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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科业务工作计划

时间:2022-09-30 10:23:37

放射科业务工作计划

第1篇

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以下简称“研究所”成立于1959年,是一所专门从事辐射防护、辐射监测、辐射效应和核医学研究的省级专业科研机构。现有在职正式职工 44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3人。客座研究员和副研究员68人,其中,院士1人。

研究所主要开展放射卫生防护管理、辐射防护监测与评价、放射防护标准的研制、环境放射性水平监测与评价,职业健康监护、辐射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放射病防治、核辐射医学救治基地的建设、山东省济南地区环境放射性本底常规监测以及核医学基础与临床研究、放射医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等工作。承办“中华预防医学会系列杂志”——《中国辐射卫生》,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2003年7月,研究所通过了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2012年6月通过了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实验室资质认定。2008年8月获得卫生部甲级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2011年8月通过了国家安监总局的甲级资质换证,2012年8月分别通过了卫生部和国家安监总局的甲级资质延续;2011年8月获得了山东省卫生厅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通过了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资质的续展。

研究所对职业卫生工作高度重视,投入大量资金建设实验室,购置超低本底液体闪烁计数系统、α谱仪、γ能谱仪、低本底αβ测量仪、6150A/D环境剂量仪、防护剂量仪、中子剂量仪等辐射检测设备。同时,加强人才培养,先后派出2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培训班,均取得了个人评价资质证书。

研究所发挥科研优势,近几年承担了各级科研课题30余项,取得各项成果奖10余项。受卫生部放射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委托为国家制修订《工业X射线探伤卫生防护标准》《工业γ射线探伤放射防护标准》等10余项国家标准,为规范核技术在国民经济各领域的利用起到了积极作用。

放射防护评价与检测

科学研究

研究所主要承担辐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及环境辐射监测方面的研究和相关标准的制订,重点关注放射工作人员及受检者或患者的辐射防护及相关措施,及环境放射性对公众的辐射监测及防护研究。

在放射防护评价与环境放射性监测方面,研究所每年承担科研项目10余项,其中包括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科技攻关计划、省卫生厅重点科研项目等科研水平较高的项目,以及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研究与制定。

研究所制订的《油(汽)密封放射源测井放射防护标准》《油(汽)田非密封放射源测井放射防护标准》《工业γ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等国家标准、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余项,对规范核和辐射技术应用单位的放射防护技术与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技术服务

放射防护监测评价科室目前配备超低本底液闪、高纯锗γ能谱仪、低本底α、β测量仪、中子剂量率仪、热释光测量仪、环境X-γ剂量率仪等大中型监测仪器。

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科室每年检测工业探伤设备20余台,密封放射源200枚左右,总体看来,由于《职业病防治法》修订的原因,造成卫生与安监部门对工业企业的放射卫生监管出现了衔接真空,因为缺少监管力度检测的覆盖率比较低。

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是技术服务的主要工作,评价范围涵盖了工业加速器、辐照中心、工业用放射性仪表等。

目前,研究所已经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合作完成了荣成石岛核电的放射防护评价工作,完成了包括齐鲁石化等大型企业放射源的检测工作,多个辐照中心以及工业加速器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工作。

个人剂量监测。配合国家法律法规对放射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要求,积极开展个人剂量监测。每年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人数逐年增加,2011年度监测人数达6000余人,其中大部分为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工业企业放射工作人员开展个人剂量监测的在逐年增加。

环境放射性监测。每年监测济南地区大气沉降物中90Sr、137Cs沉降量、济南地区生物样品中90Sr、137Cs活度浓度和济南地区露天水源水中90Sr、137Cs活度浓度。每年对送检矿泉水、地热水、稀土等样品进行放射性检测、分析。

核事故应急监测。日本福岛核电站发生事故后,卫生部召开日本核事故对我国食品及饮用水放射性污染应急监测会议,由研究所负责山东省食品和饮用水样品的应急监测工作,向国家核应急协调委员会上报检测数据,完成了应急监测任务。

山东海阳核电站运行前放射性本底调查工作。山东省海阳核电站1、2号机组将于2014年并网发电,目前研究所承担着山东海阳核电站运行前连续2年的放射性本底调查工作,负责核电站周围20km2范围内全部水样(饮用水、地表水、地下水以及海水)和底部沉积物的放射性调查工作。

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诊断工作

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研究所于2004年获得了职业健康检查资质。作为省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承担了山东省省直和多个地市的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研究所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开展科技服务与技术咨询,加强与各地市卫生防疫、医疗部门合作,不断扩大服务范围。获得资质以来,每年职业健康检查人数5000余人次,职业健康检查项目覆盖了卫生部55号令《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所涉及的各种项目。研究所不断的完善实验室,查体项目日趋完善,仪器先进,染色体全自动分析仪能进行染色体畸变率、微核细胞率分析;自动生化分析仪可进行肝功、血脂血糖等全套血生化分析,同时细胞免疫及体液免疫功能测定也处于领先水平。实验室建立了自己的染色体畸变率和微核率的剂量效应曲线。自2007年参加全国辐射生物剂量估算比对,比对结果均合格。

在健康检查过程中,研究所坚持客观、准确的原则,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部分不适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与用人单位协商调离了工作。研究所紧紧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科研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现已逐步发展成为学科齐全、优势突出、科研力量雄厚、仪器设备先进、综合科研能力较强的医学科研机构。

研究所科研计划项目来源逐步扩大,计划项目数逐步增加,项目级别和经费额均有明显的提高。课题“济南市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状况分析与防护对策研究”获山东省科技进步三等奖,该课题根据我国有关放射防护法规与标准,针对济南市放射防护的实际情况,从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对济南市有X线机进行防护调查测试与改造;拟制《X射线的防护》录像科教片,编写材料,对济南市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与环境监测,研究相应的防护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制成了济南市放射防护6项管理办法与制度,对济南市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了全面的健康查体,对其健康状况作了深入的分析,对发现的可疑病例均做了相应处理,尤其是提出的染色体畸变与微核率,其放射损伤诊断价值具有独见性。该项研究是一项剂量监测、卫生防护和健康调查多学科的综合研究工作,具有实际应用和推广价值,并取得了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在职业健康监护过程中,研究所主检医师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每一位进行健康查体的放射工作人员进行详细的问诊,了解放射线接触史,建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填写《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表》,对每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表》,由主检医师审核后填写检查结论和处理意见并签名。处理意见根据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提出对受检者从事放射工作的适任性评价意见;检查结果如有异常,需要复查的,明确给出复查的内容和事件,发现疑似放射损伤的,提示受检者提交职业病诊断机构,进一步明确诊断,并通知放射工作人员所在的放射工作单位。在工作中,研究所的主检医师随时可以向各类放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健康咨询和医学建议,并接受放射工作人员对健康检查结果的质疑或咨询,如实向放射工作人员解释检查结果和提出的问题,保障了山东省各类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

放射性损伤诊断工作

研究所2005年获得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近5年来在放射职业病的诊断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作为放射病诊断组成员,承担了4名超剂量受照人员长达30余年医学观察和临床处置工作,积累了辐射损伤救治和医学随访、观察的宝贵经验。取得诊断资质以来,先后诊断慢性放射病、放射性白内障等放射性损伤26例,并按照职业病病例报告的相关规定,报送本地卫生行政部门。

加强放射卫生防护工作

随着《职业病防治法》的修订,工业企业职业健康监管的主体由卫生部门转变为安监部门,前期存在的工业企业放射卫生的监管薄弱必将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强而得到改善。

建议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加强对核和辐射技术用单位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承包经营企业或私营企业的监督监测力度,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成立专门的放射防护组织,确立放射防护负责人,将安全保管责任落实到责任人。

长期小剂量电离辐射可引起机体多方面的异常变化,为保护放射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应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及放射防护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严格按有关规定加强放射防护设施的基础建设,提高放射工作人员的防护意识,加强对他们的健康管理,减少受照剂量,减轻放射损伤,保证他们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第2篇

一、更新服务意识

一般而言,在营利性单位服务意识被认为是获得利益的重要法宝,倍受重视。但在公益型事业单位服务意识往往被忽视,而放射所将对财务部门的服务意识教育作为重要工作。具体措施包括:一是作为面对全所内部职工的服务窗口,对财务人员的服务语言、态度、业务水平、柜台布置、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严格的要求并进行多次培训。二是全体财务人员每年至少两次深入各一线部门征求意见、改进工作。三是在新职工和研究生入所后都积极开展财务政策和制度的宣讲活动,为他们提供主动的服务。不断推出更新服务意识的举措已经成为放射所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创新预算管理机制

为全面实施全所的预算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放射所着重推行了课题经费和职能部门经费的预算管理工作,从预算金额的确定、预算预警控制、预算执行进度等方面探索了新方法和新思路。具体为:一是预算金额的确定创新。科研课题的预算金额以课题计划书为依据确定。职能部门的年度预算核定在每年年末进行,由放射所预算管理委员会对各职能部门申请的下一年度的预算科目进行逐项审核,达成双方认可的部门预算。二是预算预警控制创新。财务部门将确定后的预算科目逐项录入系统后,即进入了财务预算预警控制范围。预警功能既实现了对预算总额的控制,也实现了对各预算科目的严格控制。三是收支状况查询创新。通过对财务软件的升级,每位课题负责人和职能部门负责人都可以通过个人电脑时时查询预算收支明细。彻底实现了由过去每季度下发一次纸质收支明细清单向时时查询明细的无纸化办公转变。四是预算执行进度措施创新。目前,财政部要求在每年6月底、9月底及以12月底三个时间节点的财政预算执行进度分别达到相应序时进度,即达到50%、75%和100%,对达不到序时进度的单位则要对单位下年度预算进行核减。因此,如何确保财政预算的执行进度成为了新形势下摆在国家级公益型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人员面前的新问题。首先,放射所对影响财政预算执行进度的难点进行了查找分析,认为修购专项资金和基本科研业务费两项预算资金是影响研究所执行进度的主要因素。然后,对这两个影响因素分别制定了相应解决措施。在保证基本科研业务费执行进度方面,制定了《放射所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对未达到上级要求的三个节点序时进度的,剩余经费研究所收回,重新分配给完成进度快的人员”。该管理办法出台至今未出现收回剩余经费的现象,收到了满意的效果。在保证修购专项资金执行进度方面,推行了“接力赛”工作理念,要求修购项目的实施做到各环节提前准备、无缝对接,环环相扣,也取得了很好的执行效果。由于放射所每年获得的修购专项资金占整体财政预算比例较大,而且一般在9月底前即可执行完毕,因此,单位的总体预算执行进度不仅未受此影响,反而得到了提升。

三、集中采购试剂耗材

为了减轻科研人员的工作负担和防止在试剂耗材采购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放射所推行了试剂耗材的集中采购制度。对单批价值500元以上的试剂耗材由条财处统一采购。对于统一采购时供货商的确定是采购申请人关注的焦点和抵触这项工作的主要理由。为了做到供货商选择的公开、公平,实现“阳光采购”,打消申请人的疑虑,放射所条财处每年年底根据科研人员的采购计划,进行下一年度供货商的公开招标工作。招标会由条财处召集,采购申请人、审计处、纪检部门人员参加,采取当场公布中标供货商和中标价格的做法,得到了广大科研人员的普遍理解和认可。

四、创新财务管理手段

通过财务软件的升级,实现了职工工资网上查询功能,不仅实现了低碳环保,降低了办公费用,还提高了财务人员的工作效率。通过财务软件的升级,实现了课题经费和部门预算的网上查询功能,课题负责人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可以随时查询经费收支状况,为广大职工提供了便捷的服务。在全所的办公自动化系统中,实现了多项财务相关工作的办公自动化,如试剂耗材采购申请、政府采购申请、仪器设备采购和报废申请、出差借款申请等,提高了财务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五、完善审计部门与财务部门的关系

处理好审计部门与财务部门的关系应该引起单位主管领导的高度重视。有些单位的财务和审计两个部门的关系不是十分融洽,表现为:一方面财务部门认为“审计是在找财务的岔”。因此,财务人员不愿主动配合审计人员的工作。另一方面审计部门将审查出来的问题不是及时反馈给财务部门和相关领导,而是把获得的信息资料作为实现不正当目的的证据。这些不和谐现象直接影响着两个部门的工作效果,甚至会影响到单位的整体稳定和发展。如何使两个部门达到互相配合、互相促进的工作状态,是放射所在成立独立审计机构之时就考虑的问题。首先,在人选上创造有力条件,由原财务处负责人担任审计处负责人,一方面该人选在业务上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另一方面对原财务工作成果有感情,有对财务工作继续提高和完善的强烈意愿。其次,在工作条件上,将审计处与条财处联网,使审计部门可以随时查看到财务信息,为开展工作提供了很多便利。最后,由于审计处对财务部门的工作确实起到了积极的指导和帮助作用,条财处也经常主动与审计处开展工作交流与沟通,真正实现了两个部门互相促进、互相提高的工作局面。

第3篇

一、工作思路

按照市委、市政府“夯基础、调结构、育龙头、强科技、攻难关、促增收、奔小康”的“三农”工作思路,突出畜牧结构调整,坚持“林缘牛羊,前塬鸡兔,全县养猪”产业格局,着力培育一批骨干龙头养殖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畜牧产业,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能力,努力促进畜牧业稳定发展、农牧持续增收,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至年底,全县肉牛饲养量万头,占计划的%,出栏万头,占计划的%;奶牛饲养量头,占计划的%;肉绒羊饲养量3.44万只、出栏万只,分别占计划的%和114%;猪饲养量7.23万头,占计划的%,出栏万头,占计划万头的%,;鸡饲养量万只,占计划万只的%,出栏万只,占计划万只的%。肉类总产量吨,占计划的%,鲜蛋产量吨,占计划的%,鲜奶产量吨,占计划的%。

1、抓龙头带小区,全力提升产业规模。今年我们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科学规划、创新机制、规范管理的原则,加快推进舍饲圈养、标准化养殖、小区养殖和工厂化养殖。继续完善甘肃永盛标准化养殖示范园和佑苏兴民养殖基地建设,改(扩)建永正良种猪场、石湾子嘉宾牛场等标准化养殖小区。西坡石湾子村支部书记任家斌牵头按照“圈舍简易、品种优良、科学饲养、紧跟市场、突出效益”的原则,筹资70万元对本村原宏源种业公司制种中心的房舍进行改造,建成了西坡石湾子标准化养牛场,该场占地10亩,现已建成标准化牛舍26间、520?o,配套建成兽医室、消毒室、饲料库、业务办公室,建50m3沼气池1个,100m3污水化粪池1个;配套建设草棚4间、平方米,建设260立方米青贮窖2个,运动场平方米;购大型铡草机2台,打捆机、包膜机一套,农用车1辆,全年青贮玉米秸秆吨。现存栏早胜、秦川基础母牛80头。并辐射带动周围户群众发展标准化养牛基地。永正乡友好养猪场建成标准化猪舍4栋,,现存栏良种猪头,至目前已出栏肥育猪头,创产值万元,创利润万元;五顷原乡龙咀子村建成肉牛养殖小区1个,共建标准化暖棚牛舍54间,,入住养牛户18户;周家乡下冯村冯云建成养羊小区1个,建暖棚羊舍4o,一次性调购波尔山羊只。

全县新建养殖小区(场)6个,新增规模养殖户户,占任务户的%;规模户累计达到户。

2、抓饲草基地建设,为畜牧产业健康发展提供物质保障。为了加快草产业基地建设步伐,我们筹措资金10万元,从宁夏固原调购优质紫花苜蓿种子4000公斤,投放到西坡、五顷原等种草示范点上,并派出技术人员蹲点,现场指导种植,共建千亩草带2个,五顷原龙咀子种草点抓住春季降雨的有利时机,采用人机结合的办法,平整土地,一次性完成连片种植紫花苜蓿1048亩。西坡石湾子租地种植紫花苜蓿1026亩。

同时,根据县农作物秸秆资源丰富这一优势,大力开展玉米秸秆青贮工作,建成五顷原龙咀子、西渠、南邑,西坡乡石湾子、高渠、南桥,三嘉乡关川、松树坪、刘川,湫头乡西沟等个青贮示范点。全县青贮玉米秸秆万吨,占任务的%。

3、开展动物防疫工作,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综合防治”的方针,切实落实“两强一打”防控措施,全年共用口蹄疫苗注射牛万头(次),免疫密度%,注射羊万只(次),免疫密度%,注射猪万头(次),免疫密度%;用高致病性猪蓝耳苗免疫注射猪万头(次),免疫密度%;用猪瘟苗免疫注射猪9万头(次),免疫密度99.1%;用高致病性禽流感苗免疫注射鸡.万只(次),免疫密度%。公路沿线、城镇周围、养殖密集区及规模养殖场的免疫密度均达到%。建立建全了疫情测报网络。加强了兽药饲料经营及养殖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县所有兽药饲料经营门店、规模养殖场进行了四次拉网式检查,查缴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兽药18件,全部进行了销毁;取缔无证经营户3户,核发《动物防疫合格证》户,使全县兽药饲料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养殖环境进一步优化。

4、抓畜牧科技推广,努力提高新技术普及应用率。一是大力推广标准化养猪技术。在榆林子、永正、山河、西坡等乡镇建成标准化养猪场10个,饲养肉猪3240头,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二是抓了生态养猪技术推广。山河镇佑苏兴民养猪场、永正种猪场各建成发酵床猪舍一幢,500;三是抓了冻配点建设。紧紧抓住国家肉奶牛良种补贴项目在县实施的良好机遇,新建山河冻配点(处),进一步规范了原建3个冻配点的运行机制,调购西门塔尔、利木辛、夏洛莱等良种肉牛细管冻精7000支,冻配母牛6400头。四是抓了暖棚养畜技术推广。改圈3570间,扣棚5.26万m2,扣棚养畜10.33万羊单位;五是抓了饲养方式转变。变散养为圈(笼)养,变自由放牧为设施养殖,变单一饲料为全价配合饲料,变粗放经营为科学管理,通过畜牧科技的推广应用,缩短了饲养周期,提高了养殖效益。

5、抓项目工作,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一是加大了项目争取力度。年内共争取到项目投资61.35万元,其中:①《国家良种肉牛补贴项目》冻精补贴5万元;②《草食畜牧业发展行动重点建设项目》11.25万元;③《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9.5万元;④《兴民养猪场建设项目》35.6万元;二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全县10个乡镇兽医站建设项目、县级动物防疫基础设施续建项目和县级动物检疫监督设施建设项目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市上已经初验,等待省上验收。

6、抓科普宣传和培训,畜牧科技普及率大大提高。一是组织了全县畜牧兽医系统30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市农业技术人员培训班;二是组织了26名动物防疫监督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学习培训考试;三是对全县94名村级防疫员进行业务培训;四是聘请大北农集团专家举办了1期微生态健康养猪技术和防疫知识培训,培训养殖技术骨干120人;五是派员参加北京及省、市业务培训12人(次)。印发养殖知识、防疫知识宣传页6000份;六是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养殖专业村,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适时举办各类培训班,全年共举办饲草种植、加工及调制、暖棚养畜、程序化免疫、设施养殖、快速育肥、冻配改良等技术培训班41期、培训骨干4219人(次)。

第4篇

【关键词】换料大修;辐射防护;管理经验

The Radiation Protection Management Experience for Refueling Outage of NPP 2,

CNNC Nuclear Power Operations Management Limited Company

NI Wei CHEN Gao-fei LIU Jie LANG Qi-liang

(CNNC Nuclear Power Operations Management Limited Company, Haiyan Zhejiang 314300, China)

【Abstract】Since commercial operation in 2002, the NPP 2 of CNNO has been safe in operation for twelve years,and finished RP control successfuly in the 22 refueling outages. During the twelve years’ operation, the RP management system was established and developed constantly, it also made good achievements in RP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The author summarized the relevant RP management experience of refueling outages of CNNO Qinshan NPP 2, introduced the RP control actions for each stage of refueling outage, and discussed the key points and difficulty of RP control in refueling outage.

【Key words】Refueling outage; Radiation protection; Management experience

0 概述

压水堆核电站机组的换料大修是电站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每次换料大修期间,除了要更换一部分核燃料以维持机组下一循环的运行外,还要对部分在日常运行期间无法检修的设备进行预防性维修、纠正性维修、定期检查、试验及在役检查,并对部分系统或设备进行以提高机组安全和经济为目的的技术改造项目。

与机组日常运行相比,大修期间的核岛检修工作的密度和强度大大增加,参与人员多、检修项目多、交叉作业多,这些因素造成辐射安全管理的难度随之增加,同时,大修期间也是辐射事件或事故的高发期,根据中核运行二厂历年剂量数据统计,大修阶段的集体剂量约占到全年集体剂量的80%以上(表1)。因此,大修阶段的辐射控制是电站辐射防护管理的重点,也是检验电站辐射安全管理是否有效的主要一环。

中核运行二厂经历了22次大修辐射防护管理,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大修辐射防护管理体系,大修辐射防护体系的良好运作,不仅保证了大修各项工作有序的开展,也使得大修期间辐射安全指标得以有效控制,且在中核集团开展大修性能指标评价以来一直处于较好的水平(表2)。

表1 中核运行二厂历年大修剂量与年度剂量

(剂量单位:man.mSv)

注:2013-2012年大修剂量占年度剂量的平均百分比为85.5%.

1 辐射防护大修管理

1.1 辐射防护大修管理组织机构

大修期间辐射防护管理的范围涉及到工作的方方面面,如何有效的组织开展各项监督任务,就需要有一套完整的管理组织机构体系,中核运行二厂辐射防护科采取“技术管理为主,行政管理为辅”的管理模式,建立了以辐射防护大修协调人为主,专项负责人和大修监督员相配合的大修管理机构(图1), 各机构成员职责如下:

大修协调人:大修期间辐射防护专业的主要负责人,为公司大修管理组织机构中的一员,全面负责大修期间辐射防护相关各项事务的协调管理,且参与大修相关的定期会议及对外接口。

辐射防护科科长:为大修工作和大修协调人提供必要的行政支持,包括人力、物力、技术等方面的各项支持。

专项负责人:大修协调人根据ALARA分级管理的要求,将现场检修作业分成独立的专项,指派辐射防护工程师作为这些专项的负责人,对于较高辐射风险的作业,专项负责人需要编制专项辐射防护方案,设置辐射防护控制点,大修结束后编制大修专项工作总结。大修期间对小组内的辐射防护方面的事项进行协调处理,并负责专项领域内的关键点作业进行辐射监督。此外专项负责人还承担辐射防护大修值班工程师的角色。

辐射防护值班工程师:由专项负责人轮流承担,大修期间每日在卫生出入口值班至21:00。根据大修辐射防护行动指南中的执行计划和大修协调人的安排,统筹安排大修监督人员和运行班组部分值班人员执行当天的现场工作,值班期间将每日现场工作任务、工作文件的分配给大修监督员,落实每日的大修监督任务后向大修协调人进行汇报,并负责大修现场辐射防护相关事务的协调和处理,以及中班期间辐射工作许可证的审批。

辐射防护大修监督员:协助辐射防护专项负责人和辐射防护值班工程师执行各项辐射防护测量和监督工作。

运行班组:负责日常机组辐射安全管理、辐射控制区的管理、辐射控制区出入口的管理、以及协助专项负责人和辐射防护大修值班工程师进行大修辐射防护监督等。

仪表班:负责电子剂量计、便携式仪表、KRT/KZC系统的故障检修和定期维护。

1.2 辐射防护分级管理

大修现场,检修项目很多,交叉作业多,而辐射防护人员的数量和精力是有限的,如何有效地解决这一矛盾,是每一个核电厂在大修中都必须解决的问题。因此需要合理利用现有的辐射防护管理资源,对辐射工作按风险大小进行分级管理(表3),对于那些辐射风险较高的工作则必须在管理上给予应有的关注,甚至逐项跟踪。

1.3 辐射防护大修管理的主要工作

辐射防护大修管理一般分三个阶段,即:大修准备阶段、大修实施阶段、总结反馈阶段。

图2 大修辐射防护管理流程图

1.3.1 大修准备阶段

“好的开始,就是成功的一半”,大修准备阶段是大修辐射防护管理的最为重要的一个阶段,只有真正做到人员到位、物资充分、计划完善、文件齐备,在后续的实施阶段中才能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

一般大修前7个月,确定大修辐射防护协调人,并上报大修总经理部,处室授予大修协调人安排、协调大修有关辐射防护工作的权力。大修协调人在大修开始前5个月时启动各项准备工作,按照《辐射防护大修行动指南》准备阶段的工作清单分配任务并逐项进行落实,辐射防护大修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见表4。

大修文件准备是大修准备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准备工作越充分,实施阶段的工作才更有保障。大修协调人需要对大修总体计划进行深入分析,结合以往大修的经验反馈,编制大修辐射防护的监督方案,同时组织专项负责人对各个高风险的检修作业编制专项实施方案,并对作业中的关键步骤设置控制点,所有用于大修监督的执行文件,只有经批准并加盖大修文件章方可现场实施。此外,在编制辐射防护大修实施方案时还需对下列情况给予高度重视:以往没有开展过或较少开展的放射性工作;以往发生辐射事件较多的作业;连续工作时间较长的作业;环境位置较差的作业等。

大修准备阶段还需做好实操培训,特别关注的是那些新员工,这类人群的特点是:缺乏经验、技能不足,容易发生辐射安全事件,根据历次大修经验事件来看,很多人员污染事件是由于附加防护用品使用不规范造成,因此加强新员工的实操培训就显得尤为重要。另外,对于高辐射风险的工作还需加强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熟练度,以减少作业时间和个人受照剂量,如蒸汽发生器一次侧装拆堵板作业,此项工作需要在蒸汽发生器一次侧水室内部进行,存在极高的外照射和污染风险,大修前安排作业人员在模拟现场实际工作环境的蒸汽发生器模拟体上反复演练,直至合格为止。

1.3.2 大修实施阶段

《辐射防护大修行动指南》中准备阶段的内容全部落实,标志着辐射防护大修准备的各项工作已全部完成,从而进入大修实施阶段的进程。在大修实施阶段,辐射防护各专项小组将全面运作,根据大修进度,按照预定方案执行各项辐射防护监督任务。

大修实施阶段辐射防护主要工作包括:

辐射工作许可证的审批,每日审批未来3天计划开工的主线工作和核岛工作的辐射工作许可证。

参加各类大修相关的会议,包括:大修早会、大修计划会、周安全协调会、处室早会、以及其他各项专题会议。

启动大修辐射防护日报的编制。

机组停堆后不同工况的核岛辐射水平测量,执行热停堆、氧化运行后、低低水位工况反应堆厂房辐射水平测量(在热停堆工况下首次辐射水平测量后,需对反应堆厂房红区进行降级),进行测量结果比较和评价,并对测量图的信息公布。

放射性热点屏蔽。

根据规程要求,增加污染检查的频度和范围。

根据大修进度和辐射防护实施方案,开展各项专项检修作业的辐射防护监督和控制点的释放。

辐射防护巡检及专项检查,包括:定期常规巡检,组织专项检查,参与辐射安全相关的联合检查等,对于发现的问题编制报告,并进行上报及协调整改。

对于发生的辐射事件、异常的调查与跟踪。

计划外新增工作的辐射防护控制。

KRT系统(辐射监测系统)的状态调整及通道大修。

部分管理厂房或区域的状态恢复,如ET出入口停运,设冷水区域重新划分为辐射控制区,龙门架临时污染区的解除等。

在大修实施阶段,管理的重点是如何将辐射防护的各项管理措施应用到各项检修工作中去,这里不仅需要将辐射防护实施计划与大修计划保持一致,还需要辐射防护大修协调人、辐射防护值班工程师和大修监督人员的密切配合。大修协调人每日参加大修早会和计划会后,针对最新大修进度将工作任务分配给当日的辐射防护值班工程师,辐射防护值班工程师根据大修行动指南和实施方案中的文件,安排大修监督员逐项完成当日的工作,并将完成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汇报至大修协调人,通过逐层的责任管理,保证每日的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的监督和落实。

大修实施阶段放射性检修作业全面开展,作业集中且参与人员众多,容易发生辐射安全事件或事故,如人员污染、区域污染、意外照射事件等,一旦发生辐射安全相关的事件或事故,需要及时开展调查工作,对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和开展纠正行动,并形成事件报告。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处理的及时性,及时采取行动不仅能限制事件或事故造成的后果和范围,而且能够更为准确的分析出根本原因。

大修实施阶段,除了关注常规高辐射风险的作业外,还需特别注意计划外新增的放射性工作,一般提前列入大修计划内的工作,准备相对充分,而临时增加的放射性工作往往因准备时间不足,风险分析不到位容易造成辐射安全事件,因此需要通过有效的沟通渠道和完善的管理流程,使得计划外的工作,能提前被获知,并做好充分评价和必要的文件准备。

1.3.3 总结反馈阶段

大修现场工作完成并不表示大修已结束,只有在完成总结反馈工作后,才真正意味着大修辐射防护管理的结束,在此阶段需要对辐射防护监督计划的实施情况、大修中的经验数据、发现的问题和良好实践都需要进行全面的总结和评价,这些内容将被汇总并印制成册,最后通过大修总结会和经验反馈会对这些内容进行学习和讨论。

通过总结和经验反馈,使得大修中重要的经验数据得以保留,以便后续的应用,同时总结了大修中良好实践,并对存在的不足开展纠正行动,这些良好实践和纠正行动将会落实到下次大修的辐射防护准备工作中,使得辐射防护的大修计划不断得到充实和完善。这里从下面三个方面阐述总结反馈阶段在大修辐射防护管理中的作用:

1)积累经验,实现螺旋化提升

中核运行二厂辐射防护科从首次大修以来,一直非常重视大修总结和经验反馈工作,每次大修结束后,要求各专项负责人编制专项工作总结,大修协调人编制辐射防护专业的大修总结,重点分析大修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良好实践(见表5),针对不足之处开展纠正行动,将这些纠正行动和良好实践应用到以后大修管理中,从而实现大修辐射防护管理螺旋化提升。最终,这些总结和重要测量数据将被汇总并印制成册,使得这些宝贵经验得以延续。

表5 辐射防护大修管理部分良好实践

2)改进缺陷,保证大修现场的辐射安全

对于机组存在的一些缺陷,通过技术上的改造,来提高现场的辐射安全性。例如,1、2号机组建造期间没有对反应堆厂房内燃料传输通道采取任何屏蔽措施,装卸料期间,燃料传输管附近区域的辐射水平非常高,工作人员进入该些区域,非常容易导致超剂量照射事故。2003年101大修卸料期间,两位运行处现场操作员途径燃料传输通道的正下方,适逢乏燃料组件从通道中穿过,两位现场操纵员每人接受意外照射约100μSv,造成小剂量意外照射事件。针对此缺陷,辐射防护科通过现场隔离、技术改造方式,消除了此缺陷的造成辐射影响,并将此项实践经验应用到后续投运的3、4号机组。

3)在实践中吸取教训,在管理上加以改进

大修期间辐射防护管理经验,可以说是在实践和经验累积中不断完善的,电站投运初期无论是辐射防护专业还是检修单位可能都存在经验缺乏、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通过外部学习和同行经验交流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因此还是需要不断的学习和完善,从而建立起一套适合自身的管理体系。中核运行二厂也是在历次的大修实践过程中不断的学习和改进,从而形成了相对成熟的大修辐射防护管理体系,例如:

(1)2007年203大修期间,4名检修人员在换料水池进行装卸机套筒检修时造成面部沾污,分析污染的原因主要是作业前辐射风险分析不足,导致作业期间采取的防护措施不完善,工作人员在没有配戴任何面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进行检修作业。在没有去污的套筒上存在严重的表面污染和大量放射性的浮灰,对设备的操作和接触会造成放射性的颗粒从设备上掉落转移到工作人员身上,在没有任何防护的面部很容易造成体表污染,严重的话还可能形成内照射。针对此情况,在后续的实施方案中要求此项作业调整至水池去污后进行,并在水池去污的工作中增加装卸料机套筒去污的工作;其次,工作人员作业时必须佩戴面部防护用品,需要直接接触设备的作业人员佩戴气面罩等防护器材,此后该项工作没有再发生类似原因造成的人员体表污染事件。

(2)301大修前辐射防护大修现场监督一直实行专项负责制度,各项工作有辐射防护专人负责,但随着运行机组的增加,需要分出人员进行其他机组的大修准备,造成每个专项负责人需要承担多个专项的工作,对于大修现场的监督工作往往应接不暇,因此在借鉴国内同行电站大修辐射防护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改进了大修监督管理模式,设置了辐射防护大修值班工程师岗位,提高了现场异常情况的及时响应能力,也实现了大修期间辐射防护人员配置的优化。

2 大修管理中的需要重视的问题

大修辐射防护管理除了做好准备、实施和经验反馈三个阶段的工作外,对于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需要给予足够的重视:

1)大修管理是多部门、多专业共同协作的综合性的工作,辐射防护监督不能孤立于其他部门之外。不仅需要大胆管理,发挥监督与管理的职能,还需要与其他部门之间建立良好的关系和沟通渠道,积极听取检修部门的良好经验,只有融入电厂正常的生产管理渠道才能有效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加强年轻的辐射防护人员的培养与锻炼。大修期间各项辐射防护措施的有效实施,需要一批经验丰富,技能熟练的技术队伍,年轻同志是这个队伍中不可或缺的角色,而年轻辐射防护人员的培养往往需要一个较长的周期,需要给予其机会不断的去磨练,但也需要注意避免“拔苗助长”式的培养,让其独立承担超过其技术能力和经验水平的高风险工作。大修期间检修项目众多,是年轻辐射防护人员学习的最好课堂,在“传帮带”的基础上要给予其不断实践的机会,使其从被动跟学到自主思考,最终成为能够独挡一面的技术骨干。

3)辐射防护实施方案的编制需要结合作业现场的实际状况,不能“闭门造车”,仅从辐射防护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否则辐射控制的效果将会大打折扣。例如,在某些区域狭小、通风不不佳的情况下环境温度会比较高,如果仅从辐射防护角度考虑,需要通过穿戴附加防护用品进行严密的个人防护,而工作人员在闷热的环境下,往往很难严格遵守辐射防护的规定,如何平衡两者的矛盾,需要在技术上和管理上充分考虑,例如,将该类作业的检修窗口与风机的检修窗口错开,或在防护用品配置上加以改进。

4)保持大修辐射防护实施方案的严谨性和严肃性。执行文件的各项内容要简练、准确,避免存在歧义,否则容易引起误解造成辐射安全事件;其次,生效的辐射防护监督计划,需要严格落实各项要求,不得随意的降低了预定的管理要求,确实需要调整的监督计划和防护措施,必须重新进行辐射风险评价,再批准实施。

5)大修辐射防护管理中,对两类人群应多加关注,一类是“新员工”,另一类是“老员工”,“新员工”因经验不足容易出现失误,而“老员工”经验丰富也容易犯经验主义错误。对于大修期间的辐射防护人员也是同样要求,特别是具有多年大修辐射防护监督经验的“老员工”,不能因为以往的成绩而降低了辐射安全控制的质量,只有在事实和数据的基础上做好全面分析,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和决策。

3 结束语

辐射安全监督需要以开放的心态积极吸取外部的经验与教训,不断挖掘内部的管理方面的潜力。中核运行二厂是一个运行了十多年的电厂,具有二十多次的大修管理经验,通过积极借鉴外部的良好实践,以内外部的教训为鉴,保守决策,不断总结,强化管理,勤于实践,目前已经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辐射防护管理体系。在已进行的数次大修中,职业照射得到了有效的控制,集体剂量和个人剂量都控制在较低的水平,1&2号机组2003-2011年度单机组的集体剂量都优于当年的 WANO中值,2003、2008、2010年度单机组的集体剂量优于当年的 WANO先进值。

【参考文献】

[1]中核运行二厂辐射防护科.大修辐射防护总结报告[R].2003-2013.

[2]中核运行二厂保健物理处.2012年保健物理年报[R].2012.

第5篇

【关键词】放疗科护士 理论培训 操作培训

为了促进护理专业的发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中明确提出了优先发展包括肿瘤护理在内的专科护理领域,发展护理的专科化是临床护理实践发展的策略和方向{3}。提升肿瘤专科的护理水平,需要有一个长远的计划及配套措施来培训放疗科护士。而作为肿瘤放疗科护士,必须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操作技能,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不同的疾病所需要的护理是不相同的,为了给这种患有专科性很强的疾病的患者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护士应该具有系统化的专科疾病理论和操作技能,为病人提供全面优质的护理,以期取得患者满意,社会满意,护士满意。

1一般资料:2011年7月来,我院开始对放疗科100余名护士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

1.1熟悉放疗知识:放射源的辐射种类,放射源的基本照射方式,放疗种类,放疗的适应症、禁忌症,放射性的生物效应,放疗技术,常规分割放疗,超分割放疗加速超分割放疗,三维适形放疗,调强适形放疗,X(r)刀立体定向放疗,粒子刀,重粒子治疗近距离放疗,热疗联合放疗。

1.2熟悉常用的放疗设备:X线治疗机和60Co远距离治疗机加速器,模拟定位机近距离后装治疗机,放疗计划系统,放疗计划及设计,治疗及固定技术,放疗防护,放疗配合。

1.3掌握放疗护理:鼻咽癌放疗知识及护理常规,颅内放疗知识及护理常规,口腔癌放疗的知识和护理常规,喉癌放疗的知识和护理常规,肺癌放疗的知识和护理常规,乳腺癌放疗的知识和护理常规,食管癌放疗的知识和护理常规,恶性淋巴瘤放疗的知识和护理常规,纵膈肿瘤放疗的知识和护理常规,宫颈癌放疗的知识和护理常规。

1.4掌握肿瘤并发症及护理:皮肤放疗性反应与损伤,口腔放射反应与损伤,食管放射反应与损伤,胃肠系统放射反应与损伤,放射性肺炎或肺纤维化,中枢神经系统放射性损伤,骨髓抑制,免疫功能抑制。

另外包括护理肿瘤另外包括肿瘤护理理论,护理基本操作,护理法律,人文知识,教学科研及护理管理,临床实践培训肿瘤学基本知识,肿瘤护理概述,;肿瘤化疗护理,肿瘤外科护理,肿瘤心理护理,肿瘤康复护理等。课程要求与我国高等护理教育的发展同步,采取集体授课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口试考核。‘

1.5护理操作。操作培训包括PICC穿刺及维护、输液泵使用、呼吸机、除颤监护仪使用、心肺复苏、动静脉灌注,心电监护仪使用,血气分析,吸痰,气管切开套管护理,放射性皮炎换药,鼻腔冲洗等。

2培训形式

包括专题讲座、护理疑难病例讨论、示范操作、护理查房、护理会诊、专科进修、论文撰写等。外出进修学习以本专科为主,辅以与本专业关系密切的学科及必要的辅助检查技能、知识,以熟悉和掌握本学科疾病知识、专科诊疗护理技术等

3培养目标

通过培训,要求培训对象达到:3.1熟悉肿瘤学基本理论知识,3.2熟练掌握肿瘤患者护理技术,3.3熟练掌握肿瘤放疗科护理知识,掌握各系统肿瘤患者护理要点,3.4掌握肿瘤急诊、急救技能;3.5熟练掌握临床常用50项操作,3.6具备一定的护理科研及教学能力。

2 讨论

国外的专科护理开展较早,发展快,据悉,美国已经在200多个专科领域培养了10万余名专科护士,这些高素质的护理人才在医疗机构、社区保健、家庭护理以及护理科研等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2}。目前国外确定的主要专科护理中就包括肿瘤护理和癌症疼痛护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护理专业在教育、实践、管理、科研等层面都有较大的发展,但我国专科护理水平相对落后,护理教育阶段理论架构上的不完整,造成护士专业知识不系统,护理教育培训不完善,护士学习新知、新技术的机会较少,以及护理管理者对肿瘤专科护士培养的途径和方式不够,肿瘤专科护士的培养和使用还处于初级阶段{4}。两年来,我们通过对放疗科护士培训,探讨放疗科护士工作能力的培养,使放疗科护士尽快适应卫生事业发展的新形势及现代护理的需要,强调高素质的放疗科护士,实现对护理质量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使护理质量不断提高,真正体现“以病人为中心”,“优质护理服务”。

参考文献

1徐志晶,夏海鸥,徐筱萍,等.建立上海市护理人员分级和能力标准的研究[J].中华护理杂志,2008,43(7):581.

2孟萌,姜安丽 临床护理专家的发展现状与趋势,护理研究,2007,21 (3)571-574

3罗金风,熊斌.肿瘤专科护士培训模式探讨[J].护理学报,2008,15(2):20—22

第6篇

[关键词] 放射肿瘤学;研究生教育;精确放疗

[中图分类号] R730.55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3-9701(2012)06-0108-02

Impact of the development of radiotherapy technology on radiation oncology postgraduate education

JING Zhao ZOU Changlin

Department of Medicine and Radiation Oncology, the First Affiliated Hospital of Wenzhou Medical College, Wenzhou 325000, China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radiotherapy technology and equipment development, the radiotherapy has entered the times of precise radiotherapy. Under this circumstances, radiation oncology postgraduate education needs to meet the changing demand for the technological progress. The radiation oncology postgraduate education must change concept, emphasize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echnology development, and pay attention to the diversification of teaching methods. So we can make radiation oncology postgraduate education do better in improving the quality of scientific research and clinical service.

[Key words] Radiation oncology; Postgraduate education; Precise radiotherapy

放射肿瘤学的特点是内容繁多、跨学科,而且随着现代计算机技术和医学影像技术的发展及仪器设备的进步,肿瘤的放射治疗进入了三维适形放疗(3-Dimentional Conformal Radio- therapy)、调强适形放疗(Intensity Modulated Radiotherapy IMRT)与图像引导放疗(Image-Guided Radiotherapy,IGRT)新时代。现代放射治疗将定位螺旋CT、移动激光定位系统和三维TPS工作站三者通过网络连接,形成集影像诊断、图像传送、肿瘤定位和治疗计划为一体的高精度肿瘤定位计划系统[1-2]。放射肿瘤学在技术和设备的发展推动下,知识更新越来越迅速,学科所涉及的研究领域在深度和广度上不断更新拓宽。与此相比,放射肿瘤学的教学内容仍以常规放疗为主,相对陈旧滞后。研究生的培养内容也应改进和拓宽,从而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但在实际工作中,对放疗设备和技术更新的培训未引起足够重视,继而成为瓶颈,阻碍了放射肿瘤学研究生的全面培养和提高。新形势下,如何适应这种变化,突出放射肿瘤学专业自身发展的特点,重视教学内容方法的更新是我们亟待探讨的新问题。

1 放射肿瘤学的技术设备的发展

随着放射物理、放射生物、临床肿瘤学等理论的发展,尤其是计算机和影像学技术设备的发展,放射治疗有了飞速发展,从常规二维放疗发展到三维适形放疗、调强放疗及四维放疗。在恶性肿瘤进入综合治疗时代时,不断完善和发展的精确放射治疗作为基本治疗手段之一, 其所占地位越来越重要。

调强放疗技术(IMRT)是在三维适形放疗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放疗新技术,更好地实现了靶区的适形,同时更好地保护了靶区周围的危及器官。近年发展出的影像引导放射治疗(IGRT)技术,在三维放疗技术的基础上加入了时间因数的概念,充分考虑了解剖组织在治疗过程中的运动和分次治疗间的位移误差。它是一种全新四维的放射治疗技术。它在患者进行过程中进行实时监控,并根据器官位置的变化调整治疗条件使照射野紧紧“追随”靶区,使之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精确治疗。相对常规放疗实现本质上的飞跃。

2 放射肿瘤学研究生教学的现状

放射肿瘤学是依赖人体解剖、病理解剖和放射影像学的综合性学科,需要有从一维到三维的平面及立体概念,以及随时而变化的四维概念[3]。目前放射肿瘤学研究生的培养更加侧重对放射肿瘤治疗临床应用的掌握,忽视了放射物理学、放射生物学及肿瘤影像学等相关学科的专业基本知识的了解和领会,忽略了对新设备和技术的专门培训。这种趋势就势必造成了研究生整个知识体系失衡,不能建立起放射肿瘤学完整的知识框架体系,难以做到基础与临床相结合。此外,目前存在着普遍情况,放疗新技术和设备推广通常更多地面向临床医师,研究生参与机会不多,即使有机会接触的研究生在没有足够的引导下也不会重视这方面的学习,这些现象值得关注和思考。

3 目前研究生培养的弊端

忽视对放射肿瘤学研究生放疗技术与设备方面培训,其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应引起重视。精确放疗相比常规放疗是放疗技术上质的飞跃,是三维图象处理技术、高精度的剂量计算算法、尖端的直线加速器系列技术、先进的肿瘤诊断技术、放射生物学前沿研究成果相融合的产物,是一种通过精确的肿瘤定位、计划设计及剂量计算并最终在治疗机上精确执行的一种全新的放疗技术,以达到对肿瘤“精确”治疗的目的。

如果研究生本人对设备性能和技术参数掌握不够透彻,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就不能对“精确定位、精确计划、精确治疗”为特征的精确放疗深刻理解,难以系统掌握相关理论和专业知识,难以把握学科前沿动态,缺乏综合分析、发现与创造的能力,削弱了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方法的能力,影响了严谨科学作风的培养。从临床角度,未全面系统的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将必然会阻碍对疾病诊疗能力的提高,影响病患的临床治疗效果和预后。因此,相应培训的缺乏势必会造成研究生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素质结构不合理,突出表现为创新能力较差和学术视野不广[4]。

4 完善目前研究生教学现状的措施

4.1 改变观念

放疗科主任和导师作为学科带头人,在对整个学科放射治疗新技术、新设备应用的培训开展起主导作用。放射肿瘤学在深度和广度上的更新发展,对研究生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要求其不仅要掌握临床疾病的诊疗,更要更深入探讨与此学科相关基础支撑领域的内容,而放射治疗技术设备更新是其中的关键。因此,在日常研究生培养工作中要充分认识到新技术、新设备应用的重要性,进而促进放射肿瘤学诊疗水平的提高。

4.2 突出放疗肿瘤学专业技术设备的革新特色

放疗新设备与新技术是放射肿瘤学教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最重要的方面是常规科室业务学习时,可请厂商培训人员对科室成员进行放疗新设备、新技术的新进展进行专门培训,保持科室相关人员的知识体系的更新,作为临床工作的必要补充。科室的学科建设需要形成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培训体系,不定期进行新知识的培训,促进研究生业务水平的提高。其次,医院应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医院内部网络及院报等,突出宣传新设备的名称功效,将有利于激发学生接受新事物的兴趣,调动其积极主观能动性去认识了解新技术设备。在专业学术会议中增加对新设备和技术的宣讲,增加放射肿瘤学研究生接触、学习的机会。此外,研究生教学中应注重强化外语和放射生物学方面的知识学习,使培养出的学生将来能适应飞跃发展的肿瘤精确放疗新时代。

4.3 注意研究生培养方法的多样化

采取以病案为中心模式,采用临床真实病案,进行床边实践性教学,结合临床实例突出放射治疗新技术的优势。鼓励学生课下网络搜寻相关最新进展,明确常规放疗与精确放疗下肿瘤靶区勾画的差别,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肿瘤放疗技术的革新优势产生深刻理解[5]。

放射肿瘤学具有跨学科特点,包括了放射物理学、放射生物学及肿瘤影像学等较为枯燥和难理解的内容。充分利用多媒体图片教学,通过多媒体课件的播放演示,能很好地弥补放疗技术、设备原理教学的抽象性、不直观性等局限性。多媒体课件能够提供大量的专业知识信息,相关背景知识及研究现状,有助于促进学生理解和掌握知识要点[6]。教学过程中充分利用多媒体手段向学生展示放射治疗技术和设备发展的过程与原理,及其对临床治疗产生的影响,从而使学生对教学内容有直观深刻的印象,使枯燥的教学变得直观具体,使复杂的学习内容变得更加形象。此外,科室与导师对研究生进行不定期的培训后,考核是保证教学工作质量的重要手段。

总之,在放射肿瘤学研究生培养工作中,应当注重目前放疗设备革新带来的技术进步,加强这方面的培训,使研究生培养工作可以更好的切合临床,以提高科研和临床的服务质量。

[参考文献]

[1] 杨俊,吴庆洲,杨媛,等. 实时图像引导放射治疗技术研究[J]. 生物医学工程与临床,2010,14(5):458-464.

[2] 王利波,董丽华. sIMRT与IMRT调强放疗技术在临床中的应用[J]. 吉林医学,2009,30(21):2705-2706.

[3] 章龙珍,王侠,唐天友,等. 放射肿瘤学教学模式改革初探[J]. 医学教育探索,2009,8(11):1387-1389.

[4] 闾军. 医学研究生能力培养的体会与思考[J]. 医药论坛杂志,2009,30(13):107-108.

[5] 钟婧,陈韵彬. 背景信号抑制全身扩散加权成像技术的原理及应用[J]. 医学综述,2009,15(14):2202-2205.

第7篇

第一条为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

本规定所称放射诊疗工作,是指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进行临床医学诊断、治疗和健康检查的活动。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放射诊疗工作按照诊疗风险和技术难易程度分为四类管理:

(一)放射治疗;

(二)核医学;

(三)介入放射学;

(四)X射线影像诊断。

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与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相适应的条件,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以下简称放射诊疗许可)。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放射防护、安全与放射诊疗质量符合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执业条件

第六条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

(二)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

(三)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四)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

(五)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第七条医疗机构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分别具有下列人员:

(一)开展放射治疗工作的,应当具有:

1、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放射肿瘤医师;

2、病理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技术人员;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学物理人员;

4、放射治疗技师和维修人员。

(二)开展核医学工作的,应当具有:

1、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核医学医师;

2、病理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技术人员;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技术人员或核医学技师。

(三)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应当具有: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放射影像医师;

2、放射影像技师;

3、相关内、外科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应当具有专业的放射影像医师。

第八条医疗机构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分别具有下列设备:

(一)开展放射治疗工作的,至少有一台远距离放射治疗装置,并具有模拟定位设备和相应的治疗计划系统等设备;

(二)开展核医学工作的,具有核医学设备及其他相关设备;

(三)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具有带影像增强器的医用诊断X射线机、数字减影装置等设备;

(四)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有医用诊断X射线机或CT机等设备。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配备并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辐射检测仪器和个人防护用品:

(一)放射治疗场所应当按照相应标准设置多重安全联锁系统、剂量监测系统、影像监控、对讲装置和固定式剂量监测报警装置;配备放疗剂量仪、剂量扫描装置和个人剂量报警仪;

(二)开展核医学工作的,设有专门的放射性同位素分装、注射、储存场所,放射性废物屏蔽设备和存放场所;配备活度计、放射性表面污染监测仪;

(三)介入放射学与其他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场所应当配备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对下列设备和场所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

(一)装有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废物的设备、容器,设有电离辐射标志;

(二)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废物储存场所,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必要的文字说明;

(三)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四)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应当按照有关标准的要求分为控制区、监督区,在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

第三章放射诊疗的设置与批准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设置放射诊疗项目,应当按照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的类别,分别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竣工验收和设置放射诊疗项目申请:

(一)开展放射治疗、核医学工作的,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二)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三)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同时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的,向具有高类别审批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第十二条新建、扩建、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医疗机构应当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申请进行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质子治疗、重离子治疗、带回旋加速器的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诊断等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卫生部指定的放射卫生技术机构出具的预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经审核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要求的,方可施工。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资料,申请进行卫生验收:

(一)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申请;

(二)建设项目卫生审查资料;

(三)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

(四)放射诊疗建设项目验收报告。

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质子治疗、重离子治疗、带回旋加速器的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诊断等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应当提交卫生部指定的放射卫生技术机构出具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和设备性能检测报告。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在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前,应当提交下列资料,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放射诊疗许可申请:

(一)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

(三)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放射诊疗设备清单;

(五)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第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应当即时受理;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资料或者不予受理的理由。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对合格的予以批准,发给《放射诊疗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格式由卫生部统一规定(见附件)。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后,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执业登记部门办理相应诊疗科目登记手续。执业登记部门应根据许可情况,将医学影像科核准到二级诊疗科目。

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或未进行诊疗科目登记的,不得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第十七条《放射诊疗许可证》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校验,申请校验时应当提交本周期有关放射诊疗设备性能与辐射工作场所的检测报告、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健康监护资料和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医疗机构变更放射诊疗项目的,应当向放射诊疗许可批准机关提出许可变更申请,并提交变更许可项目名称、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等资料;同时向卫生行政执业登记部门提出诊疗科目变更申请,提交变更登记项目及变更理由等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做出审查决定。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原批准部门注销放射诊疗许可,并登记存档,予以公告:

(一)医疗机构申请注销的;

(二)逾期不申请校验或者擅自变更放射诊疗科目的;

(三)校验或者办理变更时不符合相关要求,且逾期不改进或者改进后仍不符合要求的;

(四)歇业或者停止诊疗科目连续一年以上的;

(五)被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第四章安全防护与质量保证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兼)职的管理人员,负责放射诊疗工作的质量保证和安全防护。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并落实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二)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测、监测和检查;

(三)组织本机构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接受专业技术、放射防护知识及有关规定的培训和健康检查;

(四)制定放射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五)记录本机构发生的放射事件并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的放射诊疗设备和检测仪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的设备,应当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对其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启用;

(二)定期进行稳定性检测、校正和维护保养,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状态检测;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验或者校准用于放射防护和质量控制的检测仪表;

(四)放射诊疗设备及其相关设备的技术指标和安全、防护性能,应当符合有关标准与要求。

不合格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射诊疗设备不得购置、使用、转让和出租。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放射性同位素储存场所和防护设施进行放射防护检测,保证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或者标准。

放射性同位素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同库储存;储存场所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泄漏等措施,并安装必要的报警装置。

放射性同位素储存场所应当有专人负责,有完善的存入、领取、归还登记和检查的制度,做到交接严格,检查及时,账目清楚,账物相符,记录资料完整。

第二十二条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戴个人剂量计。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定期进行专业及防护知识培训,并分别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与本单位从事的放射诊疗项目相适应的质量保证方案,遵守质量保证监测规范。

第二十五条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在实施放射诊断检查前应当对不同检查方法进行利弊分析,在保证诊断效果的前提下,优先采用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小的诊断技术。

实施检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执行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二)不得将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

(三)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核素显像检查或X射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

(四)应当尽量以胸部X射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

(五)实施放射性药物给药和X射线照射操作时,应当禁止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员陪检时,应当对陪检者采取防护措施。

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使用放射影像技术进行健康普查的,应当经过充分论证,制定周密的普查方案,采取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

使用便携式X射线机进行群体透视检查,应当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进行放射影像健康普查,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放射影像健康普查,应当报卫生部批准。

第二十八条开展放射治疗的医疗机构,在对患者实施放射治疗前,应当进行影像学、病理学及其他相关检查,严格掌握放射治疗的适应证。对确需进行放射治疗的,应当制定科学的治疗计划,并按照下列要求实施:

(一)对体外远距离放射治疗,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在进入治疗室前,应首先检查操作控制台的源位显示,确认放射线束或放射源处于关闭位时,方可进入;

(二)对近距离放射治疗,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应当使用专用工具拿取放射源,不得徒手操作;对接受敷贴治疗的患者采取安全护理,防止放射源被患者带走或丢失;

(三)在实施永久性籽粒插植治疗时,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应随时清点所使用的放射性籽粒,防止在操作过程中遗失;放射性籽粒植入后,必须进行医学影像学检查,确认植入部位和放射性籽粒的数量;

(四)治疗过程中,治疗现场至少应有2名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并密切注视治疗装置的显示及病人情况,及时解决治疗中出现的问题;严禁其他无关人员进入治疗场所;

(五)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放射治疗操作规范、规程实施照射;不得擅自修改治疗计划;

(六)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应当验证治疗计划的执行情况,发现偏离计划现象时,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本科室负责人或者本机构负责医疗质量控制的部门报告。

第二十九条开展核医学诊疗的医疗机构,应当遵守相应的操作规范、规程,防止放射性同位素污染人体、设备、工作场所和环境;按照有关标准的规定对接受体内放射性药物诊治的患者进行控制,避免其他患者和公众受到超过允许水平的照射。

第三十条核医学诊疗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废液及患者的放射性排出物应当单独收集,与其他废物、废液分开存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和处置放射事件的应急预案;发生放射事件后应当立即采取有效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和蔓延。

第三十二条医疗机构发生下列放射事件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如实记录,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

(一)诊断放射性药物实际用量偏离处方剂量50%以上的;

(二)放射治疗实际照射剂量偏离处方剂量25%以上的;

(三)人员误照或误用放射性药物的;

(四)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和污染的;

(五)设备故障或人为失误引起的其他放射事件。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本机构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定期检查放射诊疗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的落实情况,保证放射诊疗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一)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等情况;

(二)放射诊疗规章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健康监护制度和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放射事件调查处理和报告情况。

第三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的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被检查的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不得拒绝、阻碍、隐瞒。

第三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的执法人员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授权实施检查、检测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检查时,应当保守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第三十七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建立健全对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

(二)未办理诊疗科目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校验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放射诊疗项目或者超出批准范围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

第三十九条医疗机构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四十条医疗机构违反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竣工验收有关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一条医疗机构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购置、使用不合格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射诊疗设备的;

(二)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进行检测和检查的;

(四)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和健康档案的;

(五)发生放射事件并造成人员健康严重损害的;

(六)发生放射事件未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

(七)违反本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二条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造成放射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放射治疗:是指利用电离辐射的生物效应治疗肿瘤等疾病的技术。

核医学:是指利用放射性同位素诊断或治疗疾病或进行医学研究的技术。

介入放射学:是指在医学影像系统监视引导下,经皮针穿刺或引入导管做抽吸注射、引流或对管腔、血管等做成型、灌注、栓塞等,以诊断与治疗疾病的技术。

X射线影像诊断:是指利用X射线的穿透等性质取得人体内器官与组织的影像信息以诊断疾病的技术。

第8篇

第一条为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

本规定所称放射诊疗工作,是指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进行临床医学诊断、治疗和健康检查的活动。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放射诊疗工作按照诊疗风险和技术难易程度分为四类管理:

(一)放射治疗;

(二)核医学;

(三)介入放射学;

(四)X射线影像诊断。

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与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相适应的条件,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以下简称放射诊疗许可)。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放射防护、安全与放射诊疗质量符合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执业条件

第六条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

(二)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

(三)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四)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

(五)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第七条医疗机构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分别具有下列人员:

(一)开展放射治疗工作的,应当具有:

1、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放射肿瘤医师;

2、病理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技术人员;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学物理人员;

4、放射治疗技师和维修人员。

(二)开展核医学工作的,应当具有:

1、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核医学医师;

2、病理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技术人员;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技术人员或核医学技师。

(三)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应当具有: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放射影像医师;

2、放射影像技师;

3、相关内、外科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应当具有专业的放射影像医师。

第八条医疗机构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分别具有下列设备:

(一)开展放射治疗工作的,至少有一台远距离放射治疗装置,并具有模拟定位设备和相应的治疗计划系统等设备;

(二)开展核医学工作的,具有核医学设备及其他相关设备;

(三)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具有带影像增强器的医用诊断X射线机、数字减影装置等设备;

(四)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有医用诊断X射线机或CT机等设备。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配备并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辐射检测仪器和个人防护用品:

(一)放射治疗场所应当按照相应标准设置多重安全联锁系统、剂量监测系统、影像监控、对讲装置和固定式剂量监测报警装置;配备放疗剂量仪、剂量扫描装置和个人剂量报警仪;

(二)开展核医学工作的,设有专门的放射性同位素分装、注射、储存场所,放射性废物屏蔽设备和存放场所;配备活度计、放射性表面污染监测仪;

(三)介入放射学与其他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场所应当配备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对下列设备和场所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

(一)装有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废物的设备、容器,设有电离辐射标志;

(二)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废物储存场所,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必要的文字说明;

(三)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四)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应当按照有关标准的要求分为控制区、监督区,在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

第三章放射诊疗的设置与批准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设置放射诊疗项目,应当按照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的类别,分别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竣工验收和设置放射诊疗项目申请:

(一)开展放射治疗、核医学工作的,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二)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三)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同时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的,向具有高类别审批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第十二条新建、扩建、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医疗机构应当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申请进行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质子治疗、重离子治疗、带回旋加速器的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诊断等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卫生部指定的放射卫生技术机构出具的预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经审核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要求的,方可施工。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资料,申请进行卫生验收:

(一)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申请;

(二)建设项目卫生审查资料;

(三)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

(四)放射诊疗建设项目验收报告。

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质子治疗、重离子治疗、带回旋加速器的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诊断等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应当提交卫生部指定的放射卫生技术机构出具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和设备性能检测报告。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在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前,应当提交下列资料,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放射诊疗许可申请:

(一)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

(三)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放射诊疗设备清单;

(五)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第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应当即时受理;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资料或者不予受理的理由。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对合格的予以批准,发给《放射诊疗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格式由卫生部统一规定(见附件)。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后,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执业登记部门办理相应诊疗科目登记手续。执业登记部门应根据许可情况,将医学影像科核准到二级诊疗科目。

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或未进行诊疗科目登记的,不得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第十七条《放射诊疗许可证》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校验,申请校验时应当提交本周期有关放射诊疗设备性能与辐射工作场所的检测报告、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健康监护资料和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医疗机构变更放射诊疗项目的,应当向放射诊疗许可批准机关提出许可变更申请,并提交变更许可项目名称、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等资料;同时向卫生行政执业登记部门提出诊疗科目变更申请,提交变更登记项目及变更理由等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做出审查决定。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原批准部门注销放射诊疗许可,并登记存档,予以公告:

(一)医疗机构申请注销的;

(二)逾期不申请校验或者擅自变更放射诊疗科目的;

(三)校验或者办理变更时不符合相关要求,且逾期不改进或者改进后仍不符合要求的;

(四)歇业或者停止诊疗科目连续一年以上的;

(五)被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第四章安全防护与质量保证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兼)职的管理人员,负责放射诊疗工作的质量保证和安全防护。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并落实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二)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测、监测和检查;

(三)组织本机构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接受专业技术、放射防护知识及有关规定的培训和健康检查;

(四)制定放射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五)记录本机构发生的放射事件并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的放射诊疗设备和检测仪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的设备,应当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对其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启用;

(二)定期进行稳定性检测、校正和维护保养,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状态检测;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验或者校准用于放射防护和质量控制的检测仪表;

(四)放射诊疗设备及其相关设备的技术指标和安全、防护性能,应当符合有关标准与要求。

不合格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射诊疗设备不得购置、使用、转让和出租。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放射性同位素储存场所和防护设施进行放射防护检测,保证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或者标准。

放射性同位素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同库储存;储存场所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泄漏等措施,并安装必要的报警装置。

放射性同位素储存场所应当有专人负责,有完善的存入、领取、归还登记和检查的制度,做到交接严格,检查及时,账目清楚,账物相符,记录资料完整。

第二十二条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戴个人剂量计。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定期进行专业及防护知识培训,并分别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与本单位从事的放射诊疗项目相适应的质量保证方案,遵守质量保证监测规范。

第二十五条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在实施放射诊断检查前应当对不同检查方法进行利弊分析,在保证诊断效果的前提下,优先采用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小的诊断技术。

实施检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执行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二)不得将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

(三)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核素显像检查或X射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

(四)应当尽量以胸部X射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

(五)实施放射性药物给药和X射线照射操作时,应当禁止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员陪检时,应当对陪检者采取防护措施。

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使用放射影像技术进行健康普查的,应当经过充分论证,制定周密的普查方案,采取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

使用便携式X射线机进行群体透视检查,应当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进行放射影像健康普查,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放射影像健康普查,应当报卫生部批准。

第二十八条开展放射治疗的医疗机构,在对患者实施放射治疗前,应当进行影像学、病理学及其他相关检查,严格掌握放射治疗的适应证。对确需进行放射治疗的,应当制定科学的治疗计划,并按照下列要求实施:

(一)对体外远距离放射治疗,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在进入治疗室前,应首先检查操作控制台的源位显示,确认放射线束或放射源处于关闭位时,方可进入;

(二)对近距离放射治疗,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应当使用专用工具拿取放射源,不得徒手操作;对接受敷贴治疗的患者采取安全护理,防止放射源被患者带走或丢失;

(三)在实施永久性籽粒插植治疗时,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应随时清点所使用的放射性籽粒,防止在操作过程中遗失;放射性籽粒植入后,必须进行医学影像学检查,确认植入部位和放射性籽粒的数量;

(四)治疗过程中,治疗现场至少应有2名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并密切注视治疗装置的显示及病人情况,及时解决治疗中出现的问题;严禁其他无关人员进入治疗场所;

(五)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放射治疗操作规范、规程实施照射;不得擅自修改治疗计划;

(六)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应当验证治疗计划的执行情况,发现偏离计划现象时,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本科室负责人或者本机构负责医疗质量控制的部门报告。

第二十九条开展核医学诊疗的医疗机构,应当遵守相应的操作规范、规程,防止放射性同位素污染人体、设备、工作场所和环境;按照有关标准的规定对接受体内放射性药物诊治的患者进行控制,避免其他患者和公众受到超过允许水平的照射。

第三十条核医学诊疗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废液及患者的放射性排出物应当单独收集,与其他废物、废液分开存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和处置放射事件的应急预案;发生放射事件后应当立即采取有效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和蔓延。

第三十二条医疗机构发生下列放射事件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如实记录,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

(一)诊断放射性药物实际用量偏离处方剂量50%以上的;

(二)放射治疗实际照射剂量偏离处方剂量25%以上的;

(三)人员误照或误用放射性药物的;

(四)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和污染的;

(五)设备故障或人为失误引起的其他放射事件。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本机构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定期检查放射诊疗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的落实情况,保证放射诊疗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一)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等情况;

(二)放射诊疗规章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健康监护制度和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放射事件调查处理和报告情况。

第三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的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被检查的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不得拒绝、阻碍、隐瞒。

第三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的执法人员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授权实施检查、检测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检查时,应当保守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第三十七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建立健全对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

(二)未办理诊疗科目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校验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放射诊疗项目或者超出批准范围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

第三十九条医疗机构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四十条医疗机构违反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竣工验收有关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一条医疗机构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购置、使用不合格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射诊疗设备的;

(二)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进行检测和检查的;

(四)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和健康档案的;

(五)发生放射事件并造成人员健康严重损害的;

(六)发生放射事件未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

第9篇

无私奉献科学研究为了更多人的健康

“核和天然辐射防护工作关乎每个人的健康和幸福,但却是个得罪人的活儿。”朱立笑着告诉记者。其实,他心里最清楚,这“得罪人的活儿”实在意义重大。

朱立不厌其烦地向人们讲解室内氡的危害。他说,在含有铀(钍)、镭的土壤、岩石和矿石中,人们可以发现高浓度的氡气。氡气可通过土壤的孔隙、地板的裂缝及管道的孔洞等途径进入生活环境,如封闭房屋中的氡气就能累积到很高的水平。一些特殊地区,建材和地下水也能成为室内氡的重要来源。其主要危害是诱发肺癌。最新资料显示,肺癌危险度与氡暴露水平呈直线关系,有3%~14%的肺癌是由氡引起。氡是继吸烟之后引起肺癌的第二因素。

“增加室内通风是最方便、最有效的降氡措施。”朱立指出,当门窗敞开时,室内氡及其子体的浓度与外环境中的大致相等,特别是冬季人们为避风寒门窗紧闭,夏季为避暑热安装空调,使得居室常常被营造成一个封闭的空间,造成室内氡逐渐积存,浓度上升,所以在冬、夏季经常开窗换气尤为重要,因为室内氡浓度每增加100 Bq /m3就会导致肺癌危险增加16%。早在1999年11月,他就在“石材放射性咨询――中国石材之窗专家论坛”上对放射性问题作出了客观的评价。2000年,他又在《中国建材》杂志系统地阐述了室内天然辐射照射与建筑材料的关系。直到如今,他还经常通过各种途径提醒人们室内空气环境质量不要只关注瓷砖、石材、地板,还要关注楼盘的主体结构。

如此中肯的建议,源于多年的积累。1982年,他就参加了由谢学锦院士主持的第一个全国地球化学填图计划――区域化探全国扫面(RGNR)计划。如今,这一计划已覆盖全国共计700余万平方公里区域。根据其提供的线索,发现了1900余个新的有经济价值的矿床及矿产地,潜在经济价值达1.57万亿元。这些地球化学资料(组合分析样品1样品/ 4km2)在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评价中应该同样具有很大的利用价值。正是由于这段经历,他成为第一届卫生部、地质矿产部“氡监测和防治专家组”成员,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土资源部“氡监测和防治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2001年12月在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科学院获得环境工程研究员任职资格。此外,还担任清华大学辐射防护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全国首批执业核安全注册工程师等职,一直在与核和天然辐射作着最坚决和持久的抗争。

付出和积累之后是接踵而至的成果,他参加的国家科委“八五”科技攻关专题“氡害形成机理及监测――北京城区氡地质潜势规律研究”、主持的“我国典型地区氡地质填图计划――1998年度云南省个旧地区氡地质填图成果报告”均被评为国内领先水平。2005年,清华大学放射性防护室被北京市公安局授予“北京市先进治保会”,朱立同时荣获北京市先进治保积极分子称号。特别是2008年,作为2007年以来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放射性物品安全监管外聘专家和2008年以来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辐射事故暨恐怖袭击事件处置组专家组成员,朱立参与了北京奥运会的安保工作和北京奥运会驾驶员志愿者,并亲身接受原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书记张建明的慰问。

核和天然辐射防护需要依靠社会力量

2010年8月,在内蒙古召开的“第三次全国天然辐射照射与控制研讨会”指出了我国在天然辐射照射与控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NORM(天然放射性物质)辐射照射监管法规不健全,现有法规、标准执行不力;我国铀矿及其他矿业资源开采、冶炼和利用过程的辐射安全问题尤为突出;我国不同形式电能循环和生命周期产生的辐射照射亟待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估;我国建材中的天然放射性核素是室内氡的主要来源,大量的工业矿渣被用来制造建筑材料,地热水的开发利用使得我国室内空气环境辐射水平呈明显增加趋势,亟待开展建材氡析出率测量与控制、室内抑氡措施的研究;除矿业资源行业外,也亟待开展全国石油天然气、高本底天然辐射地区石材等其他NORM产业中放射性污染源的调查,同时也需要对这些调查结果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评估……核和天然辐射的防护工作迫在眉睫。

作为大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朱立更关心的是如何解决这些棘手的问题。事实上,这一会议在核和天然辐射防护方面的效果是显而易见的。自2005年5月“第二次全国天然辐射照射与控制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以来,在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卫生部、建设部、科技部等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国内已开展了一系列涉及天然存在放射性物质辐射照射与控制研究工作,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作为第一、二次全国天然辐射照射与控制研讨会的重要组织者,朱立深感欣慰。

“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实践下去,通过多种途径把这项工作真正做到实处。”朱立直言。

相关链接

核辐射,你了解多少?

3月11日,高达里氏9.0级的地震毫无明显前兆地袭击了日本仙台沿岸。地震的爆发导致福岛第一核电站发生事故,一时间,核辐射成了全球关注的焦点。

什么是核辐射?

放射性物质以波或微粒形式发射出的一种能量就叫核辐射,核爆炸和核事故都有核辐射。核辐射主要是α、β、γ三种射线:

α射线是氦核,只要用一张纸就能挡住,但吸入体内危害大;

β射线是电子,皮肤沾上后烧伤明显。这两种射线由于穿透力小,影响距离比较近,只要辐射源不进入体内,影响不会太大;

γ射线的穿透力很强,是一种波长很短的电磁波。γ辐射和X射线相似,能穿透人体和建筑物,危害距离远。宇宙、自然界能产生放射性的物质不少,但危害都不太大,只有核爆炸或核电站事故泄漏的放射性物质才能大范围地对人员造成伤亡。

电磁波是很常见的辐射,对人体的影响主要由功率(与场强有关)和频率决定。

各种剂量核辐射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日常生活中我们受到的天然辐射剂量为2~4毫西弗。

一次小于100毫西弗的辐射,临床上观测不到任何变化,视为对人体无影响。

一次1000~2000毫西弗,可能会引发轻度急性放射病,能够治愈。

3月14日福岛核电站正门前的辐射量8.217毫西弗/小时,相当于普通人年可被辐射量上限的约8倍。

日常生活中,我们坐10小时飞机,相当于接受0.03毫西弗辐射。

规定职业人员的年剂量最高限值为20毫西弗。

一次性遭受4000毫西弗可能会致死。

核辐射防护办法清单

如果被暴露在辐射范围内,立即换一套衣服和鞋子,把他们放在一个密封的塑料袋中,封闭袋口,然后采取彻底的全面的淋浴;

如果你被通知撤离,在车上保持车窗和通风口封闭,并采用车内循环空气;

如果被告知呆在室内,关闭空调和其他进气口,去一个地下室,并且除非绝对必要,避免使用电话;

第10篇

为加快发展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推动服务业集聚发展,增强城市发展实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农业现代化协调科学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重大意义

(一)准确把握内涵特征

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是服务业企业(机构、商户)集中布局、服务业集群发展、服务功能集合构建、空间和要素集约利用,促进大容量就业的服务业集聚区,是为城区和周边区域提供综合服务的城市功能区。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与产业集聚区、城市新区、中心城市组团等共同组成了我省科学发展的载体体系。

中心商务功能区是在省辖市市区和未纳入中心城市组团的县城、县级市市区内,集聚金融、信息、研发、企业总部、中介服务及商业贸易等机构,拥有商务办公、会展(展示)、酒店、公寓、文化、娱乐等配套设施,能够为区域经济活动提供综合商务服务的城市功能区。

特色商业区是在省辖市市辖区和纳入中心城市组团的县城、县级市市区内,集聚相关服务业企业,形成特色鲜明、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强辐射带动作用,为一定区域提供特色商贸服务和相关商务服务的服务业集聚区。

(二)深刻认识重大意义

发展中心商务功能区、特色商业区符合现代服务业空间集聚的趋势和规律,对于促进“三化”(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科学发展、构建中原经济区支撑体系、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具有重要意义。

有利于提升城市功能,增强城市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发展中心商务功能区、特色商业区,将优化城市发展形态,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品味,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满足居民日益增长和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和辐射效应,更好地服务周边发展。

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城区经济新的增长点。积极发展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有助于加快城区服务业发展,提升服务业在城区经济中的比重,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互动发展,增强城区产业支撑,提升城区经济实力。

有利于服务业集聚发展,增创发展新优势。积极发展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有助于构筑资本、技术、信息、人才集聚平台,增强承接产业转移吸引力,促进高端要素集聚,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设立区域性总部、功能性中心和研发基地,引进高端项目、高端机构、高端品牌和高端人才,形成服务业发展新高地,更好地发挥规模效应、聚集效应和扩散效应,在区域竞争中赢得主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实践要领,把发展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作为加快城区经济发展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建设的突破口,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创新机制、政策扶持,加快服务业集聚发展,提升城市综合实力,努力打造高端服务业集聚区、城区经济增长中心、区域发展服务中心和展示城市形象的窗口,为促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农业现代化协调科学发展,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振兴提供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科学定位。结合区域产业特点和城市布局,合理确定服务区域、功能定位。强化规划引导,增强规划前瞻性,高水平编制发展规划、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强与其他重大规划紧密衔接,实现统筹协调发展。

分类指导,扎实推进。根据各地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功能定位,分类明确发展目标和产业重点,有序组织实施,促进快速健康发展。

完善功能,集约节约。结合新区开发、旧城改造,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强化经济、生态、人居复合,不断提升综合服务功能和专业化服务水平。

产城互动,扩大就业。把中心商务功能区、特色商业区建设作为促进城市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依城促产、以产兴城,促进企业和机构集中布局,推动产业集群集聚发展,拓宽就业渠道,提升吸纳就业能力。

创新机制,开放带动。深化改革,先行先试,创新管理体制、商业运作模式和项目融资方式,完善支持政策,激发发展活力。加大开放招商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积极吸引境内外资本,以开放促发展、促提升。

(三)发展目标

到年,郑东新区中央商务区成为中原经济区高端服务平台,每个省辖市和未纳入中心城市组团的县(市)形成1个中心商务功能区,每个省辖市市辖区和纳入中心城市组团的县城、县级市市区培育1个业态先进、个性鲜明、集聚效应显著、拉动作用突出的特色商业区,成为城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到年,郑东新区中央商务区成为中西部高端服务业集聚发展高地,各市、县中心商务功能区综合服务功能显著提升,商务功能进一步突出,特色商业区的集聚辐射能力明显增强,全省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完善、生态协调的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发展体系基本形成,成为城区经济发展主要动力和带动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提升郑东新区中央商务区的地位作用。突出强化金融、总部经济、科技研发和高端商务功能,推进高端服务业集聚发展。加快中原金融产业园建设,着力打造金融集聚核心功能区。大力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央企、行业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组织的地区性总部和分支机构,增强总部经济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提升会展业的市场化、产业化和国际化水平,打造中部会展之都。进一步提升中介服务业水平,大力发展资产管理、咨询策划、研发设计、文化传播等高端服务。积极发展创意产业。加快龙湖中央商务区副中心建设,突出金融功能集聚。完善软硬配套设施,努力营造宜居宜业新环境。力争到年,郑东新区中央商务区实现入驻世界500强企业100家,国内500强企业100家,各类金融机构150家,建设成为立足郑州、服务中原、辐射中西部的区域性金融中心、总部经济中心、高端商务商业中心和综合会展中心。

(二)积极推进省辖市和县(市)建设中心商务功能区。结合城区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突出商务服务功能,因地制宜推进中心商务功能区建设。省辖市建设中心商务功能区,原则上要结合新区建设,突出综合商务服务功能。引导省级金融保险分支机构、地方金融机构、地方投融资平台等入驻,提高金融集聚服务水平。推动国内知名企业分支机构、运营中心和当地企业总部入驻。加快发展兼并重组、财务顾问、评估交易等企业管理服务,积极发展会计、法律、认证认可、经纪、市场调查等各类专业服务。加快发展租赁、拍卖、典当服务,促进信用服务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会展业。同时,配套建设购物、餐饮、住宿、休闲、娱乐、文化、旅游等服务设施,积极发展具有产品展示、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新业态、新功能的专业交易市场,提高综合服务水平。根据各地产业特点和发展优势,推动相近省辖市中心商务功能区联动发展,扩大辐射范围,促进区域合作,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县(市)建设中心商务功能区,要结合老城改造和新城建设,采取商务、商贸功能混合或分设等不同形式,统筹规划,明确目标,突出特色,满足产业集聚区和经济发展需要,尽快形成规模。要从实际出发,发挥传统商贸优势,在巩固提升商贸功能的同时,逐步强化商务功能,重点围绕服务特色商品交易和主导产业发展,延伸拓展产业链条,积极发展研发、设计和营销、物流服务,建设展示交易、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技术推广等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中介服务业发展,逐步形成与特色产业配套联动、专业服务突出的中心商务功能区。

(三)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商业区。按照科学规划、挖掘内涵、强化特色、扩大规模、提升效益的原则,结合旧城改造和城市建设,规划建设一批特色商业街区、文化休闲旅游区、特色交易市场和创意产业园、科技创业园、软件园等生产业集聚区,扩大消费需求,拓展市场空间,促进产业发展。提升特色商业街区发展水平,突出特色化、专营化和规模化,建立健全业态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快业态、品牌集聚,提升购物消费功能,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培育一批风格鲜明、设施完备、管理规范、拉动消费能力强的特色商业街区。积极发展文化休闲旅游区,充分挖掘独特文化底蕴和历史积淀,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街保护开发,统筹规划设计建筑风格、人文景观,修缮保护标志性建筑、特色建筑,强化特色魅力,注重营造环境氛围和格调品位,合理布局符合居民消费升级换代的休闲项目,打造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文化休闲旅游区。改造提升特色交易市场,沿产业链双向拓展交易范围,创新交易方式,提高信息化水平,不断扩大市场辐射范围,发展壮大一批农副产品、电子电器、汽车及零配件、纺织服装、建材装饰等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的特色交易市场。推动生产业集聚区发展,合理配置资源,搭建公共服务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发展一批创意产业园、科技创业园、软件园。围绕特色商业区主业,配套建设商务办公、酒店、公寓等设施,推动相关商务服务业发展。

(四)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坚持以人为本,加强人性化设计。优化交通路网布局,大力发展立体公共交通体系和公交接驳系统,完善便捷高效的集疏运体系。加强区域内市政设施建设,完善水电气暖管网,修浚排水系统。合理规划建设停车场、文体场所、绿地、公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构筑统一开放的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公共空间,提高建筑容积率和地下空间利用率,提升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强化生态建设,妥善处理开发改造、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提高开发建设品质,创造优美舒适、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中心商务功能区、特色商业区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实施。省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要健全工作机制,统筹研究、协调解决中心商务功能区、特色商业区建设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省发展改革委作为牵头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建设发展中的具体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在规划、建设、管理上加强业务指导;省统计局要建立相应统计体系;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商务厅、文化厅、旅游局、工商局、地税局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市、县政府要建立健全协调领导机构,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在贯彻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二)强化规划引导。建立统筹规划、分级管理的工作机制。省、市要加强对接,做好前期论证工作。各市、县组织编制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发展规划、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在空间上与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重大规划精准对接。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中心商务功能区、特色商业区发展规划的审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审批。对于各市上报的规划,省有关部门要加快工作进度,成熟一个,审批一个,推动实施一个。强化规划实施管理,严格按照发展规划、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分步实施,分块建设,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三)推进开放招商。将开放招商作为推进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的重要途径,突出招大引强,高水平策划招商活动,加大项目推介力度,重点在金融、商贸、文化、旅游、高端商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尽快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创新投融资机制,综合运用市场化运作模式,吸引境内外资本投资中心商务功能区、特色商业区基础设施建设。

第11篇

2017年3月15日―17日,城l规划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在南京召开审定会议。城乡规划学名词审定委员会秘书兼编写组组长孙施文,城乡规划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委员、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石楠,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秘书长曲长虹,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安全与防灾规划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教授级高工谢映霞,各编写小组组长及部分组员等30余人参加会议。孙施文主持会议。

会议对各编写小组根据二审会议意见形成的修改稿进行了细致讨论。专家们审读了七个章节的词条、中英文名称及释义,并集中探讨了各编写小组释义中出现的疑问,形成了解决方案。

3月15日,哲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召开审定会议。哲学名词审定委员会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所长谢地坤,全国科技名词委原专职副主任刘青,全国科技名词委事务中心审定三室温昌斌编审,哲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委员和各分支学科小组负责人等近20人与会。谢地坤主持会议。

会上,刘青向与会专家介绍了《中华科学技术大词典》中哲学名词两岸对照工作的要求,对哲学名词审定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哲学名词审定工作总体进展顺利,目前收集了5400余条名词,并附有定义。但也遇到一些问题,比如哲学名词普遍缺少对应的英文名,各分支学科间存在词条重复问题。与会专家重点讨论了重复名词的协调方案,下一步将对各分支学科名词按知识系统、概念体系排列、编号。

3月10日,医学名词审定委员会放射治疗学分委员会在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召开工作会议。肿瘤医院放射科主任李晔雄教授,中华医学会医学名词审定委员会主任张玉森教授,全国科技名词委事务中心审定一室高素婷编审,项目负责人王小辉等出席了会议。

会议宣布李晔雄任医学名词审定委员会放射治疗学分委员会主任。高素婷介绍了科技名词审定工作的原则和方法。张玉森介绍了医学名词审定的背景和阶段性进展,并详细介绍了儿科名词审定工作中的宝贵经验。李晔雄指出,近年来放射治疗学发展迅猛,国家在制定相关行业标准时,常常因为科技名词的不统一和不规范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因此,需要尽快开展放射治疗名词的审定工作。下一步将与专家们讨论并完善放射治疗的学科框架体系,特别是进一步完善学科的分级,并以此作为选词的依据。

2月18日,医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医学影像技术学分委员会在北京召开审定会议。中华医学会影像技术分会主任委员、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余建明教授,西京医院石明国教授,北京协和医院付海鸿教授,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剑波教授,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李真林教授,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倪红艳教授,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牛延涛教授,中华医学会名词审定办公室主任张玉森教授,全国科技名词委事务中心审定一室高素婷编审,项目负责人王海等35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余建明主持。

会上,余建明首先强调了《医学影像技术学名词》编写工作的重要性,要求专家们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修改和完善任务。高素婷向与会专家介绍了全国科技名词委概况,并重点介绍了名词审定工作流程。王海依据全国科技名词委制定的《科技名词审定原则与方法》对初稿提出了整体修改建议。与会专家根据稿件中存在的学科框架分类及各分支学科的选词、定名及释义等具体问题进行了讨论,明确了具体要求和修改方案。

第12篇

3月7日,英国航天局和哈萨克斯坦航天局在伦敦签署了一项航天合作谅解备忘录。备忘录由英国航天局首席执行官帕克和哈航天局局长穆萨巴耶夫签署。双方拟开展的合作项目包括:由英方为哈萨克斯坦培训卫星工程与运行领域的人员;为英国萨里卫星技术有限公司和哈萨克斯坦天旅联合股份公司在空间科学、技术验证、通信、导航和对地观测等航天项目领域的合作提供便利;促进哈天旅公司和萨里公司相关航天项目的磋商。(阳光)

日美举行首次航天全面对话

3月11日,日本和美国在东京举行了首次航天全面对话会议。这项对话由两国政府各部门专家参加,能保证从整个政府层面上来处理空间问题和航天合作,具体涉及资源与灾害管理、环境监测、技术开发、科学发现、国家与国际安全和经济增长等广泛议题。会上,两国官员交流了各自的航天政策信息,讨论了在美国GPS和日本“准天顶”卫星系统定位、导航与授时服务以及对地观测、数据交换和空间科学领域加强合作的问题,涉及空间气象观测以及小行星探测与防范。此外,双方还同意继续在国际空间站项目上开展合作,并继续就未来空间探测活动进行磋商。双方讨论了空间安全合作,表示有意深化双边空间态势感知合作。双方同意2014年初在美国首都华盛顿举行第二次对话。(阳光)

国际通信卫星公司与阿里安公司签署新发射合同

根据同国际通信卫星公司签署的一项合同,“阿里安”5ECA重型火箭将在2017年前为国际通信卫星公司发射3颗6000千克级的卫星。这3颗卫星包括国际通信卫星公司已对外宣布的两颗“史诗”大吞吐量卫星。这两颖卫星将利用国际通信卫星公司大洋中部上空的轨位及那里相对开放的C和Ku波段频谱为该公司的其它卫星提供宽带叠加。(江山)

火星曾存在适宜生命存活环境

3月12日,NASA喷气推进实验室宣布,“好奇”号漫游车对火星表面岩石样品进行分析后发现,这颗红色星球在远古时期存在支持微生物存活的环境。“好奇”号2012年8月6日在火星表面成功着陆,是人类迄今在其它星球上登陆的最精密的移动科学实验室。NASA火星探测项目首席科学家迈耶表示,“好奇”号任务要回答的一个基本问题就是火星过去是否存在适合居住的环境,而“从现在知道的情况判断,答案是肯定的”。“好奇”号2月份利用机械臂末端的钻头在火星表面一块平整基岩上进行钻探。这是人类机械设备首次钻取火星岩石样品。此后,“好奇”号携带的“火星样品分析仪”和“化学与矿物学仪器”发现,样品中含有对生命至关重要的硫、氮、氢、氧、磷、碳等化学成分。(阳光)

“好奇”号恢复科学工作

美航宇局的“好奇”号火星漫游车已从2月底出现的主计算机故障中完全恢复过来,重新开始在盖尔陨石坑内开展科学探测工作,包括监测火星辐射和天气。它3月23日把从此前一次钻孔操作中得到的更多粉末样品传送给其分析仪器。该漫游车的“A面”主计算机2月底出现存储故障,被迫切换到“B面”备份,并于2月28日进入预防性的安全模式。车上10台科学仪器均可由A面或B面计算机操作,但其它设备却没有这样灵活。该局官员称,目前B面计算机运行良好,作为备份的A面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启用。(江山)

海射公司为回声星公司发射卫星

回声星公司已同海射公司签订了一份发射合同,在2015年发射回声星公司一颗卫星。具体发射哪颗卫星尚未宣布。海射公司仍在设法走出2月1日的发射失败阴影。那次失败导致国际通信卫星公司的一颗卫星被毁。海射公司总裁卡尔森表示,感谢回声星公司在海射公司仍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之时所给予的信任。他说,俄罗斯和乌克兰政府事故调查的初步报告将在几周内完成。海射公司届时将召开其自己的事故评审监督委员会会议,对调查结果进行评审,并向用户和保险商通报。这项工作可能会在5月中旬前完成。回声星公司新签的合同是在行使两年前所签的一项选择杈。(阳光)

美探月器装上首个激光通信系统

3月14日,美航宇局宣布其首个高数据率激光通信系统“月球激光通信验证”(LLCD)的空间终端已安装到拟在8月份发射的“月球大气与尘埃环境探测器”(LADEE)上。LLCD系统将能实现速度更高的卫星通信,能力接近于地面高速光纤网络。它将验证从月球轨道到地球的激光通信技术,速度6倍于目前最先进的无线电通信系统。LLCD任务还将为该局拟在2017年发射的“激光通信中继验证”任务探路,并将验证静地中继卫星同地面进行激光通信的远期可行性。工程技术人员认为,未来空间任务将能利用质量轻、功率低的激光通信技术,来提高实时通信和三维高清电视的数据质量。例如,采用LADEE探测器上的S波段通信设备下载一部普通高清电影要花639个小时,而采用LLCD技术将只需不到8分钟。(江山)

美发射第二颗高轨道天基红外预警卫星

3月19日,联合发射联盟公司的“宇宙神”5-401型火箭在卡纳维拉尔角空军站发射了美国空军“天基红外系统”(SBlRS)的第二颗静地轨道卫星,即SBIRS-GEO-2。这是“宇宙神”5火箭4个月里的第4次发射,而这样的发射频度在该系列火箭10年的历史上是从未有过的。SBIRS系统将接替“国防支援计划”卫星系统,利用红外探测器探测导弹羽烟,在今后20年~30年里提供及时、可靠而准确的导弹预警、导弹防御和作战空间态势感知信息。系统由数颗静地轨道卫星、搭载在大椭圆轨道卫星上的有效载荷以及地面设备和软件组成。SBIRS-GE0-2由洛马公司采用A2100M平台建造,发射质量约4500千克。它将进一步增强美对全球各地弹道导弹发射的早期预警能力,支持美弹道导弹防御系统,并增强战场态势感知能力。SBIRS-GEO-1已在2011年5月发射。(江山)

轨道科学公司新型火箭“天蝎”号首次发射成功

美国东部时间4月21日下午5点,美国轨道科学公司研制的新型两级运载火箭“天蝎”号(Antares),从位于弗吉尼亚州瓦劳埔岛的中大西洋地区发射中心成功发射,10分钟后,成功将3800千克的“天鹅座”模拟货舱送入250千米的预定轨道。原订今天下午发射天蝎火箭,但因为发射前机械故障而延后。

“天蝎”火箭直径3.9米,高40米,原订美国东部时间4月17日发射,由于在发射前约12分钟火箭上部脐带线过早脱落,发射暂停。按照计划,“天蝎”号首次发射成功后,将于今年夏天携带轨道科学公司研制的“天鹅座”(cygnus)货运飞船升空,正式执行为国际空间站运送货物的任务。在美国航宇局的商业运载计划中,轨道科学公司获得了8次货运飞船发射,价值19亿美元的合约。

瓦劳埔岛的中大西洋地区发射中心距离华盛顿约270千米,是专门为“天蝎”号火箭发射新建的发射场。

“质子”号火箭恢复发射

莫斯科时间3月26日深夜,国际发射发射公司的俄制“质子”M/“和风”M型运载火箭在拜科努尔发射场发射了墨西哥墨星公司的“墨星”8通信卫星。这是“质子”号火箭2012年12月出现上面级故障后的首次发射。国际发射服务公司计划在8月份之前再进行5次商业发射,基本上将每月发射一次。“质子”号已持续地展现出每年进行10次发射的能力,偶尔还超出了这一发射频度。国际发射服务公司官员称,待“质子”号完成几次成功发射后,全球航天保险商将会下调其保险费率。该火箭的费率已因近来的失败而升高,迫使国际发射服务公司相应调低了其发射价格,以保持竞争力。

此次发射的成功对墨星公司的生存至关重要。“墨星”8将部署到西经116.8度轨位,接替那里的“墨星”5。“墨星”8由劳拉空间系统公司采用1300系列平台建造,卫星发射质量5474千克,配备40路Ku波段和24路C波段转发器,将用于向北美、南美和中美洲提供视频内容与分发、宽带和蜂窝回程服务,包括向偏远地区提供远程医疗、远程教学和应急通信等服务。设计寿命15年。(阳光)

俄延长美俄航天合作协议

俄罗斯总理梅德韦杰夫已签署法令,将美俄外层空间利用与探测协议延长到2020年。俄政府称,延长该协议符合俄利益,将有助于推动俄航天计划和美俄联合航天项目的有效实施,包括月球和火星探测。俄外交部已收到美方有关再次延长协议的照会。航天合作被视为美俄双边关系中最为成功的一个领域。俄载人飞船现是美航天员前往国际空间站的唯一运输工具,而这也为俄带来了其航天项目所需的资金。美航宇局和俄联邦航天局间的美俄航天合作协议是在1992年6月17日签署的,后来在1997年、2002年和2007年三次延长。(江山)

三菱电机完成卫星生产设施扩建

日本三菱电机公司已完成镰仓卫星生产设施的重大扩建工作,卫星生产能力将提高一倍,每年可产8颗大型卫星。该公司2011年决定投资3600万美元来开展这项扩建工作,以适应国内外通信、导航和对地观测卫星需求的增长。三菱电机计划2021年前使其航天业务年收入翻一番,达到19亿美元。三菱电机过去两年在通信和对地观测卫星出口市场上表现活跃。它拿到了采用其DS-2000卫星平台为土耳其政府建造两颗“土耳其星”的合同。扩建后的镰仓生产设施建筑面积23800平米,可降低卫星成本,并缩短交付时间。(阳光)

俄首次使用快速对接模式发射载人飞船

莫斯科时间3月29日0时43分,俄罗斯联盟FG型运载火箭在拜科努尔发射场发射了联盟TMA08M载人飞船。船上乘有两名俄罗斯和一名美国航天员。他们将加入国际空间站上的第35宇航组,在站上停留5个多月。飞船于6时28分(北京时间10时28分)与空间站自动对接。这是俄首次使用快速对接模式发射载人飞船。快速对接模式又称发射当日对接模式,指的是飞船在发射后6小时内绕地球4圈后就与空间站对接,而以往飞船在对接前要绕地球飞行34圈,花费约2天时间。快速对接不仅可节省飞船燃料,还可节约航天员和地面控制人员的时间,缩短航天员在飞船狭小空间内的停留时间。这种模式已在2012年8月以来发射的3艘进步号货运飞船上试验成功。若能在“联盟”号载人飞船上通过2次~3次测试,则俄载人飞船将在今年底到明年初彻底过渡到新模式。(阳光)

三菱电机将造3颗“准天顶”导航卫星

为提高美国GPS导航卫星在太平洋地区的精度,三菱电机公司将按价值约5.394亿美元的一项合同牵头建设日本“准天顶卫星系统”。根据合同要求,三菱电机将建造一颗静地轨道卫星和两颗大椭圆轨道卫星,在2017年建成“准天顶”系统的空间体系。政府还将同由日本电气公司牵头的一家专门公司另外签署一项价值1173亿日元的系统运行合同。加上已在轨的一颗卫星,新造的3颗卫星发射后,“准天顶”系统将由4颗卫星组成。运行合同有效期为15年。三菱电机和日本电气公司是通过竞标赢得合同的。(江山)

莎拉·布莱曼可能无法上天

俄罗斯联邦航天局局长波波夫金近日称,该局和美航宇局可能不会在2015年把英国女高音歌手莎拉·布莱曼送往国际空间站。布莱曼拟到国际空间站上逗留8天,但美航宇局和俄航天局正考虑把2015年那次飞行时间延长到一个月,而在这种情况下她将不得不让位于一位专业航天员。波波夫金并未说明将在何时做出最后决定以及布莱曼的飞行会否被重新安排到晚些时候进行。布莱曼是在2012年8月宣布她要上天的。若能成行,她将成为全球第8位太空游客。(江山)

瑞士公司拟研制小卫星运载工具

新成立的瑞士航天系统公司近日宣布将研制一种采用空中发射可重复使用亚轨道飞行器的运载系统,用于发射小型卫星。该系统称为“亚轨道飞机可复用”(SOAR),将由空客A300飞机、亚轨道有翼“航天飞机”飞行器和一次性的上面级组成。A300将驮载航天飞机起飞并上升到10千米高度。航天飞机从载机上投放后将点燃其火箭发动机,爬升到80千米高度,然后释放上面级,由上面级将卫星送入轨道。航天飞机将滑翔返回,并在跑道上着陆。SOAR将能把最重250千克的卫星送入轨道,每次发射费用约为1060万美元。该系统定于2017年开始在帕耶讷机场进行试飞。瑞士航天系统公司还在考虑在马来西亚和摩洛哥拟建的航天港使用该系统。该公司估计,SOAR系统的研制将耗资2.5亿瑞士法郎。它已同几家公司和机构建立了伙伴关系,包括达索航空和SONACA等航空航天厂家。(江山)

“龙”飞船返回地球

3月26日,执行第二次正式的国际空间站货运补给任务的美国太空探索技术公司“龙”货运飞船在太平洋上溅落。飞船是在当天早些时候脱离空间站的。它返航时携带了1210千克的设备和科学实验品。考虑到天气和海况因素,返航时间被推迟了一天。这艘飞船是3月1日发射升空的,两天后抵达空间站。根据同美航宇局签署的价值16亿美元的合同,太空探索公司共要执行12次正式的空间站货运补给任务。“龙”飞船2012年5月首次造访国际空间站,当时执行的是一次验证飞行任务。同年10月,它执行了首次正式的补给飞行任务。(阳光)

太空探索公司年内将再发射5次

太空探索技术公司的“猎鹰”9-1.1型火箭将在6月份在范登堡空军基地首飞,7月初在卡纳维拉尔角空军站进行首次商业静地轨道卫星发射。太空探索公司希望能每三周就进行一次发射。今年是该公司准备大举进军商业市场的一年。除美航宇局业务外,该公司已拿到超过10亿美元的商业卫星发射订单,而这在一定程度上要归功于其6000万美元乃至更低的中型商业通信卫星发射价格。6月份太空探索技术公司将向低地轨道发射的加拿大“级联小卫星与电离层极轨探测器”,7月初向静地转移轨道发射卢森堡欧洲卫星公司的SES-8通信卫星,拟在7月底发射泰国通信公司的“泰国通信”6卫星。秋季,该公司将发射轨道通信公司的一组第二代低地轨道机器间信息传输卫星。它年内还将再向国际空间站发射一艘“龙”货运飞船。(阳光)

太空探索公司第三座发射场可能落户得州

太空探索技术公司创始人和首席执行官马斯克近日说,得克萨斯州在争取成为该公司第三座发射场所在地的竞争中似乎处于领跑地位,但还需要有支持航天发射的立法得以通过。极力争取成为该商业发射场所在地的还有佛罗里达州、佐治亚州、夏威夷和波多黎各。若一切顺利,太空探索技术公司会在年内就新商业发射场选址做出决定。新设施可能在2014年动工,一两年后投入发射便用。太空探索公司目前已在佛罗里达州设有发射场,加州范登堡空军基地的发射场也即将启用。

加航天员首次担任空间站指令长

3月13日,加拿大航天局航天员哈德菲尔德开始担任国际空间站指令长,领导站上第35宇航组。这是加航天员首次担任这一职务。加总理哈珀和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均对他表示祝贺。加是国际空间站计划的15个伙伴国之一,加航天局为该站提供了一部机械臂和一台双臂机器人。哈德菲尔德以及美俄各一名航天员将在站上驻守到5月份。哈德菲尔德还曾在2001年成为首位到访国际空间站的加拿大人,并在那次飞行中成为首位进行太空行走的加拿大人。(江山)

ITT埃克塞勒斯为韩卫星造遥感器

美国ITT埃克塞勒斯公司将根据价值数百万美元的一份合同为韩国一颗静地轨道卫星建造一台先进的气象遥感器。称为“先进气象成像仪”(AMI)的这台仪器将是为美国政府民用“静地业务环境卫星”(GOES)R项目研制的“先进基线成像仪”的一个衍生型号,将用在韩拟在2017年发射的“静地韩国多用途星”(GEO-KOMPSAT)2A上。AMI将以更高的分辨率更频繁地为韩国提供更多数据,从而改善其预警系统,而这对于挽救生命财产至关重要。卖给韩国的是该公司向海外客户出售的第3台这种仪器。另两台的买家是日本。(江山)

美航宇局将发射行星搜寻卫星和中子星探测设备

美航宇局已在其“天体物理学探险者计划”下选定两项新的低成本任务,将在2017年发射。这两项任务分别是称为“凌日系外行星巡天卫星”(TESS)的一颗行星搜寻卫星和称为“中子星内部成分探测器”(NICER)的一个国际空间站实验设备。“天体物理学探险者计划”下卫星任务的经费封顶为2亿美元,空间站实验任务的经费封顶为5500万美元。TESS卫星将利用一组宽视场相机对邻近恒星进行扫描,以寻找系外行星,重点是大小与地球相仿、处于恒星周围宜居区内的行星。宜居区是指行星与恒星的距离恰好适合液态水存在。这两项任务都会加深科学家对宇宙的认识。(江山)

欧洲货运飞船将于6月发射

阿里安航天公司已证实将在6月5日采用阿里安5火箭向国际空间站发射第4艘欧空局“自动转移飞行器”货运飞船。这艘飞船原拟4月份发射,但因在圭亚那航天中心进行测试时发射航电设备箱存在问题而推迟。(阳光)

法同欧空局续签圭亚那航天中心合同

近日,法国国家空间研究中心(CNES)和欧空局签署了一项为期5年、价值5.7亿美元的合同,以使欧空局在2017年前可继续使用圭亚那航天中心。欧空局各成员国政府已在2012年11月批准签署该合同。CNES官员称,他们已通过对很大一部分工作组织竞标而成功地降低了该航天港的运行成本。圭亚那航天中心地处南美东北沿海,位置靠近赤道,且从那里起飞的火箭不会飞越人口稠密区,所以适于向静地、近极地或其它轨道发射大多数类型的卫星。该航天港由CNES、欧空局和阿里安航天公司运行使用。它曾长时间只用于发射一种火箭,但现在同时有3种火箭在那里发射,即阿里安5重型火箭、俄制联盟号中型火箭和欧洲新研制的“维加”小型火箭。CNES和欧空局官员希望欧盟委员会最终会将其列为欧洲的关键基础设施,从而同意为其提供部分经费。(阳光)

“开普勒”望远镜反作用轮仍存在问题

经过短时间休整后,美航宇局“开普勒”空间望远镜上的一个反作用轮仍存在摩擦水平过高问题,但项目官员称,这并不一定意味着该反作用轮会很快报废,从而使望远镜的系外行星搜索任务陷于瘫痪。工程技术人员1月初注意到,望远镜上4个姿控用反作用轮中的4号轮摩擦水平增高。为此,该局决定让望远镜在1月份停止科学观测10天,寄希望于这次“轮休”能让油得到重新分布,从而便问题得到解决。不过,恢复正常观测后,4号轮摩擦水平高的问题依旧存在。目前所有旨在保护反作用轮的缓解步骤部已实施,眼下还未制订出其它措施。“开普勒”上的2号反作用轮已在2012年7月报废,而这让4号轮摩擦过大问题更为令人担心。该望远镜正常运行需有3个反作用轮工作。

“开普勒”望远镜于2009年3月发射,已在2012年11月结束3.5年的主观测任务,开始执行将持续到2016年的延长期任务。截至1月份,它已探测到2740颗潜在行星,其中115颗已得到证实。(阳光)

首颗天基红外卫星存在通信问题

美国空军正在继续解决近两年前发射、目前仍未投入使用的首颗“天基红外系统”(SBIRS)卫星上出现的一个通信故障。该故障是在2012年发现的,开始时是间歇性出现,在2012年秋的两个月试用测试过程中复现频度提高。问题出现在星上,而不是出在地面系统上。相关技术人员已在问题纠正方面取得重要进展,预计卫星将在年内晚些时候完成认证过程。SBIRS系统由4颗静地轨道专用卫星、搭载在大椭圆轨道保密卫星上的红外探测器以及用于接收、处理和分发数据的地面站网络构成,用于接替上世纪70年代开始使用的“国防支援计划”导弹预警卫星系统。第二颗卫星3月19日在卡纳维拉尔角发射。第三颗拟在2015年发射,而第4颗则将在约1年后发射。(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