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29 10:06:4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建筑施工安全整治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落实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责任、治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三违"行为为重点,以遏制建筑施工重、特大安全事故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突出重点,源头治本,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建筑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法制、体制和机制建设;强化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加强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改善建设项目安全投入保障条件,探索建立建筑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建筑施工坍塌、坠落等重、特大事故上升势头得到有效控制,实现建筑业事故死亡人数在*年的基础上下降2%的目标。
三、深化专项整治的重点范围、工作方式和职责分工
(一)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范围
深化专项整治的重点范围是:以预防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铁路工程建设、公路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和电力工程建设的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坍塌事故包括深基坑坍塌、边坡坍塌、脚手架坍塌、高宽棚架坍塌、塔吊使用和装卸坍塌、隧道冒顶坍塌等;高处坠落包括临边、洞口坠落、脚手架坠落、工作台坠落、吊篮、升降机坠落、悬索高空坠落等。其中:
1.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以房屋建筑为主,重点是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等村镇建设工程,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
2.铁路工程建设:以新建、改建铁路为主,重点是西南地区地质条件复杂的铁路工程建设,特别是长大隧道和高架桥梁工程项目,以及既有线路的重点扩建、改建工程项目。
3.公路工程建设:以新建、改建高速公路为主,重点是山区地质条件复杂的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特别是长大隧道和高架桥梁工程项目。以及农村公路建设中的桥梁、隧道、高边坡等工程项目。
4.水利工程建设:以新建、在建水利工程为主,重点是小水电工程建设项目。
5.电力工程建设:包括列入国家、地方计划内的火电、水电和核电建设项目。重点是大、中型水电建设工程,尤其是地质条件复杂的水电建设工程。
上述未涵盖的内容,由有关部门及单位根据其施工特点进行细化。
(二)深化专项整治的工作方式和职责分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国务院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省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级安全监管局,下同)支持、配合、指导和督促地方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包括中央建筑企业具体落实。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1.建设部: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中,以预防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2.交通部:负责组织实施公路建设工程中,以高速公路长大隧道、高架桥梁为主,预防隧道坍塌、突水突泥、瓦斯爆炸事故,以及模板支架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3.铁道部:负责组织实施铁路建设工程中,以长大隧道、高架桥梁和铁路铺架为主,预防坍塌、高处坠落、隧道突水突泥以及瓦斯爆炸等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4.水利部:负责组织实施水利工程中,以小水电工程为主,预防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5.电监会:负责组织实施电力工程建设中,以预防坍塌(特别是高宽棚架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6.中央建筑企业:结合所承担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负责组织实施有针对性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7.各省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支持、配合、指导和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央建筑企业实施的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方案和有关具体实施意见,督促、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积极推动和促进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工作进度安排
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体上分四个阶段进行:
部署阶段: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4月中旬,国务院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中央建筑企业应根据本行业(或部门)和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研究制定*年深化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部署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应抄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以及地方省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也应制定相应的监督、指导实施方案。
实施阶段:4月中旬~9月份,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央建筑企业要将具体实施方案层层落实到本行业(或部门)、企业所有的建设工程,直至最基层单元--项目部(作业队),并按要求开展隐患和"三违"行为自查及整改工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督和检查;各省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积极支持、配合地方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掌握工作动态,加强检查和指导。
检查阶段:10月~11月上旬,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中央建筑企业总部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工程组织开展督查和抽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适时组织联合督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要责令认真整改,并严肃处理。
总结阶段:11月上旬~12月份,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央建筑企业对已开展的整治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形成阶段性成果。
五、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依法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健全体系,落实责任。各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履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通过专项整治消除监管盲区和死角。特别是要结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探索建立村镇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制,实施农村公路建设安全监管,加强政府对村镇建设安全和农村公路建设安全的监督、指导和服务;要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强化目标责任考核,严肃安全责任追究,提高政府安全监管绩效。
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公司是建筑施工安全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健全和落实以法定代表人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切实履行法定安全责任,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二)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推进源头政策治本工作。通过专项整治要全面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基础规范化管理,建立机构,配足人员,落实责任,特别是要加强村镇建设安全监管机构和能力建设,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及工地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制定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计取、使用、管理等经济政策的各项具体措施,并落实到建设、施工等责任主体上,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到位。要完善应急机制,加强重大风险的防范,提高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安全技术管理,落实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三)严格执法监管,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力度。通过深化专项整治,要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市场的安全管理和监控;要完善各项制度,强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监管,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一律不得进入建筑市场参与任何建筑施工活动;对不符合或者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不予颁发或暂扣、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要严格执法,对违法违规施工、习惯性违章和"三违"行为,依法严厉处罚。
(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对建筑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力度。要加强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管理能力的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严格管理和施工作业、防范事故灾难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国务院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央建筑企业应成立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领导小组要定期汇总情况,分析研究有关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推进工作有序开展。各省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支持、配合、协调地方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有关专项整治工作。
(二)突出重点,全力攻坚。国务院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央建筑企业要依据本行业(企业)的特点,抓住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细则,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同时,应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本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既要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又要集中精力抓好专项整治工作,不能以日常工作代替专项整治。要在落实工作责任、难点攻坚上下功夫,真正把深化专项整治工作抓深、做实、做细,务求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严格督查。为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国务院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央建筑企业要适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抽查督导,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在深化专项整治期间,及时对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省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与地方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央建筑企业(属地)的联系,了解和掌握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的动态情况,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列入专项整治重点对象仍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的,要依法从重从严查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建筑安全技术规范,以推进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治理建筑施工多发类事故、重大安全事故以及文明绿色施工为重点,不断加大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市建筑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专项整治范围、内容
专项整治范围: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建设工程以及房屋拆除工程。
专项整治内容:预防和控制高处坠落事故、重大坍塌事故和各类施工扰民事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重点是:“四口五临边”等重点防范部位的安全防护,登高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规范操作,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等。预防重大坍塌事故的重点是: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以及塔吊、施工电梯等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在施工、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工地办公用房、民工宿舍等临建设施的材质及搭设情况等。控制各类施工扰民事件的重点是:施工振动、扬尘、噪声、光污染以及基坑变形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力求实现两个目标:一是坚决遏制高处坠落、坍塌等的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力争实现“零死亡事故”;高处坠落和坍塌造成的一般轻微事故数量相比2008年有明显下降,全年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是增强企业文明、绿色施工意识,切实减少因施工扰民、污染环境造成的投诉和上访,营造和谐、稳定的建筑施工环境。
四、整治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3月)。在全市范围内宣传贯彻建筑安全文明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将工作内容、措施传达落实到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大力宣传开展安全文明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社会重视、建设各方人人参与的活动氛围。
各企业成立安全文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研究和部署防范坍塌、高空坠落、施工扰民的对策和措施,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文明施工意识,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各企业于4月1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报市安监站,并印发至各施工现场。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4月至12月上旬)。各建筑施工企业贯彻落实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措施,按照安全文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建筑施工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各监理企业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文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专项整治重点部位、主要施工环节的巡视和督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消除安全隐患。
专项整治具体各时段重点工作拟作如下安排:
4月,在完成特种作业人员换证工作的基础上,开展施工脚手架和井架搭拆、钢结构安装等登高作业人员的普查,普查内容包括登高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身体状况、工作装备等情况。
5月至6月,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重点突出登高作业操作规程、施工坍塌防范要点、文明绿色施工标准以及典型事故案例等,努力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水平。深化建筑工地平安创建活动,加强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民工队伍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平安工地创建工作考核,以点带面,促进我市建筑工地平安创建工作的整体推进。认真做好中高考期间绿色护考工作,防止施工影响考生备考。
7月至8月,集中排查高温及台风汛期建筑工地防暑、防汛抗台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强对工地临建设施以及深基坑、施工脚手架、防护架、大型机械设备等重点部位、环节的监测,严防坍塌事故发生。
9月至10月,组织开展安全技术创新活动。重点是井架式物料提升机、钢结构工程施工的安全防护技术和设施的定型和标准化工作,提高施工安全质量。“十一”建国六十周年国庆重大活动期间,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1月至12月上旬,针对冬季施工特点,制订冬季施工安全工作要求,开展工地消防安全和室外作业的专项检查,提前落实冬季施工防冻、防滑、防火等各项防护措施。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中下旬)。由各企业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教训,梳理、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在此基础上,市建设局对各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列为企业年度综合考评的范围。12月下旬召开建筑施工安全文明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会,总结和推广专项整治经验与成果,查找问题和不足,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1、市建设局成立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高宝兴,副组长:章伟东,成员:局党政办、建工科、建管处、公用处、安监站、质监站、城建监察大队、招标办、造价处等部门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各行政区域的建设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建筑安全文明专项整治工作。
2、突出整治重点,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程序。研究制订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将洞口临边、高空作业、深基坑支护、高支模、起重设备等方面的事故隐患作为主要监管对象,按照“三定原则”实施挂牌整改,确保重大隐患不整改不放过。
3、强化建筑施工起重设备管理。严格执行设备登记备案管理,建立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督促企业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工作。强化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强制性检验检测和使用过程的复检检测,做好安全防坠器等限位或保护装置的检验检测工作,特别是要做好施工电梯防坠落的定期试验和防坠器的年检工作。
4、加强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控。一是严格控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专家论证审查、备案等环节,高层悬挑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深基坑支护及高、大跨度钢结构吊装等重大危险性工程必须按规定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并予以备案。二是加强过程监控,全面推广应用建筑工地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的动态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拓展建筑市场监管网络平台,研发安全综合监管子系统,实现建筑安全监管“两场”联动,提高专项整治工作效能。依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做好基坑、周边建筑及临建设施的变形监测。三是进一步完善全市建筑安全预警系统和突发事件的应对机制。
5、宣传贯彻《*市城区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要求,从建设工程前期的设计、施工方案选择、施工环境踏勘、调查以及施工阶段的环境监测等多方面着手,最大程度防止桩基施工、深基坑施工以及房屋拆除等工程施工过程中影响周边环境。实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告知制度,按照“告知在先,服务在前”的工作原则,向企业告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提前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消除或减轻施工现场粉尘、废弃物、噪声、振动和光等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同时,制定2009年工作要点,建立施工扰民举报制度和居民投诉快速响应机制,加强与社区居委会及相关管理部门的联系,认真对待来信来访,及时化解问题。
6、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技术质量管理,督促企业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加强施工技术交底和质量过程检验,不断改进施工工艺和施工工法,提高安全施工技术水平,强化高支模、深基坑等复杂技术工程的质量监控,防止因违规施工造成施工技术失误或工程质量缺陷而诱发安全事故,以过硬的技术质量管理保障工程结构施工安全,减少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7、加强监理行业管理,强化安全监理职责。加强对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安全管理行为的监管,抓好监理行业自律工作,推进监理行业诚信建设。重点宣传贯彻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做好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业务培训,提高监理队伍整体素质。
六、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筑安全文明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定期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整治措施。
2、建筑安全文明专项整治要坚持“四个结合”:一是与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二是与开展“安康杯”活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相结合;三是与一线施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相结合;四是与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
3、加强督查,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专项整治工作从开始阶段就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坚持举一反三,边查边改。要对建筑施工每个环节、每个过程认真把关,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要加强层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动员,认真部署,狠抓落实,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农民自建房的监督管理,提高农村建筑工匠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年7月11日至7月20日)。
各乡镇、街道及各施工企业要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和下达具体的实施方案,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宣讲等各种方式,广泛进行宣传和动员,使各有关单位进一步明确此次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二)检查、落实阶段(年7月21日至8月20日)。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对本辖区范围内的所有建房点进行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对存在以下行为的,要采取必要措施,坚决制止:
1、施工用电私搭乱接、开关箱随意摆放、一闸多用,使用不合格电线电缆和电器设备,挂钩用电;
2、建筑物距离高压线路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水平距离不小于4米,垂直距离不小于6米);
3、使用老化报废起重设备、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
4、缺少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5、模板支撑搭接不规范、支撑立杆直径过小、数量过少。
全区范围内的各在建工地项目部要落实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的自查自纠行动,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各监理企业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督促施工企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彻底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及建筑施工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安全隐患严重的单位和企业将进行重点督查。
(三)总结、报告阶段(年8月21日至8月31日)。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查找不足,建章立制,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内容和工作机制,深入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促进长效管理机制的形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推动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提出专项整治活动的具体要求,制定内容具体、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
(三)全面开展安全检查。按照活动要求开展全面的、不间断的安全大检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各乡镇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农村建筑工匠的安全知识水平,尤其要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国务院、省政府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与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基层基础,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我市建设施工行业快速、有序、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管理水平,改善作业条件,控制和减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
三、整治内容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方面。
1、强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企业、项目、班组和岗位等各个层次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项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2、强化建设单位安全责任。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的工程项目不得擅自开工建设,不得对参与建设工程活动的其他主体提出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任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确保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3、强化监理企业安全监理责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市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监理责任。认真做好施工组织设计中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和施工过程中日常监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条件完善和改进施工作业方式,确保安全生产。
4、强化安全生产层级监管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层级监管制,形成逐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监管体系。继续加大对建筑业类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要严厉查处工程招投标中相互串标、招投标后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完善建筑市场动态管理机制,将施工安全作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的重要内容,在企业资质审批、工程招投标、项目施工许可等环节上严格把关,坚决取消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市场准入及其他相关资格。对在建筑施工活动中,检查发现工程项目建设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并追究项目建设方、承包方等各方责任。
(二)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伤害方面。
1、施工单位在起重机械设备安(拆)作业前2个工作日内要按规定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告知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在安装后及时检测或组织联合验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2、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按要求做好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禁止使用钢丝绳式升降机人货两用和单股钢丝绳物料提升机,施工现场的货用施工升降机(井架)提升高度不宜超过30米。
3、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在起重机械设备安装、顶升、锚固和拆卸前,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经安装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4、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指挥、司索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使用单位、安装单位要对所属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逐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做到每设备有案可查,安全隐患有整改有落实。
(三)预防坍塌方面。
1、基坑开挖和支护。
(1)施工企业要制定基坑开挖和支护专项施工方案,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由监理单位专业监理人员和总监审查后方可实施。涉及深基坑等危险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2)施工现场要严格按照经审批、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基坑的开挖和支护施工,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完毕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有监测单位进行基坑的变形监控和测量。
2、高大模板支撑系统。
(1)对于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8m,或搭设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专项施工方案,应先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由监理单位专业监理人员和总监审查后,按规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
(2)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应在搭设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包括施工单位和项目两级技术人员、项目安全、质量、施工人员,监理单位的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后续工序的施工。
(3)浇筑过程应有专人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进行观测,发现有松动、变形等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浇筑,撤离作业人员,并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4)模板拆除时要编制详细的拆除方案,并设置警戒区,指定专职监护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
(四)预防高处坠落方面。
1、作业人员是否进行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是否经体检合格后上岗。
2、是否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用具,安装和拆除塔式起重机、搭拆井架和搭拆脚手架时是否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3、洞口、临边是否采取加盖封严、设置护栏杆、底部加设安全平网等措施,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做到定型化、工具化。
4、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是否经项目部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在作业后立即恢复。
5、物料提升机是否装设安全门联锁装置、断绳保护装置或安全停靠装置。通道口走道板是否满铺并固定牢靠,两侧边是否设置防护栏杆及围护,施工电梯楼层安全门是否处在常闭状态。
四、整治步骤
(一)活动部署阶段。月初至月初,各县(市、区)及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根据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的特点,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二)企业自查阶段。月初至月底,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要结合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三)重点整治阶段。月初至月底,各县(市、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持续开展检查整治活动,对发现的隐患予以整改落实,对违法违规施工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情节严重的予以停产整顿,直至降级、吊证。市级将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月初至月底,全面总结专项整治经验,通报专项整治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本地实际,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要求和内容传达到各施工企业及相关负责人。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都要结合企业特点深化完善本单位整治方案,并落实到每个施工现场,督促各项目部严格按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一、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
今年上半年,在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趋于好转。截至6月30日,全省建设系统未发生三级及以上重大施工安全事故。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发生建筑施工伤亡事故26起,死亡27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0起,下降了27.8%,死亡人数减少16人,下降了37.2%。事故起数、死亡和三级重大事故情况均为近几年的最好水平,汕头、东莞等12个市没有发生1起四级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广州、佛山、茂名、肇庆、云浮、河源等6个市伤亡事故一直保持下降态势。广州市与去年同期相比施工死亡人数下降了72%,由去年同期死亡22人降为死亡6人,少死亡16人。
二、全省施工安全主要工作情况
上半年,我厅紧紧围绕xx、xx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督站和建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认真学习,从思想和观念上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要求全省把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的认识统一到xx和xx总理的讲话精神上来,并用于指导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上半年,我厅主要突出抓好七个方面工作:
一是抓安全生产死亡人数控制指标的分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年初,我厅制定了“全省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比xyzb年下降10%的控制目标”,并在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上我厅与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签订了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强化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的层级责任。
二是抓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创新管理方法和手段。今年以来,我厅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的规章和配套文件精神,一方面认真组织实施了建筑业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两项工作,多次发文要求全省严格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从招投标、施工许可、专业分包、专项检查等各个环节,严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从严查处无证施工企业。据统计,截止至6月30日,全省已有4083家企业领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占我省建筑施工企业总数的84.3%,目前我省仍有700多家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从xyzb年至今,全省共有113657名建筑业企业的“三类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其中91822人考核合格,取得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考核合格率为81%。另一方面,加强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对今年以来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的广东省腾越工程公司等15家建筑施工企业依法作出了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0至90天的行政处罚,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广州市高盛隆工程公司依法作出了罚款10万元的处罚,对在我省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的中建三局一公司等3家外省施工企业除责令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整改外,按建设部规定向其行政主管部门发出了行政处罚建议,并将处罚情况向全省通报,并实行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间,受处罚企业不得承接新的工程施工项目的处罚措施。此外,对安全生产管理后进的地区和事故多发的地区、单位的领导采取了约谈制度,帮助这部分地区或企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督促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上半年以来,我厅对广州、佛山、清远、肇庆、云浮等5个去年安全事故多发地区的建设局分管施工安全的领导进行约谈;对去年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突出问题的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分管施工安全的企业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约谈,并向全省印发了《部分外省及省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约谈会议纪要》。通过安全生产工作约谈,督促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抓强化事故预警提示制度,提高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事故)的应急管理能力。为确保“汛期”、“两会”、“两节”、“台风”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厅及时对“春节”、“两会”“五一”假期、汛期、防御今年“珍珠”台风等工作都发出了紧急通知,针对性地提出工作要求,敦促各地在上述时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是突出重点,抓好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上半年,我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xyzb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半年工作总结全国、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电视电话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同时坚持每季度召开全省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突出抓好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深化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等十个方面的工作。根据建设部《关于开展xyzb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厅结合本省实际印发了《xyzb年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今年安全专项整治的总体目标是:各地区必须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用最严格的监管,最强有力的措施杜绝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施工坍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xyzb年高处坠落和施工坍塌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比xyzb年下降8%。通过在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各项安全生产监管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重特大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取得较好成效。上半年以来,在春节前、“五一”节前、安全生产活动月期间组织开展全省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在3月份组织了全省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在6月份组织了全省大型起重设备安全使用专项检查,据统计,在今年上半年各次施工安全专项检查中,全省各地共检查工地23986项,查出事故安全隐患6484项,发出整改通知书7860份,局部停工通知书1224份。6月份,我厅组织各市建设局、施工安全监督站和部分大型施工、监理企业的负责人约400人,在广州市召开了全省预防深基坑坍塌事故现场观摩会,针对近年来我省建设工程规模的逐步扩大、大型深基坑工程数量不断增加的特点,详细介绍了广州市去年以来在深基坑工程安全监管方面所取得工作经验,要求各市要学习借鉴,做好本地区深基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并于7月中下旬组织对部分施工安全重点监控地区和企业开展施工安全专项督查。
五是抓建立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平安卡”信息管理制度。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用工管理,强化安全教育培训,逐步提高建筑施工工人的安全素质,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从无序管理走向有序管理,我厅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提出要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起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平安卡”信息管理制度,组织编写了《广东省建筑工人安全生产知识读本》和《建筑工人安全生产维权手册》,开发了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系统。目前,“平安卡”信息管理制度已在广州、深圳、珠海等7个市开展试点工作。于6月30日在珠海市召开全省实施“平安卡”管理制度试点工作现场会暨“平安卡”首发仪式,组织全省21个地级市建设局(建委)的分管局长和相关处室负责人,以及我省部分大型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超过1000人参加会议和参观珠海市的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平安卡”培训工作的执行情况。建设部、省安监局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充分肯定了我厅开展该项工作的社会意义。我省推行的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平安卡”制度被广东省委列为争创“排头兵”的创新管理举措,并在省委召开的“排头兵”会议上作为工作经验进行介绍。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今年县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出台了严格的工作措施,在全县陆续开展六项专项整治活动,全方位保障建筑施工安全。
一是开展深基坑工程专项整治。严格执行深基坑工程专家论证评审制度、设计方案安全可靠性论证制度和分段开挖、分段支护与分段验收制度。建设单位必须委托有监测资质的第三方对深基坑的沉降、位移和周边建筑物等进行监测,把工程施工作业对周边建筑物的影响降到最低,确保深基坑及周边建筑物的安全。
二是开展大模板、脚手架工程专项整治。对大模板、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和实施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强化日常检查,严肃查处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
三是开展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和安全防护用具监督管理,对全县建筑起重机械实施登记注册管理,全面开展再用建筑起重机械(包括塔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安全检测工作,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不准使用。全面禁止使用和强制淘汰qtg20、qtg25、qtg30等型号的塔式起重机。
四是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规范高处悬挂作业备案登记、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持证上岗、现场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处置等工作,构建科学规范、高效严谨的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定型化、工具化安全防护装置的推广使用,安全防护设施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加强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加大对假冒劣质产品的查处力度,新购买的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前要进行抽检,重复使用的要按照标准规范进行测试,使用过程中要确保安全防护用品的合格有效;强化临边、洞口安全防护的管理,建筑工程各类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的安装要确保牢固、严密、齐全、有效,严格落实防护设施验收制度,未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联合审批不得拆除,强化对脚手架操作层等易发高处坠落事故隐患的排查,确保作业人员施工安全。
五是开展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整治。施工现场道路、加工区、生活区等区域必须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的场地硬化铺装材料;施工现场的土堆、砂石等必须使用密目安全网进行覆盖,避免扬尘,堆土区应设防护围栏;建筑工地散流物体运输车辆必须使用密闭改装车辆,施工现场大门处应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设施,对出场车辆的车身、轮胎进行有效冲刷,防止出场车辆污染城市道路;施工现场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必须入库存放;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拌和机等机械设备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棚,使用密目网进行有效围挡;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分类堆放、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等管理制度;严禁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撒建筑垃圾。
六是开展村镇建筑工程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村镇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健全安全监管网络,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继续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自检情况月报制度,促进村镇和经济园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状况持续好转。
目前,县已先后在城乡检查在建工地48个,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和《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12份,提出隐患整改意见500多条,所有在建施工工地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
为了确保我乡建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有交效杜绝各类特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江委办[2010]31号和江重建委办[2010]13号文件精神,我乡认真抓好了建筑质量安全工作,一年来,未出现一件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为了认真落实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精神,我乡在年初建筑召开工作会议,将安全施工目标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层层落实。把安全目标责任落实到了第一线。
二、加大安全施工检查力度。
为了加强安全施工监管工作,我乡结合实际情况,坚持开展安全施工检查工作,下发了《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的工作方案》,对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通过检查,既掌握了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下发了整改书,要求立即整改。
三、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管理。
按照《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我乡加强了对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的动态管理和检查力度: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在工程招投标阶段,把安全许可证作为重要审查条件;二是在发放施工证许可证时,把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作为必要条件;三是在安全监督备案时,对上述两项内容再次进行严格把关;四是在日常的安全生产监管时,将施工单位是否降低了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重要的监管内容。通过层层把关,全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处于动态管理之中。
四、继续深化安全施工专项整治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高处坠落事故多发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坍塌事故的重点是:基坑(槽)、土石方坍塌、脚手架坍塌、高支撑模板坍塌、施工起重机械以及围墙坍塌等其他易发生群死群伤重大事故的作用项目和部位。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重点是:高处悬空作业、洞口、临边作业、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起重机械安装、维修、拆除作业、吊篮作业、脚手架搭拆作业、幕墙、干挂石料作业、卸料平台、移动式作业平台和马櫈等易发生高处坠落的部位。同时,我们把安全专项整治与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平时的监督检查,深化了安全专项整治,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逐步形成安全生产的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五、狠抓安全生产薄弱环节。
我乡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安置点、建筑施工地等工程安全管理薄弱护环节的监管工作;强化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危险源的控制能力,建立健全建筑施工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找出薄弱环节,加大对事故多发地区和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狠抓事故超前防范,做到“关口前移”。通过采取这些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遏制了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断强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__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__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建安〔20__〕96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科技兴安”战略,落实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通过深入开展预防建筑起重机械、坍塌等多发性事故的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控制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升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目标
规范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验收、使用、维护、拆卸和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减少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切实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市建设局成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__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__副书记、副局长____
成员:__建筑管理处处长____________
为搞好本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设置三个专项整治特别行动小组。
第一组:组长:__(市建设局建筑管理处处长)
组员:部分市安监站监督科人员
具体负责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工作;
第二组:组长:__(市安监站站长)
组员:部分市安监站监督科人员
具体负责土方坍塌专项整治工作;
第三组:组长:__(市建设局城建处处长)
组员:部分市安监站监督科人员
具体负责高达模板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办公室主任由王志来同志兼任。
各县(市)、区建设局也要成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四、整治重点
(一)建筑起重机械设备
1、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与产权单位(或租赁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2、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应与设备的安装、拆卸单位签订安装拆卸合同(安装单位必须具有相(来源:文秘站 )应的安装资格,并在资质范围内从事安装拆卸业务),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使用单位、安装单位、产权单位在合同应明确使用过程中机械设备操作、指挥、司索等相关人员的配备与管理。
3、安装单位在起重机械设备安(拆)作业前2个工作日内要按规定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履行告知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在安装后及时检测或组织联合验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4、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按要求做好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
5、起重机修设备的产权单位应当建立每台起重机械的单位档案。
6、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在起重机械设备安装、顶升、锚固和拆卸前,必须编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经安装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7、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指挥、司索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8、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在检验检测时,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应及时告知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 报告。
9、使用单位、安装单位要对所属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逐台检查,做好检查记录,每台设备有案可查,安全隐患有整改有落实。
(二)基坑开挖和支护
1、施工企业要制定基坑开挖和支护开挖专项施工方案,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由监理单位专业监理人员和总监审查后方可实施,涉及深基坑等危险较大的,要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2、施工现场要严格按照经审批、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基坑的开挖和支护施工,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完毕后有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派专人进行基坑的变形监控和监测。
(三)高大模板支撑系统
1、对于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8m,或搭设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平方米,或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专项施工方案,应先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由监理单位专业监理人员和总监审查后,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2、模板支撑系统立杆基础须设垫木或底座。纵、横向间距按照专项方案要求搭设,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应设置扫地杆、纵横向支撑及水平垂直剪刀撑,并与主体结构的墙、柱牢固拉接。
3、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应在搭设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包括施工单位和项目两级技术人员,项目安全、质量、施工人员,监理单位的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后续工序的施工。
4、浇筑过程应有专人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进行观测,发现有松动、变形等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浇筑,撤离作业人员,并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5、模板拆除时要编制详细的拆除方案,并设置警戒区,指定专职监护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
四、整治重点
重点区域:城市主干道两侧、人员密集场所、城乡结合部、各类开发区等重点区域的工程。
重点企业:对近几年来发生过事故的安全管理薄弱企业进行重点监控,督促其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
五、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全面宣传发动阶段。3月底前,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全面制定专项整治方案。
第二阶段:重点整治阶段。4-8月份,施工单位和施工现场全面自查,全面整治。
第三阶段:整顿提高阶段。9-11月份,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导。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份,全面总结专项整治经验,通报专项整治情况。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施工企业要结合市建设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分别在7月初及12月份报送上半年和全年的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实行“三级”监管,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要求和内容传达到各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都要结合企业特点深化完善本单位整治方案,并落实到每个施工现场,督促各项目部严格按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针对实际情况,明确重点监管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和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督促落实主体安全责任。
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建立组织机构,实行领导牵头挂牌上墙公示制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项规整制度,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改善生产条件;建设单位要保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的及时拨付,并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勘察设计单位要在勘察设计文件中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监理单位要审查安全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施工过程的重要危险部位和环节要严格执行旁站式监理,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通过专项整治消除行业监管的薄弱环节,完善安全监管工作。适时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要总结工作经验,稳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四)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要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开展《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培训教育,积极引导施工单位开展安全文化建设,使之认识到“安全管理是第一管理”的理念,明确“生命安全是首要目标”的要求,认真落实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尤其要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降低或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有记录,并进行考试,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准上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及考试 试卷要存档。提倡农民工上岗前举行岗位安全宣誓仪式。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全国、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思想出发,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标
加大建筑施工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建设部制订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通过专项整治,保证建设工程安全,达到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杜绝三级以上重特大事故、预防和降低工伤事故的目的。
四、整治工作内容
1、开展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专项整治,具体要求如下: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安全资金投入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7)从业人员要参加意外伤害保险;
(8)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10)制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企业安全文明措施费用要落实使用;
(12)制订创建“文明工地”的工作计划;
(13)配备施工现场安全设施。
实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评价制度,对安全生产体系不健全、不能保证安全生产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上报市建设局,在5个工作日内,暂扣施工企业(含总承包企业和发生事故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建筑施工物料提升机的安全使用(防高坠)专项整治,具体要求如下:
(1)建筑施工物料提升机实行限期使用制度,禁止使用无生产许可证、超过产品设计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12年)、安全保护装置无法保证施工安全、经检测金属结构和传动系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物料提升机;
(2)物料提升机在安装使用前必须委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具有专业检测资格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并经使用单位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3)完善物料提升机配套设施如:转料平台、卸料平台等,在搭设防护中应实行标准化、实型化,按省建设厅颁发的图集制作安装;
(4)物料提升机应安装可视监控系统,操作人员应能直观观察到料斗的平层和进、卸料情况;
(5)专业承包单位对物料提升机的安装、拆卸应当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对安装、拆卸的质量安全负责;
(6)机械设备必须做到专人管理,定期维修,持证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后实行持证上岗;
(7)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凡安装质量和安全保险装置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责令停止使用,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3、开展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专项整治,具体要求如下:
(1)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完善持证上岗制度。施工现场人员均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能上岗;
(2)做好班前安全交底工作;
(3)强化各操作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
(4)对无证或持无效证件操作人员,企业应予辞退或强制培训,合格后再行上岗。
五、专项整治时间安排
(一)第一季度:各建设施工企业应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施工项目自查自纠工作。各监理企业应认真组织对施工现场相关安全专项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加大现场监督力度。
一、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
今年上半年,在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趋于好转。截至6月30日,全省建设系统未发生三级及以上重大施工安全事故。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发生建筑施工伤亡事故26起,死亡27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0起,下降了27.8%,死亡人数减少16人,下降了37.2%。事故起数、死亡和三级重大事故情况均为近几年的最好水平,汕头、东莞等12个市没有发生1起四级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广州、佛山、茂名、肇庆、云浮、河源等6个市伤亡事故一直保持下降态势。广州市与去年同期相比施工死亡人数下降了72%,由去年同期死亡22人降为死亡6人,少死亡16人。
二、全省施工安全主要工作情况
上半年,我厅紧紧围绕总书记、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督站和建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认真学习,从思想和观念上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要求全省把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的认识统一到总书记和总理的讲话精神上来,并用于指导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上半年,我厅主要突出抓好七个方面工作:
一是抓安全生产死亡人数控制指标的分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年初,我厅制定了“全省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比20__年下降10%的控制目标”,并在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上我厅与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签订了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强化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的层级责任。
二是抓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创新管理方法和手段。今年以来,我厅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的规章和配套文件精神,一方面认真组织实施了建筑业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两项工作,多次发文要求全省严格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从招投标、施工许可、专业分包、专项检查等各个环节,严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从严查处无证施工企业。据统计,截止至6月30日,全省已有4083家企业领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占我省建筑施工企业总数的84.3%,目前我省仍有700多家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从20__年至今,全省共有113657名建筑业企业的“三类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其中91822人考核合格,取得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考核合格率为81%。另一方面,加强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对今年以来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的广东省腾越工程公司等15家建筑施工企业依法作出了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0至90天的行政处罚,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广州市高盛隆工程公司依法作出了罚款10万元的处罚,对在我省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的中建三局一公司等3家外省施工企业除责令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整改外,按建设部规定向其行政主管部门发出了行政处罚建议,并将处罚情况向全省通报,并实行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间,受处罚企业不得承接新的工程施工项目的处罚措施。此外,对安全生产管理后进的地区和事故多发的地区、单位的领导采取了约谈制度,帮助这部分地区或企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督促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上半年以来,我厅对广州、佛山、清远、肇庆、云浮等5个去年安全事故多发地区的建设局分管施工安全的领导进行约谈;对去年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突出问题的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分管施工安全的企业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约谈,并向全省印发了《部分外省及省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约谈会议纪要》。通过安全生产工作约谈,督促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抓强化事故预警提示制度,提高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事故)的应急管理能力。为确保“汛期”、“两会”、“两节”、“台风”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厅及时对“春节”、“两会”“五一”假期、汛期、防御今年“珍珠”台风等工作都发出了紧急通知,针对性地提出工作要求,敦促各地在上述时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是突出重点,抓好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上半年,我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电视电话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同时坚持 每季度召开全省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突出抓好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深化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等十个方面的工作。根据建设部《关于开展20__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厅结合本省实际印发了《20__年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今年安全专项整治的总体目标是:各地区必须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用最严格的监管,最强有力的措施杜绝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施工坍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20__年高处坠落和施工坍塌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比20__年下降8%。通过在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各项安全生产监管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重特大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取得较好成效。上半年以来,在春节前、“五一”节前、安全生产活动月期间组织开展全省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在3月份组织了全省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在6月份组织了全省大型起重设备安全使用专项检查,据统计,在今年上半年各次施工安全专项检查中,全省各地共检查工地23986项,查出事故安全隐患6484项,发出整改通知书7860份,局部停工通知书1224份。6月份,我厅组织各市建设局、施工安全监督站和部分大型施工、监理企业的负责人约400人,在广州市召开了全省预防深基坑坍塌事故现场观摩会,针对近年来我省建设工程规模的逐步扩大、大型深基坑工程数量不断增加的特点,详细介绍了广州市去年以来在深基坑工程安全监管方面所取得工作经验,要求各市要学习借鉴,做好本地区深基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并于7月中下旬组织对部分施工安全重点监控地区和企业开展施工安全专项督查。
五是抓建立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平安卡”信息管理制度。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用工管理,强化安全教育培训,逐步提高建筑施工工人的安全素质,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从无序管理走向有序管理,我厅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提出要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起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平安卡”信息管理制度,组织编写了《广东省建筑工人安全生产知识读本》和《建筑工人安全生产维权手册》,开发了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系统。目前,“平安卡”信息管理制度已在广州、深圳、珠海等7个市开展试点工作。于6月30日在珠海市召开全省实施“平安卡”管理制度试点工作现场会暨“平安卡”首发仪式,组织全省21个地级市建设局(建委)的分管局长和相关处室负责人,以及我省部分大型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超过1000人参加会议和参观珠海市的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平安卡”培训工作的执行情况。建设部、省安监局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充分肯定了我厅开展该项工作的社会意义。我省推行的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平安卡”制度被广东省委列为争创“排头兵”的创新管理举措,并在省委召开的“排头兵”会议上作为工作经验进行介绍。
六是对全省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动态管理。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此管理办法作为规范性文件已由省政府进行公报,于7月1日起施行。通过对全省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过程实施动态管理,进一步强化了对施工、监理企业以及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行为的管理力度,对其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扣分的结果将作为对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人员从业资格等管理的重要依据。
七是组织全省建设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我厅及时向全省印发了《转发省委宣传部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__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__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全面布置、指导和协调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为切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我厅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建设厅厅长劳应勋担任;副组长由省建设厅副厅长陈英松、刘锦红担任;小组成员: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处室处长(负责人)。“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厅领导带队参加了全省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接受群众的咨询,全省各市也相应组织开展有声有色的宣传咨询日 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我厅先后组织举办了预防深基坑坍塌现场观摩会和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系统运用现场观摩会,组织了全省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大型起重设备安全使用专项检查。同时,在广东建设报上刊登三期“安全生产月”专刊,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力度,使整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丰富多彩,推动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三、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上半年以来,虽然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省建设系统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归纳起来,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施工伤亡事故依然频发,事故起数仍居高不下;二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投入不足,施工设备老化,安全监管缺位等问题仍然较突出;三是执法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经费仍然与当前的建设规模和安全生产监督要求不相适应,执法力度不够,安全生产责任在基层衰减的现象仍然存在;四是高处坠落和坍塌事故多发势头,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二)下一阶段我省施工安全管理和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工作打算
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突出重点,全力以赴抓好防范重特大事故这项安全生产的中心任务。
2、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责任为重点,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安全问题突出的企业进行公开曝光和重点监控、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管系统等措施,促进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实行专人负责。
3、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动态监管。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督的力度,严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承建工程和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三类人员”上岗,对发生安全事故和安全问题管理突出的企业,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督促其限期整改,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4、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突出抓好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三个方面的专项整治。一是我厅已确定了广州、佛山、清远、肇庆、云浮等5个地区作为今年我省建筑施工安全重点监控的地区,切实加大监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事故多发势头。二是将近两年来事故多发和安全管理问题突出的施工企业列入重点监控范围,督促其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制定有效防范措施,控制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三是今年仍以高处坠落和施工坍塌作为施工安全监控的重点部位。下半年将组织对各地实施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8月中下旬,分别开展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实施和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的专项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管理。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文明施工”主题活动,为全面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及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积极做好《转发市住房城乡建委转发省建管局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关于立即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进一步深化“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社会氛围,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有关“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结合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紧紧围绕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结合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能知识,增强企业主体安全责任意识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为完善企业自控、社会监理、舆论监督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重在落实。安全责任。
三、组织领导
决定成立全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对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建设局局长张伟标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建设局副局长童转苗同志担任,成员由办公室、建管科、法规科、质安站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管科,负责牵头实施、指导、监督、协调等具体事项。
四、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定于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
五、活动内容及分工
安全生产月”期间,为推动全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深入开展。相关工作任务和活动分工如下:
一)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的工作任务
1动员布置“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相关的工作任务(月底以前)
开展安全生产咨询、发放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读本等各类安全教育资料(2组织“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日。
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执法检查,3按照《转发市住房城乡建委转发省建管局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要求。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非法违法行为(6月上旬开始)
4按照《关于立即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开展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工作(月上旬)
5举办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总监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培训班(月中旬)6按照《关于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进一步深化“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继续组织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工作专项检查(月下旬)
二)各施工、监理企业应开展的相应活动
召开动员大会,1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督促所属项目部、工程监理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2企业应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等内部制度和技术文件进行清理。对照近年来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等规范标准对企业原有的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书等进行修订和完善。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以人为本”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好“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体系;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技术装备安全保障能力、依法依规安全生产能力、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以及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自救互救能力。2013年为实现建筑业安全生产“三个目标”,在监督管理上要努力加强“三个深化”、在安全建设上要逐步进行“三个推进”、在日常工作中要持续狠抓“六项措施”,通过落实完成“3336”的工作要求,确保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平稳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加强监察管理、抓好安全文明施工、强化环境保护的基础上通过科学管理、扎实工作,实现安全生产“三个目标”:
一杜绝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遏制一般性事故的发生,控制和减少人员伤害,百亿元产值死亡控制在4人以下,力争实现“零死亡”目标。
二依法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提升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水平,确保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覆盖率100%,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达标率100%。
三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安全报监制度,严格实施资料审查和现场验收,确保工程安全报监率100%,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办理率100%。
三、工作措施
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具体如下:
一努力加强“三个深化”,做实做细监督工作
1、深化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
建筑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进一步明确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组织,整合管理资源,配合招投标管理、市场监察、执业资格管理、行业许可管理等部门,强化对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建设、监理、施工企业和安全生产监管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层层分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考核责任和奖惩制度,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建设单位确保提供必要的环境和条件,及时足额支付安全生产措施费;施工企业建立健全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体制,建立有序的项目管理机制;各监理企业要认真明确工作内容、程序和责任,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切实履行安全监理职责,为保障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发挥更大作用;安全监督机构要依法加大对不履责各方特别是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监督和处罚力度。工程项目部要建立严格的每日、每周安全检查制度;施工企业要每月至少要组织两次安全生产巡查,主要负责人要根据工程特点定期到施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通过检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隐患排查和整改等情况,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体系有效运转。今年,安全监察部门将以检查企业落实建立和完善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为安全监管的首要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2、深化依法监管,持续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加快形成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遏制较大事故,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今年打非治违专项工作主要包括十个方面,即: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履行安全报监等管理程序,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已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瞒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违反安全生产规程,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行为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
3、深化隐患整治,开展多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行动
1深入开展深基坑、大模板、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整治,严格执行深基坑工程专家论证评审制度;严格实行深基坑工程分段开挖、分段支护与分段验收制度;严格对大模板、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和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切实做到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到100%,并全部建立应急预案。
2深入开展预防高处坠落、起重机械倾覆、火灾发生等专项整治,推广使用阻燃装配式轻钢结构临时用房、标准电箱、井架自动门等施工安全设施设备。施工企业要按照《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水源,放置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尤其是火灾事故的发生。
3深入开展村镇建筑工程专项整治
进一步加强村镇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监管网络,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开展好小城镇建设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促进村镇和工业园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状况的持续好转。
二逐步进行“三个推进”,安全体系建设跨上新台阶
1、推进科技进步,加快安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
建筑施工企业要认清管理标准化和信息化对企业的意义,加速提升自身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安全监督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计算机信息系统和信息化网络的建设,以科技为手段、以创造力为依托,积极筹备,努力实现施工安全监控实时化、信息采集时效化,监督管理公开化。
2、推进企业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强化安全基层基础。
1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广泛普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基本知识,注重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效果,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2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重点讲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预防、救护等安全知识,全面提升其安全意识、基本操作技能和安全防护能力。
3全面做好“三类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发证管理等工作,按照住建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要求,强化对“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无证上岗作业等违规行为。
3、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制定“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落实和完善政策措施,构建安全防范体系。
认真执行好两个办法,即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谁审查办法》,确保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人员、措施到位。
三持续狠抓“六项措施”,确保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1、狠抓安全许可的动态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条件的复核工作,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规定》,切实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管理与施工现场达标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事故情况等挂钩。对违反许可证管理规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做出限期整改、责令停工等处理,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安全和死亡事故的,市建工局将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报请省建管局或相关部门,对相关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重新复核,发现其不再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将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情节严重的将吊销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狠抓日常安全检查,规范安全保障措施
1严格抓好建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各项制度的落实,着重解决无方案施工或没有制定方案、方案未经审批和专家论证擅自施工的问题。
2严格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各单位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的台账,规范建筑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行为。
3严格审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实施“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制度。工程项目开工时,严格审查承包单位“三类人员”考核情况,严禁使用未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人员;施工过程中,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4严格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内部管理,要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要求,规范安全监督工作程序,认真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交底、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复审查、安全生产监督备案、施工过程巡查和竣工评定等工作。
3、狠抓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进一步开展创优活动
1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支付、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
2以技术管理为核心,以质量管理为重点,以安全管理为保障,以队伍管理为基础,广泛开展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活动,丰富提升安全文明工地创建内涵,打造临时设施标准化、安全防护规范化、现场管理人性化的新型施工现场,提高安全防护水平,改善现场作业环境,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通过开展建筑施工单位的夺杯创优活动,逐步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的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走向深入。
4、狠抓应急管理,提高防范和处置事故灾难的能力
1建筑施工企业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调度和信息工作体系,规范事故信息的收集、报送和处理,主管部门和各企业协同建立完善的事故救援网络系统,执行值班值守制度,提高应急能力和事故处置效率。
2健全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增强系统性和针对性,落实预案责任和防范措施。
5、狠抓对建筑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
加强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加大对假冒劣质产品的查处力度。新购买的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前要进行抽检,重复使用的要按照标准规范进行测试,使用过程中要确保安全防护用品的合格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