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07 05:00:3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法人身份证明,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职务,为________主要负责人,特此证明,项目负责人证明书。
附:________主要负责人:
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_
民族: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单位全称,加盖印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1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和建办标[2005]69号、[2005]558号文件,市建委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关键岗位必须持证上岗,即在岗或转岗人员均须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方可上岗。为贯彻以上文件和京建科教[2006]58号文件精神,常年举办此岗位取证培训班,均由资深教师授课,考试合格由市建委颁发“岗位合格证书”,望各建设企事业单位报名参加。
考试时间:安全生产三类人(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岗位上课时间报名截止时间领取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
安全生产三类人3月11日3月6日3月17日3月20日
安全生产三类人4月8日4月5日4月14日4月17日
安全生产三类人5月13日5月10日5月19日5月22日
安全生产三类人6月10日6月1日6月16日6月19日
考核内容:安全生产知识考核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培训时间:1-2天,开课时间为考试前一个星期
学 习 对 象:凡从事建筑行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企业负责人。
考试时间:安全生产三类人(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第一期1月23日考试,1月9日前报名
随时报名,每月开课
费用:专职安全员C证: ¥800
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生产知识考核 ¥220
企业负责人A证:安全生产知识考核 ¥220
以上三类人员费用均含(考务费、报名费、培训费、教材费)
报名材料及条件:
1、专职安全员C证: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一份,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高中或高中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年满23周岁,从事安全生产工作满5年可不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证明书《项目负责人证明书》。
2、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申请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规定其他材料。
3、项目负责人B证: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其他材料(一级或者二级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职务,为________主要负责人,特此证明。
附:________主要负责人:
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_
民族: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单位全称,加盖印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书要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向仲裁庭提交的,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职务的证明文书。
特别提示
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是:
(1)如果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是法人或者单位的时候,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便于案件的及时处理。所谓法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是指具有独立的财产和经费,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能以自己的独立的合法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非法人单位或者企业是指不符合我国《民法通则》上述法人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非法人单位或者没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样可能会面对劳动争议仲裁的情况,此时,一样要递交其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1.1为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保护证券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1.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证券账户实施统一管理,本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以下统称本公司)及本公司委托的开户机构为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
1.3本规则所称开户机构,是指本公司委托证券账户开户业务的证券公司、商业银行及本公司境外B股结算会员。
1.4本规则所称证券账户,是指由本公司为申请人开出的记载其证券持有及变更的权利凭证。
1.5本规则所称境内投资者,是指居住在境内或虽居住在境外但未获得境外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永久居留签证的中国公民、注册在境内的法人。
1.6本规则所称境外投资者,是指外国的法人、自然人以及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人、自然人。
持有中国护照并获得境外国家或者地区永久居留签证的中国公民,视同境外投资者管理。
1.7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必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申请开户时注册的证券账户持有人名称必须与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名称一致。
境内投资者为自然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境内投资者为法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为工商营业执照、社团法人注册登记证书、机关事业法人成立批文等。
境外投资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是指境外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护照或者身份证明,有效商业登记证明文件,有境外其他国家、地区永久居留签证的中国护照,香港、澳门特区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台胞证等。
1.8本规则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所有证券账户的开立、注册资料的查询与变更、挂失与补办、注销与合并等相关业务。
1.9与第1.8条所述相关业务有关的各方当事人均应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开户机构
2.1取得开户机构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发《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的证券公司、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的商业银行,或本公司境外B股结算会员;开设B股账户的境内证券公司还须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外资股业务资格证书》;(二)有开展业务所具备的人员、场地、设备;(三)管理规范、制度健全。
2.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本公司的开户机构:(一)不具备第2.1条规定的开户机构资格;(二)机构被依法撤销、解散或宣告破产;(三)持续不能履行正常义务;(四)与本公司有重大经济纠纷;(五)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本公司认定有不良经营记录;(六)其他本公司认定的情况。
2.3已经取得开户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商业银行或本公司境外B股结算会员,如出现第2.2条所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暂停或终止其开户业务资格。
2.4申请开户业务的机构应当向本公司提交下列材料:(一)开户申请书;(二)法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三)人员、设备配置、营业场地、库房情况、财务状况的说明及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四)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证券公司申请开户业务的,还需提供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及复印件,申请B股开户的还需提供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外资股业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商业银行申请开户业务的,还需提供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及复印件。
2.5申请开户业务的机构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并以法人名义与本公司签订开户协议后,方可开展证券账户的开户业务。
2.6取得开户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和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经申请可以成为开户代办点。
2.7开户机构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申请设立开户代办点时,需要向本公司报送其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资料,经本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开户业务。开户机构不得通过互联网或远程联网终端方式,直接为投资者办理开户业务。
(二)开户机构及其开户代办点的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
(三)根据本规则及本公司其他规定,制订相应的开户操作流程,并报本公司备案。
(四)严格按本公司要求审核申请人身份证明的有效性及开户申请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严禁为申请文件不全或用无效身份证明文件的申请人开立证券账户。
(五)业务人员应全面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则和本公司其他规定,并有义务向申请人提供业务咨询。
(六)严格内部管理,加强对开户代办点业务的检查和监督。
(七)按规定刻制证券账户开户业务专用章,并在启用前将印模送本公司备案。
(八)按本公司规定的标准向申请人收取费用,并按本公司规定的期限与本公司结清费用,不得额外收取其他费用。
(九)将开户注册资料通过电子介质保存,并定期报送本公司;同时对书面开户注册资料定期按开户日期顺序装订,并按业务类别妥善保管,保存期不少于20年。开户机构应对开户注册资料的完整性负责,建立完善的开户注册资料保管制度并报本公司备案。
(十)按本公司规定的数据格式建立开户资料数据库,并保证数据准确、完整。
(十一)空白证券账户卡应有专人保管,并做表外科目帐,作废的证券账户卡应及时销毁。
(十二)本公司规定的其他义务。
2.8本公司对开户机构及其开户代办点开户业务进行检查。对不再具备开户业务资格或在开户业务中严重违规的开户机构,本公司除有权按照本规则进行处罚外,还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2.9开户机构及其开户代办点因违规或操作失误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该开户机构承担。
2.10开户机构重组合并后,应按照谁承继、谁负责的原则,妥善做好开户注册资料的移交工作。其他因故失去开户资格的,应及时、妥善地向本公司移交原开户注册资料。
第三章证券账户开立
3.1证券账户按类别分为上海证券账户和深圳证券账户。上海证券账户用于记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以及本公司认可的其他证券;深圳证券账户用于记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以及本公司认可的其他证券。
3.2上海证券账户和深圳证券账户按证券账户的用途分为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简称A股账户)、人民币特种股票账户(简称B股账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简称基金账户)、其他账户等。
3.3A股账户仅限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允许买卖A股的境内投资者开立。
A股账户按持有人分为:自然人证券账户、一般机构证券账户、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机构证券账户。
3.4B股账户按持有人分为:境内投资者证券账户、境外投资者证券账户。
3.5自然人及一般机构开立证券账户,由开户机构受理;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机构开立证券账户,由本公司受理。
3.6一个自然人、法人可以开立不同类别和用途的证券账户。但是,对于同一类别和用途的证券账户,一个自然人、法人只能开立一个。
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3.7自然人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时,必须由本人前往开户代办点填写《自然人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8法人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时,必须填写《机构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并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境内法人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还需提供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证券账户自律管理承诺书;境外法人还需提供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9开户机构应认真审核申请人所提供的开户注册资料,审核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是否有效、注册申请表所填写内容与身份证明文件相关内容是否一致。
开户机构审核确认合格后,在注册申请表上注明″已审核″并签名,同时加盖开户业务专用章,留存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外的所有开户注册资料。
开户机构审核确认不合格的,在注册申请表上注明不合格原因,并将有关开户注册资料退还申请人。
3.10开户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核合格的开户注册资料,按规定数据格式实时向本公司传送。内容包括自然人姓名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或法人名称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开户机构、申请日期等。
3.11本公司实行实时配号开户方式。在收到开户注册资料后,本公司实时对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通讯地址、开户机构等内容是否合规,以及申请人是否已开户等,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配号;审核不合格的,不予配号,并说明原因。同时,将审核结果返回开户机构。
3.12开户机构应当实时接收本公司返回的审核结果。对已配号的,按规定格式打印证券账户卡或B股账户确认书(以下统称证券账户卡)交申请人;对未配号的,如属于数据录入错误,修改后再向本公司传送,如属于开户注册资料不合格的,退还申请人。
3.13开户机构应当使用本公司统一制作的证券账户纸卡或磁卡。纸卡应按照以下要求发放:
(一)以四号仿宋字体打印。内容包括证券账户号、证券账户持有人姓名或法人全称、开户机构代码及名称、开户日期。有更改的,应在更改处加盖开户业务专用章。
(二)加盖开户机构证券账户开户业务专用章。
磁卡发放办法由本公司另行规定。
3.14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注册的持有人为证券账户持有人。证券账户持有人依法对其账户中登记的证券享有权利。
第四章证券账户注册资料的查询与变更
4.1证券账户持有人可以到开户机构查询该账户的注册资料。
4.2自然人申请查询证券账户注册资料时,必须由本人前往开户代办点填写《证券账户注册资料查询申请表》,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或本人户口本、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压盖公安机关印章的身份证遗失证明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4.3法人申请查询证券账户注册资料时,必须填写《证券账户注册资料查询申请表》,并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或发证机关出具的注明注册号的遗失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境内法人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境外法人还需提供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4开户机构审核上述材料无误后,向本公司实时办理查询。
4.5证券账户注册资料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变化时,账户持有人应及时到开户机构办理注册资料变更手续:(一)自然人姓名或机构名称;(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三)本公司要求的其他情形。
4.6自然人申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变更时,必须由本人前往开户代办点填写《证券账户注册资料变更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本人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三)发证机关出具的有关变更证明及复印件;(四)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4.7法人申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变更时,必须填写《证券账户注册资料变更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二)法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三)发证机关出具的有关变更证明及复印件;(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五)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境内法人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境外法人还需提供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8开户机构受理证券账户注册资料变更申请后,必须将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发证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等原件,以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寄给本公司审核。对审核合格的,由本公司于五个工作日内更改相应注册资料,开户机构根椐变更后的注册资料打印新的证券账户卡。
获得本公司授权的开户机构可直接办理证券账户注册资料变更手续。
4.9本公司及开户机构对变更前后的原始注册资料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第五章证券账户卡挂失与补办
5.1证券账户卡毁坏或遗失的,证券账户持有人应向开户机构或本公司申请补办证券账户卡。补办的证券账户卡可以是原有的证券账户号,也可以是新的证券账户号。
5.2补办原号码的上海证券账户卡,由原开户机构或该证券账户托管的证券公司(或B股托管机构)受理;补办新号码的上海证券账户卡或补办深圳证券账户卡,各开户机构均可受理。
5.3证券账户持有人在挂失补办新号码上海证券账户卡前,应到托管证券公司(或B股托管机构)办理证券账户冻结手续,并领取该托管证券公司(或B股托管机构)出具的证券账户冻结证明。
5.4自然人申请挂失补办证券账户卡,必须由本人前往开户代办点填写《挂失补办证券账户卡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二)或者本人户口本、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压盖公安机关印章的身份证遗失证明及复印件;
(三)补办新号码上海证券账户卡时,还应当提供托管证券公司(或B股托管机构)出具的原证券账户冻结证明。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5.5法人申请挂失补办证券账户卡时,必须填写《挂失补办证券账户卡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法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
(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三)补办新号码上海证券账户卡时,还应当提供托管证券公司(或B股托管机构)出具的原证券账户冻结证明。
境内法人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境外法人还需提供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5.6补办原号码证券账户卡的,开户机构审核合格后直接打印证券账户卡交申请人。
补办新号码证券账户卡的,开户机构按规定数据格式将有关资料传送本公司,本公司审核合格后即时予以配号,自动将新证券账户托管到原证券账户托管的证券公司(或B股托管机构),并将相关证券由原证券账户转到新的证券账户。
5.7对于未办理指定交易的上海证券账户持有人,申请补办证券账户卡之前,应先办理指定交易手续。
第六章证券账户注销与合并
6.1对于证券余额为零的证券账户,持有人可以申请注销。
6.2自然人申请注销证券账户时,必须由本人前往开户代办点填写《注销证券账户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人证券账户卡;(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6.3法人申请注销证券账户时,必须填写《注销证券账户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证券账户卡;(二)法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
(三)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境内法人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境外法人还需提供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6.4开户机构对注销证券账户的申请审核合格后,应将拟注销的证券账户卡收缴存档,并按规定的数据格式报送本公司,本公司审核合格后实时办理注销手续。
6.5本公司对证券账户实行检查、确认制度。经本公司确认属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公司有权对该证券账户予以注销或限制使用:
(一)自然人账户没有姓名或机构账户没有全称;
(二)没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三)开户资料不真实;(四)违规使用他人身份资料开户;(五)违规使用他人的证券账户;(六)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或本公司认定的违规证券账户。
6.6证券账户持有人持有多个证券账户时,可以办理合并证券账户手续。
合并证券账户的手续,由合并后留存的证券账户所托管的证券公司(或B股托管机构)受理。对于被合并的上海证券账户,证券账户持有人还应先到该证券账户所托管的证券公司(或B股托管机构)办理撤消托管手续。
6.7自然人申请办理合并证券账户时,必须由本人前往开户代办点填写《合并证券账户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拟合并的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6.8法人申请办理合并证券账户时,必须填写《合并证券账户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拟合并的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二)法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
(三)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境内法人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境外法人还需提供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6.9证券公司(或B股托管机构)受理账户合并申请后,应将被合并的证券账户卡收缴存档,并按规定的数据格式报送本公司,本公司审核合格后实时办理合并手续,并将被合并的账户予以注销。
6.10证券账户注销后不得再恢复使用。
第七章罚则
7.1开户机构违反本规则第2.7条(一)、(二)项,本公司将暂停其相关开户代办点的开户业务资格。
7.2开户机构违反本规则第2.7条(八)项,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或者不按时与本公司结清费用的,本公司将予公开谴责。情节严重的,暂停其开户业务资格。
7.3开户机构违反本规则第2.7条(九)、(十)、(十一)项,本公司将暂停其开户业务资格,直至其按规定完成所有开户注册资料及空白账户卡的整理和保管工作。
7.4开户机构违反本规则第2.7条(四)项、第3.9条,多次出现开户资料不准确或不完整的,本公司将予书面通报。故意使用虚假资料开户的,本公司将予公开谴责。情节严重的,暂停或终止其开户业务资格。
7.5开户机构被暂停开户业务资格两次以上,或者经本公司认定违规情况特别严重的,本公司有权终止其开户业务资格。
第八章附则
8.1证券账户编码规则由本公司会同证券交易所另行规定。
1、企业信用报告申请书。
2、企业公章。
3、企业法人委托书和法人经办人身份证(仅限于委托他人查询的情况)。
4、企业营业执照。
5、其他登记注册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法人身份证明证件。
(来源:文章屋网 )
深圳公司注册地址同区变更流程
1、批准证书变更
2、工商营业执照变更
3、代码证变更
4、税务登记证变更
5、财政、海关变更
深圳公司注册地址跨区变更流程
1、办理变更批准证书
(1)先到新注册地的直属外经委去办理:同意迁入本地区的同意函。
(2)凭同意函到注册地的外经委去办理注销迁移批准证书。
(3)去新注册地的直属外经委领取新的批准证书。
2、办理变更营业执照
(1)到原注册地工商部门凭变更后的批准证书办理该企业工商“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并注销原工商营业执照
(2)凭“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到新注册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资料转入手续(资料由两地工商部门进行邮寄),并直接申请新的营业执照。
3、办理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4、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证
(1)到原税务局去办理原税务登记证注销,并申请税务迁出。
(2)凭原税务局机构出具的“准予迁出税务登记函”去新注册地税务机关办理新的税务登记证。
注:在原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注销时,需进行税务清算。
5、办理变更财政登记证、海关。
在原登记机关申请证件迁出的情况下,才可去新注册地址登记相关。
办理深圳公司地址变更常见问题:
(1)新的租赁合同是以前别人公司注册的地址,必须先给那家公司上锁,才能注册;
(2)自己公司地址被上锁了,必须找到合适的新地址变更,不然公司无法通过年检;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公司已经搬离的,要尽快安排公司地址的变更,否则年检的时候就很有可能通不过。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变更
(一)变更名称:
1、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机构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因隶属公司名称变更而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隶属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隶属公司名称变更证明 (复印件1份,须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5、隶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1份,须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二)变更负责人:
1、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机构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4、隶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免职文件(原件1份);
5、分公司新任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三)变更经营范围:
1、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机构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4、隶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5、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各1份)。
深圳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流程相关文章:
1.深圳公司变更地址流程
2.2016深圳公司变更地址流程
3.2016深圳注册公司地址变更
4.深圳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流程
第二条区专利奖励资金,由区财政局进行统筹安排,按照突出重点、确保实效的原则使用专利奖励专项资金,并随经济发展情况逐年适度增加。
第三条专利奖励实行无偿奖励、择优支持以及重点奖励发明专利、国际专利的原则。
第四条专利奖励资金的使用接受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专利奖励申请主体是本区范围内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权、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权、国外发明专利权的自然人或法人。自2013年1月1日(含当日)之后得到授权的专利,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可由专利权人提出奖励申请。
第六条申请专利奖励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专利奖励申请的专利应当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专利权属无纠纷;具有市场应用前景,符合我区的产业发展方向。
(二)区科技局、区知识产权局在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实用新型专利新颖性检索报告。
(三)原始创新,并已经获得专利授权的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
(四)第一专利权人为本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单位或个人。
(五)专利奖励资金申请应自专利授权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第七条专利奖励资金的额度。
(一)国家发明专利每项奖励叁万元;
(二)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奖励陆仟元;
(三)国际专利参照以上标准。
第八条专利奖励资金的申请应由第一专利权人提出,同一专利只能申请一次区专利奖励。
第九条专利奖励资金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一)职务发明需提供:
1、《区专利奖励资金申请表》;
2、专利证书复印件;
3、单位有效证明复印件(如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登记证等);
4、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或户口本)。
(二)非职务发明需提供:
1、《区专利奖励资金申请表》;
2、专利证书复印件;
3、专利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或户口本);
4、委托他人代办,还需出具代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或户口本)。
以上申请材料提供一份,应按顺序装订,纸张为a4纸。提供材料为复印件的,还需出示相应的有效原件以供核对。
《区专利奖励资金申请表》可到区知识产权局领取。
第十条专利奖励资金申请的程序。
申请专利奖励资金的法人或自然人,应按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向区知识产权局提出书面申请,区知识产权局在接到申请后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将相关材料抄送区财政局。专利奖励资金申请实行常年受理,每季度由区知识产权局、区财政局集中审查审批。
第十一条专利奖励资金的审核批准。
专利奖励资金由区知识产权局进行审查,在集中发放专利奖励资金前三十个工作日,作出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同时抄送区财政局;对于审查合格的申请及奖励额度,由区知识产权局和区财政局联合行文报区政府审批后,按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划拨资金。
第十二条申请专利奖励资金的自然人或法人,必须提供真实的材料和凭证,并接受区知识产权局、区财政局的跟踪和监督管理,如有弄虚作假或相同专利重复申请者,一经核实,将全额追回奖励资金,不再受理该申请者的相关申请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1、没有房产证能办理不动产证,因为房屋不动产登记前需先办土地证,没有房产证无法办理土地证。
2、分割转让许可证的原件、宗地图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购房发票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契税发票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来源:文章屋网 )
注册合同模板一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的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商资格
1.具有良好的客户基础并有能力开拓所甲方软件产品销售渠道。
2.严格遵守甲方的销售政策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二、产品、地区及期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软件产品的注册商,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年内,乙方享受相应的优惠价格。
2.乙方所甲方软件产品类型为:_________级。
3.乙方有权以甲方商的名义从事一切有关销售本协议规定产品的合法商业活动。
4.乙方原则上只能在授权的地区内销售所的产品。
三、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其所拥有的本系列软件版权的合法性负全部法律责任。
2.甲方对乙方发展的客户提供免费升级服务并有义务及时更新软件。
3.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授权商的协议执行情况,并在一定时间内考核乙方所完成的进货量及市场行为,并有权决定是否保持其资格。
4.在乙方支付一定数额预付款的前提下,给乙方提供在线注册机并给乙方开放在线注册权限。
5.甲方推出产品的新版本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免费对乙方所发展客户的软件产品进行升级。
6.产品具体价格机密的责的价格制定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均有保守任。因为本站产品可能存在和某些地方法律冲突,为了避免商受任何损失,原则上不公开商真实资料,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另行说明。
四、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合同签订时应向甲方提交注册表单并保证其真实性。二级商原则上需要提供具体的行为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企业法人执照。
2.乙方保证严格尊重产品版权及商标权,保证未经允许不以任何方式重做、复制、拷贝或泄露、传播、散布所产品及注册码,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对所产品进行解剖、汇编、反汇编。
3.乙方应为客户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4.乙方必须保证本产品不被用于非法用途, 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独立承担。
5.乙方不得销售产品的非法渠道版本(含破解版、解密版等),否则一经发现将撤消其资格,并扣除所有预付款作为罚金。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6.乙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具体的产品价格和实际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价格。乙方若以低于甲方公开报价的销售软件,将视为故意破坏价格秩序,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8.乙方有义务保护有关的商业机密,提供当地的市场动态,拟订本产品的行销计划。
五、价格政策
1.乙方连续_________个月不得无销售额,否则本协议自行终止。协议终止后乙方可要求甲方退还乙方的预付款中(以价计算)实际剩余金额。
2.乙方的预交金为:一级为_________元人民币;二级为_________元人民币。期内如果双方均同意在佣金方面做调整,则以双方新协议为准。
3.软件的外挂id注册费从乙方预付款项余额中扣减。如预付款不足,则乙方需在甲方开通用户使用帐号后_________天内将注册费汇给甲方。
六、法律效力
1.本合同所载条款的解释权归属_________。
2.变更本协议条款中的任何内容,需有双方签字的正式合同文件。
3.甲方对乙方的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协议到期后可以续签。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信箱:_________信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册合同模板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杭州中邦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欲成立公司,现全权委托杭州中邦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办理公司注册相关手续,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内容条款,达成以下内容条款:
一,甲方必须向乙方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法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个人住址(或通信地址),联络电话等公司注册必需的材料.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必须确认真实无误,保证所注册公司不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并承担该公司的债权债务和法律责任,有从事违法违规行为的,引发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三,注册流程
内资公司注册办理流程图
1,咨询领表 2,查询名称 3,入资验资 4,打印章程 5,材料受理 6,领取执照
内资公司创办流程图(不含专业性前置审批)
办理机关:市,区工商局
企业名称预先登记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提交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书,股东身份证明等
材料
指定银行入资
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办理机关:市,区工商局
企业登记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提供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名称预
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等材料
审批机关:公安局特行科
刻制印章
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公安局特行科审批后,刻
制印章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办理机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章等材料
统计登记
办理机关:市,区统计局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起15日内,持营业执照,公章,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等材料办理
开立银行帐户
转帐资金
税务登记
国税登记
办理机关:区国税局 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填写税务登记表,提供营业执照,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银行帐号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办理国税登记,一般纳税人认定,发票种类核定.
地税登记
办理机关:区地税局,税务所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不含初始纳税申报)
填写税务登记表,提供营业执照,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银行帐号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房产完税证明或租房协议等材料办理地税登记和发票核定.初始纳税申报在企业开始纳税前核定.
四,费用和付款方式
(1)办理总费用人民币________ 元,付款方式:签订协议即日预付人民币______元,核名过后付总款50%即________,余款即_________元在完成工商局企业登记后,刻制印章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前付清.
(2)甲方需在规定时间内按额付清款项,未在规定时间内按额付清款项者,引起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五,本协议双方订立后,如乙方无法完成甲方委托之业务,甲方此前所交的款项乙方给予退还,甲方签署协议后单方面停止履行或违反本协议内容,乙方有权不予返还部分预付款.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册合同模板三
甲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为了充分发挥_________的资源和信息服务优势,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书,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授权乙方为其代办公司注册手续。
二、乙方提供的代办咨询服务范围仅限如下:
1.为甲方代办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证、三章(法人章、公章、财务章);
2.约定的其他服务:
_________。
三、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完成新企业工商登记注册等事务,并提供齐全的证件和规范的法律文件资料。
2.甲方对提供的证件和法律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承担向工商、税务、技监等机关缴纳的有关费用。或者由甲方提供经费,由乙方代为缴纳。
四、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照规定从事企业登记工作。
2.乙方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采用规范的登记程序和方法,协助委托方完善各类文件资料,齐全应有的证件。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负有妥善保管和保密责任,乙方不得将证件和资料提供给与新企业开业登记(包括工商、技监、税务等部门)无关的其他第三者。
五、费用
1.本协议书所涉及的费用的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本项工商登记咨询工作收取总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领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证时由甲方向乙方交付。
3.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时,需向乙方缴纳费的_________%作为预付款,甲方签署本协议后单方面停止履行或违反本协议内容,乙方有权不予返还预付款。
4.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时,需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过程中相关部门小额收费项目代付款,在业务中止或完成时统一结算。
5.甲方将_________%咨询费用和小额工商行政收费预交纳给乙方时,乙方为甲方开具收据。在乙方将全部预定的材料交给甲方,双方进行结算时,乙方将在随后相应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和乙方自行开出的咨询发票交给甲方,甲方将原相应收据退还乙方。
6.在委托咨询服务过程中,所有必要的费用(如名称登记准费、场地租赁费、验资费、公告费等政府收费)由甲方自理。
六、若由于乙方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企业注册登记申请失败,乙方向甲方退还甲方交纳的全部咨询费用,并退还甲方全部资料。
七、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写材料,甲方确认无误后签名盖章,意味着甲方认可乙方撰写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果因为材料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八、乙方和甲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九、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火灾、水灾、地震、雷击等自然灾害或者罢工、战争、政府强制措施、政府政策变更等原因而影响本协议的执行,双方不负违约责任,根据事故影响的时间可将协议履行时间相应延长,并由甲乙双方协商补救措施。
十、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签字盖章和授权代表签字后即时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若因某种原因失效,或提前解除,或申请失败,甲方应将乙方制作的所有材料归还乙方或者销毁,并不得在以后任何情况下使用乙方提供的材料,或模仿抄袭乙方提供的材料的内容,否则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费用的5倍金额赔偿乙方,并保证以后不得再有此侵权行为。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补办流程如下:
1、土地权利人向原土地登记机关报失。
2、土地权利人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灭失。
3、土地权利人应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媒体上的声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权源资料等。
4、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登记审批表,实地勘测。
5、经审核,属补发之列的,土地登记机关应做出补发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无异议的,予以补发。
6、单位领导审批、签字、盖章。
7、补发的土地证书应注明补发字样,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
(来源:文章屋网 )
我省实施发明专利资助已两年。两年来,各市专利管理机关积极组织、认真落实,为我省发明专利权人获取专利资助做了大量的工作。为了进一步做好全省发明专利资助工作,确保资助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根据实际情况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决定对这项工作的内容作进一步明确和改进,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各市专利管理机关负责受理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专利资助申请,并负责审核和集中申报所受理的专利资助申请。
审核申请人出示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专利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职务发明单位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人的为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或社会团体、组织的为事业法人代码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非职务发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对于申请人持省外个人身份证的申请,相关的证明材料还应包括:申请人本市经常居所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于一项专利有二个以上专利权人的申请,相关的证明材料还应包括:申请人以外其他专利权人的申请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审核申请表中申请人填写栏的内容,不得有缺项,注意表头必须有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审核后在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
集中每年度审核通过的专利资助申请,填写年度汇总明细表,连同申请表一式两份及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份申报至省知识产权局。年度汇总明细表应当以纸件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提供。
二、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对各市专利管理机关集中申报的专利资助申请进行审批。
三、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受理、审批国外专利资助申请。
四、专利资助资金的申报时间由原来每年二次改为每年一次集中申报。从2005年开始,各市专利管理机关集中申报专利资助申请的时间为:每年10月10日~10月20日。下一年度专利资助申请的受理从当年10月10日起至下一年10月10日止。
五、《**省专利资助申请表》和《专利资助申请项目汇总明细表》已作修改,使用时请在我局网站上下载。原表格停止使用。
六、具体问题,请与我局法律部联系。
联系电话:0551—261*****
借款委托书格式1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甲方)与受委托人(乙方)的关系:
委托人因XXX一事。
委托XXX代为办理事宜。
委托期限为XX至该委托事宜办理完毕止。
委托人签字(捺指模):
年 月 日
附:1、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注:如甲、乙双方提供虚假证明,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
借款委托书格式2委 托 人: 受 托 人: 性 别: 性 别: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 话:
现委托_____________作为我个人名义借款签字的合法人,全权代表我处理借款签字,对委托人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授权委托书自委托人签字之日生效。
有效期限为签字之日起一个月内。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委托书格式3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就宜宾市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宜宾市翠屏区沿江路与宜宾市翠屏区上江北铁肩街金宏小区部分房产抵押借款事宜,委托人对受托人授权如下:
1、 授权受托人委托人向各大银行,金融,证券等机构申报抵押借款的全部相关手续;
2、 授权受托人委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抵押借款的所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各类金融银行结构申报抵押贷款的全部流程。 本授权委托书自委托人签字之日生效。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借款委托书格式4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 务:受委托人:
工作单位:
职务: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全权代表我单位与 洽谈融资业务,办理相关事项。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名或盖章)
借款委托书格式5受托方: (乙方)
委托条款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协议办理贷款,各种事项均由乙方出面协调,在此期间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做好贷款的前期准备工作,如甲方不予配合,乙方有权终止委托。
2、甲方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果甲方提交的信息不实,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有权终止委托。
3、甲方申请贷款额度为 元人民币(大写: 圆整) 以审批结果为准。
4、乙方协议甲方办理贷款,贷款成功后向甲方收取贷款金额的 %(按实际审批放款数),作为乙方的服务费。服务费为合同所说的担保费。
5、乙方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业务办理过程中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在贷款审批完,款到甲方账户三日内无条件向乙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约定的服务费。
6、此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备注: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日期:
借款委托书格式6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电话: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职务:
委托事项:兹有 年 月 日,我公司在 办理 一事,特委托 为我公司(个人)的委托人持个人身份证办理相关事宜,并签订相关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委托权限:特别授权。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单位)盖章: 受托人(签字):
关于业务授权委托书
致: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我单位现委托 (姓名)作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人,授权其代表我单位进行_____________设计工作。该委托人的授权范围为:代表我单位与你们进行磋商、签署文件和处理______________活动有关的事务。在整个__________过程中,该人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该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人无权转换权。特此委托。
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人签字样本)
日期:_____ 年____月______ 日
竞标申请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业务授权委托书
致: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注册于 _________________ 的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在下 本授权书声明:
签字的_____、董事长 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签字的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河南办事处主任 为本公司的合法人,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人在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本授权书于 __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 日签字生效,有效期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发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业务授权委托书范本
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________(姓名)系 ________(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________(姓名)为我公司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前来贵单位________(办-理事件),
人在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们均予以承认。
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单位:________
第二条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林权登记职责。林权登记包括初始、变更和注销登记。
第三条林权权利人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拥有者。
第四条林权权利人为个人的,由本人或者其法定人、委托的人提出林权登记申请;林权权利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委托的人提出林权登记申请。
第五条林权权利人应当根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以下文件;
(一)林权登记申请表;
(二)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人或者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和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三)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证明文件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第六条林权发生变更的,林权权利人应当到初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条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林地灭失的,原林权权利人应当到初始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第八条林权权利人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林权登记申请表;
(二)林权证;
(三)林权依法变更或者灭失的有关证明文件。
第九条登记机关应当对林权权利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登记机关认为林权权利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本办法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认为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说明不受理的理由或者要求林权权利人补充材料。
第十条登记机关对已经受理的登记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森林、林木和林地所在地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0天。
第十一条对经审查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登记:
(一)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位置、四至界限、林种、面积或者株数等数据准确;
(二)林权证明材料合法有效;
(三)无权属争议;
(四)附图中标明的界桩、明显地物标志与实地相符合。
第十二条对经审查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登记条件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应当不予登记。在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如对登记申请提出异议,登记机关应当对其所提出的异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主张确实合法有效的,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应当不予登记。
第十三条对不予登记的申请,登记机关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提出登记申请的林权权利人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
第十四条对于经过登记机关审查准予登记的申请,应当及时核发林权证。
第十五条按照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核发林权证的,登记机关应当将核发林权证的情况通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第十六条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统一规定林权证式样,并指定厂家印制。
第十七条发现林权证错、漏登记的或者遗失、损坏的,有关林权权利人可以到原林权登记机关申请更正或者补办。
第十八条登记机关应当配备专(兼)职人员和必要的设施,建立林权登记档案。
第十九条登记档案应当包括下列主要材料:
(一)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申请材料;
(二)林权登记台帐;
(三)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涉及的异议材料和登记机关的调查材料和审查意见;
(四)其他有关图表、数据资料等文件。
第二十条登记机关应当公开登记档案,并接受公众查询。
第二十一条省林业主管部门登记机关应当将当年林权证核发、换发、变更等登记情况统计汇总,并于次年1月份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