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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离职报告

时间:2022-06-07 00:46:27

会计人员离职报告

第1篇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管理,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督察长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其他人员,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门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或者改任,应当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审核。

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不得选任或者改任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决定代为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

第四条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遵守公司章程和行业规范,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责,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基金经理等人员管理的具体规定。

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和基金经理的任免,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二章 任职条件和审核程序

第六条 申请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二) 通过中国证监会或者其授权机构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

(三) 具有3年以上基金、证券、银行等金融相关领域的工作经历及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管理经历,督察长还应当具有法律、会计、监察、稽核等工作经历;

(四)没有《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基金从业人员的情形;

(五)最近3年没有受到证券、银行、工商和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第七条 申请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应当由基金管理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下列申请材料:

(一) 对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拟任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的申请及任职资格申请表;

(二) 相关会议的决议;

(三) 前条第(三)项规定的从业经历证明;

(四) 最近3年工作单位出具的离任审计报告、离任审查报告或者鉴定意见;

(五) 对拟任人的考察意见;

(六) 拟任人身份、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七) 拟任人基金从业资格证明复印件;

(八) 拟任人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九) 任职条件、任职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法律意见书;

(十)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基金托管部门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应当由基金托管银行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前款除第(二)项、第(九)项以外的申请材料。

上述申请材料应当是中文文本,一式3份。原件是外文的,应当附中文译本。

第八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和审查。

中国证监会可以通过考察、谈话等方式对拟任人进行审查。考察、谈话应当由两名工作人员进行,谈话应当作出记录并经考察人和拟任人签字。

第九条 申报机构应当自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机构的章程等规定作出选任或者改任的决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 自取得任职资格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拟任人未按照拟任机构的规定履行拟任职务的,除有正当理由的外,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其任职资格自离任之日起自动失效。

第十一条 基金管理公司免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任免董事和基金经理,基金托管银行免去基金托管部门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报送任职、免职报告材料。

第十二条 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应当具备本办法第六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条件。

独立董事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5年以上金融、法律或者财务的工作经历;

(二) 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时间;

(三) 最近3年没有在拟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及其股东单位、与拟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存在业务联系或者利益关系的机构任职;

(四) 与拟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董事、监事、基金经理、财务负责人没有利害关系;

(五) 直系亲属不在拟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任职。

第十三条 基金管理公司董事任职报告材料应当包括:

(一) 董事任职报告和任职登记表;

(二) 相关会议的决议;

(三) 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至第(六)项、第(九)项所列材料。

独立董事任职报告材料还应当包括独立董事具有5年以上金融、法律或者财务工作经历的证明,以及独立董事作出的本人符合前条第二款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的书面承诺。

第十四条 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应当具有3年以上证券投资管理经历,并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

第十五条 基金经理任职报告材料应当包括:

(一) 基金经理任职报告和任职登记表;

(二) 相关会议的决议;

(三) 具有3年以上证券投资管理经历的证明;

(四) 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至第(七)项所列材料。

第十六条 基金管理公司免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职务,基金托管银行免去基金托管部门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免职报告材料:

(一) 免职报告;

(二) 相关会议的决议;

(三) 免职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法律意见书。

基金管理公司免去基金经理职务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前款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免职报告材料。

第十七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高级管理人员免职报告材料进行审查。免职程序不符合规定的,中国证监会责令其任职机构改正。

第十八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基金经理的任职和免职报告材料进行审查。

董事、基金经理不符合法定任职条件的,中国证监会责令其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按照规定予以更换。任免程序不符合规定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

第三章 基本行为规范

第十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应当维护所管理基金的合法利益,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与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不得从事或者配合他人从事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活动,不得从事与所服务的基金管理公司或者基金托管银行的合法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第二十条 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度规定的职责,不得滥用职权,不得违反规定授权他人代为履行职务,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未经规定程序不得离职。

第二十一条 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董事会会议、参加公司的活动,切实履行职责。

独立董事应当审慎和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 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应当认真执行董事会决议,有效执行公司制度,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率,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安全完整,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应当协助总经理工作,忠实履行职责。

第二十三条 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稽核。

第二十四条 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应当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及公司有关投资制度的规定,审慎勤勉,充分发挥专业判断能力,不受他人干预,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投资决策权。

第二十五条 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门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应当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各项业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确保本部门切实履行托管人职责,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保障基金财产的独立与完整。

第二十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和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基金经理应当加强业务学习,跟踪行业发展动态,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拟任人在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中作弊,或者提交虚假任职资格申请材料的,中国证监会3年内不受理其任职资格申请。

第二十八条 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应当建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定期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建立考核档案。

中国证监会定期或者不定期对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档案进行检查,对高级管理人员守法合规情况等进行考核。

第二十九条 中国证监会建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信息系统,记录高级管理人员从事基金业务的相关情况。

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应当依法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予以披露。

第三十条 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兼任其他职务的,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经营性机构兼职。

基金管理公司董事不得担任基金托管银行或者其他基金管理公司的任何职务。董事兼职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自其兼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三十一条 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督察长应当在知悉该信息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一) 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有关机关调查或者处理;

(二) 辞职、离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务;

(三) 拟因私出境1个月以上或者出境逾期未归;

(四) 直系亲属拟移居境外或者已在境外定居;

(五) 在非经营性机构兼职;

(六) 其他可能影响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务的情形。

督察长发生以上情形时,公司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三十二条 基金管理公司被行业协会、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纪律处分,或者被工商、税务和审计等行政管理部门立案调查、行政处罚的,公司应当自知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情况及负有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三十三条 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者督察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决定由符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的人员代为履行职务,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报告。

董事会决定的人员不符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的,中国证监会责令董事会限期另行决定代为履行职务的人员。

代为履行职务的时间不得超过90日,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因故同时不能履行职务,董事会不能按照前条规定决定代为履行职务人员的,主要股东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议,作出决定。

第三十五条 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门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依法对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出具警示函、进行监管谈话:

(一) 业务活动可能严重损害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二) 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或者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门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力,导致出现或者可能出现重大隐患,可能影响其正常履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

(三)违反诚信、审慎、勤勉、忠实义务;

(四)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建议任职机构暂停或者免除其职务:

(一)最近1年内中国证监会出具警示函、进行监管谈话两次以上,或者在收到警示函、被监管谈话后不按照规定整改;

(二)最近1年内受到行业协会纪律处分、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两次以上;

(三)擅离职守;

(四)向中国证监会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大事项,或者拒绝配合中国证监会履行监管职责;

(五)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 中国证监会按照前条规定作出建议之前,应当事先告知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机构。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3个工作日内向任职机构作出说明,任职机构对中国证监会拟作出的建议有异议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任职机构应当自收到中国证监会建议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暂停或者免除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托管银行不得聘用被按照前款规定免职未满两年的人员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十八条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和基金经理的离任制度,对离任审查等事项作出规定。

基金托管银行应当建立基金托管部门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制度,对离任审计、离任审查等事项作出规定。

第三十九条 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离任的,公司应当立即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离任审计,并自离任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审计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

审计报告应当附有被审计人的书面意见;被审计人员拒绝对审计报告发表意见的,应当注明。

第四十条 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督察长、基金经理离任的,公司应当立即对其进行离任审查,并自离任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部门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基金托管银行应当立即对其进行离任审查,并自离任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

审查报告应当附有被审查人的书面意见;被审查人员拒绝对审查报告发表意见的,应当注明。

第四十一条 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离开任职机构的,应当配合原任职机构完成工作移交,并接受离任审计或者离任审查;在离任审计或者离任审查期间,不得到其他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门任职。

第四十二条 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离开任职机构后,不得泄漏原任职机构的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非公开信息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利益。

基金管理公司不得聘用离任未满3个月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从事证券投资业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或者基金经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未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擅自选任或者改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基金管理公司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决定代为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人员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第四十五条 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一)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报告义务,或者报送的报告材料存在虚假内容;

(二)违反程序免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或者任免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基金经理;

(三)对中国证监会作出的暂停或者免除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建议,未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四)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聘用从事投资业务的人员;

(五)不按照本办法规定对离任人员进行离任审计、离任审查。

第四十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和基金管理公司董事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兼任其他职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第四十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情节严重的,依法暂停或者吊销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情节严重的,依法暂停或者吊销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第2篇

一、人力资潦成本会计的概述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资本对国家、企业的贡献日益突出,传统的会计体系对人力资源的处理将不能满足新经济环境的需要,将人力资源作为资产纳入会计体系,推行人力资源会计将是今后会计改革的方向。人力资源会计是会计学科的一个崭新分支,是鉴别和计量人力资源数据的一种会计程序和方法,其目标是将企业人力资源变化的信息,提供给企业和外界有关人士使用。

1.人力资源会计

人力资源是指企业或其他组织所拥有或能使用的各种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员,是将企业中人的因素资产化处理,被视为企业的一项最重要的资源。美国会计学会人力资源会计委员会认为,人力资源会计是用来确认和计量有关人力资源会计信息,并将这些信息传递给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程序。

2.人力资源成本会计

企业管理的目标是赚取利润,管理的核心是人,企业最应努力挖掘的潜力是人力投入与产出的潜力。在当今日益激烈竞争的形势下,决策者们不得不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管理和对人力资源成本及其价值的研究。我们国内许多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也越来越认识到知识员工与传统体力工人相区别,不再是传统的“被管理者”,不应再被视为简单的成本,而是和资金一样被看作企业的重要“资本”和宝贵“资源”。但是,人力资本作为一种可以创造价值的资本,必然会在使用过程中产生一定的成本――即人力资源成本。

人力资源成本会计主要对组织所拥有或控制的人力资源的成本进行确认、计量、核算和报告,是对组织的人力资源进行成本管理的基础。从本质上来说,人力资源成本会计主要是以财务会计方法为手段,将人力资源的取得、开发、使用成本和为提高人力资源素质而进行的投资单独予以反映的过程

二、人力资源成本的确认

按照人们赋予人力资源会计的任务,凡是涉及人力资源的取得、开发、使用、保障和离职等投入成本的都应加以反映,人力资源的投资作为人力资源会计的反映对象,具体依据人力资源进入企业到最终退出企业的时间顺序,及企业对人力资源投资的不同目的,可将这项投资确认为以下五个项目:

1.人力资源的取得成本

人力资源的取得成本是企业在招募和录取职工的过程中发生的成本。具体包括以下几项:

(1)招募成本。它是为吸引和确定企业所需人力资源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对企业内外的广告宣传费用。

(2)选择成本。企业为选择合格的职工而发生的费用。

(3)录用成本。企业为取得已确定聘任职工的合法使用权而产生的费用。

(4)安置成本。

2.人力资源的开发成本

人力资源的开发成本是企业为提高职工的生产技术能力,为增加企业人力资源的价值而发生的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几项:

(1)上岗前教育成本。企业对上岗前的新职工在思想政治、规章制度、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等基本方面进行教育所发生的费用。

(2)岗位培训成本。企业为使职工达到岗位要求对其进行培训而发生的费用。

(3)脱产培训成本。是企业根据生产加工工作的需要,允许职工脱离工作岗位接受短期(一年内)或长期(一年以上)的培训而发生的成本,其目的是为企业培养高层次的管理人员或专门的技术人员。

3.人力资源的使用成本

人力资源的使用成本是企业在使用职工的过程中而发生的成本。具体包括以下几项:

(1)维持成本。保证人力资源维持其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所需的费用。

(2)奖励成本。为激励企业职工,使人力资源发挥更大作用,对其超额劳动或其他特别贡献所支付的奖金。

(3)调剂成本。调剂职工的工作与生活节奏,使其消除疲劳而发挥更大的作用,满足职工必要的需求,稳定职工队伍,并吸引外部人员进入企业工作而发生的费用。

4.人力资源的保障成本

人力资源保障成本是保障人力资源在暂时或长期丧失使用价值时的生存权而必须支付的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几项:

(1)健康事故保障成本。企业承担的职工因工作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健康欠佳不能坚持工作而需给予的经济补偿费用。

(2)劳动事故保障成本。企业承担的职工因工伤事故应给予的经济补偿费用。

(3)退休养老保障成本。社会、企业及职工个人承担的保证退休人员老有所养和酬谢其辛勤劳动而给予的退休金和其他费用。

5.人力资源的离职成本

人力资源的离职成本是由于职工离开企业而产生的成本。包括以下几项:

(1)离职补偿成本。企业辞退职工或职工自动辞职时,企业所应补给职工的费用。

(2)离职前低效成本。职工即将离开企业而造成的工作或生产低效率损失费用。

三、人力资源成本的计量

人力资源成本是为取得和开发人力资源而产生的费用支出,包括人力资源取得成本、开发成本、使用成本和离职成本。成本计量的研究是建立在传统会计计量的基础之上,将其作为当期费用核算,而人力资源会计将其作为资产人账,人力资源成本的计量方法有以下三种:历史成本法、重置成本法和机会成本法。

四、人力资源成本的核算

传统会计将所有与人力资源相关的支出都当作“期间费用”来处理,都直接列入“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或“生产成本”账户,但由于这些支出并不是完全为当期服务,传统处理方法不完全符合会计中的配比原则,使企业会计报表中相关的资产、收益数据失真。因此,需要对人力资源成本进行单独核算。

五、人力资源成本的披露

人力资源成本按上述说明进行账务处理后,在期来还要进行充分的披露。我认为应当分两部分:对外报告与对内报告。

在对外报告方面,首先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可以将。“人力资源成本”“人力资源成本摊销”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无形资产之后。“人力资源收益”列在利润表的营业外收入之后,“人力资源损失”列在营业外支出之后其次应在附注中,从动态和静态两个方面详细揭示人力资源成本的状况。从动态方面,应揭示报告期内追加的人力资源投资总额、投资方向、占本期总投资的比重等数据,从静态方面,应报告人力资源占企业总资产的比率,企业员工的学历构成、职称等情况,以展现企业人力资源的全貌。

第3篇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处理和利用

经济责任审计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关键在于审计结果的正确处理和利用。如果审计结果得不到有效运用将使经济责任审计流于形式。本文对目前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不到位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总结,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的建议。

1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不到位的原因

按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定,审计机构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后,应向组织人事部门提交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作为组织人事部门选拨任用领导干部时的参考依据。组织人事部门应定期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情况反馈给审计机构。目前大多数审计机构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绝大多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是“先离任,后审计”或“先提拔,后审计”,并没有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提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参考依据。审计结果一般对领导干部任用难以产生直接影响,进而影响审计成效。究其根源主要由于以下原因导致审计结果利用不到位。审管审,用管用的情况普遍存在。

1.1 审计质量不高,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有效利用。审计机构对领导人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后,应按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优劣确定不同的评价类别。组织人事部门对评价为不同类别的领导人员应有不同的考核任用取向。但我们过去的经济责任审计中没有把领导人员履责情况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类别,没有对被审计领导人员做出可以离任的明确结论。绝大部分审计报告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评价都是较好的履行了经济责任,这样的评价让组织人事部门很难利用。由于审计质量不高,评价笼统,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有效利用。

1.2 未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任用的参考依据,审用脱离。虽然经济责任审计作为领导人员离任必经的一道程序,但大多是先离后审。组织人事部门想要提拔任用哪个领导人员时也不会先征求审计部门意见。审计机构派出审计组实施审计时,被审计领导人员已经在新的岗位上任职。久而久之,经济责任审计大家更关注的是审计结果报告那张纸,就象走过场似的,组织人事部门需要审计机构出具审计结果报告,装入被审计领导人员人事档案。被审计领导人员接到那个报告,就觉得对自己任职期间的工作划上了个句号。组织人事部门未真正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任用的参考依据,你审你的,我用我的。报告中发现的问题是否真的就影响了一个人的政治前途,对一个人的任用到底起多大作用,起没起作用,没有反馈,没有通报。这种虎头蛇尾的方式,给经济责任审计的效果和威严打了折扣。

1.3 审计机构对审计结果利用情况不跟踪,淡化了审计结果利用。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在审计职权范围内,审计机构能按照规定给予处理;对不在审计职权范围内的移交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移送其他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的事项,审计机构重视程度不够。觉得在自身风险范围内的事项已经解决,后续问题怎么处理、责任人是否追究不过问、不跟踪,容易造成责任意识淡薄的部门对审计结果报告不重视,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处理不积极,淡化了审计结果利用。

1.4 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作用发挥不到位。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作为交流和通报有关情况,研究、解决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问题的议事机构,在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推进审计结果运用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我们过去的工作中,虽然也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或一年召开一次会议,但均属事后总结。会议也只是对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情况进行简要通报和总结,时过境迁,没有人太在意和关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形同虚设。没有利用经济审计联席会议举足轻重的地位,推进审计结果利用。

2 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的途径

2.1 审计机构通过提升审计结果报告质量,增强审计结果的利用价值。审计结果报告质量高低取决于三方面,一是查证质量;二是定性处理;三是语言表述。查证事实清楚、责任界定清晰是提升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关键;问题定性准确、处理合规恰当是有效发挥经济责任审计作用的前提;表述简单扼要,形成的审计结论清晰明了,是有效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关键。为通过审计结果报告给其他部门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撰写审计结果报告应该注意的以下事项。

2.1.1 审计结果报告应当事实清楚、依据充分、定性准确、责任明确、意见具体、便于利用。

2.1.2 审计结果报告要写明审计中发现的主要违纪违规问题、问题的责任界定、审计评价等重要内容。审计机构认为应当对责任人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的,应当提出处理、处分建议。

2.1.3 审计结果报告必须明确评价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类别。审计机构对领导人员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按照既定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确定履责类别后,必须在审计结果报告中明确表明履责优劣的类别。

2.1.4 审计结果报告必须明确领导人员是否可以离任。审计机构对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后,对被审计领导人员是否可以离任必须在审计结果报告中明确表述。

2.2 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设。为交流、通报、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有关问题,达到有效利用审计结果的目的,通过联席会议,发挥各成员单位作用,建立联动机制,对以下事项进行明确:

2.2.1 各成员单位建立相应制度办法,明确审计结果利用程序、方式等。在制度办法中对评价为不同类别的领导人员,要建立基本的价值取向,如对评价为Ⅰ类的领导人员,可以提拔任用;对评价为Ⅳ类的领导人员,在一定期限内不得提拔任用等类似规定。

2.2.2 各成员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按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确定的制度办法执行。在干部监督管理、选拔任用、表彰奖励、年度考核等工作中,或在作出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侦查等决定时,要将审计结果作为参考依据,真正做到审用结合,并定期将利用结果在联席会议上通报。

第4篇

一、离任审计的内容

(一)独立核算单位负责人离任审计主要内容

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负责人离任审计的内容按常规进行,一是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二是会计法执行情况。主要审计以下内容:

1、经济责任执行情况。按公司下达的年度“经济责任制”的考核项目指标,逐项核查指标完成情况。

2、财务会计法规执行情况。(1)查看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各项开支是否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经审批。(2)会计报表、账簿、凭证等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合法。账套是否完备,是否账账、账证、账实相符。财务管理基础工作是否规范。(3)银行账户是否按规定严格管理,有无违反规定将流动资金作储蓄存款或公款私存问题。有无出租、出借或转让银行账户问题。(4)现金、支票和有价证券是否按规定管理。有无超限额库存现金、白条抵库、坐支现金和违反规定购买有价证券和其他投资等问题。(5)往来款项是否真实、合法并及时清理,有无长期挂账和资金被其他单位或个人占用问题。有无利用往来账户隐瞒收入、直接列收列支、挤占成本、白条入账、套取现金滥发钱物和违反规定对外投资、私自借贷资金等问题。

3、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1)固定资产台账是否健全、有效。有无固定资产不入账、账目核算不合规,账实不符等问题。(2)财产、物资的采购、收发、使用、报废、调拨、转让、变卖等各环节手续是否完备,有无擅自购置、报废、调拨、转让、变卖国有资产问题,有无保管不严、丢失短缺、损失浪费的问题。(3)国有固定资产有无被无偿占用和损失浪费的问题,占有国有固定资产的受益是否按规定分配使用、上缴等问题。

(二)车间离任干部审计主要内容

1、除结合实际情况按独立核算单位执行外,重点放在会计基础规范和是否坚持民主理财,重大经营支出是否集体研究等职工较敏感的问题上。

2、确定考核指标。主要有:(1)岗位工资支出率;(2)职工福利支出率;(3)经营费用支出率,(4)劳务费用支出率。

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

(一)审计准备阶段

审计部门接受董事长委托后,就要进入审计准备阶段。主要有以下内容:

1、了解基本情况。被审单位的人员定额、隶属关系、离任干部任职时间、任职期内主要经济指标、经济责任完成情况。

2、收集有关资料。包括被审单位必要的规章制度、承包协议、内部文件、年度计划、会计报表,以往年度审计结论、年终工作总结及其他有关说明材料,以供审计实施时参考。

3、制定审计方法。通过搜集有关资料,了解和分析情况,确定审计重点。制订方案包括步骤、内容、时间安排、审计方法及人员分工,以及确定送达审计或就地审计。同时,与组织人事部门及时沟通,得到他们的支持和帮助。

4、拟写《审计通知书》。其内容有:审计时间、审计范围,被审计单位财务部门应作的准备工作以及被审人提供的材料,如离任述职报告等。

5、下达审计通知书。准备工作完成后,向委托人做简要汇报,请委托人在审计通知书上签字。审计部门在实施审计前3个工作日(个别情况例外),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必要时,抄送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本人。

(二)审计实施阶段

1、审计组进点。由组织部门主持召开审计进点会,讲明审计目的和要求,听取领导干部有关情况介绍,了解上个审计期间意见、决定的落实执行情况,并要求被审计单位对所提供的有关资料作出承诺。

2、审计查账阶段。这个阶段就是收集和鉴定证据的过程。审计方法同其他专项审计一样,可以采取审阅、核对、核算、调节、盘点、调查、函证、分析等手段。审计人员既要进行账面审查,还要注意收集账外证据,以便客观地反映被审计单位的整体经济事项。发现问题及时向财务总监、组织部门汇报,得到他们的支持进行现场整改。

(三)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实施结束后,审计部门应向委托人及有关部门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的内容及要素和其他审计项目雷同。这里重点强调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评价事项,因为这部分内容,被审计单位和离任人是比较敏感的,也是审计成果的综合体现,所以必须引起审计人员的高度重视。第一,评价的范围要明确。只局限在经济责任范畴,这也是防范审计风险的关键所在。第二,评价要客观。一切从实际出发,以有关的法规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地作出评价。第三,突出重点。抓住主要问题,不事无巨细,否则会影响审计报告效果。第四,划清四个界限。即:领导干部任期内和任期外经济责任界限;集体决策和个人决策的界限;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的界限;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的界限。第五,评价不宜过长,用词要得体,注意用数字指标对比评价。

审计报告在送达之前应征求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审计部门对审出的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认为需要给予处理、处罚的应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处罚意见,同时向董事长提交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书,并抄送组织人事部门、纪委、工会和离任人。

(四)后续审计

对问题较多的单位要拟订后续审计计划。检查整改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建议与思考

1、尽管离任审计已经得到广泛开展,但仍有一部分领导干部不能从根本上认识其重要性,更不能从深层次认识到离任审计是一种制衡作用,是保护、爱护干部的一种手段。因此,在离任审计中有时会遇到一些阻力,有的领导、会计还会出现抵触情绪,不积极配合。因此,切实加大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宣传力度很有必要,让公司员工都了解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内容,使这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即使审不出问题,审计的目的也达到了。

2、成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交流情况,进行审计通报,加强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目前,领导干部的调整多数集中在年度或换届前后,调整时间相对集中,调整面较宽。因此审计面临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较为突出。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年度审计力度,把审计关口前移,功夫下在平时,以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同时要量力而行,突出重点。

第5篇

(一)全系统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县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

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不得在上班时间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项。

(二)实行暂时离开工作岗位报告制。

因公出差、开会、外出办事等需要向上一级领导报告。一般人员要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报告。同时要告之办公室。各单位办公室要配备兼职人员做好记录,即《工作人员外出记录登记本》,作为查岗的依据。凡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不知其人员去向的或所说去向与事实不相符的,视为该人员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三)为严肃考勤制度

农委办公室负责对全委干部、职工的出勤情况作不定期检查,并及时通报。查岗由农委纪委、监察室牵头,农委办公室配合。查岗只依《工作人员外出记录登记本》为准。凡没有记录登记,又不在自己办公室的一律视为擅自离岗。《工作人员外出记录登记本》定期公布,接受监督。

(四)对于长期在门市从事带有经营性质的人员

经农委审批同意,每人每年交6000元,作为弥补公益性岗位的经费的缺口。其资金交农委财务科,按年交纳。

(五)有关处理规定

1、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一次罚款50元,一季度累计超过3次的,通报批评,责令本人写出检查。2、机关集中学习、会议等集体活动迟到、早退或擅自不参加的一次罚款100元。半年内累计超过3次的,通报批评,责令本人写出检查。3、凡农委组织检查的,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一次罚款100元。一个月内累计超过3次(含3次)的,责令写出检查,并通报全系统;超过5次(含5次),报党委决议,予以调离。5、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或连续15天旷工的,按规定予以辞退。6、所罚款项由农委办公室通知,3天内交农委财务科。

二、请销假

(一)干部、职工因事、因病请假必须履行书面请销假手续(因特殊情况需电话请假的,必须在3天内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未请假),并经领导批准。

凡不请假、超假或请假未批的按旷工处理,每天罚款100元。

(二)事假的审批

1、主任有事需向县分管领导请假,报办公室备案。2、副主任2天以内事假由主任同意,3天以上的由主任报请县分管领导批准,报办公室备案。3、科长、副科长2天以内事假由分管副主任批准;事假3天及以上的,由主任批准,报办公室备案。4、工作人员事假1天由科长批准,事假2天由分管副主任批准,3天以上的须主任批准,报办公室备案。

(三)请病假需持医疗机构诊断证明。

审批权限同事假。

(四)婚假。

按规定婚假3天,如果双方晚婚假期15天(包括双休日、节假日)。假期在当年计划内一次性享受。

(五)产假。

1、产假9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属晚婚晚育的增加晚育假30天。如有特殊情况需医院证明按规定增加产假。2、女方符合晚婚、晚育,男方可享受护理假7-10天。

(六)丧假。

第6篇

   财务人员的辞职报告

   尊敬的公司领导:

   在递交这份辞呈时,我的心情十分沉重。现在公司的发展需要大家竭尽全力,由于我状态不佳,和一些个人原因的影响,无法为公司做出相应的贡献,自已心里也不能承受现在这样坐在公司却无所作为,因此请求允许离开。

   当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同事都是斗志昂扬,壮志满怀,而我在这时候却因个人原因无法为公司分忧,实在是深感歉意。

   我希望公司领导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商量一下工作交接问题。本人在XX年8月19日离职,希望能得到公司领导的准许!

   感谢诸位在我在公司期间给予我的信任和支持,并祝所有同事和朋友们在工作和活动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和收益!

   此致

   敬礼!

   辞职人:xx

   20xx年xx月xx日

   财务人员的辞职报告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

   来到公司也有一年多了,有过欢笑,有过收获,感觉我们部门的气氛就和一个大家庭一样,大家相处的融洽和睦,在这里我能开心的工作,开心的学习。然而工作上的毫无成就感总让自己彷徨。工作上这么长时间没有起色,没有进步,还让领导操心,我也试着自己检讨自己,或许自己并不适合做会计工作。否定自己让自己很痛苦,然而人总是要面对现实的,自己喜欢什么,自己适合做什么,这一连串的问号一直让我迷茫与沮丧,也让我( 萌发了辞职的念头,或许只有重新再跑到社会上去遭遇挫折,在不断寻找属于自己的定位,才是我人生的下一步选择。

   在这近一年的时里,感谢公司提供给我的学习和成长的机会,感谢领导在我工作的时间里对我的照顾和培养。

   在未离开岗位之前,我一定会尽自己的职,做好应该做的事。也为我的辞职给公司,领导带来的诸多不便深感抱歉。最后,希望公司的业绩一如既往,一路飙升!领导及各位同仁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辞职人:xx

   20xx年xx月xx日

   财务人员的辞职报告

   尊敬的财政部长:

   您好!我是财政部的会计xx.首先,很遗憾我今天是来辞职的,下面是我的辞职信。

   我在财务部的主要职务是查账目,设计会计制度等,这些跟我大学里头写的东西完全不一样,也跟我心中理想的职业不一样。在企业里,我还进一步了解会计总论、会计科目、帐户与复式记帐的应用、会计凭证、帐簿及报表、会计核算及会计工作组织等会计常用知识、资产负债及所有权者权益、营业收入费用利润、财务报表分析、会计法、税收法规及税收证书管理手把手教做账、电脑上教做帐。在短短两年时间里头我已经从一个刚毕业大学,成为一名合格的会计。这些我都需要感谢公司。然而,我的工资待遇还是跟我刚毕业那会一样,都两年了,公司也从来没有考虑加薪。综合以上几个原因,我决定辞职,希望公司尽快安排交接人员,以便于我做好交接工作。

第7篇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任免和监督“一府两院”工作人员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当前,有些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没有充分行使好这项职权,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对“一府两院”组成人员进行任免中存在一定差距。常委会组成人员往往对拟任对象知其名而不知其人,知其人而不知其情,就投票通过任命,出现形式上的“盲从”。如何有效行使干部任免权,真正体现人大及其常委会人事任免的权威,使干部任免真正体现人民的意愿,已成为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

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运用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地统一起来,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大对“一府两院”拟任人员任用监督的工作力度,强化人事任免的法律性和程序性,力求使干部任免既体现党委意图,又合乎民众心愿。

一、把紧入口,力争知人善任。在收到“一府两院”负责人提请任命议案后,常委会要召开党组会议或主任会议进行初步审议。同时,加强与组织部门的配合与协调,组成任前调查组,深入到拟任对象所在工作单位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形成调查材料提交常委会作为审议任命的参考依据,确认合适的人选提交常委会审议任命。对任前调查中,主要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考核考察。由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或选举任免联络工委牵头组成调查组,以拟任对象进行等额考察考核,关键是发现问题。调查组深入到拟任对象所在工作单位,采取听、看、查、访等方式,多渠道听取班子成员、叶层骨干、一般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意见和反映,全面了解拟任对象的文化程度、社会关系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二是民主测评。在拟任对象工作单位召开民主测评大会,组织其所在工作单位的各级人大代表、干部职工、离退休老干部及部分群众进行测评。三是社会公示。通过报纸、电视、电台进行公示,在城区人口集中的地方张贴公告,在办公室设立专线举报电话等形式,广泛收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反映,确保任用的准确程度。四是经济审计。由审计、纪检、财政等部门组成审计小组,对拟任对象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掌握单位财务收支和个人廉政建设情况。五是法律考试。对拟任对象进行任前法律考试,了解他们的法律知识水平,偏重于考察拟任对象的法制观念、人大意识及工作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他们学法守法和依法行政。对法律考试实行“一票否决”,凡是考试不及格者,建议提请单位撤销提请议案。

二、规范程序,依法进行任免。常委会对提请任免议案进行审议,依法进行任免表决,是人大常委会行使干部任免权最关键的一个环节。人大常委会要规范操作程序,严格依法进行任免。首先,在“一府两院”负责人书面宣读提请任命议案后,党委组织部门负责人向常委会介绍拟任对象的考核情况,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其次,调查组通报调查情况。调查组综合对拟任对象的考察考核、民主测评、公示反馈、经济审计和法律考试等方面的情况,形成任前调查报告,重点介绍扩任对象的优点、工作成绩、主要缺点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再次,拟任对象作供职发言。拟任对象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全面、客观地进行自我介绍,回顾过来的工作情况,反思工作中的得失情况,提出拟任职务的工作思路。第四是询问有关情况。在听取三个报告后,拟任对象要无条件地接受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大代表的询问,认真回答提问,不得敷衍。“一府两院”负责人和党委组织部门负责人协助说明有关问题,以便进一步了解拟任对象的有关情况,澄清有关事实。第五,依法进行投票表决。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供职发言和考察、考试、测评、询问等情况进行综合审议,对拟任对象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提出实事求是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再进行投票表决。在投票表决中,要严格依法办事,坚持无记名投票,确保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民利,只有赞成票超过全体组成人员半数以上的,才能获得通过任免。第六,就职宣誓。被任命人员要在国徽下,举起右手庄严地就职宣誓。就职宣誓不只是一种形式,而是通过这种形式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时刻提醒被任命人员认真思考在任期内要做此什么,离任后要留下什么,深刻认识到更多的是责任,争做一名优秀的人民公仆。同时,对于提请免职的对象,县(市)级人大常委会也要坚持咬定原则不放松,在免职理由确认充分与适当的情况后,还要求“一府两院”提交可信度高的离任审计报告,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参阅、审议,守住干部离任的最后一道防线。

三、拓宽方式,加强任后监督。对拟任对象任命前的调查考察和任命时的严格把关,只是行使干部任免权的一个法定程序,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对“一府两院”组成人员任命后的监督管理。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拓宽监督方式,合理利用代表视察、法律监督、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督办、述职评议等有效的监督方式,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级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在干中任免中的监督作用,努力提高干部任后监督的实效。一是组织代表视察。常委会要定期组织本级人大代表和应邀参加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利用集中视察或小组视察的形式,深入选民、深入基层,倾听选民和群众对“一府两院”组成人员及其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履行职责、执行法律污垢信息进行分类储存,供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干部任免监督决策参考。二是加强法律监督。人大常委会按照“求深、求精、求实”的原则,强化监督措施,积极主动开展法律监督。其一,紧扣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常委会要跟踪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限期改进,扩大执法检查的影响和成效,从而促进“一府两院”任用人员依法行政。其二,对司法机关办案情况进行监督。立足于社会普遍关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违法、徇私枉法和司法腐败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个案监督,促进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三是听取和审议专题工作报告。在常委会工作安排中,不定期地要求“一府两院”任用对人员就某方面的工作情况及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向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汇报,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认真审议,并形成《审议意见》,并有规定的时间内向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报告整改结果。四是督办。常委会要加大督办的工作力度,健全来信来访登记、转办、办理和跟踪督办制度,认真受理、督办人大代表答民群众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并由此加强有针对性的干部任免监督工作。五是进行述职评议。人大常委会对任用的“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述职评义,按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进行无记名投票,并当场宣布测评结果。如果不称职票超过全体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半数的述职人员,人大常委会依法提出免职或者撤职,或者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罢免案。同时,述职人员必须按照交办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结果。

第8篇

经历了连续七八年高速增长的中国物流业在2008年第四季度首次遭遇寒冬。全球著名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与服务外包公司翰威特近日2009年度中国物流行业全面薪酬福利评估报告,揭示该行业的薪酬福利发展趋势。

多数公司全员冻薪

研究结果显示,六成以上的公司表示2009年实行了全员冻薪,其中航运及货代行业公司分别有超过61.9%及68.2%的公司全员冻薪,其余四成公司总体调薪比例为5.6%。部分调薪公司也表示并没有采取全员调薪模式,而只针对高绩效及部分关键岗位进行调薪。

对于2010年的调薪预算,物流行业呈现浓重的观望气氛。有12.5%的受访企业表示在2010年依然会采取冻薪操作;而有涨薪决策的企业,平均涨薪幅度为6.1%。

控制人力成本

除了调整薪资预算之外,各个物流公司对人力成本的各方面进行了控制。薪酬方面较为常用的控制手段包括:调整年底浮动奖金预算、削减现金津贴、削减加班工资等。福利方面较为常用的控制手段则包括:取消公司年度晚宴、旅游;削减培训预算;部分企业削减员工的教育补助预算等。

该报告表明76.1%的公司停止了招聘计划,只对个别岗位进行替代性补员,并且增加了招聘审批流程。部分企业已经采取裁员措施,平均人员增长比例从2008年的15.1%下降为9.9%。但随着物流市场的逐渐复苏,停止招聘的企业也开始减少。

报告指出,物流企业在进行成本控制的同时必须关注企业在低迷时期的可持续发展,盲目削减人员或者缺乏依据的“一刀切”政策将不利于企业在市场复苏后的快速反应。

优化浮动奖金方案

人员流动方面,物流行业的平均主动离职率虽然持续增长,但始终低于市场平均水平。今年更是因受金融危机影响而跌落至近四年来最低水平,平均的主动离职率为10.9%,物流业被动离职率则达到历年来最高的4%。第三方物流、货代、空运、航运、码头的离职率分别为13.9%、10.2%、11.5%、8.1%和4.5%。

该报告表明,在市场普遍关注成本控制的同时,越来越多的物流企业开始从内部或者寻找咨询公司对其浮动奖金设置方案进行审视和调整,部分企业则开始设计相应的销售奖励计划。

物流行业经过多年发展,服务从单一化转向多元化,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提供全套供应链服务,服务的技术含量也开始由低向高发展。物流企业对于高技术含量的物流工程师及经验丰富的实干操作人员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今年物流行业的销售部门员工的主动离职率和非主动离职率分别为13.8%和5.1%,说明尽管物流行业整体市场不景气,但对于优秀销售人员的需求仍然很大。更多公司也开始利用市场低迷这段特殊时期,吸收精兵强将,对自己的销售部门进行换血。

在外部市场关键人才紧缺的情况下,企业开始关注如何扩大有限的人力成本效用,改进和设计更好的浮动奖金方案来激励和留用核心人才。翰威特今年的最新报告中显示,物流行业提供浮动奖金的公司比例高达95.2%。物流行业企业原先采取的浮动奖金方案基本上与公司绩效挂钩,只要公司效益好,全员都可以得到相应比例的浮动奖金,高绩效与低绩效员工所得到的奖金差异很小。这样的奖金方案并不能起到激励高绩效员工的目的。

该报告建议,企业要针对自身的员工群体,甄别出核心人才,并优化企业已有的浮动奖金方案,使其更好地起到激励、留用作用。另外,还要适当设计销售激励计划,鼓励销售人员为企业创造更大价值。

报告表明,越来越多的物流企业开始借着业务暂时低迷的机会回归根本,从人力资源等最基础的工作做起,对于工作流程、公司制度、人力资源系统等基础工作进行梳理。

第9篇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去年的3月份,媒体连篇累牍报道的是基金经理的“奔私”潮,而今年的3月份,“奔私者”却较为罕见。截至目前,年内离职的基金经理也有34位,不过跳槽者首选的是一些激励机制更为灵活的公司,比如基金圈“网红”杨德龙就加盟了前海开源基金公司。相比基金经理的变化,基金公司高管变更在2016年也来势凶猛。

“与往年相比,今年最大的不同是基金公司总经理与督察长这两个职位的变动频繁发生。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自2015年6月市场大幅下跌以来,中小型基金公司生存之艰难。”中信建投证券某位分析师告诉《投资者报》记者,“一般来说,像基金公司总经理和督察长这两个职务发生变动的原因,主要有业绩压力、人事调整和另谋高就三种。从当前来看,前两种的可能性大一些。”

34位基金经理离职 占比14%

俗谚有云,“金三银四”是跳槽季,公募基金经理离职也往往是在三四月份进入高发期。据Wind数据统计显示,2016年以来,已出现34例基金经理离职涉及27家基金公司。

从离职基金经理绝对人数来看,富国基金与海富通基金数量最多,都达到了3人。对于旗下基金经理离职的原因,富国基金与海富通基金相关人士均表示,系公募人才正常流动,主要还是基金经理个人原因。

“公募基金圈后面还会有更大的离职潮,原因是很多公司在3月、4月发年终奖。每年发完年终奖后,都会走掉一批人。对于基金经理离职现象,如果是本来就想走的,还是早走为好。否则越拖到后面,越想再找较好的人选来补充其位置就越难。”上海一家基金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告诉《投资者报》记者。

从离职基金经理的影响力来看,非南方基金旗下素有基金圈“网红”之称的、基金经理杨德龙莫属。

据媒体报道称,杨德龙日前再度“刷爆”朋友圈,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不是因为他在某个电视台谈论股市宏观走势,而是宣布“转会”――正式入职前海开源基金公司。

据杨德龙于朋友圈透露,因基金经理静默期缘故,暂时入职在前海开源基金产品开发部,3个月后将组建事业部,做事业部负责人,拟任首席经济学家兼联席投资总监。

为什么选择离开南方去前海开源?据杨德龙向媒体透露,主要是三个方面原因:一是因为前海开源实行事业部制,也有股权激励,其中兑现效率和分成比例都在业内较有竞争力; 二是加盟前海开源,有较好的协同效应。自己在基金业从业经历已经超过10年,积累了一定的品牌号召力和影响力,有利于提高前海开源的美誉度和影响力;三是因为早在2006年,正是目前前海开源的董事长王宏远面试了刚刚从北大毕业的杨德龙,并指引他重点关注宏观策略方向。

对于杨德龙的离职,南方基金回复《投资者报》称:“杨德龙由于个人事业发展的原因,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相关变动已于3月5日公告。公司感谢杨德龙在公司期间付出的努力与做出的贡献。”

35家公司高管发生变更

如果说基金经理的流动尚属正常,那么今年以来各基金公司高管的变更则稍显得有些频繁。

据证监会公布的信息显示,截至3月17日,今年以来基金公司共39则高管变更公告,涉及54位高管与35家基金公司。

具体来看,景顺长城基金公司了3则高管变更公告,中原英石、平安大华、国海富兰克林、嘉合、中金、中欧、东吴7家基金公司了2则变更公告。其中,嘉合、东吴、景顺长城、国投瑞银、中原英石、平安大华6家基金公司出现了2位以上高管变更的情况。

从职务来看,39则高管变更公告涉及5家基金公司董事长、10家公司总经理、9家公司督察长和16家公司的副总经理;从离职原因来看,除了上投摩根基金董事长陈开元、东吴基金董事长吴永敏两人为届龄退休外,还有包括上银基金董事长金煜、东海基金董事长朱科敏、国海富兰克林董事长吴显玲、中金基金总经理孙菁、平安大华总经理罗春风、国投瑞银基金总经理刘纯亮、东吴基金总经理任少华等10人为工作调动,其余15人则出于个人原因离职。

海富通基金公司告诉《投资者报》记者,“原海富通基金副总经理、投资总监戴德舜是因个人原因离职,其此前在海富通基金未曾管理公募基金产品。自2015年以来,海富通基金已逐步改革激励制度,以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机制吸引投资人才加盟。近期,海富通基金将进一步充实投资研究队伍,优化投资研究流程,新的投研团队领军人物已经到位,力争在2016年打造权益投资团队的全新面貌,从而提升投资业绩,为持有人带来较为满意的回报。”

值得关注的是,与去年高管离职后大多“奔私”情形不同,基金公司内部“工作变动”原因占了很大比重。例如,平安大华原督察长肖宇鹏离任后,转任公司总经理,而原总经理罗春风仍在公司体制内,东海基金董事长朱科敏卸任后则将去东海证券任职,东吴基金总经理任少华同样也是离任后重回东吴证券担任高管。

10家公司更换总经理

2016年开年,A股市场行情惨淡,在带给基金公司,尤其是中小基金公司生存压力的同时,也使“总经理”这一职务在不停地“走马换将”。

来自证监会网站的信息,截至3月17日,共有10家基金公司了变更基金总经理的公告。

具体来看,中金基金1月6日公告称,原公司副总经理孙菁新任总经理;1月7日,国海富兰克林原董事长吴显玲因工作需要离任,同日上任总经理一职;1月14日,益民基金公告称,黄桦新任公司总经理;1月16日,东吴基金原总经理任少华因工作原因离任,公司原常任副总经理王炯同天上任;1月22日,国开泰富基金原代总经理赵民强离任该岗位,转任公司副总经理,国开证券李鑫当天到任总经理;同一天,平安大华总经理罗春风因公司工作安排离任,转任公司董事长兼CEO,公司原督察长肖宇鹏接任总经理;1月31日,中原英石总经理林伟萌因工作变动离任,由副总经理宋卫华先生暂行总经理职务;2月3日,国投瑞银基金原总经理刘纯亮因工作原因离任,总经理一职由王彬接任;2月17日,银河基金总经理由中国银河金融控股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刘立达出任;3月3日,光大保德信基金原总经理陶耿因个人原因离职,由公司董事长林昌暂行总经理职务。

在10家总经理一职发生变动的基金公司中,除陶耿是因个人原因离职外,其余大多都是公司内部工作调整。显示出对于基金公司总经理这个重要的职位而言,大股东们更倾向于采用“内循环”模式,在原来体制内寻找英才。

不过,对比各家基金公司的高管变动公告,也不难发现,益民基金的总经理则是从中欧基金挖来,只是从时间来看,黄桦个人原因于2015年12月31日离职,到1月14日出任益民总经理,前后时间相差不足半月,对公募基金圈来说,也可谓不折不扣的“闪婚”事件。

9家公司年内调整了督察长

2016年开年,除了总经理一职,另一显著职位“督察长”也变动较大。

据证监会网站信息,截至3月17日,累计有8家公司的督察长发生了变更:1月5日,中欧基金公告称,原督察长黄桦因个人原因于2015年12月31日离职,刘建平代任;1月13日,永赢基金督察长赵鹏因工作调整原因离任该岗位,监察稽核总监毛慧同天上任。1月13日,浙商基金闻震宇因个人原因离职,郭乐琦接任;1月20日,景顺长城基金原督察长黄卫明因个人原因离任,杨阳2月1日接任;1月21日,平安大华基金原督察长肖宇鹏离任,陈特正接任;1月27日,上银基金原督察长江浩因个人原因离职;2月2日,金信基金原督察长雷振锋因个人原因辞职,段卓立接任;3月4日,嘉合基金原督察长李永梅因个人原因离任,由公司总经理徐岱代任。 3月16日,英大基金原代督察长赵照转任公司副总,宗宽广出任。

上述8家调换了督察长的公司中,有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另外3人是因工作需要。

对于开年以来基金公司高管频繁变动的原因,业内人士认为,主要还是由于在当前市况下中小型基金公司的盈利压力所致。这位分析人士称,从上述发生高管变动的基金公司名单来看,多数属于中小型基金公司。而且从接任人员的来源来看,外部招聘的占比极少,大多仍是在体制内挖潜。“这一方面可能表明,基金公司大股东希望通过启用内部优秀人才来让相关公司的业绩有所转好;另一方面也可能表明,在目前市道下,大股东高薪猎头的兴趣低下。这种情况下去很容易陷入恶性循环。”上述分析人士如是表示。

部分基金公司的情况似乎正在印证基金公司频繁“换将”局面的来临。比如上银基金刚刚离任的督察长江浩,距上一任督察长王宏磊离任仅仅相隔了6个多月。而从基金公司的发展来看,2015年上银基金不仅在新基金发行方面交了“白卷”,投研团队主力陈h和慕浩也没能呆住。显然,督察长“闪退”应是新基金公司生存艰难的一个侧影。

激励机制2016有望成主流

毫不夸张地说,得人才者得天下。面对公募基金人才的频繁流动,靠晚发年终奖显然不是治本的办法。

员工持股激励计划是目前不少基金公司留住人才的着重考虑方向。据称“网红”基金经理杨德龙“转会”的主要动力之一,就是因为前海开源基金采用了员工激励计划。而据《投资者报》记者了解,除了前海开源基金外,目前还有包托汇添富、天弘基金、中欧基金、永赢基金4家基金公司采用员工持股这一激励政策来留住人才。

据东方证券披露,去年12月28日汇添富基金注册资本由1亿元变更为1.176亿元,新增注册资本由上海菁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人民币4.15亿元溢价认购,本次增资完成后东方证券所持汇添富基金股份从47%降低为39.96%。上海菁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4.98%。目前共有约100名汇添富员工通过上海菁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汇添富基金。

“尽管由于公募基金公司股权结构相较私募更为复杂,因此员工持股计划往往推行较慢,但我们认为,员工持股是历史发展的趋势,汇添富基金是规模前十大基金公司之一,他的转型意味着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基金公司选择员工持股计划留住人才。”华宝证券分析师在最新公募基金研报中如是说。

事实上,员工持股这种激励模式除了被一些公募基金采纳外,也有私募基金开始以类似的方式吸纳优质投资人才的加盟。甚至还有不少公募专业人士在离职后,选择了作为股东申请创立公募基金公司。

第10篇

一、指导思想 以政府部门发布的企业复工要求为指导,严格按照要求规定报告复工具体时间,切实做好我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地开展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对公司职工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疫第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一切以防疫工作为第一位,按照“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的防治原则,提高警惕,加强监测,及时发现病例,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治疗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在公司的传播和蔓延。

(二)依法防控,依靠科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早、小、严、实”的方针,对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的员工,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治疗、及时控制”,同时对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的员工密切接触者要及时采取隔离控制措施,做到统一、有序、快速、高效。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由公司总经理领导,由综合部牵头负责,各部门、分公司行政负责人分级部署的疫情领导小组,在疫情发生时,制定专项的防控方案,统一领导,分级部署,齐心协力做好此项工作。

三、成立疫情防控与生产经营应对工作组 为了保证复工整改期间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进行生产,特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与生产经营应对工作组,总经理徐燕军任组长,党支部书记闫来成、总经理助理南灏任副组长,各部门主管为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机构,分别为综合工作组、应急救援组、宣传报告组、后勤保障组、生产指导组,具体负责疫情传播期间的防控工作,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一)综合工作组组长闫来成,组员*** 职责主要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综合协调工作,疫情防控应急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理;

负责传达、落实领导小组的指示意见,及对政府部门、集团公司的信息报送。

负责落实公司的值班制度,做到值班人员在岗、值班电话畅通,如由一场情况及时处理上报;

负责做好公司疫情信息的收集统计与分析工作,每日统计信息并保送集团公司。

(二)应急救援组组长南灏,组员*** 职责负责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方案、员工返程方案的编制,联络昌平区卫生部门、医疗机构和社保单位,掌握就近救治医院信息,提前做好救治、转诊和社保等工作,负责疫情监测报告,对呼吸道传染病等事件信息及逆行汇总、上报、通报。负责组织检擦职工全天口罩佩戴情况,并对违反规定的职工及逆行防疫知识宣传教育。

对公司各个办公区域进行定期消毒;

安排人员进行入场体温监测,场内人员早、中、晚各测量一次并登记;

落实调配疫情防控专用车辆,保证防控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广大员工身体健康。

加强食堂、饮用水等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负责员工就餐的安排管理,所有员工采用分批次就餐,排队时请保持一定距离不要拥挤,就餐座位采取两人一桌(保持一米以上距离,注意入座后方可摘下口罩就餐),职工1120就餐,职员1200就餐,所有人员就餐前、后均需要进行洗手。所有餐椅、餐盘就餐前、后均必须及进行消毒。

在公司大门处,由保安人员持红外体温测试仪监测进入厂区人员的体温,并登记记录,必要时要对进入车辆进行消毒。

在公司内部需制作废旧口罩回收箱(设专人负责)定点存放消毒;

在洗手间放置洗手液、消毒液,要求公司人员经常洗手、消毒。

(三)宣传报告组组长**,组员*** 职责负责疫情传播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向职工群众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护知识,疫情的特征和后果。以及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方法。利用媒体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和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四)后勤保障组组长**,副组长**,组员*** 职责负责有关疫情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特别是消毒、隔离防护、救治药品等物资的应急保障。

(五)生产指导组组长**,组员*** 职责负责疫情传播期间各项生产工作的协调指导,加强对生产系统各部门疫情的监控和信息汇总。负责各生产系统人员的安排、调动,在有人员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时生产能顺利按时完成。

四、主要工作流程 1、疫情收集、汇总 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全面排查节后准备上班职工1月8日以来是否有湖北、广东、浙江等重点疫区居住、旅游、经过史,是否有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者、疑似者或与重点疫区回来者密切接触史,近日是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凡从重点防控地区返回的职员,严格执行集中隔离14天的要求,从其他地区返回的职员严格执行居家隔离14天的要求。

隔离期结束后,如无感染症状,方可正常上班。负责收集本部门员工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确证病例和医学观察情况,准确掌握上述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发病时间、主要症状、主要体征、检查结果、就诊医院、主要诊断、确认时间、治疗方案、病情变化等信息,汇总本部门的上述资料。对所有职工进行健康监测,如发现有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者,及时报告领导组并提醒做好防护措施。

2、疫情上报、通报 各部门做好本部门人员健康档案的建档工作并及时向公司领导组报告本部门发生疫情的情况。有疫情的立即电话报告公司综合部,无情况也必须于每日1700前向公司综合部零报告。综合工作组定期发布公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公告。

3、疫情应对 1)设定隔离间。公司在厂区内指定一间独立的房间,设定为疫情隔离间。为疑似、确诊病例、密集接触人员提供临时隔离区域,以防疫情扩大。在隔离间内配备相应的消毒液、防护口罩等防护设施。

2)明确就诊医疗机构。根据北京市公布的20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定点医院和我公司所处的具体位置,明确北京市昌平区医院为定点诊疗医院。

3)病例发现。员工出现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到昌平区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向医生说明发病前14天内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旅行史,有无哺乳动物、禽类等接触史,尤其是野生动物接触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按医嘱进行相关的检查,确定是否存在患病的可能。

各部门从非本人报告渠道得知疫情线索时,应立即指定专人落实有关情况和信息,确认后马上向公司综合部报告。

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后,公司内部立即对密切接触疑似或确诊者的人员进行消毒、隔离,同时上报公司综合部,由综合部联系昌平区医院,由专业医护人员进行诊疗,明确密切接触者是否被感染。

于此同时,公司立即停产,组织人员对公司内部进行全面消毒,并由专业医护人员进行诊疗,确保无人员被感染或疑似感染。

4)、病例报告。上述人员被医疗机构发现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时,由该医疗机构立即向当地区级疾控中心报告。上述人员或家属或同事应立即将上述情况报告给本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确认后马上向公司综合部报告。

5)医疗救治。协调将确认病人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定点医院治疗,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实行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应当及逆行单间隔离治疗。

6)追踪管理。对本单位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实行居家或几种隔离医学观察,每日至少进行2次体温测定,并询问是否出现急性呼吸道症状或其他相关症状及病情进展。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为与病例末次接触后14天。

XX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期复产的实施方案 春节假期即将结束,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同时顺利推进生产工作,XX部根据公司对疫情的工作部署,结合部门实际情况,特拟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复产前的准备 1、健康信息摸排。要求每天填报员工动向及身体状况,掌握员工健康情况,对移动频繁的人员进行风险分析。

2、进一步在网络上开展疫情防控的宣传教育工作,实行网上考试、电话抽答机制,保证全体人员掌握基本的防控知识。

3、建议XX市以外人员待疫情明显好转后,再回公司工作,避免返程过程的感染风险,XX市内风险人员、市内风险地区人员、身体异常的人员不得返岗。

4、复产后,自行驾驶交通工具上班的人员可不在宿舍住宿,其余人员必须在宿舍住宿,需提前做相关准备。为尽可能分离人员,建议启用多余宿舍,实行两人间管理。

5、拟定“部门传染病应急预案”,做好传染病暴发后的治疗、隔离等措施的预防工作,防患于未然。

二、复产后的防控措施 1、每日以“组”为单位,以分散的方式对所有员工进行体温监测、手部消毒,确认健康状况,同时发放防护口罩。同时收集员工假期间亲密接触者的健康情况和家庭所在地的疫情情况,做好信息收集与预警。

2、工作期间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厂区行走、生产操作时尽可能避免与人近距离接触,原则上人与人的间距需保持在两米以上。

3、取消班前会、周会等所有面对面形式的聚集性会议,工作安排通过电话、微信、OA系统等形式下达。

4、生产时间实行班级间的错时生产,车间每班间隔10分钟生产,减少集中上下班的风险。

5、人流阻隔。实行隔离生产,班组之间用警戒线隔离,除班长及以上人员可以往来外,其余人员不得穿越,因转运生产物资确需穿越时,由班长实行具体管控。同时关闭各班休息室,员工在现场自行休息。

6、就餐管理。就餐以班为单位,由食堂打包,各班派员分发到各组。各组以尽可能分散为目的,划定各员工就餐位置,由组长分配到员工手中。

6、外来人员管理。XX部人员多,疫情期间,不接待参观。供应商、货物司机等外来人员到达公司必须佩戴口罩,同时不得进入办公室等密闭空间。

7、卫生管理。生产时保证生产场所的通风效果,实行开门开窗作业。生产、生活垃圾需日产日清。综合管理部每日负责环境消毒工作,实施范围在用的工作场所、值班室、员工宿舍、垃圾池(库),为保障食品安全,车间内部不做消毒处理。

8、厂区内严格控制人流频率,严禁宿舍串门,聚众吸烟等行为。

9、委外生产人员必须自驾交通工具前往委外生产点,同时佩戴好口罩。

三、需要公司支持的工作 1、为做好员工防护,需请公司为部门配置口罩(每人每天一个)、消毒液、电子体温表等防护用品。

2、为分散人流,启动两人间管理,同时要求无自驾交通工具员工入住宿舍,需开放足够的宿舍。

3、通过风险评估后,部门要求不得返厂的同志,建议按病假处理。由于交通管制,部分员工无法回来上班的,建议按事假处理。

第11篇

离职交接表1

员工姓名所在部门工作地点交接部门

原工作部门

性别岗位/职务离职日期

交接内容

原有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资源经手保管的部门文件、资料负责工作的收、付、欠款情况

部门专用工具仪器

其它部门意见

交接工作完成,本人愿承担交接一切责任。

直线经理签字:年月日

本人离职申请原办公桌及钥匙 PPE(工作服等)、工牌

人事行政部

办公用具(电脑、电话、计算机工位等)

接交人姓名直线经理姓名离职原因交接结果

经办人

日期

租房手续交付其他(如交通工具等)

未休年假天数

档案室人事行政部意见

图书、资料

交接工作完成,本人愿承担交接一切责任。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财务部门的借支

应扣款项其它

财务部财务部意见

交接工作完成,本人愿承担交接一切责任。

财务部主管签字:年月日

其他说明:1、本表中“交接结果”需要列明细说明的单独附表作为本表的附件。

2、本表中各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必须签署清楚,注明实际交接的结果。

3、原有部门工作交接项目参照《本部门工作交接清单》。

本部门工作交接清单原有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资源

说明:员工需详细分项列出目前正在进行的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列出的内容,如对外谈判、未签订的合同;未完成的工作、工程情况;重大工程或项目说明;对外相关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等。表格不够需要另行附表。

经手保管的部门文件及钥匙等

说明:员工需要将经手保管的部门合同、书籍、图纸、帐册以及照片档案等资料的文字版和电子版列出详细的移交内容。表格不够需要另行附表

负责工作的收、付、欠款情况

说明:需要详细列出收、付、欠款的明细表,包括对方单位及个人名称等等。表格不够需要另行附表

部门专用的工具设备等等。

说明:需要详细列出移交工具设备的使用状况和相关的使用说明书等资料。表格不够需要另行附表

离职交接表2

员工离职交接清单填表日期:

基本资料

姓名学历

项目部门入司日期

会办单位

岗位最后工作日

经办人

监交人

手续办理说明

经办工作是否交清(操作流程、未完成事项)交接离职告知函发放情况

服务部门

持有文件、帐户密码交接

公司业务单位(客户档案、供应商档案)联系资料的交接

负责保管的资产(如配件、维修工具)交接,帐务盘点是否一致有无借款有无担保款

其它资产(U盘、手提、等)公司图书资料移交通讯设备(手机等)移交

物业公司

住宿用品、房间钥匙移交

财务审计(只限二级机构及财务出纳、主办会计以上人员)确认停止考勤时间培训(服务保证期、赔偿)社会保险转移与停办处理 OA注销、名单变更其它(识别证)

战略人力资源部审计部保卫部档案室财务部出纳/会计服务部门部门会计

不需发送离职告知函

已发送离职告知函(附清单)

当月直接打入本人存折

工资委托同仁次月代领,签名(需提供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我确认上述手续已全部完成,自此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若离职后违反了竞业禁止协议,个人

愿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申明员工签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说明

1、离职人员必须在停止工作3日内办完所有交接手续,否则每延迟一天罚款100元,扣完为止;2、无离职单首页视为手续未完成,不予发放工资,;物品未缴齐者将依规定扣款;3、请依清单中项目会签各相应部门,其中社会保险栏由各地保险办理部门填写,监交人为部门负责人,以上项目必须全部办理完毕后方可离开公司。此单签核完毕后,请交战略人力资源部留存。

离职交接表3

云南成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工作交接单(表一)职员编号:所在部门:填表日期:

姓名到职日期

职位预订

离职日

合同到期日

离职种类:辞职辞退合同到期其他1、您离职的原因:

2、您对目前服务部门建议:

3、您对公司建议:

行政人事部门交接内容项目办公文具档案柜钥匙档案柜书籍名片其它借用物品

行政助理:

电子办公设备:

台式/笔记本电脑套完整缺损缺损说明();已取得电脑开机密码,移动硬盘个, U盘个;

IT专员:

印章移交已完毕!共移交印章()枚;

印章章样(见附件);

行政助理:

劳动合同及各项保险: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协议书已签()

养老/工伤/生育险于年月日停保;意外险于年月日停保;失业保险于年月日停保;医疗保险于年月日停保个人应缴保险代缴费元

保险办理专员:

年月日----年月日工资于年月日发放,工资标准按执行。

领取方式:现金自领委托代领指定代领人:银行卡行政主管签字:

数量详细内容损坏或丢失情况

财务部门交接内容

项目暂支

未结清款

报销其他

所有工作均已移交完毕,交接清单(附件)已交行政部备案。交接内容包括:1、纸质文档:

2、电子文档(文件密码已告知接手人)

3、岗位工作进度交接:

4、岗位工作注意事项:

5、与工作有关的联系人、部门、单位联系方式:

申请人签字:申请日期:

接手人签字:接手日期:

说明财务确认签字

监交人签字:监交日期:

所有项目资料已归档完毕或已移交接手人。

业务秘书:

直属主管交接手续已完毕!

财务部

交接手续已完毕!

离职须知:

业务部交接手续已完毕!

行政部

交接手续已完毕!

风险管理部交接手续已完毕!

总裁助理同意

综合管理部交接手续已完毕!

总经理同意

1、签署离职意见必须实事求是,若因意见不实造成后果的,由签字责任人承担。2、带×的部门无需签字。

3、离职人员离职交接清单必须将原职务工作内容、详细办理方法、重要联系人方式一一列清,未向接手人告知清楚的视为交接手续不全。

云南成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终止保证书

致:云南成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兹保证我已向公司归还我直接、间接从公司或其他成员处获得的或在工作中涉及发明创造的所有文件、记录、信息、资料、器具、数据、笔记、报告、计划、目录、来往信函、说明、总结、报告、帐册及纲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之任何形式之纸质文档或电子文档复制品),不论上述内容是否有关保密信息、雇员创造、公司利益以及任何归属于公司和集团其他成员的其他财产。对于公司财产(全部或部分)以及上述各项之任何形式的整体或部分的复制品(实用的),我本人并未实际控制,也未曾向任何人再现、复制或传递。

我保证本人于受雇期间已完全遵照《雇员保密、竞业禁止和权利转让确认书》愿书(“协议”),履行了义

务(该协议书已由本人签字并呈交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就创造之披露(界定见协议)、履行了义务。我同意,我将依协议之约定,对保密信息(定义见协议)严加保密。我同意,对协议终止后其中依然有效的义务性条款,我将予以遵守。

除非文义另有所需或有其他规定,本终止保证书中出现的名称及术语须与协议中赋予它们的意思相同。

本终止保证书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

签署人:

编号:

离职手续告知书

:你的劳动合同解除手续已办理完毕,请你于年月日携相关手续(单位职工失业申请登记证明书、户口册、半寸照片3张、身份证),到盘龙区劳动就业局(地址:白云路327号B幢二楼服务大厅)办理失业手续。(请于收此通知15日内办理,逾期不办后果自负!)

云南成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年月日编号:

离职手续告知书(回执)

人力资源部:

我已于年月日收到你部发来关于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的通知,并已清楚办理

的时间和需准备的相关手续。

回复人:

离职交接表4

工作交接清单

本人因个人原因辞职,现将工作方面的有关事项向接替本岗位工作的新同事做以下交接清单:

一、电子文件1、文件保存路径

2、文件名/文件内容

二、纸质文件名称及数量

三、每日/月的工作内容、职责、流程

四、未完成的工作事项1、2、3、4、5、6、7、8、

五、与其他部门工作的对接事项及流程1、生产计划:

2、质检部:

3、采购部:

4、仓库:

5、工程部:

6、研发部:

7、生产部

8、文控:

9、财务部:

六、工作注意事项

七、办公账号、密码、办公用品交接

工作移交人:工作接手人:

部门:审核批准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离职交接表5

禹王生态发展农业有限公司

员工离职交接清单

姓名工作交接清单

工作内容

接手人

部门职务

离职日期

一般办公物资清单

个人柜钥匙交回(钥匙)办公用品(非设备,含工具、配件、耗材)工作文件(技术、机密、办公文件)业务资料(客户、供应商)电脑文档资料公司图书资料移交工作服、工作证、考勤卡宿舍钥匙、物资

其他物资说明:

验收时间

办公设备及贵重物资清单

接手人

台式办公电脑(配置、密码)移动电脑(配置、密码)通讯设备(配发的移动类通讯设备)办公设备(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话座机)U盘(文件、密码)车辆及钥匙(汽车、自行车、电动车等)保险柜(钥匙、密码、物资)技术设备(电脑服务器、监控服务器、库存物资设备等,含密码、维护清单等)物资管理人员掌握的公司全部物资及档案

其他重要物资说明:

验收时间

印章、票据清单

接手人

公司公章税票公司各项资质证明材料财务公章财务各项凭证单据财务报表银行帐户及密码其他印章及票据等材料说明:

验收时间

财务交接

接手人

通讯费用结算清楚内部借款结算清楚业务帐交接清楚客户欠款证明全部取得供应商帐交接清楚购销合同全部交回社会保险转移与停办处理薪资奖金结算清楚

其他情况说明:验收时间

接手人

说明:“”符号内,交接清楚的填写“√”,没有此项内容的填写“×”,需要具体说明的直接填写。

本人同意移交以上事项内所有内容,有关交接手续已经按规定办妥。已将公司重要资料交还,并确保不外泄其在职期间所了解的公司的相关商业、技术机密。若发现遗漏事项有责任第一时间通知并交还公司,若因漏报项目导致公司损失的,公司有权诉诸法律。

确认从即日起与公司结束劳动关系,今后所从事的一切活动与公司无关。

审核人离职人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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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

防止或减少业务员离职后继续以公司名义或其他名义与公司原有客户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或转移公司客户,保护公司利益免受侵犯和损害。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业务员,包括已离职但尚未办理完离任审计和离职手续的业务员。

三、离职审计主要事项

1、在离职前是否有“炒单”行为或损害公司利益的企图;

2、离职后的审计期内,是否与自己开发或跟踪的原有客户继续保持往来;

3、离职后的审计期内,是否与自己联系过的公司原有客户有过实质性接洽;

4、离职后的审计期内,是否有与公司竞业的合同行为(含口头合同);

5、离职后的审计期内,是否有诋毁公司形象的行为;

6、离职前后是否有转移公司客户的侵权预备或实质行为;

7、到离职时止是否有私自带走或毁损公司客户资料的行为;

8、离职前后是否有以公司名义或假冒公司名义私自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业务的行为。

四、侵权行为及其处理

1、禁止“炒单”。凡在离职前有炒单行为的,不予支付暂押工资;同时公司保留其追究离职人员经济与法律责任的权利。

2、禁止与原有客户进行业务交往。凡在离职后与客户往来的,不论是否业务性质,一律将三个月的离职审计期顺延一个周期。

3、竞业禁止。凡在离职后与公司客户有实质性接洽或有合同行为的,一律不与离职者办理离职审计手续,但公司所做的审计结论及相关证据将用来支持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除离职者的暂押工资等不予支付外,公司保留追究其经济与法律责任的权利。

4、不得破坏公司的客户资源。凡擅自带走或毁损公司客户资料的,在离职审计结束时扣除其在公司暂押工资500元以上;离职前后实施转移公司客户的预备行为或实质行为的,扣除其在公司暂押工资的1000元以上;如果转移公司客户成功的,除不予支付其未结算的工资外,公司仍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凡诋毁公司形象的,不予发放公司暂押的离职人员最后一个月工资。

6、凡假冒公司名义从事业务的,一律不发放离职人员最后一个月工资,并依法提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五、离职审计的执行

1、审计小组是负责离职审计的组织。离职审计小组由公司人事行政部、离职者原所在部门、公司财务部等部门人员组成,小组推举一人为小组长,对审计工作全面负责。离职审计小组在业务员离职时即成立,开始相关审计事务。

2、人事行政部负责离职者办公资材、设备审计并进行相关人事调查;离职者原所在部门负责本办法第三条内容的调查与审计;财务部从其与公司的经济往来关系上进行审计。

3、离职审计工作应重事实,摆证据,合法理,不能模棱二可。

4、对离职者上述第三条审计事项的调查,在必要情况下,不排除由人事行政部配合,并寻求公安、司法部门的支持。

5、调查过程应有记录,并由相关人员或单位在调查资料上签名或盖章。

6、离职审计结果即《离职审计报告》由人事行政报汇报总经理并存档。

六、审计流程

1、业务员在离职时应向公司人事行政部呈送离职审计申请。

2、离职审计流程如下:①离职人员向人事行政部递交离职申请;②人事行政部通知业务员原所在部门和财务部开始审计;③业务员原所在部门、财务部、人事行政部各自履行审计职责;④业务员原在部门、财务部向人事行政部递交审计报告;⑤人事行政部决定时间并通知相关人员召开审计会议;⑥召开审计会议并做出审计结论;⑦通知被审计人到公司办理清结手续;⑧有关部门办理清结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至人事行政部备案。新晨

七、注意事项

1、离职审计期限为三个月。除特殊情况外,相关部门一般应在三个月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做出结论。

2、各部门在审计中应本着对公司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执行审计。

3、业务员离职后一周内,业务部门应完成与公司客户的接洽,以文件或函件或通知的形式对客户单位做出说明,表明离职业务员的工作继任者、今后的业务往来注意事项等内容,并尽量取得对方签章(名)或复函。

八、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