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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摘抄十条

时间:2023-02-22 00:45:05

新闻摘抄十条

第1篇

新浪与搜狐之战,无疑是今年网络媒体界的一件大事。由于竞争激烈及普遍的浮躁心态,网络媒体对于著作权保护一直缺乏足够的重视和警觉,而作为以提供信息产品为主业的门户网站,留下这样的隐患简直无异于“阿喀琉斯之踵”。

与事件有关的两个问题

1.时事新闻的“著作权”

不难发现,新浪与搜狐互相指控抄袭的证据中相当一部分属于时事新闻。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定义:“时事新闻,指通过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介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

时事新闻不适用于著作权法,这是国际惯例。《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规定:“本公约所提供的保护不得适用于日常新闻或纯属报刊消息性质的社会新闻。”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也规定:“本法不适用于:……(二)时事新闻……”

需要指出的是,“时事新闻”与“一般新闻作品”和“发表在新闻媒体上的非新闻作品”之间都是有区别的。“时事新闻”是“单纯事实消息”,有别于任何具有评论性、描述性、凝结着作者的独立构思和创意的一般新闻作品或发表在新闻媒体上的非新闻作品。后两者都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

此外,时事新闻“不适用于著作权法”,不等于不受法律保护,对于时事新闻的民事权利,也可以根据民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保护,不得随意侵犯。

2.谁有“授权转载”作品的权利

新浪和搜狐都声称与其他媒体签有“版权协议”,并为这种协议付出了成本,因此不能容忍对方的剽窃。门户网站从早期不加思索地“复制―粘贴”,到谋求与传统媒体签订转载协议,曾被传为行业自律的佳话。但是,传统媒体授权网站转载自己刊登作品的合法性,却很值得怀疑。

从某种程度上说,正是由于传统媒体大规模地将已用传统方式发表过的作品在自己的“电子版”或所办网站上“上载”,或者主动“代表”著作权人与网站签订相互转载、使用作品的协议,才造成了今天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间“拿来主义”的空前“繁荣”。而所谓“上载”和转载协议,是建立在一种默认许可的“假设”下的,即著作权人在向媒体投稿时,已经默许媒体拥有同时在网上传播自己作品的权利。但是,在现行的著作权法中却找不到这种“默许”的依据。

去年6月,美国最高法院裁定《纽约时报》及其他几名未经许可将自由撰稿人的稿件出售给电子数据库是侵犯版权的行为,这已引发报纸与著作权人订立版权合同的热潮。看来,在传统时代比较容易理解的“默契”关系在今天有必要用法律形式加以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在2001年10月修正后,已经明确“信息网络传播权”为著作权利的一种。在国务院将要制定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办法中,以下问题亟待明确,即:著作权人在授权传统媒体发表其作品的同时,是否也向该媒体转让了作品在网络上传播的权利?这包括,①已经发表在传统媒体上的作品被同一媒体单位制作上网,是否需要再次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或者虽不经许可,是否需要再次支付报酬?②即使传统媒体可自动获得作品在同一媒体单位网站上传播的权利,它是否同时获得了将此权利转让给其他媒体(包括网站)的权利?

这个问题如果不明确,对于以信息内容服务为主业的网站来说,将会非常尴尬。试想,如果合作的传统媒体本身都无权授权网站转载作品,那么有几家网站有能力有信心为目前这种巨量的内容付出成本和代价?

著作权法中的相关规定

不仅许多网站存在著作权保护问题,传统媒体在网络提供的信息共享环境下也加入了“拿来”的行列,网站与传统媒体、传统媒体之间、网站之间进行的各种合法与不合法的转载、使用作品的情况也相当普遍。

目前看来,媒体间转载、使用作品的情况主要有:1、网站根据有关规定或与传统媒体签订合作协议,转载传统媒体发表的文章、图片;2、经由互联网的“中介”作用,传统媒体之间更方便地相互转载、综合、汇编作品;3、传统媒体转载或汇编网站的原创作品,例如一些专业网站上的信息、评论,论坛上的帖子等。

以下就著作权法中关于作品转载、使用的有关规定作一梳理。这也应是媒体间采用“拿来主义”前必修的一课。

1.关于改编、翻译、汇编作品

《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第三十三条有规定:“……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第三十四条:“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这意味着,按照现行著作权法,媒体对除“时事新闻”之外的其他作品的转载、使用(包括通常进行的改编、翻译、汇编等)都是受到法律严格限制的。但目前在报刊或网络上经常看到一些文章,只标有“××翻译”,却没有原作者的姓名,是否经过作者授权就更不得而知了。

2.“合理使用”的范围

出于公众利益等考虑,著作权法在保护著作权人权利的同时,也作了一定限制,包括赋予新闻媒体“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一些“特权”,这也正是媒体必须把握好尺度的地方。

《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一些媒体将其他媒体的作品“拿来”作为报道作品主体的行为,如果不属于以上几种情况,则非“合理使用”。

不过,上述条文中“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仍有模糊之处,它与著作权法声明“不适用”的“时事新闻”的概念有何异同?“时事性文章”中是否包括时事评论?看来,有关部门在修改《著作权保护实施条例》时,应对这一概念加以更严格的界定。

3.“法定许可”使用的范围

《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这就是所谓的“法定许可”使用。

200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三条:“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网站予以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网站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

笔者认为,这一解释显示,网站在法定许可方面已经拥有与报刊相等的权利。

这里有两点需要注意。第一,这种不向原作者“打招呼”的使用特权应是“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除此之外的综合、汇编、改编、翻译等,法律并不支持;第二,即使符合“法定转载”的条件,媒体在对稿件进行转载、使用时,除了注明原作者的姓名之外,还要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并不像有些人理解的那样,标出原作者的姓名和文章出处就万事大吉了。

在国际著作权条约中,对“合理使用”及“法定许可”都有严格规定,为了与我国已经参加的《伯尔尼公约》相一致,我国对作品的“法定许可”采取国内国外分别对待的处理方式,即国内作品适用“法定许可”,外国作品适用“授权许可”。《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第十三条:“报刊转载外国作品,应当事先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但是,转载有关政治、经济等社会问题的时事文章除外。”这是媒体在转载、使用外国作品时必须引起相当重视的一个问题。

4.网络作品的法律地位

一些人认为我国著作权法中并无“网络作品”的位置,对网上原创作品的转载、使用可以不必像对传统媒体作品那样“较真”。

第2篇

【摘抄笔记】

我们窄小的天地间最值得自豪、最阔气的就是这扇窗子。我们买了漂亮的印度浓花窗纱来打扮它,骄傲地称这可栖身之处为“破落美丽的天堂”。

从这里开始,我们踌躇满志地到北方去了。

几十年后,我们又重新回到出发的地点香港来。

以我们几十年光阴换回满满行囊的故事。

只要活着,故事还不会完;窗口虽美,却永远总是一种过渡……

眼前,我们有一长列窗口,长到一口气走也走不完。它白天夜晚都很美,仍然像如梦般的真实可靠……

明天的窗口,谁知道呢。

(李雯摘自黄永玉《沿着塞纳河到翡冷翠》)

【摘抄理由】

读着这诗一般的语言,品味着这富含哲思的文字,思维的彩带便翩翩起舞。文中,作者以“窗口”为媒介,阐发了人生的过往以及对人生的深刻认识。是呀,从窗口可以眺望外面的世界,让自己满怀梦想去远行;“窗口”又让自己回到了曾经的原点,品味着一个又一个装满光阴的故事。喜的是我明白了每个人的一生都有无数的“窗口”,不管怎样,都需要你、我时时去眺望,不停地去走完……

【摘抄笔记】

我知道,你已经把我遗失在河的对岸。黄昏的暮色渐渐深浓,田野苍翠,山冈上的桃花绽放,稻子即将成熟。我们的村庄,温暖芬芳,就这样带着良辰美景,逐渐消失在黑暗中。你的衣角带着涉水潮湿,终于抵达。我看到你在彼岸,和我一样,抬起头倾听鸟群飞远的声音。笑容纯真,再无痛楚。

你在出发的时候,记得抚摸我的发丝吗?我怕你找不到我的气息,找不到我。一整夜我都抱着你,这样当我们相见的时候,即使你已经非常苍老,你也会记得我。

我为你穿上过河的衣服,送你渡河。我们所做过的一切,都是捕捉风,手里注定一无所有。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因为不舍而获得怜悯,所以我们放开手。

我的船还没有来。时间蒙住了我的眼睛,让我猜。我的眼睛已经盲了,只能在回忆里凝望你。

世间这样荒芜,寂静深不可测。如果你不在我的身边。

我这样想念你。

(王艳摘自安妮宝贝《河岸——写给父亲》)

【摘抄理由】

黑夜吞噬了良辰美景,您那苍老的容颜慢慢变得模糊。凉秋已至,内心倍感凄凉,再次读到这些触我情弦的文字时,飘飞的思绪又一次袭上女儿的心头,爸,那个世界你还好吗?为什么女儿夜夜都在思念着你,可夜夜都梦不到你?我只能在回忆里凝望你,我的心好疼……此时,晚自习的钟声已经敲响,我不能再去思念您,我还要背起行囊前行,将对您的思念记录在我的诗行里。“你不在我的身边, 我这样想念你。”

【摘抄笔记】

失败者的尾巴不知道是什么滋味?我总是觉得,世上所有的失败者,在失败的那一刻,都是拖着一条长长的尾巴的,动物如此,已经进化的人类,也是如此。

你试过失败吗?我试过了。失败的感觉或许比失败本身更让人难过,我本来没有尾巴,可是,失败的当儿,我觉得自己好像忽然长出了一条尾巴,沉重而且垂地。

我拖着那条长长的尾巴,在昏黄的街灯下,步履蹒跚。

失败的时候,我们总是垂头丧气。假如有机会看到自己的背影,也会惊讶那个背影是多么的颓唐。

颓唐的时候,尾巴就露出来了,我们又退化成为原始人,拖着尾巴回去自己的洞穴躲起来。

尾巴是弱者的眼泪,苍蝇也斗胆在它上面盘旋。我们都是这样走过失败的瞬间,然后,重新振作,不再让那条懦弱的尾巴露出来。

(周程摘自张小娴《在天涯寻觅你》)

【摘抄理由】

失败是令人痛苦的,失败的尾巴是令人尴尬的。当我们在失败时,是在昏黄的街灯下步履蹒跚,还是在失败的瞬间扶摇而上。文章给了我深刻的启示:重新振作,踏着失败的步履,你就会前往成功的彼岸。另外,设问句的运用,启人思考。

【摘抄笔记】

人的怜悯之心是裹挟在哀愁之中的。哀愁是花朵上的露珠,是撒在水上的一片湿润而灿烂的夕照,是情到深处的一声知足的叹息。可是在这个时代,充斥在生活中的要么是欲望膨胀的号叫,要么是麻木不仁的沙漠。我们的生活日新月异,新信息纷至沓来,密集的生活挤压了我们的梦想,求新的狗把我们追得疲于奔逃。于是,我们的脚步在不断拔起的摩天大楼的玻璃幕墙间变得机械和迟缓,我们的目光在形形的庆典的焰火中变得干涩和贫乏,我们的心灵在第一时间获知了发生在世界任何一个角落的新闻时却变得淡漠和茫然。

(张玉摘自迟子建《是谁扼杀了哀愁》)

第3篇

网站内容通常通过文字、图片等形式表达。而许多内容可能十分简短,但其却构成网站吸引访问者的主要内容,如文章标题、网友发帖、各类简短的有价值信息。这些文字信息是否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从作品形式上看,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4条第1项的规定:文字作品指小说、诗歌、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以上定义也可以作广义解释,将盲文、符号或者数字等也包括在内,但很难将上述简短文字信息也囊括其中。从实质上判断,构成作品的核心在于是否具有独创性,独创性要求作者付出一定的脑力劳动,表达出作品的独特个性。判断一般的文字作品是否具有独创性是比较清晰的,但互联网中这类短文字信息很难判断写作信息者是否付出了足以构成著作权的创造性劳动。而网站依靠这些信息获得用户的青睐和访问,继而通过提供服务和广告运营等方式获得收入,然而却游离在法律保护的框架之外。例如大众点评网和爱帮网的纠纷案中,原告汉涛公司所运营的大众点评网提供各地区的商业消费场所的信息,鼓励网友在其网站上对于各个商户进行点评,并且对点评内容按地区、类型等一定方式分类,使得其他网友也可以在其网站上阅览点评内容。被告爱帮聚信公司运营的爱帮网是生活信息网上平台,提供生活信息的搜索引擎。原告认为爱帮网擅自发布来源于大众点评网的132家餐厅的点评内容,侵犯其权利;而被告辩称原告对于网友点评不享有著作权,且爱帮网只是提供垂直搜索引擎技术服务,仅显示摘要和链接,并标注了来源网站的地址。公证人员进入爱帮网网站,搜索港丽餐厅,显示相关点评297条,其内容与排列形式均直接照搬大众点评网的内容与形式,右下方有来源于:http : / /dianping. com,可点击进入大众点评网。爱帮网提供的来源自大众点评网的点评字数达到370万字。

一审法院认为点评信息构成汇编作品,原告享有著作权,被告构成著作权侵权;二审法院认为点评信息不构成汇编作品,因此认定原判决有误,并且回避了爱帮聚信公司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的问题。2011年汉涛公司再次向爱帮网的运营者提起诉讼,最终法院认为爱帮网运营者构成不正当竞争。

二、案例争议关键点评信息的集合是否构成汇编作品

此案例的关键争议点首先在于汉涛公司对于网友点评信息是否具有明确的著作权。如作为著作权客体的作品,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作品首先应当具有独创性。独创性是指作品必须是作者个人通过自己的独立构思,运用自己的技能技巧,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对完成的劳动成果,而不是从他人那里剽窃、抄袭过来的。汉涛公司若主张拥有著作权,其客体只能是每一条信息或信息的集合构成的汇编作品。

首先应判断网友的每一条评论是否构成作品。如二审法院所言,用非常简单的语言描述餐馆的某一具体特点,可供选择的表达方式非常有限,因此,如果对这一表达方式进行著作权保护,将会导致这一表达方式所体现的思想亦得到保护,这一结果显然不符合著作权仅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的基本原则;且常规的点评也难以达到著作权法所规定的独创性要求,因此这些点评信息不构成著作权保护的作品。

结合大众点评网一案,网友的单条信息并不构成作品的情况下,按照Feast案的逻辑,单纯的汇总评价信息也是不构成汇编作品的。虽然单条评价信息相比于电话号码,难以说是单纯的事实信息,但是大众点评网所作的工作仅仅在于网站设计之时,将不同的商业娱乐场所分别放置在不同页而,然后将网友在此页而上对于该营业场所的评论按照时间顺序显示。这样简单的工作不足以被认为是需要知识产权法律所保护的创造性劳动,因此该案一审法院的判决确存在问题,这类简单信息的复制难以用著作权法进行保护。

三、网站新闻标题的抄袭问题

对于众多门户网站来说,网站的内容即是大量的新闻,而在其主页上显示的,即是大量代表着新闻链接的新闻标题。在日本就曾有过一起关于新闻标题侵权的案例。原告东京读卖新闻东京本社是以日报出版发行为主业的报社在其网站提供每日的在线新闻。被告是从事数字信息服务的公司,并以营利为目的在互联网上向第三方提供新闻标题链接服务,在其标题中含有打开日本雅虎新闻页面的链接。而原告东京读卖新闻东京本社已授权日本雅虎网站有偿使用自己的新闻,被告在提供标题链接时,服务内容中也包含着原告有偿提供给日本雅虎网站的新闻标题中同样的内容。原告以新闻标题作品的复制权、传播权受侵害为由,诉至法院,一审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与一审法院一样否定了新闻标题的作品属性,但是二审法院对于新闻标题作了个别的分析,认为其中的少数标题具有独创性,因此构成作品;对于不构成作品的新闻标题,二审法院认为,侵权行为的构成不仅仅局限于著作权等法定的严格意义上的权利侵害,在应当给予法律保护的利益受到违法侵害的情况下,也可以构成侵权行为;另一方面,这些新闻信息是大量人力物力才形成的,具有很大的经济价值,然而在网络上传播简易,若被告以提供标题链接服务的方式进行营利性经营,明显是构成业务上的竞争,同样是侵权行为。因此二审法院认为被告构成侵权。

虽然此案发生在日本,但该案例体现出来的争议却是在国内会广泛出现的。网络对于信息的利用具有特殊性,虽然只是引用其他网站的标题,但标题可以作为超链接,点击后可转致新闻正文页面,若某网站将其他网站的大量标题和超链接放在自己的网站上,浏览该网站的内容与浏览原网站的内容则无大的差异,势必对原网站的经营造成影响。在自媒体如此发达的现代网络中,微博、博客等内容的转引都会出现类似的问题,因此对于互联网上如此利用标题如何定性,如何保护必然会成为频繁发生的问题。

我国著作权法上并无关于作品标题的相关规定,在境外立法上,不同地区和国家也各有规定:如在西班牙1987年《著作权法》第10条第3款规定,具有独创性的标题或其他名称应作为作品的一部分受到保护;法国《知识产权法典》规定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标题,可以与作品本身一样受著作权保护;台湾地区规定使用著作名称视同侵害著作权;美国法院认为标题不能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⑥总的来看,绝大多数国家对于著作权的保护是采取十分严格的态度,即使保护也需要从标题本身判定是否具有足够的独创性。回到日本读卖在线新闻标题侵权案以及我国的五朵金花案,否定新闻标题的作品属性是与上述立法的逻辑有一致性的。因此对于新闻标题不能轻易给予著作权法上的保护。

四、保护网站信息商业利益的三种方式

以上两个案例分别是关于网站点评信息和新闻标题的使用纠纷问题,但网站信息的使用问题并不只是这两类,在案例中也有其他信息被使用的情形发生,如产品资料信息、网友发帖、公司简介、案例、订单、服务承诺、数据走势图等。如何保护网站运营者的合法利益确实成为实践中的重要问题。以上案例中有试图通过著作权法来进行保护的,也有认定构成侵权的,也有通过不正当竞争的方式进行保护,因此有必要讨论利用何种方式进行保护最具有合理性。

(一)通过著作权法进行保护

若要通过著作权法进行保护,必先认定此类网站信息属于著作权。然而网站上的此类碎片式信息大多不能构成作品。首先如上文对于大众点评网中点评信息的分析和新闻标题的分析所见,此类简短文字如果认定为作品,不利于社会大众再次对该段简单文字的利用,有悖于公平理念;另一方面,此类作品也不构成汇编作品,对于网站资料的选择和编排达不到独创性要求,因此也不能用著作权法加以保护。

但有些信息必须先作是否构成作品的分析,如新闻标题,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看来只要具有足够的独创性即可构成作品;对于在案例中产生纠纷的公司简介、产品资料信息、案例、数据走势图、服务承诺等等,在篇幅上具有一定长度,能够构成作品可以先作分析。因此对于网站信息可以分类讨论。

(二)通过侵权责任法进行保护

在日本读卖在线新闻标题一案中,法院认为,新闻标题具有利益,并且该利益值得法律保护,虽然不构成法律规定的权利,然而对于该种利益的侵害仍然可以用侵权责任法加以规制。我国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民事权益的范围是否包括利益在内,实践中存在着不同的看法。有观点认为,侵权责任法所保护的民事权益原则上只限于绝对权,因为只有绝对权具有公开性和公示性,只有绝对权才能对权利人之外的一切人确立一种不得侵害他人权利的义务,从而能够起到行为规范的作用。另一观点认为,法律的不合目的性、不周延性、模糊性及滞后性成为法律局限性的主要表现。具体到侵权行为法领域,各国法都出现了应对侵权法保护客体扩张要求的动向。在我国,必须通过对侵权行为做扩张解释使侵害的权,不仅包括民事权利,而且包括受到法律保护的利益。然而对于民事利益只要受到侵害就给予保护是不具有操作性的,我国侵权责任法区分权利和利益,而利益受到侵害在实践中得到保护的具体情况还是十分狭窄的,从案例来看,使丧葬公司闯入他人婚礼现场,或者是与某女甲订婚后,于订婚日期又与另一女乙结婚,给甲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场合,法院才作出侵权责任的判决。因此,对于合法利益的保护而言,行为人一把你只有在故意侵害他人或者违背善良风俗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这样才可以达到行为自由与权益保护之间合理的平衡。饭寸于网站信息的复制使用,并未包涵侵害善良风俗的因素在内,因此使用侵权责任法予以保护在司法实践上暂时还难以被接受。

(三)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保护

在大众点评网和爱帮网在2011年第二回合的诉讼争议中,法院最终认为,爱帮网和大众点评网都为用户提供分类信息查询服务,其网站展示的商户简介和用户点评的数量和质量直接影响其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并进而影响其商业信誉和商业利益。大众点评网的商户简介和用户点评,是汉涛公司搜集、整理和运用商业方法吸引用户注册而来。汉涛公司为此付出了人力、财力、物力和时间等经营成本,由此产生的利益应受法律保护。对于大众点评网的商户简介和用户点评,爱帮科技公司未付出劳动、未支出成本、未做出贡献,却直接利用技术手段在爱帮网上展示,并以此获取商业利益,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理论中典型的不劳而获和搭便车的行为。爱帮科技公司的这一经营模式违反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

从法院的判决可以看出,不构成作品,也不具有法定权利的信息具有利益,但可构成不正当竞争《巴黎公约》第10条之二第2款规定:凡在工商业活动中违反诚实经营的竞争行为即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各国立法都依此为依据,定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一种违反公正、平等、诚实信用的竞争规则的违法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到第15条规定了11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然而市场竞争的复杂性使得不正当竞争行为也非上述条文所能涵盖。所以,司法实践中也常常争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第2条这一一般条款。

从网络信息的使用本身特点看来,使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规制也是合理的:

首先,原告对争议对象具有竞争上的利益。原告虽然对争议网站资料不能享有著作权,但其为该资料的形成投入了经营上的成本,具有竞争上的利益,被告的抄袭行为会损害其竞争利益,促使其寻求竞争法上的保护。如金融城公司案中外汇交易走势图虽然是公有领域的信息汇编,但原告为开发和维护走势图投入了101万元的经营费用,被告的抄袭行为无偿占有了原告的经营成果,损害了其竞争利益。

第4篇

[关键词]明实录 四库全书 明代史学

[中图分类号]K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10)05-0106-09

关于《明实录》编纂的研究,粗的线索已经弄清,但一些更为细化的东西,尚待进一步发掘史料加以丰富。明人留下的巨量文集中有不少关于《明实录》编纂的材料,能大大加深《明实录》研究。本文拟以《四库全书》明人文集材料为主,探讨《明实录》编纂的几个问题。同时想在理论上更上一层楼,将《明实录》编纂放到传统国家史学平台上加以考察,从而发现一些前人不曾注意的因果现象。

一、记注制度的阙失与实录资料的征集

唐宋元时期,政府修实录,似乎很简单,由起居注、时政记而日历,自然编纂成实录。薛三省f1558―1634年)称:“窃照国家之正史,取裁于累朝之实录;而实录之典故,又取衷于每年之纂注。起居注与六曹编纂,即实录之底草,实录又正史之成案也。故必实录慎而后正史当,纂注详而后实录备。若弗备,则无从加慎也。”由此可知,纂注是实录之“底草”,实录是正史的“成案”。所谓纂注,就是起居注与时政记一类作品。然而,明朝的情况却不一样。明朝的起居注制度,自洪武中叶以后就已经逐步废弃了。以后,大臣们屡屡要求恢复,朱元璋的子孙们均不敢破祖宗定下的规矩。没有起居注,只能临时征集档案修纂实录。王世贞(1526~1590年)称:“故事,有不讳,始命内阁翰林臣纂修实录,六科取故奏部院咨陈牍而已,其于左右史记言动阙如也。”张居正(1525~1582年)称:“迩者纂修世宗、穆宗实录,臣等祗是总裁,凡所编辑,不过诸司章奏,稍加删润,嚷括成篇。至于仗前柱下之语,章疏所不及者,即有见闻,无凭增入。是以两朝之大经大法罔敢或遗,而二圣之嘉谟嘉猷多所未备,此皆史官职废致然也。”由此可知,明朝实录主要根据政府各部档案编纂而成。那么,明朝政府所修实录所用材料是如何搜集的?中国是一个由政府自上而下组织起来的国家,政府行为的特点是,旨意的传达,由上而下,一级级下发;执行的原则,则是由下而上,逐级上报。修史与其他政府活动在本质上是相似的,往往由上面下发文件,下面逐级上报资料。政府机构主要由中央政府与各级地方政府组成,所以,明实录编纂所用资料,也主要由两大块组成。

一是中央各部资料。“窃照累朝纂修实录,皆移文在京各衙门修辑事件文册,送馆参订,以备六曹编纂之所未备,此成例也。”成化初年修《英庙实录》,“命各部采摭事当纪载者,为书上之”。刑部尚书陆瑜(1409-1489年)将此任务交给了何乔新(1427-1502年)。何乔新圆满地完成了任务,交给史馆。弘治初年,纂修《宪宗实录》,周轸“以文学被选,采辑在户部者以进”。万历初年,张居正主修《隆庆实录》,要求各衙门查点史料,送史馆采用。

向各部门征集史料,最大的困难是各部不配合。虽然“各衙门案牍收藏有库,典守有人”,但因为实录编纂不涉及各部门利益,所以各部门配合不积极。

《神宗实录》文册的编纂就遇到这样的难题。天启三年(1623年)前后,翰林院臣钱象坤、周如磐已经移文,要求各部门提供文册。结果两年过了,文册编纂仍无动静。“盖各衙门直视纂修为史局之事,不关其职掌,故了不经意若此。”此议得到了皇帝的认可,“得旨,会典全据实录,纪载宜详,各衙门文册著速付史馆,以备采择,不得推诿误事”。甚至皇帝亲自出面催讨,如宣德元年(1426年)四月,宣宗御奉天门,对行在礼部尚书胡淡曰:“纂修实录,国家重事。自古帝王功德传之万世,只凭史书。祖宗以来,多有德政在天下,皆须纪载。今内外诸司,尚有未奏来者,是不体朕心,尔礼部移文趣之。”由此可见各衙门拖沓现象之严重。其次,由于人员素质及重视程度不同,各部搜集到的资料质量高低不一。李贤(1408-1466年)阅读何乔新送上的稿子后,大加称赞说:“纪实而饰以文,视诸司惟誊吏牍者,大不侔矣。”何乔新因此功而迁为本司郎中。这里反映的情况是,大部分资料汇编仅抄录公文而已。像何乔新提供的稿子既纪实,又作了一定程度的润色,已经是相当不错了。其三,内容无关国家大计。嘉靖初年,陈寰(1477-1539年)以检讨与修《武宗实录》。陈寰看了各部上交的材料显然不满意,称“迩者,采尚书故实上六馆。此不过从牒囊中探得之,何关人主大计?即翰林臣胪列,具员耳。今以为宜复古左右史,记言动、秘燕之间,备列彤管,亡令他日熬爽国是”。这里反映的是,要求通过记录核心人物皇帝言行而不是六部陈档了解一个国家的大计。要求以皇帝为中心,正反映出中国政治的皇帝专制现象,这是政府史、国家史的必然要求。

二是地方各省资料。地方资料的采集前后有所变化。大体说来,隆庆之前,朝廷直接选派办事进士下各省征集资料。洪熙元年(1425年),礼部以修《仁宗实录》,“移文南北二京各衙门,及遣进士陆征等分往各布政司暨郡县,采求史迹,类编文册,悉送史馆,以备登载”。弘治初,“首诏史臣,修先皇帝实录,礼部请遣进士若干人,分诣各省,采集事之当录者,以备参阅。”唐祯(1458-1507年)负责浙江,“君悉心搜访,其所纂辑,视他省独精详,诸公称之”。正德初年,“当修孝宗实录,采故事,诸繇高第选驰,传行郡邑”。新科进士张文麟(1482-1548年)负责浙江采访工作,“还上事,太史多所称,遂擢刑部广东司主事”。徐朝仪负责池、庐诸郡实录采访。“皇上勒礼部,采辑中外事迹,修先朝实录,礼部请简有学行进士,分遣天下。于是,永康徐朝仪使池、庐诸郡”。黄琮(1471-1524年)“遣纂修湖省《孝宗实录》,归拜青田令”,由此可知,他被派遣到湖广搜集史料。

直隶各府则是直接派人搜集资料。这些使臣们到地方搜集资料,一般要设立史料采集机构。各省采访史料的使节到各省以后,各省地方要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史料的搜集工作。

“河南省臣征编纂官于属,独以归君(施文显)。君寓相国寺,合诸郡所上,督诸生数十人校录而笔削之。编成,论者谓有史体”。施文显(1435-1508年)‘蹴是负责河南史料总纂的人,他坐在相国寺里,指挥几十个诸生,对征集来的史料进行校录,做了初步的编纂。河南一个省的实录史料后期加工就动用几十人,可以肯定 史料搜集的牵涉面是相当广的。宣德十年(1435年),“上命进士黄某纂修实录,以(杨)舆有三长,为郡总裁。实录成,郡守蔡锡以(杨)舆明《春秋》经,荐授惠安训导”。由此可知,地方的实录采编机构设置,以郡为单位,聘请郡中懂文学掌故之人担任实录总裁。最后,各郡上报材料,集中到省。省里也会派专人,负责整理。进士征求史料的时间不长,如《苏州府纂修识略》前所附公文,“定限八月”内完成。严谨者会订立一些采集凡例,如嘉靖初年纂修《武宗实录》,差进士访求事实,苏州府派杨循吉(1458-1546年)主持。杨循吉擅长修书,修成《吴郡纂修实录志》一册。何良俊认为“其立例皆有法……倘修实录,其凡例据以为式可也”,可以成为地方实录史料征集的样本。《苏州府纂修识略》卷首所附公文与田艺蘅(1524-?年)《留青日札摘抄》卷4《非文事》所附纂修实录公文,是目前所见地方纂修实录的公文,分别代表了前期与后期不同风格,值得重视。

因派人到地方采访史料留下了不少送行的诗歌及送序。弘治初年,进士王元聘到山东分采实录,朋友程敏政作诗曰:“博采遗芳纪圣功,羡君分命及春风。青云早步儒冠右,画舫遥乘使节东。礼乐化行周册在,典谟书出鲁堂空。归来史局分张处,定数何人笔最工。”进士萧璇赴广东纂修实录,朋友诗曰:“先帝弃万方,泣涕穷遐埂;神化岂不显,所贵在摩编。闽山接岭海,桑梓遥相联;驱车迅行迈,不辞路险F。丹青绘日月,意象在笔先;春秋有微义,仰看续前篇。”有人去贵藩聘修实录,“纷纷簪组满江湄,袅袅东风吹鬓丝,春草绿波南浦路,轻尘细雨渭城诗,投荒万里愁无伴,倾盖片时逢故知,丽泽此行知有益,子云识字喜多奇。”沈进士到浙江,朋友诗曰:“远持使节下钱塘,科目人才自异常,造化功能劳采录,山川人物仰辉光。满船明月吟边趣,夹道梅花到处香,指日还朝应显擢,好输忠荩佐虞唐。”“博采遗芳纪圣功”,应是实录编纂的核心目标所在。

隆庆以后,改由各地提学负责史料征集工作。隆庆元年(1567年),浙江等处提刑按察司提督学校佥事林大春(1523-1588年)上疏:“为照先朝纂修实录,例差办事进士往各处采取事迹。近因进士俱已选授,是以拟差职官。今职官又无应差人役,当另行议处。臣查得各处提学官,职专文学之司,兼有地方之职,委之采取,事尤易集。……纂修世宗肃皇帝实录,一应合行事宜,悉照例举行。……自正德十六年四月起,至嘉靖四十五年十二月止,挨序年月,分别事类,务要考檄精明,收录公当,编类造册,俱限本年十二月以里纂完,径自差官个奏,册送史馆,以备采择。如有稽迟及草率者,听本部查出参究,庶几责任有归,事体简便,而纂修不致有误云。”该建议在五月十三日得到了皇帝的同意。“礼部奏纂修《世宗实录》事迹,令各省提学官采辑编汇,赍送史馆,免差官采访。从之。”不过,设想不错,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带来了不少问题,引起了学人的批评。何良俊(1506-1573年)说:“此是朝廷大典章,便差一纂修官所费几何?乃靳惜小费!”孙承泽“及隆庆以后,改行提学行邑,行学学官令礼生、秀才抄录一二大臣墓志塞责,于是史无所取材”。从万历中叶纂修正史,副总裁余继登“伏乞敕下礼部,移文直隶并各省提学官,转行所属各府州县地方”来看,万历时期仍然遵循这套提学兼负责史料征集制度。天启元年(1621年)三月,周宗建(?-1626年)建议皇帝派专人下各地采访,皇帝仅“报闻”而已,没有采纳,仅派董其昌(1555-1636年)到南京采访。因为南京是陪都,也是中央政府机构集中之地,当然得采访。天启二年十月,董其昌受令到南京“采辑邸报等册,以备参订供用”。由派专人征集史料到委托提学兼领史料征集最主要的是人员素质不同、责任感不同。明朝前期委派的专职人员,多是新科进士,因有立功授官的直接动机,积极性较高。而提学为工作多年的官员,主要任务是选拔生员,史料征集是额外工作,所以重视程度不够,积极性不高,抱应付态度,从而导致史料征集工作质量的下降。

万历以后,实录编纂有了较大的变化,主要依据科抄章奏与起居注。蒋德Z(1593-1646年)说:“作史难,读史亦不易。自余在著作之庭,见所纂实录,皆采科抄章奏与起居注两者。而科抄多漏略,十仅得三四;起居自文书房传谕及阁揭外寥寥。即欲有所删润,以诸曹掌故与邸报,参补而已。又一二载笔,视为烂朝报,不经心。其高者胸臆为政,间规时局所向,行其高下。至于百十年之久,文献俱湮,而野史与之错行于世。繇今思之,古今史殆未可尽信也。”这反映的是晚明实录编纂情况,这种情况的出现与张居正改革史馆制度有关。万历三年(1575年)二月,张居正上《议处史职疏》。这套方案主要包括分管责成、史臣侍直、纂辑章奏、纪录体例、开设馆局、誊录掌管、补修记注七条。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记载皇帝的起居注及编纂六部章奏。“照得时政所寄,全在各衙门章奏”,所以特别重要。陈继儒(1558-1639年)对此套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了详细的描述:“每月初九日,将记注编纂等稿送内阁看定。十日,公同各官投柜封锁,年终并人大柜。每常朝,御皇极门,即轮该日记注,并编纂官三四员,列于东班石栏铜香炉下,各科给事中之上。或午朝御皇极门,列于御座西稍南,随从记录。凡封稿之日,记注与编纂官于东阁门外,分左右,如常朝仪,候中堂入东阁。先记注官入,分左右揖,次编纂官入揖,随中堂同入右房,记注官收《起居注》,编纂官收《六曹章奏》入柜。封完,出东阁,再揖如前。候中堂出门,柱边揖别,复人东阁,记注一揖,与编纂一揖而别。”

从现存《万历起居注》来看,万历以后起居注制度得到了坚持。复从《明实录类纂・文教卷》来看,从万历四年正月以编修沈渊、黄凤翔为起居注馆的编纂章奏官开始,一直到万历四十六年为止,中间隔几年换一批纂修官,一直没有中断过《六曹章奏》的编纂工作。天启、崇祯问仍在执行,如庄际昌(1577-1629年)“天启元年,授翰林院修撰,经筵展书起居注,纂修国史,编葺《六曹章奏》”。宗室朱统钸中崇祯元年(1628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简讨,充展书官,召对记注,编纂《六曹章奏》”。刘理顺(1582-1644年)是崇祯七年(1634年)状元,除修撰,“司起居注,管理《六曹章奏》,纂修《大明会典》”。陶;倦由此证明,万历三年的史官制度改革在晚明得到了认真执行。

起居注与六曹章奏编纂的制度化,为实录的编纂提供了方便。蒋德Z反对过度依赖起居注与六曹章奏,是因为这些官样文章编鼷得过于潦草,“科抄多漏略,十仅得三四;起居自文书房传谕及阁揭外,寥寥”。《六曹章奏》未见,而现存《万历起居注》十分简略,没有太多过程情况的记载,证明蒋德Z的批评是对的。当然,进一步追问下去,导致史官记载简略现象背后更深层的因素是官主体制影响了实录编纂的质量。官主体制下政府决策的特点是暗箱操作,舆论控制,外界只能看到结果,而看不到过程。没有过程的政治决策导致投有过程的历史记载,有控制的政治导致片面的历史记载。“历史”的最大特征在于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性与全面性。抽干过程、只剩结果的历史,只有阳光面、没有阴暗面的 历史,是不完整、非客观的历史。大臣们不断要求恢复起居注、时政记制度,目的正在于强调记载国家最高决策过程的纪实性。

晚明实录编纂依赖起剧注与六曹章奏的结果是减少了对地方采集的依赖性,以致钱龙锡(1579-1645年)要求停止派人搜集史料。(《明史・钱龙锡传》)“故事,纂修实录,分遣国学生探事迹于四方。龙锡言:实录所需在邸报及诸司奏牍,遣使无益,徒滋扰,宜停罢。”《明史・钱龙锡传》没有点明此事背景,让人无法理解。原来,崇祯二年(1629年)六月壬午,朝廷下令修《熹宗实录》。按照惯例,自然要派人去全国各地征集,史料,于是,才有内阁首辅钱龙锡罢采访疏。钱龙锡在天启四年(1624年)出任《神宗实录》纂修,天启五年五月任《神宗实录》副总裁,故而熟悉实录纂修事务。由此可知,晚明的邸报也成为实录编纂的第一手资料。钱龙锡的建议不无道理,作为帝王编年史,对民间活动涉及不多,确实没有太大必要下地方搜集资料。当然,从互证角度来说,民间史料也有值得肯定之处。“家录野纪虽未足尽凭,然亦当错综诠次,而后是非不可掩,本末具见。”

二、实录视野的国家性

实录这个术语总能给人以无限想象的空间,以为有什么就可以书写什么,凡是历史上发生过的事实都会得到全面记载。其实非也,历史永远不可能全面被记载下来,在古代不可能,即便在当代也不可能。历史的记载与编纂永远是一种有选择的活动。要选择,就有一个选择标准与视野的问题,而这又是由现实社会中的权力与视野决定的,权力决定历史书写的内容。既然记录历史的要求最早是由政府提出来的,自然只会记录政府活动,这是传统史学的特色所在,笔者称为“国家史学”。

实录实际是帝王编年史,“实录者,录一帝之事”,“即古帝王本纪、史家编年遗意也”,所以,政府活动史色彩更为明显。实录是古代中国史学记载与编纂的最高要求,讲究的是记载的可信度。由于君臣的决策活动影响一个国家发展的全局,所以,古代士人多希望能将君臣活动全部如实记录下来。然而,这样的要求过于理想化。政府是现实社会中最大的利益场所,只说对自己有利的话,只做对自己有利的事,是政治活动的核心原则,报喜不报忧是核心的政治书写原则。可以说,专制政治越发展,这样的目标越难以达到,时政记之类成为官样文章是必然的现象。

人物的入传是得到政府认可的人物。受理学思想影响,忠孝节义成为现实社会的荣誉对象,自然也成为史书关注的重点内容。地方史料的采集以“忠孝节义”人物为主。“今天子嗣位之初。有诏命史官修先帝实录,征事迹于四方1,凡士女之以忠孝节义闻者,举得送官备采择。”嘉靖改元,修武宗实录,“诏天下有司,采求忠臣、孝子、义夫、节妇之类,以备通纂”。由此可知,人物史料是重点,具体地说,是“忠臣、孝子、义夫、节妇”。如此,哪些人能成为忠孝节义,自然也成为社会各界争夺的对象。何瑭(1474-1543年)说:“予幼读前史,于忠臣、孝子、义夫、节妇之传,未尝不三复叹息,意以斯人,世不多得。及考其履历始末,往往出于贵官大族,寒素之家甚少,岂降衷之性,独丰于彼而啬于此耶?予后预修《孝宗皇帝实录》,于忠孝节义之事,得于见闻者,欲一一撰次。同列皆以为未经奏闻旌异者,例不得书,乃阁笔太息。噫!寒素之士,势力寡弱,谁为之奏请而旌异之耶?由今准古,则忠孝节义之传,多出于贵官大族,无怪也。贤士君子,立身行已,求自尽其道耳。人之知不知,名之传不传,固所不屑,而为世道计者,则岂可恝然若是?吾于是重有感矣”。这里透露出的信息是,上实录的“忠臣、孝子、义夫、节妇”事迹,必须是经过政府批准表彰过的,未经表彰的“忠臣、孝子、义夫、节妇”事迹,则没有资格上史,这正是传统中国政府史的封闭性所在。准确地说,中国的国史不是全民史,而是政府史。既然是政府史,上国史的内容就必须是经过审核的。

翰林诸官在实录记载中占了优势。“国朝实录,例成于翰林诸官,而总裁于内阁重臣。间取外署三五人参之,止令其誊写、装潢、给使令之役而已。故凡官翰苑者,人人为稷契皋夔。其它台省,虽功勋赫奕,边荒慑服,忠赤贯天地,如盐山忠肃王公、钧阳端肃马公、三原端毅王公,亦只平平耳。翰林官没,无问崇卑,俱得请谥,无问学术浅深,俱谥以文,上日文正、文忠、文贞、文庄,虽至猥陋,亦不失为文安、文裕、文懿。在外署者,终身砣石乞笔研,官至公孤,欲谥一文字,不可得也。自福建彭司寇韶作《名臣录》,翰林近十之六七,公论已不平。近日为杨宗伯廉更加添改,凡非翰林,不得为名臣。虽以刘定之之鄙猥、谢一夔之庸陋、万安之贪饕,皆在名臣之列,是录遂为翰林题名矣。且其言曰:‘美阶崇秩,休光大业,当属之吾曹诸先生。他所游宦,为吾曹鹰犬耳。’志士谁不解体。余尝作十绝句,以斥其非,未知果能信今传后否也?”这里提出了实录记载官员群体内部的不均衡问题,负责编纂实录的翰林出身官员,多得美谥,事迹多上实录,而其他官员则没有这种优势。

关于实录记载视野的局限性问题,李建泰(?-1649年)的概括最为全面,称实录所记“止书美而不书刺,书利而不书弊;书朝而不书野,书显而不书微;且也序爵而不复序贤,迟功而巧为避罪”。这些特征,正是政府史与民间史、国家史与社会史视野不同之处。只有社会史、民间史才能让历史以多元面貌相对客观地呈现出来,可以看到官员之外的民众,政府之外的社会生活,既有光明面,也有阴暗面,这样的历史才是真实的、活生生的历史。

三、明实录的传播与使用

嘉靖之前,实录只在皇宫内小范围流传。内阁中的史馆中有一部历朝实录,每次修史时可供史官们参考。如景泰五年至七年(1454-1456年),倪谦(1415-1479年)曾与修《寰宇通志》,称“余尝被命在东阁,纂修天下地志,欲采当代人物,以见其郡邑之所产。然名公巨人,建功立业者,莫详于国史。乃发内阁秘藏,因得拜观累朝实录,而太祖高皇帝创业垂统之迹,制礼作乐之典具在”。正德初年,王鏊(1449-1524年)任《孝宗实录》总裁,“顷入史馆,得窃览本朝实录”。由此可知,当时官修通志或实录,史官们可以参阅明历朝实录。

明实录的传抄与向外传播,是从嘉靖开始的。嘉靖开始,在社会上流传的实录抄本,多称为《圣政记》。名为《圣政记》者,有仅指《明太祖实录》者,如陆深(1477-1544年)是嘉靖前期人,自称“生遭文明之盛,策名登庭,获接故老,聆祖宗之休懿,又为史官,祝累朝实录,金匮石室之藏,于是乎稽事实,考治化,得以沿流风,观俗尚”。陆深抄过部分实录,他给家人的信称:“寄回《圣政记》一部,十二本,此即《太祖实录》,要熟看,中间颇有误字错简,阙疑可也。”由此可知,至少《太祖实录》抄本已在当时社会上有流传。今《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收入一部《圣政记》12卷,别名《洪武圣政记》,应是此类抄本之一。国家图书馆所藏的抄本《秘阁元龟政要》,目前已经收入《四库全书存目丛书》,也应是此时完成的明太祖实录抄本之一。此书为纲目体,格式和《龙飞纪略》有点类似,但内容明显不同。如危素,《龙飞纪略》不及,而此书则十分详细。《四库全书总目》卷48称“书 中已称成祖,则嘉靖以后人作也”,是也。书中曾提到嘉靖十七年之事,说明此书确成于嘉靖间。也有指前九朝实录者,如杨慎(1488-1559年)称工科题名记,“取之《圣政记》”,王世贞称“传未成,而今所存者,皆从《圣政记》录出之,不为一字增损,以备异日史氏去取耳”,显然为历朝实录。陈建(1497-1567年)《皇明通纪》的《采据书目》中有《历朝圣政记》一书。明朝所谓《历朝圣政记》就是《明实录》抄本的别称据《中国古籍善本书目》,至今仍有《永乐圣政记》、《文庙圣政记》(存9卷)、《宣宗圣政记》(存12卷)、《圣政记》(不分卷,清抄本)、《新刊皇明圣政记》(10卷)。

个别权臣拥有《明实录》抄本。严嵩(1480-1567年)是嘉靖十五年(1536年)入阁的,负责明实录传抄工作。严嵩失势后,藉没财产名单中有“累朝实录八部(五百七本,手抄)”,说明严嵩在替政府抄录时,同时也替自己抄录了一部。从有关情况来看,严嵩仅是抄了一部,放在家中当摆设,并没有加以开发利用。这部抄本没收以后,也不知流落何处。

从现在情况来看,吕本是较早开发实录资源者。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吕本(1503-1587年)人阁,担任《大明会典》总裁,命人抄录实录中关于馆阁的资料,按编年顺序抄录,自称:“独坐文渊,自愧不敏,思景前修,遍诵秘典,手录自太祖至世宗九朝实录内有关馆阁者,俱书之。三阅月,成帙,题日《馆阁类录》。大宗伯(礼部尚书)欧阳公德(1496-1554年)见而悦之,留余手书,令记室誊一部付还。此时但挨年录之,不敢去取。至六月,召直无逸殿,日赞万机,无暇复加编辑。辛酉(嘉靖四十年,1561年),丁先太夫人忧,归,读礼山中,兀兀穷年,无所事事,辄取前录,类分重编,为《馆阁类录》二十二卷。”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任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人阁参机务。嘉靖四十年(1561年)在家守制时,分类编成《馆阁类录》。隆庆三年(1569年),修订成稿。《馆阁类录》刊于卒后十年即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黄佐(1490-1566年)的《翰林记》20卷、廖道南(1494-1547年)的《殿阁词林记》也是此时根据实录资料而编成的典故类作品。

比较特殊的是张元忭(1538-1588年)的《馆阁漫录》10卷(今人《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没有前言后记,成书时间不详。此书下迄正德十五年,结尾有“今上至京师”,似乎是嘉靖年间所抄,实非。张元忭是隆庆五年(1571年)状元,授翰林修撰,进翰林院工作。万历二年(1574年),其父亲张天复(1513-1574年)卒,张元忭回家守丧,直到万历十五年(1587年)才升左春坊左谕德兼翰林侍读,再次进翰林院工作。这次工作时间不长,次年三月即卒于官。在两次翰林院工作时间段中,后一次抄录的概率较大。万历十六年(1588年)三月开始,因抄录实录微型本,诸史官乘机抄实录,张元忭可能是抄实录的史官之一。从吕本仅用3个月时间即可抄录九朝实录内有关馆阁者,则张元忭在临终前抄录资料成《馆阁漫录》是可能的。《馆阁漫录》实际是专题实录资料摘抄本,当时史官面对实录摘录时,“但挨年录之,不敢去取”,自然也就不敢署名、留下自序之类文字,只有时人焦f(1541-1620年)的《国史经籍志》明确称张元忭编了《馆阁漫录》。此书值得注意的有两点,一是用编年体抄撮实录有关馆阁之事,“所录皆明成祖至武宗时翰林除授迁改之事,编年纪载,亦间有论断”。(《四库全书总目・馆阁漫录》)当时也许是不得已,今天看来倒有值得肯定之处。二是时间段选择上,起于洪武三十五年即永乐元年,不及洪武与建文两朝,即不及《明太祖实录》。之所以如此,估计是为了避免重复,因为当时《明太祖实录》抄本流传较多。

万历初年,张居正掌权,公卿多出其门,造请无虚日。国子监祭酒周子义(1529-1587年)“独耽守寂寞,课士之暇,兀坐一堂。以谓国家更二百余T,典制大备,著述弥详,贤士大夫言行烂焉,多佚不传。爱稽实录,采稗官,思述一代掌故,勒为成书,以自表见,往往至夜分不停披焉。……有《国朝故实》,则卷几二百,草创未就,所谓辍之,辑《会典》者也”。由此可知,万历初年,周子义已经尝试着根据明实录,编纂卜部《国朝故实》(一名《国朝典故备遗》),(《明史・艺文二》)计划200卷。万历十一年(1583年),周_子义被重用,担任《会典》副总裁,于是停止了《国朝故实》的编纂计划。万历初年,王世贞(1526-1590年)曾在前首辅徐阶(1494-1584年)家阅读明实录,这表明,徐阶家拥有实录抄本。严嵩家《明实录》显然为政府所没收,而徐阶家实录抄本可抄,也可能改成《圣政记》。虽可抄录,但正式出版却是万历中期的事,如王世贞《弁山堂别集》刊于万历十八年(1590年),《馆阁类录》刊于其卒后十年即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

修史促进了《明实录》的传播。这次修正史活动虽中辍了,但实录抄写工作照常进行。因实录的重抄,诸抄写官乘机雇书手抄写。“万历中,天子荡然无讳,于是,实录稍稍传写流布。以至于光宗,而十六朝之事具全”。有的实录还被转抄,公开销售。万历中叶,杨士奇后代杨寅秋“顷岁需次都门,购书,得文、仁二庙圣政记录本读之”,由此可知,当时北京书店有实录抄本出卖。走下神坛的《明实录》流传更广了。当然,实录“卷帙重大”,价值昂贵,高达“五万缗”,“非士大夫累千金之家,不能购”。据笔者的研究,晚明清初,在京师及江南等文化发达地区,许多巨室拥有实录抄本,如常熟钱谦益(1582-1664年)、嘉善钱士升(1575-1652年)、余姚孙k(1542-1613年)、归安唐氏、d李沈氏、山阴姜希辙(?-1698年)、丰润谷应泰(1620-1690年)、吴炎(1623-1663年)与潘柽章(1626-1663年)等。不过,奇怪的是,《明实录》没有人敢刊刻,至今只有抄本存世。不敢刊刻可能有如下因素,一是仍有禁忌,二是财力有限。《明实录》作为皇家历史,篇幅相当大,只有政府有财力刊刻,也比较合法。结果,政府不作为,私人既有财力限制,又有政治风险。如此,导致《明实录》只有抄本,没有刊本。至今,《明实录》虽有了电子本,但仍无刊本。

第5篇

[关键词]明代;舆论环境;邸报;言官;东林党

[中图分类号]K248.3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4)12-0032-03

一、李三才入阁风波始末

明万历三十八年(1610),内阁缺员,大学士叶向高提请增补阁员,有人建议不应专用翰林官,而应该从外官中选择可用之人。当时相当一部分官员表示愿意推选李三才入阁,但持反对意见者也大有人在,“由是忌者日众,谤议纷然”。①首先向李三才发起攻击的是工部郎中邵辅忠,他弹劾李三才“大奸似忠,大诈似直,列具贪伪险横四大罪” ,②拉开了这场论战的序幕。邵辅忠是浙江籍大学士沈一贯的同乡,而李三才曾经因事参论过沈一贯,所以邵辅忠此举也是想要达到取媚权臣和联结盟众的双重目的,亦可能受沈一贯指使,为沈党一员。在他之后,不少浙江籍官僚或在浙江任职的官员也借此机会攻击李三才,称其收受贿赂、结党营私等。

同时,李三才与东林书院首领顾宪成久有交情,“是时顾宪成里居,讲学东林,好臧否人物。三才与深相结,宪成亦深信之”,③与朝中一些有东林背景的官僚也相交好,由此也被后人看作是东林党巨魁,在以魏忠贤为首的阉党编写的《东林点将录》中,李三才以“开山元帅托塔天王”的名号位列榜首。当时朝廷一些正直官员都遥附东林,自称“东林人”,对朝局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所以对李三才加以打击,无疑也能起到打击这一势力的目的。

而对于李三才本人,后世对其评价也趋于两极,褒贬不一,《明史・李三才传》在结尾处就议论道:“三才才大而好用机权,善笼络朝士,抚淮十三年,结交遍天下。性不能持廉,以故为众所毁。”④所以参与弹劾李三才的人当中,既有平时与他不睦的,也有依附齐楚浙党以打击逐渐兴起的东林势力的官员,此事也演变为一场旷日持久的派别斗争。“物议旁午,飞章钩党,倾动朝野。从此,南北党论,不可复解,而门户之祸,移之国家矣。”⑤

久争不下之时,在家乡讲学的顾宪成眼见朝局若此,认为各方应该摒弃派别之争、唯才是举,力挺李三才,不仅写信给他以示鼓励,还写了两篇长达千字的书信分别寄给大学士叶向高和吏部尚书孙丕扬表示愿意推举。这两封信被与李三才、顾宪成关系较好的御史吴亮看到,他随即命下属将这两封书信誊抄到邸报之中,并且遣人将其运送到京内各衙门。“即以两书附传邸报中,由是议者益哗。”⑥那些反对李三才入阁的人在看到邸报后反映强烈,疯狂上书,不仅参劾李三才,也捎带上了顾宪成,认为他“讲学东林,遥执朝政”,⑦并且称其为“东林党”,从此东林党这一称呼正式出现在历史舞台。自此朝内各派争论愈演愈烈。

吴亮本想通过邸报散播顾宪成的支持信件,为李三才制造舆论优势,却意外地取得了截然相反的效果。而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其一在于信件作者顾宪成,此时顾宪成已经辞官归乡,而他在议论的是当朝阁臣的任命问题,实在不妥。更重要的是,他虽然是一介布衣,但他的东林书院却影响颇大,许多在职官员争相遥附,这些官员也成为一股强大的政治力量,弹劾李三才也是为了打击这股势力。 而另一个使这两封信产生重大影响力的因素就在于邸报。在此,笔者试对此次事件中邸报所发挥的作用作一分析,对明代言官制影响下的明代邸报制度作一讨论。

二、明代邸报:影响广泛的舆论载体

明代邸报是由中央九大行政部门之一的通政司以及其属下的六科廊房编辑和的。根据《明史・官职志》的描述,通政司的主要职责是“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之事”, ⑧掌领天下章奏,上报皇帝,并节写副本,通报六部等政府部门。每天的奏章在通政司和会极门集中后将被送往宫中文书房,之后经过皇帝御批的章奏会被太监送到午门外的六科廊房,六科将皇帝批示过的章奏分类抄出,交给相应的部门执行,而其中可以公开传播的章奏也就成为了明代朝报的报道素材。

明代抄报分为朝报和邸报,二者在内容上并无实质性差别,在生活中也常常被混称,本文中的“邸报”指的便是明代官方发行的抄报的统称。“将朝报的内容转抄与京城以外发行的报纸,便是邸报……朝报是京城官员们的称呼,因为京官们阅读的传报章奏,没有经过‘邸’的环节,而是直接从六科或通政司那里或本部衙门那里的朝报获得的。名称上的不同,仅仅是由于地理上的原因差别。”⑨

明代邸报是官员和知识分子政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在京官员可以通过朝报比较及时获取信息,而其他地区的官员则需要通过提塘官传递邸报。根据明清制度,督抚派员驻在京城传递有关本省的文书,称为提塘官,但提塘官只能传递与本省有关的消息,不能满足官员对于京城和其他地区消息的需要。所以各省衙门在京城还雇佣了一批书手负责筛选和抄写邸报,再通过驿站传递。当邸报传至地方后,就会在官员之间传阅,如果看到了与某些主管官员有关的事情,府衙就会令人抄写传送到辖下的衙门,邸报就是这样层层传递下去的。在传抄过程中,由于各级官员往往只传抄与自己有关的或自己感兴趣的内容,于是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内容上的损失。

明代邸报的传播方式除了由上到下的逐级传递之外,也有同僚之间的平行传抄。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史籍中并不多见甚至根本没有明代民间报纸的记载,但明代是确实存在民间报纸的,之所以没有明确记载的原因可能在于民间报纸也被称为“邸报”,所以在史载中出现了混淆。{10}由此可以推测,在“李三才入阁之争”这一事件中,御史吴亮既有可能通过官方邸报传播顾宪成的信件,也可能是通过民间报纸进行传播的,其传播路径也有逐级传抄和同僚间的传抄两种可能,但不论是哪种方式,都没有影响其最终的传播效果。

(二)明代邸报的主要内容与受众群体

根据对现今掌握的资料,特别是对存世的两份珍贵史料《万历邸钞》和《弘光实录抄》的整理分析可以发现,明代邸报的内容主要分为以下几方面{11}:皇帝活动、皇帝诏谕、对大臣的封赏以及赈灾,与国家有关的皇室动态(如立储、册封妃嫔等,这些内容后来演化为刊登专业性消息的“宫门抄”),官员的升迁、罢黜、致仕、亡佚等消息以及官员发表意见的章奏、同僚之间的参劾等,经济、教育、军事报道等。其中军事报道内容包括交战情况、士兵暴乱等,由于明代邸报透明度高,也引起了朝廷内部的争论,认为可能有泄露军机之嫌。但当时西北辽东等地战事不断,不论是官员还是百姓对军事新闻的需求都十分迫切,所以即使明令禁止,军事新闻依然在邸报中占据着相当的篇幅。除此之外,明代邸报内容还包括社会动乱、外交往来、灾异现象、社会新闻等,甚至还出现了评论性的报道,包罗万象。

而邸报的读者人数究竟有多少呢?尹韵公在《中国明代新闻传播史》一书中做出了这样的估计:明代邸报的受众主要是京城和地方各级官员,以及一些热衷政治的知识分子,还有一部分武官,明人郑晓在《今言》中就表示“洪武年间,军职二万八千有奇,成化五年(1469年),军职八万二千有奇,成化迄今,不知增几倍矣。”{12}“正德年间,亲王三十位,郡王二百十五位,将军、中尉二千七百位,文官二万四百,武官十万,卫所七百七十二,旗军八十九万六千,廪膳生员三万五千八百,吏五万五千”, {13}根据推算,在此假定明末官吏人数约为10万人,这其中如果有40%的人是邸报的忠实读者,那么邸报在官吏阶层的发行量就有4万份左右;而明末知识分子阶层约有50万人,如果他们之中有30%左右的人有阅读邸报的习惯,那邸报在知识分子阶层的发行量就能有15万份左右;至于武官阶级,虽然人数远远超过文官,但由于多数武官不通文墨自然对邸报也缺乏兴致,所以姑且认为武官集团中有1万人是邸报的读者,归纳可得出全国邸报的传抄和发行量为20万份。{14}虽然这个统计数字不够精确,但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明代新闻传播事业的繁荣程度以及邸报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

三、言官制:明代邸报传播背后的影响因素

明代邸报的政治透明度十分之高,不仅出现了揭露当朝权臣违法乱纪行为的奏疏,甚至对于指责皇帝的章奏也是照登不误。比如万历年间大理寺左评事雒于仁曾写就奏疏,直指皇帝“酒色财气”四大病症:“皇上之恙,病在酒色财气也。夫纵酒则溃胃,好色则耗精,贪财则乱神,尚气则损肝……甚则沉醉之后,持刀弄枪……溺爱郑氏,储位应建而未建……甚或拷索宦官,得银则喜,无银则怒而加杖。皇上无宜自解,何以信天下,而服沂之心耶!”{15}

这样“大逆不道”的奏疏都可以登上邸报流传于世,足见明代舆论环境之开明,而这种情况的出现和它完善的言官制度也是分不开的。在君主专制巅峰时期的明代,作为君主耳目之用的言官制度也相应地发展到了鼎盛,但是和其他朝代不同的是,明代的言官“位卑而权特重”(顾炎武语),言官群体也成为明代政坛一股举足轻重的力量。“李三才入阁风波”的论战主体,正是这么一群言官:积极参劾李三才的邵辅忠、乔应甲等人多为御史或给事中,而为他辩解的胡忻、吴亮等人同样来自这个群体。{16}对于言官而言,进言就是他们的工作,有争论更是常态,不论是针对权臣还是皇帝,他们都拥有参劾的权力和义务,不可谓不“大胆”。而明代言官之所以敢言,也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首先,明代初期,特别是明太祖朱元璋大力鼓励官员直言劝谏,并且以规制的形式将其贯彻下来,一时间言路大开。另一方面,在传统思想中,“虚心纳谏”已经成为圣明君主的标准之一。所以即使明代中后期的一些帝王厌恶言官,但在舆论环境和传统思想的影响下还是不得不做出鼓励直言的样子,即使自己被无情抨击,也很少在盛怒之下予以重惩,正是这种环境给了言官们直言劝谏的勇气。

其次,明代以程朱理学作为统治思想,而言官又大多为科举考试中的佼佼者,这些饱读诗书的官员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将“文死谏,武死战”作为文武官员的最高道德标准,重气节操守,认为因直言敢谏而获罪是一种光荣。“人生至公卿富贵矣,然不过三四十年。惟立身行道,千古不朽。”{17}

最后,明代的言官制度十分完善,不仅在选人上精益求精,并且给予言官很大的权力。虽然言官多为七品小官,但他们作为皇帝内侍,不受其他任何部门或者个人的干预,更加接近权力中心,甚至有封驳之权。“士大夫惟有此职权,虽或触忤,终必有践此职者,明代士气之盛,死节之多,其根本在是。”{18}而且,具有现实优势的一点是,言官升迁迅速,骤贵之士也不少,“台谏之选,尤为华要,往往名卿硕辅由此为出”。{19}即使有因为直言而蒙冤受屈的言官,在后朝也能够较快,青史流芳、惠及子孙,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免除了言官们的后顾之忧。同时,明代对于言官的考核也十分严格,甚至还针对言官群体颁布了《宪纲条例》,对失职言官的惩处要比一般官员“加三等,有赃从重论”。 {20}严惩与奖励并行,对言官群体的行为也是一种约束。

但是到了明代中后期,言官质量下降,贿选、缺官现象严重,更有甚者与权臣两相勾结。之所以产生这种现象,固然有权臣操控朝政的原因,也有明代中后期商品经济发达,社会中充斥着拜金风气的影响。但究其根本,还是因为明代中后期皇帝无心政事、贪图享乐。以万历皇帝为例,他本人不仅多年不上朝,私下对国事也极为怠懒,万历年间缺官严重的现象也很难说不是皇帝有意为之的结果。在围绕李三才入阁这一问题的争论过程中,万历也几乎自始至终没有任何表示。在顾宪成的信件刊登到邸报上引起强烈影响之后,御史乔应甲上书弹劾李三才,没有得到皇帝的回应,“复两疏力讦,至列其十贪五奸。帝皆不省。”{21}而李三才在强大的舆论攻势之下反复上书乞求退休回家养老,在没有得到回复的情况下擅自回乡,也没有被追究擅自离职的责任,“三才亦力请罢,疏至十五上。久不得命,遂自引去。帝亦不罪也”。{22}万历皇帝对于阁臣人选这种重要问题都如此消极的处理,对其他事务的态度也可见一斑。

随着皇帝对朝廷控制力的减弱,权臣权力扩大,官员开始分为不同派系互相争斗,加上言官群体本身的质量也在不断下降,他们逐渐沦为党派争斗的马前卒。在“李三才入阁之争”中,李三才的离去只是个开始,以言官群体为主体进行的党争并未就此停止,正如《明史・孙丕扬传》中的记载:“先是,南北言官群击李三才、王元翰,连及里居顾宪成,谓之东林党。而祭酒汤宾尹、谕德顾天各收召朋徒,干预时政,谓之宣党、昆党;以宾尹宣城人,天昆山人也。御史徐兆魁、乔应甲……则力排东林,与宾尹、天声势相倚,大臣多畏避之……当是时,诸人日事攻击,议论纷呶,帝一无所问,则益植党求胜,朝端哄然。”{23}

四、结语

如前文所述,正是由于明代完善的言官制度和言官直言敢谏的传统,才催生了透明度较高的舆论环境,邸报作为传播工具的影响力才得以充分发挥,但是由于明代中后期言官制度崩坏,党争不断,邸报所拥有的舆论力量也成为了争论双方加以利用的武器。万历年间的这场围绕着李三才入阁问题展开的“舆论战”就是最好的例证之一。明代的舆论环境并不恶劣甚至算得上开明,但是在逐渐浑浊的大时代里,舆论的透明,邸报的传播,更多的也只是方便了官员们为了自身利益而相互倾轧罢了。

[注 释]

①②③④⑥{16}{21}{22}《明史》卷232《李三才传》(标点本),中华书局1974年版。

⑤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丁集中《李尚书三才》,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551页。

⑦朱文杰:《东林党史话》,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96页。

⑧《明史》卷73《官职二》,第1780页。

⑨{10}{11}{14}尹韵公:《中国明代新闻传播史》,重庆出版社1990年版,第27页、第112~131页、第40~70页、第137~139页。

{12}{13}郑晓:《今言》卷2,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83页、第94页。

{15}《万历邸钞》,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91年版,第469~474页。

{17}《明史》卷189《黄巩传》。

{18}孟森撰、商传导读:《明史讲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 第135页。

{19}陈以勤:《披哀献议少裨圣政疏》,载《明经世文编》卷310,转引自蔡明伦《明代言官群体研究》,华中师范大学 2007年博士论文,第233页。

{20}《明会典》卷209“都察院”,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

{23}《明史》卷224《孙丕扬传》。

[参考文献]

[1]东汉・许慎.说文解字[Z].北京:中华书局,1963.

[2]方汉奇.中国新闻传播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3]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M].北京:中华书局,1959.

[4]中国历史研究社编.东林始末[M].上海:上海书店,1982.

[5]朱文杰.东林书院与东林党[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

[6]熊辉.浅谈明代邸报[J].文史杂谈,2009,(1):66~68.

[7]尹双双.古代邸报研究[D].曲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

第6篇

[关键词]艺文类聚 《四库全书》本 底本 校勘

[分类号]G256.2

《艺文类聚》(以下简称“《类聚》”)是我国现存最早且保存相对完整的一部大型官修类书,保存唐前文献资料至为丰富,备受历代学者重视,被收入《四库全书》子部类书类。由于种种原因,《四库全书》本(以下简称“《四库》本”)《类聚》自问世以来,一直未能进入研究者视野。兹用时下较易得之文渊阁本及文津阁本《类聚》与该书现存其他版本相比勘,从其底本来源及文字校勘两方面,对《四库》本《类聚》之文献价值进行探讨。

1 《四库》本《类聚》底本考

1.1 《类聚》现存版本述略

经笔者调查,《类聚》存世版本主要有以下几种:南宋绍兴年间浙江地区刻本(以下简称“南宋本”);明正德十年(1515年)锡山华坚兰雪堂铜活字本(以下简称“兰雪堂本”);明嘉靖六至七年(1527―1528年)胡缵宗、陆采苏州刻本(以下简称“胡序本”);明嘉靖九年(1530年)郑氏宗文堂刻本;明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知山西平阳府事张松重刻本;明万历十五年(1587年)王元贞南京刻本(以下简称“王元贞本”);清光绪五年(1879年)成都宏达堂刻本;《四库》本(按:文渊阁本与文津阁本一致处,统称为“《四库》本”)等。

《类聚》经过细致校勘者有二本:一为明末冯舒曾用所借宋本细校于胡序本之上,为学者所重,以“代宋本”视之;二为今人汪绍楹先生校勘整理本(以下简称“汪校本”)。其以20世纪50年代末新发现之南宋本为底本,同时参校学界公认最善之胡序本及最可靠之冯舒校本而成,目前最为通行(按:本文引文所标注页码,均从汪校本)。

1.2 《四库》本之底本来源

《四库全书总目》称《类聚》底本来源为“内府藏本”。考《四库采进书目》,关于《类聚》有两条记录:①“两江第一次书目”载“进《艺文类聚》一部,十六册”;②“补遗・武英殿第一次书目”载“进《艺文类聚》一部,六十册”。可知《四库》本《类聚》编纂时收罗版本仅两部,最后采用者为“内府藏本”,《四库》本《类聚》之底本应为武英殿所进之“六十册”本。然二书目均未能提供更深入的版本信息。

胡道静先生《中国古代的类书》中《类聚》条目末尾,曾略提及此本,并引清康熙时直武英殿修书何焯的一则家书,家书如下:

前日,武英殿中偶有装订《艺文类聚》一部,第九十二卷鸟类中所采《吴历》改元太元一条,阙了一“鹊”字,要我查补。我归来检所带《艺文》,并无此条,于《初学记》中始查得之。不知此书亦如《唐文粹》,有两部板不同耶?抑我带者实后来板坏修补,妄有删动耶?此不可不审也。

检《何义门先生家书》知,此则家书载“康熙五十七年”条下,其所云“武英殿藏本”卷92“鸟类”引《吴历》一条,经查现存各本《类聚》卷92中俱未见(按:诸本卷99“祥瑞部下”“乌”类中俱见,文字略有差异)。此则《家书》可提供如下信息:①“武英殿藏本”经过详细校勘,仅阙一字,即嘱专人查补,校勘之细致可以想见;②何焯所见之本有别本所无之条目,其内容较为完备。

胡道静先生据此推论,“《类聚》有一个旧刻本,是我们迄今尚未查明是什么版本的”,“因此,这个武英殿藏本不知究系什么本子”。此“武英殿藏本”现未见各家著录,根据四库底本大多毁于光绪庚子年翰林院大火的记载,此本或已不存于人间。但作为《四库》本《类聚》之底本,武英殿所进“内府藏本”,是否即何焯所提及的“偶有装订”之本,尚待更深入之研究。

从上引何焯家书可知,武英殿藏本《类聚》曾经过校勘,当时参与校勘者应不止何焯一人。《万寿盛典初集》卷56有一则记录:

武英殿诸臣恭进翰林进士举人贡监生员等《万寿诗册》共一套,计二本。谕德臣吴廷桢旧板六臣《文选》一部,《艺文类聚》一部,《锦绣万花谷》一部,《韩文考异》一部,许氏《说文》一部,闵板《庄子》一部。

是书为庆贺康熙帝六十大寿而编纂,康熙五十二年始编,人《四库全书》史部政书类。吴廷桢时任“日讲官起居注左春坊左谕德兼翰林院修撰”,其作为寿礼进呈之《类聚》,或即为《四库全书》编纂时所采用之“内府藏本”。上引何焯家书在康熙五十七年,彼时校勘细致,或为康熙帝寿诞进贡之需要。

1.3 《四库》本之底本依据

《四库》本之底本既出自内府,其所据究竟为何种版本?笔者近年通校《艺文类聚》现存诸版本,发现《四库》本与王元贞本最为接近,其最显著特点有三:

其一,就格式而言,王元贞本改小字密排为逐条单列引文,删去绝大部分小字注文,《四库》本完全继承这种格式,且王元贞本所删去之注文,《四库》本均无;王元贞本所保留者则有之。

其二,王元贞本对《类聚》一些散乱条目做过归并整理工作,为此前版本所未见,《四库》本俱从之。如卷88"桑”类有五条《山海经》引文,南宋本分见于四处,兰雪堂本、胡序本等俱同,唯王元贞本以“又日”为标识,将其归并为一条。仅“桑”类中相同归并情况还有多例,如南宋本引《毛诗》共十条,散见于三处;引《列女传》共三条,散见于两处;引《礼记》共四条,散见于三处,诸明本皆沿讹不变,唯王元贞本调整归并,使之次序井然,《四库》本皆承之。

其三,王元贞本变《类聚》之摘录体例,为求文字之全备而补人大量文字,这些补入文字为《类聚》此前版本所未见。《四库》本俱从之。甚或卷42“乐府”类引“隋卢思道《夜闻邻妓诗》”条下,王元贞本或据《初学记》卷15“杂乐”类补入隋弘执恭《和平凉公观赵郡王妓》诗一条,文渊阁本与文津阁本俱从。又如:

卷2“雨”类引梁刘孝威《望雨诗》条“乱荇散余香”句(29页)下,王元贞本还有“璃绡挂绣幕,象簟列华床,侍童拂羽扇,厨人奉滥凉”四句,当据《文苑英华》卷153补入,《四库》本同。

卷3“冬”类引晋张华《杂诗》条(55页)末,王元贞本还有“伏枕终遥昔,寤言莫予应;永思虑崇昔(按:当作“替”),慨然独抚膺”四句,当据《文选》卷29补人,《四库》本同。

卷4“七月七日”类引宋南平王刘铄《七夕咏牛女诗》条“龙驾凌霄发”句(76页)下,王元贞本还有“谁云长河遥,颇觉促筵悦”两句,当据《玉台新咏》卷3补人,《四库》本同。

卷9“井”类引梁范云《悲故井诗》条“短绠将安设”句(178页)下,王元贞本还有“已获丁氏利,方见管公绁”两句,或据《初学记》卷7“井”类《悲废井》篇补入,《四库》本同。

由于类书以便于检索使用之性质,王元贞本改小

字为大字,并逐条单例引文,形式上方便使用检索;又因其归并散乱条目,补足摘引文字,内容上完整实用,虽备受“臆改”、“疏陋”之诟病,然在《类聚》版本流传中实际影响最大,直至清末,仍有宏达堂翻刻本。结合上述实例,笔者以为,《四库》本所依据之底本,就是当时流传颇广之王元贞本。

1.4 《四库》本之底本校勘

就内容而言,笔者发现很多《类聚》其他版本一致之处,《四库》本作了改动,且文渊阁本与文津阁本完全一致,应参校过相关典籍。这些改动内容,明显优于王元贞本及《类聚》其他版本,或于底本进呈前即已完成。兹举数例:

卷6“地”类引《孔子家语》条“丘陵为牝,溪谷为牡”句(100页),《类聚》各版本均同,《四库》本作“丘陵为牡,溪谷为牝”。《孔子家语》原文为“丘陵为牡,溪谷为牝”,《大戴礼记》、《淮南子》均有此语,与《四库》本全同。《淮南子》此句下有注云“丘陵高敞,阳也,故为牡;溪谷污下,阴也,故为牝”。

卷21“性命”类引晋袁准《才性论》条,宋本“曲者中钩,者绳”句(386页)有脱漏,《四库》本作“曲者中钩,直者应绳”,当据《庄子》校补。

卷30“别下”类引李陵《重报书》条“吟啸成群,听之不觉泪下。与子别后,边声四起,晨坐益复无聊”句(533页),《类聚》各版本均同,《四库》本作“吟啸成群,边声四起,晨坐听之,不觉泪下。与子别后,益复无聊”,《文选》卷41同。

卷95'‘鼠”类引《广志》条“黄鼠在田野间为群,害谷麦,凡善走,把不得,唯鼠狼能得之”句(1658页),《四库》本作“黄鼠在田野间为群,害谷麦,善走,凡狗不得,唯鼠狼能得之”,《太平御览》卷911同。

这些校例或可说明,文渊阁本与文津阁本所采用之底本相同,且底本经过细致校勘,这些校勘工作,可能在底本进呈之前已经完成。

2 《四库》本《类聚》之校勘考

2.1 文渊阁本与文津阁本《类聚》之行款校改

《四库全书》共抄成七份,其中文渊阁本于乾隆四十六年十二月六日(按:《四库全书》成书时间,从黄爱平《纂修研究》)最先抄成;文津阁本是第四份抄成者,完成于乾隆四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目前,文渊阁本与文津阁本《类聚》均可见到清晰影印本。《类聚》篇幅巨大,抄录者不仅一人,如文渊阁本誊录者为28人,文津阁本誊录者为29人,各人字体笔迹不同,但文字皆端正工整,字距疏密适宜。《四库》本的抄录格式,为每半页8行,每行21字。笔者发现,有两处现象值得注意:

其一,文字有明显改动痕迹。如每行虽定为21字,却有少至19字、多至24字等情况。且凡遇每行字数不同于21字者,本行内容必有增删之文字,增删之字字体大小与原抄文字不同,往往以三四字挤入两字空位,或将两字拉长,占三字空位。此类增删文字,文渊阁本与文津阁本又不尽相同。如:

卷20“贤”类引《尹文子》条“王日:国悉不肖,孰理王朝”句(363页),文渊阁本据《太平御览》卷402作“王日:‘国悉不肖,可乎?’尹文子日:‘国悉不肖,孰理王朝?’”,增十字,文津阁本无增字。本条两本均占四行,文渊阁本增字后,三行均为23字。

卷21“德”类引晋左九嫔《德柔颂》条“神以知来,智以藏往”句(377页),文渊阁本删“神以”、“智以”四字,两行均为19字,文津阁本不变。

卷23“鉴诫”类引宋颜延之《庭诰》条有“苟丹石之性,必慎浸染之由”句(42l页),文渊阁本“苟”字下增“非”字,文津阁本“苟”字下增“具”字,行字数均为22字。

卷55“经典”类引《释名》条“八索,玉法”句(983页),文渊阁本作“八索,着素王之法”,当据《释名》校改,本行竞达24字之多;文津阁本仅改“玉”字为“2E"字,行字数不变。

据笔者统计,此类现象文渊阁本中约有百余处;文津阁本略少,且以增字为多,删字为少。《四库》本抄录之前,似已计算好每页每行之字数,抄录时遇到需要调整之文字,仅能通过调整字体大小来增删文字,而不能改变行格分页。可以看出,文渊阁本与文津阁本在抄录中,亦有过校勘工作,且随校随改。

其二,除了文字增删,《四库》本中还有在原字上校改之痕迹。或添改笔画,或增改偏旁,似为抄录完成后复核时所为。以文渊阁本为例:卷48'‘中书令”类引《晋中兴书》条“卿既以令望中允之怀”句(873页),改“中”字为“忠”字;卷50“太守”类引宋傅亮《故安成太守傅府君铭》条(906页),改“成”字为“城”字;卷63“城”类引梁吴筠《吴城赋》条“千悲忆恨”句(1139页),改“忆”字为“亿”字;卷88"榆”类引《庄子》条“得时则义行,失时则鹊起”句(1525页),改“义”字为“蚁”字;卷97“蝉”类引晋郭璞《蝉赞》条“潜蜕弃岁”句(1681页),改“岁”字为“秽”字。

由文渊阁本及文津阁本《类聚》与该书其他版本之比勘可以发现,《四库》本之底本进呈前即经校勘,抄本每行字数有变动,抄成后又经馆臣校勘复核,其校订工作颇为细致,值得肯定。

2.2 文渊阁本与文津阁本《类聚》之内容校改

2.2.1 文渊阁本与文津阁本《类聚》之校改差异《四库》本《类聚》抄录成书,文渊阁本在前,文津阁本在后,两本内容存在差异之处。原稿难以读通之文句,两本抄录中皆有改动。细究两本所作改动,不难发现校改水平之差异。如:

卷21“友悌”类引《列女传》条叙《列女传》录季儿兄季宗与延寿争事致死事(388页),宋本末句为“延寿惭,自经”,兰雪堂本、王元贞本作“延寿惭,自缢”,文津阁本同;文渊阁本作“延寿惭。季儿遂自缢”。核文意,应为季儿自缢。

卷39“封禅”类引《宋书》条“江夏王义恭表云:气于宫树珍露味于林”句(718页),文渊阁本作“江夏王义恭表云:佳气降氛于宫榭,珍露呈味于禁林”,文津阁本臆改此句作“江夏王义恭表:云气布于树,珍露昧于林”。《宋书》作“雕气降雾于宫榭,珍露呈味于禁林”。

卷63“楼”类引梁沈约《登玄畅楼诗》条“涯岸每增减,湍平互浅深”句(1131页)之“涯岸”,王元贞本、文津阁本作“险岸”,文渊阁本作“岸险”。《文苑英华》卷311作“崖险”,《初学记》卷24“楼”类引同。

复核上述差异可见,文渊阁本很多条目的改动,明显优于文津阁本及《类聚》其他版本。文渊阁本之校改多有依据,文津阁本或沿底本之讹,或出臆改,不及文渊阁本细致可靠。究其原因,《四库》本《类聚》之抄校成于众手,各人学养参差不齐,又如《类聚》卷87至89数卷文本本身已不完整,抄校者或惧于责其抄校不力,亦可能臆改原文。文渊阁本之抄校较佳,或由于其是七阁中最先抄成者,故抄写校订,都最用心。

2.2.2 文渊阁本《类聚》特有之校改在文渊阁本与文津阁本之对比中,亦有文渊阁本不同于文津阁本及《类聚》其他各版本者,更可见文渊阁本修订抄录时之

细致用心。略举数例:

卷2“雪”类引《孟子》条“《孟子》日:滕文公卒,葬有日矣,天大雨雪”句(22页),他本均同,文渊阁本作“《国策》日:魏惠王卒,葬有日矣,天大雨雪”。今本《孟子》无其文,《战国策》有之,仅文字稍有出入,“《孟子》”当为“《战国策》”之误。

卷7“总载山”类引周庾信《梁东宫行雨山铭》条“开年寒尽,正月春游”句(129页)之“春游”,他本均同,文渊阁本作“游春”。《文苑英华》卷787作“游春”。“春”字与“尘”、“人”、“神”押韵。宋本二字倒,失韵。

卷17"胆”类引《魏志》条“程昱守甄城”旬(323页)之“甄城”,他本均同,文渊阁本作“鄄城”。《三国志》卷1作“鄄城”。

卷44“琴”类引晋成公绥《琴赋》条“伯牙弹而驷马仰秣,子野挥而玄鹤鸣”句(784页),他本均同,文渊阁本“鸣”下有“翔”字,《初学记》卷16"琴”类引同。《文选》卷16江淹《别赋》“惊驷马之仰秣,耸渊鱼之赤鳞”句李善注引此句作“伯牙弹而驷马仰,子野挥而玄鹤鸣”,宋本上句有“秣”字,则下旬当从《初学记》增“翔”字。

卷84"铜”类引《汉书》条“盗铸钱,以故土赋而国用饶”句(1443页)之“土”字,他本均同,文渊阁本作“无”,《汉书》同。恐“土”字为“无”字之讹。3结语

综上所述,文渊阁本与文津阁本《类聚》,系以内府所藏之同一进呈本为底本,该底本即为王元贞本,但进呈前已经过较为细致之校订。其余各阁本《类聚》抄录过程中,又经再次校订修正。以目前所见之文渊阁本与文津阁本相比较,文渊阁本在底本基础上做过认真校勘整理工作,刊正了一些前代传本之讹误;而文津阁本照录底本,且不乏臆改之处。两相比较,文渊阁本之价值较高。

检阅《纂修四库全书档案》可发现,四库馆臣当年的工作重点,主要在检查各省进呈书籍的内容是否“违碍”、应否禁毁。因其属于官修,成于众手,故疏于细致校勘,漏抄错抄,比比皆是,因而学界对《四库》本评价较低,少有关注者。但《四库》本《类聚》是个例外,尤其文渊阁本,因系第一份抄成者,校订细致,并非敷衍了事者,笔者以为值得重新认识与评价,其中有价值之校勘成果,尤其值得给予关注。

参考文献:

[1]欧阳询,艺文类聚//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7

[2]欧阳询,艺文类聚//文津阁四库全书,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3]欧阳询,艺文类聚,刻本。严州,南宋绍兴间(113l―1162).

[4]欧阳询,艺文类聚铜活字印本,锡山:华坚兰雪堂,明正德十年(1515)

[5]欧阳询,艺文类聚,刻本,苏州:陆采,明嘉靖六至七年(1527―1528).

第7篇

名人的择婿观

孔子是个有福之人,儿女双全。女大当嫁,好在他有三千弟子,可挑选的余地很大,可是他选来选去,选中了才华并不算出众的学生公冶长。公冶长为七十二贤之一,名列二十,自幼家贫,聪颖好学,博通书礼,德行高尚。相传通鸟语,并因此无辜获罪。孔子对公冶长身陷囹圄而痛惜,便说:“公冶长虽在缧绁之中,非其罪也。”(《论语.公冶长》)并将女儿许他为妻。公冶长继承孔子遗志,不肯入仕,一生治学,教学育人,成为著名文士,足见孔子当初择婿眼光不凡。

孔子择婿注重品行,不看门第、财富,还表现在为侄女择婿上,《论语》记载有两章:子谓南容:“邦有道,不废,邦无道,免于刑戮。”以其兄之子妻之。(《论语.公冶长》)这样的人,进可施展才华,退可保全性命,当是女婿的最佳人选。另一章是:“南容三复白圭,孔子以其兄之子妻之。”(《论语.先进》)因为南容平时最爱吟咏“白圭之玷,不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反映了他的志向和追求,是个品行高尚的人。

曹操,则截然不同,他是“乱世之奸雄,治世之能臣”,在择婿问题上,他首先考虑的都只是自己的政治利益而不是女儿的婚姻幸福,他把女儿的婚嫁看作是用来维护、巩固和扩展自己权势的一桩交易,藉此去笼络和操纵政界要人、亲信权臣以及精干人才,以求拓展曹氏的政治势力。他把女儿嫁给汉献帝并使她成为皇后,是为了更有效地挟天子以令诸侯;把女儿嫁给夏侯懋,是要更进一步地笼络夏侯氏,令他们成为自己手下更为可靠的亲信爪牙;同样,荀恽、何晏之所以能够分别娶得曹操的女儿为妻,原因也在于他们都是政界要人,是曹操要特别笼络的人物。所以,他的六个女儿虽然都嫁给了政要权贵,而实质上那些人都并不是她们的如意郎君,婚后的生活大都不幸福。

马克思一生没有固定职业,颠沛流离,生活困顿,深知经济基础对一个家庭之重要。所以,他在择婿时,除了要求志同道合,道德高尚外,还特别强调一个条件:家里要有一定的资产,自己要有一个稳定收入的工作,足够维持他女儿的生活。因而,他的三个女婿,不仅都是国际共运史上著名的革命活动家,而且都有收入不菲的职业。大女婿是法国新闻工作者龙格,曾任第一国际委员,巴黎公社委员,公社机关报的主编;二女婿是英国的外科医生拉法格,法国工人党和第二国际的创始人之一;三女婿是大学教师艾威林,英国社会主义同盟的创立人,《资本论》第一卷英译本的译者。

林则徐的选婿观是:好学、实干,勤俭、廉洁,顾全大局、老成持重。为此,他寻寻觅觅,一直未能如愿。一年的除夕夜,林则徐到官衙巡视,成家的幕僚早回家过年去了,没成家的也到街上看热闹去了,只有年轻秀才沈葆桢还在办公。林问:“今天是除夕,你怎么还在这里?”沈葆桢回答:“公务未毕,不敢回家。”林则徐点点头,沉默片刻,忽然说:“我有一份奏章,今天必须誊发,你誊完再走吧。”直到三更时分,沈葆桢才把长达数千言的奏章誊抄完毕,他仔仔细细地检查一遍,确认没有错误,送到林则徐的书房。林则徐看了几眼说:“字迹草率,重抄!”沈葆桢本准备交差就回家了,却没想到要重抄,他一声不吭地退了出去。

天亮时分,沈葆桢才把奏章重新抄好,恭恭敬敬地交给林则徐。林则徐看看奏章,对夫人说:“公务未毕不回家过年,说明他能坚守岗位;字迹端正,墨色浓淡一致,说明他性格平和;遇冤不怒,顾全大局,说明他少年持重;奏章原稿有明显错字,誊抄两遍,都改正过来,说明他敢于坚持自己意见。此乃佳婿也!”沈葆桢被林则徐招为女婿后不久,考中进士,后曾任翰林编修、江西巡抚、两江总督、南洋通商大臣等职,是晚清以前瞻、务实、廉洁著称的一代名臣。

名人择婿,各有标准,眼光迥异,结果也大相迳庭。说到底,无论如何都要把女儿的幸福放在第一位,这才是最重要的。

弯月如眉摘自:《大公报》2008年7月2日 编辑/李洁夫

第8篇

在新闻媒体激烈竞争的时代,一家优秀的广播电台仅仅靠传统操作方式下的摘摘抄抄是不能占据新闻报道的制高点的,只有拥有自己的独家新闻,电台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

广播人利用网络集信息之大成的优势,不断对信息进行筛选、消化,可以找到自己所需要的新闻题材、新闻由头、新闻背景资料,有时甚至是新闻的主题,从而发掘出独家新闻。通过网络发现党政、科教、文化、娱乐和法制等诸多领域的新闻或报道线索,正在成为广播人一项必备的先进的新闻操作手段。

新闻的特性是求新求异。创新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原始性创新,另一种是连续性创新。新闻操作也是如此,有原创新闻和后发或后续新闻之分。新闻创新的关键在于发现。新闻就其发现的难易、先后而言,可以分为显性新闻和隐性新闻。前者一般是新闻“首发取胜”的原创新闻,而后者则是“后发制人”的重磅新闻。显性新闻的新闻价值十分明显,谁发表在先、材料用得巧、角度选得刁或选得适宜为好。隐性新闻的新闻性则相对隐蔽一些,更需要我们广播记者独具慧眼去发现、去凸显其新闻价值。

在互联网时代,所有受众可以通过网络同记者一样直接地获得信息和新闻事件的第一手材料,但对新闻事件价值的判断、新闻内涵的挖掘和对新闻的跟踪仍是传统媒体专业记者所长。一个记者的作为不在于复述前人的东西,而在于在新闻发现中显示出真知灼见。新闻记者在采写报道时,力图抓住距离新闻事件发生的最近时间点,抓住一定的时间点,可以及时报道新闻。对于那些不断出现新情况、其他新闻媒体尚未认知的新闻,则可以跟踪事件的发展,集中策划,做深度报道。总而言之,广播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借助网络功能,拓展广播空间。

搜索政府网站发现新闻线索。“政府上网工程”自启动以来,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各级政府的信息化建设,已经在我国引发了一场规模空前的政府信息化普及活动。到目前,政府网站上的信息逐渐丰富起来,政府采购、招商引资、招聘公务员、政府动态、政府年度重大活动等信息在网络上广泛。我们只要注意寻找和分析,从各级政府网站上就可以挖掘出很多独家新闻来。

从经济、教育、公安、商贸、文化、卫生、体育等专业网站发现新闻。各地各系统的信息上网以后,给我们的广播记者发现新闻线索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在这些网站上,可供采写新闻的线索丰富多彩,有些记者正是根据这些网站上的信息,深入采访,写出了好的新闻报道。

选择最佳切入点。在当今时代,新闻切入角度更趋多样性,广播新闻写作可以利用网上的不同信息,找到最佳的切入角度。既可以从新闻发生的时间顺序切入,又可以从概括主要的新闻事实切入,也可以从一个精彩的细节切入,既可以从事情的结局切入,也可以从专家的评介切入。由于有了网络,我们可以迅速了解到不同媒体对相同新闻事件的不同报道,扬长避短,找到自己的独家新闻。

提升新闻价值。新闻是由多方面的信息构成的,有及时信息,也有延时信息。报道的新闻价值的提升,很大程度上依托于新闻事件横向和纵向的交叉比较,用新闻背景对新闻事件作出解释,把单一的新闻事件放到一系列的新闻事件中去写,让听众能够在对新闻事件的比较中作出客观的判断,从而增强新闻的价值。这种显示新闻价值的操作手法对把广播新闻价值做深做大做强具有重要作用。在采访报道新闻事件时,只要利用网站的搜索引擎,就可以找到各种在线资源,进而丰富新闻的内涵,提升新闻的价值。

追踪新闻事件,扩大宣传效果。在电子传媒的紧逼下,虽然广播作为新闻事件的详细报道地位并不占优势,但对于采写突发性新闻事件的报道,仍然具有时效性强、播出快速的优势。在网络时代,广播将新闻报道的方式引申到跟踪报道、连续报道、系列报道、录音报道、专题报道和解释性报道等深度报道中。尤其是进行录音报道和利用语音信箱进行异地报道,已成为广播记者的一种有力的竞争手段。广播记者利用网络信息的反向流动来提升新闻的价值和影响,逐渐显示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调查表明,近几年来,将电子邮件作为辅助采访手段的人数有了较快的增长,成了传统的面对面和电话采访报道手段的补充;利用音频工作站中的语音信箱或通过网络的可视性电话与采访对象和听众进行直接对话和沟通也已经实现;通过网络还可以听取听众的意见和建议,利用听众的反映和线索,进行有选择的报道,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天,随着各个广播电台音频工作站及录入传输设备的改进和建立,使互联网上的音、视频资源也可以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这不但可以解放广播人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而且较大限度地扩展了广播记者的报道空间,进一步提升了广播媒体在多种媒体激烈竞争中的地位,同时,也为广播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我们相信,通过广播人的不懈努力、通过不断地改革创新,广播事业一定会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也一定会有灿烂辉煌的未来!

第9篇

关键词:聊斋志异;铸雪斋抄本;过录;原因

中图分类号:I207.419 文献标识码:A

铸雪斋之闻名与《聊斋志异》关系密切。虽然铸雪斋抄本《聊斋志异》与《聊斋志异》原稿及其他早期抄本相比“不仅文字上歧异特多,比青柯亭刻本还多,而且有许多地方显然是擅自删改” [1] 。但是作为《聊斋志异》较早且较完整的抄本,铸雪斋抄本对于丰富《聊斋志异》的版本系统的价值却不容忽视。铸雪斋抄本《聊斋志异》过录自济南朱氏殿春亭本,已成学界定论。然而铸雪斋主人张希杰过录《聊斋志异》的原因还有待深入探讨。虽然张希杰已经受到部分研究者的关注 ① ,但是据笔者所见,只有袁世硕先生在《铸雪斋和〈铸雪斋抄本聊斋志异〉》 [2] 132中比较详细地讨论过张希杰与济南朱家的关系。袁先生的研究对于探讨张希杰为何过录《聊斋志异》十分有益。但是袁先生所述张希杰与济南朱家之关系以及推测张希杰晚年曾设帐于朱家等问题还有可以补充和商榷之处。故笔者不揣浅陋,尝试对上述问题进行探讨。

在《铸雪斋和〈铸雪斋抄本聊斋志异〉》一文中,袁先生用“铸雪斋本确系朱氏本过录”一节介绍张希杰与济南朱氏的关系及铸雪斋抄本《聊斋志异》的由来。为论说方便,先将袁先生的观点简述如下:

袁先生认为,铸雪斋抄本直接据朱氏本过录的前提是张希杰有条件接触到朱氏抄本。张希杰与朱氏都居于济南城里。张希杰略有文名且朱氏兄弟也喜欢结交骚人墨客,所以双方会有文字上的交往。这可以从张希杰写给朱家的诗中看出来。这些诗包括《祝朱大中丞太夫人八十寿》(作于乾隆六年,1741)、《贺朱彝存》(约作于乾隆十六、七年,1751-1752)、《祝朱彝存六十》(约作于乾隆十八年,1753)、《贺朱苍璜中式第五名》(作于乾隆十八年,1753)、《索朱彝存秋海棠》(作于乾隆十九年,1754)以及朱崇勋与张希杰的几首和诗。袁先生指出这些诗作说明“张希杰与朱家并不只是由于同居一城而彼此识面,偶有过往而已,而是在一段时间里交往还颇为频繁、密切”。袁先生进而根据这些诗作的创作时间推断张希杰与朱家交往频繁的时段在乾隆十六年(1751)至乾隆十九年(1754)。这段时间张希杰所表现出来的热情似乎“超出了一般的同里关系”。如《祝朱彝存六十》诗的末二句:“持将云母珠麈赞,绿玉堂中豁醉眸。”这两句表明张氏“不仅参加了朱家的寿筵,而且兴高采烈,喝得醉眼朦胧,俨然以主人的亲故自居,见得他们之间是有一定的交谊的,绝非朱家的疏客”。

袁先生特别提到《索朱彝存秋海棠》一诗:“今年秋事太阑珊,篱菊离披花信残。欲借海棠点秋景,莫教辜负客窗寒。”袁先生由诗中的“客窗”一词推测张希杰当时不是住在自己的铸雪斋中,而是在朱家为客。而张希杰很可能是接替长期在朱家设帐的淄川人张元。张希杰与张元曾一同参加过山东乡试。张希杰曾于雍正七年(1729)应聘去淄川阅童卷,取中张元的三弟张i。这可能是张希杰与张元认识的契机。所以张元于乾隆十四年(1749)应卢见曾之请去河北永平主持敬胜书院时,便推荐张希杰到朱家坐馆。

袁先生还指出,乾隆十六年(1751)济南后宰门一带大火,张希杰丢失了全部图章 ① 。他居住的房子或教书的学馆也毁于火灾,所以“本来张希杰与朱家已有交往,张元去永平后,朱家缺少西席,张希杰经常到朱家与崇勋兄弟们闲聊或议论诗文,对朱家尚在学作制艺文的孩子们做些指导;火灾发生后,朱崇勋便邀请张希杰住进家中了”。

最后,袁先生总结道:“由‘客窗’一词推断张希杰曾在晚年入朱家坐馆,尚无确凿的资料来证实,但是,这期间张希杰与朱家交往甚密,却是肯定无疑的。仅从交往甚密的情况看,张希杰也完全有条件从朱家借阅并过录其《聊斋志异》的抄本。铸雪斋抄本卷首张希杰的题辞和卷末张希杰的跋语,均署乾隆辛未,即乾隆十六年,正是在他与朱家交往甚密的期间。这就证明了张希杰确实是直接抄自朱氏,铸雪斋抄本是依据朱氏本过录的。”

诚然,袁先生此文有理有据地论证了铸雪斋抄本《聊斋志异》确系过录自朱氏殿春亭本。这已成学界共识,裨益后学。但是铸雪斋抄本《聊斋志异》在乾隆十六年(1751)已经抄写完毕,而袁先生所举两家文字上的交往的时间多不早于乾隆十六年。而且《聊斋志异》卷帙不小,朱缃派人抄录花去“十阅月”,所以张希杰抄录的时间当也不短。那么,就要在乾隆十六年之前找寻张希杰与朱家交往的记载。还有,张希杰与朱家除交往密切之外,是否还有其他的关系?张希杰是否真如袁先生所推测的那样于乾隆十六年后去朱家坐馆?

笔者查阅张希杰自撰年谱,认为张希杰在乾隆十五年(1750)三次到访朱家庄需要特别注意。据《练塘年谱》所载,张希杰共去过朱家庄三次。第一次是乾隆十五年(1750)二月十一日,张氏至朱家庄为朱华庵写祖墓碑。第二次是乾隆十五年(1750)四月初五日,张希杰送其女婿燕理并其二女往朱家庄依燕理母弟养病。第三次是乾隆十五年(1750)十月十三日,张希杰“至东门庆祝朱姑母八十寿” [3] 820 。这里需要注意的有两点:第一,这三次都是乾隆十五年,也就是铸雪斋抄本《聊斋志异》成书的前一年。所以这三次造访极有可能是张希杰知晓并借阅朱家所抄录《聊斋志异》的契机。第二,张希杰称朱老夫人为姑母,这表明张希杰与朱家或许还存在亲戚关系。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袁先生所举《祝朱大中丞太夫人八十寿》一诗实与济南朱氏无关。这首诗还收录在张希杰的《应求集》中,但是题目变作《祝朱大中丞定元太夫人八十》。诗题中所提朱大中丞并不是时任云南巡抚的朱纲而是时任山东巡抚的朱定元。朱定元(1686-1770),字象轮,号奎山,黄平南乡马场人。乾隆五年(1738)七月,授山东巡抚,后任光禄少卿、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左副都御史。乾隆六年上谕云:“山东巡抚朱定元之母年已八十有余,迎养在署。朕思朱定元宣力封疆,着加恩于其父母,照伊品级赏给封典。” [4] 3361而真正是张希杰为朱纲之母祝寿的诗是《祝朱母张太君八十寿十月》。诗题中的时间与张希杰年谱中所载时间吻合。诗中说张太君“五世宠荣登八袤,筹添海屋正蕃滋”,也符合济南朱氏望族世胄的实情。再者,朱老夫人姓张,张希杰称其为姑母也合乎情理。

还有一点能说明张希杰与济南朱家关系密切的是他曾为朱缃从子朱令昭编纂诗选、词选。朱令昭,字次公,别号东南壑,朱纬之子,与殿春亭主人属于同辈。朱令昭著有《皇华集》、《壑诗钞》六卷、《壑诗余》三卷 [5] 等。张希杰曾编《壑诗选》《壑遣心诗选》《壑词选》 [6] 。在《壑诗选》前有张希杰所作《壑小传》,他称赞朱令昭“才情横溢,博物溢闻,颇工吟咏,善绘事,仿青藤笔法,”“其才学实为济上祭酒” ① 。故可以推测,张希杰与朱令昭关系较为密切,而朱令昭与淄川张元、胶州高凤翰等人为“忘形之交”,还曾一起建立诗社,所以张希杰也可以通过朱令昭知晓《聊斋志异》及殿春亭本《聊斋志异》的信息。

再看张希杰是否曾在朱家设帐。袁先生特别举出《索朱彝存秋海棠》中的“客窗”一词,认为此词有可能表明张氏在朱家坐馆。此诗作于乾隆十九年(1754)。据《练塘年谱》载,当年“六月廿一日夜,大雨倾盆,平地水深数尺。……予家湫隘,屋内水深尺余,墙倾四达,浑同泽国。廿二夜又复大雨如注,涛声彻耳震心……实数十年来未见之水” [3] 822 。这种多雨的天气有碍于之生长,所以到了秋季,才出现“篱菊离披花信残”的情况。再者朱家的海棠较好,从朱崇勋、朱崇道及朱家西宾张元等人众多吟咏海棠的诗作可以反映出来。这才有张希杰向朱崇勋索借几盆海棠点缀秋景的要求。而秋海棠又极不耐寒。出于礼貌及客套,张希杰许诺对“客”于自己家之海棠多加照料,不使之遭受冻害,以使海棠之原主人朱崇勋放心。再者,假若张希杰在朱家坐馆,海棠未出朱府,也谈不上“借”。所以张希杰用“客窗”一词未必就指他在朱家坐馆。

其次,袁先生认为张希杰居住的房子或教书的学馆毁于火灾也是促成张希杰进入朱家坐馆的原因之一。但是查阅《练塘年谱》,张希杰只是记载乾隆十六年(1751)“五月十七夜,后宰门灾,延烧数十余家。……十九日夜,榜棚街帽坊又火。二十日,南门外正觉寺街又火。……廿一日,西门外三义街又火。闰五月廿三日,府学前水胡同又火” [3] 820 。张氏的记载非常详细但是没有任何关于他居住的房子或教书的学馆被烧毁的记载。所以张希杰在学馆被毁之后入帐朱家似乎无从谈起。

再次,张希杰自撰年谱中有部分信息说明乾隆十五年、十六年并未出外设帐,而是设帐于家。如乾隆十四年(1749),张希杰六十一岁。《练塘年谱》载:“予(张希杰)子孙俱已成童,无力延师教读,年老又不就幕地,至是乃权训三儿嘉、五儿昭、长孙华中于家。有门人唐启华之子奕恩者,颇聪慧,因来从学焉。”乾隆十五年(1750),张希杰六十二岁,“是岁仍设帐于家”。乾隆十六年(1751),张希杰六十三岁,“正月廿四日,唐奕恩复来学” [3] 819-820 。这些信息说明从乾隆十四年到乾隆十六年正月,张希杰并未到朱家坐馆。

复次,张希杰坦言自己“糊口四方,席不暇暖”,在《练塘年谱》中他曾经设帐的经历都有非常明确的记录 ① 。假如张氏坐馆于朱家,他没有必要隐瞒并且这段时间与张氏自撰年谱的时间相当接近,他不至于忘记这段经历。再者,张元曾长期设馆于朱家,在其《绿筠轩诗》中,有80余首与朱崇勋、朱崇道、朱佐臣、朱佑存、朱琦等相唱和、赠答的诗作,而朱氏子弟尤其是朱崇勋有大量和张元之作。而且在张元离开朱府时,朱家子弟有很多留别张元之作。相比之下,张希杰写给朱家的诗是寿诗、贺诗,完全不似张元与朱家子弟因坐馆相处而产生的唱和之作。而且朱氏子弟对张希杰似乎不像对张元那般热情,朱崇勋诗集中与张希杰有关的也只有区区《淡巴菰・和张汉张二首》而已。所以从种种迹象来看,张希杰晚年设帐于朱家的可能性极小。

以上是对袁先生所论张希杰与朱家关系及他是否设帐于朱家的一些补充。诚然,张希杰过录《聊斋志异》的先决条件是他能够接触到殿春亭本,但是朱家作为济南府望族,交游网络极广,接触到殿春亭本的当不只张希杰一个。进一步说,读书阅闭而已,而张希杰却选择抄录全帙。其中的原因何在?

张希杰过录《聊斋志异》首先当然是因为该书的不同流俗。这从王士G、高珩、朱缃、张笃庆等人的评价中即可看出《聊斋志异》一书的“惊艳”之处,以致王士G还曾“欲以百千市其稿” [7] 15 。但是当时读过《聊斋志异》的不只一人,所以是否还有其他原因呢?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首先抄录《聊斋志异》的朱缃。袁先生在《蒲松龄与朱缃》中道:“朱缃所以对《聊斋志异》表现出如此之热情,同他的性情、兴趣有关。” [8] 240朱缃著有记录奇闻异事的《耳录》,蒲松龄在《聊斋志异》的《司训》《嘉平公子》两篇后加以附录。又,朱缃与蒲松龄相交最契,朱缃认为蒲松龄写作《聊斋志异》堪比于“屈平无所诉其忠,而托之《离骚》《天问》;蒙庄无所话其道,而托之《逍遥游》;史迁无所抒其愤,而托之《货殖》《游侠》……” [9] 19朱缃此语可谓对于蒲松龄创作动机的深刻理解。如此看来,朱缃抄录《聊斋志异》有性情、兴趣与蒲松龄相近的原因。笔者认为,张希杰抄录《聊斋志异》也存在类似的原因。

张希杰自幼刻苦聪慧且转益多师,所以他在读书、著文上成绩斐然。六岁即“读《四书》大小注完,能默写不遗一字” [3] 800 。十七岁时所作文章便“为时传诵”。虽然张希杰才华卓荦,但是其科考之路却不顺遂。张氏自十七岁出应童子试开始,在科试及官员观风时多次被拔至前茅。他在二十九岁时,科试第一但省试落第。房考对张氏的文章极为称赏,向主考官极力推荐。但是主考官乃是“少年科第,文喜偏锋”,而张希杰的文章“按循法脉,制局平正”,所以终未被录取。张希杰检阅落卷,见内批云:“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知其潜心力学者久矣。行当破壁飞去。” [3] 806张氏阅此有“不胜知己之感”。张希杰三十四岁时,大中丞李峨村观风白雪书院,还曾将张希杰列为超等第一,拔“为六郡名士之冠”。三十六岁时,张希杰带病科考,“直书七艺,一挥而就”,房考高克大加称赞,向主考推荐留作备卷,但是张氏又以满额不第。高氏称张希杰行文“笔力简劲古峭,自是三代法物”,而“竟为额限,不胜遗珠之叹。三复之下,犹令人把玩不释也” [3] 808 。这些都表明张希杰的文章并非拙劣,非不得考官青眼,他与“文章辞赋,冠绝当时”的叶生极为相似。但是张希杰十三试棘闱都未能在举业上有所突破,六十二岁才结束一生的举业。蒲松龄最后还援例授贡生,而张希杰只能仡仡终老。这个结果无疑是对寄身儒业、期冀有所作为的知识分子最大的打击。所以这不能不让张希杰发出“有才无命奈何天”(《元旦》其四)、“昂藏竟为儒冠误”(《自述》)的感慨。命数不济成为了他聊以宽慰的理由,这俨然是《司文郎》中“是殆有命……非战之罪也”的翻版。

康熙间,会城城隍相传杨姓神最灵应,每晚庙祝闭门后即闻敲扑呼号之声。一日见梦,邑宰谓案牍甚繁,隶役不足以供使令,可拨八人供役。宰醒异之。翌日,将邑隶八人书名,赴庙焚之。八隶一时俱死,其子孙至今尚时至庙焚楮祭奠。至康熙五十年八月中,忽有河南数十人赍画像一轴云神姓赵,讳景文,禹州武庠生,殁已有年。忽见梦于乡人云已为山东省城威灵公。故某等结社绘像赍至,因悬像殿之东偏。杨诞四月,赵诞九月,至今兼为供奉,渺漠之间,令人莫测也。

(《铸雪斋别集》,《历城县志》卷五十 清乾隆三十八年刻本)

康熙初,历城彭翁夜过城隅,忽闻二鬼相语云:“明早吕仙入城矣。”彭因早起候于门,见一人肩猪首入城。彭长跪请教,牵挽不起。其人云:“尔能从我惟所之乎?”彭曰:“诺。”遂相从至巡抚署,时门尚未启而径入无碍。至内,中丞方与众扶乩请仙。其人即凭乩作字,既讫事,乃相从至厨下。其人忽跳入炉内,以手招彭。彭不敢入,其人忽不见而彭之形不可隐矣。中丞询其所自,彭乃备述始末,皆与乩笔符合。

(《铸雪斋别集》,《历城县志》卷五十 清乾隆三十八年刻本)

康熙间,济南东关草寺修筑殿基。地忽陷,工人坠下,乃一巨穴,有坊上颜“位朝”二字,后有屋,内设有大龛,前有几,上列铜器五,古色斑斓,屋东壁累砖高数尺,上悬四铁索甚巨。棺已朽败,尸骨具焉。傍一巨瓮,内外绿苔生遍,余无他物。寺僧将五铜器及瓮移出,瓮贮以水,盛暑不臭,葬者不知何人。至所云“位朝”者,或以志方向耳。

(《铸雪斋别集》,《历城县志》卷五十 清乾隆三十八年刻本)

参考文献:

[1]袁世硕.《聊斋志异》(全校会注集评本)序[J].蒲松龄研究,1994,(1).

[2]袁世硕.铸雪斋和《铸雪斋抄本聊斋志异》[C].《蒲松龄研究集刊》第一辑.济南:齐鲁书社,

1980.

[3](清)张希杰.练塘年谱[M]//《山东文献集成》第二辑,第32册.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8.

[4]吴忠匡,校订.满汉名臣传[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1.

[5]济南府志[M].清道光二十年刻本.

[6](清)张希杰.铸雪斋集・附录[M].天津图书馆藏乾隆元年稿本.

[7](清)倪鸿.桐荫清话[M]//林庆彰等,主编.《晚清四部丛刊》第三编,子部,第74册.台中:文听

阁图书有限公司,2010.

[8]袁世硕.蒲松龄事迹著述新考[M].济南:齐鲁书社,1988.

[9](清)蒲立德.东谷文集[M]//《山东文献集成》第二辑,第33册.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8.

[10](清)张希杰.铸雪斋集[M]//《山东文献集成》第二辑,第32册.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8.

第10篇

语文知识要靠点滴积累才可以膨大我们的知识库,正所谓是积少成多,变小成大。先秦时荀子在《劝学》篇里就说过:“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故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唐代诗人李贺,也经常带着书童,骑着一匹小毛驴,身背一个破锦囊,早出晚归,四处转悠,搜集资料,在秀丽的山水之间,从人们的街谈巷议之中,“遇有所得,即书投囊中,暮归,足成其文。”李贺能成为一个传世诗人,离不开他用于积累的锦囊。

善于积累是一个人成功的关键。达尔文、果戈里、鲁迅、竺可桢、李四光等一批中外名家都有坚持不懈,认真做笔记和记日记的习惯。这个习惯对他们在学术上取得光辉成就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他们的不少笔记还成了著名的论文和著作。

由此可见语文知识的积累不仅仅依靠课内的学结,更需要从课外入手,在日常生活中,每天都会接触很多有价值的语文素材,但是由于不懂得如何合理积累从而使得大量有用材料同我们擦肩而过。语文知识材料并不是浩如烟海无从下手,其实平时学习生活中可以积累的东西很多,只不过我们不善于总结罢了。学会积累是学好语文的制胜法宝,“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可以说,平时语文知识积累的厚度就相当于语文成绩的高度。郭沫若在《我的读书经验》一文中谈到,“搜罗一切资料尽可能无遗漏”。并且“对资料毫不留情地,毫不可惜地加以清算,必须彻底,毫不放松”。

可以说,一切可以充实我们的知识库都可以拿来积累。那么,从哪些地方来积累知识呢?笔者认为,可以从我们生活中最熟悉的材料中去摄取有用的知识点,下面简单谈谈摄取的渠道:

1.书籍。

这里所说的书籍包括语文教材、中外文学名著及有关的历史、哲学等知识性读物,这些书籍均是中学生阅读中的首选。博览群书可使我们从中获得许多有价值的资料。从中不仅可以学到许多新的字、词、句,而且对如何作文、提高写作能力也有极大的帮助。

2.报刊。

与书籍相比,它具有周期性和时效性特点。正因为它能及时反映出时代的最新信息,因而是写作中可积累的素材。经常阅读有关的报纸、杂志,从中亦可收集到许多有用的资料,还可让你把握时代的脉搏。

3.网络。

随着校园网的全面铺开,我们应该看到它的积极一面。其丰富的信息资源、多渠道的检索途径以及快节奏的传输系统,为学生查找资料提供了无限广阔的空间。如利用网络可随时随地查找课文内容的分析解释、作者背景资料和相关的知识点等等,其方便、快捷是其它任何检索工具所无法比拟的。应该让我们的学生多接触它的积极一面。

4.工具书。

语文学习离不开工具书,学会查阅工具书是学好语文必备的基础。查到了不一定能记住,但我们可以通过摘抄把这些知识变成我们自己的东西。

当然,积累资料要避免只着眼于书本与网络。但大部分人在积累时偏重甚至囿于书本,而忽略了生活这个渠道。事实上,读懂“生活”,从生活实际中积累语言,更加不可偏废,我们应该拥有一颗随时准备积累的心,这样就可以放眼去看,放耳去听,用心去感受,用笔去记下来从而充实自己的知识库。

二、条条大路通罗马——语文知识积累的常用方法

笔者执教以来每逢开学初就建议我的学生每人准备好一个摘抄本,一个学期下来同学们的收获真是大相径庭。有的同学满满一本,五颜六色,有写的,有画的,有剪下来贴上去的,很是丰富,自然也就兴趣盎然。但是也有的同学一个学期下来还是开学初一时心动而抄的那几篇,兴致过了,小本子也就被冷落了。问其不坚持的原因,说是不知道怎么摘,摘什么?其实,积累资料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根据不同的内容分类纳入你的“锦囊”。下面就介绍一些常用的方法:

1.做摘录。

摘录就是直接从文本中摘取字句片段,清朝著名的史学家、思想家章学诚在《文史通义》中说:“札记之功必不可少,如不札记,则无穷妙绪,皆如雨珠落大海矣!”这话是有道理的。练好札记之功,可做摘录笔记,专门备一笔记本,卡片等。俄国著名作家果戈理一生最大的“嗜好”就是记笔记,外号“笔记迷”,凡读过的警句和妙语,听到的奇闻和趣事,看到的人情和乡俗,他都毫无例外地写在随身携带的笔记本上。做摘录也是我们学生最常用的一种方法。

2.制作文摘卡片。

即在学习的过程中,将有用的资料摘录在卡片上。在制作卡片的时候,可将平时阅读中所看到的好的词语、句子、文章等摘录下来,这样,在造句、作文的时候,经常翻阅,这对提高我们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写作水平都很有帮助。鲁迅先生在辑校《古小说钩沉》一书时,就从各种不同的类书中抄录了六千多张大小不同的纸条。利用卡片积累资料的好处是灵活,便于整理分类,又便于贮存和携带,是资料积累的活页本。

3.写读书心得。

即“一边读,一边批注或作札记、摘要、或记下自己的心得体会,既读也要动笔”。这种学习方法的好处是,既可增加知识,收集资料,又可锻炼笔力,同时还能从中获得新的灵感。写读书心得是阅读、写作、审美、思维等诸能力的综合体现。

4.写随笔杂感

写作与生活紧密相关,“处处留心皆学问”,这就需要我们在生活中去学会观察和思考。所以日常生活中,在欣赏电影电视、参观、与人交谈、读报等等活动时,都会使人或多或少地产生一些有意义的感想、启发甚至新的见解,这些都不应该忽略,而应当随时把它记录下来。这对语文知识的积累和写作能力的提高都很有必要。

5.剪辑报刊杂志。

阅读时,有的同学常常是一目十行,囫囵吞枣,书翻得再多,也会如过眼烟云,一闪而过,到用时方恨少。因此,用剪报的方法去阅读,养成良好的习惯,对于积累材料非常有用。比如我们在阅读课外读物的同时,把对自己感兴趣的内容剪下来,粘贴在摘抄本上,并对自己所选的文章予以点评。这样,我们就能将积累的材料通过思考化为自己的东西,丰富了思想,提高了阅读能力。

第11篇

一、大量阅读

要积累丰富的语言必须博览群书。因为通过大量阅读,能感知丰富的感性语言材料,增加语感积淀。阅读是写作的基础。语言实践要以语言积累为前提,见多才能识广,厚积才能薄发。

1、加强课内阅读。小学课文,大多是名家作品,文质兼美,是学生学习语言的范例。因此,教师就必须充分利用教材,积极引导学生积累语言。对于文中的新词、重点词,成语、歇后语等要联系语言环境和生活实际理解,并且可以进行换词、扩词、仿写词语、词语归类的训练。例如在教《火烧云》一课时,可以让学生模仿“红通通”写词语:金灿灿、黄澄澄、绿油油等,模仿“葡萄灰”写词语:梨黄、苹果绿、桔红、橄榄绿;还可以叫学生写出表示颜色的词:五颜六色、五彩缤纷、五光十色、绚丽多彩……教《清明上河图》一文时,当学生理解了“鸟瞰”的意思后,可以叫学生写出表示“看”的词语:注视、凝视、俯视、环视、窥视、扫视、仰望、眺望、瞭望、瞻仰、端详等。《荔枝》一课有不少ABB式的词语,课后可以叫学生摘抄,进行积累。对于一些生动优美、具体形象、含义深刻、富有哲理的句子、段落;好的开头、结尾,要反复地朗读,有感情地诵读,仔细地品味,让学生在读中感悟,在读中理解,在读中吸收,在读中积累。

2、加强课外阅读。课程标准中指出:要培养学生广泛的阅读兴趣,扩大阅读面,增加阅读量,提倡少做题,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读整本的书,小学阶段阅读总量不少于145万字。一份调查资料表明,学生积累的语言50%左右来自课外。因此要使学生积累丰富的语言,就必须开辟广阔的课外阅读天地。

要达到145万字的阅读量,首先必须保证课外阅读的时间,课堂上老师要减少繁琐的分析,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把课外阅读挤进课堂,每周可以安排一节课为阅读指导课。课后要减少机械,重复的作业,保证学生每天在家有半小以上的课外阅读时间。

其次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和学习实际向学生推荐读物,避免阅读的盲目性。低年级以形象思维为主,可以推荐他们阅读童话、寓言。高年级由具体形象思维向抽象思维转变,理解与表达能力也进一步发展,可以推荐他们阅读历史故事,名人传记,百科全书,文学著作,尤其要重视古典名著的阅读,这样能够窥探到数千年中华文明的博大精深,能够体验到我们民族瑰丽的文化精髓。

二、善于观察

叶圣陶说“惟有从生活中多方面去体验,把生活所得一点一点积累起来,积累得越多,了解才越见深切”。要积累语言,应引导学生平时善于观察生活,做生活的有心人。

1、观察周围环境。周围环境中有许多精练新颖,生动优美,富有哲理的语言,要引导学生注意观察,仔细品味,并记录下来。如校园的墙报,宣传栏,墙上的标语,名人名句,门上的对联,街道两旁的广告,风景区的古诗词或名人的题句,景点的介绍词等。

2、观察周围的人。每位学生平时接触的人都很多,有的人说话风趣幽默,有的人说话妙语连珠,有的人说话含蓄深刻......教师要引导学生养成认真听人讲话的好习惯,把听到的优美语句铭记于心。

3、观察影视节目。如今的影视节目丰富多彩,少儿节目语言生动形象,有趣味性;综合艺术节目语言言简意赅,深含哲理;新闻联播的语言规范,简明得体......收看这些节目时,要有意识地记住好词佳句,积累语言。

三.勤于记录

“读书不做笔记,犹如雨落大海不见踪”,“不动笔墨不读书”。要积累丰富的语言,还要养成认真记笔记的良好习惯。

1、摘抄。摘抄的时候书写要工整,不写错别字。为了提高学生的积极性,老师定期要检查他们的笔记,对于书写工整,摘抄较多的同学给予表扬,对于摘抄较少的要进行引导。同学间可以互相交流读书笔记,把每个同学的读书笔记作为全班同学的共同财富。

2、归类。摘抄的优美词句,一个阶段要做一次归类工作。把同类的抄在一起,以便查看,如可按写人、写活动与场面、写景、状物,名言警句等归类。现在电脑走入家庭,可以叫学生把平时记的笔记,进行分类,输入电脑。

四、认真背诵

中国传统的语言教学,最基本、最主要、也是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背诵。巴金先生能够背诵200篇的《古文观止》,茅盾能够背诵全本的《红楼梦》,这是他们作为文学家有着超人的语言能力的重要原因。人脑具有巨大的记忆储量,根据美籍匈牙利数学家冯·诺伊曼的研究,人大脑中的神经元总数至少在1百亿到一百四十亿之间。小学阶段是一生中记忆力最好的时期。应该充分发掘学生的记忆潜能,

1、保证时间。每天早读课可以规定十分钟时间让学生自由背诵古诗,好句,好段,成语,歇后语,谚语,名人名言等。每天晚上做家业的前十分钟复习早读课背诵的内容。每个周末要保证半小时的背诵时间。

2、明确任务。引导每周背1到2首古诗,每天背3至5个成语或一个好句,每个周末背一个片断。小学六年如果能坚持不懈地背诵,积少成多,聚沙成塔,就能积累大量的佳辞妙句,精美篇章,应用起来就能左右逢源,得心应手,达到如古诗所形容的“胸藏万汇凭吞吐,笔有千钧任翕张”的境界。

第12篇

受众的需要,催生了体育新闻报道的繁荣。而体育新闻报道的繁荣,又让一大批体育记者名利双收。但在繁荣和荣耀的背后,中国的体育新闻报道和体育记者却也面临着另外的尴尬。连续多年,体育新闻报道都成为中国媒体假新闻泛滥的重灾区,如在上海《新闻记者》评选出的2004年度中国“十大假新闻”中,仅虚假的体育新闻就占两条;2005年度的评选,体育新闻同样“榜上有名”;上个年度,体育新闻算是翻了身,终于从上榜名单中消失了,但这并不说明所有的体育新闻报道都已回归真实了,只是其他领域的造假行为更为恶劣,影响也更大,才让虚假的体育新闻“相形见绌”而已,问题并没有得到真正、彻底的解决。

而虚假体育新闻的泛滥成灾,也直接导致媒体公信力的下降和体育记者名声的丧失。有人曾借中国足球来比喻中国的体育新闻报道和体育记者:中国足球已经堕落成为亚洲三流,中国媒体的体育新闻报道和体育记者又算几流?不客气地说,反正算不上二流,二流子还差不多。而路透社记者在2002年韩日世界杯上见识了部分中国体育记者的采访作风之后,也留下了这样的评论:整整400个中国体育记者来到韩国,为中国足球队初次亮相世界杯作报道,他们争论、他们卖弄风情、他们贿赂、他们抄袭,甚至有时候他们的谎言也是那么明显。

虽然说,放弃探求事实真相的职业追求和实事求是的价值底线,专以哗众取宠吸引“眼球”作为目标的体育记者,只是众多体育记者中的少数甚至可以说是极少数,但正如俗话说的那样: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正是这少数或者说是极少数人,却让整个中国体育新闻界蒙羞,引起了受众的普遍反感,甚至还在国际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因此,造假贩假,可以称作是中国体育新闻报道中最为严重的一个恶疾。溯其根源,与其他新闻领域的造假行为一样,目的无非是追求轰动效应,并以此求得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为此,个别体育记者连“真实”这一新闻最起码的要求都可以置之不顾,坐在屋里就可以天马行空,胡编乱造,什么能吸引受众,很快就能“炮制”出什么。这方面的例子俯拾皆是:像2002年韩日世界杯前,个别媒体对时任中国队主教练米卢的“独家专访”以及对葡萄牙队头号球星菲戈的“独家专访”。韩日世界杯进行期间,随着赛事的陆续展开,个别媒体造假的势头也越发强劲,在中国队首战负于哥斯达黎加队之后,很快一条假新闻就出来了:哥斯达黎加国脚万乔普涉嫌服用兴奋剂,中国队很可能会被国际足联判定以3:0获胜。这样的新闻,不正是处于沮丧之中的中国球迷最盼望听到的吗?这个记者揣摩受众心理的本事,可真让人“佩服”。而当韩国队多少受惠于裁判的照顾将意大利队淘汰之后,又有记者在为意大利队打抱不平并对韩国队极尽讽刺的同时,立即发挥“奇思妙想”,造出了一条“意韩赛主裁惨死于乱枪”的新闻。上述几条假新闻,都在当时引起了极大轰动,而且还招致了国外媒体的耻笑。但个别体育记者的造假行为并没有因此而有所收敛,在2006年的德国世界杯上,他们的胆量之大比之四年前有过之而无不及。开幕不久,一则法兰克福发生命案的新闻就风行天下,搞得德国人自己都摸不着头脑,直到进行深入调查之后才弄明白是怎么回事。更有甚者,有些媒体的体育记者简直神通广大到让人吃惊的地步,每天有什么比赛,他都可以事先对当天参赛球队的主教练进行专访,写出的文章洋洋洒洒,无所不及。要知道,这是连参赛国的媒体都无法做到的事情,一个没有球队参与世界杯角逐的中国记者,做得却是轻松自如,好似信手拈来。

造外国人的假,还可以欺负外国人不懂中文,而且他们也很难看到中国媒体的报道,风险相对要小得多。但有些体育记者,视“风险”为无物的勇气着实让人“佩服”,因为他不仅敢造外国人的新闻,就是自己同胞的,也照造不误。像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多家报纸分别以《陈文斌透露张国政夺金“秘密”》、《教练使诈 国政夺金》、《举重教练陈文斌透露张国政夺金秘密 :“贪财”贪出来的金牌》和《“空白”信用卡面前晃 成绩往上长 张国政教练有奇招》为题,报道张国政的奥运金牌是教练员在比赛现场用金钱“激”出来的。还有像田亮拒绝与获得金牌的队友胡佳握手,姚明要退出国家队等,也都是轰动一时的假新闻,以至于中国体育代表团每次召开新闻会,就要针对一段时间内出现的假新闻进行一番痛斥。尽管如此,假新闻依然是层出不穷,屡禁不止。

造假而不会受到必要的惩罚,是体育报道假新闻泛滥的一个重要原因。这种情形的出现,一方面与个别体育记者的道德缺失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媒体自身有关。像出国采访重大赛事,尤其是世界杯和奥运会,能够拿到采访证的记者事实上是非常少的,但有些媒体出于竞争的需要,即使没有采访证也要派出记者以显示自身的实力。而事实上,像这样出去的记者,虽然打着采访的旗号,但既进不了场地,又很难有机会接触到运动员和教练员,除了摘摘抄抄和造假以外,他还能做什么?此外,一些媒体对于记者“宁可错发,也不能漏发”的发稿要求,更是在一定程度上对假新闻的产生和泛滥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假新闻是对受众的愚弄,它不仅无助于记者个人声望的提高和媒体竞争力的提升,反而还将导致记者个人的身败名裂和媒体公信力的下降,最终使两者都遭到受众的抛弃。因此,在2008年奥运会的时候,我们最不想看到的,就是虚假的体育新闻报道。

北京奥运会上,我们不想看到的,还有过度追求娱乐化而带来的低俗化的报道。

为了应对电视和网络的挑战,报刊类体育报道在近些年来都选择了走娱乐化的路线。这种发展方向是没有问题的,更何况体育的本质属性就是娱乐。这种报道方式,对于扩大体育报道的范畴,增强体育报道的吸引力,将大量不是体育迷的普通人培养为自身的受众,是起到了一定效果的。但凡事都要讲究一个度,过和不及同样都不能达到目的。就体育比赛来说,它的本质属性虽然是娱乐,但读者给予关注的,主要还是运动员在赛场上的表现,及其在激烈对抗中所体现出的精神力量。至于赛场之外的东西,无非是让人在紧张之余放松一下心情。如果偏离这一点,一味报道运动员、教练员及其相关人员的私生活,甚至是绯闻,以满足一部分人的偷窥欲,那就是走向极端了。像在雅典奥运会的时候,个别媒体热衷于虚构与炒作诸如姚明“胡子”的长势、田亮与郭晶晶“情定爱琴海”、日本乒乓球运动员福原爱“暗恋”王励勤等“花边新闻”,就显得有些庸俗和无聊了。至于在体育报道中大肆宣染暴力、打斗尤其是与色情和性有关的题材,如足球宝贝、篮球宝贝或观众的露光照片,体育明星的绯闻女友或男友,直接在文中甚至是标题上使用下流的粗话,就与西方的一些黄色小报没有什么太大区别了,让人实在看不出这样的报道还与体育报道有什么关系。这种“娱乐至上”的最终结果,恐怕就是“娱乐致死”。在中国体育新闻界引领这一风气之先的《南方体育》,在经历了短时间的泡沫繁荣之后随即倒下,就很说明问题。

除了虚假的、低俗的报道要嗤之以鼻外,我们在北京奥运会上不想看到的,还有那些过度宣泄自身情感,一味充当主队拉拉队队长的报道。特别是作为2008年奥运会的东道主,我们更应注意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