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30 12:56:5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执法勤务中队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责任落实
局党委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始终将该项工作纳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政委、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各派出所、汉旺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精神文明领导小组。年初制定了工作计划,做到了将该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并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将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层层落实责任,考核奖惩逗硬,从而建立了长效的领导机制、考核机制、运行机制、监督机制和保障机制。
二、将精神文明建设贯穿于队伍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中
(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略)
(二)全面加强社会治安基础管控
积极应对当前治安环境的复杂变化,以人口、场所、组织、网络、公共服务管理为重点,着力推进“民心、创意、效能”三大勤务,探索社会治安管理创新。
一是拓展“七大警务”。着力基础建设,完善防控体系,广泛吸收社会成员单位参与社会控制,推行小治安和创新社会管理。积极探索完善“岗亭警务、社区警务、农村警务、校园警务、内保警务、物管警务、特业警务”等“七大警务”,切实织密社会治安防控网,增强基础防范的实效性。在警务推行中,不断扩大社会参与面,增强社会治安管理的实际控制力。
二是打造“三支队伍”。建立情报大队,实施“大情报战略”,服务稳定工作,服务治安控制。充实社控中队,做实基础“社控”经营,改变对场所和行业无人管无人理现状;抽调50名民警成立公安特勤大队,集中管理,全时空运作,常规与机动勤务相结合,开展武装设卡、机动巡逻、集中清查、查缉捕控、应急处突等多种勤务,强化边际设卡、重点时期管控和夜间巡控,采取逢疑必查、动态巡查、蹲坑守候相结合的手段,增强对城区及卡点的震慑和控制力,提升集中打压能力。
三是加强人口管理服务。认真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暨流动人口清查工作,入户核对224499户516833人;清理人户分离人员29390人;常住户口待定人员457人,暂住人口15510人,外出人员25077人;境外人员9人;漏登户口25人;重登户口7人;应销未销215人(其中死亡未销212人);户口变更及更正项目1716人。
四是加强公安安全管理。立足保障灾后重建、服务重点项目,监管责任措施到位,确保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监管事故。全面排查整治重点地区、场所、部位治安、安全隐患824处,下发整改通知书189份。加强枪爆管理,共销毁炸药6608.25公斤,普通秒导爆管雷管5978发,火雷管37915发,电雷管2815发,导火索2700米,组织收缴、销毁非法枪支14支,弹药75发,管制刀具55把,查处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案件8起,打击处理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人员10人。
五是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建设,完善道路畅通基础设施,新增红绿灯71处,道路交通标识标牌460处,安全固定、流动卡25处;规划停车场55处2500个车位,引进市场化运作管理,有效解决城区拥堵和停车难问题。
六是加强消防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先后开展了公共聚集场所可燃易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消防产品、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消防安全排查、创建示范学校等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召开现场推进会,全面部署安排,签订目标责任书,更高程度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1-11月,共开展消防监督检查180次,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45份,行政处罚案件办理40件,罚款总额为12900元;全市共发生火灾4起,无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21650元。
七是加强出入境服务管理。克服没有办公场所、经费短缺和警力不足等诸多困难,正式恢复公民因私出国(境)受理业务。1-11月,共受理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业务1535件,登记境外人员临时住宿290余人次。
(三)坚持公正廉洁执法
以提高民警执法执勤质量、提升执法公信力、减少执法过错、降低涉法涉诉案件为切入点,确保规范、公正、廉洁、文明执法。今年以来,无无罪判决、无国家赔偿和行政复议案件。
一是规范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全员培训和警种分类培训,明确民警岗位职责和执法工作标准。增设一线办案民警日常执法执勤资格考试准入制,提高勤务准入门槛,最大限度规范执法执勤,全年共举办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四期,受训人数达900余人次。
二是严密流程管理。依托执法信息化建设,完善执法管理体系,健全流程管理、奖惩激励和执法标准体系,坚持执法检查、案件合议、审核案件等制度,完善落实网上办案审批管理、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追偿。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注重执法安全跟踪监管,执法办案严格实行“五级审核制”;组织开展专题治理,确保涉案非正常死亡案件“零发生”;加强执法延伸监督和纪律督察,确保实现执法质量零差错。
(四)深入推进严打整治
针对灾后治安走势,及时调整重心,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行动,主动高压打防,严防产生违法犯罪“洼地”和“集群”效应。
一是打击效能提升,实现四个转变。立足于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依托信息化平台,转变打防思路,积极适应治安新形势,努力实现从“只管破大案”向“兼顾破小案”转变,从“被动破案”向“主动防范”转变,从“以案到人”向“结合以人到案”转变,从“使用传统手段破案”向“注重依托公安信息系统破案”转变。
三是打重点控热点。抓大不放小,严打严防重特大恶性犯罪,密切关注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财犯罪和热点问题。立足“多破案、多打击、多追赃、多深挖”,开展“缉枪治爆”、“打击涉车违法犯罪”、“二环路沿线治安整治”、打击“三电”违法犯罪、打击涉及援建违法犯罪、“沙吧等歌舞娱乐场所整治”等专项行动。
四是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积极联络各相关单位、部门配合开展打击假发票专项行动,清查场所210多所(次),收缴各类假发票3000余份;加大力度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制假售假,共捣毁生产销售假冒剑南春酒的制假窝点4个,印制假剑南春包装材料的地下工厂1个,立破假冒剑南春刑事案件5起,抓获涉案人员25人。
五是严厉打击犯罪。继续保持对犯罪高压打击态势,年内共破获涉毒刑事案件12起,查处行政案件45起,抓获吸食新型36人,依法收缴海洛因25克,**768粒/75.8克,冰毒120.62克,氯胺酮625克。依法列管易制毒企业67家,易制毒化学品企业检查152家。
(五)深入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
坚持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提升警务效能的重要手段,着力把信息化应用固化为民警工作常态,增强了打防管控核心战斗力。建设中,配合德阳市公安局加强应用系统建设,增配计算机,完成350M应急无线通信基站建设。同步做好应急指挥中心智能化、信息化建设规划。安装旅馆信息系统85套,其中50床位以上安装率100%。“天网”工程延伸至新建集镇,已在孝德镇建成7处高清监控点位。信息采集总量达到110506条。初步建立起三级情报信息研判处置机制。现已通过信息化手段破获抢劫出租车系列案,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近70名。
(六)深度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坚持把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作为巩固创新群众工作的重要途径和化解矛盾的坚实基础。
一是突出抓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订“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承诺书和“一岗双责”责任书;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转变作风和观念,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
二是突出抓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警用车辆和涉案车辆专项治理工作,清理出扣押暂扣机动车411辆,并落实专人负责进行管理;认真开展公安机关防止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落实对涉案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报督察部门备案制度。
三是突出爱民实践。实践中,切实做到与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与惠民实践、重建帮扶、特殊人员帮扶相结合;与抢险救援彰显为民本色相结合;与保障民安相结合;与大走访相结合;与公正廉洁执法相结合;与形象创建相结合等“七个结合”,帮民困、解民忧、暖民心,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赞誉。今年以来,为群众捐款5万余元,结对帮扶绵远镇枫树村群众15户。
四是关注民生民愿。通过大走访、“百警进村”、重建帮扶、联系基层活动等方式,把基层派出所、警务室、民警建成民意枢纽,注重树立公安机关和民警在群众中的威信、声誉和影响力;紧紧围绕问计、问需、问效、问安“四问”,开好恳谈会、特殊群体联系会、座谈会、坝坝会“四会”;组成灾后重建工作组、移民工作组、重点人员工作组、留守儿童工作组和遇难群体工作组,掌控、疏导特殊群体及重点人员;把握舆情,及时改进工作。
五是落实从优待警工作。解决派出所所长进镇乡党委班子问题,解决29名民警正科级待遇,70名民警副科级待遇。提高民警住房公积金标准,落实民警加班补助金,畅通民警诉求渠道。
六是着力推动公安宣传。深入挖掘工作亮点,精心打造公安品牌,利用报纸、电视和网络等宣传平台,全面展示广大民警开展治安防范、打击违法犯罪、保护灾后重建成果和服务人民群众等做法、经验和成效。全年各类报刊上稿共计130余篇,各类网络及电视台正面报道约130余次。
(七)全力参与应急抢险救援
在“8.13”清平泥石流地质灾害应对中,公安民警第一时间发现灾情、第一时间因地制宜组织疏散、第一时间向山外报告灾情、第一时间传送受灾图片信息、第一时间传递救援需求、第一时间提出抢险救援决策建议、第一时间全面启动预案、第一时间提出安置恢复稳定评估。“八个第一”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在快速反应、应急通讯、组织应急疏散、稳定保障、生命线畅通保障、治安大局控制、决策参谋等方面的专业作用和优势,为全市整体应急救援赢得了先机。目前,清平派出所及民警陈涛成为和公安部宣传典型。
(八)推进公安机关恢复重建
公安系统纳入灾后重建项目正在推进。目前,市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大楼主体已封顶;市交警大队(含车管所、机动车检测中心)重建项目进入设计阶段;看守所(含武警中队)及行政拘留所建设项目进入招投标阶段,武警营房主体工程完工;派出所建设项目中5个所已完成建设,其余派出所在建或作前期准备。
三、认真开展各项文明创建活动
按照我市《文明行业创建与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健全了工作制度,建立了运行机制,狠抓文明行业细胞工程建设,创建活动经常化。对单位内部的文明科、所、队、室,坚持定期检查考评。坚持不懈地搞好片区共建工作,巩固和发展了我局多年的共建成果,使创建工作取得了实效。今年,我局有七人被分别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十佳”文明市民、文明市民;全局继续被命名为**市级文明行业等荣誉称号,并被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交警大队车管业务中队、城南派出所继续被命名为“文明窗口”示范单位;局机关、看守所、城中所、城南所、西南所、汉旺分局继续评为**市级文明单位;交警大队被评为德阳市级文明单位。
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更加规范化
在德阳市公安局的指导下,结合近年探索“警校共育”具体实践,采取多种措施继续扎实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一)健全机构,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继续贯彻公安、教育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大力开展“警校共育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工作的意见》,完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全面推行“警校共育”,共同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全市各大中小学均要建立规范的警校共育机构和校内保卫组织,从交警、巡警、消防和派出所民警中选派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统一规范“警校共育”门卫值班登记表、内部治安巡逻工作登记表、学校重点部位治安防范隐患自查登记表、“问题学生”帮教登记表、“六进校园”活动情况记录、“三防”措施落实情况登记表、巡逻民警签到册、征求意见表等基础台账,做到制度上墙、簿册上案,做到“警校共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1、继续落实“见三警签到”工作措施。在原有工作基础上,为使驻校民警工作深入校园,工作落实,由交警、巡警、派出所负责,实行民警签到制度。在学校上学放学高峰期、高中毕业班早晚自习时间、开学放假和高考中考期间等特别时段,科学调配警力,加大对校园周边的执勤巡逻力度和密度,坚持做到“三见”,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预防案件和事故发生。
2、落实隐患排查整改。组织国保、治安、刑侦、网监、禁毒缉毒、消防、交警等部门和基层派出所民警,对全市各类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复杂场所、主要交通路段等存在的治安、消防、交通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滚动排查,加大对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场所的排查整治力度,清理整顿出租房屋;会同教育、文化、卫生、工商、城建等部门,对校园周边文化、餐饮、娱乐等场所进行清理整治;完善校园及周边消防、交通安全设施,整改消防隐患。
3、完善校园及周边安全防控体系。全面派驻专职保安,使全市114所学校保安派驻率达100%。在全市学校重点要害部位全部安装了防盗门窗,有条件的学校安装联网报警技防设施。在城区设立治安岗亭,加大校园周边治安巡逻,密实治安巡防体系。
4、大力开展“六进校园”活动。把“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治安工作、禁毒宣传教育、交通管理、消防管理”送进校园。定期不定期到校园开展专题宣传教育,开设“知心信箱”,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活动。在学校和幼儿园的周边道路设置“红领巾通道”,人行横道线、限速、警告等交通标志,相关警种组织民警积极配合学校,对师生开展安全防卫常识教育、安全防卫技能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继续推行爱心行动工程。积极开展“关爱留守学生”行动,加强对“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加大对唆使流浪未成年人犯罪的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为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和成长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积极配合市文明委认真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各项迎检准备工作,为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迎检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公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我局将在巩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发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奋发图强、扎实工作,为**经济社会的振兴做出应有的贡献!
五、2011年工作打算
(一)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确保公安队伍建设
1、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树立新时期人民公安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整体形象。
2、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在抗震救灾中生华的“**精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使“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继续成为广大民警的自觉行为。
3、强化公安队伍管理,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建立竞争激励机构,充分调动广大民警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发挥“110”报警服务台的作用,自觉接受群众投诉和监督。加强党委、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4、大力倡导“知荣耻、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新风尚。
5、以一线执法办案民警为重点,强化警务技能训练和实战技能训练,有计划地举办新警初任、警衔晋升培训和各类业务培训,鼓励民警参加自修、函授、电大学习,通过各种途径,不断提高民警的文化知识水平,改善学历结构,全面增强民警的业务素质、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进一步广泛开展“讲文明、树立新风”活动
1、进一步巩固创卫成果,不断探索公安精神文明建设新思路,为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2、认真落实好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各项考核指标,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竞赛活动。
3、广泛开展集中整治、脏、乱差现象,为迎接建国六十周年营造一个欢乐、祥和的氛围。
4、狠抓文明行业的细胞工程建设。继续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创建文明单位资料归档及组卷顺序》的内容归档及组卷,年终将对单位内部的文明科、所、队、室认真组织检查、考评。
(三)继续认真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
1、狠抓文明行业的细胞工程建设。继续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创建文明单位资料归档及组卷顺序》的内容归档及组卷,年终将对单位内部的文明科、所、队、室认真组织检查、考评。
2、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治安大队、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各派出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切实搞好安全防范,不断增强驾驭社会的能力。
3、加大公安执法力度,对特种行业依法实施管理,尤其要加强对公共娱乐、复杂场所治安动态的调查和掌握。对、聚众赌博、制黄贩黄等治安案件要坚决依法查处。
4、强化交通管理,保证道路安全、畅通有序。要继续强化路面控制,做好事故预防工作,重点抓好“春运”、“十一”等客运高峰期的安全管理和事故多发路段的整治,遏制交通事故上升的势头,杜绝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要严格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严厉打击制贩假车辆、假驾驶证件、假车牌照的违法犯罪活动。
5、不断改进消防监督管理机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特勤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预防和灭灾救援能力。加强对公共聚集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的重要场所、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不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和群死群伤等重大责任事故。
(四)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1、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不断提高全体民警对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广大公安民警共同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继续推进社区(责任区)警务建设,积极开展警校共育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安整治力度,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十二五”期间,全市消防工作的奋斗目标是: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消防事业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社会消防监管模式创新发展,公民消防安全素质不断提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步伐加快,覆盖城乡的灭火应急救援体系得到完善,火灾形势保持持续平稳,较大、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每十万人火灾死亡率控制在0.19以下,亡人火灾事故在全省保持较低水平。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消防工作组织领导
(一)落实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推动《省消防条例》的贯彻落实,组织修订《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加强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社会消防中介组织管理、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产业集聚区消防规划实施等方面的政府规章。
(二)落实各级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政府综合目标管理、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推动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把确保消防安全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优化投资环境、保障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严格落实责任,逐级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进一步量化工作目标,落实政府消防工作季度督查、半年考核、年终总结工作制度,兑现奖惩措施。
(三)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职能。推动落实各县(市)、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沟通信息,研究对策,解决问题。各行业、系统和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消防管理和协助消防监督双重职责,完善行业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行业消防安全考核,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建立并落实信息互通、联合执法、联合审批等机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监管、质监、工商、文化、教育、民政、卫生、体育等部门在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时要将消防安全状况作为重要依据。
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高城乡抗御火灾能力
(四)编制完善消防专业规划。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城市火灾风险和公共消防设施年度评估机制。依据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依法编制城乡消防专项规划。消防规划不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年9月底前各县(市)、区和工业园区、平原新区制定完成本辖区“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纲要。对于有市政供水管网的县(市),要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在供水主管网到达的路段增设市政消火栓,保证新增路段市政消火栓建设符合标准;在旧城区要结合城市改造,完善、增设市政消火栓,确保十二五期间市政消火栓建设全部实现达标。对于没有市政供水管网的县(市),要在重点地段或重点单位修建消防水池和无塔供水等储水设施。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由市政管理部门实施,每年不少于一次,并保证市政消火栓完好率不低于90%,对损坏的要及时维修。
(五)加快消防队站建设。年全市完成辉县市、卫辉市、平原新区3个新建消防队站项目;市消防指挥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建成1个模拟训练基地。年按照城市消防队站建设标准,辉县市、卫辉市、平原新区3个新建消防队站投入执勤。2013年建成全市应急救援消防特勤大队。在老城区改造和新城区扩建时,将消防站一并纳入规划同步建设。“十二五”期间,工业产业集聚区(含工业园区)、经济技术集聚区(含经济开发区)、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园区、市新东产业集聚区、长垣县产业集聚区(含长垣起重工业园区)、原阳县产业集聚区、获嘉县产业集聚区、封丘县产业集聚区、卫辉市产业集聚区、延津县产业集聚区、辉县市产业集聚区等地全部建成消防站,对所有达不到建设标准的消防站全部完成升级改造任务。
(六)提升消防装备建设水平。不断优化消防部队执勤车辆装备功能结构,配齐举高类消防车、多功能强臂消防车、卫星通信指挥车,根据需要逐步配备AT多功能水/泡沫消防车、涡喷消防车、强臂消防车。年配备多功能强臂式消防车1台、多功能移动充气车1台;消防员32种个人防护装备全部配齐;服役满12年的普通执勤车辆全部淘汰;所有现役中队配备2台遥控电动炮。年,配备移动式卫星通信指挥车;所有公安合同制中队配备2台遥控电动炮,配备多功能紧急救援支撑系统。2013年,特勤装备、灭火救援攻坚组装备、综合应急救援队装备、个人防护装备及备份全部实现达标。“十二五”期间,全市消防装备建设全部达到部颁标准。
三、强化消防安全基础防控,提升基层消防管理水平
(七)规范乡镇、街道消防管理。健全基层消防组织,乡镇、街道办成立消防办公室,明确1至2名主要领导牵头的消防工作机构,村(居)民委员会明确1至2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年100%的乡镇、街道开展网格精细化建设,80%的乡镇、街道达到建设标准;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基层管理责任,乡镇、街道办要定期组织开展检查考评,严格奖惩。年100%的乡镇、街道网格精细化管理实现机构健全、工作完善、制度落实、职责明确的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市乡镇、街道网格精细化管理走在全省前列。
(八)加强农村、城乡社区消防工作。进一步加大农村、城乡社区消防投入,加强农村、城乡社区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设立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备必要消防器材装备;“十二五”期间,全市100%的社区、100%的行政村消防工作全部达到“四有”、“五有”标准。大力开展“零火灾村镇”、“零火灾社区”创建活动,实行农村消防安全户户联防和城乡社区消防工作区域联防制度,督促所有农村、城乡社区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制定村(居)民防火公约,每周进行防火检查,每月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实施消防警务室战略,赋予农村、城乡社区警务室消防工作职能,积极开展“消防工作示范警务室”创建活动。
(九)拓展巡防、保安队伍消防职能。进一步深化“巡防、消防一体化”工作,明确治安巡防队消防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标准,年全市配备300辆消防电动巡逻车,配备5台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和3000件(套)常用灭火器材,提升其排查火灾隐患、消防宣传教育、处置初起火灾和初期应急救援救助能力。推进“保安、消防一体化”工作,将消防知识纳入其培训、资格考试内容;实行消防专业保安派驻制度,向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消防控制室派驻消防专业保安,“十二五”期间,全市所有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全市实现消防专业保安派驻制。
四、严格社会单位消防管理,控牢火灾防范重点
(十)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省政府提出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工作制。推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完善消防设施和器材装备,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演练,真正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自我负责”的消防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执行责任,组织开展全员培训和岗前、轮岗培训,使每一名员工“懂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本岗位火灾防范要求”和“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十一)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落实省政府提出的公安消防、住房城乡建设、质监等部门分行业、分类别制定消防管理标准,形成覆盖全行业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各社会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三会三化”建设规范》(DB41/T627—),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提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四个能力”。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实现达标,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全部实现达标,2015年所有社会单位全部实现达标。
(十二)创新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完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动态评价体系,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等级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与单位安全评估、星级评定、信用等级评定等直接挂钩。将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纳入财产保险、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评定内容。探索成立行业消防安全自律组织,将消防工作纳入行业管理、服务、培训、评比内容,积极参与当地组织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大型消防宣传活动。连锁经营的商场、酒店、餐饮等大型企业要实行集约式消防管理,统一管理组织形式和制度,将消防安全理念融入企业文化,全面提升管理层次。
(十三)从严管控火灾高危单位。按照省政府提出的“从高从严管理、超常措施防范”的原则,督促全市所有超大型商场市场、大型公共娱乐场所、大型易燃易爆单位建立“防消联勤”专职消防队、设立消防应急执勤点。强化人员密集、易燃易爆、高层地下建筑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从严审批,从严管理,督促落实火灾防范措施。推行火灾高危单位消防管理“四员”制度,对每一家火灾高危单位,消防支队、大队明确首席监督员、首席灭火指挥员;单位自身明确应急疏散首位引导员、末位巡查员,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和灭火疏散演练。
五、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有效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十四)适时开展综合性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各县(市)、区要注重提升社会消防安全整体水平,探索建立防控火灾隐患的长效工作机制。适时组织公安、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工商、文化、卫生等部门开展综合性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加强沟通配合,联合执法。积极调动基层安全监管、治安、巡防、保安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延伸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触角,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持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和商业密集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三合一”、“九小”场所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消防产品等专项治理,严密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十五)坚决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社会公告、限期销案制度。对公安部门依法提请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当地政府要于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对不能按期整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要实施停业整改。将城中村、商业密集区、棚户区、“三合一”、“九小”场所等“乱点”纳入城市改造总体规划,确保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六、积极推进消防文化建设,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
(十六)全面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将消防知识纳入普法教育重要内容,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认真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令第109号),科技、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科普、普法教育内容;民政部门应当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基层村官培训教育计划;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计划和义务教育、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十七)巩固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通信部门应当履行消防公益宣传义务,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以及“119”消防宣传日期间积极开展公益消防宣传。大力实施消防宣传橱窗工程,广泛利用消防灯箱、大型标牌、LED(发光二极管)电子屏幕等形式,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充分发动社会传媒力量,拓展手机短信、楼宇电视、公交车体站牌、网站博客等新兴媒介,高频次、高密度传播消防安全知识。开展典型火灾警示教育,组织相关行业人员观看现场,以案说法。开展常态化消防公益活动,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十二五”期间建成全市消防教育基地。
(十八)深化消防安全技能培训和宣传教育。将消防法律、法规等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公务员和人力资源教育培训计划,每年组织政府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参加消防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社会单位消防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职业素质。全面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从业人员,消防中介服务机构的执业人员和消防设计、施工、检查维护人员等特殊工种人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消防培训,定期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员工宿舍、外来务工人员聚居地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设立消防安全辅导员,开设消防课程,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村庄、社区和福利院、养老院等单位要重点对聋哑盲人、鳏寡孤独、农村留守人员等弱势群体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提升特殊群体自救逃生能力。
七、加快消防信息化建设进程,提升消防科技支撑水平
(十九)推进消防信息化建设。积极整合应急资源,健全完善应急实力、应急预案、应急物资、专家及社会资源、灾害事故分析与评估等数据库,与市、县政府应急指挥中心有效对接,搭建政府统一领导下以抢救人民生命财产为主的一体化指挥平台。推行消防电子政务,强化信息化手段在基层消防管理、消防产品监督管理、消防中介组织管理、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管等领域的应用。
(二十)研发推广消防新技术新手段。鼓励和支持针对化学危险品、高层地下建筑等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防护、处置与救援的理论创新与技术研发,为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和灭火作战提供技术保障。大力推广声光警示诱导装置、新型防火阻燃材料、红外感应人员自动计数器、楼层显示器、自动报警逃生门锁、独立报警器、电子巡更等消防新产品、新技术,以科技手段降低火灾风险。
八、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构建多元化消防力量体系
(二十一)加强公安消防队伍建设。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素质强警、从优待警、廉洁立警的方针,建立与公安警务机制改革相适应的扁平化、效能化、实战化消防勤务新模式,提升消防部队保障公共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把合同制消防队伍和消防文职人员队伍建设作为重要的力量增长方式,规范征招、培训、使用和管理工作。
(二十二)推动发展专职消防队伍。“十二五”期间,牧野区王村镇、卫滨区平原乡、凤泉区潞王坟乡、红旗区洪门镇、高新区关堤镇、辉县市孟庄镇、卫辉市唐庄镇、延津县城关镇、长垣县丁栾镇、获嘉县黄堤镇、封丘县城关镇、原阳县师寨镇、县小冀镇等乡镇全部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并投入执勤;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储备可燃重要物资的仓库、基地等,全部建成企业专职消防队。经验收投入使用的企业专职消防队不得擅自撤销。
(二十三)鼓励发展志愿消防队伍。2013年年底前,除应建专职消防队的乡镇外,其他乡镇要建成符合“四有标准”(有固定队址和车库、有4至6名队员、有1部四轮消防水罐车、有必要经费保障)的兼职消防队,所有村庄、社区要建成志愿消防队,配备基本的消防器材装备,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扑救初期火灾等工作。依托共青团、红十字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组织,发展壮大消防志愿力量,引导其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参与火灾隐患治理、提供消防安全救助。鼓励支持民间组织建立自筹资金、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消防志愿者队伍或组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积极组织、发动员工参与消防志愿者活动。
九、推进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升社会应急处置能力
(二十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纳入政府政务督办和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加强市、县两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县级以下地区依托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保安力量等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将高速公路救援、电力抢险、燃气抢修、医疗救护、建筑工程、石油化工等社会优势专业救援力量纳入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立应急管理专家队伍,搭建由相关行业部门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技术保障平台。
(二十五)健全应急救援运行机制,切实提高应急救援综合素质。加强应急救援快速响应、组织指挥、协同作战等联勤联动机制建设,分级制定综合应急响应预案,细化职责分工,明确指挥关系,优化调度方式,加强协同配合,确保应急救援力量统一调度和有效联动。各相关联动单位要定期会商、互通信息,建立完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资质认定、应急管理专家队伍聘用、应急志愿者招募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登记备案等制度。制定应急队伍年度培训和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管理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建立应急救援演练基地,采取模拟推演、跨区域拉动和联合实战演练等方式,积极开展由多种应急队伍参加、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综合性应急演练。市政府每半年、县(市、区)政府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综合性应急演练。
十、加大消防事业投入,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二十六)建立健全消防经费预算保障机制。全面落实省政府制定的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标准,逐步加大对消防经费的投入。落实专项经费,将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保障经费、信息化建设及日常维护经费、消防宣传经费等作为重点保障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足额拨付。城市维护费用用于消防设施维护和消防装备建设的经费按照不低于6-8%的要求足额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将消防员高危、生活、执勤、健康等职业补助津贴纳入各级财政保障范围。
(二十七)健全社会消防力量保障机制和贫困地区扶持机制。
各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公通字〔〕37号),在经费投入、完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落实伤残抚恤待遇、减免相关税费、建立激励机制、支持再就业等方面,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提供政策保障,确保队伍生命力和发展后劲。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装备设施经费由地方政府统筹保障。落实省政府提出的每年安排适当资金支持财政困难县消防队站和消防装备建设,逐步缩小地区间消防业务经费保障差距。各县(市)、区政府在安排对下转移支付时,应将基层消防部队建设作为测算因素之一。
十一、提升消防管理效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十八)进一步提升消防行政许可服务水平。落实省政府提出的便捷、利民、优质、高效的消防行政许可服务,进一步改进消防行政许可服务方式,缩短消防行政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改进行政许可模式,所有消防行政许可项目进入政府行政审批大厅,逐步建立并联审批、集中办理、上门服务新机制。推行“阳光”服务,实行行政许可依据、办理程序、审批进度、许可结果“四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对事关国计民生的公益项目、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产业集聚区、大型工业园区建设,开辟消防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分专业、分项目、分工期审批,全程服务工程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