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6 14:37:4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现代机械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论文关键词:车身设计,逆向工程,曲面光顺,模型重构
车身在汽车的整体设计中,占有重要地位,直接影响到整车的动力性、燃油经济性、操纵稳定性、行驶安全性等,这就需要在整个车身设计过程中融合空气动力学、结构力学、工程材料、生产工艺、美学、心理学、人机工程学等相关知识,因此,在缺资金、技术、人才等条件下,要完全自主开发一款汽车车身的难度是很大的,而参考国外同级别的成熟车型进行逆向设计则变得相对简单,既可缩短产品开发时间,提高产品开发成功的机率,也可快速吸收国外汽车车身设计的先进技术和经验,提高我国汽车自主开发能力。
1 逆向工程技术原理及流程
逆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RE)亦称反求工程,就是根据现有的产品模型机械论文,利用数字化测量设备获取实体数据,然后对这些数据进行拟合,构建一个完整的CAD模型,继而用于分析和制造[1]。相对于传统的正向设计方式,逆向工程可以在没有产品图纸的条件下实现产品的制造。长期以来,由于设计环境和设计手段的局限,限制了车身设计师的创造能力的发挥以及和工程技术人员有效的交流与协调,使得新产品的开发效率低下,进展缓慢。车身设计需要一种新的设计手段和思路。逆向工程不仅能完成对现有产品的仿制、复制,更能快速实现超越。
车身设计逆向工程可以分为三个过程―数据采集(data acquisition),数据处理(data processing),抽象建模(abstract model)。本文主要基于Pro/ENGINEER研究两种不同的建模方式。
2 数据采集及处理
数据采集是数据处理、模型重构的基础,按采集的接触方式不同分为接触式和非接触式两大类。在对车身零件和产品模型数据化之前,首先必须理解原有模型的设计思想,在此基础上还要修复或克服原有模型上存在的缺陷。主要考虑好以下几点:(1)确定设计的整体思路,对手中的设计模型进行系统的分析,确定好先做什么,后做什么,用什么方法做。将模型划分为几个特征区,得出设计的整体思路,找到设计难点,做到心中有数。(2)确定模型的基本构成形状的曲面类型,这关系到相应设计软件的选择和软件模块的确定。对于车身大型的外覆盖件等自由曲面,一般采用具有方便调整曲线和曲面的模块。值得注意的是,在设计过程中,并不是所有的点都要选取的,因此,在确定基本曲面的控制曲线时,需要找出那些点和线是可用的机械论文,哪些点和线是一些细化特征的,需要在以后的设计中用到,而不是在总体设计中就体现出来[2]。
3 Pro/ENGINEER软件抽象建模
抽象建模,即为将测量点还原为车身模型。内容包括曲线构建与拟合、曲面构建与光顺、实体构建等。目前较为成熟的模型重建技术是通过构建曲面来实现模型重建。因此,构建曲面是车身模型重建的关键。
3.1、根据车身点云数据建模
由于测量过程中得到的是离散点数据,缺乏必要的特征信息,往往存在数字化误差,需要对曲面和曲线进行光顺。光顺是一个工程上的概念,包括光滑和顺眼两方面的含义。光滑是指空间曲线和面的连续阶,数学上一阶倒数连续的曲线即为光滑的曲线;而顺眼是人的主观感觉评价期刊网。图2就是以丰田商务车为例,在获得点云资料后,在Imageware中处理出需要的抄数线。对于抄数线的处理,应注意,在变化趋势小的地方的点应尽量的少,对于明显偏离趋势的点应略去,以免过多的点造成曲线不光顺。曲线光顺应满足3个条件:曲线二阶几何连续;曲线没有奇点和多余拐点;曲率变化均匀,应变能较小。曲线光顺可分3步进行:寻找坏点,并修改坏点的坐标值;粗光顺使曲线上各段的曲率符号一致,保证曲线单凸或单凹性:精光顺,使曲线上各段的曲率变化均匀,满足光顺的要求。[3]再根据抄数线,在Proe中建模。图3是在Proe中建模的一个片段通过此种方式所建模型,精确度和效率都很高。
图2 三维抄数线 图3 建模片段
3.2、根据车身图片数据建模
在不能直接获得原始车身数据的情况下,根据车身图片采集数据,也是逆向工程的一大特色。大致操作步骤是:1)找到要作为车身数据采集对象的三视图(图4);2)在CAD中将视图对齐,描绘主要轮廓线,即抄数线(图5);3)将获得的抄数线导入Proe中作为参照(图6);4)在Proe中根据抄数线逼近建模(图7)。
图4 车身图片图5CAD中抄数线
在建面的过程中,需要注意面与面之间的光顺。为了保证误差尽可能小,可以到分析模块中使用高斯曲率法对曲面进行分析。当曲面曲率变化比较均匀时即可为达到设计要求。若曲面质量很差需要对构成的曲线进行重新调整机械论文,直至曲面让人满意为止。逆向工程既要保证曲面质量又要保证设计精度。除了对原始型值点进行光顺之外,有时还要控制修改后的型值点同原始型值点的坐标偏差,该偏差不应太大,以保证设计部门给出的指标不致受太大的影响。目前,曲面构建方案主要有三种:1) 以B-Spline或NURBS曲面为基础的曲面构造法;2) 以三角Bezier曲面片为基础的曲面构造法;3) 以多面体面片为基础的曲面构造法。[4]
图6 曲面光顺拟合图7 车身实体
前期工程做好之后,打开Pro/ENGINEER 软件的壳体特征创建方法,利用Create/Prot rusion/Use Quilt将所建立的曲面生成实体完成3D建模。建模后可通过Pro/ENGINEER软件中的View/advanced--iPhotorender进行渲染处理,及Analysis-- ModelAnalysis/Curve Analysis/Surface Analysis的分析方法来检验所建立的模型、曲线和曲面的合理性与精确度。
3.3后处理
利用Pro/ENGINEER软件进行逆向工程设计还可以进行相应的后处理工作。将前面完成的3DCAD Model汇入Pro/ENGINEER软件的Manufacturing模块中进行Nc加工程序的制作,并利用Pro/ENGINEER软件生成NC加工的G代码输入三轴(或五轴)加工中心加工出产品。
4 结束语
对于车身设计,采用逆向工程做法是制造技术信息化、科学化的必然趋势,也是一项开拓性、实用性和综合性很强的技术,开辟了车身设计制造的新途径。基于CAD/CAM的逆向技术,可以大大缩短模具设计制造周期,这也适应汽车行业对产品进行快速更新的需要。实践证明,车身设计逆向工程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已经给企业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金涛,陈建良,童水光.逆向工程技术研究进展[J].中国机械工程,2002.8,1429~1435
[2]马铁利,兰凤崇.车身逆向工程应用中的点云处理与曲线曲面光顺[J].机械设计, 2000.8,175~178
[3]于哲峰,张国忠.基于Pro/ENGINEER的汽车车身逆向设计[J]. CAD/CAM与制造业信息化,2007.10 187~189
[4]卢金火,兰凤崇.汽车车身曲线曲面光顺处理方法的研究[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1996,3, 215~218
摘要:首先分辨了进步与进化的概念,指出进化并不天然地等于进步观念,借此对建筑学引入进化概念的困难作了解释。同时还引入广义进化的有关观点,对建筑学中的思维认知问题,特别是建筑创作思维问题作了初步探讨,对有关建筑现象作了分析。
自达尔文进化论产生之后,大量相关的边缘学科应运而生,如:进化认识论、社会生物主义思想、进化论生态学等等。这些广义进化的思想在生物和社会两个层面上对人类知识的许多疑问作了探索性的研究,对人类文化各方面造成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但总的说来,进化论在建筑学领域还鲜有作为,这一方面可以归咎于建筑学的学科特殊性,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人们对它的忽视。关于广义进化论,一个相对科学的定义是:“在达尔文进化论基础上强化了评价系统的认识论。”达尔文进化论的理论核心是“变异”、“选择”。相对来说,生物性选择的过程涉及到的评价机制比较简单,但广义进化的评价判断系统则复杂得多。也正因为如此,它可以在更广的范围用来分析社会进化、文化进化等,也可以在更微观的范围内研究认知思维的机制。有了这样的基本认识,通过分析建筑学的广义进化特征将有助于我们建立正确的工程认识观。
一建筑学的“非”进化性脱胎于自然科学的进化论从它拓宽疆土的一开始就受到顽强“狙击”,在艺术和宗教领域更是如此。的确,宗教排斥变异,艺术以变异求存,艺术领域不存在稳定的、明确的价值观,在不同的艺术形式和艺术风格之间我们通常难断优劣。艺术和宗教都显现出某种“非”进化性,这是进化论介入建筑学的一个难点。然而,这其中又有所区别。宗教在它的体系成熟之后就保持着超常的恒定,而艺术在创新过程中不断建构着自己的系统。因此,如果说宗教不具有进化性的话,对艺术我们就不应妄言了。更何况,建筑学兼备科学与艺术两类学科的特点。“建筑学非进化性”还来源于“进化”与“进步”这两种概念的混淆。“进步”概念源于亚里士多德,它断言万事万物向着自我完美的或是由低级向高级的方向发展,这是一种典型的“目的论”。由于它不能解释创造力的来源,现代科学已抛弃了目的论。严谨的生物学者十分注意区分“进化”与“进步”概念的不同含义。这启示我们,建筑上的每一次“变化”都昭示着新事物的出现,但这并不意味它更高级。比如说,我们很难说现代主义建筑就比古典主义建筑高级,只能说它在某些功能方面更加适合于现代生活方式的要求。我们也很难说解构主义建筑思想比现代派建筑思想更加高级,也只能说他更加适合于当代大众心理的需求。因此,如果说在生物学上“进化”与“进步”的概念可能重叠的话,在建筑学上的进化概念就不一定具有进步的含义了。
二软、硬结构模型对设计思维的启示!模型的思想广义进化倚重的模型策略针对的是机器工作的创造性问题,它使用了一些“地形图模型”、“软、硬结构模型”等理论模型的方法对许多自然或文化现象作出了有益的探讨。它希望这些以进化论为基础的模型能代替以“符号主义”和“连接主义”为基础的机器模型,从而创造人工智能,实现人机对话。这种研究方法值得我们借鉴。树立模型分析的方法对于建筑学这种带有模糊判断性质的学科来说,不失为一种良好的分析方法。它不仅使我们的分析过程更加直观,还可以通过定量的数据得出更加明确的结论,并用以指导创造性的设计实践工作。"软、硬结构模型赵南元先生在《认知科学与广义进化论》中提出的软、硬结构理论的基本思路是:在人的认知过程和社会科学中存在着“自举”现象,即前一级的成果对后一级的成果有制约作用,它们是“自我表述系统”(图!)。自我表述系统必须包括相互作用的软、硬两部分结构,其中,硬结构保证系统的存在,软结构在硬结构支持下对硬结构进行建构,完成系统的自举。使用这个概念可以对建筑设计思维过程作出理性的分析#!$。建筑师思维中存在着软、硬结构。建筑师头脑中的知识体系是硬结构,建筑师在学习或与外界时接触得到的新思维可以视作软结构。软结构不断产生新的设计思想,进而优化其知识结构。而硬结构在领会和捕捉新思想上至关重要。建筑师的成功与否视乎软硬结构关系的均衡性。在建筑创作过程中,建筑师通过草图表达思索的轨迹,当其从纷乱的线条中选择出合适的线条时,就完成了一次创造过程。
其后,经历过多次类似的过程,在建筑师的笔下产生出数种甚至许许多多种解决问题的方式和建筑形象。之后,经过一次又一次的选择,选择范围大大缩小,直至最后确定针对特定过程给出的答案。建筑师在设计作品时,常常出于建筑师的职业心,反复勾画,也就是为了给自己多几种选择,以便优化设计方案(图")。我们在进行项目操作时使用的也是软、硬作用机制。方案招投标或方案咨询阶段是项目操作的软结构阶段,经过评标,根据专家或业主综合的价值判断,决定某个方案或结合某几个方案的过程就是项目设计的硬化过程。软结构阶段的思维活动带有相当程度的发散性,在这个阶段非理性的思维模式占主导地位,而后期的判断决定过程则是理性思维的结果。因此,可以认为一个设计的好坏是由理性与非理性思维协同作用的结果(图)。关于评价评价即价值评判。《辞海》对评价的解释为:“泛指衡量任务或事物的价值。”评价包括评价主体和评价客体两个方面。在建筑设计中,主体指的是设计师、业主、城市管理部门等对设计有需要的人,而客体则指设计目标、策略和图形成果等。设计过程本质上就是不断进行评价的过程。评价在软、硬结构模型中起到的是中介作用。在以“求异”为任务的创造性活动中,正确完善的评价活动是“硬化”过程的推动力。因此,广义进化理论的核心是其价值理论体系。
“进化离不开变异与选择,而选择离不开评价,如果没有一个具有客观性的价值理论体系,进化论向生物学领域以外进行推广是缺乏理论基础的。”广义进化关于“负价值”的理论对我们的认知思维带有宏观的指导意义。在这里涉及到“复合地形图模型”的概念。“地形图”是生物与社会进化现象的一种形象化模型,它是由空间和时间要素构成的四维体系。而“复合地形图模型”则是大小两个系统的地形图的叠加。由于价值观是向量而地形图却是非线性的超曲面,与地形图下降梯度一致的价值观,在超过临界点之后必定成为“负价值”。而且,负价值的自我保持性越强,系统越有“逃离”的危险,从而使系统崩溃。例如,从生存竞争的角度出发的价值观是“生育人口”,但是超过一定数量,也会造成人类的生存危机。因此这时“生育人口”就成了“负价值”。在建筑上,思维评价中的负价值主要是由评价主体之间的不均衡性造成的。在设计师、业主或其他相关人员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制约性,它们有各自不同的价值观,一个好的价值取向也只是在各方价值保持平衡下才有意义,任何一方的独断专行都会导致设计的失败。因此,设计师作为协调性的评判主体应发挥主动性。
三建筑现象的广义进化思考典型江南水道空间的模式由以下因素构成:桥、水道、建筑界面、人的活动方式、尺度。现代生活方式使“建筑界面”、“人的活动方式”和“尺度”这三种因素已发生了变化,因此现在我们不可能再期望简单地通过开河和架桥来获得什么“水乡风情”。同样的情形体现在“岭南骑楼街”模式的演变中。人的活动和合适的尺度感是近代骑楼街空间形态的模式语言。在当代城市中心区的改造建设中,我们采取的常常是一种错误的策略:拆除古建筑、拓宽道路、建沿街高层建筑。为了给大拆大建、破坏文脉寻找出路,骑楼文化被表达为沿街底层(或二层)架空的非连续走廊。事实上,我们很难在失去尺度的骑楼和高耸入云的摩天大厦前找到城市的历史印象。以上例子表明,传统的审美律在很多情况下已不再适用了,社会生活环境赋予了建筑文化新的选择压力。
正如德国建筑评论家威廉•克劳泽尔在论述建筑与环境的关联时给我们的忠告:“建筑师倾向于根据视觉规则理论来组织环境……由于它赖以存在的假设条件已经改变,传统的视觉规则理论已不再真实可靠,曾经在建筑形体中建立起来的视觉和谐模式将不再重现。”在新的社会环境要求下,“涉及不同环境层面的综合体系”的新理论走进了我们的视野。在这里,笔者是从建筑与环境的关系方面阐明建筑文化观念的演进机制的。建筑学的发展轨迹是非线性的。用完形心理学对建风格的研究强烈地表明了这一点。古典建筑以构件精细取胜,忽略虚实、阴影等完形因素;现代建筑则从整体完形出发,忽略门、窗、柱等细部的表现。当代的解构建筑学说则将整体完形打散,后现代建筑则将细部装饰重新拾起,甚至加以分解突出表现。从“古典建筑”到“现代建筑”再到“后现代建筑”,建筑文化呈现出跳跃发展的趋势,而且带有明显的“返祖”现象,这是建筑文化的广义进化特性。四建筑学引入广义进化思想的意义广义进化主要的目标是“研究人脑的认识与思维过程,对于认知过程给出机械论的解释,也就是研究认知和思维的机制,使其有可能在机器上实现”。达尔文进化论揭示出自然进化过程的创造性。超级秘书网
“自然界中已经存在的最富有创造性的过程是进化过程,而且进化论是一个机械论的理论,进化不需要依赖任何外在意识或目的论的帮助。”“软硬结构理论”、“自我表述系统”、“地形图模型”和“超稳定系统”等都是这样的一种尝试。阿希贝的“超稳定系统”更是在机器上小范围地实现了变异与选择机制。进一步的研究将集中在“小创造积累到大创造”的问题上。软硬结构模型在这方面有优势和潜力,“硬结构是软结构创造性建构的积累结果,同时也是软结构走向更高级创造的支撑”。尽管机器实现创造的过程还会相当漫长,但可喜的是我们已有了一写作论文系列的探索。很早以前,我们就已经开始了用计算机进行建筑评价的研究工作,开始探索模糊思维的量化过程。这些工作对于创造过程的量化做出了贡献。
应该说进一步的工作可能会交给计算机工作者去完成,但寻找合适的人机模型却是建筑认知科学应该担当的职责。软硬结构理论在这方面只是一种探索,但它已经迈出了可贵的一步。它充满了不完善,也充满了希望,这也许就是研究它的意义所在。
学评价的计量化使评价活动强调了一些教学技巧上的细枝末节,却忽略了教师个人的才华,评价结果没能真正反映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学识修养。教师教学行合理的评价关系到教师成长方向的确立。
对教师课堂教学进行评价首先要建立评价的标准,标准是评价的依据和前提条件。评价标准的建立使判断课堂教学效果的优劣成为可能,更重要的是,它能引导课堂教学的改革方向。同时,它还能引导教师个人的成长方向,即教师今后应把精力投向何处。因此,评价标准的建立对于评价本身是至关重要的。如果评价标准的“真理性”受到质疑,那么评价活动和评价结果的有效性就被打上了大大的问号。
评价的标准如此重要,那么怎样确立一个客观、合理的评价标准呢?或者说,评价标准确立的依据是什么呢?课堂教学的评价标准源于教学观。教学观是比教学评价更高一个层次上的范畴。教学观是人们对教学的一个总体的观点、态度和倾向。有怎样的教学观就相应地产生怎样的教学评价标准。
从更深层次上讲,评价本身还必须从哲学的高度进行探究。从教育史来看,教学观是随着历史发展的,一个时代有着这个时代特定的教学观,体现了这个时代的文化和精神氛围。
在机械论占统治地位的时代,人们建立的教学评价标准也相应地带上了机械论的色彩。机械论的教学观提出以学科知识点的掌握程度来建立评价标准,即根据学生是否达到了预先制定的教学目标来评价教师教学的优劣。在评价中主要关注教师的教学效果,以学生的学业成绩的“结果”作为评价依据,可把这样的评价体系归人“结果论”范畴。
随着西方社会对“机械论”哲学观的批判,人们在教育中越来越倾向人本主义教学观。人本主义教学观关注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成长。这种教学观并不认为学习的“结果”是重要的,而是认为学生对学习的“参与”这个“过程”本身最重要。说到底,在这个教育全球化的时代,在这个知识信息爆炸的时代,在这个“后现代”哲学登上舞台的时代,并没有什么固定的知识体系是学生必须去学的。密斯教授在他的著作《全球化与后现代教育学》中这样表述:“在教育界,全球化过程造成的普遍不确定性一直在某些方面存在。后现代派就‘什么东西可以信心十足地教给学生’这一问题所怀的担忧,如今更因‘信心十足地教意味着什么’这一难以理解的问题而加剧—尤其是在谓的新知识经济时代,教学往往被简单还原为如何‘管理’教育空间,除了计划和组织技巧外,不需要教师有任何个人才千。..}17随着西方哲学对“主体一客体”、“真理一谬误”这些二元思维方式的批判,西方后现代哲学流派更加倾向于对任何号称为“绝对真理”的体系进行“解构”。他们认为任何真理都是从某一“视角”出发来看待问题的,并不存在自在自为的绝对真理。后现代文化的氛围也渗透到了教育领域,人们从对真理的崇拜转向个人切身的体验世界,强调学生对教学过程的参与是第一重要的。在这种教学观下的教学评价体系主要关注教学的“过程”,强调师生互动,学生对教学的参与程度在评价体系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可把这样的评价体系归人“过程论”范畴。
中国的文化传统讲究“中庸之道”,对结果论和过程论的评价体系采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合理取舍的态度。这种中庸的态度也体现在了教学评价标准的建立上:评价的标准既要体现教学的目标是否达成,又要体现学生对课堂教学的参与程度。评价时既要参照预先规定的教学目标,又要关注课堂教学中“师生互动”的程度。
教育学属于人文科学范畴,教育科学并不像自然科学那样精确和量化。但是为了体现教学评价的客观和准确,又必须对评价活动给出一个“结论”。(评价结论该“如何”给出呢?是采用“计量化”的分值,还是根据教育学的人文科学性质对评价结论给予文本的描述?这本身就是一个关键的问题。)教学活动本身的不确定性与评价结果所要求的明确性这两者处于一种“张力”之中,如何合理把握这对矛盾(张力)需要极高的智慧。
由于整个现代社会竞争氛围浓烈,对教师的教学评价需要给出明确的评价结果以选拔“胜者”。由于对于精确计量化的自然科学取得的物质和技术成就的认可和崇拜,人文科学也慢慢开始以自然科学的客观性(以精确的计量化为特征)为标准。对计量化的喜好与崇拜甚至到了如此高的程度,以至于如果某一学科(例如教育学、心理学等)不能精确进行计量,不能最终得到一个“数据”,那么这些科学就显得“不客观”而配不上“科学”这一称号。人文科学的计量化趋势越演越烈,20世纪的西方哲学和人文科学对此深感忧虑,对这个趋势给予了强烈的批判。加拿大著名的教育学专家、教育哲学家范梅南在他的著作《生活体验研究—人文科学视野中的教育学》中对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客观性标准作出了明确的区分,教育学应追求人文科学的严密性。“我们应该承认,人文科学对于准确、精确及严密有自己的标准。在定量科学中,准确与精确往往作为界定测量与设计精良的标志。与此相对,人文科学则尽量追求对具体事物丰富性与完整性的解释性描述,尽量使概念的基本本质达到完善。‘严密’的本意是‘坚硬’、‘硬度’。严密的科学研究基础被认为在方法上是严谨的、严格的,不与‘主观性’和定性研究妥协。‘硬数据’指最能反映数量单位或可测量到的测量的知识。与此相反,人文科学研究只有在道德和精神的意义上是‘强硬’的时候才是严密的。只有当一个人文科学的文本有勇气追求某些理念的独特性和意义时,才算是严密的。如果一个人并未准备坚持什么,那么坚持还有什么意义呢。这同样意味着,人文科学研究会以‘轻柔’、‘深清’、‘微妙’和‘敏感’的方式将生活现象的意义带人我们的意识。
人文科学的“计量化”趋势虽然遭到了西方哲学的强烈批判,但这个趋势本身似乎有进无退。为了追求精确和“便利”,“计量化”的方法也应用到教师教学的评价体系中。对教师的教学评价给出一些量化的指标:例如教学目标的确立是否合理,教师在教学中是否注重“师生互动”,教师的板书是否规范,教师是否采用了现代化的教学手段,等等。对每一项指标设立一个权重以赋予这些指标相应的分值,这些指标的分值相加以百分制计算。以这些量化的指标为依据来给每一位教师的教学进行评价。通过给每一项指标打分,并且根据统计学的权重计算对每一位教师的教学效果给出一个最终的“总分值”。评价标准的建立是如此重要,我们不禁要问:各项指标被赋予的权重“依据”是什么?进一步问:各项指标本身被确立的“依据”是什么?更进一步深究,用百分制的计量化方法进行教学评价的“依据”是什么?或许用分值进行教学评价比较“方便”,“方便”是真理的代名词吗?例如,甲教师最终得分80分,乙教师得分85分,从最终的得分来看,乙教师的教学水平“当然”要优于甲教师。当两位教师的教学评价通过两个分值摆在我们面前时,我们不禁要对这个评价结果本身进行评价。一个问题浮现在眼前:这样的评价是否合理?
虽然这样的教学评价考虑到了“结果论”,即教学是否达到了预先确立的教学目标,这样的教学评价也同时考虑了“过程论”,即教师在教学中是否注重“师生互动”等,但这些只是“外在的细枝末节”。通过这些关注细节的指标是否“真”能体现教师的教学水平?更令人担忧的是:对这些“外在的细枝末节”的关注恰恰忽略了教师真正的教学能力,恰恰忽略了教师内在的学识和师德修养,恰恰忽略了教师个人的才华。
如何评价教师真正的教学能力和学识水平呢?这些都是教师“内在的”个人素质,我们只能通过教师“外在的”教学行为来对教师真正的教学能力和学识水平“略知一二”。外显的教学行为与教师内在的教学能力和学识修养是怎样的关系呢?或许,德国哲学家西美尔对伦理学的深刻论述能给我们一些启发。西美尔认为外在的“伦理行为”并不是判断德行的最终依据。任何以命令式的“应然”规定的外在的伦理行为体系无法包容人类广泛的实践领域,无论是个人的实践领域还是社会的福乐安康。唯有“有德之人”才是一切良善行为最终的“源泉”。有德行的“人”在他的日常的一言一行中自然“流溢”出伦理的意义。作为一切外在行为载体的“人”为他的一切善与恶的行为最终负责。西美尔在他的演讲集《叔本华与尼采—一组演讲》中对此有如下论述:“古老道德所宣扬的思想是,德行看重的不是事实,而是事实背后的意志企图。这个思想在此处达到其完整的深度和广度:意志不再被视为具体的、受到某个特定理智推动的冲动,而是作为基本的存在,也就是人的那种不受任何时间与变化之决定的自在。与此相比,那种流行的、对道德责任的逆向追究,却让人觉得它仅仅是从看重外部行为的司法判定迈出的最初和暂时的一步。可是就凭这一步,人们却已首先到达了道德主义,也就是就日常实践而言已经足够的、那种针对个别行为意志的裁判机构;相反,此时在那条外部道路的狭隘的道德含义背后,人们才抵达了最后一站,那形而上的终点站;整个的人,也就是说,他的绝对的、不可更替的存在就是载体,就是每一个别的,仅仅作为现象的善与恶及其相应责任的真正现实。
人文科学的“计量化”趋势虽然遭到了西方哲学的强烈批判,但这个趋势本身似乎有进无退。为了追求精确和“便利”,“计量化”的方法也应用到教师教学的评价体系中。对教师的教学评价给出一些量化的指标:例如教学目标的确立是否合理,教师在教学中是否注重“师生互动”,教师的板书是否规范,教师是否采用了现代化的教学手段,等等。对每一项指标设立一个权重以赋予这些指标相应的分值,这些指标的分值相加以百分制计算。以这些量化的指标为依据来给每一位教师的教学进行评价。通过给每一项指标打分,并且根据统计学的权重计算对每一位教师的教学效果给出一个最终的“总分值”。评价标准的建立是如此重要,我们不禁要问:各项指标被赋予的权重“依据”是什么?进一步问:各项指标本身被确立的“依据”是什么?更进一步深究,用百分制的计量化方法进行教学评价的“依据”是什么?或许用分值进行教学评价比较“方便”,“方便”是真理的代名词吗?例如,甲教师最终得分80分,乙教师得分85分,从最终的得分来看,乙教师的教学水平“当然”要优于甲教师。当两位教师的教学评价通过两个分值摆在我们面前时,我们不禁要对这个评价结果本身进行评价。一个问题浮现在眼前:这样的评价是否合理?
虽然这样的教学评价考虑到了“结果论”,即教学是否达到了预先确立的教学目标,这样的教学评价也同时考虑了“过程论”,即教师在教学中是否注重“师生互动”等,但这些只是“外在的细枝末节”。通过这些关注细节的指标是否“真”能体现教师的教学水平?更令人担忧的是:对这些“外在的细枝末节”的关注恰恰忽略了教师真正的教学能力,恰恰忽略了教师内在的学识和师德修养,恰恰忽略了教师个人的才华。
如何评价教师真正的教学能力和学识水平呢?这些都是教师“内在的”个人素质,我们只能通过教师“外在的”教学行为来对教师真正的教学能力和学识水平“略知一二”。外显的教学行为与教师内在的教学能力和学识修养是怎样的关系呢?或许,德国哲学家西美尔对伦理学的深刻论述能给我们一些启发。西美尔认为外在的“伦理行为”并不是判断德行的最终依据。任何以命令式的“应然”规定的外在的伦理行为体系无法包容人类广泛的实践领域,无论是个人的实践领域还是社会的福乐安康。唯有“有德之人”才是一切良善行为最终的“源泉”。有德行的“人”在他的日常的一言一行中自然“流溢”出伦理的意义。作为一切外在行为载体的“人”为他的一切善与恶的行为最终负责。西美尔在他的演讲集《叔本华与尼采—一组演讲》中对此有如下论述:“古老道德所宣扬的思想是,德行看重的不是事实,而是事实背后的意志企图。这个思想在此处达到其完整的深度和广度:意志不再被视为具体的、受到某个特定理智推动的冲动,而是作为基本的存在,也就是人的那种不受任何时间与变化之决定的自在。与此相比,那种流行的、对道德责任的逆向追究,却让人觉得它仅仅是从看重外部行为的司法判定迈出的最初和暂时的一步。可是就凭这一步,人们却已首先到达了道德主义,也就是就日常实践而言已经足够的、那种针对个别行为意志的裁判机构;相反,此时在那条外部道路的狭隘的道德含义背后,人们才抵达了最后一站,那形而上的终点站;整个的人,也就是说,他的绝对的、不可更替的存在就是载体,就是每一个别的,仅仅作为现象的善与恶及其相应责任的真正现实。
外在的行为并不是伦理判断的最终依据,伦理判断的最终依据是形而上的整个的人,良善之人在他的外在的一言一行中体现出善的伦理意义。相类似的,“外在的”教学行为是教师“内在的”教学能力和学识修养的外显,优秀的教学真正的“源头”在于优秀的教师,优秀的教学活动是优秀教师的“整个的人”的自然流溢。对伦理行为的善恶判断困难重重,真正的教学评价也很难给出一个确切的标准。如果要对一位教师真正的教学水平给予恰如其分的评价的话,最终依据只能是这个作为教师的整个的人。或许能通过他的一堂授课(但决不仅仅依据这“一堂课”)去“体会”他的作为教师的个人才华。“才华”这个词同时包容了教师的学术水平、师德修养、授课的个人风格、语言艺术等。
论文关键词 功利主义 技术价值观 科技进步 社会发展
一、技术价值观的涵义
价值观是对价值本质的一般概括,是有关价值的基本观点,是对各类价值关系的基本概括,是价值意识最高的形式。它是人类特有的带有倾向性的评价、认识的标准,是人类从事某活动的定向标准。人们一旦确立了某种价值观,就会在的活动中体现出某种倾向性的特征,并通过价值的创造从而实现价值理想。
技术价值观则是人们在对技术认知的基础上,在实践中所形成的关于技术价值的稳定的认识。
人类的自然观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技术价值观。在技术原始的古代,当时的条件决定了把整个自然界看作是一个模糊的、笼统的、混沌的整体自然观。人们追求的理想目标或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看法,就是去顺应自然。而在实践中,由于古代人类只能依靠原始技术来向自然界索取简单的生产资料和所需的生活资料。因此,无论是对自然的自觉或不自觉的开发,或是有意无意的损害、滥用、破坏,都不会对自然界及其社会产生较为明显的影响。
近代的机械论自然观则把整个自然界当作一架按照一定规律自动运转的机器,人们只需通过实验和分析对自然界进行探寻,掌握规律的钥匙,便可以从自然界获取所需的生产生活资料。近代技术的诞生和在生产上的应用,促进了人类财富的积累,人们于是把技术看作掠夺自然的手段和工具,并形成了影响几个世纪的功利主义的技术价值观。
二、功利主义技术价值观的形成及其合理性与局限性
(一)功利主义技术价值观的形成及其合理性
人类文明伊始就已经存在了人类的技术价值观,伴随着人类技术活动的进步、深入和拓展而走向系统化、知识化。由石器时代、铜器时代直到工业机器时代,逐渐形成了技术征服自然、保护自身和生产物质财富以及如何有效使用技术等一类的技术有效性价值理念。
欧洲文艺复兴运动奠定了功利主义技术价值观的形成基础。宗教改革运动和文艺复兴,不但将科学从宗教神学的桎梏中解脱出来,解放了欧洲人的思想,也为技术的整体社会价值实现提供了文化、思想和科学的氛围,成为滋生功利主义技术价值观的温床。它所掀起的科学革命,为科学与技术提供了互动的条件,也为工业革命积的爆发蓄了力量。默顿分析了17世纪英国社会的技术实用价值,他指出:“更为重要的是,几乎所有的科学家都相信自己的不懈努力将会导致出实用的结果”,“科学家不但寻求技术效率,同时也考虑合理地使生产手段来适合最终目的的经济效益”。这些实用性的技术价值观渗透和融合了科学认识以及文化,对技术与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导致上升到理性上形成了重工具、经验性和实证的价值观,就是功利主义技术价值观。弗·培根清楚的表达了这种价值观:“对于各种科学的增长进步和哲学体系来说,应该依照相同的规则,以果实来评判学说体系;然而假设这种体系不出产果实,我们则应该宣告它毫无价值,尤其是当它不仅不产生橄榄和葡萄等果实反而带有辩论、争论之蒺藜时,我们更应当作这样的宣告。”此观点强调了科学技术外在的应用价值,“用此方法来看技术,我们判定它有价值,因为它作为实现其他目的的工具,而这些目的本身具有内在的价值”。“这些目的本身具有内在的价值”,说的是这些目的是为社会与个人谋福利的,具有道德背景和人道主义的希望。“这种观点本质上是把技术看作一种实现目标的手段。”所以,功利主义技术价值观一直与人类中心主义和工具主义的观点联系在一起。
(二)功利主义技术价值观的局限性
1.忽视自然价值,强调人类价值
以功利主义技术价值观所理解,自然界是没有价值、没有目的的,只能任人摆布。人不但处于自然界之外,并且居于自然界之上,万事万物仅仅是人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和手段,其本身没有价值。比方说某人用斧子砍倒另一个人,他就会被认为是可恶的行为,受到社会舆论的一致谴责。然而,如果某人挥斧砍倒一棵树,别人会认为这很正常。因为树本来就是被人使用的工具,其价值就在于能够被人类利用。在这种观念的支配下,为了自身的利益,人类借助技术手段疯狂地掠夺自然,肆意地践踏自然,导致环境危机和生态失衡。可是我们忘记了一点,世界是一个生物共同体,人类只不过是这个共同体中的一员。
2.忽视技术价值多样性,强调单一经济价值
技术价值具有多样性,形式上可分为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多方面的价值。但工业革命以来,由技术发展带来生产力的巨大飞跃,使人们只看到了其经济价值,技术带来的物质财富的增加和经济的快速增长,却忽视了其他方面的价值,尤其是生态价值。只强调单一的经济价值,换来了所谓的GDP的增长,却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
3.忽视价值理性,强调工具理性
技术是对人类是有价值的,满足人类需求的实践手段。技术就其本性来讲是价值主体尺度与客体尺度的统一,是目的性与规律性的统一,也是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统一。然而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技术进步革命从根本上改变了人类的思维模式,使得功利主义技术价值观出现了以技术工具价值取向为主导的理性崇拜。这样功利主义技术价值观简单地把有用等同于技术价值,一味强调技术手段的目的化和技术的工具性,它偏重技术的产出效率、经济功能,忽视技术内在价值和技术的价值理性对人的引导作用。技术活动是从价值主体需要出发,经过价值理念、价值意识、价值创造,到价值实现与价值物生成的过程。技术价值目标并不总是合理的、恰当的、正当的,而往往会建构出非正当、非合理性的价值目标。所以,我们必须将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有机地结合起来。
三、功利主义技术价值观对社会的影响
功利主义技术价值观对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及技术进步发挥了巨大的积极作用,然而因为它以经济利益的实现为中心,对自然采取掠夺式的开发,轻人的尺度、重物的尺度,对消费价值、经济价值的过度追求激发了人的功利主义和享乐主义,失去了对主体的终极关怀,泯灭了精神品味和生命意识,从而消解了人的主体性、破坏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导致了人自身价值的迷失。
(一)打破了人与自然之和谐
功利主义技术价值观以经济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无视自然的其他价值,只注意自然界的经济价值,认为自然界只是满足人类需要的工具,索取、利用和征服的对象。在技术功利主义意识里,树木不再是秀丽的自然风景、不再是茂密的森林、不再是充满神奇与情趣的绿色王国,而是由树木到桌椅不断变化的人类用品,一切生物都为了人类利益而存在,都只是一种有用的工具性的对象存在,于是形成了奴役自然、主宰自然、支配自然的行为哲学。在这些功利主义价值观支配之下,人类对自然资源疯狂掠夺,恶化了人与自然关系,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功利主义技术价值观破坏了生态系统的平衡,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危及人类自身发展的可持续性,对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巨大的损失,人类的活动逐步使得自身很难继续生活下去。
生态系统能够保持动态平衡,在于其具有一定的自我调节的能力,在一定范围内能够保持自身生态系统的平衡与稳定。然而,生态系统内部的调节能力也是有限的,一旦外来干扰超出了此限度,这种调节能力就会降低甚至消失。人类对自然界开发利用和全方位的污染,远远超出了自然界本身的自我净化能力和再生能力,使得土地沙化、资源枯竭、酸雨毒雾剧加、生物多样性减少、水资源匮乏、空气污染等等。恩格斯说到:“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对自然的胜利。对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
(二)消解了人之主体性
技术进步带来了人类社会的进步,并且逐渐确立了其在现代社会的主导地位。从此带来现代化的机器生产把人从头脑、躯体的综合体中分离出来,他在运用身体却并不需要动脑。人成了机器中的一个部件,人变得越来越机械化了,工人在创造产品时并不起什么作用。工业文明彻底把人束缚在机器系统之上,工厂制度的建立,使人成为一颗永不生锈的机器零件,破坏了人的生存的从容与和谐,耗掉了人的生命和青春的激情。汽笛一响,人们必须开始工作;装配流水线从身旁转过,工人必须跟上它的速度;铁路按严格的时间发车,人们必须服从;大众媒介产生的是一种单一文化,大规模生产产生的是标准化产品,人的自主性丧失了,甚至连人与人之间的相互联系也被客观化与机械化了。人被整合到依据理性原则和商品本性建立起来的自律的机械化体系中,在这个体系里,技术不再是为人服务的工具,反过来成为统治自己、压迫自己的异己力量,这种力量使人从属于它,剥夺了人的自由。人成了技术的附属物,失去了主体性与能动性。
(三)导致人自身价值之迷失
公共行政对道德的诉求是在对官僚制甚至是传统行政发展逻辑的批判中获得肯定的。在公共行政的实践中,传统行政机械化的发展逻辑使政府效率急剧下降,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政府失灵”的原因之一。在此境遇下,无论是“新公共行政运动”还是“新公共管理运动”,皆以否定官僚制为政府重构的前提。换言之,是要通过这一批判性的否定为政府再造重塑地基。然而,对官僚制的否定,即使逻辑地符合公共行政对道德的诉求,却始终摆脱不了传统行政发展逻辑。在这一问题上,麦金太尔引领了我们的视线。他认为,现代行政发展的逻辑有一鲜明的脉络:始于启蒙时代的政治理想,中经社会改良者的抱负以及管理者的合理性证明,直至技术官僚的实践。麦金太尔所描绘的是行政发展的显性图景,然其背后却潜藏这样的论断:考据现代公共行政与道德的分离无可避免地让我们回归启蒙时代,思索先哲的政治理想,而这探究的立足点恰恰就在于政治领域。
行政实践并非与行政学的创立者们所想象的与政治全然无涉,而是扎根于政治与道德领域。即使是行政学的创立者们以“政治是国家意志的表达,行政是国家意志的执行”这一二分法作为行政学的方法论开端也难以否认:行政须以政治为先导,隐藏在行政背后的政治、道德是论证行政的目的性价值的必要条件。如此说来,从政治领域抽离出来讨论行政和道德的分离问题,作为现代探讨行政问题的普遍方式,尽管可以探讨得细致入微,却未必比近代的思维习惯更为高屋建瓴。由此,探寻“公共行政的发展为何游离道德”这一命题须回归源头,分析政治与道德分离这一行政游离道德的前提。
自亚里士多德以来,行政是政治作为实践性的学科在技术操作上的应有之义。按照亚里士多德的阐释,政治关乎城邦这一“最崇高、最有权威、并且包含了一切其他共同体的共同体,所追求的一定是至善”…。在传统意义上,行政本身也包含追求至善这一本性。然而随着政治与道德的分离,现代行政催生以来便消逝了这种本性,此时行政在名义上已摆脱了政治。著名的解释学家列奥·施特劳斯曾断言:政治与伦理的分离具有明晰的路线图,经过始于马基雅维利、中经卢梭、近到尼采的“现代性的三次浪潮”的连续冲击,西方政治哲学及其传统已在三次危机中难以挽回地衰落。古希腊所塑造的传统哲学认为人本身是向善的,政治或者是行政本身就在于实践这种至善,所追求的价值就在于城邦的道德,道德与政治并没有被严格区分,而且两者相互纠结、支撑与印证。然而,现代性的三次浪潮对这一传统进行了釜底抽薪:“当马基雅维利以政治权力取代政治美德、卢梭以自由(权利)作为政治原则、尼采用权力意志取代国家政治本身时,在古老雅典城邦的政治生活和古希腊哲贤的‘爱智’冒险中生长出来的政治哲学,便开始从‘权力政治学’向‘自由(权利)政治学’——经过霍布斯的‘自然权利政治学’和洛克的‘财产政治学’的预制——最后到‘权力意志政治学’的蜕变。”
按照施特劳斯的诊断,政治游离道德是一个“现代性事件”,主要由“三次现代性浪潮”的冲击所导致。然而,冲击后的行政还要有能够实行价值中立、提高效率的实践性或环境性契机。政党分肥制便为之提供了这样的机遇。威尔逊的行政“价值中立”原则便是针对当时美国的“政党分肥制”,为了一劳永逸地摆脱其纠缠所做出的设置。他以完全超脱道德、政治甚至是法律领域的“事务性”来描述行政管理的领域,“它与政治的领域那种混乱和冲突相距甚远。在大多数问题上,它甚至与宪法研究方面那种争议甚多的场面也迥然不同。”恰是服从于解决“政党分肥制”这一具体问题的“价值中立”原则与韦伯的“官僚制”相结合,把道德价值从公共行政领域中彻底剔除。
由此,现代行政发展逻辑在历次的思潮碰撞中,在政治与行政的分离过程中,形成了这样的理论抑或假象:行政与道德全然无涉。它试图逻辑周延地表明:效率是价值中立的必然结果,而要实现效率,惟有寻求事实与价值两分的价值中立。
二、问题:现代行政逻辑与道德之间
行政摆脱了道德、行政学脱离政治而产生毋宁是现代性事件,经过与道德的决裂以及机械论科层制的发展,公共行政尝试依据科学和技术路线寻求自身发展逻辑的理性化,逐渐构建起自己的逻辑体系。然而正当现代行政构造起自足的技术体系,准备摆脱道德飞跃发展的时候,道德的问题却又紧紧地纠缠着它,使之返回始发点。道德问题犹如现代行政背负的“原罪”,即使他们妄图遗弃,却又总是悄然复归。这一“原罪”,便成为新公共行政运动及新公共管理运动进行政府再造的突破点。尽管它们的努力无法超脱现代行政的发展逻辑,甚至恰恰表现了官僚制总体实现的结局,但阐明了行政逻辑的显性危机。对这一问题的探究迫使我们回到现代行政发展逻辑链的始发点——价值中立的问题上回复这样的追问:行政能不能彻底脱离道德的范畴?易言之,超道德的行政是否可能?
显然,价值中立本身也是一种价值观,并非没有价值立场,而是为了确保自身的价值及效率性,“超越于包括道德伦理、宗教和其他一切非政治文化价值之外的独立性,”l4追寻中立性的立场。从行政本身的建构来说,这样的立场始终是难以存在,因为行政本身不是一种纯粹的技术应用问题,而这正是由行政的意图和手段所决定的。行政的目的并非单纯机械性地分配资源,其作用本身潜涵着价值性的目的或关怀。尽管政府通过援引其之为社会变化的管理者的科学能力及纯粹的技术,来证明其自身的合法性和权威性的方式曾经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公共行政所面临的是包括多元文化、多元价值观的冲突所产生的难题,单纯依靠简单的技术能否解决价值冲突上的问题已是不言而喻。单纯追求效率和中立价值的技术操作始终无法越过难以精确衡量隐性价值这一鸿沟,功利主义的困境深刻地表明了这个难题。因此,针对这一难题,法默尔不无义愤地说:“人在这种形式的合理性(为效率追求技术)中当然可以获益,但要以抛弃实质的合理性为代价。”_5因此,他建议我们应该摆脱这种困境,从后现代性而非现代性的心灵模式思考公共行政。然而,这种现代普遍理性主义规范论的视角只注意到了行政作为一种非人格的组织化、效率化的治理方式的外在特征,却忽略行政作为社会组织化生活方式的内在价值特征和精神特性。
诚然,现代行政的发展逻辑的弊端不仅仅在于先天道德论证的缺失,其具体运作机制上也反映出超道德行政的谎言。行政的体制的建构以及行政机制效能的发挥都有赖于公民的政治参与,作为民主政治的基本特征之一,政治参与是现代政治发展的重要内容。没有公民对政府行政的参与和实践,也就不可能实现全体公民对政府行政的共同认同和实践承诺。每一个具有自由意志和独立的理性判断能力的人,不会在无强迫压力的情况下认同和承诺任何外在于他自己意志认同的制度约束或规范限制。在公民对约束自己自由意志的行政机制的认同过程中,个人的理性判断和价值筛选起着关键的作用,解决不了这个关键因素,行政效率也无从谈起。然而,问题在于个体存在着差异,而且道德上的差异甚于生理上的区别。作为公民的个体在政治参与的实际进程时,不可能完全摆脱不同家庭教育、和道德理想的影响。恰好相反,这些差异巨大的非政治的因素常常深刻地影响着公民的意识和主张,乃至他们的政治选择和政治行动。在这样的矛盾中,单纯依靠技术显然不能解决这些问题,反而会陷入非此即彼的困境,毫无效率可言。
如果在现代行政的逻辑中,以价值中立为出发点,仅仅为了追求科学能力的优越感和效率的提升,以单纯的手段或技术来理解行政,而与正义与非正义、善或恶、美德、至善等道德问题全然无涉,那么行政本身也难以证明其合法性和基本的效率优越。
三、回归:公共行政的道德价值性辩护
若缺少道德的价值向度,或者过度强调现代民主政治的“价值中立”或“价值无涉”而追求行政的道德无涉,那么行政的正当合法性也就成为问题。
如果我们把行政界定为以行政机关为主体,运用公共权力所实践的具有强烈组织性能的治理活动,那么公共行政如何回归道德的目的性价值辩护这一追问的实质意义就在于如何建构、论证行政权力及其运用方式的道德正当性及合理性基础,实践行政行为的道德准则,实现其价值层面上的意义。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纯粹的价值中立以及效率不可取的境域中应该遵循一种什么导向?由行政本身的内在逻辑和需求探寻,这导向毋宁是公共行政中的正义。
罗尔斯在《正义论》中开篇明义:“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这一论断同样适用于行政领域。作为一种制度,首要的便是在纷繁复杂的价值冲突中能有效地维护政治秩序,获得公众的认可及同意,赢得合法性基础。现代行政的发展逻辑在获得合法性方面暴露了自己的缺陷,因为合法性的奠定和维护除了依靠政府单纯的价值中立和效率之外,更多地基于政治制度本身内蕴的理性和人们对它的信念,“合法性作为政治利益的表述,它标志着它所证明的政治体制是尽可能正义的”。因此,合法性基础实际上包含着对政治秩序有效维持这一合理性评价和道德性评价中的实质正义。而正义正是合法性的内在动因。以合法性的结构视之,管理者和公众是合法性的结构载体,两者不是纯粹的单维构建,而是具有回应性的,共同使合法性呈现动态发展过程。并且随着公众价值的多元性、精神特性的差异化扩大,公民更多的是在现代民主法则的框架下,根据自己的道德判断和利益来评价政治及行政,因此对公众回应需求的满足程度成为能否赢得认可和支持的重要关键因素,而这种需求最根本的是对正义的诉求。
然而,正义要成为现代行政的新导向还必须满足这样的事实:行政虽然不能以单纯的效率为导向,但是却不能缺乏效率。以正义原则为导向是否会降低行政效率?换言之,正义导向是否排斥效率?恰恰相反,正义导向之中涵盖着最大的效率追求。“对于一个社会来说,最大的潜在的动荡因素是来自社会内部各个阶层之间的隔阂、不信任、抵触和冲突。通过对社会成员基本权利和基本尊严的保证,通过必要的社会调节和调剂,社会各阶层之间的隔阂可以得到最大限度的消除,至少可以缓解,进而可以减少社会潜在的动荡因素。”社会成员之间价值观等非政治因素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以统一的观念整合人们的思想难以达成,重要的是应付这些非政治因素的渗透所采取的方式。行政的正义导向能够为公众提供平等地表达社会诉求、参与社会治理的机会,积极地发挥自己的潜能,“不仅在行政体系自身中呼唤出有效率的行动,而且能够在它的管理对象那里,即在整个社会中激发出存在于社会成员之中的整合社会秩序、推动社会发展的潜能。”因此,正义的导向消弭了社会矛盾,增强社会成员的凝聚力,极大地激励他们的主动J眭和积极性,使政府在获得最佳的社会秩序的同时,政府从日常社会事务的管理中极大地解放出来,降低政府的运行成本,呼唤出高效率。
因此,现代公共行政应该抛弃以往的逻辑,以正义为导向。然而,以平等、正义为主张的新公共行政或新公共服务并不能真正实现正义,法国学者皮埃尔·卡蓝默对新公共行政追求正义的困境做出了很贴切的诊断:“仅仅进行机构改革是不够的。必须‘改变观点’,对当前治理模式的基础本身提出质疑,即使这些基础已经为长期的习惯所肯定。”ll。。这实际上是一个大胆的结论,意味着公共行政也和人类的治理一样处在根本的转型之中,这促使我们重新思考行政正义导向的内在需求。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这实质上潜藏着这样的论断:正义毋宁是制度的正义。以此推之,行政的正义毋宁是行政制度的正义,实现行政正义导向的关键在于行政制度本身。
行政制度是行政最为重要的规则体系。只有通过制度的安排,对有限的社会资源进行合理的分配,公共行政才可能保持它的正义导向,才能实现良好的社会秩序。同时,也只有体现正义的制度才能成为协调社会各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才能为全体社会成员所接受并自觉遵守,否则就沦落少数人谋取私利的工具。构建符合正义导向的行政制度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考虑到行政的制度选择、制度设计和安排的正当性程度,深入研究制度的实际运作。这关涉到“制度选择、设计和安排的社会客观条件和环境,包括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条件和环境,比如,社会的政治自由程度、公共理性程度、制度创新的资源供应、社会公民的政治参与、政治责任和政治美德状况,以及特别重要的是制度选择、设计和安排与社会政治生活实践要求的契合程度,等等。”…确立行政制度的正义导向不仅是公共行政目标模式的变更,而且意味着公共行政的制度、运行机制和行为模式的根本性变革。
然而,单纯依靠行政制度的正义是否就能保证行政的正义导向?根据慈继伟“正义两面性”的解释,制度正义是有局限的,需要对个体美德的呼唤正如麦金太尔站在雅典诸德行的立场上对罗尔斯诺齐克论争之批评所阐明的,无论制度的设计多么完美、健全、正当,最终都取决于古典公民美德的复苏。公共行政的正义导向需要公民尤其是行政管理者的正义美德的支撑,即使是制度正义除了需要制度选择、设计的正当性之外,也需要操作制度运行的管理者公共权力行为的合理及合法性基础此外,行政正义的局限性不仅仅在于公共行政管理者运用公共权力的操作层面上的基础,还在于包括行政管理者在内的公民对于正义期待与代表全体公民意愿的行政制度之间存在的差距。“即使是正义制度在其履行正义职责时,亦有一个时效相对滞后的问题,因而,亦会引起人们的道德愤恨。这就需要‘宽恕’之美德,以‘遗忘’不正义行为。
而这宽恕和遗忘有赖于公民以自己的仁爱以及对行政制度正义的信念和希望超越对等的报复。毋庸质疑,公民(行政管理者和公众)个体的美德精神与行政制度的正义正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支撑着现代行政的正义导向。
关键词:原乡记忆;生态情怀;生态批评
《额尔古纳河右岸》是迟子建灵魂的“原乡”记忆。小说里塑造的女酋长,在一天之内讲述了这个行将消亡鄂温克部落近一百年的沧桑故事。这个“一百年”寓意深刻:在人类进化的过程中,人类需要彻底反思对自然的奴役,重构人与自然的平等共存关系。近代以来,一百年的现代化进程中,强势文化对弱势文化与“他者化”的征服愈演愈烈;在极端功利和实用主义的心态支配下,对强势文化的深深崇拜与自觉臣属导致“自我”文化记忆的丧失。联想到阿来的《空山》,两部小说都是以展现一个民族的百年历史为小说主体,都是要在自然界的力量,民族文化、宗教与习俗的根深蒂固以及历史的风云变幻中,展现出更加复杂的人性内涵。所不同的是,阿来是对自己所属民族的认同与关切,迟子建则是以一个“他者”的身份来介入少数民族的生活和历史,将小说巧妙架构为在一天之内由一位女萨满讲述森林、驯鹿与人的百年演变史,其中隐喻着一个民族对“自我”文化百年如一日的坚守,更体现拯救将要消亡的“自我”文化一日如百年的紧迫感。
鄂温克族以放养驯鹿为主要生活方式,他们长年流转,逐水草而居,在长期的与特定自然地理的交互中形成了自己的生活方式与世界观,创造了属于自己的价值与意义,这是一个泛神的世界,一个完全依赖自然节候的世界,一个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生死轮回的世界。作为一个真正与森林和驯鹿融为一体的民族,鄂温克人的情爱是原始、纯朴与美好的。小说里这样描写道:“他(拉吉达)亲吻着我的一对乳房,称它们一个是他的太阳,一个是他的月亮,它们会给他带来永远的光明······①P83”鄂温克人与自然有着最亲密关系,对游说他们下山养猪和羊的汉族乡长这样回答:“我们的驯鹿,他们夏天走路时踩着露珠儿,吃东西时身边有花朵和蝴蝶伴着,喝水时能看见水里的游鱼;冬天呢,它们扒开积雪吃苔藓的时候,还能看到埋藏在雪下的红豆,听到小鸟的叫声。 猪和牛怎么能跟驯鹿比呢?②P205”
这样的生活远离了外部世界强悍而迅捷的文明进程,所以,当后者以不可阻挡的力量破坏了鄂温克人赖以生存的领地时,动摇的不仅是他们的物质生活基础,更重要的是他们的文化,他们的信仰与精神世界。瓦罗加说:“他们不光是把树伐了往外运,他们天天还烧活着的树,这林子早晚有一天要被他们砍光、烧光,到时,我们和驯鹿怎么活呢?③”但仍没有一个鄂温克人愿意走出那片林海。这种对家园坚守的精神,与森林共进退、与驯鹿共存亡的生存态度和生命价值观不禁让人肃然与震撼。小说每章开头都有一段散文般优美的语言作为引言,而每一段引言里都提到女主人公的孙子安草儿。安草儿是女主人公二儿子安道尔的儿子,这个默默无声的安草儿陪伴着老酋长,仿佛守卫着一种古老的生活方式。他是在向现代文明抗争吗?无论人类文明发展得如何快速,总有人要捍卫他们自己的原始生活和艺术。这是他们固守的生活法则,更是一种信仰,而有信仰的民族就一定是有希望的民族。
正如迟子建接受采访所谈:“可以用‘悲凉’二字形容我目睹了这支部落生存现状时的心情。人类文明的进程,总是以一些原始生活的永久消失和民间艺术的流失作为代价的。从这点看,无论是发达的第一世界还是不太发达的第三世界,在对待这个问题上,其态度是惊人相似的。好像不这样的话,就是不进步、不文明的表现,这种共性的心理定势和思维是非常可怕的。我们为了心目中理想的文明生活,对我们认为落伍的生活方式大加鞭挞。现代人就像一个执拗的园丁,要把所有的树都修剪成一个模式,其结果是,一些树因过度的修剪而枯萎和死亡。其实真正的文明是没有新旧之别的,不能说我们加快了物质生活的进程,文明也跟着日新月异了。诚然,一些古老的生活方式需要改变,但我们在付诸行动的时候,一定不要采取连根拔起、生拉硬拽的方式。我们不要以‘大众’力量,把某一类人给‘边缘化’,并且做出要挽救人于危崖的姿态,居高临下地摆布他们。如果一支部落消失了,我希望它完全是自然的因素,而不是人为的因素。大自然是美好的,也是残忍的。
这是由于这种饱满沉厚的生态情怀,迟子建写出了一部部蕴含着深沉的生态忧思,充盈着丰厚的生态意蕴的作品,并在《额尔古纳河右岸》达到高峰。从整体上来看,小说贯穿着一条“绿色的情感纽带”,那就是:对大自然的热爱与敬畏,对生灵万物的关爱与体贴,对人的自然天性的礼赞,对人类所面临的生态困境的忧虑,对宇宙生态平衡、秩序和谐的祈盼。小说中,和与现代人一样,鄂温克族人也要向自然索取,猎杀驯鹿是他们维持生存的必要手段。但是,鄂温克族人对于自然的索取是有限度的,他们不突破自然的自身修复限度,不超越生态的承载限度。作为一个根植自然同时又背窗而立的作家,迟子建对人与自然疏离的残酷现实深感恐惧与无奈,因此她拒绝在文学创作中将自然对象化为“背景”和“死灭的图案”,并通过为自然万物搭建能获得倾听的话语平台恢复了“自然”的灵性主体地位。在工具理性日益强化的现时代,迟子建对自然万物的灵性观照对于消解工具理性对感性生命的约束、打破因自然祛魅而导致的人与自然之间的人为界限具有独特的文化意义。
在生态批评的理论视野中,“人与自然”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在远古时代,人们倾向于把自然看作一个有机也有灵的整体,一个同时包容了人类自己在内的混沌化一的整体,一个充满活力、包含生机、拥有着自己的意志和情感的整体,当然,那也是一个充满神秘和魅力、令人尊敬又令人畏惧的整体。“近代以来,机械论自然观在强调人的主体地位、发扬人的主体性的同时,发展了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⑤在这种价值观的指导下,人成为“擅理智,役自然”的唯一主体,自然则被彻底物质化、实体化,成为人类之外、与人类对立的一个“客观世界”,人类的福利就建立在理性对自 然的抗争上。人与自然由融合走向疏离和对立,人在向自然进攻、改造自然的同时,发展了经济主义、消费主义和享乐主义,推行本质上是“反自然”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从而导致整个“人——自然”系统的不可持续发展,使人类陷入困境。现代社会应该如何重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人与他者的平等关系?回答这个问题,就需要我们牢记,我们是大自然的一部分,而不是“大自然是人类的一部分”。不尊重大自然,其实就是不尊重自己,或者说是不尊重文明。?
在现代文明的进程中,太多问题需要我们思考,其中生态问题尤为显著。当代世界性的生态危机已经荡尽人类的盲目乐观主义气氛,面对日益严重的自然生态危机和精神生态危机,我们需要反思与追问的是:在轰轰烈烈的现代化运动中,人类究竟得到和失去了什么?正如美国学者艾恺在《世界范围内的反现代化思潮——论文化守成主义》中所指出的那样:“现代化是一个古典意义上的悲剧,它带来的每一个利益都要求人类付出对他们仍有价值的其它东西作代价。”现代文明其实是一把双刃剑,它在把野蛮和愚昧修理得无比光滑的时候,也把掺杂其中的一些粗糙而又值得人类永久拥抱的美好事物给无情地磨蚀掉了。反思我们的道路,中国现代化进程的迅速推进,一方面使经济迅猛发展、物质高度累积,但另一方面也带来了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为突出的自然生态危机和精神生态危机。面对现代社会的种种缺失,渴望“天人合一”境界的迟子建成功的完成了“回归”之旅。
参考文献:
迟子建;额尔古纳河右岸;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5
[论文关键词]公共行政价值中立效率现代性正义
[论文摘要]经过现代性三次浪潮的冲击以及科层制的建立,行政摆脱道德的纠缠,建立以价值中立为基础、效率为导向的发展逻辑。然而,行政并非与道德无涉,不能简约为行政技术主义。行政本身的合理性、合法性论证,不仅需要以单纯技术为基础的效率支撑,而且有赖于目的性价值的支撑,而道德始终是实现行政目的的必要条件。因此,行政必须超脱传统的发展逻辑,以正义为导向寻求向道德的回归。而要寻求道德的价值性辩护,毋宁是要建立起正义的行政制度以及呼唤公民的美德。
西方主流思想家尤其是自由主义者主张:在多元文化和现代民主政治的条件下,惟有以价值中立为基础、效率为导向才是公共行政的发展逻辑。他们辩护现代实证主义哲学的“事实与价值两分”之单纯自然科学主义思维模式是保证行政发展唯一可行的方向。换言之,只有以价值中立的形式超脱伦理道德甚至一切差异性的文化价值观念的纠缠,才符合行政的发展逻辑,才能实践最有效的行政治理和赢取合法性。然而,这样的发展逻辑在价值问题上的缄默不语无法解决多元竞争的冲突,更是无法论证行政本身的合法性。行政与其说需要目的性价值,毋宁更是需要道德辩护。而我们所要探讨的主题与此关切:公共行政为何游离道德公共行政如何回归道德的目的性价值辩护?
一、溯源:公共行政的发展为何游离道德
公共行政对道德的诉求是在对官僚制甚至是传统行政发展逻辑的批判中获得肯定的。在公共行政的实践中,传统行政机械化的发展逻辑使政府效率急剧下降,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政府失灵”的原因之一。在此境遇下,无论是“新公共行政运动”还是“新公共管理运动”,皆以否定官僚制为政府重构的前提。换言之,是要通过这一批判性的否定为政府再造重塑地基。然而,对官僚制的否定,即使逻辑地符合公共行政对道德的诉求,却始终摆脱不了传统行政发展逻辑。在这一问题上,麦金太尔引领了我们的视线。他认为,现代行政发展的逻辑有一鲜明的脉络:始于启蒙时代的政治理想,中经社会改良者的抱负以及管理者的合理性证明,直至技术官僚的实践。麦金太尔所描绘的是行政发展的显性图景,然其背后却潜藏这样的论断:考据现代公共行政与道德的分离无可避免地让我们回归启蒙时代,思索先哲的政治理想,而这探究的立足点恰恰就在于政治领域。
行政实践并非与行政学的创立者们所想象的与政治全然无涉,而是扎根于政治与道德领域。即使是行政学的创立者们以“政治是国家意志的表达,行政是国家意志的执行”这一二分法作为行政学的方法论开端也难以否认:行政须以政治为先导,隐藏在行政背后的政治、道德是论证行政的目的性价值的必要条件。如此说来,从政治领域抽离出来讨论行政和道德的分离问题,作为现代探讨行政问题的普遍方式,尽管可以探讨得细致入微,却未必比近代的思维习惯更为高屋建瓴。由此,探寻“公共行政的发展为何游离道德”这一命题须回归源头,分析政治与道德分离这一行政游离道德的前提。
自亚里士多德以来,行政是政治作为实践性的学科在技术操作上的应有之义。按照亚里士多德的阐释,政治关乎城邦这一“最崇高、最有权威、并且包含了一切其他共同体的共同体,所追求的一定是至善”…。在传统意义上,行政本身也包含追求至善这一本性。然而随着政治与道德的分离,现代行政催生以来便消逝了这种本性,此时行政在名义上已摆脱了政治。著名的解释学家列奥·施特劳斯曾断言:政治与伦理的分离具有明晰的路线图,经过始于马基雅维利、中经卢梭、近到尼采的“现代性的三次浪潮”的连续冲击,西方政治哲学及其传统已在三次危机中难以挽回地衰落。古希腊所塑造的传统哲学认为人本身是向善的,政治或者是行政本身就在于实践这种至善,所追求的价值就在于城邦的道德,道德与政治并没有被严格区分,而且两者相互纠结、支撑与印证。然而,现代性的三次浪潮对这一传统进行了釜底抽薪:“当马基雅维利以政治权力取代政治美德、卢梭以自由(权利)作为政治原则、尼采用权力意志取代国家政治本身时,在古老雅典城邦的政治生活和古希腊哲贤的‘爱智’冒险中生长出来的政治哲学,便开始从‘权力政治学’向‘自由(权利)政治学’——经过霍布斯的‘自然权利政治学’和洛克的‘财产政治学’的预制——最后到‘权力意志政治学’的蜕变。”
按照施特劳斯的诊断,政治游离道德是一个“现代性事件”,主要由“三次现代性浪潮”的冲击所导致。然而,冲击后的行政还要有能够实行价值中立、提高效率的实践性或环境性契机。政党分肥制便为之提供了这样的机遇。威尔逊的行政“价值中立”原则便是针对当时美国的“政党分肥制”,为了一劳永逸地摆脱其纠缠所做出的设置。他以完全超脱道德、政治甚至是法律领域的“事务性”来描述行政管理的领域,“它与政治的领域那种混乱和冲突相距甚远。在大多数问题上,它甚至与宪法研究方面那种争议甚多的场面也迥然不同。”恰是服从于解决“政党分肥制”这一具体问题的“价值中立”原则与韦伯的“官僚制”相结合,把道德价值从公共行政领域中彻底剔除。
由此,现代行政发展逻辑在历次的思潮碰撞中,在政治与行政的分离过程中,形成了这样的理论抑或假象:行政与道德全然无涉。它试图逻辑周延地表明:效率是价值中立的必然结果,而要实现效率,惟有寻求事实与价值两分的价值中立。
二、问题:现代行政逻辑与道德之间
行政摆脱了道德、行政学脱离政治而产生毋宁是现代性事件,经过与道德的决裂以及机械论科层制的发展,公共行政尝试依据科学和技术路线寻求自身发展逻辑的理性化,逐渐构建起自己的逻辑体系。然而正当现代行政构造起自足的技术体系,准备摆脱道德飞跃发展的时候,道德的问题却又紧紧地纠缠着它,使之返回始发点。道德问题犹如现代行政背负的“原罪”,即使他们妄图遗弃,却又总是悄然复归。这一“原罪”,便成为新公共行政运动及新公共管理运动进行政府再造的突破点。尽管它们的努力无法超脱现代行政的发展逻辑,甚至恰恰表现了官僚制总体实现的结局,但阐明了行政逻辑的显性危机。对这一问题的探究迫使我们回到现代行政发展逻辑链的始发点——价值中立的问题上回复这样的追问:行政能不能彻底脱离道德的范畴?易言之,超道德的行政是否可能?
显然,价值中立本身也是一种价值观,并非没有价值立场,而是为了确保自身的价值及效率性,“超越于包括道德伦理、宗教和其他一切非政治文化价值之外的独立性,”l4追寻中立性的立场。从行政本身的建构来说,这样的立场始终是难以存在,因为行政本身不是一种纯粹的技术应用问题,而这正是由行政的意图和手段所决定的。行政的目的并非单纯机械性地分配资源,其作用本身潜涵着价值性的目的或关怀。尽管政府通过援引其之为社会变化的管理者的科学能力及纯粹的技术,来证明其自身的合法性和权威性的方式曾经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公共行政所面临的是包括多元文化、多元价值观的冲突所产生的难题,单纯依靠简单的技术能否解决价值冲突上的问题已是不言而喻。单纯追求效率和中立价值的技术操作始终无法越过难以精确衡量隐性价值这一鸿沟,功利主义的困境深刻地表明了这个难题。因此,针对这一难题,法默尔不无义愤地说:“人在这种形式的合理性(为效率追求技术)中当然可以获益,但要以抛弃实质的合理性为代价。”_5因此,他建议我们应该摆脱这种困境,从后现代性而非现代性的心灵模式思考公共行政。然而,这种现代普遍理性主义规范论的视角只注意到了行政作为一种非人格的组织化、效率化的治理方式的外在特征,却忽略行政作为社会组织化生活方式的内在价值特征和精神特性。
诚然,现代行政的发展逻辑的弊端不仅仅在于先天道德论证的缺失,其具体运作机制上也反映出超道德行政的谎言。行政的体制的建构以及行政机制效能的发挥都有赖于公民的政治参与,作为民主政治的基本特征之一,政治参与是现代政治发展的重要内容。没有公民对政府行政的参与和实践,也就不可能实现全体公民对政府行政的共同认同和实践承诺。每一个具有自由意志和独立的理性判断能力的人,不会在无强迫压力的情况下认同和承诺任何外在于他自己意志认同的制度约束或规范限制。在公民对约束自己自由意志的行政机制的认同过程中,个人的理性判断和价值筛选起着关键的作用,解决不了这个关键因素,行政效率也无从谈起。然而,问题在于个体存在着差异,而且道德上的差异甚于生理上的区别。作为公民的个体在政治参与的实际进程时,不可能完全摆脱不同家庭教育、和道德理想的影响。恰好相反,这些差异巨大的非政治的因素常常深刻地影响着公民的意识和主张,乃至他们的政治选择和政治行动。在这样的矛盾中,单纯依靠技术显然不能解决这些问题,反而会陷入非此即彼的困境,毫无效率可言。
如果在现代行政的逻辑中,以价值中立为出发点,仅仅为了追求科学能力的优越感和效率的提升,以单纯的手段或技术来理解行政,而与正义与非正义、善或恶、美德、至善等道德问题全然无涉,那么行政本身也难以证明其合法性和基本的效率优越。
三、回归:公共行政的道德价值性辩护
若缺少道德的价值向度,或者过度强调现代民主政治的“价值中立”或“价值无涉”而追求行政的道德无涉,那么行政的正当合法性也就成为问题。
如果我们把行政界定为以行政机关为主体,运用公共权力所实践的具有强烈组织性能的治理活动,那么公共行政如何回归道德的目的性价值辩护这一追问的实质意义就在于如何建构、论证行政权力及其运用方式的道德正当性及合理性基础,实践行政行为的道德准则,实现其价值层面上的意义。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纯粹的价值中立以及效率不可取的境域中应该遵循一种什么导向?由行政本身的内在逻辑和需求探寻,这导向毋宁是公共行政中的正义。
罗尔斯在《正义论》中开篇明义:“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这一论断同样适用于行政领域。作为一种制度,首要的便是在纷繁复杂的价值冲突中能有效地维护政治秩序,获得公众的认可及同意,赢得合法性基础。现代行政的发展逻辑在获得合法性方面暴露了自己的缺陷,因为合法性的奠定和维护除了依靠政府单纯的价值中立和效率之外,更多地基于政治制度本身内蕴的理性和人们对它的信念,“合法性作为政治利益的表述,它标志着它所证明的政治体制是尽可能正义的”。因此,合法性基础实际上包含着对政治秩序有效维持这一合理性评价和道德性评价中的实质正义。而正义正是合法性的内在动因。以合法性的结构视之,管理者和公众是合法性的结构载体,两者不是纯粹的单维构建,而是具有回应性的,共同使合法性呈现动态发展过程。并且随着公众价值的多元性、精神特性的差异化扩大,公民更多的是在现代民主法则的框架下,根据自己的道德判断和利益来评价政治及行政,因此对公众回应需求的满足程度成为能否赢得认可和支持的重要关键因素,而这种需求最根本的是对正义的诉求。
然而,正义要成为现代行政的新导向还必须满足这样的事实:行政虽然不能以单纯的效率为导向,但是却不能缺乏效率。以正义原则为导向是否会降低行政效率?换言之,正义导向是否排斥效率?恰恰相反,正义导向之中涵盖着最大的效率追求。“对于一个社会来说,最大的潜在的动荡因素是来自社会内部各个阶层之间的隔阂、不信任、抵触和冲突。通过对社会成员基本权利和基本尊严的保证,通过必要的社会调节和调剂,社会各阶层之间的隔阂可以得到最大限度的消除,至少可以缓解,进而可以减少社会潜在的动荡因素。”社会成员之间价值观等非政治因素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以统一的观念整合人们的思想难以达成,重要的是应付这些非政治因素的渗透所采取的方式。行政的正义导向能够为公众提供平等地表达社会诉求、参与社会治理的机会,积极地发挥自己的潜能,“不仅在行政体系自身中呼唤出有效率的行动,而且能够在它的管理对象那里,即在整个社会中激发出存在于社会成员之中的整合社会秩序、推动社会发展的潜能。”因此,正义的导向消弭了社会矛盾,增强社会成员的凝聚力,极大地激励他们的主动J眭和积极性,使政府在获得最佳的社会秩序的同时,政府从日常社会事务的管理中极大地解放出来,降低政府的运行成本,呼唤出高效率。
因此,现代公共行政应该抛弃以往的逻辑,以正义为导向。然而,以平等、正义为主张的新公共行政或新公共服务并不能真正实现正义,法国学者皮埃尔·卡蓝默对新公共行政追求正义的困境做出了很贴切的诊断:“仅仅进行机构改革是不够的。必须‘改变观点’,对当前治理模式的基础本身提出质疑,即使这些基础已经为长期的习惯所肯定。”ll。。这实际上是一个大胆的结论,意味着公共行政也和人类的治理一样处在根本的转型之中,这促使我们重新思考行政正义导向的内在需求。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这实质上潜藏着这样的论断:正义毋宁是制度的正义。以此推之,行政的正义毋宁是行政制度的正义,实现行政正义导向的关键在于行政制度本身。
行政制度是行政最为重要的规则体系。只有通过制度的安排,对有限的社会资源进行合理的分配,公共行政才可能保持它的正义导向,才能实现良好的社会秩序。同时,也只有体现正义的制度才能成为协调社会各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才能为全体社会成员所接受并自觉遵守,否则就沦落少数人谋取私利的工具。构建符合正义导向的行政制度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考虑到行政的制度选择、制度设计和安排的正当性程度,深入研究制度的实际运作。这关涉到“制度选择、设计和安排的社会客观条件和环境,包括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条件和环境,比如,社会的政治自由程度、公共理性程度、制度创新的资源供应、社会公民的政治参与、政治责任和政治美德状况,以及特别重要的是制度选择、设计和安排与社会政治生活实践要求的契合程度,等等。”…确立行政制度的正义导向不仅是公共行政目标模式的变更,而且意味着公共行政的制度、运行机制和行为模式的根本性变革。
[论文摘要]经过现代性三次浪潮的冲击以及科层制的建立,行政摆脱道德的纠缠,建立以价值中立为基础、效率为导向的发展逻辑。然而,行政并非与道德无涉,不能简约为行政技术主义。行政本身的合理性、合法性论证,不仅需要以单纯技术为基础的效率支撑,而且有赖于目的性价值的支撑,而道德始终是实现行政目的的必要条件。因此,行政必须超脱传统的发展逻辑,以正义为导向寻求向道德的回归。而要寻求道德的价值性辩护,毋宁是要建立起正义的行政制度以及呼唤公民的美德。
西方主流思想家尤其是自由主义者主张:在多元文化和现代民主政治的条件下,惟有以价值中立为基础、效率为导向才是公共行政的发展逻辑。他们辩护现代实证主义哲学的“事实与价值两分”之单纯自然科学主义思维模式是保证行政发展唯一可行的方向。换言之,只有以价值中立的形式超脱伦理道德甚至一切差异性的文化价值观念的纠缠,才符合行政的发展逻辑,才能实践最有效的行政治理和赢取合法性。然而,这样的发展逻辑在价值问题上的缄默不语无法解决多元竞争的冲突,更是无法论证行政本身的合法性。行政与其说需要目的性价值,毋宁更是需要道德辩护。而我们所要探讨的主题与此关切:公共行政为何游离道德公共行政如何回归道德的目的性价值辩护?
一、溯源:公共行政的发展为何游离道德
公共行政对道德的诉求是在对官僚制甚至是传统行政发展逻辑的批判中获得肯定的。在公共行政的实践中,传统行政机械化的发展逻辑使政府效率急剧下降,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政府失灵”的原因之一。在此境遇下,无论是“新公共行政运动”还是“新公共管理运动”,皆以否定官僚制为政府重构的前提。换言之,是要通过这一批判性的否定为政府再造重塑地基。然而,对官僚制的否定,即使逻辑地符合公共行政对道德的诉求,却始终摆脱不了传统行政发展逻辑。在这一问题上,麦金太尔引领了我们的视线。他认为,现代行政发展的逻辑有一鲜明的脉络:始于启蒙时代的政治理想,中经社会改良者的抱负以及管理者的合理性证明,直至技术官僚的实践。麦金太尔所描绘的是行政发展的显性图景,然其背后却潜藏这样的论断:考据现代公共行政与道德的分离无可避免地让我们回归启蒙时代,思索先哲的政治理想,而这探究的立足点恰恰就在于政治领域。
行政实践并非与行政学的创立者们所想象的与政治全然无涉,而是扎根于政治与道德领域。即使是行政学的创立者们以“政治是国家意志的表达,行政是国家意志的执行”这一二分法作为行政学的方法论开端也难以否认:行政须以政治为先导,隐藏在行政背后的政治、道德是论证行政的目的性价值的必要条件。如此说来,从政治领域抽离出来讨论行政和道德的分离问题,作为现代探讨行政问题的普遍方式,尽管可以探讨得细致入微,却未必比近代的思维习惯更为高屋建瓴。由此,探寻“公共行政的发展为何游离道德”这一命题须回归源头,分析政治与道德分离这一行政游离道德的前提。
自亚里士多德以来,行政是政治作为实践性的学科在技术操作上的应有之义。按照亚里士多德的阐释,政治关乎城邦这一“最崇高、最有权威、并且包含了一切其他共同体的共同体,所追求的一定是至善”…。在传统意义上,行政本身也包含追求至善这一本性。然而随着政治与道德的分离,现代行政催生以来便消逝了这种本性,此时行政在名义上已摆脱了政治。著名的解释学家列奥·施特劳斯曾断言:政治与伦理的分离具有明晰的路线图,经过始于马基雅维利、中经卢梭、近到尼采的“现代性的三次浪潮”的连续冲击,西方政治哲学及其传统已在三次危机中难以挽回地衰落。古希腊所塑造的传统哲学认为人本身是向善的,政治或者是行政本身就在于实践这种至善,所追求的价值就在于城邦的道德,道德与政治并没有被严格区分,而且两者相互纠结、支撑与印证。然而,现代性的三次浪潮对这一传统进行了釜底抽薪:“当马基雅维利以政治权力取代政治美德、卢梭以自由(权利)作为政治原则、尼采用权力意志取代国家政治本身时,在古老雅典城邦的政治生活和古希腊哲贤的‘爱智’冒险中生长出来的政治哲学,便开始从‘权力政治学’向‘自由(权利)政治学’——经过霍布斯的‘自然权利政治学’和洛克的‘财产政治学’的预制——最后到‘权力意志政治学’的蜕变。”
按照施特劳斯的诊断,政治游离道德是一个“现代性事件”,主要由“三次现代性浪潮”的冲击所导致。然而,冲击后的行政还要有能够实行价值中立、提高效率的实践性或环境性契机。政党分肥制便为之提供了这样的机遇。威尔逊的行政“价值中立”原则便是针对当时美国的“政党分肥制”,为了一劳永逸地摆脱其纠缠所做出的设置。他以完全超脱道德、政治甚至是法律领域的“事务性”来描述行政管理的领域,“它与政治的领域那种混乱和冲突相距甚远。在大多数问题上,它甚至与宪法研究方面那种争议甚多的场面也迥然不同。”恰是服从于解决“政党分肥制”这一具体问题的“价值中立”原则与韦伯的“官僚制”相结合,把道德价值从公共行政领域中彻底剔除。
由此,现代行政发展逻辑在历次的思潮碰撞中,在政治与行政的分离过程中,形成了这样的理论抑或假象:行政与道德全然无涉。它试图逻辑周延地表明:效率是价值中立的必然结果,而要实现效率,惟有寻求事实与价值两分的价值中立。
二、问题:现代行政逻辑与道德之间
行政摆脱了道德、行政学脱离政治而产生毋宁是现代性事件,经过与道德的决裂以及机械论科层制的发展,公共行政尝试依据科学和技术路线寻求自身发展逻辑的理性化,逐渐构建起自己的逻辑体系。然而正当现代行政构造起自足的技术体系,准备摆脱道德飞跃发展的时候,道德的问题却又紧紧地纠缠着它,使之返回始发点。道德问题犹如现代行政背负的“原罪”,即使他们妄图遗弃,却又总是悄然复归。这一“原罪”,便成为新公共行政运动及新公共管理运动进行政府再造的突破点。尽管它们的努力无法超脱现代行政的发展逻辑,甚至恰恰表现了官僚制总体实现的结局,但阐明了行政逻辑的显性危机。对这一问题的探究迫使我们回到现代行政发展逻辑链的始发点——价值中立的问题上回复这样的追问:行政能不能彻底脱离道德的范畴?易言之,超道德的行政是否可能?
显然,价值中立本身也是一种价值观,并非没有价值立场,而是为了确保自身的价值及效率性,“超越于包括道德伦理、宗教和其他一切非政治文化价值之外的独立性,”l4追寻中立性的立场。从行政本身的建构来说,这样的立场始终是难以存在,因为行政本身不是一种纯粹的技术应用问题,而这正是由行政的意图和手段所决定的。行政的目的并非单纯机械性地分配资源,其作用本身潜涵着价值性的目的或关怀。尽管政府通过援引其之为社会变化的管理者的科学能力及纯粹的技术,来证明其自身的合法性和权威性的方式曾经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公共行政所面临的是包括多元文化、多元价值观的冲突所产生的难题,单纯依靠简单的技术能否解决价值冲突上的问题已是不言而喻。单纯追求效率和中立价值的技术操作始终无法越过难以精确衡量隐性价值这一鸿沟,功利主义的困境深刻地表明了这个难题。因此,针对这一难题,法默尔不无义愤地说:“人在这种形式的合理性(为效率追求技术)中当然可以获益,但要以抛弃实质的合理性为代价。”_5因此,他建议我们应该摆脱这种困境,从后现代性而非现代性的心灵模式思考公共行政。然而,这种现代普遍理性主义规范论的视角只注意到了行政作为一种非人格的组织化、效率化的治理方式的外在特征,却忽略行政作为社会组织化生活方式的内在价值特征和精神特性。
诚然,现代行政的发展逻辑的弊端不仅仅在于先天道德论证的缺失,其具体运作机制上也反映出超道德行政的谎言。行政的体制的建构以及行政机制效能的发挥都有赖于公民的政治参与,作为民主政治的基本特征之一,政治参与是现代政治发展的重要内容。没有公民对政府行政的参与和实践,也就不可能实现全体公民对政府行政的共同认同和实践承诺。每一个具有自由意志和独立的理性判断能力的人,不会在无强迫压力的情况下认同和承诺任何外在于他自己意志认同的制度约束或规范限制。在公民对约束自己自由意志的行政机制的认同过程中,个人的理性判断和价值筛选起着关键的作用,解决不了这个关键因素,行政效率也无从谈起。然而,问题在于个体存在着差异,而且道德上的差异甚于生理上的区别。作为公民的个体在政治参与的实际进程时,不可能完全摆脱不同家庭教育、和道德理想的影响。恰好相反,这些差异巨大的非政治的因素常常深刻地影响着公民的意识和主张,乃至他们的政治选择和政治行动。在这样的矛盾中,单纯依靠技术显然不能解决这些问题,反而会陷入非此即彼的困境,毫无效率可言。
如果在现代行政的逻辑中,以价值中立为出发点,仅仅为了追求科学能力的优越感和效率的提升,以单纯的手段或技术来理解行政,而与正义与非正义、善或恶、美德、至善等道德问题全然无涉,那么行政本身也难以证明其合法性和基本的效率优越。
三、回归:公共行政的道德价值性辩护
若缺少道德的价值向度,或者过度强调现代民主政治的“价值中立”或“价值无涉”而追求行政的道德无涉,那么行政的正当合法性也就成为问题。
如果我们把行政界定为以行政机关为主体,运用公共权力所实践的具有强烈组织性能的治理活动,那么公共行政如何回归道德的目的性价值辩护这一追问的实质意义就在于如何建构、论证行政权力及其运用方式的道德正当性及合理性基础,实践行政行为的道德准则,实现其价值层面上的意义。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纯粹的价值中立以及效率不可取的境域中应该遵循一种什么导向?由行政本身的内在逻辑和需求探寻,这导向毋宁是公共行政中的正义。
罗尔斯在《正义论》中开篇明义:“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这一论断同样适用于行政领域。作为一种制度,首要的便是在纷繁复杂的价值冲突中能有效地维护政治秩序,获得公众的认可及同意,赢得合法性基础。现代行政的发展逻辑在获得合法性方面暴露了自己的缺陷,因为合法性的奠定和维护除了依靠政府单纯的价值中立和效率之外,更多地基于政治制度本身内蕴的理性和人们对它的信念,“合法性作为政治利益的表述,它标志着它所证明的政治体制是尽可能正义的”。因此,合法性基础实际上包含着对政治秩序有效维持这一合理性评价和道德性评价中的实质正义。而正义正是合法性的内在动因。以合法性的结构视之,管理者和公众是合法性的结构载体,两者不是纯粹的单维构建,而是具有回应性的,共同使合法性呈现动态发展过程。并且随着公众价值的多元性、精神特性的差异化扩大,公民更多的是在现代民主法则的框架下,根据自己的道德判断和利益来评价政治及行政,因此对公众回应需求的满足程度成为能否赢得认可和支持的重要关键因素,而这种需求最根本的是对正义的诉求。
然而,正义要成为现代行政的新导向还必须满足这样的事实:行政虽然不能以单纯的效率为导向,但是却不能缺乏效率。以正义原则为导向是否会降低行政效率?换言之,正义导向是否排斥效率?恰恰相反,正义导向之中涵盖着最大的效率追求。“对于一个社会来说,最大的潜在的动荡因素是来自社会内部各个阶层之间的隔阂、不信任、抵触和冲突。通过对社会成员基本权利和基本尊严的保证,通过必要的社会调节和调剂,社会各阶层之间的隔阂可以得到最大限度的消除,至少可以缓解,进而可以减少社会潜在的动荡因素。”社会成员之间价值观等非政治因素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以统一的观念整合人们的思想难以达成,重要的是应付这些非政治因素的渗透所采取的方式。行政的正义导向能够为公众提供平等地表达社会诉求、参与社会治理的机会,积极地发挥自己的潜能,“不仅在行政体系自身中呼唤出有效率的行动,而且能够在它的管理对象那里,即在整个社会中激发出存在于社会成员之中的整合社会秩序、推动社会发展的潜能。”因此,正义的导向消弭了社会矛盾,增强社会成员的凝聚力,极大地激励他们的主动J眭和积极性,使政府在获得最佳的社会秩序的同时,政府从日常社会事务的管理中极大地解放出来,降低政府的运行成本,呼唤出高效率。
因此,现代公共行政应该抛弃以往的逻辑,以正义为导向。然而,以平等、正义为主张的新公共行政或新公共服务并不能真正实现正义,法国学者皮埃尔·卡蓝默对新公共行政追求正义的困境做出了很贴切的诊断:“仅仅进行机构改革是不够的。必须‘改变观点’,对当前治理模式的基础本身提出质疑,即使这些基础已经为长期的习惯所肯定。”ll。。这实际上是一个大胆的结论,意味着公共行政也和人类的治理一样处在根本的转型之中,这促使我们重新思考行政正义导向的内在需求。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这实质上潜藏着这样的论断:正义毋宁是制度的正义。以此推之,行政的正义毋宁是行政制度的正义,实现行政正义导向的关键在于行政制度本身。
行政制度是行政最为重要的规则体系。只有通过制度的安排,对有限的社会资源进行合理的分配,公共行政才可能保持它的正义导向,才能实现良好的社会秩序。同时,也只有体现正义的制度才能成为协调社会各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才能为全体社会成员所接受并自觉遵守,否则就沦落少数人谋取私利的工具。构建符合正义导向的行政制度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考虑到行政的制度选择、制度设计和安排的正当性程度,深入研究制度的实际运作。这关涉到“制度选择、设计和安排的社会客观条件和环境,包括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条件和环境,比如,社会的政治自由程度、公共理性程度、制度创新的资源供应、社会公民的政治参与、政治责任和政治美德状况,以及特别重要的是制度选择、设计和安排与社会政治生活实践要求的契合程度,等等。”…确立行政制度的正义导向不仅是公共行政目标模式的变更,而且意味着公共行政的制度、运行机制和行为模式的根本性变革。
论文摘要:经过现代性的三次浪潮的冲击以及科层制的建立,行政摆脱道德的纠缠,建立以价值中立为基础、效率为导向的发展逻辑。然而,行政并非与道德无涉,不能简约为行政技术主义。行政本身的合理性、合法性证成,不仅需要以单纯技术为基础的效率支撑,而且有赖于目的性价值的支撑,而道德始终是证成行政目的的必要条件。因此,行政必须超脱传统的发展逻辑,以正义为导向寻求向道德的回归。而要寻求道德的价值性辩护,还是要建立起正义的行政制度以及呼唤公民的美德。
西方主流思想家、尤其是自由主义者主张:在多元文化和现代民主政治的条件下,惟有以价值中立为基础、效率为导向才是公共行政的发展逻辑。他们辩护现代实证主义哲学的“事实与价值两分”之单纯自然科学主义思维模式是保证行政发展唯一可行的方向。换言之,只有以价值中立的形式超脱伦理道德、甚至一切差异性的文化价值观念的纠缠,才符合行政的发展逻辑,才能实践最有效的行政治理和赢取合法性。然而,这样的发展逻辑在价值问题上的缄默不语无法解决多元竞争的冲突,更无法证成行政本身的合法性。行政与其说需要目的性价值,毋宁说更需要道德辩护。而我们所要探讨的主题与此关切:行政为何游离道德?公共行政如何回归道德的目的性价值辩护?
一、溯源:公共行政的发展为何游离道德
公共行政对道德的诉求是在对官僚制甚至是传统行政发展逻辑的批判中获得迫切肯定的。在公共行政的实践中,传统行政机械化的发展逻辑使政府效率急剧下降,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政府失灵”的原因之一。在此境遇下,无论是“新公共行政运动”还是“新公共管理运动”,皆以否定官僚制为政府重构的前提。换言之,是要通过这一批判性的否定为政府再造重塑地基。然而,对官僚制的否定,即使逻辑地符合公共行政对道德的诉求,却始终摆脱不了传统行政发展逻辑。在这一问题上,麦金太尔引领了我们的视线。他认为,现代行政发展的逻辑有一鲜明的脉络:始于启蒙时代的政治理想,中经社会改良者的抱负,以及管理者的合理性证明,直至技术官僚的实践。麦金太尔所描绘的是行政发展的显性图景,然其背后却潜藏这样的论断:考据现代公共行政与道德的分离不可避免地让我们回归启蒙时代,思索先哲的政治理想,而这探究的立足点恰恰就在于政治领域。
行政实践并非与行政学的创立者们所想象的与政治全然无涉,而是扎根于政治与道德领域。即使是行政学的创立者们以“政治是国家意志的表达,行政是国家意志的执行”这一“二分法”作为行政学的方法论开端也难以否认:行政须以政治为先导,隐藏在行政背后的政治、道德是证求行政的目的性价值的必要条件。如此说来,从政治领域抽离出来讨论行政和道德的分离问题,作为现代探讨行政问题的普遍方式,尽管可以探讨得细致人微,却未必比近代的思维习惯更为高屋建瓴。由此,探寻“公共行政的发展为何游离道德”这一命题需回归源头,分析政治与道德分离这一行政游离道德的前提。
自亚里士多德以来,行政是政治作为实践性的学科在技术操作上的应有之义。按照亚里士多德的阐释,政治关乎城邦这一“最崇高、最有权威、并且包含了一切其他共同体的共同体,所追求的一定是至善’。在传统意义上,行政本身也包涵追求至善这一本性。然而随着政治与道德的分离,现代行政催生以来便消逝了这种本性,此时行政在名义上已摆脱了政治。著名的解释学家列奥·施特劳斯曾断言:政治与伦理的分离具有明晰的路线图,经过始于马基雅维利、中经卢梭、近到尼采的“现代性的三次浪潮”的连续冲击,西方政治哲学及其传统已在三次危机中难以挽回地衰落。古希腊所塑造的传统哲学认为人本身是向善的,政治或者是行政本身就在于实践这种至善,所追求的价值就在于城邦的道德,道德与政治并没有被严格区分,而且两者相互纠结、支撑与印证。然而,现代性的三次浪潮对这一传统进行了釜底抽薪:“当马基雅维利以政治权力取代政治美德、卢梭以自由(权利)作为政治原则、尼采用权力意志取代国家政治本身时,在古老雅典城邦的政治生活和古希腊哲贤的‘爱智’冒险中生长出来的政治哲学,便开始从‘权力政治学’向‘自由(权利)政治学’——经过霍布斯的‘自然权利政治学’和洛克的‘财产政治学’的预制——最后到‘权力意志政治学’的蜕变。”按照施特劳斯的诊断,政治游离道德是一个“现代性事件”,主要由“三次现代性浪潮”的冲击所导致。然而,冲击后的行政还要有能够实行价值中立、提高效率的实践性或环境性契机。“政党分肥制”便为之提供了这样的机遇。威尔逊的行政“价值中立”原则便是针对当时美国的“政党分肥制”,为了一劳永逸地摆脱其纠缠所做出的设置。他以完全超脱道德、政治甚至是法律领域的“事务性”来描述行政管理的领域,“它与政治的领域那种混乱和冲突相距甚远。在大多数问题上,它甚至与宪法研究方面那种争议甚多的场面也迥然不同。恰恰是服从于解决“政党分肥制”这一具体问题的“价值中立”原则,与韦伯的“官僚制”相结合,把道德价值从公共行政领域中彻底剔除。
由此,现代行政发展逻辑在历次的思潮碰撞中,在政治与行政的分离过程中,形成了这样的理论抑或假象:行政与道德全然无涉。它试图逻辑周延地表明:效率是价值中立的必然结果,而要实现效率,惟有寻求事实与价值两分的价值中立。
二、问题:现代行政逻辑与道德之间
行政摆脱了道德、行政学脱离政治而产生是现代性事件,经过与道德的决裂以及机械论科层制的发展,公共行政尝试依据科学和技术路线寻求自身发展逻辑的理性化,逐渐构建起自己的逻辑体系。然而正当现代行政构造起自足的技术体系,准备摆脱道德飞跃发展的时候,道德的问题却又紧紧地纠缠着它,使之返回始发点。道德问题犹如现代行政背负的“原罪”,即使他们妄图遗弃,却又总是悄然复归。这一“原罪”,便成为新公共行政运动及新公共管理运动进行政府再造的突破点。尽管它们的努力无法超脱现代行政的发展逻辑,甚至恰恰表现了官僚制总体实现的结局,但阐明了行政逻辑的显性危机。对这一问题的探究迫使我们回到现代行政发展逻辑链的始发点——价值中立的问题上回复这样的追问:行政能不能彻底脱离道德的范畴?易言之,超道德的行政是否可能?
显然,价值中立本身也是一种价值观,并非没有价值立场,而是为了确保自身的价值及效率性,“超越于包括道德伦理、宗教和其他一切非政治文化价值之外的独立性”,追寻中立性的立场。从行政本身的建构来说,这样的立场始终难以存在,因为行政本身不是一种纯粹的技术应用问题,而这正是由行政的意图和手段所决定的。行政的目的并非单纯机械性地分配资源,其作用本身潜涵着价值性的目的或关怀。尽管政府通过援引其为社会变化的管理者的科学能力及纯粹的技术,来证明其自身的合法性和权威性的方式曾经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公共行政所面临的是包括多元文化、多元价值观的冲突所产生的难题,单纯依靠简单的技术能否解决价值冲突上的问题已是不言而喻。单纯追求效率和中立价值的技术操作始终无法越过难以精确衡量隐性价值这一鸿沟,功利主义的困境深刻地表明了这个难题。
因此,针对这一难题,法默尔不无义愤地说:“人在这种形式的合理性(为效率追求技术)中当然可以获益,但要以抛弃实质的合理性为代价。”因此,他建议我们应该摆脱这种困境,从后现代性而非现代性的心灵模式思考公共行政。然而,这种现代普遍理性主义规范论的视角只注意到了行政作为一种非人格的组织化、效率化的治理方式的外在特征,却忽略了行政作为社会组织化生活方式的内在价值特征和精神特性。
诚然,现代行政的发展逻辑的弊端不仅仅在于先天道德证成的缺失,其具体运作机制上也反映出超道德行政的谎言。行政体制的建构以及行政机制效能的发挥都有赖于公民的政治参与,作为民主政治的基本特征之一,政治参与是现代政治发展的重要内容。没有公民对政府行政的参与和实践,也就不可能实现全体公民对政府行政的共同认同和实践承诺。每一个具有自由意志和独立的理性判断能力的人,不会在无强迫压力的情况下认同和承诺任何外在于他自己意志认同的制度约束或规范限制。在公民对约束自己自由意志的行政机制的认同过程中,个人的理性判断和价值筛选起着关键的作用,解决不了这个关键因素,行政效率也无从谈起。然而,问题在于个体存在着差异,而且道德上的差异甚于生理上的区别。作为公民的个体在政治参与的实际进程时,不可能完全摆脱不同家庭教育、和道德理想的影响。恰好相反,这些差异巨大的非政治的因素常常深刻地影响着公民的意识和主张,乃至他们的政治选择和政治行动。在这样的矛盾中,单纯依靠技术显然不能解决这些问题,反而会陷人非此即彼的困境,毫无效率可言。
三、回归:公共行政的道德价值性辩护
若缺少道德的价值向度,或者过度强调现代民主政治的“价值中立”或“价值无涉”而追求行政的道德无涉,那么行政的正当合法性也就成为问题。如果我们把行政界定为以行政机关为主体,运用公共权力所实践的具有强烈组织性能的治理活动,那么公共行政如何回归道德的目的性价值辩护这一追问的实质意义就在于如何建构、证成行政权力及其运用方式的道德正当性及合理性基础,实践行政行为的道德准则,实现其价值层面上的意义。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纯粹的价值中立以及效率不可取的境域中应该遵循一种什么导向?由行政本身的内在逻辑和需求探寻,这导向毋宁是公共行政中的正义。
罗尔斯在《正义论》中开篇明义:“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这一论断同样适用于行政领域。作为一种制度,首要的便是在纷繁复杂的价值冲突中能有效地维护政治秩序,获得公众的认可及同意,赢得合法性基础。现代行政的发展逻辑在获得合法性方面暴露了自己的缺陷,因为合法性的奠定和维护除了依靠政府单纯的价值中立和效率之外,更多地基于政治制度本身内蕴的理性和人们对它的信念,“合法性作为政治利益的表述,它标志着它所证明的政治体制是尽可能正义的。”因此,合法性基础实际上包含着对政治秩序有效维持这一合理性评价和道德性评价中的实质正义。而正义正是合法性的内在动因。以合法性的结构视之,管理者和公众是合法性的结构载体,两者不是纯粹的单维构建,而是具有回应性的,共同使合法性呈现动态发展过程。并且随着公众价值的多元性、精神特性的差异化扩大,公民更多的是在现代民主法则的框架下,根据自己的道德判断和利益来评价政治及行政,因此对公众回应需求的满足程度成为能否赢得认可和支持的重要关键因素,而这种需求最根本的是对正义的诉求。
然而,正义要成为现代行政新原则的新导向还必须满足这样的事实:行政虽然不能以单纯的效率为导向,但是却不能缺乏效率。以正义原则为导向是否会降低行政效率?换言之,正义导向是否排斥效率?恰恰相反,正义导向之中涵盖着最大的效率追求。“对于一个社会来说,最大的潜在的动荡因素是来自社会内部各个阶层之间的隔阂、不信任、抵触和冲突。通过对社会成员基本权利和基本尊严的保证,通过必要的社会调节和调剂,社会各阶层之间的隔阂可以得到最大限度的消除,至少可以缓解,进而可以减少社会潜在的动荡因素。”[8社会成员之间价值观等非政治因素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以统一的观念整合人们的思想难以达成,重要的是应付这些非政治因素的渗透所采取的方式。行政的正义导向能够为公众提供平等地表达社会诉求、参与社会治理的机会,积极地发挥自己的潜能,“不仅在行政体系自身中呼唤出有效率的行动,而且能够在它的管理对象那里,即在整个社会中激发出存在于社会成员之中的整合社会秩序、推动社会发展的潜能。”[9]因此,正义的导向消弭了社会矛盾,增强社会成员的凝聚力,极大地激励他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政府在获得最佳的社会秩序的同时,政府从日常社会事务的管理中极大地解放出来,降低政府的运行成本,呼唤出高效率。
因此,现代公共行政应该抛弃以往的逻辑,以正义为导向。然而,以平等、正义为主张的新公共行政或新公共服务并不能真正实现正义,法国学者皮埃尔·卡蓝默对新公共行政追求正义的困境做出了很贴切的诊断:“仅仅进行机构改革是不够的。必须‘改变观点’,对当前治理模式的基础本身提出质疑,即使这些基础已经为长期的习惯所肯定。,I[1013~4这实际上是一个大胆的结论,意味着公共行政也和人类的治理一样处在根本的转型之中,这促使我们重新思考行政正义导向的内在需求。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这实质上潜藏着这样的论断:正义毋宁是制度的正义。以此推之,行政的正义毋宁是行政制度的正义,实现行政正义导向的关键在于行政制度本身。
现代医学正处在一个由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转变的时期。医学模式的转换必然引起医患关系在各方面的变化,也给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和产生的特点带来新的变化。在这个特殊时期,医院的医疗纠纷及医疗诉讼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不仅在医疗界引起了关注,而且在全社会也引起很大关注,已成为与构建和谐社会不相符的主要因素之一[1]。
1现行的医学模式及其特点
在医学的发展史上,大体存在过神灵主义的医学模式、自然哲学的医学模式、生物医学模式以及现在正被广大医务工作者所推崇的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生物医学模式(BiomedicalModel)是指建立在经典的西医学基础之上的医学模式。由于其重视疾病的生物学因素,并用该理论来解释、诊断、治疗和预防疾病以及制定健康保健。19世纪以来近几百年的时间里,这种医学模式在医学界一直占统治地位,它主要用机械论和还原论的思想来解释人的生命过程和疾病现象,人被看做单纯的生物体。即只注重人的生物学指标的测量,忽视病人的心理、行为和社会性。它认为任何疾病都能用生物机制的紊乱来解释,都可以在器官、组织和生物大分子上找到形态、结构和生物指标的特定变化。简而言之,生物医学模式就是:就病医病,只识“病”,不识“人”,只治“病”,不治“人”。这种模式只关注患者的身体状态,对精神状态和生存状态关注不足。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健康需求的增高,这种模式下的医患距离越来越疏远,医患感性越来越消弱,医患关系越来越被物化。在现行的医疗实践中遵循的医学模式调查中,笔者通过对医院的医务人员进行200份的随机问卷调查后发现:有163人认为当下的医学模式为生物医学模式,占81.5%;有16份选择不清楚,占8%。有173人认为现在医患关系紧张与现行的医学模式有关系,占86.5%;有89人认为现在医患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为对患者的社会属性关注不够,占44.5%;有97人认为与医疗质量有关系,占48.5%。这从一定层面上反映现在的医学模式还是以生物医学模式为主导,自然哲学医学模式和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为辅助的状态。医患关系紧张的很大原因是因为现在的医学模式中对患者的社会属性关注不足引起的。
2现在的医患关系特点要求新的医学模式
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是由美国罗彻斯特大学精神病和内科学教授恩格尔(Engel)首先提出。1977年其在Sci-ence上发表了题为TheNeedforaNewMedicalModel:AChallengeforBiomedicine的论文,提出应该用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取代生物医学模式。他指出:为了理解疾病的决定因素,达到合理的治疗和卫生保健模式,医学模式必须考虑到病人、病人生活在其中的环境以及有社会设计来对付疾病破坏作用的补充系统,即医生的作用和卫生保健制度[2]。关于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这一认识最早是在1981年的第一次全国医学辩证法讨论会上被介绍到中国[2]。随着社会发展,国家法律体系的完善,人们维权意识的提高,现在的医患关系已演变的越来越激烈。据统计,2007年至2010上半年,全国约有15.1%的医院发生了医患纠纷,有5.6%的医院发生了“医闹”事件,全国共发生医患纠纷6.9万起,“医闹”事件2万余起,由医患纠纷引发的5540余起,严重影响了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也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3]。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医生对患者的关注度不够。据中国医师协会调查显示,在各种医疗纠纷中,因医疗技术原因引起的不到20%,而80%的原因是由于语言沟通、服务态度等方面的问题[4]。所以,现在急需一种更加科学全面的医学模式来指导行医。在医生心中理想的医学模式调查中,我们发现:选择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问卷有129人,占64.5%;有30人选择不清楚,占15%。可见,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已经得到大部分医务工作者的认同,但要使之真正在临床指导医疗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3思考与建议
3.1充分满足患者的心理需求
我们在研究人类健康和疾病时,不能不研究心理因素对机体的影响。在医疗过程中,医患之间也必须对生理、心理、社会诸多因素以及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综合分析。具体到医患关系中,心理因素显得尤为重要。医务人员不良的服务态度、医德医风、医疗服务行为,即医务人员的态度、语言、行为,只要足以给病员造成消极心理效应,就会损害医患关系,引发医疗纠纷。具体包括对待病员是不是能一视同仁。对待亲友热情周到,有求必应,诊疗全面细致,有问必答,耐心解释;对非亲友则态度淡漠,漫不经心,拖拖拉拉,推诿搪塞,疏忽大意,工作马虎草率,甚至误诊误治。有的责任心差,纪律观念淡薄,擅离职守,延误治疗抢救时机;有的妄自主观武断,过于自信,不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护理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遇到不能胜任的技术操作,既不请示,也不汇报,一味蛮干,擅自做无指征的手术,让患者做不必要的检查和使用昂贵药物等,很容易给病员造成损害和不良后果;有的技术能力差,临床经验不足及设备条件限制,常误诊误治,甚至酿成医疗事故。个别医务人员医德修养差,护士或不顾病员的心理反应,对病情不愿解释、解释不当或乱发议论引起病员家属的误解;有的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巧立名目乱收费或为中饱私囊,向病员索贿受贿,损坏患方经济利益,多引起无医疗过失无不良后果的纠纷。医疗实践中这类纠纷并不鲜见。当前医务人员仍束缚于传统的生物医学模式,对患者的心理因素关注还很不足。现在的医疗现状要求医务人员尽快补上心理医学这一课,把心理学的知识应用到医疗过程中。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妥善地处理医疗纠纷。
3.2充分认识医患关系中的社会制约性
医患关系存在于社会系统之中,必然受社会物质条件的制约,也受社会意识、伦理观念的制约。在社会物质条件的制约中,一方面表现为限于医学科技水平,病员在出现难以预料和防范的医疗意外及难以避免的并发症时,医务人员不承担责任,但应做好解释和告知工作;另一方面表现为医患双方经济利益矛盾引起的纠纷,如不合理收费或用自费药、昂贵药之前不征求病员同意的纠纷,医方应加强医疗收费的规范化管理和建立健康的医患沟通机制。大量的医疗纠纷表明,当前医务人员普遍法律意识淡薄。而病员或家属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往往把纠纷中对医务人员、医疗机构的不满情绪不断在患方群体中泛化扩展,通过各方面社会关系,借助新闻媒体(电台、报纸、电视)制造舆论,反复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上访、申诉,借助律师到法院等手段,充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p#分页标题#e#
3.3全面践行医患关系中的法律规范性
医患关系就是医患双方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特定的社会行为关系,是作为平等的社会成员的医患双方,经过双方的自主选择,为满足自身的保健需要或职业需要,而建立的医疗专业服务关系,双方必须各自履行自身义务并尊重对方的权利。医患关系本质上就是医患双方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建立的法律关系,医疗纠纷实质上就是一种权利义务纠纷。医患关系的法律规范性就是指医患双方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的行为,必须受法律规范的调整和约束,双方纠纷的解决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医疗纠纷中医患关系的法律规范性是人的社会属性在法制社会的根本体现,也是处理和解决医疗纠纷的根本依据。
论文关键词 环境立法 理念 检讨
若从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的颁布算起,我国的环境法治已历经了三十多年。早在几年前,我国就宣布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但是,这种批量生产的规范背后,隐藏的一系列问题开始显现,我们仍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是,环境在继续恶化。环境保护不得力,与环境保护规范的不完善密切相关。环境规范,在一定理念指导下制定,是理念的产物。从根本上说,环境保护不力症结在于理念。综观我国现今的环境保护规范,大多制定较早,很多理念已不符时宜。社会情势在变,法律应顺应时事,及时反馈、调整。本文拟从宏观上,对束缚我国既往环境立法的理念进行检讨,以期对我国环境立法的理论、实践有所裨益。
一、经济人类中心主义的祛魅
改革开放后,我国发生了一系列变化。经济体制上,从原来的计划经济过渡到了市场经济。治国方略上,开始依法治国,进行法制建设。社会观念亦发生了诸多变化。变化总与问题相伴。环境问题是这些年较为突出的一个问题。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滞后,污染防治水平仍然较低,环境监管制度尚不完善,新老环境问题交织,环境形势总体上是局部有所改善,总体尚未遏制,形势依然严峻豍。面临日益严重的环境情势,法律开始了积极回应,表现就是环境保护法律规范的日渐增多。但是,批量生产的规范,现实效果却不尽人意。
法律关注行为,而行为大多置于经济关系中。人的行为,从来不是孤立的存在,必须放在广阔的视域中来理解。放到人与自然的关系中考察,就要求充分认识自然物的价值。人是万物的尺度抑或万物是人的尺度,历来争论不休。经济人类中心主义,是把人当作万物尺度,把人当作主体的一种理念。从本体论上说,不管坚持世界的本原是物质还是精神,它都认为自然界的目的最终是为了创造出人,人是宇宙、自然界的中心,是自然界其他万物的占有者和支配者;从认识论上说,占主体地位的人总是从自身的特定利益出发,根据自己的需要,从自己的视角对人类之外的世界万事万物作出特定的评价,从而用于指导自己的行动;从价值论上说,人类的利益是价值选择的尺度,即人类不管从事何种实践活动,首先考虑的是哪种方案更有利于人的利益和价值的实现,并在实践活动中随时根据自己预设的目的对原先的方案进行评价豎。
经济人类中心主义的论点,主要存在如下一些不足。首先,其高估了“理性”的作用。经济人类中心主义者抱持人之所以优于自然界其他存在物是因为人具有“理性”的论点。而事实上,人类的理性存在不足。其次,其对自然的存在物缺乏道德关怀。不可忽略的一个事实是,人类的道德关怀对象在不断扩充,把其它存在物纳入道德关怀的范围,是人类道德进化的趋势。豏
对经济人类中心主义的批判还有另外两个重要维度。一是,从自然物具有内在价值的角度。经济人类中心主义把自然物当作客体,当作服务人类利益的手段的看法,是对自然物自身价值的否定。美国科罗拉多的哲学家霍尔姆斯·罗尔斯顿认为:“生存是最高价值,因而是万物的尺度。”自然物具有内在价值,是指“自然”本身具有价值,这种价值不依赖于自然对于人类的功用关系或需求关系。豐自然物自身的存在就是其价值,把自然物当作客体、手段是人类出于利己动机的建构。二是从动物同样可以感受痛苦与快乐的角度。边沁认为,痛苦和快乐是人们的两个最高主宰,也是决定人们应该和不应该做的道德标准。他论证说动物的痛苦与人类的痛苦其实并无本质差异。他说,“总有一天,人们会认识到:腿的数量、皮肤绒毛的形式、骶骨终端的形状都不足以作为让一个有感知能力的生命遭受类似厄运的理由。问题不在于‘它能推理吗’,也不在于‘它能说话吗’,而在于它们会感受痛苦吗”。边沁以他的功利主义原则来为动物权利辩护,他认为,只要制造出痛苦,便是不道德的。而人类施加与动物身上的暴行并无正当性。豑动物权利论无疑使人类在道德关怀的范围上扩大了一环,本质上是对人类中心主义的一种突破。
我国的环境立法深受经济人类中心主义影响,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问题上,经济的考量往往占优。经济与环境,立法上不应有所偏颇。发展经济、保护环境,目标同是通向人们的福利,二者可兼顾。我国既往的环境立法,对环境价值缺乏应有尊重。环境具有的生态功能价值往往被忽视,经济指标中缺乏对环境成本的考察。环境立法不摆脱经济人类中心主义的魅影,我国未来的环境立法很难取得实质性进步。
二、从被动到主动:迈向回应型环境立法
法既要保持稳定,同时又要积极回应社会,在稳定性与灵活性间衡平。我国既往的环境立法,是一种顶层设计式的立法,是一种基于外部压力的立法。顶层设计式的立法是指基于政府、上层、精英推动而进行的立法。我国既往的环境立法是精英式的、上层的立法(甚至表现为部门立法),这带来了一系列问题。首先,环境立法脱离社会实际,难以回应社会真实需求。环境问题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顶层设计式的立法只摄入社会极为狭隘的几个方面。其次,环境立法往往是迫于社会压力的立法,是被动的立法。环境问题只有在成为严重社会问题时才被关注。环境是具有特殊性的,一旦被破坏,修复起来就十分困难且代价高昂,有些破坏可以说难以修复。因此,环境立法应是主动的,应具备预见性。环境法所讲的“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有深刻的生态学基础。再次,环境立法只顾眼前利益,部门自身利益。部门立法是我国环境立法中表现的最为突出的一个问题。部门为争夺利益,往往从最有利自身的角度立法。部门争功消减了环境法的效力。环境问题的解决,一方面需要各部门各司其职,另一方面也需要各个部门合作。部门的短视行为,只能使环境状况进一步恶化。最后,环境立法远离群众,缺乏公众参与。立法是一个利益博弈的过程,很难想象缺乏公众参与的立法,是一个什么样的立法。“公民有在良好的环境中生活的权利”,环境权是公民最为重要的一项权利。立法涉及公民权益的事项不仅要咨询公民的意见,而且还要听证,通过一定程序保障公民的参与。闭门造车式的立法,在这个公民权利意识日益高涨的年代,非常不合时宜,时常诱发问题。
环境立法的迟滞,导致环境状况恶化,纠正的路径就是迈向回应性环境立法。环境情势总是变动不居的,这就需要立法者的智慧。传统的立法逻辑,应适时调整。迈向回应性的环境立法:首先,环境立法应深入社会实践,从问题本身出发,回应社会的真实需求。环境问题往往涉及社会的多个方面,利益关系复杂,精细的研究就为必要。在研究方法上,应采取更多实证的研究方法。社会事实的真实情况并不容易把握,在量化的世界里,往往更易找到规律。环境立法不能准确把握现实,必然缺乏针对性。其次,主动立法,提高立法的预见性。法是人们建构的产物,是人类智慧的体现。被动立法是一种因应性的立法,是一种事后的立法,很难说具足什么智慧。法的预见性必然要求正确反应事物的规律。盖此,环境立法的预见性必须以环境及环境问题的自身规律为基础。对规律的把握,需踏实的研究支撑。再次,突破部门立法的格局,实现环境立法的专业化。趋利动机是任何理性存在避免不了的问题,部门立法不可避免出现短视行为。环境法制的设计,更应体现全局、长远的利益,一个能正确把握此种关系并践行之的立法机关就尤为重要。立法的专业化,不仅仅指技术上的专业化,更指思维方式上的专业化。最后,扩大公众参与,让环境立法回应民意。民众是自身利益最佳的判断者和维护者,环境立法不是超越人们的利益,而是要反映人们的利益。
综上,我国传统精英式的环境立法理念应转向回应性的环境立法理念,环境立法不能再固守顶层设计。从斯德哥尔摩到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再到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个中理念几经变迁,我们需要的是一种能积极回应社会需求,专业化的、充满活力的环境法立法。我们需要的环境法,不能再是仅存于纸上的环境法,而是活生生的环境法,是能运用于具体实践的环境法。
三、整体主义视域下的环境立法
环境立法必须具有系统思维。系统的整体性是系统论中一个重要概念,系统论的创始人贝塔朗菲给系统下的定义就是:处于一定的相互联系中并与环境发生关系的各组成部分(要素)的总体,认为系统的整体性是系统的首要特性。整体主义是建设性后现代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其主要主张:第一,在人与人的关系问题上,着眼于人类整体,摒弃现代激进的个人主义,消除人我之间的对立,建立整体的人与人之关系。第二,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把人与自然看作是一个有机整体的两个部分。第三,在科学、社会意识与社会生活的关系方面,坚持三者的统一。整体主义在理论上是对主客二分论、二元论、机械论和还原论的否定;在实践意义上是对父权制、经济主义、消费主义、民族主义和军国主义的超越。豒整体主义的观点对我们处理环境问题不无借鉴意义。
“生态整体主义”是生态伦理学上的一种核心主张。生态生存之状态之谓也。人的生存状态,必然要考虑同周围环境的关系。自然是一个复杂系统网络,具有所有生命的目的性,维持其稳定是所有生命的生存和发展趋向,尊重整体利益就是尊重和关爱自己生命的存在与发展。豓“深生态学”是生态整体主义的最新学说,阿恩·纳什是深生态学的创建者。纳什认为,当人们成熟时,他们拓展了与他者的认同感。高度成熟的人们达到了与其他生命形态的认同。最终成熟产生出与整个宇宙的认同。“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恰与宇宙等身。作为人类,我们自身能够与存在的整体达成认同。”豔
我国的环境立法向来缺乏整体主义思维,表现为:第一,割裂自然环境系统的内在关系,孤立立法。“环境基础”在各个地域、流域,不尽相同,“环境问题”在不同的地区也表现得不同。环境立法粗暴统一的规定,执行统一的标准,造成了很多现实的迷乱。第二,规则自身混乱,相互龃龉。根据奥卡姆剃刀原则,简单即为最好。我国环境法律表现出来的混乱,实质是环境立法对相关问题缺乏明确认识。第三,立法理念上摇摆,模棱两可。环境立法指导理念多元化并非不当,但理念之间是有层次,且各有独特的适用空间。环境立法上融入整体主义理念,是整个思维方式的转变,贯穿于立法的整个环节。
一理智决定论
怀特海认为决定论观念最初来源于古希腊人的悲剧精神,即认为命运是冷酷无情的,它驱使着悲剧性的事件无可逃避地发生。这种宿命论形态的决定论观念成了希腊哲学理智论中的最重要观念。理智论的集大成者首推柏拉图。柏拉图把世界划分为可见世界和不可见世界两个部分。对应于可见的世界是一个可感知的世界,是变化无常的世界,意见的对象。对应于不可见世界的则是共相的世界即理智的世界,是静止不变的世界。这个世界是知识的对象。我们所感知的世界是变化无常的,因而,是不真实的。永恒不变的共相的世界是真实的,是可见世界的本质。静止的共相世界是变化的经验世界的原本,而变化的可见世界则是不变的理智世界的模本,变化的世界被不变的世界决定。
柏拉图所建立而成的理智决定论一直是神学家关于上帝存在与灵魂不朽逻辑证明的主要依据。这种提倡主要研究感官经验后面的静止的、理智的、本质的、必然的逻辑世界,从而为解释和预测可感知世界提供某种基础的观念为近代唯理论者所复兴,并为所有科学分享。
最能集中反映毕达哥拉斯-柏拉图理智主义精神气质的就是英国的牛顿和法国的拉普拉斯。牛顿力学仅仅用三大基本运动定律和几个与基本的力学量,即时间、位移、质量、力等,然后借用数学和几何学提供的逻辑这个脚手架,推演出了一个严密的、没有任何矛盾的和精美的逻辑的或观念的理论体系。这个如此简单的数学模型不仅解释了太阳系的行星、卫星和彗星的运行,而且还可以预测没有观察的星辰的存在。这就说,决定整个宇宙万物动物状况所有机密和枢纽都在这个优美、简洁的数学公式之中。牛顿力学所提供的观念就是:只要建立了运动方程,就可以依据初始条件来确定随后的运动。显然,这是一种典型的而且被发展到极致的决定论观念,也是理智决定论最高的范本。
拉普拉斯被看成是法国的牛顿,在他看来,整个宇宙演化过程都是严格遵循着决定论的,
也就是以牛顿力学为基础的宇宙方程。他设想一个具有全能、全知的智慧精灵(被后人称作“拉普拉斯妖"),只要这种精灵知道了某一瞬间宇宙间每个粒子的位置和速度,那么他就可以借助数学方程,将宇宙的一切全部看透,预言未来的一切事件了,也就是说世间一切事件事先成为已知的了。他曾以阿基米得口吻说道:如果有人能告知我整个宇宙诞生初期的条件和宇宙边界的条件,我甚至可以计算出整个宇宙的演化历程。或者说,只要给宇宙中所有质点的初始条件,就可以预先确定宇宙中每个质点在任何时间的位置,包括万年后某棵树上的树叶漂向何处。显然,拉普拉斯的话透露出一种神秘的宿命论的意味。理智决定论又回复古希腊人的命定观的形态之中。
理智主义决定论在现代经济学理论中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经济学所追求的是一个静止的、本质的、具有支配性的理性世界。经济学像其他硬科学一样属于柏拉图理智主义传统,都是建立在本质和现象两个世界的区分基础上。即假定那个超感官的、理智的、齐一的、规律的、静止的世界,支配着可感觉的、经验的、杂多的、变动不定的世界。我们日常经验到的经济现象可以从经济规律得到理解、解释,甚至可以预测我们将要经验到的经济现象。经济学的一个任务就是试图从杂乱的经济现象中寻求经济规律。换言之,经济本质决定经济现象是经济学所隐含的一个本体论承诺。这种形而上学的信念体现在经济学理论的各个方面,最为突出的表现在对市场均衡的追求。
均衡是自边际革命以来经济学一个核心概念,诸如价格均衡、就业均衡、消费者均衡、厂商均衡、竞争均衡、局部均衡、一般均衡、宏观经济均衡等等充满着经济学理论之中。韦森曾这样写到:“'均衡'概念或者说均衡分析,可以说是以新古典主义为主流的当代经济学的灵魂。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出现的'瓦尔拉斯均衡',到'阿罗-德布鲁均衡',以至到目前已经融入当代主流经济学的博弈论中的'纳什均衡'、'哈萨尼均衡'(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均衡)、'精练贝叶斯纳什均衡'以及'演进博弈均衡'等等,可以说,均衡概念和均衡分析,浸透在绝大多数当代经济学理论文献的分析与话语之中。现在,任何人都可以保险地说,当代经济学的辉煌、精美、诱人和极其庞杂繁复的理论大厦,完全是建立在均衡概念和均衡分析之上的。即使六十年代以来以科奈、巴罗、贝纳西等经济学家为代表的“非均衡论”或者说“反均衡论”,说来说去还是离不开“均衡”二字。因此,经济学家们好像对'均衡'着了魔、入了迷。离开了均衡二字,经济学家们就会没事做、没饭吃。”1
经济学所说的市场均衡也是在理想的完全竞争的状态下,每个市场实体都实现了利益最大化,从而自动地实现供给与需求的经济关系的平衡。正因为作用于经济实体的各种力量达到平衡,它们没有发生变动的倾向,从而经济实体处于稳定的、静止状态。经济学均衡分析实际上就是从变动不居的经济现象的表面,寻求恒定不变关系,并利用联立方程组来确定惟一的均衡解,从而确定了所有经济变量的均衡结构。当然,这种静止的、均衡的世界不是现实世界,而是逻辑的世界,理智构造的理想世界。熊比特十分清楚地表明,“现实生活中的市场是决不会达到均衡的,所以只能对观察者高度抽象地想像出来的市场提出均衡问题。"2新古典经济学正是从理智的、静止的世界中获得了经济知识的确定性,并用它来理解、解释和预测经济现象。
第二,经济学所研究的世界是一个充满着逻辑的、必然性的和有严格秩序的理想王国。理智决定论把一切经验的现象还原成不可经验的理想的思想客体。正是在思想客体这个影子的世界中,才能遵循着严格的必然性,没有偶然。近代物理学把可见的物体还原成幽灵似的质点,这是一个只有质量没有大小,没有弹性形变的刚性的“质点",并且是在没有任何摩擦力和真实的世界中运动。
经济学同样通过理智的抽象把现实中的经济现象变成经济范畴和概念,从而把现实的世界变成一个纯粹的逻辑王国。以经济学理论的经济人这个核心假设为例,经济学把现实的人还原为经济人。显然,在经验中人总是处于各种社会关系之中,相反,只有在静止的理智王国中,人才是原子式的。这种经济人的本性是一个常数,或者说是一个固定不变的标准人。因为经济人如果在同样的约束下,每个经济人都会做出这种同样的选择。经济学所假定的经济人没有性别、没有意志也没有感情的逻辑机器。当输入几个数据(收入约束和效用目标)时,他就会闪电似地且精确地按照设计好的程序(效用函数计算好)运作,人的行为是严格被决定着。关于这一点,霍奇逊了给了我们一个最好的注释,他说,“在新古典学派那里,个人被看作仅仅是循着一个设计好了的追求最优化的模式来对经济环境作出反应,偏好一旦确定,选择于是便确定了。个人被置于一个机械世界里,其中质点总是对合力直接作出反应。引人注目的是,帕累托写道:'个人可以消失——假如他将自己的偏好告知我们的话。'从这种机械论的观点出发,有关意志和目的的问题便退到后台变成背景材料,尽管这些问题不一定被机械论者排除在外"[3]。
二普遍主义
理智主义不仅具有决定论特征,还具有普遍主义特征。理智主义普遍性特征假定存在着一种超越国界和超越文化的理性和普适的规则,从而强调同质性、一致性,排除多元性、差异性和增殖性。
对普遍性的追求一直是萦绕于理智论者脑际的一个梦想。古希腊理智论始于爱利亚学派,巴门尼德则从逻辑推理角度上论证了存在是唯一的、永恒的、静止的,并且存在是理智认识的对象。
苏格拉底把知识建立在理性基础上,认为一切知识都是经由概念的,概念是撇开具体事物的特殊属性而形成的,是普遍的,不变的。实际上,“苏格拉底方法的目标就是要抽绎出这种普遍判断,而这种方法是苏格拉底在讨论中所用的,是反复追问的巧妙形式。"[4]这种从特殊之中寻求普遍的原则或本质是理智主义的重要诉求。
柏拉图承接了苏格拉底的辩证法,以及关于概念的知识是唯一的真知识的教诲,创立了他的理智主义体系。他进一步阐明,只有“概念的知识揭示事物中的一般、不变和基本的因素,因而是真知识。哲学的目的在于认识一般,不变和永恒"[4]。在这个超越时间和空间的理念世界中,所有的抽象观念之间都满足于普遍的逻辑规则,没有矛盾,只有一致性。并且,整个“宇宙就是一个理念的逻辑体系,它构成了一个有机的精神统一体,由宇宙目的、即善的理念所统辖,因而是一个有理性的精神整体。"[4]
最明确地表现普遍主义要求的就是斯多葛学派。他们认为宇宙不是由一连串的机械的因果链条,而是一个有组织的、有理性的,美好和谐的统一体。这个统一体是受一个智慧的上帝所统率。人是宇宙的一个部分,是一个小宇宙,因而拥有上帝赋予的理性。世界只有一种宇宙理性,因此,世界只有一种法律即自然法;世界上只有一种权利即天赋的人权。正是斯多葛学派把自然法理解为超越一切种族,属于所人类的法律,从而表现了强烈的世界普遍主义特质。在他们看来,正是由于人类有着同一起源,都是同一父亲即上帝的儿女,所以每个人身上有着相同的宇宙理性,他们服从同一种法律,是同一世界的世界公民。斯多葛学派代表的库斯·奥勒留说,“我们不应该说'我是一个雅典人'或‘我是一个罗马人',而应该说,‘我是一个宇宙公民'。"[5]斯多葛学派这种具有普遍主义的自然法对后来的罗马法产生了深远地影响,罗马法所说的自然法或“万民法",也就是强调所有国家都必须遵守共有的法律。
近智主义肇始者勒奈·笛卡尔,主张知识是从先验的、自明的、简单的少数原则或公理出发,当然这些少数公理本身就是超越时空的、不变的、普适的抽象原则,经过严格地逻辑演绎,以达到一个远不是自明的定理,再由这些定理演绎出一些可通过经验观察的推论,这些公理、定理和推论体系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知识体系。人们正是通过这个演绎体系来发现现实世界中的一切,并且,只有当人们的经验与这个演绎的知识体系的推论相吻合时,这种经验才是真实的和现实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抽象、普遍的原则可代替具体的事物,只要理解了这些普遍法则,也就掌握了现实世界。这种诉诸普遍性的理性来理解现实世界,是因为在近智主义者看来,“整个世界是一致的,像物理定律般可通约的、可解释的"。[6]
理智主义在黑格尔达到了顶峰。他认为宇宙精神即绝对精神是在自然、历史和人类思维中显现自己的。理性充满着宇宙,不仅太阳系是有理性的秩序,有机体也是有理性的,而且全部人类历史过程也是有理性的,有目的的和具有意义的。而且,“宇宙是一个演化的过程,在这种过程中实现目标或目的,即宇宙理性的目的。"[4]这种演化过程是从理念即潜在的宇宙、具有自为、自在创造力的逻各斯或理性开始。它不仅表现在自然界、个人中,也表现在人类制度和历史、权利或法(财产、契约和惩罚)、道德或良心以及习俗和伦理义务(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中。它最后还体现在艺术、宗教和哲学中,从而达到了绝对精神,并且绝对精神认识到了自己。这种绝对精神统摄着自然界、思维和人类社会,并且,人类社会的世界历史是严格地按照古代东方、希腊、罗马和日尔曼这种欧洲中心主义唯一标准进行着的。
总之,这种对普遍主义的追求是理智主义中的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他们从不变的、抽象的前提出发,把自己推定的原则、价值或生活方式论证成为普遍的和唯一的东西。
主流经济学像其他科学一样属于柏拉图的理智主义传统,它强调所有现象背后深藏着一个普遍的规律,经济现象可以通过这一规律得到精确的预测和解释。为了寻求到这种规律,经济学通过撇开处于真实的人所处的各种社会关系如文化、习俗、制度中的环境,从而把人所生活的环境抽象成一个像物理学中没有任何摩擦力和真空状态,从而,确保它所倡导的规律具有严格的逻辑性和普适性。同时,主流经济学也把具有各种知、情、意、欲等复杂动机的人以及各种差异的人抽象成为完全齐一、同质的,只有单纯的一种利益最大化的动机和高度理性算计的经济人。然后从这种“非常稳定的、高度简化的人性中推出有关社会中的人的'法则'"[7]。正是因为这种理性经济人是一个高度抽象的虚构人,所以它才有高度的普遍性,所有的经济学现象都可从这个抽象的理性经济人出发演绎出来。或者说,所有经济学现象都可以回溯到抽象的理性经济人。对于当代主流经济学来说,理性经济人已经不仅仅成为分析经济现象的强力工具,而且它已经渗透和扩张到所有社会科学领域。或者说社会科学的全部领域都落入经济学的理性经济人的分析范式之中了,人们把这种现象被称为“经济学帝国主义"。
主流经济学认为,在“看不见的手"指引下,理性的经济人在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就实现了社会的公共利益。这种“公共利益"既可以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也可以指整个人类。当它指整个人类时,就是要求在世界范围内实行自由贸易和自由竞争,从而使整个人类的福利增加。在经济学看来,关于自由贸易和自由竞争理论是超越一切民族国家的普适规律。不仅如此,经济学所揭示的原理具有与自然科学一样的普遍有效性。西尼尔就曾认为,“政治经济学是一个具有普遍效力的理论系统。这门学科被宣布为属于一切民族和一切国家;工资、利润和其他经济现象受永恒不变的法则支配,就像自然被重力法则支配一样。"[8]先验主义经济学家奥地利学派代表米塞斯一再重申,经济学是一门先验的、因而是普遍正确的知识,具有和逻辑学、数学一样的普遍性。
除了当代主流经济学理论所散发来的普遍主义精神外,实际上,经济学从它诞生的第一天起,实际上就在推行其普遍主义诉求。众所周知,1815年欧洲恢复和平后,英国在欧洲大陆封锁政策期间积压了大量的工业品,为了向欧洲大陆倾销,学术界利用古典经济学中的普遍主义诉求,采取了各种办法诸如专门划拨“机密费",收买和操纵欧洲大陆经济学界人士和新闻工作者,从而控制理论界和新闻舆论,以科学的普遍主义姿态,向欧洲大陆大肆宣扬斯密主义。到了十九世纪中期,斯密主义已经“作为一种神圣的教条被所有国家的经济学家接受,就像在英、法、俄国一样,在德国的科学界权威都一致同意这一教条。"[9]
三数理方法
对世界的认识要用数学语言和演绎方法既是理智主义对决定论追求的一个体现,同时,它的另一个重要特征。理智主义数理方法的源头可以追溯到毕达哥拉斯学派。他们认为数是世界万物背后的那个永恒不变的本质,只要找到数量关系,也就找到和认识了隐藏世界背后的神秘的本质。宇宙万物都是遵循数学的原理。同时,毕达哥拉斯学派在几何学方面,也有着超凡的成就。这对后来的哲学和科学产生了十分深远地影响。这是因为“几何学是从自明的、或者被认为是自明的公理出发,根据演绎的推理前进,而达到那些远不是自明的定理。公理和定理被认为对于实际空间是真确的,而实际空间又是经验中所有的东西。这样,首先注意到了自明的东西然后现运用演绎法,就好像是可能发现实际世界中一切事物了。这种观点影响了柏拉图和康德以及他们两人之间的大部分的哲学家。"[5]
对于柏拉图而言,数不仅是不依赖于人们感官经验的一种抽象存在,而且,数也是达到最高抽象客观实在即理念世界的阶梯。柏拉图把数看成是认识理念世界的工具。在他看来,神在创造世界时已经把数学放入其中,人们只要认识到隐藏在世界背后的数学关系,也就进入了理念世界即真实的、本质世界。可见,柏拉图这种对世界的看法只不过是毕达哥拉斯的数学主义更精致的表现形式。
中世纪是一个基督教神学占统治地位的时代。而经院哲学是由早期基督教和新柏拉图主义结合形成的一种理智主义。罗素曾指出,“严格的经院形式的神学,其体裁也出于同一个来源(指毕达哥拉斯主义——笔者注)。个人的宗教得自天人感通,神学则得自数学"。[5]对于毕达哥拉斯来说这个永恒的对象是数,对柏拉图来说是理念,对基督教来说,就是上帝。它们之间是相通的。这是因为,数仅仅作为思想的对象,而不是感官的对象。同样,几何学意义上的点、线、面,不是经验客体,仅仅是作为思想的对象而存在。这种永恒的对象就要以被设想为上帝。实际上,作为西方理智主义开端的毕达哥拉斯学派就体现了数学和神学相结合的特征。罗素说指出,“柏拉图的学说是:上帝是一位几何学家;而詹姆士·琴斯爵士也相信上帝嗜好算学。与启示的宗教相对立的理性主义的宗教,自从毕达哥拉斯之后,尤其是从柏拉图之后,一直是完全被数学和数学方法所支配着的"。[5]并且,这种数学与神学的结合,“代表了希腊的、中世纪的以及直迄康德为止的近代宗教哲学的特征。"[5]
可以说,从中世纪直到近代欧洲人来说,宇宙是上帝依照数学设计而成的和上帝就是一位至高无上的数学家的观念是不言而喻的,他们把上帝看成是大自然的设计者和创造者,上帝创造的宇宙是有法则、有秩序的,人们运用上帝赋予人类的理性去发现宇宙的秩序与法则,从而体察上帝的伟大和善意。中世纪的学者正是在为了赞美上帝的仁慈和智慧这种强烈的宗教动机的驱使下研究自然,从而能够证明自然界与数学定律相吻合。伽利略之所以开创了用数学解释地上的物体运动和天上的天体运动,正是基于上帝依照数学设计宇宙万物的信念,笃信大自然这本大书是用数学语言写出的。只有用数学才能窥探出自然的秘密和领悟上帝的伟大。他在《试金者》中曾这样描述过宇宙:宇宙这本书是上帝“用数学语言写成的,其文字是三角、圆和其他几何图形"。[10]开普勒对外部世界进行研究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发现上帝赋予它的合理次序与和谐,而这些是上帝依数学语言透露给我们的。他建立在太阳中心说基础上的开普勒定律,即行星公转周期的平方与此两行星轨道长半径的立方成正比,以在数学上的简洁、优美的形式表述行星运行的椭圆形轨道而著称。
同样,牛顿确信上帝创造的世界与数学原理吻合。他认为通过数学可以领会上帝对宇宙高超的设计。牛顿对上帝的信仰是他进行数学和科学研究的动力。正如罗素所指出的那样,“牛顿的《原理》一书,尽管它的材料公认是经验的,但是它的形式却完全是被欧几里德所支配着的"。[5]他的对自然的研究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寻求上帝设计自然界的秘密的宗教动机。这种宗教动机是他晚年全部献身神学的主要原因。牛顿为了展示造物主的智慧,在原来的数学无法提供揭示和表达自然奥秘时,他自己发明了“流数"(Fluxions),也就是今天所谓微积分来满足他的请诉求,提出正切、加速度、斜率、无穷小、微分等概念,从而大大地增强了数学的猜透上帝想法的功能。
近智主义代表笛卡尔在数学上的主要贡献就是把代数应用到几何学上,发明和运用了解析几何方法,“为近世数学指出道路的人"。[11]他的先验理智论就是依靠数理方法即数学领域中的演绎推理方法建立起来的知识体系。这个方法首先要求从几个先验的、直觉的、自明的前提出发,然后通过演绎推理获得各种真理性知识。它不仅能获得关于事物的确实可靠的知识,而且可以认识上帝、整个世界和人的灵魂。笛卡尔在他的《方法论》中,运用普遍怀疑的原则和诉诸于理性权威,确认了“自我"存在是一个自明的事实,从而把“我思故我在"作为哲学第一条原则和基石。然后,借助这一自明的前提,建立起他整个哲学体系。
近智主义另一个重要人物斯宾诺莎也是极度推崇数学上的演绎方法,甚至于超过笛卡尔。在他看来,“一切事物都受着一种绝对的逻辑必然性支配,在精神领域中也没有所谓自由意志,在物质界也没有什么偶然。"[4]实际上,他的《笛卡尔哲学原理》和《伦理学》著作都是运用严格的演绎推理的方法写作的。他首先列出一些普遍性的定义和公理,然后再列出一系列命题,并对每一命题逐一加以证明,最后由得到证明的命题再加以推理,从而得出必然性的结论。
理智主义为经济学提供的重要思想资源就是这套数学和几何学的思维方法对也就是经济学的数理方法。所谓经济学数理方法就是指把数学分析作为一种认识工具来分析、研究经济现象。它包括统计和计量经济分析(数量化)、数理经济分析(符号化)和演绎推理方法(形式化)。
第一,统计和计量经济分析。这是一种数量化的要求,它把经济现象和经济现象关系简约为一种数量和数量之间的相关性程度的分析方法。从哲学上来看,这就是毕达哥拉斯-柏拉图主义的观念。在质与量的关系中,把量看成比质更为真实的反映本质,而质最终都可以通过量加以描述和解释。在形式与内容(质料)关系中,形式高于内容,形式可以独立于内容而存在。经济学理论也是建立在这个信念上的。经济学理论处理的是一个量的世界,即是一个可以通过精确测量和统计的数字世界;一个可以通过数学计算的并且遵照经济学方式运行的世界。
对统计分析的重视可以追溯到威廉·配弟。他首先在经济学领域最先提出了“政治算术"的方法。他十分重视经济现象的统计学分析。杰文斯就直接指出,经济学研究的是量,涉及的是经济现象的量及其相互关系,因而它在性质上是一门数学科学。实际上,“杰文斯的效用理论及其在许多领域的应用是数理经济学最突出的成果"。[12]他也是最早提议用“经济学"一词取代“政治经济学"一词的人,显然,他是希望为经济现象提供一种更科学的解释,并将注意力集中在了可定量的从而能够用数学形式表达的现象中。
统计和计量经济分析方法在20世纪初开始迅猛发展。由于古诺和瓦尔拉斯数理分析,经马歇尔的补充,使许多变量更具操作性,从而易于测量。同时,由于此时的统计方法和概率理论已经十分成熟,从而为计量经济学兴盛提供了数学工具。1930年,拉格纳·弗里希(“计量经济学"一词发明者)和阿尔文·费希尔创建了国际计量经济学学会。现代主流经济学的统计和计量经济分析主要基于概率论和线性代数等数学理论对相关经济现象进行观察、归纳和统计,试图从复杂的经济变量关系中寻找相关性,从而为经济理论的质的分析提供量的内容。
第二,数理经济分析。这是指采取代数的方法,即运用数学符号和公式来建构理论模型的经济理论,经济学理论的定理成了一个个优美的数学方程。法国经济学家古诺是最早运用微积分研究经济学的名著。它在“边际革命"之后,得到了广泛的运用。杰文斯把经济学理解为一种“快乐与痛苦的微积分学"。[13]他们把边际分析方法广泛地运用于消费、生产、投资等市场经济规律的研究。莱昂·瓦尔拉斯就强调,“经济学跟天文学和力学一样,既是经验科学,也是理性科学"[14],他仅仅用几套代数方程就建构起一个个精美的数学模型系列。公式化使得经济学借助数学表达式简洁和清晰地表达经济学思想,诸如消费函数模型、生产函数模型、货币需求函数模型、投资函数模型等都是很成功的范例。
经济学的数理分析方法运用得最为广泛,并且,影响最大的是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他对经济学的基本理论用数学符号加以全面地改造,把经济学在30年代以前用的自然语言和图式的分析改写成为定性的数学模型和推理方法,从而确立了现代主流经济学追求形式化、公式化、符号化的原则。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现代经济学已经变成了社会代数学。
经济学这种符号化的诉求,使得现代主流经济学拥有了一个统一的语话体系即人工语言系统,从而使经济学得到迅速的发展。经济学许多相关理论、定理和命题如尤拉定理、斯拉茨基方程、一般均衡理论、博弈论等得到严格的数学证明。总之,现代经济理论广泛地应用函数、积分、微分方程、线性代数、线性规划等符号化工具,使得经济学理论进一步系统化、逻辑化和公式化,因此,经济学具有了科学性的外表。
第三,所谓经济学演绎推理,是指经济学理论以几何学的方法为蓝本,即从简单性、不证自明性的公理或假设出发,然后合乎逻辑推理出一整套命题体系的方法。对演绎法的强调肇始于李嘉图。他把经济学变成一个纯粹的演绎体系。他对诸如价值、工资、利润和地租等经济学基本范围进行改造,然后通过范畴来演绎经济学体系。熊彼特则把李嘉图的演绎法方法称为“李嘉图的恶习"。[15]
西尼尔最早地明确地表述了经济学的演绎法。他认为,经济学就是从以下四个自明的命题[16]出发,演绎出整个理论体系。西尼尔之后,在古典经济学中形成了所谓西尼尔-穆勒-凯尔恩斯传统,这个传统都是坚持经济学理论的演绎方法。穆勒对西尼尔方法进一步公理化,确立了经济学演绎的原点即理性经济人的假设。特别在“边际革命"之后,经济学的演绎推理方法通过数学公式化得到了最好的表现。罗宾斯在《论经济科学的性质和意义》著作中,强调经济学方法是从内省得到的类似于公理的那种自明性的假设出发,通过逻辑推理,演绎出经济学的真理来。
对于当代主流经济学理论而言,无论是先验主义代表米塞斯、实证主义者弗里德曼、工具主义者萨缪尔森和证伪主义者布劳格,尽管他们之间的存在千差万别,但在经济学演绎法方面,他们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弗里德曼在他的1953年发表的《实证经济学方法论》论文中,完全以一种柏拉图-笛卡尔的先验论观念维护演绎法的。他以欧氏几何为例,说明经济学与几何学、物理学一样,是从一个简单、抽象的假设出发来演绎出一系列推论和经济预测,然后,根据经验观察来检验这种推论和预测的正确性。这种演绎假设“首先,是一个概念的世界,或者说,这是一个比'真实世界'更简单的抽象模型,它只包括这种假说声称的那些重要力量;其次,这是一套由规则定义的一种现象类型,它是由'模型'规定被认为充分代表了'真实世界',在模型中的变量或整体和可观察的现象之间详列了一一对应关系。"[17]他还强调,“这种模型是抽象的、完备的,同时,它是一种'代数学'或'逻辑学'。"[17]
总之,模仿欧几里德几何学的演绎法已经成为现代大多数主流经济学的主要方法。1995年诺贝尔得主卢卡斯对此直言不讳,他说“经济思想的进步意味着越来越好的、抽象的、类比的经济模型,而不是对世界的好的书面描述。"[18]从现代经济学的形态看,经济学成了数学的形式经济学,其方法就是依照数学和物理学那样,首先建立一个抽象的数学的模型,当然这种模型是人们理智上的虚构出来的假设。正如弗里德曼所提出的,后来萨缪尔森称之为“弗氏-扭曲"(F-Twist)即“越是有意义的理论,其假设就越不现实"。[17]这种假设作为一种不证自明的公理,然后,运用演绎的方法,严格遵守逻辑法则,指导了一系列可以用经验加以检验的预测性命题。最后,把经验观察和统计的各种数字,输入这种形式推演体系之中,从而得到一国经济或市场供求情况和动态,当然这种结果不是现实的经济世界本身,仅仅是一种完全关联的虚拟经济,经济学理论就是这样“通过时间序列近似模拟出现实经济的时间序列来。"[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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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