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1 23:03:3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住宅物业管理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物业管理工作
一是为了落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制定了《关于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方案》。同时,起草了《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讨论稿)、《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和政府规章,并组织各相关单位和部门人员进行讨论。
二是对我市普通住宅区的管理现状、经营状况和维修服务等进行了调研。调研后起草了《关于普通住宅区物业管理现状的调查报告》,根据普通住宅区的实行情况,制定《住宅小区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三是会同小区办全力做好开展整顿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活动。目前已经全面完成了对530个物业管理企业的排查工作和700个住宅小区的拉网式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登记造册,建立了整改档案,待整改后逐一消号。
(二)直管公房管理工作
1、租金征收工作。截止5月底,共完成租金征收1373万元,其中:直管住宅实收1046万元;机关团体用房租金实收166.6万元;主辅分离房产租金实收107万元;自行接收房产租金实收53.4万元。
2、公房出售工作。截止5月底,共出售公有住宅27万平方米,归集售房款6066.6万元。其中:出售直管房产16.2万平方米,归集购房款3662.8万元;出售主辅分离房产7.3万平方米,归集售房款1605.7万元;出售自行接收房产3.5万平方米,归集售房款798.1万元。
3、房屋修缮工作。一是XX年2月份组织召开房屋修缮工作会议,明确XX年修缮工作的任务,即:一个确保、二个重点、三个计划、四个率、五个提高。二是制定《XX年房产系统房屋修缮工程防水卷材及给排水管材招标工作方案》组织进行屋面防水卷材、给排水管材等大宗材料招标。
4、房产经营委托管理工作。年初,我处会同法规处及局法律顾问共同修订了《委托管理合同》。从而进一步完善了直管公房委托经营体制,并在今年的房产管理工作会议上与各受托管理单位签署了新合同。
(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汛期前,做好了危险房屋的“三落实”工作。通过排查目前全市共有危险房屋387栋,建筑面积53,949平方米,1688户;二是建立和完善防汛责任制度,制定汛期房屋防雨抢险工作方案并下发各区;三是组建好了防汛队伍和防汛物资储备工作。
(四)楼道整治工作
一是本着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在平区进行了试点工作。并提出了完善楼道粉饰、设施功能试点工作意见。试点工程已于4月下旬全部完成。并按照行湘书记的指示,于4月30日上午在和平区召开了楼道整治工作现场会。
二是制定了《沈阳市住宅楼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楼道粉饰、设施功能完善技术质量标准实施意见》下发各区。同时加强工作调度,市一级办公室抽调21名干部,分7组与各区进行了对接。市楼道整治办公室印制《沈阳市住宅区楼道整治指导手册》700余册,下发各相关单位。
三是楼道整治工作已全面启动实施,目前楼道整治工作全市开工量达到已近95%。已竣工4370栋、建筑面积1918.39万平方米,竣工量达60%。
四是为确保楼道整治工作的整治成果,市楼道整治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住宅楼道整治工程验收及移交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楼道整治工程验收合格后,各区楼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工程及时移交给各街道办事处,充分利用社区委员会优势,做好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真正实现“人改变环境,环境改变人”的良性互动,为巩固楼道整治成果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五)景观街路、重点广场周边建筑物立面粉饰工作
一是组织专业人员,依据近年来我市粉饰工程的调查结果,对粉饰工程建筑面积造价进行了测算;二是组织人力对全市拟进行立面粉饰的17条景观街路进行逐段、逐栋排查;三是由规划部门提出了沈阳市主要街路建筑色彩规划条件,在此基础上我局组织有关设计单位提出了青年大街、东陵路等路段的初步设计方案。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物业管理方面工作
1、出台《沈阳市物业管理规定》
6月底《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讨论稿)可报市人大,力争在9月份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出台,为解决我市物业管理中的具体问题提供操作性强的法律依据。
2、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
二是建立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和准入、退出机制,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对不按《合同》进行管理服务的物业管理企业,在建立整改档案的同时在媒体上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积极引导业主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争取年底前出台《关于加强组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使这项关系到群众利益、社区稳定的工作,更具规范性、操作性。共2页,当前第1页1
四是继续抓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培训工作。与建设部联合开展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将专业性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管理人才引入到物业管理企业中.
3、建立新型物业管理体制
将普通住宅区物业管理纳入到社区建设中来,物业管理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共治”。形成“业主自制管理、政府基层管理、物业管理”三位一体的新型服务平台。对于暂时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普通住宅区,按照属地划分给社区进行管理,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待具备物业管理条件后,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一)物业管理工作
一是为了落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制定了《关于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方案》。同时,起草了《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讨论稿)、《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和政府规章,并组织各相关单位和部门人员进行讨论。
二是对我市普通住宅区的管理现状、经营状况和维修服务等进行了调研。调研后起草了《关于普通住宅区物业管理现状的调查报告》,根据普通住宅区的实行情况,制定《住宅小区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三是会同小区办全力做好开展整顿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活动。目前已经全面完成了对530个物业管理企业的排查工作和700个住宅小区的拉网式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登记造册,建立了整改档案,待整改后逐一消号。
(二)直管公房管理工作
1、租金征收工作。截止5月底,共完成租金征收1373万元,其中:直管住宅实收1046万元;机关团体用房租金实收166.6万元;主辅分离房产租金实收107万元;自行接收房产租金实收53.4万元。3、房屋修缮工作。一是2005年2月份组织召开房屋修缮工作会议,明确2005年修缮工作的任务,即:一个确保、二个重点、三个计划、四个率、五个提高。二是制定《2005年房产系统房屋修缮工程防水卷材及给排水管材招标工作方案》组织进行屋面防水卷材、给排水管材等大宗材料招标。
4、房产经营委托管理工作。年初,我处会同法规处及局法律顾问共同修订了《委托管理合同》。从而进一步完善了直管公房委托经营体制,并在今年的房产管理工作会议上与各受托管理单位签署了新合同。
(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汛期前,做好了危险房屋的“三落实”工作。通过排查目前全市共有危险房屋387栋,建筑面积53,949平方米,1688户;二是建立和完善防汛责任制度,制定汛期房屋防雨抢险工作方案并下发各区;三是组建好了防汛队伍和防汛物资储备工作。
(四)楼道整治工作
一是本着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在平区进行了试点工作。并提出了完善楼道粉饰、设施功能试点工作意见。试点工程已于4月下旬全部完成。并按照行湘书记的指示,于4月30日上午在和平区召开了楼道整治工作现场会。
二是制定了《沈阳市住宅楼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楼道粉饰、设施功能完善技术质量标准实施意见》下发各区。同时加强工作调度,市一级办公室抽调21名干部,分7组与各区进行了对接。市楼道整治办公室印制《沈阳市住宅区楼道整治指导手册》700余册,下发各相关单位。
三是楼道整治工作已全面启动实施,目前楼道整治工作全市开工量达到已近95%。已竣工4370栋、建筑面积1918.39万平方米,竣工量达60%。
四是为确保楼道整治工作的整治成果,市楼道整治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住宅楼道整治工程验收及移交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楼道整治工程验收合格后,各区楼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工程及时移交给各街道办事处,充分利用社区委员会优势,做好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真正实现“人改变环境,环境改变人”的良性互动,为巩固楼道整治成果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五)景观街路、重点广场周边建筑物立面粉饰工作
一是组织专业人员,依据近年来我市粉饰工程的调查结果,对粉饰工程建筑面积造价进行了测算;二是组织人力对全市拟进行立面粉饰的17条景观街路进行逐段、逐栋排查;三是由规划部门提出了沈阳市主要街路建筑色彩规划条件,在此基础上我局组织有关设计单位提出了青年大街、东陵路等路段的初步设计方案。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物业管理方面工作
1、出台《沈阳市物业管理规定》
6月底《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讨论稿)可报市人大,力争在9月份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出台,为解决我市物业管理中的具体问题提供操作性强的法律依据。
2、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
二是建立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和准入、退出机制,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对不按《合同》进行管理服务的物业管理企业,在建立整改档案的同时在媒体上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积极引导业主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争取年底前出台《关于加强组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使这项关系到群众利益、社区稳定的工作,更具规范性、操作性。
四是继续抓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培训工作。与建设部联合开展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将专业性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管理人才引入到物业管理企业中.
3、建立新型物业管理体制
将普通住宅区物业管理纳入到社区建设中来,物业管理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共治”。形成“业主自制管理、政府基层管理、物业管理”三位一体的新型服务平台。对于暂时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普通住宅区,按照属地划分给社区进行管理,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待具备物业管理条件后,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完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物业监督管理力度、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区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的监督管理职能,提高住宅小区物业企业服务水平,推动我区物业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创建整洁、文明、安全、舒适的宜居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完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
1.完善物业管理机构建设。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物业管理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物业管理重大问题。各街道办事处要明确物业管理分管领导以及承担物业管理工作的专兼职人员。社区居委会要有干部专职或兼职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已经配备人员的要确保在岗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确保物业管理工作有机构、有人员负责。
2.加强物业管理制度建设。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将物业管理工作作为民生工作和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全区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区住建局要对属地内物业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分析存在问题,出台规范性文件,强化行业规范管理。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建立并落实街道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牵头组织召开1次由街道、社区、物业公司、业主代表等参加的联席会议,及时有效解决物业管理活动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各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物业管理纠纷调处机制,物业管理普通纠纷由社区、街道一线及时调处化解,并上报区级主管部门。严重的矛盾由区相关部门牵头协调解决,并上报市级主管部门。
3.落实齐抓共管工作职责。区财政局要按照政办〔2012〕45号文件要求,把规范提升物业管理工作列入区财政年度资金安排,建立完善物业管理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要安排一定资金作为整治、提升物业管理和奖励工作到位、成绩突出的物业管理单位及个人的专项经费。区住建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除做好日常规范管理工作,应制定物业管理整改提升方案,指导并督促区属物业企业及管理项目进行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水平。行政执法、公安、交警、消防、工商、环保、司法、物价等职能部门要按照《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政文〔〕186号)明确的本部门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负责人、经办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物业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能,建立职能部门联动处理机制,强化部门协作配合,不推诿,不扯皮,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纠纷投诉调处机制,对执法工作中发现的或物业企业报告、业主投诉、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处理到位。
4.推进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与规范运作。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推进本辖区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建。今年辖区内符合成立业委会条件的物业管理小区成立业委会应达到60%以上。区住建局应从行业管理方面出发,督促辖区内业主委员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引导业主委员会规范运作,促进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有机结合,逐步形成社区内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和睦相处、相互依托、和谐共建的新局面。
(二)加强物业监督管理力度
1.规范前期物业管理与承接查验工作。区住建局要按照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相关规定,做好辖区房地产项目前期物业招投标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当年预售的项目应100%实行前期物业招投标,并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同时督促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办理物业交接手续。组织相关人员对承接查验进行检查,确保项目按规划审批内容建设完整,并做好物业承接查验备案手续。
2.加强住宅小区的巡查与整治。区住建局要牵头联合街道办事处、社区建立物业小区巡查制度。具体为日常检查、集中抽查、重点督查3项。日常检查内容主要为小区秩序维护、卫生清洁、绿化养护、保安值勤、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等,应每两个月对辖区所有物业小区巡查1次,并做好记录,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根据服务等级和服务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集中抽查内容为物业小区的物业承接查验制度落实、物业服务收费、消防安全、电梯安全、地下室(停车场所)、机电设备运行、二次供水卫生、装饰装修管理等。区住建局要积极配合市住建局工作,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集中抽查,确保小区和谐稳定、规范有序。重点督查是针对业主反映意见大、矛盾投诉多、整改不力的物业小区,区住建局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街道、社区开展重点督促检查整治,确保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有效得以落实。对于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要加大对违法违纪企业的处罚力度,坚决将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企业清除出物业管理市场,要将巡查结果作为物业企业项目评优、前期物业招投标准入、企业资质年检的重要依据。
3.深化老旧小区的整治与管理。各街道办事处、社区要在老旧小区整治试点的基础上,以点带面,进一步深化我区老旧住宅区的整治与管理。要根据城市街区布局、公用基础设施分布状况,按照统筹规划、条块结合、分步实施的原则,在逐步改善老旧住宅区的基础设施、环境卫生和治安防范之后,采取有条件的引进物业企业进行专业化管理服务、业主自治管理、社区有偿管理三种模式进行老旧住宅区物业管理,逐步提升老旧住宅区广大群众的生活环境与居住品质。
(三)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1.提高物业企业竞争能力。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扶持物业企业做大、做强。物业企业要树立品牌意识,提高企业竞争力,积极探索转变提升行业的发展方式,通过现代科技的运用和商业模式的创新,不断拓宽物业服务领域,切实增强行业整体竞争能力。主管部门要鼓励、扶持符合二级以上资质条件的物业企业晋升资质,并逐年提高二级以上物业企业管理的覆盖面。
2.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物业企业应认真落实《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提高物业小区服务水平,切实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实现秩序维护、卫生清洁、绿化养护、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等基础服务达标,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努力提高业主的满意率。行业主管部门要大力指导、帮助物业企业做好创建“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工作。今年应做好辉映江山、明光花园2个住宅小区的创优工作,做到以点带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3.提高监管人员与从业人员素质。针对我区涉及物业监督管理的9个职能部门情况以及街道、社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素质,区住建局要牵头择期举办物业监督管理人员工作培训。通过专业培训,切实提高职能部门和街道、社区物业监督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同时借助物业协会平台积极开展物业服务管理经验学习交流活动,组织物业管理工作者、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学习借鉴省内外兄弟城市和我市优秀物业服务企业的先进物业管理模式,推广运用。定期组织物业经理岗位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加强保安、保洁、绿化、给排水、机电设施维护等岗位人员培训,确保行业相关人员都能持证上岗或得到轮训。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从2012年月日至月25日)
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我区实际,组织召开相关部门、物业公司负责人、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代表参加的会议,制订实施方案,做好部署安排。分析辖区内物业服务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研讨行业发展方向,规范物业服务管理措施。区住建局应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自查的基础上制订整改提升方案,方案要落实到每一个物业服务项目,明确具体目标、内容和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从2012年月26日至11月30日)
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紧密围绕着“完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物业监督管理力度、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目标任务,制定工作安排,扎实开展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从201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结合市里开展的检查验收,由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检查组对今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物业管理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或及时调整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切实做好辖区内规范提升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督促。
现代城市管理中,除了政府决策管理外,必须有一个公众桥梁,架设在行政管理和广大民众之间,从而最终实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而物业管理,很好地担负起了这一重要职能。城市要发展好,就必须管理好,要管理好,就应当提倡公众参与城市管理,公众自下而上地参与和政府自上而下地管理形成的合力,才能构建一个有活力有特色能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城市
――编者
近日,记者采访了北京好伴侣资产管理中心总经理郭彦华。据郭彦华总经理介绍,好伴侣资产管理中心是集企业物业管理,劳务派遣,会议服务,保洁等物业服务于一体综合性物业管理公司。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是北京市好伴侣保洁服务中心(1996年2月成立)为拓展市场,实施公司多元化经营的战略方针而扩建成立的公司,可为客户提供专业的设备设施管理,保洁,绿化,会议服务,空置物业管理等后勤集成服务。
科学管理 以人为本
自公司成立以来始终坚持“科学管理 以人为本”的原则,并取得了很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公司于2010年取得了GB/T 19001-2008/ISO 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 24001-2004/ISO 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GB/T 28001-2001自己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下设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开发部、财务部、客户服务部、工程部、安保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都是多年从事物业管理专业的人才,服务管理过写字楼、商务大厦、学校、以及住宅、普通住宅等各类物业,具备丰富的物业管理服务经验。
一个好的企业,就应该有科学严密的管理和灵活的机制。在这一点上,好伴侣公司做得非常出色。总经理以身作则,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工作纪律严明,奖惩分明,给人一种严而不死、活而不乱的感觉。为了抓好内部管理,公司突出做到以下几个方面:1、调整组织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工作要求标准化,操作要有规范的流程。2、注重人才的培养,给能人创造更好的发挥环境、更大的发展空间,随机而制,创造激励机制。曹操曰:“揽天下英才,以道驭之,无所不可。”3、增强民主决策意识,避免大事决断的随意性。4、实行内部调控,让资金发挥最大效益。5、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只有干部先站在风雨中,才不会忘记给员工一把伞。重视对领导干部、员工的考核,发挥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公司针对服务对象、服务领域的不同,公司制定了不同的管理方案,如教学楼物业管理方案,写字楼物业管理方案,公寓物业管理方案,医院物业管理方案,保洁管理方案,保安管理方案,绿化管理方案等,每个方案下设不同的实施标准。做到层层监管,以保证标准的严格实施。
创优物业管理单位自检概述提要:为全面配合做好本次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争创工作,提升整体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及品牌实力,呼伦贝尔市新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就“争创达标示范住宅小区”积极做好如下重点工作:
呼伦贝尔市新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呼伦贝尔市新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新兴物业公司始建于
一九九九年,因为是呼伦贝尔第一家民营物管企业,打破了此前国营物业的一统天下,经过这些年不断的努力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区、市、自治区有关领导的高度评价,区、市、自治区三级媒体的充分报导,曾先后获得区、市、自治区级“文明小区”、“安全小区”、“先进小区”、“优秀企业”、“优秀小区”、“示范小区”、“先进单位”及个人奖励表彰45项荣誉称号。
为全面配合做好本次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争创工作,提升海拉尔区整体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及品牌实力,呼伦贝尔市新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就"争创达标示范住宅小区"积极做好如下重点工作:一.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争创工作的全员参与:公司于2011年2月份就召开"争创达标示范住宅小区"全体员工动员大会,对整体工作作出布署,并成立专责小组,全面负责"争创达标"工作的推进;
二.将"争创达标示范住宅小区"工作报请x房地产开发公司,并成立"争创达标示范住宅小区"领导小组,在此期间公司多次组织员工
学习《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评分细则》,为全员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供法律指导和实施依据;
三.公司积极做好"争创达标示范住宅小区"的内部宣传发动工作,以"努力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积极打造物业管理强势品牌"为目标,各部门明确分工,根据争创工作的时间进度计划逐项推进"争创达标示范住宅小区"的内外宣传发动、资料档案归档整理、服务整改、标准自检及标准复检验收等各项工作;
四.《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评分细则》中所涉及物业管理档案、管理资料表单统一由"争创达标示范住宅小区"专职小组整理收集,及时做好自检和协调更正,积极准备迎接上级物管部门的验收检查。
本次争创达标示范住宅小区工作,作为是关系到x物业服务公司的企业形象及提升整体实力的一件大事,我公司将紧密配合上级物管部门,积极宣传学习《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评分细则》,对照做好完善整改,力争尽善尽美。
我们诚恳的希望参加检查评审的各位专家、领导能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批评和意见,我公司将以此为动力和契机,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为树立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的良好形象和推动行业发展做出贡献!
FC市某某住宅小区由某置业公司建设,同圆置业本着“倡导现代文明,传播居住文化”的开发理念,以高舒适度、高功能配置、高性能标准、高质量保证这“四高”的要求来设计开发建设,开发商力将“某某”打造成FC市标志性高品味居住小区。
该小区占地5.5万平方米,规划建设商住楼18栋,总建筑面积8万余平方米。小区紧临FC市最大的市政绿化广场,周边绿化配套为本地最高标准,环境优美,是市区最适合居住的地段。户型设计中强调客厅和主卧朝阳,并采用大阳台、落地窗、外飘窗、空中花园等现代居住建筑设计手法,使人与自然能够更自由的交流。
我公司自该项目建设之初就对该小区进行了前期物业管理,为今天社区的良好运行和优异的物业服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了在满足业主和使用者不同程度的需求,我们在为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体现了“差异化服务,人性化关怀”,从而提高物业的使用效率、业主的满意率,同时也提高了本公司的经营效益,促使了物业的保值和增值。从而,我公司把同圆·锦秀城小区构筑成一个“业主与物业公司良好沟通、业主与业主亲情相处、大家与社区文化融洽”的良好工作和生活环境。
在2008年元月,我公司就根据某某小区硬件设施和物业工作状况,制定了创建“省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的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再依照“省优”标准查缺补漏,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细化小区物业服务。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工作和精心准备,无论从小区物业服务质量,
还是我公司的内部管理都有了突破性的发展,公司在2008年8月18日被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吸收为会员单位,8月23日取得了中国国际诚信体系会员证书,8月25日正式通过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这些强而有力硬件基础为我们“创优”工作带来了更充分的信心。现对照《省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标准》自检自评,认为符合“省优”标准要求,现将自检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在基础管理工作中,物业公司从小区建设之初开始介入,严格执行接管验收程序,完善了各种必需的资料、手续、合同,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工作有序进行,定期做好业主回访工作;根据该小区硬件设施和物业工作状况,制定了创建“山东省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的《同圆·锦秀城争创“省优”规划》和《同圆·锦秀城争创“省优”工作实施方案》自评分:30分(标准分值:32分)
二、小区外观整洁有序,无乱搭乱建现象,制定了装修协议、巡逻检查办法和验收标准,房屋维护良好。自评分:14分(标准分值:14分)
三、共用设施设备完好,在管理处张贴了停水、停电等应急处理预案,保证正常运行,各种管道井盖保护齐全,道路通畅平整。自评分:15分(标准分值:15分)
四、具有专职的秩序维护人员,技防和人防相结合的护卫机制,消防设施设备齐全完好,车辆停放归位,无治安事件发生。自评分:10分(标准分值:10分)
五、制有详细的保洁程序和作业标准,环境清静优美,具有齐全的环卫设备设施,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路贴乱画现象。自评分:14分(标准分值:14分)
六、小区绿化率40%,布局美观,花草树木长势良好,拥有专业的绿化养护人员和详尽的苗木养护规程。自评分:7分(标准分值:7分)
七、良好的社区文化使小区四处洋溢亲情的感觉,先后开展了中秋联谊会、业主篮球赛、亲子教育等多场次全民参与的活动。自评分:3分(标准分值:3分)
八、各种费用收缴及时,无拖欠现象,并提出了“想业主之所想”的便民服务理念。自评分:2分(标准分值:2分)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管理机制,不断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物业管理是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的活动。社区物业管理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涵盖了从居民区到工业、商业、公益事业等各类物业项目的管理内容。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旧区环境综合整治和新区建设齐头并进,城市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社区物业管理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日渐突出。加强社区物业管理,有利于城市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城市品味;有利于保持和改善市民工作和生活的环境;有利于提高经营城市水平、促进城市房地产的保值增值;有利于增加就业岗位、维护社区秩序、营造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管理、改善环境、营造和谐社会、创建安全城市为目标,以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新住宅小区建设与物业管理同步为重点,坚持尊重现实、便于启动、落实责任、服务市民的工作原则,全面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扩大物业管理服务覆盖面,推动物业管理上水平。
二、理顺体制,构筑适合城市发展的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框架
社区物业管理工作,要按照“县市区政府负责,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居委会落实,房管部门监督指导,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完善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的作用,搞好社区基层组织与业主自治组织的共同协作,推进社区物业管理工作。
(一)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对本辖区物业管理工作负总责:
1.组织所辖街道办事处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全面开展社区物业管理工作;
2.落实办事机构,建立县市区、街道、社区三级物业管理工作体系;
3.落实管理责任,加强本辖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部署、检查和督导落实。
(二)街道办事处负责指导辖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开展:
1.会同有关部门,科学划定社区物业管理区域,界定物业服务范围;
2.组织社区居委会、开发建设单位及有关产权单位,选举产生各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委员会;
3.指导辖区内能够独立实施物业管理的非住宅项目组建业主委员会和实施物业管理;
4.对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区域和项目进行指导和管理,保障业主委员会的正常运转及发挥业主自治作用;
5.对辖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协调公安等部门加强对社区物业保安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三)社区居委会要指导协调业主委员会,具体组织社区物业管理的实施:
1.组织业主委员会制定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签订到户,规范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公共行为;
2.落实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聘请有关单位核算成本,提出收费标准和依据,经业主大会通过后,到辖区街道办事处、当地物价部门和房管部门备案;
3.指导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或建立群众性物业服务组织,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组织物业管理实施;
4.督促检查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服务组织,落实管理服务合同,调处管理服务中的矛盾纠纷。
(四)房管部门作为物业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行业管理:
1.认真研究当地物业管理发展规划、发展目标及工作思路,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提出工作意见;
2.负责物业管理公共资金的归集,会同财政等部门安排物业管理公共资金的使用方案,并搞好监督管理和检查;
3.落实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制度,组织物业管理行业的检查、考核和人员培训工作;
4.监管物业管理企业,调处物业管理重点纠纷案件,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
三、因地制宜,确定社区物业管理的模式和组织形式
社区物业管理实行等级性或基础性管理服务。要根据各个区域房屋建设、环境配套、居民需求、业主意愿及服务约定等情况,确定物业管理模式和组织形式。
(一)新建住宅小区。要严格遵循规划设计方案,按照配套完善、环境优美、交通安全等要求进行建设,并通过招投标选聘有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等级性物业管理。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把好新建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物业管理三道关口。新建住宅小区要严格落实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和配套设施交付使用许可制度。开发建设单位要按前期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保证前期物业管理落实到位。业主委员会组建后,开发建设单位、前期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三方要按规定做好物业管理的转换衔接工作,确保新建住宅小区全面实行规范的等级性管理服务。
(二)整治后的旧住宅小区。要根据居民的需求及承受能力,把物业管理同社区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以社区管辖范围为基础,界定各物业管理服务区域;以社区居委会为基础,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组建业主委员会;以物业管理企业或群众性物业服务组织为基础,开展物业管理服务活动。要加大对旧住宅小区的整治力度,逐步解决旧住宅小区环境、配套等方面的问题。对整治后具备条件的旧住宅小区,由业主委员会选聘专业物业管理企业按等级实施物业管理服务;对不完全具备条件的小区,由社区居委会牵头,组建物业服务队伍,落实以保洁、保绿、护安为主要内容的基础性管理服务,也可以采取“栋楼管理”模式,解决有人管事的问题。力求到2008年底前,物业管理覆盖到每个社区,基本建立体系健全、政策完善、责任到位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
(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物业管理服务内容要区别不同的物业性质和特点,确定管理服务的项目和等级。物业服务收费要遵循公正合理、质价相符的原则,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新建的住宅小区,其管理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根据区域内规划建设、配套情况和设定的管理服务项目,依据物价、房管部门制定的物业管理等级评定标准,确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旧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可采用选项式服务形式,根据多数业主的意愿,确定管理服务项目,测算服务成本和收费标准,由业主委员会与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或物业服务组织,签订服务合同,并在小区内公布实施。
四、突出重点,切实抓好社区物业管理的规范运作
(一)规范物业项目的前期管理工作。新建的物业项目,在业主委员会未成立期间,必须实行前期物业管理。建设部门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中,要明确项目前期物业管理责任。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应提供项目竣工后的物业管理方案,预留前期物业管理保证金和物业管理用房,并按规定选聘有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由市房管局另行制定。
(二)规范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工作运转。每个物业管理区域都要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行政组织和业主自治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推进业主委员会建设。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原则上从社区居委会、有关产权单位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离退休人员、热心公益事业人员中推荐人选,主任可由社区居委会成员担任。业主委员会主要负责召集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监督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监督实施业主公约等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和支持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街道办事处要支持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业主委员会成立前或集体换届期间,由街道办事处指定社区居委会代为履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确保工作正常运转。关于业主委员会组建及工作实施的相关规定,由市房管局另行制定。
(三)规范物业相关合同管理工作。一是开发建设单位与房屋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要有物业管理的相关条款,约定房屋交付使用后,物业管理的主要内容、管理服务等级及对应的收费标准。二是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开发建设单位要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三是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要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并履行公约。四是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应当代表业主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正式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业主应当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对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要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督促、催交;经督促仍不交纳的,由物业管理企业依法催交。对物业管理企业违反合同约定的,由业主委员会按合同约定予以处理;双方有争议的,由社区居委会调处;调处不成的依法解决。
(四)规范物业服务行为。物业管理企业要依据服务合同,切实履行职责,提高服务质量,对超出服务合同的事宜,要与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后实施。各级房管部门要会同街道办事处,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管,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制度,认真评定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业绩和信用程度,并在资质评定和年检、物业招投标中作为重要条件;要建立健全物业投诉责任机制,及时查处物业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督促物业管理企业整改,切实保障业主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淘汰、退出机制,对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投诉较多的物业管理企业,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明确责任,落实扶持社区物业管理的各项政策
(一)明确管理责任。物业管理企业(服务组织)与城市基础设施专业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履行工作职责,共同做好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物业管理企业(服务组织)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卫生清扫保洁、花草树木养护、车辆停放管理以及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项目。各相关专业设施管理部门要做好社区内供电、供水、供暖、燃气、通讯等基础设施的管理及服务工作,满足社区居民的要求。
(二)加强政策扶持。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扶持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凡在住宅小区内批准设置的各类停车场的收费全部划归社区,凡批准设置的经营性临时摊点、早市等收费,相关部门要给予优惠政策,以补充社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劳动保障部门要结合实施“扩大再就业工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工程”,给予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优惠政策。各级房管部门要与有关部门搞好配合,从政策上、业务上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驻社区的各个部门和单位,要支持和参与社区物业管理工作。
(三)落实资金保障。要加大社区物业管理资金的筹集力度。一是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在提高市民、业主缴费意识的同时,物业管理企业(服务组织)要加大管理力度,提高物业服务收费率,为社区物业管理服务提供基本保障。二是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的相关政策、标准和办法,依据相关规定将资金管好、用好。三是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适当安排社区物业管理启动资金和扶持资金,推动旧城区物业管理的全面开展。旧住宅区内应由城管部门管理的道路、路灯、绿化、环卫等维修、养护费用,仍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六、加强领导,确保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社区物业管理事关城市长远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工作覆盖面广,推进难度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措施,全力推进。市政府成立社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把加强社区物业管理作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创建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摆上议事日程,落实机构,明确任务,将工作细化分解到基层,加快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部分、物业管理的整体构想与创优规划 :
住宅社区作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东方城市系列”的又一经典之作,以其建筑的现代风格和完美的协调性,构筑了又一具有现代生活气息的城市景观。“以人为本”不仅仅是一句口号,在东方明珠城的每一个细节都充分体现
出建筑对人的关心,以她的色彩、材质、结构、尺度以及施工质量,点点滴滴、方方面面都是工程学、建筑学、文化艺术的杰作,透射出人文关怀,使业主的居住生活在舒适、便捷中体现出物业的价值。
针对东方明珠城社区物业管理的整体情况,我们确立了东方明珠城住宅社区物业管理的管理构想。
一、管理思想
公司将凭借自己的人才优势、技术优势、文化优势、管理优势,把东方明珠城社区创造成为一个温馨家园。
二、管理组织
公司将建立一支年轻化、专业化,高素质、复合型的管理队伍,对东方明珠城社区实施专业化的物业管理与服务。
1、多层次、多角度的激励员工,满足员工的物质和精神需求。
2、主张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体现人与人之间的平等。
3、关注员工自我价值的实现,使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进步。
4、为员工创造公平竞争的工作氛围,实现“能者上、相形见拙者下”。
5、建立培训体制,使每一个员工掌握物业基本技能,能够胜任本职岗位工作,成为合格、称职的物业服务人员。
三、管理特色及创新点
公司坚持“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全方位管理、多功能服务”的管理手段。
1、推行首问负责制,第一个接待业主或被业主询问的公司员工,不受部门的限制,均应热情接待,解答疑问,杜绝让业主等候回音的现象。
2、倾听业主的心声,在社区内设置“心连心信箱”,了解业主需求,解决业主反映的问题。
3、关注业主生活质量的提高,倡导“以业主为圆心”的服务理念,我们不仅做好24小时安保服务,24小时接待服务,16小时保洁服务,管理处还将经常组织各种活动,增进物业与业主的交流,创造祥和文明的住宅社区。
四、创优规划
(一)、近期工作目标
第一年内,业主开心入住,装修无违规现象;
第二年内,创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
第三年…… 保市优、创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
(二)、实施方案
1、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专门成立由公司职能部门人员、管理处主任和其他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创优领导小组,其中管理处主任为执行组长,并明确创优小组职责。
2、完善各部门、各岗位的操作规程,规范日常操作。
3、做好日常工作记录,注意资料的积累、整理,做好考评、资料的归档及达标申报等工作。
4、由创优小组按管理处巡检制度进行日常的考核检查,公司创优指导小组做好东方明珠城社区创优的指导、监督工作。
5、建立“服务明星”评比制度,明确奖惩措施,引导员工共同做好优秀社区的创建工作。
第三部分、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 :
的配备、管理及物资的配备
一、管理机构模式
东方明珠城住宅城社区的物业综合管理工作,由天祥物业有限公司下属的东方明珠城管理处负责,管理处下设综服科、安保科、维修部、环境科。
组织结构图
二、管理人员的配备
管理处定编94人,其中主任、副主任各1名,各部门负责人4人,由物业公司聘任,授权到东方明珠城住宅社区实施综合管理。
接待员:2人,接待业主的来访和投诉并及时处理。
文员:1人,负责社区房屋及业主的有关资料的存档工作和信息收集工作。
财务:1人,负责社区的经济核算和各种费用的收缴工作。
卫生清洁工:21人,负责社区的卫生清洁工作,每天清扫公共场所、绿化带及人行道、楼梯道等公共部位。
绿化管理养护工:2人,负责社区内的绿化及花草树木的养护培植工作,并对业主的垂直绿化(阳台摆花)和庭院绿化进行指导。
治安员:54人,负责住宅区内的治安、保卫防范、车辆管理工作,配合派出所、车管、消防等部门维护正常治安秩序,负责管理社区的停车场以及出入社区的各种车辆,维护社区的交通秩序;
维修工:7人,负责社区的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三、管理人员的录用与考核、培训计划
(一)、管理人员的录用要求
分类岗位职责条件备注
管理处主任全面负责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大专以上文化,三年以上物业实际管理经验公司选派
首先,感谢小区业委会给予我公司展示的机会和舞台。我叫李安富,遵义市红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我今天所要讲的主要内容分三个部分:一是介绍我公司的基本情况;二是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管理方案;三是中标后的承诺。
第一部分 公司的基本情况。回顾公司近年来的情况,可以说是年年有变化,年年有发展。我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注册资金50万元,具有国家三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是遵义市第三届房地产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是一家完全市场化运作的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专业提供高标准、全方位的物业服务。现管理的物业项目已涵盖了:多层住宅、高层住宅、办公楼、商业物业等多种类型物业。
现受委托管理的物业项目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司法局、市政府二小区、市人防办民和苑小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办公区、红花岗区政府三小区、市供排水公司、龙祥苑、龙腾新苑、建鑫公寓、益丰小区、凤凰苑小区、恒业。新天地、城南华府、鹭园、瑞诚商厦、金苑商贸城、阳光花园等二十余个项目的物业服务。
公司弘扬自我学习、终身学习、重视培训价值的培训文化,实行全员年度轮训,安全护卫人员周训、员工入职及岗位技能培训等制度,全员综合素质不断提升,文明之花盛开,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奉献社会已成为我公司员工的自觉行动。本公司完全有能力、有信心承担起?龙腾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接管后的小区物业服务总要体思路;
1、在长新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指导下,有效整合社区和小区资源,把小区创建为安全文明小区与整脏治乱和城市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更好的为广大业主服务。
2、针对小区因房开历史遗留问题多,小区维修资金不到位,绝大多数业主还未办《房屋产权证》等问题,协助业主、业主委员会建立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充分发挥我们的优势与有关单位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主动与业主、社区对前期遗留问题工作的协调力度,积极的到主管部门争取早日能解决这些问题,最大限度的为业主办实事。
3、介于小区多方因素质,本着对小区业主高度负责的态度,小区收取的物业服费用纳入社区财务统一管理,确保小区物业服务工作正常有序。
第二部分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管理方案。小区是小高层住宅小区,投入使用已经多年,毋庸置疑,物业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发挥物业的最大使用功能,使其保值增值。物业管理工作的核心就是要“以人为本”,为业主创造一个整洁、文明、安全、舒适的小区环境。我公司针对小区现状提出以下管理方案:
1、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按照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公共服务三级标准要求;
2、发挥红汇物业公司自身的人才优势、文化优势、技术优势、管理优势,实施对保安、保洁、绿化、机电维修等方面的专业化管理。全方位降低管理成本,力争为业主提供物超所值的服务,使业主真正受益;
3、结合小区小区的实际情况,我们将根据区域内的结构、地理位置及周边的配套设施情况,结合业主的意见以及我公司的成功经验,为贵小区提供方便、快捷、经济、高效的服务,以提高业主的高品质小区环境。
4、小区小区日常管理目标
1、小区管理处各部门具有各项管理制度;
2、管理处健全小区小区管理文件及小区档案;
3、管理处秉承文明且规范的服务;
4、管理处所有员工均经过岗前培训;
5、物业服务无重大投诉;
6、 业主满意率达95%。
乙方(受委托方):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_区_____路的_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使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nb sp;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一、明确职责,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分工协作机制
物业管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是加强城市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社区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建立物业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市联席会议由环翠区政府、高区管委、经区管委和市房管、公安、民政、建设、规划、环保、物价、城管执法、工商、消防、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等单位参加,市房管部门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组织行业管理重大问题调研,汇总重大事项和情况,及时提报联席会议研究。
各市区政府、开发区和工业新区管委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辖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好物业管理小区及社区的社会稳定工作;要加大落实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下同)、社区居委会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协调力度,协调处理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及时处理在物业管理中发生的重大矛盾纠纷和群发性、突发性事件,切实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做好小区属地管理工作,负责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召开首届业主大会会议,监督、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开展正常的自治工作;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优势,将物业管理纳入辖区综合管理范围,把创建文明小区、安全小区与创建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结合起来,及时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中出现的综合性问题,会同物业主管部门及时处理业主委员会与业主、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和投诉;物业管理覆盖面比较广的,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积极做好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市房管部门是全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宣传贯彻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我市加强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对市区、开发区和工业新区物业主管部门的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管,抓好物业服务行业队伍的培训,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和诚信制度建设,搞好物业管理纠纷协调处理等工作。市公安部门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保安人员(公共秩序维护员)进行监管、培训,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市消防部门负责依法监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及时查处堵塞消防通道、破坏公共消防设施等违法行为。市民政部门要结合社区建设,协助物业主管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市建设部门负责对物业项目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监管;在项目设计审查时,将小区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物业管理用房纳入审查范围。市规划部门负责将物业管理用房纳入建设项目规划审查范围;依法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规划管理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市环保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筑工地噪声、燃煤锅炉烟尘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市物价部门负责会同市物业主管部门制定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和标准,查处物业服务企业违规收费行为。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市容管理及其他影响居民生活环境的行为。市工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非法广告行为,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经营项目的审批管理。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等单位要认真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二、依法规范,切实加强新建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一)积极引导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相分离。要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规范招投标行为,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来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自觉提高服务水平。对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要根据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将物业服务合同报物业主管部门备案。对没有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主管部门要依法查处。同时,要建立健全物业管理退出机制,淘汰服务水平不高、管理差的物业服务企业;凡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管理的,物业主管部门要配合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督促业主委员会对其退出物业服务项目后的业主共有经费进行审计,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管理用房和剩余经费、管理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未成立的移交给所在街道办事处。
(二)严格依法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的面积原则上按开发项目建筑面积3‰至5‰的比例配置,且不低于100平方米;零星物业可适当减少,但不得少于5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应当具备基本使用条件,水、电、暖、通信等配套齐全,不得建在地下或半地下,不得提供毛坯房。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开发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规划部门要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标明物业管理用房的面积,并在批准的规划图纸中标注物业管理用房的具置。物业主管部门要依法对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情况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由房管部门依法在房屋登记薄中予以记载;不合格的,建设部门不得予以综合验收备案。开发建设单位要向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前期物业管理启动费,并依法移套设施设备、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验收资料和技术资料,对不移交的,物业主管部门要依法处罚。前期物业管理启动费标准,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物业主管部门制定。
(三)进一步明确物业维修责任。开发建设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住宅质量保证书》的承诺,承担物业保修责任,不得将责任转嫁给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开发建设单位不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或利用格式合同擅自缩短法定保修期限的,建设部门要责令其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房屋。业主要依法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四)认真做好业主自治工作。物业管理区域入住率达到50%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积极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制定业主管理规约,充分发挥业主自治作用;物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依法做好指导、监督工作。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要依法引导业主自主决定物业管理事项,解决物业管理纠纷,维护业主合法权益;要依法接受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要严格执行业主大会作出的决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依法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缴纳物业服务费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房屋经营、出租的监管。
三、突出重点,切实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
(一)加快旧住宅小区改造进程。各县级市要采取有效措施,对辖区旧住宅小区进行综合整治。对需要改造的旧住宅小区,应首先由所在街道办事处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承诺改造后实行物业管理,并向物业主管部门书面申报,由物业主管部门制定计划,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现有旧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应根据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的原则,采取专业物业服务企业合同制管理、原建房单位(售房单位)自行管理、社区组织管理、业主自营式管理等多种方式。对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居民生活水平比较高的旧住宅小区,应积极引进专业化物业管理;对基础设施不健全、低收入人群集中的旧住宅小区,应以确保小区的环境卫生和生活秩序为基本服务内容,推行以社区服务中心为管理主体、低收费的基本服务。
市建设及环翠区、高区、经区、工业新区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针对市区旧住宅小区基础设施陈旧、排污管网老化、绿地退化严重等问题,按年度制订整治改造计划和具体方案,由物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政部门负责修补通向住宅区域的破损市政次干道路;规划部门要将小区内退化严重的绿地变更规划为停车位,缓解小区停车位紧张的压力;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单位要及时修复小区内损坏的相关公用设施和管道井。对施工需临时占用小区道路场地的,应经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相关业主同意,并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和社区居委会,施工结束后要及时恢复原状。对涉及地下管线铺设的,由市城管办协调各施工单位共同制订铺设方案,统一实施,避免反复破挖路面现象发生。对已经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凡物业服务企业能做的改造项目,应有偿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具体施工,负责日后维修养护。尚未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综合整治,改善居住环境,将其纳入物业管理体系。物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年度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启动、相关设施设备改造及日常维护等费用基数,由财政部门拨付专项资金,对小区进行改造,施行物业管理。
(二)加强住宅小区内经营项目及储藏室使用管理。住宅小区内不得开设练歌房、网吧等对群众居住环境有严重影响的经营项目。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单位在审批小区内经营项目时,对可能造成噪声、烟尘等环境污染、影响群众生活的经营项目,应征求业主委员会、相关业主和所在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的意见。对已经批准的早市、夜市、商贩摊位、网吧、小饭店、练歌房、金属加工等经营项目,审批机关要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对各种审批手续齐全的经营项目,经业主委员会、相关业主和所在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同意可以保留,但审批机关要加强监管;对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秩序,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经治理仍达不到要求的,审批机关要坚决依法取缔。储藏室(草厦子)原则上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已改变使用性质的,要本着不影响居民生活的原则,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为主进行清理整顿,并加强日常监管。房管、公安、城管执法、工商等部门要针对清查出的问题,及时依法查处,使小区消防、治安、卫生、环保隐患及各类非法经营行为得到有效治理。
四、加强管理,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一)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管和考评,建立健全诚信制度。物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并与年度综合考评结合起来,以业主的满意度为主要标准,评定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业绩;要建立健全物业投诉责任机制,及时处理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投诉,严肃查处物业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切实保障业主合法权益。要结合日常检查、年终考评和投诉处理,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记录,对管理规范、商业信誉好、服务质量优、业主评价高的物业服务企业,在资质评定、物业招投标中予以支持;对管理水平差、服务满意度低的物业服务企业,要责令整改,促其退出,实行优胜劣汰。
(二)严格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物业主管部门要严格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批,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服务合同情况、专职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从业资格等的监管。对实际条件已不符合资质等级要求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主管部门要撤销或报上级部门撤销其资质证书。被撤销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以变更企业名称、变换法定代表人等方式变相申请资质等级核定的,物业主管部门不再予以批准。
【关键词】:城市旧住宅小区实施物业管理
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城市旧住宅小区实施物业管理的必要性
1、改善业主生活环境的需要。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工作节奏的加快,人们对住房的要求不仅仅是单纯追求居住面积的增长,而是需要一个设施完善、秩序良好的社区和人文环境。物业管理服务可以提供房屋维修养护、公共秩序管理、小区文化建设、卫生清洁、绿化、家政等多种服务,不仅可以满足广大业主的工作生活多方面的需求,还能有效的提升业主的生活质量。
2、现代化城市发展的需要
城市的发展离不开现代化的城市管理方式,现代化城市的基础是小区,小区的基础是业主和房屋设施设备,物业管理企业对业主的服务质量、房屋设施设备管理水平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整个城市的建设管理水平和城市形象。
3、延长物业使用寿命保值增值的需要。
旧住宅小区由于长期处于重建轻管状态,建管脱节、管理不到位,房屋主体及附属设施设备维修养护不及时,功能老化、退化,尤其是屋面渗漏、上下水管道破损锈蚀、私自占用公共楼道、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问题,直接影响物业的使用年限。
4、住房改革不断深入的需要。
随着房屋私有化、商品化的发展,房屋福利型的管理方式逐步退出历史舞台,住宅小区房屋修缮、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管理以及环境卫生的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由于房屋建造时间较长,功能老化,再加上住宅楼的毗连特性,在进行维修房屋时在资金运作和施工方面都难以协调,迫切需要物业管理服务,协调各业主之间的关系,实施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加之人们对生活质量、生活环境、物业保值增值的要求逐步提高,人们对物业管理需求逐渐增加,依赖性增强,成为人们生活必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二、城市旧住宅小区实施物业管理所面临的问题
1、长期福利型后勤服务带来的消费观念障碍。
由于历史形成的后勤补给制模式,造成房屋管理中主要体现为无偿性、福利特征。部分业主的观念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福利型的管理模式中,不能或不愿意接受物业管理提供的有偿服务,物业管理消费意识淡薄。物业管理的核心是服务型商品,旧住宅小区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业主心理有一定的不适应期。特别是收费标准与服务质量不完全对等性易成为业主思想瓶颈,由于物业管理提供的都是软,没有十分的硬性指标可供参照,业主对物业管理的服务水平有着很高的期望值,与物业提供的实际服务有差距。
2、小区基础配套设施、服务设施不完善。
九十年代前的房屋大都是产权单位自己管理,长期以来建管脱节,小区内缺少必要的配套设施。例如,一些排水管道并非严格按有关标准铺设,施工质量较低,严重影响小区排水功能,很多地下管线布局不合理,维修起来很难,既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也给业主的生活和物业管理埋下许多隐患。
3、房屋维修基金严重短缺,公共维修无法得到正常保证。
尽管旧住宅小区在房改出售公有住房时,也按标准提留了一些公共维修专项基金,但由于小区历史久远,历经多次维修,维修基金基本使用殆尽,再次归集的难度又非常大,给小区实施专业化物管服务后的大中维修带来较大困难。由于小区先天不足造成的档次较低,同时考虑业主的经济承受能力,老宿舍区实施专业化物管后的收费标准又不能定得太高,即使有较高的收费率,经费仍然会严重紧缺,小区物管不能实现自我独立生存。
4、物业管理资金来源渠道少。
旧住宅小区在建设时期没有考虑到物业管理的需要,物业企业必须自己想办法筹集资金对小区实施管理,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收费标准较低,不能满足小区环境卫生、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绿化、公共秩序管理等基本项目管理服务所需,对业主提出的其它需求,更是力不从心,使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难以向更深层次发展,而现状又导致业主对小区管理水平的不满,采取拖欠、拒交物业服务费等形式消极抵制物业管理,矛盾逐渐加剧,形成了恶性循环。
5、专业化法律及地方性法规有待健全。
物业管理是随市场经济应运而生的服务行业,对新建小区必须实行物业管理,缺少对旧住宅小区可操作的物业管理法规。缺乏接管旧住宅小区这种特殊情况具体的规章制度,在接管过程中难上加难,责任不清,往往在处理具体事务的过程中走了样,变了味,业主不配合物业管理服务,使得矛盾激化,阻碍物业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对城市旧住宅小区实施物业管理的办法与对策
城市旧住宅小区实行物业管理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对城市旧住宅实施物业管理改革时,要从实际出发,认真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具有操作性的切实可行的方案,推动城市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稳步发展。
1、转变消费观念,增强业主意识,培育物业管理市场化的基础。
转变业主消费观念的非常重要,它是物业管理市场化最基本的条件。长期以来,特别是实行福利制分房制度的时期,使老百姓已经形成了“住房靠国家、挣钱自己花”的观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福利分房制度的终止,物业管理企业所开展的服务,所提供的劳务具有商品性,按照商品经济规律、价值规律、等价交换原则,物业管理企业通过员工劳动服务收取一定报酬,业主通过支付一定劳务费来购买等值的优质服务是必须的。
2、实施综合治理,加强配套设施的改造和完善。
旧的住宅小区房屋大多是七十年代建成的,户型布局落后,配套设施简陋,大多数房屋质量存在问题,设施陈旧老化,环境杂乱,活动场所少,便民服务设施少、绿地少。由于当时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形不成规模,造成物业管理先天不足,给实行物业管理带来了极大困难。如果不对老小区配套设施进行改造,物业管理企业承担不起高额的运行成本,不但会拖垮物管企业,而且也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因此,对旧住宅区实行物业管理,应加强环境和配套设施改造和完善,并达到一定的标准。主要改造的内容可以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实行一户一表制。长期以来,老小区实行单元表或楼表,用水分摊,致使业主为水费而起的纠纷不断,而且每年还要贴补大量水费损耗。为了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应对小区的自来水、管道煤气、电、暖气实行分表到户,按表收费,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2)排污设施。随着旧城改造步伐的不断加快,周边建成了高档商业区或住宅楼,市政设施不断升级优化,但老住宅楼排污设施较为落后,雨水、污水明、暗沟混排,晴天溢臭气,雨天积深水。在改造设施中,应对排污设施进行改造,从根本上创建良好的生活环境。
(3)电力线路。老小区线路老化,安全系数低,家用电器持续上升使用,用电负荷超载,给小区安全带来隐患。应该争取政府支持、协调电力公司,对老小区的线路进行增容,加大电力负荷,调整电力线路,提高安全系数,保证老住宅小区的安全用电。
(4)墙面美化、房屋改造。房屋年代已久,形象上参差不齐,应对外墙面进行一次粉刷。对部分房屋维修、改造时,应充分考虑到物业公司的用房,留够留足办公用房。
3、分步实施,规范操作,扎实推进城市旧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
(1)成立业主委员会,理顺管理体制。
业主委员会是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合法权益的自治组织。让业主委员会为代表的广大业主共同参与物业管理,变单向推动为双向共管,是物业管理发展的要求和趋势,只有启发广大业主共同参与物业管理,增强业主自治、自律功能,使业主自治、自律与专业化物业管理相结合,才能使城市旧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2)稳定后勤队伍,加快改革改制步伐。
因为以往后勤制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由全额到差额拨款,直接转换到市场经济下的服务行业,机构性质的变化必然会引起后勤服务队伍的不稳定。为了妥善处理好人员安置,可以本着积极稳妥,探索尝试的原则,采取人事管理新老搭配,老办法和新管理结合,既可以保留后勤岗位长期服务老同志,又可以吸纳社会下岗、再就业员工,共同做好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3)多种模式,实行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市场化运作。
把后勤式房屋管理完全推向市场,按照物业管理的要求,把福利型转变为生活经营型,实行有偿服务,可以减轻政府、单位、部门负担,增强物业企业自我发展的能力,彻底改变多年来福利性住房观念。
根据旧住宅小区的实际情况,可采取不同的模式进行物业管理。如可以采用单位成立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有偿服务的原则接管,原班人马不动,取消福利,进入市场化运作;可以向社会公开招标,选聘专业物业公司管理;可以由行政后勤部门选定专业物业公司,对老小区进行承包管理,实行有偿服务,逐步向市场化物业管理过渡。
(4)根据实际情况,筹集物业管理费用。
在旧小区推行物业管理,要实行行政管理与市场管理相结合的方针,在物业管理资金运作方面,在初期可以利用行政手段筹集资金。如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基金按有关规定,每户收取一定比例维修基金,不足部分采用政府拿一点,业主交一点,企业补一点的方式筹集。按房改政策的规定,职工购买的公房变为私有后,个人自用部分以及自用设施维修费用由本人自立。加强水电管理,共用部位用水、用电,及时检修,减少损耗,降低费用。值得提出的是,旧住宅小区业主多属于中低收入阶层,物业管理的服务定位、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常规性的公共服务应以中低档为主,提供最基本的管理与服务,确保物业完好与正常使用,保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和美化环境;针对性的专项服务应根据业主、使用人的支付能力和特殊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满足这部分业主服务需求。
总之,城市旧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需要社会大环境和社会舆论的支持,需要政府的引导和扶持,需要社会各阶层的关心和帮助,也需要我们物业管理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大胆探索与实践,依靠企业自身的努力在市场上赢得自己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完善服务手段,为业主提供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服务,只有这样才能推动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参考文献】:
1、《论物业管理的平等关系》作者 梁晓东 现代物业杂志社2006年第3期
2、《现代物业管理制度全集》主编贾润莲中国言实出版社2000年09月版
3、《房地产经营管理百科全书》主编郭建波刘洪玉人民中国出版社2001年08月版
4、《物业管理在城市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作者李加林住宅与房地产杂志总第131期
开发建设单位的权利义务:
在物业销售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并向买受人明示;
制定前期物业管理方案;
按规定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按规定比例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移交本物业相关图纸和资料等;
按时缴纳未出售或自用物业管理各项费用;
接受受托物业管理企业对物业进行交接验收、对交接验收提出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不得将物业保修责任、因质量原因或达不到使用功能进行的整改、修复的责任转嫁给受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或第三方;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物业受人的权利义务:
遵守《业主临时公约》的规定;
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按时缴纳物业管理各项费用;
在物业装修前,持相关材料向本物业受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并签订《住宅室内装修管理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