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6 15:07:4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中小学生安全素质教育,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各地出现的素质教育实践活动热,一方面体现了素质教育理念正在不断深入,受到了广大教师与学生家长的广泛认同,另一方面说明了校内外一体化教育体系正在逐步完善,社会教育资源得到了充分发掘,为学生成长拓展了空间。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活动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特点。
1.实践活动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补充。素质教育理念已经提出若干年,但是真正得到实施是在近十年。实践活动作为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重要教育载体得到充分重视,许多学校将其与其他学科教学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安排、同落实,成为促进学生综合能力与素质发展的重要课程,是现行教育教学体系外的有效补充。
2.实践活动是中小学生全面发展的有效路径。在课堂内、校园内,学生虽然接受了良好的教育,能力素质发展也卓有成效,但是受制于时间空间及条件的限制,对学生进行进一步的锻炼,尤其是心理素质、思想情感、协作能力的培养显得力不从心。开展课外素质教育实践活动,能够在这些方面取长补短,尤其是利用专业基地、专业场所、专业机构对学生进行训练,能够促进他们全面发展。
3.实践活动是中小学生课外生活的丰富内容。从目前各中小学开展实践活动状况看,学生参与热情之高始料未及,他们在繁重的学业压力下获得了放松,在课外得到了发展的广阔空间,参与的兴趣不断提高,有利于身心发展。从某种程度上讲,素质教育实践活动成为学生课外最为丰富的内容。
4.实践活动是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的重要载体。中小学生在学业方面得到了有效满足,教师还要将目光转向学生身心发展,尤其是当代独生子女群体缺乏的坚韧品质、顽强意志及团结包容心态,课堂教学中难以全面渗透。借助于专业基地、专业团队的素质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可以在思想上、品德上、情感上受到熏陶,对身心健康具有积极意义,尤其对于心智发展尚不完全的小学生及进入青春期的初中生而言更有价值。
二、夯实工作要点,保证素质教育实践活动卓有成效
当前,绝大多数学校开展素质教育活动,都是和教育部门专业的素质教育基地联合,借助于丰富的设备场地条件、活动器材及专业的指导队伍,对学生开展素质教育实践活动,效果非常明显。工作中可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1.统筹规划保证实践活动纳入整体教育体系。在中小学开展素质教育实践活动不能一头热、一阵风,想到哪里做到哪里,而要制订详细周密的计划,将其作为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课程规划体系,落实相关条款。每学期参与的次数、时间,不同年级段学生适宜参加哪些活动,如何组织,等等,要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要将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到时间节点,明确到实际人头,通过这样的方式,保证教育实践活动能够有条不紊地推进。
2.无缝对接保证中小学生有序参与实践活动。由于各地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所对接的学校、学生数量众多,因此学校应当安排专门的分管领导,每学期初就要与实践基地取得联系,提出本校实践活动计划安排,与整个基地的活动安排协调统筹起来,以保证制订的计划能够有效实施。许多学校由于未能事先和实践基地做好对接,往往在需要开展活动时面临场地安排不过来、时间紧张等问题,无法完成全部项目。因此一定要从头规划、及早对接,保证整个实践活动有序开展。
3.精选内容保证适应学生身心发展阶段特点。为中小学生开展素质教育实践活动,是对他们的体能与心理素质的一次锻炼。由于学生年龄阶段不同,在活动内容上也要体现差别。初中生和小学生的身体素质不一样,在实践项目上要有所区别。例如年龄稍大的学生可以加入攀岩项目,这是一项既锻炼体能又训练技巧的内容,学生过小则不适宜参与这一项活动。可以组织年龄较小的学生过晃晃桥等项目,这些项目比较适宜年龄较小的学生。另外,可以组织学生开展一些对抗游戏活动及组织学生自己动手包饺子等。有些活动适宜全体学生,有些活动则只适应相应年龄阶段的学生。学校与实践基地应当进行深入研究,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开出相应的训练菜单,让他们采取订单式计划安排,保证不同年龄学生都可以开展与其身心发展相吻合的活动,保证每一批次的学生都能够得到针对性的指导,让他们玩得开心、玩得尽兴,同时能力素质得到发展。
4.联系生活保证学生在活动之后能大有收获。通过三天或两天的素质教育实践活动,学生虽然当时感触很深,无论是培养团结有爱的意识,还是顽强拼搏的精神,当时的收获非常明显,但是回去经过一段时间会逐步淡忘。因此,教师在离开教育实践基地之后,还要在日常教学工作中对学生进行渗透引导,以这次实践活动为契机,以他们获得的内心感受为基础,与日常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例如让在包饺子时感悟的团结友爱延续到班级管理中,相互帮助、团结友爱,营造良好的班集体氛围。再如攀岩活动中所感受到的顽强拼搏意识,可以在学习活动中升华,鼓励学生学习中不怕困难,勇于向自我挑战,制定更高目标等,让活动与日常学习生活紧密结合起来,放大素质教育实践活动的作用。
三、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注意点
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活动对学生身心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应当成为中小学教育的必要组成部分。这一活动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注意三个方面。一是安全保障要到位。小学生、中学生自我保护能力相对不足,带队教师及校领导、基地工作人员,都要对安全保障工作进行严格检查,确保每一个环节不出疏漏,让孩子们在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活动。二是对接联系要到位。从学期初的计划安排对接,到活动前的具体对接,包括时间路线、活动内容、准备器材,等等,要通过无缝对接保障活动紧张有序开展。三是后续教育要到位。素质教育实践活动为中小学教育管理提供了广泛空间,以这样的活动为契机,还要组织若干后续教育活动,以保证素质教育实践活动中培养的品质、受到的熏陶,在接下来的学习生活中得到贯彻落实与升华,成为学生的自觉行为。
[关键词]中小学生 安全教育 实效性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37-0002-01
据相关资料显示,在我国,每年约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每天约40名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死亡。近年来,胁迫、等案件,更是直接危害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安全是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前提,也是实现中小学生全面发展的第一保障,加强中小学生安全管理,增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实效性,有利于广大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有利于素质教育的早日实现,有利于整个社会稳定、有序和良好的运行,因此,家庭、学校、社会应相互配合,共同努力,增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实效性,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才。
一、中小学生“安全事件”频发的原因
1.家庭安全教育缺位。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庭安全教育对于培养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至关重要。但是许多家长往往忽视孩子的安全教育问题,相当一部分的家长片面的认为,孩子的安全教育应是学校的教育内容,殊不知,许多中小学生是在上学或者放学途中,或者周末、节假日在家庭附近遭受意外的。另外许多家长本身安全意识就弱,更不用说教育孩子了,例如2014年9月一名二年级小学生,搭乘父亲的摩托车放学回家,与一货车相撞,孩子当场身亡,父亲严重受伤。或许许多父母都知道摩托车载人存在安全隐患,但他们大多抱着侥幸心理,一旦发生意外,追悔莫及。因此,父母必须转变观念,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同时提高自己和孩子的安全防范意识,保护孩子安全。
2.学校教育不完善。随着我国义务教育的全面推进与发展,中小学教育大众化已成为可能,私立学校、民办学校、贵族学校等不同类型的学校相继出现。多元的办学主体和多样的办学层次下,学生更加复杂,差异较大。学校本身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加之中小学生在校人数较多都增加了学校教育的管理难度。中小学校车安全事件、校园中拉帮结伙、打架斗殴现象、误伤误杀事件时有发生,令人痛心疾首。许多中小学为了提高知名度和升学率,过度重视中小学生的学习成绩,甚至用学习成绩代表学校教育。各中小学校应意识到,中小学生的学习成绩固然重要,但是,安全才是开展其他活动的基础,安全教育应被放在更加突出和重要的位置。
3.社会环境复杂。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结构转型期和社会矛盾多发期,社会环境相对复杂,学校周边的酒吧、ktv等娱乐场所鱼龙混杂,娱乐场所经营者为了经济利益,吸引部分中小学生进入娱乐场所,易使其受到身心伤害。社会上一些极端分子为了宣泄自己的不满,报复社会砍杀中小学生的行为,也加剧了中小学生的安全威胁。2014年,福建南平、江西上饶等地出现的砍杀小学生事件,曾造成严重的社会恐慌。因此,必须不断完善社会监管的法律法规,动用社会大众的力量共同保护中小学生的安全。
4.中小学生自身防范意识薄弱。调查发现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有相当一部分是因为中小学生自身防范意识不足,缺乏躲避风险意识,自我保护能力较弱。中小学生缺乏安全常识,基本没有自身防范意识与能力的特点往往使其成为被侵害的对象。2014年5月,5名初二女生,在自己并不会水的前提下,饮酒后壮胆,跳入水中玩耍,不料因1名女生不慎在水中滑倒,另一女生出手相救二人一并沉入水底。中小学生普遍缺乏安全常识,几乎没有认识风险、躲避风险进行自我保护的能力。
二、以学校教育为主导,增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实效性的思考
1.建立家庭教育要与学校教育相互配合、积极互动的长效机制
首先必须回归家庭教育的本位,父母以及家庭其他成员必须重视并关心孩子的安全问题,主动增强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教育能力,通过校讯通等加强与学校的沟通和联系,特别关心上学和放学途中孩子的活动动态,与学校相关负责人相互配合,积极互动,及时有效消除孩子周围的安全隐患,全方位保障孩子身心健康。
2.学校重视安全教育活动,创新安全教育形式
学校教育作为引导中小学生进行正确的自我认知的重要场所,应该发挥其在安全教育中的主导作用。首先,要从根本上意识到“学生安全,重如泰山”。中小学生安全教育不仅要纳入学校、班级管理之中,更要让中小学生安全教育走进课堂。在日常教学活动中和安全课堂中强调安全的重要性,并做好安全常识教育工作。其次,创新教学形式,丰富教学活动。学校安全教育应通过开展丰富精彩的教学活动,吸引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安全教育课堂,从而强化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和躲避风险意识。例如,在具体的安全教育课堂中,教师可以通过情景模拟的方法,介绍一些安全案例,引导中小学生通过角色扮演参与其中,鼓励中小学生以小组形式研究安全案例,考验各个小组的辨别、克服、消除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独立思考,独立解决安全问题的能力。通过类似活动的开展,培养中小学生的应变能力,真正提高中小学生的安全能力。再次,学校教育要与家庭教育积极互动,及时反馈学生动态给家长,确保每位学生成长在家长和学校共同营造的“安全区域”内。最后,学校教育还应重视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中小学生个人及周围的特殊经历、社会上一些极端的安全事件,极易给中小学生造成心理阴影。学校教育应认识到这一问题,并及时有效的针对这一问题开展相应的心理健康教育,提高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中小学生心理素质的提升将有助于他们增强安全意识、排除安全隐患、解决安全问题、提高安全能力。
3.完善相关制度、净化中小学周边环境。“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中小学周边的不良环境是中小学生面临的一大安全隐患。相关部门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对具体经营类型,经营范围、营业对象等做出具体规定,并监督其严格执行,争取实现市场主体的利益和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之间的平衡,净化中小学周边环境,全方位消除学校周边的安全隐患。
4.发挥中小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提升中小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学校的努力,家庭的配合以及制度的完善都是为了全面确保中小学生的安全,但各方面相互配合的外在努力都无法为中小学生提供一个“绝对安全区域”,解决中小学生安全问题必须注重中小学生自身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坚持以中小学生自身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提升为解决中小学生安全问题的核心。中小学生自身安全防范意识的提高和自我保护能力的增强,才是解决安全隐患,保护自身安全,促进自我健康成长的有效之道。
总之,中小学生安全教育问题事关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所在,面对日益复杂的中小学生安全问题,我们应该全面认知积极应对,以学校教育为主导,以中小学生自我教育、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提升为核心,与家庭教育、社会监管积极互动,共同确保中小学生的真正安全,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 杨飞云.社会转型期的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探析天中学刊[J].2011.1.
[2] 庞勇.关于我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若干思考.中国公共安全:学术版[J].2005,4.
[3] 刘彦敏,赵建军.浅析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现代农村科技[J].2011.9.
[4] 黄颖.我国中小学生安全问题的应对分析与研究.安全生产与监督[J].2010,03.
[5] 王洪喜.校园及中小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初探.经营管理者[J].2010,13.
当今,交通安全教育日益受到社会重视。“保护生命、平安出行”是我们交通安全教育的重要理念,同时也是一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系统工程。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以交通安全为主要目的,以交通法规、规定以及交通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依靠学校、家长和社会的力量,通过各种形式和方法向中小学生普及交通法规、安全知识、法制观念,培养中小学生维护交通秩序的良好社会公德的重要举措。交通安全教育是一种意识养成教育,也是文明道德教育。
近年来,人们从一些中小学生重大交通事故中积极吸取教训,大力加强和改善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目前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管部门重视程度不够。在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中,教育主管部门并没有完全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到教学大纲之中,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得不到有效落实。宣传与教育内容单一。教育部门在课程设置上,从小学一年级到初中毕业,交通安全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缺乏必要的深度和广度。同时,由于学校交通法律法规书籍较少,影响了教育活动的开展。家庭教育及社会环境影响。调查中发现,中小学生的一些不良交通行为经常受到身边人们言行的影响。例如,父母随意乱穿马路,孩子也会耳濡目染,形成成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习惯。在道路交通参与过程中,中小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交通群体,具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是行为极具突然性。中小学生精力充沛,一举一动都充满了生机和活力。这种活泼好动的生理特点,使他们的交通行为变化较大,经常发生横穿马路、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参与交通时段危险性大。虽然中小学生交通参与范围窄、参与路线简单,但由于参与时段均在每天早、中、晚的交通高峰时段,加之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差、交通认知能力差等原因,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三是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对道路交通安全的防范意识较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义务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在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过程中,要理顺部门关系,明确各自的教育职责,建立以教育部门为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教育机制。教育部门应把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与教育列入中小学教育大纲,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经常对所辖区域内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与教育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只有各部门切实履行起自己的职责,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才能形成良好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氛围,保证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制度化、长期化、规范化,深入持久地深入开展下去。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从内容上看,包括交通知识、交通法规、交通安全意识与能力等;从教育形式来看,需要各种资源的整合,不仅是从校内获得知识与行为能力,还需要社会、家庭的积极参与。一要取得社会的支持与配合。现代交通是社会多部门参与、共同作用的社会行为,对中小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不能仅限于在学校内部,而应让孩子们走向社会,在学习参与交通管理的过程中加深对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二要让学校教师、家长参与到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中来。中小学生的学习多数是从书本和榜样的引导中获得的,中小学生教师的交通安全意识对中小学生起着一定榜样作用;而家庭则是启蒙教育的第一站,因此,培养孩子遵守交通规则,教师与父母要共同配合。
这样才能使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得以全面开展。同时,丰富交通安全教育的形式和内容。一是创设相应的环境,让中小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感受。如在校园设置交通安全活动设施,包括模拟红绿红、斑马线以及其他交通标志等。二是提供实践场地,在体验中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如开展“十字路口”、“汽车站”等游戏,让中小学生把学习的交通规则运用到实践中。三是选择与开发合适的教材,对不同年段的中小学生开设不同内容的课程。在教材选用与开发时,要体现兴趣性、直观性、系统性、因材施教、因地制宜的原则,内容可包括交通故事、游戏等。四是要采用形象直观的教学方法,贴近中小学生生活的实际,选取直观形象的内容,让中小学生在理解中领悟。如认识环岛标志、禁止通行等交通标志,懂得“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安全常识。总而言之,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参与,不断探索与完善交通安全教育的长效机制,使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并逐步形成良好的校园文化与交通安全环境,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眼下,网络和计算机多媒体已经渗透到了中小学的各个学科教学改革中,并且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它的交互性、高速度、大容量和不受场地限制的种种特点,为中小学学科教学改革注入新的动力,直接或者间接地影响到了中小学学科教学质量的优劣。
但一种先进的教学手段,也并不是十全十美的,也有它的弊端,需要教师认真研究与思考,特别是需要从另一个角度去建设与开发,以适应中小学多学科建设与发展的需要。例如,中小学的体育课,因为它是与活动有效联系的,并且体育训练与体育的项目还受个体影响而无法全部或者实施有效的室内计算机、多媒体教学,那么,体育教师就应该认真思考,寻求对策。通过对现代教育理论的学习和参与山东省教育厅开展的网络学习活动,笔者认为,现代中小学体育场地建设应重点突出以下思路,以满足中小学对体育课开设的需求,满足素质教育和全面育人教育的需求。
1 要建设满足体育训练要求的、基础知识教育与训练并存的综合场所
经过调查与研究,发现目前中小学除极个别的标准化学校外,一般只有一个操场用于体育课教学,而操场用于体育教学仅仅是中小学体育课的一个方面。因为中小学体育是一个多学科、多层次,且寓专业、素质、身体锻炼于一体的综合学科,它不仅仅只是学生能够打打篮球、排球那么简单,它更是学生身体发育时期多种素质培养与教育的重要载体。因此,中小学要完成体育教学任务,必须加强对体育训练场地的建设与规划,建设一个高质量的、能够满足中小学体育教学的、满足中小学体育素质训练的综合场所。
按照中小学体育训练标准,这个场所应该是既利于篮球、排球训练,又能够进行适合中小学体育训练的综合场所。要满足中小学生对体育的热爱、训练、学习要求,这个场所应包括网络、计算机操控、体育训练成绩分析、体育比赛成绩显示与排序、身体素质锻炼等要素,能够显而易见。当学生在这个场所中进行体育基础知识学习、体育素质训练、参与体育活动和进行体育比赛时,能够做到及时反馈信息,做到成绩分析与通报,同时能够对体育精神做到弘扬,体育文化氛围浓厚,体育道德宣传完备,体育综合报道及时,以满足网络、计算机多媒体环境下对中小学体育教学与科研的需求,适应现代人文对体育的要求,符合当代体育训练与发展的基本要求。
如现在的中小学操场,只是简单的体育活动场所,不能满足现代体育训练与网络、计算机的发展需求,应该加强管理与建设,应该将其纳入学校总体规划,纳入学校发展之列,尽快适应高标准学校建设与发展的客观需求。
2 要建设体育网络教室,实现对中小学学生的综合体育素质和体育理想教育
随着网络与计算机的普及与发展,各级各类中小学已经将网络教室建设得相当标准化,并逐步开始实施基于网络教室的个性化教学改革。体育课也是素质教育的基本课程之一,也是中小学必修课,建设与体育教学、科研、教改相适应的体育网络教室,势在必行。
建设体育网络教室与其他文化课教室有别:
一是在满足体育基础知识教学的同时,能够满足基本的体育训练之需要,能够做到学生在体育网络教室内,既通过网络和计算机学习、掌握体育的基本知识,又能够依据网络和计算机提供的信息,进行模拟训练,做到学有方向,训练有标准。
二是能够满足学生的专项训练之需要。中小学的体育课虽然不像大学体育,专项分得都那样明确,但依据中小学生对体育的爱好和个体身体素质要求,适当对中小学生加强体育专项教学与培养,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道德和素质,能够多出体育人才,快出体育人才,为发展我国的体育运动、建设体育强国而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是中小学加强体育教学改革,应发挥网络、影视和其他媒体的作用,既做到对中小学生进行体育基础知识教学,又能对中小学生进行体育道德教育,进行体育文化的熏陶。从这个意义上讲,及时在体育网络教室内组织学生观看体育比赛、参与与体育有关的其他活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是对中小学生加强理想教育、做人教育与全才教育,并不是一门学科的教学任务,它是集体育、音乐、数学、物理、化学、语文、外语、生物、科学、自然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教育。体育自身的教育原则与教学模式,决定它的教育功能,如果建设一个多功能的体育网络教室,体育教师可利用这个场地,对中小学生实施科学的人生教育,使中小学生能够从小养成良好的体育世界观,力争做好体育训练工作,报效国家。
体育网络教室,不能单纯地以网络和计算机为标准,应该兼容体育训练、体育模拟练习、小型体育比赛、体育沙龙等,赋予体育教学以全新的内涵。
3 要建设开放的体育娱乐场所,赋予中小学体育课教学以新的环境
现在的中小学体育场所,每当放假时,基本上就关闭,究其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节假日的体育场所管理,缺乏必要的制度与人员,学生如果自由出入进行体育训练与活动,一方面影响到学校的安全,另一方面学生的人身安全也难以得到保障;
二是节假日体育场所管理人员困乏,不能做到按时管理,不能及时进行指导与有序开展;
三是如果开放体育场所,社会上的闲杂人员趁机而入,造成管理的难度;
四是学校、社会共同组织和担负起节假日体育训练的责任不够明确。
节假日学校体育场所不能对外开放,学生节假日体育训练无场所、无指导,会造成相对混乱的局面,这也为节假日的学生管理带来了难题。目前,我国的全民体育运动教育已经开始,学校、社会应该承担良好的体育训练职能,应该发挥现有体育场所的功能,通过协调与社会的力量,将体育场所归还给学生,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近日,教育部等11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将研学旅行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推动研学旅行健康快速发展。
《意见》指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开展研学旅行,有利于促进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学生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热爱之情;有利于推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书本知识和生活经验的深度融合;有利于满足学生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从小培养学生文明旅游意识。
《意见》提出,要将研学旅行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各中小学要结合当地实际,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考虑,促进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学校要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灵活安排研学旅行时间,一般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并根据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
《意见》强调,要加强研学旅行基地建设。各地要根据研学旅行育人目标,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教育资源和综合实践基地等,建设一批安全适宜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并探索建立基地的准入标准、退出机制和评价体系。打造一批示范性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形成布局合理、互联互通的研学旅行网络。各基地要将研学旅行作为重要的教育载体,根据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的研学旅行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发多种类型的活动课程。
《意见》要求,各地要规范研学旅行组织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探索制定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规程,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学校组织开展研学旅行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形式,但须按管理权限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做好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学校自行开展研学旅行,要与家长签订协议书,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权利;学校采取委托开展研学旅行,要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企业合作,并与企业签协议书,明确委托企业或机构承担学生研学旅行安全责任。
《意见》还对研学旅行工作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安全保障、督查评价、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中小学生课外社会性学习的研究背景
(一)参加社会性学习对中小学生的社会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小学生主要是以学习间接经验为主,但又必须将知识的学习与丰富多彩的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因此,学生必须在现实生活中来发展自己的社会性,主要途径是学生的社会性学习活动,如社区公益、志愿服务、实际操作、学生教育活动等。[2]通过社会性学习可以促进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人生观以及获得自身个性的健康发展,有助于素质教育目标的实现。例如,姜朝晖认为,作为社会性学习活动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志愿服务,有助于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理想,培养团结精神和实践能力[3]。沃德斯坦(F.A.Waldstein)和赖尔(T.C.Reiher)对美国6所高中501名学生进行了2年的追踪研究,结果发现,服务学习和志愿活动可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和社会参与性,使学生更加自信,自尊心更强,更能容忍社会的多样性;也更加尊重他人,更愿意参加各种社会活动。[4]
(二)新课改规定的社会性学习内容不能满足学生的发展要求
新一轮课程改革倡导课程结构多元化,围绕学生的社会性发展设置了社会实践课,并在小学开设“品德与社会”、在初中开设“历史与社会”课程,旨在促进学生良好品德的形成和社会性发展,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奠定基础。[1]但是,新课改提出的中小学生社会性学习内容,远远不能满足学生社会性发展的需求。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中小学生的社会性学习内容越来越多,但教材、课程容量有限且要保持相对稳定,社会性学习内容不可能都进入学校课堂和教材;况且,大量的社会性学习内容不需要通过课堂教学来进行,可在活动中以生动直观的方式来实现。因此,我们需要多举措、多途径大力开展中小学生的社会性学习活动。
二、中小学生课外社会性学习的现状调查
全国免费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有1000多家。据统计,年观众量达1.2亿人次,但其中青少年只有3500万人次。按在校大中小学生2.3亿计算,人均才0.15次,与学生在暑期踊跃参加各类旅游和培训班等活动形成了鲜明反差[5]。殷世东在中国期刊网中检索1981-2010年间关于中小学社会实践的研究发现:相关研究成果数量不多且发在重点期刊上更少。[6]基于此,笔者及课题组编制了“中小学生课外社会性学习活动调查问卷”,采用方便抽样法,在我国华东、华北、华南和西部地区的60所中小学校发出调查问卷15 550份,收回问卷15 084份,其中有效问卷11 380份,分析并探讨了当前我国中小学生课外社会性学习的现状与问题。
(一)中小学生参加社会性学习的频次低、时间少
本次调查结果表明:中小学生很少参加社会实践,参加公益性活动更少。分别统计中小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或公益性活动的频次和每次活动花费的时间,结果发现:从参加的频次来看,高达36.4%的中小学生从未参加社会性学习,另有50%以上的学生也只是偶尔参加,而频次越高则参与人数越少;从参加时间来看,用时1小时以内的学生最多,达37.2%,另有35.3%的学生甚至没有花任何时间参加社会性学习,而花费的时间越多则参与人数越少,严重影响了学生的社会性发展。
为了进一步了解中小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或公益性活动的情况,笔者对中小学生参加课外社会实践或公益性活动的频次和每次花费的时间进行了分类调查和统计,先统计中小学生平时是否参加课外社会实践或课外公益性活动,再进一步统计选择“是”的中小学生参加社会性学习的频次和每次参与的时间。
从结果可知,从未参加课外社会实践的中小学生比例达53%,而从未参加课外公益性活动的中小学生比例更高,达63.3%;经常参加课外社会实践的中小学生比例仅有8.9%,而经常参加课外公益性活动的中小学生更少,只有7.2%。从每次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性活动的时间来看,50%以上的学生没花任何时间,其中没花任何时间参加公益活动的学生比例更高,达64.9%;每次花费1小时以内的学生分别占1/5左右;每次花费1小时以上的学生比例更低。相对而言,学生参加公益活动比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花费的时间更少。
(二)中小学生参加社会性学习活动存在显著的年级差异
调查发现:高中生经常参加社会实践的比例最低,小学生经常参加公益活动的比例最低。分别统计不同年级段学生(小学、初中和高中)参加课外社会实践、公益性活动的频次和时间(详见表1、2),结果发现: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参加课外社会实践的频次存在显著差异,即高中生偶尔参加的比例最高,但经常参加的比例最低,这与高中生的课业负担重有关;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在参与课外公益性活动上也存在显著性差异,即小学生偶尔参加的比例最高,但经常参加最低,这是由于公益性活动对参与者的要求要高于社会实践,而小学生囿于身体、知识、意识方面的限制参加较少。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参加课外社会实践或课外公益性活动所花费的时间也存在显著差异,即小学生花费1小时之内的比例均高于初中生和高中生;而小学生花费1~3小时的比例均低于初中生和高中生。
(三)中小学生的社会性学习活动单一、内容贫乏
笔者曾专门在三所学校调查中小学生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结果发现:中学生的志愿者服务活动种类单一,参与次数最多且人数最多的内容是辅导成绩较差或者低年级的同学;在不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原因调查中发现,超过半数的学生认为志愿服务枯燥。小学生的社会实践多是组织参观一些场馆(如博物馆等)和到社区拔草或捡垃圾,也有在重阳节组织学生到敬老院看望老人的。由于社会实践内容单调,难以发挥促进学生社会性发展的作用。
笔者进一步深入社区观察和访谈发现:很多社区并无开展专门针对学生的课外社会实践学习活动,有时开展一些活动仅是为了“响应”国家号召,但没有实质性内容。以学生的暑期社会实践作业为例,大多数社区只是草草组织学生开展一些活动,敷衍了事;学生自身也只是为了完成“盖章作业”,并不是真正地为了参加社区的实践活动。正如《新华每日电讯》2011年2月23日报道中采访的一位王先生说道:“社区为孩子准备的社会实践活动种类其实非常单一,比如过年前要求小学生上街去劝说邻里少放烟花爆竹,或者到孤寡老人家去‘送温暖’、贴对联。我感觉这些活动都很老套,不能激发小孩子的兴趣,都是形式大于内容的‘走过场’,孩子不可能有什么收获。”
(四)中小学生自身意愿是影响其参加社会性学习活动的主要原因
通过对中小学生参加或不参加社会性学习活动原因进行统计(见图1、2),发现大多数中小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或公益性活动是自己意愿的结果,与父母和学校老师的要求也相关。因自己意愿而参加公益性活动的比例要高于参加社会实践的比例,而在父母要求下参加社会实践的比例要高于参加公益性活动的比例。在中小学生不参加社会实践或公益性活动的原因中,属于自己没意愿的占多数;同时也有缺乏场所、时间和精力的问题,因为家长反对而没有参加的中小学生只占极少数。
图1 中小学生参加课外社会性活动的原因
图2 中小学生不参加课外社会性活动的原因
三、中小学生课外社会性学习的难题破解
(一)社会性学习活动次数与时间严重不足
社会性学习是实现社会化的重要途径之一。然而,由于应试教育的影响,中小学生的学业负担很重,接触社会的机会减少,社会性学习活动的次数和时间严重不足,影响了中小学生的社会化。本次调查表明,高达36.4%的中小学生从未参加社会实践与公益性活动,偶尔参加的最多,占53.2%;即使参加,所花费的时间在1小时内的最多,达37.2%。个案观察和实际访谈证实,现今中小学生基本未接触过课外社会性学习活动;即便是中学生,对于课外社会性学习的认识也不清晰。不少学生的社会实践甚至沦为“盖章实践”,如《今晚报》2013年8月6日报道:“为给‘社会实践’作业盖章学生参加义工走过场”;《新华每日电讯》2011年2月23日报道:“中小学生社会实践作业几成‘盖章作业’”,《中国教育报》2011年10月12日报道:“中教观察: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怎能成‘盖章实践’”等。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两点:一是受应试教育影响,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忙于参与课外补习,以致社会实践与公益性活动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好好学习顺利通过中考、高考被看成是最重要的事情,因而学生的课外时间很大一部分都用于补习功课,仅有的一点闲余时间连玩耍都不够,因此造成学生参加的社会实践严重不足。二是在当前教育环境下,安全问题被过分夸大,一旦学生在课外社会性活动中出现问题,无论是不是教师或学校的责任,矛头都被直接指向教师和学校,使学校和教师深感压力重大,无奈之下只能尽可能减少甚至不让学生外出参加社会性活动。
(二)社会性学习活动内容单调
根据笔者在三所学校和相关社区的调查发现,中小学生的社会性学习活动类型单一、内容贫乏。例如,中学生的志愿者服务活动主要是辅导成绩较差或低年级的同学、到敬老院看望和服务老人;小学生的社会实践则多是组织参观一些场馆(如博物馆等)或到社区拔草、捡垃圾。由于社会性学习活动内容单调,难以发挥促进学生社会性发展的作用。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从社区方面而言,并不是社区负责人不愿意认真组织学生的课外社会实践活动,而是无论人力或物力都缺乏相应的支持,政府部门并未给予实质性的帮助。从学生方面而言,这与学生本身缺乏相关技能有关。现在的学生都是在学校学习课本上的知识,缺少实际应用,因而在实践过程中感到无从下手。当然,这种情况的产生也与学校教育有关,学校的升学压力大,其目标主要是通过文化学习提高升学率,学生的社会性学习活动只是被看作一种可有可无的课外学习形式,甚至认为开展社会性学习活动会影响学生的学习。
(三)部分学生存在好逸恶劳、怕苦惧难思想
调查表明,在中小学生不参加社会性学习活动的原因中,属于自己不愿参加的占40%。不愿参加的原因多种多样,除了可能没有兴趣以及时间和精力不够等原因外,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就是一部分学生好逸恶劳、怕苦惧难。现代社会科技发达、物质丰富,学生享受着现代化发展的便利,许多学生从小就没有或者很少参加劳动;加上学生中独生子女居多,是家里的宝贝从小不做任何家务,更容易养成“好逸恶劳、怕苦惧难”习惯,对参加实践活动有畏难心态。正如《中国教育报》采访家长时所报道的:“我认为是好事,可孩子不这样认为啊,她不愿意到社区去,我也没办法”,这位家长说,“孩子上高一,不爱劳动,也不大愿意与人接触,假期没有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此外,学生因学习负担重,如有课外时间,更愿意用于看电视、上网等消遣性强的活动,而不愿意外出参加社会实践或公益活动。
(四)不同年龄特征也影响到学生的社会性学习
中小学生的年龄特征和不同年级段的学习负担影响学生的社会性学习活动。小学生之所以经常参加公益活动的人数少,是因为各类公益活动,不仅需要爱心,还需要一定的知识和技能。例如,有学校在校园设有“开心农场”生态园,组织志愿者浇水、拔草、施肥等;也有学校组织学生走出校园去社区参加义务劳动(如植树等)或去敬老院参加敬老爱老活动等。一方面小学生由于年龄小、有关知识和服务技能不足,不可能经常参加这些公益性活动,主要是以体验为主,培养其公益活动观念和道德意识;另一方面,虽然社会实践非常重要,有助于学生培养生活自理能力、学会助人并培养社会责任感及公民意识,但高中生之所以经常参加社会实践的人数少,是由于高考的压力,高中生学习任务重、学习负荷大,主要精力和时间都用在功课学习上,甚至认为参加社会实践是浪费时间;加上有些家长对社会实践持反对态度,担心孩子耽误学习或上当受骗,因而想让高中生经常参加社会实践是困难的。
(五)社会性学习资源缺乏
2011年《教育部关于联合相关部委利用社会资源开展中小学社会实践的通知》发出后,全国各地确立了一批实践基地,但远远没有满足中小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需求。本次调查表明,在中小学生不参加社会实践与公益性活动的原因中,想参加但缺乏场所的占33%。首先,受课程体系和文化氛围的制约,社会实践基地的选择与建设一直困扰着中小学校,在区域内可供中小学生参观、学习和锻炼的实践基地严重不足;其次,实践基地与中小学校可以开展的合作项目非常少。由于社会实践资源缺乏,严重制约了中小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四、中小学生课外社会性学习的推进策略
(一)征得大众认同,获全社会理解与支持
由于中小学社会性学习内容涉及面很广,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生产活动等方面的内容都有可能进入中小学社会性学习范畴,需要相关的部门支持与配合。[7]然而目前社会各界对中小学生开展社会性学习的认识不深,没有从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促进学生道德观念与行为的统一、增强心理健康素质等方面认识社会性学习对学生身心发展的作用。因此,要加强宣传,使大众认同社会性学习的作用。例如,可利用互联网的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传播成本低、形式生动活泼等优势,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形成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支持学生参加校外社会性活动的良好育人环境。
(二)建立安全分担制度,保障活动的安全性
安全问题是中小学生开展社会性学习的阻碍因素之一。对于中小学生的社会性学习活动,政府、学校和家庭所承担的责任不均衡。长期以来,政府和家庭没有负起应有的责任,而学校则承担了本不该承担以及无法承担的责任。这就需要制订政府、学校和家庭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明晰各自的责任。[8]学校、家庭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导他们防范意外的应对策略。教育行政部门则要协调社会实践基地切实保证活动场地、设施、器材的安全性,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人员,向学生讲清与社会性学习活动内容相关的操作程序和安全制度,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学校组织学生开展课外社会性学习活动时,须由导游带队、教师跟队管理,相关基地、场馆人员积极配合,确保学生在社会性学习活动中的安全。[9]同时,要建立中小学生社会性学习活动意外伤害事件的保险机制。
(三)建立考核激励机制,使社会性学习常规化
很多学校对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记录与考核不够重视,往往在假期结束时要求学生上交盖章的社会实践记录册就算完成任务。为了保障和激励中小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逐步完善开展社会实践的体制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和成效纳入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学校应把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和成效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对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志愿服务活动是美好的道德行为和重要的道德实践,但很多学校同样缺乏对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考核和激励措施。因此,学校应记录志愿者的服务时间,并对志愿服务活动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褒扬和嘉奖优秀志愿者。同时,要建立志愿服务回馈制度,如允许志愿者利用志愿服务的工时换取一定的社区服务,并在就学、就业、就医等方面享受一定的优惠或优待等。
(四)针对年龄特征,开展社会性学习活动
为了有效开展中小学生的社会性学习,我们需要根据中小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分阶段推进。例如,郑州市把中小学生的社会性学习活动分为四个阶段:小学3~4年级为认识阶段,活动内容为在校内观察;小学5~6年级活动内容为集体体验,了解为主;初中1~2年级以参加集体活动、启发想象能力、增强好奇心、培养探究精神等活动内容为主,通过集体协作,教师引导,扩大活动范围,增加活动时间,强化实践活动效果;高中1~2年级可设置个人小组、班级年级活动,开展个体思考、集体协作、集思广益、人生感悟等活动,以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10]
另外,中小学生是志愿者中的一个特殊群体,有着不同于成人志愿者的特点和规律。因此,在中小学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应以校内志愿服务活动为主,最好能与平时开展的各类活动结合起来。同时,必须根据中小学生的年龄特征,建立不同于社会志愿者组织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中小学生志愿服务的重点应该是学习与体验,让学生从体验中汲取知识,学习他人的经验,感悟人生的意义和价值;其目标应该是培养未来具有奉献精神、社会责任感和志愿服务精神的人。
一、注重研学旅行,
打造实践素质教育的重要平台
面对应试教育的压力,合肥市大胆突破,敢于创新,将研学旅行作为实践教育活动的主要形式,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研学旅行活动,我们组织学生通过集体旅行的方式走出校园,增加对集体生活方式和社会公共道德的体验,培养学生的自理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早在2008年,我市就开展了“万名学生合肥工业游”活动,被国家有关部门称之为开创了全国教育界先河。2013年初,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鼓励中小学生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同年,教育部在全国开展研学旅行试点,合肥市被列为全国首批三个试点城市之一。在此基础上,我市确定了28所试点学校。我们要求全体学生必须参加的研学旅行常规活动,各学段至少1次,研学地点坚持小学四年级以上在本地、初中在本省、高中在国内,同时还要求学生在研学旅行期间集体住宿。2002年9月和2013年9月,合肥市连续两次受教育部邀请参加全国首次研学旅行座谈会和全国研学旅行试点工作中期研讨会,并在大会上介绍经验。
1.完善机制,为研学旅行提供制度保障。一是突出政策引领。《合肥市义务教育“三大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大力实施素质教育提升工程,推动中小学深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鼓励支持学校开展研学旅行活动。为此,先后出台《关于在中小学生中全面开展强健体魄磨练意志促进身心健康发展活动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学校文化建设的意见》《合肥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试点方案》《关于开展合肥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为研学旅行的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提供政策指导。二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共青团、教育、文化、旅游、科技、工业、农业、交通、卫生、应急、保险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形成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推动教育、工业、旅游、文化、科技、农业等融合发展,整合科技馆、旅游景区、工厂、农庄等资源设计提供研学旅行产品,形成工业科技、历史文化、自然生态、红色记忆等内涵丰富的研学旅游线路。各县(市)区和学校也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有计划地推进研学旅行活动。三是突出课程建设。要求各学校根据学科教学内容、特点和进度,参考研学旅行目的地的要求,研究制定研学旅行校本课程,纳入到全市中小学的正常教学安排。四是加强考核评价。高中阶段将研学旅行纳入学生的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并计入2~3学分,义务教育阶段将研学旅行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直接影响中考升学。同时,将义务教育阶段的研学旅行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畴,纳入团各县(市)区委对教体局团委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畴,纳入各县(市)区政府对教育主管部门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畴。
2.严格管理,让研学旅行平安有序。一是把好安全源头。公开招标4A级以上等级的旅行社,为参加研学旅行的师生投保责任险(不低于60万元/人)和旅游人身意外险(不低于25万元/人),同时对食宿卫生标准作出相应要求,保障学生出行安全。二是制定安全预案。要求学校在制定研学旅行活动方案时,必须涵盖安全管理方案,事先对学生走失、歹徒行凶、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等各种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作出应急方案。三是畅通家校联系。要求学校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与家长积极沟通,取得理解和支持,形成学校和家庭共同推进研学旅行的良好局面。
3.精心策划,让研学旅行生动有效。一是发挥学校作用。赋予学校在组织实施上的自,根据区域特色、学生年龄特点和各学科教学内容需要,组织学生走出校园,并在活动内容、线路设计上突出研学旅行的区域性、专业性、知识性和趣味性。二是策划“行”的内容。提前了解研学旅行线路沿线的自然风光、人文习俗及历史文化等内容,加强设计,打造精品线路。三是巩固“学”的效果。配合开展征文摄影评比比赛、结集出版、研究性成果展示、优秀学生评选等活动,展示和巩固“学”的成果。四是注重示范引领。每年举办一次全市中小学“研学旅行方案”展示、评选、观摩活动,交流研学旅行经验,共同进步。经过七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市研学旅行活动,已成为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教育品牌。
二、强化科技创新教育,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
1.强化科技教育。加强对青少年的科普教育,协调共青团、教育、科协等部门互相配合,广泛举办校园科技节、科技周、科技夏令营、流动科技馆进校园等活动,营造科技教育氛围,强化科技教育效果。2013年开展流动科技馆进校园活动16场,参观学生达一万多人次。
2.打造活动平台。连续多年成功举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大赛、信息学竞赛等市级比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省及国家相关比赛。连续11年设立合肥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对获得国际、国内高规格科技教育赛事奖项的中小学生给予奖励。在全国第二十八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我市中学生共获得6个一等奖、5个二等奖、12个三等奖和1个高士其科普奖专项奖的佳绩。在全国第十三届青少年电脑机器人大赛中,我市选手一举夺得了7枚金牌、5枚银牌、6枚铜牌。推动共青团、教育、市科协与市关工委等共同组织开展2013年合肥市生物科技夏令营活动,来自全市的80多名中学生走进石台县牯牛降、蓬莱仙洞、石桥步果园等地,进行生态考察,感悟大自然的无穷魅力。2008年以来,我市每年举行科技夏令营活动200余次,共惠及学生10万余人。
三、培育学生社团,提升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
我市坚持尊重教育规律,始终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让校园活起来为宗旨,全面加强中学生社团建设,引导广大中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升,真正把推动素质教育落到实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大力推进求发展。出台《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生社团建设的意见》,召开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现场推进会,连续成功举办四届合肥市首届中学生社团文化节,获得省教育厅和团省委的高度肯定。目前,我市成立中学社团近3000个,已覆盖全市各县(市)区的1000多所中小学校,数十万名学生参与其中。
2.结对共建促均衡。针对中学生社团的蓬勃发展态势,以及社团发展的市县、区县、校际之间的差距问题,建立区县结对、市区结对、校校结对机制,推动社团结对共建、均衡发展。同时,建立社团活动专家库,加强社团理论建设,加强社团及社团理论评比,以评促建,以展促建。
3.活动开展造精品。鼓励学校培育扶持学术、文艺、科技、园艺、手工艺、体育、动漫等各类社团的发展,通过社团的带动作用,提高广大中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发挥各类社团的组织联动作用,开展校内、校际各类展赛活动,努力打造精品。特别是鼓励足球、篮球等体育类社团的发展,引导广大学生不断加强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2009年,我市率先在全省组织校园足球联赛,推广普及青少年校园足球运动。2013年我市又率先在全国启动高中足球联赛,进一步带动全市校园足球运动的发展。目前,合肥市中小学共有70支足球队伍。2009年至2013年4年间,我市为国家U17男子足球队、国家U13女子足球队、国家U14少年足球队等各级国字号足球队培养、输送了一批优秀人才。
2011年5月,教育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建设中小学生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开展质量教育的通知》,决定依托国内质量管理先进企业、质检系统检验检测机构等单位联合建立中小学生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开展质量教育活动。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要探索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中小学社会实践机制建设。目前,在中小学生中开展质量教育尚处于起步阶段,要及时发现解决质量教育实践中的不足,使中小学质量教育得到有效实施,取得较好效果。
2 中小学质量教育发展的一些问题
2.1 投入与效率的平衡问题
2012年3月,教育部、国家质检总局在深圳市联合召开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现场会,对国内首批16家获得“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称号的单位授牌,分别是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分公司、上海电气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尔集团公司、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联想(北京)有限公司、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轻工产品与儿童用品检测中心、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华生园食品有限公司、江苏五爱集团有限公司、南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咀香园健康食品(中山)有限公司。
教育主管部门、质检部门和相关企业都积极响应教育部和国家质检总局的号召,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据悉,教育部、国家质检总局将加大工作力度,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联合创建国家级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200个左右、省级500个左右、市级3000个左右。建设这些质量教育实践基地的目的是将质量教育从小抓起,让中小学生从小树立讲质量、讲安全、讲诚信、讲创新的观念。
质量教育基地已经开始建设,相关的指导教师是否开始进行培训?有条件的学校是否将质量教育课程纳入发展计划?已经开展质量教育课程的学校能否保证课程开足、开够?这3个现实问题考验相关主管部门能否有效利用基地对中小学生开展质量教育活动。
2.2 资源合理利用的问题
国内首批命名的16家单位,是经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质检部门推荐,教育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组织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验收后确定的。实践基地单位都是质量管理水平高、质量信誉好的企业和监督检验中心,这个命名本身也是对该单位社会信用和企业形象的认可。建设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对于拓展素质教育新领域、打造质量文化新阵地、搭建部门合作新平台,实现质量教育从娃娃抓起具有重要意义。
既然平台已经开始搭建,那么该如何利用优势资源进行质量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首批命名的16家单位,覆盖了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化工、检验检测等领域,为中小学生提供了广泛的质量教育知识,起到了极为重要的示范作用。例如,比亚迪在开展质量教育活动中,开设了技术博物馆、汽车电子博物馆、总装与零部件工厂等参观或体验场所,设置了最多能容纳180人的教学会议中心。相应配套了质量教学设施与教育资源,开发了活泼生动、形式多样的精品课程,借助具体的产品生产、质量管理和检验检测等实践活动,向当地的中小学生传授质量知识和管理技能。
2.3 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问题
开展中小学质量教育的有效途径就是组织学生走出学校,理论结合实践,在实际动手操作中亲身体验和学习。理论能否较好的结合实践,主要是考验授牌的基地在质量教育中的责任感和爱心。因此,今年3月,在深圳召开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现场会上,教育部领导指出,这个实践基地的命名不是终身制,国家和地方会建立相应的基地退出机制,对于未履行质量教育责任的、实践活动效果不明显的、软硬件不符合要求的基地,将取消其教育实践基地的命名,从而保证实践基地在质量教育上的示范、带头作用。
教育实践基地仅仅富有责任感和爱心还是不够的,这只是质量教育活动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如何让中小学生在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如何培养中小学生的质量意识和创新能力?都是在质量教育活动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3 质量教育中一些问题的应对
3.1 统筹规划,健全机制
硬件的建设应本着利用已有的资源为主,经济适用原则,进行基地的选择和管理。整体上,要遵循总体规划、分布实施来进行。如各省市质量教育实践基地应根据当地企业或机构的发展情况来筛选符合质量教育基地要求的单位,当然这个前提是需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质检部门的密切合作。选择出来的机构应覆盖面广,利于中小学生学习各类质量教育知识,树立不同类型的品牌意识。其次,应该对从事质量教育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作为新课程,需要新的教学方式。要想获得有效的教学效果,授课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知识和熟练的实践技能。再次,已经开展质量教育的学校,要确保开足质量教育活动的时间,任何文化课都不能取代或占用质量教育活动的时间。
质量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相应的机制并不完善。教育部领导要求全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质量教育的长效机制,要把质量教育的经费列入预算(义务教育阶段),建立基地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从而使基地充分发挥其教育作用。
3.2 整合资源,持续发展
抓质量教育要凝聚社会合力,才能实现持续发展。一要加强质量、教育等主管部门之间的合作,将质量教育列入质量发展规划中;二要加强推进,让更多的中小学生去基地参加质量教育实践活动;三要加强宣传,加大对质量教育的目的、意义和作用的深入宣传。
3.3 动手为主,取得实效
关键词: “迎青奥” 南京中小学生 体育教学 法制教育
一、引言
2014年南京青奥会是继成功举办2008年夏季奥运会后,中国承办的又一世界盛大综合性体育赛事。为给2014年南京青奥会成功举办营造更好的社会法治环境,2012年11月22日,南京市启动了“法治与青奥同行”行动计划。为更好地利用南京青奥会对南京中小学生的积极影响与作用,贯彻落实“法治与青奥同行”计划,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南京市教育局带领全市学校积极行动起来,积极应用好学校这个法制工作的重要阵地,积极引导中小学生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活动掀起家庭学法用法的,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作出自己更大的贡献。“迎青奥”给体育中小学教师的教学改革提供一个好的机遇,同时为体育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提供一个良好的宣传氛围。通过“迎青奥”活动,在体育教学过程中遵循体育教学规律的前提下,渗透法制教育,使学科与法制教育处于一个相融的统一体中,这样将使学科教学中的法制教育收到更好的实效。
二、研究对象和方法
本文从实际出发,运用文献资料、访谈等方法,对南京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在迎接青奥会(简称迎青奥)期间的渗透途径进行探索。
三、研究结果和分析
在体育教学中,大多数教师往往注重师生情感,忽略法制方面的引领。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法治与青奥同行”,推动南京中小学学校体育教学中法制教育地渗透,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法治与青奥同行”,推动南京中小学学校体育教学中法制教育的渗透,体育教师应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不同的教学过程中给学生渗透法制教育,让学生从身边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的事做起,从遵守校规校纪做起,给学生明确违反校规校纪,教学就无法进行。还可以以宪法第5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制,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为基础,结合“迎青奥”对孩子们进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公共秩序教育。体育教师结合“迎青奥”在体育教学中可以从课堂常规、游戏、比赛、规则、活动等方面对学生进行渗透法制教育。
(一)与课堂常规相结合渗透法制教育
课堂常规是保证教学顺利进行,向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基本途径。教师要根据不同年级、不同班级的具体情况有重点地把课堂常规内容和讲礼貌、讲道德、守纪律等结合起来,通过队列练习和团体操学习,加强组织纪律性教育,结合各种大型体育赛事的开幕式和“迎青奥”活动适时对学生灌输遵守规章制度和热爱集体的思想品质。
(二)在《体育与健康》理论课中渗透法制教育
现在体育理论教学中有很多教学内容,根据不同教学内容,我们可以渗透不同的法制知识,让学生感受体育的精彩,同时深受法制知识的熏陶。如上营养、体育锻炼和控制体重这一内容的时候,可以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通过认识“膳食平衡”和“正确利用体育和营养手段控制体重”,进而理解有关食品的法制法律知识。在教学中我们要充分发挥课堂的作用,利用图片、多媒体等教学工具,形象具体地给学生渗透法制知识,让他们深刻地体会到法制就在我们身边。在体育安全课中渗透法制教育。了解和预防运动损伤是上好体育课的基础,我们在对学生进行体育教学常规教育的时候,不仅要交代清楚运动安全常识和注意事项,更要借此机会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让学生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制知识,让学生明白在必要的时候要用法制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同时,也可根据课堂教学内容,结合《青少年青奥读本》学习更多青奥和法制知识。
(三)“迎青奥”在实践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
实践教学是体育教学最重要的部分,对于室外教学,学生的参与兴趣比较浓,自主能力也比较强。在室外教学时,我从这几个方面渗透法制知识。1.根据不同教学题材渗透不同法制教育。中小学体育教学内容涉及范围广,知识多样,田径、球类、武术等都是我们的教学范围,当前又是“迎青奥”的关键期,中小学体育教学内容和形式更灵活生动,而这些内容中蕴含了丰富的法制知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因此,教学中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些教学资源,合理地将法制教育渗透到其中,让学生知法、懂法、用法。2.在游戏中渗透。新课程改革后,教育内容与社会、生活的联系更紧密,学生也比较关心社会热点问题。围绕青奥会,教学内容涉及社会、生活中的现实问题特别是热点问题时,为体育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创造条件,此时借机渗透相关法制知识,就会既显得自然,又很有效果。如利用学生上学、放学过斑马线这一生活细节,体育课中就可以渗透《道路交通安全法》,让学生懂得遵守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是违法行为。如玩游戏是儿童的天性,它能有效激发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积极性。课上先讲解游戏规则,让学生做游戏,请三人分别扮演指示灯、警察、行人,表演过马路的情景,教师将一些简单的禁令标志布置在教室里,如左转、右转、禁止停车等。学生在愉快的游戏中了解游戏规则和许多交通法规,增强自觉遵守规则、交通法规和维护交通秩序的观念。从一个小小的游戏做起,使学生懂得遵守规则是任何事情得以顺利进行的基本保证。
总之,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每个教育工作者应尽的义务。作为一名中小学体育教育工作者,“迎青奥”期间将法制教育渗透到课堂中比其他科目更具体、更形象。
(四)“迎青奥”在体育比赛中渗透法制教育
体育比赛不仅是大型的比赛,更是体育课中常常用到的。为迎接2014年青奥会的召开,南京举办了很多体育赛事,如亚青会的顺利召开,我们组织学生观看多媒体或现场比赛时,讲解容易违反的法律法规。任何体育活动都离不开规则,如果没有规则,比赛是不可想象的,规则在比赛场上就是法制。规则对体育伤害事故有抑制作用,比如:在进行掷铅球、跨过障碍物赛跑、跳高等体育活动时,不遵守比赛规则,可能导致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如果在体育活动中,加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规则意识教育,对于减少体育伤害事故的发生具有积极意义。如篮球比赛中,如果裁判员不公正,就会受到学生的指责。这实际上就是一种简单的法制意识,学生在篮球比赛中受到法制教育,逐步形成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同时逐步培养自己的法制意识和实践能力,为“法治与青奥同行”作出自己的贡献。
通过研究,我发现:1.“迎青奥”对南京中小学生普及法制知识的必要性提出要求。2.“迎青奥”期间,南京小学生法制知识掌握状况明显改善,但缺乏深度和广度。3.“迎青奥”期间宣传法制知识,使南京小学生对学习了解法制知识的态度有所改变。4.“迎青奥”期间,南京中小学生对学习法制知识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参加学习宣传法制的活动次数明显增加。
四、结语
关键词:和谐校园 生命教育 构建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重要部署,将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小学校校园是和谐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向和谐社会培养、输送高素质人才的基地,是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因此,中小学校构建和谐校园是和谐社会之必需。但是,在构建和谐校园的过程中,却有许多不协调的因素,而生命教育在和谐校园的构建中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中小学校构建和谐校园呼唤生命教育。
一、中小学构建和谐校园的突出本质
和谐校园是一种以和衷共济、内和外顺、协调发展为核心的素质教育模式,是以校园为纽带的各种教育要素的全面、自由、协调、整体优化的育人氛围,是学校教育各子系统及各要素间的协调运转,是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和谐发展的教育合力,是以学生发展、教师发展、学校发展为宗旨的整体效应。其“和谐”则具体体现在人、物、环境和关系的和谐上。
“物”的和谐表现为教学、科研设施配置的和谐。教学、科研设施配置和谐与否,关键要体现在有利于教学活动有效地开展上,体现在有利于学生的培养上,体现在有利于人人身心健康上。
“环境”的和谐是指校园内幽雅、舒适、安全、卫生,校园整体布局美观且大方,这能潜移默化地陶冶学生的情操,激发学生的自信心和上进心,能促进学生身心的和谐发展。
“关系”的和谐是指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合理性和保障性,没有制度就没有一切,制度建设是构建高校和谐校园的内在要求,和谐校园应该是制度健全并完善的组织。只有制度完善,才能保证和谐校园的安定有序、协调发展;才能提高人的积极性、能动性,以促进人的自我发展,塑造健康和谐的人格,从而进一步提高人的精神境界。
和谐校园建设最为关键的因素在人,是以“人和”为基本标志的有序发展。因而“人”的和谐是中小学校和谐校园的突出本质,其意就在于人与人、人与校园环境、人与社会、人与各项规章制度等诸多要素处于协调稳定、相互依存、健康发展的状态。教育的主体是人,核心是人,目的也是人,人是教育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人的自由与解放是教育本质的、应然的追求。和谐校园建设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即人的素质全面提升和各方面积极性的充分发挥。真正的教育是以人为本的教育,让人体验美好、体验崇高、体验快乐、体验成功,培养积极的人生态度,鲜明的价值判断,丰富的思想体系;突出人的发展,关注人的自由、幸福、尊严,尊重人的个性、人格、权益,体现人文关怀和道德情感,用现代人的精神培养现代人,用全面发展的视野培养全面发展的人。
二、中小学生生命教育的内涵及基本内容
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是指引导大中小学生正确认识人的价值、人的生命,理解生命与生活的真正意义;培养中小学生的人文精神以及对终极信仰的追求,使其养成关爱的情怀。生命教育是以生命为视角来审视人与自身、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它既是“学会生存”的教育,又是“学会关心”的教育。
1.生存意识教育
生存意识教育就是帮助中小学生形成科学、正确、完整的对生命的认识,形成对生命的热爱、珍惜、尊重、敬畏和欣赏,并能积极主动维护生命的权利。生存意识的教育,这是生命教育的起点,因为只有生命存在,才能谈得上发展的问题。人的生命首先是作为个体而存在,离开个体生命的自为存在,一切都会失去真实的承担者和前提。生命作为个体而存在,是人的其他价值创造、实现和评估的先决条件。脱离生命个体存在和延续的过程来实现生命价值,无疑是荒谬的。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失去了便不可再得。所以对于每个人而言,维持生命存在是最自然的、不可剥夺的权利。
2.忧患意识教育
忧患意识教育是指人们从忧患境遇的搅扰中体验到生命的尊严和伟大及其人之为人的意义和价值,并进而以自身内在的生命力量去突破困境、摆脱忧患,以达到真善美统一境界的心态。它具体又包括逆境教育、死亡教育和责任教育。
人生是无法避免苦难的,苦难与人生共存,没有苦难的人生是残缺的人生。所以,要培养中小学生挑战苦难,磨练人的生命意志。没有对苦难的挑战,也体会不出生命的甘甜。多一份苦难、多一份磨练,便多一种体验,使人生更丰富、更坚定、更有意义。死亡教育是生命教育的重要内容,它的目的在于介绍死亡知识,让学生了解死亡是怎么一回事以及死亡对亲人、朋友的伤害,使学生对各种与死亡相关的打击、挫折、损失有所准备,从而更加珍惜生命。责任教育在于促进中小学生责任意识的形成。责任体现了一种社会必然性,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不可推卸的。
3.和谐意识教育
和谐意识包括人与自我、与他人、与环境的和谐。与自我的和谐是指人格的统整及其情绪的良好调节;与他人的和谐是指能够与他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与环境的和谐指能够适应环境,无论是学校的小环境还是社会的大环境。
4.发展生命的教育
发展生命的教育,即生命意义和价值的教育。人的生命的意义在于谋求发展。因此,发展是生命意义的标志。发展生命的教育就是要让学生充分认识到生命的价值及其对自身的重要意义,从而珍惜和敬畏生命,实现自我的生命价值。
三、中小学校生命教育的实施途径
1.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是学生获取知识的主要途径,因此中小学生生命教育的开展也离不开课堂。开设生命教育课程以及把生命教育的相关知识渗透在思想品德修养课程当中,使中小学生直接或间接地了解和掌握有关生命教育的思想和内涵,接受生命教育的培育,为自己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心理健康教育
近年来,中小学生中由于心理问题或由心理因素引发的各类事件也层出不穷,已严重影响了极少数学生的健康成长。从这个角度讲,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是实施生命教育的有力途径。因此,中小学校应该大力开展心理健康宣传,向学生传授或提供各种缓解压力的方法与技巧,让他们自己有能力来面对压力,防止他们采用错误、极端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3.将生命教育渗透到实践活动中
生命教育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在现实生活中不是通过语言或理论,而大都是通过行为来表现,给人以心灵的震撼和人格的陶冶。因此,生命教育可以让中小学生在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中掌握生命知识,体验生存感受,培养生命情感,以形成正确的生命态度和生命意识。
4.培养生命教育师资队伍
在开展生命教育的过程中,教师是推动生命教育的灵魂人物。然而生命教育在教育领域还是一个新生的事物,没有现成的师资队伍。因此,培养生命教育的师资队伍是顺利开展生命教育的前提条件。
对于师资队伍的建设,我们可借鉴台湾学校的做法,同时结合各学校的优势和特点对教师进行培训。使这些教师能透彻地了解和把握当代中小学生的心理发展特点及心理健康状况,适时地采取有效措施对他们出现的心理危机进行预防性干预,将危机问题扼杀在萌芽中,保护他们的生命。另外,在进行师资培训时,要强调教师对学生影响力和感染力培养,生命教育不能以简单的说教方式来进行,教师的身教重于言教。因此,教师要以积极向上、力争上游的人格魅力来影响和感染学生,学生获得的不仅仅是知识和技能,还应有成功的体验和创造的幸福。
5.积极开展生命教育研究
目前,在我国的中小学校中,针对中小学生的生命教育的研究非常少,把生命教育作为专项的活动更是尚未开始,系统的理论研究也尚未启动。因此,在中小学校开展生命教育要以理论指导实践,将生命教育的理论研究深入开展起来,科研和实践两手抓,以科研促进教学。在有关生命教育的课题研究中努力探索高校开展生命教育的工作模式,探寻有效的生命教育原则、途径、措施、方法等。
参考文献:
[1]任亮宝,雒焕国.在中小学教学中渗透生命教育[J].中国电力教育,2010,(24).
中小学生缺乏安全保护意识所引发的伤害,如今呈上升趋势,成为造成中小学生非正常伤亡的主要原因。来自权威部门的资料显示,我国如今每年有50余万人次学生遭受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已成为威胁学生生命安全的头号杀手。
从教育部门的统计来看,我国中小学生每年非正常死亡人数都在1万人以上,安全事故已经成为14岁以下少年儿童的第一死因。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将可以避免。
那么,应该如何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呢?
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据调查,涉及学校青少年生活和学习方面的安全隐患达20多种,包括食物中毒、体育运动损伤、网络交友、交通事故、火灾、溺水等,这些都危害着青少年身心健康。调查结果还表明,家长担心孩子受到伤害的地方依次为:学校(51.44%),公共场所(36.32%),自然环境(10.44%),家里(1.8%),其中学校是家长们最担心孩子受到伤害的地方。
保护学生安全,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了消除安全隐患,学校要把安全教育真正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引导学生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家长要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把安全教育列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
1.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上升,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现出越来越低龄化的严峻趋势。而法规校纪是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打击坏人而制定的。作为一名在校中学生,通过对法规校纪的学习,应知道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学校可通过文本材料学习与视频材料学习相结合,法制课堂与法制知识竞赛活动相结合的方式,聘请法律工作者或公安人员,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典型案例进行教学,给学生上专题法制课。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使学生深切感受到法就在身边。这不仅对中学生健康、安全成长有益,而且对其走向社会乃至一生都有益。
2.网络安全教育
网络有助于创新青少年思想教育的手段和方法,但对青少年“三观”形成也构成潜在威胁,而且随着年级的升高,特别是从小学进入初、高中阶段,处于“过度用网”和“趋于过度用网”的学生比例呈明显上升趋势。过度用网的学生往往接触媒介的形式单一,很少进行阅读或社会实践活动,家长和教师应该创造条件,让他们的注意力转向书籍杂志和户外活动。值得注意的是,过度用网的学生和正常使用网络的学生一样,认为自己的上网水平很高,并且更趋向于用网络思维方式解决问题,因此,在对他们进行教育时要首先肯定他们在网络技术上的优势,从观念和认识上提高他们的网络素养。
3.消防安全教育
当前中学生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消防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有的学生遇到火灾发生时惊慌失措,不知道如何报警,由于没有掌握简单救火常识,往往小火酿成大灾;也有的学生在大火发生时,因缺乏自防自救的知识和能力,错失了逃生的最佳时间,最终被火魔无情地吞噬。针对上述问题,一是要组织中学生学好、用好消防法规,提高依法治火的观念。二是要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灭火技能和火灾发生时逃生、自救、互救本领。学校可采用消防知识讲座、图片展览、演示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常见火灾的扑救方法和不同情况下逃生自救方法,让学生熟悉防火、灭火全过程,从而使他们熟练地掌握“三知”(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知防火制度)“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疏散自救)。
4.进行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教育
安全是做好工作、搞好学习的基本条件,没有安全一切都无从谈起。因此,人人都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并懂得一些安全知识,学会一些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的技能。例如:社会交往中要防止上当受骗;遇到险情、看到犯罪行为要及时采取适当方式报警;正确处理同学、宿友之间的纠纷;夜间一人不外出;不吃霉变食物和过期食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财物;遵守交通规范,注意交通安全,不横穿马路,不抢道、不强行趴车、超车;当有困惑时应向老师、同学倾诉,听取别人劝说;当受到伤害时,要防身自卫和寻求法律保护,等等。只有有了安全意识,自觉遵纪守法,处处注意安全防范,并学会自我保护,才能按照正常的秩序工作和学习。
心理安全教育如何开展
北京市曾发生过这样一个悲剧:初中生小颜(化名)放学回家后跳楼,当场死亡。警方初步认定,小颜系自杀身亡。据了解,小颜放学前,曾在学校和一位同学课间玩耍时致一名同学受伤,被老师罚站3个小时。悲剧已经发生,我们不得不面对。但悲剧背后,我们也要意识到,加强青春期阶段学生的心理教育刻不容缓!
学校对学生的教育培养全面引入竞争机制,必然对学生的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等方面产生巨大的影响,使之感到心理有压力,表现为各种心理上的不适。诸如焦虑、强迫、恐怕、抑郁、冷漠、固执、消沉、暴躁,等等。中学生的心理正在发育之中,尚未成熟,其心理上的不良反应和适应障碍伴有强烈的情绪色彩和偏激的行为特征。近几年发生在学生中的打架斗殴、偷盗、染上不良习气等行为,相当一部分是由心理问题引起的。因此,学校要特别重视学生的心理安全教育,有针对性地进行人际关系的和谐教育、环境适应教育、健康人格教育、性教育、心理卫生知识教育、挫折教育以及心理疾病预防教育,优化心理素质,促成健康人格的发展和完善,从而避免各类安全问题的发生。
首先,要为学生创设良好的心理发展环境。创造健康教育环境,避免学生经常性地陷入危机状态,维持其心理的平和、积极、顺畅,这对于实现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目标是至关重要的。比如,切实开展素质教育,教师和家长应采用恰当的教育方式以及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亲子关系。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重要性
加强中小学规范管理,办好每一所学校,是新时期义务教育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国家、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有关规定,我市也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加强中小学校管理,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但个别地方仍然存在着学校管理薄弱、办学行为不够规范的问题,不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新时期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站在践行“*”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重视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一)坚持义务教育阶段以政府办学为主,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变相改变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性质,坚决制止将公办学校随意出售、转让的行为。公办教育资源重组后所有收益全部用于公共教育。
(二)坚持政府办教育的原则,切实加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落实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确保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和实施教师绩效工作制度所需经费,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教育经费和学校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坚持推进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切实加大对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支持力度,积极实施学校标准化工程,进一步缩小校际之间差距。积极稳妥地解决当前不同程度存在的超级大校和大班额问题。
(四)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制度,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择性考试,制止各种学科竞赛、特长评级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录取相挂钩等违反招生秩序的行为。
(五)坚持推进“大学片”招生改革,根据生源变化及时合理调整学区,每学年向社会公布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
(六)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的原则,在国家政策指导下,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做好并尽快完成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有效化解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现象。
(七)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按照积极鼓励、规范引导的原则,对民办学校的举办、招生、教育教学活动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民办学校健康发展。
(八)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优先,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不随意提高教学难度,不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不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加班加点或集中补课,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九)坚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要求,配好配强每一所学校的领导班子,鼓励优秀教师到薄弱学校任教。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思想和业务素质。严肃查处公办在职教师开办任何名目的有偿补习班行为,引导监督教师将精力投入到教育教学中。
(十)坚持把做好中小学校安全教育放在重要位置,各有关部门要共同维护校园及周边秩序,加强中小学生安全自护教育,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学校安全。
三、切实加强对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