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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行政管理论文

时间:2023-02-13 02:22:1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政府行政管理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政府行政管理论文

第1篇

行政管理论文

伴随着经济、技术的发展,各组织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在充满竞争的动态环境中,挑战与机遇并存,正如Choppin所说:“无论是技术的发展,还是组织形式的变化,21世纪上半叶的真正挑战将是对动态变化的成功管理。”“许多第三世界国家依靠大量的、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来促进经济的发展,必将导致生活标准的相对降低,任何组织试图利用未受教育的劳动力,采用降低工资的经济方式参与竞争,都注定是要失败的。”各国政府为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并不断追求卓越,保持竞争优势,首先要营造主动学习的氛围;其次,要把教育过程作为个人与组织终身学习的过程,对外部变化的调整及适应只有通过不断地学习来实现。全球化进程的推进与中国入世过渡期的逐渐减少使得我国政府建立学习型组织成为当前的迫切要求。全球化进程的推进使得建立学习型组织势在必行

20世纪90年代以后,全球化进程明显加快,已成为当代世界经济最突出的特征,传统的行政观念已无法适应“市场化”时代的变化,政府在行政观念上要作出适应新的“时代”调整,即由传统的行政向学习性管理观念进行转变。政府在面对“全球性”市场时所应作出的调整,应是用管理中的学习理念来改造传统的行政理念。重要的是依据政府活动环境的变化不断调整政府的行为,提高政府的运行效率。简言之,就是政府官员要实现从“官僚理念”向“学习理念”、“经营理念”、“责任理念”的转变,即改变原来那种只强调政策的执行而忽视大量资源投入后所产生的实际结果的状况。如今,在世界各国政府对市场经济产生认同的情况下,对建立学习型政府的必要性也形成了一种广泛共识。“全球性市场”时代要求对官僚体制的政府在结构上作出重大改革,以适应社会的动态发展变化。社会生活节奏的缓慢是官僚体制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在这种条件下官僚政府利用其层次系统的权威和功能使大规模的复杂任务得以有效完成。但进入80年代后期以后,全球信息、知识以无与伦比的速度扩展开来,社会生活的需求也日益多样化,而传统的官僚政府体制严格的层次架构使之无法对社会的动态变化作出灵活的快速反应。官僚政府体制的滞呆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决策的时宜性差。这是因为官僚体制的政府在对大量信息进行处理的流程经常出现阻塞,从而使决策层不能作出及时决策,影响了对各种社会问题的及时处理。二是官僚体制的政府在提供社会服务方面不能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由于资源使用的决策权与资源使用的执行权呈现分离状况,因此就出现了有资源配置决策权的却不了解社会需求的动态变化,而决策的执行者虽了解社会的动态需求变化却又没有资源配置的决策权。出于解决上述两方面的问题,增强政府对社会需求变化的敏感度,对官僚体制政府进行改革、建立学习型政府的必要性显得日益突出。中国加入WTO后要求建立学习型政府组织

中国入世,首先是政府入世,是公务员的观念、素质和能力要入世。入世对我国最大的挑战,是对政府职能、行政体制和管理方式的挑战。我国入世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将主要承担三大职责:第一,我国政府必须保证WTO规则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实施。第二,我国政府必须保证管理经济行为的公开、透明。第三,我国政府必须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其实施的管理经济的行为有向法院提起司法审查的权利。为了保证我国政府入世后能全面履行上述三大职责和相关承诺,我们必须转变政府职能和观念,改革行政体制和方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建立学习型政府。首先,要建立有限权力政府,从而在权力的源头上最大限度地控制行政权的惟我独尊,切断行政权的无处不在,限制行政权的无所不管,转化行政权的无所不能。其次,要建立遵循正当程序政府,具体表现为必须遵循以下三个原则:平等原则、公开原则和公正原则。再次,要建立责任政府。责任是法律的生命,政府责任是法律责任的主导方面。没有政府责任,行政权的运行就没有制约,公民权的行使就没有保障,违法行政就不可能受到追究,依法行政就不可能真正推进。我国入世以后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必须实现公民从义务本位向权利本位、政府从权力本位向责任本位的深刻转变,保证政府始终对人民负责,对人民制定的法律负责,建立社会主义的新型责任政府。最后,要真正认识到建立学习型政府是实现以上目标的根本途径。建立学习型政府组织的基本要素

在学习组织中,组织学习的内容不仅包括而且远远超过学校教育的内容,在建立学习组织的过程中,应注重如下基本要素。

1、结构化的培训过程:结构化的学习在发展初期是非常重要的,应该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培训应该与改进小组的工作要求相一致,在这里,教育和文化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它将有利于组织对动态变化做出快速响应。

2、结构化的信息过程:事实上,用结构化的方式传授知识和技能,必须在掌握外部变化信息和内部变化信息的基础之上进行,这也是开发组织策略所必需的。3、过程管理:只有把学到的知识应用于实践之中,才能体现出知识的价值,过程管理的实践远远超过任何培训,引入具有交叉功能的过程管理的内容是十分必要的,如若不具有关于过程的全面知识,改进组织是不可能的。

4、改进小组:团队是连续改进和连续学习的核心,由此引起的比、学、赶、帮、超的学习热情将是组织实现最终目标的关键,因此,改进小组是教育过程中的基本要素。在结构化的连续学习过程中,改进小组不再是非正式组织,而是必要的管理工具,有效的改进总离不开改进小组的贡献和支持。

5、人力资源管理,在创建学习型组织的过程中,人事管理与学习目标的一致性是至关重要的,它包括责任、授权和奖励标准等。

6、激励机制:激励一直作为鼓励人们做好本职工作的一种方式。在学习型组织中,没有哪一点比高层领导的支持更重要。因此,高层领导自身也应该不断地学习,主动接纳新思想、新概念和新的学习方法。这不仅需要时间,更需要开放的思想———借鉴他人思想和挑战过去。同时,高层领导还应该起到率先垂范的作用。

第2篇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时间:2014-06-30

一、写作安排:

1、下载附件中相应专业的论文分配名单的EXCEL表格,用准考证号查找到考生所分配的指导老师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好论文编号(见附件论文分配名单表格中左侧A列红色数字)。

* 提醒:论文编号便于与老师联系时以示甄别和答辩前查询分组所用。 2、2014年7月8日前将考生须将论文提纲的电子版发给所分配的指导老师。邮件主题需注明“社会自考XX专业+论文编号+姓名”。 3、2014年7月20日前,指导教师将论文提纲的修改意见通过电邮反馈给考生。

*提醒:如果论文指导老师未能及时将论文提纲意见反馈给考生,请同学主动并迅速地与指导老师联系。

4、2014年8月25日前考生须提交初稿(通过电邮并短信告知老师)。 5、2014年9月15日前老师反馈初稿修改意见。

6、2014年10月1日前,考生将修改后的论文二稿电邮给指导教师。

7、2014年10月20日前考生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反复修改论文(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并需将修改完成的终稿论文(格式完整)给指导老师审核,确认通过定稿后方可打印。

* 提醒:审核定稿后的论文打印一式三份,一份考生自留,另两份在2014年11月15日来我校答辩报到时提交,勿需再寄来。未经指导老师审核通过的将不予答辩。

二、答辩安排(暂定)

请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于 2014年11月15日(9:00-16:00)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政府管理学院(圣达楼)115室报到并提交定稿的两份论文,11月16日8:30开始答辩。

特别提醒:

1、具体报到和答辩分组安排请11月11日(答辩前)务必登陆政府管理学院主页查看具体事宜。

2、查询分配名单需先下载附件再双击打开文件,点击excel表格右上角的查找,输入准考证号查找即可。写作要求及模板下载后按要求撰写论文。

3、如准考证号和姓名有误的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4、毕业论文的写作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请大家通过自己的学习努力去完成,不要成篇幅的从互联网下载与引用相关文章。如因个人原因

未按时完成论文或未按时参加答辩者,答辩费和报名材料将不退。所有答辩事宜均以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继续教育中心的通知为准。

5、论文封面和写作要求均可从public.nju.edu.cn网的“招生就业”栏里本通知附件中下载。

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继续教育中心

2014年6月30日

附件1:考生写作要求及时间安排(网络版).doc(必须下载妥善保存至答辩结束)

附件2:201411自考行政管理学论文分配(网络版).xlsx

附件3:201411自考人力资源管理论文分配 (网络版).xlsx

附件4:本科生论文封面.doc

附件5:本科毕业论文写作规范及模板.doc(仅供参考)

第3篇

在公共管理研究前沿阵地美国,从1984年始就有学者评估公共行政学的研究质量①,继之不断有学者加入到这个队伍,他们以博士学位论文和期刊杂志为分析基点,聚焦于公共行政文献中研究方法的质量问题[1]62。国内张成福于1996年发文[2]拉开我国行政学研究的“反思之幕”②。2005年,继中译本《公共行政研究:对理论与实践的反思》[1]出版后,国内学界纷纷借鉴其中的评估框架来检视我国行政学研究存在的方法问题,从初始的描述性分析转向量化评估。笔者认为,研究方法固然重要,亦是我国公共管理研究的“阿喀琉斯之踵”,但内容决定形式,研究主题是评估研究质量的一个更基本的因素,对学科知识的累积和内容体系的建构有着更根本的贡献。而在具有代表性的反思文献中,运用文献计量方法来比较全面检视我国公共行政学教材的论文仅有两篇③:曾峻[3]通过检视在国内9本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公共管理教材,提出我国公共管理学教科书编著存在的问题,但由于该文发表较早,所选书目偏旧,样本偏少,所得结论局限于公共管理学(不包括公共行政学和行政管理学)教材;另一文[4]通过210本行政学教科书内容的研究,对行政学的范式转换进行经验检验,但是评估指标单一,未能充分挖掘教材所提供的信息,虽然210本教科书突破前述研究样本量的局限,但是国内教材的质量参差不齐,无所限制的扩大样本会影响研究结论的质量。基于以上考虑,本研究以典型样本为主,并把范围扩大到公共管理学类(包括行政管理学和公共行政学)的中外经典教材。

二、研究设计

一个学科的理论体系是否成熟,教材是其集中反映,而教材的章节正是这一学科研究内容的典型概括。因此,以经典教材为样本进行分析,可以窥探这一学科的研究主题概貌。本研究选取中西经典教材为样本,并佐以中西比较。西方经典教材主要从“公共行政与公共管理经典译丛”(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经典教材系列中挑选,辅之“公共管理学科系列教材”(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和“公共管理译丛”(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等译介国外学术成果的窗口,结合北大、清华、复旦、中大、厦大等高校的博士参考书目,最终筛选出10本出现频率较高的教材。样本分布为其中5本来自美国,余下5本分别来自英、法、澳、和日本④。国内教材的来源有三:一是在公共管理学界具有相当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学科带头人、或其著述入选中山大学行政管理研究中心的国内学人文库的学者所编著的最新教材,力求每个获得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的985高校各挑一到两本教材,以反映这些高校的公共管理研究传统和状况;二是黄达强、夏书章等前辈早年编著的教材;三是台湾学者的5本教材。这三类教材(共24本⑤)的选取有利于作纵向和横向比较。基于评估需要,笔者从教材中提取以下指标制成统计量表,编码录入,以SPSS16.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1)出版年度。是指教材是哪一年出版的,若是国外的教材,则以版权页的时间为主。设计这一指标可以了解教材的新旧程度。(2)版本。是指教材出版到第几版,据此可以判断教材的受欢迎程度。版本越高,说明该教材越是被广泛使用。(3)国家。指教材在哪个国家出版,只要用于衡量国外教材选取的代表性。(4)写作情况。指该教材是专著、合著、编著还是主编,共四类。(5)章数。指该教材共有几章,把导论计算在内。(6)逻辑体系。指该教材的内容章节编排是否成逻辑体系,分别赋值1为是,0为否。可从教材的目录判断,或者作者的序言、译者序中寻找,次之则根据教材的内容来判定。(7)特色。指该教材的与众不同之处,例如《公共行政学:概念与案例》一书是经典理论和案例的汇编,通过案例阐释概念理论;再如《行政科学》一书的行政法和比较行政的色彩浓厚等。(8)研究主题及其频数。研究主题大体与教材的章节名重合,有些章节名出于统计的需要笔者做些改动,以便归类。在所有样本中加总各类研究主题的出现频率和在教材中的重要程度。(9)页数。指该章节在教材中所占的页数,为了消减误差,由下一章的起始页减去本章的起始页得出。页数越多,表明该章节在教材中的分量越重。(10)重要程度。指该研究主题在教材中的重要程度,分为三个等级(1为不重要、2为一般重要、3为比较重要)。通过计算该教材中所有研究主题的页数的平均值、中位数、标准差、最大值和最小值,据此来判断。(11)变动情况。指该研究主题是否是新版教材中的新增加章节,或者是指该研究主题在修订版教材中大幅度改动,分别赋值1为是,0为否。我们可以通过新旧版教材的对比,或者作者的再版序言中得知。

三、结果分析与比较

(一)教材命名与范式转变所选样本中从书名来看,国外没有一本教材命名为“公共管理学”的⑥,与国内的教材形成鲜明对比,正如另外一项研究[5]所发现的,国外仍以传统公共行政为主流,其他新兴范式亦有反映。除老教材和该领域的前辈夏书章、黄达强、竺乾威等人,台湾学者也偏好取名为“行政(管理)学”或者“公共行政学”外,国内的新版教材都命名为“公共管理学”。这一教材取名的不同,是否反映西方和国内学者关于公共行政学范式变迁的不同看法?有学者为此通过210本行政学教科书的内容研究,发现从传统行政学到公共管理学,虽然在内容安排上有差异,但只是在相同的“管理主义”价值观取向下进行的不同的制度安排和技术设计,行政学范式没有发生转换[4]。国外学者似乎对在公共管理中应用“范式变迁”不太感兴趣,只有欧文•休斯主张新公共管理不同于传统的公共行政,但他同时指出范式变迁是一个渐进过程,“管理主义改革仍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6]笔者也试图在国内教材中寻找编著者命名的初衷,发现公共管理学作为当代政府管理的研究新潮遇到了诸多的难题和大量批评,它并未形成统一的成熟的理论框架及范式;“公共管理”话语的生成与流行大概与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确立公共管理学为管理学门类一级学科有关,只能以此来解释教材易名的原委。

(二)版本、编著与经典国外教材版本的均值为3.7,其中《公共行政与公共事务》已是第八版,其次《公共行政学:概念与案例》是第七版,均是经典之作。相反,国内的教材82.6%都是第一版,虽教材名目众多,且是新近出版,然多是相互抄袭,鲜有新意。只有夏老主编的《行政管理学》已出版四次,其它影响较大的教材如陈振明主编的《公共管理学———种不同于传统行政学的研究途径》,竺乾威主编的《公共行政学》(已出版三次),张国庆主编的《公共行政学》(已出版三次),陈德禹编著的《行政管理》(修订2版)等。版本越高,表明该教材越是受到读者欢迎;出版越早,多被誉为经典。究其原因,国内的行政管理专业学科建设八十年代才起步,虽处于快速发展中,但知识体系的积累缓慢,学科理论体系的构建更是任重道远;与美国将近一百年的公共行政学科发展史相比,仍属年轻后辈的学习阶段。经典教材是多方面的因素铸就,更需学科历史文化的积淀与传承,“新”是建立在“旧”的基础上。教材的编著情况也印证这一点,所选样本中国外的教材60%是专著,30%是合著,只有一本《公共行政学:概念与案例》是主编。而国内的71%为主编,2本为编著,只有5本为著⑦,而这5本中只有一本是大陆的,另外4本是台湾的。一般来说,主编的教材很难保证教材整体的质量,因编写者的素质而良莠不齐,很难引为经典之作(除非是学科的开山之作,譬如夏书章、黄达强主编的教材,即使这样,也只能堪称国内经典)。这种“知识生产方式”即几个人、十几个人写一本教材,东拼西凑,“洋为中用”,内容充斥着相互“借鉴”、相互克隆的东西,结果只能停留于低水平重复的状态。这也可解释为什么国内教材短短几年间雨后春笋般的涌现而经典甚少,主编的教材往往写作周期较短,有如饮食中的快餐,而经典教材则如炖品,需文火慢慢烹制。

(三)章数、页数与逻辑体系国外教材的章数均值为14,众数为13和14,最大值20(西尾胜的《行政学》)和最小值8(德巴什的《行政科学》);国内教材的章数均值为13.47,众数为13,最小值8(张国庆主编的《公共行政学》),最大值24(江明修著的《公共行政学:理论与社会实践》)。从以上统计值来看,结论比较一致,教材一般13到14章为宜(包括导论),而每章的篇幅多大呢?以国外教材为例,总页数均值为480.4,如按14章来算,则每章占34.31页,和每本教材章节的页数均值36.92大体相当。而教材的章节编排是否成逻辑体系?分析结果表明,国外教材70%有着内在的逻辑体系,而国内教材章节的前后逻辑关系不明显,对行政环境、行政职能、行政组织、行政领导、人事行政、财务行政、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行政改革与发展以及机关内部事务管理等传统模块内容进行任意取舍编排,似乎谁先谁后无关大碍,走近了所谓的“教材丛林”。恰如某学者所言,“教材篇章安排依旧延续了过去模式的做法,至于这些模块之间的有机联系是什么,语焉不详,结果给人一种零乱的感觉,现有研究更没有自觉去寻找整个知识体系的逻辑起点,缺乏一条红线,一个核心把来自各方面的知识串联起来”。[3]虽然国内教材章节的逻辑体系不明晰,但其编排套路仍可归为三种:其一,多数教科书(54.17%)因循以往行政学模块式做法,在教材编写体系上主要是以政府管理过程为主线,篇章安排沿袭怀特《行政学概论》(1930年)的基本套路,杰出代表者为夏书章、王乐夫编著的《行政管理学》,竺乾威主编的《公共行政学》。其二,受休斯的《公共管理导论》影响,按照当前流行的西方公共管理范式进行编著,注重将工商管理的技术、方法与工具如绩效评估、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管理等引入到公共部门管理中来。这类教材(占到33.33%)近年陆续出版,典型代表为陈振明主编的《公共管理学———一种不同于传统行政学的研究途径》。其三,将传统公共行政学与公共管理模式相结合进行编著,试图在公共行政管理的过程中融入公共管理的相关内容。这类教材居少数,只有12.5%,以张国庆主编的《公共行政学》为代表。

(四)特色从编写方法、行文风格、取材构思、理论视角等方面来评价国内外的经典教材,笔者发现国外10本教材各有特色,异彩纷呈,生动活泼,可读性强。除了前述两本外⑧,比如罗森布鲁姆的《公共行政学》从管理、政治和法律的途径描述、阐述和分析公共行政。又如《行政过程的政治:公共行政学新论》用大量现实资料及案例对公共行政学的原理进行深刻的阐述和剖析,突出新公共行政学的政治视角。再如西尾胜的《行政学》以制度论、管理论和政策论构建全书的体系,以一般的理论为前提演绎分析日本的行政,日本的本土化色彩浓厚。还有《公共行政与公共事务》梳理了美国公共行政的百年发展与困境。如此种种,不胜枚举。相比之下,国内的教材则体裁单调,内容趋同,结构呈板块式或要素排列式,许多版本没有明显的特色。正如薄贵利所言,“行政学的一些著作和教科书,相互模仿和抄袭的比较多,在理论体系上和逻辑结构上鲜有突破和创新。读了这本书,再读另一本书,许多人都有一种似曾相识之感”。[7]从教材的编著取向看,台湾的教材则反映公共行政作为一种公共部门管理方式、方法和工具的特性,呈现出浓厚的管理主义取向,样本中陈德禹的《行政管理》最为明显,内含了管理学中的组织、计划、决策、授权与分权、领导、人事等主题。大陆早期如黄达强、夏书章等编著的教材,也是一种以提高行政效率为核心的管理主义取向。从内容写作看,多数教科书停留于泛泛而谈的水平,对于中国行政管理原则、特点的概括分析大多局限于学理和法律文本,没有直面现实的问题和差距,公共管理学的实践性与操作性没有充分体现。具体说来,教材每一“板块”或“要素”的内容,大致都是含义、特征、分类、地位、作用等几个方面,各篇章基本如此,无大差别。这种“标准化”现象缘于多数教材编写者缺少从事公共管理的经验和感性认识,所以简单归纳概括、理论演绎的情形比较多,无法为公共管理实务者提供切实的指导。从叙述论证看,过于宏大叙述,缺乏事实资料支撑。翻阅国内样本教材,几乎很少看到来自行政管理实践的调查、统计、案例、数据。比如关于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内容,大多停留于理论演绎,大多阐述西方政府间关系的历史与现实和我国政府间关系的现状与改革,而中央、省、市、县、乡镇等各级政府到底在干什么?职权到底是怎样划分的?这些问题却得不到解答。再如行政决策,现行教材中所介绍的决策程序都是四个步骤或三个步骤,内容比较空洞,反映不了党委领导下的民主集中制。

(五)研究主题通过对各研究主题的频数统计,国外教材排名靠前的研究主题如表1所示。再根据该研究主题的页数的平均值、中位数、标准差、最大值和最小值,据此来识别该主题在教材中的重要程度。这十大主题,我们不能只看其频数的高低,更要结合其重要程度,比如“导论”这一节,虽然是90%出现率,在教材中却属于一般重要的位置;而“公共组织理论”虽然频次略低,从所占篇幅来看在教材中却属于百分之百重要的位置,这也反映了公共组织理论作为公共行政学的理论基石得到学界的一致认同。“绩效管理”作为新兴的政府管理工具受到热捧,出现频率高于其他的政府工具,这反映了西方教材的与时俱进、贴近政府改革实践。国内教材的研究主题按其频率的高低依次排列如下:公共政策、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公共组织、行政领导、法制行政、政府职能、绩效管理、政府改革与治理、政府伦理与责任、公共财政等等。两相比较,国内外教材的研究主题大体相近,如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公共政策分析、公共组织理论、责任与伦理、绩效管理、政府改革与治理等主题受到学者的共同关注。此外,国内教材保留了一些传统的行政学研究主题,如行政领导、机关管理、行政沟通与协调、行政权力等,还根据政府管理的变革突出一些新主题,如政府职能转变、危机管理。但是“公共预算与财政管理”这门“显学”还处于相对边缘的地位;同样地,对于政府间关系、战略管理等公共管理的重要主题仍显研究不足。

笔者认为,好的教材要能指导学者的研究和研究生学位的教育,因此笔者通过以下的两个比较分析来检验现有的经典教材是否能很好的指导学术研究和学位教育。一是与中美两国的公共行政学博士学位论文的研究领域比较。因为博士论文是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和成果的集中反映,亦是其所在学科研究的现状与水平的直接体现。据学者的研究成果[8],中美博士论文的核心议题如下(其排列次序随着国别、年度浮动):行政理论、比较公共行政、雇员行为及发展、财政及预算、政府间关系、管理科学、组织理论及行为、人事管理、政策分析和其他。两相比较发现,国内的博士论文聚集于行政理论、管理科学和政策分析,较大部分论文集中在对策性的管理方法研究,较少涉及理论探索、检验和论证等基础性研究,而对美国90年代博士论文新近出现的雇员行为及发展、财政及预算、组织理论及行为等核心议题关注不够,研究不足。这印证了以上教材分析的结论,国内的教材不能很好的指导研究生学位的教育,教材的编写和博士论文的写作脱节为“两张皮”。而组织行为的研究,笔者认为将是公共行政学迈向科学研究的突破口,助推我国博士论文从类似工作报告的对策研究走向强调理论验证或推导,更为强调定量技术的科学研究。二是与学术界的研究主题比较。

学术研究成果主要呈现形式是期刊论文,通过统计分析中国公共行政代表性期刊近10年的论文,大体可以获知学者们关注的研究领域。何艳玲[9]的一项研究表明,我国行政科学的研究主题依次如下:行政改革(28.5%)、行政哲学(包括行政伦理、行政文化)(13.2%)、公共财政(9.8%)、行政组织职能(8.8%)、公共政策(8.6%),其余有行政决策、公务员制度与人力资源、绩效评估(行政效率)、政府间关系等领域。两相对照发现,学界的研究主题大体与国内教材的重合,但期刊论文更注重实效性,紧跟“行政改革”,探讨“政府间关系”,研究NGO回应社会问题,同时兼顾传统的研究领域如政府伦理与责任、行政文化等。统计分析也有力所不逮的软肋。数据资料的定量分析只能说明过去,解释现在,或能一定程度上预测未来,却难以前瞻性的规划未来。正如登哈特所言,“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科学家们之所以无法产生恰当、适用的知识,是因为他们对实证主义的信奉,是他们把自己的学术活动局限在资料收集和统计处理上,从而只能得出经验主义取向的理论”。[10]119基于研究主题频数统计分析的结论也只是说明了学界过去和现在在做哪些领域的研究,却不能指出我国行政学者在未来应该做哪些研究。根据转型期中国公共管理的实践发展和现实需要,笔者认为公共企业、发展中国家的公共行政、非营利组织与第三部门管理、社会政策与管理、公共信息资源管理、司法行政等这些出现频率较低的研究主题恰好是我国公共管理研究的薄弱环节,尤其是公共管理视阈下的国有企业研究几近空白,这是未来应该加以重视的研究主题。

四、公共管理教材的编著途径

第4篇

实施企业信用监管是提高工商管理论文" target="_blank">行政管理执法效能的重要途径,是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工作的必要手段。企业信用监管应是工商职能的重要组成内容,同时能体现出现代工商行政管理的新理念、新发展。从工作内容上看,一方面是对工商职能的充实、深化,通过信用监管,利用现代化手段使依法监管更为到位。如对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的合法性审查,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数据库的建立,将提供查询功能; 另一方面是对工商职能的提升、拓展,在依法监管的基础上,体现以德监管,从处罚到处罚与激励结合,从他律到他律与自律结合,从打击到打击与教育结合,从行政管理到行政管理与社会监督结合。

从实施形式上看,一方面在现有职能中相对突出、强化信用的要求,显示出信用监管的特色; 另一方面,更是与现有职能的有机融合,将信用监管渗透在对市场主体监管的全过程,并通过工商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加以施行,如信用信息的采集,就是在登记、年检、各个专项治理、办案等过程中同时完成的,分类监管就体现在基层工商所的日常巡查中。从战略意义上看,一方面彰显了服务型工商的本质要求,突出了公共服务型政府职能的再造,通过企业信用监管,促进企业信用建设乃至诚信、和谐社会建设,另一方面工商部门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着力制度创新,推进职能整合,实现全程监管,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企业监管机制,确保企业准入“优生”,存续“优育”,退出“善终”。

二、与管理信息化的关系。

工商部门企业信用监管工作是以工商系统自身信息化建设为基础,同时又对工商系统自身信息化建设产生强大推动力。工商部门企业信用监管,是一个对企业的信用信息进行征集、存储、加工并使用的循环反复的过程,这一过程的顺利实现,要以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的运用为前提,没有信息化的基本条件,没有强大的数据库,没有高智能的软件,没有互通互联的信息网络,企业信用监管的实施是难以想象的。因此,应以“金信工程”为契机,努力创造工商部门管理信息化的条件,加快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同时,由于企业信用监管对工商系统的信息化要求高,它也成为加快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进程的催化剂。首先,它促使计算机软件的编写、采用,促使在各项业务中运用信息化管理,以保证企业信用信息能够在业务流程中实现自然输入、交换、处理、共享; 其次,它促使计算机硬件的配置,由于企业信用监管将级别管辖与属地管理相结合,最终通过基层工商所实现监管,这要求工商系统内部上下、横向之间必须实现信息交换,对外必须实现全方位地信息输入,促使基层工商所、窗口受理单位都具备接收、发送信息的条件,以保证对企业的信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工商部门企业信用监管体系的建设,要利用与信息化共同发展的过程,搭建好技术平台。

同时,要加大人员、财力投入,加强计算机人员培训和专业人员的选聘,使电脑、人脑有机地结合。

三、与法律环境的关系。

加强企业信用监管作为工商职能的一个新探索,要努力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监管。首先,必须遵循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一是行为法定原则,即企业信用监管的对象、内容、范围和方式,要依法进行并对行为后果承担责任; 二是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即对企业信用监管的依据、程序和形式,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即对违法行为依法制裁的同时,要进行警示教育,从正面引导规范,不搞不教而诛,做到攻大奸戒小过。其次,必须依法运作。一要充分利用已有的法律法规。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监管职责、已在工作中运用的文件、报表等,是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征集的基本依据和资料。二要创造条件规避法律问题。如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公开,最有影响的是等级好的、等级差的两端。对等级好的,可以通过征求意见的程序,以自愿方式进行公示、提供查询; 而对信用等级差的,因其一般都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则采取公布其违法违规事实的方式,对其进行公示。三要注意内外有别。信用监管中的评估标准、等级、公示等,法律条件尚不充分,可作为内部监督措施实施并注意内部保密性,以避免引起法律诉讼。同时,要积极着手研究开发,为企业信用监管提供法律保障。可探索在立足内部管理后再依法、有序地向社会公开,从行政规章、法规最后到法律的立法过程。当前工作的重点,在于充分利用制定工商行政规章的空间,为企业信用监管创造条件。

如对一些报表的设计上,按照企业信用监管的要求,增加栏目,明确内容,便于信息的处理; 对企业信用评估,可采取全系统统一指标体系、评估模型,但分地区分级统一参数的方式,以使评估既具有权威性,又能更切合各地实际; 对分类监管,可将企业的信用等级与工商系统内部已有的监管措施进行重新整合,使之配套一致。

四、与社会信用体系的关系。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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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行政管理对社会和生活发展有着深刻的意义,需要跟随社会背景的变化进行及时的调整。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给行政管理提供了新的思路。在知识经济时代中,人们追求创新,利用知识创造财富,从而体现各自的价值。知识经济给行政管理带来的众多创新的因素,为行政管理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知识经济的特点

知识经济指的是依靠知识和信息的力量发展经济的模式。在这种模式,新型技术和方法成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为整个社会的深入改革的发展带来的新契机。知识经济突出特点可以分为三点:

(一)全民素质得到提高。在现代社会中,人们认识到法律和管理部门的重要性,参政意识也得到了很大的增强。现代人将更多的注意力和谈论内容集中到国家的发展中,为国家的发展贡献个人的力量。全民素质的提高给行政管理的具体步骤和效果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起到了监督行政能力的作用。

(二)信息社会化、公开化。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不断发展,信息可以在短时间内得到共享,成为整个社会的公共信息。信息资源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便捷,进而可以享受现展的文明成果。

(三)创新产品和创新思想活跃。在知识经济时代K,创新产品和创新思维是最大的特色。人们对社会需求十分敏感,进而创造出与社会需求相一致的产品,促进社会的经济发展。行政管理部门需要认识到社会的发展动态,及时更新管理理念和方式,细化管理能力,简化管理步骤,使得管理保持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程度。

二、知识经济给现代行政管理的积极影响

知识经济时代为整个社会发展进步带来了各种要素,是社会破旧立新的关键。行政管理需要利用好知识经济带来的技术、思想和人才等多种资源,根据具体的发展情况进行改革,不断适应新形势,解决时代新矛盾。

(一)完善行政管理理念。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新思想和经济形式涌入人们的视野,改变了人们对行政管理的认识,对行政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政管理部门需要完善自身的服务理念和管理制度,提高管理人员的服务能力,实现行政管理工作的高效化。行政管理理念是管理工作进步的内在因素,是突破制度缺陷的关键内容。我国经历了多个经济发展阶段,经济环境和社会发展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行政管理理念需要与经济发展处于相匹配的状态,促进经济进步,完善行政服务。知识经济时代带来的技术、人才和资源,正在加速行政管理的发展,对现代行政管理的发展方向有着良好的指导作用。

(二)细化行政管理职能。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给现代行政管理的职能建设精细化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为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事务简单化发挥了重要作用。社会的发展和创新思维的运用,使得社会经济出现更细分支,要求管理方向精细化,不断调整行政管理部门的服务和公共管理。行政管理部门的精细化涉及到管理运行程序精细化、部门服务内容精细化以及工作人员精简化。行政部门在认清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简化内容运作程序,满足社会需求,并不断提供工作效率。

(三)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方式自动化。在大数据时代,行政管理部门几乎摆脱了纸质化办公传统低效方式,采用计算机和互联M等多种新技术辅助办公,大大缩短了事务处理时间,提高了工作正确率,使得行政管理水平处于世界前列。这种半自动化的处理方式与知识经济有着莫大的关系。与此同时,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者也必须接受知识经济的教育,熟练掌握多种技能,以便应对工作中的问题。知识经济为行政管理部门运转提供了硬件和软件设备,让管理部门有了承担处理新时期问题的能力。

(四)行政管理部门发展有方向。知识经济时代带来了各个国家先进的管理方式和管理理念,为行政管理部门的发展提供了方向。在开放的环境中,行政管理需要改变自身的传统看法,增强自身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效率,打造服务型政府,为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行政管理部门需要突破传统思维,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不断强化服务职能,以便灵活的处理新型问题,实现行政管理的高效化。

三、基于知识经济之下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质量措施

行政管理的发展离不开知识经济带来的时代元素,离不开技术、人才和创新等诸多要素。行政管理的效率和质量需要根据社会发展的具体需求进行提高,否则无法满足现代社会的服务需求。

(一)行政管理引进先进技术和模式。行政管理不直接影响经济活动,但是对具体经济活动的开展有着十分明显的影响。陈旧的管理理念和方式将会阻碍经济的发展,增加内耗,加大经济活动的内在成本。从知识经济的角度看,行政管理也需要进行不断的改革,打破人们的固有思维,依靠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的优越性,全面提高行政管理的服务效率和服务能力。行政管理的改变需要领导的重视和基层实践,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才可以获得良好的收效。比如:资金预算和资金运转这两个阶段可以采用先进技术进行准确性的评估,减少资金不恰当利用带来的二次成本,实现资金利用最大化。行政管理的改革需要从硬件和软件两方面入手,充分有效地利用好内部资源。

(二)行政管理人员不断优化,增强创新意识。行政管理效果与管理人员有着直接的关系。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意识会给整个管理带来明显的影响。行政管理人员需要增强自身的创新意识,完善管理职能,使行政管理跟进现展。人才是创新活动关键的因素,有着巨大的潜力,对整个管理体制的革新和运行影响最为明显。比如:行政部门进行技术和体制的改革后,管理人员需要根据现实需求进行调整,进而使新技术和模式适应实际需求,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在知识经济时代中,管理员工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是其工作的基本素质,是完成基本工作的必备品质。行政管理层需要开发个人智慧,注重团队合作,灵活处理现实问题。只有这样,行政管理才可以从根本上得到完善和发展。

(三)缺少配套的机制建设和保障建设,缺少长远和综合的规划。工行个人信贷体系建设不完善,专业条线不清晰,专业部室责权不明确。由于拥有了庞大的客户基础工行更多的关注数量型的指标进度,造成了部门间分别考虑自身的业务拓展和产品开发满足于现状,没有长远统一的规划。

四、完善工商银行银行个人信贷风险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优化数据挖掘与应用。加强大数据先进理念的应用,结合工商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实际与信贷信息化应用管理现状,首先是要增强信贷风险决策的数据依托理念。在信贷介入、扩张、控制、压缩、退出时机把握上,提高信贷风险管理决策的量化依据比重。其次要加强数据之间相关关系应用,提高信贷风险预判的科学性与准确性。

(二)搭桥互联网企业,建立大数据为依托的信贷产品风险管理平台。模仿和跟进在大数据应用有领先经验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加强与互联网社区、电子商务等企业合作,例如阿里巴巴等[2]。打造和形成以工行具有主导经营管理权的O2O、B2C、B2B等互联网金融平台。在平台建成后,可依托平台不断丰富的信贷产品’积累网络用户的信贷交易信息、行为及信用数据信息,从中总结和摸索适用于信贷风险管理的数据模型或方法,为深入推广应用大数据提供经验。

(三)建立多技术结合数据仓库,形成多渠道数据网络。建立依托关系数据库、并行处理和分布式技术等方法的数据仓库,加强相关技术的学习与引进,将全行不同系统中存储的涉贷客户信息,如财务、资金、经营信息等与贷款质量变化联系起来,从而在更完整的信息视图上揭示风险的关联性,提高风险早期发现和识别的可能。

(四)行政管理内部开展能力培训活动。知识、技术和创新思想等都需要进行培训,进而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个人素质。行政管理的内容是随着时代进步而不断变化的,需要行政管理人员时刻接受新思维、新技术,确保行政管理处于先进水平。行政管理的决策层和执行层都需要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找到制度或者自身的缺点,掌握更多的技术应用能力,带动行政管理的全面改革。比如:行政管理的质量评估方法和操作方式的转变。现代化评估手段全部采用计算机处理,保证评价真实有效,有效地避免暗箱操作,对行政管理的水平也可以得到真实性反馈。行政管理内部开展的培训活动一方面我行政管理提供新的知识和理念,另一方面规范行政管理的正常运行。在具备一定能力的基础上,才可以获得实质性的突破。

结语:知识经济给行政管理的完善和发展带来了多种要素,使得整体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行政管理部门还应认识到自身发展的不足,找到新起点,实现突破。行政管理还应将创新思维作为发展的重点内容,以便更好的适应现展环境。

五、结论与展望

本文在大数据背景下,重点研宄了工商银行利用大数据进行个人信贷风险控制的操作方式,得出了其与商业银行传统信贷模式相比的优势,结论如下:①工商银行有较大规模的个人信贷业务及大数据系统,可将大数据技术运用于个人信贷的风险控制;②工商银行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个人信贷风险控制,与传统的银行信贷模式相比,有多项优势;③大数据应用面临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问题,可以通过法律方式来改进。

金融服务市场己经变得非常复杂,风险管理职能的持续改进和提高在未来的数年中将继续具有重要意义。有效的综合性风险管理举措必须不断演变,以便满足环境变化的要求:随着业务的变化,用来评估和管理风险的工具和流程也必须变化。大数据等技术将越发重要,随着技术手段的逐渐成熟,其技术在风险管理、客户分析、绩效提升等方面开始田显其重要价值。

第6篇

    [关键词]预算过程;渐进预算理论;间断平衡理论

    [中图分类号]D01[文献标识码]A

    尽管渐进主义已是一个被广泛接受和运用的概念,但还是有许多学者不断提出批评,在公共预算研究领域中尤为如是。甚至在获得普遍认可的描述性研究层面上,渐进预算理论都面临着挑战。这一挑战主要来自于对这样一个经验事实的观察:预算过程中既有让人们习以为常的渐进变化,也包括了一些偶有发生的重大变迁。其实,渐进预算理论的支持者并不是没有意识到预算过程中非渐进性的存在,但当其纠结于“自圆其说”时,“非渐进性”的事实显然难以激发理论自觉。这暗示了新的理论使命,建构一个可以同时对预算过程稳定的渐进性与偶尔的重大变迁加以描述和解释的理论框架,间断平衡理论体现了这样一种努力尝试。

    一、“非渐进性”在渐进主义中的缺失

    作为对理性决策模式的批判,林德布罗姆在20世纪50年代将渐进调试模式引入有关决策过程的描述性研究和解释性研究中。“含混应付”(muddlingthrough)的渐进主义,不仅有助于呈现一个更为丰富生动的决策过程,而且很重要的是,它给予了有限资源、有限理性和有限认知下的人类抉择行为一种理性的解释和尊重。到了60年代,渐进主义已经成为与理性主义分庭抗礼之重要决策理论。除了林德布罗姆、达尔等人以外,瓦尔达沃夫斯基等人在公共预算领域的研究工作也大大推动了渐进主义作为一种描述性和解释性工具的影响力。与此同时,渐进预算理论也使公共预算的理论建构有了突破性的进展,并成为公共预算研究中占据主导地位长达30多年之久的理论流派(第152页)。

    渐进预算理论认为,预算的做出也是渐进而非全面的。瓦尔达沃夫斯基敏锐地捕捉到,预算过程缺少对目标和政策的深思熟虑,以及对备选方案的搜索(第139页)。预算过程总是围绕着加强参与者的角色和期望而建立,预算参与者的特定角色导向降低了公共预算对信息、时间和分析能力的要求。这使得支出机构决不会在每个预算年度里根据现有项目的价值和替代项目的价值来积极地评估所有的方案。相反的,支出机构的预算要求都是建立在上一年的预算基础之上,并特别关注边际上的增加和减少(第15页)。这种简单的、非分析性策略根植于预算既有规则和讨价还价的过程中,它巧妙地保证了财政资源分配的决策在横向层面上的相对独立性,从而使预算中由竞争所导致的冲突可以被最小化,(行政管理论文 )进而保证了预算过程的稳定性n(第859页)。

    在将渐进主义逻辑运用到公共预算研究的过程中,瓦尔达沃夫斯基采用了和林德布罗姆相同的做法,渐进主义不仅被用于描述和解释讨价还价的预算决策过程,同时也被用于描述和解释由这样一种预算决策过程而导致的渐进预算结果。换言之,渐进主义不仅是一种用来界定决策制定特征的方法,而且也是用来描述和解释预算产出特点的方法(第61页)。虽然辨别渐进主义这两种内涵或方法并非难事,但作为一种描述和解释性工具,渐进主义的张力在很大程度上恰恰是来源于上述两种方法使用时的结合。它们自我强化式的互证,使得渐进预算理论在决定发现什么以及得出什么结论方面显得更加游刃有余,进而促成渐进主义表现出在决策过程中的普适性和结果中的常态性。然而,对于渐进预算理论来说,这可能是一个危险的信号——当一个理论无论在什么时候都适合任何情况并且其证据也不存在被驳斥的可能性的时候,它就不再是一种理论,对于解释甚至描述都不会有多大的作用了(第502页)。

    渐进主义确实好像解释了预算过程中的大部分问题,但是对于那些并不常见的、打破渐进性的重大改变却显得躲躲闪闪。事实上,对公共预算一般经验事实的回顾不难发现,无论是边际的或者渐进的预算变化,还是大规模的预算变化,甚至偶尔雪崩式的剧变,在现实中都是存在的。即便在短期内,预算产生的一系列结果也不能被简单地描述为“渐进性的”。重大的变化依然可以在整体稳定的框架内发生(第503页)。从这些方面而言,渐进预算理论可能确实无法对现实发生的情况做出完整描述(第4页)。

    其实,渐进主义的支持者并不是没有意识到预算过程中非渐进性的存在,然而,当焦点集中在明显的规律性问题时,一些重要的变化就有可能变得模糊不清(第503页),甚至借助操作化定义或通过从一种分析跳到另一种分析的方式,将非渐进性故意回避掉和处理掉(第61页)。

    在林德布罗姆早期与罗伯特·达尔合着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福利)-书中,就已经提出,渐进主义方法可能产生小渐进,也可能产生大渐进(第82页)。但是,对于何谓大渐进,却并没有给予明确的回答。或许,循着大渐进的思路,渐进决策理论有可能将公共政策领域中那些已经发生以及未来可能将要发生的重大变迁纳入自己的理论视野。

    与林德布罗姆不同,瓦尔达沃夫斯基一开始就将渐进主义设定在了“边际上的增加或减少”,这显然只能归于“小渐进”。但是,对瓦尔达沃夫斯基和芬诺早期研究数据的再解读,贝勒和寇纳(BaileyandO-Connor,1975)发现他们对渐进增长范围的界定过于宽泛——瓦尔达沃夫斯基和芬诺对渐进性增长和非渐进性增长的分界点分别定在30%和20%的标准上(第62页),这使得一些非渐进性预算结果很容易地就被贴上渐进性的标签。

    当渐进预算理论从“描述性渐进主义”提升至被莫兰德(Moreland,1975)称为“分析性渐进主义”层面时,即利用回归方程对预算过程进行数学分析时,非渐进性问题也没有得到更为谨慎的对待。戴维斯等人(Davis,DempsterandWildavsky,1966)通过对美国56个支出部门在1946年至1963年间预算情况的实证研究发现,渐进预算模型只能解释拨款决议中的86%。而对于无法解释的那部分则被定义为“其他确定性系统的随机冲击”,或由“干扰”及“特殊环境”导致的结果(第531页)。几年以后,针对上述问题有了一些简单的结论:由特定政治、经济和社会事件所导致的随机和非经常性因素会对渐进预算过程产生影响,它表明预算过程会对经济和社会需求做出反应,在压力积淀到一定程度之后,就会发生突然的变化(第421页)。尽管如此,渐进主义者还是错过了完善渐进预算理论的机会,因为他们的兴趣点和焦点依然固执地停留在对渐进主义的维护上。

    显然,预算结果存在更为宽泛的变化范围,比渐进主义者所描述的范围要宽泛得多。因此,有必要将“非渐进性”加入到对预算过程的描述和解释中,这并非意味着要完全推翻渐进主义,而是希望发展出一套平衡的理论,既能说明预算的稳定性又能说明预算的变化机制(第509页)。间断平衡理论体现了这样一种努力尝试。

    一、强调突变与渐变的“间断平衡论”

    源自古生物学领域的间断平衡理论(EldridgeandCould,1972),最早是为了批判性发展达尔文的“渐变论”进化学说而提出的。建立在突变与渐变辩证统一基础上的“间断平衡论”认为,生物的进化过程并非像达尔文所言是一个缓慢的连续渐变积累的过程,而是一种在长期处于停滞或平衡状态中夹杂着短期、爆发性的大规模灭绝和替代的过程。90年代初期,鲍勃加特纳和琼斯(BaumgartnerandJones,1993)借用了“间断式平衡”概念,将其引入公共政策与预算研究中,用以描述与解释兼具渐进性和非渐进性特征的政策过程。他们相信“间断式平衡”才是对政策过程的全景式真实而简单的写照:稳定状态与重大的变迁都是政策过程的要素,通常该过程是由一种稳定和渐进主义的逻辑所驱动,但是偶尔也会出现不同于过去的重大变迁。大多数政策领域的特点是停滞、稳定而非危机和重大改变,但是政策危机和重大改变也时而会发生。(第105页)。

    90年代中期,琼斯等人(Jones.BaumgartnerandTrue1995,1996,1998)通过对美国二战以后至90年代中期联邦政府预算的考察,为间断平衡理论寻找到经验证据支持。研究发现,预算变化是呈尖峰分布而非正态分布。后者与渐进主义的持续动态调整假设是相一致的,其中的变化是平稳而持续的。而尖峰分布表明,在预算时问序列里确实存在大量极微小的变化以及较少的中等程度变化,但显着的大规模变化则比原来描述得要多。同时,研究也发现无论分析单位是机构或整个政府,预算项目或支出功能类别,都可以从中观察到微变与剧变同时存在的现象。

    间断平衡理论在描述性研究层面上所取得的进展为拓展有关预算政策变迁的讨论提供了基础。接下来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就是,如何同时解释预算过程中存在的稳定的停滞状态与间断变化的发生。间断平衡理论将预算决策过程放在政治制度和有限理性决策的双重基础之上,以注意力和议程设置为突破口来加以解读。

第7篇

关键词:绿色营销;现状与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7)09-0009-02

1 我国绿色营销存在的问题

1.1 尚未形成全社会性的绿色消费需求

由于我国国民的整体素质还不太高,加之媒体宣传、引导滞后,了解并接受了绿色营销的至今仅是少数消费者,绝大多数消费者还不懂得绿色营销的意义,没有形成全社会性的绿色消费需求。消费者还没有作为一支独立的绿色力量登上环保舞台, 难以对企业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有理、有度的监督。

1.2 绝大多数企业仍未确立绿色营销理念

目前,绝大多数企业的生产经营仍是在一味追求近期和微观效益的理念下进行的,对环境保护和社会长远利益考虑得很少;不少企业绿色需求导所开拓的新的市场机会等缺乏应有认识;有的企业尽管意识到绿色营销可以开辟新的市场,但由于需要花费较大的成本、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而不敢贸然行事;另一些企业由于长期亏损,更顾不上花较高的代价推行绿色营销。

1.3 企业的营销组合策略不相适应

绿色营销对我国企业的营销组合策略提出了挑战,①我国企业普遍缺乏开发过硬的绿色产品的紧迫感,现有绿色产品的绿色含量有待提高;②产品的包装很少考虑所用材料的环保性;③企业缺少绿色会计和绿色审计制度,用于环境保护方面的费用没有科学地计入成本而制定出绿色产品价格;④再其次,在销售渠道的选择上,还未从产品的绿色特征出发来考虑怎样简化分销环节,如何防止绿色产品在分销过程中的二次污染;⑤促销方式陈旧,特别是一些先行生产绿色产品的企业,还没有负担起绿色信息的传播者、宣传者的责任,缺乏引导绿色消费,开辟绿色市场的时代创意。

1.4 缺乏有效的政府监督、调控机制

我国制定的环境资源政策多数仍然是行政性、计划性政策, 经济政策只是作为行政管理和法律制度的辅助工具, 尤其严重的是缺乏产业政策和相关技术政策, 无法满足市场经济的要求, 这对引导企业自觉实施绿色营销是极为不利的, 必须进行广泛的修改、补充、调整和完善。

1.5 绿色产品价格过高,绿色需求不足

每个层次的消费者都愿意消费绿色产品,也期望企业实施绿色营销战略,但是这种愿望在企业中得到实现时会使其产品成本上升,引起价格上涨,当价格超出了消费者的心理价位时,产品就不会被消费者接受。受制于较低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经济收入水平,消费者无力承担绿色成本的上涨,因此,绝大多数人对绿色产品的需求便成为“空中楼阁”。

综上所述,我国的绿色营销现状还不容乐观,还未能形成良性循环的发展态势,国内绿色营销的发展态势整体表现不佳。

2 我国企业实施绿色营销的对策探讨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在各种基础相对薄弱的条件下,在绿色消费浪潮中,要想迅速培养发展绿色营销事业,需要企业的努力,也需要政府部门的宏观管理、监督指导以及政策和资金上的扶持。还需要消费者绿色消费观念的形成和消费行为的成熟,以及环保组织、媒体的参与监督和其他企业竞争者的良性参与,它们构成了影响企业绿色营销的五大力量(如图1所示),做好这五个方面,有利于推动企业的绿色营销活动,构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微观基础。

2.1 企业作为环境污染的主要制造者

作为实施绿色营销的主体,担负着重要责任,所以必须要做到:

(1)树立绿色营销观念。

绿色营销观念是绿色营销实践的指南。实施绿色营销,首先必须树立牢固的绿色营销观念,寓绿色意识于企业的经营管理之中。企业领导不仅自己要重视和关注环保问题,理顺企业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企业局部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经济利益与生态利益的关系,树立企业长远发展和自然环境协调发展的观念,还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树立全体员工绿色营销意识,建立质量保证制度和生态监测制度, 使生态责任落实到岗位和个人,在企业中形成良好的环境保护道德标准,并将其具体落实到企业营销活动的各项工作之中。

(2)增强资金能力和技术能力。

资金和技术是实施绿色营销的两大物质基础,企业在政府给予足够支持的情况下,通过自身努力,加大对绿色的投资力度,并拓宽引资渠道来改变我国目前绿色营销活动中的“资金匮乏”局面,解决绿色营销发展中的资金问题。技术能力方面,我国环境科学研究成果有些已经达到国际水平,现在的关键是加速科研成果转化和新兴产业技术产业化,同时使科研产业化形成有效机制,科研与营销能够相互促进,绿色营销使企业通过新产品获取相比于一般产品的绿色超额利润,绿色超额利润又使企业有了更多的资金投入绿色产品的研发, 从而促进绿色营销的发展。

(3)开发绿色产品,提高企业竞争力。

产品策略是市场营销的首要策略,企业实施绿色营销必须以绿色产品为载体,为社会和消费者提供满足绿色需求的绿色产品。绿色产品设计应着眼于易回收、易修理、节省、耐用、无污染或低污染、不危害消费者身心健康等。绿色生产与制造应着眼于采用清洁技术和工艺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浪费、生产过程中严格控制“三废”排放等。绿色品牌塑造应结合环保标志进行。绿色包装应着眼于采用复用、毒性小、公害少、易分解、低耗材等类型的包装材料。绿色服务提供方面应着眼于服务过程节省资源和减少污染等。

(4)积极运用绿色营销策略。

包括:①制定绿色价格,按照“谁污染,谁治理”以及“环境资源有偿使用”等原则,把绿色行动保护环境费用计入成本,提高企业效益。②进行绿色促销,促销起着诱导需求、创造需求的作用。恰当的促销可树立企业的绿色形象,扩大企业的影响面,促进企业绿色产品的销售。③选择绿色营销渠道,提高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扩大绿色产品销售量。企业可通过创建绿色产品销售中心,建立绿色产品连锁店,设立一批绿色产品专柜、专营店或直销点,来拓展绿色产品的经营。在选择中间商时,考虑其信誉的同时还应考虑其经济实力与管理状况等综合情况。

2.2 政府扶持

政府在绿色营销管理中的作用是主导性的,它通过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方面的措施,给企业创造市场环境条件,施加足够的环境压力,从而推动绿色营销的发展。①政府要对一些耗费资源多的,对环境影响大的产品征收资源税和环境税,以刺激资源的节约和环境替代性产品的生产,为实施绿色营销的发展积累资金。②政府要加大绿色投资力度。例如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性资金,可以直接用于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和重大环境污染治理项目,或用于银行贴息间接支持这些重点项目,也可在政策性银行设立专项优惠贷款,用于资源节约型和环境良好企业的生产,以环境治理税或生态环境补偿税为主体,建立各级政府的环保基金,支持当地企业开展绿色营销。③可以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参与绿色投资,鼓励私人投资、企业自筹资金以及外商投资等,拓宽投资渠道进而改变目前绿色产品投入不足的问题。④对绿色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污染治理及生态保护工程建设、环保投资项目等免征固定资产投资方面的调节税,对新办的环保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

2.3 消费者要增强环保意识,树立绿色营销观念

实施绿色营销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不仅要研究和推广绿色产品,更需要开发绿色市场,培育具有绿色消费意识的消费者。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环保教育,使每一个公民都意识到保护生态环境是现代人应尽的基本义务。企业作为实施绿色营销的主体之一,更需要在学习中建立新的经营理念。

2.4 充分发挥媒体与环保组织的作用,开展绿色宣传

加大广告宣传力度,绿色营销广告同其他广告比起来要强调企业产品的“绿色特性”, 宣传企业的绿色形象, 将绿色产品信息传递给广大消费者, 刺激消费需求。

环保组织作为环境爱护的领头人应该在倡导“ 绿色消费”,“ 绿色营销”方面给予充分的支持。制定相关的制度,呼吁企业的行为,并进行适当的监督。

综上所述, 绿色营销的实现有赖于政府、企业、消费者乃至全社会的全面参与和良性互动。首先, 由于环境和生态问题更主要的是一个涉及民族、国家利益和宏观经济发展的大问题, 所以各级政府应该在绿色营销战略中起到先行官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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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

[关键词] 外资并购监管反垄断立法

当前,源于美国次贷危机的全球金融风暴成为全世界普遍关注的话题。然而,在这样一个全球经济衰退、股市市值严重缩水以及资本市场面临严峻考验的大背景下,新一轮的公司并购浪潮却悄然而至。老子曰:“祸兮福所依,福兮祸所伏”。金融危机给各国经济带来挑战的同时,也相应导致了公司并购成本的大幅降低,给公司并购尤其是跨国并购带来了千载难逢的良机。对于在此次金融危机中表现独树一帜的中国来讲,面对这样一种机遇和挑战并存的特殊时期,思考和研究外资并购的相关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外资并购监管概述

1.监管的含义

监管理论来自于经济学,主要包含监督与管理两大内容。按照《元照英美法词典》的解释,“监督”指一般性照看、主管或检查。“管理”指确定、决定或控制;依一定规则、方法或确立的模式进行调整;依规则或限制进行指导;受管理性原则或法律的管辖。参考前述定义,外资并购监管则可以概括为,国家有关职能机构,为了一定目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等,利用各种手段对外资并购国内企业的行为进行主动干预和控制的法律行为。对外资并购进行监管,其实质是对外国投资者以并购方式向东道国直接投资的一种限制,根本目的在于使外资与东道国经济之间达到最佳的协调,最大限度地促进东道国经济的发展,限制外资并购的负面效应,以维护东道国的经济安全,保护该国的民族工业,发展民族经济。

2.监管的作用

外资并购属于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一种具体形式,这种投资活动在为东道国带来一定的资金与先进技术的同时,也可能给东道国的市场竞争与消费者福利等方面带来消极影响。为避免和消除这种消极影响,东道国政府必然会对这种投资行为进行一定的干预和控制。对外资并购进行监管,其作用具体体现在:

(1)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外资并购会引起东道国市场份额的变化,打破原有的市场均衡格局,对市场竞争结构产生影响。为保证长期获得高额利润,并购方往往会通过构筑市场进入壁垒,排斥竞争者,甚至会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打击东道国企业,使东道国企业陷入困境甚至破产倒闭。为避免和消除竞争中的低效率与无效率,东道国政府必然会对此进行干预。

(2)维护消费者利益。根据威廉姆斯模型,并购方无论在并购前是否存在市场势力,一旦并购后取得市场支配地位,都将会导致消费者福利的减少,而消费者减少的福利则转化成了并购方的经济利润。因此,东道国政府会采取各种措施,减少本国消费者福利向跨国并购企业转移。

(3)保证国家经济安全。如果放任外资对一些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命脉的产业随意进行并购,则必然会影响东道国的国家经济安全,一旦这些产业被外资所控制,等于把本国经济发展的主动权拱手相让。这显然是东道国政府所不愿意看到的。

(4)实现国家宏观调控。东道国引资的初衷与跨国公司投资的目的并不一致。并购方追求的就是利润最大化,其根本不会考虑并购将对东道国的产业结构与发展产生何种影响。因此东道国政府有必要对外资并购行为进行适度监管和合理规范,尽可能实现并购双方利益的均衡,从而确保外资并购符合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

二、我国外资并购监管的基本架构

1.监管的主体

外资并购的监管主体,是指对外资并购实施监督管理的国家机构。主要包括国务院及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即“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二级监管,国务院各职能部门在权责范围内进行审批”。具体包括:国家商务部及地方外经贸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产业准入的审查和外资并购的反垄断审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要负责对涉嫌垄断的外资并购行为进行审批,并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与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登记管理,同时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外资并购中的项目并购,并依法查处价格垄断行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地方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负责审批外资并购中的国有产权转让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的事宜。其他还包括诸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及地方各级税务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

2.监管的内容

(1)主体监管。指的是依据一定的标准,判断外资并购中的外国投资者是否具备相应的法律身份和并购行为能力。

(2)准入监管。是指东道国政府对于外国投资者进入该国某些经营领域或行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施加的控制。为了防止本国经济受外国控制,世界各国均从立法上明确监管部门有权依法对一些涉及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领域和行业进行特别监管,以禁止或限制外资并购这些行业的企业,我国主要依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外资并购的准入监管。

(3)出资监管。为防止外国投资者进行投机性或欺诈性并购,出资监管主要体现在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和出资期限三个方面。外国投资者可以用其合法拥有的人民币或外汇出资,也可以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作为并购对价。对出资比例的监管实质上是对企业控制权的监管,在宏观上体现了我国对境内外国投资的政策导向,在出资下限方面,《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以下简称《并购规定》)允许外方出资比例低于25%,但需在其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上加注“外资比例低于25%”的字样;在出资上限方面,对于鼓励、允许类的外商投资项目,法律目前没有最高出资比例限制,对于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我国根据行业不同作出了不同规定。在出资期限方面,《并购规定》第16条也明确了外国投资者支付对价的时间限制。

(4)反垄断监管。外资并购在引进国外先进科技和管理经验、整合市场资源、促进企业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与产业结构调整、发挥规模经济效益、解决国有企业的现实困难等诸多方面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但同时,随着并购规模和市场份额的不断扩大,可能导致市场力量过度集中,产生了垄断的危险,从而威胁到我国的幼稚工业和原有市场竞争秩序。因此有必要对外资并购进行反垄断监管。我国目前主要依据《反垄断法》对外资并购进行反垄断监管,以促进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三、完善外资并购监管制度的法律思考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建立健全外资并购监管的法律规范,是法治政府规范市场的必然选择。2005年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不断提速和市场准入条件的进一步放宽,外资并购呈现出规模化的趋势,我国政府开始重视对外资并购的监管立法,但与外资并购的快速发展相比,现行监管制度仍存在法律位阶不高,操作性不强,各规范之间不相衔接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

1.提高立法层次

《并购规定》虽然起到了外资并购基本法的作用,但其较低的立法层次仍难以担当起统帅各相关法律的作用,此外,《并购规定》一旦与其他立法冲突,则会排除其适用的可能性,加之规章的不稳定性,可能导致外资并购风险增加,而失去外商投资。因此,针对我国外资并购活动迅猛发展以及相关立法散乱的现实, 在《并购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法律位阶更高的《外资并购法》,对外资并购的含义,外资并购的主体,外资并购的产业导向,外资并购的方式,外资并购的待遇,外资并购的审查,外资并购的法律适用与法律责任等重大问题作出全面和原则性的规定,从而为外资并购行为提供权威和可行的规范,也为制定其他相应的配套法规提供依据。同时也要充分考虑该法与现有公司法、证券法、国有资产保护法、税法等法律之间的协调配合,避免法律冲突和重复立法。

2.有效运用产业政策

产业政策是直接体现国家宏观调控意图的宏观经济政策,外资并购中国企业必须符合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运用产业政策对外资并购进行引导是各国政府的通行做法。如前所述,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外资并购产业政策,在外资并购准入监管方面沿用的是与新建投资(或称绿地投资)同样的产业政策。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有些产业虽然允许外资进行绿地投资,与国内企业公平竞争,但对于外资并购的方式,却应加强规制,以保护国内企业和我国的经济安全。反之,有些产业出于吸引外国资金和技术的考虑,可以允许外资进行并购,但由于国内市场饱和、生产力布局等原因,却不鼓励外商绿地投资。因此,外资并购的产业政策有必要进一步修正和完善。对此,可以借鉴国际上其他国家的经验,制定单独的外资并购产业政策,或者在现有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增加专门适用于外资并购的内容,明确外商可以参与并购的产业领域,防止外资并购造成对我国经济安全和市场结构的不利影响。

3.强化国有资产保护

当前市场结构中,与外资并购资本的进入相对应的主要是国有资本的退出。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的保护,防止其不当流失,是完善外资并购监管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2009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针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中的突出问题,明确了监管的基本原则,健全了监管的体制机制,对关系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规定了严格的监管程序和要求。但该法仍过于原则和线条化,存在着操作性不强的缺陷,给监管部门对国家出资企业的监管带来困难。

4.优化反垄断体系

作为一部具有导向性意义的法律,《反垄断法》的抽象性和原则性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反垄断体系的有效和优化,不可避免地将依赖于完备的配套法规和措施。加快制定《反垄断法》的实施细则,明确外资并购审查的实体和程序标准,补充豁免制度,细化听证等制度,对于加快建立和维护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最大限度地保护社会整体经济效益,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具有紧迫的现实意义。同时,在《反垄断法》的原则指导下,出台相配套的《并购指南》,就可以以指南的方式明确并购规制的执法标准和分析框架,综合考虑并购对相关市场所可能产生的反竞争效果,以及具有抵消反竞争效果的购买力、效率、破产企业抗辩、维持有效竞争的进入等因素,最终决定一项并购是否严重损害有效竞争。虽然指南不是法律,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但通过指南,行为主体可以预测到什么样的外资并购可能会受到反垄断机构的干预,加之指南所确定的标准比较具体,因而更具有实践意义。《并购指南》可以极大地提高外资并购反垄断执行的透明度,帮助执法部门和参与并购的主体了解并购政策。监管部门也可以根据每起并购行为的特定事实和情况合理、灵活地运用指南的标准。此外,当国家的整体战略和经济目标发生变化时,也可以通过不断更新并购指南,有效指导执法机关和并购参与者的行为。

参考文献:

[1]彭俊:《外资并购中的监管制度分析》.上海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3月

[2]张天桥:《跨国并购与东道国政府监管的互动博弈》.载《经济论坛》,2004年第16期

[3]蔡红:《关于完善我国外资并购监管法律制度问题》.载《南方经济》,2001年第10期

[4]孙晓敏:《外资并购投资准入监管研究》.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5年3月

[5]龚雯:《新《并购规定》使外资并购门槛提高》.载《人民日报》,2006年08月11日

第9篇

关键词:公司法;公司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法律保障。

一、公司社会责任的起源和涵义。

公司社会责任思想最早出现在20世纪初期的美国,1916年芝加哥大学的克拉克(J.MauriceClark)在《政治经济学论文"target="_blank">经济学刊》上发表的《改变中的经济责任的基础》一文中写到“:迄今为止,大家并没有认识到社会责任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企业的社会责任。”这是可查实的、最早提出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文献。然而,克拉克虽然最早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但是他并没有给出公司社会责任相应的概念或定义。直至近四十年后,鲍恩(HowardR.Bowen)才首次明确了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鲍恩1953年的划时代著作《商人的社会责任》被公认为标志着现代公司社会责任概念构建的开始,其将“商人的社会责任”定义为“商人具有按照社会的目标和价值观去确定政策、作出决策和采取行动的义务。”

公司的营利性和公司的社会责任并非是绝对对立的,两者是相辅相成的。若只强调公司的营利性,则会导致公司为了营利而不择手段,尔虞我诈,不惜以牺牲他人利益为代价,这将导致整体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和不安,最终也不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若只强调公司的社会责任,则会令公司背上严重的负担,挫伤公司生产经营的积极性,最终导致社会经济发展的停滞不前,同时也损害了职工、消费者等与公司相关的主体的利益。因此,应当用公司“利润最优化”取代“利润最大化”,即公司在为股东追求利润的同时,适当地兼顾公共利益,在满足股东对利润的需求时,又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达到公司的营利性和公司的社会责任两者之间的良性相互作用。

在我国,公司的社会责任通常是指,公司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地为股东们营利或赚钱作为自己的唯一存在目的,而应当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这些社会利益包括债权人利益、雇员(职工)利益、消费者利益、中小竞争者、当地社区利益、环境利益等内容。

二、有关公司社会责任立法的现状。

我国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第一次以法条的形式规定了公司的社会责任“: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法》采取了“应为”

模式的法律规范,强调公司“必须”承担社会责任,这显然与授权性、鼓励性法律规范迥然不同。从约束规范上看,既有法律,又有道德;从约束主体上看,既有政府,又有社会公众;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性质和内容来看,这显然应当理解为公司的一项硬任务、一项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义务。《公司法》的新规定,说明公司已经逐步成为市场中最重要的主体和不可忽视的经济力量。公司的一举一动,将影响众多与公司利益相关的社会利益。因此《公司法》对公司的社会责任加以规定,是符合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现状和世界潮流的。然而,或由于立法水平的限制,或出于对减轻公司负担、促进公司发展的考虑,《公司法》中对公司社会责任的规定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缺陷和漏洞。

首先,《公司法》对公司社会责任的规定过于狭窄,不够全面。《公司法》及一些相关法规对公司职工的利益保护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然而它对于公司的其他利益相关者如债权人、消费者、当地居民等,公司应当如何尽社会责任以及所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的限度却没有作出相关的规定。以当地居民为例,公司对其所在地居民的责任主要体现在环境保护上,但是在当前的公司法中对这方面的规定却是空白的。而在相关的环境保护法规中,也仅仅是对公司的排污标准和处罚标准作了相关的规定。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在发生了重大污染事件,致使当地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后相关部门才对肇事公司进行查处整顿。

因此如何在事前对公司进行法律规制,防患于未然,这就显得极为重要。

其次,《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公司社会责任的性质,即公司应当承担社会责任究竟是基于法律义务的要求还是道德义务的要求。我国《公司法》强调公司具有承担社会责任的义务,却没有说明义务的内容,这又给人产生一种公司的社会责任仅仅是一种道德责任的感觉。这样的一种模糊性的规定客观上带来了实施的不便,因此有必要分清公司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其应尽的道德义务的关系。因此,明确公司的社会责任的性质,有利于公司社会责任的落实,杜绝公司以道德责任无强制执行力为由而逃避社会责任。

再次,《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社会责任可诉性不明确。

《公司法》尽管规定了公司必须承担社会责任,但是却没有对公司如果不承担社会责任时应承担何种后果、公司的利益相关者能否以及如何要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以保护自己的利益等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因此,如果不对公司社会责任的可诉性问题作出规定的话,公司的社会责任制度将仅仅成为一种摆设,而无法落实到社会经济生活中。

三、公司社会责任的实现与完善。

1.完善与公司社会责任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和司法的力度。

对于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和性质,应当在公司法中作出明确的说明,并且明确例举公司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并通过《劳动法》、《消费者效益保护法》、《产品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形成有关公司社会责任的内容体系。另一方面,劳动者和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的弱者地位决定了要切实保护劳动者权利和消费者权益就必须辅之以行政行为,加强管理论文"target="_blank">行政管理和监督。因此在执法和司法上,应当加大监管力度,防止公司滥用经济力量,损害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利益。同时,加大对损害社会利益行为的处罚力度,将成为维持和贯彻公司社会责任的最后一道屏障和最有效的防线。

2.改善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劳动者、消费者与其他非股东利益代表在公司机构中的参与制度。

我国2002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一次以专章的形式规定了利益相关者,并明确提出上市公司在保持公司持续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应关注所在社区的福利、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等问题,重视公司的社会责任。然而,仔细研读后却不难发现,该项规定仅具有指导作用,对于公司却并无真正的约束。其原因在于在当前的公司治理结构下,公司中的权力机构———股东会,决策机构———董事会往往都由股东或者代表股东利益的人组成,因此在公司的运作和决策中,都是以实现股东的利益最大化为核心和出发点的。促进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应当从公司的内部着手,通过健全法律法规,完善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使更多的利益相关方参与到公司的治理中来,使公司的经营真正能够体现社会整体的利益,维护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

3.建立披露信息机制和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激励机制。

在我国当前的信息披露机制下,公司信息披露的范围仅限于公司的财务和业务等信息。但是,随着公司的壮大和发展,公司的一举一动已经影响到越来越多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因此有必要扩大公司信息披露的范围,如公司的债务情况、企业内员工权益的保护状况、商品质量及消费者投诉状况、环境污染状况、社区关系状况等也应当纳入公司信息披露的范围。企业以追逐利益最大化为行动纲领是无可厚非的,这是企业创新的重要激励因素,也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根本驱动力。因此,加强公司利益与公司社会责任的一致性,是促使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根本途径和方向。建立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激励机制,能够使公司的社会责任与营利性目标有效地结合在一起,成为企业发展的持久动力。

4.借鉴国际经验,引导公司参与社会责任标准认证。

公司社会责任的推展离不开相关社会责任标准的认证活动。一般而言,这类认证是在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由非政府组织出面建立独立的第三方认证和审核机构,从社会、经济、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等各个方面,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给予客地的评估和审核,并定期公布评估结果,使之成为权威的参考依据。社会责任标准认证客观上形成了一种约束机制,可以促使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因此政府应当引导企业参与社会责任标准的认证。以SA8000为例,SA8000是1997年8月由美国非政府组织———社会责任国际(SAI)制定的社会责任标准,是全球第一个针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认定标准,其宗旨是规范企业道德行为。它把企业的非经营性、非技术性要求如人本管理、商业道德和精神文明等指标化,使关心人、理解人、尊重人、保护人有了可衡量的具体量化标准。

第10篇

内涵是关于事物的本质属性。揭示事物的内涵是认识事物和处理问题的基础和前提。然而,我国关于公共管理问题的讨论与争鸣虽早已开锣,但对其内涵却未有很深入的研究,已有的看法意见不一。有鉴于此,笔者不揣浅陋,将管见和盘托出,就教于行家、学者。

一、公共管理的概念与类型辨析

(-)关于公共管理概念

公共管理研究与教育正在华夏大地兴起,专家学者推出的教材、著作、论文颇为可观。但是在什么是公共管理问题上,可谓见仁见智。不说中国,就是“先行者”的西方一些国家也有类似情形,以致于有些学者认为“公共管理”概念象“瞎子摸象”,难以确定。在此,本人拟作一次把复杂问题简单化的尝试,把公共管理的概念界定为: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社会活动。具体说来,是公共管理主体为了解决公共问题,实现公共利益,运用公共权力对公共事务施加管理的社会活动。

作为管理,公共管理和其他管理(如工商管理)的基本原理、方法和运作等方面,有许多共同之处。但作为“公共”管理,它在研究对象及其特点上,又与其他管理有明显区别。以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为例,公共管理的研究对象是国家、政府与社会公共组织的公共事务及其管理过程,而工商管理的研究对象是工商企业及其经营过程。两者的具体差异在于:一是管理目的不同,公共管理的目的是谋求社会公共利益,工商管理的目的是谋求组织利润;二是管理性质不同,传统的公共管理具有垄断性,工商管理则具有竞争性;三是管理手段不同,传统公共管理以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经济手段;工商管理以经济手段为主,辅之以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我们既要把握二者的联结点,更要着力找出二者的差异处,以求对公共管理有全面的认识。

(二)关于公共管理类型

为了加深对公共管理概念的认识,我们须进一步对其作外延分析。概念的外延是指该概念囊括的所有事物。公共管理的外延即指它所管理的一切公共事务。为了对“一切”有概括性认识,我们又要对它们作“类型”求解。笔者认为,就宏观而论,世上所有的公共事务可分为三类:一是国家公共事务二是政府公共事务,三是社会公共事务。

1.国家公共事务。据英国《大众百科全书》对国家作出如下定义:“由政治单位在其管辖的范围内制定规则和进行资源分配的机构。政府的功能:①立法;②司法;③执行、行政管理。”这是广义的政府(国家)观。应当指出,这里所指的国家是特指狭义的国家,即广义国家中最重要的部分①立法以及②司法。这种国家公共事务主要包括维护国家统一和,制定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等,侧重于与国体、政体方面有关的,关乎整体职能把握的宏观控制和影响类型的公共事务。

2.政府公共事务。《美国百科全书》指出:“政府一词适应于管理团体和国家的机构及其活动。通常它指的是诸如英国或日本这些民族国家或其分支如省、市地方政府的组织机构及法定程序,就这一方面而言,政府对已经确认为某一民族国家中成员的事务进行管理。由此可见,政府就是一个国家或社会的治理机构。”应当指出,这是狭义的政府,它专指一个国家的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机关。这种政府公共事务包括政治选举、行政区划与国家礼仪方面的政治性公共事务、国家安全公共事务、对外关系公共事务、人事行政公共事务、财务行政公共事务以及机关内部的公共事务。

3.社会公共事务。这里的“社会”并非“人类社会”的广义“社会”涵义,而是专指“政府管理社会”中的中观的“社会”,这里的“社会”,即将社会管理与政治、经济管理职能并列的一个领域,它主要涉及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联系的社会公共事务。这种社会公共事务主要包括:教育、科技、文化艺术、医药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社会服务、社会公用事业以及维持社会秩序的公共事务等。这种类型的公共事务与全体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和日常生活联系最紧密,同时这部分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是直接以全体社会成员为实施对象,因此,它所显示的社会公共性也最强。

如前所述,公共管理是指公共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由于纷繁复杂的公共事务可以归纳为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三大类,因此,我们也应该把种种公共管理归结为国家公共管理、政府公共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正是这“三足鼎立”共同构成了一个有机统一的庞大的公共管理体系。我们既要从个性去分清它们的差异,又要从共性去归纳它们的统一,用共性与个性相联结的辩证法去把握公共管理的真谛。

二、社会性是公共管理的共同内涵

如上所述,公共管理是由国家公共管理、政府公共管理、社会公共管理构成的,因此,“国家”、“政府”、“社会”都分别是公共管理的内涵之一,然而,比较而言,只有“社会”才是公共管理的共同内涵。对此,可以从如下几方面阐述:

(一)公共管理主体的社会性内涵

公共管理的主体是国家、政府和社会公共组织。下面分别阐释它们的社会职能特征。

1.国家的社会职能。正如恩格斯所言,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只有到了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方面,这些经济利益相互冲突的阶级,不致于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因此,国家来自社会,国家的产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是社会内部矛盾发展的结果。

西方资产阶级政治理论从天赋人权的自然法理论出发,认为国家的产生是社会契约的结果。该学说认为,在国家产生之前,人类处于一种自然状态之下。在这种状态下,每个人都有运用上天赋予他自己的价值和趋利避害的权利。然而,每个人在运用上天给予的权利去实现自己的价值的时候,产生了人与人之间的冲突。为了不致于使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将自己和整个社会归于毁灭,于是人们运用理性来解决冲突。即人们坐下来协商,将上天赋予他们实现自己价值的权利部分或全部地转让给“者”,权利让渡的过程就是国家产生的过程,而这个“者”就是国家。这种以天赋人权的自然法理论为核。动的社会契约学说,把人们契约的原因归结为人与人之间的冲突,把国家说成是人们契约的结果,从而否认了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这固然不对,但是,它肯定了消除冲突,维护社会秩序的社会契约内容。因此,社会契约理论虽然否认了国家是社会矛盾运动发展的必然结果,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但表达了国家的产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家来自于“社会契约”的观点。国家的产生和存在表明国家和社会是不可分的。国家不是从外部强加给社会的力量,是社会矛盾运动的结果,社会是国家产生、存在的基础。这清楚地表明了国家的社会性特征。还有,国家不仅不是从来就有的,而且也不会永远存在下去。当社会发展到具备消灭阶级的条件时,国家就随着阶级的消灭而自行消亡。这也是国家依赖社会的表现。此外,国家根据社会发展的不同,对社会也发生不同的作用。也就是说,国家对社会的作用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就整体发展趋势和规律而言,社会越向前发展,社会自我管理、自我调节的能力越强,国家对社会发生作用的领域就越小,作用的强度也越弱。由此,国家对社会的作用呈现出这样一种发展趋势:在政治统治职能不变的同时,国家的经济职能、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和科技文化职能不断扩展;政治性。统治性职能越来越依赖于管理性、服务性职能作用的发挥。总之,国家存在于社会之中,以社会的存在为基础,我们不能离开社会来谈国家的存在和作用。

2.政府的社会服务作用。作为国家伴生物的政府,与国家一样,仅仅同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相联系,既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要永远存在下去。政府作为国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其产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且其对社会作用所形成的政府职能,也是以社会的发展需要为基础的。当代政府与近代政府、古代政府的差异,都是因为社会的发展在政府的各个特性中,注入和融入了不同时代社会的具体发展要求和时代特征所使然。还有,历史上政府行使权力的方式和对社会发生作用的范围不同,并不取决于统治者个人的意志,而是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体现了社会对统治者的要求。如果一个政府不能有效地吸纳、代表和反映社会对它的要求,如果一个政府对社会的要求没有任何回应能力,那么,这个政府就是一个没有能力的政府。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我们完全可以说,政府的生命力来自于它的社会服务作用。西方新公共管理运动强调以社会公众的需求为其行为导向,而不以政府自身规定的规则为行为导向,其目的就是为了增强政府适应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而不是要削弱它,是把政府从低效率和高成本中解放出来的有效举措。

3.社会公共组织的社会性特征。至于社会事务的管理者——各种社会性组织,它们本身就是社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只不过在阶级社会,各种社会组织是依附于国家和政府组织的,是作为国家和政府组织的附属物而存在的,并且在不同程度上打上阶级的烙印,有着不同程度的政治色彩。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自我管理、自我调节、自我服务能力的增强,这些社会组织必然要逐渐摆脱这种依附的地位而成为独立主体。在国家、政府消亡了的情况下,整个社会就将依靠这些社会性组织来进行自我管理,规划和实现社会发展。只不过到那时它们已经完全丧失掉了阶级性、政治性。因为,在对人的统治与管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的时候,这些组织就变成了纯粹的管理性的组织。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各种社会组织还不能真正成为独立的组织,社会仍然将处于国家组织、政府组织与这些社会组织同时管理、双轨运行的局面。但我们并不能因此而抹煞它们的社会性。随着我国政府公共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与完善,随着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应当顺应社会历史潮流,不断扩大社会组织的社会自主性,扩大这些组织的社会性成分,向着它们成为真正的社会组织远大目标迈进。

(二)公共管理对象的社会性公共管理的对象,即公共管理客体,就是社会(这是广义的“社会”)公共事务。根据各自性质的不同,社会公共事务又可分为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在这里,可以说,公共事务的公共性和社会性是同义语。因而,我们研究公共管理对象的社会性,也就转换到研究以公共管理为对象的公共特性上来。

“公共”的对立面是“赢利的”、“私人的”和“企业的”。公共事务的公共性,可以大略从以下几个侧面去分析。

1.公共事务的公共性体现于公共事务的管理者是公共部门或公共服务机构,而不是私人或私人组织。这正如文章的前一部分所论述的,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即公共管理的主体,就是国家、政府以及社会各种公共组织。

2.公共事务的公共性体现了公共管理活动的性质和目的,在于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利益和公共服务。

正如所揭示的,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和人民大众分离的公共权力”,是统治阶级用来进行政治统治的工具。但即使这样,在有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的社会之中,运用公共权力所进行的政治统治,也必须是以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为基础,以执行社会性职能为基础。因为这是国家、政府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一切政治权力起先总是以某种经济的社会职能为基础的”、“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他还指出,不管在波斯和印度兴起和衰落的专制政府有多少,它们首先都是“河谷灌溉的总经营者。”这些论断表明,理论作为有鲜明阶级性的革命的理论,也从来没有忽视政治统治的社会性基础。相反,而是把社会性提到了政治统治得以维持的基础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

马克思、恩格斯在对资本主义政治、经济进行了深刻批判的基础上,揭示资产阶级国家的本质,指出:“现代的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这一著名论断不仅揭示了资产阶级国家的本质,而且说明了管理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是资产阶级国家的主要特征。只不过,它的管理方式不同于个别资本家或工厂主管理工厂、企业的方式,它主要是通过立法形式进行管理并具有强制的性质。因此,国家、政府的公共性(社会性)特征,主要的表现在于,它是整个社会的正式代表,是社会在一个有形的组织中的集中表现。它体现的正是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因而它总是集中反映和代表一定社会的利益和意志。

此外,还要认识到,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性质和目的,也在于为了维护和实现公共利益,有时甚至实现个人利益本身就是公共任务,如向贫穷者提供社会救济等。当代西方国家的政府改革运动,主张以社会公众的偏向和需要作为政府行为导向,强调顾客意识,树立服务对象为上帝的观念,正是在这种公共事务的社会性要求压力下,采用新的统治手段与方法,从而也使西方国家政治统治进一步巩固,实现其自身的利益。

应当指出,这里讲的“公共”、“社会”是抽象的范畴,现实的“公共”、“社会”却是十分具体的,是依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的,因此,资产阶级要做到真正凌驾于社会、代表整个“社会”是不现实的,马克思、恩格斯用“表面上”三字来表述,是很确切的。但其社会性是显而易见的,我们不能因此而抹煞它的存在。

(三)公共管理活动和过程的社会性

1.公共事务的公共性体现了公共管理活动的社会责任和绩效要求。在公共管理活动的绩效方面,公共性要求对绩效决不能简单地用利润或效率标准来进行衡量,而是必须用服务效果、质量和公众满意的程度等多种尺度作标准。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新公共行政学理论,基于对传统行政学以经济和效率为基本目标,忽视了公共行政所应肩负的广泛的社会责任,其结果是在前所未有的经济发展时代,长期存在着普遍失业、贫穷、疾病、无知和绝望,构成对现有政治制度的根本威胁的批判,从而提出了公共行政改革应将“效率至上”转为“公平至上”,建立民主行政模型。为此,提出了公共行政组织设计方案应遵循的两个基本目标:其一是顾客导向的行政组织形态,即以公众——公共行政服务的顾客的需求作为行政组织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其二是应变灵活的组织形态,即加大组织结构的弹性,以便能够对外界的刺激作出迅速的反应。将社会公平和广泛的社会责任提高到作为公共行政追求的首要价值目标,倡导民主行政,是新公共行政学理论的主要贡献。为此,这一理论也成为了西方国家政府改革运动所依据的一项重要理论。这种强调政府以社会公众的需求税人以政府实际的工作结果而不是以其工作及过程为纳税尺度的理论,有效地推动了政府提高为社会公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2.公共管理事务和活动的公共性。这种公共性体现了社会公众对公共管理活动和公共产品供给的广泛参与,以及公共管理活动的公开性。社会公众对公共管理活动的广泛参与,主要表现在社会公众对政府决策的影响,通过立法、司法机构对政府行为的约束,以及通过各种渠道对政府活动的舆论监督等,从自身利益的关。心和实现角度,影响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在部分公共产品的供给方面,由政府的垄断供给转变为通过合同出租和非国有化手段,把原先由政府包揽提供公共产品的单一化转变为民营化,将其投放市场,由各个竞争主体和社会公众自己来提供;对那些不便或不能推向社会的公共产品的提供,也改用合同的形式,以竞争招标手段,交给社会公众承担。在实现公共管理活动的公开性方面,也由原来的“黑箱”操作,变为“金鱼缸里生活”,让社会公众知晓,让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新闻媒介和公众了解活动内容,随时可以进行检查、调查和监督。电子政务的推行,使得公共管理活动的公开性进一步增强。上述种种公开性、参与性及其非国有化等关于公共管理过程的环节和变化,实际上都是公共管理社会性的体现。

总之,无论是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还是社会公共事务,都是公共事务的有机组成部分;无论是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还是社会公共事务,社会性都是它们的共同性内涵、基础性内涵。我们应从最普遍、最基本的意义上去准确把握这种社会性特征的内涵,并以其为一个重要依据,搞好公共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建设,包括构建严谨的公共管理学学科体系。

三、应当注意的两个问题上面集中阐述了公共管理的社会性特征,但是不能由此掩盖公共管理的政治性内涵。国家是阶级压迫的工具,一定阶级的国家机器(包括政府)是实现该阶级政治统治的政治组织。因此,历来国家、政府都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政治性,这已是常识性的问题了。一般而言,就是前述意义上的社会公共管理组织,也或多或少具有阶级性、政治性的特征,其中不少本身就是社会政治团体,不可能没有政治性。一言以蔽之,讲公共管理是不能不“讲政治”的。因此,这里就有一个正确把握社会性与政治性的关系问题。

(一)公共管理的社会性与政治性是相辅相成的

1.公共管理的社会性是政治性的基础,政治性寓于社会性之中,没有社会性就没有政治性。我们研究公共管理政治性时,一定要明确社会性的这种基础地位与作用,坚持以是否推动社会进步,是否符合社会发展方向作为先进的与落后的政治的最后标准。

2.政治性是社会性的保证,社会性以政治性为指导。在阶级社会和存在着阶级与阶级斗争的社会里,没有政治性也就很难或者无法体现社会性,实际上,没有全面地体现社会性,在阶级社会里,不靠国家、政府把社会控制在一定的秩序之内,社会难以存在,更不用说进步与发展了。因此,需要把一定的政治灌注于公共管理之中,坚持用先进的、科学的政治去保护和发展社会。

(二)积极创造条件,不断向最高(终)目标迈进

公共管理的社会性与政治性的关系是相互依存、对立统一的关系,从彻底的唯物辩证的宇宙观来看,从时间论,社会性比政治性更长久。因为国家、政府产生之前就有人类社会了,国家、政府还将随着阶级的消灭而自行消亡,而社会将长期(不是永远)存在着。再者,从空间论,广义的“社会”是指人类社会,包括国家、政府以及社会上的一切存在,而国家、政府则是人类社会系统中的一个或两个重要组成部分,简言之,社会性要比政治性宽泛的多。从时间论,政治性存在于社会历史长河中的一个漫长的阶段,社会性的存在比政治性的存在长久得多。作为一个彻底的辩证唯物论者,“路就在脚下”,应该着眼长远,着手当前,正确地做好当前所承担的每一项公共管理工作,为实现无阶级、无国家、无政府的,我们的先贤所谓的“世界大同”的目标而奉献有限人生的一份又一份热和光。公共管理的社会化改革也称得上是朝着这个远大方向努力的一个工程!

四、根据公共管理的客观属性构建公共管理的学科体系

学科体系问题是学科建设的基础和重点。公共管理研究在这方面虽然已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不能说已经完全解决问题了。事实上,尚有不少问题需要深入地研讨。其中,一个带有根本意义的问题,就是公共管理学科体系的构建问题。

公共管理学科体系的构建需要解决的一个难题是“界域”问题。即这里讲的学科体系是“门类”学科体系,还是一级学科体系,或者是一门公共管理课程的体系。就“公共管理”而言,还有一个综合“三界”(国家、政府、社会)的公共管理与分门别类的公共管理的关系问题。笔者这里拟按“公共管理概论”的范围定位提出一个研讨意见。

第11篇

内容摘要:电子公文是通过网络传送的。用于政府机关相互之间联系事务的专用电子文件,其传送和接收是在高度自由的网络环境中进行的,自然会涉及到信息遗漏、电脑病毒以及黑客等安全问题。为此,有必要建立包括密钥使用规范、数字签名制度、政府证书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制度,以确保电子公文系统安全有效地运作。

关键词:电子公文电子政务互联网

一、子公文及其特点

电子公文是指以电子形式表现的并通过网络传送的,用于政府机关相互之间联系事务的专用文件。电子公文的特点是基于电脑和互联网联网的特性而产生的,因为电子公文的制作、发送及接收都需要通过电脑和互联网这两种媒介来进行。首先是电脑,它的最大作用是将政府公文中所有具体的信息都进行了数字化的改变,这里所说的数字化是指电脑将输入的具体信息以“1”和“0”来进行存储和运作,这不像传统的政府公文是以具体的书面形式来表示的。其次是互联网,互联网将电脑里的数字化信息在各个政府机关之间迅速地传送。互联网本身有其特殊性,即公开性和全球性。所谓公开性是指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进出互联网,而全球性是指信息在互联网上的传递是没有边界障碍的。根据上述分析,较之传统的政府公文,电子公文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电子公文是一种数字化的、虚拟化的文件形式;(2)电子公文的传送是在公开环境下,通过互联网进行的;(3)电子公文的传送可以在各个地区、国家乃至全球范围内的政府之间进行;(4)电子公文的广泛应用能够极大地提高政府的办事效率。

显然,信息技术的发展给政府机构带来了一场深刻的变革。传统的公文传送方式使政府机构背负着沉重的时间负担和经济负担。传统公文在这一场变革中受到了电子公文这一新生事物的强有力的冲击。电子公文的制作、发送和接收可以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给人们以快速和便捷。可是电子公文毕竟是近年来才开始出现的新生事物,很多技术上的问题还有待解决。特别是,由于电子公文刚刚开始启用,有关电子公文的法律纷争还颇为鲜见。就世界范围来说,还没有专门的法律规范,也无强制性的原则可以遵循。可以说,其中还有很多值得研究的问题摆在我们的面前。

二、电子公文应用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目前,电子公文应用中出现的安全问题主要有:

1.黑客问题。黑客入侵网站的消息在近年被频频报道。以前黑客们往往挑选美国国防部和雅虎这些安全防范体系堪称一流的硬骨头啃。而随着各种应用工具的传播,黑客已经大众化了,不像过去那样非电脑高手不能成为黑客。如果安全体系不过硬的话,黑客便可以肆意截留、毁灭、修改或伪造电子公文,给政府部门带来混乱。

2.电脑病毒问题。自电脑病毒问世几十年来,各种新型病毒及其变种迅速增加,而互联网的出现又为病毒的传播提供了最好的媒介。不少新病毒直接利用网络作为自己的传播途径。试想一个完整的电子政府体系中某个环节受到病毒感染而又没有被及时发现,电子公文系统全面瘫痪,那将会产生怎样的后果?病毒的感染会使一些电子公文毁灭或送达延误,整个电子政府将会指挥失灵、机构运作不畅。

3.信息泄漏问题。目前,各大软件公司生成的网管软件使网络管理员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可以方便地对网上每个政府用户的各种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的监测。此外,网络中存在不少木马程序,如果使用不慎,就会把公文中的重要信息泄漏给他人。而某些大公司生产的软件或硬件产品所带的后门程序更可以使这些公司对政府用户在网上的所作所为了如指掌。对政府而言,信息泄漏将会给其工作带来麻烦,甚至会危及到国家的政治、经济及国防利益,有关的政府工作人员会因此被追究法律责任,这是绝对不能接受的。而对这些大公司的法律管制,对于在信息产业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国家来说是根本无法解决的难题,但光靠处于优势地位的国家也是不行的,必须在国际范围内形成管制的合力。

三、电子公文安全体系法律制度建构

1.科学的密钥使用制度规范。密钥是一种信息安全技术,又称加密技术,该技术被广泛应用于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中。它包括两种技术类型,即秘密密钥加密技术和公开密钥加密技术。其中秘密密钥加密技术又称对称加密技术。倘利用此技术,电子公文的加密和解密将使用一个相同的秘密密钥,也叫会话密钥,并且其算法是公开的。接收方在得到发送的加密公文后需要用发送方秘密密钥解密公文。如果进行公文往来的两个政府能够确保秘密密钥交换阶段未曾泄漏,那幺,公文的机密性和完整性是可以保证的。这种加密算法的计算速度快,已被广泛地应用于电子商务活动过程中。公开密钥加密技术又称为非对称加密技术。这一技术需要两个密钥,即公开密钥和私有密钥。私有密钥只能由生成密钥对的一方政府掌握,而公开密钥却可以公开。用公开密钥对公文进行加密,只有用对应的私有密钥才能解密。用私有密钥对数据进行加密,只有用对应的公开密钥才能解密。此二种技术相比,显然第二种技术的安全系数更大一些,但这种技术算法速度较慢。我们可以根据各种公文的秘密等级,采用不同的加密技术。对于一般的公文往来数量大且频繁,不宜采用非对称加密技术,还有秘密等级较低的公文亦可采用对称加密技术。而对那些重大的通知及秘密等级较高的公文则必须采用非对称加密技术。凡违反上述技术性规范的要求造成公文泄密或是公文的完整性受到损害的,需追究其法律责任。

2.完善的政府证书管理制度。公文传送过程中数据的保密性通过加密和数字签名得到了保证,但每个用户都有一个甚至两个密钥对,不同的用户之间要用公开密钥体系来传送公文,必须先知道对方的公开密钥。公文传送中有可能发生以下情况:用户从公钥簿中查到的不是对方的公钥,而是某个攻击者冒充对方的假冒公钥;或者公文互换的双方在通讯前互换公钥时,被夹在中间的第三者暗中改变。这样的加密或签名就失去了安全性。为了防范上述风险,我们可以仿效电子商务中的做法,引入数据化证书和证书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政府证书管理制度。这里所说的证书是指一份特殊文档,它记录了各政府机关的公开密钥和相关的信息以及证书管理机构的数字签名。证书的管理机构是个深受大家信任的第三方机构。考虑到电子政务的特殊性,电子政务系统中的根目录证书管理机构最好由一国的最高政策机关设立的专门机构出任,其它各级目录分别由地方各级政府设立的专门机构去管理。在我国,根目录的管理工作可由国务院信息办来承担,其它各级目录分别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专门机构进行管理。各政府机关须向相应的证书管理机构提交自己的公开密钥和其它代表自己法律地位的信息,证书管理机构在验证之后,向其颁发一个经过证书管理机构私有密钥签名的证书。政府出面作为证书的管理机构,其颁发的证书信用度极高。这样一来将使电子公文的发送方和接收方都相信可以互相交换证书来得到对方的公钥,自己所得到的公钥是真实的。显然,电子公文系统的安全有效运转离不开完善的政府证书管理制度的确立。

3.有效的数字签名制度。在电子公文的传送过程中可能出现下列问题:(1)假冒,第三方丙有可能假冒甲机关给乙机关发送虚假公文;(2)否认,甲机关可能否认向乙机关发送过公文;(3)伪造,乙机关工作人员可能伪造或修改从甲机关发来的消息,以对自己有利。这些问题要靠数字签名来解决。数字签名在电子公文传送中的应用过程是这样的:公文的发送方将公文文本带入到哈希函数生成一个消息摘要。消息摘要代表着文件的特征,其值将随着文件的变化而变化。也就是说,不同的公文将得到不同的消息摘要。哈希函数对于发送数据的双方都是公开的。发送方用自己的专用密钥对这个散列值进行加密来形成发送方的数字签名。然后,这个数字签名将作为公文附件和公文一起发送到该公文的接收方。公文的接收方首先从接收到的原始公文中计算出消息摘要,接着再用发送方的公开密钥来对公文的附加的数字签名进行解密。如果两个消息摘要相同,那幺接收方就能确认该数字签名是发送方的。通过数字签名能够实现对原始公文的鉴别和不可抵赖性。目前数字签名在电子商务中已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日本等国政府已通过专门的立法对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予以确认。在电子公文传送中引入数字签名也是必然的选择,只是我们要从法律上确认数字签名的效力,建立相应的制度规范,努力设法从技术和制度规范入手不断提高安全系数。以数字签名只有相对的安全性来作为反对其应具有法律效力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任何所谓安全保障都是相对的,橡皮图章就经常被不法之徒伪造。

第12篇

论文摘要:本文深入分析了金融不良资产之成因,结合巴赛尔体制、公司治理原则及西方银行风险管理经验,从社会学层面,讨论了金融风险管理,银行内控制度与银行监管制度。

一、金触不良资产之现状与成因

(一)金触不良资产现状

1999年底,国家成立了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华融、信达、长城和东方,目的在于协助消化四大国有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的19001)亿元不良贷款。2001年底,时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戴相龙指出,四大银行的不良资产已达18001〕亿元左右。截至2003年底,四大银行的不良贷款已达20001〕亿元。据统计,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信贷资产,1990年为2952亿元,1996年达9500元亿,6年间增加了两倍多。至1999年高达18001〕亿,3年间几乎又翻了一番。国有银行在近五年间消化了将近15001〕亿元不良贷款(尤其是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但新出现的不良贷款总量几乎保持在原有水平上。国务院批准成立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是我国借鉴国际经验和方法,处理国有银行不良资产的重大举措。但是,五年过去了,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总量却有增无减,这使得我们不得不从多角度、深层次分析金融不良资产的成因。

(二)金融不良资产现状的成因

1.国家所有“虚位”、具体责任“真空”、金融风险意识淡薄、银行经营管理不善。

2.银行体制弊端、金融监控缺漏、银行职员素养缺失、金融犯罪问题严重。

3.银行有法不依—法治观念淡薄。

4.国企效益低下—债务转嫁银行。

5.诚信观念缺失—逃废金融债务。

6.人情关系文化渗透—银行借贷关系扭曲。

二、金触不良资产之法律规制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我们应认真学习、研究和借鉴西方银行管理经验,健全完善风险管理机制。

(一)巴塞尔原则及经脸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1988年7月通过、于1997年4月补充修订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通称《巴塞尔协议》)规定:资本对风险加权资产的最低目标标准比率为896,其中核心资本成分至少为4 96。该协议出台之后,德国为首的欧共体各国纷纷响应,英国、日本等国银行均严格达标。美国银行不仅确保资本充足标准,并创造性地建立了资本风险预替系统,从而保障监管机构防患于未然,有力地促进了美国金融业的稳健运行。1997年9月,巴塞尔委员会通过的《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规定了有效银行监管的条件、审批程序、持续监管手段以及监管权力等有关方面的25项原则。巴塞尔委员会于1998年9月针对银行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颁布的《银行内控制度的基本原则》,先后在内控文化、风险识别评价、内控措施与责任、信息及其沟通和内控制度监测等方面,规定了13项原则。同时,巴塞尔委员会在吸取一些银行沉痛教训的基础上,了《关于操作风险管理的报告)(关于银行透明度的建设》等文件。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上述一系列原则之所以日益得到其成员国与众多的非成员国的高度重视并适用,就在于这些规则和要求是巴塞尔委员会聚集了大批业内专家,针对银行金融业务数年开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深人研究的结论、对策和成果,符合国际商业银行发展的趋势,具有内在的科学性和外在的权威性,是巴塞尔委员会与许多国家和国际性组织共同合作的结晶。

(二)西方银行风险管理

金融业高度发达的西方国家对风险管理理论和实践的不懈探讨和深人研究已取得了卓有成效的经验。20世纪30年代由美国建立的存款保险制度,有力地促进和稳定了美国银行制度,亦先后为日本、联邦德国、英国等国家所借鉴。目前,许多国家均建立并完善了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的创立和完善,丰富和发展了银行监管体系,已成为防范金融风险的行之有效的举措。

德国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中的VAR( Value at Risk)风险度量法以及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分散、风险转嫁、风险补偿等多管齐下的策略,加强金融监管,有效地防范和化解了风险。

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真正步人金融市场可谓是刚刚踏上征程。我国加入WTO之后,商业银行无疑要在经济全球化的大市场中运作、经营和发展。如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控制、减少、避免不良资产,应当认真汲取和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措施,逐步提高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监督管理水平和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

(三)确立风险防范理念

学习和借鉴西方商业银行管理经验,牢固树立风险防范理念。金融风险防范应是整个国家、银行系统和银行全体职员共同的事业。风险管理、风险防范、风险控制的观念和意识,应根植于整个银行系统内的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位职员的灵魂深处。正如巴塞尔委员会颁布的“银行内控制度的基本原则”的报告所要求的,董事会、管理层与全体员工应该在银行内部营造一种“内控文化”。银行的所有职员都应该了解各自在内控制度中的作用,全面投人内控制度建设。

(四)建立完善风险管理机制

借鉴巴塞尔委员会颁布的原则、规则、标准和建议,汲取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行之有效的管理经验,建立和完善我国银行系统的风险管理机制·,应是我国商业银行防范金融风险,减少、避免金融不良资产的系统性工程。巴塞尔内控基本原则强调,内部控制是需要董事会、高级管理以及全体职员不懈努力而实现的过程,是一个能够不断进行风险控制信息反馈并能进行自我调整的动态过程。巴塞尔委员会在《有效监管核心原则》中指出,在有效银行监管体系中,监管者必须具备操作上的独立性和实施监管的能力和手段,必须全面了解各类银行业务性质,并尽可能确保银行自身适当风险管理,使各个银行的风险水平得以评估,确保银行具有充足的资源承担风险。有效的银行监管体系,必须具有统一、明确的责任和目标,必须具有银行监管的适当法律框架,包括银行机构的许可规则和持续性监管规则,监管者实施法律和执行审慎监管权的规定以及对监管者的法律保护,还应建立监管信息分享安排及信息保密制度等。根据巴塞尔委员会上述有关原则及其精神,健全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应是有效的银行监管与银行内控制度的有机结合。

(五)健全银行内控制度

从银行内控制度而言,首先应建立决策科学化、管理规范化、运作现代化的风险管理机构。建立由董事会直接领导的、监控全面风险的、相对独立的风险管理决策机构,决定银行风险管理原则和风险管理程序,制定风险管理政策,监督评估执行管理层控制风险的管理状态,提出风险管理的改进建议并监督其在限期内完成改进任务。风险管理决策机构下设独立于银行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跟踪监督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执行,开发风险管理技术,监管授信业务的授权和受信决策程序,识别评估银行风险,分析确定可控性风险与不可控性风险,并对可控风险提出相应的控制程序和措施,向有关业务部门提出;对不可控风险,要及时报告风险决策机构,以便迅速采取相应对策。。其次,要建立和完善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经营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等所有各种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制度。实现制度化、流程化、规范化的管理,杜绝任何一个不受制度约束的职员,避免任何一项不受规范监控的业务。第三,要不断创新风险管理措施,积极借鉴西方商业银行风险规避、风险分数、风险转嫁、风险补偿等风险处置策略和经验,建立健全配套规范的风险处置制度。第四,要造就整体优化的员工队伍。1995年1月,巴林银行因资不抵债,被荷兰国际集团以1美元的价格收购。几代人为之努力了200多年的一座金融大厦,被一个普通操盘手毁于顷刻之间。因此,“当银行行长就像坐在火山口上。任何一个普通员工的一个违规操作,都可能诱发火山爆发而导致灾难性后果”的说法不无道理。这正是金融企业不同于其他企业的特别之处:企业安危不仅仅系于管理层面,而且系于每个普通员工的手里。因此,商业银行的员工队伍务必整体优化。首先要创新队伍建设理念,确立“员工为主人为本”、“我与企业共长久”的队伍建设战略,促使企业与员工目标一致、员工与企业同步发展。着力营造了解员工、理解员工、关心员工、尊重员工的人文氛围,给予员工自我发展的空间,满足员工施展才能的需求。每一位员工均有成就感和归属感之时,也就是商业银行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形成之日。其次要有完善的员工培训机制。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分业务持续性地对不同岗位的职员进行系统性地培训,以全面提高全体员工的综合素质,日益增强每一位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廉洁敬业意识,不断提升员工的职业道德素养。第三要建立合理规范的工资福利制度。通过对不同岗位绩效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确定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辅助以奖励机制。第四要创立科学的业绩测评和职务晋升制度。针对不同的岗位和不同的层次以及不同的类别,分别确定相应业绩质和量的指标,定期对每位员工的业绩和潜能进行客观全面的测评。确立科学的人才观念,建立公平竞争、因材施用的人事制度,拓宽晋升渠道,从而形成良性循环的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