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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文明窗口申报材料

时间:2022-07-14 13:30:56

医保文明窗口申报材料

第1篇

20xx年最新广州市积分落户政策第一条 为落实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管理,根据《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办法所称的学历指纳入国民教育序列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取得了有关学历鉴定或者验证证明。

办法所称的职称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审、认定取得有效的专业技术资格。

办法所称的在本市就业(创业)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一年期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已办理就业登记的劳动者,或者在广州辖区内办理了工商登记的企业出资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办法所称的缴纳社会保险满四年是指在广州地区正在参加五项社会保险且已经累计缴费均满四年。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是指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凡缴纳社会保险时限计算至申请截止日的上月底。外地转入社保、补缴社保不计算年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年限。已领取了失业待遇的申请人,其原失业保险参保年限纳入累计缴费时间。根据《关于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劳社医〔20xx〕7号)参加外来工医保的申请人,其缴纳外来工医保时间纳入累计缴纳时间。

办法所称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是指无违反计划生育,并经夫妻双方户籍地与本市居住地所在街(镇)计划生育部门证明。

办法所称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由本市公安机关负责核查。

办法所称的合法住所证明包括:本人或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的合法产权证明;政府、用人单位或学校出具的分房证明、租赁证明;直系亲属拥有供其居住房屋的合法产权证明及同意迁入的书面意见;合法承租且依法办理租赁备案手续、租赁期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拟定年度积分制入户的人口总量控制计划,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制定积分制入户职业资格及职业工种目录。

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及具体实施积分制入户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及其有关窗口开展相关工作,并负责积分制入户资格及《广东省居住证》的审核、资料归档和积分制入户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

各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及其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具体负责申请受理、资料录入、资格初审和资料整理上报等工作。

广州铁路集团负责本系统员工社会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时间核定。

市公安机关负责审核户口簿、身份证,查核无违法犯罪记录,核准落户地址,办理入户手续。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本市技工学校毕业证书、核定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负责审核就业登记凭证。

市卫生计生部门负责无偿献血情况审核,负责计划生育情况的审核并出具证明。

有关教育部门按规定负责学历证书(不含本市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的审核并出具学历鉴定或者验证证明。

市民政部门负责义工服务情况审核。

团市委负责志愿服务情况审核。

市科技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牵头协调积分制入户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地税部门负责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审核。

市财政部门负责保障本级积分制工作所需的各项经费。

市监察部门负责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问题进行查处。

市人民政府其他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其所在区、街(镇)的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积分制入户工作。

第四条 优化积分制入户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基于市政府信息共享平台,实行积分制入户网上报名、网上排名公示等功能,实现积分制入户管理工作信息化、网络化。

第五条 申请积分制入户人员可于每年规定时间开始45天期限内进行网上申请,如实填报自评分和录入个人相关资料,并到居住所在区积分制入户窗口提交相关纸质资料。

第六条 各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自接收申请人纸质材料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申请人建立申办资料档案。

第七条 各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负责积分制入户资格初审,自接收窗口上报的申办资料档案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把初审结果和申办资料上报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

第八条 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对申请人积分制入户条件进行审核排名。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在我市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排名。凡经两轮排名缴费时间依然相同的,作并列排名处理。凡并列排名者具有同等积分制入户资格。

第九条 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向申请人本人公开有关审核情况5天,在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有关审核排名结果5天。

第十条 公开、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书面反映、实名举报或投诉。经核查有效的,应及时纠正或者按本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处理。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在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网站公布入户名单。

第十一条 凡进入入户名单人员,有关申办资料齐全并合格的,由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签发入户卡。申请人按公安部门公布的入户须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凭入户卡到市公安部门办理入户及随迁手续。

落户地址应按照以下顺序选择填报:

首先应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房产权并供其居住的房屋、合法承租的有一定期限的房管部门的公房(含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或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产权安排供其居住的本市房屋地址登记入户;如没有以上规定住所的,准予在工作单位集体户或实际居住地、工作地所在街(镇)公共集体户登记入户;以上方式均无法办理落户的,准予与实际居住地、工作地所在区的亲戚朋友搭户。

第十二条 通过积分制入户人员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准予同时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第十三条 积分入户申请人及其随迁人员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申报证明材料情形的,一经查实,其申请不予办理,并通报各审核部门,永久取消其申请积分制入户资格。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

第十四条 申请户口迁入我市人员,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生育,计划生育审核不予通过:(一)超生的;(二)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生育子女的;(三)有配偶与他人生育或者与有配偶者生育的;(四)未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子女的。

第2篇

坚持“服务第一、奉献至上、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工作理念,着力在改进政府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提高服务能力、提升妇女素质上下功夫,取得明显成效,获得群众广泛好评。

2017年初,“最多跑一次”的改革春风席卷四明大地,中心“巾帼文明岗”全体岗员全力以赴、众志成城、排除万难,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2017年以来,共梳理公布“跑一次”事项1170个,占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的98.3%,事项进驻率达99.8%。按照“减事项、减次数、减材料、减时间”要求,精简556个事项,142个审批事项由承诺件变即办件,取消361项材料减少承诺办事时间共4373天。“一证通办”事项83项,涵盖了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公安户籍、出入境管理等与群众最为紧密的领域和事项,共办理“一证通办”事项8万余人次。按照审批服务“一套标准”、行业发展“一个规范”,对100个行业审批实现“一件事”办结。

一、完善组织网络,夯实创建基础。为使创建工作更好地开展,中心成立了巾帼文明岗创建领导小组,组成了强有力的创建领导班子。根据中心党支部的设置模式,相应成立了12个创建组织网络。每个网络均由一位女性同志任组长,并配备1—2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各项创建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和各个创建网络组织经常召开创建工作交流会,定期研究创建方案,落实创建措施,对一个阶段的创建工作及时找出问题和不足,并给予整改。班子重视巾帼文明岗的创建工作,能经常听取汇报,在每个月的工作例会上都要就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提出要求和建议。“巾帼文明岗”创建领导小组从各项基础活动的开展抓起,将创建活动融于中心的日常工作和管理中,引领全体妇女同志按照既定方案,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广大妇女同志思想进一步解放,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从而带动中心上下形成“会办事、快办事、办成事”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制度建设,赢得良好口碑。制度建设是中心“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一项根本性、长期性的工作。中心先后出台了评议、考核、考勤、评优等一系列制度和办法,并不断进行修订完善。健全多方位考核体系,综合运用第三方回访、现场评议、日常巡查及特邀监督员督查等多种方式,通过对日常管理、督查记录、咨询投诉、群众评议等情况的收集,建立动态督查考核机制,将督查结果纳入窗口和窗口个人业绩考评。坚持每月对窗口运行情况、群众评议、投诉办件等进行简报通报,窗口单位服务办件量、服务对象评议情况按月公布在新闻媒体。同时,注重推优评优,开设“每月一星”大擂台,每季度综合评选出“优胜窗口”与“服务之星”,对在服务群众具体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今年以来,窗口共收到群众赠送锦旗17面,感谢信15 封。有多名岗员获评全区“明星家庭”、“实干之星”,全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三、树立窗口形象,争创优质服务。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中,中心“巾帼文明岗”不断优化服务细节,努力转变服务理念,推出“加速跑”,审批从“单兵作战”向“协作共建”转变;“智慧跑”,审批从“柜台服务”向“自助模式”转变;“全域跑”,审批由“倒金字塔型”向“金字塔型”转变。如不动产窗口研究梳理造成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间长、办证难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列出提速清单,在全市率先实现成套商品房办理60分钟办结,并设立全市首个区级不动产抵押登记银行窗口。人社窗口社保卡业务全面转移至各合作银行指定网点办理,实现群众在家门口办卡的“一站式”服务。发改窗口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2.0”,将政府办事窗口“搬”到企业用户办公室,申报单位身份信息均在网上核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事项均由工作人员在线指导,实现100% “零上门”办理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市场监管窗口开发企业快速设立通道功能,优化全程电子化申报流程,提高申报效率。因区划调整,养老中心工伤生育窗口业务猛增,后采用“忙时收件制”模式,有效缓解窗口排长队现象。人社服务区对关联度较高的业务进行整合,集中在一个窗口办理,如子女统筹卡从原先分散在医保、社保卡两个区域到目前集中在医保窗口一窗办理。

四、关注群众需求,提供温馨实用服务。推进自助式服务,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整合人力社保、交警、国土等部门系统资源,实现了26个自助办事终端集中进驻,涉及可自助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医保社保缴交记录查询等57个事项自助服务功能。提升中心服务功能,在中心一楼新设自助咖啡机,二楼公安窗口旁边新设自助违章处理机。针对市场监管窗口质监业务需要办事群众提供一寸照,中心与“快照易”公司联系放置一台自助照相机,群众有需要最低20元可以自助拍摄。服务台配置除颤仪、轮椅等,进一步提升中心便民服务功能。针对大厅人流量大突发事件时有发生的现状,组织开展急救知识培训。

第3篇

(xxx医疗保障局)

近年来,我局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各项制度举措,主动对标省内先进地市经验和做法,结合行业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优化营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特点

(一)抬高站位,把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为党组年度重要工作。一是局党组把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升到讲政治的高度。党组成员统一思想,集中学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分析研判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短板弱项,切实解决阻滞营商工作开展的瓶颈。二是调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战场从市医保中心转移局整体工作的层面上来。三是成立以局党组成员为组长的4个工作专班,压实责任,形成“人人都抓营商,事事都关营商”的工作氛围,齐抓共管合力提升。

(二)建章立制,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由零敲碎打补漏洞转变为系统建设抓长效。一是局党组指定一名四级调研员专职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走访调研、摸清工作底数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建章立制,连续出台了《党组成员周巡查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日常考核办法》等4项日常工作制度,从制度上确保了工作的实效性和长效性,让全局干部职工看到了局党组下大力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心和举措。二是在局内分层级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培训工作,重点解决“优化营商是什么、怎么干”的问题。在吃透上级文件精神、实地走访医药机构和调研部分企业的基础上,由负责营商工作的同志在党组会上给党组成员解读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在局长办公会上向各科长明确各科室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任务区分,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宣讲优化营商工作在日常业务工作中的具体做法,让全体干部职工真正认识到了“人人事事都是营商环境”。三是分阶段扎实推进,真正的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相融合。局每季度要求各单位自主上报《阶段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季度末结合日常考核检查完成情况并通报全局;每月统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新闻报道、每季度讲评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多措并举真正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融入到全体干部职工的日常业务工作中。

(三)聚焦主业,把涉企政策落实做为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1.医保业务便民推出新举措。一是完善机制,加强领导。成立由市医保中心、各区医保局、业务科长等组成的工作小组,形成了每周定期会商的工作机制。二是紧盯窗口建设抓工作。主动下发了《区医疗保障局工作职能》,明确了各区医保经办窗口业务经办范围;制定了《基本医疗保险各区设置窗口经办业务流程》,明确了各区医保经办窗口工作要求;按照经办业务范围、流程、时限要求为各区医保经办人员开通了经办权限;组织各区医保经办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提升各区医保经办窗口人员的服务水平。印制了相关医保业务单证、刻制了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业务经办印章。从xx年x月xx日开始对外经办医保业务,各区医保服务窗口共办理各类医保业务xxxxx件,业务量稳步提升,实现了医保业务就近办、多点办,百姓办事难、排长队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医保政策惠民推出新举措。一是完善门诊慢性病申报制度。为方便参保职工享受医保待遇,我中心印发了《关于优化xxx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并申报鉴定工作的通知》和《关于xxxx年度xx市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复审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在xxx年将门诊重症慢性病xx个病种鉴定工作下放至三级定点医院的基础上,将其余xx个病种鉴定工作也全部下放至医院,同时明确取消xxx年门诊重症诊慢性病待遇复审工作,患者顺延享受待遇一年。从x月x日起,对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肝硬化等xx个门诊(重症)慢性病病种鉴定程序进行简化,将门诊(重症)慢性病申报每年一次集中申报改为随时申报、当月鉴定、当月享受待遇。目前共有xx余慢性病患者、每月xxx人.次重特大疾病患者享受医保新措施带来便捷。二是升级结算系统优化异地就医结算。研究开展了医保结算系统升级工作,自3月中旬起为系统增加自行异地就医结算模块,实现了自行异地就医在医院实时结算,患者即时享受医保待遇,既降低了经济负担,也免去了报销的麻烦。另外,根据省医保局《关于做好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中心正在推进与省医保公共平台业务联通测试工作,有望于近期依托该平台开通异地就医快速备案业务,让参保人员就医更加方便,服务渠道更加便民高效。三是放宽定点医药机构准入条件,加大全市范围内定点医药机构布局。由过去x人社〔2017〕(151)号文件规定的药品零售服务满一年以上,改为正常运营三个月以上即可申报定点医药机构,放宽了定点医药机构各项准入条件,共有136余家医疗机构进入了定点医疗保障名单。同时印发了《xx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关于印发2021年xx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考核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提升全市医保精细化管理水平。

3.医保业务高质量建设。开通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和智慧医保APP,广大参保群众和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医疗保障网上办事大厅和APP自主开展网上申报和经办服务办理,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解决群众办理手续难的问题,实现足不出户的业务经办和信息申报与查询。网上已办理新参保业务xxx件、续保业务xxxx件、停保业务xxx件以及基数申报xxxx余家企业。

4.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一网通办”全面推进,大力推行医保业务“网上办”、电话“预约办”和微信群等线上服务工作机制,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容缺办理”等特色服务。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精简审批环节,取消不必要的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印发市医保中心事项办理一次性告知单,对事项设定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办结时限等内容进行一次性告知,出台了《xxx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试行)》《xxx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试行)》,将办结有时限的,清单时限压缩即时办结,个别法定办结时限超过xx个工作日的,承诺时限压缩为xx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在法定办结时限的基础上全部压缩xx以上。

5.政务服务内容不断深入。一是为积极应对疫情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减轻企业经济负担,我市减半征收企业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共减征xxx家企业基本医疗保险费xxx万元、生育保险费xxx万元,退费企业xxxx家xxxx万元,减征退费共计xxxx万元,回应了市场主体期盼,有效落实了中央“六稳六保”决策指示精神。二是全市xxx家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对困难群众就医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困难群众就医不用垫资,减轻了困难群众的经济负担。三是对符合申请慢性病条件的困难群众开辟绿色通道,及时为全市xxx名困难群众全部办理了慢性病卡,将他们纳入到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四是配合相关部门和机构共同编织医保扶贫保障网,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落实扶贫“六重保障”,使贫困患者个人就医自付费用比例降到xxx%,达到了省里要求控制在xx%左右的工作目标。

6.政府服务满意度不断加力。一是根据《xx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大厅“四项制度”实施细则》有关精神,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过程公开制和责任追究制,在医保政务服务大厅,建立工作日领导带班制,每个工作日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带班,发现问题及时现场协调解决。增设五台医保自助查询机,群众可自助查询医保法规政策、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图等。公布医保咨询台及科室14部电话,方便群众来电咨询,并由医保咨询台工作人员为大厅办事群众解答业务办理有关问题,引导办事群众到窗口办理业务。二是各医保窗口全面印发政务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单”,设置窗口职责牌,让群众对业务办理流程看得清楚、政策规定看得明白,群众办事更加公开透明、舒心顺心。按照xxx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医疗保障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的通知》要求,xxx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医疗保障政务服务评价表》10万份分发到各窗口,方便群众现场对经办服务进行评价,并积极开展“好差评”追评工作,截至目前,已收集现场评价意见近6000份。三是市医保中心采取走访调研、集中座谈、电话回访等方式,先后到xx集团、xx、xx集团等企业走访调研,征求对医保服务和基金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场帮助解决医保基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十家定点医药机构单位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建议和意见,现场为定点医药机构答疑解惑解决困难。同时对400余家单位进行了电话回访,与单位做了良好的沟通,认真记录了企业反映的问题。

(四)心系民生,积极推进集中带量采购、新冠疫苗经费保障等工作把群众利益落在实处。

1.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真正让价格降下来。在国家、省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同时,由我市牵头,邀请xx市、xx市、xx市、xx市、xx市、xxx市、xx参加,开展xx联盟第二批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xxx年x月xx日,xx联盟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在我市开标。这次投标的企业有xx家,最后中标xx家,降幅最大的达到了xx%,3个耗材平均降幅达到了xx%。x个品种加在一起,平均降幅达到了xx%。预计xx地区节约医药费用xxx万元以上,xxx市节约医药费用在xxx万元以上。

2.加快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落地使用,真正让群众得实惠。第一、二、三、四批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xx个中选品种,x局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xx个品种,已在我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面使用。其他批次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和省局集中采购的耗材落地实施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当中。国家组织的四批次药品集采平均降幅xx%—xx%,最高降幅xx%—xx%,尤其是国家局采购的冠脉支架类耗材,从xx万元直降到xx元,为广大群众带来了福音。

3.按时上解全市新冠病毒疫苗费用预算资金,保证群众能打上疫苗。xx年第一批新冠病毒疫苗资金已上解xx万元;xx年第二批新冠病毒疫苗资金已上解xx万元;两批新冠病毒疫苗费用共上解xx万元。并及时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用拨付至各医疗机构,省医保局发x月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人员名单xx市共xxx人次,现已为各医疗机构拨付共xxx万元。保障群众能够及时接种新管病毒疫苗。

(五)重拳出击,把打击“欺诈骗保”做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的有效手段。

1.开展打击欺诈骗保“清零”行动。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要求。我局对骗取医保基金、侵占群众利益的行为始终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实一起、处理一起。成立专项行动小组,联合市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单位开展xx市医保领域专项检查和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全市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xxx家(不含村卫生室),覆盖率达xx%,处理定点医药机构xxx家,其中解除服务协议x家,暂停服务协议xx家,约谈警告xx家,协议处罚x家,通报批评xx家,责令整改xx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xx家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移交司法机关xx人。全市共追回违规医保基金xxx元,有效的遏制医药机构的不良竞争行为。

2.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及《xx市医疗保障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开展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全面梳理市医保局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优化完善信用平台系统,每月进行信用信息汇集并及时上报“信用xx”平台。同时建立完善数据审核校验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切实落实好“双公示”制度。截至目前,向市信用体系建设平台上报公共信息共计1189105条。组织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签订信用承诺书,向“信用xx”网站上传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信用承诺550条。已完成对市本级定点医药机构的信用分级分类评价,评价结果已在xx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成功的在医药行业确立了诚信经营的风向标。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几年来,我局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上做了一些工作,但也深知为群众服务、为企业解忧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惟有对标先进、创新发展才能真正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做实做好。通过对照《2019年度XX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xxx)》《2020年xxx市营商环境评价整改提升工作方案》查找问题如下:

一、局整体优化营商工作体系建设不够完善。由于编制人员少、业务工作量大,局机关人员通常身兼数职,一人同时负责多项工作,导致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不深、优化不够,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向更深层次发展的能力不足。

二、在政策法规研究、推进落地落实上还有短板。上级政策法规下达后,理解、消化、运用能力不足,结合我市实际细化、优化政策法规的能力欠缺,利用现行政策解决遗留问题的能力不足。

三、政务服务水平还有待于提高。一是医保经办机构信息化建设还需强力推进,由于国家医保主干网络还在建设中,所有医保业务“网上办、不见面”还未实现。二是医保信息化平台不够完善,大数据分析处理能力欠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缺少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三是新的编制体制建立后磨合不够,业务整合能力还有欠缺,导致政务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不够。

四、专业队伍建设还需要加强。由于编制体制、抽调组建等原因,基金稽核、药品耗材采购等业务人才严重不足,专业能力、执法能力都亟待提高。

五、服务意识还需增强。日常处理业务时,虽然能够落实首问负责制,及时向当事人介绍和普及相关医保知识,但主动上门及时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信息等指导服务的能力还不够。

三、下步工作打算

第4篇

根据旗政府关于印发《正蓝旗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存在问题整改落实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全面排查“放管服”改革中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现将此次问题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涉及方面及问题

(一) 证明材料重复提供、过多过滥

1、办理企业社会保障登记时,需要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

整改情况:通过登录工商质监部门有关网站进行核实信息,经审核无误后通知参保单位办理人员信息录入。

2、小孩出生后,报销生育相关费用时,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计划生育服务证。

整改情况:整改前按照锡林郭勒盟行署办公室《关于转发锡林郭勒盟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锡署办发〔2004〕74号)文件执行,现已不需提供出生证,我局与医疗机构进行核实。

3、小孩出生后,办理社会保险卡和办理小孩的户口迁移,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整改情况:自治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目前无法实现信息共享,该问题还需自治区统筹协调解决。

4、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时,需要提供计划生育服务。

整改情况:经排查核实此问题不存在。

5、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注销时,需要提供参保人员死亡火化证明。

整改情况:通过与民政、公安部门核实,现已不需要提供人员死亡火化证明。

6、医疗保险报销材料复杂,流程不清,要去医院打印例如结算单、病例等资料。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报销住院前急诊费用时存在,按照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盟级统筹实施细则》的通知(锡人社发〔2011〕170号)文件规定执行,本地实行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目前报销药费只需提供四项内容,外地的需国家、自治区级顶层设计解决数据共享问题。

7、办理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还要本人到就医地社保部门盖章确认医院是否为本地定点医院。

整改情况:经排查核实此问题不存在。

8、医保个人全额垫付费用申请零星报销,交完申请材料后等待时间较长,能否查询办理进度。

整改情况:医疗保险保险药费需要进行医药费用录入、核算、签批。公开需报销的材料,窗口受理之日起,18个工作日将报销资金打入参保人员账户,查询电话0479-4227689,接受群众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9、办理医院报销时每次都得出具生育保险就医确认。

整改情况:经排查核实此问题不存在。

10、部分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变更缴费档次无法网上办理,必须到金融网点柜台或人社部门经办窗口办理。

整改情况:目前该功能还未开通,还需国家、自治区级顶层设计解决该问题。

11、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社保部门可通过其他渠道掌握待遇资格情况,但每年还要集中认证一次。

整改情况:整改前按照盟委办.盟行署办关于转发盟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关于推进全盟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字〔2003〕115号文件规定执行。目前,根据盟人社局转发《关于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集中认证的通知》(锡人社办字[2018]170号)文件要求,通过利用手机APP、电脑生物识别等互联网自治区认证,并与民政、公安等部门做好统计数据、信息比对,对高龄、残疾等进行上门认证。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接下来我局继续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有计划、有步骤的对局干部职工进行集中教育学习,提高大家对改革和法制的认知度,形成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

二是做好自查自纠长效机制。通过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受理举报投诉、成立内控检查组不定期对业务运行检查等方式,加大对局有关业务股室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放管服”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把清单的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当中,确保权责分明。

三是加大规范政务运行力度。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将社会保险工作职能及各股室工作程序、审批程序和岗位责任制等推行网上公开,在政务公开栏上完善公布办事流程,公布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承诺,明确办事责任主体、条件、标准范围、办理时限、监督渠道等内容,坚持“该公开就公开,能公开就公开”,打造“阳光政务”。

第5篇

本通知所称建设规费是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建设经费(易地建设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白蚁防治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档案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全区工业工程建设项目和城区以外的非工业工程建设项目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另行制订。

二、收缴管理

为从源头上收缴好建设规费,明确除高新区的建设规费由高新区规费征收中心负责收缴外,城区建设规费由区行政服务中心的规划分局窗口负责代收,其他镇的建设规费由建设局窗口负责代收。具体由规划分局和建设局窗口在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环节收缴,按以下程序操作:

(一)区规划分局和建设局严格按照“先费后证”的要求,建设规费未缴清的项目不得发放规划许可证。建设规费不允许缓缴。

(二)区规划分局和建设局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在发放规划许可证前,按照规划建设面积和收费标准核定建设规费金额,并开据建设规费缴费通知单,缴款人至行政服务中心银行网点缴费,由银行开据收费收据。缴款人凭收费收据及其他申报材料至窗口领取规划许可证副本。

(三)区规划分局和建设局需将规划许可证正本的发放环节纳入区行政服务中心。对于建设面积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规定面积5%以上的建设项目,由窗口按以上程序全额补收建设规费后,方可换发规划许可证正本。

(四)补办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放工作纳入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具体按以上操作程序执行。

三、减免规定

(一)减免事项

1、下列单位和建设项目免缴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

(1)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用房;

(2)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学用房、图书馆、办公室、食堂和宿舍等建设;

(3)敬老院、安息宫等社会福利事业建设;

(4)人防及污水处理工程。

2、各类医院的医疗用房、办公楼、食堂等建设项目免缴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

3、区确定的优惠政策,按区有关文件执行;

4、其他原因确需减免的。

(二)减免程序

符合上述1-3项减免规定的单位,到区行政服务中心的规划分局或建设局窗口办理减免手续;由于其他原因确需减免的,由建设单位向规划分局或建设局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区行政服务中心按月汇总后报区政府,经区长召集分管副区长和有关职能部门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后出具会议纪要,规划分局或建设局窗口按会议纪要精神执行,并报财政局窗口备案。

四、使用管理

(一)建设规费属政府财政性资金,应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实行“窗口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专款专用”的管理模式,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截留、挪用。

(二)城区建设规费由区规划局窗口代收后,直接解入财政专户,区财政局每月根据规划局窗口提供的征收清单,将资金划转有关部门。其中:农发区范围内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全额返还农发区使用,牛塘镇范围内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根据建筑面积按60元/平方米返还给牛塘镇。

(三)代各镇收缴的建设规费,由区行政服务中心提供返还清单,区建设局审核后,区财政局每半年将资金返拨给各镇(开发区),由各镇(开发区)列入镇(开发区)预算外资金安排使用。

(四)开发建设单位已按规定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的,可向有关执收部门申请返还已缴纳的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五)建设规费必须专款专用,并按要求编制项目预算,区财政局按预算核拨资金。

第6篇

次日上午9点,公司职员王女士到达贵州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前后只用了40分钟就完成了所有流程。

“太快了,真的太快了,我要为他们高效便民的服务点个赞!”王女士兴奋地说。

自2014年12月17日,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正式运行以来,严格执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业务收件到办理都在一个窗口,提高了政府部门行政效能,为市民提供了更好的政务服务。

五全服务

打造优质政务服务平台

2011年以来,贵州相继取消和下放一大批行政审批事项,省直机关行使的行政审批事项由1296项减少到2015年的338项,减少比例达74%。与此同时,贵州省还公布了权力清单,审批时限压缩50%以上。

为提供更好的政务服务,2014年12月17日,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正式挂牌投入使用,围绕全覆盖、全联通、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五全服务”,努力打造让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政务服务平台。

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将其全部行政许可事项、职责和人员整合到一个内设窗口后集中进驻中心,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审批、统一审批和专职审批。此举,使部门腾出了人员和精力加强行政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杜绝了既审批又监管的情况。

目前,具有行政审批权的56家省级部门已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308项行政许可和400余项公共服务事项可在中心公开办理。

“原来一部电影的申报备案最慢需要2年,但2015年我们已申报了4部电影,都获得了总局的立项通过。自从行政服务中心运行后,我们办事的时间明显大大缩短了。”贵州四洋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满意地说。

以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例,涉及省卫计委的36项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并不集中,办事需要来回跑路,前后要经过6个审批环节,需要20个工作日才能拿到许可证。

如今省卫计委进驻政务服务中心,36项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悉数集中到窗口,一个窗口就能办完所有事项。

同时,省卫计委还主动清理审批事项,先后取消、下放、归并和转交管理53项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事项。审批流程减少到4个,审批时间压缩为10个工作日。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许可等4项事项可当场办结。以前需要10个工作日办理的行政服务事项调整为当时或当天就可取件。

卫计委的窗口还开通了延时办理业务,网上申报咨询等业务,不让群众跑冤枉路,服务人员用“辛苦指数”换群众“满意指数”。

截至2015年12月15日,政务中心各窗口部门共受理申请79411件,办结62362件。平均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9%以上,接受咨询60230人次以上。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发证送达环节办结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平均压缩了55%以上。

“一网打尽”

建设政务服务新模式

2015年9月8日下午,遵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到政务中心质监局窗口办理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事项,因其携带的资料不全、公司注册名称不规范等原因,相关事项未能成功办理。

在窗口人员的建议下,公司负责人回到遵义补齐了相关资料,在当地通过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对相关事项进行申报,随后相关事项成功办理。

“如果没有网上办事大厅,我们还得遵义贵阳两地跑,现在网上就能申报办理相关事项,真的太方便了。”该负责人感概道。

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出现,是政务服务中心主动适应广大人民群众办事需求的成功尝试。

随着简政放权力度的加大,政务服务中心意识到单一的服务平台并不能完全适应广大人民群众办事需求,很多市县级前来办事的群众,一旦漏带资料就得重跑一趟贵阳,十分不便。

为此,政务服务中心在原有的网上办事大厅基础上,拓宽服务范围和服务能力,建设了覆盖省市县三级的集政务、事务、商务服务为一体的网上办事平台――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

网上办事大厅结合贵州发展大数据、云计算的优势,充分考虑群众办事使用互联网、政府办事使用电子政务外网的特点要求,打通网络渠道,更多地从群众角度出发,让群众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轻松的了解到可以办哪些事、怎么办、谁办的、办理结果怎么样等全部信息。

网上办事大厅联通了全省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包括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办事查询、咨询投诉等各个方面。办事指南被搬到了网上办事大厅,群众能随时了解事情该如何办;网站开发的智能客服“贵博士”,不仅能智能解答所有问题,而且能提供“保姆式”办事导航和精准查询。

六盘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总工程师王珏在谈到网上申报时说:“申报一个事项至少可为我们直接节约差旅费2000元以上,减少使用工时4个,还不用车马劳顿,不用窗口排队,这真是比以前方便多了”。

网上办事大厅自2015年6月23日正式上线运行以来,省级、9个市(州)、贵安新区、95个县(市、区、开发区、综保区)全部开通应用,省、市、县三级3800多个部门58000多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可以在网上申报办理,极大减轻了群众到实体大厅办事的成本。

2015年以来,省级部门接受网上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申报2916件、网上接受咨询2611件、网上办事大厅互联网站点击量51万余次,全省每天新增业务量5000件左右,约有审批服务办理人员20000人通过统一办理平台在线办理申请业务与响应公众咨询投诉。

多措并举

治愈审批“沉疴痼疾”

部分行政审批因为手续繁杂、所需材料众多,导致办事耗时长,暗箱操作的情况时有发生,行政部门一度被视为“麻烦制造者”。

政务服务中心成立后,通过创新办事指南,规范行政审批,尽可能杜绝权力寻租。

《贵州省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出台,涉及7大类25大项36小项的审批要素被固化,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根据模板填写办事指南信息,并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公开相关信息。

办事指南明确了审批事项设定依据和申报材料的法定依据,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被坚决砍掉,于法无据的审批事项和审批材料被被全部取消。

审批流程图倒逼审批部门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压缩了审批时限,审批流程和审批全环节变得清晰可查,解决了以往环节繁多、流程不清等问题,有效提高了审批效率。

明确的审查标准规范了审批行为,办事人员信息全公开,接受办事服务评价,权力寻租空间被压缩,破除了跑关系、托门子的乱象,实现了透明办事。

第7篇

一、组织领导

市卫生局成立实施“两集中、三到位”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卫生监督科、医政科、防保科、计财科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二、机构、人员和职责

市卫生局成立“行政审批服务科”与局办公室合署办公,行政审批服务科整体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我局现有行政许可职能从相关科室剥离,有行政审批服务科集中行使。

行政审批服务科科长由局正科级公务员兼任,市局以“授权”形式,委托其全面负责窗口的日常管理和业务工作。其他工作人员从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选配。

行政审批服务科的职责:履行法律赋予市卫生局的行政审批有关事项;对行政许可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服务及业务咨询等。

三、审批、审核项目和审批方式

(一)审批、审核项目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2、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

3、放射诊疗许可证;

4、护士注册;

5、执业医师注册;

6.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审批;

7、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校验;

8、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

9、医疗机构开展气功活动审批;

10、外籍医师来华短期行医审批;

11、医疗机构申办《品、第一类购用印鉴卡》;

12、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合格证;

1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

14、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二次供水单位、集中式供水单位、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诊疗>)

(二)审批、审核方式

认真落实一审一核制。除依法需要现场勘察、疑难问题集体研究等重大事项外,其余许可事项均由窗口直接受理和办理。具体程序为:审查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卫生行政审批、审核等材料进行受理和初步审查,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事项签署审核意见并及时报行政审批服务科科长审批。行政审批服务科科长应按要求在承诺时间内给予审批。

(三)建立窗口首席代表

行政审批服务科科长为窗口首席代表。首席代表由市卫生局任命。首席代表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代表市卫生局全权行使行政审批事项核准权、业务协调权、督促办理权。

(四)行为规范

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市卫生局和市政务中心的各项管理规定,严格遵守政务公开、服务承诺、首问责任等工作制度。严明工作纪律,做到言语文明、行为规范,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切实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第8篇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全镇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全力打造服务型政府,保证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公共服务中心)规范、高效运行,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镇公共服务中心为镇党委、镇人民政府设立的面向社会公众办理行政服务项目和履行具体管理事项的综合协调机构。统筹镇便民服务中心、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综治维稳中心、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和农村财务管理中心等五大中心。

第三条镇公共服务中心遵循“便民、公开、公平、依法、高效”和群众自愿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四条镇公共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务。

(二)负责对进入中心的行政服务项目确定、调整,对项目运转情况进行协调、监督。

(三)对涉及多个中心行政服务和社会管理的事项,组织联合或确定一个中心牵头负责。

(四)负责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对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六)受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对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

第五条镇公共服务中心主要履行八项管理职能及六大服务事项。八项管理包括中心集镇管理、人口计生管理、民政事务管理、国土资源管理、森林资源管理、综治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和农村基础设施管理。六大服务事项包括农业技术服务、惠农政策服务、项目协调服务、教育医疗服务、公共文化服务和税收征管服务。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六条镇公共服务中心的工作程序由受理、承办和回复三个环节组成。

(一)受理: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公开承诺的服务事项范围,按要求审查服务事项所需的材料,并进行登记受理。

(二)承办:中心人员受理服务事项后,根据事项内容及办理权限,及时办理服务事项,建立规范管理台帐,并向社会公开办事结果。

1、即办件:中心人员办理程序简便的事项,当场办结。

2、限时件:对程序简便但因客观原因不能当场办结的申请事项,必须在最短时间内限时办结。

3、承诺件:对需实地调查了解或其他原因不能立即办结的申办事项,实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办结。

4、特办件:因特殊原因需要及时办理的特急事项,要特事特办,明确专人专项办理。

(三)回复:服务事项办结后,中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向申请人回复办理结果。不能办理的事项,应给予明确答复,并按照政策规定进行必要的解释;对超越服务范围的事项,办理人员要指导申请人到相关机构进行办理。

第七条镇公共服务中心实行“五公开、两管理和三办理”的运作模式。“五公开”指对办理事项的审批内容公开、办理程序公开、政策依据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承诺时限公开;“两管理”指对即办件、上报件的管理;“三办理”指对一般事项实行即时办理制,上报事项实行负责办理制,不符合规定或不具备批准条件事项实行政策说明答复制。

第四章运行机制

第八条建立领导工作机制。镇公共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主任由镇委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兼任,相关班子成员任副主任,涉关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工作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办,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解决管理服务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主任一名,一般由镇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副主任1至2名,负责中心日常具体工作。

第九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制定管理服务工作考核评价、奖惩兑现制度,对不按规定办理或不按规定收取费用的,无正当理由导致服务事项不能正常办结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条建立委托代办机制。对边远地区群众申办事项,实行由村干部或中心工作人员代办,及时高效地为群众办理好有关事项,需要上级行政部门审批的事项按期上报,并负责办理回复。

第十一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管理内容、目标及措施、便民服务指南及流程、管理服务工作督查、通报、回访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第十二条各服务部门依照规定对进入镇公共服务中心的行政服务事项进行调整、变更的,应及时报告镇公共服务中心管理机构,提出意见并报经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五章派驻管理

第十三条在镇公共服务中心设立办事服务窗口的各部门,应向窗口派遣代表本部门负责行政审批事务及服务事务的工作人员。派驻代表在服务时间必须确保在岗。

第十四条各服务部门对进入镇公共服务中心的行政服务事项,应依法制定相应的办事流程,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授予服务窗口服务人员相应的审核、批准权限。

第十五条派驻代表应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本职业务精通,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并由本部门正式派遣和授权。

第十六条派驻代表在窗口工作期间接受本部门和镇公共服务中心的双重领导,以公共服务中心为主。

第十七条派驻代表职责:

(一)代表本部门在镇公共服务中心办公窗口行使授予权限范围内的行政管理职权与行政服务事项办理,兼任窗口服务人员职责,并对本部门负责。

(二)代表本部门在镇公共服务中心服务窗口负责即办件的审批办理,负责上报件的协调、督促和办理。

(三)负责本部门与镇公共服务中心管理机构的联络协调工作,代表本部门做好服务工作。

(四)负责本部门在镇公共服务中心办公服务窗口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八条派驻代表不能胜任工作或有违纪、违法行为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派遣部门应及时按要求调换窗口服务人员。

第六章责任奖惩

第十九条积极开展“双评双比”活动。实行每月考评考核制度,每季度评选红旗窗口和服务标兵,对窗口及中心工作人员全年4次以上被评为红旗窗口和服务标兵的,给予奖励,并纳入年度考核、评先表模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条对不履行或不正确执行行政审批职责,影响行政管理秩序和效率,损害行政审批相关合法权益的窗口服务人员,镇公共服务中心及时提出批评并追究责任。

第二十一条对未实行“法律依据、办理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公开的,由镇公共服务中心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予以通报。

第二十二条窗口服务人员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问题被投诉并经查证属窗口服务人员过错的,由镇公共服务中心给予行政效能告诫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所在部门调离公共服务中心,并交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镇党政办和镇纪委设立投诉点和举报电话,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对窗口及其窗口服务人员服务质量和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举报,并配合镇公共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开展窗口服务人员的考核工作。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并构成违纪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纪予以查处。

第七章附则

第9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称“申请人”)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经行政机关审查同意,获取政府信息的活动。

第三条依申请公开的基本原则:严格执法、真实快捷、方便申请人知晓。

第四条本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申请人应当合法使用依申请获得的政府信息,不得利用依申请获得的政府信息从事违法活动。

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建立依申请公开指南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依申请公开指南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受理机构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邮编、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

(二)申请的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三)救济途径;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七条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包括下列政府信息:

(一)依法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

(二)属于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三)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信息;

(四)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信息;

(五)与行政执法有关的,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信息;

(六)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信息;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第八条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向行政机关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或本组织的有关证明。以组织名义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当面核实有关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到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接受核实。

第九条申请人应当以纸质、数据电文等书面形式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书面申请确实存在困难的,申请人可以以口头方式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并记录在案。

申请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二)请求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及用途;

(三)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和获取信息的方式;

(四)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以数据电文形式提出申请的可省略);

(五)申请提交时间。

第十条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后根据下列情况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

(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属于被申请的行政机关职能范围内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已经向社会主动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可以公开范围的,应当书面告知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时间、方式和途径;

(五)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部分公开范围的,提供可以部分公开的信息内容。

第十一条因信息资料处理等客观原因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行政机关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答复或者向申请人公开政府信息的,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期限。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书5个工作日内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

第三方应当在收到行政机关的书面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未作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公开。

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依法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申请审查期限内。

第十三条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提供与自身有关的登记注册、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提交书面申请,行政机关查验核实权利人身份后,应当提供政府信息。

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政府主管机构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不完整或者不相关的,有权要求行政机关依法予以更改。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无权更改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转送到有权更改的行政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不能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应当安排其查阅相关资料,或者以复制件等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行政机关可以在办公场所设立电子阅览室或信息查询室,便于申请人当场查阅或抄录相关政府信息。申请人存在阅读困难的,行政机关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十五条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机构提交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其中应当包括与本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有关的下列内容: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登记情况统计;

(二)同意公开、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分类情况处理统计;

(三)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投诉、复议的情况统计及其处理结果;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方案;

(五)其他应当报告的主要事项。

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机构应当及时对行政机关上报的年度报告进行分析、综合和评估,形成本级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于每年3月31日前公布。

第十七条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机构设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电话、信箱和电子邮件,接受公众对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投诉,及时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并在收到投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告知处理结果。

第十八条申请人利用依申请获得的政府信息从事违法活动,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市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办事窗口管理办法(试行)

*市便民服务中心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集中办事制度,提高行政效能,根据我市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关于设立综合办事窗口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办事窗口(以下简称综合办事窗口)是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对不具备在市便民服务中心单独设立常驻办事窗口条件,且其行政审批事项与企业和群众关系密切、操作程序简单、发生频率较低的市级部门,在行政审批职能归并的前提下,经市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与同一类型的其他市级部门共同在市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的行政审批办事窗口。

第三条综合办事窗口由市便民服务中心根据第二条的标准确定组成部门。

第四条纳入综合办事窗口的行政审批事项,部门不得在综合办事窗口以外的场所另行受理。

第五条部门选派进入综合办事窗口的工作人员,应遵守市便民服务中心各项制度,接受市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协调、监督和考核。

第六条进入综合办事窗口的部门(以下简称进驻部门),应选派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素质优良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到窗口工作。进驻部门在确定正式进入市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办事窗口工作人员的前提下,还应明确一至二名备选人员,实行A、B岗工作制度。进驻部门应确定一名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和一名分管领导,指导涉及本部门的窗口行政审批工作。综合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接受部门和市便民服务中心双重管理、双重领导。综合办事窗口工作人员原则上一定两年不变,按值班计划轮流工作。

第七条综合办事窗口值班计划由市便民服务中心制定,值班计划原则上一年一订。按值班计划轮值的综合办事窗口工作人员应提前一周到综合办事窗口与上一班轮值的综合办事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衔接。

轮值期间,轮值的综合办事窗口工作人员因故不能到综合办事窗口工作时,应提前一天报市便民服务中心同意,由轮值的部门指派备选人员到综合办事窗口工作,代班的备选人员要自觉接受市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努力做好相关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第八条对进入市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办事窗口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进驻部门要按照政务公开和市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要求,将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包括法定期限和承诺期限)、提交材料目录、收费标准及依据、申请书示范文本、办理处室、联系人员和咨询投诉电话等内容在办公场所、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便民服务中心网站、部门网站等载体上公示。

第九条轮值人员对涉及本部门的事项,能直接办理的,应在窗口直接办理;不能直接办理的,应在当日内移交本部门办理,部门办理完毕后,最迟应在承诺办理时限到期的前一日将办件结果交回窗口,由窗口统一出具办件结果给申请人。对非本部门的受理事项,轮值人员在受理后于当日通知行政审批事项所属部门取件,该部门应在当日或次日到窗口取件,并最迟在承诺办理时限到期的前一日将办件结果交回窗口,由窗口统一出具办件结果给申请人。

轮值人员对非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出现受理困难时,行政审批事项所属部门应立即派工作人员到窗口与轮值人员共同处理。

第十条进驻部门应对派驻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充分授权。对授权范围内的受理事项,应由派驻窗口的工作人员直接办理;对其它受理事项,应由派驻窗口的工作人员履行好审查员职责,并及时移交责任部门完成审批工作。

第十一条进驻部门应对派驻窗口的工作人员和其它部门派驻到本综合办事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业务培训,使窗口工作人员能够准确、及时受理各类办理事项。

第十二条综合办事窗口工作列入市便民服务中心对窗口服务考核的范围,并作为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由市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考评部分打分的主要依据。

第10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成立了以局长吕骑铧为组长、副局长于星强、曾国宇、娣、机关党委书记马露为副组长、机关中层干部为成员的卫生局干部队伍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齐心协力共同抓,为扎实、有序地开展好作风效能建设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召开了局机关中层干部及区、镇(街道)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卫生系统作风效能建设动员大会,贯彻传达了区委、区政府、区纪委、区组织部的相关要求,把卫生系统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了区委、区政府的精神上来,对全系统开展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各阶段工作目标和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到早计划、早部署、早行动。

二、狠抓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深入贯彻《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行政过错行为处分规定》等,以市委办公厅《关于近期干部管理和处分情况的通报》为警示,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大讨论,深入开展自查活动,结合自己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联系各自科室职能和岗位职责,明确工作目标,进一步改进工作态度,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行政效能。

三、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制度

坚决杜绝两好现象,加大对卫生行政机关及医疗卫生单位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和行政效能的整顿力度。把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贯穿落实到作风建设工作中,把基层和群众是否满意作为作风建设的最高要求之一,把干部作风整改的成效体现在解决好涉及卫生事业发展和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看病就医上。针对干部职工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大胆管理,严格要求,坚决克服不负责任的好人主义,切实杜绝贪玩好耍现象;坚决克服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思进取的思想;坚决克服在岗不敬业、工作不扎实、办事拖拉推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不良作风及现象,扎实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严格执行制度,促进干部依法行政。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规定,贯彻执行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程序规定。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对同一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或两个科室的,明确主体,实行首问负责,不断完善首问登记、首问接待、首问考核和保障监督等有关制度。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进一步规范完善行政审批工作流程,逐项确定办理时限,并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环节。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明确行政效能责任追究的告诫办法,明确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对分管科室的行政效能建设负责。严格落实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制订并实施行政审批监督制度,对进入窗口的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情况实施重点督查。按照区委提出的三个取向、三个能否、四个严格要求,加强行政效能监察,通过严格问责,改进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加大治庸治懒力度。通过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和行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推行政务公开、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等活动,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卫生单位的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行政效能进一步提高。

四、深化行政改革,优化审批流程

为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最大限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办事之便,卫生行政许可项目共9个大项、51个小项全部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集中办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推行以并联审批为核心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变以前行政审批单位按序逐家进行行政审批的模式,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审批办理的事项,实行由一个中心(部门或窗口)协调、各责任部门同步审批办理的行政审批模式,做到一窗受理、并联审批、统一收费、限时办结,实现卫生局窗口受理审批项目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率达100%。今年内将全面推行网上预申请审核,公开行政审批项目、法律依据、申办条件、审批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须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申请表格文本等;对每个项目的每个审批环节的责任人、审批内容、审批时限等进行明确的设定,实行网上适时预审批,让申请相对人坐在家里就可实行预申请,更加方便群众办事。

五、加强监督检查,务求取得实效

加强推行政务公开和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全区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要求,通过成都市政府网站和温江公众卫生信息网,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在医疗机构全面落实了向社会公开、向患者公开、向内部职工公开的各项内容,重点做好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及耗材价格等信息的公开,保证公开事项的真实、及时、有效。

加强对卫生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行为的监督。严格各种卫生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卫生领域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规定,实施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医疗设备计划论证、政府采购工作,强化对招标投标行为的监督。

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投资软环境建设执行情况的督查,加强对目标工作运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第11篇

一是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学习党的十七大总书记的政治报告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认真作好笔记,写好心得体会,通过学习,政治素质进一步提高,真正树立了社会主义荣辱观,在政治上始终和党中央保持一致,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一切不正之风。二是认真学习业务知识,重点学习行政管理知识和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规定以及操作规程和办公自动化等相关知识,在学习方法上作到重点中找重点,并结合自己在电脑知识方面的不足之处,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学习,政策法律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有较大的提高,增强了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提高办事效率,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一)截至2009年12月底,共发放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助理医师)3133个,其中22个县发放2337个,三个市区发放360个,市直机构发放436个。

(二)截至12月底,共完成受理的医师(助理)执业注册、变更1689件。军队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7件。

(三)由于存在医师资格或执业证书丢失问题,截至12月底,共完成补办证书39件(其中包括资格证书补办33件,执业证书6件)

(四)截至12月底,共办理医疗机构麻醉,精神类药品印件卡8件,变更法人及人员资格5件。

工作中的具体做法;

1、现场办公、集中协调、限时办结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兑现项目审批的社会服务承诺。中心的工作人员代表审批和服务部门行使审批职责,对属于审批权限内的项目,按照从快审批原则办理,对申请人交来的事件进行现场审检,确认无误、材料齐全后对其进行受理,并在网上进行登记,今年办理的各类审批和服务事项,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理结案,办结率达到100%。

2、服务热情,便民利民。

认真落实中共Xx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和社会环境的决定》,在办理行政审批过程中,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意识,把中心窗口当作拓展卫生局行政审批及服务功能的平台,作为联系单位和群众之间的情感纽带。一切从方便服务对象出发,热情服务,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正确对待窗口审批权力,时刻从申请人的角度出发,进行换位思考,全心全意地为他们提供优质服务,高质高效的完成每一项符合法律法规的项目审批工作。

坚持人性化服务,对每一位办事人员热情接待,免费提供纸、笔、胶水、剪刀、印泥等物品,方便群众办事,并不厌其烦解决前来办事人员的咨询办理事项。有时,为照顾路途遥远的办事人员材料不全的问题,能电话询问发电子邮件或传真,能现场办结的就在现场办结,决不让对方再跑腿,避免了办事人员因往返引起的不便,方便了办事人员的注册、变更工作,同时也提高了本窗口的工作效率。实现了从受理到办结的工作一体化。受到的广大办事人员的好评,实现了全年窗口零投诉。

3、严肃认真、秉公办理、严把办理审检关,“有所为、有所不为”

把执行卫生部“八条禁令”、廉政工作“五项制度”和行政服务中心“十不准”作为自己行动准则,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授予的权限来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做到了既不能失职不作为,又不能越权乱作为,多次拒绝办事人员宴请或赠送礼品的要求,有些进大厅办事人员要求办理的事项是不符合规定的,在大厅软磨硬拉要求办理,甚至以语言加以威胁,但自己能做到能作为一定作为,不能作为一定不作为,并耐心解释又努力不急躁,较妥善的解决了这些问题,树立了“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政府形象。

4、管理严谨,责任明确。

(1)在医师资格证书发放过程中,对领取人实行“签名”制,防止出现漏领、误领现象。

(2)补办的资格、注册证书返回时,要求领取时签上姓名、时间,确保了能发放到本人手中。

5、廉洁行政,高效办公。

(1)医师的注册,变更工作按承诺规定时限需三十个工作日,我们能做到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从受理到办结能够做到及时、快捷、不拖拉,有时考虑到某些路途遥远的需当日往返的人员,当天即可办结。

(2)对需补办证书的人员,将其资料通过特快专递邮寄到省卫生厅,尽快解决补办人员的需要,极大的节省了办理时间。在补办的证件返回后,及时通知补办人员尽快来取。

(3)严格遵守《市行政服务中心行为规范》和各项工作纪律,做到了仪容仪表端庄,待人热情大方,忠于职守,坚守岗位,集中精力工作。不随意串岗、溜岗。不与闲人聊天,不用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在工作中我始终用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一年来,我从没有因私事影响过工作,中心的作息时间安排紧凑,中午只休息一个小时,自己能克服一切困难努力做到按时上下班。有一次,我患了重症胃肠型感冒,头痛,胃痛,呕吐,身体非常虚弱,我想到了请假休息,但想到前来办事的群众,就忍着病痛坚持上班。工作是辛苦的,也是枯燥的,但当我看到服务对象满意地离去时,我由衷地感到欣慰。

三、及时解决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第12篇

关键词:伦理委员会;数据管理;Access2

015年7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的《关于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的公告》,标志着党中央、国务院开始高度重视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改革,并通过临床试验数据核查,打击数据造假,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行为,探索建立自查-核查-曝光的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核查的长效机制,以达到净化药物临床试验整体环境的目的。本课题组通过使用Access数据库,综合管理各类数据,为伦理委员会工作规范化提供帮助。

1材料与方法

1.1系统环境

硬件最低配置为2GHz以上处理器,2G以上内存,20G以上硬盘自由空间。WindowsXP/Windows7,Access2007或更高版本[1-2]。

1.2研究方法

Access数据库包括表、查询、窗体、报表等,其中表是整个数据库工作的基本单位,记录数据库中全部数据内容,因此构建数据库管理系统时,首先应进行表的设计,并着重于实现字段级的最优设计,再通过各表之间的公共字段建立关系,将不同表中的相关数据联系起来。为进一步管理和使用表中的数据打好基础,这种关联数据表正是与普通Excel数据表的重点区别;然后设定查询条件建立查询,以提取数据库中一个或多个表中存储的记录与字段,进行查找、统计、计算、排序等;在表、查询创建以后,则需创建报表对原始数据进行整理、综合和分析,同时将整理的结果打印出来;并创建窗体,以使用户操作更为方便、界面更为直观,并通过使用窗体对数据库进行查询、修改、添加和打印等操作。1.2.1创建表运行Access程序,创建名为“伦理委员会数据管理系统”的空数据库,然后创建表结构,在表设计视图中,对各表中每个字段的内容进行定义,包括字段名、数据类型、数据长度和精度,数据可否为空等,然后定义每个表的主键和索引,以完成基础表格的设计。本数据库根据伦理委员会日常工作的需求,最终分别创建了“药物(器械)临床试验受理项目基本信息”“药物临床试验受理项目递交资料”“器械临床试验受理项目递交资料”“多中心临床试验类别”“研究类别”“研究形式”“审查内容类别划分”“审查形式”“本院严重不良事件”“独立顾问”“伦理委员信息”“研究方案审查”“研究方案审查明细”“主要研究者”和“专业”等15个表。其中,“药物(器械)临床试验受理项目基本信息”表包含伦理委员会受理编号、试验项目名称、申请日期、申请状态、申请科室、主要研究者、申办者、监查员、本中心招募受试者人数、试验招募总人数、多中心临床试验类别、研究形式、研究类别、研究对象、受试者年龄范围、弱势群体、要求排除对象、要求具备的特殊条件、纸质文档存放位置等字段;“药物临床试验受理项目递交资料”表包含伦理委员会受理编号、目录/递交信、CFDA批件、审查申请表、药检报告、研究者手册、临床试验方案(版本号和版本日期)、知情同意书(版本号和版本日期)、原始病历记录表、病例报告表(版本号和版本日期)、其他需提供给受试者的资料、产品说明书(限于上市后药品再评价项目)、申办者资质资料、合同研究组织(CRO)资质资料、其他单位伦理批件、保险等字段;“器械临床试验受理项目递交资料”表中除“药物临床试验受理项目递交资料”表包含的内容外,还有器械企业注册标准、型式检验报告、企业自检报告、临床试验须知等字段;“本院严重不良事件”表中则按照CFDA现行的SAE报告表设置了相应的字段;“伦理委员信息”表则包含了委员姓名、联系电话、邮箱、职称、照片、伦理职务、何时参与伦理审查工作、接受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培训、接受伦理培训、专业特长、专业学术地位、发表论著等字段;“研究方案审查”表则对每个试验项目进行过程中的所有的审查内容进行了记录,包括跟踪审查频率、跟踪审查到期时间,研究状态,以及每次审查的类别、审查内容、审查形式、主审委员、会议审查/通报日期、审查结论,附件等字段。以上各字段的数量、类型、属性和有关说明可根据使用者的需要调整,对于必填的重要字段,在字段属性中的“必需”项选择“是”。为录入方便,对于研究对象、弱势群体、要求排除对象、申办者资质资料、CRO资质资料、药检报告等字段均以“组合框”-“值列表”的方式预先设定了“行来源”供选择的值,在录入时只需进行选择而无需再行录入。1.2.2建立各表之间的关系在数据库工具选项卡下选择关系,在“关系”窗口显示所有15个已建立的表格,通过各表之间的公共字段中创建表关系,在表之间创建关系时,不要求公共字段具有相同的名称,但必须具有相同的数据类型与“字段大小”属性设置。1.2.3创建查询为实现对临床试验受理项目存档资料查询、跟踪审查到期时间提醒、以及界定时间内伦理审查项目与审查具体内容等的统计,必须首先建立相应的查询。药物临床试验存档资料查询:单击“创建”>在“查询”组中>单击“查询设计”,即出现“查询设计视图”窗口,在窗口上半部分的“表/查询显示”窗口中,将需要的“药物(器械)临床试验受理项目基本信息”表和“药物临床试验受理项目递交资料”表选择添加,双击要添加入查询的字段,所选字段就显示在查询网格的“字段”中。“伦理委员会信息系统”数据库中根据所需提取的各类数据,依照“药物临床试验存档资料查询”的创建方法,还创建了“器械临床试验存档资料查询”“审查统计”“药物临床试验基本内容查询”“器械临床试验基本内容查询”和“受理项目审查频率查询”等查询表。1.2.4报表设计用Access的报表功能建立以“药物临床试验存档资料查询”为数据源的“药物临床试验存档资料报表”,然后按照报告单的格式进行排版,便于完成药物临床试验存档资料的定期打印操作。以“器械临床试验存档资料查询”为数据源建立“器械临床试验存档资料报表”,以“伦理委员信息”表为数据源建立“伦理委员信息报表”,便于对存档资料、人员信息的定期打印操作。1.2.5创建窗体基于“伦理委员会信息系统”中已建立的表和查询,单击“窗体向导”创建窗体,以便于操作者输入、编辑相应信息。选择“药物(器械)临床试验受理项目基本信息”表中的全部字段,建立“药物(器械)临床试验受理项目基本信息”窗体,利用窗体完成受理项目基本信息的输入。同样,以“药物临床试验存档资料”查询和“器械临床试验存档资料”查询的所有字段分别建立“药物临床试验受理项目递交资料”窗体和“器械临床试验存档资料”窗体,以“本院严重不良事件”表和“伦理委员信息”表的所有字段分别建立“本院严重不良事件”窗体和“伦理委员信息”窗体;选择“研究方案审查”表的全部字段及“研究方案审查明细”表的相关字段,并选择通过“研究方案审查”查看数据,建立带有“研究方案审查明细”子窗体的“研究方案审查”窗体。1.2.6建立各窗体之间的联系以设计视图模式打开“药物(器械)临床试验受理项目基本信息”窗体,在窗体右上角插入“药物资料”命令按钮,选择“窗体操作”类别中的“打开窗体”操作,选择需要命令按钮打开的“药物临床试验存档资料”窗体,选择“打开窗体并查找要显示的特定数据”,选择用于查找信息的匹配字段“伦理委员会受理编号”,即可建立“药物(器械)临床试验受理项目基本信息”窗体与“药物临床试验存档资料”窗体之间的联系,查看特定伦理委员会受理编号的药物临床试验存档资料记录;同理在“药物(器械)临床试验受理项目基本信息”窗体中依次插入“器械资料”,“审查跟踪”和“本院SAE”命令按钮,将“器械临床试验存档资料”窗体、“研究方案审查”窗体和“本院严重不良事件”窗体分别与“药物(器械)临床试验受理项目基本信息”窗体创建关联联系,以查看和输入特定伦理委员会受理编号项目的相关伦理信息。1.2.7切换面板设计管理“伦理委员会数据管理系统”中相应的表、查询、报表、窗体都建立好后,则应创建一个供所有的操作在同一平台上完成的界面,因此在Access中还应创建切换面板。在“数据库工具”选项卡中单击“切换面板管理器”,“新建”切换面板,命名为“主切换面板”,再单击“编辑”即可创建各种单击命令,如在“编辑”模式下打开窗体、打开报表、转至“切换面板”等。

2成效

2.1全程跟踪记录多类型数据“伦理委员会数据管理系统”数据库包括了伦理委员会委员、独立顾问、主要研究者的个人信息,受理项目的基本信息与相关纸质版、电子版资料,同时还记录了受理项目从申请、初始审查、跟踪审查整个临床试验过程与伦理工作相关的信息,涉及字符型、整型、逻辑型、日期型、备注型、对象连接与嵌入(OLE)等几乎所有的字段类型。用户使用界面简单,易操作,同时基本是下拉菜单或复选框的录入形式,减少文字录入操作。为便于信息的分类统计,针对数据库中信息相对固定的基本信息数据,均建立表进行分类储存,包括“多中心临床试验类别”表、“审查内容类别划分”表、“审查形式”表、“研究类别”表、“研究形式”和“研究专业”表。这类数据通过建立表的方式储存,相较于采取“组合框”-“值列表”的方式预设“行来源”供选择的值,更为科学合理,方便进行分类查询。同时在需要对其中内容进行增加和修改时,无需数据库开发人员进行调整,用户能自行在表中对内容进行增补,再通过各表之间已建立的参照完整性关系,实现对整个数据库相关内容的级联更新。本数据库建立多个单项查询、组合查询,可针对所有录入内容进行受理项目、审查跟踪、本院严重不良事件等内容的便捷检索。打开“药物(器械)临床试验受理项目基本信息”窗体,在窗体下方的搜索框内输入受理编号、主要研究者姓名、项目名称简称等内容均可进行模糊查询。点击主切换面板中的“查询/打印”,即可看到“伦理委员信息”、“器械临床试验存档资料”和“报表临床试验存档资料”等报表的链接,用户可根据需求进行报表打印。对于受理项目在临床试验过程中所递交的各类电子版资料,均可保存在“研究方案审查明细”表的附件字段中,方便用户对电子版资料进行检索与查看。2.2规范的管理提高伦理委员会工作效率伦理审查工作相关的数据均采取统一的录入方式和要求进行记录,规范统一,并且数据库内存储记录的信息可导出并转换成多种格式,如Dbase、Excel、Access、PDF、XPS、HTML等。数据库数据除可完整地导出并保存外,还设置了自动备份功能与加密保护,增加了数据库的安全性。同时设置跟踪审查提醒等,极大提高了伦理审查的工作效率。

3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