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6 00:12:2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卫生应急工作要点,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根据《省卫生应急规范乡镇建设标准》要求,全面开展卫生应急工作规范乡镇建设,提升原有卫生应急工作示范乡镇整体水平。田楼、李集2个乡镇严格按序时进度,软硬件并重,务求实效,确保年内通过规范乡镇验收。继续巩固完善省卫生应急示范县成果,全面提升卫生应急能力。
二、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和培训演练工作
强化卫生应急队伍管理与能力提升,各单位可参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管理卫生应急队伍,完善装备,强化培训演练。积极参加上级卫生应急队伍骨干轮训、联动集训和协同演练,积极组织本级和下级卫生应急队伍培训演练。探索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年”活动,强化培训与评估,促进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和急救专业贯彻落实国家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相关要求。
三、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及院前院内应急工作
落实各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管理规范、考核标准,完善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网络,注重培训和演练,保证物资储备满足需求,强化内涵建设和常规管理。强化院前应急与院内应急的衔接,全面提升紧急医学救援的实战能力,逐步实现一体化管理,规范急救站(点)卫生应急工作。
四、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
加强SARS、H7N9、MERS、鼠疫、寨卡等突发急性传染病监测与检测,完善监测网络,试点开展基于媒体的事件监测、以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健康相关症候群(事件)监测,开展突发急性传染病、生活饮用水、中毒、核和辐射等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努力实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早期预警。加强与安监、教育、食药、公安、农委等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通报合作机制,力争做到早预警、早发现、早通报、早处置,切实提高应对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
五、卫生应急信息化建设工作
在现有区域信息化平台建设的框架下,推进卫生应急信息化建设。根据省统一开发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卫生应急队伍、应急预案、物资储备、基地等资源的动态管理。完善县乡卫生应急视频会议系统互通对接和信息资源共享。
六、卫生应急社会动员工作
启动全民自救互救素养提升工程,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各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覆盖率达10%。积极联合红十字会推进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等多种模式的卫生应急体验馆建设。开展卫生应急“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实施群众自救互救基本技能培训。建立卫生应急志愿者队伍,增强社会公众卫生应急能力。强化12320卫生热线在卫生应急工作及知识宣传中的作用,通过多角度、多形式宣传卫生应急核心知识。各单位每季度向县卫计委应急科邮箱投稿至少2篇。
一、组织领导与检测机构
全市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质量抽检工作由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由市粮食局监督检查处具体组织,由受托的市粮油质量监督检测站具体实施。
二、检验项目与要求
粮食(包括成品粮)的检验项目主要为国家粮食质量标准规定的各项质量指标和国家、省明确的部分卫生指标;对小麦粉及其制品增加过氧化苯甲酰、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等指标的检测。
根据省粮食局《关于执行〈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地方储备粮(油)(原粮)除了检验质量指标项目以外,还应增加以下储存指标项目并对地方储备粮进行等级判定。
稻谷:脂肪酸值、品尝评分值;
小麦:面筋吸水量、品尝评分值;对其中收获年度为2012年的小麦,还要增加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检测;
植物油脂:过氧化值、酸价。
在储存期间使用过化学药剂并在残效期限内的粮食,还将增加药剂残留量检验;对色泽、气味明显异常的粮食,将增加相关卫生指标检验。
对应急成品粮动态储备的检测还要包括等级判定指标和重金属含量等指标。
三、抽样计划数量
根据全年工作计划,拟抽样141批次(其中包括受理举报、政府交办等抽样活动10批次),其中:大米类87批次占总批次的66.4%;面粉类25批次,占总批次的19.1%;油脂类10批次占总批次的7.6%;杂粮类5批次,占总批次的3.8%;饲料及转化用粮4批次,占总批次的3.1%。具体详见《2013年度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质量抽样计划》。其中受理举报的10批次的粮食品种据实安排。
具体实施时,抽样品种可进行适当调整。
四、各项监检抽样活动载体和具体实施时间按本局监督检查工作要点规定执行。
五、抽样结果
抽样检验结果交市食安委办公室在相关媒体上公示。抽样检验结果作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或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其他各有关成员单位落实质量监管、实施行政行为的依据之一。
受托的质量检验机构应当履行对地方储备粮(油)抽样基数、储存库点、检验结果的保密义务。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及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观念,不断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开展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努力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促进全县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县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总体控制指标(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起数不突破县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努力实现安全生产事故“四项绝对指标”(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下降。
三、重点工作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增强思想认识,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突出抓好企业领导带班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设置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危险程度、工艺流程等,制定严密有效的工作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生产过程操作程序和标准,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控。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严格实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职业危害防范制度,严格落实责任、资金、时限和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切实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使各岗位、各流程始终处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可控状态。
(二)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三项活动”。严格落实“全履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开展打非治违、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三项行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全面检点生产领域和环节,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三)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认真做好危化品领域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突出做好电石等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运输、使用。加大涉及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和有限空间作业等企业的安全检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加大消防安全整治力度。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继续深化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整治。加快消防信息化建设、重点企业要建立完善的消防电子监控系统。
(五)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培训。各企业要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深入开展安全文化知识“六进”、“安全生产月”等各类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普法教育,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能,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扎实开展“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和全员培训,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继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力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全部参加培训、持证上岗,营造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安全发展的工作氛围。
(六)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应急救援队伍,确保拉得出、用得上。修订完善企业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定期组织职工开展应急逃生演练,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遇险自救能力,提升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能力。健全完善事故应急处置制度,牢固树立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理念。
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药品价格管理,发改委于3月30日印发《关于加强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和监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一要认真做好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合理制定和调整药品价格具有重要作用;二要加强药品出厂价格监测,自2012年9月1日起,对于零售环节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药品,经营者应将自主确定的药品最小零售单位含税出厂价格,按规定格式和要求报送至发改委指定的药品价格信息系统;三要采取措施保证调查和监测工作落实到位,对不按规定报送出厂价格信息,或出厂价格与中标价格差距过大的,价格主管部门不公布其在医疗机构的零售价格,并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当地药品招标采购机构,建议取消其中标资格。
陕西强化民办医疗机构日常监管
陕西省卫生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对民办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日常监督管理。 要求各地开展一次“树诚信、讲质量、保安全”专项整顿检查,把开展妇科、男性、泌尿、口腔、痔瘘、美容整形等业务的民办医疗机构作为重点,突击检查其广告宣传、就医程序、诊疗科目、医疗收费以及职业资质、执业范围等。
省卫生厅规定,在鼓励、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同时,严格按照区域医疗设置规划和基本标准进行民办医疗机构审批,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使各类医疗机构严格履行各项诊疗科目、应用技术、广告宣传申报准入手续,严禁应用未经许可或明令禁止的诊疗技术、器械、设备、药品等,严禁聘用无资质人员从事医疗技术工作。
山东寿光基层卫生机构年补1.15亿元
山东省寿光市财政为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决定连续3年,市财政每年拿出1.15亿元资金,用于补偿、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截至目前,该市去年拨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补助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今年1月~2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偿资金市财政已足额拨付到位。
1.15亿元资金分为两部分:一是因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8900万元;二是按寿光市人口每人每年25元的标准,拨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全市1032789人,共计补助2582万元。
山西将启动省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
以全区2013年卫生工作要点为指导,以完善体系、健全机制、强化服务、促进健康为重点,坚持突出难点,全面推进,坚持求真务实,积极创新,推动全区公共卫生工作稳步发展。
二、总体目标
公共卫生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工作创新有新推进,质量管理明显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指标达到上级要求,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落实;公共卫生工作社会满意度有提高。
三、工作重点
(一)完善体系
1.加强爱卫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区爱卫办建设;加强乡级爱卫阵地和乡、村爱卫队伍建设,确保爱卫体系健全稳固。
2.加强血防组织体系建设。积极争取调整区血防领导小组成员,完善区血地办规范管理。组织召开全区血防工作专题会议,开展相关人员培训,稳固血防队伍。
3.深入推进公卫体系建设。以强化指导体系建设为重点,统筹公共卫生科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体系规范建设;以便捷、高效为原则,以信息共享、提高质量为目标,结合网格化管理,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体系建设;以提升人员能力、完善工作程序、推进医防对接为重点,统筹加强乡镇卫生院慢性病保健室规范建设;以强化人员资质、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儿童保健室和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以明确职责、规范程序为重点,完善村级卫生组织卫生监督协管报告体系建设。
4.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积极争创全国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区,以完善预案、健全队伍、完善机制、应急演练为重点,加强卫生应急体系规范建设。
(二)健全机制
1.建立卫生创建工作机制。积极衔接区文明办,探索建立卫生镇(村、社区)、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机制,强化促进卫生创建工作。
2.建立量化分级管理机制。以强化自律、规范监管为目的,实施个体诊所量化分级管理,深入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
3.完善卫生行政审批管理。按照精简、高效、公平、公正、规范,进一步明确卫生行政审批职责和程序,进一步强化卫生行政处罚审批事后监督和违法案件查处管理。
4.健全基本公卫工作机制。积极衔接区财政部门,建立稳定的区、乡、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及资金拨付机制。
(三)强化服务
1.强化培训,提升人员能力。以项目为抓手,以集中培训、技能比武等形式为手段,组织开展公共卫生理论知识和实用技术培训,促进提高乡、村临床和公卫专业技术人员服务能力。
2.强化创新,增强服务能力。以创新为推手,坚持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综合推进试点项目,加大重点人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员化等工作创新力度,积极推广新机制、新项目,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3.强化督导,提高指导能力。坚持落实并不断完善季度公共卫生工作督导检查和例会制度,不断促进提升工作水平。
4.强化重点,提高管理水平。一是强化健康档案质量管理,综合实施培训、指导、督导、考核工作措施;二是强化65岁以上老年人及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严格落实随访、体检、健康指导等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效应;三是突出提升健康巡讲能力,全面加强健康教育阵地建设,促进健康有新突破;四是强化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全面启动中盖结核病防治项目;五是认真实施乡村环境卫生定期检查制度,确保城乡环境卫生不断改善。
(四)促进健康
1.夯实健康管理工作基础。加强死因登记工作,全区人群死因构成情况基本摸清;0-6岁儿童、孕产妇及老年人、高血压等慢病管理人群登记率达到预定指标;卫生监督管理对象全面摸清;加强职业危害检测,全面摸清职业危害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
2.强化健康管理工作质量。健康档案录入及时率和准确率、老年人健康体检完整率、慢性病及重型精神病人规范管理率、孕产妇及6岁以下儿童规范管理率、健康教育落实率等核心指标达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度工作要求,卫生监督覆盖率、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违法案件查处率、卫生行政处罚结案率、卫生监测覆盖率、卫生监督文书合格率、个体诊所及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率必须达到相关要求,传染病处置率及漏报率、免疫预防接种率等指标必须达到市定要求,乡村环境卫生检查覆盖率、突出问题整改落实率达到“三万”活动要求。
关于印发《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市)学生营养办、义务教育阶段州直属学校:现将《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学生营养办2021年3月2日学生营养办2021年3月2日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要点全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州有关决策部署,严守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两条红线,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各项长效保障机制,稳步有序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有效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健康状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一、强化责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以县为实施主体,各县(市)政府是营养改善计划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强化政府统筹作用,严格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按时、足额落实地方试点学校的县级承担资金,切实保障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所需经费、设施和人员等,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健全工作机制,履行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营养改善计划具体管理工作,保障营养改善计划有序实施。
二、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及时下达和拨付资金,加强资金统筹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封闭管理,专账核算”,确保年度内日生均支出资金不低于国家基础标准,学校食堂(伙房)结余款项应滚动用于营养改善计划,不得挪作他用。要加强资金监管力度,坚决禁止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挪用、截留、克扣膳食补助资金或将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用于学校食堂(伙房)运转经费和在食堂经费中列支教职工伙食、奖金福利等行为,对违反资金管理使用的行为将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坚决守住资金安全“底线”,确保营养改善膳食补助“每一分钱都吃到学生嘴里”。
三、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认真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责任,落实日常监管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监督考核、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健全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供货商评议制度。严格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餐费自理),消除流于形式、只“陪”不“餐”等问题。切实加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普及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增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食堂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和持证上岗制度。积极联合食品监管部门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和风险监测,守住食品安全“红线”确保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四、稳步推进食堂供餐。目前,我州还有部分学校因为地势狭小、人员不足、运转经费困难等原因未实行食堂供正餐,依然实行的是蛋奶+X模式,各县(市)要统筹新建或改(扩)建食堂等项目,努力向学生提供完整午餐。要根据食堂供餐需要添置必需的设施设备,改善试点学校学生就餐条件,满足餐饮服务许可要求,提升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实行食堂供餐(正餐、热餐)的学校要按照学生人数和食堂从业人员的比例足额配齐食堂从业人员,并将食堂运转相关费用、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待遇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保障食堂供餐的有序推进。特别强调,营养改善计划学生食堂必须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由学校自办自管,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同时,营养改善计划学校不得委托社会机构代供餐。
五、严格规范采购行为。营养改善计划食品的招标、采购工作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招标、采购程序,实行食品采购公开招标和定点集中采购,严格规范采购行为,继续全面推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配送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制度,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推行供货商评议制度,加强供应商资质考核评价和动态检查,严禁不具备资质供应商参与,及时清退问题供货商并将其列入供餐“黑名单”,把好学校供餐的“入口关”,严把食品采购关。
六、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各县(市)学生营养办要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特别是食品安全和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确保实施工作公开透明、廉洁运作、实施有效。要做好信息公开公示,宣传营养改善计划政策法规,公布原材料采购、营养食谱、资金使用、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同时,要畅通营养改善计划的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加强营养健康教育。充分发挥学生电子营养师系统、农村学生营养膳食指导手册作用,加大对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提高营养配餐能力,推广科学配餐、膳食营养等理念,引导学生科学营养就餐。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时间,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营养健康教育活动,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引导学生养成健康饮食习惯。八、做好营养健康监测。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推动监测评估工作有序开展,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做好相关监测指标的调查、收集、填报等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生营养健康监测与评估工作,推进学生营养监测数据管理系统建设,全面监测学生营养状况变化,科学指导营养改善计划有效实施。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强化全体师生安全重于泰山的意识,根据我县《“平安××”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和县教育局《“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要求和我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教育部颁发的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及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律,建立领导在教师之间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健全安全工作组织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签订安全目标工作,责任书,做到各项到位,责任到位。经常向家长、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要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和防中毒、防传染病、防盗窃、防爆炸、防侵害、防突发性事故为重点,加强法制教育。自防自救教育与防火防灾教育,食品卫生与健康教育等,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提前消除事故隐患,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能力。
二、工作要点
要定期检查并分析学校的事故隐患,加强研究,即时处理有关问题,即时处理有关问题,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1、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有关规章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各部门安排专门管理人员,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加强值班、值日教师的管理。
2、要定期对实验室、仪器室等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全面检查,以及各专用教室、各班级、办公室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安全管理。
3、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预防交通事故和意外事故的发生。
4、加强教学安全,完善其制度。特别是加强体育课(课外活动)教师的教学安全意识,不许随意提前上下课,不准随意离开岗位。
5、要加强学校值班工作,强化值班人员们的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值班工作制度,严禁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入学校。
6、后勤人员要加强校园校舍安全检查(电、水、火、体育设施等),严格把好校舍维修关,确保校舍维修的质量,全面消除和杜绝学校安全隐患。
7、全体教师要重视食品卫生工作,有人专管。坚持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把食品、药品质量关,不得向无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购进课间餐、营养午餐食品,不容许过期,变质食品进入校园,防止食物、药物中毒和传染病及各类突发事件、事故的发生。
8、学生会要积极配合学校值周、值日教师;学校要配合派出所、乡综合治理办公室,搞好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严历打击各类扰乱学校秩序的犯罪活动。并且利用校园媒体宣传安全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9、严格执行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凡是组织学生到外地参赛或集会、娱乐活动、野餐、社会实践活动、考察等活动的必须经校长批准,并制定有关安全防范措施,做到组织管理无疏漏。(必须一名以上校级领导负责)
10、贯彻执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加强学校计算机信息系的安全管理,有专人负责,坚决杜绝不良信息处理和发送以及上网下载等问题发生,净化校园网络环境。
11、严格把好学生进出关,没有年级主任、班主任批准不能外出。
12、加强发生意外事故(火灾)时师生自我保护教育,提高对待事故意识,并且每学期初,组织有关人员针对火灾进行速散演练。
13、根据区教育局精神,严格执行重大情况请示报告制度,凡发生重大事件必须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
三、2006年各月主要工作及活动计划安排:
二月份:
1、学校开学安全工作自查及督查
2、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检查
3、卫生知识讲座
三月份:
1、学校安全工作例会,总结2005年学校安全综治工作,布置2005年学校安全综治工作。
2、交通安全讲座
3、学校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
4、教师《××市学校安全条例》学习及知识竞赛
5、清理学校网站,重点检查ftp及学校论坛,保证学校网站健康安全高效,完善规章和应急预案
四月份:
1、法制教育讲座
2、学校安全宣传周活动
五月份:
1、“学生安全自救演练”主题活动
2、学生心理健康讲座
六月份:
1、学校安全工作例会,总结上半年学校安全工作
2、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台账检查
七、八月份:
1、学校校舍安全检查,做好灾害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
2、学校校舍、安全设施维护
九月份:
1、学校开学安全检查
2、学校安全工作例会,传达有关安全会议精神。
3、交通安全知识讲座。
4、参照上级文件精神,完善学校安全制度。
十月份:
1、学生法制教育
2、学生校外活动情况调查,开展针对性安全教育
3、学习《××中学应急预案》。
十一月份:
1、学校消防安全检查。
2、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3、学校安全工作期中小结。
十二月份:
一、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规范值班工作流程,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信息编报、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以及重大节庆、会议活动和敏感时期等非常态下的应急值守工作机制,确保政令和信息畅通。县应急办将对各镇、各单位的应急值守工作实施不定期抽查,对抽查结果予以通报。
(二)强化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各镇、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网络,完善信息报送机制,加强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认真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时限、要素等要求,积极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续报、终报工作,确保突发事件信息不迟报、不漏报、不谎报、不瞒报。重点加强对公共安全形势的分析研判,密切关注社会热点和预警性、苗头性信息,分析研判突发事件信息,明确事件危害程度、发展态势、处置情况及请求协调事项,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镇和县招商、、安监、公安等部门每日下午5点前将重要社情上报县应急办。
二、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一)落实预警预测制度。认真抓好各类风险隐患的监控和处置工作,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应对水平。有关部门要开展综合、专项突发事件预警预测工作,落实建筑施工、危化品生产运输等重点单位,易发生山体滑坡、病险水库等重点区域,宾馆、超市、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以及防汛、防火等重点时期的隐患排查责任,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细化防范应对措施。
(二)落实协调联动制度。进一步加强各级各部门在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快速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加大对重大突发事件应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避免和减轻各类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分析评估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要及时总结评估事件处置情况,不断积累经验,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各镇要在2013年1月5日前完成辖区内突发事件总体分析评估报告并报送县应急办。县民政、安监、卫生、公安分别牵头相关部门,对全县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进行统计和分析评估,于2013年1月15日前将评估报告报送县应急办。
三、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一)完善预案体系。认真编修应急预案,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预案编修工作要明确职责,任务到人,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上级部门要求,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战性。对已建立的预案,要认真进行梳理,查找不足,有针对性地进行修订和完善;对尚未建立的预案,要抓紧编制,填补应急预案的盲点、空白点。
(二)加强预案演练。各镇、各部门要根据管理职责、产业特点和重大活动的需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工作,重点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震减灾、安全生产事故、抗洪抢险、消防、大型活动等方面开展实战演练,提高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安全疏散和避险救助能力。
四、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制
(一)健全工作网络。各镇、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健全内部联动机制,明确工作机构和责任人,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为应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强化基层应急管理。各镇、各部门要加强所属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充实人员、明确职责、完善制度,按照“进镇、进社区(村)、进学校、进企业”,“有组织机构、有应急预案、有应急队伍、有应急设施、有科普宣教”,“四进五有”的要求,抓好基层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总结推广应急管理示范点经验,带动基层应急管理上水平。
五、强化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一)加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结合我县实际,不断健全和完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强化队伍训练,不断提高基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先期处置能力。应急救援队伍名单报县应急办备案。
(二)抓好应急管理专家组建设。根据应急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落实好各类应急管理专家的聘任工作。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组在应急预案编制、修订中的指导作用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的咨询作用,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应急管理专家组名单报县应急办备案。
(三)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各镇、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应急资源普查,了解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摸清各类应急保障资源,保证应急物资储备。县应急办要针对重点物资和救援装备储备工作,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六、做好应急宣传教育培训
2011年,各地区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加强行业管理,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高了食品流通和饮食安全的保障能力。但是,商务领域食品安全基础依然薄弱,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企业责任不落实、行业管理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还比较突出。针对这一现象,日前,商务部印发了《2012年商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要点》,要求各有关部门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继续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有效加强和改进商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切实解决流通环节影响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实现管理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
在食品安全的管理方面,要实现法制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继续做好屠宰、餐饮、酒类流通等相关行业的法规规章和标准制修订工作。按照行业发展特点,从规范企业主体行为、从业人员行为、行业服务行为等环节入手,制修订相关法规标准,加快形成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大行业标准的推广实施力度,全面提升行业标准化水平,开展标准化培训、宣传贯彻、示范工作,引导流通企业规范经营。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通过建立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和联席会议等制度,完善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移送程序,防止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落实责任主体,确保食品安全刑事责任追究到位。
强化行业管理功能
要点强调,应严抓商务领域行业管理,强化屠宰行业监管。进一步完善屠宰行业法规标准体系,加大屠宰行业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肉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深入推进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依法取缔达不到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屠宰企业的定点屠宰资格。加强屠宰行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履职能力与责任意识。同时,加强餐饮企业管理。继续落实《商务部关于加强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引导企业诚信经营,督促餐饮企业加强原材料的采购和使用管理及过程控制,严把餐饮服务入口安全关和加工质量关;督促企业加强对餐厨废弃物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餐厨废弃物的处置。加强品牌企业的建设,发挥好知名餐饮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强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行业规范化发展水平。同时,加强信息报送和舆论宣传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引导行业发展。还要加大酒类流通行业管理,全面贯彻《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指导意见》。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对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随附单溯源等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推进全国酒类立法工作,修订《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研究建立符合国情的酒类现代流通体系。深入开展酒类流通电子追溯体系建设试点,促进酒类流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推进商务领域服务体系建设
要点明确了推进商务领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要求继续推动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继续推进以大中城市为主体、大型集散地批发市场和全产业链企业为补充、覆盖全国的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配套法规、制度和标准,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和经营主体责任,为追溯体系的建设和长效运营提供保障。加强与农业、税务、工商、质检等部门协作,打击场外交易,减轻体系运行成本,并探索建立全过程追溯体系;继续开展“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支持地方建设屠宰监管技术系统和屠宰、检验、无害化处理、环保等设备设施,全面提升生猪屠宰行业监管能力和肉品安全保障能力;继续实施早餐示范工程,继续会同财政部在大中城市实施“早餐示范工程”,重点支持部分城市进行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及固定门店式标准化餐饮网点建设改造,妥善解决早餐不方便、不卫生等问题;大力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落实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做好示范工程建设的交流与学习,进一步推动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
同时,稳步推进酒类流通溯源工作,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切实加强纸质随附单使用管理,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广电子随附单。在2011年酒类流通电子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增加试点企业和品牌,扩展试点工作涵盖内容,制定统一酒类流通电子追溯标准,建立酒类流通电子追溯平台,推进试点企业数据库与中央平台对接,研究进口酒入关、仓储、流通、消费等全过程溯源管理,为在全程建立信息关联、互联互通、责任衔接、查证可信的酒类流通物联网打下基础,切实提高酒类商品安全保障能力;继续深入实施三绿工程,深入实施三绿工程,打造一批上联生产、下联批零终端的绿色低碳供应示范链,推广绿色低碳商业采购,引导低碳生产,发展低碳流通,促进低碳消费。培育绿色低碳市场,支持和推动绿色市场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健全绿色市场质量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严格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加强进出口产品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及时相关信息。发挥好肉类等食品进口许可证管理和供港澳活畜禽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作用,确保进出口食品安全。继续利用农产品贸易促进资金支持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项目和食品行业公共平台项目。加强食品出口公共服务。
继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要点要求,应继续开展商务领域食品安全相关的专项治理,按照2011年10月商务部、公安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继续在全国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专项行动。到2012年底,实现城镇销售的猪肉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按照2012年1月19日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村市场重点商品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打击农村市场制假售假行为,净化农村市场环境,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等重点食品综合治理,认真开展农兽药残留、畜禽交易和屠宰、调味品、餐具、食品包装材料及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
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2017年,全国兽医系统的重点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继续紧密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目标任务,加强作风建设,全力推进《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全国兽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以下称《规划》)贯彻落实,努力提高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兽医卫生风险管理水平。
一、切实强化规划引领
(一)抓好《规划》落实。要深刻领会《规划》明确的“十三五”时期兽医卫生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结合《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立足实际制定本地区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推动构建科学高效的全链条兽医卫生风险防范控制体系、功能完备的兽医卫生监管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企业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协同促进的有效管理格局。
二、切实加强兽医体系能力建设
(二)推进新型兽医制度建设。积极探索扩大、充实官方兽医与执业兽医队伍的途径和方式。健全官方兽医培训制度,建设官方兽医培训平台。做好2017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完善执业兽医管理制度。落实《兽医处方格式及应用规范》,加强动物诊疗活动中兽医处方管理。加快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各类合法市场主体组建动物防疫服务队、合作社等多种形式的服务机构,规范整合村级防疫员资源,向养殖场户提供高质量的免疫、诊疗、用药等专业化兽医卫生服务。
(三)加强兽医机构核心能力建设。要对照《规划》提出的《各级各类机构核心能力评价指标》,协调争取资源,推进兽医机构核心能力建设。省市县三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围绕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技术支持与应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等核心任务,强化病原学、血清学检测能力和疫情监测、分析预警能力建设,提高应急响应和应急物资储备、运送能力;指导乡镇兽医站做好强制免疫、宣传推广、采样及流行病学调查等具体工作。省市县三级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围绕动物卫生监督、动物检疫等核心任务,优化监督手段,提高信息化监管能力和规范执法办案能力,强化业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痕迹化管理。省级兽药检验机构,要围绕兽药产品质量检验、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兽药中非法添加物检测等核心任务,提高全项检测能力、非法添加物鉴别能力和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四)强化兽医标准建设与科技支撑。要加强兽医标准管理,推动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加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规范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与使用,严格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做好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检测诊断能力比对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和教学、科研、技术支持单位的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加强动物疫病防治技术、安全高效兽药、快速实用诊断技术研究和储备,促进先进适用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
三、切实加强动物疫病防治
(五)突出抓好疫病防治。深入推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鼓励现有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增加规定动物疫病病种,申请国际无疫认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升生物安全水平,建设生物安全隔离区。实施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口蹄疫防治计划、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计划、小反刍兽疫消灭计划和H7N9剔除计划。全面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抓好种畜禽场主要垂直传播疫病控制和规模场重点疫病净化。进一步加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防治,统筹做好生猪腹泻等常见病防控。强化主要人畜共患病防治,落实布病、包虫病、血吸虫病、狂犬病防治计划,深入推进奶牛结核病防控,维持马鼻疽无疫状态。持续开展马传贫监测,加快推进消灭达标验收工作。强化与周边国家(地区)务实合作,积极探索跨境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新模式,严密防范非洲猪瘟、疯牛病等境外疫情传入风险。
(六)健全财政支持政策。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强化兽医工作财政支持保障,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机制试点。继续加强强制免疫疫苗的省级招标采购、发放和管理。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强制免疫工作。
四、切实做好兽医卫生监督执法
(七)规范兽医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规范案件移送程序。全面推进兽医卫生监督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实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全员网上考核。
(八)强化活畜禽跨省移动监管。加强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跨省调运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工作,促进全国动物检疫信息的实时共享。明确活畜禽移动监管措施要求,探索建立以动物疫病监测和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为依托的产地检疫机制,形成调出地“准出”与调入地“准入”的有效联动。继续强化跨省调运种用、乳用动物检疫审批,促进活畜禽有序规范流通。
(九)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按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规范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的申报和使用。大力推广既能实现无害化处理又能实现资源化利用的新型处理技术,提高病死畜禽资源化利用水平。
五、切实加强屠宰行业管理
(十)引导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加快修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强屠宰行业管理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加强屠宰行业管理和屠宰法规宣贯培训。组织开展屠宰企业风险分级管理试点工作。强化生猪屠宰企业监管,落实屠宰监督检查规范,深入推进生猪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强化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完善屠宰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组织开展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加强畜禽屠宰统计监测,科学准确报送屠宰监测信息,及时预警预判屠宰行业发展趋势。组织开展生猪屠宰场标准化创建,引导规模屠宰企业延伸产业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逐步提升屠宰行业发展水平。
六、切实加强兽药行业监管
(十一)推动兽药产业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促进兽药产业健康发展指导意见》精神,严格市场准入,淘汰落后产能;严格落实现场核查、抽样制度,把好产品准入关;抓好国家兽药基础数据信息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兽药“二维码”追溯体系建设,加大兽药经营环节追溯工作力度,力争50%兽药经营企业进入追溯试点范围。强化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和飞行检查,加大对风险大、隐患高兽药的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添加、制假售假、违规使用等兽药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工作,加强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完善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及风险评估工作机制,评估淘汰存在风险隐患的兽药品种。组织开展“全国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五年行动”和“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探索开展“兽用抗菌药安全使用示范创建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畜禽安全用药规定,引导养殖户自觉规范兽药使用行为,全面提升安全用药水平和细菌耐药性防控能力。
七、切实加强行风建设
(十二)加强行风建设。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忠诚干净担当的兽医队伍。加大培训力度,严格依法行政,继续强化执法监督队伍管理,重点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严格规范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出证行为。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清”“亲”新型政商关系,确保公正公开、透明高效地行使权利,促进、服务兽药和屠宰产业转型升级。
一、加强综合协调机构和能力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水平
(一)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改革,完善综合协调机制
积极争取市、区政府支持,加快推进区级以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改革,建立市、区、街道三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努力向人事部门争取综合协调机构编制力量。推动成立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加强对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制度,提高综合协调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培训,提高综合协调工作能力
抓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队伍的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对《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食品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综合协调机构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培养一支优秀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队伍。
二、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体系,增强食品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一)制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卫生部等六部门印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等规定和省有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的要求,结合深圳实际,制订《深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管理办法》和《深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方案(年)》,建立深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体系,开展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能力,开展辖区食品安全现状和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苗头。
(二)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构和能力建设
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19号)和省有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和体系建设的要求,依托现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以及各监管部门资源,在本市建立起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和各区、街道的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以及其他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体系,对已知和潜在的有毒有害物进行检验和评价,对有关食品安全风险进行排查、识别、鉴定和评价,为开展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及风险交流提供支持。
(三)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能力
以我市食品检测机构和高等院校为依托,加快培养本市掌握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方法的高水平专业人员,不断提高承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能力。
三、突出重点,牵头推进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
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市政府机构改革后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监管职责,理清监管边界,避免监管交叉和监管空白,形成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合力。编制出台《年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白皮书》和《年深圳市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和年工作要点》,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加强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各部门和各区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
一、目标要求
本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的目标要求是:认真贯彻区、市、镇三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努力杜绝一切因学校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消除学校的安全隐患,使教师有一个祥和的工作环境,学生有一个安全文明的学习环境。
二、工作要点
1、教育教学安全
(1)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建立校长安全报告制,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加大安全工作的督查力度,建立完善安全工作的应急预案。做到落实到人,工作职责、宣传、计划三落实,学校要设立安全管理宣传专(兼)职教师,专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要充分利用学校的广播、宣传栏、黑板报和班队会等形式做好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各学校要进行至少两次安全避险预防意外事故应急演练。
(2)各科任课教师要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学生,积极研究学生的心理,生理变化,加强心理辅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由中心小学组织的大型活动,各校都要周密考虑,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严格管理。各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来,不能有丝毫的大意。
(4)各校领导要切实加强学生平时到校,两放学、两操、两自习、三活动(课间、大课间、课外)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力求做到领导检查要求到位,教师跟班管理护到位,学生自律,预防到位,家长配合接送到位。
(5)加强对各校的用电管理,不准乱拉电线,乱接开关,对因破损老化的电路要及时更换,教师宿舍均不得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6)体育课及其它室外游戏,教师应全程监督学生的活动。活动量较大的要向学生讲清要求,问清学生能否参加,不得勉强。
(7)要切实加强学生集体活动的组织,特别是上下楼管理,楼道护栏,大型户外设施的检查等措施到位。
2、交通安全
(1)公路沿线各小学要不断提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在校门要悬挂交通宣传横幅,刷写永久性标语或警示语,设置交通警示牌,教育学生养成遵守交通法则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不断提高小学生的交通法治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2)加强对学校租用车辆以及师生员工驾、乘摩车的安全管理和教育,教育师生拒乘超载车辆,农用车辆,无证无牌车辆,教职工的摩托车要办理入户、办证手续,乘骑摩托车一定要戴安全头盔。
(3)各校要充分发挥已配发的安全警示标志,“让”字牌、值勤袖章、交通安全指挥旗、学生小黄帽的作用,严格实行放学路队制、教师护送制、路队长负责制。各校领导亲自抓、亲自管,真正把责任落实到每位教师,把任务分解到每位组织者,从严从实把此项工作抓出实效来,严防交通安全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小学要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进校园、进课堂活动,主动与公安交警部门联系,积极开展交通安全主题讲座和“三个一”活动,即组织学生观看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挂图、展板或交通安全宣传主题片;举办一次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或交通安全宣传主题作文比赛;编发一期交通安全专刊或办一期交通安全宣传主题黑板报,以提高宣传工作的实效性。
(5)加强门卫的工作责任,校门口不得乱停车辆,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外来人员进校园要办理登记手续。
3、饮食饮水卫生
(1)各校应按卫生部门的规定办好食堂,做到证照齐全。制定好各项卫生制度,严格按照程序操作。食堂工作人员定期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2)各种食品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严禁购买不洁、变质食品。
(3)切实做好食堂的保洁工作,除灭“四害”,创建文明食堂。
(4)要教育学生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做好学前入各年级的晨检记录,发现有异常反应和病例及时向学校报告,预防传染病发生。
4、防冬季煤气中毒
做好宣传,提高认识使学生掌握防火煤气的一般知识,开窗通风,勤检查炉具是否漏烟,并及时补救,做到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相结合。
5、校产校舍安全
(1)各校要定期组织对校舍安全检查,一学期不少于两次,特殊天气随时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汇报排除。
(2)每个教师都应确立主人翁的思想,保持高度警惕,关心校产校舍及其它设施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