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0 04:31:1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乡镇环保履职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县人大常委会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按照胡总书记提出的“三保一弘扬”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树立“为发展大局服务、为人民群众履职”思想观念,坚持创新服务方式、工作理念、履职载体、自身建设,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坚持创新服务方式,强化大局意识。坚持县委中心就是人大工作的重点,政务大事就是人大监督的要点,群众利益就是人大关注的焦点的工作理念,按照“谋事贴近中心、选题关注民生、监督体现和谐、履职依靠代表”的工作要求,找准人大工作和服务大局的结合点,依法履行职能。通过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专题视察、专项调研等方式,加强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财政预算执行、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及“三农”工作等方面的监督;积极参与并服务经济建设,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别参与一个或多个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组建招商引资小分队,常年开展招商、服务客商企业;为应对金融危机,组织代表深入企业调研,收集应对金融危机的措施16条,支持并督促县政府协促金融部门增加信贷资金,推动科学发展。针对城镇居民日常生活关注的水、电、气等物价问题,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带领有关人员进行视察调研,督促将罐装液化气价格每瓶103元降到市场价73元,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实惠。据不完全统计,省、市、县及乡镇人大代表领办或创办产业200多项,项目投资近亿元,营造了代表主动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创新工作理念,增强监督实效。按照“谋事贴近中心、选题关注民生、监督体现和谐、履职依靠代表”的工作思路,推动县委、县政府关于“工业强县、生态立县、和谐兴县”三大战略的贯彻落实。继续组织开展环保行活动,组织《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加大人居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力度,加快生态建设;听取社会保险工作情况报告,跟踪督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行政许可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执法检查整改落实工作,就完善我县低保工作进行调研,督促有关部门解决实际问题;开展对县公安局为保持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工作情况调研并视察全县公安技防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组织省、市人大代表开展县“三城”创建工作、县生态工业园建设工作调研,提出要进一步对照考核指标做好省级文明县城各项迎检工作,研究制定生态园区科学目标规划,并严格落实执行的建议意见;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调研视察,对人大常委会关于县政府应对金融危机开展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整改落实进行跟踪问效;进一步改进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工作和执法检查、专题视察、专项调研的方式,探索实行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评议(满意度测评)制度和定期督办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制度,建立审议意见的督办台帐,督促“一府两院”建立健全研究处理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工作制度,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坚持创新履职载体,改进代表工作。不断完善代表活动机制,规范和创新代表活动形式,密切县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进一步促进代表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以纵深推进代表“履职绩效”主题活动为抓手,认真开展“代表进社区、进企业、进农家”活动,不断拓宽代表知政、议政渠道。不断创新代表履职载体,健全履职服务网络,拓宽代表履职渠道,丰富小组活动内容,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健全代表意见、建议工作台帐,完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督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实机制,为代表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创造有利条件。筹建县人大信息网,开通反映民意的“直通快车”,推行代表与选民之间“结对子”。先后有铜鼓县、上高县、修水县、江苏省阜宁县代表团等人大到我县学习考察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和服务代表网络建设。据统计,2009年共收集应对金融危机建议16条,支持政府协促金融部门增加信贷资金1.4亿元,反映社情民意56条,为民办实事34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2件,接待来访群众45人(次),化解各种矛盾纠纷120起,有效消除了社会不和谐因素。
四、坚持创新自身建设,提升机关效能。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原则,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需求,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先后制订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各工委(办)联系乡镇(场)人大工作制度》、《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提高审议与办理质量的暂行办法》、《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暂行办法》、《关于规范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及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工作程序的规定》等制度,做到以规制行,照章办事,依法履职。以开展机关效能年建设活动为契机,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崇尚“简单工作”、“简单生活”、“简单做人”,机关各项工作力求做到“精、实、新”。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和谐型、廉洁型”的“五型”机关活动,全面提升人大工作的执行力、创造力和操作力,自觉克服“船到码头车到站”、“得过且过”、“无所作为”的消极思想,不断更新观念,推动人大工作上新台阶。
按照“严禁生产实心粘土砖、淘汰落后工艺装备、鼓励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要求,在关停取缔实心粘土砖企业的基础上,规范发展烧结砖行业,满足全市城乡建设需要。
非烧结砖等其他新型墙材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标准要求
(一)产品和工艺。
1、产品要求。
(1)产品必须为符合国家要求的各类非实心、非粘土烧结类砖,目前主要有烧结多孔砖、烧结空心砖等。
(2)非粘土是指页岩和煤矸石、粉煤灰、尾矿、江河湖淤泥、建筑废弃物及其他固体废弃物,且具有合法、稳定来源。
(3)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2、装备工艺要求。
(1)新建和改(扩)建烧结砖企业须采用隧道窑或国家、省认可的更加科学先进的烧成工艺。
(2)新建和改(扩)建烧结砖企业单线年生产规模≥5000万块标砖。
(3)新建和改(扩)建烧结砖企业必须采用配料自动计量、经过原料精细化处理(包括建设陈化库)、真空挤出成型机及配套设备、自动码卸坯、人工干燥、自动控温等工序。
(4)禁止建设燃煤制砖工艺。
(5)不得掺和使用粘土制坯。
(6)鼓励和扶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
(7)如国家、省、市出台新的政策规定,以上级规定为准。
烧结砖企业产品和工艺须同时符合上述所有要求,凡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即为淘汰类,列入关停取缔序列。
(二)手续证照。
企业必须持有以下6项合法手续或证照,分别是:营业执照、市新建和改扩建新型烧结砖企业预审表、项目备案手续、环评手续、土地手续和安全手续等。
(三)占地选址。
新建和改(扩)建制砖企业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建设用地。
选址要符合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等有关要求。选址不得位于城市规划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自然和文化遗产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原则上距村庄、国道、省道、铁路、高速公路和市内环线等敏感点一公里以上。
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要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四)建设标准。
1、原材料和燃料堆存要进仓进棚,棚化(仓化)场地必须防渗硬化,并安装高压喷洒水装置。
2、配料输送、搅拌等作业现场要全封闭。
3、原料破碎、落料点要采用密闭集尘罩+袋式除尘器。
4、主要烟气污染排放源安装脱硫除尘设施。
5、办公生活区和生产区要科学隔离。
6、厂区四周形成围挡,进出口要设置门岗。
7、厂内道路硬化、厂区绿化,厂区到干线公路之间道路要硬化,道路两侧要植树绿化。
8、主要产噪设备安装减震垫或采取其他消音、隔声措施。
9、严格日常环境管理,保持厂区干净整洁。
10、所有污染部位污染物排放均应达到国家、地方相应的排放标准。
三、严格规范管理
(一)规范审批流程。
基本流程是:企业持负责人身份证、项目申请书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领取《市新建和改扩建新型烧结砖企业预审表》(详见附件3),预审完成后,并据此分别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土地、安全等四项合法手续(详见附件2),按要求组织建设。
企业项目建设竣工具备生产条件后,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验收申请,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市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工商行政和食药监局、发展改革局、安全监管局和所属乡镇(工业园区)开展联合验收,出具联合验收报告书后,相关部门方可为其办理供电手续,按要求组织生产。
相关部门和乡镇(工业园区)在审查、批准和办理烧结砖企业有关手续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已关停取缔的砖窑企业主。
凡未经预审批准的制砖企业,任何职能部门和乡镇(工业园区)不得为其办理项目相关手续,违规建设和生产的由所属乡镇(工业园区)牵总负责,相关部门配合,按照非法企业关停取缔到位。
(二)严控规模产能。
全市原有烧结砖企业共92家(含已投产隧道窑企业),年产能约350000万块。为了全市烧结砖行业能够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烧结砖企业,关停取缔和技术改造后,产能控制在230000万块以内,压减率为34%。
(三)整改违规建设。
本着“面对现实,积极稳妥”的原则,对于已经办理营业执照、项目备案和土地占用等三项合法有效手续的隧道窑企业,在严格实施本办法规定和标准的基础上,限期三个月补充完善其他相关手续。到期后,提出验收申请,经市工信局牵头联合验收后,方可正常生产和建设。逾期不到位,即视为非法企业,列入关停取缔序列。
对于营业执照、项目备案和土地占用等三项合法有效手续不齐全的隧道窑企业,即日起停电、停产和停建,所属乡镇(工业园区)负责监管到位。企业要在三个月内,补充完善相关手续,经市工信局牵头联合验收后,方可组织生产和建设。逾期不到位或者期间发现私自生产、建设现象,停止项目审批,相关部门收回、取消已办手续或证照,视为非法企业,列入关停取缔序列。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市政府成立新型烧结砖行业规范管理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崔耀鹏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全市烧结砖行业规范管理和统筹协调工作(详见附件1)。各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市新型烧结砖规范管理和统筹协调工作,制定全市烧结砖行业管理办法,规范指导企业转型升级,牵头完善技改项目相关审批手续,全面提升工艺装备和科学管理水平。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装备工艺为普通轮窑的实心粘土砖瓦窑关停取缔工作,依法查处破坏耕地、违法取土行为;配合乡镇(工业园区)做好土地复垦绿化工作;依法办理土地有关手续。
市环境保护局负责企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指导企业开展环境整治。加强环保执法综合监管,对烧结砖的非法排放行为依法制止、查处。
市发展改革局负责企业备案核准工作,促进新型墙材规范发展。
市公安局负责安全保卫和治安维稳工作。对烧结砖企业拒不停止取土的按非法盗采资源罪进行严厉打击,同时依法制止、查处阻碍干扰关停取缔工作的行为。
市工商行政和食药监局负责受理办理营业执照,按照本部门职责,履职到位。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做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办理安全相关手续。
市供电公司负责采取停供电措施,做好区域外停供电协调工作。
各乡镇(工业园区)负责日常监管,牵头负责本辖区无证、非法烧结砖企业关停取缔、稳定等工作。
“十二五”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主要污染物减排为主线,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审批关,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攻坚克难、强势推进,环保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重大进展,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区域空气质量稳定达标,各功能区噪声值均在控制值范围内,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逐年下降,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事件和核与辐射安全事件,也未发生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现将“十二五”期间工作开展情况及“十三五”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是将市环保目标考核指标和减排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乡镇,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明确任务,明确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二是建立健全了环保工作运行机制。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设关不设卡,发改、工信、环保、国土、建设等相关部门联动,各负其责,严把环保准入关和监管关,为我区经济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空间。三是区人大、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积极关注、大力支持环境保护工作,依法监督和支持环保部门履职行政,有力地推动了我区环保工作全面开展,形成了党委重视、人大监督、政府主抓、政协参与、部门联动、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从源头控制污染。一是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准入。严格限制高物耗、高能耗和高污染项目上马,将环评作为新建项目备案、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在项目开发、招商引资、发展产业过程中始终严把环评关,明确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六条 ”红线,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的生产工艺,能耗大、污染严重的项目一律不批;对饮用水源可能产生污染的项目不批;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十五小”、“新六小”项目不批;选址不符合总体规划和环保规划的不批;不能做到达标排放,难以治理的项目不批;对餐饮、洗浴、娱乐项目选址不当,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的项目不批。2011年以来我局共审批项目214个。
近年来,我区紧紧围绕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采取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三大措施,大幅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区域环境质量稳定好转。2011年完成了__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分公司居佳乳品厂、__南洋兴盛养殖有限公司、__新双龙养殖有限公司、__国亮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4个畜禽养殖场污染减排工程,削减化学需氧量21.07吨,氨氮7.94吨;2012年完成了__康牧肉牛育肥繁育养殖场、__金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__天牧高档肉牛场、永生养殖场、__区__养鸡场等5个养殖场污染减排工程,削减化学需氧量13.67吨,氨氮2.01吨;2013年完成了__金鸡养殖有限公司,__君联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__区__禽业养殖场、__市__养殖有限责任公司、__金源牧业养殖有限公司、__市德恩普养殖农民专业合作、__裕泰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等7个养殖场污染减排工程及__沃力宝生物有机肥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生物有机肥项目,削减化学需氧量141.13吨,氨氮6.13吨;2014年完成了__市乐庆丰有机肥有限公司年产0.5万吨高效生物有机肥项目、__市新双龙养殖有限公司生物发酵床养殖扩建项目及__天利祥养殖农民合作社、__康壮养殖有限责任公司、__济川农牧有限公司、__王者猪业良种繁育场等4家养殖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项目,共削减化学需氧量113.47吨,氨氮3.546吨。2014年关停市区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辐射范围内燃煤锅炉68台,削减二氧化硫2455.1吨、氮氧化物498.16吨。截止2014年底全区四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控制在1500吨、74吨、8742吨、1465吨以内。
2011年以来,先后多次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每年的“六·五”世界环境日,组织社区、
学校及企业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教育活动,以开展演讲比赛、征文活动、环保志愿者活动和举办大型宣传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方面的知识,2011年至今,累计张挂宣传横幅50余条,摆放环保宣传展板200多份,发放环保宣传材料40000余份,提供环保咨询5000余人次,组织社区、学校、企业领导及环保业务骨干培训20余次。通过宣传教育,近些年我区居民群众的环保意识明显增强,企业的节能减排意识也在逐步提高。截止2014年底全区共有省级绿色社区11个,省级绿色学校2个。一是将加强饮用水源地水源保护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群众饮水安全,2013年__区委托__省地质工程勘察院编制了《__省__市__区__镇、__镇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对__镇、__镇的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进行了划分,为__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提供了技术依据。2011年——2014年结合农村环境连片正在项目在全区7个农村饮用水源地建设不锈钢围栏700米,设置大理石警示标志7个。2014年__市环境监测站对我区7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2次水质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__)ⅲ类水源标准限值,符合农村饮用水水质要求。二是加大农村环境整治。2011年——2014年在全区实施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完善了农村环卫基础设施,进一步提高了我区农村生活垃圾的集中处理率和农村水源地集中保护率,实现了“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模式,改善了农民群众的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为新农村建设注入了新活力。三是着力推进生态村镇创建。截止2014年底,全区共有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乡镇2个,省级生态村5个。
一是污染源监督管理情况。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污染源治理,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不断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老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增加现场检查频次,不定期地进行明查和暗访,有效地防止违法企业利用“时间差”停运环保设施和偷排现象,使全区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二是排污收费情况。在排污收费工作中,严格依据国家颁布的收费标准,实施监测收费和总量收费,对拖欠排污费的企业给予处罚,使收费额有较大幅度上升,实现了以收促治,以收促管。2011——2014年,全区累计征收排污费172.1988万元。
三是污染事故的预防及处置情况。__区于2012年修订了《__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它适用于全区范围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控制和处置行为,在日常的工作中组织开展对生产、贮存、运输过程中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单位的普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明确职责,严防各种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2014年妥善处置了金武路龙口村岔路口液碱泄漏和__市__化工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硫酸管道破裂(__村5组荒地段)泄漏事故,清理受污染土壤1030吨。
四是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群众来信来访情况。为快速查处环境问题,加强窗口部门与群众的密切联系。2001年,全市开通了“环保12369”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__区依托“12369”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环境问题,使各类环境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2011年——2014年,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72件,处理率100%,办结率100%。
五是整治违法排污专项行动情况。近年以来,先后开展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两考”(即高考和中考)期间的环境噪声扰民专项行动;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采取限期治理、现场督办等方式,全面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医疗废物处置、风光电等重点企业环境问题。针对全区环境污染现状,加大对重点企业的环境治理和监管力度,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督查其关、停、并、转。对治理设施不达标排放或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环保设施进行停产限期整改。2014年对__市金磁商贸有限公司“未批先建”和__路太子河洗浴城废气超标排放环境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共处罚金1.1万元。
六是环境保护大检查情况。按照省、市环境保护大检查要求,制定了《__区环境保护大检查方案》,区政府主要领导召集两镇、社区、区直各部门单位和有关企业召开了全区环保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和环保大检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组织所辖企业的环保专干进行了环保大检查培训,并印发了《__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手册》和《环保工作指南》,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开展自查工作。创新监管方式,对全区排污企业进行跟踪监管,实施“网格化”管理,将重点企业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做到环境监管“全面覆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领导挂帅、层层履职、责任到人”。截止目前,__金迎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__市汇普建筑材料有限公司、__天联达建材有限公司等45家重点企业均已填写了自查表格,一企一档资料正在逐步完善。通过自查,共发现104个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企业已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目前,已整改问题60个,有44个问题正在逐步整改落实。大检查开展以来,全区共检查了企业63家,环境违法企业有25家,其中属于未批先建的有10家,未验先投的有5家,违法排放污染物的有10家;已处罚25家,其中限期整改10家,责令停产13家,关停2家废旧塑料加工厂,并要求其拆除生产设备。
七是全面整改环保突出问题。去年9月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和省环保厅联合调查组对我市环保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反馈环保突出问题113个,涉及我区的主要有13个问题。为切实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区政府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并印发了《__区落实环保综合督查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任务和整改时限,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截止目前,8个问题已整改销号,农村秸秆禁烧、垃圾场未验收、小锅炉取缔等5个问题正在整改当中。
虽然“十二五”期间我区环境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工业发展多年带来的环境问题特别是历史遗留的环境欠账问题较多,环境污染压力较大。而且,由于环境保护的意识跟
不上经济发展,也造成我区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一些不足,制约了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一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两镇环保基础设施投入严重不足,随着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两镇生活污水处理已成农村环境保护难点,目前两镇无一个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二是企业主体环保责任不够落实。一些企业环保意识淡薄,环保“三同时”执行不到位,污染物达标排放率低,偷排和超标排放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三是农村面源污染及生态防治仍需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在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等。
四是环保机构薄弱。特别是环境监察、环境管理队伍偏弱,监管力量严重不足,无法适应当前环境监管和服务需要。
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生态文明理念引领,改革创新驱动,全球视野谋划,适应经济社会新常态,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全面深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统筹污染治理、总量减排、环境风险管控和环境质量改善,打赢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推进民生改善、建设幸福美好新__。
坚持绿色发展、标本兼治。
坚持依法治污、法治管理。
坚持信息公开、社会共治。
坚持深化改革、制度创新。
综合考虑我区环境保护现阶段的特点和“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奋斗目标初步考虑为:
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辐射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生态空间管治、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取得重要突破,环境责任考核逐步探索开展。
(四)主要工作和任务
面对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形势,环保工作必须树立新思维,加快实现三个转变:目标导向从以管控污染物总量为主向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转变;工作重点从主要控制污染物增量向优先削减存量、有序引导增量协同转变;管理途径从主要依靠环境容量向依靠环境流量、环境容量的动静协调、统筹支撑转变,进一步深化质量改善、治污减排、生态保护、风险管控等战略任务,加强制度建设。
1.质量改善
一是严格落实省、市环境质量管理要求。把环境质量不降级,环境服务功能不退后作为发展的底线和最基本要求;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和环境许可制度。
二是推进水、大气和土壤三大重点领域环境质量改善工作,按照突出重点、彰显成效、有限目标的原则,抓好大气、水和土壤三大要素环境质量改善和巩固工作,在加强环境增量管理的同时,着力加强环境存量治理,推进重点行业、区域生态和污染防治。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环境质量达标改善行动,持续精准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实施环境质量改善的网格化管理。
2.治污减排
一是优化总量控制实施。夯实精细化管理基础。实施基于环境质量目标导向的总量控制。制定基于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总量控制方案。实施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综合性的排污许可。将工程、技术、管理、政策作为总量控制的重点。
二是实行全过程治污减排。将总量控制关口前移,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与资源能源总量控制等统筹联动。将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作为推动污染减排的重要手段。
三是加大行业环境监管力度。政企合力,建管并举,奖罚并重,抓好重污染行业、工业园区管控,提升“小微”企业治污水平,推动循环发展。
3.生态保护
一是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系统管理,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以我区重要生态功能区为重点,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以__自然保护区建设为抓手,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二是推进生态环境统一监管,努力做好生态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管者。
三是加快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促进生态保护。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为载体,激励两镇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4.风险管控
严格源头防控,深化过程监管,强化事后追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是从布局和结构入手,改善环境安全总体态势。转方式、调结构、优布局、评风险,从源头降低突发和积累性环境风险。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理,实现健康发展与环境安全。
三是加强企事业单位环境监管,强化企事业环境风险防范的主体责任。
四是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基础能力建设。
五是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确保万无一失。
5.制度建设和政策创新
一是切实加强执法监督。
二是梳理权责清单,明确环境保护责任。
三是落实两镇、各社区和相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责任,强化环境统一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四是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是构建有效渠道和合理机制,对涉及群众利益和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建立沟通协调平台,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六是提升环境社会舆情引导能力,构建全民行动格局。
6.筹划重大工程、项目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的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围绕规划重点领域和监管重点,以大工程带动大治理,特别是能够对环保工作全局性有巨大推进效益、操作性强的重大工程,做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为切实加强对世界自然遗产的保护,维护世界自然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根据《省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区人民政府成立区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和分管副区长(常务)任副组长,区自然遗产保护办、区建设局、区林业局、区旅游局、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规划分局、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区畜牧水产局、区档案局、区旅游产业公司、森林公园管理处、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自然遗产保护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区自然遗产保护办:负责区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指导监督区世界自然遗产规划的实施和资源保护工作。牵头抓好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宣传工作;负责核心景区建设项目核准登记。
区建设局:参与建设项目选址核审;负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施工报建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查处核心景区内加工预置砖、预置板等违规违法行为。
区林业局: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实施动植物资源普查,建立动态档案(珍稀、濒危动植物、古树名木),并制定保护措施;负责定期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完成调查评估报告;规划、建设动植物科普馆;巩固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成果;落实森林防扑火措施,严厉打击毁坏植被违法行为;加强核心景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做好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和动植物检疫工作,制止不符合规定的外来物种进入核心景区;制止在核心景区内捕猎野生动物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行为;负责索溪峪林场区域违法建设行为的管控。
区旅游局:负责制定景点轮休计划和旅游高峰期游人疏导方案,禁止超容量接待游人;建立景观档案;设立景点标示标牌;负责进入核心景区的科学考察、标本采集、影视片拍摄的管理;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世界地质公园、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等方面的知识培训。
区水务局:制定核心保护区内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向水体新建排污口的管理;严禁在核心保护区内挖砂,严禁堵塞河道、溪流、湖泊、山泉、瀑布和抽取地下水;制止向河道、水体倾倒垃圾和其它固体废弃物的行为。
区财政局:负责门票收入和资源有偿使用费的使用及管理;落实世界自然遗产保护专项工作经费。
区司法局:负责将保护自然遗产资源的有关政策法规纳入年度普法宣传、普法培训和普法考试的内容,全面提高全区干部职工、景区居民保护世界自然遗产资源的法律意识。
区交通运输局:规范核心景区车辆营运秩序,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区民政局:负责核心景区居民生活费的发放;对核心景区建坟行为和宗教场所实施有效管理。
区教育局:负责在全区中小学生中开展自然遗产保护知识的教育宣传,让保护世界自然遗产观念深入到中小学生心中。
区公安分局:负责对核心保护区内烟花爆竹、孔明灯等带有明火的空中飘移物燃放行为的管理。
区环保分局:加强核心景区环境质量监测,重点对大气、水、声等方面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分析,定期环境质量公报,及时提出改善措施和保护建议;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杜绝重工业污染项目落户;严格管理保护区内现有排污口,科学制定污染防治方案,监督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转,确保达标排放。
区国土资源分局:依法办理核心保护区内新建项目用地相关手续;协助联系地质遗迹、地质稳定性调查,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及拟定防治方案;制止开山、采石、采矿、烧砖瓦、烧石灰和采集化石、钟乳石、开展攀岩竞技表演等损害地质地貌的行为。
区规划分局:负责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及建设项目规划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负责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报批工作;负责编制景区景点详规;负责抓好核心景区违法建设管理。
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相关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将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宣传与社区文化活动相结合,积极开展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宣传活动。
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负责核心景区车辆交通安全管理。
区畜牧水产局:牵头抓好核心景区捕鱼捉虾等管控工作。
区档案局:负责收集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的相关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存档备案。
各景区办事处:负责所辖核心景区景点监管,制止在石壁上题词、雕刻、作画行为;负责临时服务点秩序的管理,制止张贴商业广告行为;负责相关责任区的森林防火、违法建设的管理。
区旅游产业公司:负责核心景区垃圾清运;负责在游客集散地及门票站设立自然遗产保护科普宣传牌;负责车辆、建筑材料进入景区的管控工作。
相关景点单位(公司、公司):采取有力措施,保持经营范围内自然遗产资源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森林公园管理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重点做好违法建设的管控,资源保护的监管,森林火灾的防扑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要全面做好自然遗产保护宣传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手册、墙报、宣传牌、互联网等多种形式进行自然遗产保护的宣传工作,尤其是将《省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等法规和世界地质公园等知识在全区干部职工、景区居民、景区从业人员、全区中小学生和中外游人中进行全面宣讲,让保护世界自然遗产真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
(二)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按照“真抓、早抓、主动抓”的要求,做到不等、不推,主动开展工作。要结合单位部门的工作职责,及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年度工作计划,撰写工作总结,并分别于每年3月和11月报送区自然遗产保护办公室汇总。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保护生态环境和土地资源为核心,以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为目标,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定,集中一段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关停粘土类砖瓦窑厂,从源头上做好“禁粘”工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14年8月31日前,全面关停全县范围内开采砖瓦用粘土和生产粘土产品的企业,彻底拆除被关停砖瓦窑厂的窑室、烟囱等设备设施,9月30日前完成检查和整改。
三、工作步骤
1、4月30日前,县乡两级分别成立组织机构,召开动员会,开展前期调研摸底工作。
2、5月31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乡镇(街道、场)、各单位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县政府正式公告,公布关停砖瓦窑厂名单。
3、6月30日前,县主管部门依法对各类涉粘行政审批或行政许可手续、证照等进行撤回或吊销。
4、7月1日-8月31日,有关乡镇(街道、场)组织执法部门,依法拆除辖区内被关停砖瓦窑厂的窑室、烟囱等设备设施。县有关部门配合开展拆除行动,依法严厉查处、打击被关停砖瓦窑厂的非法行为。
5、9月1日-30日,县领导小组对各有关乡镇(街道、场)砖瓦窑厂关停工作进行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四、职责分工
1、相关乡镇(街道、场)是砖瓦窑厂关停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调查境内砖瓦窑厂基本情况,牵头组织执法部门按时拆除本辖区内生产粘土产品的窑室、烟囱等设备设施,并做好相关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关停工作稳妥推进。所有乡镇(街道、场)负责全面做好本辖区内的“禁粘”工作,在使用环节作出明确规定并严格执法,保证相关要求落实到位。
2、县国土部门负责对砖瓦窑厂非法开采砖瓦用粘土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对窑厂来历不明的粘土,会同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对相关违法行为实施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3、县工商部门负责依法吊销被关停砖瓦窑厂的营业执照,严肃查处擅自非法生产、销售粘土产品行为。
4、县水务部门负责终止被关停砖瓦窑厂在相关水域的取土协议,依法查处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发生的非法取土破坏防洪或水利设施等行为;未经县政府同意,不得批准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开采建筑用砂土。
5、县住建部门负责依法对违规使用粘土砖行为进行查处,对违规使用粘土砖的建设工程项目,不予办理开工手续和竣工验收备案;严格施工管理监督,禁止项目建设单位擅自向砖瓦窑厂出售因开挖地基而剥离的粘土。
6、县环保部门负责收回被关停砖瓦窑厂的排污许可证,依法查处污染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
7、县供电部门负责切断被关停砖瓦窑厂的生产用电,在乡镇(街道、场)拆除相关设备设施时提供安全用电作业保障。
8、县公安部门负责为乡镇(街道、场)拆除活动提供专业爆破,维持拆除爆破现场的正常秩序;充分利用网络监控设备,为县有关部门查处案件提供调查便利;与国土等部门密切合作,对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快速立案查处。
9、县安监部门负责收回被关停砖瓦窑厂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查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生产行为。
10、县局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场)妥善处理相关问题,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11、县法院对全县关停工作提供法律支持,依法受理相关诉讼申请并加快案件审理或纠纷调处进度。
12、县检察院对砖瓦窑厂涉嫌犯罪的违法案件加快办理进度,并依法查处关停工作中发现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或等犯罪行为。
13、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各乡镇(街道、场)和各单位关停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相关违规违纪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4、县宣传部门统筹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并积极做好舆情把控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县政府成立县关停粘土类砖瓦窑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全县粘土类砖瓦窑厂关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四个督查组,办公室组织协调相关工作,为关停工作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指导,各督查组负责对有关乡镇(街道、场)关停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督查情况。各有关乡镇(街道、场)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此项工作,确保8月底前全面完成关停任务。
今年上半年,务川在全省47个非经济强县中排名25位,其中3项指标排名全省第一,5项指标排全省前十,10项部门工作在全省、遵义市考核中名列前茅。尤其是“2016年遵义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点”这一殊荣,更是对务川推进依法行政,打造廉洁高效型政府的充分肯定和有力佐证。
狠抓调查研究
实现决策科学化
规范政府议事决策规则。从依法行政、勤政廉政、效能建设等12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强化民主决策、公众参与、调查研究、专家咨询等决策环节;加入风险评估、跟踪评估、责任终身追究、行政裁量权等制度;针对行政不规范、违规违纪行为多、执行力差等现实问题,严格纠错问责、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等方面的规定,从源头上为推动决策科学化、行政规范化、履职高效化提供遵循和依据。
规范项目决策和管理。研究制定《务川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22个项目管理制度,强化全过程跟踪审计,确保规范合法;采取社会效益评估、中介评估、风险评估、跟踪评估等方法,力求做到效益最大化;县财政每年预算3000万元设立项目前期工作专项基金,有效提高工作效率。一系列措施解决了项目推进过程中不规范、不透明问题,促进了项目建设阳光公开、廉洁高效。
规范规划编制和执行。启动全行业、全领域规划编制和完善工作,投入3000多万元资金,仅用一年时间就完成了产业、城乡、土地使用、基础设施等领域近50个具体规划。新增各类规划执法力量89人,开展规模空前的“两违”整治和城乡规划执法整治,拆除违法建筑35万平方米,全面取缔非法砂石料场,整治多家违反各类规划的生产企业,有效维护了规划的严肃性,促进产业发展、城乡建设更加有序、高效。
规范与效率并重
实现行政规范化
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动员全县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强化城乡规划、土地、林业等执法和清理,共接收1124幢房产、232宗土地、193间门面、5家酒店以及其他各类资产,国有资产价值从10亿元跃升到50亿元。同步开展土地收储,实现从零到5000亩的突破。以雄厚的国有资产为依托,因势利导组建集融资经营为一体的洪司,2015年至今共申贷审批通过资金63亿元、到位30亿元,为全县脱贫攻坚提供了强力的资金保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高效运用。
规范公共资源交易。2015年4月,成立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出台20个内部管理制度,对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交易行为进行集中规范管理。截至今年10月底,共完成项目交易699宗,成交金额8.79亿元,节约资金9185.1万元,节约率9.5%。有效规范了交易行为,提高了交易效率,堵塞了权力寻租的空间,铲除了滋生腐败的温床。
规范公共财政管理。2015年3月组建县财评中心,对各类项目进行造价评审把控。截至今年10月底,接审金额37.89亿元,审减金额4.31亿元,综合审减率11.35%,节省资金相当于2015年本级收入的105.02%。实行直接支付,切断部门和第三方利益链条,阻塞资金漏洞,杜绝部门私藏“小金库”行为,2015年3月以来节约财政资金5000万元以上。严肃财经纪律,出台《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规定》,严厉打击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目前共查处违反规定10人,追回资金16.66万元。
规范档案文书管理。2015年以前,全县有32个部门10年以上未向县档案局移交档案,很多重大决策、征地拆迁、招商引资资料无档可查、无据可依,大量矛盾纠纷相继产生。对此,务川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投入160万元资金新建方志馆,完善设施设备,指派150多名专人开展档案清理工作,县档案局接收移交档案7706盒、312958件。档案文书的规范管理,为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工作阳光高效开展提供了客观依据和支撑,是“对历史负责”的必然选择和务实举措。2015年,务川档案工作考核排名全省第二位、遵义市第一位,县档案局获“全省档案工作先进集体”表彰。
理顺职能职责
实现用权阳光化
规范机构编制、人事和职能管理。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继续优化机构设置,因地制宜整合国土、建设、城管、交通、环保基层延伸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加强人事管理,着力在政策上管人、环境上留人、待遇上引人、潜力上育人,今年上半年吸引各类优秀人才83人,是2015年的2倍。强化部门履职,以“三定”方案为依据,强化部门职责33项,调整职责21项,规范职责3项;充实城乡规划、城管、土地、林业等执法队伍,扭转了职能缺位、履职缺位的局面。
规范监察和审计工作。牢牢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坚定不移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三转”,紧抓“”督查,狠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2015年以来,开展各类督促检查11次,发现问题32起,查处90人。以财政资金使用为主线,以财政预算执行、固投审计、专项资金审计为重点,切实强化专项清理工作和审计监督力度,从根本上规范了经济管理行为,防控了廉政风险。
规范考核、督查和问责工作。实行“三按月一召回”“末位淘汰”等10项干部管理制度,2015年以来共约谈干部25人,“回炉淬火”12人。完善考核考评方案,以省、市、县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部署为重点,结合乡镇、部门工作实际区别化制定考核方案,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大督查力度,组建“两办”、发改、监察四支督查队伍,对项目建设情况开展督查;借鉴省委、省政府增比进位、项目观摩的工作方法,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县项目观摩和乡镇排位,营造比学赶超氛围;与时俱进搭建系列微信工作群,对项目建设中存在问题及时曝光,真正做到“白天查、晚上查,平时查、假日查,天晴落雨查、夜半三更查”。加大问责力度,今年上半年,h委、县政府对项目推进落实不力的,诫勉谈话3人、通报批评4人,36个单位因主体责任未落实被问责。
(一)加大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力度,确定任务目标
经过积极争取,上级下达给**县2008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10项,包括农村电网、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廉租房建设等7个类别,总投资2358.74万元。县人民政府提出目标要求,2008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必须在2009年3月前开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8月底前完工。
(二)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项目责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决策,切实加强对扩大内需工作的领导,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县人民政府成立了扩大内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监察局等20个县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综合、投资、工业、金融、财税、监督6个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其中监督组工作由县监察局牵头,负责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安全,并积极配合上级监督组做好有关监督检查工作。
为确保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责任落到实处,每个项目工程由分管副县长牵头领导,项目单位为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项目单位负责人为责任人,对所属项目的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实施效果负总责。
(三)制定工作措施,确保政策落实
为确保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落到实处,县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13方面的具体工作措施,并狠抓落实。一是抢抓机遇,最大限度地争取国家和省、州的支持,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认真研究中央扩大内需的政策和投资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超前谋划一批重大建设项目。二是按照“六个一批”的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三是全力以赴,力争一批重大项目早日开工。四是加强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运行。五是深化改革,有效拓宽融资渠道。六是多措并举,千方百计扩大消费需求。七是加强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扩大消费领域。八是贯彻落实相关政策,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九是加强协调,切实加大金融对扩大内需的支持力度。十是高度关注民生,增加农民和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十一是更加重视社会事业建设,保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十二是高度重视就业工作,确保就业率的稳步增长,十三是加快价格改革,理顺价格关系。
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经验
(一)加大“四项制度”执行力度,确保政令畅通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工作,在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县政府全会、县纪委全会和县政府有关专题会议上,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反复强调扩大内需工作的各项纪律要求。县人民政府印发的有关扩大内需工作的文件,都明确提出了加强监督检查的有关要求,并具体规定了行政问责的各种情形,切实加大了行政问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的执行力度,确保政令畅通。
(二)制定监督方案,扎实推进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
县纪委、县监察局充分认识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是我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州纪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开展扩大内需项目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切实加强对我县2008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力度,确保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落到实处,把这项工作作为2009年纪检监察重中之重的任务予以贯彻落实,并配合好上级的监督检查工作。委局领导班子多次开会研究,制订了《**县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中央新增投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确定监督检查的范围和内容,科学制定监督检查的程序和步骤,确保示范点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健全制度,提高行政效能
为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促使全县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自觉服从、服务于有效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这个全局,更好地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履行职责,我县建立完善了一批工作制度,有效保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完善审批办结时限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做到县级审批的项目接到齐全报件后5日内办结,需报省、州和国家各部委审批的项目在接到齐全报件后3个工作日内上报审批。要求各有关部门向社会承诺办结时限,除特殊情况外,未按时办结的进行行政问责。二是建立部门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对申报项目进行并联并行审批。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申报工作的实施方案》(武政办发[2009]8号),对发改委、财政、建设、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项目审批和服务单位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各项目审批和服务部门,按照“提前介入,同步审查,信息共享,公开透明,限时办结”的要求,优化审批流程,突出可操作性,达到审批时限大幅缩短、降低报批成本、监督约束更加强化、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的目的。三是健全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和专批制度,每15天由县发改委把各有关部门的审批办理情况汇总后通报一次,并专报县委、县人民政府。
(四)修改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按照州人民政府的统一要求,我县由县监察局牵头,修改完善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一是将全县建设工程公开招投标限额由原定的3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凡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及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计划投资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二是加强对5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计划投资在50万元以下2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可以采用邀请招标,但工程造价必须纳入招标工程管理。三是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进一步明确了县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四是县纪委监察局对政府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及单项工程合同金额超过300万元以上的全县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进行全程廉政监督。五是审计部门要做好工程项目资金和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尤其要加大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力度。
(五)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组织清理自查,整改存在问题。2月中旬,县监察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对2008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武监发〔2009〕02号),对全县2008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和2008年以来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上的常规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中央规定的投向,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发改部门是否迅速下达新增投资计划,财政部门是否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公开透明,是否存在滞留、挤占、截留、挪用以及虚报冒领、铺张浪费建设资金等情况;国土、环保、建设、林业等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及时有效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建设项目是否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核准、备案等基本建设程序,是否执行土地、环保、节能等政策和管理规定,是否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实施和管理;项目建设过程中机关工作人员及有关单位人员是否存在、、、索贿受贿等违纪违法问题等六个方面。监督检查的方法是由各投资建设项目主管单位要对本部门2008年以来负责的建设项目管理情况进行清理自查,填写相关的统计表,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形成自检自查报告报县纪委监察局。
二是纪检监察机关在项目单位自查工作结束后,于2月下旬至3月上旬,组织监督检查组对全县2008年以来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和常规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一方面检查发改委、财政、建设(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项目审批和服务部门开展项目审批的情况,另一方面检查项目实施单位抓项目建设、管理的情况。
三是按照限时办结制的要求,县人民政府督查室自1月份起,对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按月督察,对项目进度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四是充分发挥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职能作用,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所监管联席的项目单位、乡镇进行日常督促检查。
五是项目主管单位项目建设情况开展督促指导。如县水利局下发了特急《内部传真电报》,要求各乡镇要倒排工期,明确每一天、每一周的工作,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部分项目前期工作进度较慢。从检查结果看,至2月底,我县10个中央新增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已全部下达,到位的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建设单位,但一些项目还处于施工图设计和图纸审查阶段,总体进度还比较缓慢。
(二)监督管理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主要表现在县纪委监察局、县政府督查室等监督部门能够认真履职,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但一些项目主管单位对政策措施落实、建设程序、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措施力度不够。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开展对《**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申报工作的实施方案》(武政办发[2009]8号)贯彻落实情况和审批过程、审批结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不实施并联审批的部门,对并联审批中工作不作为、不配合、不得利而影响并联审批时效以及其他违反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严格问责,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在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开展工程建设进度定期督察的基础上,由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所监管联系的项目单位、乡镇项目建设情况开展日常督促检查,并将督促检查情况定期报告县纪委监察局。
(三)自3月中旬开始,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发改委共同牵头,组织相关监督部门和抽调一批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监督检查组,对扩大内需建设项目各环节的工作情况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并提出监督检查评价意见。
(四)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财监[2009]2号)各项规定,对项目建设工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加以整改。对违反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规定的严格问责、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机关工作人员及有关单位人员、、、索贿受贿、贪污挪用建设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五)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县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全程廉政监督实施方案(试行)》,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加强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建设工程领域腐败问题。
(六)开展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推行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
(七)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工作。
(八)在开展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中,认真抓好调查研究,注重总结各环节取得的经验,年底形成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综合报告。
五、建议
同志们:
为切实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今天下午临时召开全市安全生产紧急会议,非常及时,很有必要。主要基于三点考虑:一是对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二是当前正值高温季节,是各类安全生产的易发期;三是十七大即将召开,确保当前不发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意义十分重大。刚才,市安监局同志简要通报了至月份的安全生产情况;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水亮同志对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我完全赞同。会后,请大家务必认真抓好落实。借此机会,我再强调三点。
一、按照几个第一的标准,切实提高全市各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认识
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全市上下要花时间、花大力气,切实按照“把稳定和谐作为发展的第一前提,把稳定作为履职的第一责任,把稳定作为考核的第一要求”这三个第一的标准,高度重视,准确把握重点和方向,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从思想认识角度讲,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需要。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是当前及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发展的主题。总书记在月日中央党校的讲话,就是紧扣这个主题。即将召开的十七大会议,基本判断也是这个主调子。胡总书记在讲话中要求,要努力做到“四个坚定不移”(即坚定不移地坚持解放思想,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地落实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坚定不移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我们必须深刻理解。以前,我们的工作考核主要以GDP来衡量,现在来看,各项考核指标已发生明显变化,GDP不再占主导地位。胡总书记提出和谐社会建设,就是各方面工作都要作为衡量标准,所以大家在抓工作时要相互兼顾,不能应付了事,特别是安全生产和工作要摆上重要位置。国务院安委会最近连续下发了个文件,要求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也专门下发了政办发〔〕号、安委办〔〕号、安委办〔〕号三个文件。月日,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这里我就不重复讲了。二是确保十七大胜利召开的政治需要。十七大的胜利召开是我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如果说在这期间安全生产出了问题,对我们当地的发展是很不利的,这点请大家务必要领会好、把握好。三是促进江山和谐稳定、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社会和谐稳定、老百姓安居乐业,需要的是一个和谐的、良好的氛围。最近,社会上一些小青年,经常作案,做一些危害社会治安的事情,需要我们保持高度警惕,核心是和谐稳定,咱们现在好多工作临时性较多,规范性、具体性较少,好多事情如果基础工作做扎实了,也就便于开展了。
二、按照几个到位的要求,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差距和责任
从-月份情况来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都是因为工作没到位,安全隐患漏洞较大造成的。近期,又连续发生了3起生产安全伤亡事故,主要原因,一方面是主体责任没到位,责任意识不强;另一方面是监管不力,工作不细,处罚不严。为此,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按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措施、责任人三个到位的要求,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差距。国务院颁发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于今年月日起开始实施,也有明确要求,如果说我们不按照规定来办理,出了安全事故是要受处理的。如前不久,我们搞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摸排活动,部分职能部门的工作没到位,隐患整治措施也有差距,包括隐患整改的措施,“三定”的标准没有真正落实好,包括企业主体的执行和职能部门的监管不到位。因此,市安监局要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各部门的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各部门各单位要各负其责,围绕重点,集中时间、人员和精力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排查工作。特别是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问题,如危化企业发生泄漏等问题,请质监、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教育领域的幼儿园接送车无证、超载运行等问题,请教育局、交警大队等相关部门回去后做好部署,加强教育,强化责任;建筑行业的高空作业等问题,请规建局等相关部门加强监管;交通行业,主要是抓好道路运输安全;治安安全,请公安局要立即行动,在全市搞一个月治安集中整治活动。当前,从的实际情况来看,现在重点是抓好三方面安全,即安全、生产安全、治安安全。前段时间,市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要求,确保六个不发生:即危害国家安全的事件不发生,群众性事件不发生,危害经济秩序的事件不发生,群死群伤事件不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不发生,重大治安案件不发生。结合江山实际,按照要求,我们除了确保六个不发生,还要确保各类事故总量、事故死亡人数和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
三、落实几个加大的力度,确保当前安全生产防控工作措施到位
1.加大督查通报力度。市安监局要全面检查,督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监管是否到位,对已经布置的工作,检查是否真正落实。月日左右,要将督查情况向市政府汇报,好的要进行简要说明,不好的要详细列出,并以市安委会名义发文通报,发到各乡镇(街道)、部门、企事业单位。还要通报企业,包括企业法人代表。
2.加大严查严管和责任追究力度。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请各乡镇(街道)各部门通力配合,认真排查,严查严管,该查处的要查处。企业和各职能部门两个责任主体,请市安监局要抓好督查落实。下半年,安全生产方面要抓一些典型,特别是涉及的反面典型,如最近发生的几起安全事故要依法从严处理。
3.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这里涉及三个层面,一是对乡镇(街道)、部门、企事业单位领导的培训教育,要层层抓落实;二是通报宣传的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创新宣传方式,包括典型案例、事故,要及时通报;三是新闻曝光。各新闻单位要在做好正面宣传的同时,积极参与反面事例的曝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
总之,安全生产事关发展大局,要按照几个第一的要求,对党、对老百姓负责的态度,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克服作风不实,克服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的漏洞问题,真正将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为江山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迎接十七大的胜利召开作出应有贡献。
重点对象:生产经营食品、药品、农资、液化气、音像制品、美容美发、农村客运等涉及群众身心健康安全的产品或服务的站、点、店、户。
重点区域:*中心城区及城乡结合部、中心镇和“十小”行业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
重点问题:生产经营中“脏、乱、差”和“无、散、低”等问题,具体包括无证照或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生产经营(或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标准、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违反相关管理规定从事音像制品、客运经营的行为等。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区“十小”整治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总战略为指针,以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扶优与治劣相结合,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乡镇(街道)为主负责、业主自律诚信、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以块为主、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快推进执法监管向农村延伸,着力改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扩大消费需求,推动农村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总体目标。以切实解决当前农村市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方面的突出问题为抓手,巩固和扩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各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部门
(一)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整治。在桶装饮用水、“两豆”(豆制品及豆芽)、干制水产品、茶叶、米面制品等行业加大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达不到取证条件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和取缔力度;重点打击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非食用原料、有毒有害物质、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严重违法行为;督促纳入监管的小作坊业主履行质量安全承诺,严格按照《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基本要求》组织生产经营。鼓励并扶持有条件的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鼓励按照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带动、区域集中等“五种模式”整合提升小作坊。通过整治,促使食品加工小作坊做到证照齐全,生产场所符合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三框一盒”齐备并执行相关规定,食品生产加工操作人员均持有健康证等。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此项任务由区质监部门负责牵头,区卫生、工商、食品药监、环保、综合执法等部门配合。
(二)小食杂店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严格执行食品进货台帐制度,积极鼓励小食杂店改造提升为放心示范商店,逐步引导纳入经营食品统一配送体系。通过整治,促使小食杂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店面整洁卫生,严格实行台帐登记制度,杜绝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此项任务由区工商部门负责牵头,区经贸、卫生、质监、食品药监、综合执法、供销等部门配合。
(三)小餐饮店质量安全整治。逐步推广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严格执行餐饮原料进货登记制度,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促使小餐饮店、小农家乐、小食堂做到证照齐全(需证照的)并上墙,环境整洁卫生,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明示并有效执行,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原料进货台帐并实行进货验收,有专用的垃圾桶,餐饮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并穿戴整洁。此项任务由区卫生部门负责牵头,区工商、建设、食品药监、环保、综合执法等部门配合。
(四)小药店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认证和日常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许可、索证索票、进货台帐制度,禁止超范围经营。促使小药店、小诊所药品、药品专柜(零售点)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场所整洁卫生,严格执行药品购进查验、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完善药品储存条件,做好库存药品养护,按规定销售和使用药品,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严禁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药品,严禁销售和使用假劣药品,严禁违法虚假药品广告。此项任务由区食品药监部门负责牵头,区卫生、工商等部门配合。
(五)小农资店质量安全整治。推进农资店连锁经营和放心农资店建设,杜绝禁用农药的销售,严厉打击销售劣质农资坑农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促使小农资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相符,建立化肥、农药、兽药、种子、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重要农资的进货索证和销售台帐制度,执业人员具备农资销售相关专业技能和一定的农资使用指导能力。此项任务由区农业部门负责牵头,区工商、质监、供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配合。
(六)小菜场整治。延伸农贸市场监管触角,加强对农村小菜场整治力度。促使小菜场做到建立商品准入制度,实行规范管理。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固定和临时小菜场,确属群众生活需要并已纳入乡镇(街道)或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应加强引导和管理。对不符合基本条件和严重违法经营的,依法取缔。此项任务由区工商部门牵头,区农业、经贸、建设、食品药品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配合。
(七)小美容美发店整治。督促业主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操作规程,加大对消毒杀菌设施投入,预防感染和疾病传播,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服务的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促使小美容美发店(包括足浴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并持有健康证,具备必须的消毒杀菌设备和工作间,经营场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以及毛巾等用品定期消毒,查验化妆品、消毒用品等质量,建立并实施索证索票制度。此项任务由区经贸部门负责牵头,区公安、卫生、工商、质监、环保、综合执法等部门配合。
(八)小音像店整治。保护知识产权,严禁租售盗版音像制品;保护未成人身心健康,严厉打击销售、暴力、迷信等违法音像制品;加大对音像游商地摊的打击力度,依法取缔“黑网吧”。促使小音像店(包括网吧)做到: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行业经营许可;音像店经营的音像制品有合法进货凭证,正版率达到90%以上;“黑网吧”得到有效遏制;有良好的经营秩序。此项任务由区文广部门负责牵头,区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
(九)农村小客运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和无证营运等违法违章行为,严禁使用货运车辆、两轮摩托车、拖拉机或悬挂拖拉机号牌的车辆、报废车或以报废车零件拼装的车辆从事客运。整治农村客运经营秩序,严格执行客运营运许可、客运车辆定期检测、司乘人员资质审查、客运安全管理等制度。促使农村小客运业主做到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乘运人责任险,遵章守法,不发生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此项任务由区交警大队负责牵头,区交通、公安、工商、安监、农业等部门配合。
(十)小液化气供应点质量安全整治。严格执行液化气经营的布点审批规定,加强液化气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建立行业服务规范,公开服务承诺,收费明码标价。促使小液化气供应点做到证照齐全,从业人员具有相关资质,经营场所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液化气使用钢瓶100%经过检验合格并建立定点充装供应合同,不短斤缺两,从业人员熟悉业务知识并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建立进货登记台帐并索取相关证明和检验报告。此项任务由区建设部门负责牵头,区工商、公安、质监、综合执法、安监、发改等部门配合。
四、行动步骤
(一)调查摸底及试点阶段(从现在起至20*年底):摸清全区“十小”行业的基本状况并建立质量安全监管档案;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和各项监管制度;制定“十小”行业的生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在重点乡镇(街道)开展“十小”整治试点,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在此基础上,注重典型示范,总结“十小”整治工作规律,开展“十小行业示范点”活动。
(二)全面整治阶段(2009年1月至12月):在全区农村全面开展“十小”整治行动,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典型引路作用,推动“十小”行业按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要扶植引导基础条件较好的“十小”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上规模、上水平;改造提升基础条件较差的“十小”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确保达到规范要求;关停转化达不到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的“十小”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对故意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生产经营条件恶劣、产(商)品质量安全隐患严重又不主动整改或屡次整改仍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打击或关停,净化农村消费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0年1月至2010年底):巩固和深化“十小”整治成果,制假售劣、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十小”行业生产经营行为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农村市场监管网络基本形成;“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健全;农村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四、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质监局。各行业整治与规范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会同配合部门编制具体的整治与规范行动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与规范标准,落实各项整治与规范任务。各乡镇(街道)都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组织专门力量,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十小”整治实施方案,将具体整治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行政村(社区),落实到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十小”整治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整治与规范任务和工作目标顺利完成。各乡镇(街道)政府要为“十小”整治提供必要的经费、装备等保障,推动整治与规范工作的顺利开展。
“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组(区质监局牵头)、小食杂店整治组(区工商局牵头)、小餐饮店整治组(区卫生局牵头)、小药店整治组(区食品药监局牵头)、小农资店整治组(区农业局牵头)、小菜场整治组(区工商局牵头)、小音像店整治组(区文广局牵头)、小美容美发店整治组(区经贸局牵头)、小客运整治组(区交警大队牵头)、小液化气供应点整治组(区建设局牵头)和新闻信息组(区委宣传部牵头)。
专项整治组牵头部门要制定本部门、本行业的具体整治方案,明确分管领导(组长)和联络员(方案、整治组组长及联络员名单于20*年6月20日前报区“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堵疏结合,分类治理。要把整治工作与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平安*”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围绕群众的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坚持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整治与创业就业的关系。既要整治问题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更要注重规范、服务、提升,做到宽严相济,让更多的群众成为创业者。二是整治与便民利民的关系。既要关停取缔一批无证照及制假售劣的“十小”单位;又要整改帮扶一批“十小”单位达到规范要求,方便群众生活。三是整治与发展传统产业的关系。在大力整治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十小”单位的同时,注意保护小而精、小而优的传统产业。要科学界定,合理把握,全面排查摸清“十小”行业底数,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制定整治标准,打扶结合、疏堵并举,积极出台政策鼓励和帮助“十小”单位通过连锁配送、合作经营、区域集中、联合加工等多种方式联小做大、规范发展。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要围绕整治与规范的重点和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无论是牵头部门还是配合部门,都要在区政府的统一指挥下,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群策群力,积极主动,认真履职。要积极推进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同时,要通过加快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等途径,不断完善治理网络,推动“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水平的不断提高。
(四)强化宣传,正确引导。宣传部门要积极配合“十小”整治工作,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要深入农村、社区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宣传开展“十小”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公众消费安全意识。要建立健全信息制度,通过新闻会等形式,及时“十小”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先进经验,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要对公民的监督权实施有效保护,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方便群众举报,兑现举报奖励,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消费安全的良好氛围。
一、认清形势,突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作为传统化工城市,由于工业基础薄弱、安全投入相对不足、部分企业安全意识不强、大部分化工企业规模较小、工艺技术落后等历史原因,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损害。近年来,随着“工业强市”战略的实施,我市经济快速发展,项目投资强度加大,化工行业生产和建设速度加快,安全生产问题也随之凸现,安全生产工作压力加大。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站在政治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切实增强做好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正确处理安全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发展方针,促进全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解决突出问题。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化工行业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研究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监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质监、交通运输、环保、卫生、工商、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国土资源、商务、农林、气象、铁路、邮政等有关单位要严格履行在化工行业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理等环节中的监督管理职责。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执法活动,互通监管信息,及时协调、解决化工行业安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二)全面落实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化工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障安全投入,建立内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三、合理规划布局,严格准入条件
(一)合理规划化工产业布局。目前,市区化工产业聚集区已经确定,各县政府也要按照“产业集聚”、“集约用地”和“安全环保”的原则,确定本区域化工园区(集聚区),明确产业定位,完善安全、环保设施并在2010年6月底前完成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
自2010年7月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建设。对没有划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的地方,原则上投资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备案、审批、核准申请,建设规划部门不再受理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申请,环保部门不再受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安全监管部门不再受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
(二)推动现有危险化学品企业有计划逐步迁入化工园区(集聚区)。对城区、乡镇人口密集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其周边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制定计划、限期搬迁;周边距离符合要求的要制定计划,逐步迁入化工园区(集聚区)。对需要搬迁的企业,原则上不得在原厂区内进行新(改、扩)建项目建设。
(三)根据“保证安全、合理布局、良性发展、整合资源”的原则,将汽车加气站纳入安全发展规划。目前,市区以东、西、南、北区域已有8个汽车加气站、五县区域内已有6个汽车加气站。今后,要严格控制新增汽车加气站点。
(四)严禁在化工园区(集聚区)和现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周边安全距离内规划建设影响安全生产的项目。
(五)推进化工经营市场专业化。各级政府要制定相关政策,积极推进集仓储、配送、物流、销售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化工经营市场建设,实现化工产品集中交易、统一管理、专库储存、专业配送的目标。
(六)开展化工园区(集聚区)和化工经营市场安全评价工作。对已批准及新批准的,要对其整体规划进行安全评价,评价报告应经省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市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七)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证颁发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完善审批程序及审批制度,严把准入关,切实做到关口前移。要以行政许可为契机,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条件。对未经正规设计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和专用储存仓库,要委托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并按照设计进行改造验收。
(八)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
1.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规范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未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不得建设、不得投入生产使用的规定。违规建设的,要严肃查处,杜绝发生“未批先建”现象。
2.危险化学品和其它化工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设立评价、安全竣工验收评价,办理设立、安全生产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批手续。
3.从严审批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合成氨和涉及危险工艺的建设项目。
(九)通过部门联合执法,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采取转产、改造、关闭、搬迁、部门托管或企业兼并等多种措施,淘汰不符合产业规划、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采用明令禁止和淘汰的化工工艺设备、能耗高、污染重和安全生产没有保障的化工企业。
2010年上半年,对使用列入国家、省明令禁止和淘汰的化工生产装置的企业,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进行清理核实,当地政府要在限期内组织关闭。安全监管部门对使用淘汰工艺设备并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请同级政府依法关闭。
四、夯实行业基础工作,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化工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凡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要在2010年年底前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2012年年底前达到安全标准化二级以上水平;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要在2012年年底前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
(二)加快危险化学品登记进度。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工作。
(三)认真落实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工作。对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可能发生有毒和易燃易爆气体泄漏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要在2010年年底前完成自动控制和监测报警技术改造。否则,将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化工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规定,切实做好重大危险源识别、检测、评估、申报、登记、监控工作并把重大危险源监控改造与自动化技术改造有机结合,于2010年年底前完成重大危险源数据和视频实时监控、自动监测报警等技术改造任务。
(五)加强剧毒化学品管理。剧毒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人防、物防和技防等必要措施,严防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六)加强应急救援管理。化工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和规范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备案。要按规定建立应急救援专业队伍,配备应急装备和器材,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规模较小、达不到建立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规定的,必须明确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与资质相符的临近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立应急救援合作机制,签订救援服务协议。
化工园区或化工产业集聚区要依托专职消防队伍或企业专业救护队伍,组建应急救援和公共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为化工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撑。
(七)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化工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把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定期聘请本行业有关专家和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制定整改计划,做到整改措施、期限、资金、责任人和防范措施“五落实”,并按规定报告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八)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化工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要求,健全、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完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保证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任职。
(九)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检测检验和设备设施报废制度。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和工作场所,应当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的安全技术检测检验;对已到使用期限、带病运行、安全技术检测检验不合格的设备设施实行强制性报废。
(十)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保证用于安全设施建设、技术改造、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保险等的资金投入。
五、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一)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和协查。
1.交通运输部门要统筹做好本地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平台建设工作,保证监控覆盖范围,减少监管盲点,共享监控资源,实时动态监控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运行安全状况;要按期完成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安装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车载监控终端工作。
2.完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联合执法和协查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公安、交通运输、环保、质监、安全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形成合力,确保监督检查效果。针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活动跨行政区的特点,在本市区域内,建立县(区)域间有关部门的协查机制,探索与外地市有关部门的协查机制。各级政府要在危险化学品主要运输道路沿线建立重点危险化学品超载车辆、危险化学品事故车辆卸载基地。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废弃物处置安全监管。
1.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监管,监督企业建立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2.公安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发放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负责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同时,要加强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流向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购买、储存和使用环节的公共安全管理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意外流失。
3.农药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灭鼠药生产企业的监管,严禁使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灭鼠药的行为。
4.环保部门要监督企业落实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措施,加强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监督管理。
(三)严厉打击非法建设和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非法建设和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联合执法,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进行化工项目建设、未取得安全许可证进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行为。
(四)实施分类指导,加强重点监察。各级政府、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根据企业的危险程度、安全保障程度等,实施分类指导,加强重点监察。具体任务为:一级企业每年不少于1次;二级企业每年不少于1次,应聘请专家参与;三级企业每年不少于2次,其中聘请专家参与不少于1次;四级企业每年不少于4次,其中聘请专家参与不少于2次。各县区按照《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分级监察指导意见》精神,对辖区内化工企业进行分级,并根据分级情况,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频次、程序、内容、标准和要求,认真落实执行。
作者:毛传来
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收到的代表建议549件,分别由70家机关、组织研究办理,其中政府系统主办527件,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2件。日前,所有建议已按规定期限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
总体来看,2007年的代表建议办理进度和办理质量在2006年基础上又有提高。据统计,代表所提建议问题得到解决或本年度内能够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已有规定,承办部门明确说明情况的占48.5%;所提问题承办单位已制定解决措施或已列入解决计划,并明确答复代表办理时限的占40.3%;问题因受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不能予以解决或留作参考的约占11.2%。从目前收到的代表对办理的反馈意见表情况看,满意和基本满意占98%。收到的不满意件,省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任工委都已一一督促有关承办单位根据建议办理规定,与代表作进一步沟通后做好重新办理工作。
2007年是本届人大的最后一年。人代会后不久,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广泛征求各设区市的省人大代表工作机构对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同时征求每位省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回头看”的意见,向承办部门提出全面回顾办理工作,查问题、抓落实,兑现承诺的要求,解决了一大批前几年遗留下来的问题。
衢江区49家化工企业全部关停
作者:郑志良徐洪富
衢州市衢江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为浙江省“811”环境整治重点区。经近几年来省、市、区三级人大不断加大监督力度,2007年9月27日,园区内49家化工企业全部关停。
衢江经济开发区创建于1991年,到2004年,开发区内的化工园区已拥有49家化工企业开工生产,这些企业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大多数化工企业规模小、档次低,“三废”污染严重。2002年8月,化工园区被列为浙江省“811”环境整治重点区,省、市、区三级人大持续监督,区政府积极行动,采取政府部门实行包干帮扶、执法部门强化行业监管、职能部门做好跟踪服务等措施,确保园区内49家化工企业在2007年9月30日前全部关停。企业关停搬迁后,在2007年10月6日前完成主要生产设备拆除,全面清理地面废弃物和废水,确保10月中旬通过市级验收,10月底前通过省级验收,顺利实现“摘帽”目标。
青田县取缔51家污染企业
作者:叶建荣
近日,青田县环保、工商、公安等部门组织80多人,在该县船寮镇强制取缔拆除了5家对环境产生严重污染的活性炭企业。截至目前,该县已大规模开展了3次集中行动,共取缔了51家小炼油、电镀以及活性炭等对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违法企业或作坊。
2007年4月,青田县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组织环保跟踪执法检查,根据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集中反映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调研发现的问题,建议县政府加大力度对小炼油、电镀以及活性炭等危害群众身心健康、对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违法企业进行整治。该县人大常委会表示,对危害群众身心健康、对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违法企业,人大将继续予以关注。
嘉善县人大首次通报“不满意件”承办部门
作者:吴慧春
日前,嘉善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反馈会,通报办理情况及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满意度测评情况,首次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15件建议意见的承办部门进行了通报,并提出进一步办理落实的要求。
截止9月20日,2007年该县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304件建议意见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经过满意度测评,代表对15件建议意见办理结果不满意,总满意率为95.1%。
会上,12家“不满意件”的承办部门再次进行面对面的答复,向代表通报了书面答复后的后续办理情况,通过相互的交流、沟通,有4件不满意件当场转为满意件。对其余11件建议意见,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各承办部门高度重视,进行再次办理,切实提高问题的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
滨江区落实人大意见促进农村多层住宅建设
作者:吴
近日,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专门就农村多层住宅建设安置问题,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进行反馈,此举受到滨江区人大常委会的肯定。
2007年5月29日,滨江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农村多层住宅设施配套、服务管理和安置入住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配套设施滞后、安置速度缓慢、服务管理不够到位、管理协调机制还欠有力和具体政策有待完善等问题,提出了6条审议意见,以审议意见书的形式发送给区政府。
滨江区政府收到审议意见书后,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狠抓整改落实工作。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多层住宅建设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一系列配套性文件,对运行机制、规划建设、安置办法、过渡房管理、项目管理、安置价格、资金管理等进行完善。并采取更果断的举措,花大力气、下大决心调整完善农村多层住宅建设安置政策,以机制和政策的创新,突破农村多层住宅建设安置的瓶颈,完成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全年安置2000户的目标任务。
玉环县清理整顿非法围填海行为
作者:李孟林
近日,玉环县公安、水利等部门和有关乡镇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对在漩门二期围垦区总面积5.6万亩的非法养殖设施进行了,并组织人员赴人民塘非法围填海现场,开展清理整顿工作。这是玉环县政府落实人大意见,严厉打击非法围填海行为的一项积极举措。
玉环县是陆域小县,但又是一个海洋环境容量较大的县,全县海域面积1900平方公里,滩涂资源十分丰富。近年来,该县非法围填海现象日趋严重。据统计,全县共有非法围填海案件12起,非法围填海面积近4000亩。面对这一现象,玉环县人大常委会在2007年5月组织开展了海域使用管理法执行情况检查,要求县政府依法制定围填海的有关政策处理意见,对重点海域内的用海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防非法围填海行为的回潮。
玉环县政府积极落实人大意见,召开清理整顿非法围填海工作动员会,发出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围填海行为的通告,全面部署开展清理整顿非法围填海工作。对检查中发现和调查摸底到的非法围填海行为,责令立即停止或自行清理,对逾期未按要求自行清理的,进行强制清理。同时加强监管,防范非法围填海行为出现回潮现象。
长兴县人大实施工作建议书制度
作者:马凌燕
今天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议题就是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动员。开展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前段时间主任会议专题作了研究,经过认真的准备,各项前期工作基本就绪,执法检查的实施意见也已下发。今天召开动员会议,并邀请建设局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目的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部署工作,以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刚才大家都听取了城乡规划法的法制讲座,下面,我就开展好这次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
这次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是监督法实施后,本届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开展的执法检查活动;也是城乡规划法自年1月1日施行以来,第一次就这部法律在我市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开展好这次执法检查,对于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推进“法治建德”建设;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城乡统筹发展;贯彻市委全会精神,推进“三个年”活动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开展执法检查,是贯彻实施监督法,推进“法治建德”建设的需要
对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执行情况开展检查,是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职能,也是人大监督工作的一种有效形式。《监督法》规定人大常委会“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开展执法检查,针对法律法规执行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进行跟踪监督,其主要目的是确保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政府行政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执法检查的过程,既是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一些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逐步解决的过程,同时也是宣传普及法律,纠正违法现象,解决执法难点,有利于形成良好的执法环境的过程。因此,开展执法检查对于增强人大监督实效、推进“法治建德”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开展执法检查,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
当前,全市上下正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什么是科学发展?只有漂亮的城市,没有美丽的农村,那不叫科学发展;只顾加快城市建设,不去统筹城乡建设,那也不叫科学发展。坚持科学发展,不仅要着眼于城市,也要着眼于农村,着眼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当前,我市新农村建设的内容不断拓展,力度不断加大;市里也花了很大的精力和成本,着手编制了市域总体规划,这些充分说明,市委市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都非常重视统筹城乡的规划和建设。而城乡规划正是政府指导、调控城乡建设发展的基本手段,是保障城乡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公共政策。城乡规划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规划制度,进入城乡统筹规划、一体化管理的新时代。从这个意义上讲,在我市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对城乡规划法开展执法检查,本身就是学习实践活动的一个很好的载体,有助于我市加快建立城乡一体的规划体系,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开展执法检查,是贯彻市委全会精神,推进“三个年”活动的具体举措
规划是总纲,规划就是效益。规划出点小偏差,会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一些带来持久的、难以突破的障碍。规划失当,就会丧失发展的先机,延缓发展的速度。近年来,以《建德市域总体规划》编修和制订为突破口,我市城乡规划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各项规划较好地指导了城乡建设,城乡面貌都有了很大的变化,美丽的城市给来过建德的人都留下了美好印象,广大农村也正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对此大部分市民是满意的。这与我们高度重视规划、高标准编制规划、严格执行规划是完全分不开的,要感谢从事规划建设的所有同志!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我们的城乡统筹规划工作正处于探索阶段,城市和乡村统筹规划管理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乡村规划体系不健全、欠账太多,城乡建设的差距日益拉大;规划执行不严,随意变更规划,规划跟着项目走、跟着建设走的现象时有发生;违法建设行为得不到及时有力查处等等。这些问题,有的是事关全市发展的重点,有的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今年,市委开展了推进主攻工业年、项目推进年、招商引资年“三个年”活动。要使“三个年”活动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规划是龙头,必须先行,而且必须能够落实到位。因此,通过这次执法检查,推动有关规划的科学编制和正确实施,将有利于推进“三个年”活动扎实开展。
二、突出重点,严格程序,提高执法检查的实际效果
这次执法检查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严格程序,依法办事,讲求实效,最终实现“四提升”:提升执法检查的组织水平、提升全社会对执行规划法的认识、提升“一府两院”贯彻实施规划法的工作能力、提升规划法在建设“一流山水旅游城市”中的引领功能。具体的要求是:
第一,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这次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在与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衔接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确定检查的重点是“一主四团”,并明确了5个方面的重点检查内容:一是城乡规划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情况;二是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公开情况;三是城乡规划的审批和批后管理情况;四是城乡规划调整及违规违章建设查处情况;五是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规划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以及执行城乡规划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二,要把握步骤,严格程序。这次执法检查分策划准备、组织动员、自查自纠、检查审议、整改落实五个阶段进行。
今天会议结束后将进入第三个阶段: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为4月至5月上旬。期间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根据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和各自的职责,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5月中下旬为检查审议阶段。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将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集中检查,形成执法检查报告。乡镇人大也要组织乡镇人大代表调研和视察本乡镇规划执行情况。5月底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将专题审议,审议后进行分项测评投票。
6月上旬以后为整改落实阶段。各部门根据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意见进行整改。考虑到规划工作的特殊性,整改情况于2010年6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第三,要严格要求,依法办事。检查组要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规定、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实施办法和这次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开展工作,严格各项程序,把握工作要求。一是要认真检查。在市政府及有关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检查组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深入相关单位和乡镇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开展座谈,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外出考察,实地察看,掌握真实情况。检查组要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贯彻城乡规划法的情况汇报,全面了解这部法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检查组要及时转有关部门核查处理,并限期汇报办理情况,以推动执法检查的有效开展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二是认真汇总情况。检查组要认真汇总检查情况,形成检查报告。检查报告要综合分析各方面的情况,突出重点,客观真实,既要讲成绩,也要讲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切实的整改意见。三是要认真审议。检查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将于5月底的例会上,专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相关报告,并形成审议意见。会后,审议意见将函告市政府,市政府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大常委会汇报整改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将按照监督法的要求,把执法检查情况和政府办理审议意见的情况,向社会公告。
三、积极配合,主动协调,形成执法检查的工作合力
对城乡规划法的贯彻落实,政府负有组织领导、规划实施、统筹协调、考核奖惩等责任;建设等部门负有相关的具体工作职责和监督管理责任;司法机关、各有关行业组织和社区基层组织也都有相应的职责。今天的动员会,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同志都来了,希望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协调,自觉接受监督。一是要认真自查。自查是开展执法检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自查工作,既要重视总结成绩和经验,又要注意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并按时向检查组提交自查报告。二是要主动配合。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尤其是建设部门,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结合“三个年”活动的开展,认真研究迎检工作。要建立工作小组,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此次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完成。三是要切实整改。要把整改工作贯穿于执法检查的全过程。对自查自纠阶段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坚持即查即改;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要综合分析,查找原因;对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要认真对照,研究整改措施。同时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通过这次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有关各方的责任,协调工作关系,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推进我市城乡规划工作。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证执法检查的顺利进行
为了加强对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的领导,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旭升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城建环保工委主任董光和、法工委主任邓建昌任副组长。在开展集中检查时,组建3个检查小组,具体负责各项检查工作。执法检查组和各检查小组要精心组织,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圆满完成这次执法检查任务。
一要认真学习。熟悉和掌握好法律法规是搞好执法检查的重要前提。为此,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在这次会议上安排了法制讲座。会后,检查组要组织相关人员对这部法律开展进一步的学习讨论,切实把握法律的精神,熟悉检查内容所涉的相关资料,明确检查方法,做到心中有数,依法履职。
二要求真务实。检查组要深入到有关单位、企业、工地、乡镇、村和干部群众中走访,倾听意见;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资料、抽样调查等各种方式进行调查了解,既要明查,也要暗访,力求掌握客观真实的情况。检查要做到“真”、“实”、“严”。“真”就是真查、真看,真正发现问题、真实反映问题、真心帮助解决问题;“实”就是切实做到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严”就是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对发现的问题不回避,要认真核查,严肃处理。
三要通力合作。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和参加执法检查的同志要集中精力,密切配合搞好执法检查,做到有始有终。要服从安排,团结协作,相互配合,努力工作。检查中要注意倾听各方面意见,及时沟通情况,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这次执法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