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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科普年度工作计划

时间:2022-05-08 08:11:3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企业科普年度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企业科普年度工作计划

第1篇

年路街道环境保护工作,主要是根据年度工作计划规定的目标、任务开展。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在区环境保护局工作指导下,在地区各居委会、单位的努力工作下,目标责任工作完成情况及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年环保工作总结

(一)、全面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

年11月27日街道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正式成立,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为普查工作提供组织保障。街道高度重视这次普查工作,积极筹措资金,广泛宣传发动,精心选聘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科学组织培训,周密部署,抓好关键环节,普查有序进行。经过路街道普查办全体人员和外聘普查员的共同努力,路街道共完成调查生活源419家,集中401表229家,402表186家,403表4家。工业源285家,其中详表138家,简表147家。VOC表196家。

(二)、建立环保公约制度,加大环保投入

年初调整建立了路街道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建立了环保公约制度,根据区府要求结合地区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分别制订居委会、单位的环保工作的目标、任务,同各居委会、单位的领导签约,进一步明确各基层单位环保工作的职责。街道在污染源控制、生态保护和建设、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环保管理、监测、监理、信息、科技、宣传等)、环保设施运转费等方面加大了投入,确保各项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明确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严格实施总量控制

根据“行区‘’期间二氧化硫以及化学需氧量(COD)总量控制方案”,路街道二氧化硫排放量由年的3800吨削减到2010年3500吨;新增工业COD用量在本地区内平衡。路街道根据发展实际,制定减排措施。提高环境准入条件,积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对对现有工业企业,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降低排放水平;提高环境监管效能,强化企业排污监管。今年上海豪峰宾馆1台2吨、1台0.5吨燃煤锅炉停用。行饭店1台2吨、1台4吨燃煤锅炉停用。

(四)、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街道以世界环境日为契机,深入小区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月活动。结合绿化科普、环保科普进社区活动,在小区广大居民中普及环保知识,提高环保意识。1、以环保知识宣传形式出一期宣传“实现污染物减排,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为主题的黑板报。并在小区内张贴环保画报,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2、在社区小区内开展了题为“绿色生活——我国环境问题”宣传版面巡回展44块。3、各居委组织开展一次环保志愿者活动。4、作为行区环境日的主会场,6月5日街道开展主题为“绿色,生态行”环保文明在传递……环保接力长跑活动。通过分段接力跑步的形式,让绿色旗帜在人手中传递,让环保责任在人意识中升华,让文明行为在人生活中展现,让人树立更强的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近年来街道加大了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政府构建平台,社区企业出资,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方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社区中营造了浓郁的环保氛围,增强了人们的环保意识。

第2篇

工作总结

按照XX县创建全国科普示范领导小组的要求,为把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了显著效果,今年以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科普组织网络

巩固和完善乡科协和村科普小组,积极在民营企业中发展科协组织。加强乡科协办公室规范化建设,切实落实“四有一保证”(即有办公室、有牌子、有人员、有年度工作计划、有经费保证)。“农技协”稳定在5个左右,并着力提高功能,引导向实体型发展,充分发挥为“三农”服务的作用。同时,积极在民营企业中建立科协组织。

二、增加经费投入,加快科普设施建设

按固发[2002]13号文件规定,乡科普经费按全乡总人口人均0.2元标准落实到位,并纳入乡年度财政预算;乡的科普经费每年不少于8000元,开入乡镇扑财政预算。

乡建设1个10米长的“科普画廊”和2个室(即:“综合配套的科普活动室”和“科普图书室”)。

三、强加推进科普示范村、户的创建工作

在全县广泛深入开展讲精神文明、比科技致富、创建科普示范村、户活动。按中国科协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标准的要求,科普示范村应占行政村总数的三分之一,科普示范户应占总户数的百分之三十。这此,在开展全面创建的基础上,侧重抓好2个重点村及20个重点的科普创建工作。依据标准,认真谋划,精心指导,切实将科普创建各项任务落实好,以点带面推动全乡。乡拟于10月份对科普示范村、户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合格的予以授牌。

四、加速科普示范基地建设

乡注重抓好良种肉鸡、三元杂交猪、无公害蔬菜3个乡级科普示范基地建设,尽力帮扶,促其发展,与此同时,对10个村级科普示范基地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帮助引进项目和配套技术,并尽可能给予必要的物资和资金支持,不断提升水平。各村对自己的2个科普示范基地,更要加强管理,突出特色,提高科技支撑水平,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拉动全乡经济发展,乡拟于6月底前对村创建的科普示范检查验收,符合标准的报县里统一授牌。

五、广泛深入开展科技培训

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科技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乡人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全年培训5000人以上,具体实施步骤:一是乡科协与乡农技部门配合,负责抓好500名农村党员和基层干部的专业技能培训;二是县科协与乡中学配合,对500名初中毕业生进行农村实用技术及技能培训,促进全县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能力。三是发挥乡科普创建成员单位和涉农单位的作用,与乡配合,条块结合,根据农时需要,进村入户到田头,负责抓好200名农民的实用技术培训;四是乡继续组织县农广校从农村知青中的大中专班对回乡知青继续教育等,全年进行高层次培训50人;五是结合招商引资,配合来固企业开展对新工人岗前培训500人;六是继续举办“农函大”实施学制一年的系统培训。继续在乡、村干部和农村中学招生,全年招生500人以上,其中:各村10人计200人,农村中学300人。此外,在对农村开展大规模技术培训的基础上,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和现代农业技术,积极引进推广适销对路的新技术10项,新品种8个。

六、大张旗鼓开展科普宣传

创新方式,变化形式,利用一切宣传工具,大张旗鼓地开展科普宣传,营造浓厚的科普氛围,具体办法:一是认真举办一年一度的“科技活动周”活动;二是组织涉农单位和县相关部门举办3次大型送科技下乡和科普赶集活动,发入各种科技资料10000份以上;三是举办乡、村干部科技讲座会1场;四是为全县19座“科普画廊”订购科普挂图20套960张,全年更换内容4期以上;五是继续办好“科技热线”;六是举办弘扬科学精传播科学思想挂图展2次;七是举办科普创建成果摄影展1期。

七、大力发展技协,更好的为“三农”服务

农技协是农民自己的组织,聚集了众多种、养、加大户,科技示范户和发展经济的各类能工巧匠,是科技与经济的联合体,具有技术、人才、经济实力的比较优势,且源于农民,与广大农民同呼吸共命运,在传播科学技术和带领农民致富方面,可以发挥政府及农技推广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发挥好农技协为“三农”服务的作用尤显重要。各级政府应把农技协的培育、发展、巩固、提高工作摆上工作议程,根据各农技协的特色,多方面给予热情关心和支持,积极为他们协调关系、扶持帮助、提供技术、引进项目、解决困难等,使之规范管理、增强功能、提升水平。乡应着力抓好5个全县行业性农技轩、各村应着力抓好1个不同类型农技协的巩固发展工作,引导农技协迅速转型,由技术交流和技术服务型向经济实体型转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坚持走有偿服务和实体化之路,逐步增强造血功能和对会员的凝聚力。二是加强对农技协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⑴根据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大力开展各类实用技术培训;⑵引进推广适销对路的新技术、新品种,并允许销售配套的种子、化肥、农药等;⑶根据专业特点,以订单农业、集约经营方式,发动农民建立相应的科普示范基地(片、点),发挥示范效应,促进产业发展;⑷拓市场、促销售。以信息交流、网站搜寻、外出考察、横向联合、建销售市场等方法,把农产品销售这个困扰农民的难题解决好,促进农民增收。

八、积极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

第3篇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老龄委关于印发六盘市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钟山区老龄委关于印发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维护老年人在信息时代下的合法权益,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黄土坡街道办事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行动的总体目标

    动员全社会力量推动老龄社会信息无障碍建设,促进全社会推进适应老龄化的改造和升级,提升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实现老龄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2 年底,家庭成员、社区服务人员、志愿者、老年大学等对老年人普及智能手机使用实现常态化;预防网络和电子通讯诈骗知识的宣传实现常态化;医疗卫生、金融服务、政务便民、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服务场所为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实现常态化。

二、行动的组织机制

   为确保“智慧助老”行动的有序开展,成立街道“智慧助老”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动员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统筹组织召开专题工作座谈会,针对重点部门、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专项调研。

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王应钊    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副组长: 亢强辉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由街道各部门负责人及各社区支书和主任担任。每个部门和社区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工作对接和上报。街道“智慧助老”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卫生服务中心,由蔡正达同志承担“智慧助老”行动的统筹协调及相关事务。

    三、行动的具体内容

    (一)建立健全“智慧助老”的常态化工作机制。街道老龄委将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列为年度工作要点,加强督促落实。将在“智慧助老”行动中事迹突出的机构、企业和个人上报区老龄委,纳入全国“敬老文明号”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评选表彰的重点推荐名单。各部门各社区根据职责分工,以老年人面临的实际困难为导向,制定具体措施、明确时间表并抓好落实,每月28日上报一次本部门本行业推进“智慧助老”行动情况和经验。

    (二)开展为老志愿服务培训行动。各部门各社区根据职责分工,鼓励在医疗卫生、金融服务、政务便民、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服务场所增设志愿服务岗,开设老年人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交通引导、就医咨询、金融服务、旅游指引等服务。动员社区服务人员开展面向老年人的智能技术培训,组织兴趣示范小组、智能技术运用比赛等形式,发动运用智能技术能力较强的老年人带动、帮助、培训其他老年人,提高有意愿的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运用培训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

    (三)开展家庭成员助老行动。积极宣传引导,鼓励家庭成员加强对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辅导,帮助老年人甄别各类不实信息。尊重老年人保持原有的生活方式,在银行、医院、购物、出行等必须运用智能技术的场所和生活场景,动员家庭成员为老年人代办相关业务。

    (四)开展老年人自我学习提高行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大众传媒和科普讲座、展板宣传等形式,引导老年人正确认识网络信息和智能技术,鼓励老年人主动学习网络防骗的有关政策、法规和知识,消除老年人对网络信息和智能技术的恐惧和排斥心理,逐步将智能技术作为丰富晚年生活、提升生活质量的重要工具。

    (五)开展为老科普宣传行动。制作主题宣传片、公益广告、图册等简明易懂的老年人智能技术运用指南和防诈骗指南,充分利用大众媒介和老年人密集活动场所进行宣传推广,引导全社会增强帮助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责任意识。

    (六)开展智能产品社会募捐活动。积极搭建慈善募捐平台,广泛动员爱心企业、社会人士以及通讯公司等开展慈善公益活动,为城乡贫困老年人捐赠智能产品,减免通讯服务资费,帮助贫困老年人解决无智能产品可用和服务费用昂贵的问题。

    四、行动步骤及安排

    (一)行动启动阶段(2021年4月)。街道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在街道启动“智慧助老”行动。组织召开专题工作座谈会,开展专项调研。各相关部门特别是医疗卫生、金融服务、政务便民、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根据职责分工,围绕实施方案制定细化具体工作措施和进度要求;组织开展一次本部门本行业的集中排查工作。

(二) 深入推进阶段(2021年5月至2022年5月)。各相关部门根据集中排查结果,抓好问题整改;围绕制定的具体工作措施和政策,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志愿服务等主题活动,切实落实工作措施。组织开展针对行动的调研评估,街道做到每月一调度,积极宣传开展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接受上级老龄委针对行动的调研评估。

(三)总结阶段(2022年6月)。对各部门各社区开展“智慧助老”行动进行评估,对街道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形成总结上报区老龄委。

    五、行动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将开展“智慧助老”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行动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倡导。要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及新媒体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智慧助老”的具体措施和典型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全民行动、“智慧助老”的浓厚氛围。

第4篇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把“三下乡”活动落到实处。

搞好“三下乡”活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具体活动,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最佳方式,体现党和政府对群众的关怀。为此我们把“三下乡”活动作为县委、县政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一)加强领导。我们调整充实了县“三下乡”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书记任组长、分管县长、人大、政协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宣传部、文明办、科技局、农业局、林业局、文化局、卫生局、计生局、广播电视局、科协、团县委、县妇联、新华书店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并由专人负责。

(二)健全机制。我们宣传部是“三下乡”活动的牵头部门,活动开展情况如何,关键在机制运行如何,为此研究制定了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对“三下乡”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有计划、有特色、有重点的开展活动,把“三下乡”活动落到实处。同时加强对活动的开展情况的考核,将“三下乡”活动内容细化、量化、纳入部门和单位年度工作计划,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去年以来,我们召开两次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对活动的开展进行部署,各成员单位也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制定了计划,保证了“三下乡”活动的有效开展。

(三)加大宣传。我们每次搞“三下乡”活动都由县电视台跟踪做专题报道,在电视台开辟专题《双百下乡,电教致富》、《走进乡村》、《科技之光》、《视点》、《农情播报》等栏目,围绕农业生产新品种推广,现代种养技术、病虫害防治等方面提供信息咨询和技术服务,同时利用科普大蓬车、自制宣传展板、VCD光盘巡回展出和播放,使“三下乡”活动家喻户晓。

二、统筹兼顾,分步实施,扎实推进“三下乡”活动。

全市年“三下乡”活动启动仪式会议后,我们根据市里的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计划》,明确任务,责任分工,各成员单位也相应制定了实施方案,将“三下乡”活动变集中下乡为常下乡,根据农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

(一)在文化下乡方面,县文化局将文化下乡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多次召开 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三下乡”工作,局长亲自抓,分管局长靠上抓,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拨出专项经费,确保文化下乡活动开展得扎实有效。春节前夕,组织全县二十余名书画名家到农村为群众义务写春联、作画。县图书馆利用乡村大集,分门别类地将科技、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图书送到群众家门口。县文化馆、中老年艺术团、戏剧协会和柳琴剧团结合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农村涌现出的好人好事,编排成文艺节日,在农村集日演出,文艺节目语言通俗易懂,宣传党的政策深入人心,深受群众欢迎。县电影公司选择二百余部优秀国产影片,并配备了科技、法律、教育等方面与农民贴近的影片到农村、企业、学校巡回放映。在组织文化下乡过程中,积极发现培养农村文化骨干,帮助村街建立健全文体活动室个,有力地促进了农村文体文化事业的蓬勃发展和群众业余生活的健康发展。

(二)在科技下乡方面,县科技局充分发挥科技部门优势,动员和组织广大科技人员到农村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服务,为农民提供科学技术信息,把科学技术送到千家万户,田间地头。利用农闲季节组织农业、林业、畜牧方面的专家到乡镇、到专业村、专业户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以推广农村实用技术为主题,编印了《农村实用新技术专辑》、主要农作物栽培技术光盘等一批科技资料,通过科技赶集、农技、科技、技术诊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科技培训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送科技成果、科技信息下乡活动,深受农民群众欢迎。据不完全统计,年全县举办培训班次,培训农民近万名,送科技资料.万余份,科技录像带、光盘余盘,同时为解决农村科技信息不灵问题,我们在郯城镇、港上镇、红花乡、泉源乡等乡镇实施了农村科技信息村村通工程,目前全县共安装“农家宝”信息机台,直接应用于生产生活的市场信息余条,解决农村缺技术、缺信息问题。

第5篇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普法规划。我局充分认识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制定了《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每年年初局党组制定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学习计划,确定了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全局大会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多层次多形式理论学习模式。目前局党组已集中学习29次,全局大会学习40余次,每周按各科室、队开展分散自学。

二是细化学习内容,完善学法用法考核制度。专门邀请市食品药监局法规处领导、市委党校教授全面系统讲解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局内业务处室同志讲解与本职工作相关的《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全局同志在行政执法和服务工作中牢固树立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理念。同时,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市、区各类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不断完善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严格落实区依法治区办下发的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要求,对学习成绩进行严格考核。截止目前,我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参考率、公务员学法用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

三是重视人才培育,抓好普法队伍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协管员、监督员的管理和培训,就食品药品的相关法律、业务知识和协管员的职责进行了详细解读,使协管员队伍更好地掌握有关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积极配合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工作。

二、抓好食品药品宣传“广度”,进一步强化群众法制意识

一是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以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区”创建及药品安全整治为契机,结合“食品安全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点时间段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等宣传教育工作。在日常监管及各项专项检查中,不断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知识。同时,组织监管对象举办宣传培训活动,采取以会代训的方法组织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培训10余次,参训人员共计5000余人(次),强化其“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升食品药品从业人员业务水平。

二是宣传食品药品科普知识。结合监管职能,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内容,详细制定宣传方案,先后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等宣传活动,每年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夕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并积极参加每年的“科技之春”宣传,通过分发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疑问、受理食品药品方面投诉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自2011年以来,共开展食品药品宣传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同时,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制作了30余块图文并茂的宣传展板,通过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工地等形式,为辖区内的老年群体、学生群体、外来务工人员等送上一堂堂活泼生动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讲座。并结合“三问三解”活动,在活动联系点宫街道西叶寨村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农村”活动,在提升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的同时,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提升食品药监部门的公信力和满意率。

三是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情况。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借助区食品安全网、区政府门户网站、市食品药监局网站及局团委官方微博等平台主动公开监管动态,向公众消费警示,全面展示我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所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参与度;及时通报专项整治、打假治劣、监督抽检等信息,提高公众知晓度;突出抓好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区”创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专题宣传,有效增强公众满意度。及时公布行政许可的种类、依据、条件、流程、开办验收标准和工作时限,不断提高行政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区食安委成立区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统一投诉举报电话,并入市食品药品12331投诉举报受理系统,鼓励群众投诉举报,及时转办各类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形成“人人参与食品药品监管”的良好氛围。

三、抓好依法行政“力度”,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意识

(一)完善各项制度,强化责任体系。我局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每年年初,我局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订局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同时,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依法行政制度和程序,建立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及监督督查机制,并通过在局机关设立公示牌、通告栏,将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上榜上墙,进一步强化落实,确保依法行政。

(二)严格审批程序,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我局在工作中,认真做好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并依法配合市局做好药品经营企业现场选址工作,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做到了无越权许可,无超范围许可。同时,加强调查研究,每一项审批项目都深入现场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对于合理、合法的审批项目,依据法律法规及时予以办理,树立良好的为民形象。截止目前,我局未发生任何事件。

(三)加强专项整治,认真做好案件受理。自2011年以来,我局切实开展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专项行动、地沟油和餐厨垃圾专项整治、夏秋季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整治、重大活动及节假日餐饮安全保障等40余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坚持从实际出发,本着一切从群众利益考虑问题的宗旨,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对群众举报、关心的问题及时处理,大力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共开展了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处方药销售管理、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等共30余项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受理群众电话、来访、网络等投诉举报150余起,均得到了快速有效的处理,确保了辖区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四)规范案卷整理标准,提高案卷制作水平。我局按照行政处罚案卷管理评查要求,在案卷水平上进行了提升。对食品许可、食品药品稽查工作执法文书规范制作、案卷评议的学习和讨论提出具体要求;对法律文书实行案号管理,一案一号;对用语、格式不规范的文书进行了集中整理。同时,严格做到案卷遣词用句细致缜密、文书用语准确精练、卷面书写统一规范。我局全年建立餐饮许可及食品药品稽查案卷3000余份,在市食品药监局及区政府办组织的案卷评审工作中,我局案卷制作的数量和质量得到了检查组一致好评。

(五)创新依法行政手段,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我局自2011年初起实行“行政执法日报告”制度,向各业务科室印发了《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单》,执法人员在检查结束当天填写检查基本情况及处理意见,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切实加大了执法力度,并有利于掌握检查工作动态。同时,为全局人员统一发放了行政执法公文包,采取编号管理,并配有日常监督记录本、各类行政执法文书、封条及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册等日常执法所需物品;给每个科(室、队)配备一部数码相机、一个录音笔等取证工具,促进案件查办工作科学快捷。执法过程中,要求检查人员携带《区预防职务犯罪相关知识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汇编》等工作手册,为依法行政提供确凿依据,严格执法程序,为进一步预防职务犯罪打下良好基础。

(六)建立督导检查机制,保证队伍廉洁高效。一是落实目标责任机制。我局严格按照市食品药监局目标考评实施细则,制定了《目标任务一览表》,把任务层层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强化考核激励机制。积极推行科(室)岗位目标责任制,实施严格的绩效考核,将干部的考核、选拔与日常工作表现及工作成绩紧密结合,不断提高创新工作、培育亮点、争创一流的意识。三是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在全区聘请了包括人大、政协、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知名人士为“食品药品特邀监督员”30人,认真接受和听取了他们对我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我们先后组织部分监督员深入企业调研5次,组织监管相对人座谈10余次,并认真接受社会各界对食品药监执法人员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队伍中存在的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区”为推动力,进一步学习和践行科学发展观,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开拓创新、科学监管,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相关要去,强化全局人员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必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有针对性地解决依法行政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全局人员切实担负起组织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职责。

二是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抓好行政审批项目,从源头上防止乱罚款、乱审批问题的产生。切实纠正在行政执法工作中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第6篇

一、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自主创新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略,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集聚创新人才为重点,以提高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培育创新型产业为目标,充分发挥合肥、芜湖、蚌埠市优势,整合周边创新资源,逐步建成创新体系健全、创新要素集聚、创新效率高、经济社会效益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创新型区域,走出一条具有**特色的自主创新、加速崛起之路。

(二)基本原则

1、先行先试,勇于突破。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敢为人先的精神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和创新创业,为自主创新提供制度保障和良好环境。

2、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在强化政府引导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以产业为支撑,以利益为纽带,突出开放创新,广泛集聚国内外相关领域创新要素,激发创新活力。

3、突出重点,形成特色。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把握主攻方向,确定有限目标,选择若干具有明显优势的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力量突破。

4、省市共建,以市为主。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下,合肥、芜湖、蚌埠市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按照责权利一致的原则,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改革试验工作取得成效。

(三)主要目标

本届政府任期内,合肥、芜湖、蚌埠市要实现“两个突破、两个提高、四个翻番”和建设区域创新体系的目标。即:在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上取得突破,在培育新兴产业上取得突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全社会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每年提高0.3个百分点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数、研发人员数、专利授权数、中国名牌产品数等翻一番以上;培育若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百亿元级新兴产业、千亿元级支柱产业和一大批创新型企业群体、研发群体、创业(风险)投资群体以及中介服务群体。初步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区域创新体系,为全省自主创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力争早日成为国家级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再经过一届政府的努力,建成比较完善的区域创新体系,成为中西部地区乃至全国的创新型人才高地、创新型企业高地、创新型产业高地;合肥、芜湖、蚌埠市率先进入国家创新型城市行列,试验区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发挥,为建设创新型省份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实施六大创新工程,培育战略性创新产业

(一)创新型产业升级工程

1、千方百计培育新兴产业群。重点抓好一批事关全局的自主创新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打造有特色的产业基地,争创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围绕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公共安全、文化创意等领域,培育和引进龙头企业,集聚国内外创新要素,形成一批极具增长潜力的新兴产业群。

2、加速提升支柱产业创新水平。充分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升工艺水平、产品质量,争创名牌产品。重点围绕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煤化工和精细化工、家用电器、农产品精深加工、文化、旅游等,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增强市场竞争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提高综合效益。

3、着力完善创新产业体系。围绕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链中的薄弱环节,制定专项扶持政策,组织定向招商活动,发展相关配套产业和物流等现代生产业,大力发展科普产业,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承接能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

(二)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

1、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大量涌现。建立创业绿色通道,支持留学回国人员、科研人员、高校师生以技术、专利等作价创办科技型企业或科技中介机构。完善创业服务中心、软件产业园、大学科技园、创新咨询中心等孵化器的功能,建设以龙头企业为主导的行业共性创业平台。实行科技型企业创业零收费。根据企业不同特点和阶段,给予经费资助和创业扶持。加大对发展势头好、前景广的中小企业培育力度,促其做强做大,逐步发展成新兴产业群。

2、提升大中型企业创新能力。在重点产业领域,依托骨干企业新建一批省级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并争取提升为国家级。提高企业对创新资源的市场配置能力。通过政府资助等方式,争取8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技术中心。

3、加强自主品牌建设。深入推进品牌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支持企业、科研院所的品牌建设和参与制定行业技术标准。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品牌出口商品,以及牵头制定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企业、科研院所,给予奖励。

(三)创新人才集聚工程

1、集聚创新型人才。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把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紧密结合起来,以重大项目和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平台为支撑,提供优良的生活、科研和创业条件,培养和引进创新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以及金融、管理等专业人才和应用型创新人才。

2、培育创新企业家队伍。强化企业家在自主创新中的核心作用,建立职业经理人机制,培养和造就具有强烈创新意识的企业家队伍。设立企业家服务机构,改善创新创业环境。加强企业经营者创新能力培训。

(四)创新载体建设工程

1、提升高新区产业和服务水平。完善目标考核体系,强化高新区高端化、集约化、特色化的产业定位,引导创新型企业、人才、研发机构向高新区集聚;强化产业特色,形成“一区多园”格局。建立高新区主要负责人对园区企业家的述职制度和企业家对园区负责人的评价制度。支持合肥高新区尽快建成国内一流的科技园区,支持芜湖、蚌埠高新区申报国家级高新区。鼓励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园。

2、打造多种类型的创新载体。鼓励和支持大型企业集团、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以及区域性产业集群服务组织等建立多种形式的创新载体,为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创造条件。

(五)创新平台建设工程1、完善公共创新平台。建设一批行业性公共技术平台,提高重大科技攻关能力。依托专业化检测、情报和研究机构,建立检测、科技信息、咨询等公共创新平台。建设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为中小科技企业提供技术和设备服务。组建中国(合肥)创新发展研究院。

2、加强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建设以合肥为中心、三市联网的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服务平台,强化公共服务,吸引国内外更多科技成果落户。建设区域网上技术市场。办好中国(合肥)自主创新要素对接会、中国(芜湖)科普产品博览交易会,使之成为国内最具影响力的自主创新会展品牌之一。

3、打造科技中介服务群体。大力发展技术开发、交易、评估、咨询、知识产权服务等中介机构,建立健全网络化的创新服务体系。深化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改革,组建多种形式的专业、行业协会,提高企业自主创新的自我协调能力。加快建立技术经纪人队伍。

(六)创新环境优化工程

1、培育创新文化和法治环境。把自主创新理论、政策的学习宣传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内容。大力弘扬崇尚科学、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开放包容的社会风尚,形成浓厚的创新氛围。把创新文化建设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丰富多彩的形式传播创新文化。举办创新和科技论坛、科技活动周、科普日和科技讲座等活动。办好中国中部创新经济论坛。合肥、芜湖、蚌埠三市轮流,每年举办一次创新创业大赛。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宣传力度,扩大在国内外的影响。积极推进**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配套立法,优化自主创新法治环境。

2、创造宜居宜业环境。坚持以人为本,完善生活设施,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打造宜居环境。提升城市载体功能,广泛集聚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使之成为适宜干事业、办企业、聚产业的新型区域。

3、加强知识产权的运用、保护和管理。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依法运用知识产权,提升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推动重大专利技术产业化。实施商标战略。建立知识产权部门联动管理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环境。

三、推进六项改革,完善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

(一)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1、建立创新投资体系。省及合肥、芜湖、蚌埠市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融资担保、跟进投资和风险补助等方式,引导境内外创业投资基金、私募基金、金融类公司等投资机构在试验区开展创投业务。鼓励企业或个人组建创业投资机构。建立风险投资退出机制。

2、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建立与国内外交易所创业板、投资银行的战略协作关系,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行企业(公司)债券,鼓励优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促进合肥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做强做大**长江产权交易中心和蚌埠产权交易中心,推动全省各类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的资源整合和合理配置。支持合肥高新区、**长江产权交易所申报非上市公司代办股权转让试点。

3、全面开放金融市场。积极引进省外和境外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在试验区设立分支机构,大力发展股份制银行、农村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组建为创新、创业和“三农”服务的专业银行;鼓励合肥、芜湖、蚌埠市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科技中小企业信用互助组织试点,形成竞争充分、富有活力的金融支撑体系。引导各金融机构建立适应科技型企业特点的信贷体系和保险、担保联动机制,促进信用担保、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和科技保险等金融创新,加大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建立面向高层次创业人才的个人信用担保公司,完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

4、强化政府创新投入。省及合肥、芜湖、蚌埠市政府设立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专项资金,重点用于高新技术产业化、创新能力建设、创业投资引导、担保体系建设、公共平台建设、知识产权开发和保护、创新人才资助和奖励,优先解决市场机制不能有效解决的早期投入问题。

(二)深化科技教育体制改革

1、加快科研院所改制步伐。按照行业技术经济特征,分类重组科研院所,整合中央与地方、军用与民用、基础研究与应用开发等各类科研院所的科技资源。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快中央在皖科研院所改制步伐。

2、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建设与产业界紧密联系的研究型、应用型大学和工业技术研究院,鼓励高校设立专职创新岗位,承担重大研究项目,开展产学研合作。支持高校与国内外著名大学联合办学,培养创新型人才,开展创业教育。按照建设职教大省的要求,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加快组建职业教育集团,为创新型产业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3、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通过联合开发、委托开发、共建经济实体等形式,建设产学研战略联盟。鼓励企业及科研院所相互参股,实现优势互补。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相互开放实验室和科研设施,企业为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实习实训基地。鼓励中介机构、金融机构参与产学研合作。

4、充分利用国内外创新资源。支持企业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积极引进国家级和省外科研院所、高校以及境内外企业在试验区设立研发机构和成果转化中心,推动境外大企业与省内高校、院所和企业开展研发合作。坚持省部会商和省部、省院共建制度,深入推进合肥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建设和省部共建奇瑞名牌活动。加大技术引进力度,扩大与国内外大企业的技术交流。加强与长三角在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培养与引进、信息交流等方面的合作,在承接国际和沿海地区产业、资本转移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三)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1、健全人才工作机制。完善人才考核评价和职称评定制度,将科技成果和产业化等指标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引导人才从高校和科研院所向企业流动、向产业集聚。建立人才流动绿色通道,积极探索人才、智力、项目相结合的柔性引进机制。增设创新人才奖。建立创业风险保障机制。

2、深化分配制度改革。鼓励企业采取股权奖励、期权分配、技术入股等方式,对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予以激励。尽快制定企业经营者按管理要素、科技人员按科技要素参与分配的具体办法。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人员和高管的个人所得税省、市留成部分,全部用于奖励个人创新创业。

(四)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1、创新土地利用管理模式。全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向试验区适当倾斜。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建设用地置换工作,探索新增耕地指标易地有偿调剂使用和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相平衡的有效途径。支持合肥开展国家集约节约用地试点,支持芜湖、蚌埠申报国家集约节约用地试点。

2、保障创新型企业用地需求。对创新型项目,优先保障土地供应。在高新区内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建设“科技产业用房”,提高研发、产业化等用房的配置效率。

(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1、优化国有股权结构。加快省属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建立适应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完善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省属国有股减持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支持自主创新。

2、增强国有企业创新活力。建立对国有企业及其经营班子自主创新评价、考核和奖罚制度,争创国家创新型企业。对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股权、期权激励。

(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以建设创新服务型政府为重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管理创新,加大效能建设力度。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效率。在项目核准备案、工商登记、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以及创新型企业认定、重点创新型产业确定等方面,赋予**三市省级管理权限。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收费事项。积极推进并联审批、缺席默认、限时审批和全程代办制等,使试验区成为全国审批环节最少、办事效率最高、行政成本最低的区域之一。坚持依法行政,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2、完善创新资源配置体制。建立科技资源配置、科技政策决策、科技活动组织的协调机制,解决部门利益分割、多头管理和职能交叉错位等问题。发挥政府产业政策、科技政策、财政政策的协同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四、强力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省直有关部门和合肥、芜湖、蚌埠市负责同志参加,负责领导和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研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检查督促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承担咨询、论证等职责。

(二)强化主体责任。合肥、芜湖、蚌埠市要以自主创新为龙头,带动整体发展水平再上新台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成立专门机构,强力推进。要制定实施子方案、年度目标和政策措施,逐一落实;要切实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创新投入明显高于其他市;要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步伐,着力打造全国一流的宜居宜业环境,广泛集聚国内外创新人才和创新资源;要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和创新型产业,抢占发展制高点,努力成为新兴产业发展的先行区、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区。

(三)切实搞好协调服务。省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千方百计帮助地方和企业排忧解难。要进一步改进服务,简化程序,积极支持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名牌产品、专利及驰名著名商标等,帮助企业提升创新能力,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更多的支持。政府采购中优先支持创新企业和产品。对自主创新工作做得好的单位给予表彰。

(四)编制推进计划。按照“一年打好基础、三年初见成效、五年创出品牌”的要求,今年内完成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滚动编制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年度目标和具体任务,并分解落实到各市各有关部门。试验区确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创新能力建设等重大项目,优先列入省“861”行动计划。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编制试验区中长期发展规划。

第7篇

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一)严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禁止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二)加强非法添加行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明确责任,分片包干,消除监管死角。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依法落实查验、记录制度,并作为日常监管检查的重点。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检验制度,严格产品出厂检验制度。完善监督抽检制度,强化不定期抽检和随机性抽检,特别要针对生鲜乳收购、活畜贩运、屠宰等重点环节和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薄弱部位,加大巡查和抽检力度,提高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

(三)依法从重惩处非法添加行为。各单位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对不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责令停产、停业;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要求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对上述行为,同时依法追究其他相关责任。对生产贩卖非法添加物的地下工厂主和主要非法销售人员,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产食品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在法定幅度内从重从快惩处。

(四)完善非法添加行为案件查办机制。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相关监管部门发现非法添加线索要立即向公安等部门通报,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对涉嫌犯罪的,公安部门要及早介入,及时立案侦查。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和检验鉴定证明,确保案件查处及时、有力。

(五)加强非法添加行为源头治理。对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禁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经贸、农业、质监、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管,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标签上加印“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并建立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严禁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加强对化工厂、兽药和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监督企业依法合规生产经营。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县域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仓库以及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重点部位,各地要组织经常性排查,及时发现、彻底清剿违法制造存储非法添加物的“黑窝点”,坚决捣毁地下销售渠道。

二、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

(一)严格监管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质监部门要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证后监管,从严惩处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的企业;加强原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等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和质量安全控制要求。规范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工商部门要监督食品添加剂销售者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销售台账制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和违法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严厉查处制售使用标签标识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行为,督促企业将标签标识作为食品添加剂出厂和进货查验的重要内容,不得出厂、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

(二)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各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超范围、超限量等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卫生部门要重点加强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

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一)强化监测预警。强化非法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剂风险监测,及时开展安全评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各单位在监管中发现新的可疑非法添加物或易滥用的添加剂,要立即通报市食安办。食安办应及时组织研究更新非法添加物和易滥用食品添加剂“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二)强化协调联动。各单位要密切协调配合,强化联合执法,规范信息。发现违法制售使用非法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要及时将信息通报给相关地区和部门。相关地区和部门接到通报后,应当立即依法采取控制措施,查处违法行为。市食安办要会同有关部门细化完善规范信息通报和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的具体措施。

(三)强化诚信自律。经贸、质监、工商等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管理,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在食品行业开展“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引导企业树立安全发展、诚信经营的理念。2011年年底前,各监管部门按系统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行业组织要切实负起行业自律责任,积极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内部监督,加强行业监督和培训,及时发现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并报告监管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并报告的要通报批评。

(四)强化社会监督。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完善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奖励,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积极支持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认真追查媒体披露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查处的食品安全案件。同时,要打击虚假新闻,对造成社会恐慌的假新闻制造者,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强化科普宣教。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各类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及其危害以及严厉惩处的措施,要宣传至农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以及从业人员,做到家喻户晓、应知尽知。各地要特别针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进行集中宣教培训,开展案例警示教育,使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四、严格落实各方责任

(一)企业要切实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依法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严格执行查证验货、购销台账、过程控制、产品召回等各项质量安全控制制度,杜绝使用非法添加物,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时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隐患。要建立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防止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原材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并分别签订责任书;对第一责任人所在单位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直接责任人发现单位购入或使用非法添加物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大型食品企业要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确保各项食品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所属公司产品出现问题的,要暂停本企业所有同类产品的销售并向社会公告,经批批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销售。

(二)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各乡镇一级政府统一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将其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负责。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大人力、物力和经费投入,保障监管工作需要。

第8篇

一、编制依据

1.《农业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部水利部教育部国家林业局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农科教发[]3号);

2.《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农科教发[]12号);

3.《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地方开展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农科教发[]5号);

4.《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个年规划纲要》;

5.《省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发展“”规划》;

6.《省“”科技发展规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为动力,突出省农牧业生产特点,依托现有科研资源及产业示范培训基地、农技推广服务中心等技术推广资源,按照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为纽带,以成果扩散为主线,提高试验示范及推广力度,加速成果转化;以科学布局、创新机制、整合资源、联合攻关、提升能力、促进发展为总体思路,以生态安全、食物安全和农民增收为主要任务,建设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增强农业竞争力,为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

1.突出地方特色

充分考虑我省高海拔、低污染和冷凉性气候特点以及产业结构欠合理和农业科技、推广发展相对滞后的实际,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规划的50个农产品为标准,通过资源的充分整合,强化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集成,重点建设牛羊肉、绒毛、马铃薯、油菜、牛奶、蚕豆、蔬菜、花卉苗木、中藏药、饲草等10大主导产业,初步培育出一批与10大主导产业相适应的具有地方性品牌农畜产品,实现我省体系与国家体系的对接、互补。

2.强化协同配合

按照全省一盘棋的思路,以优势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为主线,由省农牧厅负责体系建设统一规划、区域布局和协调管理,合理配置产业发展各环节的科技资源、研发和推广力量,做好涉及本地机构、设施、人员等相关条件保障工作,建立上下贯通、共同参与、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高效联动的合作机制,形成条块结合,稳定、持续和高效的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为产业发展提供全面系统的技术支撑。

3.重在推广

我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是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在本地的延伸与补充,在参加国家体系中有关研发任务和承接有关研发成果的同时,因地制宜的开展适应性试验示范,重点加强技术培训与推广工作,依靠县、乡的推广力量,使科研成果能及时的被农牧民掌握而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将现代科技要素植入农村。

4.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兼顾

我省启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后,农牧民是最终直接受益人,因此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运行要做到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兼顾。先自下而上,从农牧户开始全面调查、收集产业中的实际问题和需要解决的关键性技术问题,经梳理形成核心任务后汇总到首席专家,首席专家组织相关功能研究室开展关键和共性技术的攻关与集成。再自上而下,由产业示范培训基地对这些集成技术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技术推广人员和科技示范户,最后到达农户,推动农牧业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带动农牧民持续增收。

5.创新工作机制

从各个产业发展的整体性出发,实现目标制定、内容设计、任务分解、协作方式和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系统化、制度化,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三个层面权责明确、相互监督、互相协作,规范管理,保证体系内各执行层级间在业务上的垂直管理和独立开展科研活动;建立相对稳定的经费支持渠道,加强与其它资金的有机衔接,避免重复交叉,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技术体系建设和运行的规范化。

三、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实现农牧民增收和促进我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在不打破现有管理体制的前提下,通过充分整合省内科研机构和涉农院校的优势资源,按照我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以优势农产品为单元,以特色产业为主线,以科技推广为重点,建设从产地到餐桌、从生产到消费、从研发到市场各环节紧密衔接、环环相扣、服务我省现代农业发展目标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提升我省农业产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

(二)任务

我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的基本任务是: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求,整合优质科研力量与科技资源,针对产业发展的各环节,进行关键和共性技术研究、集成、试验和示范;收集、分析农产品的产业及其技术发展动态与信息,系统开展产业技术发展规划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和咨询,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技术示范和推广,促进成果转化;开展对基层农技人员和农牧民的科技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同时,加强对接、合作、承担并完成好国家体系安排的研发任务,积极引进和应用国家体系研发的最新科技成果,加快先进技术在我省的推广步伐。

四、结构功能和建设重点

我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由产业技术转移中心、产业示范培训基地、农技推广服务中心、示范户四个层级构成。

(一)产业技术转移中心

1.功能定位

主要承担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有关研发任务以及重大技术集成与转移等活动,开展省内10大主导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监管、指导功能研究室、产业示范培训基地的运行。

2.组织结构

每一个特色优势农产品,设置一个省级产业技术转移中心和一个首席专家岗位。每一个省级产业技术转移中心由遗传育种、栽培与养殖、病虫害防治、营养、产后处理与加工、设施设备和产业经济等若干个功能研究室组成。每个功能研究室设一名研究室主任岗位和若干个研究(员)岗位。产业技术转移中心和首席专家岗位、功能研究室和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岗位主要从省级农业科研机构、推广机构、涉农院校中产生。

3.建设方式

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规划的50个农产品为标准,按照省农业产业区域规划,以省内具有特色或优势的农产品为重点,整合产业内相关农业科研机构、涉农院校、推广机构和省级重点实验室等优势科技资源,按照产业“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设置相应的省级产业技术转移中心。

4.建设重点

(1)基础设施建设:在省内特色优势农产品育种繁育、栽培(饲养)、土肥(饲料)、植保(防疫)、产后处理与加工、质量安全控制及国家成果转移等方面,完善一批公共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配套、完善仪器装备和设施,完善农业长期定位观测研究台、站、圃基础设施和科学观察仪器设备,配备完善数据采集系统。

(2)创新团队建设:围绕省内主体产业和特色优势农产品开发,选拔和吸引一批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能够解决产业重大问题的领军人物、科技创新骨干和高技能科研辅助人员,培养一批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

(3)制度文化建设:建立省内协作的联合创新机制,倡导面向生产、淡泊名利、勇于创新、团结协作的创新文化。

(二)产业示范培训基地

1.功能定位

承接产业技术转移中心的科技成果,开展科技成果的集成创新、试验、示范及农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协助农技推广服务中心解决生产中的相关问题,解决科技示范户或农户反映出来的重大难题。

2.组织结构

根据省内产业区域规划和农业地域特性,在每一个农产品主产区设立若干产业示范培训基地,不同产业设立不同的产业示范培训基地。每个产业示范培训基地设一个基地主任岗位和若干个技术员岗位。

3.建设方式

以成果扩散为主线,根据全省农业产业的区域特征、市场特色等因素,在整合省内各市、州农科所、牧研所和涉农院校科技资源的基础上,依托涉农院校和各市、州、县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产业示范基地、龙头企业设置若干个产业示范培训基地。

4.建设重点

(1)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完善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产业示范基地、龙头企业等在试验、示范和推广中进行科技示范、技术服务和应用培训时所需的综合基础设施;完善实验室快速化验功能,配备仪器设备;建设完善高标准实验田(林、场、站)、原原种场和农村人畜饮水安全示范区;配备、完善野外观察设备和设施及数据采集系统。

(2)创新团队建设:优选和培养一支能科研、善推广,素质高、实践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解决推广中实际问题的农业技术人才队伍。

(3)制度文化建设:建立面向农户、服务农村的成果转化机制,倡导勇于探索、甘为人梯、乐于奉献的创新文化。

(三)农技推广服务中心

1.功能定位

承接产业示范培训基地经过集成创新、试验、示范,已趋成熟的适合在当地推广的农产品项目,直接传送到科技示范户的田间地头;与农牧民面对面交流,调查、收集农牧户生产实际问题与技术需求信息,并将信息上报给试验站;协助示范户解决相关问题。

2.组织结构

在每一个农产品主产区所在的县、乡镇、农村专业合作社,设立一个农技推广服务中心,每个农技推广服务中心设一名中心主任岗位和若干名农技推广员岗位。隶属于相应的产业示范培训基地领导。

3.建设方式

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在整合县、乡镇两级农技推广单位、涉农类职业学校(含农广校)资源的基础上,设立农技推广服务中心。

4.建设内容

(1)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完善在收集信息、上报及培训、推广中所需的综合基础设施,配备、完善信息采集、观测、科普宣传等仪器设备。

(2)创新团队建设:优选和培养一支能扎根农村牧区,特别能吃苦、会推广和信息采集、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农业技术推广人才队伍。

(3)制度文化建设:以成果和技术推广为宗旨,建立服务农村科技示范户,面向广大农户的成果示范机制,倡导扎根农村、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创新文化。

(四)科技示范户

1.功能定位

支持并带头使用农技推广服务中心新技术、新成果、新品种等,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向周围农户示范、传授科学技术和生产经验,带动周边农户共同致富;向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反馈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急需解决的难题。

2.建设方式

以“一村一品”的建设思路,选择能够在生产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农户作为科技示范户,带动周边农户增收。

3.建设内容

(1)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政策倾斜和小额信贷等多种方式,对科技示范户进行扶持,建设完善示范户在推广示范中的综合基础设施。

(2)制度文化建设:以带动周边农户发展生产为宗旨,建立科技生产榜样机制,倡导热爱农业,崇尚科学、立志现代农业建设、争做科技示范户的创新文化。

五、管理体制

在不打破现有管理体制的前提下,根据管理咨询、执行和监督三个层面权责明晰的原则,由省农牧厅会同相关部门成立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管理咨询委员会、执行专家组和监督评估委员会,组成人员不相互兼任。

管理咨询委员会由农牧厅、财政厅、科技厅、人事厅、发改委、教育厅、水利厅、林业局等政府部门和科研院所、涉农院校、产业界等有关专家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代表组成。负责审议省内各产业技术体系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协调各产业和各地区的发展,并对产业技术体系的发展和贡献状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估。管理咨询委员会在农牧厅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执行专家组由各产业首席专家、各功能研究室主任和产业示范培训基地、农技推广服务中心代表共同组成。负责提出本产业技术体系的研发内容和目标,制定并实施产业技术体系任务规划和分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指导协调和监督功能研究室和试验站开展业务。

监督评估委员会由行业管理部门、主产区政府主管部门、学术团体、推广机构、产业界、农技推广服务中心代表以及财务和管理专家组成。负责对各产业技术转移中心(含功能实验室)、产业示范培训基地运行情况,农技推广服务中心等体系中有关人员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估。

六、遴选方式

(一)产业技术转移中心

1.转移中心

在省内现有的科研机构、教育机构中择优产生,不作为法人单位。建设依托单位须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条件、综合能力较强的创新团队、较高的管理水平和积极性。产业技术转移中心和首席专家由省科研机构、推广机构和涉农院校提出申请,管理咨询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广泛征求同领域专家意见,再经评议、公示后,由农牧厅确定。

2.功能研究室

根据我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和研究领域优势特点、技术需求、以往承担农业科研任务等情况,由首席专家在现有部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科研机构、教育机构等建设依托单位中选择推荐,并报管理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经评议、公示后,由农牧厅批准。

3.功能研究室主任

由首席专家根据因事设岗的原则,按照产业内设育种繁育、栽培(饲养)、土肥(饲料)、植保(防疫)、产后处理与加工、设施设备及产业经济领域的要求负责提名,在征求功能研究室建设依托单位意见,并在本单位公示后,报管理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经评议、公示后,由农牧厅批准。

4.研究(员)岗位

由功能研究室主任提名,执行专家组研究确定并征求所在单位意见后,报农牧厅公示批准。同一功能研究室的研究(员)岗位由不同单位人员组成。

(二)产业示范培训基地

1.示范培训基地

依托单位可通过涉农院校、各市州县科研单位、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产业示范基地、龙头企业提出申请及各产业执行专家组提名相结合的方式产生,报管理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再由所在地方农业主管部门确定后,报农牧厅公示批准。

2.基地主任

基地主任岗位由各产业执行专家组从涉农院校和各市州县科研单位、农业局(畜牧局、农牧局)、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产业示范基地、龙头企业人员中提名,再由所在地方农业主管部门确定后,报农牧厅公示批准。

3.技术员

在征求所在单位意见后,由产业示范培训基地技术员由试验站主任提出建议名单,经相关产业执行专家组研究后,报农牧厅公示批准。

(三)农技推广服务中心

1.推广服务中心

农技推广服务中心由农产品主产区所在县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涉农类职业学校(含农广校)、农村专业合作社提出申请,在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后,报产业示范培训基地进行评议,再经执行专家组公示批准,报省农牧厅备案。

2.中心主任及农技推广员

农技推广服务中心主任及农技推广员岗位由县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涉农类职业学校(含农广校)、农村专业合作社提名,经产业示范培训基地评议、农业局(畜牧局、农牧局)确认、执行专家组公示批准后,报省农牧厅备案。

(四)示范户

从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生产水平及技术水平较高,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共同致富,有一定文化基础和经济条件,善于经营,思想观念先进、超前,对农业新技术、新成果、新品种有兴趣并能带头使用的农户中选择科技示范户。示范户由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审核批准,报产业示范培训基地备案。

七、运行机制

我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每五年为一个实施周期,实行“开放、流动、协作、竞争”的运行机制。

(一)任务的确定

由各产业技术转移中心的首席专家组织本体系内人员,深入调查研究,全面征集主产区政府部门、推广机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学术团体、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户提出的需要解决的产业技术问题,经执行专家组研究分析和讨论梳理后,提出本产业技术体系未来五年基本研发、试验示范和推广的内容和任务目标,制定工作细则和工作计划,由管理咨询委员会审议后,报省农牧厅审批下达。

(二)任务的执行

产业技术转移中心和首席专家根据审批下达的五年研发、试验示范和推广任务规划,制定本体系五年研发、试验示范和推广任务分解方案,经执行专家组讨论通过后,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本体系的每个功能实验室和每个研究(员)岗位、产业示范培训基地和基地主任岗位;产业示范培训基地向基地技术员、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和农技推广员分解落实一定的技术成果推广任务。然后由上到下签订任务委托协议书,逐级由下向上签订任务保证书。如涉及到依托单位的,也要签订相应的任务委托协议书和任务保证书。

产业技术转移中心、首席专家和功能实验室、产业示范培训基地、农技推广服务中心、示范户根据任务委托协议开展相关研发、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并通过共同的目标任务建立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

在执行过程中,产业技术转移中心针对产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立项建议,促使相关基础研究成果与体系内的研究相互衔接。产业示范培训基地、农技推广服务中心的农技推广员收集、分析和整理生产实际问题、技术需求和疫情、灾情等动态信息,及时反馈到产业技术转移中心,产业技术转移中心经会诊并提出明确意见和建议后,上报省有关部门。

(三)绩效考核

建立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内部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的绩效考评制度,把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或调整岗位的依据。

在首席专家任职期限内,由监督评估委员会根据考核指标,对产业技术转移中心和首席专家进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管理咨询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对未完成任务指标或完成不好的,提出整改要求。

功能研究室和研究室主任及研究(员)岗位、产业示范培训基地和主任,每年度由首席专家根据任务委托协议内容指标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报管理咨询委员会办公室。

产业示范培训基地技术员、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农技推广员,每年由产业示范培训基地主任根据任务委托协议内容指标进行考核,产业示范培训基地技术员考核结果报管理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农技推广员考核结果抄报执行专家组,抄送当地农牧局。

以各产业发展取得的实际成效为考核核心指标,每五年对各产业技术体系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综合考核优秀的,予以奖励,综合考核不合格的,调整产业技术转移中心和首席专家、功能研究室和研究室主任及研究(员)岗位、产业示范培训基地主任和技术员、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农技推广员的相关资格。

八、知识产权和成果管理

我省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中自行研发形成的知识产权归我省所有,我省授予研发依托单位。研发依托单位可依法协商决定实施、许可他人实施、转让等。同时,在特定情况下,我省根据需要保留无偿使用、开发、使之有效利用和获取收益的权利。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收集整理的国内外技术发展动态信息、技术经济信息、知识产权信息、生产贸易信息等向社会、企业和个人免费提供,实现开放共享。

九、培训

我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为核心,最终目标是要将现代科技要素植入农村、农民。因此,在产业技术体系运行过程中,要加强对体系内所有被聘人员工作能力的培训,加强对农牧民素质提升的培训。

体系内所有被聘人员,应积极参加国家体系组织的培训及省内体系开展的相关培训,被聘人员所在原单位应积极配合。

首席专家、功能研究室主任及研究员培训工作的依托单位为大学,培训专家来自于国家产业体系的首席科学家和科研人员以及大学、省农科所、牧研所、推广总站等的科研、推广、教育人员。

产业示范培训基地主任和技术员、农技推广服务中心主任和农技推广员培训工作的依托单位为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培训专家由来自于省级产业技术转移中心的首席专家、功能研究室主任和研究员,省畜牧总站、兽医总站、市州农科所、牧研所、推广站及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等的科研、推广、教育人员组成。

示范户、农牧民的培训依托单位是农技推广服务中心所在县的农业局(畜牧局、农牧局),培训专家由农业局(畜牧局、农牧局)、县农技推广站、产业示范培训基地主任和技术员组成。

在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过程中,各级科研、教育、推广机构要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积极开展科技成果的试验、示范和培训等农业技术推广活动,推进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入户,加快成果的转化应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我省农业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十、保障措施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在现有体制下,探索建立以科技支撑产业发展长效机制的新路子,是提升我省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提高农产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需要省各相关部门和州县政府相关部门相互协作,在资金、人员、设施条件等方面给予切实保障。

(一)资金保障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资金,存量经费维持原渠道不变。省农牧厅、财政厅积极争取国家体系建设的专项资金支持,并根据省级财力和我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试点进展情况,给予资金扶持,用于体系建设的基本研发费、急需的实验设备购置费和基本的仪器设备购置费、试验示范费、推广费补助。基本建设支出费、体系内人员经费等由原有渠道解决。

(二)人员保障

依托单位主要负责体系中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党政关系、人事管理和后勤保障,保证人员有充足的科研时间,提供必要的研究辅助人员,为人员开展业务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省农牧厅会同相关部门或依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制定经费和物质支持保障的相关配套政策。

体系内全部岗位和人员实行五年聘任制,在被聘期间,在原单位的岗位和职责保持不变,继续承担原单位相关工作任务,享受相关福利待遇。如未续聘,其工作岗位及人事关系等仍由所在单位按相关制度管理。

所有聘任人员均需保证优先完成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中所承担的科研、试验示范、培训和推广任务,如需承担其它任务时,首席专家需报管理咨询委员会批准,功能研究室主任和研究(员)岗位人员、产业示范培训基地主任需经首席专家同意后上报管理咨询委员会批准,产业示范培训基地技术员、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农技推广人员需经产业示范培训基地主任批准。被聘用人员应自觉接受体系内相关制度的管理,享受体系内相关政策,保证将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产生的技术成果优先交给体系及相关试验示范与推广应用部门使用。

(三)设施保障

我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根据省情,依托现有农业科研教学机构和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产业示范基地及龙头企业的基础设施、设备等条件建设。

各建设依托单位须保证产业技术转移中心、功能研究室和产业示范培训基地、农技推广服务中心的办公条件和实验室条件建设、仪器设备使用和试验示范用地(或设施);保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各执行层级在业务上的垂直管理和独立开展科研活动。

(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