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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中间业务论文

时间:2022-11-06 00:06:51

银行中间业务论文

第1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营销创新

中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将中间业务定义为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在办理这类业务时,银行处于受委托的地位以中间人身份进行各项业务活动。

一、中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现状

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与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共同组成商业银行业务结构的“三驾马车”。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95—2000年,这一阶段的主要发展业务是存款业务,其间发展中间业务的目的主要是为存款业务服务,维护存款客户关系,从而稳定并增加存款。其间中间业务的创新主要集中在委托贷款、代收代付等业务领域。第二阶段为2000年至今,从2000年起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发展过渡到收入导向阶段,保险、投资银行、资产托管等高收益中间业务成为创新的重点,主要以防范风险和增加收入为主要目的。在短短的数年间,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已成为各商业银行业务竞争和创新的重要领域。

据金融界权威人士的披露,2002年,中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仅为3.8%,2003年即达5.63%,2004年更增加至8%左右;从1995年到2004年,工、农、中、建四大银行境内机构中间业务收入由69亿元增加到389亿元,年均增长25.6%。银行卡等业务呈现高速增长,消费金额急剧扩大;代收代付业务总量、笔数不断增大,业务范围包罗万象;业务市场逐步扩大;金融创新产品迅速增加。

2006年12月11日,中国银行业在地域、业务种类、客户对象等各个方面对外资银行全面开放。在新的市场竞争格局下,商业银行如果仅靠传统的存贷利差收入将难以生存。2007年,加强银行业的金融创新将成为银行业发展的重中之重。而中间业务直接取决于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能力,也直接决定着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因此,其作用和影响将是长久的、具有决定意义的。

二、我国商业银行营销中间业务创新的主要内容

西方商业银行经过半个多世纪的不懈探索和尝试研究出的营销管理创新在银行领域已经能较为熟练的运用,并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商业银行市场营销管理理论和管理方法。根据西方的商业银行的营销手段及发展特点,配合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现状来讨论中间业务创新的主要内容。

1.建立商业银行战略性营销管理过程模型及营销目标

首先进行营销策划,银行应该决定如何对实现营销计划的目标过程中的进展衡量以及谁对者这一衡量工作负责,换句话说,计划本身应对这一问题做出回答:“如何才能知道自己已经达到了目的”,无论是何种原因,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评估并且对营销组合进行调整或是微调都十分重要。

2.进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市场细分和市场定位

各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充分利用银行已有的营业网点,在空间上,从城市包围农村,要按照先从外部技术等环境较好的大城市开始,再逐步向中、小城市,甚至农村推进。在时间上,先立足发展,如咨询、理财、基金托管等风险较低的中间业务;待人员素质提高,再发展风险较大、收益丰厚的业务品种,并逐步向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方面拓展。

3.制定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战略战术

商业银行营销战略,是指商业银行将其所处环境中面临的各种机遇和挑战与商业自身的资源和条件结合起来,以期实现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目标。

三、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营销创新的发展趋势

1.从单一网点服务向立体化网络服务转变

银行营销的服务渠道的发展走过了从单一、片面到整体,再到多元、一体化发展的轨迹,而未来的发展方向随着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进步,以及金融业运营成本降低的要求,不受营业时间、营业地点的限制,能提供24小时银行服务的自助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日益受到客户青睐,传统的分支网点数量比重逐年下降。据统计,招商银行60%以上的业务已经实现了非柜台化操作,随着电子银行的发展,这一比例还将不断上升。

2.从同质化服务向品牌化、个性化服务转变

当今世界经济正在步入知识经济时代,作为金融业竞争发展新趋势的金融品牌竞争,正越来越受到各家金融机构的重视,成为现代金融企业竞争的着力点和核心所在。

3.切实提高认识、转变经营理念、提高服务水平

正确认识传统业务与中间业务的关系,以传统业务优势带动中间业务的发展,反过来通过中间业务的发展壮大来支撑和促进传统业务的巩固与发展,使两者相互依存,形成一个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

4.把握网络背景下中间业务新的发展变化趋势

银行业务的网络化促使银行的组织和制度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也使银行中间业务由类传统业务向创新类业务的转变,商业银行在发展创新类中间业务时已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如商业银行在办理中间业务时,银行或者暂时占用客户的委托资金,或者垫付一定的资金并承担相应的风险等,这时银行收取的手续费就不仅仅是劳务补偿,同时也包含着利息补偿、风险补偿等。

5.注重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中间业务人才的培训和引进

各商业银行要重视中间业务人才的开发和利用,通过各种途径,采取理论培训和实务培训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中间业务设计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培养,尤其是要加强对从事中间业务开发等高级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逐步建立起一支具备复合性知识,具备多种适应工作能力,具有综合素质的人才队伍。

参考文献:

[1]陈德康: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精析[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

第2篇

1.中间业务净收入占比低

根据各个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年报资料,得到这些银行近三年来中间业务净收入的基本情况,见表1。

表1显示,2007年,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净收入占全部净收入比重分别是建行14.27%、工行13.5%、中行15.1%。可见,三年来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发展迅速,中间业务净收入无论是从绝对数还是相对占比数来看,都有较大的增长,尤其是进入2007年,中间业务净收入实现高速增长,工行2007年较2006年中间业务净收入增加了110.38%,中行增加了91.92%,建行这一比例更是高达130.73%。这说明中间业务正受到各商业银行的重视,日益成为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然而,较之国外中间业务净收入占比40%~50%的平均指标,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净收入占比仍然处于相当低的水平,亟待发展和创新。

2.中间业务品种单调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的中间业务主要是利用银行的人力与技术设备等资源为客户提供初级层次的中介服务和劳务。近三年来,我国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构成及发展情况见下页表2。

从表2可以看出,第一,各类中间业务的收入呈现出普遍加速增长趋势。值得一提的是,及理财业务、托管及受托业务都出现了成倍增长。这说明:一方面,2007年我国资本市场非常活跃,资本供需均比较旺盛,理财及受托业务受到投资者的追捧;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正受到广大投资者的认同,银行作为资本市场中介组织的地位凸显;第二,各行中间业务的范围比较固定,品种相对狭窄,缺乏创新。由表2可知,三年来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比较固定,而且,虽然各行已经开展了结算与清算、、托管、咨询、信托等业务,但具体的服务品种却较为单一。例如,在信托业务方面,我国银行一般仅开办信托存款、贷款、投资等,并没有开办公益信托等业务;在业务方面,如代收代付款项,目前也仅开办少量的代收、代付业务(如代为发放工资,代为收取费用等);在咨询业务方面,仅开办查账等简单的业务,而为大公司充当投资顾问、财务顾问,为公司的收购、合并、重组提供咨询服务等这样的业务都没有开展。另外,新兴的中间业务,如资产证券化、互换、期货合约,期权业务等,我国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涉足的非常有限。

二、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滞后的原因

1.银行缺乏发展中间业务的利益驱动力

在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市场化很早,为了在激烈地竞争中赢得生存,各商业银行广开门路,积极发展中间业务,促进了中间业务的蓬勃发展。而长期以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收益主要来自存贷利息差。加之,近三年来银行进入了一个加息的周期,2007年6次加息使得银行的净利差进一步扩大;同时,2007年底开始的股市低迷又导致大量资金撤出股市流向银行,进一步刺激了银行逐利扩贷的动机。虽然2007年初至2008年国家已经15次调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但是,银行吸纳资金的规模远远大于回笼央行资金的规模,这一切都导致了商业银行资金存款活期化、贷款长期化的特点,对上市银行的净息差带来正面影响,净息差成为2007年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的最大驱动因子。表3为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2005—2007年净利润的同比增长情况。

国金证券的2007年银行业研究报告显示,净利差在银行业绩增长的过程中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见表4。

巨大的资金流入量,丰厚的利差收益,使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缺乏发展中间业务的利益驱动力。

2.分业经营严重制约了部分中间业务的开展

为了防范风险,规范操作,加强管理,我国金融业长期以来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制度。随着银行业在金融体系中地位的突出,分业经营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银行、证券、保险企业之间的业务互通,使许多表外衍生中间业务的创新和发展受到了制约,如金融期货、期权、货币互换等与证券业务联系甚密的中间业务至今无法开展。近几年来,理论界和银行界关注实行混业经营的呼声日高,政府虽然也有所关注,但金融企业分业经营制度仍然没有动摇。许多银行纷纷另辟蹊径开始了有益的尝试,如中国银行通过收购香港注册的保险公司,从而绕过政策的限制推出保险业务。但是这样既耗时,又有诸多资金面和政策面的限制,不具有普遍性。适度的混业经营成为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突破发展瓶颈的重要推动力。

3.经营环境不成熟限制了中间业务的发展

从法律环境来看,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缺乏相应的配套法律支持。如银行混业经营尚存在法律;规范银行和客户之间关系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不能适应业务发展需要;在国际结算业务中,面临国内有关法律如何与国际法律、惯例的接轨问题;国内信用证、理财业务等新型中间业务,也面临着国内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问题。

从市场环境来看,我国的市场机制正处于转轨时期,金融市场还处于初级阶段,各市场主体和要素尚不完善和健全,银行开展中间业务缺乏强有力的依托。而中间业务的拓展要求金融市场发育比较成熟,市场要素完备,这不仅关系到资金融通的连贯性,金融工具的多样化,还体现在中间业务得以延伸的各种复合的市场连通及融资关系。如商业票据市场、同业拆借市场、债券市场、期货市场以及离岸金融市场等的发展都有赖于一个成熟的金融市场。而我国国内的各类金融市场发展程度不一,普遍不够成熟,交易数量少,操作不规范,这些因素无疑制约着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拓展。

三、促进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建议

1.树立现代商业银行多元化经营理念

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实施多元化经营战略,是受其外部宏观经营环境与自身经营状况共同影响和制约的必然选择。一方面,存贷利差的扩大是宏观调控的结果。近几年来,世界各国通货膨胀压力增大,由于盲目投资造成的楼市泡沫和股市泡沫危如累卵,为了消除可能到来的经济危机,世界各主要经济体先后多次调高利率及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实行紧缩或稳健的货币政策。如果以后出现通货紧缩的现象,为了刺激消费、投资和外贸,政府也可能调低利率,从而导致存贷利差减少。可见,存贷利差给银行带来的收益只是眼前利益,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应该立足长远,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另一方面,从微观层面看,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后,第一步就是要利用其先进的科技和丰富的经验,在中间业务上抢占先机。而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由于历史包袱重、业务单一等原因,在竞争中处于极其被动的地位。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要扭转经营困境,必须在不断盘活存量资产和优化资产增量的前提下,努力扩大负债规模。同时,进一步拓展业务经营范围,实施多元化战略。中间业务以其鲜明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与资产负债业务的高度互补性,成为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实施业务多元化战略的必然选择。一方面,银行以中间业务为发展方向实施多元化战略,可以改善财务收入结构,提高综合经营效益,从而彻底改变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片面依赖存贷利差收益、收入结构过于单一的经营状况。另一方面,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种资源,以中间业务促进传统资产负债业务的发展,从而实现各项经营业务的良性互动。

2.允许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适度混业经营

目前,西方商业银行经营的中间业务品种繁多,尤其在各国纷纷打破分业经营的限制、实行混业经营以来,为满足客户各种需求,商业银行不断加大金融创新力度,金融产品日新月异、层出不穷。以美国银行业为例,其中间业务的范围涵盖了传统的银行业务、信托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共同基金业务及保险业务等。它们既可以从事货币市场业务,也可以从事商业票据贴现及资本市场业务。因此,我国可以在加快商业银行产权结构改革的同时,探索适度实行混业经营,在不违背相关法规的基础上,寻求银证、银保合作的途径,更有效地发挥我国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规模经济效应,提高银行的收益率。国内金融理论界和实务界应该积极寻找恰当的分业与混业的交汇点,研究金融控股公司等可以选择的途径,充分利用当前的政策环境,探索分业经营模式下的业务交叉经营。

3.建立和完善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

法律法规的建设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加强:第一,理顺已出台的有关中间业务监管的政策、法规。对于已经存在的相关法规,要汇总使之系统化,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以增强其可行性。第二,弥补法律缺陷和法律空白。中间业务,特别是衍生工具类中间业务,品种繁多且涉及多个法律部门,国内相关的配套性法规与国际法律或管理存在不一致的地方。比如,净额结算协议安排(欧美国家为了绕过他国破产法而允许本国企业采用的一种金融工具结算方式)就与我国的破产法相抵触。另外,适度混业经营也需要法律的保护和支持。怎样开展混业经营,如何保护混业经营,混业经营中银行之间、银行与客户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如何界定,这都需要法律法规的规范和指导。第三,法律法规应该体现公平原则。规范银行与客户的关系,国家控股银行与机构控股银行、内资银行与外资银行行为的相关法律应该体现“公平”的原则。不公平的法律不仅不能保护商业银行的收益,反而会严重的危害商业银行健康持续的发展。

4.建立与完善中间业务的风险防范机制

首先,要加强对客户的信用评估调查。在开展中间业务时,要建立客户信用资料档案,对于授信类中间业务要严格规定保证措施。其次,建立和完善中间业务监督制约机制。在中间业务经营过程中要坚持实行操作、管理与监督分离制度,严格区分操作职能、管理职能和监督职能,强化内部制度控制。针对中间业务品种技术含量高的特点,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还应积极推行现代化、电子化和网络化的高新技术手段,实现业务操作与监督职能的高度自动化。再次,建立和健全中间业务风险监测与控制体系。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应根据不同种类和性质的中间业务品种,制定相应的风险系数与风险识别标识。要参照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原则,借鉴国外商业银行的成功经验,建立符合自身经营特点的中间业务风险衡量标准与风险监测体系。同时,还应将中间业务的风险监控与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对风险较高的信用类中间业务确定相应的权重系数,将之列入全部风险权重资产的范畴进行综合经营风险监控。对于风险较高的信用类中间业务,还要设立单项上限指标进行限制;对于中间业务风险指标超警戒水平的银行,应停止办理新的信用类中间业务,直到其风险监控指标恢复到正常水平。

5.实施有效的市场营销策略

一直以来,由于银行自身对产品缺乏营销,使相当一些中间业务还未被社会认同,没有真正形成社会需求。因此,银行应该采取有效措施,普及金融知识,推销中间业务品种和服务,扩大市场占有率。首先,根据客户对银行收益的影响,将客户划分为不同的层次,为提供差别化服务做好准备;然后,根据客户的特点实行个性营销;最后,定期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加强对成本的管理。

参考文献:

[1]许崇正.论发展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对策[J].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

[2]于春红.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分析[J].商业研究,2006,(10).

[3]谢启标.国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现状与对策研究[J].金融与论坛,2006,(9).

[4]谢启标.构建中间业务风险管理长效机制[J].金融风险防范.新金融,2006,(4).

[5]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第3篇

早在上个世纪6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就开始进行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尤其是在西方发达国家进行商业银行经营模式改革之后,实行混业经营的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更是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推出了越来越多的金融产品,满足了客户的各种需求。近年来,创新出大量的信用担保及互换、期货、期权等衍生中间业务产品。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美国银行业,其被称作是“金融百货公司”,它的中间业务的范围涵盖了很多的方面,比如传统的银行业务、保险业务、信托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共同基金业务等,不仅创新产品多,也有很多独创的品牌。直到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才开始起步,不少中间业务新产品应运而生,中间业务收入渠道也大为拓宽。历经三十余年的发展,目前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发展空间依然相对狭小,不但创新产品相互模仿多,独创品牌少,而且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存在竞相压价、恶性竞争等不规范行为。在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管理体制下,中间业务创新受到了一定的限制,这直接影响到商业银行在跨领域、综合性、多方位方面进行中间业务创新发展。

二改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经营环境的建议

在金融脱媒的背景下,发展中间业务对于商业银行保持竞争优势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金融业监管部门应当顺应潮流,在商业银行经营环境上积极探索,以求实现其中间业务更快更好发展。

1进一步加快金融改革步伐

1.1加快商业银行综合经营改革分析

国外发达国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取得迅速发展的原因发现其得益于自身混业经营的管理模式,由于中间业务基本上都是银行机构和非银行机构交叉经营的领域,采用金融业混业经营不仅可以增加创新型中间业务的种类,有效的提高中间业务竞争力,也能够有效的降低经营成本,使运营效率得到提高,实现资源共享。因而,加快混业经营步伐有助于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发展。

1.2积极促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目前当今社会金融自由化的趋势,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要想进行创新必须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所开发的中间业务基本上都是非信用类,这是因为由于我国相关政策的限制,信用类中间业务产品的开发很少,而且这类产品抵御风险的能力也很差。金融衍生工具是信用类中间业务产品的类型,金融衍生工具和利率远期合约、利率期权、利率期货等都有着直接的关系,所以,对于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来说创新金融衍生工具是当务之急,而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能够有效的促进金融衍生工具创新。

2完善中间业务法律法规

2.1完善中间业务监管立法

近几年,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取得了很大的发展,而现有的管理条例是在当时的背景下设立的,如今已经不能满足现阶段监管的要求,相关部门应该与时俱进,制定符合当代社会要求的管理条例,不仅要对中间业务进行分类管理,还要根据不同的中间业务制定不同的管理方法和实施细则。具体来说,应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促进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国际化。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从审慎监管角度出发,依照市场化原则和国家化原则,建立以市场为本的市场化监管体系。二是促进国内银行业中间业务公平竞争秩序的构建。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保证国内银行业中间业务之间的公平竞争,只有这样我国中间业务产品推陈出新的速度才会加快,进而促进我国中间业务的繁荣发展。三是制定中间业务相关法规的实施细则,为中间业务发展提供具体框架。

2.2加快中间业务收费法规的制定

鉴于我国中间业务收费管理现状,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收费制度的完善:一是建立专门的中间业务收费管理部门,统一制定中间业务的收费政策;二是制定中间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在对中间业务产品进行成本测算基础上订立基准价格;三是对于创新型衍生金融产品制定指导价格,规范商业银行产品定价。

3加强中间业务风险防范

3.1强化商业银行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主要采用的是总、分、支行的行政管理模式进行风险管理,在实际的风险管理过程中,由于不同种类的中间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存在很大的差别,相关部门必须在风险管理过程中随机应变,灵活应对,不断强化商业银行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避免中间业务风险。

3.2加快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信息披露

要想保证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稳定发展,防范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风险是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相关部门应该在保证银行商业机密的基础上,加快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信息披露,向国际商业银行关于风险披露的处理方法进行学习,尤其要加强对创新型中间业务产品的风险信息披露。相关部门应该要求商业银行披露包括产品风险状况、定价情况、风险评估和管理信息等在内的中间业务的具体信息。同时应该保证这些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这是市场监管的客观要求。另外在披露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主要信息的同时,也要加强对附注信息的披露。

3.3加强中间业务监管的国际合作

第4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非利息收入影响因素

一、概述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经济发展逐步提高,股市、债市、信托、融资租赁、PE等资本融资渠道不断完善,以及短期融资券等融资工具的不断出现,使得市场融资从银行渠道分流,尤其是银行的高端客户纷纷选择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导致了商业银行优质信贷客户群减少;另外,随着银行业竞争加大,各家银行为了争夺存款和贷款业务给予客户一定的存款和贷款利率优惠,使得存贷款利息差逐渐减小。我国靠赚取利差收益的商业银行在盈利空间被挤压的情况下,纷纷开展中间业务,并越来越重视该业务的发展。

中间业务作为非利息收入的主要来源,研究其受哪些因素影响,影响大小,对绩效的影响等课题具有很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国外研究综述

国外学者对非利息收入的研究开展的比较早,研究成果涵盖了非利息收入的构成和界定、影响因素、风险控制、对商业银行绩效影响以及监管等等各个方面。

Boyd and Prescott(1986)、Diamond(1983)、Diamond(1984)、Fama、Pyle(1971)都讨论了银行的存在价值、发展趋势,从理论上为商业银行发展非利息收入给予支持。Eise-mann (1976),Brewer(1989),Canals(1993),Kroszner(1999)等人的结论表明商业银行拓展新业务会提高银行综合收益。Saunders、Walters(1994),Galloetal(1996)都从风险角度分析,认为非利息收入有利于商业银行增加收益并降低风险。Kane(1996)、Rogers(1996) 、 Evanoff(2001)等通过分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风险,认为只要在适当范围内非利息收入的风险是可控的,商业银行就应该大力拓展非利息收入。Stiroh和Rumble(2006)认为因为非利息收入的成本增加抵消了业务分散带来的收益,又具有更大的波动性,因此商业银行增加非利息收入不会带来利润的增加。

(二)我国研究综述

国内学者对于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基本的研究思路是:分析中间业务发展现状——找出影响因素和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根源——提出建议。赫国胜(2007),黄洁(2010),欧阳祖友(2010),王欣涛(2010),孔宪运(2010),王春梅、房晓婷(2010),陆旻(2010),鲁敏、徐聪聪(2010),朱青(2011),刘和彬(2011),佟力(2011),分别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现状和制约因素,提出了发展中间业务的对策措施。刘建国、颜晓东、刘魁宇(2011),提出应加快产品的开发创新,完善组织体系,转变公众传统观念及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

娄迎春(2008),通过实证分析12家国内主要商业银行的数据,发现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对银行ROA和ROE的影响尚不明显;相反,由于非利息收入承担的成本远高于利息收入,发展中间业务反而侵蚀了银行的当期利润。赫国胜、徐洁(2010),分析了我国10家上市商业银行2005—2009年银行非利息收入状况,指出非利息收入与资本收益率和资产收益率均成正相关关系,从而指出应大力发展非利息收入并给出相关建议。

二、中间业务收入实证研究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是指那些不构成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内资产、表内负债,通过提供各类服务赚取非利息收入的业务。商业银行不需动用自己的资本金,依托自身业务、技术、机构信誉、网络、信息和人才等优势,以中间人的身份客户办理各种委托业务,提供金融服务。在我国,根据2002年人民银行《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中间业务基本划分为九大类:支付结算类、银行卡类、类、担保类、承诺类、交易类、基金托管业务、咨询顾问类、其他中间业务。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影响因素众多,既包括外部因素又包括内部因素。本国经济的发展水平、本国金融监管情况、客户群体的储蓄和消费倾向、金融市场的完善程度、国家经济的开放程度、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程度、国际经济的发展状况等外部因素;以及商业银行自身的定位和发展战略、经营管理水平、科技水平、业务偏好、员工素质等内部因素对于中间业务都产生着影响。为了展示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影响因素,本文构建了如下的计量模型。

其中,被解释变量为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各个解释变量的定义如下:

代表银行i在t季度的总资产的对数;代表银行i在t季度的存款与总资产的比例;代表银行i在t季度的净资产收益率(ROE);代表银行i在t季度的资本充足率。

模型中的各个解释变量均通过了单位根检验,结果为平稳序列。经过Hausman检验,结果显示P=0.0119,小于0.05,拒绝原假设,不应建立随机模型,因此本文建立的经济学模型更适合研究需要。

本文选取了10家商业银行作为样本。分别是: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深发展(平安)、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数据的摘取区间为2006年4季度至2011年3季度,所有数据均来自各银行季报、证券交易所批露和Wind资讯,部分指标通过计算获得。

本文对数据的分析处理采用EVIEWS6.0软件。在采用面板模型时控制了异方差的影响。通过以上数据面板分析,方程为:

经过逐个变量单独回归和逐渐增加变量回归,各项系数的估计值均显著,且符号稳定。残差平方和、调整残差平方和逐渐改善,说明各个解释变量之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

经过计算,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与银行总资产的对数显著正相关,相关系数为3.870797。以上结论说明规模大的商业银行在发展中间业务方面具有优势,庞大的规模可以为商业银行提供良好的业务渠道、结算平台、支持团队、基础客户群,使其在发展业务上具有规模优势。

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与商业银行存款占总资产的比例显著负相关,相关系数为-0.239746。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较晚,长期以来一直作为维护客户关系的辅助手段。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费用服务的开展依赖对于科技、人才、资金等的不断投入,如果中间业务收入不够弥补上述成本的时候,就会产生亏损。再者,我国银行业竞争混乱,价格监督机制不健全,为了争抢客户,银行间经常将手续费打折,还有的赠送各种礼品,直接导致了银行的成本增加。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与净资产收益率(ROE)显著负相关,系数为-0.093724。这说明目前我国经营绩效好的商业银行更注重利息收入,中间业务收入对于提高银行总收入的贡献度小于利息收入,且为负相影响。各家银行目前仍将中间业务作为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维护客户关系的辅助业务。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与资本充足率显著负相关,系数为-0.444901。资本充足率高的商业银行所面临的监管压力小,更希望充分利用资本金来增加信贷业务,以便提高总收入。反之,资本充足率较低的商业银行因为面临着监管指标的考核压力,不得不寻找资本节约型的收入来源,所以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较高。

表4: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影响因素分析

注:表中各解释变量定义同前。 代表残差平方和, 代表调整残差平方和。*和**分别表示在5%和10%的统计水平下显著。

三、结论

本文通过对我国10家商业银行,2006年第4季度至2011年第3季度的季度数据进行实证研究,得出以下结论:

(一)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在总收入中的占比与银行规模显著正相关,而与存款与总资产的比例、净资产收益率、资本充足率显著负相关。工行、建行、中行、交行由于具有规模优势,不论是在中间业务收入总数方面,还是在中间业务在总收入中的占比方面,都明显优于其它股份制商业银行。

(二)我国商业银行要充分重视与中间业务收入负相关的指标影响。不断通过业务创新来丰富中间业务产品和服务,寻找差异化的竞争优势;同时也要严格控制和降低中间业务的成本,提高定价的科学性,以促进中间业务在总收入中占比的提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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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商业银行外部公司治理有效性理论分析及研究假设

缺乏足够股权激励的经理人,往往无法从增加的公司收益和资本利得中获得相应的好处,因此,任何公司的治理中需要解决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就是如何使通常没有股权的经理人为了最大化公司价值努力工作,而不只是追求自身利益。这个问题就是金融学中的“委托—”问题(Jensen和Meckling,1976)[7]。基于“理论”的公司治理理论指出,有效的公司治理取决于公司的内部治理机制、外部治理机制和规范公司治理的法律法规制度三个不同的层次。内部治理机制由公司内部的决策、激励和监督机制构成,并通过这三个方面来有效地发挥作用。外部要素市场的竞争———如产品、资本、信贷和经理人等要素市场竞争,激励并约束着公司的内部人,构成了公司的主要外部治理机制。公司治理的法律法规约束机制包括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规范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过去的关于银行外部公司治理机制的文献,大多基于银行和一般公司的差异,并得出了外部治理机制对于降低银行“成本”效率较低的结论。而相关的实证文献则是从外部环境“直接”作用于银行绩效的角度出发,论证外部治理机制对于银行业绩的影响,李维安、曹廷求(2004)在对山东、河南两省城市银行的研究中发现,银行业竞争对于银行绩效有一定的积极影响,但是,法律环境没有对绩效产生预期的影响,并将这种结果归因于两省法律环境差异不大[8]。有别于前人的研究视角,本文将从商业银行的主要资产“贷款”和一般公司产品的交易方式的差异出发,发掘出一种过去未曾被学界、银行界关注,但却又真实存在的“间接地”影响银行绩效的外部治理机制,而对于这种理论的探索,必须先从银行贷款和一般产品交易方式的差异入手。下面本文就两种交易方式的差异性进行深入的阐述。商业银行作为一种最早的金融中介机构,最初只是完成接收存款和提供贷款的职能,而现代商业银行在原有资产转换的职能基础之上,随着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的不断进步,又担负了提供支付体系、风险管理和信息处理以及监督借款人的职能。但是,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仍然是商业银行经营的核心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同时也是商业银行媒介资金、提供流动性经济功能的具体体现。贷款作为商业银行的主要资产,其交易性质和一般公司的产品有着根本的区别。贷款本质上是商业银行和借款人之间订立的一份有着法律约束效力的合约,合约规定银行在一段约定的时间内让渡一定数额资金的使用权给借款人,而借款人有义务在合约期内偿还本金并为使用银行借款支付利息。需要强调的是:一般公司的交易往往是即期结束,即公司出让物品所有权或是提供服务的同时获得了客户对于所有权或服务的支付,这种交易方式就是常见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由于交易的即期完成性,购买产品的客户在交易发生之后的财务状况,不会对出售产品的公司产生影响;而银行和客户(借款人)的交易关系和一般公司却有着本质的区别,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延续到了整个贷款的合约期,在此期间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决定了银行是否能够实现本金的回流和利息的获得。正是这种交易关系的延续性,使得传统的外部公司治理机制可以通过作用于借款人财务状况的方式间接影响银行的经营业绩。本文提出的“间接的银行外部公司治理机制理论”从根本上不同于传统的银行外部治理机制理论,传统理论没有认识到银行贷款资产的特有的延续性,只是基于一般公司治理理论出发,认为由于银行资本结构、资产交易以及监管的特殊性,市场竞争、法律环境等直接作用于商业银行绩效的外部因素无法影响银行,降低成本,从而改善银行的营运效率。间接的外部治理机制能否真正通过影响借款公司对商业银行的经营产生影响,取决于要素市场竞争、法律法规制度等一般公司外部环境的对于借款公司的治理效率。高效的借款公司外部治理,将有利于其保持自身的财务健康,从而间接提高银行绩效并降低银行风险;反之,则将削弱银行的盈利能力,提高银行风险。为了检验本文提出的理论,在综合过去一般公司外部治理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将从要素市场竞争性、法律法规环境两种外部公司治理机制提出研究假设。假设1:借款公司要素市场的竞争性和债权银行的业绩正向相关。贷款合约的非标准化及非市场化,银行经理人任职资格的明确规定,银行经营领域的严格管制,以及近乎苛刻的行业准入和参股限制,都导致传统的外部公司治理机制很难“直接”作用于银行,并对其经营绩效产生影响。不过,在贷款合约延续期间,竞争性的要素市场给借款公司的经理人提供了足够的市场压力,激励其出于自身利益和职业前途的考虑,努力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市场份额,确保借款公司的财务健康,避免公司因资不抵债而破产清算。Fama(1980)[9],Shleifer和Vishny(1997)[10]分别从资本市场和产品市场出发,认为市场的竞争性将使经理人和股东利益趋同,降低成本。Hou和Robinson(2006)研究表明相比于高度集中的行业,竞争性行业获得了更高的收益[11]。Karuna(2007)发现竞争性行业有着更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并认为应该对有权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的经理人进行监督[12]。Guadalupe和Prez-Gonzlez(2010)使用19个国家上市公司数据研究发现,市场竞争通过改善公司信息质量和强化破产威胁,降低了经理人利用公司控制权图利自己的能力,提高了公司治理质量。此外,还发现当国内行业面临来自国际竞争压力时,公司的经理人和所有人将更少地利用手中的控制权谋求私人利益[13]。在上述相关文献以及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本文提出,要素市场的竞争性越强,那么,借款公司的管理者就存在更大的压力为公司的价值最大化而努力工作,以防止被更为敬业和不侵占股东利益的管理者驱逐出市场,而更为努力的借款公司管理者,更有可能保持公司的财务健康,从而要素市场竞争就以一种“间接的”作用于借款公司的方式,确保银行的贷款本息能够得到按时支付,由此本文提出了假设1。假设2:法律法规环境的完善程度和银行业绩正向相关。由于银行的债权结构具有分散性,因此,尽管从法律上,债权人拥有参与银行债务重组、破产清算的权利,但分散的债权人不免会存在“搭便车”的现象,而且,在银行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债权的分散性使破产清算协议难以在众多债权人之间达成一致,与此同时,各种显性和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央行的最后贷款人角色,都使债权资产受到保护的存款人彻底丧失了监督银行股东从事过度风险行为的激励,这样就降低了债权人对于银行内部人利己行为的约束力,削弱了破产、清算等法律法规在银行治理中的作用。然而,由于银行贷款资产交易的延续性,在贷款合约的存续期间,高效的破产清算、接管等法律程序和执行效率将给予借款公司经理人行为决策极大的约束力,为了避免公司因资不抵债而破产清算或是被接管,经理人将努力保持公司财务健康,确保本金的偿还和利息的支付。很多学者就一般公司的外部法律制度环境对公司的影响展开研究,Gilson(1989)指出破产的法律威胁提高了陷入财务困境的公司的高管和董事被替换的可能性,高昂的个人成本趋使着高管和董事更勤勉地工作[14]。Claessens和Laeven(2004)[15],Baietal(2004)[16]证实公司生存的法律法规环境影响着公司的治理水平。在提供了更好的投资者保护和法律执行效率更高的国家,投资者愿意为股权支付更高的价格,公司的价值也更高(Claessens和Laeven,2003[17];Klapper和Love,2004[18];LaPorta,2002[19])。Levine(2003)研究发现,在企业正常经营状态下,债权人获得固定的合同收益;在企业陷入财务困境而无法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通过没收担保品、债务重组或破产等方式获得企业的控制权[20]。因此,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效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律制度和破产制度的有效性。JanninePolettiHughes(2009)通过12个西欧国家的公司样本发现,法律体系以及对于投资者的保护影响着公司的价值[21]。Giroud和Mueller(2010)考察发现在通过了公司并购法后由于接管威胁的上升,导致公司内部治理效率以及业绩的提高[22]。基于以上分析,本文认为完善的借款公司的外部法律法规环境,有助于约束公司过度承担风险的行为,确保债务合约的履行,实现提供贷款银行本金的如数偿还和利息的按时支付,从而提高银行的业绩。

实证分析

1.研究样本。尽管中国具有统一的法律制度,而各个地方在执法质量、市场竞争程度等公司经营外部环境上却有着很大差异。而且,直到2004年银监会颁布《城市商业银行监管与发展纲要》之前,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只局限于其总部所在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上两点就为本文以我国城市商业银行为样本,从市场竞争、法律法规环境的角度出发,检验间接银行外部治理机制的有效性提供了自然的实证条件。在下面的实证分析中,本文将以我国61家未进行跨区域经营的城市商业银行2005-2009年度数据作为研究对象,银行经营数据和治理信息来自银行官方网站、《金融时报》公开披露的年报,而描述市场竞争程度以及法律法规环境的数据则来源于樊纲2011年公布的《中国市场化指数(1997-2009)》。此外,本文使用的宏观经济数据来源于各个省市的统计局网站。2.变量选择与定义。为了对在第二部分提出的“银行间接外部公司治理机制”假说进行检验,本文在借鉴国内外银行治理研究方法和经验的基础之上,构建了银行经营业绩、特征、内部治理、行业特征、宏观经济指标以及外部治理环境13个变量,简述如下:被解释变量。在国内主要的银行治理实证文献中,如李维安、曹廷求(2004),赵昌文、杨记军、夏秋(2009)[23],选择了资产收益率(ROA)、权益收益率(ROE)作为衡量银行业绩的指标,本文将继续使用ROA和ROE作为实证模型的被解释变量。解释变量。有必要强调的是,由于下文的实证力图证实一种外部环境通过作用于借款公司,从而间接影响银行的外部治理机制的存在,这就要求必须控制住银行外部环境对于银行业绩直接影响的干扰,为此,本文从樊纲2011年公布的市场化指数中选择2005-2007年度各省市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法律制度环境两个指标,分别衡量借款公司经营所处的要素市场竞争程度以及法律制度完善程度。为什么通过选择这两个指标能够说明外部环境的确是通过影响借款公司财务状况的方式“间接的”影响银行的盈利能力,并排除了环境对于银行业绩的直接影响,下面将从理论研究、相关文献以及实证设计的基础上进行简要说明。从上文的理论分析中可以认识到,资本结构的特殊性、资产交易的不透明性以及严格的政府监管,都使得外部要素市场竞争机制无法直接影响银行的绩效。为了从要素市场竞争程度对于银行业绩的影响中分离出同属于外部环境的金融业竞争的影响,本文将从樊纲指数中选择金融业竞争程度指标作为控制变量,从而有效的保证了外部竞争是通过作用于借款公司财务健康的方式间接影响银行。曹廷求、李维安(2004)选择银行数量作为银行竞争程度指标以衡量银行业竞争对于城市商业银行的绩效的直接影响,并发现了银行业的竞争促进了业绩的提高。就法律法规环境指标的选择而言,本文也有别于国内其他相关文献,卢峰、姚洋(2004)采用每年经济案件结案率(即结案数和收案数之比)作为衡量法律体系效率的综合性指标来研究我国金融压抑为特征的背景下法律体系与金融发展之间的关系[24],而曹廷求、李维安(2004)采用银行当年提讼的案件数量作为衡量其赖以生存的外部法律环境的指标。从第二部分的理论分析及过去的研究文献出发,本文认为,银行债权的分散性、存款保险制度以及央行最后贷款人角色大大削弱了债权人监督银行的激励,而我国商业银行在金融体系的支配地位以及高度的政府垄断性,也制约了银行债权人运用法律手段限制银行从事过度风险投资活动的能力。因此,法律制度不会直接对银行的经营绩效产生显著的影响,尤其是像我国这样的有着高度政府垄断色彩的银行体系。曹廷求、李维安(2004)为上述分析提供了一定的实证依据,在他们的研究中并未发现法律法规环境对银行业绩产生直接影响的证据。综合以上分析,本文选择樊纲2011年公布的市场化指数中衡量一般公司经营的整体法律法规环境指标作为另一个解释变量,以证实本文提出的法律法规环境可以通过作用于借款公司的方式间接影响银行的业绩。控制变量。本文选择了银行个体、金融行业、宏观经济三个层次的指标作为实证研究的控制变量。对于银行个体指标的选择,本文遵循同类实证文献的做法,包括了银行特征、银行内部公司治理两个方面。其中,银行特征使用年末银行资产规模的自然对数和银行资产负债比衡量,而银行内部公司治理指标使用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比例来表示。金融行业指标使用樊纲2011年市场化指数中的金融竞争程度指标。3.描述性统计。为了能够初步了解本文实证检验所采用变量的基本数量特征,表2提供了统计性描述。在表2中,本文增加了离散系数指标,即变量标准差/均值,它可以用于比较有着不同规模变量的离散程度。由表2可见,样本中最具盈利能力的城市商业银行的资产收益率和权益收益率分别是盈利能力最差的银行的约68倍和24倍,而拨备覆盖率的离散系数约为18,这在本文的所有变量中处于较高水平,说明我国的城市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和贷款风险存在很大差异。要素市场竞争程度的离散系数是7.298,而法律法规环境完善程度的离散系数只有3.333,表明相对于要素市场而言,我国各省市法律法规环境差异不大。银行规模和杠杆的离散系数在所有变量中相对离散程度较小。董事会独立董事比例均值为11.49138%,而最小值为0,表明我国部分城市商业银行独立董事的制度并未建立。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平均值为64.7991%,最大值达到了89.9900%,说明我国城市商业银行有着很高的股权集中度。

结论与启示

依据表3提供的实证结果,本文得到了如下很有价值的研究结论。首先,借款公司经营的要素市场竞争程度(FACTOR)对于债权银行的资产收益率、权益收益率都存在显著的正面影响,这意味着要素市场的竞争的确能够激励着借款公司的内部人为了确保公司的财务健康而努力工作,而更为健康的财务状况也保证了债权银行的本金能够得到偿还、利息能够得到支付,从而提高了银行的盈利能力,因此,假设1得到了实证结果的支持。其次,法律法规环境(LAW)对于银行的资产收益率、权益收益率均有显著的负面影响,也就说借款公司经营的法律法规环境越是健全,非但没有提高银行的业绩,反倒是削弱了银行的盈利能力,而低效的法律法规环境却提高了银行的绩效,然而,本文提出的假设2指出,完善的法律法规环境会迫使借款公司的内部人为保持公司的财务健康而勤勉工作,从而间接改善债权银行的绩效,实证结果和假设2完全背离。本文认为,这种现象的出现可能是由于高效的法律法规环境使得资不抵债的公司将更迅速地被法院执行破产清算程序,这样就会提高银行账面的不良贷款率,降低银行的盈利能力。从另一个方面来看,不够完善的法律法规环境将延迟或是搁置本该执行的破产清算程序,这将导致银行财务报表的不良贷款率低于真实水平,出现银行收益率虚增现象。至此,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的判断,那就是,法律法规能够通过两种方向相反的机制影响银行的业绩,第一种机制正如本文假设2所述,高效的法律法规环境激励着公司高管努力保持借款公司的财务健康,从而提高银行绩效,这是一种正向机制;第二种机制是完善的法律法规推进了资不抵债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的迅速执行,相比于低效的法律法规环境来说,这样将导致银行收益率降低,这是一种负向的机制。模型(1)-(4)的实证结果说明,即使法律法规的第一种对于银行业绩影响的正向机制的确存在,第二种机制的负面作用力也远远高于第一种机制,表明我国披露数据的质量亟待改善,而且目前的实证结果无法提供第一种机制存在的确凿证据。本文利用风险加权资产/总资产作为不良贷款率的变量进行了稳健性检验,结果支持以上结论。为了能够分离出第二种机制对于判断第一种机制是否存在的干扰,本文在模型(5)(6)中引入了银行拨备覆盖率和法律法规环境指标的交互作用项COVERAGE*LAW。拨备覆盖率是银行依据自身的贷款风险提取的准备金,由于银行对于贷款质量具有充分的信息,而且拨备覆盖率是银行自身计提,不会像不良贷款率一样受到破产清算程序效率的影响,因此,相比于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是银行贷款真实风险更可靠指标,也反映着借款公司的财务状况。拨备覆盖率越高,则表明借款公司的财务风险越高,反之,则表明借款公司的财务风险越低。模型(5)(6)结果显示,交互作用项的系数为正,且在统计上显著,说明当借款公司的财务风险提高时,其经营的法律法规环境越是完善,借款公司越有可能遭到破产程序的清算,这种压力会迫使内部经理人更为努力的工作,以确保银行本金的偿还和利息的支付,这样就提高了银行的业绩,从而也支持了本文提出的假设2。本文基于银行贷款合约的延续性提出了一种完全有别于传统理论的间接银行外部治理理论,并以我国2005-2009年度61家城市商业银行为样本对该理论进行了实证检验。理论研究结果表明,公司经营的要素市场竞争程度以及法律法规完善程度都对银行业绩有着显著的正面影响,实证结论给本文提出的理论给予了有力的支持。此外,在实证分析中还发现,低效的法律法规环境可能通过搁置或是延迟资不抵债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的方式,极大的虚增了银行的业绩,降低了银行财务信息质量。总之,间接银行外部治理理论给传统的银行治理理论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研究视角,并且凸显出进一步完善公司经营的要素市场环境和法律法规环境对于优胜劣汰市场竞争机制的建立,改善信息披露质量提高银行盈利能力、降低风险,促进金融体系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易志强 单位:中南大学

第6篇

关键词:新金融中介理论 银行理财 研究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经过几年的短暂发展,如今理财产品规模已突破数万亿元,成为国内理财市场中的主导力量。关于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异军突起,市场上有正面的声音,也有负面的议论,争议较多。主要原因是对于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产生、功能以及发展路径没有在一个较完整的理论体系下分析和探讨。为此,本文结合新金融中介理论的最新发展,从这一视角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进行剖析,研究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与银行脱媒、金融效率间的关系,以求揭开这个“异物”之谜。

一、新金融中介理论:交易成本模型

20世纪70年代以来,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发展为研究金融中介提供了新的分析框架并促进了新金融中介理论的形成。Benston George(1976)和Fama(1980)认为,由于金融资产交易技术中的不可分性和非凸性,阿罗一德布鲁范式中理想的无摩擦完全信息金融市场已不再存在,因而就需要金融中介参与金融交易,并指出金融中介存在的原因在于降低交易成本,提出了金融中介理论中的交易成本思路,开创了新金融中介理论。新金融中介理论中的模型对于成本的设定比传统金融中介理论更加具体化和多样化,目前人们至少已经认识和证明的金融交易成本有货币交易成本(monetary trading cost)、信息成本(information cost)、参与成本(participation cost)、风险管理成本(risk management cost)、监控成本(monitoring cost)、有限理性成本(irrational cost)等。按照科斯的企业理论,金融中介机构可以使这些交易成本要素内在化,即通过设立金融中介机构节省这些交易成本,但这样也会同时带来金融中介机构的组织成本。从理上讲,企业的这两个成本要满足以下关系:

企业对交易成本的节省≥企业组织成本

由于金融中介机构是企业的一种类型,同样须满足上述公式,即R(交易成本收益)≥C(组织成本)。其中,交易成本收益一方面来自交易成本的降低给金融机构带来的收益;另一方面根据新金融中介“补充理论”(amended theory),也可以是来自于金融中介机构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通过提供金融资产服务等减少人们的参与成本和有限理性成本,为人们实现“价值增添”而获得的增值收益,比如说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通过为客户的资产保值增值带来的管理费收入。因此,金融中介机构的交易成本模型可以表示为

Rt+Rv≥C

其中,Rt代表金融中介机构降低交易费用的收益,Rv代表金融中介机构增添价值的收益,C代表金融中介机构的组织成本。金融中介机构交易成本模型揭示了一个道理:商业银行在面临银行脱媒挑战导致Rt递减时,可以通过新业务提高Rv,使之成为商业银行发展的另一动力源泉。

二、理财产品:交易成本模型下的银行创新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当前商业银行面临越来越严峻的脱媒(disinter-mediation)挑战:一方面传统存款资金来源大量流失,另一方面客户的资金需求渠道发生改变。据不完全统计,从2000年到2011年,银行存款正以每年平均40%的增速流向证券市场,直接融资在以每年平均26%以上的增速替代银行贷款。这种挑战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商业银行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受到冲击,削弱了商业银行融资中介的地位和作用,可能导致“银行成为21世纪的恐龙”。

从金融中介机构成本模型的角度理解这种挑战就是模型中的Rt不断缩小,有可能支持不了银行的组织成本C。因此,要维持成本模型成立,银行可以选择的路径有两条:一是优化组织结构,降低组织成本;二是增加增值收益Rv。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正是商业银行沿着第二条路径创新的结果。过去10年间,我国的金融市场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特别是在我国金融体制不断深化的引导下,金融市场发生了广泛的创新,股票市场、外汇市场和债权市场以及衍生产品市场规模迅速扩张,投资的领域不断拓展。但分工深化也加剧了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性,导致投资者参与金融市场的信息成本上升。因此,金融市场的扩大并没有使人们对金融中介的依赖程度降低,反而,个人参与金融市场的方式急剧转向通过各种金融中介。只不过在此过程中,传统中介功能的重要性下降了,而新型金融中介功能(价值增值)得到迅速发展,主要原因是“全面参与”金融市场的参与成本太高:一方面,如果投资者直接参与市场,既要承担了解或者学习某一种金融工具所发生的固定成本,还要承担对所投资的金融工具进行经常性(平时)监控所需要的边际成本。另一方面,人们的时间价值不断上升,直接参与的时间成本也比以往大大提高(秦国楼,2002)。比如说,处在分工上游的专业,其从业人员的时间价值(时间成本)越高。因此,我们不难发现,职业收入和地位越高的人,其直接参与金融市场的机会成本越高,时间价值也越高,越不可能直接参与股票等证券市场。因此,这正是股票市场中活跃大量普通股民的原因。研究表明: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投资者的大部分资产将投资在更为安全的由银行提供的间接金融工具如银行理财产品上,这也是近五年来银行理财发展规模呈几何式增长的重要原因之一。可见,商业银行通过理财等金融资产服务业务对因为金融市场发展而上升的参与成本、有限理性成本等持续“回应”,给客户增添了“价值”,同时给自身带来了“交易费用收益”,并推动商业银行从传统中介向现代中介发展和延伸。

事实上,根据Scholtens和Wensveen(2000)的金融中介“补充理论”(amen-ded theory),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创造的理财产品,通过专业化知识投资金融市场,并利用现代化的风险管理技术为客户(包括储蓄者和投资者)增加价值,从而获得增值收益,属于价值增添型金融产品,这种产品的增添价值功能实际上是专业化报酬递增的体现。凭借专业化人才、先进技术和严密组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各种增值服务等。由于普通的企业不具备金融专业技术和知识的优势,为人们提供金融市场增值服务活动几乎没有,也不可能取得业务许可。因此,普通企业的增值收益接近于零。随着我国社会分工深化和交换效率的提高,人们的时间价值总体呈上升趋势,在其他分工中获得财富的人们从经济理性上将不会选择直接参与金融市场交易。所以,社会越发达,分工越深化,专业壁垒越高,时间价值越高,参与成本越高,从事金融市场交易的金融中介机构,特别是提供价值增值服务的金融中介机构越发达。因此,随着商业银行对资产服务业务的重视、专业优势的提高和金融市场的发展,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增加价值”的能力将会越来越强,预计理财等增值收益型业务在商业银行的地位也随之逐步提高。

此外,从上面文字中也引出了银行理财另外一个特殊功能,即可以有效地提高金融效率。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制度变迁)以及分工和技术因素变化,专业化壁垒越来越高,人们的参与成本和有限理性成本在上升,这样阻碍了金融市场上储蓄向投资转化,金融效率面临下降。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如专业技术、专业人才、庞大客户群体、商誉等),通过提供一系列理财产品可以减少人们的参与成本和有限理性成本,为人们实现“价值增添”而获得增值收益(Rv)的同时,间接地参与了储蓄转化投资的过程,有利于加快储蓄转化投资,提升金融效率,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是显而易见的。

三、交易成本模型下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政策建议

在从传统中介向现代金融中介转变的过程中,或者在增强现代金融中介功能的过程中,我国商业银行开始从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向金融资产服务行业转型,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成为转型的有效尝试,并取得了不俗的业绩。但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还没有自成体系,业务开展断断续续,甚至成为营销传统中介业务的附属业务,大多数银行机构里还没有设置专门的理财业务中介部门。由于金融产品的规模化生产和交易要由金融中介机构完成,金融中介机构在经济理性的驱动下将通过实现金融产品的规模效应推动自身向专业化方向发展。从此意义上讲,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亟须成立专门的理财业务管理部门,推动理财业务发展。按照金融中介机构的交易成本模型,当银行理财规模经济效应实现的“交易费用收益”满足金融中介机构成本模型R≥C时,相关专业化部门才能成立,否则即使“移植”或“引进”新部门也只是形式而已,无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节省相关交易费用的专业化金融中介机构。因此,从模型看,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不仅要增加理财产品发行量扩大R,而且要降低理财业务的发展成本C。对于扩大理财产品规模各家银行基本上是一致的,这里主要讨论组织成本C。组织成本既包括内部组织成本,还包括外部组织成本。由于银行内部组织成本差异较大,这里主要讨论外部组织成本,即由于外部法律、监管等政策给理财业务发展造成的影响,主要体现在:

1 银行理财业务立法滞后。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是在金融市场分割、金融机构分业经营和监管的特殊环境下发展起来的,缺少明确的法律地位及适用法律要求,机构准入管理没有明确的管理主体和准入标准。在分业监管体系下银行理财业务要实现代客理财资金的多市场运作,必须通过银信合作等方式实现,无法实现范围经济效应和取得交易费用收益的经济效应。

2 交易开户困难。由于商业银行理财的市场主体地位缺少法律基础,交易开户困难已成为目前理财业务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当前银行理财在银行间市场只能开设丙类账户,债券交易只能通过传真数据进行,不能通过客户端(电脑)查询债券账户余额、交易记录等信息;不能直接在股票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开户、交易(目前只能委托信托公司平台交易),在黄金期货交易所、产权交易所、商品交易所及境外各交易所开户交易也存在不确定性。在这些政策性因素造成的开户及交易障碍制约下,目前只能委托信托平台交易方式间接投资,既加大了操作风险、抬高了交易成本,也影响了专业化团队的建设和培养。

外部制度的约束使得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中介机构的组织成本突然变得无穷大,不利于满足人们降低交易费用的要求,而且阻碍了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专业中介机构的形成。因此,监管部门进一步明确立法,设置理财资格准入门槛,赋予银行理财资金在股权投资、银行间市场开户等方面平等的法律地位成为业务发展的紧迫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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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客户资源;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20015501

1引言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成为西方国家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增长点和核心业务之一。我国商业银行如今所面临的经营环境与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前的西方商行日趋相同,然而我国商行的中间业务发展远远滞后于西方。随着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中国的商业银行业正在寻求经营方式与增长模式的变化,全面深入地了解西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可以为中国商业银行业发展中间业务提供有益的参考。

2西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特征

2.1经营范围和品种

西方银行经过长期的金融创新,经营的中间业务品种繁多,据统计欧美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品种就达到1000余种。尤其在国外实行混业经营以来,商业银行可以兼做投资银行、保险等其它业务。投资银行业务的主要收入是向客户收取服务费。这样也提高了西方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占比。西方商业银行推行的中间业务范围广泛,涵盖结算、担保、代客理财、外汇买卖、融资、咨询和金融衍生等众多领域。以美国大通银行为例(如表1所示),其中间业务主要来源于知识含量较高的对外投资业和投资管理业务的非利差收入,而且分布均匀,来源广泛,对某一类业务的依赖性小。

资料来源:谢启标,国有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现状与对策研究,金融论坛,2006,9。

2.2收入水平

从国际上一些银行的发展历史可以看出,发展水平越高的银行,非利息收入占比越高,经过近十年的高速成长,西方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已经在其收入结构中占据显著地位。根据有关资料显示,小型银行的非利息收入从4.9%减少到0.85%。中型银行的非利息收入从12.2%减少到6.2%。大型银行的非利息收入从544亿美元增加到1872亿美元,占比从82.9%增加到 93.0%。而大型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在净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从37.6%增加到 45.4%。中型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在净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从21.9%浮动到 25.0%。

2.3客户资源

目前西方商业银行对客户资源有一个很好的细分,业务的针对性较强,对一般客户的金融服务主要是通过ATM等自助终端的形式来实现,将目标客户重点锁定在中高收入阶层。为了增强竞争实力,在剧烈的竞争中得到发展,各商业银行都纷纷设立专门的营销中心,主要任务是分析、研究、预测客户对金融产品的需求及未来的发展变化,建立基本客户群,培养潜在的客户并向客户撤销金融新产品。比如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融资服务和投资咨询;为有巨大资金实力的富豪提供投资顾问和理财业务;为居民家庭和个人提供方便、快速、廉价的金融服务,使特定的业务满足特定的客户和特定的需求。

2.险管理

通过采用新的全球银行准则,商业银行可以在更广阔的市场范围进行竞争,无数研究对新环境对银行风险的影响提出异议。这对于银行系统的安全和稳定非常重要,也是对监管机构的挑战。以1984年至2001年美国商业银行业的数据为样本,结果显示非利息收入比净利息收入的波动性更大。西方现代商业银行是全面风险管理,即对整个银行内各个业务层次、各种类型风险的通盘管理,这种管理要求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其他风险以及包含这些风险的各种金融资产与资产组合、承担这些风险的各个业务单位纳入到统一的体系中,对各类风险依据统一的标准进行测量并加总,且依据全部业务的相关性对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

3西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条件

3.1及时调整风险偏好和市场定位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理论在20世纪50年代前是资产理论,70年代后出现了资产负债管理理论,而90年代中期以后是客户管理理论,正是这一发展了的理论导致了90年代以后在银行业务领域的五方面的创新:风险定价技术创新、服务方式创新、交易工具创新、交易渠道创新和市场创新,这五个方面的创新构成了中间业务的主体部分。西方商业银行能够自觉遵循现代商业银行发展的基本规律,及时调整风险偏好和市场定位,积极转变经营模式与增长方式,使中间业务得以迅速发展,成为与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并驾齐驱的三驾马车之一。

3.2脱媒和证券化

随着国内外金融市场的发展,西方国家的企业尤其是大公司,开始绕过银行,直接进入金融市场筹资,以降低其成本。脱媒和证券化的发张,使银行的贷款业务相对萎缩,客观上要求银行突破传统业务的限制,改变存贷利差为主要利润来源的盈利结构,发展中间业务,开辟新的收入渠道。

3.3金融管制

金融管制的放松以及随之而来的其他金融机构对商业银行的冲击。西方发达国家20世纪30年代以后相继制定的旨在限制各类金融机构之间竞争,保持金融体系稳定性的法律法规,在80年代之后就已经成了阻碍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拓展业务的严重桎梏。于是西方商业银行80年代以来推行金融自由化政策,各国相继颁布了有关的法律、制度、方案,目的是放松曾经采取的金融管制,结果体现为资本流动的自由化、交易价格自由化、经营范围自由化。

3.4实行全能银行制

西方国家金融市场逐步走向自由化和国际化,存贷利差收入日益减少,银行业经营多样化,收入多元化趋势不断增强为了增加盈利,不失去市场,银行不得不开拓新的业务领域,管理得当的银行趋向于将集中注意力在与定位相适应的重点――非利息收入,以平衡收益性、风险性与成长性。

4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现状和不足

4.1收入水平及结构

从平均水平上看,2007年银行业的中间业务已经接近业务的10%,对银行整体经营水平的影响日以增强。但是中间业务由粗放式向精细式发展模式转化势在必行。

4.2经营范围和品种

融资顾问类、基金托管类、交易类、咨询顾问类和其它类五类业务品种相对较少。

4.3客户资源

对服务收费和业务品种缺乏信任感,以致银行虽频频推出各类中间业务,顾客却并不十分感兴趣,在实际工作中造成了中间业务的开发、设计、推广工作难以取得预期效果。

第8篇

[关键词]“长尾理论”;银行卡营销;国有商业银行

[中图分类号]F83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18―0048―02

“长尾理论”是Chris Anderson分析产品的尾部即利基产品的分析工具,是对传统的帕累托原则(80/20理论)的一个突破,其含义可以简单地概括为一句话:文化和经济重心正在加速转移,从需求曲线头部的少数大热门(主流产品和市场)转向需求曲线尾部的大量利基产品和市场。对于国有商业银行而言,长尾在于数量庞大的持卡人,即需求曲线尾部存在于存款不足300元但数量庞大的持卡客户中,可以称为利基客户。下面我们将用这一理论工具来分析国有银行的银行卡收入结构和客户层次以及相关的营销措施。

1、“长尾理论”的提出

2004年10月,美国《连线》杂志主编克里斯・安德森在“长尾”一文中,首次提出了“长尾理论”(TheLong Tail):只要渠道足够大,非主流的、需求量小的商品销量也能够和主流的、需求量大的商品销量相匹敌。“长尾理论”指出,当商品存储流通展示的场地和渠道足够宽广,商品生产成本急剧下降以至于个人都可以进行生产,并且商品的销售成本急剧降低时,几乎任何以前看似需求极低的产品,只要有卖,都会有人买。这些需求和销量不高的产品所占据的共同市场份额,足以和主流产品的市场份额相比,甚至更大。因此,产品和服务的渗透不在于传统需求曲线上那个代表“畅销商品”的头部,而是那条代表“冷门商品”经常为人遗忘的长尾,并形成“获取利益的基础”利基。

2、“长尾理论”在国有商业银行银行卡营销中的应用

(1)在任何市场中,利基产品都远远多于热门产品。而且随着生产技术越来越廉价,越来越普及,利基产品的比重仍在以指数级的速度提高。同样对于商业银行的客户层次而言,利基客户远远多于VIP客户,而随着银行发卡量的不断增加,银行卡越来越普及,银行利基客户的比重也将以指数级的速度提高。

(2)获得这些利基产品的成本正在显著下降,在线市场正在改写零售经济学。但是此处银行的银行卡产品的生产成本并非是不断下降的,而银行卡的成本均保持在1.2元/张。同时,客户拓展的成本也没有显著下降,大多数国有商业银行的在线市场还没有完全放开,即网上银行还没有实现在线销售,但是客户数量却是不断增加的。

(3)仅仅供应更多的产品并不能改变需求,消费者必须有办法找到适合他们特殊需求和兴趣的利基产品。在这方面,国有商业银行的品牌和产品功能的广告宣传包括各种媒体,会把更多的客户推向头部(存量客户向头部转移)和尾部(新增客户成为新的尾部或者直接成为头部),而不类似于Anderson的全部推向尾部。

(4)一旦有了空前丰富的品种和用来选择的过滤器,需求曲线就会扁平化,从而使利基产品的流行度会相对上升。同样银行卡载体功能的丰富和被广泛的接受及使用,也会使银行的利基客户的产品使用率和对银行的贡献度不断地上升。

(5)尽管利基客户没有给国有商业银行带来大的收入,但是由于利基客户的数量庞大,他们聚合起来,将共同形成一个可与高端客户市场相抗衡的大市场。

(6)通过以上几个方面,客户曲线的形状将会显现出来,不受供给瓶颈、信息匮乏等因素的影响。

3、“长尾理论”在指导国有商业银行银行卡营销中的局限性

(1)在“长尾理论”中有三种力量可以推动需求从头部移向尾部,从大热门移向小领域:第一种力量是品种的丰富性,第二种力量是较低的“搜索成本”,第三种力量就是样本示范,即试听或试读。作为国有商业银行,银行卡产品是否完全适用这三种力量有待商榷,首先,国有商业银行的银行卡产品不够丰富;其次,国有商业银行的银行卡产品的成本并不能有效的降低,客户办卡成本=时间成本(来返路途时间及排队时间)+费用(路途费用和卡的工本费及年费),客户交易成本=时间成本(来返路途时间及排队时间)+交易费用;最后,产品的试用,在国有银行业不可行,国有银行只是在业务开展初期会节省客户的办卡成本和交易成本。

(2)国有银行的银行卡客户结构是典型的金字塔形结构,在金字塔的顶端是数量极少的高端客户,往下是占一定比例的中端客户,他们是构成金字塔的基石。从单个客户的角度来看,低端客户所产生的价值是极其有限的,但如果引入“长尾理论”,将客户群体扩张到无限大,其产生的总价值仍是相当可观的,甚至可以在整个银行利润收入中占到很高的比重,但问题是引入“长尾理论”的一个前提是,这些价值小而数量多的客户所带来的销售成本、维护费用应是极其低廉的,甚至可以忽略不计,可是在国有银行的低端客户市场上,却同样消耗着惊人的人力、物力成本,而只有转移掉这部分成本才可以真正体现出“长尾理论”的实际效用。

4、“长尾理论”下的国有商业银行银行卡营销创新

(1)利用过滤器法则使银行卡客户轻松地找到自己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在“长尾理论”中,过滤器的主要作用是帮助人们沿着一条既舒适又符合个人品位的道路从“大热门”(头部)走向“利基产品”(尾部)。对国有商业银行而言,过滤器就是银行的各种数据分析系统,将客户细分,基于客户的存款、银行的收入、交易情况而确定的客户结构。

(2)重新细分客户。银行在经营传统业务时,所用的客户细分方法大多数以客户价值为评价标准。而基于“长尾理论”的银行卡客户细分方法应该摒弃这种标准。因为相对于生产成本越来越低的网络客户边际成本而言,几乎所有的客户都是有价值的。丰富银行卡产品的种类,根据客户的年龄、地域、职业、爱好等不同的方面设计不同的银行卡产品,增加客户的可选择空间。

(3)重建客户关系。在“长尾理论”越来越适用的网络时代,银行业应当重新审视过去的管理原则和方法,重新构建客户信息系统,即通过我们的网络和信息将我们的好产品推荐给银行卡潜在客户。可以运用和同业产品进行比较的方式进行推荐或者建立产品销量排行榜,让客户选择银行卡产品时有更多的信息。在银行卡业务领域,应该一视同仁地与各种类别的客户,特别是中小客户保持良好的互动关系,及时、动态地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使由他们构成的“长尾”更加坚挺。

参考文献:

[1][美]克里斯・安德森,长尾理论[M],乔江涛,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06.

[2]明,长尾理论在银行业网络营销中的作用[J],科技创新导报,2009(31).

[3]彬彬,也谈长尾理论与国有商业银行的零售业务策略[J],上海农村金融,2007(4):44―46.

第9篇

[关键词]民营银行;路径选择;市场定位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26-0075-02

1 民营银行的理论内涵

在国外,私人银行(Private Bank)一方面是指银行向高端客户提供的包括存贷款、个人信托和资产转移等服务,另一方面是指向上述客户提供这些服务的机构。在我国,央行于2002年12月2日声明不允许发展私人银行。徐滇庆也否认民营银行等同于“私人或家族式的银行”,强调民营银行是“具有现代企业制度的新型股份制银行,而绝不是任何一种私人银行或家族钱庄,也不是低档次的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对于民营银行的理论内涵,目前国内学者主要从产权结构、资产结构以及公司治理三个方面加以界定:

(1) 产权结构论,即强调产权结构,认为由民间资本控股的银行就是民营银行。国外多数学者都赞同这种观点,认为民营银行就是与国有银行(state-owned bank)相对的银行,也就是私人(除国有资产以外的资产所有者)控股的银行。霍德明、李纪珍(2002)结合台湾地区的经验,认为“民营银行的标准在于公股数量低于50%”。

(2) 资产结构论,即强调银行的资产结构,认为以民营企业作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银行就是民营银行。部分学者将民营银行视为为民营企业服务的专业银行,认为中国民营银行目前较合适走“社区银行”之路。沙虎居提出了“区域性民营银行”的概念,即只有区域内自然人和民营企业参股、向民营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并按市场化机制运营的银行。邓薇(2010)认为在民营经济较发达地区要发展民营银行主要为中小企业输血。

(3) 公司治理结构论,即强调民营银行的治理以及市场化机制经营特点,认为民营银行应该是以良好的治理为基础,采用市场化经营的现代股份制商业银行。巴曙松(2001)认为“民营银行是指在银行内部建立良好的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的经营机制”。

大部分学者则主张从资本结构、银行业务、经营原则、治理结构等多个方面综合考虑民营银行的性质。如张杰(2003)提出判断民营金融的三大标准,即“归谁所有、由谁经营、由谁来监管”。熊继洲(2003)认为民营银行应该是“按照市场化的要求运行的拥有合理产权和市场化公司治理的商业银行”。李健(2005)在分析了三种界定原则之后,给出了较为全面的定义,即“向民营企业和城乡居民定向募集资本而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银行业务,依靠银行自身的信用,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组织”。

2 发展民营银行的理论基础

(1) 金融中介理论。金融中介理论分为传统和现代金融中介理论。传统金融中介理论主要从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两方面加以分析,认为金融中介机构可以克服与金融资产交易相关的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以及由金融交易中的不对称信息和不确定性所产生的交易成本。Benston和Smith(1976)认为在没有任何交易成本、信息成本和不可分割性等摩擦的市场上,也就不会有金融中介存在。L-eland和Pyle(1977)通过模型证明拥有私人信息的企业可以通过将自有资金投资于该项目,使外部投资者相信他确实拥有私人信息。现代金融中介理论强调金融机构是资金流动性中介,具有管理风险、节省参与成本的功能。Diamond和Dy bvig(1983)在其著名的DD模型中从流动性转换功能的角度证明了金融中介(主要是存款类金融中介)存在的理由。Allen 和Santomero(1998)认为由于存在管理者的自我利益、税收的非线性、财务困境成本和资本市场的非完美性四个原因,企业需要金融中介为他们规避风险提供相应的避险产品和增值工具。国内学者冯斌星、何炼成、窦尔翔(2005)将效率观作为分析出发点,解释在不同经济形态下各种金融中介之所以存在和发展的真实原因,区别于以前研究采用的结构观和功能观。

(2)金融结构理论。早期的金融结构理论研究主要把金融活动和金融现象作为一种结构即金融结构来研究。Goldsmith(1969)将各种金融现象归结为三个基本方面:金融工具、金融机构和金融结构,他同时认为金融理论的主要职责是“找出决定一国金融结构、金融工具存量和金融交易流量的主要经济因素,并阐述这些因素怎样通过相互作用促进经济发展”。近期的很多金融结构研究则主要关注金融结构与经济发展和产业成长的相关性。如King和Levine(1993)、 Levine和Zervos(1998)的研究发现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有关金融体系发展水平的数据与有关当前和未来经济增长的数据密切相关。他们对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进行了回归分析,发现高水平的金融发展与更快的经济增长、物质资本积累、经济效率提高总是高度正相关的。Rajan和Zingales(1998)通过实证研究证明在金融发达的国家,融资依赖度高的产业其发展速度也较快。国内学者则主要借鉴国外的分析指标分析我国经济结构与宏观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及其存在的问题,如王广谦(2002)和杨再平(2002)。

(3)金融深化理论。Machinnon(1973)和Shaw(1973)指出在经济欠发达国家,存在着利率管制、金融结构严格管理和金融效率低下等问题,金融效率的低下制约了地方经济的发展,Machinnon 提出经济货币化率指标M2/GNP作为衡量一国金融中介体的总体规模。早期国外学者提出金融深化理论都是基于同一信念,即在金融领域和其他一切经济领域一样,可以借助于市场机制的力量达到一种均衡状态,所以应当减少对金融的干预。我国学者也结合国内实证研究对金融深化理论进行一定的发展。金纯(2006)通过对我国民营企业发展程度和经济货币化程度及金融相关率的线性分析,证明融资渠道的拓宽和金融深化程度的提高将极大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陈凌佳、顾雪娟、杨剑波(2008)则认为“中国金融深化的数量化指标达到较高的水平,而其发展的内在质量不高,金融资产发展的规范化程度较低”。

3 发展民营银行的路径选择

(1)存量改革,即通过对现有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产权改革形成民营银行。王自力(2002)强调“把加快存量改革作为银行业改革发展的重点”。邱兆祥(2003)认为,对于我国银行业来说,引进民间资本,发展非国有民营银行的路径,既可以新设,也可以通过存量改造。但鉴于我国中小银行已有一定存量,通过引进民间资本,对现有的中小银行(特别是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进行重组和股份制改造,使之走上市场化经营轨道是最佳选择。白钦先(2004)认为民营化是中国金融业的趋势,在具体步骤上,应先改造农村和城市信用社、地方商业银行,然后才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光(2002)和张汉亚(2008)都提议将现有的地下钱庄等民间金融机构公开化和合法化,可以填补我国县域金融不足或真空。

(2)增量改革,即通过放宽市场准入,允许民间资本全新创设民营银行。林毅夫(2001)认为,必须放松银行的市场准入条件以实现银行业的完全竞争。徐滇庆、巴曙松(2002)认为改造一栋危楼要比重建大厦难得多,强调创建新的民营银行。赵守国(2004)提出以发展民营银行为重点,推进中国银行业“体制外”发展的增量模式,才能形成“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原则的适度竞争的商业银行体系”。孙大午(2006)认为“拆大、放小、民营化”是发展民间金融的主要路径选择。

(3)无论存量改造还是增量发展,不仅取决于我国现阶段金融的总体现状,更取决于改革、发展的趋势。杨云斌(1999)提出建立中小企业信贷担保机构的情况下将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和城市商业银行改组改造为独立的专门性银行,或者新建一批中小企业银行,执行国家优惠政策,主要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孙世重(2003)认为“既要为民间资本参股原有的正规金融体系开辟合法渠道,也要为设立新的民营银行创造制度空间”,同时把孰轻孰重、谁先谁后的问题交给市场而不是政府。巴曙松(2002)、晏陆蓉和林晓甫(2003)、杨仕晋(2003)、朱思爽(2005)、王修华和彭建刚(2007)、王剑灵(2008)、张淑芳(2010)等都强调发展面向中小企业、农业和社区内居民金融需求的社区银行的必要性,路径选择可以结合各地具体情况采用存量改造或增量发展。

也有的学者认为民营银行市场准入的路径可以有四种:一是全新设立,即增量改革模式;二是通过收购兼并地区性商业银行或城乡信用社进入市场,可称为收购模式;三是对基层金融体系中产权结构中已经包含非国有成分的城市商业银行和信用合作社的民营化改制,可称为准存量改革模式;四是对现有国有商业银行体系的民营化转制,也即存量改革模式。

4 民营银行的市场定位

(1)成立区域性的中小银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林毅夫(2003)认为发展民营银行的主要目的是“补课”,在我国目前的发展阶段,中小企业在数量上和重要性上都占绝对优势,推动中小银行发展目的是设立合适的金融机构以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樊纲(2003)指出民营银行就应该定位成区域性、民营性、地方化的中小银行,在业务上补大银行的缺漏,而不应该立足于和大银行竞争。许小平、杨晓艳(2005)提出在改善中心企业融资困难上,民营银行具有信息、组织和机制方面的优势。李健(2006)认为民营银行在客户群的选择上应将地方中小企业作为自己的主要服务对象,理由是国有银行主要服务国有大中型企业,较少顾及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或者其调研资费较高、审批程序较长而导致贷款成本比较高,使中小企业难以接受。同时由于“中小企业户多面广形式多样,对信贷的需求具有要得急、数额小、频率高的特点,要求民营银行为其提供高度灵活的专业化服务”。王元京(2010)认为民营银行应发展适合中小企业和个人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使民营银行在其他银行开展的同类业务上具有比较优势,同时不断创新其他银行尚未开展的业务和服务,强化民营银行的弥补优势和创新优势。

(2)通过政策引导,实行业务多元化,改善金融结构,应对外资冲击。樊纲(2005)建议中国应发展多层次的金融体系,资本市场的发展既需要全国性的大商业银行,同样也不能缺少地方性的小型民营银行。刘卫红(2002)、韦衡(2003)、傅白水(2005)、钱方明(2008)探讨了我国对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后,传统的商业银行市场定位战略受到的挑战,指出民营银行必须借鉴外资银行混业经营、风险管理等模式,确定新的市场定位战略。龙海明、李莎(2004)则支持民营银行业务多元化,认为民营银行业务发展的着重点不是在储蓄上与国有银行竞争,或在规模、技术手段、中间业务方面与外资银行较劲,因为若靠这种金融战略,民营银行最终只能狭隘地停留在社区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信用社的层面上。因此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民族银行体系,才能有效应对外资金融机构的挑战。

参考文献:

[1]程工.我国民营银行的发展路径与方式分析[J].上海经济研究,2008(5):27-33.

[2]巴曙松.社区银行能否成为中国银行业放松管制的突破口?[J].现代管理科学,2002(7):19-21.

[3]董红蕾.增量改革模式中的民营银行市场准入[J].财经问题研究,2003(4):46-48.

[4]李健. 关于我国民营银行发展的学术观点综述[J].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3):71-77.

第10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金融创新

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共同组成了商业银行的三大支柱业务。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和经济一体化的形成,我国商业银行主要的收入来源――存贷款利差所占比重正在逐年减少,中间业务的收入占商业银行经营总收入的比重却逐年不断增加。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已经不能满足现代社会的实际需求,此时,拥有高收益、低风险以及低成本等特点的中间业务成为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的主要方向,为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指明了一条崭新的道路。特别是随着2006年底我国对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的限制放开,我国银行业对世界全面开放,国内商业银行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国外商业银行凭借着自己科技化程度高,软件硬件设施先进,网络技术发达等优势,通过中间业务强势进入中国市场,并且获得了不小的成功,至少在中间业务这一领域领先国内不少商业银行。因此,国内银行应该改变策略,继续进行推进资产结构的调整,大力发展中间业务,从而转变经营收入模式。

一、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现状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起步较晚,长期以来,将大量的精力都放在了传统业务上面,即资产和负债业务,而缺少对中间业务的重视和发展,从而导致了资产负债业务一统天下的局面。但随着金融全球化的趋势,我国相继出台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中间业务的发展铺平了道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现状。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总体水平不高,无论从规模还是范围来看都不算广泛,虽然近些年来中间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断上升,但是仍旧处于低效益阶段,未能成为商业银行的业务支柱,与国外商业银行相比依旧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德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收入占比超过了60%,花旗银行等20家大银行甚至超过了70%,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占比不足三成,甚至有些商业银行都不足10%。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的集中度依旧很高,五家国有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所占的比例占全部商业银行的八成以上,远远超过其他上市银行的业务量,如果统计前十家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则达到了惊人的96.6%。由此可见,国内几家大型商业银行几乎垄断了中间业务这个领域。但近年来,中小型商业银行飞速发展,股份制银行中间业务的收入增长速度超过国有银行增速。2011年上半年,股份制银行中间业务的增速达到64.34%,其中华夏银行和北京银行甚至达到了90.05%和88.60%。同期,国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收入增速仅为42.98%。从各行中间业务的具体收入来源来看,业务收入(23%)占比最高,其次是支付结算收入和银行卡收入,这三项业务合计共占全部中间业务收入的57%。这表明了现在我国中间业务虽然品种繁多,但是依旧较为依赖存贷利差模式,传统的中间业务收入所占比重很大。

(2)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费现状。商业银行并不是国家机构,并没有绝对的义务免费去帮助客户处理金融问题。但是,由于受到长期传统观念的束缚,银行客户普遍有一种银行就该为自己无偿服务的观念,没有在享受中间业务服务的同时去考虑收费的问题,少量的费用都会使客户产生不满的情绪。因此,银行为了防止客户的流失,并没有从根本上去改变这种无偿服务的观念。况且,现在的中间业务收费标准十分混乱,缺乏一个统一的标准来衡量,这样使在中间业务收费上有着一定的随意性和混乱性,严重制约了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这样一个混乱的中间业务收费现状,是由银行自身、客户观念以及国家监管三方共同造成的一种情况。

二、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经营地位不够重视。这些年来,虽然我国各个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的发展开始重视起来,但是在对中间业务的认识上仍旧存在着严重的不足。长期以来,受传统观念的渲染,国内多数银行依旧把资产负债业务作为发展的最重要业务,银行业的竞争也仅仅局限于存贷款业务的竞争,对中间业务未来的前景以及其无可替代作用的认识不够充分,仅仅把中间业务看作是增强竞争能力的派生工具,是一个辅助业务的角色,没有把中间业务当作一个银行的固定利润增长点。而国外商业银行,长期生存于市场环境,已经适应了市场竞争机制的洗礼,形成了一套属于自己的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保证利润最大化的银行经营理念和管理思想。从最初目标的设定,组织框架的研究,产品业务的创新,目标市场的选择到经营战略的部署,都是建立在对客户需求和市场变化十分了解的基础之上,从而成功地在竞争中获取先机,做到一切为了客户,一切为了市场,一切为了利润。

(2)经营品种单一。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渐渐地突破了业务单一的局面,开发了越来越多近数百种的中间业务品种,但是与市场需求相比,品种仍显不足;另一方面,中间业务在发展中也存在着严重的不均衡现象,主要局限于传统的结算业务、业务及银行卡业务方面,都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主要依赖众多网点和柜面员工的手动操作。从事的业务范围很窄,附加值不高且创新能力不足,缺乏应有的特色和相应的辨识度,同质化现象十分严重,很容易就被竞争对手所模仿,保险市场、信托市场和资本市场等方面依旧是相当稀缺,尤其是个人业务领域更是远远不能满足市场的巨大需求。而国外商业银行不仅客户范围广,种类也是相当丰富,而且科技含量很高,电子化普及,金融产品的创新更是与日俱增,灵活组合,中间业务的品种有两万种之多,给客户以全方位的灵活选择,特别注重优先发展那些高附加值的中间业务,以及一些不占用资本却收益不菲的投资银行业务,利用衍生产品进行套期保值,利用套利等手段保证收益处于领先地位

(3)技术服务手段相对落后。金融电子化是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未来趋势,是其重要的技术依托,计算机网络和通讯电子共同构成了金融电子化的主体框架。国外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科技化程度高,服务手段全面电子化,软硬件设施及其信息系统先进,网络技术在中间业务的发展中得到了广泛应用,改变了传统的经营模式。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技术手段相对落后,电子化程度较低,软件硬件设施不完备,缺乏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统,柜面压力较大,各家商业银行支付系统并不联通,开发的硬软件互不兼容。尽管建立了网上银行、电子清算中心等支付结算系统,但是由于技术的原因,其覆盖面仍然十分有限。国内计算机应用系统还没有考虑客户管理系统和决策支持功能,不能实现理想的客户分析和差异化服务,从而获得相应的技术支持,以上这些都严重地制约着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

(4)缺乏具有综合素质的高层次人才。中间业务是知识密集型业务,需要大批复合型人才,他们需要知识丰富、动手能力强、产品技术全面、擅长市场经营,拥有丰富的金融理论知识,能够熟练操作分析金融投资工具。国外商业银行在运作中间业务的时候,有着一套完善的人才开发使用战略,能够为客户提供专业全面的服务。通过证券、金融衍生品、信托等市场上的丰富经验为个人和公司提供科学高效的理财资产服务,获得了大量的收益。相比之下,我国商业银行复合型人才储备极其缺乏,缺少一个系统性、综合性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不能拥有属于自己具有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同时面对着国外商业银行的竞争,还面临着人才外流的问题。

三、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对策建议

(1)鼓励金融创新,加强产品开发。创新是中间业务的核心,中间业务存在的价值就在于满足客户的不同的需求。国内商业银行想要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获得发展,就必须改善陈旧的经营理念,以市场为导向,不拘泥于传统业务的范围和方式,拓展中间业务市场,充分挖掘市场的潜在商机和分析客户心理及市场的发展趋势。例如,金融衍生产品方面,金融衍生产品固然有其高风险高投机的特点,但是也同时有规避风险的一面,如果因为金融衍生产品的高风险就弃之不顾或者放缓发展的脚步,那么与国外商业银行的差距会被进一步拉大。

(2)提高电子化水平。科技手段是中间业务发展根本所在,是中间业务竞争实力的核心内容。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银行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商业银行必将更加广泛地运用电子技术来开展业务,在这样的冲击下,传统的模式必将打破,新的营业方式、新的产品推出、新的管理模式,都将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电子化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所以,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加快中间业务的电子化建设,为中间业务的发展注入更多的资金,以科技网络为依托,为中间业务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基础平台。

(3)成立中间业务管理决策机构。国内商业银行业务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合作十分有限,相互之间消息封闭,即使有的商业银行设立了中间业务部,其职权也是非常的狭小,不同的部门,有其不同的经营重点,平时的考核体系会有差异,文化氛围也会因部门而异,在开展某些涉及面广的中间业务的时候,难以发挥其最大效率,反而有时会产生阻碍。中间业务的拓展涉及较为广泛,有时关乎到银行的很多部门及很多业务,所以商业银行应该以效益为根本出发点,整合中间业务,制定统一的管理效益评价体系,打破以存贷为中心、以产品设置职能的旧框架,有效衔接各个部门的职能,使其在发展中间业务的时候可以发挥最大效用,减少非理。

(4)优化人才结构。无论是哪个行业都需要有专业人才的支持,才能健康地发展,何况我国银行业这个特殊的行业,更加需要掌握先进科学技术、高层次、综合性的人才来建设。商业银行需要抓紧培养新型的金融人才,壮大中间业务队伍,造就一大批理论和实践兼备的复合型人才为自己的中间业务服务。一是从现实出发,通过建立中间业务人才培养中心和人才储备库,采取多种渠道对员工进行中间业务的培训。二是可以联系部分重点财经院校并且委托其设立针对中间业务的相关课程或者专业,从而获得稳定的人才来源,为未来的中间业务发展做铺垫。三是面向全世界引进拥有较高专业技术理论和丰富经验的专业人才,直接充实到中间业务的发展队伍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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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

金融危机又称金融风暴,是指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与地区的全部或大部分金融指标的急剧、短暂和超周期的恶化。金融危机可以分为货币危机、债务危机、银行危机、次贷危机等类型。近年来的金融危机越来越呈现出某种混合形式的危机。

本文主要采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在分析过程中用大量的实证分析对银行如何应对金融危机进行客观描述。同时也需要根据规范分析,对金融危机对国内外银行的影响做出理性判断。从方法论的角度看,本文,利用大量统计数据和规范的政府分析进行分析和研究.

[关键词]银行业金融危机影响对策

第一章商业银行的资本金管理

1.1我国商业银行资本金的构成

资本金是商业银行经营活动的基础,发挥着存款保护功能、风险管理和防御功能、业务经营功能和业绩考核功能。资本金管理与商业银行的风险紧密联系在一起。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国际银行业,具有与生俱来的风险,资本金管理必然成为银行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金融脆弱性、金融体系的负外部性,资本金监管历来是各国政府对商业银行监管的重要内容。而此次金融危机更对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金监管提出了挑战。

随着金融危机的进一步影响,长期积累起来的金融风险问题开始出现。而商业银行放款形式似的商业银行成为我国金融风险的主要承担者。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整个国民经济和金融业中有着重要地位。如何加强商业银行的风险防范刻不容缓。

分析美国监管模式的弊端和银行防范金融危机的所作所为,不难发现,在银行防范金融风险和维护金融安全上,加强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应当如影相随,并且银行的作为在现代金融监管中不可一日缺位。”在近日召开的“改革开放30年与中国证券市场法治建设论坛”上,很多专家认为,尽管当前中国银行的金融监管模式基本符合中国国情,但是在金融危机肆虐并已累及实体经济之时,我们急需根据现实情况及未来发展,提出一系列改革措施,防范危机影响的进一步加深。

银监会主席介绍我国银行业应对金融危机的举措和当前形势下加强金融监管,刘明康说道:“随着美国次贷危机全面升级为全球性金融危机,银监会迅速成立专门应急小组,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一是建立外币金融资产风险盯市制度。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密切跟踪市场形势,按日逐笔逐户对以高风险国际金融机构为交易对手的金融资产损失进行重估,加强对境外行的风险管理。同时要求各行及时计提减值准备,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权益;二是加强信息沟通和披露。要求各行建立与银监会的日常沟通报告机制,指定高管及时向银监会报告外币金融资产风险情况。同时要求各行及时、持续、真实地向客户披露外币代客理财业务盈亏状况,以及此次全球金融动荡给本行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的影响。三是与欧美及周边有关国家和地区监管当局保持密切联系,加强监管协调,稳定市场信心;四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先后就困难企业贷款重组、小企业贷款、并购贷款、支农金融服务等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2009年初,银监会又对有关信贷监管政策和要求进行调整,提出了银行业支持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一揽子措施。主要包括: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展并购贷款业务;进一步加大对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对涉农类贷款实行有区别的信贷管理和考核政策,加大涉农信贷投入力度;鼓励实施贷款重组,对受危机影响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企业予以信贷支持;支持信贷资产转让,合理配置信贷资产;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小银行业适当突破存贷比;以及支持创新担保融资方式和消费信贷保险保障机制等。

1.2商业银行资本金的功能

银行业八举措应对金融危机:蒋定之提出,对此我国银行业不能掉以轻心,要坚定信心,知难而进,在加大银行对经济增长支持力度的同时,大力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防控工作。他表示,银行业已制定八项措施,以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一是要求银行继续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政策,坚决限制对“两高”行业、产能过剩行业劣质企业的贷款;二是完善风险提示制度,建立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情况通报和风险提示专题会议制度;三是对外资银行进行快速排查,对母行受危机影响的外资银行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提示;四是与有关部门联合启动大额出境资金的特别监管,明确大额出境资金的事先报告制度,重点关注资金变相外逃情况;五是建立流动性压力应急预案,对遇到流动性管理压力的外资银行,银监会将联合其他部门共同实施救助;六是与其他部委建立监管协作机制,共同维护金融稳定;七是要求银行完善外币金融资产风险盯市分析制度,及时制定风险防范预案;八是对风险进行充足拨备,提升银行自身的抗风险能力

1.3商业银行资本金管理的必要性

盟讲商如何应对金融危机,传投3000亿欧元基金:法国巴黎4日将召开欧盟小型首脑会议,法、英、德、意4国将共同商讨欧盟如何应对金融危机。有欧盟官员建议效法美国救市方案,成立3000亿欧元的欧洲救市基金。据香港《文汇报》综合外电报道,荷兰财政部亦提出成立欧洲储备基金拯救欧洲财困银行,要求各国拨出其国内生产总值3%,但德国已表明反对成立类似基金。而荷兰首相巴尔克嫩德2日否认其政府有此提议。法国总统呼吁全球就美国引发的金融危机举行峰会,提出加强|监管资本主义“,以取代自由放任主义。德国总理默克尔接受德国《图片报》访问时表示,无论银行的行为“是否负责任”,她也不赞成向银行开“空白支票”另外,欧洲央行2日继续向金融市场注资500亿美元,英伦银行亦在网页上宣布注资100亿美元,瑞士国家银行则说有13间银行竞投该行提供的90亿美元、

1.4此次金融危机对商业银行资本金管理的挑战

中国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博士说:“目前,全球金融危机进一步升级为全球经济危机的趋势日益凸现。这对我国持续多年的投资和出口拉动型的经济增长模式带来了巨大冲击。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国经济增速大幅下滑,工业生产显著放缓,企业经营更加困难,财政收入增幅回落,资产市场持续低迷。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已经从出口行业传导至与出口相关的原材料、加工、运输等众多行业,从沿海发达地区扩散至内地边远地区,从中小企业蔓延至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国经济正面临进入新世纪以来最为艰难的时刻。

由于国内银行业参与国际市场的程度还不深,加之近年来商业银行与资本市场实行隔离,以及监管当局审慎监管政策的有效实施,因此此次金融危机对我国银行业的直接冲击并不大,国内银行受到的直接损失是有限的。但是,金融是经济的反映,经济出了问题,金融肯定要出问题。目前,金融危机对于实体经济的影响,已经越来越多地反作用于银行,国内银行正面临着不断加大的风险、经营与盈利压力。从业务拓展看,在经济下行、市场趋冷、信心受挫的情况下,银行作为社会融资中介、支付中介和财富管理中介的职能发挥受到很大抑制,无论是公司信贷、个人信贷和贸易融资等一般性贷款业务,还是公司负债、同业负债等对公负债业务;无论是POS消费、服务、托管受托、结算清算等支付类业务,还是QDII、外汇投资、结构性产品等财富管理业务,市场拓展都更为艰难;从风险防范看,在全球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下行的叠加作用下,银行面临的风险不断呈现出系统性、连锁性和突发性的特征与趋势,包括行业风险、信用风险、利率汇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和声誉风险等在内的各种风险相互交织、相互作用,银行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陷入深渊;从盈利情况看,在有效信贷需求趋于减弱、存贷利差持续缩窄、利息支出成本逐渐上升、中间业务增长乏力、风险资产逐步增多、拨备支出显著增大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今年乃至今后一段时期银行净利润增速将明显放缓,过去那种超常增长的局面将难以再现

第二章;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

2.1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成因及分类

众所周知,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形成除经济运行本身产生的风险外!还跟我们的政治体制$银行的产权制度$国有企业制度等有很大关系"。政府干预"政府对于国有商业银行的干预及由此形成不良贷款是一个公认的事实!国有商业银行是国家拥有百分之百产权的独资企业!政府是国有资本的人格化代表"由于政府既是国有商业银行的所有者!又是国有企业的所有者!同时还是社会经济的管理者!这三重身份成为政府干预国有商业银行的制度基础"另一方面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组织体系是按照行政区划原则设置的!这为政府干预提供了现实的便利条件"

无论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还是在改革开放后!各级政府都担负着本地经济发展的重任"各级地方政府认为!本地的银行有责任支持当地的经济发展!一些地方政府利用政府信用!通过信用担保等形式!引导银行向政府或与政府有关联的企业发放贷款!这些贷款最后十有八九无果而终!当企业与银行发生利益冲突时!往往以牺牲银行的资产来保护地方企业!有时甚至为当地企业逃废银行债务提供方便"同时银行分支机构领导与当地政府联系紧密!易于接受和认同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

2.2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现状分析

国内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与国际一流银行相比有很大差距.一方面国内商业银行缺乏对风险的系统管理,体现在观念、组织结构和风险管理体系上;另一方面国内银行在风险管理技术上也明显落后,如VAR方法、信用风险模型和RAROC的使用.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趋势是量化管理和国际监管.国内商业银行只有参照国际监管标准,加紧建设内部评级体系,发展风险管理的量化技术,努力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

我国商业银行竞争的现状,结论是我国商业银行竞争力低下,而造成竞争力低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粗放式经营,大量的政策性贷款,国有企业高负债运行且效益差,金融机构的债权得不到有效的保护,金融业尚未形成公平有序的竞争局面等。中国加入WTO将给我国银行带来很大的冲击,这包括:市场份额将下降,优良客户将减少,贷款行业风险会发生转移和变化,人才竞争压力增大,零售业务将受到冲击,由于我国银行将受很大的冲击,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各种金融风险会更加暴露,因此,提升我国银行竞争力将刻不容缓,为了提升竞争力,我国银行应该强化信贷资产质量管理,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并大力发展前景广阔的零售业务和中间业务。

2.3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前,商业银行更多的是被当作公司治理的一个重要监督机制。1997年开始的东亚金融危机才使银行自身的治理问题受到普遍关注。1999年9月巴塞尔委员会的《加强银行机构的公司治理》和2002年6月初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使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问题成为全球和我国关注的焦点。商业银行具有诸多不同于一般公司的特点,并由此决定了其公司治理的特殊性。对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一系列基本问题进行探索性研究,以构建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一般模式,是提出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改革对策性思路的基础。

监管当局的金融监管和银行监管框架问题——直是理论界关注的焦点,也是完善监管当局监管体制的重要内容。根据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给出各类风险的定义,指出了各类风险近年在我国商业银行的表现。针对风险监管,本文设计了包含资本充足率、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在内的监密框架,并提出了持续监管的措施。

2.4此次金融危机给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提出的警示

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危机引起了全球金融市场的强烈动荡。宽松的次级贷款条件为危机的爆发埋下了隐患,房价下跌和利率上升是导致危机爆发的直接原因。由于资本市场的隔离墙作用,我国的宏观经济并没有受到次级贷款危机的直接冲击;但是我国的信贷市场在某些方面有着与美国相同的特征.因此详细分析此次贷款危机的原因及警示作用对我国信贷市场的发展有着深刻地现实意义。

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危机引起了全球金融市场的强烈动荡。宽松的次级贷款条件为危机的爆发埋下了隐患,房价下跌和利率上升是导致危机爆发的直接原因。由于资本市场的隔离墙作用,我国的宏观经济并没有受到次级贷款危机的直接冲击;但是我国的信贷市场在某些方面有着与美国相同的特征.因此详细分析此次贷款危机的原因及警示作用对我国信贷市场的发展有着深刻地现实意义。

第三章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

3.1国际银行业中间业务发展的特点与趋势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及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国际银行业发生了巨大变化,银行监管也相应也不断变革。亚洲金融危机使得各国监管当局进一步认识到银行监管改革的重要性。纵观全球,银行监管呈现出诸多全新的发展趋势,对我国有很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中间业务是西方商业银行业务经营中受到广泛重视的一项业务,但此业务在我国一直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加入WTO后,在金融一体化的趋势下,各银行间的竞争会更多地体现在中间业务上,加快中间业务的发展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发民的必然选择。本文对中间业务的特征和发展趋势做了阐述并对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局限性做了分析,认为应从观念上转变对中间的认识,以多种方式增强中间业务的市场需求,完善服务功能、逐步提高中间

3.2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特点及制约业务发展的主要因素

随着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程度的日益加深,中外银行业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南京爱立信的“倒戈”被业间普遍视作现时中外银行直面交锋的一个标志性事件。竞争的加剧使得国内商业银行发展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变得更为严峻。在传统业务市场竞争惨烈、利润

趋微的今天,积极寻求新的效益增长点、争取更大的生存空间、提高商业银行的经营绩效也因之变得尤为迫切。在此背景下,风险小但收益颇丰的中间业务自然成为未来国际银行业竞争的焦点,对比地研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拓展问题也因此显得意

1994年至1998年间,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在其总收入中的比重在6.7-9.6%之间,仅占美国银行业1990年平均水平的22.66%。而在1980年至1990年的10年间,外资银行中间收入占其总收入的比重则呈明显的快速上升趋势,美国银行的中间业务服务收入占其总收入的比重早已由1980年的22%上升到1996年的39%。1997年美洲银行中间业务服务收入占其总收入的比重达到44%,花旗银行为51.8%,大通银行则更高达52.7%;而我国商业银行中中间业务开展最好的中国银行,其中间业务服务收入占比也仅为17%。中外商业银行在中间业务拓展方面差距明显(如图1)

不难得出结论:从中间业务收入的绝对量来看,发达国家商业银行明显占优;从商业银行营业收入的结构来看,中外商业银行存在着显著的差别———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收入主要源自传统业务收入,对存贷款利差收入过分倚重,收入来源较为单一;而具有零风险或微风险、稳定性较强、灵活多样等特性的中间业务,正逐步成为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重要的甚至是主要的收入来源。

近年来,随着央行连续多次下调利率,国内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利差大幅缩水,银行的传统业务收入受到了严重的冲击。与此同时,中国的入世却又使得外资银行在业务种类、客户对象和地域范围等诸多方面所受的限制越来越少。中资银行目前面临的竞争已不仅仅局限于内部,还必将在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受到外资银行的严峻挑战,特别是在对中间业务市场的争夺上。因此,在国内金融业未彻底对外开放前,中资银行必须抓住机遇,在强化管理、优化产权和组织结构的同时,更加积极主动地创新业务品种、拓展服务范围、巩固。

3.3此次金融危机对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影响

美国“次贷危机”给全球金融银行业带来了深重的影响,也影响着中国的金融银行秩序。此前,中国经济已备受国际石油价格上涨波动、全球经济放缓、人民币汇率升值等国际因素和自身经济发展过热、自然灾害和通货膨胀等国内因素的双重压力。金融旋风突袭,无疑更使中国经济处境雪上加霜。

次贷危机导致国际金融业重新整合,将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中国金融业在开放条件下的生存和发展。从中国来看,必须及时追踪次贷危机的发展趋势,掌握国际金融业整个脉络,实现在动荡环境中的自我保护和自我发展。应依照审慎原则稳步发展本国衍生品市场,适当调整国内金融经营和监管模式,加快混业经营步伐,并适时建立银行存款保险制度。同时,利用有利时机参与国际证券期货业并购管理重组,获取先进金融机构的核心技术资源。经济危机对于经济的影响,会反过来越来越多地影响银行。上半年一大批好的企业,好多都在下半年急转直下,有些甚至是全行业的亏损。

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给中国银行业提供了很好的警示。反观这一次美国次贷危机,根源就在于部分银行的经营管理背离了审慎原则。在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过程中,从事房地产抵押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放弃了银行业一贯坚持的审慎信贷标准,不关心客户的信用记录,不注重贷款的还款来源,过度看重抵押品市场价格,甚至出现住房贷款的"零首付"。同时,投资银行的高杠杆融资,以及证券化资产的过度衍生,又助长了银行次级贷款发起和分销的授信经营模式,放大了房地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的泡沫风险。对于我国银行业,由于我国银行在西方金融机构发行的不良债券上风险敞口有限,监管层对金融机构的监管相对审慎,次贷危机虽然会使中资银行损失掉今年的一部分利润,但不会伤及资本金,因而,对于银行后续经营不会产生过大影响。

第四章;政策及解决问题的方法

首先,应对危机,要提高灵活性和适应性。在应对危机时,应该认识到在流动性管理方面要有灵活性。在应对危机的过程中,要意识到事态是在不断发生变化的,处理方式要有灵活性。其实对于金融市场来说,前几天的判断是根据前几天的条件,现在的判断是根据现在条件作出的,在金融市场瞬息万变中,都是很正常的。从应对危机的调整能力的角度看,关键是要提高经济金融的微观上的灵活性,对价格、市场供需变化的适应性,而不能在价格、供需、制度设计上注入过多的刚性。

4.1构件商业银行资本金管理的微观基础

对于中国来说,防范和应对危机要求提高对本国货币、市场和对中央银行的信心。保持币值稳定,实行灵活的汇率,保持本国货币兑换上的信心,提高经济应对各种冲击的适应性。定期对本国经济进行评估,对经济中的风险因素提早警觉,加以研究,准备预案。虽然国际社会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有很多批评,但其每年对成员国定期进行的包括“第四条款磋商”在内的监测机制,是一个对经济进行“全面、定期体检”的有效方式。

加强信用风险防范。积极应对国际市场波动。在银行业监管方面,应坚持银行系统与资本市场的分离,能有效防止风险在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之间的蔓延,使得这场美国金融危机对我国银行业的冲击降低。因此要把信用风险防范作为当前银行业主要任务抓紧抓好,要加强境外投资业务风险防范,积极应对国际市场波动。同时,要加强管理,规范中间业务,完善信息科技风险治理,并要及时总结全球金融危机经验教训,适时调整经营理念和方式。?当前国内外经济金融动荡的大环境下,信用风险更是银行风险管理的重中之重。

4.2构件有利于商业银行资本金管理的宏观生态环境

信用风险管理的重心仍然是贷款领域。支持和鼓励商业银行按照“成本可算、风险可控,提高透明度”的原则,在自身发展战略的框架内进行金融创新,始终坚持审慎经营,做到“尽职”和“程序正当”。

体制、机制还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们的银行业在金融危机中受到的影响比较小,不能说我们的公司治理就到位了。我们的治理结构刚刚开始,体制、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还需要努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发展。发挥消费、农村,包括人民币的政策优势,另外并购是很高风险的,要求资本充足率要达到10%以上才能做,还有其他的一些要求,要做好这些准备。

4.3有效发挥内部评级与外部评级的监管作用

寻求现存制度下商业银行的最优发展模式,拓展商业银行生存和发展的空间,理性应对国外银行业给本国银行业带来的冲击。

对于国外的制度构建以及先进的技术与经营管理理念,应当结合中国实际有所扬弃。

当前,世界范围内涌动着金融混业经营的浪潮,然而出于防范金融风险、保护国内较为稚嫩的金融体系的考虑,我国目前仍然坚持着严格意义上的金融分业经营制度。可是,国内商业银行不得不面对的一个现实是:随着资本市场的壮大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兴起,商业银行的发展在众多领域内不断受到“挤压”。在传统的分业经营制度框架内,其传统业务收入(利息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不断下降,利润空间逐步萎缩。制度因素使得中国的商业银行在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处于较为不利的地位,这就要求它们必须加快金融创新的步伐“突破”,现行制度的束缚,实施多元化的经营策略,努力实现范围经济和规模经济效应。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该针对目前所处的外部环境,确定一个最优的或者说是最适的发展模式。然而,中国的特殊国情却又决定了分业制度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还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冷火鸡”,式的变革已被证明是不切实际和代价惨重的。由此产生了对金融制度“突破”与“维持”的矛盾。而解决这一矛盾的有效方式,笔者认为,当前非“金融控股集团”莫属。“金融控股集团”,简言之,就是在同一家主体利益集团名下的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的相对独立经营,实现“集团混业、经营分业”。目前我们国家已经出现了诸如光大集团、中信集团这样的成功范例。

4.4建立银行信贷法律防范机制防止不良信贷

历史因素在一定程度上扼杀了国内商业银行拓展业务的自觉性和自主性。“大一统”的思想以及较为僵化的银行体制使得国内商业银行习惯了政府的指挥,缺乏顺应经济形势、以客户和市场为导向、基于自身优势制订和实施适合自己的发展战略的动力和能力,且银行生存和发展的危机感不强。对于中间业务的认识通常只是局限于把它视作“招揽”存贷款客户、提高存贷款市场份额的一种附属手段,而不是将它作为银行的一个收入源来看待,忽视了中间业务创造效益的功能。相应地,在业务服务收费定价上,欠缺成本约束方面的考虑,致使中间业务整体盈利水平低下。此外,国内商业银行的营销观念较为后、营销的力度和广度不够、营销体系欠发达,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银行业务的拓展及其收入的增长,对于国内银行参与国际竞争也是极为不利的。

在我国,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商业银行制度尚未完全建立,商业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内部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机构设置缺乏科学依据,业务分工不明确,总体经营管理效率偏低。

4.5完善有关法律法规,鼓励中间业务,提高中间业务的科技含量

金融创新是商业银行的生命力之所在。加强业务品种创新,是提高商业银行竞争力的有效手段,是商业银行在中间业务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的关键。我国商业银行要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开发和推广技术含量高、风险较小且收益相对稳定的业务品种。对于国外开办的一些较为先进的中间业务创新品种可以有所借鉴。除此之外,笔者认为,商业银行的创新应当是全方位的,这其中还应当包括组织上和管理上的创新。我国商业银行要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明确分工、加强协作,在具体实践中要注重对各种高科技现代化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的运用,以减小内耗、提高整体效率。

目前我国各家商业银行的业务系统尚未实现“完全”互通和相关资源的“充分”共享。国内商业银行信息管理系统还不完善,相关系统计算机应用软件的配套能力欠缺,银行客户服务系统相对滞后。这些因素对于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科技化进程,对于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新兴业务的迅速发展,显然都构成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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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

关键词跨国银行对外直接投资理论分析

关于银行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动因及其理论渊源的研究,西方学者大都借鉴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理论进行分析。由于跨国银行是以提供金融服务为经营对象的特殊的金融服务性企业,所以对跨国银行发展动因的理论分析,又不同于一般的跨国企业。

1比较利益理论———产业组织理论的延伸

对跨国银行理论的研究是在跨国公司理论的基础上进行的,1960年,史蒂文·海默在他的博士论文中开创性地将传统的产业组织理论应用于对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分析。产业组织理论是以同一商品市场的企业关系为研究对象,以产业内的最佳资源分配为目标,研究产业内企业规模以及企业之间竞争与垄断关系的应用经济理论。

美国芝加哥大学商学院的罗伯特·阿利伯教授在产业组织理论的基础上研究跨国银行对外发展的比较优势。阿利伯得出的结论是:在给定的市场上,银行的效率和银行的数量是反向关系的,即银行在集中率高﹙数量少﹚的国家比集中率低﹙数量多﹚的国家有更高的收益,也就是说在银行集中率越高的国家,银行的存贷利息差越大,其银行体系的效率越高,未来的成长潜力越大。在银行高度集中的国家,银行的规模往往很大,相对较小的国内市场限制了这些银行的发展,只有走向国际市场,才能实现其规模经济效益。

美国经济学家赫伯特·格鲁贝尔在产业组织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跨国银行功能的三分类理论,这个理论回答了跨国银行在与东道国的竞争中如何获取比较优势。格鲁贝尔将跨国银行分为跨国零售型、跨国服务型和跨国批发型三种类型,每种类型都有相应的比较优势。跨国银行会根据自身的优势实行不同的发展战略,以便发挥优势,避免趋同,寻找自己的利润增长点。格鲁贝尔的三分类理论为跨国银行理论研究提供了一个新思路。

2内部化理论———交易费用理论的延伸

1937年科斯在其著名论文《企业的性质》中首次提出了“交易费用”的概念。内部化理论是科斯交易费用理论在跨国公司对外投资战略中的一种应用,最初由巴克莱和卡森提出。卡森在《跨国银行演变的理论透视》一书中,用“内部化理论”来解释跨国银行形成和发展的原因。他认为,由于金融市场的不完善及处于国际财务保密等一些特殊金融服务的需要,有些金融业务很难与别国银行合作展开,而跨国银行通过遍布全球的分支机构的灵活性,可以降低金融交易的成本和风险。

内部化理论的两个假设前提是企业利润最大化和不完全市场,强调市场的不完全性如何使企业将垄断优势保留在企业内部,并通过企业内部使用而取得优势的过程。当这一过程超越国界便会形成跨国企业。内部化理论认为,中间产品市场上的不完全竞争,是导致企业内部化的根本原因。这些中间产品,不只是半成品、原材料,更为重要的是专利、专有技术、商标、商誉、管理技能和市场信息等知识产品。由于中间产品市场的不完全,企业在进行知识产品的外部交易时,存在着泄密的危险和定价的困难,企业为了克服这些障碍需要付出高昂的交易费用,所以外部市场对于中间产品的交易既是昂贵的,又是低效的。企业不得不以内部交易机制来取代外部市场,将知识产品的配置和使用置于统一的所有权之下,并在对外直投资中加以利用,从而降低交易费用,使企业的技术投资获得充分的报偿。

跨国银行不仅向客户提供最终产品,而且还进行研究开发、培训员工、形成独具特色的服务技术和管理技能等,并利用转移价格通过跨国银行网络销售这些中间产品。由于信息不对称,这些中间产品很难定价,因而存在不完全外部市场,因此传统自由贸易的赫克塞尔———俄林模型(以下简称H-O模型)不再适用。为了克服外部市场不完全性,跨国银行通过组织内部市场以降低交易费用,此时H-O模型中的国家特有优势变为企业特有优势,正是这种优势激发了银行服务的跨国界延伸,因而内部化的前提条件是不完全市场。由于市场不完全,银行在让渡其中间产品时难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也不能通过市场来配置其资源,保证银行效益最大化。通过形成中间产品的内部市场,银行可保留对中间产品的控制权,防止中间产品的扩散以免失去这种优势,所以中间产品的内部市场化尤为重要。中间产品优势是银行的公共产品,通过离岸扩张这种优势可被充分利用。20世纪60年代美国银行向欧洲市场发展可以很好地说明内部化理论,60年代初期,欧洲美元市场形成,欧洲市场宽松的监管环境及较高的获利水平吸引了大量美国银行向欧洲市场投资,1963年,美国政府实行利息平衡税、自愿对外贷款计划等条例限制美国银行对国外客户贷款以防资本外留。美国银行为了逃避这些管制,纷纷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特别是在伦敦从事欧洲市场业务。跨国银行从事欧洲业务的机理有:由于跨国银行在国际贸易和投资中的地位,它们能内部化对某种货币的优势;由于跨国银行仅与大客户打交道,它们提供的产品具有优势,因而跨国经营可以在比较低的固定成本下内部化这种比较优势;跨国银行通过跨国界经营以逃避国内监管趋严引起不断增加的经营成本并将其内部化。银行实行市场内部化的目的是消除市场缺陷,目标是获得内部化本身的收益,但市场的内部化也会增加其它成本,银行此时必须承担分配和定价成本,所以市场内部化也并不是没有成本的。银行市场内部化的进程取决于其对内部化收益与成本比较的结果,内部化最好的结果是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

3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对跨国公司各种理论的折衷

国际生产折衷理论是由英国著名经济学家邓宁提出的。1977年,英国里丁大学教授约翰·邓宁发表著名论文《贸易,经济活动的区位和跨国企业:折衷理论探索》,提出了国际生产折衷理论。邓宁认为:早期理论都只是对跨国公司行为作了部分的解释,不能成为跨国公司的一般理论。他强调,对外直接投资、对外贸易以及向国外生产者发放许可证往往是同一企业面临的不同选择,不应将三者割裂开来。应该建立一种综合性的理论,以系统说明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动因和条件。他把自己的理论称为折衷理论,其意图是要集百家之长,熔众说于一炉,建立跨国公司的一般理论。

邓宁认为,一国企业﹙包括跨国银行﹚之所以能跨国经营,关键在于拥有:所有权优势。主要表现为企业所拥有的某些无形资产,特别是专利、专用技术和其他知识产权;内部化优势。这是指拥有无形资产所有权优势的企业,通过扩大自己的组织和经营活动,将这些优势的使用内部化的能力;区位优势。这是指特定国家或地区存在阻碍出口的因素而不得不选择直接投资,或者使直接投资比出口更有利的各种因素。区位优势是造成对外直接投资的充分条件,当一个企业同时具备前两种优势,并能确认获得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区位优势时,对外投资常常是企业不可避免的选择。邓宁对这三种优势的分析见表1。

根据邓宁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分析框架,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各种因素对银行业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的影响见表2。

4总结

以上各种理论各有侧重,但总体上遵循这样的机理:当银行境外业务比境内业务存在超额利润,即收入更高或成本更低时,银行境外投资就更有利可图,实现净收益的最大化,从而产生国际化经营的动机。可以用一个模型来分析此结论。

模型假定:①银行和厂商一样,是具有有限理性的“经济人”。②金融市场由境内市场和境外市场两部分组成。③银行占有有限的生产要素。④金融市场为非完全竞争市场,包含以下几点:a.要素流动限制,要素报酬国家间差别化;b.金融产业流动限制,金融产品价格国家间差别化。c.各国税负、技术水平、风险系数不一致,且不同市场均存在信息成本。d.有些国家存在金融管制,产品价格(如利率)并非市场出清。

银行在国内、国外要素投入的过程为:

MRi=αIim﹢bi;MRj=βIjn﹢bj;

s.t.m﹤0,n﹤0,TR=Ri﹢Rj,I=Ii﹢Ij

其中,MR为边际收益,I为投资量,TR为总收益,R为收益,i为境内,j为境外,则:

maxTR=dTR∕dIi=0,推出MRi=MRj

由于是非自由竞争市场,m≠n,bi≠bj,α≠β,则:

MRi=MRj推出αIim﹢bi=βIjn﹢bj

当βIjn﹤αIim﹢bi-bj时,Ij>Ii

即此时银行在境外业务的收益比境内业务的收益大(收入更高或成本更低),这时银行境外投资的收益最大,产生跨国经营的动机。无论是用哪一种理论来说明跨国银行的国际投资,最终都是在当境外投资存在超额利润即境外收益比境内收益大进行国际投资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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