路面保洁制度,有效控制城郊道路扬尘。

(四)实施农村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1.鼓励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力争到2015年,基本形成秸秆还田和多元利用的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2.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等农作物废弃物。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强部门分工协作,严格执法监管,建立健全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的长效管理机制。对省环境监测中心遥感监测发现的秸秆焚烧点,要及时响应,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3.加强烟尘控制。继续开展"烟尘控制区"建设,建成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城郊结合部、铁路、高速公路以及国道、省道两侧1000米范围内的区域要全面创建"烟尘控制区",各类炉窑灶排放的烟尘、粉尘和林格曼黑度均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4.控制农业氨污染。大力开展化肥农药污染防治,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增效技术,引导农民科学施肥,着力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农田化肥施用量,减少氨逸出和挥发。

5.防治矿山开采污染。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程,努力减轻矿山开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严格控制矿山开采、加工作业、废弃物堆放、矿石装运过程中的粉尘排放。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应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相关要求。按期完成省里下达的绿色矿山创建任务,到2015年,符合创建条件的生产矿山90%以上建成绿色矿山。

6.加快推进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深入开展以"千矿整治"为载体的废弃矿山治理工作,加强露天开采矿山的边坡整治、复垦、复绿及景观修复,使矿山生态环境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到2012年,全市需治理与修复的废弃矿山治理率达到95%以上,2015年达到98%以上。

7.大力实施森林碳汇工程。到201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6.5%,平原地区林木覆盖率提高到18%,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5%以上。

(五)建设大气复合污染监测与评价体系

1.建设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在现有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和气象监测系统的基础上,优化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位,选择性增加大气臭氧、细颗粒物、一氧化碳、有机污染物、大气能见度和灰霾等监测设备,到2013年,基本完成区域大气复合污染监测体系建设,到2015年,根据省政府要求,完成监测站位建设工作。

2.提高特殊污染因子的监测水平。加强对污染源大气特殊污染因子的监测能力建设,全面掌握全市大气污染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等特殊污染因子,为污染治理、事故处置及制定恢复措施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3.完善空气质量评价体系。利用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深入研究区域大气复合污染及其传输特征和危害。完善空气质量评价体系,把臭氧、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有毒有害废气等因子逐步纳入城市空气质量评价范围,使空气质量评价结果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4.逐步开展低能见度和灰霾等天气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工作。建立区域大气能见度、灰霾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根据低能见度对经济社会活动的影响程度和灰霾天气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程度,逐步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动态调控不利气象条件生成区域的社会生产和区域交通等活动,尽量降低低能见度和灰霾天气的危害性。防范突发性大气污染事件,对突发性大气污染事件实行统一指导、分级响应,协调处理突发大气环境应急工作。

四、保障措施

开展蓝天行动,事关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维护,事关生态文明建设,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合力攻坚,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蓝天行动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市委分管杭州湾工业园区常委、市政府分管环保工作副市长任副组长,发改、经信、公安、监察、财政、环保、建设、交通运输、农林渔牧、城管执法、服务业发展、建管、国土、工商、气象、"两区"等部门和单位及相关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环保局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牵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对领导小组研究部署的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并定期组织绩效考评。同时,市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督促工作进度,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落实目标责任

明确乡镇街道、"两区"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完善措施,抓好落实,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政策落实到位、工作责任到位、资金保障到位,进一步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大气污染防治机制。该项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对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由市蓝天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年对各有关责任部门、相关乡镇街道、"两区"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未按要求完成年度任务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对瞒报、谎报工作进展情况,整改不到位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每年安排蓝天行动工作先进奖励经费50万元,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严格环境管理

1.严格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国家和省的总量控制要求,通过排污许可证形式将总量控制指标分解下达到排污单位,建立和完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制度,做到持证排污、依法排污。有大气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的排污单位,必须如期完成减排任务。

2.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加强大气污染源头控制。从空间环境准入、总量环境准入、项目环境准入入手,完善环境准入制度的决策评价机制,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严格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管理,加强建设项目的执法监督,从源头预防大气污染。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新(扩、改)建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要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加强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医药、化工、印染等重污染项目的审批管理,严禁化整为零,违规审批和建设。市区禁止建设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火电厂。建立产业转移的环境监管机制,防止将重污染行业转移到农村地区。

3.严格执行相关法规标准,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大气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和标准,强化环境法治,继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城管执法责任制,并将处罚信息纳入信用评价体系,作为企业资信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11篇

关于节能减排工作计划介绍一

又到制定下一年度计划的时候了,明年的节能减排计划该如何制定呢?由于某种原因,前些年没有制定正式的节能减排年度计划,考核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目标值、主要措施该如何去制定呢?

一、根据上级对节能减排工作的考核要求,特别是国家约束性指标确定项目

1、节约能源项目的初步确定。设定能源消耗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产品能耗;主要能源品种消耗实物量,电能总量、原煤量、天然气量、柴油量、汽油量、重油量、焦炭量等;

2、减排项目的初步确定。主要设定SO2、COD、工业废渣、废水等排放总量;工业用水总量、循环水量;

3、节能减排技改项目。项目名称、计划投资额、计划完成时间。

二、确定目标的原则

根据政府约束性目标、企业现状和行业先进水平指标确定。

1、企业梳理近三年,即08、09、10三年实际指标,作为基本依据;

2、企业搜集行业先进指标水平,作为企业节能减排的标杆;

3、政府对节能减排的约束性指标;

4、结合行业水平、企业实际、企业节能减排潜力,制定目标。

三、技改项目的初步确定

1、根据企业工艺技术状况、装备水平、生产现场技术管理及6S管理水平;根据企业环境治理现状及装备水平;

2、依据国家、省推荐节能技术、设备目录及淘汰产能、技术目录,行业先进技术、材料、方法和成功管理方法;和政府政策的引导及具体要求;

3、依据依据企业产品、产业升级规划及企业近期工艺技术改造规划;

4、积极筹措资金,主动协调好生产与技改,合理安排好时间和人力物力。

四、资金筹措途径

1、企业自筹。企业有经济实力条件时,通过企业自筹款解决节能减排技改资金;

2、依据政府政策引导,用活政府政策,争取政府的资金支持;

3、引入社会投资机构的资金。灵活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企业确定并提供平台,引入有资金实力和技术实力的投资企业的资金和技术,按照节能效益分成的方式回报投资企业的投资和合理获取投资利润。

4、银行贷款。运用企业在银行的信用,合理负债经营,贷款进行节能减排项目的技改。

五、技术支撑

1、企业自行开发,充分利用企业自己的实力,针对性的研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和强化现场技术管理;

2、充分依靠集团技术中心、集团参与的战略联盟,开发技术;

3、委托科研院所进行技术开发;

4、购买实用先进技术和工艺、新材料;

5、合作项目引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先进节能技术和减排技术。

关于节能减排工作计划介绍二

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十一五”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20%左右的目标顺利实现;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削减30.2%和27.71%,降幅分别列全国第二位和第一位。虽然“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十二五”期间也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和矛盾。“十二五”期间,上海围绕国家拟下达的“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8%、碳排放强度下降19%,以及污染物排放继续大幅削减”的节能减排指标,确定了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主要思路:

一、坚持能耗和排放强度约束,更加注重能源消费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在继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单位产出能源消耗的同时,探索实施能源总量控制制度,对于用能量大、增长快、单位能耗产出效益低的高耗能行业和重点项目,以及能耗总量大、增长快的区县、园区等,要加大能耗总量控制力度。

二、坚持以结构调整为根本,更加注重技术进步和强化管理挖掘节能减排潜力。继续把结构节能减排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治本之策,通过控制高耗能产业进入和淘汰落后产能,减少经济增长对能源需求的压力;充分发挥总量控制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产业布局中的作用,削减污染物存量。同时,要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的力度,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强化用能排污单位管理,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坚持以政府推动为引领,更加注重运用市场机制和法律手段推动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加强和改善各级政府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扶持和目标分解考核等;()发展节能服务产业,建立节能减排交易市场,为企业节能减排开辟新的路径;注重运用价格手段,引导企业自觉节能减排;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约束企业主动节能减排。

四、坚持以工业领域为重点,更加注重多领域、全社会节能减排。在继续做好工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同时,强化、深化建筑、交通等领域节能减排工作。要在居民生活、中小企业等相对薄弱领域也有所突破,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节能减排。

重点推进以下七项制度措施:

一是探索实施能耗总量增量控制和节能量交易试点,完善节能减排监测、计量、统计和考核体系。根据各主要用能行业、各区县的发展规划和节能减排潜力,确定其到2015年的能耗,把总量控制和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等指标均作为考核约束性指标。探索开展节能量、碳减排和排污权交易。

二是围绕提升能效,强化节能标准建设和能效对标达标工作。工业领域,选择能源消耗多、节能潜力大的主要产品制定出台地方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建筑领域,研究制订比现行节能标准更具操作性、更易执行监督的节能设计地方性标准,制定出台政府机关、学校、医院、星级饭店、商业设施等合理用能指南。交通领域,研究制订水运、航空、轨道交通、公交、出租等行业合理用能指南或能耗限额标准。同时,发挥标准的引领和倒逼作用,推进对标达标工作。鼓励用能单位向先进性标准迈进,对能耗超限额标准的单位给予差别电价等处罚和媒体公布等。

三是强化能源审计,挖掘节能潜力,形成节能能力。深入推进工业企业、交通企业和政府机关、医院、商场、旅游饭店、学校等领域的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根据能源审计中发现的节能潜力,推出一批技改项目,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等途径,实施节能改造。

四是实施高耗能行业准入限制和前置性“批项目、核能耗”、“批项目、核总量”制度。尽快修订出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配套办法等,继续实施“行业限批”和“区域限批”规定。严把“能评”和“环评”关,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环保评估文件及其审查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

五是发挥价格机制和财政政策对节能减排的约束和激励作用。进一步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对能耗超过产品单位能耗(电耗)限额标准或超过用能定额单位,实行惩罚性价格政策。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污收费标准,促进企业加快污染治理。完善财政支持政策,促进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常态增长。

第12篇

一、发展基础

1.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在“十二五”节能环保服务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的基础上,“十三五”期间要形成20个产业配套能力强、辐射带动作用大、服务保障水平高的节能环保集聚区。深入推进节能环保服务模式创新,培育新业态,拓展新领域,凝聚新动能,提高服务专业化水平,充分激发节能环保市场活力。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也先后出台了《环保服务业试点工作方案》、《环保服务业试点工作管理办法》、《关于同意开展环保服务业试点的通知》等多项政策,不断推进环保服务业试点工作,目前已陆续开展了五批试点,为探索创新环保服务业发展新模式和机制提供有力参考。我省环保“十三五”规划中也明确指出要加大对环保产业集聚区支持力度,支持环保龙头企业做强做大,积极开展产业集聚区环保服务业试点。

2.产业规模快速提升。随着经济全球化、环境全球化的迅猛发展,环保服务业在国际环境市场中的份额不断提高,已成为环保产业中最具发展潜力的领域。根据环保部科技标准司《中国环境服务业发展报告》,我国环保服务业发展迅速,2004-2014年的十年间,营业收入规模年均增长率为30.6%,2015年环保服务业全年营业收入约4900亿,首次超过环保产品,在环保产业中占比达到51.04%,占据环保产业的“半壁江山”,成为拉动环保产业成长的核心力量。作为新兴经济支柱产业,辽宁环保产业近年来呈现喷井式发展,产业总产值每年以30%增速递增。2014年10月,环保部下发《关于同意开展环保服务业试点的通知》,把辽宁、江苏作为全国第一批开展环保服务业试点省,我省环保服务业开始步入快速发展轨道。

3.技术创新实力增强。辽宁环保产业发展过程中,培育了一批具有较强技术实力的环保企业和科研机构,在国家水专项等重大项目开展过程中不仅极大地提高了环保技术公关能力,而且积累了经验,奠定了辽宁环保服务业转型发展的技术基础。

4.地缘优势比较明显。辽宁濒临渤海与黄海,是我国东北地区和内蒙东部的唯一沿海省份;背幅广袤的东北老工业腹地,机械、电子、医药、化工、汽车、航空、纺织、轻工、石化,电力、钢铁、建材,煤炭等工业门类齐全,环境污染历史欠账多、环境治理力度大、环保产业发展迅猛,为环境服务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示范空间。同时,集聚区坐落在辽宁身行政文化办公中心——沈阳市皇姑区,有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近百家;自然环境优美,是投资兴业的绝佳之地;纵横交错、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也给予皇姑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二、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我省环保产业优势,逐步形成机制活跃、政策充分、结构优化、自主发展的环保服务业体系,建设成为具有国家示范作用的节能环保服务业集聚区。推进节能环保服务业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节能环保服务产值不断提高;初步完成环保产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基本实现产业集聚效益,加快现有企业整合力度,引进国内外优秀环保服务业龙头企业。

三、规划设计方案

基于“十三五”期间国家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的重点和要求出发,结合辽宁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的基础和优势,围绕全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生态省建设和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主题,以打造环保产业强省为目标,以节能环保服务业为突破口,以建设“东北最大、全国最好”的节能环保服务业集聚区为定位点,以7920平方米省环保厅原址办公楼为载体,打造三个平台(“互联网+”节能环保服务平台、节能环保投融资服务平台、节能环保检测认证平台)、三个中心(技术成果展示中心、创新创业孵化中心、环保管家服务中心)的“3+3”产业发展模式。按照“政府指导、企业承担、市场运作”原则,通过政企合作、内外互通、上下联动,打造一体化、多方位、全链式节能环保服务业集聚区。

1.“互联网+”节能环保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重点建设网上环保博览会、环保产品交易、环境信息、排污权交易、碳排放交易等服务平台,面向政府、企事业及公众提供环境公共服务,实现互联网与节能环保产业的深度融合。依托“互联网+”平台,实现节能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成果转化和孵化、实体环博会、环保装备研发基地等线下环保服务线上化、平台化、可视化,打造线上展示交流、线下洽谈交易的节能环保解决方案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2.节能环保投融资服务平台。引入金融服务机构入驻集聚区,以国家资金和本地配套资金为母基金,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入战略投资者,建立环保投资基金,促进环保投资基金、银行贷款、民间资本、融资租赁等各种融资平台建设,为集聚区内企业提供直接的投融资服务。环保产业基金主要投资于集聚区内的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产业化应用等领域,为环保企业搭建科技与金融相结合的桥梁。

3.节能环保检测认证平台。引入国家级的检测认证机构,按照“产品检验+工厂(现场)检查+认证后监督”的模式,针对水污染治理产品、空气污染治理产品、噪声与振动控制产品、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产品、环境监测仪器、环保药剂及材料等各类环保产品提供全方位认证服务。

4.技术成果展示中心。以水专项技术为主体,兼顾节能环保领域其他技术成果,设立节能环保特别是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先进技术展示中心,通过图片、立体沙盘、视频演示等,同步实体展示节能环保相关技术、设备、工艺、示范工程、产业化推广等成果、业绩。同时还可利用中心开展产学研活动交流,探讨环境科研相关问题,组织召开论坛沙龙、成果推介等公益或商业化活动。

5.创新创业孵化中心。成立由科研专家、产业专家、企业专家等联合组成的技术专家委员会,以节能环保领域技术需求为出发点,以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技术、村镇污水治理技术、污泥处理处置与资源化技术、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及垃圾渗滤液处理等成果技术和代表节能环保行业市场发展需求的污染治理技术为重点,建立从孵化—成果转化—展示、从技术—产品—产业的科研成果转化商业模式,并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创新创业企业落户中心。中心将不断扩大孵化基地规模,建立环保科技工业园区,引领我省节能环保产业升级,为建立产业联盟、打造高精尖骨干企业提供支撑。

6.环保管家服务中心。以省环保集团为龙头,以环保特色优势企业为依托,采用合作联盟的组织机制,集成与整合人才、技术、项目、资本等要素资源,构建从环境诊断、方案计划、工程总承包到运营管理“一站式”环境综合服务的环保管家服务中心,对接区域节能环保市场,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商业模式创新,促进节能环保服务业加快发展,提升产业发展质态。用户可将节能环保问题直接或通过产业化推广平台向管家中心寻求解决方案,中心通过咨询专家库特长专家、企业联盟、产业集聚区创新骨干企业、科技论坛、设置专项攻关课题等方式,为用户提供“疑难杂症”的解决方案。

四、工作计划

1.起步阶段。一是明确集聚区的主体运营机构,建立并完善机构的内部组织架构设定和人员配置,明确经营范围和注册地址,以运营机构为依托开展集聚区各项建设运营工作。二是做好集聚区基础性建设,同时满足“辽河流域水专项技术成果推广与产业化”课题需要,先期将利用好1-2层办公区域,通过提供办公室、办公桌、办公箱等多种办公产品及各种配套服务政策,吸引创业团队及创业者入驻集聚区,推动水专项技术成果的落地转化及产业化。1楼办公区域还将通过图片、立体沙盘、视频演示等,同步实体展示节能环保相关技术、设备、工艺、示范工程、产业化推广等成果、业绩。三是通过与环保产业协会紧密合作,并引进专业的创业孵化第三方服务机构,为集聚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服务。力争2020年底前成为市级孵化基地或众创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