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18 20:12:2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医疗机构校验年度总结,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通过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活动,强化医疗机构的主体责任和依法行医意识,规范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完善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制度,提高监管效能和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全市医疗机构健康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为成员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和完善对医疗服务市场监管的工作机制;
(二)落实《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
(三)加强医疗机构和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安排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活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2年7月20前)为机构自查阶段。各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进行依法执业及医疗广告的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两年内本单位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发生违反《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法律法规行为(如医疗责任事故、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务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等情况进行梳理;模拟填好下列附件3~4检查表,并将自查及梳理情况形成自查报告,报市卫生局医政科和市卫生监督所医卫科各一份;医师注册后有《执业医师法》十六条情形,医疗机构应在三十日内报告我局;同时,我局将与辖区各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
第二阶段(2012年8月20日前)为监督检查阶段。按要求开展辖区医疗机构的消毒隔离监测工作;并对辖区内中小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和医疗广告行为进行分级监管,不符合基本标准的医疗机构要重新申请注册(降格)。
第三阶段(2012年9月20日前)为整改落实阶段。我局将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医疗机构提出整改意见,对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并进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医务人员进行约谈;对两年内发生的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等严重违反《执业医师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对医师注册后有《执业医师法》第十六条情形的予以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做到记分管理与年度校验相结合,并对检查情况、违法违规处罚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进行通报。
第四阶段(2012年10月15日前)为督查总结阶段。市“依法执业守护健康”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检查情况、违法违规处罚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等情况进行汇总,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11月1日前,将本市活动总结和有关活动表格(含电子版)由市卫生监督所报市卫生监督所。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依法执业守护健康”活动重要性的认识
市卫生监督所和医疗机构一定要从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出发,充分认识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活动的重要性,精心组织自查和监督检查,确保“依法执业守护健康”活动的各项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一、政治思想和业务学习
200*年,全科同志始终以“认真做好医政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积极主动地参加卫生局组织的各种培训会议和学习活动,不断学习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掌握各种业务知识和卫生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医政管理工作
(一)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1、认真做好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200*年医政科继续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原则,严格按照卫生部《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和省、市卫生工作要求,制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的通知,在全市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医疗质量管理活动。全年坚持每月都深入到各医疗卫生单位,严格督导、检查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积极督促其整改。
2、针对个别医疗机构妇产科存在的医疗隐患,及时筹备并举办了“全市妇产科医疗纠纷防范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对孕、产妇的产前保健、产程观察、产后并发症的预防与处理、催产素的正确应用等问题以及医院妇产科医疗纠纷的防范,进行了全面、集中的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效地降低了我市妇产科医疗纠纷的发生率。
3、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省医疗护理文书书写规范》为内容,积极组织有关专家深入基层,到镇(街)卫生院举办医疗护理质量培训班。引导和督促镇(街)卫生院广大医务人员(包括乡村医生)继续深入学习和全面掌握卫生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进一步提高了镇(街)卫生院医务人员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强化了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4、组织有关专家,采取随机抽取的形式,从全市各医疗机构中抽取200*年以来的出院病人住院病历265份,进行病历评审。共评出甲级病历241份、乙级病历24份,甲级病历率90.9*,评审结果在全市进行了通报。通过病历评审活动,提高了全市的病历书写质量,强化了病历质量管理。
5、为进一步提高镇(街)卫生院的急诊、急救水平,不断强化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简化服务流程,优化服务过程,切实防范各类医疗事故的发生。按照卫生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的通知》精神,11月底准备组织全市镇(街)卫生院开展人工心肺复苏术操作、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抢救、电动吸痰器吸痰法技术比武活动。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切实提高(街)卫生院的急诊急救能力,不断改善医疗服务质量,让病人在医疗服务全过程中,真正感受到人性化关怀和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护理管理工作
1、参加了国家和省卫生厅举办的各类护理管理培训班,并多次在镇(街)卫生院举办护理质量和护理文书书写规范培训活动,做到每月到镇(街)卫生院督导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查找不足,严防各类护理纠纷的发生。
2、200*年完成了180*的护士执业注册及计算机录入工作,并按照上级要求,完成了50*人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
3、组织参加了市卫生局和护理学会举办的2005年庆祝5.12国际护士节护士风采活动,获得了较好的名次,通过此次活动,对内增强了护理人员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对外提升了我市护理队伍的整体形象,使病陪人对医院护理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中医工作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农村的预防保健和诊疗作用,进一步做好了我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的有关工作;按照市卫生局要求,积极指导镇街卫生院和村卫生所运用中医药50项适宜技术,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简便的中医药服务;协助做好了中医药行政许可证项目管理的研究调查工作;完成了全市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的报名工作;做好了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申报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个人的有关工作。
(四)镇(街)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整顿工作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整顿镇(街)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的通知》要求,200*年制定并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继续对全市21处镇(街)的一体化管理工作进行了清理整顿,进一步加大了对全市各镇(街)一体化工作的督导和管理力度,积极督导和协助各镇(街)卫生院对本辖区内的卫生所逐村逐所的进行认真梳理、整改,对于一村存在多室的卫生所坚决进行合并或停业。最后,为检验整顿效果、进一步强化一体化管理,对各镇(街)卫生院已设置的各类卫生所,重新采取逐村逐所的形式进行现场校验和验收,凡是验收不合格的卫生所一律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已经验收合格的卫生所予以校验或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纳入正常的一体化管理轨道。截至目前,200*年全市共校验农村一体化管理的各类卫生所850处,新批准农村一体化管理的各类卫生所222处(其中紧密管理型卫生所34处、目标管理型卫生所188处)。通过今年的一体化整顿活动,更加强化了我市村级卫生组织的管理,严厉打击了所外行医和非法行医活动,净化农村医疗服务市场,进一步巩固了农村一体化管理工作。
(五)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省、市等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2005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活动。
1、为认真做好此项工作,专门健全了领导组织—“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大队长的“市卫生行政执法大队”。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了计划周密、声势浩大、效果显著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活动。整个活动坚持:依法行政与“监督、规范、疏导、打击”相结合、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与规范管理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相结合、日常监督发现非法行医和群众举报相结合的原则。为摸清*内医疗机构的具体情况,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卫生局专门抽调了3*卫生监督员,医政科全体同志共同参与,分为九个小组,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从8月9日开始,对*内所有的医疗机构逐街逐巷的进行调查摸底,此次摸底共登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37*,彻底弄清了我市*医疗机构的现状。
2、对*现有的211处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进行了年度校验;对举办人不在现场、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擅自扩大诊疗科目、擅自变更执业地点、擅自医疗广告、治疗室不合格、出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违法行为进行了认真查处,依法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意见。通过校验,规范了部分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促进了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
3、在前期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此次活动,对*存在的159处非法医疗机构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立案后,逐个进行了调查取证,依法做出了行政处罚。据统计,我市自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全科同志带领监督人员共进行监督110*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8*;取缔无证行医82处、非法义诊2处;作出罚款决定11.*元;没收药品6*箱、医疗器械一宗,价值*余元。
4、积极查处医疗机构内部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行为。200*年共立案查处了*中医医院外五科承包案、*滨湖南医院皮肤科承包案、*卫生院承包科室案等多起非法出租、承包科室的案件,依法纠正了这些医疗机构的违法行为。
5、多次主动与市计生局联合,对全市使用b超和流产药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没收了违规使用的b超机一台、计生用品及流产药物一宗。
6、依法与药监局联合,对*内的部分药店进行了监督检查,查出存在“座堂行医”的药店三家,并进行了立案处罚。
7、加大对重大案件的查处力度,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诊所非法行医案、*门诊部非法行医案等,都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从严从重作出了行政处罚。
8、在打击非法行医过程中,我们除了在工作日进行正常的监督检查外,根据我市非法行医的特点,还采用了中午查处和夜晚查处相结合、节假日查处和周六、周日查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新开办的非法医疗机构,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取缔一个。对那些抱有侥幸心理的非法医疗机构采取突击检查和蹲点守候相结合的办法,严格进行查处,使非法行医无处藏身,收到了很好的震慑效果。对6处拒不执行卫生行政处罚决定、违法行为较为严重的非法医疗机构,依照卫生行政处罚程序,依法申请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8月31日,卫生行政执法人员配合人民法院对此6处非法医疗机构进行了彻底取缔,没收了药品、器械、医疗广告牌一宗。
(六)医疗纠纷的调查处理
今年,全市共发生较大的医疗纠纷*,涉及市人民医院、*卫生院、*医院等。在局领导的亲自指挥和带领下,通过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全科上下共同参与,齐心协力,积极主动的靠上去调查处理,在医患双方都较为满意的前提下,全部调解完毕,妥善处理了医患纠纷,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
(七)医学科研、教育和各类人员的体检工作
积极督导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医学科研、教育活动。全年科研立项38项、通过技术成果鉴定13项,在市级以上杂志发表科研论文293篇;完成了医学会、中医学会、护理学会的年检工作;组织并成功举办了全市第一期“全科医师培训班”,单独完成了2005年我市全科医师的教学、培训任务;2005年组织*医院完成大中专查体任务1300*;为严把征兵体检质量关,积极为部队输送合格兵员,2005年按照政府征兵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共组织安排征兵体检206*,较好的完成了05年的征兵体检工作任务。
(八)药品管理工作
继续以医疗单位内部的药品管理为重点,积极加强药事管理组织建设。不断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从合法渠道采购药品,坚决杜绝假冒、伪劣药品在临床使用,严把药品入库验收和出库登记手续,做好药品的在库保养。严格执行效期药品管理制度,最大限度的降低药品损耗,认真执行“金额管理、数量统计”的定期盘存制度、特殊药品管理制度。指导部分镇街卫生院实行了药品微机联网管理,监督镇(街)卫生院(医院)建立了规范的药品代购分发中心药库,进一步加强了农村药事管理。
(九)卫生支农工作
为加强镇(街)卫生院的医疗技术力量,继续做好卫生支农工作,200*年制订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城市卫生机构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的通知》,安排了我市7处市直医疗机构,采取对口帮扶和下乡支农两种形式,支援10处镇街卫生院。200*年度医政科坚持经常性的到受援镇(街)卫生院(医院),检查7处市直医疗机构选派的6*名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做到了及时认真进行考核,严格按照规定实行管理。
(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和聘任工作
200*年,为认真落实*卫生厅《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全科同志根据我市一体化管理的实际,严格按照《乡村医生聘任实施办法》的规定,安排和督促各镇(街)卫生院(医院)采取定岗、定编、择优聘任、三岗分离的形式,对已通过省、市考试的204*乡村医生,结合各卫生所的实际需求,择优进行乡村医生聘任,认真开展首次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为坚决杜绝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严格做到依法聘任,防止弄虚作假。目前,全科同志对各镇(街)卫生院已聘用的乡村医生,正逐所逐人的进行审核,现已审核完毕18处镇(街)。
(十一)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继续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配合文明生态村建设,积极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医疗卫生单位到社区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全市*范围内共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各镇(街)卫生院(医院)共设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5*。
这次全区卫生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和省、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区*年的卫生工作,表彰先进,研究部署2*年卫生工作任务,动员全区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升境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努力推动全区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下面,我代表区卫生局作工作报告。
一、*年卫生工作回顾
*年,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卫生局的关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不断深化我区“一二三三四”工作体系,统筹谋划,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卫生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卫生事业健康发展。获得了全省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先进集体、全市社区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实施惠民医疗工程先进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局机关顺利通过了市级文明机关的复查,我区社区卫生适宜技术的经验做法在全市卫生工作大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社区卫生服务深化发展。去年以来,在抓好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信息化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自主开发了全市第一个社区居民健康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具备居民健康信息维护、信息综合查询、老人、妇女、儿童、慢病患者管理等功能,具有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灵活性及方便性等创新特色,初步实现了社区卫生信息的自动化管理。设立了市中区社区卫生服务网站,与社区居民健康综合管理系统链接,建立起省内第一个区级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平台。针对社区老年人医疗和预防保健需求突出的实际,提出了社区老年人分级管理方案,把老年居民分为A、B、C、D四级,根据健康状况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分级管理,动态监测,服务上门,提高了老年人的整体健康水平。为方便居民就医,减轻群众医药负担,真正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在医院,康复回社区”的目标,7月份,辖区29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签定了双向转诊服务协议。自协议签定以来,省中医二附院共向社区派出专家136人次,为社区举办专业讲座5次,免费安排社区医生到医院进修学习8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先后转入医院患者26人,使病人得到及时救治。统一印制了《社区医生巡访日志》,将巡诊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的重要指标,定期监督考核,引导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变坐等病人为主动服务,有力推动了服务理念的转变。坚持规范管理,开展全国社区卫生服务适宜技术试点工作。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卫生部决定在全国选择若干地区进行社区卫生服务适宜技术试点。经过考察,卫生部与中国社区卫生服务协会确定了10个省的13个区作为试点单位,确定市中区作为全国的社区卫生服务适宜技术试点区,我区成为中国东部地区3个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试点城区之一。自卫生部召开试点工作第一次会议以来,我区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区卫生局成立了试点工作业务协调小组,理顺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等业务部门的工作关系,统一按照卫生部技术规范指导业务开展;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流程,出台了保障措施。目前正在积极开展《社区卫生诊断》首个技术项目。
(二)农村卫生工作整体推进。去年起来,我区被列为省级新农合试点区,我局于3月份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开展了基线调查,研究制定了《市中区*年开展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于5月正式实施。按照新农合档案管理规范,对所有档案进行了统一整理、装订、编号和录入。提高了中医适宜技术的报销比例,中草药饮片以及针灸、推拿、拔罐报销比例在目前报销比例基础上再提高20%。新购置了新农合管理软件和中央服务器,初步实现了信息化管理。积极宣传动员,农民参合率达到92.5%,截至*年底,共补偿参合农民43007人次,支付补偿资金468.38万元,农民群众得到了较大的实惠。乡镇卫生院建设全面完成。我区建设任务是对党家庄卫生院实施迁址重建。该项目建设规模2000平方米,设置床位50张,主体2层。工程3月开工,已于9月份竣工。加强村卫生室管理,集中力量对村卫生室开展了检查指导和年度校验,对党家庄和七贤未通过校验的10所村卫生室进行了清理整顿。规范了卫生室的病历和处方书写,对持证的乡医进行了年度考核。分5期在协和职业技术学院对204名乡医进行了集中培训。严格执行药品质量、价格公示制度,做到药价合理,确保农民不吃假药,努力让农民群众对药品质量、药品价格、医疗服务“三个放心”。
(三)医政管理得到切实加强。积极抓好医疗机构校验工作,加大现场校验力度,组织监督小组、专家小组对医疗机构进行量化赋分,今年共校验医疗机构480家,覆盖率达到100%,进一步规范了我区医疗机构执业行为。认真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对辖区医务人员进行了人禽流感、医德医风、医学伦理等知识的培训,通过购买网卡网上考试、征订《*卫生》日常学习、组织培训集中考试等形式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去年共征订《*卫生》187份,有近400人购买了网卡进行远程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达到90%。新《处方管理办法》颁布后,我局聘请专家教授对全体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了处方管理培训。10月,对护理人员进行了“三基”、“三严”强化培训。规范医疗机构审批,严格履行程序,依法做好行政审批工作。*年办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13家,受理医师注册申请265件,按时办结率100%。实行医疗机构执业地点变更公示制度,广泛征求居民群众意见,切实维护医疗及其利害相对人的权益。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相关制度,区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所行政审批窗口被评为“全市文明服务窗口”。扎实做好执法监督工作,对我区设置B超诊断的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对所有使用毒麻药品的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重点规范了药品的专人、专柜、专账管理,药品调剂及处方开具等内容。加大医政执法力度,实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制度,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800余户次,责令限期整改32户次,取缔非法行医“黑诊所”3家,拆除非法医疗广告、招牌5处,没收药品、器械价值约3万余元,行政罚款1.2万元。集中销毁非法行医药品109箱,输液器、注射器等5箱。解决医疗纠纷17起,处理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案件4起,委托医疗事故鉴定2起,结案率达到100%。
(四)医疗卫生服务功能全面提升。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为抓手,强化专业技术人员依法执业意识,区医院建立了《中层目标考核》和《全方位目标考核实施细则》,狠抓了医疗管理质量和环节质控措施的落实。拓展科学管理模式,转变中层管理理念,选派1/2的中层分4批参加了管理知识培训,组织到外地进行考察学习,开拓了思路和视野,提升了管理团队整体素质。强化人才梯队建设,通过派出进修、举办技术操作竞赛、参加市级操作竞赛、请进来授课等形式努力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选派护理人员参加了市卫生局组织的“南丁格尔杯”护理知识技能大赛,荣获集体三等奖,总成绩在区县级医院中名列前茅。搭建特色专科平台,制定“把乳腺病的预防与治疗作为医院特色专科主攻方向”的发展规划,成立乳腺病普查小组,启动了对全区有条件育龄妇女的全面免费普查工作。《市中区25岁以上妇女乳腺癌发病情况调查及相关因素分析研究》已向市科技局申报科研课题。新开展的“微创穴位埋藏治疗”项目,满足了哮喘、癫痫、肥胖病人的医疗保健需求。
(五)疾病防控能力显著增强。以实现“一个确保”为首要工作目标,不断加大基础设施、设备经费投入,投入20余万元资金购置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设备。积极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转换的各项工作,迎接了国家认证监督委员会和省质监局专家的检查评审。在抓好艾滋病、病毒性肝炎、流行性出血热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同时,努力抓好以霍乱为主的肠道传染病防治,依法健全疫情报告管理,完善疫情报告制度,加强对疫情报告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对腹泻病门诊的管理,实行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开展了对育龄妇女的尿碘监测,我区顺利通过了消除碘缺乏病考核达标工作。加强对手足口病的防控,对住院病人、学生及托幼机构完成流行病学调查135余例,处理疫情20余起,发放《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宣传单2万余份。继续巩固和提高免疫接种率,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强化对免疫预防业务人员的培训,共举办培训班6期,培训228人次。完成对适龄儿童7种生物制品的33190人次的接种任务,总接种率达到98.5%。将开展高危人群干预与农民工的宣传作为全年的工作重点,广泛开展防艾教育,全年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2000余份,“防艾”宣传栏195期,对高危人群进行实地干预25次。在*大学、*大学举办了防艾知识宣传图片展及绘画展,在经十一路美食街设立了大型宣传广告牌,在乐山小区组织开展了影响较大的主题宣传活动,受到新华网等10余家新闻媒体的关注,我区对农民工的艾滋病综合干预和宣传工作走在全省的前列。认真完成各种食品样品微生物及理化的检测,完成食品样品微生物及理化检测881份,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36%。综合门诊共完成服务行业健康体检2.3万余人。
(六)卫生监督水平显著提高。加大歌舞娱乐场所、洗浴场所、旅馆业、理发美容场所、游泳场所(馆)等五类公共场所监管力度,积极推行食品单位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达到21个,B级264个,C级1117个。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区政府拨出专款30余万元配置了卫生监督专用快速监测车、快检室和监测设备,实现了现场快速检测。开展了“五一”期间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活动、“五小店”专项整治活动、农村食品卫生许可专项检查、小饭桌检查公示活动等专项整治行动。去年监督检查农村食品经营单位146个,检查品种476类,检查市区餐饮单位595家。举办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20期。我区先后获得*市颁发的“全国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考评先进单位”、“*市食品放心工程优秀单位”等荣誉。继续打造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品牌效应。去年11月,全省《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在我区“食品安全示范街”举行,我区食品卫生监督和管理工作得到省、市领导的高度评价。组织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及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月活动,提高了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开展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基本情况调查,开展对婚纱摄影、服装干洗业卫生监督管理,加强了84消毒液等消毒剂的监督管理。在全区开展了以“诚信医疗,规范服务”为主题的医疗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召开了全区医疗机构监督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开展了以驻区大中专院校、厂矿企事业单位一级医院为主的医疗机构专项整治活动。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60人次,处理各类投诉举报25次,有力地保障了群众健康权益。
(七)爱国卫生工作扎实开展。切实加强农村改厕工作,制定了改厕实施方案,形成了“整体规划、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实行了镇包村、村包户的“联包制度”,举办了农村改厕工作现场观摩会,技术人员现场演示洁具安装的过程,派出技术人员入村指导改厕工作。*年使用卫生厕所的村民达30749户。采取多种形式向驻地单位和社区居民宣传卫生和病媒生物防制知识,提高了群众的卫生防病意识。完善各项消杀管理制度,规范消杀工作程序,改进消杀方式,确保辖区“四害”密度始终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之内。邀请省病媒生物防制专家霍北新亲自授课,提高了专业防病除害能力。对辖区的“五小”行业、农贸市场、建筑工地等进行了专项拉网式检查,大大降低了“四害”密度。加大了爱国卫生活动月的宣传力度,以办、镇为单位设立了13个分会场,出动宣传车6辆,制作宣传牌4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在全区形成人人参与活动的浓厚氛围。去年累计清除垃圾死角753处,清除垃圾4272吨。创建卫生先进单位工作稳步推进,全区有6个单位被评为市级卫生先进单位,3个单位被评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1个村被评为省级卫生村。
(八)妇幼保健工作有序推进。重点加强了孕产妇系统化管理,尤其是加强了高危妊娠管理,高危妊娠管理率达10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1.5%。巩固了爱婴区、爱婴医院成果,全区母乳喂养率96%。对社区妇保工作实行量化赋分,建立产后访视卡收、转、取制度,有效减少了产后“漏访”现象,产后访视率达94.3%。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认真做好小儿疾病筛查追访。迎接了国家妇幼保健中心专家组的调研。坚持集体儿童与散居儿童分类管理、齐头并进的管理模式。认真做好5岁以下儿童营养不良监测,3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为95.04%,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95%。完善了妇女病查治统计报告制度,建立妇女病查治档案,做到专人管理、统计、汇总上报。加强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管理与监督,认真做好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校验,加强B超管理和《出生医学证明》使用的管理,驻区医院《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率达100%,《出生医学证明》填写合格率达100%。认真做好“三网监测”及人群出生缺陷监测。我区既是国家级“三网监测”点(即孕产妇死亡、新生儿出生缺陷、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又是省、市监测点,在认真做好“三网监测”工作的基础上,从去年10月开始承担了卫生部国家人群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完善了妇幼信息监测网络,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市中区人群出生缺陷领导小组及专家组,分批对医院妇产科医生、社区及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大夫、村医生200余人进行了系统培训,分组到15个办镇、18个派出所、7家医院进行了“三项监测”工作的补漏调查及质控,12月份顺利通过省级人群监测质量控制检查,受到省级专家好评。
(九)和谐行业建设成效显著。一是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把学习*精神与贯彻省、市第九次党代会和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相结合,与卫生系统集中教育活动相结合,在我区社区卫生网站上开辟了大讨论活动专栏,利用网络媒体形成了大讨论活动的学习平台。邀请*市社科院石兆宏副研究员作了题为《保证民生---贯穿*报告的一条主线》的专题讲座。通过大讨论活动,广大干部群众思想境界提升、工作思路更新、工作作风转变、办事效率提高,各项卫生工作得到了切实推进。二是深入挖掘推出了市中区医院“百姓身边好医生”刘传河同志的先进事迹,在全区卫生系统开展了学习先进的系列活动,在省、市主要媒体进行了密集连续的宣传报道,刘传河同志也被评为市中区道德模范,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良好的影响。三是人才培养与管理积极推进。树立大人才观,定期走访驻区卫生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建立起紧密的联系,发挥区域拔尖人才的学术带动作用。从2003年开始,连续4年组织了评选市中区卫生系统拔尖人才,并进行大张旗鼓地表彰,营造了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四是群众工作深入开展。“7.18”暴雨后,卫生系统迅速行动起来,组成医疗卫生、疾病预防、除害消杀等五支小分队,深入街居、家庭开展医疗卫生活动,在白马山、王官庄等受灾较重的社区开展义诊活动,积极宣传防病防疫知识,筹集3万多元的药品及时送到受灾群众家中。以“访贫病、送温暖、献真情”为主题,开展了“关注贫病居民健康,社区卫生服务送温暖”活动,组织社区医生对辖区内身患重病、常年卧床、无钱医治的居民进行调查登记,针对其病情分别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医疗服务方案,为每户免费赠送200元药品卡,减轻了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活动共为150户“贫病”居民免费送医送药达3万余元。五是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以构建和谐行业,加强环境建设为着力点,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树立工作人员良好形象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五个方面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举办了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知识竞赛、演讲比赛,进一步规范了服务行为,提高了服务质量。集中开展了加强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五个方面的作风建设活动,组织了总结交流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严格履行药品、设备、后勤物资及办公耗材院内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确保采购透明度。加大对医疗卫生、卫生监督等部门的行风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监督力度,强化医患沟通,医患关系得到进一步改善。六是内外监督广泛开展。迎接了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对新农合、社区卫生等重点工作的调研。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开通网上电子邮箱,方便群众反映和反馈意见。去年以来卫生系统共发放征求意见信500余封,汇总整理反馈意见近60条,卫生行政效能得到改善。
一、全区医药卫生工作基本情况
(一)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一是新农合制度建设实现全面覆盖。我区新农合作制度从20*年开始试点,20*年被列为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农民个人筹资从20*年的人均10元,增加到2009年的人均20元;各级财政补助由20*年的人均10元,提高到了2009年的人均80元,达到了人均筹资100元标准。工作中,我们坚持农民自愿参加、公开公正、规范运作、加强监督,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实施意见》(泰政发【20*】90号),在全市实行合作医疗统一报销比例和结算模式,推行参合患者在全区就诊和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一证通”制度。调整印发了《2009年度新农合实施细则》,加强对管理人员、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基层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人员等相关人员新农合基本知识培训,让参合农民及时了解上级政策,熟悉就诊报销程序和报销比例。同时,区政府将新农合工作纳入了对各镇(街道)年度科学发展观考核内容,逐级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报销比例,实行医院结算、合作办审核、财政拨付、封闭运行制度。区审计部门定期对全区合作医疗基金进行专门审计,确保合作医疗基金专款专用、规范操作、封闭运行。定期将收缴农民的合作医疗基金、农民报销情况向村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从根本上保证了新农合医疗基金的安全有效使用。目前,我区的合作医疗、药品经营、社区卫生服务和医疗机构管理全部纳入微机网络监督与监管,定点医院与市、区新农合办公室微机联网运作管理,住院参合病人信息达到了全市共享。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得到有效缓解,实现了群众满意、卫生发展、政府放心的目的。
二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更加完善。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于20*年正式启动,参保范围覆盖了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医疗保险基金建立的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资金,由区医疗保险处统一调度使用,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门诊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住院费用实行网络结算,患者出院时,只负担个人部分,其余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和社保局结算。转诊转院的患者,须根据转往医院所在区域先自负符合规定费用的一定比例的费用,即:转往本省省属医疗机构治疗,结算时个人先自负符合规定费用的5%;转往省外公立医疗机构治疗,结算时个人先自负符合规定费用的10%。然后再自负最高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剩余部分按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办法结算。2003年,为降低困难企业负担,全区推出了住院统筹,降低了企业缴费比例。20*年为推进全区企业改革,我区制定出台了《区属企业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将2324名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职工医疗保险,较好地维护了职工的医疗保障权益。20*年度,全区实际发生住院人数4655人,已出院人数为4367人,发生住院医疗费用3883万元,人均住院费用8892元,其中医疗保险统筹内住院费用3428万元,人均7850元,占医疗总费用的88.3%。统筹基金支付2464万元,为住院费用的63.46%,统筹内费用的71.9%。个人负担率为36.54%和28.1%。
三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逐步开展。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认真总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年把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计划”列为为民要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区政府两次举行大规模的集中宣传活动,并对121名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办发〔20*〕21号),允许参保人员在一个医疗保险参保年度内随时参保,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他相关政策按照《*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泰政办发〔20*〕45号)的规定执行。我区已多次为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工作座谈会、试点工作座谈会提供现场。
(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加快两个体系建设。按照“疾病控制、卫生监督体制”改革要求,20*年区委、区政府成立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卫生监督局,具体承担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积极开展卫生监督下沉工作,设立街道镇卫生监督机构5处,聘任街道镇卫生监督员15人,把卫生监督触角延伸到社区和村,并聘任63名社区卫生助理员,1*名村卫生监督助理员,构建了全方位、无缝隙监督体系。
(2)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水平。扎实开展全省结核病防治示范区工作,成功实施了省级“无结核病的和谐校园”、“社区结核病控制”等项目,为全省城区结核病控制提供了经验。申报了省级心脑血管病防治示范县,目前已通过省卫生厅中期评估。全面开展艾滋病防制,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常规检测和自愿咨询监测工作。认真开展计划免疫工作。从20*年6月份起实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费分发、免费接种。从20*年5月份起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对新增加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实行免费分发、免费接种。
(3)加强卫生监督工作。突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目前,通过省、市、区卫生部门认定的A级单位9个,B级单位36个,C级单位813个,全区食品安全形势得到切实改观。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规范持证卫生机构,统一标识、统一布局,通过年度校验督促全部达标。先后针对无证私自行医、药店非法坐堂行医、超执业范围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空挂单位对外服务等开展了专项治理,净化了医疗市场。积极开展“星级社区”、“星级道路”、“星级店铺”创建活动。结合泰城综合整治活动,制定了餐饮、公共场所、商店等星级创建方案,通过创建进一步提升了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二是科学应对各类突发性事件。经过多年建设,全区已形成了设施和功能相对齐全的区、处镇、社区(村)三级公共卫生工作网络和服务体系,有一支人员充备的卫生专业技术和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方面,以市中医二院、区人民医院为龙头,以镇村两级医疗单位为框架构建了全覆盖的医疗救治体系,承担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任务。完善了急救中心建设,配齐了“120”救护车和基本医疗救护设备。(1)建立组织,完善预案。区政府成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和应急办公室,设立了流行病学、消毒技术、食物中毒职业中毒及放射事故调查、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实验室检验检测、后勤保障、宣传教育八个专业技术小组,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和工作流程。根据传染病流行情况,有针对性地建立了霍乱、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十一运会保障、救灾防病等各种情况下的领导小组、各专业技术小组,做到人员、物资、技术、培训四到位。健全完善《*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制定了《*区突发霍乱应急预案》、《*区突发人感染高致病性流感、禽流感应急预案》、《*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预案》、《*区甲型H1N1流感应急处置方案》、《*区2009年防汛救灾应急预案》、《*区手足口病防治方案》、十一运会保障等相关传染病应急预案,并根据工作情况,不断改进和完善预案。(2)健全机制,及时处置。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隐患的排查,建立健全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处镇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实行了疫情网络直报,全区设立了49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点,强化应急值守机制,认真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初步形成了以疫情值班电话为主线,各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公共卫生监测点为依托的传染病及突发应急信息网络系统。做好应急专用物资、器材装备的储备工作,加强医院急诊科和重症监护ICU建设。(3)强化演练,提高能力。根据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每年开展应急队伍各专业小组专题培训,对49个公共卫生监测点人员进行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培训,每月召开例会,对各处镇疫情报告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了应急救援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处置能力。按照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实战要求,高度重视应急演练工作,在演练中落实预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预案。组织开展了甲型H1N1流感防控、霍乱腹泻病防控等应急演练。
一、积极推进卫生法制建设,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围绕“法治”建设,深入开展“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提升法治水平,共建和谐卫生”主题活动,进一步提高卫生法制建设水平。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并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对不利于市场经济发展、有碍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与上位法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提出修改和废止意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率达到100%。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审批行为,加强许可档案管理,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程序执法,组织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梳理,落实重大案件集体决策、备案审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年度结案率达85%以上。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畅通渠道,完善和解调解、实地调查、公开听证、专家咨询的工作机制,及时依法公正作出复议决定。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执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开展“五五”普法总结表彰,制定“六五”普法工作规划,全面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营造学法尊法守法良好社会氛围。
二、切实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
(一)加强执法力量配备。依据卫生部《关于切实落实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权责一致、编随责增、人事相宜、保障履职”的原则,综合考虑辖区人口、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水平等因素,科学测算和配备所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编制,积极争取编制等有关部门支持,充实卫生监督执法力量,满足工作需要。
(二)加强监督机构网络建设。按照国家“十二五”卫生规划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的要求,切实加强卫生监督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改善卫生监督机构办公用房、执法车辆及执法装备等条件,不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保障水平。健全完善市、县、乡镇三级卫生监督网络,积极推进卫生监督进农村、进社区工作,加强派出机构建设,推行卫生监督网格化管理,着力提高农村乡镇和城市社区卫生监督覆盖率。
(三)加强队伍能力建设。贯彻年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的要求,加大卫生监督人才培养力度,积极开展法律法规考试考核、模拟办案、案例讲评、案卷评比等活动。加大卫生监督稽查力度,以涉及权力运行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环节为重点,开展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和监督稽查,积极推进落实卫生监督员轮岗制度。加快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认真做好卫生监督个案信息数据即时上报工作。
三、扎实开展卫生监督“三项工程”,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卫生问题
从今年起,在全市集中开展职业卫生推进、医疗市场规范和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三项工程”,工程实施周期为三年。总体目标是“第一年取得明显成效,第二年有大的提高,第三年建立长效机制,推进质量走在全省前列”。
(一)职业卫生推进工程。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六进”宣传活动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劳动者密集场所的宣传覆盖率要达到100%,提高全社会职业卫生法制意识和劳动者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危害源头控制,加大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监督力度,依法查处未按规定时限开展评价审查、验收的建设单位,今年新改扩建项目职业卫生评价率达到50%以上。全面开展职业卫生“四个一”工程,第一批试点县争取实现企业全面覆盖,第二批试点县企业覆盖率70%以上,没有开展试点的县也要在部分重点企业开展“四个一”工程,积累经验。继续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建设。开展以“加强职业健康监护,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为主题的职业健康监护专项整治,接害企业职工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以职业病新发病例为线索,积极推行病例溯源督查,严查企业违法行为。积极推进全市职业病防治规划,年内组织专项督导检查和评估。认真开展职业卫生监测和职业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做好职业卫生现状调查工作。
(二)医疗市场规范工程。
一是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以“谁发证、谁监管”为基本原则,以日常精细化监管和突击性暗访、抽查为基本手段,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查处办度。认真落实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衔接配合,逐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抽查制度、暗访制度、举报制度和联合办案制度等长效机制,加大案件移送力度,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市卫生局对各区县每年至少暗访和突击检查1次,检查结果适时通报并与年度重点卫生工作目标考核挂钩。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区域实行挂牌督办。
二是推进规范化诊所建设。推行“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档案、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授牌”的“六统一”管理模式,纠建结合,提高诊所规范化管理水平,年底前全市诊所规范化建设率达到70%以上,力争走在全省前列。
三是加强违法医疗广告监管。落实日常监管和重点监测措施,严格不良行为记分制度,建立日常监管档案,规范监管行为,落实监管责任,保证执法活动的公平性。
四是加强采供血机构监管。明确监管职责,规范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公示制度,保证监督频次和监管质量,进一步规范血站及医疗机构输血科的执业行为,保障临床用血安全。
五是在全市建立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按“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组织开展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覆盖率两年达到100%,违法行为查处率100%,整改达标率100%。推进监督执法规范化、制度化,明确各级各类监督机构监管职责,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确定监督频次,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开展辖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档案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档案建档工作,实现监督信息共享。积极探索市管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事故处罚工作。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程。继续推进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全市集中式供水单位量化分级实施率要达到100%。进一步加强涉水产品的监督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获得卫生许可批件产品的监督覆盖率不低于70%。在全市开展以“加强农村饮用水监管,保障农村供水安全”为主题的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农村水质消毒和检测工作情况,督促供水单位完善净化消毒和水质检验设施。开展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工作,加强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提高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持证率。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定期对城乡饮用水水质进行调查监测和卫生评价,确保监督监测覆盖率和监督频次逐年稳步提高,今年全市农村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覆盖率不低于80%,供水单位建档率100%。
四、扎实做好其他卫生监督工作,依法保障群众健康权益
(一)加大公共卫生监管力度。继续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开展以“加强消毒环节监管,推进量化分级管理”为主题的游泳场所专项整治。今年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游泳场所、洗浴场所量化分级实施率要达到100%。
(二)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贯彻卫生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队伍建设,联合教育部门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开展以“加强农村学校卫生监督,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为主题的学校卫生专项整治,以农村为重点地区,以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饮用水卫生为重点内容,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卫生管理措施,全市学校的卫生室(或保健室等)建立率、查体率、建档率均达到80%以上,切实保障学生身体健康。
(三)提高传染病防控监督工作水平。按照卫生部《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培训指导,明确监督频次与覆盖率,强化督导检查,提高传染病防治水平。进一步加强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监管,贯彻《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医疗机构重点科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监督检查,提高医院感染管理水平。督促医疗机构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预检、分诊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有效控制院内交叉感染。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监管,制定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保障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加强消毒产品监管,继续推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市、县级卫生监督机构每年对辖区内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频次不少于1次,市级监督机构每年对辖区内获得卫生许可批件的消毒产品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开展以“规范餐饮具消毒服务行为,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为主题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整治,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市、区县卫生监督覆盖率应达到100%。
(四)进一步加强放射卫生监督管理。以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及放射防护情况为重点,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严肃查处无证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行为。加强放射诊疗许可校验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率达到70%以上,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设备检测率达到85%以上。
(五)做好卫生监督抽检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我市公共场所、饮用水、消毒和涉水产品等卫生监督抽检工作,及时上报和公布抽检结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和不合格产品。
一、2018年度质量管理总体情况
1、强化医疗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是医疗服务管理的永恒主题。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供安全优质医疗服务是增强群众获得感的基础。
(1)严格依法依规执业。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做好医师注册和变更注册工作,《放射诊疗许可证》通过校验。
(2)强化日常督导检查。一是坚持院长行政查房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医院分管领导每月两次深入科室进行工作督导;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等职能部门围绕核心制度执行情况,定期到科室检查,指导质量分析评价及改进工作。二是定期召开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并围绕如何“防范医疗风险,保障医疗安全”展开讨论,制定并印发了《重汽医院医疗风险防范管理方案》、《危重病人管理制度》、《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制度及工作流程》等制度,进一步保障患者安全。三是加强临床用药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定期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和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会议,定期检查麻精药品、高危药品、急救药品的使用及管理情况,对抗菌药物的使用实行严格管理,对住院和门诊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每月排序,并对抗菌药物处方合理用药进行专项点评。定期公示我院基本药物常用药品和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建议及整改措施,根据临床需要调整了我院抗菌药物目录并上报卫计委备案。2018年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使用比例为55.17%,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为38,门诊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为8%,均符合二级医院目标要求。四是强化医院感染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对手术室、供应室、口腔科、胃镜室、血液净化科等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监控、管理和检查,针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有效的干预。其次,做好院内感染病例、多重耐药菌患者、手术切口感染及导尿管插管相关感染患者的目标性检测,定期分析、通报。同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分期、分批、分层次,采取多种形式(讲座、微信交流平台、)进行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及考核,提高了全员医院感染管理措施的依从性。
2、不断加强护理质量管理,提升护理服务水平
(1)完善护理质控标准,提升护理质量水平。按照《山东省护理质量控制标准》、《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相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护理部重新完善制定护理质控标准,并从护理质量总目标、院科两级重点监测指标、PDCA项目等几个方面入手,强化科室护理质量,全年各项护理质量指标全部达到或超过二级综合医院标准。
(2)加强对压疮、高危患者的护理管理,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全年高危压疮管理52例,无院内压疮发生,院外带入压疮32例,治愈好转13例;跌倒7人次,跌倒率0.27‰,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范,效果显著;危重病人管理14人,未发生护理并发症。
3、积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提升医疗服务供给能力
外科开展了包皮微创手术,采用一次性环切缝合器治疗包皮过长及包茎,由于创面小,手术时间短,效果好等优点,患者较易接受;12月,在省立医院整形专家指导下,完成我院首例乳房再造术;中医科利用专业优势,采用冬病夏治的中医理论,开展“三伏贴”治疗慢性呼吸道疾病新业务;康复医学科针对脑血管意外病人开展OT康复治疗新项目,较好地改善脑血管意外病人的上肢功能康复;妇科开展的超导可视无痛人流和LEEP刀宫颈修复术新项目进展顺利,无不良事件发生;口腔科开展了种植牙新业务;检验科开展了血清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NSE)、血清细胞角蛋白19片段(CY21-1)、血清载脂蛋白A、血清载脂蛋白B、血清胆碱酯酶等项目检测。以上新技术、新业务的开展,丰富了我院医疗服务内容,收到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优化服务措施,提升服务效率
进一步完善门诊管理制度,强化诊疗服务管理,优化了门诊流程,确保急诊绿色通道畅通;进一步完善门诊预约管理,增加微信预约,强化节假日值班医疗服务;加强了专家门诊管理工作,增加省立医院口腔科专家来院坐诊,使患者有更多的就医选择;强化导医台的服务功能,丰富便民服务内容;强化窗口科室服务,相关科室上午提前半小时到岗;各种检验、检查报告及时发放,尽量缩短病人等待时间;增设银行POS机,方便了患者交费结算;进一步优化住院、转诊、转科服务流程;认真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制度,使患者及时了解诊疗费用情况;认真做好医患沟通,采取多种措施保护患者隐私;多方收集患者意见和建议,认真受理患者诉求;铺设了部分沥青路面,更换了卫生保洁服务公司,医院环境卫生得到改善。
5、不断提升工作质量。一是积极落实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政策,实现药品零差价。二是加强对外合作,与市中心医院正式签约缔结紧密型医疗联合体。三是围绕“质量、安全、服务、管理、绩效”主题,继续推进医院标准化建设工作,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四是改进服务,扩大查体业务。五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医疗业务。六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医务人员整体素质。七是做好社区及公共卫生工作。
二、2018年度中发生的质量问题
(一)医疗质量
1、康复科医师在为患者康复治疗中造成其左上臂骨折。造成患者治疗六个月基本痊愈,赔付病人28000元。经院办公会讨论,决定对中医康复科处理如下:考核中医康复科1400元,考核责任人1400元。
针对康复科出现的问题,医院质量委员会于2016年5月25日召开了以“防范医疗风险 保障医疗安全”为主题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会议由院长主持。院长首先做了关于《患者安全》的专题讲座,讲座包含“患者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及管理、患者安全管理系统的建设管理和完善”等内容,强调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2、存在病历书写不合格、疾病诊断不准确、辅助检查不合理、用药不规范等现象。主要原因有:(1)各种医疗制度的执行不够,如首诊医师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病历书写制度、病例讨论制度等。(2)科室医疗质量控制不够,认真查体、详细询问病史做的不够,缺乏认真思考分析,有凭想象下结论现象。(3)门诊时常有推诿病人现象,留有医患矛盾的隐患。(4)出现风险后缺乏查找根源、认真总结、加强防范的意识。
处理结果:(1)健全组织、督促检查,为防范医疗事故提供科学决策。按照标准化建设,医院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各科室建立质量管理小组。同时明确医疗质量管理职责,加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加强领导,规范管理,为防范医疗事故提供组织保证。分管领导定期召开医疗质量管理专题会议,认真分析临床典型案例,从医德医风方面、廉洁行医方面是否存在不良行为。要求各科室加强医疗管理,增强安全意识。(3)加强培训、知法守法,为防范医疗事故提供法律支持。加强医疗法律法规的培训和专业知识的培训,认真落实十四项医疗核心制度,不断提升专业技术操作能力 ,如举办讲座、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等。(4)加强学习,规范服务,为防范医疗事故提供制度保证。加强专业基础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完善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促进和鼓励取得高一级学历,不断提高专业理论水平。
(二)工作质量
1、个别药品缺货问题。产生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1)与配送企业联系不及时,督促不够,影响了临床使用。(2)据药品供应公司反映,个别药品因生产成本高,销售价格底等原因,停止生产或减少产量,造成医院药品缺货。
处理结果:(1)采购中心严格采购流程,做到早做计划,及时采购,并在多个医药公司合理调配。(2)对确实因生产原因造成的缺货,及时告知药剂科和临床医生,耐心向病人做好解释。(3)对投诉病人做好解释工作,可以告知先用其他药品替代。
2、门诊统筹费用超出定额。据财务科提供的数据信息,今年1-9月份门规统筹费用超出定额51.4多万,如果全年算下来,超出部分返还60%,那么仍有一部分收不回来,给医院造成了损失。主要原因:(1)临床医师对费用控制出现了思想上松懈,意识淡薄。(2)有些药品使用不正常,病人用量大,存在大处方。(3)医德医风方面存在一些不良风气。(4)病人主动要求,为减少医患矛盾,医生不得而为之。
处理结果:(1)经过医务科对门诊统筹使用的分析,根据临床实际情况和药占比指标的完成情况,对有关科室进行严格考核,经统计,9-11三个月考核临床超定额共计近5万元。(2)对个别药品使用不正常现象,采取适当控制的办法。(3)在医疗过程中耐心做好解释工作,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三、2019年度质量管理提升方案
1、严抓核心制度落实。提高质控质量。每月两次对医疗质量督导组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突出重点质控。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抓”,督导到科、落实到人。细化质控环节。使每一个质量管理记录本、关键环节、问题都能追溯到责任人,有的放矢。
2、加强病案管理。 加强病案知识培训。组织医务人员系统学习病案管理知识。试行“跟查代训”。低年资医师和病历书写问题医师,跟随病案质量督导组参与病历检查。开展病历点评。组织病历书写大赛,定期开展病历点评,对优秀病历和问题突出病历组织全院进行现场展示。
3.落实患者十大安全目标。强化患者入出院指知道和相关告知。完善转科、转院交接流程,认真做好患者出院指导;加强出院患者一级随访。积极接待和处理投诉。及时分析临床不良事件,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全面掌握市域范围内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区域分布情况,全面掌握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去向情况,全面掌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和污染治理水平情况。建立健全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环境统计、监测、监督和执法体系。通过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进一步提高全民环保意识,进一步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形成,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环境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普查对象
(一)市域范围内有污染物排放的所有工业企业(建筑业不列入本次普查范围)。
(二)市域范围内所有种植业和养殖业。
(三)市域范围内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并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洗染业、理发及美容保健业、洗浴业、摄影扩印业、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等。
(四)市域范围内拥有20张以上(含20张)病床的医疗机构。
(五)市域范围内所有使用医用电磁辐射设备、医用含放射源设备、医用射线装置的单位。
(六)市域范围内所有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含民办事业单位)。
(七)市域范围内所有机动车和有废气排放的农用机械。
(八)市域范围内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厂。
(九)市区、县城和乡(镇)政府所在地的集镇区内的所有居民生活污染。
三、普查内容
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37号)和政办法〔〕125号文件中规定的内容进行普查。
四、普查方法
本次污染源普查按照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普查对象自报与普查员调查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部门审核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相结合的方法施行。
五、时序安排
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工作阶段(年2月底前完成)
1市和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及有具体填报任务的市有关部门分别成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2市财政局、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别落实污染源普查经费,并及时拔付到相应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普查工作正常进行。
3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别制定并《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4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配足人员,购全设备。
5市公安、环保、工商、农业、海洋与渔业、农机等部门分别出台《实施方案》,报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市广电局、阜大众报业集团出台《污染源普查宣传报道工作方案》,分别报市
委宣传部和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6完成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
7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聘用普查员和指导员,开展人员培训工作,制作并颁发普查员和指导员上岗证。
(二)全面普查阶段(年3月-12月完成)
1各普查机构按要求做好普查表的填报,核对数据,确认并汇总普查表格。
2各普查机构完成管辖范围内普查数据审核、录入、校验,建立本地区污染源数据库,经同级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报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3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全市普查数据汇总统计和审核后,报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审查,然后报市政府审批。
4市政府审批全市污染源普查上报材料,报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
5,各普查领导小组完成《污染源普查报告》的编制,上报市政府。
6完成《市污染源普查报告》的编制,上报省政府。
7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县(市、区)和经济开发区的污染源普查台账建立情况、表格填报质量、数据统计质量进行检查。
8完成年度全市污染源普查监测工作,形成污染源普查监测报告,上报监测成果。
9市和县(市、区)、经济开发区分别完成辖区内污染源普查工作阶段性总结,并按程序上报。
(三)总结阶段(年8月底前完成)
1各普查领导小组分别对污染源普查数据分析研究,编制《开发利用方案》,报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普查领导小组分别对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健全台账,归档到位,完善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做好迎接国家、省污染源普查工作验收前的各项准备。
3完成全市年污染源普查监测任务;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编制《污染源普查综合报告》,上报市政府。
4按国家、省统一要求,市政府适时对外全市污染源普查成果。
5市政府组织对各地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全面验收考核,迎接国家、省污染源普查工作验收考核。
6市政府召开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六、组织领导
(一)领导体制
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市、县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部门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协调有关新闻活动;市发改委和经贸委配合做好工业污染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市财政局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阜大众报业集团和市广电局负责具体实施污染源普查的宣传报道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市建设局会同市环保局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普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活污染源普查;市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农业(种植业和养殖业)污染源的普查;工商局负责提供污染源普查对象的基本登记信息;市环保局负责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危险废物处置厂和垃圾填埋厂(场)的普查;市统计局负责审定污染源普查表,协同市环保局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市农机局负责农机排气污染的普查与监测;军分区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和要求,负责做好驻部队所属污染源的普查工作。
(三)考核奖惩
一、评价工作步骤
企业效绩评价工作依据《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和本细则规定的指标体系、工作方法、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按以下工作步骤和要求进行组织实施:
(一)确定评价工作实施机构
根据评价工作需要,由评价组织机构按照《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的有关规定,成立评价实施机构。
l.评价组织机构直接组织实施评价的,由评价组织机构负责确定评价工作人员;成立评价工作组,并根据评价工作需要选聘有关咨询专家,成立专家咨询组。专家咨询组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由评价组织机构明确。
2.如果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评价;首先要选定中介机构,并签订评价委托书,然后由中介机构确定评价工作人员,组织成立评价工作组(项目小组),并根据需要成立专家咨询组。
3.评价工作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l)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管理、企业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及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2)熟悉企业效绩评价业务;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3)坚持原则、清正廉洁、秉公办事。
(4)评价项目主持人应有5年以上经济领域工作经验。
4.咨询专家可以从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研究机构、院校、行业协会、银行等多个方面邀请。参加评议的咨询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l)谙熟企业管理、财务会计、法律、技术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2)具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相应领域10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熟悉评价对象所在行业。
(4)拥有相应领域的中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的执业(技术)资格。
(二)制定评价工作方案
由评价实施机构根据《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和本细则有关规定,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确定具体评价对象;报经评价组织机构批准后实施。已组织专家咨询组的,评价工作组或中介机构应将《评价工作方案》送达每位咨询专家,并向专家咨询组介绍评价工作程序。
(三)下达《评价通知书》
在评价实施前;由评价组织机构向评价对象下达《评价通知书》。《评价通知书》中应当明确:评价的目的、用途、对象、评价经营年度、被评价对象应准备的有关基础资料及其对所提供评价基础资料应负的责任,以及其他需在《评价通知书》中明确的事项。
(四)收集与核实评价基础资料
根据《评价工作方案》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和基础资料,并根据评价计分的需要和评价组织机构的要求,做好有关评价基础数据的核实与确认工作。
l.依据评价年度收集企业评价基础数据和评议指标基础资料。评议指标基础资料可以采取访谈、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查阅有关统计资料和文字档案等形式进行收集。评价人员要对评价基础数据和基础资料进行认真检查、整理,确保评价基础资料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2.核实评价基础数据资料的真实性与客观性。要对重要的和存在疑问的基础数据资料进行核实确认,以确保评价数据的真实性和口径一致。基础数据资料核实确认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照本细则第六部分的规定执行。
(五)进行评价计分
在评价基础数据核实无误后。运用本细则规定的计分方法计算评价指标的分数。
1.定量指标评价计分。首先,根据已核实确认后的评价基础数据计算计量指标的实际值,并选择合适的行业、规模评价标准值。然后;运用计算机软件(或手工)计算出各项基本指标的得分;生成《企业效绩基本指标计分表》;利用修正指标对基本指标分数进行修正;得出修正后的实际分数,生成《企业效绩修正指标计分表》。如果需要进一步深入分析企业经营效绩,可以通过评议指标评议,对企业经营效绩进行定性评判;并实施下面的计分步骤。
2.评议指标计分。通过阅读评价基础资料、深入现场调查;听取企业情况介绍等方式深入了解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然后由评议人员对照《企业效绩评价评议指标参考标准》。对每项评议指标独立打分;生成《企业效绩评议指标计分汇总表》。每位评议人员要在评议结果上签名,并保留工作底稿。如果评价基础资料充分,评价工作组成员构成合理;可由评价工作组成员直接实施评议指标的评议,反之,则需要聘请相关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对评议指标进行评议计分。
3.如果实施了评议指标计分,可以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权重,拟合定量评价结果和定性评议结果,得出综合评价分数,生成《企业效绩评价得分总表》。
4.对评价分数和计分过程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手工计算校验,以确保计分准确无误。
(六)撰写评价报告
评价计分完成后,评价工作组应按照规定的格式;撰写《企业效绩评价报告》,报告评价结果,并根据评价组织机构的需要,撰写《企业经营效绩分析报告》。
(七)反馈企业征求意见
评价报告提出后,要反馈企业征求意见。如果企业对评价结果提出异议,可提请评价组织机构进行裁决。
(八)提交评价报告
评价工作组修改完成评价报告后,经评价项目负责人签字,报送评价组织机构或规定的部门审核确认。
(九)进行评价工作总结
评价项目完成后,评价工作组要进行评价工作总结,将工作背景、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和建设等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评价组织机构。同时建立好评价工作档案。
实施多户企业评价排序,可直接利用定量指标评价结果,根据每户企业评价得分,降幂排序,形成《多户企业效绩评价计分排序表》。其基本评价步骤是:确定被评价企业、收集与合适基础数据、选定评价标准值、撰写和报送评价分析报告。评价排序分析结束后,采取适当形式公布排序结果。
二、评价指标
企业效绩评价指标由反映企业财务效益状况、资产营运状况、偿债能力状况和发展能力状况四方面内容的基本指标、修正指标和评议指标三个层次共28项指标构成。
(一)基本指标
基本指标是评价企业效绩的核心指标,由反映四部分评价内容的8项计量指标构成,用以形成企业效绩评价的初步结论。
1.财务效益状况:
(l)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
(2)总资产报酬率=息税前利润总额/平均资产总额×100%
2.资产营运状况:
(1)总资产周转率(次)=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平均资产总额
(2)流动资产周转率(次)=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平均流动资产总额×100%
3、偿债能力状况: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2)已获利息倍数=息税前利润总额/利息支出
4.发展能力状况:
(l)销售(营业)增长率=本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额/上年主营业务收入总额×100%
(2)资本积累率=本年所有者权益增长额/年初所有者权益×100%
(二)修正指标
修正指标用以对基本指标形成的财务效益状况、资产营运状况、偿债能力状况、发展能力状况的初步评价结果进行修正,以产生较为全面、准确的企业效绩基本评价结果,具体由12项计量指标构成。
1.财务效益状况:
(1)资本保值增值率=扣除客观因素后的年末所有者权益/年初所有者权益×100%
(2)主营业务利润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净额×100%
(3)盈余现金保障倍数=经营现金净流量/净利润
(4)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2.资产营运状况:
(1)存货周转率(次)=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2)应收账款周转率(次)=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3)不良资产比率=年末不良资产总额/年末资产总额×100%
3.偿债能力状况:
(1)现金流动负债比率=经营现金净流量/流动负债×100%
(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4.发展能力状况:
(1)三年资本平均增长率=[(年末所有者权益总额/三年前年末所有者权益总额)-l]×100%
(2)三年销售平均增长率=[(当年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三年前主营业务收入总额)-1]×100%
(3)技术投入比率=当年技术转让费支出与研发投入/主营业务收入净额×100%
(三)评议指标
评议指标是用于对基本指标和修正指标评价形成的评价结果进行定性分析验证,以进一步修正定量评价结果,使企业效绩评价结论更加全面、准确。评议指标主要由以下8项非计量指标构成。
1.经营者基本素质;2.产品市场占有能力(服务满意度);3.基础管理水平;4.发展创新能力;5.经营发展战略;6.在岗员工素质;7.技术装备更新水平(服务硬环境);8.综合社会贡献
对于商贸和服务等企业因经营性质不同,在运用评议指标时,可以用括弧内的指标替代。
有关评价指标的解释见附件。
三、指标权数
企业效绩评价实行百分制,指标权数采取专家意见法——特尔菲法确定。其中:计量指标权重为80%,非计量指标(评议指标)权重为20%,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为了计算方便,三层次指标权数均先分别按百分制设定,然后按权重还原。
四、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是实施企业效绩评价的参照系。评价标准包括计量指标评价标准和评议指标(非计量指标)评价参考标准两类。
(一)计量指标评价标准
计量指标评价标准是基本指标和修正指标评价的依据;由标准值和标准系数构成。
l.计量指标全国评价标准值由国家财政主管部门根据全国企业会计报表数据资料及有关统计信息,在剔除有关企业不合理数据的基础上,结合国民经济近期发展水平;运用移动加权平均等数理统计方法统一制定。
(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和《企业规模划分标准》等国家标准,按照行业重要程度和样本数量,企业效绩评价计量指标评价标准值划分为四个层次约150个行业,在各行业全行业标准值下又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三种规模。具体见《企业效绩评价行业基本分类》。
(2)为了提高评价计分的准确性,每个计量指标评价标准值划分为五个水平档次,分别为优(A)、良(B)、中(C)、低(D)、差(E)。具体详见《企业效绩评价标准值》。
2.标准系数是评价标准值所对应的水平系数,反映了评价指标实际值对应评价标准值所达到的水平档次。与优(A)、良(B)、中(C)、低(D)、差(E)五档评价标准值相对应的标准系数分别为1.0、0.8、0.6、0.4、0.2,差(E)以下为0。
(二)评议指标参考标准
评议指标参考标准以国家的有关经济政策、法律法规、制度等为基础,结合我国国情和企业管理经验,按照重要性原则具体制定。每个评议指标参考标准分为优(A)、良(B)、中(C)、低(D)、差(E)五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的等级参数分别为1.0、0.8、0.6、0.4、0.2。每个等级的具体含义详见《企业效绩评价评议指标参考标准》。
(三)评价标准的选用
正确选用评价标准是公正评价企业经营效绩的前提。评价标准的选用按以下要求执行。
1.计量指标评价标准的选用
(1)除评价组织机构根据评价目的作出特别规定外,一般企业计量指标评价标准值的选用程序是:首先,根据企业经营领域对照企业效绩评价行业基本分类,自下而上逐层遴选被评价企业适用的行业标准值;然后根据被评价企业的规模,在已确定的行业中选择不同规模的评价标准值。
(2)集团型企业计量指标评价标准值的选用分两种情况:一是主业突出的集团型企业原则上采用其主业所在行业的标准值。二是多业经营、主业不突出的集团型企业,可对照企业效绩评价行业基本分类,采用基本可以覆盖其多种经营业务的上一层次的评价标准值;或者根据其下属企业所属行业,分别选取相关行业标准值进行评价,然后按照各下属企业销售收入占被评价企业全部销售收入的比重,加权形成集团评价得分。
(3)如果被评价企业所在行业因样本原因没有统一的评价标准,或按以上方法仍无法确定被评价企业评价标准值,则在征得评价组织机构同意后,直接选用国民经济十大门类标准或全国标准。
2.评议指标评价参考标准的选用
评议指标参考标准具有行业普遍性和一般性,除区分工业和商业(服务业)外,没有更细的行业划分。在进行评议时,要根据不同行业的经营特点,灵活把握个别评议指标的参考标准。对于评议标准没有列示,但对被评价企业经营效绩产生重要影响的因素,在评议时也应予以充分考虑。
五、评价计分方法
企业效绩评价的主要计分方法是功效系数法,用于计量指标的评价计分;辅助计分方法是综合分析判断法,用于评议指标的评价计分。根据评价指标体系的三层次结构,企业效绩评价的计分方法分为基本指标计分方法、修正指标计分方法、评议指标计分方法和定量与定性结合计分方法。
(一)基本指标计分方法
基本指标计分方法是指运用企业效绩评价基本指标,将指标实际值对照相应评价标准值,计算各项指标实际得分。计算公式为:
基本指标总得分=∑单项基本指标得分
单项基本指标得分=本档基础分+调整分
本档基础分=指标权数×本档标准系数
调整分=[(实际值-本档标准值)/(上档标准值-本档标准值)]×(上档基础分-本档基础分)
上档基础分=指标权数×上档标准系数
对有关指标的分母为零或为负数时,作如下具体处理规定:
1.对于净资产收益率、资本积累率指标,当分母为0或小于0时,该指标得0分。
2.对于已获利息倍数指标,当分母为0时,则按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如果利润总额大于0,则指标得满分;
(2)如果利润总额小于或等于0,则指标得0分。
在每一部分指标评价分数计算出来后,要计算该部分指标的分析系数。分析系数是指企业财务效益、资产营运、偿债能力、发展能力四部分评价内容各自的评价分数与该部分权数的比率。基本指标分析系数的计算公式为:
某部分基本指标分析系数=该部分指标得分/该部分权数
(二)修正指标计分方法
修正指标计分方法是在基本指标计分结果的基础上,运用修正指标对企业效绩基本指标计分结果作进一步调整。修正指标的计分方法仍运用功效系数法原理,以各部分基本指标的评价得分为基础,计算各部分的综合修正系数,再据此计算出修正指标分数。计算公式为:
修正后总得分=∑四部分修正后得分
各部分修正后得分=该部分基本指标分数×该部分综合修正系数
综合修正系数=∑该部分各指标加权修正系数
某指标加权修正系数=(修正指标权数/该部分权数)×该指标单项修正系数
某指标单项修正系数=1.0+(本档标准系数+功效第数×0.2-该部分基本指标分析系数)
功效系数=(指标实际值-本档标准值)/(上档标准值-本档标准值)
该部分基本指标分析系数=该部分基本指标得分/该部分权数
在计算修正指标的修正系数时,对有关指标的单项修正系数作如下特殊规定:
1.当盈余现金保障倍数的分母为0或负数时,如果分子为正,则其单项修正系数确定为1.0;如果分子也为负,则其单项修正系数确定为0.9。
2.如果资本保值增值率和三年资本平均增长率指标的分子、分母出现负数或分母为0时,则按如下方法确定其单项修正系数:
(1)如果分母为负,分子为正,则单项修正系数确定为1.1。
(2)如果分母及分子都为负,但分子的绝对值小于分母的绝对值,则单项修正系数确定为1.0;反之,分子的绝对值大于分母的绝对值,则单项修正系数确定为0.8。
(3)如果分母为正,分子为负,则单项修正系数确定为0.9。
(4)当分母为0时,如果分子为正,其单项修正系数确定为1.0;如果分子为负,其单项修正系数确定为0.9。
3.如果不良资产比率指标实际值低于或等于行业平均值,单项修正系数确定为1.0;如果高于行业平均值,用以上计算公式计算。
4.如果技术投入比率指标没有行业标准,该指标单项修正系数确定为1.0。
在每一部分修正后的评价分数计算出来后,要计算该部分修正后的分析系数,用于分析每部分的得分情况。计算公式为:
某部分修正后分析系数=该部分修正后分数/该部分权数
(三)评议指标计分方法
评议指标计分方法是根据评价工作需要;运用评议指标对影响企业经营效绩的相关非计量因素进行深入分析;作出企业经营状况的定性分析判断。具体根据评议指标所考核的内容。由不少于5名的评议人员依据评价参考标准判定指标达到的等级,然后计算评议指标得分。公式为:
评议指标总分=单项指标分数
单项指标分数=(单项指标权数×每位评议人员选定的等级参数)/评议人员总数
如果被评价企业会计信息发生严重失真、丢失或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真实、合法会计数据资料等异常情况,以及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的重大影响,利用企业提供的会计数据已无法形成客观、公正的评价结论时,经相关的评价组织机构批准,可单独运用评议指标进行定性评价,得出评价结论。
(四)定量与定性结合计分方法
定量与定性结合计分方法是将定量指标评价分数和定性指标评议分数按照规定的权重拟合形成综合评价结果,即根据评议指标得分对定量评价结论进行校正,计算出综合评价得分,其计算公式为:
定量与定性结合评价得分=定量指标分数×80%+定性指标分数×20%
六、评价基础数据
企业效绩评价的基础数据主要来源于企业提供的评价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等资料。为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完整、合理,在具体评价前必须对评价基础数据进行核实,对有关数据的口径进行确认。
(—)基础数据核实确认的依据、范围和原则
l.企业效绩评价的基础数据应当根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年度汇总会计信息报告制度》等行政法规、规章制度进行核实确认,以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
2.评价基础数据核实确认的范围主要是企业提供的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等财务会计信息资料。对于集团型企业,原则上合并范围内的企业均属于基础数据的核实范围,如果不能对集团内的全部企业基础数据进行核实,纳入核实范围的企业资产总额一般不应少于集团资产总额的70%。
3.对评价基础数据的确认,要坚持谨慎性和重要性原则,避免被评价企业主观意愿的影响。
(二)基础数据核实确认的重点和口径
1.关于社会负担问题。为公映新老企业、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在社会负担方面的差异,对于一些国有企业举办的义务教育机构、司法机构、面向社会的医疗机构等,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从企业的评价基础数据中剔除,并相应调整有关资产、损益项目。
2.关于历史遗留问题。为鼓励企业消化和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于当期消化历史挂账(如消化以前年度潜亏、政策性亏损、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等)的,评价时可以将其还原为企业的当期利润,但相应挂账科目应同还原。
3.关于清产核资损失核销问题。如果企业评价当期发生清产核资损失核销事项,应当按照核销金额相应调整企业相关科目年初数。
4.关于资产重组问题。如果企业评价当期发生资产无偿划入,划入时间在6月30日前的,纳入合并范围评价;划入时间在6月3O日之后的,可以不纳入评价范围。凡是评价当期发生资产无偿划出、关闭、破产(含进入破产程序)事项的,均不纳入评价范围。如果当期发生债务重组(含债转股),按照不重组进行评价,并相应调整有关指标。
5.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制度》的影响。在多数企业没有执行新《企业会计制度》的情况下,对执行新《企业会计制度》提取8项减值准备等产生的与执行旧制度的重大差异,可以按原会计制度还原;如果多数国有企业都已执行新《企业会计制度》,则不再进行调整。
6.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处理。如果注册会计师或政府审计机关对被评价企业出具了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应对这些审计意见作进一步的核实,并根据企业主管财政机关的处理意见对影响企业经营效绩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整。
7.关于三年前数据的调整。对于三年资本平均增长率和三年销售平均增长率指标中的三年前所有者权益和三年前主营业务收入;对三年内的客观变动事项按照重要性原则,进行追溯调整。新设企业,这两项指标不修正,即单项修正系数确定为1.0。
以上经确认调增评价年度利润事项的,不予调增相关资产、权益指标数据。
(三)基础数据核实确认程序
1.检查企业所提供数据资料内容的完整性,数据资料不完整的,应要求企业补充。
2.根据企业提供的数据资料和审计报告等进行表间、表内鉴别,确定数据核实范围;制定核实计划。
3.核实基础数据的客观性和有效性,采取包括审计方法在内的各种方法,对企业的相关基础数据进行核实。对于各级政府派驻监事会的国有企业,在基础数据核实时要与监事会沟通意见。
4.数据调整事项要在企业说明原因并签字确认的基础上;报请评价组织机构复核认定。
5.对相关数据的调整;要在评价报告中进行披露。并在评价报告附件中作详细说明。
6.评价基础数据确认事项不作为当期企业财务会计报表的调整依据。
(四)评价基础数据核实确认责任
l.企业对其提供的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等评价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有法律责任,评价人员对评价基础数据负有核实确认责任。
2.对企业主动报告的差异调整事项要进行认真核实确认;如果情况属实并合理合法,评价人员可直接进行基础数据的调整。但评价实施机构要将该差异事项通报同级企业会计决算主管部门。
3.对于评价人员查证的在评价基础数据资料中存在的弄虚作假、故意虚报、瞒报和漏报等行为,不但要视情节和金额大小相应扣减评价分数l-5分,而且评价实施机构要写出书面材料,交同级会计决算主管部门按照《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评价结果
企业效绩评价结果以评价得分和评价类型加评价级别表示,并据此编制评价报告。评价类型是评价分数体现出来的企业经营效绩水平。用文字和字母表示,分为优(A)、良(B)、中(C)、低(D)、差(E)五种类型;评价级别是指对每种类型再划分级次,以体现同一类型中的不同差异,采用在字母后标注“+、-”号的方式表示。
(一)类型判定
评价类型以评价得分为依据,按85、70、50、40四个分数线作为类型判定的资格界线。
优(A):评价得分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
良(B):评价得分达到7O分—85分(含70分);
中(C):评价得分达到5O分—7O分(含5O分);
低(D):评价得分在4O—50分(含4O分);
差(E):评价得分在4O分以下。
(二)级别标注
以上五种评价类型再划分为十个级别,分别是:
优:A++A+A
良:B+BB-
中:CC-
低:D
差:E
当评价得分属于“优”、“良”类型时,以本类分数段最低限为基准,每高出5分(含5分,小数点四舍五入),提高一个级别;当评价得分属“中”类型,60分以下用“C-”表示,6O分以上(含60分)用“C”表示;当评价得分属于“低”、“差”类型,不分级别,一律用“D”、“E”表示。
企业效绩评价结果以汉字、英文和“+、-”符号共同标示,如优(A+)、低(D)。
(三)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是企业经营效绩的综合评述文件,参照《评价文本格式》的规定编制。有关具体要求如下:
1.报告内容应包括被评价企业基本概况及企业财务效益状况、资产营运状况、偿债能力状况、发展能力状况等四个主要方面效绩的文字描述。
2.评价报告应明确评价年限、工作范围及所采用的评价标准值,评价结论要有充分的说服力。
3.语言应简洁、规范,字数在2000字左右。
4.评语表达应含义明确,尽量避免产生歧义。
5.对影响企业经营效绩评价结果的有关重要事项应进行充分披露。
6.评价报告应标明评价时间,评价实施单位及评价负责人需要签名盖章。
八、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