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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监督制度

时间:2022-03-11 17:47:0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审计监督制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审计监督制度

第1篇

一、财务管理方面

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要有一整套既符合政策原则,又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办法。

(一)财务工作的领导及责任

1、《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应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因此,各单位负责人应认真学习《会计法》,熟悉、掌握会计基础知识,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

2、各单位领导年初要组织领导班子及财会人员研究、修改和完善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年度预算和财务计划,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按目标执行。

3、各单位负责人要坚持原则,严格按制度规定和审批权限审查签批每一项财务开支事项,认真把好支出审批关。

4、各单位负责人应在本单位出具的月报表、年度预算、决算以及其他财务报告上签名盖章,以明确责任,并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和合法。

5、实行“财务公开”制度。各单位年末要召开职工大会,由单位负责人做财务收支、经营成果、财务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单位职工有权对财务事项进行质询,单位领导对职工疑义的事项做出明确的解答。

(二)财务工作的规范及要求

1、财会人员职责分工

(1)出纳员

a、要按规定限额压缩库存现金,并保证现金、有价证券的安全。

b、及时准确、全面规范登记好银行存款日记帐和现金日记帐,认真履行票据传递手续。

c、管理好各类票证,做到收据、支票存根序号相连,不能间断。

d、不准公款私存或私设“小金库”,不准“坐收坐支”现金。

e、日清月结,及时核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做到帐实相符。

f、不能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g、不准出借银行帐户(指利用单位帐户办理与本单位无关的业务)。

(2)会计

a、按《会计法》和《会计规范》要求,认真审查票据的合理、合法性。

b、充分发挥会计监督职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预算、单位财务计划的要求办事,对违反法规、预算规定及财务计划的业务事项要及时纠正。

c、按会计核算职能要求,认真做好记帐、算帐、报帐工作,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编报及时。

d、及时对帐,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证相符。

e、充分发挥会计参谋作用,积极参与经营、财务管理,帮助领导做好年度财务计划。

2、帐据及印鉴使用管理办法

(1)帐据必须使用由财政局统一监制的,无监制印章无效。

(2)财务印鉴由会计和出纳员分开管理。

3、增收节支,加强资产管理

(1)努力节约支出,反对铺张浪费。各单位要严格按预算、按定额支出,压缩非正常开支,尤其要严格控制招待费。建立多种形式的责任制,实行预算包干制,把经费层层分解落实到各部门或具体项目,以保证不突破计划指标。

(2)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各单位要把各种固定资产全部纳入帐内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盘点。购置、变卖和报损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二、审计监督

局财务室除了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外,同时具有审计监督的职能。为更好发挥审计监督效力,维护财经秩序,提高系统内财务管理水平,现就审计监督内容和管理事项作出如下规定:

(一)财务审计管理事项

1、各单位年初的预算、财务计划、财务管理制度,报局财务室审查备案。

2、各单位承包、房屋和场地租赁签订的合同(协议),必须报局财务室审查备案。

3、各单位与财务有关的各种报表(包括年末决算)报告,必须报局财务室审查后,方可按要求上报。

(二)审计监督的内容

1、原始凭证来源的合理、合法性,填写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审核的规范性。

2、记帐凭证内容登记、分录和编号是否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

3、现金和银行存款明细帐是否做到日记月累,总帐和明细帐金额是否相符,财务人员是否按要求登记帐簿内容。

4、专项资金是否做到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挪用和改变用途的现象。

5、经费支出是否按预算执行,执行中有无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现象。

6、债权、债务的清理及回收是否及时。

7、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固定资产的增加减少是否履行了报批手续。

8、各项收入是否全额入帐,单位有无套支、坐支现金和私设“小金库”现象。

9、财产的出售和出租是否符合财务管理规定。

10、有无不合理收费项目。

11、财务报告反映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第2篇

【关键词】政府采购;审计监督;法规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已于2002年颁布实施,这使我国的政府采购工作有了更完善的法律制度。然而,从重庆“床脆脆”事件,再到“格力空调废标案”等一系列案件,可以看出,政府采购工作仍存在很多问题和缺陷,特别是对政府采购的审计监督体系建设滞后。我国于1995年开始实行政府采购试点,从此以后我国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我国政府采购金额从1999年的130亿元到2011年突破1亿元,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

一、我国政府采购审计监督存在的问题

(1)政府采购审计监督体系不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9条、第67条、第68条、第69条分别对我国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审计部门、监察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做了一些规定,然而这些规定比较笼统,在政府采购实践中很多方面没有明确。除此之外,我国政府采购法的实施细则还没有出台,还没有落实比较系统的审计操作规范,即使已出台了部分规章制度,其规范性和防范性也很欠缺,这些都导致政府采购审计监督制度的内容太模糊,缺乏操作性。(2)审计人员经验不足。当前,我国政府采购审计人员队伍的建设落后于我国政府采购工作的快速发展,部分审计人员的自身素质和经验还存在不足。(3)政府采购审计监督的阻力很大。很多中央机关和地方政府对政府采购审计监督的重视不足,还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存在一些执行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而进行政府采购的部门在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时,要么不理解而不配合,要么由于维护自身利益而抵制审计监督的进行,导致审计的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最终影响了审计监督的质量。此外,部分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由于实行政府采购而导致自身采购支配权丧失,因此对政府采购不理解甚至产生憎恨情绪,因此在接受审计监督时,不热情配合甚至有严重的抵触情绪,这都影响了审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因此,在实际的政府采购审计中,审计监督遇到的阻力很大,审计工作很难顺利开展。

二、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审计监督的建议

(1)完善政府采购法规建设。政府采购具有独特的审计特点、审计内容和审计方法。因此,可以抓紧收集一些地方实施政府采购审计监督的好办法和经验,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调研,根据积累的良好经验制定出的独特的审计办法,这些办法不但能指导当前的审计工作,而且要有前瞻性。这些审计办法要明确政府采购审计的范围、审计方式、审计标准、处理意见、审计报告的编写等,从而保证政府采购审计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此外,国家应尽快颁布《政府采购法》的具体实施细则,对政府采购具体流程管理、招投标管理、采购合同管理、采购活动监督检查、质疑与投诉管理、采购质量管理、采购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地方政府财政部门也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为本地的政府采购审计监督提供了充分的依据。(2)提高相关人员专业素质。首先要加强政府采购审计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树立坚定不移地政治立场和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在审计工作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大胆科学地进行审计,不徇私枉法,不,确保审计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其次加强政府采购审计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技能。要对相关人员培训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采购招标投标管理、质量管理、计算机水平等各方面的知识,切实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能力,从而保证政府采购的顺利开展。(3)建立有效的审计机制。在审计过程中,必须围绕审计政府采购执行机构为核心,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案要统一编制,并统一调配审计力量和人员,通过协调减少麻烦,增强审计人员的使命感,并及时发现问题。要建立和完善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制度、推行信誉淘汰制度,通过检查对违反政府采购协议的暗箱操作、行贿、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触犯刑法的要移交相关司法机构处理。

加强政府采购的审计监督是政府采购工作的一项重要环节,是实现政府采购健康运行的一个重要前提。所以,有必要从审计的角度对我国现行的政府采购监督体系进行一定程度的深入研究,以便使我国的政府采购审计监督制度能够更加完善,使政府采购在国家经济生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 考 文 献

[1]王武新,陈光.政府采购审计内容探析[J].中国集体经济.2011(22)

第3篇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推动全镇审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审计工作在经济建设、廉政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市政府对乡镇审计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镇审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

审计监督制度是党的十七大要求重点加强的制度,是宪法确立的基本经济监督制度,加强审计监督,是强化财经管理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密切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在维护财经秩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障我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突出重点,点面结合,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审计部门应当对镇属各单位发生的每笔经济业务进行审计监督,不留盲区和死角。审计工作要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审计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的力度。

1、加强单位年度财务收支的审计。按照两年一审,一审两年的要求,对镇属各企事业单位、各行政村所属独立核算自然村的财务收支及财经法纪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主要审计: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帐,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帐外帐”或“小金库”行为;各项支出是否合理,取得的原始票据是否规范、合法,有无按镇制定的各项规定标准执行,有无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是否三证齐全;各项经济业务的核算是否准确规范等。)

2、加强建设项目的审计。进一步加大对镇、村资金投资多、影响大的基础性、公益性、生产性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力度。(主要审计:建设项目立项报告的审批,项目招投标程序是否合法、规范,有无工程预、决算,是否按合同结算工程款等情况等。)

3、稳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对各村、各单位负有经济责任的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审计:任期内各项经济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财务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收入、支出的管理及内控制度情况;集体资产、资源的管理、使用、处置及保值、增值情况;债权、债务管理情况;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等。)

4、加强专项资金的审计。对镇、村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救灾资金、扶贫资金、征地补偿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等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资金进行专项审计;(主要审计:专项资金的管理、流向和使用绩效。)

5、积极配合镇纪委查处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经济案件。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经济问题进行审计核查,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办事。

三、提高认识,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审计工作的领导

审计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为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领导,确保全镇审计工作全面正常化开展,把审计工作推向更高水平,镇成立审计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镇纪委、审计站、财政所、农经站为成员单位,并明确审计站是镇人民政府的专职审计部门,负责全镇审计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其他有关职能部门需对所属村或单位进行审计的,应主动与审计站联系,由审计站牵头组成联合审计组进行审计,各职能部门要相互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和协作机制,提高审计监督效率。

四、严肃纪律,落实整改,切实加强审计成果的运用

第4篇

关键词:现代企业制度;会计监督;内部控制

中图分类号:F275.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8-0180-02

一、中国企业会计监督体系构成

1.单位内部监督体系,中国已经明确出台相关法规,对单位内部监督体系作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包括单位内部会计制度、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等,会计机构必须要明确会计影响因素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对单位内部企业的会计核算程序进行有效监督,为企业会计监督体系的机构完善奠定良好的基础。

2.国家监督的体系模式,其主要是税务、审计、财政等政府机关代表国家对企业内部的会计工作进行相关的抽查和监督,国家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相互结合促进企业会计监督工作的完善,国家监督要求行使监督权利的机关必须要对企业内部的报表、账簿会计凭证、财务报告进行严格审查,严禁作假现象的产生。税务机关在影响税务工作的一些因素进行征集管理,对制约纳税工作的各种行为进行有力监督。

3.社会审计监督,也就是常说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监督。

二、中国企业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

1.中国会计监督法律约束机制不全,使得会计不能有效的行使其监督职能,导致企业会计监督不力。比如,新的《会计法》虽已颁布,但是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却没有跟上。前些年发生的“琼民源”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它的发生对中国证券市场产生了巨大冲击,严重损害了公众股东的利益,但是却没有相应法律条款对其直接人进行制裁,使得会计监督形同虚设,还有的企业在新的财务制度运行之后,仍用传统的做法来看待新制度,没有按新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使得出现“新制度、老观念、老办法”,会计管理混乱。

2.企业管理体制不全,内部控制制度失调。中国企业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不全,主要体现在有的单位根本就缺乏内部监督和控制,有的单位虽建立了相应的制度,但这些制度形同虚设,没有得到有效执行,以致会计秩序混乱,现象经常发生。

3.企业单位负责人的约束机制不全,阻碍了会计的有效监督。目前,在一些单位中企业管理者为了追求自身短期利益的最大化,指使、授权会计机构做假账,伪造会计凭证、办理违法会计事项,从而使得会计工作受制于管理当局,不能独立行使其监督职能,破坏了正常的会计工作。有的认为会计监督会给各项工作带来不便,有的认为会计监督就是挑毛病,找麻烦。这样给会计监督工作带来很大的阻力,甚至使会计监督无法进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效益是考核企业的首选目标,上级领导对下级干部的考核一般只注重报表数字,这就必然导致一些企业负责人的个人主义、名利得失和小团体主义思想的发生,为此,他们指使会计机构、会计人员采取违纪违法手段做假账、伪造会计凭证、办理违法会计事项、虚增或调减利润、提供种种虚假的会计信息、粉饰财务报表,以骗取领导及投资者的信任,为自己赢得荣誉。

三、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加强会计监督对策

1.健全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从会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看,其监督机制是有缺陷的,所能发挥的作用也是有限的。这就要求单位加大内部监督力度,建立完整的内部监督机制。而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主要体现在:参与经济业务事项的所有过程的工作人员要相互分离、相互制约;重要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执行要明确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明确财产清查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明确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程序。这些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实施的关键就是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使内部监督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健全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关健就是贯彻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原则,参与经济业务事项的所有过程的工作人员要相互分离、相互制约;重要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执行要建立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程序;明确财产清查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明确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程序。必须从源头上杜绝造假事件的发生,防止经济腐败,隔断会计造假的环节和载体,及时纠正和防止经营决策失误与经济舞弊,实现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通过建立完整的内部监督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一系列内部控制的方法和措施,并予以规范化、系统化与制度化,使内部监督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2.强化国家监督力度。加强国家监督力度,完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实行会计委派制,强化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发挥会计监督作用,也有利于加强国家宏观管理。可以采用直接委派制的方式向企业委派会计负责人或主管会计,代表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对经营者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委派会计人员具有会计事务管理权与监督权,监督企业经济活动,对企业经济活动具有参与权和监督权,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由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负责会计人员的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支出,会计人员的人事关系与单位脱离,把会计人员的经济利益与履行会计监督职能挂起钩来,实行奖励制度,并制定会计人员的行为准则,规范其行为,调动会计人员工作积极性与执法的自觉性,这样可以有效地制止单位负责人对会计核算的干预,以保证会计工作的正常进行。

3.加强社会审计,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质量。社会审计监督是指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根据有关规定,以独立第三者的身份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对依法公开披露的单位会计报告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律责任,明确注册会计师对会计工作质量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进行抽查、考核,以更好地督促注册会计师按独立准则执业,使其真正起到“经济警察”的作用。

第5篇

【关键词】会计监督 成因 对策

会计监督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会计工作进行控制,并利用正确的会计信息对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综合的协调、控制、监督和督促,以达到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经济效益的目的。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经济活动过程中引起的资金运动,会计监督的内容覆盖企业经济活动的整个过程,加强会计监督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必要手段。目前,部分单位会计基础规范不健全,会计人员分工职责不清,内部管理混乱,存在着乱挤乱摊成本,隐瞒或虚报收入和利润,资产不清、债务不实以及设置账外账等现象,虚假会计信息泛滥成灾,会计诚信出现危机,会计舞弊案件不断见诸于媒体,导致会计管理混乱,会计信息失真,这大都与会计监督弱化密切相关,严重地影响了投资人、债权人及社会公众的利益,阻碍了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和正常运行。

一、会计监督弱化的成因

1、会计法律法规执行不力

我国《会计法》中,明确了单位负责人是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对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法律地位做了规定,由于会计法制的不健全使得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得不到尊重。在实践中内部会计监督难以实施。近年来,一些单位管理者为了局部和个人利益通常指使会计机构会计人员采取违纪违法手段做假账、伪造会计凭证、办理违法会计事项、虚增或调减利润、粉饰财务报表,提供种种虚假的会计信息。同时,执法机构受局部利益或个人利益的驱动,以各种理由和借口,对一些企业的违法犯罪行为从轻发落,甚至不予处理,助长了社会上不正之风的发展势头,严重影响了会计监督的有效性。

2、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

内部会计监督是通过会计核算、会计检查、会计分析、会计考核等方法来保证会计工作正常有序,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它是从微观的角度对具体经济活动及其结果进行的监督。很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表面看起来十分完善,但实际执行过程流于形式,大多形同虚设,内部控制人员未严格履行职责,存在着落实不到位的现象,效果并不理想,导致内部监督弱化和缺失。首先,由于会计是企业负责人任用的,会计人员的任免、升迁、奖惩都是由企业负责人决定,其利益关系往往依附于本企业和本企业负责人。一方面会计人员作为单位“内部人”与单位利益具有一致性,对单位所有会计业务进行全面监督,不可避免地要触及到自己个人的利益;另一方面如果会计人员坚持原则制止企业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可能会遭到领导的刁难,甚至打击报复。其次,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未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不重视内部审计工作,更不能够将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贯穿于单位经济活动的始终。

3、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不到位

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不到位也是造成当前会计监督弱化的外部原因之一。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国家监督共同构成会计监督体系,但它们之间的职责、目标、实施手段及承担的责任等还有很大差异。各部门监督职能如何相互配合,也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完整的、健全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割裂了各监督职能之间的相互联系,造成会计监督目标模糊,在相当大的范围内难以协调国家、社会和企业经济实体之间的利益矛盾。此外,我国注册会计行业存在着社会监督不到位的现象,缺乏一些必要的行业规范和行业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着严重的竞争压力和生存危机,为了保住自己的客户,竟相压价以争夺业务,很难保证其独立性,必然会迎合委托人,满足其不合理要求,在办理会计报表审计、验资、破产清算等审计业务时出具了不恰当的验资和审计报告,制造某些虚假的信息,致使企业会计监督不力,严重地阻碍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会计监督的对策

随着《会计法》的修订和实施,我国会计监督形成了单位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国家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具有自律性,是我国会计监督体系的基础;社会审计监督具有鉴证性,是我国会计监督体系的重要补充规定;国家监督具有权威性,是我国会计监督体系的主导。加强会计监督是强化单位内部管理的需要,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国家财经法规,是市场经济有序运行健康发展的需要。

1、完善会计法律体系

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会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与《会计法》相配套的法规、制度或者实施办法,促进《会计法》与相关法律的衔接,坚持行政执法的严肃性,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为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提供法律保障。我国新颁布的《会计法》加快了会计法律体系建设的步伐,应进一步提高《会计法》的可操作性,以保证《会计法》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建立和完善统一的会计制度,满足企业多元化经营的需要,明确会计监督职责和权限,加大法律法规的处罚、赔偿和执行力度,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及其连带负责人予以曝光,使会计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纠,政府部门应当加强会计监督,让造假者损失远大于造假利益,坚决杜绝会计造假现象的发生。

2、健全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健全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贯彻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原则,参与经济业务事项的所有过程的工作人员要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强化内部审计监督,重要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执行要建立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程序,明确财产清查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明确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程序,在企业内部建立一个不依附于任何职能部门的、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必须从源头上杜绝造假事件的发生,防止经济腐败,隔断会计造假的环节和载体,及时纠正和防止经营决策失误与经济舞弊,实现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通过建立完整的内部监督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一系列内部控制的方法和措施,并予以规范化、系统化与制度化,使内部监督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3、加强外部监督

在会计监督中单纯强调内部监督是不够的,必须强化对会计工作的外部监督,也就是加强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督。社会监督是指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根据有关规定以独立第三者的身份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对依法公开披露的单位会计报告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加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监督。大力发展会计(审计)师事务所,通过社会中介机构对企业会计报表的真实性进行检查,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督促企业加强财务监督,提供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建立与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保证公平竞争,让市场发挥其优胜劣汰的作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和公平竞争。政府监督主要是指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对单位的会计监督。我国财政、审计、税务、银行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会计监督检查,进行宏观调控。必须健全企业内部监督控制制度和建立违法违纪问题举报制度,规范企业经营者和会计人员的行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企业外部会计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建立严格的会计惩罚机制。加大会计监管执法力度,采取新闻曝光、重新确定信用等级等措施,增加企业会计人员违法违规的成本和风险,在执法方面加强其严肃性,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的民事、行政和刑事处罚,发挥会计惩罚机制的威慑力,遏制会计信息失真,整顿会计秩序,净化会计环境。

4、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

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实行会计委派制,强化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发挥会计监督作用,维护企业所有者和投资者权益,加强国家宏观管理。实行会计委派制可以采用直接委派制的方式向企业委派会计负责人或主管会计,代表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对经营者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委派会计人员具有会计事务管理权与监督权,监督企业经济活动,对企业经济活动具有参与权和监督权,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由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负责会计人员的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支出,会计人员的人事关系与单位脱离,把会计人员的经济利益与履行会计监督职能挂起钩来,实行奖励制度,并制定会计人员的行为准则,规范其行为,调动会计人员工作积极性与执法的自觉性,这样可以有效地制止单位负责人对会计核算的干预,以保证会计工作的正常进行。

综上所述,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会计人员面临的经济事项会越来越复杂,会计监督职能也变得越来越重要。目前已经形成了以内部会计监督、社会会计监督、政府会计监督为主要形式的会计监督体系,但监督的力度还远远不够,会计监督既需要宏观环境的改善,也需要微观运行的调整,既要对表层现象进行治理,更要对深层次的病源进行根治,需要将其作为一个综合工程,集中各方面的力量,才能攻克这一顽疾。针对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对策完善会计法律体系、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强化国家监督力度以及加强社会监督,探索其会计监督体系创新的途径。

【参考文献】

[1] 王轩庭:企业会计监督弱化的原因及对策[J].会计之友(中), 2007(3)。

[2] 何明霞:浅析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J].经济问题,2007(3)。

[3] 张凤兰:如何完善会计监督制度[J].经济论坛,2007(10)。

第6篇

[关键词]内部审计 问题 对策

一、引言

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其目的在于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严肃财经纪律,查错揭弊,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近年来,我国的内部审计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对完善企业内部自我约束机制,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也应看到,我国的企业内部审计从机构设置、工作重点、审计范围、规范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在市场化不断深入的今天,如何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内部控制、促进企业资源的有效利用、避免舞弊和浪费,已成为当前企业面临的重大课题。

二、企业内部审计现存的主要问题

1、对企业内部审计认识存在问题

目前很多企业对企业内部审计在思想上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特别是一些企业领导,对企业审计工作怀有一种很不友好的思想,他们往往认为内部审计工作限制了自己在企业中的地位,削弱了自己的权威。于是,他们便任意的精简内部审计机构,这种情况下,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在实际工作中受到了很到的影响,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也很难发挥出来。目前许多企业内部审计工作都不被重视,甚至在一些企业中审计部门应经“名存实亡”了。

2、企业内部审计人员自身素质不高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的工作内容呈也日益多样化,如企业的并购、分设、债务重组等。为了更好地适应现代企业的工作,就必然要求内部审计人员的知识多元化,不仅要懂财务和审计知识,还要懂得一些企业经营的相关知识。内部审计工作者的自身素质对企业审计监督工作有着重大的影响,而目前我国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素质偏低,很多审计工作者是从其他部门转到审计部门的,有的只掌握某一方面的知识,更有甚者对审计业务一窍不通,显然这样的审计工作者是难以深层次的发现问题,不能较好地适应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

3、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存在重大缺陷

我国的审计制度受政治体制环境的影响有着重大的缺陷,利益分配不均、产权不明、权责不清晰等原因都制约着审计工作。目前我国的一些企业虽设置了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了审计人员,但因内部审计制度不健全,在实际审计工作中总会受到这样或那样的制约,因而内部审计的作用未能完全发挥出来。

同时内部审计的法律法规也不够健全。政府审计和民间审计分别有《审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法规作为法律依据,而关于内部管理审计的法规则是一片空白。依法审计是审计的基本原则,而事实上内部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工作时,由于缺少相关的法律依据,往往审计人员不知道该怎样开展和进行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

三、解决企业内部审计问题的对策

1、提高对企业内部审计重要性的认识

我们要充分的认识到内部审计是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企业高层要转变观念,提高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这也是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要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宣传力度,宣传工作可以采取文件、会议、讲座张贴等方式进行,在宣传时可以结合《审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不断的提高公众对审计工作的认识。

同时,内部审计组织和内部审计人员自身也要提高认识,努力提高实现审计价值,发挥审计的作用。坚持按章审计,艰苦细致、积极有效的工作,切实维护了企业和广大员工的利益。正如总理所提“依法审计、严格程序、保证质量、文明审计” 审计工作者要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努力加强审计监督。

2、提高审计人员自身素质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企业的形式,工作内容也随之发生着巨大变化。面对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审计工作者必须清醒地看到自身素质上存在的不足。加强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的自身素质,是加强和改善审计工作的重要方面。审计工作者要不断充实完善丰富自身的知识结构,努力增强自身业务能力和素质,自觉提高自身业务能力,为审计机部门挥好审计作用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我们可以通过多个途径解决审计部门的业务能力问题,如:招聘一些实践经验丰富、业务水平较高、精通企业各项相关业务的专门人才,将那些素质较高的审计工作者充实到企业内部;另一方面,我们还要重视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培训学习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3、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的内部审计的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和内部审计机构是不可缺少一个重要环节,其目的在于加强对企业的审计监督,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进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要确保在制度保障内部审计过程和审计结果的独立性。同时审计工作者要正确处理好企业内审工作者与企业高层之前的关系,这一点是审计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又一个重要因素。完善审计制度的最主要办法就是,完善内部审计机构的组织形式,增强其独立性。要使内部审计能过实现其职能、发挥其作用,保证内部审计机构与人员独立性,确保使审计监督可以有效得展开。

四、结语

总之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今天,审计的必要性重要性是客观存在的规律,只要有关各方能够正确的认识审计问题的重要性,并对存在的问题做出及时的改正,才能最大程度的发挥审计工作在企业运营的中的重要作用,才能使我们的企业更好的优化结构,提高经济效益,适应新形势下的经济环境。

参考文献:

[1]刘实.企业内部审计论[M].中国审计出版社,2005

[2]王延汝.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内部审计及其作用[J].审计理论与实践,2008(5)

第7篇

1.企业项目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就目前我国企业项目的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由企业项目内部财务责任制度不明确,企业项目资金管理较为薄弱以及企业项目缺乏完善的内部控制这三部分构成的,下面就对这两部分进行简单的分析和讨论:企业项目内部财务责任制度不明确。就目前我国一般规模的企业来说,企业内部的部门众多,人员数量较大,这就造成了财务管理的混乱。换句话说也就是企业项目内部的财务责任制度不够明确,企业单位内的财务部门本身也都了解自己的权力,而对于部门职能以及承担的责任并不了解。这也导致企业项目在生产过程中的各步骤没有相应的责任人,使得企业项目在生产经营中的成本难以得到控制,而给企业项目效益造成影响。企业项目缺乏完善的内部控制。这主要是指当前企业项目的本身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完善。对于目前我国企业项目而言,由于发展的迅猛使得其根本的配套设施没有达到发展的要求,具体到财务管理,这一方面是其没有专门的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专门的财务技术人员,造成了对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的薄弱,另一方面企业项目内部的财务基础工作不够扎实而且也没有落实好,对于财务账目的处理比较混乱,容易出现内部管理人员利用制度的漏洞而进行虚假账目的处理,而导致企业项目的财产和效益的损失。

2.如何加强企业项目财务管理

加强企业项目财务管理,主要可以从建立权责明确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企业项目的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企业项目的审计监督职能、加强企业项目的财务核算体系这四个方面进行:第一,建立权责明确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权责明确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首要就是要在企业项目内部有一个专业的财务管理机构以及财务管理机制。其次就是对企业项目的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专人专项以及职责明确。最后就是规划科学的企业项目财务流程,保证企业项目内部资金审批使用的制度化,在制度的保障之下更快更好的发展。第二,健全企业项目的预算管理制度。对于企业项目的财务资金管理而言,具有众多的不可确定性,因此,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健全预算管理制度也是必须的,这能最大程度上的保证资金的投入合理以及资金使用效率。具体而言,那就是对企业项目财务数据进行严格核实分析,进行专业的预算。此外,在财务管理工作中还应该积极的吸收以及培养财务专业素养和综合知识水平较高的人才,充分的发挥其在企业项目的经营方针以及战略目标决策上关于财务核算控制以及管理的作用。第三,建立完善的企业项目审计监督制度。任何单位的财务管理,如果没有一个监督机构去监督,那么产生问题也就是必然的。因此,企业项目应该就财务问题而建立完善审计监督的职能制度,确保企业项目的财务审计调查以及审计工作能够专业全面有序的进行。不仅如此,完善的审计监督制度还能够遏制以及发现企业项目财务的违规操作,以及能够对企业项目的资金进去向和用途有基本的了解,保证企业项目资金的正常流动。第四,加强企业项目的财务核算体系。加强财务核算体系是确保企业项目资金正常的主要做法,这也是确保企业项目的财务正常的基本措施。具体做法:首先就是加强对企业项目资金收付程序进行严格的控制,防止资金的流失以及浪费。其次就是对单位的账款财务要进行定期的核算处理,将坏账死账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最后就是对建筑的固定资产管理要制度化,也就是确保固定资产不被流失,保证企业项目资产的正常。

3.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如今我国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之中,企业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也成为整个企业项目工作的关键点之一。但是,对于企业项目财务的管理必须是在不影响企业项目的质量以及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的前提下,进而采取有效的措施对企业项目的财务进行科学的管理,促进整个企业的健康发展,使得企业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立于不败之地。

作者:韩树磊单位:渤海大学文理学院管理系

第8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审计;常见问题;原因分析;解决措施

1 建筑工程审计中存在的常见问题

1.1 工程准备阶段工作不到位

工程项目准备阶段审计包括对招投标及合同阶段的审计。

项目招投标阶段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第一,对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不严格。第二,投标单位数量不符合要求,选定评标专家有失公正。第三,工程建设项目程序不合法,往往项目建议书还未经有关部门审批,却存在先招标或开工后才补手续的情况。第四,招标文件内容表达不清晰、不准确,招标文件中存在前后矛盾现象。合同签订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第一,合同条款不严谨,极易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第二,合同条文与工程实际不符。

1.2 施工及结算阶段审计程序不规范

工程施工现场审计程序往往由于疏漏而造成虚列工程成本、套取资金。其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工程资料不齐全。施工中变更不及时或签证不完整,导致无法准确确定计价方法和计算工程量;调试、试验报告不全,无法准确反映工程调试的工作内容;部分签证工程量含糊、部分工程出现无施工图纸的现象。第二,结算资料不规范,造成工程结算价格与实际成本不符,资产移交不准确。土建工程中往往存在同一批工程采用的定额不同、取费标准不同、价格依据不同,但居然存在甲方签证同意字样的现象;工程量计算误差大,如土石方开挖量、回填量、余土外运以及其他分项工程量的计算等。第三,财务核算不规范,易产生涉税风险。

2 建筑工程审计中出现问题的原因分析

建筑工程在招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施工和竣工结算时容易产生的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 建设工程审计管理法规不健全

建设工程的具体实施程序包括决策、设计、招标投标、施工、工程竣工结算和决算以及工程评估,具体的过程和程序已相当完善,但是,由于缺乏健全的建设工程审计制度,审计部门往往无法系统地监督和管理整个工程建设。而且在针对相同的问题时,不同审计机构、审计人员往往采用不同的审计评价体系,随意性较大,缺乏全面和系统的定量、定性指标,使得审计人员个人判断、主观想法多,其结论不能令人信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自为政和权责不清等问题时有发生,审计机构无法将各方有效地联系起来,严重违背了建设工程的内在规律。甚至有些建设工程在进行前没有经过充分的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研究,也没有足够的工程建设资金,就急于上马,具有严重的随意性和盲目性。这些现象表明建设工程审计工作存在着严重的制度性缺失。

2.2 政府层面的监管执法力度薄弱

由于我国地域辽阔,最近几年国家加大对基础设施投资,全国各地都在大搞基础建设,建设投资项目量大面广,政府的审计力量极其有限,不能对所有的建设项目一一覆盖。而除政府之外的其它审计机构,对工程结算中违规违纪事项又不具备行政执法能力,这就使得部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故意违规,由于它们根本不顾审计的强制性、惩罚性监督的压力,造成这些单位弄虚作假现象十分严重。近些年,政府审计部门仅对国家重点项目的审计任务都忙不过来,而又缺乏对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监督,使有限的基建资金没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3 基建管理人员素质差

建设单位基建管理人员素质不符合要求,会影响工程结算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基建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低下,基本建设的专业常识缺乏,无法在基建项目监管过程中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容易被施工单位蒙骗过关。二是基建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对事关工程质量和造价的各种现场签证不重视,或是在事非面前不能坚持原则,被施工单位许诺的私人利益而蛊惑,造成放任施工单位的舞弊行为发生,从而给业主单位造成经济效益损失。

3 建设工程审计中常见问题的解决措施

通过对建设工程审计中常见问题的分析,审计人员应该探索出有效的解决方法以合理解决建设工程审计中常见的问题,保证建设工程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3.1 建立建设工程审计监督制度

为了更好的完成建设工程审计工作,建设工程单位应该建立完善的建设工程审计监督制度。例如,建设工程企业可以建立工程监理监督机制、内部审计监督机制以及建立预算和结算审计监督机制等。建设工程企业通过建立完善的建设工程审计监督制度,有助于提高建设工程企业的投资效益。建设工程单位通过建立工程监理监督机制,可以加强监理对建设工程施工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检查,充分发挥监理的公正性和专业性职能。由于建设工程项目投资较大,对施工技术要求较高,因此,从建设工程立项开始监理工作人员就要对工程进行监理, 包括对建筑工程图纸的汇审、建筑材料的选定、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和修改以及对竣工结算的审核等, 监理工作人员通过对建设工程的全程监督,不仅能够保证建设工程的建筑质量,而且能够促进建设工程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建设工程单位通过完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能够加强审计人员对建设工程的监督。审计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立项之前会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测试,对投标的监理企业和施工企业进行评估,保证工程监理企业和施工企业的资质和诚信度。在施工过程中,审计工作人员还要对施工工程进行检查和监督,保证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由此可见,建设工程单位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可以提高审计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能够有效的防止不规范的招标方式发生,保证投标的工程监理企业和施工企业的资质和诚信度,提高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

建设工程单位通过建立健全预算和核算审计监督机制,能够提高审计工作人员对建设工程的预算和结算工作效果,为建设工程企业提供准确的预算和结算数据,避免建设工程预算和结算问题的发生。

3.2 建设工程审计人员应该加强审计调查和取证

建设工程审计工作人员是根据建设工程图纸、建设工程的甲乙双方认可的签证、现行预算和结算定额、现行费用定额以及相关的建设工程政策开展审计工作。在正常的工作环境中,审计工作人员都是通过上述资料开展审计调查和审计取证工作。但是施工企业往往会绘制虚假图纸、过高估计预算和结算以及虚报工程量等,使审计工作人员无法分析出准确的审计数据。因此,建设工程审计工作人员应该加强审计调查和取证,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对施工工程进行实地测量,进行市场调查,掌握建筑材料的具体价格,收集准确的审计证据,提高建设工程单位的投资效益,避免资金浪费。

3.3 加强对施工合同的审计

建设工程审计工作人员应该加强对施工合同的审计工作,可以明确建设工程双方应该履行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建设工程的顺利开展和工程的保质保量的完成。建设工程审计工作人员应该对施工合同的规范性、可靠性、完备性以及适用性进行严格的审查.保证施工合同内容的完整性以及合同内容在语言组织的严谨性。审计工作人员应该对施工合同中说明的各项费用进行认真的审核,防止施工单位变更建筑费用。由此可见,建设工程审计工作人员通过加强对施工合同的审计工作,为建设工程审计工作人员在开展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中提供重要的法律依据,也可以明确建设工程双方的各自职责,保证建设工程的顺利施工和完工。

3.4 建立严格的建设工程项目变更审计程序

第9篇

一、审计监督的优化

审计监督的优化是指审计主体遵循审计监督规范的要求,采取优化的手段和优化的组织结构,以尽可能小的投入与耗费生产出尽可能充分、质量尽可能高、让审计委托人满意的审计报告。

1、审计监督优化的标准审计监督优化的标准是判断审计监督是否达到优化的准绳。审计监督最终结果是通过审计,提供真实可靠的审计报告,因此审计监督与审计报告的质量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审计监督优化的首要标准是审计工作质量最优化,包括以下两方面:一是审计产品(即审计报告)的相关性,一般包括反馈价值和及时性。二是审计产品的可靠性,包括反映真实性、合法性和中立性。一般来看,审计监督优化标准应是与审计工作质量的最优化相统一,即审计监督的优化满足了审计产品使用者的利益要求,同时又体现了审计监督主体的利益愿望。

2、审计监督优化的途径首先,激励机制的优化。审计监督的动力来自两方面,即一方面来自自身社会地位的提高;另一方面来自外部的激励。目前我国审计监督明显缺乏与之相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这是现阶段我国审计监督不力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建立审计监督的激励约束机制就成为审计监督中必须解决的一个迫切问题。本文认为,审计监督作为一种经济管理手段,无论是政府部门党政领导,还是企事业单位领导既要承认审计监督的管理作用,树立监督也出生产力的观念,又要支持审计监督活动,为审计监督活动的开展提供必要工作保障。著名的霍桑实验表明,激励机制对心理和环境有着显著的影响。首先,对审计监督的优化不仅需要奖励的正面激励,而且需要给予一定的处罚。其次,尊重与信任也是审计监督主体的一种需要,当这种需要得到满足后,就能激发工作热情,消除畏难和偷懒的心理。最后,审计监督主体积极性的发挥不仅依靠奖惩,还要依靠公平的待遇,即按其贡献大小给予相应的报酬。

其次,审计监督主体素质的优化。审计监督主体素质的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知识结构的优化。审计监督是以脑力劳动为主的一种行为,行为是否优化取决于其知识结构。这种优化的知识结构一般包括财务方面的专业知识以及经济、管理、法律等相关学科知识。二是思想品质的优化。审计人员应具备坚定正确的政治指导思想,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觉遵守审计法律规范,以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实施审计。三是心理素质的优化。心理素质主要是意志心理素质和能力心理素质。意志心理素质是在正确目标引导下,为达到这一目标自觉地组织自己的行为并与克服困难相联系的心理过程的素质。而能力心理素质是指审计人员直接影响审计活动的效果,使审计活动得以顺利完成的心理素质,包括记忆力、思维力、想象力等内容。

最后,审计监督实施机制的优化。研究我国审计监督的实施机制不难发现,无论是审计监督的纠错机制,还是审计监督目标的选择机制都很难适应审计监督的需要,这就要求必须对审计监督的实施机制进行重构和整合,集中力量,加大监管力度,改善监管的措施和手段,从而提高审计监督的效率和效果。优化审计监督,必须在遵循系统、充分、灵活原则的基础上,优化审计监督的实施机制。第一,权力与责任相结合,动力和压力相结合。无论是审计监督规范的制定,还是实施,都要明确界定相关部门的权利和责任,使之具有相应的动力和压力。负责制定规范的应当能够针对不断变化的各项业务,制定出具有适应性和前瞻性的规范;负责监管的应当能够及时规范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及时、有效的解决办法。第二,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合作。参与审计监督的各审计主体之间应当实现相互制约和监督,及时发现审计监督中存在的问题,与此同时,还必须相互合作,实现整体功能的最大化。第三,建立和完善审计监督的纠错与目标选择机制。第四,理清审计监督思路,转变审计监督方式,提高审计监督的效率和质量,促进审计监督步入规范化、经常化、合理化轨道。

上述三个方面的优化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共同作用于审计监督。审计监督实施机制是审计监督优化的外部制约机制,只有对违规行为不间断地监督制裁,审计监督才能优化。激励机制的优化可以有效地激励审计人员自觉地积极主动地开展优化行为。然而审计监督是以人为主体的,能否优化还取决于审计人员素质的高低。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职业道德的教育,也是审计监督优化的基本措施。

3、审计监督优化的内容明确审计监督的内容是建立健全我国审计监督制度必须回答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本文认为,审计监督的内容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审计监督的内容包括审计主体对客体的审计监督、政府及社会对审计工作的管理控制即对审计主体的再监督两部分。①审计主体对客体的审计监督主要研究:如何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职能,确保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合规、有效运行;如何适应审计主体组织形式和规模的发展变化,保证审计报告真实、合法;如何建立审计质量和审计组织履行审计法规制度的控制标难;研究进一步完善《注册会计师法》,建立科学规范的注册会计师管理体系,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在审计监督中的作用;研究政府审计监督与社会中介机构监督的关系(规范性标准或示范性标准)等。②政府及社会对审计工作的管理控制主要研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审计法规体系,为政府或最高权力机关监督审计工作提供法律保障;研究对审计进行再监督的方式、范围,监督的主体、责任,如何完善监督的体制与运行机制;审计信息披露即审计报告的有关法规制度建设研究;审计信息质量的分析与评价标准研究及审计报告的可读性研究等。

总之,当审计监督学把审计看作“一个行为过程”时,审计人员作为这个过程的自始至终的参与者,对审计工作质量的影响就很大。当审计报告作为这个过程的终点时,审计工作质量的提高,即审计工作质量外部效应的内在化,很大一部分就取决于审计人员行为的规范化。而这种规范化由于人的行为假设的存在,需要监督实施机制和职业道德作为审计工作质量成本投入的,这种投入也是任何的审计环境下都是必须的。因此,对审计监督的研究,是审计工作质量优化的保证。

二、审计工作质量的改进措施

虚假审计报告的主要责任者是审计监督主体即审计人员。用制度经济学理论的研究方法来分析影响审计系统制度变迁的因素可看到,审计工作质量的改进不仅是审计工作本身的改进,而且是系统各方面的改进,尤其是对审计监督主体的改进。

1、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审计工作质量的高低,与审计队伍的素质水平息息相关。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是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的组织保证。如果没有一支高素质的审计队伍,那么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就是一句空话。因此,必须在采用科学审计监督手段和合理审计监督方式的前提下,运用适当的激励机制和监督实施机制,加强审计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觉悟、职业道德、工作责任性和全局观念。

2、加大审计规范体系建设,提高审计主体行为的规范力度。制定与国际审计准则相一致的审计法律法规,完成现有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加大宣传的力度,增加审计的程序、处理处罚的透明度,推行审计的公告制度,建立和完善审计责任的追究机制、审计决定的执行机制、审计信息的反馈机制等审计法律监督体系。以制度做保证,对政出多门,不统一、不协调的法律、法规、规章及一些地方保护主义的地方性规章,该废止的废止,该完善的完善,以维护审计法规的完整和统一。

3、严格审计的程序,加强基础工作。规范审计程序,依法审计是《审计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审计法》对审计主体的职责权限、审计工作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按照规范化的要求,把每一步审计工作开展好,以达到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的目的。与此同时,审计工作是一个系统,这个系统是由“审计立项、审计方案的制定、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和跟踪整改”五个环节构成,这五个环节环环相扣,缺一不可,在整个审计工作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是全面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的主线。

第10篇

一、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会计监督体系

(一)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基本的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应当包括: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存货内部控制制度、短期和长期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应收和预付账款内部控制制度、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在建工程内部控制制度、销售收入内部控制制度、成本费用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稽核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二)建立违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追究制度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执行由事前、事中和事后组成。企业外部检查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一般都与执行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关,为了规范会计秩序和保障会计信息真实完整,要建立违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追究制度。该制度规定凡企业外部检查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要追溯违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责任,并详细规定违反制度的内部处罚措施,尤其是事后检查人员(部门)查出的违反制度行为更要纳入内部追究制度中。内部追究制度要突出内部性、可操作性和客观性。

(三)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审计机构

设立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遵循独立性原则、权威性原则、效益性原则和客观性原则。为了提高内部审计机构的权威性和工作效率,各企业必须选择好内部审计的组织模式。企业内部审计的组织模式有监事会领导的组织模式、总经理领导的组织模式和董事会领导的组织模式。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内部审计机构不再是作为国家审计机关的附属机构对企业进行监督,而是企业内部管理自我约束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仅接受国家审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因此,适合于国家审计机关的有关工作规范并不一定就适合于内部审计,而现代企业制度为内部审计又赋予了新的内容,内部审计在新形势下应有自己的职业规范。

(四)完善企业内部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管理体制

目前企业内部会计管理方式多种多样,有传统的会计人员隶属本单位管理方式、财务和会计分设会计集中管理方式、会计人员全部委派管理方式、会计主管委派管理方式、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委派管理方式等。为了规范会计秩序和加强企业管理,建议法人单位内部采用会计人员统管的管理方式,即:中小型企业只设一级会计机构或设立两级会计机构,但下一级会计机构的会计人员实施全部委派管理方式;大型和特大型企业设置一至三级会计机构,可选择财务和会计分设会计集中管理方式、会计人员全部委派管理方式、会计主管委派管理方式、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委派管理方式等。企业内部具体采用何种会计管理方式,要视企业内部管理模式和对企业内部各单位绩效评价方式决定。

二、加强和规范社会审计监督

通过注册会计师对企业会计信息的审计,规范了会计秩序,防范了会计信息失真,纠正了会计信息差错,提高了会计信息信誉,促进了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的提高。中介机构的产生是社会进步的象征,而规范健全和客观公正的中介机构又是经济发达社会的标志。由于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市场经济和法治经济刚刚起步,为了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为了保护国家和投资人及债权人的财产和利益不受侵犯,必须大力发展注册会计师队伍;为了提高注册会计师执业的公允性和鉴证质量,必须全面提高注册会计师人员的素质,必须加强对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和监督,必须规范和完善社会监督市场。

三、加强和完善政府部门监督

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和社会审计监督都属于企业行为,由于利益驱动和权威性所限,很难保障财经法规的完全履行,为此必须加强和完善政府部门监督。新《会计法》有关政府监督的规定赋予了政府监督的法律地位和具体职责,也为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有效的会计监督提供了法律保障。

第11篇

一、制定地方性审计法规的必要性

《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级审计机关紧紧围绕发展大局,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工作,审计领域不断扩大,审计内容逐步深化,审计质量和效果有了显著提高。同时,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审计监督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虽然国家分别于2006年和2010年对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进行了修订,对审计监督的职责、权限、程序和审计监督机制等作了进一步规范,但其中有些规定仍较原则,尚不能完全解决审计工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还需要通过地方立法作进一步补充和细化。因此,根据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地方实际,制定一部关于审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对保障审计机关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显得十分必要。为此,早在2001年,我省就开始酝酿制定《条例》,有针对性开展了调研论证工作。2010年审计法实施条例修改后,我们正式启动《条例》的立法工作,并于2012年9月27日由江西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通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全省审计机关履行监督职责、开展审计工作的重要法规依据,对加强审计监督、规范审计行为、维护财政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更好地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进一步健全江西地方审计法规体系的需要。

我省审计机关成立近30年,尚未有一部专门规范审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制定,以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为基础,全面总结江西审计实践长期积累的成功经验,系统借鉴兄弟省市审计法规的成熟做法,充分体现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对审计工作的新要求,充实和完善了江西地方审计法规体系,为江西审计工作有法可依提供了重要保障。

2.《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新形势下强化审计监督,贯彻实施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的需要。

随着服务于国家治理和发挥“免疫系统”功能等审计目标的确立,新形势下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也随之增加,社会关注度也越来越高。2006年和2010年修订出台的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为审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但是,其部分规定还比较原则。如:对财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公众资金、企业事业和金融机构等领域的审计监督内容没有明确规定;对审计机关开展绩效审计、资源环境审计、跟踪审计和联网审计没有明确规定;对审计整改的检查、督查没有明确规定。这些都需要通过地方立法进行细化、补充和完善,以满足我省审计监督工作的需要。

3.《条例》的颁布实施,是适应新情况,全面保障审计机关依法履职的需要。

近年来,随着财政资金、国有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和资金流向范围的更加广泛,审计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办企业、民办学校和私立医院等经济组织使用财政资金情况如何加强审计,对资产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组织和项目如何加强审计,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结果的效力如何认定,等等。这些问题在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均没有相应的具体规定,但审计实践又急需加以认真研究和解决。与此同时,我省审计机关在审计监督工作中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急需通过地方性法规固定下来。因此,为提升审计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必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条例》。

4.《条例》的颁布实施,是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审计行为的需要。

加强审计监督,是维护正常的财政经济秩序、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条例》的制定,既是被审计单位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的需要,同时也是审计机关规范审计行为、提高依法审计水平的需要。

二、地方审计法规的立法原则

立法原则是指立法主体据以进行立法活动的重要准绳,是立法指导思想在立法实践中的重要体现。立法遵循一定的原则,便有助于立法者采取有效的方式把一定的意志升为国家政权意志,使所立之法有效地实现立法者的目的。从《条例》的整个立法实践来看,我们认为地方审计立法要把握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1.依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江西省立法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并注意保持与相关法律及国家审计准则的衔接。

审计法是我国审计监督工作的基本法律,明确规定了我国审计监督的基本原则、审计机关领导体制、审计职责、审计权限、审计程序和法律责任等国家审计基本制度。审计法实施条例是国务院为执行审计法而制定的配套法规,是审计法的下位法,其主要作用是对审计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进一步明确、细化和补充,推动审计法的贯彻落实。《江西省立法条例》作为地方性法规,其效力均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因此,制定《条例》,必须遵守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江西省立法条例》规定了立法的相应权限、程序和原则,《条例》的制定必须遵守其有关规定。同时,《条例》注重与相关法律和国家审计准则的衔接,发挥其他法律和国家审计准则的依据作用、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如,在第四十二条中,注意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九条“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的规定相衔接,在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七条分别按照国家审计准则对专项审计调查和专题报告进行规定。通过对相关法律和国家审计准则的借鉴、参考和完善,体现《条例》的权威性、实效性和全面性。

2.按照建设法治政府要求,进一步规范审计执法,促进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的本质要求是依法规范和制约行政权力,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是摆正政府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权力与权利的关系。制定《条例》,既要加强审计监督,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督查机制,又要规范审计执法,设定必要的限制和程序要求,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依法保障被审计单位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和法律救济权;既要规定被审计单位的救济渠道,也要规定审计机关自身的纠错机制;既要明确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也要明确审计人员违反审计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了审计人员、、等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体现了《条例》对审计人员的执法行为和职业素养的规范性要求。

3.适应地方社会经济和审计工作发展的需要,及时总结各地审计工作经验。

《审计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社会经济形势也不断发展,审计客观环境发生了变化,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探索形成了一些实践证明是成熟的经验和做法,需要及时总结固定下来。如,近年来在跟踪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民办高校审计、农村集体组织审计等方面,我省各级审计机关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因此,制定《条例》必须适应我省社会经济和审计工作发展的需要,并将成熟的经验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

4.研究和借鉴外省审计立法的有益经验,逐步完善江西特色的审计监督制度。

虽然基于不同的经济条件,各省的省情不尽相同,在制度安排上也有相应的差异。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各省都注重运用法律制度来规范和保障审计监督活动,而且这些审计法律制度具有很多地方审计的共性特征。如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对公众资金的审计、对地方金融机构的审计等。这些共性特征,对于我省审计制度的完善,具有一定的启示和借鉴意义。因此,制定《条例》要研究和借鉴外省审计立法的有益经验,逐步探索和完善既符合上位法、又具有江西特色的审计监督制度。

5.地方审计立法既要从立足于地方实际,又要兼顾适当的前瞻性。

地方审计立法既要立足于现实,突出地方特色,又要体现事物发展的趋势,增强立法工作的预见性和超前性。为配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江西省各级审计机关进一步突出和加强资源环境事项审计,有力地促进了环境保护工作。为使资源环境审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条例》特别对资源环境审计的对象和主要内容作了规定,从法规层面上推进和深化我省的资源环境审计工作,为积极服务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增添动力。除地方特色外,《条例》为顺应审计工作发展趋势和方向,还制定了一些前瞻性条款。绩效审计作为审计未来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近年来正日益受到重视。目前,我省绩效审计在审计项目中所占的比重正在逐步加大。《条例》对绩效审计的范围、内涵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从地方法规的高度将绩效审计法制化,要求审计机关着手这项工作,尽快为评价标准、方法和技术等的确定积累经验。同时规定了“绩效审计结果应当作为政府及有关部门考核、评价、奖励或者行政问责的依据。”为适应信息处理的电算化和网络化,联网审计等新型的审计方式在未来的审计工作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此,《条例》第三十八条明确,审计机关在政府预算执行、税收、社会保险等重要领域实施联网审计,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

三、地方审计立法的经验与体会

立法是一件既严肃又严谨的工作,立法的过程充满着艰辛和汗水,立法的过程也是各部门利益博弈的过程。从2011年5月启动立法进程到2012年9月正式通过,《条例》能够在短短一年多时间顺利出台,并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得益于如下经验和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每个阶段亲自过问并参与立法调研。省政府、省人大当年的立法项目主要以修改法规为主,在厅长的亲自协调下,我厅报送的《条例》作为特例被予以安排,其他32件地方性法规仍然在继续排队等待条件成熟再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厅领导还参加了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大组织的立法调研和座谈,并及时对《条例》的修改提出指导性意见。

二是耐心沟通,上门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条例》的出台,必然涉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立法的过程,实际上是部门利益博弈的过程。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等有关部门对《条例》有关经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等条款持反对意见或不同看法,我们积极主动上门作耐心、细致、反复的宣传、解释和沟通。同时,我们认真查找相关法律依据和外省立法资料,将有关条款的立法依据和理由提供给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获得了省人大常委会的理解和支持,最终使相关条款得以顺利通过。

三是反复修改,积极配合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大财经委、法工委对《条例》的修改和审查工作。《条例》从立法前期调研到列入省政府、省人大立项,从起草送审稿到提交省政府法制办审查,从省政府常务会通过到省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和最后的表决通过,期间经过反复的调研论证,广泛的征求意见,逐字逐句的斟酌推敲,先后召开各种座谈会二十余次,前后修改达四十余稿,一些重要的条款和语句经过多次立法博弈才达成共识。我们放弃双休日和集中休假时间,平时更是加班加点,使得《条例》立法进程稳步推进。

第12篇

摘 要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会计法律制度和会计工作管理制度,但是仍有企业单位在自身的财务管理活动中,违反会计准则要求,究其原因是企业内部的会计监督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本篇论文将从健全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重要性出发,提出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举措。

关键词 企业会计 监督制度 健全举措

一、会计监督的概述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运用专门的方法,核算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从会计的含义中可以看出,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

(一)会计监督的含义

会计监督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照法律的规定,通过会计手段对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的一种监督。狭义的会计监督是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一部分,是会计人员根据国家的财经政策、会计法规,利用会计所提供的信息,对会计主体经济活动进行的全面监督和控制,使其达到预期目标的功能;广义的会计监督其内容既包括内部监督又包括外部监督。

(二)会计监督要素

1.会计监督主体。根据《会计法》规定:“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由此可以看出企业中能够对会计活动施加影响的机构和人员都属于会计监督主体的范畴。根据会计法的要求,会计人员既是国家财经法规的维护者,也是本单位的经济管理人员,会计人员的这种双重身份决定了会计监督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这主要表现在当国家利益与单位利益不一致时,会计人员坚持原则、维护国家利益,往往会遇到来自各方面的阻力。这就要求会计人员有很强的政策性和原则性。

2.会计监督客体。会计监督的客体是指会计监督行为的具体承受对象。在实践中,可将会计监督客体分为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和会计行为三个方面。

3.会计监督目标。会计监督目标是会计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和状态。监督客体不同,相关的目标也不尽相同,因此必须结合会计监督客体来进行细致分析,本文主要涉及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后文将介绍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的目标。

4.会计监督依据。会计监督的依据实际上就是会计监督的标准,主要是以各类会计规范,作为约束、评价和指导会计工作的标准和依据。在我国会计监督主要依据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会计法律法规。

二、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内容

(一)企业内部监督目标

企业内部监督目标首要是保证企业经营合法合规,这也是会计工作的要求;企业内部会计监督保证企业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监督企业资金流向,保障资金安全;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目标要符合企业的经营目标,提高企业经营效率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二)会计监督原则

全面性原则:会计监督的全面性不仅体现在监督事项决策、执行的全过程,也体现在监督面需覆盖企业以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即要从全过程监督和全方面监督入手。全过程监督可以保证经营活动全程受控,全方面可以保证各项经营活动都能有序进行。

重要性原则:会计监督的重要性原则要求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重点关注监督重要的事项和高风险的业务。在全面性原则要求下,会计监督覆盖面广泛,但并不意味着事无具细,重要性原则强调关键节点控制,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注意在关键岗位和重要业务流程上进行重点控制,降低风险。

适应性原则:适应性原则就是对于企业内部的经营范围,规模要符合企业内部经营情况和企业特点,要根据企业内部实际情况采取适应企业内部发展的相关政策,才能发挥会计监督的作用。

制衡性原则:制衡性原则要求企业内部监督在机构设置,权责分配时注意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不让企业内部一方权力过大,不能出现一方独权,在权利均衡的状态下更能保证公平,更能严防专权与独断。

成本效益原则:成本效益原则要求企业内部监督必须在实施内部控制的过程权衡成本与预期效益,防止内耗。对成本效益原则的判断需要从企业整体利益出发,考虑成本,但也要为避免更大的损失而加强监督管理。

三、健全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重要性

(一)企业财务造假案凸显内部会计监督重要性

2016年5月31日,经证监会调查,丹东欣泰电气(300372)存在如下违法事实:一是IPO申请文件中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二是上市后披露的定期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截止8月22日,事牵财务造假的欣泰电气正面临强制退市。根据调查,欣泰电气财务造假,主要责任在于公司上市时的管理层,时任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的高管是造假上市的策划者,管理层在财务报表编制上作假,欺骗了众多中小投资者,使众多投资者被迫承受股票退市产生的投资损失。

欣泰电气造假案暴露了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存在的漏洞,由公司财务部门会计人员编制,经主管领导审核,还需通过审计部门的监察,最终公布于众的财务报表在公司内部却并未审核出错误,说明公司内部的会计人员并未严格按照会计职业要求规范自身行为,这都是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不完善,内部会计监管措施并未完全执行的结果。

而欣泰电气财务造假案只是众多案例中的一个,这也暴露了目前我国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

1.审计监督的作用并未发挥。在我国的很多企业中确实有专门的审计人员作为内部会计监督的权利实施者,对会计工作进行监督,但是,审计人员的监督作用却不能充分发挥。在很多企业中审计会计人T虽然对单位的负责人具有监督的权利,却也受制于单位负责人对自身的管理权,因而很难保证监督权力的实施,甚至会在会计工作中为了帮助单位负责人应付检查而对信息数据弄虚作假。这样一来,所谓的审计监督就形同虚设了。

2.监督制度不完善,监督政策不到位。据统计许多企业并没有制定完善的内部监督政策,且管理体制也有相关问题。比如监督岗位职责不明确,分权授权控制混乱,如此一来,企业中有权的人可以凭手中的权利恣意妄为,而没有人监督,在企业出现问题的时候又出现多个部门之间互相“踢皮球”“甩包袱”。监督监管失控,工作效率低下,不仅扰乱了会计秩序,更会造成企业经营困难。

(二)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重要性

1.国家层面。健全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重要性,从国家层面来看,主要体现体现为以下两点:

(1)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加强,也是完善国家会计监督体系,这对于确保相关政策制度落到实处,从根源上降低偷税漏税的可能性都是非常重要的。目前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已经逐步完善,对会计人员的考核也更加全面标准化,但是在会计制度实施的过程中,由于企业内部的监督无力,使相关政策并未能落实,因此,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对完善会计监督体系是很重要的。

(2)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可以保证国家财政税收,防止国有资产损失。在我国众多企业中,国有企业占据重要的地位,在市场竞争中,依靠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先进的技术支持,非常具有优势。加强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特别是国有企业的内部会计监督,严防偷税漏税行为,可以保证国家财政税收免于损失。

2.企业层面。健全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从企业角度出发,重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完善企业内部监管制度,有效做好内控工作,实现监督制衡,可以防止会计人员作出违法事件,确保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企业通过实施有效的会计内部监督体制,能够有效地防止财会人员弄虚作假,并通过对会计账目的定期审查和监督,预防企业的财产损失。

(2)加强企业内部会计监督,能够保证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可靠,为企业管理层提供有效的决策信息,更好的让领导者作出决断,让企业发展方向更明确,避免因企业会计信息的失真而导致企业决策失误可能给企业带来的风险,能够确保企业战略方向和企业投资决策的正确性。

3.个人层面。加强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对个人投资者而言能够获得真实的企业财务信息,上市公司定期公布财务报表,一旦公司虚假财务报表曝光,必定引起公司股价大跌,会造成投资者损失。加强企业内部监督可以防止财务人员舞弊,提供虚假财务报表,虚报公司利润,欺骗投资者。

四、健全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举措

健全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提高领导对会计监督工作的重视和财务人员对会计工作的认真严谨,这样会避免企业内部出现相关错误,使企业出现不必要的损失。在企业内部会计监督中贯彻和落实《会计法》,把企业战略决策以会计原始性凭证数据为依据,并深刻认识到企业财务管理在纠偏企业发展路线的重要地位,规范企业内部会计行为。

2.将企业内部工作流程明朗化,将企业内部的政策的执行流程透明化,防止企业内部人员钻洞子,对企业造成一定量的损失。企业要对钱账进行分开管理,建立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和内部牵制制度,应规定:担任出纳工作的人员不能同时担任收入、支出、费用等工作,会计银行票据的签发印鉴,必须有两人分别掌管;两人或以上人员要分工操作涉及到财物和款项收付、结算工作;

3.企业管理层重视会计内部监督,完善监督机构设置,企业财会人员要坚持采用会计证上岗原则,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明确规定各个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设立各项规整制度和会计法规,并严格执行,做到出现问题有人可查、有责可追,并不断提高财会队伍素质,宣传会计内部监督精神,培育重视会计监督的企业文化。

参考文献:

[1] 刘亚琼.浅谈如何强化企业内部会计监督[J].改革与_放,2011(12).

[2] 马珩.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加强与完善[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3(s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