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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工作经验总结

时间:2022-11-20 08:13:03

整治工作经验总结

第1篇

1.坚持“因村制宜,全面覆盖,重点推进,示范带动”。在整治工作中,按照十项专项整治内容和乡村实际,将全乡18个村分为三个平台:①基础差、底子薄的**等村,从整治“脏乱差”入手,重点实施村庄清洁行动;②村容整洁、基础好的***等村开展整改提升,打造美化示范村;③景区村****突出特色村、景观村打造。

2.注重从改善民生实际入手。在拆违拆迁整治中,结合群众急需解决的诉求、影响生活质量的突出问题、方便群众生活的实事着手,边拆边建,办好实事,让群众看到实效,增强获得感。如厕所改造,加快公厕建设和管理,方便群众实用后,再及时拆除旧厕;拆违中,先硬化一条示范街,让群众看到整治成效后,再积极推动。

3.分区包干与重点督办相结合。在整治工作中,将全乡18个村分为三个责任区,分别由班子成员带队,驻村开展工作,抓进度、解难题。对厕所改造、污水治理等重点专项工作,分管口统筹调度督办,确保治理成效和进度。同时,开展擂台赛,对各区、村整治进度一周一排队,半月一观摩,比进度,找差距,营造比学赶超氛围。

二、典型带动

在整治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发挥干部带头作用,发挥典型带动作用,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增强干群凝聚力。

**村党支部书记李**。东庄村两委班子团结一致,第一书记***和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带领队伍始终干在整治第一线,决定以整治脏乱差和发展生态经济村相结合,从解决群众出行难和臭水沟入手,启动街道拓宽治理、河沟治理。带头拆,***从自己做起,首先拆除自己厕所2处,拆除媳妇舅舅厕所猪圈3处,老房2间,车库1个。在拆除中,张春海总是第一个动手拆,冲在最前线。群众帮,整治中村党支部坚持白天开展整治工作,晚上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会统一思想,每周至少召开2次党员群众会。整治以来,村群众热情高涨,干群一心决定丢掉后进帽子,在修路建广场中群众每天出义务工40多人,干群关系更加紧密。解难题,在整治中,面对村内无资金的难题,为了不拖延工期,李生群带领班子一块垫资,先从自家拿钱干活。整治以来,该村已拆除厕所91处,拆除小房、车库24间,清理河沟2条500米,新建小广场3个2000平方米,硬化街道300米(从2米加宽至7米),修村上山场道路2500余米,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三、工作开展情况

1.再全面动员。5.11县观摩会后,乡党委、政府对全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再动员发动,分别召开了党政联席会、乡村干部调度会研究安排,明确工作要求,压实责任分工,浓厚工作氛围。同时,乡村组织不同层次的党员群众代表外出学习对标,提干劲。

2.开展擂台赛。已召开了3次现场观摩调度会,对全乡18个村进行现场观摩评比、打分排队,亮成绩,比进度,找差距,对整治进度慢、整改不到位的,重点督办,增压力。

第2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深入开展渡口渡船安全专项整治

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层层落实责任制,继续筹集资金开展撤渡建桥、渡口建设、渡船更新改造等工作,切实查找并消除渡运事故隐患,确保最终实现整治预定目标。

二、精心安排,认真开展验收总结工作

(一)全县渡口渡船安全专顼整治验收工作,要在市渡口渡船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统一领导下,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实施。

县渡口渡船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开展渡口渡船整治总结验收工作,从现在开始到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对乡镇的验收工作,并在2013年7月10日前向市渡口渡船安全专项整治办上报验收申报书和总结材料。

(二)县渡口渡船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根据市有关精神制订了统一的验收标准(见附件《县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验收方案》),要严格按照验收方案的各项要求组织验收,坚决实行“谁验收,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

(三)检查验收要按照《县渡口渡船安全专项整治验收方案》从严掌握,不得随意降低标准,保证验收质量。

三、在开展验收工作的同时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继续加太整治力度,边验收边整治,特别是要严厉打击私设渡口、非渡船渡运、非客运船载客和无证驾驶等非法客渡运行为。

四、截止到2013年8月15日前

渡口合格率未达到90%的乡镇,要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延长整治期限,继续进行整改,延长整治期一个月,待整治合格后再向市渡口渡船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申请验收。延长整治时间的乡镇要将相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整治办公室。

第3篇

“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实施方案为确保“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的实现,推动劳动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共*县委宣传部、中共*县委依法治县领导组办公室、中共*县委普法办公室、*县司法局《关于对“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决议〉贯彻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就我局“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劳动保障系统“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要求,全面客观地检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推进劳动保障系统依法行政进程。

二、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原则。认真总结“四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坚持严格要求,保证质量的原则。要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要求,深入细致地检查,不缩小范围,不减少内容,不留死角,高质量完成总结验收工作任务。同时,总结验收工作遵循“谁制定规划,谁组织验收,下管一级”的原则。

三、主要内容此次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为:劳动保障系统“四五”普法规划执行情况;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情况;“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的实现情况,以及全员普法的落实情况;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四、步骤和方法㈠基本步骤我局“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从今年6月开始,到年底结束。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6月份)。按照县“四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检查验收办法和标准,积极参加县检查验收工作骨干培训。第二阶段自查阶段(7月份)。对照全县“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标准和劳动保障系统“四五”普法规划中明确的目标任务,认真进行全面地自检自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第三阶段在自查的基础上,主动接受省、州县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的检查。(8月份)第四阶段总结整改阶段(9月分)。根据县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检查验收反馈情况,认真做好验收总结,制定完善好整改工作方案,并认真落实整改。㈡主要方法1、召开检查验收测评会议,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参加,听取社会各界对劳动保障系统“四五”普法工作的意见建议。2、对照县委“四五”普法规划和劳动保障系统“四五”普法规划,深入下属部门和基层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站检查各乡镇“四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情况。

五、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张书举局长任组长,劳动监察等部门组成的“四五”普法检查验收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劳动保障系统“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六、基本要求㈠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总结验收工作是“四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确保“四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要搞好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组织好这次总结验收。㈡加强领导,认真实施。要将“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纳入下半年工作的重要议程,精心组织,加强协调。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作用,自觉接受他们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根据县“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切实抓好落实。㈢严格标准,确保质量。要结合总结验收,对“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回顾,查找存在的问题。对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明确提出,及时认真整改。*年六月二十六日

第4篇

(一)整治范围

全办从事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二)整治标准

1、无厂房、宿舍、办公场所“三合一”现象。

2、无电器线路、设施混乱老化等现象。

3、生产场所规范整洁;有2个以上安全出口;疏散宽度足够,并保持畅通;防火分区符合相关标准。

4、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有禁烟、禁火标志;电线敷设和电器使用规范。

5、建筑结构与生产性质相符合;油漆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独立储放。

6、按规范配齐消防器材,员工会操作使用。

二、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5月30日—6月10日)

各村(居)要加大摸排力度,掌握辖区内印刷企业实际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如实填写区印刷企业消防安全情况汇总表,6月18日前上报办事处安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0日—25日)

6月15日前,各印刷企业对照标准完成自查自整;6月20日前,各村(居)对辖区内印刷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6月25日前,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对各印刷企业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整治落实。

(三)验收总结阶段(6月25—30日)

各村(居)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将验收结果上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适时组织检查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成立办事处印刷行业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安全副书记为副组长,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党政办、安办、民政所、社区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办事处安办,由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处理,收集、汇总、梳理、通报整治专项工作情况。各村(村)、部门要深刻认识专项整治对我区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抓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抓实。

(二)依法整治,严格执法。各村(居)、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合执行,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教育等手段,大力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对于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存在“三合一”现象,印刷机械设备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要限期落实整改。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单位,予以曝光,并依法采取停业整顿、暂扣(吊销)证照、取缔关闭等措施。

第5篇

省政府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第三次现场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第三次现场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动员部署迎接国务院专项整治验收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专项整治各项目标任务。刚才,李民同志传达了全国第三次专项整治现场会议精神,华理同志宣读了全省专项整治工作验收方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用心把握,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以加倍的努力做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体现,也是树立*产品良好形象,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特别是全国第二次现场会召开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团结协作,全力以赴,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11月30日,国务院提出的12个100%的目标,我省已实现了7个。即全省大中城市的35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已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食品加工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县级以上政府所在地城区进点屠宰率为100%,10类消费品生产企业100%建立了质量档案,出口食品原料基地清查率为100%,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标志加贴率为100%,非法入境货物100%退货处理。通过各级、各部门的艰苦努力,我省的小作坊、小餐馆、小食杂店等监管难题有了很大的突破,一些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消费品无证生产的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行业管理水平和企业生产的规范化程度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人人关心质量安全、人人维护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正逐步形成,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已初步建立。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得还不平衡,还有5个100%的目标没有实现。这次到广东参加全国第三次现场会我感触很深,广东省的12个100%的指标已完成了10项,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县城以上城市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定点屠宰企业猪肉的比率也都达到了98%以上。相比之下,我们还有较大差距。

吴仪副总理在第三次现场会议上强调,专项整治目前已经进入最后的攻坚阶段,各级各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全力做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和目标,全面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全面启动急需标准制修订工作,全面做好验收工作。从现在起到年底国务院检查验收,满打满算还有半个月的时间,可以说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压力大。我们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按照吴仪副总理的讲话要求,对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前段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查缺补漏,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乘势而上,扎扎实实、善始善终地做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目标,确保全面完成专项整治各项任务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概括起来说主要是8大任务,20个工作目标,集中体现为12个100%。从全省来讲,下一步工作重点是集中精力实现5个未完成的100%。第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获证率要达到100%,目前为96.4%,还差3.6个百分点;第二,全省县级以上城市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要达到100%,目前分别为86.7%、85.5%、99.6%和91.1%,分别差13.3、14.5、0.4和8.9个百分点;第三,全省乡镇食品经营店、街道食品经营店、社区食品经营店建立进货台帐制度要达到100%,目前分别为94%、94.1%和90.1%,分别差6、5.9和9.1个点;第四,县级以上政府所在地城区餐饮经营单位和食堂建立进货索证制度达到100%,目前为97.4%,还差2.6个百分点;第五,县级以上政府所在地城区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猪肉要达到100%,目前为97.5%,还差2.5个点。各市都要对号入座,进一步摸清底数,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缺多少、补多少的原则,全力以赴抓落实,努力消除盲区,坚决消灭监管死角,确保全面完成任务。同时,对已完成的7个100%,要巩固成果,并不断深入推进,坚决防止出现反弹。

省直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充实加强力量,集中精力抓好各自承担的工作。其中,省经贸委负责生猪屠宰环节,省卫生厅负责小餐馆整治,省质监局负责小食杂店、小作坊和食品企业监管,省农业厅负责五种剧毒农药销毁,省工商局负责健全索票索证制度,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药品整治,省工商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违规广告查处,检验检疫局负责进出口产品监管。部门之间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省政府17个督导组要发扬连续作战、不达目标不收兵的精神,继续抓好对各市的督导检查。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检查,一个部位一个部位地督导,实事求是地检查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情况,切实掌握各地、各部门的工作进度,确保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任务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细化方案,全面做好验收工作

国务院将于12月下旬对我省的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验收。为做好迎接国务院的验收准备工作,我省拟于近期组成17个验收组,提前分赴各市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刚才,华理同志宣读的全省专项整治工作验收方案,任务已经十分明确,分工也很具体,目标要求也非常清楚,针对性和操作性都很强。现在,关键是各市、各有关部门在下一步的验收工作中,不折不扣地落实好这个方案,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验收工作。在验收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好三个问题:

一是要全覆盖、不遗漏。各市、各有关部门和验收组的同志,要对照国务院和省专项整治验收方案的各项要求,一个项目一个项目地进行梳理,一项内容一项内容地进行检查,一个区域一个区域地进行验收,防止走马观花式地检查,防止以点带面式地验收,防止“以听代查”式的考核。要通过验收,真正掌握哪些问题已经全部解决,哪些问题还依然存在,哪些地方和环节还比较薄弱,切实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消除隐患,并有针对性地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

二是要高标准、严要求。要把这次检查验收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来对待,作为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具体体现来对待,作为国务院对我们的实际考核来对待。要认真研究国务院和省里的验收方案,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将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个市县、每一个单位和个人。在验收过程中,要善于小中见大,见微知著,举一反三,不能满足于差不多、过得去,更不能随意降低标准、放松要求。对于工作应付、不负责任、影响我省验收工作质量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要抓重点、攻难点。各级、各有关部门和验收组的同志,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的同时,要注重把食品药品等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作为检查的重点和难点,把验收线路上的各个检查点作为检查的重点和难点,把容易出现反弹的地区作为检查的重点和难点。对这些重点和难点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组织强大的力量,逐点逐项地进行检查,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加以解决,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四、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快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实现12个100%的目标,只是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以此为契机,建立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必须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从前段集中整治转到健全体系、完善制度上来,认真贯彻落实好省政府关于质量兴省工作各项部署要求,以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细致的工作,帮助广大企业和经营者建章立制,养成习惯,形成规范。

一是要按照“建立健全两个链条、一个体系、一个网络,核心是可追溯”的总体要求,继续着眼长远,狠抓源头,加快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国务院《特别规定》,不断强化政府对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充分调动三个方面的积极性,不断强化和落实好“三方责任”。继续抓好标准化和制度修订,特别是对急需的食品卫生标准、农药残留量标准和生猪屠宰环节相关标准,要抓紧补充完善。继续抓好信息化和科技工作,加大设备投入,提高检测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全面提升监管效能,真正把食品、药品、农产品等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消费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销售都纳入监管网络。

二是注意发挥好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组织开展建设放心县、示范县活动。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真正把行为整治与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使专项整治的制度措施能够收到长远的效果。

第6篇

一、目标任务

总结借鉴两年来街道“小农资”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经验,坚持“强化业主培训、引导门店规范,加强监督检查、促进整规全面,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监管长效”的工作思路,围绕“全面规范、长效管理、优化提升、促进发展”的十二字总体要求,深入推进“小农资”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的有序开展,不断净化农资的经营市场,为现代农业的健康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今年的整规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全面整治与规范阶段。在年月底前,要基本实现以下六个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标:

1、无证照农资经营店的查处率达100%;

2、农资经营店的证照和制度上墙率达100%;

3、农资经营人的质量保证承诺签订率达100%;

4、农资经营人的台帐建立率达100%;

5、农资经营店日常巡查监管责任人落实率达100%;

6、农资经营店的禁用药品及化合物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第二阶段为督查考核与总结提高阶段。年月至月底止,主要是总结提高、查漏补缺、开展整规工作回头看;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巩固整规工作成果;认真做好省、市对“小农资”整规工作综合考评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工作重点

年是三年整规期限的最后年,工作重点要立足于巩固、提升、促发展。根据两年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明确今年的整治重点对象为二药(农药、兽药)二料(饲料、肥料)一种子;整治的重点工作是:

1.积极协助市相关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未办理营业执照的经营店进行督查指导,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抓紧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要认真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全面清理不合格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确保小农资经营主体整治全面到位。

2.继续加大“小农资”从业人员的宣教力度。要继续对辖区范围内的所有农资经营户进行一次全面地宣传培训,重点培训年“小农资”整规各项具体目标要求,整规工作的重点,具体工作措施等。并结合新春助农增收送服务主题活动,开展以推介放心农资、宣传小农资整规工作活动,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3.继续加强农资市场专项检查。要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的专项检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在6月底前组织对辖区内的全部小农资店进行1-2次的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农资经营进货和销售台帐的建立,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和对外质量承诺制度的落实,以及是否存在经营禁用药品、假劣农资等情况。

4.深入推进农资示范店建设工作。要按照市年度“小农资”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抓好3家以上示范店的创建和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大督查、指导力度,督促其尽快达到规范建设要求,充分发挥示范店的典型示范作用;对已有的农资连锁店要指导、督促其严格按“六统一”的要求规范建设。

5.对照小农资店标准规范开展督查验收。要按照《市小农资店整规达标验收办法》的各项指标,确保整规工作全面到位,顺利通过省、市的综合考评。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为加强“小农资”行业整规工作的领导,街道建立以江礼新为组长,朱林泉、王天玉、刘文文、彭法兴、徐书和、徐青芃为成员的双塔街道“小农资”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做好辖区内“小农资”整规的各项工作;为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整规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员,将辖区内每间小农资店落实日常监管责任人(名单附后);监管责任人要经常对所监管的小农资店开展检查,督促农资经营人建立和完善农资经营台帐等软硬件建设,切实加强门店内部管理,确保整规工作落到实处,监管机制长期有效。

第7篇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21〕6号)和《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主次干道杆线设施整治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为做好杆线设施整治工作,开展我县中心城区主次干道杆线、箱柜专项清理。推进城区杆线规整,拔除、清理城区废弃杆塔、线路,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清理县中心城区主次干道杆线、箱柜,推进杆线规整,拔除、清理废弃杆塔、线路,引导合理共杆。

二、整治方式

按照“属地治理、权属单位负责”的要求,由县城管局牵头组织,线杆、箱柜权属单位具体负责整治工作。各权属单位可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点面结合、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和共杆建设进行分类整治清理:1.对废弃、无用的线杆、箱柜一律清理;2.对尚在使用的线杆上的废弃线路进行拔除和规整,对影响交通出行的进行移位整改;3.对邻近的灯杆、线杆推行多杆合一。

三、工作措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和“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县供电公司负责对电力线路废弃杆线、箱柜的整治;电信德化分公司、移动德化分公司、联通德化分公司负责通讯线路废弃杆线、箱柜的整治;广电网络公司负责所属线路杆线、箱柜的整治;县城管局负责所属市政设施废弃杆线、箱柜的整治。各权属单位要做好前期摸底登记,建立整治清单,并于4月30日前报县城管局。(表格附后)

   (二)实施整治阶段(5月1日至10月31日)。各权属单位对照整治清单细化整治计划和措施,县城管局将进行全面协调、督导,督促各权属单位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三)验收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2月10日)。对整治清理工作情况进行验收,各权属单位认真自查补漏,总结经验,巩固整治成效,探索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精心部署整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责任目标。勇作为敢担当,把整治工作与辖区实际相结合,提出具体工作方案,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提高思想认识。各权属单位要坚决克服畏难情绪,严格按照市、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主动跟进,认真调查摸底,及时制定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限,做到责任落实,确保整治成效。  

(三)加强总结提升。各单位要深入总结整治行动经验做法,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推动实现长效管理。

各权属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具体负责领导、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4月30日前,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25日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1月5日前报送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林金心     电话:23555596,18059556752

邮  箱:csglj@dehua.gov.cn

 

 

 

杆线箱柜整治摸底表

 

   单位名称: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

名称

地点

使用现状

整治情况

备注

 

 

 

 

 

 

 

 

 

 

 

 

 

 

 

 

 

 

 

 

 

 

 

 

 

 

 

 

 

 

 

 

 

 

 

 

 

 

 

 

 

 

 

 

 

 

 

抄送:存档

第8篇

一、总体要求及工作目标

高度重视农机安*生产工作,切实改善农机监理设施条件,保障农机监理培训工作按章依法有序进行。加强田检路查工作,制止和打击无证驾驶、无牌行驶、不参加年度安*技术检验、超载行驶、违章载人、非法拼装等违法违章行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净化和维护农机生产销售市场。通过专项整治,使*市农机安*生产秩序明显改善,农机安*水平明显提高,逐步构建农机安*生产源头管理、安*宣传、执法监控“三大防线”,实现*市农机安*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机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恩科兼任。

三、专项整治检查内容

(一)对农机经营单位和个人检查

1.是否按照专项整治总体要求,对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订实施方案,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进行排查摸底并对问题和隐患进行认真整改;

2.是否按规定办理登记入户手续,按时参加安*技术检验;

3.是否按规定申领驾驶证、参加农机安*培训教育,遵章守纪、安*驾驶;

4.是否按规定开展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教学场所达标、教学设备齐*,实行多媒体教学,各教学岗位职责明确,严格收费标准。

(二)对政府和部门检查

1.是否按照专项整治总体要求,对本地区农机安*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周密部署,排查到底,认真整改;

2.是否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经营单位和个人*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农机安*生产工作格局,建立健*拖拉机、多功能变形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管理责任制;3.是否建立健*县(市、区)、乡(镇)、村农机安*生产管理机构,县有农机安*监理站,乡有农机安*监理员,村有农机安*联络员,配足配齐农机监管人员,建立本行政区农机安*应急救援体系,编制应急预案,配备人员装备,并进行演练;

4.是否建立健*农机安*生产目标责任制,把农机安*生产控制指标落实到乡(镇)、村、户,县级农机安*监理站与农机手签订农机安*生产目标责任书并严格考核,定期召开农机安*生产例会,建立“农机安*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并落实到位;

5.是否对本行政区农机驾驶员培训学校实施监管,按规定发放拖拉机、多功能变形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及驾驶证,严格按照省农机监理总站公布新车上户目录办理牌证,新车上户和检审验车辆一律上线检验,按工作流程进行拖拉机登记,核发驾驶证,健*档案,到位审批;

6.是否组织开展农机安*生产大检查,及时纠正各类违章,将检查结果向上级报告、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7.是否建立健*农机安*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行、不作为、乱收费行为进行事前责任追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对农机安*生产事故组织调查处理,并按时结案。

四、专项整治方式

(一)农机经营单位和个人自查自整

1.凡违反国家有关安*生产规定,拖拉机、多功能变形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未办理注册登记或未参加年度安*技术检验的,立即停止作业,及时到农机监理部门办理登记入户或年检手续;

2.无证人员驾驶操作拖拉机、多功能变形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参加作业的,立即停止作业,培训合格后考取相应驾驶证件;

3.拖拉机、多功能变形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停放、作业和转移场所存在严重安*隐患的及时进行整改,达到国家报废年限的予以报废,对没有参加本年度检(审)验的驾驶员和车辆进行追检追审。

(二)县级政府组织*面排查整治

1.对无牌行驶作业的,限期办理有关注册登记手续,未进行年度安*技术检验的,督促其参加检验,对无证驾驶的,督促其及时培训考取驾驶证,牌证齐*符合农机安*生产要求的,加强日常监管;2.加强乡镇农机安*管理机构建设,明确农机安*乡镇管理责任主体,对所有拖拉机、多功能变形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进行分类登记造册,经分管副县(市、区)长签字后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三)省市县三级联动分类整治

省市县(市、区)联合检查工作组对各县(市、区)农机安*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面检查,对农机经营单位和个人进行抽查(每乡抽查不低于50户),走访了解县级政府及部门农机安*责任制落实情况、执法检查、纠正违章情况和日常监管情况,对分类整治情况列表登记、签字上报。各县(市、区)检查结果分类汇总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五、专项整治职责划分

(一)市公安局:负责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多功能变形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违法违规查处。

(二)市工商管理局:负责检查农机经营单位和农机大户是否依法依规经营和生产,各种证件是否齐*、有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负责农机产品质量技术标准鉴定,假冒产品查处。

(四)市农机局:*面负责农机安*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落实。

六、专项整治步骤

(一)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月)。各县(市、区)成立领导组,制订实施方案、配齐工作人员,建立责任制,做好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工作。

(二)农机经营单位和个人自查自整和县级政府排查摸底阶段(*月至*月)。各农机经营单位和个人自查农机作业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制订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面整改。县级政府负责对本行政区内农机经营单位和个人进行排查摸底、分类整治,对事故易发路段、场所进行重点整治并按本方案要求公布和签字上报。

(三)省市县三级联动分类整治阶段(*月至*月)。省市县三级联动检查工作组在县级政府排查摸底的基础上,进行分类整治,并按本方案要求公布和签字上报。

(四)“回头看”再检查及总结阶段(*月至*月)。市领导组组织各检查工作组再对各县(市、区)进行交叉检查,*面总结,表彰奖励,责任追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级政府行政一把手是本地区农机安*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落实整治责任。农机经营单位和个人要切实落实农机安*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自查自整,确保隐患不漏查、不留死角。

(二)规范检查,严格执法。在检查期间,要严格检查程序,及时将检查结果书面反馈被检查单位,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问题或违法行为,向被检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并责成当地政府督办。严格实行安*生产问责责任制。

(三)广泛宣传,加强监督。加大对农机安*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建立受理举报监督机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第9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以及市局印发的《××市工商局猪肉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区猪肉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猪肉市场管理,维护猪肉市场秩序,确保元旦、春节两大节日市场安全,我局决定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区开展猪肉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

一、 工作目标

认真履行工商部门职责,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严格猪肉“两证两章”检验检疫上市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猪肉市场准入管理制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猪肉质量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稳定。

二、整治的内容和任务

按照“立足职能、加强监管、健全制度、注重实效”的原则,和“监管前移、源头治理,标本兼治、注重实效,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工作方针,针对猪肉市场特别是农村集贸市场存在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突出解决流通领域猪肉商品质量监管问题。

(一)严格市场准入,把好市场入市关口。

严格市场主体准入,严格执行猪肉检验检疫上市制度,上市猪肉必须是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定点屠宰厂(场)生产,经检疫、检验合格,两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两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针刺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章)齐全的肉品,严禁无“两证两章”猪肉、不合格猪肉上市经营。

(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实现可追溯管理。

1、追溯管理制度。监督各市场、超市内猪肉经营者落实经营者责任制,必须全本文来源:文秘站 面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购销票据等制度,如实记录肉品来源和流向;实行“挂牌经营”,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标明猪肉的来源、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内容。

2、入市管理制度。监督从事猪肉经营的市场、超市等经营场所的开办方,落实“协议准入”、“厂场挂钩”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不合格猪肉市场清退制度,必须与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签订供货协议,必须从合法、规范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进货,否则一律不准入场经营。

3、责任管理制度。监督猪肉市场、超市等开办单位落实开办单位责任制,加大对其履责情况的检查和巡查力度,督促、指导开办单位全面履行“审查入场经营者资格,定期对入场经营者的经营产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检查并负责督导场内经营者落实购销台帐、索证索票等制度”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猪肉市场秩序。

加大对猪肉交易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市场、社区超市和小经销点的监管力度,紧紧抓住重点地区和重点经营者,加大市场巡查的密度和频率,严厉查处销售注水猪肉、病死猪肉、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猪肉的不法行为;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及时有效地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鼓励质量优、信誉好、品牌知名度高的肉类产品不断扩大流通范围,开展连锁经营;加强“品牌肉”的监管力度,建立“品牌肉”销售备案制度,督促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其经营行为,发挥品牌带动作用。

三、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从*年*月*日开始,至20__年*月*日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年*月*日—*月*日)。各工商所要按照区域监管服务责任制的要求,一是对辖区内所有经销猪肉的业户进行彻底的、全面的调查摸底,并逐一登记,建立健全档案;二是及时与市场开办单位签订市场管理责任书,督促监督其建立和落实“协议准入”、“厂场挂钩”、购销台帐、索证索票、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制度;三是按照市局《关于建立和完善集贸市场巡查监管机制的意见》,合理制定巡查周期,加强市场巡查监管,切实推进监管到位;四是找出当前猪肉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报给市场合同科和当地政府,并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立足职能,积极配合开展猪肉市场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月*日—20__年*月*日)。各工商所要根据分局《方案》要求,按照职能分工,结合自查自纠重点问题,坚持“打击和防范相结合,重点治理与规范提高相结合”的原则,抽调得力人员迅速展开专项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分局和当地政府汇报,并逐一向市场开办单位或经营者提出整改意见,同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予以留存。对据不改正的,要坚决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三)总结验收阶段(20__年*月*日—*月*日)各工商所要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和经验进行认真总结,并吸取整治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推广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不断巩固提高,逐步建立猪肉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分局将不定期对各所的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 导检查,各工商所要及时报送各个阶段的整治情况,并将整治工作总结及《××工商分局猪肉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于20__年*月*日前报市场合同科。

五、工作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猪肉市场安全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市场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做好猪肉市场监管工作。

(二)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局成立“××工商分局猪肉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合同科,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汇总上报工作。要健全完善领导责任制,分局负责组织督导,各所负责落实监管,实行单位负责人负责制,层层抓好落实。对失职渎职、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作为等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三)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要按照“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各方齐抓共管”工作机制要求,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及时沟通相关信息,形成执法合力,提高工作效能。

第10篇

通过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产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形成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全面加强各种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和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监管,强化企业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有效解决我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使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

二、工作目标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到今年年底,县城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基本解决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杜绝违规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到今年年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彻底解决县城小食杂店、小摊点和餐饮经营单位无照经营的问题。

(三)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到今年年底,县城的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四)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到今年年底,彻底解决县城的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摊点无证经营问题;食堂和县城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

(五)药品质量安全整治。到今年年底,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专项工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问题;禁止和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六)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到今年年底,县城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95%;县城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到今年年底,国家规定的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无证生产问题,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

三、工作责任和重点

严格把好外埠果蔬进入我县的关口,加大检测力度,杜绝农药超标的果蔬流入我县市场;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的整治;加大对种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和“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的检测力度,从严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重点地区、重点市场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农产品和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监督管理。以上工作由县农委牵头,县质监局、工商局配合。

在生产加工食品方面,要把食品企业和小作坊整治作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在涉及人身健康和产品质量安全的专项整治中,重点整治国家规定的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严厉打击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无证生产以及销售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无证产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重点产品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扩大覆盖面,严格发证后管理,严肃监督检查后处理。以上工作由县质监局牵头,县卫生局、工商局、公安局配合。

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以上工作由县工商局牵头,县发改局、卫生局、质监局配合。

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加强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旅游景点餐饮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督;严格推行餐饮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餐饮单位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以上工作由县卫生局牵头,县工商局配合。

加快普遍药品监管信息网络建设,完成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建设,加强普通药品和特殊药品监控;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后监督检查,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严厉打击挂靠经营、走票以及用食品、保健用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建立违法广告的公告、市场退出、信用监管以及责任追究制度。以上工作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开展全县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指导、检查、协调开展生猪定点屠宰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打击私屠乱宰和制售病害肉等犯罪行为;切实抓好生猪养殖、屠宰检疫环节质量安全整治,加强组织产地检疫和屠宰监督指导,严格出具检疫合格证明,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建立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加强餐饮环节的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完善进货索证制度和验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食堂、餐饮单位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工商部门负责猪肉流通环节质量安全整治,完善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市场、超市销售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强化肉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管,完善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确保加工企业使用的猪肉100%有定点屠宰票据,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验(疫)和检验(疫)不合格猪肉进入加工环节。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加强对猪肉市场和生产加工的监管,对病死猪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让,无耳标的生猪不准调运,没有检疫(验)证明的猪肉不准销售。以上工作由县商务局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县公安局、畜牧总站、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配合完成。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标本兼治、奖惩并重、治管结合、综合整治”的原则,采取边检查、边整治、边整改、边规范的方法,综合运用查、治、管、扶、建等措施,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二是专项整治与制度建立相结合;三是专项整治与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四是专项整治与服务相结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保证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一)全面启动阶段(9月30日前完成)。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组建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全县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行业、各领域的整治重点,研究制订本部门专项整治方案,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二)整体推进阶段(10月1日至12月15日)。各有关部门按照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整治行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指导工作。

(三)组织验收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各有关部门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迎接市政府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景丽玲任组长,县质监局局长于延波任副组长,县政府法制办、发改局、农委、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畜牧总站、卫生局、商务局、监察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广电局和宣传部等为成员单位,负责统筹协调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重大行动,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主任由于延波兼任,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研究提出相关措施和建议,协调各专项整治组工作,向领导小组和县政府报送工作信息。办公室分设农产品专项整治组(县农委牵头)、生产加工食品专项整治组(县质监局牵头)、流通领域食品专项整治组(县工商局牵头)、餐饮业食品专项整治组(县卫生局牵头)、药品专项整治组(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肉禽质量专项整治组(县商务局牵头),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保证实现专项整治的目标。另设宣传组(邀请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舆论宣传,典型报道。

(二)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和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监管部门共同抓。要把工作任务逐项、逐级分解,层层签订责任状,细化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或因此发生恶性事件的地方,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整治中失职渎职、包庇纵容违法犯罪行为的要严肃查处。同时,各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树立大局观念,密切配合,搞好衔接、积极工作,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监管机制,对重点单位、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实行统一行动,联合执法,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第11篇

**镇20xx年整治旧村工作总结

自去年6月整治旧村工作铺开后,我镇成立了整治旧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规划建设办,制定了《**镇整治旧村工作实施方案》。我办在市整治旧村办的指导和镇委、镇政府的部署下,扎实开展整治旧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按时完成了整治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进度情况

一是完成了两个试点村的整治任务。根据镇政府的安排,将隔坑村和半仙山村作为我镇整治旧村工作的试点村。在一年多时间的整治工作当中,山头村共投入资金270多万元,组织人员对村内的淤泥、垃圾、杂物等进行了集中清理;村道巷道全部硬底化;村内明渠全部改为暗渠;在村内的闲置地上加建了围墙;加强了对村内古树的保护,在古树周围建起了花坛,并在树旁立碑介绍古树的年份、品种等内容;制定了对古建筑群的保护方案,并对其周边环境进行了集中清理,使古建筑群同门前的水塘和前面的荷花池构成了一处既有文化底蕴、又具观赏价值的特色景观区。坑尾村共投入整治资金130多万元,村道巷道基本实现硬底化;进一步改善了村内的排水系统;对道路两旁、门前房后乱摆放的杂物、垃圾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拆除了影响观瞻的乱搭建物;在闲置地上搭建了围墙,并进行了一定的绿化;加强了对古树的保护,清除了古树周边乱堆放的杂物、垃圾等。两个试点村通过以上整治,使村容村貌得到很大改观,基本完成了整治任务,并于10月29日顺利完成了市整治旧村办的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结果已通过公示,尚未正式下文确认。

二是组织开展了第二批4个村的整治工作。按照镇整治办编排的工作计划,涌甲等4个村属于今年的整治旧村工作范围,上述4个村在我办的指导督促下,先后开展了整治旧村工作,其中**村整治动作较大,村内实现了道路硬底化、明渠暗渠化和街巷洁净化,已经可以达到市整治办的验收要求;**村、**村有一定的整治效果,但尚需进一步将整治工作做细致;**村整治旧村工作比较滞后。

三是有其他部分村也已开展了旧村整治。**等村结合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和创建国家卫生镇活动,对村内局部旧村进行了整治,整治侧重点为道路硬底化、明渠改暗渠和平整泥土的路面,但旧村内堆放杂物的现象普遍存在。

二、所取得的工作经验

通过一年多时间的整治,部分村环境卫生状况明显好转,村民得到了实惠,住得舒服满意。为了全面推进我镇整治旧村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拥有一个优质的人居环境,我们对前期整治旧村工作认真进行了总结分析,积累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经验向全镇推广。

一是从道路硬底化入手,完善基础设施。有条件的村可以将村道巷道逐渐硬底化,便于清扫保洁;条件暂不成熟的村可以先将村道巷道平整化,并铺上石粉,覆盖的泥土。

二是从明渠改暗渠入手,防止污水横流和蚊虫滋生。明渠改暗渠是一项花小钱、办大事的工程,是整治旧村的重要工作内之一,石涌、隔坑、山厦、新四等村在这方面已有了成功的经验,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是从清理闲置地入手,防范卫生死角。闲置地普遍杂草众生,经常被堆放垃圾余泥,对镇容镇貌影响较大。因此,要对闲置地进行重点清理,清除杂草,并在临街位置砌上围墙。

四是从清理卫生死角入手,确保环境洁净。要大力组织干部群众对全村范围内的卫生死角进行全面清理,切实消除卫生死角和脏乱差现象。

五是从清理乱堆放入手,保持村容整齐。由于农村传统的习惯,村民经常喜欢将木柴、砖头、杂物等堆放在门前屋后,使村容村貌凌乱不堪。要耐心细致地向村民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村民自觉清理门前屋后堆放的杂物,对坚决不愿意清理的,要采取一定的强制清理措施,保持村道巷道畅通整齐。

六是从保护文化古迹入手,使历史文化传统得到较好继承。对村内的古树、古建筑物等文化古迹进行科学合理的修缮保护,保障历史文化遗产能够得到源远流长地发展。

七是从打造亮点入手,增添本村魅力。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地利用一些闲置地、边角地,建设景点,打造亮点,既可以给村民群众提供休闲娱乐的方便,又可以美化村容环境。

三、存在问题

一是重视程度的不平衡性。部分村对整治旧村比较重视,开展工作的力度较大,效果也较好;但还有一部分村不重视整治旧村工作,对镇整治办的检查督导落实不力,导致村内环境卫生状况没有根本好转,达不到市的整治标准和要求。

二是宣传发动工作力度不够。不少村民对整治旧村的重要意义认识仍然缺位,支持、配合和参与整治旧村工作的积极性不高,给整治工作增添了一定难度。

第12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以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重点,夯实基础,部门联动,以铁的手腕、铁的决心深入开展*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规范危险化学品市场经济秩序,健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各项管理规定,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消除事故隐患,健全防范措施;强化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和素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范围和重点

(一)专项整治范围。全面、深入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重点检查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的基本条件,包括: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须具备的各种证照和相关资料;现场作业管理特别是有限空间以及重点岗位的作业管理;企业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以及企业内部重要设施、重点装置的安全防护距离;消防设施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有关证明文件;防爆区域内的防爆电气设备配置情况;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定期检测情况等。

(二)专项整治重点。要成立由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的检查组,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在此基础上,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类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伴有高温、高压或剧烈化学反应,容易发生泄漏、中毒事故的五类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整治。

四、主要任务

(一)严格依法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以及省安监局《关于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的规定,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在2005年12月31日前提出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各区、县级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企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宣传、指导工作,督促企业按期申报。

(二)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市场准入。

要严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设立批准关,凡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取得设立批准书,并严格执行安全评价和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制度。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必须经地方公安消防部门消防验收。对未经设立审批、未通过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建设、投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律不予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三)加强执法、落实整改。

对非法生产和缺乏基本安全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坚决依法关闭;对外部安全距离不足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制订计划,限期搬迁;对证照齐全但安全生产条件下降,达不到发证条件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限期整改。

五、整治工作的进度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06年1月1日-25日)。

各区、县级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的目标、重点、措施和要求等,并于2006年1月26日前报市安委办。

(二)企业自查阶段(2006年1月26日—3月10日)。

各区、县级市,各有关部门要依照各自辖区和职责分工,组织、督促和指导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进行对照检查,落实整治任务。

(三)全面整治阶段(2006年3月10日—5月10日)。

各区、县级市要组织对所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并通过“一厂一表”的方式(详见附件1),认真登记危险化学品的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汇总后于2006年5月30日前报市安委办备案。对抽查、验收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责令停产整顿或依法予以关闭。检查、验收要有明确的检查整改意见及验收结论。

(四)检查验收阶段(2006年5月10日—6月30日)。

市安委办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各区、县级市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验收,主要检查各区、县级市政府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和整治效果,并实地抽查部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各区、县级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将这次安全专项整治情况以及《*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隐患整治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2)于2006年6月25日前报市安委办(连同电子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区、县级市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安监、公安、交通、质监、环保、工商、监察、卫生、气象等有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信息,研究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要切实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能,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危险化学品监管机制,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各区、县级市和市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按时将每个阶段的整治工作情况报市安委办。市安委会在每个整治阶段后召开一次通报会,通报有关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情况。

(二)突出重点,依法整治。

各区、县级市,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本地区、本部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的经验,针对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依法实施整治。要把整治工作与促进依法生产经营、依法监管结合起来,通过深化整治,推动危险化学品的监管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要采取法律约束、政策导向、行政监管、搞好服务等多种手段,推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形成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三)跟踪督查,狠抓落实。

各区、县级市政府要对本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经常性督查和指导,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市有关部门也要对各地和各牵头行业的专项整治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重点是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监督检查各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行政审批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要通过监督检查,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和不断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