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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主任工作计划

时间:2022-10-06 23:42:1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街道办主任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街道办主任工作计划

第1篇

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推进街道、村(居)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是构建全街道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保障。根据国家、省和市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推进安全生产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是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的强力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直接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影响社会的健康、稳定、和谐发展。因此,街道各部门、各村(居)、各企业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出发,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意义,正确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做到“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充实完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

(一)设立街道安全生产机构。设立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办事处主要领导任安委会主任,分管领导任安委会副主任,安委会成员由街道安监办主任、街道有关部门和各工作区负责人组成。

(二)充实基层安全监管队伍。

1、街道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简称“安监办”),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

2、各工作区设置安全监察员。各工作区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安排一名工作区干部作为本辖区的安全监察员,负责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辖区内村(居)、企业的安全监察、指导和情况上报。

3、村(居)设置安全协管员。各村(居)要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主持工作的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担任,并设立1名安全协管员(一般由村治安主任担任),协助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做好辖区内的安全监管工作。

三、明确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制订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政策措施的建议;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形势,提出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办法;考核本行政区域内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日常协调组织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二)安监办职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责任制,拟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督促街道有关部门、村(居)及企业逐项落实,并对责任单位进行检查和考核;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台账、资料、记录和数据统计,对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实施综合执法并定期报告执法情况;对上级有关部门向行政区域内单位发出的安全生产整改指令进行督促督办;协助上级安监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牵头组织制订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并负责督促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和组织演练,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管理村(居)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三)工作区安全监察员职责。在街道安监办的指导下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方针、政策、法规以及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组织本辖区安全教育;组织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措施,完善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检查整改活动,及时上报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并及时落实防范措施;及时上报本辖区安全事故和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事件,确保安全稳定。

(四)村(居)安全生产协管员职责。负责村(居)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经常性组织开展辖区内企业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向所属工作区及街道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上报情况。开展村(居)安全宣传教育,完善安全生产公约,印发相关安全资料,组织村民(居民)学习安全知识。

四、加强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建设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1、周报告制度。每月15日和30日前,各工作区安监员将上阶段本辖区村居的安全生产情况汇总,经工作区负责人签字后,报街道安监办。(安全生产情况包括:组织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情况、整改情况和检查记录;上级文件传达落实情况;安全事故及处置情况;阶段性工作情况以及下步工作计划等)。

2、月调度制度。每月8号前,安监办召集各工作区安监员进行安全生产工作调度,分析各村(居)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好的做法进行学习和推广;对重点行业和高危企业的监管情况;通报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等。

3、季小结制度。每下季度的第一个月的15日前,安委会召集各成员对上季度各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监管情况进行小结,总结前段工作,研究下步计划。

4、半年、年度总结制度。每半年、岁末,街道安委会要将本辖区安全监管情况进行全面的回顾总结,及时查找和改正监管方面存在的不足,对监管工作不力的村(居),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农村干部年度考核。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台账及资料。

各村(居)建立完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台账;在建项目安全及危房安全监管台账;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台账;特种设备及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台账、安全生产记录(安全生产会议记录、隐患排查整治记录、安全检查记录、事故报告处理记录)资料、;安全监管联系对象分布图。

(三)建立重点行业监管创度。突出对重点行业的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工作方案,要加强对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监管;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加强农机和运输车辆安全监管;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等安全监管。

五、强化基层安全监管工作保障

(一)强化安全生产组织保障。街道将对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切实解决在安全监管工作的突出问题。各村(居)、各企业要按要求和工作需要配备安全监管专兼职工作人员。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立和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街道目标考核。

(二)强化安全监管资金保障。街道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安全监管和人员经费予以保障;街道财政每年预算专项资金用于街道安全监管工作奖励。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加强安全管理,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建立以街道、社区、企业为单元的三级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构建覆盖全管区、责任到人、职能到位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工作格局,使安全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长效化,为全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管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金门路街道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杨光任组长,各位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社区居委会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监办主任贾安东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安监办。

三、主要内容

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以街道办事处为单元建立1个二级网格,以社区为单元建立9个三级网格,以企事业单位、居民楼院(小区)和商业楼宇为单元,建立基层网格,作为网格化管理终端节点,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把网格化管理科学涵盖到每个点。

四、实施方法

(一)街道办事处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办法

1.以社区为基本单元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区;

2.确定负责每个责任区安全管理责任人,明确各单位和工作人员在责任区内的安全管理职责,并对责任区的安全工作负相应责任;

3.制定方案,编制责任图,划分各安全管理责任区,标明每个责任区的位置、安全责任人、重点隐患单位(注明单位地址、隐患内容、整改措施和时限,跟踪责任人)、主要街道、建筑场所等;

4.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及时研究、部署、指导责任区的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和重大隐患治理工作;

5.街道分管社区领导及路段干部要按照职责分工,全力配合社区分管责任人做好责任区的安全管理工作;

6.安全责任人要严格按照职责要求,加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做好重特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二)社区居委会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办法

1.在本社区按路段为单位划分安全管理责任区;

2.确定每个责任区的安全管理责任人,全面抓好责任区内的安全工作;

3.各社区居委会要制定本社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方案》,编制《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责任图》,划分各安全管理责任区,标明每个责任区的位置、安全管理责任人、重点隐患单位(地址、隐患内容、整改措施和时限,跟踪责任人)、主要街道、建筑、场所等;

4.各社区居委会及其责任人要严格按照要求,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抓好社区内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治理工作;

5.社区安全管理责任人要加强安全检查,监督指导隐患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五、职责分工

(一)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街道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主任为辖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第一责任人。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牵头和综合协调工作。

(二)街道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管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指导各社区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

(三)街道各分管责任人为责任区和责任科室的安全管理责任人。社区居委会主任为社区安全管理责任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是深入落实企业主体和政府监管两个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社区本质安全、建立安全长效机制的需要。对此,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要求,创新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各社区要成立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明确具体责任人,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计划和进度时间表,确保工作措施到位,取得成效。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施“条块结合”。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各责任单位、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行业本区域实际,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做好检查和监管。各社区要把安全生产管理网格细化到路段、企事业单位和居民楼院,建立第四级和第五级网格,并对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每一个网格内的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实行“三定”,即定人、定岗、定责,切实做到工作到人、职责到人、责任到人。要对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挂牌公示,确定本级网格责任人和上一级网格责任人,与责任区一起在公示牌上注明。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要经常检查责任区内重点单位的安全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跟踪落实各项管理措施。社区居委会干部、安全管理责任人要加强对重点单位的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第3篇

在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检查的过程中,重点要检查小区车辆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和建筑消防设施管理、使用、维护监管不到位、管理措施不得力的问题。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2021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1在20--年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社区消防工作,推动社区消防工作的开展,切实提高社区群众预防火灾能力,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以及结合我区实际消防工作,现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街道社区具体负责、居民共同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格局,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我区到20--年底基本实现社区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健全完善各级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建立起适合社区特点的灭火救援体系,形成覆盖街道、社区的火灾防控网络,社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火灾事故多发、火灾亡人势头得到有效控制。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消防安全监管组织机构。

成员名单:组长副组长:

组员:

(二)确实加强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街道经济、文教、商业相对集中的区域和人员聚居区每平方公里消火栓数量,在20--年要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消防设施不得少于x个,各街道、各社区要结合市政规划改造,落实消防水源、消防道路的管理,配置消防器材。在自来水管网无法到达的地方,要因地制宜修建消防水池,尤其是城乡结合部,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池塘等天然水源,保证水池水量和水源长期不间断,并设置消防取水口。要对旧城区进行楼道清理,增设疏散出口,增设简易喷淋,配置灭火器,整改旧电气线路。鼓励居民住家之间采用防火隔墙,居民住户装修材料选用阻燃、不燃材料,并留出适当的防火间距,逐步提高防火抗灾能力。

(三)积极发展社区多种形式消防伍建设20--年,各街道要建立消—防—队伍,各社区也要根据实际建立兼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到20--年底,社区建队率要达到100%。要逐步规范队伍的“建、管、训、用”,同时成立居民—联户联防组织,建立执勤制度。各街道和社区都建立一支能够扑救初起火灾和一般火灾的消防队伍,并适时开展经常性训练、演练,提高居民自防自救能力。

四、实施步骤

(一)加强各项消防工作制度建设各级消防组织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工作制度,制定切合实际的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分析辖区火灾情况,研究解决突出的消防问题。要以“三合一”场所、私房出租户、简易搭盖的生产和储存场所为重点,每季度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规范多种形式队伍的管理,明确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主管单位的管理责任,定期组织开展执勤训练、业务知识学习、增强队伍的实战灭火能力。

(二)深入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各街道、各社区要把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和文化、卫生的宣传以及中小学素质教育、创建文明和平安社区、评选文明户等活动,加强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各社区要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防火公约,积极动员居民参加,从而达到“走群众路线,群防群治”的目标。要强化对老、弱、并残人群的教育和监护,主动上门服务,定期对其居住环境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协助消除火灾隐患。要利用每年的安全活动月、“11.9”消防宣传日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宣传教育。要在人员主要流动地段设置固定消防宣传栏、宣传警示牌,在企业和旧木屋区等火灾荷载大的地域设置防火警示标志,对居民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三)加强社区消防工作经费保障区、街要建立健全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保障机制,将公共消防设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及其装备设施经费按有关规定纳入财政统筹,明确消防经费投入比例,确保每一支消—防—队的人数不少于10人,个人防护装备齐全,其他多种形式消—防—队配备一台手抬机动泵和400米水带、2支水枪和10支4公斤的移动式灭火器。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2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落实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业消防工作责任,发动全社会力量,全面深入地排查整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高层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确保全镇一般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使全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镇政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成员由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镇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保证大排查大整治落到实处,镇政府成立督导组进行督查,具体人员安排与分工如下: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场所);高层;“九小”场所(小商场、小学校和小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除上述内容外,各村、社区、各企业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行业火灾特点,将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

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规范了灭火应急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了防火巡逻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3、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以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4、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工艺、装置设备或储罐、设施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三合一”场所中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6、“九小”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油、用电、用气、用火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7、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四、职责分工

各村主任、社区居委会主任作为本辖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镇各督查组适时进行督查,确保该项工作不走过场,镇综治办负责大排查大整治的后勤协调工作。

五、实施步骤

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镇政府已下发方案,各村、社区要根据本方案于11月1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二)排查整治阶段

11月1日至25日,各村、社区、各企业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于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镇综治办;对于随时都可能发生火灾的重大隐患,在隐患整改之前,要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死看死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实施“三停”(停止施工、停产、停业)。

(三)总结阶段

11月25日以前,各村、社区要全面完成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并于11月2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镇综治办,以便镇上统一总结上报。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大排查大整治是一场全省范围内的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各村、社区、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与当前正在开展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群防群治

要突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察;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大排查大整治,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尤其要发动社区、村组开展火灾隐患自我排查整治;要大力推进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推进消防安全管理、设施维护保养和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工作,强化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大力推进火灾隐患举报工作,依托“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动员全社会力量举报火灾隐患,借助群众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三)强化措施,整改隐患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尽快整改,对严重的消防违法行为,如无法处理的,要及时报镇综治办,以便准确应对。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社区要广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消防知识普及和消防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中的先进经验、典型单位和个人,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对于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典型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通过各种渠道予以曝光,借助舆论的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五)检查督导,跟踪问效

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期间,县政府将组成督导组,对全县各镇、各部门、各行业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镇政府也将组成督导组,由各包片领导带队深入各村、社区,督促工作落到实处。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凡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在全镇进行通报,相关村、社区、企业负责人都要向镇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凡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将依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3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认识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和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加大安全生产的执法和隐患整治力度,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规范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建设行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把规范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和强化安全基础建设作为专项整治重点,继续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和代采代探等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取缔关闭、停产整顿等监管措施,杜绝关闭和废弃矿井死灰复燃。严格安全准入制度、规范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和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工作。进一步规范矿产开采秩序,有效的保护和合理开采矿产资源,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晋级和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继续集中整治开采秩序混乱、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和小采石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国土、公安、环保、电力等部门将加强协作,联合执法,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二)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晋级工作。今年底,全县60%的非煤矿山和三等以上尾矿库达到安全标准化水平。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非煤矿山企业,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工作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对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在有效期内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暂扣其标准化等级证书,责令停产整改;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年内发生2起生产安全事故或事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吊销安全标准化等级证书。

(三)加大开展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在重点企业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建设实施范围,提升地下矿山安全保障能力。将地下矿山企业“六大系统”的建设,作为今年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定期对建设质量和建设进度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

(四)不断强化露天采石场安全监管。禁止一切无证非法采石取石的行为,对证件合法但未按照规定年采剥总量超过50万吨、最大开采高度超过50米组织生产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和未实施台阶式开采或分层开采、坡度角大于安全规程要求的,采用不符合爆破规程爆破方式的,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停产整改,经限期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将予以关闭。

(五)继续规范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工作。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的建设项目,依法予以处罚。对低于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的非煤矿山企业,不予延期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新建项目不予审批发证;对取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要责令停产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切实加强采掘施工单位安全监管。适时开展外包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情况督查检查,继续实行外包采掘施工队备案制,原则上一个生产系统只允许一支采掘施工单位(或项目经理部)承担作业。严禁采掘施工单位以任何形式将所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分包,分解弱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掘施工队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3个月;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6个月。一年内连续发生2起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矿山企业解除施工合同、取消施工资格。

(七)不断强化尾矿库安全隐患的整改治理工作。将危库、险库及调洪库容小、下游有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尾矿库作为整治重点。对仍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超量储存的尾矿库,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对达到设计库容的尾矿库要严格落实闭库安全管理规定。认真落实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建立在线监测系统要求,对新建尾矿库无在线监测内容不予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已建成尾矿库要督促企业尽快补做在线监测系统。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4金沙街道自20--年开展安全社区建设以来,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原则,多措并举,整体协调,注重实效,稳步推进,着眼长远,规范发展,创建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居民群众生活得到有效改善。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20--年将正式验收全国安全社区,因此,这一年必是创建工作非常关键的一年,为全面做好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倡导“资源整合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理念,求真务实,用于创新,结合辖区的实际,不断探索、不断深化、不断发展,深入开展和推动安全社区建设,促进全街各项工作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全国安全社区为总目标,不断完善安全促进、伤害预防和项目干预的创建机制,努力营造一个宜居宜业、安全--x的生活环境,打造现代化人文社区。

三、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提高辖区居民的安全意识、应急技能,变居民接受教育为自觉参与创建,形成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安全知识。通过发放安全教育宣传品,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对创建安全社区的知晓率。通过安全生产活动月、爱国卫生月等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增强居民对安全知识、应急技能的储备,让安全知识、应急技能入脑入心,全面提升居民群众的安全素质。

二是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居民的应急技能。联合消防中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跨界组织深入社区,针对老年人、儿童、建筑工人、残疾人、外来人员等,开展多层次多主题的安全知识讲座、培训、应急演练,覆盖不同性别、不同年龄的人员和各种环境状况,运用案例及实际操作演练,提醒居民注重生活中的安全细节,注重平时安全知识的`积累,增强突发事件应急技能,确保自身安全、家庭安全、社区安全。

三是营造安全氛围,提高居民的共建意识。利用街道和社区宣传栏的宣传标语,在居民集中的地方悬挂宣传横幅和张贴宣传版面等方法进行户外宣传,在全街区域范围内积极营造安全社区创建的氛围,随时提醒着人们注意安全,提高居民安全共建的意识。

(二)进一步推进安全楼院试点建设,加强安全社区建设新思想、新理念的交流,开拓工作思路。

一是增加安全社区建设示范点的推广面。安全社区建设是一项持续推进的工作,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在安全干预项目开展中我们选择了“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工作方式探索建设安全社区的有效方法。在残疾人安全方面,选取凤岭社区作为试点进行推进;在儿童安全方面,将选取金沙小学和金沙幼儿园作试点后再全面推广;在建筑工地安全方面,拟定元邦地产建筑工地作为试点单位,抓好该工地的岗位职责培训和岗前培训,落实安全作业的规章制度,通过建筑工地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安全监管。通过示范点建设的增加,努力实现广覆盖,乃至全覆盖。

二是广泛参加国内安全社区网络的交流活动。加强信息交流是安全社区建设标准一条重要要求,且安全社区建设的专业技术性、规范性较强,为了使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不偏离标准,我们通过“走出去,请进来”两种方式不断增长知识面,开拓安全社区建设的工作思路。通过积极参加国内外组织的培训、考察、交流活动、专家指导,增强对安全社区理念和安全社区标准内涵的理解,明确创建步骤和建设方法,学习好的做法和经验。

(三)进一步挖掘辖区资源,引领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把各个安全促进项目做深做细。

20--年各个安全促进项目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年我们将在建立落实20--年干预措施长效机制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各个安全干预项目,由“抓重点”向“抓细节”转化。

1、建筑工地安全项目:

一是健全组织,明确目标。项目成员增加新入建筑工地企业,负责对社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组织和运行工作。并通过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明确相关人员职责,使创建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道路。

二是广泛宣传,浓厚氛围。利用街道网站、工地宣传栏、橱窗等宣传教育阵地,进行文明施工宣传。

三是突出重点,保障安全。规范工地安全档案登记,加强对建筑工人的管理。

2、出租屋消防安全项目,对辖区出租屋和外来人员等加强危险源辩识与分类建挡管理;

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力度,不断强化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消防安全“进家庭、进楼院、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的“五进”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企业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培训,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组织企业、学校及出租屋开展针对不同对象和情况的消防应急逃生演练。

3、残疾人和精神康复病人安全项目,在星光老人之家安全设施的改造和安全培训的基础上向残疾人居家、出行、残疾人在公共场所的安全领域进行拓展和衍生。

4、儿童安全项目: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健全青少年安全教育工作机制。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立体网络模式,着力发挥学校在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家庭的教育引导作用,和社会的参与协同作用,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青少年教育工作的风气。

二是加强阵地建设,构筑青少年安全教育平台。

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涉及到人们生活,工作乃至环境各个方面,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是社区各相关单位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完善、自我改进、周而复始的一项长期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工作。希望各部门、各科室、各有关单位能够持续改进,持之以恒,在建设中摸索,在摸索中进步,为有效降低伤害发生的目标而不懈努力,实现20--年成为全国安全社区这一目标。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5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落实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业消防工作责任,发动全社会力量,全面深入地排查整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高层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确保全镇一般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使全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镇政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成员由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镇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保证大排查大整治落到实处,镇政府成立督导组进行督查,具体人员安排与分工如下: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场所);高层;“九小”场所(小商场、小学校和小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除上述内容外,各村、社区、各企业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行业火灾特点,将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

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规范了灭火应急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了防火巡逻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3、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以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4、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工艺、装置设备或储罐、设施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三合一”场所中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6、“九小”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油、用电、用气、用火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7、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四、职责分工

各村主任、社区居委会主任作为本辖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镇各督查组适时进行督查,确保该项工作不走过场,镇综治办负责大排查大整治的后勤协调工作。

五、实施步骤

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镇政府已下发方案,各村、社区要根据本方案于11月1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二)排查整治阶段

11月1日至25日,各村、社区、各企业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于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镇综治办;对于随时都可能发生火灾的重大隐患,在隐患整改之前,要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死看死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实施“三停”(停止施工、停产、停业)。

(三)总结阶段

11月25日以前,各村、社区要全面完成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并于11月2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镇综治办,以便镇上统一总结上报。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大排查大整治是一场全省范围内的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各村、社区、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与当前正在开展党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群防群治

要突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察;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大排查大整治,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尤其要发动社区、村组开展火灾隐患自我排查整治;要大力推进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推进消防安全管理、设施维护保养和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工作,强化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大力推进火灾隐患举报工作,依托“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动员全社会力量举报火灾隐患,借助群众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三)强化措施,整改隐患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尽快整改,对严重的消防违法行为,如无法处理的,要及时报镇综治办,以便准确应对。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社区要广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消防知识普及和消防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中的先进经验、典型单位和个人,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对于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典型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通过各种渠道予以曝光,借助舆论的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五)检查督导,跟踪问效

第4篇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指明了方向。通过这次学习,我和大家一样,感到很受教育,很受启发,收获很大。回去之后希望大家认真领会,学以致用。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培训活动流程借鉴资料,提供参考,欢迎你的阅读。

安全生产培训活动流程借鉴一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全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班,主要目的是通过学习,帮助大家更全面地了解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熟悉安全生产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明确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掌握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法,着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参加这次培训班的有各乡镇(街道)、各局委安全办主任,市安监局全体工作人员。这次培训机会很难得,希望大家认真珍惜,严格纪律,把手机设为静音状态或关机,不要随意走动,保持课堂安静和听课秩序,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今天我们有幸邀请了_________市_________主任_________同志,___主任在______市安监局从事安全生产工作多年,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着丰富的阅历和工作经验,曾多次在郑州市举办的安全生产培训班上作报告。今天百忙之中再次为我们授课,为此,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张处长为我们解惑答疑!

刚才,主任围绕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运用大量案例,就如何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从五个方面为我们做了非常好的讲解。一是安监部门监督检查的职责,二是安全生产监察执法的方式方法,三是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重点,四是行政执法的程序和流程,五是执法检查的一些体会。___主任的讲课深入浅出,内涵丰富,既有对多年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总结,又有深入基层调研后的理性思考;既有理论上的深刻感悟,也有实践中的升华提炼。为我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指明了方向。通过这次学习,我和大家一样,感到很受教育,很受启发,收获很大。回去之后希望大家认真领会,学以致用。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感谢___主任!

培训班到此结束,散会!

安全生产培训活动流程借鉴二

同志们: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中层干部的安全管理意识,切实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全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良好的运转,根据公司20______年培训工作计划的安排,公司决定举办这次中层干部安全管理培训班,其主要目的`就是要通过培训,增强公司各级领导干部抓好安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人人重视安全管理,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这次培训对象主要有:公司专职副总、机关各部门室负责人、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及工程、机械、安监部长。现在,请公司总经理作开班动员讲话,大家欢迎!

授课老师介绍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自治区、市安委办的安排部署,本月初,我区安委办已下发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实施方案,依据实施方案,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新《安全生产法》专题讲座。这次讲座,我们有幸邀请到国家安监总局培训中心相桂生副主任给大家解读新《安全生产法》。参加今天讲座的有我区四大班子在家领导,三大园区主要领导、分管安全领导,各镇、街道办事处领导,区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园区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我区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我区和三大园区安监系统工作人员。

相主任是工学博士,教授级高工,任职国家安监总局培训中心副主任,国家安监总局技术委员会委员、专家,曾在原国家劳动部、国家经贸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一司工作,曾具体负责机械、石油天然气开采储运、海洋石油、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在安全生产领域有深厚的______功底和研究成果。

下面,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请相主任给我们解读新《安全生产法》。

小结

刚才,相主任就新《安全生产法》给大家进行了详细地解读,内容丰富、生动精彩,让我们受益匪浅,对我区正在开展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感谢邬司长的精彩讲座。

今天的讲座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安全生产培训活动流程借鉴三

各位领导、同志们:

全区校园安全教育培训班,今天正式开班了。这次培训班是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举办的。举办这次培训班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认清当前我区校园安全形势,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对校园安全有关指示精神。

出席这次开班典礼的领导同志有:市安监局原局长张宝和同志、区人大会副主任曹尊富同志、区教体局局长刘秀印同志、区安监局局长沈艳丽同志。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各位领导的光临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欢迎!

参加这次培训的有:全区各中小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 下面开班典礼正式开始:

议程进行第一项,请区教体局局长刘秀印同志讲话;大家欢迎。

议程进行第二项,请曹主任作重要讲话。

同志们,刚才,曹主任和刘局长都作了重要讲话。希望大家回去以后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为办好这次培训班,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曹主任的讲话精神。针对刚才曹主任的讲话,各学校负责人同志要在课余时间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讨论,充分消化、理解、领会曹主任的讲话精神。

二是要严格组织纪律。所有参加培训的同志,在培训期间都要服从领导和管理,听从安排,严格按照培训班要求,自觉遵守培训纪律和作息制度。

三是要切实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学习时间虽然很短,但学习内容十分重要。希望大家端正态度,发扬认真、好学、刻苦钻研的好学风,真正坐下来,学下去,从严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培训任务。同时,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全面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做一名合格的优秀干部。

同志们,这次培训班的任务要求已经十分明确。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振奋精神,圆满完成好这次培训任务,为我区校园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自己的贡献。

第5篇

2016防汛抗旱宣传月活动总结一

防汛抗旱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是一项关系全局的重要工作。在即将到来6、7月的降雨高峰之际,北海市无线电管理处根据北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开展了20xx年防汛抗旱宣传月活动,并围绕普及防汛抗旱知识,增强公众防灾避险意识的主题展开了全面宣传报道。

北海市无管处分管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对此次活动高度重视,特别组织管理处的相关工作人员,结合20xx年的无线电管理宣传工作计划和单位实际情况,围绕无线电管理在防汛抗旱工作中的作用,研究制定了防汛抗旱宣传月的宣传计划。活动开展过程中,管理处李红副主任亲自指导,科学统筹安排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为开展防汛抗旱宣传月活动提供了人员保障。此外,管理处还充分运用活动专栏、北海人民广播电台、北海交通台、网站等方式有的放矢地加大开展防汛抗旱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阶层人群的防灾救灾意识和能力。

为推动群策群防工作落到实处,北海市无线电管理处将继续加大信息宣传投入,进一步加强群众思想发动和督查检查,营造良好的防汛抗旱宣传氛围。

2016防汛抗旱宣传月活动总结二

20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防汛防旱及防台风工作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的高度重视与正确领导下,XX区防办始终把防汛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工作早部署、责任早落实、措施早到位,确保各项防汛工作落到实处,夺取了今年防汛抗灾工作的胜利,为创新型生态新城区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水安全保障。

一、水情

1、雨情

XX6月23日入梅, 7月8日出梅,梅长15天,梅雨期间降雨日为7至9天。根据南河闸、板桥闸两处雨量观测点数据显示,我区梅雨期累计雨量213mm,日最大降雨量为97mm,呈现入梅略偏迟、出梅略偏早、梅期偏短、梅雨量偏少、降雨集中等特点。长江下关站最高日水位7.47m,低于警戒水位8.5m。

2、台风情

今年影响我区的台风主要是第12号台风潭美和第23号台风菲特,其中潭美造成8月24日局部强降雨和大风。

区防指未雨绸缪,切实做好汛前准备工作,健全防汛指挥组织体系,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全面进行江河堤防、水库涵闸等水利工程隐患排查和除险加固,加之今年梅雨期雨日偏少,台风影响不大,我区防汛形势总体平稳,境内江河没有出现大的汛情,城镇没有出现大的涝情,防汛防台任务顺利完成。

3、旱情

出梅后到8月中旬,XX持续高温少雨,我区出现不同程度的旱情,最大的涉农街道板桥街道农作物受旱较重。区防指积极组织街道开展抗旱自救,累计引提水300万余方,浇灌面积8万余亩,有效地缓解了高温干旱对我区农业生产的危害。

二、防汛工作开展

6月23日入梅后,区防办立即下发通知,要求街道(园区)根据预案进入全面防汛实战状态。按照区防指的统一部署,各级防汛机构高度重视,落实防汛责任,严格执行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险工隐患排查处置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规范信息报送制度,强化城区防洪排涝,实现了全区20xx年安全度汛。

1、提高认识,超前谋划,防汛思想发动到位。

1月29日,召开全区水利科长会议,安排部署汛前准备工作。3月20日,召开全区汛前工作会议,传达全省防办主任会议精神,各街道、园区交流防汛准备工作落实情况。 5月28日,XX区委、区政府召开防汛防旱工作会议,全面动员和部署20xx年度全区防汛防旱工作。区政府相关领导、防指成员单位、街道、园区相关领导参加会议,各街道、园区向区政府递交了防汛防旱工作责任状。各街道、园区相继召开防汛工作会议,传达全区会议精神,部署本区域的防汛工作任务。区水利局领导班子分段、分片、分工负责防汛工作,汛期遇有强降雨天气,全部深入所负责的街道、园区一线,检查、督促并靠前指挥防汛工作。

2、细化方案,强化领导,责任制落实到位。

年初,各级防汛机构结合去年汛期出现的新情况,重新修订了各类工作预案,使预案更细、更实、更具操作性。因区领导及部门领导变化较大,区防指重新调整了防汛防旱责任驻点分工,由区委常委带领相关部门负责所管街道、园区的防汛防旱工作。区防指分为防汛值班、后勤保障、应急抢险、宣传报道、防汛督查等五个工作小组,由区领导任组长,负责防汛期间的相关工作,并对防汛排涝责任区域进行了明确划分。在进一步健全行政首长负责制、督查责任制、部门分工负责制、岗位技术责任制和防汛值班责任制同时,继续深入推行防汛河长制,把任务定到人,堤段定到人,工程定到人,督查定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拟订全区防汛防旱工作意见和预案,于5月28日通过区政府常务会审议,为全区迅速建立起有效的防汛工作指挥体系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3、精心准备,防汛物资、队伍保障到位 。

6月6日,区防办组织开展了全区20xx年度防汛抢险知识培训班,由专家讲解长江大胜关岸段的河势变化、护岸工程、崩塌险情及防汛措施等知识,并观看了国家防总《堤坝抢险》宣教片,使全体参训人员既学到了实用的防汛知识,又增强了做好防汛工作的责任感。各街道、园区还举办了防汛消险演练活动,锻炼了防汛队伍的快速反应和实战应急能力。

防汛物资储备实行分级负担、分级储备、分级使用、分级管理、统筹调度的原则,对物资品种、规格、数量、存放地点、管理人员等登记造册。据统计,全区共储备防汛木材213立方米、三袋48万条、土工布7200平方米。此外,我区成立了以民兵、机关干部和当地群众组成的抢险队伍55支,共计1519人。

4、详实安排,周密部署,防汛督促检查到位。

各街道、园区汛前自查工作于2月18日全面开展,3月15日前全部完成,检查资料汇编成册。3月26日、5月9日,区防办组织了两次全区防汛大检查,将检查情况如实上报区委、区政府,并通报各街道,要求对存在问题即刻整改到位。从3月上旬开始,各街道、园区对泵站工程进行自查并开展排涝泵站维修保养,区堤防养护所对板桥闸等区管闸站进行了维修保养。4月23日,区防办组织全区泵站工程专项检查。在区防办加大督查力度的同时,各街道、园区也能够认真细致地开展防汛自查,并组织专业队伍清理南南河、丁墙河、柏家河等河道,确保行洪畅通。7月2日~4日,区防办组织开展了防汛值班情况专项检查,进一步严肃了防汛值班纪律。期间,市水利局、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主要领导多次视察指导全区防汛工作。由于督促检查到位,防汛纪律严肃,保证了区委、区政府及防汛指挥部各项指令能够迅速、有效地得以贯彻落实,促进了防汛工作有序开展。

5、科学管理,精心施工,涉水工程建设顺利。

为提升我区堤防的防洪能力,消除部分堤防防洪安全隐患,今年,我区重点推进两项大的水利工程,即长江干堤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和板桥河中小河流整治。汛前,区防办对在建工程的防汛工作做了明确部署,要求施工方完善和细化工程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防汛责任人职责,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组建防汛抢险队;储备防汛物资。由于各参建单位高度重视,防汛措施到位,截至目前,我区在建工程无一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此外,堤防灌浆、河道清淤、闸站维修及街道自办等项目于3月底前完成。已建成工程在汛期投入运行,发挥了防洪排涝作用。

三、防汛工作亮点

1、防洪减灾安全保障工程建设继续加快。

一是加快推进长江干堤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历届党委、政府十分重视长江堤防工程建设。特别是近年,XX区抢抓全市长江干堤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机遇,在完成20xx年1.15km、2011年3.28km长江干堤应急加固工程的基础上,实施了长江干堤防洪能力提升三期工程5.58km建设。通过3年堤防达标建设,雨花段长江堤防得以除险加固,全部达到长流规设防标准,防汛道路全线贯通,进一步完善了长江流域防洪体系,提升了抵御洪水的能力。二是积极开展板桥河等中小河流防洪能力建设和圩区及低洼地区排涝泵站建设,进一步提升了通江河道防洪能力和泵站排涝能力,完善了新城防洪圈构建,为城市居民安居乐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水安全保障。

2、防汛防旱管理和应急能力建设不断加强。

今年入汛前,全区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提前部署,修订防汛、防台、抗旱预案和抢大险应急预案,明确防汛防旱责任驻点分工;各街道、园区对全区排涝泵站开展自查和维修保养,对乡镇级河道、涵闸等水利工程设施进行岁修;区堤防养护所对板桥闸等区管闸站进行了维修保养,对5km骨干河道堤防进行了灌浆加固;区防办组织开展了全区防汛抢险知识培训班和防汛消险演练,备足防汛物资,从组织、制度、工程、物资、人员等各个方面,做好汛前准备工作。

进入汛期后,区防指高度重视,落实防汛责任,严格执行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险工隐患排查处置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规范信息报送制度,强化城区防洪排涝,实现了全区梅雨期安全度汛。针对部分地区出现的旱情,区防指积极组织街道开展抗旱自救,出动临时抗旱队伍及机械百余次,有效地缓解了高温干旱对我区农业生产的危害。同时,科学调度板桥闸,确保了江宁区谷里街道的抗旱水源。

3、防汛指挥决策的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近几年,区防办不断加大水利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建立了市防汛视频会议系统、防汛防旱指挥系统、水旱灾害统计报表系统、水利工情信息系统、水利地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异地防汛会商、防汛调度和指挥、防汛抗旱信息共享、灾害预警和损失评估等。在原有10 处重要防汛地段视频监控的基础上,新增工农河闸、赵家闸二站、韩府山庄泵站监控点,为防汛指挥车加装车载视频,并与联通公司合作研制和开发防汛移动OA办公系统,从而实现了远程视频实时监控、信息自动采集和分析决策,进一步提高了防汛工作效率和指挥决策能力。

4、水安全、水环境、水景观、水文化统筹发展。

一是开展水清河畅河道清淤工程。今年我区完成清淤土方38.21万方,清理县乡河道8 条、村庄河塘12面,清理排涝机站进出水池杂物900平方。通过河道清淤、塘坝拓浚,畅通了农村河网水系、提高了洪水调蓄能力、改善了水环境质量、美化了沿河景观。二是对新建的水利工程进行绿化美化。长江干堤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正在实施堤防绿化和水文化主题公园建设,已初步呈现堤成、路成、林成、景成的亮化效果。板桥河中游整治工程通过河道清淤、河岸护砌及河岸绿化建设,打造出了一道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景观带。一系列民生水利工程的实施充分彰显了雨花水安全、水环境、水景观、水文化四水统筹发展的现代治水理念。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大全区水利工程建设,建成较为完善的防洪安全保障体系。

结合我区水利现代化建设目标和防洪排涝薄弱环节,十二五期间拟定实施的主要防洪保安工程包括:长江干堤防洪能力提升、板桥河中游整治、板桥河闸扩建、工农河流域综合治理、小水库除险加固等。其中,长江干堤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板桥河中游整治已基本完成;板桥河堤顶防汛道路已开始施工;板桥河闸扩建工程正在进行前期可研;区防汛仓库征地、设计等前期工作正在顺利推进;同时还计划完成秦淮新河沿线、工农河沿线及长江沿线排涝泵站改造,加快推进宁南地区、小行地区、凤台南路地区等水系沟通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区防洪除涝减灾能力。

第6篇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省级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需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国务院统一领导和国务院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与地方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2.1 组织体系

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国务院安委会、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为国务院安委会,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具体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专业协调指挥机构为国务院有关部门管理的专业领域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由地方政府确定。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消防部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及有关国际救援力量等。

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有关应急预案。

2.2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以属地为主,事发地省(区、市)人民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同时抄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涉及多个领域、跨省级行政区或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灾难,根据需要由国务院安委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三、预警预防机制

3.1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

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中央企业在上报当地政府的同时应当上报企业总部。当地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级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中央企业和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同时抄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有关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均应及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事故灾难发生地安全监管部门提供事故前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3.2预警行动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四、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具体标准见1.3)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当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Ⅰ级应急响应行动时,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Ⅱ级及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4.1.1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响应

Ⅰ级响应时,国务院有关部门启动并实施本部门相关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提出请求。

根据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类别,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进行响应。

4.1.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响应

(1)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开通与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3)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随时待命,为地方或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4)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

(5)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上报国务院,同时负责通报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6)组织协调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7)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4.2指挥和协调

进入Ⅰ级响应后,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其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根据事故灾难的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发地毗邻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灾难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中央企业发生事故灾难时,其总部应全力调动相关资源,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3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4医疗卫生救助

事发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

卫生部或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地方人民政府的请求,及时协调有关专业医疗救护机构和专科医院派出有关专家、提供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

事故灾难发生地疾病控制中心根据事故类型,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工作。

4.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4.6 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企业应当与当地政府、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2)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3)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4)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5)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负责治安管理。

4.7 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时,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申请本行政区域外的社会力量支援,国务院办公厅协调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支援。

4.8 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

4.9 信息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的工作。

4.10 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五、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省级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2 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5.3 事故灾难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必要时,国务院直接组成调查组或者授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六、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报告系统;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有关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地区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定期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要及时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和处理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信息。

6.2 应急支援与保障

6.2.1 救援装备保障

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专业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各专业队伍按规程配备救援装备。

6.2.2 应急队伍保障

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行业或领域的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救援队伍。各级、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检查并掌握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

6.2.3 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有关部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协调民航、交通和铁路等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道路受损时应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6.2.4 医疗卫生保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救治能力。

6.2.5 物资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监督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掌握应急物资的生产加工能力储备情况。

6.2.6 资金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国家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所需工作经费按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规定解决。

6.2.7 社会动员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协调调用事发地以外的有关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增援时,地方人民政府要为其提供各种必要保障。

6.2.8 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大城市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特别重大事故灾难发生时人员避难需要的场所。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专家组,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的专家和机构,研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问题,开发应急技术和装备。

6.4 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 公众信息交流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各种媒体提供相关支持。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地相关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机意识。

企业与所在地政府、社区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6.4.2 培训

有关部门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的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

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内容列入行政干部培训的课程。

6.4.3 演习

各专业应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习。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演习。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6.5 监督检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七、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 奖励与责任追究

7.2.1 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7.2.2 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7.3 国际沟通与协作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积极建立与国际应急机构的联系,组织参加国际救援活动,开展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7.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厦门市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意见

――厦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日期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一、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总体要求

(一)镇(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置原则: 镇(街道)必须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由镇(街道)的主要领导兼任安委会主任,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站长兼任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镇(街道)有关部门为安委会成员单位,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任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镇(街道)应建立、健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街道)各部门、行政村(含社区、居委会,下同)、有关重点单位的安全监管网络,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原则:镇(街道)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配备安全生产监察员,并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办公地点到位、办公经费到位、办公设施到位和监管工作到位;行政村(含社区、居委会,下同)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镇(街道)安全生产监察员调配原则: 镇(街道)应根据本辖区经济总量、人口数量、工业企业数量、安全重点行业等现状的配备一定数量专职安全生产监察员。辖区内工业企业超过300户的,专职安全生产监察员不少于3名;工业企业300户以下的,专职安全生产监察员不少于2名。安全生产监察员应取得资格认证,转任、解聘应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四)行政正职安全生产年度报告制度:镇(街道)的主要领导每年的一月份,应书面向上级政府或安委会作一次本辖区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

(五)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和考核制度:镇(街道)每年应与镇(街道)有关部门、行政村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对责任单位进行严格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

(六)开展创安全生产合格镇(街道)活动:镇(街道)应高度重视创合格镇(街道)活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和安全生产监察员全面落实创合格镇(街道)工作,确保创安全生产合格镇(街道)活动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镇(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

(一)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范围内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分析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和布置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以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并及时传达和部署。

(三)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积极组织开展本单位、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违法查处等工作,并支持和配合安全监管机构的工作。

(四)负责建立健全本辖区内安全监管网络;负责协调、指导镇(街道)有关部门、各行政村和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定期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活动。

(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适应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特点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不断加以完善;负责协调辖区内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七)完成镇(街道)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事项。

三、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工作规则

(一)在镇(街道)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行使监督管理职能,业务上接受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督促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等,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以及各级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

(二)建立和完善本辖区内的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等。

(三)建立健全镇(街道)的安全生产会议台帐、安全生产检查台帐、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台帐、特种作业人员台帐、特种设备台帐、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管理台帐、事故管理台帐、安全评价及“三同时”台帐等。指导并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四)制定镇(街道)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和特种设备年度检验计划等,组织并指导有关单位按计划实施。

(五)督促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加强特种设备管理,监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厂内机动车辆、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定期检测检验的情况;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和复审,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

(六)组织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制定适合本辖区实际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指导、协调、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内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公众聚集场所、学校、煤气电、消防等安全监管工作;监管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等生产经营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排查事故隐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做好重大节日期间的安全检查和重大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监控,确保节日和重大活动的安全。

(八)监督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做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三同时”工作,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九)监督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各类伤亡事故和落实事故处理意见的情况;积极协助做好事故抢险、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十)监督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一)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干部职工和全民安全意识。

(十二)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总结并分析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发生的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布置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每月书面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一次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并将辖区内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情况做出详细说明。

(十四)加强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

(十五)指导、协调行政村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定期组织行政村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学习。

(十六)完成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站长、安全生产监察员(管理人员)工作规则

(一)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工作规则

1、镇长(街道办主任)是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在组织制定本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工作计划时,同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目标,并监督实施。

3、牵头制定镇(街道)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

4、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镇长(街道办主任)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分析、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

5、督促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镇长(副书记、街道办副主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监督镇(街道)其他各分管副镇长(副书记、街道办副主任等)在各自分管的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6、负责建立健全镇(街道)一级的安全监管机构,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察员,并解决安全监管机构的办公场所,落实安全监管机构办公经费和监管装备等。可根据实际情况,解决安全生产监察员的通讯、交通等费用和有关岗位补贴等。

7、辖区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事故抢险和协调善后处理等工作,并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辖区内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8、在镇(街道)一级的评先评优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镇(街道)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工作规则

1、协助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管理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调和指导其他副镇长(副书记、街道办副主任等)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具体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年度总结。

3、督促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按计划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4、每月主持召开由安委会全体成员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5、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重点排查事故隐患,及时研究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对策措施,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情况。

6、辖区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抢险和善后处理等工作;及时、如实地报告本辖区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7、牵头制定本镇(街道)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8、推广应用现代化安全管理方法,不断提高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

(三)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站长工作规则

1、协助镇(街道)分管领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

2、按规定建立健全镇(街道)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3、协助分管领导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本辖区内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加以整改;对一时难于整改的事故隐患,要督促有关单位制定防范措施。

4、负责召集由镇(街)领导主持的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详细总结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5、组织安全生产监察员、行政村安全生产管理员,加强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6、负责每月书面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一次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工作。

7、辖区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应及时赶赴现场,协助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等工作;及时报告本辖区内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8、完成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镇(街道)安全生产监察员工作规则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协助本部门领导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2、督促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重点的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并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和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工作台帐。

3、负责创安全生产合格镇(街道)活动各项要求的具体实施,并根据本地实际加以健全和完善。具体负责本辖区安全生产台帐、档案的记录、编制和更新;及时上报有关报表和资料。

4、认真开展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发现生产经营单位有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并向站长、镇(街道)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协助站长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6、协助站长组织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负责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7、监督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建设工程项目“三同时”和安全评价工作,并协助和参与上级安监部门对该项工作的管理。督促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监管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督促本辖区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指导、协调本辖区内行政村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各类安全监管活动。

9、按规定及时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并协助做好事故抢险和调查处理工作。

10、在上级授权或委托的范围内,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安全生产处罚权限。

五、行政村安全生产管理员工作规则

1、协助行政村主要负责人管理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具体经办、直接管理辖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

3、协助安全生产监察员开展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行政村、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报告。

4、协助安全生产监察员组织本辖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负责督促、跟踪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5、协助行政村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6、收集、整理并及时上报本辖区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资料、报表。

7、按规定及时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并协助做好事故抢险和调查处理工作。

8、完成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授权原则

(一)镇(街道)安全生产监察员有权进入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查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阻止安全生产监察员进行正常的安全检查。

2、镇(街道)安全生产监察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向镇(街道)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镇(街道)安全生产监察员在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对难以立即纠正的应当及时向镇(街道)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镇(街道)安全生产监察员有权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定期进行整改。

5、镇(街道)安全生产监察员有权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活动,按规定程序配合上级部门或经上级授权进行一定数额的行政罚款。

第7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水土保持法》,强化全社会水土保持国策意识和法制观念,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生态文明为目的,以媒体宣传和国策教育为主要手段,面向各级领导干部、面向社会公众、面向广大青少年,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使全社会认识我市水土流失的状况和危害,了解水土保持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营造广大公民自觉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关心支持水土保持的良好氛围。

二、基本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基本目标

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通过开展广泛的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基本实现三提高、三增强的目标: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法制观念,提高各级水保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的积极性;增强全民保护水土资源的意识,增强开发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法律义务的自觉性,增强各级领导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主要任务

1、大力宣传水土保持的战略地位与作用,要突出水土流失对生态环境的恶劣影响和保护生态环境工作的重要性。

2、大力宣传国家和地方水土保持重点、试点工程的建设成就和典型经验。各“长治”工程所在县要做好“长治”20年的总结及治理成效宣传,各“中央预算内资金水土保持项目”县区也要对治理成果广泛宣传。

3、大力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以及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近期主要利用水土保持执法专项行动执法等途径对水土保持的违法、执法、守法典型进行曝光和宣传。

4、大力宣传推广水土保持科学和实用技术,宣传水土保持大示范区和科技示范园区的建设成果。

5、大力宣传水土保持防治理念,普及水土保持知识,构架覆盖全社会的水土保持宣传教育体系。

三、实施内容

全市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的主要内容为以下三大部分:

(一)媒体宣传

充分借助各级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等宣传媒介,以地震等自然灾害和不规范的开发建设、“长治”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为典型事例,多形式、多层面、多角度宣传报道水土流失的危害、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进展情况、重大举措及成效经验,唤起全社会对水土流失和生态灾难问题的密切关注。

1、开展“长治”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成效和经验宣传

各地要大力宣传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在治理水土流失,减轻水旱灾害,保障粮食

安全、饮水安全、生态安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各县区在3年内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重点防治工程在全国或省级的新闻媒体上最少开展一次宣传,在市级媒体上开展2至3次宣传。重点工程建设的宣传要各具特色,突出重点。

2、开展水土流失危害性宣传

坡耕地是水土流失的策源地。我市的坡耕地面积大,范围广,加上自然灾害频发,人类活动频繁,水土流失极其严重,各地尤其要大力开展对水土流失危害性的报道。要宣传报道水土流失造成的土地退化、耕地毁坏、江河湖库淤积、洪涝灾害加剧、粮食产量下降、生存环境恶化、生态系统退化、面源污染加重等危害,以及对当地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

3、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危害和先进典型宣传

各县区要大力宣传开发建设项目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状况,将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对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在媒体上曝光。近期要配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曝光一批重大违法违规案件。也要宣传开发建设项目认真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控制人为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的先进典型。

(二)水土保持宣讲

1、组织开展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宣讲

各县区要以当地水土流失的现状和特点、水土保持工作的成就和经验、存在的突出问题、发展趋势和今后的水土流失防治对策为重点,大力宣传水土保持的战略地位与作用。要主动向人大、政府汇报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状况,争取将水土保持列入各级党校的学习内容。要充分发挥各级水土保持委员会的作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水土保持宣讲活动,并针对不同的宣传对象有侧重地编写宣讲材料。

2、举办领导干部水土保持与生态安全专题研修班

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联合组织人事部门,定期举办水土保持与生态安全专题研修班,组织水土保持工作任务重的领导干部和业务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有关水土保持基本知识、人为水土流失防治、重点工程项目管理等内容的培训。市水利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部、省的学习班和到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较好、水土流失治理较好的地区交流学习。

(三)国策教育培训

各县区要以水土保持科普教育、技能教育、法制教育、警示教育和生态理念教育为重点,研究建立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深入持久地开展国策宣传教育。要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要,抓紧编制以中小学生水土保持科普教材、农民水土保持实用技术、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手册为重点的水土保持系列教材,同时加快水土保持大示范区、科技示范园区、水土保持教育基地、水土流失警示教育基地、试验实习基地等多种形式的户外教育基地建设,为长期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提供软、硬件支撑,使水土保持内容进教材、进课堂、进

社区、进农户、进工地,全面提高公众的水土保持国策意识,增强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监督和抵制违法行为的自觉性。

1、面向中小学生开展水土保持科普教育

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教育部门,大力开展中小学生水土保持科普知识教育,要先期开展试点,培育典型,总结经验,逐步推广。采取图文并茂、生动形象、参与性强、行之有效的灵活形式,普及水土保持有关知识,培养青少年学生保护水土资源,维护良好生态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各地要组织专家,针对不同年龄层次的学生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当地实际,编写寓教于乐的水土保持教材和科普知识宣传材料。加强对中小学教师水土保持知识的培训。利用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和水土保持防治工程,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水土保持课外活动。

2、面向广大农民开展水土保持技能教育

各县区要以国家、省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项目区农民群众为主要对象,向农民发放宣传材料,宣传水土保持在促进粮食生产、改善生产条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科研机构的作用,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生产一线传授水土保持实用技术,促进科研成果与生产实践报告相结合。开展水土保持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项目区群众参与水土保持的技能,提升水土保持防治工程的建设管理水平和科技含量。

3、面向社区群众及开发建设单位开展水土保持法制教育

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入街道乡村,面向广大群众,发放法律宣贯材料,宣传《水土保持法》的有关规定,提高公众法律意识。深入厂矿企业,面向开发建设单位,加大对开发建设业主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的自觉性。

4、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水土流失警示教育

各县区应在已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水土流失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在水土流失严重地区、重要水源地保护区、生态功能区、滑坡泥石流区利用宣传标语、标示牌碑等形式,大力开展水土流失警示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的水土流失忧患意识。

5、面向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生态理念教育

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本单位专业技术干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和水土保持科研人员的培训力度,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新理念更好地体现在工程设计、施工、建设、管理的全过程。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市水利局成立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水土保持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局各有关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水保办主任兼任。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实行统一部署,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的组织方式。

(一)市水利局负责制定行动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相关媒体,开展市级层面的国策宣传教育活动,指导、检查各县区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的开展情况。

第8篇

【Abstract】The housing expropriation on the state-owned land as a key work in government policy, how to strengthen its management and effectively promote it are always the key problems of government policy. This paper briefly discusses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organization structure of the housing expropriation unit in the state-owned land housing expropriation project in different situations , analyzes the problems meeting in this process and puts forward the countermeasures.

【关键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组织结构转换

【Keywords】housing expropriation on the state-owned land; housing expropriation implementation unit;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transformation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7)03-0073-03

1 引言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作为涉及经济、民生、维稳等各项事务的政府重点工作,其具体工作实施者,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运行模式将直接决定征收项目的成败。论文从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出发,首先明确其定义,然后简要介绍房屋征收实施部门的工作内容,最后讨论其在职能型和项目型组织结构之间的转换,并阐述两种组织结构模式的优势以及采用时会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2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定义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590号),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是受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工作”的单位,并明确“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该定义沿用于各省、市出具的征收与补偿条例中,部分省市则明确,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等所需工作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1]。

由此可见,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具有以下三项属性:独立性、非营利性和本级财政保障。

上述属性反映到现实层面,使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具备下列四点特征:

①隶属市级以下(区、街道)行政机构,但非常设机构;

②属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

③具有独立的财政专户,资金来源主要为财政拨款;

④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须与征收部门签订委托协议后,再实施具体工作。

3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工作内容

以浙江省宁波市为例,根据宁波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公布的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流程图[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工作内容如下:

根据此工作流程图,我们可以看到,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从“建设活动组织者提出征收申请”到“决定做出后5日内公告”)和正式实施阶段(从“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到“项目报结”)。

其中,在前期准备阶段,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有以下四项工作:①调查登记;②未经登记建筑测绘;③被征收人意愿征询;④协助房屋征收部门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在正式实施阶段,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有以下五项工作:①评估机构选择及房屋价值评估;②签订协议及相关工作;③接收腾空房屋;④房屋拆除;⑤土地出让前的准备工作。

4 组织结构的转换

正如对于企业而言,“组织需要构筑动态组织能力,能动地适应产品结构演变”[3],对于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而言,同样需要转换不同的组织结构来适应工作任务的变化。

一般而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组织结构会在以下两种模式中转换:

首先,当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单个工作周期只承接单项房屋征收项目,但该项目面积大,户数多时,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会采取职能型组织结构,因为职能型组织结构作为以职能作为承担项目任务的主体,被认为“可以充分发挥资源集中优势,有利于保障项目需要资源的供给和项目可交付成果的质量”6。其基本结构如图2所示:

在职能型组织结构模式下,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工作人员将各司其职,定岗定责。如工程组的工作人员将专职负责腾空房屋的接受和拆除等工程发包,而不涉及上门动迁、协议签订等其他工作。

通过这种组织结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可以发挥三项优势:一是统一指挥,合理调配资源;二是明确职责,避免推诿扯皮;三是熟练操作,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由于该年度只实施唯一的大型征收项目,因此可以避免像一些专家指出的那样,职能型组织结构将因“经营环境的复杂化而导致职能制组织结构的机制失效”。

当然,该结构同样会造成一些题,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由于职能部门的工作与项目进度关系不明显,难以定量,实施任务分解,从而导致权责不明。

解决这一问题的主要措施是发挥非正式组织的作用。根据梅奥“霍桑实验”的结论,非正式组织是“企业成员在共同工作的过程中,由于抱有共同的社会感情而形成的非正式团体”[4]。由于房屋征收是相对依赖经验的行政工作,因此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往往让返聘或年长员工与年轻员工结成“传帮带”师徒关系。这种模式在传递工作经验的同时,也会形成关系紧密的非正式团体。在其中,年纪大、经验丰富的老员工可以凭借其资历和威望成为非正式组织的核心成员及隐性领导,分配任务。

二是正如图1工作流程图所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工作有一定的周期性,在特定时间段,往往会出现部分职能组非常忙碌,而其他职能组无事可做的不平衡现象。这样的不平衡不仅容易打乱工作节奏,还会因各组间的不公平而消减员工的积极性。

要解决这一问题主要有两项措施:一是应合理安排工作计划,尽量减少差异,如当征收决定尚未做出时,测绘评估组和动迁签约组的人员并不一定无事可干,可提前与被征收人接触,了解其思想动态,并配合行政组将前期调查组调查的成果编制成档,为之后的签约工作打好基础;而在征收决定做出后,前期调查组和行政组则可开始对下一个项目实施前期准备工作。

二是应采用更加灵活和公平的激励模式。正如亚当斯的公平理论所言,下属的工作动机和积极性不仅受自己绝对报酬的影响,更重要的还受相对报酬的影响。针对不同职能组工作内容的差异,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可采用绩效工资、考核优评等差异性激励抵消员工因同一时间段内工作量不同而产生的不满。

而当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需在单个工作周期承担多个项目,而这些项目体量小、时间紧、需同步进行时,职能型组织结构不再有利于完成任务目标,此时应转变为项目型组织结构。因为,正如同专家们研究得出的结论,项目型组织结构具有“持续流程,减少冲突”的优势。其基本结构如图3所示:

在这种组织结构下,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将依据项目设置小M。各项目小组设立组长,以完成项目为任务目标,直接向拆迁办主任负责,同时协调配置项目小组内部的工作资源。

需注意的是,由于房屋征收的特殊性,会计和出纳依然单独成立财务组,负责所有项目的财务性事务。

通过这种组织结构,可以发挥三项优势:一是任务目标明确,任务目标和考核依据均围绕项目展开,有明确的目标和进度;二是各项目小组独立进行资源配给,不会产生资源争夺和分配不合理问题;三是各项目同步进行,确保时间节点相近的征收项可以同时推进,按时完成。

项目型组织结构会产生的问题主要有两点。第一是分工复杂。在项目型组织结构中,由于各组人员有限,无法像职能型组织结构实现一岗专职,工作人员往往要负责多项工作。这就会产生两项问题:①工作人员需要接触陌生的工作,需重新学习,且效率降低,更容易失误;②相对于职能型组织结构,工作人员将尝试一种新合作模式,即与担负不同职能的同事合作,这需要适应过程。

解决上述问题的措施主要是集体学习。正如野中郁次郎所指出的,“隐性知识根植于组织路径和流程中,协调着成员共同的行为”。在项目小组中,各成员的隐性知识的传递和分享将提升小组行动效率,减少调适时间。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集体学习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在年长与年轻人员间实现传帮带;二是合作人员间分享知识,做到干中学;三是专业培训,即聘请专家对于员工实施集中培训,在短时间内显著加强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

第二个问题是职能偏向。人各有所长,项目小组组长也是如此。因此就会出现一种现象:组长熟悉自己擅长的工作,而对其他工作相对陌生,即职能偏向。职能偏向会导致两点负面效应:一是组长对于自己生疏的工作无法做出准确判断,在把握项目整体进度方面出现偏差;二是其在组内资源配置时可能会偏向自己擅长的工作而忽视生疏的工作,导致整体安排失衡。

解决这个问题主要有两点措施:一是在任命项目小组组长时应谨慎选择。首先选择擅长多项工作的资深工作人员。其次选择善于听取他人意见的人员,避免有独断专行倾向的固执者。最后选择善于学习,特别是善于在实践中学习的人。

二是项目小组组长应选择更为开放的领导方式。正如一些研究中显示的,“随着下属工作经验和独立性的增加,项目经理必须减少他们的控制”。在各组员对于组长生疏的工作具有丰富经验的情况下,组长应减少控制,采取民主型的领导方式,积极发挥组员的主观能动性。

5 结论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作为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工作的单位,是独立性、非营利,工作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的行政组织。其具体工作内容包括调查登记、未经登记建筑测绘、意愿征询、签订协议、接受房屋、房屋拆除等。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应根据承接任务情况不同在职能型组织结构和项目型组织结构进行转换。职能型组织结构具有统一配给、职责明确的优点,同时有两点问题:一是组内权责不明,解决这一问题的措施是发挥非正式组织的作用;二是工作的周期性差异,解决这一问题的措施除了合理安排计划,还可以采用更加灵活和公平的激励模式。

项目型组织结构具有小组任务目标明确和避免资源争夺的优势,并能确保各项目同时进行。同时有两点问题:分工复杂,解决措施是集体学习;项目组组长的职能偏向。解决措施一是谨慎挑选组长人选,二是组长应采用更开放的领导方式。

【参考文献】

【1】宁波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流程图[DB/OL].http://.cn/NewsShow.aspx?nc=00070002

&Id=4828,2016-09-29/2016-12-21.

【2】宁波市人民政府.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宁波市人民政府令219号,2015年3月18日,第三章第二十五条[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