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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供给制度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论文提要: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制度是以体制外供给为特征,形成了供给不足和结构扭曲,为此本文提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构建新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基本框架,并探讨了实现这一制度创新的路径选择。
公共产品是相对于农民“私人产品”而言的具有消费的共同性、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用于满足农村公共需要的产品,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基础。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推进新农村的建设,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认真分析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现状,采取科学方法促进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变迁,构建科学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
1.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弊端分析
现行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制度是在人民公社时期制度框架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无论是人民公社时期,还是农业改革时期,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都陷入了相同的困境,其深层原因从根本上说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归根结底是由我国多年来形成的“二元化”发展模式和体制所造成的。由于实行的是“以农补工”、“重城轻农”,优先发展城市的倾斜性发展战略和政策,因而形成了城乡有别的重城轻乡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基本制度。这一制度基本特征有以下三点:
(1)农村公共产品的体制外供给是其根本特征
从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特殊性来看,由于其所处的地域广阔性(广大农村地区)和分布的分散性,决定着政府必须具备雄厚的财力和完善的决策及监督机制。但是不管是人民公社时期还是改革开放时期,我们在长期的工业化为中心的发展战略中,政府没有雄厚的财力和健全的机制保证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而农村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无不体现了一种体制外的特征。
第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资金筹集的体制外特征。在目前我国公共产品提供的职责划分上,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全国性公共产品,地方政府负责地方性公共产品。而履行与农民收入增长及农业发展息息相关的农村公共产品所需的费用并不能由地方政府(主要是乡镇政府)的制度内财政收入完全负担。由于农业税的轻税政策,因此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县、乡政府财政力量十分薄弱,财政缺口大。这种情况下乡镇政府处于一种矛盾的地位:既要履行法律的职责,又要提供公共产品,因此通过制度外筹集公共资源便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人民公社时期,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刚刚步、资本原始积累的匮乏时期,农村的公共产品主要由公社内部解决。由于政社高度合一,公社具有很强的统摄农村政治、财政的权力,再加上当时国家很困难,为了支援工业建设,农村就由农民出工出劳,自己想办法满足自己低层次的需要,农村所需的公共产品经费就不进入国这家公共收支系统。人民公社解体后,乡镇政府取代人民公社成为农村基层政权,并承担起本辖区公共产品供给的职责。但是,新的农村公共产品资金筹措制度并没有进行根本的变更,仍然沿用人民公社时期的供给体制,随着公共产品种类的增多、范围的扩大,公共支出的不断增加,乡级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费用远远不能解决供给问题。为了确保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运转,乡镇政府就不得不强行向农民摊派各种费用和劳动,农民以制度外的方式承担着绝大部分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
第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的体制外特征。在我国现行的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体制下,提供什么样的公共产品,提供多少农村公共产品,通过什么渠道来提供农村公共产品,都是由上级政府及其部门“为民做主”。农村基层政府作为一级组织具有独立的利益,它所追求的目标可能与农民的要求并不相同。为了达到基层政府的目标,农村公共产品的供求往往不对称,供求矛盾突出。与城市公共产品相比,农村公共产品的分散性、局限性和投资的周期长、见效慢,从而造成地方政府官员决策的短期行为。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外部性使公共产品的提供者和消费者不能统一,缺乏激励机制,最终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产生了非常不利的影响,出现数量上严重不足和结构上严重失衡的特征。
(2)体制外供给使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
由于县乡政府制度内财政收入有限,制度外资金投入又缺乏相应的监督和有效的激励,导致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严重不足。现阶段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纯公共产品严重不足。农村科技、农业相关信息等“软”公共产品无不能满足农民的需要;农村法律政策供给不足;农村生态环境恶化。二是农村准公共产品严重短缺。农业基础设施严重不足;农村教育供给严重短缺;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很不完善。比如,由于农村环境问题和医疗状况,使得农民的人均预期寿命大大落后于城市.。据2000年进行的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中国人均期望寿命为71.4岁;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寿命75.21岁,农村居民人均寿命69.55岁,前者比后者高出5岁多,相当于发达国家与中等收入国家之间的差距。
(3)体制外供给使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结构严重失衡
由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的外部性,供给者和消费者目标并不一致,因此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结构严重失调。供给结构的失调主要表现为严重的“重硬轻软”和“重准轻纯”。一些地方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中热衷于看得见、摸得着的“硬”公共产品的生产和供给,对上级要求考核的农村电网改造、交通道路建设等公共设施项目,千方百计地组织资金加以实施,而对农业科技的推广和应用、农业发展的综合规划和信息系统建设等“软”公共产品的生产,却没有太高的积极性。与此同时,由于准公共产品的范围比纯公共产品的范围大,因而一些地方政府对农村准公共产品的生产比较重视,如对需要达标的乡村公路、自来水设施等,即使没有钱也要从对农村的摊派中收取资金进行建设。而对于涉及战略性的纯公共产品的生产,却并不热心。农民真正需要的公共产品提供不足,而不需要的公共产品却存在供给过剩。这样本来有限的公共产品投入得不到合理利用。当前,由于体制外农村公共产品的长期作用,使得农村纯公共产品严重不足——农村科技、农业相关信息等“软”公共产品不能满足农民的需要,法律政策供给不足,农村生态环境恶化,农村教育供给严重短缺,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农村社会保障很不完善。相反,农村却“政绩”工程过多,政府机构臃肿,人员供给过多,基层政府制订的干预农民生产的政策供给过多。
2.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新框架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经济社会总体上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这一背景下的全新发展战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统筹城乡发展在全国全党已经形成共识,因此,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必须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对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进行重构,进行全面的制度创新。在制度创新中必须构建如下的基本框架:
【关键词】 公共物品 供给 困境 路径选择
Abstract : The current system of the public goods supply is from the planned economy. Although the change of the incremental institu-tion has made remarkable achievements, but it also has the very big disparity between the the supply of public goods from the Chinese government for and the requirement of market economy. It is the main ways to perfect the public goods supply that we realize the diversification, lead the market mechanism into public goods supply and build a service-oriented government.
公共物品(public goods)的定义最早出自于P.萨缪尔森1954年发表的著名论文《公共支出的纯粹理论》。“每个人的消费不会减少任一其他人对这种物品的消费”。也就是说,公共物品不会因为某人的消费而引起他人消费的减少,同样也不会因某人没消费而导致他人消费的增加。我国现行的公共物品供给制度是从计划经济体制沿袭而来的。尽管渐进式的制度变迁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我国政府对公共物品的供给与市场经济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为公共教育和科研经费投入不足、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偏低、基础性建设投资不足等方面。
1.我国公共物品供给困境
1.1我国公共教育和科研经费投入不足
从教育类公共物品来看,我国公共教育经费投入不足。与国际上同类指标相比,与大众对教育类公共物品的需求相比,我国政府的公共教育经费投入明显不足。2004年,我国教育投入占GDP的比重仅为2.79%。虽然“十一五”"规划中已经明确指出我国教育投入占GDP的比重要逐步提高到4%,但到目前为止我们只有3%。这个水平只相当于法国的59%,德国的79%,英国的66%,美国的69%,可见差距还是比较显著的。
“十五”期间,我国科研经费投入与支出情况,科研投入总额达18565.6亿元。2006年,我国研发支出为2943亿元,同比增长20.1%,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41%。该比例虽创历史新高,但与发达国家2%以上的水平还有较大差距。我国的科研支出不仅与发达国家相比处于极低的水平,而且与我国的经济增长不相适应。值得注意的是,发达国家的政府科研支出一般只占社会全部科研费用的半数左右,其余的都是由私人部门提供,而我国的科研经费相当大部分靠政府提供。从这一角度看,我国科研经费和科研公共服务的匾乏程度则更为严重。
1.2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偏低
从社会保障类公共物品来看,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偏低。社会保障是现代社会实现社会公平的基本要求,也是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柱。但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覆盖面偏低,远未达到市场经济的“稳压器”作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城乡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在五大社会保险中,覆盖面最大的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但2005年参加该制度的在职职工加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不到2亿人,不足目标人群的四分之一。我国80%的人口在农村,但农业所创造的国民收人仅占国民收人总额的30%,而20%的城市人口却创造国民收人的70%。占人口20%的城镇居民享受89%的社会保障经费,而占人口80%的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仅占全国保障费的11%,城乡之间与地区之间发展极不平衡。
1.3我国基础性建设投资不足
与改革开放前期相比,我国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但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依然发展滞后。我国现有的农业水利工程设施大多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修建的,其中大部分已经年久失修,功能老化,配套设施不全,农业保障功能大大下降。在全国8.2万多座大中型水库中约有1/3带病运行,60%的排灌工程设施需要维修,许多河道淤积,防洪排涝能力减弱。据调查,20世纪90年代由于水利设施老化,全国农田灌溉面积每年减少33万多公顷。2002年全国农村还有184乡镇、5万多个行政村和大量的自然村不通公路,即使通公路的行政村也有45万个未能建成硬路面(沥青、水泥),是典型的“晴通雨阻”路。目前还有33%的村庄没有喝到安全饮用水,自来水通村率也不到50%。此外,农村电网老化,电压不稳,电价高昂等问题也普遍存在。虽然近年来,国家财政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但与整个农业基建投资需求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
2.我国公共物品有效供给的路径选择
2.1实现供给主体多元化
在我国传统的公共物品的供给模式下,由于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致使非政府主体难以进入公共物品的供给领域。由此产生的供需不足、质量次、成本高、低效率、高消耗等一系列的政府失灵现象,亟需公共物品的供给主体从一元向多元化发展。
从供给主体的组织形态来看,单一的政府机制或是市场机制或是社会机制都难以使资源配置最优。由政府、市场、第三部门共同合作的供给模式将大大改善目前供给现状。当政府、市场、第三部门同时向社会提供类似或相似的物品或服务时,三者之间是相互竞争的关系,同时还是资金、技术、人员等资源相互交换和流通的过程。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应该逐步实现以政府为中心的多元供给机制,发挥各自所长,克服彼此不足,达到优势互补,协调运作。
2.2将市场机制引入到公共物品的供给领域
公共物品供给的非政府化,而由市场机制来实现供给已不是新鲜话题,在欧美各国已有成功的案例了。然而,这一机制在我国公共物品的供给领域中还未得到充分的发挥。
在现实生活中,纯公共物品所占的比重是有限的,多为非纯公共物品。即在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是不完全的,这就为提供手段的市场化成为可能。市场机制的显著特征就是竞争,对那些不完全的纯公共物品采用市场供给机制的方式将无疑会大大提高其供给率。通过竞争机制,打破官方在公共物品供给上的垄断局面。形成公营机构之间、私营机构之间、公营机构与私营机构之间的竞争关系,使消费者得以在不同的生产主体之间进行选择。这将迫使竞争者努力降低成本,改进技术,提高服务水平,以获取市场地位。市场机制的竞争性将使我国资源的配置得到进一步优化,成功将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弥补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所固有的缺陷:低效率、高消耗、寻租行为等。
2.3建设服务型政府
所谓服务型政府,是相对于管理型、权力型、命令型政府而言,它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的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内,通过法定秩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服务责任的政府。
在公共物品的供给上,服务型政府立足于公众需求,优化公共产品的供给,提高服务质量,统筹规划,协调多方利益,对供给主体予以约束监督,提供规范良好的社会环境,以追求公众利益为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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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当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状况与城市相比差距极为悬殊,其原因在于农村公共产品政府提供责任主体的缺失,其结果影响了农村私人产品的产出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影响了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也成为阻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严重障碍。增加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要进一步完善其供给制度,改变政策导向和政策思路,创新供给模式。实施多元化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是一种有益探索。
“十一五”规划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农村,不仅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同时还要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扩大农村教育、文化、医疗、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的供给。目前,农村公共产品普遍短缺。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已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严重障碍。因此,着力扩大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仅以石家庄市为例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作一调查和思考。
一、石家庄市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现状
长期以来。我国在公共产品供给上实行的是两套政策,一套政策是城市所需要的水、电、道路、通讯、学校、医院、图书馆等公共基础设施由各地财政来提供:另一套政策是农村的公共基础设施主要靠农民自身解决,国家仅给予适当补助。由于城市的公共产品供给主要由政府提供,有充足的资金来源,因此城市居民可以享受到优质的基础教育、发达的交通、完善的医疗服务以及优美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农村居民不仅与此无缘。而且在公共产品供给条件远低于城市的状况下。还要为享用这些公共产品交费。石家庄市与全国情况一样,一边是市政府在经营城市、改善投资环境的激励下为民办实事,迅速地提高城市的公共产品供给水平,使城市的公共产品供给“锦上添花”,让市民获得更多、更好的物质利益和精神享受:一边却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水平与城市极为悬殊的态势,农民要为增加的大多数公共产品供给全部或部分“埋单”。这种供给主体的差异和政策待遇的不同,直接造成城乡公共产品供给水平的巨大差异。
1.农民缺乏基本医疗保障。从卫生经费上看,2003年石家庄市财政用于卫生的支出为4.91亿元,其中3.32亿元投向石家庄市区,占卫生投入总额的67.3%,而用于县城及农村的只有1.59亿元,占卫生投入总额的32.7%,直接投入到农村的卫生资源大概在20%左右,这足以表明,卫生资源配置极不合理。目前,承担了大量的公共卫生职能的乡镇卫生院,由于投入不足。公共服务的能力受到严重制约,一些乡镇卫生院名存实亡,甚至已不复存在。2003年石家庄市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有4858人,农村平均每万人拥有8.5人:市区和县城拥有23798人.每万人拥有72人,城市是农村的近9倍。农村乡镇卫生院有病床5320张,平均每万人拥有9张:市区和县城为20019张,每万人拥有60张。城市是农村的6倍多。原有的农村合作医疗体制早已不复存在,有些地方刚刚建立起来的新型合作医疗体制也还在探索和完善中,农民成为最大的自费医疗群体。农民不愿看病、看不起病,因病致贫、返贫的现象大量存在。
2.农村社会保障像蜻蜓点水。目前,石家庄市市区已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除企业和职工个人要缴纳社会保险费外,市财政每年还要给予大量补助。2003年市财政支出中,社会保障补助4.3亿元,其中3.54亿元用于石家庄市区,占社会保障补助总额的82.3%,0.76亿元用于县城及农村,仅占社会保障补助总额的17.7%。城市人均161元,农村人均11元(其中还包括农村特困户救济和优抚军烈属等),相差将近15倍。石家庄市社会保障体系覆盖主要限于城市,基本上还没有延伸到农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已基本实现全面覆盖,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6.7万,仅占农村人口的9.2%,主要集中在石家庄市区周边县、市,其他县、市特别是贫困县,农村人口参加养老保险的几乎为零。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84.4万人,失业保险覆盖率为95%:农村根本就没有失业保险。2003年统计资料显示,市财政为向低保和下岗职工发放补助和生活费共支出2.2亿元。其中95%以上都用在城镇,全市有7.65万人接受城镇最低保障救助,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率100%;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都是由县、乡、村三级负担,由于资金来源的拮据而使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也大打折扣。在保障标准上,也存在着明显的城乡差别。石家庄市的低保标准为205元,而灵寿、赞皇、行唐、元氏、井陉仅为125元。这也只限于县城的职工.许多县市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约有34%的农村贫困人口得到了救济,但人均救济款不足百元。
3.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捉襟见肘。2003年的资料显示,石家庄市辖区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3440.91元,而最低的一个县仅为560.89元.市辖区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是该县的6倍:市辖区生均公用经费额为1470.98元,而最低的两个县分别为0.4元、2.27元.市辖区生均公用经费额分别是这两个县的3677倍和648倍。全市有相当部分的中小学是完全依靠学生的学杂费在支撑运转。在农村教育经费较低的情况下,农村义务教育的师资、教学设施及其他条件与城市无法相提并论。城市小学的升学率100%,而农村小学的升学率为98%;初中的升学率,城市98%,农村仅为68%,农村比城市低30个百分点。由于农村教育落后,使农村从业人员中文盲和半文盲占1.9%,小学文化程度占24.1%,初中文化程度占44.6%,高中文化程度占19.6%,中专文化程度仅占1.9%,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仅占0.8%。劳动者素质低下必将影响到新农村建设进程。
4.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无能为力。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农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石家庄市农业推广系统长时间处于“有钱养兵、没钱打仗”的尴尬境地,乡镇的一些农业技术员早已挪做他用。农业技术推广、引导农民科学种田、科学施肥、有效防治病虫害、提高农作物的品质,已成为纸上谈兵,不得不靠上级部门的“科技下乡”活动来推动。据调查,2003年石家庄市财政支出79.7亿元,支农资金约为2.4亿元,仅占财政总支出的3%。低于全国4.7%的水平,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更是少的可怜,据调查资料显示,石家庄市近60%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没有业务经费。由于农业技术推广不到位,石家庄市农村的广大农民无法及时得到有关的信息和技术。因而在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方面,仍然采取传统的粗放式的增长方式,不计成本、不考虑投入,这也正是造成石家庄市农业效益不高、农民收入低、农村地区生产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现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缺陷的负面影响
公共产品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水平对于农业的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农村生产力增长缓慢,农民增收幅度下降,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农业投资效益降低,农业不能获得平均利润率造成的。目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不足给农业以及农村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论文摘要:我国现行财政体制的缺陷导致县乡财政困难,这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重要原因。因而需要通过财政体制改革和公共财政体制的构建,理顺各级政府间的财政关系,加强县乡财政的实力,使其财权与事权相统一,以发挥其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主体作用。
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严重滞后,导致农民行路难、通讯难、就医难、上学难、饮水难、用电难等不良后果,制约了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是导致当前我国“三农”问题的重要原因。因而,增加和改善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应成为当前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着力点和突破口。在统筹城乡发展、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政策背景下,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方针,加大了改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政策力度。本文主要从财政体制改革的视角讨论增加和改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
一、我国县乡财政困难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问题同时并存
虽然增加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可广开渠道、多方筹资,实行一定的政策倾斜,也可尝试公共产品供给的市场化运作方式,但不容置疑的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主体依然只能是县乡政府。然而,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我国县乡财政日益陷入困境,县乡一级政权的财政收支矛盾相当尖锐,主要表现为工资欠发、赤字规模不断扩大、实际债务负担沉重、财政风险日渐膨胀等,县乡财政多维持在“吃饭”的水平上,用来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能力非常有限。据推算,目前中国平均每个乡镇负债约400余万元,共计2200亿元左右(许正中,2004)。乡镇负债规模庞大,来源复杂,债务利息高,累积时间长,滚雪球般越滚越大,形势极为严峻。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城乡分离的二元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城镇实行由政府供给为主导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城市的公共产品完全由政府保障,并列入财政预算;而对农村的公共产品来说,政府投入很少,导致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严重不足,农田水利和农村道路常年失修,农村公共卫生、基础教育、社会保障均十分落后,城乡差距日益扩大。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财政自筹制度取消,县乡财政主要依赖农业税来应付日益庞大的财政支出,县乡财政更显困难,无力提供农村基本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而随着取消农业税改革的实施和落实,以农业为主的县乡财政失去了其主要收入来源,县乡财政尤其是大部分乡镇财政更加困难。
我国县乡一级政府和财政是面向农村、服务农村、提供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主体。尤其在当前“三农”问题日益凸出、城乡差距日益扩大的背景下,如何加强县乡一级财政,实现县乡财政解困,增强其服务农村和提供农村公共产品的能力,是财政体制改革必须面对的问题。为此,我们应从现行财政体制的内在弊端着手,找出当前县乡财政困难的体制原因,以明确县乡财政解困和财政体制改革的方向。
二、我国现行财政体制的缺陷
1994年形成的分税制财政体制虽然比财政包干制是一个进步,但远不是一种成熟的分税制财政体制,还存在较为明显的非规范性和过渡性质,其固有的内在体制缺陷直接导致了当前县乡财政的困难,也制约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改善。
1.政府间的财政关系缺少法律规范,财政分权与政治集权存在矛盾。由于行政垂直集权和政府间财政关系缺少法律保障,导致政府间财政关系极不稳定、极不规范,而基层政府在责、权、利的分配上则处于不利地位。这种财政分权与政治集权并存的体制,极易导致各级政府“上收财权”与“下放事权”的机会主义行为。事实上,我国各级政府在财力分配上层层“抓大集中”,将大税种、大税源抓到手中,到了基层财政也就基本没有大税可分,税种杂而收入规模小,造成基层财政收入来源极不稳定。同时,上级政府通过各种形式的“事权下放”,加重了基层的财政负担。
2.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侧重“收入”的划分而缺乏对于各级政府事权责任的清晰界定。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明确了各级政府间的收入划分,但对各级政府的事权范围则没有做出清晰的界定,导致各级政府间事权责任不清乃至于相互推诿,而基层县乡财政尤其是乡镇财政则不合理地承担了过多过重的事权责任。目前,县乡财政承担了许多本该由中央、省级财政承担的事权负担,比如,民兵训练、优抚、计划生育和义务教育等。无论是根据财政分权的“受益”原则,还是参照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做法,这些事项都应划归中央和省级政府的事权范围,或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承担大部分责任。而在我国却都压到了基层财政头上,由此形成县乡财政的困难局面。同时,也造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不足。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调查,目前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的投人中,乡镇财政负担78%左右,县级财政负担约9%,省级财政负担约11%,而中央财政只负担约2%(陈纪瑜、赵合云,2004)。如能将农村义务教育的投资主体上升到中央和省级财政,仅此一项便将大大减轻县乡财政的支出负担,也将更有利于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的财力保障和长远发展。
3.省级政府对下级地方政府转移支付制度不健全是县乡财政困难的重要原因。分税制改革后,按照中央对省的体制模式,各地在省内建立起的转移支付制度很不完善,直接制约了基层财政获取必要财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各省级政府对下级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资金总量有限,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基层财政运行困难的问题。二是转移支付形式以税收返还、专项拨款为主,这两种形式在财力分配上都有利于富裕地区,不利于调节地区间财力差异。三是各省通过“因素法”分配财力的资金非常有限,无法在贫困地区、富裕地区间实现财力均等化。
三、改革我国财政体制,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对策
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现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加快公共财政体制建设步伐,在各级政府间合理划分职责范围和收入,做到财权与事权相统一,是加强县乡财政、改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体制保障。 转贴于
1.以法律形式明确各级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职责范围。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是一种从中央到省、市、县、乡镇政府的多级供给体制。其中,县乡政府作为国家财政体系的基础环节,直接为农村居民提供各种类型的公共产品。而农村公共产品构成上的层次性,决定了作为供给主体的各级政府间的责任划分:属于全国性的农村公共产品由中央政府承担,属于地方性的农村公共产品由地方政府承担,一些跨地区的公共项目和工程可由地方政府承担为主,中央一定程度上参与和协调。依据这一原则,诸如环境保护、大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项支出应由中央、省级政府承担,县级政府负责管理,县乡政府承担具体事务;农村基础教育、基本医疗服务的支出应由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共同承担;县乡政府作为基层政权,主要承担本辖区范围的行政管理、社会治安和本区域内小型基础设施方面的支出责任。这种政府间职责的划分应以法律的形式加以明确,以杜绝上级政府下放事权的机会主义行为,防止增加县乡财政的负担。
2.大力培植以财产税为主体税源的县级财政税收体系。县级财政缺乏大宗、稳定的主体税源,是财政困难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省以下政府大宗收入是营业税,而从前景看,应注意发展不动产税,逐步形成省级以营业税为财源支柱、县级以财产税为财源支柱的格局。不动产税是最适合基层地方政府掌握的税种,是非常稳定的税源,只要地方政府一心一意优化投资环境,自己地界上的不动产就会不断升值,每隔3年至5年重新评估一次税基,地方政府的财源就会随着投资环境的改善而不断扩大,地方政府的职能和财源的培养便非常吻合,这正适应政府职能和财政职能调整的导向。我们应借鉴国外的经验,逐渐把不动产税调整为统一的房地产税来征收,同时考虑不同地段的因素并几年一次重评税基。这样,不动产税就会逐渐随经济发展而成为地方政府的一个支柱性的重要税源(贾康,白景明,2003),从而缓解基层政府的财力困境,为改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提供保障。
3.建立规范化的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一是简并转移支付制度形式,规范专项拨款,逐步取消税收返还和体制补助,进一步加大均等化转移支付资金力度。1994年以来建立起的地方转移支付制度,尽管在某种程度上缓解了地区间的财力差距,但并没有从根本上缓解基层财政的困难,基础教育等最基本的社会公共服务在各省内部也未实现“均等”。因此,应进一步增加均等化转移支付资金规模,确立均等化转移支付在地方政府间转移支付中的主体地位。二是进一步调整不合理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格局。将调整“既得利益”的资金用于均等化转移支付,有助于增强中央、省对下的调控力度,进一步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是建立基础教育、公共卫生等专项性转移支付制度,解决在基础教育和公共卫生上的社会公共服务不平等问题。四是建立稳定的均等化转移支付资金,资金分配要高度重视解决县级财政困境问题。
4.改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决策程序和方式。传统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程序是“自上而下”的,这难免会造成农村公共产品供求失衡的现象。在建设农村公共财政体制过程中,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建立农村公共产品的需求表达机制,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程序由“自上而下”转变为“自下而上”是非常重要的。要实行乡、村两级政务公开、事务公开、财务公开,增加公共资源使用的透明度,定期向村民公布收支情况。此外,根据公共财政学说的一般理论,很多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的农村公共产品可采用政府与市场混合的方式提供。在政府财力有限的条件下可提供有效的制度安排,动员社会资源进行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建立起以财政为主体、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比如,由政府和私人通过谈判的方式联合供给公共产品,这种公共产品通常可通过产权界定赋予私人部分收益权,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这样,有助于将投资于农村公共产品的各种积极因素调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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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公共品;满意度;基础设施;欠发达地区
中图分类号:F32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7-0044-03
一、相关研究述评
公共品即同时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和效用不可分性的产品。为简化起见,对于具有其中任何一个特征或者二个特征的,都一律称为准公共品或者混合公共品。不具备上述三个特征中任何一个特征的就是私人品[1]。国外学术界关于公共品问题的研究已相当成熟,相关研究成果也已形成了较为独立和完整的学科体系,但是由于主要发达国家公共品制度安排不因城乡和地域差异而设定,学科研究对象并不明确将公共品划分为城市公共品与农村公共产品,因此很多研究成果不能为国内所采用。
所谓农村公共品,是指为农民生产、生活中集体参与分享的、具有外部性的设施或服务,如农村的交通、水利、电力、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由政府投资的产品[2]。农村公共品问题也引起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涉及该领域的研究成果与日俱增,据笔者检索,目前国内公开发表的有关农村公共品问题的论文大约有300多篇,专著将近15部,硕士、博士毕业论文35篇,主要围绕实现农业现代化、减轻农民负担、扩大内需、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展开,侧重于中国农村公共品供给问题的研究,侧重于对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缺陷以及变迁等因素进行分析,并在体制层面和技术层面给予剖析。
然而,从农民视角对该问题的研究相对较少:刘义强(2006)提出,建构农民需求导向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3];郑芳、黄友牛(2006)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广大农民提供满意的公共品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容忽视的一个问题[4];赵宇、姜海臣(2007)通过调查得到应充分发挥农村公共品各供给主体的能动性,在继续增加供给数量的同时,更要注重改善供给质量[5]。
农村公共品需求是农民个体需求中的共性要求,是农民个体需求的最大组成部分,公共部门理所当然应当为广大农民提供优质和高效的公共服务。公共部门要赢得广大农民的信任,也就应当研究农民的需求满意度[6]。农民对公共品供给的满意度主要取决于公共品的规模、质量、价格和农户的人口社会学背景[7]。何精华等(2006)以抽样调查对农村公共服务满意度及其差距的实证分析,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满意度是最大限度地消除农村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社会和谐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课题[8]。孔祥智、涂圣伟(2006)等以现有农田水利设施农民满意度测评为例, 选择受访者社会人口统计变量,开展了新农村建设中农村公共品需求偏好及影响因素研究[9]。李强、罗仁福、刘承芳、张林秀(2006)等应用“顾客满意度”理论,对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农村公共物品投资意愿进行实证分析。他们对全国2 400多个村的道路、学校、灌溉水、饮用水、诊所和生活垃圾处理等六种农村公共品投资项目分析结果显示, 农民对于公共服务的满意程度,环境敏感地区和非环境敏感地区有较大差异[10]。
因此,本研究以农民(即农村务农人员,包括村干部和普通村民)为调查对象,通过他们对农村基础设施、乡镇管理、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科技和信息服务等内容的满意度评价做主要研究内容。
二、研究过程设计及数据采集
一般认为,农村公共产品包括以下几类:一是农村纯公共品,包括农村基层政府(县、乡级)管理服务、农村发展规划、农村信息系统、农村基础科学研究、大江大河治理农村环境保护等;二是农村准公共品,主要包括农村义务教育、电力设施、小流域防洪涝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三是政府要承担部分提供责任的公共品,包括农村高中教育、水利设施、医疗、道路建设、文化馆、农村电力、电视、成人教育、自来水等;四是现阶段农村特别类型的公共品,比如农业产业化发展必须的各类经济合作组织、行业协会等[5]。
从广义上讲,对各种农村公共品具体品种,例如对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扶贫与救济、社会保障、基础设施投资、科技投入、各项财政支农支出、农村公共政策,乃至包括农村土地制度、税费制度、粮食补贴政策等,均属于这一范畴。
陈俊红、吴敬学、周连弟(2006)等在北京市农村公共产品投资需求调查中采用的参与式快速评估法(即设计DIY调查表,do it yourself),让被调查对象对已经设定的目标选项,根据自身对所在社区农村公共品供给的“满意度”,结合对需要政府投资建设的紧迫程度进行排序,然后根据问卷结果计算各项公共产品的优先指数并进行排序[2]。因此,遵循科学性、代表性、可比性、可操作性和统一性的原则,结合他们的调查问卷,为求全面、完整、真实地反映农民的农村公共产品满意度,本研究选取村落绿化,道路硬化、垃圾污水处理、电力设施、生活用水、手机信号、电视服务、电脑网络、子女教育、养老保障、医疗卫生、公共活动场所、水利设施、机械设备、农技指导等作为测度农民对农村公共品满意度的指标。并采用李克特五级量表,其指标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非常不满意分别对应1、2、3、4、5等相应数值[11]。
在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选择鉴定上,依据浙江省政府公布的欠发达地区名单,即衢州、丽水两市及所辖县(市)和金华的磐安、武义,温州的文成、泰顺、永嘉、苍南,台州的仙居、三门、天台,杭州的淳安等25个县(市、区)为欠发达地区,其余县市为发达地区。这些县市陆域面积约占全省45%,人口约占全省1/ 4, GDP占全省15%,人均GDP不足全省平均水平1/2。其中,人均GDP低于6 500元的有19个县,还有6个县(市、区)人均GDP虽超过6 500元,但总体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低,困难比较大,全省100个贫困乡镇和60万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这25个县(市、区)。本文就以此为准,在此25个县市区调查的为欠发达地区样本,其余为发达地区样本[12]。
本调查60访员均来自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市场营销和工商管理专业,他们已经通过营销调研与预测课程学习,掌握调查基本知识,并承担过调查工作。在本次调查开始前通过讲解示范模拟等方式培训筛选出工作意愿强烈技能优秀者,利用暑假回家探亲机会完成。共发放问卷300份,回收问卷270份。 获取问卷后,对问卷填写不符合要求或者内容不足90%者给予剔除,实际有效问卷234份,覆盖浙江省60个县和县级市。将问卷的数据输到EXCEL表格中,然后将EXCEL数据文件转化为SPSS(15.0版本)文件进行统计分析。被访者男女比例为54.7∶45.3,另外,年龄、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收入、地区分布等其他样本特征,与浙江农村实际情况符合,说明样本具有很好的代表性。
三、调查结果及数据分析
1.信度效度检验。本文首先对数据进行信度和效度检验。信度即可靠性,是指测量结果的一致性或稳定性,采用学术界普遍使用的Cronbachα值(内部一致性系数)进行信度检验。效度是指测量值与真值的接近程度,效度检验通常包括内容效度和结构效度。内容效度指测量指标与测量目标之间的适合性和逻辑相符性,对于内容效度的检验通过专家意见法进行。结构效度包括收敛效度和判别效度,收敛效度是指测量同一概念不同题项之间应该具有显著的相关性,通过主成分分析法,并进行最大正交旋转来评价[13]。
2.主成分分析。本研究将234位被调查者在上述15个问题中“您觉得满意吗?”的得分,首先经KMO抽样合适度检验及巴特利(Bartlett)球形检验衡量后,KMO之值为0.729,巴特利(Bartlett)球形检验之值为1616.68(p
公因子是对原始指标信息进浓缩提取,反映指标间公共信息,具有明确解释性的因素。而原始指标可表示为公因子载荷〔即公因子系数)与公因子乘积及特殊作用因子之和的形式。公因子贡献是该公因子在模型中所有负载的平方和,公因子贡献率等于该因子对应特征值占特征值之和的比重。
本研究采用主成分分析法求解初始公因子特征值、方差贡献率及累计方差贡献率。根据公因子特征大于1的原则,将初始公因子数目确定为3个。从方差总解释可以看到,提取3个公因子的累计方差贡献率达到58.609%,说明提取3个公因子做到了较为充分地保留原始变量信息,所提取的公因子具有较好代表性。
最后,根据因子载荷矩阵共粹取出3个有意义的因子,分别是:农村基础设施因子、农民服务管理因子、农业基本建设因子。
3.差异性分析。对三个因子所包含的变量加总平均,得到描述性统计变量。
浙江省内农村的公共品变量间差异比较明显,农村基础设施变量因子满意度较高,达2.8616;农民服务管理变量因子满意度较低,为3.1047,弄恶意基本建设因子满意度只有3.2735。由此可以看出,浙江省农村公共品的基础设施满意度高于较高层次的农民服务满意度。
四、讨论
1.农村基础设施变量。调查者对目前农村基础设施的供给状况这个调查维度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主要因为在近年新农村建设中,浙江省大部分农村公路修通柏油马路,大多数村街道规划比较整齐,村民能用到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农村地区的通讯条件和电力供应状况基本良好,说明新农村建设工作绩效明显,同时得到村民赞同。与樊丽明、解里、石绍宾(2008)的研究结果吻合,他们认为,合意的公共品供给有公共卫生防疫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粮食直补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义务教育[5]。在该维度中,部分变量在浙江省内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之间不存在显著差异,如村落绿化、道路硬化、电力设施等,而且两类地区这些变量的满意度都较高。
但是,部分变量在浙江省内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之间存在着显著差异。其中又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发达地区满意度不如欠发达地区的变量,只有垃圾污水处理。虽然发达地区在该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不少成绩,但是农民对垃圾污水处理还是不太满意,工业污染无法完全处理清洁,仍然是影响发达地区居民生活的重要因素。另一类是欠发达地区满意度不如发达地区的变量,有生活用水、手机信号、电视服务、电脑网络等,说明发达地区农村基础设施方面投入更多,更被农民认可。
2.农民服务管理变量。在农民服务管理因子中,只有养老保障变量存在显著差异,欠发达地区的满意度相对较低为3.0244,发达地区的满意度较高为2.7748,在养老保障方面,欠发达地区因为资金不足和投入相对少等问题,需要继续努力。
其余变量子女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活动场所虽然不存在显著差异,但是满意度都不够高。张素罗、张义珍(2007)对河北省调查,认为在一些人口稀疏和分散的地区,学校和卫生院经常处在一种自然垄断的地位,因为再设立更多学校和医院会增加服务供给成本。
浙江省在农村义务教育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如免除农村小学阶段义务教育学杂费,撤并扩农村学校,吸引外省优秀教师来浙,加强现有师资培训等等,对提高教学水平,提升教育质量,取得良好效果。但问题依旧存在,如城乡学校教学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山区学生上学路途遥远,留守儿童等问题依然存在,让各地农民依然不满意。
3.农业基本建设变量。对农业基本建设的两个指标满意度较高,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之间不存在显著差异。虽然生产性的公共产品让位于服务性的公共产品,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农业在浙江的经济比重下降,农民重视程度不如以前,对农业设施的依赖下降,是该变量满意度较高的原因。除了20世纪“大修水利”建造的一些水利工程到现在还能使用之外,近年来,由农民自身投资的农业机械设备日益增多,降低农民的工作强度,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益,也是农民对该维度较为满意的原因。说明浙江省在适应城乡一体化、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信息化发展要求,形成市场引导、政府推进、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科技开发机构、专业合作组织、领头企业、民营服务机构共同参与的机制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中,得到长足发展。
对于关乎农民基本生活的农村公共品,在浙江省内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满意度不同,因此采取的策略各异。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对不足,农民满意度较低,是因为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公共品建设投入相对少,对于特定建设项目,政府应给予适当补贴,为更好建设新农村。
论文摘要:本文以民营经济为特色的浙江省台州市的村级债务问题调查为例,并借鉴国内学者的相关研究成果,对新农村建设中村级债务的规模、结构和风险进行了研究。通过调查发现,随着新农村建设,一些地方的村级债务不断减少,但有些地方的村级债务却随着新农村建设而不断增加。被调查区城村级债务形成的主要原因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补助形成的债务,而农村公共财政的缺位则造成了村集体在公共品建设中的财权和事权不统一是对村级债务产生的关键原因。
村级债务问题由来已久,其形成有着复杂的背景和原因,如果不对这一问题进行深人的调查和系统的研究,政府制定的化解村级债务的政策就可能难以产生效果。笔者在对民营经济为特色的浙江省台州市的村级债务问题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借鉴了国内学者的相关研究成果,对村级债务的规模、结构及产生根源进行了分析。所用数据都是在对台州市村级债务全面调查的基础上,选择债务负担比较重的代表县(市)和乡镇进行重点调查,乡镇层面以上的村级债务数据则来源于各级农经部门,代表村的村级债务资料来源于笔者2008年9月一12月翻阅代表村的会计帐簿所得。因受限于调查区域和调查条件,这些研究虽仅能反映局部的情况,但在一定程度上也能折射出民营经济背景下的村级债务形成的体制和制度原因。关于村级债务的界定,目前理论界说法不一。而笔者所用的村级债务概念是借鉴了张海阳、宋洪远的定义,即村级债务由短期借款、应付款和长期借款及应付款三部分组成。文中数据均来源于调查村经济合作社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应数据。
一、村级债务的规模及风险分析
近年来,台州市各地按照中央要求,积极清理和化解村级债务,有力地促进了农村改革的发展和稳定。但是,一些地方旧债尚未化解,新债又大量增加,村级债务沉重的局面仍未根本改变。从台州而言,2008年6月同2006年12月相比,村级债务降低了53. 300,具体降低了194129万元。不同地区之间村级债务规模变化也有明显差异,椒江、路桥、温岭的村级债务有了明显下降,而黄岩、玉环、天台的债务则有了明显提高。为此,笔者选取了黄岩区的a乡(镇)进行了典型调查。
1.村级债务规模较大,且分布不均衡
通过调查发现,黄岩区和被调查乡镇的债务规模都呈上升趋势。黄岩区从2006年开始村级债务规模呈上升趋势,到2008年6月底,全区村级债务总额比2006年增加了47. 9%。通过调查还发现,黄岩区的村级债务分布具有很大的集中度,特别是位于黄岩区城市边缘不同方向的4个街道力、事处(以下简称乡镇),2006年的村级债务占全区债务总额的69. 4 0 o ; 2008年6月的村级债务占全区债务总额的55.800。为此,此次调查就选择了这4个乡镇中村级债务增长最快且成为黄岩区2008年村级债务最多的a乡(镇)进行了重点调查。调查数据显示,a乡(镇)的村级债务从2006年的8050万元上升到2008年6月的13878万元,提高了72. 4 %。
2.村与村之间的债务规模具有明显的差异性,且具有阶段性特征
笔者在对a乡镇村级债务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重点选择了a ~e 5个典型村进行了调查。由于村账中的应付款帐户中存在一些应发未发的土地征用费、押金、正常往来的金额,直接用上述提到的短期借款、应付款和长期借款及应付款三部分资料来计算村级债务可能影响到分析结果。为此,笔者在研究村层面上的村级债务时,扣除了由于村组织在资金收付时差所产生的大量应付未付款,村级债务的实际规模减少了许多。
从图1可见,2004^-2007年a村和c村的债务分别为一直不变和一直下降外,其余3村的村级债务都出现了不同变化方向:2005年同2004年相比出现了下降,2006年开始又不断的上升,到2007年底的村级债务已经上升到2005年的2. 78倍。总的来说,a乡镇被调查村随着农村税费改革虽在2005年前出现了下降,但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村级债务总的规模反而上升。
3.部分村的村级债务风险较大,偿债能力较低,财务风险增大
由于不能完整获得被调查乡镇的gdp数据,因而笔者在风险分析上只分析调查村层面,并使用债务负担率、个人债务负担率和偿债能力指标来反映村级债务的规模和债务风险。通过分析得出了调查区域村级债务风险的总体特征。
(1)a街道办事处的村级债务风险较大。从总体上观察,a街道办事处被调查村反映的村级债务风险的四个指标,2007年同2006年相比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升。特别是人均债务余额占农民人均纯收人的比重从2006年的16. 6%上升到2007年的22.400,也就是说,2007年农民每人必须拿出当年的人均纯收人的22. 400,才能化解债务。这表明村级债务的风险已经很高。
(2)债务问题可能危及农村税费改革成效。由于被调查地区属于比较发达的沿海地区,在税费改革以前村级债务就不多,税费改革特别是新农村建设以来,村级债务有所提高,被调查村的个人债务负担率衡量的债务风险比较高,2006^-2007年,a乡镇被调查村的人均债务余额占农民人均纯收人比重基本在20%以上,最高达43. 2。如果村级债务最终转嫁到农民头上,将会给农民带来一定的负担,影响到农村税费改革的效果和持续性。
(3)偿债能力较低,财务风险增大。调查乡镇的被调查村,如果倾其所有的村级财务收人用于偿还债务,也需要数年才能还清。a乡镇除a. c调查村村级债务负担较轻,偿还压力相对较小外,其余各村如果仅靠村级财务收人而没有转移支付补助,其全部收人用于还债也需要2年以上,并且前提是不新增债务,更何况e被调查村全部收人用于还债尚需9年左右。因此,假定村组织得不到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以及其他途径的支持,仅仅依靠村集体自己,多数村是难以偿还债务的。
二、村级债务的结构分析
浙江省农业厅曾要求当地各级农经部门按债务用途把村级债务分成因举办农村义务教育、因村基础设施建设、因发展除基础设施建设外的公益事业、因替农户垫交农业税等国家税费、因生产经营性项目建设和其他原因形成的债务进行分类,但从笔者搜集的资料看,因举办农村义务教育和因替农户垫交农业税等国家税费形成的债务总的来说很少,因此,在债务用途结构分析时可忽略。
1.因村基拙设施建设而形成的债务
农村的基础设施是指那些为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服务的、使用期限较长的设施。长期以来,我国实施城乡分治战略,城市和农村的公共服务筹资过程正好相反:前者自上而下,后者自下而上,农村公共服务资金主要依靠村民集资,其中大部分资金由村集体出资,在村集体自有资金不足和筹集不到赞助款时,就借款或拖欠工程款来完成该项工程,从而形成了负债。浙江省台州市2006年因此原因形成的债务就有67390. 89万元,占总债务的18. s%;随着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投人的加大,台州市因此原因形成的债务到2008年6月,已减少到39460. 95万元,但占总债务的比重却上升到28. 6 0 o。由于a乡镇村集体相对西部山区比较富裕,所以还没有因此原因形成的债务。但黄岩区因该原因形成的债务占总债务的比重2006年和2008年分别为6. 3写和7. 700,是经济不发达乡镇形成债务的主要原因。
2.因发展除基础设施外的公益事业而形成的债务
公益事业是指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等非营利的事项。台州市因此原因形成的债务从绝对数上看差别不大,2006年和2008年分别为10392. 2万元和10058万元。但从相对数而言,还是从2006年的2. 9写上升到了2008年的5. 9。据调研,黄岩区除一些示范村外,对环境建设等公共公益事业投人的资金并不多。因为大部分农村没有解决养老等问题,对基础设施建设以外的公益事业投人并不多‘因此负债就比较少,2006年和2008年分别占总额的2. i%和7.700。但不管从台州市整体而言,还是从黄岩区全区而言,因此原因形成的债务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升。
3.因生产经营性项目建设而形成的债务
因生产经营性项目建设而形成的债务是村集体特别是被征地村的新增债务的主要因素。浙江省在征地时,按被征用土地的一定比例(一般10%左右),返还给被征地村合作经济组织,并免缴有关规费,用于发展二三产业。被调查村集体基本上都用自留地或返还地建造了标准厂房,用于出租,每年获得较稳定的租金收人。全台州因此原因形成的债务2006年为49486. 3万元,占总额的13. 6 0 o : 2008年下降到17142. 8万元,占总额的10. 1。黄岩区因此原因形成的债务从2006年的6184. 4万元上升到了2008年的8081万元,而占总额的比重却从2006年的16. 6写下降到2008年的14. 7%。因此,从相对数而言,村级债务在台州和黄岩全区均出现了下降。从调查情况来看,只要不存在其他原因的不良债务,村集体自身偿还因生产经营性项目建设而形成的债务的能力还比较强。
4.其他原因造成的债务
台州市在2006年由于其他原因形成的债务为88075万元,占债务总额的49. 7 0 o . 2008年6月下降到78474万元,但占债务总额的比重却上升到56.900,可见,这是台州市村级债务形成的主要原因,也是调查乡镇和调查村村级债务形成的主要原因。被调查区域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债务除因村补助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而形成的债务外,其余债务主要是一些应发未发的土地征用费、押金、正常往来金额和预收的房租费等一些由于资金收付时差所产生的一些应付未付款,从实质上讲,这些不应该统计在村级债务总额内,因此,浙江省农业厅在村级债务统计时要求扣除这些因素。但从笔者的调查来看,大部分村在上报时并没有扣除这些因素,从而造成了村级债务数据的虚增。从调查村的数据来看.即使扣除了这些因素,因其他原因形成的债务仍是村级债务形成的主要原因。
从以上分析可见,各地形成债务的具体情况都不同。以被调查村为例,黄岩区主要是村集体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补助形成的债务以及因生产经营性项目建设形成的债务。而上面提到的一些被调查村从2006年开始,村级债务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村集体为村民参加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补助而形成的债务。
三、村级债务产生的根源分析
村级债务的形成与我国的政绩考核体制不科学、乡村治理机制不合理和农村经营管理制度欠缺等有一定的关系,但从笔者的调查分析可知,调查区域村级债务形成的最主要原因是农村公共财政的缺位。鉴于此,笔者主要对此原因进行分析。
1.转移支付制度不健全,基层政府财力少、责任大
从收人分配来看,无论在哪个国家,中央政府的收入都占绝大多数。1994年,我国开始实行的分税制,使中央政府集中了县乡两级约50%左右的收人。目前,我国县级和乡镇两级财政收人只占全国财政收人的20%左右。一方面,分税制所划定的中央与省之间的关系几乎被完整地传递到了县乡基层财政;另一方面,支出责任并没有相应上移。由于体制不顺,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职能划分并没有真正做到明晰、合理,中央政府和省一级政府将部分应由上级财政负担的财政支出全部或部分下移给了地方政府,致使基层财政支出不断加大。近几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以税收为基数给予县乡的转移支付,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县乡财政压力,但由于转移支付制度不健全,大多数县乡财政依然困难。在县财政困难加剧的状况下,县一级也有可能调整乡镇财政体制而集中一部分财力,把县级的部分困难转嫁到乡镇一级。村级组织作为准政府组织,自然也会成为压力的承担者。如1994年,台州撤地建市,将黄岩市一分为二设立黄岩区和路桥区,黄岩由市改区之后,在财政上除了上缴省里的不变外,还必须向市里上缴地方财政的30000 2003年,台州市作出了调整黄岩区事权和财权的决定,在收人分配上,黄岩上缴地方财政的5%,原则上保留县一级事权,但由于这一变化,对黄岩的发展就造成了一定影响。到2006年,黄岩区的财政收人只有201549万元。由此可见,黄岩市改区之后,剩下大量的西部贫困山区,由于政府财政支出压力大,获得的上级转移支付又不多,就不可能制定完善的区级转移支付制度,这也是黄岩区村级债务数额成为台州市之最的最主要原因。
2.二元化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加剧了农村会共产品的供需矛盾
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城市公共产品供给的财政预算支出不断增加,城市的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得到了明显改善。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主要由农民自己提供的公共产品的基本状况并未改变。新农村建设以来,中央明显加大了财政支持“三农”的力度,但毕竟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历史欠账太多,需要财政支持的领域太大,长期积累下来的领域太广,长期积累下来的需求缺口太大,这些矛盾都无法在短时间内解决。如笔者调查的乡镇属于城市边缘区,农民已逐渐市民化,但这些区域却享受不到城市的公共品供给待遇。若他们要想享受到城市的公共品供给待遇,就必须上交一笔昂贵的费用。如a村作为当地闻名的新农村示范村,为搞好环境建设,委托该区环卫处保洁公司常年清扫保洁,2007年支付给区环卫处保洁公司常年清扫保洁服务费就达12万元。总之,二元化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直接导致了城乡之间过大的公共产 品供给差距,也正是这种二元化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严重加剧了农村公共产品的供需矛盾。相比而言,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作为基本社会制度,也是收人分配制度改革和扶贫攻坚的基本制度,对农户和农村而言,更呼唤财政的“雪中送炭”。
3.村级组织公共产品提供中的财权和事权不对称
现行农村财税制度所形成的村级组织财权、事权不对称导致农村公共产品严重供给不足。由于现行的分税制不是在事权管理清晰划分的基础上来确定财权的,这就诱致了各级政府在财权既定的情况下,分层次向下转移事权,以改进自身绩效。这种传导机制的最终结果是农村村级组织事权过多,财权过少,事权与财权脱节,陷于了有事权而无财权的境地。通常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纯公共品的提供都是由政府免费提供,而基础设施、农民养老、医疗保险等准公共品,往往考虑到农业本身的基础性和外部性特征,总体上都是政府主导,社会、市场和农民合作组织为辅的投人。但从笔者的调查来看,却与上述不完全一样。如笔者对调查区域5村的村级道路硬化工程资金主要来源的分析可见,村级道路硬化工程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村集体、上级政府、村民、社会出资,分别占5村道路建设投资总额的61.900. 2600,7.700.4.4写。笔者又对其中两村2005-y 2007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进行了调查,总的来说,两村的环境建设资金有60%左右主要由村集体投人,而各级政府只投人10%左右。而在村级债务形成的主要原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筹集的调查中发现,《台州市区被征地人员的养老保障试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障基金按照个人、村集体、政府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筹集,其中选择a, b类的人员,政府补助总缴费额的16. 700,这明显与浙江省的政府出资部分不低于保障资金总额的30%的规定不同。由于养老保障是目前农民最关心的问题,因此,为提高参保率和顺应民心,参保时,村委会基本上都会根据村集体经济的好坏给予村民一定的补助。但笔者通过调查发现,村集体经济一般都难以承担这一重任。如调查4村在2006^2007年养老保险各种总支出为3601. 9万元,几乎是4村3年村集体经济的总收人。由于参加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使村集体支出急剧增加,特别是图1中的d村已超出了村集体的能力范围,使村集体陷人了债务困境,财务风险加大。笔者在最近的跟踪调查中发现,该村2008年由于要缴纳第二期补助,村级债务的规模继续扩大,短期借款从2007年底的619万元上升到了2008年底的1024万元,村集体经济风险急剧增大,这应引起当地政府的警惕。
江其务教授,金融学博士生导师,1931年生于广东省紫金县。1951~1960年先后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南区行、西北区行,从事银行实务工作和干部培训工作。1961年起转入高等学校从事金融理论研究和教学工作,先后任职于西北财经学院、陕西财经学院、中国金融学院、西安交通大学。曾担任陕西财经学院金融系主任、副院长和中国金融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
一位真诚而富有历史责任感的经济金融学家
江其务教授始终坚持和倡导围绕现实经济金融问题进行独立思考和研究的治学之道。用先生自己的话讲,就是“只有发现问题,才能去研究问题,进而解决问题,谁掌握的问题多,谁就站在了学科发展的前沿”。正是基于这种学术精神,在中国金融改革与发展现实问题的研究中,江其务教授紧紧围绕中国传统金融向现代金融转轨的前沿性问题,不断提出自己专业性的思考,创立了一套自成一派的理论体系。
金融超前改革理论是江其务教授针对20世纪80年代初金融改革严重滞后及其带来的一系列机制性和周期性问题而提出的。其核心观点是:金融结构、金融体制、金融运行机制和金融调控方式的改革必须超前于经济体制的改革,以便为新的经济模式的运行提供一个良好的金融环境,使金融资源配置方式的变革推动和导向物质资源配置方式的变革,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发展。
信贷资金借贷制理论是江其务教授在1988年基于当时存在的通货膨胀、银行呆账和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等问题而提出的。其核心观点是:银行要想成为真正的银行,金融要想真正发挥金融的功能,就必须从理论上明确信贷资金的商品性质,破除把信贷资金作为产品的观念和资金的供给制,建立一种以资金商品化为核心的资金借贷制度。只有这样,才能恢复银行的功能,才能利用金融手段为国有企业转制、国有银行转轨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构造一个稳定的协调机制。
江其务教授在信用证券化理论中指出:金融市场是资金商品化和信用证券化的产物,证券信用是信用发展的高级形式,是金融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和结果,只有信用发展到证券化阶段,金融市场才能真正得以扩展,其作用才能真正得以发挥。正是基于这种思维取向,江其务教授曾尖锐地指出,证券信用不能建立在社会信用脆弱的领域和环节,资产证券化应该先以优质资产为基础,靠引入资产证券化技术来解决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问题是对资产证券化技术的误用。
20世纪90年代以后,江其务教授在对中国金融改革与发展实际观察的基础上,结合制度经济学理论的应用研究,提出了中国金融改革问题的核心是建立现代金融制度的观点。他认为,中国金融改革应以制度变迁为核心,计划金融向市场金融过渡应以制度创新为主线,以三次制度性分离为转变标志,金融改革、金融发展、金融开放应三位一体,三者构成中国金融制度创新的基本框架和驱动因素。江其务教授曾明确提出:从国家垄断信用走向国家调控信用,投融资结构从单一化走向多元化,是金融体系改革取得突破的关键;国有商业银行的综合改革是金融改革的重中之重;放宽市场准入,积极发展民营金融机构是金融制度增量改革必须突破的障碍。
从江其务教授的理论体系和观点中,我们不仅可以体会到先生对中国经济金融改革与发展问题的深邃洞察力,更可以体会到一位真正的经济金融学家对社会的历史责任感。
“土八路”成了学科开拓者和奠基人
江其务教授经常称自己是“土八路”。因为在教授的经历中,既没有求学过程的名校背景,更没有留洋时代的炫人经历。他完全是经过勤奋刻苦的自学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不断研究,逐步建立起具有自身特色的银行信贷管理学学科体系,成为以借贷制理论为核心的我国银行信贷管理学科的开拓者和奠基人。这一过程比较集中地反映在其不同时期出版的银行信贷管理学教科书中。
在1982年财经版的《工商信贷管理学》中,江其务教授彻底突破了前苏联银行信贷管理学的理论、制度和方法,从理论上奠定了具有中国特点的银行信贷管理学框架。明确提出了“资金――生产――资金”理论,即以两重支付、两重回流、四个转化、四个区别为基本内容的信贷资金运动规律,这在当时是一个自成一派和具有重要影响的学科体系。1987年及之后电大版和金融版的《银行信贷管理学》进一步完善了银行信贷资金运动规律,并第一次提出了宏观信贷资金运动规律,同时正式提出了以信贷资金借贷制取代供给制的理论。2004年高教版的《银行信贷管理学》重新确立了银行信贷管理学在商业银行新的经营环境下的课程地位,并根据信贷资金运动中的信息不对称性,提出银行信贷管理应当建立信贷营销管理与信贷风险管理相匹配的管理框架,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银行信贷管理学科的内容体系。
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
作为一位完全靠自学成功的经济金融学家,江其务教授在不断的学习和探索中,造就了一种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的学术品格,并以求实、探索、攀登作为自己人生的座右铭。尤其是近年来,江其务教授对现实金融改革实践中的热点、焦点问题,不断提出了自己的专业性思考和独到见解。
针对银监会成立后我国出现的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间的协调问题,江其务教授曾指出,我国中央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之间必须建立起适应金融服务一体化发展趋势的多元监管的政策和利益协调机制。如果解决不好监管的协调机制,必然导致监管成本上升,监管效率下降,风险系数越来越高。
对于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和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问题,江其务教授认为,中国金融业应该按照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积极地扩大对外开放和适当地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但基于对国家金融安全和稳定的考虑,对外开放和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应该坚持有限开放、有放有保和循序渐进的原则,避免造成我国金融改革与发展的被动和系统性风险。这些观点不仅体现了一位务实经济金融学家对经济金融热点和焦点问题的真知灼见,更包含了一位中国经济金融学家所具有的爱国情怀。
毕生躬耕杏坛英名留
“得天下优才而教育之”是江其务教授毕生追求的人生目标和境界。50年矢志不渝地从事金融理论教学和研究,将全部精力和心血都倾注在金融学科的建立和完善、金融人才的培养和造就之中。特别是“”之后,江其务教授面对得来不易的发展机遇,殚精竭虑、心无旁骛地规划和推动陕西财经学院教育事业的发展。经过短短几年,就使学院由一所名不见经传的普通学校,发展成为一所拥有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在金融领域享有较高声誉的院校。江其务教授自1986年被国务院批准为第三批博士生导师,并在陕西财经学院创建第一个博士点以来,克服重重困难,苦心经营,共培养了百余名金融学博士,如今他们绝大多数都在我国的金融行业和教学科研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江其务教授一贯信奉“严师出高徒”的教学之道,在学业上他十分严厉,容不得学生有丝毫的懈怠;在教学中,他特别注重方法论的传授和学生能力的培养,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高层次学术活动;在科研上,江其务教授要求学生必须重视科学研究,发表学术论文和撰写专著。
论文摘要:目前,解决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困境已成为农村发展的关键。鉴于农村公共产品主要还是由政府提供,在委托一的理论框架下,根据委托与之间的利益差别性以及个体追求效益最大化的理性导致集体行为非理性的理论预设,文章从多元利益博弈的角度,对政府(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与农民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基于各自的理性选择却导致非合作博弈的困局进行解读,并提出正和博弈的有效治理途径。
一、理论前提预设
(一)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政府具有人民赋予的管理社会和社会资源的权力,为人民提供公共产品。人民和政府之间实质上形成了一种委托^—人的关系,中央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政策。由于各地区的经济机会、经济发展水平及自然资源禀赋等方面差异的存在,中央政府难以直接介入各地的经济、政治活动,使得地方政府以中央政府的人身份介入经济、政治活动成为必要。由中央政府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自主权,产生新一级的委托和的关系。通过这样的层层,实现对社会公共产品的供给。因而,要研究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必须要在委托——关系的预设前提下进行分析。在委托——关系中存在着两个突出的问题和特征:其一,委托人和人的利益不一定完全一致,存在人背离委托人目标的问题。假设政府(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作为人而存在,在人民与政府的委托——关系中,政府行为的目标往往并不会完全与全体选民的意愿一致。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委托——关系中,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效用目标也不尽相同。地方政府往往更多地指向其对于“政绩”、“地方经济发展指标”等自身利益的需要。其二,委托人和人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现象。这既表现在委托人和人掌握有效信息的能力不一样,也表现在委托人不可能充分掌握有关人的行为、工作绩效等信息,存在着人隐瞒不利于自己的信息或者制造、虚假的、扭曲的信息及利用私人信息优势,为增进个人利益而不惜损害委托者权益的可能,从而导致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不足。
(二)在委托——的分析框架内,除了利益差别之外,还假定政府(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和农民都是理性的,具有权衡和理性地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个体行为选择的能力。亚里士多德指出:“凡是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物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物,人们关怀自己的所有,而忽视公共的事物;对于公共的一切,他至多只留心到其中对他个人有些关系的事物”。可见,完全理性的个人会做出对集体非理性的行为。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作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的政府,无论是从鉴别公共服务获得收益与成本的技术角度,还是从政府官员的私利考虑,寻租或参与租金分配等“搭便车”现象都是在所难免的。正如诺斯所谈到的:“如果国家拥有强制力,那些掌握国家权力的人就会使用这些力量,在牺牲社会其他成员利益的基础上,谋取自己的利益。”而农民作为理性的个体,更是基于各自潜在的利益,对稀缺性的村庄资源会做出最有利于自己的行为反应,从而造成集体的公共利益陷入困境的现象。因而在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过程中,委托人——人之问的利益差别性及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理性导致的集体行动的困境就构成我们分析政府(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与农民博弈内涵的两个基本的前提。
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多元利益博弈的解读
在上述的理论前提预设下,由于农村资源的稀缺性和组织利益的有限性,不可避免会产生委托人和人之间经常性的非合作博弈困局,有必要对博弈困境中的多元利益进行解读,探明各种利益博弈是如何在现实中形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困境的。
历来公共产品的供给是沿用自上而下的制度,中央政府控制了大部分公共资源,总体规划和投资重点往往由上级政府确定,甚至对投资项目也直接确定。中央政府作为公共产品政策的制定者、组织者和资金提供者,倾向于经济利益最大化。其目标应是效用最大化(财政收入最大化和社会福利、公共产品供给最大化)。中央政府在财政收入既定的约束下,往往倾向通过核查、监督等方式,使成本(核查成本向地方政府转移)最小化。针对地方政府往往希望能够得到更多公共资源的现实,在农村公共产品的实际供给中,中央政府往往通过实施一定的制度规则来指挥地方政府(包括乡镇政府)和农民,以减少信息成本。如表现为当前税收体制下的事权和财权的不对称、权利和责任的不对等。在信息不完全、不对称情况下,中央政府还有可能会产生逆向选择(就是和地方政府不合作),倾向将公共资源投向城市或非农业上。由于城市较之于农村颇有影响力,而且城市公共产品的提供能够为政绩增光添彩,从而使地方政府有限的财政支出过度地投入到了城市公共产品生产中,在产生过重的地方财政负担的同时,隐含的机会成本更扭曲了公共资源的配置。
地方政府依靠其层级的控制权和信息不对等的双重优势,在面临资金紧缺和上级部门的指标考核双重压力下,会选择对其有利的博弈路径,以追求政绩评价最优、谋取财力最大化为基本施政方针。他们在公共产品提供中的态度是通过观察中央政府的行动(假定中央政府是按缺口弥补地方政府的)来获取信息,在上一级政府干预和农民的要求下,选择平衡的应对战术。一方面趋向于向上虚报,把公共产品短缺作为要价条件,故意扩大财政缺口,继续要求中央政府投放公共资源,争取中央政府的政策支持和稀缺资源;另一方面趋向于向下凭借其相对独立的控制权,变相获取控制权收益。于是地方政府就会产生多重博弈:既有与中央政府的利益博弈(当中央对地方政府制度约束强而地方政府官员行为极易被监督和举报的条件下,地方政府官员将首先支付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的费用,比如支付办公费用、偿还债务、工资发放等,最后才会将剩余的资金用于公共产品建设;当中央对地方政府制度约束弱而对官员行为监督成本高时,地方政府难免会通过乱收费和变相收费来筹集资金用于公共产品建设),又有与农民的利益博弈。在博弈过程中,地方政府维持着自身的利益,实现的是一种零和博弈。 转贴于
从农民利益来看,可以由短期经济利益和长期经济利益构成。由于受文化知识、民主意识、财力和信息等各方面因素的限制,在目前的供给制度下,农民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更多带有强权博弈的色彩,农民往往处于消极应对状态。在制定公共产品供给计划过程中,计划由地方政府出于自身利益和政绩偏好做出,即使每个农民报告出自己的支付函数,公共产品数量并不会因此有所改变,反而成为政府征税的依据。那么,农民作为理性的个人,就具有低报需求以逃避分担相应成本的动机,正如萨缪尔森所说:“正是个人的自我利益使其给出虚假的信号,假装从某种集体消费活动中获得比实际情况更小的利益”,于是农民会出于短期经济利益的考虑而少报需求,最终造成公共产品的实际消费偏离最优的消费量。此外,农民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结果,也会产生消极的应对行为。当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制度约束强时,农民的短期利益得到维护(比如税收大幅度降低等),农民会自愿地交纳农业税和“一事一议”费用,但由于地方政府的控制权,博弈的均衡便是地方政府假借各种理由优先满足自身的利益需求,不能切实地保证公共物品的提供;当制度约束力不强、监督机制软化时,地方政府动用“乱收费”的武器,对于处在社会政治和经济地位最低层的农民来说,只有通过消极交纳农业税和“一事一议”费用来发泄心中的不满。来自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财政转移支付仅仅能够保证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和保持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一些缺乏硬性约束的农村公共产品,如道路建设、水利设施等建设就会落空,农村公共产品建设无人负责。最终,农民的长期经济利益都会受到损害而且继续生活在公共产品匮乏的条件下。
三、正和博弈: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有效路径
可见,在委托——关系的框架内,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农民基于现实利益和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理性选择,导致了目前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困境。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应该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农民共同承担,但中央政府的最优决策,地方政府的博弈平衡,农民的消极应对,往往会按各自的理性行事。由于各方的不合作,并不一定会达到自己的预期目标,很可能会导致集体公共利益的非理性。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中央政府为了减少信息成本,允许地方政府之间以及地方政府与农民为争夺其稀缺资源而进行博弈。但是双方在非合作博弈中的资源投入的成本是一种“沉淀成本”,实际上大部分都在博弈中耗散了,没有给社会资产总额带来任何增益,这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总量的增进毫无益处可言。要保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整体水平的提高,就必须探寻三方都能取得利益增量的“多赢”的正和博弈方式,消除零和博弈或负和博弈的负面影响。
首先,要重塑公共精神。公共精神孕育于公民社会之中,包括民主、自由、平等、秩序以及公共利益等一系列价值命题,它锤炼形成于社会成员的社会实践活动之中,渗透凝聚在社会成员的精神内,影响和制约着社会成员的公共行为,构成社会运作与社会发展的深层结构。没有公共精神,正和博弈就很难在制度和行动上得到真正的落实和发展。所以,正和博弈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一个深层次问题,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制度工程和行动范例,其目标既是规则的,也是意识的。在委托一关系的框架下,认真培育政府、官员和公民的公共精神显得尤为重要,对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博弈困境具有重要作用。要减少政府信息“超载”带来的耗损成本,促进政府之间以及政府与农民之间的竞争与合作,使委托——关系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之上,否则,即使建立最好的适用于正和博弈的制度,也会出现政治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公共精神的培育与发展根源于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其生命力的大小直接取决于它与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发展相适应的程度。长久以来,由于我国的政治架构以及小农经济分散性的负面影响,使得公共空间失去了发展的余地,进而造成了我国公民社会的先天发育不良,使公共精神丧失了生成的土壤。因此,公共精神的塑造是不容乐观的。
论文摘要:在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条件下,中国财政对农业投资的目标与农户理性经济行为不兼容,财政支农政策传导机制不畅通,影响财政支农政策效果。为改善财政支农效果,必须优化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结构,改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的环境。
一、问题提出:财政对农业投资效益的反思
财政对农业投资在世界各国具有普遍性,其原因主要在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独特的地位、作用和农业生产的特殊性。政策目标主要包括稳定农业生产,保证粮食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社会公平等。财政支农政策目标体系内部各项目标之间关系较为复杂,既存在一致性,也存在矛盾性。优化财政支农政策,协调财政政策目标,对于提高财政支农绩效,促进“三农”问题解决和城乡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总量的增长,财政对农业的投人总量也逐年增长,但其占财政支出总量的比重却在降低。从绝对量来看,财政对农业投人从1978年的150. 66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3172. 97亿元,增长了20. 1倍,而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则从1978年的13. 43%下降到7. 85 % 。与此同时,从财政支农支出对农业产值、主要粮食产量和农民纯收人增加的各项目标和各项目标协调程度来看,效果均还有较大改善空间。
已有的关于财政支农绩效的实证研究都是检验财政支农支出总量和结构对农业产值、农民收入和主要粮食产量的影响。实际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劳动力要素的流动、就业领域扩大和农民收人来源的多元化,应该用财政支农支出和农民收入的产业结构对农民第一产业收人和主要粮食产量等的影响来衡量。为此,利用1978一2007年财政支农资金总量和结构数据以及农民收人产业结构等数据,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对农民第一产业收人和主要粮食产量作实证分析,以真实反应财政支农资金的绩效,揭示财政支农支出中的问题,尤其是通过分析财政支农政策的传导机制和微观主体行为模式对财政支农绩效的影响,为提高财政支农绩效提供理论支撑。
从影响农民第一产业收人的财政支出来看,财政支农支出每增加1亿元,农民第一产业收人增加0. 61亿元;农民第一产业收人占总收人比重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农民第一产业收入减少2615. 75亿元。主要粮食产量和财政收人对农民第一产业收人有显著影响,但主要粮食产量对农民第一产业收人的弹性系数很小为0. 035,即主要粮食产量增加1亿公斤,农民第一产业收人仅增加0. 035亿元。财政支农支出对滞后一期农民第一产业收人的弹性系数为0. 75,即财政支农支出每增加1亿元,农民下一年第一产业收人增加0. 75亿元。农民收人结构对农民第一产业收人没有显著性影响。
从影响主要粮食产量的财政支出因素来看,财政支农支出绝对额对主要粮食产量没有显著影响;农民第一产业收人比重提高对主要粮食产量有显著负面影响,即农民第一产业收人比重提高导致主要粮食产量大幅度减少。
从以上实证结果可以看出,财政支农支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农民第一产业收人,但对增加主要粮食产量的效果并不明显,农产品产量增加对农民第一产业收入增长的作用非常有限。财政支农效果有待改善,支农政策目标系统内容各子目标兼容性较差,主要体现在农民第一产业收人增加和主要粮食产量增加之间的关系不密切。
二、财政支农微观基础和政策传导机制
农户是农村的生产经营主体,是财政支农政策的微观基础和政策传导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户的生产经营行为对财政支农政策的反应模式直接影响财政支农资金运行的效果。研究我国特殊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背景下的农户行为目标、约束和模式是深人理解财政支农政策绩效的重要突破口。
从财政支农政策目标看,宏观上包括增加农产品产量,增加农民收人,缩小城乡差距,保护生态环境等。财政支农政策应该为农户经济行为提供稳定的、目标明确的、预期稳定的导向,要尽量减少政策目标间的冲突,增强协调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户是农业和农村资源配置的主体,是财政支农政策落实的主体,其经济行为对财政支农政策的反应方式直接影响着政策的效果。
农户是我国农村经济的微观基础。受要素察赋结构等因素影响,小农经济是我国农村家庭经营的主要特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民商品意识逐渐增强,家庭经济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农户的非农化经营不断发展,甚至成为家庭的主要收人来源。但是,传统农业内部以家庭为单位、小规模、分散经营仍然是我国农村家庭经济的主要特征,所以,农户经营行为必然包含着传统农业中农户经济行为与整体经济市场化的矛盾,以致影响财政支农支出政策的效果。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户理性经济行为模式表现为在制度和要素约束下追求家庭收人最大化。在行为目标上,农户追求家庭收入最大化为主的效用最大化。家庭效用函数包括收人、稳定、尊重等,由于收人以外变量具有相对的稳定性,或者是收人的函数,追求收入增加成为农户的主要经济行为目标。在约束条件上,包括外在于家庭的政治、经济、文化因素,社会保障、要素流动、产权保护等制度和家庭可支配的资金、劳动力、技术、土地等实体要素。行为模式是在服从市场经济逻辑的条件下,适应、利用外部条件,合理配置家庭资源,实现家庭效用(主要是经济收人)最大化。
作为传统农户经济行为最为重要的外部条件—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从公共财政角度看,具体表现为,城乡二元的公共品和基础设施供给制度和机制,包括文化、教育、卫生医疗、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等农村公共服务和生产生活用的基础设施严重不足,这直接约束了农户的经济行为,导致独特的经济行为模式,影响财政支农政策的效果,具体体现在:
第一,财政支农的宏观目标与农户经济行为的微观目标不兼容,是财政支农效果不好的重要原因。从农户家庭效用函数与财政支农目标的关系来看,农户收人最大化目标与财政支农目标是兼容的,即财政支农增加农民收入的目标能够通过农户追求家庭收人增加目标的行为得到实现。但农民增收目标与农产品供给增加目标存在不协调。受政府农业投人等政策影响,我国农业内部农户的农业生产方式仍然是以传统手段为主,这导致农业、工商业和农业内部不同生产领域较大的比较经济效益差别,导致农业生产行为的扭曲。在农户经济活动中,农业、非农业构成其经济活动集。增加粮食产量是增加农户收人途径之一,但从事工商业活动的要素收益率远远超过传统农业,且风险较低,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在内的传统农业内部,传统种植业收益率最低,包括粮食作物、经济作物、饲料作物在内的种植业中,传统粮食作物经济效益又最低。因此,从追求经济效益目标出发,传统农业中的农户在要素约束允许的条件下将偏离增加农产品供给的目标,这导致农户增加收人目标与增加粮食产量的财政支农政策目标不兼容和冲突。
第二,增加收人和农产品供给增加目标的经济执行主体错位。农户要素察赋与其经济行为的产业、行业选择密切相关,不同经济领域对主体要素数量和质量要求不同,理性的农户都根据家庭要素察赋选择综合收益率高的经济领域。一般地,资金充足,文化水平高,经营管理能力强的农户选择要素收益率高的工商业为其主要经济活动;资金实力弱,文化水平较低,经营管理能力差的农户被迫选择收益率低、经营风险较小的传统农业,尤其是传统粮食种植业。前者有利于收人增加,不利于农产品供给增加;后者有利于农产品供给增加,但不利于收人增加。因此,财政支农增加农产品供给和增加农民收人的目标实现主体分离,影响目标的实现。
突破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下财政支农目标和农户经济目标冲突的出路在于农业现代化。现代农业采取新的、高效率生产方式,生产高附加值的、高收人需求弹性的农产品,农业劳动生产率和收益率高,能够实现农产品供给增加、农民收入增加和农业生态环境改善的和谐统一,即既有利于财政支农目标达到,也有利于农户收人增加和家庭效用增加,使财政政策有坚实的微观主体基础,政策传导机制顺畅。
第三,财政农业投资与农业现代化要求错位,不利于传统的农业现代化。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要求劳动者知识技能、生产工具、生产对象、生产方式等诸要素整体协调和层次的提升,任何一个方面的落后都将制约农业现代化进程。从农业生产的要素构成来看,劳动力、土地、劳动工具、农产品品种、基础设施、技术等要素的有机协调,才能有利于农产品的产量增加,以及其质量和效益的提高。农户从农产品产出增加到收人增加之间还必须经受市场的考验,即完成从农产品的生产、运输到销售,或者从生产、加工、运输到销售的全过程。事实上,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条件下的传统农业经济内部,传统种植技术不能适应农产品新品种的要求,气候等自然条件受控性差,农业自然风险大;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制度不完善,农业经营市场风险大等制约着农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要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实现农产品产量增加和农民收人增加的统一,财政必须有所作为,如通过对农业基础设施投资,整治土地,改良土壤,改变农业生产对自然条件的被动服从局面,降低农业生产的自然风险,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加农业科研投人,提高农业技术水平,增强适应市场需求的能力;研究开发、推广先进适用机械设备,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对农民进行人力资本投资,提高农民的文化技术水平;完善市场体系和市场制度,降低农产品交易成本和市场风险等等。以上措施的综合配套是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实现传统农业现代化的根本途径。
政府作用的有效发挥是农业走出传统农业困境的重要前提。农村公共品供给不足不仅影响农民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收人的增加,也影响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福利的改善。
由此可见,一定规模的财政农业投资和投资结构的合理化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产品产量增加、质量提高和农业经济效益提高的重要条件,是实现传统农业现代化,缩小农业与现代工商业之间、城乡之间的差距,构建和谐经济社会关系的基础。
三、提高财政对农业投入效益的对策
理论上,要提高财政对农业投入的绩效必须使财政投人方式与农户理性经济行为相协调,财政支农目标与农户经济行为目标相兼容,促使农户增加对农业的投人,提高要素的配置效率。事实上,我国财政对农业投入与农户经济投入的互补性较差,不能产生协同效应,这是财政农业投人绩效不理想的根本原因。提高财政支农绩效必须改变不合理的财政支农投人规模、结构和机制,使财政支农投人能够适应、引导农户经济行为,促使农民收人增加、农产品供给增加、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生态改善。
第一,增加财政支农的资金投人力度。财政支农资金总量投人增加是结构优化的前提,只有在投人总量增加的前提下,投人结构才能得到有效的调整和优化。根据发达国家的农业发展规律,当一个国家进入工业化社会,农业投资比较率这一指标值应该接近1。可是,我国的这一指标值还不到0. 2。当前,我国已经开始进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乡村的发展阶段,应该通过完善财政支农制度,强化财政支农政策执行,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的增长速度不低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速度,逐步提高财政投资比较率和财政支农资金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改变农村公共品供给严重短缺的局面。这是从根本上改造传统农业、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增强农产品供给能力、增加农民收人的重要前提。
摘 要:新型城镇化的本质是坚持走以人为核心,以不断提高城镇化质量内涵为特殊要求。新型城镇化的“新”意味着不同于以往的单纯追求城市人口规模与区域空间规模扩张的发展模式,而是在过去的基础上,开创一种新的发展局面。新型城镇化的本质和内涵着重强调了提高乡镇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重要性。在此新形势和新型城镇化不断推进的背景下,本文针对当前我国乡镇政府在公共管理的存在的问题,探讨研究如何使乡镇政府的公共管理与新型城镇化发展同步。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乡镇政府;公共管理;对策
新型城镇化是在城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下提出的,它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更强调全面提升城镇的内涵,要求城镇化由过去偏重人口、数量、规模的增加向更注重提升质量内涵的方向转变,即“数量型”转向“质量型”。要求以新型工业化为动力支撑、统筹兼顾为原则,促使城镇向生态化、集约化、现代化发展①,实现人口、经济、资源和环境相协调。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点是解决好现有的“三个1亿人”问题,即促进约1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农村转移落户人口的就近城镇化乡主要是转移到就近乡镇中心场镇,这就给乡镇政府的公共管理提出了新的管理要求和治理理念。探究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乡镇政府的公共管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新型城镇化对乡镇政府的公共管理提出新挑战和新要求
乡镇政府公共管理是指以乡镇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处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以保障和增进社会公共利益的职能活动。从公共管理角度看,处理“公共”问题的核心,是如何生产和分配公共物品,处理公共事务,以满足居民的公共性需求②。在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过程中,公共管理为城镇化提供了关键的制度和实践保障,明确了政府是“掌舵”而不是“划桨”。同时新型城镇化要求把基本的政府公共管理纳入其内涵建设中,为乡镇政府的公共管理提出了新挑战和新要求。
首先,新型城镇化要求乡镇政府转变政府职能。由于政府是最主要的公共组织,具有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传统的政府管理采取的手段主要是行政手段,而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要求乡镇政府转变政府职能,由传统的“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当前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主要任务。服务型政府的特征是治理、善治、服务三方面。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是实现政府治理的全面转型,实现政府治理全面转型要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根本结构改革,即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第二、体制的变革,即从利益化的政府转向公共性的政府,从管制型转向服务优先的政府;第三、机制的变革,要求政府创新治理方式。
其次,新型城镇化要求乡镇政府转变管理理念。当前部分乡镇政府公共管理者需要转变管理理念,重新定位自己的职责。长期以来,在做一个好的“老百姓父母官”的口号下,农村乃至更大范围的公共管理者以农民的恩人、主人自居,在这种定位的影响下,行为上表现为高高在上,藐视群众、脱离群众。新型城镇化要求公共管理者真正摆正与农民平等的位置,要求改变传统的行政官僚思想,要求树立引导和服务的理念。
再次,新型城镇化要求乡镇政府转变管理方式。要求把直接管理和间接管理相结合,同时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政府的义务,也是人民权利的表达。当前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公共管理存在供给总量的不足的主要原因就是公共管理的方式落后。在新型城镇化之前,乡镇政府主要是管制型政府,管制型政府也就意味社会中的大部分资源、活动都必须由政府的调配,按照管理者的主观意志来设定框架体系。而当前新型城镇化要求乡镇政府转变政府职能,由传统的管制型转向服务型,服务型政府也就意味着乡镇政府把经济决策权和资源分配权还给市场,乡镇政府做好监督工作。
最后,新型城镇化要求乡镇政府优化公共管理产品。从供求关系的角度看,公共管理是通过提供用于满足公共需求的特殊产品来实现公共管理的目标。公共管理的产品供给集中表现在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方面。目前我国公共产品的供给出现低效供给不平衡的现象,在政府部门的垄断性与公共企业的产权不明确共同作用的结果下,甚至出现了水霸、路霸、气霸等现象,同时还存在权力腐败和权力寻租的现象。新型城镇化要求乡镇政府引进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打破政府在公共物品生产供给方面的垄断地位,在相应的领域可让社会团体、公益组织、私人投资来参与公共产品的投资以便丰富和优化公共产品的供给。
二、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管理存在的问题
首先,乡镇政府存在一定理念偏差。乡镇政府官员公共管理服务意识淡薄,对公共管理服务的供给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同时在传统行政理念中,政府扮演的角色是生产者、控制者、监督者。加之“官本位”的观念根深蒂固,使得公共权力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公共管理者利益争夺的工具,造成乡镇政府在实行管理时存在部门之间包庇,公共权力管理缺失监督机制落实不到位权责不明确等现象。另一方面公共选择理论的基本假设是人是自私的理性的追求效用最大化的人。为实现自身的利益,公共管理者利用职权谋权造成公共利益私用,导致了公权力私用,引发了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危机。在我国过去的国家公职人员的工作时终身制,造成国家公职人员没有创新服务意识,兼之没有有效的激励监督机制同时政府机构冗杂办事效率低下,乡镇政府的公共管理能力低下。乡镇政府重增长轻发展的绩效观。长期以来经济增长一直是衡量各个乡镇政府的一个重要指标,乡镇政府为了完成经济增长的任务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建设,这种重视增长忽视长期发展的绩效管显然与当前的新型城镇化内涵不相符。
其次,公共管理物品和服务的投入不足。由于农村公共产品本身的特殊性及客观存在的“市场机制”,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需矛盾突出。一方面是政府的财力有限,我国现行农村公共品的供给是中央政府和省市政府承担很少的责任,而大部分农村公共品由县乡政府和农民自己筹资,由于农村经济发展能力有限在一定程度上无法提供大量公共产品和服务,使得农村公共产品投入严重不足,表现为总量短缺、总体质量不高。在基础建设方面,农村和城市公共产品供给差距体现的尤为明显。农村现代公共产品发展缓慢。城市现代化生活设施,如供气、供热、供水、农村广播系统及路灯等设施的发展在大部分农村尚未起步。另一方面是制度层面,供给机构不合理、层次和优化度及现代化水平低,总体功能效率低。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因农村工业化程度低、税收少,政府受财政的限制更愿意投资“硬”的公共产品如道路水利建设等这些可以看到业绩的投资。加之供给信息的不配对造成农民较少需要的公共产品供给过剩,如在有些在人口较少的农村修建超越农民需要或生产条件大力修建公共设施浪费大量钱财。
再次,公共管理的决策机制不健全。目前,乡镇政府公共管理的决策机制不健全,公共管理存在失位、越位、错位的现象,具体而言就是因为我国乡镇政府供给的决策机制难以形成、决策过程中缺失公众参与及缺乏有效的评估和论证。
一是失位;近几年来,一些乡镇地方经济混乱,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屡禁不止原因很多,但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监管职能不到位是主要原因。同时由于乡镇政府职能的“缺失”造成社会基层的失控。二是越位;如过多的审批、权力失控造成乡镇、政、府管理普遍存在效率不高的问题,如审批过多导致的机构膨胀、政府控制和分配的资源过多。加之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差异导致了国家公务员工资待遇差距悬殊的现象。三是错位;乡镇政府管得太多但又管得不精,本来是民间的事却由政府做了,乡镇政府干涉太多经济事务影响到了经济的正常发展。
三、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提升乡镇政府公共管理效益的举措
首先,树立引导和服务的管理理念。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政府转型首先是转向服务型政府,而政府服务理念具体体现在教育、卫生、社会保障、民政四个方面。这四个重点领域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新型城镇化的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新型服务理念符合了新型城镇化以人为本的核心,立足长远的发展。乡镇政府应该抓住契机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在政府人员管理方面加强对政府公务员的素质和服务意识的价值观教育,意在不断提升公务员的整体素质和水平,同时改革有效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了,让公务员内部形成竞争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发挥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在新型城镇化中形成良好互动。
其次,转变政府职能合理定位政府角色。当前基本公共物品和服务供给总量不足,其中一个首要原因就是政府供给制度保障机制不完善,政府主体责任不明确导致乡镇政府责任的缺失,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应该明确政府在公共供给中的主体地位,市场的辅助地位,制定确实可行的制度保障明确供给主体责任。引入市场机制的最大好处是通过竞争来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合理优化目标。通过市场机制的引进,使公共物品领域成为行政方式和竞争方式共同调节的领域。同时市场可以提供的可以让由市场来提供,政府只要做好制度性保障和监督管理。
再次,对公共物品和服务进行合理的优化配置。一要多途径多方面增加公共物品和服务的供给。我国新型城镇化中公共物品和服务供给最大的阻碍是资金短缺问题。因此,要提升乡镇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就必须要解决资金的投入不足问题,财政部门作为公共部门的一部分,在供给中承担最终责任。而如何以最少的投入创造最大的效益,是目前乡镇政府应努力追求的目标。当前在新型城镇化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如何有效解决资金问题是摆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乡镇政府应该解决的首要问题,只有资金问题理顺才能进行有效合理的建设。乡镇政府首先要确保基本公共物品和服务的支出随本地区经济的发展速度和财政收入的增加而增加,确保资金充裕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发展。二要完善公共物品的提供方式。政府可以与私人签订生产合同,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借助于投标者把价格压到经济的合理水平,与民众需求最迫切的基本公共产品政府可以授权经营,如自来水、供电、报刊杂志、医疗卫生等。地方性的交通、通信设施、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娱乐设施、部分保障可以采取政府参股的形式来进行供给。三要公共物品和服务的供给主体多元化。在相关公共领域,只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制度的就可以让社会组织、公益组织或者私人投资来提供。乡镇政府可以改善当地的投资环境,综合评估运用确实可行的方案鼓励非政府对公共领域的投资供给。
最后,完善管理决策机制。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实现乡镇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应该进一步完善政府决策机制。一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决策理念,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只有乡镇政府在进行决策时坚持以人为本的决策理念,始终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度决策开展工作的落脚点和出发点。收集群众各方面的需求信息在决策时协调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做出符合广大群众利益的决策。二要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多渠道集中民众的智慧,使乡镇政府的决策真正以科学、民主、法治为基础。同时根据事项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决策规则和程序,对专业性强的要邀请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要通过公示、听证等制度扩大民众的参与度。三要建立决策失误问责制。在决策时要充分体现“权为民所授”的思想,要求有权必有责,用权受制约。建立健全决策者及主体的责任,明确规定身为决策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使之对其决策行为负责任进行责任追究,有助于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完善乡镇政府的管理决策能力,真正为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提供合理健全的决策机制。
指导老师:田华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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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解
关键词:商品住宅;价格;供求机制
中图分类号: [F287.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绪论
近年来,我国商品住宅房地产价格不断上涨,各主要大城市房价过高、涨幅过快,成为影响宏观经济健康、平稳运行的不确定因素,稳定住宅房地产价格尤其是住宅房地产价格是当前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房地产业尽管发展历史较短,但进入转轨时期以来,其价格变动与主要影响因素变动仍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在这种背景下,选择房地产价格变动理论作为研究课题,既具有较大难度,又非常具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指导价值。
基于以上背景,本文在阐述了商品住宅房地价格理论,形成机制及变化规律后,以青岛为实例,对青岛市房地产供需状况和价格走势进行分析,对青岛市房地产市场的未来发展提出有益的建议。
2 商品住宅价格相关理论
商品住宅是指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政府批准后建造的在市场上自由流通的住宅,消费者在购买后即可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与国土使用证。从城市住宅供应体系来看,城市住宅主要分为商品住房和保障房两类。
商品住宅价格指在完全市场化条件下商品住宅的交易价格。其价值既包含所占用的土地价值,也包括地上建筑物的价值。由于商品住宅具有不同于一般商品的特性,商品住宅价格也有其独特的价格特征:明显的区域性、需求缺乏弹性、周期波动性以及易受政策影响。
3 商品住宅价格形成机制
3.1商品住宅价格形成机制的概念
商品住宅价格形成机制是商品住宅价格机制的核心内容,指在一定时点上各影响因素及其相互作用。任何商品要形成价格,都要满足相对稀缺性、有效需求和效用性三个条件。商品住宅作为一种商品,其价格形成也满足这三个条件。此外,商品住宅的成本、权益和区位构成了商品住宅的定价基础,是商品住宅价格形成的最基本要素。
3.2市场供求机制
成本、权益、区位构成了商品住宅的定价基础,而商品住宅价格的高低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因此,供需平衡决定价格水平,目前的商品住宅的影响因素基本上都是调节供需的。从短期来看,由于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因此商品住宅的供应可以视作是固定不变,所以住宅价格随着需求量的变化而变化。当购房者的需求增加时,由于供给不变,价格上升。当市场需求减少时,价格下跌。
3.3生产价格机制
生产价格是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后商品价值的转化形式。由社会成本加平均利润构成。在已知生产成本、成本利润率、税率的情况下,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l-税率)。也可采用加工费用盈利率的方法把税收和利润放在一起考虑。
4 住宅房地产价格变化规律
4.1长期增长性
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人口数量的增加都刺激了商品住宅刚性需求和投资性需求的增加,使得商品住宅的价格将长期处于上涨状态。然而土地成本、建筑成本的不断提高,土地供应更加严格,商品住宅供给的有限性,这些都导致商品住宅价格长期上涨。
4.2抗通货膨胀性
自2005年起人民币巨大的升值压力促使我国要采取措施控制贸易顺差的加大,造成国内流通中的货币总量超过商品总价格,所有商品呈现出综合性的价格上涨趋势。为了财富的保值增值,很多人会选择投资商品住宅等价值稳定的投资品。以土地为承载物的商品住宅,其价格也就具有了抗通货膨胀性。
4.3周期波动性
商品住宅价格的变化与宏观经济的发展和政府政策的制定密切相关,一般来说,政府鼓励商品住宅市场发展,开发商增加投资,促进商品住宅市场发展,同时,由于宏观经济发展水平一直较高,居民收入稳定增加,购买力较强,商品住宅市场呈现出供销两旺的局面,商品住宅价格会处在上涨期。当政府制定政策抑制房地产市场过快发展时,商品住宅价格处于下降期。
5青岛市商品住宅价格现状及变化研究
5.1青岛市住宅房地产市场现状
青岛是我国东部沿海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自2002年来,青岛的经济飞速增长,青岛市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根据世界银行的研究表明,当前,青岛市住宅房地产业正处于平稳期,城镇化水平正处于加速时期,故未来对住宅的需求是强劲的。
2002年-2011年的住宅房地产竣工面积总体上呈波浪形上升趋势,商品房供给量增多,从而加剧了房地产市场的竞争。2011年青岛市全社会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5025382万元,同比增长15.9%,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7827193万元,同比增长29.9%,占固定资产投资22.35%。
虽然历年来住宅价格都在增长,但其增长率变化很没有规律,为了找出未来房价的增长趋势,我们需要对数据进行处理,现对房价增长率取对数,我们就能看出,未来房价的增长趋势将变缓,但仍然保持着不小的增长。其预测结果如图1所示。
图1 青岛市历年来房价增长走势图
5.2住宅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分析
由于住宅房地产市场供求的因素很多,不确定性很大,想要准确预测住宅房地产市场是相当困难的,只能通过分析影响住宅房地产市场的因素大致把握市场的走势。因此,对于商品房的需求预测,本文采用回归分析的方法来预测。
自2002年以来,青岛市住宅房地产实际销售面积总体上呈上升趋势,特别是2005年,增长率较上年为45.41%,2011年下降为-24.23%,由于国家对房价出台了一系列的控制措施,包括限购的强烈要求、从紧的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以及加大的保障房建设,购房者在一定程度上会持观望态度,加上青岛市自2002年以来,房价飞速上涨,已经部分超过了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未来几年,青岛市住宅房地产销售面积绝对量还会增长,但增长速度会有所下降。根据一元回归预测,运用回归方程y=86.467x+249.93(x=1、2、3、4、5、6、7、8、9、10、11、12;r = 0.825 > =0.576 )可以预测得出2012年青岛市住宅房地产销售面积为1201.067万m2,2013年为1287.534万m2。通过回归分析,运用计算机得出的回归方程y =27.558x +416.93(x=1、2、3、4、5、6、7、8、9、10、11、12;r = 0.769 > =0.576 )可以预测2012年青岛市住宅房地产竣工面积为720万m2,2013年为748万m2。
价格反映着各方面的经济关系,影响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决定着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盈利和亏损。因此,对住宅房地产市场进行研究不能忽视市场价格的变化,本文采用指数平滑法对住宅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定量地预测,2012年住宅均价为6978.70元/平方米。5.3结果分析及建议
本章通过对青岛市住宅房地产价格现状及变化的理论与实证分析,总结得出了青岛市2002年至2011年住宅价格不断上涨的几点原因。首先,需求增加是支撑住宅房地产价格上涨的重要动力。其次,目前对住宅价格上涨的的调控政策的力度有限。最后,从供求方面看,青岛市未来住宅价格仍将走高。
针对此种情形,对青岛市住宅房地产价格发展提出如下建议:(1)优化土地供给制度。首先,土地开发的规模既要依靠市场需求的拉动,同时也要依靠政策约束引导。其次,完善土地储备制度,促进土地流通市场的发展。最后,要以持续、健康发展为理念,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的监管。(2)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首先,根据青岛市目前商品住宅市场的实际发展情况,应把重点放在正确引导居民理性消费、支持普通住宅建设等方面。其次,完善信息制度,科学确定房地产信息的时间和方式,正确引导投资和消费,促进市场供求平衡,避免房地产市场的大起大落。(3)拓宽多种投资渠道。政府应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引导,增强投资者风险意识。
参考文献
[1] 宗永红,郑晓云,高成风.房地产估价[M] .北京:科学出版社.2010.
论文摘要:网络道德伦理是社会道德伦理的延伸。针对层出不穷的青少年网络道德伦理问题,网络道德伦理教育急切需要从传统的“供给驱动”教育模式向现代的“需求驱动”教育转型,即以需求驱动网络德育,从而更加切实可行地进行和加强网络道德伦理教育。
《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已经颁布四周年,这一纲要的出台及其实施,对网络道德伦理教育起到了一定的引导作用。但是就现实情况来看,网络中的道德伦理失范现象依然不容乐观,如一些青少年受网上黄色内容的影响,进行性犯罪;轻信滥交网友;沉迷网络游戏;道德伦理认知模糊,等等。这些都说明网络道德伦理教育相对于网络技术本身的发展速度来说,是不相协调甚至是远远滞后的。
“需求驱动”和“供给驱动”通常用于远程教育发展研究,表明远程教育的发展趋势正从传统的、被动培训的“供给驱动式”转变为以自身需求驱动学习愿望的“需求驱动式”教育。网络道德伦理教育是远程教育的一个范畴,这种教育范式的转变同样适用。我国目前网民数量有近一亿之众,主力军是青少年。随着网络技术进一步发展,这个人群将会越来越大,由此决定了网络道德伦理的对象主要是青少年。而当下的网络道德伦理教育仍然停留在“供给驱动”模式,即为了教育而教育,沿袭传统的道德教育范式,脱离对网络现实的充分分析,如同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供给制度一样,将传统的道德伦理教育内容与方式,仅在表面冠以“网络”二字的包装,就一厢情愿地灌输给青少年。然而网络德育的良性发展和进行,是应该以受教育者的现实需求为依托和前提的。有了需求,才有市场。换句话说,要将网络道德伦理教育进行到底,必需明确实施网络德育的“需求”,然后才能施以良方,从过去低层次的“供给驱动”模式向现代教育的“需求驱动”模式转化。
一、网络德育:正确看待“需求”
需求是网络道德伦理教育得以进行的催化剂与助燃剂,为网络德育提供了市场。以需求驱动网络道德伦理教育,首先要明确“需求”,分析究竟是什么需要因素“驱动”着网络道德伦理教育。
1.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需求
教育以人为本,网络道德伦理教育的对象主要是广大青少年。从青少年的身心发展来看,需要经历一个道德伦理结构的重组期。这个重组期突出表现为道德伦理的独立性和道德伦理的动荡性,具体表现为因青年期所具有的自主性(自我教育、自我选择、自我组合为主)等基本特点而凸显的道德的自立性和不成熟性。这说明,青少年的道德伦理认知尚未得以具备、形成,还处在一个逐步内化的过程之中。在虚拟的网络环境中,网络用户,其精神世界是跟网络信息的交换融在一起的,自然地,网络道德就成了社会道德的在虚拟环境下的真实延伸。对于心智尚处于低级或初级发展阶段的青少年来说,他们过早地感受到甚或已有了成人化的行为和思想(这在心理学中称为“内模仿”,他们会模仿、效仿成人,而透过网络看到的成人世界,则正成了他们一个“模仿源”,久而久之,不再是单纯的心理历程,青少年的社会道德伦理观就随着网络世界的跳跃式发展而跳跃式地成长。这种“网络早熟”与其应有的成长阶段不相协调,导致他们不能成功地在网络与现实这两种情境中切换角色,由此产生的相应的网络德育就显得越发迫切。
2.时代与教育发展的需求
网络道德伦理教育是学校德育在形式上的延伸和程度上的深化。在网络时代里,无论是新兴的远程教育还是传统的学校教育,网络德育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并影响着教育的效果,制约着教育目的的实现。教育的模式在改变,相应的德育也应当有所改变。网络时代的学校德育应该是依据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发扬传统德育的优点,吸纳和借鉴网络的优势,形成新时期的网络德育体系。
3.社会和谐发展的需求
党和国家目前正在大力倡导的社会发展和谐观,是一个包含了多元极的完整意义上的社会和谐。网络社会也需要和谐。道德伦理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调节着人与人之间、社会与个人之间关系的一系列行为规范。当网络作为现代多元化社会的一个元极出现后,网络环境中的伦理道德自然而然也就成为社会公共伦理道德的一个组成部分,用于调整虚拟情境下,人与人乃至与社会的关系。因此,网络道德伦理教育也就成为社会稳定和持续地和谐发展的“蓄水池”。
4.网络技术发展的需求
科技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运用得当,将给人们带来无穷的利益,相反,会为其所累。人们把互联网称为一个虚拟世界,但在一定意义上讲,这种说法不是很准确。在看似虚拟的网络的背后,实际上进行操作的还是活生生的实体—人。技术本身并无正负之分,所产生的影响取决于技术的使用者,而网络道德伦理正是约束和“互联”这些使用者的纽带,因此,网络技术赖以“生存”的一个必要条件就是网络道德伦理的正确形成。
二、对症下药:从“供给驱动”到‘需求驱动”
当网络技术发展为我们的生活与工作带来便利与快捷时,我们也必须清楚:网络道德伦理的文明与否,也是社会发展程度的重要衡量标志之一。网络道德的提高与发展,需要许多相关环节和要素的协同运作。网络德育由“供给驱动”模式逐渐向“需求驱动”模式的转变,应重视如下环节和要素:
(一)学生,“要我做”和“我要做”
无论是成人还是青少年,他们的行为都是以一定的需求为驱动的,许多孩子喜欢或沉迷于网络游戏,都是他现实生活当中的一种反映或者他内心深处的一种需求。曾经有社科学者做过调查,发现容易有网瘾的小学生是在现实生活中挫折比较多的,或成绩不好,或人际问题,经常受到家长和老师的批评,但是在网络游戏当中会获得成功,从虚拟成功当中,他获得一种做人的自尊。在青少年阶段,道德成长是处在模仿模拟的阶段,他通过模仿来学习别人的行为,形成对事物的认知,而成人不道德网络行为的影响,则会造成他们对网络的片面认识,迷失自我。他们会用在网络环境中感受到的虚拟、失范了的道德伦理准则去衡量现实生活,甚至将其付诸于现实。这就需要让广大青少年认清自己的需求,明白我需要什么,我要做什么。
网络是真实世界的一个部分,然而网络环境还是不同于现实情境的,网络德育也不能仅仅停留在认识的基础上,更主要的是要引导学生掌握思想观点和道德规范,增强对复杂事物的分辨能力以解决道德价值观问题。让青少年学生在虚拟环境下发挥个性、彰显自我的同时,能够以现实的道德标准衡量网络情境中的行为,具备明辨是非的能力,遵循社会公共道德伦理准则。所以,要启发和强化青少年自我意识和主体观念,培养他们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学生把正确的社会道德规范内化为自身的需要,让他们从“要我做”转变为“我要做”,自觉地运用道德规范去识别网络环境下自己的行为和发生在身边的事件,并进行正确的道德评价,这样才能真正地履行包括网络在内的社会道德伦理义务。这是网络道德伦理教育的核心内容,也是德育适应网络社会的必然选择。
(二)教师,“要我教”和“我要教”
学校是进行网络道德伦理教育的重要场所,教师是网络道德伦理教育的实施者和建设者。对于德育,许多人头脑中还存在着“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的观念,特别是网络德育,依旧用传统的、不合时宜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来进行,并没有把网络道德伦理教育切实地作为自己的一项需求。青少年在学校没有受到良好氛围的感染,从教师那里没有得到应有的教育,网络德育因何收效不大也就不言而喻了。
从学校方面,应该有这样一个认识:网络道德伦理教育是时代的需要,更是学校教育本身发展的需求。作为青少年迈向社会前的“练兵场”,为其构建一个规范的道德伦理教育平台是十分必要的,比如让互联网丰富的资源扩展学校的德育内容;更新德育的形式、手段和途径;精心设计网络德育活动,发展学生个性;开展网络心理辅导,以及制定符合自己学校的网络道德规范等。学校教育要十分重视网络道德伦理教育,把这项工作摆在首当其冲的位置上,而不是为了分数增长忽略了人格成长,让学生分不清现实和虚幻,变成网络中的盲人和智障。
为此,在网络德育一线的教师,要把进行网络道德伦理教育作为自己的一种自觉需求,认识到网络道德伦理不仅是针对学生的,更是衡量现代教师合格与否的重要指标。作为网络技术使用者,教师要有先进的科技道德伦理观,如尊重网络知识版权,不随意抄袭、剿窃他人著作,在网络中与他人交往时洁身自爱等;作为教育工作者,教师要有与时俱进的德育理念,在教育学生前,先要上好自己的德育课,转变观念,以全新的视角,正确看待网络环境中的道德伦理关系,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为学生作好道德表率、榜样作用。需要指出的是,进行网络德育的最佳途径是教师把网络道德伦理价值内化在具体的教学中,将知识传播与网络道德伦理素养的培养紧密结合到学科教学中去,亦即要将作为“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重要内容的网络道德伦理,视为一项“知识与技能”,与其它学科知识在学习和掌握中进行整合、贯穿,并使网络道德伦理教育“过程”化和“方法”化,从而真正地做到“我要教”。
(三)家庭,不要把需求变为障碍
家长,是要求网络道德伦理教 育呼声最高的。他们无时无刻不在关 心自己孩子的成长,当前青少年网络行为失范现象十分普遍,他们的反应也是最强烈的。但就现有状况看,家长在这方面的教育上,是高需求低效果。究其主要原因,是方法不得当。家庭是进行德育的第一基地,大部分家长面对自己的孩子网络道德伦理失范时,往往采用强硬手段,殊不知德育第一原则是引导。因此,家长在进行网络德育时:
(1)“降低”身份、调节心态,体验在网络环境中孩子行为背后的真实需求,便于发现失范时,加以正确输导,成为青少年正确网络道德伦理观念形成的“领航员”。
(2)与学校和老师保持必要的沟通,及时将孩子的心理动态进行交换,掌握详实的信息,努力构建一个进行网络德育的家校互动平台。
(3)家长是孩子人生中的“第一老师”,大人的行为会直接影响孩子道德观念的养成。这就需要家长约束自我,为孩子当好模仿对象,而不是横加干涉,并把责任推给学校和社会。
(四)社会,小需求转换为大作为
时下,宣传网络道德伦理的网站、书籍屡见不鲜,并呈上升态势。其实,道德伦理教育的渠道很多,网络中的文化、娱乐、体育甚至游戏都可以成为道德教育的载体。但重要的不是数量的多少,应在于质量和方法的使用。这是因为,传统德育的内容很多趋于教条化,与青少年的实际生活相差甚远,吸引不了他们的注意。所以,将死板的说教德育贴近生活,德育内容与方法的形象化、生动化是十分必要的。
网络社会是现实社会的缩影和真实反映,网络行为也和其它社会行为一样,也需要制定必要的规范,并逐步纳人法制进程。为此,搭建一个合理、有序、健康的网络道德伦理框架,用来满足不同个体和群体的不同需求,将小需求转换为大作为,是十分重要的一个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