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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竣工验收总结

时间:2022-10-24 03: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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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竣工验收总结

第1篇

第一条为加强林业建设项目管理,全面检查和总结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规范项目竣工验收,促进建设项目及时投产或交付使用,发挥投资效果,依据《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林业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部分或全部使用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含国债资金),按基本建设程序由国家林业局审批、审核的林业建设项目(不含营造林项目),须按本细则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三条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投资计划文件;设备技术说明书、工程建设施工技术验收规范、竣工财务决算及审计报告、主管部门有关审批、修改、调整等文件。

第二章竣工验收权限

第四条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总投资规模3000万元以上的(含3000万元)林业建设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第五条总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以下的地方项目,即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林业(森工)集团总公司所辖管理的林业建设项目,按以下投资规模分别组织验收:

(一)总投资规模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项目,由国家林业局或委托相关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二)总投资规模在2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林业(森工)集团总公司组织竣工验收。验收结果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总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以下的直属项目,即国家林业局直属单位承建的建设项目,由国家林业局或委托相关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第三章竣工验收条件

第六条申请竣工验收的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计划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建设内容,能够满足使用及功能的发挥。

(二)所有技术文件材料分类立卷,会计档案、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齐全、完整。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审批文件和年度投资计划文件,设计(含工艺、设备技术)及设计变更、施工、监理文件,招投标、合同管理文件,会计档案(含账簿、凭证、报表等),财产物资清单,工程总结文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证书,工程竣工图等。

(三)土建工程质量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四)主要工艺设备及配套设施能够按批复的设计要求运行,并达到项目设计目标。

(五)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经相关部门审查合格。

(六)建设项目或各单项工程已经建设单位初步验收合格。

(七)编制完成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或审计机构进行了造价审查或财务审计。

(八)对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批准可进行项目竣工验收:

1、项目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只是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应组织竣工验收。对剩余工程,应按设计留足投资,限期完成。

2、项目已全部完成各项建设内容,但项目的投产初期一时不能达到设计能力所规定产量的,应组织竣工验收。

3、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已形成部分生产能力或实际上已投入生产经营,近期不能按原设计规模续建的,应从实际出发,可缩小规模,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单位批准后,对已完工的项目和工程组织验收,移交固定资产。

4、国外引进设备项目,按合同规定完成负荷调试,设备已考核合格的,可组织竣工验收。

第七条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和审批

(一)在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前,建设单位应对财产物资进行盘点核实,清偿债权债务,做到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

(二)竣工财务决算由竣工财务决算表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两部分组成。具体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三)直属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完成后,总投资规模在3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项目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或审计机构对其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审核后,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报国家林业局备案;总投资规模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至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项目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或审计机构对其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审核后,报国家林业局审批;总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报批。

地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完成后,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定。

第八条竣工验收总结报告由以下主要内容组成:项目概况,资金到位、使用及财务管理情况,土建工程建设情况,仪器设备购置情况,制度建设、操作规程及档案情况,项目实施与运行情况,项目效益与建设效果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验收建议等。竣工验收总结报告应规范、完整、真实,装订成册。

第九条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必须在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办理竣工验收。如3个月内办理竣工验收确有困难,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适当延长期限。

第四章竣工验收内容

第十条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建设总体完成情况。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质量、建设工期等是否按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建设完成。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包括中央基本建设资金投资计划下达情况、地方配套资金及自筹资金到位情况,资金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会计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是否按项目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三)项目变更情况。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是否发生设计或施工变更,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四)施工和设备到位情况。各单位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合格纪录。包括建筑施工合格率和优良率,仪器、设备安装及调试情况,生产性项目是否经过试生产运行,有无试运转及试生产的考核、记录,是否编制各专业竣工图。

(五)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环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等设施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是否合格,建筑抗震设防是否符合规定。

(六)投产或者投入使用准备情况。组织机构、岗位人员培训、物资准备、外部协作条件是否落实。

(七)竣工财务决算情况。是否按要求编制了竣工财务决算,并通过了审核。

(八)档案资料情况。建设项目批准文件、设计文件、竣工文件、监理、质检文件及各项技术文件是否齐全、准确,是否按规定立卷。

(九)项目管理情况及其他需要验收的内容。

第五章竣工验收程序与组织

第十一条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之前,先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设计及使用等有关单位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之前,由施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整理好文件、技术资料,向建设单位提出交工报告。建设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初步验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申请竣工验收。

第十二条初步验收合格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地方项目,建设单位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林业(森工)集团总公司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林业(森工)集团总公司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根据验收权限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或审核后上报国家林业局申请竣工验收。

初步验收合格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直属项目,由建设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林业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国家林业局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根据验收权限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或审核后上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竣工验收申请文件应附有竣工验收总结报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一式五份逐级申请。

第十四条竣工验收的组织

(一)验收组织单位在受理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对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按照项目隶属关系和权限划分范围,应在90日内组织竣工验收。

(二)竣工验收工作应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复杂程度组成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以下简称“验收组”)进行。验收组由验收组织单位、规划、环保、劳动安全、消防等有关部门及工程、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验收组可根据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分成工程、技术、档案、财会等验收小组,分别对相关内容进行专业验收并形成专业验收意见。建设、使用、施工、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应当配合验收工作。

(三)验收组负责审查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应听取各有关单位的项目建设工作汇报,查阅工程档案、财务账目及其他相关资料,实地查验建设情况,充分研究讨论,对工程设计、施工、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

第十五条验收组通过对项目的全面检查和考核,并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后,对项目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做出评价,形成竣工验收意见。

第十六条对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由验收组织单位进行批复;对不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由验收组织单位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竣工验收要求的,由验收组织单位将验收情况报国家林业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项目竣工验收批复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产权登记。建设项目应当在竣工决算审核完毕和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未经产权登记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第2篇

环节,对促进建设项目(工程)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果,总结建设经验有重要

作用。为了搞好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竣工验收范围: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和技术改

造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符合验收标准的,必须及时组织

验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二、竣工验收依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

和设备技术说明书以及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以及主管部门(公司)有关审批、

修改、调整文件等。

从国外引进新技术或成套设备的项目以及中外合资建设项目,还应按照签订

的合同和国外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资料,进行验收。

三、竣工验收的要求:进行竣工验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生产性项目和辅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完,能满足生产使用;

2。主要工艺设备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

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3。必要的生活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

4。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

5。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

同时建成使用。

有的建设项目(工程)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只是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

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亦应办理竣工验收

手续。对剩余工程,应按设计留足投资,限期完成。有的项目投产初期一时不能

达到设计能力所规定的产量,不应因此拖延办理验收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

有些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已形成部分生产能力或实际上生产方面已经使用,

近期不能按原设计规模续建的,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可缩小规模,报主管部门

(公司)批准后,对已完成的工程和设备,尽快组织验收,移交固定资产。

国外引进设备项目、按合同规定完成负荷调试、设备考核合格后,进行竣工

验收。其他项目在验收前是否要安排试生产阶段,按各个行业的规定执行。

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工程),三个月内不办理验收投产和移交固定

资产手续的,取消企业和主管部门(或地方)的基建试车收入分成,由银行监督

全部上交财政。如三个月内办理竣工验收确有困难,经验收主管部门批准,可以

适当延长期限。

四、竣工验收程度:

1。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的规模大小和复杂程度,整个建设项目(工程)

的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规模较大、较复杂的建设项目

(工程),应先进行初验,然后进行全部建设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规模较

小、较简单的项目(工程),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

2。建设项目(工程)在竣工验收之前,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及使用

等有关单位进行初验。初验前由施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整理好文件、技术资料,

向建设单位提出交工报告。建设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初验。

3。建设项目(工程)全部完成,经过各单位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具

备竣工图表、竣工决算、工程总结等必要文件资料,由项目(工程)主管部门或

建设单位向负责验收的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五、竣工验收的组织:大中型和限额以上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

由国家计委或国家计委委托项目主管部门、地方政府部门组织验收。小型和限额

以下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由项目(工程)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部

门组织验收。竣工验收要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复杂程度组成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

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应由银行、物资、环保、劳动、统计、消防及其它有关部门

组成。建设单位、接管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参加验收工作。

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负责审查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听取各有关单位的工

作报告,审阅工程档案资料并实地察验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情况,并对工程设计、

施工和设备质量等方面作出全面的评价。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对遗留问题提

出具体解决意见,限期落实完成。

六、竣工决算的编制:所有竣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在办理验收手续之前,

必须对所有财产和物资进行清理,编好竣工决算,分析预(概)算执行情况,考

核投资效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公司)审查。竣工项目(工程)经验收交接后,

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

七、整理各种技术文件材料,绘制竣工图纸:建设项目(包括单项工程)竣

工验收前,各有关单位应将所有技术文件材料进行系统整理,由建设单位分类立

卷,在竣工验收时,交生产单位统一保管,同时将与所在地区有关的文件材料交

当地档案管理部门,以适应生产、维修的需要。

八、各部门(公司)、各地区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3篇

1.1组织和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1.2要求监理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且要求监理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在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署意见。

1.3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

1.4在竣工验收会议上,汇报合同履约情况及工程质量情况。

1.5接受有关方面对现场所有资料的审查。

1.6在验收各方人员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字。

2、竣工验收阶段协助建设单位的工作

2.1就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内容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及咨询,协助建设单位制订竣工验收方案、确定验收组成员名单及竣工验收程序。

2.2协助取得城乡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用文件。

2.3协助通知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2.4协助组织竣工验收。

2.5记录、归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与各方的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情况的汇总材料。

2.6协助审阅上述各参与方的工程档案资料。

2.7协助组织实地工程质量查验。

2.8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协调各方意见,起草竣工验收意见。

2.9协助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3、竣工验收程序

3.1竣工预验收:(1)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单位应在自审、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验收资料(质量保证资料、评定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管理资料、竣工图)报送项目监理部,申请竣工验收;(2)总现场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现场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督促及时整改;(3)验收合格后,由总现场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要求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3.2竣工验收

我们施工单位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1)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状况、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以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2)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3)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检验。(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3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15天范围内向备案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4、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4.1工程概况:(1)建设地点。(2)建筑面积。(3)层数。(4)建筑使用功能。(5)结构形式(地基处理方案,基础及主体结构形式),抗震设防烈度,结构抗震等级。(6)建筑装饰特色。(7)水、暖、电、通风、空调等设备安装工程的特点。(8)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名称。

4.2项目监理机构组织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组织名单。注册现场工程师岗位证书编号。

4.3质量评估依据:(1)设计图纸;(2)施工承包合同;(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4)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5)施工验收规范;(6)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

4.4工程质量概况:(1)概述工程建设情况,重点说明地基验槽、地基与基础验收、人工地基或桩基检测、主体验收、竣工初步验收等情况;(2)施工过程中有无质量事故及质量事故处理情况;(3)建筑沉降观测情况;(4)建筑主要使用功能情况;(5)设备调试、试运转情况。

4.5质量等级评定情况

每个分项工程完成后,现场工程师应在承包单位自评自核的基础上,通过讨论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允许偏差项目核查,确认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1)单位工程的组成划分;(2)各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核定;(3)单位工程的综合评定。

4.6质量评估意见

对于达到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质量评估意见通常有以下内容:(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工程资料完整有效;(3)完成的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要求;(4)质量等级优良或合格;(5)符合竣工验收备案要求;(6)同意竣工验收。

4.7项目总现场工程师及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盖章。

5、结束语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是工程建设的最后一个程序,是全面检验工程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的重要环节,是现场工程师的一项重要工作。尤其是在许多建设单位不熟悉竣工验收程序情况下,现场工程师必须明确自身职责,按《暂行规定》、《暂行办法》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确定的内容和程序做好本职工作,并积极协助建设单位做好相应的工作。

第4篇

[关键词]工程项目 经济管理

中图分类号:F41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1-0087-01

一、关于投资控制管理

投资控制就是在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建设实施阶段把工程建设所发生 的费用控制在批准的限额以内。在进行过程中随时发生的偏差进行纠正,以保证投资管理目标的实现,求取建设中合理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得到最大的投资效益。投资控制的基本原理分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控制是为确保目标实现服务的。投资目标的确立是严肃的、有科学依据的、有定性和量化的成果。工程项目建设过程是一个周期长、数量大的一次性的生产消费过程。人的知识和经济往往是有限的,对未来事物的认识不但受到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也往往受到客观发展过程及其表现程度的限制。因而只能在积累以往经验的基础上,设置一个大致的投资控制目标,这就是投资估算。随着对工程建设的实践和认识的深化使控制目标一步步清晰、准确起来,这就是设计概算、设计预算、投资包干价、承包合同价等。所以投资控制目标就是由浅人深、由粗到细、分阶段设置的。其次以主动控制为主,主动与被动控制相结合控制投资。由于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的特点,在实施过程中,常产生实际值与目标值相偏离的情况,这就需要采取纠偏措施,这种调查―分析―决策―执行的过程,是被动控制。运用系统论和控制论的基本原理,使控制立足于事先主动地采取决策措施,是主动控制。

二、关于 “三算管理”

工程项目建设经济管理中的另一个基础环节是对“三算”的管理,即概算、预算、决算的管理。通过概算、预算、决算的管理来正确确定和控制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投产所需的全部建设费用,为建设单位实施计划方案提供可靠的依据,从而达到降低工程造价、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三算”之间是层层控制的关系,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设计概算所确定的工程概算造价是控制投资的最高限额,一般情况下不允许突破。它是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设计概算的编制质量,对于搞好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管理,实行经济核算,对合理使用建设资金,降低工程造价,充分发挥投资的效果,达到技术上的先进和经济上的合理,从而多快好省地完成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具有重要价值。设计概算包括建安费用和工程建设其它费用。施工图预算是由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资料,它是组织投资、机具、劳动力、编制施工计划,甲乙双方之间办理工程款结算,实行经济核算的依据。其内容包括:预算编制说明、单项工程预算书、单位工程预算书、补充单位估价表等。

竣工决算是由竣工决算报表和竣工情况说明书组成。它有两层含义:一是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是指与施工企业结清往来帐款,结束经济关系,以招投标标准和定案施工图预算为主要依据,是执行施工图预算的结果和总结。二是工程项目竣工决算以施工图结算为基础,加上甲方各种支出,其内容分大、中型建设项目和小型建设项目制订。大、中型竣工项目的竣工结算内容包括: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项目财务决算,交付使用财产总表及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小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内容包括竣工决算总表和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总之“三算”管理是工程建设投资管理不可缺少的环节。建立和健全“三算”工作制度,提高“三算”质量,对于搞好基本建设计划工作,工程建设投资包干,实行经济核算,合理使用建设资金,降低建设成本,充分发挥投资效果,其意义重大。

三、关于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是建设全过程中全面考核工程项目建设工作、检验设计 与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是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建设项 目按批准的设计内容建成后其质量、成本、功能等全面情况及交付新增固定资产的过程。竣工验收对确保工程质量、促进建设项目及时发挥效益,总结经验具有重要作用。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已制定的有关工程项目建设验收标准的基本要求;

2、工程项目完工情况良好;

3、建设项目的各种技术资料齐全;

4、与施工单位完成工程结算。其验收步骤归为:看、摸、敲、照、靠、量、套等八种检查。其质量评定依据为国家现行的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和上级颁发的技术工程、工艺标准、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施工承包合 同等,其质量评定等级分为 “合格”与”两个等级。

工程项目的移交,首先是实物移交,然后是技术资料移交。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才能进行移交,不但是指建筑物验收合格,且包括所有的技术资料在内。由于竣工资料是今后工程合理使用时,必不可缺少的依据,特别是要保证结构处于正常受力条件和对结构的维护保养问题,在今后使用过程中,由于建筑功能的改变需要对结构的受力情况改变时,要通过原有的工程项目的技术资料进行复验和核定,确认无误以后才能进行。工程资料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要求提供全套竣工验收所必需的工程资料,经甲方同意竣工验收。其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开工、竣工报告、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竣工图等。其中竣工图的审核较为重要。工程项目竣工图是真实地记录各种地下、地上建筑物等详细情况的技术文件,是对工程进行交工维护、验收、改扩建的依据,也是使用单位长期保存的技术资料。对竣工图形式和精度的规定如下:凡按图施工无变动的,则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作为竣工 图;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上注明修改部分,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竣工图;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及其它重大的改变,不宜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者,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

第5篇

第一条为了搞好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和国家计委颁布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大修和改善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公路工程验收的依据。

1、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批准的工程设计、概算、预算文件;

3、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及图纸;

4、批准或确认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5、上级机关对工程的指示文件;

6、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标准、规范及国家有关规定等。

第四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由建设单位主持,主要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和监理工作情况,提出工程质量等级建议。

竣工验收由交通部或批准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地方交通主管部门主持,主要是全面考核建设成果,总结经验教训,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工程质量等级。

小型工程或简易工程项目,经主持竣工验收单位批准可合并为一次竣工验收。

第五条分段完成的路段或单项工程,具有独立使用价值,可分段交工,经交工验收后交付使用,全部完成后统一进行竣工验收。

第六条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均采取评分法确定等级。其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

综合评分85分及以上者为优良;70分以上、不足85分者为合格;70分以下者(不含70分)为不合格。

第七条未经交工验收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交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报请竣工验收。

第八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建成后,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负责编制工程竣工文件、图表、资料,并装订成册,其编制费用分别由施工、监理、建设单位承担。

验收工作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九条验收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通过验收对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作出恰当的评价,对有争议的问题,要从全局出发,充分协商,合理解决。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十条交工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已按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要求建成,具有独立使用价值;

2、按附录A第三、四部分要求编制完成竣工文件;

3、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已准备好总结报告材料;

4、质量监督部门已完成工程质量检测、检验并编写完成了工程质量鉴定书。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在全面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应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建设单位核实具备交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

交工验收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接管养护、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等单位代表参加组成交工验收组,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验收。

第十二条工程质量检验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组织,按以下规定分标段进行全面检查:

一、路线:最小平曲线半径、最大纵坡和坡长、最小视距的路段应逐一检查;其他路段的半径、纵坡、视距应检查总数的20%以上。

二、路基路面:高填深挖(填挖高度大于6米)和水文地质不良地段,对其稳定性、压实度、中心线、宽度、厚度、路拱、边坡、边沟、排水设施等,应逐一检查;其他路段每公里抽查1-2处,路面工程应每两公里抽查一个断面,检验其厚度、压实度。

三、大桥和隧道:要求对各部尺寸、标高、各部结构的施工质量、引道和导流、防护工程等应逐一检查量测。

中桥应抽查总数的50%以上。小桥抽查总数的20%以上。

大桥和特大桥必要必要时应进行荷载试验。

四、涵洞、挡土墙及防护工程:应抽查总数的20%以上。其中,高度在4米以上的挡土墙和孔径在2米以上的涵洞应抽查总数的30%以上。

五、互通式立交工程应按路基、路面、桥涵、挡土墙和交通安全设施逐一检查。分离式立交及其他交叉工程应抽查总数的50%以上。六、交通安全设施应抽查总数的30%以上。

七、沿线服务管理和养护设施、环境保护工程应检查总数的50%以上。

八、隐蔽工程和建成后不易检测的分项、分部工程,应审查施工、监理单位的原始资料。

九、对竣工图表、资料、文件、工程决算应全面检查核对。

第十三条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受检单位工程评分,按单位工程平均得分确定标段工程质量评分值,再按标段工程质量评分值采用加权平均法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即:

工程质量评分值=∑(标段工程质量评分值×该标段投资额)/建设项目总投资额(建安工程费总额或合同工程价款总额)(公式)

第十四条交工验收组应认真听取和审议以下报告:

1、建设单位关于工程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

2、设计单位关于工程设计情况的报告;

3、施工单位关于工程施工情况的报告;

4、监理单位关于工程监理(含变更设计)情况的报告;

5、质量监督部门关于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情况的报告。

交工验收组在听取报告、审查资料和实地察看的基础上,对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工程质量鉴定意见和评分进行审议和确认。

第十五条通过交工验收的工程必须写出交工验收报告(其内容见附录B),由建设单位按隶属关系报请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或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核定。

对交工验收合格以上的工程,应安排养护管理。

对于交工验收不合格或有缺陷的工程及未完工程,应由原承包单位限期修复、补救、完成,其费用自理。

第三章竣工验收

第十六条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过交工验收各标段均达到合格以上的工程;

2、对未完工程或交工验收时提出的修复、补救工程已处理完毕,并经监理工程师和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

3、按国家《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和附录A要求已编制完成竣工文件;

4、按规定已编制好工程竣工决算;

5、施工、监理、设计、建设、监督等单位已编写完成汇报材料;

第十七条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收到建设单位申请验收报告后,应及时核查交工验收的工程及竣工文件,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及时组织验收。

竣工验收委员会由验收主持单位、建设单位、交工验收组代表、接管养护、质量监督、造价管理、有关银行、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的代表组成。大中型项目和技术复

杂的工程,应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工作。国防公路应邀请军队代表参加。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委员会为全面掌握工程建设情况,应认真听取和审议如下报告:

1、建设单位关于工程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

2、设计单位关于工程设计情况的报告;

3、施工单位关于工程施工情况的报告;

4、监理单位关于工程监理情况(含变更设计)工作的报告;

5、质量监督部门关于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报告;

6、交工验收组(代表)关于工程交工验收情况的报告。

以上各单位报告中应对建设管理、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作情况作出综合评价。

第十九条竣工验收委员会在全面听取报告及检查有关资料、现场察看的基础上,对工程质量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附录C表中所列项目进行综合评分。

第二十条工程质量的总评分值为100分,其中交工验收组确认的工程质量质量评分占70%、验收综合评分占30%(见附录C表1)。按第六条规定确定工程质量等级。

第6篇

[关键词]施工企业,施工成本,控制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st control is a comprehensive enterprise cost management important content. This paper from the proposal stage began to completion acceptance stage of the cost control of the entire process of the paper, expounds the construction cost control for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to reduce cost and increase economic benefits of importance.

[key words]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the construction cost and control

中图分类号: F406.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施工成本控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影响施工成本的各种因素加强管理,并

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将施工中实际发生的各种消耗和支出严格控制在成本计划范围内。通过随时揭示并及时反馈,严格审查各项费用是否符合标准,计算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并进行分析,进而采取多种措施,消除施工中的损失浪费现象。

如何保证成本控制实现施工企业的最低成本,确保经济效益最大化,从

而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是众多施工企业共同关注和急待解决的关键问题。本文将以施工企业投标阶段开始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的成本控制现状为切入点,就工程项目从投标阶段开始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成本控制进行简要论述。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应贯穿于项目从投标阶段开始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它是企业全面成本管理的重要环节,工程成本控制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在项目的施工过程中,需按动态控制原理对实际施工成本的发生过程进行有效控制。

投标阶段成本控制

投标阶段成本控制的主要工作是编制竞争力强的投标报价。投标阶段是施工企业获取工程项目的竞争阶段,是企业取得经济利润的基础,编制竞争力强的投标报价,能为企业取得合理的利润打下良好的基础。具体而言,是以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件、投标者须知、技术规程、设计图纸或工程量清单为依据,以有关价格条件说明为基础,结合调研和现场考察获得的情况,根据本企业的工料消耗标准、技术和管理水平、价格资料和费用指标,对本企业完成的招标工程所需要支出的全部费用预计的成本价,再综合竞争对手的情况,考虑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和适当的利润,确定投标报价。

在投标中,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树立明确的时间和成本观念。使用有效

报价技巧,以保证报价在具有竞争力的条件下,最终获取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如在执行单价合同时,用“不平衡报价”的技巧,通过对工程数量变化趋势的分析,在维持总价不变的前提下,相对于正常报价水平,策略地降低实际施工时数量可能减少的分项工程单价,以便在竣工计价时获得可观的额外收入,同时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适当提高前期费用的报价,降低后期费用的报价,以便达到尽早收回建设资金,加强资金周转的目的。如果能做到“早收多收”。还可以大大减少遇见的风险损失。

施工准备阶段的成本控制

在施工准备阶段,应该做好成本计划,将其作为施工过程指导项目施工的主要依据。首先,应结合施工图纸的自审、会审和其他相关资料,结合现场施工人员的意见,依据工期和合同要求,根据项目的规模、性质、复杂程度、现场条件、装备情况、人员素质等因素,编制科学的、合理的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通过多方面的技术经济比较,从中选择合理、先进可行的施工方案,保证以最小的资金消耗满足预定的目标要求。再结合当地市场行情和工程自身特点,合理确定施工项目目标责任,并编制明细而具体的成本计划,并及时进行调整和修正,对项目施工成本进行事前控制。

施工过程中的成本控制

施工阶段是控制施工成本发生的主要阶段,它通过确定成本目标,并按计划成本进行施工、资源配置,对施工现场发生的各种成本费用进行有效的控制,具体的控制方法如下:

(1)、人工费的控制

人工费的控制实行“量价分离”的方法。

加强劳动定额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工程耗用人工工日,是控制人工费支出的主要手段。

制定先进合理的企业内部劳动定额,提高生产工人的技术水平和作业队的组织管理水平,加强职工的技术培训和各种施工作业技能培训。

(2)、材料费的控制

材料费控制同样按照“量价分离”的原则,控制材料用量和材料价格。

在保证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材料,通过定额管理、计量管理等手段有效控制材料物资的消耗。

通过掌握市场信息,应用招标和询价等方式控制材料、设备的采购价格。

(3)、机械费的控制

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合理使用施工机械设备,尽量避免设备资源闲置。

制定设备需求计划,加强内部调配提高机械设备的利用率。安排好生产工序的衔接,尽量避免停工窝工,提高机械设备单位时间的生产效率和利用率。加强设备租赁计划管理,减少不必要的设备闲置和浪费。

加强现场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降低大修、经常修理等各项费用的开支。加强机械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建立健全配件领发料制度,严把施工机械配件采购关。对主要部件及其保养情况建立档案。

(4)、管理费控制

尽可能实行一人多岗制,充分发挥个人潜能,从而降低管理成本。

竣工验收阶段的成本控制

竣工验收阶段,应对竣工验收过程发生的费用和保修费用进行控制。施工单位要善于收集各种有利于自已的施工证据,如设计变更、赶工、不可抗力等签证工作。及时、有效和合理地提出索赔方案,以力求在结算时总体索赔成功,这样可以为施工单位减少施工损失,争取最大利益。工程完工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和分析,并与调整的目标计划成本进行比较,找出差异并分析原因。在对项目进行全面总结评价的同时,施工企业根据工程项目成本控制过程的实际情况,注意总结成本节约的经验,吸取成本超支的教训,改进和完善决策水平,从而提高经济效益。

结束语

施工成本控制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施工企业要想在市场经济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正确认识成本控制的重要性,强化成本控制的理念,注重事前策划、过程管理、事后总结;把成本控制过程贯穿于投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各个方面和环节,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才能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第7篇

关键词:工程施工资料;资料管理

中图分类号:TE42 文献标识码:A

工程施工资料是施工过程与经验的记录、积累与总结,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也是工程内在质量的真实反映,由于建设产品的不可拆性,决定了必须把资料控制作为质量控制的一种手段,管理好工程资料与建设好工程具有同等重要的价值。

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整合应该贯穿整个工程施工活动,即从工程开工一直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时为止。施工单位应该准确、完整、真实的提供有关反应工程的技术资料,因为它不仅仅是对工程质量信息的反馈,也是以后工程维修、加固等施工活动的重要依据。

施工资料的内容应包括:1、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记录;2、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技术变更核实单;3、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合格证明材料;4、试验、检验报告;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施工日志;6、施工和试验原始记录;7、质量检验评定资料;8、竣工图纸和竣工报告。

目前,很多项目仍然是粗放型管理,做资料仅仅是为了交工和应付检查,并没有一整套的工程施工资料收集、整合、管理的流程。往往都是先施工后补资料。这样极易造成施工资料产生以下几个问题

外来文件内部流转混乱;

工程资料与施工进度不同步;

工程资料编号混乱;

工程变更资料更新不及时。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结合自身经验简单谈谈看法。

1、建立健全的施工企业资料管理规章制度

施工企业具有流动性大,施工地点及人员分布比较分散等特点,施工企业应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企业的资料管理制度,并花大力气去宣传,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

2、制定周密的工程资料累积收集计划

在工程开工之初,除项目部配备的资料员外,指定一名负责人分管文件资料收集、整合、管理工作。施工资料的收集、整合、管理工作必须做到与施工进度同步,特别是对一些有严格时效性要求的施工技术资料,应第一时间收集、整合。建立项目部的文件资料收发制度,分门别类列出应收集的文件名称清单,然后再分发给各负责人,做到文件资料的收集有计划、有检查、有监督。

3、收集合同文件形成阶段和竣工后形成的各种资料

合同文件形成阶段的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而竣工后的资料包括施工技术总结、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决算、安全评估证明等等。这些资料有些是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就已经形成,有些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经常使用的,有些则有建设档案直接归档的。具体的操作人员不一定是在工程项目中负责档案资料的人员,因此施工企业的档案部门应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和人员,保证归档资料为原件,为以后的招标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4、明确奖罚制度

项目部应与相关责任人签订责任状,明确响应的假发措施,把责任直接落实到相关责任人的头上,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如有失职时执行惩罚制度;对于达到责任状目标的,则根据响应制度进行奖励。

第8篇

一、2018年工作完成情况

1、合同完成情况

(1)与新疆九洲华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签订了后勤区工程施工图设计合同,

(2)与上海易唐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签订了景观、绿化施工图设计合同,

(3)与昆仑监理公司签订了监理合同,

(4)与九格陈设公司签订了内装修设计合同,

(5)与河北建设工程有限签订了后勤区(办公楼、专家公寓、职工宿舍)工程施工合同。

2、工程进度完成情况

(1)办公楼主体中检,已经五方验收,进入装修阶段。

(2)专家公寓主体封顶,未中检。

(3)职工宿舍主体封顶,二次结构(二层开始砌筑),未中检。

3、存在的不足

(1)工程通病和工程质量问题较多,应增加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及加强技术措施,严格按图纸、合同及规范进行工序验收,工程质量的监控是我们工作的"生命",为使工程质量实预期目标,务必把好工程质量的事前预控、事中监控、事后控制 

二、2019年工作计划

1需完善及签订施工合同计划

(1)外装(石材幕墙及玻璃幕墙)施工合同(2)消防工程施工合同(3)绿化、景观及外管网配套施工合同(4)监控设计及施工合同

(5)办公楼内装施工合同(6)天然气设计及施工合同

第9篇

一、施工企业资金紧张的原因

(一)前期工程垫资导致企业资金紧张

施工企业投标时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部分施工企业不注重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限制、返还条件、返还时间的管理,导致回收不及时,长时间占用企业资金。另外,施工企业很难取得工程预付款。在项目施工前期,需要垫付项目人工、材料、机械进场费用、临时设施建设等支出。如若新开项目较多较为集中,前期垫资将导致施工企业资金极度紧张。

(二)施工过程回款比例低、支付不及时导致企业资金紧张

工程项目由于施工时间长,一般约定施工过程中按形象进度支付进度款。但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款项支付率大多在70%-80%,回款比例低。另一方面,个别施工企业对进度款结算重视不足,出现结算签字不及时、手续资料不完善等状况,从而产生逾期回收的状况,这对企业的流动资金管理更是“雪上加霜”。当项目真正发生资金运作困难时,施工企业往往综合考虑市场、费用等因素,选择继续垫支,最终导致企业现金流走向“山穷水尽”。

(三)甲供材、设计变更签证不合理因素导致企业资金紧张

有些项目存在甲方供应材料的情况,但在合同约定中存在对施工企业不利的条款:约定在施工进度款项支付时,全额扣取甲供材金额。原本支付比例就低,全额扣取甲供材金额后,施工企业能得到资金就更少。还有的合同中约定:设计变更签证部分,在施工过程中不予结算,待到项目最终结算时予以结算付款。这就导致施工企业对所有的签证变更施工部分是全额垫资施工,占用大量资金,导致施工企业资金紧张。

(四)项目竣工验收、决算过程长导致企业资金紧张

施工项目进展到后期,有些建设方会考虑节约现金流等因素,停止对进度款的审批支付。但施工企业此时还有工程需要收尾施工,又需要垫付资金。如果建设项目投产困难或者投产预期效益不好,建设方还会故意拖延项目的竣工验收时间,拖长项目的审计决算时间。在建设方相关部门审计完毕后,引入相关中介机构审计,更有甚者需要二审、三审、四审。在此过程中,施工企业无法回收资金。同时,施工企业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被扣取的质量保证金,其回收时间都被相应的拖后,从而加重施工企业的资金紧张。

(五)资金管理效能低导致企业资金紧张

施工企业自身的资金管理效能薄弱。一方面,施工企业一般采用“总部―项目部”的资金分权管理结构。项目部一般开设单独银行账户,能够直接对外收取工程款与支付相关债务。造成施工企业资金管理分散,难以实现企业层面上资金的内部融通。另一方面,大多数施工企业未对企业的资金流动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未能梳理使资金流动的规律,无法采取针对性措施,不能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紧张的局面。

二、加强资金管理的建议

(一)强化合同谈判

施工合同是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纲领性文件,施工企业应重视合同的谈判过程,将资金风险的管控前移。

首先,按国家的相关政策,与建设方沟通履约保证金的方式。尽量争取采取银行保函的方式,避免现金缴纳的方式。尽量不设置国家明确缴纳之外的其他保证金项目,减少企业资金占用。

其次,对合同进度结算款和付款的相关条款严格把关。明确进度结算提交时间,提交后建设方审批时间、审批后款项的支付时间。并明确相关方的违约责任,为资金的回收奠定基础。

再次,在涉及到甲供材扣款及设计变更签证结算的条款时,要求建设方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扣取甲供材的金额,避免全额扣取。设计变更签证的结算,要求进入月度结算中;或者对金额做出约定,超过相应的金额时应纳入月度结算中,从而及时回收相关款项,减少对企业资金的占用。

最后,对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决算条款,约定双方的相关权利和责任,明确相关的时间节点。最主要的是明确双方在此过程中的违约责任,防范风险。

(二)注重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资金管理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资金的流入、流出管理。资金流入方面,施工企业对进度结算和付款时间节点高度重视。应安排专人,提前编制进度结算书,并及时完成相关人员的签字审批,按合同约定及时索要工程款,保障资金回收。流出方面,施工企业应积极采用商业信誉转嫁资金占用。在与材料、劳务、专业分包供应商签订合同时,以项目建设合同的付款比例为依据,合理确定供应商的支付比例,减缓资金的流出,减少资金占用。

(三)加强竣工验收和决算工作管理

针对竣工验收及决算工作的问题,施工企业应成立专业小组,强攻竣工验收及决算工作。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及时收集整理资料,密切协调业务各关联方,尽快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在项目决算中,对于存在的争议性问题,抓大放小、综合考量,避免久拖不决的局面。同时对相关人员实施激励措施,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加快工作进度,为资金的回收奠定基础。

(四)实施资金集中管理

施工企业应实施资金集中管理,成立资金结算中心。企业可以取消项目部开设的银行账户,集中开立并管理收支结算账户,集中处理企业资金的收支业务,提高管理效率。同时可以随时掌握资金到账时间和实时监控项目部付款的审批,从而实现集约运营,降低监督成本。另外,还可以将各项目部之间的资金进行有偿的调剂,从而提升资金的使用效能。

(五)提升资金管理能力

第10篇

关键词:钻前;技术资料;问题;解决办法

中图分类号:TU7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Abstract: the drilling technology material is drilling before construction before construction process in technology, quality records, before drilling engineering is a reflection of the inner quality of important documents. In northeastern sichuan before drilling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technical data in some of the most common existence reorganize questions, such as: write not timely, content not complete, fill out is not standard, puts forward the method to solve it.

Key words: before drilling; Technical data; Problem; solution

钻前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应由施工企业按照国家及企业的有关建筑法规、档案管理规定、质量检验标准和设计要求随同工程进度同步收集、填写、整理、编制,做到齐全、准确、真实、可信。作者参与了许多川东北钻前工程的竣工验收和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发现绝大多数施工企业提交的施工技术资料都或多或少存在问题,给工程结算及日后施工技术资料的可追溯性带来不便。

一、川东北钻前工程施工技术资料中存在的问题:

钻前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过程较复杂多样,不仅受到施工企业内部各种条件的制约,而且受到勘察、设计、监理、业主及供应商等多方面的影响。因此,出现的问题也是形态各异。根据作者所掌握的情况,可将钻前工程施工技术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编写不及时。部分施工企业对资料编制工作不重视,未设专职资料员,或资料员不够专业,缺乏经验。作为项目负责人对人员安排不当,使资料编制工作严重落后于工程进度。如:在元坝**井钻前工程施工过程中,钻机基础已全部施工完毕,但地基验槽记录还未填写;污水池已做承压试验,但钢筋隐蔽记录还未签字等。其后果是工程验收时才突击整理,往往是粗编滥造,漏洞百出。

(二)内容不全。一个完整的钻前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应包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HSE施工记录、应急预案、材料、构配件、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质量检验报告单、施工日志、竣工总结、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施工图纸、晴雨表、土地资料、施工图片等。由于部分企业对资料编制工作不够重视,管理不善、制度不严、责任不清及相关人员素质较差等,该收集的资料未收集;该做的试验没有做;该填写的表格没有填写;应该签字的没有签字;这些都导致资料的不完整。如:普光**井钻前工程竣工资料无合同内工作量核定单、无竣工图纸、无HSE总结及应急预案等。

(三)填写不规范。有的资料员在编制竣工资料前未认真研究表格的填写要求,盲目填写,过于笼统。部分资料员对工程情况不清楚,也未到过施工现场,凭主观想象填写。甚至部分资料员未采用规范表格,私自设计表格,且减少了监理签字栏。结果是资料不能满足要求,不能真实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未经过监理审查同意。如:元陆**井钻前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工作量签证单中第2条为:“清运水塘中淤泥4550方。”没有写明清运的原因;清运的淤泥运距未注明;是否有占地赔偿等也未提及。且其工作量签证单中有多处监理签字是代签。对日后结算工作非常不利。

(四)内容的真实性不够。有些资料员在编制竣工资料时,捏造数据、移花接木,甚至弄虚作假,不能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状况。如:元陆**井竣工资料应急预案的标题还是龙深**井钻前工程应急预案,很明显的抄袭。

(五)错别字多,语句不通顺。部分资料员粗心大意,未认真填写表格,出现错别字,部分语句不通顺。如:元坝**井钻前工程工作量核定单:“井圈混凝土及护壁混凝土其混凝土标高采用C20,厚度均为200m。”出现了较为明显的错误,不仅有错别字,语句不通顺,而且也明显缺乏施工专业知识。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意识薄弱、重建设、轻资料。由于对资料编制规定、归档要求、档案法的认知程度不够,部分企业项目负责人资料意识薄弱,片面追求经济效益,重建设、轻资料。

(二)管理制度不健全。虽然各施工企业均建立了相应的资料管理方面的制度,但都不是很健全,且未严格落实到位,难以保证资料编制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人员素质不高。一是施工单位技术力量薄弱,管理水平差;二是建设和监理单位人员专业技术及管理水平也有待提高,缺乏责任心,对现场签证资料把关不严;三是在钻前工程施工现场人员要么懂技术不懂资料,要么懂资料不懂技术,缺乏即懂技术又会做资料的复合型人才。

(四)过程控制不到位。资料编制与施工进度不相符,部分资料员在资料编制过程中“闭门造车”,一方面对工程进度不了解,资料的内容不能与实际的施工进度情况相符;另一方面,不熟悉钻前工程施工工艺流程,缺乏经验。

三、解决办法:

(一)统一思想,提高意识。首先施工企业现场负责人应加强自身对资料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在钻前工程开工前,施工企业现场负责人应高度重视和加强资料管理,要求现场施工员、资料员等学习资料管理知识和施工过程中原始资料收集方法及对竣工资料整编、工程项目验收的基本要求,使他们在开工前就了解资料管理的重要性,具备较强的资料管理意识,为做好竣工资料提交及备案打下基础。

(二)加强培训,提高水平。在钻前工程施工中,做为资料编制主体单位的施工企业应注重资料管理和整编方面的培训。一是要加强对资料员的专业培训,使他们掌握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日常工作中按高标准整理好基础资料;二是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资料管理方面的培训,培养一批即懂资料管理又懂技术的复合型人才,促进资料归档工作的规范开展。

(三)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一是钻前工程施工前就要建立和完善以档案管理责任制为核心的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办法,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分工,制定统一的资料编制要求和细则,规范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二是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人员在施工中应严格落实验收签证有关制度。工程验收时通过签证等方法,集中检查原始资料整理情况,资料符合规定时才予以结算,运用经济杠杆的作用,促进施工企业抓好竣工资料管理工作。

(四)过程参与,同步管理。要严格落实资料编制工作“三同步”管理制度,即工程开工与竣工资料收集同步,工程施工过程与竣工资料形成同步,工程完工验收与竣工资料验收同步。资料管理人员要始终参与整个工程的建设和竣工验收全过程,从源头保证竣工资料的质量。

第11篇

【关键词】:科技档案整理思考

[Abstract]: th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rchives strictly defined and their years in the archives work practice, summed up and summarized the problems encountered in the process of collection of enterpris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rchives, providing some reference for the strict management procedures and improve the management content.

[keywor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rchives management thinking

中图分类号:G27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企业科技档案管理是指在企业科学技术研究和生产活动中形成的档案,并作为技术资料整理留存的科技信息载体。内容包括:投中标文件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开工报告、施工管理技术材料、施工承发包合同及补充合同、分包合同、协议工程验收报告、工程质量保修书或工程缺陷终止责任书、工程奖惩文件、证书、及奖状、杯、牌和报纸材料、竣工移交材料、固定资产移交文件、工程竣工决(结)算、工程末次计价单铁路线竣工项目档案原件:国家竣工验收证书、与业主、监理之间来往的施工及质量方面文件、与业主编制办法相同的一套竣工文件。

随着国家对工程项目审计范围及深度的不断加深,对科技档案资料的审核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作为和工程同等重要的工程资料愈来愈得到单位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即便如此,完工后的工程项目却因整理竣工资料耗费相当长的时间和精力,作为施工企业这也是无奈之举,因为在资料整理过程中会遇到太多的问题。本人根据多年科技档案管理工作经历,对科技档案的收集与整理有如下认识:

一、竣工资料标准多样性和不确定性。公司工程施工性质决定了资料管理部门要与不同省市、不同系统的档案管理部门打交道,由工程所属行业、省市不同等特殊性,也造成了企业工程项目竣工资料标准的多样性和不确定性,给企业项目竣工资料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二、项目领导不够重视。随着施工技术的不断进步,工程在建周期也在不断缩短,过去施工四、五年的工程现在可能三、四年就完工了,工期紧,压力大,项目领导更关注的是项目的安全、进度和效益,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包括竣工资料的管理。

三、资料工作管理前轻后重。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各施工单位通常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资料管理主要是以满足业主等部门的检查为主要目的,等工程完工后再对资料进行集中人力搞突击,这样愈显得资料工作量大,繁琐,从而缺乏系统性。

四、竣工资料整理态度不端正。从事竣工资料整理的相关人员工作态度不够积极,一是由于前期施工资料可能存在大量的问题,解决起来比较麻烦;二是工作待遇低于自己期望值,由于资金困难等问题造成的工资发放不及时等;三是自身态度有问题,带着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想法去工作。

针对以上问题,结合企业实际,我公司组织举办了为期三天公司科技档案管理规范归档培训班,对在建24个项目竣工资料管理人员进行归档培训班主讲规范铁路、公路、地铁等竣工项目档案原件归档;科学技术档案管理规则等。归档培训会上还邀请了公司相关部门分别从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分包合同协议的管理以及末次计量支付,企业资质就位、资质增项所需要申报材料流程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授课,并与学员就档案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最后,安排学员参观了档案室,并现场解答了学员们提出的疑难问题,使学员们对档案管理工作有了更直观、更深刻的了解。

培训班的成功举办,为公司今后的档案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促进档案工作队伍自身建设、提升档案工作管理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并提出以下解决办法,效果显著。

一、加强组织领导,管理体制到位

主要是从两个层面,一是公司、二是项目。公司成立由公司总工程师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管理机构,各相关部室配备一名业务专、政治素质高、能力强的人员来兼管部门档案员,确保档案工作有序规范开展。项目上同样从开工伊始,就要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资料档案管理有序开展。

狠抓项目的档案达标工作。公司主责领导挂帅,工程管理部和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严格把关,确保档案标准与质量。

二、做好工程日常施工资料的收集工作。不管是何种工程,在哪里施工,其施工基础资料是最基本的、最被认可的、最有说服力的施工记录。因此要收集好日常施工资料,撑握第一手资料。

三、主动与相关档案管理部门(或业主)沟通

积极主动与相关档案管理部门(或业主)沟通,了解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尽可能的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按归档要求进行资料管理,确保竣工资料在工程完工后的规定时间内进行移交。

四、公司档案部门及时公布项目必须归档的通用文件、资料等。公司档案室可按铁路、公路、市政等分行业进行通用文件、资料归档目录下发,要求项目在日常工作中,早做准备,及时收集,全面归档。

明确了交通土建施工企业科技档案归档的要求,包括:铁路、公路、地铁等竣工项目档案原件的具体内容:

(一)、工程竣工验收:1、国家竣工验收证书2、铁道部初步验收报告及动、静载检测报告书3、铁验表1~5,竣工验收交接记录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表、单位工程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抽查记录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5、工程验收会议记录、安全质量评估等。

(二)、投中标文件材料:1、施工承发包合同及补充合同、分包合同、协议(子分公司可以是工程任务分劈文件或工程划分文件)2、中标通知书

(三)、施工管理技术材料: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2、工程技术总结或专题总结3、变更设计、技术交底4、施工中采用的标准图纸

(四)、竣工数量情况材料:1、工程竣工决(结)算或工程末次计价单2、工程竣工数量表3、工程质量保修书或保修终止合同或一次性赔付协议4、档案固定资产移交文件

(五)、获奖文件、证书等各种载体形式;安全质量计划书(资料)

(六)、特大桥、长大隧道的施工设计图(仅反映桥、隧长度等基本情况的平面布置图)及审批签字、盖章封面(资料)。

第12篇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的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危险程度和事故状态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明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的范围: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细则的通知

(一)非煤矿山建设项目

1、地下和露天开采矿山以及石油、天然气开采、储运、地质勘探(巷探)、尾矿库等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2、矿泉水、地热、卤水、采沙和砖瓦粘土建设项目只进行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二)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1、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按照《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安监发[]2号)的规定执行。

2、新建和易地改、扩建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在原厂区或库区内进行的改、扩建项目只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3、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的新建和易地改、扩建项目应当进行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在原厂区或库区内进行的改、扩建项目只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使用危险物品为生产原料和设施、设备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新建和易地改、扩建项目应当进行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在原厂区内进行的改、扩建项目只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四)黑色及有色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新建和易地改、扩建项目应当进行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在原厂区内进行的改、扩建项目只进行设立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五)化工(不包括危险化学品)、建材、轻工、造船等行业的规模以上建设项目(是指投资总额500万元及500万元以上项目)

1、化工(不包括危险化学品)项目新建和易地改、扩建项目应当进行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在原厂区内进行的改、扩建项目只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2、建材项目(1)新建和易地改、扩建的水泥、平板玻璃(玻纤)、建筑陶瓷项目应当进行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2)在原厂区内进行的改、扩建水泥、平板玻璃(玻纤)、建筑陶瓷项目、其他新建和易地改、扩建项目只进行设立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3)在原厂区内进行的水泥、平板玻璃(玻纤)、建筑陶瓷项目之外的其他改、扩建项目只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3、轻工项目(1)新建和易地改、扩建的造纸、酒类制造、日用玻璃、食品加工及发酵项目应当进行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2)在原厂区内进行的改、扩建造纸、酒类制造、日用玻璃、食品加工及发酵项目、其他新建和易地改、扩建项目只进行设立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3)在原厂区内进行的造纸、酒类制造、日用玻璃、食品加工及发酵、玻璃制造之外的其他改、扩建项目只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4、造船项目新建和易地改、扩建项目应当进行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在原厂区内进行的改、扩建项目只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六)其他建设项目以上建设项目之外的交通、水利、机械、纺织、烟草、电力、贸易、房地产、服务、信息产业、城市燃气等行业及商场、医院、学校、宾馆、饭店、车站、大型建筑物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新建和易地改、扩建项目,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投资管理规定在审批、核准、备案时需安监部门出具审查意见的,都应当按照"三同时"的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在原厂区内进行的改、扩建项目只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审查程序和方式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单位申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应向安监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有关资料。安监部门接到申请和有关资料后,应当指派有关人员或者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负责审查的人员应当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分别对建设项目的安全可靠性、设立安全评价报告或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或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施工情况、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和投入生产(使用)的安全生产条件等提出评审意见,投资建设单位、安全设施设计单位或安全评价单位根据有关人员或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后的情况经有关人员或专家组组长复核达到评审意见要求后报安监部门审查。安监部门承办处(科、室)应当对负责审查的项目提出审查意见。安监部门对审查意见进行审议,作出通过或者不通过审查的决定。重大事项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一)审查程序

1、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是指在建设项目设立阶段,由安监部门对建设项目的设立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的审查。凡应进行设立安全审查的项目,投资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形成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价单位对建设项目设立进行安全评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投资建设单位应填制《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连同规划选址文件、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等有关材料一式三份报安监部门。安监部门指派有关人员或者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查,并填制《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书》。安监部门对审查意见进行审议,向投资建设单位出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

2、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是指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由安监部门对安全设施设计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进行的审查。凡应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项目,投资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设计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进行安全设施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完成后,投资建设单位应填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连同《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立项许可证证明文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等有关材料一式三份报安监部门。安监部门指派有关人员或者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查,并填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书》。安监部门对审查意见进行审议,向投资建设单位出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3、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是指建设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具备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的审查。凡应由安监部门组织安全设施竣工的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投资建设单位应依法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已进行试生产(使用)的,应当对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一并进行安全评价。建设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投资建设单位应填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申请书》,连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施工单位施工资质证明文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证明文件、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自查报告、安全生产设施资金投入情况报告、安全评价报告、安全机构设置或人员配备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有关材料一式三份报安监部门。安监部门指派有关人员或者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查,并填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书》。安监部门对审查意见进行审议,向投资建设单位出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意见书》。(二)按照上述规定,不需要进行设立安全审查或者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主组织有关专家或者可行性研究单位、具有安全技术服务能力的中介机构对建设项目设立的安全条件进行论证,选择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设立进行安全评价,委托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在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时一并提交。(三)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意见书有效期为2年,自安监部门决定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文件自动失效。(四)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未通过的,投资建设单位经过整改后可以再次提出申请,提交经过整改的申请文件、资料,重新履行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程序。(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竣工前,不得进行试生产(使用)。建设项目建成后进行试生产(使用)的,投资建设单位应当自试生产(使用)之日起6个月内,向安监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试生产(使用)6个月确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单位应当在试生产(使用)的6个月内,将延长的时限、理由以及采取的相关措施等报安监部门审查同意。试生产(使用)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无故拖延试生产(使用)时间、不及时办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视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