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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检查计划

时间:2022-09-11 13:42:3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卫生监督检查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卫生监督检查计划

第1篇

2020年,我们将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卫生计生局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重点完成以下卫生监督工作任务:

一、 预防性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开展各项预防性卫生监督,重点做好和完成的工作:一是对新建、扩建、改建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业户按时给以现场指导、审验和发放卫生许可证工作;二是积极开展监管行业中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及时下达调离通知单,调离率要达到100%,规定时限内的现场指导服务、受理审验和许可发放率要达到100%。

二、网络知识培训及录入工作

完成国家卫生监督信息平台网络知识培训工作,按照时限要求,每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要保质保量地完成好各项网络学习任务,同时做好各类监督信息的网络录入工作,严格执行录入时限要求,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集中填报。

三、各项宣传培训工作

(一)培训工作

为提高全所监督执法人员能力水平,更有效地完成各项卫生监督工作任务,每季组织一次专业知识培训,主要学习卫生法律法规、法律文书书写等方面的知识,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回来后,要将所学知识和新要求及时传达给每名监督人员。

按时限要求,完成卫生监督协管员学习培训,各项督导检查等工作。

(二)宣传工作

开展《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一法四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以促进我县《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落实,提高依法行政及管理水平,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

四、重大活动保障工作

在中、高考期间要认真做好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以学校考场内的环境卫生、学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周边的公共场所卫生为重点,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确保辖区内学生中、高考期间公共卫生安全,杜绝危害学生健康事故的发生。

五、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监督检查

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维护我县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和健康权益,重点打击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非法行医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严厉打击各类以“义诊”、“医疗保健咨询”等名义非法开展的医疗活动;严厉打击药店内无证“坐堂行医”非法行医行为。

(二)集中供水单位专项监督检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2018年,进一步加大对集中供水单位监督检查力度,协调有关乡镇或城建部门尽快完善各个供水单位供水设施,改进供水条件,保护供水环境,提供相关资料,尽快使供水单位的设备设施及饮水水质达到要求。

(三)公共场所‘’两证‘’专项监督检查

加强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规范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知识培训工作,使辖区内公共场所两证持证率达到100%,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意识,从而保障公共场所依法经营秩序。

(四)放射诊疗单位专项监督检查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切实维护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2020年,重点监督检查放射诊疗单位的《放射诊疗许可证》《放射工作人员证》持有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性能、场所检测情况;放射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及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辐射危害告知、辐射危害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建立《放射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

(五)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监督专项监督检查

开展对学校的传染病防控工作、生活饮用水、学校内设医疗机构和保健室、教室生活环境等卫生监督检查,促进和指导学校进一步提高卫生管理水平,预防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在校师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教学秩序,2020年,重点对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工作预案、制度;晨检记录的质量和晨检制度的执行情况;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和病因追踪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儿童玩具、室内外环境和专用校车等进行定期消毒情况;建立学生常见病健康档案情况;检查学校内自备水源定期进行水质检验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学生饮用水管理制度;学生饮用桶装水是否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消毒,是否建立桶装水的索证制度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六)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专项监督检查

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提高对医疗污水的监管力度,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和管理等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和违法行为,及时整改落实和进行查处。了解掌握各级医疗机构医疗污水管理情况,推动各医疗机构完善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管理责任制,有效防止医疗废物流失造成危害,保护广大群众的健康。

(七)计划生育专项监督检查

深入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20年,我们重点监督检查服务站、医疗、保健机构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是否核准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两证是否按期效验,是否超核准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八)职业卫生监督

根据省市、县局相关要求做好第十七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宣传工作,对涉及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进行《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

开展粉尘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活动,继续推动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强力推进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确保为期两年的水泥生产企业治理任务如期完成。以非煤矿山、化工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

第2篇

一、工作内容

(一)开展饮用水、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检查

对所有持证的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的饮用水生产过程和卫生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要加强对去年饮用水监测合格率低的供水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特别要加强镇水厂的监督检查;检点是:供水单位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情况、水池清洗消毒、水质消毒处理及水质自检工作开展情况、供管水人员卫生管理情况等卫生管理台账。督促镇政府加快村级水厂改造,并做好卫生指导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与县建设局、规划局联系,对庐城涉及二次供水的单位和小区进行摸底,并登记造册,检查各二次供水单位场所的卫生状况,清洗、消毒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督供二次供水单位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二)开展饮用水、二次供水单位水质卫生监测工作

全县饮用水供水单位、水质监测的水样数量、抽检时间、检验项目等具体内容按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监督抽检计划执行。

(三)建立饮用水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

我所将结合监测结果和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情况,继续推进饮用水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并将监督监测结果及时报告当地政府。

二、时间安排

(一)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检查、水质监测

每年二次会同县疾控中心检验室对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采样检测,上半年在4月到5月份进行,下半年在10月到11月份。12月份总结上报。

(二)饮用水、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知识培训

在四月份组织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管理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主要是强化各供水单位法人的法律意识,提高各单位在制管水过程的业务水平,杜绝介水疾患的发生。

(三)工作总结

对全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进行总结,将各水厂卫生状况和水质卫生监督监测结果情况报告当地政府。按上级要求上报各类表格。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

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监督检查,规范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努力提高我县饮用水水质合格率,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

第3篇

2009年,*区卫生监督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区卫生工作会议的部署,完善提高我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整体水平;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按照职能分工,围绕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以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医疗服务监督等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保障我区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一、进一步完善我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按照市卫生局总体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进一步推进我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启动区级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自估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扶持下,积极做好我区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不断提高卫生监督装备水平,做好省下拨的各项卫生监督装备的管理、使用工作。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制度建设,使卫生监督网络整体执法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围绕重点,扎实开展各项卫生监督工作

(一)继续抓好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以“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导致的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为鉴,按照卫生部门的职责,狠抓各项食品卫生监管措施的落实,做好全区餐饮消费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打击私屠滥宰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探索建立我区食品卫生监督公示制度。加强与教育部门的配合,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尤其是加强对农村乡镇中小学校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餐饮业和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二)认真履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以存在粉尘、铅、镉、有机溶剂等职业危害的中小企业为重点,加大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切实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健康权益。依法查处未履行法定责任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组织开展《放射诊疗管理办法》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医疗机构放射防护监督管理工作,完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及健康监护管理。

(三)加大打击非法行医的工作力度,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巩固以往整治成果,加大打击力度,防止非法行医现象出现反弹。以开展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加强督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对外承包、出租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以及违法违规开展性病、医疗美容等违法行为。重视群众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工作,依法保护群众的监督权利和健康权益,及时曝光大案要案、违法医疗广告和“医托”等欺诈群众的违法行为。

(四)抓好相关公共卫生监督工作。按照省、市有关部署,以住宿业为重点在我区推行公共场所卫生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制度,促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加强自身管理,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水平。加强对游泳场(馆)、理发美容店、公共浴室等重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经营环节和重点化妆品卫生质量进行专项整治。开展对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查处违法行为。继续做好我区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试点工作。

三、加强卫生监督员队伍建设

严把卫生监督人员准入关,不断提高我区卫生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创新卫生监督员培训模式,加大对全区卫生监督人员的执法技能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员的执法能力。有计划地组织卫生监督员开展业务研究、学习交流活动,在卫生监督队伍中营造一个比学习、比业务的浓厚氛围,推动卫生监督学科建设。不断增强卫生监督员依法行政责任意识和服务发展意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廉洁自律、秉公执法、办事高效的卫生监督队伍,确保卫生监督员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第4篇

如何在“十二五”关键之年全面推进基层医疗体制改革?

如何做好市级卫生监督?

如何为构建美丽和谐新南阳奉献力量?

在河南省南阳市2012年卫生监督工作会议召开之际,南阳市卫生局副局长张封岭接受了本刊记者的采访。

张封岭说,河南省南阳市2012年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的召开,确立了南阳市卫监工作的总目标。南阳市力争2012年底纳入国家投资的项目单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争取卫生监督机构参公管理;力争以基层卫生监督体系为基础,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食品安全,职业卫生,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打击非法行医等工作为重点,依法监管,保障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

卫生监督人才培养“52342”行动计划是抓好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南阳市着力落实国家卫生监督协管的工作机制,抓好协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为进一步明确职责,建立完善“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基层卫生监督网络打好基础。

市、县卫生监督信息平台建设,是抓好卫生监督信息网络直报工作的重要手段。把日常卫生监督工作情况、行政处罚、监管单位信息全部纳入信息管理,实现网上办公,案件查办,提高卫生监督工作效率和信息化水平,将是今年的主要工作。2012年卫生监督和职业病防治业务技能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是充分展示卫生监督和职业卫生人员良好精神风貌的窗口,也是全面提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监督执法效率和职业病防治水平的重要手段,因此,卫生监督队伍作风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南阳市致力于健全卫生监督稽查制度,卫生监督制度、着装管理等作风建设专项稽查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推动卫生监督文化建设、惩防体系建设,树立卫生监督人员执法为民意识、敬业奉献精神和严谨求实的作风,打造出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技术精湛、执法有力”的卫生监督队伍。

强化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培训,是提高自律意识的有效手段。南阳市卫监工作时时刻刻在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及时整改工作中的不足,经得起了监管部门的检验,南阳市将集中开展“2012卫监行动”和“亮剑行动”。其中,“2012卫监行动”就是要集中对基层医疗服务机构作专项整治,重点监督检查基层医疗服务机构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剂、消毒器械采购索证,使用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整治,重点监督检查二级以上医疗服务机构血液透析、内窥镜消毒、医学美容和病原微生物安全开展情况。“亮剑行动”,重点查处都市村庄、城乡结合部“黑诊所”,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加强血液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医疗用血安全。

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机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法律要求我们医疗单位应当遵循的基本标准。各级监督机构把日常监测监管和量化分级管理结合起来,把量化分级管理情况与医疗机构效验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辖区内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档案,探索依法执业长效机制。

按照河南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及方案要求,南阳市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食源性致病菌和食源性疾病的监测和风险评估。县级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及队伍建设,是提高职业健康监护率和职业病诊疗水平的有效途径。涉水产品、消毒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要专项检查,特别是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检查,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加大查处力度并在媒体曝光,正确引导群众消费。加强对学校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和基层卫生监督员的宣传培训,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规范相结合的监督模式,规范学校卫生日常管理行为。督促学校落实传染病防治、饮用水卫生等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卫生安全隐患,严肃查处学校卫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

第5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lunwencss_09”为你整理了这篇2021年卫生监督所“双随机—公开”放射卫生监督抽查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为进一步加强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按照《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印发关于2021年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办监督函〔2021〕9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21﹞152号)的要求,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监督专业:放射卫生

随机抽查事项名称:放射卫生

抽查对象:医疗卫生机构

随机抽查数量:1

抽样方式: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查

抽查内容:1.建设项目管理情况;2.放射诊疗管理及其防护措施情况;3.放射诊疗设备管理情况;4.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情况;5.开展放射诊疗人员条件管理情况;6.对患者、受检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员的保护情况;7.放射事件预防处置情况;8.职业病人管理情况;9.档案管理与体系建设情况;10.核医学诊疗管理情况;11.放射性同位素管理情况;12.放射治疗管理情况。

2021年**县放射卫生机构抽取单位名单

抽取单位名称

抽取单位地址

监督检查结果

**县迳头镇烟岭卫生院

**县迳头镇烟岭大坪街12号

抽查未发现问题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医疗机构监督检查

我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国家监督抽检“双随机一公开”任务及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放射卫生任务完成1单数,任务完成率100%,任务完结率100%。

第6篇

(一)深化卫生监督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我县卫生监督执法体制改革步伐,完善执法运作机制,建立新的行政执法工作模式,在今年要实现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职能分开、政事分开、工作分开,确保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

(二)构建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卫生监督网,加强农村卫生监督工作。要把卫生监督工作向乡村延伸,选取1/3以上乡镇作为试点,在乡镇卫生院派驻或委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加强对农村卫生监督和卫生机构的监管,保证农民健康安全。

(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与督促检查,及时发现与研究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和新情况,及时交流和推广经验。

(四)切实抓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做好行政许可项目、行政许可规定和实施主体的清理工作,规范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

(五)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实施执法责任制暂行规定》及自治区、梧州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继续推行执法责任制。

二、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中央编办所明确的卫生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切实转变观念,提高责任感和使命感,重点做好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督,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并严厉查处上述领域内的各种违法行为。

(一)规范食品卫生许可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正确履行食品卫生监督职责,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证工作,主要在食品生产经营卫生条件、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各类食品及相关产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方面加强卫生许可工作,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进行清理,严格卫生准入,对整改后仍不符合卫生条件的要吊销其卫生许可证。要把许可工作与许可的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食品卫生长效监管制度。按计划完成食品卫生许可年审工作。

(二)加强餐饮业、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工作。餐饮业、食堂处于整个食物链下游,是容易发生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地方,要着重加强监管,从经营场所、工具设备、食品采购、运输、加工、储存、出售、从业人员等各方面建立严格准入制度,把好入口关。加强对餐饮业、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卫生基础知识、操作要领、食品污染控制、法律法规及卫生标准等方面的培训和指导。积极配合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的卫生监督工作。

(三)全面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全面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把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与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强化企业自律行为,大力推进餐饮业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化、标准化、法制化。力争在2005年县城餐饮业要有四分之一分别达到A级和B级水平,并创建1条食品卫生安全诚信示范街,食品卫生信誉度要有明显提高,对食品卫生信誉度被评D级的单位,坚决不予许可或次年不予验证,严格准入制度,把好入口关。

(四)继续做好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抓好米、面、油、肉制品、奶制品、调味品及儿童食品等消费环节的监督检查,打击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对商场、超市销售散装食品进行规范,提高散装食品的可溯源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证照进行专项整治,对证照不全的单位予以处罚;加大对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企业的曝光力度,严厉查处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食品非法加工黑窝点;加大对餐饮具消毒的监管力度。对典型案件做到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五)积极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要认真做好学校、餐饮业等单位食物中毒事故的防治工作,检查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和生产场所卫生设施、原料采购索证,原料卫生质量、餐饮具消毒保洁等情况,及时发现食品卫生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重大食品卫生和食源性疾病事件调查的报告和处理机制,做好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的预防控制工作,提高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着力加强医疗卫生执法工作

(一)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的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未经许可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医疗机构出租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二)加强对医疗废物管理的执法监督。对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有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未经毁形、未进行定点回收处理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严禁医疗废弃物非法流向社会污染环境,危害公众健康。

(三)继续深入开展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主要对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菌毒种安全管理、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限期整改。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确保《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贯彻落实。

四、深入开展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

(一)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加强职业维权监督执法工作。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并查处违法行为;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进行监督管理;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做好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工作。积极推广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充分发挥行业和企业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示范作用,加大宣传普法的力度,提高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防止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件。

(三)进一步加强对新、改、扩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监管力度,严把危害源头关;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对于工艺落后、严重劳动者健康的项目不予通过审查验收。

(四)开展职业危害项目的监测工作,对监测不合格的单位,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的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进一步加强对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监督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工作,加强放射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放射工作人员证的发放工作,开展放射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切实做好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源头控制工作。

五、切实做好公共场所等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一)认真开展对公共场所卫生和公共场所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共场所和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要采取有效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二)开展针对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专项监督检查。要重点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情况指导其做好饮用水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三)根据卫生部和自治区2005年健康相关产品、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检计划,有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化妆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消毒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及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抽检和检查工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市场监督情况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对重点食品及节日食品的抽检结果,通过新闻媒体或网站向社会抽检公告,以达到扶优治劣,引导群众不明确、安全消费的目的。

六、开展卫生法制培训、宣传教育工作

(一)深入开展“四五”普法第五单元的普法工作,加大对《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等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二)切实加强卫生监督员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全县卫生行政执法的水平。加大对卫生监督人员的基础法律和行政法律知识、卫生执法技巧和能力、综合执法水平等深层次的培训力度,确保卫生执法人员符合依法行政和综合执法的要求,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参加培训,组织执法骨干去外地参观学习,促进卫生监督执法队伍专业技能和法规标准的知识更新,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第7篇

一、深入开展医疗服务市场监督工作

(一)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严厉打击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场所存在的假医、游医和生活美容场所非法开展的医疗美容活动。

(二)加强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和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医疗服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使用伪造医师资格证、执业证行为,严肃追究违法违规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加强放射诊疗防护卫生监管。加大放射诊疗工作监督力度,规范放射诊疗工作,完善放射卫生监管运行机制。

(四)继续加大血液安全监督力度。加强对临床用血单位的监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从严监管,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五)开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和传染病防治专项整治。重点是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等。

(六)规范医疗广告市场秩序。加强医疗机构广告监管,对管辖范围内的医疗广告进行常态化监督监测,严厉查处各种利用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欺骗患者的行为。

(七)整顿和规范全县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终止妊娠及结扎手术的母婴保健医疗行为,查处违法执业行为。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查处大案要案。

二、深入开展“四创”工作,加大对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

(一)按要求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森林城市、省级文明县城和省级园林县城等相关工作。

(二)加强卫生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四创”工作的宣传。提高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自身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我县公共场所卫生整体水平。

(三)加强公共场所重点环节卫生监督。重点对公共场所单位的卫生许可、直接从事为顾客服务人员的健康管理、卫生消毒设施、卫生管理档案以及卫生检测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开展公共场所使用集中空调单位的再调查,建立专门的集中空调管理档案,重点监督定期清洗、定期检测等。

(四)继续做好公共场所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日常监督的同时,对每一个被监督单位做好量化分级评分评级工作,适时调整其量化分级评价等级,监督频次随量化评价结果做相应调整,加大对B级和C级单位的监督力度。

(五)加强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认真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会议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防止、杜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六)加大健康相关产品监管力度。开展集中式餐饮具消毒单位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是消毒场所布局、消毒工艺流程符合卫生要求。

(七)强化全县集中式供水的监督管理。对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基本情况开展再次调查,全面掌握其基本信息变化并做好档案的信息更新工作。对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严格监管,与县疾控中心联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2014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八)加大对二次供水单位和自备水源单位的监督力度,做到底子清,档案明,覆盖全。

三、加强学校卫生监督管理,认真做好职业卫生相关工作

(一)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和卫生工作监督,重点开展学校饮用水、医务室卫生监督检查,突发公卫事件应急工作检查,学校教学环境与生活设施卫生检查。

(二)做好放射卫生监管工作。主要做好个人剂量监测、放射诊疗许可证的专项检查。

(三)深入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重点增强企业负责人及特殊岗位人员职业病防治意识。

(四)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

四、强化卫生监督稽查和案件审查工作

(一)加强内部稽查和执法稽查。按照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本所工作实际,定期不定期开展卫生监督员风纪风貌稽查,开展执法责任制、行政许可、执法行为的稽查,开展效能和服务调查测评。

(二)加强文书书写,提高案卷质量。按照卫生部新版《卫生监督文书规范》,严格要求,促进各类执法文书质量提高。依据《卫生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认真评查卫生行政处罚立案案卷文书质量,组织参加全市性的卫生监督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活动,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和行政处罚案卷质量。

(三)加强大案要案和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认真做好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相关情况登记,严格落实快速反应制度,完善查处、反馈机制。加大投诉举报案件、尤其是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有落实、有回应,突出社会效应。

(四)及时编制年度涉企检查计划并上报,严格遵守检查前及时上报涉企检查备案表。筛选审核上报2014年卫生行政处罚指导案例。

五、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一)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继续探索更有效的技能竞赛、执法演练、案件评查方式方法,同时加强对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指导,提升卫生监督能力和水平。

(二)开展作风行风建设,进一步落实各项稽查制度,加强科室、个人的绩效考评工作,不断提高效能,以优良的作风保障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继续深入开展“四型”机关活动,切实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以“市内争先,县内创优”为目标开展各项工作。

六、统筹推进其它工作

(一)加强所务管理。全所干部职工要强化大局和中心意识,职能科室要切实履行好服务职责,保障工作顺畅运行。继续推进和完善综合目标管理,强化绩效观。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做好资金、财产管理工作。加强接待、文印、车辆、水电和档案管理。抓好党务、党风廉政建设、计生、综治、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等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二)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和卫生监督文化建设。重点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在社会与监管单位的宣教和学习,同时加强向各级网站及新闻媒体对卫生监督工作的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树立良好形象。

第8篇

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也关系到我市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5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站在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高度,认真宣传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采取宣传培训、开展专项整治、加强执法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等措施,使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职业病得到进一步控制,有效地保障了劳动者的健康。现将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职业病危害状况

二、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政府重视,部门协调,合力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

我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始终把职业病防治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进一步加强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同时,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协作,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市疾控中心投资数百万元购置了气相色谱仪等高档设备,加强人员的培训,提高检测和服务能力,取得了法定的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监护,职业技术服务等6项资质,能全面承担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工作。二是卫生部门在人员少,没有专项经费的情况下,克服一切困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每年都制定并组织实施了市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和市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三是积极协调联合安监、工会等部门,在每年的五月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召开相关企业代表和各界人士座谈会,共同抓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防治意识

(三)实施三级预防,努力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四)强化监督监测和监护工作,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都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利

一是加大对煤矿、非煤矿山、水泥厂、采石场粉尘危害严重的场所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798人次、车辆266台次、检查用人单位101户、涉及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9877人。二是开展对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进行拉网式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371人次、出动车辆153车次;检查用人单位457户、接触各类职业危害因素人数1人、体检549人、给予行政警告的23户、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457份。三是对262家单位进行职业病防治工作专项检查,检查正式用工7779人,非正式用工10534人,结果发现实行上岗前体检只有342人,在岗期间体检只有4604人,建立了企业监护档案的只有176份。四是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和《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积极开展职业放射卫生监督检查,放射卫生工作处于领先水平。放射工作人员持证数92%,放射人员体检1898人,受检率91.86%;个人剂量监测1584人;监督放射单位956个,射线装置设备监测率达98%。五是加大了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在开展预防性、经常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的同时,结合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查处并处罚148家;接到群众举报5件,受理5件,已查实处理5件。通过监督检查与处罚,促进企业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使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

第9篇

卫生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2、依法承办公共场所、供水单位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及市卫生局交办的其他行政许可事项;

3、对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及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4、负责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5、负责辖区内的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

6、承担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卫生监督员培训工作;

7、承担市卫生局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事项。

(来源:文章屋网 )

第10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执法检查,强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法制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执法力度,使我省医疗废物管理步入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

二、检点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贯彻实施《条例》及其配套文件情况,开展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行政处罚情况。

三、具体内容

(一)卫生行政部门

重点检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实施《条例》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执法主体、依据、权限、内容、程序是否合法,对所辖区域的医疗卫生机构落实《条例》的配套制度、措施的监督检查情况和频次,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的落实情况。

(二)卫生监督机构

重点检查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执法检查的具体行为的规范性和合法性。包括执法程序、证据收集、法律文书制作、法律适用。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指导帮助、纠正执法错误等。

(三)抽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并按下列内容核实卫生行政部门的执法质量和监督管理:

1.制度建设:重点检查卫生行政部门是否指导医疗机构建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医疗废物处置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

2.分类收集:重点检查卫生行政部门是否按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通知》(卫医发(20*)287号)对医疗卫生机构执行分类收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卫生行政部门是否按《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督促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和警示标识,使用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和警示标识是否持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登记证书》。

3.临时贮存:重点检查卫生行政部门是否对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临时贮存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医疗机构临时贮存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4.分层管理:卫生行政部门是否按照以下原则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1)已有合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的地区,医疗卫生机构除按条例等要求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安全贮藏、集中处置外,对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可不再进行毁形消毒,而直接收集于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内集中处置,但针头、刀片等锐器必须收集在防锐器穿透的专用收集容器内,再交集中处置。

(2)尚未建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的地区:

①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必须在第一操作环节毁形并作消毒处理;

②可以采用高温热处理技术作为过渡性处置办法的,设施选址应当远离住宅和耕地,并在设施周围设置避免畜禽和无关人员接近的防护设施;

③不能采取高温热处理技术处置的医疗废物,消毒后集中填埋,并在集中填埋地设置固定警示标志。

(3)不具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自行就地处置医疗废物的,其处置方式应至少符合上款所规定的基本要求。

四、检查方式

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普遍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的办法逐级进行。具体可采用实地检查与听取汇报、走访调查与查阅卷宗等多种方法,使此次执法检查能切实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

五、职责划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执法检查的组织实施,卫生监督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承担具体执法检查工作。

(一)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省直执法监督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及州市卫生行政部门的检查和督导工作。

(二)州(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所属执法监督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县(市)卫生行政部门的执法检查。

(三)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所属执法监督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的执法检查。

六、检查步骤

分三个阶段进行。

自查整改阶段:*~*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医疗卫生机构就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各州(市)卫生行政部门于20*年*月*日前将自查整改报告报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组织检查阶段:*~*月,各州(市)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开展执法检查,并至少对2~3个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和2~5个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检查。各州(市)要将检查情况于20*年*月*日前以总结形式报*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全省检查督导阶段:*~*月,省卫生厅组织督导组,在各州(市)执法检查总结的基础上抽取4~6个州(市)开展督导检查,全省检查督导情况汇总后进行通报。

七、工作要求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站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医疗废物专项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设立专项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职责,落实到人,切实抓出实效。

第11篇

一、积极实施行政许可,清理整顿卫生行政许可项目

(1)今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我局按照市政府总体要求,对全体人员进行《行政许可法》知识培训,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卫生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同时为了适应新时期卫生执法工作的要求,实现我市卫生执法监督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执法监督工作效率,依照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市卫生局执法文书管理制度》、《*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罚工作制度》、《*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市卫生局申请行政复议工作程序》、《*市卫生局卫生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努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效率,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卫生服务。

(2)我局按照市行政许可清理办公室的安排,对现行的13项卫生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的全面清理,并逐条提出了清理意见及其法律法规依据,及时上报市清理办,保留10件,废止3件,同时根据市编办的要求,对有关卫生行政许可的项目、执法主体、法律依据进行了逐项逐条清理,并按照要求及时填报各种表格和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按时完成各项清理工作,确保各项卫生许可项目便民利民。

二、开展“规范执法,塑造行业新形象”活动。

根据市政府的安排,结合二O*年卫生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工作的通知,我局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了全市卫生系统开展规范执法塑造行业新形象活动的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1)学习培训、提高素质,在全市卫生系统中提倡学法、守法、懂法和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办事的风气,加强对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坚决杜绝无证人员及临聘人员上岗,对不合格的人员,坚决清理。(2)建章立制,强化管理,进一步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和过错追究制,持证上岗等制度,严格卫生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使用和卫生许可证的印制发放工作,切实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水平。(3)全面实行卫生行政执法公示制,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权限、收费标准、办事期限、办事结果和对违法违纪行政行为举报投诉的受理单位及电话(市卫生局的举报投诉受理科室设在执法办,电话2109422)。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4)改进作风,开展优质服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做到不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和“马上就办”的服务承诺制及投诉受理制度,倡导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接待群众,及时办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事项,对不属于本部门或本单位职权范围或不符合法律条件不能办理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及时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侵害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的投诉和申诉,为广大群众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切实解决工作中扯披推诿、责任不清、效率不高等问题,提高办事效率。

三、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我局在搞好中省的安排日常监督工作的同时,根据及时安排各项专项整治活动,有效地打击了不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为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我局安排部署了为期1个月的以节日食品为重点的监督检查活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具体的卫生监督检查计划和行动方案。由主管领导亲自持帅,对节前各类食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餐饮业等进行了全面地监督检查。从20*年1月5日至20*年2月5日,全市各级卫生部门共抽检各类食品样品75份,检测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69份,抽检测合格率为92%;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样品有46份,占8%,多以熟肉制品和糕点为主,不合格原因主要是微生物超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在加大抽检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大型商场、超市、城乡批发集贸,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业和集体就餐食堂的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共监督检查大型市场、超市439个/次,城乡批发、集贸市场1440个/次,食品经营企业2315个/次,餐饮业(宾馆、饭店)1265个/次,集体食堂273个/次;共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者1*个(其中查处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案件2起),共处罚金11500元人民币,缴收销毁违法食品1445公斤,此外,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调味品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紧张通知》要求,我市于20*年1月8日至2月4日,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对酱油、醋等调味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的专项监督检查,全市检查酱油生产企业12个,经营企业213个;食醋生产企业14个,经营企业187个,其他调味品生产企业8个,经营企业211个,在整个春节前后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中,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和食品卫生监督动态日报制度,为各级政府及时提供了食品卫生监督的动态情况。

(2)安徽省阜阳市发生的劣质奶粉事件造成229名婴儿营养不良,其中12人死亡事件发生后,为防止此类悲剧在我市发生,我局立即部署了以婴幼儿奶粉为主的奶粉及奶制品专项整顿治理工作。并根据卫生部提供的54家名单,对全市城乡所有生产、经营奶粉的企业进行了拉网式卫生检查。其中白水、澄县通过市场检查和抽检,发现了黑龙江、浙江等地生产的“生麓牌中老年无糖奶粉”等7种劣质奶粉,有效地杜绝了其在我市市场上流通销售,确保了群众的身体健康。

(3)今年5月30、31日,西安晚报以《头号危险物的色交易》和《恶臭医疗垃圾竞成食品用器皿》为题对临潼区零口镇韦村医疗垃圾“地下“非法交易行为报告后,根据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以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立即组织其所属医疗卫生机构严格依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监管,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在医疗废物管理、毁形、消毒、处理等各个环节,建立健全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严禁医疗废物非法流向社会污染环境,危害群众健康,并于6月11日,积极配合国家卫生部、环保总局督查组对蒲城医疗垃圾处置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并督促蒲城县卫生局落实整改措施,严防医疗废物流向社会污染环境。

(4)、其它卫生监督工作

根据省卫生厅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及时下发了对各种健康相关产品及其它公共卫生监督抽检计划,并将抽检结果根据日常监督重点和社会关注热点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告。上半年在按时督促落实上报全市抽检情况的同时,我局在春节、“五一“节前,先后对节令食品、米、面、油、糕点、肉制品和矿泉水、卫生用品、消毒产品等转发了省卫生厅4期公告,以期达到扶优打劣,引导群众正确、安全消费的目的。同时,在夏季来临之际,为了有效控制建筑物空调系统的污染、改善室内空气质量,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通过集中式空调系统的传播,我局今年首次依法对公共场所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进行了卫生监督抽检。

四、积极参与《环境执线》节目,宣传卫生政策,通报卫生工作情况。

截止六月底,我局共参加《环境热线》节目两期,现场接听群众来访电话10条,现场解决问题2个,为群众排忧解难,积极解决群众在生活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查到底,狠抓落实、绝不姑息,努力提高群众对卫生部门的满意率,同时借助媒体,大力宣传我局在治理投资环境和开展“规范执法、塑造行业新形象”活动中的新动态、新变化、新成就,进一步提升卫生行政执法的影响力。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监督体制不顺。省市要求尽快理顺卫生监督体制,但除市直澄城县、韩城市、白水县等少数县(市)进行了监督体制改革外,其余县(市、区)仍维持现状,不能适应当前卫生行政执法的要求。

二是监督经费和监督人员不足。因经费不足,各执法单位千方百计搞创收,必然带来一些负面影响;执法监督力量不足,导致执法监督不力,顾此失彼,存在执法监管死角。

三是被监督单位和个人卫生法律意识淡薄。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能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生产经营,存在食品卫生安全隐患,需要加大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使生产经营者学法、知法、守法。

六、后半年工作设想

(1)、继续开展规范行政执法,塑造行业新形象活动,扎实落实各项活动内容,并做好督查工作。

第12篇

   今年以来,我所在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局的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注重卫生执法队伍业务培训,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树立卫生监督新形象,认真开展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在把好卫生许可准入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大力整顿个体医疗市场,开展职业病预防工作,防止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发生等方面取得较好的成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逐步走向正轨。现将XX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内部管理,建章立制,促进效能建设

   今年初,为了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制订了《**卫生监督所综合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保证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否定事项报备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同岗替代制、政务公开制;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简化办事程序,缩短申请办证时间,为群众办证提供方便,使办证效率大大提高,得到群众的好评。

   二、加强卫生监督员培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业务水平

   今年以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先后选派12人(次)参加自治区级举办的培训班。单位也举办了4次业务培训,其中一次还聘请自治区卫生监督所专家到所对全市卫生监督员进行培训,收到良好效果。今年单位参加业务培训的人员共108人次,大大提高了卫生监督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大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

   为了让群众更多地了解卫生法律法规,配合专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宣传车、设咨询点等宣传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和“食品安全行动”、“禁止散装白酒生产销售”等专项宣传活动。3月中旬,结合“非典”和禽流感防控工作,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法》执法宣传,出动宣传车3辆次;4月上旬,出动宣传车到防城区、港口区部分乡镇开展《食品卫生法》及食品安全行动宣传;4月25—30日,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万份,悬挂横幅标语23条,出动宣传车4辆次,咨询活动1天;5月下旬开展禁止散装白酒上市销售宣传,出动宣传车2辆次,挂横幅1条。为配合各项卫生监督执法活动,先后向防城日报社投稿三次,利用市电视台《今晚播报》宣传13次,广西人民广播电台1次(10分钟)。通过大力开展宣传,使广大群众更多地了解卫生法律知识,更好地配合我们的监督执法工作,收到良好的效果。

   四、业务工作

   (一)卫生行政许可

   7月1日《行政许可法》开始实施,为了作好实施前准备工作,依法开展卫生行政许可,5月份,全所业务人员认真开展学习《行政许可法》活动,了解《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明确本级卫生行政许可条件、程序、期限,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对卫生行政许可实行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定事项报备制、公开卫生许可审批程序、审批期限、准入条件和收费项目,为申办者提供须知等材料,热情接待申请人,耐心解释和指导申办人填写有关申请材料等,一年来受到群众的好评。同时,严格把好准入关,逐步提高准入条件,使生产经营场所、卫生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

   今年共受理卫生许可1809件(其中食品卫生许可1492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317件),审批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1492家(其中防城区957家,港口区535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317家(其中防城区204家,港口区113家)。

   (二)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

   为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禽流感防控工作,今年2月份,在卫生局组织下,对全市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卫生、保健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全市共检查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4个、疾控(防疫)机构3个,县级以上医院10家,乡镇卫生院9家,村卫生所及个体诊所13家,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同时还配合自治区督查组开展督查工作。

   (三)食品卫生监督执法

   1、基本情况:我市市辖区共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4135户(防城区3038户、港口区1097户),其中生产加工企业114户(港口区33户、防城区81户);食品批发零售企业1954户(港口区410户、防城区1544户);餐饮业1353户(港口区371户、防城区982户);集体(学校)食堂60户(港口区22户、防城区38户);食品摊贩524户(港口区228户、防城区296户);其他130户(港口区34户、防城区96户);全年监督户数为11239户,户平均监督频次2.72,监督覆盖率为100%。培训从业人员2834人,“五病”调离181人。

   2、食品专项培训工作:3月份,举办了一期白酒生产业主培训班,有47家酒厂业主参加,主要培训白酒生产的卫生规范,规定白酒生产、销售实行定型包装。6月28日、29举办各学校分管食堂的校长、卫生管理人员等80多人及中档以上餐饮业负责人41人培训班,举办了两期学校食堂和培训班,学习量化分级管理的有关要求。7月份对市辖区4家月饼馅料厂和51家糕点厂的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等70多人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全年参加食品卫生专项培训共238人。共3页,当前第1页1

   3、2-3月份对市辖区54所学校(含托儿所)学生食堂及校周围边食品摊点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卫生的食堂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取缔一批校园周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摊点。结合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要求各学校利用署假期间对食堂进行合理整改和布局,9月份(即开学第二天开始)分成二个卫生检查组对各学校食堂进行检查,经检查多数学校虽然有所整改,但仍存在很多隐患(均以经费紧张为由只作简单调整)。

   4、为了规范我市的白酒生产经营秩序,预防假酒中毒。针对防城区白酒生产经营不规范状况,对白酒生产厂家进行整改,规定白酒生产、销售实行定型包装,从6月1日起禁止散装白酒在城区上市。共整改白酒生产厂家15家,取缔4家,已取得阶段性效果。

   5、加强中秋月饼、糕点的卫生监督:为提高我市糕点、中秋月饼生产加工厂家卫生和产品质量,深入各生产场所进行现场监督、审查、抽检等,保证月饼、糕点生产卫生质量,今年未接到有关月饼质量问题投诉电话。

   6、做好重大会议、接待的卫生监督工作:今年共参加政府重大会议、接待工作的食品卫生监督7次。针对各种接待不同特点,先前制订可行卫生监督方案,指导接待宾馆(饭店)做好接待前各项工作,强调食品安全的注意事项,按各自工作职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保证接待工作的食品卫生安全。

   7、对集

贸市场、商场(超市)、肉及肉制品、水产品等各类食品检查工作,实行索证和台帐登记造册制度,配合工商部门取缔4家用工业松香拔鸭毛的加工点,禁止“三无”、“三精水”食品生产销售。加强对节日食品市场的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

   8、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按自治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要求,今年我市开始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该项工作分阶段进行,首先从54家学校食堂和41家中档以上餐饮业开始,对达不到要求的进行整改,逐步转变食堂和中高档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管理模式,提高饮食卫生安全水平。

   9、食品卫生监测抽检情况:

   全年共抽检各类食品403份,合格353份,合格率为87.6%,其中植物油134份,合格134份,合格率为100%,肉及其制品26份,合格21份,合格率为80.8%,糕点类137份,合格102份,合格率为74.5%,水产品4份,合格4份,合格率为100%,乳及其制品7份,合格6份,合格率为85.7%,冷冻食品13份,合格10份,合格率为76.9%,酒类11份,合格9份,合格率为81.8%,食糖3份,合格3份,合格率100%,皮蛋9份,合格9份,合格率100%,干(湿)米粉17份、腐竹9份均未检出吊白块和保险粉,酱油6份,合格6份,合格率100%,添加剂6份,合格6份,合格率100%,其他食品21份,合格17份,合格率80.9%。

   10、食品卫生执法情况:一年来共对市辖区536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警告和限期整改;对9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罚款8500元;取缔非法生产、加工点6家;收缴一批无生产厂家、厂址和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约60公斤,折合人民币700多元。

   (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

   对市辖区612户公共场所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港口区224户.防城区388户),其中旅馆业103户(港口区32户、防城区71户),文化娱乐场所142户(港口45户、防城97户),理发美发339户(港口133户、防城206户),游泳池1户(防城),体育馆1户(防城),图书、美术、博览馆3户,商场、书店7户(港口4户、防城3户),医院候诊室10家(港口2家、防城8家),公共工具、候车室6家(港口3家、防城3家)。全年经常性巡回监督1314次,监督覆盖率为100%,平均监督2.15户次。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72家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同时责令限期改正,并对1家理发室进行立案查处,现仍在调查取证中。

   (五)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对市辖区供水单位进行卫生监督,其中市、区级水厂3家、乡镇级供水单位16家进行现场卫生监督检查,对部分供水单位的出厂水、管网末梢水进行监测,共抽检18份,合格17份。

   (六)化妆品卫生监督

   对市辖区内1家化妆品生产单位和53家化妆品经销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未发现假劣化妆品在市场上销售,在日常监督同时,指导各经营单位索取相关证件建档备案。

   (七)积极做好碘盐的监督监测工作

   为确保我市市民吃上合格的碘盐,杜绝劣质私盐在市场上流通销售,与盐业部门联合行动,对各碘盐销售单位进行检查,同时不定期对盐业公司生产厂进行抽查检测,预防不合格产品流向市场

   (八)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执法

   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开展职业病预防工作,今年3月份举办了一期有职业病危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职业卫生培训班,参加人员37人,大大提高了他们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和遵守《职业病防治法》的意识。今年共有申报职业危害项目单位91家,职业危害场所基本上悬挂警示标志牌(160块)。同时还对36家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向他们宣传健康维权行动内容。全年监督检查全市放射源使用和贮存单位7家,医用x光电离辐射单位10家,均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进行整改。共3页,当前第2页2

   (九)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市卫生局主持下认真开展工作,拟订了《**医疗安全执法行动实施方案》。为了做好专项整治前的宣传,于6月上旬举办市辖区个体医疗诊所业主学习班,参加学习60人,召开一次有85人参加的无证行医执业人员会议,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使他们认识到无证行医属违法行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287人次,检查医疗机构146家(次)(其中市直及港口区35家、防城区32家、东兴市54家、上思县25家),无执业证46家,查处违法医疗机构57家,其中取缔非法行医11家,立案处罚49家,罚款3万元,收缴非法所得15.80元,药品和器械一批(价值约合人民币2万多元)。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的个体医疗市场。

   五、存在问题

   (一)监督执法经费不足,交通、通讯、取证工具缺乏。致使监督覆盖率、发证前卫生审查率、餐饮具的抽检率、从业人员体检率等都与“卫生工作规范”的要求相差甚远。对远离城区的乡镇的食品经营单位,不能保证经常全面巡回监督,很多监督检查工作只能委托当地卫生院的防保机构代劳,难以达到卫生规范要求。

   (二)所执法人员素质偏低,一定程度上影响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质量。

   (三)卫生防疫体制改革后,由于各项协调工作没做好,致使监督监测采样难以同步开展,一定程度上影响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正常运行。同时乡镇一级从业人员体检未明确,致使乡镇一级从业人员持证率低,存在较大的隐患。

   (四)原依靠许可审查收费来维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因调低了收费标准,经费明显不足,无法保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正常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是政府行为,各级政府应重视和支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保障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的正常业务经费,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与落实。

   六、今后工作意见

   (一)继续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

   (二)认真开展效能建设和行风评议活动,改善服务质量,树立文明执法窗口形象。

   (三)继续加强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卫生监督人员业务水平和思想素质,转变观念,广开思路,开创卫生监督新局面。

   (四)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卫生法律知识和对卫生监督执法的认识。

   (五)处理好卫生防疫体制改革后卫生监督与监测工作的协调问题,以免影响监督监测工作的同步开展。

   (六)积极争取政府落实卫生监督执法经费,以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七)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按照《〈卫生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

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加强食品卫生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XX]374号)要求,切实开展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八)逐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的卫生环境和设施等的准入条件,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九)按计划分阶段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逐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十)加大卫生执法力度,对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给予一定的处罚,维护卫生法律的尊严,同时通过处罚促使管理相对人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配合做好相关的卫生管理。

   (十一)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加强对医疗机构和血制品的卫生监督监测。

   (十二)继续做好《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工作,开展职业健康维权行动。

   (十三)加大力度整顿个体医疗市场,坚决取缔非法行医,规范我市医疗市场。

   **卫生监督所

   XX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