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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自查报告

时间:2022-08-05 01:11:47

内控自查报告

第1篇

按照市局下发的关于《三门峡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检查评估方案》的要求,我中心在7月21日至8月10日期间,对失业保险制度建设、业务规程、基金财务、信息系统、监督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度建设方面。

(一)中心领导和班子成员能够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布的政策法规,努力做好失业保险内部控制决策工作。

(二)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奖惩制度、政治业务学习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二、业务规程方面

(一)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按照规及时办理参保人员登记,核定参保单位或个人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提交相应的征收计划,征缴后失业保险金及时纳入财政专户。

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变更、注销等事项要求资料齐全、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方可变更或注销。

(二)失业保险待遇审批经办过程符合《三门峡市失业保险业务工作程序》,分别由市失业中心领导和县中心领导签字盖章,业务操作形成严格的制约关系。

(三)对进入失业程序的失业职工,建立完备的档案资料保管和借阅制度,档案资料指定专职人员保管,并制定详细的查、借阅办法。

三、基金财务方面

(一)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财务制度》,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基金收支管理制度”、“失业保险金内部管理台帐制度”、“失业保险基金专用票据管理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会计人员都具有从业资格证书,财务各项制度较全面规范。

(二)建立分工明确的岗位责任制,按要求设臵了会计帐薄、收、支科目。

按会计凭证的业务内容分类记帐,做到全面、连续、准确、及时和控制基金,会计资料真实有效。失业保险待遇支出结算表项目和格式与会计核算支出明细科目一致,收支金额相符。

(三)失业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定期与财政部门和银行对账,做到账账、账款、帐单相符,确保了基金的安全运行。

四、信息系统运行方面

(一)按照市中心的要求建立失业保险“实名制”操作系统,由专人负责网络建设、维护等工作,并制定严格的操作流程及操作权限制度。

(二)加强对信息数据的管理和维护。

制定并实施数据库备份方案,建立异地备份制度,确保数据安全。

五、监督管理方面

(一)根据有关文件,建立完整的工作记录和工作计划等资料,定期抽查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及进行情况。

(二)设立专职稽核人员,对参保对象缴费情况、失业职工待遇资格、待遇支付情况进行稽核工作。

由于充分发挥了内部控制的监督作用和风险防范功能,保障了主要业务环节的平稳运行。同时,充分保证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完整与安全。

第2篇

乡镇社会保险基金内部控制自查报告

乡镇社会保险基金内部控制自查报告

按照房劳社督2号文件精神,镇社保所及时对涉社会保险基金的业务程序逐一进行梳理,成立了社会保险基金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同时开展了自查、自评、自纠活动,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改正,下面向领导做简要汇报。

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

为了加强社会保障基金内部管理与监督,切实提高内控执行力和社会保险经办人员的责任意识与风险意识,进一步规范经办人行为,镇社保所成立了以主管镇为组长的社会保险基金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二、自查自纠情况

7月17日,在社保所召开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内部控制自查专题,对失业金领取、失业人员医疗费审核报销、城镇居民一老一小医疗保险费收缴、城镇居民一老一小医疗费审核报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收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审核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保的资格认定、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费的审核、发放等等涉及社会保险基金的业务逐一进行了梳理,听取了经办人在业务程序上的汇报,对关键环节进行了研究分析,查找程序中可能存在的漏洞,对自身进行了全面的评价。在自查中发现各项业务程序运动相对稳定,关键环节把握准确,以往社会保险基金未出现任何问题,但仍然存在以下二方面问题:一是业务流程公开度不够,缺乏社会监督机制。二是档案管理还不够规范,基础工作不扎实。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立即采取了有效措施。一是健全业务流程公开制度,制定业务程序流程图,利用电子触摸屏设备进行公开,方便群众查找,增强了社会监督力度。二是健立规范的档案管理程序,由原来的业务经办人管理,变为专职档案员管理,纳入档案室进行档案管理。

三、自查的效果

通过对自查、自评、自纠,有效的提高了业务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作风得到了加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明显提高。

第3篇

根据XX市纪委监委《河南XXXXX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XX党支部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对经营管理中可能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在内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排查工作实施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河XXX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党支部书记XX同志任组长、其它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市政管理部、环卫管理部、园林绿化管理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二)分段进行排查整改。一是自查时间从11月6日之日起至11月11日结束。自查工作责任部门有: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市政管理部、环卫管理部、园林绿化管理部、灯饰照明管理部、隧道管理中心等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按照要求,坚持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本岗位的实际,由上到下、由部门到个人,根据每个岗位的不同特点,采取“自己找、大家提,组织点、相互帮”的方式,认真查找风险点,克服避重就轻,敷衍了事的思想认识,认真填写《企业岗位廉洁风险评估表》,做到边查找边改进,通过查找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出现腐败行为的风险点、隐患,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进行有效防控,切实追求每个工作环节的实效。

(三)以问题为导向进行排查。本次排查是以回归本源、防范风险为目标,为准绳,主要围绕的七种表现形式,排查整治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有什么排查什么,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逐一列出问题清单并建档立案,逐项对照整改,严格自查自纠。

二、下一步措施

一是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全面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廉政风险动态防控体系。采取定期自查、重点抽查的方法,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监控措施。由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职责对党员领导干部、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实施重点监督,认真查找风险点。

二是与廉政教育相结合,深化干部职工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认识。提高参与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并与岗位职责相结合,规范岗位职责,建立长效防范机制。

三是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结合岗位职责,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把现有制度充实到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各项防控措施中,针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决策机制、议事规则、行政、财务等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廉政风险点管理措施,规范操作程序,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四是定期开展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通过开展干部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和征求群众意见的形式,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行为,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展成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第4篇

关键词: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一、 引言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其鉴证报告是目前国际通行的两种了解与评估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内部控制报告。这两份报告从2002年美国《会计改革与投资者保护法案》(SOX法案)404节强制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而获得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虽然在我国内部控制报告目前仍属于自愿披露范畴,但随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诸多法规的颁布,内部控制报告的披露已是大势所趋,并将作为常态与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共同出现。

国外对内部控制报告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分析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的一般、重要和重大缺陷披露的影响因素,而我国学者更关注内部控制报告自愿披露的影响因素。蔡吉甫(2005)实证发现经营业绩好、财务报告质量高的上市公司倾向于披露内部控制信息;方红星等(2009)研究结果显示上市公司是否自愿披露内部控制信息与海外交叉上市、聘请"四大"、资产总规模、资产净利率、独立董事比例、审计意见类型相关;林斌和饶静(2009)发现内部控制资源充裕、快速成长、设置了内审部门的上市公司更愿意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张龙平等(2010)实证发现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公司会计盈余质量较高。上述研究较少关注报告内容、格式、程序的披露现状,极少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鉴证报告联系起来,为此,本文将对内部控制报告的现状进行调查,并对上市公司、监管部门和审计师提出改进建议以期丰富内部控制相关理论和实务成果。

二、 内部控制报告现状调查

1. 研究设计。此次调查的目的是在从披露数量、格式与内容、鉴证程序三个维度对深沪两市2010年度内部控制报告披露情况及其联系进行研究,从而提出对管理层、事务所、监管部门的相关建议。调查对象为深市主板(485家),沪市A股主板(880家),共1 365家上市企业,调查截止日为2011年12月31日。2010年度制造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业、批发零售贸易、金融保险业、采掘业、电力煤气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技术业、社会服务业、农林牧渔业、传播与文化、建筑业、综合类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情况分别为472家、59家、47家、59家、19家、26家、46家、49家、29家、18家、6家、20家和42家;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披露情况分别为152家、31家、24家、21家、19家、18家、17家、15家、12家、9家、6家、5家和4家。制造业的内部控制报告的披露率最高,占52.91%,房地产行业次之,为6.61%。

2. 调查结果分析。

(1)报告数量。剔除资料不全的上市公司,调查有效样本数分别为883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321份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披露率分别为64.69%和23.52%,总体披露情况并不理想。其中沪市披露率仅45.80%的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远低于深市98.97%。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自愿披露比例深沪两市持平,均略超过20%。此外,本文统计表明2007年~2010年深市内部控制报告披露率较高。深市自评报告的披露率四年分别为92.42%、96.93%、100%、98.97%,沪市自评报告披露率虽然低于深市,但逐年提高,分别为16.71%、40.50%、45.25%、45.80%。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深沪两市都呈现缓慢上升趋势,深市披露率分别为:9.31%、10.15%、19.79%、22.06%,沪市为12.80%、15.16%、20.57%、24.32%。由此可见,虽然上市公司为应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逐步强制的披露要求,加强了自我评价报告的披露,然而内部控制鉴证属于自愿报告范畴,出于成本与效益原则考虑,不少上市公司披露的动力仍显不足。

(2)报告格式与内容。

第5篇

一、董事会应成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的“交叉点”

《指引》指出,在内部控制建立和有效实施中起核心作用的是董事会。具体表现在,公司董事会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及其检查监督负责,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应通过对内控制度的检查监督,发现内控制度是否存在缺陷和实施中是否存在问题,并及时予以改进,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进行指导,并审阅检查监督部门提交的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公司在内部控制的检查监督中如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存在重大风险,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董事会应及时发布公告;董事会应根据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及相关信息,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形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并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等等。

公司治理被认为是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它存在两层委托代理关系,即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及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公司治理的目的是实现科学决策、高效经营和有效控制。公司治理与公司内部控制之间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进一步讲,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实现公司治理目标的重要保证,而缺乏良好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公司治理应重视发挥董事会的功能与作用,董事会能使企业向正确的方向良好的运转,每个企业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董事的能力和董事会的效率。因此,公司治理规范必须对内部控制的构建提出基本要求;从公司治理机制构建的角度为董事会在内控中的核心地位提供保证。内部控制是渗透企业各个领域、覆盖企业各个方面、融合企业人、财、物管理的系统工程。通过实施内部控制,完善治理结构,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监督约束,有力地促进企业实现战略目标、提升营运效率、提高信息质量、保证资产安全。《指引》的出台,使得董事会负责成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的“交叉点”,有利于促进我国现行公司治理规则体系更加完整,加强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二、注册会计师应理性看待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核实评价

《指引》鼓励上市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建立内控制度;董事会在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同时,应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为了更好地发挥我国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核实评价中的作用,笔者认为,注册会计师执业中应注意以下方面的问题:

(一)向客户提供控制建议不影响其进行内部控制审计。有些人认为,注册会计师必须和客户保持一定的距离,假如注册会计师向他们的客户提供会计或控制方面的建议,他们会被指控执行管理功能和审查他们自己的工作。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注册会计师能够也应该向他们的客户提出会计及控制方面的建议。as no.2 ‘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针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审计’没有在注册会计师与客户之间竖起一道墙,没有排除那种建议和讨论,因为拒绝提供建议既不为客户的利益服务,也不为公众的利益服务。长久以来,注册会计师已经为公众公司在会计和内部控制方面提供建议。需要明确的是向客户提供建议、以便管理层能够作出决策和给客户作出决策存在着清晰的不同。

(二)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应结合起来。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最终将成为年度报表审计过程中根深蒂固的日常部分,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应结合起来,应研究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能够互相支持的方法,减少两者的成本,提高两者的质量。as no.2设想一个结合的整体的审计,即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能够相互支持,这样将减少两种审计的成本和提高它们的质量。例如,在确定财务报表审计程序的性质、范围和时间时,两种审计相互结合的方法能够使注册会计师把更大的信赖放在内部控制测试的结果上。

(三)应用职业判断对内部控制进行测试,保证内部控制审计质量。鉴证财务报表内部控制报告对于注册会计师来讲是一项新的并不熟悉的责任,因此,有些注册会计师可能不太愿意应用职业判断,这时注册会计师便成为审计程序的奴隶,使得所有的审计计划与特定客户的财务报告过程中独特的风险和问题不存在什么关系,这样会因为在对寻找重大缺陷没有什么意义的控制测试上花费了很多的时间而增加审计费用。财务报表内部控制报告审计的效率与效果要求注册会计师应该应用职业判断,而不应该采用机械的方式。即注册会计师会运用合理的职业判断来决定对内部控制的审计程度,并开展那些必要的测试来确定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获取有关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能合理地确保财务报表不包含重大错报的证据。在实施财务报表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不应该均衡地对待所有控制,财务报表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是内在的以风险为基础的过程。

三、发挥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检查监督中的核心作用

《指引》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做出了规定,主要包括:公司应对内控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董事会及管理层应通过内控制度的检查监督,发现内控制度是否存在缺陷和实施中是否存在问题,并及时予以改进,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公司应确定专门职能部门负责内部控制的日常检查监督工作,并根据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配备专门的内部控制检查监督人员;公司应制定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办法;检查监督部门应在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向董事会提交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进行指导,并审阅检查监督部门提交的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的,可由审计委员会进行上述工作;检查监督工作人员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应在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中据实反映,并在向董事会报告后进行追踪,以确定相关部门已及时采取适当的改进措施;等等。

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根本目的是服务于上市公司本身,体现出很强的个性化特征,表现在需要结合公司的自身业务特点及组织结构设计的特点,来确定内部控制检查部门的确定。任何部门的设置都必须考虑经济性原则,也应更加体现出公司内部控制检查监督中的质量与效率。笔者建议,内部审计部门作为专职的内部控制检查监督部门,内部审计人员是专门的内部控制检查监督人员。内部控制是内部审计的实务的中心。内部审计人员评价控制的效率与效果,建议是否采用适当的控制减轻对企业有威胁或对企业有潜在的威胁的风险。为了有效地开展工作,内部审计在进行工作时所必需的所有记录、信息将不受任何限制。根据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在董事会下设立如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使董事会具备决策和监管所需要的精力和能力。审计委员会设立以后,内部审计隶属于审计委员会,它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部门的组织章程、工作计划、审计结果等进行复核,评价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这种模式提高了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使其工作范围不受管理当局的限制,并确保其审计结果受到足够的重视,提高内部审计部门的效率。这样,通过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的共同努力,发挥其在内部控制的检查监督中的核心作用。

四、政府有关部门应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标准体系

第6篇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恶性肿瘤病例资料为2006年1月―2008年12月,凡在医院被诊断为新发肿瘤或既往恶性肿瘤病例(包括中枢神经系统良性肿瘤),院内肿瘤报告系统未登记的,均填写统一的《上海市恶性肿瘤报告卡》。

1.2 方法

根据《浦东新区恶性肿瘤报告操作规范》要求,由院预防保健科肿瘤防治专职医生负责院内质控,每月开展全院范围肿瘤漏报自查,并对所有肿瘤报告卡进行填写质量评价,结果通知各科住院总医师,由其负责落实漏报肿瘤补报,要求二次卡填写完整率、及时率均为100%。

1.3 数据处理

计算医院临床各科室肿瘤登记报卡质控前漏报数及构成比。所有数据均经Microsoft Excel软件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一般情况

本院是浦东新区24家肿瘤登记报告责任单位之一,服务人口80万,有床位550张,每年门急诊量115万人次,住院1.7万人次,临床各科设置齐全,共有25个业务科室。2006―2008年共报肿瘤报告卡4 125张,其中3 422张为上海常住人口卡,703张为外地、其他卡(表1)。

2.2 质控前自查

漏报重点部门为门急诊日志、病区出院登记、住院病史既往肿瘤史、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随着肿瘤登记报告院内质控工作的深入,全院漏报肿瘤数及漏报率呈下降趋势(表2、表3)。

2.3 质控后漏报检查

经肿瘤登记报告经院内质控,自查漏报,及时补报,2006―2008年市、区疾控中心肿瘤登记质控检查均为零漏报(表4)。

3 讨论

浦东新区是人口导入区,人员流动性大,上海市常住人口及外地、外籍人员情况复杂,导致医院肿瘤登记报告工作漏报情况较为严重,2003―2004年浦东新区质控检查全区肿瘤漏报率为6.07%[2]。结合本院实际情况以及薄弱环节,不断完善肿瘤报告制度和具体操作程序,加强院内质控,以杜绝肿瘤漏报,并进一步提高肿瘤登记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经过2006―2008年肿瘤登记报告工作院内质控干预,临床各科对肿瘤登记报告重视程度提高,报病技术提高,肿瘤漏报率较干预前有明显下降。3年中市、区疾控中心年度肿瘤登记漏报质控检查,本院肿瘤漏报率均为0.00%。在医院业务稳步上升的基础上,每年肿瘤新发病例登记数相对稳定,出现肿瘤登记总数逐年下降, 2008年和2006年相比肿瘤登记报卡减少近50%,说明经过3年的肿瘤登记报告院内质控干预,肿瘤老病人的补登记队伍逐步庞大,肿瘤登记报告系统逐步完善。

门急诊日志主要是漏报既往本院诊治的肿瘤病人;病区出院登记主要漏报原因是出院次要诊断为肿瘤,出院主要诊断为非肿瘤性疾病;另外中枢神经良性肿瘤应传报的概念不清,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漏报;住院病史(既往肿瘤史)主要漏报原因是既往住院病史中提及的肿瘤与此次入院疾病无相关,出院诊断不涉及,此类情况漏报严重。2006年开始居民死亡医学证明网络直报,我院开始根据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留底核查肿瘤漏报,这是一个新的漏报调查切入点,值得重视。外院委托辅助检查(病理、B超、CT、内窥镜)虽这部分漏报绝对数不大,但这是本院肿瘤漏报重点之一。这5方面是肿瘤登记报告工作薄弱环节,也是漏报自查的工作重点。

为了防止肿瘤登记的漏报,① 我们建立全院肿瘤登记报告系统数据库,每月进行全院漏报调查,尤其注重住院病史中的既往史和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筛选肿瘤漏报名单,由各科住院总医师落实漏报、补报工作。② 加强培训,建设稳定的肿瘤登记队伍,帮助医师切实掌握肿瘤登记报告的对象和传报范围。③ 医院计算机信息化管理(HIS系统)平台的使用,肿瘤病人基本信息可利用HIS直接采集[3]。减少医师因病人基本信息不详而造成的漏报,杜绝因医师字迹潦草造成的错报,增加报卡完整性、准确性。同时对HIS系统内已有肿瘤登记相同姓名、相同身份证号、相同部位瘤别的病人信息可识别,只需全院HIS系统内肿瘤登记报告一次后, 无论该病人在本院住院几次或到不同科室因不同疾病就诊,都被系统自动识别而无须再传报,大大减少漏报,减少医师工作量,增加医师肿瘤登记工作的积极性。此项工作2008年在门急诊开始推进,初期已取得较好效果,门急诊肿瘤漏报明显减少,争取2009年开始全院HIS系统上线,以期取得更大的成效。

恶性肿瘤是我国居民的第2大死亡原因[4]。肿瘤登记是获取反映恶性肿瘤流行趋势与特征、分析评价干预防治效果等重要数据的工具,是反映国家或地区肿瘤与慢性疾病防治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志[5]。应做好肿瘤登记报告责任医院的肿瘤登记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培训,完善肿瘤登记报告流程使更具可操作性,减少肿瘤漏报,同时更应看到提高肿瘤登记报告的质量,建立完善的肿瘤登记报告体系任重道远。

4 参考文献

[1]吴凡,卢伟,李德禄,等.上海市恶性肿瘤登记报告工作的调整与完善[J].中国肿瘤,2002,11(6): 316-318.

[2]冯莉莉,吕桦,阮晓楠,等.上海市浦东新区肿瘤登记报告工作现状[J].中国慢性病预防与控制,2006,14(4):278-279.

[3]黄晓兰,洪春荣,刘海温,等.肿瘤登记报告管理社区版在上海市长宁区的应用[J].中国肿瘤,2007,16(96):692-693.

[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三次全国死亡原因调查主要情况[R].北京:卫生部新闻会,2008.

第7篇

一、中美内部控制评价政策比较

(一)美国内部控制评价政策早在1978年,美国审计师责任委员会就建议公司管理当局应该提供报告,并出具具有独立审计师的证明。1987年,Treadway委员会在其报告中也提出了类似的建议。1992年COSO在《内部控制――整合架构》中提出了内部控制的框架,但未有力证明企业应该提供内部控制控制报告。2001年以来,为了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美国颁布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简称“SOX法案”)。该法案第404节明确要求管理层对内部控制进行自评。SEC根据SOX法案和PCAOB的AS NO.2,规定注册会计师还要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评价,要求其对管理层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以及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标准,美国早有规定。2003年6月SEC就SOX法案第404节制定的“最终条例”明确表明COSO委员会的《内部控制――整合框架》可以作为评估企业内部控制的标准,SEC、PCAOB和AICPA在对审计标准的征求意见稿中多次提及《内部控制――整合框架》可以作为评估企业内部控制的标准。为了保证内部控制评价的真实性,美国PCAOB审计准则第二号(AS2)的第14条明确认可了COSO框架,其陈述如下:“在美国,COSO委员会了《内部控制――整合框架》报告,它为管理层的控制评价提供了合适和可行的框架。由于之一原因,本准则的绩效与报告指南是以COSO框架为基础的”。SEC于2003年8月14日修订了规则S-K,增加了第308条。依照第308条(1)b,PCAOB在AS2的第13款和第14款中这样规定:“管理层要把其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建立在公认框架的基础之上…在美国,Treadway委员会下属的发起人组织委员会(C0S0)出版了《内部控制――整合框架》。它通常被称为COSO报告,为管理层的内部控制评价提供了一个可以利用的适当的框架”。

(二)中国内部控制评价政策在我国,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2008年6月,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审计署、保监会联合发表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10年4月26日,我国财政部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包括《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其中,《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对我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进行了明确的规范。该指引明确指出“本指引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主要是在借鉴COSO报告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进行了适当修改和完善,是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评价的标准。虽然我国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是在借鉴了COSO报告的基础上形成的,但由于我国实际情况不同,而作了较大的调整,并在内容上进行充实,将国外的一些较为宏观、抽象的内部控制观点转变成具体的、实用性的内部控制规定。除基本规范之外,我国还颁布了17项具体规范,并颁布了若干具体规范和应用指南,全方位、立体性地推进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

从评价主体来看,美国SOX法案提出了管理层要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2003年SEC了若干指导管理层对内部控制评价的指南,对SOX法案的404节的执行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在美国,公司股权比较分散,股东难以对管理当局进行有效监控,董事长常身兼首席执行官,董事会的独立性很难保证,所以由管理层负责内部控制评价更为合理。在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中规定企业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而在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下,董事会受到管理当局或大股东控制的现象比较严重,内部控制基础普遍薄弱,仅仅依靠评价指引的原则性规定很难有效落实内部控制评价的制度,需要推出更为详细具体的行动指南来指导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进行。中美内部控制评价政策比较结果如表1所示。

二、中美内部控制评价方法运用情况比较

(一)美国内部控制评价方法运用情况 美国公司管理层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评价过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前期准备、项目规划、控制设计分析、控制测试、报告。PCAOB第2号审计准则要求审计师既要评价管理层的内部控制测试记录,又要执行为了整合审计的控制测试。 基于现实条件,通过查阅并总结相关资料,得出美国在内部控制评价方法的运用上流程图法、抽样法、穿行测试法叙述式、询问和观察、 重新执行和审查记录报告的方法使用的相对较多,而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使用的相对较少。 此外,2007 年,SEC 了《管理层内部控制评价解释性指南》,该指南要求公司管理层采用自上而下、风险导向的内部控制评价方法,该方法是指从单位的最高层面开始的。 然后, 再识别组织中最为重要的账目和交易类型,以及针对这些账目和交易的控制目标,一旦确定了控制目标,就要识别这些适当的控制是否能达成控制目标。最后,是对这些控制进行测试和评价。通过查阅相关资料,总结美国内部控制评价使用的方法情况如表2所示。因自上而下风险导向的方法颁布使用的时间和所查阅资料年限的限制,该方法的实际使用情况与统计资料得出比例会有所差异。风险导向的审计为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了一个引人注目的销售点,通过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各种经营风险,审计师就能够大大降低工作量。

(二)中国内部控制评价方法运用情况 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规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应当对被评价单位进行现场测试,综合运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充分收集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按照评价的具体内容,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研究分析内部控制缺陷。为了进一步了解内部控制评价方法在我国单位实际工作中的运用情况,笔者将内部控制评价方法分为定性方法和定量方法,在北京地区部分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如德勤)和一些上市公司的财务主管部门,就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及其评价的基本情况和评价方法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具体的问卷调查。通过162份问卷调查表的统计,得出以下结论:在调查的单位中有68.13%的单位在进行内部控制评价时偶尔使用定量方法,而有将近10.63%的单位不使用定量方法;在调查的单位中,定性方法使用较多的是问卷调查法、抽样法、分析性复核法、穿行测试法,而使用较少是引导会员法和详细评价法;在调查的单位中,定量方法使用相对较多的是经济数量分析法和层次分析法,而数据包络分析和人工神经网络法基本上没使用。对于我国定性和定量评价方法运用的选择情况如图1所示。中美内部控制评价方法运用情况的比较结果如表3所示。

三、中美内部控制评价方法运用结果分析

(一)美国内部控制评价方法运用结果 美国企业在进行内部控制评价时所使用的大部分方法,在中国也经常会使用到,现对中国企业使用较少的方法进行描述。叙述式(文字表述法)是对信息处理步骤和相关控制的简单描述。一方面,是沟通处理流程和控制信息的高效方法,将有助于引起对系统总体设计有效性评估的讨论。另一方面,叙述式的记录方法缺乏灵活性,有时很难重新设计方案以实现不同目标。矩阵表格,能高效地显示不同要素间的关系或联系,收集与沟通关于信息流程和控制信息的有效方式;能收集大量信息,并将其关联起来;相对容易维护和更新;具有扩展性和灵活性。缺点是较难“看出”总体的交易流程和评价控制设计的有效性;虽易于记录大量的细节,但会使矩阵表格内容繁杂、不易理解。管理层采用自上而下、风险导向的方法时,主要遵循以下评估程序:确定财务报告风险和控制,评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的证据,评价在多个营业点生产和销售的企业的情况。IMA认为风险导向的评估中最主要的一条规则是避免风险和那些会断送评估的风险。在确定“合理的”可能风险时可采用如下技术:调查和观察,分析公司的特定历史,评价主体的经验,利用风险数据库,行业具体情景分析。

(二)中国内部控制评价方法的运用结果通过对北京地区部分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如德勤)和一些上市公司进行的具体问卷调查,结果如表4所示。

在定性方法的运用情况中,通过统计分析,运用调查问卷法和抽样法的单位均为86.42%。调查问卷法,是指企业设置问卷调查表,分别对不同层次的员工进行问卷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项目做出评价。统计结果显示,认为问卷调查法最大的优点是简便易行,节省审计时间,提高审计效率,该选项的选择数为117份。其次对于下述观点,被调查者的选择情况均达到45%以上:可对不同层次的员工进行问卷调查,可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项目作出评价;能对所调查的对象提供一个简括的说明,有利于审计人员做分析评价;调查表可由若干人分别回答,有助于保证调查效果。同时,有接近50%的数据显示,调查问卷法最大的缺陷是结论的正确性取决于调查表的设计水平。抽样法,是指企业针对具体的内部控制业务流程,按照业务发生频率及固有风险的高低,从确定的抽样总体中抽取一定比例的业务样本,对业务样本的符合性进行判断,进而对业务流程控制运行的有效性做出评价。有63%以上的人员认为抽样法所得到的数据分析和解释都比较直观,在实务中的操作性强;同时也有50%的人员认为抽样法的随机性太大,但很少有人认为其操作性复杂。

在定性方法的运用情况中,通过统计分析,只有将近20%的单位运用引导会议法和详细评价法。引导会议法是指把管理当局和员工召集起来就特定的问题或过程进行面谈和讨论的一种方法。统计结果显示,被调查者认为引导会议法最大的缺点是在实务中的操作性不强,选择该项的有73份。虽然引导会议法的评价工作由组织的所有成员负责, 而不只是内部审计人员及管理层的事,同时也有人认为该方法可以收集到多种层次的工作组中有关内部控制的信息,评价的结果也能较好的运用于企业经营管理中,但也有不少人认为其操作复杂,需要借鉴更多的评价方法,才能将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相结合,建立出多层次、全方面的内部控制体系。详细评价法, 是以内部控制框架或标准为参照物,根据内部控制框架的构成要素是否存在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测试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最后综合设计和运行的评价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做出总体评价, 评估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风险,判断是否存在重大漏洞, 确定内部控制是否有效。有将近50%统计结果认为, 该方法在实务中操作性不强, 同时, 有不少人认为该方法可以测试内部控制的运行是否有效这一观点,而最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对照企业内部控制框架或标准确定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

我国内部控制评价定量方法运用情况如表5所示。在定量方法的运用情况中,单位相对运用较高的方法是经济数量分析法和层次分析法,所占比例分别是35.8%和32.72%。一般的定性方法都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和不精确性,而经济数量分析法将评价内部控制所带来的相关成本和利益联系起来,在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建立一套能从总体上反映内部控制的评价指标体系。调查显示,有69份调查表认为该方法最大的优点是将定性指标定量化,减少评价过程中的主观性。层次分析法,是指将一个复杂的多目标决策问题作为一个系统,将目标分解为多个目标或准则,进而分解为多指标的若干层次,通过定性指标模糊量化方法算出层次单排序和总排序,以作为多指标、多方案优化决策的系统方法。和经济数量分析法类似,认为该方法能将定性指标定量化的调查表有77份,在运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操作过程过于复杂,指标或方案太多。在定量方法的运用情况中,数据包络分析和人工神经网络法很少有单位运用,运用率均不到5%。究其原因,是这些方法本身产生的时间并不长,内部控制评价人员缺少对这些方法的了解;数据包络分析需要将指标权重转换为变量利用数学规划模型进行评价,操作相对复杂;人工神经网络法最大的问题是很难在各因素之间建立确定的关系模型。中美内部控制评价方法的运用结果如表6所示。

分析中美内部控制评价政策和评价方法运用情况,得出主要结论如下:在制度规定和方法运用上,中美差别并不大;但实际运行情况有较大的差距:美国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无论自评还是审计评价均要求严格,报告规范;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评中虽要求企业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但实际运用中随意性较大,不严肃,审计评价更是缺乏明确规定,缺少统一标准,评价过程中阻碍较大。

通过比较、分析中美内部控制评价政策与方法,得到如下方面的启示:(1)加强我国内部控制评价的措施。通过统计,虽然有不少单位认为在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中,大部分企业评价顺利,但还是有单位认为有些企业高管人员不支持,评价工作困难。内部控制评价同样存在着评价内容不明确、评价主体及其定位不明确、缺乏统一的内部控制评价标准、评价中内部审计独立性不强、评价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对此,建议采用以下解决对策:尽快制定统一的内部控制评价标准,重视管理层在执行内部控制及内部控制评价中的作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以保障内部控制评价的有效运作,提高内部控制评价人员的执业素质,强化内部审计独立性,在内部控制评价中应更重视控制自我评价。 (2)内部控制评价政策的启示。由于在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下,董事会受到管理当局或大股东控制的现象比较严重,内部控制基础普遍薄弱,仅仅依靠评价指引的原则性规定很难有效落实内部控制评价的制度,因此,需要推出更为详细、具体的行动指南来指导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进行。借鉴SEC规定注册会计师要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对管理层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以及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的做法,针对《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中只是表明企业可以授权内部审计部门或专门机构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的情况,我国应强制规定上市公司管理层出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由负责年终报表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进行评审并出具鉴证报告,同时可以借鉴美国PCAOB和AICPA关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评价的真实性。(3)定性与定量评价方法相结合,并逐步过渡到以定量评价为主。内部控制是一种动态的管理过程,需要通过多样化的内部控制评价手段,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定性评价方法是针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合法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和经济合理性等方面进行文字描述和评价的方法。定量评价方法需要建立定量评价标准,通过内部控制制度评价的数学分析模型来评价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因为定性评价方法容易受到评价人员主观判断的影响,常常缺乏客观性,相反,定量评价则具有精确、科学、可比的特点,能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效果作出较为客观的评价。因此,应将定性方法与定量方法结合起来进行评价,并逐步过渡到以定量评价为主。总之,应当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优化评价考核内部控制的指标体系,使其具备科学性和可利用性,将定性指标定量化。

[本文系湖北省社科基金资助项目“基于风险视角的企业内部控制评价研究”(批号[2010]087)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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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

(1)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责任主体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柳南区食安委启动食品安全事故IV级应急响应并未通知疾控中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不是疾控中心任务。

(2)依据《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疾病预防控制技术机构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应当在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相关工作。《柳州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列入检测评估组,实施检测,综合分析各方检测数据,从技术角度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参考。应急响应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协助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2疾控中心在此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中的业务定位

(1)此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流调工作启动是由市药监局(食安委)指令开始的,而不是由市卫计委通知进行。

(2)疾控中心参加此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是配合相应工作,独立开展流调工作。经卫生局同意,及时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网络报告食物中毒事件初步、进程、结案情况。

(3)辖区政府启动食品安全事故IV级应急响应未邀请疾控中心评估事故等级、发展趋势。

(4)疾控中心根据流行病学、食品卫生学调查及实验室检测结果及时向市卫生局出具食物中毒事件评定意见,由市卫生局报告市食安委。

(5)食物中毒事件结束一周后,疾控中心向市卫生局提供“金龙寨潭西店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同时通过“食源性疾病爆发报告系统”网络报告这起食源性疾病情况。

3此次应急处置当地政府与疾控中心之间存在问题

(1)报告时限不统一。此次食品安全事故柳南区政府启动了食品安全事故IV级应急响应,按报告时限2小时上报了市政府,市政府报告了自治区政府。辖区政府启动应急响应未通知疾控中心,疾控中心在卫生局讨论后同意上报,滞后2天才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报告。

(2)报告病例数不一致。疾控中心按照《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工作规范》、《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南》,确定病例数24名,而食药监部门根据就医情况,确定病例数25名。

(3)辖区食药监局要求把这起食物中毒定义为食源性疾病,疾控中心出具评定意见为一起食物中毒。

4讨论与建议

(1)疾控中心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中处于从属地位,是配角工作。《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工作规范》表明,流行病学调查是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接到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通知后方可开展事故调查。疾控中心不能积极主动去调查,也不能消极应对开展调查,而应在自已职权范围工作。

(2)新修订《食品安全法》要求疾控中心及时向卫生行政、食药监部门提交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这个及时期限,卫生部《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预案》要求是结案报告应当在应急响应终止后7日内呈交。在实践中,笔者认为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应当于实验室结果出来后当日提交。

(3)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报告时限,《柳州市卫生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发生较大(Ⅲ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由市卫生局2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报告;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由市卫生局根据事件发生的规模与程度,决定是否报市食安办。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后10日内,市卫生局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评估总结,写结案报告,报市人民政府和食安办。

(4)病例确认,临床医师根据诊疗规范做出的临床诊断病例和疾控的流行病学资料完整且相符可以确定中毒人数。当两方面资料有出入时,应以流行病学调查人员核定的中毒人数为主。

第9篇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状况不容乐观,从沪、深两市上市公司2012年年报来看,仍有少数公司对其内部控制信息没有做任何形式的披露;虽然大多数公司随年报披露了内部控制信息,但披露内容、评价标准及报告格式不统一。鉴于此,笔者从上交所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本文简称“沪指引”)、深交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下简称“深指引”)、以及财政部联合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与保监会等所共同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本文简称“基本规范”)及其由《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与《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组成的《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本文简称“配套指引”)着手,对以上不同规范从内部控制内涵及责任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规范、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三方面进行对比研究,从而为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与执行提供依据,也为财政部、证监会等政府监管部门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法律法规、提高对上市公司监管的效率与效果提供一定的参考。

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内涵及责任人对比研究

(一)内部控制内涵 对关于内部控制的内涵,“沪指引”有如下规定:“内部控制是一种制度安排,上市公司进行该种制度安排的最终目的是为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而对涉及到公司整体战略层面上与具体经营层面上已经存在的与潜在的风险予以管理与防范,该项制度安排参与的主体囊括了上市公司高层管理者、董事会及其全体员工。”“深指引”对内部控制的内涵的理解是:“内部控制是一个为实现一系列目标(合法合规目标、提高效益目标、资产安全目标、披露真实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参与这一过程的主体包括上市公司高层管理者、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有关人员。”“基本规范”提出:“内部控制是一项实现合理保证企业控制目标(经营管理合法合规、提高经营效率与效果、保障资产安全、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的过程,参与主体为企业高层管理者、董事会、监事会及其全体员工。”对比“沪指引”、“深指引”与“基本规范”关于内部控制的内涵可以总结出以下不同:首先,根本区别是性质不同。“深指引”与“基本规范”认为内部控制是一个过程,而“沪指引”则认为内部控是一种制度安排;其次,目的不一致。“深指引”与“基本规范”认为内部控制是为实现一系列目标而提供的合理保证,但通过对比可以发现两者为内部控制所限定的一系列目标仍存在一些差异,“深指引”是为了实现合法合规目标、提高效益目标、资产安全目标、披露真实目标,而“基本规范”是为了实现经营管理合法合规、提高经营效率与效果、保障资产安全、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目标,相比之下,“沪指引”是从“最终”目的层面站在更高的角度上对内部控制目标进行了阐释,表达也较为概括与简捷,即:“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最后,参与主体的不同,“深指引”认为内部控制的参与主体仅涉及到上市公司高层管理者、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有关人员,而“沪指引”与“基本规范”则认为参与的主体是上市公司全体人员,范围明显较广。

(二)内部控制责任人 “沪指引”和“深指引”都明确指出内部控制的责任人为公司董事会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与执行负责”,“沪指引”更是强调“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是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的责任”。应当注意的是,虽然“基本规范”没有从字面上指明内部控制的具体责任人,一直只称“企业”,但在“配套指引”中的《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提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应当由企业董事会负责”,《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也规定“企业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与有效实施,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负责”。

三、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规范对比研究

(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涉及的基本因素 COSO(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委员会于1992年9月了《内部控制整合框架》(COSO-IC),即著名的COSO报告,该报告可谓是集内部控制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于一体,内容丰富、体系完善,在其后得到了广泛的传播,被世界众多国家的专家学者所接受并被应用到内部控制制定与实施中,在业内倍受推崇,已然成为最具有权威性的现代内部控制体系框架。“沪指引”在对COSO-IC的内部控制8要素框架进行借鉴的基础上进行了一定的改造,如将COSO-IC中的“事项识别与风险应对”改为“风险确认与风险管理策略选择”。而“深指引”则是对COSO-IC的全面风险管理8要素框架进行了完全的借鉴。“沪指引”与“深指引”只是说明了要素的涵义,却没有对每项要素所包含的内容进行阐释。“基本规范”在形式虽然上与COSO-IC的5要素框架相类似,但在实质上体现的却是全面风险管理8要素框架思想。“基本规范”将COSO-IC的5要素框架中的“控制环境”改造为“内部环境”,它在实质上囊括了8要素框架中的“内部环境”与“目标设定”两要素,“风险评估”相当于8要素框架中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同时,“基本规范”不仅说明了5项要素的涵义,还对每项要素所包含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阐释。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所需的控制手段 企业在实施内部控制过程中,必须采用一定的措施与方法,以完成制定的控制目标,这些措施与方法的总和即为控制手段。内部控制的控制手段包括企业整体层面与具体业务层面:企业整体层面的控制手段包括信息系统、内部信息传递、合同管理、全面预算等,而具体业务层面的控制手段包括预算控制、会计系统控制、授权审批控制、财产保护控制、绩效考评控制、运营分析控制与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等。“基本规范”以具体业务层面的控制手段为主,“配套指引”从企业整体控制措施的适用条件、范围、目的、实施过程中各环节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其相应的抵御措施进行了详细的规范。“沪指引”关于控制手段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专项风险的内部控制”部分,但仅对具体业务层面的控制手段进行了说明。“深指引”不仅在“重点控制活动”部分对具体业务层面的控制手段进行了介绍,还对企业整体层面的控制手段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上市公司应在设立完善的控制框架基础上对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进行规划与制定,从而为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下达的指令能够被高效的执行提供保证。”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中的风险管理思想 “沪指引”对风险管理的介绍较为简略,对很多类型的风险只是略述,仅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与控股子公司的风险在“专项风险的内部控制”部分作了较为详细的阐释。“深指引”与“沪指引”相似,它只在整体上进行了笼统的说明:“上市公司为持续监督、及时发现、准确评估、合理控制公司所面临的包括市场风险、财务风险、经营风险、道德风险、政策法规风险等在内的各种风险,应建立一套完整的风险评价系统。”“基本规范”不仅对企业所面临的各项内部与外部风险的识别、分析与规避从整体进行了提纲挈领式的说明,而且9项具体的指引将风险管理的思想嵌入到每个控制点之中,更符合企业内部控制的实际,深刻体现了全面风险管理的思想。

(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对检查监督的说明 内部控制的一项基本要素即为检查监督,企业可以通过检查监督自行监测内部控制的运行状况。但是,对于检查监督的主体、目的、方法等方面“沪指引”、“深指引”与“基本规范”却有不同的说明。首先,关于检查监督的主体,“沪指引”认为应是公司的董事会,“深指引”认为应是董事会专门设定的内部审计部门,如审计委员会等,“基本规范”认为董事会或其下属的审计委员会均可。其次,关于检查监督的目的,“沪指引”为监测、发现与纠正内部控制制度所存在的缺陷与问题,“深指引”为发现内部控制的异常事项与所存在的缺陷,评估内部控制执行的效果与效率,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基本规范”对检查监督的目的从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两方面进行了说明。最后,关于检查监督的方法,“沪指引”认为的检查监督的方法包括了程序与方法两方面的内容,“深指引”未对检查监督的方法进行规定,虽然“基本规范”也未对检查监督的方法进行规定,但“配套指引”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方法进行了明确的说明,指出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包括:建立评价小组、制定评价方案、现场测试、发现控制缺陷、汇总评价结果、编制评价报告等环节,在对被评价实施具体的现场测试时,可以运用询问、观察、检查、穿行测试等方法。

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比研究

(一)不定期内部控制信息披露 “沪指引”要求:“上市公司一旦发现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存在潜在风险或重大缺陷,董事会应在第一时间向上交所报告,经上交所认定,董事会应及时针对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表现、后果、责任的承担以及补救措施对外公告。”“深指引”规定:“上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一旦发现存在重大异常,应及时向董事会与监事会报告。董事会应就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与相应的应对方法及时对外披露。”“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均没有对不定期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主体与内容进行规定。

(二)定期内部控制信息披露 定期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是指与上市公司年报同时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沪指引”没有涉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格式与时间,只是对其应披露的内容作出了如下规定:“上市公司与年度报告一同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至少应包括内部控制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内部控制的检查监督状况、内部控制所存在的重大缺陷以及相应的应对策略、本年度内部控制计划的完成情况;下一年度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完善措施等”,“沪指引”还要求上市公司应随年报一起披露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深指引”也没有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格式进行规定,关于内容的要求是:“上市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包括:内部控制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内部控制是否存在缺陷、内部控制活动的自查与监督状况、内部控制缺陷的应对措施、本年度对上一年度的内部控制的改进等。”“深指引”与“沪指引”一样,也要求上市公司应随年报一起披露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并规定了四个月(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的期限,即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其注册会计师审核报告披露的期限作出了规定。“基本规范”认为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囊括到以下要素:内部环境、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风险评估、内部监督,同时还应披露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过程、所发现的重大缺陷、重大缺陷的应对措施等。“基本规范”也对披露的时间作出了规定:“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企业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应以12月31日作为基准日,在此之后的四个月内同时披露”,这在时间上与“深指引”的要求是相同的。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配套指引”的参考格式中,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格式作出了说明,即应包括标题、管理层声明、报告受众、评价标准、披露内容、结论、报告编制单位及签名、报告日期等因素。

五、结论

本文通过对比分析,发现上交所、深交所与财政部关于内部控制所的规范在整体上是一致的,但是诸多细节上略有差异。笔者认为,其原因主要有:一是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起步较晚,在内部控制的本质、原因、起点、程序等问题上学术界尚未达成统一的共识;二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广大投资者对上市公司风险控制的制度设计与信息披露的要求越来越高,不同部门的规范时间不同,规范的对象也不同,内容难免会不同;三是以上部门在政策制定与执行过程中缺乏交流与沟通。上述三个政策执行后,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制度制定与信息披露实践并不乐观,三个部门的法规内容相互联系但又不完全相同,造成同一个上市公司可能要同时受多个内部控制规范的限定,无法在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评价时确定统一的评价依据,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执行的效率与效果会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

第10篇

【关键词】广告收入审计;广告应收款;广告业务数据

广告收入是报业企业盈利的主要途径,也是报业企业的生命线。广告经营在本质上是一种销售行为,但又不同于一般的销售活动,表面上看广告经营的对象是直观的、能够以尺寸区分大小的报纸版面,实际上广告经营的对象是报纸的影响力,也就是报纸版面背后的诸多无形要素,如报纸质量、报纸发行量、读者数量、读者结构、市场份额等等,其中的不确定性让广告收入变得有些复杂,同时也给广告收入审计带来很大的挑战。

广告收入管理中经常存在的问题有:广告管理软件系统的数据统计记录不完整不准确;实物置换、版面置换广告收入不入账;广告价格及折扣没有明确统一的标准,价格管理比较混乱;广告提成都用各类发票冲抵;广告经营管理岗位设置不合理,不相容职务没有分离;广告应收款管理薄弱,广告款流失严重等等。

在对广告经营管理业务进行审计时,要抓住重点,采取适当的方法展开审计:

1.审查广告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首先要向广告经营业务相关部门了解情况,掌握广告业务整个工作流程和内控管理情况。还可以建立职工举报渠道,通过与个别举报者的访谈可以较快地发现审计线索和审计突破点。在确定广告收入真实性和完整性时,分别选择广告淡季和旺季的报刊,核对广告版面与广告登记系统、以及合同、票据、账簿等、比对版面应收广告款与账面实际收入,以发现是否有已经刊出广告,但账面未体现收入的情况,同时也了解实际广告刊登流程与内控规定是否一致。此外,审查是否存在收入为全额入账,是否有账外流转资金或私设“小金库”的情况发生。

2.审查免费广告的管理情况,一是看单位是否对免费广告实行总量控制和种类控制,是否对免费广告的刊登有一定的内部控制流程,即是否根据自身广告业务特点,确定免费广告的种类、性质,范围和审批程序;免费广告刊出有没有经过单位内部审批程序,是否存在随意增加免费广告额度的现象。二是看单位是否对免费广告实行清单管理。如对所刊登的免费广告的客户、日期、内容、版面等,是否登记造册、记录在案,并按月汇总免费广告的明细清单,是否存在以免费广告为部门和个人换取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的现象。

3.审查公益广告的管理情况。首先要看广告经营部门是否对公益广告性质有严格界定,有无将因为刊登出错或遗漏而发生的补偿广告、媒体自身或关联单位的宣传广告、以企事业单位冠名刊播的公益性广告纳入公益广告范围;审查被审计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公益广告刊登的管理办法实施。其次,审查单位或个人是否有利用公益广告谋取私利,将公益广告变相为有偿广告情况。审计时要注意,公益广告也要合同齐备,审批流程规范。

4.审查实物置换广告的管理情况。首先审查是否建立实物广告管理内控制度,如实物置换广告审批、置换的实物是否规定专人验收、入库管理制度,其次审查置换实物在收、发、存时,是否进行序时登记,有没有对实物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清查盘点,确保账实账卡账账相符。再次审查实物广告收入核算是否纳入单位财务核算体系及实物广告收入核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特别注意是否存在私分或账外使用置换实物的情况。

5.审查广告价格折扣的管理情况。一是看单位是否对外制定统一的广告刊例价格,广告刊例价格、折扣权限、客户奖励的标准是否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实际的广告价格和折扣与规定标准是否一致,对于折扣幅度较大的情况是否经过单位内部特别的审批程序。对于广告部门直接承接的全部广告业务,是否按实开具发票并进行结算,是否存在将直接承接的广告业务转由广告公司代理的现象。

6.审查广告代理的管理情况,如果单位选择广告代理商,应审查广告代理商的选择是否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单

是否全面审核参与竞标广告代理商的资格、资信程度等资质,实行广告总代理和部分版面广告代理的,是否在合同中约定向广告代理公司收取相应保证金,以及保证金是否按时足额缴纳。

7.审查广告应收账款的情况,首先看单位是否建立应收账款信用控制的内控制度,对广告应收账款进行有效监控,详细记录客户信用登记方面信息,按月制作广告应收款明细表,并对广告客户拖欠款情况进行分析,采取相应措施。其次对已刊登广告但没有开具发票的广告应收账款的坏账处理是否有相应的审批程序;对已经核销的不良应收款,是否做到账销案存,并继续定期或不定期追讨,以维护企业应收账款的追讨权。第三,严格控制广告应收款的余额,落实责任人员及时催收广告应收款项,并与业务员提成和绩效挂钩,杜绝广告应收款未到账,提成已支取的情况。

8.审查广告合同管理情况。首先,审查单位是否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统一的广告合同文本,明细合同管理流程,落实合同管理责任。对于补偿、赠送类等特殊类型广告,是否制定有别与普通广告的合同版本,同时在合同文本中特别阐述该广告的特殊性;其次,对于合同的审批应按权限是否做到分级审批,分类审批,不同的合同应该有不同的审批权限规定,常规折扣、常规类型广告按照正常流程投放,分别经过合同管理、广告款收取、文案审核、制作、刊登等各个环节,重大合同、特殊合同应该经由单位领导班子讨论审批同意后才能执行。第三,是否指定专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对合同、协议和流转凭证等进行统一编号、完整登录、按时归档,并负责保管广告立项、申报、审批、核价、刊登、收款等资料。第四,是否做好广告业务管理统计工作,对广告业务逐笔详细登记广告合同的内容如合同号,公司名称,广告内容,刊例价、折扣刊登版面、刊登日期或时间等。

9.审查广告经营业务的岗位设置情况。审查单位是否根据自己的广告经营管理模式,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经营管理职责,是否制定合理的广告经营管理业务流程;对谈判、核价、结算、收款等重要岗位,是否实行职务分离和定期岗位轮换制度。开票与记账岗位是否由不同人员担任,互相制约,广告发票的开具是否经财务主管同意,发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如是否对发票领用进行登记,是否有专人保管发票等。其次,广告合同专用章是否由专人保管,与合同管理人员是否岗位分离,是否有严格的用章制度。广告或广告代理合同的签订有无超越权限、擅自变更、私自签订违背主合同约定的行为。

参考文献:

[1]朱静芬.媒体广告收入审计探讨[j].上海注册会计师,2011.3:23-25.

第11篇

一、查处诬告案件的难点

由于一些主客观主面的原因,当前查处诬告案件还存在以下一些难点:

1、锁定诬告对象难。我国法律规定任何公民都有检举控告权,但法律没有规定要署实名举报。当前绝大部分的举报均为匿名举报,尤其是有意诬告者,由于心虚,更不敢署实名,有的用化名、假名,有的冒用、盗用他人的姓名,还有些利用不名真相的群众进行联名举报,掩盖个别人诬告的目的,这样致使查处诬告案件时,首先在锁定诬告对象上就难下手,要么找不到目标,要么找不准目标,要么在联名信中有被利用而无意诬告的,也有故意诬告的,但不能分开处理,使查处诬告案件难以继续。

2、查验笔迹难。由于电脑的广泛应用和普及,大部分的举报信都用电脑打印,甚至连信封也打印而不手写,如果想要通过查验笔迹来寻找和确定诬告者几乎不可能。况且中纪委监察部在《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中明确,进行文检要经过市级以上纪检监察部门批准,不能自行进行,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诬告案件的查处自。

3、定性难。我国的党纪条规对诬告行为没有具体的定义规定,也没有可操作的条款能适用。对诬告行为有关资料下的定义为:以陷害他人为目的,故意捏造错误事实或歪曲事实而向有关机关检举控告,意图使他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法律追究的违法违纪行为。从理论上讲,诬告与错告、有意与无意,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容易区分,但在实践中,它们很难截然分开,往往错告中有诬告,无意中有有意,真真假假、虚虚实实,难以区分,有些诬告者故意打这种球,致使在给诬告行为定性时难以把握,难以定性。

4、自主查处难。中纪委监察部《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对确属诬告陷害,需要追查诬告陷害者的,必须经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党的委员会、政府或纪检监察机关批准。由于查处诬告案件要经市级以上纪委批准,县级纪委不能象查处其它案件一样自主决定查处诬告案件,手续相对繁多,程序相对复杂,担心上级纪委不予批准立案,担心影响群众举报的积极性,再加上前面一些难以查处的综合因素,县级纪委对查处诬告案件有一定的畏难情绪,往往宁愿放过,不愿严办。

二、几点对策

诬告行为不但影响党风、政风、社会风气,而且扰乱工作秩序,浪费纪检监察机关人力物力资源。诬告行为轻则损害被诬告人的形象,影响其威信,玷污其名誉,打击工作积极性,重则使被诬告人错误地受到党纪国法的追究。因此对诬告行为一定要严厉查处,严厉打击,不让坏人神气、好人受气。要解决查处诬告案件难的问题,应该从检举控告人和工作机关两方面做工作:

1、检举控告人要增强法纪观念,正确举报。检举控告人在行使举报权时往往缺乏履行举报义务的意识,有些人抱着“告不倒你也要告臭你”的心态进行举报,缺乏法纪观念。作为一名有良知的公民,在行使举报权时应该本着对自己、对他人负责的态度,抱着正确的心态实事求是检举控告,如果有意诬告,很可能偷鸡不成反蚀把米,将对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本身将受到党纪国法的追究。

2、工作机关要加强工作宣传,普及依纪依法举报知识。部门要加大举报工作宣传力度,对举报人应履行的义务也要加以宣传。要大力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采取优先办理、限时办结、给予经济奖励等办法,减少匿名举报。同时有关单位和部门要进行政务、村务、厂务、校务公开,如果群众了解了实情,也就能减少错告、误告的现象,从而可以防止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诬告。

3、对不能定为诬告,但属于错告的,要区别情况进行适当处理。如对因错告没有给当事人造成较大不良后果的,一般不追究错告者的责任;对造成较严重不良后果及影响的,则要对错告者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对经查实属于错告的,要在一定范围内对被错告者进行澄清,公布真实情况,消除不良影响,还干部清白,也让错告者承担一定的舆论压力,失去群众基础。

第12篇

王夫人采纳了这一建议,令其和凤姐带人到各处丫头们房里搜寻“绣春囊”及相关证据。这既是实地查验法的运用,也是荣国府对安全控制有效性的一次专项检查评价。在企业,需要由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对自身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借此促进内部控制的不断优化和有效实施。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准备

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和组建评价工作小组。

1.凤姐的主张与评价工作方案。

邢夫人把傻大姐在大观园捡到的绣春囊打发亲信王善保家的封好送给了王夫人。王夫人如临大敌,既担心贾家的面子和名声受到损害,更担心宝玉的成长环境被人污染,说不出口的则是其权力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王夫人武断地认为这是凤姐和贾琏的东西,凤姐含泪申诉:“这香袋是外头雇工仿着内工绣的,带子、穗子一概是市卖货。我便年轻不尊重些,也不要这劳什子,自然都是好的,此是一。二者,这东西也不是常带着的,我纵有,也只好在家里,焉肯带在身上各处去?况且又在园里,个个姊妹我们都肯拉拉扯扯的,倘或露出来,不但在姊妹前,就是奴才看见,我有什么意思!我虽年轻不尊重,亦不能糊涂至此。三则论主子内,我是年轻的媳妇,算起奴才来,比我更年轻的又不止一个人了。况且她们也常进园,晚间各人家去,焉知不是她们身上的。四则除我常在园里之外,还有那边太太常带过几个小姨娘来,如嫣红、翠云等人,皆系年轻侍妾,她们更该有这个了。还有那边珍大嫂子,她也不算甚老,她也常带过佩凤等人来,焉知又不是她们的。五则园内丫头太多,保的住个个都是正经的不成?焉知年纪大些的,知道了人事,或者一时半刻人查问不到,偷着出去;或借着因由,同二门上小幺儿们打牙犯嘴,外头得了来的,也未可知。如今不但我没此事,就连平儿,我也可以下保的。太太请细想。”这是一次气氛相当紧张的个别访谈,凤姐的细致分析化解了姑母不重证据、不讲逻辑、不察始末的凭空妄断。

这番辩解也是对家务活动中高风险领域的一次梳理。在此基础上,凤姐提出了一个财色双关的检查方案。凤姐道:“太太快别生气,若被众人觉察了,保不定老太太不知道。且平心静气,暗暗访察,才得确实。纵然访不着,外人也不能知道。这叫作胳膊折在袖内。如今惟有趁着赌钱的因由革了许多的人这空儿,把周瑞媳妇、旺儿媳妇等四五个贴近不能走话的人安插在园里,以查赌为由。再如今的丫头也太多了,保不住人大心大,生事作耗,等闹出事来,反悔之不及。如今若无故裁革,不但姑娘们委屈烦恼,就连太太和我也过不去。不如趁此机会,以后凡年纪大些的,或有些咬牙难缠的,拿个错儿撵出去配了人。一则保得住没有别的事,二则也可省些用度。”该方案明确了检查的任务、人员和方法等事项,只是隐瞒贾母的想法和做法甚为不妥。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方案须经董事会批准方可实施。

2.叫来五家陪房与评价工作小组。

凤姐言罢,王夫人拍板,传来周瑞家的、吴兴家的、郑华家的、来旺家的和来喜家的等五家陪房,组成了一个堪比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的风纪整饬小组,吩咐她们快快暗地访拿。王夫人还嫌人少,忽见邢夫人的陪房王善保家的走来,也令她参与此项工作。王善保家的一不做二不休,告了晴雯,再向王夫人提出了本文开篇的建议。王夫人道:“这话倒是。若不如此,断不能清的清白的白。”并问凤姐如何。王善保家的是凤姐婆婆邢夫人的陪房,凤姐不便当面反对,只得答应说:“太太说是,就行罢了。”王夫人道:“这主意很是,不然一年也查不出来。”

这些陪房因其主人的地位而比其他奴仆下人更有面子和势力,承担着更多的家务管理工作,都是业务骨干,熟悉府里情况。要她们暗地查访,业务能力无须担忧。只是其中人员的独立性及职业操守肯定会面临考验。同样,企业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也需要吸收内部相关部门熟悉情况的业务骨干参加。鉴于内部控制评价是自我评价,需要实行回避制度,工作组成员不得参与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评价。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实施

实施阶段的主要工作是了解被评价单位基本情况、确定评价范围和重点、进行现场检查测试、完整记录评价情况并编制现场评价报告。

1.紫鹃处的宝玉物品与了解被评价单位基本情况。

在潇湘馆紫鹃房中抄出两副宝玉换下来的寄名符儿、一副束带上的帔带、两个荷包、扇套和扇子等。王善保家的自为得意,一面请凤姐验视,一面追问由何而来。显然她忽视了黛玉与宝玉自小同处的情况。凤姐笑道:“宝玉和他们从小儿在一处混了几年,这自然是宝玉的旧东西。这也不算什么罕事,撂下再往别处去是正经。”

企业内部评价工作小组需要与每个被评价单位进行充分沟通,了解被评价单位的经营范围、企业文化、发展战略、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领导层构成等各种情况。对于最近一年中内部监督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尤其需要关注。

2.不查宝钗与确定评价范围和重点。

走出怡红院,凤姐道:“要抄检,只抄检咱们家的人,薛大姑娘屋里,断乎检抄不得的。”王善保家的笑道:“这个自然。岂有抄起亲戚家来。”这是检查评价范围问题,评价工作组需要根据掌握的具体情况确定评价范围、检点和抽样数量,结合评价人员专业背景进行合理分工。

话音犹在,潇湘馆已进。不查宝钗,却查黛玉,令人费解。甲戌本第三回的回目是“金陵城起复贾雨村,荣国府收养林黛玉”。脂砚斋说收养“二字触目凄凉之至!”周汝昌据此推断,“贾府之人早已不将黛玉视为亲戚外人”了。纵然如此,也不排除凤姐对王夫人真实用意的猜测及区别对待。周汝昌说过,“我常疑,文字表面所写是王夫人意在抄检晴雯,而其心中意中却属意于黛玉,此意不可明言,全凭读者自悟自断,评其是非可也。”若黛玉有私且被查出,正随王夫人心愿,正助宝钗上位,这可能是王夫人及凤姐瞒着贾母的深意。考虑这层因素,更兼凤姐管家,她亲自参与具体的检查评价工作,极有可能影响检查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入画的疑似赃物、司棋的帖子与现场检查测试。

抄检队伍从上夜的婆子处开始,相继搜查了怡红院、潇湘馆、秋爽斋、藕香榭和紫菱洲。在惜春丫头入画的箱子中查出了一大包金银锞子、一副玉带板子并一包男人的靴袜等物。入画说是珍大爷赏她哥哥的,哥哥怕被叔叔婶子吃酒赌钱花了,悄悄的烦了老妈妈带进来叫她收着的。司棋是迎春的大丫头、王善保的外孙女儿,王善保家的理当回避。然而,王家的心理或许还盘算着利用职务之便要为司棋掩盖一些可能的问题。搜查司棋的箱子时,她敷衍了事。周瑞家的果断出手,揭开了藏在其中的秘密,搜出一双男子的锦带袜、一双缎鞋,在一个小包袱里又发现了一个同心如意和一个字帖儿。这帖子是司棋收到的一封情书,上面写道:“上月你来家后,父母已觉察你我之意。但姑娘未出阁,尚不能完你我之心愿。若园内可以相见,你可托张妈给一信息。若得在园内一见,倒比来家得说话。千万千万。再所赐香袋二个,今已查收外,特寄香珠一串,略表我心,千万收好。表弟潘又安拜具。”

抄检人员对各房丫头翻箱倒柜般的实地查验,意在获取与绣春囊相关的物证。除了这种实地查验法之外,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还需要综合运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进行现场测试,以便充分收集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

4.凤姐的要求与记录评价情况和编制现场评价报告。

听到入画的解释,凤姐笑道:“这话若果真呢,也倒可恕,只是不该私自传送进来。这个可以传递,什么不可以传递。这倒是传递人的不是了。若这话不真,倘是偷来的,你可就别想活了。”入画跪着哭道:“我不敢扯谎。奶奶只管明日问我们奶奶和大爷去,若说不是赏的,就拿我和我哥哥一同打死无怨。”凤姐道:“这个自然要问的,只是真赏的,也有不是。谁许你私自传送东西的!你且说是谁作接应,我便饶你。下次万万不可。”对于何人传递,惜春道:“若说传递,再无别个,必是后门上的张妈。她常跟和这些丫头们鬼鬼祟祟的,这些丫头们也都肯照顾她。”

凤姐听说,命人记下。在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需要记下的东西很多,如评价要素、主要风险点、采取的控制措施、证据资料以及认定结果等,一般使用评价工作底稿进行详细记录,以形成内部控制评价档案。入画的解释是真是假,凤姐说“明日对明再议。”随后惜春在尤氏处获得了证实。尤氏道:“实是你哥哥赏他哥哥的,只不该私自传送,如今官盐竟成了私盐了。”尤氏的确认也是对评价工作底稿的一次交叉复核。企业需要建立评价质量交叉复核制度,评价工作组负责人要对评价工作底稿进行严格审核,并对所认定的评价结果签字确认。张妈看门却私下传物传信,门禁失效。凤姐表示追查,已经初步认定了这项内部控制缺陷,打好了一份现场评价报告的腹稿。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报告

报告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汇总评价结果、编制正式评价报告、对内报告和对外披露、进行内部控制缺陷整改。

1.惜春和帖子提及的张妈与汇总评价结果。

入画所供、惜春直指以及帖子中的白纸黑字,都将张妈这个后门门卫的履职状况以及门卫安全控制的有效性摆在了评价机构面前。大观园开有正门、后门,东、西角门等,门多方便,也有安全隐患。平常各门均有人值班把守,入夜锁门。后门通街,自是要冲,建有门房,安排小厮及婆子重重把守。遇有特殊情况,安保还要加强。第五十九回贾母等主人都去为宫中老太妃送灵那段日子,府内及园中诸门基本上锁,上夜人丁亦有增加。宝玉生日那天,他与宝钗和宝琴告别薛蝌,回到园子。一进角门,宝钗便命婆子将门锁上,把钥匙要了自己拿着。宝玉认为没必要这样,姨娘和姐姐都在里头住,倘若回家取什么,岂不费事。宝钗笑道:“小心没过馀的。你瞧你们那边,这几日七事八事,竟没有我们这边的人,可知是这门关的有功效了。”宝钗的言行表明,除此之外的其他门径可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控制缺陷。

内部控制评价主要是确定内部控制是否有效,如果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其有效性肯定大打折扣,甚至无效。荣府诸门的安全控制措施在设计上是存在的,而且也是适当的,不存在设计缺陷。通往薛姨妈家的角门,运行控制尤为有效。相反,鸳鸯惊起潘又安与司棋这对真鸳鸯所走的那道角门,是值班婆子放弃控制而形成的运行缺陷。由不当之人执行、未按设计方式运行、运行时间或频率不当、没有得到一贯有效运行等等,都是造成运行缺陷的重要原因。

内部控制评价机构需要对各个工作组现场初步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全面复核、分类汇总,对缺陷的成因、表现形式及风险程度进行定量或定性的综合分析,按照对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判定缺陷等级。对于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需要紧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掌握的线索及情况进行。例如,尤氏曾经遇到过两个婆子吃酒不守门的情况;贾母对下人夜间聚赌吃酒高度警惕,指出因此可能随意开门出入,引奸引盗;司棋打砸内厨房,预示了她的不守规矩。将这些苗头或迹象与此次抄检发现的后门张妈不尽职守相联系,门卫风险显然已非一日,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贾母查赌,是为了防奸防盗。王夫人扫黄,是为了儿子的健康成长。这些均关系着贾府的名声和未来,由此来看,门卫运行失控当属荣府的重大缺陷。

2.对诸多重大缺陷的忽视与编制评价报告。

面对抄检,探春道:“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咱们也渐渐的来了。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呢!”对府内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明争暗斗,探春尤为担忧。她怒抽王善保家的嘴巴子,是对挑唆主子之人的一次教训。这是贾府内部控制的又一重大缺陷。凤姐建议中的“也可省些用度”,背后是贾府的寅吃卯粮、严重亏空和难以为继。这是贾府在奢侈文化主导下多项内部控制措施缺失综合在一起的重大缺陷。

这次具有内部控制评价意义的大抄检,只把矛头对准了晴雯等丫头,没有触及凤姐分析到的其他可能人群和领域,更没有触及到贾府的主子、尤其是为非作歹的爷们,没有看到贾府面临的真正危机,没有在更高领导层面对抄检中发现的控制缺陷进行深入研究,再次错失了自我救赎的机会。企业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切不可讳疾忌医,要以汇总的评价结果和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为基础,综合内部控制工作整体情况,客观、公正、完整地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王夫人向贾母汇报与评价报告的披露。

周瑞家的和凤姐等人商议停妥,一字不隐,把搜检结果回明了王夫人。省晨之际,见贾母喜欢,王夫人进行了选择性报告:晴雯病不离身,得了女儿痨,加之淘气、懒惰无比,将其赶出去了;唱戏的女孩儿们,口里没轻没重,也都打发了。贾母听了,点头道:“这倒是正理,我也正想着如此呢。”周家的和王夫人的逐级汇报,仿佛内部控制评价机构把评价报告初稿报送经理层、董事会和监事会进行审议。贾母点头意味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定。

贾母早认为只有晴雯可给宝玉作妾,听了儿媳的汇报,自叹“谁知变了。”其实贾母无错,晴雯也没变,只是王夫人的一面之词存在不切实际的虚假陈述。对内报告主要满足企业董事会、经理层的管理需要,内容详尽、不拘格式、不限时间。对外报告则要按规范的格式、内容和时间要求进行编制和披露,需要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声明并保证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4.撵司棋、逐晴雯与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