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16 11:23:0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副主任履职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制度规范有创新 代表履职有保障
行之有效的制度是规范代表履职的重要保障。区人大常委会新制订了《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行代表职务情况》、《关于保障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两个办法,修改完善了《常委会及其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闭会期间代表和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履行职责的规定和办法》等三项制度。五项制度建立和完善了畅通的代表联系机制、活跃的代表活动机制、有效的建议督办机制、良好的履职激励和约束机制、有力的服务保障机制;细化了人大代表的履职规范,强化了对人大代表的服务保障和监督。
常委会审议内容方式有创新 审议意见质量有提高
今年4月,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尝试对政府专项工作进行评议。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常委会会议听取和评议了区文广影视局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还对该专项工作情况现场进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
为保证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人大代表审议发言时更有的放矢,区人大常委会让代表结合本人关心、履职需要等选择列席全年各次常委会会议议题,变以往单向邀请为双向选择,形成“代表履职意向库”,使每位代表届内原则上至少列席常委会会议1次。同时,请每位代表结合各自行业特点、专长、重点关注等选择联系一个工委,建立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与相关行业、领域代表的联系制度,以发挥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专业性。
联系选民方式有创新 听取选民意见更深入
区人大常委会编排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组。常委会组成人员采取组团走访代表的形式,分五组深入各镇、街道选区,通过结对联系、个别走访、集中座谈,今年上半年共与92名区人大表进行了面对面沟通交流。
区人大常委会探索延伸代表联系服务平台,建立村(居)代表工作站。今年年中人代会前,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全体区人大代表,前往包括人大代表工作站在内的102个接待点开展集中接待选民活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燕平等都深入到各镇、街道接待点接待了选民群众。
开展视察活动形式有创新 代表视察见实效
为了提高代表视察的深度和实效,今年6月,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区人大代表开展的代表集中视察活动一改以往集中大视察的做法,根据视察内容合理确定每组视察代表人数,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别带队,兵分六路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座谈讨论等形式进行。代表就加强宗教活动管理,维护连锁餐饮的品牌形象、保障食品安全,加强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水环境治理、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等方面向政府提出意见建议。
调研学习有创新 常委会自身建设在强化
感谢区人大常委会给予我这个机会,使我能地向各位汇报我局一年来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这既是对我的鞭策和鼓励,也是对我局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下面,我就年初以来履行职责的情况作述职报告,请予审议。
一、以法宣工作为中心,狠抓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年初,我们针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际,拿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首先,我们制定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了今年的工作目标和作务。我们今年把迎接全市全省“五五”普法验收列为重中之重。我们为此专门制作了反映我区“五五”普法成果的专题片。我们还精心排练了一场大型的文艺演出。面对我区基层五五普法工作薄弱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区五五普法验收考评标准。加强了对各单位的检查考核。其次,我们建立的严密了法律宣传组织体系。区级成了领导小组,各单位层层落实了组织机构和具体工作人员,使五五普法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一年来,我们共组织大型宣传活动五次,开展培训讲座10多次。收到了好效果。
二、以民事调解工作为基础,确保一方平安
今年的民事调解工作中,我们加强了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年初我们举办了基层民调工作人员培训班,在培训中我们针对工作实际,拿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使我区基层民调人员整体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通过一年来的不懈努力,全年我们共调解案件264起,调解成功率在90%以上。无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三、以安置帮教工作为载体,竭力帮助弱势群体
我区目前共有两放人员256名,其中今年放回58名。这些人员大多数没有一技之长,流向社会,是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之一。我们针对此,联系有关部门,加强对他们进行就业技能的培训。为他们就业想尽一切办法。目前,我区两放人员安置率已达90%以上,今年两放人员安置率达70%以上。
四、以法律援助方式,增强为民服务意识
今年尽管我们在没有政府财力支持的情况下,还是动员法律服务者义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多起,即为当事人伸张了正义,也树立了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以上是我一年来的履职情况报告。今后,我要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帮助、支持下,加强对党的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理论的学习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工作能力,密切联系群众,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推动我区司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为构建生态、平安、和谐、富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最感谢各位聆听我的履职发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领导:
这次组织提名我拟任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并在今天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我深感这是组织对我的高度信任,也是对我的鞭策和激励。我曾在基层工作多年,从事过经济工作,在加强财源建设、增强财政实力、发展县域经济方面做过一些探索。特别是到县委机关工作后,对全县的情况又有了更深的了解。我深知,以我的年龄和现有的知识水平,面对新形势下政府工作的新要求,要做好工作,压力沉重,责任重大。今天,如果我没有被任命,我能够正确对待。如果被任命,我郑重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坚持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思想,在工作中坚持自觉学法、严格守法、正确用法,为确保政府工作决策民主化、管理法制化和工作高效化,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同时,我将坚持做事先做人的原则,恪守“勤为政之要,廉为政之本”的准则,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人民满意、组织信赖的公仆。
二、坚持求真务实,忠实履职
我生在XX,长在XX,一直工作在XX,深知XX的发展来之不易,深知父老乡亲的冷暖疾苦。近几年来,XX经济实力不断增强,财政收入大幅攀升,这是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共同努力和全县人民全力支持的结果,其中饱含了前几任常务副县长无比艰辛的工作。我继任后,将努力发扬务实的工作态度和勤勉的工作作风,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一丝不苟地做好每项工作。特别是在当前宏观经济调控,经济发展面临众多新困难的情况下,我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同志们的支持配合下,努力加强财源建设,进一步科学民主决策,为确保我县经济建设持续健康发展而孜孜不倦、艰苦努力!
三、自觉接受监督,竭心为民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法律的要求,也是做好政府工作的本质需要。工作中,我将在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的同时,切实增强人大意识,全力维护人大的权威,忠实履行人大的决定,主动向人大报告重大工作,充分尊重人民代表的意见,认真办理好人民代表的议案和建议,让人民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放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领导,以上是我的陈辞,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充分认识开展“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需要有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和公务员队伍;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需要各级干部、公务员具有很高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推动*文化又好又快发展,需要市直文化系统各级干部、公务员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完成区域文化旅游中心的战略任务,需要市直文化系统各级干部、公务员具有很强的执政能力、创造能力。从目前情况看,市直文化系统的干部和公务员队伍总体上是好的,是能够担当重任的。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部分干部和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还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突出表现为:宗旨意识、群众观念淡薄,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漠不关心、麻木不仁;执政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只要权力,不要责任,不尽义务;工作敷衍赛责,不尽心尽力,事业发展、市场监控、公共服务职能不到位;履职能力、执政能力不强,办事效率低下;存在职能错位、缺位、越位,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在全体干部和公务员队伍中开展“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是推动全市文化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开展“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履职尽责、勤政为民”这一主题,明确职能,强化责任,加强监督,跟踪问责,着力解决市直文化系统各级干部和公务员在执行层面的突出问题,改善政务环境,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开展“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要重点把握以下原则:
(一)教育为主原则。坚持以正面教育和自我教育为主,不搞人人过关,不针对具体人、不纠缠具体事,重在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强化宗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履职尽责、勤政为民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依法行政原则。坚持依法行政、权由发授,任何处室和单位不得随意扩大职权,也不得逃避责任。依法规范各级干部、公务员的行政行为。
(三)权责一致原则。坚持在行使权力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建立和完善权责统一的行政体系,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既各司其职又各负其责。
(四)质量效能原则。坚持既要提高工作质量,又要提高工作效能;既要按程序办事,又要简化办事程序。做到工作质量高标准、办事效率快节奏。
(五)强化监督原则。坚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扩大党务、政务、公务公开,强化法律监督、纪律监督、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提高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级干部、公务员的公认度和公信力。
三、开展“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的目标要求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通过开展主题活动,要实现五个方面的目标要求:
(一)提高道德水准。市直文化系统各级干部、公务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观和勤政为民理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利益观,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形成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良好风尚。
(二)增强履职能力。市直文化系统各级干部和公务员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业务能力、工作能力明显增强,能够胜任本职工作、解决复杂问题,创造新经验、新业绩,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三)完善体制机制。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逐步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运转协调、监督有力的管理体制。
(四)转变工作作风。局机关、各单位、各级干部和公务员执政能力明显提高,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成为自觉行动和一种常态。
(五)实现群众满意。市直文化系统各级干部和公务员办事效率、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一些行政弊端得到克服,一些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得到解决,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得到惩处,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机关各处室、各单位、各级干部和公务员要按照上述目标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突出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着力解决“职能不清、责任不明”问题。主要是量化、实化、细化每个部门、每个单位、每个职位、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能和责任,重点解决“职能交叉、职能重复”、“无人管理、多头管理”、“自由裁量权过大”,只行使权力,不履行义务,不承担责任等问题。
二是解决“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主要是不求上进、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业绩平平,无所建树;、吃拿卡要、弄虚作假、不讲诚信,甚至失职渎职,严重损害人们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等。
三是着力解决“责任心缺失、工作不到位”问题。主要是党性不强,宗旨观念淡薄,对工作没有激情,对群众没有感情,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其位不谋其政、不尽其责、敷衍了事、不深入实际、不调查研究、不解决问题,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等。
四是着力解决“程序繁琐、效能低下”问题。主要是因循守旧、墨守陈规,不改革、不创新、不发展,为了小团体利益,人为抬高门槛、设置障碍,故意刁难企业和群众;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不干事、干不成事等。
五是着力解决“政令不畅、执行不力”问题。主要是对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事不办,形成中梗阻、下梗阻;对内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果,相互掣肘、内耗严重等。
四、开展“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的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
这次主题活动时间大体安排5个月,从2008年11月开始,2009年3月基本完成。参加的范围包括: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含市文物局机关)的全体工作人员。
这次主题活动的方法步骤是:
1、明责。就是按照机构设置与“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把工作职能和责任量化、实化、细化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职位和岗位,实现全覆盖。做到职能清晰,责任明确,不重不漏,公开透明。同时,根据每个处室、职位和岗位职责分工,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完成时限和质量标准。这项工作由局人事处负责,2008年11月底完成。
2、履责。就是按照职责分工,高效运行,协调运转。每个干部和公务员都能做到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坚持严、细、深、实、快的工作标准,严谨细致、勤奋务实、精益求精。创新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履行职责是一个长期的并不断完善提高的过程,也是对每个干部和公务员的最基本的要求,2008年12月底前要基本建立履责的程序、方式方法、质量标准体系。
3、验责。就是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法对每个干部和公务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议和检验。要把自验与互验、上验与下验有机结合;个人述职与民主评议有机结合;日常验责与年度考核有机结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验责和评议结果记入本人档案,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由局监察室、人事处负责制定《验责实施办法》,2009年2月底前基本建立验责机制。
4、问责。就是按照《公务员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不能履责尽责的干部和公务员进行问责,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检查,限期整改;情节较重的,给予离岗培训,调整岗位,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责令辞职或建议免职;违法施政,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由局监察室、局机关总支负责,2008年12月底制定出《行政问责实施办法》,2009年1月正式实施。
明责是基础,履责是核心,验责是关键,问责是保障,四个环节相辅相成,构成“履责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的有机整体,要实现明责具体化、履责规范化、验责制度化、问责常态化的目标。
五、切实加强对“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的组织领导
“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在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局人事处、监察室、机关总支参加,组成“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办公室,局办公室主任孙建东任办公室主任,局人事处处长赵芳坤、监察室主任杨连成、机关总支专职副书记张宏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工作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指导。
日前,国家粮食安全政策专家咨询委员会在京成立并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该专家咨询委员会由王春正、陈锡文担任顾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张晓强担任主任委员,韩俊、赵中权担任副主任委员,25名来自各大研究机构、院校、企业和有关部门的专家学者受聘成为首批委员。国家粮食局局长任正晓到会并作讲话,张晓强主任委员在会上讲话并主持召开了专家咨询委员会成立后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与会专家就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2016年拟研究的重点专题和《粮食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等进行了深入交流讨论。
任正晓在讲话中指出,近些年来,我国粮食连年增产丰收,库存充裕,供应充足,市场稳定,国家粮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但放眼长远,我们仍然面临粮食消费刚性增长、粮食生产硬性约束的双重挑战,国家粮食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不断凸显,需要汇集众智、群策群力,超前谋划、积极应对。成立国家粮食安全政策专家咨询委员会,建设服务国家粮食安全的“智库”,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客观要求,是完善粮食决策咨询制度的重要途径,是提升粮食安全软实力的必然选择,是加快粮食流通事业改革发展的内在需要。
任正晓要求,要切实发挥好国家粮食安全政策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重要作用,围绕国家粮食安全大局,紧密结合粮食流通重点工作,开展重大调研活动,搞好重大课题研究,分析研判趋势,把握内在规律,推动科研成果转化,为粮食工作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一是突出战略性。要着力提高综合研判和战略谋划能力,培养战略思维和全局意识,善于分析把握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趋势,把粮食问题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审视谋划,聚焦事关粮食工作全局的中心任务、重大问题深入研究,形成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二是突出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研究当前粮食领域急需破解的实际问题和突出矛盾;坚持需求导向,紧贴政府决策需要,做好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估反馈;坚持实用导向,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提出管用、好用的政策建议。三是突出时效性。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和粮食市场走势复杂多变,决策咨询工作要着力关注新问题新变化,见微知著,及早研究,挖掘新潜力、提出新思路。四是突出科学性。“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要大胆探索,求真务实,敢说真话、敢提意见。要面向基层,贴近群众,接地气、察实情、出实招,使所提建议更加符合粮食工作实际。要加强纵向横向比较研究,学习借鉴各方面成功经验,为解决我国粮食问题提出长远之策、治本之策。
张晓强指出,专家咨询委员会必须牢牢把握“智库发展必须坚持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工作”这一重要方针,紧紧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这一根本目标,充分履职尽责,效力国家粮食安全。要加强重大问题研究,当好国家粮食安全政策研究员;要加强沟通交流,当好国家粮食安全政策咨询员;要加强舆论引导,当好国家粮食安全政策宣传员。
会议议定,专家咨询委员会今年将重点加强粮食“价补分离”制度改革、粮食储备机制创新、粮食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等方面的课题研究;就制定粮食行业“十三五”规划、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完善粮食收储政策、推进《粮食法》出台等重大问题,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举办粮食安全论坛系列报告会。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专家咨询委员会章程、工作规则和秘书处工作制度。
一、关于提高立法质量
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克服部门利益倾向是当前提高立法质量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围绕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地方人大要做好五个方面的机制创新。
一是创新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形成机制。按照围绕大局、急需先立的原则,突出重点,科学制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拓宽立法项目来源,积极倡导人大代表和地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民提出立法建议,通过召开立法建议座谈会和利用媒体、互联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实行立法项目库管理制度,将那些具有立法必要性和可行性的项目,及时纳入立法项目库;将因形势发展变化,失去立法必要性的项目,及时从项目库中删除。
二是创新立法起草机制。在完善政府部门起草和人大自主起草机制的同时,积极探索地方人大法规草案委托起草制度,逐渐形成人大和政府组织,社会有关方面参与起草的多元化法规起草机制,深入了解民情民意和社会需求,防止“公共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法律化”。
三是创新立法审议机制。按照立法法的规定,法律案的审议程序一般实行三审制。按照我省立法程序的规定,法规案一般实行两审制。细化法规案在审议运行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目标、任务和责任,专门委员会、法制委员会按照立法程序规定,加强交流,相互支持,及时认真做好交接;对于经审查立法条件不成熟的法规案,无论在哪个环节,都应当予以退回,待时机成熟时再重新提请;建立单项表决制度,凡是代表或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个别条款有较大分歧意见的,应当先行就有争议的条款进行单独表决,然后再就整个法规草案进行表决,使代表或常委会组成人员有效行使职权,独立自主地表达自己的见解。
四是创新群众参与立法机制。实行立法顾问制度。聘请法律、经济、环保、农业、宗教、教科文卫以及语言文字等方面的专家,建立立法顾问专家库。实行法规论证制度。涉及地方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草案要登报征求意见;对一些涉及面广、分歧较大的法规,要召开立法听证会。建立地方立法网,法规草案及修改稿要在网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五是创新立法工作的立、修、废机制。要加强立法后评估工作,通过全面调查研究,对已制定实施的地方性法规的规范性、可行性、实施效果以及社会认可程度进行综合评价,及时发现立法中存在的问题,为修改或废止相关法规提供依据。要实行地方性法规定期清理制度,及时修改或废止那些不合时宜的、违反市场经济规律的、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法规或有关条文,以保持法规的权威性和时代活力。
二、关于增强监督实效
做好地方人大监督工作要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积极用好监督的职权、方式和程序,提高监督实效。
一是增强做好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责任感。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是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工作的需要,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需要。监督工作的实效直接影响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作用的发挥。地方人大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严肃认真地开展监督工作。
二是找准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开展监督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与党委决策的贯彻实施紧紧相扣,与政府工作的重点推进紧密相联,与人民群众的呼声息息相关。要把事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重点,切实抓住那些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突破口,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使监督工作有的放矢。
三是创新地方人大监督工作机制。要不断拓展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开放性。地方人大常委会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问卷调查、组织公民座谈等方式征集监督选题,将年度监督工作的安排、方式和方法,通过网络和新闻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要进一步完善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和质询等各种监督方式的工作制度和实施办法。建立前期调研求深、会议审议求真、跟踪督查求实的监督机制,努力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实际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坚持审议中讲实话,指出问题有见地,提出建议有份量、切实可行;坚持及时交办审议意见和有关报告,跟踪督查,务求实效。
四是综合运用监督手段。地方人大常委会要严格按照法定职权、法定程序、法定方式对法定对象进行监督,注重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使人大监督工作更有深度、更具活力,有力地促进“一府两院”破解难题、改进工作。要定期组织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检查和参与接待人民群众来访等活动,完善主任会议组成人员接待日制度,认真听取代表和群众反映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予以解决。要创新监督形式,通过举办法规咨询宣传活动、设立举报投拆热线、分析典型案例、明查暗访、与部分利益相关人座谈等措施,加强跟踪监督。要把监督工作和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结合起来,推动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要注意人大监督与党的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结合,推动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三、关于做好代表工作
要以提高代表履职水平、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重点,加强探索,不断创新地方人大的代表工作。
一是加强代表培训和代表履职宣传工作。地方人大履行职责,涉及到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科技、教育、卫生、环保及社会生活等诸多内容,人大代表的素质直接关系到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的水平。要建立健全代表系统培训制度,采取初任培训、履职培训、专题培训、研讨交流等措施,使代表了解和掌握履行职责的途径和工作程序,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质量,增强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要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及时向代表提供地方各方面发展情况的资料和信息,通报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主要工作情况,为代表提供信息咨询服务。通过在媒体上开设人大代表专栏和人大代表电视专题节目等,加强对代表依法履职活动的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尊重代表权利、支持代表履行职责的良好氛围。
二是创新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要组织代表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通过各种途径拓宽代表履职平台。要建立健全地方人大代表小组活动规范,加强指导,明确要求。要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注意听取代表意见。要不断创新代表活动方式,组织开展代表约见常委会和“一府两院”负责人、代表活动日和代表热线、省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等活动,逐步制度化、规范化。探索开展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增强代表参加闭会期间活动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三是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要加大代表议案和建议的督办力度,形成领导带头、单位主办、政府督察、人大督办的办理机制,保证办理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每年都要召开高规格的代表建议交办会。要选择办理数量较多、热点难点问题集中的承办单位在常委会上汇报建议案办理情况。实行常委会领导和各专门委员会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制度,常委会领导和各专门委员会每年从代表建议中有侧重地确定一件重点督办件,督促解决代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要采取组织代表视察办理工作、听取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建议要求承办单位重新办理等方式,加强对代表建议的督办,确保办理质量。
根据省联社《关于开展200*年制度执行年活动的通知》(*信联发〔200*〕*1号)精神,联社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此项工作,成立由理事长*任组长,监事长*、主任*、副主任*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和各信用社主任为成员的制度执行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县农村信用社制度执行年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工作由稽核监察部牵头、行政人事部协助,主要负责本次活动开展的组织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筹备以及资料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现将此次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活动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学习动员
1、200*年*月11日,联社组织召开了由各信用社主任、客户经理、联社本部全体员工参加的“制度执行年活动”动员大会。会上组织学习省联社《关于开展200*年制度执行年活动的通知》、《*县农村信用社制度执行年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了我县制度执行年活动工作,联社领导对制度执行年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
2、各社及时召开了职工大会,组织员工学习了省联社成立以来出台的制度、办法和相关的金融法律、法规,使大家明确了开展制度执行年活动的目的、意义,同时对制度执行年活动开展进行了全面部署。
(二)自查自纠
1、按照《*县农村信用社制度执行年活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县信用社干部员工对照自己岗位职责认真开展自查,对履职情况做出了自我评价,对执行制度的薄弱环节和违规违制行为提出了整改措施。
2、各信用社和联社各部门在自查的基础上将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书面上报了稽核监察部。
3、各社对照四*省银监局《200*-200*年对全省农村信用社各项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省联社《200*年7月-200*年3月各类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中所列示问题,自查是否存在类似问题。
二、自查发现的问题
(一)制度执行不力。联社虽然制定了《强制休假制度》、《重要岗位定期轮岗制度》等管理制度,但由于人员编制紧张、工作量大等因素,导致执行力度不够。
(二)未严格执行“会计、出纳基本制度”、“四双制度”等内控制度。
(三)结算帐户管理不规范,开户资料收集不完善。
(五)对帐频率不符合要求,对帐率未达到100%。部分信用社单位存款账户未坚持按月对帐。
(六)计算机运行日志、操作人员密码、抹账等未及时登记,计算机人员交接存在交接内容不完整等现象。
(七)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力。一是贷前调查不深入,二是贷后检查滞后。
(八)信贷档案资料不齐。
三、整改措施
针对本次对全县*个法人社,*个营业网点自查发现的问题,为认真开展好制度执行年活动,全面提升我县信用社制度执行力,增强各社合规经营、合规操作意识,杜绝屡查屡犯、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的行为发生,提高信用社案件防控能力。要求各社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整章建制工作。联社将组织力量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清理,按制度执行年要求,对内控制度存在的缺陷要尽快补充完善,特别是会计、出纳、信贷等要害业务环节要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使每个岗位有规可依。
(二)加强信用社干部、员工对内控基本制度以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不断增强制度和法制观念。
各位代表、同志们:
刚才,*市长向各位代表报告了上半年市政府主要工作。今年以来,市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埋头苦干,狠抓落实,深入实施“三大战略”,继续推进“九大工程”,扎实开展“三个年活动”,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努力化解各种困难和问题。综观市政府上半年工作,虽然困难重重,但是步履扎实稳健,各项工作推进总体顺利,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农业主导特色产业提升、“百千”工程、农民饮水安全工程等稳步实施,新农村建设深入推进;工业经济虽然出现较大波动,但运行依然健康,平台建设、转型升级、项目推进力度不断加大,30万吨有机硅、海螺二期、农夫山泉二期等大项目相继开工建设;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有了新起色,旅游业实现较快发展,特别是杭黄铁路具体线位的确定,将使我市迎来发展的绝佳机遇;积极融资,有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洋安新城、桥东城市客厅综合体、洋溪新城建设有序推进,城市框架不断拉开;固定资产投资保持了较快增长,特别是工业投资18亿元,同比增长24.6%,41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4.7亿元,整体进展顺利;教育、卫生、科技等事业全面进步,民生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受益群体不断扩大。这些成绩来之不易,是市政府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求真务实的结果;是各职能部门单位苦干实干,齐心合力的结果。对此,市人大常委会表示充分肯定,相信各位代表也是满意的。
借此机会,我向各位代表简要通报一下上半年的人大工作。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初人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按照“促发展、重民生、求实效”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共召开3次常委会会议和8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4项,作出决定、决议4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人次。具体来说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为支持政府争取银行融资,推进我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分别作出同意市政府项目融资授信计划的决议、同意市财政融资授信计划的决议。二是开展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先后召开10个不同层面的座谈会,走访了部分乡镇(街道),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城乡规划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交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三是评议工业经济工作。按照市委提出“主攻工业、决战工业、稳定工业”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用了两个月的时间组织开展了工业经济工作评议,先后深入16个乡镇(街道)、50余家企业和有关部门,对近三年来全市工业平台、招商引资、企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工作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赴德清、长兴、临安和桐庐进行了实地考察。上个月底,召开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的工业经济报告,进行了评议和测评,形成了具体的评议意见。四是开展“访选民评代表”活动。组织市、乡镇两级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以增强代表的责任感和履职意识,促进代表更好地服务选民,为选民代言。目前活动进展顺利,大部分乡镇都已经推开,在座的部分代表也积极参与活动。五是认真督办代表建议意见。确定7件重点督办建议,由常委会副主任领衔督办。市政府及有关承办部门高度重视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工作,主动面商,认真办理,目前办结率达100%。六是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人大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习,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结合“送温暖”活动,把服务企业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载体来抓,深系乡镇企业蹲点调研,与镇、村和企业负责人座谈,了解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企业解决难题。
回顾上半年工作,我们感到,市人大常委会无论是在行使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还是在开展代表工作、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都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各位代表的参与和努力,离不开市政府及各部门单位的支持和配合。在此,我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人大工作与政府工作分工不同,目标是一致的。上半年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也有不少指标未能过半,要完成年初人代会上确定的全年目标任务,下半年的工作更加繁重,任务更加艰巨。根据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刚才洪市长的工作报告。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要狠抓落实,确保完成人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第一,要在保增长、促发展上下功夫。坚持把保增长作为首要任务,坚持工业经济第一经济,按照“主攻工业、决战工业、稳定工业”的总体要求,全力以赴打好保增长攻坚战。要加快转型升级步伐,不断提高企业综合素质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善于破解难题,对当前发展中遇到的项目审批、资金筹措、土地制约、征迁等难题,要坚持结果为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方式,帮助企业解决面临的具体困难,办实事、解难题。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完善政策措施,真正把“拓市场、保转型、送温暖”等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第二,要在保民生、促稳定上下功夫。坚持把改善和保障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以人为本,统筹兼顾,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城乡区域统筹力度,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加快发展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着力破“五难”,不断丰富城乡居民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成果惠及全市人民。
二、要发挥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首先要自觉履行代表义务。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有着反映群众意愿和呼声的义务和责任。在闭会期间,大家要自觉履行代表义务,密切与选民的联系。要以“访选民评代表”活动为载体,深入社会、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善于发现并敢于反映群众真实的意愿和当地经济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问题。同时也要引导广大选民正确认识当前的社会矛盾,做化解矛盾的促进派,确保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在当前形势下,我们的代表更要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本职,努力做好工作,在提振信心、共度难关上发挥表率作用,为全市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其次要理解支持、监督推进政府工作。通过今天的活动,大家对今年政府工作情况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回去以后要一如继往地理解和支持政府工作,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向选民和群众宣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把民心凝聚到发展上来,给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展创造一个更好的环境。同时,要围绕当前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定向视察”、“访选民评代表”等活动,通过开展视察检查,监督和推进政府工作,踊跃为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献计献策。
三、要认真履职,积极支持推动全市各项工作
一、街道人大工委“创先争优”活动工作开展情况
1、积极组织代表活动,代表工作富有活力。各街道人大工委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组织代表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每次活动有签到和活动记录,代表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2、建立“人大代表活动室”,为代表开展活动提供平台。各街道办事处都建立了代表活动室。代表活动室的档次比以往有所提高,西办和任圩办还分别建立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活动室,为代表履职创造了良好条件。3、各街道人大工委依法开展监督,监督效能进一步强化。在同级党工委的重视和支持下,各街道人大工委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开展监督工作,为推动本辖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按照《监督法》、《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紧紧围绕党工委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街道人大工委建立了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在相山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等活动中,基层人大工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按照常委会的整体部署,同期开展对本辖区有关部门工作情况的检查活动。街道人大工委及时跟进,为常委会依法监督提供了有力支持和翔实依据。同时,通过区、街道两级人大协同工作、优势互补,使区人大监督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得到进一步扩展。4、积极参与街道办事处的中心工作。街道人大工委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参与辖区的中心工作。街道人大工委根据各自的特长,有的参与招商引资,大力支持辖区的经济建设;有的参与稳定工作;有的参与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工作;有的还参与拆迁工作等等,把人大工作融入到辖区的中心工作,做到了“分工不分家”,有力促进了办事处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街道人大“创先争优”活动工作经验与做法
1、**区委重视街道人大工委的组织建设。*区委从区各街道办事处实际出发,综合考量,选拔优秀干部任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已任命的人大工委主任素质高、接受新生事物快,给全区人大工作注入了蓬勃的生机与活力。2、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依法指导、支持基层人大充分发挥作用。区人大常委会及时举办街道人大干部培训班,还制定了《街道人大工委工作规则》等三个工作制度,这都为基层人大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3、街道办事处党工委重视并支持同级人大工作。在平时工作中,街道党工委从实际出发,支持同级人大履行职能,监督行政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人大组织的活动,从财力、物力和人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为人大开展工作提供了保障。4、街道人大工委与同级党政班子建立了和谐的工作关系。基层人大能够紧密围绕同级党工委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处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人大工委能自觉维护同级党工委的权威,主动向党工委汇报工作,争取支持。在处理与行政机关的关系上,街道人大做到了既监督又支持,凡是合法的行政行为,积极协助其推进工作。
三、“创先争优”活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街道人大工委,是**区建区以来首次设立,目前属探索阶段。各工委虽然做了很大的努力,也取得了初步成效。通过调研,调研组一致认为,街道人大工作还存在着以下问题和不足:1、街道人大工委机构还不够健全。按照街道人大工作规则的规定,每个街道人大工委成员由3-5人组成,目前,各街道人大工委只有主任或副主任一人。有的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有的未明确工作人员。2、街道人大工委工作开展还不够平衡,其主要原因是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3、街道人大工委的宣传工作比较薄弱,宣传的力度还有待于加强。
四、解决问题的办法与措施
为加强街道人大工委的建设,使其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好地发挥作用,调研组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自身建设。按照街道人大工委规则规定的职数,各人大工委要把工委成员建议名单尽快报交区人大常委会,争取上半年完成各工委的班子建设。
2、各街道党工委要加强对人大工委的领导,协调好方方面面的关系,为人大工委履职提供有力支持。
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和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安排,以“一线”的工作状态,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履职尽责,推进社会治理,强化司法监督,关注民生改善,切实抓好自身建设,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诉讼中的矛盾和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司法机关及其公安、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和内在要求。人大司法监督的目的,在于督促司法机关完善内部监督机制,重点解决司法工作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带有共性的问题,促进司法公正。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独立法律部门,直接决定和影响着公民权利义务的实现。为强化诉讼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内务司法委2014年就修改后的民事、刑事两大诉讼法在我市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监督。
2013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关于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加强宣传教育、更新执法理念等五点审议意见。为了解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促进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更好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障和尊重人权,10月份内务司法委对“一府两院”关于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撰写了督查报告,为11月份常委会开展“一府两院”有关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工作满意度测评提供参考。同时针对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健全证据制度,完善调解与诉讼衔接机制,细化审判和执行程序,强化民事诉讼法律监督等方面作了较大改进的实际,为推进全市法院公正司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内务司法委于7—8月对全市法院贯彻执行修改后民事诉讼法情况进行了调研,重点了解全市法院落实相关规定、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执法能力的情况,以及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提出了规范诉讼程序,健全办案机制等意见建议,为9月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中级法院关于修订后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提供了调研参考。
依法处理涉法涉诉,既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也是监督“一府两院”公正规范执法的重要渠道。在日常工作中,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将案件的办理作为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协调配合,认真督办涉法涉诉案件,积极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注重规范工作程序,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指定专人负责登记,认真研究处理。在做好当事人息诉服判工作的基础上,及时转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办理,责成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报告件办理情况及处理意见,并及时回复当事人。此外,内务司法委还对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报备的26件特定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查,尚未发现有明显的办案瑕疵。同时对《__市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运行实施办法(试行)》、《__市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__市加强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事中事后监督实施意见》、《__市地名管理办法》、《__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的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未发现有违法、不适当等可撤销情形;还积极配合省人大内务司法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草案)》、《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等拟出台的法规条例做好征求意见工作。
推进现代化建设,必须把民生改善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回应人民群众对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的诉求,才能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喝上安全优质放心水一直是全市人民的期待,为认真贯彻省委、市委关于“五水共治”的决策部署,4月14日,内务司法委主持召开了市七届人大内务司法专业代表小组第三次会议,专题研讨“五水共治”的法治保障问题。在实地察看平湖市新仓镇河道整治工程之后,内务司法专业小组的代表们,充分肯定“五水共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同时对全市治水工作中如何加强对巨额治水资金的监管确保不出问题,“清三河”过程中如何科学准确计算河道清淤隐蔽工程土方量,如何加强对治水工程的监管及工程建筑材料的质量监督,如何有效解决小微企业偷排污水和农村畜禽养殖排放污染问题,如何
提高污水纳管率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如何完善政策法规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处罚力度,如何提高市民水环境保护意识,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等问题,提出了依法治水,落实责任;全面发动,全民参与;整合资源,强化保障;主动介入,加强监督;健全法制,严格执行等五个方面的建议,得到了市政府肖培生市长的批示肯定。近年来我市老年人口不断增长,养老问题已日益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群众迫切期待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去年5月,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提出了意见建议要求政府加以落实。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发展民办养老产业的若干意见》,跟踪了解政府整改落实情况,5月份,内务司法委就全市社会养老服务工作开展调研,通过实地察看各类养老机构,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了解全市社会养老服务的现状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加强改进的措施建议,为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专题视察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残疾人是社会的特殊群体,关心帮助残疾人是社会各界应尽的责任。在今年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部分市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建设市级残疾人康复中心的建议》,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作为重点建议由内务司法委协助常委会有关领导进行督办。内务司法委多次深入市发展改革委、市残联等部门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提出建议。8月11日,内务司法委协助常委会有关领导主持召开了代表重点建议督办会议。市发展改革委汇报了办理代表重点建议所做的主要工作及下一步打算,祝亚伟副市长表示市政府将加快协调配合力度,积极推进市本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邵建华要求政府有关部门要把办理好代表建议,作为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作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重要内容,继续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在常委会有关领导和内务司法委的跟踪督办下,市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已被政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可望在下一年内解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要求。社区矫正作为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创新社会治理,内务司法委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调研,重点了解社区矫正工作在组织建设、工作对接、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考核奖惩等方面存在的现实困难和突出问题,并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特殊性和规律性,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鉴于近年来我市禁毒形势较为严峻的现实,内务司法委专题调研公安禁毒和司法行政部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针对禁毒工作中存在的成员单位履职不到位、戒毒硬件设施建设不完善、社区戒毒工作成效不明显、戒毒人员复吸率较高、禁毒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大等问题,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打击防范并举、遏制毒情蔓延,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戒毒保障,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等五点建议。同时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检察室建设的意见》,发挥基层检察室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职能作用,内务司法委于3月份就全市基层检察室建设情况组织开展调研。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和座谈交流,了解全市检察机关在加强基层检察室建设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撰写了调研报告,为4月份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市检察院关于全市基层检察室建设工作汇报提供了参考。
为全面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是内务司法委义不容辞的责任。5月14日,内务司法委联合代表工委组织召开了全市“查找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条文”主题活动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刘冬生主任,邵建华、沈利农两位副主任均对查找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常委会领导的重视支持下,内务司法委深入调研,几易其稿,协助常委会先后制订下发了《关于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开展“查找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条文”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查找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条文”主题活动意见收集梳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要求查找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指定条文的通知》等,确保查找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截止10月底,通过深入查找,全市各地、各单位上报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条文、事项共780余条(次),涉及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等200多部。内务司法委及时对代表、各单位查找出来的法律法规条文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对共性问题及意见较集中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给予重点关注,并及时向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上报。同时在初步整理汇总过程中也发现一些涉及规范性文件方面的意见建议,已按规定转交常委会办公室及市政府法制办研究处理。
为进一步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全过程的监管,保证我镇食品药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县食安委有关会议要求,切实做好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确保全镇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2019年全镇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一、组建班子,强化领导
为进一步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开展,确保今年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杜绝不出现一例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镇政府成立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委员会,镇长任主任,分管安全生产及卫计领导任副主任,卫计办、党政办、安办主任、财政所所长为成员,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镇安办主任庄飞兼任办公室主任,由镇内设办公室及镇属各单位负责人、各村委会主任为成员。
二、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安全各项规章制度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结合镇食安办规范化建设,我镇2019年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采取“全镇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目标实行目标管理,与各村委会及镇属各单位、部门签订《2019年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结合当前的监管现状和监管体制实际,积极探索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新方法,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明确村及相关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共同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力推进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保障辖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三、明确安全监管重点时间和领域
今年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切实履行职责,结合我镇种植养殖业、生产加工业、经营流通业、餐饮业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对象的强化监督,务求取得实效。要通过开展各种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有力地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防范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进入辖区市场;要进一步规范在街头、集贸市场开办的饮食摊点,抓好场镇结合部、农村消费比较集中的场所经营食品的日常巡查监督,坚决防止假冒伪劣儿童食品危害儿童身体健康;要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等主要节假日为重点时段,以镇食品批发点、集贸市场、批发企业送货上门活动为重点监管对象,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向农村推销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小餐馆、中小学校食堂以及群众自办家庭宴席等食品安全事故易发环节的监管力度,对农村家宴严格实行《厨师登记备案和定期体检》、《自办家宴申请报告和检查备案》等管理制度,全面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个人)基本状况并建立工作台帐,整合力度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联合执法和执法专项整治,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
按照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各村及单位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手段,继续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势多样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增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和自律意识,同时也让群众了解和掌握食品药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鉴别的基本方法、依法维权的基本程序,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养成良好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自觉筑起食品药品安全防线;教育和指导农村群众科学食用低毒、高效、低残留农药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开展安全联合执法检查,确保无重大事故的发生
在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协调组织农业、卫生、工商、财经、畜牧、公安部门的执法人员,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大检查,真正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排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六、及时督查,严格考核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市”建设和“森林”建设为目标,按照“堵疏结合、标本兼治、形成合力、集中整治、完善机制、规范管理”的总体要求,对全市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坚决治理矿山开采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乱采滥挖、破坏林地、生产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加快建立政府部门联动执法、齐抓共管的监管机制,切实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水平,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森林”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这次集中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和破坏林地的行为,使我市乱采滥挖等违法行为得到根本遏制;非法开采案件得到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基层政府的日常监管得到继续加强,矿产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得到建立完善;矿山安全生产隐患得到彻底根除,道路及周边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矛盾纠纷得到全面化解,社会和谐进程得到稳步推进。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年月底前)。建立工作机构,制订实施意见,召开动员会,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营造集中整治工作氛围。各镇(街道)要按照动员会统一部署,针对辖区内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问题,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专职人员。要把专项行动中《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通告》等宣传资料张贴到镇(街道)、农村的主要路口、公共场所,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月—月底)。在全面动员部署的基础上,市级有关职能部门和沿山各镇(街道)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对辖区内的非法开采点进行集中整治。
1.全面落实管护措施。沿山各镇(街道)对辖区内的废弃矿山及重点非法开采区域要采取砌墙封塘、设置醒目警示牌,在主要道路上设置视频探头等措施,全面落实监管保护措施,尽力减少非法采矿行为的发生,实现源头防控。
2.全面开展集中巡查。沿山各镇(街道)对辖区内的非法开采点要进行日常巡查和监管,要按照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的要求,及时组建专门的巡查队伍,实行24小时不间断动态巡查,真正做到不留空隙不留死角。发现有非法开采行为时,要立即控制作业工具,并及时上报市联合执法组进行查扣。市联合执法组对重点非法开采区域要进行高密度巡查。
3.全面查处违法行为。市级有关职能部门和沿山镇(街道)要切实加大对非法采矿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市联合执法组接到群众举报或镇(街道)上报后,要立即赶赴现场处置。沿山镇(街道)接到市联合执法组的处置协助通知后,要及时组织力量赶赴现场,维持现场执法秩序,全力保障执法工作顺利进行。国土资源、农业部门对非法开采行为要进行及时处理,通过分组突击谈话、查扣作业工具、实施证据保存等措施,从快从严给以行政处罚。发生阻扰执法或暴力抗法的,公安部门要及时到达非法开采现场,稳控局面,依法处置。国土资源、农业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有犯罪嫌疑或涉及犯罪线索的,应及时向公安部门通报案情,对恶性犯罪嫌疑行为,单独调查取证有困难的,公安部门应提前介入;符合刑事立案条件的,应及时立案。
4.全面加强综合管理。公安交警、交通部门对沿山路面的超载超限运输车辆要依法予以查扣,发现不能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矿产品运输车辆的,要及时上报市联合执法组处置。工商部门要严肃查处收购、销售非法矿产品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安部门要切实加大重点区域、重点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安全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非法开采,应及时告知市联合执法组。建设、交通、水利部门要落实对工程建设所需矿产品使用的监督管理责任制,明确要求建设施工单位必须购买合法的矿产品,发现使用非法矿产品的,应立即通知市联合执法组,并视情禁止其参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广电、报社等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对非法开采行为要公开曝光,进一步营造矿产资源规范管理的良好氛围。监察部门要监督各部门、镇(街道)在集中整治过程中履职及协作配合情况,并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参与支持非法开采等违纪违规问题。
(三)巩固提高阶段(月)。市集中整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小组,对沿山各镇(街道)集中整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逐一评估,对没有达到工作目标的地方,要适当延长集中整治时间,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同时,各地各部门要在全面总结本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管机制,真正实现长效管理。
1.落实巡查监管。各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对矿产开采的日常监管职能,进一步明确巡查职责和区域重点,做到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同时要加强台帐管理,要按照矿产资源监管巡查零报告制度的要求做到每日一报,真正形成“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的巡查工作机制,及时将非法采矿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市联合执法组设为常设机构,负责指导、检查、督促沿山各镇(街道)的日常监管工作,并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对非法开采开展联合执法。
2.强化责任考核。要全面强化责任考核,沿山各镇(街道)作为矿产资源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全面加强对非法开采的监管力度;市级职能部门作为执法主体,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认真履职或履职不规范、造成非法开采屡禁不止的,要严肃问责。同时,要加强对村级组织的考核管理,要将矿产资源管理列入农村干部责任制考核,加大奖惩力度,对村干部放任非法开采,甚至参与非法开采、非法牟利的,镇(街道)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组织查处。
3.规范矿产管理。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合法开采点的运输车辆提供合法来源标识,以便公安交警、交通部门对矿产品运输车辆进行稽查管理。同时针对我市重点工程多、矿产品供应紧张的局面,抓紧调研找寻合适的可开采点,规范矿产开采出让。各镇(街道)要从全局的高度,积极支持新设采矿点的设置,及时做好相关基础工作,通过增加矿产品供应量,来缓解供需矛盾,平抑矿产品市场价格,进一步遏制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现象。同时,要加快推进废弃矿山治理工作,确保废弃矿山生态面貌得到有效改善。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镇(街道)和市级有关部门要从保护生态环境、维护我市社会稳定和市场经济秩序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我市非法开采矿山资源的严峻形势及危害性,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市成立集中整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建设局、市安全监管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分局等部门分管领导和沿山各镇(街道)镇长(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工作的日常工作。在此基础上,从国土资源、农业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市联合执法组,在市国土资源局设置办公场所,实行集中办公,其他职能部门要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工作联络员,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参加市联合执法组活动。各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确保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各镇(街道)是本辖区内整治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非法开采点日常巡查和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开采行为,配合市联合执法组现场处置。国土资源、农业部门要加大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和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的查处力度。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抓好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