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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马路市场整治方案

时间:2022-12-23 11:4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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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马路市场整治方案

第1篇

一、总体要求

坚持一个原则,即取缔马路市场、培育集贸市场、扩大专业市场、搞活城乡流通;做到六个结合,即统一领导与部门协作相结合、宣传先行与稳步推进相结合、集中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堵与疏相结合。通过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全市市场建设管理工作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有序健康发展。

二、整治范围

市城区内所有马路市场。

三、整治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全面取缔马路市场,规范管理农贸市场,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维护良好交易秩序。对已建成的市场要加强管理,做到划行归市、坐商归店、行商归市;没有经营场地的,要在划定区域、规范管理的同时,加快建设步伐,尽快解决交易场所。对社会反响大、市场间距短、经营管理混乱、造成交通堵塞的马路市场予以坚决取缔。通过加快市场建设、强化市场管理、活跃城乡流通,树立全市的良好形象。

(二)具体目标

1.依法取缔。对全市马路市场坚决予以取缔,有市场场地的引导进入市场。

2.划行归市。引导城区各类商品划行归市、入场交易,从根本上解决无固定交易场地、占道严重、车辆乱停乱放、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

3.规范经营。对城区内马路市场按照“定点、定时、定品种,有人管”的要求开展整治。

(1)限定时间。根据各个市场经营特点,避开交通高峰时段,确定经营时间,原则上早市结束时间不得迟于8:00,夜市经营时间不得早于17:30,严禁全天占用道路,包括节假日。

(2)限定经营品种。坚决取缔活禽宰杀销售、现场炒菜供应等摊位。

(3)引导规范。早市及各占道经营摊点进入滨河综合市场及市区内各类便民服务市场。

(4)落实专人规范管理。配备保洁人员;建立管理组织,配备管理人员,严格监管越位设摊,督促摊主保持摊位周边卫生,必要时铺设防污垫;营业结束后清理所有商品及物件。

四、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到2014年年底结束,整个活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12月12日到12月15日),对重点问题,宣传教育要到位,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要到位;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和业主进行宣传,努力形成“严格市容环境管理,人人自觉维护市容环境秩序”的良好氛围。同时,对需要疏导的马路市场确定疏导区域,做好疏导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对照整治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调查摸底,对马路市场(摊点群)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并造册,根据存在问题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解决方(预)案;对“钉子户”情况要及时掌握,先期介入。

(二)集中整治阶段(12月16日到12月20日),召开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由市政府公告,制定并印发《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整治重点区域张贴通告,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大力宣传市政府通告、整治内容和要求。市政府要从相关部门中抽调人员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政府统一协调下具体负责开展集中整治,对各马路市场开展巡查,推进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规范管理阶段(12月21日到12月25日)。各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建立完善市场管理、取缔马路市场的规章制度,理顺市场建设管理机构,制定市场建设管理办法,落实监管责任,逐步建立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市场环境的长效机制。

(四)巩固提高阶段(12月25日到12月31日)。继续加大整治力度,避免农产品交易旺季出现反弹,将各项整治措施严格落实到位。基本建成确定的集贸市场、专业市场,达到彻底根治马路市场的目的。整治工作结束后,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之后,向市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治工作总结,组织全面考核。

五、整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为组长,市工商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城管局、药城(市场)管理局、文化广电旅游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市马路市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具体责任,组织专人做好工作。各部门要在市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从维护全市对外形象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真正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确保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舆论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宣传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每周通报全市市场整治情况信息;在集中整治期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开设专栏,及时报道整治动态,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典型,让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家喻户晓;各部门要利用标语、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教育群众自觉遵守市场管理的各项规定。

(三)加强督促检查。集中整治期间,整治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市场进行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促进整治工作全面开展。

(四)加强协作配合。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牵涉面广、工作难度大,各部门要切实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大力度,务求实效。市工商局负责对市场主办方的监督指导,提高市场管理水平。市公安局负责马路市场取缔工作的执法保障,严厉查处抗拒执法、攻击管理人员的行为。交警大队负责整治公路沿线市场车辆乱停乱放,严肃查处“三无”车辆,负责搬迁过程中交通指挥,根据需要施划交通标志、标线,规范停车秩序。城管大队负责城区内马路市场清理工作。药城(市场)管理局负责各市场的选址、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此次专项整顿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五)优化经营环境。工商、市场管理部门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采取减免税费等措施,降低摊位租金费用,提供优质服务,降低入市门槛,扩大招商引资,吸引业户进入市场经营。市场建设管理单位要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证市场设施完善、秩序良好,让他们进得来、留得住。

第2篇

一、基本情况

长期以来,以灯塔、寨桂片区为主的农民占用中华路进行蔬菜、水果等农产品交易,造成该路段人流拥挤、交通不畅、卫生环境差,给市民出行和学生上学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为巩固创建成果,改善该路段交通卫生环境,并为灯塔、寨桂片区农民群众提供一个较为舒适的农产品交易场所,我区筹建了东关蔬菜农民直销市场,并完全具备了交易条件。

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发展”理念为统揽,切实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长治久安的热点、难点问题,把在中华路、官塘花园、北门口、环东路一带销售的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全部规范在东关农产品直销市场内,达到交通畅通、卫生整洁、环境优美的目标,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该路段交通等方面突发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步骤及措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3年7月16日—18日)

1.由市中办事处在16日前做10块告示牌,摆放在五完小片区的醒目位置,向市民宣传规范蔬菜、水果等农产品交易事项。

2.环北办事处、市中办事处各抽5人从16日下午18:00时至18日上午对在此路段销售蔬菜、水果等农产品的农民进行宣传。

宣传的主要内容:一是告知市民东关市场的启用;二是告知从7月18日起,中华路、官塘花园、北门口、环东路一带一律不准占道经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7月19日—8月20日)

成立综合执法组,由副区长谭欧阳任总指挥长,区城管分局杨建明、环北办事处主任刘俊、市中办事处主任肖德斌任副指挥长,从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商粮局、市农委、环北办事处、市中办事处等单位抽调得力人员为成员,组成综合执法大队,下设两个工作组,负责对不执行政府公告、执意不听从劝告,仍继续在五完小片区中华路、官塘花园、北门口、环东路一带占道经营的,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取缔。

2.实行两班倒轮流上班:第一班上班时间下午16:00时—晚上24:00时;第二班上班时间晚上24:00—次日早上8:00时。

3.集中取缔单位职责: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治安秩序;市城管局负责实施取缔,并安排运输车辆;市交警支队负责维护交通秩序;市中办事处、环北办事处负责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及劝阻工作,区创建办负责督查。

4.东关蔬菜农民直销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做好蔬菜农民市场的管理和服务,确保正常交易,秩序良好。

(三)巩固阶段(2013年8月20日以后)

在集中整治结束后,由城管分局加强对五完小片区中华路、官塘花园、北门口、环东路一带的管理,巩固整治成果,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处理一起,防止反弹。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务必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密切配合,积极支持五完小片区马路市场的集中整治工作

(二)各抽派人员有统一制服的一律着装上岗,无制服的人员一律佩戴红袖套,红袖套由各办事处负责。

第3篇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开展集中整治,改善市容市貌,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城市环境管理规范、秩序良好、市容整洁。

二、整治时间

2021年5月5日-2021年8月5日

三、整治内容

(1)流动摊点(马路市场)整治。全面清理取缔沿街摆卖、占道设点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马路市场取缔力度,全面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严格控制反弹。

(2)出店经营整治。集中整治全市主次干道、商业大街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占道经营,占用道路生产、堆放建筑材料,清洗车辆等违章行为。

(3)机动车占道经营整治。联合交警部门集中整治市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机动车占道经营行为。

四、整治范围

全市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农贸市场周边、校园周边、住宅小区、城郊结合部、背街小巷、重点路段。

五、工作要求

1、各中队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明确工作重点,落实人员责任,注意工作方式,确保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2、各中队要根据总体时间安排推进整治工作,做到边整治边巩固,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五整顿”、“三加强”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面联合行动”的预防交通事故工作机制作用,进一步推进事故预防综合治理,大力促进交通管理科技建设,加强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广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重点地区的指导督促,使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坚决预防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道路安全、畅通、有序,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总体目标

**年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目标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及万车死亡率与2006年同比有所下降,其中死亡人数减少2人(去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94人);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控制在2宗以内;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三、组织领导

市成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由市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的主管领导任组长,联席会议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指导、协调、组织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警大队人秘股)。

四、工作措施

为有效遏制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遵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关于“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和“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的要求,结合我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现状,提出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的综合、协调和督促作用,协调和督促市公路、交通、城管、公安交警、安监、宣传、教育等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农场,下同)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促进事故预防工作新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全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镇力争年内要建立事故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努力使全市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

(二)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改善道路交通环境和交通秩序。通过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改造和完善,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1.市公路和交通部门对全市道路开展一次全面调查,根据实际,尽快完善有关安全管理设施,特别是急弯、陡坡、学校、村庄及公路达标以来修建的乡村道路的警示标志、标线、干线路段的限速际志和道路标线,消除路边树木视障。

2.争取年内更换海园路口至更开中学路段的7组残旧交通指挥灯,确保这一城区干道的安全、畅通、有序。

3.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拆除环市中路台海路口环岛、环市西路台荻路口环岛及三八路口环岛,设置灯控指挥和实行路口渠化分流。

4.在环市西路三八路口至新宁桥路段,设置道路中心隔离护拦。

5.抓紧实施对南门桥的加宽改造,避免高峰期堵塞。

6.对城区过时、残旧或损坏了的交通标志应按新的规范要求予以更新。

7.对城郊结合部的路灯照明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对灯光太暗的要及时检修和更换,对没有灯光或只有一侧灯光的,应及时补充设置,消除因视线不良带来的隐患。重点要解决台城至公益路段道路两傍路灯双向照明,保证这一全市车流量最大、交通事故最多的主干线夜间视线良好,以有效减少事故发生。

8.三台大道的白石路口、富城酒店前路口及其他重要交叉路口应逐步实行灯控指挥,条件许可的实行路口渠化分流。

9.争取在全市主干道主要路口和其他事故多发路口安装太阳能黄色警示灯。

10.综合整治有关镇的“马路市场”(如冲蒌圩、大江圩、渡头圩、水步宝兴圩和台城光明五金厂附近的“马路市场”),确保干线安全畅通。

(三)开展联合行动,消除安全隐患。市公安、交通、安监等相关部门组织联合行动,重点整治非法营运和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改善营运秩序,消除动态隐患。

1.市交通局联合市公安交警大队组织开展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充分发挥综合执法的效能,在全市开展综合治理无证无照营运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2.各镇要配合辖区的交警中队,继续抓好整治摩托车行车秩序的专项行动。此外,市公安交管部门还要组织专门力量,对交通违法突出的镇进行逐个整治。通过整治,使无证驾车、酒后驾车、驾驶无牌无证车、报废车上路、超期年审、超载、超速以及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减少行车隐患。

3.市公安部门要组织交警大队、刑警大队、交巡警大队实行联动,在全市范围内重点查处泥头车超载、农用车辆载客、人货混载、无证驾车、无牌证、假牌证和套牌车上路行驶、超期年审、无保险车辆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4.强化对强面的巡逻监控。交警各中队要根据辖区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勤务方案,把主要警力投入到路面上,提高路面见警率,加强对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的巡逻监控。要特别加强对节假日和上半夜的巡逻密度,提高震慑和警示效果。

(四)加强源头管理,杜绝安全管理漏洞。

1.市交通部门对客货运车辆要实行严格的管理,坚持落实安全行车措施,出车前后要检查车辆的的各种性能,杜绝客运车辆超载;市旅游部门要加强川岛、北峰山、凤凰峡等旅游区内部车辆的管控,保证车辆技术性能良好;市教育部门要确保校车的性能良好和驾驶员的资质合格,严禁校车超载,确保校车运营与学生安全。

2.市交警车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新车的注册登记和检验工作,严格审核入户资料,严禁为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杜绝因车辆的技术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而造成交通事故。同时,对符合报废条件不办理报废、注销登记的车辆,要通过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分批向社会公告车辆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作废,予以强制注销登记。

3.市交通、公安交警和农业(机械)部门要严把驾驶人考试关。严格考试程序和考试标准,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知识和车辆驾驶技术,使机动车驾驶员的驾驶水平不断得到提高。另外,市公安、交通、农业等部门要共同加强对驾驶学校和教练员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要求教练员切实履行职责,认真传授驾驶技术和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学员的应变能力。

(五)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1.各镇和职能部门要主动与新闻媒体联系,充分利用媒体的宣传优势,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电视、电台、宣传栏、黑板报、有线广播举行画展,发放光碟和宣传单、上安全课和举办安全讲座等形式,广泛开展社会宣传,让广大群众理解、支持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自觉抵制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2.各镇、各部门运输企业、大(中)型工厂、村(居)委会以及中小学校,均应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宣传教育责任,制定宣传教育措施,把交通安全教育列入单位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的范畴,切实教育好本单位的人,使之自觉拒绝无证驾车、酒后驾车,学会文明行车、安全走路。通过教育,使全市广大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安全常识和文明守法意识都得到提高,实现交通安全管理有根本性的、良性的转变。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抓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及各镇政府要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预防交通事故工作,下大力气研究和解决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提高交通事故预防的综合能力,确保今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5篇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科学安排,为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我局自元月一日接管区城建监察职能后,立即部署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各项整治工作,召集全体中层领导召开动员会,成立了由局领导冼洪同志亲自挂帅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各股室、中队、所负责人组成,为城乡清洁工程工作的全方位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为了确保城乡清洁工程工作的顺利开展,局认真制定工作实施细则、细化责任,严格按照城乡清洁工程工作要求,开展整治工作,并要求各中队全部执法队员上路执法,提高路面城管执法的“见管率”,确保市容环境面貌得到良好的维护。

(二)狠抓主要大街整治工作。对市区内所有主要街道的出店经营、流动经营、无序经营、占道经营和其它乱摆卖行为进行了全面清理,并集中整治了北门街和朝阳里等市区商业中心地区的占道经营和乱摆卖,通过对窗口地区清理整治,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带动了市区其他主要大街,如先锋路、沿江路、南门街、下濠基等大街占道经营问题的整治,目前北门街和先锋路占道经营问题已基本杜绝、市区主要街道市容明显好转。

(三)集中整治农贸市场周边和马路市场。主要清理整治了新城南步市场、三鸟批发市场、三角市场、城南市场周边,旧城学宫市场、西门塘市场和牛皇庙市场周边,取缔了笔架路、曙光路等马路市场,共整治店外经营行为860余处,清理流动摊点350余档,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大为改观、马路市场得到有效控制。

(四)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了解群众情况,倾听群众呼声,并采取多种有效措施,认真调处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群众关心的夜间占道扰民大排档、烧烤档进行多次整治,其中旧城重点整治了沿江路、下濠基、富利花园、城北路,新城重点整治了连江路、滨江路、凤鸣路、方正街,通过整治,以上街道夜间扰民情况明显好转。

(五)积极配合交警和交通部门在合理位置设置临时停车区域,配合做好了临时停车车位划线工作,加大力度整治市区中心区域车辆乱停放问题,从1月18日起,联合交警、凤城街办等部门在晚上8时至24时对旧城沿江路乱停乱放最严重的时段进行了8次整治,解决了该路段交通堵塞问题。

(六)积极开展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我局成立以来,迅速行动,全面贯彻落实好区委、区政府关于依法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做好我区依法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坚决遏制当前违法建设势头。一方面组织各直属中队和各街道办事处开展拉网式的排查违法建设,另一方面对事实清楚顶风抢建的违法建设实施。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局共排查发现及街办上报违法建设120宗7915平方米,制止90宗6900平方米,6宗860平方米,自行拆除1宗60平方米,发出《停止建设通知书》31份、《询问调查通知书》27份。

(七)积极开展清理“牛皮癣”专项整治。根据《关于下发<清远市城乡清洁工程考核验收计划表>的通知》和《关于下发<清远市清理乱张贴乱涂画工作质量>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局4月份开展了清理整治乱张贴乱涂画小广告的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一个月的清理整治,我局共清理乱张贴小广告七万多张,清理乱涂画两千多处,目前市区内主要大街的乱张贴乱涂画小广告现象大幅减少,市容市貌有了明显改观。

(八)抓好了城市建筑垃圾乱排放和车辆运输污染路面专项整治的宣传发动工作。按区城乡清洁工程十项主体工程的“施工工地环境整治工程”的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关于开展城市建筑垃圾乱排放和车辆污染路面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安排,五月份我局认真做好了整治活动前期动员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对随意抛撒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及时进行劝导,鼓励群众对违法行为及时举报,使各建筑垃圾处置单位和广大群众都能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增强维护市容环境的意识,主动整改违法行为。同时,对辖区内建筑垃圾违法处置和车辆污染路面现状开展全面调查,摸清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的地点、时间,掌握了各施工工地、运输单位和车辆运输路线等基本情况,为下一阶段开展集中整治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下半年的工作安排

为巩固前一阶段所取得的成效,确保集中整治阶段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市和区城乡清洁工程有关文件精神,我局下半年计划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一)根据《清远市整治市区饮食摊档排放油烟污水店外经营等问题行动工作方案》工作要求,6月份配合相关单位对市区范围内的

各类饮食摊档排放油烟污水扰民、店外经营(作业)、乱堆放等问题进行整治。(二)6月份组织整治洗车档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洗车档、修车店、石材加工店、铝材店和废旧物资回收站,大力整治室外洗车、修车和加工石材,杜绝占道加工、修理和污水横流现象,严格查处在居住小区、城中村内建设废旧物资回收站。

(三)7月份组织夜间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夜间城市管理,采取定期、不定期形式专项整治夜间占道大排档、烧烤档。行动重点要整治旧城沿江路、下濠基、富利花园、城北路,新城重点整治连江路、滨江路、凤鸣路、方正街,以上路段严禁占道经营大排档、烧烤档;同时加大巡查守点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夜间烧烤和大排档不再扰民,为群众营造一个整洁有序的良好环境。

第6篇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平安管理,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农村道路交通平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郑政办〔〕48号)精神。努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富平安,根据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农村道路交通平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依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综合治理、务求实效”总体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平安的突出问题。通过治理,使广大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行车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建设平安发明平安、疏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政府农村道路交通平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为了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由区长助理杨勇同志担任组长,区政府法制局副局长刘建新、交警五大队副队长贺倩同志担任副组长,区公安分局、交通局、教文体局、农经委、工商分局、安监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警五大队,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专项行动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三、时间布置

年11月10日至12月31日。

四、整治重点

(一)农村道路、山区公路平安隐患的排查治理。

(二)无牌无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上路行驶。

(三)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

(四)农村校车、城乡客运车辆超员。

(五)驾驶报废及不符合平安技术规范的校车、客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上路行驶。

(六)马路市场的清理整顿。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通行秩序管理。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平安的重点违法行为。

依法从重处分。1.严查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对违法载人3人以上的车辆逢车必查。

2.严查校车、城乡客运车辆超速、超员和驾驶摩托车不戴平安头盔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对依法应当吊销驾驶证的坚决予以吊销。驾驶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平安技术规范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依法予以罚款;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规范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收缴,3.严查无证驾驶和驾驶报废、不符合平安技术规范车辆的行为。对无证驾驶的依法予以罚款。强制报废。

做到快速出警,4.积极受理群众举报。快速调查,及时处置。农村派出所要积极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平安管理工作,重点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农用车的管理和治理。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拓宽宣传渠道,改进宣传方法,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以车主、驾驶人、农村中小学生以及集中出行的农民群众为重点,以道路交通平安知识为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舆论声势,形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良好氛围。省政府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平安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各镇办要充分利用广播、版报等宣传方式,加大对农村地区交通平安宣传力度;农村地区加油站、乡村主要路口增设“严禁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拒绝乘坐交通平安隐患车辆”等宣传警示标志;公安派出所、农机部门要对农用车、拖拉机驾驶人面对面地进行一次平安宣传教育,并签订交通平安责任书;教育部门要在农村中、小学校组织进行一次“拒乘农用车、拖拉机”平安教育活动,通过剖析事故案例,教育广大师生珍爱生命、平安出行,加强自我防护,防止交通事故发生。通过宣传教育活动,使农村广大交通参与者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

(三)认真组织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隐患点段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经费,限期进行整改。特别是对交通平安设施和标志标线缺失严重,易发生事故的弯道、坡道和临水临崖、隧道、涵洞、桥梁等路段,要实施重点排查,增加设置警告标志,增加减速标线或增设减速带。公安部门要加大巡逻密度,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要会同相关部门将有关情况向当地政府演讲,提出预防交通事故、消除平安隐患的建议。对重大隐患,要提请政府和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务求完全整治。

(四)加强源头化管理。公安机关交通部门要依法严格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和管理,严把驾驶员准入关。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结合外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际效果。

第7篇

加强乡村管理,为进一步整治乡村环境。以崭新的市容市貌迎接第十一届全运会召开,街道办事处确定在辖区内继续开展大规模的乡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全运”中心任务和区委、区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以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现代化省会乡村中心城区”为目标,依照外树形象、内求和谐、反对和克服“一般化”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举措、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广泛发动各方面力量,继续开展全方位的乡村环境综合整治,以畅通、洁净、有序的乡村面貌迎接第十一届全运会召开。

二、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和改进乡村环境治理与管理,紧紧围绕保证全运会赛事和观摩的需要。全力实施治堵、治脏、治乱、治污、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工程,集中攻克乡村管理的顽疾难点,有效改善市容环境的单薄环节,确保我办辖区内道路畅通、秩序井然、卫生整洁、环境优美,乡村管理实现精细化、长效化、责任化、制度化,推动乡村面貌较大改观和人居环境的全面提升。

三、整治内容和目标要求

突出抓好整治工作:近几年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上。

(一)环境卫生整治

全面提升道路保洁水平、规范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清除各类垃圾死角、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以开展“无保洁盲区、无垃圾死角社区居委会”和“无保洁盲区、无垃圾死角街道办事处”创建活动为切入点。确保六月底前我办四个社区居委会全都达到无保洁盲区,无垃圾死角”双无标准。此基础上,对我办辖区内所有道路、街巷和小区,全部依照区《迎全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中提出的A类道路和A类区域规范进行综合整治。道路要达到五净一洁一见本色”规范要求,即:路面净、路牙净、井箅子净、树穴净、花坛净、视野范围内清洁,路见本色。道路垃圾收集容器、果皮箱及时颐养维护,做到洁、净、亮、新”垃圾和污物及时清理、清运。要做到街巷实行每天两普扫,加强规范化管理,所有街巷道路做到卫生整洁;垃圾规范化收集率达到90%以上,垃圾收集做到按时规范,垃圾日产日清,垃圾密闭化运输率达到90%以上,区域范围内无卫生死角。积极推进垃圾袋装化,袋装化水平达到100%垃圾、中转站等各类环卫设施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要,中转站(箱)及周边干净卫生;公厕厕内干净整洁,无异味,无杂物堆积。立足巩固整治效果,坚持标本兼治,长效管理,全面提升辖区环境卫生作业和管理水平。

(二)户外经营整治

办事处与区有关职能部门有效衔接、密切配合,区政府的统一指导下。坚持协调一致,建管并重,疏堵结合,依法取缔辖区内未经批准自发形成的马路市场、早(夜)市、摊点(群)固定商摊,清理流动商贩;规范管理报摊(点)清理、取缔店外“伸舌头”违章占道经营餐饮、水果、展示商品,修车、修补、晾晒等行为,清理、取缔非法洗车点和废品收购站(点)取缔占道露天烧烤、小作坊等行为;取缔违章占道从事加工制作,堆放、摆放物料(物资回收)等行为;取缔占道违章摆放灯箱广告和有碍市容的商业条幅、户外广告宣传品;撤除违章占用道路设置的亭(棚)等设施;加快便民市场建设,引导经营者进入市场经营,确保完成户外经营整治目标任务,努力使我办辖区内道路环境有一个大的提升。

(三)市容道路整治

确保设施完好、环境整洁、容貌美观。对辖区内路、明湖北路、生产路、大街、新菜市街、顺河西街、北关北路等7条主次干道及周边环境进行包括广告牌匾整治、视觉污染清除、建筑立面出新、临街围墙改造、道路设施更新等内容的全面、立体整治。

(四)绿化美化行动

积极配合区园林部门做好顺河高架桥路上道口、、北路等主要节点、重要路段的绿化美化工作;对办事处所管辖的绿地,依照“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全面提升”原则。加大养护力度,提升管理水平,力争形成植物长势良好、苗木修剪整齐、绿地卫生整洁、各类设施完好的绿化景观效果;积极做好美国白蛾防治工作,确保完成有虫不成灾的目标。

(五)环境维护行动

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建筑(市政)施工工地、拆迁工地、道路保洁、堆场(露天仓库)和绿化施工等扬尘污染控制的监督管理,以达到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规范为目标。强化对明湖热电厂等工业污染源的环保监察工作,督促各相关部门或单位,加大治污减排力度,确保第十一届全运会期间,辖区环境空气中各主要污染指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良好要求。

(六)夜景亮化行动

积极配合做好辖区内主干道两侧楼体夜景亮化工程和背街小巷“灯亮”工程,依照区《迎全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夜景亮化行动工作方案》总体要求和区夜景亮化行动组的具体安排。进一步美化、亮化我办辖区夜间环境。

(七)建筑渣土整治

坚决消除乱倒、撒漏等影响交通、破坏环境的现象,积极配合区建委、执法、环卫、渣土办、公安、交警等部门对建筑渣土的管理。建立规范的建筑渣土处置秩序。

(八)交通秩序整治

规范交通秩序,积极配合区交警等部门优化交通组织方案。加强交通管理,加大缓堵保畅力度,提高道路资源利用率;整治动态交通秩序,重点整治行人闯信号、翻越护栏,三轮车违章行驶,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机动车、电动车、自行车闯红灯、违法载人、走机动车道、随意横穿马路等突出问题,确保我办辖区道路疏通、平安、和谐。

四、方法方法

(一)集中整治阶段(年3月1日-6月30日)区迎全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的统筹安排下。各科室、居委会密切配合、互相联动,形成整治合力,提高整治效能,确保完成迎全运各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标,使辖区环境面貌再上一个新的水平。

(二)考评验收阶段(年7月1日-8月31日)完成整治并自查的基础上申请区验收。公布考评结果,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后,迎接市考核验收。

(三)巩固提升阶段(年9月1日-12月底)加强辖区道路、公共场所日常管理。并着力加强乡村面貌的美化提升,继续巩固整治效果。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街道办事处迎全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实效。

(二)树立规范。克服一般化,自觉树立市内一流规范,力争通过本次整治工作,做强城市功能,扮靓城市形象,使乡村管理工作提升到新的层次和境界,实现乡村面貌的崭新变化。

第8篇

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平安管理,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努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富平安,根据省政府、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农村道路交通平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依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综合治理、务求实效”总体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平安的突出问题。通过治理,使广大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行车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建设平安发明平安、疏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经区政府研究,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区农村道路交通平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协调小组,由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赵亚非任组长,区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刘品任副组长,区公安局、交通局、教体局、农经委、工商分局、平安监管局为成员单位。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专项行动结束后,协调小组自行撤销。各成员单位也要建立相应机制,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三、时间布置

年11月10日至12月31日。

四、整治重点

(一)农村道路、山区公路平安隐患的排查治理。

(二)无牌无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上路行驶。

(三)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

(四)农村校车、城乡客运车辆超员。

(五)驾驶报废及不符合平安技术规范的校车、客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上路行驶。

(六)马路市场的清理整顿。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通行秩序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分析辖区农村交通事故的特点和规律,科学调配警力和执法装备,突出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通过采取流动巡逻、定点检查等多种执法措施,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平安的重点违法行为。

依法从重处分。区农经委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报的拖拉机道路交通违法情况,1.严查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对违法载人3人以上的车辆逢车必查。对责任人及时作出处置。

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严重超员的责成驾驶人转运超员乘车人,2.严查校车、城乡客运车辆超速、超员和驾驶摩托车不戴平安头盔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对行驶速度逾越规定时速50%依法处以罚款。并承担转运费用。对一年内累计2次超员或1次超员50%以上的单位车辆驾驶员由交通部门建议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调离岗位、解聘等处理。

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对依法应当吊销驾驶证的坚决予以吊销。驾驶机件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平安技术规范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依法予以罚款;驾驶拼装的或者已达到报废规范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收缴,3.严查无证驾驶和驾驶报废、不符合平安技术规范车辆的行为。对无证驾驶的依法予以罚款。强制报废。

做到快速出警,4.积极受理群众举报。快速调查,及时处置。农村派出所要积极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平安管理工作,重点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农用车的管理和治理。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拓宽宣传渠道,改进宣传方法,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以车主、驾驶人、农村中小学生以及集中出行的农民群众为重点,以道路交通平安知识为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舆论声势,形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农村地区交通平安宣传力度,要滚动播出《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平安管理的通告》豫政办〔〕86号)农村地区加油站,农村主要路口增设“严禁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拒绝乘坐交通平安隐患车辆”等宣传警示标志;公安、农机部门要会同峡窝镇政府及各街道办事处,利用驾驶员警示教育基地对农用车、拖拉机驾驶人面对面地进行一次平安宣传教育,并签订交通平安责任书;教育部门要在全区农村中、小学校组织进行一次“拒乘农用车、拖拉机”平安教育活动,通过剖析事故案例,教育广大师生珍爱生命、平安出行,加强自我防护,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媒体和主要道路两旁、农用车车体上公布违法载人有奖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问题。通过宣传教育活动,使农村广大交通参与者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

(三)认真组织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隐患点段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经费,限期进行整改。特别是对交通平安设施和标志标线缺失严重,易发生事故的弯道、坡道和临崖、隧道、涵洞、桥梁等路段,要实施重点排查,务必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和空档。要重点增加设置急弯、陡坡、临崖路段、长下坡路段的警告标志以及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等禁令标志,增加施划减速标线或增设减速带。对一时无法整治的道路平安隐患点段,公安部门要空虚一线警力,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加强警力安排,加大巡逻密度,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要会同相关部门将有关情况向政府报告,提出预防交通事故、消除平安隐患的建议。对重大隐患,要提请政府和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务求完全整治。工商部门要对占道马路市场进行排查,对阻碍交通的集贸市场要有计划地组织搬迁或拆除。交通部门要对国道两侧20米内、县道10米内、乡道5米内的违章建筑予以撤除。

(四)加强源头化管理。交通、农机和公安部门要依法进行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和管理工作,严把驾驶员准入关。交通部门要加强城乡客运车辆的运输管理,落实客运企业、客运场站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的运营平安状况集中进行全面检查,杜绝超员客车出站上路。公安部门要将城乡客运驾驶人交通违法情况、交通肇事情况通报给所属运输企业和交通部门,并形成定期通报制度。对交通肇事多、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多的城乡客运企业,交通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停业整顿。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际效果。

(二)明确职责。加强沟通,通力协作,狠抓落实。交通部门要统筹规划城乡公共交通发展布局,根据群众出行的需求,开辟或调整城乡公交线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平安的出行条件;要加强客运场站建设和管理,严禁超员客车出站。公路部门要做好农村道路危险点段的排查整治,撤除公路两侧违法建筑,完善道路标志标线、防撞护栏等安全设施。农机部门要做好拖拉机登记、检验及驾驶员考试、审验工作,加强农机手平安教育,严禁无牌无证和报废拖拉机上路行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平安监督检查职能,加强310国道及镇办道路管控,严格查处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校车、客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农村派出所要加强乡村道路管理、交通平安宣传,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落实交通平安防范措施,加强校车管理,消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平安隐患;严禁使用(租用)报废车辆、平安性能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教育学生不坐超员车。工商部门要搞好道路范围内集贸市场、摊点迁移、清理。宣传、新闻单位要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河南省农业机械平安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平安管理的通告》豫政办〔〕86号)以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不开违法车、不坐违法车。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交通平安主体责任,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平安教育,落实平安制度,主动整改平安隐患。

第9篇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镇整治环境卫生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为顺利通过7月初市整治环境卫生专项检查考核作最后冲刺。下面,我就全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前一阶段整治工作主要做法及进展情况

(一)健全管理机制,落实一个“责”字。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自全市“五整治”动员会后,镇迅速成立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由镇下发文件成立各村相应的管理架构,落实了人员、经费和办公地点,全面建立了镇、村、组三级管理机制,确保了各项整治工作任务顺利开展。二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我们结合镇的实际情况,从强化业务管理抓起,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先后制定了《*镇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实施办法》、《*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及路灯养护考核办法等。同时,落实管理责任制,至今镇、村两级与沿街店铺共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4500多份。

(二)加大巡查力度,强化一个“管”字。在今年6月的全镇整治环境卫生工作会议后,镇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协调督查力度,迅速成立了7个督查组,抽调10名精干人员,专责跟踪落实、协调督查各村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在工作中,我们以敢查、勤查、细查、善查为工作要求,做到了督查有汇报、整改有反馈、复查有落实,从而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在村一级我们推广村和村民小组周检、卫生监督员日检的工作方式,提高了管理水平。

(三)完善环卫设施,加大一个“投”字。经过一年来的努力,我镇大部分村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投入了300多万元,以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建设“四统一”的方式,为各村配备建设了8座公厕和9座垃圾收集站;投入近100万元赠购了2台垃圾运输车和1台道路清洗车;镇、村两级共投入60多万元在主要街道配置了果皮箱1*5个,全镇配置了垃圾手推车320辆,其中已改造密闭150辆,新购置27辆,通过设施的完善,为我镇整治环境卫生工作提供了硬件保证。

(四)推行市场管理,实现一个“效”字。一年来,我们积极推动市场管理体制改革,将市政具体作业从繁杂的城市管理工作中分离出来,实行管、干分家。从20*年8月份开始,我们逐步将路灯养护管理、“牛皮癣”治理、*村环卫清扫保洁通过招标已推向了社会,逐步实现了公用环卫作业项目监管科学化、经营企业化、投资多元化、保洁专业化、服务规范化,取得了显著成效。*试点村通过市场化后,工作效率和保洁质量提高了,村容村貌得到改观。

(五)加大治乱力度,促进一个“序”字。我们全面加大对“六乱”行为的整治,努力营造井然有序的市容环境。一是大力整治乱停放。实行交警、城监等部门联动,不定期、不定点对乱停放车辆进行查处,在镇中心区主要路段划出停车位,规范车辆停放。二是大力整治乱摆卖。自整治以来,由城监中队牵头开展多次专项整治行动,对镇内主要街道的无证照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在近期,城监中队联合*村干部,对*村市场的乱摆卖现象进行了一次专项整治。通过整治后,*村的乱摆卖行为已经得到有效揭制。三是大力整治乱堆放。在今年6月整治工作会议后,*村等村干部高度重视,书记或主任亲临现场指挥整治辖区内乱堆放物料,组织精干队伍开展整治行动,利用数码相机拍摄取证,督促物主限期整改,专责人员管理,确保全面、彻底、高效地搞好环境卫生工作。

(六)创新宣传方式,达到一个“广”字。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我们先后召开全镇动员大会和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进行广泛宣传发动,使全镇机关干部、各村组干部,充分认识到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意义,增强干部责任感、紧迫感。二是强化载体作用。我们十分重视发挥宣传舆论的作用,积极创新宣传方式,通过编印《*是我家,美好环境靠大家》宣传单张10000份,在《*通讯》上设立“市政大家谈”专栏和广播电视台上设立“卫生死角曝光台”栏目及环境卫生公益广告。大力宣传、监督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加强对全民公共卫生教育,从而提高全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和公共意识,形成全民参与环境卫生保护的新局面。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整治环境卫生工作不断深入,全镇各村的环境卫生有了明显改观,但与市的整治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各村整治工作开展得不平衡。部分干部还存在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等问题,无发动群众主动参与。二是由于资金投入有限,致使基础设施建设不配套,市场化程度不高。三是治脏不彻底。个别村、路段保洁质量不高,果皮纸屑、塑料袋随处可见;路边堆放垃圾不能及时清走,临街饮食店、市场污水横流,造成卫生状况差。四是治乱不到位。占道经营、乱拉挂、乱堆放整治不到位,部分村、组的“马路市场”仍然存在,得不到有效整治。

三、下一阶段的工作要求

一是要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全市整治环境卫生检查考核工作将在7月2日全面铺开,其中我镇的检查日为7月3日下午和4日全天。因此,各单位、各村的主要领导要自我加压,切实负起责任,对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紧抓不放,针对存在的问题,务必在7月3日前整改到位。

二是要加大工作力度。各村、各单位要把整治环境卫生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突出整治与常抓不懈相结合,明细措施,落实责任,限期整改。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亲自指挥,确保全面、彻底、高效地搞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三是尽快推行市场化。各村要根据本村的实际,尽快将环卫保洁、“牛皮癣”治理、河涌保洁、垃圾清运推向市场化。目前,*村、*村、*村等已着手草拟招标方案。

第10篇

(一)创建范围。

路滨线(东方大道一期工程)6.8公里,途径路南街道、新桥镇、横街镇和蓬街镇部分村居。

(二)职责分工。

区交通局:按照《台州市农村公路文明创建实施办法(试行)》要求,负责农村公路文明创建牵头工作。

区委宣传部:配合做好文明公路创建宣传工作。

区建设规划分局:加快完成沿线的污水工程和供水工程,做好损坏的路面与排水沟等修复工作;做好中央绿化带与两侧绿色通道的绿化养护、补植与保洁工作。

区环保分局:做好沿线两侧污染源排放管理。

区国土资源分局:做好沿线违章建筑整治。

区交警大队:做好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完善信号灯等安全设施。

区工商分局:配合做好沿线广告牌管理,沿线公路两侧马路市场整治。

路南街道:配合做好竞争-古岙段(0k+000~0k+604)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违章建筑拆除、公路绿化用地范围内农作物清理等工作,发动沿线辖区居民积极参与文明公路创建活动,负责与沿线村民和企业等签订文明公路保洁协议书,落实门前“三包”。

新桥镇:配合做好古岙-泉井二号桥段(0k+604~1k+661)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违章建筑拆除、公路绿化用地范围内农作物清理等工作,发动沿线辖区居民积极参与文明公路创建活动,负责与沿线村民和企业等签订文明公路保洁协议书,落实门前“三包”。

横街镇:配合做好泉井二号桥-向南屋段(1k+661~4k+675)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违章建筑拆除、公路绿化用地范围内农作物清理等工作,发动沿线辖区居民积极参与文明公路创建活动,负责与沿线村民和企业等签订文明公路保洁协议书,落实门前“三包”。

蓬街镇:配合做好向南屋-蓬街段(4k+675~7k+624)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违章建筑拆除、公路绿化用地范围内农作物清理等工作,发动沿线辖区居民积极参与文明公路创建活动,负责与沿线村民和企业等签订文明公路保洁协议书,落实门前“三包”。

二、指导思想

按照“统一领导、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分年实施、上下联动、有序推进”的原则,切实加强农村公路的养护与管理,着力构建文明公路创建的长效机制,建设“洁、畅、舒、绿、美、优、安、谐”的文明公路。

三、实施步骤及工作重点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日~6月30日)。

工作重点是做好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今年是农村公路文明创建的开局之年,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对于顺利推进创建工作意义深远。区交通部门要牵头召开沿线镇(街道)、村负责人参加的创建动员会,统一思想,明确职责。逐级宣传发动,到村入户。区委宣传部、区交通局和各相关镇(街道)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农村广播等媒体,并通过组织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工作,积极营造创建工作声势。区公路段要对照创建工作目标要求,对创建路段进行实地踏勘,重点针对创建路段的路容路况、路面病害、附属设施、道路绿化、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的违章建筑、沿路市场、堆积物、标志标线、公路道口及不规范标牌等进行调查摸底,找出薄弱环节,制订专项整治方案,为下阶段的工程实施和集中整治打好基础。

(二)实施阶段(7月1日~10月15日)。

区公路段要做好公路大中修工作,完成桥头跳车整治,对开挖、破损的路面进行修复,消除路面病害,提高路面通行能力;完善路面标志标线、隔离护栏、道口警示桩等安全保护配套设施;加强日常养护管理,加大路面保洁力度,整修土路肩和边坡,做到公路两侧无堆积物、环境无污染,完善排水设施,清理公路边沟,保证排水畅通。区建设规划分局要尽快完成沿线的污水工程和供水工程,做好因开挖损坏的路面与排水沟等修复工作。由区园林处负责,区公路段配合,做好公路沿线的绿化调整、补植,特别是对违法建筑物拆除后的公路绿化用地,要及时补种树木。区环保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交警大队、区工商分局等单位要根据责任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施工期间,各单位要切实做好交通组织、安全管理等工作,确保公路畅通。

(三)集中整治阶段(10月16日~10月31日)。

工作重点是清理和拆除创建路段沿线的违章建筑、地面构造物和堆积物等,集中整治公路沿线脏乱差现象。

(四)总结完善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

工作重点是做好查漏补缺。各单位要对照省、市有关文明公路创建考核标准进行自查验收,总结经验,进一步落实创建措施,巩固创建成果,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对农村公路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叶维增副区长为组长的文明公路创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公路段段长应妙法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人,落实各项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科学创建。

要以“洁、畅、舒、绿、美、优、安、谐”为目标,同步推进软、硬件建设。要把创建工作与《*区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与文明村镇创建、“千村示范、百村整治”等新农村建设有效载体相结合,积极动员和吸纳全社会力量特别是沿线群众参与创建,落实门前“三包”(包环境卫生、包植绿护绿、包秩序),共同维护创建成效。

第11篇

一、当前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本情况

自2007年我市开展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对文明创建工作高度重视,经全市共同努力,2011年我市顺利获得“广东省文明城市”称号。2012年10月,我市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后,全市各级各地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以开展“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千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绿满家园”全民行动、城市管理联合执法整治行动和“文明城市、美丽汕头”文明主题活动等为抓手,积极推进各项创建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各级行动,创文工作有序开展。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启动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对此普遍比较重视,大部分区(县)和市直单位基本能按照《汕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动计划》的要求行动起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开展相关创建工作。其中,金平区、龙湖区等区(县)以及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等30多个责任单位都以召开动员大会或学习贯彻会议、制定下发实施方案等形式启动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市城管局针对城市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部署实施城市环境净化、城市环境绿化、市政设施优化以及市容环境综治等“四大行动”,开展“绿满家园”全民行动,促进创文工作的开展;市环保局着力加强城市防污减排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市住建局进一步部署

“千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建设,不断提升农村生态文明和城乡宜居水平;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全国文明单位”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提出“五个融合”,深化文明创建工作;华能海门电厂、市地税局、中国建设银行汕头分行等单位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积极推动各项创文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管理加强,城市环境明显改善。

近年来,围绕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我市各地、各职能部门不断采取措施,在城市绿化、环境净化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目前我市城市建成区的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指标均超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市政道路改造、灯光工程建设、垃圾转运站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步伐加快,进一步优化了城市环境。广泛开展“千村环境卫生整治”,加快推进环境卫生市场化改革,城区环境卫生状况逐步改善。特别是在探索城市卫生保洁服务市场化方面,龙湖区、澄海区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龙湖区目前大部分街道、社区已采用卫生保洁服务市场化运作,澄海区中心城区的三个街道也实现了卫生保洁市场化运作,虽然成本相较以前略有增加,但保洁效果明显,城区的各主干道、街道社区等环境卫生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三)管建并举,交通环境逐步优化。

交通秩序比较混乱,多年来一直是我市市民反映比较强烈的一个“老大难”问题。近年来,我市各相关部门通过打击非法营运、取缔后三轮车、规范出租车运营、加大对机动车辆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等一系列整治行动,以及随着城市智能道路交通监控系统建设步伐的加快,我市中心城区的交通秩序有了一定改善。同时,近两年我市加强公共交通建设,全市新投入一批小型公交运营车和新开通多条公交线路,对缓解城市拥堵、解决市民出行难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我市的公交车拥有量也从全省第14位提升至第7位,万人公交车拥有量、公交出行分担率等公共交通服务指标都有相应提高,全市交通环境逐步优化。

(四)活动引领,文明新风渐入人心。

开展主题鲜明的文明实践活动,营造浓厚的文明创建社会氛围,是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近年来,围绕“文明城市、美丽汕头”的主题,我市积极开展“文明生活进万家”、“汕头道德讲堂”、“书香飘万家”全民阅读活动、“小手拉大手、共建文明城”中小学生文明礼仪学习实践活动等一系列主题活动,举办了“感动汕头十大人物”评选、寻找“汕头最美的人”等活动,宣传文明创建工作,引领社会文明风尚,有效提升了市民文明素质。目前,好人文化、广场文化、经典阅读、志愿服务等讲文明、树新风的社会风尚已基本形成。通过几年来的创建,金平区、龙湖区、澄海区、濠江区先后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汕头市文明区”称号。自2009年以来,全市约有33个单位被授予全国、全省文明单位、文明镇、文明村、文明社区,涌现了庄宜生等一大批感动汕头的道德模范,有力地推动了城市文明水平的提升。

近年来,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仍然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在组织力度、城市卫生、交通秩序、市民素质和基层文体设施建设等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具体体现在:

一是组织力度问题。

个别区(县)和单位对创文工作还不够重视,责任意识不够强,工作力度不够大,有的责任单位甚至尚未制定工作方案,存在“上热下冷”的现象,创建工作在不同区(县)、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很不平衡。

二是环境卫生问题。

城市卫生死角还比较多,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等区域脏乱差、占道经营、乱摆乱卖等现象较为突出;沿街商铺“门前三包”落实效果不明显;垃圾处理设施特别是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街道、马路的垃圾箱布局不均衡,密度也有待提高。

三是交通秩序问题。

机动车、行人不按交通标识出行,闯红灯、横跨隔离栏、乱停乱放等现象还比较严重;部分道路改造和建设缺乏科学性和前瞻性,影响交通顺畅,交通秩序仍是影响城市管理和城市形象的一个重点难点问题,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已成为我市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瓶颈。

四是市民素质问题。

部分市民文明意识、创文参与意识不强,不守秩序、乱丢垃圾、不讲公德等生活陋习还没有得到彻底改变,现代文明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尚未真正形成,文明素质有待提高。

五是基层文体设施问题。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标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每个街道都有综合性多功能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80%以上的街道和乡镇有科普活动场所、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要大于1.08平方米等。但从目前来看,我市在这些方面的建设相对比较滞后,与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标准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未能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

二、下一阶段重点创建工作

为开好局、起好步,全面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扎实开展,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根据汕头当前城市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针对此次调研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下一阶段,我市创建工作必须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必须加大组织力度,增强创文工作合力。

我市自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以来,各级各地大多数单位对创文工作比较重视,但也有部分单位对创文工作缺乏热情,被动参与甚至马虎应付。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大组织动员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各区(县)以及各相关责任单位的组织动员,建立相关机制,推动各级各部门形成创建工作合力。一是召开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创建工作,着力解决当前创建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和实际问题,进一步动员各区(县)、各创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责任单位提高对创文工作的重视,推动各项创建工作的落实。二是健全创文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市创文工作领导小组,将创文工作所涉及到的所有责任单位都列为创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并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九大项目,成立九大“工作协调组”,有针对性地开展创建工作和督查督办工作,增强统筹协调能力。三是建立创文工作日常运作机制。要建立创文工作联络员、信息员和建档资料员等制度,分别落实专人负责创文工作的联系沟通、工作信息的提供以及创文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保障创文工作的常态化运作。四是完善创文工作督查督办机制。深入开展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活动,编发《汕头市创建文明城市简报》,加强常态性督查督办,特别是要把各区(县)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创文工作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年终考评,实行奖优罚劣。

(二)必须加快改革步伐,净化美化城市环境。

城市管理工作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的指标多、任务重,一定程度上将直接影响创文工作的成败。在下来的创文工作中,我们必须抓住城市管理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工作,着力净化美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一是要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大力治理和改善城乡结合部、内街小巷、农贸市场周边环境脏乱差状况,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严肃整顿乱丢垃圾、违章搭建、占道经营等行为。二是要完善环卫设施建设。要加强垃圾转运站、垃圾压缩站等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在城市主要区域合理布点,新增一批垃圾箱,逐步提高城市垃圾收集和处理能力;要及时加强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发电厂等城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的规划与建设,解决垃圾出路问题。三是要探索构建城市管理服务市场化运作模式。总结我市部分城区卫生保洁市场化的经验,加大推广力度,将城市卫生保洁等一些管理项目逐步推向市场,缓解政府管理压力,实现管理效果提升,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净化问题。四是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推进“绿满家园”全民行动,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继续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切实加强城市绿化美化和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美化水平。

(三)必须强化交通管治,突破交通管理瓶颈。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必须要进一步强化交通管治,着力解决各类交通管理“顽疾”,突破交通管理瓶颈。一是要加大执法管理力度。加强交警的日常执法管理,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和交通拥堵时的疏导能力。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路段、时段,广泛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各类道路交通违规违章行为特别是摩托车、泥头车的违规违章行驶行为,保持严管态势。二是要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道路交通智能监控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增强智能化交通管理能力,缓解交通阻塞。加强中心城区道路的建设、改造和维护,不断美化和拓宽城市主干道,提高道路车辆通过率。三是要完善城市公交服务系统。要加强公交系统建设力度,加大公共汽车运力投入,增设公交运行线路,完善公交站点布局,加强公交设施管理与维护,进一步提高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提升公交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必须深化文明区(县)创建活动,夯实文明城市基础。

实践证明,文明创建的基础在基层,活力在基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必须进一步推进文明区(县)创建活动,夯实文明城市基础。一是要实现文明区(县)的全覆盖。目前,金平区、龙湖区、澄海区、濠江区已成为我市的文明区,潮阳区也获得创建文明区(县)工作先进区。已经取得文明区或创建工作先进区称号的,要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创建成果,争取蝉联文明区称号并努力争创“汕头市文明标兵区(县)”;目前还未启动文明区(县)创建工作的,要及早启动这项工作,实现文明区(县)创建活动的全覆盖。二是要推进基层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以文明区(县)创建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实现科教、文体、法律、卫生进社区活动覆盖率的有效提升;在机关、学校、企事业等基层单位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创建活动,提升单位文明程度和文明服务理念;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提高家庭美德的知晓率和区级以上(含区级)文明家庭的比例;开展“乡村文明行动”以及文明村镇创建活动,着力打造文明美丽新农村。三是要完善基层文体设施。要加强基层公共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科普活动室等文化设施建设,确保每个街道都有综合性多功能的文化活动场所,确保基层公共文化场所向社会免费开放,定期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要加强基层体育设施建设,建立市、区、街道各级体育组织并经常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不断提高人均体育场面积和参加文体活动人数的比例。加强社区市民学校建设,确保80%的社区都建成市民学校,并常态性开展培训教育活动。

(五)必须开展全民文明行动,形成全民创文氛围。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体市民的共同参与。要围绕“文明城市、美丽汕头”的主题,广泛开展全民文明行动,提高民众对创文活动的知晓度、支持度和参与度。一是开展社会公德提升行动。围绕提升社会公德,开展“十大拒绝、十大倡导”宣传实践活动,举办“汕头道德讲堂”,开展《汕头公民道德歌》征集活动,推广《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等道德读物,引导广大市民告别陋习,培育文明的生活方式。二是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服务和公共秩序等重点领域,大力开展“文明餐桌行动”、“文明交通行动”、“文明旅游行动”和“网络文明行动”,着力解决诚信缺失、公德失范问题,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的道德风尚。三是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行动。充分发动各慈善机构、义工团体和青年志愿者组织,深入社会各个领域,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行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开展寻找“汕头最美的人”评选活动,着力树立一批事迹感人、贡献突出、心灵美丽的道德典型,培育社会文明新风。四是开展文明礼仪学习实践行动。针对我市110多万未成年人,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建文明城”文明礼仪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营造百万学生学礼仪、全民共建文明城的热潮。五是开展全民阅读行动。围绕“快意阅读、美丽心灵”的主题,大力开展“书香飘万家”全民阅读活动,着力打造书香机关、书香企业、书香社区、书香校园和书香乡村,推进学习型城市、智慧型城市建设,提高城市文化品位。六是开展创文宣传行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手机信息、户外广告等宣传载体,广泛开展创文宣传活动,提高市民对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知晓度、关注度和参与度。进一步办好汕头文明网,编印出版《汕头市创建文明城市系列丛书》,加强窗口行业和建筑工地的创文宣传,营造浓烈的创文活动氛围。

三、建议集中协调解决的几个具体问题

在这次调研过程中,各单位也提出了一些需要市委市政府统筹协调解决的具体问题,主要包括:

(一)关于交警、交通部门参与城市建设规划的问题。

随着汽车数量的成倍增加,城市道路的规划建设对交通秩序的影响越来越大。据此,市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建议,在今后的城市规划建设中希望能征求交警、交通运输等职能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城市的规划建设与城市的道路交通环境相适应,从源头优化城市交通环境。

(二)关于加快规划建设垃圾处理设施的问题。

调研过程中,龙湖区、市城管局都反映,由于种种原因,我市许多建成小区都没有配套建设垃圾处理设施,小区的生活垃圾因不能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经常造成二次污染,甚至成为卫生死角。此外,我市的雷打石生活垃圾填埋场也已接近使用年限,如何处理日益增多的城市生活垃圾,是全市面临并急需解决的问题。据此,建议市政府统筹相关部门,尽快研究并制定具体方案,加大投入力度,加快规划建设各类城市垃圾处理设施。

(三)关于市区道路改造拓宽的问题。

在调研中,相关职能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反映,当前一些实行改造的市区道路并没有进行相应的拓宽,其改造后对缓解当前交通压力的作用不大。为此,建议我市下来在市区道路的改造拓宽过程中,可适当考虑对摩托车道进行改造,将摩托车道并入主机动车道,达到拓宽道路、提高道路车辆通行能力的目的。

(四)关于规划建设大型户外公益广告牌的问题。

经调研了解,我市目前还没有一块由政府机构控制的户外大型公益宣传广告牌,遇重大活动、事项需进行户外公益宣传时,俱由各相关单位向广告公司或企业租赁。因此,为加大创文等公益宣传力度,落实上级关于公益广告宣传不得少于广告宣传20%的要求,建议在城市出入口和重要公共场所,规划建设十几块大型户外LED公益宣传广告牌,宣传公益事业,彰显城市文明形象。

(五)关于完善创文工作机制的问题。

为加强对创文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工作落实,市文明办、市创文办对市创文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作了调整扩围,并根据《汕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动计划》的规定,在市创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立九大“工作协调组”,分别由分管的市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单位的领导为成员。参照其他城市的做法,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九大创建项目,建议由各大“工作协调组”负责抓好对应创建项目的推进与落实。另外,为加强创文工作的组织协调,2011年市编委已下发文件(汕机编〔2011〕30号)明确市文明办主任、副主任高配为正处职、副处职,但目前尚未完全落实到位,建议落实组织部门尽快配齐配全市文明办班子,以便开展工作。

第12篇

一、工作目标

为打造最文明、最美丽的山水园林城市,创建最佳人居环境,在巩固各项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品位,全面落实净化、亮化、绿化、美化的各项任务,确保“保洁到位、整治到位、装点到位、增亮到位、补绿到位”,基本形成环境优美、和谐文明的城市环境,充分展现建设美而富、和而强的社会主义新__的良好态势。

二、工作内容

(一)净化

净化工作目标:净化地面,净化墙体,净化空间,消灭卫生死角。

1、清除城乡结合部、社区结合部、居民居住区、湖滨地带及有关单位的垃圾死角。(责任单位:街道办、开发区、新宁镇及相关单位)

2、完善清扫保洁制度,主干道和主要街道实行全天候保洁,其它地段做到每日早、中、晚定时清扫三次。(责任单位:建设局、街道办)

3、认真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确保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城管、街道办和社区(居委会)要认真组织并督促责任单位切实履行“门前三包、门内达标”义务。(责任单位:街道办、建设局)

4、加强农贸、集贸市场和临街门店的管理,严禁占道经营、乱设摊点和沿街叫卖行为。(责任单位:工商局、城管大队及业主单位)

5、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全面禁止在街面上搅拌混凝土、带泥上路、泼洒沙石土等违章行为,扎实抓好施工场地出入口硬化、围墙标准化建设、施工场地违章广告管理等工作。(责任单位:建设局)

6、各业主全面清洁临街建筑外立面,清除商业门面和建筑墙体、工地围墙、花坛上非法张贴、涂写、刻画的“垃圾广告”。清理空中零乱管线和吊挂物。(责任单位:建设局)

7、清除电线杆、路灯杆、变压器、电话亭、报刊亭、电缆分接线等专用设施上非法张贴、涂写、刻画的“垃圾广告”。(责任单位:供电、电信、邮政、移动、联通、网络公司等)

8、对交通护拦进行经常性清洗,确保整洁。(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9、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禁止警车、救护车、消防车滥用警报;整治生产、经营、施工等超标噪音,对铝钢材切割加工等噪音,要规定时限严加控制。(责任单位:交警大队、环保局)

10、要加强对文化演出、娱乐场所、宣传车辆噪声污染的监管力度。(责任单位:文化广播电视局、环保局)

11、加强餐饮业油烟治理,环保、卫生、工商等部门对从事餐饮经营的服务业要从严把关,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工商部门在办理证照时必须先征求环保部门意见。一经发现非法和超标排放油烟,要停业整改;对非法和超标排放油烟的行为人一年内不予办理经营许可。(责任单位:环保局、工商局、卫生局)

12、加强锅炉烟尘污染治理。严禁在城区内新安装燃煤锅炉,对已有锅炉进行关停取缔,改用燃油、用电。对城区内工业采取“退城进郊或退城入园”方法逐步迁移,减少大气污染,提高城区大气质量。(责任单位:环保局)

13、继续抓好在城区禁养家禽家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和果壳箱的维修、增补工作。(责任单位:建设局)

14、对现有铝钢材加工业、修理业、废品回收站及餐饮业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业,城管、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力度,严格监管;对准备新开的,工商部门在办理有关证照时须先征求城管部门意见。(责任单位:工商局、建设局)

15、以各居委会管辖范围为区域,全面实行物业管理。(责任单位:房管局、街道办)

(二)亮化

亮化工作目标:增加城区亮度,增添城市色彩。

1、突出重点,打造精品。重点对“四个亮点、三个景点、六条主干道”实施亮化工程。通过设置轮廓灯、投射灯、泛光灯及多种光源组合变换,形成风格各异、层次分明、动静结合、错落有致的城市夜间景观。

(1)打造“四个亮点”。即文化广场(包括广场四周建筑物亮

化)、建昌十字路口、古艾十字路口和交通十字路口。(责任单位:文化广播电视局及各建筑物业主)(2)突出“三个景点”。即__大桥景点、万福广场景点和湖滨路景点。(责任单位:__大桥开发公司、建设局)

(3)抓好“六条主干道”。即建昌路、古艾路、交通路、人民路、豫宁大道、协和大道。(责任单位:沿街公共建筑物业主)

2、加强路灯的日常管理,城区主要街道要通宵亮灯,消灭县城偏街小巷的照明死角,确保道路亮灯率达98。(责任单位:供电公司、__大桥开发公司、开发区)

3、整治广告灯箱,按“一街一景”统一色调,确保和谐、美观。(责任单位:工商局、建设局)

4、按“节能实用、和谐典雅”的要求抓好小区亮化和庭院亮化。(责任单位:建设局及相关单位)

5、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本单位亮化工作的管理,加强亮化设施的维修保养,及时开启亮化设施,确保每天按时亮灯(夏、秋季19:30至22:00,冬、春季18:00至21:30)。(责任单位:创建办)

(三)绿化

绿化工作目标:增加绿量,提升品位。

1、高标准抓好建昌路和樟岭路的绿化。

2、对朝阳路、人民路、豫宁大道、古艾路、新宁路等路段的行道树缺株进行补栽。

3、各单位要加强庭院绿化,提升绿化质量,确保绿化率达到20-40。继续开展园林化单位和绿化达标单位评比活动。

4、抓好小区绿化工作,对已基本建成的小区,限期完成绿化;对在建和未建的小区,要高规格编制绿化专项规划,并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5、抓好城区公共绿化养护,及时进行修剪、浇水、施肥,清除树池花坛内的垃圾、余土和杂草。

6、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开展“送绿进城”活动。

7、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鼓励单位(或个人)认养公共绿地,县城周边的荒山坡由林业部门负责实施绿化。

(四)美化

美化工作目标:市容整洁,秩序井然。

1、对各类招牌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确保规范、整洁、美观。(责任单位:各包街单位)

2、切实加强大型户外广告管理,合理设置信息栏,所有户外广告均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提高标准,讲求美观,提倡采用科技含量高,节能耐用的新型照明灯饰艺术,提高城市街景品位。(责任单位:工商局、建设局)

3、对有线电视、通信等弱电线路,进行全面清理,城市重要节点、主、次干道所有线路改为地下管线。(责任单位: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网络公司)

4、交通部门对公交车、出租车、蹬士外饰要统一进行设计、美化,确保车容车貌美观整洁。(责任单位:交通局)

5、除全县性重大活动外,城区街道禁止悬挂横幅标语。(责任单位:文明办、建设局)

6、规范沿街空调、防盗窗的安装,拆除建筑物外安装的水龙头和水池等违章构筑物。(责任单位:建设局)

7、拆除违章建筑物和影响城市景观的建筑物、构筑物、围墙、围档,彻底清理城区各类违章搭建物和巷道、楼院内乱堆乱放。对部分不宜拆除的围墙(含建筑工地施工围墙)要按要求进行美化。(责任单位:建设局、街道办)

8、搞好城区公共设施日常管护,及时完善街道、巷道硬化,修复破损路面和设施。加强对城区街道的开挖管理,为确保道路恢复质量,开挖路面应由专业部门统一施工。(责任单位:建设局)

9、对豫宁大道三处交通岛进行美化。(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10、临街建筑有碍市容市貌的,进行“穿衣戴帽”。(责任单位:建设局及有关责任单位)

三、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__年11月5日-30日

制订“四化”工作方案,宣传发动,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各单位具体实施方案11月30日前报县"四化"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__年12月1日-20__年1月31日

(1)设计“亮化、绿化”方案;

(2)全面开展“净化、美化”活动;

(3)审查“亮化、绿化”方案;

(4)全面完成“净化、亮化、绿化、美化”各项任务。

(三)第三阶段(验收评比阶段):20__年2月1日-10日

(1)建章立制,实行长效管理,巩固“四化”工作成果。

(2)组织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对“四化”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并通报检查评比情况。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任务,责任到位。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一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能和方案要求,抓好检查指导和督促落实。二要按照指挥部下达的任务,克服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的困难,认真落实“四化”工作的资金、队伍和措施,按照起点高、行动快、效果好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好本单位和本系统的各项活动,为县城“四化”工作带好头、做表率。

2、实行“单位包路段”责任制。全县正科级以上单位各负责一个路段,确保完成责任路段内的店牌整治、卫生保洁和街道秩序等任务。

(二)强化考核,严格奖惩。

1、县“四化”活动办公室不定期召开调度会,及时解决有关问题与矛盾,每月召开一次“四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及时解

决“四化”工作难题。2、县“四化”活动办公室采取每周一抽查,每半月一检查的办法,对各单位的“四化”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评比,每月排出前三名和末三名,并以通报的形式予以表彰和批评。对连续两次排位末位的单位的主要领导到电视台说明原因。

3、“四化”工作与年终考评结果挂钩,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在“四化”工作总结表彰会上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且工作效果不好排位在后三名的单位年终不得评为综合先进单位。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加大对“四化”活动的宣传力度。宣传部门继续深入开展“彬彬有礼过马路”活动,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文化部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工、青、妇联合组织万人签名活动,广泛宣传“四化”活动的重要意义,激发广大市民的工作热情,把他们引导到支持、参与、监督此次“四化”工作中来。利用简报、专题新闻和现有新闻媒体设立的专栏,对“四化”活动中表现好的予以表扬,对工作较差、行动迟缓的予以批评和曝光,形成浓厚的氛围,促进“四化”活动顺利进行。

(四)加强领导,保障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