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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环境保护论文

时间:2022-05-17 23:30:47

室内环境保护论文

第1篇

我们从教学环境或学习环境理论出发,结合护理专业的特点,确定以“以人为本,关爱生命”为实训室人文环境建设的主题,[!]从物质、制度、精神3个层面,结合“知信行”的模式进行了人文环境这一“软环境”建设。

1物质人文环境

实训室物质人文环境属于硬件,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是学生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条件。包括实训室建筑风格、装修、装饰、仪器设备的布置等。我们利用新校园建设的契机,对护理实训室的装修、布局最大限度地按照工作环境要求设计,也就是按照医院病房设计病室、护士站、治疗室等。空间的装饰也要模仿医院的真实场景,设备陈列尽量模拟病房,给学生以真实的感觉,培养学生的角色意识。

2精神人文环境

人文精神主要体现在师生的价值取向、行为方式、道德规范等方面。我们在实训室建设中主要从校风、教风、学风、班风、人际关系和集体舆论上设置符合护理专业职业道德标准的运行和管理模式。一方面采取名人名言、图画上墙来体现“立德立志,善学善能”的校园文化和“扶伤济世,爱心、耐心、细心、责任心”的医院文化[3];另一方面从学生礼仪、语言、服饰、沟通能力以及实训教师的真实工作情境的构建出发,尽可能按照医院工作过程来组织实训教学。在情景教学中,教师就像一位体贴入微的护士,呵护、关爱病人,学生的人文精神在模仿中得到提升。总之,要使学生一进入实训中心,就能得到良好的精神熏陶。

3制度人文环境

制度人文环境是实训室的内在机制,是实训室正常运行的有力保障。为了使实训室安全、正常、可靠运行,我们制订了一系列实训室管理制度并悬挂在墙上,比如在进门大厅悬挂“护理实训室管理制度”,在实训室内有各种实训操作规程。随着各种制度的落实和推行,使护理专业学生的行为逐渐由他律变为自律,并逐渐养成职业习惯,养成护理制度文化的自觉性。学生进入临床实训室的服饰、礼仪都有严格规定,实训室设有专门的穿衣镜,保证学生着装规范进入实训室,大厅、走廊悬挂我校学生穿着各式护士装的照片,增加了学生对白衣天使形象的好感,认识到护士的形象是美丽的。每一实训操作均以案例形式出现,配有标准的操作前解释、操作中指导、操作后嘱托的规范语言。让学生在这样的规范流程中从不会到会,从会到熟练,再到融会贯通,熟能生巧,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沟通能力,使学生在重复中形成习惯,最后变成一种内化的职业习惯。

4讨论

目前,各职业学校都非常重视实训基地建设,但由于缺乏规范适用的建设标准,存在诸多问题。笔者通过一年的实践观察认识到:部分实训仪器设备可以多项操作,完全可以相互使用;同一年级教学进度相同,相同实训内容同时上课时,可将实训设备在实际运行中适当错开使用;分别授课一学期的两门相近的专业课(见表2)完全可以错开进行,设置共用实训室,一名实验员岗位,达到物尽所用,人尽其才;运行中应加大实训基地开放力度,建立先进、有效、实用的实训基地开放机制。让学生有更多的动手机会,弥补实训学时的不足。一流的校内护理临床实训基地离不开良好的人文环境,它有利于熏陶和影响护理专业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道德,对培养具有合作精神和创新能力,满足整体护理要求的复合型护理人才具有重要作用。

第2篇

关键词:化学教学 渗透 环保意识 教育

中图分类号:G63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6)01-0259-01

由于化学是以物质的组成、结构、性质和应用为主要研究对象的一门科学,改造原有物质和制造新物质就成了化学的主要内容。只有化学才能够担负起既满足人类物质生活不断提高,又防止环境问题的产生和恶化的要求,从而导致了绿色化学的提出和内涵的持续发展。绿色化创导物质的生产和消费当与人类社会持续所需的物质环境想适应。它的提出,进一步证明了化学与人类社会生活、环境保护密不可分的关系。为此,必须在化学教学中渗透环境意识教育。

一、在中学化学教学中渗透环境保护意识教育的重要性

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在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的同时,也给我国广大农村这块净土带来了新的环境污染和劳动保护问题.“八五”期间报道,当时我国大气污染程度已相当于世界发达国家50~60年代污染最严重时期,每年的排尘量为2300万吨,年排放SO2量达14610万吨.到本世纪末,燃烧煤和机动车辆排放出的废气将对大气造成更为严重的污染.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若不加强环境管理,让不断增加的工业“三废”继续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平衡,就会给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经济发展造成严重的后果。所以对全民族进行环境、生态知识的宣传教育是不可缺少的,务必从中学教育抓起。

二、结合化学教学对学生渗透环境保护意识教育

1.通过课堂教育把环境保护作为小公民自觉行动

环境化学重要内容之一,是研究化学污染物在环境中的变化规律,即在原子、分子的水平上用物理化学等方法去研究环境中化学污染物的来源、迁移、转化过程中的化学行为,以及反应机制、积累和归宿等。由于我国公民环境意识较差,这和日趋严重的环境问题是不相适应的。要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使保护环境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首先就要从学生做起,从课堂做起.当学生在做制取Cl2,NO2,H2S等有毒气体实验时,应强调学生注意对制取气体装置气密性的检查、化学药品用量的适当(尽量采用微量,只要达到实验效果明显即可)、以及设计吸收尾气的装置等。实验完毕,还应将废液集中倒入废液缸中,可回收的尽量回收,以养成保护环境的良好习惯。

2.通过实验开展环境化学知识教育

中学教育目的之一,就是为社会造就合格的后备劳动者.中学化学教育对环境科学的学习将起着启蒙作用,应很好地利用这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通过实验使学生掌握一定的环保知识.中学实验室的污染源多,国家提出居民区大气中的有毒物质有21种,中学化学实验室里就有14种。例如,制取溴苯实验过程中逸出的臭味是溴蒸气,它既污染了教室环境又严重地影响了师生的身体健康.针对这一问题,利用所学知识引导学生认真分析,找出原因是制取溴苯的装置不够严密,因此在反应过程中逸出的Br2通过长玻璃管时不可能完全被冷凝成液体,因而会从导管口逸出.要避免实验中Br2的逸出,就应设法改进实验装置,使整个涉及Br2的反应过程在一个密闭系统内进行,即将反应安排在“Y”形管内进行.在反应装置和HBr气体的吸收装置间串联一个洗气瓶,内装四氯化碳以吸收气体中的Br2。

三、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对学习环境保护的认识

1.从人类与大自然的协调中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新的《化学教学大纲》明确指出:“在教学过程中要十分注意联系实际,以使学生更好地掌握所学的知识和技能,以及这些知识和技能在工农业生产、第三产业、科学技术和日常生活的应用。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联系实际的教学内容应有所增加,可以充实包括环境保护、新内容、新能源、海洋、卫生保舰食品等方面内容,但应限于有关的化学基础知识范围之内”。可见,环境化学基础理论知识和原理的学习是十分重要的,并应着重于理论联系实际和基础知识面的扩展上。要以地球化学知识为基储生态系统中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为线索,讲授空气、水体、土壤、森林、植物与人类的关系,展示好的生态小环境和污染严重区的对比,简明介绍当今世界关注的环境问题,以讲座、竞赛等形式让学生提高认识,使学生深切地感到环境化学就在自己身边。

2.针对温室效应引导学生分析此类生态问题

运用学生所获得的知识,引导分析“温室效应”,使他们了解到由于大气层CO2浓度逐年上升,太阳能辐射的一部分――地球红外辐射热不能透过大气层,因而造成“温室效应”,使地球表面升温、冰川溶化,直接影响着现代文明社会发展的情况。以提高对控制“温室效应”等生态问题的认识。还应让学生通过讨论分析得出人类必须控制战争和固体废物燃烧、大力发展森林等结论,以利于生态环境的改善.

3.结合现有法律法规的宣传加深学生对环保意义的认识

组织学生参加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5月12日植树节、5月31日世界无烟日、6月5日世界环境日等纪念日,取得当地环保、水保、森保等部门的支持,让学生们在宣传中了解我国有关这方面的规定和常识,以提高学生在环境管理环境文化方面的认识。

4.结合第二课堂教学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第3篇

    1外延实验室的管理

    外延实验室的业务是对环保局在环境管理中某一特定的整体项目以合同形式提供服务,其服务质量的优劣状况和数据的真实准确情况必然影响到环保局的工作成效,因此,环保局有必要将现行有效的监测站质量管理体系延伸(移植)到外延实验室,对其业务开展全过程和质量保证措施的落实状况实施严格管理和控制。

    1.1外延实验室的资质管理

    根据我国《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只有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认定的环境监测机构才能够从事相关的监测业务。因此,地区级及以下的环保局对具有特殊性的外延实验室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资质管理:第一、在采购服务的招标文件中提出服务资质要求及开展资格后审活动,设置入场门槛。一般的准入条件包括监测机构应具备实验室资质认定(CMA)资格或国家环保部颁发的运营资质证,有相应的项目检测能力或运营维护能力(设备厂家售后服务的授权、运营业绩等)和有足够的服务响应能力(保证样品的运输和分析时间符合要求、有故障应急处理能力等)。在招标活动中,环保局还可以对中标的监测机构开展资格后审活动,保证只有具备良好服务能力的社会机构才能参与环境监测活动。第二、以合同的形式对外延实验室的服务内容和业务资格进行规管。环保局可以在服务合同中对外延实验室服务项目的业务范围、监测能力、项目实施要求和运营服务内容作详细规定,形成服务合同的条款。合同的签订及条款的细化,保障环保局对外延实验室提供环境监测服务(履约行为)的过程监管可以做到有法可依。第三,实施外延实验室的服务质量评级管理,建立信用评价体系。环保局可以对辖区内开展监测业务的外延实验室进行服务质量评级管理,对无法完成监测业务或提供的服务质量低劣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降低信用评级,甚至淘汰出环境监测市场等行政处分。

    1.2外延实验室的技术管理

    通常情况下,环保局可委托监测站对各外延实验室开展业务的整体项目制定出技术要求,包括监测项目的分析方法与评价标准、监测点位、监测频次与周期、维护的频次和效果、数据审核与质控要求、结果报告的编制等内容,并于服务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各外延实验室也必须根据服务合同的内容及技术要求,制定监测方案或运营维护方案,经环保局审核确认后才执行。在服务开展的过程中,各外延实验室不能随意变更各技术参数。环保局也可委托环境保护监测站按照技术要求对外延实验室的服务过程监督管理,对发生的技术偏离展开论证、纠正,使他们能够切实当好专项“环境保护监测站”角色。

    1.3外延实验室的服务质量考核评价

    监测数据的质量是开放监测市场并购建外延实验室,实现监测站技术转型的关键。外延实验室在服务的过程中必须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并严格执行,接受环保局的质量检查或考核评价。它们必须分阶段向环保局提交质量保证措施的完成情况报告。环保局通过标样考核、实样比对等质控手段,结合日常监测过程中现场监督评价、数据审核、资料汇总等多项要素对外延实验室的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估,保证它们的监测数据质量和服务质量。此外,环保局还可以结合各阶段的考核评价结果对服务合同的金额进行分期支付或扣发处罚,促进外延实验室提高服务质量。

    2外延实验室的积极意义

    外延实验室的建立,是推进环境监测业务社会化过程中的一种尝试并具有积极意义。第一、外延实验室必须制定监测方案或运营方案后才得以开展服务,并接受环保局的监督管理和评价。它积累的管理经验可以为如何推广和加强环境监测业务社会化提供示范作用。第二、外延实验室的建立为环境监测提供监测技术力量服务和监测设备的保障,促使环保局能有效地完成各种繁重的环境监测任务。环保局可以根据需要,在特定的时间内组建不同的专项外延实验室,保障在监测站有限的人力、物力资源下,最大限度地完成各项行政监测任务。第三、通过对外延实验室的管理,促进环境保护监测站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监管能力的提升。随着越来越多的环境监测服务外包,环境保护监测站必然要提高对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技术管理等方面应用水平,才能更好地为环保局对外延实验室的服务提出管理要求和技术支持。第四、环保局通过专项资金购买服务的方式构建外延实验室,使环境保护监测站逐步从繁重的环境监测任务中解放出来。政府采购服务逐渐形成共识和趋势,有利于行政事务的公开和透明,有利于事业单位的职能转变和推进深化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进程。

第4篇

我国传统文化中就已经产生生态文化的意识萌芽,道家提倡“天人合一,道法自然”,以及“无为”的哲学思想,无不体现了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统一。倡导顺应自然,崇俭抑奢,抱朴守真的价值取向。我国高度重视生态保护,2012年,十提出国家发展的道路应该由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转变的方针政策,证明了我国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做出的努力。今天生态深入各行各业,产生了生态哲学、生态意识、生态理论、生态道德等各种精神文化,并且不断往社会其他层次延伸。生态文化提倡想自然学习的理念,在生态工艺的指导下可以创造生态无废料产业。目前生态文化成为一个涵盖多层次、多学科、多方向的综合的理论体系,具有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内涵。

二、室内设计的国内外研究现状、水平和发展趋势分析

1.室内设计的概念

室内设计是对建筑内部空间进行设计,是为满足人类生活、工作的物质要求和精神要求,根据空间的使用性质,所处环境的相应标准,运用物质技术手段及美学原理,同时还反映历史文脉,环境风格和气氛等文化内涵,营造出功能合理、舒适美观、符合人类生理与心理要求的内部空间环境。由于对室内整体环境进行的综合治理、设计及艺术加工,因而学术界也称之为室内环境设计,《中国大百科全书建筑.园林.城市规划卷》把室内设计定义为“建筑设计的组成部分,旨在创造合理、舒适、优美的室内环境,以满足使用和审美的要求。

2.室内设计的发展

在18世纪和19世纪的“巴洛克”“洛可可”时期,建筑和室内设计开始分离。19世纪末,美国的埃尔西.德.沃尔夫等人首开先河,使室内设计工作开始成为一门独立的领域和职业,但是当时他们只是被称为“室内装饰师”。于此同时,社会的需求也大大促进室内设计的发展。随着建筑物规模和复杂程度的不断提高,建筑师越来越难以顾忌室内内部空间的细节设计,通常只把精力集中放在建筑的框架和外壳上面,室内设计工作往往留给其他人来完成,最终导致“室内设计”这一行业在20世纪60年代逐渐脱离建筑设计而成为独立的专门体系。19世纪末设计师们致力于抛弃传统风格创造新的室内设计风格,到了20世纪末更多的以冷静的、理性的思辨来反省在工业文明的历史进程中室内设计的理念,逐渐认识到形式上的创新,风格上的演变已经走到尽头,后现代、解构主义、后工业风格已成过去。设计需要需要从根本上得到改变,于是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不少设计师转向从深层次上探索室内设计与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上,希望通过设计活动,建立起人、社会、环境和谐的发展机制,这标志着室内设计的一次重大转变,绿色设计的概念因此产生,成为当今室内设计的发展趋势。

3.室内设计在中国

我国室内设计起步较晚,室内设计教育自20世纪60年代才开始进行,1957年中央工艺美术学院(今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建立了我国第一个“室内装饰系”,其后,数次变更,在1988年改为“环境艺术设计”专业。1984年和1989年,又先后成立了“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和“中国室内建筑师协会,使得这一行业在我国更加专业化和规范化。

三、研究目的

在当今信息时代及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如何用生态文化及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来指导人类设计实践。在生态文化的指导下传统室内设计向生态文化指导下的室内设计如何转变,如何建立起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共生、共存、共荣。如何生态文化指导下的室内设计的内涵、标准、特点、技术等相关内容,进而营造出舒适、健康、节能、环保、可持续的居住环境。

四、构建生态文明的室内设计的必要性

在西方对于绿色设计产生直接影响的是美国设计理论学家维克多.巴巴纳克,在20世纪60年代他就出版了一本名为《为真是世界而设计》的著作,他提出设计的作用不在于创造更多的商业价值,也不是装饰风格的炫技,而是创造与时展特征相适应的元素,他强调设计要充分考虑地球有限资源的利用,为保护全球生态环境服务。实践证明产品的性能中的70%由设计决定,尤其室内设计比例更高,因此绿色设计是解决室内环境污染,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主要解决办法,国际上目前在某些方面取得阶段性的成果:1990年,国外提出生态环境意识与设计的新理念,同年美国创办了《国际生态环境设计与制造杂志》;1994年美国著名设计师菲利浦.斯塔克为法国一家电器公司设计了一台用可回收材料制作的电视机,创造了“绿色生态”电器的新视觉。2002年,日本提出“3R制造”的概念,即减少原料(reduce)、重新利用(reuse)和物品回收(recycle)。例如,制造纸张的原料全部是废纸。国内室内设计是一个朝阳产业,随着改革开放国家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趋势加强,城市扩张,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室内装饰需求增加。根据2015年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的统计数据看,我国装饰装修行业工业总产值达到18500亿元,同比增长20%,预计到2020年工业总产值将达到2.1万亿。从以上数据不难看出我国室内装饰占国民经济的比重之大,但数量大不代表质量高,在设计的质量方面和发达国家相比还相差一定的距离,比较看来国内室内设计的文化、科学、技术都比较落后,缺乏创造性、前瞻性、地域性设计的探索。

五、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方案

首先将各方面文献材料进行收集、归纳,结合国际环境管理标准认证体系和中国室内装饰设计协会行业标准,考察国内外在绿色室内设计、材料管理、生态工艺循环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企业和组织。其次将资料及数据进行分析整理。同时拟采取纵横的比较方法,试图从美学、环境学、设计学、心理学、社会学、材料学、人体工程学、伦理学、绿色生产技术等多学科角度。最后运用系统性、整体性、多样性和并行工程的思维模式,经过归纳、演绎、分析、综合、抽象和具体等一系列辩证思维方法推导出最终结论。并且,在得出结论的基础上开展2-3个项目设计的实验,并针对项目进行评估,摸索出一套具有理论基础先进,实践效果突出的生态室内设计方法。

六、结语

第5篇

一、加强中学生环境化学教育的重要性

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在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的同时,也给我国广大农村这块净土带来了新的环境污染和劳动保护问题。“八五”期间报道,当时我国大气污染程度已相当于世界发达国家50~60年代污染最严重时期,每年的排尘量为2300万吨,年排放S02量达14610万吨。到本世纪末,燃烧煤和机动车辆排放出的废气将对大气造成更为严重的污染。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若不加强环境管理,让不断增加的工业“:废”继续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平衡,就会给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经济发展造成严重的后果,所以对全民族进行环境、生态知识的宣传教育是不可缺少的,务必从中学教育抓起。

二、结合化学教学对学生开展环境化学教育

1.通过课堂教育把环境保护作为小公民自觉行动环境化学重要内容之—,是研究化学污染物在环境巾的变化规律,即在原子、分子的水平上川物理化学等方法去研究环境中化学污染物的来源、迁移、转化过程中的化学行为,以及反应机制、积累和归宿等。由于我国公民环境意识较差,这和日趋严重的环境问题是不相适应的。要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使保护环境成为每个公民的白觉行动,首先就要从学生做起,从课堂做起。当学生在做制取C12、N02、H2S等有毒气体实验时,应强调学生注意对制取气体装置气密性的检查、化学药品用量的适当(尽量采用微量,只要达到实验效果明显即可)、以及设计吸收尾气的装置等,;实验完毕,还应将废液集中倒人废液缸中,可回收的尽量回收,以养成保护环境的良好习惯。

2.通过实验开展环境化学知识教育

中学教育目的之一,就是为社会造就合格的后备劳动者。中学化学教育对环境科学的学习将起着启蒙作用,应很好地利用这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通过实验使学生掌握一定的环保知识。中学实验室的污染源多,国家提出居民区大气中的有毒物质有21种,中学化学实验室里就有14种。例如,制取溴苯实验过程中逸㈩的臭味是溴蒸气,它既污染了教室环境又严重地影响了师生的身体健康。针对这一问题,利用所学知识引导学生认真分析,找出原因是制取溴苯的装置不够严密,因此在反应过程中逸出的Bra通过长玻璃管时不可能完全被冷凝成液体,因而会从导管口逸㈩。要避免实验中Br2的逸出,就应设法改进实验装置,使整个涉及Br2的反应过程在一个密闭系统内进行,即将反应安排在“Y”形管内进行。在反应装置和HBr气体的吸收装置间串联一个洗气瓶,内装四氯化碳以吸收气体中的Br2。

三、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学习环保知识的认识

1.从人类与大自然的协调中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新的《化学教学大纲》明确指出:“在教学过程中要十分注意联系实际,以使学生更好地掌握所学的知识和技能,以及这些知识和技能在工农业生产、第三产业、科学技术和日常生活的应用。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联系实际的教学内容应有所增加,可以充实包括环境保护、新内容、新能源、海洋、卫生保健食品等方面内容,但应限于有关的化学基础知识范围之内”。可见,环境化学基础理论知识和原理的学习是十分重要的,并应着重于理论联系实际和基础知识面的扩展上。要以地球化学知识为基础,生态系统十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为线索,讲授空气、水体、土:壤、森林、植物与人类的关系,展示好的生态小环境和污染严重区的对比,简单介绍当今世界关注的环境问题,以讲座、竞赛等形式让学生提高认识,使学生深切地感到环境化学就在白己身边。

2.针对温室效应引导学生分析此类生态问题

运用学生所获得的知识,引导分析“温室效应”,使他们了解到由于大气层C02浓度逐年上升,太阳能辐射的一部分——地球红外辐射热不能透过大气层,因而造成“温室效应”,使地球表面升‘温、冰川溶化,直接影响着现代文明社会发展的情况,以提高对控制“温室效应”等生态问题的认识。还应讣学生通过讨论分析得出人类必须控制战争和固体废物燃烧、大力发展森林等结论,以利于生态环境的改善。

第6篇

一、绿色设计理念解读

系统论观点是上个世纪由美籍奥地利理论生物学家贝塔朗菲首次提出的,他的核心思想是系统的整体观念,在系统中任何要素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处于一个大系统中存在的。环境、人、经济等都是这个系统的整体,都处于整个生态大环境中,彼此之间是一种制约关系。如果单纯地强调某一方面的发展而忽略其他方面均会出现系统的失衡问题,而当今的环境问题就是人类违背了系统论的观点,片面的追求经济和社会发展,而造成环境的极具恶化。鉴于这样的问题,设计圈将绿色理念融入室内设计中以求解决设计与环境的和谐发展关系。绿色设计不同于传统设计,它是将设计、生产、回收、再利用所有环节纳入到绿色设计的大系统中予以充分考虑,保证产品使用功能、生产成本等基本要素情况下,将产品生命周期中的各个环节中出现的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问题结合起来,综合权衡各方利弊。“设计不仅要实现产品满足消费者需要的基本性能,更重要的是要实现产品生命周期中‘预防为主,治理为辅’的环境保护战略,从根本上实现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资源能源的优化利用。因此,绿色设计是‘可持续生产’设计”。

二、绿色设计理念应用于室内设计的现实必然性

人具有精神与文化的双重属性,在社会活动中形成了对环境美的审美追求能力。当今社会是物质丰裕的时代,人们在满足基本物质追求基础上开始追求精神领域的生活,逐渐讲究生活的文化品味和居住环境的艺术气息。一方面,良好的居住环境给人带来了美的享受,唤起了对自然的审美向往;另一方面,在审视环境带来美的同时将自己的审美原则加以转移,以主观的审美特征塑造环境之美,使人与环境达到相互和谐。消费者将自己的想法很难以视觉的形式呈现给施工群体,所以便滋生了室内设计行业的大繁荣。全国成千上万的装饰公司遍地开花,为了争夺消费者,占领市场份额,设计公司纷纷采取不同的竞争手段。这些设计公司大部分都采用传统的设计理念进行室内设计。而传统的设计理念为了装修效果的富丽堂皇,在设计施工中出现过度装修或者使用大量的有危害的建筑材料,完全违背了系统论的设计理念,将设计产品最终的使用者人的因素排除在外,仅仅考虑设计中的某个部分,将部分单独出来就效果而效果。这样不仅造成资源的极度浪费,而且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最终导致整个环境的恶化,忽略了人与自然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生态环境与人的全面发展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其一,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的全面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条件。其二,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的全面发展的有力支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有利于人类全面地肯定自我、完整地建构自身。”人是依托于自然界而存在的,自然界是为人类的生存和生产活动提供物质条件。同时,人又是社会人文环境的一部分,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人的行为都要考虑社会人文环境的方方面面。所以,装修环境导致的大量问题使消费者对于人居生态环境的关注逐渐升温,对于室内绿色设计理念的要求越来越迫切,消费者开始意识到人生活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构建的生态环境的重要性。

三、绿色理念视角下的室内设计创新

(一)利用绿色可再生资源

未来的室内设计理念应是人与环境和谐共存的绿色设计理念。在这理念的指导下,合理利用资源,采取资源最佳利用的原则,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设计、施工、材料等各个环节,避免过度设计和过度装修,充分考虑装修所用资源的环保性和再生能力。在能源利用方面,尽可能使用可再生资源,如太阳能、风能等。这类能源的利用可以在保护居住环境的同时实现居住者的各种物质需求,并且节约了生活开支,实现了人与环境的和谐共存。具体来说,在设计阶段,设计师要了解科技前沿,了解新材料的动向,在设计过程中极力推广环保新材料以取代传统室内设计的含有有害物质的装饰材料。同时在设计过程中,尽可能的将太阳光线引入到室内环境中,这样既可以最大限度的采用天光照明,还可以让居住者在室内感觉到与大自然的融合。贝聿铭设计的苏州博物馆就是天光使用的杰作,在整个展馆的设计中都采用顶部侧面进光的方式以最大可能的获取自然光照明,并且通过金属遮阳片和怀旧木构架应用于玻璃屋顶之下,过滤进入的光线强度,光线层次变化,达到妙不可言的效果。总之,室内设计总的原则就是要尽可能地减少不可再生资源的使用,尽可能让人们接近自然,实现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的协调。

(二)创造自然化的室内空间

在现代室内设计中出现多种设计风格,自然田园的室内设计风格受到广大群体的追捧。这种风格没有过多的去装饰,而是将把绿化与庭园引入室内设计中,包括窗外的植物、山石,将这些自然景观纳入到室内设计的大系统中进行系统设计,用自然景观美化室内环境。这些手法的应用,可以将居住者带入到自然的环抱,让其犹如畅游在自然环境中。同时,还可以采用古代园林通过窗格透景的原则,将室外境物与室内形成一个画面,让室内环境和室外景观融为一体。或者在室内采用人工造景的方式,如苏博中叠山手法的应用。借拙政园的白墙作画,以片石假山为笔,通过片石的大小来塑造错落有致的造型,同时用曲桥来进行隔断,打造出一副精美绝伦的山水画。

作者:张金秀 单位: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艺术系

第7篇

关键词:大气污染;温室气体;环境保护优先;公众参与;环境公益诉讼;政府责任

中图分类号:D922.68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1-862X(2015)03-0081-007

引 言

我国举世瞩目的雾霾问题,以及公众对空气质量的关注,加速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进程。依据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对SO2、NO2、PM10、PM2.5、CO和O3六项污染物进行评价,74个城市中仅有拉萨、海口、舟山三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占4.1%;超标城市比例为95.9%。北京市达标天数比例为4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6.2%。主要污染物为PM2.5、PM10、NO2。与此同时,我国的能源消费总量也迅速攀升,2013年的能源消费总量增至37.5亿吨标准煤,与2012年相比增加了4.4%。根据2014年《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的信息,继2011年超过美国之后,中国成为世界最大能源消费国,其2013年的能源需求,占全球能源消费的22.4%,占全球净增长的49%。与此同时,能源结构存在着对煤炭的深度依存,清洁能源所占比例仍然偏低,2013年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为9.8%,而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的比例分别是66.0%、18.4%和5.8%。从《大气污染防治法》本身来看,也有进行及时修订的必要。1987年制定和颁布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虽经1995年和2000年的两次修改,但均是对1987年旧法的小修小补,且距今已逾15年,其立法滞后性日益突出。首先,现有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法律规定明显滞后,甚至存在立法空白。一方面,实行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的两控区仅占全国国土面积的11.4%,不能适应总量减排的需要。而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等重点领域的污染防治措施不够完善,污染严重区域缺乏联合防治机制,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不够健全。另一方面,现行法未能对新时期复合型的大气污染问题予以回应,缺乏对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和布局等前端源头治理的要求,也没有能对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等多种污染物实施协调控制。(1) 其次,很多创新性的制度措施未能上升至国家法律层面,缺乏明确的规范、指引。致力于解决大气污染问题,国家立法和行政机关采取了很多具有创新性的制度措施,例如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提出的10条35项综合治理措施,创新重点大气污染区域的联防联治,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加强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及信息制度的建设,积极促进和保障清洁空气科学研究。这些卓有成效的制度措施,亟待国家层面法律的确认。最后,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律体系缺乏系统性。大气污染物质往往会通过迁移转化为土壤或者水体中的污染物,因此,大气污染防治法应考虑到其与其他环境要素保护法律之间的衔接、配合。同时,大气污染防治法作为我国大气环境治理领域的基本法,其与环境保护法、能源法,以及正在起草的气候变化法等部门法律之间也具有极强的牵连性,但现行法并未能与该些法律形成协同配合。

2014年11月2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从原来的7章66条增为草案的8章100条,是该法自1987年施行至今的第三次修改,首次全面修订。草案对既有条款进行了大规模的增删、调整和重新建构,强化了企业、政府和公众的责任,补充完善了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区域联合防治、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等具体制度和措施,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对公众关心的雾霾问题进行了回应。(2)但从学界反应来看,修订草案在这些方面的补充或者修改还很不够,难以改变目前严峻的大气环境污染局面,难以满足目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甚至一些学者建议,把法律名称修改为《清洁空气法》或者《大气环境保护法》,然后在新的架构下大修大改。[1]对修正案的不同意见表明,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的基本问题上,学界尚未达成共识,需要从学理上进行澄清。

一、 《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宗旨

及其应确立的基本原则

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的说明”中,将此次修法的目的定位为“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为依据,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的各项制度措施。”可以看出,本次修法应当以问题为导向,着力于新时期复合型大气污染困局的破解。

(一)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宗旨

学界针对草案意见稿的争议、批判表明,从根源上看,是对于修法宗旨尚没有达成共识。有鉴于此,本文认为,此次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宗旨体现为三点,坚持将《大气污染防治法》作为大气环境治理的“基本法”,以解决新时期具有多源头、跨区域复合型大气污染问题为实践导向,同时强化政府大气治理责任,增加企业大气违法成本。

第一,坚持大气污染防治法作为大气环境治理领域的基本法。这就意味着,此次修法不能是小修小补,而应是对于大气环境治理法律规范体系的重构。有建议将法律名称修改为《清洁空气法》或者《大气环境保护法》,然后在新的法律架构下大修大改。综观整个法律文本,可以发现,其修订仍然以污染防治立法为导向,鲜有涉及大气环境保护的规定。本文认为,虽无须过多异议、争论法律名称,但在修法思路上,应采行综合性清洁空气立法模式,在预防、治理大气污染之外,通过具体法律制度的设计与执行,以促进大气环境空气质量的保护、改善,保障公众健康。

第二,以日益严峻的新型大气污染问题作为修法的实践导向。修法的目的,在于对法律制定之初未能预料到的现实情况予以修正、进行回应。2000年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改目的在于及时规制日益严重的煤烟型污染,其中很多条款都是直接规制燃煤所产生的大气污染。新时期,我国大气污染呈现出多污染物共存、多污染源叠加、多尺度关联、多过程耦合、多介质影响的复合型特征,因此本次修订应加强对多源头的治理,并对频发的雾霾天气以及其他跨区域性大气污染等问题予以有效回应。

第三,强化政府大气治理责任,增加企业大气违法成本。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存在源头治理薄弱、管控对象单一、属地管理局限、问责机制不严、处罚力度不够等问题,造成我国大气环境的持续恶化的局面。因此,本次修订应当强化政府的大气污染治理责任,包括源头治理和全程治理的责任,做好政策、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严格环境准入。加强对大气违法行为的制裁,加大大气违法行为的违法成本,促进大气污染防治法的遵守和执行。

第四,协同管控大气污染,实现从单一污染物控制向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的转变。《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第2条写道,“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质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把温室气体与大气污染物质相并列,传递出立法者对两者进行协同管控的意图。尽管学者对温室气体是否为污染物质存在争议,但这并不影响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温室气体进行规制,如果法律对其进行授权的话。本文主张人为排放的温室气体是污染物,理由如下:一是科学证据表明人为排放的温室气体对人体健康和公共福利具有危害性,美国联邦环保署(EPA)于2009年12月发表的温室气体危害性发现报告,报告认为温室气体对人体健康构成危害;二是2007年马萨诸塞州等诉美国环保署(Massachusetts vs.EPA)一案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确认二氧化碳为污染物质;三是中国政府向国际社会庄重承诺了温室气体强度减排目标,法律上有必要对温室气体进行规制;四是环保部门负责温室气体排放的监测、管理是恰当的行政管理部门,因为它具有监测网络,从技术层面来看,增加部分温室气体的监测并非难事。因此,从法律上来明确温室气体的属性,有利于温室气体的减排顺利进行。退一步来说,即使不明确提出温室气体是污染物,也应将其纳入污染物管理,否则不利于中国温室气体减排工作的正常进行。此外,气候变化法的制定将需要一个过程,即使顺利通过,也不会是一个具有较强可执行性的法律,如何对温室气体进行监测之类的条款基本上不会涉及,必然需要等待其他配套法规来实施,这样更加旷日持久。由此,将温室气体问题纳入大气污染防治法之中进行协同管控是一明智之举。

(二)大气污染防治法应当确立的基本原则

结合新环境保护法有关法律规定和学者的主流观点(3),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应当明文确立以下四项基本原则。

1.大气质量优先原则。法律的目的或者说功能,在于“发现并承认、确定、实现和保障不同类型的利益,或者以最小限度的阻碍和浪费来尽可能满足各种相互冲突的利益”[2]284。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折射到法律语境中便可以转化为经济利益和生态利益的关系。生态利益作为一种新型的利益类型,应归属于庞德所理解之社会利益,即它是从社会生活角度出发,为维护社会秩序、社会正常活动而提出的需求或愿望。它是人们从社会生活角度出发提出的满足其正常生活的生态方面利益之整体,主要有保护资源之利益、享受良好环境之利益等,有学者称之为生态法益或环境权益。它不同于直接从个人生活本身出发以个人名义所提出的主张、要求和愿望,也不同于从政治社会角度出发以政治社会组织名义提出的主张、要求和愿望。[2]284-288在秉持人类中心主义的法律视角中,二者均具有正当性,很难说哪种利益应处于绝对的优先地位。因此,当两者不一致,甚至发生冲突时,便需要给出处理这种矛盾的具体规则,如果无法给出具体规则,最起码应当确立一项基本原则予以规范。《大气污染防治法》涉及人类社会对大气环境容量的利用,对大气环境的污染防治、恢复和改善,应当确立由《环境保护法》第5条所提出的环境保护优先原则。具体而言,首先,应当坚持大气质量优先于大气环境容量的开发利用原则,因为,清洁的空气是公民健康环境权的一项重要内容,公民的健康权优先于发展权和经济权利,当其发生冲突时应当优先保护大气质量。保护大气质量也是各级政府的重要环境职责,大气质量与其他环境质量是政府应当提供的公共物品。其次,应当坚持大气质量维持原则,对那些大气质量优良的区域,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有义务维持和改善现存的大气质量,不可以让大气质量下降。

2.大气污染预防原则。预防原则的基本含义是:在环境保护工作中要把防止产生环境问题放在首位,事先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在生产、生活等人类活动中导致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做到防患于未然;对不可避免的或已经发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治理。[3]178预防原则应当成为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法在内的环境保护立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并具有统摄地位,其涵盖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类预防性法律制度,生态规划制度、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风险评估制度、环境标准制度、环境信息公开制度。草案意见稿第2条明确了规划先行原则,并增设了“大气污染防治的标准和规划”一章,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增加了规划环评,在具体污染防治措施中,也体现了预防原则,如增加了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风险评估制度。

3.大气环境治理共同责任原则。大气环境问题的公共性、多样性与整体性导致了其发生原因的复杂性、损害后果的严重性与承担方式的多样性,从而决定了其责任承担主体的多元性与承担方式的复合性。将其反映到法律原则之上,便是“共同责任原则”,即大气污染或环境破坏的法律责任应当由造成该污染的行为者或从中得到利益者共同承担的准则。例如,集体负担原则,是指在损害者难以确定的前提下,由造成同一损害的全体损害者负担防治、治理费用,如多个企业共同对大气污染承担法律责任;共同负担原则,由多个污染者造成损害而责任人无法明确的情况下,应当由造成损害的社会共同体负担有关费用,如当前造成北京市的雾霾污染部分原因是来自于机动车的尾气,全体机动车使用者应当相应地承担由机动车尾气而导致的那部分损失;受益者补偿原则,是指从环境损害避免或者减轻措施中得到利益者,应当对为此付出代价者支付一定补偿,主要体现为横向或者纵向的大气环境生态补偿制度。[4]例如,在大气污染区域联合防治的机制下,为减排大气污染物质而付出代价的区域或者企业理应从受益地区获得补偿。

4.大气环境治理公众参与原则。公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既是法律赋予公众的一项权利,也是公众应当积极履行的一种义务。草案在这一方面的规定较为乏力,仅有第7条第4、5款的规定,即公民有检举、控告并获得奖励的权利。本文认为,应当在新法中增加旨在提高公众大气环保意识的环境教育条款以与未来可能出台的环境教育法形成衔接,拓宽公民获悉大气环境污染防治信息渠道并建立大气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以与新环境保护法形成衔接,此外,应当切实建立起公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决策参与制度、过程参与制度和末端参与制度。(4)

二、治理机制:多元化大气环境

治理机制的立法构造

兴起于20世纪末的治理浪潮,为社会管理带来了新思维,开启了不同于“国家”和“市场”的第三条道路。检索各种文献,可以发现,关于治理,有种种理解,也有种种用处。但存在一种基本的共识,即治理是统治方式的一种新发展,其中的公私部门之间以及公私部门各自内部的界限均趋于模糊,它所创造的结构或秩序不能由外部强加它而发挥作用,是要靠多种进行统治的以及相互发生影响的行为者的互动。[5]可见,治理强调的是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为克服国家作为单一治理主体带来的弊端,各国将市场机制的引入、培育奉为解决政府失灵的圭臬。但事实证明,市场机制也并非万能良药,在关涉公共环境问题的方面难免显得孱弱,特别是在作为公共物品领域的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着严重的市场失灵现象。伴随着公民社会的兴起,环境问题的公共治理理念应运而生,并推动着环境保护从行政管制模式朝着开放性、参与性、协商性、合作性和包容性的社会公共治理模式的转型。[6]新环境保护法提出的“多元共治、社会参与”新型环境治理机制,为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提供了指导方向。本文认为,应当在广泛的主体参与、沟通和协商的实践理性基础之上,以治理目标、治理主体、治理工具以及治理规制为支点,建构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的大气环境公共治理机制。

(一)多元化大气环境治理主体与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法律主体

在共同治理目标的支持、指引下,公共治理范式试图描绘、构建一种多中心的合作、互动、协商式的合作伙伴关系图景,在这幅图景中,公共事务便成为政府及其行政机构和社会公众共同处理的对象,且其所偏重的统治机制并非政府单向度的强制性权威和制裁,而是表现为社会对话、沟通、协商的法治和民主机制。具化到大气环境公共治理中,伙伴关系有两种,政府内部不同职能部门或不同层级政府之间、同级政府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政府作为大气环境治理主体,与市场、社会主体之间就大气环境治理达成的合作伙伴关系。大气污染防治法应当将上述伙伴关系中的治理主体确认为法律主体,并赋予权利、课以义务,以实现多元共治大气环境。综观草案,可以发现,涉及企业的法律责任条款共有25条,而涉及政府的仅有2条,而且缺乏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建议完善政府环境法律责任的规定,细化其行政违法或者不作为情形,并课以法律责任;增设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章节,并确立大气环境公益诉讼之规定。

(二)综合性大气环境治理手段与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法律制度

污染治理中蕴含的经济学原理为建立健全大气环境治理工具的选择指明了方向,大气污染的负外部性以及大气本身所具有的公共物品属性,使得政府规制成为推动大气污染治理的主要手段,而产权理论中的科斯定理自然成为支持大气污染治理市场策略的重要理论依据。[7]风险社会的存在,也使得社会机制成为大气环境公共治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种新型治理手段。通读修订草案,可以发现,其中仍然呈现的是以政府为主体、以污染企业为规制对象的单一化的威权体制特征,统治方式仍以行政规制为主,而市场激励、社会保障机制明显不足。建议在完善行政主导大气污染规制制度措施的同时,还应积极引进市场激励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研究大气环境生态补偿、大气污染物排放交易、大气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大气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大气污染税等法律制度,并深入分析其入法的可行性。

(三)确保大气环境公共治理得以有效实施、运行的治理规制

大气环境治理的目标能否有效实现,离不开科学、合理的治理规则的规制、调整。由前文所述可知,大气污染防治法作为大气环境治理领域的基本法,其不可避免的要和其他立法存在衔接、配合问题。修订草案意见稿第2条提出将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放在一起,予以协同控制的思路,就势必涉及大气污染防治法与能源法,甚至是未来可能出台的气候变化法之间的协调、配合。同时,新环境保护法中有关的创新性规定,可以也应当在本次修订过程中予以回应,修订草案吸收了按日计罚和治安拘留规定,但却回避了有关公益诉讼、生态补偿和环境责任保险、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等规定。本文建议,修订草案应该在新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积极吸收更多的创新性规定,并通过法律条款明确大气污染防治法与其他部门法律的关系,以确保衔接和配合。

三、政府责任:完善政府大气治理

法律责任的理由与建议

无论是英美国家提倡的“公共信托理论”,还是大陆法系国家所确立的国家义务理论,均对政府环境责任起到了理论上的支撑作用。在英美国家,“公共信托”理论是支撑政府环境义务和责任的主要理论学说。这一学说认为,政府作为环境资源这一全体共有人的受托人而享有管理的权力,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而在大陆法系国家,政府的环境义务及责任理论可以从国家义务理论推导出来,具体而言,这种义务包括国家的积极保护义务、消极不作为义务和给付义务。[8]我国目前的大气环境法律责任以规制污染源企业为核心的单向度的行政主导模式为特征,针对排污企业的法律责任条款很多,而有关政府环境法律责任的规定却十分原则。过于浓厚的行政化色彩,难免造成了监管者被捕获、政府失灵的问题,使得环境保护行政机关的“权力寻租”或轻微的行政责任掩盖了排污缺陷。[9]生态文明建设理论指导下的新型大气环境公共治理主张“多元共治、社会参与”,法律责任机制作为治理规制的重要一环也应当兼具整体性和体系性,进一步完善政府环境法律责任便成为实施大气环境治理的应有之义。更何况,作为环境保护主导力量并拥有强制力的政府,在很多场合恰恰也是导致环境恶化的来源,完善环境法律责任便成为控制“脱缰”政府的利器,得以将政府强劲的行政权力运行纳入法治的轨道。(5)综观草案,可以发现,针对政府的环境法律责任,虽有所调整、更新,但仍然存在明显缺陷。

第一,辖区内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草案第4条规定了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政府大气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内容,作为对其考核评价的依据。为确保公众参与,草案规定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对于未能完成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应当向本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作出说明,提出整改措施并负责落实。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产生的依据,是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负责,其本质目的是通过目标责任和考核评价制度来落实地方政府对大气环境保护的法律职责。通过对草案的分析,有两点不足,一是未能就其与现行的节能减排考核评价制度以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环保绩效考核制度的关系作出规定;二是草案规定的考核结果适用范围过于狭窄,可能无法真正落实政府环境责任。应当结合现行节能减排考核评价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环保绩效考核评价制度的有关规定,对于提出整改措施后不落实或落实后仍不达标的地方政府采用“区域限资”、“区域限批”措施,结合新环保法的规定对部门负责人可采用如任免升迁、物质奖励、引咎辞职等政治责任的形式予以规范。

第二,城市人民政府限期达标责任。修订草案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使空气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并逐步改善。为确保这一责任的落实,修订草案第11条针对城市人民政府设置了限期达标的责任。根据规定,未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编制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并按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实现限期达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开,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草案第15条第2款规定,有关城市人民政府未完成限期达标任务的,由省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监察、人事等主管部门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向社会公开。对于草案的这种制度构建,我们存在两点疑问,一是它能否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切实保障限期达标计划的落实。根据草案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并不负有限期达标责任,同时一部分城市人民政府的限期达标计划仅需要报环保部备案,建议将限期达标规划的责任主体扩大至省一级人民政府,由上一级环保部门审查拟备案限期达标计划的可行性。二是对于未完成达标任务的城市人民政府,仅以约谈予以约束是否合适与足够。首先,约谈并不是一种正式的法律责任承担形式,容易使得被约谈对象出于自身政治利益的考量,忽略依法行政的问题,不区分合法企业与违法企业,而一并予以限期整改、关停。其次,约谈产生的是政治压力,没有体现经济制裁,建议仿行美国大气环境治理中州实施计划,对未完成限期达标计划的地区实施经济制裁措施,主要是区域限资,即限制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对该区域大气污染治理的支持力度。

第三,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法律责任。修订草案增设第五章,规定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机制,要求重点区域应当制定联合防治行动计划,提高本区域产业准入标准,并在规划环评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方面建立起区域协作机制。但在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缺乏有关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的法律责任规定,这无疑会制约制度目标的实现。因此,建议在法律责任部分,应当设立专门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法律责任,如针对信息通报、联合执法等方面设立一些新的责任。[10]为体现区域公平理念,国内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应当适用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共同责任原则,主要内容包括两点,一是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强调共同责任,强调该责任是各区域行政管理部门共同的监管责任。二是这种共同责任是有区别的共同责任,这种区别责任是由不同行政区域的发展情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的历史和现时差异所决定的。应当充分考量重点区域内不同政府辖区内排放对污染的贡献,并据此分配责任份额。

第四,国家大气污染防治保障责任。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有赖于科学技术的大力支撑,自然需要大量的财政支持和法制保障。为确保大气污染科学研究的有效开展,美国政府通过《清洁空气法》,规定了联邦政府在负责制定全国空气质量标准、实施全国大气污染治理计划的同时,要求联邦政府积极开展各项大气污染科学研究。我国已经开展了大量的相关科学研究,如环保部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而开展的《清洁空气研究计划》2014年度项目,2013―2017年预期投入经费10亿元,以突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与综合减排、空气质量监测与污染来源解析、重污染预报预警与应急调控、区域空气质量管理和环境经济政策等技术任务,并构建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技术体系,并在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实施工程示范。本文建议,应当在立法中确立国家保障并支持大气污染科学研究的规定,确保科技治霾的法制化。

结 语

随着《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一读程序的开启,《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改讨论已经进入到关键阶段。本文认为,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应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理论导向,着力解决新时期复合型大气污染问题。在法律原则上,建议结合新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通过法律条文确立大气质量优先原则、大气污染防治预防原则、大气环境治理共同责任原则、大气环境治理公众参与原则;在治理机制上,建议改变现行的以政府针对污染源企业的单向度的行政管制模式,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大气环境治理的保障机制,引入市场经济激励工具和社会化的保险机制,坚持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基本法”定位,并在立法体系中与其他相关立法做好衔接、配合;具体法律制度上,本文选取两个基点,建议在草案中确立大气环境公益诉讼条款,确保公众参与大气环境治理得到切实的法制保障,建议进一步完善政府大气环境法律责任,确保“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改确实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国家行政权力运行结构、治理模式的选择,也有具体制度的设计,需要反复斟酌、广泛讨论,以更开放式的全方位思考,不仅是制度设计理性的要求,也是环境公共治理机制的体现。修订草案诚然有诸多令人遗憾的地方,但也有很多创新之处,如低排放区、分类污染源防治措施的改进等,囿于文稿篇幅,本文暂不作讨论。本着参与精神,本文选取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过程中的几个基本问题加以论述,希冀为《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完善有所裨益。

注释:

(1)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环境保护部部长就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作的说明。

(2)参见中国环保网:“大气污染防治法27年首次全面修订”,http://,2014-12-23。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第5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4)有关公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法律保障制度的完善,参见:高桂林、陈云俊:《大气污染防治公众参与的法经济学分析》,载《陕西社会科学》,2014,(11),第81-87页;李艳芳:《公众参与和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律制度》,载《中国行政管理》,2005,(3),第52-54页。

(5)有关完善政府环境法律责任的理由,还可参见李俊斌,刘恒科:《地方政府环境责任论纲》,载《社会科学研究》,2011,(2),第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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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

【关键词】存在问题;护理安全隐患;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R472.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2-0868-01

手术室是一个较为特殊的职能部门,是为患者通过外科手术途径解除病痛的场所。因此,确保手术室护理安全是提高护理质量的关键。但是,手术室护理在围手术期管理还存在着许多安全隐患,有可能造成病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等许多医疗事故。

1 存在问题

1.1 制度不健全 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出台,给手术室护理带来了新的挑战,许多旧的制度需要及时修订或完善。如手术室安全制度,查对制度,手术室护理记录单的填写标准等。

1.2 护理人员因素

1.2.1 法律意识淡薄,执行操作规程不认真。随着患者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的增强,护理投诉增多,护理侵权诉讼增加。手术护理记录单也成为医疗事故争议的重要证据,要求须具有规范性和准确性。

1.2.2 技术因素 护理人员技术水平低或不熟练、经验不足或协作能力不强等原因,将对患者安全构成威胁。对先进仪器设备的使用未能熟练掌握或使用不当,可造成监测结果不正确或意外发生,影响护理安全。

1.2.3 服务质量因素 护士自身素质低下、责任心不强,缺乏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或工作繁忙超负荷工作情况下,均可能造成术中离岗或兼台。

1.3 环境方面 手术室内噪声源,如:吸引器、监护仪、麻醉呼吸机、电凝器等,不仅增加了患者对手术的恐惧感,降低其适应性,而且使医护人员因不良心理反应而降低工作效率。

1.4 操作方面 手术摆放不正确,约束带过紧或上肢过度外展,造成神经损伤或肢体压伤。衬垫不当影响病人循环、呼吸。术中仪器使用不当,准备时未试机,临时故障,电凝器电极固定不牢,易然消毒剂引燃,造成电灼伤。

1.5 接错病人 特别是病人术前紧张及应用镇静剂后,不能正确回答问话,易发生接错、错放手术间,或手术部位错误,手术方式不正确等。

1.6 清点物品有误 手术前、中、后,器械、敷料、缝针等物品清点有误,工作不严谨,数量不符。

1.7 用血用药有误 输血输液查对工作不严格,输错血、输错药,或标识不清导致误用等。

2 防范措施

2.1 制度保障 完善的规章制度是建立质量管理的前提;是防止差错事故,提高工作质量的保证。成立安全管理组,护理质量监控组,及时总结护理疏漏,调整工作程序,健全各项制度,防患于未然。

2.2 加强业务学习 提高专业知识水平重视专业理论学习和技术操作的规范化训练,尤其是对应急能力的培训。优化解决医护关系配合的程度,理解在手术中配合步骤与手术医师思维同步的境界,抢救病人进动作敏捷迅速。

2.3 强化法制观念 管理者应认真审视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做到防微杜渐。护理人员要加强自己的法律素养,运用法律法规增强风险意识,规避安全隐患,杜绝纠纷。规范护理文件的书写,要求手术护理记录必须及时、准确、客观、真实、完整,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2.4 消除或减弱噪声源,营造安静、严谨手术环境 思想集中是手术安全的关键,制定并实施消除或减弱噪声源,如定期对科室所有仪器、设备进行普查、检修,吸引器不用时及时关闭,术中医护人员不得谈论与手术无关的话题,手机不能带入手术间等,营造一个安静、严谨的手术环境。

2.5 定期开展护理安全讨论会 对科室内人员变动,新护士上岗,科内护理工作内容增加等变化,定期开展护理安全教育,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

3 讨论

护理安全与否直接影响整体医疗质量。抓好手术室护理不安全因素的管理和护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最大限度地降低护理差错的发生,确保病人安全。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卫生知识的普及,患者的维权意识增强,对护理服务水平的要求更高,医疗纠纷的发生率也呈上升趋势,护理安全的重要性也就日渐凸现。因此告诫每位护理人员,当你能够在一开始就预防问题的发生时,你为什么要花时间去查找和补救呢?任何人只要决意小心谨慎,避免错误,便已向零缺陷目标迈进一大步。

参考文献:

[1] 解颖,沙儒.护理记录缺陷分析与干预对策[J].中华护理杂志,2003,38(5):362

第9篇

关键词:生态文明;现代环境艺术设计

生态文明强调生态系统的平衡,要求人类站在生态系统的整体看待自身地位,寻求与动植物等生物群的和平共处,因此,在进行环境艺术设计之时,必须要脱离人类主体地位,尊重周围环境和生物群,保证其正常生活,减少人类活动对其的影响,在此种精神之下,要求环境艺术设计以环境为重,寻求与生态的平衡,在尊重自然的基础上寻求发展。

一、生态文明观的内涵

现代社会的发展和工业文明的进步以及社会生活的变迁对生态环境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危机和灾难,身处其中的人类亦面临着严重的威胁,生存与发展均陷入困境。在此种情况之下,生态文明观应运而生,生态文明是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体现,生态、环保、可持续是生态文明的内涵,这种价值观和发展观是对人类发展过程的引导和限制,其具体要求是:共同参与,强调主体的广泛性;加强监督,强调国家的监督和保护;在节约能源、控制污染、防止破坏的同时尽力修复,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创建和谐社会。生态文明观的提出对于改变人类观念和行为都有着极大的意义,将其与环境艺术设计结合,能够进一步促进这种改变,加快其实现进程。

二、生态文明观下的室内环境艺术设计

1.空间规划

首先探讨生态文明观之下的室内环境艺术设计。空间设计是室内设计的第一步,生态文明观的指导下,室内空间的合理规划理念是合理、舒适,空间的构架必须要与建筑结构相适应,这样可以使得装饰过程更为简便,节省改造结构的额外过程,同时也能够减少带来的污染。室内设计要考虑建筑结构和后期装修以及使用的便利和舒适程度。值得注意的是,室内设计绝不仅仅是建筑内部因素的考虑,室内与室外设计虽然属于不同领域,但实际上确是一个整体,统一于建筑物及其周围环境,因此室内设计必须要考虑建筑及环境,使得室内设计与整体环境协调。此外,尽量通过合理设计来减少后期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污染和浪费现象也是室内环境艺术设计需要考虑的内容。

2.材料减省

室内设计着要合理控制室内环境艺术设计,减少装修材料的使用,现代室内设计往往过分依赖装修材料,导致室内装修大多使用化学材料,不仅耗费了大量化学材料,对于环境和资源造成较大的压力,而且化学材料使用过多也不利于人体健康。室内环境是人类居住的场所,大量的时间都需要待在室内进行生产生活,因此,舒适健康的环境是室内环境艺术设计的重中之重。笔者认为,设计者在设计时,要锐意创新,寻找节省材料的方式对室内进行装修,在保证舒适的情况之下,减少材料的使用,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贡献,寻求自然与人的和谐。在生态文明观下,室内装修要坚持可持续发展,使用绿色材料,坚持节约、简约的风格。

3.无害材料

在坚持节省材料之时,更要选择环保的材料进行室内设计和装修装饰,环保系数高的材料对人体健康有益,并且环保材料能够减少甚至免除化学物质的释放,使得室内环境安全无害。在选择时,可以侧重自然之物,尤其是绿色植物,例如竹、藤等物,不仅能够舒缓压力,还能够吸收有毒有害物质,净化室内空气,天然材料的使用对于室内环境具有较强的改造作用,除此之外,还应尽量减少诸如人造板、漆等化学合成物,使用天然木板或者含有毒有害物质较少的装修材料。在选择之时,必须要牢牢把握标准,选择达标的材料,避免有害材料带来的伤害。生态文明观下,强调人体的健康和环境的自然,寻求人与环境的和谐,最大程度上保证舒适和健康。4.保护环境保护环境是生态文明观的重要理念,在进行室内环境艺术设计时,要以环保为目标,主要是对于废弃物的处理。对待装饰装修过程中的废弃物,要尽量回收利用,对于材料散发的有害气体,可以利用绿色植物或者其他手段予以吸收,对于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剩余材料,要回收利用。无法使用的废弃物,要进行回收处理,实践之中,一些设计者对于产生的废弃物置之不理,运至一处后放任不管,这实际上是极其不负责任的,废弃材料置于自然之中,在外部环境的影响下,可能对空气、水、土等自然因素产生严重污染,这是对生态文明观的极度悖逆,室内设计必须要对废弃物进行妥善处置,结合环保和生态要求,避免污染和破坏。

三、生态文明观下的室外环境艺术设计

1.合理利用土地

现代社会中,可利用土地资源是十分稀缺的,尤其是要保障建设用地与自然用地平衡的基础上,因此,室外环境艺术设计的首要目标,便是合理利用土地,这也是生态文明观的重要要求。合理利用土地,首先要考虑建筑的合理布局,避免占地面积过大或者间距和间隔不合理导致的土地资源浪费。其次,要合理利用小块土地和边缘土地,结合生态文明观的要求,在这些区域可以建设小型绿地,种植花圃或者草坪,增加绿地面积,绿化不一定要成片规划,边角绿化也是重要环节,对于保护生态环境有重要作用,在提高土地利用率的同时,扩大了绿化面积。不仅如此,还可以利用环境之间的协调和结合来合理利用土地,提升利用率,例如绿地喷泉,既解决灌溉,又美化了环境,提高空间的利用率,同时,利用自然资源的组合搭建自然的生活环境,减少人为的干预。

2.尊重动植物自然属性

动植物有其自然的生活轨迹和生活方式,坚持生态文明观,就需要在进行室外环境艺术设计之时,尽量减少对于动植物的破坏,尊重其自然属性,使其成为景观设计的特色。例如,现代环境艺术设计之中,植物花草属于必备之物,然而大多数植物都是后期栽种,如果在环境之中生长着植物,则不需移动,可依据其生长态势设计绿化,使其融入设计的绿化之中,成为景观特色。中国传统文化的特色建筑均是依山而建、环水而成,与自然亲近,与环境融合。因此,在室外设计之时,不改变早已形成的生态环境,保持自然特色,不仅增加了设计的天然成分,还能够节约成本,避免不必要的投入。室外环境艺术设计的最大特色便是与环境融合,随着环境质量日益下降,生态文明观指导下的环境艺术设计必然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因此,尽量减少人为活动的痕迹,尊重自然属性是必然趋势。

四、结语

希望笔者的研究能够对现代环境艺术设计有所启发,使得更多的设计者能够在生态文明观念下进行设计,加强创新,以保护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为重要使命,合理设计和构建环境艺术设计作品,也希望更多专家能够重视生态平衡,对此加以研究和探讨。

参考文献:

[1]王子玮.关于生态文明观下的现代环境艺术设计探究[J].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6(12):3-4.

[2]戴珊珊.论生态文明观下的现代环境艺术设计[J].四川建筑科学研究,2016(6):287-289.

第10篇

[关键词] 护理美学;病人需求;护理实践;人文关怀

[中图分类号]R47[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3-7210(2007)11(c)-051-01

随着现代护理观念的转变,护理美学已成为护理学科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人具有生理的、心理的、社会的多层次的需要,临床护士应灵活运用护理的美学规律,用以指导临床护理实践,这是现代医学模式的需求。本文从现代医学模式的角度探讨对护理美学方面的一些理论和实践认识。

1 从护理美学角度满足病人各层次需要的意义

按照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临床护士应从生物、心理和社会综合性护理措施三方面考虑,创造出对病人身心有利的诊疗环境[1]。

1.1 创造生理性的审美环境

良好的生物、生理环境,一方面能通过感知去改善病人的生理功能,另一方面通过物质渠道来充实身体基质,从而有利于生命活力的发挥,促进疾病的康复。

1.2 营造心理性的审美环境

环境和人之间的协调,如病室气氛和谐、护患、医护之间关系融洽,可以给病人以良好的心理感受及美的体验,促进心境安宁,起到有益于疾病康复的意义。

1.3 创造社会性的审美环境

每个病人都有自身的社会角色,懂得自己的社会价值,但一旦进入医院这一特殊的社会环境之后,他们始终困扰于社会角色与病人角色的冲突中,影响身心的康复。为病人创造社会性的审美环境,就能使其与医院的特殊社会环境协调,促进康复。

2 满足病人各层次需要的护理美学实践

2.1 满足病人生理层次的审美要求

2.1.1 为病人提供舒适的物理环境护士应使病室布置合理、整齐,适度的光照、温度、湿度,保持病室周围环境安静清洁,提供方便、实用、洁净的生活设施。如为病人整理床铺,及时处理病室内、外噪音,定期检修病室生活设施等,都是保证病人所处的物理环境舒适的护理措施。

2.1.2 及时处理引起病人不舒适的因素临床上常见的引起生理不舒适的原因有:疼痛、寒冷、过热、呼吸不畅、不良卧位等。护士在工作过程中需认真评估病人不舒适的原因,给予适当的护理措施,如:为炎症引起的腹痛的病人取半坐卧位,以减轻疼痛;及时为病人添衣加被,以抵御寒冷等,使病人在疾病的情况下尽量缩短不舒适的时间。

2.1.3 注重使病人保持生理舒适的细节行为如利用红外线灯为病人理疗时,避免灯光直接照射病人使其感到不适。经常查看大小便失禁病人是否遗大小便,并及时处理。

2.2 满足病人心理层次的审美需求

2.2.1 对护士的要求护士良好的仪表及精神面貌是病人心理舒适的基本条件。因此,护士在工作中应保持仪表端庄大方,服饰整洁,态度和蔼,表情亲切,以及充满热情的精神状态,使病人产生有礼貌、尊敬、信任、安全和美的感觉。如:曾经有一位病人亲眼目睹医护人员抢救病人的经过,后来该病人对护士说:“看到你们沉着、冷静、工作有条不紊,我放心多了!并对早日治愈疾病更有信心了。”这提示我们在工作中保持良好的自我形象,努力使自身的护理技术达到严格、细致、熟练、轻柔的精美境界,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2]。

2.2.2 协助病人保持良好的自我形象病人由于疾病带来的不舒适状态,使其在穿衣、饮食、活动等方面都受到一定限制。但爱美是人的天性,护士应帮助病人处理日常个人卫生,包括整理穿衣、剃须、理发、梳头、洗脸等,使其保持整洁的外表,改善自我形象,从而获得自信。

2.3 满足病人社会层次的审美需求

2.3.1 尊重病人,建立平等的护患关系自尊的满足使病人感到舒适和美。如对病人使用礼貌称谓、礼貌用语,邀请病人参与制定护理措施,保护病人的隐私等,都能使病人感到人际关系的亲切、融洽,达到护患之间心领神会、默契配合的美学境界。

2.3.2 认真评估病人的社会压力源护士在工作时注意观察病人的言行,分析导致压力产生的原因,有的放矢地采取措施帮助病人减轻压力。如:我科曾收治一名孤寡病人,该病人因担心医疗费用问题而变得脾气古怪。主管护士通过评估分析,在护理病人的过程中,从护理美学的角度出发,采取有效的护理措施,减轻病人的心理压力,从而使其积极配合治疗。因此,护士帮助病人寻找社会压力源,并通过护理的艺术来帮助病人减轻压力带来的不良刺激,是满足病人对美和舒适要求的重要内容之一。

以上是笔者对现代医学模式与护理美学的一些认识和实践。在临床护理工作中,如何更好地以护理美学理论为指导,使病人体验到美的感受,并在生理、心理、社会需求上达到最愉悦的状态,需要护理同行不断探讨和实践。

[参考文献]

[1]徐爱莉.牙科护理美学的认识与实践[J].护理学杂志,2000,15(7):446.

第11篇

按照《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总结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认真梳理我局涉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主要做法、工作亮点、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现将2021年我局涉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我局把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长期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工作,并成立县城市管理局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大队、所工作人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认真梳理整改事项,明确整改任务

我局按照《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梳理我局涉及环保工作事项,明确环保整改任务内容。对照《县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查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认真梳理整改任务中涉及我局的环保工作任务,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股室、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确保环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制定细化整改方案,确保任务清晰明确、措施有的放矢、整改高质高效。严格落实整改任务“销号制”和按月“交账制”,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强化环保理论政策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环保责任意识

结合《中共县委组织部关于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理论政策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理论政策,通过对《彭清华同志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县生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重要环境保护相关理论政策文件的学习,切实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让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为扎实有效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思想保障。

四、积极推进整改任务,落实整改措施

我局共涉及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4项,按照整改任务对应的整改方案,我局积极推进整改工作,落实整改措施,确保环保整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整改任务一:1、制定我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治理方案,开展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治内容、时间节点。2022年12月底前,县城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和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规范农村临时堆场。

整改进度:按照《州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阿委办〔2021〕37号)文件要求,结合《州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我局已制定《县城市管理局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治理方案》,我局正严格按照该方案进行实施。目前,我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效率明显提升。

整改任务二:1、2021年7月底前完成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方式效果后评估,根据后评估结果,2021年8月底前对未能达到处置效果的制定渗滤液处置设施建设方案。(2021年8月底前);2、2022年12月底前,按照渗滤液处置设施建设方案,完成建设并投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1、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方式效果后评估工作,完成相关问题整改。2、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方式效果后评估工作,完成相关问题整改。

整改进度:我局通过前期市场询价,寻找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实施我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效果后评估工作。我局已收到由雪蓉花蓝盔集团蓝盔环境治理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的技术评估报告》,该评估报告结论表明:截止目前,该填埋场可供使用的蒸发面积足够,加之所在地蒸发量极大,且填埋场周边700m范围内基本没有村民定居点,环境容量较大,渗滤液采用的“蒸发-回喷”工艺技术可行、安全,符合相关环保要求。结合该评估报告结论,我局已对此项整改任务进行销号,目前,已完成销号工作。

整改任务三:认真执行调整后的《州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2021年12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进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改造项目建设;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升级改造任务,2020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考核评估工作。(2020年6月)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我县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等设施升级改造(扩建、改建)。

整改进度:由于我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喀哈尔桥湿地保护区实验区,我局前期准备的几种垃圾填埋场改扩建方案均未能通过建设项目生态影响评价和环评手续。就此情况,我局积极与州住建局对接,经向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汇报情况后,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局将该项目资金用于我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膜更换、环境监测设备采购、购置地磅。目前,我局正通过市场询价,寻找相关资质设计单位编制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膜更换、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配置地磅设计方案。

整改任务四:各乡(镇)进一步强化县城、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设施设备维护及日常管理。统筹布局县城、农村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科学合理选址建设。(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城市生活品质。

整改进度:我县城区环卫保洁工作已实现市场化运作,我局以此次环境保护整改任务为契机,统筹布局县城区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落实专人负责城区环卫保洁监督管理,强化环卫保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区垃圾收运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分开清运、日产日清原则,我局积极与智瑞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展对接工作,要求智瑞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按照《县城市管理局垃圾收集清运制度》要求,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分开清运制度,做到城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且清运质量达到标准,保证清运干净,不留积存垃圾。目前,此项整改任务已完成销号工作。

五、积极开展环保宣传工作

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人群,从学校、企业、政府及社会等多层次,充分利用宣传栏、微信、qq等平台,深入宣传整改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环保宣传活动。我局将以环保宣传活动为契机,通过张贴环保标语等形式,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习惯、消费观念和环境价值观念。

第12篇

关键词:水环境监测 质量控制 控制保障措施

中图分类号:X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2(b)-0224-01

水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随着我国工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水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已成为重要的环境问题,保护现有的水资源并合理开发利用、防治水污染已成为现阶段我们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而水环境监测正是以上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和基础。加强水环境的监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其作为我国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有利于促进我国水环境科学研究工作的新进展,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保障人民健康奠定基础。同时通过水环境监测能全面掌握监测区域水环境的变化规律,及时发现水质问题,以便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因此,有必要加强水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最大限度的减少监测误差,实现监测过程的全面质量管理。

1 水环境监测现状及质量控制的必要性

水环境监测是按照水的循环规律,对水的质和量以及水体中影响生态与环境质量的各种人为和天然因素进行监测。多年来,我国一直采用常规指标对水环境进行监测,其中有机污染一般采用BOD和COD等综合指标,其具有一定的适用性,但不适用于水中微量或痕量有机物造成的污染,分析方法与水环境状况不完全适应,且尚未建立完善的水环境监测警示系统,以上诸多因素造成水环境监测质量不高。对水环境监测进行质量控制,有利于保证水环境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所谓质量控制是针对影响数据有效性的所有因素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力求使监测误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是监测过程的全面质量管理。质量控制的内容涵盖监测前预先控制、采样过程中的外部质量控制、实验室内部分析的质量控制、数据报告的质量控制等过程中的各个因素,因此应注重对水环境监测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2 水环境监测全过程质量控制措施

2.1 预先控制

预先控制是水环境监测工作开始前的质量控制,为保证预先控制工作的顺利实施,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建立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完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监测机构和人员职责,责任到人,使其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建立全员质量管理体制。(2)提升监测人员素质,不断提升其水环境监测专业知识理论水平,促使其全面掌握有关环境监测管理的法规、标准和规定,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和质量控制程序,上岗前加强对监测人员职业道德、理论和实验操作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才能上岗,对于已上岗人员定期组织考核。(3)确保监测分析仪器、设备运行正常,可建立技术档案,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校准检定,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定期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以满足监测的精度要求。(4)加强实验室的内部管理,注重环境的卫生和清洁,保证实验室的设施、测试场所及能源、采光、保温、通风等实验室操作环境符合监测工作的实际要求,从而提高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稳定性。(5)科学选择水监测方法,一般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方法和程序实施,对于一些规定不够具体的方法和程序,应科学编制作业指导书,以此为指导,促进监测全过程的规范化操作。并及时更新国家标准、组织方法,不断提高监测质量和水平。(6)保证实验用水、试剂的纯度及效能,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及时做好出入库登记,加强管理。

2.2 过程控制

2.2.1 现场采样质量控制

现场采样过程中,应根据监测项目确定是混合采样还是单独采样。采样应严格按照《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98)和《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规定标准进行控制,监测站点的设置应坚持以“尺度范围原则”、“信息量原则”,注意其经济性、可行性、代表性和可控性,确保其能全面真实地反映该区域水环境质量现状及污染物分布和变化规律的特征,获得监测范围内环境污染的共性信息和特有、典型的个性信息。采样器需事先洗涤干净并保持干燥,采样时禁止激烈搅动水体,所采水样不允许有漂浮物。水样采集过程中,样品应统一编号,特殊监测项目采样时注意特殊要求,另外采样过程中,应按规定增加室内空白样、现场空白样、现场平行样和现场加标样等工作。

2.2.2 样品保存质量控制

采取的水样一部分可在现场测定,但大部分需到实验室进行测试。水样存放过程中,由于多种因素影响,样品待测组分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在样品保存、运输等环节应以《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3―2009)和《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的相关规定为准则,针对不同水样和待测物特性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运输前根据水样采样记录表清点样品,盖紧容器内、外盖,分隔好装箱,对于特殊样品应按要求运输,如运输过程中冷藏、保温等,保证以最快速度运输到实验室,并严格规范与实验室人员的交接程度,交接中仔细核对样品和采样记录。

2.2.3 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

实施监测前实验室操作环境应满足监测工作的实际要求,分析仪器设备、玻璃量器做好校正工作,以质量控制计划为依据,做好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基础工作和基础质控实验,实验用水、化学试剂的配备、校准曲线的绘制、空白实验、平行样品实验、加标回收试验、精密度偏性实验、质量控制图、分析方法的检出浓度测定、准确度检验、干扰因素实验、对比分析等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实施,不符合规范的及时查明原因,保证质控实验和实验室对比的及时有效和准确性。

2.3 事后质量控制

数据处理和综合分析评价是事后质量控制的关键部分。定量分析其结果必然存在不确定度,因此必须对实验数据进行有效分析,监测数据原始记录应执行三级审核制度,注重监测数据的记录整理、有效性检查、离群性检查、统计检验、方差分析和回归分析。在数据处理中,一旦出现可疑数据,应果断查明原因,运用统计检验处理,如果其属于离群数据应予剔除,以保证监测结果的准确性。综合分析评价工作是水环境监测质控的最终环节,其以综合技术为手段,实现了监测数据向水环境质量定性结论的转变,其有利于全面系统的检查和评价整个质量体系,为后期质量体系的持续改进提供参考。

3 结语

水监测是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质量保证是水环境监测管理的核心内容,直接影响水环境监测成效。为实现水环境监测的目标,必须切实执行质量控制计划,全面加强水环境监测的质量控制保障措施,提高监测人员的水平和责任心,创新水体分析方法,保障水环境监测结果的代表性、完整性、可比性、精密性和准确性,为水污染治理和保护水资源提供参考依据。

参考文献

[1] 冯雪梅.水环境监测的质量控制相关探讨[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