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5 23:37:3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食药监所半年工作总结,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牛百叶等食用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市局农产品科:
根据国家总局食药监(2018)22号文件印发的工作要点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牛百叶等食用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函(2017)258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学习和领会下达的工作要点及要求,结合实际分析研判我县在牛百叶等食用农产品环节质量安全存在问题的形势现状,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重点,确定职责分工、时限要求和行动举措,认真落实食用农产品领域的风险监测和整顿规范,经过半年来的不懈努力,对照各级下发的工作要点要求进行自查总结,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半年来,我们集中股、所、队力量,认真对照下发的食用农产品整治工作要点,通过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抽查检查和质量检测,对于经销食用农产品的大户、重点户、重点市场进行全面排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20人次。执法车辆45台次,检查食用农产品批发集贸市场3个、批发大户12户、零售商134户、餐饮户55户,重点检查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储存运输方式、餐饮原辅料库房、添加物质和加工销售记录等,发现存在进销货台账索证索票不全、卫生和储存条件不达标、添加剂使用备案记录填写不规范不认真等问题13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9份,处罚2户,对一些轻微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当场批评警告和限期整改。截止6月14日,检查未发现存在“牛百叶非法使用双氧水”、“鸭血非法添加甲醛”、“小龙虾非法使用洗虾粉”等食品经营环节非法添加、滥添加的严重违法行为。
下一步,我们仍然将继续加大食用农产品这些重点环节的监测监控检查工作力度,与公安、卫生防疫、农业畜牧等部门紧密配合加大严防打击力度,保持对非法添加、滥用添加剂严重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确保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6月14日
深入推进粮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格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粮油消费安全,积极创造顺畅、安全的粮油流通环境。和大家分享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资料,欢迎参阅。
总结一
2020年上半年,我局在区食安委的指导下, 认真履职尽责,切实贯彻《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推进粮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格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粮油消费安全,积极创造顺畅、安全的粮油流通环境。现就我局2020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升认识,加强领导
粮食是重要的战略物资,而作为食品源头安全的粮食质量安全在人们追求健康饮食的今天显得尤为重要。我局作为粮食监管部门承担着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职能,为此我们高度重视。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成立以局长陈航良同志为组长,各股室为成员的粮油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粮油食品安全工作的指挥和协调。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
2020年上半年,我局以保障粮油质量安全为重点,进一步明确中心任务,突出工作重点,以全区为监管范围,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粮油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管。在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及运输环节加大监管力度,做到环环相扣,不脱节、不遗漏,其中重点加强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的监管。
我局通过开展粮油食品安全宣传、走访相关粮油经营企业等活动,深入企业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强力督促整改,拒绝走形式,并将工作与年终评比挂钩,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三、加强监管、落实检查
1、为促进粮食流通,服务宏观调控,保障国家粮油安全,我局组织下属国有粮食收购企业职工学习了《粮油储藏技术》、《储粮害虫防治》、《粮油检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相关业务知识。通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及参加自治区组织开展的培训工作,使从业人员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了我区粮食流通秩序。
2、根据自治区、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2020年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工作。4月22日,覃塘区两家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对所储存的粮食进行抽样工作,两家国有粮食企业共抽取样品18个并于4月28日送到广西粮油质检中心进行检测。自查中所有存粮不存在霉变、杂质超标严重、食品安全指标超标、发热、结露、结块、严重虫粮等储粮安全隐患,粮食色泽、气味均正常。政策性粮食的主要质量理化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中等以上粮食质量,储存品质符合国家标准宜存要求。覃塘区粮食局直属粮库有质量检验人员2名,均持证上岗。粮食检验仪器配备齐全,能做的检验项目:常规物理指标、主要质量理化指标、储粮品质指标和快速检测原粮卫生如重金属镉、农药残留等。坚持粮食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和库存粮食储存期间一年两次的储存品质检验,填写归档质量管理档案。
3、按照区食安委的要求,多次开展粮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共出动了25人次,对22户粮油经营者进行了抽查和摸底排查工作,未发现一起粮油食品安全隐患。
4、5月21日选派两名业务技术骨干参加自治区组织的为期两个月的粮食检验检测学习班,使我区粮食检验检测人员达到6人,基本满足全区粮食日常检测能力。
四、强化措施,提升品质
在仓储实践中,着力推广“双低”、规范化、间歇熏蒸、缓释薰蒸、环流薰蒸、机械通风、电子监控等技术的应用,深入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执行“治早、治好、治了”的原则,杜绝了霉变、霉烂事故的发生,延缓了粮食陈化,提高了食用品质。
总结二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黄x会议并讲话,各县(市)政府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州县农村假冒伪劣商品百日专项行动、食用农产品安全整治相关单位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自4月开展“百日行动”以来,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都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积极部署,行动迅速、落实有力、成绩显著。“百日行动”打出了声势、打出了成效、打出了震慑。农村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各类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农村假冒伪劣商品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并有明显好转。
会议提出,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州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踏石留印、抓铁留痕”的作风,以开展食用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落实好最严格的工作标准、监管措施,不断巩固“百日行动”成果,最大限度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会议强调,打深打透打彻底,切实解决全州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突出问题。要在前期“百日行动”的基础上,更加聚焦聚力地推进食用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种养植和流通等重点环节监管。二是加大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违禁使用等突出问题整治力度。三是从严从重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食用农产品安全当作大事要事来抓,切实解决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要切实做到三个“克服”:克服侥幸心理、克服麻痹思想和克服厌战情绪;要全面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切实解决基层监管能力水平不足的问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和难点都在基层,要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桥头堡”的重要作用;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解决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合力不强的问题。结合日常监管、重点监管和专项行动等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我州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常态化工作机制。
总结三
过去的中秋国庆长假,我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部署的前提下,认真做好假期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防止各类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让全区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将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加强对全区国庆、中秋佳节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检查力度,我所专门成立了国庆、中秋佳节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的工作责任制。在此基础上,经过周密部署,将保障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在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期间,工作小组领导及时对各科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巡回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整改,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本次专项检查以宾馆、饭店、餐馆、酒楼、饮食店、饮食摊点等餐饮业为重点,围绕易发生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各个环节,集中开展并抓好人员用餐密集场所的饮食安全和重点区域的监管。检查内容:各单位是否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食品加工场所的布局、工艺流程是否合理,设施的配备及使用情况;餐饮单位严格执行定点采购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以及采购验收台帐登记情况;餐饮加工不添加非食用物质,依法采购、使用、保管食品添加剂的落实情况;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及保洁设施配备情况等。本次国庆、中秋佳节期间,我所共出动餐饮安全执法人员14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1台次,共检查各类餐饮经营单位64家,检查基本情况:所有餐饮经营单位均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绝大多数餐饮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并且内部卫生状况良好、布局合理。检查中,绝大多数餐饮经营单位加工过程中不使用食品添加剂,个别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单位也都按照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保管等方面的要求落实到位;并且未发现有上述餐饮单位在餐饮加工环节添加使用非食用物质。本次专项检查中,对存在问题的餐饮经营单位,执法人员当场出具执法文书共计12份。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餐饮经营单位改、扩建项目未向食药监部门申报审查,预防性监督工作未能实施,导致内部布局不合理 ,餐饮加工流程不规范。
(二)部分餐饮经营单位没有严格执行定点采购制度,也未完全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从而导致在食品原料环节存在安全隐患。
(三)部分餐饮单位无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不落实,没有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内部管理较差。
(四)少数餐饮单位特别是小饮食店从业人员未能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并且,从业人员存在不良卫生习惯,如不穿工作衣、帽上岗、佩戴首饰、留长指甲等。
(五)部分餐饮经营单位加工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存在“脏、乱、差”现象,同时没有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餐饮具在使用前得不到有效消毒处理。
三、下一部打算
(一)将针对本次国庆、中秋佳节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实际督查情况,分别组织餐饮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及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使之明确各自承担的法律责任、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同时加强食品安全方面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板报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操作规范,提高各餐饮经营单位以及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共同努力做好我区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工作。
(二)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督促相关餐饮单位限期整改,同时加大依法处罚力度,对整改不到位和逾期不整改的,问题严重的坚决依法查处,并将查处情况进行通报。
(三)进一步加强餐饮建设项目预防性审查监督,促进餐饮单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落实食品安全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一、食品安全监管常抓不懈
(一)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全民食品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2018年马衙所始终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普及和监管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和义务监督员的社会监督作用,先后开展了“3·15”消费者维权日主题宣传活动、配合组织食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培训、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防范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辖区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培训和农村集体就餐培训会议等工作。通过积极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餐饮服务操作规范》等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从业人员295人次、消费者285人次,提高辖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监督,强化职责,落实日常监管主体责任
马衙所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流通环节上,全面实施网格责任监管制度,坚持全面检查辖区内食品经营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进货查验、从业人员健康证等情况,并发放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做到一户一档、精准监管,有利于规范食品经营户守法经营和诚信经营。在生产环节上,积极检查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销售记录、库存记录、检验合格情况、生产过程控制、不合格产品召回等具体情况,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及时提交年度自查报告,确保食品生产企业合法合规,安全追溯体系可靠有效。2018年马衙所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企业235家,查处违法案件21起,完成食品从业人员体检290人。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积极推进各类专项监管工作
1.积极开展监督抽检工作
为了把好餐桌安全的源头,切实维护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18年上半年马衙所积极开展餐饮具监督抽检工作,共监督抽检辖区内餐饮服务经营户31家,对抽检结果不合格的经营户作出警告的当场处罚,责令经营户整改,确保消毒的程序和方式合法合规,并做好餐饮具复检工作;对复检的15家不合格经营户予以立案查处。
此外,马衙所积极配合省食药局开展生姜制品抽检工作,配合市食药局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大米、粮油的监督抽检工作,对抽检不合格的违法经营户立案查处。
2.扎实开展辖区食堂专项监管工作
校园食堂是关系莘莘学子饮食安全的就餐场所,也是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高发地段。因此马衙所对辖区内的11家食堂以及各村级教学点食堂进行了多次专项监管工作,并积极联合教体委、街道食安办等机构开展联合检查,主要针对学校食堂证照经营、就餐环境、留样状况、索证索票制度、员工晨检制度、明厨亮灶情况、消毒保洁措施、食品处理区和操作间卫生等诸多方面,并详细了解各食堂的经营规模、管理模式和发展状况,针对食堂存在的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向学校食堂负责人开具监督意见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
此外,马衙所还开展养老院食堂专项监管工作,以保障养老院老人就餐安全。
3. 积极推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工作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了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指示,贵池区马衙市场监管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排查。对本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固体废弃物开展全方面、多层次的检查工作,重点对池州学院教育园区和马衙街道办事处等餐饮、药品集中区域的食品药品领域固体废物的存量和污染现状进行全面排查,查清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处置等基本情况,重点排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不合格药品留存、销毁情况,餐饮单位餐厨废弃物分类处置情况等,尚未发现有重大违法行为。并且马衙所以大排查为契机,积极宣传环保有关要求,切实增强商户环保意识,认真落实好环保各项工作。
马衙所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已督查食品经营商户58家,餐饮单位18家,药品零售商户9家,医疗机构12家,开具环境整改监督意见书8份。
4. 扎实开展网络食品经营监管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督促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落实网络订餐餐饮服务单位许可证资质审查义务、保障公众餐饮消费安全,马衙所以池州市贵池区教育园区商业服务中心为重点开展网络订餐服务单位及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在这次专项检查中,共检查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1户、线下网络餐饮服务单位10户。一是执法人员依法对3户健康证过期的餐饮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当场处罚决定书》,二是执法人员对索证索票不规范、食品进货查验台帐记录不全的4户业主指导其立即整改,并及时跟进复查;三是对未上传有效资质证件的餐饮单位,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相关要求其立即上传资质证件。
5.开展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检查
为了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预防和遏制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马衙所主要针对辖区内食品加工等小作坊有无营业执照、小作坊登记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对于某些小作坊存在卫生条件不达标、缺乏相关资质证明和硬件设施设备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给予指正,责令其限期整改,以切实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对符合条件的泥河油坊和太朴山野生茶厂按照法定程序发放小作坊登记证,并开展风险分级工作。
6.积极落实节假日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为了保证节假日九华天池旅游风景区游客“舌尖上的安全”,马衙所于端午节、“五一节”、“十一黄金周”等节假日前夕开展专项景区周边及景区内食品安全专项监管工作。共检查餐饮服务经营户45家,食品销售经营者38家,并要求景区内小餐饮及时做好小餐饮备案工作,以确保游客的饮食就餐安全。
7、认真开展辖区经营户的风险分级工作
风险分级监管是市场监管部门监管和服务方式一项重大创新举措,马衙所扎实落实风险分级监管任务,在日常外出监管的同时实现了对本辖区内400多户经营户的风险分级监管录入工作,有利于保障辖区内食品安全和市场秩序的稳定。
8、积极开展防范非洲猪瘟检查工作
为加强非洲猪瘟疫防控工作,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隐患,马衙市场监管所组织执法人员逐一检查了辖区内正在销售的猪肉零售摊贩,并对猪饲料零售经营户进行了地毯式排查。主要针对销售猪肉的零售摊贩卫生管理情况、存储、查验、索证索票等方面,严禁经营者购进、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肉品以及无“两证两章”(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腐败变质肉品,严防来路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品流入市场;针对猪饲料零售经营户,重点查看了猪饲料产品的进销记录,查看其源头是否合法合规。并根据非洲猪瘟防控指挥部的文件要求,严禁无冷藏冷冻设施的个体工商户经营冷鲜肉和外地生鲜肉,有利于保障辖区群众饮食安全。
9、开展食用农产品经营专项检查行动
为了强化源头监管,切实保障食用农产品市场消费安全,推动辖区内食用农产品规范经营,马衙所在辖区范围内开展食用农产品经营专项检查行动。主要督促辖区内12户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提升食用农产品经营和管理水平。要求食用农产品经营户亮照经营,严格落实产地证明、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购销凭证、有关协议等相关证明文件查验情况,对不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情况进行严肃查处,严厉打击食品来源不明、食品质量不合格和销售过期变质食品行为。共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监督意见书4张,取得良好成效。
二、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市场秩序取得新成效
(一) 马衙所积极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和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并以打造“规范药房”建设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医药市场秩序。主要针对辖区内3家药房、1家医院、11家卫生室、1家卫生院开展了全方面、多层次的检查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开具监督意见书24份,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并对辖区内符合规范药房申请标准的7家村级卫生室通过验收。
(二) 马衙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扎实开展不合格化妆品专项督查工作。针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企业专项监督,按照区局文件要求严格排查染发类不合格化妆品、防晒类不合格化妆等,并检查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经营资质,尤其对第三类医疗器械(隐形眼镜、美瞳等)经营单位严格检查,加强管理,要求其出具经营许可证、进销台账、票证通等相关材料,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4人次,开具监督意见书8份。
(三) 马衙所积极开展无菌植入类医疗器械检查工作。通过对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督促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严格执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提升质量管理水平,落实主体责任,保障公众用械安全。马衙所针对辖区内马衙卫生院、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附属医院开展专项检查,并未发现明显违法行为。
(四) 马衙所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坚决开展打击非法使用疫苗专项整治行动。针对长春长生科技有限公司疫苗接种事件反映出的问题,我们紧急部署,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疫苗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重点检查马衙卫生院疫苗使用情况,确保长春长生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疫苗被封存且暂停使用,并做好相关封存疫苗清单登记工作,以确保疫苗安全。
(五) 认真开展辖区经营户的风险分级工作。风险分级监管是市场监管部门监管和服务方式一项重大创新举措,马衙所扎实落实风险分级监管任务,在日常外出监管的同时实现了对本辖区内4家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家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的风险分级监管录入工作,有利于保障辖区内药械安全和市场秩序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