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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行业协会宣传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8.3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召开2006年上半年上海市金融形势分析会。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冯国勤,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兼上海总部副主任马德伦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对上半年上海市金融形势进行了分析,并要求本市金融机构适当控制贷款总量,均衡贷款投放;在贷款投放上坚持“有保有压”,优化信贷结构;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走势,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双向调节;加强汇率避险产品的开发、宣传与培训,支持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顺利推进。
8.5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复旦大学联合主办的“中国人身保险业从业人员资格体系建设与人才发展战略”研讨会在复旦大学举行。
8.8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就上海轨道交通四号线项目贷款与上海轨道交通明珠线(二期)发展有限公司正式签署相关协议,根据协议,农行上海市分行将为该项目提供13.88亿元人民币的项目贷款,这标志着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支持轨道交通的合作正式启动。
8.16日前,上海市政府发出《关于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本市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6]23号),要求上海各级政府和委办局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完善保险发展的政策环境,积极发展“三农”保险,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社保体系中的作用,积极引入保险机制参与社会管理,加强保险创新与保险监管,合力营造保险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保险业又快又好发展。
8.2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上海市保险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上海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市政府召开推进保险工作发展会议,专题研究上海保险业改革发展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冯国勤出席会议并讲话。
8.25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与世天威物流(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有限公司正式签署了仓储监管合作协议。成立于1847年的荷兰世天威公司,仓储网络遍布全球,在世界主要国家和城市均设立了分支机构,由于其在行业内的优质服务和良好信誉,目前已经被伦敦金属交易所、伦敦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等确认为指定交割仓库,并与很多知名银行在仓储融资方面有着长期的业务合作往来。此次世天威公司与工行签订仓储监管合作协议,将有效推动该行在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方面的发展。双方在进行仓储监管融资合作外,也将在客户资源挖掘,行业信息共享等领域加强业务合作,实行银企双赢。
8.28中国银行日前在沪上率先推出个人汇兑综合服务的全新品牌“中银汇兑”,并在外滩和浦东联洋支行首推“中银汇兑”中心。“中银汇兑”涵盖了留学贷款、因私购汇、全球汇款、外币兑换、旅行支票等各种个人结售汇及延伸服务,还包括海外外汇保险、海外开户见证等特色业务。在“一尺柜台”上能办理如此众多的个人外汇业务,这在全国尚属首家。
8.30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十条”和上海保险工作会议精神,有效整合行业宣传资源,充分发挥行业优势,进一步加强沪上保险行业的宣传,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上海市保险学会决定设立上海市保险同业宣传委员会。保险同业宣传委员会的宗旨是:加强同业间的交流,搭建行业信息的平台,提升保险行业整体宣传形象、为保险业营造有利的舆论环境。保险同业宣传委员会将根据行业发展计划,制定行业宣传规划,注重抓大事、要事和市场热点,为行业做好宣传工作。保险同业宣传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6人,分别由沪上7家保险公司的总经理室成员担任。为了便于日常工作的有序开展,在保险同业宣传委员会下同时设立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根据保险同业宣传委员会的决定,负责信息收集汇总,协调相关工作,并负责制定阶段性宣传工作计划,为保险同业宣传委员会提供决策服务。
一、我国美术类院校信息素质教育现状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美术类本科专业介绍》中,要求美术类毕业生在毕业时应该获得六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其中包括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这说明美术类大学生在毕业时需要具有一定的信息素质。但是,当前我国美术类高校信息素质教育的开展情况却不容乐观。
1.信息素质教育并没有得到足够重视虽然我国教育界对信息素质教育作出了纲领性的文件,也对高等艺术院校毕业生的信息素质能力做了一定要求。但是由于美术类院校实际教学和美术类大学生自身原因等问题,信息素质教育并没有在我国美术类高校很广泛地推行。在对我国20个美术类本科院校主页的网络调查过程中,大多数美术院校没有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将信息素质教育这一课程纳入到其正常的教学计划中去,也没有开设信息素质教育相关的培训课程,有的院校图书馆甚至连基本的新生入馆教育也没有开展,这严重堵塞了美术类大学生接受信息素质教育正规化的教育渠道。美术类大学生信息意识淡薄,获取信息能力较差,对网络上良莠不齐的信息缺乏正确的评估和判断能力,信息修养不高,信息道德观念不强。许多同学都认为主要把专业学好就可以了,其他文化素质的学习都可有可无。有同学对大量的图书资料,数据库资源束手无策,不知道怎样去查到自己所需要的信息。大多数的同学对自己所需要的信息的信息源不了解,所以在信息检索过程中都比较盲目和低效。
2.缺乏完整的信息素质教育机制和教育体系高校信息素质教育的内容具有跨学科、跨专业的特点。在信息素质教育实践过程中,有关的教学内容、教学体系、教材建设、教学模式等环节统一协调,需要图书馆员与专业教师的广泛合作,需要整个学校甚至全国范围内统一规划。在美国为了更好地开展艺术专业信息素质教育,成立了多个专业图书馆协会,以针对专业特性明确大学生所需信息素质或信息能力,如北美艺术图书馆协会(ALNA),美国音乐图书馆协会(MLA)等。在我国美术类高校中,作为信息素质教育主要实施者的图书馆普遍都存在规模小、人员少、经费少、技术力量薄弱等通病。同时,目前我国美术类图书馆并没有成立真正意义上的行业协会组织,这使得信息素质教育的开展没有统一规划,专业人员缺乏交流经验的平台,许多有价值的资源不能更好的共享。一些开展信息素质教育的美术院校,其教学形式还停留在传统的入馆培训或者文献检索课,并没有增加先进的多媒体教学手段;教学内容也只是以介绍图书馆馆藏和使用方法为主,并不能按照各个专业的特色和不同年级大学生的特点,系统的、有层次地开展教育活动。
3.信息素质教育资源匮乏目前,我国大多数美术类高校办学规模较小,资金有限。而美术专业需求对纸质出版物等信息资源,无论是在纸张质量,还是印刷水平上都有较高的要求,这使得美术类图书出版物的价格居高不下。美术类的数字资源库也比较少,而且由于美术类信息以图片、声音、视频为主要特色,在数字化过程中无论是输入、压缩还是存储都比较复杂,因而美术类数字资源的价格也相对较高。有限的采购经费与昂贵的书价,一直是困扰美术高校图书馆的一个大问题。另外一方面,关于美术类高校信息素质教育的教材严重匮乏。登陆中国国家图书馆主页,在检索中文图书一栏对“信息检索”;类教材图书进行检索,共有80条记录,其中关于美术信息检索的只有1条,只占1.25%,是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出版,黄清、郭映红主编的《美术信息检索》。
二、美术类院校信息素质教育对策分析
1.创造良好的信息素质教育实施环境作为美术类院校信息素质教育职能部门的图书馆领导要提高对信息素质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将信息素质教育纳入到图书馆日常工作计划中去,并积极地争取学校高层领导的重视。学校高层领导对信息素质教育的认可,可以为美术类院校信息素质教育的开展提供经常性的指导意见,并能将信息素质教育纳入到学校整体教学计划中去,为信息素质教育开展过程中各个部门间提供良好的沟通桥梁,为信息素质教育资源建设提供物质保障。在校内环境中,要加强图书馆与教务处、网络中心等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首先,在制度、人员配置、教学课时、硬件设备等方面确保信息素质教育在美术类院校的开展。其次,要加强馆员与专业教师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图书馆员与专业教师的沟通合作,可以提升馆员自身对美术专业知识的认识,可以了解专业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对专业信息的需求方向,在信息素质教育过程中有的放矢,并且能增强专业教师的信息素质意识,在专业教学过程中加强对信息素质教育重要性的宣传。
2.加强大学生信息主体意识大学生作为信息素质的承载体,主体意识的加强有利于大学生在信息素质培养过程中学习的自主性。美术类专业实践性教学比较多,学生的文化基础课课时相对较短,学习的积极性也不高。信息主体意识的加强有利于在有限的教学课时中激发学生对信息素质的认识和学习积极性,起到更好的教学成果。图书馆要做好宣传工作,加强信息价值重要性的宣传工作。将信息在学习、研究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以鲜明、生动的形式加以宣传,强化大学生正视信息的价值。可以在学生中发展信息素质志愿者,一方面可以使得学生更加了解图书馆的信息资源结构、信息素质教育的意义等情况,另外一方面可以通过学生之间的沟通,避免图书馆工作人员与学生的沟通障碍。
一、结合当前社会发展趋势,不断建立健全林政各项管理制度。
为了不断完善我县森林资源行政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国家、省、市对当前林业发展所提出的要求,并联系我县实际,我股先后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木材生产计划分配审批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木材经营加工审批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林木采伐审批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林地征占用审批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等规章制度,为我县林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进一步推动了我县林业行政执法、林木采伐和运输、木材加工厂管理、林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方面的健康发展。继续贯彻执行目标生产责任制度,结合《县2013年度绩效考评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相关工作责任,进一步推进我县林业各项工作的开展,将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了我县林业生产扎实有序地进行。
二、认真贯彻落实《市林木采伐管理规定》,不断完善林木采伐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我县森林资源越采越多、越采越好。
林木采伐管理是林政管理的源头,也是林政工作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为了抓好此项工作,我股严格按照《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和《市林木采伐管理规定》的内容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县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同时不断完善伐区审核小组审批、采伐公示以及伐区监管责任制等制度,确保做到“伐前有设计、伐中有检查、伐后有验收”,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有效制止了乱砍滥伐和异地采伐等现象的发生。截止11月12日,全县共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349份,限额采伐林木蓄积68043立方米,林木出材量42867立方米,采伐毛竹113.7万条。同时,我股多次抽调技术人员对全县伐区进行伐中、伐后检查,加强生态建设的同时,有效维护了林区秩序的和谐稳定,为建设“生态、活力、幸福”新保驾护航。
三、加强木材流通环节的管理,努力提高林业队伍的自身建设。
为了更有效地加大木材流通环节的管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运输木材的行为,我局一方面加强对木材检查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文明执法的窗口形象,另一方面为加大对我县资源外流现象的打击力度,经县政府同意,我局在林场处设立临时木材检查站,同时对我县及临时木材检查站安装监控系统,对检查站过站车辆实施24小时监控。全年共检查过站车次2548车,过站原木45268立方米,各类板材48628立方米,柴炭8342吨,毛竹15630条,行政处罚100666元(其中新庄铺木材检查站260元,黄坑木材检查站97486元,河富木材检查站2920元)。
四、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领域的引导,坚决取缔资源消耗大及非法加工经营木材产品的企业,促进我县林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林业生态省的决定》,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我县紧跟时代脉搏,根据《市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我股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县现有的竹、木加工经营单位库存木材数量进行实地核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收购木材及走私木材的行为。我股将进一步加强对木材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加大对违法经营加工木材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县的森林资源。
另一方面,为了大力推进我县林业产业化的发展,促进我县形成造林营林、木材生产、林产工业和多种经营四位一体的林业产业化新格局,我局积极引导各类林产品加工企业不断做大做强,并配合奥达胶合板厂、富然农科有限公司、鸿伟木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林产品加工经营企业顺利通过了“省林业龙头企业”资格审查工作。林业产业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了辐射带动作用,解决全县农村剩余劳动力再就业约4万人,有效推动了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
五、加强林地资源管理,不断完善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提出的“要把林地与耕地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林地保护”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的基本国策。一年来,我局认真按照守土有责的职责要求,严格控制林地流失、破坏和逆转。根据丹霞山“两违”整治实施方案及“三打两建”工作部署,及时对丹霞山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区范围内的违法用地、违规建筑项目进行细致调查摸底,并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坚决处理了一批违法用地项目。对全县非法采矿、采石、取土、建房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打击,坚决制止各类蚕食林地等违法占用破坏林地的行为,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占用林地项目,按照《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为其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全年我县共受理征占用林地手续6宗,及时办结4宗,涉及使用林地面积40.7263公顷,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255.8736万元(其中办理临时占用林地手续1宗,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1.8万元),尚有2宗还在办理过程中。不断完善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制度,坚决遏止林地资源的非法流失,有效保护了我县的林地资源。
林地作为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是森林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是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载体。对此,国务院正式批复《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完善林地规划体系,分级编制国家、省、县三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编制省级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要求,我县及时制定《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并聘请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展开对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已完成外业勘查工作,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方案已初见成果。
六、加强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力度,促进我县和谐的生态建设。
3月20日至26日是我省的“爱鸟周”,结合今年的宣传主题“爱鸟护鸟观鸟,共享自然之美”,围绕建设“幸福”,构建支撑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安全屏障要求,积极做好野生鸟类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宣传工作,我股为加大对保护野生动物进的宣传力度,及时会同森林分局、工商、卫生等部门,共出动50余人,对县城内、风景区及镇的主要市场、酒家、饭馆开展野生动物清查行动,收缴保护野生动物200余只(条),并及时放生。同时为了规范我县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活动,我股加强对全县20家经营加工“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场所的监管,并为符合条件的单位依法办理《省野生动物及其它产品经营利用准许证明》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有效地保证了对我县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同时为了加强对野生植物的保护,我局开展了对本地珍贵树种红豆杉、樟树、桫罗等的保护宣传工作,严禁乱挖滥采本地珍贵树种,禁止办理挖采树种外调行为。
七、加强活力林业、和谐林业、满意林业的建设,有效维护林区秩序的稳定。
2013年,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林农的宗旨,全心全意地为广大林农解决实际困难。全年共接访处理有关林政方面的案件13宗,对上访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并及时、满意地予以答复,并对所有案件采取“回头看”的回访跟踪制度,确保不发生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现象的发生,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有效维护了我县林区秩序的稳定。
八、根据省委、省政府“三打两建”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我县林业系统“三打两建”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对我县竹、木材市场的监管,密切关注并依法查处企业之间或行业协会组织的价格串通行为,对竹、木材流通环节中出现的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坚决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价格垄断行为。紧密跟踪占据市场份额较大的企业,防止龙头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价格、价格歧视等违法行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与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大力诚信宣传,倡导诚信兴商,树立诚信典型,营造诚信受表彰、失信受惩罚的社会氛围。同时,根据我县“三打两建”的重点工作部署和目前森林资源行政管理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县的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结合我县当前的林业形势,我股决定从2013年10月1日至2013年5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保护森林资源的“亮剑行动”,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九、及时完成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综合监测试点以及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七次复查工作。
为配合省林业厅做好此次综合监测试点及连清复查工作,县局特成立县森林资源综合监测试点及连清复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我股负责森林资源综合监测试点及连清复查的日常工作。在我股的统一协调下,共抽调全县林业技术人员100多人次,车辆40余车次,历时近2个月,圆满完成了我县共42个连清点的复查任务,得到了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
十、县林政股2013年的工作计划。
1、2013年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林木采伐的监管力度,重点加大对林木采伐超强度和越界采伐等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努力提高林木采伐设计人员的业务水平,继续贯彻执行《市林木采伐管理规定》,使我县在林木采伐管理中做到有规可依、有规必依。同时加强对天然阔叶林的采伐管理,重点安排对人工林及短轮伐期工业原料林的采伐。
2、继续加大对竹木加工厂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省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办法》,切实做好我县2013年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换发工作,并在原有木材加工厂基础上减少部分木材加工企业,取缔一部分违法经营和消耗资源大、效益低的粗放型加工厂。
3、加大对偷运、超载等走私木材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县路线木材运输的监管,重点加强对长江流动木材检查站的建设,严历打击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木材运输超方等行为,加强县与县、省与省交界处的巡查工作。
4、集中力量查处全县非法征占用林地的案件,大力宣传林地保护法律、法规意识。
5、扩大从事野生动物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办理《省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及许可证证明》的范围。
一、主要任务
(一)加强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
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严把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关,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和具体要求,对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单位进行审查,严把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关。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规范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实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制度。开展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抽检和监测,整治超过标准限量和使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查处和打击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严格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研制管理。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
深入开展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生产中投入品的监管,加大对蔬菜、水果和茶叶中农药残留、猪肉产品中兴奋剂类药物残留、禽肉产品中禁用药物残留和蜂产品中抗生素药物残留的监测力度,确保全县蔬菜基地、市场平均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6%以内。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生鲜乳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强化生鲜乳收购站日常监管与标准化管理,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非法收购站(点),杜绝在生鲜乳和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确保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100%。加大农药生产经营监管力度,加强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打击无证照生产“黑窝点”。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养殖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行为,确保生猪“瘦肉精”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加强动物产地和屠宰的检疫,查处出售病死病害禽畜行为,对进出屠宰厂(场)的牲畜100%进行检疫。加强兽药GMP(良好生产规范)后续监管,积极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打击制售假劣兽药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开展以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等禁用药物为重点的水产品养殖用药专项治理,清查收缴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的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确保水产品氯霉素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组织开展粮食收购、储存环节质量安全监测。
(三)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顿。
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确保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含小作坊)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健全食品企业档案,大力推进分类分级监管制度,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加强食品小作坊整治和规范,大力整顿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立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长效监管机制。
(四)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顿。
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严格监督商场、超市等食品经营企业和食品店,切实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自律,确保县城以上商场、超市以及以乡镇、街道、社区便民超市100%建立进货台账制度。完善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深入开展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食品专项执法检查,加大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力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特别是加强散装白酒流通管理,确保酒类批发“随附单”使用率达到100%,酒类零售“随附单”索取率达到60%以上。
(五)加强餐饮消费环节整顿。
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准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餐饮服务行为。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提高餐饮服务准入门槛。制定并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计划,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对采购的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抽查,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指导,确保推行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报告指导制度的行政村达到80%以上。
(六)加强畜禽屠宰整顿
严把市场准入关,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加大对私屠滥宰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县城以上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乡(镇)达到92%以上。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的日常监管,督促屠宰厂(场)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畜禽屠宰,出厂肉食品必须具备“两证两章”,查处违法屠宰病死畜禽、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猪(牛、羊)、出厂未经品质检验或经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猪(牛、羊)肉产品等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完善肉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打击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畜禽肉和注水肉等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进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加大生猪屠宰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相关应急处置机制。
(七)加强保健食品整顿
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查处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等违禁物品的行为。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查处保健食品不规范标注标签标识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整治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和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的行为。
(八)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动员社会、企业和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标准实施工作。严格要求食品企业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自觉履行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
(九)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
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按照自治区监测计划和要求,组织实施我县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并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的收集、报送和管理,建立我县食品安全有害因素监测数据库,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
(十)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按照自治区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诚信体系评价标准,选择若干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推进形成“政府指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企业诚信”的食品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在企业中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制度,鼓励支持食品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在食品行业全面推广。督促行业协会组织对食品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较高业务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食品安全岗位专职人员。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质量信用建设和信用分类监管。
二、有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责任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加强治理整顿。要根据本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制订年整顿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各环节、各阶段的整顿目标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将集中整顿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及时总结整顿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形成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县人民政府将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统筹安排监管力量,切实保障经费投入,全面抓好整顿任务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监督指导,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履行各项监管职责,大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和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食品安全各环节执法衔接,联合开展监督检查,相互通报信息,提高监管效率。改进监督抽检手段,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追踪溯源、排查举报线索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对顶风作案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厉打击,决不姑息迁就。
(三)切实加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重视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注意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和案件线索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要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规范和完善涉及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鉴定程序,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严肃查处监管部门失职、渎职行为。严格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举报、通报制度,对行政机关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认真做好信息报告和新闻宣传工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重要信息报告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并向相关部门通报。要统筹和规范食品安全整顿信息工作,对影响仅限于本县的信息,由县人民政府授权有关职能部门;对涉及两个以上县的信息,由上一级政府。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主动做好信息和政策解读;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事例,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整顿期间的重要工作进展、经验、成效、典型案例等随时以简报形式上报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一、围绕稳定物价,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
1、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的价格调控政策。贯彻落实国务院稳定物价的各项政策措施,认真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的各项规定,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干预措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近期要稳定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今年全年都应当严格把握属于政府定价权限范围内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调整的力度和节奏,充分考虑其对价格总水平的影响,防止出现轮番涨价;执行各项促进生产、保障供给的价格措施,着力保证粮食、肉类和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农副产品的供应;继续落实好对主要农副产品运输过程的收费减免政策,畅通重要农副产品的绿色通道。
2、健全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适应形势变化,适时修订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将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较大、省内供不应求、价格波动较大、或列入价格改革的重要商品纳入监测范围;加大重要商品的监测频率,扩大重要商品批发市场的监测网点,特别是加强对“达到一定规模的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达到一定规模的生活必需品批发、零售企业”生产经营的商品价格变动进行监测,注意价格苗头性、趋势性变化的监测,及时报告异动预警信息,加强价格形势和重要商品价格动态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为政府调控市场服务。
3、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在发生价格异常波动苗头时,立即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和巡查,特别是要加强对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的商品种类和企业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巡查,密切关注粮食、食用油、肉禽蛋奶、成品油、液化气、化肥等重要生活和生产必需品市场价格动态,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非法牟取暴利,以及不按规定履行提价申报、调价备案规定等违反有关价格干预措施的行为,要按照国务院2008年1月13日公布修改后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严厉查处。
4、加强教育引导。加强价格政策宣传和企业诚信建设,及时政府有关政策和价格信息,引导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自觉承担社会责任,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引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遵守价格法律法规,积极协助政府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物价稳定;引导社会各方面客观看待价格上涨的影响,理性对待市场价格变化,稳定社会预期。
二、围绕科学发展,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
5、推进电价改革。考虑电网经营企业建设与改造投资还本付息需要、新机组投产造成的购电成本增加等因素,适时疏导累积的电价矛盾;开展销售电价分类改革,按照国家销售电价分类改革方向和具体部署,逐步简化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合理调整销售电价分类比价关系;深入贯彻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加强脱硫电价管理,继续梳理合规出台的高耗能企业的优惠电价政策;积极运用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发展的电价政策,加强对生物质混燃发电项目的价格监管,进一步优化我省电力能源结构;进一步完善大型高效机组替代小火电机组发电电价政策,落实对企业自备电厂收取政府性基金和系统备用费政策,研究制定有利于促进节能调度的电价政策;开展电煤价格变化情况的调查分析工作,进一步完善电网企业数据调查报送制度。
6、完善管道燃气、成品油价格政策。制定进口液化天然气销售价格管理办法,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促进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和能源结构的优化;按照国家发改委的部署,做好理顺成品油价格的相关工作。
7、加快综合水价改革。按照我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贯彻我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合理确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尽快实现城市供水“抄表到户”的终端水价制度,进一步推进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的计价方式改革。
8、加强垃圾污水处理费收费管理。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补充通知(闽政办[20*]183号)规定的目标要求,落实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收费工作。
三、围绕民生民心,着力解决民生价格问题
9、加大医药价格改革力度。贯彻国家发改委控制药品价格的精神,继续降低偏高药品价格;落实国家发改委即将公布的《药品定价办法》及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规范政府定价程序和行为;贯彻国家制定的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农村医药价格管理方式方法,研究探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大医院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差别政策,努力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加强和改进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定和调整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探索按病种收(付)费等多种形式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方式,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
10、进一步整顿教育收费。切实贯彻国家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杂费政策,做好有关收费政策的落实;根据我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重新核定我省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规范幼儿园代办费收费行为;结合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投标工作,进一步完善教材价格形成机制,规范教辅材料价格,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
11、继续加强房地产价格监管。完善土地价格管理,推进建立规范的基准地价确定、公布制度和协议出让最低价制度;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新建商品住房交易价格行为的通知;健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积极探索限价商品住房价格管理;切实做好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行政许可工作;梳理涉及住房建设和交易环节收费,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行为;继续做好住房建设中“两管三线”特别是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费的规范工作;贯彻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停车收费管理办法。
12、进一步做好涉农价格管理。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适当提高储备订单稻谷最低收购价水平;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完善农业用电、用水价格政策,对化肥生产用电和铁路运输继续实行价格优惠。
13、继续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会同省财政厅对现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按部门进行梳理、归并,并向社会公布;贯彻国家发改委重新修订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我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量和收费变化情况,为合理制定收费政策提供依据;开展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在收费审验合格的基础上,对相关收费单位重新发放新的收费许可证;继续抓好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收费优惠政策以及农民跨地区就业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贯彻,切实减轻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以及跨地区就业的农民的不合理负担。
14、完善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出台公共体育设施经营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相关收费行为;清理整顿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规范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收费。
15、进一步强化成本监审和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加强对垄断性行业的定调价和定期成本监审,在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期间,必要时要做好对公布实行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种类进行成本监审;逐步建立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成本资料库,为核算定价成本奠定基础;加强成本监审配套法规建设,完善和规范相关行业调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成本监审人员业务素质,树立成本监审机构的公信力。继续做好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工作,加强粮、烟和生猪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成本收益情况调查,规范种植意向、成本预测和农资购买等专项调查,为政府制定价格政策提供数据支持。
四、围绕社会和谐,大力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16、积极开展专项检查。教育收费检查,重点检查义务教育免费政策、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和高等院校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医药价格检查,重点检查卫生防疫部门、医疗单位对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执行情况;房地产价格检查,重点检查“一房一标价”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房地产中介收费情况;资源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落实差别电价、脱硫加价、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排污费等促进节能环保价格政策的落实情况;涉企收费检查,重点检查建设、技术监督和各类协会、中介组织向企业收费的情况;涉农收费检查,重点检查化肥、饲料、农药、农业用水、农业用电等农资销售价格,稻谷、小麦等农产品收购价格,农村中小学收费、农民建房、农村医疗等涉农收费;对电信、邮政等垄断行业的价格检查,重点检查这些行业是否存在自立项目收费、强制服务强行收费、价格欺诈及改变计费方式变相涨价等行为。
17、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在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多发领域,继续组织开展查处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专项行动,提高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识别、定性、取证、处理能力;加强重点时段监管,组织开展重要节假日和“两会”、奥运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市场价格检查;深入开展价格诚信建设,完善明码标价制度,推行明码实价试点,建立健全价格诚信信息记录和公布制度,净化消费环境和经营环境。
18、畅通价格权益诉求渠道。推进全省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价格举报快速反应能力建设;加强与举报人的沟通,提高价格举报案件的办理效率;对案情简单的案件,要迅速办结,并回复举报人,对案情复杂、需要进一步调查的案件,要及时把办理进度告知举报人。
19、提高价格认证服务水平。促进价格认证机构、行为、技术的规范化,进一步推动价格诚信建设;加大专家库的建设力度,形成全省性专家网络;加强涉案财产的价格鉴定和复核裁定,做好价格鉴定操作规程实施细则的起草;将涉税、涉烟工作作为突破口,进一步延伸认证工作范围。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开拓围绕重点项目建设的价格认证业务和矿产资源价格、假冒伪劣药品价格鉴定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新业务。
五、围绕职能转变,全面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
20、注重总结推广。适时总结近年来各地开展的工作经验,提炼各地的工作特色和好的做法;按照“公示价格政策、解决价格矛盾、价格信息、建设维护价格服务网络、引导规范价格诚信建设”这一基本要求,扎实做好价格服务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联系、岗位责任、情况报送、效果反馈、业绩考评等制度,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努力探索一条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优势互补,低成本、高效率、广覆盖的价格服务新路子。
21、扩大服务范围。进校园方面:进一步拓展进校园网络的覆盖面,把加入进校园网络的学校拓展到初中以上学校,重大的教育收费政策的制定和收费标准的调整通过网络向社会征求意见。进农家方面:紧紧围绕“四项服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进企业方面:巩固与完善五项制度,即挂钩联系制度、企业缴费登记监测制度、物价员制度、公示栏公示制度、提醒告诫制度。进医院方面:认真探索推进“进社区医院”工作。进景区方面:开展巡访,查找薄弱环节,加强督促指导。进社区方面:继续促进条件成熟的社区开展活动,建立社区价格服务队伍。进商场方面:继续开展“诚信商场”、“信用单位”的评选活动。
22、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健全物价员队伍,对于已经建立起物价员队伍的地方,要对义务监督员、物价员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其价格服务与监督的水平;尚未建立物价员队伍的地方,要积极参照兄弟市、县的做法,想方设法把这项工作做起来。
1、关口前移,切实抓好食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强化巡查工作,抓好证后监管。5月份,我局制定了《关于加强企业巡查工作通则》和《2009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巡查工作计划表》,对巡查的内容和注意点作了详细的阐述,切实提高巡查的效果;并积极发挥镇(街道)质监员、基层所巡查作用,加大日常巡查和监督抽查力度。对辖区内14家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梳理分类,确定了整改规范类9家(已建立档案),停产取缔类5家,并选择了3个示范点。全年巡查食品及相关产品企业144家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1份,现已完成整改29家,其中2家正在整改中;抽检食品69批次,其中合格66批,合格率96%;全部完成14家小作坊整治工作,规范率100%;同时,我局及时将每次巡查、整改等资料进行分析、归档,录入监管软件,通过动态管理探索改进监管方法。
二是切实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3月初,我局就制定了《关于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添加剂整治目标和任务。加大食品添加剂监督抽查力度,检查了相关单位40家,抽检了辣包菜、橙汁饮料、馒头等6家企业6批次产品,其中不合格1批;实地检查了全区冷冻水产品企业,抽检了带鱼、叫叫鱼、小黄花鱼等水产品,没有发现添加含有碱性橙和酸性金黄等非化学物质。
三是狠抓《食品安全法》宣贯工作。为了及时将《食品安全法》这部重要法律宣贯到位,我局通过三个层面落实宣贯工作。第一层面以辖区内镇(街道)质监员、村居协管员为主要对象开展培训,要求其熟悉《食品安全法》的基本条例并积极配合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第二层面以食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主,邀请专家对其进行了为期2天培训,通过典型案例教育警示,明确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使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切实担负起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第三层面是抓好食品相关产品企业法人代表及检验人员培训工作,共组织了4期350人次的培训班,详细地解读了《食品安全法》、《食品标签管理规定》、生产加工企业主体责任和义务,以及关于生产许可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等,切实提高食品相关产品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素质。
2、以“小锅炉整治”、“安全主体责任培训”和“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一是积极开展小锅炉整治工作。去年,我局在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个体工商户使用小锅炉数量较多,而且大部分分布在村居,存在无注册登记、无证上岗、无检验合格证等“三无”现象,安全隐患非常大,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盲点。针对洪家街道小锅炉“三无”情况较普遍问题,我局以该街道为小锅炉整治工作试点,在3月份对小锅炉使用较多的灵香店村进行排摸,共排摸出小锅炉100多台,90%以上存在“三无”情况。4月初,我局在前期排摸的基础上,经过详细讨论分析,形成了小锅炉整治调研报告向区党委、政府汇报。6月10日,区政府出台了《*区锅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椒政办发〔2009〕89号),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副区长毛建岳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了质监牵头、安监协调、街道配合的工作机制,通过质(安)监、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治理模式,开展专项整治。目前,全区排摸出5个街道小锅炉730多台,基本上属于“三无”特种设备,现已着手开展检验工作。
二是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培训。今年3月初开始,我局采用分镇(街道)形式积极开展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万人培训工作,连续培训3个多月,在全市率先完成1516家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方面的教育培训,与967家使用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理目标承诺书,并对10家使用特种设备试点企业进行现场督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三是切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今年以来,我局着重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设备和重点监控单位监管力度,对特种设备生产、运行中事故易发、多发以及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等环节,增加日常监督和巡查次数,切实加强事故易发环节监控。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362人次,完成263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检查,涉及各类特种设备500多台;发出指令书122份,立案1起;排查出287个安全事故隐患点,其中已整改265个。通过超负荷工作,努力规范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行为,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3、积极探索区域监管模式,提高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效性。*区是省级产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新模式试点之一,我区以“防、管、扶”三结合为监管新模式,就是以*城区、椒南、椒北三个基层所及各镇、街道为中坚力量,形成“分区划片,条块结合”的监管新模式,构建“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帮扶;以防促管,以管补防,打扶结合”的“防、管、扶”三结合监管模式,努力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社会监督、企业自律”四位一体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格局,最大限度保证质监各项职能履行到位。5月份,通过区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椒政办发[2009]72号)文件,全面构建了“防、管、扶”三结合监管创新机制,推动相关部门工作落实。在湖州长兴、金华义乌召开的省质监系统区域监管创新试点经验交流会上,我局代表*市作了典型发言,得到了省局领导的高度肯定。截止目前,我局已经制订落实质量追溯、企业巡查通则、企业ABCD分类等9个制度,对规模上企业387家进行划分,其中A类25家,B类312家,C类47家,D类3家,将有限的监管资源落到实处。
4、关注民生,切实抓好质量行政执法工作。我局以食品质量安全为主线,突出抓好农资、家用电器、建材以及保护知识产权等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制假造假行为。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多人次,检查企业180多家,捣毁制假窝点3个,立案81起,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涉案金额120多万。
(二)深化质量服务理念,抓好“企业服务年”各项措施落实
1、发挥职能作用,应对金融危机,积极帮助企业转型升级。金融危机以来,*外贸企业生存困难,纷纷转向内销。我局针对出口产品与内销产品在标准、计量、质量监督等方面规范存在的差异,专门出台了《组织开展出口转内销调整转型企业帮扶工作的通知》,引导和帮助出口转内销企业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标准、计量和质量管理体系、完善产品检测设备、建立自主品牌等方式,使出口转内销企业顺利实现产业经营方向的“调整转型”。对36家喷雾器、眼镜出口转内销企业进行帮扶,帮助企业尽快建立符合国内市场的标准、计量、质量体系,扩大内需市场份额。对85家企业128名管理技术人员开展免费培训,使他们熟悉相关的质量法律法规。与喷雾器行业协会一起,对11家喷雾器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面对面指导,提升他们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同时,我们密切关注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特别是对*企业重点出口产业、产品有重大影响的国外技术性贸易预警,共4次向10家企业通报情况,如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将水产品冰衣充净重将视为掺假情况,及时地向有关水产品出口企业进行了通报。
2、突出产业特色,抓好名牌、标准化和块状产业质量提升。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切实开展省名牌和*名牌申报工作,今年将19家企业列入2009年~2011年浙江名牌培育名单,完成浙江名牌6个和*名牌6个申报工作,在*市首届市长质量奖评选中,新杰克缝纫机有限公司成功入围。积极推进标准化战略,引导*龙头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今年有4家企业参与国家标准修订,1家企业参与行业标准修订。我局还为大陈黄鱼制定了农业标准规范,这个标准规范为打响大陈黄鱼品牌奠定了坚实基础,对保护大陈黄鱼品牌具有重要作用。11月20日,了*喷雾器陶瓷柱塞联盟标准,统一了*喷雾器关键部件的材质,提升了喷雾器产品质量。
上半年,我们深入对喷雾器、缝制设备、眼镜、医化等块状产业质量提升和质量赶超项目进行调研,年初向省、市局上报的“制订陶瓷柱塞联盟标准,推动喷雾机产业提升接轨国际先进水平”、“实施能源计量标准配备,实现实时监控系统,促进*医化行业节能降耗”2个块状项目已得到批准立项(浙质标发[2009]138号),通过块状产业提升和质量赶超评比活动,培育一批发展潜力大、效益好、技术强的优势企业,来辐射、示范、带动块状产业发展。
3、深化能源计量建设,推动节能减排工作。作为能源计量工作的主管部门,我局高度重视能源计量工作,一方面推动政府出台了三个政策性文件,即《*区企业能源计量工作实施意见》,成立*区能源计量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区质监、发展改革、经贸、统计、环保、科技、电力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负责全区能源计量的日常工作。还出台了能源计量奖励补助政策,在区政府《*市*区节能降耗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专门将“开展能源计量建设,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的重点用能企业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纳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今年5月份,区政府出台《*区能源计量实施方案》,明确2009年度全区能源计量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机制、服务活动内容和方法等,建立了政企联系制度,对重点耗能企业的能源计量工作进行跟踪、监督和服务,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在我局的推动下,东港集团、浙江海翔药业有限公司2家企业已着手安装能源计量实时监控系统。将于2010年初投入使用;辖区内7家能耗5000吨标煤以上企业中,星星、东港通过了省二级级计量检测体系,其余5家企业全部通过了三级计量检测体系确认;全区能耗1000吨标煤以上企业52家,配备能源计量器具1661台,配备率90%以上。这些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为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发挥了基础性的作用。
(三)充分发挥“十小”办作用,努力推进“十小”整规工作
今年,在我局的争取下,区“十小”整规工作得到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将“十小”整规工作列入*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纳入2009年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截止12月份,全区共有“十小”行业生产经营点4332家,其中已符合规范数4006家,规范率达到92%,全区9个镇、街道的规范率均已超过90%,达到省、市整规工作目标。整个“十小”整规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近5000人次,检查各类“十小”单位6000余家次,现场责令整改60余次,下发整规通知书(指令书)85份,关停取缔122家(摊、点),罚款近五万元。今年6月份,我区代表*市迎接了省人大、政协组成的省“十小”考核组检查,得到了省考核组的高度肯定。11月份,顺利完成了市“十小”考核组年度考核。
(四)凝聚人心,抓好队伍自身建设和宣传工作
*分局是一支年轻的队伍,大部分人员进单位时间不长,缺少专业知识积累和工作经验。针对分局实际,打造学习型机关,我局出台了《关于开展业务大竞赛活动实施方案》,专门成立业务大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以《质量技术监督法律制度基础教材》为主要学习内容,采取自学为主、重点内容面对面辅导的方式,加强质监法律、法规、业务基础知识(包括行政管理、质量、计量、标准、特设专业知识)学习。竞赛考核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成绩进行张榜公布,对单项成绩前三名和综合成绩前五名的干部职工给予通报表扬和物质奖励。通过竞赛活动促进业务学习,在一年的时间内,全面提升全局干部职工行政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今年以来,在全局共同努力下,*质监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亮点特色不少,但我们面临的困难依然很大。一是监管任务重、压力大,尤其是公务员编制奇少和工作经费短缺,严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与承担的工作任务不对称,成为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经济建设的瓶颈;三是有待进一步加大宣传,扩大影响面,提高美誉度。
2010年,是*质监分局跨越新目标一年,也是实现转型升级的关键一年。我局将紧紧围绕“质量兴区”工作主线,深化“服务”理念,突出“监管”重点,推动地方经济转型升级,保障食品、特种设备安全,切实提升干部素质能力水平,努力为*经济社会新发展再立新功。
(一)发挥职能作用,力促*经济转型升级
1、做好沿海产业带转型升级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滨海*区块服务办公室作用,把服务、推进沿海产业带建设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加强对*沿海产业带发展的研究,以推进标准化战略、实施名牌战略、加快块状产业质量提升、加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引导企业优化质量管理为目标,及时提出帮扶对策和措施,促进沿海产业带发展。进一步加大出口转内销调整转型企业的帮扶力度,帮助企业健全国内标准、计量和质量管理体系,完善产品检测设备,建立自主品牌,使出口转内销企业顺利实现产业经营方向的“调整转型”,扩大国内市场占有率。
2、抓好块状产业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以标准化战略、名牌战略和先进管理体系建设为抓手,引导、鼓励企业结成技术标准联盟,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制订,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转化为标准,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大小企业扶持力度,挖掘物流、服务、营销等新兴产业,改善我区企业“哑铃式”(两头大,中间小)局面,通过标准拉动和品牌示范作用,促进部分潜力大的小企业快速发展,增强经济发展后劲;通过各级质量奖评选活动的参与,推广“六西格玛”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等科学质量管理方法,引进先进的统计分析技术,提升企业管理理念,促进企业腾飞,全力推动*医药化工、缝制设备、家用电器、船舶制造等四个传统块状产业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
3、深化能源计量工作。加大能源计量宣传力度,扩大能源计量工作的影响面,夯实能源计量工作在节能减排中的基础性地位,促使更多的中小企业重视能源计量工作,从而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开展。大力推广能源计量实时监控系统,争取各种有利的政策支持,激励和引导更多有条件的企业安装该项系统,力促高能耗企业节能减排。加强能源计量企业服务工作,在计量器具配备选型、检定校准、在线检测、能源平衡测试、企业能源计量状况评判、人员资质培训考核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和综合服务,提高企业能源计量技术和管理水平,提升节能减排效果。
(二)突出监管重点,切实抓好食品、特种设备安全
一是狠抓食品安全。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完善食品安全巡查制度,加大食品质量安全指标监控,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业的指导,引导企业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在条件允许的八星食品等重点企业推行HACCP(食品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食品安全控制体系认证,促进食品企业做大做强;深入开展“十小”行业整规工作,全面完成三年整规目标。二是狠抓特种设备安全。继续开展小锅炉专项整治工作,努力消除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盲点,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深化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努力降低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围绕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继续实行特种设备安全监控制度;切实做好锅炉等特种设备节能减排服务体系和服务平台,不断推动企业技术进步。
(三)重视质监文化建设,不断提升美誉度
1.加大宣传力度。以关注民生、维护公平、保障安全、促进和谐为出发点,把与人民群众关系最密切、影响最直接的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民生计量、打假治劣等工作切实管严把牢,及时挖掘亮点和特色,宣传正面典型,树立敬业、干事的良好质监形象。
2.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各项工作,主动邀请区人大、政协到分局进行工作视察,加强与各兄弟部门的沟通协作,争取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继续高度重视统战工作,切实加强与党外重要人士联系。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机关效能建设,完善各项效能考核制度,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完善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