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期刊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事业单位聘任书

事业单位聘任书

时间:2022-02-07 08:43:0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事业单位聘任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事业单位聘任书

第1篇

第二条评聘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工人技师实行聘任制,并坚持评聘分开、强化聘任的原则。

(二)工人技师的考评与聘任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坚持标准与条件,实行职岗一致的原则。

(三)工人技师资格的考评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三条评聘的范围和对象是:

(一)技师评聘的范围是人事部规定的技师工种范围内的技术含量较高、技术特性较强的职业和工种。

(二)技师评聘对象是经政府人事部门考核并确定为高级技术等级的在岗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

第四条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申报技师资格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德、能、勤、绩表现突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技术理论水平。

(二)一般应具有技工学校或高中(含职高)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对少数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工种岗位上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和工作难题、年龄较大(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上)的优秀高级工,文化程度可放宽到初中毕业。

(三)在技术工种岗位上工作满25年,并取得政府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高级技术等级满5年(或兑现高级工工资满5年),现仍在所取得高级技术等级工种岗位上的技术工人。

取得高级工技术等级后,在省、部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五名的工人,或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的工人,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工人,可适当放宽申报工作年限5年;获厅(局)全省系统技术比赛第一名或获地市级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工人,可适当放宽申报工作年限2年。

第五条技师资格评审条件:

(一)参加政府人事部门组织或政府人事部门委托的考试考核机构组织的专业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

(二)对岗位工作有独特的技术专长,能解决本工种操作上技术难题,并具有辅导培训高、中级技术工人的能力。

(三)工作上能刻苦钻研技术,没有因本人原因造成严重事故。

(四)符合评审委员会制订的具体评审条件,并由评委会评审通过。

第六条技师岗位设置必须限定在人事部规定的技师工种范围内。技师岗位职数要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确定,注意向技术含量高、技术工人较多的工种倾斜。

第七条省人事厅对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岗位职数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按各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总数3%的比例,并参考可评技师工种岗位技术工人数,核准下达各市。省直和中直驻**机关、事业单位技师岗位职数由省人事厅统一核定。

第八条技师的考评程序:

(一)个人申请。机关、事业单位在设置技师工种岗位上工作并符合本《试行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的工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本工种岗位技师,并提交《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学历、参加比赛获得名次证书、技术成果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

(二)资格审核。所在单位负责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填报《**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试考核申报表》(表样附后),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政府人事部门审核,验证后有关原件退回。

(三)培训与考试考核。

1、申报技师资格的工人原则上以自学为主,根据需要和自愿,也可适当安排短期集中培训。

2、省人事厅统一组织技师资格的职业道德、技术理论考试,实行全省材、统一考试、统一评卷,并按参考人数的25%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进入技师技能操作考核。

3、获考试通过的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技师技能操作考核。技能操作考核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模拟)或答辩形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合格率为参加技能操作考核人数的40%。

技师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技师评审。

(四)组织评审。省人事厅负责全省技师任职资格评审的组织工作,聘请有关行业、工种的技术专家、专业老师组建评审组。评审组一般由7—11人组成。评审组开会不得少于7人。评审工作在讨论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票达到或超过评审组应到人数三分之二的为评审通过。评审组完成评审后应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最后由省人事厅审核下达具有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名单,并统一核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证书》。

技师评审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评审后原件退回):

1、个人主要工作业绩总结;

2、学历证书、高级工证书;

3、获奖证书和参加技术比赛取得名次证件;

4、《**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师任职资格评审表》。

第九条单位聘任。各单位要根据岗位设置和工作需要,对取得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综合其工作表现,引入竞争机制,择优聘任。单位与拟聘人要签订聘约。聘约内容要说明签约人的职责范围、聘任期限和目标等。技师的聘期一般为1至3年。聘任期满可在工作业绩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续聘。

第十条被聘任的技师凡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能履行本人技师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岗位聘期目标的,应予解聘。

第十一条技师调动工作或变更与原聘任的技术工种完全不同的技术岗位,原聘任的技师职务自行解聘。不再聘任为技师职务的人员,可保留原工种技师资格。

调动工作后工种没有改变的,或新任岗位与原工作岗位技术工种任务相近的,单位需要聘任技师而又有技师岗位聘任指标的,报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核准后可重新聘任。

第2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绩效考核

中图分类号:F249.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6-0-02

2009年9月,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的进程。在2006年7月工资套改、2008年岗位设置与聘用分级之后,绩效工资的实施成为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第三阶段工作,也成为了社会舆论的焦点之一。如何按照国家制定的有关政策,公正公平地处理利益分配,打破“铁饭碗”,克服长期以来缺少竞争、僵化、封闭的格局,是当前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面临的挑战,也是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为此,推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做好岗位评价与分析工作,完善岗位设置

岗位是选人与用人的基础,而岗位评价与分析是实现科学设岗的重要依据。事业单位要达到将原有薪酬水平拉开的目的,必须让所有的工作人员参与岗位评价。2009年全国事业单位基本完成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基本实现了“因事设岗、按岗聘用、公开竞争、合同管理”的目标,但仍然有一些重点、难点问题需要深入地探讨。

首先,应继续加强和完善岗位研究,在进一步完善岗位设置过程中做到权责对等,对各岗位的性质、任务、承担本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分析研究,编写岗位说明书。

其次,根据岗位说明书对岗位考核指标进行量化,以利于后期的绩效考核。而且需要对岗位说明书进行动态管理,随着单位的不断发展,部门的职能及相应岗位的工作内容也会不断地发生变化,如果岗位评价的价值不能进行及时修正,就会过时。

最后,应将所有岗位在单位内部公示,使全体职工对各自岗位的职责范围、责任大小、晋升途径都有准确的了解,对薪酬、绩效考核有正确的理解,对自己的职业生涯有合理的预期。

二、科学设岗,完善岗位聘任

突出岗位,岗动薪变。坚持因事设岗,因岗配人,以岗定薪,薪随岗变,真正体现靠竞争上岗,凭业绩拿薪的原则。即在岗位分析和评价的基础上,因事设置合理的岗位,明确各个岗位的性质、职责、任职条件,进行公开的岗位聘任。岗位聘任是人和事能否有效配置的关键环节。岗位聘任要在“精简、高效”的原则下,按照“按需设岗、按岗聘任、明确职责、优胜劣汰”的原则,强化竞争机制,达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之目的。岗位在应聘前,要将岗位职数、岗位要求予以公布。对于一般的岗位,考虑到经济用人问题,最好由内部人员应聘,确难应聘、调剂的,可向社会公开招聘;对高、尖端或重要的岗位,应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以达到人适其事的最佳配置。职工己经被聘任的,其职、责、权、利予以明确,就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尽职尽责努力工作。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是以岗位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把职工的工资收入和所从事的工作岗位、绩效挂钩,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工资分配制度。全国事业单位推行效工资改革,是一次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涉及到整个单位管理运行机制的变革,也就是用薪酬改革的办法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从而提升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高知群体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设计有效激励的分配方案,才能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提高事业单位管理效率。

三、建立客观量化的科学考核制度

严格绩效管理是体现职工实绩和贡献的重要途径,是实施绩效工资的基础和前提。我们应根据本行业、本单位的特性,设计一整套较为科学、系统、完善的绩效评价体系。

合理的岗位设置是绩效工资分配的前提:各单位应按精简高效的原则定岗设岗,明确岗位职责,实行岗位聘任、竞聘上岗。根据不同科室、岗位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岗位责任书,应先明确整体目标责任,然后按各科室岗位责任将目标责任逐级分解,转化为各科室、个人的分目标。其次,既要搞好专项考核,又要搞好季度考核、年中考核和年度考核:以年度考核为主,在一个年度考核中授权考核人应关注被考核人的工作情况,动态发展,与其沟通,观察、调整被考核人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等,使其顺利实现年度考核的目标。

第一,明确考核内容,量化、硬化考核指标,增加绩效考核的可操作性。从实际出发确定考核的内容,应以其承担现岗位所需具备的素质和完成工作目标需具备的条件为基本依据。主要包含德、能、勤、绩四方面。在实践中将德、能、勤、绩分别细化,根据最后得分情况确定考核等次。

第二,做好考核工作总结,加强绩效考核反馈环节。首先,认真及时总结绩效考核中的经验、不足,以利于今后考核工作的改进。同时根据考核结果,分析职工队伍现状,分类排队,找出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其次,加强绩效考核反馈,使被考核者了解自身表现与组织期望之间的差距,给被考核者申辩说明或补充的机会,从而通过考核对被考核者起到激励和鞭策作用。

第3篇

长期以来,我国事业单位实行的是一套不同于企业,近似于国家机关的人事管理制度。从2002年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要求事业单位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及转制为企业的以外,都要逐步试行人员聘用制。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展开,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不仅成为了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性文书,也是事业单位推行全员聘用合同制的基本载体,更是事业单位实现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关键性环节。

 

注意合同中的两种期限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人事关系聘用与岗位聘任“二合一”的合同。

人事关系聘用期限是指聘用双方人事关系的存续期,是聘用合同生效的时间要素,分为3年以下的短期合同、3-5年的中期合同,至受聘人退休的长期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项目期限的项目合同四种类型,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经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上述任何一种期限的合同。

 

岗位聘任期限指的是受聘人担任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或技术工人岗位的职务任职期限,是受聘人在聘用单位中承担某一具体岗位责任和行使相应岗位职权的时间限制,这一期限最长不得长于人事关系的聘用期限,具体由用人单位依据自身情况确定。

 

因此,一份完整的聘用合同中必须包含人事关系聘用期限和岗位职务聘任期限两种既有联系又相互区别的时间规定。

约定条款要规范

聘用合同内容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约定条款通过聘用双方平等协商后共同订立,用于规定格式条款未涉及但聘用双方又必须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内容,是对聘用合同内容的重要补充。约定条款的订立对于完善聘用合同内容、预防和减少聘用合同纠纷具有重要的作用。

 

从目前聘用合同履行的情况看,由于聘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不规范,造成约定条款无效的现象时有发生,其约定条款内容的重要性往往被聘用双方所忽视。因此,聘用合同约定条款一定要规范,避免无效聘用合同条款的产生。为减少无效聘用合同条款内容的产生,实践中常用的约定条款主要内容有:

 

1.签订长期合同的应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

2.受聘人应遵守的单位内部规章制度或特殊规定;

3.学习、培训费用的处理、服务年限及违约责任等;

4.违约金约定;

5.岗位聘任期限内岗位变动的条件及程序;

6.聘用合同终止的特殊情形;

7.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特别事项。

合同细节操作很重要

人们常说“细节决定成败”,这句话同样适用聘用合同签订的过程,细节操作对聘用合同真实有效至关重要。在细节操作上要注意以下方面:

1.填写聘用合同时要认真细致,不得随意涂改。合同书写的字迹要清楚,尽量不要出现书写错误,确实需要更改的要在更改内容上加盖校对章。

2.需要粘附纸页的四周要加盖校对章。由于聘用合同采用的是格式文本,篇幅有限,有些空格可能填写不下,如出现这种情况,一般可以采用粘附纸页的形式,把要填写的内容写在另外的纸上再粘附到合同中相应的空格上。在合同中粘附纸页的,应在所粘附的纸页四周加盖校对章,确保合同条款真实有效。

 

3.合同条款中不要出现空白项。没有可填写内容的空格应划上斜线,填写内容较少尚有空格的部分应注明以下为空白或划上斜线,并保证所签订的各份聘用合同的内容一致。

 

4.准确引用文件,正确使用附件。如果要填写的内容已有文件规定,可直接写明依照某一文件中的某一具体条款或篇章执行,而不必把整个内容全部抄写下来。如关于工作内容的规定就可以引用单位设岗文件的某一条款,但所引用必须是正式行文的文件,且要写清文件文号。如果采用合同附件形式的,如对聘任岗位责任目标、任期考核指标或工作责任状等,可以通过订立专门的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但要注意附件的标题和份数应在合同正文中注明。

 

5.正确使用岗位变更条款。当合同期内受聘人岗位、职务等情况发生变化或对到期岗位、职务进行续聘时,须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而订立的补充性条款。这一条款是在合同生效之后,部分条款变动的情况下使用的,其性质是补充合同,并非主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在首次签订合同时不能把岗位聘任的有关条款置于此款,而应保持空白。

 

合同变更需谨慎

和企业一样,事业单位中聘用人员的换岗、调薪也不可避免的。因此,及时、有效地变更聘用合同就显得格外重要。在实际操作中,聘用合同变更主要反映在四个方面:一是工作任务的增加或减少;二是合同期限的延长或缩短;三是受聘人员岗位或职务的变化或变动;四是岗位薪酬的增加或减少。因此,聘用合同变更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1.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修改、补充。不允许擅自变更合同,确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时,须经双方同意,变更后的条款不能违背法律规定。

2.必须有严格的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共同协议,一方的意见或建议不得强加于对方。

3.合同变更后,原合同未经修改、补充的条款仍然有效。

4.原合同的聘用单位的法人名称、性质改变(如单位分立、撤销、合并、转企改制等),或者职工跨单位流动,即使实际上未改变聘用关系和双方的权利义务,也必须解除原合同而由新的法人与职工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5.因变更合同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法律规定可以减免责任外,造成损失的一方应负赔偿责任,即谁提出变更谁负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责任的,则由双方各自承担责任。

 

6.未经双方一致同意,而擅自变更合同的一方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避免产生无效合同

试想,一家有着几百甚至上千名职工的事业单位,签订书面聘用合同的工作量何其大,有谁能保证签订聘用合同过程中不会出现聘用合同代签、漏签的情形,又有谁能保证已经订立的聘用合同不会因为各种原因而从档案柜里“蒸发”!一旦与受聘人员发生劳动争议,聘用单位就会处于举证不能的不利局面。

第4篇

的作用。

一、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 .聘任机制不健全

目前部分高职院校对聘任兼职教师认识不足,没有出台兼职教师遴选程序、监管办法,基本上是各教学部门自主聘用,采用课时费的方式结算兼职教师的报酬。由于兼职教师与学校没有隶属关系,只是被聘与聘任关系,使得学校对兼职教师只能实行比较松散的管理,学校规范的管理措施难以落到实处。

2 .兼职教师缺乏一定的教学规范性

有的兼职教师缺乏高职教育系统理论,对培养人才方向把握不准,对理论和实践教学把握不准;有的兼职教师对授课教材钻研不深,理解不够,教与学脱节,教学效果不太理想。其次,专职与兼职存在矛盾。兼职教师大多是其原单位的骨干,很难保证兼职的教学时间和教学质量。再者,由于人事、管理等制度原因,目前大部分企事业单位还没有制定支持职工去学校兼职的政策,兼职教师只能利用业余时间备课、上课。

二、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战略方法

1 .提升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理念

充分认识,高度重视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政府部门应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的技术人员到校任教,拓宽高职院校聘任兼职教师的渠道。对为学校提供优秀兼职教师、并能保证其教育教学质量的企业,政府部门可相应地减免税收。各高职院校要有建设规划、管理措施,使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从聘任到管理都走上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同时学校应转变思想观念,真正从改善学校师资结构,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角度出发聘任兼职教师。

2 .校企合作,多种途径聘任兼职教师

把兼职教师作为校企合作的重要内容,通过产学合作,与企事业单位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从合作伙伴中选择、聘任符合兼职教师任职条件的高级技术、管理人员或能工巧匠到校任教。

3 .加强兼职教师队伍的管理

要建立兼职教师专门管理机构,由专管机构负责聘用兼职教师的各项管理文件和制度的制定和兼职教师试讲、面试的组织、考核、聘任、证书发放、服务等工作。教务部门负责兼职教师业务指导及培训,聘用部门负责考核,相关机构负责聘后监管。要严把入口关,全面掌握拟聘兼职教师第一手资料,并把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作为聘任兼职教师的依据;要严格程序,聘用前对其教学水平、教学能力、技术水平及工作业绩进行全面评价和论证,由专管机构统一发放兼职教师聘任书,并签订兼职教师聘用协议书;要对其教学质量严格监控,采取校系两级、以系为主的管理模式,加大检查、监督、指导的力度,并建立兼职教师业绩考评档案,将考评结果作为续聘或解聘兼职教师的依据。

4 .兼职教师应当具有职业特定的教学素质

教师的教学素质以德与才为基本内涵,具体包括教师的现代教育理念、科学的教育方法、先进的教育技术、全身心投入的教学态度等内容。一个教师的教学素质是在长时间的教学实践中积累起来的,是一种能够让教师在教学活动中驾驭课堂、因材施教、把握正确教育方向的能力。这种能力是大多数技术型、经验型兼职教师所不具备的。因此,这类兼职教师,必须提高其自身素质。

第5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聘任合同;劳动合同

一、事业单位及其聘用关系的现行法律规定

所谓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国家通过编制管理实现对事业单位人员的配置和调控。①按照国家财政拨款的多少,一般将事业单位分为三种: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一)事业单位及聘用关系。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与作用,国务院办公厅2002年7月6日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自通知,对事业单位进行了分类改革:一、回归,即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要么职能、要么建制回归政府;二、推出,即从事经营的事业单位推向市场;三、保留,即从事公共服务。如教育、文化、科研等事业单位,要保留公共服务的职能。而实行聘用制改革所指向的,是为其他人员即狭义的事业单位。2006年底,科、教、文、卫系统有1700万人实行了聘用制的方法,约占总人数的51%。到2009年初,推行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数量,己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数量己占到总数的7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长尹蔚民在2009年2月19日召开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于本年将争取完成聘用制度推行工作。即2009年事业单位聘用关系将全而建立起来。那么,实行聘用制度的聘用合同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将急需尽快解决的重大问题。

(二)聘用关系的法律适用。事业单位内部历史地形成了三种法律关系:1.有编制的工作人员的聘任关系;2.工勤人员的劳动合同关系;三是劳务人员的劳务派遣关系。后两种法律关系及法律适用己在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中得到解决。②我们讨论的仅指事业单位内部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的法律适用。随着1994年劳动法自颁行以及2005年4月《公务员法》颁布以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先后被置于劳动法与公务员管理之外。《劳动法》第2条2款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该规定明确界定以上各机关中非合同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而是比照公务员管理。所谓非合同劳动关系即是指:现行的十部人事制度下的劳动关系,包括社会团体、事业单位。而《公务员法》第 2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又将事业单位人员扔在其外。到此,事业单位既不能再参照公务员管理,又不适用劳动法,其法律适用出现空白。2007年《劳动合同法》对只做出最新规定,第96条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只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该规定将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法律适用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是未作规定的,适用《劳动合同法》。该规定看似明确,但又颇令人不解。聘用合同不同于行政合同,并不是通过合同实行行政管理目的,事业单位本身也不是行政机关。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还是有不同之处,除了受到用人自限制外,在合同目的上也存在不同。因为其具有一定的公法属性,因此,该类合同是公私法属性都有的性质,具有人身关系和隶属关系的混合性合同。

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具有以下特殊性

(一)聘用对象的范围受限和优先选择

因为事业单位的分类设置和工作内容的不同,岗位设立依法与专业要求和资格证书密切相关,这就使得相当一部分就业者被阻挡在专业和资格证要求之外。随着职业分类细化,事业单位的新种类职业也越来越复杂,因此,与职业要求息息相关的专业资格和岗位要求资格将不作为违反职业歧视法而列入聘用条件之中。正是这种原因,聘用制度中必须以法律的公正保证应聘者对应聘条件的知情权。与此同时,应聘者也有法定权利提供与职业要求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因为专业的技术管理的严格要求,应允许在合同的相关条款中设置比劳动合同不同的试用期制度,以便于专业的发挥。而且,岗位的调整(工作内容)应具有与劳动合同相比更具灵活性的特征。在解聘条件的确定上也应如此。

(二)劳动报酬确定具有较强的政策性特点

劳动报酬的地位。劳动报酬是合同的重要条款,在人力资源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但与报酬的核算标准与工资构成不同,事业单位在聘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对劳动报酬的协商权限,即主导权是非常有限的。其原因是工资构成、工资形式、工资总额以及工资调整标准一般由政策规定这也取决于性质。尽管可能存在高职低聘、低职高聘现象,但因为受到人员编制与职称结构、工资总额等的影响,虽存在一定的主导协商权,但协商的工资结果必须在国家政策规定之内。

劳动报酬的政策性特征,必然引起聘用合同刚性太强,甚至可能造成徒有其表的后果。由此,聘用合同中必然会对福利待遇多有侧重,诸如住房、补贴、学术基金配套等。这些项目不属于指导的范围政策,需聘用单位通过制订相关规章制度予以规范,如发生聘用合同纠纷,则必须对规章制度的效力进行审查。

(三)聘用合同的稳定程度应受制于激励机制的程度。劳动合同的稳定程度决定于诸多因素,劳动合同期限,双方权利义务的分配、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社会工资分配状况、劳动力供求状况等。从微观方而来看,结合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影响劳动合同稳定的因素主要有:1.岗位性质是制约和影响劳动合同期限的最根本要素之一。季节性、暂时性、短期性以及可替代性工作岗位,一般只有是短期的、固定期限的合同。2.法律的引导和直接干预形成较长期限的劳动合同。从某种意义上讲,劳动合同的稳定程度与法律的有莫大的关联。

聘用合同的稳定程度只宜以聘用单位的激励机制和聘用合同内容来实现,其理由主要是:第一,事业单位的岗位分类相对企而言较为简单,一般分为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除部分工勤岗位外,一般具有可持续性特点。但岗位分级却是比较复杂,不同的岗位可能对应不同的职称或职务,依赖法律或政策对聘用期限作强制性规定,不利于聘用单位依据岗位表现而调整聘用期限和工作内容。第二,事业单位在执行劳动基准上,简单规范。劳动者的弱势地位相比企业处于较高的水平,缔约和维权能力较强。因此,法律和政策只宜在聘用期限上进行引导。在聘用合同的内容之外,聘用单位的相关激励机制构成缔约的重要条件。如果没有激励机制,则聘用合同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目标可能落空,因为岗位与岗位缺乏牵引力,必然会产生聘用合同形式化倾向。

但法律和政策的制定,限制由自主确定聘用期限和解聘条件的全部。相同性质岗位工作年限达到一定数量作为劳动者单方选择聘期类型的基础,而不是以本人在单位工作的年限为基础。在解聘条件上,应设置必须的调岗和培训制度,如调岗和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则可解聘。

注释:

①义海忠.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特殊性探讨[J]. 陕西教育科学管理研究,2011.(4)

②许建宇.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定性与法律适用模式选择[J].法学,2010.(12).

参考文献:

[1]义海忠.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特殊性探讨[J]. 陕西教育科学管理研究,2011.(4).

[2]许建宇.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定性与法律适用模式选择[J].法学,2010.(12).

第6篇

一、上半年工作的主要特点和取得的主要成绩

——公务员队伍建设迈出新步伐。在全区公务员中广泛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通过举办奥运知识竞赛、文明礼仪风采展示大赛等活动和载体,推广普及奥运知识和文明礼仪知识,提高了我区公务员的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树立了公务员队伍的良好形象;积极开展公务员法学习教育活动,使全区公务员明确了公务员法的立法原意、理解了精神实质,进一步了解了公务员法的立法思想、立法背景、制度原理以及各项政策的沿革演变,增强了全体公务员落实《公务员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适应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圆满完成了全区2956名公务员的登记工作。

——公务员培训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开办了面向*年度干部及初任公务员的电子政务培训班,238人参加了电子政务培训;突出抓好*年干部培训工作,针对近几年来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了区情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将公务员宣誓、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充实到公务员初任和任职培训中,增强了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了公务员队伍的岗位适应能力,40名初任公务员参加了培训;继续在全区公务员中开展公共管理(MPA)核心内容培训,培训公务员500余人;认真抓好公务员英语人才库考核选拔工作,确定了80名公务员进入英语人才库,并组织进行了培训,为奥运建设储备了英语人才。

——积极做好应届毕业生接收和人才引进工作。我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凸现出对人才的强烈需求,上半年,我区引进高级管理人才3人;组织人才存档及区属部分企业单位参加了市人事局举办的“*年北京地区毕业生招聘月”活动,提供就业岗位200多个,接待参会毕业生4000余人。积极用好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办理《北京工作居住证》单位注册62家,审批通过166人,办理居住证166册,办理工作居住证成为我区主要引才方式,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证。

——人才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制定了《*区优秀人才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完善了人才表彰奖励体系,优化了人才激励机制,规范、理顺了区级人才表彰奖励,实现了市、区级人才表彰奖励工作的衔接。认真落实《*区关于促进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区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关村科技园区德胜科技园产业发展若干规定》,金融人才开发服务中心进驻金融街;加强区域人才市场管理和执法检查工作,维护了人才市场秩序,规范了人才中介行为;更新了北京市高级专家数据库,建立了*区双高人才信息库,为高级人才的选拔、培养打下了良好基础;积极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在元旦、春节等节日,开展了一系列慰问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及有突出贡献专家活动。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工作进展顺利。不断完善我区工资制度改革的各项配套工作,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机关工作人员职务变动和调动工作后工资确定等政策。加强工资制度改革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认真处理改革中出现的工资福利问题,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研究解决特殊问题;积极开展事业单位规范工资管理试点前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并进行认真分析,提出了《*区事业单位规范工资管理调查报告》、《*区事业单位规范工资管理试点方案》、《*区事业单位规范工资管理暂行办法》。

——顺利完成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面向*年应届毕业生招考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首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一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敏感工作。为了保证这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成立了领导小组,培训了面试考官,制定了应急预案,招考、招聘工作的每个环节都通过首都之窗网站、*网站向社会了公告,保证了这两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上半年组织区属26个党群机关单位公招公务员108名,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137人,未出现任何违纪问题。

——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取得新的成效。认真贯彻落实市职称社会化评审的有关政策,进一步扩大政策的宣传,强化对人事干部的政策指导。在聘任上,加强了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宏观调控,对现有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进一步规范了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指标的管理。调整职称聘任管理方式,实行“分步走”,将备案工作与职务聘任工作相分离,逐步做到了职务聘任与岗位聘任相统一。

——圆满完成了各项人事考试任务。认真贯彻《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抓好考前培训、应急预案制定、考场落实等工作,先后完成了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资格考试任务;同时还完成了*年北京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任务。

——完成了部分政府职能部门的合并组建。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加强领导,科学论证,重新修订了区民防局、区法院、区检察院“三定”规定,提出了*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机构设置及编制配备方案,审核批准了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成立了*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及德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大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成立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科。

——依法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完成了*年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年检,全区年检单位406家,占应年检单位的92%。

第7篇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大精神为指导,遵循事业单位社会化的方向,按照“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思路,引入市场机制,调整布局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精干机构人员,提高事业单位的社会经济效益和服务运行效率,营造鼓励人才发展和集聚的社会环境,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和符合事业单位发展规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分类改革的原则。以事业单位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按照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将事业单位分为行政管理型、社会公益型、生产经营型三类,实施分类改革。

政事分开,精简效能的原则。理顺政事、事企关系,合理划分党政机关与事业单位的职责,明确事业单位的职能;精简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减轻财政负担,提高事业单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统筹兼顾,综合配套的原则。通过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相结合,机构、产权、用人、分配、保障等制度改革相配套,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上下结合,稳中求进的原则。事业单位改革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要坚持群众路线,体现上下结合;要按照积极稳妥的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先易后难,稳步推进。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实行政事分开,对行政管理型事业单位进行精简压缩

1、调整机构设置。对行政管理职能已经萎缩消失、原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失效、行使行政管理职能能够回归行政机关的事业机构,要予以撤销或转型;对职能相近职能交叉的执法、稽查、监督管理单位,要予以归并或综合设置;对行政管理、社会公益、生产经营等职能混合的事业单位,原则上行政管理职能要移交给行政机关,经营服务性职能要予以剥离,个别单位行政管理、社会公益职能暂时无法分开的,可列入社会公益型单位管理。

2、精简人员编制。对重新调整后的行政管理型事业单位,要参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三定”要求,重新界定职能,核编定岗,精简人员;要严格控制编制规模,优化人员编制结构,充实加强一线执法管理人员,精简压缩辅助人员。

3、规范经费渠道。对行政管理型事业单位实行财政拨款和“收支两条线”经费管理形式,其行政性收费、基金收入和罚没收入全额上缴财政,所需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部门预算。

(二)改变管理模式,对社会公益型事业单位实施资源重组

1、统筹规划和配置事业资源。对重复设置、职能相近、规模过小、功能萎缩、社会经济效益差的单位,要分别予以重组、调整或撤销。鼓励具备条件的事业单位实行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性质的联合,组建多种形式的事业服务实体或集团性机构。要结合教育体制改革,实行合理布点和集中办学,形成规模办学优势,探索组建以名校为依托的教育联合体,放大名校效应。根据区域性医疗服务的需要,重组医疗卫生资源,实现医疗、技术、科研、设备等资源的相互补充和共享。其他社会公益型事业单位也要通过布局结构调整,提高资源利用率。

2、改变财政供给模式。按照公共财政政策的要求,对现有的财政拨款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清理,重新界定财政供给范围;要改变公益事业拨款模式,对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拨款逐步由“以人拨款”改为“以事拨款”;要在园林绿化、环境卫生、道路养护、公共场所管理等公用事业中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公开招标等形式,选择日常养护作业单位或承包单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放宽社会资本的市场准入领域。凡是能由市场参与调节的公益事业均可向社会开放,形成多渠道的公益事业投资格局。鼓励社会资金包括外资,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办学,非义务教育单位可通过吸收社会资本改组成多元化的股份制单位,让更多的社会资金投资于幼儿教育、职业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对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除了在本地区医疗服务体系中起重要作用的医院外,其他医院可以按国家规定转为营利性机构,具备条件的市属医院可以改造为股份制医院或公开出售转为非公立医院;鼓励广播电视、文化、体育等事业领域向产业化转型,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三)改革产权制度,对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推行改制转企

根据“国有资本从一般性竞争领域退出”的要求,对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原则上实行全面置换。通过竞价出售、售租结合和增量吸股等方式,由个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出资收购或控股,改制为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伙制或个人独资企业。对于严重资不抵债、无法存活的单位要予以撤并、注销。要在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理清债权债务的基础上,对改制单位的国有净资产实行作价转让,净资产作价原则上采用市场竞价,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实施聘用制,确立事业单位新的用人制度

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逐步建立起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管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应按照内部职能、编制、内设机构情况,科学设置岗位;通过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按需按岗聘用;打破人才单位所有界限,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兼职从事技术工作,并取得相应报酬;逐步实行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用人办法。

对事业单位的各类人员,要实行不同的任用和聘用办法:行政领导的任用可采用招标聘任、选举聘任、委任等多种方式,要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明确事业单位领导的责任,并将考核结果与其使用、奖惩挂钩。其他管理人员的聘用要根据岗位要求和任职条件,公平竞争、择优上岗,打破身份界限,按其所在岗位享受相应的待遇。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要以科学设岗为基础,以单位自主聘任为核心,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按岗择优聘用,既可以高职低聘,也可以低职高聘。工勤人员的聘用,应在本单位设定的工勤岗位内进行。工勤人员要按照国家关于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规定,参加工人技术等级考评。对取得技术等级证书的技术工人实行评聘分开,择优聘任。

(五)推行多元化分配办法,建立事业单位新的分配激励机制

在政府调控的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内,事业单位享有分配自。单位可根据工作特点、市场工资水平来决定其内部分配办法和发放标准,依据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实绩决定工资分配档次,实行岗位工资制、绩效工资制,逐步实现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分离。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力度,做到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有条件的单位对拔尖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可以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

鼓励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事业单位可以试行技术成果作价入股、技术转让收入提成、技术成果转化利润分成、期权股权奖励等多种形式,对技术要素的所有者实施收益分配。对事业单位经营者通过试行业绩工资制,把经营者工资收入同单位社会经济效益指标挂起钩来,更好地调动事业单位经营者的积极性,逐步建立起事业单位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六)妥善安置分流人员,健全事业单位保障制度

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分流人员,要以单位、行业或系统为基础,积极探索多层次、多渠道安置方式。对实行聘用制单位中的未聘人员,要通过组织学习培训、有条件的离岗退养、行业(系统)内部调剂等多种途径进行安置。对改制单位,可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实行提前退休、离岗退养、鼓励自谋职业等多种办法进行人员分流。要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制度,逐步建立起由国家、单位、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社会保障体系。

同时,要健全人事和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才流动政策,推进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合理流动;要全面推行人事制度,为单位自主用人、职工自主择业创造条件,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人事关系,全部实行人事;要健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制度,做好聘用合同的鉴证工作,化解人事制度改革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切实维护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改革的组织领导

(一)明确目标责任,切实加强领导。为了使改革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行政管理型事业单位改革用一年时间完成,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改革用两年时间完成,社会公益型事业单位改革用三年时间完成。事业单位改革意义重大,情况复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事业单位改革实行主管部门负责制,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及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人事、编制、财政、国资、体改、劳动保障、国土、工商、税务和审计等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宏观指导和检查督促,保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第8篇

国务院批准原劳动人事部的《关于实行技师聘任制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通过一年多的试点,对于稳定生产一线工人队伍,发挥高级技术工人的作用,引导工人学习和钻研技术业务,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生产建设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为了进一步贯彻《暂行规定》,使技师聘任制度不断完善和评聘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技师评聘工作中遇到的几个问题,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一、技师是在高级技术工人中设置的技术职务,不是高级工之上的一个等级,根据《暂行规定》,被聘任的技师,实行职务津贴,暂不实行技师等级工资。技师职务津贴,应严格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各单位必须掌握在人均每月不超过二十元,和个人津贴数额控制在十五至二十五元标准的幅度之内,不得压低或提高。技师任职五年以上并在任职期间办理退休手续时,其职务津贴可列入工资基数,计算退休费。

二、有的省、市和企业,在中级或高级工中考评助理技师。考虑到助理技师的性质、任职条件,以及与初、中、高级工的等级档次和工资标准不相对应等许多矛盾,目前不宜设助理技师。今后将通过建立正常的考工晋级制度来调动中青年工人学习和工作的积极性。

三、根据原劳动人事部与国务院各行业归口主管部门签发的《实施意见》中“技师必须严格按照任职条件、考核标准、比例限额,并根据生产岗位的实际需要,在生产车间、工段,从技术复杂的工种的技术工人中进行考评、聘任。”的精神,应在国家规定的比例限额和下达的聘任人数、职务津贴指标的范围内进行技师的考评、发证和聘任工作。

四、根据劳动部、人事部联合签发的劳培字〔1988〕1号文“在国家机构改革,组建人事部和劳动部以后,技师聘任制工作,由各级劳动部门综合管理、组织实施”的精神,为保证政策的连续性,原劳动人事部签发的技师聘任制有关文件、规定和技师合格证书仍有效。

五、为便于技师聘任制工作的开展,各计划单列市的技师聘任制工作,由计划单列市的劳动部门综合管理、组织实施。

六、评聘技师是在高级技术工人中实行技术职务的一项重要政策。从试点实践来看,要注意充分发挥技师的作用,为技师创造学习、工作的条件;要建立经常考核制度,加强管理,做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搞活评聘工作,完善技师聘任制度。

七、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各行业归口主管部门的《实施意见》中已明确的工种范围,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技师职数,然后进行技师评聘工作。需要调整技术等级和新的技术工种时,需先制定技术等级标准,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劳动部核定是否划为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工种范围。

八、各地区、各部门在认真总结技师评聘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可在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继续扩大试点,逐步展开;国家机关及在北京的国家机关附属的单位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工作,将由我部商请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研究确定;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技师聘任制工作如何进行,请各地区、各部门研究确定。

九、为保证技师聘任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地区、各部门暂不进行高级技师的评聘工作。这项工作,待我部同有关行业商榷,选择几个技艺复杂的工种(岗位)试点,总结经验后,再作部署。

第9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改革工作

[DOI]10.13939/ki.zgsc.2015.15.059

岗位也被称为工作职务,处在企业或者单位组织结构的末端或者节点,是进行组织工作承载以及分割的表现单元。岗位管理则是把组织中的岗位作为目标对象,科学有效地进行岗位设置、分析、描述、影响、监控以及评估等管理。岗位管理工作是目前对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加以组织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只有做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实施有效的人员聘用制度,才能够保证事业单位各项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1 结合因事设岗原则做好岗位的科学管理

所谓的因事设岗主要是指从事业单位员工职能出发,根据工作的实际需求,按照合理科学、精简效能的原则来对岗位加以设置。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点。

1.1 最低数量

岗位设置的数量要尽可能遵守最低原则,也就是尽可能保证设置最少的岗位来承担较多的任务,为了能够保证事业单位获得最大的效益,事业单位在进行岗位设置时,要把相关标准设置在完成任务的最少标准。

1.2 目标统一

事业单位所实施的岗位设置工作要保证把组织的战略任务以及战略目标作为相应的依据,岗位设置的目的就是给组织目标提供相应的服务,从根本上发挥出组织效能的相应效果。所以,在进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时,要结合企业的任务以及目标来实施,保证达到组织的相应功能,还要达到组织的灵活以及高效的要求。

1.3 责权相等

权利和责任是事业单位在进行岗位设置过程中需要兼顾的工作,权利和责任缺一不可。所以,需要对岗位组织中所有岗位需要承担的相应责任以及权利加以分析,尽可能实现对称。权责相等也是保证组织成员积极性以及能力实现发挥的必备条件。

1.4 有效配合

事业单位在进行岗位设置时,要保证所有的岗位在组织中发挥出一定的作用,每一个岗位都要尽可能与左右岗位之间进行合理有效的配合,从而保证组织目标能够充分实现。岗位的层次、等级之间都要通过互相协调来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从而发挥出相应的作用和价值。

2 分类管理与分头推进相结合

事业单位在进行岗位管理工作中,为了能够从根本上满足改革发展提出的相应需求,把公开招聘、岗位要求、聘用合同、竞聘上岗、考核培训、工资福利、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以及社会保险都纳入到实际管理工作中,并结合各个事业单位发展的实际状况来对人事管理基本制度加以确立,实施分类科学、权责清晰、监督有力、机制灵活以及满足事业单位人才成长发展特点和事业单位自身特点的人事管理工作制度。在进行人事管理工作时,要能够坚持并完善党管理干部、党管理人才的相关原则,准确全面地对公开、民主、择优以及竞争的方针加以贯彻和执行,针对不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实施有效的分级和分类管理工作制度。县级以及以上级别的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要是对区域性的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进行负责,各个主管部门主要是对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加以负责和执行。各个机关事业单位还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来对岗位加以设置,明确各个岗位的等级、类别和要求等,事业单位在对工作人员进行聘用过程中,要按照岗位的要求向社会实施公开招聘。分头推进过程中需要结合事业单位的类别,制定相应的岗位管理以及监督工作原则,按照事业单位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岗位管理工作存在的相关问题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通过对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实施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监督措施来保证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做好关键岗位评估和监控促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事业单位岗位体系中的关键性岗位的监控,就是要对关键岗位做好重点以及突出管理工作,关键岗位的划分需要根据事业单位的业务性质来确立。一般而言,关键岗位主要是指组织中掌握人财物、决策、熟知相应的经营技术、业务流程等一系列岗位。关键岗位与自身环境、组织适应性、岗位匹配性以及条件变化都存在紧密的关系。

事业单位岗位组织处在逐渐变化之中,尤其是事业单位需要尽可能满足公众所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所以,岗位设置工作需要结合事业单位的要求以及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从根本上满足组织发展提出的新需求。岗位评估就是要结合事业单位的实际发展需求加以调整,需要对所有的岗位做好相应的诊断工作,对于要素信息加以审核,保证岗位组织充足。还要通过诊断岗位来对岗位说明书加以修正,通过岗位评估保证实现需求与岗位设置的一致性需求。

4 实施岗位阳光管理

第10篇

关键词农业科研单位;全员聘用制;改革;问题;对策

1农业科研单位全员聘任制改革存在的问题

全员聘用制度是当前事业单位的基本用人制度,也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之一,对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国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几年来,一些地区事业单位在推行聘任制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大多数事业单位,尤其是农业科研单位,推行全员聘任制改革还不够彻底,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全员聘用制改革不能摆脱“因人设岗”的困境。聘用制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以岗定人”,岗位的设置应符合实际工作的需要,符合事业发展的要求。在聘用制实施过程中,若在本单位内部找不到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就应面向其他单位甚至面向社会招聘。目前,由于真正的岗位管理还没有建立起来,即使一些聘用制开展相对较好的单位,为了保持人员稳定,岗位设置大都为安置现有人员量身定做,基本没有计划面向社会招聘人员,没有摆脱“因人设岗”的局面[1]。因此,想通过全员聘用制的实施来彻底改善人员构成,改善队伍整体素质,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是全员聘用制改革可能带来科研人员的短期行为。单位实行全员聘用制,首先面临的就是对受聘人员聘期考核和奖惩,没有聘期考核奖惩制度,聘用制基本上是一纸空谈,只有通过考核,把受聘人员在任期内的业绩评价作为是续聘、解聘或者调整岗位的依据,才能充分发挥全员聘用制的积极作用。农业科研工作是一项周期长、环境艰苦的工作,在短时间内可能很难取得一定成果,需要科研人员具有坚定不移的恒心和毅力,需要具有一丝不苟的探索精神和严谨的科研态度,而全员聘用制改革可能会造成科研人员过多地追求聘期内的短期业绩而忽视具有原创性和重大发展意义的中长期研究项目,可能会为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而放弃长期的田间观察试验,放弃撰写那些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却需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研究的论文。

三是全员聘用制改革可能会加剧落后地区人才流失。全员聘用制的核心内容就是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合同管理”转变,能够促进科研人才从“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能够促使人才资源在全国范围内合理配置和良性流动[2]。然而,合同制管理会使部分科研人员缺少归属感,产生被雇佣思想,在当前东西部发展不平衡、人才流动不规范、按贡献分配体制不健全的情况下,一些在科研平台、项目资金、社会知名度等方面具有更大优势的中科院、高校、民营企业等非农业系统的科研机构和企业不断加大对人才的竞争,容易造成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和待遇水平不高的单位,特别是农业科研院所的科研骨干流失,增加了农业科研单位人才管理和使用成本,引起人才安全问题。

四是聘用合同书规定的相关条款难以达到应有的效果。聘用合同中既包含单位与职工最一般关系的普遍性约定,也有岗位职责要求的特殊性约定,既包含工资、津贴、保险、福利、医疗等内容,也包含考核、奖励、培训、晋升等内容。由于目前事业单位工资等级多数是国家统一规定的,一些实力较弱的单位在聘用合同中对薪酬的约定只能局限在本单位自筹经费的小范围内,对培训、晋升、职业规划等内容也只能泛泛而谈,对商业保险、年薪、业绩激励等更是无法触及。此外,实施合同管理应该带来的最大变化,就是单位和个人在认为必要的前提下,都可以依照约定单方面解除合同,然而在聘用制实施过程中这一点很难实现。当前实施聘用制改革签订合同所坚持的原则多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对于签订一次合同直至退休的老同志来说,合同约束力和没签时几乎一样,即使是新进人员,由于受到养老保险制度、传统观念和感情因素的影响,其解聘也难以实现,“招聘容易解聘难”已经成为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面临的普遍难题。

五是未聘人员的安置问题也是全员聘用制带来的另一难题。实行全员聘用制,或多或少会造成一部分人员没有岗位,在社会保障未建立前,需要我们建立相应制度,妥善安置未聘人员[3]。目前各单位主要采取的是内部消化为主、先挖渠后分流的原则和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有的单位还采取内部转岗、高职低聘、鼓励自谋职业、内部待岗、给基本生活费等形式予以安置,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部分人员再就业问题。对于暂时未聘人员,用人单位应加强对他们的思想教育,强化自身学习,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鼓励和帮助他们尽快重新上岗。

2改革途径

全员聘用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实现用人关系的转换,完善岗位管理,打破身份界限,健全岗位薪酬体系,实现按需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岗变薪变,逐步建立起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作为农业科研单位,在实施改革的过程中,要敢于面对改革带来的种种新问题,结合岗位设置管理做好相关制度的制定落实,保证聘用制度平稳进行,不断推进农业科研单位人事管理规范化、法制化进程。

一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对全员聘用制的认识。任何形式的改革都是利益的再分配,都会触动一部分人的利益。目前,全员聘用制改革所需要的外部条件和环境尚不完善,“效率优先”的原则还没有在观念上和实践中真正确立起来,改革过程将会遇到种种困难。一些观念较为落后的地区或单位,传统管理体制已经在职工中形成心理定势,在推行全员聘用制改革前,要切实关注职工心理定势和心理契约的变化,充分做好思想动员,更新旧观念,灌输新理念,要采取一定的办法和措施,缓解改革对职工造成的心理紧张和压力,消除不信任感,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将他们的时间、精力和才能引导到为实现单位生存和发展的战略目标上来[4]。

二要分步实施,循序渐进,逐步推行全员聘用制改革。由于地区发展的不平衡和经济实力的不一致,任何单位在实施聘用制改革上不能采用一刀切的简单做法,应分步实施,循序渐进,应结合事业单位即将实施的岗位设置管理进行科学设岗,逐步规范岗位职责,实行岗位分类管理,尽量避免设岗的随意性和因人设岗的局面。在实际操作中,还应将聘用制和任用制、委任制、考任制等多种形式结合起来[5],只有这样,才能既稳步推进,又有利于事业的长期发展;既有利于突破旧体制的禁锢,又有利于促进新体制的建立,最终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搞好全员聘用制改革。

三要结合实际,加强调研,建立健全全员聘用制相关制度。在实施全员聘用制工作中,要加强调研,吸取经验,建立健全全员聘用制配套制度,在工作中要注意把好以下3个关口:①聘任关。用人单位要详细制定聘用制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在聘用程序、岗位设置、岗位职责、福利待遇、考核奖惩、聘用期限以及辞聘解聘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6],在合理定编、定岗、定责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考核,实行竞聘上岗,签订聘用合同,建立单位和被聘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②期内管理关。用人单位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制度,对聘用制人员实事求是地提出工作目标和要求;③聘期满考核关。要建立科学合理、实用有效、操作性强的考核评价体系,制定详细实用的考核评价办法,对聘用制人员的德才表现和思想作风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切实把考核结果与晋升、待遇等个人利益挂钩,把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辞退的重要依据,力求使原来的传统、落实的管理形式转变为目标责任比较清晰、科学的管理方式。

3参考文献

[1] 谢娟,李正赤.医院全员聘用制改革的成效、问题及解决措施[J].西部医学,2008(5):1117-1118.

[2] 徐宪.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与人才环境创新[J].经济体制改革,2008(4):172-174.

[3] 吴荣慧,田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的问题、难点及其成因[J].经济研究参考,2008(54):27.

[4] 潘晨光.我国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分析[J].社会科学管理与评论,2006(3):73-83.

第11篇

院长在医院全员竞聘上岗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在××*人民医院全员竞聘上岗动员大会上的讲话(院长)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我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增强医院发展后劲,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指示精神以及主管部门的要求,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我院全员竞聘上岗动员大会。这是本院继病人选择医生、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后内部运行机制改革的又一重大举措,在此我代表院党委和院长室,就如何要实施全员竞聘上岗和怎么做好全员竞聘上岗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审时度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全员竞聘上岗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全员竞争上岗是适应市场经济改革形势的需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医院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和要求,构建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医院管理体制和内部运行机制,而医疗单位长期受到计划经济的影响,存在着管理体制不顺,职能配置不清,用人机制不活等弊端,与市场经济改革的形势十分不相适应。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兄弟医院发展的事实告诉我们:改革是医院发展的根本出路。医疗单位必须主动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必须配套于市场经济改革,服务于市场经济。运行机制问题是医院改革的核心所在,从人事、分配制度入手,只有把用人机制搞活了,才能从根本上搞活运行机制。

改革医院内部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逐步建立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运行机制。做到因事设岗、竞争上岗、能上能下、评聘分开、择优聘用、减员增效,提高我院的整体水平和社会竞争力,早日实现基本现代化医院的创建目标,这是我院这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全员竞聘上岗的指导思想。

2、全员竞争上岗是适应医疗市场激烈竞争的需要。

当前,我县及周边地区医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南通瑞慈崭露头角,乡镇卫生院改制后,灵活的经营机制,李堡中心卫生院等单位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后活力大增,以及已经开诊的海安微创医院和即将开诊的消化专科医院都对我院的生存和发展带来巨大的压力。因此我们必须居安思危,主动适应,不断探索进取,在夹缝中求生存,在竞争中求发展。我院当前存在着不少的困难,竞争与发展的形势严峻,人民群众对医疗日益增长的需求与我院所能提供服务之间的矛盾,人民对健康的需求,随疾病风险的心理承受力与医务人员在诊治病人的客观存在的技术风险之间的矛盾,还有社会、经济等多重矛盾,如果我们仍然因循守旧,固步自封,坐等良机就会坐失良机。面对困难我们要知难而进,勇于实践,大胆创新,寻求克服困难,解决问题的办法,不断探索和完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方案。

3、全员竞争上岗是医院在竞争发展中求活力的需要。

近年来,我院虽然发展迅速,业务收入逐年递增,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人员过多、机构过多、分工过旧、忙闲不均、相互推诿、人浮于事、管理无法到位,已经影响到医院的运转与发展。其次,用人上缺乏竞争机制,干的不如看的,多干不多得,少干不少得,干好干坏一个样。按我院设岗规定,高级职称渐趋饱和,中级职称已大大超编(设岗208个,现拥有资格的为246个),以前职称晋升都是一旦拥有终身受用,使得一些同志职称到手,各种福利待遇都有,停止不前,不思进取,结果造成年青的同志、优秀人才、技术骨干上不去,而滥竽充数者下不来,严重挫伤这些同志的积极性,若再不实施评聘分开、全员竞争上岗,职工无动力,工作无活力,医院无竞争力。因此,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严格考核,优胜劣汰的原则,坚持资格与职务分离,职务与岗位一致,等级与能力统一的评聘分开、动态管理是一条行之有效的改革之路。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全员竞聘上岗改革的进程。

(一)全员竞聘上岗的原则。根据海委发[20xx]10号《关于深化县属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和海卫发[20xx]38号《关于印发全县卫生系统有关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及办法的通知》精神,依照“优化结构、按需设岗、以岗择人、以岗定薪、公平竞争、聘约管理”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全面推行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制,实现全员聘用合同制,推动医院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岗位设置。(1)设岗的原则:岗位设置是专业技术职务竞聘的前提和基础工作,我们将坚持有利于促进学科的建设与发展,有利于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专业队伍结构的优化,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原则,在岗位评价的基础上合理设岗,强化岗位意识,逐步实现从身份管理到岗位管理。(2)设岗的方法:按县人事局批复,高级职务按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5(正高占此比例的25)、中级职务按40确定岗位数,医院将依据各专业学历层次,专业岗位分布、工作量、床位编制等情况,对各种不同专业和岗位作适当调整,做到向重点专科、业务发展较快的科室倾斜,将各类 各级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细化。全院共设高级岗95个,中级岗208个,初级岗258个,技术工人中高级工25个,中级工25个,初级工10个,工勤岗位56个。

(三)竞聘方法

1、竞聘的范围:凡属我院编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竞聘;正高、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科室主任或主持工作的副主任由院长聘任,其余专业技术人员报经院部审核后,由科主任聘任;在管理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可以申报参加管理系列的岗位竞争,竞争上岗后原专业技术职务保留,可不占科室的编制岗位;即将退休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男57周岁,女55周岁)可不参加本次竞聘,聘任到过渡岗位上。

2、聘用的形式:本次竞聘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平聘、高职低聘、转岗聘任、缓聘和不聘等形式。

3、竞聘的程序:(1)组建班子。成立竞聘工作领导组以及由单位负责人、工会、人事、纪检干部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院聘任工作委员会和各系列聘任委员会。(2)制定方案。将竞聘工作领导组及院竞聘委员会成员名单和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的竞聘工作方案,报卫生局审批。(3)宣传发动。聘任委员会向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宣传评聘分开政策、实行评聘分开的重要意义,使大家知道竞争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时间、要求、方法、步骤。公布岗位数额和岗位职责、聘任条件、硬件考核评价标准等。(4)公开报名。根据设岗情况,由具备竞聘条件的人员提出书面申请,聘任委员会依照竞聘条件审查竞聘人员的资格。本人不提出申请的,作为落聘处理。(5)竞聘演讲。竞聘人抽签决定演讲次序,依次向科室全体人员述职演讲,全体工作人员参与测评打分。演讲的内容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政治思想表现、业务技术能力、工作业绩、继续教育学习、受聘后工作打算等内容。(6)硬件积分。制定硬件考核评价标准并报卫生局核准后,聘任委员会按确定的硬件考核评价标准审核、公布竞聘人员硬件得分。硬件考核评价标准应包括任期内年度考核情况、各级表彰、科研成果、业务工作、继续教育等情况。(7)考核测评计分。参与测评的人员根据竞聘人述职、考核情况及德、能、勤、绩各方面表现情况,独立打分。测评分按科室竞聘工作组成员和群众两个部分分别统计。竞聘人最后得分为竞聘工作组成员测评平均分、群众测评平均分、硬件积分三项之和。其中竞聘工作组成员测评平均分占40,群众测评平均分占40,硬件积分占20。根据竞聘人员最后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超过设岗数名次的人员降聘一级,降聘人员不占用下一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数。(8)上报竞聘结果:各系列聘任委员会将各科的竞聘情况上报医院竞聘委员会,由医院竞聘委员会对所有竞聘人员的情况进行严格审核、评议、复议后,报院长办公会。院长办公会确定聘任名单,填写《××*事业单位人员聘任审批表》,报卫生局和县职称办(技术工人报工考办)核准。(9)公布聘任结果:根据县卫生局和县职称办的批复,公布聘任结果,由院长向受聘人员颁发聘书及上岗证,并于受聘的次月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4、考核: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紧密结合科室综合目标管理、结合科室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采用分级分类、量化积分排队的方法进行。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任工作期满考核。科室是考核的主体,科主任是考核第一责任人,强化岗位考核意识,切实把考核工作落实到实处。考核的要求及实施办法,按照海卫发[20xx]38号文件精神另行制定。

5、聘期管理:医院或各科室根据职责与所聘人员签定聘约,明确竞聘上岗人员的责任,尤其是将科室各类综合目标分解到组、到人。完善持证上岗制度,加强聘期内管理。聘期一般为2年。在聘期内,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待有空岗或下届聘期参加竞争上岗并被聘用后,方可享受相应的待遇。

(四)人员的分流与安置:人员的分流按照有利于深化改革,有利于提高人员素质,有利于分流人员各尽所长,各得其所,更好地发挥作用的原则进行,主要途径有:

1、实行内部退养。

①内部退养的对象:

按海卫发20xx[10号]文件精神,至20xx年12月31日,男性年满55周岁、国家干部身份的女性年满50周岁,工人身份的女性满45周岁的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人员需本人自愿,提出书面申请);

②内部退养人员待遇:

(1)内退人员退养期间由单位按月发给一定的生活费,月生活费标准按本人退养当月基本工资(四项之和)的85发放。

(2)单位按事业人员标准继续缴纳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3)如遇国家调整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由单位为退养人员办理档案工资调整手续,相应提高其退养生活费待遇。

(4)在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按照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退休费标准支付养老金。

③内部退养人员的管理:

内部退养人员不占编制,由医院参照退休人员管理。

2、缓聘和不聘

①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予以缓聘和不聘

(1)在一聘期内因病休养半年以上(含半年不能承担实际工作)者;

(2)未能完成岗位职责或未达到上岗条件落聘者;

(3)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

(4)违反行风纪律,经查实情节严重者;

(5)受行政记过以上处分者;

(6)聘期内年终考核不合格者。

②缓聘和不聘的期限

依据性质的不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缓聘和不聘期一般为一年;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缓聘和不聘一般为半年。

③缓聘和不聘人员的管理

(1)统一服从医院安排,原则上在原科室工作,占科室编制,但不占科室的岗位;

(2)医院、科室严格加强管理、教育,定期组织业务培训,自觉遵守院内有关规定,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达到竞聘岗位的条件;

(3)缓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科室内有空岗方可竞聘上岗;

(4)医院每年定期对缓聘人员进行考核评议;

(5)缓聘期满,经各级竞聘委员会审核仍达不到应聘岗位的上岗要求者将给予低聘,转岗聘任或不聘。

④缓聘和不聘人员的待遇

(1)在缓聘和不聘期内只享受基础工资和效益、效率工资,不享受岗位工资。

(2)缓聘期满后,再竞聘不上岗位的,按县政府、卫生局有关文件执行。

⑤缓聘人员再上岗的程序

(1)缓聘期满后,个人及时提出书面申请;

(2)科室聘任工作小组对其进行考评、材料审核,系列聘任委员会提出推荐意见;

(3)系列聘任委员会对本系统内申报竞聘的缓聘人员进行统一审核、评议学术水平等,初步确定聘任意见;

(4)院聘任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对全院达到上岗条件的缓聘人员,尤其是对系列聘任委员会评议意见有异议的进行再评议。

(5)报请院长办公会批准。

(6)颁发《聘书》和《上岗证》,并签定聘约。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齐心协力搞好全员竞争聘任上岗。

全员竞争聘任上岗牵涉到多方面、多层次的利益调整,我们一定要把握好政策,周密部署、科学安排,密切配合、务求实效。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全员竞聘上岗工作的领导,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竞争聘任领导小组,指导协调此项工作,并在人事科设立办公室。成立院竞聘委员会,负责高级职务的竞聘工作;成立临床、医技、护理及其他系列四个聘任委员会,具体负责本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的竞聘、考核、资格审核等工作,各科室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科室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竞聘推荐等有关工作。各工作小组要加强对各自科室全员竞聘上岗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注意研究全员竞聘上岗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确保全员竞聘上岗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要加强全员竞聘中的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对全员竞聘上岗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要加强预测和疏导,并在实践中及时加以解决,对职工要讲清楚上级的要求,改革的好处,改革的政策、措施,以取得职工的支持,在做职工思想工作时,方法切忌简单化,更不能回避矛盾;各分管领导要按照各自分工,抓好全员竞聘上岗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全体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一个党员,一面旗帜;各个支部要充分发挥堡垒作用,一个支部,一片基地。要带领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到这项改革工作中来。

三要严格按照序时进度。按照布署,全员竞聘上岗分三个阶段进行。1、准备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医院成立全员竞聘工作领导组及其办公室;组织力量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2、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月初~20xx年2月上旬),医院召开改革动员大会,出台改革文件,对改革进行总体部署;各科组织职工学习医院改革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形成共识。3、实施阶段(20xx年2月~20xx年3月)各科按照改革方案,全面组织实施,不折不扣地完成改革任务。

四要规范操作。各科要认真吃透政策精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秉公办事,杜绝暗箱操作。

第12篇

长期以来,干部能上不能下,或是下的渠道不畅、依据不明的问题,一直是困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20**年以来,**市积极推行领导干部正职任期制、副职聘任制,逐步完善干部职务和职级相结合的相关配套措施,从根本上打破了领导职务“一劳永逸”的终身制。目前,全市77个单位84名主要领导干部实行了任期制,有47名副职领导干部实行了聘任制,初步建立起人尽其才、能上能下、优胜劣汰、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营造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使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的跨跃。

一、深入调研,明确范围时限

**市委在充分开展调查研究、广泛进行论证的基础上,客观准确地分析了科级领导班子的现实情况,采取了先行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开的办法,全面推行正职任期制、副职聘任制,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制定了《**市科级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任期制试行办法》、《**市科级单位正职领导干部任期制实施细则(试行)》和《**市科级单位副职领导干部聘任制实施细则》,对任(聘)期制的实行范围、任职期限、监督管理、考核任免等方面内容作出了界定,确保了制度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在范围上,任期制主要适用于乡镇党委、政府正职领导干部,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及所属部分科级事业单位正职领导干部,群团部门正职领导干部,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职领导干部;聘任制主要适用于乡镇政府副职领导干部,市政府工作部门及科级事业单位行政副职领导干部。在时限上,每个任(聘)期原来均规定为3年,自20**年中央《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出台后,及时调整为5年。同时规定,正职在同一个领导职位任职不能超过二个任期,到期应进行交流或改任非领导职务;副职到期后重新进行聘任。在任(聘)期起始时间的确定上,任职决定时间在6月30日以前的,任(聘)期起始时间从当年年初开始计算;任职决定时间在6月30日以后的,任(聘)期起始时间从第二年年初开始计算。任期内因组织调整到职的领导干部,其任期按前任领导干部任期剩余时间计算。通过明确范围和时限,有效解决了干部任职无期限和调动频繁等问题,从而增强了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使其做到心中有方向、肩上有担子、工作有压力。

二、精心设计,科学设定目标

科学合理的任(聘)期工作目标是推行正职任期制、副职聘任制的重要环节。任(聘)期目标包括任期内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由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依据党代会、人代会提出的本届领导班子的奋斗目标,上级下达的指令性、指导性计划和其他工作任务,本地区、本部门从实际出发提出和制定的工作计划三方面的目标、任务、计划和要求,重点围绕工作职能和职责、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及群团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全市中长期发展规划目标和其它重点工作八项内容进行明确。任(聘)期目标既有具体量化标准,又对不能量化的指标进行定性划标,力求目标细化、硬化,以便于操作和考核,同时针对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和办法。任(聘)期目标及年度目标由本单位提出后,报市级分管领导把关修订,市绩效考评和目标管理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的任(聘)期目标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提交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党群部门领导干部任(聘)期目标由市级分管领导把关后,提交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市委常委会议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按照统筹、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科学合理地修订和分解任(聘)期目标,最后交由市委常委集体决策,确保各项任务目标科学合理、操作性强。

三、抓住关键,突出考核管理

为了确保任(聘)期目标的实现,**市建立健全了以任(聘)期目标责任为内容,以绩效考核为动力,以目标实现程度定优劣的机制,形成一套程序严谨、内容细致、操作规范、科学民主的考核管理办法。一是强化目标责任。领导干部任(聘)期目标确定后,区分共同责任和岗位责任,按照领导干部的分工和岗位特点,将任(聘)期目标和年度目标进行分解,量化、落实到每一位领导班子成员,以层层签订责任状的形式予以明确。同时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以便广大群众监督,使制定任期目标、分解年度目标的过程,成为干部明确责任、落实责任的过程。二是推行绩效考评。以任(聘)期目标责任制为依据,制定了工作实绩和民意测评两个百分制考评办法,以绩效考评看发展、看能力,以民主测评看民意、看公论,并按照不同层次和不同的工作性质,分别制定干部的计分标准,形成了衡量干部优劣的两把“尺子”。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重点考核与一般考核相结合、届中考核与届满考核相结合,综合运用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多种方法,对领导干部任(聘)期内的德、能、勤、绩、廉和履行任(聘)期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填写《任期年度考评表》,建立考核台帐,对干部在任(聘)期内的表现作出阶段性的评价,存入政绩档案。三是突出结果运用。依据任(聘)期目标考核结果选拔任用干部,是实行正职任期制、副职聘任制的生命力所在,也是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关键环节。**市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结果与干部的使用挂钩,推行了班子分类和干部档次划分管理办法,把领导班子分为一、二、三、四类,实行分类管理;把领导干部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档,在同层级、同系统中进行排序。对一类领导班子,予以通报表扬,实行物质奖励;对三类领导班子,市委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进行诫勉或提醒谈话,帮助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对四类领导班子及时进行组织调整。被认定为优秀领导干部的,作为优先提拔使用对象,大胆重用;对基本称职的领导干部,实行诫勉谈话,限期改正;对连续两年认定为基本称职和当年认定为不称职的领导干部,不再任用,并视情况分别采取改任非领导职务、降职使用等办法予以安排,或采取待岗、培训等办法处置,使干部的进退去留取决于岗位表现和工作实绩,增强了在职领导干部的竞争意识、忧患意识和自律意识,促进了各级干部争先创优、干事创业局面的形成。几年来,按照分类划档结果,先后对8个班子进行了调整,有16名领导干部被诫勉谈话,9名领导干部被免职,其中主要领导干部6名。

四、规范程序,提高运行效果

为确保干部职务任期制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市委重点建立并推行了三项配套制度。一是健全干部选任机制。综合运用公选制、考任制、选聘制、委任制等措施,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正职实行公开推荐。扩大初始提名权范围和选择面,赋予市委委员和市级四个班子成员每人一票的同等推荐权,在全市范围推荐符合条件的干部。特别重要的岗位,推荐权扩大到市直单位主要领导和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层面。之后按1:2比例确定提名人选,进行差额考察、差额酝酿,最终由市委常委会差额票决。几年来,通过这种方式共选任了17个单位20名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对行政副职实行公开竞聘。先后分两批拿出建设局、交通局、民政局等6个单位14个副职岗位进行公开竞聘。在竞聘中,严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组织考察、候选人提名、职工选举和公示“六关”,最后根据市级分管领导、组织部部长办公会、选聘单位正职领导及干部群众四个层面现场打分结果,当场公布当选人并发放聘书。对事业单位领导公开选聘。对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以教育系统为试点,先后对8个科级教学单位的校长、副校长岗位实行公开选聘,有20名干部通过公开选聘走上了正副校长岗位。财政差补、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实行“双考双选”,以中医院为试点,对院长、副院长及科室负责人实行层层选聘。由当选院长提名的副院长人选,副院长在全体职工中提名科室负责人。三个层次干部人选全部采取职工公开投票选举的方式确定。上述选任方式引发了多个层面的联动效应,催生了动力,增加了压力,激发了活力。二是完善审计和责任追究制。建立推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和领导干部工作变动交接制。对调整岗位、提拔重用或任期届满的领导干部,市委派出由纪检、组织、人事、审计等组成的审计组,对干部任(聘)期内的各项经济工作指标完成情况、财务管理及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审计,客观地评估工作业绩,把政绩审计和财务审计结果在适当的范围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经审核没有问题的,方可进行任免和工作变动交接;对一时难以查清的问题,实行待岗制。大力推行领导干部辞职、降职制,对领导干部任(聘)期内未能履行任期责任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对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要求辞去现职,拒不辞职的,予以降、免职处理。近三年来,有8名干部经审计被查出了问题而被予以降免,有5名干部因工作失职等原因,辞去领导职务。三是强化届满干部的管理。干部任(聘)期满后,按照有关程序解除领导职务并进行合理安排,是任(聘)期制的主要特征。**市采取提拔任用、连续任职、交流任职、提前退休、改任非领导职务、到所属单位任职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对任(聘)期满的领导干部进行安置。对第一届任期内胜任工作、群众拥护的干部,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予以提拔、交流或连任。对任满一届不能连任的、任满两届不适宜交流的,改任非领导职务。经考核不能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暂时没有合适岗位安排的干部,实行待岗,并鼓励个人参加学习培训,过一段时间后,视情况再作安置。对达到退休年龄的办理退休手续,未达到退休年龄、但工龄满30年的,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允许提前离岗。同时,加强对退长当员干部的管理,安排适当工作岗位,并在待遇上予以相应支持,创造干部能上能下的舆论环境,确保干部职务任(聘)期制的扎实、顺利推进。推行正职任期制、副职聘任制以来,在保持干部队伍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共有113名领导干部因在任期内工作实绩突出而得到提拔重用,有151名领导干部因能胜任本职工作得以连任或交流,免去领导职务的干部共95名,其中61名领导干部因工作实绩一般,改任了非领导职务。

**市全面推行正职任期制、副职聘任制,并严格执行干部能下的相关配套制度,做到了干部能下有章可循、有规必行,让“混”的干部人人自危、奋起直追,让“下”的干部心平气顺、乐意接受,有力地促进了干部队伍的有序流动和新陈代谢,形成了干部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良性循环,进而形成竞相干事业、积极谋发展的格局。市级财政收入由20**年的3.1亿元,持续增长到20**年的5亿元;全省县域经济综合排名由20**年的13位升至第9位,重新进入全省十强;**市还相继被确定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城市计划试点市;绩效考评连续3年列牡丹江市各县(市)区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