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03 03:13:0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产前筛查质量控制,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行业管理
严格医疗保健机构助产技术管理。执行国家产科服务基本标准,规范医疗保健机构提供的助产技术服务,控制不合理剖宫产,实行“谁发证谁管理”的原则,采取不定期抽查制度,加强监督管理。
严格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管理。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服务标准,审批准入项目;规范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服务的管理。
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管理。按照《省母婴保健人员资格考核办法》,加强岗位培训,规范技术考核,建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准入与考核制度。
严格《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范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国家两部委《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3]52号)文件精神,凡取得助产技术服务许可的单位均应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提高当年发证率,推行新版《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化管理和统一机打。
强化妇幼健康服务专项治理。严格技术和人员准入,严查“两非”行为,强化爱婴医院管理等工作,重点加强对服务机构和人员的监督检查。
二、扎实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提升新生儿急救能力。继续推进“降消”项目和新生儿复苏项目,大力开展助产技术、新生儿复苏技能培训,全县助产医疗保健机构培训覆盖率达90%,人员培训覆盖率达85%、培训考核合格率达90%。
提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能力。举办产儿科、助产、护理等相关人员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培训班,人员培训覆盖率达90%以上。
提升爱婴医院服务能力,规范孕妇学校工作。开展爱婴医院的创建和复核工作,已取得爱婴医院称号的医疗保健机构,年内要迎接省卫计委对“爱婴医院”工作进行复核。
三、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
实施育龄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项目。按照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方案要求,继续加大宣传,做好叶酸发放、登
记和管理等工作,落实医改工作任务。
规范产前筛查管理。建立健全全县产前筛查建设,提高产前筛查服务质量和胎儿缺陷发现率。妇保院开设“单独两孩咨询门诊”,加强孕前优生检测力度,对高龄高危孕产妇扩大产前检查范围和项目,增加产检频次,有效应对服务需求变化。
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完善我县新生儿疾病筛查分中心的建设与管理,提高抗风险能力;建立健全全县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建设,加大筛查工作力度,凡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所有医疗保健机构均应按法律要求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力争年底全县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80%、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60%以上。
规范新生儿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凡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所有医疗保健机构均应开展新生儿出生缺陷监测工作,按要求监测、填写缺陷情况,并及时上报。
四、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继续落实农村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在全县所有取得助产技术服务的机构实行直补,规范补助程序,加强专项经费管理。
继续实施育龄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项目和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对农村妇女继续实施免费妇科病普查,进一步规范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工作。
继续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工作。全县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纳入妇幼健康常规管理,提高孕早期艾滋病、梅毒和乙肝3项检测率,做到凡孕必检。对全县发现艾滋病、梅毒感染的孕产妇及所生婴儿实行追踪、随访管理,将确诊的艾滋病病人纳入统一管理。重点加强县妇幼保健机构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建设,改善筛查条件,提高筛查质量,全县孕产妇艾滋病抗体咨询检测率达到85%以上。
继续实施“降消”项目。按照“降消”项目方案要求,开展培训、进修、等工作。
实施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补助项目、儿童医疗保健人员培训项目、地中海贫血防控试点项目和地中海贫血防控技术人员培训项目,加强人员培训和质量控制,开展健康教育与宣传,完成项目工作任务。
五、开展“妇幼健康服务年”系列活动
以纪念母婴保健法颁布20周年为契机,开展“妇幼健康服务年”系列活动。举办妇幼健康技能竞赛等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院内文化活动。以群众需要为目标,广泛开展便民、惠民服务,树立行业优质妇幼健康服务新品牌。
六、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
继续做好妇幼卫生监测、妇幼卫生年报、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网络直报工作。加强数据质量控制,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可靠性、真实性。
七、认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一、做好上下沟通协作
妇幼健康事业是基础的民生事业,关系到妇女儿童的健康,更关系到人口素质的提升,相关项目也是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为此,全区妇幼健康工作者要有大局意识,讲担当、尽义务。区乡村三级要协调一致,数出一处,遵章守制,扭转提升工作。卫健局妇幼科要发挥行政监督指导全区妇幼健康工作的作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业务指导和监督,要及时准确的向卫健局和上级业务指导机构上报工作信息和进度,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遵守工作纪律,学习业务知识,及时准确完成工作任务和要求。
二、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
落实肺炎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妇幼保健机构院感防控工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进行随机抽查,加强对孕产妇合并肺炎等危急重症救治指导力度,做好对重点病例的救治工作指导。开展儿童肺炎疫情监测。加强孕产妇和儿童病毒肺炎防控知识宣传,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的妇幼健康管理工作。
三、统筹推进妇幼健康事业发展
做好“两纲”、“十三五”、妇幼健康扶贫终期评估和经验总结,按照“十四五”、新“两纲”要求,部署落实妇幼健康重点工作任务,做好与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衔接。坚持“大健康、大妇幼”理念,推进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加强部门协同,争取社会支持,共同推进妇幼健康事业协调、开放发展。
四、全力保障母婴安全
继续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巩固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密切监测母婴安全形势,推行巡回指导,切实将母婴安全工作责任落实落细落到人头,强化孕产妇的健康闭环式管理,全力避免孕产妇死亡。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能力建设,开展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技能培训和竞赛演练,积极推进多学科协作诊疗,提高妇幼健康服务人员能力素质,坚持强化风险意识不放松,不断提升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质量,推动孕产妇危重症评审。组织开展孕产妇死亡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加强新生儿复苏和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等适宜技术的推广。加强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危儿管理,降低婴儿死亡率。加强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及孕期随访,降低新生儿低出生体重发生率。启动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提高梅毒孕产妇治疗率和梅毒产妇所生新生儿的预防性治疗率,有效阻断母婴传播。
五、创新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推进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全面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通报考核结果。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探索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推广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落实妇幼健康统计调查制度(2021版),加强妇幼健康信息质量控制,反馈、通报质控结果,妇幼卫生信息年报表每季度上报前需由妇幼保健机构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上报。推广先进地区“云上妇幼”典型经验做法。推进母子健康手册使用。
六、强力推动妇幼健康信息化进程
落实《省妇幼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应用管理要求(试行)》,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段创新服务模式,大力推进全市妇幼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积极推动助产机构完成系统对接。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建设和推广应用工作,分娩信息24小时内准确无误录入妇幼健康信息系统,确保及时导入出生医学证明系统,达到信息及时共享。注重防范网络信息与数据安全事件发生。
七、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
落实《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方案》,抓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开展预防出生缺陷日主题宣传和公益活动。推进婚前孕前保健服务,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和增补叶酸项目工作管理,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落实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相关标准规范,强化服务质量监管,规范全市听力筛查中心建设,明确转诊流程,按要求及时录入妇幼信息系统,提高全区新生儿听力筛查率。推动先天性心脏病产前产后一体化管理,落实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做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工作。
八、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
继续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加强0-6岁儿童健康管理,强化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等保健服务和儿童营养喂养咨询指导。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和婴幼儿养育照护科学专业指导。加强爱婴医院管理和母乳喂养社会宣传,巩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成效。
九、推进妇女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
推进妇女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加强青少年保健、更年期保健服务适宜模式推广。推动落实基本避孕服务,促进生殖健康服务融入妇女健康管理全过程。继续开展“两癌”筛查项目,免费为城镇低保、特困供养家庭有意愿的适龄妇女提供宫颈癌、乳腺癌检查服务,加强质量控制,提高筛查质量和效率。
十、补短板强弱项,强化属地整改措施
卫健局要落实属地妇幼健康服务行政管理的主体责任,针对本地“十三五”期间母婴安全保障、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妇幼健康项目、重点信息监测等各方面工作上的短板弱项、研究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推动执行落实,为“十四五”开好局。区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落实好区域妇幼健康服务业务监管和指导责任,认真总结分析具体工作的薄弱环节,研究落实改进办法,加强对各级相关医疗机构的业务监督与指导,切实提升全区妇幼健康整体服务水平。要强化卫生行政部门与属地妇幼保健机构间的协调配合,上下联动机制,促进行政与业务有机融合,更有力的推动妇幼健康事业更快更稳发展。
十一、加强妇幼健康行业监管与行风建设
强化妇幼健康行业重点技术、重点领域、新业态的风险排查和防范,严防系统性风险。推进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管理制度建设,加强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技术综合监管,禁止助产机构与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开展产前筛查相关项目(血清学、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指导各地开展孕产妇住院分娩实人实名认证工作。加强妇幼健康行风建设,塑造行业良好形象。
【关键词】输血医学检验;实习课程;设计
1检验专业实习现况
医学生实习阶段承前启后,至关重要。通过临床实践,学生对学过的理论知识进行梳理,加深理解,完善吸收,为成为一名合格的临床医生打下坚实的基础[1]。输血科是医学检验专业,尤其是医学检验专业(输血方向)学生毕业实习的重点科室。近年来,国内各级医院血库纷纷从检验科中独立出来,成立输血科,临床输血检验专业飞速发展;全自动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分析仪的普及进一步推进了专业的进步。以往昂贵的血型试剂越来越平价,更多的供货渠道使试剂更易于得到。因此,目前几乎所有输血相关血型血清学检测实验都能在基层的医院开展。以往由于条件所限,检验专业学生在输血科实习内容匮乏,现今,学生在输血科的学习充实且有成就感,学到相关知识和技能。
2实习带教课程
通常,医学院校的实习手册规定的医学检验专业在输血科轮转实习时间为4周,为了让短暂的实习期充实而有计划,我校设计了输血医学检验实习带教课程。课程分为两大部分共23个内容,第一部分为自学部分,3个内容,第二部分为带教部分,20个内容。2.1自学部分自学部分主要是基础理论知识,只有熟练掌握了基础理论知识,才能在实验带教过程中灵活运用,充分理解实验原理,解释实验结果。血型血清学实验所涉及的理论知识主要是免疫学基础知识、血型理论和主要血型系统。
(1)输血相关免疫学基础。了解血液免疫学基础知识,能较好地解释实验现象和结果。
(2)ABO血型系统、Rh血型系统和其它主要血型系统。熟悉血型理论和主要血型系统,才能针对检测目的设计相应的实验,选择需要的试剂和仪器。
(3)血型血清学检测理论。提前熟悉各项实验标准操作规程,熟悉血型血清学检测原理和步骤也是必要的,学生可以带着问题进入带教实习。
2.2带教部分
带教部分共20项内容:
(1)ABO血型鉴定(平板法、试管法、卡式法)。
(2)Rh血型鉴定(平板法、试管法、卡式法)。
(3)交叉配血试验(盐水介质法、凝聚胺介质法、抗人球介质试管法及卡式法)。
(4)不规则抗体筛检(盐水介质法、凝聚胺介质法、抗人球介质试管法及卡式法)。
(5)不规则抗体鉴定。
(6)抗人球蛋白试验(DAT、IAT)。
(7)血型抗体效价测定。
(8)吸收放散试验(冷吸收、热放散、酸放散)。
(9)疑难ABO血型鉴定。
(10)疑难Rh血型鉴定(WeakD)。
(11)新生儿溶血病产前血型血清学检测、新生儿溶血病血型血清学检测。
(12)血液标本接收与处理。
(13)血液制剂的接收、处理、入库、出库。
(14)临床合理用血。
(15)特殊情况紧急抢救输血程序。
(16)输血不良反应实验室处理。
(17)临床用血质量控制。
(18)输血相容性检测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
(19)临床用血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输血科部分。
(20)输血科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3实习带教内容
带教20项内容可分7大类。
(1)血型鉴定、交叉配血。最基本的血型血清学实验是输血科主要的日常工作。掌握常见几种血型的各种鉴定方法,熟练不同介质的交叉配血实验。
(2)疑难血型鉴定和疑难交叉配血。临床工作具有不确定性,由于受到患者年龄、免疫、疾病、药物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个别患者会出现血型鉴定和或交叉配血困难的问题。学生应熟悉常见疑难血型和疑难交叉配血现象,掌握正确的鉴别和处理技术,确保输血安全。
(3)抗体筛查与抗体鉴定。不规则抗体的出现,会影响到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造成疑难血型鉴定和疑难交叉配血情况。不规则抗体检出率文献报道0.2%~2%[2],属于比较常见,交叉配血困难时,需进行抗体鉴定,选择相应抗原阴性的血液供应,学生应掌握基本方法。
(4)临床合理用血与特殊情况紧急抢救输血。临床输血治疗中存在很多不合理用血情况,调查研究报告显示[3],医院等级越低,不合理用血比率越高;各种血液成分中以血浆不合理用血比率最高,甚至高达70%以上。学生应了解合理用血的重要性,掌握《输血技术规范》中内外科输血适应证的界定。熟悉特殊情况紧急抢救的输血程序,掌握输血相容性输注的原则。
(5)输血不良反应处理。文献报道[4],目前国内总输血不良反应发生率为0.58%,其中最常见输血不良反应有发热反应和过敏反应,严重的输血不良反应有溶血性输血反应、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输血相关移植物抗宿主病、输血相关急性肺损伤等,可造成患者死亡。临床科室有输血不良反应报告时,学生应掌握实验室的处理程序和检测内容,及时反馈临床,抢救患者生命。
(6)新生儿溶血病相关检测。国内ABO-HDN的发病率为每140个新生儿中约有l个[5],Rh-HDN的发病率较低但更严重。重度HDN,可致新生儿核黄胆,严重损伤中枢神经系统,甚至造成新生儿死亡。学生应掌握相应检测技术,积极宣传新生儿溶血病产前筛查的必要性。
(7)输血科实验室质量控制。广义上,输血科实验室质量控制包括覆盖临床用血全过程每一个要素的质量控制,狭义上,输血科实验室质量控制主要指输血相容性检测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做好质量控制,才能保障输血安全。学生应该领会质量控制的要点,掌握质量控制的方法。综上所述,输血科实习时间有限,设计好的实习带教课程,会让实习学生的实习过程充实而不紧张,充分感受到输血医学的意义所在,培养对输血医学专业的兴趣和热情,愿意成为一名合格的医疗工作者。
参考文献
[1]王文献,高加蓉,邹利光,等.临床实习在医科生教育中的重要性[J].医学教育探索,2009,8(11):1398-1400.
[2]葛云萍,于冠秀,李晓雪,等.反复输血患者不规则抗体检出情况分析[J].中国输血杂志,2012,25(11):1207-1208.
[3]刘慧南,林振平,胡文静,等.我国临床合理用血的状况及管理措施探讨[J].临床血液学杂志,2015,28(2):138-140.
[4]滕方,张燕,孙桂香,等.我国三甲医院输血不良反应发生率的Meta分析[J].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15,15(3):282-289.
(一)总体目标
全区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2/12万以下;婴儿和6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和7‰以下。
(二)具体工作指标
早孕建卡率达85%
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95%
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住院分娩率达100%
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90%
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达90%
高危儿童筛查率达90%,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率达80%
孕前传染病检查率达90%
产前筛查率达80%
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筛查率达98%
儿童髋关节发育不良、先天性白内障筛查率达95%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达90%
妇科病检查率达60%
剖宫产率控制在50%以下
二、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
(一)消除隐患,规范产科行为
按市产科管理质量的评估标准和市局文件精神,对于产科技术落后、技术水平低的接产单位实行重点管理,上述单位必须按资质范围提供服务,对超范围服务将给予批评教育,全局通报,取消资质,追究责任等措施,彻底解决历年来存在的不规范行为。
(二)提高防范产科风险意识
具备产科资质的单位,院领导要加强对产科的管理,除规范产科各项医疗行为外,必须增加医疗设备的投入,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努力降低产科风险。
(三)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
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任何一级医院不允许接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四)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
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区高危孕产妇抢救基地的作用,在年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抢救制度和措施,如基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可取得联系,做好抢救准备。
(五)确立区人民医院为我区新生儿抢救基地,实施抢救预案,整体提高新生儿救治水平,降低婴儿死亡率。
(六)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的追究制度。
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发挥围产期协会的作用,定期开展协会活动。
三、加强妇幼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加大投入,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持续和规范地发展
(一)深入落实市政府《批转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意见的通知》(政发[]18号)精神,履行妇幼卫生工作的公共卫生职能,确保房屋设备到位,人员专职,制度建全,目标明确,工作到位,全面推进妇幼卫生工作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二)继续加强二级妇幼保健机构公共卫生能力建设,从硬件配置上予以支持,提升二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服务能力和区域影响力。
(三)加强各级妇幼保健人员培训,提高妇幼保健队伍服务能力。
(四)加强妇幼卫生政策研究,探索妇幼卫生事业长期发展的有效机制。
四、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
(一)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
(二)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推广适宜技术;严格剖宫产指征管理,加强督导,定期公示,逐步降低剖宫产率。
(三)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逐步降低人工流产率,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四)针对不同人群,积极开展儿童肥胖控制、高血压干预、心理卫生、视力保护等项目。
五、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的统计、监测,不断规范和完善妇幼卫生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工作。
(一)强化妇幼常规报表质量,做好国家级、市级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五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统计和质量控制,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二)完善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妇科病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实时采集、上报、统计和分析,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化的优势。
六、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一)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规范服务行为。
(二)贯彻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严格掌握常用计划生育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严禁因非医学需要的超常规引产。确保手术质量,保障受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三)加强对药物流产和中期引产的监管力度,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药物流产和中期引产的医疗保健机构及其人员予以惩处。
(四)坚持执行b超和染色体检查制度,严格执行中期引产手术的登记及上报规定。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
七、做好托幼园所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一)定期对托幼园所保健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学术交流,提高托幼园所保健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对托幼园所儿童疾病防治、膳食营养、食堂卫生、消毒及安全等方面的指导,提高托幼园所卫生保健水平。
(三)开展儿童心理卫生健康教育,逐步推广入园儿童、入学儿童的心理卫生评估工作。
八、大力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
(一)制定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事业。
(二)对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培训,逐步培育我区妇幼保健健康教育队伍。
(三)加强孕期健康教育工作,推广标准、规范的健康教育模式,在全区医疗保健机构创建一批合格的孕期健康教育阵地。
九、加强妇幼保健技术服务监督管理
第一部分 工作职责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
(一)制订辖区内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辖区内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体系和高危孕产妇转诊、会诊网络,明确各级职责,实行统一管理。
(三)组织建立由妇幼保健、妇产科、儿科等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孕产期保健技术指导组。负责对孕产期保健专业人员的培训。
(四)建立健全辖区孕产期保健信息系统,监督管理孕产期保健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
(五)组织管理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评审工作。
(六)组织制订孕产期保健工作质量评价标准及相关制度,定期进行质量检查与评价。
(七)协调同级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对医疗保健机构提供的孕产期保健服务进行监督,处罚违法行为。
二、各级妇幼保健机构
(一)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组织孕产期保健技术指导组对辖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孕产期保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与评价。同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和上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指导。
(二)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订本辖区孕产期保健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三)负责对本辖区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及出生缺陷进行监测、报告、分析,对监测数据进行质量控制;开展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评审;有条件的可开展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工作。
(四)组织开展辖区内孕产期保健业务培训,推广适宜技术,组织对专业人员的考核。
(五)负责指导和开展本辖区孕产期健康教育工作,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开发适宜健康教育材料。
(六)做好辖区内孕产期保健相关信息的收集、核实、质控、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定期总结本辖区孕产期保健工作情况,上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妇幼保健机构,并向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反馈。
(七)提供与本级职责和能力相适应的孕产期保健服务。
三、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
(一)遵照孕产期保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指南、技术规范,为辖区内的孕产妇提供系统保健服务。包括:建立孕产期保健手册,提供孕前保健、产前检查、助产服务、产后访视、产后42天健康检查和相关健康教育,进行高危孕产妇的专案管理。
(二)按照规定向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报告孕产期保健服务、孕产妇死亡和围产儿死亡、出生缺陷等情况,按照要求填报有关报表。
(三)严格执行孕产妇死亡和围产儿死亡评审制度,按照规定提供死亡孕产妇和围产儿的相关资料。
(四)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管理、指导和监督。
(五)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成立由妇产科、儿科、内科、外科、辅助科室等相关科室业务骨干组成的产科急救小组,承担辖区危重孕产妇的抢救工作。
(六)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召开辖区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妇幼保健工作例会和举行专业培训,并指导工作。负责对依法取得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进行接生员的接生技术指导。
(七)村卫生室(所)、社区卫生服务站。
1.负责辖区内孕产妇的健康教育,动员督促怀孕妇女于孕12周前到医疗保健机构建立孕产期保健册(卡)、定期接受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及产后42天健康检查。协助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进行高危孕产妇管理,做好产后访视。
2.负责收集辖区内妇女妊娠、婴儿出生、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新生儿死亡及出生缺陷的有关数据,定期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
3.按时参加妇幼保健工作例会和专业培训,汇报孕产妇管理工作情况,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第二部分 孕产期保健服务
孕产期保健服务包括孕前、孕期、分娩期、产褥期的全程系列保健服务。
一、孕前保健 孕前保健是指为准备妊娠的夫妇提供以健康教育与咨询、孕前医学检查、健康状况评估和健康指导为主要内容的系列保健服务。
二、孕期保健 孕期保健是指从确定妊娠之日开始至临产前,为孕妇及胎儿提供的系列保健服务。对妊娠应当作到早诊断、早检查、早保健。尽早发现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及早干预。开展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一)孕期保健内容。孕期保健内容包括:健康教育与咨询指导、全身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及辅助检查。其中辅助检查包括基本检查项目和建议检查项目。基本检查项目为保证母婴安全基本的、必要的检查项目,建议检查项目根据当地疾病流行状况及医疗保健服务水平等实际情况确定。根据各孕期保健要点提供其他特殊辅助检查项目。
(二)孕期检查次数。孕期应当至少检查5次。其中孕早期至少进行1次,孕中期至少2次(建议分别在孕16~20周、孕21~24周各进行1次),孕晚期至少2次(其中至少在孕36周后进行1次),发现异常者应当酌情增加检查次数。
(三)初诊和复诊内容。依据孕妇到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孕期检查的时机,孕期保健分为初诊和复诊。
1.初诊。
(1)确定妊娠和孕周,为每位孕妇建立孕产期保健卡(册),将孕妇纳入孕产期保健系统管理。
(2)详细询问孕妇基本情况、现病史、既往史、月经史、生育史、避孕史、个人史、夫妇双方家族史和遗传病史等。
(3)测量身高、体重及血压,进行全身体格检查。
(4)孕早期进行盆腔检查。孕中期或孕晚期初诊者,应当进行阴道检查,同时进行产科检查。
(5)辅助检查。基本检查项目:血常规、血型、尿常规、阴道分泌物、肝功能、肾功能、乙肝表面抗原、梅毒血清学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建议检查项目:血糖测定、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沙眼衣原体及淋球菌检测、心电图等。根据病情需要适当增加辅助检查项目。
2.复诊。
(1)询问孕期健康状况,查阅孕期检查记录及辅助检查结果。
(2)进行体格检查、产科检查(体重、血压、宫高、胎心、胎位等)。
(3)每次复诊要进行血常规、尿常规检查,根据病情需要适当增加辅助检查项目。
(4)进行相应时期的孕期保健。
(四)确定保健重点。
根据妊娠不同时期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合并症、并发症及胎儿发育等情况,确定孕期各阶段保健重点。
【孕早期】(妊娠12+6周前)
1.按照初诊要求进行问诊和检查。
2.进行保健指导,包括讲解孕期检查的内容和意义,给予营养、心理、卫生(包括口腔卫生等)和避免致畸因素的指导,提供疾病预防知识,告知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的意义和最佳时间等。
3.筛查孕期危险因素,发现高危孕妇,并进行专案管理。对有合并症、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诊治或转诊,必要时请专科医生会诊,评估是否适于继续妊娠。
【孕中期】(妊娠13~27+6周)
1.按照初诊或复诊要求进行相应检查。
2.了解胎动出现时间,绘制妊娠图。
3.筛查胎儿畸形,对需要做产前诊断的孕妇应当及时转到具有产前诊断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检查。
4.特殊辅助检查。
(1)基本检查项目:妊娠16~24周超声筛查胎儿畸形。
(2)建议检查项目:妊娠16~20周知情选择进行唐氏综合症筛查;妊娠24~28周进行妊娠期糖尿病筛查。
5.进行保健指导,包括提供营养、心理及卫生指导,告知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的重要性等。提倡适量运动,预防及纠正贫血。有口腔疾病的孕妇,建议到口腔科治疗。
6.筛查危险因素,对发现的高危孕妇及高危胎儿应当专案管理,进行监测、治疗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必要时转诊。
【孕晚期】(妊娠28周及以后)
1.按照初诊或复诊要求进行相应检查。
2.继续绘制妊娠图。妊娠36周前后估计胎儿体重,进行骨盆测量,预测分娩方式,指导其选择分娩医疗保健机构。
3.特殊辅助检查。
(1)基本检查项目:进行一次肝功能、肾功能复查。
(2)建议检查项目:妊娠36周后进行胎心电子监护及超声检查等。
4.进行保健指导,包括孕妇自我监测胎动,纠正贫血,提供营养、分娩前心理准备、临产先兆症状、提倡住院分娩和自然分娩、婴儿喂养及新生儿护理等方面的指导。
5.筛查危险因素,发现高危孕妇应当专案管理,进行监测、治疗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必要时转诊。
三、分娩期保健
分娩期应当对孕产妇的健康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动态评估,加强对孕产妇与胎儿的全产程监护,积极预防和处理分娩期并发症,及时诊治妊娠合并症。
(一)全面了解孕产妇情况。
1.接诊时详细询问孕期情况、既往史和生育史,进行全面体格检查。
2.进行胎位、胎先露、胎心率、骨盆检查,了解宫缩、宫口开大及胎先露下降情况。
3.辅助检查。
(1)全面了解孕期各项辅助检查结果。
(2)基本检查项目:血常规、尿常规、凝血功能。孕期未进行血型、肝肾功能、乙肝表面抗原、梅毒血清学检测者,应进行相应检查。
(3)建议检查项目:孕期未进行艾滋病病毒检测者,入院后应进行检测,并根据病情需要适当增加其他检查项目。
4.快速评估孕妇健康、胎儿生长发育及宫内安危情况;筛查有无妊娠合并症与并发症,以及胎儿有无宫内窘迫;综合判断是否存在影响阴道分娩的因素;接诊的医疗保健机构根据职责及服务能力,判断能否承担相应处理与抢救,及时决定是否转诊。
5.及早识别和诊治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加强对高危产妇的监护,密切监护产妇生命体征,及时诊治妊娠合并症,必要时转诊或会诊。
(二)进行保健指导。
1.产程中应当以产妇及胎儿为中心,提供全程生理及心理支持、陪伴分娩等人性化服务。
2.鼓励阴道分娩,减少不必要的人为干预。
(三)对孕产妇和胎婴儿进行全产程监护。
1.及时识别和处理难产。
(1)严密观察产程进展,正确绘制和应用产程图,尽早发现产程异常并及时处理。无处理难产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及时予以转诊。
(2)在胎儿娩出前严格掌握缩宫素应用指征,并正确使用。
(3)正确掌握剖宫产医学指征,严格限制非医学指征的剖宫产术。
2.积极预防产后出血。
(1)对有产后出血危险因素的孕产妇,应当做好防治产后出血的准备,必要时及早转诊。
(2)胎儿娩出后应当立即使用缩宫素,并准确测量出血量。
(3)正确、积极处理胎盘娩出,仔细检查胎盘、胎膜、产道,严密观察子宫收缩情况。
(4)产妇需在分娩室内观察2小时,由专人监测生命体征、宫缩及阴道出血情况。
(5)发生产后出血时,应当及时查找原因并进行处理,严格执行产后出血的抢救常规及流程。若无处理能力,应当及时会诊或转诊。
3.积极预防产褥感染。
(1)助产过程中须严格无菌操作。进行产包、产妇外阴、接生者手和手臂、新生儿脐带的消毒。
(2)对有可能发生产褥感染的产妇要合理应用抗生素,做好产褥期卫生指导。
4.积极预防新生儿窒息。
(1)产程中密切监护胎儿,及时发现胎儿窘迫,并及时处理。
(2)胎头娩出后及时清理呼吸道。
(3)及早发现新生儿窒息,并及时复苏。
(4)所有助产人员及新生儿科医生,均应当熟练掌握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每次助产均须有1名经过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的人员在场。
(5)新生儿窒息复苏器械应当完备,并处于功能状态。
5.积极预防产道裂伤和新生儿产伤。
(1)正确掌握手术助产的指征,规范实施助产技术。
(2)认真检查软产道,及早发现损伤,及时修补。
(3)对新生儿认真查体,及早发现产伤,及时处理。
6.在不具备住院分娩条件的地区,家庭接生应当由医疗保健机构派出具有执业资质的医务人员或依法取得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的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助产技术规范,实施消毒接生,对分娩后的产妇应当观察2~4小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当地医疗保健机构联系并进行转诊(家庭接生基本要求见附件1)。
四、产褥期保健
(一)住院期间保健。
1.产妇保健。
(1)正常分娩的产妇至少住院观察24小时,及时发现产后出血。
(2)加强对孕产期合并症和并发症的产后病情监测。
(3)创造良好的休养环境,加强营养、心理及卫生指导,注意产妇心理健康。
(4)做好婴儿喂养及营养指导,提供母乳喂养的条件,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和技能、产褥期保健、新生儿保健及产后避孕指导。
(5)产妇出院时,进行全面健康评估,对有合并症及并发症者,应当转交产妇住地的医疗保健机构继续实施高危管理。
2.新生儿保健。
(1)新生儿出生后1小时内,实行早接触、早吸吮、早开奶。
(2)对新生儿进行全面体检和胎龄、生长发育评估,及时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做好出生缺陷的诊断与报告。
(3)加强对高危新生儿的监护,必要时应当转入有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监护及治疗。
(4)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及预防接种。
(5)出院时对新生儿进行全面健康评估。对有高危因素者,应当转交当地医疗保健机构实施高危新生儿管理。
(二)产后访视。
产后3~7天、28天分别进行家庭访视1次,出现母婴异常情况应当适当增加访视次数或指导及时就医。
1.产妇访视。
(1)了解产妇分娩情况、孕产期有无异常以及诊治过程。
(2)询问一般情况,观察精神状态、面色和恶露情况。
(3)监测体温、血压、脉搏,检查子宫复旧、伤口愈合及有无异常。
(4)提供喂养、营养、心理、卫生及避孕方法等指导。关注产后抑郁等心理问题。督促产后42天进行母婴健康检查。
2.新生儿访视。
(1)了解新生儿出生、喂养等情况。
(2)观察精神状态、吸吮、哭声、肤色、脐部、臀部及四肢活动等。
(3)听心肺,测量体温、体重和身长。
(4)提供新生儿喂养、护理及预防接种等保健指导。
(三)产后42天健康检查。
1.产妇。
(1)了解产褥期基本情况。
(2)测量体重、血压,进行盆腔检查,了解子宫复旧及伤口愈合情况。
(3)对孕产期有合并症和并发症者,应当进行相关检查,提出诊疗意见。
(4)提供喂养、营养、心理、卫生及避孕方法等指导。
2.婴儿。
(1)了解婴儿基本情况。
(2)测量体重和身长,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如发现出生缺陷,应当做好登记、报告与管理。
(3)对有高危因素的婴儿,进行相应的检查和处理。
(4)提供婴儿喂养和儿童早期发展及口腔保健等方面的指导。
五、高危妊娠管理
(一)在妊娠各期均应当对孕产妇进行危险因素筛查,发现高危孕产妇及时纳入高危孕产妇管理系统。
(二)对每一例高危孕产妇均要进行专册登记和管理、随访。
(三)对本级不能处理的高危孕产妇,应当转至上级医疗保健机构作进一步检查、确诊。对转回的孕产妇应当按照上级医疗保健机构的处理意见进行观察、治疗与随访。
(四)危重孕产妇转诊前,转诊医疗机构应当与接诊医疗保健机构联系,同时进行转诊前的初步处理,指派具备急救能力的医师护送孕产妇,并携带相关的病情资料。
(五)县(市、区)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开设高危门诊,指派具有较丰富临床经验的医生承担会诊、转诊,并作好记录。及时将转诊评价及治疗结果反馈至转诊单位。成立多学科专家组成的抢救组,承担危重孕产妇的抢救工作。
(六)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应当全面掌握辖区内高危孕产妇诊治及抢救情况,对高危孕产妇的追踪、转诊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按照要求逐级上报。
第三部分 质量控制
一、卫生部负责全国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和质量控制,定期组织专家进行检查、督导和评价。
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本规范,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参照《孕产期保健工作评价指标》(附件2),制订孕产期保健工作质量控制方案和本地区质量评价标准。
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妇幼保健机构每年至少进行1次孕产期保健工作质量抽查;市(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妇幼保健机构每半年对辖区的孕产期保健工作质量进行1次全面检查。
3.应当正确助产,防止软产道损伤、新生儿产伤。
4.胎儿娩出后应当立即采用集血器开始收集和测量出血量,及时应用宫缩剂防止产后出血。
5.胎儿娩出后立即评估新生儿有无窒息。
6.正确助娩胎盘,检查胎盘胎膜是否完整,及时发现胎盘胎膜残留。
(三)接生后。
1.产后观察2-4小时,如无异常方可离去。
2.监测产妇血压、脉搏,观察其子宫收缩、阴道出血、膀胱充盈等情况。
3.监测新生儿呼吸、心率,观察皮肤颜色及其一般情况,及时发现异常。
4.认真记录分娩过程。
(四)转诊。
1.需要转诊的情况。
(1)既往患有心血管、肝脏、肾脏、内分泌等疾病,以及有异常妊娠或分娩史者。
(2)此次妊娠发生以下一种或几种情况者: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羊水过多、羊水过少、妊娠过期、胎盘早剥、前置胎盘、多胎妊娠、胎位不正、骨盆明显狭窄或畸形等。
(3)产程中出现产程延长、产程停滞、胎心异常等。
(4)产后阴道出血大于200毫升并仍有继续出血倾向;有胎盘滞留、胎盘残留、软产道严重裂伤等情况。
(5)生命体征有明显改变(心率≥收缩压)者。
(6)新生儿窒息初步复苏无效。
2.转诊前处理。
(1)利用急诊急救转诊网络,及时和本地医疗保健机构联系,争取转诊与会诊时间。
(2)根据不同情况,在转诊前给予必要处理与抢救,并携带相应物品(血压计、听诊器、产包、氧气袋等)与药品(缩宫素、硫酸镁、扩容剂等),以备途中使用。
3.转诊注意事项。
(1)接生人员应当护送孕产妇转诊。
(2)在转送途中,应当做好病情评估、监测与记录。密切监测孕产妇的生命体征、产程及胎婴儿情况、治疗及用药情况,根据病情给予适当处理和治疗,并作好相关记录。
附件2 孕产期保健工作评价指标
一、保健服务指标
(一)孕期建卡率。
(二)产前检查率。
(三)孕早期检查率。
(四)≥5次产前检查率(其中孕早期1次、孕中期和孕晚期分别至少2次)。
(五)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检测率。
(六)艾滋病感染孕产妇获得规范抗病毒治疗的比例。
(七)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获得规范抗病毒治疗的比例。
(八)孕产妇梅毒检测率。
(九)梅毒感染孕产妇获得规范治疗的比例。
(十)孕产妇乙肝表面抗原检测率。
(十一)产前筛查率。
(十二)产前诊断率。
(十三)产后访视率。
(十四)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十五)住院分娩率。
(十六)剖宫产率。
(十七)非住院分娩中新法接生率。
(十八)新法接生率。
(十九)高危产妇比例。
(二十)高危产妇管理率。
(二十一)高危产妇住院分娩率。
(二十二)住院分娩的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
(二十三)住院分娩的新生儿卡介苗接种率。
二、健康指标
(一)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
(二)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感染率。
(三)孕产妇梅毒感染率。
(四)孕产妇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率。
(五)孕产妇死亡率。
(六)孕产妇死于产科出血的比例。
(七)孕产妇死于产褥感染的比例。
(八)产妇死于妊娠高血压的比例。
(九)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
(十)早期新生儿死亡率。
(十一)围产儿死亡率。
(十二)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
(十三)新生儿破伤风死亡率。
对无锡市2000-2006年新生儿死亡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 新生儿总死亡率为4.68‰,1107例死亡的新生儿中,早期新生儿867例,占78.3%,死亡率为3.7‰,晚期新生儿:204例,占21.7%,死亡率为1.02‰,7年来新生儿各年龄段的死亡率呈波浪式下降趋势。死因:新生儿以早产和低出生体重、新生儿窒息和先天异常为主。结论 加强围生期保健, 预防窒息、早产, 防止孕期感染, 做好针对性筛查, 预防先天异常的发生,是降低新生儿尤其是围生儿死亡的主要措施。
【关键词】新生儿;死亡分析;干预措施
新生儿死亡监测分析是评价围生期保健质量,提高新生儿疾病防治水平,降低新生儿死亡率的重要标志之一。为了探讨近年来我市新生儿死亡因素,进一步降低新生儿死亡率,提出科学有效地干预措施。现将2000-2006年无锡市1107例新生儿死亡资料作回顾性分析。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1 107例新生儿死亡中,男607例, 占55%,女500例,占45%,早产儿低体质量儿353例,占32%,足月正常体重儿754例,占68%。
1.2 资料来源 全部资料均来源于全市各区、县三级妇幼三级网络上报的儿童死亡报告卡及儿童死因调查资料及各种报表。在无锡市行政区划范围内(不管户口在何地)的2000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的全部0~28 d内死亡的新生儿作为统计对象。
1.3 方法 按照《无锡市5岁儿童死亡监测方案》要求实施监测,建立死亡登记和报告制度,每季上报儿童死亡监测报表和活产儿童数,一年2次与计生、公安、民政、防疫部门进行死亡漏报调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死因主要根据国际疾病分类(ICD-9)进行填报,对上报的报告卡进行整理分析,方法采用χ2检验。
2 结果
2.1 新生儿死亡率分析 无锡市2000-2006年1107例新生儿死亡率、早期新生儿死亡率、晚期新生儿死亡率从2000年的7.22 ‰、5.1 ‰、2.13‰分别下降至2006年的3.02 ‰(χ2=99.16,P
早期新生儿死亡/新生儿死亡从70.44%上升至72.39%(χ2=16.92,P
2.2 新生儿死因顺位及构成情况(表2),表中可看出新生儿死因:早产和低出生体质量占30.26%,先天畸形(异常+先心)占20.4%,出生窒息占14%。
2.3 保健服务情况 死亡的1107例新生儿中,死前接受过住院或门诊治疗的有990例,占89%,未就医未治疗的还占11%,死于医院的918例,占83%。
3 讨论
3.1 新生儿死亡率呈下降趋势,这与我们近几年紧抓围产期与新生儿保健密切相关的。但是, 2005年的定基比明显低于2004年,考虑可能存在漏报。估计漏报原因:①由于国家级监测点的存在,每年漏报调查的抽查乡镇可能有所侧重,导致其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此项工作逐渐出现松懈倾向,忽视了监测的质量控制;②近年的殡葬改革,对农村的传统观念带来剧烈的冲击,可能会造成早期新生儿的死亡瞒报;③2005年全市开展产前筛查工作,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因出生缺陷导致的婴儿死亡。
3.2 新生儿各年龄别死亡构成也有明显变化 新生儿死早期新生儿死亡/新生儿死亡平均为78.32%,这符合我国儿童的死亡状况规律,提示降低新生儿死亡率的关键是要降低早期新生儿死亡的死亡。
3.3 新生儿死因分析 近年来先心及其他先天畸形已成为我市新生儿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本资料中先天异常(先心+其他先天异常)226例,占20.4%,而大部分出生缺陷原因至今尚不明确,目前认为是胎儿周围环境因素与遗传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还可能与环境污染、孕妇精神紧张、工作压力大,高龄初产有关,因此要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预防出生缺陷的三级预防,以减少因出生缺陷导致的新生儿死亡;早产或低出生体质量、新生儿窒息一直是本市新生儿死亡的主要原因,本资料早产低体重死亡人数339例,占30.62%出生窒息152例,占14%,须采取以下措施:①加强孕期保健、提高临床与整体护理水平,提高早产儿或低出生体质量儿的存活率和窒息抢救成功率;②与民政部门联合,积极开展婚前教育, 提高婚检率,开展各种形式的婚后孕前学习班;③加强孕期、围生期保健服务,提高产检质量,提高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并做好随访工作;完善高危孕妇管理及转诊体系;规范助产技术和窒息抢救技术,加强产、儿科的合作,提高高危儿的存活率;④提高儿童保律医生的业务水平,加强儿童保健系统管理。
3.4 儿童死前医疗保健服务是儿童生存状况优劣的综合因素之一 本市新生儿死前治疗率达89%, 但仍有11%的新生儿由于经济原因放弃治疗或来不及送医院而失去救治机会,因此,必须进一步开展农村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减少各种可避免死亡的发生。
3.5 干预措施 加强基层产儿科的建设和合作,提高基层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两系管理,提高出生缺陷和高危孕产妇及高危儿的筛查、诊断和治疗;加大健康教育力度,普及防病知识,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改变旧的风俗习惯;需要政府的支持,建立农村贫困家庭及外来人口的疾病救助基金,为危重儿童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提高贫困家庭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
参考文献
[1] 王丽.上虞市1993~2006年婴儿死亡动态分析.中国儿童保健杂志,2008,16 (1):120-121.
关键词:围产儿;出生缺陷;监测结果
出生缺陷是指出生时就存在的结构和功能( 代谢) 方面的异常。出生缺陷的发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同时降低了出生人口的素质。减少或消除出生缺陷的发生是提高人口素质的主要工作之一[1]。为全面掌握湘潭市出生缺陷的发生和缺陷种类的变化,制定相应干预措施,有效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现将2008年~2012年湘潭市1148例出生缺陷患儿的主要监测数据进行分析。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2008年~2012年在湘潭市出生缺陷监测医院住院分娩满28w至出生后7d的围产儿出生缺陷监测资料。
1.2方法 按照《中国妇幼卫生监测统计工作手册》要求,利用我市妇幼卫生三级网络,对出生缺陷监测病种定义特征及诊断进行监测及分析。
1.3报表情况 各监测医院分别有专人负责监测工作,按照全国出生缺陷监测中心制定的《主要先天畸形诊断手册》中的出生缺陷的定义、特征及诊断标准,对孕28w至出生后7d内的监测对象逐一进行筛查后,上报监测围产儿季报表、出生缺陷卡、围产儿死亡卡,县级每季度质控后上报市级审核,由市妇幼保健院上报省妇幼保健院。
2 结果
2.1围产儿死亡、出生缺陷发生情况 见表1。2008~2012年共出生围产儿116910例,其中围产儿死亡1065例,围产儿死亡率9.11‰,呈逐年平稳下降趋势;出生缺陷1148例,出生缺陷发生率98.19/万。
2.2随机抽取一半监测医院出生缺陷儿的个案进行顺位统计,出生缺陷前5位顺位及构成比见表2。
2.3出生缺陷相关因素 在出生缺陷儿中,产母年龄20~25岁,25~30岁,出生缺陷发生率无明显差异;30~35岁,尤其是35岁以上,出生缺陷发生率明显上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9.79,P
3讨论
围产儿出生缺陷是围产儿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要加强产前检查质量管理,积极开展孕中期对先天缺陷的产前诊断,提倡20~24 W进行B超筛查,一旦发现胎儿畸形,应进一步产前诊断,一经确诊胎儿畸形,动员采取终止妊娠,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产科质量。
我国出生缺陷监测的现状:①监测方法:全国性的出生缺陷监测采用医院监测方法,纳入132个监测市县的460~480所医院,年监测围产儿数45~50万。监测对象为孕28周住院分娩的围产儿,包括活产、死胎,死产和7d内死亡的围产儿。重点监测23种主要的和高发的先天畸形。收集缺陷儿的畸形诊断信息、出生孕周、体重等一般信息、母亲孕早期患病、服药、接触农药及其他有害因素的信息,收集但没有专门设置母亲既往异常生育史、家族遗传史的调查项目。建立统一的质量控制方法和指标考核体系,采取监测医院、省市和国家三级质量检查体系,要求分娩数和畸形漏报率低于1%,数据项填报错误低于1%,数据计算机录入错误低于1‰。主要分析指标为出生缺陷发生率,定义为每万例围产儿中的出生缺陷发生数。实质上出生缺陷发生率是一个患病率性质的指标,受监测方法、监测对象、监测期限、诊断水平、监测系统的稳定性等因素影响。②主要先天畸形的监测结果:神经管缺陷(Neural tube defects,NTDs)、唇鄂裂(Cleft lip with or without cleft palate,CL/P)以及先天性心脏病(Congenital heart defect,CHDs)一直是我国围产儿中高发的畸形。
干预措施: ①加强健康教育宣传: 迫切需要多渠道地进行群众性的优生优育知识宣传教育,帮助群众充分认识不良生活习惯、传染性疾病、环境污染与出生缺陷的内在联系。②婚前医学检查是控制出生人口质量的第一个重要环节。③指导育龄夫妇选择最佳生育时机。④加强孕期保健。出生缺陷的发生主要有遗传和环境两大类因素,与病毒感染、滥用药物、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关,也与营养过多或缺乏有关。呼吁社会各界加强环境保护,减少环境污染,孕期应尽量避免接触农药、工业毒物、射线、宠物等致畸因素,增强体质,合理膳食,使每位孕妇尽早定期检查[2]。⑤提高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技术,尤其是宫内诊断水平,做到早发现异常并早终止妊娠,提高出生人口素质[3]。⑥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降低致残率。降低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关心的社会性工作,它关系到社会稳定及整个民族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桑小梅.B超筛查在预防出生缺陷中的重要性探讨[J].中国妇幼保健,2007,22(29):4203-4204.
关键词 外来务工 新生儿 先天性畸形 相关因素
新生儿先天畸形是影响人口素质的重要因素之一[1],也是关系到家庭幸福的关键.如何降低新生儿先天畸形是摆在医务人员面前的重要课题[2]。近年来,外来务工妇女大批涌入城市,其新生儿先天畸形的发病率有所升高,为探讨导致外来务工妇女新生儿先天性畸形的相关因素,本文收集文山州丘北县妇幼保健院2008年1月-2012年7月新生儿先天畸形病例40例进行回顾性分析,现报告如下。
资料与方法
2008年1月-2012年7月住院分娩胎龄满28周及以上外来务工孕妇分娩的新生儿先天畸形病例40例,均符合新生儿先天畸形的诊断标准:新生儿先天畸形,是指新生儿出现形态或结构的异常。体表畸形新生儿分娩后由妇产科、新生儿科医生肉眼观察进行诊断;先天性心脏病儿通过彩色B超进行体外诊断;引产的畸形儿一律进行尸体解剖确定畸形种类。同时收集同期分娩的新生儿正常的外来务工妇女40例作为对照组进行比较。
方法:以新生儿父母年龄、孕周、工作环境及生活习惯、先天畸形类型等为参数制作统计表,由产房各值班人员对孕产妇及新生儿进行登记,产科质控员进行分析和质量控制。
结 果
共收集2008年1月-2012年7月文山丘北县外来务工妇女住院分娩的新生儿5580人。其中,先天畸形儿40例,发生率7.16‰。男婴30例,女婴10例,男:女=3:1。40例先天畸形类型及比例,见表1。
相关因素:外来务工妇女在孕前及孕12周之前在化工厂、塑料厂、皮鞋厂、玩具厂、房屋装修公司等工作过,均有接触刺激性味道的化学液体及气体史;其生活不规律、过度劳累,孕12周前上班时间不固定,早、中、夜班轮流倒,饮食及睡眠均不规律,每天工作大于等于10小时;少数妇女有酗酒、吸烟习惯而且在早孕期本人不知道自己怀孕的情况下未戒烟、戒酒;有的妇女孕后经常感冒整个孕期感冒大于等于3次。统计得出新生儿先天性畸形组在孕妇年龄、平均孕周、经常接触有毒有害化学药物、气体、过度劳累、生活不规律、酗酒、吸烟习惯、孕后经常感冒方面与对照组比较有显著性差异(P
讨 论
新生儿畸形:目前,社会上各种污染日趋严重,使得新生儿发生先天畸形的发生率也大大增加,给家庭和社会造成沉重的负担,这种疾病是指新生儿在形态或结构方面出现的异常,是一种较为常见的出生缺陷[3]。外来务工妇女多来自农村,新生儿先天畸形的发病率有所升高,极大的影响了人口素质的提高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所以,对新生儿畸形问题的研究目前成为整个社会所关注的问题[4]。在本研究中,结果显示先天畸形的发病率7.16‰,该发病率仅是在出生后就发现存在的先天性畸形,尚不包括出生后不能立即发现的缺陷,如各种代谢性疾病等,如果将这些疾病的发病率也包含在内,则先天畸形的发病率要远远高于统计中的数字。所以对于我们目前的出生人口,其健康程度不容乐观,为此,卫生部在2009年开始实施了为怀孕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的项目,叶酸的缺乏可能会导致新生儿发生神经管缺陷,通过该项目的有力实施,能够有效的预防该类先天性畸形的发生。本研究通过对目前资料的统计,找出有可能引起新生儿畸形的危险因素,从而为今后对新生儿畸形的预防和控制提供依据。
新生儿畸形的相关因素:本组对40例先天性新生儿畸形进行分析,发现:孕妇年龄、平均孕周、经常接触有毒有害化学药物、气体、过度劳累、生活不规律、酗酒、吸烟习惯、孕后经常感冒是导致外来务工妇女新生儿先天性畸形的重要因素。
新生儿手足畸形的产前诊断:本文通过对先天畸形类型的统计得出手足畸形较多,这与其检出难度高直接相关,据文献报告,胎儿肌肉骨骼系统及肢体畸形产前超声总的检出率较低,漏诊率较高,尤其是肢体畸形发生率最高的胎儿手足畸形超声符合率最低[5,6]。在B超监测中,胎儿手指、脚趾的显示率极低,有研究报告建议13~18周是超声观察胎儿手掌的最佳孕周,19~24周是超声观察胎儿脚掌的最佳孕周,在适合的孕周观察胎儿手掌、脚掌或可提高胎儿手足畸形的检出率[7]。根据本地区少数民族较多,经济文化水平较落后的情况,胎儿畸形筛查以二维超声检查为主,在二维超声发现异常的基础上再建议行三维超声等检查比较可取。手足畸形出生后肉体痛苦、生活不便,且常并发染色体异常和其他骨骼系统的异常,因此手足畸形的产前超声诊断有重要意义。
新生儿先天性畸形预防:新生儿先天畸形的监测和干预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参与,特别是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均应对此高度重视,通过婚前及孕前保健和医学检查、孕前和孕期增补叶酸,重视孕期合并症、并发症的及时诊治,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及时终止妊娠、新生儿疾病筛查及早期治疗等措施,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先天畸形的发生率,因此提高围产保健技术普及孕前检查、产前筛查、提高产前诊断水平、特别是B超技术是出生畸形干预的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广大外来务工妇女的自我保健防护意识,避免不良生活方式及可致新生儿先天畸形的相关因素,自觉婚检、产检、孕前咨询工作,勿讳疾忌医,错过治疗机会。万一不幸发现胎儿畸形,孕妇宜多与专科医师充分沟通,了解先天缺陷儿的未来及预后、治疗与照顾等问题,及早做好准备。
参考文献
1 范先阁.产前诊断与优生[J].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1992,4(18):1721.
2 江帆.全面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做贡献[J].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2007,(11):647-652.
3 Eva Bermejo-Sánchez,Lourdes Cuevas,Emmanuelle Amar.Amelia:A multi-center descriptive epidemiologic study in a large dataset from the International Clearinghouse for Birth Defects Surveillance and Research,and overview of the literature[J].American Journal of Medical Genetics Part C:Seminars in Medical Genetics,2011,157(4):288-304.
4 朱军.出生缺陷的监测[J].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12,18(9):5131.
5 李胜利.胎儿畸形产前超声诊断学[M].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2008:324-401.
二、主要生命指标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十万以内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3‰以内
全县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5‰以内
全县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1‰以内
三、主要服务指标
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农村达85%以上,城镇达95%以上
2、儿童系统管理率达60%
3、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高危孕产妇筛查率达**0%;高危孕产妇管理率**0%
4、剖宫产率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控制在40%以内,乡镇控制在25%以内
5、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HIV检测率达95%,其中HIV早孕检测率达80%
6、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全县铺开,筛查率达90%
7、妇女病普查率60%,普治率90%
8、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达到**0%
四、主要工作措施
加强领导,加强基层督导,强化乡村保健网络职责。
一是妇幼保健工作是大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公益性,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明确责任,任务落实到人,实行目标管理、量化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完善保健网络建设。每个级镇要稳定1-2人专职从事妇幼保健工作,待遇不得少于同级同类专业人员水平,不得下达经济任务,对个别确属人口少、服务范围小的乡镇,要向卫生局写出报告,经批准后保健人员可适当的兼职,但要以保健工作为主;村村要有村级保健人员抓保健工作,消灭空白村。三是卫生院要按季度对村卫生室进行考核,并作为兑现村卫生室补助的依据,四是全县统一实行村级报表制度。县保健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村级报表表样,由乡镇参照以规范村报表。五是县保健院要固定督导人员,实行责任制管理。对20个乡镇实行联片包院责任制方式管理,督导面达**0%,督导行政村占**%以上,重点乡缜每季度不少于4次,一般乡镇一年不少于2次,大型督导一年不少于4次。六是强化督导反馈质量。县保健院要制定督导质量考核管理规定,纳入保健质量控制标准,按季实行联片包院责任制工作汇报和考核,乡镇卫生院领导、防保人员相应要对辖区行政村进行包村责任制划分,制定责任制考核标准。对于督导不力的保健人员要及时进行调整,对于督导在限期内整改不到位、行动缓慢的乡镇,县保健院要上报县卫生局,并在季度例会上通报批评。
加强降消项目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
一是加强与计生联系工作制度,结合**县20**年符合政策生育名单、新婚人群、流动孕妇“五个一”管理、育龄妇女花名册等做好孕妇筛查工作,提高孕妇筛查率,二是要按照《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细则》,加强系统孕产妇系统管理,早发现、早检查、早确诊、早管理,重点是高危筛查率要达到**0%,早孕检查率达95%,产前检查5次以上达95%,产后访视一次以上达95%,三是杜绝家庭接生。四是以孕产妇保健手册为载体,保健与临床形成有机结合,做到定期跟踪检查、定期随访、及时为高危孕产妇提供有效服务和指导,五是严格执行分级分娩制度,严禁高危截留,对造成孕产妇死亡的,年度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制。六是县乡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县卫生局关于严格执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顺产)免费实施意见的通知》(**卫字[20**]76号)文件精神,七是加大产科建设规范力度,县保健院加强对乡级产科建设质量的规范性指导,加强“三基”考核,规范服务流程,努力为广大孕产妇住院分娩营造温馨、便捷、安全、有效的服务。八是加强孕产妇急诊急救工作,进一步发挥孕产妇急救中心功能作用,加强急诊急救领导小组的职责,县乡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要在急诊急救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加强“三基三严”的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孕产妇急救中心要配足人员,设备时刻处于功能状态,急救药品品种数量齐全,无过期失效,司机、车辆随叫随到,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急救任务,九是加强产、儿科人员培训,提高县乡产、儿科整体服务功能。县保健院要制定好县乡产、儿科人员培训计划,采取有计划安排产、儿科人员到上级医疗卫生单位进修,请上级医疗卫生单位产、儿科专家来我县讲课,进行封闭培训。十是对边沿、信息闭塞的乡镇加大贫困特困孕产妇救助。
20**年全县妇幼卫生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充分履行保健公共卫生职能,加强基层督导,狠抓降消项目工作存在的不足,拓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巩固爱婴医院成果,加强托幼机构管理,启动妇女健康行动,积极开展二级优秀保健院创建,全面完成妇幼卫生目标任务。
二、主要生命指标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十万以内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3‰以内
全县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5‰以内
全县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1‰以内
三、主要服务指标
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农村达85%以上,城镇达95%以上
2、儿童系统管理率达60%
3、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高危孕产妇筛查率达**0%;高危孕产妇管理率**0%
4、剖宫产率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控制在40%以内,乡镇控制在25%以内
5、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HIV检测率达95%,其中HIV早孕检测率达80%
6、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全县铺开,筛查率达90%
7、妇女病普查率60%,普治率90%
8、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达到**0%
四、主要工作措施
加强领导,加强基层督导,强化乡村保健网络职责。
一是妇幼保健工作是大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公益性,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明确责任,任务落实到人,实行目标管理、量化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完善保健网络建设。每个级镇要稳定1-2人专职从事妇幼保健工作,待遇不得少于同级同类专业人员水平,不得下达经济任务,对个别确属人口少、服务范围小的乡镇,要向卫生局写出报告,经批准后保健人员可适当的兼职,但要以保健工作为主;村村要有村级保健人员抓保健工作,消灭空白村。三是卫生院要按季度对村卫生室进行考核,并作为兑现村卫生室补助的依据,四是全县统一实行村级报表制度。县保健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村级报表表样,由乡镇参照以规范村报表。五是县保健院要固定督导人员,实行责任制管理。对20个乡镇实行联片包院责任制方式管理,督导面达**0%,督导行政村占**%以上,重点乡缜每季度不少于4次,一般乡镇一年不少于2次,大型督导一年不少于4次。六是强化督导反馈质量。县保健院要制定督导质量考核管理规定,纳入保健质量控制标准,按季实行联片包院责任制工作汇报和考核,乡镇卫生院领导、防保人员相应要对辖区行政村进行包村责任制划分,制定责任制考核标准。对于督导不力的保健人员要及时进行调整,对于督导在限期内整改不到位、行动缓慢的乡镇,县保健院要上报县卫生局,并在季度例会上通报批评。
加强降消项目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
一是加强与计生联系工作制度,结合**县20**年符合政策生育名单、新婚人群、流动孕妇“五个一”管理、育龄妇女花名册等做好孕妇筛查工作,提高孕妇筛查率,二是要按照《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细则》,加强系统孕产妇系统管理,早发现、早检查、早确诊、早管理,重点是高危筛查率要达到**0%,早孕检查率达95%,产前检查5次以上达95%,产后访视一次以上达95%,三是杜绝家庭接生。四是以孕产妇保健手册为载体,保健与临床形成有机结合,做到定期跟踪检查、定期随访、及时为高危孕产妇提供有效服务和指导,五是严格执行分级分娩制度,严禁高危截留,对造成孕产妇死亡的,年度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制。六是县乡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县卫生局关于严格执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顺产)免费实施意见的通知》(**卫字[20**]76号)文件精神,七是加大产科建设规范力度,县保健院加强对乡级产科建设质量的规范性指导,加强“三基”考核,规范服务流程,努力为广大孕产妇住院分娩营造温馨、便捷、安全、有效的服务。八是加强孕产妇急诊急救工作,进一步发挥孕产妇急救中心功能作用,加强急诊急救领导小组的职责,县乡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要在急诊急救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加强“三基三严”的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孕产妇急救中心要配足人员,设备时刻处于功能状态,急救药品品种数量齐全,无过期失效,司机、车辆随叫随到,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急救任务,九是加强产、儿科人员培训,提高县乡产、儿科整体服务功能。县保健院要制定好县乡产、儿科人员培训计划,采取有计划安排产、儿科人员到上级医疗卫生单位进修,请上级医疗卫生单位产、儿科专家来我县讲课,进行封闭培训。十是对边沿、信息闭塞的乡镇加大贫困特困孕产妇救助。
20**年全县妇幼卫生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充分履行保健公共卫生职能,加强基层督导,狠抓降消项目工作存在的不足,拓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巩固爱婴医院成果,加强托幼机构管理,启动妇女健康行动,积极开展二级优秀保健院创建,全面完成妇幼卫生目标任务。
二、主要生命指标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十万以内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3‰以内
全县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5‰以内
全县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1‰以内
三、主要服务指标
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农村达85%以上,城镇达95%以上
2、儿童系统管理率达60%
3、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高危孕产妇筛查率达**0%;高危孕产妇管理率**0%
4、剖宫产率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控制在40%以内,乡镇控制在25%以内
5、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HIV检测率达95%,其中HIV早孕检测率达80%
6、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全县铺开,筛查率达90%
7、妇女病普查率60%,普治率90%
8、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达到**0%
四、主要工作措施
加强领导,加强基层督导,强化乡村保健网络职责。
一是妇幼保健工作是大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公益性,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明确责任,任务落实到人,实行目标管理、量化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完善保健网络建设。每个级镇要稳定1-2人专职从事妇幼保健工作,待遇不得少于同级同类专业人员水平,不得下达经济任务,对个别确属人口少、服务范围小的乡镇,要向卫生局写出报告,经批准后保健人员可适当的兼职,但要以保健工作为主;村村要有村级保健人员抓保健工作,消灭空白村。三是卫生院要按季度对村卫生室进行考核,并作为兑现村卫生室补助的依据,四是全县统一实行村级报表制度。县保健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村级报表表样,由乡镇参照以规范村报表。五是县保健院要固定督导人员,实行责任制管理。对20个乡镇实行联片包院责任制方式管理,督导面达**0%,督导行政村占**%以上,重点乡缜每季度不少于4次,一般乡镇一年不少于2次,大型督导一年不少于4次。六是强化督导反馈质量。县保健院要制定督导质量考核管理规定,纳入保健质量控制标准,按季实行联片包院责任制工作汇报和考核,乡镇卫生院领导、防保人员相应要对辖区行政村进行包村责任制划分,制定责任制考核标准。对于督导不力的保健人员要及时进行调整,对于督导在限期内整改不到位、行动缓慢的乡镇,县保健院要上报县卫生局,并在季度例会上通报批评。
加强降消项目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
一是加强与计生联系工作制度,结合**县20**年符合政策生育名单、新婚人群、流动孕妇“五个一”管理、育龄妇女花名册等做好孕妇筛查工作,提高孕妇筛查率,二是要按照《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细则》,加强系统孕产妇系统管理,早发现、早检查、早确诊、早管理,重点是高危筛查率要达到**0%,早孕检查率达95%,产前检查5次以上达95%,产后访视一次以上达95%,三是杜绝家庭接生。四是以孕产妇保健手册为载体,保健与临床形成有机结合,做到定期跟踪检查、定期随访、及时为高危孕产妇提供有效服务和指导,五是严格执行分级分娩制度,严禁高危截留,对造成孕产妇死亡的,年度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制。六是县乡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县卫生局关于严格执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顺产)免费实施意见的通知》(**卫字[20**]76号)文件精神,七是加大产科建设规范力度,县保健院加强对乡级产科建设质量的规范性指导,加强“三基”考核,规范服务流程,努力为广大孕产妇住院分娩营造温馨、便捷、安全、有效的服务。八是加强孕产妇急诊急救工作,进一步发挥孕产妇急救中心功能作用,加强急诊急救领导小组的职责,县乡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要在急诊急救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加强“三基三严”的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孕产妇急救中心要配足人员,设备时刻处于功能状态,急救药品品种数量齐全,无过期失效,司机、车辆随叫随到,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急救任务,九是加强产、儿科人员培训,提高县乡产、儿科整体服务功能。县保健院要制定好县乡产、儿科人员培训计划,采取有计划安排产、儿科人员到上级医疗卫生单位进修,请上级医疗卫生单位产、儿科专家来我县讲课,进行封闭培训。十是对边沿、信息闭塞的乡镇加大贫困特困孕产妇救助。
依法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一是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20**年全县仍实行“卫生保健合格证制度”,县卫生监督局、县保健院要加大落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指导和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工作,二是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严格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范运行,从20**年1月1日起,出生医学证明实行计算机打印,不能落实的单位县保健院停发该单位出生医学证明,三是加强三级预防,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所有有助产技术执业资格的医疗卫生单位要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实行月报表制度,同时结合“两大”系统管理,加大对出生缺陷调查,并要及进上报,四是加强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工作,儿童系统管理要按照《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实施细则》开展儿童系统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配备1名兼职儿保医生,配备婴儿秤、体重秤、软尺等必备设备,散居儿童结合儿童冷链运转等形式定期开展儿童保健系统管理;集居儿童要定期进行集中体检,对筛查出有疾病的及时建议家长治疗,并给予喂养指导。五是开展妇女(围)绝经期保健(即更年期保健),拓展保健服务领域。县保健院积极筹建(围)绝经期保健门诊,开展(围)绝经期保健服务,探索(围)绝经期保健服务管理。
启动妇女健康行动工作。根据《**县妇女健康行动计划(20**~20**年)实施方案》,以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为中心,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做好启动妇女健康行动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实行政府牵头,卫生、妇联、财政、民政、广电、计生等部门组成工作领导小组,县医院、县中医院、县保健院抽调医疗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的人员成立技术指导小组,明确职责,以乡为单位落实好妇女病免费普查工作。二是加强宣传,鼓励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利用报纸、电视、墙报、宣传册、标语,会议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妇女病免费普查的现实意义,提高广大妇女的保健意识。三是县保健院要认真组织师资力量,加强对《湖北省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规范》的学习,培训好妇女健康行动技术小组人员,四是合理安排普查时间,确定好普查流程,以乡为单位开展妇女病免费普查,对查出妇科病患者进行治疗的,按照新型农合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进行报销,切实完成好妇女病免费普查工作。
以项目管理方式加强对流动孕产妇管理科研。20**年对化龙、军店、门古三乡镇试点,采用项目管理方式,实行卫生、计生、民政、公安联合,通过育龄妇女花名册、符合政策生育名单、新婚人群等,提高孕产妇检出率,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探讨我县流动孕产妇管理方式方法,进一步推进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
加强妇幼卫生统计信息管理工作。妇幼卫生统计信息要加强报表质量的真实性、准确性、逻辑性,及时收集、上报、分析,利用信息的可量化性积极为领导当好参谋。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主要要抓好孕妇筛查、活产数漏报、HIV检测早孕检测、新筛等工作的信息沟通与反馈。
(七)巩固爱婴医院成果,进一步促进母乳喂养。爱婴医院课题核心是保障母乳喂养的实现,提高母乳喂养率,为此,县卫生局成立专班,对全县已授牌的爱婴医院进行复查,进一步促进母乳喂养十条措施的落实。
(八)加强领导,提高保健服务能力,保证二级优秀保健院通过审评。创建等级保健院的核心是规范管理,提高保健服务能力。县保健院要总结上年创建经验,通过健全管理体系,落实规章制度,抓环节质量,与保健工作相结合、与临床工作相结合,力争顺利通过评审。
(九)加强宣传,提高降消项目政策、新生儿疾病筛查、自然产、开展听力筛查的好处等主要妇幼保健核心知识知晓率。县保健院要制定好完善的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统一健康教育内容,将健康教育内容印刷成册、页,通过乡、村保健人员向目标人群发放,加强督导,对没有向目标人群发放造成浪费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厉处罚,同时要继续利用电视、报纸、标语、面对面宣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宣传过程中要避免有盲区、死角。
一、领导重视是做好妇幼保健工作的关键
年初,院长将我区的妇幼保健工作向区委、区政府、区卫生局进行了专题汇报,积极争取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区卫生局始终把我区妇幼保健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来抓,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并与全区各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状。妇幼保健工作做到局长亲自抓,分管局长具体抓,今年区卫生局下发妇幼保健工作专题文件23个。在年12月和今年3月份、4月份分别召开了全区村级妇幼保健工作会议、全区妇幼卫生工作会议、全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总结表彰会议。刘局长在三个会议上均做了重要讲话,雷副局长和邹局长分别做了总结报告并部署了年工作任务,会上还表彰了相应工作的先进单位33家,先进个人101人。为我区妇幼保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健全妇幼保健三级网络队伍,解决妇幼专干报酬
为切实搞好全区妇幼保健工作,今年我院配备了面上妇幼保健专职人员6人,千方百计解决乡、村妇幼专干的报酬,使妇幼保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保证乡级妇幼专干工资。年初,各乡(镇)妇幼专干由区妇幼保健院考试考核,区卫生局聘任,做到专干必须要专。并保证乡专干工资标准为平均每人每年1.2万元。
2.保证村级妇幼专干工资到位。我院将村级妇幼专干纳入保健部进行统一管理,每人每月发给工资50元和在村级公共卫生补助经费抽出一半发给村妇幼专干。二项工资均在年终按照村级年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奖惩兑现,将村级妇幼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3.保证村级妇幼专干产后访视劳务费到位。对辖区内户口的产妇和新生儿在分娩后的一个月内一律进行家庭访视3次。专干访视一次奖给劳务费10元,两次者奖15元,三次者奖20元,通过这一举措,全区产后访视率达100%。
4.保证村级妇幼专干护送孕产妇到医院住院分娩劳务费到位。只要是村级妇幼专干将孕产妇送到我区乡镇卫生院和珠晖区妇幼保健院,平产奖给劳务费130元,剖宫产奖给200元,由于专干的努力,全区住院分娩率达100%。
5.保证乡、村妇幼专干代办出生医学证明和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劳务费到位。乡、村级妇幼专干来我院代办出生医学证明,一个奖给劳务报酬10元。不论死亡的孕产妇或5岁以下儿童对象是否属本区户口只要死于本区(包括死于异地的本区户口者),每报告1例,我院给予儿童死亡劳务报酬奖励10元。孕产妇死亡劳务报酬50元。通过这些举措使我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达到12.33‰,婴儿死亡率7.18‰,孕产妇死亡无漏报,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率100%。
三、健康教育工作
要想搞好妇幼卫生工作,健康教育要先行。我院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1.上街宣传:在“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艾滋病宣传日、甲型H1N1流感宣传日、“世界母乳喂养周”活动,我院保健部与广东社区积极组织力量上街宣传《母婴保健法》、《两纲》、相关流行病学和妇幼卫生保健知识。共展出板报12块,宣传画18块,发放宣传资料2208份、悬挂宣传横幅5条、出动宣传车4台次。并为890名群众进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免费为268人进行了义诊。
2.电化教育:我院为搞好健康教育工作,院新婚孕妇学校进行开放性教育,早教保健中心门诊每周一、三、五定期播放妇幼保健知识录像,受益群众达4600人次,深受患者的青睐。
3.印发资料:医院自编自办“珠晖区妇幼卫生信息”四期。
四、主要指标及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完成情况:
(一).孕产妇死亡率:年我区孕产妇死亡死亡1人,率45.10/10万,死于肝癌全身转移、妊娠合并重度肝炎,属于不可避免的孕产妇死亡。
(二).住院分娩率:产妇2421人,住院分娩率100%。
(三).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全年全区活产数2433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30人,死亡率12.33‰(年指标12‰),婴儿死亡率7.18‰。
(四).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今年我院免费开展妇科病普查3795人,患病人数2109人,患病率55.57%,优惠妇检494人,患病率56.23%,全部进行了治疗,治疗效果好。
(五).产前筛查:全年全区产前筛查669人,筛查率27.63%(年指标50%)。其中我院产前筛查364人。
(六).新生儿疾病筛查:全年全区新生儿疾病筛查3863人,筛查率为158.78%(年指标100%)。其中我院新生儿疾病筛查2231人,筛查率73.85%,标本质量不合格0人,质量合格率100%,阳性2人,召回率100%。
(七).新生儿听力筛查:全年全区新生儿听力筛查3926人,筛查率为161.36%(年指标100%)。其中我院新生儿听力筛查2713人,筛查率为89.80%,复筛未通过人数49人,100%告知到市妇幼保健院进行诊治。
(八).孕妇增补叶酸工作:全年全区发放叶酸4031瓶,服用人为1950人;服用率80.55%(年指标100%),依从率35.02%。此项工作开展不顺利,存在对象不信任而不愿意服用,对象外出打工错过服用时间而没有服用。
(九).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全年全区婚检人数1567人,婚检率为35.62%(年指标60%)。
(十).孕产妇艾滋病检测工作:全年全区艾滋病检测5119人,检查率为211.44%,我院产妇3001人,艾滋病检测2998人,检测率99.90%(年指标90%)。
(十一).农村住院分娩补助政策落实情况:全区各医疗单位均已落实了住院分娩补助政策,补助经费基本到位并按要求填写了表格和上报。全年到位15.33万元。到9月30日截止,全区应享受农村产妇住院分娩补助1119人,目前已享受506人,补助金额15.18万元,差补助资金18.39万元,还有无证和男方为珠晖区农村户口的产妇有400余人,无法享受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全区辖区剖宫产率40.12%,各医疗机构剖宫产率为62.9%,我院剖宫产率为62.31%,区人民医院剖宫产率为71.32%,中心卫生院剖宫产率48%。
(十二).孕产妇保健手册的下发与使用:按省厅要求,我区《孕产妇保健手册》发放方式是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基本发放单位。各综合医院妇保门诊为补发单位,到9月30止共发放湖南省孕产妇保健手册2250余册。各医疗单位妇产科均刻有叶酸增补、HIV筛查、高危筛查、产前筛查四枚标志性印章,并对手册进行编号。《孕产妇保健手册》正在回收。
(十三).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为91.20%。
(十四).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2.73%。
五、儿童保健、托幼机构管理工作
1.基本情况。全区3岁以下儿童10458人,7岁以下儿童21252,幼儿园58所,集体儿童数7仟余人。
2.建立健全儿童保健门诊。今年我院儿保门诊开展了儿童“四病”防治;体弱儿管理;高危儿保健;婴幼儿系统管理;NBNA筛查、婴儿抚触、脑损伤儿早期治疗、功能运动训练等服务项目。年10月1日~年9月30日我区办理出生医学证明4596人并对其儿童全部建立了《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我院421门诊为儿童进行保健服务11025人次,体弱儿管理70人,微量元素测定1080人,新生儿洗澡12004人次,新生儿游泳、抚触、NBNA筛查共计1080人。脑损伤早期治疗6249人次,其中物理治疗3634人次、高压氧治疗295人次、运动功能训练2320人次、智力测定367人次,高危筛查1047人次,新生儿听力筛查2713人,口腔保健5062人,深受儿童家长的青睐。
3.集体儿童保健。我院从4月1日开始对全区各托幼机构开展一年一度的健康体检,对53所托幼机构的5176名集体儿童进行了健康检查。受检率达95%以上,查出患病儿童2317名,患病率44.76%。
4.把好儿童入托体检关。今年儿童保健门诊共对2252名儿童进行了入托前检查。对各体检合格儿童发放了《儿童保健手册》并盖上体检合格公章。
5.加强托幼机构监督管理。依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今年我们开展了二次执法检查。我院共监督管理58所托幼机构(其中3所为新办幼儿园)。对55所幼儿园已全部颁发有效《卫生保健合格证》。对260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健康体检,对体检结果合格的260名工作人员都发放了健康证,全部持证上岗。我们在每次执法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幼儿园均提出了整改意见,还对执法检查情况写出了通报并发放到全区各托幼机构。规范了全区托幼机构的各项工作制度,为保障托幼机构的卫生和安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6.健美儿童评选活动。我院根据5176名集体儿童体检结果,评选出年度健美儿童240名,并在“六一”儿童节前将健美儿童奖品、荣誉证书发到各幼儿园,由各幼儿园召开健美儿童表彰会。
六、妇幼信息工作
1.调整领导小组,制定质量控制标准方案及工作规范,以确保妇幼信息监测质量。
2.开展妇幼信息工作现场指导。今年,我们在院长的带领下,保健部全体同志经常不定期的下乡、下村进行现场督导,正确指导,使全区妇幼信息资料准确和真实可靠。
3.开展“三网监测”质量调查。按监测方案要求我们每季度到监测医院和乡、村、社区进行“三网监测”质量调查,在全区基本杜绝了漏报、瞒报现象。
4.开展妇幼信息监测,按“3+1”模式统计:全年信息监测情况为:全区孕产妇死亡率为0,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为0,出生活产数2433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30人,死亡率为12.33‰,婴儿死亡为19人,死亡率为7.18‰,新生儿死亡为10人,死亡率为4.11‰,围产儿死亡17人,死亡率为6.99‰,新法接生率100%,住院分娩率达100%。3所监测点医院围产儿数为4353人,出生缺陷16人,缺陷发生率3.68‰。
七、业务培训
全年共举办业务培训9期,参培人员达389人。具体培训情况如下:
1.全年利用乡、村例会对乡级、村级妇幼专干进行妇幼保健知识和妇幼卫生信息知识培训班六期,参培人员239人。
2.3月份举办了一期全区托幼机构园(所)长,保健医生业务培训班,参培人员71人。
3.4月份举办了一期全区妇幼卫生信息人员培训班,参培人员22人。
妇幼保健工作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健康与幸福,是衡量一个地区社会发展、经济水平的重要标志。妇幼卫生年报是妇幼卫生信息工作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能及时、有效地反映妇女和儿童的生存、疾病及保健服务情况,而且客观地反映了一定时期内的妇幼卫生工作状况,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知道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妇幼卫生信息是妇幼卫生工作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涵盖了全市各镇(街道)、社区妇女儿童健康指标和妇幼卫生服务指标等内容,为准确掌握妇幼卫生信息,我们对2010―2012年妇幼卫生信息资料进行了了解,为制定妇幼卫生发展规划、促进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的依据,按照妇幼监测和年报质量控制工作要求,现将2010――2012年妇幼卫生年报主要数据进行分析讨论。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2010――2012年曲阜市妇幼卫生年报报表。
1.2 对象 曲阜市所辖12个镇(街)内的所有孕产妇及0-6岁儿童。
1.3 方法 对照“两纲”目标与历年同期指标值,运用对比分析法和比例分析法,对曲阜市2010――2012年妇幼卫生服务指标进行统计分析。
2 孕产妇保健和健康状况
2.1 妇幼儿童健康状况 2012年住院分娩率100%,与2010年住院分娩率99.84%,2011年住院分娩率100%相比,保持稳定水平。剖宫产率60.93%。高危产妇944人,占产妇总人数的12.48%,与2011年的22.98%,同期相比下降了10.5%。高危产妇管理率100%,高危产妇住院分娩率100%,说明我市的高危孕产妇管理良好,进一步避免了孕产妇死亡发生,全年无一例孕产妇死亡发生。
2012年活产数7607人,围产儿数7629人,死胎死产22例,早期新生儿死亡20例,围产儿死亡率5.51%,与2011年同期相比,下降了0.43%。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为0。
新生儿死亡率3.15%,婴儿死亡率3.6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47%,虽与2011年同期相比由较小的波动,明显低于山东省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婴儿死亡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和8%以下的目标。在统计2012年年报时,对照各助产机构上报死亡报告表、卡、簿与各乡镇上报儿童死亡登记表,死亡报告卡、簿仔细核实,均能相符,随机抽取两个乡镇,深入乡镇,重点抽查全年出生数和两个死亡漏报,孕产妇和儿童死亡及围产儿死亡情况,调查人员先到村、组找该村文书、村主任及妇幼专职主任了解该村的基本情况,然后对调查对象进行详细询问,并作好调查记录,最后将现场调查结果与该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乡镇政府、计生办、公安局户籍等资料进行逐项核对,均无漏报发生,见表1。
新生儿死亡率3.15%,婴儿死亡率3.6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47%,虽与2011年同期相比由较小的波动,明显低于山东省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婴儿死亡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和8%以下的目标。在统计2012年年报时,对照各助产机构上报死亡报告表、卡、簿与各乡镇上报儿童死亡登记表、死亡报告卡、簿仔细核实,均能相符,随机抽取两个乡镇,深入乡镇,重点抽查全年出生数和两个死亡漏报,孕产妇和儿童死亡及围产儿死亡情况,调查人员先到村、组找该村文书、村主任及妇幼专职主任了解该村的基本情况,然后对调查对象进行详细询问,并作好调查记录,最后将现场调查结果与该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乡镇政府、计生办、公安局户籍等资料进行逐项核对,均无漏报发生,见表2。
2.2 孕产期保健服务情况 2012年全市孕产妇早孕检查率为97.91%,产前检查率98.78%,产后访视率98.99%,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7.36%,较2011年早孕检查率96.25%,产前检查率98.09%,产后访视率97.9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3.46%,2010年早孕检查率95.85%,产前检查率97.20%,产后访视率97.2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6.13%,均有所提高。从全市情况看,大部分镇(街)的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在97%以上,孕产妇产后访视率在98%以上,即全市98%的孕产妇产前享受到保健服务,97%的孕产妇享受到系统保健服务,近99%的产妇享受到产后访视,说明我市能良好运用省妇幼保健信息管理平台,将辖区孕产妇纳入系统化管理,见表3。
2.3 儿童保健和健康管理
2.3.1 儿童保健服务情况 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92.21%,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94.22%,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在90%以上,说明我市积极运用省妇幼保健信息管理平台良好,基本能将辖区内0-3岁儿童纳入系统化管理。新生儿访视率99.96%,均能利用省妇幼保健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新生儿访视,收集各助产机构新生儿疾病筛查数据,新生儿四病筛查率100%,听力筛查率100%。
2.3.2 儿童母乳喂养情况 2012年全市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喂养情况调查人数13463人,母乳喂养率达97.84%,纯母乳喂养率达91.06%,明显高于山东省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婴儿母乳喂养率达90%以上的目标,见表4。
3 妇女病患病及治疗情况
2012年全年我市对46929名妇女进行了妇女常见病检查,检查率为27.23%,妇女病检出率30.54%,在各种妇女病中宫颈炎占第一位,全市宫颈炎患病率15.83%;其次为阴道炎,全市阴道炎患病率13.35%;第三位是乳腺癌,全市乳腺癌患病率19.1779/10万;第四位是宫颈癌,全市宫颈癌患病率12.1309/10万。检出的乳腺癌及宫颈癌均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治疗。宫颈癌、乳腺癌表现出较高的检出率,与今年我市开展免费农村适龄妇女专项健康查体工作有关。
4 婚前医学检查
2012年我市对10549名新婚当事人进行了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医学检查率100%,保持2011年婚前医学检查100%的成绩。检出疾病3391人,检出疾病率32.15%,指定传染病检出率17.02%,均进行婚前卫生指导及给予了医学意见,对个人、家庭、社会,以及我市的出生人口素质都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5 分析总结
5.1 及时性 全市12个乡镇,均能按时完成年终资料报表的收集、整理及上报任务。从质控报表中上报的漏报情况分析,各乡镇都做了认真、细致的质控漏报调查工作。
5.2 准确性 从报表情况看,表中逻辑错误较前显著减少,极少部分乡镇在孕妇保健调查表中有逻辑错误及概念模糊的情况。各乡镇及时对年终报表数据做了查缺补漏工作,及时对报表做了更正补充,所以年终报表中各镇不存在漏报。
5.3 完整性 全市没有一个乡镇缺报儿童死亡个案登记卡,也没有一个乡镇未报围产儿报表,其他年终报表均不存在缺项和空项问题。报表完整率达 100%,报表填写项目错误率小于1%。
5.4 妇幼卫生年报质量近年来虽然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仍需进一步提高年报数据质量,加强基层建设,稳定队伍,加强培训,完善、规范妇幼年报数据相关的原始登记,以便更好地为政府制定妇幼卫生发展规划、促进科学决策提供有力的依据。
参考文献
(一)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一是建立以政府举办中心为主体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分类指导,明确中心法人主体地位。到年底,政府及事业单位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城市街道比例维持在100%。二是建立健全淘汰退出机制,对连续两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不合格的机构,取消其服务资质。三是逐步推行中心与站一体化管理,重点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方面,实行中心与站一体化管理。
(二)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一是开展创建国家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加快机构标准化建设,力争再创建一个全国示范中心。二是加强社区卫生人员培训,参与中央补助地方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做好社区实践基地和师资培养工作,重点培训社区卫生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业人员。三是推广社区适宜技术,重点推广慢病管理、社区康复、儿童保健和中医服务等技能。四是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人公开选拔、择优聘任,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三)推广全科医生团队服务模式。一是开展全科医生团队服务模式调研。二是学习省内全科医生团队服务试点经验,制定城市社区全科医生团队服务试点方案,推广全科医生团队服务。三是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模式,结合实际推进签约服务。到年底,国家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推行全科医生团队服务,探索实行网格化管理,其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建立1个全科医生服务团队。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一)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一是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健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机制,督促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职责任务。协调有关部门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二是建立定期督导机制,经常性开展项目督查和日常考核,加强督查意见的整改和落实,建立项目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项目的服务与管理。三是建立项目进展监测和定期通报制度,实行项目信息月度报告制度和季度通报制度。四是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力争到2013年底,全区至少创建成功2-3个示范机构。
(二)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一是制定项目绩效考核方案,组织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进展、服务等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二是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加强考核结果应用,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拨付与考核结果挂钩的规定。三是开展项目实施效果监测评估,组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效率和居民满意度测评,科学、客观评价项目进展和成效。
(三)启动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联系点工作。一是启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联系点工作,指导、帮扶联系点探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模式等体制机制创新。二是强化城市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功能,突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项目实施主体地位,尝试进行孕产妇保健管理革新试点,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一步协调落实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等服务功能,同时充分发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考核、指导和培训作用。
(四)落实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是按照国家规范的要求,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免费向城市居民提供10大类41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二是按照国家、省、市深化医改的目标要求,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重点提高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质量和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管理质量。三是加强社区卫生信息化工作,协助推进以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的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妇幼卫生工作
(一)加强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一是组织开展妇幼保健体系建设调研,指导实施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试点项目,配合制订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标准,做好妇幼保健机构编制调研。二是争取将区妇幼保健院建设纳入我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争取政府在建设用地、建设资金上给予倾斜。三是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科室设置和专科建设的指导,逐步规范妇幼保健服务。
(二)深入推进妇幼安康工程实施。一是落实省、市、区政府办公厅(室)印发的《妇幼安康工程实施方案(2012-2015年)》精神,加强对“两纲”妇幼卫生目标实施的指导和监测评估,组织开展第二轮县级妇幼卫生工作与妇幼安康工程绩效考核,开展妇幼安康工程先进区的创建活动,按照综合考评,推荐参加省级先进评选。二是按照《省设区市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迎接省厅对设区市级的妇幼卫生工作考核。
(三)落实降低死亡率的关键措施。一是落实高危妊娠识别技术,实施农村孕产妇按高危评分分级管理,做好高危妊娠孕妇转诊工作,落实转诊责任管理。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全区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二是按照“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建设标准,规范县级产科建设,2013年建成规范化“产科急救中心”。三是实施新生儿复苏项目,助产机构产儿科人员培训覆盖率达95%,提高新生儿复苏抢救成功率,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
(四)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一是大力推进婚前保健和孕期营养指导工作,孕产妇保健管理率达85%以上。二是规范产前筛查管理,落实产前筛查技术资格认定工作,推进产前诊断工作。三是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能力建设,强化筛查分中心质量控制和技术指导,加强听力筛查培训和指导,力争全区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听力筛查率分别达60%以上。
(五)加强儿童保健服务的管理。一是继续推进区妇幼保健机构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丰富服务内涵。推进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保健工作。二是联合区教育局,加强集居儿童保健管理,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率。四是加强爱婴医院管理,规范孕妇学校工作,开展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
(六)加强妇幼卫生行业管理。一是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及人员的准入和监管,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等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深入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专项执法检查。二是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妇幼卫生服务的管理,健全孕产妇和儿童死亡、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管理制度,配备妇幼卫生信息员,定期报送相关信息。三是继续开展剖宫产课题调查,加强非医学需要的剖宫产管理,加强“促进自然分娩”宣传教育,降低剖宫产率。四是开展以“优秀妇幼保健工作者”为主题的征文活动,评选优秀征文。
(七)继续实施妇幼卫生项目。一是深入开展“降消”项目,做好技术培训、临床进修、专家驻县蹲点指导、健康教育、项目宣传和督导工作,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二是实施危重孕产妇医院监测、儿童营养与健康监测等项目。三是继续做好妇幼卫生监测、年报和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网络直报工作。
四、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一)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完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调整助产“基本服务包”和限价政策,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维持在99%以上。严格执行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服务包”,保证产科服务质量。严格执行限价政策,保证孕产妇切实受益,试行(包括平产、剖宫产)费用包干制度。
(二)育龄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项目。按照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方案要求,继续加大宣传,做好叶酸发放、登记和管理等工作。扩大覆盖面,将城市育龄妇女纳入免费补服叶酸的范围,全区育龄妇女补服叶酸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