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14 16:21:1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民主法制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论文关键词 民主文化 社会化 制度化 生活化
一、农村民主文化建设中存在问题
(一)区域间民主文化建设的不平衡——社会化不足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民主文化在村民自治的带动下得到快速发展,农民的民主意识和民主行为有了较大提高。但是,从民主效能上看,农村民主文化建设存在着较大的地区不平衡。以江苏为例,苏北与苏中地区,因“经济发展的滞后性,村民自身的文化素质不高,法律制度的不健全等因素影响,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程度较苏南地区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 因此,加大农村民主文化社会化,努力创建一种大众文化,使整体发展较为落后的村庄在一个和谐互动的体系环境下得到改善和提高。
(二)民主意识与民主参与程度不足——生活化不够
在村民自治模式的治理下,农民群众表现出对民主的强烈渴望,可由于农民自身文化素质不高,加上传统文化对其产生的消极影响,使农民对民主文化的认知处于较低水平。同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大大增加了农村流动人口的数量。加上村委会选举、村务决策的民主性不高,严重影响了农村的参与热情。广泛的民主参与是四项民主开展的基本前提,农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程度不足,直接影响了农村民主文化建设的进程。
(三)民主制度与民主活动的建设不够完善——制度化不全
“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框架下,现有的制度或简单粗糙,或处于萌芽状态,这就难免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民主制度的完善才能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然而许多村庄的村规民约或村民自制章程缺失实际的可操作性和不能表达出农民的真正意愿,因此导致村民对村干部失去信心和村组织形式化的存在。所以,进一步完善农村民主文化制度化建设,是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促进现代化建设的必然需求。
其次,文化来源于实践,并在实践中成长和发展。可许多农村民主活动的开展还只停留在国家制度刚性的要求下。农民参与各项民主活动,在文化素质较低,民主认知不足的情况下只能趋于“盲从”化。因此,努力培养村民民主的生活习惯性养成,使农民在一些实践中体会与领悟民主文化的内涵,对农民自身自主性和积极性的提高有很大帮助。
二、推进农村民主文化的社会化、法制化和生活化
(一)民主文化的社会化建设
“社会生活是否民主则起着巩固或消弱政治民主的作用。” 农村民主文化社会化就是使广大农民群众通过广泛的社会机制和渠道,以丰富了农民自身的民主政治素养。民主文化的社会化,是其成为公民文化的过程。目的是以提高农民的民主认知,端正民主行为,在全民族人民普遍共识和认可下,为我国政治文明建设和发展奠定坚厚的社会文化基础。
1.培育现代性民主理念的主体。“政治生活需要文化支撑,而文化素质需要教育的培养。” 首先,大力发展农村公共文化教育事业,实现农村村民的文化素质和民主意识的提高,是农村得以和谐稳定发展的根本性工作。我国农村现代化的实现必然依附在广泛的农民文化素质水平之上。努力创建办学实施规划,加大农村文化基础物质条件的建设和促进一些奖罚机制的建立等,为实现村民文化素质的提高创造条件。其次,培育和营造高素质的村干部,用以起着带头模范和更好为群众服务的引领作用。对干部素质的提高,我们要把好三关。一是要做好选拔工作,让满足农村发展需要人才发挥其应有的价值。二是加强干部的培训,时刻保持与时俱进的文化素质要求。三是做好监督考核工作。督促村干部做好公正、公开与民主的性工作。最后,就是要加强村民的民主法制培育。“国家必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没有健全的社会主义法制,就很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可见法制健全是民主建设的前提保障。国家和各地方政府因积极做好法制教育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升农民群众的思想觉悟和民主意识,使他们成为农村现代化建设道路上成熟的主体。
2.完善民主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首先,加大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村民主文化的物质条件。农村集体经济承担着农村基础公共设施建设,实现农业现代的重要任务。只有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壮大,才能加大对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的投入,扩大农民民主参与的空间;才能有利于农村建立普遍的奖惩机制,激发农民的民主参与积极性。其次,大力发展基础组织,拓展民主文化建设的发展空间。基层组织在我党方针政策制定到宣传与实践起着重要的组织和引导作用。一个村庄的基层组织建设好,充分发挥其组织引导职能,就能带动这个村庄的整体发展;反之,基层组织建设落后,则村庄就会处于一个被动混乱的局面。因此,国家应加大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投入,将之打造成功能齐全、服务完善的组织体系。最后,加快农村公民社会建设,促民主文化大众化的。公民社会狭义理解为“一个由自主、多元开放的社会团体所组成的公共领域。”这里的公共领域是指“一种让公民就公共事务进行联系、沟通和集体行动的社会空间。” 就民主文化的建设和发展而言,需要公民文化的成熟给予一种生活习惯上的公民共识来维持其可持续性发展。
3.促民主文化的内外和谐。文化和谐是指我们追求的文化所达到理想价值的一种状态。首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促民主文化的价值认同。这样可以提高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农民群众的凝聚力,从而为实现共同的理想不断前进。其次,以和谐理念为取向,促多元民主文化的“美美和谐”。一方面,认知自身民族文化。“优秀传统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传承和发展的根本,我们要善于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发展现实文化有机统一起来。” 另一方面,学习和运用和谐理念,努力创造多元民主文化“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良好环境。正确处理好多元民主文化的关系,促进不同民主文化之间的交流互动,以和谐理念构造出民主文化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民主文化的制度化建设
1.促进民主法治建设,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是农民群众自治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的基础。我国农村民主建设主要有政权机关民主建设和农村自治群众性组织民主建设两大部分。一方面,要以“四项民主”为中心,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尊重民意为前提,进行民主选举;以民主议事为原则,进行民主决策;以财政事务公开为基础,实施民主监督;以“三自”要求为重点,进行民主管理。另一方面,以法律制度的形式对农村自治的各项民主内容、形式、及程序作出具体规定,不断完善农村民主机制。
2.健全有序的参与机制,拓宽民主参与渠道。“凡生活受到某项决策影响的人,就应该参与那些决策的制订过程”。 广泛的民主参与是国家法规决策制定的基本前提,是国家民主化的基本特征。因此,必须健全农民民主参与机制,拓宽农民的民主参与渠道,让农民广泛参与到与自身利益相关的村庄公共事务及公益事业中去,以提高农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更好的为农村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一是建立多方位的交应互动机制,将国家、地方政府、村干部及广大农民群众紧密联系在一起。二是提升农民组织化水平,促民间社团的建立。民间社团或协会把农民有序地组织起来,成为政府与农民之间的重要纽带,起着保障与促进农民行使其自身民主权利重要作用。三是建立提升农民积极性的激励机制。通过“自励、他励、互励”的多种激励方式,来激发农民参与的热情。
3.加强民主监督管理,创新民主信任机制。通过建立和完善农村民主监督制度,拓宽民主监督的渠道,以提高农民对国家、党和村干部的信任。首先要完善村务公开机制。农民只有对村庄事务有所了解,并得到真实可靠信息,才能有动向去参与到管理和监督中,去行使自身的民主权力。它是“四项民主”得以开展的前提条件。其次,整合和改善农村家族的信任机制。家族力量在现今农村社会依然不可忽视,正确处理和引导家族力量,将对农村的整体发展提供巨大的助力。
(三)民主文化的生活化建设
农村民主文化的建设和发展不仅需要经过社会化和制度化的过程,为其提供必要的服务和保障,同时更为重要的是让其回归生活,才能为人们所掌握并在生活实践中创新和发展。
一、高校学生管理中的法律纠纷原因及分析
高校学生管理中的法律纠纷成为影响学生学校乃至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要预防和化解纠纷必须分析成因,以便有针对性采取措施,概括起来有以下原因:
(一)学生管理理念滞后,尚未完全实现学生管理法治化
受传统观念影响,我国高校学生管理理念陈旧,尚未完全实现学生管理法治化。尽管学生作为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的法律地位是我国宪法、教育法确定的,有其权利和义务,具有法律性和社会性。但其法律地位不是学生群体开始就有的,而是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发展的影响下逐渐形成,并经法律承认后正式确定的。在中国古代社会,教育强调学生义务,漠视学生权利,教育中没有学生的地位,学生只能服从。但在现代社会,民主、平等、自由是人类的理想和信念,学生不是被动的受教育者,而是学习的主体。我国传统的教育观、学生观把学生当作教育对象,没有把学生作为有意识的个体,更没有当作独立的个体和法律关系的主体,一个民主、现代的国家必然是一个法制国家。在大力推广依法治国、依法治教的今天,加上持续的法制教育,民主意识、法律观念已深入人心,大学生民主法制意识增强、主体意识、权利意识增强,这从客观上导致了学生管理纠纷案件的增加,当然这是好事可以促进依法治校依法管理。
(二)教育行政规章(下位法)和学校的学生管理规定有违背法治(上位法)精神的地方
按照法制协调统一精神,下位法必须服从上位法,否则无效。但教育立法中从全国范围来看,依法治教却显得较为滞后,就高校学生管理而言,所依据的行政法规和自行制定的规章制度都相对滞后,下位法违背上位法,从而导致学生管理纠纷。最典型的案例就是教育部1990年颁布实施的《全国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已被2005年9月1日实施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取代)中有的规定和提法和国家法律相冲突,如把学生的考试作弊、两性关系等行为均定性为“道德败坏、品质恶劣”,用容易引起歧义的道德评价对学生进行处分,不符合法治精神;“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内容违背了《婚姻法》有关结婚的规定。实践中曾发生过牧丹江某医学院学生结婚被开除后状告学校而胜诉的案例。另外在招生中,《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规定,患有各种恶性肿瘤、血液病的高考生,不能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在各学校招生中,又扩大规定了更多疾病考生不能录取,这些缺乏公正性和道义性的规定,势必侵害这类弱势群体考生平等享有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权利。可看出这些都是引起学生管理法律纠纷的原因之一。
(三)高等学校内部管理程序不规范导致纠纷
在我国经济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高等教育也在进行着深刻变革,难免发生新旧体制的冲撞。高校管理中的一些重要环节,由于缺乏法治精神的程序规范及应有的保证制约机制而出现脱节、不衔接,甚至出现某些程序的混乱、程序瑕疵。我们知道程序正当是法治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是学生基本权利保障的基本要求,程序不当会导致学生合法权益的损害,导致行政行为的无效。还有,学校对违纪学生的处理时,有的程序不健全,学生救济渠道不畅,如学生申诉渠道不畅通,也可能选成对学生的侵权,这些都会引起法律纠纷,影响学生稳定。在全国有影响的北京科技大学学生田永诉学校,学校败诉一案就是典型。校方认为田永考试作弊并根据学校规定对原告作出退学处理后,并没有直接向田永宣布处分决定和送达变更学籍的通知,也未给田永办理退学手续。田永继续留在学校,以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参加正常的学习及学校组织的活动。学校也依然为田永正常注册、发放津贴、安排培养环节直至最后修满学分,完成毕业设计并通过论文答辩等事实。这一切证明按退学处理的决定在事实上从未发生应有的效力。然而临近毕业,学校有关部门却通知原告所在系,因原告已作退学处理,故不能颁布发毕业证、学位证,不能办理正常的毕业派遣手续。法院受理案件后,经过审理,判决学校败诉,就是因程序不规范而退学行政决定无效的典型,不仅可看出学校学生管理程序的混乱,也可看出程序正当原则的重要。否则就会引起法律纠纷,而影响学校稳定。
二、解决学校与学生法律纠纷的根本途径
(一)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实现高校管理法治化
高校学生管理是高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高校管理法治化了,高校学生管理才能实现法治化。高校管理法治化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方略在教育战线的具体实践。我国的教育改革与发展已进入到前所未有的攻坚阶段,学校作为最基本的教育主体担负着教育发展的重任,学校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管理理念和方略,学校必须确立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办学思路和治校方略,把包括学生管理在内的学校管理纳入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依法治校就是学校教育法律关系的各方主体都要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依法享有法定权利,同时履行法定义务;只有坚持依法治校,学校的一切工作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才能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学生管理等各项改革及工作健康、有序、稳定、高效地发展。高校管理实现法制化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广大师生的民主法制意识,提高学校领导和决策的民主化、科?W化程度和水平,更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和广大师生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学校的凝聚力,促进学生管理法治化,从而有效地化解各种矛盾,正确解决学校和学生的法律纠纷,平衡各种利益关系,维护团结稳定繁荣的良好局面。
(二)实现学生管理法治化,化解学校与学生法律纠纷
实现学生管理法治化是高校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高校学生管理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调整学校与学生之间发生的关系,用法治的原则,处理学校和学生之间发生的各种矛盾,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上追求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合法化。要充分重视对学生生命健康、财产、知识产权、隐私权和人格权等相关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完善法律救济渠道,保证申诉渠道的畅通。在第一部分提出的问题里面,以我所在学院为例,我们已经对学生处分作了明确规定,以后处分公告里一律不再出现学生名字,以XXX代替,从而保护大学生的隐私权。大学生作为年轻一代是国家的栋梁、民族的希望,他们具有智商高、开拓欲望强烈、感情丰富、观念更新周期短的优点,但思想和言行容易偏激、社会经验欠缺,这就需要高校管理者在学生管理中要有很强的针对性,转变传统的片面强调尊师的观念,从平等、公平的观点出发,在学生管理中要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思想和法制观念,重视学生个体权利的完善和发展。坚持依法治校、依法管理,用法治的原?t和精神,法律思维的理性,建立和不断完善必要的程序和制度,实现学生管理法治化,以使管理者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来规范和管理大学生,构筑化解学校管理纠纷的有效系统,规范学校秩序,实现法治状态下学校发展的稳定与和谐。
(三)完善学生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及依法规范学生管理制度
[论文摘要]当前,有些检察机关自侦部门还存有“偏重权力,漠视权益”的错误执法理念,办案模式传统单一,这不仅与新刑事诉讼法的立法宗旨背道而驰,也损害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因此,人性化办案的理念不乏是一种新的执法理念。文章在阐述人性化办案概念和重要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其法理依据,并提出一些具体的办案措施,为检察机关自侦部门的办案实践提供一种新的思路。
[论文关键词]刑事诉讼法修改;职务犯罪;执法理念;人性化
目前,司法实践中虽然典型的刑讯逼供现象已鲜有发生,但是通过“疲劳战”、“车轮战”等变相或打球的方式强行获取口供的现象却还一定程度的存在。近年被法学界称为“国内非法证据排除第一案”的宁波鄞州章国锡受贿案等案件的曝光,使公众对反贪部门执法办案方式的合法性产生了质疑,这将影响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而随着民主法制进程的不断深入推进,特别是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尊重和保障人权”,对检察机关自侦部门的办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做到文明规范执法,更应实行人性化办案,通过刚柔并济,实现所办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人性化办案的概述
(一)人性化办案的概念
所谓“人性化办案”,就是要依照法定的职权和法定的程序改变执法理念和执法方式,将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权利落到实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情感化操作,消除因人为因素给当事人带来的“不平等”,通过在办案过程中尊重人格、讲究人道、保障人权实现侦破提速的良性循环。对于反贪部门而言,人性化办案就是在法律框架内通过有效的人性化细节处理,缓解当事人,特别是犯罪嫌疑人的对抗心理,建立信任关系进行有效交流,在尊重人权的基础上顺利打开案件的突破口,快速侦破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
(二)自侦案件实行人性化办案的意义
1.有利于缓解当事人的对抗情绪,促进有效交流,提高办案效率。反贪部门自侦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一般具有丰富的人生阅历、见多识广、位高权重,一旦接受讯问他们往往会因为心理落差大、畏罪心理强而产生抵触情绪,以激烈或消极的态度进行对抗,处理不当容易使审讯陷入僵局。办案人员如能在对犯罪嫌疑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基础上,注重人性化办案的细节体现,就有可能让犯罪嫌疑人逐步打消顾虑,从对抗转为合作、配合甚至依赖,在信任的基础上进行有效交流,从而积极主动地交代问题。因此,人性化办案作为一种剂,有利于办案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攻心策略,在侦查审讯工作中占据主导地位,从而降低办案成本,提高办案效率。
2.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以人为本和尊重人权的执法理念。刑事诉讼法向来有“小宪法”之称,刑事诉讼活动多与个人权利密切相关。新《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尊重和保障人权”、“不得强迫任何人自证其罪”,不仅与宪法的内容相衔接,同时也统领整个刑事诉讼规范,进一步强化对诉讼当事人的权益保护。受传统执法观念的影响,多年来检察机关的反贪执法办案工作一定程度地存在“重打击轻保护”的片面价值取向,特别是对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护不够。然而,司法文明的表现之一就是对人权的尊重,反贪部门及其办案人员以人性化的态度对待当事人,体现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有利于推动司法进步。
3.有利于塑造规范文明的办案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反贪人性化办案体现法律温情的一面,不仅让犯罪嫌疑人深切体会到反贪部门的公正执法与保障人权,使犯罪嫌疑人的心灵受到感化。同时,反贪办案人员将人性化办案理念融入到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让所有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都感受到人文关怀,这必将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为反贪部门执法办案赢得社会支持。这种正面的舆论支持不仅能反作用于办案,形成良性循环,而且能有效防止恶意攻击、诬陷办案人员现象的发生。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继续进行,诚信已成为我国市场经济前进中的关键要素之一,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良好的社会诚信体系是解决社会诚信问题的有效途径,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仍不完善的情况下,完全由市场运作一时很难奏效,政府在建构中的作用必不可少。而政府在社会诚信体系建构中发挥应有作用的关键在于政府应该首先确定好自己的角色,明确自己的职能定位,一个功能完善的社会诚信体系才能够建立起来。
王良在其主编的《社会诚信论》中提出社会诚信体系可分为个人诚信体系、企业诚信体系和政府诚信体系,并指出政府在社会诚信体系中的作用为:“政府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主要推动者,政府自身的诚信建设则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或者说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首要前提。; [1J(P152)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极为关键,它不仅影响着本国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还影响着一个国家的国际认知度,为此,现阶段构建更为完善的社会诚信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一、构建社会诚信体系是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途径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义是要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诚信不仅是和谐社会的本义所在,而且与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等密切相关。没有诚信,就不可能有社会的和谐,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也无法实现。首先,社会主义诚信体系构建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从一定意义上说,完善的市场经济是以道德为支撑的信用经济,市场化程度越高,客观上对我国社会诚信水平的要求也越高。诚信缺失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必然损害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损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其次,社会主义诚信体系构建是建立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必要条件。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又是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基石。要在全社会进行广泛的诚实守信的道德教育,最重要的是建构一个促进道德体系建设的社会诚信体系,即借助完善的诚信体系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通过他律的控制层和自律的屏障层共同促进社会道德的健全完善。
再次,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有利于形成公平、公正的社会氛围,从而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进步,形成一种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有利于我国民主法制的健全完善,为社会秩序的规范、民主政治的建设作坚实的铺垫。由此可见,社会诚信体系的建构是解决社会诚信问题及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途径。
二、政府在社会诚信体系建构中的职能定位
社会诚信体系构建既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紧迫的重要任务。结合世界各国政府职能改革的发展历程,可以说政府必须在社会综合发展方面发挥必要的干预和促进作用。根据我国建构社会诚信体系的紧迫性和新时期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笔者认为目前我国政府在社会诚信体系建构中应发挥以下职能:
1、健全有效的宏观调控职能。我国的市场经济刚刚起步,社会诚信体系的建构很容易形成一哄而上的混乱局面。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制度供给者的政府就应该从宏观上进行调控,主要应该从法律制度上规范我国目前在建构社会诚信体系方面的窘境。“上海在1999年8月在全国率先进行了个人诚信的试点以来,接着深圳、温州等城市也进行了社会信用建设,但至今我国仍没一部全国统一的规范诚信方面的专门法,如《公平信用报告法》、《企业信用管理法》、《个人信用管理法》、《公平使用信息法》和建构社会诚信体系方面的制度框架,致使我国各地在建构方面的无法可依、无规可循的尴尬现象。? [i]}rzz})所以我国政府在今后的社会诚信体系建构中应尽快制定宏观的发展计划和全国统一的诚信法规,以引领我国社会诚信体系少走弯路,朝着预定的目标稳步前进。
2、提供完善的协调服务职能。为社会诚信体系建构提供服务应是我国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首先政府应加强服务于诚信建设的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是社会诚信体系得以存在、运作的根本前提和物质保障。包括建立统一的征信、评级和服务标准;集中力量打造不同层次的信息服务平台;大力推动诚信管理教育,培养诚信服务专门人才。其次,为中介机构及信用服务企业提供协调服务,创设供其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同时因为个人信息大都分布在政府各个职能部门,他们代表了各自不同的利益,因此,不同部门的利益需要政府去协调。最后,政府应加强诚信环境建设,加强诚信宣传和教育,逐步增强全社会懂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观念和意识,让“诚信守信”成为全体公民的基本行为规则。
3、发挥应有的监督管理职能。监管职能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对整个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起着保障作用。监管职能的缺失将会使社会诚信体系的建构前功尽弃。不管社会诚信法律制度多么健全,如果得不到执行或执行不到位,也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规范和有序需要政府部门加强领导和监管,尽快形成行政性惩戒机制,政府各个监管部门要采取记录、警告、处罚、取消市场准人、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等多种监管手段,切实保障社会诚信体系的有效运行,目的是在全社会形成健全的市场和社会监管机制,为最终建立一个以市场规则为基础,制度健全,手段完备,管理有序的社会诚信体系作好铺垫。
三、政府在杜会诚信体系构建中的作用方式
如前所述,我国诚信体系的构建离不开政府在其中发挥正确的职能作用。政府在其中正确作用的发挥将有利于我国社会诚信体系尽早地建立和完善,从而一个和谐诚信的社会才能最终形成。为此,政府可尝试以下方式:
1、完善制度,健全法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 [2](P333)首先是政府应努力酿造一个有利于诚信体系形成的制度环境。过去20多年中国经济经历了持续的高速增长,出现了空前的经济繁荣。但是,经济繁荣并不必然或自动导致社会公平、社会公正和社会稳定。中国在进入21世纪由开创“经济建设时代”的第一次转型走向开创“制度建设时代”的第二次转型[’〕。我国目前由于诚信制度的缺失,我国社会已形成严重的诚信危机,不仅破坏了经济秩序,也给社会造成了很多不稳定因素。人终究是环境的产物。因此,诚实守信的重建不能完全寄希望于个人的道德自律,在很大程度上要靠制度、机制和环境的强有力的保障。我国政府在保障诚信体系的制度建设中至少应该在以下制度建设中发挥有效作用:第一,规范市场运行的制度,以形成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第二,作为市场经济基础的信用管理制度,在我国刚刚起步,各项制度还不完善,政府应该尽早成立一个全国范围的信用管理部门,制定符合市场需要的征信制度、信用评估制度以及失信惩罚制度等,以规范各地方政府的诚信体系建设。另外,对民间的行业信用管理也应该以制度加以规范。第三,正确进行政府职能转换,规范行政管理制度。只有在良好的制度环境下,社会诚信才能最终深人到每个人的心中,也就是回归到个人的道德自律。
同时,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制体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必然需要法律规范保障其切实可行。我国政府在诚信建设过程中应该尽快起草信用法规和行业信用规范,使我国的社会诚信体系有一套完备的法律体系来支撑,这样就能有效地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信用服务行业进行规范管理,使信用管理和服务有法可依。
2、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中个人诚信是基础,企业诚信是重点,政府诚信才是关键闭。在社会转型的当代市场经济时代,在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中,政府诚信的建设意义非常大b政府本身所担负的引导、监督、管理社会信用的职责,决定了它是基本社会信用制度建立和维护的主体。作为社会规则的主要制订者和监督管理者,作为诚信环境最重要的建设和保障力量,政府的许多行为具有强烈的示范效应和引导作用。因此,建立和健全社会诚信体系,首先要从政府做起,行政诚信原则的具体内容应包括行政立法中的诚信原则和具体行政行为中的诚信原则阁。政府要在社会诚信体系中真正起到引导和示范作用,必须要做到:第一,切实转变自己的职能做好职能定位。第二,政府摹用法律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现代社会的信任模式已由传统的人格信任转为现在的制度信任模式,人们更相信制度的规范作用。我国政府也应该用法律制度对政府的行政行为进行规范,使政府的管理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第三,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公共信息信誉与维护公民知情权的高度统一,是提高政府诚信的要件之一,“政府如果想取信于公众,取悦于民,最省事、最少耗费的途径就是开放政府信息,开放公众参与政府政策制定过程渠道。”
3、监管保障,协调共进。社会诚信体系的法律制度无论多么完善,如果缺少了监督管理,也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我国在社会诚信体系建构之初,必然少不了政府对各种信用制度的监督管理。
首先是成立全国统一的信用行业管理部门对全国的信用建设进行统一管理;其次是监督保障在诚信过程中,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由于我国诚信系统在个人信息保密法上还没有制定相应的法律,因此,在诚信途径、诚信信息的公开上容易出现违规操作,甚至出现损害诚信者利益的行为,政府在此过程中要监督诚信及公开信息严格按程序进行,切实使隐私权在内的公民的人权得到保障;最后,政府要参与失信惩戒机制的建设与监管,政府应设专门机构监督失信惩戒机制的执行,这样才能使社会诚信的刚性制度保障真正落实,也才能真正达到用社会诚信体系规范人们行为的目标。
4、以人为本,重在教育。着名学者茅于轼说:“道德比法律更重要,最明显的原因是道德每时每刻都在起作用,而法律则很少介入到生活中来。道德是一种鼓励人们向上的积极力量,他促使人们去关心别人;而法律则是对侵犯别人利益行为的消极制裁。..}})}pz,一’b)茅先生的话不是在否定法律的作用,而是在强调道德的重要性。在全社会开展诚信道德教育非常必要,政府应在公民的道德教育中起引导、设计规划作用。
毕业论文成功与否、质量高低、价值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文章是否有新意。所谓新意,即论文中表现自己的新看法、新见解、新观点。有了较新颖的观点(即在某一方面或某一点上能给人以启迪),文章就有了灵魂,有了存在的价值。对文章的新意,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眼:
第一,从观点、题目到材料直至论证方法全是新的。这类论文写好了,价值较高,社会影响也大,但写作难度大。选择这一类题目,作者须对某些问题有相当深入的研究,且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写作经验。对于毕业论文来讲,限于条件,选择这类题目要十分慎重。
第二,以新的材料论证旧的课题,从而提出新的或部分新的观点、新的看法。
第三,以新的角度或新的研究方法重做已有的课题,从而得出全部或部分新观点。
第四,对已有的观点、材料、研究方法提出质疑,虽然没有提出自己新的看法,但能够启发人们重新思考问题。
以上四个方面并不是对“新意”的全部概括,但只要能做到其中一点,就可以认为文章的选题有了新意。
要发现有新意的题目,首先要善于观察。社会生活就像一个变化无穷的“万花筒”,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事物及其矛盾都在不断地运动、变化、发展着,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产生。在当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我们面临新旧体制转换、市场经济的发展、党风和社会风气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不仅原有的理论要再认识、再发展,而且需要创立许多新的理论。我们要善于观察,勤于思索,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在事物的运动、发展中寻找适合自己撰写的具有新意的毕业论题。其次,要善于积累和分析资料。歌德曾经说过,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过去已经形成的理论,包括教科书上的一些观点,随着实践的发展,研究的深入,还可以进行再认识。这就要求我们平时注意收集资料、积累资料、分析资料。对有关方面的问题要弄清楚别人写过什么东西,有些什么论点,有何争论及分歧的焦点是什么,目前国内外对这个问题研究的进展情况以及发展趋势如何,等等。在深入研究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将收集到的材料作一番加工整理的工作,把别人认识的成果作为自己的起点,在前人和他人认识的基础上写出有自己见解的论文。
二、理论联系实际,注重现实意义
毕业论文的题材十分广泛,社会生活、经济建设、科学文化事业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的问题,都可以成为论文的题目。认识论告诉我们,理论来源于实践,理论为实践服务。因此科学研究的选题首先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
第一,注意选题的实用价值,选择具有现实意义的题目。所谓论文的实用价值,就是指我们选的题目,应是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为干百万人所关心的问题,特别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这类问题反映着一定历史时期和阶段社会生活的重点和热点,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的。我们运用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对其进行研究,提出自己的见解,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这是很有意义的。这不仅能使自己所学的书本知识得到一次实际的运用,而且能提高自己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现实意义的题目大致有三个来源:一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急需回答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抑制通货膨胀,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加强廉政建设等等。二是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在工作实践中遇到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三是作者本人在工作实践中提出来的理论和现实问题。
第二,要注意选题的理论价值。我们强调选题的实用价值,并不等于急功近利的实用主义,也绝非提倡选题必须有直接的效益作用。作为论文,无论是形式还是内容都和工作总结、调查报告有着区别。一般说来,它由论点、论据、论证三大要素构成,文章要以逻辑思维的方式为展开的依据,在事实的基础上展开严谨的推理过程,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它着重探讨和研究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阐述自己对这些规律的了解与认识,给人以认识上的启迪。因此,选择现实性较强的题目,还要考虑其有无理论和认识上的价值,即有无普遍性的意义,能否能进行理论的分析和综合,从个别上升到一般,从具体上升为抽象。有些题目也并不一定直接与现实挂钩或有直接的实际用途,但从发展的眼光看,这些题材能够表示某种趋势,或对现实有借鉴的作用,因而也就具有理论价值,这样的题目当然也是可以选的。
三、知己知彼,轻易适中
(一)知己知被,量力而行
毕业论文是对学生学习知识相成果的综合性考核,选题的方向、大小、难易都应与自己的知识积累、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写作经验相适应,要做到“知已知彼”。
所谓“知己”,首先,要充分估计到自已的知识储备情况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因为知识和能力的积累是一个较长的过程,不可能靠一次毕业论文的写作就来个突飞猛进。所以选题时要量力而行,客观地分桥和估计自己的能力。如果理论基础比较好,又有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那就可以选择难度大一些、内容复杂一些的题目,对自己定下的标准高一些,这样有利于锻炼自己,增长才干;如果自己觉得综合分析一个大问题比较吃力,那么题目就应定得小一些,便于集中力量抓住重点,把某一问题说深说透。其次,要充分考虑自己的特长和兴趣。应当看到,大学生的学识水平是有差距的。有的可能在面上广博些,有的可能在某一方面有较深的钻研,有的可能在这一方面高人一筹,而在另一方面则较为逊色。在选题时,要尽可能选择那些能发挥自己的专长,学有所得、学有所感的题材。同时还要考虑到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兴趣深厚,研究的欲望就强烈,内在的动力和写作情绪就高,成功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所谓“知彼”,一是要考虑到是否有资料或资料来源。资料是论文写作的基础,没有资料或资料不足就写不成论文,即使勉强写出来,也缺乏说服力。资料又可分为第一手资料和第二手资料。第一手资料是指作者亲自考查获得的,包括各种观察数据、调查所得等。第二手资料的主要来源是图书馆和资料室的文献资料。二是要了解所选课题的研究动态和研究成果,大致掌握写作中可能遇到的困难,以避免盲目性和无效劳动。要注意在已有的研究成果中寻找薄弱环节,即他人研究中存在的疑点、漏洞或不足。有疑点、漏洞的问题,不少是重要的学术论题,以此作为研究的突破口,在理论上修正、补充或丰富已有的结论。只要做到了知己知彼,就能选择一个比较合适的毕业论文题目。
(二)难易适中,大小适度
要选好毕业论文的题目,把握“适中”的原则是很重要的。
首先,题目的难易要适中。选题既要有“知难而进”的勇气和信心,又要做到“量力而行”。许多人在选择毕业论文题目时,跃跃欲试,想通过论文的写作,将自己几年来的学习所得充分地反映出来,因此着眼于一些学术价值较高、角度较新、内容较奇的题目,这种敢想敢做的精神是值得肯定的,但如果难度过大,超过了自己所能承担的范围,一旦盲目动笔,很可能陷入中途写不下去的被动境地,到头来迫使自己另起炉灶、更换题目,这样不仅造成了时间、精力的浪费,而且也容易使自己失去写作的自信心。反之,自己具备了一定的能力和条件,却将论文题目选得过于容易,这样也不能反映出自己真实的水平,而且也达不到通过撰写毕业论文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的目的。
关于树立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论文
月日,看望民盟、民进联组会政协委员,提出“八个为荣、八个为耻”重要论述
反映人民心声、代表人民意愿,就必定赢得人民支持、受到人民拥护。
同志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集中表达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心愿,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八荣八耻”不胫而走、广为传播,迅速成为社会各界共识。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版权所有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逸为耻。”同志的重要论述,概括精辟,寓意深刻,代表了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体现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是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
荣辱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经济社会顺利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要深刻认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彰显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必要性。社会的深刻变革,经济的快速发展,文化的相互激荡,对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产生了多方面影响。热爱祖国、积极向上、科学文明、团结友爱,是我们社会精神风貌的主流。但也要看到,不明是非、不知荣辱、不辨善恶、不分美丑的现象还大量存在,不仅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也阻碍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事实证明,没有健康的社会风气,没有良好的道德水准,一个国家的经济再发展,综合国力也强大不起来,更难以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彰显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性。我国是一个有亿人口、个民族的发展中大国,加快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需要共同的思想基础,也需要共同的道德规范。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提高人的素质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才能全面提高人的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知荣弃耻,褒荣贬耻,扬荣抑耻,才能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才能凝聚人心、提升境界、激发活力,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共同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彰显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紧迫性。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些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需要全体人民有共同的道德遵循,整个社会有稳定的内在秩序。一个精神缺失、进退无据、无所依凭的社会不可能构成和谐;一个荣辱颠倒、是非混淆、美丑错位的社会无法实现和谐。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才能形成维系社会和谐的精神纽带和道德风尚。
一位哲人说过,世界上有两样东西最能震撼人们的心灵———内心里崇高的道德,头顶上灿烂的星空。“八荣八耻”涵盖个人、集体、国家三者关系,涉及人生态度、公共行为、社会风尚,构成了社会主义道德的鲜明指向。它是光辉的,又是朴素的;它是崇高的,又是平凡的;它是理想的,又是现实的。它就在我们的身边,天天面对,事事相关,需要从自己做版权所有起,从点滴做起。
奋进的中国,不仅要向世界展示物质文明的丰硕成果,更要向世界展示中华民族的精神面貌。随着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有关部门安排部署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的展开,随着全体人民的积极参与、共同践行、自觉行动,我们深信,社会主义荣辱观必将成为引领社会风尚的一面旗帜,激励我们奔向新的精神高地,推进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
农民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成果,进行规模经营、产业化生产,创建科技型农业,才能增强农村经济发展后劲,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实现农民整体收入的提高。因此,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和措施,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培育新型农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当务之急,而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是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措施。
农民素质与新农村建设目标和要求的差距
我国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不高,已成为建设新农村的主要障碍。在我国4.9亿农村劳动力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13%,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占36.7%,接受过系统农业职业技术教育的不足5%。与此同时,绝大多数农民没有受过职业技术和技能培训。在北方有的农村,“3个月种田,3个月过年,3个月耍钱,3个月游闲”。农村有些地方道德失范,诚信缺失,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严重。相对偏低的农民素质已经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瓶颈”。
新农村建设提倡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就这一标准来说,现阶段我国农民还存在较大差距,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农民的科学文化知识比较匮乏。很多农民只能从事简单的传统农业耕作或只有传统农业的经验和技能,对新技术、新知识的接受能力普遍较低,对市场经济还停留在粗浅、模糊的认识水平上,对农业产业化、市场化缺乏必要的思想和物质准备。二是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较弱。由不懂法而造成的违法事件时有发生,更不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是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有待提高。一些地方宗族、地域观念根深蒂固,封建迷信大行其道,一些消极思想和陈规陋习沉渣泛起,影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导致农民素质较低的原因
农村劳动力的受教育程度低,究其原因,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原因,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
国家对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建国以后,国家的教育经费有一部分被投入到高等教育当中,而用于义务教育经费的大部分被用来发展城镇的义务教育,真正需要这笔资金的农村学校的所得却较少,更不用提农村职业教育了。
农村的现状使农民无法支付子女的高额学费。从上世纪80年代年到目前为止,农产品的价格涨了7-8倍。而农民教育支出却涨了70-80倍。农业人员的收入不仅微薄而且社会福利和基本生活保障基本没有。同时,社会普遍对农村劳动者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偏见,形成一股强大的舆论压力。即使是农村出来的高校毕业生,也不愿意回到农村。
居住地偏僻导致联系受限信息接受难。9亿农民居住在我国90%以上的广阔地面上,其中的绝大部分都不在乡镇、集市上。农村地广人稀,居住分散,交通不便,通讯不畅,信息传递媒介稀少。农民的活动范围有限,造成其商品交换、社会交往、信息互通等行为显现出封闭性、局限性、盲目性。
农民自身原因。主要是观念陈旧,主观上不求进取;小富即安、故土难离和满足现状等传统观念仍然束缚着农民的思想。有的家长还让没有完成初中学业的子女辍学;有的是邻里互相影响,没有看到各自的差别。缺乏创新精神和敢闯、敢干、敢试的勇气和信心。[来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的思路
当前我国农村的职业教育基础薄弱。统计显示,我国2亿多35岁以下的农村青年劳动力中,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不足9.1%,接受过农业职业教育的不足5%。这样的职业教育状况,难以实现新农村建设的目标,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及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需求。推进农村职业教育,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提高认识水平,狠抓职业教育。各级政府要从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战略高度,把抓好新时期农民素质教育、提高农民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真正认识到抓好职业教育对于尽快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顺利实现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意义,并统一思想,真抓实干,干出成效。
建立和完善各级农村教育体系,调整优化县乡村教育结构。根据农村教育的区域性、分散性和辐射性特点,协同各省(区、市)高等院校,依托现有的分布在各地、市的农业职业技术院校,建立省、地农村教育综合培训中心作为教育培训示范基地,省、地农村教育培训基地示范、辐射和带动县、乡、村的职业教育中心和城乡文化技术学校健康、持续发展,建立和完善高、中、初等农村教育体系。
拓宽筹资渠道,保证职业教育。农村职业教育是一项社会公共事业,要鼓励和依靠社会力量积极创办职业教育。应出台相关政策,动员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要在《职业教育法》和《社会力量办学促进法》的基础上,给民办职业学校以政策上的优惠;对企业资助职业教育的经费,或者是委托职业学校培养员工的费用,可允许企业计入生产成本,用以鼓励企业投资职业教育;以产业结构调整拉动职业教育,以职业教育的扩大为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促进农村经济的繁荣。
围绕农民成才,创新职业教育。发展职业教育要根据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需要,坚持以农民成才、就业为主导,力争做到教学与岗位之间“零距离”。二者既要“对口”,更要“接口”,提高农民参加职业教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实行多样、灵活、开放的办学模式,方便学生工、学交替,半工半读,城乡分段和职前职后分段完成学业。要调整专业设置,满足社会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的需求。根据本地经济特点或劳动力输入地的需求来进行专业设置。
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为农村教育提供出路。积极发展农村高中和面向农村的高职教育,从城乡一体化、全面发展教育、高等教育面向农村实现区域化,为农村教育提供出路这一角度看,有其深远的战略意义。现有的高职学院、中等专业学校、县职教中心都有条件发展高职教育和社区教育。
确立“大职教”观念,实施“大职教”战略。新时期的农村职业教育,应担负起培养三支队伍的重任:即农村基层组织的管理者队伍,农村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及经营管理等实用人才队伍和从事一、二、三产业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对他们不只培养技能、传授知识,还要修养道德、提高觉悟。因此,搞好职业教育不只是教育部门的事,而是全社会的事。
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急需培养造就高素质的新型农民。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发展战略,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如果不把提高农民素质、培育新型农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题,既使村容村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也将是一个不全面、不完善的新农村。因此,培育和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既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性工程,这是新农村建设最本质、最核心的内容,也是最为迫切的要求。
论文关键词:职业教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素质
论文内容摘要:本文阐述了当前农民素质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要求的差距,分析了导致农民素质较低的原因,并提出了新时期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的策略。
参考文献:
论文关键词 社会舆论 刑事审判 量刑
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完善需要社会舆论监督,我国的司法机关应该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通过媒体等倾听社会的声音,特别是老百姓的呼声,实行司法公开,尤其在刑事审判领域,在一些网络和媒体关注的案件,公众所期望的和法院判决的结果如果差距太大,社会舆论反映强烈,就会激起了民愤。因此,社会舆论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司法机关内部的规范和制约,对司法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进法官素质的提高。
然而长期以来违法犯罪行为性质的研究理论与实践部门都比较重视,而对某个犯罪如何量刑则研究较少。量刑是一种司法行为,是法官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的,它和定罪一起构成审判活动的两个环节。法官为了保障嫌疑人权利、实现公平、正义,首先要正确定罪,适用什么法律;其次准确行使刑罚裁量权,罪的轻重程度即有没有法定或酌定加重或减轻情节等,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统一性。
一、社会舆论的概念
在现实社会中,人们把社会舆论等同于民意、等同于公意或众意、等同于大众的传媒或媒介的言论,这些都是片面的看法,是不全面的。社会舆论是多数人对社会上的任务人、事件、问题所作的外在反应,这种可以用言语或非言语的形式,通过大众传媒等传播途径,进行交流、整合、碰撞等形成的“所谓”大多数意见的共同意识集合。
二、社会舆论的特点
(一)社会舆论易受外界的影响
公众的力量对司法活动产生影响,主要是通过舆论的形式得以表现。定罪量刑作为一种司法活动,也一直受媒体的影响,公众也是通过以舆论的形式表现出来。社会舆论一旦被别有用心人的鼓动,把某个案件的一些不真实的信息通过不同渠道传播开来,别人说什么他就说什么,对司法工作人员公正办案产生压力,要求不断增强司法机关办案的透明度。
(二)社会舆论的数量很难估计
多少人的观点才是社会舆论,它的数量很难界定,一百人、一千人还是更多,是以某一区域还是以全国来计算,这些都是未知数。评价社会舆论时,关注人多的社会舆论就是整个社会的舆论,应该从从案件的影响性和社会关注度来评判。
(三)社会舆论的表达方式具有多样性
社会舆论是一种最传统的表达方式,网络传播是一种更为流行的形式,在网络上可以通过匿名的形式发表一些评论,有少数案件正是通过形式得以侦破。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不受时间限制性。网络媒体的信息传播是全天候、实时。二是交互性。网络媒体打破了话语特权的垄断,受众可以及时、便利、充分地发表自己对某一问题的看法、表达自己的观点。三是个性化性。网络媒体上的信息,具有很强的个性化的特征,特别是受众高度参与产生的信息。
(四)社会舆论容易产生变化
拿引起全社会关注的“赵作海案”来说,在案情真实情况未清时,公众以为赵作海罪大恶极,当案件的真实情况曝光以后,大多数人又开始把矛头指向司法机关,说司法机关罪案这么草率,对赵作海产生怜悯之情,觉得太可怜了。
三、社会舆论的价值
(一)社会舆论的道德价值
社会舆论以人们的道德价值体系为标准,人们通过大众媒体或言语从内心深处对社会上发生的现象、问题、事务发表一定的看法,从而对于他人和自己的行为产生一定的约束力,这种约束力具有强制力。在我们国家的舆论宣传中,树立先进、学习先进,从而来弘扬主旋律、转变社会风气的良好效果。社会舆论对社会上一些现象进行褒或贬的评价指导人们进行正确的道德选择,弘扬高尚的道德情操,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念,批判社会上的一些欺诈、虚伪的现象。
(二)社会舆论的法律价值
一方面社会舆论推动了一部分法律的建立、完善和淘汰了过时的法律、法规。2003年3月发生孙志刚案,许多媒体详细报道了此一事件,并暴光了许多同一性质的案件,引发了对收容遣送制度的反思和抨击,2003年6月公布了《城市生活无着落流浪批发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标志着《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被废止。另一方面法律要尊重民意,法律要尊重的是真正反映民意的社会舆论,而不是歪曲反应民意的社会舆论,促使法律得以修改和完善。
四、刑事量刑的一般原则和影响因素
(一)刑事量刑的一般原则
量刑,即刑事裁量,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依法裁量决定刑罚的一种审判活动。量刑作为人民法院运用刑罚的一项活动,在刑事审判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在刑事审判的三个环节即定罪、量刑、行刑中,量刑处于核心地位,有承上启下的作用。根据我国《刑法》第61条的规定,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而决定对犯罪分子适用什么刑罚。可以概括为:以犯罪事实为根据,以刑事法律为准绳。
(二)刑事量刑的影响因素
因刑法每一个罪名所对应的刑事处罚都有量刑上的幅度如最高或最低等,又因为有些罪名有相同或相近或重叠之处,有些法条存在法条竞合,给法官的准确量刑既加大了难度,又因不确定因素和法律以外的因素给法官提供了可乘之机,影响了公正量刑。因此影响刑事的因素主要是:其一是法庭内的非法律因素,其二是法庭外的非法律因素。社会舆论是法庭外的非法律因素的重要之一。
社会上一些有影响的案件发生后,不同阶层的反应不一。而新闻单位为了吸引读者,又由于不专业、有时有意无意地夸大或渲染案件的细节。他们报道时带有很强的局限性,甚至不一定符合案件客观事实,而引发的舆论导向对法官的公正审判产生了负面效应,有的法官为了迎合社会舆论,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定罪和量刑就会违背法律的原则和精神-重罪轻判和轻罪重判,对公正适用法律产生了不利影响。限于篇幅,下文以清洁工梁丽案为例进行分析:
1.梁丽案的基本情况
清洁女工梁丽于2008年12月在深圳机场将价值300万黄金的小纸箱当成是别人丢弃的物品,梁丽将纸箱捡到自己的清洁车上,并带回家中,接着警察来到梁丽家中,梁丽交出物品,接着被带走。该案件一经报道,立即成为全民热议的公共事件许多专家展开激辩。2009年9月25日检察机关最终认定梁丽犯盗窃罪的证据不足其行为构成侵占罪属“不告不理”的自诉案件。2009年10月10日公安机关作出“撤案决定书”撤销了此案。
2.社会舆论对此案的影响和评议
梁丽案一出,舆论哗然,并于当年在网上一场大讨论-女清洁工捡价值300万的金饰是否应该被起诉,一些网友纷纷加入到这场声势浩大的讨论中,少数网友支持,多数持反对态度。作为一个社会关注广泛、影响较大的案件,引起人们对法律尤其是刑事法律的关注,带给我们的启示是多方面的。公众对梁丽一案的关注,其体现的深层次的问题是公众对法律是否公正、社会是否公平的关注,一个清洁工能盗窃价值300万金饰吗?
侵占罪必须有非法占为已有、拒不交出的行为。梁丽自从捡到纸箱之后,并没有占为己有、拒不交出的故意,他把随时交给失主的意图都告诉了她的同事,并愿意明天上交给已经报案的失主,警察到了她家调查情况,她就主动交出并愿意配合调查,笔者认为这个行为不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即便认定,也应当按照自诉案件的“不告不理”的处理程序,当然更不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梁丽取得这些财物的过程没有被主人或者实际控制人注意,也不能认为是窃取,而应当被认为是捡拾。
五、完善社会舆论对量刑影响的对策
1.构建完善的社会舆论的介入机制。司法机关与社会舆论应该建立一个有效互动、交流平台。在审判过程中司法机关应全面了解社会舆论的呼声,应允许社会舆论介入和监督案件的审理,实现二者的有机互动。对一些重大的、复杂的、网络和媒体关注度高的案件,司法机关的法官应及时关注各界包括媒体的反应,并把案情进度情况不断地向社会公布。
2.细化量刑中的具体条款。同一罪名对于不同的情节、不同的量刑幅度和它的适用条件进行细化,量刑差异在立法上大大降低。有些罪名不能制定全国统一的标准,可以地方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量刑标准。
3.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各项制度。人民陪审员在审判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于权力公开、民主监督、人民主权等现代法治理念的深入人心,对于转变司法机关执法观念和执法方式有积极作用。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加强立法-人民监督员、扩大人民陪审员的选任范围、保障人民陪审员的各项权利。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继续进行,诚信已成为我国市场经济前进中的关键要素之一,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良好的社会诚信体系是解决社会诚信问题的有效途径,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仍不完善的情况下,完全由市场运作一时很难奏效,政府在建构中的作用必不可少。而政府在社会诚信体系建构中发挥应有作用的关键在于政府应该首先确定好自己的角色,明确自己的职能定位,一个功能完善的社会诚信体系才能够建立起来。
王良在其主编的《社会诚信论》中提出社会诚信体系可分为个人诚信体系、企业诚信体系和政府诚信体系,并指出政府在社会诚信体系中的作用为:“政府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主要推动者,政府自身的诚信建设则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或者说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首要前提。; [1J(P152)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极为关键,它不仅影响着本国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还影响着一个国家的国际认知度,为此,现阶段构建更为完善的社会诚信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一、构建社会诚信体系是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途径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义是要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诚信不仅是和谐社会的本义所在,而且与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等密切相关。没有诚信,就不可能有社会的和谐,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也无法实现。首先,社会主义诚信体系构建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从一定意义上说,完善的市场经济是以道德为支撑的信用经济,市场化程度越高,客观上对我国社会诚信水平的要求也越高。诚信缺失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必然损害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损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其次,社会主义诚信体系构建是建立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必要条件。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又是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基石。要在全社会进行广泛的诚实守信的道德教育,最重要的是建构一个促进道德体系建设的社会诚信体系,即借助完善的诚信体系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通过他律的控制层和自律的屏障层共同促进社会道德的健全完善。
再次,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有利于形成公平、公正的社会氛围,从而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进步,形成一种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有利于我国民主法制的健全完善,为社会秩序的规范、民主政治的建设作坚实的铺垫。由此可见,社会诚信体系的建构是解决社会诚信问题及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途径。
二、政府在社会诚信体系建构中的职能定位
社会诚信体系构建既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紧迫的重要任务。结合世界各国政府职能改革的发展历程,可以说政府必须在社会综合发展方面发挥必要的干预和促进作用。根据我国建构社会诚信体系的紧迫性和新时期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笔者认为目前我国政府在社会诚信体系建构中应发挥以下职能:
1、健全有效的宏观调控职能。我国的市场经济刚刚起步,社会诚信体系的建构很容易形成一哄而上的混乱局面。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制度供给者的政府就应该从宏观上进行调控,主要应该从法律制度上规范我国目前在建构社会诚信体系方面的窘境。“上海在1999年8月在全国率先进行了个人诚信的试点以来,接着深圳、温州等城市也进行了社会信用建设,但至今我国仍没一部全国统一的规范诚信方面的专门法,如《公平信用报告法》、《企业信用管理法》、《个人信用管理法》、《公平使用信息法》和建构社会诚信体系方面的制度框架,致使我国各地在建构方面的无法可依、无规可循的尴尬现象。‑ [i]}rzz})所以我国政府在今后的社会诚信体系建构中应尽快制定宏观的发展计划和全国统一的诚信法规,以引领我国社会诚信体系少走弯路,朝着预定的目标稳步前进。
2、提供完善的协调服务职能。为社会诚信体系建构提供服务应是我国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首先政府应加强服务于诚信建设的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是社会诚信体系得以存在、运作的根本前提和物质保障。包括建立统一的征信、评级和服务标准;集中力量打造不同层次的信息服务平台;大力推动诚信管理教育,培养诚信服务专门人才。其次,为中介机构及信用服务企业提供协调服务,创设供其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同时因为个人信息大都分布在政府各个职能部门,他们代表了各自不同的利益,因此,不同部门的利益需要政府去协调。最后,政府应加强诚信环境建设,加强诚信宣传和教育,逐步增强全社会懂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观念和意识,让“诚信守信”成为全体公民的基本行为规则。
3、发挥应有的监督管理职能。监管职能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对整个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起着保障作用。监管职能的缺失将会使社会诚信体系的建构前功尽弃。不管社会诚信法律制度多么健全,如果得不到执行或执行不到位,也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规范和有序需要政府部门加强领导和监管,尽快形成行政性惩戒机制,政府各个监管部门要采取记录、警告、处罚、取消市场准人、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等多种监管手段,切实保障社会诚信体系的有效运行,目的是在全社会形成健全的市场和社会监管机制,为最终建立一个以市场规则为基础,制度健全,手段完备,管理有序的社会诚信体系作好铺垫。
三、政府在杜会诚信体系构建中的作用方式
如前所述,我国诚信体系的构建离不开政府在其中发挥正确的职能作用。政府在其中正确作用的发挥将有利于我国社会诚信体系尽早地建立和完善,从而一个和谐诚信的社会才能最终形成。为此,政府可尝试以下方式:
1、完善制度,健全法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 [2](P333)首先是政府应努力酿造一个有利于诚信体系形成的制度环境。过去20多年中国经济经历了持续的高速增长,出现了空前的经济繁荣。但是,经济繁荣并不必然或自动导致社会公平、社会公正和社会稳定。中国在进入21世纪由开创“经济建设时代”的第一次转型走向开创“制度建设时代”的第二次转型[’〕。我国目前由于诚信制度的缺失,我国社会已形成严重的诚信危机,不仅破坏了经济秩序,也给社会造成了很多不稳定因素。人终究是环境的产物。因此,诚实守信的重建不能完全寄希望于个人的道德自律,在很大程度上要靠制度、机制和环境的强有力的保障。我国政府在保障诚信体系的制度建设中至少应该在以下制度建设中发挥有效作用:第一,规范市场运行的制度,以形成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第二,作为市场经济基础的信用管理制度,在我国刚刚起步,各项制度还不完善,政府应该尽早成立一个全国范围的信用管理部门,制定符合市场需要的征信制度、信用评估制度以及失信惩罚制度等,以规范各地方政府的诚信体系建设。另外,对民间的行业信用管理也应该以制度加以规范。第三,正确进行政府职能转换,规范行政管理制度。只有在良好的制度环境下,社会诚信才能最终深人到每个人的心中,也就是回归到个人的道德自律。
同时,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制体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必然需要法律规范保障其切实可行。我国政府在诚信建设过程中应该尽快起草信用法规和行业信用规范,使我国的社会诚信体系有一套完备的法律体系来支撑,这样就能有效地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信用服务行业进行规范管理,使信用管理和服务有法可依。
2、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中个人诚信是基础,企业诚信是重点,政府诚信才是关键闭。在社会转型的当代市场经济时代,在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中,政府诚信的建设意义非常大b政府本身所担负的引导、监督、管理社会信用的职责,决定了它是基本社会信用制度建立和维护的主体。作为社会规则的主要制订者和监督管理者,作为诚信环境最重要的建设和保障力量,政府的许多行为具有强烈的示范效应和引导作用。因此,建立和健全社会诚信体系,首先要从政府做起,行政诚信原则的具体内容应包括行政立法中的诚信原则和具体行政行为中的诚信原则阁。政府要在社会诚信体系中真正起到引导和示范作用,必须要做到:第一,切实转变自己的职能做好职能定位。第二,政府摹用法律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现代社会的信任模式已由传统的人格信任转为现在的制度信任模式,人们更相信制度的规范作用。我国政府也应该用法律制度对政府的行政行为进行规范,使政府的管理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第三,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公共信息信誉与维护公民知情权的高度统一,是提高政府诚信的要件之一,“政府如果想取信于公众,取悦于民,最省事、最少耗费的途径就是开放政府信息,开放公众参与政府政策制定过程渠道。”
3、监管保障,协调共进。社会诚信体系的法律制度无论多么完善,如果缺少了监督管理,也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我国在社会诚信体系建构之初,必然少不了政府对各种信用制度的监督管理。
首先是成立全国统一的信用行业管理部门对全国的信用建设进行统一管理;其次是监督保障在诚信过程中,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由于我国诚信系统在个人信息保密法上还没有制定相应的法律,因此,在诚信途径、诚信信息的公开上容易出现违规操作,甚至出现损害诚信者利益的行为,政府在此过程中要监督诚信及公开信息严格按程序进行,切实使隐私权在内的公民的人权得到保障;最后,政府要参与失信惩戒机制的建设与监管,政府应设专门机构监督失信惩戒机制的执行,这样才能使社会诚信的刚性制度保障真正落实,也才能真正达到用社会诚信体系规范人们行为的目标。
4、以人为本,重在教育。著名学者茅于轼说:“道德比法律更重要,最明显的原因是道德每时每刻都在起作用,而法律则很少介入到生活中来。道德是一种鼓励人们向上的积极力量,他促使人们去关心别人;而法律则是对侵犯别人利益行为的消极制裁。..}})}pz,一’b)茅先生的话不是在否定法律的作用,而是在强调道德的重要性。在全社会开展诚信道德教育非常必要,政府应在公民的道德教育中起引导、设计规划作用。
首先,加强诚信的舆论宣传教育作用。通过诚信教育把现代诚信刚性的制度转化为人们内心的道德信念,达到法律所无法企及的效果。
在教学中,我不会轻言放弃学困生,而是告诉他们:“我们是一个整体,要共同进退。”学生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养成了互帮互助的良好品行,从而整个班级呈现出浓厚的学习氛围。
教育家加里宁说过:“教师的世界观,他的品行,他的生活,他对每一现象的态度都这样或那样地影响着全体学生。”也就是说“身教”重于“言教”。教师在教学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人格魅力,如教师的板书设计、语言的表达、教师的仪表等都可以无形中给学生以美的感受,从而陶冶学生的情操,使智育、德育巧妙结合,相得益彰,这样对学生以后的学习和工作都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二、从课本内容挖掘德育素材,在教学过程中进行德育渗透
1.从数学教材、教学方法进行德育渗透。
(1)以中国数学的光辉历史和杰出成就,激发学生的民族自豪感。
我们应充分利用教材后的“小资料”、“你知道吗”等内容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如:祖冲之对圆周率进行运算得出杰出成果3.1415926<π<3.1415927;我国著名的数学典籍《九章算术》首次提出了正负数的概念及运算法则,使得代数学于公元前2000年就已经产生,等等,这都是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很好的教材。
(2)用数学家的事迹和成果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树立崇高理想。
榜样对青年学生具有最大的感染力和说服力,在数学教学中适当介绍一些数学家的事迹是非常必要的。如:华罗庚从幼年未受过正规教育,经过自己的刻苦努力,为数学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著名数学家陈景润顽强拼搏,在攀登“哥德巴赫猜想”的征途上遥遥领先;数学家希伯索斯发现了无理数,他不惜以生命为代价坚持这一发现。向学生生动地介绍古今数学家的崇高思想和光辉业绩,能激励学生奋发学习。这样做有利于造就跨世纪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3)在情景教学活动中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
教材中的情景引入(教师根据内容创设情景)、教学过程中的合作学习都可以很好地对学生的行为习惯进行教育,让学生学会尊重、谦让、团结协作和关心他人。
(4)在教学中对学生进行辩证唯物主义教育。
数学概念很多都是从客观现实中抽象出来的,许多法则、公式、定理、公理都是按照“由特殊到一般,再由一般到特殊”或遵循“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认识规律而产生、推导、归纳、概括、推广、发展、应用的。
例如:圆柱和圆锥的体积公式推导、统计中路线的问题等。在教学中我充分利用数学内容和数学方法,对学生进行生动而具体的辩证唯物主义教育,使学生在学习中体验和领会事物的绝对与相对、现象与本质、静止与运动、具体与抽象、特殊与一般、量变与质变、实践与认识、对立与统一的辩证关系,为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方法,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在实践活动进行德育渗透。
德育渗透不能只局限在课堂上,应与课外学习有机结合,我们可以适当开展一些数学实践活动和数学主题活动来进行德育教育。例如,在学习了折线统计图(某地的水土流失情况统计),学生可以从题目中联系生活实际考虑到我们生活的环境存在的问题,让学生利用课后时间进行调查统计,在巩固所学知识的同时对学生进行了环保教育。
三、德育渗透应注意的问题
在数学教学中进行德育渗透应注意遵循以下原则:
1.量力性原则。
从学生的实际出发,根据学生的心理和生理特征、思想实际、掌握知识的情况和思维发展水平,有计划、有目的地选择德育素材,做到量力而行、因材施教、因人施教。
2.适度性原则。
防止形式主义,将数学课变为政治课,那将失去数学课的教学本质。
3.系统性原则。
数学教学中进行德育渗透要遵循教育原则,将德育贯穿于教与学的全过程中,持之以恒长期地进行熏陶、渗透,才能收到良好效果。
4.情感性原则。
讲究艺术性,充分发挥情感的感染作用。教师动之以情,才能激学子之情。
5.重点性原则。
突出一个主要的观点进行教育,不求面面俱到。
6.策略性原则。
在数学教学中渗透德育教育要注意策略,不要喧宾夺主,要提高渗透的自觉性,把握渗透的可行性,注重渗透的反复性。
总之,在数学教学中,德育教育重在经常性地渗透,做到“润物细无声”,这样有利于培养学生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有利于培养学生爱国主义思想,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有利于培养学生应用数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正确的数学思想和方法,真正提高数学素质,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论文关键词:数学教学德育渗透德育教育培养学生数学知识苏霍姆林斯基社会主义课程标准培养目标爱国主义
关键词:法学专业;学生工作;模式
当前,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任务,对于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校学生工作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也是帮助法学专业学生成长的关键因素。如何探索出一套针对当代法学专业学生特点、科学系统的专门模式,对于提高学生工作实际效果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需要从工作模式的总体方向、目标任务和基本操作框架等几个方面加以研究。
一、总体方向
高校法学专业学生工作的首要任务应立足于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学生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就是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这也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用正确方式处理人际关系。动员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总书记在2005年1月17日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指出:“大学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要使大学生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不仅要大力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素质,更要大力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这是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行动纲领和指导方针。
其次是要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素质。素质教育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经济发展以及社会发展的需要。它体现了教育的性质、宗旨与任务。当代高校学生是21世纪社会的栋梁,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从教育面向世界、面向现代化和面向未来的要求看,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是时代的需要,教育发展的必然,同时它也是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不同的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由于政治、经济制度的性质,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着教育目的的不同。目前我国大学以前的教育主要是应试教育,特别强调和突出对升学率的追求。而步入大学以后,他们面对的是需要改革创新精神、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高素质综合型人才的知识经济社会和未来的工作实践,因此特别强调对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二、目标任务
为向上述培养总体方向努力,需要在工作载体和教育方法上不断下工作,逐步形成一种知识学习和思想教育相结合、理论提升与实践锻炼相结合、多平台、多方式、程序合理、制度健全的法学专业学生工作模式。具体目标任务如下:
1、建立文化知识学习和思想品德修养紧密结合的学生工作模式,提高学生自身思想品德修养,通过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胸怀远大理想。
2、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法学学生工作培养模式,培养适应中国特色的民主法制建设需要的专业性法律人才。
3、通过多平台多方式的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法学学生工作培养模式,培养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的全面型、复合型人才。
4、通过健全学生工作程序,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模式化,提高法学专业学生工作的管理和效率。
三、操作框架
工作模式是在一定的思想理论指导下为完成特定的工作目标,对影响工作目标达成的诸要素科学组合,并在一定时空范围内的实践中形成的活动结构和操作方法的体系。法学专业学生工作模式是指在现代教育思想或素质教育理论指导下,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核心,在实践中形成的关于学生具有法学专业特点的工作结构及其操作方法体系。
1、注重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强化道德观、价值观、责任感教育,解决思想观念问题,建立文化知识学习和思想品德修养紧密结合的学工模式。建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学生工作基本模式内容之一。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是我们一贯强调的教育理念,但在教育过程中,必须以“智”育人。在实际的学生教育工作中,要把“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这一重大课题始终摆在首要位置,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理念,改变传统学生工作中“堵”和“补”的生硬的后果教育模式为灵活有效的“提前教育”和“预防教育”,及时把握学生思想动态,掌握新的学生工作规律,拓宽学生工作领域和渠道要多从学生最关注的焦点问题入手,采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联系学生身边的事例,采用疏导、民主讨论、学生参与等方法,增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从而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到学生工作的全过程,做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2、建立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健全的学生素质培养的学生工作模式。教育部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高等教育承担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这也促动着法学教育的专门化、精英化、实践化。因而,植根实践、联系实践、了解实践、针对实践是法学教育的根本和关键。法律专业性、职业基础性、应用型人才模式是法学教育的主要方向。组织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把法学专业的学习和学生社会实践相结合。社会实践教育具有直观性、感受性的特点。可以多组织学生开展专家学者、先进人物座谈会,组织参观、社会调查,教学实习、暑期三下乡、勤工助学、社区服务等实践活动,加深学生对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认识,在实践中解决思想上的困惑,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引导他们运用理论分析到实践中寻找疑惑不解的答案,使自己的价值认识与现实结合起来,从而把感性的认识上升到理性价值取向上,进一步提高分辩是非的能力,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3、通过打造三个平台、多个方法相结合的学生工作模式,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一是中国特色国情教育平台。引导学生了解历史、了解社会、了解国情,拓展专业视野,理性看待社会。培养学生树立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专业理念。我国正处在向市场经济过渡和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重大转型时期,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原有的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们的思想和价值观也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如何激励青年学生对社会主义价值的追求,确立更高的价值目标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是高等教育的责任。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立志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当代大学生理想信念、价值取向尚未稳定,又缺乏社会实践,没有经过艰苦和复杂的环境锻炼,看问题容易偏激、是非观念和信息鉴别能力较差,对形势和政策的理解容易产生偏差。他们的经验与阅历还不足以使他们在面对多样化的价值取向时作出正确的选择,有相当一部分学生还没有形成稳定的主导性价值观,其价值观念还时常随着社会上各种思潮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只有强化对大学生的社会价值导向,才能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成才观。将学生真正作为教育的主体,根据形势的需要和学生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努力做到课堂教学与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系统讲授与形势报告、专题讲座相结合,正面教育与学生自我教育相结合,理论讲授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满足学生对知识广延性、开放型的需求。一是利用刊物、报纸、广播台、音像资料、宣传橱窗及现代信息网络等传媒手段进行教育创新,使教学更加形象、生动,提高教育的实效性,扩大教育的覆盖面,强化教育的渗透性,形成教育的合力。
二是综合能力拓展平台。训练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做人处事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求职就业能力。解决学生的成才和发展问题。综合素质拓展可以通过职业导航设计、素质拓展训练,建立评价体系和强化社会认同四个基本环节,使利用第二课堂培养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工作有形化、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在素质教育功能上的丰富性,有助于大学生素质教育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大学生素质拓展由科学素养与人文素养和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培养两部分构成。科学素养与人文素养培养包括校园文化活动、社会调查、专题教育活动、文化名人报告、读书活动、发表学术论文、出版著作、申报专利和音乐、美术、艺术设计、文艺作品竞赛。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培养包括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学科和科技竞赛、参加技能培训、参加教师科学研究项目、科技发明与制作、独立申报科学研究项目、大学生社团活动、大学生志愿者活动、设计性研究性试验项目和各种专业、技能等级(水平)证书。
三是就业引导和反馈平台。通过就业工作、毕业生反馈信息、用人单位的需求内容、社会发展的前瞻要求等,不断调整学生工作的具体内容。就业是大学生大学教育的终极结果,将成为大学生走入社会的关键一步,高校学生工作部门可以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咨询服务,收集和提供就业信息,探索与研究求职就业的技巧与规律,指导学生求职;并要积极开拓学生就业渠道,与用人单位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要对学校毕业生进行追踪调查,了解毕业生的专业适用性和综合质量为调整学校学生培养目标及改革政策提供依据。
4、健全学校学生事务管理体系,工作程序模块化,是学生工作模式不可或缺的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程序、学风建设推进程序、综合能力培养程序、学生就业工作(技能培训与服务)程序和突发事件应对程序等几个模块。立足为学生提供综合服务,以学生成长成才为中心,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有机结合起来,把思想引导与为学生成长成才服务结合起来,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建立起帮助学生成长成才、解决学生困难、方便学生办事、维护学生权益的“一站式”教育、管理、服务体系。从服务层面上构建一个优化育人环境的平台,建立“一站式”学生综合服务基地。
参考文献
[1]孙国祥.中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矛盾性展开与破解[J].当代法学,2009(3)
[2]杨春福.法学教育的六对范畴[N].法制日报, 2007-11-4 (4).
[3]杨临宏.关于我国法学教育泛化问题的思考[A].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2007年年会暨中国法学教育论坛论文集[C].
[4]王素辉. 促进高校大学生就业的创新思考和措施[J]. 成都教育学院学报, 2006,(03) .
[5]符启林,宋敏.广东法学教育的回顾与前瞻[J].太平洋学报, 2006, (7).
[6]霍宪丹.法学教育的一个基本前提[J].华东政法学院学报, 2006, (1).
[7]蔡小娟. 关于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思考[J].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S1)
*水族自治县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县,县境属*省少数低热地区之一,适宜于发展各种早熟蔬菜和水果。长期以来,种植业以生产水稻、玉米、小麦、油菜为主,经济作物所占的比重较小,处于自给半自给状态,商品生产尚未形成规模,种植效益低,农民增收门路少,收入不高,仍处于贫困境地。全县耕地面积44.7万亩(国土详查数),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2.2,其中水田29.85万亩,占66.7,旱地14.85万亩,占33.2。
20*年底,全县农作物总播面53.5万亩,其中粮食总播面35.859万亩,粮食总产量10.05*万吨,人均占有粮为312.14公斤,种植业总产值为702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150元,其中来自种植业收入735元。农民人均比上年增收391元,其中种植业增收98元。
二、农业生产现状
1、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多熟制推广
从20*年起,我县陆续开始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践和探索,经过几年来的发展,马铃薯、番茄、苔蒜、、葡萄、脐橙、椪柑等农产品已形成规模化生产,经济效益是种粮的两倍甚至更高,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20*年,全县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种植结构由2000年的3∶2调整为12∶13。以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基地为重点的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夏秋反季节蔬菜示范项目、脱毒马铃薯高产栽培示范基地获得成功。初步形成了西北部低热片区蒜一稻、茄果类一稻—延秋菜、早玉米一稻一葱、早熟瓜(豆)一稻一菜豆、早玉米套作马铃薯—稻—延秋菜,南部高山冷凉片区蒜—稻、马铃薯—稻--菜、冬春菜—豆类—延秋菜等高效种植模式。目前我县利用稻田进行多茬高效种植面积5万余亩,年平均亩产值为3200元左右,对稳定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意义重大。
2、蔬菜产业发展势头强劲
目前,全县蔬菜种植面积5.83万亩,产量达9.3万吨,总产值9200万元,总收入6413万元。其中以北面片区发展的早春番茄,面积达1万多亩,最高亩产量为8600公斤,亩产值为6400元,扣除生产用工和生产物资投入,亩纯收入为5200元;以三合、交梨、三洞、周覃等乡镇发展的优质苔蒜达8000多亩,亩产值可达2000元以上,扣除生产成本400元,亩纯收入达1600元,规模生产取得了明显经济效益。
3、水果生产趋向精优
全县现有水果面积3.95万亩。其中以脐橙为主的柑桔面积1.73万亩,以九阡李为主的李类1.*万亩,葡萄1.09万亩,年水果总产量2427.5万公斤,总产值2500余万元。这些产品已成为我县特色农产品,以其优良的品质和独特的风味在省内外有较高声誉。
4、种桑养蚕取得初步成效
种桑养蚕项目是我县在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培育起来的项目之一,从试验示范到大面积推广种桑养蚕只是第二个年头,今年种植面积2*0亩,主要栽培品种有“农桑14”和“桂桑优12”。主要分布在南北片区14个乡镇,65个村,329户,其中3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29户,行政技术干部留职离岗带薪创办种桑养蚕实体人员11人。全年养蚕共7批,696张,蚕茧产量3*.5担。蚕茧收入为21.*万元。基本实现了当年种桑、当年养蚕、当年受益的目标。今年深圳支持我县扶贫开发种桑养蚕资金75万元,为20*年蚕桑发展跃上一个新台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5、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有效推进
我县获得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面积已达到4.55万亩。其中,粮食作物0.6万亩,蔬菜1.1万亩,马铃薯0.6万亩,水果2.45万亩。大蒜、番茄、辣椒、甜玉米、马铃薯、椪柑、脐橙等农产品获得了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颁发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活力树”牌无糖甜茶获得了“*省名牌农产品”“*省名特优农产品”称号。在市场方面,部分苔蒜、番茄、香米、脐橙实行订单生产,已与多家公司达成产销协议,进行订单生产,面积达到1.56万亩。脐橙、甜茶在20*年8至11日的省农产品展销会上受到广大客商的好评。在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县农业局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为下一步生产绿色食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年,我局在较好完成省、州、县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州“三个一”活动,上交省厅三篇论文参评,荣获职工文艺汇演一等奖,有7篇科技论文在《农技服务》《现代农业科技》等省级以上刊物发表,12篇信息在《黔南日报》上刊登;九名技干获“*省农业丰收计划奖”、一人获“建县50周年先进个人”称号,四人获县“带民增收先进个人”奖,我局获州局06年度考
核二等奖、粮食生产三等奖。
三、几点建议:
一、我县农业基础设施和物质技术条件总体水平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比较滞后。特别是发展果蔬产业必备的水利设施不解决,将制约着大产业的发展。因此,建议在有条件发展果蔬产业的地区加大水利沟渠及机耕道的修建,解决农户生产上的困难。
二、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滞后。目前,我县没有一个农产品交易市场以及贮藏、冷冻、周转条件,无信息服务网络,农产品仍在露天下交易,无法适应当前大市场大流通的需要,致使农产品转化成商品率较低。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三、乡镇农技人员仍属乡镇管理,不便于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明年要实行定岗定编全员聘任制,建议收归县直管为好,同时要把乡镇农技站的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每站15万元列入财政预算,以便20*年向上争取支持每站25万元的投入。
四、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正成为从上到下必须狠抓的主要工作,建议在农业专项经费安排预算为好。
四、下步工作计划
20*年我县农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州、县在农村的各项政策,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社会繁荣稳定”这个中心,抓住“两高”的修建和国家支持“三农”的良好机遇,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努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业综合服务水平,增加农业科技含量,提高我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培植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为主的高效、特色农作物,深化种植业结构调整;扶持龙头企业,培育经济合作组织,壮大经纪人队伍;继续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使我县农业生产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以上农业工作思路,20*年全县农业工作的预期目标是:全县农业总产值达到7.54亿元,比上年增长7.41。农作物播种面积达到54万亩,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达到36万亩,粮食总产要达到10.1万吨,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加10以上,为实现以上预期目标,20*年全县农业工作的重点是:
(一)稳定播面,推广新技术,提高粮食综合能力。在稳定粮播面积、提高单产上下功夫。确保农作物总播面积基本稳定,种满种好基本农田。全县农作物总播种面积达到54万亩,其中,粮食作物要达到36万亩,重点发展水稻、玉米、马铃薯等几大作物。全县粮食总产量达到10.1万吨。
(二)因地制宜优化种植业结构,建设好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
20*年计划实现反季节无公害蔬菜5万亩,优质稻8万亩,马铃薯基地2.5万亩,优质水果基地(葡萄、脐橙、九阡李)2万亩。加强对基地建设管理,做好基地建设中各项科技措施的落实,做到建成一片见效一片。在建设基地过程中以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进行经营管理,通过订单来解决农产品产后销售问题,同时加强对地方特色农产品的开发。
(三)加大项目申报力度,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20*年,在继续组织实施好“无公害大蒜项目”“洪灾稻田改种项目”“农村能源建设”“种桑养蚕生产示范”等项目基础上,加大项目管理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发挥项目投资效益。加大对果蔬、粮食增产、种桑养蚕等项目申报工作力度,努力争取400万“植保工程”和100万“测土配方施肥试点”等项目得到实施,力争项目投资高于20*年的投入。
(四)进一步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做好冬季农业开发和夏收粮油作物的配套技术措施的落实,重点推广农作物高产栽培技术措施,完成超级稻种植5万亩,水稻旱育稀植5万亩,玉米育苗移栽5.5万亩,马铃薯高产栽培2.5万亩,无公害蔬菜栽培5万亩,平衡施肥及配方施肥10万亩,作物病虫害防治率在95以上,农业科技培训2.5万人次,建立科技示范户250户。建成1500口沼气池。
(五)继续发展订单农业。努力实现农业生产投资风险最小化。全县订单农业争取完成2万亩,新增无公害基地认定5个村以上,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品种2个,转换认证品种3个,新成立各类经济合作社5个,农民经纪人队伍发展到150人左右。
(六)加大执法力度,构建护农平台。实现传统的自主型农业向现代的法制型农业转变。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业行政执法规章制度;二是进一步稳定和完善执法队伍和执法体系;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各种破坏农业生存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四是进一步依法维权,切实保护农业和农民的利益,组建农业行政服务中心,为广大农户实行“一站式服务”。
(七)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通过开展各种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就业能力,扩展就业门路,进一步加强对农民进城务工的引导。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探索职业培训与劳动力转移的有效衔接机制,从体制、机制、组织方式、使用途径等方面进行研究,实现技能培训、就业介绍、就业后服务管理的一体化和规范化,提高输出率和使用率。着力向县外、省外输出,20*年计划培训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1500人。
(八)搞好农业污染面源普查与治理,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开展农业污染面源普查工作,切实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严格控制工业、生活及农业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膜对耕地和水资源环境造成的污染。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做好无公害农产品的申报工作,争取申报绿色食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切实加强对农产品从生产到市场各环节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