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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办办公室主任工作

时间:2023-01-01 05: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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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办办公室主任工作

第1篇

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

联席会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

为保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市政府《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联席会议,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县政府决定建立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的议事协调机制,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形式

协调机制采取联席会议的形式,由郭振清常务副县长召集,县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人事局编制办公室、人事局、监察局、司法局和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名单如下:

主任:白元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常务副主任:张晓敏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赵海元县监察局局长

朱怀民县人事局副局长

曲德才县司法局副局长

王天庆县人事局编制办公室副主任

王金福县信息中心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其他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科级干部参加办公室工作。

二、工作方式

各成员单位按分解到本单位的工作任务,组织实施有关的准备工作,对具体实施单位的工作定期检查。

各项准备工作均列入县政府专项督查考核。

办公室实行例会制度,定期召集办公室工作人员汇总分析工作情况,研究重点工作。如有需要协调的重大事项,由郭振清同志召集主任会议研究处理。

三、工作任务分解安排

(一)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和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规定

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提出对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意见,报请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议后,报县政府决定并公布。

(二)调整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要求的行政许可实施主体

牵头单位:县人事局编制办公室

参加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编办负责对全县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进行清理,清理后需要对机构职能、编制进行调整的,作相应调整。县政府法制办配合。

(三)组织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考核工作

牵头单位:县人事局

参加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县人事局负责组织全县公务员行政许可法的全员学习、培训和考核,县政府法制办负责提供考试大纲、试题。

对全县公务员行政许可法的培训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结果登记在《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上,作为其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对直接办理行政许可人员,由县政府法制办、县人事局单独组织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四)组织普法宣传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参加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县司法局负责将行政许可法的宣传纳入“四五”普法规划,面向社会组织多种方式的普法宣传。县政府法制办配合工作。

(五)行政许可方式改革工作,如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多种方式申请办理等

牵头单位:县人事局

参加单位: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信息中心

县人事局(审改办)负责将推进行政许可方式的改革纳入审批制度改革。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信息办配合。

(六)落实行政许可法有关公开的规定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

参加单位:县人事局、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县信息中心

县监察局负责将行政许可公开纳入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各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行政许可事项、程序、条件、标准、结果等公开的情况。县人事局、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县信息中心配合。

(七)开展对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查处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

参加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县人事局

(八)县监察局负责开展对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查处。县政府法,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制办公室、县人事局配合。

(九)各项准备工作的督查考核

县政府办公厅负责将各成员单位准备工作情况纳入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专项督查。

(十)督促改造并加快全县网上行政许可统一平台建设,尽快实施面向社会的网上行政许可,推行电子政务。

牵头单位:县信息中心

参加单位:县监察局

(十一)信息报送工作

1.信息报送的内容

①本部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各项准备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学习、宣传、培训情况,行政许可事项、规定、主体的清理情况,以及完善程序和制度建设等情况。

②本部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所采取的创新举措。

③本部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④本部门领导对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领导部署情况。

2.信息报送的方式和时间

各单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报送信息。工作进展情况信息要求每周三上午报送一次,其他信息应当随时报送。

3.工作要求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积极推进双方在医疗、科研、教育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由第三军医大学支持我市组建一所三级甲等医院,满足区域人民群众医疗健康需求,改善我市投资环境,为国家发展资源提供重要的卫勤支撑。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东方市人民政府与第三军医大学联合办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建设工作小组和技术协调小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局周发兴副局长兼任,工作人员从市卫生局抽调,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二)建设工作小组。由曾望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国土、住建、财政、发改、监察、审计、城投主要负责人任组员,负责组织进行热带医学研究所的选址和征地工作(不少于200亩),以及三甲医院的项目建设。

(三)技术协调小组。由符红莉副市长任组长,市卫生局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任组员。技术协调小组内设专门办事机构(由市卫生局负责组建)与第三军医大学对接,负责项目规划设计、培训、可行性研究报告、拟定临床医院科室设置,培养学科带头人、接待等有关事宜。

三、职责分工

(一)市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并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

(二)市住建局负责项目的建设指导及相关手续的办理。

(三)市国土局负责项目的选址、征地工作。

(四)市发改委负责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审批等工作。

(五)市卫生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沟通协调协议落实情况,并负责建立医院运行机制,整合我市医疗人力资源。

(六)市监察局负责对项目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督。

(七)市审计局负责对项目工程进行依法审计。

(八)市编办负责对项目人员编制进行规范管理。

(九)市人社局负责对项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进行依法管理。

(十)市城司负责项目资金的融资和组织实施。

第3篇

一、村建所人员职数

二、村建所人员及工资来源

1、各乡镇村建所人员从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现有的村建员中调剂13人(其中新城镇2人、池江镇2人,青龙镇、黄龙镇、南安镇、樟斗镇、左拔镇、吉村镇、浮江乡、内良乡、河洞乡各1人),不足人员从乡镇干部中调剂、从州农校定向培养的村镇规划专业毕业生中逐年解决到位。

2、从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调剂到各乡镇村建所的13人其身份不变,人员工资由各乡镇发放,执行原来的工资标准,县财政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拨付至乡镇,不足部分由乡镇自行解决。

三、村建所工作职责

1、村建所实行乡镇政府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双重领导,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进行业务指导,并以委托方式赋予执法权。

2、负责宣传、贯彻村镇规划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级有关村镇规划建设的文件精神。

3、负责辖区内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4、负责村镇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许可审批的受理、初审、报批和证件的发放工作。

5、负责村镇建筑工匠管理,具体做好乡镇村镇民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城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建筑工匠培训和发证。

6、负责做好环卫所和乡(镇)、村(点)两级保洁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做好农村清洁工程各项工作。

7、负责做好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8、负责做好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档案和统计管理工作。

9、开展村镇建设和农村清洁工程的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四、实施时间

1、8月1日前,各乡镇组建好新的隶属于乡镇政府的村建所,落实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管理制度。

2、8月10日前,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现有的村建员中调剂解决好13人,并封存原村建所公章;8月10日起,乡镇村建所启用新公章并挂牌,并按乡镇村建所的工作职责开展各项工作。

3、各乡镇对所管辖的每个行政村指定一名村委会成员任兼职规划协管员,并于8月10日前报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备案。

五、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农工部长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同志任副组长,县新村办、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城管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组建乡镇村建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要成立相应机构,并由乡镇长担任组长,同时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的组建工作。

第4篇

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要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解决我区城乡居民“老有所养”问题。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坚持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城乡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乡居民普遍参保;四是实行属地管理。

二、任务目标

建立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乡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我区从年7月1日起纳入国家新农保试点区,按省政府要求合并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7月底前完成方案的报批,8月份对年满60周岁符合条件的人员举行首发仪式,9月底以前符合条件的人员都要领到基础养老金,年底前应参保人员参保率达到80%以上。

三、工作部署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20日至7月31日)。一是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并报批《区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二是召开由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及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启动工作动员大会。三是组建宣传工作专班,由区人社局、区财政局以及各乡镇街道具体经办人员组成,进村入户宣传。四是在电视台、日报等新闻媒体开辟宣传专栏,大力宣传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参保范围、资金筹集、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经办管理等相关政策。

(二)登记启动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一是落实经办机构和人员。8月初,各乡镇街道、火车站经济开发区相应成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人社服务中心”)工作机构,配备相关工作人员,负责本辖区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二是举办培训班。组织各乡镇街道、火车站经济开发区及其所属村(社区)保险经办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法规。三是落实启动经费。配置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和办公软件,并下发至各乡镇街道、火车站经济开发区及各村(社区)经办单位。四是开展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由区农保局组织工作专班负责。采集的资料主要有:(1)村(社区)组织机构批文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2)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员的户口本及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二份)、一寸彩色照片三张。(3)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二份)。(4)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审批表。(5)申请审批材料。符合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条件的个人提出申请,所在村(社区)审查后予以公示,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由村(社区)加盖公章报乡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审核,再报区农保局审批。五是举行首发仪式。拟定于8月20日举行对年满60周岁符合条件的人员举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首发式。

(三)全面实施阶段(9月1日至12月31日)。组织全面申报、审核和征收入库工作,建立分类信息数据库。9月底,年满60周岁符合条件的人员基础养老金全面发放到位,力保12月底参保率达到80%以上。

四、组织领导和部门职责分工

成立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区长同志任组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区政府办、监察局、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局、审计局、民政局、人口计生局、农业局、残联、公安分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相关部门职责分工为:

(一)区人社局:牵头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和宣传、业务指导、工作协调;统计核实相关数据;区农保局具体负责办理各项参保业务。

(二)区财政局:做好专项补贴资金筹集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参保对象复核;负责设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专户”,统一管理,单独建帐,专款专用。

(三)区公安分局:负责提供户籍、人口统计数据,做好基础数据调查核实和身份核定工作。

(四)区残联:负责提供准确的重度残疾人员数据,做好重度残疾人员的核查和参保协调工作。

(五)区民政局:做好农村低保、五保等人群的参保协调工作。

第5篇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省政府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通知》(苏政发〔*〕22号)和《南通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通政发〔*〕33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

国务院决定,*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

认真搞好第二次经济普查,是全面掌握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市产业组织、结构、技术的现状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对于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提高宏观管理和决策水平,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又好又快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镇、开发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按照国家、省、南通市和我市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圆满完成我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任务。

二、明确第二次经济普查的时间、对象、内容和范围

普查的标准时点是*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年度。

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普查的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实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以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

三、切实做好第二次经济普查的各项工作

我市二、三产业门类齐全,特别是近几年来民营经济迅猛发展,单位数众多。此次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镇、开发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普查的各项工作。

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落实;涉及普查经费和办公用房等方面的事项,由市财政局和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协调落实;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南通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负责协调落实;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编办负责协调落实;涉及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民政局负责协调落实;涉及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事项,由南通市*质监局负责协调落实;涉及金融、保险、证券、通信等方面的普查任务,分别由人民银行*支行等相关部门负责协调落实;涉及房地产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方面的事项,由市建设局和市建工局负责协调落实;涉及教育、卫生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教育局和市卫生局负责落实;涉及租借部队和武警营区的社会单位,分别由市人武部、市公安局落实;市发改委(经贸委)负责督促企业认真履行普查义务。关于服务业方面的普查任务由各部门按照分工责任制的要求负责落实,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其普查工作人员如在普查工作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由市监察局负责协调处理。

要精心组织,把握重点环节。各普查机构要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普查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宣传动员、质量管理、资料开发等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及有关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以及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二是严格质量管理。层层建立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对普查培训、摸底、登记、基层表审核、数据处理、抽查验收等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数据质量。三是注重分析研究。及时向社会公布普查结果,并积极利用普查资料进行分析研究,为提高宏观管理水平提供可靠依据。

要坚持依法普查。在普查工作中,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市统计执法机构和监察机关要加大对普查工作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经济普查取得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四、认真落实普查机构、人员和经费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把第二次经济普查列入今明两年的重点工作计划,迅速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本地区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普查领导小组由分管统计及工业、建筑业、三产工作的领导组成,普查办公室主任由统计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统计办公室副主任兼任,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可以从成员单位中选调。各级普查领导小组组长为本地区普查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辖区范围内普查质量负总责。要认真选调和配备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业务精通的人员加入普查队伍,落实好普查员。要为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提供必须的办公条件,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要充分发挥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第6篇

一、创建目标

以第一批创成省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为目标,积极开展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以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为根本任务,强化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责,在2015年基本建立功能明确、网络健全、城乡一体、惠及全民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努力做到便利化服务、制度化安排、长效化推进,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

二、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副主任、文体广新局局长为副组长,县编办、统计局、工商局、人社局、民政局、卫生局、房管局、住建局、财政局、教育局、残联、广电总台、新闻信息中心分管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体广新局,文体广新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分工

(一)县级示范区创建工作由县文体广新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创建指标共有60条,其中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根据我县实际,现就各部门、单位整理、提供材料工作分工如下:

县政府办:县示范区建设工作机构成立的文件;政府出台的示范区建设《实施意见》文件。

县编办:体育系统行政管理部门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人数统计和证明材料。

县统计局:全县2014年常住人口数;县行政村(社区)总数和最新名录;县乡镇总数和最新名录;2014年全县体育产业增加值数据;2014年全县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及其在体育产业增加值中的比重;2014年全县体育产业营业收入统计数据;2014年全县体育产业营业收入增长率数据。

县工商局:全县参与公共体育服务的企业数量及证明材料。

县人社局:全县参与提供公共体育服务的事业单位数量和证明材料。

县民政局:全县参与提供公共体育服务的体育社会组织的数量和证明材料;全县2A级及以上体育社团数量、名录及证明文件;全县体育社团总数、名录及证明文件。

县卫生局:全县登记注册的采用运动疗法进行康复治疗的运动康复机构数量及名录;2014年接受医院运动治疗的就诊人次统计数据。

县规划局、县房管局、县住建局:新建小区健身场地面积建设标准与办法等文件;健身步道资料:提供大道、北河公园、运河路运河绿化带、画川路河边绿化带、花庄小区健身主题公园的设计方案、公里数证明材料。

县财政局:县2014年财政总预算额和证明材料。

县教育局:全县学校总数和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学校数,及相关证明资料;2014年度全县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标准的中小学在校学生人数比例。

县残联:2014年度开展县级及以上特殊人群体育活动的通知、秩序册;全县登记注册的采用运动疗法进行康复治疗的运动康复机构数量及名录;2014年全县接受运动疗法的特殊人群人次统计数据。

县广电总台、新闻信息中心:刊播本县公共体育服务宣传专栏资料证明,与体育部门的合作协议。

县文体广新局:健身步道图片;“新四个一工程”设计方案、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具有“三室一场一路径”体育中心的乡镇名录和总数。名录中标明拥有场地类型;具有“两室一场一路径”的行政村(社区)名录和总数。名录中标明拥有场地类型;2014年承办省级及以上竞技体育赛事的秩序册;2014年承办省级及以上群众性体育活动的通知、秩序册;2014年开展的500人以上规模群众性体育活动的通知、秩序册;2014年度开展市级及以上特殊人群体育活动的通知、秩序册;晨晚练健身站点数量及名录。名录包括站点名称、活动地点、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站点人数;2014年接受体质测定并上传体质测试数据的人数。(体质测试数据管理网站数据上传截图);当地公共体育服务网站域名统计表、网站维护经费下拨凭据和网站管理人员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证明;开发的公共体育信息服务应用软件证明材料;2014年规模超百人的健身讲座和培训的通知、方案和参加人员名单;2014年、2015年用于公共体育服务的财政资金预算文件和2014年公共体育服务经费决算数据;2014年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投入公共体育服务的资金总量和证明材料;提供公共体育服务的企业单位数量及证明材料;负责县级体育类指标值的测算、数据整理和所有指标申报材料的汇总。

四、时间安排

1月10日-1月31日,相关部门按照创建任务分工,收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月31日前报县文体广新局群体科。

1月24日,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

2月3日,将县级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材料报市体育局,市体育局进行审核。

2月10日,市体育局向省体育局申报创建市级和县级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并报送相关材料。

3月,省命名第一批省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

4月,参加市总结第一批创建成功县(市、区)工作经验交流会,开展总结表彰工作。按照市体育局创建要求和步骤未创建成功的县(市、区)进行拾遗补缺,准备开展第二次创建工作。

第7篇

今天我们召开的全旗第二次经济普查办公室主任暨清查摸底培训工作会议,是在全旗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全旗第二次经济普查即将全面实施。自3月末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下发后,我旗积极行动,在全旗各级普查机构和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工作有条不紊,圆满完成了组建普查机构、抽调普查工作人员、前期宣传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现在普查工作已经进入了清查摸底阶段,下面,我就圆满完成全旗经济普查任务,确保清查摸底工作顺利开展,讲几点意见:

一、要正确认识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促进科学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目的是为了系统总结和评价经济建设的成就和经验,摸清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和能源消费家底,掌握国民经济和能源消费的总量、结构和分布,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和地理信息系统。经济普查数据是国家直接核算GDP、修正常年统计数据、监测“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和编制“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依据。认真搞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对于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提升全旗经济实力和竞争能力,坚持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认真地学习和领会,进一步提高对经济普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把这次普查工作提高到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快我旗又好又快发展、科学发展这个战略目标的高度,认真对待,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同时,我们要对这次经济普查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有足够的认识。经济普查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此次经济普查最为显著的一个特点是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组织难度大,协调任务重,面对这样一项综合性极强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我们各级普查机构要切实加强领导,根据旗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XXX旗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特别是普查成员单位和各企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此次经济普查工作,按照普查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相关数据和报表,做到不迟报、不漏报。

二、精心组织清查摸底,为普查登记打下坚实基础

单位清查是经济普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准确确定普查对象总体,规范各类普查报表实施范围,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实施的关键,只有把调查摸底做全、做实、做细,才能保证普查登记的不重不漏,从一定意义上说,如果清查摸底搞得比较扎实到位,普查登记就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清查摸底工作意义重大,是整体普查准备阶段的重中之重。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正式登记前必须进行单位清查摸底,其目的就是通过清查摸底,为经济普查的培训、普查表的发放、普查登记等一系列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提供依据,做到心中有数,增强工作的预见性。

经济普查是一项综合性极强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也是一项重大的组织动员工作,离不开单位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清查摸底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领导,科学组织,确保普查摸底工作质量,这次清查摸底综合工商、税务、编办、民政、质检等成员单位提供的普查初级名录库,以此作为清查摸底的参考依据,清查摸底要借鉴历次普查的做法,采用科学实用的方式方法,充分预见正式普查时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掌握工作主动权。

此次清查摸底工作将于即日起实施,于11月中旬全部结束,在短短的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要摸清全旗基本单位、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数量,掌握其基本情况,做到不重不漏,确实不易。这就要求各苏木乡镇普查机构一定要发挥基层统计机构的作用,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普查各阶段的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来认真对待摸底工作,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正视困难和问题,提前防范,确保清查摸底工作圆满完成。

三、要认真对待清查摸底业务培训

对于这次清查摸底的培训工作,我旗将采取一步到位的方法,直接由旗普查办的同志对最基层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进行培训,还要对旗直各单位统计人员进行全面业务培训,希望大家高度重视这次会议,珍视这次学习和培训的机会。培训工作要下大功夫,讲解要详细到位,我们之所以要求各苏木乡镇、各有关单位选派业务骨干参加这次培训,就是要确保培训的质量,保证准确无误地把全旗普查方案传达下去,努力把全旗的清查摸底工作落到实处。

四、确保清查摸底数据质量

为提高清查摸底工作质量,各苏木乡镇普查机构及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必须严格执行统一的普查方案,按照细则所规定的清查摸底步骤开展清查摸底工作,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要按照全旗清查摸底工作进度要求,按时完成清查摸底工作,为正式登记填报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要切实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统计工作是各级领导科学决策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统计在反映社

会经济形势,服务党政机关,满足社会公众需求方面的地位日益突出,任务也日益艰巨。目前,统计工作在经济和社会管理中的分量越来越重,如何夯实统计基础,更好地发挥统计的服务职能是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现在仍然有个别地区、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没有真正将统计工作重视起来,不履行统计义务的现象时有发生,统计调查工作仍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相对滞后,不能完全满足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二是经济市场化、利益主体多元化,统计调查对象日趋复杂化,数据采集难度不断加大,统计人员与统计任务不适应,统计经费不足,基层统计人员流动性大,稳定性差,越来越显示出统计基础建设的薄弱性。三是统计调查对象配合程度差,尤其是个体户、私营企业瞒报统计数据的问题比较普遍,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四是各部门关注统计、参与统计及依法治统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如果不能从根本上改变这些状况,面对不断增加的统计工作任务,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都很难得到保证,统计工作的权威性也将面临着严峻考验。

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以这次经济普查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精神,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对基层统计工作给予更大的关心和支持,紧紧围绕旗委、旗政府的中心工作,把握大局,突出重点,做到领导重视,组织到位,在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改善统计工作薄弱环节方面做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不仅要保证基层统计人员队伍稳定,还要从提高业务素质入手,加大对基层统计机构办公设备、人员经费的投入力度。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统计工作的主动性和适应性,提高统计调查能力和水平,以数据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提高统计调查能力和服务水平,调整统计内容,完善经济统计,健全社会统计,加强资源环境统计,创新统计方法,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指标体系,客观、准确、全面地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尤其是要科学准确地反映增长方式的转变、节能降耗情况,为推动全旗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统计保障。

第8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民生、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强县为目标,以房屋设施配套建设、实验教学仪器装备为重点,以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教学管理为手段,全面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提升农村办学水平,促进县域内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我县新农村建设进程。

二、建设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建设目标。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年度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项目校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教通号)文件精神,年度我县将启动11所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项目工程,其中实事项目校9所,备案项目校2所,基本达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要求,改善办学条件和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主要任务。对照《办学标准》要求,11所合格学校建设项目总投入资金1145万元,其中条件建设项目投入资金1055万元,管理建设项目投入资金90万元。新建校舍6984平米,维修加固校舍9400平米,新砌护坡1350立方、围墙900米,新建垃圾池400平米,拆除D级危房1000平米,绿化校园1500平米,硬化道路、平整运动场15010平米,新开民用通道200米,添置图书15200册以及理化生、音体美、科学等仪器2363件,进行校长、教师各类培训143人次,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39套,赴省市县参加各级各类教研教改活动249人次,并逐步建立学校管理规范化、完善化的长效机制。

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具体任务见附件。

三、工作责任

(一)组织领导。根据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要求,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项目以县为主,成立县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县长任顾问,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国土局、人事局、编办、房产局等单位负责人及各项目学校所在乡镇负责人和学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学校相应成立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合格学校建设工作。

(二)部门职责。实行教育部门牵头,财政、发改、建设、国土、人事、房产、编办等部门共同参与组织的工作管理体制。县教育局负责牵头制定县级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年度实施方案,落实省级考评验收的内容,牵头组织实施合格学校建设工作,定期收集汇总及通报各项目学校建设工作实施进度情况,并向省、市汇报。县发改局负责将合格学校建设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列入全县重点工程进行管理,落实有关政策。县财政局负责落实上级各项资金和县级专项资金,管好用好各项资金,做好大宗设备设施的政府采购工作。县建设局负责对工程实施过程,特别是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指导和监管,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县人事局负责组织教师的技能和业务培训。县编办负责规范教职工岗位与编制的管理。县国土资源局、房产局负责落实本单位工作相关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协助教育等部门对合格学校建设工作实施全过程的组织与管理,落实好项目的立项审批、地型勘察、图纸设计、招投标、开工报建、施工管理、验收决算和审计等工作,及时协调处理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解决实际困难。

建立合格学校建设“绿色通道”,行政审批实行“一站式”办公,有关行政性收费一律全免,事业性或服务性收费原则上给予免收或只收取成本费。

四、项目学校的申报和备案条件

(一)项目学校应为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合格学校建设县级总体规划现存的学校且属年度建设规划改造的学校。

(二)项目学校在当地学校布局规划之内,属义务教育阶段完全小学及以上学校,以农村学校为主。

(三)项目学校必须按省颁发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规划建设。

(四)项目学校建设任务必须在年度内能够完成。

五、项目资金保障

(一)积极争取省级合格学校建设以奖代拨资金每所10万元。

(二)积极争取市级合格学校建设以奖代拨资金每所2万元。

(三)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教育资金的10%用于合格学校建设。

(三)县本级通过调整财政预算支出结构,设立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专项资金500万元。

(四)优先将中国(香港)烛光教育基金会捐赠款用于合格学校建设。

(五)合理利用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

(六)合理利用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按比例支付教师培训、教育教学等教学业务开支。

(七)统筹安排中小学信息技术费,优先安排采购合格学校建设所需信息技术设备设施。

六、项目实施保障措施

(一)科学规划。将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程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将所需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县教育局会同财政、发改、建设、房产等部门对辖区内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现状进行全面彻底地排查、核实。对照省颁发的《办学标准》和《县合格学校建设工程整体规划》,将合格学校建设工程与“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及“初中工程”(二期)紧密衔接,制定年度合格学校建设实施规划,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效益,报市教育、财政部门审核。

(二)严格项目管理。凡是列入合格学校建设的项目都按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的要求进行管理,又要区别不同的学校、针对不同的问题灵活实施。校园规划、立项预算、勘察设计、招(投)标管理、工程监理、质量及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资金管理、预决算审计、竣工验收、档案管理均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的规章及行业标准。工程项目设计由县教育局通过招(投)标或委托符合认证等级的县级或县以上勘察设计单位承担。新建、改扩建项目且投资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项目施工,必须实行招投标,严格实行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和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建设项目保修由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竣工后出具工程项目保修单,并在工程竣工决算后预留一定的工程费用作为保修保证金,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县教育局组织或委托专门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质检和监理,项目竣工时,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验收,并进行专项资金审计。工程项目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禁搞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以确保工程质量。

县教育局会同县财政局对采购大宗的理化生、音体美、科技、信息技术等设备设施均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实行政府采购。维修加固和校园硬化、绿化等小型工程,教育局会同建设、园林等部门根据学校实际进行,做到安全、适用、够用,不搞不切实际的高标准建设和装饰。

在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高设施利用率的同时,按照年龄结构、学科结构、学历结构合理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水平。

(三)严格资金管理。对合格学校建设工程资金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立项目资金专户,分帐单独核算,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将各级资金统一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严格履行合同,实行按建设进度拨款制度。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资金,减少中间环节,直接支付到经销商帐户。严格资金的预算制度和审计制度,强化合同管理,从严控制建设成本;严禁将上级专款用于偿还债务或挪为他用。

(四)强化督查和监督。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及县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合格学校建设督查小组,常年对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实地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反馈意见,督促政府统筹研究解决。督查及整改情况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市相关部门和县人民政府。

第9篇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落实中、省、市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决策部署,以“三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我市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以下简称行政执法“三化”建设)工作,特成立综合行政执法“三化”建设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成员:执法大队、服务中心、环卫所、指挥中心、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政策法规股、执法监察督查室、市容和环境管理股、宣传和信息化建设股、受理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其他成员负责相关事务性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准确定位,明确工作整体方向

综合行政执法“三化”建设领导小组找准定位,召开领导小组研讨会,明确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完善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三化”建设工作方案。(完成时限:2021年1月31日前)

(二)统筹协调,保障工作取得成效

1.完善制度体系建设(2021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

(1)梳理行政执法制度体系。查找中、省、市、县、局关于行政执法方面现行有效的制度,建立制度清单。(完成时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2月10日;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执法大队)

(2)深入调研综合行政执法存在的难点问题。通过案卷评查、执法培训交流、走访座谈等形式深入了解当前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执法中产生的重大矛盾和争议等,形成问题清单。(完成时限:2021年1月14日—2021年2月25日;责任单位:执法大队、政策法规股)

(3)建立健全局行政执法联席工作模式。在市司法局、市委编办指导下、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旅游局、生态环境局等执法部门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执法领域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完成时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5月31日;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4)更新案卷评查标准。根据我市案卷评查统一标准,更新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完成时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3月31日;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

(5)建立待完善制度清单。在现有的行政执法制度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从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及监督、议事规则、案件评查、案件满意度测评、错案追究责任等方面入手,梳理需要修改的制度以及需要新建立的制度,形成制度清单。(完成时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2月30日;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人事股、执法督查监察室、办公室)

(6)完善制度体系。根据中、省、市行政执法相关制度,结合职能职责,修订完善本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制度体系,规范立案、审批、分办、调查、集体讨论、法制审核、结案等执法流程,形成本单位执法流程图并完成公示。(完成时限:2021年6月1日—2021年7月30日;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执法大队、办公室)

2.完善行政执法队伍建设(2020年12月1日起)

(1)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一是完成下设执法中队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队伍建设;

二是配合市委编办等有关部门探索赋予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更多行政执法权项,推动行政权力下沉。(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人事股、政策法规股)

(2)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完善综合执法队伍机构人员配置,厘清层级关系,加强执法大队对执法大队各中队监督指导职能。根据执法大队、执法大队各中队等每支队伍配备队长、副队长及相应比例有正式执法资格执法人员等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力量配置;

二是优化基层执法中队班子结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将办事公道、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选配到基层部门负责人岗位,增强了基层队伍领导班子“硬实力”。每月底以由各职能股室组成的局绩效考核工作组对基层中队班子进行考核评分,督促基层中队加强自身建设;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党员干部学习培训计划,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和自学制度,重点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党建工作培训和城管业务工作培训,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修养、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四是深化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队。持续开展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和“三查三比”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定期开展执法人员军事化训练,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严厉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直接损害群众利益、吃拿卡要、执法不公、以罚代管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决不手软。

五是注重考核监督,强化岗位职责。完善单位绩效考核制度,细化岗位目标责任,督查室不定期地开展专项督查和检查,及时通报督查结果,依托“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系统”平台,按照“标准统一、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奖勤罚懒”原则开展平时工作考核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严格落实考核结果运用,激励干部职工勇于担当、干事创业热情。(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人事股、执法大队、执法监察督查室)

(3)合理配置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按执法队伍5%配备。(完成时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8月31日;责任单位:人事股)

(4)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根据2020年12月1日省新启用的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完成执法人员信息录入,为已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人员申领办理新版执法证件,对行政执法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推进全体人员参加我市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培训。(责任时限:2020年12月1日—2021年10月31日。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执法大队、委托执法单位)

(5)加强城市协管队伍管理,严禁宽出。(责任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人事股、执法大队、指挥中心、服务中心)

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21年1月1日起)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服务清单、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决定等信息在单位门户网站或市人民政府网站监督执法专栏进行公示。(责任时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8月31日;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执法大队、服务中心、办公室)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一是加强执法部门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设备配备和使用。各执法部门要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设备,特别是重大行政执法活动、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有可能引起行政争议的城市管理行为,要实现执法过程全记录并及时整理归档。(责任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执法大队、服务中心)

二是将执法过程全记录与城市管理数字化指挥平台终端相结合,实现“综合行政执法与智慧服务平台统一”。(责任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执法大队、指挥中心)

(3)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一是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责任时限:2021年5月1日—2021年6月30日;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

二是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责任时限:2021年2月1日—2月28日;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

(4)严格自由裁量范围。结合工作实际,简易程序案件,由执法中队自由裁量;一般程序案件,由执法大队自由裁量,并报局分管领导同意;重大行政处罚、规划建设执法领域案件或可能引起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按程序报批。(责任时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1月15日;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委托执法单位)

(5)探索城市管理领域部分执法程序简易化。如市容秩序、环境卫生等方面执法程序简易化。(责任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指挥中心、执法大队、政策法规股)

(6)深入开展“非接触执法”工作,创新执法办案新模式。(责任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办公室、政策法规股)

(7)建立城市管理领域联合执法常态化工作机制。(责任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8)强化“两法衔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责任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执法大队)

(9)开展法治培训。针对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三化”建设等内容开展法治培训(责任时限:2021年5月31日前;责任单位:政工人事股、政策法规股)

(10)开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责任时限:2021年12月20日前;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执法大队)

(11)随时开展执法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责任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执法监察督查室、人事股、政策法规股、执法大队)

(12)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责任时限:2021年1月—2021年2月28日;责任单位:财务股、执法大队)

4.完善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机制

(1)开展互动评查。不定时抽取各执法单位执法案卷,按照我市案卷评查统一标准,由执法单位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进行交叉评查,互动交流,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质量。(责任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执法大队)

(2)开展行政执法满意度调查。围绕事关社会安全稳定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领域,开展行政执法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针对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开展持续整改工作。(责任时限:2021年7月1日—2021年8月31日;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股、受理股、执法大队)

(3)加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报送工作。(责任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执法大队、政策法规股)

(4)建立内部二级法治审核制度。执法中队设法治员,执法大队设法治员,法规股设法治监督员。

(5)加强督查考核。通过执法单位自查、部门执法检查督查、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落实整改,将整改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责任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执法监察督查室、人事股、政策法规股、执法大队)

5.探索建立“账台”模式。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根据自身职能职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和上级部门要求,编制工作台账,形成本股室、本单位和个人岗位“账图”模式。(责任时限:2020年2月1日—2020年2月28日;责任单位: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三)总结经验,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1.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汇编。将中、省、市、县、局关于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汇编成册,下发局系统干部职工。(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责任时限:2021年10月31日前)

2.建立全局依法行政“账图”模式。以法治为根本遵循,以“三定方案”为依据,以岗位设置为基础,结合实际,全面梳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全局、股室和直属单位及岗位三级法治台账。(责任单位:法规股、正工人事股。责任时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3月30日)

3.总结工作经验。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三化”建设工作,深挖特色亮点,总结经验成果,形成总结报告。(责任单位:办公室。责任时限:2021年10月31日前)

4.探索综合行政执法“智慧”指挥平台建立。以开展行政执法“三化”建设工作为契机,结合市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建设,探索建立综合行政执法“智慧”指挥平台,彻底解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如部分解决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规避执法人员“人情执法”、“选择性执法”的可能)(责任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指挥中心、执法大队、服务中心、政策法规股、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三化”建设工作开展。

第10篇

关键词:档案体系;高新企业;档案管理

1 前言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是知识密集和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与此相对应,很多高新技术企业内部都设置了不同规模的实验室,如何建立高新企业实验室的档案体系,从而推动实验室乃至整个企业的发展,是一个值得探讨的管理课题。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管理要求,共11个要素;二是技术要求,共8个要素。本文从以上的19个要素为出发点,探讨档案体系的建立与管理问题。

2 管理要素中的档案建设

2.1 组织

本要素相关的档案主要为:法律地位相关的档案模块,包括法人证、代码证等等;组织机构相关的档案模块,包括编办的文件、上级主管的任命文件等;员工行为规范相关的档案模块,包括执行国家和地方与监测工作有关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等;主要岗位的职责和权力相关的档案模块,包括根据单位职能制定的各种岗位(如主任、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技术负责人、办公室主任)的职责、任务等;主要部门职责相关的档案模块,包括人事、文秘、宣传、劳资、财务、计生、安全、统计及车辆使用的管理工作以及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办法;权力委派相关的档案模块;授权签字人相关的档案模块;保护客户机密和所有权;单位行为的公正、准确、诚实性的保证相关的档案模块;监督工作的实施相关的档案模块;政府性指令性任务的实施相关的档案模块等。

2.2 管理体系

实验室应按照准则建立和保持能够保证其公正性、独立性并与其检测和/或校准活动相适应的管理体系。管理体系应形成文件,阐明与质量有关的政策,包括质量方针、目标和承诺,使所有相关人员理解并有效实施,从而形成管理体系相关的档案模块。

2.3 文件控制

实验室应建立并保持文件编制、审核、批准、标识、发放、保管、修订和废止等的控制程序,确保文件现行有效。

2.4 检测和/或校准分包

如果实验室将检测和/或校准工作的一部分分包,接受分包的实验室一定要符合本准则的要求;分包比例必须予以控制(限仪器设备使用频次低、价格昂贵及特种项目)。实验室应确保并证实分包方有能力完成分包任务。实验室应将分包事项以书面形式征得客户同意后方可分包。为此,需建立与检测和/或校准工作相关的档案模块。

2.5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

实验室应建立并保持对检测和/或校准质量有影响的服务和供应品的选择、购买、验收和储存等的程序,以确保服务和供应品的质量。如:重要和关键物资(仪器设备、标准物质、分析试剂、贵重材料)在使用前应按相应监测标准规范进行验收检验,做好物资验收记录。建立与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相关的档案模块。

2.6 合同评审

对客户的要求、监测的标书、合同(协议)进行评审,确保合同条款内容清楚,质量要求合理,确保本站有足够的能力、资源,满足合同的要求,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为此,建立合同评审相关的档案管理模块。

2.7 申诉和投诉

及时受理和处理客户的申诉和投诉,是提高高新企业信誉和改善服务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实验室开展管理体系审核和评审的依据之一。为此,需建立与申诉和投诉相关的档案模块。

2.8 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

为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必须对工作中出现的不符合项进行识别和控制,针对不符合项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防止不合格报告发放或使用。

2.9 记录

实验室应有适合自身具体情况并符合现行质量体系的记录制度。实验室质量记录的编制、填写、更改、识别、收集、索引、存档、维护和清理等应当按照适当程序规范进行。所有记录应清晰,并以便于存取的方式保存在可防止损坏、变质、丢失的环境中。各种记录的保存期要按有关标准和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归档保存。以电子形式存储的记录保护要按制定的《记录管理程序》执行。

2.10 内部审核

验证质量活动是否符合管理体系及标准要求,以保证管理体系持续有效。形成内部审核档案模块。

2.11 管理评审

为保证高新技术企业实验室质量方针、目标的总体有效性和管理体系的持续适用,开展管理评审。形成管理评审相对应的档案管理模块。

3 技术要素中的档案建设

3.1 人员

通过对相关人员的培训、考核、监督和资格确认,不断提高人员质量意识和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确保人员的素质满足规定的要求,为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提供足够的人力资源。为此,需建立与管理人员相关的档案模块。

3.2 设施和环境条件

为了保证结果的正确性和可靠性,对可能影响监测工作质量的环境因素和设施进行有效的监控。保障工作过程人身和仪器设备等的安全,切保化学危险品、、有害生物、电离辐射、高温、高压电、撞击、以及水、火、电等危及安全的因素和环境得到有效控制。保证工作中所产生的废气、废液粉尘。从而形成设施和环境条件相关的档案模块。

3.3 检测和校准方法

为了对检测活动和检测方法进行有效的控制、规范管理,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需建立检测和校准方法相关的档案模块。

3.4 设备和标准物质

建立设备和标准物质相应的档案模块。如制订安全处置、运输、存放、使用和有计划维护测量和监测设备的控制程序,通过对设备的控制,确保设备满足规定要求,保证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

3.5 量值溯源

建立量值溯源相关的档案模块。为了确保所出具数据的准确可靠和量值可溯源性,所有对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有影响的设备都要按照周期检定校准计划进行校准。

3.6 抽样和样品处置

建立抽样和样品处置相应的档案模块。适用于样品的抽取、运输、接收、处置、保护、存储、保留和清理。

3.7 结果质量控制

建立结果质量控制相关的档案管理模块,对检测的有效性进行监控,以提高检测工作能力,确保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和可信度

3.8 结果报告

建立结果报告相关的档案管理模块,适用于所有报告的编制、审核、批准、发放的全过程。

4 小结

基于《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建立与管理高新企业实验室档案体系,可以更好地为有效地运作管理体系服务,从而顺利通过评审。当然,高新企业实验室档案体系需注意与企业的服务领域相结合,做到有的放矢。同时,建立与管理高新企业实验室档案体系应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重视电子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企业档案工作规范》.

第11篇

一、架设“立体化”考核结构,实现三个考核层次既“独树一帜”又“相得益彰”

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体系,是开展绩效考核工作的基础。牟平区建立了部门科学发展考核、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干部效能考核三个层次有机衔接的“立体化”考核体系,各项考核既相互独立“独树一帜”,又互为补充“相得益彰”,形成全区科学考核“一盘棋”的良好局面。

(一)构建“1+N”立体化组织体系,实现考核压力逐级传导。“1”就是针对149个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由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为主体,会同纪检、组织、审计等其他24个参与考核部门,形成1个考核“合力”,共同完成考核工作。其中,事考办既负责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牵头抓总工作,也承担各单位服务对象评议、机构编制执行等部门性考核任务。24个参与考核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考核工作,如纪委负责对作风建设进行考核,组织部负责对干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考核,审计局负责对财务规则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等。“N”是指在列入绩效考核范围的事业单位内部建立针对干部个人的量化考核机制,即干部效能考核。效能考核坚持差异化与一致性相统一的原则,各单位在绩效考核的统一框架下,结合自身职能,自行制定个性化考核办法,并在考核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完成对干部个人各项工作、各项指标的考核,打破“大锅饭”、“平均主义”,实现考核压力从部门到单位再到干部个人的逐级传导,充分调动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二)完善“1+X”立体化考核机制,确保考核评价公平公正。“1”就是实行统一的组织领导。由区长牵头抓总,组织区级有关领导以及区委办、政府办、纪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成立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编办,由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统一调度汇总考核情况,并根据考核工作需要,强化配置、优化组合,抽调部门业务骨干组建专门考核队伍。“X”就是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督导考核。根据工作需要向绩效考核派出的考核组增派考核监督员、特派员、评论员。“监督员”由参与同组考核的事业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随同区考核组实地考核,对考核过程、计分方法、标准掌握等进行全程监督、提出质询,保证考核工作“一把尺子量到底”;“特派员”从纪委、审计、财政等部门抽调组成,与考核组一起实地考核,运用专业知识对各单位报送的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查证,确保考核数据准确无误;“评论员”从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以及一般群众中随机抽取产生,考核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开设网上信箱等形式,广泛征求“评论员”对考核工作的意见,并组织“评论员”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评议打分,确保考核结果得到社会公认。

二、设置“立体化”考核办法,实现考核指标既有共性“坐标系”又有个体“差异点”

考核办法能否既体现“共性”又彰显“个性”,是能否促进考核公正科学、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有力“引擎”。牟平区注重在考核原则、指标设置、结果运用上突出“立体化”考核,确保科学考核既能体现共性“坐标系”,又能彰显个体“差异点”。

(一)指标设置凸显“立体化”,确保考核“指挥棒”指向更准。围绕上级要求制定“共性”指标,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制定“特色”指标,围绕单位职能职责制定“差异化”指标。比如,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考核中,针对单位和个人均设置了“作风建设”、“职业道德”等“共性”指标,并对单位采取设置意见箱、发放调查问卷,对个人采取发放服务满意度票、设置投诉信箱进行评议的方式,加大满意度测评考核力度,倒逼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积极践行群众路线,主动提高服务质量;在践行区委、区政府“大招商、大会战、大生态、大走访、大宣传、大培训、大督查”七条工作主线考核中,针对单位和个人设置了招商引资、宣传文化等“特色”考核指标,引导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把工作重心调整到全区中心工作上来;在医疗卫生单位考核中体现“差异化”指标,专业医院重点突出专业医疗工作,引导其在专业领域取得业务进展。镇街卫生院重点突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鼓励其着力提升卫生服务质量等,使考核更加科学、更加公正。

(二)结果运用彰显“立体化”,确保考核“指挥棒”力道更足。结果运用在部门和个人方面实现环环相扣,彰显“立体化”特点。一是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结果与主管部门科学发展考核及主要和分管负责人年终考核结果实行“双挂钩”。比如,单位年终考核等次为A级的,其主管部门在当年科学发展考核中依排名分别加5、3、2分,考核等次为C级的,其主管部门在当年科学发展考核中扣5分。单位连续两年考核等次为C级的,其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年终考核均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二是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与普通干部效能考核实现同步奖惩。即单位考核等次为A级时,单位干部提拔使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并优先奖励效能考核先进的干部;单位考核等次为C级时,当年岗位责任制考核“优秀”名额减少50%,并优先惩罚效能考核落后的干部;实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与职称挂扣,将效能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个人职称评聘的直接依据。通过结果运用上的有效衔接,实现主管部门和个人利益“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引导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三、构建“立体化”考核模式,实现考核工作既从“大处着眼”又从“小处发力”

尽量化繁为简,避免多头重复考核,减轻考核工作量和被考核单位的考核负担,是有效提升考核工作效率和质量,提升考核工作满意度的重要手段。牟平区既从考核部门、事业单位“大处着眼”,整合科学发展、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等考核资源,统一部署,协调推进;又从考核具体部门、个人“小处发力”,明确责任,传递压力,形成了从全区面上到单位个人的“立体化”考核模式。

(一)在考核推进上,注重“统筹”和“聚力”。整合纪检、组织、审计等25个部门,在事考办统一组织协调下,根据职责分工参与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形成考核合力。同时,将以上25个部门纳入全区科学发展考核任务的承担部门,采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对象”的方式,将全区科学发展考核与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同步推进,避免了重复考核、交叉考核现象,大大提高了考核的效率和质量。此外,考核工作力求做到与被考核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日常工作相结合。比如,事考办对学校的家长和学生进行评议,要与学校的家长会同步进行;对管理、服务性单位的服务对象评议,与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服务对象的培训同步等,有效减轻了被考核单位的考核负担。

第12篇

数字化城市管理不仅是手段、模式、体制的创新,同时,也是大城管格局的构造。需要打破过去城管部门管城管的单一局面,把城市管理相关部门都在监督、指挥的系统中整合起来,发挥协同效应,形成职能部门齐抓,基层单位参与,市民群众互动的大城管格局。为此,在建设工作中,我们重视了体制创新、部门职能发挥和组织机构及队伍力量建设。

——强化区级数字化城管“两个轴心”的建设。“两个轴心”的建设是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核心。我区按照管理与监督相对分离的要求,重点强化区级监督指挥中心“两个轴心”的建设。在按程序上报市编办请求正式成立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的同时,先在区城管局搭建了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工作机构,选调有经验、能力强的干部到监督指挥中心任职,按系统要求先开展工作。2008年2月,*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正式建立,由1名副区长、9名局级领导同志分别兼任中心正副主任,配备了11名坐席员、分析员、派遣员、系统维护员,在整合17个乡、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的基础上,组建了45名城管监督信息员队伍。

——强化乡办、部门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建设。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城市综合模块化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乡办(含区相关部委办局)数字化城市管理组织机构建设提出明确要求。17个乡办也分别建立了本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涉及到城市管理的区直20个相关专业部门明确了职能科室和专(兼)职人员。乡和街道办事处、公安、城管等职能部门都明确了专人,设置了城市管理指挥系统的受理终端,确保区、乡两级政府数字化城市管理组织机构的及时到位。

——强化基层城市管理处置力量建设。为适应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新要求,我区积极完善城管体制,按照“属地管理”和“城市管理,区、乡(办)结合,以乡(办)为主;行政执法,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原则,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将部分综合执法力量下放到乡办,各乡、街道办事处和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区市政所、区环管站等职能部门各组建一支10-20人左右的处置队伍,负责处置辖区责任范围内出现的城市部件、事件问题,发挥了乡、街道办事处的城市管理主战场地位和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优势、作用,加强基层城管力量和网络建设。

二、项目建设工作情况

——领导挂帅,统一认识。

20*年3月,区委书记*同志(时任区长)带队到*区考察了该区的城市模块化管理工作。我区决定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后,区委书记*、区委副书记、区长张曦亲自挂帅,听取我区建设工作方案的汇报,对认真抓好建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专题召开区委常委会、区长办公会议、区政府专题会,明确思路、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研究建设工作,解决相关问题。区委副书记高蓉多次召集工作会议,统一各方面的认识,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从思想上、认识上保证我区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工作的开展。

——健全机构,明确职责。为推进建设工作,区委、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城管局、区信息管理中心、区科技局、区建设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等35个相关职能部门和17个乡、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数字化城市综合模块化管理系统建设领导小组,*书记、张曦区长任组长,区委副书记高蓉、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陈放鸣、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谭筑、副区长董亚伟、区委办公室主任李伟、区政府办主任陈桂明任副组长,区人大副主任洪兵任常务副组长,区委办、区政府办分管主任、区城管局、区信息管理中心、区科技局负责同志具体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从有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业工作组,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和职责,建立了联席会议工作机构,做到既各司其职又相互协同配合。相关部门和所有乡、街道办事处也参照区里的做法,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班子,集中人力、物力开展建设工作。

——充分调研,定好方案。根据建设部印发的《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试点实施方案》,结合我区的区情和“一级政府、二级管理”的城市管理体制特点,我们按照调研学习、总体规划、分项设计、方案论证的科学程序,再次组织区城管局主要负责同志率相关人员赴昆明市五华区学习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经验;通过收集资料的调研方式,学习北京东城、四川成都、江苏盐城、湖南长沙的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经验后,提出了我区数字化城管的基本思路和创新模式的方案。组织专家顾问组根据我区实际进行总体规划和分项设计,并结合实际需要和调研成果,不断充实调整总体方案。在此基础上,区政府专题召开了由*大学傅光轩教授为主任委员长的专家论证委员会对《*区综合模块化管理系统项目建议书(带方案设计)》进行了论证。专家在听取我区方案介绍、咨询问题后,一致认为:方案设计打破了城市管理条块分割,利用了数字化技术手段和先进的城市模块化管理模式,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充分考虑了现有软、硬件和数据资源的整合与利用,采用的技术先进,实用。

——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专家组的规划,我区城市综合模块化建设内容包括城市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卫生、社会保障、交通执法、工商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领域,总投资需三仟多万元。根据我区财力和城市管理工作轻重缓急需要,我们决定分步实施,首期进行城市综合模块化一期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包括基础软硬件及网络通讯、数据库、指挥系统、业务系统等内容。通过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建设,实现多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协同工作,实现对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与环境秩序的监督和管理,并从中摸索经验,为全面实施“数字*”打下基础。

——整合资源,共享资源。我区先后投入一仟余万元,建设了有500余个摄像头的全区公安监控系统,目前仅用于110社会治安管理,为使其在城市管理中发挥作用,按照省委书记*同志对110非警务事件分流的要求,我们将110监控系统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中,有效整合了资源,做到城市建设一举多用、资源共享,减少了投入,节省了投资,提高了城市管理效能。

——保障投入,加速推进。实行数字化城管新模式,资金投入比较大。对此区领导认识统一、态度积极。在财政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专项安排项目建设资金676.8万元。由于投入保障到位,建设工作得以全面推进。按照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与编码》、《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规则》、《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地理编码》、《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规范》和城市管理新模式等有关标准及规范,结合我区是市辖区的实际,采用gps全球卫星定位作为城管事件、部件采集的定位技术。共覆盖我区89.86平方公里,15个街道办事处、两个乡,140个社区,2.7万个部件,29个模块。城市部件分公用设施、道路交通、市容环境、园林绿化、房屋土地5大类87种;城市事件分市容环境、宣传广告、施工管理、突发事件、街面秩序、扩展事件6大类56种。

三、系统运行情况

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自3月7日正式开通运行以来,已形成快速发现问题、快速处置问题、快速反馈结果的运行机制,有效地促进了城市管理工作向更高、更快和更精细方向发展。数字化城管工作得到了市民群众的充分肯定,一大批领导关心、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取得了初步成效。

——发现能力大大增强。45名城管监督信息员巡逻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广大市民群众通过“5712319”城管热线,让大量的城市管理问题暴露出来。过去市民群众每天每天投诉问题不到1件;运行4个多月来,监督信息员平均每天发现城管问题10余件;“5712319”数字化城管热线开通以来,共接听社会公众电话231个,使数字化城管对城市管理问题的发现率从过去的15%左右,提升到了现在的68%以上。

——处置能力快速提升。过去,全区每月处置城市管理问题只有160多件。现在一个月处置城市管理问题501多件,是过去的3倍,处置时间从过去的平均一周缩短到了现在的6小时,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了集中解决,城市面貌大为改观。

——部门职责得到强化。过去很多部门都是等问题累积到了一定的数量或一定的程度时,才会集中精力去解决问题,处置率大致在30%左右,数字化城管开通运行以来,通过规定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职能部门问题处置的时间和要求和考核,使得部门职责得到强化,处置效率大大提高,问题的处置率提升到了75%以上,精细化城市管理的格局初步形成。

——考核评价效能明显。我区数字城管运行以来,以数字城管软件平台自动生成的数据为依据“说话”,不搀杂人为因素,比较公平、公正、客观,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可信性、权威性、科学性和不可抗力性。正式运行以来的实践证明,这种考核评价体系,在维系数字平台稳定有效发挥监督职能上,是过去传统考评模式所不能替代的。

四、系统创新特色

我区创建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在借鉴兄弟城市的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重点结合*的实际,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组织架构、力量保障、联动机制、手持终端、公众联动、服务热线、应用技术等八个方面作了必要的创新,构成了我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5个创新点”。

——平台建设的创新。只建设一个区级监督平台,整合区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乡、街道办事处不建监督中心、不设管理人员,不设数据员,节约建设经费150万元和年运行费用近200万元。

——组织架构的创新。我区的数字化城管实行监管分离、各负其责的创新管理体制。按照“管理与监督相对分离”的要求,构建区、乡(街道)两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平台,以区、乡(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部门为依托,组建*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形成指挥和监督的两个轴心及各自闭合又互联互通的指挥和监督系统。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主要负责受理乡办、监督员、社会公众及媒体反馈的城市管理信息,受理*区管辖范围内有关城市管理事项,对乡、街道和区直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城市管理的有关工作事项进行核查,将乡、街道、区直相关职能部门及监督员队伍处置办理工作情况向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进行反馈。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主要负责处理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反馈的涉及城市管理的工作事项,协调市、区之间和区级部门之间涉及城市管理的工作事项,并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通过管理创新,将城市管理部门、城管监督信息员、公众发现城市管理问题能力整合到一个平台上,监督权、评价考核权、奖惩权上收,实行高位监督;通过新的指挥系统,将乡、街道和区直相关职能部门统一整合到同一系统中,强化区、乡(街道办事处)两级政府的管理责任,并按照“先属主、后属地”的原则,各司其职,分别处置。做到了监督管理集中,指挥调度协调,这种架构维护了监督的权威、指挥的顺畅,保证了城市管理新模式的顺利建立与有效运行。

——力量保障的创新。为了确保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高效运转,我区合理调整人力、物力资源,在增加发现能力的同时,下派60名综合执法队员到一线,大力加强乡、街道办事处处置力量建设。目前,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各乡、街道办事处、社区、以及区各职能部门均配备了不同数量的处置力量,数字化城管的处置工作已逐步形成专业队伍、执法队伍和乡、街道办事处、社区等社会力量各负其职、相辅相成的良好运行机制。

——服务热线的创新。我区在现有“区长信箱”、公安“110”、城管“110”等服务热线和*区政府网站的基础上,参照国家建设部对数字化城管试点城市的要求,又将“5712319”服务热线与数字平台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实现了区、乡(街道办事处)、单位(部门)无缝联接,统一互动。经过历时150天的稳定运行,较好地验证了该服务热线是数字城管不可或缺的资源。同时也进一步完善和明确了各单位(部门)的服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