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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技术职称

时间:2022-10-07 07:25:5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高级技术职称,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高级技术职称

第1篇

高级技术人员:是企业中那些获得高级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比如高级工程师,高级监理师等,按职称分类的,一般技术员属于初级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属于中级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属于高级工程技术人员。

高级职称是职称中最高级别,分正高级和副高级。职称最初源于职务名称,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专业技术职称,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或从事何种工作岗位,象征着一定的身份和地位。

(来源:文章屋网 )

第2篇

执业资格与职称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发证机构,等级划分和通用范围方面 :

1、发证机构不同:

执业资格证书是由劳动部颁发,技术职称是由人事部颁发;

2、等级划分的不同:

执业资格分为五个等级,即:初级,中级,高级,技师级,高级技师级,专业技术职称分成三个等级,即高级、中级、初级;

3、通用范围不同:

执业资格证在全国范围内通用,是唯一在国际上通用的从业资格证明,职称证只在国内使用。

(来源:文章屋网 )

第3篇

教授一般指高校的专业教师,高级职称一般指有着专业技术的人员。

高级职称::高级职称是职称中最高级别,分正高级和副高级。

教授:属于高等学校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名称的正高职称。

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专业技术职称,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或从事何种工作岗位,象征着一定的身份。

(来源:文章屋网 )

第4篇

关键词:教师工作量 专业技术职称 作业与教案 评价问题

近年来,随着中学教育的飞速发展,尤其是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学教育教学的确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此背景下,学校管理也应与时俱进,制度建设要体现以人为本,管理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然而在现阶段中学教育管理体制中,还继续沿用旧的管理模式,旧的体制与旧的模式已阻碍了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在新的历史时期,落后的管理体系、管理制度与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之间矛盾突显,这就需要引起教育工作者及教育主管行政部门的关注与思考。

一、一言难尽的教师工作量

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仅学生用教材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形式上由32开本变为现在的8开本,内容上也作了相应的调整,无论是质还是量上都与原来有较大的不同。如英语学科的教材,为适应时代的发展和学生水平的不断发展,就作了多次重大的调整。与此同时,为适应新课程及新课程标准,客观上对老师自身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要真正落实好新课标,老师需要做大量的工作。同时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特殊性(工作的内隐性、效果的滞后性与长期性),也决定了教师工作量的复杂性。教师工作无论从难度和数量上都比以往有较大提高。因此调整和理顺各学科教师额定工作量,是时展的需要,也是新课程改革的要求,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二、变味的专业技术职称

学校教师教学能力与研究水平的高低,可以用专业技术职称来衡量,专业技术职称的高低从某种程度上可以反映一个教师教学水平的现状。近年来教师具备什么样的专业技术职称,有一些条条款款来进行了规范(如:工作年限、学历、研究水平等),这些条款本无可厚非,然而现实的情况总是不令人满意,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一)满足评审条件,还要排队。其主要原因是名额限制。笔者所在中学评高级职称,够资格条件的有几十人,但每年就2-3个名额,就这也是退休人员退出的名额。同时,由于专业技术职务与教师个人利益挂钩,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成了利益交换的筹码,因此成了滋生教育腐败的又一特殊领域,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中学高级职称已越来越失去了它应有的价值而变味。

(二)专业技术职务的终身制。在中学的另一怪现状就是具有高级专业职务的一些人,反而不在教学岗位或很少在教学岗位上。同时被聘为中学高级教师的老师,一旦职称通过就会不思进取,一劳永逸。因此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是学校发展的客观要求,理顺岗位与职称的关系是教育发展的当务之急。让专业技术职称真正体现其内在价值与现实意义吧。

(三)非专业技术人员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由于专业技术等级与工资和待遇挂钩,但在学校还有一部分非专业人员存在。如后勤人员、工人等,为了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这些人也设法挤入专业职称队伍,把专业职称庸俗化,功利化。这种情况在各级学校中都不同程度的存在。

三、无奈的作业与教案

在教育改革日新月异的今天,教师如何写教案,教案书写的标准是什么,如何写所谓规范的教案,如何对教师的劳动进行评价,也是摆在学校教育工作者面前的话题。

(一)传统的教学设计按要求分为目的、重点、难点、过程、课时、教具、教学方法、板书设计、课后记载等内容。而近年来随着新课程改革三维目标的设计要求,多媒体的应用等,教学过程设计更加复杂化。即如何书写所谓的教案,也是值得讨论的问题。若真有所谓的标准,则教师工作的个性化与创造性如何体现。

(二)信息化、网络化的发展,过去单打独斗。封闭的备课方式发生了变化。合作、共享的工作理念将渗透到教师的工作中。那么电子板教案、无纸化教案与传统书写方式的教案之间,共享与独创之间矛盾突显,更显无奈,也给学校管理带来不便。现阶段书写教案是为了完成一项工作,或者是应付检查,谁都认为必要性不大,但又不得不写,突显很多无奈。如何写出更实效的,适用于新课程改革要求的教案,也是值得反思的问题。

(三)作业的单一化。长期以来应试教育的结果,不仅使学生不堪作业重负,而且形式单一,主要以做习题为主,更多是无效与重复。这从一个侧面阻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与创新素质的培养。在书面作业之外还应该有其他作业形式。因此作业形式的多样化,反映了教育目标及理念的变化,涉及学生能力的提高与全面发展。同时大量教辅的拥入,使作业显得更加难堪。

四、痛苦的评价问题

应试教育的结果,是教育教学的评价单一,唯“分数”论英雄是评价学生的学与老师的教的主要标准。近年来尽管也有过程评价的提法,然而举步畏艰。评价问题关系学生减负的问题,评价问题关系教学变革问题。教育教学改革,新课程及新课程标准的执行,其核心和关键还是评价问题。从根本上讲,如果能把评价老师的教学工作优劣的标准改变了,教育教学的变革不再是难题。新课改理念的实施,最终由教师来落实,对教师的评价问题,最终将决定新课程改革是否落在实处。

五、无序的作息时间

第5篇

应本会所属企事业团体会员单位的要求,参照国家人事部和自治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申报推荐评审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会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实际和评审工作实践,经研究,决定在本协会所属企事业团体会员单位内继续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申评认定工作。

一、组织领导

1、成立**老科协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由9至13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同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在**老科协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公正、客观、准确、保密”原则,保证评审质量。

2、成立**老科协职称申评工作办公室,在**老科协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领导小组领导下,加强同本会所属企事业单位联系,负责受理助理级以上职称的申报、推荐、评审、认定的有关事项。

3、各团体会员单位要成立技术职称资格推荐审议小组,该小组一般由行政领导专业技术人员5—7人组成。

二、转正定职

1、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不需评审,可直接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2、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双学历学位和研究生毕业班毕业的人员在取得最后一个学位或毕业后,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3、硕士学位获得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受理评审的系列

1、工程技术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2、高校教师系列: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3、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

4、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

5、经济系列:助理经济师、经济师、高级经济师。

四、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必备条件

(一)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二)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应是本会所属企事业并是**老科协团体会员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凡是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应提交在公开发行的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的论文或工程设计报告二篇以上;

(四)对外语、计算机等级水平的要求,由各团体会员单位和职称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核实灵活掌握。

五、评审标准条件

1、工程技术人员职称条件

(一)助理工程师任职条件

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获得硕士学位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者可任职。

(二)工程师任职条件

①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工程师的任职条件: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②研究、设计部门工程师的任职条件:有独立承担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工作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③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2年左右;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

(三)高级工程师任职条件

①生产、技术管理部门高级工程师的任职条件:具有解决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②研究、设计部门高级工程师的任职条件: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够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③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担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具有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情报等工作的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应能比较熟练和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为了广开才路、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对在生产、勘察、设计、研究和技术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工程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聘任或任命相应的技术职务。

(四)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任职条件,

从事高级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评教授级高工:

①主持和设计过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解决过省部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的技术关键性问题。取得了显著技术成果或经济效益的(集体项目前三名或确系实际执行主要完成者,显著经济效益指年创税后利润50万元以上,下同)。

②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开创性地提出本专业研究开发方向,取得了显著成果,或填补国内空白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③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二等奖或部省级一等奖或二等奖2项或三等奖3项等级内额定人员。

④在国际性的科技成果交流展览中获金质奖1个或银质奖2个、铜质奖3个的。

⑤获省部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优秀专家称号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⑥主持开发、研制的新产品或结构调整、更新、换代的产品,成为自治区名牌产品,其市场占有率在自治区内同类产品中名列前三名,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验收)认可。

⑦主持完成国外引进大型先进成套(单机)设备或生产线安装、调试的全过程,投入生产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验收)认可。

⑧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设计、研制、开发、推广应用中,将高新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验收)认可。

2、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

(一)助教任职条件

助教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学士学位;或在工作实践中学习提高,经考试或考查,确认达到学士学位水平,经过一年以上见习试用,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助教职责。

②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经考察,表明胜任和履行助教职责。

(二)讲师任职条件

讲师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担任4年或4年以上助教职务期间,已取得高等学校助教进修班结业证书;或确认已掌握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内容,具有本专业必须的知识与技能和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能力,能顺利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籍,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

②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且已承担两年或两年以上助教职务工作,具有本专业必需的知识与技能和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能力,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

③获得硕士学位,且已承担两年左右助教职务工作,或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

(三)副教授

承担五年以上讲师职务工作;或获得博士学位且已承担两年以上讲师职务工作,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副教授职责,并具备下列条件:①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及时掌握本门学科发展前沿的状况,并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②教学成绩显著,能较好地对学生进行启发式教学,培养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③发表过有一定水平的科学论文或出版过有价值著作、教科书;或在教学研究方面有较高造诣;或在实验及其它科学技术工作方面有较大的贡献。

(四)教授

承担五年以上副教授职务工作,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教授职责,并具备下列条件:①教学成绩卓著。②发表、出版过有创见性的科学论文、著作或教科书,或有重大的创造发明。③在教学管理或科学管理方面具有组织领导能力。

对在教学工作或科学研究工作及其它科学技术工作等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教师,其任职条件可不受学历、学位、任职年限等规定限制。

3、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

(一)助理讲师任职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任助理讲师职务:

①获得学士学位,见习期满;或担任教员职务两年以上,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或有较强的业务实践技能,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助理讲师职责。

②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助理讲师职责。

(二)讲师任职条件

讲师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学士学位,已承担4年以上助理讲师职务工作,具有本学科必需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和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能力,能顺利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书籍和资料,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

②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且已承担两年或两年以上助理讲师职务工作,具有本学科必需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和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能力,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

③获得硕士学位且已承担两年左右助理讲师职务工作,或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

(三)高级讲师任职条件

已承担5年以上讲师职务工作,或获得博士学位且已承担两年以上讲师职务工作,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高级讲师职责,并具备下列条件可任高级讲师:

①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知识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熟练地担任一门主干基础课或两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绩卓著。

②能指导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咨询、教材编写、教学研究或其它科学技术工作,造诣较深、成绩显著。

③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

对在教学工作或其它科学技术工作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教师,其任职条件可不受学历、学位、任职年限等规定限制。

4、科学研究人员职务任职条件

(一)研究实习员任职条件

获得硕士学位者,可聘任为研究实习员。获得学士学位者,一年见习期满,并具备下列条件,可任研究实习员:

①基本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②了解本专业研究工作的基本环节,初步掌握本门学科的研究方法和实验技术,在高、中级研究人员指导下,能承担研究课题中的具体工作;

③能阅读一个语种的外文专业书刊。

(二)助理研究员任职条件

获得博士学位者,可任助理研究员;担任研究实习员职务四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后担任研究实习员职务二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任助理研究员:

①对本学科、本专业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基本了解本门学科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独立地掌握本门学科必要的实验技术,能独立地设计研究方案进行研究工作;

②取得过具有科学意义或实用价值的研究成果,或在推广科研成果中有明显成绩,或在野外科学工作中获得有意义的科学积累,或在上述之一工作中起主要作用,能指导初级研究人员进行工作;

③能熟练地阅读外文专业书刊(对从事不同类型研究工作的人员,外文要求可有所不同)。

(三)副研究员任职条件

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5年以上,或获得博士学位后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3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聘任为副研究员:

①具有本学科较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能运用这些知识创造性地进行研究工作,解决科研工作中较复杂又有较重要意义的理论问题或技术问题。

②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掌握本研究领域的研究方向,选定有较大学术意义或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提出有效的研究途径,制定可行的研究方案。

③取得过具有较高实用价值或较大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科研成果,提出反映这些成果的具有较高研究水平的研究报告,或取得系统的又有较大学术或实践意义的科学积累,或发表过较高学术价值的科学论文,或在上述之一成就中起关键作用。

④具有指导和组织课题组进行研究工作的能力。

⑤具有指导和培养中级科技人员、研究生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四)研究员任职条件

担任副研究员职务5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聘任为研究员:

①能分析本学科国内外发展趋势,根据国家需要和学科发展提出本学科研究方向,选定具有重要学术意义或开创性的研究课题,或开拓一个新的研究领域。

②能创造性地解决重大的、关键的科学技术问题,并取得具有国际水平的科研成果,或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成果。

③是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能够指导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或攻关项目。

④培养出较高水平的硕士研究生和科技人员,具有培养博士研究生的能力。

对在科学研究工作中取得突出成就的研究人员,在聘任各级研究职务时可不受上述规定的学历和资历的限制。

5、经济专业人员职务任职条件

(一)助理经济师任职条件

应具有较系统的经济专业理论知识,能够独立地对专项经济活动进行分析综合,提出建设性的意见。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胜任助理经济师职务;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经济专业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员工作2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员工作4年以上者可任职。

(二)经济师任职条件

应具有系统的经济专业理论知识,能够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有较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够独立解决较复杂的业务问题,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果或经济效益。获得博士学位,胜任经济师职务;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经济师工作2年左右;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经济师4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经济师工作4年以上者可任职。

(三)高级经济师任职条件

应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国内外现代的经济管理科学方法和发展趋势。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够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政策性意见。在加强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贡献显著。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经济师工作2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经济师工作5年。

六、破格晋升条件

为鼓励自学成才,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在生产、管理、科学研究和教学等方面工作中业绩突出,成果显著,确有真才实学,贡献突出者,可不受规定的学历限制,放宽资历年限,破格申报评审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一)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连续工作满五年,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二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①荣获市级授予的劳动模范;

②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四等奖或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③创市级以上名牌产品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④获市级质量管理奖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⑤在任职期间(三年以上)企事业管理成绩突出,管理经验被市主管部门或市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

(二)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连续工作满十年,并取得本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三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①获得省、部级以上授予的劳动模范;

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成果奖、发明奖,下同)三等奖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③创省、部级名牌产品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④获省、部级质量管理奖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⑤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中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被自治区主管部门确认,并在全区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

七、申报、推荐及受理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交所在单位专业技术资格审议推荐小组。申报人填写申报材料时,除本人姓名用笔填写外,其余内容一律用电脑打印。

2、单位审议推荐小组负责对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确定推荐意见,根据申报人的德才表现,学术技术水平、工作业绩、成果等情况写出具体推荐评语。

3、申报材料每人一式二份,在今年7月底前,送交**老科协职称申评工作办公室,整理后送评委会评审。

4、申报人在交申报材料的同时,高级的每人交评审费用500元,中级的每人交400元,初级的每人交300元。

八、评审及审批

1、高教、科研、工程系列,高级评委会要按学科、专业设置若干学科(专业)组,对被评审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和工作业绩作出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并向高级评委会提供真实可靠的推荐意见。

2、对照相应系列条件规定的任职条件,各档次职称规定必备学历资历条件和破格晋升条件,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审。

3、评委会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经出席评审会议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获通过。评委会的评审表决,只投同意或不同意票,不投弃权票,正式投票要一次性完成,不得搞复议。

4、评委会应建立会议记录制度,记录内容包括:开会日期、出席会议的评审委员、会议议程、评审委员发言摘要、投票结果等。记录要有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记录人签名。

5、评委会的评审结果须经**老科协专业职称资格申评领导小组批准,由**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行文公布,并发加盖钢印的职称资格证书,方可有效。

九、参加本协会的民营企业人员职称的评审

参加本协会的民营企业人员的职称,由个人向企业申请,再送服务民营企业委员会初审,然后提交老科协专家评委会评审。

民营企业人员特别是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技术职称任职条件,学历可适当放宽,着重看其实际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看其技术和管理成果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如创何种名牌产品、增加多少产值、利润和税收,获得何种奖励等。

第6篇

第一条为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管理,使其依法开展监理业务,促进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健康发展,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是指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资格等级证书、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单位。

第三条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管理工作。

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的审批工作。

各流域机构负责对本流域机构所属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进行初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进行初审。

第四条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监理单位资格等级

第五条监理单位的资格等级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各级监理单位的资格标准:

一、甲级

1.监理单位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监理单位的法人代表和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并经注册上岗;

2.技术力量雄厚。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获准在监理单位注册的工程技术、经济和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专业配套。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经济师(或从事工程经济且具有高级职称)应不少于3人;

3.具有四年以上工程建设监理经历,承担过一个以上大型或两个以上中型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工作;

4.能运用现代工程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完成工程监理任务。具有计算机应用能力,能系统应用计算机开展监理业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先进齐全的技术装备(如检测、测量设备等)。

5.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二、乙级

1.监理单位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监理单位的法人代表和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并经注册上岗;

2.技术力量较强。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获准在单位注册的工程技术、经济和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专业配套。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高级经济师(或从事工程经济且具有高级职称)应不少于2人;

3.具有二年以上工程建设监理经历,承担过两个以上中型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工作;

4.能运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完成工程监理任务。具有计算机应用能力,能较好地应用计算机开展监理业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配备较齐全的技术装备(如检测、测量设备等);

5.注册资金不少于60万元。

三、丙级

1.监理单位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监理单位的法人代表和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并经注册上岗;

2.有一定的技术力量。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获准在单位注册的工程技术、经济和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高级经济师(或从事工程经济且具有高级职称)应不少于1人;

3.承担过一个以上中型或两个以上小型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工作;

4.能运用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完成工程监理任务。能应用计算机辅助完成工程监理业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一定的技术装备;

5.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元。

第六条监理单位的业务范围:

甲级单位可以承担各类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

乙级单位可以承担大(2)型及其以下各类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

丙级单位可以承担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

第三章监理单位资格管理

第七条申请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的单位,应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等级申请表》及必须出具的证明材料,按隶属关系送流域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经初审后,报送水利部。

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审定申请单位的业务范围和资格等级,由水利部颁发《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等级证书》。

第八条申请监理单位资格等级除填写《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等级申请表》外,还必须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一、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注册资金证明;

三、单位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岗位证书复印件;

四、《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批准书》;

五、《业务手册》或监理业绩及其证明材料;

六、单位组织章程;

七、其它附件。

第九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等级每二年复查一次。

甲级监理单位及水利部直属监理单位资格等级的复查工作由水利部负责。

乙、丙级监理单位资格等级的复查工作由各流域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负责,复查结果报水利部备案。

第十条凡执业成绩优异,获得良好社会信誉,经审查达到上一资格等级的监理单位,可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和第十一条规定办理升级手续;凡复查时被核定降级的监理单位,由水利部收缴原资格证书,并核发新的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申请升级和被核定降级时,须报送以下材料:

一、资格升级申请报告或资格降级鉴定报告;

二、原《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等级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

三、法人代表和技术负责人的有关证明;

四、《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监理业务手册》;

五、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分立或合并,应向水利部交回《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等级证书》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监理业务手册》,经重新审查核定资格等级,取得相应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等级证书》后,方可从事监理业务。

监理单位名称或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变更,需到水利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终止监理业务,应报水利部备案并交回《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等级证书》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监理业务手册》。

第十四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监督和管理,严格审查监理单位的资格,规范其市场行为,促使其不断提高监理水平。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跨区承担工程监理业务时,应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等级证书》向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水利部、流域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备案。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建立监理业务手册,作为考核业务和承揽业务的依据。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违反本规定,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六章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视情况对在监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等级申请书》、《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等级证书》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监理业务手册》由水利部统一印制。

第四章附则

第7篇

1 调查说明

调查时间:2012年11月。

调查对象:来自全市7个县区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200余名档案工作者。

调查内容:涉及个人基本情况的11个问题共57问。

调查问卷发放与回收情况:共发放调查问卷200份,收回192份,回收率96%。其中有效问卷159份,有效率为82.82%。

2 基本情况分析

2.1 入职年龄提高,40岁以下者占比近八成。参加调查者的年龄分布:已经没有小于20岁的人员;20岁~30岁56人,占35.22%;31岁~40岁69人,占43.40%;41岁~50岁29人,占18.24%;大于50岁的5人,只占3.15%。30岁~40岁的占比最高。平均年龄为33.93岁,正好落入占比最高的年龄区间。

2.2 基层档案工作者仍以兼职为主,专兼职比约为1比3。在159人中,专职档案员40人,占25.16%;兼职档案员99人,占62.26%;不清楚自己是专职档案员还是兼职档案员的有20人,占12.58%。加上不清楚的专兼职比大约为1比3,兼职档案员仍然是基层档案工作者的主体。

2.3 基层档案员多为一般职员。从参加调查者的职务看,在159人中,单位领导1人,占0.63%;部门领导18人,占11.32%;一般职员134人,占84.28%;未说明职务6人,占3.77%。

2.4 学历普遍提高,本科占比过半。从学历分布看,在159人中,研究生5人,占3.14%;本科98人,占61.64%;大专47人,占29.56%;高中及中专9人,占5.66%。本专科占比已经超过90%,低学历人员数量已经大幅减少,具有研究生以上的高学历者数量有所上升。

2.5 档案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占比不足20%。档案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既是衡量档案工作者专业技术水平的标准,也是培养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的重要方式。但在159人中,具有档案专业技术职称的只有30人,仅占18.87%;不具有档案专业技术职称的129人,占81.13%;其中,不少档案工作者根本不知道有档案专业技术职称,更不知道档案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条件。在全部159人中,助理馆员22人,占13.84%;馆员5人,占3.14%;副研究馆员3人,占1.89%。

2.6 档案专业技术职称分布呈“金字塔”结构,但下无底托,上无顶。在30名具有档案专业技术职称的人中,最低层次的管理员无,这与初入职者学历多为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可直接评助理馆员、馆员有关;助理馆员22人,占73.33%;馆员5人,占16.67%;副研究馆员3人,占10%;档案专业技术最高层次的研究馆员没有。

2.7 身兼数职情况普遍,占比超过八成。在159人中,在日常工作中除了档案工作外还有其他工作的129人,占81.13%;没有其他工作的只有26人,占16.35%;没有说明是否有其他工作的4人,占2.52%。

2.8 兼职多,平均身兼三职。在档案工作以外有其他兼职的129人中,兼有一项43人,占33.33%;兼有两项48人,占37.21%;兼有三项17人,占13.18%;兼有四项5人,占3.88%;兼有五项6人,占4.65%;兼有五项以上10人,占7.75%。平均兼职在两项以上,加上档案工作,平均工作内容超过三项。

2.9 超过半数人用在档案工作上的时间没有用在其他工作上的时间多。在档案工作以外有其他工作的129人中,其他工作占全部工作时间10%的7人,占5.43%;20%的8人,占6.20%;30%的15人,占11.63%;40%的21人,占16.28%;50%的7人,占5.43%;60%的18人,占13.95%;70%的24人,占18.60%;80%的18人,占13.95%;90%的7人,占5.43%;没有说明情况的4人,占3.10%。

2.10 参加培训者机关事业单位者居多。在159人中,属教育事业26人,占16.35%;属卫生事业19人,占11.95%;属文化事业2人,占1.26%;属科技事业1人,占0.63%;属体育事业1人,占0.63%;属劳动事业6人,占3.77%;属民政事业9人,占5.66%;属社会中介服务业1人,占0.63%;属法律服务行业17人,占10.69%;机关69人,占43.40%;没有说明所属的8人,占5.03%。

2.11 国有单位对档案工作的关注度高于私营等其他单位。从单位所有制形式看,在159人中,属国有90人,占56.60%;属集体6人,占3.77%;属股份制3人,占1.89%;属私营0人,占0%;属合作0人,占0%;属其他50人,占31.45%;没有说明所属的10人,占6.29%。

3 与“十百千”人才具体标准相关分析

《河南省档案专业“十百千”人才工程实施意见》中,各层次人才的具体标准均分为学历与职称标准、学术与科研成果标准两大类。由于这次调查只涉及档案工作者个人基本情况,而未涉及学术与科研成果,因此,下面我们就各个层次人才的学历与职称情况做一些相关性分析。

3.1 “十百千”人才具体标准。为了方便比较,我们只列出各层次人才应具备的学历与职称条件,略去其他条件后,供分析之用。

1 档案领军人才应具备的条件

(1)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学位)。

(2)档案专业正高级职称。

(3)、(4)、(5)略。

2 档案拔尖人才应具备的条件

(1)本科以上学历。

(2)档案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

(3)、(4)、(5)略。

3 档案优秀人才应具备的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

(2)档案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4)、(5)略。

3.2 相关性分析

3.2.1 高学历与高职称的“双高”必备标准,目前并不利于档案人才的选拔。单从学历上看,在159人中,94.34%的受访者具备了参加档案优秀人才评选的条件;64.78%的受访者具备了参加档案拔尖人才评选的条件;3.14%的受访者具备了参加档案领军人才评选的条件。

单从职称上看,在已经具有档案专业技术职称的30人中,只有26.67%的受访者具备参加档案优秀人才评选的条件;仅有10%的受访者具备参加档案拔尖人才评选的条件;没有1位受访者具备参加档案领军人才评选的条件。

从学历与职称的相互关联看,学历上(研究生)具备档案领军人才评选条件的5人中,只有2人具有档案专业技术助理馆员职称,按照平均每个职称等级4年的间隔计算,在不考虑其他条件的情况下,要达到研究馆员职称至少需12年的时间。至于尚没有档案专业技术职称的3人,时间则要再长一些。如果再加上年龄因素,5人中2人年龄在20岁~30岁,3人在31岁~40岁,就以平均年龄30岁计,同时满足学历与职称条件至少要到45岁左右。而现有具备副研究馆员职称的3人中,虽然学历均为本科,但年龄1位已经超过50岁,另外2位年龄也在41岁~50岁,再攻读硕士学位已经不太可能,即便是有能力考上,有毅力拿到学位,年龄上业已达到或者接近退休,很难再有领军的时间与机会。同样,学历上(本科以上)具备档案拔尖人才评选条件的103人中,有20人具有档案专业技术职称,其中只有3人的职称达到要求(副研究馆员),17人中4人差一档,13人差二档。要满足条件,时间与学历就存在一定的矛盾。特别是在目前这种年龄与专业技术职称同步增长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模式和年龄越大学历相对较低的现实情况下,这种高学历与高职称的“双高”必备标准,并不利于档案人才的选拔,至少目前是这样。

3.2.2 职称评定与专业准入不相关,不利于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制定《河南省档案专业“十百千”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目的是为全省档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资源。然而,目前档案工作没有准入制度,专业学历与专业技术职称均不是担任档案工作的必备前提条件。从专业背景上看,非档案专业学历的同志可以先工作,再通过岗位培训学习一些档案专业知识,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工作多年没参加过档案专业岗位培训并不少见。从专业技术职称上看,有没有档案专业技术职称都可以从事档案专业工作,特别是在机关与各级综合档案馆,有没有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技术职称的高低对档案工作者的职务晋升没有任何影响。调查中,159人第一学历均不是档案专业,具有档案专业技术职称的只占全部受调查者的18.87%。69位来自机关及综合档案馆的档案工作者中只有6人具备档案专业技术职称,还不到10%。如此低的专业技术职称参评率,不仅使众多档案实际工作者没有资格参加目前的“十百千”人才选拔,也使今后的选拔面临着后继乏人的可能。

3.2.3 行业与单位所有制性质所属失衡,不利于档案专业人才的培养与选拔。档案是一个涉及几乎所有行业与所有所有制性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而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性质单位的档案工作又有不同于其他行业、其他所有制性质单位档案工作的特点。只有各行各业、各种所有制性质单位的档案工作者都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才有利于全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培养。但目前相对较低的档案专业职称评定率,还主要集中在国有单位,非国有单位的档案工作者基本不参加这一评定。

4 结语

第8篇

1、需要在有效期内的劳动手册、失业证、就业证; 2、街道、乡镇劳动部门出具的经区、县以上劳动部门鉴证的无业证明; 3、办理失业证明需身份证和户口本,在户籍所在地劳动部门办理。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本市各类专业人才和经营类人才的引进力度,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对外来人口进市区(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及高新技术产业区,下同)及三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下同)城区落户条件和办理程序进行调整和简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户条件

(一)专业人员落户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有接收单位的人员可办理落户

(1)年龄40岁以下,具有国内普通大学全日制学士学位人员、经教育部认证取得学士学位以上的留学人员,三区放宽到普通专科学历,

(2)年龄40岁以下,与接收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师和高级技工,三区放宽到我市紧缺急需工种的中级技工,

(3)年龄20岁以下(特殊专业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获得全国性正式比赛前6名、省级正式比赛前3名或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的人员,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本人可办理落户;配偶有接收单位的可随迁落户;未成年子女、病残成年子女或独生未婚子女可随迁落户

(1)年龄45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位者、双学士学位者、研究生学位以上的留学归国人员,三区放宽到具有普通本科文凭学历(具有学士学位)和留学学士学位人员,

(2)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和省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3)年龄45岁以下,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50岁以下,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三区放宽到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4)年龄45岁以下,与接收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级技师,三区放宽到技师,

(二)投资创业人员落户条件

1.在青注册个体、私营单位的创业人员,配偶有接收单位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病残成年子女或独生未婚子女办理落户

(1)当年实际纳税10万元、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20万元或连续5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30万元,

(2)招用青岛市城镇失业人员30人,签订3年劳动合同并为职工足额缴纳社保费的,

2.外地来青注册的各类公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允许本公司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签订5年劳动合同、在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的业务骨干办理落户

(1)当年实际纳税200万元、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300万元或连续5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500万元,可迁入5人户口,三区落户条件同比例减半,

(2)招用青岛市城镇失业人员100人,签订3年劳动合同并为职工足额缴纳社保费的,可迁入5人户口,三区落户条件同比例减半,

(3)留学回国人员创办公司当年实际纳税5万元,可迁入2人户口,

(三)组织调动安排落户条件

(1)青岛市及以上组织部门批准的领导干部调动者,

(2)公开招考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

(3)中央、省驻青单位组织人事调动者,

(四)复转退伍军人及随军家属落户条件

第9篇

从2011年起,我省恢复高级公证员资格评审工作,符合相关要求人员,可以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也可以按原省人事厅有关文件规定,申报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道dljs.net路、桥梁、水利、矿山等工程技术,锅炉压力容器安装与制造,医疗卫生及制药和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专业技术人员,只能申报国家统一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

民办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仍可按原省人事厅《关于开展全省社会力量举办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执行。即未到退休年龄、长期聘用(不含兼职)在民办学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可不受户籍、人事关系的限制,比照同类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二、关于申报晋升的学历、资历条件

除符合国家《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和《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中所规定的各系列学历、资历条件人员可以申报晋升相应资格外,下列人员也可正常申报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一)1970—1976年入学的大学普通班毕业生,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以上,可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以上,可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1、大学专科毕业后,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以上,期间取得本科以上学历。

2、1970年底以前毕业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以上。

3、1984年底以前毕业的大学专科毕业生,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8年,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以上。

4、中专毕业后,一直在生产型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工程师职务满5年以上。

(三)符合下列条件,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中专毕业后,在生产型企业和农场,县、乡农林牧渔水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以上,受聘助理职务满4年以上,可申报工程师、农艺师、畜牧兽医师。

(四)由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调动表和工资套改表时间为准),符合申报条件的,比照同类人员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称,五年之内申报不受台阶限制,相同或相近的工作经历可以累计计算。在机关工作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年度考核结果,可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参加全国统考。

三、关于职称外语要求

外语能力是评聘专业技术职称条件之一。按照国家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逐步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外语水平提高的原则,2007年我省结合实际,对职称外语水平要求作了进一步的调整和规范。职称外语水平要求仍然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调整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发[2007]3号)规定执行。从2011年起,我省医古文和古汉语实行并卷考试。

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需填写《省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附件五),申报时贴入《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中的外语免试证明栏内,并附相关依据(如从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的要附工资套改表复印件),按照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程序进行审核。

四、关于教学质量和职业道德评估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成立评估委员会,制定评估标准与办法,认真做好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结果报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级政府人事职称部门备案(附件三)。中学系列在“表一”的“单位意见”栏中填写评估结果时,必须明确该同志在当年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中的排名,格式为:本单位今年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总数为人,经评估:该同志在申报高中级人员中排第名;本单位申报中级人员共名,经评估:该同志在中级申报人员中排第名。未按要求进行评估的单位或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该单位当年评估结果无效。

高校、高职、党校、中专、小学、幼儿园等教学质量和职业道德评估按各系列有关要求执行。

五、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对于我省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问题,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面向国内外引进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方案》(赣才办字[2008]5号)已作出了相应规定,各级评委会在评审工作中应按其实际专业技术水平、能力和贡献,对其在国内外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予以充分认可,比照同类人员优先确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第10篇

关键词:专业技术职称;管理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F27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技术职称制度是反映一个人专业技术水平并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依据的一种资格的制度,晋升专业技术职称一般要经过考试或者经过专家评委会评审,整个评审程序严谨而且严格,一般而言每一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要经历从初级到中级再到高级的晋升过程[1]。

1职称管理制度的意义

1.1打破了专业技术职务上的终身制

近年来,各国有企业按照科学化、规范化要求,不断修订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完善专业技术技能鉴定制度,健全专业技术人才多元评价体系,使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核心内容逐步变为“按需设岗、评聘分离、按岗聘任”,并在职务聘任过程中引入了竞争机制,定期考核,定期聘任,优胜劣汰,适者聘任,不适者解聘。这些制度的全面推行和有效实施从根本上打破了在专业技术职务上实际存在着的终身制,有利于建立一个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

1.2激发了专业技术人才的创造性和积极性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专业技术人才在企业内掌握着代表先进生产力的科学技术。专业技术人才的素质直接决定了一个企业的兴衰成败。如何合理使用专业技术人才,是我们面临的一个十分严峻的挑战。职称评聘是激励专业技术人才的重要手段。

1.:3为选拔优秀中青年人才创造了优良的环境

当前,我们企业内以评审、考试和论文答辩相结合的人才评价体系已经运作起来,增加了人才评价内涵,加深了专业技术人员自主改变知识结构的意愿;拓宽了人才评价渠道,重能力、重业绩,改变过去的重学历、重资历的局面,打破了以往在职务评聘过程中“论资排辈”和少数高职称者固步自封、不求上进、不讲奉献的现象。这些制度的不断完善,为选拔优秀中青年人才创造了优良的环境。

2存在的问题

2.1企业技术岗位设置有待调整完善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专业技术人员跨系列、跨专业调整工作岗位日益频繁,有此从业务岗位调整到行政岗位,有的则在不同业务岗位之间进行了交流,这就引发了专业技术职称管理上的一些问题,突出的表现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聘任,管理等环节与轮岗交流之间的矛盾、在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办法中,都对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有明确的规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由于工作需要进行了岗位交流,首先会造成其专业与岗位不对口,专业工作年限无法连续计算,因不具备评审申报条件,而无法申报高一级任职资格;其次由于新的部门没有相应的专业岗位设置,人事部门按照“以岗聘任”的原则,无法为其继续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按规定也不能给予相应的工资待遇[2]。

2.2专业技术队伍的考核管理体系有待加强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专业结构不合理,分支机构中普遍存在经济系列比例过高,计算机软件、法律、研究、审计、翻译等人员不足的现象,特别是在中级专业职称中问题尤为突出;二是任期考核制度不完善、由于没有操作性较强的任期目标考核手段,任期考核容易流于形式,造成聘任一次一劳永逸的错觉,使专业技术人员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三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不足、总行规定每年不少于40小时的学时,由于实际工作中工学矛盾突出,培训时间得不到保证,影响到整个专业技术队伍素质的提高。

2.3专业技术人员激励机制有待健全

当前的主要问题是:一是随着以考代评的方式逐步推开,使大家注意力只集中在如何通过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而分散了立足本专业岗位建功立业的精力,不利于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也扑伤了一部分有实际工作经验,埋头苦干,但由于种种原因未通过考试(特别是外语考试)一部分人的积极性,二是在资格评审、资格确认和聘任上条件不宜简单划一,如政工系列,由于历史原因和实际情况,对一些年龄较大、有一定专业工作经验的同志要求通过计算机、外语考试难度比较大,如果一味要求具备资格则会扑伤这部分人员的积极性[3]。

3专业技术职称管理的措施

自全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改革(实行评聘分开)以来,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交由各级专业评审委员会负责,使得评审更加公正、准确、严格,实现了规范化;也为基层企业人事部门减轻了工作强度,促使企业内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由过去的全面管理转变为聘任、考核和监督为主。

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备两个前提,即有岗位设置和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聘任条件,二者必备才能保证聘任工作顺利进行,没有岗位或不符合聘任条件,则不能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被聘任后,可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如果没有被聘任,就不能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可以说,聘任是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享受相应工资待遇的依据。它对于调动专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目前,对于最基层的企业来讲,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已经成为职称管理的关键环节[4]。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期的考核管理,关键是以岗位职责为依据,建立起适合专业技术工作特点和岗位特征的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实施办法,做到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与行员考核有机结合。实行专业技术人员择优聘任、动态管理。在聘任中实行公开选拔,择优上岗,切实改变聘任后“能进不能出,好坏都一样”的善,逐步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优胜劣汰,合理有序的专业人才结构。

参考文献

[1] 李红云.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意义与方法[J]. 老区建设,2009(04):103-104.

[2] 唐智国,姜艳,潘莲君. 新时期对我国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思考[J]. 浙江理工大学学报,2006(01):78-80.

第11篇

1、调研目的

此次调研的目的是通过调查4S店人员,了解一般岗位的具体的工作内容,了解他们对新进员工的一些基本要求及员工职业规划,通过调研直接指导我们的课程开发,指导我们的课堂教学及校本教材的开发,创建职业教育的特色和品牌,深化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校企结合”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适合本专业本层次培养的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的专业课程体系,提升人才培养品质,进而培养汽车维修技能型人才。

2、调研时间

调研时间为:2010年7 月26日

3、调研对象

株洲海联别克4S店、千里马实业、兰天雪铁龙4S店

4、调研方法

1.访谈法

2.查阅资料

3.参观交流

4.网络调研

二、行业的总体状况

随着汽车工业的飞速发展,中国汽车维修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在计划经济时代,由于车辆主要集中在运输企业中,汽车维修主要是附属于运输企业,独立的汽车维修企业非常少;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车辆分布发生了本质的变化,车辆的社会化和私家车的大量发展,使汽车维修业走向社会化,并促使汽车维修业从产品型的行业向服务型行业的转变,按照市场化的要求,形成了一个社会化的、资金和技术密集型的、相对独立的行业

(1) 汽车维修行业的基本情况

我国道路运输市场,特别是汽车维修市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而逐步对社会进行开放,交通部于1983年提出了“有路大家行车,有水大家行船”的开放政策,出现了各行各业、各部门、各单位都来从事投资少、见效快的汽车维修业的状况。1983—1989年这6年间,汽车维修业户飞速发展,由2万家增长到10万家;1989年后企业数量每年仍以较高的速度增长,截止到2006年底,全国共有汽车摩托车维修业户34.3万户。汽车维修业户26.07万家,一类汽车维修企业0.97万多家,二类汽车维修企业5.1万多家,三类汽车维修业户近20万户;摩托车修理业户8.3万家。 从业人员达到231万多人,其中技术负责人22.8万多人,质量经验员19.2万多人。

2002年,汽车维修量首次突破1亿辆次,2006年达到1.96亿辆次, 其中整车修理113万多辆次, 总成修理388万多台次, 二级维护2357万多辆次, 专项修理1.53亿辆次, 维修救援275万多辆次。全国建立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1590多家,年检完成测量达到1729万多辆次。

(2)汽车维修行业面临的形势

汽车保有量迅猛增长,维修需求增幅明显

近几年汽车市场发展很快,汽车保有量直线上升,尤其是私人汽车所占比例迅速提高。2006年底,我国汽车保有量已达到3600万辆,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达到2200万辆。汽车保有量增长特别是私人轿车保有量高速增长对汽车维修产生了深远影响,汽车维修需求明显增加。汽车进入家庭步伐加快,维修服务成为社会焦点,维修行业面临新的挑战。 汽车技术含量不断提高,维修作业方式发生根本变化

随着汽车技术含量的增加,汽车维修由机械修理为主稍带一些简单电路检修的传统方式,逐步转向依靠电子设备和信息数据进行诊断与维修。许多汽车维修设备生产厂家推出最新的专用检测设备和仪器,为机动车维修行业注入了高科技成分。有了这些专用的检测仪,就可以方便地探明汽车各系统的工作情况,准确判断故障所在,为快速地排除故障提供了强大的技术保障,同时对维修技术人员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交通主管部门对汽车维修行业加大管理力度

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已于2004年7月1日实行;交通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制定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第7号令)也于2005年8月1日实行了;交通部还在2006年印发、实行了《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交通部2005第9号令) 。这些法规和规章的实行加强了对汽车维修行业的全面管理,从而使广大的汽车维修企业和从业人员必须加强法治观念,守法经营。

加大了对从业人员中技术人员的要求和管理

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的印发和实行,加强的对从业人员,特别是技术人员的管理。对企业的开业经营提出了技术人员的要求,技术负责人、质量经验员以及机修、电器、钣金、涂漆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比例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加强对维修质量的要求

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规定了机动车维修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

对汽车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里程或时间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时间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加入世界经济贸易组织、市场全面开放后面临激烈的竞争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已将汽车维修市场全面开放,国外企业和个人均可来华投资即可以合资、也可以独资建立汽车维修企业。美国NAPA “蓝霸”、美国AC Delco、德国博世、日本的黄帽子等快修连锁品牌纷纷入户中国,他们将资金和先进的管理经验、维修技术带入我国,为汽车维修行业带来了新的活力,同时也带来了竞争。

三、汽车维修行业从业人员内部结构状况

(1)汽车后市场汽车维修人才需求现状与发展趋势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08年,我国汽车累计产销分别达到934.51万辆和938.05万辆,其市场规模已居世界第二。目前中国的汽车维修企业多达30万家,每年还以10%~15%的速度激增。根据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委联合公布的《紧缺人才报告》,国内汽车维修人才每年需新增近80万从业人员。在这样的背景下,急需一大批掌握现代技术的汽车及零部件制造、销售、维修技术人员,特别是需要一线高技术专业人才。

(2)从业人员现状及发展需求

2002年我们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对831家企业的40834名从业人员的调查情况看,从事汽车维修的技术工人(主要是机修、电工、钣金和漆工)有25874人,占63.4%。 这些人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38.5%,高中文化程度的占51.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10%。

2007年北京市对从业人员的情况做了调研,汽车维修工人文化程度为 :初中及以下占44.7%、高中占27.0%、中职占19.88.5%、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5%

北京市汽车维修技术人员文化程度调查数据为:初中及以下占30.6%、高中及中职占

49.3%、大专占14.1%、本科以上占6.0%。就北京市的维修工人队伍中无任何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约占9.7%、初级工约占12%、中级工约占48%、高级工约占23%、技师和高级技师占7%。北京市汽车维修企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调查统计结果显示具有汽车维修专业技术员占76.6%、助理工程师占11.5%、工程师占9.4%、高级工程师占2.2%。

从业人员的文化水平较低造成了其素质和技术水平都较低,特别是经过专业学习的比例很低,使技术工人的技术水平低。维修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缺高多初的特征很明显,三类企业尤为突出.

据我们对3家汽修4s店调查情况进行分析,4S维修店各类人员素质较好,专业化水平较高,汽车维修设备先进,管理水平也很高。但钣金和油漆等几个工种的维修人员文化素质偏低,普遍都是师傅带徒弟的形式学手艺,或改行而来。

a、 初中高级技能人才比例。以具备技术等级证书的技术工人为样本比较,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其他及以上(不含技师、高级技师)比例为16.5%/50.4%/14%/5%/15%.

b. 工人文化程度。初中/高中/专科及以上的比例为10%/41.5%/48.5% (发达国家为20%/40%/40%);

c. 工人技术水平偏低。独立具有故障诊断能力的技术工人仅占20%(日本为40%,美国达到80%);

d.其从业人员中有25%参加过短期技术培训,65%的人员经过系统培训,15%的人员未经过任何培训。

(3) 技术管理及经营管理人员队伍

a. 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比例。抽样调查的技术管理及经营管理人员中,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者高达66.65%,没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者占33.35%;

b. 专业技术管理及经营管理人员结构。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者,其中高级占40.2,中级占46.7%,初级占13.1%;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中,年龄在55岁以上的占23.3%;

从调研的3家4S店可以得出,目前湖南地区汽车维修行业中,中职生的比例占到了40%多,高职生占了20%多,中、高职毕业生成为维修行业的主力军。中高职的毕业过一年的工作后,大部分通过考核成为了中工,再经过两至三年的时间,通过考核成为了师傅。部分优秀的毕业生做到了技术总监的岗位。4S店的方面对汽车维修人员的要求是:1、对汽车构造

要有一定的了解2、要有一定的团队精神。他们会对进入企业的员工定期进行考核,考核通不过者会被淘汰。从调研结果看,4S店对目前的中高职毕业生都比较满意。

四.企业对机电维修人才素质要求情况

1、 掌握必备专业知识。

其中主要包括:电工电子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机械基础及汽车运用材料;汽车构造与维修;汽车故障诊断检测;汽车使用性能;汽车维修检测设备;汽车驾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等。

2、 具有较强的专业基本技能和与生产过程相关的基本能力。

其中主要包括:汽车维修通用技术;特定车型维修技术;专业英语与获取信息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继续学习的能力等。

第12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员工长期地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本着“以人为本”和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根据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指导思想

一、 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与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同步。

二、 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技能、工作年限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能力突出的优秀人才和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的关键岗位倾斜。

三、 逐步构造管理岗位与非管理岗位、技术岗位与非技术岗位、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薪酬档次落差,建立激励机制。

第三条 范围

公司从业人员的薪酬管理除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董事会另有文件规定外,均需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薪酬办法

第一条 薪酬构成及定义

员工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

一、 基本工资按照员工身份、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确立。基本工资参照员工档案工资建立,档案关系不在公司的,参照同等水平人员确定基本工资额度。

二、 岗位工资按照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确立。不同岗位的员工,岗位工资不同。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三、 绩效工资按照上月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第二条 管理类人员岗位设置 一、管理类人员定义:从事持续性的管理工作,可确保业务工作的有效开展,其工作的行为、表现及结果对公司的总体业绩发生作用。

二、管理类人员工作岗位设置如下:

管理一岗(总经理)

管理二岗(副总经理)

管理三岗(部门主任)

管理四岗(部门副主任)

管理五岗(业务主管):主要负责部门一项或多项管理工作

管理六岗(业务主办):主要办理部门一项或多项管理工作

管理七岗(业务助理):协助办理部门一项或多项管理工作

三、管理类一~二岗薪酬按照董事会相关规定执行。

四、管理类三~七岗各岗位工资薪级均分为(A、B、C、D)四档,详情见附表。

第三条 技术类人员岗位设置

一、技术类人员定义:从事创造性的技术及业务工作,其工作直接影响公司关键目标的执行效果。

二、技术类人员工作岗位设置如下:

技术一岗(高级专业技术主管)

技术二岗(中级专业技术主管)

技术三岗(技术主管):主要负责部门一项或多项技术工作

技术四岗(技术主办):主要办理部门一项或多项技术工作

技术五岗(技术助理):协助办理部门一项或多项技术工作

技术六岗(技术员)

三、技术类一~六岗各岗位工资薪级均分为(A、B、C、D)四档,详情见附表。

第四条 绩效工资 一、绩效考核由公司统一安排按月进行,考评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综合办公室主任、计划财务部主任组成。

二、每月绩效基数由考评小组根据上月公司经营情况确定。

三、绩效工资系数与员工岗位挂钩,同一岗位的绩效工资系数相同,各岗位系数见附表。

四、绩效工资由公司根据考核结果按月统一下发至各部门,各部门可根据员工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二次分配。

第五条 公司员工薪酬实行岗位制,动岗动薪。

第六条 新派任岗位的员工,原则上均自所派任岗位的第一薪级起薪,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提高其起薪薪级。

1、具有所任岗位要求的对口专业工作经验已超过三年以上。

2、具有所任岗位要求的对口专业技术职称高一级以上。

3、所具能力优异,为公司甚难招募到的人才。

第七条 新派任岗位的员工,依所派任岗位的第一薪级起薪的,由总经理办公室确定并执行;需提高其起薪薪级,所提高薪级不超过该等最高薪级的,由总经理办公室提出书面建议,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 低级岗位高级岗位或低级岗位实际代行高级岗位职责的,提高薪级一级支给薪酬。

第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在向员工发放薪酬时应代扣缴以下项目的费用:

1、个人所得税;

2、住房公积金;

3、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第九条 员工对薪酬如有疑义,可向总经理办公室提出书面查询要求。自发生日起一个月内未提出要求的,则视无异议。

第十条 试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用期间薪酬标准如下:

专科以下(不含专科)

X00元/月 专科毕业

x00元/月

本科毕业(或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

x00元/月

硕士学位(或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xx00元/月

博士学位(或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xx00元/月

试用期满,部门提出建议,经总经理批准后,薪酬增加100元。

第十一条 合同工的基本工资标准为x00元/月。

第十二条 合同员工的奖金、补贴、补助等待遇依照公司(中心)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薪酬发放

第一条 薪酬发放日期为每月十五日。

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室应于每月八日填制《薪酬通知单》办理核薪,并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签署后转呈总经理核定,再记录于《薪酬名册》后,转计划财务部操作。

第三条 对经批准停职、离职、解聘的员工,总经理办公室应据此填制《薪酬通知单》办理停薪,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签署,记录于《薪酬名册》后转计划财务部操作。