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03 00:44:1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总结,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8-925X(2012)07-0182-02
摘要:
我国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相对落后,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研究如何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意义重大。本文对安全生产预警系统的功效、构建原则及操作流程进行总结,旨在提高对建筑安全施工的管理效率,为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作出贡献。
关键词:安全事故;风险;预警系统;安全管理
建筑业虽然是我国国民生产总值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建筑施工事故造成的后果也非常严峻。我国一直非常重视建筑生产安全的管理,制定了大量法律法规,但频繁发生的建筑施工事故仍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在相对落后的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形势下,研究如何确保建筑施工的安全,降低建筑施工事故的发生率,建立一个比较先进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建筑业整体的安全管理水平显得尤为必要。
建筑施工作业强度高,作业量大、时间长、工序多且变化大、环境等外部因素影响突出,因此,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比较严峻。安全事故风险预警系统是在管理系统基础上发展形成的新预警机制,警报、矫正及免疫功能三部分组成,三种职能共同构成企业管理的新预警功能体系。这种预警管理系统的新功能基于以警报为导向,以矫正为手段,以免疫为目的的纠错防错新机制。
1.1 警报职能。
事故的发生往往不可预期,需要对安全事故的危险源进行实时监控、分析、评价和处理。警报职能是一种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及薄弱环节(包含引发安全事故的各类的人、机器、物、环境等因素)进行监测、识别、诊断和预报的职能。通过监测各类不安全因素,识别事故发生的早期信号,从而发出警告以达到在安全事故在萌芽状态就被消灭的目的。
1.2 矫正职能。
风险总会在不同阶段和不同领域表现出一些征兆,矫正职能是施工企业在安全事故将发生或其隐患相当突出及安全事故发生(仍在早期阶段)的情况下,对引起状况的不安全因素(包括人的行为、环境及设备状况等)进行预判纠错功能。企业在进行这些决策前,一定要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在掌握充足可靠的相关信息基础上,并用科学方法论证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预警管理系统的信息库。
1.3 免疫职能。
免疫职能是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出现的类型相似的安全事故进行预判、快速识别并及时提出有效对策的一种功能。当施工企业生产过程中出现以往安全事故的发生信号或类似的致错条件时,利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预警管理体系中对策库的信息,可以迅速采取对策,达到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预警免疫功能的目的,避免同类性质的安全事故的发生或再发生几率降为最小。
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预警系统构建原则
企业安全生产预警系统构建的基本原则为优化一切可利用的资源,为企业构建一个可以监测风险、提供风险对策的模型,并根据该模型作出必要的选择,并且需有完整的风险预警的保障路线,使得企业能及时有效应对事故风险预警,笔者概括为以下四项基本原则:
2.1灵敏性。
建立灵敏准确的监控系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者应随时密切关注与安全相关的各种因素,如目标因素、环境因素、技术因素、人为因素和制度因素等变化发展趋势,从因素变化的动态分析预测企业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所带来的风险。
2.2综合性。
企业管理制度是做好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基础,只有建立了健全的管理制度,才能在此基础上开展各项安全工作,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安全生产预警管理体系。该预警管理体系不仅涉及到安全技术上的内容,也涉及到企业管理方面的工作,因此,需要综合预警工作与企业的管理工作相结合。
2.3 规范性。
该原则要求预警管理体系所设计的各类指标参数必须规范化,这样,生产过程中监测获得的信息可以在该风险预警管理过程中的每个阶段和其它微系统可以使用。
2.4 可操作性。
建筑施工安全预警通过将预警管理论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模式两者相结合,与安全管理思路很相似,要求所有涉及到的监测指标以及相关的组织模式都具有可实施性,按照风险预警的要求能够准确和完整的获得各项数据,与预警工作相一致的组织结构具有合理性。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预警系统的工作流程
系统科学是预警系统理论的基础。在确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预警管理系统的工作内容、构建该系统的组织机构、明确该系统的工作程序之后,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预警管理系统将按以下流程展开工作。系统预警的过程一般分为监测、识别、诊断、报告、评价五个环节。
当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预警管理机构的管理指令下达后,该企业预警管理系统便开始运行。安全生产预警管理系统工作流程为:
3.1 预警部通过监测、识别、诊断、评价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事故信号,确认监测因素指标处于正常、警戒或危机状态,并进一步提出预控对策并及时实施。
3.2 当监测指标处于正常状态时,则继续保持对其监测而不介入预控管理水平;当监测指标在基本正常或低危机状态即戒备状态时,预警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预控对策方案,并提交此方案给该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和项目安全质量监察部,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下达给下级各职能管理部门具体落实、执行,直至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彻底恢复正常。
3.3 当监测指标进入危机状态,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系统进入应急管理程序并立即成立应急管理小组,由预警部和项目安全质量监察部联合提出应急对策方案,并组织相关人员具体实施。此时应急领导小组取代日常企业职能安全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危机状态下的企业安全管理活动,直至化解危机,恢复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3]。
3.4 预警部还应检查各级安全管理预警管理工作状况,负责整个施工企业的安全预警、组织预控工作、调度和指挥工作。
4结语
总之,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该安全生产预警体系是一种新颖的项目安全管理技术,通过对现有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模式的分析,提出一种可以监测诊断、预控安全事故的具体措施,把任何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缺陷排除在安全“门槛”之外,这样才能够有效避免或者减少事故的发生。希望能进一步完善,并在更多实际工程项目中得到印证,为提高我国项目安全管理水平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周蓉: 企业安全事故风险预警体系研究. 武汉: 武汉理工大学; 2008.
[2] 林成. 安全预警管理技术在建筑施工中的应用[J]. 施工技术. 2006, 35(5):31-34.
我国建筑业发展迅猛,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则是建筑管理中的重中之重。而从近年来我国颁布建筑生产安全监督法律法规并形成的一系列安全监督共识中能够看得出来,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笔者从实际生产过程中探讨了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问题和对策,希望能够给广大读者提供具有实效性的帮助。
一、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是在实际生产管理过程中,出现了阻碍正常生产,危害建筑和施工工作者安全的问题。笔者通过自身在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经验总结如下几点:
(一)建筑企业没有科学的生产程序。从目前情况看来,建筑企业较为缺乏安全生产程序,尤其是一些小的建筑企业。我国明确有法律条文规定,建筑企业生产前必须向当地生产有关部门提交生产申请,并且得到当地主管部门生产批准后方可进行开工。然而较多建筑企业并不能确保该规定的基层落实,往往出现了没有按照规定,没有科学的工作程序就施工的现象。与此同时,出现了部分企业开工前期准备工作滞后,开工后才办理相应手续的情况,这就直接影响了当地相关部门的有力监管。
(二)生产工期缩短,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较少。有的企业为了减小生产周期,减少生产费用,盲目地缩短生产工期,直接造成了生产压力。有了生产压力后,必然会导致工作人员加班加点生产,直接造成建筑工作者工作时长增加,建筑生产器械高负压生产,容易出现建筑工作者注意力不集中,器械损坏等问题,间接给建筑安全带来隐患。与此同时,由于一些建筑企业市场份额较大,工程量巨大,可能会要求施工单位垫付部分施工资金。一旦给施工单位生产压力,极易造成施工单位不按照生产标准进行施工,施工资金的断缺直接影响了施工质量,是产生安全生产隐患的一大原因。
(三)施工单位安全意识薄弱,缺乏相应的安全生产制度。由于一部分企业过度追求经济效益,没有意识到安全生产意识的重要性,把企业的经济效益放在首位,对安全生产存在侥幸心理。殊不知,一旦忽略了建筑的安全生产,造成的损失不是经济效益方面而已,往往还有可能对施工企业的信誉造成影响,其后果不是经济效益就能简单弥补的了。由此可见,施工企业管理工作者的安全意识尤为重要。当然,安全生产意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有一个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科学落实。笔者从实际的生产过程中获悉,部分施工企业管理工作者空有安全生产意识,并不能把安全生产意识科学地落实到实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容易造成安全生产管理的不同步。
(四)生产安全隐患来源管理不充分。所谓生产安全隐患来源,指的是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重点部分。从笔者的工作经验看来,生产安全隐患主要来源于建筑器械以及由于建设需要的深坑等等。这些危险来源往往是由于施工企业抄袭套用其他企业的施工方案,导致不能正确地使用器械,出现方案与实际施工不符合等问题。当然,这些隐患有可能是施工不规范造成的,比如在混凝土浇筑之前,没有科学合理地进行验收,就有可能出现安全隐患。
(五)施工从业人员生产技能低下。施工工作人员是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基层工作人员,犹如一个花园的修剪工,他们的综合生产技能直接影响了建筑的整体。由于当前很多企业一线施工人员都是农民工,他们未经科学的技能培训,施工技能低下,安全生产意识较低,从而容易造成安全事故。
二、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问题的对策
(一)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建筑企业要提高经济效益,就必须从安全责任的角度出发,杜绝出现施工单位垫付施工款项的现象的出现。从实际生产需要出发,不能一味地追求生产进度,保证施工工作者的正常工作和休息时间。强化企业管理层的安全责任意识,让所有人都主动地参与到安全管理工作中来。与此同时,保证合理地施工程序的落实,避免出现先施工而后申请的问题。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奖罚分明。安全生产离不开一个全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上文笔者提到,部分管理工作者仅仅是有了安全生产意识,但是并没有把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到实际的规章制度中。这要求我们建立健全科学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模式的推进。加大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确保安全保障设施的投入,提高施工工作者的安全系数。当然,对于建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必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惩罚,违法的必须移交当地公安部门。对于那些工作积极,能够在胜任本职工作的职工,给予必要的奖励,促进建设人员的积极性。
(三)全面提高施工工作人员工作技能。提高施工工作人员的工作技能需要施工企业在招纳人才的时候进行一定程度的考核,对于那些没有科学工作技能的农民工等,必须等待培训考核成功后方可持证上岗。当然,为提高安全系数,必须对施工工作者进行定期的考核,加强重要器械操作者(如起重机司机、司索工、手脚架工等)的重点培训,因为他们操作着大部分安全隐患来源,保证高质量的施工是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部分。
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是在实际生产管理过程中,出现了阻碍正常生产,危害建筑和施工工作者安全的问题。笔者通过自身在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经验总结如下几点:
(一)建筑企业没有科学的生产程序。从目前情况看来,建筑企业较为缺乏安全生产程序,尤其是一些小的建筑企业。我国明确有法律条文规定,建筑企业生产前必须向当地生产有关部门提交生产申请,并且得到当地主管部门生产批准后方可进行开工。然而较多建筑企业并不能确保该规定的基层落实,往往出现了没有按照规定,没有科学的工作程序就施工的现象。与此同时,出现了部分企业开工前期准备工作滞后,开工后才办理相应手续的情况,这就直接影响了当地相关部门的有力监管。
(二)生产工期缩短,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较少。有的企业为了减小生产周期,减少生产费用,盲目地缩短生产工期,直接造成了生产压力。有了生产压力后,必然会导致工作人员加班加点生产,直接造成建筑工作者工作时长增加,建筑生产器械高负压生产,容易出现建筑工作者注意力不集中,器械损坏等问题,间接给建筑安全带来隐患。与此同时,由于一些建筑企业市场份额较大,工程量巨大,可能会要求施工单位垫付部分施工资金。一旦给施工单位生产压力,极易造成施工单位不按照生产标准进行施工,施工资金的断缺直接影响了施工质量,是产生安全生产隐患的一大原因。
(三)施工单位安全意识薄弱,缺乏相应的安全生产制度。由于一部分企业过度追求经济效益,没有意识到安全生产意识的重要性,把企业的经济效益放在首位,对安全生产存在侥幸心理。殊不知,一旦忽略了建筑的安全生产,造成的损失不是经济效益方面而已,往往还有可能对施工企业的信誉造成影响,其后果不是经济效益就能简单弥补的了。由此可见,施工企业管理工作者的安全意识尤为重要。当然,安全生产意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有一个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科学落实。笔者从实际的生产过程中获悉,部分施工企业管理工作者空有安全生产意识,并不能把安全生产意识科学地落实到实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容易造成安全生产管理的不同步。
(四)生产安全隐患来源管理不充分。所谓生产安全隐患来源,指的是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重点部分。从笔者的工作经验看来,生产安全隐患主要来源于建筑器械以及由于建设需要的深坑等等。这些危险来源往往是由于施工企业抄袭套用其他企业的施工方案,导致不能正确地使用器械,出现方案与实际施工不符合等问题。当然,这些隐患有可能是施工不规范造成的,比如在混凝土浇筑之前,没有科学合理地进行验收,就有可能出现安全隐患。
(五)施工从业人员生产技能低下。施工工作人员是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基层工作人员,犹如一个花园的修剪工,他们的综合生产技能直接影响了建筑的整体。由于当前很多企业一线施工人员都是农民工,他们未经科学的技能培训,施工技能低下,安全生产意识较低,从而容易造成安全事故。
二、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问题的对策
(一)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建筑企业要提高经济效益,就必须从安全责任的角度出发,杜绝出现施工单位垫付施工款项的现象的出现。从实际生产需要出发,不能一味地追求生产进度,保证施工工作者的正常工作和休息时间。强化企业管理层的安全责任意识,让所有人都主动地参与到安全管理工作中来。与此同时,保证合理地施工程序的落实,避免出现先施工而后申请的问题。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奖罚分明。安全生产离不开一个全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上文笔者提到,部分管理工作者仅仅是有了安全生产意识,但是并没有把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到实际的规章制度中。这要求我们建立健全科学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模式的推进。加大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确保安全保障设施的投入,提高施工工作者的安全系数。当然,对于建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必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惩罚,违法的必须移交当地公安部门。对于那些工作积极,能够在胜任本职工作的职工,给予必要的奖励,促进建设人员的积极性。
(三)全面提高施工工作人员工作技能。提高施工工作人员的工作技能需要施工企业在招纳人才的时候进行一定程度的考核,对于那些没有科学工作技能的农民工等,必须等待培训考核成功后方可持证上岗。当然,为提高安全系数,必须对施工工作者进行定期的考核,加强重要器械操作者(如起重机司机、司索工、手脚架工等)的重点培训,因为他们操作着大部分安全隐患来源,保证高质量的施工是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部分。
三、结语
【关键词】水利工程;安全;管理
随着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在政治上,安全工作上升到关系社会稳定和法制的高度;在经济上,生产安全与经济效益被同等看待;在文化上,安全管理已成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安全文化、安全责任、安全技术、安全投入、安全法制是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五个重要因素,应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促进职工安全素质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从而最终实现生产安全的目标。
1 安全文化是基础
安全文化及安全意识,是支配员工行为安全的思想、理念、掌握安全基本指示和操作技术技能的综合体现。安全文化是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根本,是企业的形象、氛围、秩序的综合反映,不同的企业都具有各自特色的安全文化。水利施工企业因为其施工环境的特殊性,在长期的施工中形成了自己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原则,并建立了相适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员工也树立了以人为本的“三不伤害”(是指在生产施工过程中,为保证安全生产减少人为事故而采取的一种互相监督的原则。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的安全生产理念,遵章守纪和落实安全措施,形成“以安全为荣,以不安全为耻”的作风。
祥龙工程公司在长达十多年的施工过程中已经形成了安全生产永远是企业管理关键环节的观念,在施工全过程中努力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居安思危、如履薄冰”。企业力求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做到“人机料法环”(是对全面质量管理理论中的五个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因素的简称。人,指制造产品的人员;机,制造产品所用的设备;料,指制造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法,指制造产品所使用的方法;环,指产品制造过程中所处的环境。)的本质安全;日常不间断地组织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如宣传、教育、培训、检查、目标考核、奖罚等,形成良好的企业安全生产文化氛围,使“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入每一个员工内心,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年度水利安全生产征文活动,对获奖选手企业内部再次奖励,征文活动营造“人人关心安全,关注安全,重视安全”的氛围,对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把日常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到每一个施工环节和每一台施工机械,使安全生产成为习惯,这就是该公司的企业安全文化。
2 安全责任是核心
实现安全生产,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安全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灵魂和核心。目的是通过明确安全责任来促使各自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各级领导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主体。安全责任要求企业做到“全员负责、层层分解、职责明确,以则论处。”企业负责人的法定职责是明确责任,建章立制、保证投入、消除隐患、制定预案、及时报告事故。员工法定的安全生产义务是:遵章守纪,服从管理。使用防护用品,接受教育培训。报告不安全因素;其权利是拥有知情权、建议权、批评权、拒绝权、撤离权、获得赔偿权。
祥龙工程公司的安全责任体系由保证体系和监管体系构成。保证体系是安全组织结构和企业各级管理部门各层次人员在各自岗位的安全责任,他要求各级人员对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分级负责(全员负责制)。监管体系是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级行政负责人法定的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
3 安全技术是关键
安全技术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必要手段,也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关键,水利施工安全技术就是其在长期的生产过程中积累经验,加上现代化的施工技术形成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法和施工步骤等,具有其科学性和行业性特点,是用来保证企业财产和从事活动的人的生命安全保障。
祥龙工程公司对每一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要求:开工前必须充分准备,在施工组织设计同时制定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并及时改善劳动生产条件的安全技术措施、管理措施、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技术逐层较低。对高排架、高边坡施工,洞室开挖。大型起重机运输设备,炸药、油库等危险作业,重要设备设施制定防治重大事故发生的装箱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对工程施工作业活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识别、确认、评估、分级监控措施。对可能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制定相应的急救、疏散、救援措施和事故处理应急预案,项目技术负责人要严格审批。实践施工生产中进行实施和监控,及时跟踪检查、验证、反馈,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补充、纠正和整改,重大危险源、危险作业现场有专人对技术措施落实进行监控,确保施工环境安全。
4 安全投入是保证
安全投入是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保证。施工项目是安全资金投入的主题,应从工程项目施工生产成本、间接费用和管理费用中单独列支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4]2号)。在安全生产上适当投入,能确保企业取得最大经济效益。安全投入分主动投入和安全产出两个方面。主动投入包括安全措施、安全预防措施、安全防护用品、保险成本等费用;安全产出是反映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安全性和安全秩序的良好状况程度。
祥龙工程公司在安全投入方面体现在人员安全健康受到保护,提高劳动生产率;避免和减轻设备财产的损失;避免中断生产造成的工程损失,改善作业环境,加快施工生产进度,维护提高经营信誉和施工资质,促进企业发展,保护环境资源和员工家庭,维护社会稳定。
5 安全法制是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立法的宗旨是为了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这是《安全生产法》的灵魂。安全生产,重在预防。预防为主体现在安全意识在先、建章立制在先、隐患预防在先、监督检查在先。
祥龙工程公司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完善公司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施工作业安全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颁布使企业安全生产有了法律的依据和保障。并在公司内部制订了《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岗位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等,规范企业员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行为,使员工明明白白知道那些是必须、应该、提倡、鼓励,那些是禁止、不准、不可以、不应该。企业员工都努力做到“建章立制,依法办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遵章守纪,违章必究”。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强化措施、全面推进”的思路,将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机结合,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加快安全生产法制化、规范化进程,促使企业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能力明显增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我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在全区各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在2012年底前实现达标;其他行业(领域)在2013年底前实现达标。福兴经济开发区、金城投资区管委会在2012年6月底前实现整体达标,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在2012年底前实现整体达标。同时,通过主体责任级别与标准化级别的衔接,全面推动其他行业、领域(包括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中被评为A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储存企业,要在年底前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达标。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在2012年底前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达标。
(二)非煤矿山企业:全区现有持证且正常生产的矿山必须在年底前100%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五级),其他持证但未正常生产的非煤矿山如恢复生产,应在恢复生产后的六个月内完成达标。
(三)交通运输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运输企业在2012年6月底前达标,其他交通运输企业在2012年底前达标。
(四)建筑施工企业:2013年底前达标率100%。有条件的一级以上施工企业和二、三级标准企业分别在年、2012年底前提前达标。
(五)烟花爆竹企业:2012年底前达标率100%,二级以上标准达50%。
(六)民爆企业:2013年底前达标率100%,二级以上标准达50%。
(七)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企业(以下简称工贸企业):年底前,全区工贸企业全面启动达标活动。2012年底前,机械制造企业50%,建材、轻工、纺织、商贸企业40%达到三级以上标准。2013年底前,全区工贸企业100%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同时,力争有一批一级标准化企业、二级标准化企业不低于30%。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林文福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朱红,区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区安监局局长陈传仁任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安监局,由区安监局局长陈传仁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吴健斌兼任副主任,由区安监局抽调专人作为办公室成员。
四、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区直有关部门按照“一岗双责”的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推动本行业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行业、领域职责分工如下:
区安监局负责指导和推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区经济局负责指导和推动民爆、建材、机械、轻工、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区建设局负责指导和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区交通局负责指导和推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和推动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五、工作步骤
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求突破”的思路,分三个阶段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
(一)动员部署、重点推进阶段(年10月-12月)
1、安排部署。10月下旬召开全区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动员会,安排部署全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区政府总体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实际情况,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制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确保标准化建设有计划、有步骤顺利开展。
2、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各重点企业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和培训,学习安全生产标准化政策要求及规范、标准,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重点推进。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在本地区、本行业选择具有一定代表性和一定生产经营规模,且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的典型企业,按照标准化建设程序及要求开展创建工作。
(二)巩固提高、全面推进阶段(2012年1月-12月)
1、在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基础上,稳步扩大创建成果,全面推进标准化创建工作。深入查找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生产工艺的安全设施以及各岗位、各工种作业行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按照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整改后,对照考评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形成自评报告,做好申报准备。
2、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通过专项检查、召开现场会、座谈会、交叉检查等形式,推动企业主动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形成标准化建设大格局。
3、建立健全中介机构专家服务队伍,确保足够力量为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活动提供咨询服务。
(三)整体突破、强力推进阶段(2013年1月-12月)
采取各种宣传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扩大企业标准化建设覆盖面,完成国家、省企业全面达标任务。
六、考核评审
考核评审依据国家、省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考评标准、考评工作实施细则和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进行。
(一)考评管理
标准化考评工作实行分级管理。评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评审、公告、授牌由国家有关部门或授权单位组织实施。评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的危化、非煤矿山企业,其评审、公告、授牌由省安监局实施。评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的危化、非煤矿山企业,其评审、公告、授牌由市安监局实施。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企业的评审、公告、授牌按职责分工由相关部门分级实施。
(二)考评标准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按照《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实施细则》执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执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试行)》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执行。建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按照国家安监总局《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平板玻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建筑卫生陶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执行。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按照国家安监总局《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执行。轻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白酒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啤酒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乳制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执行。
抓好企业主体责任级别与标准化级别的衔接。省政府安办新修编的《省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与国家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要素实现了充分对接,A、B级企业可分别与标准化二级、三级企业对应。按照这一标准评为A、B级的企业,已具备分别认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达标企业条件。
国家尚未制定行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原则上按省政府安办新修编的《省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进行评定。企业在评定标准修编前已评定为安全生产级别为A、B级的,应按新修编的评定标准补充完善后,分别对应认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
(三)考评程序
1、企业自评。企业成立自评小组,按照相应的考评办法和考评标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自评,确定申报等级,形成自评报告。
2、申请评审。企业完成自评程序后,由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逐级签署意见(市属企业直接由市直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向经省、市有关部门认定的评审机构提出书面评审申请。
3、机构评审。评审机构收到企业书面申请和自评报告后,依据相应的考评办法和考评标准组织专家组对企业进行评审,形成书面评审意见,报送审核公告的有关部门。评审机构对企业进行考评时,要告知负责监管和认定的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对考评的过程进行监督。
4、审核公告。审核公告的有关部门对提交的评审报告进行审核,对符合标准的企业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告;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书面通知申请受理单位,并说明理由。
5、发证授牌。经公告的企业,由有关部门颁发相应等级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证书、牌匾采用国家安监总局统一的式样。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深入展开。各级、各部门、各企业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着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明确目标,制定方案。要根据本通知提出的工作目标及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措施和步骤,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务求实效。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于11月4日前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报区政府安办。
(三)多措并举,强化督导。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督查、日常监管等时机,采取日常检查、座谈交流、上门服务等各种灵活措施,认真督导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随时掌握辖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区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小组将适时督查各单位各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区范围内通报。
(四)规范考评,严格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标准化考评相关规定,落实企业标准化评级的考评、公告及授牌等相关工作程序和制度,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要加强指导服务,不得为难和刁难企业,特别是要加强标准化考核、咨询机构的规范管理,严格标准、规范收费,防止走过场、乱收费,增加企业负担。
(五)建立机制,强化考核。区政府安办将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列入年度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层层落实各级政府安全标准化工作责任。各单位、各有关部门也要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目标考核机制,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确保全面完成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省、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专项整治,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和行业安全监管水平,努力促进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发展提供安全生产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努力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全市建设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厅和市政府下达指标以内,力争实现零死亡事故的目标,确保全市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整治重点
1.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和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规、部门规章及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及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的情况。重点检查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参建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特别是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企业领导现场带班制度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考勤打卡制度等执行情况。
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的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施工专项方案编制(含论证)、论证和执行情况,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落实情况。
(1)深基坑工程:是否遵循“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进行开挖,是否按照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情况。
(2)高支模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是否合理,有关单位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等情况。
(3)脚手架工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脚手架工程的验收及使用是否符合规程等情况。
(4)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的要求等情况;工程使用的场内机动车辆,是否经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3.重点时段安全管理情况(春季复工、冬季防火):
(1)春季复工: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各基础有无积雪、积水及安全运行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工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对新进工人或转岗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2)冬季防火:冬季安全生产管理、物料仓库防火、现场平面布置、施工现场等是否符合防火要求;施工监理是否及时掌握现场较大危险源,是否督促施工各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能否及时制止各类违章作业。
4.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安全、质量、市场综合情况。建设程序、承发包管理和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市场行为、质量行为是否符合要求;工程实体质量、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文明施工等是否符合要求。
四、时间安排
(一)活动部署阶段(5月25日之前)。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委属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建筑安全生产的特点,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二)企业自查阶段(8月底之前)。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要结合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委属有关单位要对建筑施工企业自查工作加强督促、指导。
(三)督查指导阶段(9月至10月)。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委属有关单位要在企业、项目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本地区的建筑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我委将于10月中旬组织开展全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具体时间和检查方式另行通知。
(四)总结分析阶段(11月10日之前)。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委属有关单位要对本地区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归纳、分析,研究提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企业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以往事故高发类型,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承诺制,确保此项活动的有效性。
(二)突出重点,全面整治。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委属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扎实开展整治工作,有效落实四个季度不同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要利用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提高施工现场标准化、防护工具化、操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水平。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委属有关单位要加大对企业领导带班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大重大安全隐患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整治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对整改不力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关键词】建筑工程 , 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 abstract 】 construction is the important national production industry, due to the particularity of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the security situation is very critical.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safety is the people's life and property security, in relation to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reform and social stability of the overall situation.
【 key words 】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建筑业发展迅猛,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直是我们工作的重点,但是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仍居高不下。随着我国建筑业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建设各方行为主体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更加明确,同时也对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既带来价值因素的经济效益,同样也带来了非价值因素的社会安全效益,它体现着人类的文化思想,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管理水平提高,是一个永久的、不断探索的课题。
近几年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趋于好转,百亿元产值的死亡率不断下降,但是建设工程投资的规模会越来越大,建筑施工队伍的持续扩大也给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带来了难度。建筑安全生产事故频发,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做好兼职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督管理,势在必行。
安全监管的原则
监理单位作为独立于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双方的另外一方,工作的职能是受建设单位委托对整个工程实施管理。其工作的依据是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工程承包合同。工作的方式主要是依靠自身的专业技术知识管理工程项目,因而监理应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监理单位必须依法执业,既要维护建设单位的利益,也不能损害承包单位的合法利益。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1、建筑业的“诚信制度”和“意外保险制度”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很大,意外伤害保险开展缓慢
企业安全生产信誉与市场准入制度脱节。此外,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违规生产处罚尚未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未能及时对违章责任主体实施处罚。目前,信息管理展开缓慢,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不断发展的建设市场安全生产的管理需要。
2、少数的设计单位未能对复杂地质构造以及不利的自然条件进行审核,容易造成施工生产的隐患。
3、部分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为了赶工程进度,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提前开工
这给政府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管增加了难度。少数的建设单位工作人员对工程安全生产不够重视,没有能够及时地督促其他参建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而部分的建设单位为降低工程造价,不按规定支付安全生产措施费用,造成施工单位在安全防护投入方面经费不足,对安全生产影响较大。
4、多数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不扎实
尤其是对于一些跨地区从事建筑工作的建筑企业,对外地的项目工程管理不严,普遍存在以包代管的现象。一些企业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机构和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近年来,随着新技术的引进,由于从业人员普遍素质不高,企业的培训已不能满足需要,因此,造成一些专项工程滞后,影响进度。同时,绝大部分的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往往会千方百计降低安全生产成本,减少安全防护措施,甚至冒着危险进行施工。
5、监理对安全生产的监管不到位
目前,存在一些监理单位对建设单位只抓工程进度不顾安全的态度采取迁就忍让的态度;有的监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知识掌握不够,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监管要点
1、积极推进建筑行业“诚信制度”的建设
完善建筑企业的诚信档案,建立全国统一的行业管理平台,采取信息化的手段,,记录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建立联动处罚机制,按照现行的管理法规及时实施对参建各方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以落实。
2、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采取更加有利的措施,及时排查和处理安全隐患,减少和避免重大安全事故。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督促各企业能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责任。
3、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明确分工。根据规定配备专职人员和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安全责任,开展好内部的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要及时地解决,不留任何死角。借鉴其他行业的一些经验,培育发展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建筑行业实际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为施工企业提供安全生产咨询、技术、培训、危险评估等各项服务,推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继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加快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社会治安形势稳步好转。
4、提高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施工和监理单位要认真学习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建设单位要树立安全的施工理念,强化主体认识,抓好建设工程的各个环节,抓好过程监督,确保项目建设的安全、平衡、有序运行。
5、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事后工作经验总结
要将施工安全的事后总结工作,纳入系统行业化、法制化,方能使建筑企业全体人员,认真回顾项目工程管理中安全管理的成效及弊病,提高安全素质,增强安全理念,持之以恒地确保建筑施工的安全。具体内容如下:
5.1 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总结档案,以便规范和指导项目工程管理人员的日常施工
安全管理工作。
5.2 建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总结内容的警示及监督体制,以确保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在
项目工程建设中的顺利开展。
5.3 制定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总结标准化格式,并纳入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中去。
5.4 实行施工安全管理总结的宣讲及测评公示制度,促使好的施工安全管理经验得到应用推广,并认真地吸取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中的问题及经验教训。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条例完整版第一条 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三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煤矿企业应当以矿(井)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八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统一的式样。
第九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第十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
第十一条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每年向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管理情况。
第十二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建筑施工企业、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煤矿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 企业不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四条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其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五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十六条 监察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实施监察。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发现企业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生产活动,不依法处理的;
(三)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依法处理的;
(四)接到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举报后,不及时处理的;
(五)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企业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接受转让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进行生产的企业,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经审查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继续进行生产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决定。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基本原则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指工程项目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在抓生产的同时抓好安全工作。他实现了安全与生产的统一,生产和安全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两者不能分割更不能对立起来应将安全寓于生产之中。
2、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指安全生产工作是衡量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它要求对各项指标考核,评优创先时首先必须考虑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安全指标没有实现,即使其他指标顺利完成,仍无法实现项目的最优化,安全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3、三同时原则基本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卫生技术和环境保护等措施和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法律制度的简称。
4、五同时原则企业的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扎实开展建筑和燃气领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大建筑和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执法力度,继续深化建筑和燃气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建筑和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确保“质量安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通过在建筑和燃气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县建筑、燃气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在本县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燃气生产、经营及所涉及的相关企业。
(二)内容:
1、执法行动。重点查处以下行为:
(1)工程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报监手续的;
(2)施工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施工的;
(3)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4)对施工现场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
(5)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燃气生产、经营、建设和运输,扰乱燃气市场秩序的;
(6)已经责令整改,关闭或取缔后,燃气企业及站点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7)对燃气企业在充装、消防专项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
(8)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迟报、漏报的;
(9)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拒不整改的;
(10)其他建筑和燃气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2、治理行动。重点治理以下行为:
(1)对于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工程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照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专家论证或对方案落实不力的;
(2)工程项目未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
(3)建设工程各方主体未按照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
(4)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进行演练的;
(5)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的;
(6)查处过期、报废钢瓶充装行为,规范燃气转运行为;
(7)液化气储罐站未设置倒罐装置和残液回收装置的;
(8)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9)其他需要治理的行为。
3、宣传教育行动。重点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2)加强对建筑和燃气企业“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其持证上岗;
(3)宣传表扬建筑和燃气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突出的集体、项目和个人;
(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制度,公布建筑和燃气生产安全重大事故以及违法违章拒不整改的企业“黑名单”,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三、工作步骤
(一)计划准备阶段(2009年6月)
1、制定方案。结合2008年“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本县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点,研究制定“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2、宣传发动。通过各种载体,采取灵活多样方式,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宣传,增强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查找问题。要加大对发生事故和安全管理薄弱企业的安全约谈督办力度,督促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二)排查整治阶段(2009年7月至8月)
1、全面排查。对所辖范围内的建筑和燃气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问题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对清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逐级上报。
2、打击治理。要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严厉打击建筑施工企业和燃气企业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着力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3、指导教育。要及时对建筑和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检查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在“三项行动”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围绕汛期、暴风雨等极端天气,指导落实防范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要结合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自查整改工作;要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建筑和燃气安全专项督查,为建国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三)督促检查阶段(2009年9月)
1、阶段总结。本站在前阶段打击治理、指导教育的基础上,对前阶段“三项行动”进行阶段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2、检查督促。成立县规划建设局建筑和燃气安全生产督查组对全县建筑、燃气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情况实施全面督查,在分析总结的基础上,搞好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阶段性工作总结。
3、突出重点。要把对重大危险源的治理、全面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作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重点。
(四)巩固提高阶段(2009年10月至12月)
1、整改落实。在自纠自查和治理整改的基础上,认真开展“三项行动”回头看活动,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要及时消除、处理。
2、完善措施。要针对第四季度赶工期、抢任务现象增多和进入冬季的特点,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积极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效果。
3、总结提高。要对全年建筑和燃气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对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要把解决当前问题同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密切结合起来,提出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非法违法行为的治本之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相关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局建筑和燃气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县建筑和燃气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质监站,负责“三项行动”日常综合协调工作。
(二)做好三个结合。一是“三项行动”要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实施建筑和燃气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是与“三项行动”相结合,研究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完善和落实治本之策,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建筑和燃气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是安全执法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建筑和燃气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三)突出工作重点。要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和燃气生产安全事故。
Abstract: The safety cost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is gradually drawing more attention and effectively improving the safety cost management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part of modern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management. Only by constantly improving safety production cost management level can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production efficiency and economic benefits be improved.
关键词: 建筑企业;施工;安全成本
Key words: construction enterprise;construction;safety cost
中图分类号:F27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36-0187-02
0 引言
建筑行业的高速发展和激烈的市场竞争大大提高了建筑施工企业的成本控制意识,建筑施工企业的成本核算不仅表现为人工、材料、机械等直接成本的核算,安全成本也逐渐被建筑施工企业所重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根本方针,有限降低生产风险,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是企业安全管理的主要目标。有效提高安全成本管理水平已成为现代建筑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1 安全成本的基本内容
安全成本就是企业为了保证其财产物资、职工和社会的安全,这样能够避免企业事故发生率,为了防止或减轻职业病危害而进行的安全培训、安全管理等各种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保证性安全成本和损失性安全成本两个方面。
1.1 保证性安全成本主要包括为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所支出的安全工程费用和安全预防费用等两个方面。
①安全工程费用。安全工程费用是为构筑安装安全工程、设施以及购置安全监测设备、仪表等支出的费用。其经济目的就是为实现一定的安全生产水平而提供基础条件。它是一种固定成本,包括增加产品安全性能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和其他材料、劳动保护费、环保安全卫生设施折旧费和修理费等。
②安全预防费用。安全预防费用是指为运营安全工程的设施,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安全培训和教育而支出的费用。其经济目的就是防止安全问题的产生,使保证性安全措施发挥应有的效能。这是一种可变成本,它包括安全教育及培训费、办公费、安全奖励费、安全工作差旅费及会务费、保险费用、警卫消除费、其他预防费用等。
1.2 损失性安全成本是指因安全问题影响生产(或安全水平不能满足生产需要),以及安全问题本身而产生的损失,也可以称之为事故成本,它包括企业内部损失成本和企业外部损失成本两部分。
①企业内部损失成本。企业内部损失是指由于安全问题使企业内部引起的停工损失和安全事故本身造成的损失。企业内部损失成本又可分为直接损失成本和间接损失成本两类。直接损失成本包括物资报废损失、物资丢失损失、抚恤费、医护费、罚款支出及检修费用、事故分析处理费用、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流动资产损失价值,现场抢救费、清理费、补助及救济费用,其他事故费用。间接损失成本包括停工停产损失、工作损失价值、资源损失价值、出来环境污染的费用、补充新职工的培训费用等。
②企业外部损失成本。企业外部损失是指由安全问题引起的发生在企业外部的损失和影响。包括因事故造成的施工现场外的环境污染、人员伤亡、公共设施的损坏等的赔偿额。此外还有企业的声誉等无形资产的损失成本。
保证性安全成本越高,安全工程、措施、管理防范越完善,安全问题越少,损失性安全成本越低。否则,保证性安全成本越低,损失性安全成本越高。事故费用是事故发生后必须支付的被动投入;而预防费用是防止事故发生的主动投入,企业的安全成本投入应以预防费用为主。
2 建筑企业安全成本管理的原则
①加强教育培训、加大安全宣传力度;②多部门配合,以安全管理部门为主,财务、行政、技术部门配合;③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建立施工安全管理与情报系统,准确、迅速地掌握安全方面的一手信息;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到人;⑤以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分析为辅。通过量化分析,有效提高成本分析的水平,做好安全成本的预测、统计、考核,定期分析安全成本的投入及变化情况,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3 建筑企业安全成本管理的影响因素
安全成本的支出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支出。合理安排和管理建筑安全成本的重点,是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以最小的安全成本来获得最大的安全生产效益。
当保证性安全成本降低,则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会增大,损失性成本会急剧上升。节约的保证性安全成本可能远不能弥补安全事故带来的损失。反之,如果只追求损失性成本最小,施工现场无任何安全隐患,保证性安全成本会大幅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会大幅减少。因此,建筑企业在考虑安全成本时,应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保证性成本和损失性成本的支出,寻找最适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的支出点。在确定两者关系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①合理制定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以国家和行业的安全管理要求为基本出发点,结合企业自身的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人员素质等因素,制定适宜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造成保证性成本过高,影响企业效益。
②通过企业的规章制度和企业文化来提高作业人员对施工安全的重视程度,制定合理的管理方案或程序文件的实施,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
③加强安全教育,准确识别和确定重大危险源,杜绝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发生,有效降低损失性成本。在安全评价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切合实际的应急预案,以指导应急人员的日常培训与演习,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防止因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混乱而延误事故应急响应,实现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目的。
④建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实现整合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减小审核成本,降低鉴定成本。同时实现整合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可避免因不同管理体系而产生的指挥混乱,同时减少重复工作量。从而降低安全管理成本。结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分析企业在不同阶段的安全成本指数,如安全成本占工程成本比例、占施工企业总产值比例、施工企业工程利润比例及万人死亡率、百万平方米死亡人、亿元产值事故损失变化而引起的安全成本变化量,找出安全成本与企业经济效益的合理关系。
⑤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进行负强化,对遵章守纪、敢于提出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议、勤于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进行正强化,加强对责任事故赔偿力度,加大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力度,增强操作人员与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避免无谓的由于人为失误而导致损失成本的增加,而使安全成本增加。
4 结论
在建筑行业,企业经营的重要目标就是安全生产,企业管理人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成本的重视,这样才能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只有提高安全成本的管理水平,才能合理协调保证性成本和损失性成本之间的关系,就需要提高安全生产成本管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以此来降低因事故造成的内部损失和外部损失,来提高建筑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樊俊南,林小萍.论建筑施工安全成本及优化控制[J].现代商贸工业,2008(07).
关键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 A
一、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和命脉。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在公司设置了专门的安全监管部门,选用了实践经验丰富、责任心强、专业技术水平高的同志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项工作任务;明确了公司总经理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为直接责任人,负具体领导责任;分管其它工作的副职在其分管工作中承担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相应责任;工会对劳动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群众监督等负责;明确了项目经理为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依据工程建设规模,配齐与项目管理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同时,在施工各班组均设有专兼的安全员;项目安全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经理和公司报告。从而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网络,使公司的整体安全生产管理处于受控状态。
二、完善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管理的首要工作。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与施工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就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任务、措施、奖惩、安全风险保证金的缴纳等条款予以明确;项目部与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与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这样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一级抓一级,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把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监控危险源、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发生作为考核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的主要内容,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做出显著成绩的,公司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安全生产目标不能实现的将严格追究违约责任,从而把安全与生产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形成了一个较为严密的管理体系。
三、提高施工现场管理的措施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建筑施工现场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并组成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应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参加成立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同时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第十三、十四条的规定配足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
2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通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能及时总结以往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明确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工作重点,提出预防的思路和办法,在一定程度上预防事故的发生。成立应急救援组织和定期组织演练,能保证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组织及时出动,有秩序、有针对性地采取救援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的救援成本。因此项目部要认真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使其具备相关的应急救援知识,掌握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的使用。
3完善施工资源配置鉴于建筑工程的复杂性,对人力、材料、设备等资源的使用情况也会出现相应的调整,在进行配置施工资源过程中要保持两者的均衡。参照每个施工环节的具体要求进行施工操作,“效益最大化”是调整资源运用的主要导向,当不同资源被分配之后需做好使用计划,如:主导机械配置和附属机械之间的协调运用等。资源是施工单位按期完成建筑的保证,没有足够的资源将使得施工环节无法顺利开展。对于施工前、中、后灯不同时期的资源,工程单位都应该做好准备工作,在工程实施后能保证各项工作到位,及时调配不同的资源进行操作任务。
4完善现场施工的质量管理现代市场经验理念中,对建筑施工的定位为“靠质量出信誉,靠信誉争市场,靠市场增效益”,没有质量作为基础的建筑工程是失败的。创建科学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以及领导体系,对于工程质量要在思想意识上给予强化,认真执行编制的施工质量责任制度,对各项施工技术进行强化处理。日常作业中需要对工人进行技术交底,培养施工人员的质量责任心,并且层层签订质量责任保证书,以确保各个施工环节的操作质量达到标准。对工程质量采取必要的质量检测、验收工作,从而保证工程质量达到标准。日常施工时需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检测,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来处理,对每项工作制度应当正确执行好。此外,还需要根据施工场地的具体情况安排,对工程采取综合管理制度,结合各个环节的施工特点来维持施工秩序。对于施工材料的采购要把好质量关,每个材料都需要及时检查到位,不得出现误用劣质材料的问题。
四、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安全技术交底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对保证施工安全十分重要。施工作业人员操作前,专职安全员以书面形式和清楚、简洁的方法,对施工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认可。安全技术交底区分不同工种、不同施工对象,或是分阶段、分部分项、分工种进行,内容包括施工中的特殊问题和危险部位所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概言之,安全技术交底要做到及时、细致,符合现场实际,达到有的放矢的目的。
五、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强化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条件。公司和项目部管理人员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岗位责任制、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依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项目安全性进行定量评价,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予以落实,整改完毕后报公司组织人员复查。同时,为了确保今后不再出现类似事故隐患,公司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结束语
建筑业属事故多发行业之一,我们建筑施工企业,作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军,在促进社会进步,推动城市建设的同时,追求效益的最大化是我们施工企业的最根本的目标。所以,要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通过多种方式,把握施工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科学预测安全生产的发展趋势,实现对施工生产的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有效控制,才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参考文献
[1] 黄廷惠. 浅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建设科技,2006(10).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项目施工;质量监督
一、工程施工安全的重要性
安全和生产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它们不是对立的、矛盾的关系,安全与生产的统一性表现在:一方面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而另一方面保证安全的同时可以促进生产发展。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经历了一个从“安全生产”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发展过程,并且强调了在生产过程中要做好预防工作,尽可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1993年国务院将原来的“国家监察、行政管理、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发展为“企业负责、行政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同时又考虑到许多事故发生的原因,是由于劳动者不遵守规章制度,违章违纪造成的,所以增加了“劳动者遵章守纪”这一条规定。由此可见,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国家也在逐步完善安全生产监察制度,愈加重视安全生产,并专门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从原来的劳动部脱离直接划归国务院管理。我国1997年11月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做出明确规定,反映出国家对施工企业关乎民生问题的重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工作方针,但现在仍有许多企业安全生产不够重视,安全投放不足,其实主要是项目领导在项目管理掌舵的同时,没有认清安全与企业经营、项目施工管理紧扣相连的普遍反映。建筑施工企业在完善企业规章制度的前提下,相应不同的建设工程,建立起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创建优良工程,树立起企业品牌和行业信誉,提高市场竞争力。因此,安全生产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保证。
二、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与运作
要做好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首先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施工现场安全作业管理体系是施工企业整个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包括为制定、实施、审核和保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安全管理目标所需的组织、计划活动、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不仅是为了满足工程项目部自身安全生产的要求,也是为了相关方(政府、投资者、业主、保险公司、社会等)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持续改善和安全生产保证能力的信任。搞好项目施工安全生产,领导重视是关键,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分级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是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前提条件。根据上述原则,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各项目部应成立安全管理小组,配备专职安全员。同时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需要有专项的安全技术审核制度,与工程项目各相关单位共同对项目的建设进行全方位安全把关、统一协调安全管理工作,消除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从专业技术上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施工人员的管理专业水平,真正做到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清晰,施工过程中的班前班后检查到位,严格持证上岗,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新工人上岗前培训等等。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决定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必须跟从生产目标的变化而相应改变。安全生产管理深入到施工现场的每一个施工环节是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质。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制度:除施工组织设计对安全生产有原则要求外,凡重大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的施工方案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措施要有针对性。。
(2)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由项目总工程师向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技术员交底,技术负责人向施工队各专职安全员交底,施工队各专职安全员向班组长及工人交底。交底要有文字资料,内容要求全面、具体、针对性要强。交底人、接受人均应在交底资料上签字,并注明交底日期。
(3)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对电工、焊工、起重吊装工、机械操作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实行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得从事特殊工种的作业。
(4)安全检查制度;项目部每半月、施工队每十天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平时进行不定期检查,每次检查都要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对未按要求整改的要给单位或当事人以经济处罚,直至停工整改。
(5)安全验收制度:凡大中型机械安装、脚手架搭设、电气线路架设等项目完成后,都必须经过有关责任主体人员验收合格后,办理相关验收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三、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督
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需要强调一个“严”字,重点抓一个“细”字。我们应该清醒认识到,安全事故不但存在偶然性,也有其必然性,尤其是施工安全管理,要杜绝“以 包代管”,或“已包不管”的局面。确实,在劳务或工程分包合同中,合约的优势方(甲方),通常会写明乙方安全负全责,若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等字样。由于当前工人来源复杂,素质低下,管理难度相当大,加上工地施工作业面大,事故诱发机会极大。如果不能从我们这里严格把关,势必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安全事故隐患丛生或事故繁发。通过识别和控制施工过程,达到预防和消除事故伤害,是施工安全管理的根本目标。在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当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标,但是对生产过程中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标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要坚持生产的同时管安全。安全寓于生产之中,并对生产发挥着促进作用,因此,安全生产随时会出现矛盾,但从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表现出高度的一致和安全的统一。
(2)要坚持目标管理。安全管理的内容是对人、物、环境因素状态的管理,有效的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消除或避免事故,达到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的目标。没有明确目标的安全管理是一种盲目的行为,盲目的安全管理,往往劳民伤财,危险因素依然存在。在一定意义上讲,盲目的安全管理,只能纵容威胁人的安全与健康的状态,向更为严重方向发展或转化。
(3)坚持以预防为主。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是从保护生产力的角度和高度,表明在生产范围内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肯定安全生产活动中的位置和重要性。进行安全管理不是处理事故,而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针对生产的特点,对生产要素采取管理措施,有效的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生与扩大,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保证生产经营活动中,人的安全与健康;预防为主,首先是端正对生产中不安全因素的态度,选准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时机,在安排与布置生产经营任务的时候,针对施工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采取措施给予消除是最佳选择,在生产过程中,经常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采取措施,明确责任,尽快地、坚决地给予消除,是安全管理应有的鲜明态度。
(4)坚持全员管理。在安全管理及生产经营活动的方方面面,涉及从开工到竣工交付的全部过程,生产时间,生产要素。因此,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坚持全员、全方位的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