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8 23:53:1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合伙合同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订立协议单位:______________
甲方(单位名称):
经济性质:
乙方(单位名称):
经济性质:
(注:若有两个以上联营单位,依次称,丙、丁……方)。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________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1.联营宗旨:
2.联营企业名称:____市(县)____公司地址:____隶属:____经济性质____(所有制)联营。核算方式: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盈亏。
3.联营项目:
4.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
5.联合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
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甲方投资____元,占投资总额____%。
甲方以下列作为投资:
现金:____元;
厂房: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
机械设备: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
专用工具: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
土地征用补偿费________元;
专利权:________元;
商标权:_________元;
技术成果:________元。
乙方投资:(略……)
投资缴付日期:
6.公司资金增减由董事会决定,并报请联营成员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7.公司财产为全体联营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8.联营成员出资额及其因参加本联营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
9.联营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10.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公司实行(所得)税前分利的原则,即,依法缴纳产品税、营业税后,由投资各方将分得利润并入投资方企业利润,一并缴纳所得税。
公司所得,在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按下述比例分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双方按上述比例承担公司亏损或风险。
前款所列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制定,但不得超过毛利的____%。
11.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现负责制,董事会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定期举行董事会会议,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董事会由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动,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人选接替。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
12.公司的经营管理:
公司由出资各方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原则。
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由__方推荐,副经理____人,由____方推荐,经理、副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年。
公司的主管会计由____方推荐,____方推荐____名协助之。
公司的财务会计帐目受联营成员监督检查。
13.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时间)违约方应缴付应产出资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时间)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2)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3)协议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各方派代表协商解决,或请双方主管部门调解解决及请求仲裁机关仲裁。
(4)联营成员不得中途退出联营,如中退出,除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外,另付出资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
(5)联营成员在本联营存续期间不得加入其他半紧密型联营,如违反本规定,视为中途退出,按前款处理。
14.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联营成员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15.本协议生效日,即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检查各方履约情况。
16.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一份,协议副本一式__份,送____、____、____、……各一份。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银行帐户:
地址: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银行帐户:
地址:
年月日
挖掘机转让协议合同书范文一设备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设备接收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
(1)因甲方设备多余,现转让一台福田雷沃小挖机(60-7)给乙方,工作小时,出厂编号为,经乙方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现场看机试机后,甲乙双方达成协商价为人民币¥大写(乙方本着互相信任的情况下预付现金人民币元¥。于年 月 日将货提走。如在订金预付时间范围内甲方把货物处理他人或其他原因不卖给乙方,甲方将承担订金的3倍作为违约金,赔偿给乙方的作为损失。
(2)甲方出售该设备提供该机;出厂合格证、购机发票、进口设备提供进口报关单等有效证件
备注:
(3)如该机是甲方偷盗或来路不明的,甲方将负全部法律责任。
(4)如合格证、购机发票或者进口报关单丢失,需在当地公安机关或者派出所开据证明:证明该设备属甲方所有。
(4)如甲方以前和他人或合伙人有经济纠纷,产权问题将与乙方无关。
(5)甲方若购机时在银行按揭款未缴纳完,私自出售给乙方后,银行要追缴任何责任和尾款补清由甲方负责,如出售给乙方后,是甲方的原因,比如,甲方尾款未付清造成GPS卫星定位系统锁机后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等误工费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6)甲方在自己的场地上负责将该机设备安全装上乙方的运输车上。保证乙方顺利离开,乙方将一次性付清余款,该机产权属乙方所有。
(7)为了双方共同遵守特订立此协议。甲方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附合同上。
(8)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按手印后立即生效。
(9)如该设备属于两人合伙制经营或多人合伙制经营,需所有人共同签字,按手印生效。
(10)甲方银行收款帐号:
乙方银行转款帐号: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电话: 电话:
挖掘机转让协议合同书范文二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方欲将所属(卡特320d型)挖掘机转让于乙方,(挖掘机型号:卡特320d型,发动机品牌:CAT0215,发动机型号:3067-5E2T,排气量TR:6.4)。
为此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内容。
第一条:挖掘机质量鉴定
该车于**年*月购进,原价值为贰佰陆拾捌万元,凭购入发票现场核对为交易挖的掘机;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机械车辆,并且鉴于乙方了解该挖掘机使用状况,签订协议时,已经均对挖掘机机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了认同。
第二条:挖掘机协定价格:
经双方协商该挖机的转让费为:*****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转让挖掘机时,须向买受人提供挖掘机的购入票据、说明书以及随车工具和相应附件。
2、乙方在接收挖掘机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应对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该挖掘机前期涉及的维修费以及
相关费用的缴纳,均有甲方负责。
第四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将车辆验收合格后,先付¥:元定金给甲方,乙方20日内筹措够本合同余款¥:元,并且一次性付给甲方。
第五条: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七条;违约责任:按(合同法)参照执行;解决合同纠纷。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挖掘机转让协议合同书范文三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方欲将所属(卡特320d型)挖掘机转让于乙方,(挖掘机型号:卡特320d型,发动机品牌:CAT0215,发动机型号:3067-5E2T,排气量TR:6.4)。
为此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内容。
第一条:挖掘机质量鉴定
该车于**年*月购进,原价值为贰佰陆拾捌万元,凭购入发票现场核对为交易挖的掘机;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机械车辆,并且鉴于乙方了解该挖掘机使用状况,签订协议时,已经均对挖掘机机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了认同。
第二条:挖掘机协定价格:
经双方协商该挖机的转让费为:*****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转让挖掘机时,须向买受人提供挖掘机的购入票据、说明书以及随车工具和相应附件。
2、乙方在接收挖掘机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应对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该挖掘机前期涉及的维修费以及
相关费用的缴纳,均有甲方负责。
第四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将车辆验收合格后,先付¥:元定金给甲方,乙方20日内筹措够本合同余款¥:元,并且一次性付给甲方。
第五条: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七条;违约责任:按(合同法)参照执行;解决合同纠纷。
甲方:
餐饮外包服务合同范本一合伙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 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劳动管理、职工的人数、工资、培训及福利____________________(略)。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依期如数支付投资额时,每逾期____(时间),违约方应向公司缴付出资额的________%,作为违约金。
2.由于联营成员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按出资额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中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3.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4.履行协议中如发生纠纷,由各方派代表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第十条 本协议生效之日,即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开设银行帐户和其他筹建事宜。
第十一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一份,协议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银 行 帐 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银 行 帐 户: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饮外包服务合同范本二甲方: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乙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日期: 日期:
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_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 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组织
1、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_壹_万元每年,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餐饮店住所)的“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经营者,本店作为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餐饮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 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连锁餐饮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
第三条: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贵州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同时享受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产品一级经销商进货价。(各产品规格和价格见附表)
(3)在餐饮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餐饮店的统一化
(4)加盟店的产品种类,价格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也可根据加盟店的实际情况和总部协商完成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9)可以适时地得到餐饮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10)加盟店财务上完全独立,自负盈亏,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总部(支部)只负责技术上的指导。
第四条:登记商标的使用
1、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徽记和商标,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徽记及商标
2、有关“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仅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从总部进货。
(3)欲做有关“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或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仅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条: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产品种类和价格。加盟店经营的产品及设计用到的主辅料,原则上由总部(支部)进货,但非总部规定的其他原材料可由加盟店自行采购。
2、加盟店在经营第1条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3、总部(支部)与加盟店均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来进行商品结算。
第六条:商品运输费用
总部(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商品的运输费用均由各加盟店自行承担。
第七条:保密义务
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总部(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
(3)其他由总部(支部)指定的事项。
第八条:禁止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5)其他由总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项。
第九条:更改劝告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具备加盟条件时,总部(支部)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条: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十一条:加盟者的解除权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支部)提出预告。
第十二条:总部的解除权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总部(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负担金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总部(支部)判断加盟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关系等,总部9支部判断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
(7)加盟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有妨碍连锁活动的行为。
(9)因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总部(支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况带来变化,总部(支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总部(支部)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第三者的情况时
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总部不须任何预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终结合同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徽记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权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总部指定的商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特等,还要将总部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特等上交总部(支部),所需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不得索要其购买设备时所需的费用等
(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总部(支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立即清算对总部(支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徽记及标志等时,总部可自行执行,在此情况下,撤掉、取消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进行并负担费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 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不利的言行。
第十四条:合同时间
本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的1年。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同就视为再连续一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第十五条:合同纠纷
有关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总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依据上述加盟合同书的内容,需正式签订如下加盟缔约书:
年 月 日(以下称“甲方”或“总部”)和(以下称“乙方”或“加盟店”)依据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加盟合同书,缔结以下合同:
1、加盟店的名称
加盟店的名称为: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瓮安分店
2、所属
加盟店的运营管理归属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瓮安分店。甲方依据合同规则开展商品进货以及指导援助等业务。
3、加盟金
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_人民币壹万_元,甲方收到________元。
4、技术指导费
乙方向甲方支付一次性加盟技术指导费_两千_元。
5、指定银行
双方依据实际情况,就乙方的交易银行规定如下:
银行名称:
存款种类:
户头帐号:
户头名义人:
7、加入损害保险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加入以下损害保险:
火灾保险:
机动车保险:
为了贯彻执行市政府的《北京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雇工劳动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1989年第6号),建立和完善雇工登记管理制度,现将《北京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雇工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区、县的实际情况,结合实施《北京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雇工劳动管理暂行办法》,一并贯彻执行。
附:北京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雇工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雇工登记管理制度,加强雇工管理,根据市政府的《北京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雇工劳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雇工登记管理,均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市劳动局主管全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雇工登记工作,区、县劳动局主管本区、县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雇工登记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劳动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雇工登记项目的填写、变更以及核发《用工簿》等日常工作。
第四条 雇主雇工,必须持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到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劳动行政管理机关,填写雇主登记表(表样附后),申领《用工簿》。
营业执照注明经济性质为家庭经营或合伙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私营企业中的合伙企业,其家庭经营成员和合伙人分别填写家庭经营成员登记表(表样附后)和合伙人登记表(表样附后)。
受雇职工持《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有关证明,填写受雇职工登记表(表样附后)。
第五条 雇主雇工前,雇佣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书,雇主按有关规定为受雇职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条 根据《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受雇人员办理雇工登记,应当持有相应的求职证明:
(一)本市城镇待业人员持《北京市城镇待业人员求职证》;
(二)本市城镇社会闲散人员、退休人员和农村村民持本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管理机关开据的求职证明;
(三)外省市人员持雇主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局开据的求职证明(样式附后)。
第七条 受雇人员办理雇工登记后,其求职证明由登记机关做如下处理:
(一)本市城镇待业人员的求职证明,由登记机关予以保存,待雇佣关系解除后发还本人;
(二)本市城镇社会闲散人员、退休人员和农村村民的求职证明,由登记机关予以注销;
(三)外省市人员的求职证明,由登记机关返还本区、县劳动局注销。
第八条 区、县劳动局负责调剂本区、县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受雇职工中,本市与外地劳动力的比重。优先推荐本市城镇待业青年和待业职工受雇,本市劳动力资源不能满足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用工需要,可为已在本市公安机关申领在京《暂住证》的外省市人员开据求职证明。对已经受雇,但未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准备到其他企业(户)受雇的外省市人员,区、县劳动局不予开据求职证明。
第九条 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受雇职工需要转户受雇的,要持受雇职工登记卡由原登记机关办理迁出手续,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办理迁入手续。办理迁入手续时,受雇职工不再向登记机关出示求职证明。受雇职工持受雇职工登记卡办理迁出、迁入手续的间歇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第十条 雇主申领《用工簿》以后增加或减少受雇职工,雇佣双方当事人持《用工簿》到登记机关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一)增加受雇职工,雇主按本规定第五条,受雇职工按本规定第四条、第六条或第九条的有关规定,办理雇工登记手续;
(二)减少受雇职工,雇佣双方当事人到登记机关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受雇职工除需要转户受雇的以外,其受雇职工登记卡由登记机关予以注销。
第十一条 《用工簿》是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雇主与受雇职工的劳动关系证明,包括雇主登记卡、受雇职工登记卡以及家庭经营成员登记卡和合伙人登记卡。
《用工簿》登记事项变更时,雇佣双方当事人要及时到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缴销、被收缴或者吊销营业执照,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管理机关收缴《用工簿》。
全市每年统一核验《用工簿》(具体时间验簿前通知),雇主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验簿手续的,由登记机关收缴《用工簿》。
第十三条 《用工簿》由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雇主保存,不得涂改、转借。如有遗失,要及时向登记机关报失,经核实后可予补发。
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凡有较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雇主都要做到亮簿用工。
第十四条 劳动行政管理机关办理雇工登记手续,按规定向雇主和受雇职工收取如下费用:
(一)区、县劳动局为外省市人员开据求职证明,向求职人员收取求职登记费3元;
(二)街道办事处、乡镇 人民政府的劳动行政管理机关每办理1人次雇工登记,向雇主收取雇工登记费3元;
(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劳动行政管理机关向雇主收取《用工簿》塑料皮(每副)成本费2元;劳动合同书(每本)成本费1元;《用工簿》登记卡(每张)成本费0.50元。
第十五条 本规定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由市劳动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1989年5月1日起施行,过去办法有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附表一:雇主登记表
-------------------------------
|姓| | 性 | |婚姻| |文化| |
| | | | | | | | |
|名| | 别 | |状况| |程度| |
|-|---|---|---|--|------------|
|原| |户 口| |出生| |
|身| | | | | 年 月 日 |
|份| |类 别| |日期| |
|-----------------------------|
|常住户口所在地| |
|-------|---------------------|
| 现在京住址 | |
|-------|---------------------|
|经营场所所在地| |
|-------|---------------------|
|企业(户)名称| |
|-------|---------------------|
| 从事行业 | |经济性质| |
|-------|---------------------|
|申请雇工人数 |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
| | |
| 备 注 | |
| | |
-------------------------------
附表二:家庭经营成员登记表
-------------------------------
|姓名| |性别| |婚姻状况| |
|-----------------------------|
|文化程度| |户口类别| |原身份| |
|-----------------------------|
|与雇主亲属关系|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
|常住户口所在地| |
|-------|---------------------|
| 现在京住址 | |
|-------|---------------------|
|经营场所所在地| |
|-------|---------------------|
|企业(户)名称| |
|-----------------------------|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
|-----------------------------|
| | |
| 备 注 | |
| | |
-------------------------------
附表三:合伙人登记表
-------------------------------
|姓名| |性别| |婚姻状况| |
|-----------------------------|
|文化程度| |户口类别| |原身份| |
|-----------------------------|
|与雇主亲属关系|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
|常住户口所在地| |
|-------|---------------------|
| 现在京住址 | |
|-------|---------------------|
|经营场所所在地| |
|-------|---------------------|
|企业(户)名称| |
|-----------------------------|
|合伙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
|-----------------------------|
| | |
| 备 注 | |
| | |
------------------ -------------
附表四:受雇职工登记表
-------------------------------
|姓名| |性别| |婚姻状况| |
|-----------------------------|
|文化程度| |户口类别| |原身份| |
|-----------------------------|
|与雇主亲属关系|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
|常住户口所在地| |
|-------|---------------------|
| 现在京住址 | |
|-------|---------------------|
| 受雇单位 | |
|-----------------------------|
|从事工种|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
| | |
| 备 | |
| | |
| 注 | |
| | |
-------------------------------
附:
存 根
编号:
--------------------------
现同意 同志,性别 ,年龄 ,来
自 省(市) 县(区) 乡(镇)到你
街道(乡、镇) 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求职。此
证明7日内有效。
区(县)劳动局
《暂住证》号码: 年 月 日
求 职 证 明
编号:
现同意 同志,性别 ,年龄 ,来
自 省(市) 县(区) 乡(镇)到你
街道(乡、镇) 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求职。此
证明7日内有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合作办学项目: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双方合作办学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权利义务:
一、负责提供培训教材,并负责为合格学员办理相关证书,认证手续费、证书工本费由乙方负责。
二、负责对联合办学单位的招生、教学负责人及师资进行指导。
三、负责审核乙方的办学资格、条件、管理、考试等事项,如发现乙方有严重违反有关规定、违反双方约定、提供不实资料等行为之一或不适应合作项目办学条件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作协议,后果由乙方承担。
四、对乙方的考试进行监督。
五、根据行业发展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技术指导。
六、甲方负责学员的就业安排工作。
乙方权利义务:
一、负责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办学项目的报批手续,做到依法办学。
二、负责承担办学活动中发生的全部税金并负责向当地税务部门交纳。
三、负责办学所需的设备、场地、人员、师资、资金等,实行自主办学、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四、负责在当地聘请教学人员,将教师资料按要求提交甲方审核,确认其授课资格。
五、负责当地的招生、教学、日常管理等培训班全部事务。
六、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如因特殊原因须调整收费的,应提前与甲方协商,并获得甲方批准后方能执行。
七、乙方所有广告、信息、招生简章的文本,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
八、合作期限内,联合办学方不得与其他办学机构再签订类似或专业相近的协议、合同。
九、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及法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关系。
费用及结算方法:
一、协议签署当日,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培训指导费_________元整。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___%管理费及_________%的就业安置费。
二、培训班开班前两天内,乙方应将学员报名表装订成册报甲方注册,并按甲方相关要求开展教学工作。
三、甲方到乙方开展工作或办理相关事务,所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生活费等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负责为乙方考试合格的学员办理有关单位的证书,相应的认证手续费和证书工本费由乙方负责向甲方支付,该费用乙方可向学员另行收取。
推荐合同样本·合作合同书范本·技术合作合同·广告合作合同·合伙合同·长期合作合同·战略合作合同五、乙方如在开班前向甲方提前申领教材,应按规定价格支付教材资料费。
协议书的生效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满自行作废。乙方如需继续合作须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书面续约申请,经甲方核准后双方另立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今天查字典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技术项目合作合同范本。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技术项目合同
项目名称:
(甲方):委托方
(乙方): 受委托方
(丙方):保证方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制
说 明
本合同书用打字或钢笔填写,一式六份。要求文字准确、严谨,字迹清晰易辩。
一、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和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顺利完成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计划项目,特订立本合同。
二、各方以求实和审慎的态度,对合同各项条款细致地进行审核协商,承诺对签定合同的各项内容条款不作任意变化,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各方权利义务
甲方
根据省科技厅计划项目要求,审查乙方提交的合同文本中各项内容要求的义务,对不符合要求的内容,有权提出更正。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给乙方项目经费,并负责向乙方回收合同约定的还款。
监督、检查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和协调有关实施本合同事宜,对拒绝检查,未按时提交执行情况报告,或违反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和挪用经费造成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可停止拨款,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向乙方要求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
对合同执行过程中需修改或变更合同条款内容的项目,要及时核实提出意见,修改计划内容和变更合同。
对完成合同技术指标的项目,组织验收工作。
乙方
按照合同的约定,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并合理安排和使用经费,按时向甲方偿还合同规定的经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供半年和年度合同执行情况报告、经费使用情况等统计报表。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修改或变更合同内容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甲方第四款的规定处理。对于未及时通知甲方或自行变更合同内容的,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按合同规定指标完成后,应及时整理和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供验收所需的完整技术资料。
丙方
负责保证监督乙方全面履行项目合同的各类条款,并配合甲方对乙方检查履行合同工作。
对于乙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负责追偿后向甲方偿还。
该项目甲方以______形式资助乙方______万元人民币。
还款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甲乙丙各方一致同意,本项目完成的总体目标及经济、技术指标是:
1、总体目标: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实现总投资______万元。本项目完成时企业达到年生产能力______,企业资产规模达到______,就业人数达______人,并通过甲方的项目验收。
2、经济指标:到______年v月实现年销售收入______万元,年交税总额______万元,年净利润总额______万元,年创汇______万美元。
技术指标:项目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
项目产品达到的质量标准
企业通过的质量认证体系
项目产品执行的质量标准
项目通过的国家相关行业许可证
五、甲乙丙各方确认,本项目实施阶段目标是:
1、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2、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3、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4、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
六、甲方拨款计划及乙方的配套资金到位进度:
甲方拨款资金乙方配套资金
1、______年______月数额甲方,乙方
2、______年______月数额甲方,乙方
3、______年______月数额甲方,乙方
4、______年______月数额甲方,乙方
七、甲乙丙各方确认,除甲方首次拨款外的剩余资金,将视项目进展情况,再行决定拨付金额及时间。
八、甲乙丙各方确认,甲方拨付资金用于以下方面:
1、
2、
3、
九、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合同规定进度向乙方核拨经费,乙方按合同规定到位配套资金。乙方应实行专款专用,并接受甲方和丙方的监督、检查,如实按本合同附件一规定之格式,填报半年及年度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
十、乙方应在本项目完成后的二个月内,按照《黑龙江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办法》(黑科联发[20xx]68号)要求,通过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验收表。
十一、在本合同生效后5年内,甲方有权因非商业目的(如:在政府性会议、报告、文件、统计资料等)使用乙方企业、项目信息。
十二、乙方因不可抗拒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和丙方,并在合理期间内出具合同不能履行的证明。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执行。
十三、甲乙丙各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乙方违反本合同及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撤消或中止合同。撤消或中止合同后,乙方应进行项目清算,并将甲方支持剩余经费如数退还,同时,甲方在今后三年内不再受理乙方的申请。
十四、各方如发生争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黑龙江省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经各方协商订立的附加条款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部分。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黑龙江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应的实施细则执行。
十七、本合同一式六份,每方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方):
项目推荐处室负责人(签字盖章):
第一审查人:
发展计划处负责人(签字盖章):
单位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盖章):
计划合同专用章
年月日
乙方(委托方):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盖章):
单位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盖章):
项目承担单位(盖章):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传真:
地址:
年月日
丙方(委托方):
项目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项目推荐单位(签字盖章):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传真:
地址:
年月日
项目合作协议书
甲:,身份证号:,籍贯
乙:,身份证号:,籍贯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百川投递项目,总投资为壹万元(10000元)整,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壹万元(10000元),乙方以人力资源和团队资源方式投入。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私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
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本合伙组织经营期限为一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
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五条组织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40%、乙方60%的比例分配。
乙方不得私下接单:如有违反,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条组织任何一方对组织债务后,另一方无需清偿债务负担。
第七条 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的,按月结算。乙方应按口头协议遵守上班时间,以及合作事宜。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二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四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五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在影视剧著作权合作中,如无特别约定,合同权利可以转让给第三方,但合同义务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转让。具体而言,承担付款义务的一方未经收款方同意,不能将付款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否则这种转让行为是无效的。这是因为在订立合同前,债权人一般要对债务人偿还能力进行了解,双方在建立基本的信任后才会开展下一步的合作。如果债务人不经债权人的同意就将债务转让给了第三人,那么,对于债权人来说,其可能无法了解第三人的资信情况,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因此法律规定,债务人将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需要经过债权人同意。
如果忽略该问题,由此可能引发的不良后果包括:一是付款方可能违反与收款方的付款约定,除需向收款方承担违约责任外,在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甚至可能造成影视剧著作权转让失败,比如:双方在转让合同中约定付款方在全额支付转让款后才获得相应影视剧的著作权;二是付款方与第三方之间的合作可能受到严重影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案情简介
2009年3月19日,北京圆梦地方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案原告,以下简称圆梦公司)与广西电视台签订《合同书》,约定广西电视台为圆梦公司的电视剧《X特工》筹资200万元,圆梦公司一年后偿还220万元。广西电视台按每集5万元的价格向圆梦公司购买该剧的电视播映权。
圆梦公司2011年3月29日与三度空间(北京)国际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案被告,以下简称三度空间公司)签订《著作权转让及和解协议书》,将25集电视剧《X特工》的著作权转让给三度空间公司,刘志远(本案被告)为三度空间公司履行合同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协议书别约定圆梦公司将其与广西电视台签订的合同书享有的全部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三度空间公司,三度空间公司承担拍摄该剧时广西电视台筹资200万元的相关还款义务。
后因三度空间公司未依约支付转让费,圆梦公司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度空间公司和担保人刘志远支付转让费300万元、违约金50万元以及上述款项的利息。
三度空间公司辩称《著作权转让及和解协议书》未经过广西电视台同意,广西电视台不向其提供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和授权书,致使其无法享有和行使电视剧《X特工》的著作权,反诉请求法院确认双方签订的该《著作权转让及和解协议书》无效,并要求圆梦公司返还已经支付的转让费50万元。
律师点评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在转让债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的情况下,如未经对方同意,则转让行为无效。
本案中,有以下两个重点问题需要明确:
一、圆梦公司享有电视剧《X特工》的著作权,有权将该权利转让给第三人
从圆梦公司与广西电视台的合同可以看出涉案电视剧由圆梦公司享有著作权,广西电视台仅通过购买方式获得该剧的电视播映权,双方在合同约定的筹款及还款事由,并不影响涉案影视剧著作权的归属。因此,圆梦公司有权将其对该电视剧享有的著作权转让给三度空间公司,这种转让行为是不需要征得广西电视台同意的。三度空间公司以《著作权转让及和解协议书》未经广西电视台同意,而主张该协议全部无效,没有依据。
二、圆梦公司将其向广西电视台付款的义务转让给三度空间公司的约定无效
圆梦公司在与广西电视台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圆梦公司需向广西电视台承担220万的付款义务。未经广西电视台同意,圆梦公司不能将该付款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在圆梦公司与三度空间公司所签订的《著作权转让及和解协议书》第二条约定圆梦公司将其与广西电视台的全部合同权利义务关系转让给三度空间公司,且尤其在第九条明确约定由三度空间公司负责偿还广西电视台所筹资金200万元。但圆梦公司在签订该合同前并未征得广西电视台的同意,事后广西电视台也明确表示不同意进行转让,故《著作权转让及和解协议书》中涉及到广西电视台权利的第二条和第九条应属于无效约定。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六条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八十四条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第八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法院判决
在圆梦公司与三度空间公司所签订的《著作权转让及和解协议书》第二条约定圆梦公司将其与广西电视台的全部合同权利义务关系转让给三度空间公司,且尤其在第九条明确约定由三度空间公司负责偿还广西电视台所筹资金200万元,以及将该款项冲抵广西电视台的购片费。但圆梦公司在签订该合同前并未征得广西电视台的同意,且广西电视台也明确表示不同意圆梦公司与三度空间公司之间的转让协议,故圆梦公司与三度空间公司所签订的《著作权转让及和解协议书》中涉及到广西电视台权利的第二条和第九条应属于无效约定。
据此,法院判决确认北京圆梦地方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三度空间(北京)国际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签订的《著作权转让及和解协议书》中第二条、第九条无效。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除确认上述条款无效外,一审法院部分支持了圆梦公司要求三度空间公司支付转让费的诉求。后三方经二审和再审程序,最终在再审中达成和解。
案件来源
北京圆梦地方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三度空间(北京)国际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刘志远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案[(2012)朝民初字第19466号]
本文所指房地产联营是指一方出资金,一方出土地合作建房并分利的行为。审理房地产联营纠纷案件,首要问题就是联营合同效力的确认。而房地产联营合同效力的确认除了依照《合同法》规定的普通标准外,还有其部门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规定的特殊标准。下面着重谈谈其特殊性。
依据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九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1995年1月1日后从事房地产联营活动的双方都必须具备房地产开发的资格,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联营行为才能成为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双方所订立的联营合同才能被确认合法有效,并受到法律保护。
在1995年1月1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从事房地产联营活动的,其合同效力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应视具体情况,作如下认定:
一、享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与他人合作建房,签订的合建合同是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一种特殊形式,除办理合建审批手续外,还应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建合同无效,但双方已实际履行了合同,或房屋已基本建成,又无其他违法行为的,可认定合建合同有效,责令当事人补办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二、当事人签订合建合同,依法办理了合建审批手续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不因合建一方没有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而认定合同无效。
三、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施行前,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以其使用的土地作为投资与他人合作建房的,可认定合建合同有效。
四、《条例》施行后,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以其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与他人合建房屋的,应认定合建合同无效,但在一审诉讼期间,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依法补办了出让手续的,可认定合同有效。
五、名为合作建房,实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合同,可按合同实际性质处理。如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可认定合同有效,不因以合作建房为名而认定合同无效。
二、房地产联营纠纷的解决方法
(一)确定当事人
第一,确定原告和被告。原、被告都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此,作为房地产联营纠纷案件的原、被告,只能是联营合同的主体。第二,确定第三人。譬如第三人认为自己在原告提起联营房地产诉讼前,已经通过购买或抵偿的方式取得联营房屋的全部所有权或部分所有权,则该第三人就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另外如联营房地产的一方当事人将联营房屋的全部或一部分出租给第三人居住或经营,则该第三人就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该第三人对争议房屋的产权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却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他对一审要求承担义务的判决不服时比如一审认为租赁合同无效,判决解除租赁合同,他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联营房地产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审理时应特别注意案件所涉及的当事人的地位,不要遗漏第三人,造成审判程序错误。
(二)证据的认定
在房地产联营案件中,一般有合同书、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联营建房的审批手续、有双方房地产经营资格证明、有工程量结算书等等。面对大量繁杂的证据材料,不仅需要鉴别真伪和该证据材料的来源是否合法,而且要依照与案件的关联性规则予以审查,最终才能采信定案的证据。
如果当事人对工程质量或工程造价产生争议,还需要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往往决定案件的判决结果,因此对鉴定的审查采信尤为重要。首先,要审查其委托程序是否合法。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第、第二十六条和《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出鉴定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进行协商,但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范围内。协商不成的,才能委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其次,要审查鉴定程序是否合法。按照上述两个《规定》的有关内容,主要应当审查:①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有无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②鉴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③鉴定结论是否与其他证据有矛盾﹖④鉴定材料是否真实﹖⑤鉴定方法是否科学﹖⑥鉴定人有无应当回避的情形﹖⑦有无影响鉴定人准确鉴定的其他因素﹖再次,应当审查鉴定书的内容是否完备:①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委托鉴定的内容;②委托鉴定的材料;③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④对鉴定过程的说明;⑤明确的鉴定结论;⑥对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⑦鉴定人员及鉴定机构签名盖章。经审查合法的鉴定结论,可以认定其证明力,作为定案的证据。
(三)解决纠纷的意见
房地产联营案件诉讼标的一般比较大,证据比较繁杂,审理时关键要先正确确定办案思路,查清案情事实,确认合同效力,理顺法律关系,确定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责任,然后才能适用法律分别不同情况作出判决。
1.房地产联营合同被确认合法有效。此种情况下,应保护合同约定的条款。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若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房地产联营合同被确认无效。此种情况应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后为界线分别作出不同处理。
①房地产联营合同是在1995年1月1日后签订并履行的,除了按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判令解除联营合同,双方互相返还所取得的对方的财产,并按过错责任赔偿对方实际损失外,还应当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违反本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房地产开发业务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处罚,没收双方联营房地产所得的利润。因此,返还给双方当事人的财产,只能是双方的投资本金即联营土地原始地价和工程造价,房地产的增值部分应依法没收归国家所有。具体处理时,若双方合建的房屋尚未最后竣工或尚未销售出去,可以判决合建房屋的相当于原始地价的一部分归出土地的一方所有,由出土地的一方补偿工程造价给对方,增值部分房屋没收归国家所有。
②房地产联营合同是在1995年1月1日前签订并履行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联营建房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在建或已建成的房屋,其所有权可确认归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的一方所有,对方的投资可根据资金的转化形态,分别处理;资金尚未投入实际建设的,可由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的一方将对方投入的资金予以返还,并支付同期同类银行贷款的利息;资金已转化为在建中的建筑物,并有一定增值的,可在返还投资款的同时,参照当地房地产业的利润情况,由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的一方给予对方相应比例的经济赔偿;房屋已经建成的,可将约定出资方应分得的房产份额按现行审价价值或出资方实际出资占房屋造价的比例,认定出资方的经济损失,由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的一方给予赔偿。
三、审理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的处理
(一)债务的负担
对于房地产联营过程中产生的新的债务,应当先区分是联营体所欠债务还是联营方单方所欠债务,然后按具体情况分别处理。
1.联营体所欠债务的处理
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
一、五十
二、五十三条的规定,联营分为法人型联营、合伙型联营、合同型联营三种形式。按照上述规定,只有法人型联营和合伙型联营才组成新的经济实体,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才能对外营业,联营体在营运过程中,才有可能产生联营体负债问题。联营体是企业法人的,就按企业法人的规定清偿债务,联营体是合伙组织的,就以合伙组织法的规定偿还债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以提供土地使用权作为联营条件的一方,对联营企业的债务,应当按照书面协议的约定承担;书面协议未约定的,可以按照出资比例或者盈余分配比例承担。
(二)以联营房屋抵债的效力。
在房地产联营过程中,经常出现联营双方或单方将联营所建的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以抵偿所欠第三人债务的问题。对转让行为的效力,应按不同情况加以认定。
1.转让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转让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对该房屋就有了处分权,转让就是其行使处分权的行为,只要受让人到当地房管部门进行登记过户,该行为就已完成并具有法律效力。
2.转让人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由于房地产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适用登记注册制度。房屋建成后未依法办理所有权证前,亦应视为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联营双方对该房屋并无处分权,因此这种情况下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20xx股权转让协议模板一甲方:乙方:丙方: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 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 土地使用证。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和商业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保证通过土地挂牌形式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绿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____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 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好土地挂牌手续并在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__________天内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 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丙方同意提供两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的土地 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成国用()字第__________号和成国用()字第__________号),抵押担保的范围与 甲方承担的责任的范围相同。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天内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至 乙方取得机投镇________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止。
5、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税费返还及政策协调。项目开发结束并经审计后,项目净利润率超过_______%的,超过部分净利润乙方同意与甲方五五分成。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_______亩土地的公开挂牌处理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 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_______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二点一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_____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方应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四、其他
1、在挂牌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代表:
乙方(盖章):
代表:
丙方(盖章):
代表:
年月 日
20xx股权转让协议模板二转让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人; 职务:
受让方: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人: 职务:
公司于 年 月 日在 设立,由甲方与 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 币 万元。其中,甲方占 %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 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该部分股权,参加该公司的经营管理。甲乙双方董事会已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审议,作出同意的决议。甲方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已就股权优先认购权进行审议,一致同意放弃优先权。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营公司 %的股权,根据 公司合同书和章程规定,甲方应出资 币 万元,实际出资 币
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合营公司 %的股权以 币 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 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 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乙方付清转让款后即具有 公司 的股权。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或涉及诉讼、仲裁等案件,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3、本合同签订之前 公司债务承担的方式和比例: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 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 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行予以赔偿损失。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不依约及时办理移交工作,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4、甲方承诺对自己作为公司股东或职员期间接触、知悉的有关 公司任何客户资源、商业信息、业务渠道、商业秘密等事项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或提供给第三人,更不得用于自营业务。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 公证处公证(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须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费用)全部由 方承担。
七、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
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由 方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方负有协助义务。在 天之内办理完毕。
甲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 日内,将其所拥有的 公司的技术、业务、财务、物资等物品和资料交付乙方。
八、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申请 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 公证处公证后(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报请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 日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0xx股权转让协议模板三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
鉴于餐馆“楼上楼下”系由 共同成立的 公司,转让方持有目标公司 100%股份。餐馆楼上楼下价值35000元大写(叁万伍仟元整)甲方有意出让其所持有的餐馆“楼上楼下”其中80%的股权;乙方为独立的法人,且愿意受让甲方股权,参与餐馆“楼上楼下”现有业务。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餐馆“楼上楼下”80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的餐馆“楼上楼下”80 %的股权;
3、甲乙双方已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审议并已作出相关决议;
4、甲乙双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均同意依法进行本次股权转让。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现签定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签订地
本协议签订地为:餐馆“楼上楼下”所在
第二条:转让标的及价款
2.1 甲方将其持有的餐馆“楼上楼下”8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2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权的转让;
2.3 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8000元(大写贰万捌仟元整);
2.4 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第三条:转让款的支付
本协议生效后5日内,乙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足额支付给甲方约定的转让款;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4.1 本次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乙方即具有餐馆“楼上楼下”80%的股份,享受相应的权益;
4.2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4.3 甲方应对乙方办理批文、变更登记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4.4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将其在餐馆“楼上楼下”的拥有的股权、客户及供应商名单、技术档案,业务资料等交付给乙方。
4.5 餐馆“楼上楼下”共同购买的物品按股东股份所占的比例出资,购买的物品按每月5%的折旧率折旧。
4.6 全体合伙人推选乙方郑东沐为合伙负责人,负责人根据过半数的主导意见制定执行方案,主管执行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负责人亦可提
出经营方案,制定经营计划,交全体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4.7 甲方承诺作为公司股东及职员期间所获得的公司任何专有资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客户资源及业务渠道等等)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亦不会用于自营业务。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5.2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6.1 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
6.2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6.3 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履行时,须订立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第七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二)股东放弃股份优先购买权声明
1、本公司无条件放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出让股份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本公司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决定是无条件的和不会撤销的,并承诺在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的过程中不反悔。
一、的提出
通常而言,在非理想运行状态下,契约是非完全合约。我们也可以合理推论,会计师事务所与其员工(包括合伙人)签订的劳动用工契约也是非完全合约。在合约的实际签订中,会计师事务所的契约多是要式合约,即契约往往是某地区劳动局按照国家法规的规定而制定的具有相对比较固定条款和格式的书面合约。显而易见,这种契约缺少会计师事务所所固有的劳动用工特征,在一定程度上将带来不可估量的审计风险,使得审计成本无限放大。虽然我们可以通过外生的约束力量来控制,比如通过审计人员对自己出具的审计报告签字从而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当其无需签字时,这时候对审计人员的约束更多的只能依赖职业道德因素。特别是在审计实务中,审计外勤负责人不签字的现象是比较普遍的。本文拟就此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
为了更好地分析问题,本文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运行的三级审核制架构提出的基本假设条件:
(1)所有合伙人都拥有该会计师事务所,而且都是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实际经营者;
(2)合伙人和主管某审计项目的负责人(部门经理)都在审计报告中签字;
(3)审计外勤负责人不在他所审计的项目报告中签字;
(4)审计外勤负责人知悉其所审计项目中的所有重大事项;
(5)审计外勤负责人的助理人员不可能隐瞒审计重大事项。
二、会计师事务所中非完全合约产生的原因
假设我们可以推知,由于会计师事务所劳动用工合约的不完全性,会计师事务所一般存在两层风险比较大的委托关系合约。
第一层委托关系合约是A,即会计师事务所与合伙人之间形成的委托关系合约。一方面虽然从理论上说,会计师事务所属于合伙人,但需要强调的是会计师事务所属于全体合伙人而不属于单个的合伙人。然而单个合伙人又恰恰是某个审计项目的经营者。这就存在由于合伙人之间的风险偏好不同导致合伙人之间的不同行为。例如某审计事项实际上风险是比较大的,但该合伙人却认为该事项风险可以接受,并私自决断而不提交给合伙人委员会或类似机构讨论,最后该事项却引发了整个会计师事务所的信誉危机。于是其他非当事合伙人却不得不被动地搭这趟苦涩的便车。
从另一方面分析,单个合伙人作为一个理性人,对于其所拥有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尽心尽力,尽量避免风险。但从经济学角度上说,合伙人对于自我的行为,作为风险偏好者,只是用效用最大化来替代利润最大化,这种替代收益与费用由他享有和承担。但由于事务所特殊的组织框架,其他合伙人在无形中承担了部分溢出风险。因为,毕竟公司章程或合伙人协议等合约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的,而且我国很多会计师事务所都是改制而来,起始就可能存在着事业单位遗留下来的后遗症,很多合约签定是利益妥协的产物,这也积聚了非完全合约所致使的审计风险。
第二层委托关系合约是B、C、D,即委托方--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部门经理与方--审计外勤负责人之间形成的委托关系合约。由于审计外勤负责人直接面对客户,因而对客户的经营成果和各种信息的拥有,相对于会计师事务所其他人而言,是最完备的。如果审计外勤负责人能力素质低下,或者存在故意败德行为等,甚至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合谋隐瞒重要审计事项而出具虚假审计报告,而此时委托方由于信息不对称完全不知晓,那么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就存在巨大的控制真空,相应的潜在审计风险就凸显出来。特别是对审计外勤负责人缺乏强有力的刚性契约约束时,他就可能存在逃避责任的机会主义行为,甚至把审计风险成本全部转嫁到会计师事务所和合伙人身上。
可见,会计师事务所非完全合约所隐藏的风险是很大的。其中引起会计师事务所合约的非完全性主要原因如下:
1.人类的有限理性。由于人类在神经生理和语言方面的局限性以及外在事物的不确定性、复杂性,虽然从事经济活动中的人在愿望上是追求理性的,但会计师事务所对员工所从事的审计活动的故意消极性不可能全面预见。而且,审计风险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即使再高明的管理者也不可能在合约中对员工的审计活动进行完善的细化。这就肇始了合约的不完全性。当然,这除了人的思维和行为是有限理性外,还与交易成本息息相关。
2.交易成本的存在。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员工合约中描述大量外在的随机状况要耗费大量成本。如果把这种情况细化,描述员工在审计时所应遵守的行为标准等特性,或者合约当事人各方为此必然采取行动,都需要花费成本。而且当劳动合约的限制条款太多,可能阻止某些业务精专、品德高尚的人才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就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这就可能与初衷背道而驰,甚至阻碍会计师事务所的良性。正因为博弈双方完善合约可能要耗费大量交易成本。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员工只好作次优选择,省略与主要情况相关条款,使之处于模糊状态。这种不完备的合约却从一开始就累积了后发审计风险。
3.非对称信息。根据非对称信息理论,市场上买卖双方各自掌握的信息是有差异的,通常供方是有较完全的信息,需方有不完全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有信息优势的一方就希望通过输出对自己有利的信息使自己获利,从而存在机会主义行为。这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合约中其实是内生的非对称信息,即会计师事务所在合约签订后无法完备地观察和监督到审计人员的所有行为。也就是在合约中,无法推测审计人员在合约后的行为而导致信息不对称。另外,在合伙人之间,正是因为信息的非对称而使合伙人对风险的判断产生差异,直接导致了会计师事务所第一层委托关系的形成。
4.违约成本低廉。由于审计外勤负责人没有签字承担责任的约束,他就有可能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甚至与管理当局合谋增大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但他可能获得大量造假收益。如果事件败露,在的市场和文化环境中,受到的处罚可能仅是被会计师事务所解雇。可见,合约的不完全性造成违约成本非常低廉,甚至会诱致某些审计人员铤而走险。
5.对合约认识的局限性。绝大部分会计师事务所签定的合约只是把劳动局所制作的要式合约直接运用,而对要式合约中的可自由发挥的部分视而不见。例如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书,其中第九条第三款和第十一条就分别有如下文句:“双方另外约定以下违约责任(空白)、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或对原对条款需要变更重新约定的事项(空白)。”会计师事务所本来可利用这两条弹性款项进一步完善合约,但大部分合约双方都是一叉了事,没有发挥合约应有的作用。正是缺乏对合约效力的充分认识,从而在某种意义上先天决定了合约的非完全性。
三、不完全合约所产生的审计风险防范
鉴于在所存在的环境,注册师的执业门槛很低,行业人员良莠不齐,那么通过合约的完善来对审计人员进行约束就显得很必要了。但在注册会计师实务中,这方面常常被忽略,会计师事务所通常很少关注用劳动合约去约束审计人员的行为,而过多地依赖职业道德。既然会计师事务所存在两层风险比较大的委托关系合约,则我们可以根据不完全合约产生的原因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对于第一层委托关系合约
1.建立审计风险硬性约束机制。会计师事务所各合伙人应统一认识,建立以风险基础审计模式,对审计风险的评估尽可能数量化。特别是会计师事务所应对审计重要性水平,按不同客户、不同资产分门别类的确定重要性金额,以便各合伙人在一个相对固定的重要性水平上确定应提交给合伙人委员会讨论的重大事项。同时,因为审计重要性受到以往审计经验、相关法规、客户的经营规模和业务性质、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的评估结果以及会计报表各项目金额性质等多种因素的,所以各会计师事务所在制定本所的重要性水平时,应尽量遵循谨慎性原则。对另外一些与金额无关,但性质非常重要的非期望出现的错报和漏报,如管理层舞弊等,则可以采取列举法,把可能发生的性质严重影响审计报告的事项分类列举出来,形成条款,并可以在会计师事务所与合伙人之间的合约中提及,以便合伙人不因偶然的疏忽而铸成大的审计风险后果。通过对审计重要性水平的相对书面化,使合伙人的风险偏好形式化,从而更好地规范审计风险控制,而不因个人偏好因子影响整个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
2.会计师事务所实行合伙制。由于有些名义上的合伙事务所实际上工商登记的是有限责任制,使得外部环境约束合伙人的资源减少。真正的合伙制度可以使得合伙人的审计行为更为谨慎,每一个合伙人都有互相监督的意识。因为每个合伙人都要对其他合伙人的业务活动负责,每个合伙人也就有互相监督的内在动机。这种相互监督增强了单个合伙人的风险意识,而承担无限责任的巨大风险更是使合伙人对审计风险更加敏感。因而,如果要降低第一层委托制度的成本,根本的解决方案是实行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第二次改制,把有限责任制改为合伙制,以避免由于会计师事务所先天不足造成合约的非完全性而衍生审计风险。
(二)对于第二层委托关系合约
1.完善相关。由于目前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不好,因为有必要通过法规对审计外勤负责人的审计行为作出约束,规定审计外勤负责人也需要对其所审计的项目承担一定的相应责任。如果行为特别恶劣,则可以规定已经有该种行为的人为财务审计职位的市场禁入者,当他被解雇后,其再寻找职位的成本无穷大,从而加大审计外勤负责人的违规成本。
2.完善劳动合约。在会计师事务所与审计人员签订审计劳动合约时,双方可以充分讨论,并尽量挖掘合约刚性约束潜力,以便在风险收益中相互求得最佳平衡点。从而做到合约既可以尽可能降低审计风险,又能够吸引优秀人才加盟会计师事务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为提升_____经营组织的竞争能力,建立一个长期、稳定并高效运行的经营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合同法》之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品牌特许经营授权许可之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特许经营之产品项目、业务范围、目标及期限
第一条 特许权形式、范围:
1.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经营的产品为“_____”品牌__________系列产品。
2.甲方授权乙方许可经营的区域为:____ 省____ 市(自治区、直辖市)____所辖范围,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经营其他同类业务。
第二条 任务目标:双方依据市场规模,确定销售回款额万元,并按以下条款执行,实际销售额时间以首批上货时间为计。
第三条 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经营的期限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四条 有关订货、配货、调拨及退换货规定。
1.订货方式:
(1)首期订货款金额:____万元人民币以上(指结算价)。
(2)应季产品交货金额,以产品订货交货期为准。
(3)续单作业的交货期是依据面料、数量与金额的不同而订的,确定的时间经甲、乙双方共同订货单方式确认为准。
2.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
3.交易原则:款到发货。
4.运输方式:
5.途中货品遗失,如乙方能提供承运部门有效证明资料,由甲方负责向承运部门索赔,否则由乙方承担。乙方收货后应及时进行验货,如有异议,须在提货后三天内以书面传真与甲方联系解决;否则视为乙方验收货品同甲方所发货品无误(超出时限。异议无效)。
6.调拨方式:如乙方临时紧缺货,甲方将根据自身库存与其它市场库存情况,尽力协助调拨货品。
7.应季产品调换规定:
(1)产品换货期限:货到之日起的____ 天内。
(2)往返运费由乙方负担。如乙方的换货在超出甲方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则所有乙方的换货甲方不予调换。
(3)如甲方货品降价,乙方不得以原价退货后,再以降价重新购该货品。
8.退货规定:乙方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于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品质问题,经甲方技质部门品检确属质量问题后,可办理退货,非质量问题的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自选承担往返运费。如有另行品质标准规定并经双方认可,也可作为品质标范围。
9.装修要求:
(1)乙方的店铺应当达到下列面积:单项经营少年装系列的单店店铺不能少于__________平方米;综合经营全部产品的单店店铺不能少于__________平方米。
(2)乙方店铺装修须报甲方统一设计,按图施工、装修。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稿,为保证全国专卖店形象统一,营业业务品由甲方代为统一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运输费)。
第五条 有关零售价格之规定,由甲方统一定价,促销价亦同,在未征得甲方书面许可前,乙方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价销售行为。
第六条 乙方须依照甲方营运作业之规定定期、及时、准确地提供必要的营业资料,包括:销售情况、财务报表、顾客投诉、存货及收交记录。
第七条 双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特许经营加盟合同书》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的规定操作业务。
第三章 特许经营费用之支付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整,为甲方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合同截止的三个月内全部返还;若乙方在协议期间违反本协议规定,保证金将予扣罚或不予退还;加盟金元整,作为品牌管理费,不以返还。
第九条 广告费之规定:乙方完成任务目标,甲方将以营业额(进货额计算)_____%作为乙方业务地区范围的广告促销投入费用,双方各自承担_____%.具体宣传方案必须由甲方统一操作或乙方提出有关方案报经甲方确认后实施,否则乙方自行安排的各广告宣传费用甲方均不予认可。并且,如乙方不能拿出相同数额的资金做市场投入,甲方的销售奖励不予兑现。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力义务
第十条 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乙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一条 提供经营加盟店的开业相关资料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
第十二条 提供店内陈设规划及有关经营所需的辅销器材或制作标准,包括:店铺平面配置图、商品陈列配置表、吊牌、服装专卖证明书、授权书等(模特、衣架、裤架等陈列道具甲方按成本价供给乙方)。
第十三条 提品及与产品相关的知识及信息。
第十四条 提供加盟店的员工培训课程及经营辅导。
第十五条 广告宣传、促销活动统一策划。
第十六条 提供业务信息及一切有关经营业务上的协助。
乙方权力义务
第十七条 提供经营加盟店加盟需的合法证件,包括营业地址的租赁合同、营业额特别授权期限届满,没有延期的,该商号权属当然归属甲方,乙方不得再使用该商号。
第十八条 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在日内完成改进。
第十九条 雇用合法劳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总部应有的员工训练。
第二十条 按总部规定使用VI手册,包括店铺之设计,宣传物品及辅销品之规定。
第二十一条
依照甲方的指导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之规定经营加盟店;接受甲方统一策划之VIP卡,并由乙方承担制作成本费及相关打折费用等。
第二十二条 按时支付予甲方的款项,包括:货款及特许经营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三条 维持并促进甲方的商标、声誉及形象,不在加盟店销售其它品牌产品,不加盟经营其它同类产品的特许经营事业。
第五章 商标使用之规定
第二十四条 乙方加盟的广告或推广材料,如出现甲方公司名称或商标有关图片、文字或声音均必需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五条 乙方承认商标及有关知识产权的权益完全属于甲方。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在当地登记商标。
第二十七条 乙方海里以加盟店的名义登记商标或有关知识产权的所有人,除非获得甲方的书面许可或指示。
第二十八条 乙方如获悉任何第三者有侵犯商标或有关知识产权的行为,应立刻通知甲方,并在甲方的指示下提出诉讼,诉讼费则由甲方支付。
第六章 保证保密之规定
甲方保证
第二十九条 所提品质量的保证及不良品退货的保障。
第三十条 保证业务范围(区域)专卖权利及另外开店之优先权。
第三十一条 保证商标使用不会违反任何第三者的权益,如有违反造成乙方损失,愿意赔偿其损失。
第三十二条 保证乙方履行应尽义务的前提下,在同等条件下享受续约优先权。
乙方保证
第三十三条 不竞争之保证:
1.乙方在合约期间,不得经营、参观或涉及任何与甲方销售的货品之业务相类似或会产生竞争的行业。
2.不得雇用或企图雇用在合同终止之前的一年之内被甲方总部雇用的员工;或诱使该员工离开他们原来的职位。
3.不得经任何方式将货品销售至乙方销售区域以外的任何市场。
第三十四条 确认所有关于加盟的资料均属于甲方的商业机密,保证并声明无论是在合同期内或终止后的任何时候,均不会利用甲方加盟店业务的任何资料做其它任何业务用途。
第三十五条 保证并确保所有获悉上述资料的员工均不会把上述资料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向任何人士泄露。
第七章 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做出单项_____-_____元的处罚,或通知乙方单方面终止合约而毋须负任何法律责任及做出任何赔偿。
1.乙方连续两个月未实现销售。
2.乙方违反合同任何条款。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店铺内销售与甲方产品相似的其它品牌的产品或假冒产品。
4.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履行支付各项结算费用。
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产品以任何方式销售至乙方规定区域以外的任何市场,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进行罚没处理。
6.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任何情况下关闭其店铺;或无故终止合同行为。
7.乙方相关人员企图阻止任何甲方授权人士进入乙方之营业范围、货仓范围、办公范围进行正常业务经营监督活动。
8.乙方破坏“_____”商标之良好商誉及形象。
9.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进行批发或将零售价定于超过或低于甲方准许的价格。
10.乙方未能完成公司规定的年度最低销售额(以进货额计算)。
第三十七条 乙方同意于合同期满或任何原因被终止之后,甲方有权免费取回按合同由甲方免费提供乙方所有物品。
第三十八条 乙方因不遵守合同之任何条文或违反合同的任何条款,而导致甲方单方面取消合同终止提品时,甲方将保留乙方追究赔偿及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期期满,未获得续期或于任何原因终止后,乙方必须立刻履行以下条款:
1.支付应付的款项予甲方。
2.停止经营、立即交回特许经营权证书,并自此不可以任何人士或公司声称属于甲方公司的一部分。
3.停止使用甲方的商标或与之相类似的商标或记号。
4.将甲方免费提供的有关物品及相关资料退回予甲方。
5.其尚未出出售之库存商品,如甲方接手经营,甲方将按照最后一次统一调整价格乙方结算。甲方接收的货品为自本协议书到期之日起壹年内的货品。
6.对于店内装修,如甲方接手经营,甲方将按照两年折旧与乙方进行换算补偿。
7.双方协议终止的,按双方订立的终止协议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合同为从属交易合同,双方为独立法人,自不构成合伙关系。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不得转让合同上所属任何权利。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因为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即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未规定之事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之规定,双方并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为法院管辖地。
第四十四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分协商后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条 合同解释权属于授权许可方,__________服装有限公司。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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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甲方: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为了顺利举办体育比赛,合理利用体育场馆,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 体育场馆租赁协议。 本协议中,甲方是体育场馆权利的所有者,即出租人,乙方是体育赛事运作机构,即承租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乙方租赁的体育场馆名称是 ,场馆的地址是 .租赁的内容包括包括场馆的主体建筑和附属建筑,租赁物的用途用于体育赛事的举办。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
第三条 租金与支付期限和方式
3.1租金总额为 元人民币;租金支付方式为 (现金/支票/汇票/ );本合同租金分次支付,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支付金额为___ 元人民币,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支付金额为________元人民币。
3.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 %,计 元的作为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
第四条 甲方权利
4.1甲方有权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安全,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甲方有权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4.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的场馆。乙方在使用场馆过程中,根据需要对场馆进行修缮,增设设施,应将修改的方案提前 天提交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才能进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修缮,增设场馆造成场馆的磨损,以及要求乙方使用后将场馆恢复原状。
4.3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 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4甲方如因满足乙方的租赁要求,损害了原有的广告商,赞助商利益,根据损害利益的实际大小,乙方应该给予全部补偿。
4.5甲方可以依据合同条款的规定,不影响乙方的广告权益情况下,开发与赛事有关的广告资源,广告收益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分配。
第五条 甲方义务
5.1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将体育场馆交付乙方使用,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比赛条件,保障乙方正常进行比赛。
5.2除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赛事活动。
5.3甲方应对场馆进行管理,维护并改善场馆所具有的赛事功能。
5.4甲方负责场内的安全防范和体育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置体育设备和器材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场内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
5.5甲方应当在租赁期限内拆除租赁场馆内外所有的广告牌,在比赛期限内,甲方还应当拆除体育场馆周围,广场的广告牌,不能使甲方场馆的广告与赛事产生任何联系,影响乙方的广告权益。
第六条 乙方权利
6.1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6.2乙方拥有比赛期间场馆内部及其周围一定范围内的所有广告收益的权利。如果甲方在不影响乙方原有广告收益的前提下,开发广告资源,须得到乙方的同意,并约定好双方的广告收益分配方案。
6.3乙方有权安排甲方广告资源开发的范围。甲方开发的广告业务,都应报请一方批准,包括但不限于赛场内外广告牌的位置,广告内容,广告的设计样品等内容。
6.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比赛期间,提供停车位 个,以及其他因比赛惯例必须由甲方提供的服务和帮助。
第七章 乙方义务
7.1乙方应具备合法的举办赛事资格,并按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项目比赛。
7.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法人的备案资料。
7.3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体育比赛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7.4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赛事所产生的各项税费。
7.5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内的各项设施和器材,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7.6乙方应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使用场地,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7乙方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人交换使用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
第八章 保险
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等财产保险险种。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赛事公众责任险,观众意外伤害险,赛事财产险,赛事取消,延期保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乙方承租期间,甲方应保证没有第三方主张权利,如因第三方主张权利,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举办比赛,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并支付乙方租金总价款的 %违约金。
9.2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场所内的比赛设施设备,器材,致使乙方不能正常进行比赛的,应免除相应的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9.3甲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4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 %的违约金。
9.5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章 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10.1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变更合同,否则承担严重的违约责任
10.2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10.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10.3.1不具有合法比赛资格的,包括因违法比赛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命令停赛;
10.3.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 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10.3.3利用场地进行违法活动的;
10.3.4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10.3.5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人交换场地的;
10.3.6逾期 日未支付租金的;
10.3.7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10.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10.4.1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拆除场馆内外的原有广告;
10.4.2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广告资源;
10.4.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致使比赛不能正常举行;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二章 其它
12.1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12.2本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12.3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签字具同等法律效力。相关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签字盖章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12.1所有根据本合同要求和许可发出的通知都必须是书面的,在亲手送达或在以挂号信(需要有回执)发出后三天后作为正式生效。
12.2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述内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它或同期的有关所述内容的协议。
12.3乙方和甲方确认,在它们合作期间,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资料。双方同意除非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资料, 双方将保护保密资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时对同样知道该等资料是保密资料并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资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范围为限。保密责任不包括非经一方违反保密责任而已为公众所知或根据法律要求披露的资料,本合同终止之后保密责任继续有效。
12.4本合同未经双方同意并特别指明是对本合同的修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不得修改。
12.5一方未对另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行为或之后的违约行为做出反对或采取行动不得视为弃权。本合同中的权利和补救方式是累积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项权力或补救不排除或放弃其对其它权利和补救方式的行使。
12.6本合同中标题是只为方便查阅,不构成本合同的实质内容。
12.7本合同一式两份或多份签署,每一份都是原件。所有这些文本构成同一份文件。
12.8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不成立或无法由具有有效管辖权的法院执行,余下的其它条款将继续有效,而前述不成立或无法执行的条款应当依据最大可能执行的法院执行。
12.9双方是独立承办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本合同不构成双方之间的,合伙,合营或雇佣关系,双方确认并同意各自没有也不会表现为它有法律授权以任何方法对另一方产生约束或保证。
12.10任何一方没有另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转让或授权本合同下的权利和/或责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条款对双方有效,也对双方各自的继承和批准的转让人有效。在任何情况下,允许的转让都不能免除出让人的责任。
12.11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一部份, 与合同条款同样有效, 对合同双方构成约束力。
12.12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12.1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代表(签字)
电话:
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