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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审计单位整改报告

时间:2022-07-31 11:4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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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审计单位整改报告

第1篇

文章结合部门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就当前落实内部审计整改中存在的理论和实践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从被审计单位、督促审计整改的责任部门以及内部审计的体制和机制等角度,剖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

内部审计;审计整改;对策

审计整改,就是被审计单位在对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和建议没有异议的基础上,自我进行整改和纠偏的过程。审计整改作为审计闭环中的最后一环,是审计发现问题的重要延伸,直接影响审计目标的实现。只审计不查处、不整改,等于没有审计。从一定意义上说,没有整改的审计发现比没有发现更可怕。发现的问题得不到整改,审计意见和建议得不到采纳,既达不到内部审计查错纠弊、揭示和预防的目的,也直接影响到内部审计部门的权威,不仅发挥不了审计制度本身应具有的震慑作用,相反还可能增加被审计单位“前审后犯、边审边犯”的胆量,从而导致类似违法违规问题屡查屡犯、屡禁不止。本文结合系统主管部门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着重从主管部门内部审计的角度,对当前内部审计整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探讨。

一、内部审计整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主观认识不到位,导致审计整改难落实

从被审计单位看,一些单位领导对审计整改促进单位加强规范管理、堵塞漏洞、抓早抓小的预防作用认识不足,担心整改使自身利益受损,往往采取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有意识地进行“选择性”整改[1],使得审计整改难落实。表现为:一是对与切身利益关联度不大的问题,一般比较容易整改。如对加强内部管理的建议,只要象征性地修改或完善几个制度就可以算是完成整改。由于制度的执行效果有一定的滞后性,内部审计部门短时间内很难对整改的效果进行评价,使得审计整改仅限表面化,整改工作往往流于形式。二是对涉及单位局部利益的问题浅源性整改。一些单位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在整改时存在攀比心理,徘徊观望、左顾右盼,不愿深入整改。如纠正单位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奖励等问题时,被审计单位往往以维护稳定为由,采取由少数单位领导层退回多发的奖励,不愿触及多数人的“利益”,只是进行浅源性整改就算是完成了审计整改任务。三是对责任难以界定的问题拖延整改。如经济责任审计中,对于前任或者历史遗留的一些问题,“现任不管前任账”的现象普遍存在。因为历史遗留问题大多情况复杂,整改难度大,现任领导大多数不愿花大力气去整改,或是表面上答应、实际上就是不改,敷衍拖沓,严重影响整改时效。从内部审计部门看,内部审计“监”而不“督”,重审计、轻整改现象普遍。由于内部整改主体之间关系错综复杂,审计整改的问题往往会触及一些部门或个人利益,督促审计整改远比审计发现问题要复杂,利益冲突导致很多单位内部审计部门的后续审计工作流于形式。如内部审计部门一般仅要求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报告只作书面形式上的审核,并未依据审计发现和建议的相对重要程度,及时采取不同的后续跟踪审计,使得被审计单位的一些表面化、形式化的整改蒙混过关。

(二)内部审计部门独立性差,审计报告质量不高,导致审计整改难落实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是否独立、审计报告关系是否恰当,对实现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客观性以及在组织中地位至关重要,它是内部审计有效履行其责任的必要因素[2]。在内部审计部门隶属层次不高,内部审计不是主要领导分管的情况下,其在审计中就很难保证适当的信息沟通,审计报告关系不顺导致审计信息在向上报告的过程中,受个人利益冲突影响,往往会选择性过滤掉一些性质敏感的问题。一些应该反映的重大问题未能如实反映,审计报告中意见或建议不够客观,导致内部审计部门的后续审计、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整改只能跟着流于形式。从经济责任审计实践来看,一般情况下,审计组组长的职级往往远低于被审计单位领导的职级,如果内部审计部门的主管领导再不具有职级优势的话,内部审计人员在执行内部审计工作时多少会有所顾虑,往往不能客观地反映审计发现的问题,导致审计报告质量不高,审计整改失去了良好的基础,使得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整改和内部审计部门的后续审计都只能对一些表面上的问题进行整改,一些深层次的重要问题反而得不到整改,审计整改仅限表面化。

(三)督促审计整改的监督力度不够,导致审计整改难落实

一是内部审计部门督促审计整改的后续审计力度有限。由于内部审计部门只有建议权,没有决策权,使得审计意见或建议本身缺乏硬性的约束力,在出现被审计单位消极应付审计整改的情形时,后续审计的督促作用就显得十分有限。二是缺乏督促审计整改的部门联动机制,监督合力远未形成。由于大多数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的问题与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督促、管理有关,内部审计部门如未将审计中发现的主要情况通报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巡察、人事和财务等各相关业务部门,让“条条”这条线也来督促整改,就难以形成监督合力。从内审工作的实践来看,仅靠内部审计部门独立督促审计整改,是很难有所作为的。三是审计整改结果透明度不够,群众监督乏力。公开、透明是促进审计整改的最有效手段之一。目前,内部审计中普遍缺乏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审计查出的问题以及审计整改情况一般只有审计整改责任主体自己知道,群众对此并不知情,更无从监督,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屡审屡犯”行为的发生[3]。

(四)督促审计整改的考核、问责力度不够,导致审计整改难落实

目前,虽然大多数单位内部审计部门建立了审计回访、审计约谈制度,对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取得了一定效果,但由于相应的奖惩问责力度不够,其执行效果不够明显。一是主管部门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情况考核力度不够。如有的未将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对该单位的综合考核、评先评优中,有的虽纳入考核但所占分值权重太小,引不起被审计单位整改责任相关部门的重视。二是审计整改结果运用流于形式。由于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的情况对其主要领导考核、提拔的“参考”作用十分有限,甚或基本不起作用,以致很难引起相关单位领导者高度重视。三是审计整改追究问责力度不够。多数单位未建立内部审计整改问责制度,或是建立的制度中关于问责的奖惩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实践中,内部审计部门很难依据审计中发现问题、审计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对被审计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问责。

二、内部审计整改的对策与建议

(一)提高认识,积极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落实

内部审计整改到不到位,关键在于落实审计整改的各责任主体的领导认识到不到位,是否真正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内部审计整改工作。一是要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只有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亲自组织整改工作,被审计单位的整改部门之间才不会相互推诿,审计整改工作才能有效推进。二是内部审计部门要高度重视后续审计工作。后续审计作为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延伸,对于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内部审计部门要改变以往“监”而不“督”,“重审计、轻整改”的误区,切实履行督促审计整改的后续审计责任,使内部审计工作有始有终,取得应有的成效。

(二)增强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提高审计项目质量,为审计整改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是要强化内部审计机构建设,增强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内部审计部门要与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权力机构保持恰当的审计报告关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主管内部审计工作,经常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汇报,及时、全面了解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整改的落实进度,切实解决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和鼓励内部审计人员大胆开展工作、客观反映问题。二是提高审计项目质量,为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内部审计部门要依法履行审计职责,严守职业道德,不断强化审计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提高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同时,内部审计部门要积极与被审计单位就审计发现、审计结论、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进行必要的讨论和交流,取得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理解和认同,促使其从“要我改”向“我要改”转变,为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健全和完善督促审计整改监督机制,提升监督合力

一是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部门的后续审计制度。内部审计部门要根据审计发现问题的类型,细化审计整改内容、目标、时点。根据审计发现问题的严重性及其整改所需时间决定采取不同的后续审计程序。如采取专项后续审计,或是附带式的后续审计。内部审计部门要对重要的问题整改措施进行现场确认、评估,评价整改现状,形成后续审计报告及时报单位领导和被审计单位,加大督促审计整改的力度。二是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内部审计部门要争取在主管部门负责人的支持下,建立督促审计整改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将审计发现、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情况向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巡察、组织人事等有监督、奖惩权的部门通报,借助相关管理部门的力量,共同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如一些单位已经在探索将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巡察整改工作督办中,以巡察整改督促审计整改,由于主管部门巡察工作直接对单位权力机构负责,无形中加大了督促的力度,使得一些屡查屡犯的“老大难”问题得到解决。三是逐步扩大内部审计整改结果公告范围。内部审计部门要逐步扩大审计报告的主送和抄送范围,将过去只向被审计单位主送审计意见书的做法,改为根据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向对被审计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监督、管理部门抄送,形成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的压力和推力。借鉴国家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制度的做法,建立内部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制度,逐步扩大审计整改情况的公开范围,除及特殊原因不宜披露的内容外,要充分保障职工的知情权、监督权,以发挥群众监督的积极作用。

(四)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结果运用、问责机制,加大问责力度。

一是将审计整改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结合。把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的情况与其领导个人政治前途挂钩,促进被审计单位领导落实审计整改责任。二是把审计整改结果纳入考核范围。主管部门要将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其绩效、评选评优的重要内容,推动被审计单位整改责任相关部门的落实审计整改责任。三是加大审计整改问责力度。要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问责制度,增强惩处的威慑力。加大对拖延审计整改或应付整改、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相关责任人的问责力度,必要时移交纪检、监察等部门,发挥问责的震慑作用,确保审计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作者:曹晓娟 单位:安徽省司法厅

参考文献

[1]广州市公安局审计处课题组.基于审计整改视角的内部审计增加组织价值评价体系研究[J].中国内部审计,2015(10):41-45.

第2篇

一、充分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

审计监督是《宪法》确定的监督制度。积极落实审计决定,强化审计整改,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对维护正常的财经秩序、加强廉政建设、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当前,少数部门和领域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屡审屡犯、屡禁不止,与被审计单位整改工作不力密切相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各级各部门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自觉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

二、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

建立审计整改报告制度。一是被审计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审计机关报送整改情况报告。整改情况报告包括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审计建议和意见的采纳情况及采取的改进措施,对有关责任部门、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等。二是审计机关每年应向本级政府综合报告全年审计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年度审计整改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建议等。三是根据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或审议意见,由同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健全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公安、监察、财政、税务、价格、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要依法协助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审计机关依法提请暂停拨付与被审计单位违纪违规行为有关的款项,以及代扣罚没款等事项,财政部门要及时扣缴和清收应当上缴财政的款项;对审计机关作出的被审计单位补缴税款决定或移送处理意见,税务部门应当依法足额征收;对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有违纪、政纪行为的,审计机关应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有关部门应将查处结果书面反馈审计机关。

落实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制度。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和其他有人事任免权、奖惩考核权的有关主管部门,要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考察任用干部和考核部门年度工作的内容之一。对审计发现问题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审计机关应当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被审计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完善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制度。审计机关应在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和移送处理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进行审计跟踪检查,对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情况、采纳审计报告意见及建议情况、处理审计移送事项结果进行检查。对被审计单位未执行审计结果的,应查明原因,及时督促落实。对重大审计项目结果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情况,应不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积极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

实行审计整改公告制度。审计机关要在做好审计结果公告的基础上,逐步公告审计整改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审计整改典型,在一定范围内对拒不整改或屡审屡犯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

三、切实提高审计工作水平

进一步加大审计执法力度。各级审计机关要立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努力树立审计权威。要加大对审计整改不落实或落实不力单位的处理、处罚力度。审计机关应定期分类汇总和通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对被审计单位不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执行审计决定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执行;仍不执行的,审计机关应当报告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提请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3篇

关键词:审计整改;成果运用;责任追究

中图分类号:F239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2095-3283(2016)11-0151-02

[作者简介]王淑芳(1980-),女,江西九江人,高级会计师,研究方向:财会审计。

审计整改工作是指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查找出的问题而采取一系列改正措施。审计整改不仅仅是被审计单位的工作,也是审计工作最终环节――成果运用的重要部分,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审计工作的目的和存在的意义。审计整改及审计成果运用程度的高低直接关系审计工作质量,但在审计实践中一些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找出的问题屡查屡犯,形成顽固的“习惯性违章”。长期以来,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直得不到很好解决,成为审计成果运用的难点,审计整改工作不容乐观。

一、审计整改的意义

审计的价值在于整改,促进审计成果的有效运用。公司系统内审计工作的目的不是查找问题,而是通过查找问题落实整改,堵塞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完善制度,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杜绝隐患,规范经营管理行为,防范外部风险。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审计整改落实难是当前审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笔者分析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规章制度不健全

现行公司系统内审计相关法规制度缺少关于审计整改问题的明确表述,无具体明确的操作流程,审计项目组在督促审计整改方面缺乏足够的制度支撑,仅依据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审计建议责令被审计单位整改,缺乏硬性约束力。

(二)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审计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审计人员在掌握《审计法》的同时,必须具备较为丰富的专业知识、宽广的视野及政策水平和法律常识,以及文字表述能力。在善于发现问题的同时,还必须能够站在有利于提高被审计单位管理水平的角度分析和站在宏观角度为领导提出决策建议,使审计查找出的问题整改达到改进和免疫的效果,使被审计单位或责任人从中受到教益。但是目前一些审计人员不能从审计工作整体着眼,认为查找问题是审计人员的工作、整改是被审计单位的事情,存在“一审了之”的现象,审计查找的问题停留于表面,不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不能抓住问题本质,对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比较片面,造成被审计单位整改不彻底。另一方面,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认识不到位,存在“改不改是我的事”的狭隘观念或问题整改停于表面,就事论事,未做到深层分析,治标不治本,未把审计整改作为堵塞漏洞、提高管理的重要途径,对审计工作存在抵触情绪,直接导致审计整改困难。

(三)监督力度不够

审计整改工作的主体是被审计单位,审计单位是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者、报告者。审计单位有职责在审计整改工作中当好监督者、裁判员和报告员。然而,目前审计整改大多是审后整改、事后监督,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往往是在执行审计工作中临时组建,在执行完项目后,审计组成员解散,项目审计整改验收工作一般列入次年审计工作计划,了解后续审计项目组成员往往没有精力和时间继续追踪后续整改情况,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审计、轻整改的现象,放松了对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和结果反馈的监督检查。

(四)惩处力度不够

审计整改问责工作长效机制尚未健全,通过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或追究惩处力度不够,未对违规违纪者起到警示震慑作用,以致审计查找出问题后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得不到重视,国家法津法规及公司系统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得不到有效维护。

三、对策建议

(一)建章立制

近几年,国网公司全面系统地制定了多项通用制度,为加强审计成果运用,充分发挥审计作用,制定了《国家电网公司审计成果运用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办法》从部门、单位职责分工、审计成果综合运用、检查考核等多角度为审计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及详细做法,为审计落实整改提供制度依据。

(二)公开审计信息

实行审计信息公开,发挥舆论对整改的督促作用。在依法保守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前提下,于审计结果出来时召开审计情况通报会,由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会上作出整改承诺,通过书面形式予以签字确认并于公司内部网络公布,接受干部和员工的监督,使被审计单位需要整改的事项能够被公司职工了解和掌握,进而营造民主监督氛围。对审计问题整改结果进行公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审计整改情况。明确审计整改主体和责任人,通过网络、专报信息、会议等途径对重点热点问题和拒不整改的问题予以曝光通报。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下,被审计单位才会切实感受到整改的迫切性,增强被审计单位对审计问题的整改力度,强化审计成果有效运用。

(三)创新审计整改方式

一是将审计整改工作前移,做到边审边改。对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亟须改进和容易改进的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即向被审计单位提出整改要求,督促问题尽早纠正,加大审计整改落实力度,另一方面也减轻后续审计整改跟踪检查的工作压力。二是开展后续审计验收工作,及时督办考核。规定被审计单位在收到正式审计意见书的一个月内,应将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公文形式向审计单位反馈,三个月内应将审计建议的采纳执行情况以公文形式向审计单位反馈,同时上报相关支撑材料,该审计组长或主审将采取公文送达方式开展后续审计,对被审计单位上报的审计整改资料予以审核。三是实施审计整改约谈机制。针对限时审计未整改的事项,首先审计项目组长与被审计单位负责问题整改工作分管领导直接约谈督促整改,宣传政策、分析利害、提醒增强责任心,限期整改时限。由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与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面谈,讲明原因。

(四)形成审计问题汇报制

审计项目组应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及其整改落实情况的综合分析,并定期将综合分析结果向单位审计工作领导汇报,重大问题形成审计要情或审计专题分析报告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汇报,重点描述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存在的风险,引起公司领导层重视,从而对审计整改施加压力,有效推动审计成果运用。

(五)提高审计质量

审计质量是审计整改的前提和基础,审计组应开展卓有成效的审计调查、精选高素质的审计人员、制定操作性强的审计方案、高效实施现场审计,严格实施审计小组长、主审和组长的三级复核制度,对审计结果层层把关,确保审计问题描述清楚、定性准确、引用规章制度恰当、给出的意见建议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确保审计整改方向正确。

(六)强化审计调研,增强审计整改功效

审计整改即要纠正违规行为,也要促进健全体制、完善制度。在整改工作中,对于那些因体制和规章制度等客观原因造成被审计单位的被动违规,且无法整改的事项,审计单位应当加强调查研究,把突出的、共性的问题归集起来,加以总结分析,向上级单位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调研同样是一种整改,它是从完善制度和法规入手的深层次整改。从长远看,这种建议性的整改要比纠正性的整改具有更重要的意义。与此同时,调研工作也弥补了审计不能整改的缺陷,实现真正意议上的彻底全面整改。

(七)落实整改责任追究

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是审计整改工作链条上的最后一环,是被审计单位积极主动整改的有效措施,公司系统应建立健全整改责任追究制度,将审计整改责任追究纳入被审计单位年度工作考评及相关责任人员和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中,对存在拒绝或消极应对审计整改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的,应追究相关人员及领导的责任,人事部门、工资绩效部门将责任记入被追究责任的相关人员的人事档案中,作为人事任免的考核依据,从根本上解决审计整改不力问题,切实推动审计成果的有效运用。

[参考文献]

第4篇

一、基层央行内审整改工作的主要做法

“整改”通常由被审单位依据内审整改建议,在规定期限内开展纠正,做出《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内审部门收到书面整改汇报后,视同整改工作完成,现场审计结项。《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框架》为整改监督提出了强制性要求,业内“巩固内审成果,转化与利用成果,树立内审权威”的呼吁,唤起基层央行内审对整改工作的重视,快速走出现状,步入制度化建设轨道,建立富有各地特色的整改督查督办制度,摸索出如下工作流程:

一“估”,主观估量,判断整改落实状态。坚持“谁主审、谁承办”原则,分析《整改落实情况汇报》详实、完整、时效和文本标准,结合资金需求和技术等允诺,判断整改落实真实性,整改措施可行性。从汇报的字里行间梳理并勾对“已整改、未整改、在整改和无须整改”等状态,对模棱两可、含糊其辞的用语和作答做出标识,回执整改落实执行确认书,索要补正说明。

二“听”,建立审计回访制度,听取被审单位心声。对被审单位落实整改建议所采取的措施,执行整改后的效果及遇到的阻力和困难进行回访。通过调查、咨询和座谈方式,了解内审整改建议的恰当性、操作性和先导性。从内审服务角度,从被审单位切身利益出发,听取被审单位对内审工作的建议,做好回访笔录,核查关键证据,落实整改完成率,规避书面整改汇报的搪塞与敷衍,达到总结、交流良好管理经验,纠正内审“错误与遗漏”之目的。

三“建账”,建立整改台账,及时、准确、完整地保存信息。依据已确认或已核实的整改情况,按被审单位建立整改问题手工总账,按审计类别建立整改问题手工明细账,提示、监测整改状态,导入内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整改管理模块,转入年度内审查处问题综合分析。依据整改完成率,总结归纳普遍性、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分析问题产生及整改落实过程中的主、客观因素,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形成专题综合分析报告。

四“切”,依据制度,开展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内审工作制度》和《中国人民银行内审操作程序》,从降低审计风险,确保内审独立性和客观性的角度,成立内审小组,对被审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后续审计。依据基层大监督工作制度,与事后监督中心、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形成合力,与职能部门形成联合检查小组,开展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核查,减少违规违纪现象,增强管理活动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五“究”,依据问题轻重缓急,采取不同追究方式。从制度方面,针对整改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所造成屡查屡犯,且问题性质处于重要程度的被审计单位,由派出机构内部审计所在组织领导层对被审单位领导班子进行集体约见谈话。针对不按规定报送整改报告,提供虚假整改报告,拒不纠正违规问题,阻挠整改等情形,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等做出规定。

六“机制”,利用大监督机制,搭建整改落实信息沟通平台。大监督机制是由纪检监察、内审、事后监督和相关业务部门组成,通过定期召开大监督联系会议,通报情况,实现问题集中统一管理与处置。基层央行一级组织基本形成了以召开专题会议的方式,研究上级内审整改建议,制定整改方案,按领导责任、分管责任和直接责任落实整改任务,分管领导全程监督,职能部门具体落实,同级内审监督实施的整改格局。基层内审部门能借助组织力量,将下达整改建议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疑点,提交大监督联系会议研究,听取领导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的意见,确保拟下达的整改建议具体、富有指导性。

二、强化整改工作的现实意义

检查是方式,处置是手段,整改是目的。整改工作是对已确认的查实问题依法执行纠正的过程,是内审部门和被审单位之间相互配合,联手实现“维护各项活动正常、有序运作,资金安全,资产完整和信息可靠”目标的过程。在现代审计活动中,整改落实情况与绩效审计、风险导向审计紧密结合,共同发挥增值作用。

整改是风险评估的组成部分。查实问题是整改的内容,它包括制度缺失、滞后、冲突,行为人执业行为所带来的不确定因素,以及对目标的影响程度。上次审计查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是风险评估的重要内容,是内审开展预测和分析的第一手资料,利用上次审计查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发挥内审工作前瞻与预警是内审转型目标与方向。

整改是内审成果转化的渠道。整改举措是被审单位依据整改建议做出纠正的步骤和方法。已揭示的查实问题凝聚着内审人员诚信、客观、保密和胜任的职业道德。举措到位与否,关系到内审投入的知识、技能和资源所产出的成果是否得到转化。整改举措执行后所产生的效果,关系到内审绩效,关系到内审在组织中的地位与作用。

整改推动内审职能向前发展。具有强制执行性,富有法律程序的整改,从整改建议下达,到整改落实汇报,已得到内审工作制度保障。一份就事论事的整改建议,同样产生法律效应,但只能让内审监督停留在查错纠弊的监督层面。若跳出就事论事,融入先进管理经验,注入先进性指标,符合被审单位所需,适合业务发展且易操作,势必推动内审职能由单一的监督职能,向监督和咨询并重的双重职能发展,这是基层央行内审转型的另一目标。

整改推动内审监督走向连续。基层央行内审所开展的履职审计、离任审计、专项审计、内控评审、信息技术审计及以合规性审计为基础,以内控评估为主线,深化履职审计,认真开展离任审计和各类后续审计,朝着绩效审计和风险导向审计方向发展的总体转型目标,已蕴含了适时控制、成本效益的审计理念,集聚与沟通审计结果与整改情况,坚持“专项审计、履职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开展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评估与分析,在现有条件下,可逐步改变传统审计方式的时点性与间断性。

三、完善基层央行内审整改工作的建议

基层央行内审整改工作,各地做法不一,标准各异。在制度建设方面,能依据内审相关制度,建立整改督查督办制度,但绝大多数存在制度建设与制度执行两张皮的现象。本文所列整改流程,有的是基层央行内审上级制度规定的,有的是基层央行内审结合实际弥合的,鉴于整改现实意义,提出如下完善建议:

从沟通入手,争取领导支持和重视。内审服务于组织,应组织需要开展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内部审计工作宗旨。“全面整改难,难全面整改”是整改阶段的通病,也是一个“症结”。一方面反映内审整改工作制度执行不到位,整改工作不深入,另一方面反映被审单位不认真、不积极、不配合。取得本级组织领导重视与支持是解决此类问题最好办法,沟通便是良好途径,沟通方式离不开《内审准则》这根准绳。内部审计应高度重视《内审查处问题整改报告》的撰写工作,准确统计整改完成率,梳理整改状态,对主观未整改和客观不能整改的,进行重点分析和提示,将下一阶段工作举措一并形成专题报告,向领导层汇报,引起重视,而不是例行公事。

从源头入手,提升建议恰当性。整改建议是整改工作的源头,整改建议源于查实问题及分析。建议下达应围绕查实问题与原因分析,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和制度等规定,做到有理有据,不避重就轻,不回避事实。建议下达应符合被审单位经营状况,立意于科学管理,对症下药,力荐先进内控模式。建议对路,还需内审工作质量作保障,通过严密内审操作程序,严格现场督导,注重审计方式和方法,关联地看待每个问题,厘清问题的主干和枝干,透过现象看本质,坚持内审报告审核制,内审建议合议制,做到人员、信息、技术和知识在同一目标下的协调、配合,以降低审计风险。

从问责入手,建立考核,执行追究。基层央行内审整改工作尚未纳入内审绩效考核范畴,对被审单位查实问题仅停留在责任人的处罚上,对被审单位应整未整等现象,未依据制度执行追究。基层央行内审应将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等制度所制定的《责任追究办法》与内审整改办法或整改责任追究制度相结合,执行同一标准,归口管理,一并处罚。对职能部门自查自纠,做出的责任追究,应送管理部门备案,内审部门不重复追究。整改情况应与内审人员,被审单位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同时,充分利用联系会议,通报整改工作。

从制度入手,提升整改监督水平。基层央行内审应将实践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总结,形成条款,充实到整改督查督办制度中,细化整改工作流程和要求。明确关联方职责与目标,明确整改督查督办内容、方式、频率和覆盖面,明确整改工作机制及运作规律,加大部门间协调力度和信息沟通。规范与完善整改评估,研究整改评估标准,将整改评估结果与内审工作计划制定相衔接,依据问题产生的原因和整改态度,正确处理各类整改状态,强化整改问责,使内审整改工作的每一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

第5篇

审计整改是审计工作的落脚点,是确保审计监督实效的重要抓手,也是维护审计监督权威,回应社会公众关切的重要保障。《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指出,要狠抓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虽然近几年在各级审计机关的努力下,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越来越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出台了一些相关的制度和办法,逐渐形成了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的局面,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仍存在审计整改不到位、屡审屡犯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审计机关内部存在制约整改的原因

审计建议质量不高影响整改程度。目前,我国审计工作普遍面临着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审计人员在一个审计项目上耗费的时间和精力有限,时间的限制导致审计人员在完成现场审计后,没有更多的时间去认真思考、剖析被审计单位存在问题的原因。对审计中发现的财政、财务收支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往往没有从源头上去查找,而是停留在表面现象或肤浅的认知上,抓不住问题的关键和要害,缺乏深层次的分析研究,提出的一些建议空洞或不具操作性,就会导致被审计单位难以采纳和落实审计建议。

对审计整改工作认识不足。审计实践中,各级审计机关都存在比较重视审计结果,多关注发现问题,少反映整改情况,重审轻改的现象。从审计人员看,存在低头不见抬头见、怕激化矛盾得罪人。上述现象影响到审计整改的功能发挥。

被审计单位存在整改态度不到位的现象

认识不到位。从地方政府方面看,主要是担心因为审计整改不利于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从被审计单位层面看,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消极应对、敷衍应付以图蒙混过关的心理,开展实质性整改的愿望不强,不肯举一反三从源头上消除问题产生的根源;甚至部分被审计单位认为审计监督就是“挑刺、找茬”,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采取拖延或者听之任之的态度,甚至抱着“不理旧账”的观念,消极对待审计整改,影响整改效果。

屡整屡犯。部分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往往就事论事,同一不规范事项,此次审计整改好了,下次审计中又会发生。没有堵住产生问题的根源,也没有形成控制机制,审计整改效果就难以体现。

法律、法规不完善导致整改不力

我国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虽然对审计整改作了些规定,但这些规定比较原则化、框架化,基本上是调查和了解、定期审计、跟踪审计等“以审计促整改”之类的手段,未就整改措施的具体内容进行阐述,审计部门也没有制定整改工作的具体操作规范,这易导致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审计整改检查落实不到位,审计机关的执行力大打折扣。

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充分,难以形成合力

审计整改监督合作机制尚未建立,没有行之有效的部门联动机制,导致审计整改工作经常由审计机关唱“独角戏”,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出现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监管缺位的现象,致使审计整改工作无法彻底的完成。另外审计报告中涉及体制机制性问题需要国家出台相关政策,以及一些宏观层面的,有关建章立制的建议,都需要多个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完成,被审计单位无法单独完成整改。

笔者认为,要做好当前审计整改工作,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加强宣传工作,提升审计整改地位。审计监督已成为监督之一。要进一步深化对审计监督职能的认识,切实强化审计整改在审计监督中的作用,形成“审计整改是审计监督职能落到实处的保障,审计整改是审计质量提升的关键”的共识,在整个审计系统乃至全社会营造抓好审计整改工作的浓厚氛围。另外要加强对《审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等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度的宣传,特别是加强对审计整改重要性的宣传,使审计人员懂得抓好审计整改是本职,不抓审计整改是失职;可以考虑在审计机关内部,设置专门科室或者明确专人,主要负责审计整改的监督检查工作,从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建立审计整改情况检查跟踪机制奠定基础。

发挥各方监督作用。一是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参与整改,将审计情况定期向社会通报,促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二是发挥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纪委的监督和督办力量。党委、政府要联合下文,要求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将审计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向“两办”和审计机关报告。三是建立健全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纳席会议成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审计结果落实和整改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避免审计整改出现“中梗阻”。四是对于审计中发现的被审计单位严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特别是涉嫌贪污受贿、损失浪费、失职渎职等经济犯罪的,要及时向纪委、监察、公安、检察等部门移送案件线索,增强审计的威慑力。

第6篇

200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

7月29日上午,王殿军厅长受省政府委托,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报告了200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7月29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时,与会委员对审计工作报告给予了高度评价,对省审计厅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今年审计工作报告从省级财政管理、省级部门预算执行、重大投资项目、重点民生资金和民生工程、环境项目、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和企业等六个方面汇报了2010年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和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同时,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一是进一步加强预决算管理,规范部门预决算编报,提高部门预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二是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健全预算执行管理运行机制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三是进一步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推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逐步取消中间拨付环节,不断提高资金的到位率,支付效率和透明度;四是进一步强化预算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切实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委员们普遍认为,审计部门求真务实、敢于审计、善于审计。今年预算执行审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突出绩效审计的主题,重点审计了涉及国计民生的项目、资金,对规范预算管理、维护财经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今年审计工作报告全面、规范、清晰、简练,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不回避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边审计边整改,体现了审计为民、服务大局的职能宗旨。

委员们要求,有关部门、单位对报告反映的突出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研究整改措施、认真整改,对一些屡查屡犯的老问题要加大整改力度,对性质恶劣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低保、农田基本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资金的审计监督,进一步加大审计报告的公开、公示力度,进一步发挥审计的“免疫”功能。

(赵卫清)

省长吴新雄在审计 整改工作会上强调:

着眼于制度建设 认真抓好审计整改

10月28日,省政府召开200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会。省长吴新雄到会并讲话,副省长孙刚主持会议。

吴新雄在讲话中指出,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是审计部门履行审计监督责任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是被审计单位的法定义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审计查出问题的危害性和解决问题的紧迫性,坚持标本兼治,自觉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

吴新雄强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改进工作,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必须着眼于制度建设,注重从源头上杜绝预算执行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要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特别是加强对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要完善跟踪检查制度,发挥“一审二帮三促进”的作用,加强检查,及时督促落实,促进相关部门和单位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要建立整改联动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负责,各司其职,支持审计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落到实处;要积极推进审计公开,逐步公告审计整改结果,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促使政府部门分配好、管理好、使用好财政资金,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审计整改工作典型,同时在一定范围内对拒不整改或屡审屡犯的部门和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促进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有效结合,提高审计整改效果。

吴新雄强调,审计整改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限期整改,严明纪律,把整改工作扎扎实实做好,确保审计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为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效能政府作出应有的努力。

会上,厅长王殿军通报了200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开展情况和审计查出问题初步整改情况,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负责同志汇报了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江西省审计厅办公室 综合处)

孙刚副省长对审计整改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日前,副省长孙刚在主持召开200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会议中指出省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各有关单位切实抓好审计整改措施。

孙副省长指出,省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高度重视,把它作为审计工作一个重要环节进行布置,在9月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的基础上,又召开200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会议,充分说明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审计整改措施,孙副省长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认识。整改是审计的重要环节,是审计成果的体现。没有整改,审计就是一句空话;整改不到位,审计出来的问题可能愈演愈烈。审计是免疫系统。所谓免疫系统就是内部的事情,就是我们肌体本身的功能,不要把它看成外部的东西,这是审计与纪检、检察最大的不同。要依靠自身的免疫系统来解决、防疫、处理问题,千万不要等引发出外部的矛盾,导致开刀、动手术,发生畸变。

二是要抓紧落实。离年底只有两个月的时间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吴新雄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明确整改的时限,明确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措施,确保今年的审计整改真正落实到位。落实情况务必在11月上旬报送审计厅。

第7篇

一、坚持“六个突出”助推国家新能源城建设

审计机关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理念,找准审计切入点,围绕加快国家新能源、科技城建设来部署和落实审计工作,必须坚持“六个突出”:

1.突出抓好审计重点。一是进一步深化财政审计。结合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对下级政府财政决算审计、专项资金审计、转移支付审计调查工作,注重从源头上把握财政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的总体情况,确保财政性资金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新能源科技城建设,真正在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和重民生上发挥积极作用。二是进一步深化党政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关注相关党政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新能源科技城建设重大决策的效果,使各级领导干部在提高服务效能和执行力上有新的转变,为市委识人用人提供参考。三是进一步深化民生资金审计。结合国家新能源科技城建设,认真组织开展社保资金、涉农资金、民政资金等专项资金审计,密切关注教育、医疗、科技等方面各项投资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严肃查处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促进民生资金在扩大内需、拉动消费、切实解决实际困难方面发挥作用。四是进一步深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关注国家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投资、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投资项目和国家专项建设资金,进一步加大跟踪审计力度,促进合理优化投资结构,切实加大和保证资金落实到位。

2.突出抓好审计质量。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提高审计质量是提高审计监督能力的重要保证。要认真履行层级负责制,严把审计质量关,树立“严谨细致、打造精品”意识,充分利用审计成果,提高审计的社会影响力,做出更多更好的优秀审计项目。一是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审前准备工作。要改变重“审中”轻“审前”的传统观念。通过审前调查,审计组人员全面了解审计目的、内容和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以实施审计时有的放矢,抓住重点,直奔主题,减少盲目性。二是综合运用审计方法,提高取证成效。审计取证是审计工作的中心环节,要综合运用审阅、监盘、观察、查询、涵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审计方法,有效地获取审计证据,高效率、低风险地完成审计任务,实现审计目标。三是运用集体智慧撰写审计报告,提升审计成果。在查实问题后对其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看提出的问题是否符合客观情况,是否抓住了事物的本质,是否从体制、机制上和制定、修改、完善法规的高度上提出解决和预防问题的办法,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四是抓好成果的实现,及时查找不足,积累经验。审计工作的最终目的是要促进规范、正本清源,确保查出的问题得到整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

3.突出抓好审计整改。通过有效地建立起政府对审计整改一抓到底、人大对审计整改全程监督、执纪执法部门通力协作、审计机关将落实整改作为第一要务、被审计单位严格按要求整改的环环相扣的审计整改机制,走出“屡查屡犯、屡犯屡查”的怪圈,形成审计整改的强大合力。一是建立健全整改情况报告制度。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审计部门报送整改情况,审计部门不定期地向市政府报告审计整改情况。通过以上报告制度的落实,以及时准确了解审计整改情况,并以此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建立健全整改进度督查制度。各业务科室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强化督查指导,及时总结审计整改优异单位的情况加以宣传,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督查结果,促使问题得到及时纠正。三是建立健全整改问责制度。采取审计机关执法问贵、监察机关效能问责、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民意问贵、媒体新闻问责等形式,对审计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就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等情况进行问责。四是建立健全整改结果公开化制度。审计机关要在做好廉洁审计公示、审计结果公告的基础上,可采取在被审计单位公布审计整改情况、在审计网站上审计整改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审计整改典型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公开,让群众了解审计整改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充分运用社会力量督促审计整改。

4.突出抓好中心工作。相对于经济工作来说,其他工作都是次要工作,只有经济工作才是中心工作,而当今的新余,抓经济工作,就要抓项目建设,抓项目建设,就必须抓好招商引资,所以我们审计机关要跳出纯业务部门的狭隘观念,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一是抽出精干力量组建招商小分队脱产招商,全面完成今年2.4亿元的招商引资任务,班子成员在做好分管工作外,每人要完成招商引资任务2 000万元,单位追加一定的招商经费,确保超额完成市下达的引资任务;二是做好挂点服务企业工作,按照市里要求派出强有力的领导脱产扶持下村硅料厂的生产经营;三是做好新农村建设帮扶点的各项工作。

5.突出抓好审计宣传。一是抓好新颁布的审计法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新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正式公布,将于今年5月1日实施。我们要认真学习条例内容,要求严格执行条例规定,深化“新条例”贯彻实施工作,增强做好审计监督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要广泛宣传“新条例”,充分发挥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进行多渠道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深入推进“新条例”的实施。二是办好审计简报。审计简报要在质量上、内容上进行优化,班子成员和审计干部都要将自己的所学、所思、所悟宣传出去,不断提高审计形象,扩大审计知名度。三是积极向各级党报党刊和上级审计部门的刊物投稿。通过宣传,使审计政策让更多的人知道,审计法规让更多的同志掌握,审计工作让更多的入了解,从而让方方面面更加理解、关心和支持审计工作。

6.突出抓好作风建设。通过“六抓”举措,即抓班子带队伍、抓学习提素质、抓廉政保自律、抓效能优服务、抓质量上水平、抓基层打基础,强化审计机关作风建设,推动审计工作科学发展。一是班子建设努力做到“四个带头”,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带头坚持学习,不断增强源动力;带头遵纪守法,不断增强免疫力;带头转变作风,不断增强执行力;带头讲团结,不断增强凝聚力。二是队伍建设上努力做到“四个强化”,不断提高审计队伍素质。强化业务能力建设;强化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建设;强化审计队伍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强化审计文化和审计理论建设。

二、做好“六个服务”助推国家新能源城建设

国家新能源科技城的建设,是时代的重任、历史的使命,要求我们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紧密围绕新能源城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审计服务、保障和促进加快国家新能源科技城建设的思路、方法和措施,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做好“六个服务”:

1.立足大局为经济建设中心服务。突出审计工作重点,抓好每项审计业务工作,规范财经秩序,节约财政资金。进一步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力度,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上,最大限度提高核减率,挤干工程“水份”;加大专项资金审计力度,提高资金绩效水平,使每一分钱用在“刀刃”上;切实完成好市里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选调强有力的领导干部挂点下村硅料厂,帮助挂点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2.立足生态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服务。作为召集单位,在积极做好所建设的生态小公园的同时,做好跟踪审计工作,确保投入国家森林城市的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效益。同时,进一步巩固我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绿化先进庭院的成果,做好创建国家森林城、全省生态园林城的宣传者、参与者、维护者和监督者,为创建活动尽责尽力。

3.立足民生为创建全国食品安全城市服务。加大对改水改厕、节能减排项目、环保资金等涉及民生和食品安全资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推动完善食品安全长效保障机制,使市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新鲜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进一步深化“十佳单位食堂”的成效,从一点一滴做起,从自身行为做起,为创建全国食品安全城市建功立业。

4.立足低碳为建设新型工业化城市服务。深化资源环保资金和节能减排投资审计,围绕生态建设资金项目、节能减排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决策、可行性论证、设计方案、资金使用以及项目投入运营后的绩效等环节,加强审计和调查分析,促进环保和节能减排投资建设项目发挥效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使新余的天更蓝,水更清。

5.立足本职为项目建设服务。离开经济建设,审计监督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我们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对政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当前,我市坚持把抓项目、扩投资摆在经济发展的核心位置,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全年共安排市重点项目83个,总投资1102亿元,为使这些建设有效推进,资金落到实处,项目发挥效益,要求我们加快政府投资审核中心的建设步伐,按照《新余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要求,对财政性资金或以财政性资金为主的市属公共工程和其他投资项目、政府融资项目、国债转贷项目和市直各单位自筹资金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发挥最大的功效。

第8篇

关键词:医院内部审计;质量控制;项目选定;项目实施

目前我国公立医院属于微利事业单位,审计只局限于外在审计,也就是上级对医院的审计,而开展内部内部审计工作关乎着医院工作质量的高低。

一、审计内容选定是保证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前提

为了提高医院的经营和管理水平,实现优质、高效、低耗、规范管理的内部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应是在对可能影响内部审计目标实现的风险进行评估的基础上。一是要确定哪些事项应列入内部审计范围;二是确定哪些列为内部审计对象的事项会给组织带来风险;三是确定哪些事项要先审;四是结合审计资源状况选定项目

二、强化审计内容过程管理是保证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核心

实施过程包括三个阶段,分别是审前、审中和审结。

(一)审前主要工作是制定审计内容

通常医院内部审计工作主要包括三大方面内容:(1)审查医院各种业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例如,对医院的药品及器械的采购,医疗事故及纠纷的防范和处理,计划、人事、投资决策等活动进行检查与监督,以保证医院各部门遵循国家有关政策、方针、法规、制度,减少差错和失误。(2)审查医院内部各种业务活动的经济性和安全性。例如:检查医院内部各种活动的执行与计划是否一致;各部门是否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医疗、护理等操作制度;效率如何,是否取得预期效果;是否厉行节约,讲求成本效益原则等。(3)审查医院经济活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例如,对医院的会计资料进行审查,检查账实是否相符,有无私设“小金库”等情况,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及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审中主要是依据审计方案内容开展工作

在进行内部审计测试的过程中,首先要了解被审计部门的内部控制状况,如重要职能部门的各项制度的严密性、逻辑性和衔接性,评价被审计项目内容的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抽样,搜集审计证据。同时将审计证据与审计依据进行对比,看是否存在差异,分析差异所带来的影响及差异产生的原因。

(三)审结是内部审计报告阶段

审结应包括被查事项的任务和目标与医院任务目标是否一致、医院任务目标是否完成、被查事项是否达到预期目的;情况部分应按审计发现的重要性顺序反映发现的状况、依据、差异、影响和原因;意见、建议部分一要有助于解决问题,促进风险降低,二要切实可行,三要考虑成本效益原则,四要既利于解决医院现实问题,五要适合医院的经营活动。内部审计报告的问题及意见、建议部分是重点。对发现的问题.内部审计人员要与被审计部门共同分析成因以及影响,提出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挖掘潜力、讲求效率的意见和建议,归纳出具有全局性、建设性的防范措施,提出完善体制、改革机制的具体建议,报告中不宜使用责难性的措辞,不采取简单披露问题的方法;报告应着重反映重大的问题,对一般性质的问题,在审计过程中直接向被审计部门提出并督促其审中完成整改。

三、督促审计建议的落实是保证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关键

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监督制度、确保审计建议的落实是保证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关键。

(一)下达内部审计意见书后,要求被审计部门做出整改承诺

对需要落实整改的有关事项,明确责任人、督办人和整改结果反馈时间。通常被审计部门负责人作为落实整改措施的责任人,内部审计部门及上级有关职能部门作为相关问题的落实督办人。

(二)要求被审计部门定期汇报内部整改情况

责任人和督办人在规定时间内应将落实审计建议的具体情况书面反馈到内部审计部门,重要的落实整改事项结果还应向更高级别领导报告。反馈信息应包括:针对存在的问题已经采取和将要采取的措施;整改落实的责任人;不能整改问题的情况说明。被审计部门有责任保证:所采取的措施针对的是报告中提到的缺陷;所采取的措施必须针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而不仅仅是消除现存的问题;整改措施将持续产生作用。

(三)采取审计回访、追踪审计等方式,督促、保证内部审计建议得到有效落实

第9篇

关键词:内部审计跟踪

1 对内部审计跟踪内涵的认识

内部审计跟踪是指内部审计机构通过检查、评价被审单位对各类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审计决定的落实程度,督促被审单位进一步完善规章、防范风险、规范管理的工作过程。

1.1 内部审计跟踪的基本功能 内部审计跟踪的基本功能是检查、评价被审单位对审计发现所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效果,是针对以往审计发现的后续审计,是督促被审单位优化工作流程、化解经营风险、巩固审计成果必要步骤,同时也是确保内部审计职能充分发挥的必要环节。

1.2 内部审计跟踪的目标任务 内部审计跟踪目标不仅仅是核查被审单位针对内外部审计、监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更重要的是要从深层次分析,揭示问题根源,着手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意见与建议,督促被审单位加强风险防范、降低剩余风险。

1.3 内部审计跟踪的审查范围 内部审计跟踪不能只停留在审查以往审计发现的问题是否解决的层面上,更重要的是要关注被审单位是否对导致问题出现的有缺陷的制度、流程及系统进行了完善和优化,是否从根本上杜绝了问题的再次发生。

2 对内部审计跟踪重要性的认识

2.1 内部审计跟踪是维护审计工作严肃性、权威性,提高审计公信力的必然要求 内部审计跟踪是督促被审单位对审计揭示问题逐一整改的过程,是现代审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我国目前各行业的内部审计工作来看,审计跟踪已成为审计监督的必要手段,是审计监督的重要程序。如果将审计工作只停留在检查阶段,而对审计整改缺乏有效监督,造成审计整改流于形式或者不了了之,就会丧失了审计的严肃性、权威性及公信力,审计成效也会大打折扣,甚至产生不良效果。因此,只“审计”不“跟踪”的审计工作流程是不完整的,审计成果也是无法完全展现的。

2.2 内部审计跟踪是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的关键因素 评价审计工作质量的好坏应该全面考虑,要将质量考评贯穿审计流程的每一个阶段,除了要评价审计样本选取、核查的合理性、客观性以及审计报告撰写的真实性、正确性外,还应当将审计发现的整改情况纳入审计质量考评范围,要评价被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落实情况,考察审计发现是否从根本上得到纠正,只有这样系统地实施考核才能够更科学地把控审计监督力度,更进一步地提高审计监督质量。审计跟踪通过集中检查对审计发现的整改情况,可以有效地督促被审单位积极开展问题整改工作,避免被审单位问题整改的不及时、不彻底、不深入、不全面,是审计质量得以充分体现的有力保证。

2.3 内部审计跟踪是促成内部审计目的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 内部审计是建立于组织内部、服务于管理部门的一种独立的检查、监督和评价活动,它的最终目的是为组织增加价值并提高机构的运作效率,而审计跟踪恰恰是帮助内部审计实现这一目的的行之有效的手段。审计跟踪一方面督促被审单位整改,另一方面评价整改措施的有效性,这两方面相结合可以强化被审单位的内部风险控制,消除或减少各种经营漏洞、制度缺陷,同时还可以整合一些有价值的审计信息并提供给被审单位的经营管理层,为被审单位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带来多方面的信息参考。

3 对内部审计跟踪工作方法的认识

3.1 加强被审单位管理层的重视程度,建立相应整改制度 审计跟踪必须要得到被审单位领导层的高度重视并且建立相应的审计整改制度才能够顺利开展,管理层的重视、整改制度的建立可以使被审单位各部门形成合力,共同研究,集中挖掘问题根源,优化管理制度,修补风险漏洞,同时也为内部审计机构的跟踪检查克服了外部阻力。

3.2 不断加大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力度 在被审单位中大力宣传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使其深入人心,让员工认识到整改工作与被审单位及个人的发展息息相关,积极主动地去思考如何解决审计问题,并为之献计献策,这既为审计跟踪营造了良好环境,又减少了审计人员的工作压力、工作量。

3.3 选择恰当的审计跟踪方式 内部审计跟踪存在多种不同的组织方式,如报送跟踪、合并跟踪、立项跟踪等。不同的跟踪方式各有利弊,以上述三种方式为例:报送跟踪可以大幅缓解审计资源紧张的压力,但未进行现场核查,被审计单位报送资料的真实性难以保证,跟踪结论的准确性难以把控;合并跟踪可以减少一定的人员配置量,但审计人员往往将跟踪项目作为附属品,审计跟踪质量难以保证,预期效果难以达到;立项跟踪可以统一作业标准,避免同类问题不同被审单位整改状态不一致对整改率统计口径的影响,但审计跟踪人员对原项目审计发现的理解可能存在偏差,加大了项目实施难度。因此,应当依据被审单位的架构、审计发现的性质和内部审计机构具体情况的不同可选择不同的形式,如对审计发现问题较少且为一般性审计发现的可采取报送方式跟踪、对审计发现与即将开展的审计项目密切相关的可采取合并方式跟踪、审计发现问题较普遍且为重要发现的可采取立项方式跟踪。

内部审计跟踪是审计项目的延续,是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必然要求,是各大行业完善制度、规范机制、加大内控、强化管理、优化流程、防范风险、提高经营的质量和绩效的内部推力。通过长期不断地实施内部审计跟踪,能够使被审单位在复杂多变的竞争中得以不断自我调整、自我发展,不断加强抵御潜在“病毒”的能力,不断化解经营管理中的隐形风险,为被审单位安全、稳健、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参考文献:

[1]对做好农业银行审计整改工作的战略思考.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培训学院学报,2010年第3期.

第10篇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县审计机关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实施审计监督工作,为维护财经秩序、保障地方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廉政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我县审计执法环境总体上也是好的,绝大多数单位能够支持配合审计,及时、全面落实审计决定,认真整改违法违规问题。但也有少数单位法制观念淡薄,对自身存在的问题缺乏正确的认识,审计决定落实不力,存在不及时落实甚至拒不落实的情况。审计决定是审计监督结果的直接体现,及时全面落实审计决定,是强化审计监督的重要保证。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现就进一步强化审计决定落实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抓好审计决定的落实。各级政府要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充分认识落实审计决定的重要性。要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支持审计部门依法监督,积极运用审计手段,加强对部门和单位的监管。对审计机关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特别是涉及面广、处理难度较大的问题,要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单位认真研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审计处理事项的落实。对延迟执行或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单位及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监察部门说明情况。政府组织的各项考核评比活动,将注意征求审计部门的意见。

二、要加强培训与宣传,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审计监督的自觉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继续加大中央两个“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宣传力度,将有关财经、审计法律法规作为对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审计决定、切实整改问题的自觉性。

三、要认真执行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审计决定。审计决定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执法文书,被审计单位如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没有异议的,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执行。包括将应缴款项缴入指定账户,全面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健全管理制度,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处理有关责任人员,并将执行审计决定和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审计机关等。被审计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执行审计决定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执行;仍不执行的,审计机关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要积极配合,共同促进审计决定及时全面落实。审计决定得到及时全面的落实,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监督部门要将审计决定执行情况检查纳入正常监察工作,使监察、审计联合检查审计决定落实情况正常化、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并依法对有关部门配合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对审计机关依法提请暂停拨付与被审计单位违纪违规行为有关的款项、代扣罚没款等事项,要及时扣缴和清收应当上缴财政的款项。税务机关对审计机关作出被审计单位补缴税款的决定或移送处理的意见,应当依法足额征收。金融机构对审计机关建议保障贷款资金安全的措施等,应予以支持和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要督促下属单位全面落实审计决定。

五、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审计机关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审计能力,以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依法作出审计决定。要贯彻“一审二帮三促”的原则,坚持审计处理处罚与规范整改相结合,把促进整改作为审计监督效果的重要检验标准。对严重违反财政、财务收支规定,屡查屡犯,或者有阻碍审计工作行为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要依法从重处罚。对违规问题严重又不落实审计决定的单位要实行跟踪审计制度,直到整改到位为止。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报告要反映其任期内所在单位执行审计决定、整改存在问题的情况。审计机关还要加大推进审务公开的力度,努力扩大审计影响,提高社会对审计工作和审计处理的认知度。

六、强化行政监察监督,做好审计移送事项的处理。行政监察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履行职责情况负有监督监察的职能。开展对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既是行政监察机关对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也是对被审计对象落实审计决定情况的监督。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审计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延迟执行和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单位、直接责任人及其相关领导,要实施责任追究,要做好审计移送事项的处理,把纠正问题与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结合起来。审计移送给有关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的事项,包括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有重大违规问题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认真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县政府。

以上意见,希即贯彻执行。

第11篇

本人作为一名企业内审人员,在本文中结合多年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经验,针对审计决定执行难,通过剖析审计整改工作落实的难点问题,立足内部审计为企业服务的根本目的的角度,提出对策与建议。本人深感只有通过深入、扎实地做好内部审计服务工作,使企业各部门感受到内部审计工作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建立起内部审计的权威性方能提高内部审计机构在企业中的地位。

一、开展审计整改存在的工作难点

审计工作中常常会发现许多问题屡查屡犯,上一年度针对该问题好不容易才完成的整改,下一年度再审时发现又再犯了,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很多,但综合起来基本是以下四类:

1.提出的某些审计建议不具可操作性,造成整改难

工作中,我们会发现某些审计建议对于被审计单位其根本无法整改。造成这样的局面是因为审计人员提出的审计建议和意见不接地气、不具有整改操作性。因此内部审计人员提出建议时应针对发现的问题结合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行之有效的审计建议,提高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有效性、积极性。

2.被审计单位对待整改问题存在错误的认识,造成整改难

被审计单位在审计中出现的错位认识,如审计开展现场工作时不配合、遭到各种推诿、回避关键问题等,归根结底主要对内审工作的认识存在偏差,认为审计是“东查西查、没事找事”,怕在审计中发现问题影响政绩、丢“面子”、影响企业的社会形象等。未曾换个角度考虑,内部审计是在对企业“防疫系统”进行体检、帮助企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是在为企业降低风险。

3.机制缺失,造成整改难

首先是制度本身存在缺陷或漏洞,导致执行起来存在合法不合理、合情不合法的情况,这些都需要通过制度完善、加强执行情况检查来不断完善与改进,不断地建立、健全制度。

4.跟踪问效不够,造成整改难

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的重要环节就是检查督办、跟踪问效。审计结论和决定不能光停留纸上、应该一查到底、跟踪落实,否则就会形成了审计“只打雷不下雨”、屡查屡犯的困局。再就是审计整改工作由审计部门唱“独角戏”,未能形成行之有效的部门联动机制和科学的问责制度,这也是导致未能起到监管效力的原因。

二、审计的最终目的

正所谓查出问题不是审计的最终目的,解决问题才是最终目的,立足服务是审计的根本目的。从这点看,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在审计工作中是相当重要的一环。因此,企业内审人员通过开展后续审计、将审计整改工作作为体现服务的重要手段,构成了审计监督的重要部分,是审计监督最终的落脚点。通过后续审计,将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解决问题、服务企业,这才是提升内部审计地位的关键手段。

三、强化审计整改的作用

内部审计准则第2107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所称后续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为跟踪检查被审计单位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及其改进效果,而进行的审查和评价活动。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纠正措施,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责任。评价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所采取的纠正措施是否及时、合理、有效,是内部审计人员的责任。

通过开展后续审计,强化审计整改可以充分发挥以下作用:根据审计部门依法审计所做出的审计决定或提出的审计建议,被审计单位对其自身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或薄弱环节进行纠正、改进,其整改的过程和结果,其对审计各方而言,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1.从审计部门的角度看,通过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可以有效检验审计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的总体水平,维护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和“免疫系统”功能,也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审计的公信力和审计部门的良好形象,树立审计的权威性。

2.从被审计单位的角度看,通过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可以有效促进被审计单位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理顺机制架构、改进和提升自身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堵塞管理漏洞。

四、审计整改的主要类型

审计整改工作,牵涉方方面面,根据多年内审工作经验,从发现问题后的整改方向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一是可以通过采取针对性措施完成整改。被审计单位通过调整会计处理、补缴税金、完善资料、按规定缴交或收回资金和财产等手段对审计问题予以整改。

二是可以通过修订制度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成整改。由于制度方面缺失,被审计单位无法根本整改,如果不从源头加以解决,健全完善有关制度,今后势必再犯同样的问题。被审计单位要彻底解决问题必须要从完善制度、理顺机制,从根子上杜绝屡审屡犯问题。

三是已成既定事实,整改有一定难度,对以前问题无法整改但是从今往后对同类问题进行完善或规范来完成的整改。通过重点督促被审计单位加强管理、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今后避免再次发生类似的问题。如已完成的采购行为未严格执行采购相关规定、已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不合规、已竣工项目未按批复设计内容施工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共同特点是由于是事后审计,虽然被审计单位违规违纪行为已经发生,但由于纠错成本或代价太高,实践中采取纠正措施的可能性很小,审计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基础上,更多的精力和重点应着眼于督促被审计单位完善相关制度、健全机制、加强和改进内部管理,在以后工作中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五、提高审计整改执行效果的对策与办法

1.审计建议应具有可操作性。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对其根本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深究其产生的原因是管理不善还是制度不健全、是个别现象还是冰山一角,是被动违规还是主动违法,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被审计单位持审计意见与建议可以有依有据进行切实整改,这才是具有可操作性的审计建议,才能真正达到审计工作促进管理,审计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根本目的。

2.积极调动被审计部门整改工作的主观能动性

审计部门应把督促审计整改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但这决不仅仅是内审部门的工作与责任,这也是被审计部门的工作职责所在。审计部门在加强督促审计整改的同时,通过与被审计单位的加强沟通,随时掌握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果的反应和审计建议的反馈,及时调整整改措施与策略,积极创造良好的整改工作氛围。还可以利用财经管理培训、审计案例分析等讲座形式,向各被审计单位与有关人员剖析容易发生问题的领域和环节,从降低风险、提供服务的角度提出加强监管的办法和措施,努力营造审计立足于服务的良好气氛,被审计单位的接受度会随之增强。

3.作实整改工作,总结出台整改效果评估方法。

在通过加大审计整改跟踪力度督促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的同时,还可以根据审计工作经验总结出台审计整改效果评估的方法、内容,让整改评估工作有据可依、作实整改工作,避免审计整改走过场,提高整改的效果。

4.落实审计整改问责制度

第12篇

一、完善内审监督体系保障审计工作开展

建立董事会垂直领导的内审体系,增强内审工作的独立性。从审计工作计划、方案的制订到整改落实的具体组织实施,行领导亲自指挥、督导,有力地提高了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为审计工作深入扎实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董事会对内审的适当性和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对内审部门实行垂直领导,建立了内审部门向董事会直接报告制度,确保了董事会与内审部门之间信息交流反馈渠道的畅通,保证了内审人员工作的权威性和客观公正性。

配足配强内部审计人员,提高审计工作质量。该行切实注重内审人员结构和素质的提高,把具备一定专业资格和从业经验的人员充实到内审部门。为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该行建立了学习例会制度,每月组织审计人员召开学习例会,学习有关审计法律、法规,传达上级文件及领导讲话精神,使其及时掌握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并对前期的审计工作总结回顾,对发现的问题、风险点进行通报点评,研究整改措施。同时通过实行岗位交流、交叉审计、以老带新、参加上级各类检查、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等措施,加强了对审计人员的教育培训。

完善制度办法,确保审计效果。一是依据监管部门及省联社的新规定和新业务的需要,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完善,先后制定了《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审计档案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健全了审计资料,充分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为审计工作提供了充分的理论依据;二是严格落实质量承诺制度。每次审计实施前,检查部门和审计人员对工作质量做出书面承诺保证,对所检查事项承担历史责任。实行尽职免责,失职问责制度,如因监督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不及时上报,造成风险隐患或损失的,追究审计人员责任。

二、创新审计监督机制提升审计层次

构建非现场审计工作体系。为进一步完善审计监督方式,充分利用综合业务、经营决策、信贷管理系统,对业务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监督,通过对报表数字的采集、整理、分析、归纳,及时发现问题进行质询。根据现有的管理系统,认真进行分析,确定审计内容和范围,做到有的放矢,克服现场审计的盲目性和局限性,为实施现场审计提供有价值的审计信息,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2010年10月份,在组织的信贷管理专项检查中,通过从经营决策中资产状况管理模块里的不良贷款、到期贷款收回率等子项,获取全区贷款规模、贷款占用形态、贷款投向结构、非应计不良贷款等具体数字,从贷款明细查询中提取全区贷款明细,选取全区最大单户、最大十户贷款余额、同名贷款户等所需要的基础数据以及信贷与不良贷款管理系统验证是否有不合规贷款存在,最后对基础数据加以汇总,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实行差异化的现场审计和监督。根据分支机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和风险防范水平,按照“一行一策”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专项审计工作。为此,突出“三个重点”:重点业务、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做好“三个立项”:以日常经营管理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离任、离岗及重点岗位的有关人员、群众举报或媒体曝光的有关单位或个人为审计立项对象;实现“两个转变”:一是审计内容由内部审计向外部审计的转变,尤其是对长期不还息的贷款进行内外核对,向借款人延伸审计;二是审计职能由检查监督为主向综合评价为主的转变,既要肯定成绩和优点,又要指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使被审计单位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近年来,多次对现金、重要空白凭证管理等业务重点、柜员制度执行情况等部位重点进行审计。2007-2010年对20个分支机构负责人进行了履职审计,均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积极有效地开展突击性检查。近年来,该行结合人员少、审计工作量大的实际情况,打破传统审计模式,在不事先通知被查单位审计内容的前提下直接进点,实施检查,现场检查结束后,当事人确认审计事实。真实准确地反映问题,打消了被审计单位的侥幸心理,具有极强的心里震慑力,提高了全员照章办事的自觉性。2010年9月份,制定了现金重要空白凭证管理、联行及结算业务管理、信贷管理等五套检查方案,带齐有关手续,由董事长确定检查网点,行长、监事长、副行长带队分组随机对4个营业机构进行了突击性检查,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当场确认,对责任人进行了处罚,并对存在的问题全区通报,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实现审计信息共享,建立查、处分离,相互制约的管理与再监督机制。一是在审计整改阶段,由审计部起草《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和《关于河口农村合作银行在业务经营方面存在的问题的审计意见书》,分别送达被审计分支机构和合行有关职能部门;二是被审计分支机构或合行有关职能部门根据领导批示和处理意见及建议,在文到之日起一个月内整改结束,并将处理意见和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审计部;三是对整改期限结束后仍未整改的有关问题,审计部在15日内移交合行监察保卫部处理,从而建立审计联动机制,加强了审计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和被审计分支机构的审计合作,增强风险防范的协同效应。

三、加大整改和查处力度,提高审计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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