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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工作要点

时间:2022-10-06 06:12:1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看守所工作要点,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看守所工作要点

第1篇

一、强素质,抓好团干队伍先进性教育

为了提高团员队伍的整体素质,组建一个有战斗力、凝聚力的团队。校团委在06级学生中进行了三次的选拔,经过各班预选、团委会、学生会内竞职演说、答辩三轮竞职,最后选拔出30名新生团干,保障了团委会、学生会的持续发展,促使学校工作的有效街接。同时,在平时工作中坚持每小周一次学习,每大周一次工作经验交流,通过此种方式,促进了新生团干的成长与进步,增强了团干的服务意识、主人翁意识、责任感,培养了团干爱校、爱国、爱集体、爱专业的精神。

二、突出特色,抓好团委会常规工作,做好工作总结,从工作总结中吸取经验

新学期以来,不但迅速组织团委会组织部的学生,按转团员关系,整理注册。而且还配合学校政教处搞好班级常规工作的考核。平面管理是我校的一大亮点,团委会、学生会保证这一亮点更亮。改变平时定期查的作法,变定期为不定期、抽查与检查、通报与个别及时整改相结合的作法。这三个月以来,各团干部在学生监督岗上比老生做得更好。

团委会、学生会干部成立纪检部,修订完善《学生干部考核制度》。坚持每日签到,每天工作早安排,晚总结,及时张贴公布。不合格团干经过教育不改,予以请退团委会、学生会队伍。

三、抓活动,做好学生的养成教育文章

我校德育工作的基本思想就是:“围绕养成抓德育,抓好德育促发展。”校团委成为德育的一块阵地。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学生养成良好习惯的养成。主要是:国旗下讲话,“三·五”青年志愿者活动到第一看守所开展法制教育活动,组织心理辅导,开展干部培训工作。配合政教处搞好了内务整理比赛、体操考核、“知荣明耻,兴我理工”的演讲比赛;配合教务处搞好了第二届技能节。

四、抓宣传,营造和谐良好的文化氛围。

广播台的成员经过“层层招聘——师生反馈——试用——录用”四关,才能正式进入广播台。广播台增设了实用栏目,开辟“诗词朗诵赏析”、“互动英语”等栏目,学生反映很好,并且评选出“十佳播音员”。文学社工作进行了社员的竞选招聘工作,制订本学期目标。为了调动辅导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还制订了《辅导教师工作考核方案》,本学期以来,出版报刊三期,从形式到质量有很大提高,极大地促进了文学社的工作。

五、创一流,更新工作形式与思路

在今年的团委工作中,校团委力求从“新”入手。学生干部竞选实行部长谈话制度,预选试用制度、引进聘用制度,效果较有成效。在升旗活动上,创新形式与内容,每月有主题,主讲为学校十佳干部,互动效果较好。

第2篇

一、深入推进“法律七进”

“法律七进”工作由宣教股负责统筹,每一进落实责任部门,相关股、室、处、所、中心负责配合。

(一)法律进乡村(社区)(责任部门:人民调解中心、社区矫正股)

1.协调县民政局牵头制定2015年全县“法律进乡村(社区)”工作实施方案,检查方案执行情况。(完成时限:2015年4月)

2.联合县级相关部门在车站、广场等地集中组织开展外出务工人员法治宣传专项活动。(完成时限:2015年3月)

3.督促指导各司法所组织法律顾问进村(社区)开展法治讲座和法律咨询服务,建立“学法中心户”,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4.督促指导各司法所开展以“法治宣传、现场法律咨询”为主要形式的“法律赶场”活动。(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二)法律进学校(责任部门:宣教股、办公室)

1.协调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牵头制定2015年全县“法律进学校”工作实施方案,检查方案执行情况。(完成时限:2015年4月)

2.协调县教育科技体育局进一步规范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职责,全面落实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分年级为学生讲授法治课。(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3.协助教育部门在学校开展“三带三进”等法治活动。(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三)法律进机关(单位)(责任部门:人教股、监察室)

1.协调县直工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制定2015年全县“法律进机关、进单位”工作实施方案,检查方案执行情况。(完成时限:2015年4月)

2.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在门户网站开设法治宣传专栏。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结合部门职能,通过编印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等方式,面向社会积极开展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3.协调政务服务、等部门加强政务服务大厅、接待中心等窗口工作人员法治培训教育,提高依法服务能力。(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4.协助县委组织部、县直工委、县人社局建立完善同级党政机关和单位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制度。(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5.组织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四)法律进企业(责任部门:法律服务管理股、公证处)

1.协调县经信局、县工商局牵头制定2015年全市“法律进企业”工作实施方案,检查方案执行情况。(完成时限:2015年4月)

2.协助县经信局、县工商局牵头指导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完善经营管理人员定期学法制度。(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3.协调县经信局、县工商局指导企业在厂区公众场所醒目位置设立固定法治宣传栏,悬挂“12348”法律维权服务热线提示牌。(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五)法律进寺观庙堂(责任股室:基层股)

1.协调县民宗办牵头制定2015年“法律进寺庙”工作实施方案。(完成时限:2015年4月)

2.协助民宗办积极开展“送法进寺观庙堂”活动,开展法制讲座和集中法制宣传。(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二、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

(一)协助县级新闻媒体办好“以案说法”类栏目,协调“法律七进”责任单位在其门户网站创办“以案说法”专栏。(责任部门:宣教股、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二)协调县级有关部门根据本系统和本行业实际,编印普法读物。(责任部门:宣教股;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三)协助县级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以案说法、现身说法、讲堂说法”活动。(责任部门:宣教股、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三、开展“一优十佳”示范创建

按照全市依法治理示范创建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全面开展“一优十佳”示范创建活动。(责任部门:宣教股,完成时限:2014年5月)

四、加强党内法规建设

建立党内法规实施效果评估制度,强化对党内法规实施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党组重大决策法律咨询、法律支持、合法性审核、决策评估、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纠错机制和党组法律顾问制度。(责任部门:监察室、法律服务管理股;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五、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建立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健全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和决策调整、停止执行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责任部门:法律服务管理股、监察室;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二)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整合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资源,为全县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提供人才保障,为党委、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提供法律咨询,为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提供法律服务。(责任部门:法律服务管理股;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六、积极推进政务公开

健全政务公开查询系统,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在法治网站上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能,法律依据、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性文件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规范管理和限期答复制度。(责任部门:法律服务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监察室;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七、完善社区矫正机制

督促指导各司法所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改进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的管理服务方式,加大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力度,促进特殊人群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责任部门:社区矫正股;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八、强化司法为民

完善便民法律援助措施,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责任部门: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九、推进律师行业管理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和《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引导律师依法、规范、诚信执业。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和服务,加大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力度,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责任部门:法律服务管理股;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十、构建特殊人群管理体制

督促指导各司法所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广泛动员各种社会力量,积极构建特殊人群监测、预警、救治、帮扶、服务、管理制度。(责任部门:社区矫正股;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十一、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责任部门:法律服务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一)督促指导各司法所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网络,推进城乡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和村居联络点建设,在籍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普遍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看守所建立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站。(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二)指导、构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依托县级法律援助中心,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乡镇司法所建立乡村法律服务工作站,依托村(居)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村(居)法律服务联络点,初步形成县、乡、村、户四级联动服务网络。(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三)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监督管理,建立法律服务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开展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检查活动。(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十二、健全依法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一)指导各司法所构建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责任部门:人民调解中心;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二)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推进诉调对接和检调对接,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责任部门:人民调解中心;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十三、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一)对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实行星级管理,并将评星情况在法治网站上公开。引导律师事务所、律师走专业化、规模化发展道路。(责任部门:法律服务管理股;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第3篇

*县“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规划自20*年实施以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省市有关部门的部署要求,以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为中心,紧紧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理,不断加快依法治县进程,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努力健全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党的十六大把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纳入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县委、人大、县政府及时出台了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及时调整充实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四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总结表彰会暨“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启动动员大会,对“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签订了“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目标责任状,明确了部门分工,强化了责任,把“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坚持每年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工作要点,确定每年召开一次以上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直保持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相关领导任副组长的组织领导形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司法局党组成员、副科级实职领导专任,从而增强了办事机构组织协调工作的权威和效率,促进了县委、县政府总揽作用的发挥。

(二)认真抓好普法依法治理的关健领域和关健环节,务求实效。

1、抓重点对象学法,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实现社会法治化奠定思想基础。“五五”普法期间,我县深化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制度、法律素质考查制度、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目前,县人大任命领导干部都实行了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对一般公职人员,继续推进普法合格证制度,并将此与年度考核、晋职晋级和提拔使用挂钩。三年来,全县每年统一组织近12000余名公职人员进行年度学法考试。同时,组织和推动司(执)法人员岗位学法的经常化、制度化,20*年至2009年,全县每年都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岗位学法培训和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进行脱产培训。为了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我们在每年的“3.15”、“3.18”、5月综治宣传月、“6.26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持续开展大规模的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三年来,我县共征订或免费发放《“五五”普法干部读本》、《*县“五五”普法农村干部读本》、《农民工维权手册》4万多册,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出动宣传车辆600台次,受教育群众达49万余人次。

2、坚持三项制度,切实规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第一,坚持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县委建立健全了县委中心组学法制度,通过拟定学习计划,采取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发言、集中自主学习、开展讨论等方式,定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依照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做到每年至少2次以上学法活动。第二,坚持法制讲座制度。坚持每年组织2次以上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讲座,并把此项工作列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五五”普法实施以来,我县邀请了重庆市委党校、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工商大学的教授专家多次到*作了《物权法》、《人大常委会监督法》、《依法行政与行业体制改革》、《和谐社会与法治建设》等法制讲座,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都参加了法制讲座。第三,坚持学法考试考核制度。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每年由组织部、人事局、依法治县办联合组织开展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考试每年组织一次,参加考试合格,在《干部学法用法合格证》上进行注册登记,成绩进入干部档案,作为干部职务晋升和考核部门工作成绩的重要依据,还建立了干部任前法律培训和考核制度,凡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必须进行任前法律知识培训并进行严格的考试考核,合格者方可任用。

3、深入开展以“青少年法制巡回宣讲”为载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针对青少年成长和心理特点,实施分类别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各类在校生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开展法制主题班队会、案例剖析、法制讲座、普法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图片展览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吸引青少年学生主动参与普法教育活动。通过到法庭、看守所等单位观摩体验,组织犯罪犯错青少年进行现身说法,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等活动,将法律知识深入浅出地融入到青少年熟悉的社会生活中,使法制教育变成一种生动直观的生活体验。20*年11月开始至2009年5月,由教育局、县法院、*局、检察院、团县委、依法治县办联合开展的“青少年法制巡回宣讲”活动每年都要进行一次,全县每年都有40000多名师生参与听讲和讨论,效果明显。20*年在加强“送法进校园”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县各中小学师生征订《青少年法制教育教学参考》3500多册,荣获遵义市教育局、司法局、综治办、市依法治市办表彰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自从二郎乡开展“三关工程”以来,切实加强了青少年法制宣传和维权工作.全县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每年必须完成2至3节法制课时,并且要求有课时安排表及教案,各个学校要制定法制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三年来,共为青少年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悬挂横幅、宣传标语328条,送法进校园289次,观看法制电影15场次,受教育12万多人次。

4、加强对农民和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针对当前新农村建设的实际和农民工面临生产安全、工伤致残、超时劳动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事件。20*年6月,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编写了《*县“五五”普法农村干部读本》5000多册发放到农村干部手中;20*年8月,由依法治县办牵头,县宣传部、县文化局、县人民法院、县*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计生局等39家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在县城五星街至新华桥设立咨询台,通过开展法律咨询、发放法律知识读物、宣传资料等形式,使农民工熟悉依法维权的渠道,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适应城市和企业的各项依法管理,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保障和支持;20*年2月,县司法局、县委宣传部、县工会、县妇联、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二郎乡等六家单位在二郎乡政府开展一场题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大型法制文艺演出宣传活动;2009年1月结合返乡农民工的培训抓好法制培训,增强了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为农民工依法维权奠定了基础。2009年5月结合开展法制巡回宣讲活动,组建宣讲组深入乡镇、村开展法制宣讲142次,受教育35000多人次。

5、抓重点领域法治化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20*年以来,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开展了以依法行政为重要内容的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以解决职责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以引导和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为内容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严格考核奖惩制度,执法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在2009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上,县畜牧局、工商局、计生局被表彰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在各领域发挥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示范作用。

6、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抓热点问题的依法治理,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针对各个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我县组织开展了多个专项依法治理活动。近几年来,我县大力开展了矿山安全整治、秩序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09年4月份以来,针对“8.15”案件暴露出来的干部管理和社会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社会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抓好宣传发动、督促检查等工作。一是组建宣传车,在县城和乡镇开展宣传工作。由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制作宣传光碟,组建“*县社会环境综合整治宣传车”在县城和乡镇围绕工作动态和工作安排布置进行宣传发动,共出动宣传车86台次。二是组织开展专题宣传咨询活动。4月18日,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组织依法治县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58家235名工作人员在县城开展以法制宣传咨询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环境综合整治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宣传手册2000多本,展出展板60多块、挂图与图片达400多张,受教育人数达8000多人次。三是精心安排、指导抓好社会环境综合整治宣传发动工作。各单位书写、制作悬挂永久性标语70多条,制作宣传专栏15块。四是由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牵头在县城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创办社会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栏,并定期公布综合整治工作动态。五是在县城公共汽车和出租车上张贴车身标语200多条,增强宣传效果。六是在县城主要位置制作大型宣传标语牌5块400多平方米,在乡镇公路沿线制作大型宣传标语牌11块100多平方米,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7、办好“红城法治”栏目,扩大法制宣传效果。自20*年自办法治栏目“红城法治”开播以来,在经费困难的情况下,制作播出22期节目。尤其是2009年在未安排专项经费情况下,还制作播出6期,受到群众欢迎,效果明显。

(三)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和措施,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1、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机制。一是每年根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和内容,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并对考核结果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先的主要依据;二是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作为“一票否决”考核内容;三是建立依法治理专项考核奖惩制度。每年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建检查对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创新宣传方式,增强普法活力。一是形成合力。以专题法制宣传活动为契机,整合党政机关、企事业、人民团体、学校等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普法合力;二是专家讲座、邀请省外法学专家教授为科级干部作法制讲座;三是集中培训。坚持把法制教育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并认真落实;四是组织法制文艺演出,二郎乡、仙源镇等组织以文艺演出的形式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发挥了潜移默化教育的效果;五是法法专题栏目“红城法治”深入群众,效果良好。六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3、加强督促检查。一是每年组建专门工作检查组开展经常性的督查和年度工作考核检查活动。由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从*局、检察院、法院等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人组建专门的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中期检查和年度工作考核检查。三年来,检查组先后到全县24个乡镇和100多家单位检查调研,对普法依法治理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由县政府法制办建立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质量案件评查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

通过以上工作的扎实开展,20*年、20*年我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连续两年年终目标考核获全市一类县位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三年来,我县“五五”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1、保障措施不够有力,考评机制有待健全。一是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大普法”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小马拉大车”的局面还没有完全突破。二是县级财政体制问题,依法治县办要求落实的按普法对象人均每年0.5元的普法经费一直未落实到位。不少部门和单位存在普法工作人员缺、设施差、经费少的问题,少数乡镇还没有将普法经费按标准列入财政预算,有的乡镇普法依法治理人员不能做到专职专用。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没有单独纳入县委、县政府的综合目标考核体系。这些都影响和制约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健康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

2、思想认识有偏差,传统观念亟待更新。有的领导同志认为经过二十多年的普法教育,人民群众已基本掌握了一定的法制知识,普法工作可搞可不搞。少数领导干部和部分执法人员认为普法的对象主要是老百姓,通过普法教育让他们遵纪守法就行。少数公职人员带头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高。有的单位没有摆正经济建设和普法工作的关系,把普法工作看成是可做可不做的“软任务”、“软指标”。

3、重点对象学法有待加强,死角盲点仍然存在。一是少数行政执法人员秉公执法的观念淡薄,导致这两年行政诉讼案件的败诉率呈上升趋势。二是受现有体制的制约,少数学校仍然没有摆脱“应试教育”的束缚,导致有的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了对学生的法制道德教育。三是有的企业往往只注重经济效益,忽略了法制教育,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不强,导致劳资纠纷不断上升。四是大量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对他们的法制教育还没有取得根本性的突破。这些问题的存在客观上造成了大量矛盾纠纷隐患呈上升势头。

4、普法教育轻重失衡,学法用法结合不紧。一是重义务灌输,轻权利宣传。在普法教育的内容设定上,注重和强调义务性、禁止性、制裁性法律规范的灌输和教育,忽略了权利性、许可性、保护性法律规范的宣传。二是重计划安排,轻落实检查。有的部门和单位存在有计划安排,无检查落实的问题,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缺乏有力的制约措施。三是重宣传形式,轻实际运用。少数部门和单位法制宣传教育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仍然存在,运用法律手段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四是有特色的普法“品牌”和“亮点”还不多。

三、下步工作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把法律宣传教育纳入各部门各行业工作之中,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进一步充实调整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2、突出法制宣传,加强阵地建设,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和方法。通过电视、网络、报纸、宣传栏等多种载体加强法制宣传,迅速形成“大普法”格局和学法对象主动学法用法的浓原氛围。县司法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可行的运作方案,负责办好“红城法治”栏目,确保每月播出2期自办节目,把“红城法治”栏目办成*“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品牌;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编写农村常用法律知识案例手册;《今日*》要开设“普法依法治理专栏”;各镇乡、各单位要建立专门的法制宣传栏,永久性法制宣传栏规格为150厘米*500厘米,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并每月更新法制宣传内容;县依法治县办公室配合县城管局要在县城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统一制作永久性依法治县工作宣传专栏;各乡镇要在县城出入口和镇乡公路沿线明显的地方制作大型法制宣传标语牌,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宣传内容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内容,为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3、突出“法律八进”,丰富形式,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细化“法律八进”活动的内容、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法律八进”活动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委组织部、县人劳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经贸局、县*局、县人武部、各镇乡党委政府协助配合完成。结合建国六十周年大庆活动,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文联等相关单位配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大规模的送法制文艺下乡活动,将文艺演出和法律知识融为一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法律八进”活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制定任务分解督查考核方案,并加强检查考核,总结先进经验和典型。

4、突出创建示范,典型推动,全面提升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实效和水平。由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单位、镇乡、企业、学校、村分类创建普法依法治理示范点,作为推进“法治*”创建的标准,加快各行业普法依法治理进程。2009年在全县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8个,普法依法治理示范镇乡3个,依法治校示范点4个,依法治企示范点1个,市级“民主法治村”5个,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负责抓好落实和督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