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项目合作意向书

项目合作意向书

时间:2022-09-28 22:15:1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项目合作意向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项目合作意向书

第1篇

甲 方: 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地址 : ________

联系电话 : 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

邮 编: ____________________

外 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地址 :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 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

邮 编: 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坦诚协商,就甲方“ ”的

建设项目投中小企业融资合作事宜,达成共识如下:

公司名称: _________________ (暂定)

二、公司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

三、项目总投资 _____________万美元, 注册资本___________万美元

甲方投资 _______________万美元, 乙方投资___________万美元

四、甲方建设项目需提供的投中小企业融资总额约为_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

五、甲,乙双方拟共同成立合作公司,乙方拟以现汇作为合作条件;甲方拟以项目的土地 ,固定资产和未来收益作为合作条件。乙方所提供的建设资金分批进入中外合作公司的外汇账户后 ,使用期为 15 年,前 3 年为建设期,建设期内免本息。从第 4 年底开始 ,甲方每年按 12 %的保底利润支付乙方红利,连续 12 年,到期不再还本息。

六、使乙方所提供的资金安全进入和汇出,双方就成立“中外合作公司” ,设立“外汇账户”。

七、乙方负责提供申办合作公司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甲方负责在当地办理申报,立项,注册等一切相关手续。双方保证提供给对方的材料是完整的,真实的,有效的。

八、甲方企事业用于抵押的企业的资产及建设项目,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之规定,需 项目担保 ,作为与乙方的引资条件,若由于任何不确定因素造成不能按时将利润支付给澳方的,乙方有权接管合作项目的经营权,直至收回投资后,将项目的经营权归还甲方。

九、甲方建设项目的未来收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合作法规定由双方认可的评估或谁机构进行分析评定和投资风险的估算后,作为乙方风险投资的依据。

十、中外合作公司成立后,乙方不参与今后合作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也不承担合作公司的所有法律与经济责任,只负责提供资金的监督使用和调配。合作期满后,乙方无条件退出,合作公司及全部甲方所有。

十一、甲,乙双方在引资合作过程中所产生的有关前期动作费用,境内部分由甲方垫付 ,境外部分由乙方承担。

十二、由此合作意向书所涉及的甲方与第三摩肩接踵经济关系及连带责任关系, 均与乙方无关。

十三、乙方资金到位同时,按实际到位资金的_______ % ,甲方支付第三方( )一次性中小企业融资咨询服务费用。

十四、本合作意向书,由双方代表签字后确认。

第2篇

公司地址 : 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 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 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 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乙双方经友好,坦诚协商,就甲方的建设项目投融资合作事宜,达成共识如下:

一、公司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暂定)

二、 公司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项目总投资 _____________万美元, 注册资本___________万美元

甲方投资 _______________万美元, 乙方投资___________万美元

四、 甲方建设项目需提供的投融资总额约为_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

五、 甲,乙双方拟共同成立合作公司,乙方拟以现汇作为合作条件;甲方拟以项目的土地 ,固定资产和未来收益作为合作条件。乙方所提供的建设资金分批进入中外合作公司的外汇账户后 ,使用期为 15 年,前 3 年为建设期,建设期内免本息。从第 4 年底开始 ,甲方每年按 12 %的保底利润支付乙方红利,连续 12 年,到期不再还本息。

六 、 使乙方所提供的资金安全进入和汇出,双方就成立“中外合作公司” ,设立 “外汇账户” 。

七、乙方负责提供申办合作公司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甲方负责在当地办理申报,立项,注册等一切相关手续。双方保证提供给对方的材料是完整的,真实的,有效的。

八、甲方企事业用于抵押的企业的资产及建设项目,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之规定,需项目担保 ,作为与乙方的引资条件,若由于任何不确定因素造成不能按时将利润支付给澳方的,乙方有权接管合作项目的经营权,直至收回投资后,将项目的经营权归还甲方。

九、甲方建设项目的未来收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合作法规定由双方认可的评估或谁机构进行分析评定和投资风险的估算后,作为乙方风险投资的依据。

十、 中外合作公司成立后,乙方不参与今后合作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也不承担合作公司的所有法律与经济责任,只负责提供资金的监督使用和调配。合作期满后,乙方无条件退出,合作公司及全部甲方所有。

十一 、 甲,乙双方在引资合作过程中所产生的有关前期动作费用,境内部分由甲方垫付 ,境外部分由乙方承担。

十二 、 由此合作意向书所涉及的甲方与第三摩肩接踵经济关系及连带责任关系,均与乙方无关。

十三 、 乙方资金到位同时,按实际到位资金的_______ % ,甲方支付第三方_______一次性融资咨询服务费用。

十四 、 本合作意向书,由双方代表签字后确认。

十五 、 本合作意向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篇

合作建房意向书模板

甲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经过了解,有意与甲方合资建设“ 吉祥湾花园”商住楼(下称“本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吉祥湾花园合作建房意向书》,以供遵守。

1、甲方提供位于 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同意提供总建房资金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双方合资建设“吉祥湾花园”商住楼。本项目建成后,乙方分得盛情阁盛景阁盛汇阁盛兴阁盛名阁 层 号房(建筑面积 ㎡)房屋的使用权。

2、乙方确定出资建房的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 一次性付款 。

3、甲、乙双方在签订本意向书时,乙方愿意向甲方支付 拾 万

仟 佰 元整(小写¥ 元)作为合资建房的定金。

4、乙方应于本意向书签订后 天内(即 年 月 日前)到本项目招商中心签订正式《吉祥湾花园合作建房合同》,交纳合作建房房款,并带上如下证件和资料:本《吉祥湾花园合作建房意向书》、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定金收据原件、授权委托书等。甲、乙双方关于合作建房的权利与义务的约定以双方签署的《吉祥湾花园合作建房合同》为准。

5、如甲、乙双方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吉祥湾花园合作建房合同》,乙方所付的定金转为合资建房首期款/全款的一部分;如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不与乙方签订《吉祥湾花园合作建房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未签订除外),则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付定金;如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不与甲方签订《吉祥湾花园合作建房合同》,则乙方已交定金甲方不予退还,且甲方有权将确定的上述房产另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与第三人签署合资建房合同)。

6、甲、乙双方签订正式《吉祥湾花园合作建房合同》后本意向书即失效,乙方应当将本意向书、定金收据等文件交回甲方。

7、甲、乙双方对本意向书签署的前提及法律效果有清晰的理解并自愿签署本意向书。本意向书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后生效。本意向书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融资项目合作意向书

甲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地址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 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 ____________________

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 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 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坦诚协商,就甲方“ ”的

建设项目投中小企业融资合作事宜,达成共识如下:

公司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暂定)

二、公司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项目总投资 _____________万美元, 注册资本___________万美元

甲方投资 _______________万美元, 乙方投资___________万美元

四、甲方建设项目需提供的投中小企业融资总额约为_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

五、甲,乙双方拟共同成立合作公司,乙方拟以现汇作为合作条件;甲方拟以项目的土地 ,固定资产和未来收益作为合作条件。乙方所提供的建设资金分批进入中外合作公司的外汇账户后 ,使用期为 15 年,前 3 年为建设期,建设期内免本息。从第 4 年底开始 ,甲方每年按 12 %的保底利润支付乙方红利,连续 12 年,到期不再还本息。

六、使乙方所提供的资金安全进入和汇出,双方就成立“中外合作公司” ,设立“外汇账户”。

七、乙方负责提供申办合作公司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甲方负责在当地办理申报,立项,注册等一切相关手续。双方保证提供给对方的材料是完整的,真实的,有效的。

八、甲方企事业用于抵押的企业的资产及建设项目,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之规定,需 项目担保 ,作为与乙方的引资条件,若由于任何不确定因素造成不能按时将利润支付给澳方的,乙方有权接管合作项目的经营权,直至收回投资后,将项目的经营权归还甲方。

九、甲方建设项目的未来收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合作法规定由双方认可的评估或谁机构进行分析评定和投资风险的估算后,作为乙方风险投资的依据。

十、中外合作公司成立后,乙方不参与今后合作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也不承担合作公司的所有法律与经济责任,只负责提供资金的监督使用和调配。合作期满后,乙方无条件退出,合作公司及全部甲方所有。

十一、甲,乙双方在引资合作过程中所产生的有关前期动作费用,境内部分由甲方垫付 ,境外部分由乙方承担。

十二、由此合作意向书所涉及的甲方与第三摩肩接踵经济关系及连带责任关系, 均与乙方无关。

十三、乙方资金到位同时,按实际到位资金的_______ % ,甲方支付第三方( )一次性中小企业融资咨询服务费用。

十四、本合作意向书,由双方代表签后确认。

十五、本合作意向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中方: 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销售合作意向书范例

甲方:新宅兆祥门业有限公司

乙方:

双方就新宅兆祥室内门销售的合作事宜,经过初步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该项目的基本情况是:

门业已发展为一个快速增长的行业,新宅兆祥门业历史悠久,产品有复合实木免漆门系列、钢木门系列、高分子门系列、复合实木烤漆门系列、铝合金门系列,荣获产品质量免检证书,中国绿色环保产品,等多项荣誉。

央视广告品牌,以合理的价位和优良的质量保障了加盟商和经销商在市场上赢得影响力和竞争力。

二、前期工作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

甲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 产品的生产及质量跟踪

2..做好为商业伙伴服务的各项工作,包括产品咨询,开业前准备辅导,店面设计,业务员,导购员,安装师傅培训,技术支持,营销市场传帮带,广告及推广计划支持,物流配送等.销售合作意向书范本

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了.解目标市场的现状.2.有一定的资金实力,有决心做大做强门业市场.

三、在甲乙双方完成前期工作基础上,双方商定  年 月 日签订正式合同。

四、本意向书是双方合作的基础。甲乙双方的具体合作内容以双方的正式合同为准。

甲方: 乙方:

第4篇

援疆不能仅仅靠政府,还要靠社会、靠市场。

为美丽寻找资本,为资本寻找美丽,山东旅游企业要做大做强,

就要走出去,寻找资源,寻找市场,寻找合作共赢的空间。

此次山东旅游投资商新疆行,必将进一步促进两地旅游文化、旅游项目上的交流与合作, 黄昏的奥依塔克红石山(哈苏 XPAN,EKTA 100)。摄影/六月

促进两地旅游业发展。

进入6月,喀什的大街上开始卖起了今年的第一茬无花果,这象征着喀什盛夏的来临,旅游也进入一年中的黄金高峰。19日,美丽的喀什迎来了一批特殊的客人,他们从遥远的山东半岛远道而来,将在喀什进行为期8天的考察和交流。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到来,将会为喀什旅游带来多大的机遇。

他们是由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于凤贵带队的18家山东省内旅游投资商代表团,短短的一周内,将赴山东援疆四县,对当地旅游投资环境和投资项目进行调研洽谈。

此次活动由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和山东省对口支援新疆工作指挥部共同举办,正如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于凤贵所说,援疆不能仅仅靠政府,还要靠社会、靠市场。为美丽寻找资本,为资本寻找美丽,山东旅游企业要做大做强,就要走出去,寻找资源,寻找市场,寻找合作共赢的空间。此次山东旅游投资商新疆行,必将进一步促进两地旅游文化、旅游项目上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两地旅游业发展。

醉美喀什,引来远客

19日,鲁新旅游招商投资洽谈会作为山东旅游投资商新疆行的第一项重要内容在乌鲁木齐成功举行。此次会议也是自2011年以来鲁新两地旅游企业家首次在旅游项目方面的洽谈合作,两地企业家们虽初次见面,但一见如故,纷纷表示未来鲁新两地旅游项目合作空间十分广阔:两地资源互补,环境迥异,互为目的地,互为客源地,旅游项目合作将会实现双赢。

22日,山东旅游投资商来到了喀什,参加了由喀什地委行署、山东省援疆指挥部主办,喀什地区旅游局承办的喀什地区旅游招商引资项目推介会。推介会上,喀什地区行署专员买买提明・白克力表示,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喀什地委、行署明确指出把喀什建成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结合点、增长极和区域中心,目前喀什经济发展已经形成了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热潮,勤劳好客的喀什人民欢迎国内外嘉宾,尤其是山东旅游投资商来到喀什旅游观光、投资兴业。喀什地区旅游局局长阿依努尔・买买提介绍喀什旅游情况并重点介绍了喀什地区旅游项目情况。喀什市、疏勒县、疏附县旅游局领导分别介绍了本地旅游资源、旅游投资和管理项目,喀什经济开发区、喀什地区招商局、喀什地区发改委领导详细介绍了喀什地区招商项目优惠政策。山东旅游开发和投资企业老总对喀什丰富的旅游资源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

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综合处处长王建华表示,此次活动是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做出的重大决议,他建议山东企业组成考察组深入调研,仔细研究,更好地与喀什地区企业展开合作。建议加强喀什地区周边经济圈的交通、游客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打通喀什到山东的空中走廊,双方从政策方面给予支持,建立企业直通车,方便企业交流。

青岛崂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董志顺表示,崂山与喀什有着悠久的渊源。古代高僧法显就是从喀什出发取经,而后由崂山登陆返回中土的。山东龙冈旅游集团董事长张善久表示,虽然抵达喀什的时间很短,却已经深深地感受到了喀什地区干事创业的热情,喀什地区旅游具有品牌营销的潜力,应加大力度,精准招商。山东蓝海酒店集团总裁丁德杰表示,将结合蓝海集团实际力争与喀什地区达成合作项目。

实地考察,寻求合作

6月23日至24日,山东旅游投资商新疆行调研团深入走访新疆的特色县区,来到了新疆喀什岳普湖县、麦盖提县、喀什疏勒县进行旅游投资环境及旅游招商项目的考察调研活动。

调研团一行首先来到了喀什岳普湖县的达瓦昆沙漠和柳树王景区进行考察调研。岳普县副县长孔丽、岳普县旅游局局长胡新武全程陪同考察,岳普县旅游局局长胡新武向大家详细介绍了岳普县的旅游景点以及旅游项目的情况。达瓦昆沙漠位于岳普湖县铁力木乡,被称为“中国沙漠风景旅游之乡”,这里沙丘起伏,如大海波涛,可骑马,骑骆驼,领略大自然景观,驻足大漠边,还能观赏到日出日落时沙漠的雄浑壮观。山东旅游投资商表示对这类差异化、特色化的景区有浓厚的兴趣,并看好达瓦昆景区的旅游发展。

接着,调研团一行来到了麦盖提县,参观考察新疆日照港湾物流园红枣加工项目以及刀郎文化园、刀郎湖、刀郎乡里景区、刀郎画乡、塔克拉玛干沙漠等景点,麦盖提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于智军;日照援疆指挥部副总指挥、麦盖提县副县长陈凯;县政协副主席柳虎坪;县旅游局党组书记肖瑜;县旅游局援疆干部范丰秋陪同考察,并详细介绍了麦盖提县的旅游发展情况。

24日,调研团来到了新疆喀什疏勒县的牙甫泉镇以及张骞公园进行调研考察,牙甫泉镇最富有特色的则是镇上的胡杨林风景旅游区,这里独特的西部景观在中国西部极为少见。而张骞公园是为纪念张骞通西域而建,具有浓郁的历史文化氛围。

调研团随行记录着所考察旅游项目的特色,寻找着山东旅游企业与喀什旅游的合作方向,并与所考察的项目负责人洽谈了合作方式。考察结束时,山东旅游投资商表示,随着考察的越来越深入,他们对喀什旅游的了解也越来越多,喀什旅游正处于大发展、大建设、大开放的阶段,此时来喀什洽谈旅游项目合作时机正好。 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于凤贵表示,为美丽寻找资本,为资本寻找美丽,山东旅游企业要做大做强,就要走出去,寻找资源,寻找市场,寻找合作共赢的空间。摄影/宁志浩

寻美喀什,硕果累累

6月25日,山东旅游投资商新疆行鲁喀旅游招商投资洽谈会在喀举行。此次洽谈会上,蒙山旅游集团、山东银座旅游集团、山东蓝海酒店集团、山东金宝集团、济宁任兴集洽团等七家山东旅游投资企业与喀什旅游部门、旅游企业签订了框架合作协议,将鲁喀两地旅游项目合作意向落到了实处。 山东旅游投资商代表在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于凤贵的带领下,对喀什旅游投资环境及旅游招商项目考察调研。摄影/宁志浩

第5篇

“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以“催生多重效应,引领产业创新”为宗旨,自2011年启动以来已成功举办至第五届,活动参赛者众多,影响力广泛,已发展成为全国软件行业规格最高、最具影响力的顶级软件设计大赛,是全国软件产业创新的“风向标”。

与此同时,“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大赛也已成为产教协同的实践平台、引培并举的人才高地、创新创业的福地沃土、校企合作的桥梁纽带以及走向国际的业内先锋。累累硕果使得大赛的品牌效应集聚凸显。

“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以下简称大赛)以“催生多重效应,引领产业创新”为宗旨,自2011年启动以来已成功举办至第五届,活动参赛者众多,影响力广泛,已发展成为全国软件行业规格最高、最具影响力的顶级软件设计大赛,是全国软件产业创新的“风向标”。

大赛始终致力于正确引导高校在校学生积极参加软件科研活动,切实增强自我创新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通过科学、严谨的竞赛形式,为青年学子展示科研成果、展现创新实力提供了舞台,为我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搭建了产学研融合平台。

五年以来,大赛始终秉承“政府指导、企业出题、高校参与、专家评审、育才选才”的方针,聚集了国内百余家软件骨干企业;囊括了包括全部985、211高校在内的千余所本科、高职院校;吸引了万余支团队,将近十万名软件、计算机专业学生参赛,帮助国家软件百强企业和江苏骨干软件企业解决共性技术难题59道。

五年时间,象征着一个阶段的结束,也预示着另一个阶段的到来。在这承上启下的第五年,“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在权威度、专业度、关注度和规模性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步,获得了高度认可。

现在,“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大赛已经成为产教协同的实践平台、引培并举的人才高地、创新创业的福地沃土、校企合作的桥梁纽带以及走向国际的业内先锋。累累硕果使得“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的品牌效应集聚凸显。

产教协同 共建实践平台

根据企业真实需求作为大赛出题素材,是活动的最大亮点。重点软件骨干企业所出的赛题全部来源于实际研发中的需求,能够更多地考查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弥补高校软件专业教育理论与实践结合的不足。同时,参赛学生提交的优秀作品,也直接给企业的研发提供了参考,促进软件行业的发展。据评审专家介绍,每届大赛均能涌现出一批高品质的作品,有些团队提供的解决方案已经达到工业级软件水平,可直接应用于生产生活。

其中,中科院团队的作品“聚焦搜索引擎”达到了工业级软件水平,赛后与Google签订了版权转让协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软件学院“Do Men”代表队的参赛作品Do Note,自 2013年4月初在安卓市场、豌豆荚等上架以来,其应用下载量达到10万余次,并与深圳宇龙通讯有限公司展开了深度合作洽谈;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珠穆朗玛队所使用的单亲遗传算法经Tsplib数据测试,已达到世界先进算法水平。

校企合作 搭起桥梁纽带

大赛自启动以来,一直致力于推动高校与企业的有效合作。自第二届大赛决赛起,大赛组委会每年举办产教互动活动,为企业与高校牵线搭桥,并促成中航信、用友、国瑞信安、南京联创等企业与北航、北理工等多所高校签订校企深入合作意向书。

同时,也有数家软件骨干企业与高等院校建立了实验室,制定人才培养合作战略和开展科研项目合作。

例如,中航信与北航联合建立的实验室已正式挂牌;用友集团与北理工确定人才联合培养方案;南京联创集团与东南大学也在科研联合攻关、人才培养等方面达成合作意向;神州数码与北航计算机学院携手成立“网络联合实验室”。

国内软件骨干企业与众多学校达成合作意向,并进行深入交流,不仅彰显了大赛的桥梁纽带作用,还凸显了赛事对创新软件人才培养模式的新探索。

满足企业、人才双向需求

“搭建就业意向平台,实现企业与优秀软件人才的无缝对接”一直以来都是大赛组委会的核心工作之一。每届大赛组委会为众多软件骨干企业输送了大量优秀人才,有些选手已经成为企业的中坚力量,带领团队开发项目。同时,也有很多团队的项目签约投融资机构,进行孵化和研发。

大赛的平台效应,在满足企业吸纳软件人才,补充新鲜血液的同时,也使得软件专业学生有了更多的职业选择。唯才是举,量才适用方能发挥人才的最大价值。

在首届大赛中,200多名决赛选手与骨干企业签订了意向就业协议书,当年参赛的选手现已成为企业的中坚力量,带领团队开发项目。第二届大赛决赛同期组织的企业招聘会上有近300名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意向就业协议书,仅宇龙酷派一家企业就收取简历180多份。

另外,参加过大赛的北京工业大学崔健、北京交通大学周岳骞分别被百度、微软录用。不仅如此,第四届参赛选手周成林目前就职于江苏国瑞信安科技有限公司,任软件研发工程师一职,并担任了第五届大赛的企业评审老师。

紧跟时势 成就创新沃土

大赛吸引近万名师生热情参与,在全国形成了大学生积极参与软件设计、投身软件行业的热潮。历届大赛也产生了众多优秀项目和创业团队,部分项目已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较大的市场应用价值。

为有效连接技术、产业与资本,为参赛的优胜团队提供资本对接及科学专业的创新创业指导,大赛组委会决定以大赛平台为依托,组织针对优胜参赛团队的“创业投融资对接会”,邀请知名投资机构为参赛师生提供创业咨询和投资孵化服务,同时也为投资机构搭建挖掘和遴选优秀创业项目、团队的平台,促进双方资源有效对接,形成创新创业的良好发展氛围。

创业投融资对接会顺应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国家战略要求,开创了国内同类赛事的先河,吸引了和亨资本、毅达投资、万马资本、瑞华创投、微软创投孵化器、盛宇创投、赛伯乐绿科集团以及启迪控股等数十家国内著名创投机构参与,数百支优秀团队和作品进行路演角逐,现场促成了投融资机构与优秀创业队伍达成合作意向,得到了参赛队伍、企业、投融资机构等多方的一致好评。

其中,河海大学常州校区的上前后团队的“基于微信平台智能校园管家”这一作品被江苏苏豪投资有限公司孵化,目前该团队已创建悟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来自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尚wifi团队的“移动端无线WiFi侦测及位置分析软件”已被江苏国瑞信安孵化研发;湖北民族学院 DrawSun团队的作品矢量图形(line和circle)在非自交多边形边界中的裁剪显示被IDG资本投资研发。另外,还有众多的赛事作品被投资孵化。

可以说,创业投融资对接会真正促成了作品与市场的无缝对接,迈出了作品商业化的重要一步。

第6篇

[关键词]高职院校 校企合作 工作职责

[中图分类号]G71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2)05—0135—03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指出:“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这些宏观政策为高职教育开展校企合作工作提供了政策方针。国内绝大多数高等职业院校对校企合作工作比较重视,无论是否设有专门机构,都普遍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校企合作工作,但不少高等职业院校对校企合作的工作职责划分不清、甚至只设置机构,却没有明确职责。有的职责规定得很空洞、很宽泛,如“协调和管理”;有的职责限于对某一项或两项校企合作工作的“协调和管理”;有的则是以全面、深度合作为前提,把校企合作工作职责规定为全面负责高等职业院校与社会各界合作的唯一窗口。工作职责口径的宽窄不同,校企合作工作成效势必差异较大,所以应该予以科学厘定。

一、高等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工作机构设置情况及其职责分析

笔者通过网络对35个学校的校企合作工作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情况进行了检索,现整理如下:

(一)校企合作工作机构设置情况

1 设为——级独立机构的有17所学校。名称有的叫校企合作与产学研促进办公室,如威海职业院校;有的叫产学研促进处,如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有的叫合作教育办公室,如天津职业大学;有的叫产学合作部,如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有的叫项目合作处,如青岛职业技术学院;还有的叫招生就业中心(工学结合办公室)或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处,如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有的叫校企合作与对外交流处,如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 设为二级机构的有10所学校。有的在科研处设合作科,如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有的在招就办设校企合作办公室,如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有的在教务处设校企合作办公室,如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襄樊职业技术学院;有的在发展规划处设校企合作办公室,如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有的在市场部设产学合作中心,如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等。

(二)校企合作工作职责的划分

1 单一协调和管理

单一协调和管理是指把校企合作的内容定位在协调为主的同时,兼之以——定的管理职能。主要职责通常表达为:负责院校校企合作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二级学院开展社会服务工作;制订校企合作相关工作制度、考核指标和奖惩措施;积极为二级学院联系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企业或相关单位,签订校企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书,为企业与二级学院间开展合作搭建平台;负责校企合作有关交流和研讨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校企合作协议的审定及签约等。

这种工作职责看似很广,似乎——切对外合作工作都与校企合作有关,但由于各项工作都有相关部门在抓,因而名存实亡。如顶岗实习、共建校内实训室和校外实训基地由实训中心负责;就业由就业与创业中心或招生与就业办公室负责;专业建设、课程开发、教材编撰由教务处牵头会同有关二级学院负责;开发培训项目由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牵头会同有关二级学院负责;企业接受学院教师赴企业挂职锻炼与企业技术人员到学院做兼职教师由人事处负责;技术项目合作、校企共建研究机构由科研处负责;校内生产(经营)性企业、门店则由后勤与产业处负责。校企合作机构处境尴尬,只有在如下情况方可协调:一是合作项目跨越两个二级学院以上;二是合作项目在校内涉及到其他职能部门。校企合作处能够真正具体负责的项目十分有限,又因与相关部门级别平等,所以协调和管理工作很难落实。

2 部分固定职责与协调

部分固定职责与协调是指把校企合作的内容定位在以某种职能为主的同时,兼以其他职能为辅,以下简单列举两例:

第7篇

慈爱孤儿项目

为落实同志关于“全社会都来关心孤儿成长”的指示,让孤儿有美好的童年,1996年、1999年两次与世界宣明会签订《合作助孤项目协议》,合作期为9年。由世界宣明会资助900万元,举办培训班43期,为全区18所社会福利院培训保育员、医护人员和管理人员248人;资助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市四所福利院聘请保育员213名;赠送南宁、桂林、柳州市三所福利院各汽车一辆、洗衣机一台、生活用品一批;资助桂林市福利院38万元,新建水塔一座;资助德胜福利院25万元、桂林市福利院15万元,重建孤儿楼,总建筑面积4460平方米。引进香港罗炳环先生善款1万港元,资助桂林市流浪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购买健身器材;自治区原副主席雷宇对广西慈善总会工作十分关心和支持,经他发动粤、港地区的爱心企业和爱国人士,为慈善会捐赠善款183.7万元,用于资助南宁、柳州、桂林、梧州、贺州、桂平、横县、钟山东等8所福利院兴建孤儿楼,添置医疗设备。钟琼英女士赠送儿童用的热水器一批。

1998年10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区民政厅批准,慈善会与香港国际关心中国慈善协会、香港绿宝石儿童村(中国)有限公司先后合作在南宁创办了集供养、医疗、康复、教学为一体的儿童福利机构――广西绿宝石儿童村,设80张床位,收养对象是5周岁以上健全孤儿和智力正常的伤残孤儿,合作期10年,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已于1999年11月1日正式挂牌开业。截至2003年12月底,已投入人民币500多万元,接收孤残儿童54名,其中残疾孤儿39名,使他们不仅有一个温馨的家,而且学龄儿童也能和正常孩子一样,在南宁市内学校读书学艺。另帮助两名成年孩子找到工作,一位已成年的青年要求离开孤儿院自谋职业,院里发给5000元的生活费和创业资金,帮助另两名成年孤儿安排了工作。一名在院内工作,一名安排在桂港母亲之爱孤儿院当保管员。

1997年,自治区人大韦继松副主任、白先经厅长、赵业刚副厅长陪同世界宣明会总裁贺迪恩先生率领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宣明会的总裁,到桂林市社会福利院考察助孤项目实施情况,贺迪恩先生看完此项目后很满意地说:“中国有句俗语叫百闻不如一见,今天我到中国的桂林,亲眼目睹了这一切,感觉到看到的比听到的还要好。”

助医项目

据专家测算,自治区患“唇腭裂”的发病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为人口出生率的3%。由于家庭贫困,无力支付手术费,不能及时接受矫治手术,导致一些患者十多岁,甚至五六十岁仍合不上嘴巴,进食困难,说话口齿不清,普遍存在自卑感。1996年以来,慈善会先后与世界宣明会、美国菲利浦海德基金会、美国“微笑列车”等慈善机构合作,先后选定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西医科大学口腔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第三三医院、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桂林市第四人民医院、百色地区人民医院、河池地区民族医院等八所医院,为唇腭裂患者免费实施矫治手术的定点医院。至2004年6月底,已引进善款808.8万元,为全区3684名唇腭裂患者实施了矫治手术。

2000年3月,美国“微笑列车”慈善组织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新闻会。由捐赠者美籍华人王嘉廉先生、美国前总统布什和夫人接见了自治区受惠儿童。

2000年8月,慈善会将桂林市社会福利院三名患心脏病的孤儿,严重影响生活、学习的情况报告中华慈善总会,争取到美国视博恩慈善机构资助人民币80万元,于2001年2月送这三名孤儿去加拿大做了手术治疗,非常成功。

2001年至2003年,中华慈善总会两次分配慈善会价值413.3万元医疗器材,已分配给田东、金秀等七个国家重点扶贫的贫困县,帮助这些贫困县的福利机构和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改善医疗条件。赠送价值8万元的一辆救护车给资源县福利院。

助学项目

1、积极引进资金,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与香港华光功德会合作,资助环江毛南族自治县301名学生学费、书籍、生活补贴,直到完成九年义务教育,2001年至2004年共资助60多万元;出资42万元,资助南宁华光女子高中42名贫困学生完成高中学业。

――与美国全球女子教育基金会合作,资助邕宁、平果两县198名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每年资助5万元左右。

――2001年,由中华慈善总会引荐,资助人出资1.85万元,帮助广西蒙山县残疾青年汤展中在广西艺术学院求学深造,完成了大专学历教育。2003年资助2.47万元,帮助其攻读研究生学历。

――2002年、2003年慈善会认真选拔了7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到澳门科技大学就读,完成4年大学学历教育。澳门科技大学每人4年资助30万元,共资助210万元。

――每年“六・一”前夕,慈善会均组织慰问广西绿宝石儿童村、桂港母亲之爱孤儿院;2003年“六・一”慈善会还对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马山县烛光弄甫小学学生进行慰问,送去慰问金和学习用品。

――台湾同胞蔡金树、苏嘉宏先生,通过慈善会向马山县烛光弄甫小学捐赠价值2400元人民币的词典、世界名著及文具。

2、积极配合中华慈善总会做好“麦当劳世界儿童日”捐赠活动。

中华慈善总会、麦当劳中国发展公司于2002年11月7日至9日在环江、马山、横县举行向贫困学生捐赠《新华字典》仪式,向自治区捐赠42175本《新华字典》,价值34.43万元,分赠马山、大新等80个单位,受益贫困学生4万多人。香港著名歌星林忆莲参加了在横县莲塘镇小学向贫困学生赠书仪式,并亲自向学生发书。

烛光(助教)项目

烛光工程的宗旨是帮助中国农村的贫困教师,特别是最贫困的农村教师解决生活困难和提高业务素质。

1、广西是该工程全国两个示范点之一

至2002年底,为177名优秀教师颁发了一次奖金,每人1000元,共17.7万元;为575名教师发了一次生活补助费,每人500元,共28.75万元;向龙胜、资源、富川三个县39个乡(镇)的小学烛光图书室捐赠图书6万多册,书架72个,折款计30万元;投入30多万元资助马山县兴建了“烛光弄甫小学”;投入5.6万元,在资源县举办了英语教师培训班和中师暑假函授班,帮助62名贫困教师提高了教学水平。

2001年9月9日至13日,推选出5名贫困教师代表,由慈善会派员领队到广东惠州,参加中华慈善总会举办的“美好人生、烛光点亮”教师节系列庆祝活动;投入20万元,在资源县延东中学和城关完小创办了两个脐橙果场,投产后每年可收入十多万元,将全部用于烛光项目。

2、与加拿大文化更新研究中心签订协议,资助资源县、金秀瑶族自治县各100名初中贫困教师,通过三年自学考试,取得大专学历。

从2002年开始,文化研究更新中心每年资助20万元,3年共资助60万元。当年共有180名初中教师参加10月份全国统一自学考试,及格率达82.6%;20名初中教师参加函授考试,及格率100%。

3、协助中华慈善总会烛光办公室,投入28万元在资源县完成我国首部反映农村贫困教师的慈善电影《烛光》的外景拍摄。

1998年,世界宣明会捐赠医学教科书6725册,人体模具31个,总价值300万元。图书和人体模型是美国华盛顿大学医学院捐赠给世界宣明会的,该会通过广西慈善总会转赠广西医科大学。

扶贫项目

“儿童为本、小区扶贫”项目,是中华慈善总会推荐香港世界宣明会与广西慈善总会合作开展的扶贫项目,首先把马山、德保县列为该项目试点县。1999年5月27日,世界宣明会与马山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儿童为本,小区扶贫》项目合作协议,4年多来,投入1010万元。2000年8月4日,又与德保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儿童为本、小区扶贫》项目合作意向书。2004年4月世界宣明会与德保县人民政府正式签订“儿童为本,小区扶贫”项目合作协议,合作期10年,至今已投入326万元。受益人数:马山县30000多人,德保县18589人。世界宣明会将在10年内向两县投入将达到6000万元。

救灾救济项目

广西自然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繁。为协助政府保障灾民安全渡荒,促进社会稳定,共为灾区募集救灾款物折合人民币2562.7万元,并直接发到灾民手中。

第8篇

这是国家海洋科研事业单位首次和民营企业合作建造海洋科考船,也是结合浙江经济结构特点,积极探索引进民营资本投入国家海洋科技能力建设,增强我国海洋科技创新的一项新举措。

“调查设备的安装及工艺、船舶管系、缆线的布设等,都要做好详细设计和生产设计的对接和转化,”国家海洋二所所长张海生在承建船厂现场说,“另外,因为是科考船,我们在薄板焊接技术等方面,必须精益求精,进一步提高质量。”

张海生说,这是海洋二所第一次建造海洋科学综合考察船,这艘船集多学科、多功能、多技术手段为一体,满足深海海洋科学多学科交叉研究需求,是一艘具有全球航行能力的4000吨级的现代化海洋科学综合考察船,技术水平和考察能力达到国际海洋强国新建和在建综合考察船同等水平。

这究竟是一艘怎么样的科考船?为什么要投巨资造这样一艘科考船?这艘船牛在哪里?

科考船的前世今生

由浅海向深海,由近海向远海……向海洋拓展生存与发展空间,先进的远洋科学考察船是先决条件,高技术调查装备是必不可少的技术手段。

迄今为止,海洋科学考察船仍旧是海洋科学研究和海洋资源勘查中最主要的运载工具,是各国从事海洋科学活动的唯一有效途径,也是最为常用的手段。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现役的远洋科学考察船舶不仅在数量上有差距,而且大部分性能落后,调查设备陈旧,不具备支援和操控深海调查设备、深海潜水器进行海底探测与取样的能力。

“我国现有的十几艘科考船大部分集中在各高校、中科院、国土资源部以及国家海洋局,其中70%的船舶由国土资源部、中科院等下属的调查研究部门管理,像海洋二所这样的海洋研究所还未拥有适合自身特色需求的远洋科考船,远洋科考船的不足已成为一个严重的制约问题和发展瓶颈。”张海生说。

一方面是科考船的不足,另一方面,各研究所在海洋科研基础工作、前沿工作方面的任务日益繁重。怎么解决这个问题?“目前来看,申请国家投入建造一艘远洋科考船的建设周期长,无法满足近期海洋科学考察需要。”张海生说。

建造一艘现代化的远洋科学综合考察船,对贯彻落实“实施海洋开发”的战略部署,实现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最大化地争取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利益,维护我国海洋权益,造福子孙后代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从2010年下半年起,国家海洋二所与舟山、温州等地的民营企业进行洽谈,并选定太和公司作为合作方进行进一步的协商,今年2月,双方签署了《海洋科学综合考察船项目合作意向书》,随后,海洋二所正式向国家海洋局提出联合建造科考船的请示报告。6月13日,船舶建造初步设计方案通过评审,并计划年底动工建造。

根据协议,科考船所有权归太和公司所有,海洋二所配置船舶科学考察所需的仪器、设备、设施;使用期间,海洋二所向太和公司支付船舶使用费。

太和航运一直以来主要经营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珠江三角洲普通货船运输,这次企业也想依靠高科技,实现转型升级。

“2010年以前,海洋科学考察船全部由国家出资建造。此前,只有舟山一民企投资运营过一艘民营近海科考船,以出租的方式参与有关研究院所的科考,此次浙江太和资本投资建造远洋科考船,是我国民间资本首次涉足远洋科考领域。”张海生说。

考察船建成后,将作为承担国家海洋科学重大研究项目的重要海上移动平台,由太和公司负责管理。

科考船的秘密武器

这是一艘集多学科、多功能、多技术手段为一体,满足深海海洋科学多学科交叉调查研究需求的现代化海洋科考船,具备开展近海和远洋的海洋动力环境、地质环境、生态环境以及深海极端环境等综合海洋环境观测、探测以及取样和现场分析的能力,将成为一个海上移动实验室和试验平台。

“这艘船配置由主吊/折臂吊、门架、绞车系统等组成的先进甲板作业设备,以及主要由深水多波束系统、浅地层剖面仪、超短基线水下声学定位系统、走航式ADCP、单波束万米测深仪及分裂波束系统等组成的国际一流的船载调查设备。”张海生说。

科考船采用两套全回转舵桨电力推进系统和动力定位系统及综合导航定位系统,设计排水量约4400吨,续航力为12000海里(船上定员65人,其中船员20人,科学家45人),自持力为60天;船上设有干性实验室、湿性实验室和数据处理中心等,实验室总面积约510平方米。后甲板露天作业区面积约430平方米,配有相关的大型仪器设备和各种绞车。

科考船一共8层,从上至下有罗经甲板、驾驶甲板、登艇甲板、艇甲板、艏楼甲板、上甲板、下甲板以及舱室内底层,单层最大面积达1000多平方米。科考实验室以及作业甲板都布置在上甲板层。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这艘综合考察船,所配备的高科技设备与技术国际领先,其中地震及一些地球物理设备,大洋一号目前都不具备,某种程度上说比大洋一号还牛。

“这些设备中,最贵的就是一套多波束海底探测系统,包括海底成像系统、浅地层剖面仪和旁侧声纳系统等高科技水声探测设备,可以对海底地形地貌等做全面勘探。”张海生说。

“大洋一号能做的我们都能做。另外,大洋一号相对比较老了,所载船员60多人,而我们这艘科考船船员20人,足够了,这是因为新造的科考船智能化程度更高了。”张海生说。

与一般科考船侧重考察某一领域不同,这艘科考船可对油气资源、海洋生物、海洋化学等多方面进行考察。

第9篇

近年来天津中医药大学通过校内资源整合,搭建学术平台,承接重大项目,培养人才梯队,强化学科建设等措施。学校的科研水平有了长足发展,无论在中药复方制剂的筛选与组分配比研究、还是在药效药理研究等方面都有了较高的水平,学校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企业和社会经济发展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效。

充分挖掘资源。研发具有高科技含量的中药新品种

天津中医药大学结合天津市中药产业自身发展特点。充分挖掘自身资源,联合天津市行业相关单位,研发出一大批具有高科技含量的中药新药,转让天津市重点中药制药企业后,形成良好的经济效益。

2002年学校承担了天士力集团委托项目“养血清脑颗粒毒理药效学实验研究”,不仅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进行了新药申报的药理学试验,还利用基因芯片技术完成了养血清脑颗粒对高血压造成的脏器损害保护作用研究、养血清脑颗粒治疗Ⅱ期高血压临床研究等项目,使养血清脑颗粒成为天士力集团的市场主打品种之一,2006年销售额达到2.4亿元。

2003年学校承担了天士力集团委托的“首乌丹参滴丸药效和毒理试验研究”。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了中药新药的申报资料的临床前研究,完善了天士力集团丹参滴丸系列品种,在中药新药的系列化研发上进行了探索。

2006年学校与天士力集团合作,承担了科技部重点科技计划“芪参益气滴丸对心肌梗死二级预防研究”,该项目为全国第一个中医药循证医学临床研究项目。联合了全国11家分中心,75家医疗单位参加。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分析市场现状,开展现代中药大品种群系统开发

近年来,天津中医药大学通过认真分析天津市中成药销售市场及全国中成药生产与销售现状,发现多数中药名优品种之所以销售额无法取得突破。市场占有率偏低,主要与科技含量偏低、现代研究薄弱有关。表现在许多新型实用技术在生产和制剂工艺方面应用不足,质控水平偏低,多数品种市场定位不准确、药效作用机制缺乏深入研究等。通过调查研究,学校还发现名优中成药的市场潜力还未得到充分挖掘,及需做大做强,必须尽快确立对名优中成药进行二次开发的战略选择。

2006年,由天津中医药大学为组长单位,天津市科委组织实施了“天津市现代中药大品种群系统开发项目”,计划在三年内。平均每年出资2000万元重点支持20~30个中成药大品种系统开发。这一首次由政府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产学研联合,企业具体运作,进行中药品种群的二次开发研究的目的。就是为了提升天津市中药制药企业中具有传统优势的中药品种的科技含量,使之成为在中药市场上真正占有重要地位的中药大品种,为企业经济发展服务。

该研究项目分别于2007年9月列入科技部“重大新药创制”专项项目。国家发改委也将其列入“十一五”规划中。目前,2006年首批选择的10个中成药品种已基本按节点规划完成了相应的研究工作和项目目标。随着科技含量的提升,销售业绩也不断增加。10个品种的全年销售额达到5,7275亿元。同比增长16.7%。2007年第一季度与同期相比平均每个品种增长销售额20%。

截至目前,该项目已申请专利23件,制定技术标准8项(其中企业标准7项,国家标准1项),成果登记2项。这一项目的实施,将产学研联合从一种理念变为行动,以具体品种为载体,将产学研联合在了一起,提升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培育了市场意识,促进了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了企业研发人员素质,增强了企业整体创新能力。

产学研结合。深入开展药效、毒理和临床研究

为了进一步阐明中药有效成分、构效关系、最佳配伍剂量、作用机制等中成药的高技术含量,按照现代中药的研发模式,天津中医药大学对多个委托品种的毒理、药效、药构效最佳配比、药效物质机理、临床研究等方面进行了广的产学研合作。在药物作用机理探讨方面承担了天士力集的“冰片毒理、药效研究”、丹参三七的最佳配比研究(此目于2005年被列为科技部“973”计划课题)、天津达仁达二药业有限公司的“痹祺胶囊临床及药理药效机理研究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仁堂制药厂的“牛黄降丸”对自发性高血压大鼠的影响及作用机制研究”、天津市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丹芪偏瘫胶囊治疗缺血性中风作机理研究”、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中药厂“舒脑欣治疗偏头痛、中风后遗症作用机理研究”;在临床究方面承担了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中药厂“清咽滴丸口腔粘膜吸收试验研究”等课题。

通过上述研究,进一步阐明重点品种的药效、毒理,产品在质量控制方面提供了有效的依据充分挖掘产品的佳有效剂量的配比关系,节约药源、提高疗觌通过规范化药效学研究方法补充产品既往研究中的不足,提高产品的明依据还通过临床研究验证临床疗效,对企业发展及全面解产品内涵起到了推动作用。

抓住机遇,为服务企业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

充分利用已有研究平台发现并创制高科技含量的中药新药

“十一五”期间,天津中医药大学将充分挖掘专家资源医疗资源,以名方、经验方、院制剂为重点处方来源,筛选具有临床基础的优势品种。进一步加强中药新药研发,进行规范化临床试验。并从复方药物的标准组分、组分配伍、组效关系、药效、毒理、作用机制等多方面开展基础与临床研究,探索中药新药发现的新模式。建立从临床发现新配方――实验室筛选――临床评价的完整的人才队伍、学科结构、条件建新药发现平台。目前已有2个中药新品种已基本完成了临床前的试验研究工作,并列入了科技部“863”发展规划。继续开展天津市现代中药大品种群系统开发项目工作

该项工作今年的重点是(1)建立名优中成药二次开发模式:(2)形成临床优势评价、处方配伍优化、药效物质提取及工艺优化、产品质量控制等名优中成药二次开发共性关键技术和技术标准;(3)完成紫龙金片、养血清脑颗粒、金芪降糖片等10个中药品种的二次开发研究,打造一批现代名优中成药;(4)增加5~7个年销售额过亿的中药大品种。其他品种在三年内销售额至少增长100%。争取实现利税6000万元(5)本项目成果拟申请专利10~15项,相关规范标准10项;(6)增强各生产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研发人员素质,完善基础硬件建设,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现代中药科技创新体系。

此外。还要继续开展规范化药效、毒理研究,加强名优中成药的作用机制探讨,规范临床研究。大力开展循证医学研究。明确疗效。

开展国际合作项目,打造中成药国际品牌

一是依托中意中医药联合实验室,争取以打入欧盟市场为目标,开展中药新药的联合国际开发。研制进入欧盟市场的中药新药,或者建立得到欧盟承认的中药评价新标准。目前已经有1项新技术双方进行了实质性的合作,还有2个项目签署了意向书。二是利用我校与俄罗斯西伯利亚科学院的双边合作协定,开展中医药特色研究,目前已签订了2项协议。三是争取在与韩国的中药化妆品项目合作上取得新突破。

联合强势企业开展联合攻关

第10篇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的目的,主要是总结本年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研究我县加快工业提速升位的有效措施,分析当前工业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明年我县工业生产做好准备。

一、20*年工业工作

从今年以来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看,总体形势不错,一直保持着较大的增长比例。但是,对当前全县的工业经济形势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决不可盲目乐观,特别是当前我县工业经济运行中还面临不少的困难和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第一,正确认识当前发展形势,充分肯定取得的成绩。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发展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县工业经济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工业生产增速加快

今年,全县工业总产值*亿元,同比增长*;实现工业增加值*亿元,同比增长*,对GDP的贡献率达到*%;外贸出口额*万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倍;工业技术改造投入*亿元。*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亿元,同比增长*,实现工业增加值*亿元,实现销售收入*亿元,增长*%。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亿元。

(二)重点骨干企业支撑作用明显

纳入市上考核的重点骨干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亿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而*、*、*户重点优质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亿元,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超过了去年近*个百分点,这种局面可喜亦忧。喜的是重点骨干企业始终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和增速,忧的是其他企业发展缓慢,折射出*工业经济整体实力不强。

(三)产业结构调整效应逐渐显现

一、三产业的比量逐渐倾向第二产业。在第二产业中,传统工业逐渐倾向于新型工业、高技术产业,化工工业的比重逐年提升,已由原建材、轻工领军逐步向化工、医药、电子工业转化。

(四)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国有经济平稳增长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个体企业均保持了不同程度的增长。特别是民营经济增加较快,增幅达*以上。亏损企业亏损面和亏损额有所减少,扭亏脱困工作有新的进展。从我县“工业*亿工程”的重点企业来看,已呈现出在行业、产品、所有制结构和布局上较往年更为合理的发展格局。

(五)化工企业效益良好,建材行业呈下滑趋势

*等化工企业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和实现利税比去年同期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而*等水泥生产企业的经济指标比去年同期有所降低,建材行业呈现亏损的态势。

第二,工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工业发展起步相对较晚,发展速度也不算太快,与许多兄弟县一样都存在着思想理念不新、体制较重、结构性矛盾突出、外向度不高、资源整合力度不大、产业链条不长、整体竞争力不强等共同的问题,为此,我们首先要结合全县实际,针对*工业发展自身特点和状况,找出当前工业发展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工业经济结构仍不合理。传统工业所占比重仍然偏大,发展缓慢,技术装备落后,产品档次和附加值低,现代工业特征不多,企业发展后劲明显不足。

(二)能源、原材料供应偏紧,特别是煤炭、矿石、电力供应十分紧张。20*年我县煤炭用量缺口达到*万吨以上,用电量缺口日平均为*万千瓦左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均不同程度受到影响。加之新的交通法规出台后,对企业运输形成冲击。企业生产成本不断攀升,销售价格多数不升反降,个别企业生产经营举步维艰。

(三)有效供给不足,企业发展滞后。我县大多数企业缺乏原始积累,加之货款回收难度大,融资渠道狭窄,企业普遍感到资金短缺无力进行技术大幅度的改造和新产品开发,加之国家实行宏观调控后,银行的贷款额度收缩,企业贷款难度进一步加大,企业陷入了缺资金—发展慢—更缺资金的恶性循环。

二、进一步强化措施,确保明年工业经济快速发展

同志们,面对国内外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资源约束的不断强化、生态环境压力的急剧加大,面对加快工业化进程的艰巨任务,面对跨越式发展的历史责任,我们必须树立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创新思路,探索驾驶和推动我县工业发展新的途径和举措。明年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全力支持工业企业发展,着力实施工业“*亿”工程。按照省、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工业发展”的战略部署,把加快工业发展作为落实第一要务的头等大事,坚持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加强技术改造,盘活资产存量;坚持招商引资,狠抓新上项目,努力扩大增量,制定和落实加快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全力支持工业企业发展。

继续坚持“工业强县”的方针,着力实施工业“*亿”工程,即力争在20*年发展*户产值过5亿,*户产值过2亿,*户规模以上企业,使工业规模迅速扩张,产业链条迅速延伸,产品结构迅速改善,对财政的贡献迅速增加。

第二,工业抓两手,推进工业发展新突破。一手抓做强做大现有骨干企业,要千方百计采取措施,支持*等*户企业进行扩张,县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奖励企业技术改造(对100万元以上的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实行贷款贴息),对新增规模企业进行奖励;另一手,要围绕加工业、区域特色与状况,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企业搞开发,想办法做出一批项目,引进一批企业,打造特色工业聚集区,加快中小企业发展。

第三,发挥后发优势,在高起点上奋力,推动传统工业向现代工业转型,实现产业升级和工业经济超常发展。用现代新型工业的视野审视工业现状,进一步增强加快改造传统工业的紧迫意识。要按照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要求,坚持用内涵、外延两种模式发展工业,不断盘活存量,扩大增量。以*等骨干企业为重点,充分利用优势资本和先进技术,狠抓现有工业各个产业层次项目的技术改造。改进工艺,提高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促进产业、产品结构优化升级。立足于高起点,与现行工业布局和特色相衔接,从产业的上游和下游两个方面入手,引进化工、纸业、电子、医药等先进项目,聚集资本,扩大工业规模,形成工业发展新的增长点。实现传统工业向现代工业转型,实现粗放型增长向集约型增长转变,实现工业经济总量的突破性扩张。

第四,以“核心企业—产业链—产业集群”模式为重点,巩固基础,整合资源,形成竞争力强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构建更加适应市场竞争的崭新的县域工业布局。按照大市场、大流通、大分工、大发展的要求,思考和调整工业布局。以做大做强核心企业为重点,延伸产业链条,充分发展中小企业,形成核心企业、中小企业共荣的产业集群。要以*三大骨干企业为依托,构建以铬盐系列产品、浆纸一体化系列产品、磷化工系列产品为主导的轻化工产业集群;以*为依托,引进电子、医药等新型工业项目,打造新型工业集群。加快壮大轻化工、建材、食品、制药、电子信息等支柱产业,加快壮大*等一批大企业,加快*等一批新增规模以上企业,加快发展一批中小企业,全面优化工业布局。

第五,抓好对工业的预测和分析。认真分析研究工业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落实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希望工业主管部门和统计部门进一步提高分析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超前性,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全面准确地把握工业经济运行的态势,特别是要把带有苗头性、倾向性和趋势性的情况和问题找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六,加大工业招商引资力度。制定完善的引资奖励措施,坚持全民招商的原则,特别是各个工业主管部门要抓好各自领域的招商引资工作。同时,要特别抓好今年以来已签约重点工业项目的落实工作,认真研究解决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尽最大努力把这些项目特别是重大工业项目落到实处。

第七,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一是政府带头,为建立好的银企关系搭建平台。定期召开银企座谈会,增进银企双方的隐妥与合作。二是进一步推动金融生态模范城建设。重点是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培植扶持一批诚信企业,促进投融资环境的根本改善。三是金融机构要尽最大努力增加信贷投放。*,*银政企融资项目洽谈会的召开,农行*支行和*公司等*对合作单位法定代表分别签订了《项目合作意向书》,达成双方合作协议,工业企业一定要抓好、用好这一难得的机遇。

第八,加强督查促检查,进一步加大对工业经济的支持力度。县委和县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包括奖励方面的政策措施,对这些政策措施,我们要认真执行。县委、政府要组成督查组,对政策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落实缓慢和执行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第九,创造良好的工业发展环境。这里主要是指软环境,各部门都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大力转变工作作风,促进政务风气的根本好转。主要领导要立即进入工作状态,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投入到抓发展中去。每年我们的书记、县长都要深入到企业进行现场办公,办公会定板的事情,有些部门落实起来缓慢,没有跟上县委、政府的步子,使县委、政府对企业的服务和承诺在某种程度停留在口头上。这里,请监察部门牵头,对于那些工作不在状态,甚至对企业的事情拖着不办,“吃、拿、卡、要”的,进行严肃查处。按照*的要求,县上专门成立了工业经济协调领导小组,*书记任组长,*任副组长。以后企业遇到什么问题,可以直接来找我们协调小组,涉及到资金问题,我们一起找银行;涉及到电的问题,我们找电力部门;涉及到气、水,我们找相关部门协调;涉及到办事和服务环境的问题,该打谁的板子就打谁的板子,决不姑媳养奸。就是要通过强有力的监督保障措施,为*的工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第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越是加快发展,越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今后的安全生产形势总体比较稳定,但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一些重点领域的隐患较多,我们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加大监管监察行政执法力度,指导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健全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第11篇

关键词: 石油工业园; 项目建设; 地方经济发展; 共赢

中图分类号: F279.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1)03-0001-02

石油既是稀缺性的战略资源,又是经济发展必不可缺的重要基础能源。有专家预言本世纪对中国经济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是石油和水资源。改革开放以来,陕北石油经过近30年的规模开发,现已跃升成为我省的一个大产业。2010年陕北石油产量达1180万吨,到今年底陕北石油产量将突破1200万吨,在全国油田产量排名上稳居第五位。石油对陕西省特别是对陕北区域经济的贡献功不可没。陕北要实现奔小康的目标,仍然离不开石油产业的支撑。我们既要看到石油开发对当前经济发展的拉动和影响作用,更要重视和解决如何使石油开发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要用石油产业来反哺农业特别是畜牧业,重点支持以种树种草、生态建设为内容的山川秀美工程,重点发展小镇城建设,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小城镇转移{1]。

一、安塞县基本概况

安塞县位于革命圣地延安北部,总土地面积2950平方公里,总人口16.7万人,属典型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境内主要有土地、油气和人文三大资源优势,人均土地面积26.6亩[2]。石油工业是安塞经济发展的“龙头”,安塞有着丰富的石油资源,已探明储量达1.4亿吨以上,油层遍布全县12个乡镇。近年来经过国家和地方共同勘探开发,已形成年产100万吨的原油生产规模,天然气贮量也十分可观。石油工业的发展,不仅促进安塞财政收入的增长,还带动建筑建材、饮食娱乐、交通运输产业的迅速崛起,并且为全县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主导产业开发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物质保证。2004年安塞全县国内生产总值就达到8.9亿元,财政收入4.07亿元,其中90%都来自石油工业。石油为安塞人带来脱贫致富的希望,2004年农民人均收入达2196元,比开采石油之前增加了几十倍,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提高[3]。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在总书记视察延安、安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下,坚持用延安精神建设安塞,大力实施“石油工业强县、绿色产业富民”发展战略,艰苦奋斗、开拓创新,实现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2008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79.94亿元,较上年增长15.3%;实现财政总收入15.52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7.09亿元,增长6%;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904元,增长18.5%。经济综合实力位居“西部百强县”和“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十强县”,2007年和2008年,连续两年在延安市(县区)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中名列前茅。先后被评为全国科技、文化、体育、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被评为陕西省教育“两基”达标县、首批“平安县”、“双拥”模范县和省级文明县城、卫生县城[2]。

二、石油工业园项目建设与地方经济发展要处理好的几个问题思考

作为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必须有投资的强力拉动和项目的有力支撑。近年来,延安市经济保持较快增长,得益于投资的有力拉动。石油是安塞的支柱产业,是全县经济的命脉。近年来,紧紧围绕石油资源优势,依托石油产业带动地方经济,切实加强县级工业园区的规划和建设工作。采取招商引资、合作交流、扶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等办法,培育发展以石油机械加工、油气化工、农副产品深加工为主导的工业企业。投资5亿元的石油机械装备制造项目和近亿元的农产品物流园项目已开工建设,投资10亿元的液化天然气项目和1.2亿元的声威200万吨水泥磨粉站项目正式落户安塞。抓项目关键要抓紧奖金的到位率和投资的完成,抓项目的投入产出效益。

石油工业园项目建设与地方经济发展要处理好的几个问题,一是处理好项目建设与特色产业发展的关系,围绕当地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来抓项目,努力形成能够支撑区域经济发展的特色支柱产业。二是要处理好项目建设与财源建设的关系,注重实现企业增利、农民增收、财政增长的共赢。三是处理好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对有严重污染的企业和项目要严格控制和禁止。四是处理好基础设施项目与产业项目的关系,进一步加强道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同时,要优化投资环境,抓好诚信建设、城镇卫生整治、干部群众法制教育等工作,营造一流的投资发展环境。

工业园区坚持工业化、产业化、城镇化“三化”互动发展战略,始终把城镇化视为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的催化剂和加速器,确定了小而精、精而特的城镇定位,与现代石油工业龙头群形成有效融合,最终建成独具特色的以工业产业为主、其他农产品精细加工为辅的“现代园区”。近年来,安塞每年完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资500万元以上,用5年时间使全省农村道路由“村村通”向网络化、“村内通”延伸,村庄基本实现“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同时,“保障一头、启动一头、激活一头”,“保障一头”是指建设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保障性住房,“启动一头”是指启动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激活一头”是指激活园区产业市场。大力推进城乡住房建设,是安塞县政府当前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的重要问题。

三、以石油企业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实现村企共赢

近年来,安塞县坚持把发展农村经济和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积极培育农产品示范业、加工业和劳动密集型工业,并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探索尝试以企带村、村企共赢的新路子,有力促进了企业发展与农村发展的融合,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其做法是:一是依托石油龙头企业,大力发展以农产品大棚、果业、畜牧养殖为主导的农村支柱产业。该县利用石油工业的发展基础,积极调整优化农产品大棚、果业、畜牧养殖结构,做大做强以大用、永达为代表的一批资产规模大、综合效益好、辐射带动面广的农产品大棚、果业、畜牧养殖企业。同时,充分发挥石油工业企业承农启工、联结城乡的纽带作用,鼓励引导龙头企业将资金、品牌等优势与农村土地、劳动力优势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和完善石油龙头企业与农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运行机制,鼓励农村和农民大力发展农产品大棚、果业、畜牧养殖业。二是依托三产龙头企业,促进市场繁荣和农村经济发展。该县紧紧围绕文化业发展,大力发展宾馆餐饮、交通运输、旅游产品开发等相关产业,注重加快农产品体系建设,规划建设了粮食交易市场,使小农经济与大市场实现了有效对接,不仅带动了粮食购销、交通运输等相关产业的发展,而且较好地解决了卖粮难和粮贱伤农的问题。同时,充分依托高速公路纵贯全境的区位优势,以及地处陕北石油中心位置的地理优势,规划建设了一批物流项目,正在着力建设区域性物流中心,并以此为龙头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带动和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三是依托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快发展以石油、农产品及加工为重点的农村工业。该县通过企业改革、招商引资,引进了安塞工业园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积极实施工业反哺农业战略,大力引导县内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优势产业向农村延伸,积极鼓励村企联合、村企互动,不仅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壮大,而且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增加了农民经济收入。同时,该县坚持把工业企业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推进园中村改造,对位于工业区中的“园中村”,采取所辖村与企业或开发商联合开发的形式,将农民转化为产业工人,妥善解决农村建设缺乏资金、企业发展缺乏土地、劳动力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的问题,实现企业发展与农村发展的融合,从而加快了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四、工业园以石油企业带动相关产业群发展使企地实现共赢

陕北石油已经实现有序开采,不但生态环境显著改善,产量也大幅度提高,为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统揽陕北石油资源开发、有“中国第四艘石油航母”之称的陕西延长石油集团公司一手抓生产,一手抓环保,两者互为促进,2005年原油产量和加工量分别达838万吨,原油产量在2004年增长100多万吨的基础上,2005年又增长266万吨,增长量占全国增长量的50%以上。原油采收率从8%左右提高到20%以上[4]。

2009年4月安塞县所启动建设工业园区已被列为省级工业园区,从根本上解决经济结构单一、石油工业一枝独秀、后继产业缺乏、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后劲不足的制约安塞发展的瓶颈问题,当前已有延长石油装备制造、陕西声威集团200万吨水泥粉磨站、陕西益佳尔生物制药、安塞寿光农产品物流园、张家港纸箱包装、LNG天然气液化、油井清洁酶生产等7个项目落户工业园区,总投资23亿元。天津无缝钢管石油管材项目、延长油田工业品物流园项目也已形成投资意向,有望落户工业园区。这些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将从根本上改变安塞经济发展格局,对优化县域经济结构、推动可持续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按照“优化环境求保障、勘探开发求突破、旧井改造求发展、规范管理求创新”的思路,狠抓资源协调和环境保障工作,全力支持杏子川采油厂加快发展,促进了石油工业的稳步健康发展。2009年杏子川采油厂共打新井380口,改造旧井200口,生产原油66万吨[5]。2010年杏子川采油厂共打探井40口,资源井10口,新打生产井555口,投产532口,新钻注水井120口,生产原油67万吨,坚持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并重,大力开展清洁文明井场建设活动,油区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累计投入500多万元,绿化油区面积112亩,维护、硬化道路67公里,全县累计建成清洁文明井场1333个[6]。

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对拉动投资、扩大内需的支撑作用,精心谋划论证和储备了一批对全县发展有长远影响、重大推动作用的项目。目前已向中央和省有关部门上报争取了涉及农业、工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服务业等7大类44个重点项目,总投资49.7亿元。制定了9条具体措施落实中央和省委扩大内需的安排部署,2008年县上确定启动实施了20个重点项目和12个续建项目、10个中小项目。项目带动战略的有力推进,为安塞优化经济结构、增强发展后劲奠定了坚实基础。

“共赢”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尽量满足在产品销售整个相关环节中各种因素的利益,理顺销售流程,实现最大限度的产品销售。企业是整个销售过程的发起者,其进行产品生产和销售的最根本目的就是获利,实现企业发展。渠道经销商作为连接生产企业和终端消费者的重要一环,其出发点就是依靠自身在区域内的独有优势,获得利益。产品最终的流向不可避免地要回归到终端消费者手中,所以产品一定要满足终端消费者的需求。在以延长石油集团为代表的省属重点企业的带动下,陕煤、陕投、陕汽、陕文投等重点企业都在为安塞发展做贡献。陕汽初步考虑建设微型卡车改装线,陕投、陕煤正在调研论证符合安塞发展并与集团主业相关联的项目,陕文投集团已与安塞签订了投资2亿多元的黄土风情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合作意向书,并注册5000万元组建成立了陕西文化产业安塞投资有限公司,已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延长石油集团公司正在继续与天津钢管集团、凌源钢铁集团积极洽谈,力争促成50万吨无缝钢管生产项目落户园区,使每个企业都有项目在安塞落户。项目满足各方的利益需求,企地就能够实现共赢。

参考文献:

[1] 王景安.陕北石油开发问题的几点思考[N].陕西日报,2003-11-26.

[2] 雷鸣雄.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安塞[N].中国信息报,2009-9-28.

[3] 汪俊启,刘慧,周建东.石油强县:安塞经济的“快跑”之道[N].中国经济时报,2005-8-26.

[4] 王科,王乐文.陕北石油有序开发可持续发展:原油采收率从8%左右提高到20%以上[N].人民日报,2006-3-19.

第12篇

碳金融属于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中环境金融独树一帜的发展分支。浅层次的理解“低碳经济”是为了减少温室气体(GHG)排放,但实质是能源消费方式、经济发展方式和人类生活方式的一次全新变革,是从化石燃料为特征的工业文明转向生态经济文明的又一次巨大进步。它代表了继工业革命、信息革命后,第五波改变世界经济的浪潮—“低碳经济”—正逐步兴起。从经济利益的角度看,,全世界若走向低碳,最终经济受益将会是每年2.5万亿美元。气候变化形成的挑战,一方面需要全球治理机制,另一方面给商业和金融领域提供了新的发展机会。传统金融理论和实践已无法应对低碳经济时代的要求,有必要进行金融创新,以适应低碳经济的发展。在这方面,国外进行了初步研究和大量实践,尤其是在碳金融方面的实践最为突出。国外成熟碳金融市场不仅包括金融机构参与碳金融发展的有效机制,而且己经建立较为成熟的碳交易市场;相比之下,中国碳金融市场发展落后,在国内还没有引起学术界足够的重视,但碳金融市场发展潜力巨大。目前国内有关发展我国碳金融方面的研究大部分都只关注于全球现有碳金融发展框架下的CDM领域,而本论文旨在通过分析欧美成熟碳金融市场的运作机制,进而结合我国国情,从更加全面的角度研究发展我国碳金融市场的途径。拟研究建立的碳金融市场,不仅仅是简单对于发达国家碳金融市场的复制,更重要的是考虑如果更有效、更公平联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碳金融;不仅可以促进现阶段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碳金融的发展,作为中国承担碳减排义务之前促进中国碳金融发展的过渡机制,更重要的是从长远角度,在后京都时代,此碳金融市场不仅成为碳交易争夺定价权的关键所在,而且面对2012年后我国可能要面临的减排的压力,中国也迫切需要建立这样一个完善的碳金融市场,减轻我国的减排压力,增强我国在国际碳金融市场上的竞争力。其中,拟建立的全国性碳交易市场有望成为可以同欧盟排放贸易体系相抗衡的全球性碳交易市场,作为我国碳金融发展基础的碳交易市场将推动中国整个碳金融领域的发展,为碳金融的各参与方提供可观的利润增长点,也将促进中国快速适应未来低碳经济发展趋势,将适应成本减到最低,同时获得低碳经济发展中的巨大经济、社会收益。

2碳金融的理论基础

碳金融起源于一项国际协议,是一种促进有效减排温室气体的经济手段的应用。从经济角度来看,碳金融是属于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中环境金融独树一帜的发展分支。因此碳减排金融手段的理论基础同于环境保护金融手段的理论基础。

2.1环境金融理论的起源与发展

“环境金融”的定义可以理解为金融业在经济经营活动中应注重对环境的保护以及对环境破坏的治理,体现环保意识,注重环保产业的发展,通过其金融杠杆职能引导社会资源配置,从而促进经济与生态的和谐发展。具体分析,它包括两方面的涵义:第一,从环境与金融的关系入手,重新审视金融的社会责任的同时,将环保理念引入金融,改变过去重数量轻质量、高消耗低产出、以破坏环境为代价的金融增长方式,寻求有利于降低消耗、节约资源、改善环境、增加效益的新型金融发展模式:第二,将环保理念贯穿于产业发展,为环保产业提供配套的金融支持,促进环保产业优质快

速发展。

环境金融、绿色金融已经成为发达国家学术研究和发展的新领域,并且取得了肯定的成果,这为21世纪金融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与竞争的制高点。比如P~。ren(2007)、sanjeevBansal(2006)等的研究。国内近年来也对环境金融进行了相应研究。环境金融是对传统金融的扩展和延伸,是现在金融发展的一个新兴领域和重要趋势。从金融活动过程来看,环境金融和传统金融是一致的。然而环境金融更注重强调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维护人类社会的长期利益及长远发展,是传统金融的一种创新发展,它把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协调起来,减轻传统金融业负面效应的同时促进经济科学健康发展。

2.2金融支持环境手段的研究与发展

在环境保护金融手段研究及运用上,理论界进行了许多有益的研究与探讨,并获得了一些突破性的研究成果。从上世纪80年代,国内学术领域开始对环境保护金融手段进行研究,历史比较短,主要是对国外较为成熟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的借鉴吸收,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进行了创新与改进。总体来说,我国在环境保护相关的金融支持模式上的研究上有了一定进展,金融手段运用不断创新,融资渠道得到拓宽,在加上出台了一些相关的金融政策,有效促进了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2.2.1提出绿色信贷的概念,并对其意义与运用进行了广泛探索

所谓“绿色信贷”就是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对于环境友好型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促进发展,同时对于传统的高污染、高消耗企业施行差别利率限制其发展的经济措施。绿色信贷是政府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运用金融杠杆推动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手段,金融机构应依据国家的产业发展政策与环境保护理念,对节能减排、发展新能源,从事循环经济生产、绿色制造和生态农业的企业提供优惠贷款支持;而高污染、高消耗项目的投资贷款和流动资金实施惩罚性高利率并进行贷款额度限制,限制其发展。

2.2.2利用资本市场通过发行国债、企业债券、以及建立相关基金解决

环保事业资金不足

利用资本市场,拓展环境保护项目的融资渠道。通过设立生态环境基金、可持续发展基金等类似的专项基金专门投资于能够促进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和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项目,同时这些专项基金可以为相关企业与机构提供担保来获得银行贷款、设备租赁等融资来源;鼓励环保企业上市场融资,相应降低相关企业的入市门槛,这一融资渠道其实已经受到市场的认可,我们可以从近期环境概念股受到资金追捧验证到这种融资渠道的市场可行性;此外,国家可以通过发行国债为国家的重要环保项目进行筹资建设,环保企业也可以通过发现企业债来增加融资渠道;最后,建立绿色证券机制,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已经推出在上市融资和上市后的再融资等环节,审核其环保事项,环保不过关,不能上市或再融资。

2.2.3对资产证券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及BOT融资方式等进行了研究

探讨,提出了一些新的观点

资产证券化融资(ABs),在我国也已开始了试点。环保企业可以充分利用与发展这一新型融资手段;另外,彩票和环保基金也在环境保护实践中得到运用。实行绿色保险制度,国家环保总局己与保监会建立合作机制,准备在有条件的地区和环境危险程度高、社会影响大的行业,联合开展试点,共同推进环境风险责任的强制保险立法。此外,采用BOT方式进行环保融资,己取得了较大成功。

2.3环境金融对于碳金融的启示

一个具有社会责任的金融机构不仅自己要在日常运行中要环境友好,还应承担起通过杠杆和利益传导机制等功能来更广泛的影响其它行为主体的责任。这已经成为全球金融业发展的主流共识。以此为契机,全球众多金融机构转变观念,开始利用金融力量致力于解决以地球温暖化为首的各种环境问题。“碳金融”就是与减少碳排放有关的所以金融交易活动,既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产品的买卖交易、投资或投机活动,也包括发展低碳能源项目的投融资活动以及相关的担保、咨询服务等相关活动。碳金融作为环境金融领域的一个重要分支,环境金融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都可以大胆尝试运用于碳减排的金融服务业务。绿色信贷可以发展银行业支持碳减排业务,生态基金的提出为碳基金的建立提供示范效应,应对中小企业污染防止而设立的专项基金也可以运用于中小企业的温室气体减排方面,而政府方面的信贷或是税费支持更是可以为碳减排提供强大的政策支持。我国碳金融已经在上述几个方面做出了很多让人欣喜的成绩,但由于碳金融属于环境金融的特殊领域,在国际上不仅己经形成几乎囊括所以国家的国际公约为其发展提供制度保证,而且也形成了国际的碳减排交易市场,吸引着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以及国际金融机构的积极参与。国外成熟碳金融市场不仅包括金融机构参与碳金融发展的有效机制,而且已经建立较为成熟的碳交易市场;相比之下,中国碳金融市场发展落后,在国内还没有引起学术界足够的重视,因此,我国碳金融要得到真正的发展,不仅需要已经发展的环境金融手段的尝试运用,而且还需要随国际大势,建立自己的碳金融市场,此市场联系国际国内,此市场使我国金融机构分享世界碳金融发展过程中的巨大商机。

3碳金融发展现状

环境问题己经提到21世纪乃至更长时期人类需要解决的问题的日程之上。与此同时,与应对全球气候逐渐变暖而直接相关的新型金融—碳金融(。arbonfinance)的兴起和迅速发展,给各国的企业尤其是金融业带来巨大的发展商机。目前,“碳金融”在国际金融界中仍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狭义来讲,碳金融也可以叫碳融资,就是与碳有关系的金融活动,可以说是环保项目投融资的代名词;广义来讲,碳金融泛指所有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金融活动,既包括碳排放权以及其衍生产品的买卖交易、投资或投机活动,也包括发展低碳能源项目的投融资活动以及相关的担保、咨询服务等相关活动。本文所研究的碳金融为广义所界定的金融创新业务。在碳金融领域,发达国家己经进行了大量积极的实践,而我国则刚刚起步。

3.1碳金融的起源

碳金融起源于人类对于全球气候变化关注。为应对全球变暖1992年6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并在1994年3月正式生效,在当时己经受到186个国家和区域组织的正式批准文件。公约将把大气中的温室气体浓度控制在一定的安全水平确定为公约实施的“最终目标”。为达到这一目标,所有国家都应应对气候变化,采取措施适应气候变化的影响,并提交执行框架公约的国家行动报告。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将全球各国分成两组:即对气候变化负有最大历史责任的工业化国家构成的“附件I国家”和主要由发展中国家构成的“非附件工国家”。①公约依据公平原则以及“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要求工业化国家首先采取行动,因为发达国家以22%的世界人口占比,却排放66%的世界温室其他排放。为落实公约,1997年12月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在日本京都通过了人类历史上首次以法规的形式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京都议定书》,并于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此法规目的在于限制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来缓解或抑制全球变暖。《京都议定书》规定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38个工业化国家的限排义务,即在2008年到2012年的承诺期内,“附件工国家”中的这38个工业化国家要控制二氧化碳等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比1990年减少5.2%;而这段时间发展中国家不承担减排义务。此外,《京都议定书》的一个开创性突破,是建立市场手段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合作机制”。根据一般的经济学原理,以及在地球上任何地方实现的温室气体减排对全球气候变化产生的作用都是一样的事实,为了以最小的成本实现最大的温室气体减排量,人类应该在温室气体减排活动成本最低的地方安排减排活动。按照这一原理,《京都议定书》引入了三个基于市场的机制,即工ET(国际排放贸易机制)、JI(联合履行机制)以及CDM(清洁发展机制)。IET(国际排放贸易机制)允许具有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之间相互转让它们剩余的排放配额;Jl(联合履行机制)允许发达国家从其在有减排义务的其他发达国家投资的节能减排项目中获得减排信用,用于抵消其减排义务;CDM(清洁发展机制)允许发达国家的投资者从其在发展中国家实施的、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减排项目中获取“经核证的减排量”(CERs),以抵消其减排义务。可以看出,其中CDM其实就是JI(联合履行机制)在发达国家的运作模式复制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是唯一在附件工国家和非附件工国家之间进行的互利机制。这是一个既能帮助发达国家以较低成本实现减排,又能促进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双赢”机制。②

碳金融可以说是在《京都议定书》框架下应运而生。利用《京都议定书》的这些合作机制,承担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以及其私人经济实体可以选择在世界任何成本更低的地方实施减排活动,获得减排信用,用于完成其减排义务。承担法定限制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国家对于其超标的排放需要经济补偿,否则就会得到经济惩罚,这就为“出钱购买”排放权提供可能性。而具有超额完成排放标准的国家又有出卖额外排放权的利益驱动。由此形成温室气体减排量国际间贸易的一个特殊的金融市场。由此可以通过全球配置减排项目来刺激国际投资,从而为实现各国“低碳”经济发展提供有效的实施措施。笼统地说,“碳金融”就是与减少碳排放有关的所以金融交易活动以及这些金融活动的衍生金融活动,既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产品的买卖交易、投资或投机活动,也包括发展低碳能源项目的投融资活动已经相关的担保、咨询服务等相关活动。碳物质就是指清洁发展机制规定的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有关的环境污染物,它们可以运用上述机制进行投资、投机或者买卖交易,所筹得的资金反过来又可用来投资于旨在减少COZ等温室气体排放的项目,在客观的经济价值后面还蕴藏着巨大的金融商机。③

3.2国际“碳金融”发展现状

确定《京都议定书》以来,与应对全球气候变暖而直接联系的创新金融—碳金融(CarbonFinance)迅速兴起并发展起来,给各国的企业尤其是金融机构带来了巨大的发展商机。

3.2.1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的实施

清洁发展机制(CDM)是《京都议定书》中唯一在附件工国家和非附件工国家之间进行的互利机制,在用以帮助发达国家以最小成本方式实现温室气体控制和减排义务的同时,为发展中国家参与方提供了一种新型融资机制。清洁发展机制的基本思路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合作,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以及转让先进节能减排技术,在发展中国家开展增加温室气体吸收(碳汇)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减排)项目,所获得的经验证的碳信用指标,可以用于抵减发达国家所承担的减排义务。CDM是一种双赢机制,对发达国家而言,可以通过CDM机制以远低于其国内所需的成本实现《京都议定书》约束的减排指标,节约大量资金;而对于发展中国家,通过CDM项目可以在获得发达国家为实现节能减排提供资金和先进技术援助的同时实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随着近年来CDM项目操作方法的成熟以及相关国际法规对其实施模式的相应调整,现在CDM的交易模式更加灵活化与多样化。CDM项目主要集中在能效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甲烷避免、燃料转换、氢氟碳化物减排、工业废气利用、动物废弃物管理、工业污水回收、造林等领域。CDM的交易模式主要有单边、双边、多边及混合等四种模式。所谓单边CDM模式是由东道国自行投资的CDM项目,减排碳信用全由东道国获得,并将其减排量交易或储存。双边CDM模式,由发达国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或减排技术援助完成CDM项目开发,来满足投资过的需求,项目成果根据双方投入项目比例所签订的合作协议进行分配。多边CDM模式与双边CDM模式最大区别在于如世界银行、区域银行或私人企业等经纪人的介入,此模式中因存在中介机构提供的监督协商服务,从而可以避免附件工国家和非附件I国家发生单独谈判所面临的风险。混合模式综合单边、双边及多边几种模式的可取之处,投资者可能是东道国、国际组织、私人财团法人、多边开发银行以及其他团体等。对应于多种CDM交易模式存在多种融资方式,主要有远期购买方式、CERs购买协议或合同、订金一CERs购买协议、国际基金、期货、直接投资、融资租赁等,有关具体操作过程下文会展开说明。总之,不同的融资方式使得CDM各参与主体承担不同程度的项目风险。④CDM机制之所以能够成为新型的融资渠道,就在于它存在并储蓄了一个现实的买方市场。根据估算,目前这个买方市场的规模在2012年前有125亿到250亿美元左右,主要由世界银行、荷兰、日本、瑞士、芬兰、加拿大、英国、德国、丹麦和意大利等国的七类买家组成,这七类买家又可以具体归类为:第一类买家是政府多边基金,主要由世界银行牵头进行;第二类是政府基金,包括荷兰政府CERs购买计划(CERUPT)、芬兰CDM汀1先驱项目、苏黎世国际气候投资CDM计划、奥地利JnCDM购买计划和意大利CDM基金;第三类是通过多边组织的买家,如世界银行的荷兰清洁发展机构(7000万欧元),IFC(荷兰碳机构,4400万欧元);第四类是通过商业银行机构进行交易的买家;第五类是通过签订双边交易备忘录的买家之间,如荷兰政府和玻利维亚、哥伦比亚之间,加拿大政府和哥伦比亚、智利之间,丹麦CDM部长和洪都拉斯、马来西亚之间签订的双边交易备忘录就属此类;第六类是欧盟内部交易体制(EU一ETS)交易,满足欧盟交易体制的减排承诺的双边协议;第七类是CERs的中间商。⑥近几年发达国家将有约500亿美元的投资通过cDM渠道资助发展中国家。另外,私营企业的介入是一个重大突破,越来越多的投资银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以及对冲基金等金融机构和贸易公司对CER本身以及与之相关的项目投融资非常感兴趣。在这个特殊的金融市场上,风险管理也参与进来并变得更加专业化。

3.2.2“碳交易”市场机制的设立。⑥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共赢的实践一直以来都收效甚微,而控制温室气体(GHG)排放则为实践市场机制在环保领域的应用创造了一个突破口。市场机制在环境领域最典型的应用就是排污权交易制度,体现在温室气体排放控制领域,则是GHG的排放权交易。COZ是最常见的一种温室气体,并且目前统一将对其他温室气体的计量都换算成COZ当量,因此在GHG减排方案中,排污权交易的市场机制也俗称为“碳市场”。

目前碳交易大体可以分成两大类:其一是基于配额的交易;其二是基于项目的交易。基于配额的交易是买家在“限量与贸易”体制下购买由管理者统一制定并分配(或拍卖)的减排配额,譬如《京都议定书》规定下的分配数量单位(AAU),或者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ETS)规定下的欧盟配额(EUAs)。而基于项目的交易则是买家向可证实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项目购买标准减排额。最典型的此类交易为清洁发展机制(CDM)下的核证减排量(CR五)以及联合履行机制(JI)下的减排单位(ERUs)。

目前全球最大的碳市场是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其他比较有影响的还包括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英国排放交易体系市场(UKETS)和澳洲新南威尔士体系(NSw)。亚洲一些地区和国家也开始探索建立碳交易市场,如东京证券交易所与东京工业品交易所共同联合建立的碳排放权交易所以及2008年年初香港交易所开始推动的碳排放结构性商品交易。随着越来越多市场的兴起,国际碳金融交易迅速发展。自10年前第一宗碳减排交易成交以来,碳金融的承诺总量和总金额增长都十分迅速。据统计,2006年全球碳交易量为17.45亿吨,交易值312.35亿美元,2007年交易量达29.83亿吨,交易值倍增到640.35亿美元,而到2009年仅CDM市场就超过1600亿美元,预计志2020年,交易市值可望达到2兆欧元(约3.12兆美元)的规模。碳交易市场的迅速发展,给各国的企业特别是金融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商机。如今,很多知名金融机构活跃在这些市场上,包括uBS、MorganStanley、巴克利 (Bardayscanital)、荷兰银行(ABNAMRo)以及高盛(GoldmanSachs)等跨国金融集团。

3.2.3碳基金的建立

基金指具有特定用途的资金。基金是“一支一收”式的运作模式,即基金的使用具有一次性和专项性的特征。根据设立的用途和目的的不同,基金可分为公益性基金和商业性基金,前者通常是指由政府或民间发起的一种非营利性的公益事业,后者则具有营利目的⑦。碳基金是碳汇基金的简称,是为了推进国际碳交易活动,一些国际金融组织实施的以全球减缓温室气体排放和增强碳吸收汇为目的的项目而专门设立的融资渠道,碳基金具有基金专项用途的基本特征。目前国际上的碳基金的发起人既包括政府机构,也包括私营机构。

许多国家政府和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国际碳金融市场,开发创新业务,建立碳基金。世界银行目前是最大的CDM买主风险投资机构的传统投资方向主要是高新技术产业、新工艺和新材料领域,但是新的动向表明向碳金融这一领域的开发已经成为风险投资或国际机构投资者的新目标。因为存在大量极具发展潜力的碳交易市场和相关金融需求,国际投资银行也非常看好碳金融这一潜力巨大的“蓝海”市场。据统计,国际上的碳基金目前已达到5S只以上,规模超过100亿美元。下面就目前国际市场上具有影

响力的各类碳基金做简单概述。⑧

3.2.3.1亚太碳基金(APCF)

APCF是一个碳市场信托基金,以推进亚太地区清洁能源项目,由亚洲开发银行于2006年11月22日宣布批准建立。可为清洁能源项目提供“预先支付”的支持⑨

3.2.3.2英国碳基金

英国碳基金成立于2001年,是由政府投资、按企业模式运作的独立公司,目的是支持商业和公共部门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从而寻求英国发展低碳经济的途径。此基金的主要资金来源是英国的气候变化税。气候变化税(CCL)是2001年4月旧开始实施的向工业、商业及公共部门,其中住宅及交通部门、居民除外,征收的一种能源使用税。每年大约有6600万英镑的气候变化税提供给碳基金管理使用。碳基金的资金用于投资3个方面,一是促进研究与开发低碳技术,二是加速技术商业化,三是投资孵化器。

3.2.3.3意大利碳基金

意大利碳基金于2004年3月启动,由意大利政府出资吸引公共和私人部门投资,并由世界银行负责管理和运行的信托基金,主要涉及能源服务、煤层甲烷收集、填埋气体、农业垃圾发电、气体燃烧等项目。

3.2.3.4日本碳基金

此基金于2004年11月启动,由日本主要31家私人企业和两家政策贷款机构旧本国际协力银行和日本政策投资银行)出资建立。总额约1亿美元,用于购买从提高能效、可再生能源、废物处置与循环利用、燃料转换、化工等项目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德国碳基金和日本碳基金的运作相似,也是由本国政府、投资银行和企业出资建立。

3.2.3.5德国碳基金

德国和日本的碳基金相似,都是由本国投资银行、政府和企业出资建立的,如德国复兴银行碳基金是为德国和欧洲有意购买交易证书企业提供的一种服务工具,基金总规模为7000万欧元,其中德国复兴银行出资1000万欧元,德国政府出资800万欧元。

3.2.3.6欧洲碳基金

这是一个于2005年4月启动,由2家欧洲著名银行(法国信托银行和比利时/荷兰富通银行)投资设立的专门基金,集合了环境保护方面的专业能力,目前己经成功向多家著名财务投资机构募集约1.43亿欧元。该基金致力于在全球范围投资温室气体减排项目,以帮助减缓全球变暖。⑩

3.2.4商业银行碳金融业务创新

商业银行碳金融业务创新的一个普遍也是交成熟的业务是为碳交易提供中介服务,在此业务基础上再发展与创新其他的业务,主要包括从碳交易中介服务发展到碳融创新业务方面发展较成熟的商业银行有英国标准银行与荷兰银行,他们自身并没有承担碳减排义务。英国标准银行参与CDM项目,其对减排量的需求主要包括三种交易途径:一是交给委托人,此委托人包括终端消费者与贸易商;二是转卖给其他的贸易商;三是自己作为最终买家持有,用于现金流是来自碳信用所需要的风险管理。在荷兰银行的碳金融业务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作为交易商从事碳交易业务。荷兰银行已碳交易领域排名世界前十位的交易商,凭借其全球广泛的客户基础,为碳交易提供服务,为各方牵线搭桥,获取中间业务收入,并利用其在交易业务增长和交易经验积累的基础上,荷兰银行又做起了碳信用的自营业务,利润额大幅提高。二是开发有关碳减排概念的理财产品。荷兰银行通过对各类上市公司股价的研究,发现近年来开展碳减排业务的上市公司股价表现远好于综合股市指数,于是选择并设计了以这些公司为样本股的气候指数和水资源指。前不久,日本国际协力银行(JBIC)为日本金融机构(JCF)参与并购买65万吨CER相关项目提供贷款,同时三菱重工(MHI)则为项目提供技术支持。此外,日本国际协力银行(JBIC)还参与创建碳基金,向世界银行原型碳基金承诺1.8亿美元。可见,作为一项既履行国际责任同时有利可图的交易,全球碳交易量将持续增长,碳金融业也会迅速发展。国际性的商业银行正在抢占碳金融市场份额,并寻找发展商机。

3.2.5碳减排期货与期权市场

《京都议定书》签订以来,碳信用之类的环保衍生品逐渐成为机构投资者热衷的新兴投资品。随着碳交易市场的发展成熟,其能够保证碳交易价格的公开透明,还可以同时进行现货和期货的交易,这对于属于远期交易的碳信用交易类型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全球最大的商品期货期权交易所纽约商业交易所己经上市温室气体排放权期货产品,还将牵头组建全球最大的环保衍生品交易所“GreenExchange”,上市投资产品包括环保期货、期货、互换(swaP)合约。这些创新投资品将广泛涉及各类环保市场,包括碳排放物以及可再生能源相关项目,尝试用市场机制促进解决全球性的环保问题。其初始交易品种,包括欧盟排放交易体系下发放的碳排放额度(EUAs)、清洁发展机制(CDM)发放的碳排放信用(CERs),及通过美国Green--e认证发放的可再生能源许可额度(RECs)。此外,于2008年一季度开始交易的NYMEX与摩根士丹利、美林、都铎投资等9家公司合伙筹建的又一新交易所,2009年接受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的监管。还有欧洲气候交易所也是全球主要的减排量交易所之一。该交易所在2008年第一季度引入标准格式的碳减排权合同,推出涉及碳减排权的期货产品,为全世界的买家提供了统一平台进行交易。

3.3我国“碳金融”发展现状

1998年5月,中国在联合国总部签署了《京都议定书》,并于2002年8月31日正式核准《京都议定书》,由此碳金融正式进入中国

3.3.1基于CMD项目的碳金融在我国的发展

我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仅次于美国,参与发展清洁发展机制潜力很大。研究显示,中国将在未来的CDM市场中占40%一60%的份额。通过参与该机制引进外资与节能减排技术能够促进我国的环保事业发展,同时项目业主可以通过在碳交易市场出售CERs (CertifiedEmissionReductions,CERs)弥补其实施碳减排所增加的成本。清洁发展机制对国内从事清洁能源项目的企业机构来说,多了一个融资和技术改造的途径。

国际上知名的“点碳(PoiniCarbon)”机构通过对CDM项目东道国进行考察与研究排名并定期更新。中国由于不断增大的注册项目基数和潜在的巨大CDM市场以及日渐健全的国内申报审批体制,近期连续高居CDM东道国吸引力排名榜首。排名主要根据以下指标:第一,包括审批CDM项目政策框架和政府态度的东道国的CDM体制;第二,包括政治稳定、对投资者的友好程度、资本和服务市场等的投资环境;第三,潜在的CDM项目以及已批准的CDM项目数量等。

2004年6月30日,由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和外交部联合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在中国正式生效并于2005年10月12日颁发《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这标志着基于CMD项目的碳金融在我国的发展有了明确并且相对规范的政策机制支持,附于了国内相关企业和国际买家更加稳定的回报承诺。自《京都议定书》生效之日起,我国政府和企业积极参与CDM项目,各省市各部门也纷纷举办有关CDM机制的研讨会和培训,积极推进清洁发展机制参与能力建设。在国内,截止到2007年4月2日,我国共有383个CDM项目获得国家发改委的批准,这些项目潜在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将对减缓全球气候变化有着重要的作用。在国际,截至到2007年4月12日,中国已经有76个项目被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执行理事会(EB)正式批准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排在所有东道国的首位,预计的年平均减排量为61,717,664tCO2。目前,中国的CDM项目主要集中在可再生能源开发、甲烷回收、HFC一23分解等领域。

在中国,一系列的CDM能力实践活动加深了我国CDM市场相关人员对CDM市场的认识,越来越多的项目成功开发并注册,使清洁发展机制在我国得到了充分的利用,使得一大批本来实施起来很困难的清洁能源项目得以实施,对我国的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在CDM市场上,风险与机遇同在。国际CDM市场在变化,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有关规则在变化,我国CDM的市场与我国国情也在变化。所有的这些变化都使得我国CDM市场充满了挑战与风险,尤其是随着2012年的迫近,如何去面对和迎接这些挑战与风险,化风险为机遇,是每一个从事CDM项目的人士所要面对与思考的问题。

3.3.2碳交易市场在我国的发展

3.3.2.1碳交易活动的“三个角度的认识”

从实体经济的角度认识,碳交易是实体经济中的排放企业根据其各自的排放成本将其碳排放权进行交易。不同企业的排放量与减排成本不同,持有较多排放权的企业以将多余的指标出售给排放权不足的企业,排放成本高的企业可以向排放成本低的企业购买排放指标;碳排放权可以同一般的商品一样在排放企业间交易;由此,碳交易把原本一直处于企业资产负债表外的气候变化因素纳入了资产负债表,改变了企业的收支结构。

从经济流动性的角度认识,碳交易的支付方式可以是以下的一种或几种:实物交易如提供减排技术、现金、等价物、债券或认股权证等。

从虚拟经济的角度认识,金融机构可以开发基于碳排放权的创新投资产品,如保险产品、结构性产品以及衍生产品等来获得更多、更可持续的利润以及为防范气候变化的不确定性进行相关风险管理;在碳排放权市场,金融资本的介入,使碳排放权不再是简单的商品;碳排放权逐渐成为一种金融产品或金融工具,其价格越来越依赖于金融市场。

3.3.2.2我国碳交易市场发展现状

随着全球对“气候危机”的不断关注,有关碳排放权己经成为继石油等大宗商品之后的又一新的价值取向,未来碳可能会超越石油,而碳交易市场也将成为全球第一市场。《京都议定书》为碳交易奠定了国际法律基础,它不仅以法规的形式限制了相关国家温室气体的排放量,更从市场角度,催生出以二氧化碳排放权为主要交易对象的碳交易市场。目前国际社会已经形成了碳交易货币、碳交易市场和碳金融体系,“碳减排”技术及其产品即将成为重要的国际战略资产和资源。金融危机前,国内碳交易价格在n欧元/吨左右,在欧洲碳交易一级市场为16、18欧元/吨,二级市场为22、25欧元/吨,丰厚的收益催生出大量中介公司,摩根士丹利、高盛等都在积极发展创新旗下的碳交易业务并增设碳基金。

在我国,目前正处于的阶段是大规模碳排放交易的预备期。预备期有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资金争夺资源,无论是水资源、石油、煤炭,都在资金跑马圈地之列,而后是紧接着资源品价格将坚定上涨。第二个阶段是进入投资新能源高峰期,全球资金将像追逐互联网概念一样追逐新能源概念,这一点也得到现实市场的验证;过了预备期就是成熟阶段,是新能源商业运用阶段,届时碳货币将是全球主要储备货币之外的最重要货币。应对这一趋势,中国政府己经做出努力培育交易市场,进行小规模的交易试点。2008年,即1958年中国证券交易所的筹办正式启动的后20年,北京、上海、天津、武汉、深圳等城市相继成立环境交易所。不过与证券交易相比,这次中国环境交易市场的起步只比西方落后了5年。北京、上海、天津三地的环境交易所现在主要业务是二氧化硫排放权和排污权交易以及节能环保技术交易。虽然是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以及碳排放权供应国,不过中国目前还没有承担减排义务,“碳交易”于中国环交所的交易中还不是主要业务。

第一,北京环境交易所

中国最大的环境交易所北京环境交易所在成立之初,就宣布其主要业务将发展节能减排技术交易、碳交易指标交易以及为温室气体减排量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希望通过市场化手段解决节能减排的环保方面的问题。此外,北京环境交易所还于2009年6月18日与全球最大碳交易所一一欧洲的BlueNext交易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届时在北京环境交易所挂牌的CDM项目将同时在BlueNext上,这是碳交易的中国卖家第一次直接面向全球公开。

第二,天津排放权交易所

与北京、上海两家交易所不同,天津排放权交易所(TCX)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是国外从事碳交易的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在中国市场上尝试性的复制,其股东包括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中石油(CNPC)下属的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其中芝加哥气候交易所持有总股份的25%,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总股份的53%,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持有22%的股份。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在创建之初就借鉴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的自愿限额交易模式。

天津排放权交易所于2009年9月正式对外推出“企业自愿减排联合行动”,即在目前仍未设定绝对减排限额的情况下,企业本着“自愿设计规则、自愿确定目标、自愿参与交易”的原则,企业自愿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减排协议,并通过招募、设计和交易三个阶段,研究和执行实施符合中国国情以及企业实际的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测量、报告和核实体系、目标承诺与减排和交易体系,通过天津排放权所交易所这一服务平台组织实施。按照计划,“企业自愿减排联合行动”首批将选择涵盖不同行业的2。家国内拥有较大排放规模的企业。另根据设计,交易所需的限额(caP)是增量放缓而并非存量绝对减排。

第三,其他排放权交易所

面对未来庞大的中国碳交易发展潜力,2008年7月以来,山西吕梁节能减排项目交易中心、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重庆排污权交易所、昆明环境能源交易所等交易机构相继成立,广东也正考虑建立适合广东省情的CDM机制和包括碳排放在内的污染排放权交易市场,促进CDM在中国以及在广东的发展与实施,同时还积极推动低碳经济发展区的建设。这些省市所建立的交易所盯准的都是碳交易。其中,以北京环交所为其第二大股东昆明环境能源交易所是北京环境交易所布局全国战略的第一步,选择在昆明建环交所的布局是想辐射东盟地区的市场,另外2009年下半年在东北建立的面向东亚日、韩、俄的环交所己于九月份挂牌,此外北京环境交易所还将布局在西北建立环境交易所,从而完成全国布局战略,并延伸扩展至周边国家。

碳市场不是单独的市场,与普通市场不同,有点像能源市场,也可视为金融市场。人们为了遵循法律规定参与到这个市场,采用不同方式完成减排目标,包括强制市场、清洁发展机制、联合履行机制和自愿减排市场。2009年12月的全球气候会议哥本哈根会议上,中国政府承诺到2020年时单位GDP碳排放将比2005年减少40%到45%。有了_总量控制,就有了交易需求和前提条件,这个承诺为中国碳交易市场提供了新的契机,近期启动国内碳交易市场的可能性非常大大。虽然现在只是酝酿阶段,但中国碳市场在三五年之内肯定会有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碳市场将在建立现货市场之后,发展成为衍生品市场、期货市场,走向一条金融、证券道路。

3.3.3我国金融机构参与“碳金融”的现状分析

3.3.3.1我国碳基金的发展现状

2.3.3.1.1国际碳基金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国际碳基金己经进入中国,发起人包括国外投资银行和从事碳交易的风险投资基金,对具有碳交易潜力的节能减排项目进行投融资。

在CDM机制下,中国首个提高能效的项目是由世界银行代表的意大利碳基金与一家中国企业签署的一份温室气体减排购买协议,该项目预计将每年减少6万吨的二氧化碳排放。意大利碳基金首先通过南钢项目第一子项目购买减排量,预计在未来10年通过世界银行购买该项目572205吨二氧化碳。在完成第一子项目全部审核后,再从第二子项目购买,从而购买减排量将可能会随之增加1倍。2007年3月成立的沛雅霓资本 (PconycaPital)公司,在中国的启动资金高达4亿欧元,专注于投资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盖茨基金是其创始合伙人之一。沛雅霓资本公司主要业务是向中国的减排项目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以减缓全球环境压力。它旨在通过投资清洁能源以及碳减排项目实现良好回报和碳信用的管理。

另外影响较大的国际相关碳基金为中国碳基金。中国碳基金总部设于荷兰,其核心业务是为中国CDM项目获得的减排量进入国际碳市场交易市场提供专业服务,尤其是为欧洲各国政府组织、金融机构、企业用户与中国的CDM开发方之间的协作和碳融资提供全面服务,通过中国碳基金将采购上万吨碳减排证。‘2此外,瑞典碳资产管理公司、英国益可环境集团、高盛、花旗银行、汇丰银行等都以建立基金形式己经在中国开展节能减排投融资业务。

3.3.3.1.2我国成立的碳基金的发展现状

第一,政府基金一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CDMF)于2007年3月正式运营,该基金是我国相应国际清洁发展机制而设立的,同时该基金的设立也促进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CDMF)是依据中国政府制定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管理办法》而的规定,基金来源包括清洁发展机制减排项目收益、国际金融组织机构赠款、个人赠款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它收入组成。该基金设于财政部下,由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管理,由“基金审核理事会”审核,该理事会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外交部等部委组成,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项目提供持续和稳定的资金支持。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所关注与支持的项目重点考虑社会效益,特别是关于可再生能源开发的项目。由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CDMF)发起人为政府,所以属于政府所建立的碳基金。

第二,民间基金一中国绿色碳基金

我国碳基金的发展目前仍处于引进起步阶段。从学术理论方面看,国内学者‘渗照国际碳基金的运作模式以及国际自愿市场的实践经验,提出了在我国建立一个林业碳汇基金的设想,命名为中国绿色碳基金,简称绿色碳基金。“从实践方面看,我国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可以直接参与国际林业碳汇交易项目的碳基金,但已经有不少与国际碳基金合作的林业碳汇项目。中国绿色碳基金设在中国绿化基金下,于2007年7月20日宣布成立,是一个用于支持中国应对温室气体变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专项造林减排基金,其发起者包括中国绿化基金会、国家林业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嘉汉林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美国大自然保护协会。该基金属于全国性公募基金,吸收来自国内外政府、组织、企业以及个人的资金,融资渠道多元化,用于林业碳汇项目以减缓温室气体排放,为企业、机构和个人自愿参加植树造林、森林经营保护等碳汇活动搭建了一个平台。基金早期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注资3亿人民币,用于发展旨在固定二氧化碳的植树造林、森林经营保护以及能源林基地建设等项目。通过3亿元碳汇基金的投入,中国石油预计在之后10年内吸收和固定500万至1000万吨二氧化碳,从而降低温室气体浓度。中国绿色碳基金为全国性公募基金,属于民间基金。

中国绿色碳基金属于碳汇基金,其林木所固定的二氧化碳将记入到投资企业的社会责任账户,如果储存的碳信用符合清洁发展机制林业碳汇项目的要求,可以卖给国外买家,同时,也可以进入如芝加哥气候交易所‘5这样的国际碳汇自愿市场。企业加入中国绿色碳基金,不仅为应对气候变化做出了贡献,而且可以积累碳减排或者碳汇项目的经验、培养专门人才,树立绿色经营形象,展现社会责任,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具体可以获得以下方面收益:(1)获得由相关权威主管部门签发的经过计量、核查、登记的碳汇信用指标,体现企业对改善和保护环境的贡献,并可在其产品上以适当方式标注;(2)投资企业可以获得企业所得税优惠及其他表彰形式;(3)积累碳汇交易活动的经验,增强未来面对低碳经济的应对能力;(4)培养企业内部熟悉相关环境产品的专业人员,有助于企业市场开发与产品创新;(5)促进企业树立绿色营销形象,展现企业社会责任感,从而增强企业影响力与荣誉感。

3.3.3.2我国商业银行碳金融业务的发展现状

3.3.2.2.1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碳金融业务的国际国内环境

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和枢纽,银行不单为社会提供金融服务和金融工具,为客户传递和增加价值,更由于银行发挥配置全社会资源的独特作用,从而社会对其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提出更高的要求。银行承担社会责任就是在开展业务过程中贯彻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展示银行对于环境保护和责任营销的应有认识与理解,主动把追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和谐发展自觉纳入自身的发展目标,从而使银行业创造出一种可持续性的经营方式,展示企业社会责任,使其获得令人信服与尊重的双底或多底商业机会,同时推动各利益相关者的有效互动。

第一,国际环境一赤道原则

赤道原则 (theEquatorPrincinles,简称EPs)广泛运用于国际融资实践,并且已经发展成为银行业惯例。赤道原则制定于2002年10月,由世界银行下属的荷兰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根据世界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的政策指南建立,旨在判断、评估和管理项目融资中社会与环境风险而确立的金融行业基准。赤道原则于2006年7月由成员银行对其进行了修订,除了将适用于赤道原则的项目融资规模从5000万美元降至1000万美元,另外更加强调与注重项目社会风险与相关承诺进行定期信息披露以增加项目的透明度,并且在项目分类上进一步明确区分社会和环境影响评价,从而使得赤道原则更趋完善。赤道原则在国际金融发展史上犹如一个重要的里程碑,第一次把项目融资中不明确的环境和社会标准清晰化、具体化,将整个银行业的环境与社会标准基本统一,确立了国际项目融资关于环境与社会的最低行业标准,有利于平整游戏场地和形成良性循环,提升整个银行业的道德水准。就单个银行来讲,接受赤道原则不仅有利于获得或维持好的声誉,保持与保护市场份额,而且也有利于良好的公司治理和对金融风险进行科学、准确的评估,同时也可以减少项目的政治风险;而对于整个社会来讲,可以使得保护环境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到实处,赤道银行客观上成为促进环境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私家人,通过发挥金融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的核心与枢纽作用,可以促进人与自然、社会得到和谐的发展。

2003年6月,分属7个国家的花旗银行、荷兰银行、巴克莱银行和西德意志州立银行等10家国际知名银行宣布实行赤道原则。随后,摩根大通、汇丰银行、渣打银行和美洲银行等世界领先金融机构也纷纷接受赤道原则。截止到目前,全球60多个金融机构接受了赤道原则,其中既有发达国家的成员,也包括发展中国家的成员,它们在全球100多个国家都有分支机构。数量虽然不算多,但是它们都是全球规模以及影响力非常大的大型金融机构,这些机构的项目融资额约占全球项目融资总额的90%,在全球的业务量和影响巨大,将社会责任成功运用于国际融资实践中。

我国是一个以间接融资为主的国家,企业投资项目的融资渠道主要依赖银行信贷。在银行货币信贷支持过程中,我国主张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政策的形式,要求国内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发放投资贷款时遵循赤道原则实施开展信贷业务,增加项目环保评估要求。我国的商业银行机构中,兴业银行正在试图成为赤道原则在我国的探路者。2006年5月,兴业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合作,率先在国内推出“绿色信贷”这一“节能减排项目贷款”产品。绿色信贷源于国家环保总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与2007年7月联合出台的《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中提及的政策及制度规定。2008年,兴业银行扩大此类贷款规模同时拓展融资适用范围。并于同年7月,兴业银行公司董事会通过《关于申请加入“赤道原则”的议案》,并授权高级管理层积极推进加入赤道原则的各项工作,更好地承担履行对环境和社会的责任。兴业银行这一创新行为向我国银行业发出这样的积极信号:在整个金融行业中占绝对权重的商业银行,已在逐步意识到应该担负更多社会责任的同时意识到履行这种责任可操作的实现路径,即开始利用金融手段来限制高污染和高能耗,实现社会与经济的和谐发展发展。

第二,国内环境

在我国,通过银行业务服务实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从中国的实际情况看,“节能环保”的实施情况不容乐观。此外,应对十七大报告强调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以及2009年12月丹麦哥本哈根会议上我国承诺于2020年我国GDP能耗降低40%等政策,我们面临的环保和社会等问题迫切需要重视与解决、因此,必须从多方面寻求实现“节能环保”的有效途径,以实现和达到既定的发展要求和目标。

20多年以来我国商业银行经历了微观渐进的金融改革过程,商业银行的经营体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开始强调承担社会责任为重,到主要追逐经济利益而忽视社会职责,再发展到现在重新审视自己应履行的社会责任,其承载的社会功能同社会职责随之几经变更,不仅体现了现代新型经营管理思维方式的转变,而且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金融创新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之一,国内银行掀起了一股“绿色信贷”的创新风暴,对“节能环保”目标的实现起到举足轻重的积极作用。目前国内并为形成关于绿色信贷的权威定义,其简要表述即指以信贷为手段限制高污染、高耗能产业的盲目扩张,利用金融信贷的经济手段协助产业结构调整,从而承担其社会责任,促进环保事业的进行。“碳金融”作为“绿色信贷”的一个特殊而重要的分支,势必对商业银行于绿色金融的贡献起到广泛深远的作用。

此外,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提供最大的碳减排市场,市场地位可以相当于石油市场中的沙特,CDM潜在市场份额约占全球的一半。从国内政策环境来讲,国家为了启动内需,提振消费,出台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宽松适度的货币政策,重点发展包括环保项目方面的投资,各家商业银行响应国家经济决策,也在加大信贷的有效投放力度,这些都为银行更好的开展绿色信贷和碳金融交易提供了广阔的营销环境。

3.3.2.2.2商业银行碳金融业务的实践

近年来,我国碳金融创新业务如同商品衍生交易业务一样正在国内市场大力培育和快速发展。目前国内诸多银行,比如北京银行、兴业银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已经开始试水碳金融创新业务,2007年就与国际金融公司签订合作关系,在国内开展碳融资业务,2008年还跟国内多家主要的碳基金(CCC、CAMCO、Arreon)谈判CDM项目合作,都取得了可喜的收益。

第一,现有碳交易合作机构的流程如下图:

第二,案例:兴业银行在CDM项目的投入及获取碳交易效益的分析;

2006年基于市场价值和品牌,兴业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IFC合作签署了《能源效率融资项目(CHUEE)合作协议》,即《损失分担协议》,成为国内第一家推出“能效贷款”产品的商业银行。根据该协议,国际金融公司IFC以向兴业银行提供2亿元人民币的本金损失分担来支持最高可达4.6亿元人民币的贷款组合,兴业银行则根据国际金融公司IFC评估认定的环保型企业和项目为基础发放贷款,同时国际金融公司IFC为这些贷款项目提供相关的业绩激励和技术援助,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能效贷款并非简单提供信贷,而是深入挖掘节能减排行业的供应链,除了向节能减排企业或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外,还提供相关财务顾问服务,并且帮助那些能够产生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减排量的企业或项目发现碳交易价值。据资料证实,至2007年10月30日该行以直接贷款模式、CDM模式、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融资租赁模式和设备供应商买方信贷模式共提供能效贷款总计金额5.28亿人民币,而此贷款支持的项目可在未来的五年中实现二氧化碳减排当量921万吨。

具体案例分析一项目名称:兴业银行支持梅州二期垃圾填埋场沼气利用该行经过论证认为该项目符合CDM项目经济要求,以CDM、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两种模式为该项目融资贷款720万人民币,期限3年。通过此CDM项目,项目业主(合同能源管理单位)不仅得到了沼气发电收益,而且还获得CDM项目认可的碳减排量收益近200万美元,同时此CDM项目碳排放交易收益为项目新增加现金流近50%。

兴业银行支持企业利用垃圾填埋场等项目发电,符合CDM项目经济要求,不仅获得了丰厚的项目直接利息收益和CDM项目碳交易财务顾问等中间业务收益,而且还符合社会可持续发展要求;创造经济收益同时,赢得社会影响力和声誉。

第三,其他国内银行在碳金融业务方面的尝试

在碳金融业务创新方面国内银行走得较快的还有民生银行。民生银行将节能减排贷款与碳金融相结合,创新开发出以CDM机制项目获得的CERS作为贷款还款来源之一的节能减排融资模式,也称“碳金融”模式,为寻求融资支持的节能减排企业或项目提供了新的选择。

另外,农业银行总行成立了投资银行部,先后与四川、湖北等多个省份的十几家企业进行了接洽,与多家寻求融资支持的节能减排企业达成了CDM项目合作意向书,涵盖了炼钢高炉余热发电、水泥回转窖余热发电和小型水力发电等清洁发展项目。农行采取了培养组建专业队伍、培训筛选客户、加强制度建设等措施,促进CDM业务平稳发展。此外,深圳发展银行和中国银行还推出了“挂钩海外二氧化碳排放额度期货价格”的理财产品。

4进一步发展我国“碳金融”的必要性

在国际碳金融发展领域,碳交易市场发展规模越来越大,碳排放权衍生发展为具有流动性和投资价值的金融创新产品,同时碳货币化程度也越来越高。发达国家都尽先抢占碳金融市场,围绕碳减排权,建立并完善碳交易市场,试图构建碳交易货币,并发展包括相关直接投资融资、银行贷款、碳基金、碳排放期权期货以及碳衍生理财产品等一系列金融创新产品为支撑的碳金融体系。同时新兴市场在碳金融领域的探索也不甘落后。在韩国,韩国光州银行协同地方政府的支持推出“碳银行”计划,试图将居民节省下的能源折合成积分,用积分来进行日常消费。对于中国来讲,尽管我国拥有极具潜力和极其丰富的碳减排资源和碳减排市场,但是碳金融在我国的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目前中资金融机构仅在“绿色信贷”方面有所作为,不仅缺乏有效的碳交易制度和碳交易平台,而且在碳证券、碳期货期权、碳基金、碳衍生理财产品等各种碳金融创新投资产品方面的发展也非常落后,同时缺乏相关科学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从而使中国在全球碳金融及其定价权方面面临严峻挑战。

4.1我国碳金融市场蕴藏巨大商机

对于我国来讲,中国碳金融市场发展潜力巨大。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炭消费国(我国煤炭消费量占世界消费量的310&),目前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居世界第二位,而预计到2020年,我国的温室气体净排放总量将与美国相当;同样有统计显示,我国的万元GDP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好几倍。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现在还未承担国际减排义务,但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我国应具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另一方面,对于发达国家而言,需要高昂的成本来进行能源结构的调整、高能耗高污染产业的技术改造以及相关设备的更新,温室气体减排成本在每吨碳100美元以上。而如果在我国发展CDM项目等节能减排活动,减排成本可降至每吨碳20美元。这种巨大的减排成本差异和利益驱动,促使发达国家的企业、机构积极进入我国寻找合作机会。而中国在2012年以前不需要承担减排义务,可以按照清洁发展机制将在我国境内所减少的温室气转变成有价商品,出售给发达国家出售。而刚刚落幕的歌本哈根会议上,中国政府也承诺到2020年时单位GDP碳排放将比2005年减少400rk。目前,中国己经被国际社会看做是最具潜力的减排市场。对于中国的金融界来讲,如何把国家面临的压力转化为可贵的市场机遇,如何在承担建立和谐世界的社会责任的同时分享碳金融时代的“蛋糕”,将是他们所要面临的巨大的挑战。

4.2基于CMD项目的碳金融在我国发展过程中存在不足

虽然我国积极参与开发CDM项目、促进温室气体减排,也做出了不少成绩,但由于CDM项目在我国的发展仍然处于起步阶段,所以在开发CDM项目过程中仍然存在参与主体对项目认识不足、项目信息不对称、项目融资模式选择低效、项目成果CER国际议价能力低等诸多问题急需解决。

4.2.1对CDM机制和碳金融的认识尚不足

CDM和碳金融在我国的传播时间短,是随着国际碳交易市场的兴起而进入我国的。因此,国内许多企业和金融机构仍未认识到其中蕴藏着巨大商机,对CDM项目开发、碳排放权交易规则、碳资产的价值、操作模式等尚不熟悉。在我国,目前关注碳金融的机构除了少数商业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鲜有涉及。

4.2.2缺乏成熟完善的中介机构

CDM机制项下的碳减排额是一种虚拟商品,其交易规则十分严格,开发程序也比较复杂,销售合同涉及境外客户,合同期限很长,非专业机构难以具备此类项目的开发和执行能力。在国外,CDM项目的评估及排放权的购买大多数是由中介机构完成,而我国本土的中介机构尚处于起步阶段,难以开发或者消化大量的项目。另外,也缺乏专业的技术咨询体系来帮助金融机构分析、评估、规避项目风险和交易风险。

4.2.3CDM项目开发风险因素多

CDM项目与一般的投资项目相比需要经历更为复杂的审批程序,这为CDM项目开发带来额外的交易成本。更值得注意的是,开发CDM项目所涉及的风险因素很多

主要包括政策风险、项目风险和CDM特有风险以及CDM开发周期风险等。项目风险主要指工程建设风险,如资金是否预期获得、项目是否能够按期建成投产等。而在项目可行性认定方面,能效贷款较一般性贷款也更为复杂和专业,我国商业银行人员在这方面的专业技术判断能力不足。

4.2.4CDM项目周期比较长,融资支持不足

CDM项目成果CER的支付时间往往在项目获得CER后,此时企业己经在前期为开发投建CDM项目投入大量资金,导致CDM项目中经常存在融资问题。整个项目的融资机构是开发投建CDM项目所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寻找愿意承担风险的融资机构的支持成为其开发CDM项目的必要,通过贷款或贷款担保的方式,打通融资渠道,同时分担部分风险。从对国际CDM融资渠道分析可知,融资方式往往与CDM项目成果CER的议价结果有直接联系,议价能力强,意味着融资渠道畅通,而我国企业在运行CDM项目后对于CER较低的议价能力决定了我国企业在相关项目开发方面低效的融资方式,这不仅会导致我国企业得不到有效的资本和技术支持,严重打击我国企业参与CDM项目的积极性,更重要的是不利于CDM项目在我国的长远发展。

4.2.5缺乏直接参与国际碳交易市场机制,预期收益大幅缩水

作为发展中国家,由于我国尚不具备直接参与国际碳交易市场的权利,国内也缺乏如何可以直接参与国际碳交易市场方面的机制探索,目前,我国企业获得的排放权如果用于出售,主要由一些国际组织,例如世界银行,和国际金融机构参与购买,再进入国际碳交易市场进行交易。于是这些投资于减排权的机构就可以从中可挣取高额差价。如在2006年8月29日的交易中,中方一家单位将减排配额出售给中介机构一世界行的价格是每吨6欧元,而2006年8月31日在北欧电力交易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的行情为每吨15.99欧元;再加上现在CDM活动基本上属于买方市场,发展中国家企业的碳排放权议价能力较弱,而且随着全球对CDM机制的逐步认识,将来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碳交易市场中成为供给方,那时减排权的价格会进一步降低,预期的收益也随之大幅度缩水。

4.3我国仍未建立为碳金融发展提供重要基础的全国性碳交易市场

4.3.1碳交易市场的金融化特征

以碳交易形式为核心的温室气体减排交易市场其实在2005年《京都议定书》生效之前就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了。目前国际碳交易市场发展迅速,尤其在市场化成熟的西方社会,碳信用(CarbonCredit)己经快速发展成为一种新兴的衍生投资产品,交易非常活跃。碳信用其实是一种泛指,包含了在碳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如CERs、EUAs以及VERS等各类产品形式。在碳交易市场中,实际的减排往往发生在交易之后,这种交易方式与商业信用十分类似,即买卖交易商品时采用延期付款而非立即支付现金的形式,碳信用的概念由此被引用,在目前的碳市场交易中此概念也已经被普遍接受。碳信用存在上述不同形式,但其根本的含义都反应了实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这种温室气体减排量在大部分情况下都被量化成二氧化碳当量进行计算。

碳交易市场在保证交易价格公开透明的同时还可以进行现货和期货的交易,这对于属于远期交易交易类型的碳信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碳交易所公开交易的形式在最大程度上减少信息不对称,从而避免价格损失和交易风险,使得产生的碳信用充分市场化。此外,利用碳交易所还可以以期货交易方式进行碳排放信用交易,期货交易方式在市场化比较完善的国家被广泛应用于金融、能源以及新兴的碳交易系统中,由此使得买方和卖方都能够通过套期保值来规避价格波动风险,可以更有效稳定市场价格,由此在很大程度上为交易系统的安全提供更多的安全备用保障。

由于交易所准入制度十分严格,为了节约交易成本,目前碳市场交易大部分通过有中介机构参与的场外柜台交易(OTC)完成。场外柜台交易是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欧美商品与证券交易中普遍采用的一种市场化模式。较直接的双边交易,场外柜台交易操作更加灵活,价格也比较公开透明。可以看出,碳信用作为一种创新的环境金融产品,虽然发展时间不长,但己经依托国际商品和金融市场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同时全球碳市场也在日益繁荣扩张的交易活动中日趋成熟。

4.3.2碳交易市场提供我国“碳金融”发展的基础

4.3.2.1碳交易市场降低碳金融的交易成本

目前,中国的碳交易仍处在主要集中在具体项目上的“农贸市场”阶段,而同为发展中大国的印度已经在碳金融层次开始布局。碳金融和碳交易好比两条腿,没有完善的碳交易市场平台的支撑,中国不仅将失去碳交易的定价权,而且将又一次失去金融创新的机会。中国碳交易市场的完善现在最关键的是解决市场需求问题。中国碳交易需要建立一个标准化的、规范运作的市场,这样才能在产生交易产品的基础上吸引企业和金融机构以较低的交易成本进入市场。同时,金融机构作为碳交易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同样可以凭借自身特殊的功能参与完善碳交易市场的工作中,活跃并强大碳交易市场。

4.3.2.2碳交易市场提供碳金融创新产品衍生基础

随着碳交易的成熟与扩展,碳排放权才可以发展衍生为如碳排放权期货与期权、碳基金、由碳减排有关的直接投融资以及开发相关理财产品等具有流动性和投资价值的金融产品。例如,目前碳交易指数也已经成为重要的市场指标。2008年纽约一泛欧交易所推出低碳100欧洲指数,此创新指数是一个确认有低碳排放记录的欧洲公司碳指数;另外,标准普尔等指数部门也开发建立了类似的低碳环保指数。具有创新眼光的金融机构还在此类指数的基础上开发了ETF基金,比如巴黎银行EasyETF低碳100欧洲,此基金就是一只由纽约一泛欧指数而开发创建的ETF基金。此外,商业银行在碳交易领域也进一步发展了碳金融创新。初期银行参与碳交易的一般途径是为碳交易提供中介服务,此后在碳金融领域发展了包括为减排企业提供投融资、担保以及设计各种碳金融理财产品等服务。因此,参与构建碳交易市场,不仅可以成为中国参与国际金融体系构建的“突破口”,而且也为我国解决节能减排事业发展过程中绿色技术应用缺乏的问题提供了的有效途径。

4.3.2.3碳交易市场促进我国金融机构抢占国际碳金融创新领域

目前中国缺乏完善的碳交易市场。由于碳交易的市场和标准都在国外,中国为世界创造巨大的核证减排量,但却被发达国家以低价购买,或直接利用,或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交易来挣钱高额差价,然后再经过其金融机构包装、开发成为价格更高的金融衍生产品、担保产品在国外进行交易,这才使得一批国际金融机构争先参与碳交易,或充当直接买家,或充当中介角色,并不断开发创新相关金融产品,从中获取巨大商业利润。发达国家如今还积极吸引中国本土的金融机构参与到他们所建立的碳金融市场中赚取中国资本的利润。而目前中国碳交易市场发展滞后,不能为买卖双方提供完整、详细、准确的碳交易细节,无法提供信息对称的基础,保证碳交易顺利开展,缺乏议价能力,导致本土的金融系统、金融机构在对碳金融业务没有较为充分把握的情况下不敢贸然介入其中。如商业银行以及第三方核准机构(DoE)等在参与碳交易方面还处在非常初级的探索阶段。因此,我国金融机构发展碳金融创新业务需要完善的符合我国国情的碳交易市场平台。

4.3.3碳交易蓬勃发展催生高层次碳金融产物一碳货币

4.3.4.1碳货币

“碳货币”是全球应对气候变暖,在碳交易蓬勃发展的基础上被提出来的新名词,指国际货币体系可能建立“碳本位”,将“碳点”货币发展为一种全新的超货币,让二氧化碳排放权成为继白银、黄金、美元之后的国际货币基础。碳交易的基本原理是,交易一方通过支付另一方获得温室气体减排额,可将购得的温室气体减排额实现其减排的目标。国际碳市场在《京都议定书》生效后几年内快速增长并渐趋成熟。世界银行统计显示,全球碳交易市场在2008年规模高达1300亿美元,交上年扩大了一倍。另有2009年6月英国新能源财务公司的预测报告,全球碳交易市场2020年有望超过石油市场而成为世界第一大交易市场,将达到3.5万亿美元。目前建立“碳本位”,实现以“碳货币”作为超货币的构想还为时较早,现阶段较为可行的是先探索利用碳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来助推国际货币多元化。

4.3.4.2碳货币推进高层次碳金融发展

随着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壮大,碳货币的概念也渐渐变的清晰。当未来统一的全球碳市场运行成熟、碳减排权价值趋于稳定以及减排技术高度发达之后,各个国家和地区的超额减排量运用碳货币体系定价与交易,为形成以“碳本位”为基础的国际货币体系提供可能。面对全球新趋势与新挑战,中国必须全方谋划战略,构建碳金融以及其碳资本体系,从而使得人民币成为碳交易计价的主要结算货币,这是中国在新能源领域争取定价权的关键一步,同时也是人民币发展为国际货币的必由之路。

从货币发展史分析,一国货币发展成为国际货币甚至国际储备货币一般需要遵循“计价结算货币一储备货币一锚货币”的基本路径。此规律中,某国货币与国际大宗商品,尤其是能源贸易的计价和结算货币的绑定权往往是该货币崛起的起点。例如“煤炭一英镑”、“石油一美元”的能源贸易计价和结算货币绑定权与货币霸权的演绎发展形成了现行的“信用本位制”下的国际货币体系。目前欧洲氏碳革命以及清洁能源技术的突飞猛进已经成为欧元国际货币地位提升的新动力。在此趋势下,各国货币都争先争夺碳交易的主导货币。在碳交易市场发展早期,世界银行等美元机构基金为碳减排权采购主体,后来欧盟买家数量逐年增加并占据主导。根据法国信托局气候金融部研究数据显示,2007年58只碳基金的货币组成中,来自包括政府机构、发展银行的政府投资者的资金93.3%是欧元;包括世界银行、其他发展银行、私有部门、政府机构的混合投资者的资金84.7%为欧元。包括私有部门、发展银行、公共/私人合伙的私人投资者的资金60.1906为欧元。其余为美元和极少的瑞士法郎和英镑。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使用欧元作为国际碳交易的计价与结算货币已成为普遍事实。特别是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后使其丧失对碳市场的主导权,欧盟后来居上。加上美元的长期疲势,进一步扩大了发展中国家碳项目交易市场以欧元作为计价结算货币的比重。

随者各国参与碳交易市场程度的提高,将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利用碳交易,提升其本国货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地位,从而有助于其跻身于世界主导国际货币的行列。目前,日元已经在努力争取,澳元、加元等都具备提升空间。如果美国国会通过瓦克斯曼马基法案并最终立法,美元将大大加强其在在碳交易领域的话语权。中国2008年的CDM项目所获得的核准减排量(CER)成交量,已占世界总成交量八成。作为CDM机制的最大供给国,中国应当抓住机遇,争取碳交易市场定价权,因此必须建立规范而具规模的碳交易市场,并与国际碳交易市场形成联动。这样才有可能发展中国的碳金融并争夺到碳资产定价权,加速人民币的国际化。通过国内碳金融体系的建立,包括人民币相关碳金融投资品和人民币碳基金的开发与推出,将助推人民币国际化这一进程。

4.3.4我国碳交易市场发展滞后

虽然中国是最大的减排市场提供者,但碳交易定价权并不掌握在中国企业手中,中国企业仍旧处于适应之中。对于未来的碳交易市场,最重要的还是进一步确定市场秩序,要靠市场的自身来完善,有关部门只需给予一定的政策、资金扶持,将国内的碳交易市场平全打造起来。

中国处于整个碳交易产业链的最低端,一方面在碳交易中买方和卖方不能互通有无。目前碳排放交易相当一部分是境外买家,其中不乏很多国际金融机构的参与。国内企业与国际买家谈判时,最终的成交价格与国际市场价格相去甚远。据悉,国际市场上碳排放交易价格一般在每吨17欧元左右,而国内的交易价格在8欧元至10欧元左右。事实上,中国碳排放交易跟西方的碳交易市场有很大差距,信息的透明程度很不够,使得中国企业在谈判中处于弱势地位。另一方面碳排放协议及其谈判的过程十分复杂漫长:减排量价格、付款范围和条件、核实成本和收益成本、适用的法律等,其中有很多都是我们国内企业并不十分了解的。由于中国缺乏定价中心,中国企业在出售二氧化碳减排量的价格时,价格差只是当时国际市场交易价的1/2。再一方面目前中国污染排放与温室气体排放交易都分散在各个城市和各个行业。这种状况也导致中国企业在谈判中处于弱势地位,最终的成交价格与国际市场价格相差甚远。

拥有碳市场的定价权不仅取决于碳贸易量,还首先必须建立统一的碳交易平台,为买卖双方提供充分的供求信息,降低交易成本,实现公平合理定价。目前,中国的碳减排额度往往是先出售给中介方(即DOE,一般是拥有验证能力的、国外大型投行的碳金融管理机构),然后再由其出售给需要购买减排指标的企业。这样经中介方易手,必然会造成成交价和国际价格的脱节。’8对此,中国需要建立一个包括碳排放在内的排放权交易市场,整合各种资源与信息,通过市场发现价格,用市场化的方法去规范各个企业的单兵作战。而碳交易所的成立则能够为买卖双方提供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对话机制;交易的模式也非常简洁,即通过引入竞价机制充分发现价格,从而有效地避免暗箱操作。同时,专业的交易市场还是一个更有利参与国际市场的途径。因为,建立碳交易市场,不仅有利于减少买卖双方寻找项目的搜寻成本和交易成本,还将增强中国在国际碳交易定价方面的话语权。

4.4金融机构碳金融业务在我国发展滞后

4.4.1我国金融机构“碳金融”业务发展与国际金融机构的差距

4.4我国碳基金与国际碳基金的差距

随着碳交易的扩大,碳排放权进一步衍生为具有投资价值和流动性的金融资产,国际金融机构和风险投资介入的碳金融活动、碳减排期货、期权市场、碳排放信用等环保衍生品的规模越来越大。其中碳资产越来越受到私募资本的关注。2000年,世界银行发行了首只投资减排项目的碳原型基金,目前已经设立了8个碳基金,总额高达10亿美元。自2004年以后,私人资本开始大举投资减排项目。截至2007年底,私募资本主导的基金数量超过了政府机构或组织主导的基金,如挪威碳点公司、欧洲碳基金等都非常活跃。而具体到在我国建立的相关的碳基金,如前文所述,大多是归于国际金融机构参与建立,我国本土建立的碳基金也大多是政府属性,由金融机构自发成立的碳基金几乎没有。面对我国碳金融发展滞后的状况,金融机构如果不快速跟进碳基金领域的探索,势必将这一创新业务市场份额拱手让给国外具有远见的国际碳基金。

3.4.1.2我国商业银行与国际商业银行的差距

随着国外商业银行金融全能性机构转型的完成,国内几乎所有的商业银行也加紧跟随其发展步伐。过去我国商业银行只注重存贷款业务的发展模式已经不符合现代商业银行的发展趋势。目前国际商业银行大部分都经历过了痛苦的转型期,例如,转型成功的典范德意志银行,重点发展表外业务,如咨询服务、理财业务以及投行业务等,同时通过合并拍卖等途径使得其最初高达8000多亿美元的公司法人客户资产降为1000多亿美元,从而经受住了经济周期的冲击。目前,国际大银行中间业务收入比例都在40%到50%左右,有些所占比重更大。而我国却一般低于20%,有些甚至更低,因此有必要调整这种非常危险的经营模式。而碳金融对于商业银行来讲,其创新的内涵与外延意义可以说是巨大的,不仅仅是相关中间业务的开拓,更多的意义在于在这一新兴领域快速抢占市场份额,否则其后果将永远是复制国际具备先进理念银行所丢弃的业务领域。而目前本土的金融系统,金融机构在对碳金融业务没有较为充分把握的情况下不敢贸然介入其中。如商业银行以及第三方核准机构(DOE)等在参与碳交易方面还处在非常初级的探索阶段。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碳金融业务紧迫而且必要。

4.4.2我国金融机构发展“碳金融”业务的巨大商机开展碳排放业务对于金融机构而言,无论是碳基金,或商业银行,在抢占碳金融领域市场份额,获取巨大经济利润的同时,还有利于提升社会形象,增强公信力和美誉度。

首先,开展碳排放业务利润空间很大。据世界银行统计,2006年在CERS价格上,中国与欧盟相差大概10欧元/吨,这里存在巨大价差与巨大的利润空间。无论2012年后《京都议定书》是否续签年,2010后中国是否继续在非附件国家,无论哥本哈根会议能否达成协议,或所达成的协议约束力是否够强,碳金融市场自身的特点决定了这个市场将持续走高,因为欧盟和更多的国家都己经开始加入排放贸易的游戏。因此我国金融机构理应顺应历史发展潮流,积极探索与发展碳金融业务。

其次,商业银行参与cDM项目开发,并不失时机地开展碳交易业务等碳金融创新业务,不仅是“赤道原则”的要求,更是实现自身业务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一是响应“赤道原则”的需要。宣布实行赤道原则的银行必须审慎调查核实项目融资中的环境和社会的因素,使得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对环境和社会负责,实施与“赤道原则”相一致的内部政策和程序。我国商业银行作为实行“赤道原则”的成员机构,积极参与CDM项目,实施节能环保,并积极发展其碳金融创新业务正好与“赤道原

则”相吻合。

二是开发包括绿色信贷在内的环保金融产品线。商业银行参与CDM项目的同时,应该开发出与CDM项目相配套的金融产品,比如CDM项目申报费用需垫支的搭桥融资、前期投入的融资租赁或设备融资、其CDRS(减排量)项下的全球市场风险管理、货币市场管理以及交易结算管理等;此外,开发与碳交易相关的金融理财产品,也是商业银行抢占碳金融市场的有效途径之一。只有这样CDM项目给商业银行所带来的综合效益才能得以充分体现。

三是践行绿色金融经营理念和担负社会责任的需要。商业银行在综合平衡投资项目可能产生的短期利益和长期整体利益时,应谋求可持续发展。要以承担社会责任为前提,在践行保护环境义务的同时,大力增强自身的利益空间和国际竞争力。否则只注重短期效益与眼前利益而以环境为代价只会以更大的成本来弥补。

四是提高金融服务档次。商业银行要在完善有关cDM项目金融配套服务的同时提高服务质量,尤其对涉及跨国性的金融业务,要设计出全球性风险管理方案,确保cDM项目与银行金融服务实现投入产出双赢。

5发展和完善我国“碳金融”市场的政策建

5.1解决我国CMO项目发展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

随着我国碳金融市场的发展,相关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将日益丰富,其中CDM项也将得到快速发展。但这种快速发展需要相关配套措施的调整与完善,函待各级政府或主管部门理顺相关政策和机制,为逐步建立和发展适合中国国情的CDM市场创造更为有利的环境和条件。根据近几年的实践,以下五个方面的相关政策和机制期待重点调整和完善。

5.1.1加强研究环境金融的理论和政策

环境金融的实践性和操作性很强,既涉及到金融领域,也涉及到经济学领域、环境领域、管理学领域和法律领域。作为温室气体排放大国的中国,尤其应该对自身参与CDM项目的潜力及规模进行认真研究。目前我国环境金融尚处于萌芽状态,而碳金融是属于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中环境金融独树一帜的发展分支,所以加强研究环境金融的理论和政策,将为碳金融未来的发展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和政策指导。

5.1.2建立碳交易市场

温室气体排放权既是有限的环境资源,同时也是国家和经济发展的战略资源。在我国,应借鉴国际碳交易市场发展机制,研究和探索碳排放权或排放配额制度以及相关碳交易市场运行机制,利用碳交易市场发现排放权价格,积极促进企业与金融机构进入CDM市场,有效配置经济主体间利益,鼓励和引导优化升级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落实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

5.1.3积极推广宣传

推广宣传CDM项目,使企业充分认识CDM项目运行机制,同时意识到参与开发CDM项目、进行节能减排所蕴涵的巨大价值,促进CDM项目业主以及相关开发商可以根据行业与自身发展情况制定计划,并推动其扩大国际间合作,力争企业利益和国家环境资源利益最大化。

中介市场是开发CDM项目的关键,应制定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与民间机构参与进入。在我国,金融机构参与与促进CDM项目发展的潜力巨大,其作为项目交易中介和资金中介的作用尤其重要。因此,应鼓励金融机构作为中介购买CDM项目成果或直接与项目业主联合开发CDM项目。

5.1.5建立有效激励机制

CDM项目涉及环境、金融、管理、法律等方方面面,需要项目业主、金融机构、国际买家的等的参与,同时政策性强,因此,发展我国的CDM项目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和主管依据可持续发展原则制定一系列规则与标准,提供相关的信贷支持、税收、投资等配套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参与CDM与节能减排领域的投融资活动,促进我国CDM项目的发展。

5.2建立我国碳交易市场的基本框架

目前,国际上发展成熟的碳交易市场可以大致分为两种:规范市场和自愿市场。其中大部分为了满足国际、区域性或国内强制法规的最终目标,例如《京都议定书》、欧盟排放贸易体系等,有排放限量的国家或企业进行碳指标买卖的交易行为称为规范市场(comPhanoeMarket);除此之外,出于自愿目的,从社会责任和品牌建设等目的而进行碳指标购买的交易行为被看作是自愿市场(voluntaryMarket)。这是中国目前可以采取的交易模式。二者并存于目前的碳市场,相互间有一定的区别和联系。

5.2.1国际规范市场与自愿市场的运行机制

5.2.1.1规范性市场

规范性市场必须约束于强制性的法规或协议下,《京都议定书》是目前最主要的强制性国际协议。现行的最大规范性碳交易市场是欧盟成员国之间实行的欧盟排放贸易体系(Europeanunion阮issions肠祖ingscheme,EuETs)。

欧盟排放贸易体系采用的是总量管制兼排放交易的管理和交易模式,欧盟各成员国每年先预定与《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减排标准相一致的可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然后政府依据总排放量向该政府各企业发放二氧化碳排放权,即欧盟排碳配额(EUA),每个配额允许企业排放1吨的二氧化碳。企业在期限内可以“出售”其没有使用完的配额来套利。同时,企业可以通过碳交易市场从有剩余配额的企业手中购买其排放量超出分配的配额的部分,否则就会被处以重罚。这些配额通过类似银行间的转账方式以电子账户操作模式在企业或国家之间自由转移。同时,欧盟排放贸易体系也在不断发展中壮大。2004年欧盟通过“连接指令(LinkingDirective,LD)”规定了EUETS与《京都议定书》的对接,2005年1月1日起与清洁发展机制,即CDM项目市场对接,2008年1月1日起与联合履行机制J工对接,2。也就是说《京都议定书》下的CERS和ERUS可以在欧盟排放贸易体系下转换成EUAS,从而使得碳交易的模式更为灵活。

除了欧盟排放贸易体系这一全球最大的规范性碳交易市场外,全球比较有名的规范性碳交易市场还有美国一些州政府制定的区域性的强制温室气体减排法规所形成的除《京都议定书》和EUETS之外的碳市场。例如美国东北部十州签订的“区域温室气体行动 (RegionalGreenhouseGasInitiative,RGGI)”,该行动同样采用“限值一贸易”的模式,并确定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即在2009年到201互年间,将碳排放维持在和目前排放大致相当的水平上,在20巧年到2018年间每年削减2.506,由此在2018年的排放量将会比2009年时减少10%。

5.2.1.2自愿性市场

自愿市场的交易环境相对规范市场来说比较自由,没有强制性减排目标的约束,完全是出于成员间的自发组织以社会责任和品牌建设为目的而进行的碳交易。自愿市场由于没有强制性的购买需求,因此交易没有规范市场活跃,但其相对的低交易成本仍吸引了很多参与者。自愿市场的交易行为出于“碳中和(CarbonNeutral)”的考虑购买各种排放指标或者源于某些个人或者企业对例如航空和工业加工此类特定的温室气体排放活动进行补偿。芝加哥气候交易所 (chicagoClimateExchange,ccx)这样的交易平台就是典型的自愿性碳交易平台。

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现有来自全球范围内的交通、环境、电力、汽车等数十个不同行业的会员近300个,是全球唯一个同时开展《京都议定书》中所要求控制排放的涉及二氧化碳、甲烷、六氟化硫、全氟化物、氢氟碳化物、氧化亚氮等6种温室气体减排交易的交易所。芝加哥气候交易所要求要求其会员通过自身的减排行为或者购买补偿项目(O能etProjeets)的减排量,做到在2003年到2006年实现排放比基准线减少4%,在2007年到2010年将实现606的减排目标。其中基准线的定义是1998一2001年的年平均排放量。在芝加哥气候交易所进行交易的对象称为碳金融证券Carbon交易。

自愿市场除了交易所交易方式外还有多种场外交易模式,所交易的碳信用涉及面更广,即包括经核实的减排量(、℃力 fiedEmissionReductions,VERS),也包括未经核实的减排量(Non一veri五ed枷issionReduction,ER)以及预期的减排量(prospectiveEmissionReduction)等。同时,在规范市场中交易的CERs、EUAS、ERUS以及其他形式的配额和碳信用都可以在自愿市场上进行交易。

5.2.2借鉴成熟市场经验,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碳交易市场的基本框架

中国目前的政策环境尚不适合“激进式”的改革模式,即立即采取限额交易。根据中国碳交易发展的经验,“渐进式”改革模式更适用于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立与发展。本文在对国际国内碳交易市场分析的基础上,初步设想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碳交易基本框架,即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其还未承担国际社会法定温室气体排放量限制时期,可以建立初级阶段的碳排放交易市场作为过渡,并在适当的时候再建立可以与欧盟碳交易体系相抗衡的完善的碳交易市场。

5.2.2.1过渡期—初级阶段的市场

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现阶段并不需要承担温室气体排放限制,但是并不意味着我国在国际碳排放交易中可以不作为。相反,我们应该未雨绸缪,在中国还未具备利用强制法规或协议限定企业进行碳排放约束时,可以考虑先建立初级的碳排放市场,即自愿性碳交易市场。

这个自愿减排就是没有国家强制减排责任的企业,基于企业社会责任,或者企业的长远发展,自愿减排产生的减排量。

第一,参与主体来源的确定性分析。未来经济发展趋势将是低碳经济,无论是宏观国家经济,还是微观企业经济,谁先顺应历史发展趋势,抢占经济新的增长点,谁就将获得市场认可以及资金的追捧,引领世界经济。企业进行减排活动和企业追求发展两者并不存在根本性的矛盾。短期内可能有所冲突,但从长期看并不矛盾。进行减排的企业可以通过碳交易市场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而购买指标的企业由于有压力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进行减排,因此会“被动”地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率和能效水平。相比于其他企业,从事这样的主动减排行为的企业就有可能具备技术领先,当强制减排成为普遍政策时,其就具备了明显的减排优势,有利于企业长远的发展。反之,落后企业如果对减排继续保持排斥心理,那么长期看,吃亏的就是企业自身了。此外,碳排放权供给者如果由于各种原因无法通过CDM机制得到补偿,同样可以到国内的碳交易市场上获得经济补偿。因此在中国建立自愿减排市场,会涌现出大批具有发展眼光的企业参与到碳交易市场成为碳排放权标准的需求者或供给者。

第二,完善现有的国内各大碳交易平台。中国目前已经建立了数家碳交易市场,虽然并没有从事真正意义上的碳交易活动,大多只是节能减排和环保技术及资产类的交易,但是有了这样的初级平台就意味着可以发展成为较为完善的交易平台。发挥现有的CDM技术服务中心以及排放权交易所机构的信息与交易平台的作用,同时还要鼓励全国各个地区积极构建碳交易区域市场,尤其是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区域。众多的区域市场是建立统一的国内市场的基础。此外,在目前排污权交易试点不断完善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其他创新产品的交易。

第三,建立全国统一标准的碳交易市场体系,有效降低减排成本并优化资源配置。在完善现有的国内各大碳交易市场的基础上,建立全国统一标准的碳交易市场体系。自愿减排市场上交易规则、交易制度以及信息的披露主体可以由已经对与碳金融有一定了解的金融机构来参与制定,为买卖双方提供准确、完整、详细的碳交易细节,在信息对称的基础上,保证碳交易顺利开展。

5.2.2.2完善的市场交易方式

在笔者看来,当中国企业经历过上述过度时期碳减排的自愿交易模式后,会比较容易过度到规范的碳交易市场机制。借助绿色利益驱动,这是中国在长期发展低碳经济的必由之路。

第一,统一全国碳交易平台,建立规范碳交易体系,并与国际碳交易市场建立联

动。

构建一整套与发展全国统一碳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由于碳排放权的稀缺性来设立强制性企业排放上限,政府根据总排放量向各企业分发统一标准的二氧化碳排放权,建立类似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的规范碳交易市场。此外,信息收集的充分程度将直接影响交易成本和交易成功率。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平台将为交易双方进行排污权交易提供其需要的大量的有关价格、需求量和供给量、需求单位和供给单位等市场信息。如果信息不充分,就会导致交易价格上升,交易成功率就会卞降。同时,可以考虑利用网上平台,设计出与国际碳交易联动的网络链接,积极有效参与国际碳交易市场。良好的网上平台可以使信息得到充分的释放,同时降低成本。

第二,制定排放权法规并强化政府对于碳交易市场的监能力。

规范性的碳交易市场能否顺利建立,关键在于政府能否建立没有漏洞的法制与监控系统。科斯定理说明明晰的产权归属,能有效划分责任,从而有益于排放权交易的进行。我国的排放权交易健康的成长道路需要完善的法律提供保障。目前我国已制定的一些地方性政策法规仍不够完备细致,因此需要结合我国国情和其他国家的实践进一步地改进。此外,没有政府的有效监管,排放权交易很难实施,排放权交易的整个过程离不开政府的监督行为。政府作为交易的保护者和监督者,有责任促使交易双方完成其承诺的减排责任,保证市场机制更好地运行。

第三,我国政府和企业还应提高自身认知,为新的变化做准备。

首先,从可持续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角度看待排放权交易与我国的联系。其次,运用科学技术控制和减少我国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加强国际规则的约束力,完善排放权交易的法律法规,制订科学的环境监测标准,建立完善的排放权交易平台。再次,我国企业要抓住碳排放权交易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壮大和发展自己。

5.3我国金融机构发展碳金融业务的途径

5.3.1促进碳基金在我国的发展

5.3.1.1建立跨国金融战略联盟,积极开展国内碳基金培育工作

碳基金等风险投资队伍正随着国际碳交易数量的扩容而不断扩大,碳排放权交易作为一种金融产品日益受到金融机构与专业人士的青睐。国内碳基金认识碳交易相关投资产品较晚,起步较国际投行也慢,因此有效参与该市场的竞争和经营需要与富有经验的国际投行或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和联盟关系,目的是在保住国内市场的同时发展自身的国际市场。借鉴管理与经营有经验的国际投行或专业风险投资机构并与之建立战略关系是进入碳金融市场的最捷径路径。

5.3.1.2培养覆盖CDM项目投融资和流通领域的管理与交易的高素质碳基金运作团队

碳基金业务的全过程不仅涉及碳专业技术内容,还涉及全球碳交易市场:不仅涉及国内金融,还涉及国际金融;不仅涉及一般风险投资业务,还涉及投资银行业务;不仅要求国内金融产品服务,还要求国际金融产品服务;不仅需要为其提供原生产品服务,还要为其配备衍生产品配套措施。只有一支具备全面素质的金融员工队伍,才可以做到碳金融服务的尽善尽美,同时控制自身风险并且更好地实施跨国金融战略。

5.3.1.3引导碳基金积极参与碳汇项目

全国森林资源统计显示,目前,我国尚有的宜林荒山荒地以及人工造林保存面积占我国森林总面积的近4成,居世界首位。另外,我国森林面积中中幼龄林占比55.390k,森林单位面积蓄积量尚没有达到应有的水平。我国林业发展战略目标显示,计划净增森林面积7482.39万hmZ,未来50年森林覆盖率将由目前的19%提高到26%以上。因此,我国具备开展林业碳汇项目的巨大潜力,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力。由以上数据可以得出,在我国建立绿色碳基金,积极参与国际林业碳汇项目,在吸收发达国家技术和资金的同时,一方面引导碳基金抓紧机遇参与碳汇项目,有效促进我国碳基金的发展,更重要的是促进我国林业可持续发展并产生巨大的生态效益。

5.3.2促进商业银行“碳金融”业务的发展

碳排放业务实际上存在一个价值链,整个链条对商业银行来说蕴藏了很多商机。商业银行要善于捕捉商机,开展中间业务。

5.3.2.1发展商业银行“碳金融”投融资服务

在我国,融资市场以间接融资为主,商业银行在投资领域充当主要作用。近年来,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投向出现产能过剩的问题,业务固定在传统领域存在较大的风险。因此,商业银行必须寻求新的开拓领域,CDM项目就是一个很好投资方向。在我国开展的CDM项目主要涉及节能与提高能效、工业废热回收利用以及垃圾焚烧发电、煤气层回收利用、化工废气分解减排、造林和再造林等多个领域。截止2008年6月17日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EB)公布的数据,在全球范围内CDM中,EB共给中国224个项目核发了CERS额度 111679665吨,分别占东道国注册项目总数的20.55%和年减排量的51.42%,按照单位价格10美元计量,市值已经超过了n亿美元。

从全球来看,CDM市场前景十分广阔。据国际金融公司预测,在2008至2010年期间,发达国家要履行其在《京都议定书》下承诺,每年将需要通过CDM项目购买约亿2至4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温室气体,形成巨大的CDM项目需求。目前中国可以提供所需CDM项目一半以上,作为暂不承担减排任务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cDM市场发展潜力巨大。商业银行应该抓住机遇,积极开展碳金融投融资服务,贡献中国企业在CDM项目中所需的数十亿美元融资,从而获得巨大经济效益。

5.3.2.2发展商业银行国际国内“碳交易”中介服务

商业银行虽然与投资银行有所区别,但本质上也是调节资金余缺的媒介,是促进储蓄向投资转化的中介组织。随着混业经营的发展,商业银行经营应顺应多元化发展趋势。随着绿色经济的发展,商业银行应积极探索如何在碳金融领域中发挥作用,促进经营业务转型。

目前,妨碍我国碳排放业务发展的一个方面就是中介组织的缺失。作为碳排放的出售方,目前我国政府或企业与国际碳基金、国际投资银行等碳排放权购买方之间进行交易时,缺乏对项目比较了解的中介服务,往往由于缺乏经验以及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在谈判中处于弱势地位,严重制约了我国碳排放业务的开展。中介组织的重要性包括两个层面,一是一级市场的撮合;二是二级市场的交易平台。国内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部门应努力学习国际金融机构成熟碳金融业务经验,积极与国外投行沟通合作,发展与开拓银行提供咨询业务、充当财务顾问以获取手续费。据报道,2008年1月23日,纽约一泛欧交易所与法国国有金融机构信托投资局合作建立一个被命名为BhieNext的二氧化碳排放权全球交易平台。这个交易平台以现货交易为主,并在2008年第二季度设立期货市场同时开展各种与环境有关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在此之前,欧洲、加拿大、新加坡、东京都建立了二氧化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亚洲还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来进行CERS的交易。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商业银行也应该积极充当碳交易中介,实现巨大金融综合效益。

5.3.2.3促进商业银行参与国际“碳减排”投融资

投资银行业务延伸了供应链的价值,是对传统银行业务的有益补充。商业银行起初仅仅重视CDM项目的贷款投资价值,并未发掘贷款后针对cDM项目衍生的投资产品,因而所获得的综合效益大打折扣。目前,作为附件11国家,我国并不承受温室气体减排法定义务,不能直接参与国际碳排放交易市场,CERS只能单向流向国外,同时国内子帐户之间不可交易,亦不能相互自由流动,但这并不代表国内的商业银行在此领域就可以无作为。相反,’国内商业银行可以通过间接途径参与国际碳排放交易。我国商业银行可以在附件I国家注册或投资入股投资公司,取得相关资格后,可以直接以境外买家的身份参与境内CDM项目,也可以在欧洲二级市场进行交易,这样就会消除一、二级市场价格差异,从而大幅提高企业盈利能力。此外,商业银行也可以参与境外CERs买方债权融资,一同向CDM项目提供优惠融资方案,类似出口卖方信贷或买方信贷品种,分享一部分CERS出售的收人,这样可大大促进中间收人的提高。

5.3.2.4开拓商业银行“碳金融”衍生商品

首先,积极开发与碳排放权挂钩的理财产品

随着我国国民收人的迅速增长,人们的投资渠道也日益多样化。开发富有新意而且具备较大增值空间的碳金融衍生商品具有很大的需求市场。类似与股票指数或与美元收益挂钩所开发的理财产品,碳排放权由于其金融特性可以成为理财投资品开发标的。目前荷兰银行、中国银行与深圳银行推出的与碳排放权挂钩的理财产品的市场反响度都很大。因此商业银行应该具备前瞻眼光,积极开拓“碳金融”前景广阔的衍生商品。

再次,开展碳基金托管等业务

作为重要的募集资金手段,无论是私募,还是公募,碳基金都应该是未来充满潜力的融资方式。2007年10月到2008年3月近个5月中,有多达12只新成立的碳基金,目前世界上建立的碳基金己经有58只,而且规模很大,说明碳排放业务发展前景巨大。虽然中国目前在碳基金领域发展起步晚,但预计未来将得到迅速发展。凭借托管国内证券基金经验的商业银行应积极参与托管碳基金业务。这也是一块待开垦的蓝海市场。

5.3.2.5结合节能减排项目货款,开展碳权质押融资货款

寻求融资的企业利用抵押担保用以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资金,抵押担保是银行可以收获贷款资金的最后一道防。通常寻找合适的抵押担保是融资企业所面临的一个困境,银行会由于借款单位缺乏认可的抵押品而不为其提供贷款。对于节能减排项目,也会像三农、中小企业一样往往因为没有合理抵押担保品而难以获取银行贷款。银行如果想在此领域开拓利润增值点,就必须进行金融创新。如出口企业采用出口退税质押贷款模式为中小企业打开利用知识产权质押的创新融资渠道。同样,对于CDM项目也可以用碳权质押贷款。具体操作可以为银行与业主及发改委签订三方约定,规定客户出售CERs所获得的资金只能进人指定的帐户,并在客户不能偿还贷款时,贷款银行有权处置客户获得的CERS。这样就可以解决节能减排项目的融资担保问题。随着CDM项目的进一步发展,商业银行应以碳权质押,对CDM项目提供贷款支持,促进绿色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