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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机构年度工作计划

时间:2022-07-17 23:30:16

社工机构年度工作计划

第1篇

保障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88号)和市商改联办《关于印发宿州市市场监管领域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宿商改办字〔2021〕9号),市局研究制定了《2020年度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实施。

一、夯实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基础制度

各县、区人社部门要持续做好本辖区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两库”)精细化建设,将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分别按照行业类别、岗位资质等要素进行分类标注,并实行动态管理;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和细则,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局有关科室、局属单位要按照《抽查计划》要求,指导县、区人社部门做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两库”)完善工作,实行动态维护,确保精准监管。

二、规范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各县、区人社部门要根据市局年度抽查计划,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于4月30日前录入监管平台,在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并报市局政策法规科备案。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原则上应覆盖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所有监督检查事项。除抽查对象基数过少或有特殊规定外,原则上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不高于5%,重点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不设上限,对属地要求采取全覆盖式检查的事项,应在计划中予以明确。各县、区人社部门制定抽查计划时,要加强内部沟通配合,统筹各项抽查事项;要主动联系其他执法部门,加大联合抽查力度,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防止重复检查。严格实行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管控,各县、区人社部门,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自行组织对企业的执法检查,必须纳入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需要临时增设、暂停延迟或者取消实施的抽查任务,要及时公开公告。

局属有关单位要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明确的责任分工,牵头指导各县、区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年度抽查任务。对于省、市级统一发起的抽查任务,要提早谋划具体实施方案,有序做好建库、摇号、派发、上传、公示等工作。

三、规范制定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各县、区人社部门要按照《抽查计划》要求,主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联合抽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名称、联查部门、抽查事项、检查对象、实施主体、责任分工、抽查基数和比例及时间安排等内容。联合抽查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配合部门,增加《抽查计划》外的相关部门参与。鼓励县、区人社部门将未纳入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进一步整合到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内。对于重点领域突发风险和情况,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发起部门可以组织临时性联合抽查,补充纳入联合抽查年度工作计划,并向社会公开。

各县、区人社部门,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按照《安徽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实施办法》和市市场监管部门发起的年度联合抽查事项通知要求,主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研究制定“劳动用工管理情况检查”、“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检查”等联合抽查事项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名称、抽查事项、检查对象、实施主体、责任分工及时间安排等内容,按照要求开展好联查行动。

四、规范有效实施双随机抽查

县、区人社部门,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逐批次抽取检查对象,根据需要因地制宜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双随机抽取过程应通过监管平台操作,确保全程留痕。要根据监管实际情况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测等方式开展抽查,规范抽查流程,做好抽查记录,及时督促整改,提高监管效果。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各县、区人社部门,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相关网站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加大惩处力度,产生的行政处罚信息应在7个工作日内归集至监管平台,记于相应市场主体名下。

五、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各县、区人社部门,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根据《安徽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暂行办法》和《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信用分类监管办法》,完善本地区、本单位信用分类监管的具体制度和措施。根据监管平台提供的企业信用状况,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科学设置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守信企业,可以合理降低抽查的比例和频次,避免不必要的检查;对失信和严重失信企业,适当提高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实行严管和惩戒。

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人社部门,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日常监管的基本手段,加快与各业务职能的整合融合,加强信息共享,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双随机抽查与审批许可、信用监管、重点监管的衔接。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强化对口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加强信息化支持,切实提高基层履职能力和水平。市局将依托监管平台,适时对抽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监测。

请各县、区人社部门,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抽查计划,及时完成抽查任务,并于2021年6月29日和11月29日前,汇总填写本地区、本单位«2021年度抽查任务开展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送阶段性和全年抽查工作总结。市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统计结果作为对各地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联系电话:0557-3699829

 

附件:1. 全市人社系统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2.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

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3. 2021年度抽查任务开展完成情况统计表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2日         

 

附件1

全市人社系统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发起方式

抽查主体

(层级)

抽查

对象

抽查基数(户)和比例

抽查

目标数

抽查比例

抽查

时间段

备注

1

2021年度全市人社部门劳动用工管理情况检查

规章制度制定情况检查

市、县(区)两级自行组织发起

县、区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机构及相关科室)

全市存续企业

辖区监管对象数在2000至10000家的按2%比例随机抽取。

60家

2%

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劳动合同及招用工管理情况检查(已列入联合抽查计划,按联合抽查计划执行。)

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检查

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检查

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检查

工资支付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检查(已列入联合抽查计划,按联合抽查计划执行。)

2

2021年度全市人社部门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除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外)

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除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外)

市、县(区)两级自行组织发起

县、区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机构、相关科室、各险种经办机构)

全市存续企业

2000-10000家。

60家

2%

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3

2021年度全市人社部门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市、县(区)两级自行组织发起

县、区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机构、人力资源流动开发科)

全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50家

5

10%

2021年11月

底前完成

 

4

2021年度全省人社部门职业技能培训与考核鉴定机构检查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检查

市、县(区)两级自行组织发起

县、区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机构、职建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全省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全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40家。

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36家

4

4

10%

10%

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2021年】1月

底前完成

 

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检查

5

2021年度全省人社部门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市、县(区)两级自行组织发起

县、区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机构及相关科室)

全省劳务派遣单位

全市约80家。

8

10%

2021年11月

底前完成

 

 

附件2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发起方式

(牵头指导科室)

抽查主体

(层级)

抽查

对象

抽查基数(户)和比例

抽查

目标数

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要求

抽查

时间段

备注

1

2021年度全市劳动用工部门联合抽查

工资支付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检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检查。

市、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市场监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及相关科室)

市、县(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部门。

辖区内建筑行业和相关用工企业。

辖区监管对象数在2000至10000家的按2%比例随机抽取。

60家

 

2021年4月至12月

 

 

 

附件3

 

2021年度抽查任务开展完成情况统计表

 

抽查任务

名称

任务开展完成情况

抽取检查企业数

(户数)

累计已完成抽查企业

(户数)

发现问题

(户数)

责令整改

(户数)

立案调查

(户数)

结果公示

(户数)

备注

 

 

 

 

 

 

 

 

 

 

 

 

 

 

 

 

 

 

 

 

 

 

 

 

 

 

 

 

 

 

 

 

 

 

 

 

 

 

 

 

 

 

 

 

 

 

第2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维护社会公平、服务城乡居民为出发点,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目的,健全管理体制,强化机制创新,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加快建成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以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综合卫生服务为重点,功能配套、分工合理、运行有序、方便快捷的新型卫生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社区居民的卫生保健需求为导向,合理布局公共卫生资源,形成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补充的卫生服务体系。

2、坚持以区域卫生规划为指导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将不规范的基层卫生机构加强、精减、合并,建成符合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3、坚持与社区建设、新农村建设、农民健康工程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整体规划、统筹安排、分类指导、同步实施、协调发展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到年,全县建立比较完善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具体目标是:通过整合资源,逐步构建县乡两级、乡村一体、防治结合、多元投入、分工合理的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做到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居民可以在社区享受到综合、续、便捷的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全面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农村居民健康水平提高。

四、发展规划

(一)总体规划

到年,全县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要基本达到:

1、以满足居民出行15分钟以内可及社区卫生服务为目的,全县规划设置20个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社区卫生服务分中心、310个左右社区卫生服务站。其中,县城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社区卫生服务分中心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30个;乡镇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9个,社区卫生服务分中心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80个左右。社区卫生服务覆盖所有行政村和居民委员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达到标准化建设和设备配置要求,全面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与水平。

2、规划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具备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综合性卫生服务功能,与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建立起分工合理,双向转诊的有效机制,发挥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网络的网底作用。

(二)近期规划

年全县建制乡镇的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50%,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覆盖率达到50%。

1、制定设置与建设规划及实施计划。制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规划,建设与基本设备标准配置的实施计划,明确实施规范要求,并将各年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改扩建计划和投资方案纳入年度投资预算。

2、根据分类设置要求,分步实施标准化建设。

(1)年12月份前建成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他乡镇在年12月份前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础设施。年12月份前,各乡镇按行政村或3000—5000人口的设站标准,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覆盖率达50%。原则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地的行政村不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口不足3000人或步行10分钟可及社区卫生服务的行政村可不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2)对部分按分类重新定位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可按本规划标准酌情调整。

五、机构审批

1、各乡镇的社区卫生服务规划服从全县社区卫生服务规划,报县卫生局审批。

2、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要按照县设置规划进行合理布局,须按独立法人医疗机构申报,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报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3、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应与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一个法人主体,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报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六、保障措施

1、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农民健康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乡镇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规划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迅速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加快组织实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补充的卫生服务网络。

2、坚持公益性质,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主要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六位一体”综合服务,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主。要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预防保健机构、医院之间合理的分工协作关系。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预防保健机构要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业务、人员、信息档案和日常事务的监督管理。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的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建立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承担综合性医院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审计工作,牢牢把握“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以服务和谐社会构建和新农村建设为重点,[制订年度工作计划]以推动“经济强市、文化强市、生态、和谐”建设为目标,以“加快审计转型年”为抓手,努力提升审计工作的谋划力、执行力、创新力、公信力和影响力,在推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中发挥审计监督更大作用。

二、工作目标

结合市委五届八次全委会提出的“重创新促发展,重民生促和谐”主基调和署、厅有关精神,2010全市审计工作基调是: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立足创新、提升素质、推进转型。

在坚持上述工作基调的基础上,2010全市审计工作目标是加快“四个推进”:一是深化绩效审计探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资源利用效率,推进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制订年度工作计划]二是突出民本审

计理念,围绕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问题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三是结合财政收支分类改革,持续强化财政审计一体化理念,推进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建立和规范;四是坚持以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为基础,全面加强审计监督,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和重大损失浪费问题,推进惩防体系构建。三、工作要点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工作基调和工作目标,2009年全市审计工作重点是“突出一个主题、破解两大难题、深化三大审计、实现四个提升”:即突出和谐社会建设主题;破解绩效审计和计算机审计两大难题;深化财政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提升审计质量、审计成果、队伍素质和管理水平。具体要努力提升“五个力”:

(一)以服务大局为根本,努力提升审计工作谋划力

在坚持依法独立审计的前提下,始终把服务大局作为全市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眼于增强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审计工作谋划力。

1.围绕形势任务

发展要求抓谋划。党的十六届七中全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全面部署,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2009年工作目标和重点,全市审计机关要充分把握自身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责和任务,紧紧围绕和谐社会构建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结合自身工作特点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明确审计机关应该做些什么、怎样去做等方面问题,理清具体工作思路和举措,努力在和谐社会构建中凸显作为。

2.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抓谋划。把党委政府满意作为审计工作的重要诉求,自觉主动地将审计工作融入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围绕市委五届八次全委会确定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升城市综合功能、加快新农村建设、深化改革开放、促进文化繁荣、改善生态环境、加强法治建设、解决民生问题、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九大任务,精心谋划和实施审计工作,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推动者和实践者。

3.围绕坚持服务民本民生抓谋划。突出社会公平正义和改革成果共享,以促进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为重点,从关注公共服务、公共政策和公共财政等入手,紧紧抓住“十网”建设和“助业、助居、助学、助医、助困、助行、助安”的“七助

”行动相关资金,从审计角度认真研究确保这些资金安全和效益的办法。针对老百姓的这些“活命钱”,切实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保证专款专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4.围绕上级机关规划目标抓谋划。按照审计署最新发布的《xx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省审计厅出台的十三个指导意见,深入领会和把握精神实质,并紧密结合实际,在已经出台市审计工作“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因地制宜研究贯彻措施和办法,真正把审计署和省厅事关审计事业未来发展的各项规划目标抓在手中、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以绩效审计为核心,努力提升审计工作执行力

把绩效审计作为考量审计工作执行力的重要标准。以全部政府性资金的绩效审计为目标,以审计调查和专项审计为主要手段,进行审计综合评价,为提升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效果和效益服务。

1.进一步深化财政绩效审计。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结合财政收支分类改革,努力探索和深化对全部政府性资金实施审计监督的办法与措施,推进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建立和规范。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认真组织好财政“同级审”和“上审下”,努力摸清市、县两级政府的家底,对

第4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2号,以下简称《决定》)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川委发〔*〕24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总体思路和目标

1、深刻认识新时期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战略地位。人口问题始终是影响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自大力推行计划生育35年以来,全市累计少出生200多万人,有效地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压力,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但是,目前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形势依然严峻,潜伏着低生育水弹的现实风险,社会保障机制不够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难度加大。在人口问题上的任何失误,都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难以逆转的影响。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始终把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摆在重要的战略位置,坚持不懈地做好新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2、新时期人口问题的思路和目标。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按照中央提出的“稳定、提高、统筹”的基本指导思想,把握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这个重点、难点,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体制、机制、手段和方法不动摇,确保未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实现。到2010年,全市人口总数控制在440万人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下,总和生育率稳定在更替水平以下,人口出生缺陷发生率明显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育龄群众享有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普遍开展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初步形成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逐步建立调控有力、管理有效、政策完备的计划生育保障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

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主要工作措施

3、强化宣传教育。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列入各级党委宣传总体规划,建立宣传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各界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机制。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纳入“五五”普法教育内容,增强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法律意识。深入开展基本国策、国情、市情的人口形势教育。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要设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性宣传栏目。各级党校要开设人口理论课程,中等以上学校要将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纳入相关课程教学内容。医疗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母婴保健、生殖健康等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婚姻登记机关要与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配合,免费为新婚人群提供宣传咨询和指导服务。要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不断深化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建立生育文化大院和计划生育中心户,为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4、强化依法管理。规范生育秩序,治理生育环境,遏制政策外生育和非法收养,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建立县级委托、乡级征收、村级配合、司法支持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机制。人民法院要加大依法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力度,对人口计生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要及时立案,依法执行。公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对干扰、阻碍、破坏计划生育工作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破坏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实施的行为,对违反纪律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生育的,予以降级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在录用公务员、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要考察其是否有违法生育情况。公民违法生育的,在其参选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和委员时,因其违法生育行为视为不具备参选条件。把遵守计划生育政策作为推荐、确定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任职人选的必要条件。在任村(居)民委员会负责人违法生育的责令其辞职。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违法生育的,其企业不得评为先进、模范企业,对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情节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根据法律和政策的有关规定,严格依法处理。实行政务公开,全面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

5、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把计生管理的根基建在村社(社区),以村为主,各行政村做到人员、责任、报酬“三落实”。村(居)民委员会要配备责任心强、具有初中以上文化、以中青年女性为主的计划生育专职管理服务人员。村(居)民小组配备计划生育信息员。村级计划生育专职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计划生育信息员的误工补贴要纳入财政预算,村级计划生育专职管理服务人员报酬待遇不得低于村(居)主要领导的80%,计划生育信息员的误工补贴每月不低于50元。加强和规范市、县(区)直属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进一步落实法定代表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要承担管理计划生育的责任,落实管理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员、经费和措施。坚持避孕为主的方针,建立和完善经常性的孕前管理和服务机制,加强对已婚育龄妇女随访和“三查”服务工作,推行避孕措施“知情选择”,引导群众选择落实以长效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确保长效避孕措施的落实率和及时率。

6、强化村(居)民自治。大力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认真抓好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合同管理、村务公开“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建立完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各项制度,规范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和计生服务协议,全面实行村级计划生育定目标、定责任、定经费与奖惩挂钩的“三定一挂”责任制,真正实现“有人管事、有章理事、有钱办事”的计划生育工作格局和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村(居)民自治工作管理模式,使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成为夯实计生基层基础的有效管理手段,充分调动村民参与计划生育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最大限度减少政策外怀孕和生育。

7、强化利益导向。认真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利益导向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农村独生子女贫困伤残死亡家庭救助制度、城市计划生育夫妇年老一次性奖励和农村育龄群众自愿落实长效避孕措施奖励制度。深入持久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扶持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全面发展。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和完善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正确处理各种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的关系。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贫困家庭,优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特困户生活救助等社会救助和慈善救助范围。多渠道筹集资金,设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先优惠政策的落实。

8、强化流动人口管理。坚持“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进城务工人员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提供与户籍地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落实流动人口社区登记制度,重点加强对新建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非公有制企业的计划生育工作。公安、教育、劳动保障、卫生、房管、工商等部门为流动人口办理暂住、经商、务工、购房、租房、社会保障等手续时,要将流动人口相关信息定期向人口计生部门通报,并积极配合街道、社区督促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落实计划生育法定代表人责任制。

9、强化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市级各部门计划生育的职责,建立综合治理的统筹协调机制,落实部门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职责任务,并将履职情况纳入政府综合目标管理。进一步落实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在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公安机关在办理婴儿入户登记和户口迁移手续、卫生部门在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应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并将登记情况定期向当地人口计划生育部门通报。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教育等手段,着力解决人口和计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真正把计划生育工作当作社会系统工作来抓,努力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负责、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综合治理计生工作的新格局。

10、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规范人口信息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全市育龄妇女基本信息系统、流动人口基本信息系统和计划生育电子政务系统,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在人口宏观调控管理、人口发展趋势预测、人口安全预警预报、基层管理服务、流动人口综合管理等工作中的作用,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办公自动化、人员专业化、服务科学化、信息网络化。人口计生、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民政、卫生、教育等部门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实现信息共享,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决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11、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公益服务,经费由财政保障。把计划生育服务体系纳入社会事业重点支持项目,制定和实施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加强县、乡、村三级技术服务网络建设,改善农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条件,加大经费投入,提高市、县、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切实履行好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信息咨询、药具发放和人员培训等职能。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先进县、乡、村“三级联创活动”。认真落实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等“惠民行动”,将其纳入经常性工作,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实现农村已婚育龄妇女享受免费的基本生殖保健服务。

12、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出生缺陷干预能力建设,全面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卫生保健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密切配合,宣传和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加强婚育咨询和指导,开展孕产期保健、产前筛查和诊断、产后访视、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加强对艾滋病、性病的宣传教育和科普教育,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大力普及婴幼儿哺育科学知识,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强化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和培养。

13、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建立健全党政负责、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实行有奖举报,严厉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案件,打击“两非”行为。制定有利于女孩和妇女健康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严格执业资格审查、B超检查、人工终止妊娠登记、孕情检测等制度。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溺、弃、残害、遗弃女婴和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犯罪活动,严厉惩处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等违法行为。

14、积极发展老龄事业。以独生子女户和计划生育女儿户父母为重点,探索建立政府补贴、集体补助、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在农村,逐步建立多种形式的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老年父母,按规定提供适当补助。在城市,逐步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大力发展社区老年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开办各种类型的养老服务机构。发扬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保障机制

15、建立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策调控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定期听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将把人口计生政策法规纳入中心组的学习内容,每年召开一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汇报会,听取各县(区)党委、政府专题汇报人口计生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将每年开展1-2次人口计生工作专题调研或现场办公会。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汇报,分析、研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解决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各县(区)党委、政府每年9月底要将本地区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向市委、市政府作专题报告,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办发〔*〕136号)要求,认真履职,每年年底要将履行职责情况向同级党委、政府作专题报告。

16、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监督考核机制。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综合目标管理、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各级党委、政府督查部门要定期对人口计划执行、财政投入、机构队伍建设、综合治理、部门履职、惠民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坚持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继续对党政领导、相关部门和人口计生部门实行目标和责任考核。对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的,要实行奖励;对未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因违法行政引发恶性案件或造成恶劣影响、未履行人口计生相关职责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要继续坚持人口计生责任追究制度,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要把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衡量政绩、选拔干部和奖惩的重要内容,对在任期间领导不力导致计生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必须追究党政一把手责任,有关人员3年内不得提拔,并限期改变面貌。逾期未改观的,一律就地免职,不得易地担任领导职务。各级各部门在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时,应当事先征求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意见。

17、建立稳定增长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将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使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等经费的落实。各级财政要逐年增加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投入,到2010年,全市人均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在“*”期末人均10元的基础上增加到22元,继续安排“*”期间已将社会抚养费、乡(镇)统筹费纳入财政预算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支出人均8元,届时,各级财政投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达到省委、省政府要求的人均30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使用严格按省政府170号令执行,坚持“收支两条线”规定,专款专用,全部用于计生事业。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第5篇

2009年,既是我们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影响,坚定信心保增长、坚持不懈保民生、坚定不移保稳定,经济社会继续快速发展的一年,也是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新突破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委、县政府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围绕“三年还清旧帐,四年步入良性轨道,五年赶上全省平均水平”的总体目标,坚持“政策不变、措施不减、力度不降”,以落实“一放二扎”措施为重点,探索新思路,推出新举措,明确责任,齐抓共管,扎实工作,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基本步入良性发展轨道。认真回顾总结2009年的工作,我们的主要特点就是坚持“六个强化抓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抓推进。我们始终坚持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实责,班子成员靠前抓齐负责不动摇。县四套班子领导挂钩到乡镇,带头交纳计划生育责任金,指导挂钩乡镇抓好工作落实,共同接受责任考核,共同兑现经济奖惩。通过层层明确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构建了“人人身上有任务,个个身上有指标”的责任落实机制,形成了“任务压到底、权责交到底、考核盯到底”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村民自治,夯实基础抓推进。2009年以来,我们切实加强计生组织机构网络、宣传教育网络、技术服务网络、群众工作网络等公共管理网络建设,不断提高宣传教育、技术服务、生殖保健、药具应用覆盖率。尊重广大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村两委和基层计生协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推行“县乡依法行政,村级两委负责,群众自治自主,家庭落实受益”的工作机制,实现了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推进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进程。

(三)强化宣传教育,舆论引导抓推进。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宣传教育内容、形式和载体上不断创新,进一步丰富宣传内容,改进宣传形式,拓展宣传领域,寓宣传教育于各项社会活动、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努力构建大宣传工作格局。坚持深入了解群众需求,突出人文化的宣传理念、温馨化的宣传环境、个性化的宣传内容、便捷化的宣传手段以及特色化的宣传形式,促进了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引导群众树立了文明进步的婚育观。

(四)强化政策导向,关注民生抓推进。坚持“奖励少生”与“处罚多生”并重,更加注重发挥利益导向作用,使计划生育家庭得到各方面的优惠、优待和照顾,使政策外生育家庭受到多方面的限制、制约和处罚,激励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运行规范、支撑体系和监督机制,用好各种奖励、优先和优惠政策,对生活困难的计划生育户给予更多关注、关心、关爱,帮助缓解生活压力,改善生活质量,确保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进一步增强了计划生育政策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五)强化综合治理,凝聚力量抓推进。积极采取经济、法律、文化和行政等多种措施,加强对重点、难点村组的整治,基本消除了计划生育死角。坚持“一放二扎”措施不放松,狠抓医学监护工作,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强化补救措施的落实,减少了违法生育行为,提高了计划生育率。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机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凝聚各方力量有效推动计划生育工作落实。

(六)强化考核检查,奖惩激励抓推进。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简便易行”的原则,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以信息化建设为基本手段,以完善考核体系、改进考核方法、强化结果运用为主要内容,合理确定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考核体系,完善以内部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为主的民主监督制度,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县“争先创优”考核范围,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有效调动了各级领导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在全面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形势依然严峻,计生工作任务还非常艰巨。突出表现在:一是人口增长压力沉重。我县人口基数大,2008年总人口54万人,按目前年均4900人的增长速度,到2015年全县总人口将超过58万人,2020年将超过60万人。这样的人口规模和增长速度,势必给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带来巨大压力和困难。二是生育反弹风险巨大。在现有的6.4万名二孩及以上已婚育龄妇女中,无计划生育措施人员有5500人,仍然存在较大的违法生育隐患;加之上世纪80年代出生的人陆续进入婚育期,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的任务更加艰巨,如果工作稍有疏忽,就会出现生育反弹。三是流动人口管理较难。大部分违法生育对象借外出务工之机,故意逃避户籍地的管理。2008年全县外出半年以上人口近8万人,其中育龄妇女2.5万人,已婚育龄妇女2.06万人,有4600人未采取任何节育措施,导致计划外生育和非婚生育突出,严重影响了我县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四是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服务能力弱,计生工作队伍尤其是乡村两级队伍数量不足、素质不高、队伍不稳;计划生育统计台帐运行质量低、统计水分大、基本信息不准确,出生人口瞒报、漏报现象严重,重点对象“三查率”不高,长效节育措施落实不及时,违法生育隐患依然存在,综合治理机制还未真正形成。五是生育观念仍然落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不到位,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意识不强,传统生育观念仍未得到根本转变。六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个别乡镇和村组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存在厌战、松懈情绪,对新形势下计生工作如何抓、怎么抓没有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研究不够,责任不实,措施不力,工作仍然比较被动,甚至存在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等问题。

人口问题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人口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县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要实现既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进一步提高核心竞争力,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统筹解决好人口问题,提升科学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因此,各级各部门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克服盲目乐观和麻痹松懈思想,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政府对计生形势的判断和工作部署上来,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构建和谐巧家的高度,牢固树立抓人口控制就是抓经济发展的观念,切实增强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把计划生育工作放在重要战略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始终做到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松劲、力度上不减弱,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坚决遏制人口过快增长势头,统筹解决好全县人口问题。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控制、提高、转移”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千方百计降低生育水平特别是违法多孩生育水平,坚决遏制人口过快增长势头,不断提高人口素质,逐步改善人口结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目标任务是:确保今年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3.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违法多孩生育大幅减少,人口总量控制在55.7万人以内。力争到2015年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8‰以内,违法多孩生育得到有效控制,人口总量控制在57.6万人以内;到2020年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1.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左右,人口总量控制在60万人以内。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要在“三率控制”上见实效,继续降低生育水平。人口出生率、计划生育率和计划外多孩率,是衡量人口与计生育工作成效的三项重要指标,控制好这三个指标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控制人口出生率、降低自然增长率、提高计划生育率”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以孕前监管为主,以孕后补救为辅”的工作原则,始终把“一放二扎”、医学监护、落实补救措施、社会抚养费征收、独生子女办证等工作作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毫不动摇、持之以恒地抓好“一放二扎”措施的落实,切实做到应术尽术,不断提高绝育率和绝育措施的有效率。认真抓好医学监护措施落实,着力提高监护覆盖面,有效杜绝高位生育,严格控制违法生育,千方百计降低生育水平。要妥善运用法律程序解决好计划生育矛盾纠纷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难题,切实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严肃性。

(二)要在“三项工作”上下功夫,着力打牢基础工作。一是要在台帐建设上下功夫。统计台帐运转不正常,是严重制约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提高的一个重要因素。大多数乡镇仍然存在统计台帐不实、人口底数不清、漏统漏报突出的问题。计生部门要加强指导、乡(镇)要认真组织、村(社区)“两委”要立即行动起来,进一步健全统计台帐制度,加强统计台帐建设,重点在杜绝漏统漏报上下功夫、在扎实挤干水分上下功夫、在不断丰富统计内容上下功夫,切实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准确无误、一目了然,为推进工作提供准确依据。三是要在村民自治上下功夫。在依靠行政手段推动计生工作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以“村为主”的工作机制,实行计划生育工作村民自治,将计划生育纳入《村规民约》进行管理,真正形成“县统筹、乡指导、村为主、户落实”的工作格局。将计划生育工作与村“两委”换届结合起来,把敢抓、会抓、善抓计生工作的人选入村“两委”班子,充分调动村“两委”抓计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逐步解决基层计划生育工作“急在县里、热在乡镇、冷在村组”和“乡越位、村缺位”的问题。进一步理顺层级管理,真正实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强化计划生育基层基础,真正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基层。三是要在经费保障上下功夫。要建立稳定增长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县乡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基本建设、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等经费落到实处,保障计划生育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要在“三大管理”上谋发展,依法维护生育秩序。一是要加强对重点村组的管理。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大对重点村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支持、指导和督查力度,积极主动帮助重点村组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对违法生育对象的处罚力度,尽快扭转被动局面,维护好良好的生育秩序。二是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落实好流出人口“谁种地、谁看房、谁带孩、谁负责”的计划生育管理措施,充分利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及时向流入地提供人口流出信息,协助配合流入地做好流出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公安和计生部门要紧密配合,强化流动人口登记,做好流动人口信息变动、异地查询和跟踪管理工作。相关部门在为流动人口办理暂住、经商、务工、购房、租房、社会保障等手续时,要核查婚育证明,并与计生部门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工作。三是要加强对“两非”行为的管理。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救助贫困母亲“幸福工程”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积极探索和推行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经济社会政策。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加强对所有医疗、卫生、保健、计生服务等单位和个体行医者B超机使用和人工流引产术的管理,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机构和个人必须严厉打击,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依法严惩溺弃、残害女婴和拐卖、绑架妇女儿童、虐待生育女婴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要在“三大工程”上求突破,提升综合服务水平。一是要全力推进“少生快富”工程。发改、民政、教育、卫生、劳保、扶贫、人力资源、建设及涉农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时,要充分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普惠优先原则,将计划生育工作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结合起来、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好奖励扶助养老保障制度、独生子女伤残和死亡特别扶助制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计划生育家庭困难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在就业培训、扶贫开发、土地政策、改水改厕等方面,要制定对农村计划生育特别是独生子女家庭和两女结扎户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集体收益以人均分配的,独生子女和两女结扎户增加1人的份额,以户计发的要高出户均标准20%以上的额度,全力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尽快脱贫致富,影响和带动更多的农村家庭走少生快富之路。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要重点研究制定农村独生子女父母、两女结扎户夫妇和城镇无固定职业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办法,切实解决独生子女户、两女结扎户老有所养问题。二是要逐步推行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县乡两级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要密切配合,全面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开展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普及、优生优育宣传咨询服务和“生育关怀”活动,为贫困妇女提供必要的生育救助和安全接生。加强性病和艾滋病防治工作,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大力普及婴幼儿抚养和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强化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和培养。三是要全面实施强本固基工程。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及队伍建设,确保县乡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及人员基本稳定。从今年起,各乡镇必须单独设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统一设立为行政管理机构,乡镇计生办主任由县委组织部按副科级干部选配。要按照职责和报酬相统一的原则,配齐配好村级计生宣传员,工资报酬参照村委会副职的标准并采取基础工资与绩效工资相结合的方式兑现;县属事业单位每年招考工作人员时,要安排一定的岗位,面向连续3年考核为优秀的村计生宣传员公开招考,进一步调动村级计生宣传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建设,加快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步伐。按标准新建、改建和扩建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和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要切实加强对计生协会工作的领导,为计生协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以今年村“两委”换届为契机,健全村级计生协会。加快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网络以及县乡两级育龄妇女数据库,健全面向公众的人口计生信息公众网络,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决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实效

今年计生工作的思路已经明确,任务已经下达,责任已经分解,能否全面完成各项任务,是对各级各部门执政能力和工作作风的重大考验。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真抓实干,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是要真抓,严格落实责任。继续坚持县级领导挂钩联系制度、重点督查督办制度、“一把手”负责制度、“一票否决”制度不动摇,建立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策机制,真正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严格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做到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措施亲自督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无论哪一个地方、哪一个部门、哪一级干部出了问题,该黄牌警告的坚决黄牌警告,该一票否决的坚决一票否决。

二是要实抓,加强督促检查。要进一步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办法,切实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县对乡镇实行季度考核,乡镇对村实行按月考核,使考核内容更全面,考核方法更科学,考核程序更严格,考核结果更真实。今年县级组织抽样调查考核将由过去的定期抽查改为不定期随机抽查,并严格执行“五不、一禁、两公开”抽查制度,“五不”即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进乡镇、不在乡村吃饭、不通知抽查方式和抽查内容;“一禁”即禁止乡村陪同抽查;“两公开”即抽查结果公开、奖励惩处公开。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要把抓计生工作的成效作为衡量干部政绩、选拔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作为评价各级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任期内逐年考评,离任时回顾调查,对工作失职或责任、措施、投入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工作滑坡,导致出现严重违法生育现象的,要从严追究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要把干部作风建设贯穿到计划生育工作中,加大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件查处一件,绝不姑息迁就。

三是要齐抓,强化团结协作。计划生育工作面广量大,任务繁重,各级各部门必须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各级党委、政府要总揽全局,动员和协调各方面力量,坚持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人大、政协要加大法律和民主监督力度,督促和支持有关部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计生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探索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新举措;计划生育协会要发挥“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的优势作用;其他各级各部门也要高度重视,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政府的要求上来,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自觉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份内之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四是要善抓,强化宣传引导。要通过灵活有效的方式方法把党和国家的生育政策传播到农民群众中去,用先进的生育文化占领农村阵地,让群众感受到党和国家的生育关怀,支持拥护并自觉遵守执行生育政策。一要拓展宣传内容。以建设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为主线,以“关爱女孩”活动为重点,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广泛宣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的婚育观念。二要创新宣传载体。进一步开展计生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校园活动,开展面对面的计生宣传教育和咨询指导,始终做到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家庭,大力宣传普及计生法律法规、婚育新风和计生科普知识,努力提高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和计生政策知晓率。三要弘扬生育文化。要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生育文化社会公益性宣传,积极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引导群众遵纪守法,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牢固树立先进的生育观念。

五是要会抓,坚持依法行政。要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使计生工作中的审批、办事、执法等相关环节规范、合理、透明,真正做到为民、便民、利民。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通过法律手段对违法生育对象进行处罚,打开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难的局面,有效遏制违法生育行为的发生。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计划生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对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查处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件查处一件,绝不能姑息迁就。政法机关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对个别群众的过激行为,要及时介入和慎重处理,切实维护好计生执法秩序。各级各部门要规范行政行为,对热点、难点问题,坚持就地处理,妥善解决。要快速、高效地查处打击报复干部群众的案件,切实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第6篇

根据市政府《*市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规定,自*年9月1日起,我市将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少年儿童实行医疗保险。现就在办理少年儿童医疗保险过程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人员

*市户籍的少儿,须提供经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居委会)核验合格的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非*市户籍的少儿,须提供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市户籍的少年儿童,母亲属非*户籍的,提供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离异或丧偶的男方抚养子女的,母亲为49周岁以上的,提供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所需材料由各区具体规定)。

二、《计划生育服务证》核验程序

(一)所需材料:参保少儿母亲《计划生育服务证》、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母亲孕情检查证明。

(二)办理部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居委会)。

(三)办理程序:参保少儿父母持(一)项规定材料到办理部门填写“计划生育服务证情况核实表”(见附件)。核实表情况与服务证登记情况一致的,由社区工作站(居委会)在服务证“查验记录”中盖上核验章。核实表情况与服务证登记情况不一致的,应提供相关变动情况证明,经社区工作站(居委会)核实后在《计划生育服务证》上进行变更登记后加盖核验章。

未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应到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居委会)办理。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居委会)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同时应加盖核验章。

(四)办理时限: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办理。如需进一步核实情况,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在材料提交齐全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

三、计划生育证明出具程序

(一)所需材料:参保少儿母亲《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广东省内持《计划生育服务证》)、父母结婚证、全家户口本、母亲节育证明(49周岁以下的已婚人员,提供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证明;超计划生育的,提供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绝育证明),属政策外生育的,还须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二)办理部门:计划生育证明由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可委托社区工作站(居委会)办理独生子女参保父母的计划生育证明。

(三)办理程序:参保少儿父母持(一)项规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到办理机构办理。工作人员核实原件后留复印件退原件并受理申请。

(四)办理时限: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办理。如需进一步核实情况,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在材料提交齐全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

第7篇

今天上午,省委、省政府在省“两会”之后紧接着召开了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奖惩兑现大会,李建国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姜大明省长与各市和省直相关部门签订了人口目标管理责任书。这次大会是省委、省政府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大会,会议的规格之高、规模之大,是我省人口计生工作历史上多年未有的,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高度重视。全省上下高度关注这次大会,*电视台进行了现场直播,社会反响热烈,对动员全省各级全面落实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各项任务,促进全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刚才,班开庆主任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在这里,我就贯彻落实李建国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我省人口计生工作,再讲几点意见。

一、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

十七大报告就“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等作出了重要论述,是党中央对人口计生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为统筹解决好人口问题指明了方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成效如何,直接关系现代化建设的大局,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顺利实现,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无论是回顾历史、分析当前、还是展望未来,人口问题始终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问题。

(一)回顾过去,取得的成绩令人感到欢欣而鼓舞

建国以来,我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走过了一段曲折、悲壮、辉煌的历程。所谓曲折,是我们党在对人口问题的认识上有过反复;所谓悲壮,是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育龄妇女为落实基本国策做出了一定奉献和牺牲;所谓辉煌,是我国成功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道路。总体来讲,在社会生产力尚不发达的情况下,我们仅用了30年的时间,就走完了发达国家一百多年才走完的历程,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由传统型向现代型的转变。

我省是全国第二人口大省,控制人口增长的任务一直十分繁重。在历届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全省妇女总和生育率多年稳定在1.5以下,连续17年保持了低生育水平;30年累计少出生5000多万人口,全省总人口占全国大陆总人口的比重由1970年的7.76%下降到2006年的7.08%;人均GDP由1990年的全国第11位,上升到2006年的第7位,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据粗略估算,如果不实行计划生育,全省人均占有耕地、淡水、林木、教育、卫生、交通、住房等资源都将下降三分之一,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所带来的压力是难以想象的。

过去的五年,全省上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人口计生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人口计生工作继续保持了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全省合法生育率保持在95%以上,年均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2.5‰和6‰以内,累计比国家同期下达的人口计划少出生70多万人,出生婴儿性别比逐步下降到110以下,圆满完成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政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的结果,是全社会大力支持、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广大人口计生工作者辛勤工作、积极奉献的结果。在这里,再次向全省人口计生工作战线的同志们致以诚挚的问候,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令人引以警省和思考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新形势下的人口计生工作仍然面临着诸多困难、问题和挑战,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任重而道远。一是控制人口增长的压力仍然很大。未来五年全省年均人口出生总量将达到110多万人,净增55万左右,相当于一个中等县的规模。要看到,目前的低生育水平在很大程度上是靠强有力的行政手段来实现的,稍一放松就会出现反弹,这一点在中西部地区表现尤为明显。非婚生育、名人富人等特殊人群超生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一些地方违法生育又出现抬头的趋势。二是人口素质、结构、分布等问题日益凸现。全省出生缺陷发生率居高不下,每年出生的先天性残疾儿多达两三万人;出生婴儿性别比持续偏高,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人口与发展的矛盾更加尖锐。三是基层基础仍比较薄弱,公共管理服务体系尚不健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存在力量不足、设施设备老化、技术条件落后、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经费投入结构不尽合理,压力仍主要集中在县乡两级,真正用于事业发展的经费不足。四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合力机制尚未完全形成。相关部门间缺乏有效的政策协调机制,有些部门制定出台社会经济和管理政策时没有充分考虑与基本国策的兼容问题,甚至相互矛盾抵触,削弱了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支持力度。

(三)展望未来,机遇和条件令人充满信心和希望

当前,人口计生工作已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继续做好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着良好的机遇和前景,具备了坚实的基础和条件。从政治上看,党的十七大和省九次党代会高举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对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了全面部署,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改革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特别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新农村等重要战略部署,为人口计生工作提供了崭新的发展思路和工作理念,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也创造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和有利条件。从经济上看,我国改革开放近三十年来,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确立了“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理念,要求把更多的资源配置到与人的全面发展直接相关的领域,将人力资源的潜在优势转化为人力资本的竞争优势,为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从根本上解决人口问题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从工作上看,全面推行计划生育30多年来,现行的生育政策已为广大群众所接受,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的婚育观念深入人心,基本建立起“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新机制,为做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总之,我们要肯定成绩,正视不足,认清形势,把握机遇,应对挑战,以更高的标准、更有效的措施、更扎实的作风,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努力开创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

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今后五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最重要、最艰巨的时期。中央《决定》、省《实施意见》明确了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发展方向。各级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目标,着眼于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三项重点任务”,健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管理服务、投入保障“三个保障体系”,确保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取得显著成效。

(一)全力稳定低生育水平。现阶段,由于生产力还不发达,公共事业发展滞后,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群众生育意愿尚未根本转变,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的差距仍然很大。我省虽然连续十几年稳定在低生育水平,但在很大程度上是靠强有力的行政手段和社会制约措施来实现的,具有很大的可逆性和反弹性。省委、省政府确定了到2010年,全省总人口不突破9600万,到2020年不过亿的奋斗目标。这是我们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宏伟目标的必要条件。我们既要把经济规模发展上去,做大分子,又要控制好人口规模,稳住分母。否则,再快的发展速度、再多的发展成果,都会被过快增长的人口消耗掉。各级都要把控制人口数量、稳定低生育水平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基础工作,落实中央提出的“四个不动摇”,确保人口控制目标的实现。要坚持抓重点、攻难点,继续对后进单位进行重点帮促,加大对流动人口“外出躲生”专项治理力度,遏制违法生育反弹势头。要认真贯彻中组部等11部委《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维护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严肃性。

(二)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随着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我省出生人口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但是与先进省份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近几年,受《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婚检率大幅下降和环境污染因素等方面的影响,出生缺陷发生率呈增高趋势。出生一个残疾婴儿,不仅是孩子一生的不幸,也是整个家庭的痛苦,还会给社会增加很大负担。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构建政府主导,卫生、人口计生、妇幼保健等机构分工协作,专家技术支撑,全社会参与的格局,建立出生缺陷监测、统计、分析和定期评估、通报制度。要全面实施出生缺陷三级干预工程,认真研究制定倡导科学婚检和优生监测的政策措施。积极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强化对独生子女社会行为的教育和培养,提高公众优生、优育意识和能力。

(三)着力解决人口结构性问题。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和人口老龄化,是我省人口发展面临的前瞻性、结构性问题,事关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从“五普”资料来看,自1990年以来,全国范围出生性别比呈持续攀升态势,我省新生人口性别结构也连续十几年偏离正常值。自1994年起,我省已进入老年型人口社会,人口老龄化呈加剧趋势。我们必须以积极态度,采取综合措施,应对和解决好这两个问题。解决性别比问题,根本的要靠建立健全男女平等、有利于妇女发展和女孩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和体制机制,消除性别歧视,减弱性别偏好。关键要靠严格执行B超检查、人工终止妊娠等管理制度,防止和杜绝非法选择性别行为的发生。要加大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县(市、区)实行重点监控、重点帮促、限期整改,建立“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机制,尽快把出生性别比降低到正常范围。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关键在于加快经济发展,完善社会保障机制,逐步构筑覆盖城乡、公正公平的养老安全网。同时,要大力倡导积极老年社会,加快建设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努力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

(四)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计划生育只所以被称为“天下第一难事”,既有思想观念问题,也有社会风气问题,还有养老保障的问题。但这些现象的背后,归根到底还是利益问题。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有后顾之忧的情况下,通过物质和精神激励,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让其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生动体现,也是中央提出的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转变的重要标志。要切实把计划生育作为关注民生和构建和谐的重要内容,继续抓好现有法定政策的落实,积极研究解决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加发一次性养老补助的问题,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免费婚检、优生检测和双女绝育户奖励政策。特别要加大部门间政策协调力度,在研究制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区域开发、扶贫攻坚等方面政策时,充分考虑人口因素,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要切实解决部分政治、经济、社会政策和管理办法与基本国策不兼容的问题,搞好普惠性政策与计划生育家庭优惠政策的衔接,不能让守法者吃亏、违规者受益,真正让计生家庭切实感到在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

(五)完善公共管理服务体系。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注重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多年的实践中,人口计生系统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的管理服务网络,不仅为稳定低生育水平、全面落实基本国策提供了坚强保障,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强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功能,改善条件,不仅是人口计生部门履行职能、优质服务的需要,也可为加强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搭建平台。要按照中央的有关要求,在农村综合改革和城市行政区划调整中,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人员稳定,不得随意撤并和改变机构性质。要把县乡两级计生服务站建设纳入区域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加大投入,落实好专项建设资金,提高基层服务机构装备水平,提高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使之成为促进群众健康的重要资源。要大力加强农村(社区)人口学校、人口文化大院和生育文化一条街等阵地和设施建设,使之成为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的主阵地。要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相关部门之间人口信息网络共建、资源共享。要加强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建设好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支队伍,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决策、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水平。

(六)完善投入保障体系。中央《决定》指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公共投入,是保稳定、促发展的基础性投入。要从财政、基础设施、人力、科技等方面加大投入,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近几年来,我省各级逐步加大投入力度,人口计生事业经费实现了由预算外投入为主向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根本性转变。2006年全省各级计划生育事业费财政投入24.8亿元,人均29.34元,较2002年分别增长107.5%和105.8%。财政投入占综合投入的比例由“九五”末的60%提高到目前的90%以上。但是从经费投入结构看,县、乡财政投入分别占三分之一和一半以上,压力仍主要集中在县乡两级。除去人员经费、法定政策支出,一些基层的工作正常运转受到影响。一方面,要按项目、分级次、分年度落实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一五”经费投入规划,财政投入经费要逐年稳定增长,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到2010年达到省规划标准。另一方面,要逐步改善投入结构,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移支付的力度,提高县以上财政投入在总投入中的比重,确保基层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人口计生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在新时期新阶段,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任务更加繁重。要完成这一使命,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增强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坚定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党政重视、分工负责、资源整合、综合施治”的工作格局,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供坚强保证。

(一)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真正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富民强省总体规划。人口问题本质是发展问题,是我们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出发点。抓人口计生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抓人的全面发展,就是抓经济的持续发展,就是抓社会的协调发展。要高度重视人口的分子分母效应,实行人口与发展通盘考虑、综合决策、协调推进。要加强专题和区域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围绕全省生态屏障、功能区划、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化进程、劳动力转移、新农村建设,以及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等,深入探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相互作用的关系和规律,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要认真落实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将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布局。加强人口规划和政策执行与婚姻、流动、户籍、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经济社会事业政策的统一协调,建立健全人口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

(二)坚持实行目标管理,完善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践证明,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是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的一大法宝,既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下去,又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在奖惩兑现大会上,姜大明省长代表省委、省政府与各市、省直相关部门分别签订了人口目标责任书,这既是明确责任,更是庄严承诺。签了责任书就等于立了军令状,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对照责任书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逐年逐项抓好落实。要把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衡量政绩、奖惩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实行人口计生工作任期、离任、晋升考核,对业绩突出的给予奖励表彰;对因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导致人口失控的,要果断地亮红灯,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人口和计划生育情况的地方和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问责制。

(三)坚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支持人口计生工作的社会环境。实行计划生育是一场移风易俗的思想革命。在人口计生工作中,宣传教育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要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广泛组织宣传群众,贴近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推动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增强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要建立和完善“大宣传、大联合、出特色、出精品”的宣传工作格局,充分运用各类宣传阵地和媒体,大力宣传人口计生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要求上来,把力量凝聚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际行动上来,为人口计生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舆论环境和工作环境。

第8篇

一、深刻认识全面推进综合改革,建立和完善工作新机制的重要意义。

1、全面推进综合改革,建立和完善工作新机制,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党中央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这就要求我们要努力探索人口发展的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按照客观规律办事,适应人民群众更加关心自身的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更加需要生殖健康的科学知识,更加重视人的全面发展等的需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机制、工作方法、队伍素质和思想作风必须转变,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检验的标准。

2、全面推进综合改革,建立和完善工作新机制,是稳定低生育水平,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必然选择。新时期人口问题趋于多样化、复杂化,人口素质、结构、分布等问题正在成为影响我县人口安全的重要因素,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过去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许多老办法,已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解决新问题,需要新办法。

3、全面推进综合改革,建立和完善工作新机制,是维护群众权益、提高群众满意度的重要途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目前我县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需求还得不到很好的满足,计划生育家庭许多实际困难得不到有效解决。工作新机制的核心理念是民主、法治、服务、利益,这反映了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本质要求。通过机制创新,切实改进工作方法,维护群众权益,反映群众意愿,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建立和完善工作新机制的指导思想、规划目标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机遇,解决人口素质、结构、分布等问题。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制度创新,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2、目标要求:

在总结我县过去计划生育改革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对建设新机制体系进一步整合规范。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对近几年来的综合改革工作进行认真评估总结,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规范、管用、有效和操作性比较强的工作新机制实施方案。到2010年,全县要保证建立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宣传教育、信息化建设、保障体系”等新机制运行正常。

3、基本原则:

⑴党政领导,综合决策。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建设作为政府职能行为,与经济社会其他领域的改革综合推进,保证新机制运行正常。

⑵以人为本,依法维权。建立和完善新机制是人口计生工作顺应新形势新要求的自我完善和提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为此,建立的新机制必须始终要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各项措施都必须围绕贯穿以人为本、依法维权这一主线,立足于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立足于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更加周全细致的服务。

⑶分类指导,循序渐进。根据本地区实际,综合分析各方面因素,总结经验教训,从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进行改革创新,取得经验后再向其它方面推进。

⑷强化基础,注重实效。做好人口计生工作,夯实基础是关键。在全面推进综合改革,建立完善工作新机制的同时,必须根据新形势的要求,制定和落实符合基层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的各项制度,制定的目标应当是经过努力能够实现的,所出台的新机制方案是符合本地区实际的,能保证落得实、管得久、成本低、效益高、群众拥护。

三、加强法制建设,努力构建依法管理机制。

1、强化宣传,营造依法管理氛围。将人口计生工作法律法规纳入本地区普法规划,将计生法制教育纳入县乡村三级人口学校培训中,在广播电视上开办“人口与计计划生育法制讲座”,采取面对面宣传、举办大型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使广大群众从多种渠道接受计划生育法制教育。

2、建立健全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主体,规范执法程序,界定执法权限、范围和标准。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的责任内容定时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考核、评估,与评先、升职相挂钩。

3、扎实推进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制度。各乡(镇)场、各部门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公开行政决策、管理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和办事结果等,使政务公开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一项基本制度。

4、推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管理工作中发生了行政违法、行政不当或行政侵权行为,应当受到过错追究并承担法律责任。对、超越职权、、、滥设处罚项目、违反法定程序、违反“七个不准”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除国家机关应承担责任外还要追究过错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5、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制度。重点是行政机关内部的检查监督,即县人民政府对各乡(镇)场、各部门,各乡(镇)各部门对所属工作部门的检查监督。通过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对发现行政违法、行政不当或行政侵权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

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构建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机制。

1、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机制。一是要建立“政府依法行政、社会综合服务、群众自觉参与”的计划生育“三位一体”的公共管理机制;二是在农村要建立“村级两委负总责、协会组织是骨干、群众自治又受益”的机制,在城市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机制,对流动人口要建立“以现居住地为主、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计划生育管理机制。

2、依法建章立制,促进村民自治程序化、规范化、具体化。经过民主程序依法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和《计划生育管理合同》;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完善对村级组织和干部进行计划生育工作民主评议制度,完善村务公开制度等等。在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中,要严格程序,规范运作,实现“四个自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和“四个民主”(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

3、推动村级计划生育民主管理的组织依托村计生协。准确界定村委和村计生协的地位,明确工作内容,建立政府与群众组织互联、互补、互动的关系,支持计划生育协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4、大力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先进村”、“模范村”活动。按照“合格村”和“合格村协会”的标准,综合制定验收方案,由县人民政府每年组织验收一次,三年命名一次。

5、坚持对基层实行动态管理督查制度。制定村(社区)计生宣传员岗位责任制,明确宣传员每月定期入户服务、面对面咨询宣传、药具发放访查、信息收集反馈等职责,对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全员包干责任制。

6、建立对基层以平时调研、评估为主的经常性督查机制。改革“集中考核、一锤定音”的突出式模式,最大限度地精简指标,抓住主要矛盾和突出考核的重点问题,体现鼓励先进,崇尚求实,推动创新的主题。

五、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努力构建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机制。

1、加强我县以“县站为龙头、乡中心站为骨干、乡服务站为依托、村服务室为基础、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坚持“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服务上门、方便群众”的工作方针,强化服务机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人员培训、药具发放“五位一体”的服务功能。依法确认各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认证。健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质量管理评价体系,严格质量监督评估。各级计生服务站要达到“环境优美、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科学、群众满意”的要求。

2、按照“为民、便民、亲民、利民”的要求,着力实施六大优质服务工程,提升计生优质服务水平。一是开展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保证全县广大育龄群众都能够免费或低成本收费享受到规范服务,建立服务档案,形成普查、普防、普治制度。二是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普及优生优育科普知识、推广服用“福施福”、“叶酸”等营养素,依靠高新技术进行出生缺陷检测,加强孕前指导、孕期保健和母婴随访服务。三是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工程。广泛宣传避孕节育科普知识,保持畅通的避孕药具免费发放渠道,在“知情”上下功夫,在指导上做文章,帮助群众知情选择以长效避孕为首选的节育措施。四是开展避孕节育随访服务工程。使计生工作真正实现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对技术人员术后随访和村宣传员送药随访实行“定责任、定对象、定时间、定内容、定范围、定质量”的随访服务岗位责任制。确保每一位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育龄群众能享受到计生干部的电话或上门随访服务。五是开展男性生殖健康工程。利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一系列男性生殖健康的知识宣传、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对患有生殖疾病的男性进行规范治疗。六是开展性病、艾滋病的预防和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工程。版权所有

3、健全规章制度,推行规范服务。建立和完善群众需求调查和服务反馈制度、服务承诺制度、质量分析报告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各种手术常规和各项工作制度,使计生服务机构各项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逐步走向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

4、深入巩固自治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成果。2005年通过全县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我县创建自治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获得成功,今后要在巩固创建成果上下功夫,实行动态管理。要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到2010年底,我县力争达到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标准。

六、加大政策推动力度,努力构建利益导向机制。

1、认真贯彻国家“一法三规”和自治区条例。认真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优先、优惠政策,建立以政府财政为主要渠道的资金兑现支撑体系。

2、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构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坚持政府为主、单位负责、社会捐助相结合,健全和完善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六位一体”的多元化利益导向体系,保证计划生育群众充分享受因计划生育而产生的社会经济发展成果,推进计划生育由处罚制约为主向利益引导为主的转变。

3、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运行和操作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重点推进对计划生育群众的奖励、优先优惠、帮扶救助、养老保障、免费技术服务等五项制度建设,以制度规范管理,力求公正、公平。

七、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努力构建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工作机制。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完善考核。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行综合决策、综合协调,建立人口计生工作重大事项督查制度,坚持常抓不懈;坚持每年与相关部门签订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职责;坚持年终对相关部门进行考核,兑现奖惩。

2、健全制度、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兼职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专题协调会议制度、联合检查制度和信息交流制度。政府要强化对综合单位的领导,将人口计生工作与本部门的社会公共管理与服务职能有机的融合,做到职责清、任务明、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3、建立综合治理流动人口的管理措施。县公安、工商、城建、民政、卫生、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人口计生等部门要认真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责任制,抓住办证、租房、生育、节育措施落实和医疗保健等关键环节,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形成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的格局。

八、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努力构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新机制。

1、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大联合、大宣传格局。建立“党政领导重视、宣传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联合、资源合理配置、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认真贯彻中央12个部委和社会团体制定的《关于2006年—2010年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集中组织开展年度主题宣传活动,一年一个新亮点,年年形成新高潮,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2、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宣传活动,让群众在参与中受教育。坚持立足基层、面向家庭、贴近群众,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文艺、培训、咨询、座谈、演讲、竞赛和评比表彰活动;利用现代化传媒手段为群众提供“零距离”服务;充分利用节假日和纪念日集中开展群众性的宣传活动。

3、加强阵地建设和精品制作。加强县、乡、村三级人口学校建设,制定宣传阵地装备标准和工作规范。按照出精品的要求,在制作墙报、宣传长廊、展板、宣传手册和张贴或悬挂在公共场所标语等方面,要求既警策醒目,又富有人情味,令人爽心悦目,给人以真、善、美的启迪,成为城乡一道亮丽的文化风景线。切忌僵硬粗糙、书写不规范、有碍观瞻等现象发生。

4、加强宣传教育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个性化宣传相结合,按需施教,增强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准确性和渗透力,使育龄群众对人口计生基础知识知晓率保持在85%以上。

九、加快建立和完善人口计生信息管理和服务机制。

1、信息化建设的目标:为全县各级计生部门提供一个先进、实用、安全的计算机网络环境,以改进工作办公方式,提高工作效率,为各级领导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计划生育管理信息提供决策依据;为全县育龄妇女提供更加全面、方便的计划生育服务;实现计划生育信息与公安、民政、卫生、妇幼保健、劳动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同时,通过普及计算机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应用,实现办公自动化、管理电脑化、档案数字化,促进人口计生工作走向“准确、快捷、规范、共享”的新路。

2、按照“建用并举、以用促建”的方针,全面推进设备配置、网络运行、软件引进、技术培训、规范制度等方面工作,抓好队伍、阵地建设,抓好信息准确率。

3、着力完善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信息系统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形成健全的信息安全体系和信息管理工作制度,提高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信息化水平和能力。

十、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完善保障体系。

1、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努力构建党委政府对人口计生工作的坚强领导机制。县乡两级党校要坚持对领导干部人口理论的培训,各级党政领导要坚持对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强化人口观念,确立人口计生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各级党政要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工作中,坚持经济工作与人口计生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兑现,并形成惯例。同时,每年解决制约人口计生工作发展的几个实际困难和问题。

2、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建立和完善公开竞聘、择优录用的队伍建设机制。建设高素质的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队伍。探索建立上级业务部门协管下级业务部门干部政绩备案制度。积极推荐优秀计生干部提拔重用,按照年轻化、知识化、女性化、职业化标准选聘村级计生专干,认真落实他们的工作责任和报酬。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力完善竞聘上岗择优录用制度,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制度,考核奖惩、优胜劣汰制度,为创造一种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环境打牢基础。

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深入开展行风评议和“下评上”活动,认真查摆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违法行政、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专项治理活动,促进思想作风转变和工作效能提高。

第9篇

为加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新机制建设,推动我县统筹城乡发展进程,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示范县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2011年在全县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示范县(乡镇)创建活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中心,以创新服务管理机制为突破口,以实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体化、均等化、规范化为目标,全面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证二合同三承诺服务管理新体系”(即:强化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落实流动人口房屋租赁合同、劳动用工合同;流动人口所在社区与有关单位和个人签订《公民文明守法承诺书》、《房屋租赁社会责任承诺书》、《劳动用工社会责任承诺书》)、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两项制度”(即流出人口服务管理制度、流入人口服务管理制度)、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四项机制”(即:清理清查机制、以房管人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区域协作机制)、推行“五项均等服务”(即:宣传技术均等服务、避孕节育均等服务、健康检查均等服务、便民维权均等服务、奖励优待均等服务)的服务管理模式,确保成年育龄妇女办证登记率、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查证建档率、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知晓率、流动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达到95%以上;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享受国家规定基本项目免费技术服务达到90%以上;流动育龄妇女“三查”率达到90%以上,形成特色明显、服务优质、管理有效、群众满意的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新机制、新模式,确保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在我县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实施步骤

我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示范县(乡镇)创建活动从2011年3月开始,至2011年9月底,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1年3月1日—3月30日)宣传动员。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实施方案,广泛进行宣传。

第二阶段(2011年4月1日—9月20日)目标实施阶段。主要完成以下工作目标:一是统筹城乡发展,建立“一证二合同三承诺”服务管理新体系。坚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全员服务管理,建立以流动人口居住证件为基本依据,以加强房屋租赁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为重要手段,落实居住证管理制度、出租房屋登记备案制度和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制度,明确居住证件持有人、房屋出租人、用工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形成“一证二合同三承诺”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体系。综治、公安、人社、民政、经贸、住建等部门都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县、乡(镇)和社区(村)三级职能分工,坚持“以人为中心”,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努力形成“以房(业)办证、以证服务、共担责任、协同运转”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体系。二是落实“两项”制度,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源头管理。一要建立流出人口“四个一”管理制度。强化源头管理,在户籍地流出人口管理中实行“四个一”管理制度。即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前办理一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一份计划生育合同、落实一项有效避孕节育措施、留下一个有效联系方式。以村民自治为抓手,将流出人口纳入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实现群众自律自管。加强计划生育工作协作,积极主动与流动人口聚集地县、乡镇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作服务管理协议书》,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对需要协查的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坚持发送协查通知单,请求有关县、乡镇政府工作部门给予协查配合。落实流出人口档案管理,对于流出重点管理对象通过PADIS信息平台进行核查,及时掌握流出重点管理对象婚育变化情况。依据村民自治章程,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村民自治范畴,紧紧依靠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打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与计生部门紧密配合,在本县流出人口比较集中的外省县建立劳务办事机构,并加挂“外出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也可成立流动人口党支部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履行流动人口便民服务、计划生育维权等综合管理协调职责,解决流动人口“管不着、无法管”的问题。对流出人口坚持做到“六清”,即:流出时间清、居住地址清、从事职业清、婚育现状清、节育措施清、奖罚情况清,努力提高流出人口的办证率和《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回寄率。二要建立流入人口“七项”管理制度。建立流动人口基本信息登记制度,对每个流动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情况进行登记入库,确保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掌握每个流动已婚育龄妇女生育信息,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建立清理清查制度,以提高婚育证明办证率、持证率、查验率为突破口,每年定期会同公安、工商、房管等部门对辖区流动人口进行清理清查;建立《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制度,及时掌握流入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情况,并与常住人口一样纳入服务管理;建立计划生育合同制度,落实有关部门、企业、雇主、房主、房客、社区、育龄妇女等方面互签计划生育合同,夯实各自责任;建立“以房管人”制度,对租赁房屋的流动人口,人口计生和公安部门要相互配合,实行“旅店式入住”,落实房主责任;建立信息通报制度,通过电话、信函、网络平台等形式和渠道在流入流出两地之间经常交流流动人口有关情况;建立工作考核评估和奖惩制度。各级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三线”考核内容,并进行单项考核,综合评估。三是强化“四项”机制,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全面服务管理。一要实施跟踪服务,建立清理清查机制。各乡镇要紧紧抓住“双节”、农忙季节农民工返乡较多等关键时段,深入开展以流动人口重点对象清理清查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月活动。县、乡镇政府坚持每月组织公安、工商、人口计生等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清查,并使之制度化。流动人口聚居地要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计生服务专(兼)职工作人员,流动人口集聚100人以上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等应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实施“内清外查”措施,组织专门技术服务工作组到流出人口聚集地开展跟踪服务,实现流动人口底子清、情况明的管理目标。二要创建先进社区,推行以房管人机制。按照县人口计划生育局、公安局、住建局《关于认真做好城市社区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依托社区管理,建立“逐户建卡、以房管人、共同管理、优质服务”的居住地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机制。逐楼、逐户、逐人登记建档,摸清各类育龄人员底数,建立《已婚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已婚育龄人员入住所在社区要督促租户与房主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与辖区居民一同纳入服务管理范围,社区计生干部和楼院长实行周巡访月排查制度,及时掌握动态信息,落实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享受同等计生宣传和生殖保健等服务措施。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和社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社区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均等化”目标。三要构建信息平台,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人口计生、统计、公安、民政、卫生、人社等部门管理资源,构建和完善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开展流动人口变动趋势监测预警和综合分析,实现流动人口信息跨部门、跨系统共享。充分发挥国家、省、市、县四级信息平台作用,加大全国流动人口PADIS信息平台监测应用力度,坚持“日登陆、旬报告、月通报、季考核”制度,确保国家流动人口PADIS信息平台县区、乡镇两级应用率达到100%,网络化协作信息接收率100%,重点服务管理对象信息反馈率100%;省级全员流动人口数据库个案录入率达到95%,全年维护和更新网络平台不少于四次;认真落实县人口计生、卫生、民政三部门《关于建立人口信息资源交换和共享机制的实施意见》,以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流动人口信息平台(PADIS系统)为基础,建立出生实名登记通报制度、二胎引产报告制度、婚姻登记定期报告制度和领抱养通报制度,实现政府部门之间人口信息资源共享目标。四要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计生服务管理区域协作机制。按照“区域联动、信息互通、合作共赢”的原则,强力推进区域协作。切实落实西北五省《计划生育区域协作管理工作和保障措施协作办法》明确的相关职责任务和县人口计生局《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的实施意见》、《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和服务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参与跨省和省内区域协作,居住地、户籍地要及时为群众办理相关证件;群众来电、来函和投诉案件要能够及时处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孕环检报告单全部由人口计生部门通过信息网络或邮政信件向户籍地通报;认真做好《婚育证明》管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与计划生育证件办理、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项工作的协作配合。切实加强人口统筹管理,计生、财政、公安、统计、教育、民政、人社、住建、卫生、工商等部门要不断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形成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合力,努力实现工作措施到位,信息畅通共享,协调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实现计生工作区域管理一体化、规范化目标。四是落实“五项”均等服务,夯实流动人口“一盘棋”基础。一要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充分利用人口计生系统城乡技术服务网点、流动服务车等服务资源,落实辖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项目,主动为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提供孕情、环情和健康检查,并通过国家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向户籍地通报有关情况,做到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确保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技术服务和孕情、环情、健康检查免费服务率达到90%以上。二要落实流动人口避孕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创新发放模式,通过“多点分布,送领结合,卡网结合,委托发放,社区服务,自助服务”等模式,拓宽发放渠道;利用节假日开展送宣传、送知识、送服务、送药具活动,丰富发放手段;在辖区所有社区、流动人口集聚企业、工地、集贸市场等处设立标识明显的药具免费发放点,有条件的地方设立自动发放机,提高药具可及性,实现流动人口避孕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全覆盖。三要落实流动人口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拓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内容,将流动人口纳入当地免费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育龄妇女健康检查等项目中,实现流动人口在其实际居住地得到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婚前、孕前检查和育龄妇女健康检查治疗等服务。四要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服务。认真落实国家流动人口便民维权十项措施,免费办理计划生育相关手续,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送温暖活动,实行政府多个部门、多种服务行业联合办公,窗口式受理、敞开式审核、一站式服务的工作模式,构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平台。五要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服务。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对自觉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流动育龄夫妇,可按规定给予奖励;流动人口晚婚晚育或在实际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休假等待遇。

第三阶段(2011年9月21日—9月30日)自查自验阶段。各乡镇将创建情况自查申报县人口计生局,县人口计生局逐乡镇验收后申报市计生局进行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保障机制。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人口计生局局长任副组长,财政、公安、统计、教育、民政、人社、住建、卫生、工商、经贸、综治、发改、扶贫、农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口计生局,由人口计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创建机构,制定出台创建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各成员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作为全局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服务管理范畴统一决策,每年至少要听取两次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汇报,专题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发改、公安、民政、住建、卫生、财政、人社、经贸、计生等成员部门要认真落实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下发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任务表的通知》,切实履行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组织流动人口联合巡检,在为流动人口办理经商、务工、购房、租房、社会保障等手续时,应积极主动的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计生牵头、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人口计生综合治理机制。

(二)强化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服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县、乡、村(社区)三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配齐配好人员,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干部素质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能力。加强城镇社区计生队伍建设,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或招聘大学生村官,力争为每乡镇配备1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管员,城关社区要管好用好已经配备的计划生育管理协管员,全面夯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网络。

第10篇

一、发达国家保障困难群体的主要政策措施

发达国家的贫困主要是相对贫困,温饱和生存威胁较小,所以发达国家一般通过“救助加开发”的政策措施来应对、缓解贫困的产生和发展。

(一)建立健全社会福利及社会救助制度,向低收入者和贫困群体提供一般津贴和特殊补助,以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

美国20世纪80年代以来逐步建成了公共福利方案,包括对有未成年人负担家庭的援助、额外保障收入、医疗救助方案和食品(券)补贴。公共福利方案是美国福利制度的核心,对缓解贫困危机,特别是城市贫困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区域开发和社会发展政策,对贫困人口集中的区域采取经济开发和社会发展政策,维持贫困群体的可持续性生计

英国在整个20世纪一直不断地实行区域开发和移民政策,以帮助失业的贫困者重新就业,其中在30年代开发了4个高失业率地区,“把工作带给工人”;1945―1975年又相继通过了一系列工业发展法案,鼓励投资,促进就业;80年代以后,英国实施“选择性地区援助”,对迁入落后地区的企业提供财政援助,对服务业实行特别补贴,鼓励劳动密集性企业、中小企业和新企业的发展。这些措施为缓解失业和贫困,推动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针对贫困群体的具体状况,实施由政府组织、企业及公益机构具体执行的旨在提高困难群体就业和收入水平的各种反贫困计划

美国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执行的一揽子社会工程――“向贫困挑战”计划,对世界反贫困行动产生了深远影响。该计划由10个具体计划组成,分成两大类,一是授权计划,即健康、教育、福利机构执行的就业计划,劳动部门执行的青年人集团计划,各大学执行的勤工俭学计划,农业部门执行的乡村贷款计划;二是直接计划,即向贫困挑战的中心计划、共同行动计划、农业季节工计划、职业团计划和地区发展计划。在该计划中,政府还出台了三方面辅助对策,一是学费分期偿还制,以帮助贫困家庭的学生完成学业;二是平等的收入政策,以缩小劳动者之间的收入差距;三是负所得税方案,对收入低于贫困线的家庭用所得税补足差额部分,增加向贫困者转移支付。“向贫困挑战”计划执行10年后,美国的贫困率下降了8个百分点。

二、发展中国家保障困难群体的主要政策措施

发展中国家的贫困主要是绝对贫困,直接影响温饱和生存。所以,发展中国家的反贫困措施首先是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其次是培训和促进就业,再次是构建社会网络保护。

保障基本生活需要是基本措施,这一措施注重向困难群体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求的商品和服务,包括食物、水和卫生设施、健康服务、初级教育和非正规教育以及住房。如印度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执行“绿色革命”计划,对贫困者增加粮食供给,有效保障了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

培训和促进就业,是发展中国家反贫困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并且经常受到发达国家和国际机构的援助。由于就业率受经济发展景况的制约,因此在经济发展缓慢或停滞时期,培训和促进就业的措施并不能给发展中国家的穷人带来普遍实惠。

贫困是社会结构问题,也是权益失衡问题,因此在发展中国家,帮助贫困者构建社会保护网络的措施普遍兴起。如印度成立的“全国贫民窟居民联合会”旨在发挥穷人的创造力,以相互提供支持。在肯尼亚的内罗毕,贫困者建立各种自助团体、小型企业和妇女日常节余组织,以相互提供援助和精神鼓励。在乌拉圭,贫困者成立了全国性住房合作社联盟,为解决住房问题争取资源。

三、贫困群体保障发展的新趋势:工作福利制

20世纪下半叶,特别是90年代以后,福利国家纷纷走上改革之路,为减少被救助群体对福利的依赖性,开始推行所谓的工作福利制或积极就业政策,其核心是不参加工作就不能得到福利。

(一)设置法定工作要求

在大多数国家,领取社会福利及社会救助需要经过“工作验证”。不能通过“工作验证”的群体将受到制裁,如在美国将被取消福利金领取资格或被降低标准,在德国将被降低25%以上的福利金。

(二)实施税收减免政策,鼓励再就业

工作福利政策通常对找到工作的人实行收入税减免,以鼓励再就业。1996年,新西兰颁布了《独立家庭税收减免法令》,以帮助低收入家庭积极工作自救;1996年,德国通过了法令,保证再就业者的最低收入高于救济金的水平。

四、国外反贫困经验的主要启示

保障困难群体的生活和发展,需要建立长效机制,国外反贫困的经验给我们提供了以下启示:

(一)立法保障,维护困难群体的基本权益

国外反贫困的历史也是一部立法保障的历史。在我国,贫困群体和其他人一样拥有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因此必须立法予以保障。

我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经实施3年有余,对保障近2000万城市贫困者的基本生活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无论在保障的合法性、保障面、保障内容、还是保障措施等方面,都不是一部国务院条例所能囊括的。

(二)构建服务体系,使扶贫措施惠及贫困群体

世界银行2004年发展报告的主题是“让服务惠及穷人”,以应对在许多国家减贫措施频频出台、贫困面不降反升的悖论,其中缘由主要是这些措施往往远离穷人,不能给穷人带来任何福利,反而给富人带来了新的投资机会。例如,我国前几年掀起的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大楼建设高潮就较典型,困难群体不敢进,结果多数成为政府办公场所。服务体系要构建在困难群体的身边、延伸到困难群体的家中,对此,建立社会工作者制度应该提上议事日程。要做好困难群体的需求调查,针对需求设计服务内容。

(三)分类救助,维持社会公正

实际上,给有劳动能力者和无劳动能力者同样的救助对二者和纳税人都是不公平的,从而影响救济的效率。我国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求“应保尽保”,产生了一定的负面效应。如在广大的中低收入地区,越来越多的接近行业评估收入的劳动者辞掉了工作,转而申请低保救助,违背了低保救助的原本精神。因此,我国需要借鉴国外分类救助的工作福利制度原则,进一步完善或设计城市低保及其他相关社会救助制度。

(四)实施扶贫开发和网络建构,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第11篇

2011年是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和奥运年。今年全团青年志愿者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团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和十六大的部署,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青年,坚持着眼发展、着力建设,按照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的新要求,认真总结志愿服务发展十五年的经验和启示,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手段,面向社会,面向基层,广泛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大力加强志愿服务基本建设,全面深化各项重点工作,在做大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实、做强青年志愿者事业,继续引领和推动中国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继续保持在中国志愿服务事业中的主体地位,引导广大青年和社会公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推动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

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以及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议、“十一五”规划中关于志愿服务的重要论述,深入研究社会志愿服务体系的深刻内涵、主要内容和运行机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正确把握中国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方向。认真总结志愿服务发展的主要经验和重要启示,摸清志愿服务事业的现状,找准志愿服务进一步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研究如何利用志愿服务的独特优势发挥共青团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作用;结合志愿服务组织、队伍、项目、机制四大建设和扶贫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大型活动、应急救援、海外服务六大工作领域,认真研究带有全局性、战略性、方向性的问题,制订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工作规划》。

二、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大力加强志愿服务各项基本建设,不断推动青年志愿者行动事业化、 社会化发展

建设科学高效的志愿服务宣传动员机制。凸显志愿精神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中的重要基础地位,把弘扬志愿精神、普及志愿服务理念的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长抓不懈,全力推进。要进一步挖掘志愿精神、志愿服务理念的内涵,用志愿服务的核心理念感召青年和社会公众投身志愿服务事业。坚持“重在策划、重在基层、打提前量、打主动仗”的基本思路,通过权威信息、宣传品牌项目、树立优秀典型、介绍立法进展,广泛普及志愿服务理念,体现青年志愿者行动在中国志愿服务事业中的主体地位和示范作用。着重宣传基层的生动实践,做好重点项目的制度规范和成功经验的宣传推广。重点做好志愿服务立法和政策保障措施及志愿者权益维护的宣传,引导全社会尊重和保障志愿者权益。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手段,拓宽宣传渠道,了解媒体需求,探索与媒体的长效合作机制。积极培育志愿文化,强化品牌形象,规范志愿者ci设计,统一注册程序、宣誓仪式,创作、推广志愿者主题的文艺作品。充分发挥中国志愿服务信息资料研究中心的作用,做好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的采集、整理、分析、工作。开展第七届中国十大杰出志愿者等奖项评选表彰活动;举办论坛、纪念晚会等中国志愿服务十五年重点活动。 建立健全志愿服务专门工作机构和领导协调机制。以事业化发展为导向,学习借鉴已经建立志愿服务专门工作机构或领导协调机制地区的经验和模式,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建立志愿者工作部门;通过申请增加事业编制的方式成立全额拨款或部分拨款或自筹自支的志愿服务指导中心等多种形式,在共青团组织建立志愿服务专门工作机构。今年,省级团委争取普遍建立志愿服务专门工作机构;积极推动地级以上城市团委组织建立志愿服务专门工作机构。积极争取当地党政有关部门的支持,采取多种形式成立志愿服务领导协调机构,办事机构设在团组织。

探索建立联系和吸纳社会志愿服务组织、促进基层活跃的合作机制。通过大力加强团属志愿者协会建设,建立健全协会专门工作机构、强化协会理事会建设、吸纳协会个人会员、完善协会组织网络等多种途径,积极推动各级志愿者协会的社会化建设,充分发挥协会在联系、吸纳、整合各类社会资源上的作用。加强协会与各类社会志愿者组织、国际志愿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吸纳运行规范的民间志愿者组织、公益类青年自组织等加入协会。按照有关社团管理规定,积极探索在不同行业、系统、单位以及街道社区建立协会分支机构,引导社会资源向基层志愿服务组织倾斜,着力促进基层志愿者组织的发育和壮大,增强基层组织的活力。 公司团委工作要点 团支部年度工作计划 2012年机关团委工作计划 班团委工作计划 2010团支部工作计划 2012年团支部工作计划 2012年学校团支部工作计划 高一团支部工作计划

查看更多>> 团委团支部工作计划

第12篇

关键词:县级计量检定机构;问题;改革;建设

一、县级计量检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长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干 部、职工中的“等、靠、要”思想普遍存在,缺乏开拓精神。

2.计量标准低水平重复建设,使得与上级计量检定机构争地盘、争饭吃的问题比较严重。

3.建标没有规划,使得原本已经十分有限的资金没有发挥效用。如有的县投资添置B超检定装置,而这个县总共只有十几台B超,业务收入尚不及检定装置送外地的检定费和旅差费,造成管理成本的提高。

4.有些地方存在超项检定,计量标准超期使用,无标开展工作,买卖证书,多收检定费和逢检必修的现象,不仅造成检定市场的无序竞争,还严重损害了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行业形象,社会反映强烈。

5.由于有些强检项目存在收费低,实施强检比较困难等多方面因素,造成在许多地方这些项目的强检计量器具疏于管理。比较典型的就是木杆秤和血压计。客观地说,这些方面的实际工作与法律规定的要求还是有差距的。

二、对县级计量检定机构的改革势在必行

1.是我国科研机构改革的要求。

将县级计量检定机构划属社会公益型科研机构范围是许多人的心愿。但即使是这样,按照我国科研机构改革的总体目标,现有的社会公益型科研机构也要实行分类改革。作为向社会提供服务,无法得到相应经济回报,确需国家支持的单位,仍将作为事业单位,但要分流人员,按照总体上保留不超过30%工作人员的要求,重新核实编制,并按非营利机构运行和管理,其中具有面向市场能力的部分,也要向企业化转制并逐步与原机构分离。 2.是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改革的要求。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计量技术机构设置要求为坚持精简效能的原则,通过对现有技术机构的重组联合,精简机构,减少重复,提高效能,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技术机构的合理布局。国家局主张县级设置一个综合性技术机构。

随着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改革,也必然使省局会根据现有的计量资源,计量检定市场的需求,法制计量管理的需要等因素来统筹考虑全省的计量工作,使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合理布局,优化结构、精简人员。

3.是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以及中国经济与国际的接轨,按国际通行做法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来制定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是大势所趋。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工作的计量领域也是如此。近年来,人们也越来越认同了这样一种趋势,即计量检测市场是技术市场的一部分,其出现和发展是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而且计量检测市场的运作必须遵循市场规律,遵循统一开放的原则。国家局近年来一些政策的强调和调整正是为了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而做出的,如从管理职能上讲,将企业内部的计量管理交由企业自行负责,企业使用的非强检计量器具由企业自主溯源以及校准工作和校准实验室的认可等。因此,如何进行主动调整去适应市场计量量值溯源的需求,是我们需要认真面对的事情。

三、对县级计量检定机构进行规划和适度计划是可行的和必要的

由于垂直领导改革之前,县级计量检定机构属县政府领导,上级计量行政管理部门只有业务管理和指导权。因此,要做到以省为单位对计量技术机构进行资源配置和发展规划是不现实的。而在省以下实行垂直领导的情况下却是可行的,也是有必要的,原因在于:

1.从经费角度上看,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省以下垂直领导,省局对全省系统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收支两条线,全省一本帐,宏观上讲业务收入由县或市来收,总数上是一样的,只是将来支出上会有所区别。

2.从系统的资源来看,可以避免重复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系统资源的作用。并且通过规划各层次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建设,明确其工作重点,一方面可以更好地发挥上级计量检定机构的项目覆盖和技术指导作用,另一方面可以引导省、市两级计量检定机构选择不同层次的切入点参与计量检测市场的竞争和计量技术服务工作,提升我们系统在市场经济中的服务和竞争能力。

3.从检定资源来看,以每一年全省社会上应检的计量器具总数为分母 (这个数每年是不同的,而且我们也不知道其准确的数量),如果我们合理配置检定资源,使各级计量技术机构各尽其职,就有精力将工作做得更细。

4.从行风建设角度看,由于重新规划了各层次计量检定机构的计量标准,做到以省为单位的统筹规划,合理配置,使得计量检定工作的无序竞争、无标检定、计量标准超周期使用等违法乱纪现象进一步减少。

四、适应计划县级计量检定机构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