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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基金申报材料

时间:2022-06-17 18:34:0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创新基金申报材料,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创新基金申报材料

第1篇

一、服务机构及人员鱼龙混杂

创新基金中介服务机构曾经是创新基金申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它在成立之初的目的是在创新基金设立初期帮助政府宣传创新基金,并帮助企业申报创新基金,同时在此过程中完善申报程序和申报体系,他们通过向企业收取一定服务费用和国家拨款维持自己的运作。2011年,国家科技部撤消了正规的创新基金中介服务机构,自此企业完全自行申报。之前创新基金中介服务机构培养的一批专业人员散落社会,一些企业内申报过项目的人员也介入其中。造成了个人、机构、企业对于创新基金中介服务业务的市场争夺反而越发剧烈,原来服务费用是申请资金10%的比率没有降低,反而是一些凭着有关系的人员在此基础上抬高服务费价格。甚至一些香港公司也介入其中,这些香港公司也一反行业内原有后期收费的规则改为申报前收费。甚至有些中介服务机构利用其便利条件,为了骗取国家的补助,帮助企业提供和编制虚假申报信息,造成了申请信息不可靠,最终导致项目好的企业没有申请上国家补助,而项目一般甚至不满足条件的企业通过“专家”指导顺利获得国家补助。

二、几点建议

1、鼓励企业内部培养自己的融资服务专业人才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创立之初其科技创新产品的技术雏形在公司创办者那里就已经产生,创办企业是为了将它们产品化、市场化。这些企业创办者多是一些科技工作者,在企业运营过程中他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在解决这些问题时往往显得力不从心,尤其是在企业资金运作方面就更为突出。可以这样说对于将自己如何转化成一名企业家?他们在很多方面的准备都是不足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要想顺利的申请国家的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必须提高自身的综合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环境及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充分重视对高新技术专业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激励约束政策,引进德才兼备的创新基金专业人才为之服务,减少不必要的咨询和申报的花费,在企业内部鼓励有关员工学习创新基金具体政策,熟悉创新基金申报流程,充分激发专业技人员的积极性,让内部员工认识到创新基金申报的重要性,各部门积极配合,为企业长期健康发展并及时获得国家的政策支持做准备。

2、政府应进一步规范服务机构创新基金申报工作2011年,国家科技部撤消了正规的创新基金申报中介服务机构,自此企业完全自行申报,为了进一步规范服务机构创新基金申报工作,政府和科技主管部应该将创新基金服务机构与为企业编写申报材料提供咨询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分离,严禁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及其下属单位,以及各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申报材料编写服务;另一方面,加强与咨询业协会的合作,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的行为,杜绝过度包装材料、采用高额提成方式收取服务费的行为,或者打着科技管理部门的牌子高价收费承接业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效地规范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明确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定位与性质,提出在创新资源共享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技术转移服务中,重点支持能体现当地行业特色与发展领域的公共技术服务;鼓励服务机构采用多种形式特别是联合的形式开展技术服务;根据生产加工业的需要,鼓励科研机构创办科技服务机构;继续推进技术服务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专业化,完善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技术服务能力。

创新基金本身带有政府补助的性质,为了使企业从中获得最大效益,地方政府应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地方技术创新融资服务平台,以期为科技兴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个更宽领域的政策支持,具体来讲,在政策体系方面政府可以通过政府网站联网实现数据共享,这样不仅为企业节约人力、物力财力的开支,而且可以对企业的纳税申报等进行规范。

作者:马雪玲单位: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第2篇

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东莞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指导意见》精神,支持我市中小企业发展,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是根据《东莞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指导意见》由市财政从2004年起连续5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建立我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扶持的对象: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制订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中小企业、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担保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小企业包括公有和非公有制企业。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利用国内民间资本兴办的民营企业。

第四条市经济贸易局负责会同市财政局对专项资金进行管理。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原则上采用评审制等办法确定专项资金安排项目。

第二章使用范围和扶持方式

第五条使用范围:

(一)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重点项目;

(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项目;

(三)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四)国家、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专项资金)和科技型中

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配套资金项目;

(五)市委、市政府要求扶持和鼓励民营企业发展的其它事项。

第六条专项资金采取定额贴息或补助两种扶持方式:

定额贴息是根据项目贷款实际发生额给予一定数额的贴息。

补助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资助。

每个项目的贴息或补助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第七条定额贴息所指贷款适用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

制商业银行、城市及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贷款。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八条市经济贸易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发展中小企业的目标、部署和要求,确定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和工作要求,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和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会同市财政局联合下达“东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XXXX项目)使用计划”;对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追踪,并向市政府汇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

镇(区)经贸办组织企业申报,并协助企业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的条件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协助市经济贸易局对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进行跟踪和检查。

第九条市经济贸易局会同市财政局审定下达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追踪和监督检查。

镇(区)财政部门负责协助市财政局办理资金拨付及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市科技局组织国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专项资金)配套资金项目的申报。

第十一条专项资金使用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本单位(企业)项目的具体实施,对项目申报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达产达效负总责。

第四章申报条件和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申报条件

凡申报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报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必须是符合省中小企业局和市经济贸易局的当年度省、市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指南的项目。

(二)申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项目的,必须是经市经济贸易局确认其服务于我市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三)申报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必须是经市经济贸易局确认其服务于我市中小企业的服务机构的建设项目或专项活动(包括专业镇技术创新平台和民营科技园的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必须有明确、具体、可行的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方案和计划。

(四)申报国家、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专项资金)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配套资金项目的,必须是正在项目立项计划实施期内获得国家、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专项资金)或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

(五)凡已经列入其它同类性质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第十三条工作程序

(一)申报信用担保体系、服务体系建设和国家、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专项资金)的配套资金项目的程序:

1.市经济贸易局每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发展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工作安排,提出年度扶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国家、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专项资金)的配套资金项目的要求和方向,布置各镇区经贸办组织企业申报。

2.各镇区经贸办按照市经济贸易局的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申报项目,按项目类型分别填写相关的《申请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联合上报市经济贸易局和市财政局。

3.市经济贸易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各镇区上报的项目组织审查,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联合下达“东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项目/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国家、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专项资金)配套资金项目〕使用计划”。

(二)申报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程序:

1.市经济贸易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发展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工作安排,制定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的指南,并向全社会公开,布置各镇区经贸办组织企业申报。

2.各镇区经贸办按照市经济贸易局的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项目,按项目类型分别填写相关的《申请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联合上报市经济贸易局和市财政局。

3.市经济贸易局把各镇区申报的项目收录进项目库,并把它们与申报《东莞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项目》进行对比,去除雷同的项目,然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会同市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审定后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联合下达“东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创新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使用计划”。

(三)申报国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专项资金)的配套资金项目的程序:

1.市科技局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及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专项资金)项目立项公告,会同市经济贸易局、市财政局布置各镇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企业申报。

2.各镇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科技局、市经济贸易局和市财政局的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填写相关的《申请表》,会同同级经贸部门、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联合上报市科技局、市经济贸易局和市财政局。

3.市经济贸易局和市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联合下达“东莞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专项资金)配套资金项目〕使用计划”。

第五章使用和管理监督

第十四条市财政局根据下达的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将补助金或贴息金下拨镇区财政部门。项目单位凭资金计划与当地财政部门衔接落实资金,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五条项目单位收到贴息金或补助金后,应按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处理。

第十六条建立项目定期报告制度。各项目单位要在每年一月底前向当地经贸办报告本企业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各镇区经贸办在每年2月底前将情况汇总报市经济贸易局。

第十七条建立检查制度。市经济贸易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对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实施情况的管理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应依法办事,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被检查的企业应主动配合检查人员做好相关工作,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不得阻碍检查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六章变更和处罚

第十八条资金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或撤销时,需逐级报市经济贸易局和市财政局同意。对因故撤销的项目,资金项目单位必须作出经费决算逐级报市经济贸易局和市财政局核批,剩余资金如数逐级退回上缴市财政。

第十九条项目单位要对专项资金实行专帐核算、专帐管理。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按国家有关规定对项目单位和行政人员给予行政、经济处罚和通报,该项目单位今后5年内不得申报市级财政支持项目;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3篇

自从“中国创造”代替“中国制造”成为焦点以来,很多人都在说创新,但在我们的设施园艺行业似乎是声音小了些,成绩也少了些。那我们就来共同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我想问一个似乎根本不需要回答的问题,为什么要创新?(或许有人会认为这个问题简直不是抛砖引玉,而是可以直接被拍砖了!)但不管怎样,问题既然提出来了,就试着回答一下吧。一个直接明了的回答是为了让企业获得竞争优势,为了能更好的为用户创造价值。说大一点,创新是一个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灵魂,是企业寻找生机和出路的必要条件。创新的根本意义就是勇于突破企业的自身局限,革除不合时宜的“旧”,在现有的条件下,创造更多适应市场需要的“新”,走在时代潮流的前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胜利。

创新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一个部分、一个环节。有管理学家说,企业只有两种,一种是创新的,一种是死亡的。听起来非常骇人听闻,但就整个产业而言,在所有的活动和经营中我们都是面临着三个点:第一个点就是我们的客户:第二点就是我们的竞争,或者说是我们的竞争环境;第三个点就是我们的技术。我们的设施园艺行业是一个既传统又新兴的产业,所以这每一个点就带着一些特别的资源和条件。与荷兰、法国、美国和日本这些先进的国家和地区相比,我们的产业水平还落后几十年,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们最重要的创新模式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这种创新,使我们的行业有了一个飞跃性发展,温室设施面积达到世界第一,园艺产品亩产量基本达到发达地区的平均水平。从而现代设施园艺产业,逐渐成为我国现代化农业建设中重要的一环。给我们的从业企业,搭建了一个广阔的舞台,也带来了丰厚的回报。

到了现在,二十一世纪10年代,我们的产业也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与世界水平的差距缩小了,市场的活跃程度提高了,可是我们现在行业中的创新环境却不好了。我们发现,目前不利于创新活动的因素主要分为资金、知识和市场三个方面。其中资金方面的不利因素包括:(1)技术创新活动的经济风险太大,(2)技术创新所需的资金太多。知识方面的不利因素包括:(1)科技人力资源短缺,(2)缺乏技术积累:(3)缺乏相关技术信息;(4)缺乏市场信息,(5)缺少技术创新合作伙伴。市场方面的不利因素包括:(1)行业存在过度竞争;(2)行业利润率太低;(3)同行企业较少从事创新活动;(4)创新产品需求存在不确定性。这诸多的因素,似乎导致我们这个新兴的产业,陷入了困境。没有了创新,开始互相炒着彼此的剩饭,发展开始失去强劲的动力。就像我们在文章开头谈到的,年轻的行业仿佛开始进入迟暮。

这不得不使我们要再次反思:什么是创新?创新很难吗?――说别人没说过的话叫创新,做别人没做过的事叫创新,想别人没想的东西叫创新。我们有的东西之所以叫它创新,就是因为它改善了我们的工作质量,改善了我们生活质量,有的是因为它提高了我们的工作效率,有的是因为它巩固了我们的竞争地位,有的是对我们的经济、对社会、对技术产生了根本影响。所以我们叫它创新,但是创新不一定非得是全新的东西,我旧的东西以新的形式包装一下,包装旧的东西叫创新。我旧的东西以新的切入点切入叫创新,我总量不变改变结构叫创新,结构不变改变总量也叫创新……可以说创新无处不在,特别是在困难的市场环境中,我们更需要一种创新精神。

那么接下来看看我们面临的问题吧:

①如何进一步优化温室设计,降低用钢量,调整温室建造成本,

②如何开发出自主知识产权的温室系统,摆脱对国外产品的依赖,

打破某些进口品牌的独断性?

③如何摆脱国际花卉企业对我们的歧视(不给新品种,不给好品种)?

④如何规划新的项目方案与标书,取得竞争的成功?

创新就意味着非主流,就意味着勇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记得山东有一个做企业的朋友,就提出一个新型大棚骨架的新产品和新工艺;北京一个做企业的朋友,提出了一种以太阳能板蕾热为能量提供的日光温室;上海一个企业大胆的放弃自加工环节,重点放在市场、科研和质量,与合作企业形成共赢……其实我们的身边从没缺乏创新,就像我们欣赏美女,在面对非主流时,更会惊艳于那份触动。

勿以新小而不创――我们期待着一个更具活力,更有成绩的现代设施园艺产业!

花絮: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一项专门用于培育、扶持和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专项基金,中央财政拨款及其银行存款利息是其资金来源。

什么样的企业可以申请创新基金?

创新基金面向的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各类中小企业,其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应该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有较高创新水平和较强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企业已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企业职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0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技术创新项目的规模化生产,条件可适当放宽。企业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3%,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对于已有主导产品并将逐步形成批量和已形成规模化生产的企业,必须有良好的经营业绩。

创新基金对企业的支持方式

根据中小企业和项目的不同特点,创新基金分别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资本金投入等不同的方式给予支持。贷款贴息支持已具有一定水平、规模和效益的创新项目,原则上采取贴息方式支持其使用银行贷款。一般按贷款额年利息的50%~100%给予补贴,贴息总额一般不超过100创新基金立项万元,个别重大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无偿资助主要用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产品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科研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创办企业进行成果转化的补助。资助数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且企业须有等额以上的自有匹配资金。资本金投入是对少数起点高、具有较广创新内涵、较 高创新水平并有后续创新潜力、预计投产后具有较大市场需求、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项目,采取资本金投八方式,数额一般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20%。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定位

创新基金作为政府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资助手段,将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和资本金投入等方式,通过支持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培育和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将重点支持产业化初期(种子期和初创期)、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风险较大、商业性资金进人尚不具备条件、最需要由政府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并将为其进入产业化扩张和商业性资本的介入起到铺垫和引导的作用。因此,创新基金将以创新和产业化为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上联“八六三”、“攻关”等国家指令性研究发展计划和科技人员的创新成果,下接“火炬”等高技术产业化指导性计划和商业性创业投资者,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和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同时,推动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客观规律、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新型投资机制。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基本特征及性质

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建设所需资金少,建成周期短,决策机制灵活,管理成本低廉,能够适应市场多样性的需求等特点,特别是在创新机制和创新效率方面具有其它创新基金立项书企业无法比拟的优势。科技型中小企业既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实现技术创新的有效载体,也是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近年来的发展表明,科技型中小企业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经济发展新的重要的增长点。因此,结合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特点和资本市场的现状,建立以政府支持为主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是促进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专项基金。通过拨款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投入等方式扶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培育一批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必将对我国产业和产品结构整体优化,扩大内需,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带动和促进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快速的发展等起到积极的作用。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作为中央政府的专项基金,将按照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进行运作,扶持各种所有制类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并有效地吸引地方政府、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投资,逐步推动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高新技术产业化投资机制,从而进一步优化科技投资资源,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和发展的良好环境。

创新基金的宗旨

创新基金的宗旨首先是支持技术创新。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要求在技术、工艺、或是产品性能上有较大的创新,或有实质性的改进,技术水平至少达到国内或国际领先水平。

其次是鼓励技术创业,培养技术创业企业家。创新基金重点支持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优先支持由高素质的科技人员和留学归国人员创办、领办的企业,使其能够在创新基金的帮助下,利用其所掌握或拥有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和高水平的技术成果进行创业。通过创新基金的支持,提高初创企业抵御成长早期风险的能力,帮助企业越过“死亡谷”。

第三是引导社会资金,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基金的建立,一方面通过直接助资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的不足,另一方面是通过引导和示范,吸引和带动各级政府、金融机构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动的关注和支持,带动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投融资体系的建立,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状况。

创新基金的运行机制

创新基金的管理采取政府部门决策和监督、专家咨询和指导、基金管理机构组织和实施的“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即科技部、财政部作为政府机构负责制定创新基金运作规则,决定创新基金的总体工作目标和《指南》,并对运作情况实施监督和指导,同时具有对创新基金项目的最终立项审批权:专家咨询委员会作为创新基金咨询机构,负责审议确定创新基金年度支持重点领域,并对创新基金的管理提供指导和咨询意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作为创新基金的办事机构,负责创新基金的日常管理与创新基金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从而实现了政府决策与专家咨询紧密结合、决策监督与管理实施相对分离,各尽其责、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管理特点和运行机制。

创新基金的立项审查机制

第4篇

2011年,普陀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值达到63.5亿元,同比增长19.4%,其中软件收入26.5亿元,同比增长18.2%,均实现了快速增长。继2009年以来普陀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已连续三年保持两位数的高速增长,为普陀区科技产业三年发展推进计划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政策聚焦,提升产业能级

为进一步优化区域内的创业环境,普陀区加大了政策供给。在已《普陀区信息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政策专项扶持资金的落实,分别就政策所涉及的企业资质资助、信息产业项目扶持、企业房租及入驻补贴、信息产业人才奖励等多个方面给予资金配套支持,极大地推动了普陀区信息产业的发展。同时,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培养创新人才队伍。人才强则科技强,科技强才会产业强。信息产业是科技产业的重要领域,通过对接普陀区人才专项政策,推进实施《科技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出台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团队奖励、科技进步奖激励、科技创新项目研发人才专项扶持等3项支持科技人才实施细则,从而激励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着力培养一批科研型领军人才和项目型领办人才,切实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集聚效应,从而助推区域经济的发展。

加大区内政策支持力度,必然提升了产业能级,提高了信息产业对区域经济的贡献度。普陀区着力培育信息产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小巨人企业、软件认定企业,加强对企业的指导。仅2011年,区内11家信息产业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占比48%;积极实施科技小巨人工程,成功推荐电科智能、中软、天地数码3家企业为市级小巨人和小巨人培育企业;培育市科技小巨人、市科技小巨人(培育)及区科技小巨人企业中,信息产业企业32家,占比44%;积极推进8家信息产业企业为区级小巨人工程立项单位,新培育软件认定企业14家。

优化创新环境,营造合作氛围

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我国经济面临下行压力。为推动科技产业的发展,普陀区积极组织区内信息产业企业申报市经济信息化委、科委的各类专项计划项目。2011年,普陀区信息产业类企业主要承接了国家、市、区创新基金、国家重点新产品、科技成果转化等各级各类科技专项计划项目75项,占普陀区科技企业承接以上科技专项总数的42%。其中,信息产业类企业获批国家科技部创新基金项目10项,市级创新基金项目12项,市软件和集成电路发展资金专项3项,区级创新基金项目27项;获批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1项;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上海市人才计划、国家、市科技进步奖等其他各类项目25项。依托各类项目的成功申报,大幅度提升了区内企业创新能力。作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加大研发投入的科技项目,普陀区还将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和培育,以激励区域信息产业企业开展科技创新,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对培育更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起到积极的示范和推动作用。

为了降低创新门槛,提供深化创意的基础,普陀区还搭建起知识产权公共平台,支撑行业企业科技创新。积极推动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合作共建“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智能电网用户端中心”。通过依托电科所在智能电网用户端领域的技术及行业资源,建成一个开放共享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和高效的知识产权问题解决方案核心服务平台,为行业内企业提供建立专题数据库、专利检索分析、重大专项知识产权评估、行业知识产权宏观分析、专题专利分析等专业化服务,以同步全球的科技情报信息和专业化服务为智能电网用户端企业的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产学研结合,合理布局规划

推进创新的重要办法即放宽视野,充分利用产学研合作,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普陀区积极指导上海谈家二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华东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成立产学研战略联盟。利用两大园区各自优势,充分发挥资源共享、特色项目调配、信息互通、渠道畅通的优势,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和科技进步,为整个区域经济的腾飞注入活力。

同时,继续优化和完善信息产业园区的整体布局和功能规划,培育和壮大重点园区,加大信息产业集聚力度。通过落实园区政策,促进园区健康有序发展。2011年,天地软件园荣获“上海市软件出口(创新)园区”和“上海市信息服务业基地”等称号,以其为核心的天地科技谷被认定为“上海国家高技术服务产业园区”;武宁科技园则顺利实现体制转换,依托电科所技术优势,集聚发展智能电网终端产业,使国家智能电网终端检测中心和国家能源智能电网用户端电气设备研发(实验)中心成功落户;推进科技孵化器建设,积极协调谈家二八市级孵化器对接市创业火炬中心和市科创公司,形成普陀区科技创投初步方案,谈家28被认定为市级A类科技孵化器。辅导孵化器逐步拓展创业苗圃及向加速器、科技投融资及国家级孵化器方向发展努力,同时推荐同济大学沪西科技园和华东师大科技园成功获批上海市科技孵化器。

加强沟通服务,提升产业发展动力

良好的沟通是政府与企业一致的需求,普陀区进行了两方面的努力。首先,通过发挥普陀区IT企业家联谊会、科技园区、楼宇等科技载体的功能平台作用,及时最新科技项目;以政策宣讲会的形式,向IT企业宣传科技政策,指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争取政策、资金支持,降低成本。其次,不断扩大统计工作范围,掌握企业发展动态;开展企业创新需求调查工作,为下一步采取有效形式和途径,向企业提供高效、便捷和周到的服务做好铺垫。

为使企业顺利开展资质认定、财税缴纳工作,特召开培训会议,分别邀请软件行业协会、市高新办专家开展软件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题培训辅导。同时加强同区税务分局的沟通协调,并对企业指导审查流程,提高了软件认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年审通过率。在科技项目申报工作中,做好项目前期调研,辅导企业组织申报材料,2011年普陀区信息产业企业获得科技项目数量和金额均创下历年新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市区联动项目的资金匹配工作,帮助企业及时享受项目资金支持。普陀区科委作为支持单位全程跟进指导上海灵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资举办面向全国的2011大学生游戏创意竞赛,为其解决竞赛过程中的各种困难。

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是培育龙头企业带动优势特色IT产业集群发展的重要步骤。一是充分利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统计分析功能,挖掘潜力企业,主动开展企业调研,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等各类瓶颈问题。二是进一步加强已申报项目的管理,规范各类专项计划项目的跟踪、统计、验收工作,做好科技项目立项后期服务。三是转变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使用思路,从资源集聚向服务导向转变,统筹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更好地为企业研发提供技术支撑。培育信息产业的龙头企业是区域经济保持稳步增长、具备持久生命力的关键,普陀区科委将积极支持IT企业上市融资,做大做强。

在充分利用市、区两级政府的科技政策和项目的基础上,普陀区进一步拓展资源,指导企业、企业家申报各类资质和荣誉,帮助企业拓展市场、塑造形象、扩大行业影响力。2011年,在科委的全程参与和指导帮助下,维鹏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维络城)董事长兼CEO张毅斌、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许星成功当选“上海IT青年十大新锐”;上海电科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陈红洁、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顾燕芳等2人荣获优秀软件企业家称号;上海天地软件园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荣获上海明星软件企业称号;上海金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金档光典综合档案管理软件等6家企业的8项软件产品均被评为优秀软件产品;新天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易辉总经理获得“2011年度上海青年高端创意人才”称号;上海电科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虞鸿等5人加入上海市优秀技术带头人计划。

培育新兴产业,拓展发展空间

聚焦“十二五”开局,围绕“创新求突破、提升促发展”的指导方针,普陀区坚持“夯实基础、突出重点、引领创新”的工作定位。如在天地软件园进一步集聚信息产业,完善和拓展上海手机动漫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促成天地软件园与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合作,使该平台扶持下制作的内容都可以通过电信的渠道面向市场推广;同时,发挥平台的服务功能,及时跟进普陀区支持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政策,为区域内相关企业应用平台提供资金补贴,降低手机动漫企业研发成本,推动行业科技创新和人才创业;充分利用发展手机动漫公共服务平台的媒介作用,做好企业集聚和招商引资工作,形成以网络游戏、数字内容为主的创意新媒体产业链;依托武宁科技园建设国家能源智能电网用户端电气设备研发(实验)中心项目,大力发展智能电网终端与智能交通特色产业,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及时项目信息,带动区内系统集成企业、嵌入式软件企业的发展。

第5篇

一、认定对象

(一)在州境内,依法注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的各种所有制企业。

(二)已被认定为省级科技型企业的,不再进行认定。

二、认定条件

(一)企业以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的研究、生产、经营为主营业务,且符合国家科技和产业发展政策。

(二)企业业务经营一年以上,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其主营收入占企业销售(服务)收入的50%以上。

(三)企业内部具有国民教育中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占从业人员的20%以上。

(四)企业拥有一定自主研发的技术储备(含授权的专利、登记的成果、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新产品)、授权转让的技术或专有技术等。

(五)企业拥有较稳定、开放的研究开发或技术创新机构(研究设计组、技术开发室、技术开发中心或企业研究所),而且每年用于研究开发的自筹经费占企业年销售收入的2%以上。

(六)企业的劳动生产率高于全州平均水平,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

三、认定程序

(一)州级科技型企业的认定、复审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州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行常年受理、集中审定的办法。各市、县、行委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科技型企业认定的推荐工作。

(二)申请认定的企业,必须如实填写《州科技型企业申报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企业工商注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有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3、有关的技术储备(专利、科技成果、专营产品生产许可证等)的复印件;

4、企业法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其简历;

5、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学历证明复印件;

6、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7、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州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企业及申报材料进行评议,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在媒体公示征询意见后,由州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正式发文公布并颁发证书。

四、监督管理

(一)州科技型企业实行动态管理,由州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每两年进行一次资格复审,经复审通过的企业由州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正式下文公布。不符合科技型企业认定条件的取消科技型企业称号,同时不再享受有关的优惠政策。

(二)科技型企业复审提供以下材料:

1、如实填写《州科技型企业复审表》;

2、企业工商注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企业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科技型企业实行季报、年报制度。在每季第一个月15日和每年1月底之前,各企业将其上季度、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报所在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经核实后,报州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四)企业在申请认定或资格复审时,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欺诈手段骗取科技型企业称号的,经查实,由州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并取消其称号,两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相关认定申请。

(五)科技型企业需要变更名称、营业地址、经营范围、合并、分立、转业的,应及时向州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优惠政策

(一)市、县、行委科技管理部门优先推荐州级科技型企业申报国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符合省级科技型企业申报条件的,将及时推荐至省科技厅进行省级科技型企业认定。

(二)科技型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用其科研成果、专利、商标、专有技术作价入股或参与收益分配,其入股比例不受限制,自行商定。

(三)科技型企业自认定之日起,一个纳税年度内,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科技型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所得税额时加计扣除,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五)享受国家和省上有关科技型企业的优惠政策。

六、其他事项

第6篇

一、科技项目组织申报取得新突破

依托我县药化、皮制品、铜加工、茧丝绸等重点产业及粮食、畜牧、蚕桑、蔬菜、林果等主导农业产业,科技扶贫团深入企业、乡村及有关单位进行调研,把我县科技创新与上级政策对接,帮助梳理项目,积极组织项目申报,争取资金和技术扶持,不断推动主导产业做大做强。

今年以来已上报项目15个,其中国家级项目8个,包括星火计划3项、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2项、火炬计划1项、科技支撑计划备选项目1项和科技惠民计划项目1项;省级项目7个,分别为重点新产品2项、支撑计划1项、成果推广1项、对外合作1项和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1个,以及依靠科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示范县。目前正在准备申报2013年的星火扶贫项目。

截至目前,已获批国家级项目5项,其中国家星火计划项目课题2项(分别为井冈蜜柚节水灌溉技术示范、白莲生态种植技术示范),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2项(分别为U型滴灌技术开发和F—60001多层挠性印制板)、火炬计划1项(多层柔性线路板)和科技惠民计划——县健康服务平台构建和常见多发病防治技术应用示范;获批省级项目3项,分别为高新技术企业1个、对外合作1项和重点新产品1项;共获批项目资金1900多万元,为二十几年来获得国家、省、市项目经费支持最高。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实现了零的突破,我县光荣成为科技惠民计划项目全国第一批及截至目前我省唯一一个试点县。

项目申报过程中,科技部扶贫团尽心尽力,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扶贫团带领我局及相关单位,多次召开研讨会,从政策分析、项目筛选设计、组织协调到申报材料修订、咨询论证准备,周密部署,细致跟进为项目组织申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尤其是项目在京答辩期间,在我县挂职的副县长亲自带领我县答辩组加班加点,反复研讨,不断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和答辩PPT,使我县的科技惠民计划项目在众多项目中脱颖而出,成为了全国第一批及我省第一个试点县,获批项目资金1695万元。

二、科技项目建设扎实有效开展

今年以来,我县重点实施的项目有3项扶贫项目、科技富民强县项目等项目。年初,县科技局组织有关项目单位召开了科技项目实施座谈会,各项目实施单位分别汇报了各自所承担项目的实施情况及下步打算,分析了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会议要求对实施的科技项目应发挥科技示范带动作用,要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同时要强化项目管理工作,并从中提炼出一些科技成果进行科技成果鉴定,达到推广应用的目的,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今年我县实施的科技扶贫项目有3项,分别为县农技中心承担的“塑料大棚秋延后蔬菜高产栽培技术引进示范”、县水产站承担的“水库渔业生态修复技术推广”、县科技公司的“金银花新品种引进示范”。其中“塑料大棚秋延后蔬菜高产栽培技术引进示范”项目已在镇村建成蔬菜大棚10余亩,开展秋延后蔬菜栽培,目前示范的品种有进口油麦茶、速生大白菜、青皮黄瓜、芹菜、大蒜等,已带动该村农户发展蔬菜种植110亩,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下一步将开展春提前蔬菜的育苗工作;“水库渔业生态修复技术推广”项目在才丰洞口水库、高市乡毫岭水库等在建立5个示范基地,推广水库渔业生态修复技术,推广面积6500亩,实现一个生产周期单产亩增产65公斤,年亩增收节支360元;“金银花新品种引进示范”项目引进湖南隆回湘中金银花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培育的湘中一号、湘中二号等金银花优良品种。在乡新建示范基地300亩,苗木长势良好,成活率达98%以上,今年试花期已实现经济效益28万元,年为社会提供务工费20万元,有效解决了当地及邻村年龄较大的农村劳动力及家庭妇女务工问题。

科技富民强县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推进了我县绿色水稻的产业进程。今年以来,通过项目实施,一是进一步巩固了我县20万亩绿色水稻生产面积,在石桥镇樟枧村、乡村、怀忠镇新居村建立3个1000亩绿色水稻生产核心示范区,推广应用优质稻新品种、采用频振式杀虫灯、太阳能杀虫灯诱杀螟虫和稻纵卷叶螟成虫,推广“稻鸭共栖”模式;推广旱床育秧、塑盘抛秧等为主的水稻壮秧育苗栽培技术和以农家肥、堆肥等为主的培肥土壤技术;实现单季平均亩产452公斤,增产36公斤,亩增产值90元,亩节省化肥、农药等成本40元,亩增收节支130元,总增产粮食7200吨,总增收节支2600万元。二是建立了水稻新品种引进试验基地150亩,从市场遴选出有潜力的早稻新品种22个进行了新品种选优展示,优选出了湘丰优402、新丰优206、淦鑫206等3个早稻品种,计划在2013年作为我县早稻主推品种。三是对我县绿色大米加工企业进行了技术改造,进一步提升了企业产能,使县晨风米业有限公司获得了2012年全省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并派员参加省农业厅组织的绿色食品企业内部检查员培训,获得绿色食品企业内部检查员资格;通过与项目区农民签订粮食订单,订单收购价格高出同品种市场价8%,每亩增收近100元,帮助农民增产增收,解决劳动就业28人。今年以来,项目实施共举办各类培训班(会)40余场次,培训农民2000余人次,印发资料70000多份。

另外,根据省厅安排,我县组织2010年科技扶贫项目单位做好了项目验收准备工作。

三、科技交流与合作迈上新台阶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科技引领支撑作用,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科技部扶贫团的帮助下,积极做好了科技、人才、项目对接,使我县科技交流与合作迈上新台阶。

1、聘请科技顾问,举办县首届特色产业发展论坛

今年5月,举行了科技顾问聘任仪式暨县首届特色产业发展论坛活动。聘请了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研究员等8位药品、食品、农产品深加工领域的科技专家为县科技顾问;举行了县首届特色产业发展论坛,各位专家在充分了解了我县特色产业发展情况并听取我县特色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相关科技需求后,详细介绍了全国特色产业示范地区的发展情况和经验,深入分析了我县的资源特色和优势,对下一步我县特色产业发展方向和途径提出了宝贵意见,回京后还相继介绍相关企业来县洽谈对接。

2、聘请科学发展顾问,举办科技扶贫团“重走扶贫路·共话情”座谈会

今年6月,举行了科学发展顾问聘任仪式及科技扶贫团“重走扶贫路·共话情”座谈会。邀请到曾在我县挂职扶贫的各届扶贫团重走扶贫路,聘任了杨起全副院长等7位同志为县科学发展顾问;召开了科技扶贫团“重走扶贫路·共话情”座谈会,科学发展顾问们对我县几年来发生的巨大变化给予充分肯定,并对未来如何发挥科技创新驱动功能、调整县域经济结构、可持续发展产业选择等方面与与会领导和单位进行了深入研讨和交流,提出了诸多宝贵意见,并表示将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在科学发展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帮助整合资源,尽顾问之所能。我县科学发展顾问在今年各项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咨询论证方面给予了大量的指导和支持。

3、联系铁皮石斛项目洽谈考察组到我县考察

今年6月,科技部扶贫团副县长联系到铁皮石斛项目洽谈组——大学教授一行4人到我县考察,就在我县发展铁皮石斛种植进行了现场调研,经初步考察,我县气候条件适宜铁皮石斛种植,且具备了种植所需大棚等基础设施,并于今年10月再次到县考察。由于铁皮石斛种植技术要求较高,且前期投入高(每亩仅苗木投入为8-10万元),初步决定在我县农业科技示范园租凭6个大棚开展铁皮石斛种植示范,通过示范带动附近农户发展种植铁皮石斛。据当地种植效益,每亩可达30万元,铁皮石斛项目引进示范成功将大力推进我县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

4、招徕绍兴留学生创业联谊会到县考察

9月,省绍兴市留学生创业联谊会赴县开展一系列调研活动,县政府县长、副县长陪同,科技部扶贫团副县长组织了调研活动。首先到白茶基地、皮革、科技数码参观,之后在工业园区管委会听取园区发展情况和招商引资政策介绍。联谊会一行对我县科技创新所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的赞誉,同时提出了一些宝贵的意见,并表示对特色产业产品打开市场提供支持。

5、大学研究生到我县实习

7月,大学硕士生3人一行来到我县大学实践基地实习。实习期间,三位实习生帮助科技局完善科技网站,还到中医院、医院等四个中国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站点查看网站运行情况,了解相关网络问题,并在禾川医院建立了一个医疗卫生业务网站,最后还到乡长富村了解农村信息服务平台等情况。通过四天的工作,大学硕士生顺利完成了实习任务,得到了有关单位的肯定。

四、科技成果工作取得新进展

今年以来,积极组织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县人民医院的有关项目参加科技成果鉴定和申报省、市科技进步奖。其中数码有限公司的F-60001多层挠性印制板项目获得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并着手申报省科技进步奖;农业科技公司的U型滴灌项目及县人民医院的自制带吸引电钩在腹部开放手术中的应用项目分别通过市科技局成果鉴定均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下一步工作设想

2012年,我县科技扶贫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要求,以科技为依托,加强科技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大力推进产业化扶贫,不断提升区域性支柱、特色产业的科技水平,加大人才培育力度,促进我县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进一步扶持农业主导产业。加大蚕桑、蔬菜、畜牧等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扶持县域传统主导产业的发展。

2、促进工业企业科技创新。以科技入园入企、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等为抓手,着力提升我县药化、机电、铜加工、皮革、卫浴等特色产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3、扎实开展科技惠民项目。充分利用我县现有的基础及外部资源,从技术、组织两方面着手扎实有效实施科技惠民项目,着眼长远做好试点工作,总结探索长效机制,实现项目的可持续。

第7篇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1-5月份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1-6月份预计完成情况

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科技发展考核指标共有六项内容,1-5月份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如下(括号内为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跨越发展考核指标):

1.全社会研发投入支出占GDP比重达2.25%(全社会研发投入支出占GDP比重,确保2.2%,争取2.25%);

2.百亿元GDP专利授权数为122件(百亿元GDP专利授权数,确保292件,争取329件);

3.百亿元GDP发明专利申请数为64件(百亿元GDP发明专利申请数,确保152件,争取158件);

4.全县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52亿元(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确保115亿元,争取125亿元);

5.新增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已申报第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9个,暂无获批消息(新增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数,确保8个,争取10个)。

预计1-6月份,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将达到2.25%,百亿元GDP专利授权146件,百亿元GDP发明专利申请76件,全县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将达到65亿元,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9个。

(二)1-5月份特色工作、创新举措和亮点事例

1-5月,县科技局按照全市有影响、有位置的总要求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我县科技进步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1.申报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6个,其中3个进入现场考察(全市共4个)。

2.开展今年全市唯一的省知识产权“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工作,目前已将金石农机农资机电城申报材料上报省知识产权局。

3.申报第一批省级高新技术产品10个,获批9家,占全市获批数的一半;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9家。

4.初步建立企业信息库,为项目的培育和历史资料查询建立共享平台。

5.探索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贷款项目,助推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6.开展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金湖石油机械特色产业基地复核工作。

7.申报国家创新人才推荐计划项目3个,省创新创业团队项目1个,省创新创业人才项目13个,企业博士集聚计划项目8个。

8.开展企业技术难题征集,组织企业参加市政府与常州大学签约仪式,现场签约3家。

9.组织企业参加省知识产权标准化创建工作,配合市局开展专利执法检查。

10.申报省农业支撑项目4个,苏北富民强县项目4个(全部公示)。

11.全县申报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48个,预计获批30个,获批扶持资金1200万元。

(三)主要工作

1、注重早启动,紧抓项目申报不放松。

针对去年未能完成县下达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任务,未能获批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未能圆满完成国家高企申报任务的情况,我们从年初开始,就瞄准预定目标,狠抓项目培育、申报不放松。一是广泛宣传,广而告之。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征集各类项目源,共征集项目源36个。二是分片包干,协同配合。逐个企业了解情况,上门辅导,最大限度的帮助企业争取项目扶持,对全县160余家列统企业做到户户到,对小微企业做到有求必应。截至目前,已申报省级以上各类计划项目48个,其中: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9个,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6个,省社会发展项目8个,省工业支撑项目9个,省农业支撑项目4个,预计获批30个,获批扶持资金1200万元。

2、注重助提升,为企业科技创新添活力

(1)产学研合作更加突出实效。

俯下身子,深入企业听取企业对产学研合作、技术难题攻关等需求,使企业与院校的对接更直接、更有效。3月,组织企业参加市政府与常州大学签约仪式,现场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3家。4月,组织参加省人才办在武汉、成都等地举办的人才对接峰会,寻求合作机遇。开展企业技术难题征集活动,共征集各类技术难题16项,6月中旬我县企业将就这些技术难题与南京理工大学集中对接。到目前为止,全县已有金石集团、红光仪表等70家企业与全国近60家高校院所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不少企业与高校的合作已经开始了实质性的联合创新。1-5月份,申报国家创新人才推荐计划项目3个,省创新创业团队1个,创新创业人才项目13个,企业博士集聚计划项目8个,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3个,科技副总项目9个,签署合作协议30项。此外,还配合县人才办开展人才招引和科技镇长团工作。

(2)高企培育更加突出引导。

积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一是精准解读政策,加强带动引导。仔细研究国家政策规定,通过专题培训、印发资料、走访调研等方式,让企业进一步了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政策,调动企业申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强化服务意识,一对一指导申报。会同财政、地税等部门主动上门帮助收集材料,整理技术档案、精心测算考核指标,手把手地编写申报材料,增强企业申报高新企业成功的信心和决心。三是建立高企后备库。通过上门走访、调查摸底,根据企业的专利、成长性、创新性等,筛选出有条件、有潜力的企业,建立全县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并根据企业的特点,制定培育方案。上半年,已申报第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9家,7月底还将申报第二批共8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产品10个,获批9个(全市共16个)。此外,县科技局还认真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截至目前,2013年度研发项目加计扣除共备案18家企业、40个项目,预计减轻企业负担2亿余元。

(3)研发机构建设更加注重长效。

一是推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建设,深化与沈阳自动化研究所的合作,进一步推进物联网中心建设,借力科技镇长团平台、充分利用省内高校资源,全力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升级。二是对三年内申报获批的市级以上研发机构进行“回头看”,对重申报、轻建设的研发机构提出整改意见。三是对今年新申报研发机构从严把关,保证质量。上半年,共申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重点实验室1家、研究生工作站2家(已公示)。截止目前,我县共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有14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9家,大中型企业均已建立不同层次的研发机构,列统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接近75%。

3、注重促创造,知识产权工作亮点纷呈。

县科技局积极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宣传及执法保护工作,深入企业调研指导。一是组织开展专利申报。年初,局领导带领相关科室同志,深入企业对专利申报情况进行调查,邀请专利事务所专家走进企业,对专利申报进行一对一的专门指导,鼓励企业积极申报专利。二是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化创建工作。今年,新参加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化创建备案企业5家,组织10家企业参与评选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先进单位。截至目前,全县共参加备案企业33家,其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26家,13家企业通过了省知识产权局组织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绩效考核,其中优秀单位4家。三是创建省知识产权“正版正货”示范街区。组织金石农机农资机电城开展“优质商户”评选活动,签署“正版正货”承诺,帮助创建申报省知识产权“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四是推动专利成果的实施转化。申报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6个,3个进入现场考评,申报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3个。五是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参加省专利执法培训2人,参加省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14人。六是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知识产权宣传,营造鼓励发明创造,尊重和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

4、注重顾大局,尽力做好中心工作。

上半年,县科技局在认真开展科技工作的同时,还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要求积极做好全县中心工作,服从服务于全县发展大局。一是开展招商引资。先后到武汉、苏南、浙江等地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目前,已有2个在谈项目。二是开展各项创建。主要是综治平安、小康指标、三城同创、生态县建设、软环境建设等。三是参与秸秆禁烧工作,确保责任场圃没有一个火点。四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做好各项规定动作,选好自选动作。目前,各项工作都在有序开展中。

(四)存在问题及原因

上半年,科技局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专利申请量未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原因是今年市里下达的任务数较去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加之企业自主创新意识有待加强。二是优质项目源偏少,能够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不多。主要是培育和发展不够充分。三是招商引资成效还不明显。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年目标任务,以助转型、促发展为己任,努力推进全县科技创新,认真履行好科技部门的工作职责,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努力。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的工作中心,充分发挥科技部门在推动自主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科学技术普及方面的职能作用,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具体目标:

到年底,县科技局必须要完成的主要目标是:全年全社会研发投入支出占GDP比重达2.2%,争取达到2.25%;百亿元GDP专利授权数达292件,力争329件,百亿元GDP发明专利申请数152件,争取达到158件;全县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115亿元,力争达到125亿元;新增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8个,力争10个。

(三)拟实施的重点工作

1.力争获批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个;

2.开展苏科贷项目试点,完善县级科技计划体系,助推小微企业发展;

3.开展创新型试点县建设工作;

4.申创省知识产权“正版正货”示范街区;

5.组织2次产学研对接活动

6.通过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金湖石油机械特色产业基地复核。

(四)主要措施:

一是继续组织项目申报,助推科技型企业创新。围绕我县支柱产业的做大做强、新兴产业的加快发展,继续开展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新申报国家火炬计划1-2项,市成果转化项目3项,市农业支撑项目4-6项、工业支撑4-6项,力争全年获批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30项,其中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项,争取项目资金1200万元以上。

二是深化产学研合作,着力培育高新技术产业。进一步深化与南京理工大学、北京化工大学等高校的产学研合作,举办产学研对接活动2次,签约项目35个。新申报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8家,市高新技术企业10家;国家级重点新产品1-2个,省级高新技术产品30项,市级高新技术产品12项。

第8篇

加快推进国家级高新区建设

国家级高新区是黑龙江省高新科技产业集中开发区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金融危机的严峻形势,科技厅积极引导哈尔滨、大庆两个国家级高新区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发展,为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保增长、调结构、促发展的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据初步统计,2009年1月-8月,哈尔滨开发区实现生产总值228.3亿元,同比增长25%;大庆高新区实现生产总值168亿元,同比增长25.1%。

一是扶持企业保增长。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哈尔滨开发区出台了《开发区保增长、促发展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安排了2亿元支持资金,帮助企业保订单、稳生产,支持企业搞改造、抓创新,奖励企业多纳税、快发展;实行入门零收费并暂停了管委会及直属单位所有项目收费,为企业降成本、减负担;进一步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实行工业项目评审会制度,集中为企业办理各种手续,推进入区项目快开工、早投产。

二是抓好招商扩增量。大庆高新区2009年上半年,招商引资实现到位资金15.66亿元。目前,正在跟踪洽谈的重点项目有47个,其中投资亿元以上项目17个,已有20个项目通过大庆高新区项目会审批,11个项目正在办理选址、环评、安评等手续。2009年,续建投资2 000万元以上的重点工业项目16个,总投资21.86亿元,全部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46.92亿元、利税11.31亿元。

三是围绕特色抓园区。哈尔滨开发区将打造现代汽车航空产业和发展软件及服务外包产业作为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升级、增强经济拉动力的两个重要切入点,全面加速了航空及汽车产业城和软件及服务外包园区的建设。大庆高新区石油石化装备制造产业园规划总面积4.09平方公里,目前已建成了8栋总面积10.5万平方米的厂房和0.92万平方米的办公和研发用房;大庆服务外包产业园一期工程进驻企业69家,二期先期开工工程环境配套及绿化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0%,续建工程共8栋单体建筑已全部封顶,现已进驻企业20家。

四是围绕项目抓创新。哈尔滨开发区大力支持自主创新,积极为企业100余个项目申报了新兴工业化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以及中小企业创新专项资金2.7亿元。大庆高新区积极引进科研机构,黑龙江科学院大庆分院已正式成立,办公楼、实验楼、中试楼等基础设施已全面启动建设。同时,哈尔滨工业大学化工学院在大庆高新区建立研发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MBA教学中心迁至大庆高新区等科研院所的引进工作正在加紧推进。

积极推进各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提档升级

围绕高新科技产业集中开发区建设,科技厅以大庆高新区国家级创新型园区建设和齐齐哈尔高新区晋升国家级高新区为重点,积极推进全省各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提档升级。

一是积极推进大庆高新区国家创新型园区建设。为推动此项工作,厅领导带领有关同志到国家科技部进行了多次专题汇报,并及时与大庆市及高新区主要领导进行了沟通和协调。目前,国家科技部正式批准《大庆高新区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方案》,同意大庆高新区启动并开展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工作,并成为东北三省唯一的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这标志着大庆高新区又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二是积极推动齐齐哈尔高新区晋升为国家级高新区。为使齐齐哈尔高新区顺利晋升为国家级高新区,科技厅与齐齐哈尔市有关领导及高新区相关人员进行了大量准备工作,在主管厅长的带领下三次到科技部进行专题汇报,协调有关单位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反复修改与论证,目前,以省政府名义上报国务院的升级申请已批转到国家科技部,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三是继续推动省级高新区建设。2009年上半年科技厅继续与省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力争抓住国家对省级高新区升级和我省实施建设高新科技产业集中开发区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和汇报,力争使佳木斯高新区早日升级为省级高新区,同时积极推动鸡西、七台河等资源型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

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大学科技园的建设与发展

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建设是《规划》的重点推进工作之一。为加快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不断培育新的高新技术企业,推动全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科技厅进一步加大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的指导和服务力度。

一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的优惠政策。2009年4月,省地税局下发了《关于哈尔滨高科技创业中心等5家科技企业孵化器享受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和《关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科技园和哈尔滨工程大学科技园享受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使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的优惠政策得到落实,进而推动其加快发展。

二是积极推动省级大学科技园发展。为落实《规划》和《黑龙江省高校强省规划》,科技厅和教育厅有关同志到大庆石油学院和八一农垦大学进行调研和指导,推动省级大学科技园建设。2009年上半年,科技厅与教育厅共同组织专家对大庆石油学院、八一农垦大学申报省级大学科技园进行了评审,认定大庆石油学院大学科技园为省级大学科技园,同意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着手筹建省级大学科技园。

三是加大对地市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指导力度。为落实“科技26条”,2009年上半年科技厅与黑河、伊春、七台河、鸡西等地进行了多次的沟通和协调,积极引导这些地市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目前,黑河市正在组建科技企业孵化器,鸡西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已破土动工,双鸭山市在原有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建设。

四是积极引导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吸引大学生创业。面对大学生的就业压力,按照国家科技部和教育部的有关要求,科技厅积极引导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创造良好的环境吸引大学生创业,以创业促就业。哈工大国家大学科技园出台了《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实施办法》,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积极吸引大学生创业团队入驻园区。哈尔滨高科技创业中心积极探索创办“大学生创业孵化器”,免费为有创业项目的大学生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备、提供5万~1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积极引导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

加大对园区内科技型企业的扶持力度

一是积极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扶持更多科技型企业成长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是《规划》中的一项重点推进工作。2009年上半年,为使更多的企业能够享受到国家的有关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科技厅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召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培训会以及与大专院校成果对接会、建立电话与电子论坛相结合的咨询系统等多种工作方式,全力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尤其是加强了对高新区企业的宣传培训。我省2009年第一批认定65家高新技术企业全部通过国家备案,其中哈尔滨、大庆两个高新区共25家,占总数的38.46%。截至目前,我省高新技术企业总体数量仍多于辽宁、吉林和内蒙古三省(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