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05 18:48:3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劳动与社会保障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相关服务平台是政府社会管理以及公共服务系统的构成分子,是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实施以及落实的主要媒介。文章将针对劳动就业现状,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给出一些建议。
一、我国劳动就业的现状
就业是民生之本,深化就业关系到改革发展以及稳定的大局。在未来若干年里,就业会成为影响国家发展的主要因素。现在国内就业需要面临来自城乡的多重压力。相关数据显示,目前国内每年最多可以创造的就业机会只有九百多万,但是竞争上岗的人数则超过了两千万。截止2008年底,国内共有城镇登记失业者一千万之多,而城镇登记的失业率占了近五个百分点,如加上没有登记的实际失业者,那么失业率也许就超过十个百分点。在未来十年,还会有两亿以上的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且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也是目前主要的就业问题。
二、落实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的重要性
遵循科学发展的观念是社会保障的核心,我们一定将其作为安民心、稳大局的核心计划。延伸就业是十分重要的,要将其摆在经济社会进程的基础位置。劳动就业是群众生活品质的基本保障,要将其当作深化民生的基础。劳动就业保障协理员身为长期从事劳动就业保障事业的工作人员,也深刻的体会到了劳动保障工作与改革进程的大局有较为密切的关联,而且还与民生的凝聚以及事业的成败密不可分。因此他们一定要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努力履行好工作职责,从而促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事业的全面进程。
深化社区社会保障服务构建是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是多层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基本需求,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重视民生的需求。只有深化社区社会保障制度的构建,大力推动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才可以确保社会安定以及国有企业革新的全面进程,从而才会在医疗、就业、养老以及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为人民群众给出最为便捷的社会保障服务。相关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体系是劳动保障系统的基层服务点,是做好就业服务的重要部门,是联接政府劳动保障系统与群众的主要途径,是深化再就业策略的前线。相关社区平台再就业扶持策略是不是落到实处,是其工作的主要内容。所以,我们一定全面促进劳动保障的管理服务工作向基层社区拓展,多层次构建“运作高效、基层夯实、服务到位、管理规范、”的劳动就业保障服务体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科学发展观为基础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文件,以推动就业、维护社会安定以及提升失业人员的管理服务品质为指标,多层次的深化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的整体水平。
三、关于落实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的几点思考
1、构建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共管的工作模式
完善再就业工作的领导机制,进行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净增就业岗位、落实再就业政策、控制失业率等工作目标,当成政绩考核的一项标准,要保证再就业工作的相关方针政策落到实处。
2、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深化再就业援助
全面发展公益性职业介绍系统,各公共就业服务系统要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职业介绍以及再就业培训工作。要构建劳动力市场的信息网络。把“三偏”下岗失业人员当成再就业援助的目标,为其提供更优惠的政策。在未来的工作中,只要是政府投资或政府给予优惠政策的一些市场,开办者要拿出不少于二十个百分点的摊位优先租赁给下岗失业人员,且根据规定适当降低租赁费用。劳动保障系统与公益性劳动力市场要遵循动态管理原则,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专项就业扶持。
3、努力提高社区就业服务质量
要狠抓街(镇)劳动保障系统的构建以及规范管理,筑牢社区就业服务平台。全面落实社区就业资助体系,激励失业人员从事社区就业。相关劳动保障系统,要确保对失业人员从事社区就业的组织者以及使用者的资助落到实处。
4、严格企业破产重组审批,合理分流安置人员
国有企业的重组及改革,一定要做好职工安置工作。要是职工安置措施以及社会保障办法不完善或者是资金不到位,那么一律不予改制、重组。破产企业一定要根据法律支付职工安置费;改制、重组企业一定明确职工在改制重组前后的劳动关系。
四、总结
总的来说:全面协调、以人为本、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是我国从新世纪新时期党与国家事业发展出发的核心思想。深入的推进以及奠定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的建设,同样也是以解决人民群众最现实的就业问题为基础理念的,针对推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事业进程和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深化就业、收入分配以及劳动关系之间的内在联系,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事业多层次协调可持续发展给出方向。大力将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平台构建成为服务群众、促进再就业做出努力,且劳动就业保障要遵循“执政为民、以人为本”根本理念。为推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事业未来的进程铺平了道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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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社会保障专门人才的需要,1998年教育部在新修订并颁布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目录》中,在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下增设了劳动与社会保障本科专业,随后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在我国高校迅速发展。根据中国教育在线统计,截止2015年12月,全国开设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本科院校已达157所。从培养院校来看,不仅有综合类院校,还有财经类、理工类、农学类、师范类、医药及政法类院校,其中全国开设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医药类院校为15所。随着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发展,学者们日益关注本专业人才培养问题的研究。大多数学者以某校为例或基于院校的优势学科背景提出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培养的对策建议,但关于医学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培养的研究并不多见。本文通过比较我国15所医学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人才培养的异同点,总结医学院校本专业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适合符合医学院校特点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二、医学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比较
(一)人才培养目标与特色方面
我国开办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医学院校大多以培养从事社会保障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在此基础上结合学校背景突出与医学相关的特色。总结人才培养特色主要有三种,分别是医疗保险特色、商业健康保险特色以及健康管理特色。也有医学院校该专业的培养目标与综合类院校相近,没有明显的特色。
(二)主干学科与课程设置方面
与上述医学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相对应,医学院校该专业的主干学科均以公共管理学为核心,又分别设置与人才培养特色对应的主干学科,如医疗保险学、金融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和基础医学。医学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课程设置主要包括管理类课程、社会保障学课程群、经济类课程以及与特色学科对应的课程。其中医学相关课程是该专业在医学院校发展的一大特色。大多数医学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通过开设基础医学概论和临床医学概论完成该专业学生医学背景知识的培养。也有部分院校开设了详细的医学课程,如生理、生化、内外妇儿等医学课程。
(三)实践教学体系方面
医学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实践教学体系主要由课程实践、专业社会实践、见习实习、毕业论文等环节。其中少数医学院校在学生学完医学相关课程后安排学生到医院临床科室实习。大多数院校的学生实习安排在大四下学期,主要分布在医院医保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保险公司、健康管理机构以及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等。
(四)讨论
通过比较分析医学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可以看出,医学院校均依托医学背景突出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人才培养特色,以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特色为主。同时各所院校的培养目标、主干学科、课程设置和实践教学环节等方面又存在较大差异。由此可知目前医学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人才培养没有形成系统完善的培养模式,仍存在诸多问题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
三、医学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
(一)医学特色不突出
医学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人才培养力求突出医学背景特色,但是从学生实际就业情况分析,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工作的毕业生凤毛麟角。分析原因有两点:一是人才培养特色与社会需求的矛盾。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和医院医保部门招聘医疗保险工作人员的数量较少,而且医疗保险岗位对医学的要求又较高,用人单位一般选择临床医学专业人才从事该岗位,对非医学专业的社保人才拒之门外。二是学生医学知识不足。由于学制有限决定了该专业不能开设全面的医学课程,大多数院校以医学概论的形式培养学生的医学背景知识。而本专业学生由于缺乏必要的医学基础知识,在学习医学相关课程时普遍存在较大困难,往往丧失信心,只是应付考试,这就直接导致该专业毕业生的医学知识严重不足。
(二)课程设置缺乏标准
比较各医学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课程体系,可以看出医学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普遍存在以下几点问题:一是同类院校之间差异大。各医学院校本专业的课程体系普遍由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构成。但各院校的专业基础和专业课的设置数量和课程内容差异非常大。二是课程设置思路不清晰。很多院校本专业的课程体系由管理类、社会保障类、医学类、保险学类、经济学类等等课程构成,但课程设置缺乏明显的主线逻辑,主要课程都有涉及,但各门课程之间融合性较低。
(三)实践教学体系不完善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是实践性较强的专业,但是目前很多医学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实践教学体系仍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实践教学环节少。很多医学院校仅以毕业论文和毕业见习实习作为该专业的实践教学部分;部分学校要求学生开展社会实践,但大都由学生自主完成。二是实践教学设备少。该专业日常教学过程中的实践教学往往以课程讨论和案例分析的形式开展,大部分学校没有该专业的独立式实验室,更没有实验设备和软件。三是实践教师缺乏。医学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起步较晚,师资队伍普遍缺乏,大部分教师仅仅完成理论授课,指导学生社会实践和科学研究的时间较少。同时专业教师也存在实践能力不足的问题。
四、医学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培养的对策建议
(一)基于社会需求明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近年来,随着我国新医改的推进,由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商业健康保险构成的医疗保障体系日益完善,这为医学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人才培养创造了契机。医学院校在确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时应充分调研各级社会保障机构、医疗保险机构以及医疗卫生机构对本专业人才的需求方向,科学确定本专科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
(二)基于统一规范基础上坚持特色发展
医学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培养应坚持国家教育质量标准,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为依据,首先保证本专业人才培养基本要求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在此基础上突出人才培养特色。医学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特色需要充分利用学校医学背景优势,围绕国家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以服务健康中国的建设为目标,突出医疗保险特色。
(三)基于岗位胜任力构建层次分明的课程体系
医学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课程设置应根据学校实际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构建层次分明的课程体系。为了进一步增强本专业课程体系的逻辑性和融合性,通识教育课根据学校实际进行系统安排。专业课应基于岗位胜任力模型,提炼社会保障岗位的知识、技能和素质要求,依此进行课程设置。同时课程设置过程中注重教学内容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实现课程教学内容与课程目标、课程目标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机结合。
(四)基于行业需求设计多元化课程
由于本专业的社会需求存在与政府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不同行业中,因此针对相关行业的人才需求,本专业人才培养课程体系进行多元化设计。多元化设计可在上述课程体系中的专业方向课中体现。根据专业特色可自主设置社会医疗保险方向、商业健康保险方向、健康管理方向、老年社会保障方向等多个专业方向课程模块供学生选择,既突出个性化人才培养,由进一步强化专业特色。
(五)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
鉴于目前医学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体系不完善的现状,医学院校应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特色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体系的建设。一是开设专业实践课程,强化校内实验。通过开设《社会保险经办实务》、《综合管理实验》等课程,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专业技能和动手能力。这就需要学校加大投入进一步完善校内社会保障专业实验室建设。二是加强校外实践。通关系统指导和培训,要求学生在大二大三期间到基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保险公司或医院医疗保险部门开展实践与调查活动,计入必修学分。三是加强专业实践教师队伍的培养。要求教师指导本专业学生参加学校大学生创新科研项目、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参与教师科学研究等。四是进一步强化综合实践环节。综合实践除包括专业见习、实习和毕业论文工作外,还应强化低年级学生的综合实践环节,通过课程实习的形式安排学生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卫生机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等部门进行见习实习,强化低年级学生的专业实践认知。
作者:李华业 单位:滨州医学院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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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林建鸿.农林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特色培养探析,高教论坛,2014(10):57-60.
【关键词】需求导向型人才培养模式;教学资源;综合素质
伴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尤其是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专业人才的需求也日趋增加。理论上讲,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越来越广,社会保障专业的毕业生应该具有强烈的社会需求和广阔的就业前景,能够实现高质量就业。而事实却并非如此,社会保障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却面临诸多尴尬,就业情况并不理想,甚至还有很多学生转做财务、金融、销售等其他行业。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矛盾?社会到底需要什么样的社会保障人才?高校社会保障专业教育如何改革创新才能适应社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鉴于此,论文从需求导向为研究视角,探讨社会保障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
一、需求导向型社会保障人才培养模式的提出
(一)社会对社会保障人才需求空前增加
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国家对社会保障专业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并且呈不断扩大化的趋势。高等教育承担地社会提供高素质人才的重任,必须适应这一要求,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突出“满足社会需求”的思想。
(二)严峻的就业形势对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挑战
受高校扩招和全球经济危机的双重影响,高校学生就业面临着严峻的考验。根据现实要求更新人才培养理念,调整人才培养方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提高学生就业率的根本所在。2016年高校毕业生765万人,比上年增加16万人。就业形势非常艰巨。
(三)社会保障制度的长远发展急需人才支撑
社会保障制度伴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将不断地完善和提升。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和完善更是一项长远的发展战略。同时,在社会保障危机和政府财力有限的双重压力下,社会保障发展该何去何从也成为理论界迫切需要研究的问题,因此,无论是实践还是理论领域,都对社会保障专业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社会保障人才需求与需求导向型社会保障人才培养模式
(一)社会保障人才需求的内容
从广义上讲,社会保障人才需求不仅包括市场经济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对毕业生基本素质客观要求,也包括高校毕业生对自身就业领域和就业质量的内在需要。1.经济社会发展对社会保障人才的需求社会保障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基础,对遭遇年老、贫穷、疾病等社会风险的居民给予一定生活保障的社会政策,是实现社会稳定的最后一道安全网。社会保障制度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专业人才需具备的素质。(1)人文情怀与社保情结。社会保障制度天然注重公平,往往涉及公平权利的追求和弱势群体的保障。这就要求从事社会保障工作或研究的群体也能胸怀公平理念,以维护公平、正义为目标,热爱社会保障事业,具有较强的社会服务意识。(2)理论知识与操作技能。社会保障是一个理论与实践结合较强的学科,既涉及宏观政策的设计与优化,又包含微观上相关业务流程的操作。学科特点要求学生既要具备一定的社会保障理论、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和劳动关系理论等相关理论基础,又需要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技能,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需要。(3)学科基础与专业优势。社会保障是一个涉及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法学等多学科交叉的学科。学科特点决定了其在课程体系设计上往往既涵盖各相关学科的基础课程,又有体现专业性的专业课设计。从这一点上说,社会保障人才培养方案往往更能体现“宽口径、重基础”的特点。同时,1998年教育部新修订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业目录》中增设劳动与社会保障本科专业,着手培养专业人才。由于专业起步较晚,不同学校往往是在原有学科基础上建设,出现了与不同专业课程交叉的现象,如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学、财政学、法学等等。这种形势下,如果社会保障人才的专业不突出,则在就业中往往面临与这些专业的竞争,优势不明显。因此,社会保障人才需要学科基础与专业优势同时具备。2.高校学生对社会保障专业的需求一方面,高校学生对社会保障专业的需求当然主要是满足其对知识的渴求和相关能力提升的需要,一般通过对师资力量、课程安排、教学方法甚至学校公共服务等方面体现,这是在校学生比较关注的问题。另一方面,当学生完成学业走向社会时,其对专业的要求往往以就业指标表现,包括就业领域、就业难度、就业质量和未来发展前景,而后就业指标也往往成为影响专业生源的重要因素。因此,就业需求往往成为高校学生对专业最重要的需求。
(二)需求导向型社会保障人才培养模式
顾名思义,需求导向型人才培养模式是以满足需求为导向,既要满足社会发展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又要满足专业人才自身的需求,而将两者联系在一起的是“能力”。从这个意义上说,需求导向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核心在于能力导向,以培养学生能力为根本。我们认为,需求导向型人才培养模式是指以社会对高校大学生的能力需求为指导,通过能力培养平台建设,构建起社会需求、能力培养与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有效结合的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体系。需要注意的是,需求导向型不等于就业导向型。就业导向型往往以就业率为单一评价指标,导致人才培养体系和课程设计往往以实现高就业率为出发点,而忽视学科本身特点,也难以兼顾学生人文素质的培养,往往使学生培养蒙上功利主义的色彩。需求导向型则以能力培养为核心,以就业率与就业质量为具体表现形式,更重要的是需求导向型考虑到学生的未来职业发展,能够将学生培养与其职业生涯规划有效结合起来。具体而言,需求导向型社会保障人才培养模式具有以下特点:1.社会需求与人才培养的定位结合。人才培养的目标和定位以人才需求为基础。从社会需求出发,社会保障人才必须以“德”为先,有良好的社会服务意识,同时在具备一定学科基础的基础上,提升专业知识水平和实践能力。这样的人才定位才能满足社会发展对专业人才的需求,才是学生对就业质量的保障。2.社会需求与学生就业的能力结合。在充分了解和分析社会需求的基础上,将这些社会需求转化成学生培养的能力要求,并贯穿于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方法改进、教学环节设计等教学过程的全过程,为提升学生的就业能力创造良好的氛围和奠定坚实的基础,从而确保学生能够顺利的就业,找到自身比较满意并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工作岗位。3.社会需求与学科发展的前景相结合。社会保障作为一个新兴学科,在发展过程中难免需要借助于其他成熟学科的优势,短期内难以体现自身的特色和发展潜力。但是,从长期看,任何一个学科的成熟和持续发展都需要具有核心的支撑。一个能够满足社会发展需要的学科才是具有生命力的学科。以需求为导向培养人才,至少能够保证学科定位上的独立性和前瞻性,在体现专业特色的同时保持专业建设持久的动力。4.社会需求与学生未来的发展相结合。需求导向型人才培养模式不仅仅着眼于学生的当前,更注重学生未来职业生涯的发展。以需求为导向的社会保障人才培养有意识地结合学生未来选择和职业规划开展,为学生提供选择的机会和平台;同时以就业能力为核心的培养理念,不仅能够确保学生找到工作、胜任工作,更为学生职业生涯的发展提供了助力。
三、需求导向型社会保障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思路
(一)优化学生培养目标,突出专业培养特色
结合社会需求导向,优化学生培养目标,一方面,将德和能共同纳入学生培养目标要求,尤其突出了学生“公共意识”、“服务意识”的培养目标。另一方面,继续发挥现有强势学科基础,凝练鲜明研究方向,形成特色的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基地。以河北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本科专业为例,其依托的财政学专业具有厚重的专业发展积淀和国家级教学团队,因此,专业特色上突出了公共财政与社会保障的结合,该专业也因此被评为河北省特色品牌专业。
(二)丰富教育教学资源,关注学生未来发展
1.设计满足需求的课程体系。专业课程设计上,体现出人才培养的特色,在《社会保障概论》、《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核心课程的基础上,设置丰富的可供选择的选修课:如公共财政与社会保障政策方向,侧重宏观把握,可以为学生就业于政府公共部门做准备;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方向,从公共管理视角入手,对社会保障基金筹集、管理和运营进行研究,拓展在保险、基金管理公司的就业方向;人力资源管理方向,通过薪酬管理、劳动关系等课程安排为毕业生在人力资源部门从事社会保障相关工作形成知识储备,等等。2.建设与实际接轨的实训平台。一方面,积极利用校内实验室积极建设实训平台,使学生熟悉业务操作流程,熟练操作实训软件,才能更快地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开拓校外实践基地,建立与实践相关部门的联系,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的机会。
(三)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强调综合素质培养
培养学生同时具备问题分析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对于教育教学方法的改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重视课堂教学,加大研讨式教学和案例教学的比例。始终坚持课堂教学是培养学生基本能力的重要阵地。在理论讲授的基础上,引导学生关注国内外各国社会保障的政策调整和改革动态,并在课堂上开展专题研讨,鼓励学生的观点争锋,一些争议性的改革可以采取辩论赛。同时,通过原创案例的开发和案例教学的应用,增强课堂教学的吸引力。2.扩展第二课堂,开展以专题调查为主要形式的社会实践。与其他专业不同,社会保障事关老百姓的生计,与实际联系比较紧密。通过社会调查活动、专题访谈活动不仅能够使学生更生动形象地了解社会保障实践中的问题,更能通过接触实际增强学生的专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对学生学好专业知识具有非常大的帮助。3.鼓励科研活动,建立以科研能力为基础的综合素质培养机制。社会保障的就业岗位往往需要学生不仅具备专业素养,同时也需要具备一定的理解能力、判断能力甚至管理能力。通过引导本科生参与导师科研活动,鼓励本科生撰写学术论文和调研报告等方式既有利于提升学生的学生兴趣,最大程度地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也能通过文献搜集和整理的能力、数据获取和分析能力、综合判断能力等诸多能力锻炼提升自身素质,适应了社会发展和学生就业对社会保障专业的要求。以河北大学2012级劳动与社会保障本科专业为例,大部分学生都参与过科研活动,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在升学(包括推荐免试研究生面试)和就业都有突出的表现,班级也获得省级优秀班集体的称号。
作者:谷彦芳 单位:河北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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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地方高校;实践教学
1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现状
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具有知识性、政策性、应用性相结合的特点,要求学生在学习基本知识的同时,能从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具体工作,如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招聘、培训、绩效、薪酬等管理工作,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为在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都要由受过系统教育的劳动保障专业人才完成,同时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也是一个实践性、应用性较强的专业。目前,我国专业化的劳动保障人才缺口较大。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日益完善,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的需求也日益增加。该专业毕业生的去向大体分为三类:一是,进入高校和科研机构从事教学和科研活动,这类学生往往需要进一步深造,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二是,进入劳动和社会保障政府部门及其他公共管理部门,成为各级政府公务员。三是,进入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从事具体业务工作。从1998年我国开设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以来,培养了大批该专业毕业生,为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当前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毕业生在实际操作方面还存在很大缺陷,在走上工作岗位后往往不能很快胜任工作,究其原因在于学校培养中实践教学环节不完善。
2原因分析
2.1重理论、轻实践的人才培养方案设计
当前地方高校在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设计上普遍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情况。实践课程开设过少,实践学时过少。此外,地方高校一般将各种实践教学列入教学计划中,但是对于实践教学大纲的制定、教学过程的监督、实践效果的评估等往往没有相应的实践教学制度作支撑,较主观、随意,并且实践教学课程内容较陈旧。在课程开设方面,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核心课程中一般涵盖了社会保障概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等课程,这些课程教材数量多,更新快,但是偏重于理论的介绍。有些教材虽然名为××理论与实务,但是实务部分一般都是具体某省市的社会保障管理条例、细则,缺乏实际操作方面的阐述,教师在授课时或者如蜻蜓点水,一带而过,或者根本不讲授,只是讲授理论部分。
2.2师资力量薄弱
由于近年来学校对教师的招聘普遍重视学历,近年来招聘的教师多是年轻没有经验的教师。这些教师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但缺乏实践经验,大多数教师从学校到学校,没有工作经历,也没有实践经验;一些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急需的课程,师资更是严重缺乏,如社会保险精算等。经历了几年的扩招,高校普遍存在教师短缺的现象。当前人们只看到大学教师工资高,待遇好,工作清闲,却不了解上好一门课要付出多少精力。在社会上普遍存在这样的观点,认为高校的老师是太多了而不是太少了。人们对扩招后师生比例认识不足,大家都知道扩招后学生增加了多少,却没有多少人关注同时老师增加了多少。我国的高校生师比例比国外高出很多。在2012中国大学排行榜中,我国705所高校平均生师比为16.60︰1,地方高校形式更为严峻。相比较而言,欧美发达国家的生师比要低得多,例如美国11所著名大学生师比平均为6.7:1。一名成熟的教师约需要六年的讲课经验,一些落后地区的地方性大学一些有经验的教师流向大城市,导致学校在短时间内较难找到优秀的或者合适的教师人选,大量的课程压在其他教师身上,一名教师承担多门课程,负担过重,导致教师无暇在实践上花心思,下功夫。
2.3缺乏实践教学平台
劳动与社会保障方面的实训软件建设处于起步阶段,现有的实训软件往往偏重于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缺乏专业特色。很多高校误以想当然的认为该专业不需要实验室,在实训室的建设和实训软件的开发引进上不愿投资。另外,目前地方高校普遍存在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实践基地数量少、接收能力有限;关系不稳定,缺少可控性;方向单一,选择范围狭窄,内容重复等问题。导致培养出来的学生无法较快地适应市场发展和需求。
2.4重科研,轻教学的高校管理制度
当前高校普遍存在重科研,轻教学的现象,学校和教师关注拿多少项目,发表多少篇论文,导致教师无心恋战教学,理论课教学相对较简单,上完课就离开,自身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更是被忽视。这主要和当前的高校制度导向有关,教师只要有了科研项目、发表了高层次学术论文就有了就会顺利的通过评职称,受到学校的重视,导致教师把大部分精力投放在科研上,对于教学本身敷衍塞责,更谈不上搞好实践教学了。
3对策与建议
3.1完善人才培养方案设计
人才培养方案设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的工作,许多高校在制定培养方案时过于草率,没有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而是简单的将任务交给某位教师去完成,结果导致培养方案目标不科学具体,课程体系不合理。地方高校培养的人才应为地方服务,但是由于事前没有经过深入的市场调研,无法把握地方市场对人才的需求,这样制定出来的人才培养方案势必存在很多问题,诸如人才培养定位不准确,实践教学环节薄弱,毋庸置疑,按照此种方案培养出来的人才也不能适应市场的需求。
3.2改革高校教师管理制度
针对当前一些高校存在的教师教学任务过重的情况,学校应通过大力引进人才、留住人才,降低生师比,减轻在校教师的工作压力,确保教师有足够精力投放在实践教学上。对于高校教师而言,除了具备专业理论知识与一定的研究能力,还应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对行业的了解,当前许多高校在招聘教师时对学历有明确的要求,而对实践经验方面大都没有要求。面对这种局面,高校应完善教师聘任制度,加大实践人才的引进力度,同时为了激发教师在教学方面的积极性,学校在教学工作量计算上,应增加实践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标准。除此之外,在教师职称评定方面也应加大实践教学经历在此中所占的比重。
3.3建设“双师型”师资队伍
高校应加强现有教师实践能力的培养,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通过鼓励骨干教师从事实践教学工作,如安排教师在社会保障管理部门、经办机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实习锻炼,提高其业务能力;鼓励老师参加劳动保障部门的政策讨论相关的会议,鼓励教师参加国家的有关职业资格的培训考试等。此外,在现有师资力量的基础上,地方高校还可聘请具有较高理论素养和丰富实践经验的社会保障管理部门、经办机构从业人员、人力资源管理专家担任本专业学生的各种实践教学的指导教师或兼职授课教师,建设专兼职相结合、优势互补的“双师型”师资队伍。
3.4改进实践教学方法
为培养具有一定操作能力的应用型专业人才,在课程设置中需要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改进实践教学方法,可引导教师在授课中采取多种教学方法,例如案例分析法、情景模拟法、小组讨论法、现场观摩法等,让学生掌握劳动与社会保障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从执行层面了解实务知识,从而更好服务于劳动就业及社会保障领域。同时,应充分发挥实践教学基地在教学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扩大校外实训基地的数量,建立相对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
3.5建设实践教学平台
劳动与社会保障领域的实际业务工作都是操作性很强的工作,因此打造实践教学平台非常重要。为此,高校应建立劳动保障业务模拟实验室,引进诸如“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等相关教学软件,让学生模拟和实验我国劳动保障体系结构和运作模式,在实验室中开展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方面的实训操作,以提高学生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社会保障工作的能力,更加真实、形象地消化所学知识。
【参考文献】
关键词:《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1)34-0269-02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是高等院校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的主干课程之一,主要研究社会保障基金的征缴、保管、投资运营、保值增值、监管等的运行机制、制度规范及其规律。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亿万民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有效运营和保值增值是社会保障制度成败的关键。目前,高等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培养目标与社会保障相关行业的需求有较大的差距,原有的教学体系难以满足社会保障行业对该专业人才的要求。针对这种情况,《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课程教学必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的理论水平、应用能力和技能水平,为社会保障领域培养具有相应知识和技能的实用型人才,以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需求。
一、社会保障基金发展概况
社会保障制度体系起源于19世纪末的欧洲工业社会,1601年英国女王颁行了世界上第一部《济贫法》,这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1935年美国国会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障”一词由此产生,它标志着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
近十几年来,中国的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已经进入了快车道阶段,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在不断扩大,社会保障基金总量也随之增多。2011年9月财政部2010年度社保基金决算状况:2010年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等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17 071亿元,比上年增长16%,完成预算的111%;总支出13 310亿元,比上年增长21%,完成预算的98%;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 761亿元,年终滚存结余21 438亿元,比上年增长21%。 ①
随着中国社会保障的日趋发展与完善,为了培养相应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部分高校相继设立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这意味着中国的社会保障事业日趋成熟。
二、高校《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教学形式、方法单一。目前在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课程教学中,教学形式基本局限于采用现代多媒体技术;重理论教学,轻实践教学;重视课堂教育,轻视社会实践教育。虽然这种依赖现代科技手段的教学形式可以让学生得到视觉上的享受,但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以及“填鸭式”的教学方法仍占据着主导地位,这样不利于学生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提高,学生的主动性、参与性及创造性受到制约。使学生只了解和掌握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理论知识,却不熟知社会保障基金在现实生活中是如何筹集、投资运营管理;创新意识差,导致用人单位抱怨,造成高校社会保障专业的毕业生中看不中用的局面。
2.教材种类匮乏。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发展过程中,各高等院校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也不断成熟和完善。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教材种类少,可选择性小。教材内容或过于简单,训练习题空洞,可操作性不强;或过于冗长,理论性太强,内容陈旧。总之,缺乏适合高等院校学生使用的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际操作的教材。
3.考核制度不健全。考核是教学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可在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教学过程中,当前高校对学生考核的内容、形式比较单一;考核的标准也不明确。考核内容主要是基础理论知识,形式上以闭卷考试为主,轻视了实际应用和操作的环节,不利于学生技能的提高。为了确保学生实践能力达标,学校应健全、完善相关的考核制度。
三、《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课程教学改革措施
(一)改革教学方法
在教学活动过程中,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应该是一个思想、学识、情感和感受的互动过程,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传授知识和接受教育。教学中应重视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突出教学主体;注重联系实际,突出时效性;讲究教学艺术,加强情趣性;关注学生心理,重视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因此,应根据课程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学活动。建议主要采用启发式教学,加强课堂的案例分析、安排课堂讨论、情景模拟。
1.启发式教学。由于当前《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内容较单调乏味,为了加强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在教学过程中应贯穿启发式的教学方法,先提问后讲解,使学生带着问题听课,思考问题。充分调动了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提高了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
2.案例教学。案例教学是通过对一些典型案例的研读、分析、判断和研究,阐明对某一问题的具体认识,从而使学生了解、掌握并应用所学知识的一种教学方法。为了使学生能够熟悉的掌握具体的社会保障基金征缴、保管、投资运营等方面的内容,也为了使学生及时掌握实际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发展的特点和现状及趋向。首先,教师课内外收集了大量的实际案例,在课堂上可就相关的理论知识,选取社会上较为突出的现象和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的现实问题,请学生讨论;其次,对其讨论意见作出相关的评述与总结。这样的互动沟通不仅可以迅速活跃课堂气氛、提升学生的兴趣和注意力,而且还可以鼓励学生自主思考,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重要的是案例教学可以令学生身临其境地处理问题、提出方案,有效地训练学生灵活应用基本理论,分析问题、提高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调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情景模拟。根据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课程较强的操作性的特点,可在课堂教学中适当模拟一些情景,让学生身临其境,把抽象的知识形象化。在活动中可以让学生根据不同的情景,创造性地解决问题。首先,教师可以收集一些经典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方面的录像资料供学生观摩、研究和讨论。其次,教师可以假设某种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过程,组织学生进行模拟操作。比如,可以组织一场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操作流程,从政府、管理者、投资者等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角度模拟整个操作的运作过程。在模拟教学中,讲解的内容会变得很直观、具体,易于掌握和吸收。同时,也可以提高学生对现实社会保障基金的关注和敏感度,使学生注重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及培养自身的综合素质。
(二)灵活运用教材
教材是教学内容的体现,也是教学质量的关键,因此选择好教材是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的基础性和关键性的工作。在已有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教材中,更多结合国外发达国家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经验。目前,使用较多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教材有林义编写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吕学静编著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我们选择林义编写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为指定的教材,是认为教材内容体现了科学性、实用性、前沿性和理论性的有机统一,贯穿全书的一个核心理念是:随着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也逐渐凸显其重要作用。书本内容主要是结合这一主线展开,前后贯通,既易于教师把握重点和要点,又容易让学生理解并形成一个完整的知识架构。
此外,教学活动不仅要选好适合学生的教材,也应选好适当的参考书。为了弥补教材的不足,根据教学需要,选择了《社会保障学》、《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用管理》、《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等,补充了教材中缺少的内容。这对提升本专业人才培养素质是一种有益的举措。
(三)优化考核方法
以“分”为本、僵化的课程考核方式往往是不科学的,其既不能真实反映学生的学习效果,也不能反映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水平。而且,这种重知识轻能力的考核方法根本不利于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因此,要把课程考核方式改革作为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的落脚点,大力进行考核方法的改革。
1.闭卷考试与课堂讨论相结合。笔者认为,要改变以单纯闭卷笔试为主的传统理论课考核方式,尽量减少机械记忆的考题,加大案例分析、材料分析和论述题的比重,考查学生对基本概念和原理的理解及综合运用相关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力。同时加大平时成绩的比例,主要通过课堂提问、小组陈述、课堂讨论和辩论等形式进行测定,比重为总成绩的10%~20%左右。这样,通过闭卷使学生掌握好基本理论,通过平时考察提高学生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完善其知识结构,引导学生注重基本理论的学习和应用能力的提高。
2.重视课外实践与课程论文。除了课内的考核,教师还应注重课外的考察。鉴于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课程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实践性和应用性,一方面,教师可以积极联系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相关部门,如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组织学生到现场了解国家以及地方的社会保障基金相关运行制度使同学们有了更深层的感性认识。另一方面,教师可根据课堂授课情况组合同学就相关热点话题进行辩论和专题研究,甚至可要求学生在本课程结束之后就自己对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兴趣问题进行研究,提交课程论文。
通过考核方式的改革和创新,多角度和全方位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考试变成刺激学生进一步学习和探究的手段。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
[2]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年度报告(2004/2005/2006)[EB/OL].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网.
论文关键词 社会法 法律体系 地位 社会作用
社会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诞生于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法,经过一百多年的积淀逐渐走向成熟。我国学界对社会法的理论研究方兴未艾,社会法在我国逐渐得到关注和重视,它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及其社会作用是值得我们研究探讨的重大课题。不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还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都需要社会法的支撑。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上,不断完善社会法乃至整个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必将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奠定牢固的法治基础。
一、社会法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法律部门
(二)社会法的价值取向
社会法的价值取向包括:维护公平正义、注重弱者和群体利益、体恤民生、保障社会福利等。维护公平正义是社会法的首要价值取向,公法注重的公平侧重于形式公平,社会法关注的更多是实质正义,反应了社会法协调和平衡效率与公平、稳定社会秩序的根本目的。在社会法关怀的社会秩序下,弱者特别是弱势群体的权益得到普遍关注,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劳苦大众得到法的倾斜保护,从而使人人都能享受社会发展带来的成果,不至于产生过大的贫富差距,以此化解矛盾,缓和冲突。社会法视野关注的都是与人民大众切实相关的问题,观察民情,体恤民生之苦。社会福利作为较高层次的社会保障,是人类社会不断发展的成果。社会法的理论根源和社会福利内在蕴含的公平正义理念相契合,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适应,因此社会法追求的价值取向包含社会福利。社会福利的不断提高是社会进步的显著标志,能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升公众幸福感,使人民安居乐业。
(二)劳动法对经济和社会的作用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相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劳动法以保护劳动者权益为目,其功能是实现和保障社会劳动过程。劳动法对于市场经济和我国社会的作用主要包括:
1.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持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在社会主义中国,公有制决定了劳动者享有的权利。我国在宪法中对劳动与劳动者做了规定,《劳动法》在其基础上,把劳动者在经济生活中享有的各种权利具体化,切实保护宪法赋予的权利。在现代文明国家,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程度,是反映一国社会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只有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才能实现劳动关系的稳定、劳动秩序的正常化,才能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所以,劳动法的首要作用和任务就是保障劳动者权益,平衡劳资关系。
良好的劳动秩序,必须有良好的劳动关系做基础,有了稳定的劳动关系,才能进一步追求稳定正常的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劳动法从一开始,就担负起维护劳动秩序的使命,这是它的又一基本作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群体之间存在各种利益冲突,劳资关系紧张程度加剧。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非公有制经济形式日益发展,在各类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张。《劳动合同法》的制定意义非凡,通过劳动合同制确立平等协商的原则,从而促成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意志的合理实现,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2.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劳动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在劳动法的规制作用下,形成的稳定劳动秩序,更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前提。劳动法提高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构建出合理的竞争机制,促进经济繁荣。劳动法将签订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确立的根据,以规定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劳动法营造出公平竞争的法制环境,保证有序的市场竞争,良性的市场竞争带来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经济发展了,劳动者的权益得到切实保护了,社会才会进步。
(三)社会保障法的深远意义
1.社会保障法的地位
社会保障法是调整社会保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社会保障法是最有代表性的社会法,将实质正义作为价值取向,体现互助合作的可贵精神。在法律体系中,社会保障法是社会法之下的法律门类,它调整的社会关系相当广泛。
社会保障法在工业化的进程中出现,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不断完善,尤其在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中国,社会保障法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社会保障法涉及到我们每一个人,是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安宁,促进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法律门类。
2.社会保障法的社会作用与经济作用
(1)推动人权事业发展。尊重人的各项权利,关注人的全面发展,已经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趋势和内容,以人为本的理念,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社会保障权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正在得到各国的广泛认同。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明确了社会保障权,经过各方努力,我国终于在1997年10月27日签署了该公约。社会保障法将人权保障的基本理念贯彻到社会建设和法律实施的具体实践中。虽然我国的社会保障事业起步较晚、水平相对落后,但党和政府正在积极探索,逐步建立健全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
(2)社会保障法是我国社会公平的调节机制。现阶段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必然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收入分配机制与竞争机制相联系,必然会造成一定的不平等,甚至贫富分化。所以,政府介入对经济生活进行干预就成为必要,通过一系列的社会保障措施,通过收入再分配政策,减小贫富差距,弥补市场经济固有缺陷,实现公平正义。
(3)社会保障法是保证社会稳定的安全网。社会保障法被称为“社会减震器”,因为它是社会安全的有效防线。社会保障法通过对贫困者、下岗者和遭遇不幸的人给予救助和抚慰,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消除其不安全感,从而避免或减少极端事件和犯罪的发生,达到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的作用。社会保障法呈现出互助合作精神,从而在社会整体安全的前提下,促进各项事业稳步推进。
(4)促进劳动力再生产、收入再分配以及供需平衡。社会保障法通过提供各种帮助使失业的劳动者获得基本的物质生活资料,保证其基本的生活水平,使他们的再就业成为可能。社会保障法在整个社会编制出一张统一的保护网,免除劳动者在变更岗位时的顾虑,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配置。
市场经济的缺陷会造成收入差距加大、贫富分化的局面,此时需要公权力介入,对收入分配进行干预,建立再分配体系。国家根据社会保障法,实施的各项社会保障事业,就是收入再分配的体现,这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基本部分。
一、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依托优势学科发展情况分析
为了满足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培养劳动与社会保障领域需要的专门人才,教育部在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增设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1999年,全国首批有8所高校获得了招收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的资格,目前,全国已有125所高等院校招收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本科生,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学科体系与人才培养梯队,相关的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师资培训正在深入展开。
由于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是一个新兴的专业,没有标准可依,没有资料可参考,各校基本上都是利用本校的学科优势,在原有学科基础上结合本校特色确立自己的专业定位。
通过对全国设置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学校调查,各校发展的方式有所不同,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类:一是以社会学为基础进行建设,依托社会学的资源建设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从社会角度开展研究。二是以经济管理学科为基础进行建设,利用原有的经济管理学科的优势建设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从经济管理角度开展研究。三是以医学为基础建设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以医学为基础,侧重发展医疗保险方向是近些年一些医学院校的探索。
二、中央财经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与保险学科交叉发展、培养特色人才的探索
中央财经大学于2000年开始设立劳动与社会保障本科专业,至今己走过了10年的历程,目前已有248名本科层次的学生顺利毕业走向工作岗位,我们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本科毕业生进行了就业岗位及课程设置方面的调研。根据本次调查结果,有65.38%的毕业生工作在保险、银行、证券等金融行业,其中在保险行业工作的最多,占毕业生总数的34.62%。调查结果表明,具有中央财经大学特色的与保险学科交叉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已初步形成。
1.在社会风险管理体系下建设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中央财经大学的保险专业是全国最早设立的,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底蕴,因此在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设立之初就树立了在社会风险管理体系下依托学校既有的优质保险学科平台进行专业建设的理念,侧重发展社会保障。这种设置并不是两个专业的简单拼接,而是两个专业的有机结合。这种有机结合一方面是源于保险和社会保障这两个学科具有相同的理论基础。虽然在我国的学科设置中,保险学归属于经济学科,而社会保障被划分到管理学科下,但保险与社会保障具有与生俱来相同的属性,二者都是应对风险的措施,保险和社会保障在应对和化解各种风险方面所采用的原则是一致的,都是多数人共同分担少数人所发生的风险——大数法则,从这个意义上说,保险与社会保障都可以包涵在社会风险管理的范畴之内,因此中央财经大学这种专业设置,充分体现了保险与社会保障两个学科的内在联系。另一方面,这种专业设置体现保险与社会保障两个学科在内容上既有交叉,又互为补充,各有侧重。社会保障是公民基本生活水平的保障,而通过商业保险则可以使人们获得更高程度的保障。从应对和化解人们所面对的风险角度来看,保险与社会保障既具有同源性,又具有补充性。
2.依托学校保险专业优质教学资源进行课程设置,培养特色人才
在较强的保险专业实力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中央财经大学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其培养方案中,在保证完成教育部规定的主干课程的前提下,设置了一组与保险学科相结合的保险类课程,在全国高校同类专业中形成了特色。这类课程包括:保险学原理、人身保险学、精算学原理、保险法、保险基金管理与运用、风险管理等课程。
对中央财经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毕业生的调查表明:毕业生对保险类的专业课程评价普遍比较高,特别是对保险学原理、人身保险学、精算学原理这三门课程。其中“保险学原理:在所有课程中排名第一,有65.39%的毕业生认为该课程对其毕业后的工作“有一些帮助”或“非常有帮助”。分析其原因有二:一方面这门课程是作为专业课程最先开设的,对整个知识体系的形成有帮助,另一方面该专业的很多毕业生在保险公司工作,这门课程是其从事这方面工作的基础。有46.19%的学生认为“人身保险学“课程对其毕业后的工作“有一些帮助”或“非常有帮助”;34.62%的学生认为“精算学原理“课程对其毕业后的工作“有一些帮助”或“非常有帮助”。
我校的课程体系设置,充分体现了学校在保险学科的特色,使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学生不仅具备了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专业知识,而且具备了保险方面的专业知识,扩大了该专业毕业生的就业面,也满足了保险公司,特别是人寿保险公司对于具有社会保障知识背景的专业人才的需求。
3.重视实践教学,共享保险实践教学资源
实践教学是通过实验、调研、实习等手段,使学生直接接触实务,了解实际部门的运作,对课堂上所学理论知识进行验证,并从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提高学生实际操作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践教学和理论教学相辅相成,是实现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培养目标不可缺少的内容。中央财经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实践教学包括课堂内的实践技能训练和课堂外的实践活动两大类。课堂内的实践包括课堂讨论、案例教学、非独立设课的课程实验和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程或模拟训练,课堂外的实践活动包括周末和假期的社会调查、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研究项目及“第二课堂”活动等。这些活动安排到了学生学习过程的各个阶段,形成了不间断的实践学习。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从2005年9月起在全院本科生中实施了本科生导师制。学生一入大学就可以在专业导师的指导下,系统地进行专业学习和实践,学生的实践能力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三、完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与所在学校优势学科交叉发展的对策
根据此次对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毕业生的调查,结合其他高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课程设置及专业建设的情况,我们对未来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结合所在学校学科优势实现交叉发展进行了认真思考,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1.选准优势学科,合理确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与优势学科的结合点
劳动与社会保障本身是一个涵盖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法学和政治学等多学科知识的新体系,其内容包括劳动经济、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住房保障、教育保障,等等。但是,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理论本身还远未完善和系统化,甚至落后于本已迟滞的社会保障改革实践。因此随着我国社会保障改革的深入与理论的完善,作为主要培养劳动与社会保障领域专门人才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建设也应突出特色,依托所在学校优势学科的基础发展是一种成功的尝试。但是,在发展过程中要特别重视优势学科的选择,应选择那些与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有合适结合点的学科,在其基础上进行特色发展,绝不能进行随意的组合,否则该专业就会成为两个学科或专业的简单拼盘,学生掌握的知识难以系统化,也难以满足用人单位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
2.课程设置既要保持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基础,也要体现交叉特色
依托优势学科发展并不是办“第二个”某专业,应立足于培养具有本专业背景和交叉学科特点的复合型人才。所以,在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课程体系中,既要保证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核心课程和基础课程的开设,又要有交叉学科中与本专业领域关系密切的专业课程。中央财经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原来的课程体系中,保险学原理、人身保险学和精算学原理三门课程均体现了寿险公司的业务特点,受到毕业生的肯定,而风险统计模型课程虽与财产保险公司业务有关,但与专业主要为人的风险提供保障关系不大,毕业生对这门课程反应冷淡。
另外,在课程设置方面,还应树立科学发展的观念,要经常通过问卷调查、师生座谈会、专业研讨会、走访用人单位等形式及时了解课程的适应性,并及时调整。中央财经人学在这方面深有体会,现行的劳动与社会保障本科专业课程体系与最初版本已有较大差异,根据毕业生反馈,我们及时删除了不适合的课程,如风险统计模型等,增设了适应需要的课程,如企业年金与员工福利、社会保障职业模拟(在高年级开设)等。
3.师资队伍建设应体现多学科优势,切忌“自我保障”
关键词:劳动关系同化;劳动关系异化;生产力发展;个人价值;社会福利;藏富于民
一、劳动关系异化与同化概述
1.1背景介绍
2013年5月10日是阿里巴巴ceo马云在任的最后一日,马云在其卸任演讲上说到,商人尽自己的努力完善这个社会,别人成功了就是自己的成功,更期待的是员工的微笑;阿里人快乐学习,认真工作。这两句话引出了本论文的话题之一:当前劳动关系异化中劳动者价值实现的研究;马云的演讲也从正面给出了较好的解决方案。
1.2劳动关系异化介绍
“异化”是一哲学术语,是指主体在一定的发展阶段,分裂出成它的对立面,变成外在的异己的力量。“异化”一词在德国古典哲学以前还不是一个专门的哲学术语。直到19世纪黑格尔才把“异化”当作哲学概念引进哲学领域认为“绝对观念”。
如今的劳动关系,是建立在法律秩序基础上的。劳资双方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而且以良好的秩序在运行着。但就是这种以法律为准绳的现代化法治理念让人们之间的关系存在成为一种单纯无机的交换,劳动者交付劳动成果,企业支付工钱,看似平等,但实质却不平等,因为它否定了人的自我价值和阻碍了人的全面发展,是将人等同于无机物的工具在使用。
1.3劳动关系同化介绍
劳动关系的同化,就是一种新的劳动关系秩序,即实现劳动者个体存在和社会福利的共荣是解决劳动关系异化的有力武器,是对市场经济的法治理念的一种修正和补充。在发展生产力的同时,劳动关系同化理念防止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成一种纯粹为生产力服务的关系,纠正为一种有机的体现人性的关系。
人的出生那一刻,应该是平等的,但环境是客观的,存在贫困、富裕,可能享受到社会的福利就不一样。不管贫穷,还是富裕,都应该尽自己所能保障劳动者社会福利。以国家的实际发展水平来看,不论是中国,还是西方,劳动者的社会福利都是不够的,没有藏富于民,还没有完全充分的尊重劳动者价值。
劳动关系同化,即实现劳动者个体存在价值和达到社会福利的共荣。包含的内容有:劳动者要很好的生存,这就意味着劳动者自由劳动,自由全面发展,劳动价值得到肯定,自我价值得到实现;其次对劳动者要有所保障,是整个社会生产力提高带来的对劳动者的保障,分享发展成果,让劳动者切身感受到社会、企业发展给自己带来的利益,藏富于民。
二.劳动关系异化向同化的转换措施
2.1发展生产力
实现劳动关系同化的过程就是解决劳动关系异化的过程,这也是现代法治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解决劳动关系异化,我认为需要从两个层面解决:充分实现劳动者的主体价值;提高劳动者社会福利。
解决劳动关系异化,需要生产力作为支撑,生产力是人实现全面发展的物质基础。我们需要承认生产力发展导致劳动关系异化的历史必经事实,尊重工业革命(生产力)的基础上,将劳动力的配置一定程度上尊重市场规律。发展生产力的目的就是改造社会关系,最终消除劳动关系的无机性,实现同化劳动在社会关系中的普遍化。
劳动者拥有的劳动力是可以无限开发的资源,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和依托,因此企业应当最大限度地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民主管理制度,发展好企业和劳动者两个方面的长远利益。
2.2企业民主管理的改善
2.2.1概述
国际劳工大会1998年通过的《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工作中基本原则和权利宣言》确立了“核心劳工标准”。1998年国际劳工大会上,国际劳工局长索马维亚提出了“体面劳动”的战略目标。这些一定形式上都体现了劳动关系同化的理论。
2.2.2完善工会作用
我们要充分利用发挥好工会在解决劳动者现实问题和推进厂务民主管理过程中的巨大作用,关键是要把企事业单位发展不同阶段的状况,特别是遇到困难和问题的原因讲清楚,把应对办法阐释明白,做到让员工知情,使职工有明确目标,坚定信心,充分发挥职工
积极性、创造性,群策群力共度难关、共创未来;也让职工群众真切体会到了推动企业有效经营和民主管理过程中主人翁地位。
2.3社会福利的完善
首先,需统筹城乡发展和区域发展,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户籍制度改革方案,转变人口管理方式,将依附于户籍背后的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社会保障从户口薄上去掉,把全体社会劳动者纳入到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实现社会保障的全面覆盖,从根本上维护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
社会保障立法很重要,是种具有浓厚公法色彩的保障。社会保障牵涉13亿公民的利益,已经完全达到可以达到立一部统一法典的程度,建立和健全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行之有效的社会保障法典,系统地规范我国的社会保障工作,以使我国社会保障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确保社会保障资金在征缴、管理、运用、保值和增值等方面都能做到有法可依。
三.总结
对于当今市场经济强烈的冲击,政府和法律一定要守好保护劳动者的大门,努力为劳动者个人价值的实现和福利的保障创造良好的环境,这是社会和谐的要求,更是人权的要求。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劳动关系异化向同化的转变过程,实质是一个发展生产力的过程,发展生产力的目的就是消灭剥削,消除不平等,为每个人自我价值的充分实现和和良好的社会保障奠定充分的物质基础。因此我们需要掌握好尊重劳动力市场规律和保护劳动者之间的平衡,实现劳动者充分自由全面的发展,以及更好的和谐劳动关系,最终达到劳动关系的同化。(作者单位:兰州大学法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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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民工/社会保障/研究述评
农民工正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使工人队伍结构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近年来随着农民工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由此引起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的出现,农民工问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但对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还正视不足,对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还关注不够。比较分析发现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现有研究中在取得较大进展的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进行总结的现实需要。鉴于此,笔者采用内容分析的文献研究方法,对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进行了梳理和总结。
一、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及其滞后的隐患和原因
通过整理分析发现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表现出以下两个基本特征,这集中显现了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紧迫性。
第一,农民工社会保障程度低,相应的社会保障机制和体系发育滞后,农民工群体近乎游离于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之外。有人研究发现,只有很小部分农民工有一至两项非均衡的、水平极低的社会保障,而且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其中社会保险各险种的参保率都在10%以下,其余75.2%的人没有任何形式的社会保障[1].还有人分析指出,农民工完全处在城市社会保障网络之外,尤其在失业救助、医疗看病等方面农民工根本谈不上有什么社会保障待遇和保障机制[2].另有人认为农民工虽然进城创造了财富,但大量农民工都没有社会保障[3].
第二,某些地区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做了一定的规范,出台了一些相关的政策措施,但政策执行和实施效果不佳。有人分析指出,部分地区虽然出台了与农民工有关的一些社会保障政策措施,但实践效果并不理想[4].另外有人调研后指出,面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缺位及其对工伤、医疗保险的迫切需求,政府也尝试和制定了一些面向农民工的参保办法,但问题是效果难如人意[5].
农民工社会保障的这种滞后现状,会导致一系列的隐患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首先,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是社会稳定的隐患。农民工绝大部分处于中低层职业,还面临着失业风险,所以在陷入生活困境时容易铤而走险,从而积蕴社会不安定因素[6].其次,不利于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建立。目前的城市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已推进到逐步将城市户口各类劳动者涵盖于其中,是否能进一步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民包括进来,关系到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能否最终形成;再次,不利于实际推进我国城乡社会结构的转型。进城农民工如不能为相应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所吸收,就将长期处于流动状态,由此会带来一系列问题;第四,不利于推进城乡居民实质平等地分享经济与社会发展成果[7].第五,不符合市场分配的基本原理。农民工在市场初次分配中只能获得较小的份额,在再分配中应得到适当补偿,但城市再分配却基本将农民工排除在外,尤其是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基本上没有被考虑到[8].
有些学者对造成农民工社会保障滞后现状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比如有人从农民工的身份认同与流动性、雇主的不自觉以及农民工自身权益保护意识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分析[9],还有人认为造成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有社会地位方面、认识方面、资金方面和操作方面的原因[10],另有人提出农民工社会保障迟迟没有大的进展主要是因为研究视角和工作方式还没有从制度和用人单位转移到需求和个体上[11].鉴于农民工社会保障滞后原因与本文将要在第三部分中仔细予以介绍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的障碍因素有着互相交融的特征,故在此对其只是点到为止。
二、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理论界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必要性与紧迫性的认识已有广泛共识,虽然有人存在异议,但认为有必要注重并加紧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研究和探索居于绝对主导地位。农民工群体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主要体现于以下方面。
第一,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具有其政治意义:(1)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全面小康社会要求现代社会保障体系在覆盖城市居民同时要为农村人口特别是农民工提供应有的保障[12].(2)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是政府着眼长远的要求。如果因农民工的流动性与劳动关系不稳定而不考虑其保险问题,那么今后再解决比现在就应对成本要大得多[13].(3)社会保障是国家赋予每个劳动者的一种权利,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是保障农民工基本公民权的需要[14].
第二,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有着重要的社会意义,表现在:(1)发展农民工社会保障事业有利于增进社会的整合与稳定,是社会顺利转型的客观需要[15].(2)是城市化战略推进的需要。合理解决我国城市化的难题,必须做的一项工作就是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机衔接,要给农民工相应的社会保障[16].(3)农民工得失悬殊、进退两难的处境使社会主义的公平机制没有得到应有体现,亟待为其建立相应社会保障机制,兼顾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17].(4)是新时期社会反贫困的重要举措。农民工作为农村“精英分子”的身份和责任使得他们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对其家庭将是毁灭性的打击,极有可能导致因伤、因病而致贫甚至于返贫[18].
第三,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可以产生一定的经济意义。(1)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有利于引导农民工放弃兼业型转移、实现土地的集约化经营,从而可以改善农业经营方式、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2)为形成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就必须建立一个不分所有制、不分用工形式、涵盖所有劳动者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从而要求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19].(3)可以引导农民工对劳动力流动的投资。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减少了他们流动的心理成本,增加了流动的间接收益和净收益现值,从而有利于农民工的流动投资[20].(4)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建立可以提高农民工抗风险能力,降低预防性储蓄、促进消费,对于拉动内需和经济发展有着积极意义[21].(5)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有利于维护雇佣农民工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以及企业的发展与长期利益最大化[22].
第四,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对发展社会保障事业具有积极意义。(1)把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在一定时期弥补国有企业职工可能出现的保险金支付不足,有利于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23].(2)农民工虽然持农村户口,但他们已与城镇职工一样从事非农产业劳动,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能更好地体现社会保障制度的本质,体现其公平性[24].(3)农民工作为社会边缘人,他们应有社会保障制度来维护自身权利,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可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25].(4)从长远来看把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既能减少改革的阻力与成本,又不会扭曲社会保障一元化目标,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长期目标的必然要求[26].
第五,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对农民工自身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1)数量众多的农民工享受不到应有的基本社会保障与他们为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完全不对称,这是绝对不合理的;(2)农民工从事的大多是苦、累、脏、险的工种,受工伤、疾病困扰可能性非常大,社会保障是农民工实现基本生存与发展的客观需求;(3)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是关爱和保护农民工中妇女、儿童这种生理与社会双重弱势人群的需要,他们对社会保障的需求更为迫切;(4)有利于对农民工消费行为的引导,使他们在满足目前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时能兼顾其长远利益[27].
三、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可行性与障碍因素
有效推进农民工社会保障事业和制度建设,需要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基本状况和问题有一个全面系统的理解。这就要求在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作用与意义有充分认识的同时深刻剖析该制度安排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不仅要探讨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的阻碍因素,也需要对其有利条件进行必要把握,在辨证分析中探索有效的解决之道。
(一)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弊端
有人认为在我国真正建立城乡一体社会保障体系需要相当长的路要走,如果盲目推行城乡接轨,很可能会增加企业和农民工的负担,国家也将付出太大的监督成本[28].
另外有人表示反对把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因为对农民工来说现在首要任务是增加即期收入而非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二是近年来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障都没搞好,而且农民工流动性很大;三是让农民工加入社会保障体系会增加企业成本[29].还有人认为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具有负效应表现在: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对我国城市化会产生负面影响,对农村社会保障建设有不利影响,也不利于农民工的就业[30].
(二)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有利条件
有学者指出,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了二十年,国家财力和政府承受能力已逐步增强。而且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中政府的主要责任在于制度设计和政策引导,过分强调国家财力不足和过高估计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的代价是一种思想上的误区,应分类分层对农民工进行保障[31].
有学者认为,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具备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条件,具体表现在:一是具备相应的政治条件,二是具备相应的社会条件,三是经济条件也已基本具备[32].
还有学者认为,建立初步的农民工社会保障机制的时机已经逐渐成熟,政府应该着手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机制,尤其是一些最基本的生存保障机制,更好地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人道主义精神[33].
(三)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障碍因素
首先存在主观方面的因素:(1)农民工没有得到基本的身份认同,一部分人单纯站在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看问题,忽视农民工自身的基本权益;(2)大部分的农民工雇主缺乏自觉保护农民工的意识,政府为促进经济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忽视对农民工的保护;(3)农民工自身由于主客观原因不敢或还没有意识到需要维护自己应有的基本权益,维权意识缺乏[34].(4)城市居民对对于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有较强的抵触心理,担心会引来更多的农民进入城市[35].(5)一些地方搞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往往是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扩面指标层层向企业进行安排,也不管农民工是不是真正需要,这种行政强制的工作开展方式让农民工心生反感[36].
其次是体制方面的因素:(1)现有制度安排的障碍。主要是国家为保证城市的发展和社会稳定而制定的严格的户籍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37].(2)社会保障立法不健全。关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没有相应的立法,使相应的的社会保障工作难以实现强制性原则;(3)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滞后甚至是缺失。目前我国广大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远未形成,与城市社会保障存在严重脱节,这严重影响了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的有效开展[38].(4)农民工虽然人数众多却由于其弱势地位和较低的组织程度使得其争取社会保障等合法权益的能力不足,他们的诉求和意愿难以引起决策层的应有重视[39].
再次有客观方面的因素:(1)农民工表现出的极大的流动性。这种流动性不仅反映在城市之间、城乡之间,也表现在职业及单位之间[40].(2)作为保障对象的农民工规模巨大且构成复杂。我国农民工数量非常庞大且还不断增长,而且层次不
一、构成复杂,他们对社会保障的需求也存在较大差别[41].(3)农民工经济收入上的障碍。农民工主要分布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工作和收入很不稳定,这种状况使其难以取得进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的资格[42].(4)社保资金的障碍。近年来社会保障资金短缺状况使得维持原社会保障体系尚力不从心,如果再把农民工纳入其中将会不堪重负[43].
四、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的框架体系与基本思路
前文中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必要性以及可行性等问题的论述,最终还需归于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的框架体系与基本思路上,这也是化解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根本落脚点。
在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框架体系构成上,可以从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分析。从横向构成看,主要存在两种看法。一种观点认为农民工社会保障应包括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三个基本组成部分[44],另一种观点是将农民工社会保障基本等价于当前的城镇社会保险,即包含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生育保险等五大部分[45],较第一种观点增加了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从纵向构成看,大多观点认为当前由于主客观方面条件的制约,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不宜也不可能求大求全、齐头并进,而应坚持分类分层分阶段逐步推进的策略和基本原则,依次建立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尤其是大病医疗保障制度、养老保险制度、失业和生育保险制度,积极而有效地逐步维护和实现农民工的基本社会保障权益[46].尤其绝大多数观点都指出工伤保险问题的解决尤显必要和迫切,应该首先建立针对农民工的以普遍性为原则的工伤保险制度,解决好关联农民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及其全家幸福的工伤问题。
另外有人认为农民工社会保障还应包括其他保障项目。有人提出农民工的无保障状况是引发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应在大城市建立“公共劳动”形式的社会救助体制[47].还有人认为应该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的农民工社会救助制度,并通过职业福利和社区服务等方式建立农民工的社会福利制度[48].
在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基本思路上,当前理论界还存在着较大分歧和争论,没能形成相对一致的意见,更没有能为大家基本接受的成熟方案,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应将农民工纳入到现有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有人提出城镇社会保险体系应将农民工纳入其中以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险问题,但鉴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多元化要求只能适时地分层分类将农民工纳入[49].还有人认为应将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目前可供选择的两条途径是通过户籍改革将其变成城镇居民进而纳入镇社会保障体系或者通过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扩面将农民工直接纳入[50].
第二种观点认为,应对农民工实行相对独立的社会保障制度。有人认为仍将农民工纳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既不现实也不可靠,但对农民工一开始即推出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也缺乏财源及其他资源,因此现阶段应推出相对独立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构一种作为过渡形态的“三元社会保障模式”[51].另有人指出农民工身份的过渡性要求必须建立有利于城乡衔接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其勾勒了一种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基本架构和中长期发展目标,并从该制度的保障对象、保障项目、基金筹集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论述[52].
第三种观点认为可将农民工纳入到一种“低门槛、开放式与可持续的社会保障新计划”中,搭建中国社会保障新平台。其认为近年部分城市把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险体系的做法可能剥夺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是一种短视甚至是歧视,但如果把农民工纳入到这种社会保障新计划实行全国统筹则不会发生这种问题,而且这种做法具有其合理性与可行性[53].
第四种观点认为应将农民工纳入到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其认为把农民工纳入城镇统一的社会保障体制和参照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新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两种模式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不具备可行性,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应把农民工纳入到应加快改革和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并最终向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制过渡[54].
除了以上的四种观点,有的解决思路中没有明确提出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归口问题。有人认为农民工是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和关注的社会弱势群体,其具有客观、正当而迫切的社会保障诉求,应采取分类分层保障的办法依次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55].还有人基于现实权衡考虑提出了“低起点、多层次、土地换保障”的农民工社会保障设想和解决办法[56].
五、结语
现有对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除了本文论及的几个方面外,还有一些从其他视角进行了探讨,鉴于其研究比较稀薄以及本文构思和篇幅的考虑,在此不再赘述。
综观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已有研究尤其是专业性的论文,可以看到该问题已逐步受到各方面专家学者的关注和重视,尤其是去年以来论文数量有了较大增加,认识也日渐由感性走向理性、走向深入,研究视角也在不断拓展,这必将为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化解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同时,笔者觉得研究中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与不足,有待今后注意或改进。
首先,研究在总体上还很不深入。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由来已久,但从对其研究的数量上看,笔者搜集到的该方面文章不过三十余篇,其中比较正规的专门性研究就更为稀少;从研究的拓展情况来看,现有研究大部分着眼点还很笼统,分化和展开不够;从研究的氛围来看,虽然有过一些论争,但总体还很薄弱,离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这样的重大社会政策确立还不相称。
其次,研究的实证性有待加强。已有的研究基本限于纯理论和经验研究范畴,实证成分稀缺。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以及相关情况的调研不足和缺乏第一手调研资料使得对现实状况的把握不够精确、肯定和深入,从而导致研究结论尤其是构建方案的可行性与说服力不强。
第三,研究中存在一些偏颇。首先表现在研究中的结构性偏差,即对作为农民工社会保障重要部分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很少涉及,尤其是对后者忽于关注。另外对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分析不够,重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阻碍因素探讨而轻有利条件分析。
论文关键词:农村城镇化,政府角色,政府定位,三区联动
从2006年开始,随着《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出台,全国各地掀起了一轮农村城镇化建设的浪潮,各地政府采用各种形式介入到农村城镇化过程中,如“迁村并点”、“两分两换”、“宅基地换房”、“村改社”、“新民居工程”等。政府的积极介入破除了各种制度障碍,使得农村城镇化的进程能够顺利进行,但是也造成诸如农民“被上楼”、土地纠纷等问题,正如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的《中国发展报告2010》所言,农地转为城市建设用地的巨大收益,对于缺乏城市建设资金的城市政府而言是一个巨大的诱惑,但这种土地城镇化的负面效果也很明显。因此,政府在农村城镇化过程中的角色和定位就成为研究的热点问题。
一、政府介入农村城镇化的意义
自从斯密提出“市场机制会促使人们在追求个人利益时使整个社会获得最大利益,而国家应该作为“守夜人”的角色行政管理毕业论文,维护市场秩序”的观点后,市场机制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导机制。伴随经济的不断发展,出现了一系列诸如失业、贫富差距扩大等问题,新古典经济学家庇古将这些问题归纳为市场机制失灵和市场机制的外部不经济现象,通过外部性论证了政府干预的必要性,强调通过政府干预实现收入均等化。制度主义者则不认同新古典经济学家关于政府的最小干预产生最大社会福利,认为为了实现更加公平的收入和财富分配,政府应该在经济和社会事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20世纪30年代,凯恩斯从理论上论证了有效需求不足、失业和危机的不可避免,并提出国家干预经济的必要性和措施,形成主张政府干预的凯恩斯主义。伴随政府对市场干预增强,国家干预经济引发的各种弊病日益显现。公共选择学派的保罗·萨缪尔森和威廉·诺德豪斯指出当国家干预不能提高经济效率或收入分配不公平时就产生政府失灵现象。综上可见,虽然国家干预也存在政府失灵现象,但政府干预是解决市场失灵和外部性的必要手段。在农村城镇化过程中,涉及大量的公共品供给问题,因此,需要政府与市场同时发挥作用,互相补充,以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政府介入的首要意义在于弥补市场失灵。从西方市场经济的理论与实践来看,市场的缺陷及市场的失灵被认为是政府干预的基本理由 [1]免费论文。用公共选择学派的奠基者布坎南 (J. Buchanan) 的话来说: “市场可能失败的论调广泛地被认为是为政治和政府干预作辩护的证据”[2]。城镇化的社会总收益大于社会总成本,因此无论城市或乡村居民都可以从城市发展中获得收益。但是,由于城镇化收益的外部性和非排他性,由私人部门推进城镇化动力不足,这就是城镇化进程中的“市场失灵”。 农村土地流转需要建立完善的土地交易市场,而土地交易市场建立的基础是明晰的土地产权的确立,仅仅依靠市场机制无法解决土地产权问题,政府的介入可以克服市场外部性,提权保障机制 [3]。因此,农村城镇化进程的推动,需要政府发挥积极的作用。
其次,政府的介入可以保障公共物品的供给 [4]。城镇化进程本身具有一种明显的公共物品特征。城镇化中的许多公共物品都具有规模经济特征,只有人口在空间上实现一定程度的聚集,这些公共产品才有可能被有效地提供。只有积极地推动城镇化进程,使城镇化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充分提供,才能够实现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增加就业以及提高社会福利总体水平的公共目标。
第三,政府介入可以为农村城镇化提供制度保障。中国的城镇化进程,需要一系列的制度创新行政管理毕业论文,尤其是农村集体用地的制度创新和农村户籍制度的创新。地方政府作为一定地域内的权威组织,可以利用政治力量主动地追求本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相对于微观主体有更强的组织集体行动和制度创新能力,从而节约了制度创新成本 [5]。
第四,政府介入可以减少交易成本。政府介入可以降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过程和农产品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成本。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过程会产生很大的交易成本,不仅包括信息搜集成本、谈判和决策成本,还包括土地政策的创新和实施成本。政府作为人的角色介入能够有效的减少土地流转过程中的交易成本。
二、天津市三区联动的模式中政府的角色分析
自2005年以来,天津市在不减少耕地的前提下,探索了一条大城市“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统筹城乡发展的新思路。“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是指农民以宅基地按照规?ǖ谋曜贾没恍〕钦蛑械淖≌ㄈ胄〕钦蚓幼。ㄉ枋视ε寰煤蜕缁岱⒄埂⑹视诓导酆蜕司拥男〕钦颉T谡鼗环康幕∩希旖蚴型ü痉缎〕钦虻慕ㄉ韪纳婆┟窬幼√跫蜕罨肪常煌ü┟裨械恼赝骋蛔橹锤固铮糜诜⒄瓜执枋┡┮担Vじ孛婊患酢⒅柿坎唤档停煌ü谜卣硭眉褰ㄉ栌玫刂副杲ㄉ璧南执翟扒┟裉峁┚鸵蹈谖唬銮烤檬盗涂沙中⒄鼓芰Φ耐保迪纸ㄉ栌玫刈芰坎辉黾樱佣剿鞒鲂〕钦蚺┟窬幼∩缜⑴┮挡翟扒褪痉豆ひ翟扒叭蓖吵锪母窬郑丛斐鼍哂刑旖蛱厣摹叭背钦蚧⒄拐铰浴T谌J街姓闹饕饔糜幸韵录傅恪?
2.1制定合理的区域规划
政府作为“三区”联动的推动者,在拆旧建新的同时,在各个项目区内均规划建设了工业示范园区和农业产业园区,不仅实现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顺利转移,并且实现了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
工业示范园区的建设实现了乡村工业的转型,并解决了当地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在园区化的过程中,在政府的主导下,主动淘汰一批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的企业,实现了乡村工业的转型。
农业产业园区的建设加快了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步伐,通过农业产业园区的建设首先解决了部分年龄偏大,就业能力较差的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其次农业产业园区的建设为传统农业的发展起到示范作用和科技推广作用。
2.2土地制度创新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框架下,集体建设用地不允许进入市场流转。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必须通过国家征用的形式,把集体建设用地变性为国有建设用地,才允许在市场上流转。这就造成我国建设用地供给的困境,一方面因为工业化和城镇化的不断加速,对建设用地的需求不断增加,导致城市建设用地供给量严重不足;另一方面,在农村有大量的集体建设用地行政管理毕业论文,但碍于政策和法律的约束,这些建设用地却不能够进入市场流转。“三区联动”模式通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方式,实现了集体建设用地的合法流转,通过增减挂钩解决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实现了集体建设用地与城市建设用地同地同价免费论文。
2.3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和医疗服务体系
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任务,是扩大国内消费需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在“三区联动”模式中,政府通过各种方式保障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不下降,使当地居民成为“四金”(即股金、薪金、租金和保障金)农民。三区联动模式发展中政府主要通过三个方面改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首先,通过财政补贴、集体补助、个人缴纳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制度。其次,为使农村生活困难人员逐步享受到与城镇同样的低保待遇,做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与城镇低保接轨。最后,进一步发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通过在社区建设社区卫生所等手段不断整合城乡卫生资源,向农民提供安全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三区联动模式中,通过政府的介入促进乡村工业的转型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了土地制度创新并逐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然而这并不表明政府介入的越多越好。政府介入应该有一定的边界,政府应该与市场机制共同发挥作用,充分发挥其顺应性助推之手的作用。在当地的经济发展和产业支撑确实达到农村城镇化的必备条件的时候,政府应该积极地介入,推动农村城镇化的发展,并能够承担社会“兜底”的功能。如果政府的介入程度不能合理的把握,也会产生相应的负面影响。
三、“三区联动”中政府介入存在的问题
通过政府的积极干预,“三区联动”模式实现了农村快速城镇化,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得到了当地居民的认可,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效应。但是,在这一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通过在已经建成的示范小城镇中实地调研和问卷调查的方式,发现这一发展模式存在如下几方面的问题。
3.1农民就业与收入问题
城镇化后部分进城农民的就业成为问题。离开土地进入城镇,进城农民基本上脱离了农业劳动,处于重新寻找工作的摩擦性失业状态。在处于失业状态的进城农民中,比较年轻的人员希望在正规部门实现就业,但因为其文化水平的限制,第一很难进入中心城区实现就业,第二也很难在开发区、保税区和高新区找到正式职业。而对于政府提供的一些低收入就业岗位行政管理毕业论文,特别是保洁员等在一些人眼中地位很低的岗位,年轻人又很难接受。由此造成部分进城农民的就业困难。在处于失业状态的进城农民中,还有一部分人基于年龄和能力的限制,只能继续从事农业劳动。但由于中低成本的提高,包括耕种农田的空间距离,以及承包设施农业的费用等问题,影响了他们继续从事农业的可能性。城镇化后进城农民收入水平的下降问题。离开土地进入城镇,进城农民不仅将中断原来自产蔬菜、养殖等农产品出售所得,还会中断原有住房的出租收益和庭院经济收入,导致部分进城农民收入水平的下降。
3.2土地置换中的问题
在宅基地换房过程中,虽然制定了“坚持承包责任制不变、可耕种土地不减、尊重农民自愿和以宅基地换房”的方针,但是由于置换工作的复杂性,从征地补偿、拆迁安置补偿到土地复垦承包等环节,仍然出现各种土地纠纷与矛盾。通过走访调查华明镇居民对土地置换的意见,政府在土地置换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几个方面。首先,征地补偿中没有考虑到农地的非生产性收益,土地补偿的确定仅仅考虑到了农地的生产性收益,而对于农地的非生产性收益,即农民对于农地的发展权收益和社会保障收益没有得到考虑,政府在此过程中并没有把农民的未来发展问题和社会保障问题作为成本来分析。其次,置换标准的确定存在一定异议,主要体现在以住房面积替代宅基地面积换房。第三,土地复垦后,由政府投资进行设施农业的建设,再进行发包,但整合之后的租金有一定程度升高,致使进行农业生产的成本提高,而且存在“寻租”的机会免费论文。
四、政府角色和定位分析
通过对“三区联动”中政府介入的作用以及介入所产生的问题的分析,可以得出政府在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的角色和定位。
首先,政府通过合理的规划和公共物品供给,使区域内的土地实现二次升值,提高社会总福利。政府在介入农村城镇化进程中,必须对区域内资源配置进行合理规划,实现区域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要通过规划形成对区域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政府还要承担区域内公共物品的提供,不断提高区域内基础设施完善程度。也就是,政府不能只依靠土地用途的转换提高土地价格,还要通过区域规划增加土地的级差地租Ⅰ行政管理毕业论文,以及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增加土地的级差地租Ⅱ,从而实现土地的二次升值,从而实现农村城镇化过程中社会总福利的提高。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政府介入时,农民和企业所获得的福利不少于只有两方的状态。
其次,政府介入必须能够减少农村城镇化过程的成本。政府能够以农村集体人的角色参与农村城镇化过程。在集体与每个农民进行谈判时,要以农民满意为前提,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在集体与企业之间进行交易时,政府应该以实现委托人——农村集体的收益最大化为目的,尽量减少土地交易过程中的各种成本。首先要通过土地法律体系的完善,减少土地流转过程中的政策成本;其次政府机制和市场机制充分结合,通过建立集体建设用地招拍挂市场的方式,减少信息搜寻以及谈判成本,在农村城镇化总福利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减少成本,以增加总收益。
第三,政府必须以“经济人”的角色进行成本收益核算。社会福利水平的提高为政府介入的收益。政府介入必须能够保证福利水平必须不低于只有农民和企业两方时的状态。即政府介入必须保证能够改善其它两个主体的福利水平,福利的改善不要求是帕累托福利改善,但必须是卡尔多福利改善——在所有受损的人都得到了充分的补偿,社会上其他的人的状况仍然比以前变得更好了。政府在进行成本核算中不应该只考虑到政府的投入,还应该考虑到社会成本,即农村居民的就业问题和社会保障问题,承担起社会“兜底”的角色。政府的介入必须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只有政府承担起为社会成员提供社会福利的责任,才能最终建立一种能够使人民的生活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更有保障的利益共享机制 [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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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农村养老保障
论文摘要: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事业意义重大,要加强对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组织领导。发展农村社会保障的条件已经具备,主要是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要坚持一系列原则,要同市场机制的要求相适应。
一、发展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意义重大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是农村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标志,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消除农村贫困和防止农民返贫;有利于推动农村计划生育工作,提高人口质量,减少人口数量;有利于改变我国二元社会结构状况。我国二元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不平等,社会保障向城市居民倾斜,在农村发展社会保障事业有利于改变这种状况;有利于劳动力的城乡流动和经济交流;有利于安定农村社会生活和实现农村社会的政治稳定。农民的生活有了保障,就会安居乐业,农村社会就会稳定发展,从而成为全国稳定发展的基础。
从建国以来到1998年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工作基本由民政部门主管。民政部门在农村五保户供养、防灾减灾、优抚工作、社会救济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制订完善了一系列法规。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将农村社会保险工作由民政部划归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管。从长远看,这是正确的,有利于统一城乡生活,有利于消除我国城乡二元的社会结构。但从短期看,会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受到一定的影响。因为民政部门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深入开展了这一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民政部门在各乡镇都有助理员,使这一工作在乡镇一级有了组织依托。近几年由于主管部门的变动,事实上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前身是劳动部,主管城镇劳动工作,很少接触农村事务,要深人开展在农村的工作要有一个过程。农村社会保障的其他工作主要是政府行为,其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拨款、社会赞助和捐赠、村集体提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主要是由农民自己投保,涉及绝大多数的村民,是穷国办大社会保障,是一项民心工程。虽然难度很大,但一定要做好。因此,政策要有连续性和稳定性,不能因为主管部门变动而改变,要衔接和协调好,基本的制度不能改变。在县级要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接管这一工作,但这一工作关键是乡镇一级。乡镇一级是个综合性的基层单位,不应该也不可能上下对口。在乡镇一级应该明确,民政助理员同时也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助理员,至少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这方面要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继续深人地做好这一工作。
二、农村已经初步具备实现社会保障的条件
发达国家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时一般达到以下条件:人均GDP在2000美元以上;农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在15%以下;农业劳动力的比例在2000以下;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降到50%以下;人口自然增长率趋于下降。与发达国家实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条件相比,我国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条件还不完全具备。但是,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低,消费水平也低,社会保障的要求也可以低一点。而且,从我国农村发展的实际情况看,已具备建立初步社会保障的条件。首先,从全国农民收人的情况看,2002年农民年纯收人每人为2476元,除去所有费用约剩余53。元。如果按月每个农民缴费4.8.12.16.20元五个档次,最高档次的每年缴费为240元,农民有能力缴纳保险费用。近年来我国农村实行税费改革,农民的负担在减轻,收入在增加;其次,从东、中、西三部分农民收人情况看,1999年东部农民人均年纯收人2929. 28元,中部是2002. 85元,西部是1501. 5元。东部、中部的大部分农民和西部的部分农民已具备建立初步社会保障制度的条件;第三,中西部农民有能力实现社会保障的主要有农业专业户、农村个体工商户、农村私营企业主和农村乡镇企业从业人员以及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如2000年乡镇企业从业人员人均工资收人2824元,这一群体完全有能力实现初步社会保障。初步估计,在中国约有2/3的农民有能力实现初步社会保障。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我国农民都有承包集体土地的权利。一般情况下,农民承包的土地的收人能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我国对农村五保户由社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我国农村的优抚对象享有抚恤待遇。这些可以说是我国农村的“三条保障线”。最近,我国又探索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弥补了过去救济工作的某些不足,不仅将全体农村人口纳人保障网络之中,而且使社会救济有了运行规范的增长机制,同时也强化了农村“三条保障线”的基础。对大多数农村居民来说,最实惠的是社会保障。对农民来说社会保险又分为保险公司举办的商业保险和由政府指导、社区主办的社会养老保险。商业保险对农民和市民一视同仁,有钱就可以办,所交的保险金的数额大,目前一般农民无能为力。由政府指导、农村社区举办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1992年民政部提出来的,在一些省(市、区)已经开展了业务活动。基本方案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贴为辅;实行个人账户储备积累制,农民个人缴纳的保险费和集体对其补助全部记在个人名下;基金以县级机构为基本核算平衡单位,按国家政策规定运营;保险对象达到规定领取年龄时,根据其个人账户基金积累总额计发养老金。这一做法符合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应该推广。我们认为还应该作必要的补充,即在农村集体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对实行了计划生育的村民应该适当地多给予补贴;而对于农村集体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应首先补贴实行了计划生育的农民。这样既有利于推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又有利推动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三、农村社会保阵制度的构建
1.农村社会保降的原到。首先,基本生活保障的原则。一方面对特殊人群或一般人群出现特殊情况时保障其基本生活。特殊人群主要是指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和老年人;一般人群的特殊情况是指一般村民受灾或生病时的情况。另一方面,即使政府经办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保障的也是村民的基本生活,富裕村民可买商业保险。其次,政府经办、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由于农民科层组织程度差,所以应由政府经办,但政府经办不是包办,可以实行某些优惠政策,但不应背财政包袱。如保金的利率随市场波动分段计息,这样可以留有余地,当农村富裕、条件成熟时,可以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转向商业保险。第三,法律法规规范原则。在农村社会保障工作中要坚持法制,用法律的形式确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用法律的形式规范农村社会保障的管理和操作,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有法律的保障。第四,坚持自愿自治原则。要坚持自愿的原则,让农民为了自己的将来生活自觉投保。可以宣传和劝说,也可以通过集体补贴和政策优惠来引导,但不能强迫命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属于合作保险事业,要坚持内部自治的原则,要有公开性和透明度,其运作要使农民明白并放心。第五,因人因地制宜的原则。中国幅员辽阔,农村地区差别很大,不仅东、中、西三大经济带差别大,而且城、郊、村的差别也很大,甚至一个村的村民之间差别也很大。受经济状况和人们对社会养老保险认识水平的限制,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不能一刀切。投保金额要拉开档次,由村民自己选择。养老金领取也要有一定灵活性,预期寿命较短的可以提前支取,而较长的可以推后支取。第六,社区和个人共同筹资的原则。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坚持个人账户积累模式,资金全部进人个人账户,以个人出资为主。集体根据经济状况一视同仁地对待每个投保村民,确定为村民投保补贴金额的数量,实现计划生育的村民可适当多补贴一些。
2.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构建。首先,建立帮助弱势群体生活的保障制度。坚持政府拨款、社会捐赠、社区出资相结合的筹资原则,保障农村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其次,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那些因天灾人祸而一时陷人困境的村民,保障其基本生活,帮助他们走出困境。对于这部分人坚持政府帮助为主,社会和社区筹资为辅的原则。第三,推动农村社会养老制度的发展。一是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向农民宣传社会养老保险的必要性和意义,宣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办法,宣传政府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优惠政策。并动员农村干部和精英率行投保,给农民以示范。二是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给予优惠政策。政府要认识到在农村实施养老保险的效果优于扶贫,政府要通过转移支付等方式给予农民一定的补偿,如每个农民只要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就给予一定数额的配套经费,引导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是坚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市场化运作、法制化管理,为农民掌管好保命钱。四是实行农村社会保障的分流。即对农村中农业专业户、乡镇企业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要动员他们投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方面给村民起带头和示范作用,促进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3.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进程。现阶段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内容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在2020年以前,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要自成体系。这一方面是由于我国过去城乡二元社会结构造成的对农民的社会保障欠账多,农村社会保障同城市社会保障对接一步到位难度大;另一方面是由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起步晚、条件差、农民收人增长慢,农村社会保障同城市还有一定的差别。但这一时期农村社会制度的建设要留有余地,等待条件成熟时同城市社会保障制度统一和接轨02020年以后,由于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可以考虑逐步使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接轨和统一。
关键词: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模式;改革对策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01-0098-02
人口老龄化时期下,对于每一个国家而言,社会保障的建设都是一个不容小觑的问题。我国随着改革的进一步发展,养老保险问题开始成为人们争相讨论的焦点。当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在管理模式上仍存在许多问题,如何认清这些存在的问题与纠正改进,并进一步探讨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在管理上的改革策略,使之得到良好的发展,成为了我国现阶段发展的一个重任。
一、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理论分析
(一)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策略的选择原则
1.安全有效原则。一个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部分是社会保险,而社会保险中最为重要的险种即为养老保险。随着世界各国老年人口的比例不断上升,人口老龄化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老年人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俨然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急需解决的任务。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模式遵循的原则应从基金受益人的情况出发,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受益人都是抵抗风险能力弱,急需稳定的养老基金的退休老年人。从而,应当将安全放在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模式上的第一位,这样才能保证养老基金不会发生贬值、挪用、流失等问题。此外,因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养老保险基金所承受的资金压力也较为集中,仅仅“安全”尚且不够,还需遵循“有效”的原则,才能实现养老基金的增值目标。“有效”与“安全”这两个原则不仅不互相矛盾,还是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上不可分割的一体,它们是养老基金管理过程中必备的核心工作,是在选择养老基金管理模式之时必须遵循的原则。
2.公开透明的原则。“资金”一词,即将许多零散的资金合集起来,采用大规模的资金模式效应集合投资,基金持有者一起共享收益,一起承担风险。养老保险基金从众多劳动者手里筹资起来,也用于保障众多劳动者的根本养老需求,从广义基金的特点上说,养老保险基金也是公共基金的一种。尽管养老保险基金本身具有一定的社会性,确切而言是一项社会性公共基金,但同样也需要空开透明的原则。而“公开透明”原则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基金缴费者有权利了解自己所缴的运作情况,这是一种知情权,并对基金管理上有监督权;二是基金管理中的各种情况,诸如基金的投资与收支等情况,社会保险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地向参保人公开。这样才能保证养老保险基金在管理过程中的透明性,才能不出现因过程杂乱不清而带来的问题。
3.政资分开原则。养老保险基金政资不分的现状,在研究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模式上,一定要认清并且彻底改变。尽管,养老保险基金本身是社会保障的一部分,但养老保险基金所承担的资金压力巨大,并且巨额的资金带来许多诱惑。所以,养老保险基金在管理上应当与行政管理分开,即养老保险行政管理部门不能干涉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这也是认真落实好安全有效原则的一项措施。以往养老保险基金之所以时常被挪用、流失,与政资不分的弊端有着极大的关联。在决定重大事宜之时,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不应听行政部门的相关指令。因为,养老保险基金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在管理上也应当合法独立的。在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模式研究不断推进下,我国许多省份逐渐严格遵循政资分开的原则,从而养老保险基金在管理上逐步走上了正轨。但是,还有许多地方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仍政资不分,仍受行政部门管辖,这种不规范的管理方式,今后必定给养老保险基金的运作带来一定的隐患。
(二)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模式选择的理论依据
1.公共选择理论。诞生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公共选择理论,其可定义为经济研究领域上的非市场决策,抑或简单的定义为政治学上的经济学。公共选择理论在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它能在行政部门与市场中灵活地为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边界提供了理论依据。在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运行中,更趋于利用市场机制,这已经是一种被认可的公共选择。实际上,市场机制下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收益往往比行政部门经营的养老保险基金的实际投资收益高,这促使养老保险基金在管理模式上走向了新的发展道路。行政部门与市场是养老保险制度的两个重要主体,在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发展下,行政部门与市场的位置在养老保险制度中被不断地调整,而在不断的调整中,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也被不断的调整。如果,全权由行政部门管理养老保险制度,那么,市场所进行的交易与生产必定被排斥,从而造成许多弊端。当然,如果分开而论,没有万能的行政干预,也没有完美的市场机制,应当在不断权衡中,建立一种相结合的有效机制。
2.产权理论与公司治理理论。产权理论与公司治理理论存在着逻辑链条的关系,因产权可分解的性质,现代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有了理论依据,为了实现高效的财产管理方式,以及保证利益者的利益,必须建立一个完备的治理结构。而公司治理理论认为,建立完备的公司治理机制,才能有效的保证投资者与利益者的权益。在产权理论与公司治理理论中,养老保险基金是一种混合物。从产权的角度出发,养老保险基金包含着公共物品权与私人财产权,它是人们建立起来的权利经济关系,包含着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使用权、所有权。但从”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上看,个人账户基金与统筹账户基金的”五权“都分离。那么,就存在委托与的关系,因此将公司治理结构理论引入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模式中,对于建立互相制衡的制度体系起着有利作用,也利于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运行过程的有效性与安全性。
二、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发展现状
(一)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现状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机构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01年12月,交通银行和中国银行被确定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托管银行,其后三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会与北美信托银行、花旗银行签署了境外投资全球托管协议。随着全国社保基金的不断发展,于2007年,中国工商银行被确定为境内第三家托管银行。而基金投资方面,嘉实、华夏、长盛、鹏华、南方、博时等六家管理有限公司于2001年末被确认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人。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在投资运作工程中,以“通过委托投资组合实现个股投资、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新股配售、以信托投资方式投资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三种方式为投资运营方式。时下,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使得我国社会保障方面面临着更加严峻的负担。而今,中国养老保险基金一个不能忽视的现状是“严管制,怠监督”。许多地方的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不容乐观,而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的部分累积制模式也存在许多不足。
(二)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收支不均,欠费严重。近年来,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结余都有较大的增幅,但仍出现赤字。我国养老保险结余多数在少数发达地区,其他地区并不如人意,全国许多企业出现严重拖欠养老金的现象,加之管理不善、投资渠道单一、养老金保值增值不力,部分累计的目的完全达不到。
2.管理混乱,监管角色模糊。时下,地方社保相关部门作为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与管理者,但在监管上却充当着一个模棱两可的角色。从而,养老保险费在收缴、管理、资金运用、基金发放等程序上杂乱无章,政资不分现象更令保险金的独立无从谈起。
3.缺乏承担责任与经营主体。当前,我国各个地区只设立一个社会保险行政管理机构,基金管理的相关专业人员缺少,养老保险基金的经营主体也缺少,加之行政管理部门存在权利与责任不挂钩的现象,导致养老保险基金增值保值的任务很难实现。
三、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改革对策
(一)弃“统账结合”用“统账分离”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采用的统账结合模式存在着空账的问题,导致在人口老龄化加速的问题上难以应对。从而,管理策略上,应当废除统账结合的制度,采用统账分离的管理模式。如此,在社会与市场经济的力量下,个人账户得到完善的管理,资金支付缺口的问题也得到相应的解决。
(二)提高基金征缴工作管理水平
当前,扩大养老保险基金的参保范围利于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保证,更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不论独资、外资、私企、国企、自由职业者,如果符合参保条件,都应当征缴养老金。提高养老金征缴工作的管理水平,是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策略上的一个新方向。
(三)基金多元化投资
实践证明,多元化投资可分散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收益。在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上,建议采取多元化的投资模式。如此一来,投资的主体增多,投资渠道增多,投资对象增多。从而,不仅可以提高效益,还能使资金得到更广泛的应用,这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管理起到一定的推进作用。
四、结语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问题也愈加突出,而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在管理模式上需要进一步去探讨。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上涉及较广,它与法制建设、市场建设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都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充分协调政府行政部门与市场的关系,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建立起独立的养老保险资金监管机构,并与其他相关制度不断地相结合,不断地加以改进,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在管理模式上才会有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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