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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消防车通道

时间:2022-03-09 11:40:4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物业消防车通道,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物业消防车通道

第1篇

基层反映城市消防通道被堵塞占用影响消防救援现象突出亟待重视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私家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加之城市公共停车位数量有限,住宅、写字楼等公共建筑物附属停车位的建设数量有限,现有停车位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汽车保有量的需求,便出现了消防通道被占用的问题。一旦发生火灾,消防救援车辆无法第一时间抵达现场,延误了救援的时间。基层认为,消防通道被占用影响消防救援主要有三方面原因:

一是私家车位规划较少,居民购买、租赁停车位费用较高。大多数主城区建成时间较早的城市,老旧小区较多,在建设过程中未规划停车位或停车位规划数量较少,而新建小区停车位建设数量有限,加之出售、租赁成本较高,部分居民未购买、租赁停车位,导致了私家车辆随意停放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法现象。比如,2019年12月,沈阳市浑南区一商住楼外墙保温材料发生火灾,消防救援人员到现场后,由于离楼体最近的消防通道被停放的私家车辆堵塞,消防车无法及时进入现场,未能在初期阶段控制火情。

二是居民自身消防安全意识欠缺。部分居民群众即使有私家车位,但为了自己出行便利,随意将私家车停在自家楼下占用了消防通道。部分居民消防安全意识缺乏,在楼道内随意堆放杂物,占用人员疏散通道,甚至还有停放电动车进行充电等违法行为,增加了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增加了火灾荷载和疏散救援难度。比如,2016年1月,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二路第九汽车运输公司家属院18号楼6单元楼道内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起火原因为楼梯间内存放的电动自行车电气线路短路引燃车上的可燃材料,进而引燃楼梯间存放的木质沙发等可燃物。

三是占用消防通道问题监管难度大。物业部门人力资源有限,且消防通道被占用问题随意性大,物业监管部门统筹管理难度大,再加上物业部门不具备执法资格,往往造成消防通道被堵塞没人管或是不敢去管的现象。有时物业部门与监管部门统一执法,占用消防通道问题时而解决,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比如,寿光市城市假日广场南侧消防通道经常被私家车占用,该市公安、城管、消防大队也多次接到举报投诉,并对私家车乱停乱放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问题进行了多次处理,但因该条道路周边既存在商场又存在住宅小区,现场因素比较特殊,监管难度大。

对此,基层建议:

一是由物业管理部门指导对小区停车位设置进行规范,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多增设停车位或者建设立体车库以满足停车需求。对新建小区规划部门要充分考虑住户容量,合理规划小区停车位置。小区物业要在消防通道两侧设置明显的标识标牌,禁止车辆停放,并加强日常巡逻和监管。

二是对城市小区现有车辆进行实名登记并保存联系方式,在小区停车位使用高峰时段,限制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同时在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处设置临时路障,禁止在该处违章停车或者进入,临时路障钥匙由物业统一保管。同时物业配备一定数量的移车器,在紧急情况下使用。物业应加强对小区内的巡逻,对停放在消防通道上且影响消防车通行的及时电话联系提醒车主驶离。

三是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居民小区消防通道堵塞问题的执法工作,消防大队做好指导工作,对排查发现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楼梯、消防连廊、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等火灾隐患要依法查处,责令整改。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府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执法。

四是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加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集中组织人员深入居民小区采取以案说法、现场讲解的方式,重点加强对消防车通道与人员疏散通道重要性的宣传教育,纠正小区住户的错误行为。同时坚持在执法过程中,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确保“处理一次,教育一人”,以个人带动家庭,以家庭带动社会的方式,逐步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责任意识,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第2篇

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高层建筑火灾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集中开展高层建筑消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維,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物业按规展责、业主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通过综合治理,全面摸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实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每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坚决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整治时间

2020年3月至8月。

三、整治范围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其他民用建筑)。

四、整治重点

(一)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设立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岗位人、特殊工种人员和员工逐级岗位责任不落实。

2、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

3、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不落实,不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4、建筑外墙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5、未按标准组建微型消防站,未开展针对性消防训练,不具备“早发现、早处置”的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6、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7、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对高层建筑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二)建筑消防设施

1、高层建筑未按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或设置的设施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2、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或瘫痪,不能保持完好有效。

3、消防控制室设备故障,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不正常。

4、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高层建筑单位未接入城市远程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

(三)安全疏散设施

1.疏散楼梯与安全出口数量、疏散楼梯间设置形式不符合标准;避难层(间)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避难区内穿越通风风管、排烟风管、电缆桥架和采用可燃材料包覆管道。

2.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的设置位置、数量、照度等不符合标准。

3.疏散走道、楼梯间的内部装修材料不符合标准。

(四)消防车通道

1、高层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小区的管理单位未按照《XX区消防通道专项整治行动》(X政传发[2019]XX号)和《关于进一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知》(X消委[2020]XX号)明确的《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标准》要求,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设置警示牌。

2、高层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小区的消防车通道上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门禁升降杆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

3、高层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小区的消防车通道上违法停放车辆。

4、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未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

5、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未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

(五)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

1、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2、电动自行车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

3、新建高层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小区未提前预留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地;已建成的高层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小区未设置满足居民停放需求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棚和智能充电装置。

(六)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

1、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

2、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未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

(七)管道井

1、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未独立设置,井壁耐火极限达不到1.00h、管井检査门未采用丙级防火门,电缆井、管道井未在每层楼板处进行严密封堵,电缆桥架等未在防火分隔处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

2、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内堆放杂物或占用,管井井壁、检查门破损,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

(八)电气燃气管理

1、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电气设备容量负荷超标或安装不规范。

2、消防用电负荷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未落实任何情况下不得切断消防电源的安全保障措施。

3、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内使用、储存瓶装液化石油气。

4、使用燃气的场所、部位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未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

5、对电气、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不落实。

6.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动用明火作业时,未落实现场监护和安全措施。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属地板块责任。

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将高层建筑专项整治纳入平安创建及基层网格化管理等工作统筹部署推进,定期对相关单位依法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査。

(二)部门分工。

1、派出所。加强对除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高层建筑的监管,督促、指导高层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逐个居民住宅小区开展排查。

2、综治办。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并纳入行业管理、信用评价范畴;强化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监管,推动设置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将符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规定的高层住宅建筑共用消防设施的维修,列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并畅通申领渠道。

3、村建中心。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燃气管道敷设、燃气用具使用的定期安全检查。

4、市场监管分局高新区分局。加强对高层建筑消防产品、电器产品生产和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监管。

5、安监站。加强对高层建筑中违规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的监管。

6、城管环卫党支部。加强对高层建筑户外广告牌、电子显示屏广告设施和建筑景观亮化的监管。

7、供电所。督促、指导电网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供配电设施和线路安全的检査,对电气线路敷设杂乱、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高层住宅建筑,根据电气设备产权归属,属于电网资产的,纳入电网企业改造计划,属于开发商或物业管理的资产,由资产实际所有者或管理者组织实施改造计划。

8.其他有关部门。社事办、文广中心、卫生院、邮政局等其他部门要履行对本行业、本系统所属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三)派出所责任。

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情况汇总等工作。加强对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高层建筑及无行业主管部门的高层建筑的监管。

七、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0日前)。

各社区(村)、服务站、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通过召开会议、通告等形式,动员全社会参与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各种媒体媒介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营造整治舆论声势。

(二)自查自改阶段(3月10日至3月31日)。

各社区(村)、服务站、有关部门单位要督促高层建筑单位、物业公司对照《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自查检查要点》(可从“XX消防信息网”下载,网址XX),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已落实防范措施,并向所属行业主管部门保证消防安全。

(三)全面排查阶段(3月26日至4月30日)。

各社区(村)、服务站、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任务分工,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消防通道专项整治行动,通过聘请消防专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方式,逐个区域、逐幢建筑对辖区所有高层建筑开展排查,切实摸清辖区建筑底数和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单位,査实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措和整改时限,列出隐患问题清单,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基情况。排查期间,要同步开展高层建筑的隐患整治,做到边查边改,逐项消除隐患,确保高层建筑不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四)重点整治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

各社区(村)、服务站、有关部门要对照排査出的隐患问题清单,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紧盯隐患不放,跟踪督促整改,确保隐患清零。专项整治期间,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典型违法行为的高层建筑,要集中组织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

(五)总结验收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

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将组织对各社区(村)、服务站、有关部门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査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一律督促重新进行整治。各社区(村)、服务站、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总结,固化经验,针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难点问题,及时修订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火灾防范水平。

八、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社区(村)、服务站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国务院安全生产督导组反馈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防范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贯穿到本地区、本系统的主要工作中,与重点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各有关部门、社区(村)、服务站负责人是本地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

(二)齐抓共管,合力部署推进。

各有关部门、社区(村)、服务站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努力营造“部门联动、全员上阵,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消防监管良好局面,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物管中心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和专业优勢,加强业务指导,大力提升工作质效。

第3篇

关键词:消防;居民小区;管理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各类居民生活小区大量涌现,且规模不断扩大,城市社区的建设得到快速发展,人口集聚、功能齐全、城乡一体化的社区组织模式逐渐得到推广。但不断上升的火灾数据,暴露出社区消防安全基础薄弱、失控、漏管等突出问题,提高社区的消防安全工作显得至关重要。

一、当前居民生活小区物业服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现状

以河南省为例,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共发生火灾8491起,住宅类火灾2054起,占总火灾起数的24.2 %,从起火场所看,住宅类火灾数量位居首位;其中小区居民住宅823起,分别占总火灾起数和住宅类火灾起数的9.7%和40%。可见住宅小区是火灾易发高发区域之一,小区的消防安全现状不容乐观。

二、居民生活小区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小区物业管理对消防安全工作不重视。有的物业管理人员对消防工作重视不够,认为消防安全管理是消防部门的事,而且主观认为发生火灾的可能性很小,致使消防工作停留在一般性的部署和要求上,有的甚至对消防不管不问,不加强对员工消防意识的宣传培训,对小区消防器材的落实漠不关心,不制定预防火灾和发生火灾后的紧急预案,使得小区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大多没有经过专业消防培训,从而对消防工作普遍存在不懂、不会等问题。

二是社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家庭火灾隐患增多。由于过去我国的学校教育课程里对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几乎是空白,只是通过日常生活中的接触和单位的消防安全培训了解一些消防知识,自防自救的能力差,尤其是装修时不注意防火材料的防火性能,而采用大量的可燃材料进行装修,再加上大功率电器的普遍使用,使用电线路负荷增大,加速线路老化造成线路故障而引发火灾。同时居民家庭普遍使用液化气、煤气或天然气,对其火灾危险性认识不足,经常存在不正确使用和违章操作等现象。

三是小区消防硬件设施不够完备,后天失修失管问题严重。大多数的小区,特别是早期建设的小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够完善。部分小区消防车通道不畅通,缺乏消防水源,缺少消防设施等问题普遍存在。消防器材丢失、过期失效现象时有发生,加之维保单位人员工作不及时,不能保证及时发现火情。同时大量私家车停在小区道路两侧,消防车道被擅自占用、堵塞现象比较普遍,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根本无法通行,容易造成严重后果。

四是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经费得不到保障,造成消防管理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经费涉及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费,管理经费主要来自两个渠道:一是开发商提供的一定比例的物业管理维修资金。二是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或物业使用者收取的物业管理费。由于有些开发商提供的物业管理维修资金没有法定主管部门监督提留,全部由业主和用户来承担,这样就造成物业管理收取费用过高,维修资金难以落实的问题;而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仅靠契约,物业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的不规范,使缴纳者产生误解,因而消防管理费用难以收取。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脱节,留下火灾隐患。

三、解决居民生活小区消防工作的对策

一是落实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管理是居民小区服务管理不可分隔的一部分,物业服务企业是居民管理主体,要确立其消防责任主体意识,逐步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物业服务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符合居民小区自身特点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志愿消防队等群众性的自防自救组织;建立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档案制度,明确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认真落实日常的防火巡查制度,及时有效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居民小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习。

第4篇

【关键词】高层住宅;防火安全;研究

当前大中城市迅猛发展,居民对住房的需求与城市土地紧张的矛盾日益突出,高层住宅呈逐年增多的趋势。虽然目前高层住宅小区消防设施比较完善,但高层住宅小区的防火安全防范现状却不容乐观。

1 高层住宅防火安全工作存在问题

1.1 居民消防知识参差不齐,火灾隐患层出不穷

高层住宅小区住户众多,居民的文化程度、经济条件、个人素质等差异较大,有些业主存在房屋空置、房屋出租等现象。总体来讲,高层住宅居民自身缺乏安全意识,缺乏基本的防火、灭火知识,更有一些不良生活习惯阻碍了防火的有效性。如业主使用的装修队伍参差不齐,可燃装修材料大量使用;有的居民私自拆装、移动燃气管道、灶具,埋下火灾隐患;有的家庭家电大量使用、电气线路更加复杂、容易造成短路致火;有的居民在走道、楼梯间堆放大量可燃、易燃的杂物,有业主为了方便,把前室或楼梯间常闭的防火门用杂物顶住,使防火门常开,一旦发生火灾,大量浓烟会沿楼梯间扩散到上层,人员难以通过楼梯疏散到地面。

1.2 物业对小区防火监管不力,消防设施难以及时更新

高层住宅消防设施的维修关系到住宅小区的公共安全,事关重大。物业主虽然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但责任制不落实、未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及维护或流于形式,而导致大部分消防设施长期处于故障或瘫痪状态,有的消防器材缺失,有的消防设施存在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有的投入使用时间较长的自动消防设施,年久失修,形同摆设,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设施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后果不堪设想。

1.3 物业管理人员消防业务素质不高

物业管理人员防火意识淡薄,重防盗轻防火。管理人员自身缺乏消防知识,不少保安和工作人员在对一些基本消防常识的认识上都是一片空白,就更谈不上管理了。消防安全素质、值班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等,都是影响高层住宅火灾事故的关键因素。有的物业履行的只承担些简单的收费、巡逻、保安等职责,其消防安全管理均为空谈。

1.4 消防通道及消防车扑救面被占用严重

随着城市私家车的拥有量越来越多,由于车位设计不足,小区即使有地下停车场,车位根本不能满足业主需要,很多业主将汽车停放在消防通道的两侧及小区空地上,占用了消防车通道或消防车扑救面,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不能快速及时地到达火场展开扑救工作,极易造成火灾的蔓延扩大。

1.5 消防部门警力有限,防火监管相对薄弱

警力不足致使消防部门的监督管理重点放在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较大的企业、事业单位等重点单位和场所,对数量众多高层住宅小区却无暇顾及,一般都由辖区派出所监督管理。基层派出所民警对消防技术规范不熟悉,一般只能开展较为粗浅的消防执法,比如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制定、水枪水带是否缺失、灭火器是否失效等,对高层住宅自动消防系统存在的问题难以发现,致使城市高层住宅防火监管不力或薄弱。

2 高层住宅小区防火安全防范的措施与建议

高层住宅防火安全防范的新情况层出不穷,探索高层住宅小区防火安全有效体系与机制,建立一种多元化、全方位防火工作机制,使防火工作形成规范,纳入日常管理的范畴,势在必行。

2.1 政府部门完善立法,强化经费保障,维护高层住宅居民的基本权益

近几年,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都没有对物业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能、职责进行明确。政府要针对当前实际,尽快完善相关立法,增设一些特殊条款,加强消防设施的经费保障,能够确保维修费用及时支取到位。

2.2 物业管理应打造全方位防火安全体系

严格落实自动消防设施定期维护、检测制度,选择经消防部门进行培训合格的专门从事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建立高素质的防火安全工作队伍,对小区保安进行消防技能培训,使小区保安队伍成为防火安全的主力军;要成立义务消防队伍,定期组织理论业务知识的学习,并经常组织进行实际操作训练,提高整体消防素质;建立小区消防服务档案,对每个居民楼情况进行建档,并建立消防宣传、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档案;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应纳入物业管理机构的职能范围并成为小区群众、团体的自觉行为,增强防火与人的亲和力。

2.3 消防监督部门要全过程、多元化实施执法与指导工作

严把高层住宅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实施消防监督,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的发生;严格日常监督检查,要加大查处力度,依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确保小区内消防安全;加强此类高层建筑的灭火演练,熟悉建筑内部构造及消防设施,发生火灾时能快速处置和有序疏散群众;应经常深入小区,进行消防教育宣传,以增强居民的消防意识;消防监督部门对物业防火安全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培训,提高高层住宅小区义务消防队消防安全管理的整体能力;重点加强对责任区派出所民警的消防培训和指导,使之掌握防火监督检查的程序和方法,提高其防火监督执法水平。

2.4 全方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推进家庭防火设施建设,提高居民防火自救能力

城市高层住宅发生火灾后,主要依靠建筑内部的消防设施进行自救。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方位、多形式、多措施,推进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对高层住宅小区的居民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使其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掌握相关的消防知识。要不断加快家庭防火设施建设步伐,指导家庭配备灭火器材、逃生工具,积极参与防火实战演练活动,提高抵御火灾的能力,火情发生时可以进行科学自救和灭火。

3 结束语

总之,大中城市高层住宅小区防火安全已成为当前城市消防防火工作的重点之一,全面透析掌握高层住宅小区防火的新特点、新问题,努力构建安全、和谐小区环境,全面推进城市科学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9.

第5篇

本文作者:蔡伟达工作单位: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

存在的主要问题

各责任主体消防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物业管理单位承担着公共部位的消防设施管理、维护,对于安装在居民家庭内的消防设施(火灾探测器、喷头等)由于工作时间错时、人户困难等原因,很难按时进行有效维护;街道、社区居委会由于缺乏消防专业人员,较少开展防火检查、检查时也很难发现火灾隐患;作为居住小区消防监督管理机构的公安派出所,从职责、警力等方面很难对涉及改变消防设施使用功能的室内装修进行监管。消防管理行为不规范物业管理单位对公共消防设施的管理大都停留在“防盗”的层面。有的物业管理单位为减少消防设施日常运行开支,随意关停消防设备。有的物业管理单位为增加服务收入,在消防车道上设置车位并出租给业主使用、将地下室分隔成封闭的隔问出租给业主作仓库等、将避难层、避难间改造为公共娱乐场所等。业王消防安全意识及维权意识低由于消防安全意识薄弱,许多业主使用大量可燃材料进行室内装修,装修过程中,普遍存在电气线路及设备安装不规范;私自改装燃气管线及设备等不安全行为;随意拆除、封堵、遮蔽消防设施。大部分业主对物业服务的诉求停留在环境卫生打扫、公共照明保障、电梯服务、绿化养护等方面,而对消防设施的管理很少关注,不关心自身消防安全方面的权益。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服务质量监管存在盲区服务质量的好坏,居民关注的重点集中在环境卫生是否脏乱差、失窃事件是否高发、治安事件是否频发等方面,基本不关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作为监管单位的公安派出所也主要从治安、防盗等方面考量物业管理单位管理水平。消防物业收费困难按照《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的居住小区,如遇到消防设施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其费用可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而一些未设立专项维修资金的物业,其共用消防设施、器材维修经费就难以落实。

解决问题的对策

把好消防行政许可源头关一些高层建筑未经消防设计、审核许可投入施工,存在很多先天隐患,开发商违法卖给业主,让业主承担整改火灾隐患的法律后果。因此,必须要加大建筑工程消防许可的查处力度,杜绝未经消防审核、验收的工程擅自投入使用。并日常监督管理中要严格将竖井、管道、屋面等隐蔽工程中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严密封堵竖井、管道等纵向的部位,堵塞火灾蔓延的渠道。规范物业管理单位消防管理行为物业管理单位的行政管理部门在市场准入、等级评比时应增加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要求和人员数量要求,明确物业服务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应承担的责任: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对共用消防设施、器材、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公安派出所对物业服务单位履行消防管理的职责应加强监督。依法定期督促物业服务单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小区,在房产交付时,督促房产开发商、物业服务单位向业主发放装修消防安全须知;帮助居民成立多种形式的互助组织,帮助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社区居民开展逃生自救演练等。通过立法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改造费用在地方性法规、规章中明确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维护以及因中修、大修、改造、更新等经费的收取、管理、使用、审计,做到高层居住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改造经费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第6篇

【关键词】 建筑火灾 防控 问题 对策

近年来,城市建筑的规模和容量越来越大,特别是高层建筑在城市建筑中的比例很高。随之而来的建筑火灾也越来越多,尤其是高层建筑火灾频繁发生,如2009年2月9日,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央电视台新址园区在建的附属文化中心大楼工地火灾;2010年11月15日,上海静安区余姚路胶州路718号胶州教师公寓高层火灾等,都造成了非常大的生命、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目前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的更新仍是赶不上建筑规模和高度增加的速度,高层建筑起火后,现有的消防装备很难进入建筑内近攻灭火,可能导致火势进一步蔓延扩大。因而,建筑火灾的防控已经成为一个社会性的难题,而源头防控是消除火灾隐患的最有效手段。

1 当前建筑火灾防控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建筑物没有依法取得消防合法手续。2009年新修订的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实施后,建设工程在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设计备案前,需要取得建设工程的施工许可证,而现实工作中在很多地方建设工程由于种种原因在施工前不能取得施工许可证,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工程,立完项后就着急开工,不能在施工前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设计备案,导致有些建设工程会形成先天火灾隐患,后期整改难度大。以上问题又会造成工程竣工后的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不能正常办理,更会影响到建筑物里设置的公共聚集场所不能办理开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

(2)建筑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在实际工作中,有很多建筑物的消防设施没有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或者设置了也未能保持完好有效。造成这样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建设单位对建筑消防安全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认为建筑消防设施投入高,日常使用的频率又低,在工程招标时尽量压低预算,在施工中也尽量要求施工单位降低工程造价,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或自己提供一些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原材料要求施工单位施工;二是施工单位管理不善,施工人员技术不高,一些施工单位不注重对施工队伍的管理,技术人员水平也参差不齐,有的无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没有固定的施工安装队伍,工程随意转包,有的单位甚至出卖资质,随意让人挂靠,有的施工人员未经过有关部门培训,无法把握施工中的重点难点,给建筑留下先天隐患;三是消防工程监理制度严重滞后,施工中的消防监督检查不到位,现有的消防工程施工还没有完全纳入到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当中,使许多消防设施的完好率大打折扣,消防部门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只对消防设施进行抽检,特别对一部分隐蔽工程缺乏有效跟踪监督。

(3)建筑物周围消防车道不畅通,严重影响灭火救援。目前各城市建设开发既要最大限度地扩大建筑面积获得最大利润,又要按相关规定美化周边环境,设置绿化用地,留出的消防车道达不到规定的宽度,加之城市道路改造未留出合适的出入口,建筑投入使用后物业部门为管理方便,在道路上加设石墩、铁桩或在出入口增设电动门、电动栏杆等,缩小了出入口的宽度,还有小区在消防车道边搭建临时车棚,较大消防车辆根本无法通过,更为突出的就是随着城市汽车数量的增加,很多小区车辆停放严重堵塞、占用消防车道。这些现象已严重影响了消防车第一时间赶到火灾现场实施灭火救援,贻误最佳扑救时机。

(4)建筑物火灾扑救面障碍物多。很多建筑在设计和建设时就按照规范要求留出了火灾扑救面,以及供大型消防车实施灭火救援的通道和场地,但是建筑一旦经过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合格后,在二次装修和投入使用后就不考虑后期的灭火救援问题。往往在建筑外墙增设防护网,设置广告牌,在较宽路面或场地种植绿化带,栽植大型树木,设置电杆、路灯,搭建临时建筑,规划停车场地等;而住宅小区主要是用缩窄道路来扩大绿化面积,把用作举高消防车操作的较宽场地设置成居民休闲或简易健身场地,更有一些小区将这类场地建成自行车棚或其他临时建筑,而管理部门常常忽略了这些隐患的存在。

(5)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建筑产权单位及物业管理部门在防火方面重视程度不够、疏于管理,尤为突出的是共用、共建的一些建筑,由于这类建筑产权不明晰

,导致责权不明确,造成防火工作管理不严,出现问题后互相推诿、谁都不负责。个别产权单位还存在随意停用消防设施、占用消防通道,封堵疏散门等现象,造成很大的消防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将造成严重后果。

2 建筑火灾防控的对策

(1)严把审核验收关,严格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加大备案抽查力度,从源头杜绝建筑火灾隐患。目前,许多楼盘建筑规模庞大,建设周期长,建设单位急于把临街门面房或部分前期建好的建筑未经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就违法投入使用,而消防基础设施尚未完善,导致使用单位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不畅等重大火灾隐患。因而,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投入使用前、营业前的安全检查阶段,严格依法办理,是建筑物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源头环节。

(2)加强对建筑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各地政府要明确物业管理部门是建筑防火的第一责任单位,建立健全完善的制度是消防工作的基础,物业单位要发挥积极作用,督促建筑产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人值班、培训制度以及制定灭火应急预案。物业管理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和进行每日防火巡查,保障建筑周围消防车道畅通,保证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与此同时消防执法部门也要采取积极措施,积极推动单位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督促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委托专业机构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3)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等单位的法律责任。应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细则,严格约束消防设施管理单位和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单位的经营活动。现有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对担负重要消防设施的管理工作无有效约束和制裁。如物业管理公司,肩负着消防水源、消防泵房、消防监控、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等职能,但多数无专兼职消防人员。检查中经常发现消防泵房无人值班,消防泵等电源控制柜开关处于手动位置,消防监控室人员多为摄像监控人员兼职、未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不能熟练操作消防监控系统和熟悉《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处置程序》,单位无人懂得消防设施的性能和使用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法律法规应有对物业公司的强制措施和严厉的行政处罚手段,以保证建筑消防设施能够时刻保持正常运行。要规范消防检测公司、维保公司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保养的项目和要求,对其检测、保养的结果不真实或者弄虚作假的,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4)构建消防工作诚信管理体系。要推进消防诚信建设,将消防安全信息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社会单位消防工作的诚信管理。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监理和消防技术服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名录、服务质量,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行为,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等行为,实施诚信管理;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规范的行为,将作为消防不良行为,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7篇

关键词: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

Abstract: The authors of this paper combined with practical work the residential property in the fire safety management of fire safety from the phenomenon undertook an analysis, and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Key words: Residential district; fire safety; management中图分类号:X95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改善,各类居民住宅楼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崛起,作为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目前已初步形成了前景广阔、充满生机、最具发展潜力的新兴行业之一。但是,像其他的新鲜事物一样,发展到一定时期就会出现“瓶颈”状,暴露出消防工作的不少问题: 在小区的消防管理工作中,不少小区的日常管理中忽视消防安全,没有将消防安全管理作为物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没有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小区内存在不少消防隐患,一些小区发生了诸如居民家庭火灾、液化石油气或煤气爆炸的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很大损害。

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一直是消防宣传的重中之重,消防宣传“五进”中的“进社区”也一直在多方位的寻求一个多元化的消防宣传方式,因为住宅小区建设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公民的需求及文明程度与文化素质不断提高,住宅小区建设也在得到不断的完善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了明显改观。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致使物业服务企业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滋生了大量的火灾隐患,暴露出的问题亟待解决。

同是安全工作,消防安全管理重视程度不够,隐患

任意滋生。

目前,在何种管理模式下的住宅小区,公安派出所大部分已经进入,并设置了住宅小区警务室,外勤民警照片以联系方式与住宅小区群众见面;安全门上锁、一层窗子上铁栅栏,小区入口设置护栏铁桩等,毫无疑问住宅小区治安问题得到了好转。

(一)派出所已经普遍进入住宅小区。笔者在检查中发现,大部分住宅小区只设置了住宅小区警务室。物业管理只重治安防盗,没有很好地介入消防安全管理,管理工作趋于重防盗轻防火,消防管理制度不健全,保安大多属于临时雇用性质,消防安全意识与技能差,导致出现种种怪现象:一是消防设施被上锁,问及原因,答曰:由于小偷、小孩子经常光顾,消防设施丢失的现象十分严重,固上锁。二是一层窗子上铁栅栏并上锁,问及原因,为了防盗。可是万一发生火灾,逃生之路在哪里?

(二)尤为突出的且比较普遍的问题是新建成的小区,在出入口的消防通道、小区内的消防水源、消防水泵、消防设施和器材不规范或设置及管理方面不合理。如消防车辆无回车场地或被车辆占用,在疏散楼梯人为设置隔离墩或栅栏等;有些方面在消防建审环节无依据可循,无法控制;大部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为了住宅小区符合安静的要求,阻止各种车辆进入小区噪声扰民,将小区的入口处的通道设置路桩、栅栏。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警笛长鸣却无法顺畅进入,将会贻误战机,从而给受灾群众造成极大的损失。这种种火灾隐患能让其存在吗?

(三)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严重不足,有的物业管理单位甚至连最基本的消防桶、沙箱、铁锹、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都未配置;有的消防设施无人操作,对简便的消防设施器材不会使用,无人管理,缺乏保养,任其自生自灭。

(四)业主忽视消防安全,居民家中因家装滋生火灾隐患,而其安全意识却十分淡薄。现代家居中绝大多数为追求美观、高雅,在装修房子时采用了大量的可燃性材料装修,这也就为火灾埋下了后患。

不同隐患产生的根源

(一)物业管理公司是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作为一种经营性的住宅小区管理,以经济效益为生命线,消防安全管理的法规建设滞后于物业管理的发展,使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不明确,相关主体间的法律责任不清。物业管理涉及开发建设单位、业户、公安、居委会及城市管理的多层面。他们之间的诸多权利义务关系不清,给物业管理造成一定的困难。例如:产权关系不明确,一个住宅哪些部位、设施、设备属业户共有,哪些维修养护费应当由业户共同承担,还没有明确的界定;法律责任不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火灾、偷盗等事件物业管理单位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目前司法机关在调解和判决时缺乏法律依据。

(二)住宅小区消防管理介入滞后于物业消费使用,由于重建设轻管理,造成物业管理单位、建设和管理脱节。大部分物业管理单位是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派生出来的。这种建设和管理不分的体制决定了物业管理从属于、依附于、受制于房地产开发,重销售、轻管理的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在规划、设计等方面留下深重的多层面的问题,加之物业管理中消防安全管理上的种种弊端,使消防安全隐患剧增。在消防安全领域,一些新开发的楼盘存在不少隐忧,换言之,不少开发商为赚昧心钱在销售过程中对安全方面的信息瞒天过海。一些开发商在与业户签订购销合同时,有意把关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条款弄得模棱两可、模糊不清,对小区的消火栓的设置等硬件设施尽量做到能少则少,甚至可有可无。

(三)前期以效益为主开发的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普遍存在重防盗轻防火的现象,防盗方面对保安要求极为严格,可防火则普遍被忽视,为减少开支,精简人力,使物业消防管理人员人才短缺,现有人员身兼多职,素质低下,不少保安的消防知识一片空白,这样的保安队伍实难承担处理突发火灾的重任。

提高住宅小区消防管理的建设性措施

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安全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也是人们生活的最基本要求,加强消防进住宅小区,加大消防宣传工作力度,提高消防在住宅小区群众中的主体意识,发挥政府主体、社会主体、市场主体三者有机结合,在政府的领导下,根据“政企分开、政社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让市场主体参与到住宅小区消防管理中来,发挥各种社会主体的作用,使政府行为主体、社会行为主体、市行为主体在住宅小区消防管理中分工合作,在实践中探索最优化的组合形式来适应住宅小区消防的管理和建设。

消防安全在物业管理中应当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那么管理单位在住宅小区或小区建设方面,消防安全管理上该如何去做呢?建立一种群防群治多元化并举合作的机制无疑是一种最好的出路。

(一)政府强化,明确职责、划清责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颁布实施,第十条明确规定: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认真学习有关消防知识,熟悉并能正确使用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 (2)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3)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5)管理好管辖区内的各种消防设备、设施和器具,定期进行检查、试验、大修、更新等,确保它们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其他物业管理单位应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住宅小区或小区管理单位在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上相对滞后,执行建设部、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居民住宅区安全防范工作的协作配合切实保障居民居住安全的通知》以及《物业管理条例》上比较系统,这说明以政府为高压加强调控,机构实施消防监督,形成一种以公司领导为中枢,部门领导分管,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保安队员、环卫人员、维修人员等物业工作人员都参加,责任落实到每一位物业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防护网络,对消防安全工作层层分解,明确责任。

(二)充分利用住宅小区内现有资源,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集群众共同参与住宅小区管理、专业化管理的新局面,这是规范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保证。一是以辖区人民政府为核心下派的街道办事处为主体的管理,应发挥其协调职能作用,联合城建、公安、文化、教育、城管等部门及企业单位为一体,形成条块结合各司其职的消防管理防护网络,组建如由热心消防事业的政府救助的低保人员、下岗职工、人员等参加的住宅小区消防志愿者、巡逻队,救护帮扶组织,融入住宅小区警务为一体的综合性防护管理网,形成坚强有力的民间组织。二是以市场为主体的物业管理公司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建立起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和培训,使物业管理人员增强消防安全观念,树立起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要保证建成小区内各类固定消防设施及配套设施的完整有效并定期维护保养,不允许出现类似消防通道上锁堵塞、灭火器过期、烟感热感探头失效、消防栓无水或损坏情况。一旦出现火灾,管理人员要做到会报警、会组织人员疏散、会组织扑救初起火灾。

(三)加强住宅小区及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形成广泛关注的消防安全氛围。“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在逐渐形成,街道、居委会、物业等住宅小区管理单位应借消防进小区之机,动员和组织业主接受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宣传方式可灵活多样,生动活泼,可以建立动态消防宣传栏、消防漫画、专题图片展,建立“楼道消防文化”等手段来宣传防火、灭火及火灾逃生、安全疏散等消防基本知识,让居民意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从而形成人人重视消防、人人具有一定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的“群众消防”文化。

(四)组建多种形式、多元化兼治安与消防多功能为一体的住宅小区消防志愿者、义务消防巡逻队等队伍,负责对住宅小区公共消防设施、居民楼内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随时制止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和扑救初起火灾。

第8篇

一、当前社区的消防现状

1.社区火灾隐患严重。一是消防设施形同虚设,一旦发生火灾根本起不了作用。二是消防车道被阻塞或宽度不足,有不少小区,消防车道不仅成了停车道,有的更用做商品摆卖,有的干脆搭起临时建筑,给火灾扑救带来了障碍。三是小区建设消防规划不完善,在小区消防安全平面布局、消防车通道、消防供水管网、室外消火栓的建设方面都存在问题,大多数小区都存在着建筑物间与防火间距不足,消防通道宽度不够,小区内搭建临时建筑等诸多问题。

2.消防设施基础差。这一点小型社区表现尤为突出。由于历史上的原因,一些小区普遍存在消防基础设施的“先天不足”,有的是根本没有消防水源;有的在城市改、扩建过程中市政消火栓被圈占或埋压;有的社区内消防设施由于年久失修,疏于治理,缺少取水设施,无法为消防所用。此外,由于居民的消防意识薄弱,几乎居民家中没有配备灭火器材。从而导致了整个社区内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严重不足,不能有效地进行初起火灾的扑救,极易使小火酿成大灾。

3.由于居民小区是连片开发、形成多幢住宅楼相毗邻的矩阵布局,有的小区占地数万平方米,居民住宅楼就有上千幢,规模相当庞大,加之居民小区居住人口集中,开发商为了满足人们衣食住行的需要,小区内建有大量的配套设施,如商场、市场、学校、幼儿园、宾馆、诊所、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天然气站、石油液化供气站等易燃易爆场所,增加了小区的火灾危险性,给消防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4.社区内居住建筑安全疏散通道不够。社区内的建筑一般都是一个单元一个疏散楼梯,特别是在六层及六层以上的居民,只有唯一的一个疏散楼梯,一个安全出口。而有的居民经常将家中的自行车、破旧家具、纸箱等堆放在楼梯间和通道上,甚至在通道上搭盖厨房、储藏室,严重占用了疏散楼梯。如果底层住户发生火灾,楼上各层人员将难以从疏散楼梯顺利疏散。再者现在许多居民为了家中防盗,在门窗上均安装了比较坚固的防盗门和铁栏杆,这样既不利于安全疏散,也不利于消防人员进行火灾扑救。

5.社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家庭火灾隐患增多。由于我国的学校教育课程里对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几乎是空白。人们对消防安全的了解,只是通过日常生活中的零星接触。因此,社区居民的整体消防安全防范意识薄弱,自防自救的能力差,有的居民对消防常识一无所知,不会使用任何灭火器材,缺乏在火灾情况下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甚至不知道消防队是干什么的,火警电话是多少。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家用电器越来越普及,大功率电器增多,而普通家庭的电器线路敷设很少采取穿管保护措施;家庭装修大量采用三合板、高分子材料等可燃材料,各类家具齐全,从而大大增加了火灾荷载;居民家庭现在普遍使用液化气、煤气或天然气,但对它们的火灾危险性认识不足,经常存在不正确使用和违章操作等现象。总之,随着家庭用火用电的增多,火灾荷载的增大,家庭火灾隐患日益增多,也导致了近几年住宅火灾持续上升。

二.社区消防安全预防措施

1.严格建筑工程审核验收,把住火灾隐患源头。随着城市的发展,一些城市旧的社区建筑需要重新规划改造。因近几年房地产行业火热,开发商也是鱼龙混杂。有些开发商为了能够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舍不得在消防设施上投入资金,而且其本身对消防安全就不够重视,只是迫于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必须取得消防审核验收手续。因此,他们总想在消防设施投入上短斤少两,只求蒙混过关,一旦这些住宅卖出之后,开发公司根本就对消防设施的设置、维护不管不问,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因此,消防机构在对新建社区进行审核验收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坚持原则,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建筑工程审查,对于消防设施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核通过,堵住先天性火灾隐患源头。

2、坚持以人为本,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社会整体消防素质。消防进社区,消防宣传必须先行。一是通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在社区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社区内普遍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消防画廊等,统一在每个居民楼道设置“119”消防警示牌,统一制作提示牌发到每个居民家中。二是充分利用社区文化生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达到社区资源共享。各社区应在社区图书室、老年人活动室、社区会馆、社区广播等增加消防内容。各社区在假期应对少年儿童进行防火教育,召集老弱病残人员讲授防火常识,把消防知识融入社区文化生活,做到寓教于乐,形成社会宣传、舆论督导、家庭灌输、专业培训相结合的全方位宣传教育氛围,广泛深入地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形成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氛围。三是公安消防部门加大社区消防宣传力度。组织社区群众参观消防站,在群众中深入开展以消防法律法规、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防火安全基本常识、初起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自救基本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

3.建立社区消防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实行社区消防自治。家庭、社区是社会最基本的组成单位。只有从最基层抓起,走社会化道路,依靠社会力量,实行人人参与,群防群治,才能从根本上增强火灾的防范能力。因此,必须发挥社区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能,实行社区消防自治,才能真正搞好社区消防工作。而实行社区消防自治的前提是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社区消防安全管理网络体系。一是成立社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或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由社区居委会或社区物业管理公司担任,负责社区的消防管理工作,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会议,研究消防部署工作任务。进行社区消防基础建设、消防器材设施的配备、维修、保养和消防宣传教育。二是成立社区义务消防队。以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或保安公司为主要成员,每户居民出一名家庭成员参加,轮流值班,主要职责是对整个社区进行安全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社区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通道进行维护管理。

4.公安机关和消防机构要加强对社区消防工作的监督指导。各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本辖区内的社区消防工作的监督指导。要明确民警具体负责,定期进行抽查,听取社区消防工作情况介绍,督促社区抓好消防组织、消防宣传、防火检查、消防器材设施维护等工作的落实,帮助社区解决消防工作面临的实际困难,并抓好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人员的消防培训,增强他们的消防意识和技能。 (编辑/永安)

第9篇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问题;对策

1 高层建筑火灾特点

1.1 火势猛烈,火灾蔓延速度极快。高层建筑一般装修豪华,室内含有大量的可燃物质,如家具、窗帘、地毯、吊顶装饰等,发生火灾时燃烧猛烈。加之高层建筑的电梯井、楼梯井、通风井、管道井等竖向井道多,极易形成“烟囱效应”,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迅速火势越猛。

1.2 火灾扑救工作困难。目前,高层建筑总高度为50米至100米之间的建筑,一旦发生火灾时从室外进行扑救相当困难,一般要立足于自救,即主要靠室内消防设施。但现场人员却对灭火设备不会使用或无力使用,等消防人员全副武装从驻地赶到现场、登上高楼,已经错过最佳扑救时间。

1.3 人员疏散困难。高层建筑的特点:一是层数多,垂直距离长,疏散到地面或其他安全场所的时间也会长些;二是人员集中;三是发生火灾时火势和烟雾向上蔓延快,增加了疏散的困难。普通电梯在火灾时由于切断电源等原因往往停止运转,因此,多数高层建筑安全疏散主要是靠楼梯,而楼梯间内一旦窜入烟气,就增加了疏散的难度,容易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1.4 火灾隐患多。一些综合性的高层建筑,功能复杂,可燃物多,消防安全管理不严,火灾隐患多。如有的建筑设有商业营业厅、可燃物仓库、人员密集的礼堂、餐厅等;有的办公建筑,出租给十几家或几十家单位使用,安全管理不统一,火灾隐患突出,一旦起火,容易造成大面积火灾,且火势蔓延更快,扑救疏散更为困难。

2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消防防范措施不到位。由于众多因素影响,导致工程竣工时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个别单位为了赶时间,省资金,抢工期,未能严格依据相关规范施工,致使消防设施达不到规定要求,留下了很多隐患。二是在防火分^、分隔设施,隐蔽工程和材料使用上不符合规范要求。如有的使用大量可燃、易燃材料,有的防火分区过大施工达不到设计要求,使建筑物耐火极限达不到标准等。三是有的高层建筑工程在消防审核后的建筑施工、设备安装、室内装潢、项目监理过程中,由于经济利益驱动或进货、监理等制约措施不严,往往出现偷工减料、使用伪劣产品的现象.个别单位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而擅自改建项目并投入使用,导致高层建筑在整体布局、防火分区、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方面造成了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

2.2 建筑施工质量要求不高。现在不少高层建筑是私人建筑队承包施工的,人员流动性大,素质差,业务水平低,与高层建筑结构复杂、施工要求高不相适应。特别是建筑消防工程的施工,有些中标单位因自己没有消防资质,便挂靠其它有资质的单位,而施工仍只是原班人马,造成工程施工质量粗劣。

2.3 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通常最基本的消防设施应包括:设有火灾报警控制设备和消防控制设备的消防控制室、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淋装置、安全疏散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系统、火灾警报装置、消防广播、消防电话、应急照明系统等。目前,我国高层建筑的消防系统存在着设施配备不齐全、设施质量不过硬、消防系统缺乏维护保养以及不同程度地停用等诸多问题,有的单位消防验收合格后缺乏对系统的使用,如不泵长时间不用后不能启动,使消防管网中无水,消防水箱缺水,耽误了早期火灾的灭火时间。

3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措施

3.1 严把消防检查,强化源头管理。消防部门要把好消防设计审核关、工程施工监督关、消防验收关,杜绝高层建筑的先天性消防安全隐患。设计是否按照国家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严格按规范要求设计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封闭楼梯和防烟楼梯的设置除了在避难层和首层与地下一层之间外,应上下直通,避免错位,在底层直通室外,楼梯间及其前室、疏散走道等还要考虑防排烟措施,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距离和宽度均应满足规范耍求。最后,严格控制可燃易燃的建筑装修材料,是预防火灾扩大蔓延的有效措施。

3.2 提高高层建筑物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中,物业管理单位扮演着重要角色,要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作用,督促物业管理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制定非凡非凡非凡非凡发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灭火疏散演练,特别是要认真做好日常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等工作。

3.3 加强消防部队高层救援车辆装备配备。高层救援车辆装备是高层建筑灭火救援的有力补充,登高消防车是高层建筑火灾扑救的重要工具,公安消防部队必须予以有效的利用,同时,必须加强大功率水罐消防车、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和进口高喷消防车等高层建筑灭火车辆的配备。另外,也应该配备使用时间长的氧气呼吸器,大力推广使用20型以上水带、耐高压分水器和无后坐力水枪,增强消防部队处置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事故的技能。

3.4 落实责任主体,明确管理责任。各产权单位、租赁单位在与房地产商签订购买租赁合同时,必须与房地产商签定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书,确定防火负责人,明确各自责任,共同维护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房地产商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产权单位与使用单位应当在订立合同中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特别是各产权单位应当在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伞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方面明确管理责任。同时,针对高层建筑的管理特点,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要尽可能地细化消防安全管理,落实自主管理,严格日常检查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高层建筑安全。

3.5 提高应急逃生能力。一是利用高层建筑逃生自救。在超过50米高的建筑,必须设置紧急避难所,因此,一旦因为明火而发生火灾,人们就可以先进入紧急避难所进行有序疏散或等待救援;在火灾发生时,绝对不能乘坐电梯,而应该通过楼梯或消防电梯逃生。从一般情况而言,应该在高层建筑设置两道或以上的逃生楼梯,这样就能够有效地预防和应对火灾。在逃生时,必须及时将防火门关闭,以防烟雾扩散;遇到火灾后,高层内的人们要沉着应对,而不能因为慌张而盲目跳楼,应尽量躲避在容易被发现的地方,以便被人及时救援出去;住在3层以下的人们,可以将被子、床垫等抛出到地面,再利用绳子、被子等一头捆绑在窗户上,另一头连接起来悬垂待救。

4 结语

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快速发展进程阶段。现代城市一方面高层建筑“层出不穷”,另一方面又确因建筑特点、经济条件以及人为因素,使高层建筑消防救援的实施在客观上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困难。为此,我们在加强高层建筑消防管理的过程中,要做到“硬件过硬”、软件不软”,并辅之以切实有效的监督。

参考文献

[1] 齐鹏.高层建筑的火灾特性与防控对策[J].科技创新导报,2009(34).

第10篇

关键词:高层建筑 防火 安全

高层建筑是指超过一定高度和层数的多层建筑。在美国,24.6m或7层以上视为高层建筑;在日本,31m或8层及以上视为高层建筑;在英国,把等于或大于24.3m的建筑视为高层建筑。中国自2005年起规定超过10层的住宅建筑和超过24m高的其他民用建筑为高层建筑。

1 高层建筑防火存在的问题

随着时代的发展,建筑业的蒸蒸日上我国高层建筑数量不断攀升,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高层的防火问题日益显著,逐步呈现营救困难大、灭火防火难、火势蔓延速度快等问题。

1.1 营救困难大。高层的层数较底层建筑层数多,一旦发生火灾楼梯疏散较慢,电梯就更不能使用。这在时间上就不占优势,特别是人命关天时刻,每一分一秒都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疏散时间不容怠慢,况且楼层众多,疏散通道一旦发生人潮拥挤以及踩踏事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1.2 灭火防火难。高层顾名思义层数不仅多而且高度也是可观摩的,这对火灾的扑救带来了极大的挑战,消防车一般能到达的高度最大长度为13.4m,最大宽度为4.5m,最大高度为4.15m,最大载重量为35.3t,如此的消防条件面对数百米高的庞然大物怕是也心有余而力不足,就算世界上最大的消防车从地面升到101米只需11分钟左右,展臂能到达33层楼左右,加上水泵压力,水雾的最大喷射高度可达150米,约50层楼高。但毕竟因其造价高和地域不同等因素也会对消防产生限制。

1.3 火势蔓延速度快。高层建筑中往往包含众多领域,如果高层中有图书馆、宾馆和住宅以及商品库房的存货如果有非法的易燃物品存在其中,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况且高层中含有众多楼梯间[1],电梯井,管道井、风道、电缆井、排气道等竖向井道,如果发生火灾这些设施就会像一座座高耸的烟囱,推波助澜将火势顺着电梯井楼梯间鼓吹向上,使火势急速蔓延。不仅不能够成为逃生通道反而成为一种致命的枷锁。

即使高层防火难以控制和危害大,但是只要是稍加控制人员行为,禁止在仓库及其他易燃物品旁吸烟和严格管理好防火设备,严格遵守建设法规高层防火制度等要求进行建设。

2 高层建筑防火存在问题解决方法

2.1 严格遵守消防制度。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2 多使用高科技防火材料。防火墙的开口于防火墙的开口、楼梯间出入口、疏散走道、管道井开口等部位,可以使用防火门。玻璃可以使用防火玻璃。防火玻璃具有良好的透光性能和耐火、隔热、隔音性能,常见的防火玻璃有夹层复合防火玻璃、夹丝防火玻璃和中空防火玻璃三种。可以广泛应用在商厦、宾馆、影剧院、医院等。防火涂料、防火包、防火防蛀木材等这些防火材料对减少火灾及损失起着重要保护作用。

2.3 建设符合建筑法规耐火等级的建筑物。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分为一、二两级[2]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3.0.2的规定。各类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可按附录A确定。

2.4 多设置消防栓等安全防火设备。防火中的重中之重就是防火设备,应该严格安装消防锹,防火沙箱,消防栓等消防设备并定期检查设备是否有损。

2.5 提高人们防火意识。防火意识非常关键,如果防火观念深入人心使人们得到重视,那么防火这件事情将会变得相对简单些,特别是高层住宅的居民,如果小区物业能够普及大家的防火知识,提高居民防火的意识,多组织消防安全演练,以此来防患于未然,如果真的发生火灾,会提高撤离速度也保障了人民生命安全。

高层消防安全不容忽视,提高消防意识不仅是企业和个人应该具备的更应该提高全民族的消防安全意识,关乎着我们的生命安全,建筑单位更应履行自己的责任,建设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建筑物,不只是工期快还要保证质量,特别是要多使用高科技的防火材料,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应该放在首位。

参考文献:

[1]亓育岱.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图[M].山东科技学术出版社,2005.3.

第11篇

关键词:高层 住宅 消防 对策

近年来高层居住建筑火灾频发,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尤其是11.15上海某高层住宅发生火灾,教训极为惨痛,为坚决遏制类似亡人火灾发生,提高高层住宅居民的自防自救能力,本文结合高层居住建筑火灾危险性及火灾时避难者的心理和行为特征提出防火、自救及逃生对策。

一、高层居住建筑火灾危险性分析

高层居住建筑通常分为高层住宅和高层商住楼及高层公寓,指层数超过10层的住宅(包括建筑底部设有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和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商住楼和公寓宿舍。在日常的消防监督管理中,考虑到高层居住建筑相比于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等单位的火灾危险性较小,未把其列为重点监督的对象。然而,近年来的火灾统计表明,虽然高层居住发生火灾的几率不大,但由于高层居住建筑的基数大,火灾起数及伤亡数不断上升。分析其火灾特点,高层居住建筑不仅具有普通建筑火灾的典型特征,而且由于其相对于普通的居住建筑具有层数多、高差大,通道集中、同时疏散拥挤,可燃物多、火灾荷载大,外墙保温多为可燃易燃材料,小区内部消防车难以进入,扑救困难,住宅内儿童和老年人相对较多,使其火灾危险性也独具特点。

1、火势蔓延快。这是高层居住建筑和其它高层建筑共有的火灾特点。高层居住建筑内的楼梯间、电梯井、管道井、垃圾道、电缆井、排气道都可能是火灾时烟气或火焰蔓延的竖向通道,如果防火分隔破坏或消防设施失效,发生火灾时就好像一座座高耸的烟囱,成为火势迅速蔓延的途径。据科学测定,在火灾燃烧猛烈阶段,由于高温作用下的热对流而造成的水平方向烟气扩散速度为0.5~3 m/s,烟气沿未作防烟措施的楼梯间、未作封闭的电缆井等管道竖井的扩散速度为3~4 m/s。也就是说100 m高的建筑,若消防设施未发挥作用时,0.5min内高温烟气就会席卷整栋建筑,顷刻间成为一座“火塔”,形成立体火灾。

2、火灾荷载大。首先是与公共场所的装修相比家庭装修采用的可燃物较多,按前几年的家装风格,地面全部、顶棚边缘、靠近外窗的墙大都是用木质装修,虽近几年流行重装饰轻装修,但目前阻燃家具的使用和普及尚末被群众接受,住宅内仍不可避免地采用大量可燃材料的家具。其次,居住建筑内均设有燃气管道,有的在底层商业服务网点打通后变成饭店,还会使用液化石油气或其它燃料,致使高层居住建筑的火灾荷载通常超过监督部门的估计。

3、火灾扑救难度大。首先,高层居住建筑高达几十米,甚至百米以上,依据现有的消防装备和技术条件,沿建筑外墙铺设水带和固定水带等常规扑救方法不易实现。尤其是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火灾,根本无法沿外墙铺设和固定水带,到火灾发展阶段以后,火灾现场上热辐射强、烟雾浓,火势向上蔓延的速度快而且途径更多,消防官兵很难实施阻截和灭火。其次,部分中小城市扑救高层建筑火灾缺乏实战经验,指挥水平不高,在消防力量有限的情况下,对于救人和灭火这两个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主要方面,不易准确把握。再次,高层建筑的消防用水量是按照建筑内部一个起火点,从内部房间逐步蔓延的规模考虑的,并考虑到建筑内部消防设施启动,及时扑灭或控制初起火灾,当形成较大面积的火灾时,则超过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作用面积,也会超过一个消防竖管的最大供水能力,设计的消防用水量就远不如实际灭火所需水量。消防电梯的可靠性和运输能力有限,消防救援人员负重攀高,不能迅速携带装备到达起火层,消防灭火剂和破拆等器材装备很难及时补充。另外,高层住宅的建筑结构对消防通信也有一定的屏蔽作用,造成内外联系时断时续,火灾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到指挥中心,同时指挥中心的作战命令很难得到贯彻落实等等诸多因素给高层建筑的火灾扑救带来难度。

4、人员疏散难度大。首先,高层居住建筑与写字楼、商场、宾馆等公众聚集场所不同的是,居住建筑内会有很多宅在家里的老人和儿童,自身疏散困难。其次由于各地经济水平参差不齐,登高消防车的配置类型大相径庭,会出现由于起火楼层太高,当地登高车达不到被困人员的部位的情况,若及时达到,操作到被困人员的部位需要10-20分钟的时间,展开救生气垫也需要10分钟时间,其他救生设施展开施救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其次,利用室内、外楼梯疏散时,垂直疏散距离长,加上人们迫切逃生的心理,容易造成混乱和踩踏事件。再次,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会产生大量高温烟雾,这些烟雾浓度大,能见度低,流动快,很容易造成人员窒息。另外,火灾时消防队员一般徒步层层搜救,加上空气呼吸器使用时间的限制,不得不往返于楼内外,加大了体能消耗,而且疏散通道众多、房间布置繁杂也增加了搜救难度。

二、高层居住建筑火灾发生时避难者的心理与行为特点及典型逃生误区

1、高层居住建筑火灾发生时避难者的心理。处于高层居住建筑火灾发展的不同时期、不同位置或避难者自身情况的不同,人们从主观上会出现以下几种不同的心理状态:1)观望心理。这是由于初起火灾并不是很大,而且离自己所处的位置较远,一些人认为不会变成大灾,而进行观望。上海某高层居住建筑火灾就是其中之一的案例。2)扑救心理。这是一种积极的心理,对于一些社会责任感较强的人,通常都会有这样的第一反应,若措施得当,即可把初起火灾扑灭或控制。3)救人心理。在初起火灾逐渐蔓延扩大后,开始出现危险人们生命征兆时,有责任感的人的第一反应就是救身边的人或寻找解救自己的亲人、朋友。但也出现过为救自已的孩子而踩踏了别人的孩子的案例。4)保护转移财物心理。这是很普遍的现象,是火灾等紧急情况下人的必然想法,是对“自身可能会遇到的安全威胁”与“重要财物的必然损失”两者之间的快速抉择。通常的消防宣传教育都是要求火灾发生时别贪恋财物,逃生要紧,其实笔者认为这个问题应根据情况而定,在当前的经济社会形势和条件下,不能强制进行这样的灌输教育。在火场上经常会出现已逃生成功的人,在室外安全地带犹豫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后,拼命摆脱控制,又冲回火场取钱取物而死亡的案例。若当时将重要财物随身带出,就不会犹豫很长时间再回去冒险。保护和转移财物要有对火灾中烟气蔓延和火焰传播规律充分的认识,并且自身的逃生能力要远高于当时的火灾危险,同时还要有其它有利的客观条件同时具备。烟气很浓时,去为财物而冒险是不值得的。同时消防官兵和火灾执勤人员也应极力控制试图重返火场的受灾群众。5)自救逃生心理。6)等待被救心理。7)绝望放弃心理。

2、灌输式逃生自救教育的误区。所谓灌输式逃生自救教育是指消防宣传教育中通常提到的各种逃生自救方法但未与不同的火灾现场实际相结合,这些消防宣传教育通常是以消防宣传四进时以图板、标语、口号或以明星解说为主,一般都缺乏与火灾现场实际情况相结合,受教育的人或居民只知空洞的口号或固定的几种逃生自救模式,现在的消防宣传辅天盖地,人们已形成固定的自救逃生思维定式,在真遇到火灾时就不假思索,自然照做,如在沈阳皇朝万鑫火灾中,就有一户比较有消防经验的居民在外墙着火时也生搬硬套照着通常宣传的方法,采用湿棉花湿被子封住几道门的门缝,打开窗户向外呼救,后来又用湿棉花湿被子封住窗缝,躲在家里不出来,无论保安如何劝告就是不出屋,外墙火势扩大后,难以逃生,后来经消防官兵破拆户门后在卫生间将一家人强行救出。

三、高层住宅居民的防火对策

1、督促物业部门切实履行消防巡查义务。高层住宅和普通的多层住宅不同,都有物业管理部门,物业管理部门收取了业主的物业费,按照合同约定,应履行好防火巡查义务,保障高层室内消防设施器材好使好用。业主可定期督促或与物业部门共同进行防火巡查、抽查,以监督其切实履行消防巡查义务。

2、居民可对身边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高层住宅内的消防设施主要有室内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消防电梯、防排烟设施等。居民平时进出住宅时即可随时检查,查看消火栓内水枪、水带、报警按钮是否缺失,打开阀门看是否有水,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探测器是否被遮挡或者污损,疏散楼梯及前室内的正压送风口有无被遮挡或锈蚀,疏散指示标识及应急照明有无损坏。

3、居民要对所居住的高层疏散通道充分熟悉。在平时空闲时可以走疏散楼梯,熟悉一下消防疏散路线。并检查楼梯内的防火门有否损坏,能否自行关闭。楼梯间的前室内有无堆放的杂物阻挡疏散。高层住宅与普通多层住宅不同,高层住宅是十层及十层以上的住宅,分为一类和二类高层,二类高层住宅的层数为十至十八层,一类高层住宅的层数是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一类高层住宅的楼梯间为带有前室的防烟楼梯间,二类高层的楼梯间为防烟楼梯间或带有乙级防火门的封闭楼梯间,只有少数十层及十一层的住宅为敞开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带有前室并设有防烟设施比封闭楼梯间更安全,封闭楼梯间有封闭的防火门可遮挡烟气又有外窗可排放烟气比敞开楼梯间相对安全。而且单元式高层住宅的楼梯都可以通向层顶,或者从十八层以上楼层,每层相邻单元楼梯通过阳台和凹廊相连通。这是为保证最不利的情况下向下疏散受阻时可向上疏散,走到顶层从另外一个单元楼梯出口小间向下疏散至地坪面,也可走到十八层以上通过连通阳台或凹廊从另一个单元的楼梯向下疏散至室外地坪面。

四、高层住宅的居民的自救和逃生对策

高层住宅的火灾和其他高层建筑一样,一直是国际上消防扑救的难点,目前针对高层建筑的火灾特点,自防自救是最佳对策。

1、利用室内消火栓扑救初期火灾。高层住宅的初起火灾并不可怕,拔119报警后不必惊慌,找到室内消火栓,连接水带水枪,打开阀门。按下启泵按钮(有时启泵按钮也是向控制中心报警的按钮)即可实施自救。美国在这方面有过统计,95以上的火灾都是利用建筑内部消防设施自救成功的。若一味等待消防队到场扑救,错过了火灾扑救的最佳时机,火势必将蔓延扩大。

2、相对于各种逃生方式,最安全的是通过楼梯间逃生。首先,人们常用的疏散方式是使用电梯,起火后,高层住宅消防控制中心会接到火灾探测器或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自动或人工控制电梯降至首层,而且电梯井可能是蔓延烟气的“烟囱”或通道,所以起火后乘坐电梯时不可靠的。在自认为无路可逃时,并且受热辐射、烟熏火烤,惊慌失措、失去理智时,一些人员选择跳楼,在没有消防救生气垫时三层以下有生还可能,有救生气垫并且跳楼时方式得当, 在20米以下有生还可能。有极少数人从落水管及脚手架滑落逃生,得须有充足的体力和心理素质,以及高度的求生欲望。所以利用楼梯间并按上文所述的逃生方法是最安全的。

3、借助外界逃生方法。如果人员处于火灾楼层且火势已威逼楼梯间等竖向疏散通道,人员已经无法通过楼梯间等室内疏散途径可靠疏散,被困人员也不要惊慌失措,在自家内寻找相对安全的区域(亚安全区域)。诸如卫生间、自家没有被火势威胁的房间等,同时用毛巾、毛毯等含水率高的物品用水沾湿将门缝堵实防止烟气、明火等不利因素影响,并不断向门等薄弱环节注水以延长变形倒塌时间。同时在窗台等明显部位设置有人员被困的标志,从而赢得更多的等待救援的宝贵时间。结合消防部队施救时“救人第一”的原则,消防员到达火场后势必要利用举高消防车、破拆工具等对被困人员进行搜索,两者结合就会达到避免人员遇难的厄运。且不可盲目跳楼,遗憾终生。

五、其它的几点建议

家里备灭火器和强光手电、斧头、火场逃生面具、缓降器,这些东西价格不贵,关键时刻会有大用。灭火器要用ABC干粉灭火器,需配二具以上。强光手电用来夜间求救和疏散照明。斧头用于破拆锁闭的门窗,防火门可破拆合页处。火场逃生面具是非常实用的逃生设施,可防烟、防毒,视线清晰。缓降器在平时要进行疏散训练,看好说明,并要找二层楼进行训练,亲自按操作说明操作过,危险时才能正确使用。

第12篇

关键词:居民住宅小区火灾隐患;现状分析;对策

中图分类号:TU99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64(2017)12-0187-01

1 引言

居民住宅小区建设也随之飞速发展,规模越建越大、功能越建越完善,不断住宅建筑火灾荷载越来越大,但由于早年的消防技术和消防规划的局限,在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建筑内部消防设施设置等方面没有进行高标准规划和设计,伴随着社会的发展,导致出现大量历史遗留消防安全问题,城市居民住宅小区的火灾越来越多,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也呈上升趋势,因而居民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工作显得更加重要。

2 居民住宅小区普遍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2.1 建筑数量多,使用功能复杂

随着社会发展和城镇化程度加快,居民住宅区内的多层、高层住宅楼数量呈现逐步增多的趋势,居民住宅楼底层商业服务网点与住宅部分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设施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2.2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差

一些建设年代较早的居民住宅区,没有设置消火栓;一些设有消防设施的住宅,由于维护管理不到位,消火栓被圈占、遮挡,消火栓配件丢失、损坏等现象普遍,大大降低了居民住宅小^的消防安全系数,导致火灾发生后不能及时控制,小火变大火,造成严重后果。

2.3 堵塞通道,疏散困难

一些居民住宅区的建筑与建筑之间,安全距离不足,一些业主在住宅区内道路上随意停放车辆,临街商户占道经营,堵塞消防车通道;有的住宅楼楼梯间、楼门口、楼梯拐角、走道乱堆摩托车、家具等可燃物,影响人员疏散。

2.4 火灾荷载,燃烧迅速

现代家居组装修多为追求豪华舒适而大量使用可燃材料,且日常家居用品多为人造材料及化纤织物,因而火灾荷载大,燃烧迅速,且燃烧时产生大量有毒气体及烟雾,加上住宅空间相对狭小,通风条件差,有毒气体和烟雾一时难以散去,极易造成人员伤亡。高层住宅的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等竖井在火灾发生时往往易成为火灾蔓延的通道,起到助长火势的作用,对人员安全疏散和火灾扑救造成巨大困难。

3 居民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存在的困难

(1)社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不健全,职责不明晰;物业企业和居民楼管理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按要求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不能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2)部分居民住宅中的消防设施比较缺乏,一些地区城市规划改造严重滞后,老居民住宅小区建筑密集,无法满足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道的设置要求;居民用火、用电和用气时麻痹大意。(3)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淡漠、逃生自救能力不强,发生火灾后不能正确判断火势、正确选择逃生路线。现在的居民住宅防盗要求高,多数住户装设有防盗栏、防盗门,因而给人员的疏散和外部灭火、救援带来很大困难。(4)大量私家车占据小区主干道和消防通道成为消防救援首要障碍。私家车的剧增不仅给小区停车带来了极大的压力,更是给小区消防救援带来严重威胁,消防通道被堵塞,成为消防救援的首要障碍。(5)消防宣传力度不大。近年来,消防监督部门和社会新闻媒体在消防宣传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使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有所增强,但由于受财力、物力、人力以及群众文化素质等因素的制约,群众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还远远不够,缺乏基本的防火、灭火知识。直接导致许多居民住宅火灾的发生。

4 加强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对策

4.1 切实履责,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根据消防法律法规要求各级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明确乡镇、街道、社区及村(居)民委员会按照本辖区居民住宅小区火灾隐患实际,明确责任、明确时间、明确专人,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具体负责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对居民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交由物业管理公司全面负责管理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接受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的监督检查。

4.2 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应当因地制宜地在辖区公共区域建设与城市发展实际相适应的防火灭火设施。还有,应落实城市居民住宅小区的消防水源、消防通道;一些城市的老城区电气线路老化,应及时更换老旧电气线路;对于部分耐火等级比较低的居民住宅小区,要坚决地采取措施,推进改造。

4.3 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宣传

预防居民住宅小区火灾,就要大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目前,城市居民大多消防法制观念、消防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公安消防机构大力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家庭和纳入社区警务室的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从长远来看,要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国民消防安全意识。构筑消防宣传阵地。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互联网平台、定期播发消防广告或防火灭火基本常识,关注消防安全热点问题和点评有典型重特大火灾案例,曝光违法违章行为。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