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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论文

时间:2022-06-02 19:58:5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保险资金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保险资金论文

第1篇

    关键词:保险资金 运用 风险管理与控制

    一、引言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问题是我国保险理论界近几年来一直都在研究的重要课题,但是从现有的文献和论着的研究成果来看,对保险资金运用的分析主要集中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扩大我国投资渠道等方面,而对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从风险管理的视角进行分析研究的还比较少。当前,我国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面临着多方面的压力,譬如保费收入递增的压力、产品创新的压力、行业竞争的压力以及适当财务结构的压力等,这些压力都迫使保险公司越来越重视资金的运用,期望通过保险资产业务取得良好的投资收益,来缓解这些压力。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在保险资金的运用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这些风险不仅包括有一般性资金运用的风险,还包括有基于保险资金自身特殊属性而产生的区别于其他资金运用的风险。面对这些风险,保险资金的运用如何实现预期的目标,如何分散风险、选择投资工具、如何进行投资组合、投资策略如何制定,采取什么样的内部和外部风险控制方法就显得更为重要了。增强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完善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体系,提高资金收益率并有效地防范风险,是目前中国保险业面临的紧迫任务。

    二、保险资金的资产配置

    保险资金在直接进入资本市场后可以在更多的投资品种间进行资金配置,但在具体配置资产时,保险公司既要充分考虑保险资金的负债性质和期限结构因素、各类投资品种是否符合保险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管理的要求,还要考虑监管层对最低偿付能力的要求。因此在分析保险资金的资产配置时应特别注意如下方面的问题。

    第一,寿险和非寿险资金期限的差异将导致不同的投资选择。财险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由未决赔款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构成,期限大都在1-2年;而寿险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由人身险责任准备金构成,期限可以长达20-30年。由于各类保险准备金均为保险公司的负债,因此在将这类资金进行投资时风险控制相当重要,而资金期限结构上的差别将导致财险公司更注重投资品种的流动性,寿险公司更注重投资品种的安全性和盈利性,由此产生不同的投资选择。

    第二,国内保险市场快速增长产生的新增保费足以解决保险公司流动性需求。从保险公司现金流量角度看,基于对我国保险市场正处于一个快速增长时期的判断,每年不断增长的保费收入将能够满足当年保险赔付和给付的资金需求以及营运费用的支出需要,而以各类准备金形式存在的保险资金需要寻找安全的增值空间,以应对保险金未来集中给付的高峰。

    第三,保险资金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和对收益的要求从理论上分析,与社保基金和QFII基金相比,保险资金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和对盈利的要求处于它们两者之间,在进行资产配置的过程中会综合考虑银行存款、企业债券、基金、流通股股票、可转债等不同投资品种间的平衡。随着投连险、分红险和万能保险等新型寿险产品销售份额的不断增长,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股票市场的规模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广大投保人和保险人对股票市场运行周期的判断,保险资金的风险承受能力也将相应提高。

    第四,保险资金的盈利模式将呈现多元化趋势。在投资品种的选择上,保险资金可介入的品种除了常规的流通A股、可转债之外,还将介入非流通股的投资,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投资品种的不断丰富,可供保险资金选择的余地仍将不断扩大。目前有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的相继出台,有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业务范围的规定将成为这部法规的核心要点。

    三、保险公司对资金运用风险的管理控制

    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成立独立的资产管理公司;二是委托专业机构运作;三是在保险公司内设资金运用部门。不论是采用哪种模式,保险公司都是资金运用的决策者和风险承担者,也是进行风险防范的第一道防线。为保证资金的运作安全,应有效的安排组织结构、内控制度、管理系统与和风险预警体系。

    1、建立健全分工明确的组织架构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涉及的机构和部门包括董事会、总经理室、风险管理、内部审计、风险监督等诸多机构和部门。这些机构和部门职责分工不一样,其协调运作是做出科学投资决策的机制保障。如董事会的职责有负责制定资金运用的总体政策,设定投资策略和投资目标,选择投资模式,决定重大的投资交易,审查投资的组合,审定投资效益评估办法等,总经理室的职责是根据董事会决定的总体政策,负责研究制定具体的经营规定和操作程序,包括多种投资组合的数量和质量比例、制定风险管理人员守则和职责、风险管理评估办法等,内部审计的职责是直接向董事会负责,独立对所有的投资活动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并纠正公司内部控制和运营制度存在的问题,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是分析市场情况和风险要素变化,对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研究化解风险的措施,风险监督部门的职责是通过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及时、全面、详细地了解资金运用单位和部门对董事会的投资策略、目标达成与实施过程,投资人员的从业资格和整体素质以及胜任工作情况等。

    2、制定严密的内控制度

    资金运用的决策、管理、监督和操作程序复杂,环节多,涉及面广,人员多,风险大。所以有必要沿着控制风险这条主线,制定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一方面,这些制度必须涵盖所有的投资领域、投资品种、投资工具及运作的每个环节和岗位;另一方面,使每个人能清楚自己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所有的投资活动都得到有效的监督、符合既定的程序,保证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投资策略和目标顺利实现。

    3、建立资金运用信息管理系统

    信息管理是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公司要有发达的信息网络,对外要与国内外各个资本、债券、货币市场连接,让有关人员随时了解市场变化情况;对内要与董事、总经理室成员、风险管理、审计、监督、财务、业务部门联接,在系统中及时录入各种业务发生情况。这些信息要足以为决策者提供第一手决策依据,为管理者提供及时详实的分析数据,为监督者提供全面的全科目资料,为投资操作者提供信息平台,同时真实记录交易情况,使准确信息在公司各个机构和部门之间充分交流。

    4、建立公司评估考核和风险预警体系

    在资金运用的全过程中,有几组指标评估办法是保险公司必须关注和建立的,比如风险评估和监控,资金流动性考核评估、资产负债匹配评估、风险要素评估、资金运用效益评估等。此外,还要健全投资风险预警体系,包括总体及各个投资领域、品种和工具的风险预警,使投资活动都纳入风险管控制度框架内,使公司经营审慎和稳健。

    四、加强保险资金运行的监管建议

    1、为保险资金运用营造好的法制环境

    一是修改《保险法》,进一步拓宽资金运用渠道,并留有一定空间。二是对业已批准办理的业务,抓紧补充制定各项规章,如《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等。三是对保险投资高管人员、具体操作人员规定资格条件;对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交易对象限定基本信用等级标准;确定资产委托人、受托人和托管人的职责和标准。四是在拓展投资模式,开放投资领域,增加投资品种和工具之前,要有较长时间的酝酿期,根据我国国情,借鉴外国经验,反复讨论、论证,必要时还可听证,听取多方面意见,制定监管法规规章。

    2、对保险资金运用范围的划定

    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并不意味着不限制范围,全方位地放开。应该根据国际国内经济金融运行环境,结合保险业经营风险的特殊性,按照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要求,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逐步放开保险资金运用领域和范围。可考虑放宽以下限制:一是放宽现有投资品种的比例控制,可考虑进一步放宽购买企业债券的限制和提高投资股市的比例。二是可在国家重点基础建设和实业投资方面有所突破,特别是对水、电、交通、通讯、能源等的投资。三是在适当的时候允许办理贷款业务。四是放开与金融机构相互持股的限制,进行股权投资。五是适度允许投资金融衍生产品,使保险公司通过套期保值有效规避风险等。放开保险投资渠道要循序渐进,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成熟一点放开一点,避免以往那种一放就乱,一抓就死的状况出现。注意防范保险风险,坚决杜绝因投资不当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造成严重影响,切实维护被保险人利益。除此之外,对流动性差、风险较高的非上市股票和非质押贷款应予禁止,同时还应禁止对衍生金融产品的投机性投资。公务员之家

    3、按投资比例监管

    近年来,随着社会和公众对保险的需求加大,我国保险业迅猛发展,保险险种和产品急剧增多。这些产品因其性质、特点、责任周期、成本效益不一样,具体体现在承担责任的时间有先有后,规模有大有小,效益有好有差。相应地,用各种产品所形成的保费收入进行投资,其投资渠道、方式、期限等也应有所区别。我国保险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市场机制不健全,营运欠规范,资本市场不成熟,资金运用渠道不畅。借鉴国外的监管经验与运营惯例,应选择谨慎经营和监管,在保险资金的运用上进行具体的严格的比例限制。一方面,应对一些投资类别规定最高比例限制,如对企业债券现行规定不高于20%的投资;投资次级债不超过总资产的8%;直接投资流通股的资金不超过总资产(不含万能和投连产品)的5%等。将来保险资金投资渠道进一步放开后,对项目投资、质押借款、投资金融衍生产品、境外投资等同样也要进行比例监管。另一方面,对单项的投资也要有严格的比例限制。如投资一家银行发行的次级债比例不超过总资产的1%;投资一期次级债的比例不得超过该期发行量的20%;投资单一股流通股票按成本价格计算不超过保险资金可投资股票的资产的10%;购买同一公司的债券,投资单个项目的比例,以及对个人贷款等要控制在一定比例范围内;资金存放在单家银行的比例也要受比例限制,等等。总之通过投资比例限制,可以调整高风险和低风险投资结构,选择盈利性大、流动性强和安全性高的不同投资方式进行组合,使投资组合更趋优化。当然,投资比例限制不是一成不变的,可根据市场变化及需求对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行调整。

    【参考文献】

第2篇

一、制约我国保险资金积极入市的主要因素

从国外的经验可以看出,股票是保险公司资产配置中的一个重要投资品种,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之间存在着紧密的互利合作关系。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之间由于分业经营长期处于割裂状态。随着国内外金融形势的发展,这种政策障碍已经逐渐消除,管理层甚至给了保险公司相当多的优惠措施,希望能够给中国资本市场注入新的活力。由于我国保险业发展十分迅猛,理论上将有600亿左右的保险资金可以直接投资股票,但我们认为保险公司短期内将以试探性投资为主,而不会投入大量的资金,且他们对一级市场的兴趣远高于二级市场。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中国股市没有给投资者带来合理的收益。作为风险程度较高的金融市场,资本市场主要以较高的收益率吸引投资者,国外成熟金融市场的经验数据也证明了这一点:根据经合组织的统计,美国在1970年——2000年间股市的平均回报率为10.3%,债券市场为5%,货币市场为3.7%,而德国这些数据分别为14.4%、7.9%和3.5%。由于股市风险相对较大,投资者的入市积极性往往和股市的收益密切相关。我们将1981年——2003年美国股市的涨跌幅与美国寿险公司股票投资增长率作了对比,发现两者的走势惊人的相似,通过统计软件分析得知,他们的相关系数在90%以上。由此可见,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参与股市的程度与股市的收益率成正比。

中国保险公司从1999年开始通过投资基金间接参与中国资本市场,著名的5.19行情让保险公司尝到了甜头,1999年和2000年保险公司投资基金的收益率普遍在10%以上。但好景不长,随着股市投机泡沫的破灭和违规资金的退出,中国股市陷入了长时间熊市,保险公司在基金投资上陷入亏损的被动境地。受此影响,从2001年到2003年,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分别为4.3%、3.14%和2.68%,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事实上,中国股市的投资者多数都在亏损,包括部分券商在内的许多机构投资者已经淘汰出局,面对这样的市况,向来经营稳健的保险公司自然不会轻易大规模直接入市。

2、中国股市的制度建设还亟待完善。中国资本市场是在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诞生与成长起来的,由于定位在为国有企业提供融资而不是资源配置上,其制度设计存在先天的缺陷。这种市场功能的错位,成为中国资本市场一系列问题的根源。加上监管力量的薄弱和法制建设的滞后,我国资本市场还存在诸如上市公司的诚信危机、投资者利益缺乏保护、证券中介机构失职、暗箱操作和市场投机盛行等突出问题。

国九条的颁布,标志着管理层的思路已经从以前的救市转变到治市上。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管理层陆续推出了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券商治理整顿、分类表决制度等一系列旨在解决资本市场制度缺陷的创新措施,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解决中国资本市场长期积累的问题并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保险资金作为稳健理性的长期投资资金就不会大规模入市。

3、保险公司自身的因素。目前几个大型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主要通过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由于资产管理公司成立的时间不长,各保险公司要么用基金投资团队兼做股票投资,要么通过招聘等手段重新组建股票投资部门,总体上相关业务人员还需要较长的时间磨合及适应新的投资业务。同时,各公司股票投资的相关规章制度、风险控制、托管清算等其他准备工作完成时间也都不长,还须在今后的投资工作不断检验和完善。

值得注意的是,2004年9月,保险公司投资基金的数额达到744亿元的高点,在有关部门公布了保险公司直接入市的相关文件之后,保险公司对基金采取了减持的策略,到2004年底基金投资额降至673亿元,锐减71亿元。2004年四季度股市一直处于调整之中,在这个时候选择减持基金,保险公司的态度值得玩味。一个可能的理由是,保险公司一方面希望通过直接入市丰富资产配置品种,努力提高投资收益;另一方面,在基金投资(特别是封闭式基金投资)的伤痕还没有愈合的时候,保险公司不会轻易忘记资本市场的风险之痛,他们在准备直接入市的同时减少基金投资的比例,以避免权益类投资在资产配置中占有过高的比重,以减少股市波动对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的影响。特别是三家境外上市保险公司,投资收益的不断下降给他们带来了更多的压力,在大规模直接入市的条件没有成熟之前,他们不会轻易冒进。而这三家保险公司的资产占全国保险总资产的70%以上,因此保险公司直接入市的规模就不容过分乐观了。

二、推动保险资金积极入市主要措施

经历了近四年的持续调整,中国股市只有通过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和创新,重构一个规范、透明、公平、有效的市场,才能吸引包括保险资金在内的各类合规资金源源不断地为股市输送新鲜血液,使中国的资本市场逐步恢复活力,并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而快速发展。而同时,保险公司等广大投资者才能通过资本市场真正享受到投资中国的丰硕果实。为扫除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之间的无形障碍,促进保险资金积极入市,我们建议采取以下几项改革措施:

1、积极推进资本市场各项深层次改革。2004年以来的各项政策表明,管理层已经下决心要根治困扰中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各类问题,并逐步将国九条的各项精神落到实处。目前,社会各方都盼望管理层能够在全流通问题上有实质性突破,因为这已成为中国股市脱胎换骨的最大障碍。全流通问题由来已久,且越拖越难解决。管理层各方应尽快达成共识,在不损害投资者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拿出原则性或框架性解决方案,使投资者对全流通问题的解决和中国股市未来发展动向有清晰的预期,促进场外观望的合规资金积极入市,为顺利完成资本市场的改革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除此之外,管理层还应加大对市场上各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努力构建一个健康透明的市场氛围。如:加强上市公司诚信建设,加大对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罚;完善上市公司融资体制和淘汰机制,实现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与相关部门配合,规范包括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媒体在内的各中介的行为;加大对注重投资者回报的上市公司的扶持力度,积极培育真正符合价值投资理念的上市公司群体等等。

2、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涉及到两个金融市场和两个监管部门,这种跨市场的经营活动必然牵涉到两个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早在2004年7月,为应对愈演愈烈的混业经营趋势,避免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达成金融监管分工合作的备忘录,将建立监管联席会议机制,对监管活动中出现的不同意见,通过及时协调来解决。同时,三方还将与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密切合作,共同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和金融市场的信心。

从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相关配套文件的出台看,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是积极有效的,去年建立的联席会议机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今后,保险资金在入市过程中还会遇到许多突发事件或新的问题,这都需要通过监管部门之间的配合加以解决。同时,监管部门还应鼓励保险公司等机构积极开发跨市场的创新金融产品,进一步紧密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之间的联系。

3、保护机构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中国股市具有明显的资金推动的特点,几乎每次行情都活跃着各路不同性质的资金。随着市场监管力度的加强,违规资金已陆续撤出股市,这也是造成近几年股市持续低迷的重要原因。为了中国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鼓励合规资金积极入市是管理层稳定市场和投资者信心,推动股市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的重要举措之一。要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管理层在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代表了市场主流的机构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例如,在处理闽发、汉唐等问题券商的时候,就需要管理层保护机构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从而保护广大机构投资者对股市进行长期投资的积极性。

此外,作为机构投资者集中的投资品种,封闭式基金的折价率迭创新高也给机构投资者带来了很大的损失。据统计,截止到2005年1月21日,在54只封闭式基金中,28只小盘基金(5亿——15亿份)平均折价率为21.89%,26只大盘基金(20——30亿份)平均折价率更是高达37.65%,其中有4只基金折价率已经超过了40%。作为最大封闭式基金投资者,保险公司在2004年中期的封闭式基金投资已经超过300亿份,高折价率是其基金投资蒙受巨额亏损的重要原因。为保护机构投资者,管理层应着手解决封闭式基金的高折价困境,特别是在ETFs、LOFs等新产品成功上市之后,通过制度创新寻找封转开的新思路,彻底解决高折价率给机构投资者带来的各种问题。

4、保险公司应为积极入市做好充分准备。2004年底是我国入世三周年的日子,也是我国保险市场全面对外开放的分水岭。面对国外保险巨头咄咄逼人的竞争态势,中国保险业需要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综合实力,而努力提高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就是其中的重要环节。国外保险市场的发展经验已经告诉我们,资本市场是保险公司重要的投资渠道之一,尽管目前我国股市还存在较多的问题,我们的保险公司应该用战略眼光审视自己的入市策略,为保险资金长期积极入市做好充分的准备。

在当前股市正处在改革攻坚阶段的时候,保险公司应积极介入一级市场、可转债等相对安全的投资领域,通过实战快速磨合投资队伍,提高股票投资部门的研究能力、市场敏锐力及风险控制能力,为今后保险资金更大规模的长期投资奠定组织基础。同时,保险公司还应加紧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财务清算、技术支持、风险控制、激励机制等相关配套环节的建设与完善,为保险公司顺利实施资金多元化运作、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投资收益率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国外保险公司股票投资概况

1、股票投资是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主要渠道

国外保险公司投资渠道较多,主要有国债、企业债、股票、房地产、抵押贷款等,经过较长时间的不断调整,股票投资已成为各国保险公司最重要的投资渠道之一。以美国寿险公司为例,最初股票投资在其投资组合中仅占有微不足道的比例,随着监管的放松和华尔街股市的蓬勃发展,股票投资的比例也节节攀升,到1970年代就稳定在10%左右,到1990年代更是快速增长到30%以上,进入21世纪,股票投资的比例虽有所下降,但也保持在25%左右的较高水平。相对于股票投资,抵押贷款、房地产等投资品种出现明显萎缩,如抵押贷款比例由上世纪二三十年代30%——40%的水平一路下滑到2003年的6.86%。而企业债、国债等债券投资则基本保持稳定,如企业债的投资比例从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期开始就一直在40%的水平上下窄幅波动。

统计资料显示,欧洲国家股票投资比例相对较高,例如:英国在1960年代以前股票投资比例为20%左右,而到了90年代,就上升到50%左右,并一直维持在这一水平。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近年来的股票投资比例基本在20%——30%之间波动。统计还显示,不同险种的股票投资比例也略有差别:在九十年代末期,美国寿险与财险资金投资股票的比例分别为27.42%和17.83%,英国为60.4%和31.98%,日本为26.6%和20.37%。

2、股票投资收益是保险公司利润的重要来源

随着发达国家保险市场的饱和度不断增加,保险公司之间的激烈竞争导致保费收入增长速度放缓和费率的下跌,多数保险公司的承保业务实际上已经处于亏损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投资收益成为保险公司净利润的主要来源,股票投资不仅是保险资金运用的一个重要投资渠道,也成为保险公司利润的重要来源之一。

美国寿险公司协会2001年到2003年的统计资料显示,美国寿险公司投资收益中债券贡献的比例最大,平均为63.61%,股票高居第二位,为15.03%,随后是抵押贷款、保单贷款、房地产等其他投资品种。由此可见,股票投资是保险公司投资收益的重要来源,考虑到2000年以后美国股市在科技股泡沫破灭之后表现不尽如人意,股票投资对保险公司的利润贡献还有很大的潜力。

3、保险公司已成为资本市场上重要的机构投资者

美国资本市场经过多年的发展,其投资者结构已经出现明显的机构化特征。1950年美国机构投资持有股票市值占总市值的比例仅为7.2%,而根据最新的美联储资金流动报告,截止到2004年三季度,美国资本市场上约有58.57%的股票市值为机构投资者持有。从报告披露的数据看,美国个人持有的股票比例在这几年依然保持了明显的下降势头,从1999年的46.96%减少到2004年三季度的39.24%,平均每年下降1.29个百分点。

第3篇

新《保险法》的颁布与实施,给中国保险资金的高效运用提供了法律平台,随着保险资金投资政策的调整,将给中国保险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增添新的活力。但在这方面的细则尚未出台。当前,保险业受制于资金运用范围的狭小,盈利水平难以提高,极大地影响了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中国保险业潜在的风险积聚在加快。因此,加快保险资金运用政策调整的步伐,已成为中国保险业发展过程中一个最为突出的问题。

一、保险资金运用政策的调整应当加快

(一)放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是改善保险业经营环境的需要。一方面,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竞争的加剧,经营成本大幅度上升,承保利润明显下降,有些财产险业务经营已难以为继。对于人寿险业务,这个问题更为突出。另一个方面,将保险公司基本排斥在资本市场之外,不利于保险公司培育核心竞争能力。从当今国际金融市场发展趋势来看,包括保险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无不向着大型化和全能化方向发展,能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已成为金融机构互相竞争的法宝。保险公司拥有强大的零售网络和广泛的客户资源,开展投资管理、风险控制等综合性业务条件得天独厚。因此,对保险资金开放资本市场可使保险公司的客户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这对提高保险公司竞争能力极为有利。随着中国入世,保险业的开放度也日益扩大,相对于国外保险公司已拥有的丰富的资本市场运作经验,国内保险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投资尚处于起步阶段,如不尽快使保险资金同资本市场对接,提升投资管理水平,将使我们一开始便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放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是中国保险业融人国际市场的必然选择。中国加入WTO后,中国保险业融人国际市场的步伐日益加快,中国保险业与国际保险业的互动加快了这种融合。“9.11”事件后,国际保险业进入了艰难的调整期,而中国经济的一枝独秀为中国保险业提供了巨大的市场需求。国际保险业利用其成熟的管理技术,先进的管理方法,面对的是全球资本市场,其投资的领域涉及股票、债券、基金、抵押贷款、房地产、贵金属等。其投资的方式可以是自营,也可以是委托,十分灵活、方便。而中国保险业在资金运用上范围狭小,严重制约了保险业的国际竞争力,使保险业发展的能量难以充分释放出来。

(三)放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是增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必然要求。过窄的投资渠道限制了新的保险业务的拓展,使产品设计过程中价格确定增加困难,市场需求与保单价值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放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有利于开发更多的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有利于产品销售,有利于提高投资收益,有利于化解寿险利差损,增强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二、目前保险资金运用与管理存在的问题以及政策性困扰

(一)由政策性因素导致的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给保险公司投资带来一定困难。相对于国际成熟的证券市场来说,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有很多问题是与国家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相伴而生的,只能在发展中寻求改革与发展的办法。如占上市公司三分之二的国有股、法人股的流通问题;新股配售问题;银行资金人市问题;宏观经济及货币政策问题;A、B股市场统一问题等等。这些政策性因素的变化或不确定性都会对证券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产生重要影响,由于保险公司目前已投资于证券投资资金,间接进入了股市,因此这些政策性因素影响着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的稳定。

(二)投资工具缺乏既给保险公司投资带来了巨大压力,也给保险公司投资带来了风险。目前保险公司只能在商业银行存款、投资于国债、金融债、部分企业债及买卖证券投资基金,没有更多的金融投资工具,使保险公司间接投资股票市场只能在一个上升的市场行情中寻求盈利,一旦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发生变化,引起行情下跌便只能承受投资损失。即使是国债投资,也是品种少,期限短,不能较好满足保险公司的投资需求。另一方面,我国目前允许保险资金投资的基本上都是利率性产品,而没有实业投资,一旦利率变化,对保险公司的存量资产及增量资金都有着重要影响。表现在:利率持续走低,保险公司将面临再投资收益风险;而如果利率持续走高,保险公司存量固定收益债券则面临投资风险考验。

(三)由于投资工具的缺乏,使保险公司投资组合困难,完全做到资产与负债相匹配成为不现实。我国的寿险资金绝大部分是长期性的,其中20年期限的资金约占50%左右,而在保险可投资的工具中却缺乏与之相匹配的品种。如协议存款绝大部分为5年期,国债、金融债以3、5、7、10年居多,20、30年期限的品种太少,而且价格也不能真实反映期限与价格的变化。在目前限制保险公司投资实业、股市及海外资本市场的情况下,各保险公司要做到投资资产与负债的完全匹配显然是困难的,这也形成了保险公司的巨大经营风险。

(四)现行投资管理体制及资金运用政策限制了保险公司投资业务的发展。国际上一般保险公司投资管理有三种模式:一种是由保险集团公司或金融集团公司所属的专业投资公司运用与管理保险资金;第二种是资金由保险公司下设一个具体的投资部门来管理和运作;第三种是保险公司把资金委托给专门的投资管理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来运作。从我国的情况看,这方面限制较死,第一种和第三种模式基本上不存在。虽然新的《保险法》已出台,对保险公司的投资尚留有余地,但有些条款缺乏权威性解释,亟待有关部门做出详细的说明。可以说,目前投资管理体制及政策上的种种限制和不明确,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

(五)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资源的配置水平,影响着保险公司的资金营运。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国家通过积极的财政政策大量筹集与分配资金,另一方面,货币市场、资本市场资金大量闲置;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惜贷,存贷比例偏低,另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又大量认购国债,默默承受着利率风险;一方面企业贷款难、上市筹资难,另一方面,企业发债又多头管理,限制的太死;一方面保险公司保费收入高速增长,另一方面,保险资金运用却没有更宽的出路。这些状况表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缺乏协调机制,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使资金及债券的价格失真,也给国民经济资源造成浪费,影响着保险资金的有效增值。

三、如何缓解保险资金运用矛盾,确保保险资金安全增值

(一)允许保险资金直接人市。保险资金的直接入市,是利用股市的最有效的途径。首先,可以避免投资于基金的管理费用和托管费用,节省成本;其次,可避免投资于封闭式基金造成的折价损失;第三,可以避免投资于开放式基金的申购和赎回费用。特别重要的是,保险公司作为机构投资者,在见证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同时,已在人才储备、投资组合、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有能力直接参与股票市场,直接利用资本市场的发展契机,提高保险资金的运用水平。

(二)允许保险资金投资于更宽范围的公司债券。与美国20万亿美元债券市场的规模及4万亿美元公司债券的规模相比,目前中国债券市场的规模小、品种少,公司债的规模只占全部债券市场规模的4%。可见,中国的公司债券,包括可转债市场,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也将为保险资金的运用提供更大的市场。

(三)有限度地允许保险公司参与质押贷款及金融租赁业务。主要包括住房、汽车贷款等。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这类投资收益稳定、风险小,特别适合保险资金的安全增值的特点。

(四)项目投资。可投资于市政建设、重大交通设施等风险小、期限长、收益高的项目。

(五)战略投资和国有股、法人股的投资。应该允许保险公司作为新股配售的战略投资者,享受一级市场的高收益;同时,应该允许保险公司投资于业绩优秀公司的国有股或法人股,获取稳定的红利以及通过所投资公司的净资产的增值,享受以后的流通溢价。

(六)外币境内外投资及人民币境外投资。对现有外币资金除了可以开展结构性存款外,还应允许从事B股交易;应该允许购买中国政府及企业在海外发行的债券;应允许购买美国国债等。目前美国30年期公债收益率在5.04%,10年期公债收益率达4.13%。同时,对现有保险公司人民币资金,国家外汇管理部门也应该在政策上有所松动,可以根据保险的需求和实际投资管理能力,按总资产的规模核定一定比例允许人民币自由转换成外汇资金,投资于海外资本市场。尽管存在一定的汇率和投资风险,但从长远看,这对于保险公司合理匹配投资组合,完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投资收益是大有裨益的。目前北美和香港股市在网络泡沫破灭后,价值回归,已有一定的投资价值。只要机构投资者特别是保险公司在投资时处理好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三者的关系,控制好风险,应该能够获得较高的回报。

四、放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同时对保险公司自身的管理及保险监管水平提出了挑战

(一)放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后,要求保险公司加强自身投资队伍建设,不断完善资金运用管理体制,通过资金的专业化运用,以及有效的内控制度建设,使投资决策更加规范化、科学化,不断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第4篇

保险资金入市究竟影响多大?许多人仅仅算了一个静态的账,即按照2004年12月底的数字,保险总资产为1.18万亿元,5%的比例也就是590亿元,加上投资连结险的因素,大约也就是600亿元左右,对股市的影响十分有限。

从当前来讲,这种说法似乎有一定的道理。但这种观点是短视的,我们应该看到的是保险资金渠道放开后的巨大潜力。以保险资金进入基金投资为例,5年多来,基金成为保险资金除银行存款、债券之外第三大投资渠道,投资额度从最初不超过保险公司总资产的5%扩大到目前的15%,保险资金对基金的投资份额不断提高,保险资金投资基金约占基金资产的1/4,占保险总资产约6%,保险业已经成为证券投资基金最大的投资者,这已是不争的事实。

我们看到的是,中国保险业虽然经历了连续多年的超常规发展,但保险的密度和深度依然不高,未来若干年内,保险市场仍然是我们最具成长力的行业,因此,进入股市的资金也会随之增加。从国际经验看,保险资金与证券投资基金一样,是资本市场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的保险公司未来势必扮演资本市场重要的主导力量。

现在市场最关心的是,保险资金是不是马上进入股市、“养命钱”会不会赔在股市、保险资金会有什么样的投资理念?我个人认为,第一,中国A股市场经过4年熊市的洗礼,股市风险已经在较大程度上被释放,一些上市公司已经具有长期投资价值。可以这么认为,在沪市综合指数1300点以下批准保险资金入市,不仅仅是一种政策姿态,也是给保险资金历史性投资机会,是保险公司战略性建仓的良机;第二,监管部门对保险资金投资股市的安全采取了有力的风险监控措施,比如实行托管制度,进行比例限制,制订投资禁止制度等,对各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也有明确要求。当然,保险资金将面临着与过去不同的市场,有一个适应过程。只要股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深层次矛盾获得解决,建立正常的资本市场预期机制,保险资金会加大在股市的投资力度,取得长期稳定回报;第三,在投资理念方面,不同的保险资金既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的要求。从共同点看,保险资金会追求稳定收益,关注有持续增长能力的蓝筹股,分散投资,均衡配置资产;从不同点看,寿险资金可能会更多要求资产负债匹配,非寿险资金强调资金的流动性,投资型产品则对价值投资要求高。

二、与基金的合作多于竞争

有些投资者担心,保险资金一旦直接入市,是否会从证券投资基金上进行较大比例的赎回?笔者认为,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从2004年的情况看,保险公司一方面在积极准备直接进入股市,另一方面对基金投资是在增加,截至2004年12月底,保险资金投资基金为673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45%。

保险公司直接入市后,为什么还会投资基金呢?我个人认为,主要基于以下原因:第一,从保险公司自身资产组合管理角度来看,在权益投资里面,必然会选择一些具有成长性和分红能力的基金进行投资,通过分红实现投资收益,而且开放式基金分红收入可以免税,而投资股票分红是不确定的。因此,保险资产的投资组合中,必然少不了基金品种。第二,从保险资产的流动性管理角度看也需要投资基金。比如保险公司从开放式基金申购或赎回2个亿,都非常方便,但是如果2个亿要在股市上买入或卖出,不仅需要较多时间,而且可能还会受到法规限制。第三,从保险资产风险管理的角度看,基金的投资组合能为保险资产过滤一道风险。从今年开放式基金的整体表现来看要优于大盘,投资开放式基金实际上能够为保险资金降低风险。因此,保险资金直接入市后,与基金业将是合作多于竞争。

当然,保险资金入市,会与其他机构投资者一起,正确引导市场投资理念。在二级市场,机构投资者一般都倾向于选择流通性好有持续分红能力的大盘蓝筹股。但保险资金也会根据不同资金的特点逐步形成自己的投资理念,比如说寿险资金首先是应该满足资产与负债匹配管理的需要,财产险资金则相对而言可长可短,灵活掌握。至于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是相对于短期投机而言,并无时间限制,不同性质的保险资金对投资期限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从目前中国股市的实际状况看,我个人认为,保险资金会从一级市场申购新股和购买可转化公司债券开始,因为这些投资品种风险相对较小。这应该是保险公司投资和基金投资不尽相同的地方。

三、改变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格局

保险资金直接入市同时也给基金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挑战,带来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格局的根本变化。保险资金直接入市,它将要求基金投资更加专业,要求基金公司针对保险资金的特点提供更多的产品和更优质的服务。甚至不排除保险公司未来参股、控股基金管理公司。

我们知道,目前基金管理公司主发起人全部是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在过去的近15年中,证券公司等是中国资本市场的主要推动力量,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这类新兴主体的弱点也是明显的:资本金过小,没有融资渠道,缺乏自律文化,违规问题突出。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到今天,客观上需要像银行保险这类主力机构加入到机构投资者行业里,为资本市场长期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活水。

中国资本市场所以长期不稳定,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缺乏机构投资者,缺乏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我们可以计算一下:中国A股市场流通市值约12000亿元,真正合规的资金也就证券投资基金3000亿元。目前证券公司累计亏损2200亿元,其资本金仅有约1100亿元。而美国资本市场之所以经得起股市大起大落的考验,其中最关键的原因是有大的机构投资者。根据美联储统计,1999年美国保险资金(包括保险公司、养老金及退休金)总额约12万亿美元,占美国货币及资本市场资产总额的比例高达34.7%,是资本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

就中国资本市场而言,新的机构投资者和新的资金从哪里来?必须需要“银行号”和“保险号”基金管理公司启航,才能完成资本市场资金结构的根本改善,实现金融资源的最佳组合。国务院的“九条意见”特别强调鼓励合规资金入市,鼓励保险公司成为资本市场的主导力量。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要求抓紧落实“九条意见”,《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也公布实施,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保险行业未来也会参股、控股或发起设立基金公司,保险集团公司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大型机构投资者参与基金公司投资,有利于为资本市场引进长期资金,有利于丰富发展基金产品,有利于基金业的发展和证券市场的稳定,实现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良性互动。

四、有利于保险业的发展和创新

中国保险业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重传统保险业务,轻保险资产管理业务。从国际上看,保险业资产规模中的很大一部分是第三方资产管理。国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的资产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可投资的保险资金;二是通过法律规定,只能由保险公司销售,具有保本性质、账户独立、面向个人投资者的独立基金;三是第三方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资金。其中包括一般互惠基金和定向募集的专户管理基金。许多保险公司管理的资产相当多的一部分来自第三方资金。

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和资产管理市场规模的扩大,保险机构管理的资产规模也越来越庞大。大多数保险公司或者收购、或者建立自己的基金管理公司。荷兰国际集团的资产管理公司在全球排名第10,为全欧第5大金融保险集团。它的经营范围:共同基金、机构资产管理、专业商业/产业投资、房地产投资等方面。截至2000年底,ING资产管理旗下管理的总资产达到5030亿欧元,其中约有71%属于代客管理的资产。2002年12月27日,荷兰国际集团(ING)的全资子公司荷兰投资入股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1亿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中持股30%。

美国保德信集团作为著名的保险集团,不仅为投资者提供人寿保险、养老保险,还提供资产管理、基金、房地产投资等各项业务。保德信集团主要通过旗下两个基金管理公司从事基金业务,根据公司2003年年报披露的数据,保德信集团资产管理公司的基金业务规模812亿美元,盈利为4.81亿美元。该公司与我国光大证券合资建立了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

中国保险业虽然发展速度较快,但毕竟处于初级阶段,整体规模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比重还较小。2003年底我国银行、证券和保险业总资产分别为27.66、4.98和0.91万亿元,保险总资产仅占我国金融业总资产的2.7%;保险深度也仅为3.3%,大大低于7.8%的世界平均水平。目前我国居民的消费和投资意愿中,购买保险的比例仍然偏低。如央行2003年4季度全国城镇储户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储户选择“更多消费”的比例为33.1%;选择“更多储蓄”的占比35.8%;选择“购买国债”的占比13.5%;选择“购买股票”的占比6%;选择“购买保险”的占比9.7%。居民选择购买保险和投资的意愿依然偏低。

目前我国居民储蓄约11万亿元,随着城乡居民保险意识和投资意识的提高,储蓄资金分流进入保险领域或其他投资领域的速度将加快。这些金融资产有两种可能的渠道进入保险资产管理领域,一是随保险意识的提高直接分流进入保险领域,再进入保险资产管理行业;二是随投资意识的增强分流进入国债、股票等投资领域。保险资金直接入市后,有利于保险公司产品创新,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发行与保险连结的基金产品等方式分享分流的储蓄资金,从而扩大受托管理的资产规模,做大中国保险业。(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梅君博士)

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国际比较与启示

提要:

直接入市是各国保险资金运用的共同经验和重要方式,但各国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比例存在很大差异。从结构看,寿险与财险、单独账户与一般账户由于资金性质存在很大差异,其股票投资比例也截然不同。各国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经验对中国启示有二:允许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是在新的竞争条件下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必然选择。二是为有效控制风险,中国保险公司应根据保险负债性质严格控制权益投资的最高限额。

直接入市是各国保险资金运用的重要方式,研究各国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差异及原因,分析各国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经验、教训对中国保险业的资金运用及保险资金的直接入市都具有借鉴和启示意义。

一、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国际比较

(一)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整体性比较

1、横向比较:国别差异及原因分析

2000年主要国家保险资金股票投资比重基本都在10%以上(随着2000年以来美、欧股市的回调,近两年,这一比例有明显下降,如英国目前比重仅40%左右)。但各国股票投资的比例存在很大差异:英国比重最高,达到近60%,美国、法国、德国、荷兰比重接近,都在30%左右,而瑞士、日本、意大利比重较低,分别仅有18%、16.6%、11%。

为什么各国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比例存在如此大的差异呢?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保险产品结构、金融市场结构的原因,又有金融体制、监管制度、会计制度差异等方面的原因。如英国和美国都同为资本市场十分发达、经济金融体制十分接近的国家,但两国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比重却存在很大差异,英国的比例几乎是美国的2倍。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差异呢?这主要是因为:

一是两国保险负债结构的差异。英国投资连接险十分发达,2001年英国投资连接险资产总额达到了6000亿欧元左右,占到了整个西欧投资连接险的57%,占本国总保费收入比重也达到了40%以上。而美国年金类产品十分发达,且近年来在总的保费收入中的比重不断上升,目前达到了40%以上(根据资产负债要求,年金产品几乎全部投资于固定收益产品)。而投资性保险只是在1990年以后,随着美国股市的不断上升才有了很快发展,从而导致股票投资在整个保险资产配置中的比重有了快速上升。

二是金融市场结构的差异。英国是传统的金融中心,股票市场发达。而美国虽然股票市场也很发达,但债券市场更具比较优势。美国债券市场特别是公司债市场特别发达且具有流动性好、期限结构齐全、收益率稳定且相对较高的特点(2003年底美国债券市场规模达到21.9万亿美元,是股票市场的1.6倍,而整个欧洲债券市场规模仅9.8万亿美元,且市场分割、流动性差)。因此,美国保险公司将绝大部分资产投资到了债券特别是公司债,而英国则将较大比例资产投资到了股票。

三是监管制度的差异。英国是保险资金运用最为自由、宽松的国家,监管当局对保险资金运用几乎没有任何限制。而美国对保险投资特别是风险性投资监管十分严格的国家,各州不仅对保险公司股票投资进行十分严格的、直接比例限制(对单独账户不限制),还通过RBC监管等方式对风险性投资进行间接限制(股票的风险资本因子为15%,政府债券为0)。

2、纵向比较:历史变动及原因分析

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国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比例变动具有如下特点:一是美、欧国家保险资金的股票投资比例在1999年以前快速上升,但在1999年之后却显著下降。如美国在1992年时该比例仅11.6%,但到2000年时就迅速增加到了30%,此后快速回落,目前仅24%左右。二是与其他各国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日本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比例1990年以来一直呈显著下降趋势,1992年时比重为21.5%,到1998年时仅为14.9%。

为什么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欧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比例会出现如此变动呢?为什么日本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比例变动会呈现出与美、欧各国截然不同的变动趋势呢?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国股市表现是最主要的原因。

20世纪90年代,美、欧主要股市出现了长达10年的大牛市,道琼斯指数、伦敦金融时报指数、巴黎CAC指数大幅度上涨。但2000年以后,随着美国网络股泡沫破灭,美、欧主要股市出现了明显回落,各主要指数回落幅度都在20%以上,保险资金股票投资比重在快速增加后有所回落。

美、欧股市的戏剧性变化推动了保险公司产品结构的变化,20世纪90年代,美、欧投资性保险产品快速发展,年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远高于传统保险产品5%左右的增长速度,在保险公司产品结构中的比重从10%左右快速上升到了30%左右。单独账户中的投资性保险资金主要投资于股票(比重基本都在70%以上)。2000年之后,随着美、欧股市的大幅回落,投资型保险产品发展及其股票市值都有显著回落。

而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比例变动情况却与同期欧、美有所不同。日经指数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泡沫经济顶峰时达到了36000点以上的高点,但随着泡沫经济的破灭,日本股市急剧下跌并陷入了长期、持续的低迷之中,目前一直在1万点左右徘徊。与此相应,日本保险公司也不断降低其股票投资比重而增加风险性较低的债券资产比重。

(二)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结构性比较

1、寿险与财险的直接入市比例比较

对海外保险行业直接入市进行结构性分析可以发现:寿险与财险直接入市的比例存在很大差异,即使是同一保险集团,其寿险与财险直接入市比例都存在很大差异,寿险资金直接入市的比例显著低于财险。

为什么同一国家甚至同一保险集团的寿险和财险直接入市比例会出现如此显著的差异呢?保险负债性质的差异是最主要的原因。一般而言,寿险具有投资期限长、具有最低收益保证要求的特点,从而对投资的安全性要求较高,一般要求实行比较严格的资产负债管理,因而主要投资于收益稳定、风险相对较小的固定收益类资产,而对股票等风险性资产的投资则比较谨慎。而财险大都是1年以内的短期资金且一般没有最低收益保证,因而一般要求要有较高的收益和较好的流动性,从而对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重相对较高。

2、一般账户与单独账户直接入市比较

对海外保险公司一般账户与单独账户资产配置结构对比可以发现:二者在直接入市比例方面存在很大差异。以美国寿险业为例,美国寿险单独账户中股票投资比重很高,且随着20世纪90年代美国股市的不断上涨而不断上升,目前这一比例达到了近80%。而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以寿险一般账户股票投资比重很低,仅5%左右,且近年来比重还略有下降。

为什么同一保险公司的一般账户与单独账户在资产配置及直接入市比例方面存在如此大的差异呢?保险负债性质的差异是最主要的原因。这是因为:单独账户资金主要来源于变动年金、变额万能险、投资连接险等投资性保险产品,投保人一般追求较高的资本利得和投资收益,而愿意承担较大风险。因而其主要投资于流动性较强、风险、收益都较高的股票投资。而一般账户资金主要来源于一般寿险、健康险和年金产品,其不仅具有保险保障功能,而且一般还要求有最低收益保证,从而对投资的安全性要求很高,因而在投资策略上一般采取比较保守的投资策略和严格的资产负债管理,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产品,严格控制权益资产的投资比重并随账户资金来源的结构性变动做相应调整。

二、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国际比较对中国的启示

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国际比较对中国主要有如下启示:

启示之一:允许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是在新的竞争条件下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如前所析,虽然各国保险资金在直接入市的比例存在很大差异,但直接入市是各国保险资金投资的共同经验。即使在基金业十分发达的美国,也主要是中小型保险公司采取委托管理方式进行股票投资,而规模较大的保险公司一般都主要通过自己的资产管理部门或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直接股票投资。

中国保险业正处于发展的起飞阶段,保险资金正以年均20%左右的速度加速积聚。据粗略估计,到2010年,中国保险资金可运用余额将达到4万亿元。保险资金的加速积聚对中国保险业日益提出了专业化资产管理,实现保险资金保值、增值的迫切要求。另外,随着居民投资意识的不断提高和理财产品的不断丰富和发展,保险业日益面临着来自基金、证券、银行、信托等其他金融产品的竞争。与此同时,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的不断兑现,中国的保险市场、金融市场将陆续全面对外开放,国外保险金融机构将按照国民待遇原则参与市场竞争。届时,中国保险业将直面来自全球的实力强大、金融服务全面的国际综合性保险集团、金融集团的全面竞争和冲击。

中国保险业发展的新阶段和面临的日益复杂、激烈的新的竞争条件对中国保险公司的资产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允许保险资金直接入市不仅进一步拓宽了中国保险企业的投资渠道,增强保险企业资产配置的主动性和能动性,而且还将强有力地促进中国保险企业资产管理经验的快速积累、专业性资产管理人才的加快培养和资产管理能力的显著提高。

启示之二:为有效控制风险,中国保险公司应根据保险负债性质严格控制权益投资的最高限额

前述对各国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比例和寿险与财险、传统保险与投资性保险直接入市比例差异的分析表明:保险负债性质差异是影响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比例的重要原因。对于保障性产品应实行严格的资产负债管理,严格控制其权益投资的比例限制,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控制整体投资风险。

在这方面,美国寿险业的经验值得借鉴。美国寿险业对于不同负债来源采取了严格的账户分类管理,一般寿险、健康险和企业年金资金进入一般账户,投资性寿险资金进入单独账户。对于寿险一般账户,美国则采取严格的资产负债管理,将绝大多数资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对于权益类投资则进行严格的比例控制。即使在美国20世纪90年代的10年大牛市,美国一般账户对股票投资比重并未相应增加,相反还随着寿险公司负债中年金比例不断增加而将股票投资比重由1992年时的5.02%进一步降低到了2002年的3.46%(年金几乎全部投资于固定收益产品)。

中国保险业在进行资产管理和直接入市时应充分借鉴国际保险企业的经验和教训,加快树立“资产负债管理”理念,努力塑造保险资产负债管理文化,在对不同账户的资金性质、风险-收益要求、投资期限的深入分析的基础上确定不同保险负债的资产配置策略。当前,中国绝大多数保险产品为保障型产品,因此,中国保险公司在进行直接股票投资时,不仅应区分寿险与财产险、传统险与分红险、投资连接险,对其分别设定不同的权益投资比例,更为重要的是,对于一般寿险、分红险等保障型产品应严格控制其权益投资的最高比例。(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廖发达博士)

策划人手记

崭新格局下的理性思考

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是近期金融业界的焦点话题,三大金融监管部门为健全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监管体系,完善稳健运行机制作出了重要的制度安排。目前,于2004年10月颁布的我国《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配套文件已全部出台,相关制度安排和机制建设也已基本形成。

由过去的间接入市,到现在的直接入市,这意味着保险资金进入资本市场的所有通道从政策上已经完全打开。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是市场化、国际化大趋势带来的新生事物,在入市之初,可能对股票市场影响不大,但若干年后,这一事件无疑将对中国股票市场乃至整个金融市场产生深刻的影响。

因此,本版特邀中国人保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的两位博士撰文,从国内市场前瞻和国际经验比较两个不同角度,对保险资金直接入市展开深入的理论分析。在此,我们也欢迎更多的业内专家和实务操作者参与探讨,共同关注中国金融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

记录

保险资金直接入市进程

2004年2月1日《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意见》提出,要鼓励合规资金入市,支持保险资金以多种方式直接投资资本市场,这标志着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政策坚冰开始融化。

2月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屠光绍在中国保险业创新与发展论坛上表示,经过多年的发展,就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两方面而言,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股市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基础条件。

4月保监会公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使保险公司搭建资金管理运用平台有章可循。

5月保监会出台《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试行)》。《指引》对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建立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体系,制定完善的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制度提出了具体要求。

6月22日首发的我国第一部保险行业发展蓝皮书——《中国保险业发展改革报告》认为,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资本市场的时机和条件基本成熟,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时间,取决于研究分析、认识判断风险及风险控制的各方面技术基础能否到位。

6月23日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明确表示,要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监管,积极探索与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相适应的监管方式和手段,建立动态的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监控模式。要全面推行保险业资产负债管理,建立投资决策、投资交易和资金托管三分离的防火墙制度。保监会与有关部委和监管部门要加强交流合作,加大监控力度,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

7月31日保监会通知,允许保险公司投资可转债,可转债投资规模计入企业债券投资余额内,合计不得超过保险公司上月总资产的20%。这标志保险资金直接入市已近在咫尺。

8月20日中国保监会资金运用部主任曾于瑾表示,目前关于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技术准备已经基本完成,正在完成有关法律程序,中国保监会正与有关金融监管机构协同推动此事。

9月12日中国证监会基金部主任孙杰表示,贯彻落实“国九条”六小组之一的发展鼓励合规资金入市专题工作小组将提出鼓励长期资金的概念,支持保险资金进入资本市场,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10月24日中国保监会和中国证监会联合《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直接入市获准。

第5篇

    论文摘要: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市的风险因素包括股票市场环境、资本市场结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资产管理模式、投资能力和监管水平等方面。在股市长期投资价值不高的情况下,保险资金在股市面临的风险综合表现为股票价格风险。因此,除了识别和化解上述风险因素之外,还应以股票价格与众数的差异结合社会平均利润测定和控制股市的综合价格风险。 

    一、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风险识别 

    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风险管理包括风险识别、测定、评估、预防和控制等方面。保险资金在股市遇到的风险既有保险公司本身体制和投资能力的因素,也有股票市场建设不成熟及政治、经济、企业和国际等诸方面风险因素的影响。从国外的教训来看,风险是巨大的①。上个世纪80年代,日本保险公司的大部分资金流入证券市场,经济泡沫破灭后,保险公司遭受巨大损失,留下了巨额不良资产,日益陷入困境,导致多家保险公司的破产。因此,股市风险直接影响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关乎广大被保险人的利益和社会经济的稳定②。有必要对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市场环境、市场结构及保险公司内控机制和投资管理水平等各种风险因素进行识别。 

    识别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市场环境风险因素。从总体来说,我国股票市场上大盘绩优公司数量有限,许多上市公司规模偏小,亏损严重,没有投资价值,保险资金难以获取比较稳定的收益,只能靠股票波动获取差价。但由于我国股市投资者结构不合理,投资理念不成熟,市场盛行投机,加上交易费用高,保险资金面临巨大的风险。目前,尚未能从制度、法规、市场秩序和监管等方面加强资本市场建设和有效管理。 

    资本市场结构不完善,缺乏金融衍生工具对冲风险。目前,我国资本市场结构单一,以封闭的股票市场为主,货币市场、债券市场以及期货市场还比较落后,各类金融衍生品种还是空白,这就使保险资金运用面临结构性风险。例如,我国债券市场规模较小,2002年末,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托管的债券加上凭证式国债,其余额仅为2.8万亿元,而股票市值为4.8万亿元,银行资产16万亿元;同时,中国债券市场品种结构单一,其中国债余额近1.7万多亿元,金融债券1万亿元,公司债券只有600亿元。 

    保险公司治理结构有待于建立和完善,保险资金管理模式处于探索之中,难以实行保险资金的有效增殖。保险公司在专业化运作。是否设立投资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或专门的基金公司,抑或在内部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部,按事业部制进行运作,或者以信托或委托的方式将资金交由专门的投资机构或资产管理机构例如各类养老金公司、投资银行的资产管理部门来管理等等,都需要实践检验。 

    未建立健全规范稳健的保险资金运用体系。目前,由于投资人才和投资经验的缺乏,中国保险公司还远未建立科学、规范的投资管理体系,投资理念不成熟,国外的一些先进经验和方法如风险资本评估、保险监管信息指标系统和财务分析偿付能力跟踪系统等未能有效地运用到中国保险投资管理实践中。未能建立起健全的投资决策机制,充分识别和评估各种投资风险,构建与本公司资金相适应的投资组合。例如,2001年,美国寿险公司投资组合中债券的投资占73%,股票投资占5%;在非寿险保险公司的投资组合中,债券投资占到了71.21%,股票投资占16.61%,而我国保险资金的运用,银行存款占大部分比重③。 

    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风险。目前,保险监管仍处于由市场行为监管向偿付能力监管的过渡与转变。未能运用风险资本评估、保险监管信息指标系统、财务分析偿付能力跟踪系统等先进的保险监管技术,未能建立健全中国保险业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选择合理的保险监管模式;殛待培养保险监管专业人才,提高监管水平。 

    二、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综合价格风险测定 

    股市风险包括制度风险、政策风险、企业风险和市场风险等诸方面,难以测定,但各种风险都集中在股市价格上反映出来。例如,我国证券市场具有政策市、消息市的特点,我国股市历次巨幅波动都伴随着政策和消息推波助澜,巨额资金往往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但政策风险总是表现为股市的上涨和下跌,换言之,股市风险综合表现为价格风险。这里针对保险公司面临的股市价格风险的测定进行初步的探讨,使我们能够科学地认识保险资金直接入市后面对的风险特征、提高保险资金管理的风险预防和控制能力。 

    一般的测定方法。要认识股市的价格波动规律,必须从捉摸不定的价格波动中把握其实质,了解个别股价与此基准价格的偏离,进而判断风险程度。传统实物价值理论认为,商品的价格由社会平均生产条件来决定。而现在中国股市上的均价和指数正是以此为依据来计算的。中国股票市场的股价指数是以各股票的总股本为权数编制的,即A=∑af/∑f,其中A为股价指数,a为各股票的价格,f为各股票的总股本。在关于股票价格波动的均价分析系统中,广泛采取简单算术平均数计算方法,即:A=(a1 + a2 + a3 + …+an)/n=∑a/n;其中a1 a2 …an 是股价,n为日期个数。通过考察各股价与该平均数的偏离来判断风险。该平均数存在如下的缺陷:首先在于它是一个理论数值,由于分母有可能除不尽,在股市上并没有一个真实对应的价格;其次,简均数并未反映股市成交量的影响,从而无法说明决定股市波动的原因;再次,价值理论关于社会平均生产条件决定商品社会价值的论述,是指在完全竞争条件下大多数市场主体的生产条件或存在垄断的情况下生产规模占支配地位的主体的生产条件。因此,在股市上,应是特定期间内最大的交易量的性质决定股市运动的方向,而不是未考虑成交量的简单算术平均数。加权算术平均数由于存在第一种缺陷而不是理想的衡量依据。 

    一般测定方法的修正。必须选取另一种平均数,即与最大成交量相对应的股票价格亦即众数作为判断股市价格波动方向依据。众数的公式为X=P,P为与最大交易量对应的股票收市价格或股价指数。首先,它是与最大交易量对应的真实价格,其次它代表在市场上具有举足轻重地位具有支配意义的成交量。在实物价值理论中,社会平均成本的意义在于它对个别价值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是衡量个别价值是否实现的基准,而在股价波动中,它同样是一个基准,衡量个别成本与平均成本的差异。例如,如果你的持股成本小于众数,没有风险或赢利,反之则亏本或有风险。在垄断市场中,众数标志着垄断力量的持股或抛售成本;在完全竞争市场中,反映了大多数人的心理认同的股价成本;在垄断竞争市场中,众数既标志着垄断力量的持股或抛售成本,也反映了大多数人的心理认同。同样,它是大多数股票买入时的成本、卖出时的销售金额。 

    与实物生产不同,其一,股票买入后不经过生产过程,而是经过价值回归或泡沫形成过程;其二,在股票上涨初期阶段的最大成交量即具有决定市场方向即上涨的主导力量,而经过上涨后超过社会平均利润以上的最大成交额即标志着下跌的到来,这是因为供需关系已发生了实质性的转变,人们的心理从买入认同转变为卖出认同。一旦最大成交量出现,市场趋势即不可逆转。中国股市历次大的波动无不验证了这一事实。中国股市历来有消息市、政策市之称,但每次都在事先或事后表现在股价上,都有对应的最大成交量作为转市的先兆。其三,价值生产过程中,个别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差异表现在空间上,而股价的波动表现在时间上。个别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差异在某一时点具有确定性,而股价的波动具有时间上不确定性。 

    三、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风险化解与控制 

    1.化解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风险因素。(1)从制度、法规、市场秩序和监管等方面加强资本市场建设和管理。要适时对金融证券法规进行修改与完善;加强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金融证券监管机关的自身建设,提高监管效率;健全信息披露制度,严格会计、审计和财务检查制度;培育规范的投资主体,增加机构投资者的数量和类型,促进市场竞争,减少和杜绝市场操纵行为,提高股市的长期投资价值。(2)完善资本市场结构,开发和运用金融衍生工具对冲风险。大力发展我国的债券市场,允许业绩优良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发行优质的企业债券或可转换债券,解决目前债券市场与股票市场不均衡、国债市场与企业债市场不均衡的状况,有效分散保险资金入市后的投资风险。同时,要大力开发我国的金融衍生品种,要在完善现货市场的基础上,推出国债期货交易、股票指数期货交易,引入证券市场的做空机制,为保险资金提供可以适当分散风险的对冲工具。(3)通过股改上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来防范和控制风险,建立适当的保险资金管理模式,实行保险资金的有效增殖。(4)建立健全规范稳健的保险资金运用体系,形成一套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业务运作体系、风险控制体系、分配激励体系和人才队伍体系。(5)保监部门应出台相应的法规和举措防范和控制风险。一是事前控制。监管部门应尽快制定出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股票市场的行为规范和相关法规,对保险资金入市的规模、投资种类及其投资组合中的比例做出规定,以有效防范保险资金的投资风险;二是事中控制。建立保险资金投资信息的呈报制度和投资情况的动态监测制度等措施;三是事后补救。采取对违反有关投资管理规定的保险公司强行进行仓位调整、对有问题的保险公司实行市场禁入和从保险资金投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在保险行业层面设立投资风险损失基金等措施。 

第6篇

[关键词] 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信用评级

截止2006年6月末,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15 808亿元,较2005年底增长12.17%。其中银行存款为5 667亿元,较年初增长9.71%,占比35.85%,较年初下降0.8个百分点。债券投资8 657亿元,较年初增长16.67%,占比 54.77%,较年初上升2.11个百分点。证券投资基金782亿元,较年初下降29.30%,占比4.95%,较年初下降2.9个百分点。股票投资434亿元,较年初增长173.62%,占比 2.75%,较年初上升1.62个百分点。”在资金运用余额快速增加、投资压力和资产配置难度加大的情况下,如何在资金运用过程中,既能保持资金的快速增值,又能确保有效的风险管理,是摆在保险业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管理现状及问题

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管理是保险企业经营的重中之重。根据美国保险业1996年至2000年的测算,保险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为:保险风险20%,信用风险1%,利率风险11%,商业风险4%,保险分支机构投资风险23%,保险资金投资风险41%。可以说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是保险公司最大的风险源。

从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情况看,运用的方向不同,其面临的主要风险并不完全一致。银行存款主要风险总体上有两类:信用风险和利率风险。在我国,由于我国存款市场利率还未放开,而且保险公司通常与银行达成大额存款协议来确定存款利率,因而其面临的利率风险也是比较小的。对于国债投资,其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基本不用考虑,而公司债券投资,则既面临利率风险,也面临公司的信用风险,特别一些竞争性行业的公司债券,其信用风险相对较高。对于股票投资,不仅面临非系统性的利率风险、信用风险等,也面临系统性的风险,因而股票市场整体的波动对保险资金股票投资造成的市场风险相当大。

从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情况来看,-目前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保险资金运用结构不尽合理,不能保证资金运用的安全性和收益性的统一,使保险投资难以成为保险公司与保险业务并重的主导业务

从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保险公司主要依靠投资组合实现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弥补承保亏损,取得经营利润,其投资业务已成为与保险业务并重的两大主导业务之一。比如在美国,寿险资产于1997年的分布情况大体是政府债券占 15.8%,公司债券占41.1%,股票占23.2%,其它20.6%。在英国,1996年保险资金运用情况大体是股票54%,债券19.8%,共同基金6.8%,其它19.4%。在我国,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过多集中于银行存款,尽管近两年我国对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有了新的规定,但整体资金运用结构仍不能起到保险资金资源优化配置作用,也难以得到令人满意的收益(见表1)。

2.与保险资金运用相匹配的资产负债风险管理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

保险资金在运用过程中,能否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在实现投资收益的同时,满足保险业务经营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与使用,是保险公司能否稳健经营的关键。资产负债风险管理则是基于保险业务的负债与保险资金运用的资产合理匹配的风险管理方式。

资产负债管理主要起源于利率自由化之后利率波动所引发利率风险的问题。在上世纪90年代初,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发生了数家大型保险公司因为没有适当的利率风险管理而导致破产的情况。为了反映承保利率所产生的风险,监管机构开始要求保险公司提供基本的年度分析,以检验其利率风险管理。同时,保险业也开始整合利率风险以外的问题,包括承保问题、市场风险问题等等,从而使资产负债风险管理作为衡量产品相关风险与公司整体风险的一种重要管理工具,为保险公司所广泛采用。

从我国保险业情况看,保险资金运用的资产与保险业务的负债之间结合得并不是很紧密,一般仅是从产险、寿险公司内部资金来源不同,强调产险公司资金运用的相对短期性和寿险公司资金运用的相对长期性,但对于保险公司内部由于各保险产品性质的不同,赔付速度的差异,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比例的不同,而对保险资金运用过程的更细致的资产结构要求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资产负债风险管理仍需进一步完善。

3.保险企业信用评级机制仍末完善,未能对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进行有效约束,影响保险资金风险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信用评级指对特定企业按一定要求进行从高到低的评级排列,一般都有专门的简单对应符号,如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采用aaa到c的代号来表示企业的评级水平,而另一家全球性信用评级机构标准普尔公司则采用aaa到d的代号来表示。我国目前信用评级采用的代号基本类似,如目前我国最大的评级机构之一——中国诚信评估有限公司就采取了aaa到d的代号来表示。

通过保险企业信用评级,保险企业将会承担一定压力,因为它们需要一个较高级别的评级结果,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公司形象,而且可以以更低的成本筹集到所需的资金。如果保险公司对其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管理不到位,或存在严重缺陷,则在评级过程中自然会反映出来,其评级结果就会较低,从而破坏保险公司在市场上的形象,影响其长远发展。

目前,全球50家最大的商业保险公司中,已正式评级的有35家,进行公开信息评级的有12家,未进行评级的只有3家。而目前我国保险公司还没有进行信用评级。

我国保险企业普遍对信用评级不重视,同时由于信息公开程度不够,也很难对其进行真实的评级。此外,从信用评级机构角度看,目前我国信用评级机构缺乏足够的独立性,这主要是由于我国的信用评级机构大都和政府及金融监管机构有着密切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并不能完全为市场所认可。

4.保险公司资金运用内部风险管理体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从保险业资金运用的管理模式看,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采用外部委托投资的方式,即保险公司自己不直接从事投资运作,而将全部的保险资金委托外部的专业投资公司管理;二是采用公司内设投资部门的方式,即保险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投资管理部门,并在投资部门内按分工和投资业务的不同,分成多个分部或小组,具体负责本公司的保险资金投资活动;三是设立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方式,即在保险公司之下设专门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由其对保险资金进行专业化、规范化运作。

从国际上看,目前世界500强企业中的34家股份制保险公司中有80%以上的公司是采取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模式对其保险资金进行运用管理。国际保险业发展经验表明,采取完全依靠外部委托管理保险资产的管理模式很难有效控制保险资金的投资风险,而采取内设部门的管理模式则对保险资产管理的专业化水准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提高构成了较大的限制,相形之下,专业化的保险资产管理模式比较有效地增强了保险资产的经营管理能力,提高了保险资金的运用效率。

从理论上讲,一个有效的公司内部风险管理体制应该形成决策系统、执行系统、考核监控系统三个方面有机统一的保险资金运用分权制衡系统,这是保险公司内部极为重要的风险管理环节。近几年来,我国一些大型保险公司,如中国人寿、中国人保、中国平安等已建立了专门的资产管理公司,为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打下了较好的基础。但是,目前仍有很大一部分保险公司未建立专门资产管理公司,而且即使是已经成立专门管理公司的保险公司,在公司内部其相互制衡约束的风险管控仍显不足,决策、执行、监控之间的有效协调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优化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体制的路径选择

2006年6月26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就加快保险产品开发、拓宽保险资金运用范围等进行了明确,这是保险业加快发展的重大政策利好,为保险业跨跃式发展打下了基础。但与此同时,我们必须看到,目前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方面仍然存在着不足,可能会对保险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为此,必须针对目前我国保险业资金运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优化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体制。

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管理,应考虑建立多层级的风险管理体制,即建立由宏观风险管理机制、中观风险管理机制、微观风险管理机制三个层面构成的整体风险管理体制。宏观层面以政府监管机构为主体,从法律法规入手,辅之以行政手段方式进行;中观层面则是以社会角度,包括信用评级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机构,约束规范保险业资金运用;微观层面则从保险公司内部风险防范与控制角度入手,加强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具体来说,合理的路径选择包括以下方面:

1.从宏观层面上加强保险资金的风险管理体制,确保整个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宏观层面的风险管理更多是从政府监管机构角度进行的。当前,金融混业经营已是金融业发展的趋势,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三大金融监管部门应密切合作,依法监管,研究保险资金风险管理情况,协调立场,共同筑起防范风险、保障资金运用安全的防线。

从保险监管来看,保险监管可参照国外先进有效的监管手段,建立起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方式,包括通过制定综合性比率、盈利性比率、流动性比率、准备金比率、资金运用结构等具体定量分析指标,为偿付能力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可从政府层面规定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政策,研究如何确定保费储备金,如何将投资资金与保费收入在政策上把握相当的比例,以确保保险公司未来的偿付能力。

从证券监管来看,由于保险资金运用很大一部分是用于证券市场,包括股票、企业债券等,因此加强证券市场监管,完善证券市场对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管理是相当重要的。当前,我国资本市场仍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如何对资本市场实施风险监管也是理论界和监管机构重点研究的课题。证券监管部门可以利用保险公司进入资本市场之契机,加强资本市场监管,完善资本市场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上市公司的外部治理功能,为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2.从中观层面上发挥信用评级等社会机构力量,加强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监督能力

要确保信用评级在保险资金运用方面的作用,首先是要完善我国目前的信用评级制度,并将之运用于保险企业。目前,我国在信用评级制度方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要解决信用评级机构与政府及金融监管机构方面的关系,使信用评级机构的人员及资金方面与政府及金融监管机构脱离开来,从而实现信用评级机构的真正独立性。只有实现信用评级机构的独立性,才可考虑信用评级机构评级过程的公正性、中立性;二是在信用评级市场准人方面,必须严格信用评级机构的数量,防止过度竞争,以利于信用评级机构的声誉的建立和维护。从世界各国的评级市场来看,全球性的评级机构有三家,即穆迪公司、标准普尔公司和惠誉国际公司(其总部均在美国)。我国目前有九家许可准入的信用评级机构,但我国评级市场非常小,很难容纳这么多的评级机构生存。为树立评级业的声誉,从而被社会所认可,有必要严格市场准入,将评级机构数量限制在几家之内,然后由这几家机构进行市场竞争:三是由于信用评级在保险资金风险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有必要考虑信用评级在各个法律法规中的衔接问题,逐步完善保险企业信用评级业立法。由于保险企业评级主要面向社会大众,因而保险企业信用评级可以中国保监会为主对保险企业信用评级机构予以监管。

此外,要利用保险行业协会的力量,制定一系列的保险同业公约,规范入市资金的运用和日常操作,以规范其成员的风险约束。行业协会虽然不具备法律力量,但它从道德和公司声誉出发去约束其成员的投资行为,可以减少败德行为和暗箱操作。另外,借助于信息系统和网络系统,使保险行业协会及时获得其成员的各种交易信息,使同业监管更为方便,及时发挥行业监督的作用。

3.从微观层面上优化保险资金风险管控,使保险公司内部资金运用的风险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与优化

首先,在保险公司层面上要进一步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的专业化运作。尽管目前已有部分大型保险公司专门成立了资产管理公司,但仍有相当部分保险公司仍处于内设部门或外部委托方式进行管理,这从长期来看不利于投资效率的提升及风险的管控。因此,要进一步加快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规范建立工作,新设立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在保险公司现有的资金运用部、投资管理中心等内设职能部门的基础上形成,但必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

其次,在保险公司内部要构建投资决策、业务运作与风险控制三位一体的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体系。一是要树立健康的投资理念并贯穿于资金运用战略决策过程,通过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公司中长期投资政策,对保险资产进行战略性分配。

投资决策委员会可以下设投资决策支持部门或小组,分别负责对若干专项投资决策前的重新分析、论证,并对已决策的资金运用项目进行追踪。二是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的执行系统,即由投资公司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进行具体操作;三是要建立资金运用的考核监控系统,设立资金运用绩效评估和风险控制部门,监控资金运用执行部门的行为,及时发现与控制资金运用风险,考核执行系统的业绩,并将各种结果反馈至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这三个子系统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形成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体系,保证资金运用的科学性、准确性,保证资金运用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第三,要加强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工作。保险公司在加强资产负债管理过程中,一是要在负债管理上,实行理性的产品定价,要求根据资本市场的长期预期,合理进行产品定价;二是在资产管理上,要求投资组合的证券选择和期限结构必须符合负债的特点。此外,资产负债管理可以通过资金流动性和偿付能力控制、持续期管理、总风险限额控制等手段的运用而加强提升。

[参考文献]

[1]赵皖平.保险资金的有效管理与运用[j].中国保险,2003,(9).

[2]苏宁华.中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研究[d].厦门大学2002年博士论文.

[3]史锦华,贾香萍.保险资金入市的效应分析及其风险管理[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6,(1).

第7篇

    论文关键词:和谐社会 社会公平 三支柱 企业年金

论文摘要: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就难以和谐,而没有养老保险,社会保障体系就不会健全。本文通过分析寿险公司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及企业年金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就寿险公司如何在“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提出一些建议。

    当前,我国建立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提高老年人口的生活质量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种内在要求。

    一、寿险公司应积极参与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支柱”的建设

    首先是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等社保基金提供“第三方”管理。保险资金是我国资本市场上安全程度最高、收益最平稳、运营最规范的一类长期资金,适应社保基金市场化运营趋势,寿险公司提供的专业投资技术和投资管理服务,可以有效弥补政府在管理社保基金方面经验不足,缺乏保值增值和规避风险手段的现实问题。其次,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探索一条商业保险参与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尤其是商业保险参与农村养老体系建设,让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成果惠及农民,既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政府工作的重点,更是寿险公司扩大业务领域,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协调发展的本质要求。

    二、寿险公司要抓住发展企业年金的机遇,推动“第二支柱”又快又好地发展

    发展企业年金是金融体系和社保体系建设的共同要求,也是寿险公司发挥资金融通与社会管理功能的有机统一。寿险公司必须抓住这次做大做强保险业,提升行业地位的历史性机遇,动员行业整体力量和资源在企业年金领域树立先发优势。目前,寿险公司发展企业年金已经具备了充分的客观条件:条件一,从2003年起,在劳动保障部和中国保监会的推动下,太平人寿成功参与了辽宁省企业年金市场化运营试点工作,促成中国第一笔合格的企业年金计划,为寿险公司开展企业年金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条件二,全国已经有8家寿险公司获得了企业年金基金的运营资格,可以为企业提供包括受托管理、账户管理和投资管理在内的“一揽子”运营服务;条件三,寿险公司在长期资产负债管理、精算技术及风险管理、账户管理与服务以及资金运营等方面具有其它金融机构的比较优势;条件四,我国企业年金政策环境已经成熟,巨大的市场潜力正在演变成企业的现实需求。

    三、寿险公司要大力发展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巩固“第三支柱”的核心地位

    在我国,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作为一种长期保险业务,只能由寿险公司经营,这决定了其必然成为“第三支柱”的核心构成。一方面,寿险公司在提供企业年金基金运营服务的同时,要配合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年金化领取需求,不断丰富年金产品线,开发付给方式灵活多样的养老金转换年金产品,吸引个人账户资金购买保险年金;另一方面,寿险公司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和老年人新兴保险市场需求,开发具有社会效益的个人养老保险产品,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廉价的、适合城镇低收人职工和农民的养老保险服务。

第8篇

    【论文摘要】:资产证券化作为一项金融技术,在发达国家的使用非常普遍。在我国,资产证券化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到目前为止资产证券化还远没有成为金融机构自觉性的群体行为。文章主要分析了我国资产证券化的障碍及发展前景。 

    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资产证券化,以其旺盛的生命力在全世界范围内迅猛发展。中国资产证券化探索较晚,2005年3月21日央行宣布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作为试点单位,分别启动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住房按揭资产证券化的工作。4月20日《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正式颁布,这标志着资产证券化在我国迈出重要的一步。虽然我国资产证券化存在一定的障碍,但其广阔的发展前景却是无可否定的。 

    一、我国资产证券化发展的障碍 

    1. 符合资产证券化的资产供给问题 

    资产证券化中的供给问题,主要是可供证券化的资产合格性问题。从资产证券化最早的美国的实践来看,资产证券化首选的标的资产是住房抵押贷款和汽车贷款,而我国住房抵押贷款和汽车贷款才刚刚起步。但从理论上讲,只要借助于各种技术安排,提高信息收集与处理能力,设立各种安全机制,提高信用,减少毁约和拖欠,稳定未来现金流入量,降低证券化资产的风险,那么能够实现证券化的金融资产将会增多,因此增加符合资产证券化要求的标的资产是目前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2. 资产证券化需求方面的问题 

    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成熟的资产证券的投资群体。从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资产证券的投资者主要是机构投资者,包括养老基金、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外国投资者等。但是在我国,由于机构投资者的资格要求受到制度限制,因此机构投资者对该类证券的投资受到一定的约束。当然,个人投资者也可以成为证券需求者,但是能否使个人投资者这种潜在的需求力量变成现实,关键还在于提高证券的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使其具有较大的吸引力。 

    3. 资产证券化中的法律问题 

    (1) 资产转让的法律问题 

    我国商业银行在资产证券化中,首先面临的难题便是资产转让的审批问题。金融资产的转让需要政府主管机关的审批,资产相关的抵押权、质押权等物权需要主管机关的转移登记才能生效,即使主管机关审批后,转让时操作上的最大的障碍是,一个一个地通知债务人。这些问题都有待有效解决。 

    (2) 特殊目的机构规范问题 

    特殊目的机构( SPV) 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法律实体,关于它的法律规范是否健全、科学直接关系到资产证券的安全性。在我国,证券化主要是以信托作为SPV 机构,但SPV 则是因资产证券化而产生的一个特殊机构,因业务特殊性而导致对SPV 的法律规范应针对其特点来建立专门规范标准,才可保证资产证券化的安全性。 

    资产证券化中还存在其他的法律障碍,如各参与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信贷资产相关权利的转移方式、非信贷资产转移的方式及其相关权利的转移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深入进行探讨并提出解决方案。 

    4. 中介服务问题 

    信贷资产证券化涉及多方参与主体,各个提供中介服务的主体的 

    专业化水平的高低和信誉程度影响着证券化产品被投资者认同的程 

    度。但是我国信用评级机构普遍规模不大、评级标准不一,其权威性存在较大质疑,投资者难以据此作为投资依据。 

    我国必须通过完善各监管法规和监管指标,为资产证券化交易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以法律约束其行为,规范金融秩序。这样才能使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从一开始就走向规范化发展的道路,以避免金融风险的产生。 

    二、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前景 

    从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的现行情况看,开展资产证券化的外在环境还不完善,信贷资产证券化在短期内规模不会迅速扩容。目前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的发起机构还只限于银行。从长远看,中国资产证券化的未来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 

    1. 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范围将逐步扩大 

    证券化是一项重要的金融创新手段,特别是中小商业银行面临的资金约束较大,中小商业银行利用证券化释放的资本可以实现稳健的扩张经营,提高竞争力。将来开展资产证券化的金融机构将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从长远来看,企业也可以采取资产证券化方式提高资金的流动性。资产证券化将成为未来金融业和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之一。 

    2. 资产证券化的资产类别将逐渐增加 

    我国目前已开展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基础设施中长期贷款证券化的试点。从优质的信贷资产开始,下一步可逐步推广到各种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的证券化,实现信贷资产的拓广。 

    (1) 消费信贷的证券化 

    我国的消费信贷市场目前正处于高速发展的成长期。个人征信系统的商业性开通,提供了个人信用信息的通道,使得基于个人信用能力的信用卡、短期消费信贷、汽车抵押贷款有了信贷发放的依据,同样具有证券化资产应具有的可预测的、稳定的现金流,比较良好的信用记录,高质量标准化的合同。这些都为个人消费信贷业务证券化的发展提供了历史机遇。 

    (2) 应收账款的证券化 

    目前我国企业均有一定的应收账款。新颁布的《物权法》扩大了动产担保物的范围,允许应收账款质押,明确了应收账款的登记机构为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在动产担保制度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有利于动产担保价值发挥,促进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财务特点和财务安排的具体要求,对应收账款证券化融资,借助证券化提供一种偿付期与其资产的偿还期相匹配的资产融资方式,增加资产流动性。 

    (3) 保险风险的证券化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损失严重的国家之一。实行保险风险证券化,通过资本市场转移保险风险,增加有效的风险转移方式,通过保险风险证券化进一步增强承保能力,促进巨灾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使保险公司的经营变得相对稳定,推动保险业的发展。 

    3. 资产证券化的资金渠道将逐步拓宽 

    (1) 保险资金 

    随着保险业的不断发展,保险业资产总额快速增长,保险资金运用规模日益扩大,07年年底我国保险资金总额为2.89万亿元,运用余额为2.7万亿元。随着保险功能和作用的不断深化,我国的保险市场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保险资金成为重要的资金来源。 

    (2) 养老保险金 

    目前养老金可投资的领域正逐步放开,养老保险金管理机构将成为资产证券化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另外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2007年度报告,基金境内投资范围已包括资产证券化产品。 

    (3) 企业年金 

    截至2007年底,我国企业年金规模达1300亿元。我国已允许依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可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从事债券投资等业务。企业年金基金将成为资产证券化市场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 

    (4) 证券投资基金 

    03年至今,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资产规模的平均增长率超过90%。目前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证券的通道已经打开。 

    总之作为一项金融技术,资产证券化在发达国家的使用非常普遍。随着我国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以及我国对金融创新产品需求,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前景非常乐观。 

    参考文献 

    [1] 何小锋. 资产证券化—中国的模式[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2] 夏德仁, 王振山. 金融市场学[M]. 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第9篇

论文关键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审计理念  审计内容  审计方法

一、当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理念分析

社会养老保险。作为当代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项目,是农村居民养老的重要保障,发挥着社会安全网的作用,并体现了政府承担基本社会保障的责任。我国农村养老社会保障发展严重滞后于城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又是农村社会保障中最薄弱的一环。在农村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快于城市的情况下,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已经显得十分紧迫而重要。而当前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工作,是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有效监督,促进其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当前要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就要正视审计现状,树立正确的审计理念。过去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只注重资金的审计。随着当前形势的变化,必须拓展审计目标,丰富审计内容,改进和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审计工作必须从重点关注资金安全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全面审计转变。只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并不能保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检查监督和反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制定与执行问题,对促进完善制度、规范业务管理。更有意义。因而,从宏观上把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把监督检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制定与完善、评价现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效果当作重要工作内容,从政策上、制度上、管理上研究问题,充分发挥审计的评价、促进作用,是当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工作应有的理念。

二、当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的主要内容

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审计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制定情况。主要审计地方政府是否建立起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是否制定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障范围、保障标准、申请审批程序、资金筹集渠道等制度。从目前的情况看,’各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障范围、保障标准相关制度比较健全,而资金筹集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处在创建阶段,出现的问题较多,因而应作为审计监督的重点。(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落实情况。主要审计各项政策法规是否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有无因执行政策不到位而影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效果的情况。主管部门和经办机构人员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否能够正确把握,是否存在理解上的偏差,是否存在由于片面理解有关文件而导致执行政策不力甚至出现决策、执行失误等情况。

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执行效果。审计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各级财政补贴的落实情况。根据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规定,中央财政、省级财政以及县(区)财政都有一定数量的投入,在审计中就要检查财政资金的落实情况。(2)参保对象应保尽保情况。主要审计是否将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全部并及时地纳入保障范围。这项指标反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3)保障对象对新农保工作的满意程度。可以通过调查问卷或座谈的方式。对地方政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满意度进行主观评估。

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的发放。审计中应重点检查以下问题:(1)资金按时发放情况。主要检查养老金发放是否及时,每年参保对象缴纳的资金是否划入个人账户。(2)资金足额发放情况。主要检查发放给老年人的养老金是否足额,有没有欠账现象。(3)养老金银行发放情况。这项检查,主要了解养老金发放的社会化程度。养老保险社会化程度越高,资金的发放就越及时准确。

4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监督管理。审计中应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1)养老金准确核算情况。主要检查管理机构在审批、管理过程中是否按规定定期对经办部门的工作进行审核监督。(2)基层管理机构情况。主要检查各地是否加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机构建设,按照规定设立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工作经费是否具备,业务培训是否进行。(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化建设情况。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面广量大、手续繁琐、程序复杂。单靠工作人员手工操作和管理,难以统一和规范。由手工化管理向信息化管理过渡是新农保工作的必然选择。因此,检查中主要关注地方政府是否进行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是否对基层低保管理人员进行信息网络化培训。

三、当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手段与方法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的具体方法,大体可以分为审查书面资料的方法和证实客观事物的方法,此外还包括审计调查方法。审查书面资料的方法可分为核对法、审阅法、复算法、比较法、分析法;按审查资料的顺序可分为逆查法和顺查法;按审查资料的范围,可分为详查法和抽查法。当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中,应注重审计手段与方法的创新。

1强化结合性审计。发挥整体协作效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涉及到民政、劳动保障、财政、金融等多个部门的相关工作。这就要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要与这些部门相应的审计工作有所结合。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审计工作与各部门的审计结合还存在脱节。单靠社保审计一个部门,无法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工作做全面。只有通过与各相关部门的审计工作有效结合,社保审计工作才能达到一定的审计覆盖面和资金量,取得应有的效果。

第10篇

关键词:国九条;上市公司质量;管理公司机制

纵观各国证券投资基金发展历史,论文可以看出基金投资是一种分散风险、集中资金,有效实现小额资金向火额资本转化的有效途径。它将个人手中零散、小本的投资转化为集中有效的投资过程中发挥了功不可没的作用,如韩国在50-60年代为了解决实现经济迅猛发展所短缺的资金而大力发展、规范证券投资摹金当代各国证券投资基金方兴未艾,具有极强的生命力,仍在不断创新、发展、完善。做为现代市场经济下组织社会资源的一项有效政策、途径,证券投资基金是有它旺盛的生命力和存在的必然性。

中国当前社会已走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前沿,许多事物已与世界经济取得一致,也向资奉主义市场经济学了许多可用的市场管理方法,基金就是这其中的一种。其实证券在我圈是有它的必然,我国也像韩国50-60年代一样面临着经济迅猛的发展。而后出现资金短缺,出现我国特有的这样那样的困难,如国民储蓄居高不下.而国家储蓄利率持续下调,这时投资基金绝对是实现现有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有力途径。因此证券投资基金在未来的中国将有很大的市场和潜力。

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经过短短20-30年的发展,也已经从封闭式走向了开放式占主导,从不规范走向了日益规范(当然还存在未正式规范的私募基金),但是中国的证券投资市场仍存在着许许多多的问题。随着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令会精神的贯彻落实,《证券投资基金法》的颁布,“国务院炎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简称“国九条”)的颁布和实施,中国证券资本市场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也必将在发展中逐步加以解决。以下就我的理解,结合国九条,对中国当前证券市场的各种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一己之陋见。

一、我认为中国证券市场首要问题是没有好的投资项目

诚如“国九条”中所肯定的火力发展资本市场的重要意义:毕业论文有利于促进金融市场改革和发展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完善金融市场结构,提高金融市场效率,维护金融安全,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人程度地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将社会资金有效转化为长期投资。而证券投资基金在此起了重要作用,可是上市公司总体素质偏低,很多是面临困难的国有企业转制而来,上市后又不积极深入改造,只以圈到股票资金为目的;做为三驾马车之一的债券市场又品种稀少,造成证券投资公司在选股时不约而同地只能持有那几只优秀股,集中度高,不利于分散风险。而股票市场只有“做多”机制,没有“做空”机制,很难规避系统风险,证券公司于是也拼命做大,甚至出现操纵市场的违规行为。

国九条中第四条第五条就对此问题提出r解决方案:四、健全资本市场体系,丰富证券投资品种:要求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完善风险投资机制,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积极稳妥发展债券市场,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筹集资金,改变债券融资发展相对滞后的状况,丰富债券市场品种。

对此我个人认为可以吸收国外风险投资基金及房地产投资基金的发展模式,创造出适台中国特色的为中小企业融资的基金;而我国的高科技产业一直是一块肥肉,长期以来它属于高风险高回报行业,外国资本早就看好它,而我们若建立风险投资基金,则可吸收国内很多民间资本,尤其是一些高收入阶层,会更看好这一块。房地产投资基金相对来说投资期限长,但中国房地产市场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资产容量不容忽视,我国早期不规范的证券投资基金也曾驻足过这种期限长的投资,但当时来规范化,反而造成了基金的流动性问题,而如果学习国外规范化管理话,它将很好地促进房地产资金的证券化,平分这个行业巨额的利润,让广大投资者受益。

国九条第五要求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推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支持竞争力强、运作规范效益良好的公司发行上市,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鼓励已上市公司进行并购重组。要求重视投资回报,要采取切实措施改变部分上市公司重上市、轻转制、重筹资、轻回报的状况,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为投资者提供分享经济增长成果、增加财富的机会。要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在实现上市公司优胜劣汰的同时,建立对退市公司高管人员失职的责任追究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要规范上市公司运作: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真正形成权力机构抉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强化董事和高管人员的减信责任,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规范控股股东行为,对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控股股东进行责任追究。强化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切实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建立健全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

对于这一条,当然是因为存在国有股一股独犬,股权不流通,引起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造成的,通过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规范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份的转让,可以得到些解决。但是我认为要强化董事和高管人员的诚信责任,对损害公司和利益的股东进行责任追究的关键还在于一个信息披露问题:只有建立了及时、透明、平等的信息其卓机制才能真正起到监督作用。而这很大一部份要靠我们加强中介机构的规范性和执业道德,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注册会计师很多是无法做到审计最基本的独立性的,这就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留下许多空子。

二、我国的证券从业机构本身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

证券投资基金治理结构不完善如基金发起人与基金管理人相同,基金托管人由管理人选定且有权撤换,硕士论文使其独立性大打折扣;基金管理公司机制也同样存在道德风险,独立董事制并不能真正发挥作用等。故而国九条中第六就讲到促进资本市场中介服务机构规范发展,提高执业水平:督促证券、期货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其股东行为虽化董事会和经理人员的诚信责任.严禁挪用客户资产,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这一方面靠基金管瑕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切实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将基金公司的收益与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挂钩,另一方面加强外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证券、期货公司市场退出机制,建立汪券资信评级机构,鼓励证券崩货公司通过兼并重组、优化整合做优做强,以应对明年证券服务业全面对外开放,国外证券公司的雄厚资金冲击。

另我认为我国的开放式基金仍是契约型为主的,这样的公司治理结构很容易陷入流动性风险中。也不利于其发展,还是要像法人治理结构靠拢。医学论文在这点上国九条里也放开了证券公司的融资: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或发行债券筹集长期资金,完善证券公司质押贷款及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办法,制定证券公司收购兼并和证券承销业务贷款的审核标准,在健全风险控制机制的前提下,为证券公司使用贷款融通资金创造有利条件。

还有机构投资者要适当加强,这有利于信息的对称性,因为多几个大机构投资,它们也有力量得到更准确的市场信息,促进整个市场的公开化、透明化,有利于中小投资者。当然这里要加强外部的监管,防止大机构联台起来侵占小投资者利益国九条中鼓励合规资金人市:如支持保险资金以多种方式直接投资资本市场,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基金、企业补充养老基金、商业保险资金等投入资本市场的资金比例,要培养一批诚信、守法、专业的机构投资者,使基金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为丰的机构投资者成为贤本市场的主导力量。

总之,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国九条非常强调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相信随着《证券投资基金法》的实施,我国证券从业机构的逐步完善,中小投资者将从中国持续增长的经济中得到更合理的利益!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九条).

第11篇

论文摘要:农村社会保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总人口74. 2写的农村居民目前或将来的生活质量,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是其中的关键内容之一。目前河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总体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农民收入水平低、负担相对过重,自我保障意识薄弱,农村社会保障的资金不足,相关立法保障不健全等原因造成的。因此,我们应在结合自己省情的情况下,认真地分析了解各区域之间的差异性,建立形式多样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提高覆盖全省农村的社会保障事业水平。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但是农业现代化程度低,农村经济发展落后,农民收人水平不高,城乡差别依然很大。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深化发展,以前农民以土地保障为根基、以家庭保障为依托的保障形式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被撼动。在原有保障模式被打破、新制度尚未完全建立之际,中国农民长期游离于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农村社会保障成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

河南是农村人口大省,河南的农村社会保障与全国的总体水平相比较也落后许多。要解决城乡居民收人差别以及农村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种种问题,必须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这关系到社会公平,同时也是补偿农村家庭保障不足、建设和谐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和现实需要。其中,最为基础的就是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一、目前河南农村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

虽然河南省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一些本质问题。目前所面临的问题,主要是农民收人水平低、负担相对过重,自我保障意识薄弱,农村社会保障的资金不足,相关立法保障不健全等。

(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严重不足

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不足制约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发展,这也是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之一。

首先,政府投人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充分。虽然河南省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绝对数额一直在增长,但其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仍然较低。财政预算科目中,社会保障支出主要包括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以及社会保障补助支出,社会保障补助支出是20世纪90年代后期才设立的支出项目。河南省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长期以来增速缓慢,大大低于同期GDP和财政支出的增长速度,这导致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达不到应有的水平。社会保障是社会政治经济的“稳定器”和“减震器”,社会保障支出过低会给社会的安定带来极大的威胁,也不利于经济的持续发展。其次,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使用不规范。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由中央政府发放到基层政府之后,被挪用挤占的现象较为普遍,或用于解决地方财政困难,或用于投资房地产,或用于建设其他项目,最终使政府对农民的给付承诺无法兑现,使农民的利益得不到应有保障。

(二)农民负担过重

河南农村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负担主要来自两方面:贫困人口和老年人口。一方面,河南省的贫困人口比重较大,贫困程度深,随着城乡收入差距的拉大,农村人口的贫困情况越来越恶化;另一方面,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的巨大改善,人口死亡率下降,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这些问题的存在都给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造成沉重的压力。

(三)二元经济的存在

20世纪80年代进行的农村的改革和后来乡镇企业的蓬勃兴起,曾一度使二元经济结构的强度弱化,但进人90年代初以后,乡镇企业开始衰落,城市下岗职工增加,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受阻,而农业劳动生产率依然较低,这必然导致二元经济结构的强化。二元经济存在的同时,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有较大差异,即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享受着较为完善、水平较高的社会保障服务,而农村广大农民游离于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之外,生活保障主要依靠家庭和土地,这些都造成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落后。

(四)保障法律法规和管理体制不完善

首先,农村社会保障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致使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缺乏法律约束,漏洞较多,基金被挪用现象严重。其次,从管理机构上来看,农村社会保障管理混乱,城乡分割、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各自为政。再次,管理水平低下。社会保障的管理是一项繁杂且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对管理者的水平要求很高。但由于管理体制不完善,同时缺乏可供借鉴的经验,缺乏专业人才,农村社会保障的管理漏洞百出,造成社会保障基金征缴、管理和使用集于一身(民政部),不符合国际上将征、管、用分离的惯例,致使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性、流动性非常差,挫伤了广大农村居民的参保积极性。

(五)农民社会养老保障意识落后

一方面,由于河南农村人口中许多农民受教育程度不高,收人水平偏低,头脑中的“养儿防老”观念仍然很重。另一方面,由于过多地强调国家和集体对被保障对象的给予和帮助,致使农民养成了对国家、集体的依赖心理,削弱了自身的保障意识,使农民的社会保障意识比较薄弱。此外,由于历史原因,有相当一部分农民有“四怕”思想,即怕钱贬值、怕政策变、怕干部换、怕不兑现,对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持怀疑态度。

二、加快构建河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议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农村开始逐步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种新型的保障制度,从建立到成熟,需要不断地改革和完善。河南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在构建过程中要从以下几方面来推进。

(一)社会养老保险的形式要灵活多样

河南农村社会养老情况繁杂,对于不同情况,应采取不同的保障措施。第一种是个人投保,即被保险人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投保,保险费由被保险人或其亲属缴纳。第二种是职业保险,即针对相关职业的保险,其保险费由保险对象和其关联单位按一定比例缴纳,或完全由关联单位缴纳。例如乡镇企业职工保险,个人负担一部分,企业负担一部分,共同形成对被保险人的养老保障。职业保险比个人保险更具有针对性,应加大保障范围,必要时政府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督促和规范。

(二)规范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和缴纳方式

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予以一定扶持。保险费缴纳方式灵活,可以预交、补交,可以按月、按季甚至按年度缴纳。保险金额可以设多个档次,由投保人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和意愿来选择。

(三)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益率

目前河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基金管理成本高,基金收益率低,运营不规范。提高基金收益率,对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成败非常关键。而要想提高基金收益率,首先就要规范基金管理,建立分级运营机制。目前保险基金在县级运营,层次较低,规模较小,管理成本高,风险极大。运营中容易出现亏损,而且出现亏损后难以补救。因此,建议采取省、县两级运营模式,分账管理,减少管理机构,削减管理人员,降低成本;同时,增大基金规模,引进高层次人才,树立专业投资理念,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基础上获得稳定的收益。其次,出台基金运营优惠政策,提高基金收益。针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落后现状,政府应建议银行给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更多的优惠政策,明确给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购买国债时的优惠量;特许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优先投向那些风险小、收益高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确保基金的收益。最后,加大对基金的监管力度。基金的专款专用、基金的稳健收益都需要外在力量的监督才可以得以实现。监管方面,除了政府组织监管外,还可以成立由缴费人、受益人和社会公益组织共同组成的非官方监督机构来进行监管。二者有机结合,形成政府、社会公益组织全方位监督的养老保险监管机制。

(四)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探索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条件和办法

要认真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调查研究活动。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分析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基本条件。要配合《河南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规划纲要》,研究农村养老保险事业长远发展目标和战略步骤。在经济发达地区,要适应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要求,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各项制度。要从解决“三农”问题的大局出发,研究促进我省农村养老保险事业健康发展的有关政策,为适应我省农村城镇化和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研究探索适应进城务工经商农民、小城镇农转非人员、失地农民和农村计划生育人口等群体的养老保险办法。

(五)增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生命力

第12篇

论文关键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制度实践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论文摘要:通过对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苍山县、郯城县三个区县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运行情况的实地调查,结合临沂市正在运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可以看出,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现不出社会保险的根本属性.社会经济资源配置离帕累托最优状态甚远;市政府还需加大力度进行制度建设和财政投入,探索科学的养老保险城乡衔接机制.建立新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一、问题的提出

山东省临沂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从1992年6月开始,按照1992年民政部制定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基本方案》)开展此项工作,该项事业发展较快(见表1)。但从调查的总体情况看。如今的制度建设还存在诸多的困境和难题。问题的复杂性和艰巨性突出存在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构建过程中。

二、临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践情况与存在问题分析

(一)临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践情况实地调查首先,临沂市三个区县的被调查者都表示“愿意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而明确回答“不愿意”的仅占13.12%。此外,2/3以上的被调查者表示知道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但不了解其具体内容。

其次.虽然大部分被调查农村居民表达了对其他养老方式的需求,但更为现实的想法仍是“靠自己”和“靠子女”来养老,选择“靠社会养老保险”达到养老目的的仅占17.19%。

其三.有些被调查者只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意愿,而由于种种原因,他们并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受调查区的养老保险实际参加者占回答“愿意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者的比例为48.15%。

其四.调查点67.56%的农民对制度能否持续和能否保障养老尚存疑虑。显然,农民渴望有新型养老方式来满足未来养老的需求.而目前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却作用有限,并未得到农民的完全认同。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虽然大多数村民了解并愿意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但是人们并不指望通过这种方式来达到养老目的。村民对“养老方式”的选择方式及其所占比例如图1所示。

可见,该地区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已发生了一定变化,但同时对社会养老保险尚有很深的疑虑从表1得出,2004年,该区人均养老金月领取额不到50元。2008年人均养老金月领取额不到70元。就该区农村生活水平看,绝大部分投保者领取的养老金不能真正解决其老年基本生活问题。65%的参保农民认为“只当是补充”。正是由于该方案在缴费标准的设计上并没有达到保证农村老人基本生活的目的。动摇了农民对这一制度的信心,抑制了他们参保的积极性。目前全市投保人数60.89万,约占应参保人数的8%.距山东省拟定的“2010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初步建立,适龄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70%”的目标还有很大距离。

(二)临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分析

1.制度设计不完善,体现不出社会保险的根本属性。(1)在制度设计上,由于缺少法律依据,实施制度仅作为一种行政行为,加之政策缺少连贯性,因此在具体实施中就带有随意性。(2)社会保险的基本特征是国家立法、政府强制组织实施,正在实施的《基本方案》规定政府组织、引导与农民自愿相结合,没有体现社会保险的强制性特征,难以形成制度。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也没有行政法规,影响了政策落实的效果和执法监督的力度。(3)现行制度缺乏公平性。主要表现在:第一,《基本方案》规定保险对象的参保年龄为1周岁一60周岁,对于超过60岁的老年人并没有像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那样予以补偿。他们成了制度的“真空”人群。第二,《基本方案》采取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和国家政策扶持三方相结合的原则,劳动者由于个人能力不同,收人有高有低:集体补助主要依靠当地乡镇企业,而乡镇企业经济实力也有很大差别,因而参保农民的个人账户积累额相差较大。第三,参保的绝大多数村和乡镇只补助干部。不补助群众;少数村即使补助所有参保者,也存在干部多补、群众少补的情况。(4)现行制度缺乏社会保险应有的互济性。《基本方案》采取个人账户积累制模式,由于大部分地区集体经济逐渐弱化,农村集体补助资金缺乏保证,再加上政府没有对投保者有最基本生活保障的承诺,现行农民养老保险类似于商业保险,实行的是个人自我平衡,养老金既不能实现代际调剂,也不能实现同代人之间不同收入者之间的调剂。

2.贫困群体未能从中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社会经济资源配置离帕累托最优状态甚远。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很多农民反映目前的生活仅够维持家庭的日常开销。并没有富裕的钱拿来参保。农村养老问题的重心在“经济收入问题”。低收入农户和贫困户是大多数农村地区的社会阶层中的“弱势群体”.农村老龄化问题在相当程度上正是这一群体的问题。穷困者不能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受益,参保群体与未参保群体所占受调查总人口百分比和年家庭人均收入分别为11%、0.54万元和85%、0.134万元,这无疑违背了社会保险制度再分配的根本原则。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群体基本上是较为富裕的农民,而经济状况较差的农民则不能从社会保险制度中获益。

3.没有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机制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城乡之间不能相互衔接,限制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发展空间。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农村居民、失地农民和农民工在农村和城市间流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如何转移和衔接,《基本方案》没有明确规定,这使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相互隔离,给今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合并造成制度障碍。

三、构建临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思考

(一)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需遵循的原则

1.强制性原则。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强制性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必须以法律的形式进行强制性规定.以保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稳定的财政基础;并且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分担比例、运用以及管理也要用法律进行规制:二是对农村社会保障各方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

2.互济性原则。互济是社会保障制度思想和意识基础。农民个人抵御风险的能力非常有限,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在受保成员之间调剂使用,通过互济将极大地提高农民整体的经济福利水平.从而促使整个社会经济效用最大化。

(二)构建临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建议

1.增强政府财政支持力度。首先。加大政府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直接财政投人力度。据资料反映,北京市大兴区政府每年拿出1500万元,对全区符合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范围的24.6万人进行保费补贴和建立储备金,使政府补贴真正落到农民身上。这一经验显示政府对制度建立的支持,可以为构建新型的临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资金筹集提供有益的启示。其次,取消提取管理费,农村社保机构经费由财政拨付。应尽快考虑修改现行制度中从农民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中提取3%管理费的规定,由财政按机构正常运行需要拨款。这一方面可以增加农民的投保收益,有利于落实“政府积极扶持”的原则;另一方面也可降低经办机构因经费不足、借支基金而造成的管理和基金运营风险。第三.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风险基金。为了避免和应对这些风险的发生,市政府应每年从财政收人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风险基金,并专户储存。提取比例建议按当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收入的1%~3%左右确定。

2.尝试建立国民年金制度和农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机制。农村居民和流动人口的养老保障制度是建立城乡统筹养老保障制度的关键所在。对于农村居民,应当根据“反哺”的基本策略,建立非缴费型的国民年金制度;对于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流动人口,在短期内可为其建立劳资双方共同缴费的个人账户制度。在长期内可通过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使处于流动状态的非农劳动者进入“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