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期刊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个人岗位履职报告

个人岗位履职报告

时间:2022-10-06 20:38:14

个人岗位履职报告

第1篇

大家好!

一年来,我按照区文教卫党工委的要求,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工作,廉洁自律,团结支部一班人,知难而进,在疫情防控期间,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实现了工作目标,为教育事业、为学校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个人履行党建工作岗位职责的状况简要汇报如下,恳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予以评议。

一、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状况

一年来,我努力抓好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用心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立足学校实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研究制定了党建工作计划,坚持党员学习制度,党建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党支部用心开展组织建设工作,定期检查计划落实状况,组织党员、用心分子学习有关党建的文章,学习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广大党员干部用心分子提高了认识,明确了目标,鼓足了干劲,做出了成绩,促进了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在疫情期间,党支部书记带头,认真落实教育局及区党工委,安排的各项任务。同时结合我校情况,制定了疫情期间,听课不停学的网课活动,由党员同志带领下,开展的网课微视频比赛。在发展党员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每年对党员进行考核,评选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及时总结党建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学校重大事情党支部研究决定,起到了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二、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

一年来,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科学发展观的有关理论,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学习党章的有关规定,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相关各项活动,用科学发展观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建立学习园地,进行心得交流。开展党员先锋岗评比活动,促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高了党员的认识水平和思想觉悟,逐步建设了一支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

三、党支部领导班子龙头作用发挥好

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党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定期召开党支部会议,研究制定党员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定期召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促进工作,努力建设坚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群众。

四、努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我校所有党员全部参加了‘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学习、教育活动,党员的觉悟显著提高,在各方面工作中都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进一步适应教育发展的需要,优化组织设置,充实支部委员,创新活动方式,充分发挥推动教育发展、服务师生、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核心作用。前勤教育教学管理,后勤各项服务工作,学校重大活动,日常管理,党员干部都能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带动了全校工作的开展。评选优秀党员,推荐选拔优秀年轻后备干部,引导青年教师用心向党组织靠拢,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都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

五、努力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我们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健全落实了党内激励、关怀机制,用心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大力推行党务公开制度,保障了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广泛参与和有效监督。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引导党员加强党性修养、提升自身素质、开展专业自我成长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六、大力加强党建制度建设

我们制定了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并认真执行,做到了上级抓书记,书记抓落实,用心探索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效载体和办法,透过开会、上党课、组织参观学习、做读书笔记、交流心得体会、专项调查问卷等活动,加强党建工作,深入总结党组织创造的新经验,及时转化为制度成果,建立健全了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一年来我努力做好党务工作,在疫情期间也努力做好防控,以及疫情期间复课后的相关预防。但由于个人的潜力和水平有限,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与上级要求和师生期望还有差距。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办法不多、措施不力,工作方法有待改善。我自知在党支部书记岗位上,要履行好职责,务必加倍努力。

在此,恳请领导和老师们指出我的工作不足,提出宝贵意见,以利党的事业、教育的事业的发展。我决心发扬成绩,改善不足,争取更大进步。

第2篇

第二条首问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向行政机关咨询有关工作事项时,接受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自己的岗位责任履行告知义务的制度。

首办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要求行政机关办理有关事项时,受理或者办理该项业务的首位工作人员、业务机构、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工作职责负责处理并回复服务对象(包括告知该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有关公共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业务机构是指前款所称机关的内设机构。

本办法所称工作人员是指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从事公共管理活动的人员。

本办法所约束的对象或者行为,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加强政治、法律、业务学习,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了解本机关业务分工;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服务思想;接待或者接听咨询时,应当遵守规定的礼仪规范,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大方。

第五条接受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负责受理或者办理某项业务的首位工作人员、业务机构和行政机关,分别为首办责任人、首办责任机构和首办责任机关。

第六条对服务对象的咨询,首问责任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形履行如下岗位责任:

(一)对属于本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一次性告知其所咨询事项的办理依据、时限、程序、所需材料、相关手续等全部内容或者不予办理的理由,必要时应当提供有关资料、表格、收费标准及依据等;

(二)对属于本机构其他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当负责指引其与经办人员联系,遇到经办人员外出不在的,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并尽快给服务对象答复;

(三)对属于本机构职责范围但岗位职责不明的事项,应当尽己所知予以说明,不准推脱首问责任或者敷衍;遇到对政策理解有差异,应当坚持原则,耐心说明,做好解释工作;本人无法说明或者解释的,应当向上一级领导报告,并负责尽快给服务对象答复;

(四)属于本机关但不属于本机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或者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耐心解释,并尽己所知给予指引和帮助;

(五)首问责任人履行岗位工作责任时,应当遵守上级政府或者机关以及所在机关公布的行为礼仪规范。

首问责任人按照岗位职责应当同时履行首办责任的,除依照本条第一款履行首问责任外,还应当履行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首办责任。

第七条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首办责任人应当按不同的情形履行如下岗位责任:

(一)对符合有关规定条件能当场办理的事项,应当当场办理;

(二)对符合规定条件不能当场办理,但有办结时限规定的事项,应当开具收件回执,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

(三)对提交的手续或者材料不完备、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未按规定程序递交材料而不能受理的事项,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补办的手续、材料、办理程序及受理要求等;一次性告知应当尽可能采取书面形式。以书面形式告知的,应当填写《*市行政机关一次性告知书》或者相应的书面材料,载明需补办的手续、材料及办理程序等;

(四)对属于本机关职责但不属于本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告知服务对象负责承办的业务机构、具体工作地点及办公电话等;

(五)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当告知服务对象,并尽己所知给予指引和帮助;

(六)对涉及多个业务机构或者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或按业务办理程序本人不得先行受理的事项,应当及时咨询了解或者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不得以不清楚为由不履行首办责任;

对本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应当逐件附《*市行政机关首办流程登记表》。该登记表应详细记录移送、办理、回复等各个环节的内容,做到全程跟踪,去向分明,责任明确。

第八条首办责任机构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形履行下列责任:

(一)对本机构承办的事项,应当及时指定首办责任人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办理;

(二)对本机构承办的事项,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予以办理并答复服务对象;

(三)对本机构与其他机构共同办理的事项,本机构是首办责任机构的,应当按规定或者承诺时限完成自身的职责,同时应当告知和督促相关业务机构按时办理。各相关机构应当按规定的时限履行职责。各相关机构履行相应职责之后,首办责任机构应当负责在规定时限内答复服务对象并按职责办理相关手续。因其他机构原因影响到首办责任机构不能按时办理的,首办责任机构应当自行证明履行了告知和督促的责任。

第九条首办责任机关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形履行下列责任:

(一)对本机关办理的事项,应当及时指定首办责任机构按照规定办理;

(二)对本机关办理的事项,首办责任机关应当按规定或者承诺的时限予以办理;

(三)对本机关与其他机关共同办理的事项,本机关是首办责任机关的,应当按规定或者承诺时限完成自身的职责,同时应当告知相关机关按时办理。各相关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履行职责。各相关机关履行相应职责之后,首办责任机关应当负责在规定时限内答复服务对象并按职责办理相关手续。因其他机关原因影响到首办责任机关不能按时办理的,首办责任机关应当自行证明履行了告知和督促的责任。

第十条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办理的事项,主办机关或者牵头办理机关是事项的首办责任机关;不能确定首办机关的,由共同办理机关协商确定首办责任机关;确实难以确定首办机关或者对确定首办机关有争议的,报共同上一级机关指定或者协调解决。

首办责任机关确定后,由首办责任机关负责将首办责任机关和协办机关名单、办理事项等情况报同级监察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首办责任制实行分级管理。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负责协调、指导和检查同级政府其他机关或下一级机关首办责任制的落实,首办责任机关负责指导和检查首办责任机构首办责任制的落实,首办责任机构负责指导和检查首办责任人首办责任制的落实。

第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的首问责任人、首办责任人、首办责任机构、首办责任机关,由所在机关或者同级监察机关和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本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及公共服务行为和投诉处理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受到行政处理或者处分的个人、机构和机关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可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3篇

(一)首问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受来访、来电、来信的机关工作人员,应当负责接待、解答、受理或者引导办理有关事项,使之得以及时、有效处理的责任制度。第一位接受来访、来电、来信的机关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要热情礼貌、用语文明;熟悉本单位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要牢固树立党的宗旨意识,切实为前来办事人员着想,不得推诿;要体现机关工作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

(三)首问责任人的责任

1、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说明理由;需要补充材料的,要一次性告知;要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

2、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有关经办科室;经办科室无人时,应告知经办科室的联系电话。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的,当具体经办人不在时,首问责任人应先接受下来,并记下行政相对人的联系电话,再交具体经办人处理。

3、不属于本单位或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有帮助其了解承办单位或部门的义务。

4、属于电话咨询的,首问责任人应当按照上述原则给予答复;属于举报或投诉的,首问责任人应将反映的事项、举报或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要素记录在册,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四)对违反本制度被投诉并经查实的,要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二、岗位责任制

(一)岗位责任制是指各单位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总体职责、科室职能和职位说明书,将每个单位、部门(科室)以及每个岗位的职责、任务、目标要求等内容具体化,并落实相应责任的制度。

(二)岗位责任制是行政效能建设的基本制度,是依法履行职责,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根本措施,是对单位、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评的主要依据。

(三)各单位应当按照行政效能建设要求,根据岗位设置建立健全本单位、本部门的岗位责任制。

(四)制定岗位责任制应遵循下列原则:

1、因事设岗,职责相称;

2、权责一致,责任分明;

3、任务清楚,要求明确;

4、责任到人,便于考核。

(五)领导岗位实行“一岗双责”,既履行业务工作职责,又要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岗位责任人因出差、开会、培训、请假等原因离岗,其职责应当有人代替履行(即建立"AB"角制度),不能因为责任人离岗而使工作停滞。

(七)岗位责任制的内容:

1、单位(部门)的总体职能;

2、内设科室的主要职责;

3、具体岗位的设置及其职责;

4、具体岗位的“B”角责任人。

(八)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将本部门、科室所承担的职责进行分解,落实到具体机构和人员,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九)建立岗位责任制考评制度。各单位要将岗位责任制列为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年终每个岗位责任人要将履行岗位责任的情况纳入个人总结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接受评议。对不履行岗位责任制或落实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同岗替代制

(一)同岗替代制(又称"AB"角制)是指机关某一岗位的工作人员不在岗时,应指定工作人员代行其职责,以保证工作连续性的制度。

(二)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确需短时间离开岗位的,须事先报分管领导或科室领导同意。具有行政许可受理职责或属服务管理“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离岗前应指定人员代办其业务;职能科室人员全部外出的,应将业务移交办公室代办,避免行政相对人到机关办事无人受理,防止工作停滞、拖延或中断。

(三)工作人员因开会、出差、请假或其他原因一天以上无法到岗的,应在离岗前向直接领导人汇报正在办理和待办的事项,并做好交接手续,直接领导人应及时指定人员代行其职责。

(四)单位领导层也应实行同岗替代制;主要领导不在岗时应指定一名副职代行其职责,副职不在岗时应由主要领导指定专人代行其职责。

(五)顶岗人员应认真履行替代岗位职责,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不得推诿、留置、拖延或不办。

(六)违反本制度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一次性告知制

(一)一次性告知制是指行政相对人到机关办事或电话咨询有关办理事项时,经办人员应当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费用、所需的全部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理由的制度。

(二)对行政相对人要求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能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其所需补正的手续和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的要求补正后,经办人员应当按时予以办理。

(三)对行政相对人所办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或相关手续、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应及时帮助其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

(四)对需一次性告知的事项,除电话咨询可用口头一次性告知的形式外,要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当事人,并存档备查。

(五)违反本制度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服务承诺制

(一)服务承诺制是指单位或部门根据职能要求,将对外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

(二)服务承诺的主要内容:

1、简化办事程序。承诺办事程序要力求科学、合理、易行,办事必备条件具体、明确,最大限度方便行政相对人。

2、缩短办事时限。承诺手续齐全、能办的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限时办结,并出具收件回执单;缩短流转签批时间,内部科室当天签办,不滞留过夜,单位领导不压不拖,及时办。办理时限不得超过承诺时限,承诺时限最长不得超过法定时限。

3、提供优质服务。机关工作人员应增强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文明礼貌、态度热情、服务周到,努力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优质的服务。

4、其他服务承诺。联系本单位实际,对行风监督、收费等方面作出服务承诺。

(三)对本单位或部门职权的审批、核准、报备、登记等服务事项的法律依据、办理条件和具体要求以及办理程序、时限、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员等要素,分别采取编印办事指南、服务手册、触摸屏、显示屏或新闻媒体、网络等渠道向社会公示,以方便行政相对人办事。

(四)要规范和完善对履行承诺行为的监督、奖惩机制。公开投诉电话和具体受理群众投诉的部门或科室,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投诉的问题应认真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反馈给投诉人,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五)对违反服务承诺的,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六、限时办结制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行政相对人到机关办事,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经办单位或经办人应在法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其所诉求事项的制度。

(二)各单位要根据职责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科学、合理地确定所承办事项的办理时限,最长不得超过法定时限。

(三)对即办事项,在行政相对人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要即时予以办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和刁难。

(四)对限时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对行政相对人申报的材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并出具收件回执单,写明所收材料名称、页数、办结时间及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

(五)对行政相对人诉求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理。如特殊情况确需延时办理,经办人要按照职权规定报领导审批,并告知当事人延时办理的理由。

(六)违反本制度的,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否定事项报备制

(一)否定事项报备制是指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各项业务过程中,认为服务对象的诉求事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办理的事项,要实行登记备案或请示报告的制度。

(二)否定事项报备制的适用范围:

1、凡对服务对象申请办理属于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各种申请事项、证件或行政事宜,经审核认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办理时,应当实行报备。

2、其他不予受理情况须报备的。

(三)否定事项报备登记表的内容:

1、被否定事项的名称。

2、被否定事项的申请单位或个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

3、被否定事项的基本情况及否定理由和依据。

4、经办部门及经办人姓名、职务。

(四)否定事项报备的办理及要求:

1、经办部门和经办人对服务对象的诉求事项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检查核对,对不符合规定的,予以否定,并进行登记备案。

2、对经核实符合否定条件的事项,由经办人员填写一式两份《否定报备登记表》,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批准,一份送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另一份由经办人将其与审办材料一并存档备查。

3、否定报备应当按规定或承诺的时间办结,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服务对象,同时告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救济权利。

第4篇

今年以来,全区共组织“争先进位谋提升,岗位创优新作为”等专题辅导3次,各级领导干部和专家学者上党课、作专题报告116场次,撰写心得体会、调研报告3095篇。目前,全区1249个基层党组织,32000余名党员全部认领了岗位,写出了承诺书,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现将2010年7月份爱岗敬业、创先争优活动实践报告综述如下:

分类设岗,搭建创争舞台,激发干事创业潜能。本着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党员参加、有利于活动取得实效的原则,区别不同领域和行业基层党组织的职责任务,区分不同群体党员的岗位特点,合理设置先锋岗,将创先争优与岗位特点密切结合,实现效益最大化。在镇街道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中,设置“创业先锋岗”;在领导班子副职及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中,设置“敬业先锋岗”;在机关单位党组织和一般党员干部中,设置“服务先锋岗”;在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设置“带富先锋岗”;在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设置“和谐先锋岗”;在中小学校、卫生等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设置“奉献先锋岗”;在“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设置“兴业先锋岗”,通过有针对性的活动载体,设立不同的目标,科学引导、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

逐级认岗,明确创争目标,增强创争的可操作性。针对各级党组织的职责重点和党员干部的岗位要求,细化量化岗位工作目标,实行上级组织定岗与自我认岗相结合,做到事事有人管,有岗就有责。镇街道和区直部门,重点围绕培育新亮点,打造新特色,创造新业绩,力争各项工作在全区争先进,在全市、全省、全国扛“红旗”;领导班子副职及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重点围绕岗位和分管工作实际,比创新、比敬业、比作为;机关单位党组织和一般党员干部,以“比作为、树形象”为重点,开展好公开承诺、行风评议等工作,切实提高机关效能;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结合“三级联创”活动,广泛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户、结对帮扶等活动,做到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富裕;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围绕推进城市社区党建网格化,探索党员管理新机制,推动文明和谐社区建设;“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围绕发挥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对照履岗,落实创争要求,不断提高执行力度。强化学习培训,提高履岗能力。对照岗位职责,通过集中辅导、专题调研等方式,着力强化党员干部基本素养、基本技能、基本作风方面知识的学习与提高。各级各部门结合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岗位职责,并根据职责任务,制定出履岗计划,明确落实措施、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岗位责任人等,建立起责任主体明确、责任内容具体量化、责任层级合理科学、责任评估指标准确完备的责任体系。加大履岗执行力度,对照履岗计划,对各级各部门履岗情况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为党员干部建立履岗情况记实档案,对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新作为、率先作为、高效作为。全区成立了5个督导组,对各级各部门履岗情况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建立党员干部履岗情况记实档案,跟踪记录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对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目前,共组织集中督导5次,对未达到岗位计划目标的7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下发了整改通知单。

考核评岗,增强创争动力,构建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对镇街道,区分东中西三个方阵的不同实际,合理确定共性指标,研究细化特色指标;对区直部门单位,区分职能性工作、创新性工作和突破性工作,细化考核指标,加大基层和服务对象的评价权重;对部门“一把手”,结合对部门的综合考核,注重个人事业心责任感、工作落实力度、团结协作能力、工作创新、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考核评价。同时,结合部门特点和群众的需求,分别制定对副科级以上干部、机关人员、农村党员干部等7类干部、工作人员的全员化、全程化、全排位考核办法,进一步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部门单位,采取民主测评、绩效考核、行风评议、季度观摩“四位一体”考核模式,切实增强考核的实效性和科学性。

对党员干部,按照“个人述岗、履岗测评、民主评议、综合评审”四个环节,对履职情况严格考评。坚持把岗位作为情况,作为识别、考察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位次靠前的单位和党员干部,按照规定比例授予相应“先锋岗”称号,并在经济上给予奖励。对获得先锋岗称号的单位,在干部使用和经费安排上重点倾斜;对考核排末位的单位,对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对群众意见大的党员干部,责令限期整改或调整岗位,对考核不称职的则调整下岗或降级使用,真正形成“有岗就有责、有为就有位、失职必追究”的激励约束机制。新晨:

如何在本职岗位、日常工作中创先争优,全力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积极作为、创新作为、科学作为?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探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路子,即把“争先进位谋提升,岗位创优新作为”和“立足岗位比作为、创先争优当先锋”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主题和载体,通过“设岗、认岗、履岗、评岗”四岗模式,立足“岗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增强创先争优活动实效。

第5篇

(一) 实事求是。

(二) 提炼主题。

(三)变文字为有声语言。在写作述职报告的时候,一定要随时考虑到讲话时的情况。这就要注意文字变成有声语言的特点。语言一般是生活化、口语化、大众化的。多用短句子,注意长短交叉合理。慎用文语(古语和欧化语),作点缀之用。少用单音词。避免同音不同义或易混淆的词语。不随便用简略语。还可以适当增加语气词如“吧”、“吗”之类。为了方便聆听,有些标点符号还要用文字代替,如顿号改为“和”,破折号改为“是”,引号表示否定时加“所谓”,括号补充另用文字说明等。

(一)要充分反映出自己在任期内的工作实绩和问题

述职是民主考评干部的重要一环,也是干部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干部作述职报告,是为了让组织和群众了解和掌握干部德才状况和履行职责的情况。因此,述职报告应该充分反映出自己任期内的工作实绩和问题,也即写出自身在岗位上为国家和人民办了什么实事,结果怎么样,有哪些贡献还有哪些不足,包括工作效率、完成任务的指标、取得的效益等等。工作实绩如何,是检验干部称职与否的主要标志,述职人要充分认识这一点,实事求是地把自己的工作实绩和问题反映出来。

(二)要实事求是地评价自己

对自己的评价要实事求是,不夸大,不缩小,要准确恰当,有分寸,不说过头话、大话、假话、套话、空话。要做到这样,应注意处理以下几个关系:

1.处理好成绩和问题的关系,就是理直气壮摆成绩,诚恳大胆讲失误。

2.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不能把集体之功归于个人,也不要抹杀了个人的作用,必须分清个人实绩和集体实绩。

(三)要抓住重点,突出个性

述职报告,如果用口头报告表述。一般宜占用30分钟,如果用书面报

告表述,一般以3000字以内为宜。因此,表述的内容应抓住重点,抓住最能显示工作实绩的大事件或关键事写入述职报告。凡重点工作、经验、体会或问题等,一定要有理有据,充实具体,而对一般性、事务性工作,宜概括说明,不必面面俱到。抓住重点,突出中心,还应突出自己的特色,突出自己独有的气质,独有的风格,独有的贡献,让人能分辨出自己在具体工作中所起的作用。

述职报告注意事项

针对往年个别中层干部述职时,对述职报告的文体不了解,文不对题,以科室工作总结代替个人述职报告,并且在述职过程中随意脱稿发挥,浪费时间,严重超时的现象,现就今年中层干部述职报告提出如下注意事项:

1、中层干部述职报告属于个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汇报材料,因是口述类型,应以本人语气来写,主要汇报自己是如何履行岗位职责的,干了哪些工作,取得了什么样的

成绩,存在什么问题,下一步如何改进等,不能以科室的语气写成科室工作总结。

2、述职报告的一般格式:

标题:述职报告 (标题之下注明科室、姓名)

抬头:因是口述述职报告,面对的是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抬头写“各位代表”或“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正文:

第一部分(引语):一般写明自己工作岗位、职责范围、工作目标等。对自己本学期工作的整体评价,这部分要写得简明扼要,给听者一个大体印象即可。

第二部分(主体):客观陈述自己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主要写做法、实绩、经验、问题,

内容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全面准确。不能夸大成绩,也不能回避问题。重点要突出,主要围绕采取了哪些措施,解决了哪些实际问题,取得了哪些成绩来写。对有创造性、开拓性的特色工作重点着笔,力求详尽具体。对日常性、一般性、事务性工作表述要尽量简洁,略作介绍即可。对于存在的问题,要客观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今后改进的措施。语言尽量以陈述为主,不要抒情,更不能使用夸张性的语言。这部分内容涉及面广、量多,所以宜分条列项来写。述职时一般不要脱稿。

第6篇

一、违反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同岗替代制、办事预约制的,给予诫勉教育或效能告诫。

二、因业务不熟悉而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文秘资源网,第一次给予待岗学习一个星期,经单位组织考试合格后再上岗;第二次给予调整工作岗位。

三、故意刁难服务对象或吃、拿、卡、要、报的,给予效能告诫,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四、凡是所辖办、站(单位)人员一月内2人次以上或一年内累计5人次以上,受到效能告诫处理的,要对办、站负责人进行告诫。

被诉待岗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公务、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或履行其他工作职责中,因服务态度不好,办事效率低下等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行为被群众投诉(调查后事实清楚的),一月内被投诉三次以上的,一律待岗。

二、被诉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必须按机关正常上下班时间到单位认真学习党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文件、规定,并认真检讨自己在工作中的存在问题。

三、待岗期为15天,待岗期满后,经群众评议、组织考评合格后,视情节恢复原工作、重新安排工作岗位或辞退。群众评议要有服务对象代表和单位工作人员代表参加。

四、待岗期间,一律停发岗位考核奖金。

效能违规教育制度

一、效能违规教育制度是对本委工作人员因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情节较轻,不够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纪律教育制度。

二、效能违规教育采用行政告诫制度,具体分为口头告诫和书面告诫两种形式。

(一)口头告诫适用范围

1、在执行服务承诺制中出现违诺现象,情节较轻能够及时纠正的。

2、“首问”责任人没有履行“首问”责任。

3、在规定期限内无特殊原因,没有联系反馈预约人的。

4、违反一次性告知制,同岗替代制,情节较轻的。

(二)书面告诫适用范围

凡不执行或违反效能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受到投诉、举报,造成不良影响,情况属实的。

三、行政告诫的程序

1、效能办或投诉中心根据调查情况提出行政告诫建议提交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2、口头告诫的由当事人到效能办直接接受口头告诫。

3、书面告诫由效能办负责填写《告诫通知书》,由效能领导小组主要领导签发后,当面送达被告诫人。并告知所在办、站负责人,由所在办、站对被告诫人进行帮教。被告诫人收到《告诫通知书》后7日内,须将书面检查交所在办、站负责人审查签字后,送交效能办。

4、凡受到行政告诫两次的,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失职追究制度

一、失职追究的对象:

街道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二、失职追究的内容:

1、诫免提醒类:告诫、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

2、组织处理类:调离、停职、免职、降职。

3、纪律处分类: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

三、失职追究的运用

1、不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命令、决定。情节轻微的给予诫勉谈话、告诫、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调离、停职、免职或党纪政纪处分。

2、因长期疏于管理或不敢大胆管理,造成所辖部门和人员违规违纪群众意见较大,反映强烈的,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责任。情节轻微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情节较重的,给予调离、免职、降职或党纪政纪处分。

3、对配偶、子女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知情不报或知情不管的领导干部、一经发现查实给予告诫,书面检查,故意包庇、纵容的,视其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4、在行政执法中,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吃拿卡要”,接受“红包”,接受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经查证属实、情节轻微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情节较重的给予免职、降职或党纪、政纪处分。

5、所辖部门和人员发生的问题不报告,不及时认真组织查处或查处不到位造成小问题酿成大问题的,追究当事人、部门领导责任。情节轻微的给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调离、停职、免职或党纪政纪处分。

6、办事拖拉、作风生硬、态度粗暴、故意刁难,不按时限要求办理公务,效能低下贻误工作,评议中群众意见较大。情节轻微的给予告诫,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调离、停职、免职或党纪政纪处分。

7、在公务活动和向社会服务承诺中不负责任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造成不良影响,损害街道形象或被效能投诉经查证属实的,情节轻微给予告诫,或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停职、免职或党纪、政纪处分。

办事预约制

一、在办公室楼道设置工作人员去向牌,各办设置办事预约登记本。

二、群众到机关办事找不到经办人员时,把需办的事宜和联系地址、电话等写在登记本上或打电话联系,与负责经办的人员预约办事。

三、经办人员看到预约留言或接收到预约办事电话后,能直接办理的事项要马上办,并及时告知预约人;不能立即办理的事,要在规定时限内与预约人联系,把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给预约人。

四、对因故不能到岗(位)的人员,要指定替代人员负责履行其职责,无法替代的,有关人员要耐心向办事人解释清楚,并让其对办理的事项进行预约,尽力方便群众办事。

五、各办要把办理预约的有关情况登记在册,建立档案备查。

首问负责制

一、首问责任人是指

在本机关范围内第一个接待来电、来访、来信、来函或其他有关人员(以下简称办事人)询问的机关工作人员。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要求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办、站工作职能和办事程序,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了解机关各办、站的基本岗位职责;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群众、基层服务的思想;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做到内增素质,外树形象。

三、首问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办事人到机关办事,对于有要求办理的事项,首问责任人根据不同的情况应当承担下列责任和义务:

1、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及时(在规定办事时限内)办理或一次性告知有关办事程序、要求等,热情耐心地解答有关询问。

2、属于本办、站职责范围内的,但有关责任人外出开会、出差、公休、病假等暂不在岗位或联系不上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负责填写《办事登记表》或以其它形式将办事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内容、留言等负责转交责任人或本部门负责人。责任人应尽快与办事人联系。

3、不属于本办、站职责范围内的,但属于本机关内责任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主动告知办事人联系的职能办、站或单位。当经办、站或单位无人时,应告知相应的联系电话。

4、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5、首问责任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文明礼貌、热情服务,使用文明用语,不得敷衍、应付、推诿。

四、各级领导要注重树立典型,结合年终绩效考评,对能模范遵守首问制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和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奖励。

五、执行首问负责制,对存在问题和违纪的人和事要给予严肃处理。有下列情节者经查属实按《效能追究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1、首问责任人未及时将办事人拟办的事项移交给有关责任人。有关责任人到岗后未及时与办事人联系,延误办事人办事,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办事人要求办理或咨询事项推诿扯皮或有意刁难、态度恶劣的。

3、屡次违反首问负责制的规定,经批评教育不认真改正的。

同岗替代制

一、机关各办、站应根据其职能要求,实行定人、定岗、定责。

二、定岗工作人员应明确清楚自己担负的工作任务,恪尽职守,严格遵守办公制度和请销假等制度,积极主动地做好本职工作,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随意替、换班。

三、定岗人员和因工作或特殊情况需离岗外出,应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在单位指定接岗人员到位后方能离岗。

四、单位指定代岗人员必须熟悉了解其所代岗位的业务职责,不能随意让无关人员或不熟悉业务人员替代。

五、离岗人员应主动向代岗人员交代岗位工作及待办事项,办理交~手续,代岗人员必须切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六、未履行同岗替代责任的,按效能建设有关奖惩规定处理

一次性告知制

1、各办、站(单位)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要一次性告知所办事情需要的材料、办理的程序、办结的时限。

第7篇

1.首部。主要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或称谓等内容。

(1)标题。报告的标题有单标题和双标题之分。单标题一般为"报告",也可以在"报告"前面加上任职时间和所任职务;双标题由正标题和副标题组成,副标题的前面加破折号。正标题是对述职内容的高度概,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括,副标题与单标题的构成大体相似。

(2)主送机关或称谓。标题之下第一行顶格写主送机关或称谓。向上级机关呈送的报告,应写明收文机关;向领导和本单位干部职工作报告,则应写明称谓。

2.正文。由导言、主体和结尾三个部分组成。

(1)导言。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任职介绍,说明自己的任职时间、担任职务和主要职责,简要交代述职的内容和范围;二是任职评价,扼要介绍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这一部分力求简洁明了。

(2)主体。这是报告的核心,主要陈述履行职务的情况,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任职期间的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工作成绩;二是存在的问题及经验教训;三是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目标或打算。

(3)结尾。一般要求用格式化的习惯语来结束全文,采用谦逊式结尾、总结归纳式结尾或表决心式结尾等形式。

3.落款。包括署名、成文或述职时间两种。也可以将署名放在标题之下。

在写作报告时,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客观公正。要注意论断准确,重点突出,有针对性,既不要脱离自己的职责范围和工作目标,又要分析概括,不能写成流水帐;既要突出政绩,又要评价正确、适当,不能故意夸大或缩小;缺点和不足的地方也要说够、说充分。

1.标准要清楚。要围绕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来讲述自己的工作,尤其要体现出个人的作用,不能写成工作总结。

2.内容要客观。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实在、全面准确。既要讲成绩,又要讲失误;既要讲优点,又要讲不足;既不能夸大成绩,也不能回避问题。只有客观陈述履行职务的情况,才能有助于上级机关和所属单位群众对自身工作作出全面、准确、客观的评价。,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3.重点要突出。抓住带有影响性、全局性的主要工作,对有创造性、开拓性的特色工作重点着笔,力求详尽具体,对日常性、一般性、事务性工作表述要尽量简洁,略作介绍即可。

第8篇

政府领导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述职报告

2016年11月区政府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范文

2016年政府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政府领导的述职报告范文

人民政府领导述职报告范文

县政府领导年度述职报告

区政府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述职报告

县政府领导班子述职报告

2010年政府领导述职报告

镇政府领导班子述职报告

市政府领导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述职报告

第9篇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断创新农村和街道社区无职党员的教育管理方法,进一步规范无职党员行为,切实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农村和街道社区更好地贯彻执行,结合全市农村和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第二条农村和街道社区无职党员,是指不担任党内和行政领导职务的农村和街道社区基层党员。在农村和街道社区无职党员中开展设岗定责活动,要紧紧围绕农村改革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标准化社区建设这个中心,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党员参与村级事务和街道社区事务管理、带头发展经济的积极性,激发他们服务党员群众、模范践行宗旨的工作热情,为他们发挥“一个党员一面旗”的引路导向作用和体现先进性搭建平台,使他们真正成为“三个代表”的忠实实践者、组织者和推动者。

第三条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必须坚持以下四条原则:体现“三个代表”要求的原则,即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新时期检验党员是否合格的唯一尺度,把党员能做、会做以及需要党员发挥作用的地方,作为设置党员岗位的主要目标;与党员权利义务相衔接的原则,设岗定责必须依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做到合理合法;与村组和街道社区干部职责相区分的原则,要把设岗定责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通盘考虑,有利于村两委会和街道社区开展工作;防止利益驱动的原则,对发挥作用好、成绩突出的上岗党员主要采取表彰奖励的办法予以肯定和激励,绝不能以给报酬的办法进行物质诱导。

第二章岗位设置及要求

第四条设岗对象。参加设岗定责党员的条件为:不是村和街道社区领导班子成员的农民党员和居民党员;党员本人能认真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热爱党的工作,有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开拓创新精神和一定文化水平;能积极为党组织分忧,为人民群众服务,在村组和社区居民中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和威信。

第五条设岗类型。具体岗位设置为四大类11个岗位,也可以依据各村和街道社区的实际情况,按照因地制宜、按需设岗、因事设岗的原则,另定岗位。

经济发展类包括:科技推广示范岗和招商引资信息咨询服务岗。

政务监督类包括:党务监督岗、政务财务监督岗和计划生育监督岗。

公共事务类包括:信息咨询服务岗、社会治安维护岗和公共设施维护岗。

思想政治工作类包括:参政议政岗、民意收集岗和文明新风岗。

第六条在定人上岗工作中,把握好“群众信任、本人乐意、能履行职责、方便就近”四个原则,在安排推选党员上岗时做到“四个不”,即不合格党员不安排上岗,本人不乐意的不安排上岗,年级太大的不安排上岗,体弱多病的不安排上岗。

第七条岗位设置的要求:

(一)科技推广示范岗党员:每年示范推广新科技2项,组织村、居民开展各类民间形式的技术交流和参观学习活动2次,对农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不少于30次,帮助农户解决生产环节的技术难题。

(二)招商引资信息咨询服务岗党员:每年收集项目建设方面的信息5条,积极为项目建设建言献策;对外宣传本地的招商引资政策和资源优势,认真协助招商人员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三)党务监督岗党员:了解党务工作程序和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参加并协助党支部组织开展各项党内活动,督促党支部做好党员发展和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四)政务财务监督岗党员:熟悉政务、财务有关知识,对村组和街道社区重大事项的决策进行监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审查村组和社区财务开支的合理性、真实性,督促村委会和社区每季度对财务、政务进行一次公开。

(五)计划生育监督岗党员:积极宣传并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法规和有关政策,并监督他人自觉遵守;经常了解育龄妇女的生育状况,对于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和事及时向村组或街道社区报告。

(六)信息咨询服务岗党员:每年收集有利于发展的相关信息不少于20条,向村、居民提供务工、就业及农产品销售信息、科技生产知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不少于30次。

(七)社会治安维护岗党员:熟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村规民约;每年开展两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密切关注和掌握群众意愿,做好集体上访人员的思想疏导工作;组织群众搞好群防群治,制止和预防偷窃、抢劫、投毒、赌博等违法现象的发生;积极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辖区内治安问题、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八)公共设施维护岗党员:对村组和社区内的公共设施经常进行察看,制止破坏公共设施的一切不良行为,发现公共设施被破坏的现象,及时向村委会和街道社区报告,并协助做好公共设施的维修工作。

(九)参政议政岗党员:熟悉党的大政方针和基本政策,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影响面较广的政策、法规、时事政治宣传活动;主动参与本村、本社区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经常帮助党支部出点子、想办法。

(十)民意收集岗党员:能经常性地深入村民和居民当中进行专题民意调查,认真收集村组和社区居民反映的意见和建议,每年收集意见和建议不少于10条;及时向党支部反馈群众意愿,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

(十一)文明新风岗党员:带头解放思想,移风易俗,积极引导群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提倡优生优育,支持殡葬改革,不参与赌博;积极与社会不良风气作斗争,引导村、居民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

第八条除以上岗位,各村和街道社区可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其它岗位,其职责根据岗位设置情况自行制定。

第三章操作程序

第九条科学设岗定责,具体分四个步骤进行:

设置岗位: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和设岗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党员岗位。岗位设置中的每项目标既要有履行工作职责的定性要求,又要有量化考核指标;既科学规范,又便于操作,便于考核。

自我认岗: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通报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及岗位职数,由无职党员结合自身的年龄、文化、体能、特长及居住地等实际状况,自我选择一个岗位,并向支部申报。

竞争上岗:在党员个人自选申报的基础上,支部向全体党员公布和介绍每个申报人的基本情况、主要表现、特长等情况,采取由党员大会民主推选(无记名投票)的办法,每个岗位确定2—3个得票较高的党员,作为上岗党员初步候选人;组织开展演讲答辩,竞争上岗,确定上岗人选,签订上岗责任书,颁发履职证书。

公示明岗:对无职党员认岗定岗情况和岗位职责要求,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公开栏、黑板报或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向党员和居民群众进行公布,公示期为3天。

第十条党员上岗后,由村党支部和社区党支部集中时间对上岗党员进行岗前培训,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加强指导。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制订改进措施。为保证在岗党员能履职、履好职,建立在岗党员集中培训、情况交流、定期考核、工作督导等制度。在模式选择上,一般可分为全员上岗、竞争上岗两种。全员上岗是指所有的农村和社区无职党员全部上岗履责,各司其职。全员上岗有利于调动和发挥每个党员的积极性,适用于党员人数较少而素质普遍较高的村组和社区;竞争上岗党员比例一般应掌握在无职党员总数的50%左右为宜,以利于奖优汰劣,及时调整和优化上岗党员队伍。无论是全员上岗,还是竞争上岗,均可采取一人一岗、一人多岗和一岗多人等三种类型,上岗人员一般以自然村和社区为单位划定。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十一条建立上岗党员“一证一册两簿”制度,即上岗党员佩带《上岗证》、有《工作手册》,党支部建立《上岗党员情况反映登记簿》和《上岗党员履责情况评议簿》。

第十二条党支部根据上岗党员的岗位要求和本村、本社区工作实际,负责制定每个上岗党员年度、季度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计划,接受上岗党员的情况反映,填写《上岗党员情况反映登记簿》,定期检查《上岗党员工作手册》,及时掌握上岗党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第十三条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上岗党员履责情况工作汇报会,研究分析履职情况,督促指导工作,同时上岗党员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创造条件履行职责。

第十四条每名党员干部负责联系指导1--2个类型的岗位,通过组织上岗党员交流经验、现场观摩等多种方式,为无职党员指路子、教方法、解难题。

第五章考核办法

第十五条上岗党员工作考核坚持平时与定期相结合、支部意见与群众意见相结合,坚持优胜劣汰、动态管理,注重实绩、注重群众认可的原则。考核分半年考核与年度考核,由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党委和老市区工委、玉门镇街道办领导要参与上岗党员的考核工作。考核内容以上岗党员的目标管理内容和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具体包括思想品德、工作能力、爱岗精神、履责实绩,重点考核履责实绩和效果。

第十六条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农村、社区基本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较好:能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农村、社区基本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和各项规章制度,按要求开展各项活动,较好地履行了岗位职责。

一般: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责能力较弱,工作业绩一般化。

差:难以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工作失职,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民主测评不胜任票在1/3以上。

第10篇

第二条 各股室和全体工作人员要模范遵纪守法,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式,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审计,提高工作效能,做到勤政廉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二章 行为要求

第三条 各股室和全体工作人员对区委、区政府和局党支部、局务会议作出的决定、决议、意见和指示必须坚决贯彻执行,确保令行禁止,并保质保量地完成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局领导报告。

第四条 全局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市机关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和《区机关干部“八条禁令”》。

第五条实行办公公示化。

(一)标志办公。在办公桌上摆放有本人相片及注明部门、姓名、职务的桌牌,人员上岗时,必须佩带与桌牌内容相同的胸卡;审计人员外出审计时,必须出示审计资格证件。

(二)办公公示。明示审计机关工作职责、审计工作程序、审计工作规范要求、审计组成员姓名。群众到局机关办事时,承办人必须一次性告知办事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办事程序和所需的书面材料,并印制成办事指南,以备索或备查。

第六条 实行审计限时制。

严格落实审计限时制,促进每个审计项目能按期完成。在每个项目进点审计时,审计组都事先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明确审计重点、审计时限。若不能如期完成审计任务,确需延长审计时间的,应在时限前15天写出书面说明,报局长批准。每周汇总工作情况和下周工作打算。

第七条 全体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认真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区委、区政府及本局决定、命令和协调的事项。

(二)隐瞒或不及时报告查出的被审计单位或个人违反财经

法纪的问题。

(三)工作效率低下,不遵守《中国审计规范》等有关规定的时间要求或上级规定的时间期限而不及时上报审计报告、审计调查报告、审计综合报告;或超过期限下达审计决定书。

(四)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

(五)不履行或正确履行审计职责,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包括超越或偏离了审计的范围、程序、权限、标准等,导致工作失误,给单位或个人造成损失。

(六)因决策失误,贻误工作。

(七)擅自泄露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或擅自泄露未定性的审计问题、审计情况。

(八)利用职便强制企业参与非义务范围的活动,给企业带来损失。

(九)利用审计的职便进行吃、拿、卡、要。

(十)参加可能影响工作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十一)工作作风粗暴,服务态度差、被审计单位意见较大。

(十二)利用职务影响,偏袒、支持和变相参与经济或商业活动竞争。

(十三)对举报、投诉人进行打击报复或阻扰妨害效能督查人员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

(十四)不服从工作安排、岗位调整或拉帮结派闹不团结、干扰机关工作正常运转。

(十五)不遵守机关工作制度,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间溜号;纪律松驰,外出不请假,回来不销假。

(十六)其他违规行为。

第三章 考勤管理

第八条 全体人员实行考勤制度,考勤采取上班签到、出差登记、病假、事假审批。

(一)上班时必须本人签名。原则上按时上班,并在规定的上班时间10分钟内签到,超过10分钟签到的为迟到;离规定下班时间10分钟之前下班的为早退。三次迟到或三次早退以一次缺勤计。

(二)人员因公务需要市内出差(下乡、培训学习、开会等)的,口头报告局长;若分管领导带队,由分管领导向局长报告。人员因公务需要市外出差的,应事前把去向、事由、时间等情况登记在请假审批表上,报局长审批。人员出差经局长同意后都要报监签领导及办公室,由办公室人员在签到簿上备注。

(三)局领导因公或因私外出,严格执行《区科级领导干部外出管理规定》(委办发[]17号)。

(四)人员因病、因事须请假的,要事前书面办理请假审批手续,急事在外请假的应事前用电话向局长请假,回来后补办请假手续。一般干部职工病、事假在1天以上10天以内的由局长审批,超过10天的由局务会议研究批准。因特殊情况需要续假的,必须报局长同意,并告知办公室备注。未按规定请假的,按缺勤计。

(五)局里每天都安排一名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在签到时间内负责监签。节假日带班领导另行安排。

第九条 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并负责值班期间的安全及上传下达工作,遇到重大或突发事件,必须做好电话记录并及时报告。

第四章 实施与监督

第十条 建立内部督查机制。本局成立内部督查组,组长由分管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办公室、监察室人员组成,负责对本局人员执行区加强机关干部管理规定、科级领导干部外出管理规定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办公室负责考勤的事前、事中管理,监察室负责考勤的事后管理。

第十一条 建立考勤和行为督查制度。局内部督查组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检查情况记录归档,作为年终考核、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二条 建立考勤奖惩制度。

(一)一月内缺勤2天以内的,当事人必须作书面检查;缺勤年累计在5天至10天的,给予效能告诫一次;缺勤年累计在11天至15天的,给予效能告诫,同时不享受当年度13个月工资待遇;缺勤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二)认真抓好考勤管理办法的落实。对不认真执行考勤管理办法的,给予负责考勤管理的责任人员诫勉教育或效能告诫一次,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

(三)一年内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次给予通报批评;二次给予效能告诫;三次给予再次告诫,并按《省机关工作人员效能告诫暂行办法》处理。

1、有代签行为的;

2、一周内未请假私自离岗30分钟累计2次以上的;

3、一周内个人累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达4次的;

4、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务,如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玩扑克牌等类似行为的。

第十三条 实行绩效考评制度。工作人员遵守本规定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一)对贯彻、执行本规定不到位的,责成改正;在限期内没有整改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效能告诫等处理。

(二)工作人员有本规定第七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调整岗位、待岗、效能告诫或党政纪处分。

(三)工作人员一年内被通报批评1次的,当年度不能评先评优或晋职晋级;一年内被效能告诫1次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等次;一年内被效能告诫2次的,当年度考核应定为不称职等次,并给予降职或待岗处理;待岗期间再被效能告诫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或免职处理;构成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11篇

董事会秘书岗位职责 董事会秘书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对董事会负责,那么你知道董事会秘书的岗位职责是什么吗?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董事会秘书岗位职责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董事会秘书岗位职责如下(一)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联络;

(二)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向证券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三)协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

(四)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准备和提交有关会议文件和资料;

(五)参加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

(六)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七)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大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八)协助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协议中关于其法律责任的内容;

(九)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做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同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十)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12篇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要、实绩为重的原则,综合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方法,客观公正、全面准确考核评价中层干部工作实绩,充分发挥考察考核的激励、导向和监督作用,营造任人唯贤的氛围、唯才是举的用人机制,引导中层干部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奋发向上,为进一步加强财政工作、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考察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掌握考察考核对象在工作期间履职尽责情况以及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突出考察考核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并作为下一步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及后备干部推荐的重要依据,真正做到看德才、重实绩、凭能力选拔任用干部。

三、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组建考察考核组,具体负责本次考察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组长:州财政局纪检组长

成员:州财政局人事科长

州财政局监察室主任

四、考察考核对象

局内各科(室)、局、中心副科实职以上干部。

五、考察考核时间

考察考核对象于9月20日前向人事科上报述职述廉报告(纸质、电子档)。9月20日至9月30日期间,考核考核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述职述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考察考核活动,汇总后进行综合评价。

六、考察考核的方式和程序

采取述职述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综合评价等方式和程序,对中层干部进行全面考察考核。

1.述职述廉。考察考核对象就近3年以来履职情况,围绕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工作情况撰写字数1500字左右的述职述廉报告,并及时上报人事科,正科级干部要求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公开述职,述职时间控制8分钟以内。

2.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召开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会议,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中层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及综合表现进行民主测评,对科级后备干部和干部轮岗交流进行民主推荐。

3.个别谈话。考察考核组通过个别谈话,进一步了解掌握考察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有关情况;了解考察考核对象的履职尽责及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征求对考察考核对象的轮岗交流和提拔任用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