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2 12:31:4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安全工程师工作总结,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本人自xx年xx月下旬借调到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至今,已有一个月的时间。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我严格遵守公司的制度,在领导的悉心帮助下,本着认真学习的态度,快速适应新岗位的工作。现将我个人工作总结如下:
一、证书管理:
在已有证书台账的基础上,重新核实证书内容。对一些增、减证书重新记录,确保台账跟现有证书情况一致。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二级建造师报名工作:
在领导的指导下,通过考试文件要求初步审核二级建造师报
名人员的资料,并提交到人才中心进行复审。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组织一级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工作:
根据考试文件要求,起草一级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相关
报名通知。并落实到每个分子公司,尽可能根据参考人员资格去大面积发动人员报名,为公司人才贮备打好基础。
完成情况:已起草并发出通知,人员尚未全部落实。
四、特殊作业培训教育:
延续总承包管理部特种作业培训的模式。
1、把培训会务工作落
实到项目部,以保培训活动顺利进行。
2、及时全面通知每个参培人员,做到一个不能少。
3、审核参培人员资料,确保材料正确无误,能顺利通过复审。
4、安排好培训老师上课期间的起居。
完成情况:已列出参培人员名单,根据名单通知到位。参培人员资料已审核完毕。会务工作还需继续跟踪。老师的起居安排还在等待确认。
五、安全培训班会务工作:
跟办公室一起去xx宾馆现场勘查,根据要求提前布置会场,
做好紧急预案,确保会议当天顺利进行。完成情况:投影仪已做好紧急预案,其他还需继续跟踪。
存在问题:
本人自2011年07月任现职以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施工与验收以及工程设计、招投标、质量监督与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素质,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取得了良好的工作业绩。
一、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知识
我努力钻研专业技术知识,对工作投入了满腔的热情。任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以后,更加努力学习研究业务知识。我在工作过程中,通过理论联系实际,撰写了《浅谈混凝土灌注桩质量监督之要点》、《浅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问题》、《浅谈剪力墙结构工程质量控制要点》等若干篇论文。还取得一项实用新型发明专利:一种便于调节的建筑用瓷砖切割装置。在钻研业务知识的同时,我也积极提高自身素质,通过努力学习,我分别于2015年和2017年先后考取了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消防工程师,进一步拓宽了我的知识面。
二、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工作中,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牢记“质量重于山,责任大于天”的思想,积极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
一是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加强工程质量巡查,重点监督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行为,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以及影响使用功能的重点部位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以保证工程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二是对工程材料见证取样人员和施工技术资料人员进行备案,使用动态管理,要求持证上岗,并且不定期对见证取样人员进行考试测评,确保了见证取样的科学性、真实性和代表性;加强了对施工技术资料员和管理和技术资料的抽查力度,要求各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规程》,严格落实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职责,确保了工程技术资料的真实、有效、及时、完整。
三是加大工程创优的管理力度,大力开展“质量诚信,用户满意”工程活动,通过定期、不定期的监督巡查,利用事前指导、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的方式,对创优工程进行了监督检查,为创建精品工程创造了条件。
四是严肃竣工验收程序。在全县统一了竣工验收程序,明确竣工验收条件对资料未经审查或不齐全,验收人员资格、验收程序规定的一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严格落实各方责任主体的责任,严格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严肃了竣工验收程序,有效的防止了不合格工程投入使用。
五是在工作中,以检查各工程参建方质量管理体系与抽查工程实体质量相结合,坚持预设质量监督到位点以及巡回检查方式相结合,坚持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责令整改与对相关责任方进行信用评价相结合,在严格质量监督执法。不断完善质量监督体系,坚持原则不动摇的同时,注重工作方式方法,注重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辩证统一,坚持“监、帮、促”相结合,进一步加强了我站的质量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
三、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取得若干优异成绩
工作中,我始终保持高昂的工作热情,紧紧围绕工作重心,积极发挥监督职能,不断扩展监督范围。
认现职以来共累计监督240多个单位工程,监督面积达120多万平方米,没有发生一起工程质量事故,对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进行严格监督,工程全部合格,符合备案条件。其中,30个工程被上级部门评为优良工程,20多个工程荣获省市优质结构杯,万泰佳苑10#、比德弗5#住宅楼被评为“全省住宅无质量通病示范工程”。临邑县龙泉一号项目获得“2016年度德州市安全文明工地”称号,临盘中学教学楼、宿舍楼、风雨操场项目以及临盘第二中心小学项目、邢侗街道办事处凯旋小学教学楼项目荣获“2017年度德州市优质结构杯”称号,临邑县人民医院病房楼工程被评为山东省最高奖--省优质工程奖“泰山杯”。
2013年我被德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评为“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先进个人”以及“临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3年度先进工作者”称号;2014年被评为“临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4年度先进工作者”称号;2016年被评为“临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先进工作者”称号。
序号岗位岗位职责职责任务工作标准考核办法
六技安部
主任1.协助公司领导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要求,保证单位安全符合规定。1.将上级下达的安全环保重点(专项)任务纳入公司年度或阶段性投资改造计划或项目中;
2.领导和督促公司完成年度或阶段性安全环保重点(专项)任务。
3.定期召开安全环保会议;1.有具体的工作计划或项目,并明确了领导班子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完成时间;
2.有体现对工作进行督促、指示、要求的支撑,并按计划进行了实施。
3.安委会每季度召开1次,部门会议每月召开一次;《XX集团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补充规定》(XX〔2017〕XX号)承担相应的失职责任。
2.按规定足额使用安全环保费用;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安全环保费用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符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
3.组织或参与拟定公司安全环保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组织或参与拟订相关安全环保制度和操作规程;
2.组织或参与制定安全环保事故应急预案。1.根据主要负责人安排或年度制度修订计划分工,按时完成承担的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拟定,并满足相关法规和生产实际需要。
2.根据主要负责人安排或业务分工,按时完成承担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预案内容编制,并符合生产实际需要。
4.制定安全环保工作计划。1.参与制定年度安全环保生产工作要点。
2.参与制定本单位安全环保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及应急演练计划。
3.参与公司安全环保教育和培训,登记相关人员教育培训情况。1.根据公司中期或长期发展规划及上级部门的年度安全环保生产工作要点制定本公司的年度安全环保生产工作要点并分解到各部门。
2.提出公司年度安全环保培训需求计划,并配合人力部门开展专项安全环保培训;
3.建立领导班子成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岗位培训登记台账,督促及时参加培训,并满足岗位要求。
5.建立风险识别及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1.对易燃易爆危险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台帐,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
2.检查公司的安全环保状况,及时排查安全环保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环保管理的建议。
3.建立单位级隐患问题管理台账,并督促整改;督促相关部门和下级单位建立隐患管理台账,并督促整改。
4.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1.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并按国家和集团公司规定完善登记表、分级评估、应急预案备案等资料。
2.根据评估结果对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管理,督促落实源长、告知牌、检测报警、事故预案等管理和技术措施。
3.按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履行安全环保检查职责,并督促监督相关部门开展专业安全环保检查,问题闭环管理。
4.季度、年度安全环保工作总结应有具体问题分析和改善建议,并组织抓好落实。
5.有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安全环保风险管控台账,并建立了安全环保检查台账,督促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并按时整改。
6.督促、检查公司其他负有安全环保管理职责的部门建立隐患管理台账,并落实了隐患整改措施按时整改。
7.组织建立公司反“三违”管理机制,明确各职能部门和专职安全环保管理人员管理要求。
8.利用视频监控、信息化平台等技术手段,及时查找和分析违章行为,并完善相应的管理办法。
6.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1.开展安全体系建设;
2.每季度及时完成本部门安全目标与指标考核。 3.开展相关方的安全教育工作。1.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日常安全工作,按要求开展自查、自评、和持续改进等工作。
2.开展安全标准化的宣贯和考核工作。
3.根据考核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改善措施。
4.相关方教育告知及操作技能培训要有记录。 5、按规定组织或参与标准化自查和自评工作 。 6.督促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实际生产工作深度融合。
7.组织或参与公司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1.参与公司安全事故应急综合和专项预案演练;
2.督促、指导业务部门专项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3.组织驻库武警进行消防应急演练。1.根据主要负责人安排或年度安全环保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参与综合和专项预案演练,并提出改善建议。
2.督促、指导业务部门开展专项或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推行现场处置方案卡片化管理。
3.组织驻库武警经常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8.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1.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安全环保事故;
安全是非常重要的,远离危险,才能使公司健康快速的发展.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1供电安全员个人工作总结范文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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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供电安全员个人工作总结范文1“做一名合格的安全员”是我现行本职工作的追求目标,自肩负安全员这个重任以来,我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勤勤恳恳、踏踏实实的态度来对待我的工作,在现行岗位上任职一年来,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在所长的正确领导下,农电公司有关领导的信任与支持下,从事我非常珍惜这个安全角色,以积极的态度投入工作,今年的工作我感到非常充实的。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1、以“做一名合格的安全员”作为自己工作的动力,思想上围绕爱国爱党,行动上处处想着局利益积极上进,协助所长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决定、条例,扎实作好安全培训工作,坚定地履行《安全责任书》承诺,努力实现公司三级安全生产目标。在管理中敬业爱岗,严谨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对安全意识淡薄、经验不足、怕麻烦、惰性思想作祟的苗头通过安全日活动、生产运行分析会一起学习安全方面技能知识,吸取分析事故教训,总结事故教训,不断增进业务水平的提高,只要利于企业发展利于安全生产的自己身先立足。
2、在所长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对辖区的设备和人员进行职能监督,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中,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坚决狠杀无票工作,坚决惩治保护器退出运行行为,使自己能掌握分管的设备运行情况以及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与薄弱环节。
3、在农电设备组的亲自指导和工作布置下,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
月月能深入村检查安全生产、每月分四次对设备进行夜巡和特巡,对设备的缺陷进行分类,落实督促设备组进行完善。使设备能健康稳定运行。能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
4、积极主动牵头做好“安全性评价工作”、“创一流供电企业”和做好“春季”、“夏季”、“秋季”“冬季”安全大检查活动,在这些活动中以严、细、实的要求认真扎实开展,取得良好的效果,受到上级的表扬。
5、认真履行职责,在落实“安评”工作中严把安全关,督促电工切实做好查评工作,共查出缺陷一万余条,目前已完成整改1452条缺陷的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设备的健康水平,大大改善了全镇安全用电局面。
今年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于领导要求还存有一定差距,新的一年里,我将严格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和指示精神,进一步狠抓安全管理,为实现全年安全用电无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用电作出更大贡献。
2021供电安全员个人工作总结范文2自20__年1月调入__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部从事安全工作以来,在___师傅及各位前辈的指导下,通过自身的努力,对安全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不仅掌握了现场安全的基本常识,同时也意识到安全对于施工的重要性。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目前已安全生产近___天,安质部从多方面进行严控管理,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确保了安全生产零伤亡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项目部从11月初进场,及时建立了安全管理体系、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编制管理制度汇编、项目部各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考核签字工作、项目负责人对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令、拟定安全责任目标分解表,清楚明了各自的岗位职责。
实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做到不漏工种,交底到各作业班组人员。建立作业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培训台帐、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台帐。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深入细致做好各项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管理内业资料。
设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执行机械设备进场验收制度。大型特种设备指定专人负责,编制了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建筑起重机械维修保养制度、塔式起重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群塔作业施工方案、起重索具使用管理规定。定期对塔吊等设备进行检查,及时办理特种设备备案使用登记手续,建立机械设备进出场台帐。定期对塔司、信号工、司索工进行专项培训和技术交底,持证上岗,实行起重索具日检查制度,从源头上扼制机械设备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定期组织安全质量联合大检查、旬检、月检工作。做好检查记录,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下整改通知单,按四定原则跟踪落实整改结果。建立重大隐患管理台帐。
落实消防设施施工方案及管理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固定放置的灭火器、消防栓进行编号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组织了1次消防应急演练。2次消防知识培训,施工中实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专项消防安全技术交底,重点部位明火作业全技术交底,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与作业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回顾20__年的安全管理工作,施工现场处于安全可控状态,做到了零伤亡,无火灾事故的发生。是项目部领导精心谋划及各部门共同努力发扬了团队精神所取得的。安质部在施工管理中进行监督落实,虽然没有明显的经济效益,但安全工作得用心去做,负责任的去管,应具备多方面的知识和实践经验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检查,撑握一定的方法进行管理,做到手勤、眼勤、口勤、腿勤,黑脸心热。现场无安全责任事故,经济效益自然就凸现出来。
存在不足,作业人员实名制的落实及习惯性、集体性违规(安全帽不系帽带,少数人员现场吸烟),应加强管理,对作业队安全管理人员的沟通。
20__年工作思路:
1、进一步完善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各部门做好现场及内业资料的管理。
2、做好新进作业人员的入场教育培训,完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帮助组织落实消防应急预案等各项安全培训工作。
3、该工程地面以上的安全防护,消防设施等是明年安全管理的重点,应提前拟定各项施工方案,在施工中加以监督落实。
4、20__年做得好的安全管理方法,应加以细化,同时学习别的项目好的管理模式,取长补短。
20__年该项目安全管理任重道远,不可掉以轻心,目标是安全生产零死亡,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正常有序向前推进。
此外,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监控,保证安全生产、倡导文明施工。尽力为大家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绿色、环保的作业环境。
安全工作要从点点滴滴做起,但安全没有小事。企业成于安全,败于事故。一切的事故都可以归结为管理上得原因。我深知自己的知识技能水平还差的很远,管理方法还很欠缺,因此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升理论与管理水平,严格要求自己,完善自身,从而保障施工的正常进行,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在新的一年里,我将严格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和指示精神,进一步狠抓安全管理,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零死亡,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正常有序进行。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还望各位领导,各位前辈批评指教。
2021供电安全员个人工作总结范文3近一年来我在站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关怀下,在值长的带领下,在各班组成员的帮助下已从当初一个参加变电运行工作的新人,成为如今运行工作中的一名正值班员,并紧紧围绕公司中心任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奋力拼搏,在各个方面都取得较好的成绩,全面优质地完成了上级领导下达的各项任务。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生产是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一年中我加强对《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
及时学习安全简报、督查通报和事故快报,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两票三制”,规范操作,杜绝习惯性违章,夯实了安全生产的基础。在今年各项倒闸操作,特别是综合性检修的送电过程中,我能严格按照倒闸操作规范化流程进行,顺利的完成了本年度的倒闸操作。
我还积极参加日常安全活动和上级部署的各项专题安全活动。通过日常安全活动的参加,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上级的规定指示和要求,认真学习上级下发的各种安全文件安全简报和事故通报,认真学习相关规程和制度,我找到了许多工作中的不足,安全意识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另外根据季节特点以及上级要求我还积极参与春季安全大检查、秋(冬)季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月”活动等工作,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以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进行认真学习排查,和同事们找出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设备缺陷。
2、过硬的业务技能是安全生产的前提,所以在安全生产的同时我还积极开展对自身的业务技能培训。
通过一年多的学习和工作经验的积累,虽然在业务水平上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目前,随着本所设备的不断更新,必须加强岗位技能的培训。为此,要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刻苦钻研技术水平,提高自身的业务技能和对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在作好每月的技术问答、现场考问和事故预想、以及每季的反事故演习同时,主动参与到变电站检修试验工作,向现场调试检修的师傅讨教,把书本上的知识同具体设备有机结合起来学习。
一年来在站领导和值长正确领导下,虽然我做了上述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相比,与其它班组成员所取得的成绩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自身的专业业务水平不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不强。
虽然通过三年多的学习和工作经验的积累,在业务水平上有了一定的提高,也成为了一名正值班员。但由于我在变电运行这个工作岗位上时间还不长,所以业务水平和工作经验与其它老同志比还是比较低,离一名合格的正值班员还有一段距离。
2、安全意识还不够强。
有时的安全活动没有能够认真的投入,在平时对于安全在思想上有时还有点松懈。具体表现是在平时工作中还有一些习惯性违章现象没有完全杜绝,例如:操作时监护不到位,巡视时不按规定的巡视路线巡视和没有按规定时间巡视等现象。
回顾历史,展望未来,我们正面临着一个继往开来的新的发展时期,历史赋予了我们机遇,同时也赋予我们责任。随着超高压发展的不断深入,我将以积极的姿态来调整自己,使自己能一直紧跟公司发展的步伐。
2021供电安全员个人工作总结范文4今年,电力公司在保税区安委会和控股公司的正确领导与关心帮助下,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公司整体安全形势稳定,一年来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面落实安全责任,保障安全生产投入
电力公司始终把安全工作作为公司发展的关键环节来抓,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员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把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了“层层抓安全,事事重安全,人人想安全”。
公司的安全资金投入能够得到充分保障。j各类检测费用、仪器校验费用、劳动防护用品与应急物资的购置费用、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费用、隐患整改费用、安全咨询费用、其他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共计支出200万元。
二、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倾力打造“双标”企业
电力公司于上年成立安监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名,其中注册安全工程师1名。其他部门配备兼职安全员8名。所有安全管理人员每年经市安监局培训、考核合格,持有《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
今年,电力公司同时按照电力行业安全标准化、工贸行业安全标准化的要求,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梳理工作流程、完善文件资料、加强现场管理。10月,公司向市安监局申报二级达标企业,预计11月完成考评。
三、重新编写制度规程,继续提高监管水平
电力公司根据组织结构调整和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重新编制了公司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2项,补充、修订安全管理制度31项,使公司安全工作实现“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
电力公司推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通过全员参与危险源辨识,公司对23项作业进行了危害辨识评价活动,最终确定137项危险因素。为消除3级重大危险因素,制定安全管理方案2项并完成落实。
公司坚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会议,通报事故防范工作情况,分析近期安全工作形势,布置阶段性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安委会共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17次。
公司组建了由安全监督人员、部门安全员、班组安全员组成的三级安全监督网,每季度单独召开一次安全网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督现状。
四、定期组织宣传教育,特种作业全部持证
公司始终把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水平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公司采取观看教育片、文件资料学习、答卷活动等形式,组织全体员工对消防灭火知识、违章事故案例、安全生产法、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内容进行了12次学习,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组织安全生产建议征集活动,提高员工的责任意识与主人翁意识,在公司营造了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另外,电力公司十分注重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公司特种作业人员36人全部经培训考核合格,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触电急救技术,持有效证件上岗,确保作业安全。
五、持续开展安全检查,迅速消灭事故隐患
隐患的排查与治理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今年,公司电力调度坚持落实每日巡视制度,全年共发现设备缺陷27项,并逐项落实设备消缺。公司安全检查组坚持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全年发现隐患18项,全部指定责任部门完成整改并复查合格。
6月至9月,电力公司按国务院、市委和控股公司要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经过自查、复查、隐患整改,切实解决了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使大检查活动取得了实效,为创建零事故企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截止到11月11日,公司累计实现了电网安全运行4321天。
六、全面更新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应急演练
今年,电力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重新编写了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共35项,并完成了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预案对应急组织体系、响应程序、信息报告、后期处置等内容进行了修订,强调与外部救援力量、周边企业的协作,使应急响应工作更加准确、快速、有效。
电力公司于今年加大资金投入,适时更新、添置各类设备设施与应急抢险器材,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对2#变电站消防自动报警系统进行维修,为三台主变压器加设可恢复式感温电缆,确保消防重点部位报警设施符合安全需求。同时,积极组织从业人员开展了灭火、疏散、电网事故处理等预案演练活动。
七、修缮公司基础设施,调度系统改造升级
今年,公司完成了办公楼、2#变电站外墙修缮,有效解决了房层渗漏问题。完成了办公楼低压供电线路检修工作,更换老化的线路、漏电保护器,确保低压用电安全。
10月,公司进行了电网调度自动化升级改造,使用新一代自动化软件系统,将调度自动化系统的应用从简单地参与电网安全运行监视与控制,提高到实现电网运行管理和电网智能分析;增加电能潮流计算和分析、配网自动化及调配一体化等功能,部分环网开关加装配网自动化装置。新的系统能够为电力调度、生产运行人员提供电力系统运行的实时信息,在电网安全运行、事故处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调度自动化改造项目已向区安监局申请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补助321万元。
明年,电力公司将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居安思危,未雨绸缪,落实事故预防措施,提高事故防范能力,打造平安、和谐企业,为保税区的发展提供可靠的电力保障。
2021供电安全员个人工作总结范文5农电管理所根据公司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并根据公司下发的《农电安全检点》,逐条对照,认真派查问题,及时发现并纠正缺陷。供电所组织355人次,对农村供电网络进行了检查。检查综合变1075台、检查低压出线3106条、检查线路间距2898处、检查拉线13272根、检查场头箱9918只、检查小水泵355台、检查临时用电87处。本次检查查见设备缺陷78处、线路缺陷34处,农电管理所及供电所当即处理54处、限期整改1处、停电处理4处、其它根据缺陷等级排出整改计划及上报相关部门。同时修剪树枝313棵。检查剩余电流保护器:总保护2481台,只有两台不正常,已当场处理结束,恢复正常供电;检查支路保护85台均投运正常。
加大安全用电宣传力度,共发放宣传资料235张次。结合供电所安全性评价工作,对供电所安全管理网络进行了复查,各所均成立相关安全网络。签订了各所的安全责任状;组织了供电所人员、村电工、劳务用工的年度安全培训与考试;完善值班抢修网络;完善线路巡视责任网络;告居民客户书、供用电协议补签结束,正常业扩用户签订后送电;安全工器具、施工工器具、测量工器具均纳入公司或农电所年度计划。
本次春查各部门查出问题117条(除农电所),已整改问题26条、正在整改问题84条;其中需公司协调解决问题7条,现已整改4条,正在整改问题3条。
加强了对外包工程队伍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做好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工程部与每个施工队都签订了施工合同、安全协议。每项工程开工前都进行了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和现场安全交底。集团总公司坚持每月定期召开外包工程队安全工作月度会议,总公司领导坚持下现场进行安全监督的制度,并指派专人到当天最为复杂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三、存在的问题
1、在保护电力设施方面的工作需进一步进行,我公司今年的设备事故,特别是由于外力造成的事故较多,必须加强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的宣传,充分发挥农村电工的作用,同时提高普通百姓的安全意识,充分按照保护电力设施的法律武器,搞好保护电力设施方面的工作。
2、危险点分析预控工作,危险点重点把握不明确,重点突出不够。
执行防范措施少数作业人员不注重细节,对现场发现的危险点,个别工作负责人预警不及时。
3、“三措”、作业指导书编制,结合
相应工程实际情况,针对性还需加强,在作业人员层面对“三措”、作业指导书的交底、学习效果不是很明显,还不能保证每位作业人员熟悉和掌握。
4、班组控制异常、未遂的目标没有实现
1)、设备异常、事故、障碍得不到有效控制。
1~5月份农配事故共发生18起,其中,外力破坏造成的农配事故13起,其他方面原因造成的农配事故5起。。
上半年35KV及以上线路发生输电线路事故1次,原因为龙卷风将物体吹上线路所致;一类障碍3次。其中外力破坏2起,雷击闪络1起。
5、违章违纪现象时有发生,有的还比较严重
有些事故中,虽然职工工作热情很高,但却忽视了安全防护,有些事故中,职工安全意识差,预控措施没有全面落实,自己违章了都不知道。
6、外包工程队在危险点预控管理方面还有很多不足,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提高。
7、行车交通安全隐患越来越多。
二、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境内的规模或限额以上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企业的评审机构、评审人员和评审工作管理。
规模或限额以上工贸行业企业包括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工业企业和年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星级住宿企业、年销售额200万元及以上的餐饮企业,以下简称“工贸企业”。
三、全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省安监局负责指导全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以下简称“二级企业”)的审核、公告。
各地负责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评审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地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负责本地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以下简称“三级企业”)的审核、公告。
四、评审机构管理
(一)评审机构是指由各级评审主管部门确定、统一负责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组织和评审工作的单位。
(二)二级企业评审机构由省安监局确定;各地三级企业评审机构由各地评审主管部门确定。
各地评审主管部门应督促评审机构填写《福建省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机构登记表》(附件1)报省安监局。由省安监局汇总报国家安监总局备案。
(三)评审机构应为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和评审能力的事业单位或安全生产社团组织、安全生产技术支撑机构,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没有违法行为记录;
2.有与其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办公设施,具有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
3.有专职工作人员,有明确的负责评审组织和评审工作的内设工作部门,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有评审组织和评审程序文件、评审档案、质量控制体系和评审人员档案等;
4.严格按照省安监局和所在地评审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办事,认真组织并开展评审工作。
(四)评审机构的职责
1.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审申请的受理、评审和证书发放等工作。
2.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现场抽查工作。按照“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对达标企业进行现场抽查,并将抽查情况报告所在地评审主管部门。对不符合要求的达标企业,向所在地评审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撤销其达标等级的建议。其中,二级企业评审机构负责的二级企业抽查情况和相关建议报告省安监局。
3.建立适应评审工作需要的评审人员队伍。聘请评审专家,分行业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数据库和档案,并将下列材料汇总后报省安监局和所在地评审主管部门备案(其中二级评审机构只报省安监局):
(1)《福建省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登记表》(附件2);
(2)学历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3)评审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4)其他相关材料。
4.严格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开展考评工作,确保考评工作质量,并对评审结果负责。
5.承担省安监局和各地评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职责。
(五)评审机构开展评审工作,应当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1.加强评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保证评审结果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准确性;
2.廉洁自律,坚决杜绝商业贿赂和其他形式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
3.评审工作资料、申请企业现场勘查记录、影像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及时归档,妥善保管,并予保密;
4.认真接受评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配合有关部门的日常管理及检查。
五、评审人员管理
(一)本办法所称的评审人员,包括评审机构的评审员和评审专家(含外聘的评审专家)。
(二)评审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评审机构的工作人员;
2.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其中二级企业评审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熟悉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评定标准等,掌握相应的评审方法;
4.参加评审人员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并按时参加复训。
(三)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生产经营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社会团体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身体状况良好,能胜任评审工作;
2.具有至少3年(其中二级企业评审专家至少5年)以上相关专业技术或安全管理现场工作经历,并经所在单位推荐确认;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其中二级企业评审专家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工程类中级(其中二级企业评审专家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资格;或是省、市、县级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其中二级企业评审专家应是省、市级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
4.参加评审人员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并按时接受复训;
5.取得评审机构颁发的聘书。
(四)评审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评定标准;
2.评审前主动向评审机构公开与申请企业的利害关系,不隐瞒任何有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信息;
3.遵守现场评审工作秩序,认真完成对申请单位的文件审查和现场评审等工作,提交完整的现场评审报告等资料,并对做出的文件审查和现场评审结论负责;
4.严格遵守公正性与保密承诺,在从事合规性审查、文件审查和现场评审时,不得泄露申请企业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5.认真完成评审机构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评审办法
(一)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2.申请二级企业的,应为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央属、省属企业及所属(控股)企业或我省行业领先企业。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成员企业80%以上无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3.申请三级企业的,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死亡人员未超过2人。
(二)评定依据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相关专业评定标准或《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安监总管四[2011]128号)(以下统称“评定标准”,可到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查询)采用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评审标准如下:
二级:评审得分大于等于75分(集团公司80%以上的成员企业评审评分大于等于75分);
三级:评审得分大于等于60分。
评定标准满分不为100分的,按100分制折算。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
1.企业自评
企业成立自评机构,按照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企业自评可以邀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支持。
2.申请评审
(1)经自评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等级的企业,登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主页登录,以下简称“达标信息管理系统”)准确填报申报信息并保存,并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料。
(2)企业在达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并打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连同附件资料,按《填报说明》的要求,经企业上级主管单位和所在地县级安监部门(其中申请二级企业的经地市级安监部门)同意后,登录达标信息管理系统向相应的评审机构提交网上申请。其中,申请二级企业的,向省安科院提出申请;申请三级企业的,向所在地三级企业评审机构提出申请。
企业评审申请在网上被受理后,应按评审机构的要求报送纸质材料。
3.受理、评审与报告
(1)受理。评审机构收到企业的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包括达标信息管理系统上的材料和企业报送的纸质材料两部分)的合规性审查工作。文件、材料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受理;不符合要求的,函告申请企业,并说明原因。
(2)评审。评审机构受理企业的申请后,应按照相关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评审。
①根据企业申报的达标专业的评定标准相关管理、技术、工艺等要求,配足相应的评审人员,组织评审组开展评审工作。评审组至少由1名评审员和2名评审专家组成,并指定1名评审员担任评审组长,具体负责评审工作。
②现场评审前,评审组应对申请材料进行文件审查,并完成文件审查报告;与申请企业确定现场评审时间,并通知申请企业。
③现场评审采用资料核对、人员询问、现场考核和查证的方法进行;现场评审完成后,向申请企业出具现场评审结论,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完成时间,评审组全体成员须在现场评审结论上签字。人员询问、现场考核和查证可以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
④申请企业整改完成后,评审机构依据整改情况的实际需要,进行现场或整改报告复核,确认其整改效果。若整改符合相关要求,评审组形成评审报告。
⑤评审机构对评审组提交的评审报告、评审工作总结、评审结论原件、评审得分表、评审人员信息等相关资料应组织审查。审查通过的,应认定其符合要求并确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3)报告。评审完成后,评审机构将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报送相应的评审主管部门申请审核。
评审结果未达到企业申请等级的,企业经整改,可在6个月后向原评审机构申请重新评审。
评审工作应在评审机构受理企业申请的1个月内完成(不包括企业整改时间);集团公司企业一次申请评审企业较多的,可适当延长评审时间。
4.审核与公告
评审主管部门对评审机构提交的评审报告应及时进行审核,对符合标准的企业予以公告;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书面通知评审机构,并说明理由。
5.证书发放
经公告达标的企业,评审机构应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放证书。
七、达标信息管理
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申请、受理、评审、审核、证书打印等工作一律在达标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企业报送的纸质材料(不含应附的其它材料)和评审机构、评审主管部门在受理、评审、审核等过程中的各类纸质文书,_律使用达标信息管理系统制作并打印。
(一)达标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评审主管部门使用政府用户端(采用闽安委办[2012]48号文印发各地安全监管部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行评审机构管理、达标企业审核、信息统计等管理工作。评审机构使用评审组织单位用户端进行评审组织管理;使用评审单位用户端进行评审管理。企业使用企业用户端进行申请和查询管理。
(二)用户注册
1.省安监局使用政府用户端,将二级评审机构注册为二级评审组织单位,由其使用评审组织单位用户端将本单位注册为二级评审单位。
2.各地评审主管部门使用政府用户端,将本地三级企业评审机构注册为三级评审组织单位,由其使用评审组织单位用户端将本单位注册为三级评审单位。
各地三级评审组织单位的用户名,按照设区市评审主管部门用户名后增加2位数的顺序编号,三级评审单位的用户名,按照三级评审组织单位的用户名后增加2位数的顺序编号。如福州市安监局的用户名为3501,福州市评审主管部门应将评审机构以350101的用户名注册为评审组织单位,评审机构应将本单位以35010101的用户名注册为评审单位。
(三)建立评审人员资料库。评审机构使用评审组织单位用户端录入本单位(含外聘)的评审专家信息,由系统生成本单位评审专家库;使用评审单位用户端录入本单位评审员信息,由系统生成本单位评审员库。
(四)企业注册和申请。申请企业在达标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登录企业用户端。企业应准确填报申报信息,按评审机构要求及时报送纸质资料,并使用企业用户端查询评审进展和相关通知。
八、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工贸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审核单位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一)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申请材料不真实的;
(二)不接受检查、抽查的;
(三)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四)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央属、省属企业及所属(控股)企业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所属成员企业20%以上发生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
(五)企业发生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
九、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按降低至少一个等级重新申请评定:自撤销之日起满一年的,方可申请被降低前的等级。
三级企业符合撤销等级条件的,由原审核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收回证书。整改期满,经原评审机构评定,符合三级企业要求的,方可重新颁发原证书。整改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应向原审核单位交回证书。
十、企业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后,每年应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至少进行一次自我评定,并形成自评报告,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企业年度自评报告应抄送原审核单位和评审机构。对发现问题的企业,评审机构应到现场抽查、核查。
十一、评审机构和评审人员要按照“服务企业、公正自律、确保质量、力求实效”的原则开展工作,指导帮助企业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十二、经国家一级企业评审组织单位确定的一级企业评审人员,可参加我省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企业的评审工作;经我省二级评审机构确定的二级企业评审人员,可参加我省三级企业的评审工作。
十三、根据国家专业评定标准开展达标创建的其它工贸企业的评审管理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一条为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中央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中央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4]5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企业,是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第三条中央企业应当依法接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省(区、市)、市(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国资委按照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对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指导督促中央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
(二)督促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对企业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业绩考核;
(三)依照有关规定,参与或者组织开展中央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隐患治理措施;
(四)参与企业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负责落实事故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
(五)督促企业做好统筹规划,把安全生产纳入中长期发展规划,保障职工健康与安全,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第四条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实行分类监督管理。中央企业依据国资委核定的主营业务和安全生产的风险程度分为三类(见附件1):
第一类:主业从事煤炭及非煤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交通运输的企业;
第二类:主业从事冶金、机械、电子、电力、建材、医药、纺织、仓储、旅游、通信的企业;
第三类:除上述第一、二类企业以外的企业。
企业分类实行动态管理,可以根据主营业务内容的变化进行调整。
第二章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第五条中央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按照“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全员参与”的原则,逐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覆盖本企业全体职工和岗位、全部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
第六条中央企业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领导负责制。
(一)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应当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以下职责:
1.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中央企业主管生产的负责人统筹组织生产过程中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三)中央企业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
(四)中央企业其他负责人应当按照分工抓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七条中央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包括:
(一)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负责统一领导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决策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安委会主任应当由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安委会应当建立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
(二)与企业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第一类企业应当设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二类企业应当在有关职能部门中设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内部专业机构;安全生产任务较重的企业应当设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三类企业应当明确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任务较重的企业应当在有关职能部门中设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内部专业机构。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对其他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
第八条中央企业应当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各职能部门应当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具体分解到相应岗位。
第九条中央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配备数量,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国家和行业没有明确规定的,中央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经营内容和性质、管理范围、管理跨度等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中央企业应当加强安全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逐步达到以注册安全工程师为主体。
第十条中央企业工会依法对本企业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进行民主监督,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第十一条中央企业应当对其独资及控股子企业(包括境外子企业)的安全生产认真履行以下监督管理责任:
(一)监督管理独资及控股子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具备情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一类中央企业可以向其列为安全生产重点的独资及控股子企业委派专职安全生产总监,加强对子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
(二)将独资及控股子企业纳入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对其项目建设、收购、并购、转让、运行、停产等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实行报批制度,严格安全生产的检查、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
对控股但不负责管理的子企业,中央企业应当与管理方商定管理模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通过经营合同、公司章程、协议书等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目标和要求等。
对参股并负有管理职责的企业,中央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参股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中央企业各级子企业应当按照以上规定逐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工作基本要求
第十二条中央企业应当制定中长期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企业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实现安全生产与企业发展的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第十三条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积极推行和应用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体系等,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现代化。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应当包括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风险控制体系、教育体系、监督保证体系等。
中央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运行控制,强化岗位培训、过程督查、总结反馈、持续改进等管理过程,确保体系的有效运行。
第十四条中央企业应当结合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消除或者减少职工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保障职工职业健康。
第十五条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包括预案体系、组织体系、运行机制、支持保障体系等。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培训、演练和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工作,落实应急物资与装备,提高企业有效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能力。
第十六条中央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和管理方案,确保重大危险源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第十七条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制度,规范各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的频次、控制管理原则、分级管理模式、分级管理内容等。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专项治理经费和专职负责人,按时完成整改。
第十八条中央企业应当严格遵守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中央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国家和行业没有明确规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比例的中央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实际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提取足够的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户核算并编制使用计划,明确费用投入的项目内容、额度、完成期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落实,并将落实情况随年度业绩考核总结分析报告同时报送国资委。
第二十条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制度,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和培训考核制度;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第二十一条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机制。严格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加大安全生产奖励力度,严肃查处每起责任事故,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新闻制度和媒体应对工作机制,及时、主动、准确、客观地向新闻媒体公布事故的有关情况。
第二十三条企业制定和执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标准等应当不低于国家和行业要求。
第四章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制度
第二十四条中央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本年度的工作安排报送国资委。
第二十五条中央企业应当按季度、年度对本企业(包括独资及控股并负责管理的企业)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并填制报表(见附件2、附件3),于次季度首月15日前和次年度1月底前报国资委。中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实行零报告制度。
第二十六条中央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突发事件后,应当按以下要求报告国资委:
(一)境内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中央企业应当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见附件4),按本办法规定的报告流程(见附件5)迅速报告。事故现场负责人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上一级单位负责人报告;以后逐级报告至国资委,且每级时间间隔不得超过2小时。
(二)境内由于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央企业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国资委报告。
(三)境外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中央企业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国资委报告。
(四)在中央企业管理的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中央企业作为业主、总承包商或者分包商应当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报告。
第二十七条中央企业应当将政府有关部门对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的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及时报国资委备案,并将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报告国资委。
第二十八条中央企业应当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名称、组成人员、职责、工作制度及联系方式报国资委备案,并及时报送变动情况。
第二十九条中央企业应当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报国资委备案,并及时报送修订情况。
第三十条中央企业应当将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活动、重要会议、重大举措和成果、重大问题等重要信息和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国资委。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奖惩
第三十一条国资委参与中央企业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并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及国务院批复负责落实或者监督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
第三十二条国资委组织开展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督查,督促中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中央企业违反本办法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国资委根据情节轻重要求其改正或者予以通报批评。
中央企业半年内连续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国资委除依据有关规定落实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外,对中央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第三十三条国资委配合有关部门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进行调查,或者责成有关单位进行调查,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处理。
第三十四条国资委根据中央企业考核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认定情况,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下列降级或者降分处理(见附件6):
(一)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期内发生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或者发生瞒报事故的,对该中央企业负责人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予以降级处理。
(二)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期内发生较大责任事故或者重大责任事故起数达到降级起数的,对该中央企业负责人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予以降级处理。
(三)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期内发生较大责任事故和重大责任事故但不够降级标准的,对该中央企业负责人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予以降分处理。
(四)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期内连续发生瞒报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对该中央企业负责人的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予以降级处理。
本办法所称责任事故,是指依据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对事故性质的认定,中央企业或者中央企业独资及控股子企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安全事故。
第三十五条对未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中央企业,国资委从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业绩利润中予以扣减,并予以降分处理。
第三十六条授权董事会对经理层人员进行经营业绩考核的中央企业,董事会应当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理层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绩效薪金挂钩,并比照本办法的安全生产业绩考核规定执行。
董事会对经理层的安全生产业绩考核情况纳入国资委对董事会的考核评价内容。对董事会未有效履行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职能,企业发生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国资委对董事会予以调整,对有关董事予以解聘。
第三十七条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因安全生产问题受到降级处理的,取消其参加该考核年度国资委组织或者参与组织的评优、评先活动资格。
第三十八条国资委对年度安全生产相对指标达到国内同行业最好水平或者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中央企业予以表彰。
第三十九条国资委对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和集体予以表彰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条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条的规定执行。国务院对特殊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突发公共事件等级划分按《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国发[*5]11号)附件《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中安全事故类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境外中央企业除执行本办法外,还应严格遵守所在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