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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机构论文

时间:2022-10-23 07:43:1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银行机构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银行机构论文

第1篇

我国新农村建设资金需求总量巨大。据国家统计局初步测算,到2020年,新农村建设新增资金需求总量为15万亿元。按照过去农村投入资金中财政资金、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的经验比例,即使考虑到公共财政加大对新农村建设投入的情况,新农村建设资金需求中的大部分仍需要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

与此同时,我国农村金融服务需求正趋多样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涉及多领域、多层次、多类型的金融需求,既有一般农户的小额信贷需求,也有产业集群化龙头企业的大规模资金需求;既有普通的存贷款服务需求,更有各类银行卡等支付结算和理财等服务需求。这些在客观上要求农村金融服务品种更加丰富、手段更加多样、方式更加便捷,而现有的农村金融服务显然还存在不足,而这也为众多金融机构进入农村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放宽准入政策呈现四特点

银监会的《意见》,将率先在6省(区)适当调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该政策的核心内容可用以下四句话概括:

(一)低门槛、严监管。《意见》中,五类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注册资本、营运资金、投资人资格和入股比例、业务准入条件和范围、高级管理人员准入资格、机构审批、公司治理等方面均享受到了调整放宽的优惠待遇。在监管方面,对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则实施审慎监管,其监管指标与商业银行的标准一致,并且根据其资本充足状况和资产质量状况,将适时采取差别监管措施。当资本充足率低于8%时,将采取限期提高资本充足率,限制开办部分业务,限期重组,直至采取接管、撤销或破产等措施。

(二)先试点、后推开。由于银行业市场准入制度调整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意见》提出按照“先试点、后推开;先中西部、后内地;先努力解决服务空白问题、后解决竞争不充分问题”的原则和步骤,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再完善办法、稳步推开。首批试点选择了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等6省(区)的农村地区。

(三)增机构、广覆盖。《意见》允许各类资本到农村地区投资、收购、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主要包括三类新设机构和两类现有机构。三类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村镇银行、信用合作组织和专营贷款业务的全资子公司。两类现有机构,一是支持各类资本参股、收购、重组农村信用社,将农村信用社代办站改造为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二是支持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增设分支机构。农村地区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尤其是新设立的机构,其金融服务必须能够覆盖机构所辖区域的乡(镇)或行政村。

(四)拓功能、强服务。《意见》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成本可算、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创新符合当地客户合理需求的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逐步将目前在城市开发、开办的标准化的保险、、租赁、保管、担保、个人理财、信息咨询、银行卡等产品与服务推广到农村,充分利用商业化网络销售政策性金融产品,满足农村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三、“低门槛”政策将促进我国农村金融体系重构

《意见》中“低门槛”准入政策的推出,将对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产生重大影响。近年来,由于大量商业性金融机构撤离农村,形成了农村金融的农信社“一社独大”格局,其垄断地位不断强化。由于缺乏竞争,农信社在贷款利率定价方面完全处于“强势”地位:针对农户的贷款利率偏高,放宽利率限制后部分农信社的贷款利率一浮到顶,农民承受的利率压力比较大。

1.农信社的垄断地位将被打破。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进入,不仅有利于增加农村金融供给,有效缓解农民贷款难的问题,而且还有利于打破农信社在农村大部分地区“一社独大”的垄断格局,加大各类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度,从整体上提高农村金融业的经营效率。

2.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势必加大对农村地区的金融投资。准入门槛放宽之后,各个机构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在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业务中更好地找准定位,从客观上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农业发展银行可以完善其政策性金融职能,拓宽业务范围和服务领域。

3.新型的农村金融机构将进入农村金融市场。放宽准入后,新型的农村金融机构如村镇银行经行政许可可以开办各类银行业务;随着这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进入及其业务的展开,农村金融供给不足、农民贷款难的状况有望得到改善。

4.民间金融等农村非正式金融将得到引导和规范。一方面,具有一定规模和管理制度的农村非正式金融组织,在降低金融市场的准入门槛之后将被合法化;另一方面,目前存在的不正常的非正式金融将被限制和取缔。

四、有几个问题值得我们关注和思考

1.资金投向难以保证。成立“村镇银行”的目的是解决农村金融供给不足问题,由于《意见》中没有明确规定农村新金融机构吸收的存款应全部投向农村,这很可能导致新成立的“村镇银行”将资金投向利润更大的城市地区。对于以“村镇银行”为代表的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是否放宽或放宽到何种程度等问题也没有明确规定。

2.支付结算等问题需加以明确。由于“村镇银行”规模较小,数量较多,如何将其纳入支付结算体系,结算渠道是直接纳入当地人民银行还是通过其他金融机构,需要进一步探讨并加以明确规定。同时,需要解决“村镇银行”金融稳定的问题。由于央行履行着金融稳定职能,承担着“最后贷款人”的角色,在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尚未建立的情况下,对于这些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旦出现支付危机,基层央行何时介入、以何种方式介入以化解金融危机,需要进一步明确。

3.规模过小经营成本相对较高。《意见》规定,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在乡(镇)新设立的信用合作组织、在行政村新设立的信用合作组织,其注册资本分别为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经营机构的小型化、分散化,在应对储户提现和其他日常运营问题上,所需的高流动性资产(如现金)与总资产的比例相对较高,形成活期存款、各种汇兑头寸较少,资金成本相对较高。

4.金融监管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从《意见》的内容上缺少更为具体的配套管理办法。二是在审批和监管过程中,难免一些以逐利为主要目标、吸储冲动强烈的大的民间资本拿到执照,进行异常资金交易。三是对于县级监管部门来说,由于人员相对较少办公条件相对简陋,即使加大监管力度恐怕也力不从心无暇顾及。

5.市场退出机制应事先考虑农村金融仍然是一个高风险的领域,出现经营失败是很正常的,问题出现之后我们必须有后续的处置措施,机构的退出和存款人利益的保护如果没有存款保险体系的话,将来就会变成财政隐性的负担或者监管部门要承担的社会责任。

【摘要】银监会出台的《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极大地降低了新设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本文着重对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利弊进行了分析。

第2篇

论文关键词:浅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迅速。截止到2009年10月底,我国中小企业数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8%,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8%,生产的商品占社会销售额的59%,上缴税收占50.2%。中小企业已经成为保证我国经济发展、市场繁荣和实现就业的重要基础,并继续以其灵活的运行机制和市场应变能力金融论文,成为推动我国经济体制变革的重要力量。但是,我国中小企业在发展中还面临着许多问题,其中突出的是融资问题。融资困难造成我国中小企业资金缺乏,严重制约着中小企业的创业和持续发展,进而影响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深入了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并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企业自身信用缺失、企业整体信誉不佳;二是融资方式比较单一,缺乏直接的市场融资渠道,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总量中主要依靠商业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的融资方式占到了50%以上;三是借贷期限较短且数目普遍不大,主要是用来解决临时性的流动资金,很少用于项目的开发和扩大再生产等方面;另外现在整个社会包括许多商业银行信贷观念还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对中小企业缺乏必要的了解和足够的重视,普遍认为将资金投向中小企业风险高、成本高、工作量大且收效不大。

目前金融论文,我国尽管有了一些对中小企业金融扶持的政策和措施的出台,但并没有从根本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从现阶段来看,我国中小企业要获得自身发展所急需的资金,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中小企业自身层面

1.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关键还在于中小企业本身

首先,中小企业要想方设法扩大人力资本以克服中小企业实物资产和金融资产的不足。人力资本的丰富,一方面,可以提高其他资产的利用率;另一方面,能够保持企业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的动力,与此同时,又对减少企业的经营风险,增加融资的知识﹑信息以及提高企业成长的期望都起到了决定性的促进作用。其次,中小企业要想取得银行的支持,一方面固然必须解决好自身的发展问题,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金融论文,加强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还款能力;另一方面还必须牢固树立借债必还的思想,增强自身的信用观念,建立完整的信用体系。诚信乃立业之本,信则立,不信则废。实践证明,凡是信用好的中小企业,在申请银行贷款过程中同样能够享受国有和集体企业一样的待遇。为此,每一个中小企业要像经营自己的产品一样维护和提高自身信誉。在生产经营和向银行贷款过程中要做到“讲规则,讲信誉,讲效益”,切实杜绝各种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和恶意欠息的行为。

2.努力拓展融资渠道,开辟融资新方式

中小企业在充分利用传统渠道﹑方式的同时,要努力拓展融资视野,开辟新的融资渠道和方式。在融资渠道方面金融论文,企业既要依靠银行资金,而且还要利用好非银行资金,甚至大胆采用采取成本相对较高的私募基金和个人闲散资金。在融资方式方面,企业也要大胆开辟新途径,比如可以采用典当和商品融资新方式。其中所谓典当就是将企业暂时不用的物品到有资金的银行机构﹑非银行机构﹑团体和个人进行质押,到期赎回的方式;所谓商品贸易融资就是给基础商品的贸易提供金融服务,通过这种服务向商品生产企业或者消费者融通资金的新型融资方式。

(二)金融机制层面

1.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消除金融抑制

金融机构(主要是银行)要进一步将已出台的支持中小企业的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落到实处,另外还要加快金融创新。第一,激励商业银行向优质中小企业发放信贷款。在考察和发放贷款时,不分企业性质和规模,只要企业有充足的偿债能力就大胆支持,确保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发展中“两个轮子一起转”;第二,适当降低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如不能则应从利率补贴入手金融论文,政府有责任为此垫付改革成本,给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以支持;第三,扩大基层商业银行的流动资金贷款权限,固定资产的贷款权限因为风险较大可以适当的向上级集中,而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相对较小,要下降;第四,完善和健全商业银行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贷款营销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基层银行贷款的积极性;第五,加快发展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同时允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中小企业领域进行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结合的探索;第六,大胆尝试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形式,及早建立创业板市场体系。建议政府适当开办中小企业股票小盘交易,允许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发行地方企业股票,并允许在地方小盘上市交易。

2.尽快建立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多层次﹑多渠道的信用担保制度及机构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获得信贷支持的主要现实障碍在于中小企业在贷款担保方面缺乏制度性保障金融论文,而信用担保制度是提高中小企业融资信誉度的有效方式,也是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贷款担保机构可以采取多层次﹑多途径来建立。一方面可以由政府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的永久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实行市场化公开运作,接受政府监督,不以盈利为目的,对共同体提供再保险业务和资金支持,分散担保共同体的风险。另一方面可以由中小企业联合组建互助型的担保共同体,对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这可以是中小企业根据自愿原则,自发组建担保机构,以自我出资﹑自我服务﹑独立法人﹑自担风险为特征,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缴纳一定的会费,就可以获得数倍于入会费的贷款担保额度。除上述两方面外,也可以由政府﹑社会中介机构﹑企业和银行四方共同参与设立非盈利性担保基金,专门用于为中小企业向银行借款时提供担保。

(三)政府层面

1.加强政府的制度支持力度

要加强中小企业经营和融资的法律法规建设金融论文,改善企业融资环境,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基本的制度保障。首先,国家要出台有关的法律法规,下大力气完善资本市场结构,建立多层次的市场体系,推出针对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新市场,从客观上逐步理顺相关机制,适当降低新市场中小企业发行上市的门槛,简化程序,便捷服务,提高效率,并尽可能减少筹资成本,这是提高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法力”力度的基础;其次,政府要重塑社会信用体系,强化《合同法》、《破产法》等法规的执法力度金融论文,硬化企业还贷机制,严格保护并落实中小企业转制过程中的金融服务,坚决抵制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消除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用障碍,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再次,政府在税收方面要给中小企业(尤其是在创业期)以适当支持,还要加大新《会计法》实施的检查力度,使企业会计信息的失真得到有效控制,从而保障贷款人的利益,实现社会信用的良好循环。

2.扩大政府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扶持

首先,中国人民银行应大力发展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以援助中小企业。这些专门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并且贷款利率和贷款期限优惠于其他金融机构。除此之外,还应该鼓励建立更多的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地方商业银行,当然前提是资本安全。其次,政府应适时为中小企业提供专项基金贷款。目前金融论文,除开大型企业,我国政府对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就大多局限于少数“特”、“优”企业,但是非“特”、非“优”企业却毕竟占现实多数,他们才是真正缺乏资金,需大力进行金融扶持的对象。所以,政府必须对中小企业实行“非歧视性贷款政策”。根据国外的经验,除了银行贷款外,国家有必要单列资金拨出一定经费,作为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这笔钱并不是说放出去不要回来的了,要是得要回来的,只是由国家来承担出资风险而已。此外,政府还应鼓励设立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风险投资基金,多渠道﹑多形式扩大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范围。

总之,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金融论文,这个工程可以分为三个部分:中小企业自身,金融机制,政府。核心部分在于中小企业自身能力提升,基础部分则在于金融机制的改进配合相适应和政府积极且恰当的引导和支持,而信用问题始终贯穿于这三个方面,是它们的交集。解决这一课题,不仅仅是资金量上的支持,更要提高企业自身融资能力和信誉度;注重金融体制创新,消除金融抑制;改善政府调控宏观经济的职能,加强制度供给和金融扶持,培育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这些都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现实选择。

参考文献:

[1]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从财务管理的视角看企业危机诱因》

[2]王化成、荆新、刘俊彦,《财务管理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3]袁普,中国学术期刊网《中国中小企业》,CN11-3465/F

[4]何雯君.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及治理对策[J].商业研究2003,(2):79—81[5] 王婷.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探析[J].企业研究2003,(2):95—96.

[6]何学红、周海琼: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中国西部科技,2008,4,54~55

第3篇

综观整体形势,尽管我国中资金融机构针对各自的金融投资产品已经采用了各种不同的营销策略,在科技开发、推广宣传上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金融产品营销论文策略的运用仍是乏力的,推广效果并不好。

(一)营销费用投入大,收效不显着。以外汇理财产品为例:国内主要商业银行中行、建行、招行、民生推出外汇理财产品后,一些外资银行如渣打银行、汇丰银行、荷银也相继加入了这一市场争夺拼杀,各家银行都使出浑身解数,争夺投资者。本土商业银行斥巨资投入投资理财服务业务,欲于外资银行试比高。但其行为令人费解,仿佛谁投入越大,谁就是最大的赢家。经过调查,上海、北京、广州、郑州、重庆的消费者对于各银行外汇理财产品的认知状况普遍反映较差。他们被国内种类繁多的理财产品弄得眼花缭乱,不知所措,面对众多“看起来差不多的”的产品,变的更加无所适从,边际消费量一路走低。

(二)品牌意识薄弱,整合力不强。不可否认,我国当前的金融产品,例如上述所说的外汇理财产品,拥有很多“牌子”,金融机构看上去忙个不停,也做了很多努力去打造、去维护,但重视程度依然不够,没有进行全面系统的品牌规划,绝大多数做的只是品牌的一个方面、一个局部,往往想到什么做什么:或广告,或包装,或渠道,每个企业都强调自以为重要的环节,但很少有企业把品牌的各个方面都做到位。几年下来,其品牌资产并没有得到切实有效的积累和加强。我国金融企业关于品牌的整合意识还比较薄弱,品牌的努力还停留在某个方面。

(三)产品营销论文缺乏策略,随意性大。对于营销决策,本土金融机构还是更多地倾向于拍脑袋做决定,营销人员不能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营销策略缺乏长期性、稳定性,从而最终影响了其业务的发展。

(四)营销方法落后,人才缺乏。我国本土金融机构的产品营销论文,主要依靠定性的、人为控制的直接管理方法,导致金融产品营销论文的专业程度和效率较低。特别是信息的传递效率低下,使信息在上行下达过程中出现了人为拖延,导致高层与执行层步调上的不一致,影响执行层在面临突发事件中的变通速度。

二、产品营销论文按照“骆驼与兔子”理论提出几点建议

“骆驼与兔子”理论是由我国营销学专家路长全教授提出的。他认为,刚进入国内的外资金融机构,资金实力雄厚,因为自身规模效应的需要,在产品营销论文中一般讲求战略管理,对体系、流程、规模、沟通要求高。在金融产品营销论文中他们做得起大投入、大产出,所以可以称之为骆驼,骨架大,有足够的资本,在市场上可以靠一定时期的亏损来获取未来更大的回报;而我国本土金融机构普遍较小,绝大多数在未来10年内都很难达到他们的规模,与他们相比是弱者,可以称之为兔子,其最大的特点应该是要有速度,所以我国本土金融机构要谈效率,谈速度,谈利润,谈策略。在缺乏大量金融资本支持的情况下,想用金钱和时间来堆积业绩是绝对不行的。反思现状,弱者与强者怎样谈竞争?按照“骆驼与兔子”理论所阐述的观点,惟有找一支营销支点,在渠道上,在速度与策略上,在品牌的建立与促销上与之抗争。

(一)建立自己的品牌,找到营销的靶心。国际著名营销大师菲力普?科特勒曾经说过:营销的艺术就是建立品牌的艺术。因为对于一个致力于建设长青基业的企业来说,她所塑造的品牌将是她在多年后赖以生存的法宝。从全球范围内来看,今天最著名的金融企业,不论是汇丰,还是花旗,其最宝贵的财产不是企业雄厚的资金,不是丰富的管理经验,甚至不是技术能力,而是品牌。原因何在?因为成功的品牌能使产品增值,成功的品牌能获得更大的利润,成功的品牌是市场的通行证。更为重要的是,成功的品牌是消费者的朋友,值得消费者信赖,因为没有人会拒绝朋友的诚意推荐,而去选择陌生的产品。

(二)坚持品牌形象和品牌核心价值的统一。纵观全球,坚持全面完整的品牌塑造,是一些国际品牌走向成功的不二法门,这已成为许多国际一流品牌的共识。例如美国花旗银行宣扬的是其“开创优越理财典范,财富增值更为可观;彰显尊贵,专业周到的贴身银行服务”,汇丰银行提倡的是“环球金融,地方智慧”的专家性质。尽管花旗、汇丰的广告中,人物、广告语、情节都会经常变化,但在品牌营销的各个方面,却始终承载着他们“银行专家,卓越理财”的品牌个性、精神内涵与价值观。

(三)坚持品牌形象的全面塑造。品牌是所有因素的总和,是一个整合的概念。所以仅产品好、包装好,或仅广告好、概念好,都不够。品牌应该是有关消费者认知产品经验的总和:从产品性能、品质、包装、价格到销售环境,从产品陈列、售点广告、卖场气氛到销售说辞、服务态度、员工行为、商务礼仪,从企业声望、媒介舆论、大众口碑到广告气质、设计风格,这些点点滴滴的细节都会影响消费者对品牌的理解。在金融理财产品层出不穷的今天,消费者有太多的选择。企业要成功得更快更久,就必须像所有成功的国际品牌一样重视品牌的全面建设,在每一个细节上都竭尽全力。

(四)剔除主观因素,用市场分析说话。国际大公司习惯进行大规模的市场调研,依据产品的成长性,将市场纵向划分为产品的导入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建立监控体系,分别为不同时期的产品制定不同的营销策略,不断观察各个时期的销售量、市场份额、损失,以及客户满意程度,及时观察发现产品营销论文过程中的错误,从而进行正确的市场选择和定位。处于导入期的金融投资产品刚投放市场,由于逆选择等其他原因,金融投资产品设计还未定型,产品处于试销阶段,风险大、成本高,基本无利润。并且金融机构难以在短期内建立高效率的分销模型和最理想的营销渠道,这时可以选择高价格高促销的双高营销策略,加强产品的包装,制作出来能够体现和说明投资理财产品特征的一系列具有视觉冲击力,意念性的说明书、图片、标志、广告等,使金融产品新颖具有特色,满足客户求新心理强的特点,“先声夺人”,迅速占领市场。产品经过导入期的试销进入成长期后,大多为客户所了解和接受,形成了比较广泛的市场需求,同时销售已经取得了比较成功的经验,利润迅速增长。但由于金融投资产品易于仿效,会出现“搭便车”的情况,将有大量的相关产品进入,市场同业竞争激烈。这时经过市场调研后,要积极创建新的解决方案,开拓新渠道、拓展新市场、建立新网点;加强促销,建立和运用蕴藏着潜在价值的客户机制,在适当的时机调整价格,找到很有发展潜力的客户,增加客户对本产品的信任感和忠诚度。同时,要适时地将客户进行归纳,知道哪些是最有利可图的客户,哪些是最无利可图的客户。通过这样的比较,降低企业不必要的成本和努力,从而达到利润最大化。进入成熟期后,金融产品和销售量基本已达到饱和状态,销售量增幅趋缓,利润开始稳中有降。此时就应重新研究市场策略,在稳定老客户的同时,积极寻求新客户;要重新为产品定位,延长其产品的生命周期,以最有利的市场来赢得尽可能多的利润,从而增加眼前利润。

(五)塑立优秀的企业精神,加强营销人才的培养。“伟大的产品产生于营销部门”,科特勒的这个观点充分说明了产品营销论文要以人为本,花最高的努力,去培养和寻找最合适的营销人员。领导要以身作则,不可朝令夕改;营销人员要熟悉岗内工作,理解和掌握工作要点,积极努力地去发现和解决问题,不论是企业广告还是与企业目标相关的赞助活动,拿出自己的热情,反复宣传产品理念,成为金融产品的彻底传播者。

(六)注意产品组合的创新,运用高科技的手段,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我国金融机构除了有重点地使用不同的策略外,还应在产品的开发和创新上多下功夫,采取产品垂直多样化、水平多样化、无关联多样化等产品组合策略,拓展面向个人、企业以及国际市场的金融服务领域,从而促进金融产品的营销。新晨

第4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内部审计;质量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9.4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6-000-01

一、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含义及内部审计质量管理的意义

1.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含义

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是客观、公正的监督控制活动,它对商业银行经营控制提供评价和咨询活动。同时,内部审计也是银行业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商业银行内部审计质量管理的现实意义

有利于我国商业银行尽快与国际商业银行接轨,有利于提升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地位。

二、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审计理念缺少风险预警机制和内部审计独立性、权威性不足

三、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国际借鉴

1.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特点

(1)合理的审计模式,内审部门有更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内审机构的设置问题对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制度至关重要,西方商业银行在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上,总行实施了机构健全的内部审计机构,而在各分支机构则只是设立简单的审计控制办事处,这种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实现了“倒金字塔”型。各分支行担任服务窗口的职能,总行执行主要的经营职能。

(2)内部审计职能定位明确

纵观当前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发展趋势,西方发达国家的一些做法已经走在内审领域的前沿:充分发挥了内部审计的咨询和服务职能、更加注重内部审计过程而不是审计结果、对商业银行潜在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对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提出合理的审计咨询意见和改进措施、协助被审计单位进行内部控制制度

2.国外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经验的启示

(1)重视内部审计成本。内部审计的最终目的是实现银行的经营目标,但在实现目标过程中,必不可少会出现一些内部控制的问题,所以关于如何评价和衡量内部审计质量的标准和规范必须有章可循。如果内部审计的职能和作用无法得到有效的发挥,或者内部审计成本高于企业内部审计所实现的价值,那么银行完全可以把内部审计外包给其他审计咨询公司或者会计师事务所。从这个角度来说,内部审计还可能为实现商业银行的效益做出贡献,从而降低商业银行成本。

(2)现场审计和非现场审计并重。进行实地审计检查是传统的审计方式,这有利于更加直观的找出问题的根源,并在第一时间对问题进行分析,并给出直接的审计证据。当前,由于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传输系统的发达已经可以满足审计证据和报表数据实时传递。通过对审计对象的业务数据进行分析,找出其存在的问题,从而有计划的对审计对象进行全方位一体化的审计。因此,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模式发展趋势就是非现场审计与现场审计并重。

四、提高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质量的对策

1.创新内部审计理念

目前,中国的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概念也很旧,仍然在“金融审计”的阶段,在实践中,在中国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主要是真实性审核,这种内部审计理念强调的是针对会计材料和业务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评价,无法给商业银行带来效益,也不能间接增加银行的价值。内部审计发展的趋势是风险基础审计,把风险评估作为企业经营的必要条件之一。与此同时,内部控制的重点也发生了转移,分析经营风险成了内部审计的焦点。因此,只有从审计风险的思想认识,深化“增值型审计”的概念,以促进审计模式的发展,对审计风险的利益,商业银行的风险规划,全方位多角度一体化的实时动态监督,为商业银行增加效率和效益。

2.创新内部审计工作手段、方式和方法

商业银行的电子化进程加快,各项业务的经营和管理越来越离不开网络技术和计算机的普及。信息科技和电子银行的大力发展使得风险控制问题在当下变得越来越突出,银行业的各项业务也必须面向电子化,网络化。

在审计手段方面,应大力推广使用分析性复核。分析性复核技术能够充分利用数据集中的优势,定义各种问题,在审计软件等现代技术的大力支持下,连续动态地对商业银行各部门会计资料和财务数据进行匹配和分析,对其出现的异常活动实施风险预警,从而缩小审计范围,精确风险审计的领域,科学合理的安排被审计单位的审计计划,最终使得审计资源优化配置。

在审计方式方面,改变以往事先预告多的工作方式,增加突击审计力度。按照西方商业银行的惯例,选择不定时的对商业银行各部门进行一次突击审查。

3.加强公司治理,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内部审计独立性对于商业银行内部审计质量的重要息相关。只有保证内部审计部门在商业银行各部门中具备较高的地位,才能实现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也关系到审计任务是否按期完成,是否高质量完成。提高内部审计权威性也是加强公司治理的重要举措,公司在规划法人治理结构时就应该充分考虑内部审计部门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将内部审计定位于董事会或者监事会之下,内部审计人员直接向董事长负责,从而实现内部审计的独立和权威。

五、结语

感谢老师们一路上对我论文的指导和支持,对于我存在的不足及时指出并加以指导,如果没有老师们的帮助,我想也就没有今天的这篇论文了。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这一路走下了,经历了许多汗水和挫折,但是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在这一刻,将最崇高的敬意献给你们!在我的论文中参考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在此,向各学术界的前辈们致敬!

参考文献:

[1]杨国芹.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研究.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研究生学报,2012,8:16-21.

[2]付文燕.金融危机下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研究.审计之友,2011,6:8-10.

[3]丁卫.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制度完善探析.现代商贸工业,2013,6:6-10.

第5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银行融资

 

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迅猛发展,据统计,截至2009年9月末,按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测算,中小企业达1023.1万户,超过企业总户数的90%。目前,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已经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60%左右,缴税额为国家税收总额的50%左右,提供了近80%的城镇就业岗位,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所扮演的角色日益重要。但与之矛盾的是,地位越来越重要的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却始终面临着一个难以逾越的难题―融资难。究其原因不外乎是由于规模小,竞争力相对来说比较弱,抗系统性风险能力差,特别是有效抵押资产少;相对于大企业来说,信息又不透明,所以所谓的融资难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

反映到具体层面,由于受限于我国金融环境,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比较单一,仍然主要依赖于银行贷款。科技论文。但融资渠道的问题涉及到我国金融体制的改革,并非一朝一夕就可以解决,因此解决融资难的一个有效途径就是要解决银行贷款难。

一、中小企业贷款难的成因分析

由于我国中小企业大多数属于民营企业,其经营管理水平、信息披露程度等,均与大型企业存在很大的差距,而商业银行长期以来的信贷管理模式都是按照大企业的情况制定的,因此双方在需求上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大体上说来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的矛盾。

矛盾之一表现在双方节奏不同,动作不合拍。我国商业银行众多,但其信贷流程基本雷同,一家企业从申请贷款到贷款发放到位,一般会经历下面几个阶段:

1、企业提出贷款申请

2、银行客户经理进行尽职调查

3、企业资料及尽职调查报告提交风险审查部门评审

4、银行审贷会评议

5、落实抵、质押,担保等保证措施

6、贷款发放

虽然目前各家商业银行都纷纷成立了专门的中小企业专营机构,但所采用的信贷流程与大型企业信贷并没有差异,往往一笔贷款从申请到发放到位要经历一个月以上的时间,而中小企业贷款具有“短、小、频、急”等特点,一个月的时间往往就错过了最佳商机。因此传统的大企业信贷审查模式很难适应小企业需求。

矛盾之二表现在贷款评审之中,按照商业银行的习惯性做法,以及各自的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评定一笔贷款是否可以发放,主要依赖于通过企业报表数据所反映的现金流情况,这一做法对于大型企业来讲本无可厚非,但对于众多的中小企业却往往会造成致命的打击。科技论文。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中小企业的报表所显示的资产数量和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等重要数据一般都会少于实际情况,造成报表很“不好看”,而实际上企业经营情况是蒸蒸日上,企业老板也是挣得盆满钵满。这种情况如果没有深入企业实地调研就没有办法搞清楚,而就目前各家商业银行的人员配备情况看,也只能做到以分析财务状况为主要依据,很难有足够的人手去实际考察企业的经营情况,因此也就造成大量的贷款要求被否决,而银行也就坐失了此类优质客户。

矛盾之三表现在中小企业信贷贷后管理困难。对于发放的中小企业贷款,由于其企业大多管理水平不高,特别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公司、个人账务混记,因此造成银行在信贷资金使用、经营情况监控等方面的贷后管理上存在困难,其贷后管理难度要远远大于所发放的大企业贷款,经常出现不能及时发现风险,导致最终形成不良资产情况。这也是各个商业银行将中小企业信贷列为高风险业务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关键

1、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方式

目前,各个商业银行都已经成立了自己的中小企业专营机构,比如中小企业信贷中心、中小企业事业部等。但是包括贷款评审、盈利模式等适应于中小企业信贷的独立的信贷管理方式还没有完全成型。

对于中小企业信贷评审来讲,由于其规模小,经营灵活性高,而信息的透明度又比较低。因此一套完善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体系、信贷评审方法应当更强调财务之外因素。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就曾多次提出对中小企业要综合考虑“人品、产品、抵押品” ,充分考察“电表、水表、报关单表”等非传统的评审信息。科技论文。也就是说在主观上要关注企业管理者的个人素质、从事经营的时间长短、业界口碑等非典型信息;在企业客观经营情况上,可以从“两表一单”入手考察,因为机器是不会说谎话的,工厂的生产如果是有效率的,并且是发展的,它的变化会在它的电表和水表中体现出来;如果它是出口企业,从海关的报关单表就可以看得出真实情况。

以银行的传统盈利模式来看,中小企业单户贷款金额小,人力投入大,银行利润低。但从另一个角度看,银行在与中小企业的谈判中始终处于主导地位,拥有更多的话语权,这样一来一方面可以通过适当提高贷款定价的方式获得较高的利息收入;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与零售业务进行联动,带动储蓄业务以及银行卡、理财、基金代销、工资等中间业务的发展,而这些中间业务所带来的收入增长恰恰是各家银行所积极推进的“转变盈利模式”的重要基础。因此,只要能够深入挖掘,其综合收益水平还是相当有吸引力的。

当然除了银行系统自身的努力外,各级监管机构也需要给予中小企业信贷更多的扶植政策。比如在控制信贷总体规模的时候,向额度中小企业贷款倾斜;在不良率考核中,降低中小企业不良贷款的权重;在强化信息披露上,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库,完善信息服务功能,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2、开展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创新活动

目前,各家银行已经意识到传统的信贷产品已经不能满足中小企业日新月异的需求变化,只有围绕市场,以客户为中心,不断进行金融产品的创新,才能留住更多的客户,也为银行创造更多的价值。在这一经营理念的指导下,各家银行着力开发了一批中小企业融资特色产品。例如建设银行推出的“供应链融资”, 依托有进出口业务且资信状况优秀的目标核心企业,通过对其上游供应商或下游分销商(统称"卫星企业")的物流、信息流、应收/应付账款资金流的掌控和对核心企业的信用捆绑,综合卫星企业和核心企业的整体风险承担能力,为核心企业和卫星企业提供一揽子供应链融资服务的贸易融资授信服务。民生银行也针对中小企业开发出8大特色融资产品:易捷贷、组合贷、联保贷、循环贷、动产贷、订单贷、法人按揭、中小企业e管家。其中,易捷贷为有标准抵押的中小企业设计;组合贷通过多种组合方式灵活搭配,最高可给予抵押物价值150%的授信额度;联保贷为有产业集团特性而暂时无标准抵押的企业设计;循环贷授信期限最长可达三年,解决长期资金不足的难题;动产贷通过动产或货权做质押;订单贷通过订单做质押;法人按揭为购置厂房、仓库、办公楼的企业提供最长7年的融资支持;中小企业e管家为中小企业客户足不出户办理绝大部分银行业务。

除此以外,多家银行还尝试了贷款保证方式上的创新,比如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贷款,这些创新产品的推出打破了传统信贷以实物抵质押进行担保的模式,为企业盘活了无形资产,使得一批没有实物资产或实物资产不足的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获得了银行信贷资金支持。

这些业务品种的推出,为一批中小企业解决了问题,但还远远不能满足市场的要求,创新仍然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3、加强银行与其他机构的合作

银行在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的同时,也应加强与其他机构的合作。科技论文。比如说跟政府、税务、工商,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由于这些机构具有各自的专业性,与其联合对中小企业进行分析可以更准确的掌握信息,减少信息的不对称,找准解决问题的发力点,从而有效的减轻银行的工作强度并进一步降低信贷风险。科技论文。在此方面,有些银行已经开始了尝试,比如大连银行与天津市科委合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批量贷款、与冷冻产品市场合作发放的商户联保贷款;浦发银行与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的企业短期贷款履约保证保险合作等等。

4、尽快提高中小企业的管理水平

任何问题都具有两面性,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也不例外,除了出资方的原因以外,中小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中小企业的特点是机制灵活,但是公司的治理不规范。它可能拥有优秀的研发团队,可能有很多专利成果,但是往往经营历史比较短,没有完整的企业发展规划和相对稳定的市场份额。财务管理上也不规范,信息透明度比较低。这对商业银行来讲就会形成比较大的风险和比较高的违约率。所以作为改善中小企业银行贷款难的一个基础前提,应该重点在规范企业自身上下工夫,要从法律层面规范企业的公司治理,要采用标准化的财务会计制度。

在实践中,各家商业银行已经开始行动,从产品研发、评级和审批、管理机制等多方面入手,着力创新,开始了在中小企业业务上的“精耕细作”。科技论文。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有越来越多的银行意识到,中小企业贷款不仅能带来稳定的业务,而且可以改善盈利结构。通过扩大中小企业贷款的投放,以提高风险溢价的方法提高盈利水平将普遍成为商业银行适应竞争形势、加速战略转型的重要举措。而各个中小企业也将逐步提高自身的治理水平,规范财务制度,走上发展的正轨。相信这一天到来的时候,中小企业银行融资的难题将会迎刃而解。

第6篇

论文关键词:金融安全,金融监管,存款保险制度

 

一、关于构筑一元化的金融监管体系的理由与设想

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体系主要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等三家独立的监管机构组成,这种分业监管的模式是从上世纪90年代逐步形成的,它为我国金融的发展和金融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从我国金融已经发生深刻变化的事实和发展趋势看,现行的金融监管体系已经显得难以适应,因此,改变目前金融分业监管格局、建立一元化金融监管体系的任务已经迫在眉睫。

我国金融行业的混业经营已露端倪,金融混业经营势所必然,分业监管体系无法适应混业经营的金融体系。具体如下所述。

第一,由于各种跨业际金融产品的出现,引起金融监管责任的模糊。近年来,创新金融产品层出不穷,相当多的创新金融产品都是横跨不同金融领域的。例如,有些金融产品横跨银行和保险两个金融领域;有些产品横跨银行与证券两个领域;有些产品横跨信托与证券,等等。对于横跨不同金融领域的产品,由谁审批、由谁监管?似乎谁都可以审批、谁都可以监管,实际上有可能导致谁也不管的监管真空或监管边际地带。

第二,跨业界的金融机构的组织创新已悄然出现,从而引发由哪家监管机构对其实施监管的问题。即使在前些年我国实施严格的金融分业经营的时候,仍然存在若干家混业经营的金融机构,其主要存在形态是金融控股公司。这类金融控股公司不但拥有商业银行,同时还拥有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不同业界的金融机构。近年来金融监管,随着金融市场竞争的激化,不同业界的金融机构通过单向参股、相互持股等方式部分地实现了混业经营的目的。此外,为了深化金融市场,平衡协调各方利益,金融交易所的出现亦势在必然。金融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产品主要以金融衍生商品为主,衍生商品的主要特征除了具有资金杠杆作用、交易方向的选择性、期限结构中隐含风险与收益等特点之外,把不同业界的品种结合为一种产品,也是新产品的主要特点。由此可见,对以金融衍生商品交易为主要对象的金融交易所的监管,应该由综合性的监管机构来实施。

第三,混业经营不但是国际潮流,也是金融发展、深化的必然结果。1998年底美国废除了1933年的《格拉斯斯蒂高尔法》,宣告了实施长达65年的分业经营管理,从而走向了金融混业经营的道路论文下载。日本于1998年4月开始实施所谓“大爆炸式”的金融改革,放弃了严格的分业管理,走向了金融业的全面混业经营的轨道。至于欧洲大陆,传统上就采用综合银行制度,本质上属于混业经营模式。现在,外国金融机构纷纷进入我国金融市场,无论从我国金融机构同外资金融机构竞争的角度看,还是从我国金融机构与外资金融机构角度看,外国混业式金融机构都处于优势地位,它们通过业务创新可以比中资机构更加容易地绕过我国分业经营的管制,从而导致金融监管的效率大大下降。而且,在国际竞争的格局中,要使我国金融业处于竞争的优势地位,改革现有的分业经营、实现混业经营也是必由之路。而且,事实上,我国管理层已经于近期允许部分金融机构进行混业经营的试点,以适应金融混业经营的国际潮流。

分业监管模式适用于分业经营管理模式,混业经营模式要求采用混业监管模式,只有这样,才能够提高监管效率、降低监管成本。

首先,如上所述,我国金融业已经出现了混业经营的端倪,并正在进一步向混业经营模式发展,因此,为了降低监管的制度性摩擦成本,扫除监管的真空地带及业界结合部等监管盲区,有必要设立一元化的金融监管体系,从而提高监管的效率。

其次,三个相互独立的金融监管机构的存在,不利于我国金融界的产品创新、组织创新以及金融深化。金融界在推出新产品之时,可能需要同时分别向不同的金融监管机构提出申请金融监管,从而导致交易成本的提高。金融监管机构也可能面临金融产品创新和组织创新而无所适从,从而引起监管机构之间的相互推委,致使金融创新活动和市场深化的步伐受到阻碍。

最后,建立一元化的金融监管体系,有利于降低监管成本。精简机构、提高效率以及降低成本是制度设计的基本原则。我国现行的银监会、证监会及保监会三会独立设置,不仅机构庞杂,而且运行费用居高不下,监管成本非常之昂贵。

总之,为了适应我国金融业从分业经营模式向混业经营模式的转化,为了提高金融监管效率、推动金融深化、降低监管成本,我们建议:撤销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在原有三会的基础上设立一元化的金融监管机构,即成立中国金融监督部,或者叫中国金融监督委员会。该委员会隶属国务院管辖。在该委员会设立之前应该首先启动立法程序,克服银监会等机构作为事业单位,但是有拥有国家级别的监管权利的法律漏洞,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监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监督法实施条例》两个相关法规,使将要设立的中国金融监督委员会于法有据。

二、关于建立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理由和设想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金融市场深化发展的今天,金融安全已经成为我国经济面临的重大课题,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金融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看,存款保险制度是金融安全网的重要一环,为此,特提议在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之初,银行业基本上都为国家所有,银行业以国家信用作为强大的基础,因而几乎不存在银行倒闭的风险,即使银行出现破产的危险,也会由国家承担其破产风险,并使银行破产以隐蔽的方式而加以处理。因此,对于存款人而言,感受不到银行破产风险,银行倒闭的破坏性连锁反映一般也不会发生,或者是以隐蔽的方式产生局部性的连锁反应。

但是,在经历了三十余年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今天,一个更加市场化的我国商业银行体系已经形成,混合型所有制及公众性公司成为我国商业银行的主体。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已经顺利转化为由国家控股的公众性公司。十余年来,各类地方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股份合作制银行以及民营商业银行正在迅速发展,与此同时,已有多家商业银行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上市,预计不久将有更多的商业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上市,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已经或将要转化为公众性公司、农村商业银行等小型存款式金融机构也在逐步发展。此外,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从2006年开始,我国已经对外资全面开放银行市场金融监管,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已经逐步全面进入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领域。多元化主体的银行业的发展,意味着竞争将更趋激烈,因银行经营不善或外部环境的变化,银行破产是不可避免的客观事实。上述商业银行的结构性变化表明,银行破产的后果不应该再由中央财政全部承担,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实行破产责任的分担是非常必要的。

存款保险制度具有化解金融风险和保护存款人利益的功能。

首先,存款保险制度具有事前金融安全网的功能。金融监管当局发现某银行资产质量严重恶化、出现经营破绽或有破产危险之时,存款保险机构可以通过向该银行注资、派专业人员帮助并监督该银行进行整改等方法,援救问题银行,从而避免问题银行转化为破产银行。这样的做法有两个好处:第一,对问题银行的援助不需要中央银行或中央财政承担全部坏帐损失;第二,不需要优良银行全面接管问题银行,从而避免了问题银行对优良银行的拖累。

其次,存款保险制度具有事后金融安全网的功能。如果出现无法挽救的银行,存款保险机构负责偿付存款人的存款,并规定最高的偿付额。存款保险制度的这项功能,一方面具有保护存款人利益、尤其是保护中小存款人利益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切断了债务链条,对社会稳定、经济生活正常运转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最后,存款保险制度中的部分存款赔偿制度,形成对商业银行的外部压力、具有优胜劣汰、促进商业银行改善经营的功能论文下载。在部分存款赔偿制度下,存款人对自己的存款行为也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责任,因此,存款人在选择存款银行之时,构成了对经营不善银行的巨大压力,信誉良好的银行能够吸引到更多的存款;反之,吸收到的存款就比较少。当然,要做到这一点,各家商业银行按照规范的会计制度,增加银行的透明度是非常必要的。

存款保险制度是我国市场经济中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环节,该项制度具体如何设计,尚须根据我国具体情况,认真研究,充分论证。兹就组织机构及存款保险基金的运作提议如下。

第一,我国存款保险机构的组织

存款保险机构是存款保险制度中的保险人,它负责同银行等投保机构签定合同、收取保费,对投保人进行监管、援助以及在投保人破产时负责理赔等。

从采用存款保险制度的各国看,负责存款保险机构的部门可以是中央银行,也可以是财政部,或者是议会,究竟由哪个部门负责,由各国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来决定。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我认为由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三家共同负责为宜金融监管,这样,有利于存款保险机构同相关部门共同对商业银行实施监管,并对“问题银行”进行协调处理。

第二,存款保险机构的职能

存款保险机构主要有如下三项职能:

1.监督职能。存款保险机构对所有投保银行的经营活动要实施监督,当发现某银行有可能成为“问题银行”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

2.对“问题银行”的处理。为了降低银行破产对社会经济的冲击力和负面影响,存款保险机构可视具体情况,或予以特别贷款,将其从危机中解救出来,或设法将其同其他银行合并,在合并需要资金融通时,给予资金援助。

3.理赔。当商业银行破产时,存款保险机构按规定向存款人支付保险金,从而既保证了存款人的利益,也不会产生挤兑等连锁效应。

第三,存款保险基金的运作

存款保险机构的资金来源有资本金、保险费、投资收入和借款等四个方面。资本金可以由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出资;保险费由存款保险机构按一定比例以存款额为计征基数向投保银行收取;利用保费收入与支出的时间差进行适度投资从而获得利息收入和资本利得;在进行特种贷款时,为弥补存款保险机构的资金不足可以向央行或财政部举借资金。

存款保险机构的资金运用有投资、理陪和特别贷款等三项。存款保险机构的投资,一般选择流动性和安全性较强的金融商品,例如,存款、国债、信用度高的公司债等;国外的理赔主要有限额与非限额两种方式,我国宜采取限额方式为妥;特别贷款可分为“问题银行”贷款和银行合并贷款两种。

存款保险制度是一项复杂的制度安排,尽快推出该制度是构建我国金融安全的重要环节,因此,该制度的设计需要详细谋划。

作者:华东师范大学国际金融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导

第7篇

能力与知识的关系,相信大家都很清楚。知识不是能力,但却是获得能力的前提与基础。而要将知识转化为能力,需要个体的社会实践。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大家准备的金融学毕业论文。

美国次贷危机给全球金融业带来的强大冲击以及对我国金融业造成的影响,使推行混业经营的举措变得更加慎重,更引发我国对金融经营风险管理方面做进一步思考。金融业混业经营,就是指商业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之间在企业的组织机构以及经营内容的融合,进行多元化经营。在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大趋势下按照银行、保险和证券划分的分业监管模式显然已不能适应日新月异的金融创新,为及时疏导和控制混业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原来分业经营体制下累积的系统性风险,旧有的金融分业监管模式改革势在必行。

一、我国金融业推行混业经营的可行性分析

(1)外在条件。信息技术的进步,国际金融一体化的不断加强,资金流动周期缩短,业务联系密切,客户和机构之间不断寻求一体化的服务,混业经营已经发展到一定的阶段。混业经营体现出来的节约成本、投资多元化、资产风险分散化、能提供一体化的金融服务以满足客户需求的优势在不断显现。许多国家均已实行混业经营,并使其成为一种主导趋势。

(2)内在条件。金融市场逐渐完善,内部的风险调控机制和监督管理体制不断健全。中国人民银行是重要的调控部门,它的货币政策能够引导社会的资金流向,改变社会的资本结构。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在行使各自职责的基础上不断加强信息的沟通和协调,积极配合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和财政部的财政政策,形成一个有效的监管体制,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此外,我国虽然实行分业经营,但在法律上并不禁止银行从事证券、保险等业务,政策上也支持有能力的金融机构实行混业经营。在实践方面,我国的一些金融机构没有放弃对混业经营的探索,比如中国银行在伦敦组建了中银国际;光大集团等大型的金融控股集团,通过不断地扩张和兼并等方式,集合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于一体,成为综合性的金融集团等。

二、我国金融业实行混业经营的制约因素

(1)法律制度不健全,监管能力有限。对分业经营我国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等法律条文,但对于混业经营之后的监管主体之间的监管、风险防范体系、责任归属、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立法等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使其缺乏制度保障。

(2)缺乏高端金融人才。在信息万变的当今社会,必须要有能够适应市场需要的金融专业人才,这不仅包括金融机构的从业人才,也包括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人才。2006 年 6 月 15 日,周小川在交通银行和汇丰银行举办的交银汇丰论坛上指出,对于金融机构而言,综合化经营的难度在于人才缺乏,以及风险控制尚不够完善。

(3)缺乏与金融业混业经营环境相适应的监管模式。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发育程度的不同导致各国的金融市场环境不一样,各国应该寻求适合本国实际情况的监管模式。我国目前仍采取分业的监管模式,这种模式不能很好地适应混业经营的局面,自然会阻碍其进一步发展。

(4)没有积极参与风险管理的意识,监管水平有待提高。在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的今天,各国的经济联系如此密切,想要避开金融危机是不可能的。风险是现实存在的,逃避是消极的手段,唯有积极地应对,参加风险的管理,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才是硬道理。目前,我国还缺乏主动管理风险的意识和完善的体系,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大了监管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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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

截至2006年12月底,中国已有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312家,而中国外资银行监管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正式施行,标志着中国金融业全面开放的开始,将有更多的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当外资银行在本国占有了一定的市场份额后,对外资银行的有效监管成为了维护我国金融体系稳定的重要一环。但由于外资银行业务经营的跨国特性,对外资银行的监管难度远远大于对本国银行的监管。

一、外资银行与监管溢出效应

外资银行主要有两种形式:分行(Branch)与子行(Subsidiary),不同的组织形式决定了机构间的债务关系及各国监管机构间的责任划分。分行是外国银行在东道国开设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东道国法律上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只是外国银行经营实体在东道国的延伸,其法律责任由总行承担。分行与总行在债权债务上存在连带责任,按巴塞尔委员会通过的一系列协议,外资银行分行流动性的监管责任主要在于东道国监管机构,清偿能力的监管责任主要在于母国监管机构,同时在银行于各地所从事的全部业务的基础上,母国监管机构对其所辖银行或银行集团进行并表监管,因而分行的主要监管责任在于母国监管机构。子行具有东道国法人资格,在东道国内独立地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东道国可以采取适用于本国其它银行的监管手段如资本要求、检查、审计、贷款限制等措施以确保子行的安全稳健经营。

银行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监管限制了银行某些业务的开展,因而,监管不利于银行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实现。在实行监管收费的国家,这一影响更为明显。外资银行进入后,与本国银行形成直接竞争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本国银行的利润不但取决于本国监管机构对它们自身的监管强度,也取决于外国监管机构对外国竞争者的监管强度。假设: (1)有两个国家,分别以 1与2表示;(2)以ki表示i国(i=1,2)的监管强度,ki∈(0,1),越接近1表明对银行监管越严格,越接近0则表明监管越宽松。忽略其它非监管因素,则国家1银行的利润取决于本国监管者对它们自身的监管强度与外国监管者对外国竞争者的监管强度,其利润可表示为P1(k1, k2);对国家1的银行而言,1国监管者对其监管越严格,银行利润越低;而其竞争对手,即国家2的银行受到的监管越宽松,1国银行利润越低。即

银行监管可增强银行系统稳定性,提高金融体系效率,进而增进社会福利,这可视为监管所带来的收益。外资银行进入后,在本国与外国之间存在监管的溢出效应,即一国更高的监管强度不但增加了国内银行系统的稳定性,而且通过降低银行失败的可能性,使在本国经营及与本国银行往来的外国银行受益。但监管显然需要监管成本,对银行体系而言包括为维持金融监管机构日常运作的体制成本、金融机构为遵从监管要求而付出的遵从成本和结构成本等,造成整个社会福利降低,比如压制金融创新、损害竞争等。监管溢出效应意味着,本国付出监管成本带来的监管收益,不单由本国所享受,而且被外国获得。也就是说,本国不能将其监管收益内部化,为避免这种免费搭车现象,一国监管者可能选择比最优监管更低的监管强度,各国这样做的结果,必然带来金融系统安全性降低,从而降低总福利。因而,协调母国与东道国监管机构的监管行为,是提高监管效率、维护金融稳定的必要条件。

二、监管协调与信息交流

监管协调首先遇到的问题是采用什么样的协调机构。总的说来,监管协调有分权制与集权制两种形式,分权制指由各国监管机构行使监管职责,集权制则由各国监管机构组成一个统一的监管机构实施监管。针对分权制与集权制孰优孰劣问题,尚没有比较令人信服的结论,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分权制与集权制都提出了可接受的理由。

主张采用集权制的观点认为,由于监管的外部性,监管机构关注的是本国金融体系的稳定与本国银行的利润,因而各国单独监管将导致监管的宽松与监管不足。[1]正如前文所说,在不能将其收益内部化情况下,各国监管者将选择低于最优状态的监管强度。进一步地,监管者会竞相降低监管强度,为本国银行获得某种竞争优势,在总体上降低对银行的监管,从而带来外部性的次级效应。从危机处置角度,如果外资银行陷于困境,各国监管机构首先考虑的是本国利益,容易忽视对方国家的利益。因而,在银行危机处置中,可能出现谁都不愿先行动,而等待对方先行动,搭对方便车现象。因为后行动方可以通过先行动方的行为获得更多信息,进而采取策略行为,使自己处于更优地位。这种机会主义行为往往贻误处置的最佳时机,造成损失扩大。

主张分权制的主要理由来自于监管俘获理论,即监管机构可能被其监管的机构所俘获,从而为受监管机构谋利而损害社会整体福利。有研究者发现,监管者之间的竞争可以降低监管俘获。存在多个监管机构时,被监管机构对监管机构的俘获成本更高,俘获难度更大,而单一监管机构则更容易被俘获。

笔者认为,即使集权制更为高效,但除非政治上紧密联系,而且金融市场一体化程度高,否则很难形成统一的监管联盟。实际上,即使在政治、经济高度一体化的欧盟,尽管有超国家的银行业监管委员会制定区内银行监管的共同标准,但各国仍然享有相对独立的自由裁量权,而且欧盟本身也允许这种差异的存在,并提供正式的渠道与组织对这种差异进行协调。[2]因而,国家之间的监管协调,更为现实的形式是双边之间的安排,比如谅解备忘录(MoU)。

监管协调中,重要的是监管信息的交流。巴塞尔委员会作为推动国际银行业监管协调的最主要的国际组织,通过了一系列的协定,对母国与东道国监管机构间的信息交流做出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如1990年巴塞尔补充协定,认为只有在双向信息交流可靠时,才能实现监管当局之间的相互信任;1996年的“跨境银行监管”,提出了一些减少跨境有效监管障碍的建议,要求东道国有义务向母国监管机构提供必要的信息,而母国监管机构则要保证银行总行提交的信息的准确性;1997年的“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准则”,重申母国并表监管原则,母国监管机构应确定跨国银行不但对其海外分行而且对海外合资银行和子行实施了适当监督;东道国还必须要求在其境内的外资银行至少达到本地行的监管强度。同时在双方各监管机构间建立信息交流制度,东道国监管机构有权获得母国监管机构所掌握的信息。

按巴塞尔协定,外国银行分行的主要监管责任在母国的监管机构,而母国监管机构要能实施有效的监管,必须及时获知有关银行海外分支机构的信息。但有充足的理由相信,母国监管机构对海外分支机构难于获取足够信息。首先,对海外分支机构经营信息的获取有赖于东道国的合作,而东道国银行保密法的存在使母国监管机构无法获得银行的详细资料,特别是在一些国际金融中心,严格的保密规定是其兴起的重要因素,在实践中也得到所在国政府的坚决维护;[3]其次,银行业作为信息高度密集行业,信息对其经营至关重要。对于银行本身而言,监管信息存在着大量商业秘密,不仅包含了外资银行分行在东道国市场的大量经营信息,也与外资银行母行在母国的经营密切相关,跨国银行有隐瞒信息的内在激励。对监管机构而言,各国监管机构主要为本国利益负责。东道国与母国监管机构分别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如果提供的监管信息将对本国利益不利,那很可能不愿提供完全信息。作为具有与母国监管者不同利益偏好的东道国监管者,具有向母国监管者错误报告其所拥有的私有信息以达到其结果的动机。并且,银行业是管制最严格的行业之一,各国监管者也存在防范他国监管者获取本国银行业信息的内在动机;第三,母国监管机构对外资银行实施的并表监管原则,可能导致母国监管责任的某种延伸,[4]母国监管当局认为东道国不能有效监管东道国境内的母国银行时,可以将其监管权适用于该银行。监管延伸可能使东道国监管机构拒绝合作,不及时提供东道国分支行的信息,还可能拒绝母国监管机构到其境内实施现场检查。没有足够的信息,并表监管也就无从谈起。实践中,限制母国监管机构对东道国境内的外资银行实施现场检查是很多国家的通常做法。退一步说,即使东道国监管机构主观上愿意就其信息与母国监管者交流,但在资产负债表上的硬信息易传递而软信息,如借款人的非正式信息、对有关银行机构可能陷于困境的市场传闻等却难于量化,传递过程中必然出现失真。

另一方面,母国东道国监管机构对监管信息重要性的不同认识也可能影响信息交流。由于不同国家从事监管的方法和深度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因此,东道国监管者可能无法确定什么信息对母国监管者是有关和有用的;而对母国监管机构来说,它们可能觉得没有必要联络东道国监管当局以获取信息,当外国分行与母行相比很小且活动不引人注目时更是如此。当母国监管机构是以并表报告为基础且不存在母国检查时,母国监管机构可能无法发现国外机构的重大问题,东道国通常更容易发现这些问题,但它们又往往难于判断哪些信息对母国监管机构是重要的。

三、监管协调的完善

外资银行进入后,在难以完整地获得监管信息的情况下,监管的有效性将无从谈起。银行跨国经营过程中,监管协调不足已经并还将对一国乃至世界金融体系的稳定造成严重损害。在银行跨国经营活动更为普遍、银行集团经营行为更为复杂的今天,完善监管协调显得尤为迫切。在目前的巴塞尔委员会框架下,鉴于“委员会的决议不具备,亦从未试图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各国并无遵守巴塞尔委员会制定的各种决议的法定义务,即使认同决议,各国也保留了很大程度上的自由裁量权。因而,完善监管协调更为现实的做法是,母国监管机构与东道国监管机构签订双边谅解备忘录,在备忘录中对一些关键问题予以明确。

首先,相互认可对方工作,确保监管信息交流。针对目前跨国银行监管中存在的信息交流障碍及可能导致的母国与东道国监管机构的互不信任,在外资银行设立前,东道国与母国监管当局应达成监管协调协议,相互承认彼此的监管工作。这样,可以避免重复工作和资源的浪费,也降低了银行的负担和成本。同时,签订协议的过程,也就是对对方监管能力互相考察的过程。只要双方签订了协议,就意味着认可了对方的监管能力,从而避免由于监管延伸而导致双方之间的不合作。Enria 与Vesala提出建立各国监管机构间信息交流的显性安排机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各个监管机构间作出事前承诺,在各自法律允许条件下,能向对方提供哪些监管信息;二是通过对违反协议的某种惩罚机制,以确保协议得到遵从。[5]

其次,明确划分母国与东道国的监管责任。外资银行流动性、清偿力的监管责任尽管已有明确的划分,但对在母国(注册地)的业务在其整个业务中所占份额明显偏小的跨国银行,这种划分是很不够的。比如1991年倒闭的国际商业信贷银行(BCCI)的注册地是卢森堡,但在卢森堡的业务不到其业务总量的2%,此类银行一旦遭遇失败,其主要损失是由注册地以外的存款人或存款保险机构等相关利益人承担的。假如由其母国承担主要监管责任,存在的问题一是其母国不愿承担监管责任,银行失败的主要损失由他国利益相关人来承担,母国为什么要费时费力地对其监管呢?二是其母国无力承担主要监管责任。银行主要业务不在当地开展,母国监管当局难于获知足够的信息对其进行适当的监管。这种情况下,应由其主要业务所在地的监管当局承担主要的监管责任,避免某些银行为规避监管竞相到监管宽松的金融中心注册,而其主要业务却在海外开展的情况。我国金融市场容量巨大,随着我国金融市场较大程度的开放,一些注册地在经济总量较小的经济体(如我国香港、澳门地区)的银行,很可能出现其主要业务在我国大陆进行,针对这种情形,明确其主要监管责任显得尤为重要。

另外,影响一家银行稳定的,不仅有流动性、清偿力问题,最后贷款人也同样重要。特别是对外资银行分行,由于母国与东道国的不同利益,东道国可能等待母国救援,而母国则希望东道国救援,当外资银行分行对其母国影响较小,而对东道国影响较大时更是如此。因而,明确哪方该承担外资银行分行的最后贷款人责任,在防止损失扩大方面意义重大。是否承担最后贷款人责任,关键看危机银行的倒闭是否会产生系统性风险,无论是由一方承担最后贷款人责任,还是双方按比例分担,都应事先做出规定,防止一旦出现问题时发生等待观望的机会主义行为。

四、结 语

随着外资银行进入及国际资本流动障碍的减少,外资银行在我国扩展迅速,对外资银行的有效监管成为了维护我国金融体系稳定的重要一环。由于外资银行经营的跨国特性,对其进行有效监管远不是一国监管机构所能完成的,需要母国与东道国监管机构更多的合作。但由于母国与东道国利益的不一致,母国与东道国监管机构可能采取机会主义行为以谋求本国利益最大化,影响双方之间的监管信息的有效交流,从而损害总体利益。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全面开放与外资银行的大量进入,我国银行监管机构加强与外资银行母国监管机构的合作,对我国金融稳定意义深远。

主要参考文献:

[1]Dag Dalen and Trond Olsen. Regulatory competition and multi-national banking. CESifo工作论文,2004.

[2]Stephanie Stolz. Banking supervision in integrated financial markets :implications for the EMU. CESifo工作论文,2002

[3]Acharya,V. Is the International Convergence of Capital Adequacy Regulation Desirable?, Journal of Finance, 58(2003).

[4]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文献汇编[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

[5]C. Holthausen and T. Ronde. Cooperation in international banking supervision, ECU工作论文, 2004

第9篇

论文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担保

论文提要:本文介绍了国外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制度的几个典型类别,并在此基础上简单分析了这些融资制度的特点及缺陷。

在各国扶持中小企业的措施中,一些国家出现了政府专为中小企业设立的融资担保制度。根据政府做法的不同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政府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由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从而获得银行贷款;另一类,由政府出面干预银行的信贷方向,并规定了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的比例。

一、政府主办型的融资担保机构

由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制度涉及产业政策、公共利益、就业水平及技术创新等各方面,需要多方协调合作,非个别企业或组织所能设立,因此,大多数国家采取政府出面的方式,为银行提供向中小企业贷款的担保,以鼓励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采用这种方式的以美国、日本、德国为代表。

(一)美国:政府机构性质的小企业管理局提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

1.融资担保主管机构——小企业管理局。美国政府针对占国内企业数量99%的中小企业,设立了小企业管理局(SmallBusine,~Adminstm—tion,下简称sBA),负责管理中小企业。SBA是联邦政府的机构,主要职能是执行和管理小企业担保贷款计划,并于年终向国会听政会报告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提出下一年度预算申请。对于符合贷款资格的中小企业,SBA可提供高达90%的贷款担保,其贷款额一般在l5.5万美元之内,即使贷款超过此数,也可提供高达85%的保证。此外SP,k经常举办各种商务研讨班,为小企业提供创业准备、计划拟定、公司成立、行政管理、商业理财等多方面的咨询,保证了企业使用贷款资金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2.融资担保方法——美国小企业贷款担保计划。该计划1997财政年度为5万多家小企业新提供担保贷款约llO万美元。该计划的特点是:(1)中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的资金由联邦政府直接出资,国会预算拨款。具体执行和管理是SBA;(2)依法执行计划。美国的<小企业投资法>(Sma~BusinessInvestmentAct)对该计划的四部分贷款(7a计划、微型贷款计划、注册开发公司贷款计划、小企业投资公司计划)的用途、条件、担保金额和费用、利息标准和政府执行机构的职能等,都作了明确和详细的规定。政府主要通过担保来支持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贷款。除此而外,只对少数减灾项目和贫困地区的特殊企业给予少量直接贷款;(3)美国政府参与的担保体系是一级担保机构,在各地设立分支机构。

3.SBA与贷款机构的关系。参加担保计划的主要是私营的金融机构。这些贷款机构是按照自愿与政府选择相结合的原则加以确定的。实施时由贷款机构自主决定是否贷款和是否申请政府担保。SBA并不干预贷款机构的贷款决策,但对贷款机构进行分类,并有权决定是否为贷款机构提供担保。SBA根据贷款机构的小企业贷款经验和业绩,将参与贷款计划的贷款机构按水平高低依次分为三类:首选、注册、普通。

4.融资担保计划运作的特点:(1)严格明确借款企业资格:必须是符合中小企业标准的企业(按就业人数和营业收入分行业定义),必须有一定比例的权益资本,尤其是新建企业,业主必须注入一定比例的资本金;要求企业的现金流量(而非利润水平)不仅能够偿还担保贷款,还能够偿还所有债务;企业必须有足够的流动资金保证企业正常运转;要求企业和业主提供一定数量的贷款抵押品。(2)定向分类管理。该计划在小企业的资金应用方面限制不能用于投饥性用途,特别不能用于投资房地产,不能用于再贷出,不能用于代销和传销、非赢利和与企业经营无关的活动。(3)政府担保程度高。通常情况下,100万美元以内的贷款担保金额为5o%,最高可达总额的70%;10万美元以内的贷款,担保比例最高可达总额的8O%。

(二)日本:地方担保与政府再担保的双重融资担保方式

日本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主要依靠全国的52个地方信用保证协会。这些协会根据1953年颁布的<信用保证协会法>成立,其资金的70%由地方公共团体出资,30%由地方金融机构出资,凡是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提出借款承保申请。信用保证协会在承诺保证前进行信用调查,调查的要点是经营者本人的信用、该企业的前景、偿还能力、金融机构的支持度,然后决定是否承诺保证。借款金额大、超过500o万日元的须提供房地产、有价证券等担保物。等到承保后,金融机构向申请贷款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但贷款用途仅限于周转资金和设备资金所需。信用保证协会在承保后,每年要向承保的中小:业收取0.5%或1%的保证费,用于弥补风险损失和日常经营开支。当借款企业不能如期还款时,保证协会代为向金融机构支付本息并接收相关债权及担保物,以后由该中小企业向保证协会偿还。

在地方信用保证协会之上,全国范围还设有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该公库主要由政府出资组建,负责向履行还款义务的信用保证协会支付保险金,保险金额为信用保证协会代替中小企业还款额的70%一8o%。若信用保证协会代偿后收到中小企业的还款时,还应向保险公库按保险金额返还。

信用保证制度帮助中小企业以适当的成本筹措资金,同时促进了金融机构实现贷款资产的优质化。1997—1998年,利用信用保证协会的保证获得贷款的企业比例从4.4%上升到8%,被保证的债务余额达29000亿日元。其中,由信用保证协会代替偿还率只有1.4%,实现了企业发展和融资安全的双重目标。

(三)德国:提高企业偿贷能力并提供必要的备用融资担保制

针对中小企业净资产基础薄弱偿还能力不足和抵押不够的问题,德国采用以下办法保证企业的基本偿贷能力,并为中小企业提供必要的融资担保。

1.通过净资产援助项目加强净资产基础。所谓净资产援助项目是指:新创立企业获得的贷款可替代净资产,不必进行担保;一旦发生不能偿债情况,该项贷款作为净资产的替代负有全部偿债义务;另外该援助项目还有长期的(20年)补贴利率和一定的贷款免偿等额外优惠政策。德国的一些经济研究机构认为,这种特殊的净资产贷款是帮助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融资因素,使新企业失去偿债能力的危险明显减少,而且在没有产生长期补贴的情况下,合格创业者的数量也有增长。这种净资产贷款做法,已经被瑞典、芬兰和土耳其等国家效仿。

2.净资产援助项目增强了企业的清偿能力。在企业初始阶段,清偿能力低下是普遍现象。刨业者没有足够的资金储备,债权人对企业信任感尚未建立,但同时企业又必须支付工资薪金和履行供货合同。因此,贷款能否长期使用和利息支付能否推迟就成为企业存亡的关键。净资产贷款援助项目符合以上两点要求,:顷目贷款周期长,同时贷款前两年无息,即使从第三年开始,其利率也要比相关银行贷款低得多。

3.净资产援助项目与地方担保银行提供必要的融资担保。在德国,援助贷款由作为转贷银行的地方银行提供,地方银行获得低息贷款,并承担债务拖欠的全部风险。为了克服风险,地方银行可通过净资产援助项目为贷款申请40%或50%的债务免除。同时,如果转贷银行认为债务免除仍不充分,转贷银行可以向当地的地区担保银行申请相当于80%债务金额的担保,作为所需贷款的辅助担保。这里的担保银行既不保存货币,也不实施贷款,因此,从概念上讲,担保银行并不是银行。担保银行在法律形式上是私人有限责任公司,其实际地位如同银行,原因在于按照德国银行法和贷款机构法的规定,提供担保是银行的义务。担保银行对资金的需求量很大,因而,高效的银行体系是担保银行开展业务的前提。

二、政府强制型中小企业贷款计划

亚洲国家的政府一般具有较强的宏观经济指导能力,借助这种能力对银行贷款臼乞方向加以控制,可以直接产生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效果。但这种强制信贷的方式容易干扰正常的银行信贷活动,降低银行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菲律宾于l991年颁布《中小企业》。该将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放贷业务量强制规定在5%一10%。从1992年到1997年,共发放了1l00亿比索贷款,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菲律宾中小企业的融人资金。但是政府强制投入的资金效率低下,中小企业贷款还贷率还不到50%。在这种情况下,菲律宾成立了中小企业担保基金会,即从政府强制放贷转向以市场为导向的基金担保制度。基金会的宗旨是鼓励私营部门尤其是私营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如今,基金会已成为业务广泛的担保机构,覆盖了除住宅建设和纯贸易活动之外的其它行业。基金会担保有其侧重点,主要放在中小企业市场的战略项目上,与其它政府和私营担保机构互为补充。

除中小企业担保基金会外,菲律宾还成立了中小企业发展委员会,负责协调发展政策的公布与实施。委员会制定的基本政策和设计方案等信息传递到银行和中小企业等担保机构中去,同时,通过各类工商会组织各种论坛和研讨会的宣传,使中小企业理解设计方案和意图,从而更容易获得贷款担保。

以上介绍了各国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制度。可以看出:政府参与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砥目,都有比较明确的政治目标:(1)政府的担保计划都明确规定了担保对象的规模及性质,被担保企业都要符合政府规定的中小企业标准;(2)明确重点支持那些通过正常融资渠道不能获得贷款和融资,主要是没有足够抵押品,又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3)各担保计划都因地制宜地规定了担保重点,明确规定不给投机活动提供担保。此外0还有相应的分散和规避风险措施(如规定担保比例等),金融机构广泛参与其中(虽然是政府参与的担保)。

第10篇

 

关键词:金融学专业 本科教育 实践教学

 

在理工科院校,因其重点学科是理工科,虽说开设了金融学专业,但对金融学的发展重视不够,投入较少,实验室和实习基地无法满足学生实践的需求,因此,实践教学成为工科院校金融学教学中的薄弱环节,长期以来严重制约了应用型金融教学。培养出的学生动手能力差,创新素质不高,很难满足用人单位需求。 

一、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过分强调教学计划的完整性,而忽略实践教学内容的关注 

在经济全球化、金融国际化的大背景下,社会对金融人才的素质和能力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各高校对每级学生都制定出相应的教学计划,包括金融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要求、理论和实践环节的教学学时和学分要求,有些高校过分追求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及实践环节之间的比例关系,对实践性的学时和学分也有相应的要求。目前,金融学专业的实践教学形式主要有做为课程组成部分的各类实验课、课程设计、社会调查、学年论文、金融模拟实习、生产认识实习、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等。但这些实践环节在教学计划中都有明确规定,规定了实践环节总学分的上下限,各实践环节也有规定。加之过分强调“宽口径,厚基础”,在教学计划的制定上英语、高等数学、思想政治类等公共基础课所占比重过大,势必要压缩专业课时,与专业课相匹配的实践环节内容的完成很难得以保证。 

2.实践教学时间过短 

目前,我国金融学专业教育中,理论教学仍占主体,实践教学内容相对薄弱,各教学环节相对分散,重知识轻能力,重理论轻实践,过分强调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视实践性环节。有些实践性环节一般安排在理论课结束之后的假期,暑假天气过热,寒假忙于过春节,一些实习单位并不是很乐意接受,实践时间大打折扣,与理、工、农、医类专业的实践教学相比,金融学专业的实践教学时间和效果就很难得以保障。 

3.缺乏一支有一定实践经验的指导老师队伍 

高质量的师资队伍是培养金融学应用型人才的关键。高质量的师资不能局限于高学历、高职称,普通高等院校师资为了应对教育部的教学评估,引进人才时更注重学历要求,目前担任专业课的任课教师90%以上具有研究生和博士生学历,高学历人才虽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但是绝大多数都是从高校到高校,从理论到理论,缺乏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又有丰富实践教学经验的双师型教师。高校对教师的考核以及职称的评定,更多注重的理论教学学时要求和科研水平,教师很难有时间参加社会实践,进行知识的更新,导致教师缺乏进行实践教学研究的积极性与能动性,学生的实践学习效果不佳,这样的师资队伍怎能符合当今培养实用型人才的需要。 

4.校内外实践基地建设有待加强 

长期以来校内实验室建设和校外实践基地建设滞后。为此,2005年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关于开办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通知》以及将实验室建设作为本科教学评估的重点考核内容,各高校才真正重视经济管理类实验室建设,金融学专业的校内实践基地以金融模拟实验室为主,它只是各高校经济管理实验中心其中很小的一部分。金融学专业要申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难度大,一些重点高校以打包形式获批国家级经济管理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投入较大,学校投入也有较大的积极性,而对其中的各个组成部分侧重点却不同,因此金融学专业实验教学在各高校起步较晚、发展速度缓慢、实验内容较少等问题突出。为了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把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在校外也建立起一些实践教学基地,但揭牌仪式多,实习内容少,由于金融机构的工作任务比较繁重,接受学生实习会影响到他们的自身工作,加之实习多安排在假期,学生数量多且集中,实践基地往往很难一次性接收,有些实习单位分批安排实习,但学生整个假期将被占用,实习带队教师时间也捆得过死,很难利用假期时间从事科研活动,实践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和激励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从而造成学生和老师的实习积极性不高。 

二、金融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 

我国加入wto后,外资金融机构大量进入我国,金融业的竞争日趋激烈

。金融业的竞争可以说是金融人才的竞争,金融业务的开展很大程度取决于从业人员的能力和素质,随着金融业竞争的激烈性和复杂性,对其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金融学本科毕业生,经过大学四年的学习,大多具有一定的理论知识,但实践操作能力欠缺。因此,要适应金融业对从业人员的要求,就必须明确实践教学在金融学本科体系中的地位,以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以综合能力和素质为主线,将各个实践教学环节进行整体安排,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应用型金融人才的培养,构建一个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实践教学体系应包括以下4个层面:专业技能的训练、专业课程设计与实验、学年论文与毕业论文写作、专业生产实习与毕业实习。实践教学重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学生创新精神和职业素质的养成具有重要作用。 

1.专业技能的训练 

专业技能是从事金融学专业所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包括外语口语、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数据处理、金融软件的操作、点钞、珠算、银行会计实务操作等。尤其应针对银行电脑汉字输入、点钞及伪钞鉴别、计算器的基本技能考核标准来安排,技能训练考核标准参照工商银行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学生熟练掌握后走上银行工作岗位上手更快。 

2.专业课程模拟操作与实验 

金融学专业课程主要包含银行、证券投资、保险三大类,这些课程实务操作性都很强,可根据各课程的性质,在学习该课程理论课后,适时开设专业课模拟实验,通过建立的校内金融模拟实验室进行。目前有一些软件开发公司已开发出一些实际操作性较强的的金融软件,如股票模拟交易系统、期货外汇模拟交易系统、商业银行综合业务模拟系统、国际结算模拟系统、信贷业务及风险管理模拟系统等软件,通过全方位的仿真模拟训练,不仅能够让学生更好更快的掌握理论知识,又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理论教学不再枯燥无味,还可以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3.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 

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的写作都是对理论知识学习的运用,是提升学生对理论知识理解的重要手段,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是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金融学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对于巩固和扩大学生知识面,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起着重要的积极作用。学年论文可安排在大学三年级结束,字数要求比毕业论文更少,但要求论文格式规范,符合本科生学位论文的要求,为毕业论文的撰写打下坚实基础。毕业论文安排在大学四年级最后一个学期,学生可根据毕业实习搜集到资料撰写毕业论文,质量上应比学年论文要求更高,重点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生产认识实习和毕业实习 

实习是金融学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大学生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实习主要包括生产认识实习和毕业实习,可采取集中与分散、校内与校外等多种组织形式进行。生产认识实习一般可安排在大学三年级结束后,学生经过三年的金融学专业知识的学习,已经掌握了金融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通过生产认识实习,可加深学生理解所学的金融理论知识,同时也是找出差距的学习机会,学生更能明确今后努力方向,主动调整学习目标,为后续课程的学习、毕业实习打下坚实的基础。毕业实习安排在大学四年级最后一个学期,它是对学生大学四年所学理论知识的大检阅,是学生走向社会的大演习。可采取顶岗实习的模式,毕业后能很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同时,可根据毕业论文的要求,搜集资料为毕业论文撰写提供现实素材,写出的论文才能与实践紧密结合,做到有的放矢,很大程度上可以避免毕业论文大肆抄袭现象。

三、加强金融学本科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的思考 

1.制定出适应新形势变化的金融人才培养计划 

我国高等教育已由精英教育转向大众化教育,金融学专业应用型本科人才具有一定金融理论知识,熟练和掌握外语及计算机等基本技能,有较强实践能力和运用能力的复合型人才。2001年12月11日,我国正式加入wto,按照协议,我国采取循序渐进的原则开放金融业,金融机构、证券机构、基金机构以及保险机构,在华外资金融机构的数量和业务不断扩大,已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金融业越向纵深发展,对金融人才复合性的要求也越高。因此,高校应实施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制定出适应新形势变化的金融人才培养计划,包括实践教学计划和实践教学大纲以及实践教学指导书,学生可通过实践加深对所学理论知识的理解。 

2.建立一支具有理论与实践兼备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为达到教育部对师资的评估要求,我国高校引进教师时,过分强调学历、职称,无形中淡化了对实践经验的要求,这些老师虽具有高深的理论知识,但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应用型金融人才的培养,因此,在师资队伍建设上,应逐步实现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整体优化,建立一支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又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第一,学校应制定教师培养计划,每年安排教师有一定时间到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从事相关部门的主要工作,熟悉该单位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提高教师自身的实践操作能力,同时也可以与相关单位加强合作,从事科研活动。第二,建立一支有政策保障,能精力充沛的投入到实验管理中来的实验队伍。要求实验室人员参加岗位技能培训,取得相应培训资格证。第三,可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加大兼职教师的比例。国外的应用型大学在聘请教师时,常常把实践经验看作一项重要的条件,德国柏林科技大学的所有教授来自工业企业,都具有工程师资格。高等院校引进一批学历层次高、实践工作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充实到教师队伍中来,从事专业主干课程的教学工作,也可聘请行业专家担任客座教授或实验教学顾问,优化师资结构。只有建立一支既有理论知识又有业务技能的师资队伍,培养应用型金融学人才才有保障。 

3.提高对实践教学的认识,调动学生实践教学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 

长期以来在金融学教学中实践教学只作为理论教学的一种补充,实践教学未能起到真正作用,这种教育模式很难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因此,各高校应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在岗位聘任和职称评定方面给予倾斜,以提高教师指导实践的积极性。对于实践经验缺乏的教师,应加强自身实践经验的提高,同时,还必须积极引导和鼓励学生自主实践的意识,在实践过程中应强调实践教学的重要性,让学生了解实践操作的重要性,以及将来求职的关联度,还可以聘请本专业有一定影响力的校友现身说法,以激发学生对实践教学的积极性,只有通过有效的实践教学环节才能使学生的创新性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还可缩短学生由学校人向职业人和社会人转变的过程,有利于学生今后人生发展。 

4.增加学生实践时间,加强校内外实践基地建设 

金融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务性较强的二级学科,且具有金融行业分布的广泛性,金融学专业实践教学应具有多元性和多层次性,在学生四年的金融学理论学习的同时,应安排总计不少于1年的时间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一方面加大投入建立起校内模拟实验室,可通过购买相应的软件,实现银行、证券、保险等多方位的模拟操作,使学生在校内就可以模拟到时实务工作情景,加深学生对金融理论知识的理解,也可提高学生实际运用能力,还可弥补金融企业因业务资料保密性造成的校外实习效果不佳情况。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校外资源,与金融机构签订长期合作协定,建立稳定的企业、学校“双向互助”的实践教学基地,金融企业能够直接参与人才培养和人才选拔,节约人才选拔成本和培训费用,也可调动学生实习的积极性,增加学生对金融企业的了解,从而实现学校、企业与学生的共赢。 

参考文献: 

[1]王家华,汪祖杰. 金融专业一体化实践教学体系构建与实施的思考 南京省计学院学报 2007(2) 

[2]王东升. 金融业发展与实用型金融人才培养 浙江金融 2008(10) 

[3]徐扬、戴序. 构建金融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思考 现代商业 2008(17) 

第11篇

近些年来,凭证式国债作为“金边债券”,广大投资者对其信任和投资热度长盛不衰,虽然发行量逐年增加,但人们却难以买到,这足以证明凭证式国债发行的火爆。但在空前火爆的光环下,我们必须看到隐藏在背后的风险因素,加以认真分析并采取有力的监控防范措施,化解风险。下面就凭证式国债承销机构的风险监控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凭证式国债承销机构风险

(一)超任务发行风险

近年来随着国家屡次降息,居民投资方向开始发生变化,储蓄存款已不是居民闲置资金的首选,他们更热衷于收益较高的国债,造成储蓄存款分流,银行面临筹资困难,完成存款任务难度增大,影响其经营状况。商业银行资金紧缺时,便利用发行国债时违规超发“债券”,增大存款,以发行国债之名,行揽存款之实。这种行为一方面违反了国债发行的有关管理规定,扰乱了国家信用市场;另一方面,由于商业银行对超发债券的资金管理与正常发生的国债资金管理不同而出现了资金运行不规范的现象;同时,使承销机构在经营中面临筹资成本增大和利率上调带来的风险。超发债券使银行暂时筹集到部分资金,解决了眼前的资金紧张状况,但其兑付成本高于银行存款利息,增加了经营成本。

(二)预约发行风险

由于凭证式国债销售的异常火爆,出现了国债供应进度和数量与居民投资需求不匹配,供小于求,国债发行当日即争购一空的现象,各承销机构,为揽住储蓄存款大户,将国债发行事先预订,而忽视了窗口居民,致使国债集中到部分投资者手中,改变了国债面向广大居民发售的初衷。预约发行虽使承销机构留住了储户,也加快了任务完成进度,但在实践中却存在着一定风险。由于承销机构与储户的预约是非正式的书面协议,对双方不会形成有效的法律约束,一旦国债预约人有更好的投资方向或遇银行利率上调,预约人将毁约而拒购所约国债,承销机构无有效手段制约预约人,只有在国债发行期结束后,自购预约国债,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损失。

(三)利率风险

我国的国债发生利率一直是参照同档次银行储蓄存款利率确定的。这种确定方法本身就存在一些问题,不尽合理。首先,它只是盯住银行存款利率,而不是依据发债时的资金市场供求状况。其次,这种国债利率确定方法使资金的三性(收益性、流动性、风险性)关系出现了矛盾,即在期限相同的国债与银行存款两种金融形式之间,利率(收益)与风险应成正比关系,与流动性成反比关系,即风险越低,流动性越强,其利率越低,反之相反。但我国凭证式国债与银行存款相比,风险性小,流动性较强,而其利率却较高。第三,银行存款利率的调整是政策当局为实现某个经济目标或解决某个经济问题而进行的,在调整利率时并未充分考虑对国债利率的影响。当银行利率恢复上调,大量的低利率凭证式国债提前赎回,承销机构将面临巨大的挤兑压力,严重的还会造成承销机构在资金上的支付风险。

(四)其他风险

凭证式国债承销中除存在上述主要风险外,还存在着同业竞争、二次买卖、核算管理、公款私存购买国债等风险,这里就不一 一介绍。

二、采取有效措施的防范和规避凭证式国债在发售中给承销机构带来的风险

(一)规范承购包销行为,完善现行承购包销方式

我国国债承销以商业银行为主,承销团数量有限,垄断性强,不利于招标竞争、控制发行成本和分销国债。根据承购包销存在的弊端,我们应从自由竞价认购、规范中介机构行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等方面对发行方式进行改革。财政部应根据市场资金来源情况确定承销资格、承销程序和承销规则,由承销团充分进行投标竞价,此价格能比较准确地反映社会资金的供求状况,兼顾筹资者的利息负担和投资者的收益,使二者都能保持在大体合理的水平,从而使承销机构承销国债的风险性有所减小,以利于稳定国债发行市场。

(二)实现国债期限多样化,提高国债发行频率

我国国债发行市场品种逐步向多样化方向发展,但国债期限仍以三年期以上居多,两年及两年期以下的国债寥寥无几。国债多样化可为中央银行提供灵活的调控手段,即中央银行可在公开市场上吞吐国债,而不仅仅以信用扩张来调节基础货币的供应,从而能更有效地调节货币供求,进而能为财政信贷综合平衡开辟一个新渠道,一定程度上也能防范国债风险的产生。国家应在建立逐步完善的国债发行电子网络化的基础上,结合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适时地发行不同期限和不同品种的国债,改变国债市场品种单一的状况,实现国债期限多样化,。同时,为及时弥补财政赤字和解决基本建设投资需要,应提高国债发行频率,采取月度和季度均衡发行方式,随时满足投资者的需要,使国家及时足额筹集资金,使国债利率与市场利率保持协调,规避承销机构在承销中卖大户、超发、增发国债等不规范行为。

(三)实行灵活的国债利息政策,使国债发行实现利率市场化

为稳定国债发行市场,发展国债交易市场,政府应该实行灵活的国债利息政策,实现利率市场化。国债利率应以市场资金供求状况为主要依据,适当参照银行存款利率来确定。首先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应在利率确定上进行深入研究。

既要考虑财政的筹资成本,又要有利于国债顺利发行,还要考虑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其次,在财政部发债期间,人民银行要设法稳定利率,在国债发行之后,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时应充分考虑国债利率水平,财政部也要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地使国债利率与银行存款利率保持相同的走势。目前,我国国债发行采取浮动利率方式的技术条件还不够成熟,不宜采用,可根据市场利率溢价、折价、平价发行国债,消除国债固定利率的种种弊端。第三,可利用新旧债券结合的方式稳定发行市场,即发债人在利率上调时为避免旧债提前兑付风险,可发生新债券,允许旧债持有者兑换新券或给旧券持有者一定的补差,使承销机构有效避免由于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四)加强国债监管,有效防范国债风险

第12篇

论文关键词:金融危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2007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全球性金融危机迅速爆发,席卷全球,世界各国普遍遭殃。美国宏观经济环境的恶化,以及自身的管理和制度等存在的问题,使美国银行业在本次危机中深陷泥潭。2008年全年共有25家商业银行和吸储机构被关闭,其中包括美国最大储蓄银行华盛顿互惠银行,截至2008年第四季度末,共有252家被列入“问题银行”名单,而2009年年初以来,又有14家商业银行和吸储机构被关闭,并且这个数字还将继续扩大。美国商业银行的净利润在2008年为24341亿美元,比2007年下降了73289亿美元,盈利状况明显恶化。在2007-2008年由于受次贷危机的影响,美国银行业贷款损失和资产负债表中计提的贷款准备金不断增加,贷款损失准备金在2008年全年达到151235亿美元,占了整个净营业收入的50.2%,美国银行业的信用风险不断加大。金融危机给了美国银行业沉重的打击,特别是对美国大银行的冲击较大,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美国银行业的发展。我国商业银行也未能幸免,中国银行等四大行持有的美国国债大幅缩水,欧美地区国家战略投资者纷纷减持中资银行股份,给我国商业银行造成了较大数额直接损失,也阻碍了我国银行业的发展。

一、美国金融危机发生的主要原因

房价下跌和利率上升是导致美国次贷危机的直接原因,但次级抵押贷款泡沫迅速膨胀和泡沫破灭之后的全球风险共振提示我们,这场危机背后有着深刻的宏观经济金融背景和微观经营基础。同时也与美国商业银行风险监管体系的缺陷紧密相关。

(一)低利率政策刺激银行次级贷款业务盲目扩张

2001年,美国9·11事件之后,为刺激经济发展,美联储连续13次降息,将联邦基金利率从6.5%下调至1%。面对如此低的利率金融论文,商业银行都想把充裕的资金贷出去以获取高额利润。次级抵押贷款的高收益率博得了商业银行的青睐,大量商业银行瞄准了这块市场,并展开激烈的竞争,纷纷提出各种优惠政策,争相降低贷款条件,发放大量贷款给那些信用等级在BB级以下的购房者。商业银行为了追逐高额利润,刻意低估违约风险。同时商业银行又将发放贷款所获得的大量资金投放到房地产市场,致使房价持续高涨,催生了房地产泡沫。商业银行次级抵押贷款业务的盲目扩张为次贷危机的全面爆发埋下了伏笔。

(二)金融衍生品的高杠杆性导致风险扩散

次级抵押贷款的高利润、高回报早已让商业银行忘却了其本身具有的高风险性。银行家们一再降低贷款标准,将眼光锁定那些原本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次级贷款人,促使次级抵押贷款数量激增。次级抵押贷款最终导致了房地产泡沫的破灭,然而金融衍生产品却将泡沫破灭的影响迅速放大,扩散到全球范围。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NCDs)、抵押担保证券(MBS)、债务抵押证券(CDO)等金融创新产品的出现,使银行可以不用将抵押贷款记录在自己的账面上,而是将其卖给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再将其包装,加上信用评级机构的“帮助”,将其以优质证券形式出售给全球范围内的对冲基金、共同基金、退休基金等投资者,转移风险。由于这些衍生产品具有高杠杆效应,对冲基金只需要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就能从事交易,基金公司亏损后,银行也受到牵连,而且损失成倍扩大,因此牵一发而动全身,导致美国整个金融市场的崩溃,扩散到全球范围内各个经济体。

二、美国金融危机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

美国金融危机的大火熊熊燃烧,波及世界经济,我国经济也未能幸免。美国金融危机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我国银行业的外汇资产业务和我国银行业股权结构的影响,进而影响我国银行业的风险程度;以及美国金融危机引起的世界性经济衰退使我国的对外贸易、宏观经济发展发生变化,从而影响了我国银行业的潜在风险程度。具体来说,主要的影响如下:

(一)债券价格下跌导致资产减值损失

美国次贷危机的暴发与蔓延使与次贷相关的证券价格剧烈波动,市值大幅缩水,有些证券甚至面临信用危机,而有些证券则因为发行机构的倒闭而一文不值。尽管我国银行对于海外投资的风险非常谨慎,但在此次危机中还是受到不小的损失。据统计,截至2008年上半年,上市中资银行持有约240亿美元与“两房”相关的债券,在亚洲金融机构中居于首位。其中,中国银行持有172.86亿美元,工商银行持有27.16亿美元,建设银行持有32亿美元,招商银行持有2.55亿美元,民生银行持有2.27亿美元。根据《证券市场周刊》测算,我国六家商业银行中中行亏损额最大,约为38.5亿元。建行、工行、交行、招行及中信银行依次亏损5.76亿元、1.20亿元、2.52亿元、1.03亿元、0.19亿元。

(二)战略投资者抛售中资银行股份

次贷危机的暴发与蔓延使中资银行原有的战略投资者资金缺口加大,不得不以收缩其国外投资以解燃眉之急,这使引入欧美战略投资者的中资上市银行的股权在市场上遭受抛售风潮。美国金融危机暴发以来,中资银行已经遭受了两波抛售风潮。最先是瑞银在2008年底将其所持有的中国银行33.78亿H股抛售,随后是2009年1月7日,美国银行以股份配售方式售出56.2亿股建行H股;紧随其后,李嘉诚基金会通过美林证券配售中行20亿股。2009年1月13日,苏格兰皇家银行集团抛售所持的全部中国银行108亿股,彻底结束了3年的战略投资。

(三)实体经济受损导致资产质量下降

美国金融危机向欧美国家实体经济的渗透引发欧美国家实体经济衰退,从而影响我国出口贸易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进而影响到我国银行的信贷质量。数据显示2008年11月至2009年1季度,我国对美出口已连续5个月出现负增长。海关统计数据还显示我国对欧盟和日本等地的出口也呈下降趋势。从2008年初到现在,我国的外贸企业越来越举步维艰,根据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公布的,2008年广东省1-9月企业关闭总数为7148家。而不良贷款的统计数据表明,2008年我国银行业不良贷款中损失类贷款数额逐季增加金融论文,占总贷款比率也逐季增长。

三、加强我国商业风险管理的对策建议

我国商业银行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对于外国发达的商业银行经营体系,我国的商业银行还远远不足。鉴于美国金融危机产生的原因及其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可以看到加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1,加强信用风险管理,严格控制贷款质量。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活动才刚刚起步,由于缺乏信用风险预警和评估的有力工具,商业银行不能从源头识别、防范和控制风险,信用风险居高不下,严重困扰整个经济体系的正常运行。信用风险是我国商业银行目前面临的最大风险,主要包括道德风险和企业风险。由于我国风险评级机制的严重缺乏,导致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对象信用调查成本高、难度大,造成银行与借款人之间信息不对称,使我国商业银行面临较高的道德风险;同时,又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主要贷款对象集中在大型企业,且数额巨大,如果大型企业一旦倒闭,银行贷款收不回来,就会受到巨大的打击,使我国商业银行面较高的企业风险。特别是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价飙升,住房贷款占了银行贷款的很大比例,随着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波动,这部分贷款的风险也会随之加大,很不稳定。银监会相关调查显示,国内部分省市的房贷不良率连续3年呈现上升趋势。与此同时,“假房贷”、“假按揭”案件层出不穷。单一的收紧信贷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注意提高个人房贷资产质量,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监管,尤其注重评估市场的专业性和客观性,才是防止风险贷款产生、维护信贷市场长期稳定发展,从而避免由此引发楼市和金融市场危机的最直接而有效的方法。所以,商业银行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客户信用审查机制,积极开展对借款人借贷历史、还款记录、违约记录等信用情况的调查,客观评价其信用等级,严格控制贷款质量,审慎发放贷款。

2,加大金融创新产品管理力度,完善金融创新监管体制。尽管金融创新大大提高了效率,为银行创造了新的利润来源,也为银行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但不可否认的是,极端的金融证券化和过度的金融创新导致各种结构复杂的金融衍生品无节制地泛滥,最终成为引发此次美国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金融创新具有高杠杆性、高风险性和转移风险的作用,客观上导致市场整体风险的扩大,最终产生系统性风险。并且金融创新的不透明性增加了监管的难度,影响了监管效果。虽然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才刚刚起步,金融衍生产品种类很少,且我国实行了较为严格的金融衍生品准入机制,但是金融衍生产品近年来发展迅速且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吸取教训,将风险管理覆盖金融创新的全过程。尤其是要重视新产品、新业务的开发、销售和运行等各个环节的风险评估、预警和控制,把金融创新风险置于可控范围。在新产品,新业务推出之前,要确保相应的规章制度和管控措施先行到位。此外,在兼顾风险全面管理的基础上应突出重点,对高风险领域与环节进行重点评估并采取更为严格的控制措施。在对金融创新产品进行监管时不仅要考虑产品本身和对于金融体系的风险,还要考虑其对于实体经济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这就要求监管部门根据金融创新的发展不断调整金融监管结构和完善市场规则,加强创新产品的市场监测与预警金融论文,增加金融创新的透明度,充分揭示衍生品的结构和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正常运行。

3,高度关注外币风险,审慎开展海外业务。新型金融危机传导的渠道之一就是持有高风险的外币债券。本次危机中,我国主要商业银行持有为数不少的美国次级按揭债券和相关资产,蒙受了不小损失。因此,今后国内商业银行在投资外币债券时,要采取更为谨慎的态度和稳健的投资策略。在当前的形势下,不仅要择机从高风险债券中减退,防范和化解存量债券投资风险,还要严把投向关,优先选择信用等级高、发行主体信用评级高于投资级别的债券,严格控制新增外币债券投资风险。更为重要的是,要完善外币债券投资的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外币债券投资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同时根据国际会计准则要求,充分计提外币债券投资减值准备。另外,此次金融危机中,我国因企业的海外并购活动而遭受的损失为数不少。比如,受危机影响,中司对黑石、摩根士丹利与JC弗劳尔斯等的投资损失惨重。虽然目前的危机环境有利于国内企业进行海外并购和扩张,但盲目并购欧美金融机构资产蕴含着极大的风险,必须对并购的潜在风险保持高度警惕。对银行而言,一方面要谨慎开展自身的海外并购活动,在推进海外并购时,要对被并购方的资产质量、现金流、商业模式、企业文化等进行全面评估,还要充分考虑东道国政府的反应,另一方面要谨慎评估客户进行海外并购带来的风险,防止海外并购活动增大企业的信用风险,影响银行信贷资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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