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12 17:17:2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文明窗口单位申报材料,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第二条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事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向县行政服务中心投诉:
(一)不热情服务
1、工作作风生硬,态度粗暴,语言不文明的;
2、不能及时准确地解答服务对象咨询的;
3、受理审批事项时,不能一次性告诉所需材料,或未出具补办材料通知书,造成办事者多次往返的;
4、办件出现差错,又不及时改正并赔礼道歉的。
(二)不按办事规则办事
1、服务对象按县行政服务中心对外公示要求,申报材料、前置条件齐全,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故意不受理的;
2、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事项属办事程序简单、申报材料齐全,可当场办结的即办件,而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按承诺件受理的;
3、承诺件在承诺时限内未办结的;
4、对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审批事项随意退件的。
(三)不按规定收费
1、超公示标准收取费用的;
2、擅自搭车收费的;
3、收费不开财政正式发票的;
4、违反规定擅自减、免、缓规费的。
(四)不廉洁
1、不给好处不办事,利用管理和审批权谋取私利的;
2、有吃、拿、卡、要现象的。
(五)其它方面
1、对窗口工作人员处理事项有异议;
2、有其他不满意的人和事等。
第三条投诉可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但涉及事项较大的投诉,应采取书面的形式。
第四条投诉受理单位为县监察局派驻县行政服务中心投诉处(投诉受理电话:4377550043775680)。投诉处对投诉对象应做到礼貌、热情、诚恳,认真做好口头投诉的记录或书面投诉的收件登记,对投诉问题区别不同情况及时处理。
第五条投诉处理程序
(一)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且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职权范围内管辖的投诉事项,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会同同投诉处负责处理;
(二)对须移交有关行政机关进一步调查、研究、处理的投诉事项,由投诉处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提出拟办意见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审定后,交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
(三)对须由多个行政机关共同处理的投诉事项或重大投诉事项,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会同县监察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处理;对涉及,吃、拿、卡、要行为和厅处办件、厅外收费等行为的,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四)投诉事项的办理结果,属县行政服务中心直接办理的,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将处理意见答复投诉人;属交有关部门办理的,由有关承办部门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交办意见,在办理完毕后直接答复投诉人,并抄送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五)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要随时追踪了解有关部门办理投诉的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投诉人进行回访,了解情况,征询意见。
第六条投诉处理办法
(一)当场答复。在接到投诉能及时协调答复的,尽可能当场答复;
(二)承诺答复。对情况较为复杂或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投诉事项,各窗口单位和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要密切配合,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处理完毕的,应向投诉人说明情况;
(三)口头投诉应以口头答复为主,书面投诉必须书面答复;
(四)被投诉的窗口工作人员和窗口单位,投诉一经核查属实,责任在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和窗口单位的,按县行政服务中心考核办法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处理。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增强做好政务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政务服务中心是推进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提高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优质高效服务的重要途径,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重要手段。
在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区把区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工作作为政府加强服务、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搭建了以区政务服务中心为龙头、部门及乡(镇)街道“一站式”服务大厅为基础、社区为网点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
二、突出重点,强化基础,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投资环境
(一)认真清理,切实精简,加大行政审批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精简力度
按照省、市的要求,*区对区级行政机关所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根据20*年9月统计,区属各部门共有行政审批事项37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35项,经认真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决定保留实施181项,精简189项,在精简的189项中,取消20项,改为备案登记50项,区级初审转报82项,暂不审批37项,清理精简达到51.*%。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决定保留67项,精简68项,精简50%。20*年10月14日经政府常务会和区委常委会批准,目前已向向社会公告,正式实施。
在清理和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同时,*区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转移工作重点,从规范审批程序和环节上下功夫,从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完善服务手段上下功夫,从建立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管理制度上下功夫,注重加强对项目的后续监管。
(二)建立网络,夯实基础,切实抓好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政务中心就是将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集中起来,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通过流程再造,达到简化审批程序的目的,解决审批程序繁多,收费不规范,服务质量和水平不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及审批行为不规范,审批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1、进一步完善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区政务服务中心成立于20*年12月,位于曲靖市翠峰西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面积300平方米。中心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财政全额拨款编制3名,领导职数1名,年度工作经费6万元。目前共有5个部门入驻办公,包括*区林业局、*区建设局、*区文化局、*区工商局、*区公安分局,窗口工作人员6人,涉及行政审批事项24项。2009年1-4月共受理和审批1294件,提供咨询1500余人/次。
2、大力推进部门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
*区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共38个,除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5个部门以外,目前已设立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和相对集中服务窗口的有15个,包括劳动局、水务局、国土局、国税局、地税局、烟草公司、卫生局、计生局、民政局、环保局、农机局、质监分局、发改局、商务局、档案局,设有服务窗口44个。未设立服务大厅的有18个,包括农业局、畜牧局、经济局、交通局、安监局、财政局、教育局、统计局、煤炭局、药监局、粮食局、旅游局、气象局、体育局、地震局、民宗局、保密局、人防办。
3、积极推行乡(镇)街道和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
按照“服务重心下移、增强服务实效”的工作要求,全区11个乡(镇)、街道中有4个设立了“一站式”为民服务中心,包括*街道、建宁街道、越州镇、珠街乡,有4个在社区、村(居)委会和所辖部门设立了服务窗口,包括南宁街道、白石江街道、西城街道、东山镇,共有28个社区、村委会设立了一站式服务站。这些服务中心和服务窗口集中办理各类行政服务事项,并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咨询和接件受理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区、乡、村(社区)三级服务窗口,不断延伸政务服务工作的服务方式和服务内涵,切实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街道于20*年5月成立了失地农民失业人员服务中心,经过不断健全和完善而演变为街道“一站式”服务大厅,现设人口与计划生育、新型合作医疗、社会保障、、农林科技、文体、民政扶贫、城建、综治、司法调解、法律援助等12个窗口,提供34项服务;20*年共办理服务4500多起,办结率保持在96%以上,共发放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193万元,办理生育证540多份,为妇女提供孕检8378人次,完成“两移交”5228人,医保13000多人,推广农业科技25项,提供法律援助56人次,办理林权证350份。
建宁街道投入15万元在街道办公楼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和综治维稳中心,并将街道的五办(中心)集中办公。
越州镇按照“大统一、小集中”的原则,建立了以党政办为主体的便民服务中心示范点,在党政办、派出所、计生办、卫生院、办、民政所等窗口服务部门建成“一站式”服务点5个,推行定人定岗、公开服务承诺和办事程序,全面落实四项制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建立了越州信息网,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半年来共办理服务200多人次,办证600多人次,办结率95%以上,群众满意率98%以上。
在社区建设中,为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和提高社区工作效率,方便居民办事,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区在全区全面推进“九星”和谐社区创建和社区软环境建设。各街道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构建和谐社区的意见》(区党发〔20*〕42号)的精神,积极整合社区现有资源,在社区全面推行社区“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去年已建成社区“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6个,占全区36个城区社区的17%;正在建设的5个,有11个“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列入2009年建设计划。
白石江街道在丰登社区、麟东社区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将社区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站、计生卫生服务站、社会事务服务站、文体活动服务站、环境卫生服务站、社会化管理服务站“六站”综合集中办公,为居民提供便利服务;该街道幸福社区、保度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已近尾声。
西城街道多方筹措资金35万元,在冯官桥社区、三岔社区建成便民服务中心;至20*年7月以来累计办理各项服务300多件,群众满意率达100%。南宁街道建立了花柯社区便民服务站,*社区、向阳社区、潇湘社区等便民服务站也在建设中。
(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制度是保证各项便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的必要保证。为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区对政务服务工作制定了严格的配套实施办法,制定了中心管理规定,明确了中心和窗口单位的职责和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奖惩办法,制定了中心的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首办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全区逐步建立了政务服务制度体系,一些执法部门对部门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办事指南制度汇编成册,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完善。
(四)多措并举,加强监督,确保审批和服务公开透明
为保障全区政务服务工作的顺利推行,*区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对政务服务工作多方位全面监督,一是区监察局设立了投诉窗口,对进入服务中心的各窗口单位及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进行监督,加强对窗口单位的效能督查,加大对项目和收费应进不进、多头受理以及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区监察局投诉窗口将建立电子政务监察系统,对窗口办件实施全过程动态监督,监督各窗口单位严格按照服务承诺和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对承诺时限到期的,按照效能建设规定严肃处理,使整个许可办证过程“看得见、行得正、管得住”,提高行政效率;二是各部门、乡(镇)街道及社区的“一站式”服务中心建立内部民主监督机制和工作保障机制,设立了举报箱和群众举报电话,加强了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三是今后凡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都要按照公开法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的要求进行规范,制定办事指南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四是在*电子政务网上设立投诉平台,实行网上评议投诉,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健全投诉处理机制。
三、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努力开创政务服务工作的新局面
今后一个时期,我区政务服务工作围绕服务群众和提高效能的总体思路,重点在“95531”工程上狠抓落实,即:
推行九项服务新举措:一、扩大公示内容。各政务服务大厅在原来的受理窗口、项目名称、申报材料等对外公开的基础上,将增加设定依据、审批条件、办理结果等公示内容。二、完善投资审批流程。进一步整合项目审批流程,进一步缩减承诺件办理时限。三、增加服务项目。政务服务大厅服务范围以投资类审批为主向便民类行政许可服务和社会中介服务方面拓展。四、推进网上审批。积极推行网上审批,为申办者提供项目申请网上预审和预核准登记等服务。五、有效组织联办联审活动。对需要多个部门审批和登记的项目,设立联办窗口,进行联合审批。六、实行全程陪同或报批服务。凡是经上级政府批准或区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只要投资者需要,服务窗口可以全程陪同或报批。七、推动服务礼仪规范化。各服务大厅必须进一步规范服务用语,提供文明服务、礼貌服务和热情服务。八、建立快速审批、急办项目制度。对于特急事项,各服务大厅受理后,只需要件齐全,有关窗口帮助特殊处理,快速办结。需在节假日服务的项目,只要预约,服务中心将安排窗口工作人员加班处理。九、拓宽意见征询渠道。中心通过主动回访网上评议和电话采访申办者等多种形式,动态跟踪服务质量。
实行“五个公开”和“五制”办理:即对进入中心的审批事项实行服务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承诺时限公开、收费标准公开;一般事项直接办理制、特殊事项承诺办理制、重大事项联合办理制、上报事项负责办理制、控制事项明确答复制。
各科室、窗口:
为加强中心效能建设,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树立行政审批中心良好形象,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AB岗工作制”、“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首问责任制”等六个规章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泰顺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二〇〇六年三月十四日
一次性告知制
第一条一次性告知,是指在窗口服务工作中,窗口工作人员在对服务对象办事申请和咨询作出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信息,应当一次性予以告知。
第二条一次性告知的内容
(一)实施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条件和要求;
(二)办理行政许可的全部申请材料及示范文本;
(三)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流程)和承诺时限;
(四)办理行政许可的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五)办理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相关程序。
第三条一次性告知的方式
(一)书面告知方式。服务对象来窗口办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使用书面告知方式。1、按照法定一次性告知内容,提供完整的“办事指南”卡片或有关书面说明材料。2、对申报材料不齐全作补办件的,提供“补齐申请材料通知书”。3、对作为并联审批、前置审批告知承诺制、绿色通道等的项目,提供特定审批方式“告知书”。
(二)口头告知。服务对象对书面告知和公示告知内容的意思表示有不明白的,应当当面向服务对象口头说明、解释。
(三)公示方式。在窗口公示或在网上公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收费标准,以及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示范文本等,供公众查阅。
上述一次性告知的信息应当准确、可靠、适用。
第四条一次性告知要求
(一)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咨询时,要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做到发放资料“一手清”,回答问题“一口清”。窗口应当向服务对象提供申请事项的示范文本、审批环节(流程)示意图、办事须知、卡片等资料。
(二)服务对象的申请事项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即时告知不受理;申请材料错误的,指出错处,当场更正;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告知利害关系人。
(三)遇到服务对象咨询申请办理非本部门受理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应当告知其不予受理的原因,并指点或带领至有关窗口申请。
(四)对于联办件,牵头窗口应将主要程序和联办窗口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各联办窗口应当提供的相关材料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对办事须知和服务指南中“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有关材料”等字样,要根据申办事项的不同要求,向服务对象作出具体的解释。
(五)不得要求服务对象提交与申请的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资料。
第五条一次性告知制度的责任
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在服务工作中应当履行一次性告知的义务,承担一次性告知责任。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心”按照考核细则和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中心”提请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二)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三)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全部内容的;
(四)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五)应当告知的内容,不及时、不准确、不可靠、不适用的;
本制度由泰顺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制定,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服务承诺制
第一条坚持廉洁、勤政、务实、高效原则,树立服务观念,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现象。
第二条坚持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谁接办的事情,谁负责到底,不推诿扯皮。保证群众进一个门办好,找一个人办完,按规定日办清。不属于本人承办事项,要详细告知服务对象承办该事项的具体部门和所处位置。
第三条坚持实行“六公开”服务,严格按政策办事,不搞暗箱操作,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第四条坚持文明办事,高效服务,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建行业新风。
第五条坚持廉洁勤政,不刁难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不利用手中权力
本制度由泰顺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制定,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AB岗工作制
第一条AB岗工作制,是指在工作日内各科室、窗口各岗位A岗责任人因各种事由不在岗,B岗责任人应接替顶岗的工作制度。
条二条各科室、窗口各岗位都要建立AB岗工作制。
条三条实行AB岗工作制的目的是不因某工作人员的缺位、空岗,导致该办的服务事项缓办,急办的服务事项延误,确保各项运作制度有效落实,同时,适应工作要求培养一岗多能工作人员。
条四条AB岗的工作职责:
(一)各科室、窗口各岗位都要确定AB岗,避免出现脱岗现象。
(二)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应认真负责做好A岗工作,享有A岗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并对执行A岗工作结果负相应责任。
(三)A岗责任人离岗前,必须提前做好工作移交,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B岗责任人要主动顶岗。
(四)B岗工作人员可为多人,顶岗秩序由科室、窗口安排,以便在A岗和其他B岗不能在岗时,按序顶岗。
(五)科室和窗口、窗口单位应加强对工作人员适应多岗工作能力的培训,保证B岗工作人员能高质量地办理A岗所有工作。
(六)一名工作人员窗口工作人员因事短时间临时离岗,离岗人员应摆放去向告知牌,并托付周边窗口工作人员照看联络。
条五条AB岗工作制度的实施,纳入中心考核管理办法。出现空岗缺位和A、B岗责任人失职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科室、窗口和责任人责任。
本制度由泰顺县行政
审批服务中心制定,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岗位责任制
根据县行政审批权服务中心的职能定位,确定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科室职责。
(一)综合科(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协助领导协调各科室及中心工作关系;
2、负责中心重要会务(活动)的组织工作;
3、负责中心文秘、人事、档案、财务、接待、工资福利、财产管理、车辆调度、设施设备维护、安全保卫等工作;
4、负责人大、政协提议案的办理工作;
5、负责中心信息编报工作;
6、负责中心党务、工青妇及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
7、负责制订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8、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业务督查科工作职责
1、负责协调全县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协调中心各窗口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
2、负责组织协调与审批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制定联审规则和确定联审事项,督促检大联审事项的办理结果;
3、负责对审批事项的内容、办事程序、运行制度的修订完善和解释工作;
4、负责招商引资项目一条龙服务的审批工作;
5、负责审批制度改革政策调研工作;
6、负责中心窗口的设立与调整;
7、负责中心审批事项统计、信息和网络管理工作;
8、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9、负责监督和检查全县行政审批工作与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10、负责对中心各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和各项先进的评比工作;
11、负责收退件的认定复核和办结时间的查验工作;
12、负责服务对象的来信来访、投诉调处,并配合纪委、监察部门调查行政审批违法违纪案件;
13、负责综合分析投诉信息与动态,拟制相应的工作计划和建议;
14、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条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窗口工作职责。
(一)窗口负责人职责
1、了解和掌握本窗口运作情况,负责本窗口的日常管理,并定期向中心和本部门汇报工作;
2、做好窗口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3、对授权委托审批事项进行审核、审批;
4、协调与本部门各职能科室的工作关系;
5、保管审批专用公章及其他应由窗口负责人保管的印章;
6、负责对本窗口的业务指导和政策把关;
7、协调本窗口联办事项各个环节的工作,及时参加中心组织的有关会议和联办事项的现场踏勘;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窗口工作人员职责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中心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政策制度、文件规定办事;
2、改善服务态度,热情接待服务对象,为服务对象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3、熟悉相关工作规程,精通本职业务,准确解答疑问,认真负责地做本职工作;
4、熟练操作和认真管理计算机系统,使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5、遵守网络安全规定,不得连接非法网站,不得私自在计算机上使用各种软件;
6、尊重人民群众,妥善解决矛盾,避免发生争执;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制度由泰顺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制定,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限时办结制
第一条限时办结制是指服务对象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事时,在符合有关规定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经办科室、窗口或经办人应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其所请求事项的制度。
第二条各科室、窗口负责人为限时办结制的责任人。
第三条各科室、窗口承办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由各科室、窗口制定后报中心业务督查科汇总,并通过泰顺县行政审批网对外公布。
第四条对即办事项,在服务对象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要即时予以办理。
第五条对限时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即时对服务对象申报的材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并明确告之服务对象材料和手续是否齐全、符合规定。
第六条对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理,如情况特殊确需延时办理的,经办人要按照职权规定报领导批准,并告知服务对象延时办理的理由和延时的具体时间。
本制度由泰顺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制定,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首问责任制
为进一步增强中心工作人员的群众观念、服务意识,提高审批服务质量,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树立诚心为民、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首问责任人是指第一个接受服务对象来中心窗口办事、咨询(包括电话咨询)等的工作人员。被首问的工作人员负有做好相关服务工作责任的制度称为首问责任制度。
第二条被首问人员不论是职责内外的事,都应当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尽力服务。
第三条首问人
员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项,要一次性告知此事办理的程序、所需资料等,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推诿和拒绝询问。因政策原因不能办理的,应向服务对象讲明政策,详细解释,必要时提供书面说明。对当即能办结的,应立即办理,不能当即办理的,应承诺办结或向服务对象作出明确答复,并提供书面通知。第四条被首问人员对属于部门职责范围内但不属于本窗口、本人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向服务对象说明理由,并主动为其指明具体办理的承办人。
第五条如首问人员对超出本窗口职责范围的,但属于中心其他窗口的事要热心告诉或指明相关窗口或具体的工作人员的所在位置,必要时进行直接陪同。不得使用“不知道”、“不清楚”等工作忌语,杜绝态度生硬或不予理睬等现象。
中心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重点工作,加大领导力度和工作力度,保证了三个到位。一是领导思想认识到位,每个班子成员充分认识到推行政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全市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和有效形式,更能够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并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二是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到位。为建立与政务公开相适应的高效廉洁的运行机制,形成完善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完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监督机制。建立了中心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今年下半年由于换届涉及领导调整,我们及时调整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连续性。[找材料到文秘站网-文秘站网网上服务最好的文秘资料站点!]三是工作落实到位。中心根据新的情况和形势,不断创新工作。为确保工作落实,中心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窗口标准化建设和服务窗口考核的重要指标,对考核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求服务窗口和窗口单位及时整改。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之中,作出长远规划。
二、深入学习,提高认识
今年以贯彻《四川省政务公开规定》为重点,组织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新进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四川省政务公开规定》、《行政许可法》、《四川省实施行政许可规程》及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增强政务公开的主动性,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三、调整项目、完善服务
中心成立以来坚持对项目进行动态管理,根据运行情况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调整项目。今年结合贯彻《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拟定新设服务窗口4个,新进服务项目31个,待市政府审定后付诸实施。通过窗口和项目调整,进一步完善了中心的服务功能,使全市绝大多数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在中心集中受理和办理,并得到全面、及时公开。目前,中心有21个服务窗口对全市企业和社会开展173个项目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今年1至10月,中心共受理各类证(照)办理等服务事项73037项,办结73002项,办结率99。
四、突出特色,充实内容
政务服务中心是我市政务公开的重要阵地、对外开放的窗口。为此,中心立足实际,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目录》,依此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一是加强了服务大厅办事项目的公开。本着便于群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将进入中心的所有服务项目按照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法定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及依据等内容在触摸屏公布,[找文章还是到文秘站网,更多原创!]方便群众查询。服务大厅便民桌上分别展示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工商注册登记并联审批流程图,集中受理的服务项目目录,__市第一、二批取消和保留的服务项目(即市政府9号令、10号令),省政府取消的122项收费文件等等内容。国土、卫生、工商、建设、林业和劳动社保等窗口还根据自己的特色和工作需要分别制作了专门的公开栏,展示在中心大厅各显要位置。中心每个窗口同时将服务指南、项目审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收费项目的收费许可、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展示在服务柜台上面,并制作了告知单。二是丰富了网上公开内容。一方面,中心局域网数据库公开了窗口的办件情况(接件、取件和收费情况),中心的学习讲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考核情况等也在上面公布,实行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另一方面,市政府门户网站设 置了行政服务内容,将纳入中心的项目分部门对外公布,在政府文告上面公布政府9号令和10号令。三是内部管理方面的公开。中心制作了工作人员形象展示栏,实行配证上岗,身份(党团员、工作部门、职务名称)公开,办件情况和考核情况也展示于服务大厅。
五、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
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按制度办事,保障政务公开规范运行。一年来,中心在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实施行政许可一次性告知制、实施行政许可公示制、实施行政许可投诉举报办法等一系列政务公开制度的基础上,结合贯彻《四川省政务公开规定》,认真落实川办发[20__]34号文件精神,着手建立政务公开审核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政务公开实现了“阳光作业”、杜绝了“暗箱操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所有受理事项按时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100。一年来,没有发生因政务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的事故或群众投诉。通过深入扎实的工作,保证了中心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
但是,对照市场经济体制对政务工作的要求来看,目前的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中心电子政务建设与政务公开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政务公开的辐射范围和公开的频率受到限制。二是中心场地受限,无法统一制作上档次、成规模的政务公开栏,多数窗口也因窗口区域窄、墙体面积小难以制作专门的公开栏,影响了政务公开的直观性。三是如何实现审批结果公开的有效形式和有效途径有待探索。
一、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
一是对效能建设的意义和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有与己无关,与有的单位部门关系不大的思想,行动不够自觉,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二是有的职工对效能建设认识不足,认为效能建设是单位领导的事,与办事人员关系不大,只要把本职工作做好就行了;三是有的单位和同志存在应付心理,没有把自己和本单位摆进去,认真查摆,存在推一推,动一动的现象。
(二)工作纪律方面的问题
一是考勤制度抓的不严,坚持不够,不能做到经常化,
制度化,出现时紧时松的现象,上下班迟到早退的现象时有发生,请销假制度未能很好的履行;二是精神不振,在岗不在位,在岗不出力,工作上应付,得过且过,纪律松散,工作责任意识不强,缺乏开拓创新精神;三是工作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主要精力没有放在工作上;四是监督检查不到位,没有行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约束机制。
(三)工作作风方面问题
一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在办公室的多,下基层的少;
二是工作不够深入细致,大而化之;三是工作程序、工作环节不够规范;四是服务态度不够热情,有态度生硬、服务不周、文明用语不规范等现象存在。
(四)工作效率方面问题
一是服务大局的意识不强,部门利益看的过重,有些关系
还没有理顺,有时存在越位、错位、缺位的问题。如多年来,全市室内装饰管理方面就没有管起来,一直处于空白;二是在有些事情的办理上还没有达到服务对象的满意,工
作效率不高;三是有关信息的不够及时。
二、整顿措施
针对上述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建委党委和委属各单位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整改重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推动建委机关效能建设扎实有效开展,促进城市建设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保证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确保机关效能建设的质量
一是抓好学习,建立落实各项学习制度。建委党委中心组、委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学习方平书记在全市集中开展效能建设会议上的讲话和市委市政府、市效能办有关机关效能建设方面的文件,及时传达贯彻上有关会议精神,提高对搞好机关效能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建委系统机关将近级建设活动扎实、有效、深入开展。
二是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建委党委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听取建委系统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情况汇报,分析原因,找出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召开委属有关单位和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认真听取10家效能建设单位查摆问题工作汇报,分析原因,对症下药,找准解决问题的办法,确保把委属各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召开政情通报会。向对口联系建委工作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派和政风、效能建设监督员通报建委的工作情况和效能建设情况,听取他们对建委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和建设。
三是开展问卷调查,广泛征求意见。向市直有关部门、企业和服务对象发放征求意见表,对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服务态度等6个方面情况进行问卷调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对建委机关效能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已收回问卷150份,征求意见、建议11条。
(二)严肃纪律,加强督查,确保工作纪律执行到位
一是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失职追究制等、机关内部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如委系统各效能单位根据自己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修定了上下班考勤工作制度,建委机关实行上下班打铃制度,铃响之前工作人员全部到岗到位,铃响之后未到岗的,算作迟到,并实行周通报、月讲评制度。委机关和委属各单位,坚持严格请销假制度,做到有事请假,无事不得无故旷工,工作期间不得出现空岗现象,有事要履行请假手续,来不及请假的,要与相近科室打招呼或在门上留个条子,不得不打招呼就擅自离开,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有关工作纪律实行责任追究。
二是实行明察暗访。建委派出3个督查组,对委属10家单位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特别是对委属单位上下班情况、五项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工作人员精神状态等进行抽查,确保督查到位,检查经常不间断。
三是实行激励机制。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勤和工作情况实行周公布、月讲评,做到奖勤罚懒,并与干部使用和绩效挂钩。
(三)转变作风,深入基层,确保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继续实行首问责任制。要求首问责任人在自己职责
范围内能解决的问题,立即进行协调办理;自己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引导到相应的职能科室或部门;对不履行工作责任、态度冷淡或故意刁难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是加强调查研究。要求各单位班子成员每月到基层和建设工地一线了解情况不少于一次,通过走出去,沉下去,了实情,解难题,为基层服务,为百姓办实事。
三是强化窗口服务职能,以建委行政服务窗口临时党支部为载体,为加强教育和管理,严格监督,依法行政,做到“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五公开。
四是结合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活动建设,把建管局、招标办、市政处、定额站、工程交易中心、中环水务公司等6家窗口单位作为创建单位,并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由原来的90多项,减少到现在的19项,减幅达到75%以上,对上级明令禁止的,坚决取消,立即停止办理。进一步加大整顿规范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打击工程招标中的明标暗定、压级压价、非法转包、挂靠、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区资等违法行为。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制定关于推进政务、事务公开的实施意见,使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公开办事内容和程序,确保公开和公平;公开办事的形式提高办事效率;构建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和建筑工程交通中心等综合性平台,加强制度建设,保证办事的公开和公正性。
(四)提高效率,服务大局,确保政令畅通
一是树立全局意识。要有全局观念,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部门利益要服从全市的大局,下级要服从上级,做到令行禁止,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或出现“中梗阻”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